时间:2023-07-27 16:22: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管理研究报告,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详细内容请看下文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2008年两会上,******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领域内的新内容和新目标,也是针对中国传统政府管理体制提出的新概念。与过去管制型政府相比较而言,服务型政府旨在建设一个民主、法治、高效的以服务为执政理念的现代政府。实现政府改革与创新,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官本位到民本位转变,这是政府管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政府改革的基本内容和方向。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和经济学家赋予治理(governance)以新的含义,不仅其涵盖的范围远远超出了传统的经典意义,而且其涵义也与government相去甚远。
治理一词于1989年首次出现在世界银行报告中,之后被广泛用于政治发展研究当中,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内涵丰富、适用性强的理论,成为各国政治、经济、社会改革的重要理论依据,更少的统治,更多的治理(LessGovernment, More gov-ernance)已经成为新一轮国家改革和发展的口号和目标。
学者们赋予治理的涵义众多。罗茨( R. Rhodes)认为,治理意味着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有序统治的条件已经不同于以前,或是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库伊曼( J. Kooiman)和范弗利埃特(M.Van Vliet)认为:治理的概念是,它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强加;它之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 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做出了明确的定义,极具代表性和权威性。该报告对治理作出如下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根据治理理论的研究现状来看,治理是内涵丰富、适用性强的概念,一般指政府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私人企业、社团组织以及个体等等各种活动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
中央编译局俞可平教授认为:治理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因此,治理就是一个既定的范围内,公共机构、私人机构、社会个体等主体在管理共同事务的过程中,通过利用权威使各方利益与需求得到协调和平衡,最终能够采取联合行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它既包括具有强制性的正式制度与规则,也包括公众普遍认同和遵守的非正式制度与规范,强调一种民主的、合作的、多元的公共管理。
但是,任何理论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和时效性,治理理论弥补了当时市场调节失灵、政府调控失效的空缺,它不是完美理论,也存在自身的限制。随着世界环境和时代背景的不断变化,善治成为了治理在新时期发展的更高阶段,goodgovernance就成为学者热衷的研究热点和重点。俞可平教授在《治理与善治》一书中指出,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公共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
合法性( legitimacy),要求相关的管理者和管理机构要最大限度地协调各主体之间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矛盾,从而使公共管理活动得到国家公民最大限度的认同和支持;透明性(transparency),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权利知道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策决策信息,有权了解影响自身利益的政府活动,从而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监督政府公共管理过程的实施,政府公开的范围和速度直接影响善治的程度;责任性(accountability),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公民个人的责任心越强,相应的职能和义务履行得就越好,善治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法治(rule of law),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法治就是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公民的行为,管理社会事务,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完善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是实现善治的基础;回应( responsiveness),善治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和政府管理部门对公民的利益诉求要做出及时、有效、负责的回应,积极主动地了解公民意见,社会公共管理的效率就越高;有效性(effectiveness),合理的机构设置是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的基础,而政府部门的效率程度最终决定了善治的程度。
一、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内涵及意义
所谓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是相对于以单向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提出的,它是一种将多种教学资源、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融入教学全过程,以学习者学习为中心,以教师教学为主导,以能力培养为轴心,以教学资源为平台,动用所有教学要素,立体化、全方位地融学习与研究为一体,旨在打破传统教学对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对学生进行多视角、大容量的信息传输的教学模式。
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对公共管理学科具有如下重要意义。
1.实施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需要。
我国教育部高教司下发的2007年2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强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学科专业。要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出发,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同志也提出:要从教育这个源头抓起,努力建设有利于创新型人才生成的教育培养体系。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正是适应全球高等教育变革需要而产生的,它的实施有利于走出单一化、分裂式的传统教学法的模式化误区,实现教学模式由单一维度向多维度转变,促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
2.实施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是适应公共管理变革的需要。
随着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不断增长和变化的需求,公共管理类学科已演变成以行政管理为重点,经管法文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性学科。在经济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浪潮的冲击下,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日益多元化,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管理的水平决定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运转的效率和社会进步的程度。这无疑给公共管理学科的教学带来了许多新的挑战。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更好地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极大地满足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
3.实施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是素质教育发展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素质教育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21世纪人才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创新能力,而创新教育的实现就需要改进和优化传统的教学模式,探索新的适应当前形势和需要的教学模式,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就是其中非常重要而有效的一种。[1]它的实施有利于创新科学的课程考核体系和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有利于充分体现“个性化教学”,彰显“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实现学生自主性学习、实践性学习、创新性学习、多元化学习,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
二、公共管理学科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实施理念
1.实施多元立体化的教学模式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
探索实施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教师必须改变教育教学模式,改变以知识为本位、以教授为本位的传统办学观念,改变“老师讲、学生听、黑板写、本子记”的刻板教学模式,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辅助”的教学理念,做到“到位不越位、参谋不代谋、指导不指令”,一切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一切让学生自主选择、自我负责,一切为学生的探究和创新服务,营造自主学习氛围,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使学生真正成为知识信息的主动建构者。
2.实施多元立体化的教学模式必须树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全球化市场化教学理念。
随着科技、经济全球化,教育的国际化成为一种趋势,国外的各种成熟的教育项目和教育观念传入国内,很多大学生有了较多的机会走出国门。这促使我国的教育教学的质量标准逐渐与国际标准接轨,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这就要求公共管理教育面向社会,面向世界,不断进行教学方式方法的创新,从而极大地满足社会对公共管理人才的需求。
3.实施多元立体化的教学模式必须树立以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为导向的教学理念。
高校公共管理学科的教育工作者必须克服传统的以讲授知识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种种弊端,设置一套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教育新机制,从以传授知识为主要特征的“教学型”教学转变为以培养创新能力为主要特征的“创新型”教学,大大加强学生对公共管理知识的理解和应用,大力培养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公共管理学科多元立体化教学模式的实施路径
1.教学资源的多元立体化。
立体化教学资源建设一般分为教学包、教学资源库和专业数据库网站三个层次。
立体化教学以课程为单位,将文字教材与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而形成的以纸质教材为主核心、以相应的辅助出版物为配套的多功能、多媒体、系列化的优质教学资源和教学
实施方案。
教学资源库是管理教学资源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它将教学资料以知识点为单位,按科学的存储策略组织起来,以光盘或网络服务器的方式,给使用者提供满足现代教育技术条件下教学需要的知识单元素材和媒体素材。
专业数据库网站建设,既是数据库建设的发展方向,又是学校网络资源立体化建设的趋势。这就要求学校建立公共管理学科的文献数据库、科技成果库、专利库和学位论文库等。
2.课程内容的多元立体化。
公共管理学科多元立体化教学的课程内容体系包括理论、实践、科研体系。第一,理论体系建设方面,将理论和实务、历史和现实相结合,突出教学的实务性、针对性、前沿性,形成一套适应社会和公共管理学科人才培养模式要求的课程内容体系。第二,实践课程体系由校内、校外实践构成,通过开放实践的锻炼,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综合能力。第三,科研体系由学术探讨、研究报告及其他各类学术活动组成,在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创新研究和实习、论文阶段开展公共管理学科课题的深入研究。
3.实践教学的多元立体化。
依据公共管理学科实践教学的规律和要求,实践教学平台体系通常包括课程实践平台、专业实习平台和社会实践平台。[2]其中课程实践平台体现为各种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性实践学习,目的是帮助学生理解课程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管理技能,教学重点是启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培养应用能力。专业实习平台则贯穿于专业学习过程中各种专业性实践活动,如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专业实习一般需要学校和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借助实习单位场地完成。社会实践平台,则体现为在学校的内部条件和外部资源相结合的各种综合性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科技文化活动等。
4.教学方法的多元立体化。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尽量减少空洞的理论说教,而代之以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比如案例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管理游戏教学法、实践教学法等,必要时让学生走出课堂参加到社会实践中,从而使公共管理教学纵横结合、有声有色,最终形成多元立体化的教学方法。
5.教学手段的多元立体化。
(1)多媒体教学。在公共管理学科教学过程中,可以合理选择和运用幻灯、投影、录音、录像等现代教学媒体,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2)学科网站教学。可以通过建设公共管理学科网站,提供多种信息服务和多渠道沟通的平台,方便教师的学术研讨、教学交流,以及师生交流,等等。
(3)公共管理教学软件。公共管理学科教师可以借助公共管理教学软件,让学生开展模拟实战演习,增强对公共管理学科理论知识的理解,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4)公共管理讲座。可以聘请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不定期来学校做专题讲座,让学生及时获得来自社会前沿的新鲜的大量资讯和公共管理中的实践经验。
6.师资队伍的多元立体化。
一方面,要从制度着手,建立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的教师“双资格证书”准入制度,改变传统的“学术型”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倡导教学科研一体化。另一方面,应选派教师去国外进修,到国内各级党政机关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这样既能提高理论水平,又能锻炼操作能力,保证实践教学内容的不断更新,适应公共管理学科迅速发展的需要。
7.教学考评的多元立体化。
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是保证良好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对公共管理学科的质量评价应该在传统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基础上有所创新突破。可以成立专家组,通过分析调研,结合本校实际,对主要的教学内容进行综合评价,对教学计划、具体内容的设计、实施的具体过程进行论证与督导,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价要素,并设定量化评定指标,使教学质量评价指标形成体系,使该体系对公共管理学科教学质量进行准确合理的综合评价与调控。
参考文献:
一、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现状
理论的发展总是反映现实和服务于现实,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滞后现实的阶段。在学界,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锋和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陈瑞莲教授,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本着不同的目的对区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见解。刘锋教授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中山大学的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实质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我国区域行政进行研究的开创者。她在对区域行政深厚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述评,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和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为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主义与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的区域政区间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而国外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间竞争理论、地区竞争力与区域创新研究、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实证研究。同时,她也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义做了阐释,仅从理论创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动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开,也能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现代公共管理学学科创新。这些认识是深刻并富有创新意义的,然而,这些认识是在区域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个简约性的概括并没有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其实质进行分析。毫无疑问,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要解决以上的问题,有必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国外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层出不穷,但什么是公共管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在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的比较分析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据,但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便是在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比较中,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的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的性质方面,公共管理要体现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体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不可否认,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区域行政走向区域公共管理是有其理论基础的,除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还有市民社会理论和治理与善治的理论。我国学者在考察我国现代化进程时认为,“要摆脱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难境地,首先必须从认识上实现一种思维的转向,不能像以往的学者那样,把目光的聚焦点只放在政治权威的转型上,因为中国现代化两难的症结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形成适宜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确切地说,在于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为此,他们引进了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并依据中国现代化的现实进行改造,“中国的市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的非官方公域”。#!&%就西方学者已有的共识的观点来看,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1)私人领域;(2)志愿性社团;(3)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4)社会运动。市民社会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再度兴起,与当代世界各国所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及对此的理论反思有密切的关系,面对现实,理论家们对国家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地位重新思考。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引发治理和善治理论的产生。什么是治理?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政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的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由于治理本身也只是一种实践的科学,毫无疑问也会存在失效的问题,为了完善治理理论,理论家们提出了善治的概念。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佳关系。善治具有五个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分析以上的各种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几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它们都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不仅包括了政府还包括私人领域和市民领域;二是在管理的目标上,更多的突出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协调的达成并达致最佳;三是在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上,注重合作,通过协商和调整,在认同的基础上统一行动。
综合对区域和以上理论的认识,本文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与区域行政有本质性区别的概念,可以将其界定为: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内涵:(1)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第三部门;(2)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3)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经济市场领域和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4)对象是区域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的关系。
[关键词]公共管理;定性研究;研究方法;方法论;公共行政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11-0100-05
一、导言
科学研究离不开有效的方法,科学进步也是随着方法的进步而进步[1],这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公共管理研究中亦是如此。定性研究方法作为社会科学的“经典”方法,在公共管理领域有着广泛应用。[2]张梦中和马克﹒霍哲(Marc Hozer)通过对两家美国较有影响的公共管理杂志(《公共管理学季刊》和《公共管理学研究与理论》)所发表的一百多篇论文的统计分析发现,用定性方法的论文远超过用定量方法的论文,用两者组合方法的论文也远超过“纯粹”定量的论文。[3]公共管理学历史上的经典著作很多使用的也都是定性方法。然而,在我国公共管理领域,定性方法远未获得其应有地位,学界在对其认识及使用上存在很大的误区。不少学者简单地把不能对所收集资料作量化分析,只能以文本形式进行描述的研究都看作是“定性研究”,或把其等同于“规范研究”。国内相当多声称采用定性方法的论文并没有严格遵循其规范要求,与其基本标准具有相当大的距离。[4]因此,在我国公共管理领域,加强对定性方法的讨论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希望通过介绍定性研究及其操作规程,构建定性研究的基本路径,供研究者学习参考,以推动我国公共管理定性研究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方法、数据与理论框架
在搜集重要中英文论文和书籍材料的基础上,本文主要采用了简单文献荟萃整理的方法进行研究。中英文论文首先通过中国知网和web of science分别以“公共管理+定性研究”、“定性研究”、“公共管理研究方法”及“扎根理论”、“案例研究”等具体方法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共得187篇,然后通过分析标题、摘要、来源期刊和全文,对重复和主题不相关的进行了剔除,最后得46篇。中外文书籍首先通过国家图书馆搜索系统分别以“公共管理+定性研究”、“定性研究”及“扎根理论”、“案例研究”等具体方法的关键词进行搜索,共得130本,然后根据书名、作者、出版社等将非学术性及主题不相关的进行了剔除,最后得24本。论文和书籍总共70篇。然后按照主题对其进行了细分(表1)。
在文献比较与整合的基础上,本文首先界定了定性研究的定义及特征。接着,通过回答定性研究的应用条件、研究设计、方法类型等六个重要问题,构建了定性研究的基本路径(图1)。其基本逻辑是:首先考虑定性研究的应用条件;在确定条件符合后,需要根据定性研究特点,进行研究设计;之后就应该考虑有哪些定性方法可供选择,它们各自的研究重点和擅长领域是什么;在选定了具体的方法之后,就要考虑如何具体实施,即定性研究的操作步骤;定性研究做得怎么样,如何提高其科学性,这就涉及到其质量评价问题;由于定性研究的研究对象往往是人和生物等,还必须考虑研究的伦理问题;质量问题和伦理问题贯穿于整个定性研究过程。文章最后讨论了基本路径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三、定性研究的定义及特征
定性研究的英文名为“qualitative research”,在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及新加坡被译成“质的研究”,大陆地区也有部分学者将其译成“质性研究”或“质的研究”;但在社会科学领域,尤其是公共行政领域,“定性研究”的说法更为普遍。定性研究是指研究者在自然情境下,通过观察、访谈、实物收集等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定性研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强调在自然情境下而非人工控制环境中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2)重视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定性研究认为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研究过程是双方彼此互动、共同理解的过程,研究者对研究问题的认识,存在于与研究对象的互动之中。(3)强调从当事人(研究对象)的视角去理解其行为的意义和其对事物的看法,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理论。[5](4)强调使用多元的方法,如观察、访谈、实物收集等,以获得对研究问题的全面深入认识。(5)注重用语言文字对研究现象进行“深描”,很少采用复杂的统计方法(如回归分析、路径分析)来报告他们的发现。(6)定性研究是一个不断演化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研究的抽样、资料收集的方向、资料分析的重点、结论的建构方式等都会发生变化。
四、定性研究的基本路径
参照定性研究的基本流程,围绕着定性研究需要考虑的六个重要问题,将定性研究基本路径具体描述如下:
(一)定性研究的应用条件
研究者在什么条件下使用定性研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考虑因素。一是问题类型,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定量研究擅长对变量问题的探究,而定性研究擅长过程问题。变量问题涉及的是差异与相关,如“是否”、“有多少”、“在多大程度上”以及“…… 的关系是否存在”之类的问题。[6]过程问题涉及的是事件与行为如何发生与演变,而不是它和其他变量存在何种关系以及多大程度上被其他变量所解释。适合定性研究的过程问题有:事件的发生对相关人群所具有的意义;自然和社会情境对这类事件的影响;这类事件发展和结果产生的问题等。[7]二是研究目的。研究者是想通过对个别事物或现象进行细致、动态的考察来获取丰富的描述?还是想通过对事物进行大规模的调查来证实普遍情况?前者适合定性研究,后者适合定量研究。三是数据特征。研究者已有的数据主要是描述性的文字材料(如实地笔记、访谈记录等)?还是结构化的量化资料(如统计数据)?前者适合定性研究,后者适合定量研究。四是实施条件。为获取对事物的深入理解,定性研究需要对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的访谈和长期的观察,如果研究者可以轻易地找到访谈与观察对象,那就比较适合定性研究。
(二)定性研究设计
研究设计是研究者对研究过程的初步设想与规划。在定性研究领域,对研究设计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后实证主义者主张对研究设计做完整系统的规划;非实证主义者认为定性研究是一个不断发现的过程,过早、过多或过于僵硬的设计会妨碍研究者即兴创造。[8]对定性研究新手而言,事先进行严谨的设计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研究设计就会一成不变,它会随着研究的进程进行调整。所以,研究设计仍应保持一定的弹性。
定性研究设计的基本逻辑跟定量研究是类似的[9],即通过对研究过程的合理规划,以确保研究的效度,保证结论的科学性(确保自变量、中介变量、调节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当然,这些变量关系并不像定量研究中那样明显)(图3)。其基本任务是:提出研究问题、建立概念框架、制定抽样方案、选择研究方法、讨论研究效度。研究问题是指你想通过该研究回答和了解什么。研究问题至关重要,直接决定着概念框架、抽样方案和研究方法。概念框架是有关研究事物的一个解释框架——包含关键因素、概念或变量以及之间的关系,通常用图形表示。抽样方案是指对研究场所、人物、事件或过程的选择。定性研究通常都采用立意抽样,而且抽样并不是一次完成,需要在研究过程中对研究对象不断地聚焦以及再抽样。研究方法包括研究拟采用的主要方法、资料收集与分析的方式、研究结果的成文形式等。研究效度(有效性)是指研究结论的描述或解释的正确性与可靠性,[10]对定性研究而言,主要包括构念有效性、内部有效性、外部有效性三种(纯粹定性研究一般不考虑统计有效性;但如果是定性与定量结合的则需要)。有效性是研究设计的关键问题,研究者应详细讨论研究中可能面临的各种有效性威胁及其消除办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结论的科学性(有关三种有效性及各自所面临的威胁,请参考沙迪什(Shadish)、库克(Cook)与坎贝尔(Campbell)[11]的相关研究)。除了以上几个基本任务外,研究设计还应考虑研究的目标、意义、资源规划、伦理问题等影响因素。
(三)定性研究的方法类型、数据收集及其选择应用
定性研究包含哪些方法?学界在此问题上,分歧很大,如迈尔斯(Miles)与休伯曼(Huberman)认为有十几种[12];沃尔科特(Wolcott)认为有二十几种[13];雅各布(Jacob)提出了六种 [14];阿特金森(Atkinson)、德拉蒙特(Delamont)和哈默斯利(Hammersley)提出了七种 [15];邓津(Denzin)和林肯(Lincoln)则将其分为八种。[16]分歧大的原因在于,定性研究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众多学科(如人类学、社会学、哲学、心理学等)和众多范式与理论(如实证主义、建构主义、批判理论等)的影响,基于不同的视角,就会得出不同的分类结果。本文不拘泥于单一的视角,在整合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将定性研究所包含的方法都列举出来,并分析其特征及选择应用,以供研究者参考(表2)。
定性研究的众多方法之中,有一些已经得到了公共管理学者的重视。柯肯哈特(Kirkhart)在1971年将现象学方法引入公共管理研究。[17]贝利(Bailey)认为案例方法适合探讨大量公共管理的研究问题。[18]赫梅尔(Hummel)认为叙事方法有助于产生和积累公共管理知识。[19]然而,刘晓峰、刘祖云在对2006—2008年发表在《中国行政管理》等七家期刊上的652篇公共管理学文章进行分析之后发现,仅有60篇采用了规范的定性研究,而且这60篇中有59篇用的都是案例方法。[20]不难看出,在我国公共管理领域,采用规范定性研究的论文不仅数量极少,而且在方法的选择上也极为单一(主要是案例方法),这极大的限制了我国公共管理定性研究的发展。
(四)定性研究的操作步骤
定性研究过程包含哪些步骤?基于文献荟萃发现,不同学者在表述上存在较大差异。如大卫·希尔弗曼(D.Silverman)将之分为开始研究、分析资料、保持联系、写作、发表五部分。[21]陈向明认为其包括:确定研究现象、陈述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问题、了解研究背景、构建概念框架、抽样、收集材料、分析材料、作出结论、建立理论、检验效度、讨论推广度和道德问题、撰写研究报告等。[22]本文认为,不同类型的定性研究在具体操作步骤上会有所不同,不必强求完全一致,但以下几个基本步骤是不可缺少的,它们是研究设计、资料搜集、资料分析和撰写报告,故这里主要分析这四个基本步骤的主要内容(图3)。
首先是研究设计。研究设计要完成的主要任务是:确定研究问题、建立概念框架、制定抽样方案、选择研究方法、讨论研究效度等几个方面。
完成研究设计之后,就得着手进入实地,开始资料的搜集。定性研究的资料搜集方式有访谈、观察以及实物收集等。访谈适合搜集有关人的观念、态度与生活经历类资料;观察适合搜集有关人的行为及其规律的资料;实物则包括相关的文字、图片、音像、物品等。定性资料搜集通常都会产生回溯力,使研究者回头反思研究设计的内容。
资料搜集上来后,需要对其进行整理分析,如形成暂时性分析与摘要,撰写暂时报告、发展编码系统等。其中,编码是最重要的一种方式。“编码意味着对数据片段用一个简短的名称进行归类,同时也对每部分数据进行概括和说明。”[23]定性编码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进行初始编码(又叫开放式编码),对原始材料中所包含的基本范畴(概念)进行概括。[24]然后是轴心编码,对在初始编码中形成的范畴加以精炼和区分,从中选出值得进一步分析的范畴(主轴范畴)。最后是选择式编码,在更高的抽象水平之上继续进行轴心编码,其目的在于找出核心范畴。[25]例如在一项关于劳工阶级生活的研究中,研究者发现婚姻这个词在许多对话中出现,于是他首先将一大堆田野笔记都编进婚姻这一范畴之下(初始编码)。后来,随着对资料的进一步分析,他将婚姻分成几个一般性的范畴,如订婚、结婚、离婚等(轴心编码)。最后,经过进一步分析,研究者决定以性别作为核心范畴,找出男人与女人在谈论订婚、结婚、离婚时的差异(选择式编码)。[26]在一项关于行政人员升迁意愿及其应对策略的研究中,专家们可能会提出一份编码清单(表3),这些清单可以用来定义代码或用作寻找新代码的参考。编好码以后,就可以进行资料展示了,展示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建立描述性图表,从中引出描述性结论;一种是建立解释性图表,从中引出解释性结论。两种结论,都应该通过研究对象的反馈予以确证或修改。
最后是撰写报告。报告应依据研究对象的反馈进行修改。如果研究的是多个个案,需要完成每一个个案的分析,再引出跨个案的结论,所有的结论(跨个案的、个案内的)都应放入期末报告。期末报告中应讨论结论对理论、政策与行动的意义。最后,还应依据读者需求与研究意图,将研究发现推广运用。
(五)定性研究的质量评价
主要有三种观点:一种主张将定量研究中的“信度”、“效度”直接用于定性研究,或者根据定性研究特点对它们做出重新表述;一种主张发展与定性研究特点相符合的新标准,如坚定性、可靠性、可转移性等;一种主张超越标准之外去寻找可以保证定性研究质量的方法。本文认为,为了保证定性研究的质量,确立一定的标准是有必要的,定性研究质量评价标准可以将 “信度”、“效度”等传统标准与新标准进行融合(表4)。
(六)定性研究中的伦理问题
伦理问题是社会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对于定性研究,尤其如此。定性研究的每一个阶段都会遇到伦理问题,都应遵循基本的伦理准则。在综合现有文献的基础上,一个定性研究的伦理准则的基本框架如表5所示。
五、基本路径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基本路径,为研究者提供了一种了解和使用定性研究的简便途径,可以使其对定性研究的应用条件、研究设计、方法类型等问题有一个基本认识。但该路径作为一个全景式的简化描述,也存在不少不足之处,研究者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基本路径只是关于定性研究及其使用的简化模型,并未涵盖其所有方面,特别是对各种具体方法(如民族志、扎根理论等)的讨论不多。研究者若想对各种具体方法有深入理解,需阅读其它资料。
(2)基本路径讨论的主要是定性研究中各种方法的共性,并未过多地讨论其差异性。研究者在进行具体研究时应将共性与差异性结合考虑。
(3)基本路径的各组成部分有较强的互依性,研究者应该重视这种互依关系,以一种整体而非割裂的方式来看待和灵活使用。这也符合定性研究循环反复、不断演化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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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立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治理与可持续性科学研究所所长;何元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江西农业大学人文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北京100191)
A Concise Roadmap to Public Administration Qualitative Research
Yang LihuaHe Yuanzeng
[Abstract]Qualitative research is an important method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studies. Based on a simple meta-analysis on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the article briefly summarizes the definition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and its characteristics, application conditions, research design processes, major types of concrete methods, operative steps, quality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ethics, and then constructs a concise roadmap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qualitative research, as a referenc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es and students,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validity, and quality of Chinese studies on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management. Finally, the study discusses several issues for using the concise roadmap.
1.1社会考试的属性
1.1.1公共产品理论
1954年,P•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粹理论》的论文中提出了公共产品的经典定义。他认为公共产品具有两个本质特征:一个是受益的非排他性,一个是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指的是某人或某些人在享用公共产品的同时,无法将他人或另一些人排除在公共产品的受益者之外。消费上的非竞争性指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妨碍或减少其他人从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中获得的效用,即增加额外一个人消费该公共产品不会引起产品成本的任何增加(亦即带来的边际成本为零)。按这个定义,我们把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且效用不可分割的产品称为纯公共产品,不具备纯公共产品属性的产品属于纯私人产品,介于两者之间的则是准公共产品。对于纯公共产品的供给,一般由政府提供,而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一种与公共产品密切相关的概念是“外部效应”。所谓外部效应是指“某些产品给生产者或消费者以外的人带来影响,而生产者或者消费者却没有因此承担应有的成本或者获得应有的补偿的现象。”[1]外部效应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若“某种产品的效用为全社会所享用,但由于消费者数量的增加会导致拥挤,使得每个消费者从中获得的效益下降,即消费上有一定的竞争性”,该种产品称为“拥挤性的公共产品”,[2]它就属于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提供的一部分利益对个人来说是可分的,提供的另一部分利益对社会来说是不可分的,因此准公共产品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从经济学角度认识公共产品,明确以上概念,有助于我们分析社会考试的属性。
1.1.2社会考试的属性
基于大多数类型的教育在技术上可以实现排他性,且具有“拥挤性的公共产品”的特性,因此西方学者普遍将其看成准公共产品。从本质上说,社会考试可以看作是对学习者进行以非学历证书考试为主的一种教育类型,是面向人人、面向就业的教育,所以社会考试也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应视为准公共产品。其论据有三点:一是社会考试在技术上可以实现排他性。比如:收费,只有缴纳一定考试费的人才能参加考试;再如某些职业资格考试,只有具备一定资格的人才能报名参加考试。二是社会考试具有拥挤的公共产品的特性。一般来说,一个人参加某项社会考试不妨碍其他人参加该项考试,因此,原则上社会考试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但是,当应试人数不断增加、考试机构的已有考试条件又不能及时调整改善时,考生所能享受到的考试服务质量就会受到影响,这时,该项社会考试就具有拥挤的公共产品的特性。三是社会考试具有积极的(正面的)外部效应。每一个通过社会考试获得职业证书的学习者,他们会从中得到实惠,包括取得了某种职业资格和能力标识,增加了自身在劳动力市场上选择与个人收入提高的机会等,这一部分是可分的。但社会考试的另一部分利益对每个学习者个人而言又是不可分的,表现为学习者通过参加社会考试增长了知识,培养了能力,提高了素质,将会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并做出积极贡献,整个社会也因此而从中获益。
1.2社会考试的供给
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社会考试是准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外部效应,“其外部效应导致了社会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效益的分离”,[3]完全通过市场向使用者或消费者直接收费将会出现供给的不足。因此为社会考试的供给提供资金,应该采用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结合的融资方式,在个人(使用者或消费者)付费的同时,政府通过财政给予合理补贴,弥补市场收费的不足,保证社会考试产品的供给。以上对社会考试准公共产品属性的界定及供给机制的分析,为研究社会考试治理构筑了支撑点,也为确定社会考试机构行为方向提供了依据。
2社会考试治理的理论参照
社会考试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完全的政府行政管理并不可行,而完全的市场协调也可能引起考试机构之间恶性竞争,导致市场失灵。鉴于此,社会考试的治理可能是更契合社会考试特点的管理途径。社会考试治理作为一种公共管理过程,可以从新公共管理中吸纳新的理念和方法论,并以新公共管理为其理论参照。
2.1新公共管理
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新西兰等西方国家的政府治理理论与模式,也是近年来影响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行政改革的主导性思想之一。新公共管理以经济学理论和企业管理理论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经济学提供了新公共管理方法论逻辑和理论语言,(企业)管理理论提供了新公共管理示范对象和理论参照。”[4]新公共管理通过推进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公共管理手段的企业化,促使政府不再担当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唯一提供者,而是担当公共事务的促进者和管理者,它有助于提高公共管理的有效性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新公共管理主张将政府治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将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引入公共部门。重塑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认为政府的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将政策职能和管理职能分开,实行职业化管理。采用多种授权或分权的方式改善公共部门的工作,以对外界变化迅速做出反应。这些主张既为社会考试治理提供了理论参照,也为社会考试治理提供了示范对象。
2.2治理
治理在词义上是指操纵、控制和引导之意,长期以来主要用于国家的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和政治活动。20世纪90年代以来,治理被赋予新的含义,突破了政治学局限,广泛用于社会经济领域。“全球治理委员会于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对治理作了界定: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5]根据这一界说,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阐释,治理实现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平等化。主体多元化即公共管理主体不只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社会组织等有能力承担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各种社会力量;主体的平等化即各平等的行为主体按市场原则以自愿、协商、认同、合作的方式来达成管理目标。治理与新公共管理在价值取向、议题内涵和策略提供等方面是相似的,但治理在理论创新上比新公共管理更进一步。“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看,治理是新公共管理的一种概念工具,能有效解释新公共管理所倡导的新变化,并代表了其效应趋势,即从统治向治理转变的市场化、分权化、绩效化、多中心的公共管理学的兴起。”[6]治理是新公共管理的范式转生。
2.3社会考试治理
从治理的内涵出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考试治理作为一种公共管理过程,其实质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社会考试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和私人机构的合作。社会考试治理应该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社会考试事务的管理。社会考试治理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是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由政府、社会考试机构(公共的、私人的等)及考试参与者组成的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
3社会考试治理的路径
针对社会考试发展中的新问题,借鉴和运用新公共管理提供的理论参照和示范对象,着重从社会考试体制改革、社会考试机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考试外部治理三个层面探讨实现社会考试治理的路径。
3.1推进社会考试体制改革
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当前推进社会考试体制改革,一是改革办考体制,以推进社会考试办考主体多元化和办考形式多样化;二是改革管理体制,以推进管办分离和政府社会考试管理职能的转变。
3.1.1改革办考体制
坚持社会考试的公益性,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社会考试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的社会考试办考体制;坚持统筹协调,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积极性,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大力培育特色鲜明、有社会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社会考试机构。一是深化社会考试机构办考体制改革。创新社会考试机构内部办考体制,统筹规划,调整功能,整合资源,优化结构,集成建设,提高考试机构办考核心竞争力;开展社会考试机构联合办考、委托管理等试验,探索多种形式,提高办考水平;积极鼓励行业、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考试机构改革,扩大优质社会考试资源,增强办考活力,提高办考效益。二是改进社会考试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社会考试领域。三是适应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的需求,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办考。
3.1.2改革管理体制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责任,理顺政府与社会考试机构的关系,规范社会考试机构办考行为,促进管办分离,积极探索管考和办考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社会考试管理体制。二是转变政府社会考试管理职能。政府对社会考试的管理体现在宏观政策导向管理上,不介入社会考试的具体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健全政策法规、行业规划,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督导评估的职责;规范决策程序,健全标准规范,对社会考试机构进行资质认证(认可)和质量评估,根据社会需求批准或取消考试项目;创新管理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对社会考试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进一步落实社会考试机构法人自。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考试公共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行业和专业优势,根据本系统及社会需求,研究开发考试项目,制订考核评估标准。
3.2建立健全社会考试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社会考试机构作为社会考试治理的主体应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又称公司治理结构,源于现代公司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委托—关系。一般认为,法人治理结构是指一组连接并规范公司法人中相应的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相互权利、责任、利益的制度安排。典型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组成,这种法人治理结构实际上是公司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三者的相互制衡。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条件下的一种制度安排。法人治理结构的科学性表现在:一是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在受法律约束的契约下;二是以产权关系的层次性体现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三是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新公共管理主张将政府治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将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引入公共部门,这就为社会考试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理论依据。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是推进现有政府管理的事业型社会考试机构改革的创新举措,为建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考的专业化、多功能、服务型社会考试机构提供了新途径。其基本点是:一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社会考试机构要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和考试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章程建设。各类社会考试机构应依法制定章程,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照章程规定实施管理。三是加强对社会考试机构的监督。推进专业评价,对社会考试机构的办考质量和水平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关键词]海洋行政管理海洋管理行政管理公共管理
随着陆域资源的稀缺性越来越大,海洋资源逐渐引起各国的重视,海洋的地位也日益凸显,世界各国都在不同程度上加强对领海甚至公海的开发。由此,海洋管理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尽管各国政府和学术界都对海洋管理表现出极大的热忱,但实际上关于海洋管理的涵义及学科构建尚没有一个清晰统一的框架。尤其是海洋行政管理,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当前对海洋行政管理的界定主要集中在两个角度:一是从行政法的角度对海洋行政管理及其它海洋管理概念作了梳理,如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即是按照行政法的角度来编撰。二是从管理学的角度阐述了海洋管理和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如郑敬高等人编撰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但是目前尚没有学者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加以论述。而明确海洋行政管理在公共管理中的学科地位,不仅有利于海洋行政管理(学)自身的理论构建和发展,而且可以从一种全面的视角来审视海洋行政管理与其它海洋管理概念的关系,有利于整个管理学科的完善和发展。本文尝试从公共管理的学科角度对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位及构建作一初步的探讨。
一、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
关于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部分的学者已经作了一定的阐述。鹿守本把海洋管理的对象分为自然系统对象;海洋使用者和海上活动者对象两部分,将海洋管理定义为:“在海洋事业(含开发、利用、保护、权益、研究等)活动中发生的指挥、协调、控制和执行实施总体过程中所产生的行政与非行政的一般职能,即是海洋管理。”[1](P49)鹿守本对海洋管理的定义着眼于一般管理的角度,未体现出对海洋行政管理与其他管理的区别。郑敬高对其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把人类以海洋为对象的实践活动和以这种实践活动为对象的管理活动区别开来,前者称为海洋管理,后者为海洋行政管理。[2]或者更为详细一些,前者称为海洋经营管理,后者称为海洋行政管理。笔者也认同这种划分,只是认为海洋行政管理还应该包括政府对自身介入海洋活动的管理,因此,海洋行政管理的定义可以表述如下:海洋行政管理指海洋行政机关及其人员依法对自身及社会组织介入海洋活动的管理行为。他至少应该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政府在介入海洋活动过程中对自身的管理;二是海洋行政机关对社会其他主体在海洋活动中的管理、协调和监控。
此外,笔者更倾向于将海洋行政管理理论作为海洋管理理论的发展主体。首先完善海洋行政管理,由此带动海洋经营管理的发展,其学科的发展脉络与陆域的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如果说陆域管理理论沿着一条“企业管理理论——一般管理理论——行政管理理论(包括公共管理理论)”的脉络发展,后者的发展更多的建立在对前者理论的借鉴上,那么海洋领域管理理论则应该相反。其脉络是“海洋行政管理——一般海洋管理理论——私人海洋管理理论”。其原因主要在于:
1.海洋实践活动更具公共性,需要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人类诞生于陆地,发展于陆地,在陆地上的活动较之海洋,成本较低,个人和私人组织有能力支撑自己活动的成本,且收益的周期较短,个人和私人组织也愿意为其活动进行投资。因此,在陆域,私人管理的理论占据主要地位,行政管理理论的发展有赖于借鉴私人管理理论的发展。而海洋活动和陆域活动不同,其不可预测性较之陆地要大的多。个人和私人组织在面对海洋活动时,由于力量和承受能力的有限,或是不愿过多的介入,或是其开发多带有短视效能,其成本—收益比例远远低于陆地,影响对海洋的进一步开发。换言之,人类探索海洋规律的活动,其“公共性”更加明显,这种具有不可分割性的规律探求,由政府来提供更为适合。政府在介入海洋活动时,必然需要建立对自身活动有效管理的理论体系,海洋行政管理的价值正是体现于此。
2.海洋活动具有更强的外部性。所谓外部性(externalities),即不属于买卖或交易双方的预测,但却是组织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物。[3](P9)它体现出一种活动不仅产生活动者所希望的或只影响他自己的结果,而且对他人和环境造成影响。通常而言,活动的外部性倾向于特指其负外部性。绝大多数海洋活动都产生影响公共利益的负外部性,尤其是海洋环境的破坏更是具负外部性的公共问题。海洋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就这些外部性很强,影响公共利益的海洋管理活动进行管理,而且也只有海洋行政管理能更好的消除海洋活动的外部性。[4](P39)
3.海洋活动涉及更多重要的利益主体,其协调需要政府的参与和主持。尤其是当今社会,世界各国都加强对海洋的开发。美国在1998年全国海洋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开发、保护、恢复海洋资源的建议,并从2001年起对海洋环境和法规进行全面研究,对国家海洋管理政策重新做出全面评估,从而为21世纪美国海域经济开发政策勾出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又于2004年4月了一份长达514页的研究报告。1997年日本在《海洋开发年度推进计划》中,已经把“探求新的海洋开发的可能性,立足于国际角度推进海洋的开发”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原则确立起来。[5]各国对海洋资源的争夺,不可避免的会发生利益摩擦,我国如果要在海洋开发和利用方面取得成效,不仅需要完善国内的开发管理,而且需要探求国际开发的协作和协调。这两方面都属于海洋行政管理的研究范畴。
如果将海洋行政管理作为海洋管理理论的发展主体,即将探索政府管理行为作为重点,那么,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界定海洋行政管理与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关系的明确是海洋行政管理进一步发展的前提。
二、海洋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与公共管理
上个世纪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进行学科结构的调整,其重大举措之一是设立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下设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作为一级学科的公共管理学,其研究对象和范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政府自身的运作和管理;政府对社会不同领域的管理(部门公共政策和管制);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内部运作和管理(如学校和医院的内部管理)。[6]但实际上,公共管理学科的五个二级学科,对这三个层次的划分并不明显,或者说,很难界定五个二级学科到底应该归属哪一个层次,它们之间更多的是一种重叠和交叉的关系。尤其是面对新的领域扩充时,很难明确新领域的学科地位,至少现在的学科体系就并没有凸显海洋行政管理的位置。[1]这说明当前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周志忍为公共管理的学科发展提出了两条思路:第一,公共管理应该留有向外发展的余地,随着社会需求和基础条件的成熟,增设或新添其他的二级学科,只是增设的二级学科应该着眼横向分工的专业领域如环境保护等,而不是具有综合特征的学科;第二,将行政管理作为公共管理学的基础和平台,建立开发式的学科体系,即行政管理与其他的四个二级学科不是并列关系,而是某种基干与分支的关系。在不变动现有的学科体系下,可以容纳增加的研究领域。[7]
暂且不论这两种思路,哪一条更有利于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我们所关注的是,对于海洋行政管理的发展,哪一条思路更有力呢?如果选择第一条思路,作为与土地资源管理并列的二级学科,海洋行政管理称为“海洋资源管理”更为合适一些,这就面临着学科名称的再次变化。[2]笔者倾向于第二条思路,即海洋行政管理以行政管理为学科平台,将行政管理的理论体系作为基础,借鉴其他二级学科的成果,逐渐完善自身的学科体系。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可以厘清海洋管理的学科类别,完善各自的发展。如上所述,当前海洋管理与海洋行政管理的关系存在一定的模糊,本文赞同海洋管理划分为海洋经营管理和海洋行政管理,而且以后者为主体的观点。若坚持第一条思路则面临“海洋资源管理”概念的诞生,如何界定海洋管理、海洋经营管理、海洋资源管理和海洋行政管理之间的关系,又是一个新的课题。这将为整个海洋管理的发展人为增设一些壁垒,不利于学科的相互借鉴和发展。
2.当前海洋行政管理的学科构建不足以成为一级独立的学科。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国关于海洋行政管理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其自身的理论体系不仅不能和行政管理相提并论,也远不如其他的四个二级学科。海洋行政管理所借鉴的行政管理理论,要远多于自身的独特理论。将海洋行政管理归属于行政管理的一个研究系统,一方面可以继续沿着当前的研究脉络发展下去,继续借鉴,另一方面也不会与当前的公共管理学科体系发生冲突。有利于整个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
3.海洋行政管理以行政管理为学科平台,可以突出海洋行政管理以完善政府行为为核心的学科特点。如上所述,与陆上管理行为和理论的发展脉络不同,海洋活动的有效开展需要政府组织强有力的介入。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探索如何有效提高政府效率和加强政府行为的学科,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在如何管理政府和政府如何管理方面,积累的大量的理论和经验。这些理论和经验如果作为海洋行政管理学发展的基石,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的促进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和学科完善。
三、海洋行政管理的学科构建
在明确了海洋行政管理的内涵和学科定位后,如何构建海洋行政管理学的学科体系,也是一个需要面对的课题。当然,国内外的部分学者对于海洋行政管理的研究在范畴上作了一定的诠释。美国的J.M阿姆斯特朗和P.C赖纳在他们合著的《美国海洋管理》一书中,将国家对海洋活动的管理分为十项职能:组织海洋研究;从事海洋资料的收集、存储与分配;财政赞助;税收;监测;实施法律;解决冲突;制定政策;制定法规;制定规范等。而国内的学者郑敬高在《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中将海洋行政管理的体系分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海洋立法与执法管理;海洋政策与决策;海洋权益管理;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环境管理等几个方面。滕祖文的《海洋行政管理》一书主要从行政法的角度进行阐述,全书的体系也类似于行政法教材的体系。[9]
笔者在综合不同学者的分类基础上,根据行政管理的学科构建,认为海洋行政管理的学科体系,主要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海洋职能。其内容主要涉及国家在海洋活动中的职责定位,政府应该介入何种海洋活动,介入的程度多大,应该采取何种方式介入,以及随着海洋环境和行政环境的变化,政府应该做出何种反应。
2.海洋制度。针对海洋职能,国家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应该建立何种的组织体系,其机构的设立、权责、相互关系等一系列内容;此外,权力机关针对海洋管理的立法,行政机关涉及海洋方面的行政立法,都应该属于这一层面。
3.海洋战略。尽管传统的行政管理理论并没有涉及战略管理,但是公共管理,尤其是新公共管理将战略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要将战略思维融入行政管理的所有阶段之中。[8]对于海洋行政管理而言,其战略思维更为重要。战略的涵义本来就蕴含着一种竞争,世界各国对海洋资源的争夺,正是战略思维的体现。海洋战略的重点在于探讨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变化,海洋未来的国际地位,世界各国针对海洋的举措,以及我国如何保护领海和有效参与公海开发。
4.海洋决策。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是公共政策研究的主要内容,海洋决策的研究范畴同样应该立足于此。在借鉴公共政策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结合海洋战略和海洋环境,提高政府的海洋政策水平。
5.海洋实施。即海洋立法或海洋决策做出后,海洋行政机关及其人员贯彻法规和政策的全部活动或整个过程。它至少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海洋行政指挥、海洋行政沟通、海洋行政协调、海洋监控和海洋方法。海洋实施应该是整个海洋行政管理内容最为庞杂的部分,也应该成为其他海洋管理汲取海洋行政管理理论和方法的主要部分。
6.海洋财政。主要涉及政府在海洋管理活动中的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权力机关如何界定海洋开发的财政支出在整个财政预算中的比例和地位;二是政府如何利用财政手段有效的调控整个海洋开发的进度和规模,以达到海洋开发的最佳效果。
7.海洋伦理。主要探讨在开发海洋资源的过程中,人类与海洋之间的关系、海洋环境保护与海洋资源利用之间的关系、海洋长期利用与近期利用之间的关系、各国在公海的行为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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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ConceptandBuildingfromPublicManagement
[Abstract]howtodefinite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anddistinguish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ocean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andpublicmanagement,somescholarhavemade.Buttheyhavenotmadefromtheangleofthecourseofpublicmanagement,whichisthefirstproblem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needface.
[Keyword]oceanpublicadministrationocean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public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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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seminar;行政管理;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36-0274-02
“Seminar”中文音译为“习明纳”、“习明纳尔”或“席明纳”,意译为“研讨班”。seminar教学模式起源于18世纪的德国,并于19世纪70年代在美国兴起,是西方国家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中非常重要且普遍使用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是围绕某个或某些学生共同感兴趣的问题,让学生单独或以小组形式,经过阅读文献、调查研究、分析讨论、实验操作以及文献资料分析和综合等,获得解决问题的途径,然后写成研究报告,并由某个或某组学生做主题发言,组织全班学生参加讨论,从而培养他们具有相关能力和掌握相关知识。在行政管理专业的教学中,运用seminar教学模式,可以极大提高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一、Seminar教学法对传统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是“教师讲、学生听”,在课堂教学中,学生的活动是为了配合教师的教学,留给学生的时间、空间都很少,所以学生极少拥有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其结果只能使学生盲目地接受和被动地记忆课本或教师传授的知识,成为一个装载知识的“容器”。而seminar教学法则注重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促进师生互动,要求师生对教学过程进行反思。
首先,seminar教学法以研究问题组织教学,这就有可能促进学生的问题意识,并且这种模式在对问题讨论的基础上要求学生开动脑筋进行判断、思考,这便提高了学生的判断和思考能力,从而促使其思维的进一步发展。同时,通过调查与研究去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便帮助学生熟练掌握和应用调查方法、试验方法、统计方法、获取信息和分析信息的技术、比较、论证和归纳的方法,提高了学生分析、批判、综合、描述和报告的能力。
其次,在seminar的课堂上,学习的问题是没有现成答案的,相反,它要求学生通过实践,自己去探索从而解决问题,这种自我探究的过程培养了学生的自信心、持久力、专心、责任心、成就意愿等自我能力。而且seminar教学法不是以教师传授知识的形式来组织教学的,而是由学生独立研究来完成学习任务,所以它最终能够较好地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则是学生日后继续深造和终身学习的重要基础。
最后,由于seminar教学包括了小组分工、合作研究的教学组织形式,并在研究基础上进行集体交流、讨论,从而锻炼了学生的交际能力、合作能力、集体感、助人意愿、同情心等社会能力。
二、在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实施seminar教学法的必要性
第一,行政管理知识的独特性决定了seminar教学法在专业授课中的重要性。行政管理知识是一种融实在性、理解性和批判性于一体的综合性很强的知识,这种知识用教育组织管理批判理论范式的话说,乃是由经验的、诠释的和批判的三个向度所构成的一个整体。由于seminar教学特别强调实践、反思、合作及对话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性,这就为学习者在课堂中获得具体行为和特定组织管理的知识提供了特定的机遇和条件。
第二,它使得整个行政管理教学以学生自主型、主动型学习为主。Seminar变教学上的单向传导模式为双向互动模式,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主动性。同时,它也促使教师教学重心转变,形成以学生为中心和以能力为中心的教学思路。在传统意义上,“讨论”被看作一种课外活动或教学的辅助手段,在新的观念上,它本身就是教学,是教学的一种复杂高级形式。
第三,seminar教学为理论与实践的整合提供了一条独特的路径。行政管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是教学与研究中的一个讨论已久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不是觉得行政管理学理论过于空洞,脱离公共管理的现实,就是觉得行政管理理论过于肤浅,对实践缺乏指导价值。理论与实践总是被置于一种人为的对立与冲突的境地中。然而,seminar教学却让我们看到了走出这一窘境的希望。seminar教学不是用扬此抑彼的思维来讨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而是给予研讨和辩证地运用。
第四,seminar教学可以使学习者感受管理者的矛盾处境,体会公共管理工作的复杂性,防止对公共管理行为作出简单化和片面化的解释。Seminar教学不同于传统讲授法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最大限度地拉近了教学情境与实际管理情境的距离。在seminar教学中,学习者所研讨的问题实际上就是管理情境中所真实发生的管理难题,这些管理难题除了时空有所变化以外,其真实性是完全得到保证的。学习者就是在研讨这种管理难题的过程中,渐渐认识到管理工作的复杂,体悟到公共管理的魅力和精髓。
第五,seminar教学使行政管理专业学生提高了阅读能力和表达能力。阅读是管理类课程学习的基础,教师必须根据学科特点设计自己的教案,理清学科的重点、线索和方法,介绍大量的阅读材料让学生去思考与把握,也就是说,学生对本门课程的系统了解和认识主要从阅读中来。seminar教学促使学生必须阅读有关问题的大量资料,迫使学生常常泡在图书馆里和资料室中。当然,学生学习的重心不是去背教材,而是以阅读为中心的思考。不仅如此,seminar还能够提高学生以口头与书面形式有效传递教学成果的能力,反映出学生对学科内容的掌握和表达两方面的水平。Seminar是一种以口语表达为主的训练,且严格而正规,训练的机会很多,从而大大提高了学生的表达能力。
三、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seminar教学法的实施与保障
在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可以结合诸多专业课如公共政策学、市政学、公共关系学、社会学等课程的实际,挑选适当的论题,组织学生运用seminar教学模式。其实施过程包括:
1.主持人介绍。主持人一般由任课教师担任,对报告人的学习和研究背景做简要的介绍,并宣布本次课的讨论主题,概要地介绍主题所涉及的基本问题,不做任何学术方面的界定和评价,以免先入为主,为下面的讨论定调子,影响学生的自我判断。
2.主题报告宣讲。报告人利用多媒体对自己的专题进行论述。该部分是对学生的学术水平以及作风、礼仪、形象、多媒体制作、现场驾驭能力等总体水平的检阅,因此要求学生衣着整洁、言语流利、反应迅速。这一部分时间可以控制在25~30分钟。
3.讨论。这一阶段主要是围绕主题进行交流。针对报告内容,课程参与者(教师、学生等)均可向报告人提问,并对报告的命题提出自己的不同观点,指出报告中或多媒体演示中的错误,或要求报告人对某些内容进行解释或表达看法。
4.教师总结与点评。这一阶段主要由主持教师进行专题评点,简短地对讨论进行总结,对课堂中出现的有关学术问题的争论一般不做“是”或“否”的绝对性评价,以免在潜意识下为以后的讨论定基调,影响学生在课堂上自由地进行学术思维和交流。
5.学生总结。这一阶段主要由学生对本次报告做总结和致谢。
6.seminar课程的结业。seminar课结束后,要求每一位学生根据报告过程中教师、学生等所提出的意见,将自己的seminar报告论认真的修改,并按照论文格式打印成文投稿。此外,要将学生的报告论文装订成册,作为资料保存。
与此同时,需要为seminar教学模式提供相应的保障,包括“软件”与“硬件”相配套。所谓“软件”主要包括两大方面,一是教学制度的改革。如我国现行的教师评价标准基本上是量化考核,而其中最重要的指标是学生的成绩。在此评价标准下,教师不得不沿袭传统的讲授法,而对seminar教学却畏首畏尾。因此要实行seminar教学,必须改革教学评价标准,将评价标准主要集中于学生的课堂表现、语言表达能力或独立完成科研课题的能力等上面。二是教师素质的提高。Seminar教学因其互动性、学术性、灵活性等特点不仅要求学生在课前需作大量准备,更关键的是需要教师具备较高的科研素质和教学管理素质。然而,在我国高校,有相当一部分教师纵然教学实践多年,但缺乏对学生的指导能力,普遍存在着只能给学生提出问题,而不指导学生如何解决问题的现象。尤其随着大众化时代的规模扩张,教师队伍结构呈年轻化趋向,这个问题愈显突出。因此,广大一线教师不仅需加强对学术的研究,同时还需要学习和研究seminar教学技巧,并及时在教学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硬件”主要指的是seminar教学所需的教学资源与设施。Seminar的教学特点要求大学应加强图书文献资料的更新和管理,不仅要增加图书收藏量,还要进行管理改革,力求学生资料查寻便捷。另外,seminar教学的互动性和自由性决定了对教学场所和设施有特殊要求。目前,大学教室桌椅的成排设置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研究氛围。因此,有必要为seminar教学配备专用教室和利于研讨的会议厅式桌椅以及计算机、投影仪和各种实验仪器等方面设备。
Seminar教学模式是将研究性教学和学生自主创新学习相结合的一项制度,是一种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的教学和研究形式。我们在行政管理专业教学中要继续探讨这种教学形式的具体实践方式和注意的问题,以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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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服务采购,阳光财政,民间组织,采购预算
一、服务经济视野中的公共服务采购
“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其增速将高于国民经济的整体速度,服务业有望成为提供就业的重要支柱行业和产业结构优化的主导行业。将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纳入服务业这一产业结构分析的框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新公共管理”浪潮的重要成果之一,公共服务业体现了21世纪朝阳产业的发展方向。
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解释,以市场运行为基础的政府部门行为,是可以也应当参照产业部门的眼光来审视的。其原因在于,政府部门终究是满足社会需要的一个系统。它和另一个系统一市场一共同构成了满足人类需要的重要渠道。只不过政府部门的运行主要是以政治权力而非利益交换为依托的。一旦认识提升至这样一个层面,以往被视为超凡脱俗的政府部门事实上被请下了“神坛”,政府部门的角色重新定位与重塑也就成为一种必然。显而易见,伴之而来的将是公共服务业运行机制的调整或重构。
通常情况下,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是政府,但随着20世纪末期“公民社会”理念在世界范围内的复兴,众多民间组织或“第三部门”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开始呈现加速增长的态势,甚至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可能形成政府和“第三部门”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而平分秋色的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公共服务采购规模的扩大与运行模式的转换,很可能成为21世纪中国公共治理领域中非常靓丽的一道风景线。
二、我国公共服务采购的现状与问题
1.简要的现状描述
鉴于服务采购确切定义描述上的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采取了排除法的方式,即“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对于公共服务采购的具体内容,在财政部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辅导读本》中进一步指出,“采购人采购的服务主要包括专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课题服务、运输、维修、培训、劳力等”。
按照中央政府采购的口径,地方政府采购目录在较小范围内界定了服务采购的范围。通过对我国公共服务采购的基本情况(见表1)的分析,从采购项目构成看,货物与工程、服务分别占政府采购总金额的93.51%和6.49%。在个别地方政府层面上,公共服务采购所占的比重,甚至呈现更低的态势。以地方预算改革成效较为显著的广东省和天津市为例:2004年,天津市实现政府采购预算36.6亿元,其中服务类采购仅占实际采购总金额的2.1%。广东省2004年工程类采购106亿元,占总规模的47.23%,较2003年翻了3.98倍;货物类采购100亿元,占总规模的44.67%;而服务类采购仅为18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只有8.11%,就增长额而言,仅占总增长额的4.98%。
2.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对于公共服务及其采购的界定存在着模糊认识。理论上,公共服务包括纯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两个层面的内容。纯公共服务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两类,强制消费的制度性公共服务和节约成本考虑的公共服务。然而,在具体操作层面上,什么属于纯公共服务,什么是准公共服务,哪些服务可以纳入公共采购的序列之中,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彼此悬殊的理解。这种对于公共服务及其采购范围认识上的模糊与偏差,成为制约我国公共服务采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二,公共服务采购在政府采购中所占的份额过低。在公共产品序列中,非有形的公共服务究竟占有多大份额是适度的,同时,在这些服务中,又有多少可以纳入公共采购的序列。在各国财政管理实践中,或许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与尺度。然而,根据美国亚利桑纳州立大学CAPS研究中心2003年的一项研究报告,对年均营业收入为40.2亿美元,年均服务支出为4.34亿美元的大公司来说,企业收入的11%和采购总成本的30%都是用来采购服务的。考虑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中,公共服务的比例相对较大的现实,服务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应略高于企业采购占总采购成本30%的比例。但通过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公共服务采购仅占到政府采购总金额的不到7%,这一比重显然有些偏低了。
第三,公共服务采购的覆盖范围狭窄,种类过于单一。近年来,在各国公共管理实践中,大多数准公共服务,乃至某些传统意义上的典型纯公共服务都纳入了公共服务采购和市场化“外包”的范畴。至今,英国的公共服务行业,如环境保护、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被认为是建立在合同制基础之上的,甚至在监狱管理等国家传统的基本职能领域,合同化外包也占有相当的比重。又如,美国田纳西州20世纪90年代决定建造3所监狱,2所继续由政府经营,而另1所则交给民营企业,以此来提高效益。同时,美国警察机关已在从容不迫地民营化;私人安全保卫的数量3倍于警察,监禁正作为一种生意出现。到1996年末,有132家看守所开业,另有39家在建设中。该行业的税收在1997年达到10亿美元大关。
与之相较,我国政府采购主要集中于货物和工程采购,服务采购则局限于公务车辆维修与保险、计算机通用软件、会议服务等少数领域,难免显得采购种类过于狭窄与单一。加之在服务业体系中,这些大多属于初级服务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公共服务采购的发展与成熟。
第四,公共服务采购的相关研究滞后。在现时的中国,循着公共管理与公共财政的研究视角,分别就公共服务和政府采购问题加以研究的文献,似乎是汗牛充栋了。但前者倾向于“新公共管理”运动对政府治理的再认识,后者则主要集中于整体意义上的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应该说,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在中国,已然大体完成了总体构架的研究;应该循着“市场细分”的思路,分别就公共财政管理的诸多细节问题(诸如公共预算、政府采购等)加以更为深入的解剖。然而,在公共服务采购问题的研究上,我们还没有看到类似的范式转型。对于传统政府服务的“市场化改革”、物品采购与服务采购之间的互动关系、民间组织如何参与公共服务采购的路径选择等一系列具有鲜明时代色彩的问题,在理论界与实务部门,也还未能取得应有的共识。
三、引入民间组织:“双向共赢”的公共服务采购管理变革
1.双向共赢:政府与民间组织的目标一致性
在市场经济中,与企业追求约束条件下利润最大化的单一动机不同,民间组织从其诞生的那天起,就是以“非营利性”作为基本。宗旨与原则。在这个意义上,民间组织与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具有一致的目标,都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出发点。二者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有可能实现“双向共赢”的良好结果。通过民间组织对公共服务采购供给的参与,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公共物品和服务供给的垄断市场结构,从而实现促进民间组织壮大与提升预算资源使用效率的“双赢”目标。
2.公共服务采购预算:民间组织参与政府采购的运行平台
(1)采用“总额预算控制”,界定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
我国公共服务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非营利组织和民间企业,对于体现公共服务总体规模的预算总额都较为关注。因此,一个明确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年度预算总额控制体系,大体构成了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的基本前提。然而,自2000年以来,我国连续多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实际财政收入结果,均大幅度超过立法机构批准的预算法案的收入规模(如表2所示)。从增长幅度的比较来看,最少的年份也是年初预算增幅的1.75倍,最高的年份达到3倍。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状况造成了包括民间组织在内的微观经济个体对于政府采购整体规模的预期混乱,影响了其长期采购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2)尝试推行以服务类型为基础的“跨部门”预算
在收支分类上,公共服务几乎涉及公共部门运行的所有重要领域。在现实中,一个部门提供多种服务,以及某种服务由多个部门提供的相互交叉现象屡见不鲜。然而,我国现行的部门预算改革,是以部门作为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基本业务单元的。在社会转型时期,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越位”与“缺位”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部门预算改革也难免带有种种历史沉淀因素的色彩。因此,在公共服务采购中,难免会出现采购种类的相互交叉,这也是我国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的难点所在。
对此,可以适当借鉴瑞典的预算模式,尝试推行“以服务类型为基础的跨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在瑞典总预算中,共分成27个支出领域和大约500个拨款项目,其预算主要是根据支出领域和拨款项目加以分类。在现阶段的中国,需要结合推进中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按照公共服务的类型与模式,重新划分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的收支分类基础,逐步推行跨越部门边界的“以服务类型为基础”的采购预算。
(3)明确公共服务采购预算中民间组织的介入深度和广度
当我们从经济全球化的视野中,探求政府与民间组织互动影响的时候,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服务采购更加具有不同寻常的时代意义。我国加入WTO所涉及的仅仅是商业消费市场,对于属于自愿加人的《政府采购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只是纳入了议事日程。尽管如此,我国仍旧做出了尽快开始加入该协议谈判的承诺。同时允诺,最迟于2020年向APEC成员对等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应该说,我们已经听到了《协议》的脚步声。在短短十几年的缓冲期内,我们需要充分培育与壮大包括民间组织在内的市场主体。
由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孙立平主笔撰写的《2011年度中国社会进步研究报告》后受到舆论关注。这份报告提出,中国当前最需要警惕的,既不是多数学者所认为的遭遇“中等收入陷阱”,也不是外界所担心的改革处于停滞状态,而是“转型陷阱”。
何谓“转型陷阱”?在孙教授看来,主要表现为:经济亢奋导致畸形发展;既得利益集团将自身利益扩大化和合法化;社会结构趋于定型;一些道德底线失守。
事实上,对于“转型陷阱”的研究,孙教授和他的团队从2005年就开始了,只不过那时有些“症状”还不那么明显,普罗大众尚未觉察出来。
面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来的一些现象、遇到的问题,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其实不是什么新问题或独特症状,而是社会经济繁荣到一定程度时,社会结构以及维系该结构的各种制度性的东西不配备。换句话说,当物质繁荣和社会财富增长到打破当时社会成员之间的相对平衡状态,并影响原有社会结构稳定时,社会矛盾或者说社会不安感就会出现,无论是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开元盛世”、“康乾盛世”,还是英国的“维多利亚时代”,及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七八十年代的日本等,都多多少少有一个相同的社会症状――繁荣躁动症。
引发“繁荣躁动症”的根本原因既不是物质匮乏,也不是财富增长太多,而是物质财富分配的严重不均,或者说财富分配不能满足部分社会成员的期望。这也是为什么最近十年来,中国经济总量越来越庞大了,百姓的生活水准提高了,但却没有多少人感到幸福;政府的财政收入越增越多,反而感到越来越缺钱花了;高校招生越来越多,高考竞争反而越来越激烈了;医院越盖越大、医生越来越多,但人们看病却越来越难――因为大家的期待值更高了,不公平感更强烈了。
疗治“繁荣躁动症”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必须及时调整社会管理中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制度和机制,以公平公正为最高原则,以公开透明为基本手段,合理化解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疏导社会情绪。
作为社会公共管理机构,政府的最大利益就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以及维护保障社会运行的法律法规和公平正义原则不受侵犯。
二是在保持经济适度增长、增加民生产品的供给、尽可能满足百姓日益增长需求的同时,引导民众的期待愿望,认清现实,倡导合理消费,尤其不宜人为刺激和推高民众对物质追求的欲望。人的欲望无穷无尽,何时才能完全满足?当然,这不是说要“禁欲”,而是说决不能为“物欲横流”的社会风气推波助澜。
中国古代有句话非常好,“富贵不能”,在物质繁荣时代民众能否理性,心态不失衡,首先要看以社会精英群体构成的主流社会是否理性,反映在民间是民众对奢华、大牌和纸醉金迷生活的嗜好。走出“繁荣的迷雾”,有助于中国社会的整体转型,反之,便会是加大转型的难度。
(选自《侨报》,本刊有删节)
一、移动技术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移动政务的内涵
移动政务(Mobile Government),是传统电子政务和移动通信平台相结合的产物,是移动技术在政府公共管理工作中的应用[1]。移动政务主要提供3类服务:第一类是基于消息的服务,其典型代表是短信;第二类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服务,将GPRS、CDMA和3G数据传输技术等应用于电子政务领域;第三类是基于位置的服务,利用移动通信网络获得特定物体的地理位置,从而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2]。
随着时代和技术的进步,属于第二类移动技术的载体蜂窝电话——手机,已经逐渐成为融合了另外3类移动技术,拥有广播、PDA、GPS、蓝牙等四位一体功能的“全能手机”。在移动政务所应用的众多终端中,全能手机正日渐取代其他设备,成为移动政务中重要的应用终端,并在消息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和位置服务中都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
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中第十五条有“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不只是包括政府对外的信息,也包括政府内部的信息传播和。在政府对外的多种信息方式中,政府网站凭借其便捷性和信息的全面性成为广大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首选[3]。政府对内的信息方式主要是政府内网综合门户和各类公文等。以政府网站为主的传统的电子政务在信息传播的针对性、响应速度、覆盖率和可及性方面存在局限性,而移动政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传统电子政务的一些局限。不论是政府对内还是对外的信息,都不难看出政府网站凭借其及时性、权威性、互动性以及信息的全面性日益取代传统政务运作模式。
(二)移动政务的具体内容
依据电子政务内容划分的思路,移动政务也可划分为4个部分:mG2G、mG2B、mG2C、mG2E。下面将按照这4类划分结合移动政务的3类服务,探讨移动政务在针对性、可及性、覆盖率和响应速度方面较传统电子政务的优势。
⒈消息服务
在移动政务的消息服务中,短信息(包括彩信)是主要的应用方式。在G2G事务中,政府部门内的通知可以通过手机短信下发(广州等城市政府开会用短信通知),比面对面和电话通知更省时省力,而且因为非工作时间紧急会议的存在和开会通知往往并非涉及到全体人员,所以传统电子政务的政府内网并不完全适用于此类响应速度较高、针对性较强的事务。在G2B事务中,企业证照办理通知和税务缴纳通知也可通过短信而有针对性地下发,甚至可以在政府采购招标计划中对一些企业发送通知。这样不仅解决不方便上网企业信息不通畅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在G2C事务中,手机短信发挥了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其中短信预警(台风预警、地质灾害预警等已在多个城市广泛应用)、短信公告(比如广东气象局短信辟谣“湛江暴雨将引发大地震”)、短信预约挂号就医(东莞已经试点短信挂号业务)的应用极大地体现了移动政务的及时性和覆盖广的优势。同时,以彩信方式发放的手机报发展速度快,潜力大。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中国手机媒体研究报告显示,手机报用户普及率已经达到了3 9 . 6%。其中“十七大”手机报6期发行1 . 5亿份,收到8万多条读者的留言回复,是手机媒体影响力的一个最好证明。在G2E事务中,公务员的个人日常办公常常需要处理大批文件,而在这方面由于手机短信容量的局限性,移动政务在G2E业务中的发展受到局限。
⒉互联网服务
在移动政务的互联网服务中,GPRS,CDMA和WAP是主要应用技术。在G2B和G2C事务中,政府将GPRS远程监控应用于城市管理(北京、上海等地的“城管通”)和环境保护部门(佛山的“环保通”)。GPRS在远程数据采集中的应用,不需要为监测设备专门改造已有的运行环境,省去建设无线专网的成本[4]。其按流量计费的方式也更为经济,更适合频繁突发的小流量数据传输。同时,GPRS网络具有覆盖范围广、数据传输快、实时性好、通信质量高、持续在线和费用低等优点,特别是在工作环境恶劣、地理位置偏僻、无人值守场所等领域,GPRS互联网技术更是体现出传统电子政务所不能有的可及性和低成本性。在G2E事务中,政府WAP版门户网的开通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数字鸿沟。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23次互联网调查显示,中国手机用户已超过6 . 4亿,是中国网民人数规模的2 . 9 8亿人的两倍还多。政府WAP版门户网站的开通让数亿没有条件用电脑上网的人可以通过手机来享有同等的公民信息知情权[5]。WAP版“中国苏州”开通后,平均每天下发“公众监督”栏目处理的“WAPPUSH”回复信息达到260多条,而且这个数字还在持续增长。这些都证明了移动政务的巨大优势。
⒊位置服务
在移动政务的位置服务中,用CDMA和GPRS定位技术或者辅助GPS系统在人员追踪和车辆定位上的应用也显示出移动政务的优势。在G2B和G2C中,广西就曾利用CDMA定位技术使海上迷航游客成功获救,江苏省也在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上安装GPS,并利用GPRS网络定时上传信息[6]。综上所述,提供移动政务3类服务的终端器材有政府管理人员使用的“城管通”和“环保通”等PDA、手机,以及利用GPRS或CDMA进行数据采集的设备等。这些移动终端设备小巧易携带,投入成本低,响应速度快,比起传统的电子政务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特别是作为移动终端之一的手机,其庞大的用户群和极高的信号覆盖率,使得作为移动政务终端设备之一的手机在更大范围内的使用奠定了基础,移动政务的发展前景甚为广阔。
二、手机在政府信息中的应用
虽然以手机作为移动终端设备的移动政务应用前景广阔,但由于手机屏幕小、功能不完善的限制,再加上第二代移动通信网络低容量、低速率的弊端,手机并未发挥出其全部潜力。而随着200 9年1月7日我国3G牌照的发放,拥有强大功能3G手机的出现和3G网络的高传输速率,我们逐步走入3G的无缝漫游、多媒体的数字时代。3G引领移动政务的趋势正在形成。
⒈政府对内信息
在2G和2.5G时代,政府对内的信息集中在日常事务方面,主要是会议短信通知,手机互联网功能使用很少;而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上,移动政务并没有完全发挥出其特有优势。“城管通”虽具有先进的现场数据采集功能,但它作为城管部门的专属设备,其强大的现场视频采集能力和先进的地图及空间定位地理信息系统很多时候都仅仅应用于城市治安管理,比如纠正违法占道经营,处理无证违法建筑等;如果在突发紧急事件中,“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城管人员可以利用“城管通”采集第一手信息,并把信息通过GPRS传输给公安、消防和医院等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统一指挥,那么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将会更有效率。
⒉政府对外信息
政府对外的信息,手机的主要应用方式是短消息预警、短消息通告、手机报和部分城市开通的手机WAP版政府门户网站等;而由于手机屏幕小、不便阅读、文字局限、移动通信网络数据传输速率慢和其他一些原因,纵然手机用户数相当庞大,真正利用手机来同政府进行沟通的公众数量极少。手机媒体互动性强的优势在2G和2.5G时代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
在3G时代,手机的功能将会更完善,手机屏幕也将更大更清晰,适合文本浏览和视频播放;3G网络的高传输速率,使用手机随时随地高速浏览互联网成为可能,必然会推动政府信息方式和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模式的创新。
⒊政府对内信息方式的改变
政府日常办公,手机将不再仅仅用于会议通知,手机“移动办公”使公文处理、工作安排、邮件处理、电话会议成为可能,可随时随地办公,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上,3G手机拥有的无线视频监控功能,让我们有信心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在突发事件现场的公安民警可用手中的3G手机,将采集到的现场信息发送到统一的突发事件处理监控中心,监控中心根据现场情况,可实时调整对策。各个部门通过手机共享现场第一手信息,为各部门统一指挥、分工合作提供依据,能够更有效率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中国电信的天翼3G业务中已经开通了综合办公和全球眼——无线视频监控。
⒋政府对外信息方式的变化
目前用手机来信息的方式更多是公众“被动”接受式,公众是通过手机被告知的;而3G时代,政府信息将更多地体现其互动性、服务性和信息方式的多样性。在互动性方面,3G网络所提供的高速上网,让手机上网变得同电脑宽带上网一样便捷,可以浏览查阅各种政府公告和信息,并可以通过网站信箱,在线留言等方式同政府成员进行沟通,而We b 2 . 0时代的到来也会加速这种趋势。
在服务方面,公民和企业的各种证照办理、税费缴纳,甚至物价查询在未来都可以通3G手机来实现[7]。厦门市政府打造基于手机的“掌上物价通”综合服务平台也已经正式启用。未来,3G手机将集合钱包、电子钥匙、银行卡、身份证明、市政交通一卡通等功能,大大方便群众生活。
在信息方式的多样性方面,过去手机政府信息主要是采用文本模式;而3G手机的多媒体特性,使得政府信息还可以通过声音、视频等进行传播,大大方便了一些有识字障碍的弱势群体,使得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同等的信息权。
随着3G技术和3G业务的发展,现有的“城管通”等设备也将步入3G时代,极有可能出现专门的3G政务手机,应用于公安、交通、城管等常常需要在公共突发事件第一现场收集信息,并进行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的部门。3G手机在移动政务,特别是政府信息中的应用前景广阔,3G手机的发展也推动着政府信息模式不断创新。
关键词:国企改革;租金;利润;税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051-02
企业是市场经济体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微观经济活动主体。在当代社会,企业的经济活动创造了绝大部分的社会财富。可以说一国的繁荣富强和进步是和该国企业有效率的经济活动紧密相连在一起的。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私营企业蓬勃发展,已经成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改革也取得重大进展。2006年,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03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6.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50.9%,年均增长14.7%;实现利润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47.3%,年均增长35.2%;上缴税金1.4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72%,年均增长19.8%;企业资产总额29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45.7%,年均增长13.4%;户均资产2.4亿元,比2003年增长84.6%,年均增长22.7%。
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国企逐步推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而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行业具有垄断地位,如煤炭,钢铁,石油,通信等部门。我们知道,垄断必然带来低效率和垄断利润。近几年国人对垄断部门的高收入,高福利的不满逐渐升级,也导致了《反垄断法》的出台。可以说国企的下一步改革将主要在约束和规范部门垄断。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国企的经济关系。国家与国有企业的经济关系是通过三个经济范畴体现出来的。这三个经济范畴就是税收、利润和租金。税收是国家作为行政管理者提供服务的报酬,利润是资本所有者投资经营的所得,租金是资源的贡赋或者价格,三者之和构成了企业总收入扣除成本以后的毛收入。
1 国家是国企资源的所有者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国土境内的一切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或机构要使用这些资源都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并向国家交纳资源的贡赋或者价格一租金。但是,目前国企却并没有向国家交纳租金,而是将他作为自己利润的一部分。正因为资源的租金国家没有征收,只是象征性的征收资源税或者是资源使用费,所以就大大低估了垄断部门的成本,扩大了垄断部门的利润。租金应该成为企业成本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利润的来源。在一些垄断部门实行的所谓利润与报酬挂钩,企业管理层的年薪几百万甚至几千万。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央企实现利润的69%来自中石油、中国移动、中石化、中国电信、中海油、宝钢、神华、中铝和国家电网九家企业。可以看出这九家央企占据了大部分的国家资源,那么它所产生的利润的一部分是国家应该征收的租金。在明确了租金与利润的关系后,要把租金这部分从利润中扣除,因为这是所有者国家的收益和企业管理层的贡献毫无关系。在资源日趋紧张的今天,明确国家是国企资源的所有者并对之征收租金,既能保障国家的权益,也可以促使国有企业经营人更有效率的利用企业的资源,进一步做到国有企业的保值增值,并把对国有企业所属的国有资源的利用效率作为考核管理层的重要方面之一。
2 国家是国有企业的资本投资者
国有企业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作为资本投资者,国家有权分享企业的经济利润。对于这一点西方由国家投资的国有企业,一般都参与企业的分红,并把所得的收人用为社会支出。但是,在我国由于改革初期,国有企业体制僵化,亏损严重,国家不仅没有对国企提出分红的要求,反而加强了扶持力度。后来,随着整个经济形式的好转,国企开始赢利,最近几年赢利增长还比较快。早在2005年,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专家高路易(Louis Kuijs)、高伟彦(WilliamMako)、张春霖合作撰写的研究报告《国有企业分红:分多少?分给谁?》即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央企重新恢复上缴红利的激烈讨论。2007年9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才结束了国有企业不向国家交利的历史。从经济学的觉度来看国家作为国企的资本投资者应该象普通投资者一样有向企业索取红利的权利。而且,明确国家分享国企红利的法律地位,也助于提高那些由国企保留利润提供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效率和改善公共财政资源的整体配置。如果国企不向国家交利,将利润大规模留存而企业内部的资本配置又法像从金融部门获得融资那样受到严格的审核监督,而这很可能影响投资效率。如果在那些企业的成长和盈利前景并不乐观,公司治理也不健全,那么在企业内部配置资本的效率很可能非常低,使得整个经济更容易出现大起大落。在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弱点尤其突出。这时,将部分利润分给股东(国家)反而会提高配置效率。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已经承担了企业的大部分重组成本,如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责任以及职工失业和提前退休所造成的成本。实际上,上述社会负担的剥离正是国有企业利润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也使国家更有理由去要求企业交利弥补这些成本。
3 国家作为行政管理者向国有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国家作为公共事务管理者,不论是向私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都提供公共服务。作为这种服务的报酬,不论私企还是国企都应该向国家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在这一点上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不存在争议,国家向企业提供的公共设施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制度成本都需要通过征税来弥补。在改革以前我国对国有企业实行的是统收统治的管理办法,就是利润全部上缴。也就是企业将经营所得的全部作为利润全部交给国家,这里的利润是将租金、税收、利润三者合在一起了。到了改革以后,先是放权让利,紧接着从1983年到1986年实行了两部利改税,国有企业开始向国家交税了。明确了国家的公共管理者职能,有助于明晰企业交税的范围,制约行政部门乱收税。也为国家防范和监督企业偷税漏税提供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