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8 17:33:1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对治理环境污染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地暖 低温热水 地面辐射 供暖系统
能源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能源已成为制约各国发展的重要因素,针对日益迫近的能源危机我国也提出了许多策略,比如节能减排、开发应用新能源等。胜利油田作为我国的第二大油田、国有特大型企业,在其中起着巨大的导向与引导作用。胜利油田的快速发展,面临冬季住宅、办公、学校、科研站所、医院等供热问题,最为迫切解决的也是能源和环境保护,这不仅关系到胜利油田广大职工家属的工作生活和健康环境的改善,而且将对胜利油田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战略意义。改善胜利油田的供热方式,大力推广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国内俗称地暖,国外也称为辐射地板),是治理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保证冬季供热的重要手段。
一、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
散热设备主要依靠辐射传热方式向房间进行供热的供暖方式称为辐射供暖。按照辐射板面温度的高低可分为高温辐射、中温辐射和低温辐射。一般常用的是低温辐射供暖(板面温度低于80℃),其中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用最为广泛。此外,热媒采用加热电缆或电热膜的地面辐射供暖方式也有一定应用。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是以温度不高于60℃的热水为热媒,在埋置于地面以下填充层中的加热管内循环流动,加热整个地板,通过地面以辐射和对流的热传递方式向室内供热的一种供暖方式,也称为地板辐射供暖或辐射地板供暖。其系统由热源(如锅炉等)、循环水泵、供回水干管、分集水器及其附件、埋地加热管等部分组成。
辐射地板结构类型众多,常见的有湿式(混凝土埋管)和干式(无混凝土填埋层)两大类。湿式施工方法是保温层直接铺设在楼板上,在保温层上面铺一层带50mm*50mm格子的塑料膜,加热管则利用勾钉固定在保温层及塑料膜上,其上铺以一定厚度的碎石混凝土,并埋钢丝网加固防裂,然后再敷设地砖或地板。湿式结构造价较低,是目前国内应用最多的辐射地板形式。干式施工方法是保温层直接铺设在楼板上,在保温层上铺设定制的聚苯乙烯塑料泡沫,其上有预制的凹槽,加热管嵌入凹槽内,并铺设与其紧密接触的导热金属板,地板可直接铺设在其上面。干式结构的辐射地板最大优势是厚度较小,施工也较简单,但其造价较高。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施工安装前土建专业应已完成墙面内粉刷(不含面层),外窗、外门已安装完毕,厨房、卫生间应做完闭水试验并经过验收,相关电气预埋等工程已完成。由于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施工的第一步就是在地面上铺设保温层,故地面应平整、干燥并清理干净。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一般为10℃。辐射地板供热量与结构有关,当结构一定时,供热量取决于热水管道的间距、水温和地面面层材料。埋地加热管的间距一般为100-300mm,埋地加热管的间距越小,则供热量也越大。水温越高,则供热量也越大。地砖的导热系数比木地板高很多,因此面层采用地砖的供暖效果更好。
地板辐射供暖是一项既古老又崭新的技术。在中国地面供暖可追溯到明朝末年,是皇宫王室采用的取暖方式,以后中国北方农村出现火墙、火炕的取暖方式,韩国、日本出现地炕。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地面供暖技术已发展成为以现代材料为热媒的地面辐射供暖。在国外这项技术不仅大量应用于民用住宅和医院、商场、写字楼、健身房和游泳馆等各类公共建筑,还大量应用于花坛、厂房、足球场、飞机库和蔬菜大棚等建筑系统的保温,甚至应用于室外道路、屋顶、楼梯、机场跑道和各类工业管线的保温。韩国、日本和欧美等发达国家超过50%的新型建筑中都采用了地热辐射采暖。中国在50年代就已将该技术应用于人民大会堂、华侨饭店等工程中。近几年,辐射供暖在我国北方新建住宅等建筑中逐渐推广应用,在山东、天津、东北、内蒙、河北等地其应用已经相当广泛,例如天津市,地面采暖已占新建筑的40%,受到居民的普遍欢迎。从发展前景看,未来的居民采暖,60%以上将会采取地面采暖,应用前景喜人,对治理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保证冬季供热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优缺点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方式与普通散热器供暖方式相比,具有舒适、节能和环保等优点:
⒈散热均匀,舒适卫生:地暖的地面辐射换热占全部换热的比例可达50%以上,温度垂直分布下热上温,人体直接受到辐射热,因而感觉十分舒适。空气对流减弱,水分散失减少,克服了散热器采暖给人带来的口干舌燥等不足,空气中灰尘流动减少,室内环境更加卫生洁净。
⒉环保节能:采用地暖,室内温度分布均匀,与传统的对流供暖方式相比热效率高,节能幅度约为30%,地暖在传送过程中热量损失较小,并且热量集中在人体受益的高度内,即使室内设定温度比对流式采暖方式低1~2℃,也能使人们有同样的温暖感觉。地暖可实行分层、分户、分室控制,能有效节约能源。
⒊节约室内面积:地暖安装完毕后,室内不再有暖气片及管线等加热设备,不占室内面积,无形中增加2%至3%的室内使用面积。
⒋使用寿命长,维护费用低: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的埋地加热管,一般采用塑料管,其使用寿命最多可达50年,几乎与建筑物同寿命。埋地加热管环路用一根管道敷设,不留接头。加热管敷设在地面垫层内,稳定性好,无人为破坏,大大减少了暖气片跑、冒、滴、漏水和维修,节约了维护和更换费用。
⒌高效隔音:中国建筑物楼板一般选用预制板或现浇板,其隔音效果较差。采用地暖增加了保温层,加气(泡沫)混凝土具有良好的吸音效果,可降低室内噪音。
6.热稳定性好:地面辐射供暖需通过地板加热室内空气,故加热时间较长,适宜连续运行。因地板有一定蓄热性,因而室温波动小,在间歇供暖的情况下,室内温度变化缓慢。
7.运行费用低:地暖较其它供暖方式节能约20%,可充分利用低温热水资源,降低运行费用。设备不受室外温度的影响,大大延长采暖系统的寿命。
虽然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有许多好处,但是也存在着缺点。如前期安装成本高,日后维修困难,埋地加热管需清洗(一般2~5年清洗一次),对层高有3~8cm左右的占用;地暖适合较大空间使用,住宅面积低于六十平方米,不建议使用,以免造成过度浪费的现象。
三、结束语
我国于2004年颁布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地暖作为重点推广应用的建筑节能技术,目前已被人们接受。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城市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高,城市能源结构逐步调整,作为一种节能环保的供暖方式,地面辐射供暖将进一步加大其在城市能源消耗中所占的比例,逐步走入采暖领域。如今地暖正在胜利油田新建建筑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胜利油田广大职工家属营造一个健康环保节能的工作生活环境,成为治理环境污染、节约能源、保证冬季供热的重要供暖方式。
参考文献
关键词:低碳经济;碳税;财税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1-0000-01
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1997年《京都议定书》之后,人们便开始谈论环境保护,2003年英国的能源白皮书《我们的能源未来:创建低碳经济》中率先在政府文件中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发展低碳经济是缓解环境恶化、完成减排目标的现实选择。目前,我国的碳排放量已经达到全球总排放量的29%,位居世界首位,未来以石油煤炭为主要能源的消费量和温室气体排放量还将持续增长,减排形势非常严峻。在新常态经济背景下,低碳在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提高低碳竞争力旨在提倡一种态度和精神,旨在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对未来美丽中国建设意义极大。
一、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的理论性分析
外部性指单个消费者或者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对社上其他人福利的影响,外部性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的典型代表是提供公共产品,如城市绿化,而负外部性的代表是环境污染。那么低碳经济的外部性显示为:在低碳经济产生外部效应之前,没有发生任何的交易行为;其次,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存在产权缺失的问题,使事后的补偿和谈判难以达成;最后,个人成本、个人收益与社会成本、社会收益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然而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环境污染的边际社会成本将高于碳排放企业的边际个人成本。外部性对于利益相关者是很不公平的,因此,有必要对外部性进行纠正,也就是通过外部性的内部化来解决这一问题。纠正外部性,通常采用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科斯规定产权以及庇古税。前者是基于市场机制的手段,而后者是基于政府机制的手段。
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现状分析
我国财税体制自改革以来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完善,但是仍有很多不足之处。政府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够明确,财政职能存在严重的越位、缺位、错位情况。中央与地方之间、省以下各级政府之间职责、事权界定不明晰。地方财税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地方政府缺乏稳定的收入,而且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建设支出依然偏高,行政管理费支出居高不下,严重挤占了其他支出,地方政府以发展经济为首要任务,不惜以环境污染为代价来换取经济发展,却很少投入资金来解决环境污染的相关问题。严重影响了产业升级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财税体制。
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是很直接有效的,我国现行税制中有很多税种或多或少的都会影响到低碳经济的发展,但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资源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我国还有一些其他的税种会涉及到保护环境或者新能源,但是功能却没被很好的发挥,有待于建立一个完善的发展低碳经济的税收调控系统,其中,引进碳税刻不容缓。
三、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财政政策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在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方面所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因此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财政政策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加强,其中主要体现在政府预算、政府采购转移支付、设立环保项目专项补助以及财政贴息等方面。首先,进一步明确发展低碳经济的事权划分,合理的事权划分是现代财政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前提,要进一步细化优化各政府事权明细单,列明各级政府的专享事权以及共担事权;其次,增加低碳经济发展的预算支出项目,低碳经济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离不开政府预算支出作为根本保证,需要在预算安排中明确对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的开发以及低碳发展的投入比重,加大对技术创新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低碳经济技术的研发,促进低能耗、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通过政府采购引导低碳产品和低碳技术的发展,弥补市场机制不足,保护、激励技术创新;加大发展低碳经济的财政补贴力度,补偿企业治理环境的费用,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护环境;对治理污染、低碳产业等项目在贷款和折旧方面给与补贴优惠;对清洁能源实行价格补贴;对实施低碳经济和新能源等领域技术创新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和财政补贴;推动产业升级,实现低碳经济目标。
税收调节也是发展低碳经济的另一有效手段。首先要对于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给予税收支持,要进一步健全发展低碳经济的财税政策,对低碳企业的所得税给与一定的减免额度,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低碳项目;其次,完善技术创新的财税激励政策,通过对低碳经济技术研究、开发、使用、转让等给予税收优惠,积极的鼓励创新并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最后,完善关税政策,合理利用关税手段保护国内资源和生态环境,努力提升国内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抑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支持低碳产品的进口,抑制高能耗企业的发展;对涉及到低碳经济的主体税种进行调整和改革,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更能够有效的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我国虽然有保护环境的相关税种,但是还没有一个完全以环保为目的专门的税种,其他国家都陆续开征碳税。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开征碳税是达到减排最有效率的工具。征收碳税会提高化石能源产品的价格,价格上升有助于抑制对化石能源的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最终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现阶段,依据我国基本国情,我国应开始着手气候变化税和产品碳税的调研,以便择机适时开征。
参考文献:
[1]白洋.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14.
[2]曾康霖.2013.英美两国低碳经济投融资体系的考察与借鉴[J].征信.
论文关键词:资源开发,外部性,可交易许可证,“庇古税”,综合治理
1资源开发企业负外部性与制度需求
环境治理往往体现在对企业污染、排放的控制和处罚上,尤其侧重在通过各种手段对污染“事中”和“事后”所带来的负外部性进行治理。在中国自然资源开发中,因从事开发企业的“国有”属性,其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往往难以如实反应在市场价格中,这也是资源开发企业缺乏经济效率的重要原因之一。因而,如何运用现有政策手段对资源开发企业负外部性进行有效治理,便格外引人关注。
资源开发的产出既包括产出量和初级加工所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也包括拉动地方就业以及地方相关产业发展所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但是,矿产资源开采会造成尾矿堆积、矿井废弃、资源枯竭,也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因污染成本发生在市场交易之外,没有被纳入经济决策中,便会造成社会损失,即资源开发存在负外部性(如图1所示)。
由于供给代表生产的边际成本,需求代表消费的边际收益,而两者都以内部决策为基础,因此在资源开发市场上,可以将供给函数定义为边际私人成本(MPC),将需求函数定义为边际私人收益(MPB)。假设边际外部成本(MEC)的函数为MEC=kQ可交易许可证,即斜率为k时,该产业污染的边际外部成本(MEC)是其产出的k倍(通常,k<1)。因此,考虑到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在其边际私人成本(MPC)上增加边际外部成本(MEC)来导出边际社会成本(MSC)函数,即:MSC=MPC+MEC。
MSC曲线由MPC和MEC垂直加总得到,MSC和MSB的交点决定了效率均衡水平下的Pe和Qe。在不进行任何治理的情况下,资源开发企业的负外部性应为图1中点状阴影部分和灰色阴影部分之和,但因点状阴影部分所产生的社会损失已由企业负担,因此真正的社会福利净损失为灰色阴影部分。为了达到资源配置的效率均衡,均衡点必须由E0转移到Ee,而这个转移过程,承担资源开发功能的国有企业不会主动进行论文服务。
为了能够在整个社会实现公平的环境管理,应将对资源开发中的外部性补偿落实到制度建设上,通过由政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工具设计来避免社会福利被这类国有企业所侵吞,同时减少社会福利的净损失。一般来说,治理环境的负外部性通常有强制性命令控制、可交易许可权和征收庇古税等三种政策工具,但因资源型产业在区域经济的独特地位和其开发企业的国有属性,导致某些常用的治理工具未必有效。
2治理负外部性的政策工具解析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会针对环境破坏建立合理的收费制度与治理模式,某些以政府计划、指令、管理为主要调控手段的国家和地区往往采用一些强制性手段,通过技术规制或设定排污标准来弥补市场失灵。如在捕鱼、狩猎等领域,一般采取强制性的技术限制,禁止通过炸药或氰化物来进行生物资源的获取,也往往禁止使用照明或声波仪器来吸引鱼群和兽群(思德纳,2005)。而在核工业、重化工业领域,政府也会通过制定某种水平的污染排放标准,若超过这一污染水平,企业就要面临经济或刑事处罚。
但对于资源开发企业来说,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方法并不是很奏效:首先,对于规模不同的资源开发区域显然不能通过统一的污染标准或开采标准来约束,而若进行差异性标准设定,则政策制定者无法具体而准确地了解企业每项运营的污染水平和社会成本,并为其分别制定污染标准;其次,政府制定政策所依据的大量经济指标和数据需要经过数年统计才能完成,这种政策时滞使政府确定的治理目标往往偏离帕累托标准;最后,指令性控制只规定各个资源开发企业的最大开采水平可交易许可证,而没有将这种外部成本内部化,使这些国有产业成为制度的被动遵守者,其带来的约束效应也远高于激励效应。因此,从长期来看,对于资源开发企业而言,政府指令性控制的控制成本较高,灵活性不够,激励作用有限,并不是弥补市场失灵、治理负外部性的持续有效的方法。
另一种常用的治理方法是侧重于通过市场来解决环境问题,具体方法是明晰产权(Ronald Coase,1988)和建立可交易的许可证市场(John Dales,1968)。近年来,该方法在各国应用广泛,John Dales最早建议在加拿大的安大略省建立能够出售水体“污染权”的机构,由地方政府根据企业的污染需求和成本状况决定污染权的分配。20世纪70年代开始,美国环保局也逐渐开始推行排污量交易计划并逐渐在企业中付诸实施。除此之外,智利对圣地亚哥工业点源中的特殊污染物质、荷兰对氮氧化物的排放、英国对碳排放等均先后运用可交易许可权进行负外部性治理。
通过建立交易许可证制度,政府对某个地区定出排污或消耗自然资源的最大限量,然后将污染权限以许可证的形式赋予企业或个人,同时允许相互之间进行交易,让市场决定其价格。在交易之前,企业或个人会对治污投入进行核算,使排污减少。在此基础之上,企业或个人可以将富余的“污染权”以高出治理投入的价格进行交易,从而获取经济效益,并起到激励生产者控制污染的作用。其治理的机制如图2所示。
在初始状态下,均衡点为E1,在此处边际社会成本(MSC)大于边际私人成本(MPC),此时的负外部性会导致社会净福利的损失(即图中黑色部分面积)。若政府设定一个排放标准,使得边际私人成本与许可证价格之和(MPC+Pt)、边际社会成本、边际收益三条曲线交于E2点。在E2点处,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社会处于最优状态。在该点,因资源开发而产生的负外部性为图中点状阴影部分加上黑色阴影部分,但企业所支付的成本为图中点状部分,因此可交易许可证制度并没有完全使负外部性内部化。
尽管许可证交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治理负外部性,但对治理中国资源开发企业却未必见效。首先,产权无法真正清晰界定,尤其是矿产、油田等资源开发污染的主要对象是海洋、土地、大气等可交易许可证,而没有任何企业或个人有权利去分配这些公有资源,当然也没有足够的激励机制去保护它。其次,与一般加工型企业不同,资源开发企业大多作为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其所开发资源的供给和需求在短期内往往呈刚性,致使许可证对某些亟需通过资源开发而获得发展的地区,约束效果并不明显。以许可证交易为主的外部性治理模式更适合应用于一般的排污型企业(如化工厂、冶炼厂等)或者是常见的污染源(如废水排放、碳排放等)。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征收庇古税。庇古认为,外部性导致社会资源不能达到最优配置,社会福利也就不能达到最大化,因此主张,针对负外部性对厂商征税或收费,使之降低产量,从而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庇古,2006)论文服务。
运用庇古税对外部性治理,实质是治理成本的承担问题,通过税费的收取,限制这些企业的产出,并将征收的税费应用于环境治理与生态补偿,其治理机制如图3所示。
在政府征税之前,企业均衡点为E1。征税之后,企业均衡点由E1变为E2。图中AE1E2所组成的三角形为在E1均衡点处所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此时边际社会成本大于边际收益,社会没有达到最优状态),在E2点处,企业生产所产生的负外部性为图中点状部分,而企业由于产生负外部性而支付的成本为图中黑色部分加上点状部分(大于点状阴影部分),因此如果庇古税征收得当,则可以将企业产生的负外部性完全内部化。
庇古手段存在两个显著问题,一是政府获取企业外部性的信息成本问题,二是由征税而引起的抑制产出问题。由于资源开发企业本身的特殊性,使得政府在测定和了解这类国企的外部性时,所需的信息成本要远低于一般私人企业,由此在国企设定并征收庇古税时引起的交易成本较低。但另一方面,资源开发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独特地位和营运方式,使得在其对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十分重要,如果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所有资源开发企业征收庇古税,那么对于小型的矿山、油田而言可交易许可证,由征税而带来的抑制效应会使企业减少开采量甚至退出资源开发市场,这无疑不利于保护地方经济。
3资源开发负外部性治理的制度设计
综上所述,由于资源开发型产业在资源占用、运营模式、社会地位等方面的独特原因,包括污染标准(指令性控制)、可交易许可证和庇古税在内的几种治理外部性的方法应用起来各有利弊。由于中国矿产资源和油气资源星罗棋布,为了能够有效地对因资源开发而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和补偿,同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那些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负外部性成本较高的小型国有资源型企业(如那些功能单一、规模较小的稀有矿产资源或小型气田)因征收庇古税而制约区域经济发展,可以对资源开发的负外部性治理机制进行设计,综合运用指令性控制与庇古税(图4)。对污染水平在污染标准之下的资源开发企业,考虑到区域发展因素而免征庇古税,通过国家补贴或征收资源权利金的方式尽量对资源开发进行补偿,而对污染水平在污染标准之上的企业,则依据其外部性成本征收庇古税,使开发企业自行把污染量减小到污染控制成本等于不控制污染所缴纳的排污税的水平,激励其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行资源开发。
庇古税结合排污标准的外部性内部化手段如图4所示:市场的均衡点从E1移到E2点。在E2点,社会的福利水平达到最优。设定一个排污标准E(这个标准使得图中AME2部分的面积与MBC部分的面积相等),资源开发企业污染水平在这个标准之下不征收庇古税,而超过这个标准则开始征税。在这种情况下,资源开发型企业所缴纳的庇古税税额(ACDE2部分面积)刚好与由于其负外部性而造成的城市福利损失(BDE2面积)相等,从而使整个城市(社会)的福利水平实现帕累托标准,同时也有利于区域经济和资源型产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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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阿瑟·庇古.福利经济学[M].商务印书馆,2006.667-796.
一、发展现状
作为远近闻名资源富区,吕梁最为引人注目的优势是煤炭资源量大质优,可以概括为:资源丰富,煤种齐全。全市含煤面积1.146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4.3%;预测储量1538亿吨,探明储量421亿吨。多年来,煤业作为吕梁的龙头产业和主导产业支撑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吕梁持续高速发展的强力引擎。2000年以来,吕梁财政收入一路走高,不断赶超,渐渐走出贫困大区的阴影,发展新区的特征日益彰显,成为全省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市之一。2010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81亿元;2011年,财政收入完成262亿元。据测算,煤炭在全市经济总量中的贡献率保持在70%以上。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是吕梁煤业发展中的一次重要的战略机遇,它使得煤矿实体整体上“做大”了。兼并重组后,吕梁煤矿数量由355个减少到112个,“十二五”期间加上新增加的18个,煤矿数量为130个。单井规模由整合前的24万吨/年提升到95万吨/年。30万吨/年以下矿井全部淘汰。“十二五”末,全市煤炭产能将达到2.5亿吨,年动用资源5亿吨左右。
二、问题分析
作为资源大区的吕梁因煤而兴,也因煤而困,过度依赖煤业,使得经济一元化倾向异常突出。如果不能实现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将会不自觉地陷入“资源诅咒”的泥淖。笔者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吕梁煤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做了简要归纳。
一是产业结构严重畸形。长期的“一煤独大”、靠煤吃饭,使得全市形成了以能源开发为主导的经济格局,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比重很小,经济结构单一化。以资源消耗为主的产业和欠合理的产业结构,不仅导致了工业经济粗放型增长,也对资源形成了深层的依赖性。产业结构矛盾突出潜在的问题是,经济发展似于黄河中下游段的“地上河”,抗风险能力严重不足,弊端随处显现。
二是开采成本持续加大。持续大力度开发煤炭资源,使得环境污染、水资源破坏及地质灾害日益严重。据调查,柳林县、孝义市、汾阳市和交口县部分乡镇,随着煤矿的不断开采,地表裂缝塌陷面积不断扩大,采煤漏水使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水污染加剧,饮水不安全村及人口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全市各类矿山采空区面积已达611平方公里,由此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达347处,形成了诸多不稳定因素。
三是开发水平尚在表层。吕梁的现实是,煤炭产业联产不多,循环经济发展不够,稀缺、优质的主焦煤资源接近枯竭,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长期以来,吕梁大多数煤炭企业产品还是最初级的原煤,在资源转化和深加工方面层次大都比较低,原煤的加工多以炼焦等初级产品为主,大量稀缺、优质的主焦煤等资源往往以低廉的价格运往外地,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没有产生应有的经济价值。
三、几点建议
据专家预测,由于新能源技术成本高、价格昂贵,在21世纪前30年内,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构成中仍将占主体地位。根据吕梁市资源储量和煤炭在能源生产及消费结构中的比例,以煤炭为龙头产业的经济结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改变,煤炭工业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会改变。如何实现煤业的科学发展,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实施节约型开采。资源的储量是有限的,开采必须是有节制的,否则就是吃子孙饭的历史罪人。对于吕梁而言,如果继续盲目扩大煤炭产能,在现有规划井田和开采技术条件下,全市煤炭开采期将大大缩短,提早进入资源枯竭期,所以必须有效控制矿井数量和产能,实现资源节约开采。同时,要抓好在建矿井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从规划、设计入手,既规划设计煤炭、洗选、加工等的能源生产主线,也要配套规划设计土地复垦、矿井水利用等的资源开发方案,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大力提高资源回收率,提高矿井开采质量。
二是建设生态型矿井。多年来,吕梁煤炭工业走的是一条以数量扩张带动产量和效益增加的粗放之路,“多、小、散、乱”的开采格局给资源、环境造成了极大的浪费和破坏。在煤炭开采的过程中,要科学开发,综合利用,把煤矿建设和开采过程中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用现代科技手段加以抑制和消除,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煤炭企业存在的高碳排放、资源浪费、资源利用率低、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深层次的问题。柳林县、中阳县的“一矿绿化一山”模式应当推而广之。引进冀中能源“矸石井下充填”采煤新工艺,努力实现矸石不升井、地面不建矸石山;全面建设“采洗一体化”运输长廊,实现全封闭花园式矿井管理;在建设地面污水处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建设井下澄清系统对矿井水进行澄清处理,将矿井水排至地面过滤后回灌到井下用于矿井防尘、注浆、矸石洒水等各个方面,把剩余水量过滤消毒后压至井田内含水层,从而实现了矿井劣质水源的闭路循环复用,真正实现“采煤不见煤、用水不排水、排矸不提矸、绿色、环保、生态”的矿井低碳生态运行。
三是实施煤业深度循环。省委书记袁纯清指出:“循环经济作为资源的高端利用形式,是资源型地区转型最有希望的一条路。”笔者认为,吕梁的循环经济首先是煤炭产品的全循环,要在继续抓好“煤-焦-化、煤-电-铝、煤-建材”三大产业链条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煤炭工业精细化工的发展,逐步增加焦油、苯、甲醇、炭黑、化肥等多种煤化工产品的开发比重。“十二五”期间全市要实现从以煤矿、焦化厂为主的“煤-焦”基地,逐步转型为“煤、焦、精细化工”生产基地。将煤化工工业园区与主焦煤优质煤炭资源产区技术性地有机起来,集约化投资,取长补短,形成循环产业链条,以此达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是锻造高端人才队伍。人才一靠向外引进,二靠在内锻造。产业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人才兴则产业兴,人才枯则产业枯。必须大力发展人才工程,着力引进省内外循环经济研发方面的技术人才。要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积极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引进和消化、吸收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建议成立专门循环经济项目研发机构,组织研究和开发循环经济发展中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的有关技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网,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
五是多方优化创业环境。要真正实现煤企转型,必须切实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要加大矿区污染治理的投入。煤炭生产和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多、污染范围广、积存量大,治理污染耗资大,企业经济不划算,积极性不高,所以需要政府给予相当数量的投资,或设立专项贷款。要建立政府级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发展基金或专用资金渠道,加大对洁净煤技术的研发投入,对洁净煤技术的示范工程和商业化推广应用予以资金支持。在财税方面对治理环境污染、发展循环经济的企业给予物价补贴、企业亏损补贴、财政贴息、税前还贷等政策;对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工艺与设备的企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和土地使用税,或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加速折旧等政策,调动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和可能性。软环境方面,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设立“转型发展”专题栏目,建立舆论导向平台,再精选一些典型代表企业,大力宣传创业典型事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引导全民创业、转型发展。
【关键词】 政府环境履责审计; 兰州政府环境审计; 环境重置成本法; 大气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5)14-0002-10
一、引言
2015年3月6日,中国环境保护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提出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概念。3月27日《中国会计报》在《政府环境审计亟需建立标准体系》中,提出我国政府履责审计体系尚在探索之中,呼吁建立其标准体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我国政府与社会对于环境保护的投入也不断增加。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开始对环境项目资金进行审计。但到目前为止,我国环境审计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尚未形成统一体系,阻碍了政府环境审计的全面实行。因此,建立科学严谨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审计方法体系并确定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作用机制与实施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目前,我国学者已对政府环境审计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讨论。本文从政府环境审计作用机制、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的视角对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以期为政府环境履责审计作用机制与实施路径的研究提供思路。
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我国学者在21世纪初即开始对环境治理资金审计进行研究。陈希晖(2004)在《论环境绩效审计》一文中阐述了环境绩效审计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个方面的作用,并将政府环境绩效审计分为环境政策执行情况审计、环境项目效益审计和环保专项资金利用效益审计三种机制。耿建新(2006)则以城市水循环过程为研究基础,提出水资金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是以城市水资金循环过程为主线,进行城市用水循环周期审计。王淡浓(2011)从环境审计的战略定位入手,探讨了环境审计在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机制。向靓(2012)基于WGEA的《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提出环境审计作用机制分为事前预警环保风险、事中监督环保过程、事后评价环保绩效三个方面。唐洋(2013)基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过程,提出在湘江治理过程中,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包括监督评价机制、调控协调机制以及监测预警机制。
王琳(2012)基于因子分析模型对全国主要城市的地方政府环境绩效进行分析,得出各大城市的因子得分综合表并对其进行阐述。王奇、李明全(2012)运用超效率DEA模型对我国各省份2004年至2009年大气污染治理效率进行了排行。房巧玲(2013)采用最优化方法构建了环保资金绩效审计的基准模型,并使用简化实例对基准模型的具体运用进行了阐述。何勰、张卉(2012)从循环经济视角出发,提出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环境保护资金使用情况、企业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三方面共同构建可行路径。唐秋凤、谷爱明(2014)将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归结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负向外部性的受托经济责任,从政府环境审计的重点与评价指标两方面建立政府环境审计的实施路径。陈希晖(2014)以生态文明建设的本质和要求为出发点,引入风险导向资源环境审计以构建政府资源环境审计实施路径。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现有研究文献从环境审计的目标、战略定位、国际经验与实际案例等角度阐述了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但大部分研究仅从理论上论述政府环境审计的作用机制,未能结合实际环境问题进行探讨,而基于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的研究则往往只对政府环境审计在该案例中的作用机制进行探讨,未能扩展到政府环境审计在某一类问题中的作用机制,缺乏可操作性。
在政府环境审计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方面,我国学者已经从资源配置、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生态文明建设等视角进行了政府环境审计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的探索与构建。但多数是基于现行财务审计理论的结构与方法对政府环境审计实施路径进行构建,未能根据环境问题的特征阐述应用的审计方法是否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并且根据构建的技术方法与实施路径对实际环境案例进行审计的研究也相对较少。
综上所述,本文从政府对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政府履责环境审计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机制和实施路径。
三、政府环境履责审计在大气污染治理中的作用机制
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目的是对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降低风险、发现问题并完善环境治理措施与制度。其作用机制有:
(一)风险预警机制
风险预警机制是指审计方能够及时发现大气治理项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政策执行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潜在风险。风险预警的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被审计单位环境保护方面的资料,特别应了解被审计方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种类、其危害性及其处置流程、排放达标情况,了解当地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与大气污染物构成比重;对被审计方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大小与类别,在项目正式建设之前对项目的合规性与审批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效果进行评估。
风险预警机制的实施需要审计人员熟悉会计、审计相关准则,熟悉《大气污染防治法》与地方性大气污染治理条例,并能够结合大气污染治理的相关特点发现潜在风险。为保证审计效果,审计机关应该建立科学的人才培训和引进制度,提高审计人员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环境科学方面的综合业务能力,并在审计组中引入第三方专家智库,提出会计审计与环保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环境会计方法技术。
(二)过程监控机制
过程监控机制是指审计方在大气污染的治理过程中对治理实施情况、治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以降低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的风险。过程监控主要包括:审查目前的治理行为是否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地方污染防治规划;审查大气污染治理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定的治理进度;审查专项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前期预算。在此基础上对前期的预定治理目标与资金预算进行调整或者对当前治理方法、力度、投资等进行调整。
在过程监控中,需要有不同级别的审计人员对不同的范围进行监控,这样才能保证所进行的治理项目有适当的监督。过程监控模式可以采用兰州市推行的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管理监控模式,建立市、区、街道、社区、楼院分级负责的扁平化网格审计监控体系,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
(三)安全抵御机制
安全抵御机制是指审计人员基于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该问题的建议,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的机制与措施。安全抵御主要包括:提出审计建议和出具审计报告,即根据环境治理目标与治理资金预算,对被审计方环境治理的绩效情况、治理资金使用状况等发表审计报告,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对审计建议的实现进行验证,以确保审计意见的合理科学,在对审计意见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作出论证之后,需要实现审计意见。
采用合适的审计技术方法,针对审计结果中对于大气污染治理成果的评价,结合确实的数据与法律的证据,提出相应的审计意见。只有采用合乎会计、审计理论且能够结合环境治理实际的审计方法,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才能及时改进大气污染治理机制,进而对该类问题再度发生进行安全抵御。因此,在审计过程中采用科学合理的治理成本计量方法与具有普适性的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环境重置成本法在政府履责审计实施路径中的应用
在目前有关政府环境审计方法的研究中,多数研究采用现有财务审计方法或经济学模型,未能根据环境问题的特征采用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法,故缺乏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在政府环境履责审计的过程中,环境治理对环境价值的影响是评价环境治理绩效的关键,而环境绩效审计方法是否合理的标准即是否能可靠计量环境治理对环境价值的影响,从而判断对环境治理绩效的评价是否公允。
(一)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概念与应用思路
周一虹2011年提出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概念与定义,并阐述了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价值进行计量的思路。
环境重置成本法是指当环境遭到破坏后,通过计算恢复环境到原状所要支付的费用,即恢复原生态环境状态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所要发生的成本,借以估算环境变化所影响的经济价值或者治理环境问题需要付出的成本。其中,环境重置成本是指在现行市场公允价值条件下,重新构建该环境资产或重新达到该环境资产生态服务功能所要花费的所有货币价值总额。该方法的创新思路是把重置成本法在资产评估和环境治理评价的应用中进行了同构,将生态环境视为一种资产,当人类的社会生产、经营等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时,该环境资产的价值就会被降低和破坏,这部分被破坏的价值,则可以通过重新构建的一项环境资产进行重置。
由于现行经济环境下对环境资产并无购置、销售、现金流入流出等相关交易事项,所以采用历史成本、现值、可变现净值与公允价值对其进行计量是没有依据且不合理的。而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作为环境治理成本计量方法的依据在于:当成本计量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遇到破坏后,环境价值降低,那么治理所要发生的费用不能低于将生态环境恢复到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成本。即采用的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成本的计量结果是对被破坏的环境价值进行恢复所支付的必需成本费用,是最低的投入成本。因此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成本进行计量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政府环境履责审计实施路径中应用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思路是: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总成本与环境治理目标指标进行计量,取得环境重置成本与重置目标,并以当前发生的实际治理成本与当前治理行为达到的环境状况与重置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环境重置成本或价值为正值说明目前采用的环境治理措施有效,治理行为对环境的影响是积极的,能够引起环境资产价值的上升。在达到同一治理目标的情况下,若重置成本大于或等于实际治理成本,则说明治理行为卓有成效;反之则说明治理行为有效但是效用不佳,需要进一步加大治理投入。而当计量的重置价值为负值时,则说明目前治理行为并未达到预想效果,环境污染情况继续恶化,环境的变化是消极的并引起环境资产价值的下降。
(二)环境重置成本法三层成本计量模式
1.三层成本计量模式的基本思路
环境重置成本法将重置成本法原理应用于对生态环境治理成本的计量与评估,其理论依据是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进行评估计量。在使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成本进行计量时,由于对环境资产本身进行重置有一定的困难,所以通常是对原生态系统功能服务进行重置。重置环境资产的目标是重置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即恢复其原本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则视同为对该环境资产进行了重置。
由于环境污染的治理与防护是一个持续性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不同类型的费用与不同内容的成本需要按照环境治理过程的特点进行归集、计算并汇总,这可以使环境成本计量的过程更加科学、客观与完整。根据环境重置成本法的思想与方法,本文将由政府主导的对于成本计量范围内的大气污染治理与维护的成本、费用与投入分成三个层次,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三个层次的成本分别进行计量并最后汇总。
2.三层成本计量模式的计算方法
(1)第一层环境重置成本为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该层次基于重污染天气的恢复,即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对污染物治理所花费的成本。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主要成本支出是应急预案中的降尘喷洒设备投入费用与对道路的全面清洗耗费水费用。具体计算公式为:
P1=C设备+N重×W重×C0
其中,P1为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C设备为设备的投入费用,N重为重污染天数,W重为道路清洗用水量,C0为单位水价格。
(2)第二层环境重置成本为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该层次主要从对大气环境的长期维护过程考虑,基于大气污染源解析将治理成本内容分为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道路沙土降尘成本、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与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六个部分。其中,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主要考虑对老旧机动车的淘汰补助;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主要考虑燃煤锅炉的改造与报废处理成本、环保型煤炭补贴成本;道路沙土降尘成本主要为日常道路扬尘清洗成本;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主要包括对重点企业项目改造费用;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主要包括山林建造与湿地防护成本;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包括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升级成本与空气检测子站的建设成本。具体计算公式为:
P2=P机+P煤+P企+P沙+P生+P监
其中,P2为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P机为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P煤为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P企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P沙为道路沙土降尘成本,P生为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P监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
P机=N机×AC机
其中,P机为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N机为老旧机动车淘汰数量,AC机为淘汰车的平均单位补助。
P煤=P改清+P煤补
其中,P煤为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P改清为燃煤锅炉改造补助成本,P煤补为环保型煤炭补贴成本。
P改清=N改清×C改清+C拆
其中,P改清为燃煤锅炉改造补助成本,N改清为燃煤锅炉改造蒸吨数,C改清为单位改造蒸吨数补贴,C拆为报废锅炉拆除处理成本。
P煤补=N户×ACC×GCS0×A
其中,P煤补为环保型煤炭补贴成本,N户为煤炭消费户数,ACC为平均每户每年燃煤消耗数量,GCS0为家庭燃煤补贴,A为总年数。
P企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由于分别计量最后汇总难度较大,所以本文采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工业企业废气治理的投入资金作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
P沙=W日×T×C0
其中,P沙为道路沙土降尘成本,W日为道路清洗日用水量,T为道路清洗日数,C0为单位水价格。
P生=N绿×AC绿
其中,P生为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N绿为绿化林建设面积,AC绿为平均每亩绿化林建设投资费用。
P监=P升+P空
其中,P监为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P升为在线监控平台升级成本,P空为空气检测子站建设成本。
P升为在线监控平台升级成本,由于是网络技术与科技监测手段的研发升级,所以本文采用政府工作报告中升级在线监控平台的投入资金作为成本。
P空=N空×AC空
其中,P空为空气检测子站建设成本,N空为空气检测子站建设数量,AC空为平均空气检测子站成本。
(3)第三层环境重置成本为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该层次主要基于为保证必要的大气环境质量而放弃的经济发展权部分进行考虑,即如果不考虑补偿范围内的大气生态环境治理与维护而充分使用所有大气环境容量发展经济的情况下所能产生的额外效益,该机会成本应当纳入环境重置成本之中。
为了保证大气环境质量,就大气环境进行治理对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包括工业制造、能源消费、农业畜牧、餐饮服务等诸多行业,范围涵盖第一、二、三产业,所以本文采用宏观经济指标国民生产总值(GDP)进行模型构建。为了简化计算,本文认为GDP的产生主要是由水环境容量与大气环境容量两方面贡献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P3=■GDPA×MAEC×UAECA
其中,P3为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GDPA为范围内地区A年的国内生产总值,MAEC为大气环境容量治理费用比例,UAECA为A年的大气环境容量使用比例。
MAEC=P2÷(P水+P2)×100%
其中,MAEC为大气环境容量治理费用比例,P2为大气环境维护层成本,P水为与P2相对应年度的水环境维护层成本。
UAECA=■(Wi-Q排i)÷Q排i×PHi%
其中,UAECA为A年的大气环境容量浓度使用比例,Wi为i物质大气环境容量极限浓度,Q排i为i物质该年大气污染物实际年均浓度,PHi%为i物质的大气污染构成比例,i物质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或PM2.5)、二氧化硫(SO2)与氮氧化物(NOX)三类。
(4)以上三层模式计量结果总和为范围内确定的大气环境治理成本总额,即:P=P1+P2+P3
其中,P为大气环境治理总成本即大气环境重置成本,P1为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P2为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P3为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
五、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环境重置成本
(一)兰州市大气环境概况
兰州市地处我国西北部,位于蒙古高原、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处,地理特征呈现“两山夹一河”,即市区为河谷盆地,南北两山对峙,相对高差为660米,自东向西延伸约35公里,明显的盆地地形造成污染物不易向外流动。兰州市区气流闭塞,年风静率达到60%以上,冬季静风率达80%以上,城区上空逆温层常年存在,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消散。兰州市区常年干旱少雨,年均降雨量不足300毫米,但蒸发量却达到1 800~2 200毫米,森林覆盖率仅为12.21%,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8.15%和1.2%,沙尘暴和浮尘天气容易波及与形成。兰州市大气污染属于煤烟、汽车尾气和自然扬尘混合型污染,其中以煤烟型污染为主。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与国家环科院联合的《兰州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公布的数据,兰州市大气污染的来源与所占比重如图1所示。
(二)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气环境治理重置成本
1.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
兰州市目前对于重污染天气的治理主要依据《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兰州市沙尘天气防尘治污工作应急预案》两项应急预案规定。依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规划,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预计发生的沙尘及重污染天气情况如表1。
由表1可以得出,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间发生沙尘及重污染天气数总计82天。根据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布的数据,目前兰州市在沙尘及重污染天气发生时,主城区平均每日额外出动载重量10吨级的洒水车与喷雾车50辆,每辆车往返作业7次,即平均每日额外出动洒水车与喷雾车350辆次。根据兰州市水务局与兰州市威立雅(集团)水务有限公司的用水价格,兰州市环卫工作用水价格在2.5元每吨。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兰州市财政支出3 100万元用于道路清洗车辆的设备购置。由此计算生态环境恢复层成本为:
P1=C设备+N重×W重×C0=3 100+82×350×10×2.5
÷10 000=3 171.75(万元)
2.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
该层次主要从对大气环境的长期维护过程考虑,基于大气污染源解析将治理成本内容分为六个部分。
(1)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
根据《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兰州市计划在2015年底完成淘汰2005年底前登记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即达不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到2015年底,淘汰“黄标车”24 730辆,淘汰老旧汽车45 200辆,共计69 930辆。根据《兰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暂行办法》中对“黄标车”与老旧机动车的淘汰政府补偿标准,对每辆淘汰车平均补偿7 000元。由此计算机动车污染存量维持成本为:
P机=N机×AC机=69 930×0.7=48 951(万元)
(2)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兰州市规划对城区现存的475台2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治理改造,共计3 852蒸吨,对锅炉单位给予20万元每蒸吨的财政补贴,并规划投入8.3亿元进行废弃锅炉处置。根据兰州市工信委的《兰州市远郊煤炭管控区居民使用优质煤补贴办法》,兰州市在2013至2015年间均对远郊控煤区内居民采购优质煤(灰分小于18%、硫分小于0.8%的优质煤炭)进行政府补贴,远郊纳入煤炭管控区的户数如表2。
由表2可以得出,远郊煤炭管控区内总人口户数为23 571户。根据《兰州市远郊煤炭管控区居民使用优质煤补贴办法》规定,平均每户按照1.5吨优质煤每年的标准进行补贴。由此计算城市燃煤消耗量减少成本为:
P改清=N改清×C改清+C拆=3 852×20+83 000
=160 040(万元)
P煤补=N户×ACC×GCS0×A=23 571×1.5×600÷
10 000×3=6 364.17(万元)
P煤=P改清+P煤补=160 040+6 364.17
=166 404.17(万元)
(3)道路沙土降尘成本
根据《兰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兰州市目前实行主干道路洒水每日3次、清洗每日至少1次,次干道路洒水每日2次、清洗每两日至少1次的道路清洁降尘措施。兰州市区平均每日出动洒水车100辆,日耗水量10 000吨。根据兰州市水务局与兰州市威立雅(集团)水务有限公司的供水价格,环卫工作用水价格在2.5元每吨。由此计算道路沙土降尘成本为:
P沙=W日×T×C0=3×365×10 000×2.5÷10 000
=2 737.5(万元)
(4)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与《兰州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划,兰州市政府预算安排投资12.6亿元,完成53项重点污染企业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管控项目。由此计算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控制成本为:
P企=12.6亿元=126 000万元
(5)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整体战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与《兰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林业生态增容减污实施方案》,兰州市政府决定2012年5月至2014年底实施林业生态增容减污工程。共计完成营造林面积41.18万亩,其中2012年10.66万亩,2013年19.66万亩,2014年10.86万亩,平均每亩造林成本0.6万元。由此计算2013至2015年间生态增容减污工程成本为:
P生= N绿× AC绿= (19.66 + 10.86)×10 000×0.6
=183 120(万元)
(6)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兰州市2013至2015年间投资5 550万元,对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的在线监控平台进行改造提升。规划新建9个空气监测子站,全面准确监测和预测空气质量,实时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平均每个空气监测子站投资300万元。由此计算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成本为:
P监=P升+P空=P升+N空×AC空
=5 550+300×9=8 250(万元)
综上可得,生态环境维护层成本为:
P2 = P机+P煤+P企+P沙+P生+P监= 48 951 +
166 404.17 + 2 737.5 + 126 000 + 183 120 + 8 250
=535 462.67(万元)
3.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
根据兰州市统计局的《2013年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2014年展望》、《2014年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及2015年展望》与《2014年兰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兰州市2013年、2014年创造GDP明细与2015年GDP规划明细如表3所示。
根据2011年7月兰州市政府的《兰州市“十二五”规划》第四部分“十二五”期间主要环境保护任务,“十二五”期间,兰州市政府规划投入48.0462亿元在35项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进行水环境污染治理与维护,其中2013年至2015年期间发生成本36.03465亿元。由此计算大气环境容量治理费用比例为:
MAEC = P2÷( P水+ P2)×100% = 535 462.67 ÷
(535 462.67+360 346.5)=59.77%
从2013年度起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实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两套标准同时计量分析的措施。由于兰州市自然条件属于温带半干旱区,污染天气受沙尘影响较大,兰州市发生的污染天气主要以“灰霾”天气为主,在该类天气的污染源中,可吸入颗粒物通常直径较大,因此以PM10为主要计量指标。另《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与《兰州市“十二五”规划》分别于2012年与2011年编制,当时兰州市环境标准尚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综上所述,本文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中的环境标准数据进行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的分析计量。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大气质量改善目标,2015年的规划是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5%、10%和27%。另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2012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以及《甘肃省环境质量概要(2014年)》计算得出2013年至2015年三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如表4。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近几年的数据,兰州市2013年之后的SO2、NO2浓度水平属于国家二级质量,PM10浓度属于国家三级空气质量,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的浓度限值规定:二级空气质量下,SO2年均限值浓度为0.06毫克/立方米,NO2年均限值浓度为0.08毫克/立方米;三级空气质量下,PM10年均限值浓度为0.15毫克/立方米。
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的《兰州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兰州市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项空气污染物负荷与具体污染来源负荷如表5。
由此计算大气环境容量浓度使用比例为:
UAEC2013 =■(Wi-Q排i)÷ Q排i PHi% = (0.06-
0.033)÷0.033×29.6%+(0.08-0.035)÷0.035×19.4%+(0.15-0.144)÷0.144×51%=51.29%
UAEC2014=■(Wi-Q排i)÷Q排i×PHi%=(0.06-
0.029)÷0.029×29.6%+(0.08-0.048)÷0.048×19.4%+(0.15-0.125)÷0.125×51%=54.77%
UAEC2015=■(Wi-Q排i)÷Q排i×PHi%=(0.06-
0.035)÷0.035×29.6%+(0.08-0.035)÷0.035×19.4%+(0.15-0.099)÷0.099×51%=72.36%
由此计算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为:
P3=■GDPA×MAEC×UAECA=1 776.28×59.77%×51.29%+1 913.5×59.77%×54.77%+2 077.82×59.77%×72.36%=2 069.59(亿元)
4.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气环境治理成本总额
以上三层模式计量结果总和即为范围内确定的大气环境治理成本总额,即重置成本为:
P = P1 + P2 + P3 = 3 171.75+535 462.67+2 069.59×
10 000=21 234 535.42万元≈2 123.5亿元
六、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审计绩效分析
(一)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审计情况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环保投资工作简报》第1期至第4期,兰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如表6所示。
从表6得出2014年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投资总额为58 934万元。根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与新闻媒体的消息,兰州市2014年为进行大气污 染治理撬动社会资金投资15.7亿元。由此可得出兰 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资金总投资额为21.59(5.89+15.7)亿元。根据前述生态保护战略层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兰州市2014年为保护与维持大气环境损失的GDP为:P2014=
GDP2014× MAEC× UAEC2014 = 1 913.5×
59.77%×54.77%=626.4(亿元)。
由此得出兰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实际发生成本647.99(21.59+626.4)亿元。
根据《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5年度)》的大气质量改善目标,得出2013年、2014年年均浓度与2015年规划年均浓度,即2013年至2015年大气环境重置目标,具体结果如表7。
根据表7,2012年后,兰州市规划2013年至2015年完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6、4和37(微克/立方米)的目标。按照前述计量的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大气污染治理成本总额 2 123.5亿元与兰州市常年平均各项污染物分担率(SO2为29.6%,NO2为19.4%,PM10为51%),三项主要污染物分别治理成本如表8。
根据表8的单位重置成本可以得出:
2014年SO2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41-29)×104.76=1 257.12(亿元),实际发生成本为647.99×29.6%=191.81(亿元);
2014年NO2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39-48)×102.99=-926.91(亿元),实际发生成本为647.99×19.4%=125.71(亿元);
2014年PM10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136-125)×29.27
=321.97(亿元),实际发生成本为647.99×51%=330.47(亿元);
2014年治理达到的成果对应的重置成本为1 257.12-926.91+321.97
=652.18(亿元),实际发生治理成本为647.99亿元。
上述计量结果归结如表9。
(二)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审计绩效分析
综合上述计算结果,对2014年兰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履责情况进行分析。
SO2实际治理高于应有效果。实际发生治理成本小于重置成本,并且超额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务,完全达到应有效果。说明兰州市政府将治理工作重点放在减少燃煤消费量、锅炉改造与工业企业能源结构改革等与SO2排放量密切相关的治理措施上是切实可行并卓有成效的。
NO2实际治理并未达到应有效果。2014年均浓度比2013年度上升,实际治理成本并未发挥其降低污染物浓度的效用。重置价值数值为负数,说明在计量期间采取的治理措施并未使得NO2污染情况好转,NO2污染进一步恶化,环境资产的价值进一步降低。NO2年均浓度受机动车尾气的影响较大,氮氧化物负荷中机动车尾气占60.7%,因此,2014年NO2年均浓度的上升可能是受到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的影响。根据兰州市统计局2014年末的数据,全兰州市民用汽车保有量61.48万辆,比2013年末增长21.16%,这说明兰州市政府目前对于机动车数量的控制力度不足。
PM10实际治理达到应有效果。实际治理成本与重置成本基本相当,考虑到可吸入颗粒物受到外来输入性扬尘污染的影响较大,沙土扬尘的治理任务是基本完成的,说明兰州市政府采用“五位一体”的道路清尘工作模式与生态增容绿化工程是行之有效的。
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实际治理成本与重置成本基本一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完成,这说明目前实行的各项大气污染物治理方案是可行并有效的,但其中存在治理效果不均衡与治理成果不稳定的现象,需要保持对SO2的治理优势,稳定对PM10的治理效果,加大对NO2的治理力度,革新对NO2的治理技术手段。
七、研究结论与审计建议
(一)研究结论
我国政府环境履责审计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体系,大部分研究停留于理论层面,结合实际环境治理问题、采用适当的环境审计方法对政府环境履责审计进行研究的成果较少。在目前会计、审计框架下,采用环境重置成本法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进行计量,进而评价政府环境治理投入的绩效,是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根据环境重置成本法的计量模型和方法,得出兰州市2013年至2015年规划的大气治理的环境价值为2 123.5亿元。根据2014年兰州市实际发生的大气污染治理成本与环境价值比较,取得兰州市2014年大气三项主要污染物治理的审计绩效分析:SO2实际治理效果高于应有效果,治理措施是切实可行并卓有成效的;NO2并未达到治理应有效果,可能是受到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的影响;PM10治理达到应有效果,治理任务基本完成。
(二)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审计建议
1.继续保持煤炭消费总量的削减与能源结构的调整
兰州市政府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实行煤炭质量管控,制定《兰州市煤炭监督管理办法》,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措施行之有效,需要继续维持。在冬季采暖期对城区三大燃煤电厂的工业用煤量进行削减,倒逼电厂使用优质煤炭,以达到削减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同时,需要加大对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继续调整能源结构,扩大风能、核能与地热能等清洁能源产能,逐渐取代煤炭、石油等传统重污染能源。
2.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力度
兰州市受到地形限制与自然气象条件的影响,道路运输能力一直不强,道路比较狭窄,而2012年之后机动车保有量急速增长,与2011年相比,2014年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剧增50%,这是造成NO2浓度居高不下的首要原因。兰州市政府需要克服自然地理条件的限制,提高燃油品质,对公交车和出租车实施“油改气”,对私家车实施“双燃料”改装,对不达标准的燃油进行淘汰。要加快推进轨道交通、水上公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区主要交通节点改造,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在目前的基础上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解决道路改造缓慢与机动车数量增长之间的矛盾。
3.在沙土扬尘治理方面寻求新方法
目前兰州市实行的六个“100%”抑尘法、“五位一体”的作业模式与生态增容绿化工程确实行之有效,但沙土扬尘的治理源头并没有解决,属于“先治标,后治本”的方法过程,在道路扬尘清扫作业与施工工地扬尘处理过程中也引发了许多争议。兰州市需要在目前“治标”的基础上,对可吸入颗粒物的来源进行分析研究,克服气象条件干燥少雨、地理处于黄土高原的自然条件,对沙土扬尘的外来输入来源进行“根治”,对兰州市自然环境进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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