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 17:4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区治理的功能,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石油企业 综合治理 社区化 网络化
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原则上是围绕石油生产与管理开展的,但随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挑战,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也从以往只注重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向所辖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上来。本文对新形势下石油企业所面临的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分析与探讨,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
1、石油企业综合治理面临的问题
1.1单一企业厂区向多功能社区转变
石油企业大都建立在地理位置较偏远、周边交通生活环境不便的地方,以前的石油企业主要是针对厂区方面进行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也大都局限于企业的社会治安方面,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加之石油企业自身内部环境的不断改善,石油企业的社区化功能不断凸显,这就与企业的业务功能与服务功能发生了一定的矛盾。由于石油企业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其性质限制了自身的综合治理工作内容,依照市场规律,石油企业只能对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管理,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社区化的建立,从一定程度了提高了石油企业员工的生活环境,方便了大家的工作,但社区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则强加给石油企业,这就给石油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同时增加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的难度,比如社区化后,小区内的闭路电视信号、小区大门外的交通拥堵、小区的盗窃、医疗卫生服务、学前教育服务、老年工作服务等问题,都会让石油企业来解决,这使得石油企业在管理自己的同时,还要承担政府的职能,与石油企业的实际性质冲突较大,也相应地让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额外增加不少。因此,社区居民对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寄予的这种高期望,希望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能够附带解决社区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把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从“重管理”转变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状态,也使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从以往只注重企业自身的内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逐步转变到社区所辖居民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治理上来,为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与挑战,这一方向性的转变,将很多难题摆在了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者的面前。
1.2 社会治安环境日益复杂
社区化给石油企业周边环境带来了很大的改变,也让石油企业周边的环境变得复杂,石油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复杂化程度也不断增加。这种复杂化程度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方面。一是新型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出现。例如近年来出现的短信诈骗、银行卡诈骗,同时,伴随着这些新的违反犯罪案件的发生,在社区发生多发财案件如“盗窃机动车”等也呈现出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等特点。这些新型的违法犯罪不断给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带来新难题。二是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化。随着石油企业周边环境的好转,社区居住人员的多元化,带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难度在不断增大,需要协调好的关系更为复杂。三是移交社区负责的特殊群体人数众多,管理难度大。按照石油企业管理的统一部署,社区化后接手管理的特殊群体有:退养家属、协解人员、企业失业子女、改制单位移交油田人员。这些特殊群体在油田每个社区人数都数以千计,是社区在职职工人数的数倍。巨大的人员底数,带来的是管理难度的增大。
2、石油企业综合治理措施探讨
2.1 完善综合治理机构
为适应新形势,保证综合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应改变思想观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成立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班子成员副组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及工作职责,并把综治治理工作作为一项制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2.2 加强保卫队伍的建设
加强保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综合治理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适应能力。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将综治工作与党政工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经常开展“爱企、敬业、守法”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思想教育,尽量多照顾有困难的职工,让他们安心工作,增强保卫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作风建设,从抓保卫人员风纪入手,严明组织纪律。从军事训练入手,使保卫工作真正成为半军事化组织,把保卫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有组织、有纪律、懂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为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外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企业贡献自己的力量[2]。
2.3 利用信息化网络辅助管理
由于社区化的功能增加,给石油企业的综合治理工作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因此,石油企业内部的综合管理就相应的会减弱,而在工作人员不能快速扩充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一些高科技的辅助手段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使用信息化的监控网络是一项很重要的措施,也可以利用其他的防控措施,所以我们可以通过:(1)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动。石油企业综合治理工作依靠公安机关的支持与配合,增加企业周边联网防控,才能真正震慑犯罪,打击犯罪,确保企业平安(2)加强人口流动密集区域监控。在企业与社区人口流动密集的区域,重点加强视频监控,对可疑人员随时掌握动向,必要时,通过视频锁定可能带来综合治理隐患的人员。(3)与地方政府的联防联动。由于企业在地理位置上隶属于一个地方政府,搞好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还需要地方政府的支持,并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行动。(4)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联防联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本身就是需要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对象,社区居民是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一只重要力量,吸引居民参与到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做到治安一起管,防控一起抓,社区治安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才能真正铸就抵御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参考文献
关键词;社会变迁 社区治理
一、社区治理的理论基础
“社区治理是管理理论在社会领域的实际应用,是指在某特定社区的范围内,对社区内的公民,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社区治理的具体过程可以描述为五点:一是其特点是治理的横向范围扩大,形成网格结构,注重社区居民的意见权,充分发扬民主,转变单一的以政府为主的治理主体;二是其治理范围是特定社区内的公民的公民利益;三是社区治理的主体是治理范围内的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四是其采取的行动过程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与约定的习俗;五是其最终目的是提高社区成员的福利等生活保障问题,改善生活质量,使社区更加和谐。
二、社会变迁中社区治理的发展演变过程
社会转型是指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一种整体而又全面的结构过渡状态, 它包括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机制和价值观念体系等等。伴随着社会转型,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伴随我国社会结构调整,社区治理发生了三次较为重大的转型:
1.我国早期实行计划经济,在其影响下,与之相对的所谓的社区治理是单位管理模式。城市形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单位”构成全部社会生活,全社会被分解为一个个的独立“单位”。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功能来调配人员,整合资源等。如果想管理好整个社会,就必须管好组成社会的每个小单位。由于改革开放,我们的社会发生环境,制度发生巨变,社会功能逐渐分化,如今的社会已经转型为现代化的的社会。
2.改革就意味着新的变化的出现,传统的合作治理的模式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其困境表现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沟通困难,而出现社区合作治理的困境。因此,社区的治理模式也需要变化。即由原来行政型社区向合作型社区再向自治型社区转变。
三、社区治理的发展趋势(主要讲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
1.社区治理的主体多元化
社区生活的实质是在社区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社区治理牵涉多元利益主体的利益,是多元利益主体共存的过程,造成此种现象原因是:首先是社会转型;其次是经济发展需求转变,实行计划经济;最后是社会结构的持续转型。因此,社区治理涉及多方利益主体的利益,伴随着社会结构的深入而变化,还引发了利益主体和利益取向的多元化。
2.社区治理的目标过程化
社区治理转变为更加注重过程目标,但是需要较长时间的实践。通过分析可知:首先,要明白社区治理的宏观目标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围观目标是解决特定社区的具体问题;其次,社区治理的目标要想实现,还要使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并对社区居民的行为进行监督,对社区活动制定相关相关的规章和制度等。
3.扩大社区治理的内容
要想保障社区居民的公共利益,做到社区真正实现为公共事务服务,形成良好治理,就要扩大社区治理的内容,内容都是社区居民最关心的自身利益问题,如:一是社区的环境,包括绿地,活动设施,报刊宣传专栏的建设,以提升社区的居民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精神文明的建设;二是建设社区卫生防护站,保障居民的卫生,医疗问题;三是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四是解决社区居民的福利问题。通过整合衣食住行等多方面资源,保障保障社区治理顺利进行,提升居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4.形成多元主体,上下互动的社区治理过程
多元主体,上下互动的社区治理是目前最符合治理过程发展需要的治理,能够从多角度,多方面实现社区治理不同主体的利益需要。因为社区治理强调的的是各治理主体等参与者多方互动,协商制定社区治理的目标,并在探讨,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社区居民,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协作实施的过程。
四、对未来社区治理新模式的构想
“社会复合体”,就是按照社区治理发展的趋势构建社区治理的多元利益主体,包括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居民等,就是政府,社会,市场的等多方主体的互动,使其各方的利益相互重合或发生联系,成为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
在我国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资源结构、人际关系、文化积淀和人口结构等方面差异都非常大,这当然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形成的,是由我国这么多年的现实发展所决定的。而这种高度的差异性又促使我国在治理社区问题时必须有高度的针对性,从实际情况出发,西方国家治理上的长处可以适当的借鉴,但绝不可简单的模式照搬由于我国社区情况所具备的特殊性,使得我们在在社区治理前,我们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划分。
在网络时代的今天,每一项事物的发生发展都离不开信息网络的影响,适者生存,我们必须寻求适应社会环境的更为先进的治理方法。
在管理好城市社区的基础上,还要要重视村民和村庄的治理,实施社区化管理,推进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社区治理,城乡互动,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皮埃尔卡蓝默《破碎的民主试论治理的革命》[M]4-5页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5
[2]史柏年《社区治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2004
作者简介:
关键词:网格化管理;碎片化社会;社区自治
中图分类号:C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9-0018-02
伴随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人口集聚在城市,人口的流动性大,城市社会群体高度分化,城市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碎片化”成为基层社会的新形态。单位制的解体,导致应对计划体制下社会结构的传统管理模式也趋于瓦解。在社会关系复杂化、利益结构多元化,社会矛盾尖锐化的碎片化社会中,各大城市掀起了“网格化”管理的浪潮,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由于在设计理念以及内在机制方面的缺陷,网格化治理方略在自主性社区的应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将回溯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及特点,并在深入分析其运行效果的基础上,力图提出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新思路,从而实现协同治理格局的建构。
一、网格化管理之勃兴与特征
在单位制逐渐解体、社区成为社会基本单元的背景下,社会事务向社区累积,但其尚未达到独立承担管理职能的程度,造成了政府治理压力的空前加大。政府必须寻求新型管理模式,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城市管理难题。一种新的治理思路“技术治理”,即国家通过引入新技术,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提升自己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效能。并且国家在实现自身管理目标时,其管理技术、治理手段正在变得越来越“技术化”[1]。网格化管理正是作为一种新的城市治理技术应运而生的。
学界对于网格化管理的内涵的理解大致相同,认为网格化管理就是在保持原有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按一定标准将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一般一个网格内常住人口为4000-5000人),并搭建与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相连接的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起一种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2]。
自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开始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来,这种新型管理体制逐渐在全国各大城市普及,形成了诸如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4+6”模式、山西长治”三位一体”等典型模式。在实践探索中,网格化管理模式呈现出明显特色和优势。
1.统一进行网格规划与实施
城市网格化管理首先需要得到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预先规划和有序实施。在实践过程中,大多数城市提出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市区联动的工作思路,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网格化管理的运行需要以全市统一的战略规划和管理信息数据库为支撑,然后按照同一标准划分单元网格,统一进行城市部件普查等,从而形成全市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有组织的管理模式,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指导手册,从而保证网格化管理模式的稳定运行。
2.明确划定各层级管理职责
网格化管理是将城区行政性地划分为一个个“网格”,从而在“区―街道一社区”三级管理结构之下,增加了“网格”这一新的层级,变为四级责任体系,并且实行市、区两级分工、监管分离的体制。其目的在于打破以往行政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权责不清的种种弊端,理顺市、区、街道各级之间的关系,将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使各管理主体的权责界限更加清晰明确。
3.管理效率的高效化
网格化管理借助网络平台的信息传递作用,加之权责的清晰化所带来的人为因素干扰的减少,有利于职能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问题,突破了传统管理模式反映问题的环节过多的弊端,减少了中间环节和管理层级,整个问题处理流程的时间明显缩短,结案率大幅提高,从而提升了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二、城市网格化管理实践之局限
网格化管理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话语背景下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提倡,并且广泛应用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领域。值得肯定的是,网格化管理借助全新的管理架构和治理技术,在打造“数字城市”、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体现出明显优势。但应该注意到,这种管理模式在碎片化的基层社会中往往出现“管理失灵”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持久性不强,运行成本过高
网格化管理是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社会转型期而创设,依托于信息技术和科层管理结构,将行政性管理延伸至基层社区,进而应对和社会纠纷,带有一定的应急性。尽管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社会与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之间开通了较为便利的信息反馈和处理渠道,减少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的现象,对于政府行政绩效水平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但是,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及其运行也潜藏着行政成本膨胀的风险。如在一些网格内设置多名网格员,增设各级网格管理指导中心办公室,这就使人力、设备和资金投入势必增加。此外,网格化管理在某些城市只是作为一种非常态的应急措施而被运用到相关活动和事件中。虽然使社会治理水平在短时间内有所提升,但其性质仍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缺乏政策法规的有力保障和相关机构的高度重视,从而其效能的持久性受到广泛质疑。
2.抑制社区自治力量的成长
网格化管理通过“行政力”下沉的方式对基层社会进行科层式管理,体现出社区建设的行政化倾向,这是中国传统的城市管理“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管理思想和方式的延伸,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3]。政权力量对以网格形式存在的社区进行全覆盖式管控,不仅使公共服务辐射到基层社会,而且将各利益群体直接纳入进行政性管理,体现出“总体性支配”所不具备的精准性和强制性的管控特征,严重削弱社区的自治能力。因此,网格化管理的推进和加强将引致行政力量的强化、社区自我管理的弱化,进而对社区自治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3.全能网格的风险问题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协同治理格局的形成。面对社会治理压力的增大和社区在承接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能力不足的困境,以及打破条块分割式管理和加强部门联动的重要目标,网格化管理已成为政府创新管理体制的主导方向。然而,在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实践探索中,“网格化的功能与实施范围都被大大地泛化了。就网格化的功能而言,已经被泛化到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的地步,似乎与党的系统和政府系统相关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网格化来解决,网格化的范围被大大泛化”[4]。“全能网格论”造成“管理依赖症”,即确信一切问题和纠纷都可以通过网格加以解决、一切资源和服务都能够通过网格来提供。这势必造成社区自我管理能力的削弱,抑制社会组织和自主性社区等社会治理主体的成长,影响社会协同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行政力与自治力之契合:网格化管理之创新思路
网格化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基层社区日趋分散化和碎片化、利益群体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现代社会对于多元治理的迫切需求,根本原因在于其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行政下沉”式的四级管理体系利用科层式的组织隶属关系对社会个体进行组织管理,导致行政力与基层社区的自治力的对接处出现“管理缺口”。因此,建构协同治理格局,关键是要实现政权力量与自治力量的高度契合。可以从以下两项策略着手进行:
1.推动一元化管理向多元化治理转变,实现协同治理局面
网格化管理在本质上仍是基于政府对社会资源和权力进行全面垄断的一种管控型治理模式,这与当前“社会协同治理”强调政府、民间组织和社区等多元主体良性互动、深入合作来管理社会事务的话语体系存在着根本性对立和冲突。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的建构,需要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紧密衔接,民间组织则充当桥梁作用,通过三者的协同配合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首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应是政府今后工作的重点。必须通过创新治理理念和简政放权来明确自身定位,正确履行管理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其次,自主性社区建设需要政策法规和资金的强力支持,鼓励社区利益和志趣团体有序发展,积极培育社区自治力量,提升居民在社区事务管理上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将碎片化的个体重新整合,增强基层社会的凝聚力;此外,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合理承接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向社区内部稳步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调控矛盾、化解纠纷、扶贫帮困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2.以社区服务联动多元治理主体
社区服务着眼于社区需求,主要面向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是社区自治的主要内容;另外,社区服务也是公共服务在社区层面的延伸和补充,既包含联结政府公共服务的诸多服务事项,也涵盖了许多社会组织的服务内容。因此,社区服务可以作为弥合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断裂”的整合因子。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专业组织的发展,并予以政策支持和法规引导,进而以民间组织为中介,向社区居民提供系统性、福利性、多元性的服务资源来满足其从物质到精神的各种需求,使社区重新成为以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核心要素的自治共同体,最终实现基层社会矛盾的化解与和谐社区的建设。
综上所述,社会管理的创新方向应是从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化管理,迈向与民间组织和群众的参与管理相结合的多元化治理。实现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以社区服务来衔接行政力量与社区自治力量,消解政府管控与社区自主发展的紧张和冲突。以服务为导向,淡化科层管理的行政化色彩,促进多元治理主体的深度合作,必然能够赋予网格化管理以全新意义,使之在碎片化社会形态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渠敬东,等.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9(6).
[2]田毅鹏,薛文龙.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与社区自治关系刍议[J].学海,2012(3).
一、本次培训班三点感受。
1、会议规格高。聘请的专家、学者、从事一线有经验的同志从理念、思路、举措、创新、效果指明了工作方向。
2、讲课实效性强。聘请专家教授做了讲座,讲课内容注重实效。 “创新社区治理、共筑社会和谐”、“参与型协商”等从理论阐述、中国面临的现实、本项工作的难度,言简意赅,听后精神倍增,给我们做好工作充了电、 打了气。
3、选点特色鲜明。以问题为导向,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工作落脚点,以推动居民自治为出发点,以协商民主为方向进行了探讨。
在培训中我对社区多元化治理感悟较深。
一、创新治理机制:实现社区治理满覆盖
“以前无论大小事务,都是政府管理,群众被管,政府提供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群众只能被动接受,因此很多时候政府觉得自己做了很多事,社区觉得很累,而群众又觉得没有解决好自己的需求,不‘买账’。因此必须从体制机制上根本解决问题,这才是长久之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的基本思路是一方面改革事权,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项目向社会“发包”,给社区彻底“减负”,另一方面是扶持发展多元社会主体,增强多元主体承接社区服务的能力。
让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力量在社区治理的平台里发挥作用,实现多元主体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全覆盖,确保散居院落的居民能就近享受社区服务。
二、减轻社区负担: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在传统社会管理中,虽然一再强调社区的服务功能,但事实上社区基本相当于政府机构的延伸,政府大包大揽居民社会生活的大小事务,而具体负责落实的都是社区。”*表示,这就造成社区严重的行政化倾向,社区不堪重负,同时百姓的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政府根本包不下、满足不了。院落自治组织、志愿服务队伍、驻区单位、各类社会组织等参与社区治理,他们将由“客人”变为“主人”,主导社区治理工作。
三、推行购买服务: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改革的配套政策,鼓励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能力,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由于过去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社会组织不了解社区居民服务的具体事项,无法满足居民的多元需求,也调动不起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社会组织通过扎根社区,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还掌握到了社区的基础数据,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居民服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四、梳理社区清单:形成“三社联动”新局面
[关键词]智慧社区;动力机制;制约因素;政策选择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086 ― 02
从“智慧地球”到“智慧城市”再到“智慧社区”,“智慧”一词逐渐占据了城市治理理念的核心一角。社区是城市居民实现自我管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国家实现城市社会整合的普遍形式。社区治理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社会发展的成熟度,而智慧社区的建设将会成为改善我国社区治理状况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智慧社区及其建设的动力机制
(一)智慧社区的含义
智慧社区一词最早源自1998年美国戈尔提出的数字地球概念。国外对于智慧社区的研究是作为智慧城市研究的一个分支而存在,其中以IBM给出的智慧城市定义为主流,即“智慧城市是指能够充分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于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城市生活”〔1〕。国内关于智慧社区的研究,至今尚未形成统一认识。综合学者们的多维研究成果,本文认为智慧社区应从以下三个角度来理解。
第一,智慧社区的参与主体。社区是居民获得社会服务的基本单元,因而社区建设不仅关系到居民全体,而且涉及到公共服务提供的多方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而智慧社区建设的目的是以一种更为“智慧”的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居民需求。而在社区领域,生产、生活等服务的提供脱离不了社区的诸多构成单元,因而智慧社区并未超出社区治理的范畴,而是同样强调多元主体的参与,不同的是智慧社区在治理主体参与的方式、载体、效率等方面具有独特之处。
第二,智慧社区的实现载体。智慧社区与一般社区治理的根本区别在于治理方式、工具的创新。智慧社区的“智慧”之处在于将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融合到了社区治理的整个过程,它不是一个个单一系统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相互交错、错综复杂的综合体系,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基于大数据处理的信息化技术是其载体,承担了社区治理某些方面的主要职能,包括社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储存、公布,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多元化提供等等。
第三,智慧社区的实践效能。智慧社区建设的直接目的是实现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其本质是建立一种新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全面整合社区资源,通过社区智能化服务平台的搭建,为居民提供智慧医疗、智慧管理、智慧交通、智慧环境、智慧监控、智慧安保、智慧学习等多领域、高效率、高质量的社区公共服务。
总而言之,智慧社区是指一种新型的社区治理样态,它强调的是基于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参与,借助于互联网、计算机、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社区资源的全面整合,其最终目的是实现社区的“善治”,也即社区服务的效率、质量、居民满意度等方面的提升。
(二)智慧社区建设的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选择
唐京华,孙宏伟
(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 沈阳 110169)
[摘 要]智慧社区建设是改善我国社区治理状况的重要环节,但在具体实施中还面临着政府引导力不足、居民参与率低、虚拟平台运行不规范、缺乏专业人才及技术等制约因素,强化政策引导以规范实践进程是完善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智慧社区;动力机制;制约因素;政策选择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7 ― 0086 ― 02
动力机制
伴随着智慧社区建设实践在全国范围内的展开,作为一种全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其建设的动力机制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消解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是智慧社区建设的直接动力。我国社区治理实践展开自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社区治理的水平、效率均有不小的进步,然而从全国社区治理的实际状况来看还存在诸多困境。例如多元主体参与率低下,行政化趋势明显,公共服务提供不足,社区管理成本高以及治理主体之间矛盾丛生等。原有的社区治理方式已很难在这些问题的化解上有所创新,因而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治理模式来消解困境,这是智慧社区建设的直接动力。
第二,信息技术应用领域的扩展是智慧社区建设的间接动力。进入21世纪以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进入了飞速更新换代阶段,技术的进步带来了社会生活面貌的极大变化,据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15 年 12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 6.88 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3951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0.3%,信息技术已成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计算机、通信、传感等技术的进步不断寻求应用领域的延伸,智慧地球、智慧城市建设早已进入技术延伸的范畴,社区作为城市生活的基本单元,自然成为信息技术延伸的目标范围,技术应用的扩张需求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了间接的推动力。
第三,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是智慧社区建设的根本动力。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带来生活水平提升的同时也提高了居民的公共服务要求。单一服务模式、普适化服务标准、慢节奏服务速率以及单向交流方式等已难以满足居民需求,个性化、高效率、高质量、双向交流服务越来越成为社区居民需求的偏重点,原有的以人工服务为主的社区治理模式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面对社区居民不断攀升的服务要求,智慧社区模式也就应运而生。
二、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制约因素
我国各地的智慧社区建设已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政府、企业、居民都对智慧社区抱有极大的热情。然而综合全国智慧社区建设状况,可以发现要将智慧社区作为社区治理的新模式实现整体推进依然存在诸多的制约因素。
(一)政府引导力不足,保障体系不完备
“智慧革命将深刻影响城市社区中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这也必然倒逼社区对其传统的管理理念进行根本性的变革”〔2〕。在强行政压力环境下,政府行政导向在社区治理中依然具有主导地位,政府指导体系的不健全将深刻影响智慧社区建设的进程。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区级政府或街道对辖区内智慧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缺乏科学性,没有专业队伍作为指导,存在盲目推进的现象;二是政策、法律规范不完善难以为智慧社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政府指导囿于技术层面而实用性不足。
(二)居民参与率低,政社互动性缺失
强化互动沟通是智慧社区建设的目标任务之一,然而从智慧社区建设的实践不难看出,现阶段智慧社区建设更多的是政府、社区等单方实施主体的行为,居民作为目标对象并未广泛参与其中。匮乏的双向互动沟通主要源于几个方面的工作不力:社区消极不作为,将智慧社区建设当做“形象工程”应付了事;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社区与居民间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智慧社区具体项目建设的实际效用不高,居民未能从中得到真实便利;智慧社区应用的操作难度较大,居民难以达到参与的文化程度要求等。较低的居民参与度在某种程度上使得智慧社区建设的意义黯然失色。
(三)专业人才匮乏,应用技术不成熟
随着数据规模的不断扩大,数据处理技术将面临着更新换代的难题,此外虚拟平台的构筑、不同系统间的完整对接等都需要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改进,目前我国智慧社区建设尚处于模拟探索阶段,应用技术也处于不成熟状态,未来智慧社区建设还需要攻克各种技术难题。与此同时,我国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偏低也是智慧社区建设的一大障碍,据调查现有社区工作者不仅一般不具有较高的计算机技术能力,而且拥有社区工作资格证书的也在少数,智慧社区所要求的核心技术人员难以寻觅。
三、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政策选择
面对智慧社区建设的多种制约因素,从政策上加强规范和引导是有效降低建设难度、有条不紊的实现社区治理“智慧化”的保障。
(一)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动力导向
“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必要空间,也是城市社会开展管理和服务的基本地域单位,社区的智慧化建设水平直接关乎城市居民生活的安全、便捷与和谐”〔3〕。居民的需求导向是社区服务发展的指示灯,智慧社区建设应当以居民的实际需要为前进方向,优先解决居民最为急切的要求。社区是一个纷繁复杂的主体,各个社区状况千差万别,在智慧社区规划、筹建过程中应该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汇集社区共识,着力构建居民关于健康管理、商业消费、生活安保、社区医疗、社区养老、志愿服务等基础社区功能模块,然后配以单一社区居民特色需求功能板块,打破僵化的社区服务体系,从而打造各具特色的智慧化社区。
(二)以强化政府支持为实践保障
社区虽是居民实现自治的群众性组织,但在社区发展中政府作为全局支撑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智慧社区建设有赖于政府的积极作为。首先,政府的社区治理理念应当具有前瞻性,将服务型社区当作未来社区建设的模型,正确引导社区构建的发展方向。其次,“政府要承担起顶层设计的职责,各市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大框架下进行智慧社区建设的统一规划、部署和协调”〔4〕,打破社区“各自为政”的局面,全面统筹社区资源,实现信息的交流、共享,构建社区总体布局,为更大范围的社区科学管理提供数据资料。再次,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行业标准、评估体系、风险监控、违规处罚等规范,实现智慧社区管理的制度化,降低智慧社区管理的不确定性。
(三)以多元主体参与为推进重点
智慧社区建设强调多元主体的互动参与,政府或社区的单方面推动只是外力而非内力,智慧社区稳步扎进的关键力量是多方主体参与形成的合力。其中政府应作为全局的掌控者,聚焦社区治理的大局,做好方向引导、“后勤”保障;自治组织要摆正服务提供者角色,以居民需求作为自己的行动导向;社区居民要明确自己主人翁的地位,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社会组织与企业则要扮演协调、辅助者的角色,在享受社区公共服务的同时利用自身资源优势造福社区。多方主体的共同努力是智慧社区建设的一股关键力量。
总之,智慧社区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各方面条件协同配合的基础上分步骤、有重点的推进。在建设过程中强化政策引导以规范实践进程是完善我国智慧社区建设的基础保障。
〔参 考 文 献〕
〔1〕邹佳佳,马永俊.智慧城市内涵与智慧城市建设〔J〕.无线互联科技,2012,(04):69-71.
〔2〕蒋俊杰.从传统到智慧:我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的困境与重构〔J〕.浙江学刊,2014,(04):117-123.
关键词:社区建设;社区治理;参与模式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03-0052-02
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民政部借鉴国外社区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了“社区建设”的口号和思路,我国的社区建设随着城市经济发展不断深入,在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肩负着促进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历史使命。社区发展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其发展过程包括由政府启动、主导阶段;政府推动和社区参与并存,实现社区的自我管理阶段;社区自治、自理等三个阶段发展。二十多年来,在政府的积极推动支持下,我国的社区建设正逐步由第一阶段的政府主导向政府推动与社区参与并存的阶段过渡。目前在社区建设理论研究中,居民参与模式正成为研究热点。
1 社区治理的涵义和社区参与理论
1.1 社区治理的涵义
“治理”一词源于古希腊语,原意是控制、引导和操纵。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政治学家赋予“治理”以新的含义。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罗西缁认为,“治理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国家的强制力来实现”。库伊曼也认为,“治理所要创造的结构或秩序不能由外部来强加,它之所以要发挥作用,是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互相发生影响的行为者互动”。1995 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说明治理的四大特征:治理是一个过程;治理的过程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是一种持续的互动”。由此可以看出治理的核心理念是突破单纯强调政府管理的理念,主张政府、公民以及其他组织共同来参与对社会的管理,强调参与主体间的协调、沟通与交流,治理的本质在于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是指以地域为基础,政府与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社区治理的四个特点包括:主体多元化、机制扁平化、过程互动化、资源内生化。所谓主体多元化是强调要整合社会资源,要与利益相关方合作;机制扁平就是原来纵向的自上而下的管理向横向的网络化管理转变;过程互动和资源内生是将社区居民视为社区建设的主体并参与到各项社区建设服务。
1.2 社区参与
“参与”的基本含义是指人们参与了对某一领域发展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或直接参加了这一领域的整个发展过程,以及发展成果的分享。社区参与是指“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介入社区发展的过程、方式和手段;是指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发展计划、项目等各类公共事务与公益活动的行为和过程,以及对社区发展成果的分享”。社区参与是社区居民作为社区管理的客体与主体,自觉自愿地参加社区各种活动或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运作的过程和行为。社区参与主体指的是在社区发展运动的宏观背景之下,居民群众、政府组织、单位组织和中介组织都作为主体参与社区的发展和建设。
我们在社区建设研究中发现,中国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几个普遍的问题:一是在当前的社区建设中政府往往占主导地位。二是社区居民参与率不高,缺乏相应的表达机制和参与渠道。三是从社区公共参与的类别来看,居民的社区参与内容多为非政治事务参与,如文体健身活动、环境整治活动、治安巡逻活动等,而对社区选举等政治性事务很少参与。四是社区居民参与以被动的、执行性参与为主要形式。这种社区管理模式使得居民的需求与社区治理组织的供给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社区治理的事情居民漠不关心,而居民上心的事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社区治组织没有很好发挥其自身的功能与职能导致居民参与热情低、参与实效性差、社会效益低下。因此我们需要在实践中寻找出一种有效的社区参与机制和组织形式,推进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的顺利运行。本文以成都市Q社区的参与式治理为研究实例,重点考察这一社区建设模式的居民参与形式、组织机构和运作模式,进而对我国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新型社区的建设及治理提供一些理论支持和启示。
2 Q社区参与式治理的模式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快速推进,城市空间不断扩张,人口、产业和要素资源不断向城市集聚。许多大城市逐渐向周边乡村地区拓展,出现了许多城乡一体化的社区,这些社区保留原著居民,同时也增加了大量的外来打工者和城市新移民。地域和文化上的差异,增加了社区治理的复杂性。成都市Q社区正是这样的一个新型城乡一体化社区。
2.1 Q社区简介
Q社区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西北部,占地面积1.84 平方公里,共有居民1万多户,3万余人。社区交通便捷,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原来是典型的农村社区,由于城市扩展,现在属于城乡统筹新型社区,是青羊区三个新型的城乡一体化过渡社区之一。该社区人口聚居密度较高、异质性程度高,社区居民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社区成员主要由本地拆迁户农民,外社区安置农民,商业楼盘居民和外来的打工人员构成。成都市青羊区是2009年国家民政部命名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之一,而Q社区是青羊区在探索实践居民社区参与模式的实验田。尽管该社区的居民在生活方式和生活需求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多元化,但近两年来,Q社区坚持以人为本,改进管理方式,注重居民参与,创导自愿互助,探索出了一种新型的参与式社区治理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2 Q社区的参与式治理模式
Q社区在建设过程中为了改善居民的参与积极性,采用了两个重要办法:一是对公共空间的让渡和社会赋权;二是公众对公共空间的争取和公民精神的培养。经过这几年的社区治理建设,社区工作方方面面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社区建设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建立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
好的社区组织体系是社区参与治理的保障。Q社区统一构建了完善社区居民大会、居民议事会、民主监事会、社区公共事务所等社区自治组织和服务组织。同时,2007年10月,社区与省总工会家属区等小区物管公司、灵通汽修公司、省工会、中铁八局等8家单位,探索组建了全市首个“社区共建理事会”,建立了完善的社区建设组织体系。
(2)注重人才队伍建设。
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公推直选”的办法产生。社区公共事务所人员实行公开招聘,鼓励社区“两委”兼职。社区直接实施的特殊服务项目所需专业人才,由居民议事会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每年年终,由街道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党员代表、社区企事业单位对社区公共服务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和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社区治理主体参与民主评议和绩效考核进一步转变了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社区自治功能、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同时测评活动对政府工作队伍考核体系进行了重大变革,把过去由部门单位考评为主,变为以社区居民考核为主,使得社区管理工作人员不仅要对部门负责,同时也要对广大民众负责,“两个负责”的结合,促进了社区管理工作与人才队伍的建设。
(3)搭建议事平台,拓展参与空间。
Q社区努力改变政府包办社区建设的局面,在改革社区组织上有新突破。社区成立社区议事会,监事会,物管共建理事会等,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协商、监督、评议等,拓展社区各类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的空间。
Q社区在社区服务中心成立了议事厅,在体制上和程序上体现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导地位。居民按一户一票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21位议事会代表,成立了社区议事会,议事会成员每两年进行换届选举。议事会成员代表社区所有居民行驶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商讨社区内的所有治理问题。同样由居民代表选举组成社区民主理财组,负责社区的财政运营。社区同时成立了由各个阶层居民21名代表组成的监事会,负责监督议事会的一切工作和社区财务状况。议事厅设置以来,为居民自治搭建了良好平台,它紧紧抓住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建言献策,积极协商讨论,充分集思广益,极大程度地拓展了社区建设的参与空间。
(4)搭建沟通平台,拓宽参与渠道。
为了沟通社区信息,拓宽参与的信息双向反馈渠道。在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按照合法、公开、民主、便民、实效的原则,实行民主咨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评议。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召开会以及“两上两下三公示”的方式完成项目初选、项目修订、项目确定以及实施情况的监督。社区除了使用传统在院落粘贴公示的方法,还利用了方便快捷的网络技术――手机民情信使。将社区将要商讨的议题,会议时间等信息发送到每个居民的手机上,让居民第一时间了解,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提高社区经费保障。
Q社区是一个城乡过渡社区,这里城乡统筹规划后,部分土地被化作城市规划地,社区保有集体用地108亩。社区的发展经费主要包括20万元/年的财政专项补助及社区自筹经费。如何利用本地资源优势来搞活经济,增加创收,同时解决居民就业是社区工作的一件大事。社区利用农产品资源优势,联合青羊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将部分集体用地打造了“Q社区菜园”,为成都市区提供物美价廉的时令蔬菜。同时社区大力发展“农家乐”等特色餐饮娱乐项目,在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又合理利用了闲置流转土地。Q社区还成立了自己的物管服务公司,将社区内的车位租金,物管费,门面租赁费等收入列入社区集体经济,这些社区配套项目为失地农民创造了就业岗位,同时发展了社区集体经济。
(6)丰富社区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区居民归属感。
引导和支持社区建立多种多样的兴趣娱乐组织:如舞蹈队、合唱团、读书会、书法绘画俱乐部、运动俱乐部等,这些自愿组织或团体为社区成员提供了沟通的媒介和互惠环境,有利于丰富人们的业余精神生活,促进社区成员间的了解和交流,增强社区成员的归属感,从而激发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2009年以来,社区每年都要开展丰富的社区文娱活动。2009年的活动主题是社区的和谐与幸福。该活动通过议事会的提议讨论,由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在社区内发起,组织了包括党支部成员,社区物管公司,学校师生,社区机构人员,新老居民共同参与的文娱节目。这种活动加强了社区各团体、居民的融合,提升了他们的社区意识与归宿感。
3 参与式治理社区建设的启示
几年来,Q社区的参与式治理,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方面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Q社区居民参与式社区治理模式对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新型社区的建设具有重要启示及指导意义。参与式治理的前提是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它要求社区建设中需构建完善的社区组织体系,提高社区管理队伍素质,拓宽、拓展广大居民参与渠道与参与空间。充足的社区运营经费,是进行社区治理和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保障。只有坚持“以社区居民为本”的原则,立足于提高社区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提升居民的凝聚力与归宿感,才能激发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达到共建共荣的良好社会效应。
总之,在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社区的良好建设与治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之一。新型社区建设必需开拓思维,理顺“参”与“治”之间的关系,加强人才培养,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适宜的参与方法与途径,提升居民的凝聚力与归宿感,才能有效构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区。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互联网+”背景;社区治理;应对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118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2
我国在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区治理。这是社区治理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我国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中,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如何结合现代化的先进科学技术应用手段,实现社区治理水平的飞速提升,就成为社区工作人员重点研究的课题。
1 “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
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研究领域中,各个行业和各个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的研究,并没有总结出一套系统化、理论化的完整概念。在我国发展进程中,有关“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论述,主要可以根据研究观点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两方面不同的内容。
其一是将“互联网+”背景的研究重点放在社会经济金融行业的研究领域,具体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其二则主要强调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基础治理工作中所能发挥的优势和具有的发展潜力。通过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社会经济、政治及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协调有序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2 社区治理实践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由于“互联网+”的社会发展模式在我国产生和持续的时间较短,因此,其在社区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并没有得到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当今社会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仍存在大量需要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和应对的矛盾问题。目前,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社区治理仍处于并将在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由原始工作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型的中间时期。
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影响下,受传统社区治理思想的约束和限制,“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下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不但没能结合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反而限制了社会公众及社会企业单位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的参与程度,严重缩小和降低了社区治理的管理力度。
3 “互联网+”背景下,提升社区治理力度的思考
3.1 革新发展思想,摆正认知理念
在广大社会成员的认知中,有关“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仍旧属于一个较为陌生的字眼。但自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手段为依托的信息化生活方式,已经逐渐渗透到我国社会成员日常工作及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这一社会背景要求社区工作管理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的过程中,要真正认识到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性,结合信息化处理技术改变治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确实能帮助社区治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自身的工作治理水平,但“互联网+”的信息化处理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时,可以将互联网技术作为辅管理工具,但不能完全依赖互联网技术。当管理出现一定的问题和弊端时,仍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3.2 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提升社区治理的群众参与度
管理人员还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网络信息传播功能,不断强化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宣传力度,使社区更多群众参与到治理实践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为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赢得更多群众基础。社区治理工作开展效率的高低,有时能直接体现出一个社区发育成长状态是否完善。
社区治理应引导更多社区成员参与其中,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如在治理方案方面,集思广益,从而推动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工作人员要培养社区成员养成强烈的集体发展意识,在社区团体中形成家文化的认知发展理念。在保持个性发展认知观念的基础上,为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负责人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使管理人员能在了解和结合社区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完善的治理方案,实现社区治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4 结 语
社区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效率和质量,有时能决定整个城镇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与社会成员个人生活水平的高低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刻了解社区治理与实践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才能秉承正确的发展认知观念,实现治理力度与质量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1]欧伟强.“互联网+”背景下上海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探索――以普陀区平江社区“自治家园”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5).
关键词 社区治理 居民参与 利益 经济人 市民社会
一、利益的相关概念
居民作为参与社区治理的统一命名群体,实质上还是一个个单一的个体,而作为个体,必然会基于所采取行动带给自身的利弊决定此项行为的实施与否。即就是说,当居民个体发现参与社区治理这个行为能带给自己更多的益处,其参与积极性和效能大幅度提升,反之,则大幅度下降。在这项行动中“利益”成为最重要,最关键的考量因素之一。本文以“利益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居民驱动力”这一观点为前提,展开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问题中居民参与的动力问题的研究。
(一)利益的界定
推动个人或组织做出某种行为最基本的动力或者动机就是利益。这里指的“利益”包含着非常复杂的内容,并不简单地指个人的经济利益。本文倾向于以下对利益的界定:即利益是人们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具体来说:(1)利益同时具有客观性和主观需求性。当主体的需求相契合于满足需求的客体时,利益就发挥了最大的作用,行为动机也由此产生,相应的行动也会随之开展;(2)利益的表现形式不仅有我们所熟知的物质利益,也有不以实体状态存在的精神利益,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相结合,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参与者的行为需求;(3)利益具有交换性。利益的本质,即资源和条件本身都可以在特定的环境下用于交换,而条件和资源相比,其作为利益的一种特殊形式,更应受到人们的关注;(4)利益具有普遍性,合理性。社会中,一切活动的开展或多或少都掺杂着利益因素,现实生活中,只要是人,都有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也都有利益要求。同样,利益的合理性表现在利益能够满足人和组织生存发展的需要。以上对利益的概念界定,必然可以为我们分析人类行为的内在动力和纷繁复杂的人类行为提供一个有力的解释框架。
(二)社区治理中的社区利益
具体到城市社区治理来看的话,利益也和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首先,我们要承认社区利益的客观存在性。在公共管理的动态发展过程中,众多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冲突愈来愈显示出复杂化趋势,社区治理也不例外。如何化解各个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矛盾,实现作为社会利益核心的公共利益与具有组织分享性的共同利益以及私人独享性的个人利益间和谐发展,越来越彰显出其重要性和迫切性。
对于社区来说,其本质上就是某种利益基础上形成的人们生活的共同体。这里的利益主要指的是社区利益。社区利益在主体上包括社区成员(居民)的个人利益,社区组织成员之间的共同利益。个人是利益主体的基本单元,也是社区利益的基本构成要素,居民作为参与主体,更多的关注的是参与的实效性,即居民在参与目的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居民是否参与取决于对参与的预期收益和成本的估量,取决于对自己实现目标的力量和可能性评估,而“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因此,如何提升整个社区公共利益的维护,就应当着眼于微观角度上居民个人利益的有效维护。
二、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动力不足的微观探讨
本文把利益作为居民参与最重要的驱动力的出发点是人性。所谓“人性”是指人的本质属性,它包含人具有动物本能的自然属性和人受社会影响的社会属性两个方面,决定着人的行为动机。而人的行为动机是建立在人的认知基础上的,人通过认知建立一个标准,以此标准做出行为动机的选择和判断,即判断标准是动机的核心,行为选择是动机的结果表现,整个过程就是动机产生的过程。不同学科中对人的行为分析总是要对人性的假设作为基本前提,因此,人性假设是学科中人的行为分析的逻辑起点,同样,如果不从人性入手,就很难明确社区中居民的心态和动机所在。本文试图将“经济人”假设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相结合,以期分析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问题。
(一) 经济人假设
“经济人”作为一个公认的科学的概念,最初是由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的一个假设。指不抱除经济利益以外的其他动机,只按经济原则进行活动的行为主体。具体来说,“经济人”假设的核心是:人的行为目的是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人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回报。
在现实的社区生活中,对多数居民而言,是否参与取决于参与的实际功效,而非参与的民主理念。在涉及到居民个体或群体利益相关的项目时,居民的参与热情和实效行动则会大幅度提升。如,社区的整个绿化和卫生状况,社区健身器材的购买,停车位的安排等,相关涉益居民都会有倾向性的投入与其关联性最大的项目,而这个过程是自发的不是政府或者其他主体有意识的进行强行推动的。因此,具体到居民参与中来,在居民最基本的经济利益在社区中未获得满足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奢望其能够自觉,主动,积极地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我们不得不承认,除了部分特例之外,这是符合人的本性要求的。但同样,我们也必须承认,当居民较低层次的物质利益获得满足的情况下,还有被尊重,归属,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精神利益得以被需求,不可否认,精神利益带来的行为效力的持久性是远高于物质利益的,这就需要引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予以分析。
(二)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1943年出版的《人类激励理论》一书中,初次提出需求层次理论,1954年又在《激励与个性》一书中,对该理论做出进一步阐述,该理论的基本内容是:(1)需要的多层次。马斯洛于1943年把人的需要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友爱和归属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这五个层次。(2)人最迫切的需要是激励行为的主导动机。这种某一时期最迫切需要的强烈程度取决于其相对重要性。(3)激励是动态的。当低层次的需要逐渐满足,高层次的需求则会慢慢影响行为判断的标准。(4)各基本需要的心理强度是按由高到低逐级上升的,但这种秩序不是完全固定的。(5)人都潜藏有各种需要,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所展现的强烈程度不同而已。如图1所示,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图1
居民本质上是“经济人”,兼有实现尊重,归属感和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求。首先,低层次的社区需求,指低层次的生存和安全需要。在城市社区内,生存需求指居民对设施完善,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和生活便利等需求;安全需要,即指居民可以保护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其次,中间层次的社区需求。即交往需求,也就是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的建立,与其他居民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彼此信任的需求。最后,高层次的社区需要: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在社区内,尊重需要指的是相互关心和尊重对方权利,社区责任感和自我约束。自我实现需要指的是能够体现人格魅力,展现组织能力,获取社区声望的需求。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低层次的社区需求基本上关联密切物质利益,集中体现在经济,社会参与中,中高层次的社区需求则是与精神利益关联密切,集中体现在政治参与中。
(三)边际效用下分析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问题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作为微观经济学得一种分析方法,用于分析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数量所带来效用增减变化的影响。也即就是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商品的消费数量保持不变的条件下,随着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消费量的增加,消费者从该商品连续增加每一个消费单位中获得的效用增量是递减的(图2)。
图2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居民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其自身利益需求是多样的,现今有较多的社区指采取较为单一的需求点所延伸出的政策方法一成不变的实施,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则可分析出居民的参与热情和行动积极性会由刚开始的效用最大化到逐渐失效,也即政策的实效性只能维持一段时间而不能持久的发生效应。居民个体对某种需要对象的占有量持续不断增加时,这种需要对象带给居民的满足感在一开始时是逐渐上升的,但单一的一昧只满足这方面的需求,居民的需求点在达到饱和后便会下跌甚至会产生负效用,就像一个人口渴时,喝水能带给他满足感,但一昧的喝水,喝水的人反会呕吐,这也就能较为合理的解释为什么有些社区治理政策在刚开始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在一段时间后会逐渐失效甚至带来负面效果。此规律要求社区治理宏观政策的制定一定要遵循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阶段性调整,且要着眼于居民需求多样性的点来制定相关的政策和实施方法,关注居民的多元性需求利益。
总之,促使居民做出行为的动机是多方面的,居民最基本的物质利益需要,是使个人决定是否参与社区治理的最直接动力,也是最基本动力,当个人物质利益在社区或其他领域中得到基本满足,失去最强动力以后,其他较高层次的需求就会浮出水面,特别是精神利益,如追求尊重和自我实现等就会取而代之,由间接动力转变为促使居民参与的直接动力。
三、微观层面建构居民参与的动力机制
一般对社区居民来说,其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但从根本上看,参与是居民个人的事情,因而要从居民参与行为本身来寻找解决居民参与不足的对策,建构居民参与的动力机制。
(一)居民利益由个体利益向公共利益转化
基于个体利益追求基础之上的公民参与行为在多方之间的竞争与合作中逐渐达成对公共利益的认同,这是一个递进的过程。居民本质是“经济人”,因此利益是其从参与的最重要驱动力。当居民感到社区治理与其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息息相关,参与能够有效维护其利益时,自然就会萌生出参与社区治理的动机与期望。反之,则会出现不参与或者假性参等现象。因此,如何将居民与社区利益更加有效的关联,使二者呈现正相关关系,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所在。
1、社区政治功能的强化
(1)扩大政治参与。政治参与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具体体现在社区选举和民主瓶以上,通过社区内的政治活动,满足居民在单位外政治参与的需要。各地一重要的实践就是开展社区直选活动,让居民的政治参与权利真正落在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
(2)强化社区党建工作。现金社会,城市居民与社区的关系愈渐密切,其“单位人”属性逐渐弱化,“社区人”属性逐渐增强,因此更需要提升社区党建工作的地位,现阶段,社区党员的数量与日俱增,原有的体制已经无法进行有效教育和管理,建立以社区为主的党建工作势在必行。
2、社区福利保障功能的强化
就我国目前市场,社区发育不足的现状来说,我国只能实行市场偏重型社区福利保障模式,即一方面强调居民的自我投资,使社区服务商业化,同时实现社区服务价格的社区补偿;另一方面强调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的无偿服务和安置。降低职工与单位间的依存度,使居民除工作外的其他利益关系都能在社区中得到体现和保障。
(二)“市民社区”的建构
1、强化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社会资本形式可分为政府创造的社会资本和民间创造的社会资本,而后者包括共同价值观、规范、非正式沟通网络及社团型成员资格等方面。这个分类方法告诉我们,社会资本的投资需要从公民个人、公民社团、国家三个层面努力。具体到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上,通过培育社会资本来实现居民高层次需求的社区化。而个人层面涉及到社区社会资本的构建,正好和我们所探讨的居民参与是重合的。因为,扩展居民参与是社区社会资本投资的最直接方式。
非政府组织以居民的彼此需要为联系纽带,以信息沟通为切入口,以双方的满足为社区认同的感情基础,能有效突破居民间存在的陌生感和生疏感,缩短心理距离,增进相互了解,催生彼此感情,最终形成社区联系。
从外部效应来看,其将居民各自分散的力量得以整合,与其他较为强势的如政府等主体进行有效的博弈,方便了居民利益表达和利益集合,提升了居民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有效促使居民参与。
从内部效应上来说,当个人从属于有多元目标和多样化的“横向”组织时,他们的态度将因为组织内的互动和互交压力而变得温和,也更容易培养居民的集体参与感和意识,进而形成有社区特色的社区文化,反作用力推动于居民参与。
2、社区认同感的构建
物质利益的满足其助推力的时效性是有限的。精神利益的驱动相对是长久性的。那么,如何建立有效的社区认同感则是我们的研究所在。
一方面,社区参与的重要动力源于持久有效的社区动员和民众教育,使居民转变观念,产生内在的主动参与意识和理解支持社区建设的现代化行为。另一方面,社区掌握了居民的能力和潜力,做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时就能有的放矢,社区活动对居民有吸引力,居民自然就会产生同类认同,愿意参与。
具体来说,社区认同力的构建需要以下五个方面社区文化的构建:(1)充分发挥民间团体文化、文化精英等在文化建构中的有效作用,关注弱势群体文化需求,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文化的“内生力”;(2)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资源,打造沉淀性强且独特的社区文化,彰显社区的独特魅力;(3)充分发挥中介组织、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构建“以人为本”的社区文化评价机制;(4)切实举办各种吸引力、实效性强的文化体育活动,让每个居民都能切实参与并从参与中获取一定参与实效,达到双赢;(5)协调好社区主流文化和亚文化质之间的关系,既尊重亚文化,有切实抑制并改造其负面成分。
总之,社区居民的共同利益,首先是经济利益,其使社区具有内在向心力,在这种向心力凝聚成行为规范的同时,构建社区特有的文化、生活方式,增强社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并结合社区政治功能加以改造,同时增强社区福利功能。其次,有效发展非政府组织,构建“居民、社区组织、政府”三点一面的结合性攻略,形成“自信、互惠、民众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市民社会”,才是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参与不足的对策所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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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任晓春.论当代中国社区治理的主体间关系[J].中州学刊,2012(2).
关键词:参与式治理;社会资本;信任;动员能力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之后,社会资本的功能逐步得到重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由社会学家率先提出,而后被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等广泛采纳并用来诠释和说明各自研究领域问题。社会学家关注社会关系网络(PierreBourdieu,1983)、社会资本的功能、影响要素分析(JamesS.Coleman,1990)以及社会资本指标的测量和理论模型的构建(NanLin,2001);政治学家强调社会资本对社会稳定和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RobertD.Putnam,1993);经济学家则强调用社会资本解释经济增长(JohnF.Helliwell,1995;MichaelWoolcock,1998)。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社会资本理论和应用研究不断拓展。从社会资本研究的基本趋势来看,逐渐从系统性研究和面上研究转向重视某一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
社会资本的概念具有较为广泛的包容性,西方学者基于不同的研究角度,对于社会资本的界定存在不同的观点。尽管不同学者对于社会资本的概念尚存在不少分歧,但社会资本所指涉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信任等积极作用却获得了普遍认同。在本文研究中,笔者将社会资本定义为嵌入于特定社会结构中并能产生投资回报的资源,表现为能调整人们行为以实现特定目标的各种规范和社会关系。基于社会资本的这一定义,本文所讨论的村级治理的社会资本即为嵌入于村级治理网络并能提升村级治理绩效的资源,是在村级治理过程中村民们经常性的互动中所形成的共享知识、理解、规范、规则、信任和期望。它包含三个基本要素:村级治理网络、规范(主要指村规民约等)和信任关系。
参与式治理是指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社会共同事务,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和状态。这一概念强调了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人参与社区的管理过程,它体现了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趋势。在村庄社区中,参与式治理主要指在村庄范围内多元治理主体运用村级公共权威管理村庄范围的共同事务,解决村庄范围的公共问题,促进公共利益和集体目标,构建、维持正常的村庄秩序,推动村庄发展,最终达到善治的过程和状态。它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包括以什么样的方式产生治理权威,通过什么样的程序保证广大村民有权参与重大村务和公共事务的管理与监督等等。
在促进社区公共利益和集体行动这一点上,参与式治理与社会资本理论具有共同的落脚点和契合点。一方面,社会资本是解决社区集体行动困境、提高社区治理绩效、实现社区善治的关键;另一方面,通过参与式治理促使社区治理主体产生利益集合,形成社区身份认同和权利共识,从而为社会资本积累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参与式治理与社会资本积累的作用机制
社会资本积累是一个过程,它是“嵌入于治理网络并能提升治理绩效的资源”获得持续动员的过程。因此,嵌入在治理网络结构之中的资源动员潜能和动员能力的再生产影响着社会资本的存量。通过参与式治理,可以获得基于相互认同的信任。并且,参与式治理为资源动员潜能的发掘以及资源动员能力的再生产提供了一个运作平台。
1.参与式治理:构建基于相互认同的信任。“信任关系”是社会资本中的核心元素。传统的乡土社会中“信任”是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以宗法家族为核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20世纪50年代,在其《乡土中国》一书中讨论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时提出“差序格局”理论。“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改革开放之后二十多年的市场化逻辑以及城郊村民的大量流动,当代的中国城郊村庄正在日益原子化,“流动的村庄”取代了传统意义上封闭的城郊村庄共同体。城郊村庄由原来的熟人社会向半熟人社会转变。传统村庄社区以血缘、地缘等关系为主的信任运行机制在社会转型期受到了冲击,面对信任、合作等困境,在现代城郊村庄社区治理过程中,信任关系如何获得与维持呢?
实践中,村庄社区的信任关系主要是通过持续的沟通、参与来实现的。在持续的沟通、参与过程中,生成基于相互认同的信任。这种信任正是村庄社区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通过参与式治理,促进了村级治理过程中村民、干群形成相互认同关系。它们促进了网络成员之间的交往,拓展了信息的交流渠道,从而提高互信程度,使得合作成为可能。因此,参与式治理对于城郊村村庄社区而言,它整合着村庄社区的社会生活,是村民获得相互认同以及社区归属感的重要途径。
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政治学教授保罗·怀特利提出过“社会资本创造的可供选择模型”:(1)社会资本由个体的人格特征所创造;(2)社会资本由个体关于规范的信仰和道德密码创造;(3)社会资本是由“想象的”社群的成员身份创造的。这三种基本模型分别强调了个体人格、社会道德及基于个体的社会认同和社会归属感而形成的社会信任和社会资本。在社区参与式治理过程中,一方面,社区精英个体魅力获得放大效应。另一方面,参与过程中的社会化促使社区成员关于规范的信仰和道德密码的再创造,并且,社区成员相互认同和社区归属感得到升华。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参与式治理构建了现代村庄社区治理过程中社会资本培育和积累的重要基础。
2.参与式治理:资源动员能力再生产的运作平台。作为一种“资本”,社会资本具有一般“资本”形式的特征与意义。它蕴含“投入”——“经营”——“增殖”——“收益”的基本逻辑。然而,“嵌入于村级治理网络并能提升治理绩效的资源”是如何形成为社会资本的?对于这个问题的探讨,关注的焦点是嵌入于特定社会结构中的资源是如何被动员起来的?即“动员能力”和“动员过程”。在村级治理中,“动员能力”即村级权威为了实现既定的治理目标所拥有的发动村民响应、支持并按照其意愿行动的能力。而资源的动员本身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社会动员是一个过程,通过它,一连串旧的社会、经济和心理信条全部受到侵蚀或被放弃,人民转而选择新的社交格局和行为方式。它意味着人们在态度、价值观和期望等方面的变化”。
在治理过程中,行动者能否有效运作社会资本,往往不仅仅在于其各自拥有多少资源,更重要的是在于社会资本运作转化的能力。嵌入在治理网络结构之中的资源动员潜能和动员能力的再生产影响着社会资本的存量。如图1所示。
动员的过程是社会资本运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参与式治理为资源动员潜能的发掘以及资源动员能力的再生产提供了一个运作平台。动员的潜能以及动员能力的再生产构成“动员过程”的两个核心要素。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如果在过程开始时,无论他本身的动员能力、技术及其所掌握的资源,都使他并不足以成就这样一个动员的结果。那么,在此过程中,治理精英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态度是非常关键的。
过去的研究更多的注重的是一种单向的动员过程,或者说看他的动员能力、动员能够达到一种什么样的结果等等。其实,它是首先假定了村级权威具有一种很强的动员能力。但事实上我们看到它本身的资源并不乐观,在事件之初甚至都缺乏动员能力。因此,对于动员能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和特性的关注是关键的。动员能力可以在动员过程中获得不断创造和强化。一些城郊村庄社区的实践也反复验证了村民参与的能力可以在参与的过程中不断习得,并在反复的参与实践中逐步提高的。
三、社会资本积累是一个动态过程
社会资本积累本身是一个动态过程。乌斯拉纳教授从理论分析上得出了“民主和社会资本似乎是共生关系”的结论。实践中,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治理精英所进行的基层民主的建设和变革——参与式治理,成为资源动员潜能的发掘以及资源动员能力的再生产的一个运作平台,它客观上促成了一种特有的动员机制和动员能力。正是这种特有的动员机制和动员能力推动了社区社会资本的持续积累。
建国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发展与转变,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完善与创新,在创新的社会管理体制的推动下,我国基层社会的治理模式也在不断的进行转型与变迁,那么,究竟是些什么主要的社会原因推动着我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转型,使社会管理体制逐渐从单位制、街居制向社区制发生转变呢?本文通过对前人的相关研究进行总结和分析并结合当前社会实际,得出以下一些主要影响因素:
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求变。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我国城市化进程进行相当缓慢,1950年到1980年的这30年里,全世界城市人口比重从28.4%上升到41.3%,而我国却仅从11.2%上升为19.4%。可是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始实施,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我国城市化进程得到迅速推进。按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公报,我国城镇人口比重已为49.68%。2012年10月31的一份报告更显示我国内地2011年城镇居民的比例已超过农村居民,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达到51.3%。这标志着我国从以农村发展为主进入到以城市社会为主的新成长阶段。正因此,如此迅猛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整个社会结构的极大变化,带来诸多新的社会问题,无论主观还是客观的因素都促使和要求城市社会的管理必须要适应新的发展,从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在发展中求变。
二,社会人口的结构性变化,促使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创新。
社会人口的结构性变化产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城市流动人口的急剧膨胀。伴随劳动人事、流通体制、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的改革,前所未有的自由活动空间在我国社会出现。城乡之间,原来附着于农田的农民大量流入城市,出现一波波全国规模的民工潮;单位之间,职员的流动已日渐频繁,大量国企职员流入外企私企,大量内陆人才流入沿海城市。这些城市流动人口的剧增,给城市基层管理与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压力,城市原有社会系统及其与自然环境之间的既定平衡被打破,以行政隶属关系与行政命令建立起的传统基层管理体制也受到严峻的挑战,原有社会治理模式在应对新情况与新问题时的捉襟见肘和无能为力也暴露无疑,这些都逼迫着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进行变革和创新。二是人口的迅速老龄化。我国现有老龄人口已超1.6亿,且每年还以近800万的速度递增。老年人口的快速增加,尤其是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年均百万的增长速度,使全社会在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凸显,养老问题已日趋严峻。因此这种形势也要求新的治理模式能在社区范围内为老年人们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与生活环境,完善文体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公共安全等多项服务,以便满足人们安度晚年的需要。
三,单位制的瓦解,客观上要求街居或社区发挥更多的社会整合功能。
在改革开放后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变化,打破了原来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格局,基层社会的管理模式在经历了一段单位制管理后,也逐渐朝街居制和社区制发展,这主要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源由国家依靠行政指令计划配置的局面一去不返,职工的生活也不再由单位来全面控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更带来国有企业和政府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国有企业开始学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努力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政府事业单位则改革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一步步开始推行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事社分离。因此,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使得单位制的运行基础不复存在,也同时产生了更多、更新的社会问题,让原本依靠单位制进行控制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出现了社会控制的真空。而伴随单位制的弱化,这些从企业、单位剥离出的社会职能以及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迫切需要由新的城市社会管理机构来承接。而无论是基层社会管理问题,还是下岗失业问题,抑或是社会信任问题,又都与街道、社区密切相关,所以需要街居和城市社区来发挥作用。
四,街居制的职能超载和职权局限,迫使在更广泛的社区范围内构建治理模式。
随着城市基层管理中越来越多新领域的不断出现,在单位制朝街居制转化的同时,街居制本身的负载量在不断加重。一是单位制的瓦解导致的单位职能外移,需要街居来承接。二是外来人口、无单位归属人员的增多以及人口的老龄化的加剧,无形中给街居的职能增添了更多更新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再则我国推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使管理重心下移,将原来实行“条条”管理下,由诸多部门负责的相关任务,直接下放到街区,给街区管理一下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和压力,如民政福利、市场管理、交通道路、园林绿化等管理任务。由此可见,当前的街居体系不但要承接原有的单位所剥离的职能,还要肩负更多更新的管理职责;不只是承担行政功能,还要担负社会功能,甚至不少的街区更承担着部分经济功能。可尽管街居制的职能已大大超载,却依然很难满足当前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街居体系虽然承担了这些新增的职能和任务,可街居的权力却非常有限。当前的情形是,上一级的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越来越多地将大量的事务和职责转到街道一级,但街道办事处却没有相应的权力和法定地位来承接这些事务,不仅财政及人员编制受制于上级政府,而且也没有足够独立与完全的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更多的是充当行政职能传递者的角色,受制于各职能部门的委托。因此,街居制因为自身的现实困境并不能全力承担起所有的工作,还需要在社区范围内建立一个政府和其它各种非政府组织以及居民的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网络。
五,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与影响、公民参与意识的日渐增强,主观要求深入开展社区治理。
加入WTO以来,全球化浪潮带给我国的冲击和影响日趋直接和猛烈,它不仅仅在宏观的信息与经济层面影响着我国的社会发展,同时也在微观意义上对个体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改变和重塑。因此,如何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复杂性、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以及安全感的丧失,正成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困扰的基本问题。同时,各种西方现代化管理思想伴随全球化交流的涌入,也让单个的社会成员在公民意识及社区自治上有了更深的认识与要求。所有这些主观客观因素综合起来,就让如何在基层社会及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构筑稳固的社会秩序、更好地体现居民参与,成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突出任务。而面对这一任务,积极有效地开展现代社区建设自然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工作不断向科学化、法制化、常态化、精细化迈进,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的力度,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一股,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1、建立社区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社区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构建社区的协同配合机制,形成“重心下移、齐心协力,合力管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2、强化社区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未落实、管理未到位的社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3、按时完成清扫作业,确保路面光洁,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果皮箱设置应满足规范要求,每天定时清洗,开展群众国卫生运动,各社区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4、持续治理“五乱”,重点对社区辖区的整治,确保无违章占道和门面延伸占道,破旧遮阳篷广告牌和违章布幅广告;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完善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确保道路无破损、无污水外溢,使非物业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5、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完善长效管理制度,按时消除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确保非物业小区院落干净、整洁、有序,楼群院落的市容环境实现较大的改观。
6、做好网格化管理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长效管理措施、突出重点、难点。各社区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志愿者和小区群众的积极性,发现问题要积极解决,不推诿、不转嫁矛盾。
(二)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非物业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社区管理职能,组建社区非物业小区管理机构,由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对辖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巡查、劝阻,对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上报处理,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处理,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非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热情,实现政府引导,社区自治,确保非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常态化。
五、具体任务
1、配置环卫设施。每幢楼每单元配置不少于1个垃圾桶(箱),破损残缺的环卫设施要进行全面维修,保证完好;
2、平整道路。对坑洼道路进行整修,破损严重的重新铺设,新增,整修路沿石、道板、井盖,做到道路平整、交通顺畅;
3、畅通管道。疏通雨、污水管道和化粪池,必要时重新整修,做到完好畅通,不堵塞、不外溢;
4、修复路灯。对小区路灯、楼道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亮灯率达98%以上。无路灯的老旧小区要全部安装到位,保证夜间照明;
5、完善停车设施。清理现有停车库(场),挪作他用的必须按规划要求恢复停车功能。没有停车场地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情况下,合理划定停车位,必要时可调整规划合理增设停车场地;
6、整修健身器材。对休闲健身场所设施进行整修、完善;有条件的新建休闲健身场所,添置健身器材;
7、设置标识标牌。按要求设置小区示意图、公益宣传栏、公示栏、楼幢门牌、绿地保护牌等,努力营造小区文化氛围。
六、提升环境卫生管理
配足专职保洁人员,小区道路、绿地、水面、公厕、楼道保洁及时,无积尘、污迹、无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房(池)、桶(箱)、楼梯扶手、电梯、外墙面及其他公共设施及时清洗、外表整洁美观,无乱贴乱画现象。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外溢现象。积极开展小区居民文明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居民从自身家庭、楼道院落环境卫生做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体系,配齐配强工作组织管理、清扫保洁和专业技术“三支队伍”,切实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抓紧抓实。
(二)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宣传教育、督导巡查、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整治。
(三)强化目标管理。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健全完善目标管理机制。逐级建立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营造整洁优美城乡环境工作目标管理奖励制度,奖惩并重。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专门的督查和通报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督查,每月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对工作扎实,整治效果好,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要通报批评,限时完成任务。考核工作既坚持完成的数量和时间标准,又坚持完成的质量和效益标准,同时坚持依法建设、维护稳定的标准。通过督查考核,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关键词]社会合作治理;基层政府;社会组织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观点新要求新部署。从传统的社会管理转向时展要求的社会治理,必须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尤其要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在基层的治理实践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已经开始了更为广泛而深入的合作,社会合作治理这种新型社会治理结构已初见端倪。要实现二者合作治理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有赖于诸种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健全。
一、社会组织发展机制
社会组织作为独立的合作治理主体地位的真正确立,无疑与社会运行机制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更为重要的还是社会组织夯实基础,以适应社区发展的需求。
(一)建立多元筹资机制
地位独立的重要基础是经济的独立,为此,必须有效解决资金不足这个制约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最大瓶颈。政府虽然已经开始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助,但政府投入毕竟有限,最根本的途径是大力拓展筹资渠道,聚合社会资源,争取各种形式的社会资助,形成多元的筹资机制。例如香港的社区民间组织,其丰富的经济资源、社会资源使其成为支撑香港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除了政府资助这一重要资金来源外,香港的社区民间组织的收入也包括大型基金会的资助、民间人士的捐献和自身的有偿收入、据分析,在民间组织的经济收入构成中,政府资助达65%,非政府基金资助及市民捐献占14%,收费和其他收入点占21%。香港经验充分表明了多元筹资机制对于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性。为此,首先应当适度放宽其从事经济活动的限制,允许并鼓励社会组织开展与自身业务相关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法经营性活动,维持自身运转,做到自食其力。
(二)完善社会组织自身建设
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包括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完善理事会这一内部治理机制,使理事会成为社会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队伍建设对未来社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譬如在香港,社会工作者已经成为香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港1.3万注册社工拥有完善的工作机构和完备的法制环境,社工一般都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专业的知识,并获得有效的社会认可。相比而言,内地的社工专业性不够,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不强。借鉴香港的社工管理经验,应当加大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的力度,实现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二、社区整合机制
社区合作治理是社区内各种组织、机构及社区居民全体相互作用、合力行为的持续过程,是社区内各种群体、各个阶层的利益诉求在经过充分表达,经由动态博弈后的协调与均衡。其推动者是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但其参与者必定是全体社区民众,无论富裕阶层还是弱势群体,无论本地居民还是外来居民。失去了这种“广泛性”和“多元性”,合作治理就失去了民众基础。而当前面临的一个关键恰恰就是社区民众基础过于脆弱,群体关系纽带过于松散。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担负起“联系”与“整合”的功能,编织、连结合作治理所急需的社群网络和阶层关系纽带。为此,要积极适应民众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策划、开发高质量、有市场,社区居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社区活动,提供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经济、政治、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平等协商机制
社会合作治理在本质上是各种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利益在社区公共领域内经过博弈、协调后形成的一种新型治理结构。它需要的不是政府的控制或强制,而是多元主体之间的博弈、协调与主动精神。“要依靠多种进行统治的以及相互发生影响的行为者的互动”。平等协商机制是合作治理的基石。
(一)畅通诉求渠道,扩大居民参与
真正使社会组织成为社区居民提供互助、自治的组织方式和参与公共决策、参与社区发展的渠道,提高居民参与公共决策和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培养民主的生活方式。 因此,基层政府有必要建立健全居民利益表达与诉求机制,重视民意调查。社会组织应当从办公室“走出去”,广泛联系居民、采集信息,及时听取居民意见,准确掌握居民需求。同时,要重视民意反馈,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自身能解决的尽力解决,不能处理的则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敦促其解决。
(二)积极参政议政,影响公共决策
近年来,中国社会组织已经逐渐显示出其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影响力,在一些重大事件中,社会组织勇敢担负起了促使公共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职责,甚至开始影响公共决策。2005年夏季,“地球村”为促进节约能源发起了呼吁使用空调时室内温度不超过摄氏26度的活动,更是直接促使了中央政府部门建设“节约型社会”政策的出台,社会组织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可见一斑。 在社区层面,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决策的实践也在推进。譬如,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就有一个真正能够代表社区各阶层利益的社区共治平台――五里桥社区委员会。其人员构成来自社区各阶层、各方面,包括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单位和两新组织代表、居委会代表、残疾人士代表和刑释解教人员代表等。委员会设立了决策监督、民意反馈、绩效评估、促进和谐、政风评议5个专委会,其中的决策监督专委会,根据规定可以列席街道党工委会议和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对涉及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有建议和监督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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