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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

时间:2023-08-01 17:39:0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经验

第1篇

“三长一站”是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社会各方力量协同共治的工作模式。建立“三长一站”工作模式,做到“事事有人干、处处有人管”,打通城市管理“最后一公里”,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问题与矛盾,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一、人员组成及运作模式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街道制定“三长一站”工作方案,根据“网格化”管理范围,结合实际情况划分路段长、区片长、楼院长和城市治理服务站的工作区域。以6个管区为单位建立管区城市治理服务站(管区负责人任站长),以30个社区行政管辖区域划分为主设立社区城市治理服务站(社区书记任站长),统筹工作开展,落实上情下达,强化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督、国土、供电、联通、移动等部门安排专人参与。社区城市治理服务站下设“三长”(路段长、楼院长、区片长),由街道干部(城管、执法、安监、社会治理等)、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社区志愿者、网格员、楼组长、协管员、退休干部党员、市政园林环卫巡检作业人员等拥护党的领导、群众基础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热心公益的人员担任路段长、楼院长、区片长。

(二)发挥” 三长”作用。 街道设置“三长”共326名,其中路段长138名、楼院长133名、区片长55名。“三长”根据划定的路段、楼院小区或者公共区域,在进行每日巡查、填写工作日志的同时,针对阶段性专项工作或重大活动保障等开展专项巡查,重点上报网格巡查信息,联勤联动闭环处置。

(三)建立六大管区网格工作群,提升工作开展联动性。通过六大管区网格工作群,由专职网格员牵线搭桥,联动团内资源,将水、电、气、医疗、教育等部门力量及社区内热心公益、具有一技之长的居民志愿者充实到网格组团化队伍中,实现居民“小事群内办、难事联动办、件件闭环办”,有效形成工作合力。三要成立社区微网格队伍,促进网格服务精细化。将原有网格细分成108个社区微网格,每个微网格成立由社区“两委”、党员、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的微网格服务团队,全面推动社区网格组团化服务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丰富做实“1+1+N”运行体系。

(四)、“三长一站”作用初显,自4月初“三长一站”工作模式开展以来,已解决问题1251起,其中解决店外经营223起,占道摊点415起,垃圾清理210起,违章建设20起,噪音扰民92起,排水管网处理49起,增绿补绿27起,规范交通秩序156起,疫情防控79起。

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3月底。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初步确定辖区“三长一站”的相关人员及负责区域。

(二)实施阶段:2020年4-9月底。结合实际,根据街道“三长一站”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完善充实城市治理服务站站长组团,及时发掘典型案例。根据运行情况进行相应政策调整。

(三)总结阶段:2020年7-12月底。召开社区“三长一站”现场会,相互借鉴学习,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总结经验,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三、下步打算

(一)以30个社区为依托实现城市治理全覆盖。建立社区城市治理服务站,社区书记任站长,路段长由经验丰富的社区两委干部担任,居民楼院长由社区“三基工程”党员(居民)小组成员担任,企事业单位楼院长由相应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九小场所、体育场和北海公园片区长由相应网格员担任,成员涵盖城市管理、交警、行政执法、市政、物业公司、志愿者等,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双向组织体系,实现城市治理全覆盖。

第2篇

为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今年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是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工作。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安委〔2009〕1号)文件要求,现就“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消除隐患就是保护生命”的理念,着力深化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为我市经济“强工业、兴三产、优环境、促民生”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排查对象和任务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交通运输企业和设施;农机、水利、旅游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实施。

(四)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交通局(市港航管理所)牵头组织实施。

(五)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公安局和市粮食局组织实施。

(六)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电力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供电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渔船捕捞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教体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质量技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十五)文化娱乐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文广新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六)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工作重点

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年”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不留死角;要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打击“三非”、“三违”工作力度。

(一)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控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动员全体员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全面排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加大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做到动态管理。

2.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隐患治理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管理,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要求,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监控和整改。对一般隐患应做到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一季度3日前向当地镇乡安监站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对重大事故隐患,一经发现,必须立即上报,并逐级上报至市安委办备案。

(二)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管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主体。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切实组织、监督、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责任制考核工作,认真查找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同时,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明查暗访,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领导、协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齐抓共管、攻坚克难、形成合力。

3要严格落实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建立健全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档案,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对“三合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特别要加强重点区域性“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防止“三合一”现象“回潮”,积极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大打“三非”、反“三违”工作力度。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三非”行为,对发现的“三非”行为,必须立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和引导企业开展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消除事故隐患滋生根源。对存在“三违”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责令其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五)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经常化;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事故隐患;要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认定、验收标准,建立隐患登记和销号制度,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对隐患分布和治理情况进行登记建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深化、取得实效。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3月20日前)。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基础上,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再治理。各牵头单位要制订本行业(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要按照市安委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各牵头单位制订的指导意见、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请于3月底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09年3月中旬至10月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通过排查,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治计划,落实整治资金和整治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督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应组织督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请各镇乡、街道、开发区于11月10日前将督查情况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将组织由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组,对开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领导,将隐患治理与中心工作紧密联系起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统筹兼顾,分管领导要在分管范围内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目标和活动内容,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内容布置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阶段、分目标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查。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集中攻坚整改,着力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强化行政许可,严格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要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切实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一般隐患;对重大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到治理目标、治理经费、治理机构、治理时间、安全措施“五落实”,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过程监管,实行跟踪问效、问责,并根据情况责令企业全部或局部停产进行整改;对整改无望、拒不整改或逾期未能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市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要加强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以及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生产经营单位的督促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给予处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记录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五落实”和整改销号情况;完善对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台帐建设。要建立公共设施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加大投入,落实隐患治理工作。

第3篇

根据市交通局、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金市交[2009]16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规范我县出租车、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维护道路客运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经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重点治理区域。要对"黑车"等非法经营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医院、宾馆、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等的非法营运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黑车"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今年建设"平安*"的重点,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治理等措施,全面推进治理活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负责专项治理联络、协调、信息统计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凝聚合力。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是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的重要意义以及内容和政策,及时报道打击黑车过程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对重大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使更多的群众明白黑车的危害性,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对部分从事无证经营多次被举报的黑车车主,要会同当地相关部门主动上门宣传教育,纠正其违法行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各司其职,联合执法。交通、运管部门要重点对无证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严查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程序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制度,加强沟通。交通、公安部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相通报情况。遇有特殊或者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并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堵疏结合,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坚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在治理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开通新班线、增加运力、增加班线密度等措施切实解决公众出行问题,从源头上杜绝"黑车"。

四、工作要求

要认真学习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做法,结合实际进行认真推广,力争2009年在主要乡镇至少要有一个试点。

(一)规范执法行为。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发生,坚决遏制有损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在行政处罚上对重点线路、重点区域内的重点车辆要从严从重处罚,但对危害不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黑车"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能搞"一刀切"。

(二)畅通举报渠道。要积极创造条件,畅通"打黑"举报投诉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

交通运管部门要继续发挥"96520"举报投诉服务电话作用,实施《*省道路运输举报制度》,鼓励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对"黑车"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鼓励社会各界协助查处"黑车"案件。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继续探索、完善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借鉴、交流好的措施,因地制宜地摸索出切实有效的长效工作方案,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至3月30日)

交通运管与公安治安、交警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交通与公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等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第4篇

《珠江水运》:您如何看待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针对这项安全整治工作,珠航局作了哪些前期筹备?

任建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是继渤海湾客滚运输专项治理之后,我国水路运输行业开展的又一次重要的、区域性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维护和巩固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改善和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交通运输部的派出机构,珠航局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中承担安全运输联席会议机制的组织任务。这是交通运输部及部内有关司局、各有关成员单位对我局的信任和支持,我代表局党组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交通运输部于今年7月份在广州召开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动员会议后,珠航局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深入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现场及广东、海南两省有关管理部门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广东、海南两省厅初步完成了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航道与船舶大型化问题的研究,与有关部门交流了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制定了琼州海峡客滚安全运输联席会议制度并书面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10月23日下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会议形式通过了这项制度,10月24日召开的琼州海峡水上交通安全座谈会暨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联席会议也标志着联席会议制度正式运作的开始。

《珠江水运》: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联席会议是保障安全整治成效的关键机构。联席会议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任建华:根据琼州海峡客滚安全运输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任务分工,交流各单位整治工作的进展及工作经验,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落实有关整治工作任务,全面掌握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发展情况;研究琼州海峡客滚安全运输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商讨措施并贯彻落实;受交通运输部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委托,组织开展有关专项工作,并向交通运输部提出工作或政策建议。

《珠江水运》:如何确保联席会议有效运作?任建华: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各单位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流和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坚持每月一次的信息通报汇总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琼州海峡客滚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努力把联席会议建设成为自觉组织、自觉落实和自觉推动海峡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合作平台,共同维护和打造安全稳定的海峡运输形势。

《珠江水运》:作为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单位,珠航局任重道远。您对联席会议制度有何预期?接下来,珠航局将如何有效地开展工作?

任建华:珠航局深感做好海峡运输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将在交通运输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司局的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负责任的态度,与广东、海南、广西三省区交通运输厅及广东、海南、广西海事局紧密合作,努力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作用。

首先,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连接了我国南方地区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广东、海南、广西等省区,在加快珠三角改革开放、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和实施广西北部湾开发开放等国家战略的带动下,海峡客滚运输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态势中,运输量逐年扩大,与民生的关系更加紧密,把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打造成一条安全、规范、高效的海峡运输品牌,是实践交通运输核心价值观的需要,也是充分体现政府服务于民生和提高社会公共管理水平的需要。我们将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广东省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海峡客滚运输专项治理工作的现实意义,努力担当好联席会议牵头方的角色。

第5篇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起步很早,较全国和全市综合治理工作都先行一步。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中央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带领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将综治工作蓬勃开展起来,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得到优化,居民的安全感、稳定感普遍增强。经过20年平安建设取得的成绩,***区政府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区综治委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更是全区各单位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良好成果。***区各级党政领导对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区安全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进入新世纪,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已经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步健全,基层基础工作更加规范,安全创建活动更加扎实,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一、坚持“严打”方针,保持全区良好社会治安秩序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近年来,全区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斗争和集中统一行动,***分局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和破案绝对数连续多年保持全市领先地位。各政法部门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保证了**区社会治安的良好状况。

二、加强公共安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区市委、区综合执法大队和区教育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彻底拆除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各种违章建筑,取缔了校园周边各种无证小商贩和摊点,加强了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饮食店的监督管理,有效地保证了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交管河西支队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深入全区中小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举行“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我们承诺不跨护栏”签名活动,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交警们坚持对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停车、占路摆卖等交通违法行为给予专项治理,实现了重大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的目标。

**区政府以预防为主,全面提升全区治安防范水平。区委领导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加强防范才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治本之策,因此,一直把加强治安防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首先,全区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在各街道社区配备社区民警担任居委会副主任职务,以更好地做好居民区的防范工作。与此同时,区政府还在全区老居民区推行准物业管理,对列入区政府综合整修改造的社区,由房管部门转制的物业公司实施了准物业管理,实行了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民警“四位一体”管理模式,有效提升了物业小区的管理水平。为解决商业繁华地区的治安问题,区综治委在推行了“区域治安联防”工作机制,整合了区域内的治安力量,加大了巡控力度,强化了技防手段,刑事和治安案件大幅下降,群众购物、休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全区还建立了平安**区志愿者队伍,共招募***人,使之成为***区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力量。

三、做好教育服务工作,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

近年来,***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等综合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找到了有效的解决办法,消除了**区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截止**年底,***区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四级帮教组织网络,各个街道社区每年都开展“真情帮教、关爱温暖浪子心”活动,为生活确有困难,就业需要帮助的帮教对象及时提供救助解困工作,为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送去生活必需品,发放一次性困难救助金。经过多方努力,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四、搞好综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白这项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乐祥和,是一项最实际的惠民工程,宣传、引导群众关注、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全民防控体系,这也是搞好综治工作的社会基础。同时,在区委其他工作举措中,如,对违法青少年的“挽救工程”、对社区矫正以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使党的教育、挽救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进一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谐。使***区的综治工作跨上新水平,**区在工作中通过坚持创新,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创新工作中,除了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的创新外,区委还进行了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活动创新,使***区综治工作向基层、向单位甚至向广大市民的心灵深处延伸,从而形成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在这方面,基层单位积累了一些很好的经验。如,天塔街把“平安建设”和各项工作相结合的做法、越秀路街设置调解站的经验、公安河西分局对轻微违法青少年的“挽救工程”、解放南路物流区的治安自治联防等,这些经验对推动全区综治工作上水平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全区通过建立居委会、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站、调委会、物业管理站“五位一体”的社区治安管理和警民联动工作机制,有效的加强了社区治安防控,实施小区亮化、建治安岗亭、巡逻值更、安装防护栏、安装电子监控设施等“安居工程”,有效控制了入室盗窃等多发财案件的发生。

***区于**年,提出了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8项重点工作,发动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预防工作,进一步了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系,达到了正确引导教育青少年,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目的。

第6篇

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市市区水环境整治规划》及《*市长潭水库水环境保护—库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全面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努力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治理工作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效,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

工作目标:在20*、20*年已完成6个集镇污水处理厂和53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基础上,按照《20*年度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试点工作方案》(黄政办发[20*]152号),结合长潭水库现状,2009年决定对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上游的42个行政村生活污水采用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达标治理,以此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改善饮用水源水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以及达到经费节省、质量保证、工期缩短、实效提高的目标。

二、治理对象

2009年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43个行政村,其中富山乡5个行政村,上郑乡9个行政村,上垟乡5个行政村,宁溪镇8个行政村,屿头乡8个行政村,平田乡7个行政村,涉及农村户数约8658户,人口约26544人(具体治理行政村名单见附表)。

三、生活污水治理内容

(一)治理标准。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COD为60mg/L,BOD为20mg/L,SS为20mg/L,NH3—N为15mg/L,TP为1mg/L),公共厕所除外;

(二)治理模式。根据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工程措施、分户治理措施和生态治理措施相结合的办法。

1、村民居住相对集中、常住人口在100人以上的村或自然村采用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其他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村民厕所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等生活污水应以管道方式收集治理。按要求规范建设化粪池,总容积≥1.5立方;管道施工须规范,难以敷设管道的区域可采用三面光沟渠收集,但沟渠应加盖并设立溢流装置。

2、村民居住较为分散的村或自然村可采用分户治理办法。鼓励治理村组织农户自愿按要求规范建设化粪池(总容积≥1.5立方)和简易人工湿地(也可组织农户联合建设),对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进行科学治理,提高出水水质。

3、对居住分散不宜建集中式或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村或自然村,鼓励建设生态公共厕所。

(三)工程管理

集中式工程措施、分户治理措施的验收标准由区生态办牵头制定并实施。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由区生态办落实有资质单位设计,乡镇、街道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招投标。分户治理工程设施由区生态办落实有资质单位设计,乡镇组织村统一实施或农户自愿按要求建设。各治理行政村要落实专人负责,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区生态办、各乡镇和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农办、区建设局、区卫生局等部门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和资金使用监督,做好土建闭水试验、竣工验收和运行检查,确保生活污水治理有实效。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参照黄生态办[20*]1号文件执行。

4、奖补资金拨付。生活污水治理以奖代补资金经村自查申请、乡镇复核初验和区审查验收后由区财政局、区生态办按直接受益人口拨付到乡镇,转到村。以奖代补包括工程建设、化粪池改造费、工程管理、招标费、土地征用、青苗补偿、审计费、竣工验收监测费等费用,直接受益人口按20*年12月31日的常住户籍人口为准。具体如下:

(1)按要求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设施的村,工程建成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按900元/人给予奖励;对于村中老房子居多,无法进行化粪池改造的村,按650元/人给予奖励;

(2)对采用分户治理方式的村,按要求组织农户规范建设化粪池和简易人工湿地,对化粪池污水、厨房污水、洗涤污水和零星养殖污水进行治理,验收合格后给予1500元/户奖励;

(3)对符合要求、经区生态办同意后建设生态公共厕所并验收合格的村,每村以奖代补其建设费用(不含征地及政策处理费用)的80%,最高理赔为5万元。

四、时间要求

原则上,各行政村治理工程综合验收在2009年10月31日前基本完成。时间安排如下:

(一)2009年2月:宣传发动阶段;

(二)2009年3月:设计单位现场踏勘,完成施工图纸的设计;

(三)2009年5月:编制工程预算,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四)2009年6月至8月:完成工程施工建设;

(五)2009年9月:监测验收;

(六)2009年10月:全面实施综合验收。

五、职责分工

(一)区生态办负责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相关事宜,并与区农办共同负责监督工程建设和组织竣工验收;公共厕所设计由乡镇自行负责。

(二)区建设局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管。

(三)工程所在乡镇要建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实行招投标的,投标单位的资质须在市政三级以上)及监督管理工程质量。

(四)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措与管理。建设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乡镇,具体比例为3:3:3:1,即开工后按照设计人数预拨奖励款30%,土建闭水试验竣工验收后预拨30%,监测合格综合验收后预拨30%,质量保证一年后支付剩余的10%,拨付资金前须由区生态办签字认可,设计和调试费用拨付到区生态办,由区生态办与工程设计单位结算。奖励资金拨付到区生态办,由区生态办审核后拨付到乡镇。

(五)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市政(污水处理厂和雨污水管道)专业设计资质(联合设计),负责提供终端处理设施和排污管线的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负责指导、监督工程建设并签署预验收意见,负责终端处理设施的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

六、保障措施

20*年是全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和*生态区规划建设要求的推进之年,为此全区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真抓实干,有序推进,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将年度目标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行政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纳入各乡镇、部门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区生态办要正常性地组织督查,定期通报治理进度,同时,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月报和例会制度,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工作部署。

第7篇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69号)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继续加强“三项建设”,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一个确保,五个强化,六个下降”。

“一个确保”: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上下达的控制指标。

“五个强化”:强化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基础;强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持、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信息网络化建设。

“六个下降”: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全面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深化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和工矿商贸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整顿。

1.煤矿安全整治: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关井计划和《省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甘安监办53号),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规范煤矿开采秩序,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小煤矿关闭任务。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继续推进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超能力开采、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确保全市煤矿生产安全。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地下矿山要以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掘进施工等三个关键环节为重点,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落实到位。露天矿山要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杜绝违规爆破。认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跟踪落实尾矿库专项治理资金,对病库、险库全面进行限期整改。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加强对矿山施工单位的监管,重点查处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行为。切实加强矿山生产中爆破器材及剧毒化学品监管,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同时,加强长距离输油输气管线、冶金高炉、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地质勘查、采掘施工企业安全监管,坚决查处无证勘查、越界勘查、以探代采、无证开采、乱采滥挖、越层越界、以包代管、无证施工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

3.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化工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工艺和生产设备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等非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来源:文秘站 )整改隐患,实现隐患闭环治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4.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加大烟花爆竹储存、运输、批发、销售、燃放等环节安全检查力度,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实施烟花爆竹产品防为标签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渠道,把好登记备案关,切实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秩序,杜绝烟花爆竹伤亡事故发生。

5.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继续加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推 行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加大危险路段巡查督查力度,及时治理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3人以上死亡事故。

6.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广泛开展以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施工、非法建设、非法层层转包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7.消防安全整治: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商场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制度,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努力构建消防工作社会化格局,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8.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继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继续完善监管机制,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9.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整治:继续深化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涉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涉爆事故和案件的发生。

10.水利安全整治:加强对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病险水库的治理和监控。特别要加大对跨流域引水工程、生态保护治理工程、大型灌溉水利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建设施工安全。加强对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监管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治理小水电站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11.农机安全整治: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提高农机监理工作水平。

12.其他行业安全整治:旅游、教育、电力等其他行业安全监管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行业实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着力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二)加强监督检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继续违规生产经营、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指令、非法违法建设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7类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强化跟踪执法,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和重点专项检查,确保执法效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后继续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2.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各县(区)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工商、建设、国土资源、监察等负有相关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配合协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核实准确后及时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落实安全责任,严格问责制度。

1.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领域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2.严格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促进安全发展。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严格行政许可,明确审批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和岗位责任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四)夯实安全基础,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健全安全生产基层机构网络。各县(区)政府要继续抓好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专职安监人员的配置工作,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扩大基层安全监管覆盖面,增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2.加大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对安全技改和重大隐患治理的支持力度,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将其纳入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关键技术和装备运用。把安全科技进步作为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加快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在煤矿瓦斯灾害 综合防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非煤矿山典型灾害监测预警等方面,建成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县(区)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配套措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执法、评优评先结合起来,制定相应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

5.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依托市矿山救护大队和企业救援资源,进一步整合各方抢险救援力量,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金安”工程基础业务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等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1.强化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安全生产系统网络作用,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2.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完善政府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4月21日—11月30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方案,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政府将于4月、9月、12月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8篇

关键词: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融资渠道;规划;规范程序

中图分类号:F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041-02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某地区针对农村居民点用地零散、无序的状态,对其空间结构和布局实施整治、改造等土地工程措施和土地产权调整措施,并配合公共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完善,以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一项综合的土地利用工程。

通过农村居民点的用地整理有利于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统筹城乡发展和节约资源,如今,其已成为许多地区实现农村乃至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也成为众多地区统筹城乡发展,实行集中定居工程的主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较为良好的经验和成绩,其中,雅安市雨城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2 雨城区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点工作概况

雨城区位于雅安市东部,属于成都平原向青藏高原过渡带的盆周西南部边缘地带,全区幅员面积1066.99平方公里,为中低山地带。山地占全区总面积极91%,其中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占45%,1000米以上的中山占46%。平地占9%,主要是河谷阶地和山间盆地,属于典型的人多地少局面,人地矛盾较为紧张。近年来,雨城区深化改革,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经济运行态势良好。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创造和谐的人居环境,雨城区通过可行性分析,选择了上里镇、草坝镇、对岩镇等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乡镇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试点工作。

3 雨城区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点工作成绩及经验

3.1 雨城区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点工作成绩

开展试点工作以前,雨城区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缓慢,居民居住条件较差,住房破旧狭小,基层水电道路等公共设施不完善,区域交通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低下,“农民很穷,农村很苦,农业很落后”是当时的真实写照。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相关地区立足实情,充分听取民众意见,科学治理工作规划,合理开展整治任务,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内容。经过几年的努力,三个试点乡镇农民统一进入集中规划区域定居生活,平整出来的土地用于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进行复耕或者用于工业园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土地的集中规模利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成效已经初步凸显。雨城区在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点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3.2 雨城区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点工作经验

3.2.1 坚持集约用地,做到可持续发展

雨城区严格贯彻坚守耕地底线不动摇的基本国策,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对耕地进行切实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将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点工作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科学定位,合理开展项目建设,强调为村民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重视对村庄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保护,实现了土地的合理利用,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3.2.2 坚持因地制宜,做到规模适度发展

雨城区以县域土地利用规划为指导,在充分认识县域经济实情的基础上科学确定村庄规模,做到村庄体系布局合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规律对试点地区提出了不同的整理目标和发展模式。以上里镇为例,充分挖掘古镇旅游资源,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合理规划居民点用地,把农户住房建设集中安排在公路两旁进行,有效减清古镇压力,优化环境布局。通过规划整理,上里古镇在充分发挥农用地潜力的前提下形成了以旅游业为支撑,三大产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以2008年为例,尽管遭遇汶川大地震的冲击,当地年接待旅游人数持续上涨,人均年收入增收达到350元,实现了旅游强镇的目标,极大地带动了当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3.3.3 坚持统筹协调,做成共同发展

试点区域都很重视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设施的建设,在整理中对这两项内容也进行了很大的资金投入。创造出具有地区特点的整体搬迁和就地改造两种模式,通过几年时间的发展,如今大多数村民都已经住上了富有川西特色的二层小楼,乡村水利、电力、交通等基本设施也处于不断的完善之中,村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实现了农村地区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

4 雨城区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点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它涉及到国家政策、技术环节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通过调研,我们发现雨城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地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向更深层次发展的制约性因素。

4.1 资金不足与技术落后制约长足发展

雅安市雨城区属于欠发达地区,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比重较大,相比之下全区二、三产业发展落后,直接造成政府财政收入较少。而农村居民点整理涉及房屋搬迁土地改造,方方面面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在政府投入不足、集体经济又相对薄弱的情况下,资金问题成为阻碍居农村居民点整理面向全区推广的首要因素。加之这项工程本来就处于试运行阶段,人才匮乏、技术短缺,又无经验可寻,这就让整理过程变得更加艰辛。

4.2 规划滞后,缺乏科学统一管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前期工作是非常关键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理结果的好坏。可是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雨城区对整理工作缺乏一个完整合理的总体规划,而是各个试行地区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小范围对农村居民点进行用地整理,缺乏全局统一的指导及科学的管理体系,这样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在某些试点地区可能取得较好成绩,但是给在全区乃至全市范围内推广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4.3 补偿不到位,农民利益不得保障

在整理过程中,政府对村民的长远发展并没有做到充分考虑,村民得到的土地补偿费及拆迁安置补助费一般都远远低于生活实际所需。再者,农民虽然可以通过宅基地换房的方法获得新的住房,但从长远来看,这并不能满足村民的生活生产需求,农民失去的不仅是宅基地、耕地,更重要的是他们失去了生产生活保障的来源,这让一直有着“土地使用权归自己所有”观念的农村居民,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能否切实保障他们的长远利益产生了担忧。

4.4 程序不规范,引起部分群众不满

雨城区缺乏一套规范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程序,欠缺对整理区域的基础调查、系统分析、效益论证、项目评估等工作。整理完成后也没有及时进行土地变更调查,造成了整理前后期工作不连续,统计资料不完整,整理工作没有可比性,难以有效凸显整治成效。同时,在整理过程中,还出现了前后政策不一致、政策对人不对事等现象,致使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同一地区不同时间开展整治工程的村民“同地不同价,同理不同利”的情况发生,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激发了基层的不满情绪,从而增加了政府开展工作的难度。

5 合理化建议

针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试行地区存在的问题,立足雨城区发展定位和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 做好宣传与交流工作,以“三公”平民怨

由于村民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缺乏了解,加之传统观念的影响,使得整理工作在最初便遇到阻碍。因此,政府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力度,对村民做好相关教育,更新农民观念,让农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做到整治工作心中有底。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处理各种事务,及时加强同村民的沟通与联系,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用地整理工作。

5.2 建立多元的融资渠道,保证资金需求

稳定、有力的资金投入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农村居民点整理不仅涉及农民、政府的利益,而且与社会的整体利益也息息相关,仅仅依靠农民和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应该创建多元、多层次的集资渠道,集合政府、农民、农村集体、相关企业的力量,保证用地整理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

5.3 准确定位,做到合理规划

政府应该在了解国家法规政策、了解典型地区整理方法及经验的基础之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有自己特色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规划,做到规划先行。在规划之初,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着眼于未来,即既要有创新型,又要有可操作性,做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积累经验以便不断推广。

5.4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农民增收目标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主体是农民,保障农民合法利益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等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当在充分考虑农民收益的基础上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政策以及拆迁安置政策,既满足农民当前生产生活需要,有满足长远发展需求,通过对整理出的多余土地年均收益用以作为全体村民的土地入股进行每年分红,将收益部分作为农民的社会保险启动资金做好社保工作,免除农户的后顾之忧。同时,政府还应该在保证粮食安全环境优美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二三产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在促进整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6 结语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解决好三农问题,其中的关键和核心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工程,是统筹城乡综合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即在确保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规模,充分挖掘土地的集约效益,实现“农业稳定,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总体目标,最终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莉.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经济关系研究――以山东省淄博市为例[D].中国农业大学硕士论文,2007.

[2]王建国,胡克.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国土资源,2003,(3).

第9篇

1、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对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全面学习、领会“二十公”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措施。

2、加强学习,落实学习制度,提高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

3、继续巩固行风建设中取得的成果,不断进取,进一步提高我县交警队伍精神文明建设总体水平。

4、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契机,认真抓好在职民警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民警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

5、认真做好机关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加强中队班子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提高中队长的业务理论水平和想大事、谋大事能力。

7、继续做好民警的工资福利、警衔、优抚和老干部等项工作,落实从优待警政策。

8、加强工会建设,丰富民警文化活动。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畅通工程建设,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1、深入实施畅通工程,高起点管理,高要求实施,促进我县交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引入“绿色交通”理念,将畅通工程建设目标定位在“以人为本,绿色交通”,即和谐、安全、环保、舒适、有序、畅通,实现交通与城市环境和居民心理需求的和谐,交通与未来城市持续发展的和谐,交通与居民出行安全、效率的和谐。

2、从停车场的用地规划、建设、配置、布局等方面入手,加紧编制我县“停车场规划”,完善大型建筑及居民区的配建停车场,创造有序和谐的静态交通环境。

3、以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秩序为重点,在城区大力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行人、非机动车的遵章率。

4、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施畅通工程不同时期的交通违章特点,合理部署警力,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章,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违章专项整治工作。

5、继续完善和拓展警务通的功能和应用,完善自助式交通违章处理,加快交通违章信息综合处理系统在全市的普及和推广应用。

6、加强领导,全力做好“两会”“5·18”“10·18”等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三、巩固、深化创建“平安大道”成果,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1、全面贯彻落实《平安大道创建标准》和《平安大道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我县公路巡警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2、大力开展路面行车秩序整治行动,重点对国、省道和县城区、乡镇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加大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3、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治理公路超载工作方案,不断加大治理超载工作的力度。

4、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

5、认真抓好年交通事故“黑点”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认真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开展集中整顿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重点解决车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把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

2、以落实ISO9001警务管理体系为载体,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

3、积极整合、清理车管数据库,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报废车的跟踪管理,严格落实报废车管理的有关规定。

4、做好公安部28、29号令修改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5、严格驾驶员考试,建设并完善无纸化考试系统,利用科技手段,规范驾驶员培训和考试,为社会输送合格驾驶员。

五、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进一步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水平

1、继续大力推行分体办案、阳光作业,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进一步加强事故处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加强事故处理民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执法质量。

3、加强事故成因分析,搞好预防交通事故的对策研究。

4、加大事故逃逸侦破工作的科技投入,完成国道的治安卡口设备建设,构筑天网工程。

5、完善交通事故“绿色通道”快速抢救机制,总结警、医联动工作经验,全力做好建立快速抢救工作。

6、推广版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

六、大力开展宣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进程,大力开展群众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活动,提高全民的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1、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县级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以“普法、安全、文明”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2、强化源头管理,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健全各级交通安全组织,明确职责和任务。大力推广实施“五项工程”,即交通安全进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推进交通安全向纵深发展。

3、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知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4、加强机动车驾驶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依法严格审验,实行机动车驾驶员安全等级化管理。

七、进一步加强科技强警建设,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步伐

1、加强车管工作中的科技应用能力,逐步使“智能警察”取代法律认可的民警工作岗位,大胆探索机动车注册登记自助式服务模式,实现“智能警察”上岗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2、进一步加强事故工作的科技应用能力,逐步实现事故处理计算机测绘、绘制现场图、分析推断事故责任等功能,提高公开、公正处理水平。

第10篇

第二条联席会议由镇政府召集,镇政府分管镇长为第一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

第三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各村委会,镇宣传部门、镇安监委、财政分局、交巡警中队、交管所、综治办、建管所、城管中队、工商分局、镇文教、农机站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交警中队,由中队长任办公室主任,镇安监委等部门领导任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

第四条联席会议职能是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期规划;总结、交流、推广道路交通安全先进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参与道路工程规划、改造项目的综合评价,制定和选择交通安全措施、方案,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决策;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考核,并实施奖惩措施;在对事故多发区域、点、段潜在的危险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整治意见;协调落实各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通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情况;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

第五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或应成员单位的要求,经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收集成员单位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认真做好联席会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各类文件。

第七条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后,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按照会议要求结合部门职能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第八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涉及道路交通的安全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承担工作责任,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年底,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工作职责如下:

(一)各村委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村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常性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交巡警中队:负责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交通安全的源头管理,并在驾驶员的考试、发证、交通违法处罚、记分等环节加大管理力度,强化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五进”等工作;组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取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工作;科学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对策,向政府报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完善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救援机制,依法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严惩交通肇事犯罪;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事故的查处和追究工作。

(三)交管所:负责对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加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努力提高公路等级;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桥梁的排查治理力度;加快公共客运发展,加强客运管理,把好运输企业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强化客运站场安全监管;加强运输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加强路政管理,整治和规范公路广告设置,对机动车超限超载运输进行整治,取缔公路占道经营和乱摆乱卖等行为;加强对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化学危险品运输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对机动车维修项业加强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工作。与公安部门共同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活动,创造良好的公路道路交通环境。

(四)建管所:负责镇级道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工作,保持路面完好,及时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道路、桥梁,对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工程防护措施;不断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文教部门:负责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学校校车和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协助交警中队共同做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小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大纲,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知识场景教育基地等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习惯,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素质。

(六)工商分局:负责机动车生产、经营企业和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的注册登记;整治规范道路广告和取缔马路市场,净化道路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运输单位进行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生产、拼装、组装车辆以及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等违法行为。

(七)农机部门:接受公安部门的委托和监督,负责上道路行驶农机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和农机驾驶员考核发证等工作,配合交警部门调查处理农机车辆交通事故和开展农机车辆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互相通报农机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违法及农机车辆驾驶证信息及保有量情况。

(八)城管中队:清理整顿城市道路违章占道行为,监督检查道路开挖的安全工作;负责规范道路广告和取缔马路市场;加强停车场(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镇区停车秩序;查处镇区道路运输的抛、洒、滴、漏违章行为等。

(九)财政分局:本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把道理交通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体制,统筹安排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维护费用。

第11篇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一

在过去的上半年中,高家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的双重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职能,使我辖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新业绩、新成效,为高家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司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素质,注重业务知识学习。

为了提高社区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进对政策法规的理解,高家司法所坚持每月组织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先进的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使基层司法工作人员明确了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近期工作任务,同时也促进了各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二、树形象,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我们根据高家的实际情况,按照我区“xx”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宣传栏宣传《水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司法所于6月1日在大街举办了以“珍爱生命、远离”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在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等宣传活动中我们都能发挥职能优势,为9名弱势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年初以来,高家司法所的普法博客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作用,我们按时更新博客内容,上传工作动态,并及时回复居民的咨询,这种普及面广,互动性强的普法方式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在大庆电台百湖之声栏目和区电视台龙凤新中做了专题报道。

三、 抓基础,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所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调解员对纠纷的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纠纷调解报表,并做到及时、准确上报调处情况。上半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6次深入到各社区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64件,调解成功62件,其中邻里纠纷43件,婚姻家庭纠纷20件,劳务纠纷1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地维护了高家辖区的和谐稳定。

四、有重点,落实“六调联动”工作机制。

按照区委政法委和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六调联动”体系,落实“三横三纵”调解工作运行模式,推动联动调解机制向社区延伸。

一是强化意识。3月23日,司法所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民警、调访信息员和义务巡逻队成员,成立了综合调处室,制定了综合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即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综合调解工作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召开,及时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宣传、讲解,每个成员都充分认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形成网络。通过居民推选出20名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区居民担当义务调解员,成立了“远亲不如近邻”群众调解队,负责各社区的矛盾纠纷调解、上报工作。3月16日,卧里屯司法所邀请群众调解队的义务调解员、社区警务五队队长、街道妇联主席及社区调委会主任召开“群众调解之家”座谈会。群众调解队建在社区,有利于紧密配合社区调委会、司法所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居民纠纷,维护辖区稳定。

三是联合调解。高家司法所与高家分局社区警务五队、六队、街道综治办、社区居委会、群众义务调解队联合建立综合调处室,实施“整合资源、构建平台、完善机制、做实基础”的工作模式。社区民警接到报案后告知司法所,在综合调处室共同调解。3月26日,综合调处室调解的张某与蒋某因争夺房产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在大庆电视台的大城小事栏目中跟踪报道了联合调解的全过程。

五、明底数,做好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于今年6月份对辖区回归的刑释人员和解教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对他们的安置情况及去向进行了了解掌握。在此期间,我辖区有刑满释放人员4人,解除劳教人员2人。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档案,建立了帮教对子。高家司法所对每一位帮教对象都做了帮教记录,每两个月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跟踪了解情况,暂时无法直接了解到的,通过社区干部和家属了解,全面掌握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做到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关心”。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二

自20xx年来,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地做好我镇司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工作,恪尽职守

1、完成本职工作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工作分工,我负责三管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我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配合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镇综治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及时化解在基层,三年来总共调解各类纠纷29起,为平安云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信息规范化建设中,进一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新排摸和信息核对。管理全镇社区矫正人员11人次,现有矫正人员10人,已解除矫正1人,无一重新犯罪。管理刑释解教人员64人次,现帮教64人,并对所有人员逐一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

(三)是其他司法行政工作。配合其他同志搞好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宣传日以及自己是烟山中学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积极宣传各类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各中小学学生上法制课至少10场次,受教育人员12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xx年荣获 “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政府每年都会有各种中心工作和紧急事件,我会按要求及时完成。完成常规中心工作,按要求做好每年防汛抗旱救护火工作和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如20xx年亿德煤矿事件,良湖杀人事件等等。

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0xx年,努力完成县局交办的云湖桥镇寒婆村王自桃同志就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向县级有关机关上访事件等。配合所长和其他同志完成每年的法律援助任务,协办公证事项等。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司法所从事的工作中,大多是有知识政策层次的工作,既有政策性很强的基层行政工作,也有原则性很强的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工作所系,均要坚持不断学习。因此,自己除了认真完成安排的学习任务外,平时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也认真学习了《宪法》、《人民调解法》、《土地法》等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把学习得到的认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而也使自己提高了认识高度和档次,清晰了工作思路和政治思维。三年中,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专题培训班,不同形式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也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公正廉洁,忠诚为民

在司法行政执法和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对人对事,从不向服务对象索拉卡要,热情服务。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做人、处事道德底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注意树立良好地公务人员形象。

司法人员个人工作总结范文三

x年,**镇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阶段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一、完善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今年上半年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专门调整了业务档案柜,重新购置了高规格档案盒,全部更新了统一的档案标签,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矛盾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定期排查,促进调解工作

按照矛排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镇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在今年上半年,我所还积极开展了基层矛排工作站的组建和“九统一”调委会的检查验收工作,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开展。

全年,我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5起,调处率100%,成功率95%。

三、广泛宣传,深化法制教育

按照本镇九九普法规划的要求和区20xx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我镇及时制订了年度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对照计划逐步逐项落实。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利用每周一上午例会时间,每月安排1—2次学法内容;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至少上一次法制报告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社区采取壁字、专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使我镇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九、深入摸排,落实帮教措施

按照区局的部署,我所于去年九至九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了三期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工作,司法所干警会同辖区派出所民警,村、社区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三期排查中,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54名,已衔接人员36名,最大限度的防止了脱管漏管。通过排查,我所的帮教工作量成倍增加,任务繁重,为扎实做好帮教工作,我所对全体干警按区域进行了重新分工,明确了各人的职责,做到了逐人衔接,逐人立卷,定期帮教,合理安置,使帮教安置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九、齐抓共管,参予综合治理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殡葬改革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九、适时培训,增强业务素质

为逐步提高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我所坚持每月25日会同镇综治办召开基层治调主任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穿插业务培训。去年6月份,又专门召开基层两委主任培训会议,由司法所长对综治工作、调解工作、矛排工作、帮教工作、社会矫正工作、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和辅导,使广大基层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业务素质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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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一)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综治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拓展安全教育手段和范围,推进安全教育阵地、实践基地、网络平台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通讯等,加强学生安全家庭教育和社会宣传,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保障学生安全的家庭和社会良好氛围。

(二)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全面实施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建立工作保障和推进机制,促进安全教育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确保每周有一节安全教育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师安全教育职责,提高教师安全教育水平。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研内容之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师资培训,加强课程资源和教学教研课题研究,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安全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督查调研,总结、交流和推广教育教学成果,举办优质特色课程观摩评比活动,提高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实施水平。

(三)强化岗位安全培训。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贯彻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有计划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安保人员参加岗位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四)加强应急疏散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安全演练纳入学校常规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教职员工、学生全覆盖。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促进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有效组织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等系列演练活动,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深化平安创建,构建安全文化

(五)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巩固提升“平安学校”创建成果,持续深化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提升平安校园管理水平。制定新的平安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建立平安创建组织保障、责任追究和考评奖励机制,不断创新创建载体,丰富创建内涵,强化创建措施,增强创建实效,提高平安校园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

(六)创建校园安全文化。开展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制定建设办法与标准,培育2所校园安全文化创建示范校。坚持学校安全文化建设与平安校园创建紧密结合,重点夯实校园安全物质文化、构建校园安全制度文化、培养学生安全行为文化。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震减灾等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活动。

三、推进管理创新,提升能力水平

(七)加强安全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公安部、教育部制定的国家标准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投入,将“三防”建设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构建新型校园安防体系,加强重点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控、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积极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及保障制度,完善事故预警、应急救援、善后处置预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主动协调配合综治、公安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巡逻防控和治安排查。健全完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和学生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

(八)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制度、报备制度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理信息化。及时总结推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教育局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各学校必须每月进行1次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九)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配齐配强综治安全管理干部,重点加强全市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建设,每所中小学、村完小、幼儿园按上级文件规定要配齐配强专职保安人员和专职门卫,加大安保经费投入,配齐装备器械,落实工资待遇,加强教育培训,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充分调动综治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十)强化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切实履行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职责,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事故报告规定,杜绝迟报、瞒报、不实报现象的发生。建立安全工作记事和分析制度,加强安全数据档案管理,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分析、建档工作,规范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成册、入柜管理。

四、突出工作重点,构建长效机制

(十一)有效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加强宣传引导,开展警示教育,建立每日提醒警示制度,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牌,利用每天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下课前5分钟,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持续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教育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通过家访、《告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学生游泳和交通安全提示,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推动建立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分析研判制度和联防联控机制,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及村(居)和社区,广泛深入地开展重点水域、路段安全管理及排查巡查,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减速带、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努力降低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发生率。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户籍化”管理和火灾风险评估。明确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餐厅等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立单位消防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岗位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优质课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学校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高火灾高危和消防重点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十三)强化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卫生操作规程。健全完善食堂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堂配送、索证、登记与食品留样、记录等管理制度。采取联合行动,定点采购、食品督查、督办及整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饮食摊点卫生安全整治,严把“五大关”,确保五个100%,即:严把培训关,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严查食品采购进货关,确保定点采购率100%;严把食堂办证关,确保食堂办证率100%;严把隐患排查整改关,确保排查问题整治率100%;严把事故责任追究关,确保事故责任处置率100%。大力杜绝学生食物、饮水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十四)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及办公室的作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交通秩序、文化娱乐场所、食品市场、网络诈骗和“打非治违”、“护校安园”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坚持前端管理、源头防范,实现预知预警、预防预控,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有性格缺陷行为的偏执人员和重点上访人员的排查、救治、帮扶、管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经常开展管制刀具、器械收缴行动,有效预防和控制侵害学生及学生打架斗殴等涉校涉生暴力案件的发生。

(十五)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及时调处、解决不稳定、不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依法处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师生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及时排查、分析、研判教育系统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学校、班级综治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学生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网络安全教育,防止网络诈骗和传销。加强问题学生和教职工的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行为管控和台账管理,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发生的师生矛盾纠纷。

五、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