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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防范措施

时间:2023-07-28 17:33: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危机防范措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金融危机防范措施

第1篇

【关键词】金融危机;会计管理;启示

一、研究背景

经济持续发展,世界政治格局和世界经济发展格局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原本相对分散的经济主体也逐渐增加对外经济合作,积极发展对外贸易。步入21世纪以来,各经济主体主动打破经济交易的地域限制,积极与周边国家发展贸易,同时还形成了全球性的贸易组织机构———世界贸易组织,此外,各经济主体形成了全球化的贸易组织、制定了区域性贸易协定来约束经济贸易,以便更加规范、方便地进行经济往来,进出口贸易的大幅度增加促进了各国的经济增长,与此同时各国的经济联系也日益密切。然而,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不确定性,在各国经济往来较为频繁的时候,各国的经济状况都会比较容易受到其他经济主体发展形势的影响,因此,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其波及范围将会更广、影响程度也将会更深,这种新型经济形势已经使得金融危机的防范已经成为各国经济管理工作的重点。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2008年的次贷危机、2012年的国际金融危机都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为了减轻我国经济在金融危机中遭受的经济损失,如何防范金融危机、减少经济损失就变得至关重要。我国许多金融方面的专家学者也从经济模式、金融管理模式等方面对金融危机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得到了诸多启示并提出了防范措施。面对金融危机,各个部门都应该做好防范准备,会计作为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管理活动,可以确保会计管理工作者及时发现经济隐患,采取措施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二、金融危机对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启示

本文将以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2008年次贷危机中所显示的财会工作的弊端为基础,从国际会计实务的统一、政府的推动与监管以及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三个角度分析得出金融危机对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启示。

(一)国际会计实务的统一。

世界各经济主体紧密联系、共同发展,各国的计价方式、记账方式的不同却导致了国家间的经济矛盾,阻碍了全球资本市场的稳定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也增加了潜在的金融危机。目前,各国都已经意识到国际会计实务统一的重要性,近年来在这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努力,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1、金融危机中国际会计实务问题。

以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为例,对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意识到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泰国。

1997年泰铢的贬值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开端,我将从会计管理工作的角度分析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前泰国所存在的经济隐患。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学者对泰国的部分公司进行了调查,调查中发现大多数泰国企业在多个会计管理工作没有遵循国际会计准则,例如其没有按照国际准则进行外币损益的确认和报告、没有对外公布公司以本币和外币持有的高风险的衍生金融工具的金额、没有规范披露资产负债表表外融资的情况、泰国企业也没有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惯例公布分布信息等等。

(2)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也遭受重创,货币大幅度贬值、物价上升,通货膨胀的压力逐渐加大,马币的汇率价格不断降低,且马来西亚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经济损失相当于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5倍。会计作为反应和监督经济单位的管理活动,马来西亚卷入金融危机也与其会计不完善,没有及时做好防备工作有关。与其他东南亚国家相比,马来西亚在表面上遵循了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工作的管理,但是从其核算和报告实务来分析,大多数企业在对外贸易等相关会计实务工作中并没有严格遵循国际会计准则,例如大多数公司没有及时披露外债金额、没有按照国际准则规范地确认外币交易损益、没有重视外汇的风险管理等等,会计信息披露不足可以形成潜在的经济隐患,同时由于其会计管理工作的不规范,经济主体并不能及时发现、解决经济问题,增加金融危机爆发的可能性。

2、国际会计实务的一致性。

在上文我们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为背景,对泰国、马来西亚会计管理工作的弊端进行了分析,强调了会计管理工作对金融危机防范的重要性。此外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程度日益加深,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2008年次贷危机爆发后,各经济主体更加意识到国际会计实务统一的必要性,各国也都在积极参与制定并完善国际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实务的统一、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加大对稳定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都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我国目前的国际经济形势分析,我认为我国应该采取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策略:第一,自从我国开展对外贸易以来,我国一直积极开展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工作和国际趋同工作,使我国更好地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提高了我国的会计水平,切实维护了我国的经济利益;第二,各国采用相似的会计准则,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经济矛盾,有利于各经济主体相互沟通、相互认可;第三,近年来国际金融的监管框架进行改革,对国际财务报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也得到了相应的完善。我国按照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会计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中高程度的信息披露、严格的会计管理制度能够让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及时地发展经济隐患,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二)政府的推动与监管。

政府具有经济职能,对我国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因此政府经济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同样也可以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首先,政府对会计的管理力度的加强具有必要性,例如会计改革需要政府积极推动,会计的内部控制制度也由政府部门主导进行完善。其次,会计管理工作的改善也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更好发展,例如会计信息的正规披露对宏观金融的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1、重视、推动实行国际会计准则。

由上一部分分析可知,我国实施国际会计准则可以为我国带来诸多经济利益,有益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应该积极采取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策略,加快国际会计协调的步伐,鼓励企业按照准则正确进行会计实务核算、会计报告等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督促会计信息的披露。

2、加强对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管。

首先,为了进一步防范金融危机我国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会计工作进行监管,避免假账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促进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其次,政府还需要重视对金融机构财务会计工作的监管,2008年次贷金融危机和2012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就始于对金融监管的放松,例如美国次贷金融危机的发生源自于次级房屋贷款标准的放松,而我国政府可以加强贷款发放的管理,提倡金融机构运用财务分析的手段对贷款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就可以有效避免贷款过度。此外,政府还需健全和完善金融机构财务会计的内控制度,严格规定财务会计的控制程序,对金融机构涉及的高风险业务严加监管,合理分配业务职责与权限,降低金融机构的运营风险。

(三)企业。

面临金融危机的冲击,外贸公司也同样遭受严峻的挑战。例如在2008年次贷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进出口总值、进口值、出口值都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这就导致外贸企业的状况不容乐观:公司订单减少、拓展业务困难、资金周转困难。同时,外贸企业也应该及时调整业务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方式,正确地进行风险防范,减少金融危机对公司发展的冲击,而财会部门作为企业的一分子,也应该完善日常的会计管理工作。

1、做好本职工作。

财会人员的工作质量对一个经济单位的运行至关重要。会计人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会计核算与审核,资产清查和盘存、应收、应付账款的管理、制作财务报表等等,同时会计又具有及时性、可靠性、谨慎性、重要性等质量特征,这就确保会计工作成果可以准确、全面、及时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情况,方便企业管理者能够制定正确的战略和政策,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现金流量,避免经营管理的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我国目前倾向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策略,我国的财会从业人员也应该按照准则进行会计实务的处理,注重会计信息的披露工作,提高会计实务的工作质量,让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能够及时意识到企业的经济隐患。

2、监督企业风险。

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弊端将会显示出来,例如企业会出现业务纠纷、商业欺诈等现象耗费企业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同时对企业产生比较恶劣的影响。财会人员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注重企业风险的防范,在会计实务的工作中对收入、成本、费用、投资等进行预算管理,加强审核力度,减少企业财务漏洞,使企业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提出可行建议。

财会人员可以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专业素养为管理者提供可行的建议决策。以19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为例,这场金融危机的爆发还由企业的投资失误、负债过多造成:在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前夕,各国的资金充裕,盲目投资流向房地产领域,例如泰国进行房地产投资的银行贷款比例高达50%,新加坡的房地产投资比例占33%,马来西亚也高达30%,后来房地产领域在金融危机中转化成泡沫经济,这些国家的资本市场遭受重创,一蹶不振。投资决策、负债管理也是财会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会计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利用财务指标对各个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和分析,例如衡量企业投资能力的短期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衡量企业负债能力的资产负债率等等,利用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分析投资项目的成本、效益,避免企业投资失误、呆账坏账等情况的发生,提高企业决策效益,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

(四)小结。

我们已经从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施、政府推动和监管以及企业会计人员日常工作三个方面分析了金融危机对我国会计管理工作的启示,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点:

1、遵循国际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

国际会计实务的统一不仅有利于各国或地区进行经济贸易往来,减少各国的贸易统计误差,避免经济矛盾,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同时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可以规范我国的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会计信息的披露,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经济往来如实地反映在会计信息中,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也可以及时地发现经济隐患,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2、政府重视会计改革,加强政府监管。

从财会管理的角度来讲,防范金融危机需得到政府的重视,国际会计实务的统一需要政府的支持,会计改革也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广实施,政府需积极提倡发挥财会管理在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职能。此外,政府加强财务会计监管、规范财务会计程序也会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有效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

3、规范日常会计工作,注重企业风险防范。

企业是金融危机的“主要参与者”,其金融危机的防范工作十分具有必要性。会计从业人员应该做好本职工作,规范管理,能够为利益相关者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财会人员还需重视公司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管理,防止呆账坏账的发生,保证资金流的连续性,财会工作人员也应该保持对公司账务的敏感性,出现任何的账务漏洞及时分析成因,避免造成公司财务危机。此外,会计人员可以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投资策略提供建议,减少企业投资失误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梁冠华.面对金融危机外贸企业财会人员能做些什么[J].国际商务财会,2009(5)

[2]陆德明,高大平.金融危机带来的几点启示[J].会计研究,1999(10)

第2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加入wto以后,中国金融市场已在很大程度上与世界融合,面临的金融风险日益增强。如何在改革开放中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在发展壮大金融产业中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一项关系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任务。首先介绍了金融风险的概念以及特点,然后分析了目前中国金融风险的现状以及发展趋势。最后,针对现存的一些问题,指出防范和化解中国金融风险的对策。

一、金融风险的现状

1.呆坏账水平高。2003年以来,中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比率不断下降,尽管如此,过多地强调这些指标只会促使金融机构通过扩大信贷投放稀释不良贷款或者收回有利的贷款,事实上不良贷款蕴涵的金融风险依然存在。根据中国银监会2007年2月12日公布的2006年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状况报告所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国有银行系统的不良资产比率仍然偏高。

2.信贷投放过快。应该看到,当前,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仍然高涨。因为资本、经常账户的双顺差,大量外资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央行不得不投放大量基础货币进行对冲。从贷款的结构来看,投资的大部分流向许多大型工程和基本建设,中长期贷款比重仍较大。由于长期债券市场的缺乏,潜在的金融风险又集中于银行系统。而银行系统通过发放大量新贷款来稀释不良贷款率的盲目扩张行为也隐含着巨大的危机在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社会信用环境不够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商业银行自身的内控机制欠缺和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过快的信贷投放可能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

3.流动性问题。当前,长期的流动性问题,是中国金融系统面临的一个问题。中国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城乡居民的短期存款,而资金投放却主要是一些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政府债券、住房贷款等。这是一种不太合理的金融现象,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中国金融系统的良性发展。

4.房地产带来的金融泡沫。在加入wto后,国内银行业面临着外资银行的竞争以及商业化经营的压力,各大银行都在争抢高回报、低风险的客户,而房地产信贷一向被看做优质客户,信贷风险较少,导致银行近年对房地产的贷款额大幅上升[5]。当前比较突出的房地产金融风险有以下几方面: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真正自有资金往往不足30%,发展商“出地”、银行“出钱”的情况严重;二是一些分阶段连续开发的大型楼盘过度开发形成风险;三是银行对贷款的监控不力,信贷资金被挪用,从而形成风险;四是房贷、车贷等项目贷款条件放松,消费者违约现象增多,也增加了银行的风险。房地产二级市场不活跃,房产预售、未完工房屋交易预期价格水平上涨,收入预期不合理,都推动了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走高,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泡沫的积聚。这种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脱节,如果不加以控制,其后果将十分严重。

5.信用体制不健全。2002年,中国颁布了银行业新的《信息披露准则》,信息披露水平和行业透明度有了相应的提高,但中国商业银行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以来遗留的一些特性,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业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相比存在有较大的差距,金融市场上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现状在短期内无法得到改观,尤其是涉及公司内部经营、个人收入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比如,住房信贷和汽车信贷在前几年被认为是风险相对较小、收益较高的优质项目,但近期频频发生的违约现象正在改变这种观念。一些消费者购买多套住宅以至发生偿还危机。继2003年银行业公布车贷黑名单以后,2004年银行业又公布了房贷黑名单。这种事后惩罚往往难以弥补银行业的损失,客观上也加重了银行业的风险。职称论文

6.金融风险意识欠缺。从中国的金融发展史可以看到,中国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破产倒闭的先例,我们没有巴林银行教训,没有日本兴业银行的遗憾,更没有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切肤之痛,于是社会各业中,对金融风险的危机意识很是淡漠,如为追求高息收入,高息集资,高息吸储的现象不断出现,甚至还存在着抵押房产,贷款炒股,置风险于不顾,盲目出资,这些都使金融风险的积存和滋生提供了养分。

二、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1.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从制度上防范于未然。要从根本上消除金融危机的各种隐患,就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体制创新力度,紧跟现代国际金融发展的步伐,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健全现代金融制度。这不仅关系到世纪之交中国金融能否安全、高效、稳健运行,而且关系到中国经济能否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中国金融机构与外资金融机构相比不论是在资金、规模,还有金融创新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虽然,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位居世界500强之列,但是在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回报率方面远低于国际水平;中国证券和保险机构与外资机构相比差距更大。因此,第一,我们要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和竞争体制,形成与开放环境相适应的竞争能力。第二,适应现代金融发展的需要,加快改革中国现代金融教育体制,下大力气加强现代金融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的培养。第三,逐步组建几个实力雄厚、经营多元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金融机构。

2.市场开放稳定有序,避免强烈冲击。中国还处于经济转轨阶段,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有效建立,诚信意识、内控机制、激励机制、创新能力还有待加强。因此,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要有目标、分阶段、审慎有序地进行,既要积极、稳妥,又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做到趋利避害。要吸取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避免对外开放过早过急,影响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尤其要注意防范国际短期资本的冲击。资本市场的放开尤其要谨慎,因为对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的限制,往往是国内金融体系较为脆弱的国家抵御国际投机资本攻击的最后一道防线,资本市场一旦放开,再要完全管住资本项目是相当困难的。

3.加强金融监管力度,保证金融市场稳定。随着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大量外资金融机构涌入中国,对中国金融监管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要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金融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法规和制度。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内金融业的综合监管。第一,要加强对金融业的内部约束。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系统,确立内部监控的检查评估机制、风险业务评价机制以及对内部违规行为的披露惩处机制,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建立严格的授权制度,各级金融机构必须经过授权才能对相关业务进行处置,未经授权不能擅自越位。要实行分工控制制度,确保授权授信的科学有效性,建立对风险的局部分割控制。第二,进行金融业行业自律建设。要对所属成员定期进行检查,包括业务检查、财务检查和服务质量检查;要对成员经常性业务予以监督,包括对业务运作的监督指导,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和违规行为的预防与处理。第三,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要完善金融立法,以规范各种金融业务的运作。央行及金融监管当局要强化金融执法的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市场交易和市场退出的相关法规,建设良好的金融运行环境。第四,建立风险预警和危机处理机制。要重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确保银行的清偿力;要提高呆账准备金比率,充实风险准备金;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建立国家专门的金融危机防范机构,统一权限,协调行动,以便在危机发生时高效率地解决问题;完善援救性措施,对遇到临时清偿困难的金融机构提供紧急资金援助。另一方面,中国要改变单向内调的管理策略,采取综合性、国际性的监管策略、政策和手段,与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一致,争取早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首先,监管政策的覆盖面应既包括国内金融业及国内金融业的国外分支机构,又要包括本国境内的外国金融机构;其次,监管的内容要适应金融全球化带来的新问题,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应成为中国监管当局关注的首要问题之一;最后,对金融风险的监管手段应该比照国际标准,监管法规和各项会计、审计制度均应与国际接轨。

第3篇

(一)网络金融的技术风险

1.安全风险。

网络金融业务通常以因特网、通信网络为载体,以计算机软件为平台实现各种业务活动,但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一体性等特征使得网络金融活动经常出现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计算机系统出现漏洞、磁盘列阵被破坏、系统被病毒入侵或网络外部受到数字攻击等。网络金融交易过程中网络银行与客户将所有信息资料都存储在计算机中,若在互联网环境下传递信息时,计算机就很容易受到黑客入侵,这就造成客户信息的泄露和恶意篡改。根据某项调查显示,目前我国黑客攻击活动量已达到每年10倍的增速,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这种黑客攻击活动能量会越来越多。由于目前我国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导致网络黑客通过非法途径进入计算机系统盗取或修改客户信息,甚至利用黑客软件发送虚假邮件,使网络银行和客户的财产安全受到了损害。此外,计算机病毒的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广,可达单机状态的几十倍以上。在整个计算机系统中若有其中一个程序感染了病毒,则会迅速波及整个系统并造成大范围的破坏,甚至导致系统瘫痪。

2.技术选择和支持风险。

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离不开有效、合理的网络金融技术,而网络金融技术的选取则通过传统的金融机构进行。在选取过程中,由于传统的金融机构无法适应当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可能造成选取方案存在设计缺陷或操作错误等问题,导致网络金融业务因网络过时或技术陈旧而造成技术机会损失,这就形成了网络金融业务的技术选择风险。此外,网络技术具有的专业性使得网络技术问题只能通过外部市场的技术服务来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行业的工作效率,满足了当代网络金融发展的需要,但也使传统的金融机构陷入了操作风险中,形成了网络金融行业的技术支持风险。

(二)网络金融的业务风险

1.金融制度风险。

在金融行业中,对于金融系统和计算机中存储资料最为熟悉的无疑是银行内部人员,这就为某些有所图谋的人创造了进行金融犯罪的条件。在过去已经破获的网络金融犯罪中,有近80%的犯罪人员都为银行内部人员,因为他们可以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数据的操作、修改和删除,以达到私吞资金或是其他非法目的。此外,还有人利用银行中网络系统的漏洞和缺陷进行犯罪。

2.信誉风险。

金融机构的信誉风险往往是长期的、消极的,一旦某银行发生信誉风险,就会面临丧失资金来源和客户的风险,因为这种风险不仅会使银行失去公众的信任,还会损害客户与银行建立的友好关系。网络金融较之于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有着更强的虚拟性,因为交易双方是在不见面的情况下进行网络交易活动,双方的真实性以及身份在进行验证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无形之中又增加了信誉风险。信誉风险的出现既是技术问题,也是制度的不完善所造成的,没有任何技术手段可以解决信誉风险,因此信誉风险成为金融机构面临的一大问题。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基于系统稳定性和可靠性的重大缺陷而引起的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可能来自于银行客户的疏忽大意,也可能由网络银行内部系统和设计缺陷、系统错误或操作错误而引起。任何一家网络机构或电子银行都会面临因选择的计算机系统出现的问题而导致的操作风险,而快速发展的电子信息技术也会为银行带来因技术过时导致的风险,因为银行职员无法完全掌握该种技术,增加了在电子银行运行时的操作风险。目前我国网络银行对于银行账户的管理变得越来越复杂,一方面是因为客户的地理位置变得分散,也有可能是因为使用不同的通讯工具而导致不同的地理位置,另一方面是因为计算机系统的处理能力得到改善。此外,银行职员的疏于职守也可能导致银行产生巨大的操作风险,从而引起网络银行的重大安全危机。由于顾客对于网络安全知识的欠缺可能会使网络银行面临严重的操作风险,在交易过程中,顾客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操作错误都会带来操作风险,尤其是在银行未向客户普及安全防范措施时,这种风险出现的可能性更大。由于银行还未形成能够核实顾客授权给银行进行交易的方法,只能承受顾客由于缺少网络安全知识而进行的某些操作所带来的损失,例如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地点使用银行卡号、银行账号、进行身份鉴定等,极易被有些不法分子盗取账号进行非法交易,造成客户和银行的双方损失。

4.市场选择风险。

客户信息与银行信息不对称时会导致网络银行产生因选择不利而造成的市场选择风险,例如当客户利用自己的隐蔽行动和信息做出有损银行利益却利于自己的行为时,就会将网络银行置于因无法鉴别客户网络风险水平而选择不利的境地,并且会出现因公众评价而丧失资金来源和客户的风险。在网络金融市场中,客户对于网络商家提供的服务质量持怀疑态度,不敢确信质量和价钱的合理性,因此他们会将网络商家所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作为购买的预期价格。然而,有些网络银行提供的高质量服务的价格往往高于该预期价格,此时这些网络银行将会受到排挤,而低于预期价格的网络银行才会受到大众认可。由于网络市场中客户与银行间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客户会大量利用这种信息优势进行不利于网络银行的非道德行为。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在网络市场中,客户和网络银行发生纠纷时,双方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目前网络银行涉及到的法律有隐私保护法、财务披露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法等,而这些法律更多地适用于传统的金融经营模式,在网络金融还未完全渗透到大众生活的今天,国家还未能制定出有关网上交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缺乏相应的试行条例和管理制度。缺乏相关制度的后果表现如下:要么法官放弃受理这类案件,要么使用传统的金融制度进行案例分析。由于网络纠纷存在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和复杂因素,很难用传统的规则来解决此类问题;而拒绝受理该类案件同样对问题的解决毫无帮助,因此法律法规的欠缺成为网络金融发展和创新的一大绊脚石。其次,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必然要涉及到客户的隐私保护问题,一旦出现客户隐私泄露等涉及隐私权的问题时,客户可能追究网络银行的责任。再次,若网络银行在主页上与客户形成相关链接可能会使银行陷入各种官司纠纷中,黑客也可能通过此类连接入侵客户网站,此时客户也有可能对银行提出诉讼。

二、网络金融风险产生的影响

网络金融风险与传统的金融风险从本质上看来并无多大区别,然而对于网络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网络金融风险和传统商业风险的产生因素和带来的后果都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传统的商业银行,金融风险的产生只是一时的、局部的,而网络金融风险却是持续性的、系统性的,网络金融安全风险甚至会造成整个网络金融系统的崩溃。所以,网络金融风险将是放大化的传统金融风险。首先,传统金融市场中银行办理业务都是通过实质性的货币,而在网络金融市场中都是以数字化信息代表真实货币进行业务活动,活动的形式已不仅仅局限于货币的流动,而且数字化信息所代表的货币量远远超过了真实的货币流动。其次,网络金融活动不仅能够为金融活动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还具有特殊的远程控制功能,扩大了清算风险的速度和范围,使得风险快速聚集从而加大了预防风险的困难。相比于网络金融,传统的金融商业活动能够及时处理偶然出现的失误,纠正余地比较大,补救成本也相对较小。在虚拟的网络金融中,由于交易双方和交易过程都具有隐蔽性,加剧了金融风险的多样化。最后,网络金融风险的出现和集中将加剧网络金融危机的爆发。一些大规模金融集团通过国际交易平台进行一些规模大、范围大的投机活动和国际投资活动,并从中获取利益,这种做法加大了网络金融危机的破坏性和突发性。在传统金融活动中,某些风险可通过强制手段进行隔离,而在网络金融中,由于互联网特有的开放性无法彻底地隔离此类风险,而且隔离的可行性大大降低。此外,世界上的国与国之间都有密切联系,其网络相关性也日渐增强,网络金融危机一旦形成,则会迅速扩展到世界各国甚至造成整个网络系统的崩溃。

三、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

与世界上其他世界相比,我国的电子化信息技术发展较慢,在计算机系统方面存在很多缺陷,有相当一部分软硬件系统都是从国外引进,导致我国网络金融系统基础建设不够完善,影响网络金融防范措施的正常进行。因此,我国应格外注重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创新,大量开建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出具有我国特点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完善我国网络金融系统的基础建设。此外,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是整个系统的核心,只有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防御能力才能从根本上减小网络安全风险,在此基础上需加强网络金融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水平,避免产生技术选择和支持风险。

(二)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安全措施

在金融业务活动中,安全问题一直是不可避免的。网络金融系统以传统的金融机构为主体进行各种业务活动,因此要想保证网络金融的安全性,就需对金融机构进行最有效的防范措施。首先,应对传统金融机构内部进行控制管理,建立全面、有效的计算机防护方法并加强科技力量,例如,可以应用防火墙或乱码技术加密所有信息资料,确保金融资料不会被泄露;还可以建立可信赖的交易系统保证该系统不会被入侵。其次,应形成有一定效应的风险防范制度,并建立相应的防范小组进行监督,确保网络金融的安全性。

(三)建立网络金融系统的社会信用制度

在我国各项银行业务中,逾期应收账款总额达到了5%,而在发达国家的贸易总额中,逾期应收账款仅为0.25%~0.5%左右,该项数据调查证明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相对落后,而且没有相关的制度规章,基本上为空白页,这就导致造成我国网络金融出现了严重的信用风险。为了我国网络金融行业能顺利发展,首先应建立完整的信用制度,不断健全信用体系,确保能为我国网络金融的风险提供信誉保障。其次,我国应将传统的纸质结算方式转变为建立网络信用数据库的方法,将个人信息尽可能全面的存储于数据库中,以便进行个人信用咨询、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信用资信验证等网络服务,为网络银行鉴别网络安全提供重要依据。

(四)积极引入现代金融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国现代金融行业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建设。因此要想维持网络金融的长期发展和有效地防范网络金融风险,就应将现代金融体系与网络金融风险防范进行完美结合,建立网络金融发展的唯一体系和总体规划,将其防范措施作为长期目标。由于目前我国还未形成完整的信息技术规划而导致网络金融系统存在诸多漏洞,只有建立统一的技术规范才能加强对网络金融的进一步监督和管理,使其内部控制达到协调一致,这不仅减少了网络支付结算风险,还可对其他网络金融风险进行监测和预防。

(五)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法制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已相继出台一些如《中国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等关于计算机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在刑法中也明确规定了对于计算机犯罪的一些罪名,为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却仍然改变不了网络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比较落后的局面。我国应充分借鉴国外先进防范体系,结合我国金融风险的实际问题,尽快制定《电子商务法》确保网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其中要明确划分网络银行与客户的权利和业务,保证数字签名和电子凭证的有效性。其次,监管部门应加大对网络金融的监管力度,对于网络金融犯罪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惩。

(六)调整网络金融系统的监管策略

首先,我国金融行业要不断完善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体制和监管法规,对风险管理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改进,同时要加强国际间的金融风险监管组织的合作,根据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对监督人员的训练。其次,要对网络金融的内容监察体系进行调整,建立合理、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推动网络金融行业的现代化建设。信息披露制度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对的内容及各类信息进行整合和分类,对财务报表中的网络信息公开公示,对各种网络业务的更新情况以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以此来不断完善网络金融风险的监管方式。

(七)加强网络金融系统的国际合作

网络金融风险传播速度快、范围广,该风险的防范工作不仅仅是某个国家的任务,而是世界各国共同的任务。相对于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比较落后,信息技术型人才匮乏,因此应持开放态度与拥有较强风险防范能力的机构和国家合作,以对方成熟有效的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网络金融中出现的系统难题进行分析解决。例如,全球已建成由多个国家合作成立的金融机构认证中心,可为全球133个国家进行网络机构认证服务。通过这些开放的国际认证中心,我国就能快速实现跨境网络银行业务。同时,还可借鉴其他国家和机构进行网络安全防范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使我国的网络金融防范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