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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治理总结

时间:2023-07-31 17:26: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乡镇社会治理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乡镇社会治理总结

第1篇

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委的具体部署和指导下,我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全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来抓。为加快我乡经济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乡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内党委工作要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综合治理方案,调整和充实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每季度坚持召开综合治理全体成员会议,积极搜集掌握本乡不稳定因素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预案。

二、坚持开展“严打”和重点整治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我乡靠近县城,交通便利,各种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分子作案相当猖獗。针对我乡社会治安状况,我们认真分析,排查对治安混乱的村屯和单位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顿。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接受报警122起,全部出警和处警,其中立刑事案件14起,破案14起(其中辖区外案件5起),受理治安案件11起,查处11起,通过查破案件,打打击和处理各类违法人员39人(其中逮捕7人,行政拘留5人),缴获摩托车3辆,耕牛3头,气枪4支,管制刀具5把。在开展严打和重点整冶斗争中公安机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侦察力度,刑事案件比去年下降6.7%、刑事结案率达100%。治安案件查结案率达100%,农村偷车盗马减少了,各种盗窃案件明显下降。此外我们根据县委、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打利用“”非法彩票进行赌博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实际,认真组织民警开展打击“”赌博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在加大力度打击“”赌博活动的同时,我们对其它赌博行为的查处力度也绝不手软,自今年元月份以来。我们查处赌博案件共6起,其中“”赌博3起,共获涉赌人员26人,有效净化了辖区社会风气。

三、认真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各种社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理出来,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因素不断增多,为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隐患,针对我乡土地、山林、水利纠纷突出问题做好排查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各类纠纷39起,其中调解成功38起,土地、山林、水利纠纷6起,家庭婚姻纠纷5起,其他民间纠纷27起,如复兴村大暖屯的山林纠纷,新荣村黄绍林与庞凌村巴亮屯的水塘养鱼纠纷,新荣村大罗巷群众和供销社土地权属的纠纷,以及万吉村安吉屯与巴荷屯水资源纠纷等,乡领导都亲自出面调节,化解矛盾,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没有发生影响全国、全区、全市、全县的重大,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清除各种步安定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负责“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开展对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排查清理,组织公安、治安、交通、农机、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采石场,饭店、煤气销售点,学校食堂、冶金等行业和乡村道路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责成存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四个采石场进行查封整顿,确保矿山的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交通意识,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我们对预防地质灾害的监控也不放松,多次对万吉村渠刚屯后山危石进行监控,制定消除隐患的应急措施,有大暴雨或台风预告,及时警示告知,并组织群众搞撤离危险地带。此外,我们还认真做好公共卫生疾病灾害的预防工作,对乙脑、结核病,对人畜共患的禽流感的防治和对“五号病”的预防措施,都保持高度重视。

五、加强治安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打、防、控”一体化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基层基础工作扎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键所在,我们认真组织实施“三十百千”工程,加强群防群治,建立治安联防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村街进行治安防范巡逻,组织做好各项活动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配齐综治工作的党政副职,按自治区编委《关于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桂编发[*]7号)配齐乡综治办工作机构及专职人员,村委会有专人抓综合治理,健全治保调解会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整体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村,屯和单位活动,抓好人口流动管理,强化对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无毒小区”和“不让进我家”活动,辖区内无一人吸毒贩毒现象。

六、加强政法综合队伍建设,为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一年来,我们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广大干警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根本要求,转变执法观念,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年政法队伍内部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办冤、假、错案的现象,积极开展“四五”普法学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国的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水平。

七、存在问题一年来,我们加强领导,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责任意识,开展了严打整治斗争,加强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消除了各种社会矛盾,我乡的社会稳定,促进了我乡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全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但是由于各种条件的制约,今年我乡综治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村民学法用法的意识仍不强;2、治安整治有待加强,治安案件仍时有发生;3、赌博尤其是利用“”进行赌博的现象仍没有彻底铲除;4、农村三大纠纷和民间纠纷多,一些积案仍没有彻底调解。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认真总结和评价全县“五五”普法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和“平安*”、“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各部门组织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情况。

(二)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落实情况。

(三)《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六)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年中开始,年底结束。主要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份)。制定下发全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意见及检查标准。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全县统一要求,成立组织,制定验收方案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组织自查阶段(7月-7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县普治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下旬-9月)。一是县里组成检查验收组,赴各乡镇各部门进行检查。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为牵头人,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验收组。此次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对被查单位的检查情况作适当的意见反馈,但不当场打分,不作结论性评价。总结验收结果将由县普法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通报。二是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县检查组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加大整改力度。

(四)评比表彰阶段(10月-12月)。结合检查验收发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整理先进事迹,推荐先进典型,开展“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工作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确定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抓,要提供工作经费保证,把“五五”普法验收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第3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清理涉企不合理收费,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规范和纠正部门、行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杜绝各种摊派行为,探索企业减负工作长效机制,督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集中解决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牵头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物价局、区民政局、区经委、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质监分局、区环保局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企业减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由经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三、工作任务

1、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一是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符合收费管理规定和实际情况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过高收费标准要予以降低。二是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清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制定收费管理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取消以下收费:①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②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③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④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龚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⑤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三是加大对涉企收费的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重点对涉企收费较多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国土、房产、交通、环保等部门收费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对乱收费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2、清理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违纪行为。一是纠正和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集资、无偿占用企业人财物等行为以及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和索要赞助等行为;二是纠正和查处强制向企业摊派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和强制企业参加不必要的会议、培训、会展、学术研究、技术考核等;三是纠正和查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研究会等;四是纠正和查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五是纠正和查处未经出资人机构审核同意,强行要求企业捐赠、捐献等行为。

3、督促落实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各项惠企政策措施,并组织开展对各项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落实的政策措施,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督促落实。

4、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快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加强涉企收费审批、缴费及使用管理,严格涉企收费公示、登记制度。推进行政管理改革,通过整合、并联、下放、取消、上网等措施,再造涉企业务流程,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10月20日前)。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工作动员和工作部署。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20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纠正乱收费和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并认真填报《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于11月20日前报送区企业减负办。

3、检查整改阶段(11月21日至12月5日)。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区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要组织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6日至12月10日)。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于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区企业减负办。区企业减负办在汇总各有关部门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后于12月10日上报区政府和市企业减负办。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减负工作,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承办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加强配合。区企业减负办要建立健全领导组成员单位责任制度,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信息和情况通报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同时,指导本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等问题,推行“阳光低保”、“诚信低保”,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复核低保对象。重点清退10类人员:一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享受低保的;二是婚嫁、死亡、服刑、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三是领取养老金、退休金、遗属补助且家庭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四是家有小汽车、经营性机动车辆,有门市或2套及以上住房的;五是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六是务工收入超过低保保障标准的;七是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不履行义务的;八是法定就业年龄内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的;九是不如实申报或拒绝核查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的;十是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保障标准的。按照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及《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按照《市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市民政局关于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及经开区要常态化推进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的落实,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出现重大违纪违规案件的,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将直接督办,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

(三)有效遏制“错保”。在城市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核对机制的运用,通过对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进一步明晰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内容和方法,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披露。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录入更新低保信息化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象动态管理。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张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认真总结4-6月全县集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经验,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同时,按照中、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治理阶段(8月1日至9月10日)。

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保障范围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异议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动员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国有企业职工、村(居)三职干部本人及配偶、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共同生活的子女享受低保的在8月20日前(教师在9月5日前)主动申报取消,逾期不主动申报,经查证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将采取实地检查、督查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最低生活保障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县监察局与县民政局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同步搞好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书面上报县民政局与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及经开区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集中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活动,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重视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在邻里调查、民主评议中的作用,动员村(社区)居民反映低保对象的就业状况、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去,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精心组织,全面清查。各乡镇及经开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对辖区内的城乡低保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查,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第5篇

应当看到,当前在不少农村地区,村民自治包含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重要内容,并没有真正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村长直选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使得村长直选乃至乡镇直选沦为“村干部自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十七大报告语)?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日前召开“基层民主与政府治理”研讨会,来自学界和基层政府的人士济济一堂,各抒己见。本刊选择其中四位发言人的主要观点予以刊登。

李凡(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

应尽快通过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法的修改方案,给予基层以政策信息。

总结这么多年来中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情况,可以发现中国基本有两种类型的基层民主,一个是动员式民主,一个是维权式民主。用动员方式进行的基层民主主要是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目前,动员式民主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两个转折,一是出现了地方政府创新式民主,一是出现了维权式民主。地方政府创新式民主包括乡镇长和乡镇党委书记的直接选举,公共预算的改革,地方人大的改革,还有一些地方建立了一些对话机制,推进了地方政府和群众的对话。维权式民主也可以叫参与式民主,目前来看基本上包容了所有的社会方面,例如环境的维权、业主的维权、公民的知情权、在网上发言的言论权等等,但是从总的特点来看,它仍然是一些孤立的案件。不过从我们的了解来看,维权式民主的内部在酝酿着联合,想形成一些比较集中的力量,以达到更好的维权效果。

我们从中国基层民主实践中发现,有七个方面对基层民主发展的影响比较大。我们将它们叫做基层民主的七个发展路径。这七个路径就是选举、人大改革、法治改革、政府治理、党内民主、公民社会和维权。在这七个路径中,前面五个属于制度建设,后面两个属于社会发展。

作为对当前基层民主发展的政策考虑,要将中国的基层民主不但继续进行下去,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解决问题,特别是解决基层政治的混乱问题。对此我有三个考虑,也作为上中下三个政策。

首先,应该推动乡镇长的直接选举。第二,推动政府治理改革,特别是建立公共预算机制,推动预算改革,让人大发挥作用, 看住地方政府的花钱。同时,也应该鼓励各个地方建立和老百姓的各种各样的对话机制。第三,民政部已经将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法的修改方案报到了中央,这些修改方案里面增加了大量选举的内容,对于规范基层民主的选举会有帮助。在目前基层民主出现问题的情况下,应尽快将这两部法修改通过,这样就等于明确地告诉地方,中央还是要基层民主的,地方不得胡来。

赵超英(河北青县县委书记)

先把村民自治搞扎实,乡镇自治、乡镇直选会水到渠成

从长远看,乡镇长、书记直选是必然的趋势,但前提要实行乡镇自治。现在还不是时候,眼下还是应该扎扎实实地推村民自治。过早推乡镇直选,搞不好会连村民自治取得的这点成果也给毁了。什么时候搞乡镇长直选呢?我看要等到村民自治能够自动驾驭,也就是村民自治真正落实了,上级党委政府对乡村事务不必、也不能再干预了的时候。到那时乡镇自治、乡镇直选也就水到渠成了。

我们不能对村民自治的状况估计过高。尽管搞了许多年,也搞了直选,但体制架构还不理顺,制度安排还不配套;很多地方党委、政府还没有真正认识,很不情愿,很不自觉;村民的参与能力也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训练。这个过渡时期,乡镇的角色很复杂、也很重要。既要指导村民自治,有些事情还要直接管,比如计划生育。况且,现在乡镇实际还是上级的执行组织,搞直选意义不大,徒把事情搞乱。不要操之过急,也不能好高骛远,村民自治搞扎实了,乡镇成了自治村的联合体,乡镇自然也就自治了,直选也就不在话下了。由此再往更高层次、更大范围推进,所有的事情都能办好。美国民主也是以乡镇自治为基础的。相对几千年的历史,相对这么大的国家,花十年、二十年功夫算什么?政治上搞“穷过渡”,欲速则不达。

青县这几年搞村民自治,遇到了一些问题,关键在上边,关键在认识。尽管村民自治上了宪法,又有专门法律,但有的部门、有的人仍然不放心、不放手,认为搞村民自治农村会乱,会影响政府的动员能力。所以,你搞你的村民自治,我搞我的“党的领导”,结果造成“两委”冲突。我认为,“两委”冲突实质反映的是干群矛盾、党群矛盾,反映的是经济基础与政治制度的矛盾。“大锅饭”的时候可以搞“一元化”领导,“大包干”只能搞村民自治,不然神仙也领导不了。现在必须解决这个问题,要实心实意搞村民自治,放心放手搞村民自治,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研究政府治理,研究党的领导。要量体裁衣,不能削足适履。

最近,我正在“计划生育”这项很极端的工作上搞一个实验,看看到底村民自治或者基层民主充分发展对于政府治理会带来哪些阻力和冲突?经过将近一年的实验,我发现如果村民自治或者基层民主搞的充分,它跟政府治理不是矛盾的关系,是互补的关系,对政府工作是一个帮助。过去我们过多地用政府这只手,结果孤掌难鸣,社会不认同、搞对立,事倍功半。现在调动起社会的力量、世俗的力量,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互应互动,事半功倍。当然,前提要有一个合适的体制架构,有一种机制,青县的村制架构是“党支部领导,村代会作主,村委会办事”,“领导”就是“领道”,不是作主;“作主”就是当家作主,是“老板”,不是摆设;“办事”就是“打工”,不是“掌权”。只有这样,一种新的社会动员机制才能形成,不然,弄虚作假,拿拿捏捏,群众不会听你的。

陈林(浙江瑞安副市长):

最前端的行政末梢不要靠选举产生。要肯定这些年的成绩。村民自治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不是民主本身造成的,很大部分是法治缺位造成的。

发展基层民主,需要讨论民主的内容与形式,界定乡村之间、各级地方之间的权力配置,还要考虑民主政治的“规模经济”问题。现行体制下,乡镇的权力大都被各种部门纵向切割,就算搞了乡镇长直选也是徒具形式少有内容。

民主不能等同于选举,更不一定要从最基层、一层一层往上选。民主政治要超出乡土、宗族的界限,太小体量,财政经济实力都不足以维持,而且越往农村基层,“前现代”的因素越容易占据主导作用,难以形成市民社会和公共空间。其实,村级搞民主我就认为政治体量不足,大多数乡镇一级也达不到民主政治的必要体量。譬如台湾搞过一段时间的乡镇长“民选”,发现弊大于利,也要改为“官派”了,即由“民选”的“县市长”派任“乡镇长”,政治上共进退。

那么,究竟多大的政治单元适合民主政治的完整运作呢?这里提出几个具体标准: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口,方圆在一个多小时车程以内,政治经济和历史文化联系较为密切,本身具有一定的整体性,居民具有基本的地域认同,对外是相对自成体系的政治经济单元。这就非常接近于县域。当然有的县人口、面积太大或者成分有点“杂”,可以划小。也有少数经济上的重镇强乡,不妨直接升格为县或县级市。

如果推动县级直选,一些县份可能要划小。如果推动乡级直选,大多数乡镇可能要撤并,更要将部门权力还归乡镇。表面上好像推动乡级直选比较渐进,其实对于现有体制冲击更大。我国法律的授权大都是以县或“县级以上某某主管部门”为对象的,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权力结构。把县份划小,权力也自动下移,人事安排的空间更大一些。这要比撤并乡镇,或者乡镇向上级部门争权,在技术上容易得多。无论在县或乡一级设立完整的政府单元,更下一级可以作为派出机构,也就是最前端的行政末梢不要靠选举产生。在执政党拥有足够权威的条件下,这些调整可以尽快完成。

李昌平(河北大学)

现在必须清除基层的黑社会,这个不做好,很多设计都会落空。

在法定的、很短的时间内,必须按照规定办法选出一个村长,站在北京这个角度,这是不错的。但站在基层角度,一个乡下辖几十个乡村,怎么可能在法定的、很短的时间里,把合格的村长选出来?尤其是在村民外流比例非常高的农村,实在是没有办法操作。为什么一定是全国一个模式――海选,这么大一个中国,谁证明过海选就是最优的方法?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为目标,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提高农机挂牌率、年度检验率、办证率为重点,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非驾”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现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攻坚战活动,突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徘徊不前的瓶颈,有效控制各类农机违章行为,逐步改善乡村道路秩序,农机事故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到2010年底,30%的乡镇实现清村,全县农机监理挂牌办证等业务量增加年度任务指标的50%,实现全年农机“三率”水平提升10%;

到2011年底,70%的乡镇实现清村,全县农机监理挂牌办证等业务量比2010年翻一番,实现全年农机“三率”水平再提升10%。其中,新办证驾驶员培训率达到100%,所有补贴机具全部挂牌办证。

三、方法步骤

在充分宣传发动与培训学习的基础上,先重点解剖打开突破口,再由点到面迅速推广。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9月30日):

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重点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重点宣传到位。针对“重点解剖阶段”的主攻目标乡镇,率先宣传,全力宣传,村村贴《公告》,做到家喻户晓。二是面上宣传到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条例》宣传活动,掀起宣传《条例》的立体攻势。在电视、报纸上宣传登载治理《公告》,安排专人到各乡镇组织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逐乡(镇)逐村张贴宣传标语;将所有车辆档案按村打印,由县农机安全监理中队会同乡镇分发到各村协管员手中,逐家逐户宣传,使每个机手都理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大限度地扩大广大农村群众对《条例》的应知面,确保宣传教育效果,三是路口宣传到位。对乡村以下道路,逐条设宣传岗,在各村口逐一悬挂过街联。

(二)重点解剖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结合“三秋”生产和第二次购机补贴大好时机,重点解剖、示范治理乡镇1个,清村数不少于10个,农机治理台数不少于300台,罚款人数不少于5人(次),罚款任务不低于5000元。为下步全面推广积累经验,锻炼队伍。清村执法起始阶段,县农机局集中所有农机安全监理中队一块清村,每次执法,监理中队不得少于3个,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2人。

(三)初步推广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在明确方向、宣传造势、重点解剖的基础上,迅速转入清村治理。本阶段,采取宣传与路查双管齐下,逐村、逐路扩散式排查的形式,继续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巩固前段活动成果,争取安全治理实现新突破。30%的乡镇实现清村,年末农机“三率”水平提升10%,农机监理挂牌办证等业务量增加年度任务指标的50%。

(四)全面推广阶段(2011年1月1日—12月20日):

在2010年的基础上,全县70%的乡镇实现清村,业务量比2011年翻一番,“三率”水平再提升10%。详细计划待岁末年初另行制定。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自查验收和活动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于12月25日前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汇总情况后,写出专题报告,报送县政府、市农机局。要采取定点检查、随机检查、联检互查、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总结表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攻坚战活动,是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具体体现。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三率”,消除隐患,努力防止农机事故的发生。县农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工局长为副组长,监理站长等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调度、督查与考核验收。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配合县农机安全监理中队抓好本乡镇的农机安全生产攻坚战活动。

(二)提高认识,强化学习。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强化对全县农机管理人员的培训,重点组织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尤其是第40条和第50—56条这七条,对安全监理的权利义务、车辆扣押、罚款数额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每名管理人员必须学深学透,达到熟练应用。9月底县农机局要组织一次考试,采取现场提问、闭卷考试等多种方式,考核农机管理人员的熟练掌握水平。

第7篇

其实寻找基层支撑点的背后就是寻找一条适合现在基层经济社会新情况的治理模式。取消农业税以后,许多基层政府悬浮起来无作为或者不作为。如何正确定位我国基层治理模式?过去提出的乡派、村治、县政观点都难符合中国治理的实际,需要重新设定。

乡派观点认为乡村治理结构应实行“县政、乡派、村治”,从体制上改乡级基层政权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作为县以下的行政组织。乡派观点可以解决目前乡镇机构膨胀问题,但却忽略了中国农村人多事杂的基本现状。

村治观点主要从基层民主和自治的角度出发,认为可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形成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共意志并处理好乡村公共事务,应该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乡镇民主,把农村的社会管理交给基层自治政府,强化自下而上对乡镇行政的监督,从而在农村建立广泛自治的治理结构。该观点忽略了农村基层治理结构所承担的重要的经济和社会管理职能, 在经济基础尚且薄弱的农村,国家不可能把农村的发展一放了之,尤其在缺乏民主土壤的传统乡村社会中,人们需要对完全自治后其它黑恶势力是否会乘虚而入保持警惕。

县政观点可以称为废县、虚县。废县就是按照现在撤县设市(整县改市)的路子走下去,一直走到“全国一片‘市’”,其实质是变相实现地方政府四级制,在我国也难走得通。基层治理结构的改革与当地经济发展要求结合起来,不能忽略经济因素在治理结构改革中的基础作用。

基层治理结构的创新要从地方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考虑,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未来基层县乡村合理的治理结构应该是:“强县政,精乡镇,村合作”。通过强化县级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建设经济辐射能力强的小城镇体系和发展村庄内部的合作经济实力,对县乡村的发展进行合理分工,可以有效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并乡精镇,完善县以下的小城镇体系,并在小城镇的基础上改革乡镇政府。在农村社会自治的基础上,提高农村的经济合作能力,增强农民与市场之间的联系,避免集体经济弱化下所带来的种种弊端。

“强县政”与县域经济发展:打造真正的强县域经济

如何强县政?主要应该实行“扩县强权”,减少行政环节,提高县域经济竞争力,统筹城乡经济社会管理功能。

作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基本区域单元,县域经济是城市和农村、城镇经济和农村经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结合部,是国民经济中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和支撑点。县级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把国家和省市级政府的意志与农村联系起来,通过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本区域经济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县级政府充当市场的“守夜人”,主要职能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管理模式从“控制型”向“服务型”转换。县级政府通过提供科学、合理的公共品服务,为企业、农户等微观经济主体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动所辖城区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由政府的效率和有效性来体现。

但在目前的体制下,县级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塑造良好的市场软环境的能力却每况愈下。受高度集中的官僚组织结构的制约和影响,当前县级政府实际上很难有效地执行市场化的职能目标与任务。整体的组织能力与转型社会的政府职能要求之间尚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政府影响能力、政府自组织能力和政府执行能力方面还存在着相当的不足和缺陷。县级政府自组织能力的缺陷,从根本上讲源自于传统计划管理下组织模式的畸形约束。

县级机构改革是整个基层治理结构的重心所在,必须改变县级政府“责任重大,权限不够”的状况。县域经济是一个统一发展的经济体。从历史来看,“以农稳县, 以工富县, 科教兴县”是改革开放以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经验总结。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主导产业的更替和产业结构的演变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中国的县城经济一般发育相对成熟,具有比较便捷的交通通讯联系,经过发展能够形成主导产业并迅速增长,使其成为该县域经济的增长极,并通过一系列的溢出效应带动本区域的经济发展。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和传统农村社会的保障功能,还有相当严重的隐性失业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剩余劳动力转移成为县城人力资本的重要来源。如何扩大县城的可容纳就业人口数量成为制约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

精乡镇与小城镇带动乡村发展:重点把乡镇打造成经济发展的中心

多年来我国乡镇机构的职能呈现出“越位、错位和缺位”并存现象,还有“有限权力、无限责任”的困境,上级的各个“条条”都可以干预乡镇运行。而我国乡镇长长期处于“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了”的困境,出了事,都得乡镇长来承担,而一旦想真正地去管了,发现什么都难指挥得动。同时乡镇与县、村的关系也是很复杂的。

过去的乡镇改革一直在“撤乡并镇”上打转转,思路一直打不开。我觉得这样做是极其危险的。我国目前乡镇的人口数目庞大,过多地撤乡并镇,使许多农村的情况难以被政府掌握,容易出大问题。未来应该走出撤乡并镇的怪圈,有重点地选择一些乡镇大力进行建设,使一个县域范围多几个经济发展中心,以此带动农村的发展。目前的县域经济是县城所在地一花独放,达不到带动整个县域经济发展的目的,未来应该百花齐放,重点建设小城镇,主要是乡镇小城镇,使农村经济有更多的中心来幅射。

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权力在乡村社会的最后一级,直接与农民发生利益关系。当前乡镇一级建制不仅不能废除,乡镇政权还应强化:我们应该形成新的社会发展观,并由此来重新确立农村发展战略、重新定位乡镇政权的职能。

目前我国乡镇治理的角色困境主要包括: 乡镇规模过小,经济辐射能力差 ;县、乡镇的经济缺乏分工和合作 ;不同级别政府事权、财权分工不合理;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

精乡镇关键是提高小城镇的辐射能力。小城镇和农村协同发展关系着中国农村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农村城镇化具有聚集人口、产业、人才、资金、信息、服务的功能,实现信息、资金和技术的合理流动。因此,扩乡并镇,提高小城镇的辐射能力,可以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经济增长极的形成,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完善县域小城镇体系,提高中心小城镇质量,增强小城镇的经济集聚和辐射能力,是中国县域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思路。我国有2000多个县,每个县重点建设10个乡镇,每个乡镇吸纳1万农村人口,全国就可以减少农民2亿多人。这对提高我国城镇化以及形成县城经济都十分重要。

村域合作与村民自治:仅有选举是不够的,要以专业合作组织重构村民自治制度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加强规模猪场养殖污染整治和规范管理,依法、有序地开展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控制和削减生猪养殖排污总量,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建立生态高效、资源循环、环境友好的养殖新模式,促进全县生猪养殖业规范发展。

二、目标任务

本次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对象为年出栏1000头以上(含1000头)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分两年逐步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治污面实现100%。通过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分阶段专项整治,有力遏制当前我县生猪养殖业污染物随意排放现象,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户)污染治理水平,推进我县生猪养殖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整治时间:要求在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生猪年出栏万头以上(含万头)的规模养殖场(户)的集中整治。年7月至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生猪年出栏1000头—9999头规模养殖场(户)整治。

三、整治要求

(一)严把生猪发展环保审批关。

对新建、扩建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猪场(户)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新建规模猪场(户)应遵循“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实施健康养殖清洁生产,采取清污分流、粪尿干湿分离和落实废渣、污水、畜禽尸体安全处置等设施。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通过环保验收,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农业部门不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严肃查处私搭乱建生猪养殖栏舍行为,对未经审批违规建设的规模猪场(户)一律予以关闭。

(二)专项治理全县范围内的规模养猪场(户)。

在全县范围内,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户)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要按照各地制定的规划要求,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扩建规模猪场,对在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猪场应作为今年的整治重点,确保达标排放。对未按要求建设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经验收污水仍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养猪场(户)将依法予以关闭。

(三)切实加强规模猪场(户)环境日常监管。

加强对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的环境日常监测,严禁养殖场(户)向场外的河流、水体及场地排放污染物,对现有直排口要立即全面予以封堵。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粪污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以及向水体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

(四)加快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生猪规模养殖场(户)要积极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雨污分离和干清粪工艺,实现粪尿干湿分离,完善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配套建设和改造,防止污染物的渗漏、散落、溢流、雨淋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万头以上规模猪场要建立大型沼气工程、沼气发电、曝氧发酵和生物氧化塘等设施,加强粪污治理,做到达标排放。

(五)推广粪污处理及综合模式。

我县的粪污治理技术主要推广三种模式:一是“猪—沼—果(渔、菜)”立体种养和生态畜牧小区模式,该模式适宜中小规模养猪场以及农户养猪采用。二是“自然养猪法”(生物发酵床零排放模式),此模式适合各类规模的猪场新建和改建。三是工业污水处理模式,积极推广江西五丰畜牧科技公司采用的生物菌藻处理工艺,这种模式适宜大型养猪企业采用。

(六)严格实行考核验收。

整治完成后,我县将统一按照国家GB18596/规模养殖企业畜禽排泄物日排放最高限量标准进行验收。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实施整治和考核验收四个步骤,实行统一部署、分批整治、分年考核。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10月15-25日)

各乡(镇)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本辖区内的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召开专题动员会,部署规模猪场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通告,印制、发放集中整治公开信等宣传手册,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群众高度关注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年10月26-31日)

各乡(镇)组织对本辖区内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进行清查,全面掌握养殖场(户)养殖规模、建场时间、养殖地点(是否禁限养区)、联系方式、粪便及污水日排放量、现有污染治理方式、处理能力、治污设施运行等基本情况,要按一场(户)一档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汇总,由农业(畜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各地要将调查汇总表于11月5日前提交一份给县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畜牧兽医中心)备案。

(三)实施整治阶段(年11月8日至2011年5月底)

规模猪场养殖场污染集中整治由乡镇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本乡镇规模猪场污染治理两年分部实施计划,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和整治办法。对于属本次集中整治的对象在进行公示后,向养殖场(户)下达养殖污染整治告知书,并与养殖场(户)逐一签订限期整治责任书,养殖场(户)必须在限定期限内搞好治理,对逾期不进行整治的,县环保、县农业(畜牧)等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四)考核验收阶段(年5月底、2011年5月底)

各乡镇分阶段对本辖区规模猪场污染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分别于年5月15日、2011年5月15日前向县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提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考核验收申请。市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召开总结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定期对达标排放猪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业局、环保局、畜牧兽医中心组成。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负责人,统筹指挥整治工作;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整治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全县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要按照“治、堵、关”分类整治的原则,突出治理重点,明确任务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县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做好规模猪场(户)污染整治综合协调和日常监管工作,农业(畜牧)部门负责整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检查验收以及引导养殖场(户)建立标准化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等;环保局要严格畜禽养殖场(户)的环保审批,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发放,提供污染治理技术指导、环境监测以及会同农业部门作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的决定、违法排污的监督执法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规模猪场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做好服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各类适合当地产业发展、符合生态化养殖要求的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积极开展规模猪场养殖污染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经验,加快推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规模猪场养殖污染和畜牧业生态化、标准化建设。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大力宣传国家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到加强规模猪场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加强社会性宣传工作的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养殖场(户)的思想工作,讲清说透养殖污染排放的危害性和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养殖场(户)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积极支持和配合规模猪场养殖污染集中整治工作。加强对规模猪场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并适时曝光一批反面典型,为我县规模猪场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9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mayfive”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宣威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宣威市关于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关于对关于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的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全市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办法不多。根据《曲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曲政发〔2014〕74号)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而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资料,2017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期间,曲靖市虽已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5564辆,但仍剩余黄标车20643辆。

整改措施:落实《宣威市淘汰黄标车资金补贴办法》,加强宣传,引导车主注销“黄标车”。将黄标车纳入环保检验监管系统,严禁黄标车上线检测。将黄标车纳入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比对,严禁对黄标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黄标车登记管理,严禁黄标车办理区域内转出、转入、转移登记。加大路面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力度,设置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所有注册运行的黄标车。

二、整改情况

宣威市辖区符合淘汰标准的黄标车有3066辆,治理淘汰任务重,时间紧。为把握有利时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宣威市人民政府结合省、市两级黄标车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和出台了《宣威市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和《宣威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宣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峰任组长,杨枝梁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公安、环保、财政、交通、质量技术监督、住建、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开展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治理责任,宣威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与各治理责任单位工作负责人,层层签订治理工作责任状,把黄标淘汰治理工作作为生态环境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数据

宣威市共有“黄标车”3066辆。截止至2019年2月,报废注销2119辆(报废补贴车辆2032辆、87辆未补贴包括政府车辆及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手续)车主申请灭失注销、询问笔录注销834辆,移出黄标车113辆(其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2辆,被盗抢/查封数21辆,无法认定进口车27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2辆,复核为非黄标车51辆)。

宣威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已有1594辆“黄标车”所有人,领取到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累计核发补贴资金:一仟柒仟陆佰零玖元(小写:17609000),于2019年7月份资金以补贴到位。

(二)宣威黄标车治理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健全制度,强化配合协调。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市委领导高度重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工作,亲自督促、催办黄标车治理进度;二是市黄标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加强治理工作组织部署,群策群力研究治理措施,不同治理责任部门间密切协同配合,并建立了一套联系、协调和治理工作机制;三是公安、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以及报废回收企业联合办公,设立专门的治理淘汰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咨询窗口,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相互协调配合,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紧密配合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时时监控工作动态,监督问效落实治理责任。每天分析汇总全市治理工作数据,每周研判分析各乡镇、治理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效,定期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分享工作信息、经验。

2、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一是各乡(镇),都组织召开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动员工作会议,统筹部署淘汰治理工作,乡镇领导与村、社干部逐级签订治理责任书,层层压实治理责任。二是各乡镇(街道)积极发动机关、各站(所)和村委会力量联合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同时乡(镇)公安交警中队积极发动农村兼职协管员、交通安全信息联络员、劝导员、治保员等力量深度配合开展“黄标车”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各乡(镇)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强 “黄标车”治理淘汰政策,补贴办法标准,限行公告等内容宣传,积极提高治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四是坚持针对“黄标车”车主、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精准定向的宣传和引导,书面向当事人告知淘汰政策、补贴标准,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报废淘汰车辆;五是对积极自愿报废“黄标车”的单位或个人,结合个人环保义务、社会污染治理、社会环境效益、补贴利益效应、淘汰车辆监管和运行使用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放大社会影响、增强示范作用。

3、深度梳理,精准排查。一是公安交警对全市3066 辆黄标车开展深度梳理,治理任务数据按乡(镇)、村委会、社区、村组进行逐级分类、细化,并按治理责任下发、抄送到各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精准排查,全面摸排查清治理淘汰车辆现实状况、车辆状态、运行使用情况、车辆权属、所有权人联系方式、报废意愿等基础性工作数据;三是分类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先公车后私车、先攻坚重点车辆后治理一般车辆”的工作思路,坚持“一车一对策”的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应用多种治理手段,加快淘汰治理工作进度。

4、加强配合、提升服务。一是“上门”开展治理服务。以“黄标车”车主、所有人为直接宣传、引导对向,主动上门告知当事人报废途径、联系方式、注销流程、法定凭证,并积极介绍补贴办法、标准,主动告知补贴申请流程,资金发放等政策和事项;二是充分发挥公安交警治理淘汰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帮助各治理成员单位提升治理、服务能力。公安交警以治理任务为导向开展治理能力教育、培训,要求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对“黄标车”治理工作做到“一懂、一会、三清”(懂政策、会业务、清楚辖区治理任务基数、清楚治理车辆状态、清楚辖区每日治理工作进度),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基层交中队帮助其他治理单位成员、责任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增强治理、服务能力;三是公安交警主动担当作为,对黄标车治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每一个人,全警动员参与黄标车治理。宣威交警以党小组,党员先锋队的形式包保治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黄标车,以组队攻坚形式包保治理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以任务分解,定向治理的形式,强化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服务窗口前移,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黄标车”注销登记窗口前移到各乡镇交警中队,实施补贴申请资料预审核和申请资料内部传递制度,尽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五是强化与报废企业的联系和协调,积极鼓励报废回收企业上门与“黄标车”所有人进行面商,提高自主报废、协商回收车辆的治理比例,鼓励、督促报废回收企业加大人力、设备、运力投入,提高回收、销毁率,同时加强监销、注销环节的警、企配合,消除监销环节车辆容易造成业务积压的制约因素。

5、严格监管,强化执法。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治理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把“黄标车”登记、检验关,自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面禁止受理“黄标车”转入、转出、转移等业务;二是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告,加强对“黄标车”禁行区域查缉,严格依法对违法“黄标车”进行处罚;三是强化布控监管,依托公安缉查布控系统,对全市未报废的 “黄标车”进行布控监管,时时掌握辖区“黄标车”运行状况;四是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采取综合性监管措施,“黄标车”形成严密的监管态势,压缩其生存和运行空间。五是公安交警专门成立了一支20人的黄标车追查治理工作组,该工作组先后深入省内、外各地,追查、治理了30余辆黄标车,成为治理“骨头黄标车”的尖刀力量。

6、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业,交警大队民警、辅警中队长分别挂10辆、3辆、辅警挂2辆的目标任务。一是对逾期未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民警、职工,报请宣威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或宣威市公安局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回管理。二是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辅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对不开展工作的人员给予辞退。

七、存在问题,在黄标车清理过程中,由于资金补贴,车辆查找过程中,困难较多,前期推进缓慢,工作不够到位,但全体人员客克服一切困难,圆满完成黄标车清理工作。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尾气不达标的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第10篇

关键词:乡村治理;理论;综述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6.11.022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research on rural governance was in the ascendant. From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the academics studied the connotation, mechanism, mode and path of rural governance, analyzed the problems and the reasons for the existence of village governance, and obtained some valuable results. But there were also some disadvantages, such as the lack of systematic and holistic research, the research of rural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rural governance model needed to be further studied. In the research method, 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studied mostly below normal. From the trend, not only to pay attention to theoretical study villages, but also to focus on rural governance practices specific analysis of the problem; research methods should be diversified, especially in the use of mathematical models and advanced technical means to carry out empirical research.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theory; summary

自20世纪20年代起,研究农村问题的专著在我国陆续面世。1998年,在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华中师范大学学者提出“乡村治理”的概念。随着该理论在乡村管理工作中的广泛应用,学术研究也愈来愈深入,从现有文献来看,学者们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乡村治理主体、治理权力配置方式、治理目的以及治理过程等4个方面[1]。

1 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观点

1.1 乡村治理内涵

在治理主体方面,赵树凯[2]认为,乡村治理中多种主体参与,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来解决分歧,实现共同治理。郭正林[3]提出,乡村治理的主体应该是乡镇的党委政府及其附属机构,以及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和各种民间团体。在乡村治理目标上,贺雪峰[1]认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其中“有序发展”也就是公共利益所在。徐勇指出进行现代化乡村建设是治理的目标。

1.2 乡村治理机制

由于公共信息不透明等原因,腐败问题日益严重。陈力予等[4]提出户代表会议制度,以户为单位,成立村民小组会议,协商、监督村务。王朋琦等[5]指出新农村建设在操作机制上要走出传统误区,禁用“指标摊派”的方法,慎用“试点推广”的方式,避免“典型激励”的惯性,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困难方面,张恒利[6]提出要重建农村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应机制[6]。针对当前村民选举非理性投票过多,精英政治受到阻碍的现象,盛义龙[7]提出选举机制要与乡村治理保持整体一致性,特别需要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相结合。

1.3 乡村治理模式

陈洪生[8]以村民自治实施效果为出发点,通过对影响社会自主性的发育与发展的4个基础性条件――经济发展、利益分化、公民素质以及政府控制和主导社会力量的程度的分析,提出了自觉自治乡村治理模式。龙立军[9]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建设为例,提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将治理融入幸福村居建设之中,并使其机制化,使得乡村的发展更加人性化和可持续化。王海侠等[10]通过对江西分宜的乡村治理模式进行考察,提出从“党建+村民自治”的角度来进行治理探索,以党建强化乡村治理的思路的分宜模式,运用“党建+”理念,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民自治水平。阎占定等[11]提出嵌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乡村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结合的产物,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到乡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建设之中。郐艳丽[12]以巴林左旗后兴隆地村为例,提出了“农民置上”的本原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民始终作为受益和实施建设的主体,其政策效果具有扩散效应。

1.4 乡村治理路径

张继兰[13]认为可以通过完善协商互动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等路径来解决乡村社会自主性缺乏、乡村组织不健全、治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周朗生[14]择取较有代表性的云南乡村治理为考察对象,提出了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完善乡村的治理结构和切实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路径开展乡村治理。唐绍洪等[15]提出在现有的基础上对各决策主体进行权力关系界定,走多元化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道路。赵艳霞等[16]在调查唐山农村新民居建设后,提出乡村治理的成功路径是开展新民居建设。兰海洋[17]认为当前要实现中国乡村善治,有三大治理路径:一是优化治理结构,政治生态和谐化;二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三是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

2 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基层民主建设滞后

因乡镇基层民主建设的滞后性导致很难有效推进村民自治的民主化进程。在王华[18]看来,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腐败现象严重。贿选、不合理决策与管理现象屡有发生。高宝琴[19]提出当前村民自治组织长期缺乏有效组织形态,是治理危机出现的重要因素之一。欧阳雪梅等[20]认为基层政府缺少民主素质教育,致使村民主人翁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村民自治能力不强。

2.2 乡村治理主体混乱,机构权利分工不明

欧阳雪梅等[20]认为由于治理权力配置不明,一方面导致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在权力间的冲突,另一方面也增加政府与村民在管理上的冲突,影响了治理目标的实现。郑红娥等[21]提出,国家行政权和村庄自治权的冲突是目前乡村治理困局的主要原因。在钟涨宝[22]眼里,缺乏合理有效的机构、人员改革是乡村治理面对的困境之一。

2.3 乡村债务问题突出,农民生活不够宽裕

在李文政[23]看来,乡村治理面对的困难不仅是管理及文化教育上的缺陷,经济发展落后与农民积贫积弱问题同样严重。赵艳霞等[24]提出乡村治理的制约条件包括民主化的现实制约、法律制约和经济制约。袁金辉[25]认为目前乡村仍受到小农经济的束缚,收入低,债务多。钟宜[26]提出因财政经费短缺,乡镇为发展只得过度干预村庄事务。同时基层政权缺少财政来源,村、乡两级财政缺口过大,故造成当今治理困境。

2.4 其他方面

刘勇[27]认为由于我国幅员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村民政治素质不齐。当利益受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及方式维护自身利益时,越级上访、申诉或暴力对抗等就容易成为他们维权的工具,这严重破坏了乡村治理的政治环境。陈柏峰等[28]认为灰色势力是治理乡村的一个恶疾。

3 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

3.1 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

李文政[23]觉得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组建公共服务体系,重视村民自治,发挥村委会作用是治理乡村的路径之一。张志英[29]认为进行新农村建设需加强村民自治、大力发展创新村民组织。李莉等[30]提出乡村治理的关键是两个尊重:一是尊重村民意愿,二是尊重村民自主性。

3.2 加强乡镇制度建设,加快服务型步伐

在马宝成[31]看来,完善乡村治理一方面需要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强建设现代化村庄。韩冰[32]提出解决当前问题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乡镇体制改革,完善管理模式,规范和完善有关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大力发展村民组织,建设现代化乡村。陈双鹏[33]认为减少治理危机出现的方法有改革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政府;建立村民参与政治的合理机制,动员建立村民组织。

3.3 提高村民民主素质,加强政治文化学习

张晓忠等[34]认为要在尊重村民权利和自由、保障村民权益的基础上提高村民的组织化水平。刘勇[27]认为村民非理性化的利益诉求方式影响了和谐的政治环境。因此需要对村民开展政治参与培训,推动村民合法合理参与政治生活,为乡村政治和谐化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欧阳雪梅等[20]认为开展村民意识教育是完善乡村治理的对策之一。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乡村治理理论进行了较全面的研究。不少学者研究了乡村治理的内涵、机制、模式、路径,分析了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一些研究还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乡村治理机制和乡村治理模式的研究还需进一步深入等。从研究方法看,定性研究居多而定量研究偏少,实证研究更是鲜见。从趋势看,不但要重视乡村的理论研究,更要注重对乡村治理实践中具体问题的分析,尤其是对个案经验的总结;研究方法应当多样化,尤其是运用数理模型和先进技术手段进行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1]贺雪峰.乡村治理研究与村庄治理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07(3):46-46.

[2]赵树凯.新农村建设呼唤新的治理[J].中国发展观察,2006(3): 26-28.

[3]郭正林.乡村治理及其制度绩效评估:学理性案例分析[J].华中师范大学大学学报,2004(4):24-31.

[4] 陈力予,郑美玲.试论“村治”新廉政监督机制:户代表会议制度[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5):44-50.

[5] 王朋琦,洪向华.试论乡村治理结构在操作机制[J].领导科学,2009(5):14-16.

[6] 张恒利.重建乡村治理结构――后农业税时代农村公共品的供应机制改革[J].经济论丛,2009(21):218.

[7] 盛义龙.惯性心理与利益共同体:村选举机制障碍及对策分析――以江西省C县和T县若干村选举为例[J].求实,2011(9):89-92.

[8] 陈洪生.论自觉自治型乡村治理模式的生产条件[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09(4):1-6.

[9] 龙立军.论构建可运转的乡村治理模式――以广东珠海幸福村居建设为例[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1):76-79.

[10] 王海侠,孟庆国.乡村治理的分宜模式:“党建+”与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J].探索,2016(1):127-133.

[11] 阎占定,白照坤.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乡村政治参与状况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11(5):72-77.

[12] 郐艳丽.我国乡村治理的本原模式研究――以巴林左旗后兴隆地村为例[J].城市规划,2015(6):59-68.

[13] 张继兰.乡村治理:新农村建设的路径选择[J].乡镇经济,2009(4):54-57.

[14] 周朗生.云南乡村治理:成效、问题与可能路径[J].经济问题探索,2009(6):186-190.

[15] 唐绍洪,刘屹.“多元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路径与我国的乡村治理[J].云南社会科学,2009(6):38-42.

[16] 赵艳霞,王立东,尹景瑞.乡村治理的路径分析[J].前沿,2009(12):174-176.

[17] 兰海洋.中国乡村治理的善治路径取向探析[J].领导科学,2015(4):12-14.

[18] 王华.乡村治理:基层民主与社会结构[J].云南行政学院,2009(1):15-18.

[19] 高宝琴.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升:乡村治理的生长点[J].齐鲁学刊,2010(2):96-100.

[20] 欧阳雪梅,李铁明.当前村民自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新视野,2007(4):77-79.

[21] 郑红娥,吴殿朝.困厄与出路:乡村治理与新农村建设[J],云梦学刊,2008(1):72-75.

[22] 钟涨宝,高师.后税改时代的乡村治理改革[J].农村经济,2007(11):12-15.

[23] 李文政.当前中国乡村治理的困境与策略探究[J].中国农学通报,2009(16):343-347.

[24] 赵艳霞,樊秀云.新农村建设视角下的乡村治理分析[J].领导科学,2009(11):50-52.

[25] 袁金辉.中国乡村治理60年:回顾与展望[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9(5):69-73.

[26] 钟宜.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与乡村治理方式的变革和完善[J].探索,2005(6):97-100.

[27] 刘勇.社会转型时期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和乡村治理困境[J].福建论坛,2010(5):141-146.

[28] 陈柏峰,童磊明.乡村治理的软肋:灰色势力[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4):142-146.

[29] 张志英.21世纪中国乡村治理发展浅议[J].农村经济,2006(11):17-19.

[30] 李莉,卢福营.当代中国的乡村治理变迁[J].人民论坛,2010(6):60-61.

[31] 马宝成.取消农业税后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J].长白学刊,2007(6):59-63.

[32] 韩冰.关于完善新农村建设中乡村治理问题的思考[J].山东师范大学学报,2006(5):114-117.

第11篇

镇位于市西部,东毗沂蒙余脉,西傍京杭运河,辖51个行政村,面积79.8平方公里,总人口8.3万,是镶嵌在微山湖畔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近年来,我们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念,把“创优”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构筑“民心工程”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标本兼治,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全镇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2003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664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经济十强乡镇”,市政府授予“环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夯实创建工作基础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手段,也是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基于这一认识,镇党委、政府把创建工作列入镇域发展整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各村也抽调专人主抓此项工作,做到了责任层层落实,目标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分工、环保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为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有的放矢,按照“以人为本,镇村兼顾”的原则,以《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为标准,在深入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聘请天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镇近期、远期和远景环境规划方案》,完成了近10万字的环境规划稿。镇里定期召开调度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做到了一月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并把调度检查结果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充分调动了各级各厂企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围绕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改进宣传方式和方法,通过设立宣传站、制作宣传车、举办环保法律知识讲座、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讲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几年来,全镇共发放各类宣传明白纸2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50余车次,举办讲座20余期,营造了浓厚的争创工作氛围,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措施,整建并举,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治理水平

我们按照“标本兼治、重在建设、改善环境、增加效益”的要求,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环保”,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高治理水平。

一是严格标准,集中抓好重点企业治理。针对公司和水泥厂两大重点企业,我们以科技治污为总抓手,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实现“一控双达标”的基础上,实施了“再提高”工程。截至去年底,公司累计完成环保治理投入9000多万元,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水质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水泥厂在原有治污设备的基础上,投资100万元新上了脉冲袋式和高压静电除尘工艺,粉尘排放达到了国家标准。同时,对规模小、效益差、污染大、治理难的企业,镇里坚决予以关、停、并、转。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实施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小城镇开发建设和村村通硬化道路工程为契机,镇里加大镇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位。先后投资4000万元,全面实施了“绿色家园”工程,建成了千佛阁--10公里绿色通道,采取拆房补绿、治脏变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等多种措施,使城镇绿化实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投资120多万元,建成了占地150余亩的市乡镇级最大的文化广场,营造了城镇休闲娱乐的生态气息。严格落实了“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整治措施,成立了城管执法大队,城镇生活垃圾实现了日清日运,城镇卫生进入了良性管理轨道。另外,全面实施了生态村建设工程,全镇林木覆盖率达到19%。

三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生态企业和生态农业。工作中,我们正确处理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规划建设了总面积2.06平方公里的民营经济工业园区,实现了工业企业集约化发展。对新上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履行“第一审批权”、严格坚持“三同时”,各类项目环保审批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目前,已有圣诺研磨有限公司、明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40多家大中企业入驻园区,无一例污染。通过科学施肥、推行低毒高效农药、提高氮肥利用率,大力发展生态无公害农业,全镇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万亩,有效遏制了水体富营养化现象。

三、以人为本,加强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以人为本,扩大监督,是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为此,我们从构筑监督网络入手,健全队伍,完善机制,努力在提高工作实效上下功夫。首先,加强专职队伍监督。为避免环境污染事件和事件的发生,镇里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环保、纪委、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企业了解生产工艺流程,监管治污设施运转。同时,全镇聘请了23名老党员、老干部担任环境监督员,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督。其次。加强人大监督。不定期邀请三级人大代表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视察活动,听取企业治污工作汇报,察看设备运转情况。再次,扩大群众参与,加强群众监督。在全镇叫响了“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亲近自然,保护环境”等口号,不断增强群众的“大环境”意识。镇里开通了环境保护举报电话,设立了专职环保助理员,对发生的案件及时处理。两年来,全镇共收到群众举报电话25个,妥善处理25起,处结率达到100%。

“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是一个不断深化和完善的过程,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涵。我们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打算如下:一是以亿达煤电化有限公司为依托,逐步实施城镇集中供热工程;二是积极筹划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站,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以上;三是进一步推进生态村和生态企业建设,走循环经济的路子;四是逐步健全完善融强化监管、保障投入和公众参与集一体的“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创建工作能够与时俱进,取得显著成效。

第12篇

为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全国普法办、司法部、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__〕10号)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法治创建实际,提出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重视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分)。各级党委、政府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3%);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五五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决议》和法治__创建规划、意见和决议,制定本辖区五五普法规划;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2、普治创建工作人员配备到位(2分)。配足普治创建专职人员(不含分管领导),县(市)、区和中央、省、市普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在株普治创建单位)不少于2人。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建立领导责任制(2分)。各级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常委会每年至少有1次会议,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暨法治__创建工作(以下简称普治创建工作)。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4、部门齐抓共管(2分)。县(市)、区普治创建领导小组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成员和内部普治创建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普治创建工作;县(市)、区分别选、树各类普治创建工作典型并建立示范单位(点)和联系点;各普治创建单位尤其是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有效开展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对部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和依法治理作出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5、加强督查督办(2分)。县(市)区人大定期审议普治创建规划落实情况,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检查等,对普治创建工作进行督查(不少于4次);政协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促进普治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二、基础保障(23分)

6、健全组织网络(6分)。建立健全法制文艺队伍、法律讲师团队伍、法制宣传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并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普法骨干培训班。每少一项扣1分。

7、落实经费保障(6分)。县(市)、区要根据《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__建设决议》要求,按每年不少于人均0.3元的标准将普治创建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财力增长情况以及普治创建任务,逐年有所增长,确保专款专用。在株普治创建单位要有财务预算,确保专项经费,县(市)、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没有按照标准专项安排普治创建经费的,扣2分;没有专款专用的,扣2分;普治创建经费未体现增长要求的,扣2分。

8、强化阵地建设(6分)。县(市)、区电视、广播媒体以及报刊(内刊)设置专门的法制宣传栏目,并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在株普治创建单位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五个一工程达90%以上;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每个村(社区)委会建有挂牌的村(社区)民法制学校,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有农民工法制学校,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9、教材配置到位(2分)。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基本满足各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每个农户家庭至少有一本教材;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等普治创建单位图书室有法制类图书,法制类报刊、杂志。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0、资料完备(3分)。普治创建工作 档案整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管理规范。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三、法制宣传教育(35分)

11、深入推进法律九进(8分)。即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工地、公共场所、家庭活动,并每年有实施方案、主题活动、督查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2、月、周、日、五下乡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做到每年有新(来源:文秘站 )创新,有重点督察通报、工作总结。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3领导干部学法用法(5分)。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情况登记、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党委(组)理论中心组每年举办两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并邀请省、市普法讲师团进行宣讲;强化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的考核,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并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4、公务员法制教育(5分)。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以机关单位、乡镇在编人数为基准,确保参考率100%(含补考的),合格率100%;对考试成绩进行通报,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2分。

15、青少年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00%的配齐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做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5%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重视加强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活动场所,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6、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3分)。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集中法制学习培训。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17、农民法制教育(3分)。建立以乡镇(街道)为主导、村负首责的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对新当选的两委干部当年组织1次法律知识培训,每一行政村配备一名法律志愿者,每位志愿者每季度至少上门服务1次;重视对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各地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时,法制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用工企业(社区)每年对农民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4课时。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扣1分。

四、依法治理(25分)

18、制定依法治理规划,有实施依法治理的规范性或指导性文件,积极推进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4分)。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标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达到50%以上;积极探索城市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民主法治社区达到60%以上;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法治学校达到50%以上。每少一项扣1分。

19、认真贯彻落实法治__创建工作(6分)。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法治__创建活动的决议》为指导,制定出台开展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细则,建立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制定量化考评标准,召开启动大会。按照株治市发3号文件《关于印发法治__创建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或《__市法治创建政绩考核实施细则》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创建活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0、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政府法治机关、法治企业、、十佳法治乡镇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并按照创建标准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4分)。每项创建要有方案、典型经验、总结材料。少一项扣1分。

2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分)。设立相应制度和机抽,没有落实三个依法的每少一项扣1分。

22、加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立法建章质量(2分)。及时清理、修订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没有按要求建立落实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

23、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分)。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承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资格认证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查公正执法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执法明显不公扣1分。

24、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分)。完善司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查制度和开展问卷调查,每少一项或司法不公扣1分。

25、围绕法治创建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3分)。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专项治理,查文件资料,每少一项扣1分。

五、加强法制宣传报道(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