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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时间:2023-07-28 17:31: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证券化的意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第1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次贷危机;风险分散

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席卷全球,美国五大投行消失殆尽。而多米诺现象也导致了全球的经济下滑,美国次贷危机给我们带来的损失是不言而喻的。美国的次贷危机的发生给以我们很多的启示,次贷危机的发生很难说是资产证券化本身所具有的先天的缺陷造成的。事实上美国的居者有其屋的房地产政策对于美国经济的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美国的过度的透支消费文化对于次贷危机的发生埋下了潜在的威胁,随后的监管不严,金融杠杆化过高,评级机构发生道德风险以及随后危机发生时监管部门的错误决定都是这次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相比之下次贷危机本身是否具有先天缺陷到值得考量了。有鉴于此在我国发展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可以吸取美国次贷危机中发生的损失而制定我国的特有的制度。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直到2005年初, 酝酿了长达十年之久的资产证券化试点才面世。2005年底,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两家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单位,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开行作为发起人委托中诚信托获准发行不超过43亿元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建行作为发起人委托中信信托发行不超过31亿元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二、资产证券化对于我国金融稳定的意义

(一)是银行进行有效资产负债管理的工具

资产证券化可以解决银行资产和负债的不匹配问题,从而成为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有效管理。银行资产和负债不匹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流动性和期限不匹配;2利率的不匹配。银行资产和负债不匹配是因为银行的资产主要是贷款等中长期,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而其负债主要是活期的存款等短期,流动性较高的资产;银行的资产长期才能收回,而负债可以根据存款人的意愿支取。因此,合理匹配银行资产和银行负债便成了银行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内容。如果俩者不能很好的匹配,一旦发生挤对的情况,银行就会出现流动性不足甚至出现倒闭的情况。而资产证券化可以将长期的,流动性差的贷款转化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从而解决流动性和期限搭配问题。

(二)有助于以市场方式处理不良资产

我国在不断的尝试银行发行次级债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要通过次级债的方式来解决我国巨大的不良资产问题。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四大国有银行原来的不良资产十分巨大,而资产证券化则是通过构造资产池实现了流动性差的资产实现出售,采用这种办法可以实现不良贷款中的次级贷款实现出售,对于解决不良资产可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分散资产风险,提高流动性

发起人通过真实销售,在将原来独立承担的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转移给担保机构和投资者的同时,也提高了流动性。如果不采用资产证券化,发起人虽然也可以通过金融市场借款,变卖短期证券资产或增加活期存款解决流动性问题,但向金融市场借款会提高资金成本;变卖短期证券资产不仅要支付变现成本而且可能使资产蒙受损失;大幅度增加活期存款在短期内很难实现。此外,期货,期权虽然也是转移利率风险的手段,但是衍生工具交易风险较大,要求对利率走势的准确预测,同时需要宽松的金融监管制度环境。与之相比,资产证券化在分散资产风险,提高流动性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三、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建议

(一)拓展信用增级方法,完善信用评级制度。由于受法律的限制, 政府无法提供担保,我国缺乏主导的信用增级方式。现阶段我国信用增级可采用如下方式进行: 可以尝试采用银团担保的形式来取代政府担保,这样既可以增加信用等级,又可以分散各家银行的风险;另外,采用多家保险公司联合保险的形式来实现信用增级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此外要通过政府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我国现有的一些金融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信用评级业务的合规性运作,杜绝其在信用评级工作中弄虚作假、乱收费等道德风险的发生。其次,可以考虑由政府出面设立一家专业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服务的机构,或选择一家或几家国际上运作规范的具有较高资质和声誉水平的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到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中来。

(二)引入个人投资者。发行资产证券化很大程度上市为了分散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而美国的次级贷款只能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交易,这样银行的金融风险被适当的降低了,但是整体风险并没有从金融机构体系中分散出去。引入个人投资者有这样的好处。可以拓宽我国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渠道,我国的投资渠道过于集中于股票市场。银行可以在向个人投资者出售以住房抵押贷款为现金流的次级贷款,这样可以分散金融机构的整体风险,同样可以使得一些愿意分享我国房地产市场繁荣的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

(三)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我国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业务,在商业银行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为了规避商业银行最大化自身利益而增加的市场风险,应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外部的监督和管理,促进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水平, 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将业务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规范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操作行为,加强对基础资产的审查,提高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度。确保我国资产证券化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从源头上控制和化解商业银行的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企业 融资渠道 资产证券化

一、前言

企业的融资渠道通常分为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内源性融资主要是企业自身积累,将利润和公积金等转增资本,为企业发展注入资金。外源性融资是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融资。贷款是一种传统的外源性融资渠道,但是金融危机的影响使很多银行的贷款出现风险,为控制自身风险,大多数银行选择“惜贷”,导致贷款这一融资渠道不畅,很多企业面临融资困难的实际。在此种情况下,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应该创新融资渠道,进行资产证券化。文章拟从资产证券化的内涵及意义出发,对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实践进行分析,提出促进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概述

1、资产证券化的含义

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换为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的证券,使其具有流动性。

2、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分类

我国资产证券化在商业银行之间实施的较早,也引起了足够重视,但是企业资产证券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推行实施。

根据企业所持有资产的形式,企业资产证券化可以分为:一是实体资产证券化,即使企业所拥有的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具体包括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的证券。二是信贷资产证券化,主要是把企业缺乏流动性但有未来现金流的应收账款等,经过重组形成资产,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三是证券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企业已有的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1、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受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的限制,我国企业大都以贷款这一外源性融资为主要渠道。负债在企业资本结构中的比重最大。贷款的发放有很多限制条件,一旦有一家企业违约,便会引起银行对整个行业的关注,贷款的额度便会大大降低。在当前经济危机影响的条件下,企业难以获得充足的贷款。再者,贷款在企业资本结构中占的比重过大,不利于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企业资产证券化,不但能以新的方式缓解企业融资困难,提高企业经营活力,而且可以改善企业的资本结构,盘活企业的资产,提高资产的周转率。

2、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

企业实施资产证券化,可以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转变成流动性高,不但活跃了金融市场,还增强了企业自身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一种传统融资渠道之外的获取资金方式,企业能够补充营运资金,同时还可以进行投资,提高了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3、企业资产证券化有利于获得低成本融资

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在市场上筹资,其筹资成本要比银行或其他资本市场的要低许多。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的证券,具有比其他长期信用工具更高的信用等级,因此企业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就较低,从而起到了降低融资成本的作用。传统的贷款融资要付出较高的利息,这样会加重企业的经营负担,不利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4、企业资产证券化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资产

企业采用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融资,不但可以获得低成本融资,还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资产。负债等传统融资方式会增加企业的风险资产,加重企业的负担。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企业剔除资产负债表中的风险资产,改善各种财务比率,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

四、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现状

1、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整体状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进入新世纪逐渐为金融机构采用,如2005年中国建设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国家开发银行的现金流抵押贷款证券。而企业的资产证券化没有得到广泛应用。2005年8月中国联通作为发起人,完成了首个企业资产管理计划,这可以看成企业资产证券化实施的标志性事件。

2、目前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1)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狭窄。我国金融业目前采用分业经营的模式,银行和证券的业务必须严格分开。银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与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被认为分割,交易市场和规则都不同,按照证监会的规定,企业资产证券化只能在证券行业内部来运行和管理。我国的金融市场的实际状况是,市场投资者的结构单一,而且数量非常有限,加上审批制度、法律保障制度和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导致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狭窄,发展不活跃。

第3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资产流动性资本充足率

一、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史

资产证券化最早出现在60年代末美国的住宅抵押贷款市场。当时美国的储贷协会和储蓄银行承担了大部分住宅抵押贷款业务。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这些机构的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取,利差收入日益减少,经营状况恶化。针对上述情况,政府决定启动并搞活住宅抵押贷款二级市场,以缓解储蓄金融机构资产流动性不足的问题。1968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过手证券”,开资产证券化之先河,此后资产证券化在全球迅猛发展。

通俗地讲,资产证券化是指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包括贷款或其他债务工具)进行一系列的组合,使其能产生稳定而可预期的现金流收益,再配以相应的信用增级,将其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的技术和过程。具体来说,资产证券化就是发起人把持有的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分类整理为一批批资产组合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再由特殊目的载体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收回购买资金的一个技术和过程。

二、资产证券化的收益分析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资产证券化之所以能被广泛接受并取得迅猛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它能给证券化的参与各方带来收益。下面从各相关参与者,即发起人、投资人和投资银行的角度来对资产证券化的收益进行分析。

1、发起人方面

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和资本使用效率,改善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供多样化的资金来源和更好的资产负债管理,使得发起人能够更充分地利用现有条件,实现规模经济。

在传统的融资方式中,融资者获取资金的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其本身的信用评级。与之相比,资产证券化可以降低发起人的融资成本。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有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流,历史信用记录良好,真实出售隔离了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再通过信用增级等手段,证券的信用级别大大提高,这样融资成本就相应地降低了。此外,资产证券化的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只需对进行证券化的资产信息进行披露,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

2、投资人方面

资产证券化在市场中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高质量的投资选择机会。由于组成资产池的资产是优质资产,并且有完善的信用增级,多数能获得AA以上的评级,这使得这样发行的证券的风险通常很小,而收益却相对较高,在二级市场上也有很高的流动性。所以,资产支持证券越来越受到投资者,尤其是像养老基金、保险公司和货币市场基金这些投资品种受到限制的机构的欢迎。

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品种。现代证券化交易中的证券一般不是单一品种,而是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和组合而设计出的具有不同档级的证券,甚至可以把不同种类的证券组合在一起形成合成证券,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投资者对期限、风险和利率的不同偏好。

3、投资银行方面

资产证券化为投资银行开辟了新的业务,为其带来了巨大的商机。作为证券化的过程中的融资顾问和承销商,投资银行参与了产品的设计、评价、承销以及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持续稳定的资产证券化为其带来了可观而稳定的服务费收入。

三、我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

资产证券化对中国的发展具有诸多现实意义。从宏观方面看,银行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降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发展,还具有促进扩大消费、发展住宅产业的功效。从微观方面看,开展住房按揭等贷款的证券化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优化资产负债匹配结构,分散抵押贷款风险,有利于降低按揭贷款利率,减轻购房人的还款利息负担,也便于简化不动产转让手续,扩大不动产交易市场。

1、资产证券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推动作用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分流储蓄资金,壮大资本市场规模。2005年1月,我国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25.84万亿元。与此相对应,证监会公布的资料显示,在2005年4月7日股市暴跌之前,沪深两市股票市价总值为52080亿元,股票市场只起到了部分分流资金的作用。数万亿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及其在二级市场的放大效应,将是分流储蓄的重要手段。

(2)资产证券化能提供新的金融市场产品,丰富资本市场结构。资产证券化将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变为信用风险较低、收益较稳定的可流通证券,丰富了证券市场中的证券品种,特别是丰富了固定收益证券的品种,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储蓄替代型投资工具。这无疑会丰富市场的金融工具结构,对优化我国的金融市场结构能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3)资产证券化降低融资成本,丰富了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为筹资主体提供了一种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新型筹资工具,可以使筹资主体利用银行信用以外的证券信用筹集资金。

(4)资产证券化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选择。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风险低、标准化和流动性高的特点,其市场前景广阔。资产证券化还可以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品种,可以通过对现金流的分割组合而设计出一系列证券投资组合,以满足投资者不同的投资偏好。

(5)资产证券化能促进贸易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资产证券化通过巧妙的结构设计和独特的运作方式,犹如一道桥梁,在多个层面上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有机联系起来。资产证券化一方面为银行信贷风险“减压”,另一方面,在为资本市场增添交易品种的同时,也为市场输送源源不断的资金“血液”,进而促进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的协调发展。

2、资产证券化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高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是资本净额除以总的风险资产之后得出的,即:资本充足率=(资本-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12.5倍的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所需资本)。其中,风险加权资产是由银行的各项资产乘以它们各自的风险权重而得。根据银监会对银行资产的风险权重的规定,住房贷款的风险权重为50%,而证券化之后回收的现金的风险权重为0,这样计算出来的分母变小,资本充足率自然会提高。银行可以将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而非持有到期,主动灵活地调险资产规模,以最小的成本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充足率。

(2)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商业银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资产证券化为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手段,通过证券化的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功能,商业银行可以将不具有流动性的中长期贷款剥离于资产负债表之外,及时获取高流动性的现金资产,从而有效缓解流动性风险压力。

(3)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化解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不良资产成批量、快速地转换为可转让的资本市场产品,重新盘活部分资产的流动性,将银行资产潜在的风险转移、分散,是化解不良资产的有效途径。

(4)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商业银行增强赢利能力,改善收入结构。资产证券化的推出将为给商业银行扩大收益、调整收入结构提供机会。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原贷款银行在出售基础资产的同时可以获得手续费、管理费等收入,还可以为其他银行资产证券化提供担保及发行服务赚取收益。

(5)资产证券化有助于国内银行适应金融对外开放,提高整体竞争力。实施资产证券化,可以使国内银行通过具体的证券化实践来发展机构,积累经验,培养人才,缩小同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的差距。这样,国内银行就会在证券化业务方面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从而提高同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的能力,不至于在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后处于被动状态。

3、资产证券化对其他方面的意义

(1)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推进我国住房按揭市场的发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创新,其运作方式已经十分成熟。在中国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业务,不仅能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对于丰富中国的债券产品,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2)资产证券化有利于优化国企资本结构。我国的国有企业受间接融资方式的限制,其资本结构以大量负债为主,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占企业外源融资的比重很高。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国有企业不会增加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从而可以改善自身的资本结构。同时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国有企业盘活资产,提高资产周转率。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使作为国有企业的单一债权人的银行能够出售债权,从而缓解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大大改善国有企业的资本结构。

(3)资产证券化有助于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资产转化为债券后,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这种债券就可能成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证券化资产的比重越高,规模越大,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性就越强,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影响就越显著,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就越高。

【参考文献】

[1]张超英:资产证券化[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2]尹龙:资产证券化:动力、约束与制度安排[J].金融研究,1999(5).

[3]梁钧:资产证券化的收益和成本[J].上海金融,2000(3).

[4]姜建清: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从货币市场走向资本市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第4篇

论文题目《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分析》

一、课题来源

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成为了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逐步转变,它已经成为了我国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现如今,它已经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了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步伐逐渐加快,与其相关的业务与产品也在日趋完善。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还存在严重的缺陷。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我国进一步加强对其的应用就势在必行。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至今,任面临不少问题,有的是历史问题,有的是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面对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许多金融机构都在寻求新的盈利模式,尤其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寻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信贷资产证券化,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分散了风险,增加了服务费收入,增强了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亚洲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远远落后。在我国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尤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将对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加以分析。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它可以有效解决银行投资资金短缺,储户存款居高不下,投资渠道有限之间的矛盾;可以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增强,从而改善资产质量,缓解资本充足的压力;可以使资金来源更为广泛,从而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以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从而使资金流动更为便捷。正是具备了这些优点信贷资产证券化才成了大多数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选择之一,使其得以迅速发展。

与美国欧洲等具有发达金融市场的国家相比,中国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相对较晚,对于它的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但真正从理论走向实践则是本世纪初期。2005年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随后,国内多家银行纷纷试水资产证券

化,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了长足的进步。

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巨大的潜力。与发达国家规模庞大的资产证券化市场相比,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非常弱小。信贷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产品的发行量和存量都非常少,在整个金融市场中的占比微乎其微。但是,无论从供给面来看还是从需求面来看,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供给方面,规模巨大的银行的信贷资产可以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需求方面,发展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应存在对资产证券化有主动需求的投资者。探讨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指引。

我国商业银行在长期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资产流动性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本充足率低等突出问题。在参考国外商业银行资产经营方式及经营技术的经验后,信贷资产证券化被认为是一种能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的手段。

当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商业银行对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已达成了共识,国内学者们也专门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理论及实施做了系统的研究,取的了积极成果。但出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复杂性,加之银行风险管理手段不足等各方面的因素,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着重重挑战。因此,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的研究,规范和化解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问题,对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整个国家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促进金融与国民经济的协调与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国内外的学术动态及本课题的主攻方向

我国国内对资产证券化的讨论最早应始于1995年,其后几年的研究几本局限于对资产证券化这种现象作基本认识。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证券化的研究和关注开始逐渐增多,关注的角度从最初的国外经验转为对中国实施客观条件的分析:研究范围也逐渐变广,开始延伸到会计法律等领域,对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作用及如何发挥其作用也进行了探讨。

涂永红,刘伯荣(2012)通过分析国外及香港地区的经验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设计和构想。耿明斋,郑帆(2013)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研究,认为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银行总体盈利水平及优化资源配置,增进银行资产安全性等作用。于凤坤(2012)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原理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全面论述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作用。对如何利用资本市场,运用资产证券化机制,处理和解决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进行了深入探讨。孙泰军(2013)以资产证券化效率为核心,系统论述了如何提高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效率及如何建立提

前偿付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对定价方法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论证。

张超英(20XX)从理论角度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动因的七个假说包括监督技术假说,管制税假说等,他还从宏观货币政策的角度:(1)证券化有利于缓和货币供给的增长,可以先将一定的贷款资金运用减出银行部门再增加新的贷款资金运用从而缓和资金来源下的存款货币供给。(2)证券化因素的作用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进而使得关于货币市场均衡的相关参数发生变化,使市场效率得到提高。

国外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已经有了许多成熟的经验和较科学的理论,非常值得我国借鉴。Thomas(2012)分析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财富和风险转移。Obay(2013)通过对美国200家银行资产证券化数据研究指出资本充足率与资产证券化水平不相关。Dionne等(2013)对加拿大银行样本进行分析发现资产证券化会降低银行风险资本率,给银行带来破产风险。喻国平(20XX)系统性的研究了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优点。

Steven L.Schwartz《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20XX)是资产证券化的经典著作。在其最新第三版《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2013)中阐述了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真实销售和信用增级原理,准确解读了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税收、会计、监管和跨国证券化问题。

Giannini,Alberto和Preventative(2013)认为资产证券化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信贷风险转移到市场。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银行资产的管理,其中之一就是提高银行的透明度。他们认为虽然资产证券化使得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再是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内容,但是这也使得金融风险通过SPV不断地向市场扩散。Gustavo Suarez(20XX)认为资产证券化在降低商业银行资本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剧而不是分散了商业银行风险。

国外资产证券化研究始于基本原理、动因以及作用研究,目前则主要集中于资产证券化定价分析、风险管理以及对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但对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风险的研究以及对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的反思多停留在技术层面,偏重定量分析,缺乏定性分析,特别是缺乏对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根本性认识。

本课题的主攻方向是:对我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四、阅读的主要文献

[1]涂永红,刘柏荣著.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 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2] 王中.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3] 张添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信用风险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 2013

[4] 欧敏睿.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 20XX

[5] 朱宇畅.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状况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 20XX(01)

[6] 朱宇畅.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状况分析[J].商场现代化. 20XX(16)

[7] 林国梁.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关系及适用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 2013

[8] 王晖.基于结构融资视角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D].山东大学 2013

[9] 李彬.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J].财政监督. 2013(16)

[10] 李媛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 2013

[11] 贾晶.从美国次贷危机反观中国住房抵押资产证券化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03)

[12] 刘蕾.华尔街进入监管新时代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正式立法[J]. 中国金融家. 2011(08)

[13] 李佳,王晓.试析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J]. 华北金融. 2012(02)

[14] 马立珍.试析资产证券化的特殊功能[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

[15] Deming Wu,Jiawen Yang and Han Hong,Securitization and banksequity risk[J],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2011.

[16] Haensel Dennis, Krahnen Jan Pieter. Does Credit Securitization Reduce Bank Risk?Evidence from the European CDO Market[J]. SSRN Working paper,2007.

五、研究内容

本文一共有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概述。第二部分,结合数据等分析我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第三部分,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提出自己的建议。

1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

1.1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涵

1.2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及操作流程

1.3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2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2.1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

2.2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特点

3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

3.1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3.2 缺乏与资产证券化相配套的外部法律环境

3.3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

3.4 风险评级的基础数据和技术条件不足

3.5 证券化信息披露不规范

4 推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4.1 完善法律体系、健全实施细则

4.2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4.3 丰富基础资产的种类

4.4 增强信用评级能力、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

4.5 培养合格机构投资者

4.6 建立政府支持的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

六、途径及进度

途径:主要是通过在图书馆,互联网的电子书和室查阅相关的期刊文献以及从各大金融网址下载的数据来了解这个论题发展的动态,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增进对这个论题的认识,并通过和指导老师一起探讨进一步深化理解本论题。

进度:

1、20XX年11月15日前:搜寻文献,完成外文翻译,交指导老师。

3、2017年1月30日前:提交论文初稿,期间将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批阅。 4、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论文二稿,期间按指导老师意见进行修改。 5、2017年4月30日前:在老师指导下,学生修改至少三稿完成正文定稿。 6、2017年5月10日前:交毕业论文正本,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装订论文 7、20XX年5月22日前:指导教师将评阅好的毕业论文交教研室。

8、20XX年5月24日:开始形式审查,上网查询。

9、20XX年5月25日:交叉评阅。

10、2017年6月2-3日:答辩 2、20XX年12月15日前:交开题报告正本,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第5篇

结合近期国务院针对金融业发展提出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政策指导,通过梳理国际和国内资产证券化诞生和发展历程,揭示了资产证券化创新贸易融资证券化业务开展的积极意义。虽然各国金融环境有所差异,法律形态各尽不同,但发展贸易融资证券化业务能够借鉴国际现有的成熟经验,加快我国资产证券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步伐。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贸易融资证券化;风险转移;资本

1 资产证券化定义

资产证券化(AssetSecuritization)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发起人将缺少流动性,但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按类别打捆组成资产池,出售给特殊目的公司(SPV),由SPV以基础资产为担保发行债券。

2 国际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

现代证券化业务的诞生通常追溯到1970年美国抵押资产证券化(MBS-Mortgage Backed Securitization)的兴起。当时其他国家已存在类似的融资形式,像丹麦和德国早在240多年前就已开展被称为潘德布雷夫“Pfandbriefe”的抵押证券化,抵押债券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化中拥有高级权益类的抵押资产。日本也早在美国之前在1931年就对抵押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立法。

资产证券化不仅在美国和欧洲被广泛推广,澳大利亚资产证券化增量也已逐步攀升为世界第二名,仅次于美国。近年来,香港以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的资产证券化资产池已达到港币60亿元。同时,在中美洲和拉丁美洲以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抵押的资产证券化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3 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

随着国际上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我国资产证券化也逐步推进。1992年海南省三亚市开发建设公司发行的“三亚地产投资券”是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创始。2005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同年8月,中国联通以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作为资产发放债券出售给投资者,开启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之轫。2011年8月,上交所开展了远东二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证券化业务。2012年7月,国泰君安为隧道股份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同年8月,中国银监会与财政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中第一条“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保持货币信贷总量”提及“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就是要通过改革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解读“盘活存量”的十大措施之一是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把存量变成新的增量。

我国可以借鉴国际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创新我国资产证券化品种,切实达到“盘活存量”,减少资本占用,提高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4 贸易融资证券化

贸易融资证券化属于抵押债务凭证CDO中的贷款抵押凭证CLO。发起方首先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将已开展的贸易融资业务(保函、信用证、票据、福费廷等)从原有的资产中隔离出来转移至SPV,用未来收取的本金和利息现金流作为资产,由外包评级公司构建债券结构,以债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由一家投资银行或有银团业务的银行在资本市场上分销和承销债券。债券至少包含三个分层:高级债券、次级或夹层债券、超次级或权益债券。最终购买债券的投资人为财务公司、基金公司、对冲及互惠基金和政府单位(政府发展组织)。低风险承受者可以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优先级高级债券,高收益投资者可以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劣后级超次级债券。

5 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借鉴意义

从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角度看,贸易融资证券化已是国际市场上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工具,金融危机前国外各银行已普遍开展该业务。在境内市场开展贸易融资证券化,适当参考国际贸易融资证券化的发展方向和理念,结合我国证券化业务实际,有所取舍,有助于丰富我国资产证券化市场产品序列,建立多层次资产证券化市场,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5.1 盘活现有存量,创新业务模式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各银行不断拓宽中间业务,重视对客户的综合营销,保函、信用证等其他中间业务将不断增长。通过贸易融资证券化将原有资产转移至SPV,以债券的形式卖给市场投资者,及时变现为现金资产,既优化了原有资产结构,又释放了资本,能够更好地符合资本监管要求,达到盘活存量资产的目的。同时,信贷规模空间扩大,在保证资本充足率的情况下,增加了新业务量。

5.2 多渠道筹资降低成本,增加流动性

正常情况下银行以吸收储蓄或发行债券的渠道筹集资金,筹资方式较为单一。开展贸易融资证券化业务,通过投资者购买债券,将流动性注入SPV,不仅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增加了流动性,而且由于资金来源多元化从而降低了整体资金成本。

5.3 管理转移风险,拓宽投资人范围

银行的传统业务已不是简单的资产发起和服务,更多趋向于向风险管理转变,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的管理日趋重要。通过贸易融资证券化将风险转移到购买结构性票据的投资者身上,将未来预期的风险有效对冲,实现风险转移,提前防范风险。从投资者角度来看,贸易融资证券化债券产品具有信用评级较高,息票收益率较高、期限较短、资产多样化、交易结构简单等特点,是一种方便调节投资组合灵活性的工具。发展该业务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培育投资者类型,建立起新的投资者结构。

我国资产证券化起步较晚,现阶段与金融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评级体系和二级市场仍处在需要逐步完善的阶段之中。但随着境内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不断发展,贸易融资证券化既是债券投融资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内生需求,又是积极面对全球资产证券化市场一体化等外部环境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第6篇

【摘要】资产证券化是金融创新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显著提高资金在金融市场的配置效率,深化金融市场。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三种不同方式通常有: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笔者作为金融行业从业人员,将结合有关资料与实践经验对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三种不同方式进行介绍与对比。

【关键词】企业 资产证券化 三种不同方式 对比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贷款或者资产进行组合与打包,使得资产能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带来稳定的现金流,一般资产证券化的对象为流动性不好的贷款以及债权性资产。企业能够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提高信用等级。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是目前较为常用的方式。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能够调动存量资产,提高这些存量资产的利用率。企业资产证券化,是指在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的基础上发行的支持证券。证监会规定,可以进行资产证券化的资金类型包括企业应收款与商业物业不动产等。企业资产证券化具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在不久的未来极有可能成为中国融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包括: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资产证券化的整合性将流动性不佳的资产从负债表中剥离,使资产重新流动性起来,提高信贷能力;能够有效降低资产分散产生的风险,使融资成本得到降低;丰富投资者的投资工具,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要;为投资银行等非金融机构增加收入点。

新型金融产品的兴起需要符合金融市场的需要,应金融发展的潮流。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整顿地方债务、存量盘活、完善信用体系等因素都为企业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很大的推动力。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三种不同方式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贷款借给借款人,然后将这些分散的贷款作为系列化的证券卖给投资者。主要环节包括组建资产池、安排交易结构与发行证券,最后为发行后管理。在这种发行方式下,由贷款产生的信用风险的承担方不再为银行,而是投资者。银行的角色已经由风险承担者变为评审贷款的合理性与贷款后期产生问题的管理者。如此一来,就能将银行管理贷款、评审贷款的能力与市场承担风险的能力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与融资的效率。

通过这种将贷款重新组合进行打包的方式,能够将单个贷款肯定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散。将贷款包进行拆解、细化,从而转化为标准化的证券,提高资产流动性。另外,能够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对资产池进行构建的时候需要注意:已经结束贷款发放的项目一般已经有稳定的收益,这些项目就是资产池的重要来源,而且注意单个贷款应该具有较小的规模;期限与资产现金流契合,以所发行的证券期限来匹配信贷资产;分散的信贷一般具有一定的集中度风险,因此行业要比较分散;虽然优良与不良资产都能够作为基础资产,但是在使用该方式的初期,尽量选择优良资产。

(二)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

该方式的业务步骤一般为: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卖给特殊目的机构,或者由特殊目机构主动向发起人购买基础资产,再将这些资产集合为资产池,依靠资产池产生的稳定收益来作为运行支持,再向投资者发行,最后用资产池的收益来偿还发行的证券。

具体的操作为:确定资产证券化的举措后组建资产池;设立专项计划;出售资产;提高信用等级;评估信用等级;发售证券;向原始权益所有人支付价款;对收益进行分配。

(三)资产支持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是由非金融企业将证券发行给银行间市场,以基础资产产生的收益流来进行还款,双方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清本金与利息。严格地说,资产支持票据并不等于资产证券化,后者必须具备风险隔离的特征。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发行人才可以不被突破融资的规模所限制,甚至能够将融资成本减至更低。除了这种方式,信托型的资产支持票据已经开始被推出,只需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即可,不需要审批。

三、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三种不同方式对比

(一)三种资产证券化方式的监管方式不同

信贷资产证券化由于经历了一段很长的发展时间,监管方面的文件及方式、法律约束与扶持、财税缴纳办法、会计处理方式等都已经十分完善,在过去的发展时间里,产品设计几乎没有发生改变,产品发行需要经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一般时间较长;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虽然没有信贷资产证券化那么完善,但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能够直接进行融资。发行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一般时间较短;资产支持票据。该方式开始较晚,2012年才正式推行。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来审批与监管,只需注册即可发行。

(二)三种资产证券化方式的基础资产不同

信贷资产证券化一般以银行的各项贷款为基础资产;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范围比较广泛,包括债权类、收益权、不动产。债权类包括项目回购款、应收账款、租赁款、经银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信贷资产。收益权包括:通行费、电力销售、票务收益权等。不动产类包括不动产收益以及运营产生的收益;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包括公用事业未来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应收款等。

(三)三种资产证券化方式其他资产与融资方风险隔离不同

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券商专项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完全与原来的融资方隔离,但是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并没有与原来的发行人完全隔离。产品自身的信用度很大程度上由发行人的信用度来决定。因此前两种方式的还款基本上由基础资产来负担,但是资产支持票据将基础资产作为第一还款源,如果基础资产不足,由发行方日常的经营收入来填补空缺。

四、结语

虽然资产证券化对企业的发展大有裨益,但是资本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了保证资产证券化在我国持续发展,应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允许银行将不良资产证券化,并且颁布一些支持证券化的法规政策,吸取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保证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旭,郭晓音,任丽明,李存金.军工企业资产证券化的资产选择与SPV模式设计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 2014,(6).

第7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合并标准 会计确认

一、相关概念

(一)资产证券化的概念界定

“资产证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诞生己有三十余年,由于其发展迅速,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每签订一个新的合约都有可能产生一种新的金融创新模式。美国学者Gardner (1991)对资产证券化给出一个非常广泛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使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部分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者提供的一种金融工具在这里,开放的市场信誉取代了由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封闭的市场信誉。”本文试图从以下角度予以归类:就其融资技术而言,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可产生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即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交易结构安排,对不同资产中的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使之转换为可在金融市场中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就其融资方式而言,包括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举债等模式,即一级证券化。和将己经存在的信贷资产和应收账款等集中进行重新包装和分割再出售给市场投资者,即二级证券化。

就其基础资产而言,特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可辨认的有形或无形资产,并不包括商誉。商誉是在企业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其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区分开来,不能单独用于出售或转让。因此,商誉虽然也出现在企业的财务报表内,因其与企业的不可分割性,故不属于资产证券化的范畴。

(二)对资产证券化会计意义研究

资产证券化,在国际市场上已被开发,并已使用完整的,灵活的。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的经验表明,资产证券化会计的建设质量,虽然没有关于资产证券化交易,但影响十分深远。因为没有我国制度成熟的资产证券化会计规范,在实践中还没有得到证实,有必要借鉴成功经验的美国等证券化发展较为成熟的介绍国家,成熟的资产证券化会计标准尽快,为证券基本会计问题的明确的规则。同时,一些会计规范和地方标准也不适合在我国目前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存在,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资产证券化会计报表合并问题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构建SPV的目的,是要完成转让资产的“破产隔离(bankruptcy remotement)的需要。所谓破产隔离,是指SPV可以避免受到其本身和发起人的破产影响,从而保护SPV借以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不会成为破产财产。破产隔离分为SPV自身破产风险的隔离和发起人破产风险隔离。后者实际上是就是实体合并风险的隔离。实体合并(substantive consolidation)从会计角度上讲,是指SPV的账户被合并为发起人的账户。一旦发生实体合并,将导致先前通过真实销售建立的资产隔离的意义尽失,因为不论发起人还是SPV各自的报表原先如何确认,作融资或销售,对合并报表而言结果是相似的,证券化期望达到的财务目标也就不可能完成了。

(二)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披露问题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最有必要披露的信息是资产转让是否属于真实销售,即是否满足终止确认的条件,这关系到资产是从资产负债表剔除还是继续留在表上,因为表外融资和表内融资对企业的影响是相当大的。另外,如果终止确认的资产只是其中一部分,那么对于转让人来说,就需要将部分的资产终止确认,另一部分继续留在资产负债表上,此时相关的披露也十分重要。

三、完善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策略

(一)资产证券化会计报表合并问题的策略

虽然目前暂时还不是很大的问题,但是随着资产证券化发展和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合并问题将会是一个必须解决的环节。从SPV的构建模式来看,目前还只是以信托的形式,但以后可能会出现公司制等其他形式,那么如果发起人和SPV存在控制关系的话,那么合并自然是要发生的。我国目前的有关合并的会计准则过于简单,不适应复杂的证券化的操作,如何规范构建SPV的过程将是资产证券化的关键。风险隔离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而表外融资则对企业至关重要,这一切将有赖于会计准则和制度的引导和规范。

(二)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建议

首先,是从研究方法上的建议,对于资产证券化会计的研究要突破国际上现存的确认与计量方法。我们在借鉴国外先进的方法的同时,也要对其存在的缺陷和不适合我国的加以改进和摒弃,而不是拿来主义。

参考文献:

[1]姜建新. 关于会计理论与方法问题[J]. 会计研究,2010,(8):102-103.

[2]余坚. 资产证券化:中国的模式[J]. 四川会计,2012(9):52-53

[3]李亚军. 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问题的法律视角[J]. 上海会计,2010,(8):84-85.

第8篇

正如央行行长周小川在《资本市场的多层次特性》一文中指出的,“在很多非金融专业人士看来,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s)似乎不是个好东西,因为很多金融乱象好像都涉及SPV,一些广为人知的金融市场上的违规行为、诈骗性产品似乎背后都有SPV的影子,如2002年美国安然公司出事,就是利用SPV做了很多表外业务,次贷危机也很大程度上与SPV有关系。但对于金融专业人士而言,对SPV恐怕还是要一分为二地看,既要认识到SPV对于满足市场投融资需求、规避和管理风险、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好处,也要清醒地认识到SPV可能带来的问题。应该说,很多融资业务创新都是通过SPV实现的,SPV加上资产证券化在各国都有大量成功的实践。因此,SPV有其积极的意义,特别是在创建多层级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和交易机制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实际上,在欧美资产证券化高速发展的30多年里,带来了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并与实体经济部门形成良性的互相支持。危机的产生主要开始于21世纪的头几年,复杂的、不透明的高风险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开始大幅增长,这些危险因子的膨胀最终击碎了脆弱的风险链条,从而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所以,真正危险的不是资产证券化本身,而是无止境无节制的提供高风险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是指某一资产或资产组合采取证券资产这一价值形态的资产运营方式,它包括以下四类:

实体资产证券化:即实体资产向证券资产的转换,是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并上市的过程。

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一组流动性较差的信贷资产,如银行的贷款、企业的应收账款,经过重组形成资产池,使这组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收益比较稳定并且预计今后仍将稳定,在配以相应的信用担保,在此基础上把这组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的收益权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流动、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型证券进行发行的过程。

证券资产证券化:即证券资产的再证券化过程,就是将证券或证券组合作为基础资产,再以其产生的现金流或与现金流相关的变量为基础发行证券。

现金资产证券化:是指现金的持有者通过投资将现金转化成证券的过程。

狭义的资产证券化则是指信贷资产证券化。按照被证券化资产种类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的证券化(Mortgage-Backed Securitization,MBS)和资产支持的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ABS)。

从发起人(一般是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将相对缺乏流动性、个别的资产转变成流动性高、可在资本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商品的手段。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起者能够补充资金,用来进行另外的投资。例如,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提高其资产流动性。

一方面,对于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证券化处理,将其转化为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多获得一些资金来源,加快银行资金周转,提高资产流动性。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可以使银行在流动性短缺时获得除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之外的救助手段,为整个金融体系增加一种新的流动性机制,提高了流动性水平。

资产证券化还为发起者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低成本的筹资渠道。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筹资比通过银行或其他资本市场筹资的成本要低许多,这主要是因为:发起者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的证券具有比其他长期信用工具更高的信用等级,等级越高,发起者付给投资者的利息就越低,从而降低筹资成本。

资产证券化降金融风险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撰文表示,本轮唱空中国的矛头指向了五个方面:一是房地产泡沫,二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三是潜在不良贷款,四是影子银行,五是企业高负债。这些问题相互关联,相互缠绕,且都指向了中国金融体系的最大弊病:结构失衡。

过去20年全球主要国家即G20国家中,发达国家广义口径的直接融资比重从20年前的60%左右增长到现在的70%,其中美国最高为82%,即便原来传统商业银行为主导的日本和德国也达到了70%,发展中国家也从20年前的40%左右一路上升到今天的平均66%,但中国只有42%。

更不乐观的是,过去5、6年中,中国直接融资比重在一路下降。一个客观因素是中国股市在2006年、2007年达到顶峰后走入了下行通道。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2008年金融危机,中国推出了四万亿元的刺激计划,银行跟贷了十几万亿元,进一步膨胀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

祁斌认为,上述趋势如果延续下去,带给中国经济和金融的风险是毋庸置疑的,对银行本身来说,更是“不能承受之重”。因为,这会使中国的金融资源越来越多地通过相对非市场化、或者相对行政化的资源配置方式进行配置。

祁斌表示,化解中国经济金融风险的根本出路在于调整金融结构。调整金融结构需要两手抓,一手是增分子,发展资本市场;另一手是削分母,发展资产证券化,尤其是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对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盘活银行存量资产、降低金融体系风险有重大意义。

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

资产证券化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固定收益市场规模较大的投融资品种。截至2006年底,美国固定收益证券市场规模约27万亿美元,其中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占比最大,为31%,其次是公司债,占比19%。

而中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自2005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截至2013年9月,共有15家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了24单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约900亿元,存量规模仅300多亿元。与规模上万亿元的企业债、短融债和中期票据相比,规模显得微不足道。

从美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看,经历了由按揭贷款到各类其他贷款,从单一型到合成型的转变。目前以个人住房按揭和商业物业按揭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占了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80%,欧洲、日本这一比重也高达60%以上。而中国目前的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70%以上为公司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比重甚至不到5%。

第9篇

《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完善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协调推进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建设的改革任务和创新要求。为此,本报从即日起,围绕《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从完善和发展中国资本市场的角度,推出部分机构、专家学者的系列研究报告,期望能借此加快推动资本市场的全面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一、 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环境

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先于的探索。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在此以后,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集集团、珠海高速等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为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提供了成功的经验。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上尽管还没有出现实质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操作,但各方面都密切关注着这一广阔市场,纷纷推出资产证券化方案和产品构想。最引人注目的是在信托产品创新、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不良资产的证券化处理等领域的准备和开拓工作。这些产品的创新和开拓为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在此同时,必须看到在现有的制度下,资产证券化实践依然面临着许多实施环境上的障碍。

(一) 发展的有利条件

1. 离岸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功经验

中国的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如珠海高速公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和中集集团应收款等,为国内的证券化实践提供了成功经验,揭示了资产证券化成功运作的共同要点:(1)标的资产的质量良好,具有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2)法律运作框架至关重要,设在海外的SPV既可以避免国内法律制度的障碍,又可以利用国外成熟市场已建立的相关法律体系。(3)规范的信用增级操作,保证资产证券化产品获得必须的信用等级。(4)充分利用有经验的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合理的产品结构,提供有效的发行和维护服务。(5)广泛的销售,保证资产证券化产品可以成功地为投资者所接受。(6)活跃的海外二级市场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成功发行创造了条件,同时也降低了产品流动性溢价(liquidity premium),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

2.信托计划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作用

信托计划是资产证券化实践中SPV的主要形式。中国的信托行业从2001年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信托的创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克服发行限制,推动信托权益凭证。2001年的《信托法》对收益权作了重要的法律规定:收益人的信托收益权可以转让和继承;收益人的收益权期限可以与信托合同一致;信托文件可以对共同收益人的收益权的分配比例作出规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发行的信托收益凭证突破了发行信用合同200份的限制;而且收益权凭证可以转让,为发展信托收益权的交易市场打下基础。最近信托收益权凭证被成功地运用于不良资产处理(如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信信托以信托受益权方式处理132.5亿元债权资产)和房地产信托(如中煤信托的"荣丰2008项目财产信托优先受益权")的实际操作中。

(2)增加产品种类。 信托公司近年来在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不动产信托、动产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不断开拓新产品。值得关注的是,一些集合资金信托形式的产品创新已经具有资产证券化的主要特征。资产租赁信托、汽车按揭信托、住房按揭信托、外汇资金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正在成为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

3.资产证券化实践已形成发展重点

国内(在岸)资产证券化产品和项目尽管不能称为严格或标准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实践,但已经形成了资产证券化发展的一些特点和趋势。1)资产证券化实践的主要领域在房地产、不良资产的处理和基础设施行业。2)与房地产行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成为国内外专业机构的发展战略重点,政策和技术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3)资产证券化的操作特征逐步强化,如伊斯兰信托将公寓房产和未来房产经营收益权利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标的资产,并开始使用利差余额等信用增级手段,提高信托计划产品的信用;新华信托和深圳商业银行的合作模式,明确了资产证券化实践中出售方、发起人、管理人等主要参与者的职能,具备了资产证券化的基本运作框架。

(二) 有待解决的

近年来,各方面的努力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全面展开仍然面临着无法回避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和困难可以归纳为法律制度和实施环境两方面的障碍。

1.法律制度的障碍

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徘徊、间续发展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律制度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地位、变化和发展。资产证券化是以能在未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为基础,以规定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合同为载体,形成一个以SPV为核心的环环相扣、严密而又完整的融资结构。我国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法律制度限制主要表现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优先权益的确定和真实销售的鉴定;在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定义、税收、、产品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法律政策不够完善。

2.实施环境方面的障碍

资产证券化的实施环境在这里指资产证券化运作所必需的、除了法律制度以外的实施条件。从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至今的历程看,主要的实施环境障碍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种类和质量问题

海外资产证券化的标的资产非常广泛,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银行信贷、信用卡贷款、学生贷款、汽车贷款、设备租赁、消费贷款、房屋资产贷款等资产,而我国目前资产证券化实践中有可能被证券化的资产不仅种类相对有限,而且尚不成规模。个人消费贷款、学生贷款、租赁、证券组合等,虽然有一定规模,但现金流的稳定性和剥离性都比较低,限制了在这些资产上的证券化运作。目前,在我国比较有可能被证券化或正在进行证券化尝试的资产主要有房地产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出口应收款,不良资产,银行信贷(见附表)。尽管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和银行信贷的CDO尝试已经向证券化操作迈进了一大步,但从附表所列的资产对比可以看出,不良资产和银行信贷资产的现金流稳定性和信用能力离资产证券化要求还是有很大的距离。相对而言,房地产抵押贷款、基础设施收费、出口应收款的资产性质比较符合证券化操作对标的资产的要求。但是,这些资产对全面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要求而言,在种类和数量上都非常有限。

(2)转让登记问题

资产的优先权益登记是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遇到的一个实际问题。由于缺乏一个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因此无法确认和监管被转让资产上已有的优先权益。受让方没有客观的途径确知该资产以前是否曾经被转让给第三方,在以后转让中的受让人也无法知道第一次转让的情况。这样,以"真实出售"为基础的资产转让无法对资产的抵押权有客观的和法律意义上的确认,这已成为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难题。

(3)服务问题

金融服务机构的障碍主要是中介机构专业服务不够,尤其是信用评级专业服务的缺乏。资产证券化产品属于信用敏感(credit-sensitive)的固定收益产品,产品的信用评级是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而且信用评级机构对产品的信用评级报告是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资产本身记录原因和对资产信用评级标准的缺乏,信用评级服务目前不能满足资产证券化发展的要求。

(4)二级市场和流动性问题

2001年以后,信托业的发展和创新是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催化剂,也是资产证券化实践突破现有法律制度限制的重要途径。目前,信托产品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限制是信托产品发行后的流动性问题。由于缺乏有效的二级市场,所以绝大多数的投资者只能在认购后一直持有信托产品到产品的到期日,二级市场的不足严重限制了信托产品的发展。

二、 推进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一) 完善制度

为推进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本报告建议通过资产证券化专项立法的途径,修订有关法规,完善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制度环境。

(1)确立以公告或登记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有效性,以便利证券化中成千上万债权转让的操作。可采用类似于资产管理公司处理不良资产中的公告通知办法来取代的通知要求。

(2)《公司法》中需要明确对公司类SPV的规定。尽管《信托法》对信托SPV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公司法》中需要根据证券化操作的实际要求,对公司性质(类型)、资本金标准、董事会结构进行规定。更重要的是,赋予公司性质的SPV证券的发行资格。

(3)制定相关的准则,规范资产销售的会计处理,对"真实销售"作出明确的界定,保证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转让和风险隔离的实施。

(4)明确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性质。根据《证券法》第2条规定"经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在证券法专项立法中,应取得国务院的认可,将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担保证券)界定为我国立法规范的证券类型。

(5)完善有关证券私募的规定。由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可以采取公募和私募的形式,因此,在确定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证券"性质的同时,应该在证券法中完善有关证券私募的规定,明确私募发行的条件和信息披露的要求。

(6)完善有关税收制度。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起人在资产转让过程中由于折价销售资产而减少收益,应该明确发起人是否可以将资产转让中的损失从应税收入中予以扣除。

(二) 建立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

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资产转让或"真实出售"都会涉及在标的资产上已有的优先权益,如抵押权益、债务权益等。即使在资产成为证券化产品的标的资产后,需要明确的法律制度来保护及确认优先权益及其先后次序。各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显示,建立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是保证优先权益登记和监管的一个重要实施手段。

美国法律学中心(CEAL)对法律比较健全和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两大类国家的比较显示,建立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是降低贷款的信用成本、提高体系运行效率的重要途径。在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并缺乏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的国家中,应收款(标的资产)的转让是通过通知债务人进行优先权益确认的,如危地马拉和罗马尼亚。这种确认优先权益方法的最大是成本高,操作难。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在转让过程中需要对资产进行担保,如证券化过程中的外部信用增级,担保方无法得知对担保物的所有求索权。而法律比较健全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日本、波兰等国家则在资产证券化实践中普遍采用了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以保证优先权益的确立,实施资产转让交易中对债务人的通知主义。

在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下,在债务转让过程中必须通知债务人。《合同法》(第80、87条)对债务人已经采取了通知主义,取代了《民法通则》第91条的同意主义,为资产证券化创造了转让的条件。但是,在优先权益的登记方面并没有相应的实施机制。资产证券化过程涉及众多债务人,逐一通知债务人在实践中既不经济也不可行。正在广泛讨论和准备中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同样面临着优先权益(债权)的登记问题。如果银行将住房抵押贷款转让给SPV,担保贷款的住房抵押权也随同转移,但是按规定SPV必须逐个地去办理抵押权的变更登记,这是开展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中的关键难点之一。因此,建立中央优先权益登记系统是推进资产证券化实践的一个重要实施步骤。

(三) 建立交易服务平台

在目前中国资产证券化实践中,建立规范、有效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市场对发展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作用和意义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规范可以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化程度,规范产品的信用评级和服务。第二,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第三,提高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降低投资者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降低产品的风险溢价,提高投资产品的竞争力。第四,改善证券市场的产品风险结构,提高低风险证券产品的市场比例,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第五,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广阔的开发空间。房地产抵押贷款、各种消费信贷贷款(如汽车消费信贷、消费信贷等等)、各种信用卡类信贷产品以及基础建设项目等,都已经形成相当规模,有效的交易平台可以为这些资产的证券化实践提供二级市场的保证。

在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信托产品的创新起了催化剂的作用。但是,如前所述,信托产品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限制是信托产品发行后的流动性问题。为此信托公司通过一些手段如回购保证或柜台买卖信息提示等方式,力图为投资者提供转手交易服务,主要的形式包括(1)信托产品合同中有关转让的条款,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可以向受托人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2)利用证券公司的平台提高流动性;(3)信托公司的理财优势同银行服务结合。

这些提高信托产品流动的措施反映了市场对信托产品流动性的要求。但是,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投资者没有积极利用上述交易平台的原因有二。一是所推出的交易服务基本上是交易需求的提示功能,没有形成系统的交易模式,缺乏交易的价格发现机制。二是由于产品流动性差,信托产品在设计时被赋予了相当高的流动性溢价以吸引投资者;投资者所承担的流动性风险已通过流动性溢价得到补偿。在中国债券类产品种类较少、不能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要求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购买后没有转让的计划和要求。这些局部的服务措施并没有形成有效的二级市场。因此,在产品创新和证券化产品日益增加的情况下,建立有效的固定收益产品交易服务系统,对提高产品的标准化和可交易性、降低产品的流动性溢价、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选择合适的证券化产品

1.MBS是首选

资产证券化在欧美国家具有创新多、产品多样、发展迅速等特点。但是结合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相关的法律制度、资产特性等因素,从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交易服务的角度看,MBS是可供交易的首选。

在我国,房地产业作为支持MBS发展的"基础"行业,正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而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住宅产业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迅速发展,平均年增长率达37.8%。

从我国居民生活改善和消费结构发展的趋势看,家庭开支中用于食品消费的比例逐年下降, 人均用于住房支出部分相应地会不断上升。在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众多的人口逐渐迁移到城市,使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因此,我国住宅市场的潜在需求巨大。在合适的政策环境中,潜在需求必将转化为现实市场需求,从而推动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

我国的房地产业已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这样一种结构决定了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中的地位和。近年来, 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的趋势,从2001年的39%,预测会上升到2005年的42%至67%,2010年的45%至62%。因此,在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房地产新增贷款在我国商业银行新增贷款规模中的比重将快速上升,会对银行产生很大的压力。缓解银行压力并保证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将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其他房地产抵押贷款服务机构正在积极制定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方案,有关监管部门正对各种方案进行讨论,预计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不久会有实质性的进展。

2.CDO值得关注

抵押债务权益(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CDO)市场自1996年以来发展突飞猛进,几乎是信用卡证券化市场的两倍,与MBS一起成为最成熟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在欧洲,MBS和CDO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展最快的两类市场。与MBS相比较,CDO的标的资产、SPV结构和管理条例更多样化。

CDO产品具有其独特的投资特性。第一,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由于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过程中的保守前提和CDO结构中"超常抵押"的特性,所以CDO不仅具有一般ABS的特性,而且其结构具有相当的强度和稳定性。第二,透明度高:CDO交易中出售标的资产的银行通常是大商业银行。因此,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取有关它们的信息。优先债券投资者承担非常低的风险,只需分析一些市场总体的数据。次级债券投资者则需要具体分析CDO的风险、收益、法律条款,密切关注影响投资回报的各种因素。第三,标准化高:尽管CDO产品的起步较晚,但经过几年的发展,产品的标准化程度逐步提高,欧美市场上日趋完善的法规和监管经验可供借鉴。第四,流动性高:随着越来越多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CDO的发行和交易得到迅猛发展。在全世界范围内,CDO交易市场大约占全部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的百分之四十。第五,较高的收益率:与相同信用等级的传统ABS产品相比,CDO具有较高的收益率。第六,行业相关性低:CDO与传统ABS的相关性很低。信用评级机构在资产组合的离散指数时,将CDO和传统ABS作为两个不同的行业。因此,对投资者来说,对CDO的投资可以起到分散投资组合的作用。

CDO产品在中国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近年来迅速发展,并且越来越多地参照巴塞尔委员会倡导的做法,用资本充足率办法对表外业务实施监管。因此,贷款证券化正在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据Fitch信用评级公司2003年的报告,中国农业银行在2003年5月成功地推出了私募形式的合成CDO。该报告预计中国的商业银行不仅会推出更多的CDO产品,而且会成为全球CDO的资产管理者。

第10篇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发展 现状 前瞻

一、引言

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机构将能产生预期现金流的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以下简称“基础资产”),出售给特定的发行人(俗称SPV),或者将该基础资产信托给特定的受托

人,以其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的安排进行信用增级,该基础资产经证券化包装后,向投资者发行而形成的一种金融工具或权利凭证,并为投资者提供公开流通的场所,如银行间债券市场、证券交易所等。资产证券化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最早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通过40多年的长足发展,在美国、欧洲等资本市场成熟国家得到广泛青睐,对提高资产流动性、分散信用风险、推动金融市场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应对经济增速放缓的经济新常态和金融新挑战,我国金融领域的“利率市场化、资产证券化、人民币国际化”改革三部曲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当中。其中的资产证券化肩负着金融存量改革的要务,将成为未来金融业和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推动存量金融资产的证券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起着关键的作用。它既是解决经济结构性矛盾,增强内生增长动力的需要,也是缓解流动性严重不足的需要,更是解决社会融资结构严重失衡,协调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

二、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起步较晚,从诞生到现在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1996年~2004年为萌芽阶段,发行规模较小,主要是房地产、出口应收款以及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如1992年的“三亚地产投资券”、2000年以中集集团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商业票据、2003年以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为基础资产的财产信托。第二,2005年~2008年为试点发展阶段,资产证券化发行数量和规模较快速增长,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十部委分别在2005年3月、2007年9月组成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发行的产品除了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开元2005、建元2005),还有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也逐步拉开帷幕,基础资产包括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BT合同回购债权等多种类型财产权利。第三,2009年~2011年为停滞阶段,受美国金融危机影响,出于宏观审慎和控制风险的考虑,中国监管当局停止了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批发行。第四,2012年至今为重启和支持发展阶段,人民银行、证监会、国务院等监管当局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随着监管当局的政策放松,中国资产证券化重整旗鼓,被视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以及调整中国经济结构的重要金融创新工具。

三、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我国目前市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有三种类型,分别为银监会主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证监会主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资产支持票据,由于监管机构的不同,这三类产品在市场中也被简称为银监会主管ABS、证监会主管ABS和ABN。在三种产品中,资产支持票据由于并未设立特殊目的载体,因此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从产品归类上,更接近于特定资产受益权增信的中期票据。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基础资产:各类信贷资产。(2)信用增级:分为内部增级(优先级、次级分层结构、超额利息收入、信用触发机制)、外部增级(保险、外部担保)以及风险自留。(3)信贷资产出表: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通常指95%或者以上的情形)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应当将信贷资产从发起机构的账上和资产负债表内转出;考虑到5%风险自留需计提62.5%风险准备金。(4)交易场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和交易。经过多年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规模日益扩大,基础资产的范围领域也不断拓宽,目前已经涵盖了包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信用卡贷款、个人汽车抵押贷款、中小企业贷款、一般企业贷款和不良贷款等多类型、多层次的基础信贷资产。从规模上来看,信贷资产证券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占比最大。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指以特定基础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证券公司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1)基础资产包括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和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等。(2)资产出表: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作为SPV,可以出表也可以不出表,权益类不出表。(3)增级:相对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更需要外部信用增级。(4)交易场所: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柜台交易市场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国内首单证券公司企业证券化业务开始于2005年8月中金公司推出“联通收益计划”专项计划。2007到2010年暂停四年后,2011年8月,远东租赁2期专项资金管理计划发行,标志着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启。从规模上来看,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中排名第二。

(三)资产支持票据

资产支持票据是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负责审批和监管,非金融机构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还款支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一种债务融资工具,简称ABN。ABN的基础资产与证券公司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相似,同时两者又均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存在较大差异。严格意义上讲,资产支持票据并不属于标准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支持票据的基础资产没有与发行人完全隔离,即业内所谓的“真实出售”,在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下,融资方应以自身的经营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资产池和企业本身并没有实现真正意义的隔离。资产支持票据在我国发展起步较晚,第一批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于2012年8月7日在我国注册通过,这标志着我国资产支持票据业务的正式开闸。从规模上来看,资产支持票据产品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中占比最小,产品本身尚未引起市场参与者的广泛热情。

综上,当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三种模式比较结果如下:

四、国内资产证券化发展前瞻

一是从国际经验来看,1980~2010年,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存量规模由1108亿美元增加到10万亿美元,其占同期信贷资产余额的比重也由5%上升至62%。2012年我国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占债券规模的比例仅为0.12%,与国外成熟市场有着巨大差距,因此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空间很大。若不考虑信贷资产存量的增长,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占比规模达到1%,以目前约70万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7000亿元;若达到10%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可达7万亿元。

二是从我国三类资产证券化发展模式来看,信贷资产证券化基于庞大的基础信贷资产,只要政府放开额度,未来的发展前景最为广阔。从官方态度来看,符合条件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贷款、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经清理合规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节能减排贷款、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等多元化信贷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将成为未来几年发展的重点。从已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来看,其基础资产都是企业的应收账款和未来收益权,未来有望扩展到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商业物业等。由于宽广的潜在市场、券商灵活的市场化机制以及证监会高效的审批,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会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期,成为证券公司主要的创新业务之一。而资产支持票据的发行主体多为地方城司或与政府签订BT项目的承包人,通过发行资产支持票据融资,既不会占用企业债融资审批通道,也不会受到融资额度的限制。只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其发展前景也较为广阔。

三是从专业证券机构预测来看,到2020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存量规模有望达到6.56~13.12万亿元,占贷款余额的6.08~12.15%,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82%。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存量有望达到1.44~2.88万亿元,约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18%,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四是从今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速度来看,2014年可谓是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扩张“元年”,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明显加速。截至2014年7月18日,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资产支持票据在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共发行118只,总额达到1118亿元,发行额超过上年的4倍,已经接近2005至2012年发行的总额。

五、总结

近年来,资产证券化业务日益受到监管层的重视,被视为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对资产证券化的市场参与者而言,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全新的融资手段、一种高级的资产管理方式、一种风险管理的新型工具。2014年资产证券化业务在我国的爆炸式的增长并非偶然,市场各参与主体均已经开始意识到市场趋势的转变,根据政策指引进行相应的战略调整,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市场中有望迎来全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参考文献

[1]刘元根.中国资产证券化现状及发展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3(5).

[2]朱雯杰.中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概述[N].中债资信,2014.

第11篇

论文摘要: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目前国际上处理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有:折价出售、不良资产剥离、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最为主要的是资产证券化。积极实施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这种低成本的融资手段,对于加快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链接与融合,拓宽金融调控空间、扩大投资者选择范围、促进商业银行经营模式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资产,在此主要指不良贷款资产,包括逾期未能收回的贷款、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等不能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者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的利息收入或连本金都未能及时收回的贷款等银行资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统计资料表明,截至2007年3月末,中国主要商业银行(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余额为11614.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7.02%。

一、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所谓资产证券化,通常是指以证券进行融资,包括债务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其实质是金融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就是将处于非良好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以证券形式转让的过程。

二、我国银行推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一)不良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通过证券化,可以将流动性较差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在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在不增加负债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获得一定资金来源。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角度看,不良资产证券化能够加快银行资产的周转,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借助资产证券化,国际先进商业银行有效解决了借短贷长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问题,大大增强了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和灵活性,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二)有利于改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按照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银行的核心资本和全部资本比例应该分别达到4%和8%。这一监管要求银行为了提高和维持资本充足率,要么增加资本金,要么降低持有的风险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一方面银行大量的风险资产,诸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应收款、商业抵押贷款等从资产负债表中移出,使银行的风险资产减少,从而达到了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目的;另一方面,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不会增加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不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上的方法,即发行人可不通过增加负债获得融资。

(三)有利于我国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资本约束、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已经从如何有效配置风险层面对银行风险管理提出了要求。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以贷款为主,而贷款中蕴藏着较大的信用风险。在一个金融市场不太发达的市场环境中,信用衍生工具使用较少,银行信贷资产很难像证券那样进行及时的价格评估,更不能转移给第三方。商业银行还缺乏有效的、主动的风险管理手段和风险管理工具。鉴于资产证券化是一种将银行静态的、难以分割交易的资产,以标准化合约的方式,分散成小额的可交易资产,然后打包在金融市场上发售的活动,它为我国商业银行有效解决信贷资产的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三、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的探索实践先于理论。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地产投资券。在此以后,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国内已经有多家企业进行了资产证券化的尝试,其中涉及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地产开发收入支持证券、出口应收账款支持证券以及不良资产的证券化等方面。

已发行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已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则品种较多:如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国网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浦东建设BT项目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南京城建污水处理收费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四、我国商业银行实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需要完善的资产证券化法律环境体系比较而言,我国现行的与证券化相关的法律很不完善,物权法刚刚出台,住房制度改革正在进行中,房地产登记政出多门,破产法及证券法也无法满足证券化需要,证券化本身特有的会计、税收、评估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空白,证券化涉及的一些法理问题也需进一步梳理,这些都是我国资产证券化面临的法律障碍。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其中初步体现出了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宗旨,涉及管理模式的规范、机构的资格认定、业务流程的设置等一系列机制。但是,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建设应该具有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律,而且一个完善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应包含: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退市制度、评级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和监管制度等方面的相互协调和制约,这些都需要建立起适应资产证券化发展的法律环境体系。(二)注重资产证券化过程控制,防范各类风险由于资产证券化流程的复杂性、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多样性,因此需要加强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控制,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

1、切实做好信用提升。信用提升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得到投资收益的信用保障,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要顺利发行资产化证券,就要求提高企业资产的信用级别。信用提升有内部信用提升和外部信用提升两种。内部信用提升是指特定的交易机构(SPV)保留当担保资产的债务人违约时有直接追索的权利、SPV作超额储备担保、SPV发行优先和从属证券;企业的外部信用提升主要有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更高信用级别的商业银行出具信用证、第三方购买从属类证券。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要切实做好信用提升,它是吸引投资者,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环节。

2、证券评级严把关。资产证券化评级的核心因素是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同时要求被评级的资产需与发起人的信用风险相分离,即证券化资产必须真正实现真实销售以实施破产隔离。评级机构对评级的证券要保持经常性的信用监督并制度化,定期公告证券的信用等级的变化,使投资者及时了解所持证券资产的状况。

3、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信息公告制度。作为资产证券化市场,其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信息披露制度、监管机构行政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

(三)调整资产结构,加快金融创新加快经营战略转型,对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在现有的融资制度和社会融资需求条件下,在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领域,仍存在大量获利机会。信贷资产证券化出现以后,商业银行需要重新思考资产结构的调整策略和资本配置策略。最理想的状态是,在转型过程中,既大力发展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又不放松许多传统业务的发展机遇,在更高层次上,充分实现资本充足率、业务发展、风险和盈利之间的综合平衡。

(四)鼓励创新,推动资产证券化品种的多样性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与产品的多样性不无关系,产品的多样性增加了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在我国,对于资产证券化产品有巨大的需求和供给潜力。鼓励创新,推动各项资产证券化,增加市场上资产证券化的品种,有利于资产证券化发展。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鼓励创新,增加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品种。

参考文献:

王晓珉,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模式探讨,苏州大学,2007年4月

林治海,银行资产证券化:借鉴与创新,东北财经大学,2004年12月

第12篇

    论文摘要:在浙江省,各中小企业虽然发展状况良好,但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各家商业银行大多不愿意提供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中小企业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很迫切、很强烈。与此同时,很多市县级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遇到了国家的严厉控制,且不能发行市政债,而在一定时期内,各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基本稳定,这样一来,各市县级地方政府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很迫切、很强烈。笔者认为,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应该选在中小企业和市县级地方政府这两个领域。

    一、国内外资产证券化的现状

    资产证券化是将一组缺乏流动性但其未来现金流可以预测的资产组成资产池,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基础,通过风险隔离、现金流重组和信用增级等手段,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从而将组合资产预期现金流的收益权转换成可以出售和流通的、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券或受益凭证的结构性融资技术和过程。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美国,1968年美国政府国民抵押协会发行了世界上第一只资产支持证券——抵押贷款债券,开创了资产证券化的先河。资产证券化因为其自身的独特优势,自产生以来获得了迅猛地发展。目前在美国,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已经超过了国债和企业债,成为美国债券市场中规模最大的一个品种。资产证券化在美国的债券市场乃至资本市场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国内的资产证券化开始于2005年,并且一开始就遵循着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径分别发展。一条路径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其主要依据为《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运作模式采用了信托结构,证券化资产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存量贷款,我国目前已经完成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有4个(具体情况参见表1);另一条路径是中国证监会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其主要依据为《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运作模式采用了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化资产主要来源于各类企业的收益权或债权,我国目前已经完成的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有9个(具体情况参见表2)。近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主导下,正在探索资产证券化的第三条路径——非信贷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也采用了信托结构,证券化资产主要来源于各类企业利益、应收账款、道路收费和公共设施的使用费等等,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非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有1个,即重庆市政资产支持证券。该项目的发起人是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和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计划募集资金50亿元。

    二、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条件

    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现实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浙江省直接融资的比例偏低,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潜力巨大

    截至2007年底,浙江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规模高达2.90万亿元,贷款规模高达2.49万亿元。虽然浙江省的企业上市工作卓有成效,但是相对于如此巨大的间接融资规模,浙江省的直接融资规模仍然显得十分弱小,仅占各种融资总规模的5%左右。此外,浙江省游离在监管范围之外的民间资金规模估计在1万亿元左右。而资产证券化可以为浙江省的各类企业提供一种新的直接融资工具,同时为浙江省的城乡居民提供一种新的投资渠道。因此,可以预见资产证券化在浙江省的发展潜力巨大。

    (二)国外已经有相当成熟的资产证券化经验可以借鉴

    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固定收益产品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美国的固定收益产品余额已经超过了股票市场余额。而在固定收益产品中,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成为存量最大的产品类别,如美国截至2005年末资产证券化产品余额已经超过国债余额,也超过了企业债余额。德国自2000年推出证券化贷款计划以来,已经给超过5万个中小企业提供了170多亿欧元的贷款。国外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已经积累了相当成熟的经验,可以为浙江省的资产证券化提供借鉴。

    (三)国内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和探索正在稳步推进

    2005年以来,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在实践上获得了突破,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两种模式齐头并进、并驾齐驱,先后完成了2个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和9个企业资产证券化项目,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利于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大力推进。

    (四)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为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涉及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财政部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陆续出台,为浙江省开展资产证券化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

    三、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选择

    目前,我国已经试点的资产证券化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具体采用的是信托模式。另一种是中国证监会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具体采用的是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浙江省可以选择的资产证券化模式有且只有以上这两种。

    在浙江省,各家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和盈利状况都很好,其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不是很迫切;各大型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贷款需求可以得到较好地满足,其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不是很强烈。而各中小企业虽然发展状况良好,但是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各家商业银行大多不愿意提供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因此中小企业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很迫切、很强烈。与此同时,很多市县级地方政府在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遇到了国家的严厉控制,且不能发行市政债,而在一定时期内,各市县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基本稳定,这样一来,各市县级地方政府对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很迫切、很强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浙江省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应该选在中小企业和市县级地方政府这两个领域。就具体模式而言,中小企业可以采用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模式),也可以采用中小企业集合资产证券化(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但短期内采用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更强一些。市县级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模式)。

    具体来说,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可以借鉴国外已经相当成熟的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和我国已经进行过的2个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因此其可行性很高。但在我国仍然很有推广的意义,其特色在于其他已经进行过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都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某些特定信贷资产的证券化,而其他商业银行尚未在中小企业信贷资产领域进行过证券化,因此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很有希望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的认可和支持。

    而中小企业集合资产证券化的试点虽然可以发挥浙江省产业集聚的特色和优势,但是国内外没有相关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可以借鉴,同时因为中小企业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难以较好地满足中国证监会提出的“基础资产应当能够产生相对稳定的现金流”的要求,因此中小企业集合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很难在短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和支持,但可以在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再继续探索和推进。至于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可以借鉴国内外比较成熟的市政资产证券化项目,因此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的试点很有希望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和支持。

    简而言之,笔者认为,浙江省的资产证券化应该坚持“两个突破口”(中小企业和市县级地方政府)和“两种模式”(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同时推进。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笔者提出的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如图1:

    笔者提出的市县级地方政府资产证券化试点如图2:

    如图1所示,在该试点中,浙江省内商业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中小企业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其中,资产支持证券采用划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内部信用增级与商业银行或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担保方式的外部信用增级,并且由浙江省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机构聘请具有评级资质的权威资信评级机构,承销机构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任务。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由中国银监会审批和监管,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全国银行间债权市场发行和交易,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