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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治理情况

时间:2023-07-27 16:23:5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环境污染治理情况

第1篇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发展;路径

1 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现状分析

据某些国际环保组织以及经济团体和专家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当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同期GDP的1%至2%左右,才能在发展的同时对环境污染也控制得当。为使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同期环境投资成本应占同期GDP的3%至4%。纵观世界各国情况,以发达国家为例,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其GDP总值普遍在3%至5%。但是反观我国,2000年时,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比刚刚超过1%,目前约占2%左右,虽然比例增加,但是环境问题却越来越严重,明显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量不足,环境治理投资占比GDP总值偏低,目前我国对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也仅仅是控制环境恶化,并不能达到治理和改善环境污染的水平。

2 我国环保投资结构分析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投资的统计方法,我国的环境保护投资结构主要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工业污染源投资。燃气工程建设、供热设备、给排水工程建设、景观工程和环境卫生五个方面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资主要针对的项目方向;工业污染控制投资主要针对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物、噪声等等。

3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分析

一直以恚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明显较为薄弱,并且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造成城市化迅速扩张,这都与如今的建设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已经初具规模。纵观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发展,城市环境基础设置建设一直占有重要的战略性地位,资金投入量、占环保投资总额比例都是最好的印证。

4 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情况分析

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是主要来治理工业企业已经生成的污染,尤其现在形成的区域化污染严重,对重点污染企业也要加强整治,要将废水、废气、废物、噪音等等多项污染情况重视起来,这关乎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雾霾天气的持续恶化,再加上海洋污染问题的严重影响,在这样严峻的环境问题面前,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应该逐渐作为核心领域置身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之中。但是,当前的情况来说,由于预算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等等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因此我国环境污染投资方面仍然存在弊端,难以达到应该有的效果。

一定程度而言,增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同时,建设生产投资固然将减少,那么经济发展速度将减慢,因此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资金挪用、挤占的情况比比皆是,资金用来增添设备、人头费,增加产量,增加经济增长步伐,却忽视了对污染的重视和治理。

此外,我国现行的官员考核晋升制度中,往往大多数是以经济利益、经济发展、形象工程等等为基准,缺乏有效科学的监督管理机制,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问题。

事实情况而言,增加污染治理投资,很大程度上能够节约资源、能源,也促使企业在生产技术方面的革新,也增加了环保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遏制环境问题对今后企业和人民生活的影响,真正的从社会角度出发,提升环境水平和社会效益。

5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措施及路径分析

5.1 优化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使用方向

5.1.1 适当调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重心

环境保护作为公共事业,平衡环境污染控制投资的各个方面是关键。多年来,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水平远远高于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其所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重过大是环境污染难以遏制的又一重要隐患。建议环境污染控制投资倾斜到工业污染方面,加强和保障环境污染控制设施在资本投资方面的正常运行。此外,要积极鼓励清洁生产,鼓励和促进企业产品从材料选择、工艺设计、技术创新、生产管理等等多个方面综合提升,尽可能消除在生产前和生产过程中的工业污染,实现源头治理和过程管理。

5.1.2 优化环境污染治理经费预算项目,健全投资决策的可行性论证

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逐步进行缩减,在环境污染治理经费方面要逐步清除与环境不相关的城市供热、燃气、建设工程等部分项目,鼓励增加对环境污染有直接影响的项目内容,如:医疗废弃物处置、危险物品处置等,同时尽量增加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对污染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提供有效保障,剔除环境治理中的不合理投资。在投资决策方面要具有科学性,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

5.2 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使用效益

5.2.1 完善有关环境污染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法规、公众环境污染治理消费法律法规、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确保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等,同时培养一大批素质好、执法强的人才队伍,保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5.2.2 建立环境污染治理开支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环境治理的地位要逐步的与教育、工业、科技等看齐,并且不断加强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资与人力、物力、资源的投入,环境污染治理开支账户范围要囊括以下几个方面:污染治理、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检测、环境评价、审计等。账户的设立,能够更加清楚的记录资金的动态,避免挪用或挤占。

5.2.3 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技术含量

积极鼓励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设备的更新换代,增加这两方面的资金投入,对新药剂、新材料的开发资金要保障,环境污染治理新设备的检验以及推广要及时,对污染防治的核心科技要积极推广,先进企业对污染治理技术、设备、措施的应用情况要多加宣传,营造环境治理的积极氛围,培养综合性高科技专业人才,有效提升环境治理设施技术含量。

5.3 构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双联动机制

5.3.1 加大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政府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预算编制

环境污染治理的公共物品属性使政府宏观调控成为必然,在环境污染治理中政府要做好资金投入的引导工作,环境治理法内容修改方面要增加环境污染治理投入内容,做实“环境污染治理”科目,将环境财政体系尽快建立起来,环境污染治理经费增长机制要积极建立起来并且保证长期稳定,构建环境污染治理支出与GDP财政收入增长的双联动机制:将政府当年财政收入向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方面做出支持和倾斜,各级财政预算中关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要保证其增长幅度与财政总支出保持一定比例,保证环境污染治理的经费支出,同时满足当前环境污染治理需求,使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方面能够进行良性可持续的发展。

5.3.2 改革与环境污染治理相关的税费制度

扩大排污费用征收范围,对于排污费的收取标准方面要逐步提高,排污费制定时可以以环境治理费用为标准并高于环境治理费用,以此间接的达到对环境污染预防的最终目的。将以往污染补贴形式改为资金上缴政府进行统一管理支配,避免资金截留、挤占。对治理污染设施加速折旧,鼓励环保设备生产企业并进行政策性优惠。完善税费制度,试推行城市垃圾税、水污染税等,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推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与经济发展双赢。

参考文献

[1]翟春宝.关于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分析与思考[J].环保科技,2011(04).

[2]郑志侠,翟亚男,刘鹏,等.安徽省“十一五”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分析与思考[J].安徽农业科学,2013(04).

第2篇

关键词:环境监测;污染治理;应用

从当前形势来看,环境污染已经逐步演变成能够影响社会及经济发展进程的弊端性问题,一旦任由该问题继续发展,不仅社会进步会出现停滞状态,经济建设目标更难以实现,这是因为环境污染与国民经济发展存在直接关联,为了促使其发展结构更加稳固,就需要将环境保护纳入到重点优化范畴中,促使经济建设于生态环境保护能够协调发展,环境监测作为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关键点,对其应用进行研究及讨论也就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就从环境监测的理论性研究入手,对其应用作出了细化阐述。

一、环境监测的理论性阐述

环境监测实际上就是以科学技术方法为依托,对目标环境的质量及污染情况进行检测,在对其参数进行研究及分析的基础上,就能对现阶段的生态环境指标进行评定,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参数不仅能够当前环境状态的衡量提供科学依据,更能为后续环境发展方向及趋势进行预判,因此也可以说环境监测本身具有先见性意义。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如果过于盲目的开展各项工作,将会直接导致其治理目标发生偏移,并且缺少环境监测的治理工作也将是不完整的,只有充分利用环境监测技术,才能对目标环境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做出综合衡量,与此同时,还可以对环境污染治理能效及后续环境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因此也可以说,环境监测能够为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提升夯实基础。

在通常情况下,环境监测的侧重点是人为污染,该类污染问题主要来自于生活及生产过程,在应用环境监测后就能够根据污染现状及特点,对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衡量,而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性也能够得到精准反映,这样就能够为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制定治理流程及规范提供参考依据。环境监测的涵盖面具有一定的广泛性特点,这主要是因为生态环境的覆盖范围普遍较广,因此无论是基本环境监测,还是噪声及地质灾害监测等,都是污染治理中的重点项目。环境监测能效的发挥程度与应用的技术及设备之间存在直接关联,只有应用技术及设备与实际需求高度符合,监测数据才能更加精准,环境污染状况才能真实反映出来,这就能够为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提供更为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

二、环境监测在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目前的环境监测和治理技术对于污染物的采样和分析还不够系统,对于不同的污染物需要采用不同的分析和采样方式,但目前环境监测的标准还较为缺乏且不够统一。在环境治理方面,我国与国外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滞后性,目前应用的环境治理技术还较为传统,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不足,在遇到新型污染物时,不能提出有效的监测方案和治理措施。

目前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与我国实际的环境状况不能完全适应,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污染指标滞后严重;二是监测项目缺乏针对性。受到经费和人员等多方面的限制,我国环境监测的频次还不高,对实际的环境质量及污染情况不能准确和完整的反映出来,在环境监测与质量方面,对企业排污行为的判定都处于被动的情况。目前我国对水环境、大气环境等污染要素实施监测,但对有害物质的监测还不够系统,且缺乏对一定区域内环境质量的整体监测。

1. 环境监测促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不断进步

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内容十分复杂,而随着环境污染的状况的不断加剧,污染治理的内容变得更加的复杂。环境监测在环境污染治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认为环境监测主导着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方向。环境监测可以有效地排除掉对环境污染治理十分不利的因素,使得污染治理目标更加的明确、重点更加突出,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进而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比如,通过环境监测手段可以掌握住第一手的环境污染资料,并根据这些资料,不断改进污染治理的手段与方式,从而使得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更加科学、合理、完善。

2. 环境监测为污染治理提供科学、详尽的资料

环境污染治理内容也十分的繁杂,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不断提速,环境污染治理的内容也在不断变化,不论环境污染治理的内容如何变化,其前提都要求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部门掌握住第一手准确、翔实的数据资料,而这些数据的获得就依赖于环境监测工作。比如,要对一个地区的空气污染情况进行治理并制定出相应的空气污染对策,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对当地的空气污染情况进行监测,从而得出一个详尽的数据,进而对空气污染的原因、分类等进行详细的分析,为空气污染治理对策的制定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

另一方面,环境监测也是环境污染治理中相关标准制定的前提。标准是环境污染治理的前提,只有明确了相关的标准,才能为下一步环境污染的治理提供坚实的基础。而环境监测则为相关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准确的目标、方向、宗旨及具体的环节,总之,环境监测为相关环境污染治理标准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3. 环境监测可以准确反馈污染治理成果

在采取环境污染治理措施以后,对环境将会产生各种不同程度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将会在在多大程度上改变污染的现状,则通过环境监测的数据结果来体现,环境监测的数据可以直接反映出环境污染治理的结果,相关环境污染治理部门可以依据此数据对污染治理的成效进行科学的评价。比如,对城市空气污染的治理,通过各种空气环境监测手段得到的数据,就可以对这些空气污染治理措施的成效进行综合的评价,相关部门可以对现有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进行综合评估,以决定下一步的空气污染治理措施及相应的改进措施,对城市空气污染就会有一个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的综合治理方案,有利于城市空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各类环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不及时、有效地进行治理,则不久的将来,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极大的影响,如何对环境污染进行治理就成为了城市建设中重要的一个研究课题。环境监测作为污染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我国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目前环境监测在污染治理中的用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希望对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陈怡.关于海洋污染的环境监测及治理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24).

第3篇

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额、治理废水投资额与GDP的相关分析中可以得知,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和治理废水投资额均不足,其占GDP的比重偏小,整体低于1%和0.1%;2008年和2009年的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增幅均小于同期GDP增幅,而除2011年外,其余年份的治理废水投资增幅均低于同期GDP增幅,这在宏观上解释了伴随着工业综合实力的持续增强带来严重的工业污染,但这些污染的治理又不能适应或满足当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要原因。

2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结构较为合理

从工业污染的产生量来看,在统计期间工业废水产生量最高,高于工业废气产生量和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能较好地解释工业污染治理投资用在治理废水上的投资整体高于治理工业废气和治理固体废物的投资。但随着工业污染治理投资和治理废水投资占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重的不断降低,用于治理废水投资的力度大大减小。这对水污染旧账的偿还极为不利,也很难解决现阶段以能源、冶金、重化工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引起的高污染、高排放等环境问题和饮用水安全问题。

3单位GDP水污染治理投资的增加有利于改善

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2006-2011年期间,福建省治理废水投资和单位GDP治理废水投资整体呈下降趋势,对应的是工业废水排放量整体的上升。通过回归分析进一步确定单位GDP治理废水投资和废水排放量之间的负相关关系。那么,提高单位GDP水污染治理投资的比重,将会明显缩减工业废水排放量,改善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

4水污染治理投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福建省2006-2011年期间,废水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7%以上,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要求的比例从92.5%增加到95.2%,9个设区城市的3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从99%增加到99.7%[1]。这反映了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取得较好成效,但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福建废水排放达标量整体增长源于治理废水设施处理能力的提高,如若同时增加单位GDP治理废水投资,那么水污染治理投资的成效将会更好。

5制定水污染治理投资规划

对福建省今后的环保投资工作来讲,应加大对水污染治理投资的力度,重视水污染治理投资对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除了制定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总体规划,还应针对水污染的治理制定详细的规划,对水污染治理投资的规模、结构、效率以及水污染治理的设施设备等作出具体的要求,设定具体的目标,并建立健全预算约束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具体来讲,首先要建立水污染治理投资与GDP的联动机制,增加水污染治理投资额,提高其占工业污染治理投资额和环保投资额的比重及其占GDP的比重,保证水污染治理投资增幅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增幅和同期GDP增幅的相对协调性和稳定性,从投资数量上确保治理水污染的需求得以实现;其次,引入BOT(建设—经营—转让)环保投融资新模式,拓宽水污染治理投融资渠道,利用商业性融资手段,充分调动民间资本进入环保投资领域的积极性。再次,引入有效的竞争机制,改善水污染治理投资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而提高投资的效率[2]。最后,界定和落实各相关主体的环境保护事权,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制度,全面提高收费水平,一方面要扩大排污收费覆盖面,另一方面要将收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污染治理成本的水平,真正实现污染者付费和受益者付费[3]。

6发展生态生产力和实施过程治理投资相结合,实现“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第4篇

关键词 环境污染;治理;清洁生产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3-0126-02

1 环境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污染治理中的二次污染问题

1.1.1垃圾焚烧中的二次污染

现在对垃圾的处理主要采用焚烧的方法,但在焚烧的过程当中由于燃烧不充分,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往往会产生多种有害气体,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这种有害气体主要包含污染性较强的二噁英,氯化物等,会对环境以及人的健康造成很大影响。

1.1.2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二次污染

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现在的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主要采取吸收法,具体就是将废弃气体中存在的二氧化硫,含氮污染物,硫化氢等有毒物质用吸收装置收集到吸收瓶内,然后使用能与之发生反应的物质进行后期处理,从而达到治理污染的目的。这种方法在一般情况下会收到良好的效果,但由于用于气体吸收的物质用量难以把握和控制,造成浪费和污染,同样会出现二次污染的情况。

1.1.3污水处理中的二次污染

现行的污水处理方法主要是通过污水处理厂对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进行物化和生化处理,将废水转化为污泥的形式进行排放。

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通常被当做田地和农舍的肥料使用,因此,污泥中所含的铬,铅,铜,锌等重金属就会随着污泥渗入土壤,随着污泥肥料使用量的增加,土壤中所含的重金属污染物也会随之增加。更严重的是,随着径流及降雨过程这些污染物会由地表进去地下,对地下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1.2污染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技术落后。我国目前的污染治理技术较国际水平有一定差距,污染治理企业技术不过关,设备资源匮乏,从而导致了环境污染治理效果难以保证;

2)人员因素的影响。往往环境治理工作者存在信心不足,对环境治理工作认识不清晰,监管力度不够,对相关技术掌握不充分等问题。这就直接导致了治理过程中问题的产生;

3)资金问题。资金的储备不充分以及分配不合理也是导致环境治理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

2“清洁生产”技术在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应用

“可持续发展”是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在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建设方面都起着提纲挈领的作用,同样,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也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当今的经济背景下,落实“清洁生产”成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首要任务。

所谓“清洁生产”是指本质上区别于末端治理,从源头着眼,将污染治理融入生产环节的技术手段。

2.1清洁生产的强调重点

1)清洁的能源。从最基础的能源方面入手,开发利用无污染的再生能源,并结合新技术合理利用现有的常规能源;

2)清洁的生产过程。在具体的生产过程中采取先进的管理措施,采用污染较少的生产原料,并引进利用率高、中间废料产出较少的生产设备与生产模式。减少污染,提高效率;

3)清洁的产品。对所产出的产品进行严格的控制,坚决不允许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产生,对不能达到要求的产品回收利用,即节约能源又减少污染。

2.2“清洁生产”技术的实际应用

首先,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新时期环境污染问题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个问题,因此解决此问题必然要采取新模式(可持续发展)来进行。实施可持续发展必须全方位进行改革,如社会、经济、文化等,无论从哪方面开始改革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持。因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离不开科学技术。

其次,对于生产过程而言,清洁生产体现为:节约生产过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能源,选择无污染、无危害的原料进行生产,并且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减少有害物质、生产废料的排放。和以往的污染治理模式仅仅局限于后处理的思维方式不同,“清洁生产”是将问题的解决摆放在生产过程之前,针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的前期准备,防患于未然,将可能导致环境危害控制在萌芽之中,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

再次,“清洁生产”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并减少产品从原料的选择到产品的出产的整个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污染。一方面,对所需资源统筹利用,减少原材料的消耗。另一方面,减少废物的排放,促进工业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从而实现环境污染治理中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减少人为因素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实施“清洁生产”策略时,环境工作者起着主导作用。环境工作者应做到以下几点:1)信心十足。秉承可持续发展理论寻找改善环境新方法;2)清楚认识“清洁生产”策略,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3)环保工作者要将自己的工作范围拓展开来。环保工作者不仅要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正确实施“清洁生产”策略,还要采用宣传和教育等方式来培养全公民保护环境意识。

2.3施行“清洁生产”技术的重要意义

“清洁生产”技术是一种有创造性和实践性的全新理念。将整体预防的治理思想应用于产品的生产与服务过程中。区别于末端治理的陈旧思想,从根源上治理环境污染问题。在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传统的治理方法不能满足现有的需求。所以,应从全新的角度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推行“清洁生产”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3结论

在技术性和创新行层出不穷的当下,”清洁生产”成为了历史的选择。总而言之,在环境治理中推行”清洁生产”将为国内乃至国际领域中环境问题提供全新的解决方式。

参考文献

[1]柯紫霞,金永平,陈进红.农业清洁生产环境管理体系探讨[J].环境污染与防治. 2008(6).

第5篇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是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物。所谓“二元社会结构”,是指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里,明显并存着比较现代化的和相对非现代化的两种社会形态,这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一般特征。在中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剪刀差”经济发展战略,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现代化进程中污染问题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发展方式不当:过于注重经济目标,因此在农业集约化生产、乡镇企业发展之初基本不考虑环境约束;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与社会未能协调发展: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增长,而农村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供给制度缺失,导致农村极易“小污成大污”和“小污成大害”。

具体来说,可以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总结为以下四方面。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的特点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

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居民集中使得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

不仅如此,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以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为例,其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与点源污染的集中性相反,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的特征,它随流域内土地利用状况、地形地貌、水文特征、气候、天气等的不同而具有空间异质性和时间上的不均匀性。二是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农作物的生产会受到自然的影响(天气等),因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温度、湿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化学制品(农药、化肥等)对水体的污染情况。三是不易监测性。这是指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等情况。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而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这样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国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

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必须注意到,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2003年后执行的新的排污费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没有考虑农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由于政府缺位,导致在农村聚居点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上存在一种悖论:根据亚当?斯密的“市场大小决定分工”理论,可以推出“市场大小决定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的最小规模”。农村聚居点和小城镇由于单体市场规模小,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难以进行市场化运作,因而必须依赖财政资金。而乡镇和村一级行政组织普遍财源不够,连应付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够,更难以估计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这种悖论造成了农村聚居点污染日趋严重并将继续严重。新晨

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还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第6篇

关键词:跨界水污染;公地悲剧;地方政府;博弈分析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6.XX.XX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409(2016)00-0000-00

Abstract: Water pollution is a typical form of transboundar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the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also is the focus and difficulty of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in our country, but the empirical study is less about the problem at the present stage. Firstly, the paper constructs the game model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dicates that the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vestment of Nash equilibrium optimal is smaller than the Pareto optimal, both presents the departure from the state, and the deviate degree increases with the participation areas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leading to the "prisoner's dilemma" and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ituation. Secondly, the paper empirically tests the influence of the quantity local government on water resources quality, verifies the theoretical hypothesis by using the 62 major reservoirs and lakes in 2012.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water.

Key words: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local government; Game Analysis

环境污染所具有的外部性和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使得我国环境恶化程度的加深突出表现在各行政管辖区之间跨界环境纠纷的增加上,水污染是典型的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如何对跨界水污染进行有效规制始终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面临的一个难题。造成跨界水污染问题如此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流域涉及到多个省级、市级和县级行政区域,这些地方政府在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和财政分权制度下,倾向于将努力投入到能够带来政绩的经济增长上,降低水污染治理投入,这使得水污染治理规制不能有效地执行,多数情况下,地方政府倾向于采取机会主义方式逃避本应承担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采取“搭便车”行为将不易监测的环境污染跨界转移出去,将成本外部化。这种现象充分揭示了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冲突带来的公共事务治理困境,因此,强化跨界环境污染治理规制,实现全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根本措施就是要提高地方政府克服“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的能力,改变地方政府仅重视短期经济利益的行为选择倾向。

1文献综述

d’Arge较早关注了环境的跨界污染问题[1],而早期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讨不同国家之间对跨界水污染、大气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上,认为不同地方通过协商谈判进行区域合作是解决该问题的主要手段[2][3]。相关研究基本上是围绕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博弈展开的,Maler首次将博弈论引入到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分析中,对欧洲各国酸性物质沉积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合作治理环境污染的前提是各国的单边支付,并模拟测算了不同合作形式下的净收益[4]。Silva和Caplan分析了联邦跨界污染控制环境政策的有效性问题,认为中央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领导者时能够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而当地方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的领导者时,中央政府的最优政策是对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提供有效的激励,并通过欧盟的环境政策设计实施验证了结论的科学性[5]。Barcena-ruiz对跨界环境污染税征收的顺序和两个同级政府作为领导者和追随者的博弈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在跨界污染较小的条件下,税收是战略互补的,同时征税时领导者和追随者都能够获得福利,但先征税的领导者获得的福利更大,在跨界污染较大的条件下,税收是战略替代的,先征税的领导者政府能够获得福利,每个政府都会努力避免成为税收的追随者[6]。Yanase运用微分博弈模型研究了双寡头国际环境污染博弈策略,认为严格的环境控制政策提高了外国公司的竞争力,会产生静态的“租金转移”效益,而国外也会享受到全球环境改善带来的好处,即免费搭便车,因此在非合作博弈中,环境政策水平会偏离社会最优水平,产生更多的污染和低福利[7]。Zhao等通过构建包括政府和居民在内的典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提出了一种考虑流域结构的转移税(Model of Transfer Tax, MTT),用来计算一个地区最佳的污染物转移税率,同时也认为转让税率可作为生态补偿标准,加强区域减排合作,实现整个流域的减排成本最小[8]。

国内关于跨界环境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跨界水污染治理方面,马中和吴健认为法律政策和权利安排的缺失致使没有形成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激励是跨行政区环保难见成效的主要原因[9];易志斌以跨界水污染为例对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失灵的原因及解决途径进行了总结[10];汪小勇等采用消元法对跨流域、市界、省界和国界四个层次的单边和多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管理条约进行了评估和比较,为构建跨界水污染冲突的协商机制提供政策建议[11]。此外,还有学者以不同流域和湖泊的跨界水污染为例对污染成因、解决途径等进行了案例分析,如太湖[12][13]、珠三角[14]。

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对跨界环境污染治理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多数都集中在理论分析、政策建议以及案例分析方面,实证研究不足。本文在理论分析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和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基础上,分析个体利益最大化与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冲突并推出待检验命题,随后采用我国2012年62个主要水库和湖泊数据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最后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2 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分析

本部分对多个地方政府行为选择偏离社会最优选择的状况进行理论阐述。在跨界水污染中,同一流域周边的各地方政府都以最大化自身经济利益为目标,排放超标污染物,在缺乏激励约束条件下,必然使环境污染问题愈演愈烈。

假设总共有 个同质地区参与跨界水污染治理行动,第 地区的自愿治理水污染的投入为 ,因此,总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为 ,在整个排污量一定的条件下, 越大,水资源质量越好。令 为第 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每一地区的效用都取决于本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整体的水污染治理投入,进一步假设第 地区的效用函数为 ,该效用函数满足: , , , , 。根据经济学原理可知各地区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边际替代率递减,即存在 是 的减函数。

(10)式表明,整体帕累托最优均衡时的环境治理投入要大于个体最优的纳什均衡时的环境治理投入,即各个地区如果从最大化本地区效用出发而自愿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会小于从集体效益出发而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同时由(10)式也可以看出,两种投入之间的差距随着参与地区个数 的增加而增大,这也反映了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与冲突。从水资源的公共性来看,集体最优也即帕累托最优状态对所有参与地区来说是最好的结果,但是个体和集体的利益冲突必然会导致“公地悲剧(The tragedy of commons)”的出现,最终造成各个地方政府在有限资源下无限追求最大化本地区利益,每一个地方政府都希望减少水污染治理投入,将水污染会治理成本转嫁给所有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所以,本文提出以下理论假说:水库和湖泊周边的地方政府数越多,污染排放量越大,距离希望的社会最优越远,水资源质量越差。

此外,在分析中我们假设每个地区的预算投入是相等的,但在实际情况中,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规模是有很大差异的,经济发达地区的预算投入要远远大于落后地区的预算投入。Olson通过两人博弈认为,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更愿意提供公共物品,而低收入者更倾向于搭便车[15],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跨界水污染治理分析中,现阶段的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过程往往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因此其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较小,而落后地区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性较大,所以经济发达地区能够从环境污染治理中获得更多的效用,这时的博弈可能变成一种“智猪博弈”。

3 实证分析

以我国水库和湖泊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经验分析地方政府数量对水质的影响,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

3.1模型设定和数据分析

3.1.1模型设定

式中, 表示水库和湖泊,在现实中,跨界水污染还包括大量的河流,但本文未加入河流作为样本,这是因为跨界的河流较长,水质难以平均,同时又包含多个支流,行政区难以界定,更重要的是,河流水污染治理难题在于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行政区数量对其影响可能不大。 表示第 水库或者湖泊的水质状况; 表示第 水库或者湖泊周边的行政区数量,该变量是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本文在选取时,主要选取周边的县级和市级行政单位数量,每一个水库和湖泊涉及到的省级行政单位多数为1个,最多有两个,其统计分析意义不大,因此不对省级行政单位对水质的影响进行分析。 表示影响水质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水库和湖泊周边行政单位的GDP、第二产业增加值、人口状况、以及水域面积等变量; 为随机项。

3.1.2水库和湖泊水质状况

在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淡水环境分析部分中,共给出62个国控重点湖泊(水库),其中,Ⅰ-Ⅲ类水质的比例为61.3%、Ⅳ-Ⅴ类水质的比例为27.4%,劣Ⅴ类水质的比例分别为11.3%。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具体状况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差异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水库多为水源区,提供的水多用于饮用,其水质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总体上来看水库的水质要好于湖泊的水质,水库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比重约为92.59%;而湖泊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的比重约为40.63%;而三湖水质都在Ⅲ类以下。因此,本文为考虑水库和湖泊二者之间的差异,在对总体展开进行回归分析后,再对水库和湖泊进行分类回归。

3.1.3数据的统计性描述

通过62个水库和湖泊的地图可以得到相关周边地区的市级、县级(区)的数量,然后对行政单位的控制变量指标进行加总,得到具体数值,控制变量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3)、《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13)。水域面积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和环保部监测数据。所有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

3.2回归结果分析

采用本文构建的回归模型对上述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的回归结果可知,水库和湖泊周边的行政单位数量的增加会显著恶化水质状况,市级行政单位数量对总体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127,对水库和湖泊水质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114和0.107。县级行政单位数量对总体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077,对水库和湖泊水质的影响系数为0.143和0.513,但对水库水质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本文的理论假说是成立的,也即流域周边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与帕累托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状况越严重。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水库多为水源区,提供的水多用于饮用,其水质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地方政府的增加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要低于对湖泊水质的影响。

对于其他控制变量,周边的GDP以及第二产业的增加值提高会显著加剧水污染,降低水值,特别是对湖泊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可以认为现阶段我国经济增长与水质处于“两难”状态,也即经济增长会加剧水污染,保证水质也会降低经济发展水平,地方政府要在二者之间进行权衡;农村人口数量对水质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而城市人口数量对总体水质和湖泊水质的影响是显著的,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会随之增加,同时因消费需求的增加也会增加生产污水的排放,这加剧了流域水质的恶化;水域面积的增加能够缓解水污染状况,这是因为水域面积越大,其自净能力越高,能够相应的降低水污染。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讨论了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治理水污染两方面的行为选择,通过构建发展经济和治理水污染的博弈模型,分析多个地方政府间的水污染治理博弈行为,认为跨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个体纳什均衡最优小于整体帕累托最优,偏离程度随地方政府数量的增加而增加。然后采用我国2012年62个湖泊和水库数据对进行实证分析,对理论假说进行验证,结果表明显示,随着流域周边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与帕累托最优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状况越严重,同时水库和湖泊的功能定位也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随后进一步从水资源治理外部性、政绩考评制度和水资源保护监管和惩罚制度等方面对造成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原因进行分析。

减轻地方政府“搭便车”行为引发的“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剧”局面的方法主要有道德约束和制度约束两种方式,环境资源作为典型的公共资源,必须要有专门的主体对其利用进行协调和约束,中央政府作为全民的代表责无旁贷,其除努力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道德规范外,更应制定合理的制度规范,协调好个体和集体的利益冲突。本文在制度规范方面的政策建议为:

第一,改进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状况、自然资源使用和环境破坏指标纳入到政绩考核体系中,平衡地方政府在生态保护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倾向,增强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政绩考核标准对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员行为选择具有导向作用,当中央政府以GDP为绩效考核核心时,地方政府必然为获得短期经济利益而忽视长期的生态效益以满足任期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降低地方政府挪用环境保护资金的首要制度措施就是改变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提高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

第二,增进环境治理和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地方环境监管部门在人事权和财权方面实际上隶属于地方政府的领导,使得地方政府理所当然的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环境治理,“土政策”、“开绿灯”和“行方便”大行其道,基本不会主动要求对地方经济做出巨大“贡献”的污染企业整改或者关停,同时还会采用一些措施阻挠或者禁止环保部门不经请示就对企业的排污进行检查,为企业提供特殊保护,纵容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环境监管部门执法中的盲区,也极易造成的寻租问题。因此,中央政府应尝试将环境规制部门从地方政府中剥离出来,减轻地方政府的影响和干预。

第三,明确各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体系权限。中国虽然在大多数流域设立了流域管理机构,但这些机构基本上无权过问地方政府的行政及经济事务,其主要任务是编制流域水资源的利用规划,而地方的水利部门也拥有同等的权力,他们会以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考虑水资源的管理,在这种格局下,各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问题往往无法做到全流域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导致经常会出现“公对公,一场空”、“谁都该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造成了环境保护的低效率。因此,应改变多部门分别对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管理的现状,中央政府可以尝试将环境保护和监管相关负责机构从原有的国土部、农业部和林业部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中剥离出来,成立由国务院主管资源环境和生态文明的副总理负责、由环保部统一管理的环境保护和监管体系。

第四,明确跨界环境污染治理行为的宗旨和规范,加强环境规制的考核力度和违规惩罚威慑力,中央政府的监管和考核威慑力是地方政府行为选择的最主要影响因素,但现阶段中国环境保护违规惩罚威慑力明显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环境违规惩罚力度不够;二是环境违规惩罚执行不严。这直接影响了中央政府惩罚环境违规行为的承诺性,一些对地方生态环境破坏负主要责任的政府官员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一部分会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官复原职或者易地任职,这都极大的削弱了中央政府对官员惩罚的威慑力。只有当中央政府加大监管和惩罚的威慑力,地方政府“越雷池一步”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时,以本地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的理性地方政府才会做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的选择。

第五,建立专门的合作组织定时或者不定时的环境信息,提高环境污染及治理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和公众的理解能力,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和地区之间的竞争来约束环境责任规避行为。使其成为中央政府监督地方政府环境污染治理行为、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信息渠道和长效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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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Maler K G. The Acid Rain Game [J]. Studies in Environmental Science, 1989, 36: 23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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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árcena-Ruiz J C. Environmental Taxes and First-mover Advantages [J]. Environment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2006, 35(1): 19-39.

[7] Yanase A. Global Environment and Dynamic Games of Environmental Policy in an International Duopoly[J]. Journal of Economics, 2009, 97(2): 12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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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马中,吴健. 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J].环境保护,2004,(3): 13-15.

[10] 易志斌. 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失灵的原因及解决途径―以跨界水污染为例[J]. 城市问题, 2010,(1): 74-77.

[11] 汪小勇,万玉秋,姜文等. 中国跨界水污染冲突环境政策分析[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1, 21(3): 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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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孙冬营,王慧敏,牛文娟.基于图模型的流域跨界水污染冲突研究[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13, 22(4): 455-461.

第7篇

【关键词】新农村 河北省 环境污染 综合治理

一、河北省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环境污染现状

(一)工业污染源从城市转向农村

随着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人口规模的扩大,加上产业梯级转移和农村生产力分布调整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工业园区在农村地区悄然兴起,造成城镇工业废水、生活垃圾向农村地区转移,农村环境污染严重。而其中的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废渣等“三废”超标排放是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不得当

农民的环保意识相对比较薄弱,农村环保基础实施相对滞后,大多数农村没有地下污水处理站和垃圾处理站。村民们将自家的生活垃圾直接倾倒在田间水渠,污染生态环境的同时,生活污水中含有的重金属和难以降解的有毒物质随着渗透土壤中,如果到达地下水系统,将会引起地下水的污染。河北省农村地下水污染情况比较严重,根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显示,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成分为贡、镉、铬、铅等,污染来自海河流域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严重威胁河北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

(三)农业面源污染严重

根据2012年河北省环境公告显示:2012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4.9万吨,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为42.3万吨,农业源排放量为91.8万吨。可见河北省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已经逐渐超过工业点源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染。而近几年,由于农民缺乏相关的环保意识,盲目提高农产品产量,使得农药、化肥、地膜的施用量呈上升趋势。据《2012年河北省环境状况公告》数据显示,2012年河北省粮食播种面积为6302.37千公顷,其中农用化肥施用量为329.33万吨,农药使用量为8.48万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为12.69万吨,其中地膜使用量68248吨,地膜覆盖面积达1159.06千公顷。与2011年相比全省农药、化肥、地膜使用量呈上升趋势。

二、国内外环境污染治理典型案例及启示

(一)德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实践

德国注重保护生态农业发展。德国政府高度重视对农场生态环境的保护,规定禁止使用化学农药,采用与自然控制力相协调的病虫害防治措施;禁止使用化学肥料,采用农家肥料,种植豆科植物,实施秸秆还田措施;采用合理多样的轮作和间作制度。政策上,实施环境保护补贴,使得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向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

给我们的启示:一是推进农村环境局域化管理。可以从农村的整体规划入手,以村为单位,结合村子自身的农业及景观特点,制定具有特色的环境保护局域规划。二是发展生态农业。例如可利用“秸秆还田”等措施,对土地施天然肥料而减少化肥的实施,这样一方面可以促进土壤有机物及氮、磷、钾等含量的增加,提高土壤水分的保蓄能力,还能防治燃烧秸秆所导致的大气污染。

(二)美国的环境污染治理实践

美国农村拥有一整套完整的垃圾处理回收产业链。在美国的乡村,生活垃圾都是由规模不大的、专门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家庭公司来承担,这些公司在当地“比比皆是”,家庭公司的员工也是农民,他们开着垃圾车去各家各户收取垃圾,并取得一定费用。这样美国农村生活垃圾就得到了很好的处理,经过收集、回收、处理、加工、销售等一系列商业化的运行模式,形成一个垃圾回收的产业链。

给我们的启示:一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需要村民提高自主意识。政府的法律制度是约束外因,提高农民自身的环保意识是内因,内因外因相结合才是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二是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农村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过于分散,没有一部农村环境保护的专门法,造成农村特有的一些环境污染,没有明确的监管和治理措施,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三、河北省农村发展的环境污染治理建议

通过借鉴国内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经验,提出适合河北省新农村建设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建议:

(1)积极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村镇污水处理和城乡一体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多增加一些环保服务站,垃圾处理回收站,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争取做到每个村落都能够设一个能够解决自身污水垃圾的处理系统,村中建立更多的符合卫生条件的厕所,并定期有专人负责清理回收。各级政府要动员村民捐助农村环保设施,为农村环境治理争取到更多的资金。

(2)发展生态环保农业。在农业生产上,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等化学物质,实行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通过采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方法进而大量使用农家肥、种植绿肥等方法,提高农作物的产量;采用合理多样的轮作和间作制度,提高土壤肥力,保护生态环境;合理采用“秸秆还田”措施,增加土壤中的有机物质,防治大气污染。

只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生态经济,才能将“环境污染治理”落到实处,而非停留在口头上,真正为村民谋取利益,从根本上调动村民积极性,从而促进河北省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第8篇

农村最突出的三类环境问题

当前,农村突出的三类环境问题:一是现代化农业生产带来的各类污染。二是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造成的人居环境污染。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每年产生约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每年产生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三是乡镇企业和集约化养殖场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农村环境污染为何愈治愈劣,我想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治理模式不适,导致农村污染治理效率不高。

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是典型的发展不当和发展不足带来的。解决此问题必须看到一个重要约束一一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里,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可能仍将继续存在,仍然会有相当多的人以小规模的农业经营为生。此约束决定了农村污染治理可采取的措施是有限的。它们首先必须确保农民受益并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任何激进的、外部输入性的、单纯管制性的政策都有可能面临失败。许多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的经验也说明这种问题必须在不影响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速度的情况下统筹解决,即兼顾“生产发展、生活改善、生态良好”。这与中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思路是一致的。

据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应采取以下4方面的对策。

一是要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和基础体系建设。基本制度包括有关法规、标准、管理制度及其支撑体系。制订《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管理制度建设中,应抓好3个重点:首先是逐步推行建设前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其次是加强环境保护的机构和能力建设,完善农村环境管理基础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体化。第三是将农村环境保护体现在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计划和规划中。在地方规划中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是推行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筹资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决策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应全面贯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政策,推行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自上而下”的筹资机制,加大财政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明确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资金渠道和部门责任,使农村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和聚居点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同时,应加大排污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比例,以体现对受害者的补偿。“开源”之外,必须采取有力的“节流”措施,即要有针对性地解决部门分割、重复建设以及“自下而上”决策等问题。对于农村面源污染这样涉及面广的污染,应将治理资金集中到一个部门统一调配。对于农村聚居点的公共服务资金使用方式和方法,应逐步建立农民自主决策机制。

三是多方配合扶持建立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应从财政、税收、信贷、价格等渠道制定优惠政策,降低乡镇企业和农村聚居点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成本,为专业污染治理公司留出足够的市场化条件F的生存空间。

第9篇

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三类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近10年来的全国的环境统计年报、农业部环境监测中心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库资料及有关普查,可以将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污染问题总结为以下三类:

首先是现代化农业生产造成的各类污染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的开发已接近极限,化肥、农药的施用成为提高土地产出水平的重要途径,加之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的蔬菜生产发展迅猛,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使用化肥、农药数量最大的国家。化肥年使用量4637万吨,按播种面积计算,化肥使用量达40吨/平方公里,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土壤和水体造成危害而设置的22.5吨/平方公里的安全上限。而且,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目前,东部已有许多地区面源污染占污染负荷比例超过工业污染,对太湖、杭州湾富营养化的成因分析表明,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农田的氮、磷流失。其中太湖面源污染物对TN的贡献率已超过1/3,对TP的贡献率接近1/3。农药年使用量约130万吨,只有约1/3能被作物吸收利用,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使全国9.3万平方公里耕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并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2002年对16个省会城市蔬菜批发市场的监测表明,农药总检出率为20%~60%,总超标率为20%~45%,远远超出发达国家的相应检出率。这两类污染在很多地区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鱼类、两栖类、水禽、兽类的生存造成巨大的威胁。化肥和农药已经使我国东部地区的水环境污染从常规的点源污染物转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

因为大棚农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在加剧。近20年来,我国的地膜用量和覆盖面积已居世界首位。2003年地膜用量超过60万吨,在发达地区尤甚。据浙江省环保局的调查,被调查区地膜平均残留量为3.78吨/平方公里,造成减产损失达到产值的1/5左右。随着中西部农业现代化的进展,这类污染也在中西部粮食主产区普遍出现。

其次是由于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滞后产生的生活污染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规模迅速扩大。但在“新镇、新村、新房”建设中,规划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未能跟上:大部分城镇只重视编制城镇总体建设规划,忽视了与土地、环境、产业发展等规划的有机联系,规划之间缺位或不协调,农村聚居点则缺少规划,使城镇和农村聚居点或者沿公路发展,形成马路和带状集镇,或者与工业区混杂。小城镇和农村聚居点的生活污染物则因为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一般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脏乱差”现象。例如,每年产生量约为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几乎全部露天堆放; 每年产生量超过2500万吨的农村生活污水几乎全部直排,使农村聚居点周围的环境质量严重恶化。浙江省环保局2002年进行的调查表明,农村聚居点的环境质量除了大气污染指标外,其余已经显著劣于城市。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现代化进程较快的地区,这种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管理落后于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现象并没有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改善,其对人群健康的威胁在与日俱增。

第三是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够产生的工业污染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20年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污染危害直接。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 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显著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与乡镇企业存在类似污染问题的是近些年来在人口密集地区尤其发达地区蓬勃发展起来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居民消费能力强和农牧业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而必须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出率,使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快速发展。如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大中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有80%分布在人口比较集中、水系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诸多大城市周围,而整个西部地区仅占总量的1%左右,据国家环保总局2002 年对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调查。因为这些地区可资利用的环境容量小(没有足够的耕地消纳畜禽粪便,生产地点离人的聚居点近或者处于同一个水资源循环体系中),加之其规模和布局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注意避开人口聚居区和生态功能区,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同时,在污染排放强度上并不低于工业企业的集约化养殖场,其污染危害更加严重:不仅会带来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 另外,农村由于污水灌溉和堆置固体废弃物,大量承受了工业污染的转移,导致了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延伸的食品污染。

由于我国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尚未建立,环境污染不仅将迅速“小污”变“大污”,而且已经“小污”成“大害”,给作为弱势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民带来了显著的负面影响:中国农村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其中超过60 %是由于非自然因素导致的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中国农村人口中与环境污染密切相关的恶性肿瘤死亡率逐步上升,从1988年的0.0952‰上升到2000年的0.1126%。对于基本排除在医疗保障制度之外的农民,这是极大的威胁。

总之,在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对农村环境污染,如果没有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将严重阻碍农村的社会发展和农民的福利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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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本质和成因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是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二元社会结构的产物。所谓“二元社会结构”,是指在整个社会结构体系里,明显并存着比较现代化的和相对非现代化的两种社会形态,这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一般特征。在中国,由于长期存在的分割城乡的户籍制度以及“剪刀差”经济发展战略,二元社会结构的表现更为突出。在二元社会结构下,农村的环境保护长期受到忽视,环保政策、环保机构、环保人员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均供给不足。现代化进程中污染问题的加重,一方面是由于发展方式不当:过于注重经济目标,因此在农业集约化生产、乡镇企业发展之初基本不考虑环境约束;另一方面是由于经济与社会未能协调发展:社会发展落后于经济增长,而农村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等在内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供给制度缺失,导致农村极易“小污成大污”和“小污成大害”。

具体来说,可以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成因总结为以下四方面。

由于重视程度不够,加之农村现代化的特点以及农村环境污染的特点,导致目前的环境管理体系及农技推广体系难以应对污染问题。

我国的农村现代化进程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二是居民在空间分布上迅速集中。

工业优先增长和依托工业的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使农村的产业结构从自然和谐型转变成自然危害型,农村原有的具有强大环境自净能力的自然循环被破坏;居民集中使得原本可以自然消纳的生活污染物因超出环境自净能力成害。

不仅如此,农村的各类环境污染也呈现出与城市污染迥异的特点。以农业生产导致的面源污染为例,其具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排放主体的分散性和隐蔽性。与点源污染的集中性相反,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的特征,它随流域内土地利用状况、地形地貌、水文特征、气候、天气等的不同而具有空间异质性和时间上的不均匀性。二是随机性和不确定性。例如,农作物的生产会受到自然的影响(天气等),因为降雨量的大小和密度、温度、湿度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化学制品(农药、化肥等)对水体的污染情况。三是不易监测性。这是指对面源污染的管理存在成本过高,只能对受害地监测,很难监控排污源等情况。

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重要点源污染防治上的,对农村污染及其特点重视不够,加之农村环境治理体系的发展滞后于农村现代化进程,导致其在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上不仅力量薄弱而且适用性不强。目前,我国的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呈现以下特点:环境立法缺位、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并与污染的性质不匹配、基本没有形成环境监测和统计工作体系。我国目前的诸多环境法规,如《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农村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具体困难考虑不够。例如,目前对污染物排放实行的总量控制制度只对点源污染的控制有效,对解决面源污染问题的意义不大;对诸多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也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而未建立农业和农村自然资源核算制度。资源家底不清,对自然这样的利用动态缺乏真实的了解,不能不是我国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的一个基本原因。

另外,农业技术的选择缺乏环境政策制约机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几乎失效: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改革是以减少农技推广经费和鼓励自我创收为特点的。由于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农技推广系统不得不从事与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以获取收入,包括卖化肥和农药等。由于激励不相容,导致一些推广人员对指导农民提高农药和化肥使用效率缺乏积极性,以致化肥、农药不合理施用情况一直在加剧。

财政渠道的资金来源不够,导致污染治理不力。

必须注意到,城乡分治战略使城市和农村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具体到环保领域,主要指城乡地区在获取资源、利益与承担环保责任上严重不协调。长期以来,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和城市。城市环境污染向农村扩散,而农村从财政渠道却几乎得不到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能力建设资金,也难以申请到用于专项治理的排污费。由于农村土地等资源产权关系不明晰,致使农村的环境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造成几乎没有有效的经济手段,对农业生产中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予一定补偿,对社会成本大于私人成本的部分收取一定费用,实际上鼓励了农村居民采用掠夺式生产方式。2003年后执行的新的排污费制度在集中使用上仍然没有考虑农村污染的治理。

由于环境保护尤其农村环境保护本身是一项公共事业,属于责任主体难以判别或责任主体太多、公益性很强、没有投资回报或投资回报率较小的领域,对社会资金缺乏吸引力,政府必须发挥主导投资作用。尽管国际上各种市场化的实践很活跃,但没有哪个国家的政府不发挥主导投资责任和作用。由于政府缺位,导致在农村聚居点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上存在一种悖论:根据亚当·斯密的“市场大小决定分工”理论,可以推出“市场大小决定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的基础设施市场化建设和运营的最小规模”。农村聚居点和小城镇由于单体市场规模小,其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难以进行市场化运作,因而必须依赖财政资金。而乡镇和村一级行政组织普遍财源不够,连应付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够,更难以估计污染治理基础设施。这种悖论造成了农村聚居点污染日趋严重并将继续严重。

扶持措施不力,导致农村污染治理的市场化机制难以建立。

我国对城市和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如排污费返还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征地低价或无偿、运行中免税免排污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还可以申请用财政资金对贷款贴息等。而对农村各类环境污染治理,却没有类似政策。由于农村污染治理的资金本来就匮乏,建立收费机制困难,又缺少扶持政策,导致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机制难以建立。

第10篇

河池市环保监测站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锌矿尾矿库的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两次均发现重金属镉、锌浓度超标。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根据8月14日至8月17日连续4天不定时的监测数据,拉么矿外排废水各污染因子已达到排放标准。(京华时报 9月29日)

从党的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到如今已经悄然过去三十六载,举世瞩目的发展后,我国俨然已经成为了对世界发展有重要贡献的经济大国,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出来。

在经济迅速增长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粗放的发展方式,居高不下的资源利用率,监管机制的空白,都是造成环境污染的解决环境污染“基石”,加之人口素质亟需提高,在大力构筑美丽中国的今天,需各方面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调联动,通过加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逐步实现低碳文明生活。

笔者认为,实现低碳文明生活,应积极着手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环境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适时监督,拉起“警戒线”,严厉惩罚,坚决打击越过“警戒线”的行为。同时,各相关环境监察机构和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尤其针对城镇乡基础建设滞后,能源结构单一,环保遗留欠账太多,应结合情况加大对城市气化工程、城中村整村拆除改造、污染企业搬迁、水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商品交易市场和饮食服务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的财政投入,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改善、三年大见成效、四年全面实现”目标。

一言以蔽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低碳文明生活,亟需狠抓治理环境问题,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制度,加大财政支持,搞好公众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增加居民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主人翁意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治理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遂宁市大英县象山镇 彭梓熙(辛夷)

河池市环保监测站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拉么锌矿尾矿库的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两次均发现重金属镉、锌浓度超标。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根据8月14日至8月17日连续4天不定时的监测数据,拉么矿外排废水各污染因子已达到排放标准。(京华时报 9月29日)

从党的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到如今已经悄然过去三十六载,举世瞩目的发展后,我国俨然已经成为了对世界发展有重要贡献的经济大国,与此同时,随之而来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出来。

在经济迅速增长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粗放的发展方式,居高不下的资源利用率,监管机制的空白,都是造成环境污染的解决环境污染“基石”,加之人口素质亟需提高,在大力构筑美丽中国的今天,需各方面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协调联动,通过加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逐步实现低碳文明生活。

笔者认为,实现低碳文明生活,应积极着手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环境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适时监督,拉起“警戒线”,严厉惩罚,坚决打击越过“警戒线”的行为。同时,各相关环境监察机构和管理部门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切合实际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坚持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处理问题,解决问题。尤其针对城镇乡基础建设滞后,能源结构单一,环保遗留欠账太多,应结合情况加大对城市气化工程、城中村整村拆除改造、污染企业搬迁、水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商品交易市场和饮食服务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的财政投入,实现“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改善、三年大见成效、四年全面实现”目标。

一言以蔽之,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低碳文明生活,亟需狠抓治理环境问题,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制度,加大财政支持,搞好公众的宣传教育,切实做到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增加居民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主人翁意识,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治理环境污染的长效机制,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第11篇

关键词: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农业面源污染

中图分类号:X52文献标识号:A文章编号:1001-4942(2015)05-0145-05

Construction of Abatement Pattern for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Based on Polycentric Co-operation

Hong Yanting, Qiu Lei*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Sciences, 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8,China)

AbstractIn recent years, the load of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grew in step with its harm in China. And it has brought serious threats to the rural environment and even the whol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in China, the disadvantages of traditional abatement pattern were analyzed. And then the multi-subject roles involved in were relocated. Under the polycentric co-operative theory, the farmers, market and social forces were taken into account. Based on those, the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abatement pattern was constructed, which was expected to provide theoretical references to effective abatement for the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in China.

Key wordsPolycentric co-operative; Abatement pattern; Agricultural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我国农业面源污染负荷量已远超点源污染,成为我国水环境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基于经济学原理验证经济发展与农业面源污染的关系,如环境库兹涅茨曲线验证;基于农户行为考虑农户生产、消费和劳动力供给对污染的影响;或是从环境政策演变视角对污染治理提供建议等,而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的探索则相对匮乏。因此,本研究在系统分析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的基础上,剖析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并

基于多中心合作视角,对农业面源污染多元主体角色进行重新定位,从而打破传统污染治理模式的局限性,构建新型多中心治理模式,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提供借鉴。

1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和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

1.1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现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环境污染日益严重,湖泊流域水体氮磷污染严重。政府自身局限性和传统环境污染治理过度重视经济利益,使得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甚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农业面源产生的总氮高达270.46万吨,总磷28.47万吨,农膜残留量12.10万吨;《2013年全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农业面源产生的COD总量为1 125.7万吨,占总量的47.85%。这意味着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情况异常严峻,采取相应防治措施缓解我国水环境污染已然刻不容缓。

现有的研究调查指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及农膜污染,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秸秆废弃物污染等。

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业生产要素的过度使用,造成土壤氮磷养分过剩,并通过渗漏、地表径流等途径进入水体,严重威胁生态平衡和农产品安全。而随着我国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畜禽粪便和其它养殖废弃物也随之增加,且由于没有足够的配套设施和耕地消纳处理养殖废弃物,导致严重的农业面源污染。此外,农村生活污水未能像城市生活污水一样实现集中处理,大部分生活污水不经过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到水体中。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在农村地区不完全覆盖则直接导致了垃圾的随意丢弃和堆放,严重影响农村卫生环境。同时,大量的秸秆资源并未得到妥善处理和综合利用,秸秆随意堆放会导致病菌传播,秸秆腐烂后产生的污染物通过地表径流对水体产生二次污染,秸秆焚烧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

1.2传统治理模式的弊端――市场失灵和政府失败

环境经济学家认为,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可以通过市场机制的运行得到最优配置。他们主张在科斯定理理论基础上,通过产权界定,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将农业面源这一公共物品转化为私有化产物,以此来避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诚然,完善的市场机制可以从理论上解决外部经济问题,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碰到许多障碍,进而导致市场的严重失灵。生态环境属于公共物品,这一特殊物质属性和其复杂性使得有些环境资源的产权很难界定,或是产权可界定清楚,但实现私有化的交易成本可能很高。环境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致使收费变得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划算,这导致环境很难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易流通。另外,“搭便车”行为和“负外部性”问题的存在和产生也是市场机制下农业面源治理所要面临的难题,如果没有政府干预和有效的防控措施,那么污染将会越来越严重。

然而,在市场失灵情况下,将环境治理归于政府中心治理,甚至是政府垄断治理同样是不可行的。过往研究证明,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即使能解决,也不一定比市场解决得更好。在效率假设的基础上,政府权力越集中,其治理效果越明显,治理效率越高。政府责任是为社会谋求福利,这一观点随着凯恩斯理论的广泛传播而深入人心,政府干预也逐步合法化。然而相比较于政府治理取得的成果,污染治理过程中却往往隐藏着更为严重的政府失败。这是由于政府行为并非永远代表着公共利益,政府决策和执行过程也存在着信息不完全、政府能力有限和政企合谋等因素。例如,农业面源污染的不易检测性导致了污染物的难以估量,污染物总量的不确定进一步导致了政策制定依据的模糊性。此外,政府自身存在自利性。经济发展带来的政绩往往是以环境污染或者忽视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如忽视经济收益高但污染严重的企业。

综上所述,传统治理模式中,无论是市场机制单中心治理模式,还是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在我国目前严峻的农业面源污染现状下,均不能提出有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的制度措施。因此,当务之急是探索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新模式,在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调节的基础上,引入农业面源污染的其他相关主体,包括农户、社会力量等,构建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

2多中心合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的构建

2.1多中心合作概述

“多中心”的概念最早由迈克尔・波兰尼在《自由的逻辑》中提出。Ostrom等人在此基础上发展并完善了多中心理论,其核心思想在于多中心合作机制能使一群相互依赖的个体自我组织相互合作,进行自主治理,并有效防止搭便车、规避责任等行为的发生。多中心合作机制是一种以共识为导向的正式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政府机构能够主动地将非政府的利益相关者卷入到环境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多中心意味着存在多个决策主体,每个决策主体之间相互独立,其强调在污染治理过程中各主体之间应该采取适合自己特点和能发挥自己优势的方式。这也将打破传统的以政府机构为治理主体的模式,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合作治理模式,其实现过程是多主体之间相互依赖、沟通交流、自愿协作,调和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共同利益的过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具有非排他性及非竞争性,其成因复杂,治理过程涉及到众多利益相关者,与多中心合作思想不谋而合。而且,在多中心合作机制下,政府不再是单一主体,农户也不再是被动接受者,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宏观上的调控,吸纳各主体意见,制定相应政策,继而让他们进行自主治理。

2.2多主体角色定位

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孙勇、陈晓宏等的研究分析认为,农业面源污染中的多元主体包括政府、农户和社会力量,各方关系如图1所示。在多中心合作视角下,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涉及到多元主体重新进行角色定位。

2.2.1政府角色:管理者、引导者和监督者多中心合作既反对政府单中心治理,也区别于市场机制中的私有化。它不意味着政府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退出,而是政府角色的转变。政府从单一主体转变为污染治理主体之一,其管理方式也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在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中,政府的角色行为包括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实践和工作框架,制定总体规划、建立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体系以及对农户、公众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监督管理。因此,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政府既是政策的制定者和管理者,也是协助政策实施的引导者,更是农户减少污染行为的监督者。

2.2.2农户角色:污染产生者、源头治理者农户作为人类进入农业社会以来最基本的经济组织,也是最根本的微观经营主体。虽然目前文献对“农户”一词的解释很多,但直接定义并不常见。综合国内研究,认为农户是以姻缘、血缘或收养关系为基础,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家庭,具有生产和消费双重属性。农业面源污染来源于农户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化肥、农药、农膜的使用,畜禽粪便的不当处理等。农户既是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产生者――户主特征、家庭资源禀赋、家庭经营特征等因素对污染轻重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与此同时农户也是分析和治理污染问题的基本经济单位。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最根本最有效的手段就是通过政策来引导农户行为,让农户自觉自愿地减少污染行为,从而到达治理效果。

2.2.3社会力量角色:监督者、调解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中的社会力量应包括公众、专家学者、非政府组织(NGO)和舆论传媒,这些主体协同一致构成公众参与的社会性监督。社会力量角色行为过程是一个连续、双向性意见交换的过程,能够增进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了解,使得公众能够“捕获”政府的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并将这种信息反馈给社会和监察部门。专家学者及非政府组织的知识和信息比其他团体更全面也更具专业优势,在政府制定政策时可提供有效建议;舆论传媒则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传播信息,形成社会反响。总的来说,一方面,社会力量有着传播信息、监督政府行为的作用,使得农业面源污染问题能引起政府的重视,对政府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社会力量可以作为调解者,调解政府与农户之间因沟通、指导不到位产生的问题,促进两者之间的和谐合作和共同治理。

2.3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的构建

多中心合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的构建如图2所示,分为三个层面:农户层面、政府层面和社会层面。农户层面从微观角度出发,源头治理着手,对农户进行培训教育和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旨在能从根本上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政府层面意在转变治理方式,制定总体规划,把握全局,对污染治理实施宏观调控;社会层面则希望通过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发挥公众优势,起到监督、反馈和调解作用。

2.3.1农户主体学习机制和补偿机制农户既是农业生产的主体,也是农业面源污染的源头治理主体,更是污染治理成果的受益者,只有实现农户真正参与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才能实现污染治理目标。因此,政府要发挥管理者和指导者的作用,构建农户学习机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农户个体行为决策,让农户自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户不是没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意愿,而是对农业面源污染认识不深,没有意识到其危害,农户参与污染治理缺少利益驱动。基于此,应从两方面着手予以扭转:一方面,通过构建农户主体学习机制,加强生态经济、和谐发展理念的普及和农业技术应用推广,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和科技素质,增强农户责任感,让农户从根本上认识到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意识到污染治理不仅可以带来生态收益,更能带来经济收益,从而端正农户生产行为,实现环境经济友好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落实农村补偿机制,调动农户参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鼓励农户采取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和生态经济型生产资料,从源头上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中化肥、农药和农膜的使用量,从而达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的目的。

2.3.2从政府单中心治理到政府参与传统治理模式是以政府单中心治理为主,即政府是治理体系中的唯一主体,其权利涵盖从宏观政策制定到微观措施执行。这种治理模式下,制度实施、管理方式乃至市场资源配置均以政府为主体,直接点对点操作执行,农户被动接受政策,没有动机和积极性去进行污染治理,公众等社会力量作用不明显甚至发挥不了作用。因此,构建多中心合作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首要条件是转变政府单中心治理方式。需要强调的是,治理方式的转变,不是否认政府的作用,而是政府角色的转换:从单中心治理、垄断治理向管理者、监督者和引导者的角色转换,即强调政府政策法规上的宏观调控和政策落实的监督及引导。政府部门应当集中力量健全法制建设,抓好宏观调控,做好综合决策,完善监督体系,确保政策实施到位和监管公正,加大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积极提供农户和公众环保素质。政府要学会放权,将市场自身能够解决的交由市场自行解决,从繁琐冗杂的事物中走出来,仅在宏观上把握政策和政策实施,具体的管理实务和落实行为则交由其他主体执行。

2.3.3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环境管理实践证明,社会力量参与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同样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离不开公众、舆论传媒等社会力量的互动参与。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并不顺利,人们更多的是关注污染治理过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但作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体之一,社会力量具有其他主体所没有的专业优势和重要作用。因此,政府要清楚认识到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完善监管机制的基础上,鼓励公众参与,可以设立专门部门,预留专项资金,及时收集整理和利用公众反馈的信息。此外,政府还应该认可非政府组织及其他民间环保组织,承认其合法地位,必要时候可以提供资金帮助和政策扶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新型多中心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模式的最后拼图――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作用。

3结束语

目前,农业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比点源污染更为严重的污染问题。随着对农业面源污染及其治理模式研究的逐步深入,人们也逐渐意识到,单纯依靠市场机制和政府单中心治理已经不能满足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求。政府不能仅局限于行政角色,在制定政策、发挥统筹作用之余,还应当充分认识到农户、社会力量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本研究立足于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基本现状,将政府、农户和社会力量引入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中,并基于多中心合作视角,构建了多主体参与污染治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明确政府、农户和社会力量角色,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和指导力度,提高农户的环保意识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建设,对我国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具有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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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国内生产总值逐年攀升.如今已跃居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高投入、低产出的粗放型增长方式使得环境形势不容乐观。为保证可持续发展.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上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如今空气质量指标好于二级的天数明显增多。面对我国在环境上取得的成效.我们不禁要问.在影响环境的众多因素中.治理投资对环境污染改善发挥怎样的作用。已有文献在环保投资规模、结构、效益等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分析.但深入研究环境治理投资效益的文献并不多见。因此本文想通过实证分析明确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效益.并就此方面进行区域性比较。

二、理论模型的构建

已有文献对我国环境治理投资效益的测度尚有一些不足.一是忽略了投资效益的区域性差异研究.;二是已有文献的解释变量选取有很多具有多重共线性;三是已有文献多数没有考虑制度因素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本文理论模型的构建的基本思想是力求改进上述已有文献存在的不足.在模型中要包含环境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最后得出在其他因素得到控制下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益值。对于环境治理投资区域性效益差异通过使用面板数据系数模型来体现;解释变量的多重共线性问题.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变量或多个解释变量提取主成分来解决;对于制度性因素没有合适的数据量化的问题.通过加入虚拟变量解决。依据上述建模思路.首先分析环境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经济规模、技术水平.、环境治理投资以及制度因素。假定环境污染与其影响因素之间是线性关系.由于面板数据有着时间和截面两个方向的数据资料.这很好的契合了本文主旨.故理论模型设定为如下面板模型。

三、模型的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及数据处理选定将SO2排放年增量作为被解释变量。在模型尝试阶段.选择了与SO2排放量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总体指标.但由于此类变量之间存在的多重共线性问题使得模型回归效果并不理想.故从中选择一个对二氧化硫排放量有重要影响的煤炭消费量作为规模指标。污染治理投资选择具有针对性的工业废气污染治理投资完成额.政策制度发生改变用虚拟变量反映。反映技术进步因素的能源利用效率由于没有数据.该因素没能选进模型。制度虚拟变量的引入是有其必要性和现实依据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本文以2006年为界定义虚拟变量.2006年以前虚拟变量等于0.以后虚拟变量等于1.以此来表现2006年之后政府在环境管制与治理方面的政策制度等对环境的影响。此面板数据回归模型搜集了2003年—2011年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除外)的各变量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SO2排放年增量与煤炭消费年增量是由SO2排放量和煤炭消费量各自进行差分得来。模型中的投资额是用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缩减过的2003年价格的实际值。

(二)模型估计及分析(1)单位根检验在进行回归之前.需要对参加回归的面板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模型所选变量的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其中.SO2排放年增量与煤炭消费年增量是平稳的;而对于废气治理投资完成额.5%的显著性水平虽然Fisher-PP检验没有通过(5%显著性水平).其他检验方法都通过。根据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仍然认为它也是平稳的。(2)模型估计本文研究目的是在模型中考虑了被解释变量必要的影响因素.并控制影响环境其他变量的前提下.重点突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效益.并进行区域间比较(回归参数的不同).所以模型的形式设定为个体固定效应变系数模型。因为用于此次分析的面板数据时间跨度较小且截面单位较少.为了修正模型中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在估计时我们选择了截面加权广义最小二乘法法。最终模型回归结果如下所示。(3)结果分析如表3所示.污染治理投资效益系数为负且通过检验的省份共有14个;四川、重庆系数虽然表现为负值.但并未通过检验;而其他各地区投资系数表现为正数且通过检验。但由于受一些无法避免的因素影响.使得投资额效益不是特别明显.对SO2排放年增量的解释作用就没有达到理论状态.呈现出虚假的正相关。好比用前后两个方向的力拉动小车.向前和向后的力同时增大.但是向前的力绝对值和增量都更大一些.如果我们只看到向后的力.则会得出越向后用力小车越向前跑的错误结论。制度虚拟变量作为政府在环境污染方面政策制度的代表.很好的解释了这一影响机理。其回归系数为-66762.95.一方面.系数为负说明相关政策制度确实起到了降低环境污染、抑制企业污染排放的作用;另一方面.较大的绝对值说明政府的这一举措对降低环境污染所起的作用是较为显著的。

四、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在污染治理投资方面.各地区政府应当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投资治理决定。投资效益比较高的地区应在原来投资额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更大程度的减少环境污染。而不显著地区.政府要完善污染治理投资结构.建立起一定的投资监督机制。其次.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环保的政策措施来防止与减少污染、政府在以后的工作中.应积极发挥政府职能.出台可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改变封闭僵化的老路.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最后.煤炭消费仍然是环境污染的重要影响因素。一方面.政府应加大新能源的研究开发力度.提倡和鼓励新能源的使用.逐渐减少对煤炭的依赖;另一方面.努力提高煤炭的利用效率.比如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面积。

作者:卫军 单位:山西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