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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特征

时间:2023-08-01 17:39: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治理特征,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治理特征

第1篇

【论文摘要】不同行业的 企业 有着不同风格特征的公司治理文化,而企业独特的公司治理文化又决定着其进入新行业的成败。公司治理文化与企业的行业选择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并且公司治理文化对企业的行业选择有其自身的作用机制。企业应该综合考察其所处行业的内外部特征并将其运用到公司治理文化的管理中去,公司治理文化的行业特征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不同行业的企业有着不同风格特征的公司治理文化,而企业独特的公司治理文化又决定其进入新行业新领域的成败。因此,对公司治理文化行业特征的研究,不但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一、公司治理文化与企业行业选择的相互影响

1、公司治理文化对企业行业选择的影响

(1)行业结构需要一定的管理技术系统支持,这个系统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是否切合,直接影响企业在行业中持续 发展 的技术能力。行业选择之所以要考虑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相契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所选择的行业的管理技术系统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不切合,它就很难为股东、董事、监事和管理者等公司治理的参与成员所接受和学习,行业优势也会因此而难以形成。

一个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是参与公司治理的成员所拥有的经过反复整合已经模式化了的行事方式,这种方式过去曾卓有成效地适应了一定的生存环境,经过长期相传,又形成了一种相对固定的东西。在这个模式化的体系中,包含着一定特质的管理技术系统并以此为基础构成了一定的治理文化。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不仅是指物质的管理工具,而且是指特定的管理 艺术 。每一个公司治理文化的管理技术系统都有某种独特的素质,我们所说的模式化的东西,就是指这种特质。它的稳定性表现在:即使人们具体使用着的管理工具改变了,它还会继续存在于新的管理工具当中;甚至当人们采用其他公司治理文化传来的管理工具时,这种模式化了的特质也会借助其文化的惯性力量体现在其采用的过程中。

正是由于一个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具有这样的整合力量,一个企业的行业选择所要求的管理技术系统如果与之切合,就能得到一种可持续开发的管理技术支撑。反之,如果一个企业的行业选择与公司治理文化模式的管理技术系统是完全隔绝的,就意味着企业在采用新的管理技术的同时还要学会放弃既有的模式化了的管理技术能力,使自身已经熟悉并且熟练了的生存手段失效。这意味着处在行业转换当中的人们要承受双重的压力:一方面是学习、理解和掌握新的管理技术系统;另一方面是放弃业已成熟了的管理技术能力。这样的行业调整与转换,无疑会造成一种文化的断裂,给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极大的困扰。这种困扰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既有的管理技术和经验突然失灵,造成它们的浪费和流失;二是学习和掌握新的管理技术又缺乏足够的时间和必要的条件基础;三是由于没有相应的知识背景和信仰背景,不仅是学习和模仿异质公司治理文化中的管理技术与经验很难,而且即便是学,这些技术和经验也很有可能在仿效过程中耗散和变形。因此,将一个公司的行业选择植根于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模式之中,尽可能使两个管理技术系统相契合,使行业结构的调整过程同公司治理文化的转型保持动态的一致对行业结构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优势行业形成需要一定的社会人文环境,而公司治理文化模式正是这一环境的内在基础或内在模式。一个企业公司治理文化的价值系统、道德观念等,通过对人的行为和心理的支配,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行业的发展,毕竟任何行业活动都是人的活动,而人又都是被打上了文化烙印的人。因此,一个企业的行业管理制度如果与其治理文化相切合,这个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即它的 经济 、社会功能的实现就有了深厚的基础。就公司治理体系来看,行业选择的合理与否,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看它能否将一个企业内外部的人力、财力等所有资源激活并将其有效组织起来推动行业的开发与发展。

2、企业行业选择对公司治理文化的影响

公司治理文化主要受到四个因子的影响,即专用资本所有者权益保障因子、创新与开放因子、制度规范性因子和社会责任因子[1]。公司治理文化通过将重心放在不同因子上达到资源配置最优化,而这种配置恰恰受到企业所在行业的强烈影响。

公司治理文化行业特征是适应企业生存需要而产生的。伴随着企业的产生,其长期生存所必须的基本假设就存在于企业员工和所有者之中,之后这些假设成为公司治理文化的一部分。这一观点与schein的见解相一致,他解释了成功的行为如何制度化进而转化为企业价值,最后成为潜在的假设[2]。表现在行业影响方面,企业必须适应行业所要求的某些假设才能生存。与行业驱动假设相适应的行为也会导致成功的结果。这样一来,正如schein描述的那样从成功经验中提取处理的价值观和假设凝结为公司治理文化的组成部分。一旦行业驱动假设不为企业广泛共享,那么其行为将与行业市场基本要求发生冲突并威胁企业生存。社会学家还从制度理论的角度对组织与其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讨论。组织的制度环境是指那些组织必须遵守的成文和非成文的规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组织的合法性、生存和繁荣。从本质上讲,它们反映了特定制度环境中成员的信念、价值观和规范。因此,行业文化也可以看作是公司治理制度价值观和信念的组织表现之一。

二、公司治理文化对企业行业特征的作用机制

与其他管理手段相比,公司治理文化的形成更加依赖于作用效果。文化以假设和相关价值观的形式介入外部环境和内部权力与控制的分配,经过市场竞争的检验,只有与其所处行业环境相融合的部分才能生存和发展。当然,它们之间的联系是松散的,因而对于管理者来说仍然存在相当大的选择空间。在此基础上,企业表现出不同的战略、结构和流程。公司治理文化作用既包括与如何管理有关的内部控制导向信念,也包括与如何竞争有关的外部导向信念[3]。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莫过于公司治理文化和制度规范,由于企业行业差异,两者及其内部之间的作用重心也应该有所不同;外部导向包括处理外界环境所带来的风险等。不同的行业因其本质假设差异内所隐含的风险显然不同,如行业退出壁垒高的行业风险高于对应低的行业、顾客偏好差异及变化大的行业风险高于对应低的行业等。更重要的是行业特征风险本身将对企业如何处理问题产生重要的影响。出于行业驱动文化研究的需要,相应的行业分类系统也有待于发展。过去的行业分类主要集中在财务、就业量及产出等特征上。其实,除了上述特征外,员工技术含量、顾客偏好、产品竞争范围、行业成长等都构成了行业文化驱动的重要特征。

1、文化内部控制导向行业特征

首先,我们将内部控制要素区分为正式控制和社会控制机制。正式控制包括结果控制和行为控制(或者说流程控制),通过它可以对结果和行为进行评估、激励和奖赏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企业内部的正式控制还可以分为等级控制和合同控制。合同控制更多依赖于 法律 ,等级控制更多依赖于制度。合同控制易于理解;等级控制指组织内部所采取的控制,它建立在权威的基础上,包括命令和评估绩效。配置公司治理结构中各机构的成员、会议、政策和程序都是等级控制的一部分。不管控制的目标是在于界定特定的绩效(产出控制)还是特定的过程(行为控制),在这种控制之下往往会导致道德、责任或者是竞争意识的缺乏。并且正式控制还被认为有碍于信任的发展。

相比之下,社会控制通过“软”方法引导合意行为,更多地考虑影响他人行为。社会控制基本假设是人们可以最终决定自身的行为:通过社会化和一致的决策流程、强大的价值共享,员工将更加忠于企业;通过建立共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减少组织成员之间目标差异,以达到影响员工行为的目的。这种影响只有在共享目标、价值观和规范时才能产生作用。也就是说,社会控制只有通过公司治理文化这一纽带才能发生作用。在长期社会控制的基础上,企业之间价值共享还能进一步增强企业内部的信任关系。此外,社会控制还为参与公司治理的成员提供相互支持的氛围从而增进企业内部的相互理解[4]。尽管社会控制存在正式控制所不具备的种种优点,但是社会控制并不排斥正式控制,相反社会控制必须以健全的正式控制为基础。

其次,我们必须认识到最优的内部控制机制是由任务的特征决定的,也可以说成是控制机制情境适应性。即:在任务特征和控制机制之间存在适应性。对控制机制的选择取决于任务的两个特征:知识可传递性和结果的可测性。知识可传递性指管理者对整个知识传递过程能够理解的程度。结果可测性是指以客观、精确的方式对结果进行评估的能力。结果控制对于高可测性和知识传递性较为适应,而行为控制则恰恰相反。当两个纬度都较低时(如非常规问题和创新等),社会控制(对应于公司治理文化)相对于正式控制(对应于制度)为最佳。

任务的行业特征,包括行业知识密集度(尤其是隐性知识)和行业内企业信息对称程度对内部控制的选择都能够产生重要的影响:知识的可传递性取决于知识符号化和标准化程度特征,这与企业的知识密集性及其知识类型是密不可分的。

2、企业行业文化外部导向特征

公司治理文化外部导向也即公司治理行为对环境的适应性,来自于公司治理理念与外环境的整合。在这一过程中会产生企业公司治理独特的行为模式,这种独特的行为模式系统能够反应公司治理文化的个性、特殊性和生命力。对公司治理文化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竞争环境根据其复杂和动态程度可以进一步细化为三个纬度[5]。

(1)产品市场的集中度和复杂性(所在竞争环境的企业数量和差异性)。企业运作的竞争形势对其公司治理文化的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纬度。企业相对数量(行业集中度)决定了企业所处的市场结构,可以从完全垄断到完全竞争。毫无疑问,完全不同市场结构之下的公司治理文化将存在显著的差别。

(2)稳定性或者动态性(行业环境的变化程度)。行业环境的稳定性或动态性对 企业 价值观和基本假设有重要影响。如:在高技术行业中,企业所处高度变化的环境促使个体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性,积极行动解决问题。企业最大的需求是创造力和快速开发能力。相比之下,在稳定的市场中企业的行为标准涉及到人际关系、组织之间的相互依赖以及人力资源的 发展 和稳定。

(3)成长性(企业所处行业的成长速度)。行业成长性能够影响企业承担风险创新能力与组织管理和行为,而这些都将反映在公司治理文化中。行业高速成长则意味着更大的不确定性,同时高行业成长还会影响员工稳定性、潜在创新资源。这些都会增加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重视程度。相比之下,在低成长行业的企业中更加倾向于依靠正式控制如政策、程序来指导员工的行为。许多实证研究表明,行业成长与其技术进步密不可分。新的技术和方法能够减少不确定性并增加行业内企业的生产能力。反过来说,在高度成长的行业中企业将经历资源充沛、利润持续增长和大量的机会并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在行业成长性方面,我国企业具有明显的自身特征。自1979年起,除了为期不长的打断之外,我国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 经济 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必然是绝大多数行业的高度成长。企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客观地讲,我国的企业远没有经历过像早期西方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的而又残酷的大范围的激烈竞争的时代,大多数企业并不具备成熟的公司治理文化,其中包括适应高度成长的公司治理文化。一般来说,企业起步阶段,免疫力都很差,也就是说面临的风险比较大。尽管如此,企业却得到了其能力之外的成就。

三、公司治理文化产业特征的现实意义

1、指导公司治理文化的管理方向

我国公司治理文化所处的阶段决定了公司治理文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众多的弊端。公司治理文化不仅仅存在管理手段上的问题,发展方向也非常不明确,特别是在对企业创新性的考虑上常常是有欠考虑。然而,公司治理文化管理具有不同的偏重维度,企业首先必须明白公司治理文化管理的方向性,然后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方法。比方说,制造业企业间在一定的程度上存在相似性,它们都更加重视创新和冲突解决,创新能力甚至成为影响企业存在与发展的核心竞争能力,因此企业在制定公司治理文化战略决策时,必须认真分析其所在的产业对创新的特殊要求,选择合适的公司治理文化维度及管理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指导公司治理文化变革管理

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同时导致与这相关的假设和价值观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对于这些变化,管理中也可能会忽视公司治理文化的相应调整。如果这样的话,新的文化冲突就很可能出现并进一步诱发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的抵触情绪。于是公司很可能出现公司治理绩效下降,由此带来的压力会迫使企业改革。但是以过往的经验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文化常常会抵制变化。然而,环境的变化很少导致公司治理文化从假设层次上发生改变,如果这样的话很可能导致重新构造整个产业。相比之下,公司治理文化在价值观层次上发生变化是常有的事情,价值观层次的变化会产生企业改变公司治理文化的压力,如:新的管理方式、引进具有不同的文化前景的成员顾问等。也就是说存在两种层次上的潜在力量对公司治理文化产生作用:假设和价值观。显然,假设层次的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更加具有影响力。它可能推翻人们在进行商业运作时下意识的思考和行为方式。企业需要新鲜的血液促使假设层成功地转变。价值层面上的革新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原有的成员或许就能够胜任。当然,组织必须经历一个再学习的过程,如国企改革前后的公司治理文化的变更,国企改革之前,政府是企业运作的主导力量,随着产权制度与产权结构的改革,股权结构渐渐多元化,行政干预的力量逐渐减少,企业必须根据自身所处的新情况重新调配公司治理文化的特质。

3、为公司治理制度与公司治理文化配合提供 参考 意见

制度和文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首先,通过简化决策过程,节约交易费用。当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面对错综复杂的环境而无法迅速、准确、低成本地作出理性判断时,他们便会借助于公司治理文化中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准则等“习惯”进行决策,从而简化决策过程。一个企业的公司治理文化一旦形成,它就建立起了自身系统的价值和规范标准,如果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在价值和行为取向上与公司治理文化的系统标准产生悖逆现象,公司治理文化会将其纠正并将之引导到公司治理的价值面和规范标准上来。靠这种协调机制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其次,减少机会主义,节约监督成本。我们可以通过加强监督和考核以及加大处罚力度等制度安排增加机会主义成本,从而减少机会主义的发生,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但这需要较大的监督成本,而公司治理文化所代表的意识形态作为一套价值观念或认知学识,是公司治理中每个成员都具有的,它的存在可以使人们限制自己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搭便车”现象的发生,从而使人们超出对个人直接利益的斤斤计较,并诱发集体行动。意识形态通过增强个人对于某项制度安排的法理性认同和依赖,能够淡化机会主义行为。

最后,加强对企业相关各方的激励。诺思等制度经济学家认为一定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不仅是减少经济秩序交易费用的重要制度基础,更重要的是它对经济主体创新和进取精神的推动,具有和产权界定匹敌的巨大作用,它可以提供选择性经济动力激励等方面的产出,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基础。人作为一种社会存在,除了物质经济利益之外,还追求安全、自尊、情感、社会地位等社会性需要。公司治理文化具有使公司治理活动中的成员从内心产生一种高昂情绪和奋发进取精神的效应。公司治理文化把尊重人作为中心内容,以人的管理为中心。所以,积极向上的思想观念及行为准则会形成强烈的使命感、持久的驱动力,成为成员自我激励的一把标尺。同时一种优秀的公司治理文化也强调股东、债权人、员工、顾客、供应方等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它不但加强了对企业相关各方的激励,而且企业通过创造除物质激励的其他激励方式来满足不同成员的不同需要,从而强化企业各方的合作博弈,成为解决企业相关各方激励不相容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

【参考 文献 】

[1]刘 翌·我国公司治理文化理论与实证研究[j]·浙江大学博士 论文 , 2001·

[2] schein, edgarh,“coming to anewawareness oforganizationalculture”[j]·sloanmanagementreview, 1984, vol·25,issue 2·

[3] chatman, jennifera; jehn, karen a:“assess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industry characteristics and organizational culture: how differentcan you be?”[j]·academy ofmanagement journa;l mississippi state, 1994·

第2篇

关键词 职业教育治理;治理理念;实践策略;治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4)31-0078-06

在近年来经济危机及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基于通过职业教育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考虑,发展高效的治理体系成为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目标。2007年,国际大学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专门召开了主题为“高等教育治理”的国际会议。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教育治理:透明性、实施性和有效性”的国际会议,并于2009年主题为“教育治理”的《2009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2011年,OECD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启动了“治理复杂教育体系”的研究项目;同一年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领导力》工作报告。国际社会的相关探索和实践为职业教育治理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理念和实践思路。

本研究试图通过对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及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重要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治理理念和实践的梳理,对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改革提出建议。

一、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理念

(一)教育治理的基本理念

治理(governance)一词,由世界银行于1989年率先使用,已经成为政治和管理领域中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主题为“教育治理:透明性、实施性和有效性”的国际会议,会议特别指出,教育治理主要是指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和组织统筹合作、各尽其能,从而实现对公共教育事务更好地进行控制和引导。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管理相比,教育治理的内涵更为广泛,其不仅包括政府维度的教育行政,更包括非政府机制,特别是各种相关的全球性和区域性教育组织的管理机制,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与合作。在此基础上,UNESCO的《2009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将“教育治理”作为世界全民教育发展新的关注点。报告提出,教育治理问题是全民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相关问题主要体现在教育资助治理、学校管理治理、师资治理以及教育治理规划等方面。优化教育治理与切合实际的教育政策有助于加强问责,扩大参与,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治理的路径是,加强教育政策性引导,重视教育投入的数量与公平;学校要保证并提高教育质量,妥善处理公私合作关系;加强教师治理,支持学校发展;在教育治理规划与发展战略间形成一体化措施[1]。

2011年,OECD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启动了“治理复杂教育体系”的研究项目,项目指出,所有OECD国家的政府都面临管理日益复杂教育体系的挑战,因此,需要发展一种有效的治理体系来应对这种复杂性,并为治理主体提供相关知识,使其作出科学决策。项目指出,从概念的角度来说,治理是指在一种没有一个单独主体进行绝对统治的背景下,共同治理社会的过程。教育治理包括国家和机构层面的,对教育政策发展、实施和评估的结构、关系和过程,其由一个复杂的网络组成,这一网络包括法律框架、教育机构及其与整个体系的关系、分配给教育机构的经费以及这些经费怎样以一种有效的方式支出,还有控制和影响相关教育行为的一些不正式结构和关系。

对于OECD国家来说,怎样在日益复杂性的背景下,实现教育体系的国家目标,是教育治理的关键因素。对此,这一项目主要关注如下两个关键环节:治理机制和知识选择。其研究重点集中在如下两个问题上:一是什么样的治理模式对于复杂教育体系是有效的?二是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对于实现复杂教育体系的有效治理是必要的?

在此基础上,如图1所示,OECD提出了治理的三个关键因素:确定优先领域,制定政策发展领域,落实责任,这三个要素都是由非线性模式联系在一起的独立现象。这一研究项目主要关注如下三个问题:中央水平的政治决策者怎样在国家、地区和地方层面设计、组织及实施对教育体系的管理?多个层面的利益相关者怎样在多层面背景下组织、促进教育政策的实施?中央和地区及地方层面的利益相关者怎样在对教育体系的管理中进行互相交流[2]?

图1 OECD“治理复杂的教育体系”项目提出的治理框架

(二)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理念

瑞士教育、研究与创新部指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治理是指将政策、机构和人聚到一起,在多个主体间促进协商过程的一种战略管理体系。换句话说,每个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政治治理都是社会和经济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政策制定者、公民社会和私立部门都对不断变化的培训条件实施稳定的影响。职业教育治理体系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尽早发现各个主体间利益的不平衡,并使职业教育体系适应不断变化的背景[3]。

非洲教育发展协会(ADEA)认为,职业教育治理需要解决如下三方面问题:政府机构怎样共同承担对于职业教育的责任;为促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协调发展及职业教育机构与外部利益相关者间的交流与合作,政府机构设立了哪些国家交流、合作与协调机构;是否形成了对整个国家职业教育总体供给情况的衡量指标体系[4]。更明确地说,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要素包括职业教育职责的分配、交流、合作与协调框架,以及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一致性和衔接性。

2012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中国上海召开了第三届国际职业教育大会,大会工作报告《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转型:培养工作和生活技能》提出,善治是对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系统进行成功改革的一个明确先决条件。职业教育善治的关键是如何改进协调,让广大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并且根据充足的信息确定优先事项和确保问责。

总体来看,从概念的角度来说,“治理”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目标协调互动的过程。区别于传统自上而下、一元单向的政府“管理”理念,治理的要点在于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各主体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目标及行动方案。因此,在治理理论视野中,不仅要求中央政府而且要求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官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都参与到职业教育决策之中。

二、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模式与实践策略

(一)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主要模式

根据目前相关学者的研究,西方公共教育治理经历了“规制型”“市场型”“服务型”三种治理范式的演变,每种范式在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工具、治理能力方面都有所不同。“规制型”治理范式遵循国家逻辑,强调教育公平,主张政府全程控制教育发展过程;“市场型”强调市场是公共教育发展的主导力量,只有通过市场竞争和激励,才能提高教育绩效,并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服务型”治理范式强调通过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互动,逐步建立一种新型的公共教育市场,严格界定政府在公共教育领域的干预范围,通过政府解制以推动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教育服务[5]。

图2 欧洲培训基金会提出的职业教育多层治理模式

欧洲培训基金会通过对国际社会职业教育治理实践的研究表明,基于利益相关者间有效、包容、横向和纵向交流的多层治理模式,非常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和体系的效率、效力、一致性、透明性和落实性。让一些国家层面之下的实体或地区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管理,以及确定市场对人力资本的需求,更加有利于促进地区层次的经济增长,并实现地区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这一模式的具体机制如图2所示。

图3 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四种治理模式

英国行业协会的研究认为,从实施的角度来说,职业教育治理机制的建立是在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及特定主体间建立明确交流及合作机制的过程。这些主体包括政府或教育管理者、教育与培训机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合作伙伴(雇主或工人利益组织,如雇主组织或行业协会)等,这些主体的一方是职业学校和教育管理者,另一方是以雇主和员工组织为代表的社会伙伴,其关键是在这些主体间形成有效的交流方式。从这一角度而言,如图4所示,职业教育的治理模式分为如下四种:一是自由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利益相关者间的协调机制较弱,职业教育机构和劳动力市场间通过市场信号进行直接反馈;二是计划模式,其主要特征是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间的正式联系或交流较弱,并主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交流;三是参与模式,主要特征是职业教育的各利益相关者或社会合作伙伴间已经形成特定的交流与作用机制;四是协调模式,主要特征是社会合作伙伴是职业教育更新过程的重要驱动者,并全面参与职业教育的实施。

从实践的角度来说,研究指出,奥地利、丹麦、德国、荷兰等北欧国家实施的以“集体技能形成体系”(collective skill formation systems)为特征的协调性治理模式(coordinated model)是最有效的职业教育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注重社会合作伙伴对职业教育实施的参与,积极加强相关治理主体间的交流对话。其主要具有如下特征:有效、透明的交流过程;利益相关者(社会合作伙伴:包括政府,以雇主协会、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合作伙伴,职业学校,企业等)间广泛参与、包容性与合作机制;研究本位的决策过程;开放性、反应性、适应性和灵活性;能够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更新、调整职业教育的供给模式、课程和资格等,实现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的有效匹配。

图4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协调性治理模式

德国波恩大学Werner Eichhorst等对世界范围内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后也提出,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治理模式运行效率是最高的,具体如图4显示。其主要特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课程和教学内容的社会适切性,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雇主、社会合作伙伴和教育机构都参与到课程开发中。二是与劳动力市场建立并维持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了雇主对职业教育体系的持续反馈机制。三是职业教育机构获得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具有必备的教学设备设施及受过良好培训的教师。四是在培训机构间创立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职业教育机构的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完善、严格的资格认证和质量保障机制,能够维持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质量。六是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开放、逐级晋升的教育路径,在职业教育机构中获得的能力和资格与在学术教育路径中获得的资格具有可比性,学生可以在两个体系间实现有效转换[6]。上述因素也都是高效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基本特征。

(二)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实践策略

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主题为“教育治理:透明性、实施性和有效性”的国际会议,在会议最后形成的建议中,为各国改善教育治理、实现更好的教育结果提出了十方面建议:把政府权威部门的教育管理责任下放到地方和个体机构水平上;在利益相关者间建立有效的政策协商机制;形成教育发展的综合性法律体系;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配备充足的资源;发展不受政党政治约束的教育治理体系;把学校作为行动的核心;促进专业治理能力的发展;支持教育专业发展及其收入的提高;增强所有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声音;加强伙伴关系的构建。

2008年,澳大利亚技能署《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未来治理》的报告。报告提出,为确保对技能挑战作出有效回应,在发展有效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如下几点:一是形成明确的国家目标和政策领导力,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在一个全球竞争的环境下运行,为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加强一种集体性的国家目标发展,形成国家标准、劳动力规划、与行业新的合作关系,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路径。二是确定或分析技能需求,形成经费拨款框架。三是有效管理和分配公共经费。四是运用系统的信息进行体系改革和发展。五是建立高质量的国家数据基础,促进相关决策。六是加强优异性、一致性和无缝的规范管理。行业和消费者参与对于国家培训体系的主流化、一致性和优异性是非常关键的,要通过这一点促进对于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的机会、信心和适切性[7]。

根据相关国际学者的研究,美国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架构是:地方教育机构负有治理公共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要责任。但地方教育机构要在州立法和规定的框架下运行,而州的相关立法又受到联邦立法的严重制约。联邦政府向州提供支持职业教育与培训发展的资金。为获得这些资金,州必须向联邦政府提交相关计划,明确为实现联邦法律的目标,怎样运用这些经费。然后,州再要求地方机构提交运用这些经费的计划。此外,政府资助之外的技能培训主要由由联邦劳工部下设的学徒制办公室等部门实施[8]。

欧盟用高质量、有效、吸引力和适切性来描述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良好发展状态。欧洲培训基金会提出,治理与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的总体运行绩效高度相关,治理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2011年,欧盟的工作报告《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领导力》提出,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治理呈现如下趋势: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通过一系列广泛的活动及责任分配合并成更大规模的机构;中央政府的管理职能下放到地区或地方政府、学校委员会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努力增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自主性;从关注输入因素(注册和参与、项目的学制和性质)转向日益关注质量保障、学习结果或成果[9]。

英国行业及技能协会的研究认为,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普遍策略有:一是通过建立行业组织,在雇主、地方政府及教育机构间加强合作伙伴关系,在地区水平上为企业及雇主提供一个参与职业教育的平台,帮助发展相关的培训策略,以有效应对地区产业需求。二是建立对职业及相关技能进行认证的明确指标,并使这些指标获得广泛认可,从而吸引更多的学习者参与职业教育。三是政府提供对劳动力培训的经费激励,加强对与重点产业相对应职业教育领域的投资,鼓励职业教育机构和大学在重要行业采取集群行动,促进相关行业的创新和就业。四是加强对学生的生涯支持和指导,并使雇主积极参与,帮助学习者实现特定的就业目标。五是政府制定积极的产业发展战略,把教育及人力资本作为产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特别重视对中等后职业教育机构的投资。

2012年,UNESCO通过对世界各国若干旨在改善管理的政策办法进行梳理认为,如下策略是各国职业教育治理的普遍策略:将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纳入一项战略;使利益相关方结成积极的伙伴关系;决定是否下放权力,以及如何下放;审查并改革资历认证制度;开发质量保障程序;为制定政策改善证据基础;将政策框架与实施战略挂钩,以实现改革。

总体来看,密切联系企业和地区经济体,与地区经济体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劳动力组织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设计及实施,这些是实现高效职业教育治理的关键。

三、结论与启示

总体来看,虽然各国对职业教育治理概念理解和具体实践策略上有所差异,但建立社会合作伙伴多元参与的协调性治理体系是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经验和趋势。如欧洲培训基金会认为,“职业教育治理”是基于各个层次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设定目标体系、实施并进行监控的职业教育决策管理的一种模型。职业教育治理的目的在于加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改进政策的问责制、透明度、一致性、效率和有效性。OECD提出,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立的关键是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及特定主体建立明确交流及合作机制的过程,其主要特征包括:高质量的教学及培训水平,积极的产业政策,灵活的培训和生涯路径,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积极投资。根据国际社会的相关经验,这一高效治理机制建立的关键有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政府层面形成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职业教育决策或咨询中相关利益主体的作用给予明确界定,在此基础上,加强职业教育机构间及其与工作组织、行业企业的交流对话,形成关于未来技能需求的有效、透明、灵活、开放的交流传递机制。

其次,从职业教育自身的特征来看,作为与劳动力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一种教育类型,行业企业参与是职业教育治理的重要特征,职业教育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联动。行业企业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平台来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在实质上影响着职业教育从决策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因此,准确定位各级政府、高职院校和社会,特别是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权责和职能,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国际高效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共同特征。

根据国际社会高效职业教育治理的标准,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主要存在如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仍然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系,特别是行业企业等社会合作伙伴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机构和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社会共同治理的基础;二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基本制度建设不完善,如招生制度、资格框架制度、经费拨款制度、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和反馈制度等,不利于职业教育综合治理能力的提高。

基于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发展面临的问题,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现代职业教育治理是一个系统的战略发展和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善的国家政策、制度加以支撑。因此,未来急需设计和建立一整套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操作性,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和实施的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促进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社会合作伙伴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治理,以实现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职业教育的格局。

参 考 文 献

[1]EFA Global Monitoring Report 2008[R]. Paris: UNESCO, 2007: 21.

[2]Governing Complex Education System: Framework for Case Studies[Z].OECD,2011.

[3]Federal Department for Economic Affairs, Education and Research EAER,State Secretariat for Education,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SERI Project Promotion and Development. Call for Tenders for Leading House “VET Governance”[Z]. Bern, 16.9.2013.

[4]ADEA. Governance of 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Z]. Background Document Prepared for the 4th SADC Annual TVET Conference Swakopmund, Namibia 7 to 10 November, 2006.

[5]吴景松. 西方公共教育治理范式变革及其启示[J].中国教育学刊,2010(11):10-13.

[6]Werner Eichhorst,Núria Rodríguez-Planas,Ricarda Schmidl,Klaus F. Zimmermann. A Roadmap to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s Around the World[Z]. December 2012.

[7]Skills Australia. Future Governance of the National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ystem[Z]. 17 September 2008.

第3篇

本研究试图通过对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及德国、瑞士、澳大利亚等重要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治理理念和实践的梳理,对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改革提出建议。

一、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理念

(一)教育治理的基本理念

治理(governance)一词,由世界银行于1989年率先使用,已经成为政治和管理领域中使用频率极高的概念。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主题为“教育治理:透明性、实施性和有效性”的国际会议,会议特别指出,教育治理主要是指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和组织统筹合作、各尽其能,从而实现对公共教育事务更好地进行控制和引导。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管理相比,教育治理的内涵更为广泛,其不仅包括政府维度的教育行政,更包括非政府机制,特别是各种相关的全球性和区域性教育组织的管理机制,以及它们之间的互补与合作。在此基础上,UNESCO的《2009全民教育全球监测报告》将“教育治理”作为世界全民教育发展新的关注点。报告提出,教育治理问题是全民教育发展的症结所在,相关问题主要体现在教育资助治理、学校管理治理、师资治理以及教育治理规划等方面。优化教育治理与切合实际的教育政策有助于加强问责,扩大参与,促进教育公平。改善教育治理的路径是,加强教育政策性引导,重视教育投入的数量与公平;学校要保证并提高教育质量,妥善处理公私合作关系;加强教师治理,支持学校发展;在教育治理规划与发展战略间形成一体化措施[1]。

2011年,OECD教育研究与创新中心启动了“治理复杂教育体系”的研究项目,项目指出,所有OECD国家的政府都面临管理日益复杂教育体系的挑战,因此,需要发展一种有效的治理体系来应对这种复杂性,并为治理主体提供相关知识,使其作出科学决策。项目指出,从概念的角度来说,治理是指在一种没有一个单独主体进行绝对统治的背景下,共同治理社会的过程。教育治理包括国家和机构层面的,对教育政策发展、实施和评估的结构、关系和过程,其由一个复杂的网络组成,这一网络包括法律框架、教育机构及其与整个体系的关系、分配给教育机构的经费以及这些经费怎样以一种有效的方式支出,还有控制和影响相关教育行为的一些不正式结构和关系。

对于OECD国家来说,怎样在日益复杂性的背景下,实现教育体系的国家目标,是教育治理的关键因素。对此,这一项目主要关注如下两个关键环节:治理机制和知识选择。其研究重点集中在如下两个问题上:一是什么样的治理模式对于复杂教育体系是有效的?二是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对于实现复杂教育体系的有效治理是必要的?

在此基础上,如图1所示,OECD提出了治理的三个关键因素:确定优先领域,制定政策发展领域,落实责任,这三个要素都是由非线性模式联系在一起的独立现象。这一研究项目主要关注如下三个问题:中央水平的政治决策者怎样在国家、地区和地方层面设计、组织及实施对教育体系的管理?多个层面的利益相关者怎样在多层面背景下组织、促进教育政策的实施?中央和地区及地方层面的利益相关者怎样在对教育体系的管理中进行互相交流[2]?

图1 OECD“治理复杂的教育体系”项目提出的治理框架

(二)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理念

瑞士教育、研究与创新部指出,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治理是指将政策、机构和人聚到一起,在多个主体间促进协商过程的一种战略管理体系。换句话说,每个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政治治理都是社会和经济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政策制定者、公民社会和私立部门都对不断变化的培训条件实施稳定的影响。职业教育治理体系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尽早发现各个主体间利益的不平衡,并使职业教育体系适应不断变化的背景[3]。

非洲教育发展协会(ADEA)认为,职业教育治理需要解决如下三方面问题:政府机构怎样共同承担对于职业教育的责任;为促进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协调发展及职业教育机构与外部利益相关者间的交流与合作,政府机构设立了哪些国家交流、合作与协调机构;是否形成了对整个国家职业教育总体供给情况的衡量指标体系[4]。更明确地说,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要素包括职业教育职责的分配、交流、合作与协调框架,以及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一致性和衔接性。

2012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中国上海召开了第三届国际职业教育大会,大会工作报告《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的转型:培养工作和生活技能》提出,善治是对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系统进行成功改革的一个明确先决条件。职业教育善治的关键是如何改进协调,让广大利益相关者参与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并且根据充足的信息确定优先事项和确保问责。

总体来看,从概念的角度来说,“治理”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目标协调互动的过程。区别于传统自上而下、一元单向的政府“管理”理念,治理的要点在于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各主体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目标及行动方案。因此,在治理理论视野中,不仅要求中央政府而且要求地方政府、各级教育行政官员、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都参与到职业教育决策之中。

二、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模式与实践策略

(一)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主要模式

根据目前相关学者的研究,西方公共教育治理经历了“规制型”“市场型”“服务型&rd quo;三种治理范式的演变,每种范式在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工具、治理能力方面都有所不同。“规制型”治理范式遵循国家逻辑,强调教育公平,主张政府全程控制教育发展过程;“市场型”强调市场是公共教育发展的主导力量,只有通过市场竞争和激励,才能提高教育绩效,并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服务型”治理范式强调通过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互动,逐步建立一种新型的公共教育市场,严格界定政府在公共教育领域的干预范围,通过政府解制以推动非营利组织提供公共教育服务[5]。

图2 欧洲培训基金会提出的职业教育多层治理模式

欧洲培训基金会通过对国际社会职业教育治理实践的研究表明,基于利益相关者间有效、包容、横向和纵向交流的多层治理模式,非常有利于增强职业教育与培训政策和体系的效率、效力、一致性、透明性和落实性。让一些国家层面之下的实体或地区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管理,以及确定市场对人力资本的需求,更加有利于促进地区层次的经济增长,并实现地区劳动力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匹配。这一模式的具体机制如图2所示。

图3 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四种治理模式

英国行业协会的研究认为,从实施的角度来说,职业教育治理机制的建立是在职业教育利益相关者及特定主体间建立明确交流及合作机制的过程。这些主体包括政府或教育管理者、教育与培训机构、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合作伙伴(雇主或工人利益组织,如雇主组织或行业协会)等,这些主体的一方是职业学校和教育管理者,另一方是以雇主和员工组织为代表的社会伙伴,其关键是在这些主体间形成有效的交流方式。从这一角度而言,如图4所示,职业教育的治理模式分为如下四种:一是自由模式,其主要特征是利益相关者间的协调机制较弱,职业教育机构和劳动力市场间通过市场信号进行直接反馈;二是计划模式,其主要特征是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间的正式联系或交流较弱,并主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交流;三是参与模式,主要特征是职业教育的各利益相关者或社会合作伙伴间已经形成特定的交流与作用机制;四是协调模式,主要特征是社会合作伙伴是职业教育更新过程的重要驱动者,并全面参与职业教育的实施。   [本文转自DylW.Net专业提供写作本科毕业论文和学前教育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Www. DylW.NEt点击进入DyLw.NeT 第一 论 文网]

从实践的角度来说,研究指出,奥地利、丹麦、德国、荷兰等北欧国家实施的以“集体技能形成体系”(collective skill formation systems)为特征的协调性治理模式(coordinated model)是最有效的职业教育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注重社会合作伙伴对职业教育实施的参与,积极加强相关治理主体间的交流对话。其主要具有如下特征:有效、透明的交流过程;利益相关者(社会合作伙伴:包括政府,以雇主协会、行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合作伙伴,职业学校,企业等)间广泛参与、包容性与合作机制;研究本位的决策过程;开放性、反应性、适应性和灵活性;能够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更新、调整职业教育的供给模式、课程和资格等,实现职业学校与劳动力市场需求间的有效匹配。

图4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协调性治理模式

德国波恩大学Werner Eichhorst等对世界范围内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进行系统的比较研究后也提出,以德国为代表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治理模式运行效率是最高的,具体如图4显示。其主要特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课程和教学内容的社会适切性,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雇主、社会合作伙伴和教育机构都参与到课程开发中。二是与劳动力市场建立并维持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了雇主对职业教育体系的持续反馈机制。三是职业教育机构获得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具有必备的教学设备设施及受过良好培训的教师。四是在培训机构间创立了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职业教育机构的有效运行。五是建立了完善、严格的资格认证和质量保障机制,能够维持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质量。六是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开放、逐级晋升的教育路径,在职业教育机构中获得的能力和资格与在学术教育路径中获得的资格具有可比性,学生可以在两个体系间实现有效转换[6]。上述因素也都是高效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基本特征。

(二)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实践策略

200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了主题为“教育治理:透明性、实施性和有效性”的国际会议,在会议最后形成的建议中,为各国改善教育治理、实现更好的教育结果提出了十方面建议:把政府权威部门的教育管理责任下放到地方和个体机构水平上;在利益相关者间建立有效的政策协商机制;形成教育发展的综合性法律体系;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配备充足的资源;发展不受政党政治约束的教育治理体系;把学校作为行动的核心;促进专业治理能力的发展;支持教育专业发展及其收入的提高;增强所有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声音;加强伙伴关系的构建。

2008年,澳大利亚技能署《国家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的未来治理》的报告。报告提出,为确保对技能挑战作出有效回应,在发展有效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过程中,需要着重考虑如下几点:一是形成明确的国家目标和政策领导力,澳大利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在一个全球竞争的环境下运行,为应对这一挑战,需要加强一种集体性的国家目标发展,形成国家标准、劳动力规划、与行业新的合作关系,以及各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路径。二是确定或分析技能需求,形成经费拨款框架。三是有效管理和分配公共经费。四是运用系统的信息进行体系改革和发展。五是建立高质量的国家数据基础,促进相关决策。六是加强优异性、一致性和无缝的规范管理。行业和消费者参与对于国家培训体系的主流化、一致性和优异性是非常关键的,要通过这一点促进对于职业教育与培训服务的机会、信心和适切性[7]。

根据相关国际学者的研究,美国职业教育治理的基本架构是:地方教育机构负有治理公共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主要责任。但地方教育机构要在州立法和规定的框架下运行,而州的相关立法又受到联邦立法的严重制约。联邦政府向州提供支持职业教育与培训发展的资金。为获得这些资金,州必须向联邦政府提交相关计划,明确为实现联邦法律的目标,怎样运用这些经费。然后, 州再要求地方机构提交运用这些经费的计划。此外,政府资助之外的技能培训主要由由联邦劳工部下设的学徒制办公室等部门实施[8]。

欧盟用高质量、有效、吸引力和适切性来描述职业教育与培训的良好发展状态。欧洲培训基金会提出,治理与职业教育和培训政策的总体运行绩效高度相关,治理影响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2011年,欧盟的工作报告《职业教育与培训的领导力》提出,欧盟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治理呈现如下趋势: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通过一系列广泛的活动及责任分配合并成更大规模的机构;中央政府的管理职能下放到地区或地方政府、学校委员会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努力增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的自主性;从关注输入因素(注册和参与、项目的学制和性质)转向日益关注质量保障、学习结果或成果[9]。

英国行业及技能协会的研究认为,国际职业教育治理的普遍策略有:一是通过建立行业组织,在雇主、地方政府及教育机构间加强合作伙伴关系,在地区水平上为企业及雇主提供一个参与职业教育的平台,帮助发展相关的培训策略,以有效应对地区产业需求。二是建立对职业及相关技能进行认证的明确指标,并使这些指标获得广泛认可,从而吸引更多的学习者参与职业教育。三是政府提供对劳动力培训的经费激励,加强对与重点产业相对应职业教育领域的投资,鼓励职业教育机构和大学在重要行业采取集群行动,促进相关行业的创新和就业。四是加强对学生的生涯支持和指导,并使雇主积极参与,帮助学习者实现特定的就业目标。五是政府制定积极的产业发展战略,把教育及人力资本作为产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特别重视对中等后职业教育机构的投资。

2012年,UNESCO通过对世界各国若干旨在改善管理的政策办法进行梳理认为,如下策略是各国职业教育治理的普遍策略:将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纳入一项战略;使利益相关方结成积极的伙伴关系;决定是否下放权力,以及如何下放;审查并改革资历认证制度;开发质量保障程序;为制定政策改善证据基础;将政策框架与实施战略挂钩,以实现改革。

总体来看,密切联系企业和地区经济体,与地区经济体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劳动力组织积极参与职业教育的设计及实施,这些是实现高效职业教育治理的关键。

三、结论与启示

总体来看,虽然各国对职业教育治理概念理解和具体实践策略上有所差异,但建立社会合作伙伴多元参与的协调性治理体系是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经验和趋势。如欧洲培训基金会认为,“职业教育治理”是基于各个层次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设定目标体系、实施并进行监控的职业教育决策管理的一种模型。职业教育治理的目的在于加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改进政策的问责制、透明度、一致性、效率和有效性。OECD提出,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建立的关键是职业教育的利益相关者及特定主体建立明确交流及合作机制的过程,其主要特征包括:高质量的教学及培训水平,积极的产业政策,灵活的培训和生涯路径,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积极投资。根据国际社会的相关经验,这一高效治理机制建立的关键有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在政府层面形成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职业教育决策或咨询中相关利益主体的作用给予明确界定,在此基础上,加强职业教育机构间及其与工作组织、行业企业的交流对话,形成关于未来技能需求的有效、透明、灵活、开放的交流传递机制。

其次,从职业教育自身的特征来看,作为与劳动力市场关系最为密切的一种教育类型,行业企业参与是职业教育治理的重要特征,职业教育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联动。行业企业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平台来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在实质上影响着职业教育从决策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因此,准确定位各级政府、高职院校和社会,特别是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权责和职能,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国际高效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共同特征。

根据国际社会高效职业教育治理的标准,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主要存在如下两方面问题:一是仍然以政府的行政管理为主,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体系,特别是行业企业等社会合作伙伴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机构和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社会共同治理的基础;二是职业教育发展的相关基本制度建设不完善,如招生制度、资格框架制度、经费拨款制度、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和反馈制度等,不利于职业教育综合治理能力的提高。

基于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发展面临的问题,借鉴国际社会的经验,现代职业教育治理是一个系统的战略发展和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善的国家政策、制度加以支撑。因此,未来急需设计和建立一整套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具有强制性、规范性、操作性,保障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和实施的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安排,促进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社会合作伙伴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治理,以实现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职业教育的格局。

参 考 文 献

[1]EFA Global Monitoring Report 2008[R]. Paris: UNESCO, 2007: 21.

[2]Governing Complex Education System: Framework for Case Studies[Z].OECD,2011.

[3]Federal Department for Economic Affairs, Education and Research EAER,State Secretariat for Education,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SERI Project Promotion and Development. Call for Tenders for Leading House “VET Governance”[Z]. Bern, 16.9.2013.

[4]ADEA. Governance of Technical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Z]. Background Document Prepared for the 4th SADC Annual TVET Conference Swakopmund, Namibia 7 to 10 November, 2006.

第4篇

关键词:地方政府 公共服务 治理 绩效评估

引言

地方政府承担着大量地方性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产品供给职能,如交通、公共安全、消防、教育、公共卫生、医疗保健、供水、供电等。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在本质上要求地方政府治理应加强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多中心的治理结构、提高地方治理的效率等。可以说,地方政府治理绩效不仅影响地方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同时影响地方公众的生活质量、地方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稳定。因此,加强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估对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地方政府治理绩效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到目前为止,我国在公共部门的绩效评估方面,主要集中政府目标、政府网站及一些职能部门工作绩效与公共服务的评价,对于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研究还比较少。倪星(2007)指出在我国绩效评估中存在地方治理过程与绩效评估脱节、对绩效评估的整体设计和系统过程考察不够、多种方法的应用尚欠整合、缺乏原创性研究等问题。

地方政府治理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一)地方政府治理的内涵

自从1989年世界银行正式使用“治理危机”以来,治理一词频繁出现在行政学、政治学和管理学等学科领域,但是对于治理内涵的界定目前还是模糊且不统一的。例如,Kooiman(2003)认为治理旨在解释社会问题或创造社会机会,建立一套社会规则,为管理活动建立一套标准。我国学者毛寿龙(1998)认为治理是指政府对公共事务管理过程不直接介入,掌舵而不是划桨。俞可平(2001)认为治理是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尚虎平(2009)把政府治理界定为:“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政府与市场、第三部门、公民社会实现合作、协调,以达到合理分配资源、适当处置各种利益、圆满处理各种关系,从而满足公众需要的一种新型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第三部门、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多重伙伴关系”。杨雪冬(2008)指出治理关注的是权力如何行使,并指出从全球到国家,再到地方以及社区都可以发生治理现象,涉及国家、私人部门以及公民社会等众多主体。民主、法治、透明、责任、服务、公平、效率、有竞争力等被认为是治理的基本准则。

对于地方治理,郑志龙(2009)指出地方治理意味着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的互动更为频繁,治理关系也更为复杂。英国学者Bovaird和Loeffler(2007)对把地方治理的定义为:“为了影响公共政策的结果,地方利益相关者相互作用的方式”。地方治理已不仅仅是政府自己的事情,而是更多的征求相关利益者的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协商管理地方公共事务的民主过程。正如Bovarid(2004)所指出的地方政府治理不再仅在政府内部寻找好的管理模式,而是追求外部利益相关者认可价值的管理模式。鉴于此,本文认为地方治理是地方政府在充分尊重公众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地方性决策、实施地方事务管理、提供地方公共服务的过程。

(二)地方政府治理的基本特征

1.地方政府治理的主体具有多元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复杂的地方公共事务仅凭借公共机构难以解决,需要借助非政治的力量。因此,地方政府治理的主体具有多元性,除地方政府外,还包括社会公共机构、公众、企业、第三组织等。

2.地方政府治理的内容具有复杂性。凡是与地方政府有关的事务都在其治理范围之内,如地方公共服务供给、经济增长、地区稳定、相邻地区协调等。并且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地方政府治理的内容可能具有一些差异。

3.地方政府治理要求具有回应性。地方政府治理要达到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在客观上要求应具有回应性,及时了解、回应公众多样化的需求。一个具有回应性的政府,应具有透明性、责任性、效率性和公平性等基本特征。

4.地方政府治理的保障是法治。治理下的地方政府是法治政府,这就要求任何地方政府依法行事,其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以公共服务为例

地方政府治理绩效是指各级地方政府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益。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就是根据治理的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对各级地方政府治理的绩效进行测量、考核,反映其工作的实际效果,从而奖优罚劣,促进政府改进工作,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倪星,2007)。

对于地方政府治理的绩效评价,目前文献不多,并且不同的文献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例如透明国际的腐败指数,世界银行的责任与行政执行能力指标,英国国际发展部从人事和民主方面评估治理绩效。对于公众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是否改善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以及是否克守透明、公平的治理规则。英国学者Bovaird(2006)以英国康沃尔(Cornwall)市Carrick区议会公共住房服务为例,从公众生活改善与治理规则的执行两个方面对地方政府治理的质量进行了评估,这对于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借鉴Bovaird的评价方法,本文从结果评估和过程评估两个维度设计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结果评估

从结果角度评估政府治理,是对政府治理实施一段时间后效果的评价。近年来兴起的政策科学评估,即是从结果纬度评估公众对于政策执行结果的满意度,进而判断政策是否合理。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的结果评估,主要从公众对公共服务与生活质量的满意程度方面来评价。表1给出了地方政府治理结果评估的纬度及内容解释。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文建立的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公共服务为例,但是地方政府治理并不仅停留在公共服务提供层面,而是通过公共服务提供达到所想要的治理效果,如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等。因此,在指标衡量时,都是从公众感知角度,评价公众是否对公共服务满意,而不是对公共服务本身的质量进行评价。如健康和社会福利项中,应从公众感知角度衡量目前的健康和福利服务是否达到满意,而不是从健康和福利服务本身去衡量。在具体指标设计方面,可以进一步细化,如在健康与社会福利方面,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主观评价:目前的状况与以前相比是否有所改善?对目前的状况是否满意?同时,还可以用客观性指标,如目前健康与社会福利标准是否低于国际标准或经济发展水平相似国家标准?

(二)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过程评估

对地方政府治理绩效从结果纬度进行评估,可以监督地方政府在治理过程中是否把地方公共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但怎样才能保证良好的治理效果,则需要评估者关心在地方政府治理过程是否遵守了治理的基本准则和基本程序,因此过程纬度的评估可以通过对治理准则和程序的遵守情况的评价促进治理结果的公共利益趋向,具体评估指标及其内容解释如表2所示。

结论与应用前景分析

地方治理在我国的发展与创新在客观要求在理清地方治理的基本内涵、准则与基本特征的基础上,对地方治理的绩效进行评价,以达到总结经验、监督治理过程、激励治理创新的目的。在我国,改革和创新地方政府治理过程,是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改善地方政府治理绩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因此,对于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的评价对于完成地方政府的政治与管理任务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虽然本文提出评估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的基本构想,试图从结果与过程两个纬度来界定治理存在的领域以并评价治理绩效,但众所周知,一个好的评估指标体系需要客观公正的评估主体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才能达到客观公正评价的目的。在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虽已引入非政府主体,但是企业、公众、第三组织等参与的程度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因此,应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府治理过程及其评估活动。在评估主体合理、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方法有效、评估信息获取成本可控等条件下,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将成为改善地方政府治理绩效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倪星.中国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研究的发展方向[J].政治学研究,2007(4)

2.尚虎平.从治理到政府治理绩效:数据挖掘视域下的政府治理绩效评估[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9(3)

3.毛寿龙.西方政府的治道变革[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4.俞可平主编.全球化:全球治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5.杨雪冬.近30年来中国地方政府的改革与变化:治理的视角[J].社会科学,2008(12)

6.郑志龙.走向地方治理后的政府绩效评估[J].中国行政管理,2009(1)

第5篇

[关键词]共同治理制度环境变量嵌入性中国企业

虽然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普遍趋势,但这并不等于世界各国的企业制度都必然会趋向于同一种模式。这是因为,企业制度是“嵌入”[1]在制度环境当中的,企业制度变迁不仅遵循了效率追求的逻辑,同时也是制度环境选择的结果。这就是说在制度环境的异质性假设前提下,企业制度必然也是异质性的。据此,可以对中国制度环境条件下的独特企业共同治理机制做某些前瞻性的思考。

一、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一般原理

历史地考察发现,在企业治理的角度,企业制度安排经历了一个:

单边治理双边治理三边治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的拓展过程。(1)所谓单边治理,主要是就古典企业所遵循的物质资本逻辑而言,个人业主制和合伙制企业是其典型代表,企业契约中物质资本所有者对于雇佣工人的绝对优势和支配地位是其显著特征。(2)所谓双边治理,是就企业作为物质资本与(异质性)人力资本的合约性质而言。人力资本职能开始从古典企业家当中分离出来而开始成为企业的重要制度性要素是其显著特征。(3)所谓三边治理,主要是就企业“员工参与”亦即“同质性”人力资本拥有者参与企业的治理以及剩余的分享而言。“员工参与”的逻辑起点,是企业员工对其自身人力资本的产权;“员工参与”的现实状况,取决于企业契约中其人力资本所决定的谈判实力。三边治理的显著特征,是企业员工、经理人员、股东之间的博弈制衡关系。(4)所谓共同治理,是就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的治理而言。共同治理已成为现代世界各国企业制度演进的共同趋势。

企业不同制度形式之间并非全然的纵向替代关系,也大量并存于现代经济社会当中。结果,在企业治理结构的争论中,形成了以物质资本逻辑为核心的委托理论和以利益相关者博弈均衡逻辑为核心的共同治理理论两种主要观点。一般来说,在现代社会,人力资本构成企业的制度性要素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纯粹的物质资本逻辑已经不能解释现代企业的治理结构。另外,事实上如科斯所说的,影响他人损益的行为也可视为生产要素和权利[2],结果凡是能给企业带来损益或其行为受企业行为直接影响的行为人均有可能参与或影响企业契约、企业所有权的分配进而企业制度的设定,也就是说成为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单从理论逻辑上推断,企业制度就是在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企业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合理配置;进而,企业治理也就应当是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当然,企业利益相关者也有“潜在”与“真实”之分[3],在一般情况下,对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的产权主体可视为企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而其他利益相关者角色如顾客、其他企业等则具有一定的派生性质,往往处于潜在状态。

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看作为一系列契约的联接,其内在遵循的是博弈均衡的原则。这就是说:企业制度安排的具体情况取决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谈判实力对比格局;企业的技术性特征、以及企业生产要素各自的特性是决定利益相关者谈判实力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从理论上说设计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必须遵循同权原则、均占原则、市场原则和边际调整原则。[4]所谓同权原则,是说企业各利益相关者均拥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所谓均占原则,是说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也都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所谓市场原则,是说企业制度的达成应该坚持通过谈判达成不应有不合理的人为干扰;所谓边际调整原则,则是就企业的再谈判机制和企业所有权的“状态依存性”而言。

二、制度环境变量的引入及其对企业共同治理机制的影响

“共同治理”并不等于按照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对等的原则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企业产权进行“平等”的分配,甚至也不等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企业治理权利都可以在现实当中得到实现。这是因为企业的技术特征以及生产要素的特性决定了企业利益相关者各自具有不同的谈判实力。但是,考察各国的企业制度发现,即使企业在技术特征和生产要素特性等方面几乎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企业制度之间仍可能存在显著的差异。西方发达国家公司存在的两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就是一个例证。这种现象如何解释?

有学者对美国、日本等国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了历史比较制度分析[5]发现,企业制度是效率追求和制度适应的统一。[6]这就是说,企业制度不仅仅是在效率追求逻辑下对自身内在因素的调整,而且还要同外在的制度环境尽量达成高度的“契合”;或者说企业制度不仅是(狭义)效率原则的体现,而且也是制度环境选择的结果。由此可以推论,在对企业制度进行价值判断的问题上应该坚持“存在即合理”原则;制度环境必然会给其中的企业制度打上自己独特的烙印,而任何一种企业制度模式也只有在相应制度环境下才有意义而不可能具有普适性。由于技术特征和生产要素特性对企业制度的影响一般不以国别而不同,并且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技术和生产要素的高度流动性已经大大减弱了其在国家之间造成企业制度显著不同的可能,因此可以说不同国家制度环境的“异质性”是形成多样化企业制度模式的真正根源。可见,有必要拓宽视野引入外在制度环境变量的因素,以使我们对企业制度的研究进而对企业共同治理机制的设计更加趋近真实。

尽管制度环境的异质性是企业制度多样化的真正根源,但现代企业理论作为西方企业理论所本来固有的“一维性”色彩,以及众多国家迷惑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经济绩效的眩目光环而对其制度安排的盲目追随,却严重影响了经济理论对制度环境与企业制度安排之间的契合关系以及异质性制度环境条件下企业制度不同模式的关注和考察。经济学领域的这一缺陷,被新经济社会学(TheNewSociologyofEconomicLife)敏锐的感知并捕捉,并运用“嵌入性”和“社会建构”理论对其进行了修正[7]。

新经济社会学认为,从宏观方面看,经济组织都是“嵌入”在社会网络之中的,经济制度本质上是“社会建构”的;从微观方面看,现实的人都是带有历史和社会属性的经济人。可见,如果说传统经济学主要遵循了个体主义的方法论的话,那么新经济社会学则依据现实整合了整体主义的方法和个体主义的方法。新经济社会学的理论使企业研究更加逼近现实。

总体上,新经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结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新经济社会学首先提供了一个宏观制度背景的维度,这正是对经济学自身所固有一维色彩的扬弃或有益补充;其次,修正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整合经济学的“经济理性”和新经济社会学的“社会理性”,以“效用最大化”替代狭隘的“利益最大化”,实现人的选择集或效用函数的多元化,就可以对现实人的选择过程展开微观分析;再次,在新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的平台上,在对经济生活的分析中把社会性变量纳入进去,就可以对现实的多样化制度安排作出合理解释。就是说,与传统经济学出于个体主义的方法论和对经济人的单维度界定而对制度创新的:

单维度经济人唯一的博弈均衡最优制度安排

的特定路径不同,现实经济组织制度创新的路径事实上是:

多样化制度环境不同经济人行为特征多重均衡样式多样化次优制度安排

这就是说,给定不同社会制度演进路径和制度环境的异质性区别,经济主体之间交易的博弈可能会存在多个均衡点或者多重的均衡样式,从而形成各自不同的制度安排,并且虽然不一定臻至那种理想的最优效率的境界,但在相应的制度环境下也都是最具有“适应性效率”[8]的,也就是说特定情境下“次优选择”即是“最优选择”。

对于西方社会而言,由于其制度变迁的自然演进性质,也由于其许多国家都具有相同或类似的文化渊源,其制度创新过程一般不涉及“异质性”制度环境之间的碰撞和摩擦问题。因此,虽然事实上其制度安排仅仅代表了特定制度环境下的特定制度均衡样式,其企业制度也仅仅意味着“企业制度特殊”,但在其发达经济的眩目光环之下,由其自身“致命的自负”以及后发国家的盲目崇拜,却被不恰当地赋予了普适性和一般性的色彩。而对于许多后发转轨国家,一方面其制度演进路径就与西方社会存在很大的不同,因此其企业制度建设必然是一种“过程”的创新;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其制度环境与西方社会存在巨大的差别,与此适应,企业制度创新也必然是一种“目标”的创新,也就是说只可能有一种与特定制度环境高度契合的企业制度形式是最有效的,而决不能把西方的某些经验和做法不加分析地拿来为我所用。事实上,虽然后发国家企业制度建设对西方经验的借鉴不可避免,但是引进来的制度安排要想真正有效发挥作用,其一般也要经过一个特定的制度创新过程:首先,附着其上的那些与西方制度环境相适应的制度特征将被逐步剥离;其次,引进制度也必然会逐步打上本国特定制度环境的烙印从而逐步实现企业制度安排的“适应性效率”。

具体来说,不同企业制度模式的宏观制度根源,主要是通过对企业内部利益相关者博弈格局的影响来体现出来的。这也就是说,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的真实利益相关者及其谈判实力和博弈均衡状况会有显著的不同,并进而体现在企业契约和企业制度安排当中。一个典型的案例,是在东南亚一带普遍存在着的家族制企业。东南亚各国或地区的家族制企业与一般所说的家族制企业并不完全相同:后者主要体现了一种纯粹的交易成本节约的逻辑,世界任何地方的初创企业都可能会采用;而前者则主要是一个文化地理上的概念,其后潜藏着特殊文化背景的深层根源。这就是说,在家文化传统根深蒂固的东南亚一带,经济行为人所拥有的家族、血缘关系以及忠诚、信义、情感这些特殊“人力资本”的“质”和“量”,是判定其是否企业真实利益相关者的重要标准,也是决定其在企业利益相关者博弈格局中地位和作用的重要因素,并体现于企业契约、企业制度以及企业治理结构的方方面面当中。这一逻辑也可以对其他的企业制度模式作出合理的解释。

三、中国制度背景下企业共同治理机制的若干特征

考虑到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性和文化传统的深远历史渊源,中国企业的共同治理机制可能会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的和谐竞争理念与企业利益相关者“共赢”的利益格局

同一般而言制度环境“决定”企业制度特殊的“消极”含义相比,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建设应当内涵一种特定的“积极”意蕴。就是说,居于后发转轨国家的位置,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也可以用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和政府主动的制度创新,来尽量避免马克思所严厉批判过的,那种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曾严重存在的种种紧张、矛盾、冲突所付出的巨额交易成本甚至由此造成的灾难,比如说古典企业当中劳资双方之间的种种斗争现象,而应当反过来主动地倡导一种和谐的理念,通过相关的制度设置,在中国现代企业当中形成一种各利益相关者共赢的利益格局。这是因为,在传统经济学那里,由于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私利,因此“每个人都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冲突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9]。这种自斯密以来逐渐形成的“竞争”的经济学体系,在较大程度上包含着霍布斯所谓“个人永远处于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战争之中”的悲观主义理念。而事实上,不仅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之间的“合作”同“竞争”同样的广泛,而且由于合作是人们之间展开可持续性竞争的普遍基本框架,“合作”更加符合人类的终极价值追求。[10]

第二,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与企业治理的“劳动者参与”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对我国企业制度将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虽然我国社会主义尚处于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还不能达到经典作家所设想的个人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对生产条件的社会的直接的结合,劳动还是人谋生的手段,而不是人生存的第一需要,但是,毕竟我国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在生产力还不够发达的现阶段,企业制度即使不能臻至劳动者主导的理想境界,也必然会因由公有制主导的基本经济制度,在相当程度上关心劳动者的诉求、关照劳动者的命运、关注劳动者的地位,从而促进劳动者对企业治理的参与,形成“劳动者参与”的鲜明企业制度特色。

第三,我国文化传统与企业制度的家族色彩

家文化体现了中国文化传统的突出特征,几千年文化传统的社会心理积淀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环境对嵌入其中的经济行为人进而企业制度都产生着重大影响。一方面,在不同制度框架下活动着的经济人其选择集是不同,对于侵家文化传统几千年的中国人来说其选择集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内容就是信任、忠诚、情义,或者说是家族范围内部的利他主义世界观,这是一种内化了的精神效用;另一方面,嵌入家文化非正式制度之中的企业,其经济行为人所拥有的家族关系,以及所拥有的信任、忠诚、情义这样一种特殊人力资本的质和量,是企业据以判定自身真实利益相关者的一条重要标准,也是一种据以分配物质资源、经济利益和企业剩余的重要标准,由此成为影响企业利益相关者谈判格局和博弈均衡格局的决定性因素,使企业治理打上鲜明的家族烙印。显然,这种意义上的家族企业和一般所理解的在企业发展初期阶段为了节约交易成本而采取的家族式管理具有本质的不同,也更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不可否认,家族式企业治理方式在成功地避免企业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绩效等方面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内生性的制度缺陷。但是,这只是说明我们需要根据新的情况对既有的家族制度进行创新以提高其“适应性”,而决不意味着我们对家族式企业制度模式的有效性视而不见甚至否定。我们认为,从总体上讲,在正处于新旧制度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在由于制度真空因而以一种异化了的方式引进西方那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结果形成社会普遍信用缺失的情况下,家族式企业制度模式可能更主要地发挥着一种积极的作用。

注释:

①⑦参见:张其仔,《新经济社会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

②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p191。

③杨瑞龙,《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应用》,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p132。

④参见:《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设计》,张立君,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2年第三期。

⑤参见:王东,《美国日本企业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载《经济评论》2002年第二期。

⑥参见:孙早,《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经济效率与制度适应的统一》,载《湖南社会科学》2000年第六期。

⑧“适应性效率”是说,当某一种制度能在不同的环境下得以生存和发展,那么该制度就是有效率的;假定生产费用不变,一个具有适应性能力的制度从投入来看就是最能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由于一种有效率的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制度环境下作出的;同一种制度安排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会有不同的效率表现;制度安排只有“适应”制度环境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因此动态地看,制度安排只有同制度环境高度契合才有效率。本文对制度的“适应性效率”作此理解。

第6篇

中图分类号:G471

关键词:公共危机;高校危机;危机治理

【中图分类号】G647

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复杂化和文化多元化的到来,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结构性的系统风险加剧了各种类型危机发生的可能。在这样的制度变迁的历史时期,学校内部的管理制度、人员观念、市场机制引入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以往的社会危机事件逐渐扩散到校园并频频发生,其特征有别于其他传统的危机事件。可以说,高校面对危机事件的发生已经在很大程度不能单靠事发学院或几个部门应对,需要危机治理这个更为广泛的框架下将相关责任的主体纳入到解决危机的过程中。因此,我们应该认识高校公共危机治理及其内涵和特征?相关责任参与主体如何参加高校公共危机治理?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又如何在正确看待这些危机?

一、危机治理:高校危机管理的必然选择

危机在人类后工业时代不可避免的社会系统性风险,高校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同样暴露在风险之下。只有认识到公共危机的内涵及特征,依靠危机治理把力量都也投入处理公共危机中,才能有效提高高校公共危机管理。因此,公共危机治理是高校公共危机管理的必然选择。

高校公共危机内涵应该从“公共危机”、“高校危机”、“高校危机管理”、“危机治理”这个几个关键词入手。公共危机是指对一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和行为准则架构产生了严重威胁,并且要求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部门在极短时间内和不确定性极高的情况下作出关键性决策的事件。[1]危机处于不同制度环境,赋予了高校危机不同的内涵,因而高校危机是指,“由于自然的、人为的或者社会政治的原因引发,在高校内部突然发生的,对高校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干扰、冲击或危害,甚至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重大事件。”[2]面对危机的发生,高校的管理部门为应对危机而采取的一系列的行动,这个过程被称为高校危机管理,“高校危机管理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动态的管理过程,高校针对潜在的或者当前的危机,在危机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一系列的控制行动,以期有效地预防、处理和消弭危机。”[3]

总之,从危机事件的责任主体来看,高校作为权力主体对发生在高校内危机进行管理,强调的是权力和责任的一致性,强调危机的处理结果。不同历史时期高校危机事件有着各自的特征,在网络媒体、学校扩招、政府放权、独生子女等社会背景下,高校危机事件除了具有突发性、紧急性、决策的非程序性等社会公共危机的共同特征,还具有群体性、不确定性和社会敏感性。

1.群体性。学生是学校的最广泛的群体,学习和生活在同一区域,人群较为集中。学校是学生驻留时间最长,流动范围最小的区域,居住范围较为集中,并且紧张的学习生涯又以班级、社团等各式各样的组织为行为单位,使得学生人群短时间在较小区域内流动性大。学生的群体性特征使得暴露在公共危机风险下,受到伤害和影响的可能性大,同时,也不利于控制危机的次级危害。

2.不确定性。大学时期学生的生理和心理都处于较为重要的发展时期,同时脱离父母权威监管,在面临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人生挫折和无力感很容易使学生做出一些出乎常理和意外的不理智和放纵的行为,这表明高校危机的产生是和学生行为动机是有密切联系的。

3.社会敏感性。高校已经不是“象牙塔”式的学术圣地,从招生、接受教育、毕业工作无疑体现了社会市场的紧密联系。社会思想价值变迁和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对学校办学理念、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资源投入产生了巨大影响,然而,人们对高校的认识还停留在“精英教育”的阶段,社会仍把大学学历作为衡量人才素质的标准或录用条件。

高校危机事件的特征表明,除了在处理危机时应具有快速反应、责任性、透明性和合法性等原则的同时,也必须强调高校危机管理系统中参与主体的多元性,最大可能地吸纳各种部门和其他力量,调动各种资源共同应对危机,形成高校整体的危机应对网络。

二、一元治理:高校公共危机的困境

高校危机是市场、政府关系联动变迁的产生结果,可以把市场外部环境的变化看作高校危机产生的外部原因,政府管理权力下方和高校自主性逐渐增大看作内部原因。但是,高校危机管理离不开职能部门的支持,权力与责任相一致,而各个职能部门似乎陷入了“集体行动的困境”,面临一些理论上的困境与实践中的难题。

1.高校公共危机治理主体单一,各个相关利益主体参与不足。

从危机发生、发展、结束三个简单的过程来看,涉及的人员包括主要受害人(一般都是学生),受害人的同学、朋友和老师,学院、学校组织部门的相关责任人。但是,从危机事件的特征来看,社会其他主体也应该是治理主体之一,如新闻媒体、公安、卫生部门等有助于危机事件解决的主体。一系列的校园突发紧急事件表明,高校形成了一种全权处理危机事件的惯性思维模式,把危机事件看作内部管理的意外风险,因而不愿意当面回应社会公众的质疑,力图在学校的范围“控制”危机的全过程。高校对于处理校园危机持一个消极的态度,与事件相关的部门就不愿正面回应,容易产生“踢皮球”式的处理方式,使得在当前危机治理体系中,公共危机治理主体单一,学校组织部门参与不足,社会公共部门介入的渠道和范围有限,增加了危机治理成本,不利于危机治理的成效。

2.缺乏完整有效的公共危机“预警―治理”系统。

危机不仅需要及时处理,更需要事前预防,高校作为较为特殊的公共部门其体制改革落后于其他社会组织,公共危机下各利益相关者及部门缺乏强烈的危机参与意识和治理危机的共同利益,被动地接受上级指令和处理方案,危机爆发以后临时组成领导小组,而不是建构预警防范的长效机制,从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可以肯定的是,事前预防的治理成本要远低于事后处理。从H1N1流感预防事件过程可以看出,高校临时仓促的预防工作,采取下派任务式的检查方案,学校预防小组校医院院系学生干部学生,经过层层任务下派,“指令信号”衰减、目标与责任不一致、专业水平降低及利益不相关性致使预防流于形式。

3.高校公共危机的应对需要一个容纳各方的综合协调治理框架

随着社会与高校的双向扩张,高校出现社会内部化的趋势,学校的围墙只是一个象征的作用,而公共危机治理的成本转嫁考验着学校的应对能力。社会相关组织与高校之间、学校各部门之间、院系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缺乏制度化合作机制。严峻的事情再次说明,利益相关的范围早已超过以组织权力界定的范围,高校组织功能分化的加剧,上下级部门的高权力距离,使得高校权力主体之间协调与合作的弹性僵化,应对危机时“强制指令性”的合作,不过是各自承担责任的一种分配,表明很好地处置危机并不是一种激励性工作,这也与平时很少听到某高校部门或个人因对处置危机有贡献而受到表彰的消息。

三、多元参与:高校危机治理的路径选择

高校传统行政化的管理体制不断探索“去行政化”的改革,在缺乏权力中心的管理下,高校公共危机治理的路径应该怎样选择?在此之前,有必须先了解治理的概念。所谓治理,是指“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和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6]有效的高校危机治理,不仅要依靠高校管理部门,还需要各个院系、师生和有利益相关的主体全过程的参与,高校危机治理结构建构应从高校引导地位确立、与参与者互动沟通、保持社会的联系三个方面着手,形成多元治理的路径选择。

1.强调高校在危机治理中的引导地位

高校作为学校的管理者,有责任维护学校稳定与解决危机的职责。团队组织的力量要大于单一主体的力量,建立危机管理小组并通过划分部门机构和配置固定人员,制度化具体的责任及处理办法,建立透明、公开、及时的联系通道,保障从学生到教师到学校各个部门都能获取到危机管理小组的人员组成、职责分配、联系电话,从而起到网络化管理中心的作用。一旦危机发生,危机管理小组立即预警信息,危机管理小组成员立即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发挥危机事件状态下的相互合作整体能力。这就要求危机管理小组具有协调其他部门的能力和协作权威,因而小组成员应该包括这些小组人员既包括各系(院)的教师代表、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的比例,又要考虑学校的后勤服务、保安、心理咨询、医院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并由学校领导负责(校长或副校长),在专门设立的办公室内面对面直接沟通,针对各种可能状况拟定必要的应变计划,并指导定期与不定期的演习操练。

2.保障高校危机事件参与者之间的沟通

信息沟通是高校危机管理首要解决的难题,决定着事件参与者的行动策略。保障高校危机事件参与者之间的沟通,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第一,学生与教师的沟通。教师是与学生的直接联系人,可以在短时间集合全体学生,并较为容易地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而且相比学生,教师更为客观看待危机事件,理应有责任在第一时间里组织学生并告知学校发生了什么事和应该做些什么事。

第二,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家长总是关心学生的,然而学校担忧家长过于担心的紧张心态会产生不利影响,消极对待家长的担忧情绪,但家长的担忧无疑导致危机管理遭遇外部干扰,因而要克服家长的恐惧心理,只有通过与家长建立良好关系,在危机管理过程中得到家长的支持和理解。

第三,学校与媒体的沟通。学校指定专门人员担任学校新闻发言人,客观、及时地让新闻媒体获得真实消息,占据信息的制高点,成为信息的权威中心,同时对不实谣言应予回应与驳斥,还可设立专线电话或开辟专门的临时的媒体采访室。

3.高校与社会联合建立危机管理机制

高校危机早已不再是校园内的危机,高校与社会联合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形成“多元共治”的治理模式。联合建立危机管理机制已然成为消弭无缝隙管控的路径选择,这就需要学校与这些机构保持日常联系,共享彼此的资源,长期保持制度化沟通与联动机制,由此组成危机管理社区中心。高校由危机管理小组成员作为危机管理社区中心的联络人,制定和公布学校、社会一体化的管理事项和应变措施,建立定期的会议制度,形成全方位的危机管理机制,将来校内外危机参与者及治理力量都纳入事件当中,并且引导这些主体致力如何采取行动才能推动危机解决,而不是仅仅只是“告知”,需要相互认可了解提升全体达成一致的可能为共同的目标行动的愿望,从而全面实现危机的系统防御。

参考文献

[1]张小明.论危机管理研究中的术语规范问题――从SARS危机引发的思考[J].术语标准化与信息技术,2004(1):24

[2]高校危机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罗晴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第4期P159

[3]纪宝成.从“非典”防控看高校的危机管理[J].中国高教研究,2003,(8)

[4]刘霞,张小进.试论公共危机治理中多元参与主体的博弈及制度选择[J].学术论坛,2005年3:71

第7篇

关键词: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内涵特征;动力逻辑;趋向路径

作者简介:张培(1986-),女,重庆璧山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南旭光(1978-),男,江苏徐州人,重庆工商职业学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

基金项目:2015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模式研究”(编号:2015YBJY132),主持人:南旭光;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类重点项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主体办学的治理结构、实现途径和政策研究”(编号:AJA140003),主持人:杨进;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三融合’办学思路下立体协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编号:153288),主持人:张培。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07-0026-05

在本世纪过去的15年,我国职业教育经历了一个飞速发展时期,不仅办学规模取得了急剧的扩张,比较好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性人才的多层次需要,而且人才培养质量也逐年提升,比较好地满足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可以说,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已经向纵深推进,更主要的是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和重要载体[1]。伴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更大,要想增强吸引力、持续的快速发展,就要围绕校企合作构建起与区域间互动合作、与行业互动合作、与企业互动合作、校企深度融合的新网络系统。事实上,不管是从校企利益共同体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关系资本的角度,亦或是从国家“推动行业、企业和社区参与职业院校治理”、“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政策要求,都需要推动高职院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之间的共同参与,形成网络化合作。然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合作内外部发展环境、合作的不确定性和日益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职业院校在推进校企合作的过程中,仍表现出许多的不适应,严重制约了职业教育及其人才培养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究其原因,本文认为关键在于需要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应该创新校企合作治理模式。面对校企合作中合作形式的多样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和委托――问题的复杂化,治理问题已经不在于选择何种治理工具了,而需要考虑是否将各类参与对象纳入到治理过程中,实现多元主体之间复杂博弈过程的相对平衡。而如何更好地将分散化的、各具利益诉求的主体粘合起来以实现校企合作的“善治”目标,正是网络化治理(Network Governance)所研究的问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作为一种典型的网络化社会组织,对其推行网络化治理,自然是校企合作治理实践演进过程的必然趋势、备受关注的治理形式和可靠的路径选择。

一、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的内涵及特征

(一)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的内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在公共事务方面的管理模式已不再单纯依靠权力型治理,政府不再被视为唯一的权力运行中心和行为主体,转而向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合作、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合作、公共管理机构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被动强制与主动自愿之间的合作演化。在这种治理理念下,管理活动是嵌入到复杂社会关系之中的,私人组织、公众机构和个人的参与都被纳入其中,并以问题导向的原则形成了由多形态参与主体构成的社会网络组织体系,从而产生了一种比较复杂的协同合作的多中心治理模式[2],这便是网络化治理。尽管网络化治理最初是被引入到政治学和公共管理领域的,但是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它主张政府机构、市场组织和私人部门等都作为社会多元的治理主体,这对于创新社会管理、变革治理机制、重构组织体系的治理结构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经济新常态下,社会竞争关系日益复杂化,社会组织更多地呈现出网络化的特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也不例外。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性人才培养的多元需求使得校企合作参与主体彼此之间有越来越多的事务需要协商、越来越多的资源需要交换、越来越多的利益需要共享,当然也就越来越需要在治理过程中采取一致的行动。正是基于在校企合作活动中达成合作关系的各参与主体或部门之间所形成的网络关系,网络化治理认为在这个合作网络之间存在着资源的相互依赖、信息的相互交换、知识的相互共享、行动间的彼此互动等,这就意味着许多行为主体要共同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换句话说,在网络化治理模式下,不仅存在沿着自上而下的层级结构建立起传统的纵向的权力线和行动线,还必然存在着藉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所结成的多样化的横向合作伙伴关系,从而呈现出现代社会组织治理机制的复杂性、多样性、灵活性和动态性。概括而言,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的实质在于它是一种不同于单纯的官僚层级体制(政府治理机制)或纯粹的市场化体制(市场治理机制)的新型的组织治理机制,是因由校企合作而使得政府、职业院校、市场组织及私人部门等参与主体在一个制度化或惯例化的框架中相互依存,并为了实现相互之间所达成的合作愿景和目标价值而协同开展的联合行动。

(二)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的特征

第一,行动基础的彼此信任。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作产生的基础,也是网络化治理的保证。作为一类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系统,校企合作从最简单的依靠情感认知获取的人际信任逐渐延展到受组织文化、行为特性、管理模式等因素影响的合作过程信任和合作制度信任[3],从而演变成一个基于信任维系和制度规约机制下的多边合作框架。当然,校企合作网络内的信任关系强弱和信任的维度多寡不是一成不变的,是随着合作项目的变化和合作主体的变化以及时间变化而动态变化的。

第二,行动主体的多元拓展。随着社会分工的愈发细密,场景式人才培养更加迫切,无论是高校还是行业企业,都无法独立承担起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培养的任务,也就无法独立承担起校企合作的治理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各自的能力、资源和优势,吸引多元社会主体进入到校企合作治理场域,共同参与人才培养事务,形成开放性的治理模式,架构更大更多向的合作网络,形成更多的治理中心,构建出全新的校企合作治理路径。

第三,行动模式的合作互惠。校企合作之所以达成,就是因为参与者认同彼此通过交换资源、共享知识、实现共同目标而愿意采取相互协同、相互依存的合作路径和集体行动,这是一个交换与合作的过程,更是各合作主体之间形成动态的相互依赖的结构关系的过程,既要允许也要鼓励通过资源交换和优化配置以换取彼此的利益、协调彼此的行动,也只有通过网络化治理才能保证互惠互利,满足各自独立的个性化的利益要求。

第四,行动规则的民主协商。网络化治理的对象是一种特定的组织,是一个建立在联结公共部门、私人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基础上的网络结构形态,从其内在逻辑上就具有互动作用的设定,必然要强调各合作主体之间依靠彼此横向的协商而达成一致的行为,而不是简单粗暴地依靠纵向的指挥命令达到权威认同。这种民主协商可以通过地位规则、边界规则、整合规则、信息规则等,建立相互依赖的关系,从而减少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也坦然共同承担合作风险。

二、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的动力逻辑

(一)经济社会转型推动校企合作走向网络化治理

毋庸置疑,经过30多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与此伴生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也不断得到创新和突破。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既要求各类社会组织以较强的协作互动能力应对环境变化,也为网络化治理提供了经济基础和制度条件。事实上,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本质凸显在其社会化、多元化、民主化等组织和行为特征上,必然要求各参与主体具有自主性,为推动社会资源整合提供了条件,也提升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各方参与者实现网络化治理的内在需求。而且,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家治理制度和社会控制体系的重构催生了各类异质性的网络化治理主体,不仅有效推动了政府管控行为从校企合作活动中的退出,还为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提供了组织保障。近几年,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不仅明确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还确定了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此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深化校企合作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等关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系列利好政策接连出台,如今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之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次拉开了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一个更大的藉由“互联网+”发展范式诱致的以创新驱动为内核的校企合作网络化组织体系正在形成。这些外部不断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转型,为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提供了内生动力。

(二)校企合作彰显社会公共价值需要网络化治理

尽管“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已是被实践证明了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和载体,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之间也理论上有着天然的相互利益诉求关系,但现实层面的实践推动却显得困难重重。其中原因在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和行业企业用人需求之间有一个难以跨越的“中间地带”[4],这是社会分工“异化”所导致的结果。从经济逻辑上考察,既反映了市场机制的作用成效,又揭示了政府治理机制和市场治理机制的失灵;从政策体制逻辑上考察,目前既缺乏明确的规范约束,也没有可操作性的政策支持和保障。而事实上,无论是职业院校还是行业企业,除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价值之外,在促进职业性人才培养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它们还有着共同的社会价值认知,在各自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及功能扩展的领域内,也存在着“相向而行”的内涵价值指向和价值认同。这不仅成为解决横亘在校企合作之间的模糊地带问题的逻辑起点,还成为政府机构、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等愿意努力通过多主体合作、多元化合作、多维度合作打造校企合作网络并通过网络化治理模式的选择实现社会公共价值的逻辑起点。如今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网络的构成主体,已经不再局限于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转而向“政、产、学、研、中”全领域、全产业链条演化,建立校企合作价值共同体是必然的趋势。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校企合作更是一种全新的通过公私部门合作,由政府行政机构、职业院校、营利性私人部门、非营利组织等广泛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社会公共价值网络,对网络化治理的需求由此而生。

(三)校企合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网络化治理

作为一种兼具“教育属性”和“职业属性”的教育类型,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的背景下,职业教育的应用性、开放性、现代性非常突出,这也就决定了职业教育及其校企合作网络必然涉及越来越多的参与主体,而要权衡协调它们之间性质各异的利益诉求,就不能采取普通的或者传统的治理模式,必须考量其多元、全局、复杂的治理特质。所以说,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首先要面对的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就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核心就在于对校企合作问题的治理上,是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效率与治理合意性所提出的本质要求[5],也是现阶段我们应重点突破的瓶颈制约。传统意义上的校企合作是边界很清晰的组织体系,职业教育机构和行业企业之间往往是线性合作,具有层级秩序特性;而新常态下的校企合作不再是一对一、点对点的合作,主体的多元化造成了合作向网络化发展,直接模糊了校企合作的组织边界,呈现了相互⑼傅那魇疲校企合作网络也就更具灵活性、主动性、积极性和适应性。事实上,无论从理论研究层面还是从实践推动层面看,对校企合作活动而言,从管理走向治理,正是推进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新时代提出的新命题。这就要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必须重新明确治理目标,改变传统的完全依靠行政命令的管理体制,建立完善的网络化治理体系和网络化治理机制,推动政府主管部门、职业院校、市场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可以有效协作,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社会适应性,真正实现校企合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的趋向路径

(一)重塑政府角色定位

尽管传统的高度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瓦解,让位于更为活跃的市场组织和社会力量,更多地表现为政府权力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网络化治理特征,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现实,掌握着大部分教育资源的政府并未从校企合作管理中有效退出,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治理主体依然比较单一。在网络化治理机制中,政府理应充当“元治理”的角色,其定位应从台前转到幕后,从游戏参与者转向规则制定者。政府在治理结构的变革中更多的是发挥引导作用,既要提供诸如合作机制、信任机制、协调机制和责任机制等以便在校企合作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撑层面起着主导作用[6],同时又要致力于促进校企合作参与各方建立共同的愿景,进而鼓励各主体创新制度安排以便补充和完善现有治理机制的不足。所以,政府有效介入的目的在于引导、组织、协调和规范各类社会资源以最大程度地增加公共利益和提升公共价值,而不是直接由其提供职业教育服务和产品。所以,为了建立并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要注意发挥好政府的主导、协调、监督、推动等作用,这样才能真正推进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模式的实施,从而促进职业教育更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二)推动企业主导参与

如果认真梳理校企合作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校企合作”在最初是一个虚无的概念,因为职业教育与企业的关系原本就是一体的,“学习过程”和“工作过程”也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在社会化大分工的推动下,职业教育和企业生产逐渐脱离开来,也由此带来了一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无法跨越的问题。如今,我们大力推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鼓励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和现代学徒制试点等,实质上都是在重塑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办学主体地位。如今,面对着“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再加之“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范式对传统业态的变革和新业态的催生正在加速,职业教育要适应产业环境以及技术环境的快速变化,就要深度调整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让企业主导校企合作活动,从“合作”走向“融合”,真正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提供工作场景的学习,校企合作“双主体”或者“企业主导+学校主体”办学,突破办学壁垒和环境约束,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职业教育办学平台,共同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真正服务行业企业的需求,为企业和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构建多边战略联盟

如今,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及各种困难叠加时期,不论是企业生产还是职业教育办学,发展环境和生存环境都越来越复杂,各种不确定性相较于以往更加难以把握。因此,必须从战略高度关注校企合作、关注合作网络内关系的多重连接、关注合作主体之间的协作、关注内外部资源的统筹及协调。所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及中介机构等共同建设,以契约或资产为联结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集团就正当时。这样便可以构建起多边的战略联盟组织体系,可以使各参与主体超越自身的单独作用,形成校企合作网络的整化效应和联合效应,在统筹各类利益相关者诉求和合理配置资源的进程中实现校企一体化办学、不同层次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各类教育集约化发展。事实上,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看,作为一种介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职业教育服务,应该在政府引导下,借国家大力发展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契机,充分发挥其制度创新作用和机制转换职能,建立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职业教育供给体系[7],成为现代网络化治理的典范。

(四)加强多元集成创新

一般意义上讲,职业院校具有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的优势,而企业则具有把握市场规律和技术商业化方面的优势,也正是如此才可以基于资源与能力的互补而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但事实上,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与产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之间还存在不少差距,使得职业性人才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现实的脱节。从实际运行中来看,企业的新产品、新生产流程、新经营模式等基本上都是系统集成创新的结果,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多元合作集成创新的结果。校企合作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依存度日益增强,只有通过整合资源和优势才能最终形成现实生产力和竞争力,合作过程中的集成创新则明显更具有持续的优势。职业院校需要把来自不同行业企业、社会组织或科研院所的技术能手、高管人才及其先进技术和方法集成起来,以形成办学优势;企业也需要将职业院校的技术服务和人才培养过程引入到真实的生产环境中,从而集聚人力资源优势以形成核心竞争力。校企合作网络的构成单位可以因由市场机制的作用,按照十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合作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更紧密的网络化治理模式。

随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进程的深化,校企合作已经成为职业院校在加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中必须实施的战略性举措和基本策略。但是校企合作的不顺畅或者合作不深入却极其常见,除了一些众说纷纭的原因之外,根本还在于多元合作参与者的治理不当造成的。这是因为,新常态背景下校企合作的网络化越来越明显,合作组织体系的边界越来越模糊,权力越来越分散,各种问题更加复杂化、动态化,如何才能兼顾合作效率及资源配置效能的双提升,网络化治理模式就成为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治理的首要选择,可以在多元化的参与主体之间建立一种真正的多中心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实现职业教育的社会公共价值。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更加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网络化治理将重新界定政府机构、职业院校、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公民社会治理结构,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它也代表了校企合作治理的未来。

参考文献:

[1]南旭光,张培.高职校企合作伙伴选择及稳定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5(33):18-21.

[2]孙牧.网络化治理研究综述[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0(4):80-83.

[3]李晓歌,夏维力,刘杜娟.基于信任演进的校企合作创新网络知识转移动力机制研究[J].情报科学,2015(5):42-47.

[4]解水青,秦惠民.阻隔校企之“中间地带”刍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逻辑起点及其政策启示[J].中国高教研究,2015(5):85-90.

[5]唐明良,张红梅,张涛.基于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构建[J].教育与职业,2015(34):5-8.

第8篇

一、治理的内容

管理是指政治统治者的地位保护盒阶级压迫功能逐渐淡化,代之以将行政权力主要运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利等方面的政治意志执行过程。政治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而管理则是这一意志的执行。对于什么是治理,许多机构和学者都作出了自己的界定。比较典型的是全球治理协会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全球治理协会的定义是:治理是个人与机构、官方和私人治理其共同事物的总和,多种多样互相冲突的利益集团可以借此走到一起,找到合法的办法。它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可以是对立的或各异的利益彼此时应,也可以是人们同意或接受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安排。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是:治理是运用政治权威管理和控制国家资源,以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体而言,治理是有许多不具备明确的等级关系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合作以解决冲突的工作方式,它灵活的反映着多样活的规章制度甚至个人态度,以上定义非常典型地反映了治理理论的主要特征,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自我调节的协作方式。即国家、组织、个人之间通过谈判实现自动协调目的的方式。

2 多样化的行动者。国家责任范围逐渐缩小而公民享受更多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私营部门、第三部门以及广大公众都可以参与治理。

3 互动过程。致力于集体行动的组织依靠互相依赖的权利和资源关系实现互相促进和支持,形成协作性的合伙伙伴关系。

4 国家的主导角色。国家在制度设计和战略制定方面具有根本性作用,这是其他机构不能代替的,国家的作用充分体现在其宏观调控和组织协作上。

二、善治的内容

! 善治是指一种良好的治理。这是治理理念和相关机制建立并运用到实践中所导致的良好的绩效。它应该是社会治理发展的目标。善治只要是指治理能够收获到良好的技校,这种绩效表现在治理的政治效果、管理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方面。整治效果主要是通过治理达到了公民与公共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公民的责任精神得到提升,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广泛的参与,社区团结性达到非常高的水平。管理效果是通过多元角度的参与和互动,社区和组织的治理取得良好的管理效果,形成了共同治理的机制,提供了最大效率的公共服务。经济效果主要是指通过治理直线了社区和组织资源最大化的利用,并确定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好地福利。而社会效果则包括文化观念、环境保护、社区安全、邻里照顾等方面都产生良好的小郭,社区成为安全、幸福和文明的居住地。就一个国家而言,职责意味着国家实现有效的制度构建、公民创造力得到激活、政治文明程度高,意味着国家不仅在经济上去的稳定而快捷的增长,而且在综合效益上公民生活质量得到了不断提升,社会和自然都实现了和谐共进的目标。

三、公共治理的内容

公共治理则是在治理概念内涵的意义上进一步具体化,用“公共”一词更加明确地界定治理的公共性,多元性和互动性。公共治理涵括了治理概念的所有内涵,同时,他还继续吐出了共有的价值和内容。公共的词义非常广泛,不仅包括作为传统公共机构的政府,还包括准公共机构的社会组织和营利性机构,以及生活在社区和组织中的个人。内涵广泛的“公共”它不会排斥任何一个公民或者机构参与公共事务,享受应得的福利。另外,公共治理还有另一重特征:公共关联,公共治理不是将任何社会事务割裂开来,而是从整体上,从所有公众的利益角度来进行处理。它突出了公众与公共事务的不可分离性,强调了公民的责任精神。公共治理与传统的管理和一般的治理相比,更加强调公共利益的精神和效益。公共治理坚持的是整体社会主义价值观,共和主义、社群主义的思想明显影响了当代公共治理的理念。治理不再单单是政府的职责,更是地方社区每一个公民体现自己价值、融入社区公共体、创造共和精神的必要手段。公共治理理念将会在经常的时期内引领社会政治行动发展的方向,影响社会共同体价值的构建于变革。

公共治理成为全球化的新型整治行动和社会发展组织,所谓“没有政府的治理”就是指在全球化下,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之间跨越组织障碍是闲的公民自组织治理。这一模式越来越成为国家之间和内部的对抗式的、狭隘的管理模式的替代者。公民成为治理中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家与社会之间森严的界限逐渐模糊,更加多言的参与者使得社会治理展现出生机勃勃的面貌。公共治理成为国际化的政治潮流,它将一些基本的价值理念和原则传送到世界各个地方,服务于发达的和发展中的国家和地区。这些基本价值和原则尽管在各个地方的理解和解释并不完全一样,但是去基本内核还是一直的。它因此成为国际化公共治理互相沟通和促进的原动力。具体说来,公共治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参与原则、透明原则、责任原则。回应原则、写作原则和合法性原则等。

第9篇

[摘 要]城市公共危机在社会需求和政府能力之间存在一种极大的张力,其本质不仅是构建现代危机管理体系的问题,还是政府与社会权力关系重构的问题。实现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公共危机治理目标的根本在于建立“自治、共治、公治”并行的现代公共危机治理模式,在公共危机事件干预全过程和公共危机治理全要素支持的双层叠加回应机制中设计城市公共危机治理的体系结构,将风险管理(R)、危胁管理(H)、应急管理(E)和灾害管理(D)整合形成连续统的治理框架,打造全主体参与、全要素剖析、全过程应对的协作网络和制度平台,形成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应急预案有效、机构职能明确、技术手段先进的创新战略。

[关键词]城市公共危机;城市公共危机治理;体系结构;框架战略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 410X(2012)05- 0063- 07

一、应对城市公共危机的模式转变:从传统管理到现代治理

进入21世纪之后,城市危机出现了一些新特征:(1)危机发生的频次高,诱因呈综合化特征;(2)危机产生的时域突发性,传播的方式多元化,波及的领域宽泛化;(3)危机跨地域传播,叠加性影响及暴力的程度加剧。这些特征的出现与传统政府模式面临的五大方面挑战紧密相关:一是以单中心自上而下管制和命令为特征的普遍政府管理模式越来越掣肘于风险社会的逼近与来临,无力应对非常规的突发事件;二是以科层制和“命令-控制”为组织结构并以规则、效率而著称的“官僚制典范”在日益频繁的公共危机面前已显得捉襟见肘、行动乏力;三是以解决共同政治问题和服从价值权威分配的政府“典则规范”[1](P113)在危机频发的状态下亟须增强的社会整合能力反倒日益衰减;四是在高度动态性、非线性和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系统中,组织惰性带来的组织社会敏感度的迟钝甚至是缺失,成为传统政府回应性缺失的致命的限制性因素;五是现代社会的统治需要具有实质的合法性,而这些实质的合法性则来源于社会和公众对其实际统治过程的认可,危机局势是对社会稳定构成的最直接的威胁,会使政府的合法性与良好形象面临极其严峻的挑战。

城市危机主要是政府危机应对方式的局限性所致。这些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传统的全能型政府形态下表现出的“婆婆”或总管式的城市功能定位已经不能应对多元化的城市公共安全需求;(2)多元协同治理的公共危机减缓、准备、响应和恢复四大应急管理系统没有建立,单极化、单中心的传统政府应急管理模式难以应对突发性和宽泛化的城市公共安全需求;(3)社会支持和动员系统中制度化的联动机制较为缺乏,城市安全应急管理过程中的资源浪费现象严重;(4)缺乏基础科学研究,危机管理的法治化进程较为滞后,法律行为框架松软,应急管理工作者和全社会共同成员的危机意识不强、危机应对能力较弱。由此可见,传统政府管理模式和危机应对方式实质是一种被动的“刺激-反应”模式。政府的各个部门就好比是人体的神经末梢组织,它们收集各种关于危机的信息并反馈给神经中枢组织——高层组织,并等待高层组织做出危机管理的相关决策。由于地方政府组织部门和高层组织各自在信息传递、危机意识、组织结构、个体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缺陷,这种对危机的线性处理方式并不能保证危机的全程高效管理,往往导致危机管理和决策的不足或失效。最值得反思的是,这种被动的刺激-反应模式有时不仅不能有效应对危机,反而恶化危机而成为了新的危机源(如图1所示)。

这种现代危机管理体系的主导意识仍是一以贯之的传统“管理”理念,人治思想、政绩导向等体制性因素、政策性因素和管理性因素多因并存导致危机管理体系还远远不能胜任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需求[2]。首先,从危机管理对象看,现代城市还没有实现全危险要素的真正的标本兼防与兼治,行政不作为或仍然是临时抱佛脚的事发后被动应付、被威胁牵着鼻子走,危险要素纯粹被行政手段暂时压服和对上潜藏。其次,从危机管理过程看,城市还没有实现危机生命周期全过程的循环式管理,在减缓、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上仍以事发当口才集中应对、事发之前文件通知和领导讲话为主要形式的单程离散式预控,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采取自上而下单向度管制和命令为主的方式,条块分割现象严重。再次,从危机管理主体看,正式的组织体系往往只有政府或公共部门一方,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社区为单元的公民个人和家庭及国际组织基本上还不是现行危机应急体系的制度化主体。最后,从危机管理对象、过程和主体三方面综合看,高度相关并可能独具短平快优势和专业特长的政府组织以政治动员模式的发动及感召、相关民间力量基于对自身切身利益的关注而采取配合行动,大都只是在危机已经爆发并酿成巨大威胁之后临时聚合和短期联手,政府与民间私营部门、民众与民众及与工商企业,任何政府体系外的及政府体系与其他体系之间在危机过后都不再有可持续的预备性合作、组织化行动和制度化协同[3]。因此,城市的公共危机不仅由于实际问题的复杂性形成了管理的需求,而且由于现行体制刚性制约政府管理的能力,在社会需求和政府能力之间造成了一种极大的张力,导致政府能力的增量与政府遭遇的问题甚至是政府自身酿致的问题增量相比无法保持同比例匹配,面临着管理模式、组织架构、整合能力、回应能力及合法性等方面的综合性挑战。

面对一个高风险的社会,任何组织之间都必须拥有的共识是:如果我们在共赴危难时都不能共担责任,都不能为此而在危机减缓与准备过程中高度信任地对政府体系之外的组织化行动委以适当对应的放权和授权,不提供制度化安排和建构组织间协同合作的工作网络,那么很难设想能够迅速发展起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力量来与政府一道共同治理社会的其他方面,更难设想仅仅凭借一以贯之的纯行政手段与单向管控的社会动员方式能够克服危机[4]。因此,政府应对公共危机必须实现从传统管理转向现代治理模式的转变,现代公共危机治理理念的本质并不仅仅是构建危机应急体系的问题,还是政府与社会权力关系重构的问题。城市具有的人口高度流动性、各种组织机构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城市建设和扩张引起的去中心化、城市基础设施的网络弥散性以及各种事件的放大效应和连锁效应必然要求政府主体采用一种整体和全盘的方式,重新整合政府组织内部以及社会中先前的那些支离破碎的部分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功能与效用,实现从传统单一的强势国家、政府单一治理主体向多元的公共危机治理体系的转变,从而构建起公民个体-社会群体-政府部门-整个国家一体化,点、线、面相结合的动态性、柔性化的公共危机治理系统。

第10篇

[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社会复合治理;路径分析;思路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0 [文献标识码] B

一、问题的提出

在旧生代农民工落叶归根、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的背景下,在代际更替中成为农民工群体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导力量。相比父辈,生长在城市、远离农村和农业、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处于迥异时代背景的新生代农民工在价值取向、社会心态、个人诉求、行为逻辑、参照目标、身份认同、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体现出显著不同的特征,因此对农村和土地的眷恋有所消减,而对进入城市社会有着较强的期盼和憧憬。

然而根源于户籍制度的城乡二元体制使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在经济上、甚至在身份上融入城市,但是却面临着就业歧视、社会网络狭窄、人力资本匮乏、心理认同度低等问题。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过程中存在经济上融入,社会和心理上嵌入的非实质性融入现象,传统的由户籍制度导致的二元结构正在城市内部演变成为新的二元结构,即新生代农民工处于半城市化状态,处于城市与农村的双重边缘,是一群没有认同或认同内卷化了的、悬空的一代,这使得新生代农民工成为真正市民、与城市融入的梦想遭遇到前所未有的诸多尴尬与无奈。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的城镇化已经取代物的城镇化成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核心,在城镇化过程中需要注入人文关怀、需要融入人性理念,让新型城镇的每一个角落都能彰显人性的光辉。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不解决,不仅会使新型城镇化进程和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受到影响,而且也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是一个复杂的课题,不仅要跨越城乡二元制的藩篱即取得城市户籍,还要能够形成城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拥有一定的融入城市所必需的心理资本,获得本地市民的情感接纳和社会资本,并且拥有在城市安居兴业所必需的人力资本。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也提出“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无论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还是十三五规划纲要,都从政策、制度或机制上给予外来人口更多的、更公平的享受市民待遇的机会。因此,在这一趋势下如何使新生代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彰显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人文关怀和人性理念,是非常有意义的研究课题。

鉴于新型城镇化所提倡的人性关怀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独特性,基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和机制保障,研究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的成因并寻找解决半城市化问题的合理路径,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持续改进我国城镇化质量、推进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意义重大。因此,本研究在对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利用SPSS22.0统计分析软件,以对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成因进行的问卷调查得到的抽样数据为基础,选取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因素为自变量,以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为因变量,通过单因素卡方检验及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验证新生代农民工的半城市化状态与心理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的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建立基于三种资本协同的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模型,并以城市融入模型为基础,提出了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的社会复合治理解决思路与对策。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基于中国特有的城乡二元模式以及户籍制度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城镇化的影响,在城镇化、半城市化、城市融入以及新生代农民工问题方面的研究形成了中外分化格局。

第一,西方学者在早期人口迁移理论的基础上,以流动人口和移民为研究对象,关注城镇化以及流动人口和移民的城市融入状况。

西方早期的人口迁移理论,利用归纳方法对人口迁移状况进行解释,力图发现人口迁移内在的规律和特征。其中建立在一定假设基础上的推拉理论、预期收入理论、劳动力转移理论等都从工业化、城市化视角研究农业转移人口问题,成为现代人口迁移研究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西方学者深入探讨了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及其后果,提出了由城镇化所导致的“城乡发展失衡”、“过度城市化”等今天依然困扰世界城市发展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后,西方的人口迁移与城镇化问题研究逐渐从宏观视角转向对于转移人口个体及家庭迁移动因或迁移行为等微观层面的研究。

西方学者的半城市化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对于半城市化现象的论述,后来演变成为从特征、过程的角度定义半城市化,并对半城市化问题发展机制、发展现状以及产生的后果进行深入探讨。由于不存在城乡二元体制,西方学者对于流动人口半城市化的解决机制研究主要聚焦于心理层面,如社会熔炉理论、社会同化理论提出的流动人口通过接受当地主流文化、建立社会网络并实现心理认同的同化过程。

西方学者的研究虽然在与中国迥然不同的国情和制度背景之下展开,但为中国错综复杂的城镇化问题提供了深入研究的良好平台,为中国农村人口市民化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第二,国内学者以普通意义上的农民工群体流动为研究起点,进而考虑新生代农民工独特性以及其在农业转移人口中的主体作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化及半城市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20世纪80年代开始,来自社会学、人口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地理学等学科的诸多学者,基于各自学科视角对农民工群体的流动问题展开研究。研究内容从早期关注的流向、规模、人口学特征等人口流动的静态特征,逐步演变为流动过程、工作和生活状态、行为方式、社会融合等社会经济动态特征,以及人口流动对流入地和流出地的经济社会影响等。

以王春光(2001)首次提出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认同与城市融入问题为标志,学界开启对农民工代际特征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热烈讨论。在王春光城市融入与半城市化研究的基础上,学界在三个方面就新生代农民工的半城市化及城市融入问题进行广泛探讨。第一,对农民工半城市化状态进行验证和分析。通过考察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社会认同、群体特征、权益保障、心理状态、就业状况、城市融入等方面,指出虽然在消费方式、生活方式方面,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基本市民化,但非正规就业和发展能力的弱化、居住边缘化和生活“孤岛化”以及社会认同的“内卷化”都使其处于城乡两栖的半城市化状态,影响中国的城镇化进程。第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现象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居于主流的观点是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户籍制度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的“制度决定论”。还有学者提出,新生代农民工自身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匮乏也是导致其半城市化的原因。第三,农民工的半城市化状态已经呈现出结构化、长期甚至是永久化的特征,因此学界展开了对农民工半城市化的演进趋势及成本测算的相关研究。

经过修正的西方人口迁移和城镇化的相关理论等被广泛运用于我国城镇化研究。然而,由于我国与西方城镇化在宏观场景、推动力量、历史历程、政策安排与现实后果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因而在借鉴和运用西方相关理论时,应该结合我国实践并结合时代特征。与此同时,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中国的城镇化研究水平也日益提高。在研究技术上,早期以规范研究为主,发展到目前占主流的各类实证研究,学者们大量使用的实证方法如Logit模型、OLS回归分析、Profit模型等分析方法,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

怎样实现新生代农民工从半城市化到完全市民化?影响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关键因素是什么?又如何避免半城市化所导致的城市贫民窟现象?以上问题的解决对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意义重大。然而,纵观国内外对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的相关研究,居于主流地位的“制度决定论”已经无法很好解决当前新型城镇化提出的“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的户籍制度改革趋势下新生代农民工仍旧处于半城市化状态以及无法融入城市等问题,因此,亟需从新生代农民工软实力――心理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的视角打破以往研究中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各种因素各自为政的桎梏,通过三种资本的协同作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半城市化问题提出解决思路。

三、基于心理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协同的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实证研究

通过对国外劳动力迁移、城市化进程和半城市化现象进行简单的梳理和分析,以及对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和城市融入问题进行回顾,本研究归纳出了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的表现特征、成因及演变趋势,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因素及面临的问题。经过文献梳理和归纳,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的影响因素为:人口学因素、心理资本因素、社会资本因素、人力资本因素、制度因素。

以1980年后出生、16周岁以上农村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的市民化倾向及其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进行了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的大型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132份,问卷Cronbach'salpha系数=0.8647,表明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实证分两部分。首先,在问卷调查获得统计数据的基础上,本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利用SPSS22.0统计软件,采用单因素卡方检验对第二部分提出的理论框架,即各个影响因素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倾向的关系进行单因素验证。实证结果表明,所有因素的显著性值都小于5%,可以认为这些因素单独与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相关。其次,运用SPSS22.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进行了新生代农民工城市化倾向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对于单因素卡方检验结果显示显著相关的因素,可以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在其它因素影响下每一因素对于市民化意愿的影响以及各因素的相对影响程度。由于因变量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倾向(有市民化倾向=1,没有市民化倾向=0)为虚拟变量,且为只有两种结果的定性变量,故可以采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倾向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在模型设计中,可以假设P为有市民化倾向的概率,而1-P为没有市民化倾向的概率,对P进行logit转换,记为logitP,以logitP为因变量建立的线性回归方程为:

Log itP = a+b1x1+b2x2+…+bnxn (1)

由(1)可以导出:P= (2)

(2)式为logistic回归模型。在式中,a为常数项或称为回归截距,bi为第i个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系数,xm为作为第i个影响因素的自变量。

本研究在选入变量α=0.05的水平上,运用SPSS22.0统计软件对被调查的1132个样本的截面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处理。在对数据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采用自变量组分步强制纳入法,分别就人口学因素、心理资本因素、社会资本因素、人力资本因素、制度因素五组自变量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倾向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心理资本因素、社会资本因素和人力资本因素均对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影响显著;虽然制度因素的影响更加显著,但国家一系列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的政策措施出台后,制度因素的影响将产生变化;人口学因素对市民化意愿的影响不确定。

四、基于心理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协同的社会复合治理的解决思路与对策

张红芳,吴威(2009)认为,心理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具有协同关系,三者的协同是开发个人潜能、形成组织竞争优势的关键。林竹(2011)认为,通过心理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协同可以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张洪霞(2013)也认为,通过三者的协同可以解决农民工的社会融入问题。本研究认为在国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和机制保障的情况下,通过心理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三者的协同可以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程度,解决其半城市化问题。

所谓社会复合治理主要指社会治理结构从政府作为单一主体排斥其他主体参与,向多种社会主体协同以促进治理绩效优化和提升社会整体治理能力转变过程中的一种新型治理形态。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模式,复合治理的治理主体强调多元参与主体的“复合型”协同参与,更加注重社会组织参与主体在治理机制中的平等地位;治理过程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双向互动”,即通过政府部门的主动作为和其他各主体的全面参与,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建立良好的互动伙伴关系;治理结构强调多元参与主体间的横向互动,与传统科层组织形成网格状治理结构,各个参与主体成为连接多渠道治理路径的结点,其网络触角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社会需求反应更为及时灵敏。因而,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的解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应该引入复合治理的理念,引导第三方组织和企业与政府进行“复合型”协同型参与,构建政府、企业和公民社会三维结构下的多元主体复合治理模式,有利于打破单一主体的政府治理模式,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所谓社会复合主体是指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创新行动过程中,多个不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主动关联所构成的多层架构、网状联结、功能融合、优势互补的新型主体网络。据此加以引申和延展,新生代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解决的复合主体则是指以政府为主导,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复合主体,旨在打破不同主体间的“部门分体制”,塑造一种互相嵌入、功能互补的互通互联协同治理模式。其核心思想体现在:一是注重“政府―企业―社会”三维合作的组织模式,也注重不同主体的主动性和专业性,促进各主体的优势复合发挥。二是复合治理主体构建了主体间相互融通,共同分享,优势互补的互动平台,打破了治理全过程不同环节、领域的部门割裂、主体分立。三是实现主体间互联互通的内部化,对于有效整合多主体间的社会资源,加强融通协同,提高治理效率具有实然性。因此,如何在实践中构建政府与企业主体、政府与第三方组织及企业主体与第三方组织之间“双向互动”的良关系,形成优势互补和犄角支撑的耦合型治理格局,是深化和创新半城市化问题解决路径的一种新探索。在这一社会复合治理结构的支撑下,运用政策、法律、社会、经济等多种手段,通过全方位培训增加新生代农民工人力资本,从而增强对城市居民身份的自我认同以增加其心理资本,增加其职业交流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以业缘为基础的社会资本;通过各主体努力增加其与城市居民的沟通、交流渠道以增加其社会资本,从而使其拥有心理归属感,并拥有更多信息渠道从而增加其人力资本;通过网络组织进行的包括心理援助和心理咨询在内的心理培训,加强对其挫折心理的疏导,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心理资本,促进其主动融入城市以提高社会资本,激发其自身强烈的成就动机以提高人力资本。

[参 考 文 献]

[1]张兆曙.城市议题与社会复合主体的联合治理――对杭州3种城市治理实践的组织分析[J].管理世界,2010(2)

[2]曹堂哲.公共行政执行协同机制――概念、模型和理论视角[J].中国行政管理,2010(1)

[3]何继新,陈真真.公共物品供给复合主体“复合型”协同机制研究――基于“价值链”理论视角[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

[4]汪锦军.构建公共服务的协同机制:一个界定性框架[J].中国行政管理,2012(1)

[5]张洪霞.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合的内生机制创新研究――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心理资本的协同作用[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3(7)

[6]陈藻.农民工“半城市化”问题研究――基于成都市的调查分析[D].西南财经大学,2013(4)

[7]林竹.农民工就业: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与心理资本的协同[J].农村经济,2011(12)

第11篇

关键词 流域复合系统;适应性管理;复杂性;不确定性

中图分类号 TV2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7-0060-08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7.010

流域是人类生活的主要生境,对人类生存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然而,数十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的快速增长以及经济的迅猛发展,流域自然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多种环境资源危机共存且日益加重,并呈现流域性特征,使流域社会一经济一生态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突出表现在:流域性复合型水污染问题在众多流域日益突出;水资源短缺问题从干旱地区季节性缺水转变为普遍的季节性缺水与水质型缺水并存的局面;流域内生物多样性降低、湿地破坏、生物群落退化等生态问题凸显,并呈现“局部改善、整体退化”的总体格局;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下,水灾害与突发事件的频率、强度以及风险都在进一步加剧。我国自然生态与环境先天脆弱性及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导致这些本应在不同发展阶段出现的流域危机在短期内集中显现与爆发,各种问题相互作用、彼此叠加,使流域资源、环境与生态问题越来越复杂化与多样化,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与突出。而我国要以稀缺的水资源、有限的水环境容量和脆弱的水生态,承载不断扩张的人口规模和高增长、高强度的社会经济活动,面临着比世界上任何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国家所面临的都要复杂、严峻的流域性问题与前所未有的压力。

1 流域复合系统及其复杂性分析

流域水问题的系统性、复合性、多样性、突发性和严峻性等特征要求基于复杂性科学的视角,站在流域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的层面对其进行分析,以清晰全面认识其成因与复杂性,进而用科学方法进行管理。

1.1流域复合系统

流域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系统是人为主体、要素众多、关系错综、目标功能多样的复杂开放巨系统,具有复杂的时空结构与层次结构,呈现整体性、动态性、非线性、适应性以及多维度等特性。水是流域系统的纽带,具有多重属性。它既是一种自然资源,又是物质生产资源,同时还是一种生活资源。而人作为系统中最活跃的要素,具有一定的经济行为和社会特征,通过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社会经济行为将资源和环境紧密联系在一起,人的广泛参与及其有限理性造就了流域系统的高度复杂性。

构成流域复合系统的三个不同性质的系统――自然子系统、经济子系统与社会子系统,各自又是复杂自适应系统,有特殊的结构、功能和作用机制,而且他们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又受其他系统结构、功能的制约。如图1所示。

(1)流域自然系统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具有自组织、自调节与自生长能力.是复合系统形成的基础。系统内部存在着复杂的非线性反馈机制,并与社会经济系统存在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以生物与环境的协同共生及环境对流域内活动的支持、容纳、缓冲及净化为特征。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环境污染型与资源破坏型影响,其又通过一系列自然过程、物理过程、化学过程及生物过程等使自身状态与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决定其服务功能。自然生态系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调节:外部组织或者自组织。许多传统的保护工程方式就是外部组织,但是它们结构僵硬且适应变化的潜力较小。

(2)流域经济系统以资源为中心,经济活动主要由市场机制与宏观反馈控制体系进行调节。市场机制是经济内在本体机制,市场把流域内外各种经济活动与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对资源配置和经济运行起着重要自调节作用。而反馈控制机制体现在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与经济政策对经济系统进行宏观调控与干预。流域内经济结构本身就是市场机制与宏观控制机制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其中,反馈控制机制与资源环境压力是对经济系统的约束;而市场机制的作用过程是在前两者作用下,系统内微观主体受价格、供求与竞争等影响,不断调整其经济行为,逐步自组织、自适应的过程。单纯依赖政府直接干预或市场自我调节都是过于简单的做法,因此,在实践中两者之间的力度把握与时机选择是相当复杂的问题。

(3)流域社会系统以人为中心。流域系统的基本功能是为了满足人类生活的需求。在市场化逐步健全的今天,人类生活用品绝大部分是从经济系统中获取,因而人类生物质与文化需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在改变其生存环境与生活质量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对自然系统产生了影响。所以,社会系统在复合系统中起主导作用,其主体的价值取向与行为方式主要受到文化传统、价值观等内化因素与法律规范、经济刺激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只有对主体价值取向等有很好的规范才能保证流域经济、自然的健康发展。

在这三种机制及其相互作用下,流域系统表现出强烈的整体性、动态性、涌现性等特点。如,人类追求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带来的资源过度开发与污染排放,使流域生态状况恶化,并严重影响生态系统自调节与自适应能力;而自修复能力降低导致其环境容量同步下降,加速恶化趋势。同时,经济发展与人口膨胀致使水资源需求量及水污染排放量同步扩大,而污染引发的水质恶化进一步加剧水资源短缺。流域生态持续退化,不但造成区域生存与发展的自然条件退化;而且大范围生态失衡,加剧了灾害风险和生态危机,使经济难以持续增长并引发社会不稳定。然而,人类筑堤修坝、围湖造田、超采地下水等经济活动或抵御灾害行为,一方面却使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更加显著,尤其是大量水利工程设施使流域被人为地渠道化、破碎化,污染物净化能力、水生生物生产能力等不断下降;另一方面人类自身抗灾的能力日益下降。进而,在多重因素影响下,流域灾害层出不穷和快速增长,并以诱导型自然灾害为主。

总之,流域系统中社会、经济、环境、资源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共生的复合体系,具有强大的交互反馈能力。流域水危机从表面上看是各种水问题相互影响、彼此叠加而愈演愈烈;但从本质上讲,人的社会生活与经济生产等对流域系统产生的干扰已不再是对流域自然过程的简单干扰,而是社会过程、经济过程与自然过程交织作用的集中体现。

1.2复合系统管理中的不确定性

流域复合系统的复杂性与强大的交互反馈能力,造就了在管理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且许多不确定性是难于预测的。不确定性已成为流域管理取得成功的巨大障碍与必须直面的问题。

(1)系统认知的不确定性。流域复合系统是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人们对其认识具有不完全性与渐进性。因而,系统认知不确定性是固有的,不仅表现在系统状态的部分可观测性、系统结构与过程以及历史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而且产生这些趋势的系统要素及其交互关系包括非线性、反馈回路、延迟等都具有不确定性。同时,自然过程、社会过程与经济过程共同存在且作用于流域系统,使得单一学科知识并不能对其进行有效分析与总结。

(2)管理目标的不确定性。目前广泛研究的流域综合管理是以实现流域可持续发展为总目标,但由于系统演化及其管理涉及的时间与空间尺度较大、系统渐进认知带来的认识滞后性等在构造该目标体系上存在很大分歧与抽象色彩,尚不存在一个明确并具有操作性的普遍认同体系。在实践中,人们又对问题的原因、利害关系等识别上存在分歧,不可避免地从不同的视角与利益出发提出管理的目标或需求。同时,流域内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全球经济的影响会给管理带来更多新的需求与问题。

(3)管理依据的不确定性。流域系统的复杂性使其状态和干扰因素难以简单概括为一些易测定的指标;生态修复的长期性也需要长期的可重复试验和观测。而且流域系统的时空特征带来的尺度效应、累积效应、外部因素干扰以及抽样和测量误差,使得精确识别与量化系统状态以及影响源及其效果分析变得异常复杂。此外,特别是由于对系统功能及过程的认识不足,管理方案不得不建立在某种模型假设前提上,而模型参数与结构的不确定性使理论结果与管理输出之间存在差距。因此,管理的理论与实证依据具有巨大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效应以及潜在风险,对管理实践提出了巨大考验。

(4)管理决策的不确定性。决策制定者、利益相关者与科学研究者之间不协调给管理决策带来了不确定性。他们对问题的产生原因与合理的解决方案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而这些看法会影响他们对系统的认识、具体管理目标、具体管理措施成功的可能性等的判断。具体表现在研究者主要从专业学术角度对系统或特定问题进行研究;利益相关者倾向于从切身利益出发提出要求;而决策者偏重从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视角去解决实际问题。

(5)系统行为的不可预测性。流域系统的自适应性也决定了系统对管理行为的响应具有不确定性。社会、经济、人口、生态等因素的变化性使得通过观察难以直观推断系统状态以及影响源,并预测他们对管理行动的反应。个体行为的主观性使得流域治理的社会经济政策实施效果无从精确预测,即管理者对系统部分可控制。系统的开放性还决定了系统要受到外界物质、资金与人员等方面的随机干扰,进一步加大了系统响应的不确定性。此外,还有某些因素的不可预测性内在于系统行为中,如极端气候条件以及不断呈现出的新型污染物等。

综上所述,流域复合系统作为一个复杂开放巨系统,其复杂性主要体现在流域系统及其子系统自身结构、功能与内在规律以及流域内各要素相互作用机制的复杂性,人类并不足以对它具有充分理解并实施控制。而复合系统的复杂性特征使得系统一方面呈现出极大的随机性、模糊性、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另一方面由于系统内在自适应能力与作用规律则表现出秩序性、确定性、必然性和规律性,使得流域治理必定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工程。

2 我国现行流域管理模式分析

回顾我国重点湖泊及流域治理历程,不难发现,流域治理正在经历由单一的水利工程或者生态治理工程为主向以流域复合系统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转变。

从管理目标与范围看,流域管理在不断根据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趋于合理,而且在对流域的科学认知方面也在不断的加深。例如,《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规划》就明确体现了政府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的四大转变:从工业点源污染控制为主向工业点源与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相结合;从城市污染控制为主向城市与农村污染控制相结合;从陆上控制为主向陆上与水上污染控制相结合;从治理污染为主向防治污染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转变,力图进入污染控制、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综合治理阶段。而且,管理者认识到流域治理是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与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尽管如此,近20年来流域治理中各类“零点行动”、“环保风暴”等执法行动与“综合规划”的实际效果却差强人意,流域性污染尤其是在大型湖泊流域性污染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众多湖泊富营养化趋势仍未扭转,污染反弹甚至恶化时常发生,大部分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这无疑也说明了现行管理模式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域性问题。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管理模式进行剖析。

2.1管理范式与手段

流域治理普遍采用机械唯物的“预测一控制式”管理范式,认为系统对管理行为的响应可以预测,进而设计最优控制策略。尤其是近年来,国内外对小流域及其治理作了大量研究,从短期看确实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难题。但它们大多把流域系统看作一个具有线性、规范性与平衡性等特点的可简单预测、容易控制的理想系统,针对流域中矛盾的某部分进行研究与治理,把问题当作遵循简单线性因果关系的确定性问题来对待与处理,以试图减小问题的复杂性及其维度;认为规划制定者可以分析系统内存在的一系列明确的杠杆效应,并应用它来引导已知的反应。这无疑低估了政策干预所带来的非线性反馈效应、时滞效应以及人的自主性的重要性。这种简化方法具有误导性,它或许能够在短期内成功应对某些局部问题,而长期看来却时常具有超过短期利益的负面影响。

基于这种管理范式,流域管理还是以“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行政命令一控制手段为主,而市场化和社会化管理手段较弱。这种手段虽然简单易行、针对性强,但是缺乏柔性与持久性,在高不确定性的环境中效果较差。

2.2政策与规划制定

流域治理强调自上而下统一规划,但很容易产生政策时滞效应,包括认识时滞、执行时滞与效力时滞三方面。现在通过成立专门流域管理机构,政府正有效缩小执行时滞,但相关机构的理论水平与预测能力往往存在很长的认识时滞;同时,流域管理中涉及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它们会让各种政策难以发挥应有效力。例如,2007年无锡供水危机事件爆发后引发学界和政府持续讨论,随后通过国家和地方的逐级反馈与审批,到2009年才有完备的地方性措施出台。而这些措施从出台到实施、再到奏效需要更长的时间。

其次,综合治理虽然以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但是规划重在考虑水资源可利用量、水环境容量等生态因素,人文与技术因素在规划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

视与纳入,难以充分考虑到各种利益相关群体对政策规定的可承受能力,使遵守法规和政策与生存和发展产生矛盾,从而导致现实中利益相关者为了生存而不顾生态极限。而且水环境容量测算本身就存在较大的争议。

第三,统一规划虽然采用综合管理的形式,但并没有出台流域性的政策和实现政策间的协调。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双重管理体制决定了流域水资源管理与水环境治理分开进行。总量控制与配额管理是规划决策制定的依据。水资源可利用量、污染物减排目标和污染治理投资等主要依据行政区划逐级分解,没有遵循流域特征和污染变化趋势以及目标的现实性。

第四,在规划制定中,低估了问题的复杂性与长期性,目标设定不合理、备选方案不足、风险管理困难等致使无法进行柔性化管理。规划内容中对生态系统进行人为控制的色彩比较浓重,多偏重且依赖生态治理工程、大型调水工程等水利设施建设以改善流域环境。部分工程重复建设、重复投资、运行效率低下问题严重。

此外,有些部门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导致权力寻租、部门利益化等问题,协调管理难度加大;监测与评估不能客观公正,进而管理者也没有动力与压力来及时发现政策或工程方案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调整。

2.3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在目前流域管理中观念极其淡薄。在管理决策中,由于参与渠道不畅通、制度保障缺乏、信息公开不足等诸多因素,NGO、科研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力度、范围及深度都十分有限,即便重要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力度仍不足。决策更多是一种“自上而下”被动接受的过程,这不但使公众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对公众及利益相关者支持度与目标可实现性也考虑不足,实施效果难免产生很大偏离。而且流域治理过多地依靠国家投入,缺乏社会资金的有效注入,资金不足成为制约瓶颈。

同时,社会参与不足,不但造成公众意识不到治理的困难与复杂,使他们倾向于抵触有损自身利益的政策,而对环境短期内得以改善抱有很大期望;而且,公众很容易产生路径依赖,倾向于依赖行政机构解决环境资源问题。

3 适应性管理

不可否认,当前管理模式在流域治理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流域问题得到了一定遏制。但这种以行政控制为主的管理模式,面对新时期日趋严峻的流域复合性水危机、流域系统的高度复杂性与不确定性,难以通过传统的理性主义、还原主义决策模式对未来做出精确预测与评估,治理不到位和部分失效在所难免。近年来中外众多学者指出,中国面临的水危机实质上是治水体制变革长期滞后于治水需求变化累积形成的治理危机,解决核心是治水模式转变。例如,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发表的中国环境问题战略研究报告都把解决环境问题的治理结构和体制改革放在优先行动中。因此,有效的管理模式与制度框架才是应对流域可持续发展挑战的关键。

在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不确定性、复杂性、时滞性的基础上,Holling于1978年提出了适应性管理理念,随后这一思想得到了深入研究,并应用到生态系统管理众多领域。适应性管理的前提是人类对任何生态系统主要驱动力及系统行为和响应的认识能力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管理必须具有适应性和通过积累并吸收以往经验和见解改变管理实践的能力,通过不断调整战略、目标及方案等,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经济状况与环境变化维持可持续的社会生态系统,其目的在于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恢复力,即关键生态系统结构和过程对自然和人类社会干扰的持续性和适应性,而不是对生态系统进行控制。因此,适应性管理是一个通过从已实施策略结果中学习来持续改进管理政策与实践的系统过程,即通过管理学习来学习管理的过程。

适应性管理通过进一步融合协同管理的思想在欧美众多流域治理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与推广,并已有了不少成功案例,如美国密西西比河流域野生物种与鱼类保护计划、密苏里河流域生态恢复工程、澳大利亚大堡礁水质改善项目等。通过对这些治理经验的分析,总结到适应性管理的特征及其与传统管理模式的区别还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强调对管理过程的管理。适应性管理是从广泛的研究与沟通中形成的,它以社会参与且政府、利益相关者等分享管理权利与责任为先决条件的。实现适应性管理还需要体制建设、构建信任与社会资本的发展与完善。而且,为了综合考虑管理中不同种类的不确定性,适应性管理并不是简单地表现为“反复试验”,而是认为政策制定到实施的全过程是一个由问题识别、政策形成、政策实施、系统监测以及评价与反馈等一系列行动组成的迭代循环过程,并提倡对政策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2)强调从知识管理到知识创新的转变。生态系统管理与人类社会经济管理是一个信息密集型的跨学科、跨领域尝试。它需要对复合系统复杂性的综合了解,以在多重尺度上监测系统各方面状态、制定决策并对系统反馈做出反应。因为这种复杂性,任何组织或机构难以拥有管理所需要的全面知识与信息。适应性管理的明显特征之一就是将管理者、科学研究者以及利益相关者通过交流、沟通等方式使知识从个体私有向群体共用转变,实现知识共享与知识创新,并形成良好的互动。

(3)强调群体决策过程。综合视角下流域管理对象不再局限于自然系统,而是涉及到社会经济领域。对自然生态系统科学认知的不足,单纯的环境管理可以采用控制等硬系统方法;但是,人的主动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对复合系统特别是非结构化问题的管理上需要应用软系统方法。适应性管理把利益相关者引入到决策制定过程中,能够更有利于资源争端与环境冲突的解决。在政策形成阶段,综合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视角、利益与价值观,在多框架下,通过沟通、协商与谈判达到对问题的普遍认识与共同的阶段性目标,保证管理决策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只有这样,决策才能得到广泛的支持。因此,这个过程同样也是信任构建的过程。正如Pahl-Wost所说:管理不是为了寻求问题最优解决方案,而是持续的学习与沟通过程,其中最优先的是交流、共享观点和提出适应性群体策略。因而,把公众引入到管理之中,一方面有利于公众或利益相关者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商议”转变,提高政策的公正性与支持度;同时,能够更好地吸纳社会资本,而不是依赖政府投资。

(4)把社会学习作为出发点。社会学习是贯穿其中最核心的特征。社会学习理论强调社会的主动参与,强调在价值与同一性形成中人与环境的动态交互。在环境资源管理中,基于学习的方法用来处理管理中的不确定性,社会学习不单要注重构建学习型政府,而是在更为广泛的空间开展学习,包括政府、科研机构、企业与组织以及社会个体层次。基于现行或未来的新技术为依据,通过反复实践、评价及调整,在实践中学习寻求适应企业或个人的“最佳管理实践”,从传统以保护为特征的专家知识灌输向基于团体的学习转变。

结合目前我国流域状况和管理现状,我们可以看出,适应性管理具有很大的优越性,见图2。适应性管理是更

合理治理模式的一个尝试,是流域未来治理的一个方法创新,我们应该积极探讨其在我国流域治理中的应用。

4 流域适应性管理模式初探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处在社会经济转型期的中国面临多方面的挑战,推行适应性管理并非一蹴而就,还要接受来自法律法规、社会传统、管理手段等多方面的挑战,单纯依靠以往经验的延伸并不能顺利地实现向新管理模式的转型。本文主要从管理环境、管理体系、管理手段、决策机制以及科学研究等五个方面作初步探讨。

4.1从单独立法到综合立法:管理环境转变

健全的流域管理法律与法规是实施流域适应性管理的基本环境与根本保障。据我国水法与水污染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流域管理以流域统一管理为主、以部门管理和行政管理为辅的统一管理模式。然而,在管理实践中情况却与理论设计相反,国家管理机构与地方机构条块分割,以河流流经的各行政管理为主,涉水部门甚至行业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形成了区域和行业在水资源及其它资源管理、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决策分散化状况,而流域综合管理机构权力被瓜分无法履行协调管理职能。究其原因是目前我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流域法,有关流域管理的法律法规通常是部门或行政区立法,一方面,人为割裂了流域内环境资源与社会、经济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各部门与行政区立法重复甚至冲突,相关利益者的权利与义务、职能部门的权力与责任等方面不够明确,加重了流域管理和协调的难度。而且,现行法律法规大多是实体性立法,缺乏跨部门、跨行政区管理以及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程序性规定,实体性规定没有程序性制度相配合将导致实体性规定的目标难以实现。

4.2从集中管理到多中心治理:管理体系创新

适应性管理体制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主体互动合作的多中心治理格局,这种合作治理模式实质上通过建立一种在微观领域对政府、市场的作用进行补充或替代的制度形态,有利于大量的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与公共行动网络。它要求流域管理中多元利益相关者、社会公众及科学机构有直接参与决策的权利与义务,如果失去了这一点,流域管理很容易又走入政府专行的集中管理局面。在新的管理体制下,管理能够更科学公正地进行决策,而且能够针对管理效果的反馈以及突发性做出及时果断的反应,避免传统层级审核与命令方式在时间上的延迟。Ostrom等已经论证了多中心治理在发展中国家的可行性。尤其是当前我国一些湖泊流域非点源污染已经替代点源成为水质问题的主导要素,其分散性、隐蔽性、随机性、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等特征使得政府管制难度越来越大。引入以社区、村镇为单位的自主治理是十分有必要的。它能够充分利用成员的合作优势与监督力量,在微观层面对环境治理形成共识。

然而,建立这种体制需要从各个层面逐步开展。在国家层面上,完善公众参与的相关法律制度是基础,加强对NGo及利益相关者等参与流域管理的权益规定,并出台公众参与的具体程序性规定;在流域层面上,转变传统管理观念积极推动机构改革,建立制度化的参与机制,进而组建社会参与的综合性流域管理机构;在部门与地方层面上,信息披露要及时全面,意见征求要切实落实;在社会层面上,宜鼓励社团组织、公众社区等民间组织的创建与发育,并通过一定的赋权使他们有效地行动起来,形成环境资源治理的基础。

4.3从单一管理到综合集成管理:决策机制创新

适应性管理虽然强调自组织管理与群体参与,但是最终还是要以科学决策机制为支撑来保障其发挥效用。目前,尽管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和水质监测装置普遍运用,但参与式的群决策机制还处于概念化层面,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有关参与式决策机制、群体决策支持平台研究几乎是空白,国外也没有完整、直接现成的成果可供借鉴。钱学森先生提出的综合集成研讨厅体系是在长期实践背景下融合多学科与多领域的技术与方法而形成的可操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体系和实践方式。宜以该方法为指导,通过综合集成定性定量相结合、专家研讨、信息处理与数据融合、人工社会与虚拟现实、群体决策及定性推理技术和分布式交互网络环境等多种技术与方法,从“定性综合集成”到“定性定量综合集成”再到“从定性到定量综合集成”循环往复、逐次逼近,建立创新型的治理决策机制,用结构化的决策序列来逼近流域管理中非结构化问题。

4.4从刚性管理到柔性管理:管理手段丰富

行政手段面对日益复杂与高度不确定的环境已经显得力不从心。而当前我国流域管理中依然未培育出良好的市场经济手段。这使得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兴建、运营水利工程及污染末端治理。所以,宜充分重视利用经济手段把环境成本内部化,从经济上刺激环境资源破坏者行为与价值观的转变。具体来讲要完善流域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水价改革与排污权制度并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促进水权、排污权等各类市场的发育,建立与现有技术相适应的排污标准以及通过特许经营开放传统政府垄断的水务市场。除经济手段与市场建立外,更要充分认识社会化管理手段的重要性。一方面,通过推行社会教育与培育社团组织、公众社区等非政府组织,提高公众资源节约与环保意识,引导与规范流域内居民的生活方式与行为:另一方面,鼓励公众参与到管理决策制定与持续监督中,并通过决策参与使人们能够更积极地支持政策实施与改变生活方式。同时,注重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社会化管理相结合,传统政策优势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提高各类手段的综合效力。最终在此基础上,使行政管理机构完成向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能转变。

4.5从经验治理到科学治理:科学研究职能转变

第12篇

基金项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关系嵌入的民营企业委托问题研究”(12YBA10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有限注意的资本市场有效性研究”(71071166);湖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基于社会网络的旅游饭店职业经理人创业能力和创业绩效研究”(12B031)

作者简介:刘晓霞(1981-),女,湖南湘乡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司治理研究。Email: lxiaoxia19@163com

摘要:本文利用2007—2010年沪深民营上市公司的A股数据,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嵌入分成亲人、熟人和外人三类,并实证检验了这种关系嵌入对能力和成本的影响。结果发现,民营企业所有者聘用外人关系的经营者比亲人和熟人关系的经营者能显著提高能力,而其成本和聘用熟人关系的经营者没有显著差别,聘用亲人关系的经营者比非亲人关系的经营者能显著降低成本。从实证结果我们还发现,民营上市公司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没有发挥有效作用。

关键词:关系嵌入;能力;成本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3)01001707

一、引言

自从20世纪30年代美国学者Berle 和 Means提出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命题以来,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一直是众多学者研究的热点,并成为现代公司治理问题研究的起点。传统的委托理论(以下简称理论)假设人是完全理性和完全自利的,研究的中心任务是在利益相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委托人如何设计最优契约激励人,使得人的行为能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理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在Jensen、Mecking、Demsetz、Wilson、Spence、Mirrless 、Ross 和Hart等许多学者的研究下,在理论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在实践当中广泛应用。我国公司治理制度引进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以监督人的行为,就是这一理论的应用。然而李维安和王世权\[1\]等很多学者研究发现,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制度在中国的成效甚微。独立董事不独立,董事不懂事,监事不监视,公司治理效果差。是机制本身的不恰当还是理论源头的失误?

Coleman曾指出:“经济理论存在一种失误,即使在新制度经济学中也不例外。这种失误表现在,忽视个人的关系及其社会关系网络对产生信任、建立期望以及确定和实施规范的重要影响。”因此,“经济人”假设的理论受到质疑,基于“管家”假设的管家理论兴起,它认为理论对经营者内在机会主义和偷懒的假定是不合适的,经营者会自律和努力工作,以达到自身尊严、信仰以及内在工作满足的追求[2],所以它假设人是利他的和忠诚可信的,从理论的对立角度揭示了经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存在的另一种关系。

不同的人性假设必然导致不同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产生不同的公司治理理论。陈仕华和李维安\[3\]认为理论对委托人和人持有低度社会化观,而管家理论对人性的假设则过度社会化。针对两种理论的不足,Granovetter提出了社会嵌入理论,以解释经济行为人在中度社会化情景中的行为理论,这种理论将人性假设为嵌入社会网络的社会人,既不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人,也不是完全无自主性的管家,因而更符合现实\[4\]。本文将从关系嵌入的角度实证分析民营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嵌入强度对能力及权益成本的影响,以期从更理想的理论角度来实证分析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用人机制难题,给发展困境中的民营企业家选择经营者和治理模式提供现实参考,也给研究家族企业以及委托问题的学者提供新的思路。

本文研究结构分成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第二部分是理论与假设,第三部分是研究设计,第四部分是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最后是结论与启示。

二、理论与假设

最先提出“嵌入”概念的是Polanyi,他认为经济作为一个制度过程是嵌入在经济和非经济制度之中的。Granovetter与Uzzi等进一步发展了该理论,强调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等社会情境结构对经济行为的制约与影响,当一个“连带”的社会关系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活动时,“嵌入”就存在了,且“连带”之间的相互作用主要不是由经济利益驱动,而是基于个人的关系、社会资本等长期的联结驱动\[5\]。因此将“嵌入”定义为基于社会关系的、非商业化的契约来进行商业交易的程度。Smelser 和Swedberg指出嵌入是新经济社会学的核心议题。我国学者彭正银认为关系嵌入是指单个主体的经济行为与其他主体的互动,是对主体间相互联系内容的研究,是交易双方相互理解、信任和承诺的达成程度及过程\[6\]。

Granovetter和Swedberg将社会嵌入分为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关系嵌入指单个主体的经济行为嵌入与他们直接互动的关系网络中,是对网络中人际社会二元关系的结构和特征(如关系疏密和关系质量等)的刻画。而结构嵌入指主体的经济行为嵌入其所在的社会网络中,是对行为主体嵌入关系构成的各种网络的总体结构描述。唐艳和唐国平\[7\]、黄中伟\[8\]等认为关系嵌入是对嵌入网络的微观解构,而结构嵌入是对嵌入网络的中观解构。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嵌入企业委托人和人之间的微观关系,并讨论这种关系嵌入对委托问题的影响,更好地契合理论和管家理论,为公司治理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关系嵌入的特征主要包括关系强度(如强关系、弱关系)以及关系的质量(如信任程度等)\[9\]。Granovetter提出了“弱关系强度”假说,认为弱关系能够跨越不同的群体,跨越了更多的社会界限,能够获得更多的信息,弱关系比强关系的作用更大[10]。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委托人聘用职业经理人作为人就是这个道理,职业经理人比家族成员(强关系)有更宽的外部网络结构,信息或知识的冗余度低,创新性强,能应对更复杂的经营环境。他们能通过自己的网络以及自身的知识和经验结构,解决企业的融资、销售和管理等诸多问题,从而提高企业绩效,获得更好的成长和发展。

我国学者边燕杰通过对中国社会关系的研究,认为在中国社会强关系发挥的作用更大[11]。曹兴等认为强关系所带来的人际信任为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信任,减少交易成本,所以很多民营企业采用家族化或泛家族化的经营模式[12]。然而强关系也有不少的负面作用:一是在中国社会强关系所提供的道德要求,给人带来很多的制约(如既要考虑企业的目标,也要考虑家族的目标),造成决策过程的低效率。二是强关系网络的闭合,会导致信息的闭塞和排斥外来人,信息或知识的新颖性不足将难以满足突破性创新的需要,这是很多家族企业发展的瓶颈,也是李新春所提出的家族主义困境,即强关系嵌入治理不能同时实现基于信任基础之上的成本与基于专家能力之上的能力的帕累托最优,而人发挥专家的知识和能力创造交易过程的帕累托效率问题理解为“能力”。强关系嵌入带来的低能力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因此企业需要打开强关系的网络限制,向弱关系网络发展。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民营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嵌入越弱,能力越强。

Granovetter的关系嵌入理论更多的是强调弱关系的作用,然而弱关系存在的致命缺陷是导致不信任,在市场体系不发达、正式制度约束不强、信任缺失的国家更易显现。因为弱关系中人际联结并不是很强,多次反复的交往不多,所以这种关系不可靠,与不稳定、风险、投机联系在一起。嵌入在弱关系中的委托人和人,彼此信任度不高,如果只靠道德的约束,就很容易产生投机行为。加上外部环境信任缺失,法律等正式约束不足,人投机行为的几率更明显,比如说谎、偷懒、欺骗、中饱私囊、卷款而逃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造成成本很高。因此,在弱关系下,委托人只有设计更优的合同,加强监督和激励人,使人的行为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

而在强关系网络中,委托人和人交往密切,彼此了解熟悉,有更多的互惠以及利他行为,容易产生信任,并给企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种实质性的帮助。情感的内在制约、利他行为以及中国人注重面子和人情的问题,道德违约成本小,监督和激励人的成本较弱关系下偏低。所以在创业初期,几乎所有的私营企业的资金都是通过家人、亲戚或者好朋友筹集,生产、经营、销售也是家族成员把关。随着企业的成长,规模逐渐增大,越来越多的外部人进入企业,强关系网络被打破,委托人可以选择更有能力和知识的外部职业经理人来经营企业,弱关系嵌入加强。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民营企业委托人与人的关系嵌入越弱,成本越高。

三、研究设计

(一)主要变量说明

1成本和能力

目前学者用来衡量股权成本的尺度最常用的是由Ang等提出的管理费用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也得到了我国学者大量的借鉴和运用,如曾庆生和陈信元采用管理费用率、营业费用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来衡量成本[13]。本文认为销售管理费用率能较好地反映成本,故作为成本的变量。而总资产周转率体现了人发挥专家知识和能力创造交易过程的帕累托效率,衡量的是经营效率的一种,反映的是人的经营能力,故本文采用总资产周转率作为能力的变量。

2关系嵌入强度

自从Granovetter与Rowley等社会学家将关系嵌入强度从互动频率、感情强度、亲密程度和互惠交换等不同维度进行分析,魏江和郑小勇采用访谈、案例分析以及问卷调查来衡量关系嵌入的强度和质量[14]。本文借鉴提出的中国人的差序格局关系以及杨国枢[15]对中国社会关系划分的方法,将委托人与人关系嵌入从强至弱分为亲人(血缘、姻缘、亲缘关系)、熟人(同学、同乡、同事关系)、外人(除亲人和熟人以外的其他关系)。并给亲人、熟人、外人三种关系分别赋值1、2、3。

3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为解决委托冲突而做的一种制度安排,必定会影响委托关系。Jensen和Meckling就提出管理层持股是影响股东——管理层委托冲突的重要因素, Collier等则没有发现股权成本与审计委员会活动之间没有关联的证据。Belden等发现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利越高,越容易支付股利[16]。在国内,很多影响权益成本的公司治理因素也得到了实证检验,如宋力和韩亮亮[17]认为是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曾庆生和高雷等认为董事会结构,肖作平等认为是董事会规模,李明辉认为两职分离,黄福广等证明高管薪酬,能够影响权益成本。本文设置了股权结构特征(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董事会特征(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监事会特征(监事会规模)、管理层特征(高管薪酬、高管持股比例)来控制公司治理结构对成本的影响。

4公司基本特征

李明辉证明了公司的基本特征会影响股权成本,如公司规模越大,对管理层进行监督的难度越大,从而监督成本越大,管理层进行不当消费的权力也增大[18]。提高负债率可以加强外部监督从而降低成本。成长机会低的公司,管理层对自由现金流的滥用会提高成本。除了控制公司规模、资产负债率、成长性的影响,还要控制行业因素导致的成本的差异。

5人基本素质

在研究能力的影响因素时,人的学历越高、年龄越大、从业经验越丰富,则人的经营能力越强。本文用人学历、年龄作为影响能力的控制变量。

(二)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本文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检验关系嵌入对成本和能力的影响。借鉴Ang等,及李明辉的模型,本文分别对成本和能力回归模型设计如下:

能力模型:

在能力模型中,我们先检验能力与关系嵌入的单因素关系,再逐步加入人基本素质变量和公司基本特征变量以控制它们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在成本模型中,同样先检验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的单因素关系,再逐步加入公司基本特征变量和公司治理结构变量。各控制变量如表1所示,各回归模型结果如表4所示。

(三)样本与数据

本文选择2007—2010年沪深两市A股民营企业共3 185个年度样本数据,依次删除以下数据:(1)实际控制人为非自然人的样本439个;(2)2007—2010年度经特殊处理的S、ST、*ST股票454个;(3)上市时间小于365天的样本596个;(4)删除没有披露管理费用率、销售费用率、总资产周转率的样本9个,且销售管理费用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变异大的极端值17个;(5)删除频繁更换实际控制人或总经理以及找不到关系的样本31个;(6)总经理由实际控制人自己担任的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是一体的,理论上没有冲突,故删除此样本334个。最终得到年度样本总数为1 305个。除关系嵌入数据通过百度、新浪网等手动搜集整理,其他数据均来自国泰安金融数据库。

四、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一)样本的描述性统计

表2对2007—2010年的年度样本进行了基本的统计分析。从表2中可以看出,虽然四个年度样本数据不同,但各年度不同的关系嵌入样本占当年样本的比例变化很小,基本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因变量能力(ABILITY)和成本(ACOST)的均值和标准差在各年度变异也不大,相对来说,能力的年度变异更大(标准差大)。从总体样本来看,关系嵌入类型为熟人的比例占到了58%,亲人占14%,外人占28%,民营企业聘用熟人的比例偏高。

(二)回归分析与假设检验

为了检验本文的理论假设,下面利用最小二乘法对变量进行层级回归分析,结果分析如表4所示。模型1—3检验假设1,模型4—6检验假设2。模型1和4只检验解释变量GE1和GE2对因变量的影响,模型2和5则分别加入了人基本素质变量和公司治理变量,模型3和6还控制了公司基本素质变量。

在检验假设1的模型中我们发现,关系嵌入变量GE2在模型1—3中都显著为正,说明委托人和人关系为外人时,比亲人和熟人能显著提高能力;GE1在控制了公司基本特征变量后也显著为正,说明运用熟人和外人关系的人比亲人关系的人能力更强,实证结果支持了假设1。另外,我们发现能体现能力的学历因素影响不显著,可能是我国学历教育鱼龙混杂,文凭不能体现人的能力。用人的年龄变量代表的经验因素对能力的影响也不显著,年龄越大,经验越丰富,但也可能刚愎自用,固步自封。性别因素在模型2中显著为正,男性人比女性人的能力更强,但加入了公司特征变量后结果不显著了。

在检验假设2的模型4—6中,我们发现关系嵌入变量GE1都显著为正,GE2不显著,说明委托人聘用自己的亲人比熟人和外人人能显著降低成本。但比较外人人和非外人(亲人和熟人)人时,结果不显著,说明聘用熟人和外人关系的人对成本没有显著的差别。实证结果部分支持了假设2,也和大部分学者关于家族企业治理能降低成本的结论一致。此外,公司治理结构变量除了股权集中度(OWNCON1)显著为负外,其他指标都没有显著影响。说明股权越集中,成本越低,而独立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模以及总经理的持股和薪酬都没有起到监督和激励的作用,没能降低成本。公司基本特征变量中,资产负债率(LEVERAGE)越高,对人的约束越强,成本越低;公司规模(TOTASS)越大,成本越低,说明规模优势能有效控制成本;公司的成长性对成本没有显著影响。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嵌入对能力和成本的影响是否稳健,我们采取了两个方法。一是对样本进行重新筛选,分别对因变量进行首尾1%的删除,并从2007—2010年样本中选择任意两年和三年度的样本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和前面的分析无异。二是对变量进行重新选择,以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营运能力指标衡量能力,计量结果没有什么变化;在成本变量的选择上,本文借鉴廖理和罗炜的方法采用管理者持股比例,以及权小峰等方法采用在职消费,即用管理费用减去机体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当年无形资产摊销额来衡量,结果没有实质性变化。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从关系嵌入的视角,研究了民营上市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关系嵌入强度对能力和成本的影响。结果发现文凭、年龄、性别这些经营者个人素质并不能很好地体现人的能力,而关系嵌入却能很好地体现。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知识和信息更新换代快,过去的经验不代表未来的能力,倚老卖老的行为带来的可能是经营短视,不加强学习就会固步自封。文凭和学历过去在中国很重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教育系统弊端重重,造成各种文凭满天飞,含金量直线下降,企业也不再以文凭的高低衡量人的能力。同时,也有很多学者发现女性经理并不比男性经理差,女性的特质能让女性经理在经营过程中具备独特的优势。

我们的研究结果让人能直观地从总经理与实际控制人的关系中判断经营者的能力。如果企业实际控制人使用自己的亲人来经营企业,委托人和人都处在一个强关系的网络结构中,即使能如我们的实证结论一样降低成本,其代价是信息和知识的闭塞,也就是大多数学者认可的家族企业的发展瓶颈。

我们的统计中,民营上市公司中聘用亲人经营者的比例最低,熟人经营者的比例最高。不是民营企业不愿意用亲人做经营者,而是亲人经营者资源太有限,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自己熟悉的同乡、同学、同事等来经营企业。而我们的实证研究发现聘用职业经理人这样的外人产生的成本并不比聘用熟人高,反而能提高能力。

因此在我国,企业要真正走上现代化的管理之路,首先,要加强诚信社会的建设,让所有者能放心大胆地将经营权外放给有能力的经营者。其次,要提高我国公司治理的水平,使独立董事、监事能真正发挥监督的作用,股权和薪酬制度能真正发挥激励的作用,不再是形似而神不似的舶来品。外在环境和内在制度的完善,是我国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必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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