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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工作成效

时间:2023-08-01 17:39: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治理工作成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区治理工作成效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为扎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兴(2016年 通用个人工作总结)义镇成立了以镇长黄学平为组长、副镇长王婧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部署、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

二、强化队伍建设,实行问题管理

一是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不动摇,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及时研究对策,促进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改进。二是每季度对全体队员实行无记名打分,落实“末位淘汰制”。三是建立问题库,及时整改督办、交办事件及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截止目前均按时回复各上级部门,整改回复率100%。

三、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长效机制

我大队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推进环境治理工作深入持久开展的重要保障,先后制定了《兴义镇20xx年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办法》、《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内部管理制度》、《兴义镇保洁员管理制度》、《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公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建立了责任落实、督查问责、考核奖励、工作保障“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有力的促进了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乡面貌

今年以来,我执法大队加大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的维护,共处理被盗、损坏窨井盖、水篦子等市政设施280余个,对新崇路、兴盛街、羊马河绿道沿线更换垃圾桶200个、果屑箱120个,垃圾桶点全部实现标准化、景观化管理。

五、落实整治措施,开展各项工作

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以三个“狠抓”为重点,切实将上级的各项要求和我大队的具体部署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一)狠抓政策宣传,为环境整治工作营造和谐气氛

一是联合各村(社区)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群众会,认真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目的和意义。二是通过每两月一次的宣传活动以及标语和宣传资料将治理内容和相关要求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狠抓卫生保洁工作,多方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卫生保洁工作中,我大队不断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对辖区道路沿线可视范围、河道沿线、道路周边、小区院落等地区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治理,一年来,清除积存垃圾及杂物80余吨。

(三)狠抓专项整治,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长效保障

1、车辆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我大队采用城管、交通协警联合执法的形式,截止目前共整治乱停乱放车辆15000余辆/次,现场锁车923辆/次,劝导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8500余辆/次。

2、店招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我镇新崇路、成新蒲快速通道、场镇、及沿线的商招店招、户外广告等进行清理整治和,今年以来共整治违规广告600余处,规范落地招牌1500余次。

3、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行动。我大队加强了对辖区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并且加强了全镇道路、绿化冲洗降尘作业,今年以来共出动洒水车1000余台次,人员300余人次。

4、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我镇综合执法大队参照XX县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加强对我镇场镇及王巷子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共规范出摊占道行为1820余次,清理牛皮癣800余处,有效维护了我镇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卫生环境。

六、取得的成绩

(一)创建省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显成效

自省级“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开始,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对全镇市政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园林绿化、河道、农村沟渠、农村院落等进行专项整治,提升了有兴义镇整体形象,5月份成功通过了“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镇”验收。

(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建设

在县城管局的指导下,兴义镇综合执法大队将不二果园子社区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点,以此带动了全镇农垃工作全覆盖。我镇农垃工作的运行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接受了成都电视台、新津电视台的正面报道,并且得到了省、市、县各级领导的好评和肯定。

(三)迎检次数及取得的肯定

第2篇

时值夏季高温,天气炎热,用电量增加,是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为彻底消除职工公寓(宿舍)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组织开展一次以职工公寓(宿舍)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重点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范围

全街道各类职工公寓(宿舍)。

二、时间安排

(一)检查时间:年8月4日至年8月17日;

(二)隐患整改时间:年8月18日至年8月31日。

三、隐患排点

本次安全检查活动,突出以消防火灾事故隐患为重点,对街道各类职工公寓(宿舍)的用电、用煤、用气等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排查。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宿舍是否有专人管理;

2、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是否擅自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4、是否使用酒精炉;

5、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并定期维护保养、安全可靠;

6、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

7、是否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点型感烟探测器;

8、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安全出口;

9、是否设有符合应急状态下的照明设施;

10、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各社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各社区对辖区内的职工公寓(宿舍)进行检查;

2、综治部门负责街道辖区内厂区外职工公寓(宿舍)的检查;

3、物业办负责生活配套区职工公寓的检查;

4、安监部门负责厂区内职工公寓(宿舍)的检查;

5、建筑管理科负责建筑工地职工公寓(宿舍)的检查。

五、工作要求

第3篇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的工作部署,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野广告”、“牛皮癣”等乱贴乱画问题为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使我区环境容貌得到明显改善。确保在专项治理活动结束时,基本消除全区所有建(构)筑物立面墙体、公共设施及地面上的各类“野广告”,并建立健全实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副区长

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区市容园林局局长

成员:等驾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曲江街道武装部部长

大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小寨路街道党工委副调研员

长延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丈八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鱼化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野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执法局局长同志担任。

三、整治内容

全区一、二、三类道路两侧建筑、背街小巷、城中村喇叭口、市政、供电、通信、交通、广告等设施上和地面上张贴、涂写的各类“野广告”以及散发各类“野广告”的行为。

四、整治措施

(一)区城管执法局要做好对所有沿街建(构)筑物和其它载体上乱涂写、乱张贴“野广告”联系电话的拍照取证工作,并将号码及时输入恶意信号追呼系统进行强制追呼。

(二)区城管执法局要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同日常执法管控工作结合起来,发现散发卡片、传单式小广告,各类招商、招工、招聘、招生以及降价促销、提供家政服务、中介服务、售房、出租、转让、求租求购等商业类的“野广告”违法行为,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没收违法物品,同时,按照卡片、传单、张贴物上提供的信息加大管理力度,依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禁止乱张贴乱涂写暂行规定》(市政府令53号),从重处罚。

(三)区市容园林局要加强与城管执法局的联系和协作,尤其要在“野广告”治理成果的巩固上下功夫,将辖区保洁员一线监督举报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防止各类“野广告”现象出现反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线保洁员举报时,各街办将收集的相关资料交区市容园林局,由区市容园林局统一向区城管执法局提供举报资料。

(四)区市容园林局及各街办要组织保洁员于每日上午8时前对“野广告”进行清除。在工作中,要以全区道路人行道、公交站点周边、商场、超市周边及各类建(构)筑物立面、地面、围墙、行道树上的粘贴、喷涂“野广告”为重点,天天检查、天天清理。“野广告”清除后的效果应与原有色调相符,不得随意涂盖,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貌。

(五)各街办要继续加大对沿街各单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按照《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清除责任区内建筑物立面、地面的“野广告”。对不履行职责,清除“野广告”不力的,将相关资料情况报区城管执法局,区城管执法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六)各街办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喇叭口和社区的“野广告”清理工作,对于在这些区域墙面、楼体外侧、居民楼道等公共场所随意张贴、喷涂各类“野广告”的行为,要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并组织力量及时清除。

(七)各街办要督促本辖区城市公共设施的产权单位自行清除公共设施(邮电、电信、传媒、供水、供电、环卫、交通、雕塑、城市消防栓、公共休闲座椅)上的“野广告”。

(八)区城管执法局要积极协调公安城管四大队,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在对违法人员形成威慑的基础上,主动受理社会各方面提供的各种办理假证、假文凭、假机动车牌照、高利贷、非法行医、出售和回收各类非法物品、走私物资、高薪聘用男女公关、情感陪护等“野广告”违法犯罪线索,追根溯源,全力侦破,力争铲除一批制假贩假的“黑窝点”。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办要高度重视“野广告”专项治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四城联创”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结合本部门、本辖区的管理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做到责任到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在国庆节前大见成效。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要围绕改善和提高城乡人居环境、降低生活垃圾污染,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展开,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结合实际、技术合理、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治理机制。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设计和规划,要与我乡各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密集度、生活垃圾成分、性质和日产量等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按照方便群众、宜于清运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要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态治理,鼓励垃圾资源回收再利用。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垃圾分类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初步形成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分类治理的管理和运行体系,先期以村为试点,在5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随后在全乡范围内展开,5月底全面完成建设工作。逐步建立起“户(组)分类、村(组)收集、分类处置,乡(村)转运、县集中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工作目标。

三、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方式和设施布局

(一)治理方式

我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原则是:分类治理和集中清运相结合,片区治理与就近简易治理相结合。

(1)分类治理:①户分类:每户农户配置分类垃圾桶两个,分别标注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垃圾装桶时进行初分。②分类收集。由群众自行将初分后的垃圾投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中或定时沿线收集的垃圾车。③村(组)分类处置。垃圾生态治理池中三类垃圾(可降解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由垃圾分类员分类处置:可降解垃圾在堆肥治理后在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就地填埋;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公司收购或废品收购站回收;不可回收垃圾转运至乡垃圾转运站。④转运。我乡将垃圾中转站中的不可回收垃圾集中转运至县垃圾治理厂。⑤集中治理。县垃圾治理厂对不可回收垃圾进行集中科学治理。

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街道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生活垃圾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就近简易治理。在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的行政村设置垃圾分类池,垃圾收集分类后就近进行“无害化”治理和填埋。在河流和邻近水源地附近不得搞集中填埋,防止污染水源(如铜岭村、桅杆村、断桥村)。

(二)设施布局

(1)建立村垃圾分类治理池、收集转运站,配备垃圾清运员、垃圾分类员和垃圾清运车。在各村人口密集处,根据实际设置垃圾分类治理池和分类收集转运房。每村至少设置1个垃圾收集转运站,人口密度较大或行政区域较大的村,可结合实际设置多个垃圾收集转运房。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每50户配备1个垃圾分类治理池,不低于每500人配备分类治理员1名,不低于每1000人配备垃圾清运员1名。在平杨公路沿线建立3个垃圾分类收集池,在桅杆村活动室周围建立垃圾中转站1座,各分类分类垃圾池的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由我乡垃圾清运车运至县垃圾治理厂治理。保洁员、分类员、清运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实行身兼数职,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类员和清运员既要负责自身的环卫保洁工作,同时要承担环境监督、分类治理知识宣传和乡村道路安全监管的职责,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2)户分类垃圾桶。按每户2个分类垃圾桶的标准配置。

(3)运输工具配备。结合实际,在交通方便,地域较小、人口相对较少的村原则上配置机动三轮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在交通便捷、地域较广、人口相对较多的村,原则上配置小型垃圾收集车,巡回收集、清运;每个垃圾中转站配置大型垃圾清运收集车,鼓励采取对外承包、租赁、社会融资等灵活多样、切合实际的方式解决。

(4)可回收垃圾回收网点布局。全乡设置1座农村生活可回收垃圾固定回收站;结合实际,在村布设固定或流动回收站,流动回收站1周至少进行流动回收1次;建立起分类员—回收站—回收中心的回收治理模式。

四、资金筹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所需资金巨大。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积极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在运行经费筹集上,要按照“受益群众筹一点、垃圾回收换一点、乡财政补贴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的“四个一点”的方式进行筹集。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的原则,农户按照每人每月1元(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的标准缴纳保洁费;乡机关、街道商户、乡级单位的保洁费用标准由乡参照相关收费标准确定并收取;财政投入按照“科学测算、以奖代补、包干使用”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所需人、财、物进行科学测算后,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初乡人民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所有费用、车辆、人员队伍由各村统一确定、调配、安排、使用。

保洁员、分类员的聘用,要尽量向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局倾斜;在垃圾清运车辆对外承包或租赁时,要将垃圾清运员一并纳入统筹考虑解决。

五、工作职责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运行工作;各村、社区负责垃圾保洁员、清运员、分类员的聘用、管理和考核工作乡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垃圾分类治理设施的选点、建设工作。

垃圾分类员、清运员:垃圾分类员负责对分类治理池的生活垃圾每天进行分类治理;垃圾清运员负责每天定时沿清运线收集农户初分垃圾至垃圾生态治理池和至少每2天对垃圾生态池分类后的垃圾进行转运。

垃圾分类员和清运员共同负责将可降解池中堆肥垃圾清运至村组确定的生态治理区填埋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的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面源污染,落实“三个延伸”和推动城乡环境持续改善的根本性举措,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是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中心工作。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当前的重要中心工作之一,及早谋划,认真研究,扎实推进。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把环境治理编写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里,可通过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形式,发动村(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村(居)民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升乡风文明程度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推动我乡治理工作再上台阶。

(二)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科学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和布局,严禁出现闲置、浪费;在建设时,要与前期建设的各种垃圾房、池结合考虑、统筹安排,进行升级、改造,节约建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

(三)履职尽责,协作配合。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建立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切实按照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禁不作为;要加强沟通衔接,积极对接,强化配合,主动服务,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快速、全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内全面、圆满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第5篇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将嘉兴包括*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列为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会议,这既是一次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动员会,也是一次部署新三年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任务的工作会,同时也是一次促进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推进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市委盛全生书记专门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长办公会议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

一、肯定成绩,寻找差距,认真总结近几年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

近年来,我市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在各镇、街道以及市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干湿分离为前提、沼气治理为基础、综合利用为根本”治理原则,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对规模猪场采取沼气池治污模式、对规模水禽采取筑塘养殖治污模式,结合省811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实事工程,污染治理工作得到了有效扎实推进。

一是实施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沼气池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412户,占86.01%,共建造沼气池1.8万多立方米。其中,常年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沼气池治理设施建设67户、完成95.7%;存栏100-199头规模猪场沼气池设施建设153户、完成90.5%;存栏50-99头规模猪场治理建设192户、完成80%。同时有40个规模畜禽养殖场在沼气池建设基础上配备建造了后处理池(沼液贮存池),有85个规模场建造了干粪堆积棚。

二是开展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执行水源保护区有关规定。全市存栏500羽以上规模水禽场已有270户完成了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占总数的37.39%。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实行了关、停、迁,已关、停规模猪场3个、2000多平方米,关、停水禽养殖户27户、7146平方米。

三是启动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整治。在对常年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全面开展沼气池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开展了生猪散养户“三水合一”(养殖污水、厨房污水、厕所污水)整治试点。在生猪养殖相对集中的曹桥街道野马、孔家堰、愚桥三个重点村以及其他镇、街道的部分村,选择沿河生猪散养户,开展“三水合一”整治试点。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07户生猪散养户完成整治任务,共建造沼气池2484立方米。

四是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外来养禽户主要是养鸭户饲养管理水平低、造成周边土地及河流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花大力气开展外来养禽户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全市89户外来养禽户,66户肉禽养殖户已经基本完成搬迁任务,外来蛋禽养殖户的整治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初步建立畜粪收集体系,综合利用模式得到逐步推广。市农业废弃物处置中心、明大牧业园区、春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三个畜禽粪便处置中心已全面运作,已对部分规模猪场以及养殖重点村实施了干粪收集,年收集鲜猪粪约1.5万吨,生产有机肥近6000吨。通过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等途径开展规模猪场干粪、沼液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工作,涌现出一批如林埭潘建华牧场、广陈威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马保良牧场、新仓逢源奶牛场等就地消耗综合利用典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治理过程中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由于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

二是规模畜禽场治污设施尚不完善。我市前几年治污设施建设重点放在沼气池建设上,大部分养殖户没有建造后处理池或沼液贮存池、没有建干粪堆积棚,干湿分离和雨污分离与标准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今年嘉兴市提出的“两分离三配套”治污设施标准相差甚远。

三是监管力度不够。对养殖户违规排放、干湿分离不彻底等现象,目前还缺乏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还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手段,对违规排放的处罚没有跟上,致使养殖污染治理成效还不明显。

四是收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全市只有部分重点养殖户和重点养殖区域建立了相应的干粪收集体系,规模猪场实施干粪收集的比例仍然较低,主要是就地综合利用的途径不多,传统的种植结构限制了综合利用的出路。农户使用畜粪收集加工后的有机肥的积极性不高,有机肥还难以得到广泛推广与应用。

五是新技术的引进应用还存在差距。现有的治污方式还停留在沼气池治污模式上,对引进与推广应用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如生态型、发酵型、零排放等模式)的力度还不够。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肯定治理成效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树立农村生态环境的忧患意识,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的理念,改变纯粹为治理而治理的错误思想,将加强畜禽污染治理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营造和谐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抓手,干字当头,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统一思想,自觉行动,深刻认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重要性

(一)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农村工作的具体体现。(略)

(二)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护水资源、保障人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略)

(三)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略)

(四)加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是生态市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略)

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六大工程

(一)全面推进“两分离三配套”工程。对生猪存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和规模奶牛场,要严格执行畜粪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堆积棚等“两分离三配套”标准。具体任务是:1.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沼气池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2.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全部完成;3.存栏100-199头的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今年要基本完成,其中列入省811工程的37个规模猪场今年必须完成;4.明年全部完成50头以上规模猪场“两分离三配套”建设任务。各镇、街道要根据市里制订的具体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年度实施计划,抓紧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和镇、街道要分别抓好几个标准较高的规范化示范场建设。

(二)全面推进散养户整治工程。曹桥街道野马村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今年要完成;曹桥街道、新埭镇、广陈镇、林埭镇等4个生猪散养重点区域整治,明年要完成。涉及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工程监管,确保整治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全面推进水禽筑塘养殖厌氧治污工程。对水禽存栏500羽以上规模禽场实施上岸筑塘养殖厌氧治污,水禽排泄物治理要按照干湿分离的要求,进厌氧池进行处理,严禁河道养殖水禽,到2010年规模水禽场治理率达到100%。

(四)全面推进农牧结合综合利用工程。就地综合利用是整个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中最有效、也是最经济的一种治理方式,要在开展“两分离三配套”治污标准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广农牧结合、林牧结合,实施就地综合利用。规模养殖场周边有条件的,要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鼓励发展林牧结合生态畜牧业,力争各镇、街道有30%以上规模畜禽场实施农牧、林牧结合、综合利用。

(五)全面推进干粪收集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畜粪收集体系,提高畜粪资源利用率,在已有畜粪处理中心的基础上,再建曹桥、新仓、新埭、广陈、林埭、钟埭、黄姑等7个畜粪处置点。进一步扩大收集范围,对规模猪场干湿分离后的畜粪无法就地消纳的,要进行收集处置,通过加工成有机肥等手段,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干粪收集处理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六)全面推进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要积极引进、推广畜禽排泄物治理新技术、新模式,开展规模猪场发酵式、零排放等治污新模式建设。要继续探索、推广工业化治污的路子,拓展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新方法。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要坚持治旧控新、堵疏结合、教育与监管并举,强化排泄物源头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把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作为近三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加以推进。

一要削减养殖,严控总量。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11年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平政发〔20*〕98号)发展优质、生态、高效、安全现代畜牧业要求,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的养殖区域规划。要通过规划和水源保护区实施,控制养殖总量;要通过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两违”整治相结合,削减养殖总量;要通过与畜牧业发展有关政策兑现相结合,控制养殖总量。要密切掌握养殖动态,对在禁养区内或进行违法占地、违法违章搭建的,要坚决取缔,确保到2010年末全市生猪存栏量控制在47万头以下。

二要加强宣传,监管并举。要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宣传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治理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要树立好“两分离三配套零排放”治理典型,加快推进规范化示范场建设,以典型引路,以示范推动。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等约束机制,督促畜禽养殖户治污设施的到位。市环保、农经、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工作的监管。按照规模畜禽场“两分离三配套”治理标准,市有关部门要会同镇、街道,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治污不达标的养殖户要依法进行处罚,要逐步像工业执法一样,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第6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省、市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县区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社会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客观、公正、全面评价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成效,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交委发〔〕2号)、《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暂行办法。

第二条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评价、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是各县区政府和主要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县区政府目标责任指标: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政发〔〕31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决定》)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发〔〕107号)(以下简称市政府《意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专业管理队伍,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完善预案,交通事故控制指标,信息报送等九大类31个子项目组成。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意见》,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1.县区政府制定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和市政府《意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并开展工作;

2.依照《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省政府《决定》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交管系统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公发〔〕78号),落实交通协管员编制,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3.县区与乡镇及成员单位,乡镇与行政村,层层签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责任书;

4.县区政府按辖区内驾驶人数落实每人每年5元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

5.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政绩考核体系;

6.制定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点,全力开展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并取得成效,定期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召开一次道路交通安全会议;

7.县区政府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市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政办发〔〕250号);

8.县区在辖区内主要国省道沿线或重点乡镇,创建1—2个交通安全“文明示范乡镇”、“文明示范行政村(社区)”、“文明示范学校”、“文明示范单位(企业)”。

(二)贯彻《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专业管理队伍

1.每个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配备3—5名专(兼)职干部担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健全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五长”联动机制;

2.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道路交通安全小组,驻村干部任组长,配备1—2名交通安全信息宣传员;

3.乡镇、行政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建立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台帐;辖区内低速汽车、摩托车挂牌率达80%以上,驾车人持证率达90%以上;

4.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强化低速汽车、摩托车的管理,道路交通违法率控制在15%以内。

(三)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

1.组织实施“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有实施意见,有基础台账和工作总结;

2.按照《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标准、办法开展自评,经省级复评达到市级标准;经省级复评达到省级标准;经部级复评达到部级标准。

(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

1.县区政府将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畅通工程”建设、评价工作;

2.投资完善城市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每年至少建设一处具有抓拍功能的红绿灯指挥信号系统。

(五)贯彻《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开展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

1.县区政府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靠实责任,落实资金和措施,限期治理;

2.省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100%、市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90%以上,县级督办的安全隐患路段治理率达到80%以上;

3.道路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有台帐、资料齐全,及时上报排查、治理各类资料。

(六)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督促辖区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与运输企业逐一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2.监督、检查、落实属地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工作;

3.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运输企业进行整改;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没有发生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4.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客运车辆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且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

(七)组织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完善应急预案

1.县区政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和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2.将重特大事故、公路阻断等公共安全事件纳入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及时开启绿色医疗通道,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3.县(区)政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八)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标

1.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市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数;

2.辖区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与上年度相比下降0.1(含路外事故);

3.辖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超过前三年平均数(含路外事故)。

(九)信息报送

1.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向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准确、及时、全面上报辖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第六条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目标责任指标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情况;

(二)各成员单位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中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情况;

(三)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办法》和《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应当履行的部门职责情况。

第三章考核方式与程序

第七条考核方式: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抽查、情况反馈等方式方法,对县区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要履行职责的成员单位和目标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考核程序

1.考核前以通知的形式,对被考核对象进行事前预告。

2.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半年、全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写出书面自查报告,并在考核时由接受考核的单位负责人向考核组报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等。通报结束后,书面报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查。

3.根据需要由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一般查看与重点了解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被考核对象在完成目标任务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等进行查阅,实地核实有关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

4.按照县区政府和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考核的基础上,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完成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定等次,并写出考核报告提交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审定后进行通报。

第四章分值评定与等次确定

第九条县区政府考核分值为100分,80分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相关成员单位考核分值为50分,40分为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目标责任;根据《考核评分标准》逐项进行评分。考核采取扣分制,每项扣分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第十条考核等次按考核成绩分县区政府、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两部分排名。

第五章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奖惩原则: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十二条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将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区政府实行一票否决(含路外事故)。

(一)年内发生4起一次死亡3至4人交通事故的;

(二)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5至9人交通事故的;

(三)年内发生1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或辖区车辆在外辖区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且承担主要责任的。

第十四条对年终考核成绩前三名的县区政府和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奖励资金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同意后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暂行办法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7篇

2013年以来,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工业园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县普法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工业园区“六五”普法总体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着园区中心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为创建省级平安工业园区、法治工业园区、构建和谐园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普法重视程度,强化组织队伍建设,普法宣传队伍进一步壮大工业园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即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全区普法工作按照部署有序开展。同时各责任单位充分重视普法工作,及时掌握全年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通过配备专门的普法人员,划拨专项经费,充分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工业园区聘请1名律师组成专业服务团,充实工业园区普法队伍;组建了由19位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讲师团,安排讲座分期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为群众答疑解难。同时,通过整合工会、团委等部门,挖掘工业园区劳务中心普法积极分子,建立普法办派生队伍,充实了普法工作机构。此外,今年继续加强企业普法师资团队伍,各社区、企业普法骨干和联络员更新壮大,把宣传教育各方力量有机地整合起来,借氛围、借合力、借势头促进我区普法大格局的建设。

二、“六五”普法顺利验收,总结回顾工作经验,为“六五”普法启动奠定坚实基础.工业园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自5月底开始全面部署,至7月上旬基本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分为部门自查和全区集中检查验收两个阶段。检查验收按照协调互动、注重实效原则,对照《关于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的通知》确定的内容和标准,工业园区“六五”普法工作成效较为显著,公民学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亦稳步提升。但仍有少数部门领导不重视,普法工作开展较差。7月召开“六五”普法半年总结大会,对工业园区“六五”普法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先进经验进行了推广,对不足的地方进行了反思,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普法宣传能力和水平,顺利承接“六五”普法做好铺垫。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方式,法制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工业园区一直坚持探索法制宣传新模式,要求既要紧紧把握时代变化脉搏,又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在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宣传形式的趣味性、宣传语言的群众性、宣传时间的经常性上实现新突破。今年4月份,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目标我区举行 “转作风优环境” 法制专题讲座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法治管理水平。10月,组织工业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部分重点企业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短信征答活动,利用手机短信的便捷渠道,丰富法制宣传方式。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吸引了广大群众、企业员工和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积极参与,对增强群众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这些活动也是工业园区在探索普法新模式历程中的尝试和积累,推动着工业园区普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法律素质提高。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学法要求,我区结合实际,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通过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实施法制宣传,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大普法”的工作格局,使普法由过去单纯学法转变为运用法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的自觉行为。

一是在“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中,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领导干部学法,重点是要提高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能力。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坚持定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各种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是“法律进社区、学校”活动继续深化。工业园区同时结合普法依法治理结对帮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开展了大规模的送法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活动。各社区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学习活动,组建法制自愿服务队伍,开展咨询宣传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交通、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制作并定期更换法制宣传栏的内容,使工业园区的普法不漏掉一个角落,普法覆盖面不断提高。今年7月和8月,我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有关企业员工在开展一场盛大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活动中,共分发560份普法宣传纸扇、30余张普法宣传标语、100多份普法宣传手册,通过贴标语、挂横幅、进商店、下企业等形式、吸引了周边众多的群众前来咨询。“12.4”期间开展了法律宣传系列活动,组织工业园区各部门举办大型法律现场宣传活动,附近群众、企业职工积极踊跃参加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分发各类宣传资料上万份,活动结合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侵权责任相关宣传内容,对征地政策、食品安全、涉农知识等社会热点进行全面宣传咨询,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起来,为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打造我区良好法制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在“法律进企业”活动方面,抓住普法关键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工业园区基层单位主要是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领导核心。管委会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下大力气对企业法人的法制教育进行分批轮训,10月份组织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法制培训,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对企业健康科学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结合多次的主题宣传活动,安排普法人员下企业,与企业的代表人、普法联络员一起,互看互学各企业典型普法工作。

回顾工业园区今年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各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全区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和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对法制宣传教育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一些员工群众和个别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一些企业普法工作还存在“死角”和“盲区”,部门间的普法工作开展也不平衡;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今后,我区将继续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宣传报道,加强组织协调,为我区科学规划“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宝贵经验和扎实基础。

第8篇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为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我区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身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式。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二是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深进调查研究,制定了*区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各乡(镇)、各部分贯彻执行,明确了各级各部分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赏罚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进政府口考核,推行依法治区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同一部署,同一检查考评,同一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地开展。

(二)加强骨干培训,进队伍伍业务素质。

为进一步进步普法依法治理队伍素质,我区把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列进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我区计划9月份举办为期一天的普法骨干培训会,对全区19个乡(镇)办事处司法所长、及区属各部分普法骨干共100余人进行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要求各乡(镇)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发挥普法骨干队伍的职能作用。各乡(镇)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骨干的培训工作。据统计,1—6月,全区区(乡)两级共举办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19期,参训职员1000余人(次),为我区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为使“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我区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牢牢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分围绕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牢牢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构建*社会、“五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城镇活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律援助宣传,进步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二是针对性强。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分措施有力、富有特色。如依法治区办、司法局组织职员,深进车站、建筑工地、劳务输出重点村寨发放《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视、畜牧、烟草、技术监视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以“消费与责任”主题,集中上街摆滩设点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知识,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法》、《森林法》、《消防安全法》及防火知识等法律法规,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矛盾职能作用,做好普调结合,对年初排查出影响农村*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悬挂横幅、展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法制课、座谈会、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进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据统计,在“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区共有100余个部分(单位)参加了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万份,出动宣传车宣传56次,法制文艺演出20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64次,出板报、墙报182期,张贴标语3200条,广播、电视宣传65次,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100余份,赠予法律知识图书1670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4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件,受理公证事项21件,调解纠纷30件,宣传法律法规80余个,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认真组织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最新出台实施法律法规。上半年国家相继颁布施行了《城乡规划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治区办及时配合相关部分,制定了贯彻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对学习形式、宣传方法、时间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各专业法部分结合实际,一是利用每星期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解把握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条款,进步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组织精干的工作职员,上街摆摊设点,采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向来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三是制作录音滋带,利用宣传车,深进各乡(镇)农村巡回宣传,使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进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和农民五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确保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依法治区办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农业局、工商局、教育局联合发文,制定了领导干部、中小学生、农(居)民和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区一是根据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我区下发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见》,制定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二是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区委党校等有关部分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进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进开展。

——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分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职员的培训工作。为进一步进步我区行政执法职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区组织了全区行政执法职员的培训,对参训职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以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参训职员148人(次)。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进步青少年遵法意知。我区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意见》到各中小学校。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区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进学校上法制课。上半年全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进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10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10万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律师进校园”活动。我区在开展以“防范办学风险,减少学生安全事故,进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构建*校园”为主题“律师进校园”活动中,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各中小学开展了独具特色的法制书法、字画比赛活动,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受教育师生达30000余人(次)。

——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牢牢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向企业、厂矿下发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学法用法意见》。二是法制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

深进各企业、厂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老实取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治理职员法制培训工作。共举办企业经营治理职员培训班2期,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参训人数达100余人(次),进一步进步了广大企业经营治理职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加强农(居)民学法用法意见》,组织开展“送法进村进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题目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各家各户当家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治安治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题目。二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为使培训活动贴近农村、贴近群众,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积极邀请农科、畜牧兽医等部分技术职员配合做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对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150余人进行了培训,赠予《农村法律知识读本》5000本,讲解法律法规40余个。进一步进步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知识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遵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认真按照省州关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基本做到了每个村委会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所法制学(夜)校,有一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一名法律明白人。

(五)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

为切实增强夏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周边群众和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强化优化建设工程施工环境的责任意识,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2009年元月以来,我局联合公、检、法等单位不中断地出动法制宣传车在夏蓉高速公路周边进行巡回法制宣传。重点宣传了《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夏蓉高速公路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及公告。活动开展以来,夏蓉高速公路周边群众和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加强,有效地阻止了强揽工程、垄断建材、强行参运、阻工*等恶意行为地发生,使项目建设有序有效的胜利进行。

二、存在的题目

上半年,我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各级各部分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急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解决和克服的题目。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乡(镇)和部分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熟悉不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题目,全区面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还不平衡。

(二)普法队伍人数少,专业化程度、技术装备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普法工作需求。尤其是乡(镇)普法工作经费、人力、时间投进不足,一定程度地影响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普法难度大。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偏远村组,交通不便,送法进村进户十分困难,造成了普法死角盲区;二是由于农民群众居住分散,农民外出打工现象突出,普法对象难以集中。三是农村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比较强,农忙时早出晚回;农闲时忙外出打工挣钱做生意,很少有空闲时间,普法时间难以安排。四是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规范普法内容难理解,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

(四)由于受工作经费、技术、装备等因素的制约,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大多停留在传统的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点、上大课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很难收到应有的效果。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下半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进步全民法律素质和全区法治化治理水平,为实现平安、*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抓好普法依法治理业务骨干培训,下半年组织1—2期基层普治业务骨干培训,进步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继续扎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试点工作,在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新方法,使试点真正出成效、出典型,为我区顺利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提供经验。

(三)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深进开送“送法进村进户”活动,不断进步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六个一”活动,力争年内解决30000户农户法律知识读本。

第9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5月14日,内务司法委联合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邵建华、沈利农两位副主任均对查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协助常委会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意见收集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要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指定条文的通知》等,确保查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10月底,通过深入查找,全市各地、各单位上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事项共780余条(次),涉及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200多部。内务司法委及时对代表、各单位查找出来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及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上报。同时在初步整理汇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涉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按规定转交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为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内务司法委2014年就修改后的民事、刑事两大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201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

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更新执法理念等五点审议意见。为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促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尊重人权,10月份内务司法委对“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撰写了督查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的实际,为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内务司法委于7—8月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法院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的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诉讼程序,健全办案机制等意见建议,为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调研参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公正规范执法的重要渠道。在日常工作中,内务司法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规范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此外,内务司法委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26件特定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尚未发现有明显的办案瑕疵。同时对《__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__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__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意见》、《__市地名管理办法》、《__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有违法、不适当等可撤销情形;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拟出台的法规条例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一直是全市人民的期待,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4月14日,内务司法委主持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实地察看平湖市新仓镇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代表们,充分肯定“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对全市治水工作中如何加强对巨额治水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清三河”过程中如何科学准确计算河道清淤隐蔽工程土方量,如何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及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如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偷排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排放污染问题,如何提高污水纳管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强化保障;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健全法制,严格执行等五个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肖培生市长的批示肯定。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去年5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加以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跟踪了解政府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内务司法委就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各类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建议,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在今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为重点建议由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督办。内务司法委多次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8月11日,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祝亚伟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加快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内容,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内务司法委的跟踪督办下,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被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可望在下一年内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第10篇

一、参加目标考核对象:社区常职干部。

二、参加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30分):按党建和精神文明考核细则得分折算确定(附件1)。

2.计划生育工作(10分):按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3.民政殡改工作(10分):按民政殡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0分):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5.财务管理(5分):按财务管理细则进行考核。(附件3)

6.安全生产、和维稳(15分):按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7.就业和社会保障(20分):按大观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考核细则确定。(附件4)

8.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涉及参与重点项目的实行加分制,完成镇安排的重点工作加2分,未完成减2分。创新工作受到区以上表彰或推广的加5分。

三、奖惩办法

(一)加分及标准

1.因集体和个人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的,按受奖层次加分,集体和个人加分前10分按实加分,超出10分的按10%折合加分。

(1)集体工作被区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和优秀者加1.5分,被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受区委、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为先进和优秀者加3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评为先进和优秀者加5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3分。

(2)个人工作被区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0.5分,被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0.2分;受区委、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1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评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

2.各社区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迎接上级检查,检查合格的不加分,检查不合格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2分。因工作成效明显,迎检工作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加2分,

(二)扣分及标准

社区常职干部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1分,每缺席1人/次扣2分;按时准确上报各类资料,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督查组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3分。扣分不封顶,在总分中扣减。

(三)奖励

1.考核总分在70分及以上,按30元/分兑现年终目标考核奖。

2.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凡被省、市、区半年、年终人口质量抽查的社区,抽查合格奖该社区村600元,且计生单项考核为满分。计划生育抽查不合格影响镇党委、政府评优、评先,整个双方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有“三结合”任务的社区,半年、年终检查合格奖该村200元。

(五)惩罚

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不予奖励,且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评选。

第11篇

一、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及工作部情况。

本支部及村委会班子坚决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始终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村两委会一班人踏踏实实干工作、一心一意谋发展。紧紧围绕“创优秀党支部,建和谐新农村”工作目标,不断加强新时期党支部建设、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以支部自身建设为切入点,完善并执行好“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电化教育制度”、“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各项党的活动制度,引导两委会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凝聚力量,树立班子新形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村的发展上来。在工作中,两委会成员能充分发挥自身带头作用,树立榜样,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两委成员先要做到,不该做的事情两委成员主动不做,始终与群众打成一片,听民意、排民忧、解民难、保民安、为民乐、千方百计为群众服务。我们以在职党员服务社区为契机,动员机关党员利用个人特长积极投身于新农村建设,有力的推动了全体党员服务农村发展的热情。

二、镇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强化软环境建设,把全村的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举全村之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影响企业生产、阻碍企业发展、破坏投资环境的不良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为全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稳定的优良环境。荣海新型墙体材料、佳远高科两个重点项目的落户施工建设顺利。同时加大招商引资、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的投资力度。目前投资近两千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正在洽谈之中,土地征用的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立了以保洁员、党员积极分子组成的管理小组,分兵把手,各负其责。强化村庄环境卫生的长效化管理,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划分保洁区域,各保洁责任区横向到边、纵向到里,确保不留死角。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在整治的同时,我们想方设法得到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市建设局帮助本村修建村民健身场地一处,镇水利站对9、10组的河塘进行彻底整治,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

三是综合治理工作创出特色。

首先强化基础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和谐和稳定。我们始终加强与分片民警、村联防队员的紧密合作。安排专人对全村流动人口的登记,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花名册”、“房屋出租户登记表”。同时配合民警,对辖区内的特殊营业场所进行了调查,帮助流动人员办理了暂住证。

其次是始终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宗旨,组织居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民调作用,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我们以市民学校为基地,组织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职工权益保护法”、“交通法规”等各类知识的培训,同时结合农村中的典型案例,专门聘请有关部门的学者进行现场案例分析,解决了问题同时又教育了广大群众。

再次是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构筑农村防控体系和反意识。我们村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镇”创建“无地区”、“无毒村”、最大限度地动员和带领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在知晓率、参与度和教育覆盖面上下功夫,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远离的自觉抵制能力。同时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用健康文明、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占领群众的思想文化阵地。

第12篇

关键词:宁波市;鄞州区;“五水共治”;居民满意度;调查

“五水共治”是推进浙江新一轮改革发展的关键之策,“五水共治”中“治污水”是重点。宁波市政府近几年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紧紧抓住“五水共治”这个主线,实施了56项治水项目。为了解当前宁波市污水治理的工作情况,倾听社区居民对“五水共治”的认识,呼吁广大群众主动、自觉参与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我们设计了“宁波市五水共治工作成效问卷”进行调查,充分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旨在“还城乡碧水,共建美丽鄞州”,切实落实“五水共治”的各项措施。

一、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随机选择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兴裕社区、万科金色水岸小区、中河街道东城社区、鄞州区洞桥镇小区、春江花城小区、四季云顶小区等社区的成年居民。

2.调查方法

社区居民填写调查问卷,调查时调查员说明调查目的、意义以及填表方法,让居民自主填写。

3.调查表内容

本调查表内容包括“五水共治”的知晓途径,社区居民对政府“五水共治”建设治理成效的满意度,造成河道水质污染的原因,当地城镇污水处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以及社区居民对政府“五水共治”的支持度和参与度。

二、结果

1.社区居民的一般情况

调查问卷共发放300份,实际收回288份,有效问卷为288份,问卷有效率为96%。被调查者为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以内的居民,平均年龄(48±1.3)岁。

2.居民对“五水共治”知晓率高

调查问卷结果显示,100%的受访者知道或听说过“五水共治”。其中通过别人口述渠道、手机渠道、电视渠道了解的人数分别达到了82%、80%和75%的比例(见表1),这说明一方面现代传媒在“五水共治”宣传方面达到了显著的效果;另一方面也说明群众环保参与意识比较强烈,对城市环境保护建设关心度高。这样的认知度为“五水共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3.居民对“五水共治”总体满意度高

对宁波市“五水共治”的总体效果,82%以上的受访者给予了正面评价。在各个具体满意度方面,特别是河道保洁满意度和饮用水水质的满意度都达到90%以上(见表2)。以上两项群众满意度表明,宁波市各级部门从管理制度、监管机制、资金保障等方面入手,歼灭垃圾河、清除黑臭河,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指标符合标准,百姓满意度逐渐提高。令居民不太满意的是雨天的城市排涝情况,满意度只有46%,这表明城市排水设施还需加强建设,特别是面对台风等极端天气时。针对造成河道水质污染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居民普遍认为是“生活垃圾乱倒河道”和“企业偷排不达标污水”造成的(见表3)。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一是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差,特别是在城乡接合处乱倒垃圾的现象比较严重;第二是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差,虽然环保部门对偷排的打击力度很大,但是个别企业的行为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城镇污水处理情况的调查显示,其主要原因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不高,处理污水能力不强”和“污水收集管网老化,更新不及时”(见表4)。污水处理标准和污水处理设施是居民对城镇污水处理方面最不满意的地方,也是居民所期待的改进方向,政府需要在污水处理的软硬件方面加大投入。

4.居民对“五水共治”支持度高,但参与度偏低

调查数据显示,92%的居民对“五水共治”表示支持,表明目前政府及全社会的治理工作得到了较高的认同。但是居民自身在保护水环境参与度上比例较低(见表5),有大部分群众因为用水方便、水价便宜,节水意识淡薄,甚至认为没有节水的必要。

三、讨论

“五水共治”是根据浙江“水乡”省情和公众亲水诉求,深入贯彻“八八战略”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美丽浙江”的战略重点,对于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推进“五水共治”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保认识

居民对“五水共治”的知晓度很高,但参与度较低。“五水共治”的主体是政府,但是社会组织和群众也应积极参与,这样才能形成合力。宣传部门可以开设电视专栏,寻找当地“最美治水人物”,提倡从自身做起,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五水共治”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2.完善政策设施,强化治水保障

政府要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建立各级各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管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等手段,从严、从重打击偷排漏排行为,始K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标准,增加污染物项目总数,提高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控制要求;加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建设河道周围居住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减少生活垃圾对河道环境的污染。

(通信作者:李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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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金南,蒋洪强,张惠远,等.迈向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框架设计[J].环境保护,2012(23).

[3]甘露,蔡尚伟,程励.“美丽中国”视野下的中国城市建设水平评价――基于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的比较研究[J].思想战线,2013,39(4).

[4]毛思洁.水之治乃全市之治――专访市“五水共治”办专职副主任何国强[J].宁波通讯,2014(11).

[5]吕振江,杨成刚.宁波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思考[J].经济丛刊,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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