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 17:40:3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保险公司的投资价值,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保险资金;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4-0030-02
一、寿险资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的必要性
(一)寿险资金的保值增值离不开资本市场
保险公司的利润由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两部分组成。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环境中,承保利润往往很低甚至为负,投资利润则占很大比重。例如,1975-1992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瑞士六国的承保盈亏率(盈亏/保费)虽分别为-8.2%、0.33%、0.51%、-11.62%、-8.72%和-8.48%,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保费)分别达到14.44%、8.48%、8.72%、13.01%、13.29%和11.55%,这一组数据充分说明在资本市场上进行投资对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意义。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严格限制虽然保证了保险资金的安全性,但同时也导致了投资收益低,大量资金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的结果。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12、4.3、3.14、2.68。投资收益的降低削弱了保险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
(二)寿险公司的稳健经营离不开资本市场
寿险公司的资产结构必须与负债结构匹配,才能有效地降低利率变动对寿险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我国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负债以长期负债为主,资产却以短期资产特别是现金和银行存款为主,而且资产负债比例很高。从1996年底开始银行存款利率连续8次下调,由于寿险公司预期利率调整的滞后性,使寿险公司面临较高预期利率与低投资收益率形成的利差损失。由于我国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资金来源和期限长短,保险资金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使得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好循环和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寿险公司迫切需要资本市场为其提供长期投资工具,以实现资产负债相匹配,保证寿险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三)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寿险机构投资者
近几年来,我国股票市场持续下跌,由于股市的持续低迷,股市呈现出严重的“贫血”状况。保险公司特别是持有大量长期资金的寿险公司机构投资者的介入,将大大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首先,寿险资金为股市发展提供了巨量的、可持续并可预见的资金。我国资本市场缺乏长期资金的投资者,大量短期资金和小额资金充斥资本市场,加剧了资本市场波动性与投机性。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大量的长期性资本投入。其次,保险公司作为理性的机构投资者更加注重股市的投资价值,这有利于降低股市的投机成份,推动股市健康发展。再次,保险资金作为机构投资进入股市,有助于改变现行证券市场的投资结构,由以散户为主向机构投资者主导转变。另外,商业保险资金的介入为社会保险资金的介入提供经验和借鉴,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资金供给品种创新,还可以在市场投资技术方法、股票投资风险控制和人员培养等各方面对我国股票市场产生积极作用。
二、促进我国寿险资金与股票市场良性互动发展的对策措施
(一)保险公司要建立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种投资风险
当前的政策环境为提高保险资金收益率提供了有利条件,但要把这个有利机会化为实实在在的收益,还需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投资运营水平,加强投资股票市场资金的风险管理,否则可能带来的不是更大的收益,而是更大的损失甚至用承保利润反过来弥补投资收益的缺口。保险为负债经营,用于投资的资金将来需赔付或者返还给被保险人,投资不当会导致偿付危机。因此,保险公司要构建与本公司资金特点相适应的投资组合,特别是要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来控制投资风险,如建立投资决策流程、投资授权制度、风险评估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
(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由于股权分置等制度性缺陷,存在许多不足,成长缓慢。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大部分是国企转制而来,由于现行制度的缺陷,这些公司重上市轻转制,质量整体欠佳,盈利能力差,亏损严重,导致我国股市的非系统风险比较高。这种现状大大降低了股票市场的投资价值,尤其是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不足。虽然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市的法律障碍已清除,但如果资本市场不能提高自身的投资价值,给保险资金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合理收益,那么极有可能导致保险资金在投资股市时裹足不前。2005年上市公司半年报显示,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的额度仅有7.60亿元,涉及的股票仅19只。七月份直接入市的资金数量增长较快,到8月初,直接入市量接近70亿元,但仍远远达不到5%的上限。资本市场要想大规模地吸引保险资金,必须首先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合理的收益回报。因此,上市公司应加快改革,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市平稳发展。
(三)加大我国资本市场的创新力度
我国股市属于发展中的新兴市场,具有复杂的市场结构和制度背景,尤其是具有明显的“政策市”特征,而且交易手段单一,金融衍生产品几近空白,规避股市风险的工具十分有限,系统风险的比重远高于成熟市场。因此加大资本市场的创新力度对增强投资我国股市的吸引力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大研究开发金融衍生产品的力度,适时推出远期交易、期权、期货等交易品种,为寿险资金规避股市风险提供多种工具,保证寿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收益率和安全性。其次,引入股票市场的做空机制。通过引入做空机制可防止股票价格的单边上涨或下跌和股市行情的大起大落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保险投资人才的培养
目前,我国整个投资行业都存在人才匮乏的现象,而能结合保险资金特点进行保险投资的人才更为匮乏。我国保险资金 投资起步较晚,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高水平的专业投资人才将会使保险投资风险加大,就这个意义说,人才成为制约保险机构提高盈利能力的瓶颈,这将大大制约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险公司要多途径引进和培养保险投资专业人才,提高投资管理水平,以人为本,尽快扭转我国保险投资人才储备不足的不利局面。
参考文献:
(1)周骏、张中化、刘冬姣.《保险业与资本市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
随着市场发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保险投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的占比逐渐下降,但仍占相当的比例;债券的比例历年来都是最高的,其中国债与金融债的投资比例较高,企业债的比例较低;基金的投资比例逐年上升;股票、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例较小,且并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种类上还存在差异,对于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比例过高。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也逐渐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现在的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是偿付能力比例监管,监管机构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有关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应该包含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但是测试结果并不作为监管当局采取措施的依据。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风险资本法,制定适合我国的风险资本标准。保监会可以通过这一最直接的标准来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进行监管。
这是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海外房地产的第三个案例。此前,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分别投资了位于英国的劳合社大楼和金丝雀码头集团旗下的一座大楼。
自从险资获准开闸不动产投资以来,诸多保险公司以不同形式介入其中。随着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比例的不断提高,保险公司加快了在不动产领域的布局。除了直接购买酒店或写字楼,股权投资房企以及兴建养老社区,亦是险资进行不动产投资的主要形式。
中国保监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已有33家保险公司持有投资性房地产。今年前八个月,投资性不动产规模750亿元,较年初增长3%,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产品6664亿元,较年初增长39%。在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断下行之时,保险公司依然热衷其中,显露出来的不动产投资的顺周期风险,引起保监会的关注。
另一个风险隐患则在于隐蔽在不动产投资之后的数字游戏。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财务手段虚增利润和资产,以达到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目的,工具之一便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估值。
这一切引起了监管层忧思,放开投资前端的同时,保监会收紧了对其后端的管理。今年5月,保监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着手对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估值进行清理和规范。此外,保监会修订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认可资产标准,降低其认可标准。
与此同时,保监会在日前的寿险公司“偿二代”第一支柱技术标准测试方案中,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风险因子等指标进行了详细规定。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偿二代”建设的逐步推进,以风险为导向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将有利于引导保险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和资产配置,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保险公司带有“豪赌”风格的投资行为。国泰君安报告认为,资本规划和资本补充条件较好的保险公司,在另类投资等新领域投资上将更具优势。 涌向不动产
今年以来,房地产几乎成为安邦保险投资的关键词。继频频吃进金融街、与富德生命人寿(原生命人寿)争夺金地集团之后,安邦保险又把目光投向了海外。
安邦保险以19.5亿美元(约120亿元人民币)收入囊中的华尔道夫饭店,是纽约地标性建筑之一,共有1413个房间,常年入住率超过70%,基本房型最低价格为329美元/晚。如按安邦保险支付的交易额计算,每间客房的成交单价高达138万美元,堪称美国酒店交易中最高的房间单价纪录之一。
根据协议,安邦保险将支付1亿美元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酒店约5.25亿美元的抵押贷款。希尔顿则获得拥有未来100年的经营权,并进行整修。有业内人士称,如果希尔顿集团在180天内将这笔巨款投入别的酒店物业资产,可以避免为交易收益缴纳高额的所得税。
安邦保险在其官网宣布,华尔道夫酒店占据了曼哈顿核心地段的整个街区,该地块投资价值在纽约无可比拟,该公司希望通过投资北美优质不动产,实现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不过,由于华尔道夫酒店是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官邸所在地,亦是美国总统和美国外交官员经常下榻之处,美联社报道称,考虑到整修可能产生的潜在安全风险,美国政府官员表示,正在审查这笔交易的细节。对于该说法,安邦保险目前尚无官方回应。
根据2012年保监会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保险资金境外直接投资的不动产,主要限于英国、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市场主要城市的核心地段,且具有稳定收益的成熟商业和办公不动产。今年2月,保监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将保险不动产投资比例进一步提至30%,而境外投资比例为15%。保险公司的不动产投资热情随之提升。
由于英镑走低,英国房地产成为险资的“投资洼地”。去年7月,中国平安斥资2.6亿英镑,从德国商业银行旗下的Commerz Real公司手中,购得伦敦金融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劳合社大楼。今年6月,中国人寿联合卡塔尔控股财富基金斥资7.95亿英镑(约合14亿美元),购买了英国金丝雀码头集团旗下位于伦敦金融区的10 Upper Bank Street 大楼,持有该楼70%的股权。
劳合社主席约翰・纳尔逊去年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曾谈到,平安收购劳合社大楼是一种普通的不动产投资行为,对劳合社本身没有影响,劳合社依然有权长期使用这座由其建造的大楼。据介绍,英国商业不动产的运作模式通常是,由大型投资机构买下来,交由专业的物业公司运营和管理,而劳合社对该大楼采取了售出和回租的方式。
从既往的租金收益上来看,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所投资的这两座写字楼,无疑是优质资产。劳合社大楼2013年整体租金约2400万英镑,净租金收益率为6.1%。而10 Upper Bank Street 大楼每年的租金约为4435万英镑。
与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投资于写字楼项目不同,安邦保险将海外不动产首单投向了美国酒店业。一位海外房地产中介人士表示,就项目本身来说,以19.5亿美元投资华尔道夫酒店,并不是一个好的投资选择,以同等规模的资金可以买到更好的标的,安邦此举可能有个人投资偏好等其他方面的考虑。另据一位接近该交易的人士称,希尔顿对该酒店的最初报价为11亿美元。
第一太平戴维斯(Savills)一位人士表示,去年以来,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中国企业购买海外房地产的项目大大增加,他目前“有一半的时间都是在做这样的项目”。
仲量联行的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海外商业房地产投资总额为76亿美元,同比增长124%。其中,英国和美国房地产市场是最主要的投资区域。
除了开始出手海外不动产,保险公司近年来更是忙于布局境内不动产投资。早在2010年,安邦保险便开始涉足不动产投资,购入成都市行政办公中心的写字楼,2011年揽得北京CBD的两个地块。截至2013年,安邦财险投资性房地产达157.3亿元,是该项投资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
今年以来,安邦保险则积极介入对上市房企的股权投资。4月28日,旗下安邦人寿与和谐健康险累计持有金融街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金融街”,000402.SZ)5%股权,首次举牌。其后,进一步增持至9.99%。
为保住第一大股东地位,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亦展开增持,同时,拟以2.5亿元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1.10%的股份。此举被市场解读为用来“狙击”安邦系。
安邦保险对地产股的兴趣不止于金融街一家。华业地产(600240)中报显示,安邦人寿已成为其第三大股东,持股4.99%,离5%的举牌线仅一步之遥。但一季度时,前十大股东名单中还没有其身影。
今年上半年,安邦保险与富德生命人寿“火拼”同一只地产股――金地集团,成为业内一大焦点。安邦保险的持股比例合计为10%,富德生命人寿则累计增持至27.63%,其目标则是30%。
富德生命人寿是另一家热投房企股的保险公司,除了金地集团,它还是深振业A的第五大股东,持股4.64%。 还原投资逻辑
保险公司争夺地产股,在申银万国房地产分析师韩思怡看来,说明险资正从直接投资房地产项目,转而直接购买房地产公司的股权,以争取公司话语权,并通过提前参加项目的形式,获取更高收益。而这种投资角色的转换,最终将影响股票市场投资者的定价思维。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看重的不仅仅是地产股的股价表现和股权投资收益。这些地产公司都握有一线城市丰富的优质地产项目,土地资源和项目资源优势明显。金地集团今年4月还收购了美国旧金山市CBD区域的两个商用地块,用于开发写字楼。而金融街自持的项目资质和规模在地产股中均属优异,海通证券报告认为,多个项目已进入收获期,未来将享受价值重估带来的最大利益。
韩思怡在报告中指出,目前重点的房地产公司PE估值仅为7倍左右,行业平均估值水平远低于其他行业,风险较低且升值潜力更大。万科、金科、华发和福星等优质房地产股的第一大股东持股较低,且股价估值低,有可能成为保险资金重点关注的投资标的。随着房地产业并购案的增多,产业资本将迎来定价权之争。
根据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物权和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于房地产,既包括保险公司直接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也包括通过投资设立或入股项目公司等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的公司,以及间接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一批中小保险公司特别是具有房地产股东背景的公司,成为投资性房地产的拥趸,比如,富德生命人寿去年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规模为128.65亿元,合众人寿规模则为80.9亿元。同样有房地产股东的前海人寿,自2013年7月以来,通过股权转让、增资和借款等形式,在房地产及相关领域涉资达48亿元。珠江人寿今年4月和6月分别投资7.5亿元和10亿元(分期投资),与其股东关联方投资开发上海创展国际商贸和北京中关村国际商城项目。
除了争夺地产股、竞购商业地块,诸保险公司还忙于投资养老地产,而养老地产按保监会规定可采用公允价值估值。富德生命人寿负责人曾对《财经》记者透露,其首个高端养老社区将于近期在广东河源开业。前海人寿则斥资4亿元拿下深圳的养老地产用地,首批拓荒者泰康人寿今年一口气开业了三家养老社区。养老地产领域动作稍为迟缓的中国太保,今年亦加快了步伐,太平洋养老产业投资管理公司于近日获批筹建,不过其开发养老产业的路径不同:拟采取自建和改建城市中心城区现有物业等“轻资产”方式。
诸保险公司对房地产投资的热衷程度,可以用数据来量化。保监会的《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白皮书》称,今年上半年,保险机构的养老社区投资额增至约300多亿元,是去年全年的两倍多。来自保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保险机构的投资性房地产规模为750亿元,比年初增长3%;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产品则为6664亿元,较年初增长39%。
除了以上形式,保险公司还通过信托计划与房地产产生一些间接关联。10月14日,保监会的《关于保险公司投资信托产品风险有关情况的通报》显示,今年上半年,近51%的信托投资集中于房地产和基础设施等不动产领域,其中,房地产信托计划占比高达33.1%,规模为929亿元,基础设施投资占比17.5%,规模亦有492亿元之多。
保监会在通报中提示了一个值得忧虑的现象:一些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信托产品,借款给与之具有关联关系的融资人,用于融资人房地产投资等用途。而一些具有房地产股东背景的保险公司,如此热衷于投资房地产领域,被业内认为是为其股东输送利益。
一位保险公司高管曾对《财经》记者表示,对于很多产业资本来说,保险的投资价值在于,股东用收进来的保费进行投资,用获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影子公司,再作为股东投资于保险公司和其他领域。换言之,“等于是股东拿保险公司的钱来赚自己的钱”,在该人士看来,这其实应该是保险业“最大的风险”。 公允价值的秘密
除了为股东“输血”,保险公司热衷于不动产投资,亦有其自身资产负债匹配的诉求。在8月召开的新“国十条”培训大会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指出,业内热销的高现金价值产品的负债实际期限短则数月,长则1年-3年,其所匹配的资产期限则多在5年以上,导致资产负债缺口较大。
这类短期高现金价值产品,承诺的收益却高达7.2%。这意味着,投资收益率至少达10%以上,才能基本覆盖其成本。对于一些保险公司来说,房地产市场成为博取高收益的南山捷径。对此,项俊波不客气地指出,“这很危险。”
这类能够迅速揽得保费的高现金价值保险产品,对于资本实力的消耗很大。资本实力相对单薄的保险公司,不可避免地倍受偿付能力充足率压力。
一些“聪明”的保险公司,通过财务手段,人为虚增账面资产和净资产,达到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目的,其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便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估值。
所谓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根据我国的新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式有成本计量法和公允价值计量法,但只有在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时,才允许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且同一企业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项俊波在新“国十条”培训大会上透露,在目前33家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保险公司中,有15家(3家财险公司和12家寿险公司)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方式。今年一季度,这些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是244.1亿元,但账面价值却是493.4亿元,增值近一倍。
有关统计显示,15家公司中,正德人寿、安邦人寿、安邦财险和富德生命人寿等公司,公允价值变动较大。其中,正德人寿估值最高,成本为11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投资,通过公允价值估值,一年内浮盈17亿元。而安邦财险2013年报显示,其2011年所购北京CBD两地块的成本为61.1亿元,2013年从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账面价值增至157.3亿元。
在公允价值估值法下,一些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呈现较大增长。比如,正德人寿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长了10.52倍,安邦财险增长7.8倍,富德生命人寿公允价值收益增长1.34倍。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有增加净利润之效。
一位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指出,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波动大,特别是近年来房价增长迅猛,泡沫虚高,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下的净利润和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能存在一定的虚值” 。
事实上,投资性房地产能否采用公允价值估值,监管层的态度一直在调整。1997年在会计准则中首倡公允价值计量,但由于出现诸多借此操纵利润的现象,又于2001年后修订相关规定,回归成本法。2006年财政部制定新会计准则时,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首次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项新的资产予以单独列示,并引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过,要求投资性房地产一般采用成本模式,而限制公允价值模式的应用范围,以防企业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
但这种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不动产》的做法不尽相同,后者鼓励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法,须不定期重估资产,以使其账面金额与资产负债表日该项资产的实际价值趋同。
新会计准则实施初期,公允价值估值法使用并不广泛,2007年630家有投资性房地产业务的国内上市公司中,仅有18家采用该法。2011年时,上市公司中使用该法的也仅占3.06%。
从保险业的监管上来看,保监会在2010年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0号: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不动产、未上市股权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创新试点投资产品》中,对不动产投资未明确表述,是采用成本法还是公允价值法估值。
今年5月下发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4号:投资性房地产》(征求意见稿)(下称“第24号解答”)中,该项表述变得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会计准则要求,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才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并向保监会备案。
在目前的实际操作中,不同公司对估值方式有不同的选择。以上市公司为例,中国人寿采用历史成本法,新华保险和中国太保则用公允价值法。不过,新华和太保所采用的评估模型不同,前者采用收益法或市场法,后者用现金流折现法。而前海人寿等一批中小公司,则基本上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法。
根据规定,成本法下,新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处理基本一致,计提折旧或摊销处理可抵税。公允价值法下,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损益,可增加当期账面利润(但不增加现金流),但由于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没有减税作用。
上述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认为,保险公司早年投资的房地产的原始成本很低,如以历史成本计价,无法真正反映资产的真正价值,且会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而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一致原则下的动态计量模式,能够更确切地反映公司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当然,也会加大账面利润和现金流的背离。
在该人士看来,两种估值方式各有利弊,具体还要看各公司的实际投资规模大小及对股权占用的时间等因素。 清理整顿挑战
新《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给中国保险资金的高效运用提供了平台,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政策的调整,将给中国保险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增添新的活力。但在这方面的细则尚未出台。当前,保险业受制于资金运用范围的狭小,盈利水平难以提高,极大地了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中国保险业潜在的风险积聚在加快。因此,加快保险资金运用政策调整的步伐,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一个最为突出的。
一、保险资金运用政策的调整应当加快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改善保险业经营环境的需要。一方面,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经营成本大幅度上升,承保利润明显下降,有些财产险业务经营已难以为继。对于人寿险业务,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另一个方面,将保险公司基本排斥在资本市场之外,不利于保险公司培育核心竞争能力。从当今国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来看,包括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无不向着大型化和全能化方向发展,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已成为金融机构互相竞争的法宝。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零售和广泛的客户资源,开展投资管理、风险控制等综合性业务条件得天独厚。因此,对保险资金开放资本市场可使保险公司的客户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这对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极为有利。随着中国入世,保险业的开放度也日益扩大,相对于国外保险公司已拥有的丰富的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国内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如不尽快使保险资金同资本市场对接,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将使我们一开始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必然选择。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融人国际市场的步伐日益加快,中国保险业与国际保险业的互动加快了这种融合。“9.11”事件后,国际保险业进入了艰难的调整期,而中国的一枝独秀为中国保险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需求。国际保险业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先进的管理,面对的是全球资本市场,其投资的领域涉及股票、债券、基金、抵押贷款、房地产、贵金属等。其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自营,也可以是委托,十分灵活、方便。而中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上范围狭小,严重制约了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使保险业发展的能量难以充分释放出来。
(三)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必然要求。过窄的投资渠道限制了新的保险业务的拓展,使产品设计过程中价格确定增加困难,市场需求与保单价值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利于开发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销售,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有利于化解寿险利差损,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二、保险资金运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政策性困扰
(一)由政策性因素导致的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一定困难。相对于国际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有很多问题是与国家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相伴而生的,只能在发展中寻求改革与发展的办法。如占上市公司三分之二的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新股配售问题;银行资金人市问题;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问题;A、B股市场统一问题等等。这些政策性因素的变化或不确定性都会对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由于保险公司目前已投资于证券投资资金,间接进入了股市,因此这些政策性因素影响着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的稳定。
(二)投资工具缺乏既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巨大压力,也给保险公司投资带来了风险。目前保险公司只能在商业银行存款、投资于国债、金融债、部分债及买卖证券投资基金,没有更多的金融投资工具,使保险公司间接投资股票市场只能在一个上升的市场行情中寻求盈利,一旦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引起行情下跌便只能承受投资损失。即使是国债投资,也是品种少,期限短,不能较好满足保险公司的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的基本上都是利率性产品,而没有实业投资,一旦利率变化,对保险公司的存量资产及增量资金都有着重要影响。表现在:利率持续走低,保险公司将面临再投资收益风险;而如果利率持续走高,保险公司存量固定收益债券则面临投资风险考验。
(三)由于投资工具的缺乏,使保险公司投资组合困难,完全做到资产与负债相匹配成为不现实。我国的寿险资金绝大部分是长期性的,其中 20年期限的资金约占50%左右,而在保险可投资的工具中却缺乏与之相匹配的品种。如协议存款绝大部分为5年期,国债、金融债以3、5、7、10年居多,20、30年期限的品种太少,而且价格也不能真实反映期限与价格的变化。在目前限制保险公司投资实业、股市及海外资本市场的情况下,各保险公司要做到投资资产与负债的完全匹配显然是困难的,这也形成了保险公司的巨大经营风险。
(四)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资金运用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国际上一般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有三种模式:一种是由保险集团公司或金融集团公司所属的专业投资公司运用与管理保险资金;第二种是资金由保险公司下设一个具体的投资部门来管理和运作;第三种是保险公司把资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来运作。从我国的情况看,这方面限制较死,第一种和第三种模式基本上不存在。虽然新的《保险法》已出台,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尚留有余地,但有些条款缺乏权威性解释,亟待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说明。可以说,目前投资管理体制及政策上的种种限制和不明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
(五)国家宏观政策及资源的配置水平,着保险公司的资金营运。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国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量筹集与分配资金,另一方面,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大量闲置;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惜贷,存贷比例偏低,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又大量认购国债,默默承受着利率风险;一方面贷款难、上市筹资难,另一方面,企业发债又多头管理,限制的太死;一方面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却没有更宽的出路。这些状况表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协调机制,这些的存在不仅使资金及债券的价格失真,也给国民经济资源造成浪费,影响着保险资金的有效增值。
三、如何缓解保险资金运用矛盾,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增值
(一)允许保险资金直接人市。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的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以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特别重要的是,保险公司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见证资本市场的同时,已在人才储备、投资组合、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有能力直接参与股票市场,直接利用资本市场的发展契机,提高保险资金的运用水平。
(二)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更宽范围的公司债券。与美国20万亿美元债券市场的规模及4万亿美元公司债券的规模相比,中国债券市场的规模小、品种少,公司债的规模只占全部债券市场规模的4%。可见,中国的公司债券,包括可转债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也将为保险资金的运用提供更大的市场。
(三)有限度地允许保险公司参与质押贷款及租赁业务。主要包括住房、汽车贷款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这类投资收益稳定、风险小,特别适合保险资金的安全增值的特点。
(四)项目投资。可投资于市政建设、重大设施等风险小、期限长、收益高的项目。
(五)战略投资和国有股、法人股的投资。应该允许保险公司作为新股配售的战略投资者,享受一级市场的高收益;同时,应该允许保险公司投资于业绩优秀公司的国有股或法人股,获取稳定的红利以及通过所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的增值,享受以后的流通溢价。
(六)外币境内外投资及人民币境外投资。对现有外币资金除了可以开展结构性存款外,还应允许从事B股交易;应该允许购买中国政府及企业在海外发行的债券;应允许购买美国国债等。目前美国30年期公债收益率在5.04%,10年期公债收益率达4.13%。同时,对现有保险公司人民币资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也应该在政策上有所松动,可以根据保险的需求和实际投资管理能力,按总资产的规模核定一定比例允许人民币自由转换成外汇资金,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尽管存在一定的汇率和投资风险,但从长远看,这对于保险公司合理匹配投资组合,完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投资收益是大有裨益的。目前北美和香港股市在泡沫破灭后,价值回归,已有一定的投资价值。只要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在投资时处理好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三者的关系,控制好风险,应该能够获得较高的回报。
四、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同时对保险公司自身的管理及保险监管水平提出了挑战
(一)放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后,要求保险公司加强自身投资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资金运用管理体制,通过资金的专业化运用,以及有效的内控制度建设,使投资决策更加规范化、化,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关键词】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
在国际金融市场全球化、多元化、创新化的发展趋势下,资本市场成为保险业主要的利润来源,成功的保险资金运用战略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在异常激烈竞争中立足生存和谋求发展的关键。保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中绝大一部分属于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负债,若资金运用不当,风险过大,保险公司不能保证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给付,会出现偿付能力危机,使保险失去原有的功能,甚至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破产,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保险资金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研究。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1.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我国投资渠道主要有:①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定期和协议存款,这是我国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②各种债券,主要是国债、金融债、企业债,企业债与金融债近年来有上升趋势;③此外,还有证券投资基金、不动产、股权投资等。从保险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来看,我国的保险资金市场正在政府的干预下逐步放开,法定资金运用渠道越来越广泛。从我国保险资金实际运用渠道来看,保险资金主要还是集中于传统的国债、银行存款等方面。而对于新开放的资金运用渠道如基金、股票、基础建设投资等则只占很少的比例。
2.保险资金运用规模
自2001以来,随着保费收入的连续增长和保险公司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和保险资金运用率也大幅提升,极大地提高了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实力。2001年至2012年,我国保费收入从2112.28亿元增长到约15490亿元,在十多年的时间里翻了三番多,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我国保险公司资产在2001年仅为4591.07亿元,到2012年增长到70000亿元。同时,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也保持着极快的增长势头,从2001年3702.79亿元增长到2012年68500亿元。
3.保险资金运用结构
随着市场发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保险投资结构也进行了调整,银行存款的占比逐渐下降,但仍占相当的比例;债券的比例历年来都是最高的,其中国债与金融债的投资比例较高,企业债的比例较低;基金的投资比例逐年上升;股票、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比例较小,且并不稳定。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在投资种类上还存在差异,对于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投资比例过高。
4.保险资金运用效率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及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险投资渠道得以拓宽,同时我国保险公司积极借鉴国外保险公司先进的保险投资经验以提高自身保险投资能力,这使得其保险投资收益不断提高。但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表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并且长期平均收益率在3%-5%左右,远低于成熟保险市场国家10%-20%的水平。
二、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也称违约风险,是指保险公司的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因某些原因不能履行投资合约,或者造假欺诈,造成保险公司不能如期收回投资收益,严重者甚至不能收回投资成本。信用风险对保险公司的投资运作影响重大,保险公司在进行投资时应该通过信用分析来防范违约风险,尤其是在债券投资及贷款中。保险公司可以采用主要信用评级机构的指标,例如穆迪或标普指数,对投资对象进行详细分析,以此减少保险公司的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
保险投资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保险投资而导致的保险公司无力为其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支付足额现金的风险,它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在极端水平下,流动性风险会使保险公司资不抵债。随着新《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保险公司被允许将保险资金运用于不动产,投资渠道得以拓宽,这有利于提高保险投资收益,但是投资不动产周期长,占用资金量大,流动性差,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大额给付、赔偿或退保事件,这就会使其面临流动性风险,降低公司的偿付能力。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的变动给保险公司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一是对资产负债价值的影响,资产负债价值相对变动,从而导致资产负债收益与成本的不匹配,也可能是损失扩大,可能是收益扩大,当然这与资产与负债的利率敏感性有关。利率变动的影响之二是对保险公司财务稳定性的影响,一般寿险保单都规定一个预定利率,是保险公司给客户的回报率,当利率上升后,则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高于保单预定利率,为保险公司带来“利差益”,但是,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可能提高;利率下降时,保险资产的收益率可能低于保单利率,造成“利差损”,但是可以抑制保单贷款与保单解约率,从而造成财务现金流的变化。
4.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面对多种投资方案进行抉择时,由于投资管理层的判断失误等原因造成决策活动不能达到预期投资目标,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这里的损失不仅包括保险公司现实的投资价值损失,还包括因保险投资引起的潜在机会成本。保险投资决策是保险公司管理者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根据其自身的经营实力,按照一定的规章流程做出的投资选择,它不仅涉及到投资决策机制等客观因素,还涉及到保险投资管理者的价值判断等主观因素,但是随着保险投资决策机制的不断健全,保险投资管理者的投资决策能力逐渐成为其关键因素。因此提高保险投资管理层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成为保险公司管理投资决策风险的重中之重。
三、完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加强保险公司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要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该确定保险资金投资决策准则。投资决策准则是保险资金在投资前要明确的指导原则。一个好的投资决策准则可以帮助保险资金管理部门明确投资理念、投资目的、盈利目标以及可能面临的风险,使资金管理部门有的放矢;其次,要按照保险监管部门对于保险资金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资金运用的范围、限制条款等,为保险资金制定适合本公司利益的投资组合策略;最后,加强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把资金的运用和资金的来源、特点结合起来,按照什么样的负债就要和什么样的资产相匹配的原则制定投资方向,选择投资工具。
2.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也逐渐重视偿付能力的监管,我国现在的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是偿付能力比例监管,监管机构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分为三个级别,分别采取监管措施。有关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报送的偿付能力报告中应该包含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但是测试结果并不作为监管当局采取措施的依据。在这里,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风险资本法,制定适合我国的风险资本标准。保监会可以通过这一最直接的标准来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业务进行监管。
3.正确运用投资组合策略,有效降低风险
投资组合策略是一种动态投资策略,能够有效分散非系统性风险,其实质就是充分利用各种具有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资产进行多元化的投资组合,避免风险过于集中。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法律法规关于资金运用渠道的规定,选择适当的资金运用类别,确定各种资产的投资比例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保险资金是具有特殊来源的资金,安全性是其首要原则,因此,绩效优、成长性好、具有稳定收益的品种是保险投资组合的首选;同时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要选择具有收益负相关性的资产,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另外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还要求保险投资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便应对不时之需。因此,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要求,保险资金运用组合策略要考虑将不同收益率、到期日、流动性和风险度的资产组合进行合理配置,并进行有效地管理。在资金运用上,为保证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可将大部分资金投资于以国债为主的债券,以保证较稳定的收益率和资金的安全性;为保证保险资金的流动性要求,保险投资组合中银行存款等变现能力强的资产要保持一定的比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在不威胁保险公司日常偿付能力的同时,积极将保险资金应用于基金、股票等高收益投资方式,同时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多元化、多渠道地进行保险资金的投资。
参考文献
[1]朱莹.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保险投资方式的启示[J].中国保险,2012(1).
[2]张健.保险资金运用全面风险管理——基于机制建设的角度[J].保险研究,2009(3).
[3]段善雨.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及风险管理[J].经济经纬,2007(4).
关键词: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风险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一、保险投资和不动产投资
(一)保险资金与保险投资
保险资金是指包括保险公司的保证金、资本金、营运资金、各种准备金、未分配盈余、公积金、保险保障基会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各类资金的总和。保险资金是“转化为保险企业生产经营要素的货币表现”。
保险投资就是指保险资金运用,保险资金运用的来源是指保险公司进行投资的资金来源。保险资金运用的来源主要有:所有者权益、保险公司的负债及其他资金。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变化。不同国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也有所不同,主要有:银行存款、债券、股票、贷款、证券投资基金、不动产、产业投资、其他方式等等。
(二)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它是实物、权益、区位三者的综合体,具有自然和经济双重属性。从自然属性的角度来考察不动产时,不动产自然体包括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从经济属性看,不动产是一种重要的资产,它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存在,作为生产力的组成部分。
不动产投资就是将资金投资于不动产方面。不动产投资具有投资期限长、规模大、流动性不高等特点。随着土地价格的上涨,不动产的价值也随之上涨,投资不动产是抵制通货膨胀的有效手段。不动产投资对优化保险资产配置有着积极影响,对保险企业分散风险、改善资产组合收益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投资不动产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收益高,但是期限长、投资价值大、变现能力弱,因而风险较大。 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投资渠道拓宽也意味着保险公司资金风险的增加,即不动产投资也存在着流动性、地域及管理、信用和收益等方面的风险,
二、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中的风险
目前,保险资金中约有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48%是20年以上的长期资金,25%为5~20年的中期资金,27%为5年以下的短期资金。保险资金的期限分布特性,为其使用提供了宽裕度,也为投资的长期稳定复利增长提供了前提。因此,不动产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比较符合保险资金追求长期价值、稳健投资的特点。尽管不动产投资符合保险公司的长期投资战略,但是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进行不动产投资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风险:
(一)违约风险
一般情况下,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购置期房相对于购置现房更具有价格优势,有利于降低购楼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率,但与此同时,购置期房也使得保险公司面临着开发商在约定交付日无法按时完工或无法满足建设标准的违约风险。此外,保险公司委托开发商对所购房产进行经营管理,在委托期限内,开发商需要按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房产经营收益。若届时开发商因经营管理能力欠缺或其他原因无法达到盈利标准并按约定支付经营收益,将导致保险资金收益受损。
(二)委托风险
1、资金运用风险
该模式中,保险公司对购置房产进行委托经营,使房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了分离。开发商受保险公司委托,在委托期限内代表其对房产进行开发、租赁、经营和管理等资产管理相关工作,收取相关收益,并代为支付资产管理相关费用。对于房产经营中的资金流人和流出,若缺乏有效地监管和审计措施,则同样会给保险公司带来资
金损失。
2、物业管理风险
委托期限内,开发商或其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管理能力,直接决定了目标物业的整体品质及未来发展方向。在委托期结束后,开发商应将目标物业交还给保险公司继续经营管理,若届时由于开发商经营管理不善或其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将优质租户转移,将导致房产出租率或租金无法达到合理水平,从而对后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增加保险公司招租及管理成本。
(三)不动产投资专业人才匮乏带来的风险
作为与“承保业务”同样重要的投资行为,要求保险公司能够对经济运行趋势、产业发展方向等经济情况的变化有明确认知。不动产投资是一个专业化非常强的领域,需要专门的组织体系和人员配备,如果仅作为保险公司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个部门运作,不利于它的长远发展。但是,受“重保险轻投资,重来源轻运用”的固有思想影响,我国的保险公司往往忽视发展投资专业队伍,缺乏具有较高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储备,特别缺乏熟悉不动产投资领域的专业人员。由于监管方面的严格限制,保险公司也在相当程度上缺乏对保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开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监管部门放宽对某个投资领域的限制时,也难以在短时间里取得主动。我国保险公司自身投资管理水平较低,也大大制约了我国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违约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一方面可与开发商设立共管账户,约定购房款仅能用于标的房产的开发建设,从而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完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开发商对项目完工及未来收益返还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等。
(二)委托风险
1、资金运用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应在委托管理期间,一是委托托管银行对共管账户的资金流向进行日常监管;二是于年度结算日前,与开发商共同聘请独立第三方对该账户的物业收入、物业支出及成本费用扣减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财务报告;三是委派财务人员负责监督项目资金的运用情况。
2、物业管理风险控制
为避免开发商无法有效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保险公司可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产经营权交还保险公司的时点,开发商需使所经营房产当年的租金水平达到一个预设值,该值由保险公司根据委托管理期间每年承诺的收益率、可接受的出租率及租金水平计算得出。
(三)组建专业化的投资人才团队
保险公司能够运用的投资资金除了其自有资金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保费收入。既然是保费,那就决定了在投资运用时除了考虑收益性之外,还要更加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由于不动产本身的属性,使得不动产投资具有巨额性、长期性、风险性和较强的专业性等特点。例如投资房地产项目,一个中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房地产公司立项开始到最后的交付使用,短则几年,长则一二十年。在这个时间跨度较大的阶段,如果有关房地产政策从紧,再加上通货膨胀风险、经济适用房的扩张等,无疑会给房地产投资收益以致命打击。再加上“投资”本身就是一个技术性较强,对人才要求较高的复杂过程,所以这就要求组成不动产投资的专业化团队,既要有精通不动产投资方面的人才,具备不动产精算方面的专业知识,例如房地产的造价与估值,机器设备的估值等,另一方面还要大量吸收金融、财务等专业的投资人才,利用科学的经济理论和扎实的实证分析,在注重不动产收益的同时,也时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风险管理水平,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减少风险,避免出现无可挽回的损失。
参考文献
知情人士透露,《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于本月在保监会过会,如无意外,过会后将很快公布。
一些保险公司已设计成型的变额年金产品,等待《办法》公布后报批。金盛人寿可能成为第一家推出变额年金保险的公司。联泰大都会、华泰人寿、光大永明和幸福人寿等公司也在积极准备。
与小公司的热情相比,大公司的态度趋于谨慎。
寿险业领头羊中国人寿(601628.SH/02628.HK)的一位高管在9月份曾明确表示,即使变额年金开始试点,中国人寿也无意参加。因为目前政策尚不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如果出现系统性风险,保险资金的收益很难达到变额年金的保底要求。
平安人寿和泰康人寿也处于观望阶段。
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保监会要求试点期间,各公司变额年金的销售规模不得超过公司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实际资本的四倍,且不超过80亿元。
与投连险相比,具有保底利益,与其他年金产品相比,具备更高收益空间,集此优点于一身的变额年金,在给投保人带来更多养老保障的同时,也对保险公司的风险管控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四类产品可选
保监会在今年上半年就着手准备推出变额年金。
今年3月份,保监会印发《2010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点》即表示,“启动变额年金产品研究,选择适当时机审慎开展变额年金业务试点。”
7月下旬,保监会在山东威海召开变额年金讨论会议,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光大永明等八家公司的精算师参加是次会议,对变额年金试点办法的操作细则深入讨论,并计划于10月前推出变额年金保险。
此后,保监会通过与各家公司分别沟通,不断完善《办法》。但由于变额年金保险涉及到对冲模式,资金运用风险较大,需谨慎对待,所以监管层将推出变额年金保险的计划延后。
11月11日,在深圳召开的中国寿险发展与监管高层研讨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强调,要推动变额年金产品试点,积极推动寿险产品类型的进一步丰富,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保障需求。
一位参与保监会变额年金讨论的保险公司高管告诉《财经》记者,《办法》将于本月过会,之后就会公布。这意味着,中国的第一款变额年金产品离上市已不远。
“从产品形态上讲,变额年金可以说是有最低收益保证的投连险。”上述保险公司高管表示。
与投连险一样,变额年金有一个投资账户,保险利益与投资账户的单位投资价值相关联。《办法》规定,最低保证包括四种类型,即最低身故利益保证(GMDB)、最低满期利益保证(GMMB)、最低年金给付保证(GMIB)和最低累计利益保证(GMAB)。
四种产品均对客户在某一时点的最低利益进行保证。比如最低身故利益保证是指,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可以获得最低身故金和保单账户价值之间的较高者;最低满期利益保证,是指在保险期满时,受益人可以获得最低满期保险金和保单账户价值之间的较高者;最低年金给付保证,是指在保单签发时,就确定将来年金领取的最低标准;最低累计利益保证,是指在预定的提存日期,客户可以领取保证价值和保单账户实际价值之间的较高者,并且可以一次性领完。
参与变额年金的公司可以在以上四种产品中选择一种报批,且只限一种。
曾在美国畅销的最低退保利益保证(GMWB)产品则没有纳入试点范围。一位参与讨论的合资寿险公司总精算师透露,2008年金融危机,美国几家经营变额年金的保险公司出现巨额亏损,原因之一就是这种产品销售太多。金融危机来临,保险公司投资收益下降,客户会选择退保,进一步加剧了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压力,导致亏损。
因此,在前期讨论时,中国的精算师们和美国的一些专家,一致建议中国先不试点GMWB,待其他产品逐渐被接受,再择机推出。
两种运作模式
与普通年金保险相比,变额年金产品的投资渠道更为宽泛。普通年金产品的投资渠道受《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限制,权益类投资不得超过20%,而变额年金与投连险一样,可以全部投资到权益类产品。
这意味着,变额年金会有更高的收益,但同时也面临更大的风险。
保险公司必须通过一定的管理方法控制风险,根据《办法》,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两种管理模式来控制风险:内部组合对冲模式和固定乘数平衡模式。这也是变额年金的两种运作模式。
内部组合对冲模式,是在美国、日本等地保险公司通用的对冲模式上加以改变而来。在对冲模式下,保险公司会向投保人提供若干个基金账户,有权益类投资基金,也有固定收益投资基金。
投保人投保100元的变额年金产品,通常选择买入其中某个或某几个基金。如果客户买入50元的权益类投资基金,而保险公司又承诺了保底,那么保险公司需要对冲这部分风险,对冲的方法通常使用期权或期货等金融衍生品。
但是中国目前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尚不成熟,政策也不允许保险公司进行期权期货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模拟期权的方法实现对冲。
在客户买入50元权益类投资基金后,保险公司卖出自有账户中一定数量的权益类基金,并买入一定数量的无风险资产(国债、央票、货币市场基金等),这种组合的方式被称为模拟期权。
这种方式同样可以实现对冲的效果。假设未来资本市场向好,客户盈利,保险公司保底的压力减轻;假设未来资本市场下跌,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事先已卖出自有账户的权益类基金使降低了自己的损失,另一方面买入的无风险资产又得到收益,可弥补客户账户的部分损失,进而为其提供保底收益。
上述保险公司高管表示,模拟期权和真实购买期权,两种对冲方法理论上的效果是一样的。但是市场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且变化很快,无论哪种方法都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比如,在需要买入国债时,市场却买不到。对于这些风险,只能通过限制销售规模解决,使风险控制在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有鉴于此,监管层前期控制变额年金销售规模的政策是一种审慎原则。即所有公司在试点期间的销售额度,均不能超过公司最近季度末偿付能力实际资本的四倍,且不超过80亿元。
另一种固定乘数平衡模式则相对简单,目前台湾、香港、东南亚等地的保险公司多用这种管理模式。
固定乘数平衡模式,是指根据投资乘数、价值底线等参数,动态地调整投资账户中风险资产(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和无风险资产间的投资比例,以达成最低保险利益保证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管理的变额年金产品,客户没有投资品的选择权,买入、卖出基金都由保险公司完成。
假设某客户购入100元该类变额年金产品,约定五年后至少拿到100元。保险公司将其中的80元(假定)用来购买固定债券,五年后的本金加收益就可以达到100元,那么其余的20元保险公司就可以投资到权益类产品上,博取高收益。
固定乘数平衡模式认为,可以根据一定的乘数将投资到权益类产品的数额放大,比如四倍,那么现在保险公司可以购买80元(20元×4)的权益类产品,如果资本市场向好,权益类产品的投资将会盈利,保险公司五年后支付100元的压力减小,于是就可以加大权益类投资的比重;反之,如果资本市场下跌,保险公司必须卖出权益类产品止损,直至比重降至0,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比重上升至100%。
如果上述最差的情况发生,变额年金的所有投资都转移到固定权益类产品上,仍可以保证客户五年后获得100元,但与此同时,客户可获得收益的上限被锁定。
一家参与变额年金讨论的合资寿险公司精算部人士表示,两种模式相比,平衡模式相对简单,但收益上限可能锁定;对冲模式收益没有上限,但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技术、风险管理的要求更高。
无论哪种模式,保险公司提供的最低保证都不是免费的,客户必须“购买”,以补偿保险公司承担的保底风险。
《办法》规定,对于变额年金保险,保险公司可以为提供最低保险利益保证而收取费用。该费用可以按照保单账户价值或最低保险利益保证的一定比例收取,并直接从投保人的投资单位中扣除。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前期参与讨论的八家公司当中,金盛人寿和光大永明可能会采取对冲模式,华泰人寿和联泰大都会则会采取平衡模式。
风险防范挑战
无论是对冲模式,还是平衡模式,所能规避的风险是有限的,在大的系统性风险来临时,任何管理模式都会受到冲击。
2002年,美国高科技泡沫破裂,承保变额年金的两家再保险公司由于过于乐观,此前分入了过多的业务,于是风险集中在他们身上,造成约20亿美元的亏损。
有鉴于此,保监会目前的政策是变额年金不允许分保。
2008年的金融危机,美国哈特福德、大都会、林肯国民等公司由于过于自信,没有严格按照规则执行对冲,加之对系统性风险的判断又较弱,其所经营的变额年金保险酿成巨大损失。
9月份中国人寿一位高管表示,中国人寿无意变额年金保险,正是因为担心在出现系统性风险时,保险资金的收益不能达到变额年金的保底要求。
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认为,在系统性风险之下,变额年金的风险可能会比其他产品大些,但不会差很多,控制风险是所有保险公司所有产品共同面对的问题。
前述合资寿险公司总精算师表示,采取不同产品策略的公司,在面临系统性风险时会有不同表现。比如最低身故利益保证产品,由于身故责任和金融危机没有太大关系,因此即使发生金融危机等系统性风险,经营该类产品的公司所承受的损失也会较小。
经营最低年金给付保证和最低累计利益保证的公司,如果在年金大量给付时正好碰到系统性风险,可能会面临较大压力:一方面系统性风险使保险公司投资受损;另一方面,大量的年金给付会加大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压力。但如果系统性风险发生时没有大量的年金给付,保险公司的损失有可能仅限于账面上,在经济周期的作用下,这些损失可能是完全可以补回来的。
受系统性风险影响最大的是最低退保利益保证,但是目前该类产品没有纳入试点范围。
除了不允许分保,保监会还对试点企业进行了门槛限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试点变额年金:经营投连险满三年,上年末以及最近两个季度末偿付能力处于充足Ⅱ类,一年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销售渠道上,保监会更倾向于鼓励银保和团险渠道销售,银保渠道仅限于一对一的理财经理销售(低柜销售),不允许银行通过办理现金业务的高柜进行销售。
在三年的试点时间内,只允许保险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五个城市销售变额年金。
此外,参照国际惯例,《办法》对变额年金责任准备金的要求高于投连险,增加了保证利益准备金的计提。
王国军认为,这些规定足以控制变额年金的整体风险。
市场前景未知
变额年金最早诞生于1952年的美国。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最低累计利益保证产品和最低退保利益保证产品的相继出现,以及资本市场持续繁荣,变额年金获得了指数式的增长。至今,变额年金已占据美国保险市场23%的份额,成为美国市场的主力产品之一。
1999年,哈特福德等美资保险公司将变额年金引入日本。至2007年,日本的变额年金资产余额已达到16.5万亿日元(约1.5万亿美元),约占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70%。
2008年金融危机,全球范围内变额年金的销售规模有一定下降,但是国际寿险行销研究协会(LIMRA)预测,市场对变额年金产品的需求在强劲恢复中,预计未来几年变额年金市场会有每年10%的增长。
目前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年金产品多为定额年金,即在购买年金产品时,就已经确定未来可以获得的收益。与定额年金相比,变额年金具有收益更高,上不封顶的优势。
招商证券分析师罗毅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由于我国职工养老保险体系尚不完善,作为第一支柱的社保空账率高企,对应替代率约为40%-50%,而国际通常替代率约在70%-80%。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覆盖率很低,至今不过10%到15%。第三支柱的商业保险将承载中国未来巨大的养老压力,也就意味着巨大的市场。
罗毅认为,变额年金可以用来规划舒适的退休生活和避免长寿风险,这与我国的基本养老计划和企业年金制度形成了很好的互补效果,因此变额年金有广阔的市场。
客观需求的确存在,但中国的变额年金能否复制海外的高速成长,尚难下结论。
某中资寿险总精算师说:“我们不准备推变额年金,当时保监会邀请我们去讨论也没有去,因为对这个东西还是不太熟悉。”这一态度代表了相当多的保险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于2012年年底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01339.HK,下称“人保集团”),公司旗下包含了产险、寿险及资产管理三大业务板块。
核心资产是其产险业务,该业务板块早于母公司在2003年登陆港交所,即中国财险(02328.HK)。中国财险是国内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市场占有率33.4%,且过往业绩优秀,是港股市场的优质红筹股。目前人保集团持有中国财险68.98%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以近期价格计算,中国财险总市值1654亿元,人保集团持有中国财险68.98%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市值1141亿元,但是整个人保集团总市值仅有1120亿元,其持有的子公司市值已经超越自身市值22亿元。投资人如果购买人保集团股票,相当于不仅购买了同等价格的中国财险股份,还额外免费赠送了人保集团的其他业务(寿险、健康险、集团资管),这部分业务净资产为410亿元,2015年产生了45亿元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0.92%。白送的寿险等业务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的35%,占集团净利润的23%,这并不是一个小数额。
当然,如果认为人保集团被市场低估,前提条件就是中国财险的市场价值是合理的。
财险业务优秀且估值偏低
股神巴菲特早年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之一是他成功投资并收购了盖可保险(GEICO)。盖可是美国一家优秀的汽车保险公司,专为美国政府雇员的汽车提供保险服务。如今伯克希尔帝国的版图里,保险业务早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在每年的致股东信中,股神必然会说类似的话:我们的保险浮存金又多了许多,利用这些免费的浮存金去投资,我们可以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把投保人的保费预收上来,拿去购买债券、股票等资产并获取投资收益,当客户财产出险之时再将现金赔付给他们。观察财险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发现,财险是一门简单而又稳定的生意:轻资产经营、无应收账款、现金流稳定、无长期负债、无有息负债、快速周转无存活积压、无资产折旧风险、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较小。
财产保险的保险周期往往是一年之内,如果财险公司当年的“赔付支出+经营费用”小于“保费收入+投资收益”,那么财险公司就是盈利的,反之则亏损。特殊情况下,如果“赔付支出+经营费用”小于保费收入,保险公司将会获得承保利润,也就是说,即使保险公司将保费放在保险柜里不去做投资,在赔付完出险客户后,保险公司依然能够获得利润(这真是投资热求之不得的好买卖)。中国行业内领先的几家优秀财险公司是可以获得承保利润的,但大部分中小型财险公司因为没有规模优势,往往出现承保亏损,需要通过投资收益来弥补承保亏损的窟窿。只要投资收益能够弥补承保亏损,财险公司依然是赚钱的。
具体来看,2015年中国财险实现总保费收入2800亿元,过去几年总保费收入增幅持续保持在10%以上。连续多年实现承保盈利,2015年公司综合成本率96.5%,实现承保利润率3.5%。
公司总投资收益率逐年呈增长态势,2015年总投资收益率达到6%的最高水平;ROE过去几年维持在20%附近;中国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逐年提升,目前已达到226%。
中国财险当前PB为1.52倍、PE为7.57倍,估值偏低。
白送的隐蔽资产?
人保集团市值在扣除其应占中国财险的权益市值之后居然是负的,那么有两种可能:如果市场是对的,则人保集团剩余的人保寿险等业务是垃圾,对集团的整体贡献是负数;如果市场是错的,则人保集团的寿险等业务是被市场忽略的隐蔽资产。
上文提过,这部分被忽略的寿险及其他总部资产合计净资产410亿元,2015年产生了净利润45亿元。但是对于寿险资产,尤其是一家已经成熟稳定、经营多年的寿险企业来说,净资产估值方法大大低估了其真实价值。
一家寿险公司的真实价值最好用其清算价值(即内含价值)进行衡量,经我们计算,2015年,人保寿险扣除资本成本后有效业务价值为153亿元,内含价值为518亿元,集团持股80%,对应的权益价值为415亿元。人保健康险扣除资本成本后有效业务价值为10.51亿元,内含价值43.67亿元,集团持股93.95%,对应的权益价值为41亿元。那么,人保集团应占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险的权益总内含价值高达456亿元,超过了基础会计分析方法得到的净资产410亿元。这还是在忽略了人保集团总部其他净资产的情况下。
以人保集团总股本424.24亿股计算,其被忽略的内含价值折合每股1.28港元,当前人保集团股价3.22港元/股,其被忽略的隐蔽资产价值占到其总价值的40%。
人保寿险的质地在同行业中并不算太好,其规模保费基本靠银保渠道支撑。2015年人保寿险规模保费896亿元中,有565亿元来自银保渠道,占比63%,且个险渠道245亿保费中,真正贡献价值的期交首年保费仅有46亿元,仅占个险渠道的18%。虽号称行业内第五大寿险公司,但是转型迫在眉睫。
自2015年起,人保寿险已经大力改善其个险人渠道,使其个险渠道内含价值得到了巨大提升。2015年人保寿险个险渠道新单内含价值达到23亿元,同比增幅高达67.91%,这是同行业中的最高水平。同时在银保渠道和团体渠道的新单内含价值呈下降态势(分别下降了43%和3.14%)。
个险渠道新业务价值的超高增幅源于其基数小。2015年,人保寿险个人人渠道首年期交保费从21.45亿元增长到45.91亿元,增幅达到114%。但这一规模仅占到了人保寿险全部首年保费816.26亿元规模的5.6%,若要达到行业标杆企业中国平安近90%的水平,人保寿险未来增长的潜力巨大。既然市场已经将人保寿险预估为负资产了,未来业绩稍稍改观,市场估值提升的空间值得想象。
人保集团除去财险、寿险及健康险以外,还有一块重要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资管分部本公司产险、寿险的投资业务)。这块业务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2015年,人保资管受托的第三方资管规模已高达2094亿元;资管发行的股权投资计划56亿元,居行业第二;发行债权投资计划228亿元,居行业第三。从分部经营报告可以看出,2015年资产管理分部净资产73.7亿元,实现净利润6.35亿元,分部净资产收益率8.6%。也是被市场忽略的价值板块。
一、问题的提出
近两年来,保险资金的运用_直是理论界和保险业的共同话题和关注焦点。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可运用的保险资金的总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带来的问题是,如果不能以较高的投资收益弥补潜在的、日益增大的承保亏损和利差损,保险业将面临被动局面。而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及产生的竞争,也迫切要求我国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从而能够降低保费、减轻保户负担、提高自身应付风险和承保的能力,进而提高竞争力。
从前瞻的角度看,发达国家的保险保障制度相应发达,居民储蓄率普遍低于10%,而我国“银行大、保险小”,保险业发挥的金融作用尚不够。据调查,银行信贷中以养老、教育、防病、防失业为动机的占一半,这些长期资金与保险业具有很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随着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有巨大的空间,这也要求保险业具备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经历了初期的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1995年以后,进入逐步规范阶段,先后颁布了《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形成了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金融各子市场分割的严格分业模式,此后又逐渐放开对保险行业投资的限制。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的运用存在明显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保险资金的收益率明显偏低。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全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3053亿元,比上年增长44.3%.但保险资金运用却不理想,收益率呈下降趋势,2001年保险资金平均收益率为4.3%,2002年减少至3.14%,2003年有所好转,但2004年上半年又出现下滑,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外部环境的约束和政府的管制,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并且存在较大的风险,进而导致保险资金的利用率低。当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国债回购、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到目前为止我国各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用途之一还是银行存款,由于利率深幅下挫,尽管最近有所上升,但银行存款的利息仍远不能使保险资金增值;政府债券也是保险资金的另一个主要投放渠道,而债券市场风险凸现,交易所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接近20%;在中国的证券市场,由于结构性和市场基本面的原因,正经历漫漫熊市,各证券投资基金价格大幅下跌,对各保险公司的业绩影响很大。
(二)资金运用规模迅速扩大,资金运用压力明显增大。2002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053.1亿元,总资产达6494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57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7%、41.4%和56.6%.在资金运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资金运用的集中度也不断提高。例如,中国人寿的资金集中度从2001年的77%提高到了2002年的88%.保费的快速增长以及资金集中度的提高,导致资金运用的压力增大,巨额资金需要寻求出路。数据表明,目前除了协议存款、债券、基金等投资品种之外,保险业未得到有效利用的资金高达1641亿元,占可运用资金余额的28.3%.
(三)保险资金运用的潜在风险不断积累。现有资产组合的利率风险较高。从目前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结构看,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占比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
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存在着较大的再投资风险。保险资金中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70%以上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保险负债的特性要求资金运用在期限、成本、规模上与其较好地匹配,以满足偿付要求。但由于现有投资工具缺乏、投资品种单一、投资期限较短,资产与负债失配现象十分严重,姑且不考虑收益率失配的因素,期限失配的状况粗略估计也在50%以上。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办理的协议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过高,存在再投资风险。
系统性风险正在集中放大。由于投资渠道受限,保险资金运用集中在几个有限的品种上。协议存款占全部可运用资金的比例超过50%;保险业在基金市场的投资达300多亿元,约占基金市场现有规模的1/3;债券的中长期品种大部分为保险资金持有。由此可见,单一品种在保险资金组合中的占比过高或占市场规模比例过大,系统性风险呈上升趋势,一旦发生市场波动,保险投资的安全和收益将受到严重影响。
(四)基础管理的压力开始显现。在资金压力不断增大、市场风险不断涌现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资金运用中的投资决策、风险控制、人才队伍以及信息技术系统等方面都经受了检验,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作体系在市场反应能力、风险控制、管理效率等方面也受到了严峻考验。
三、探索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从理论上说,保险公司可以选择资本市场上的任何投资工具,在具体实践中则要选择那些收益性、风险水平以及流动性和保险公司最相适合的投资工具。
保险公司的投资应以稳健为主,故债券一向是保险公司首选的投资工具,债券投资在各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均占有相当的比重。债券具有高流动、低风险的特征,但其收益不高。其中政府发行的债券风险最小,没有信用风险,但是政府债券无法回避利率风险,在二级市场交易的长期政府债券尤其如此,而且政府债券的收益率较低,故其在保险公司投资组合中的地位应低于收益较高的公司债券,但在对保险公司流动性要求日益增强的今天,政府债券在保险公司投资组合中依然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公司债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但是由于其收益稳定,而且也比较高,应在保险公司的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我国的公司债券市场极度萎缩,可供投资的品种相当有限,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速度慢于股票市场和国债市场,但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国家政策的引导将为企业债券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司债券会成为保险公司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部分。
由于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的长期性,贷款是比较适合保险公司的投资品种。一般贷款和公司债券一样,属于固定收益的债务,能获得稳定的利息收入;可以和借款者建立稳定的良好的客户关系,促进保险业务的发展;通过和借款者协商贷款利率、期限等,可以进行资产和负债的匹配。为确保贷款的偿还,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一般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其利率高于银行存款,收益较高且稳定,在日本和德国的保险资金投资组合中,贷款占相当大的比重。但抵押贷款没有重要的二级市场,投资者一般持有到债务期满,流动性风险大。寿险贷款中有一种特殊形式即保单贷款,以寿险合同为依据对投保人进行贷款,这种贷款的安全性较有保障。中国目前经济处于高速成长期,贷款应当成为保险资金的一种重要投资方式。
国内各保险公司对于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各种途径进入证券市场甚至直接投资二级市场的呼声很高,保险公司的资金已被允许投资证券基金和参股基金管理公司。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股票从未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投资工具,其收益不稳定,现金流量难以预测,风险大。对于寿险业,由于需要稳定的收入、确定的现金流以满足到期的给付,稳定投资收益率以匹配预期利率,各国对寿险公司投资股票都进行限制。近年随着寿险公司负债的变化,特别是利率敏感型产品的开发,以及金融机构间竞争的加剧,寿险公司对流动性强和收益性高的资产需求增强,所以寿险公司对股票的投资呈上升趋势。如美国寿险公司为变额年金、变额寿险以及养老金账户设立的分离账户的资产以股票为主,但分离账户的投资不受保险公司投资法规的限制,分离账户的风险由保户自己承担。
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还有其特殊情况,尚不成熟。一方面,目前多数上市公司为国有控股或国有法人控股,企业治理制度落后,企业持续赢利能力差,分红少,每年国家收取的印花税总量和交易费总量就超过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总量,投资价值偏低;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分割,同股同权的股票在各个市场的价格差别较大,同时国有股全流通的问题悬而未决,不同的解决方案对二级市场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截然不同,使得二级市场的股票定价缺乏一个适当的参考标准,政策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对于保险资金,在投资于高风险的股市时,应先注重安全性,在此基础上追求稳健合理的赢利,切忌头脑发热,盲目攀比,以免最终留下大量不良资产。
对不动产的拥有或直接投资属于权益性投资,由于其现金流量的不确定性,被认为不适合寿险公司,各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中该项资产均不超过10%.就国内而言,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势头过猛,中央政府担心过热,造成银行不良贷款和金融泡沫,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控制房地产市场的过快增长。但在长期中由于中国经济的迅速增长,房地产业尤其是局部发达地区的房地产业,仍面临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应该进入保险资金的投资组合,以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
四、探索我国保险公司资金的运作模式
从国外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模式来看,内设投资管理部模式已被扬弃,专业化经营管理或委托管理模式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流,所以尽管国内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资金运用渠道较为狭窄,但各家公司资金运用体系建设的起点要高,为专业化经营奠定坚实基础。
而且近年来各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是,随着可运用资金的增加,对资金运用重视和认识程度的提高,不少保险公司已成立了资金运用的最高决策机构——资金运用管理委员会,但其职能并没有真正落实,保险资金运用的许多体制安排和重大事项主要依靠部门层次推动,其结果是体制安排不合理,资金运用业务不够顺畅。因此一方面必须启动和落实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职能,对有关资金运用的体制安排等战略性事项作出决策,为资金运用业务的顺畅进行提供良好的基础框架。另一方面,资金量大的寿险公司或产、寿险合营公司可以成立专业的资金运用子公司或独立的专业化资金运用部门,产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小型寿险公司可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资金运用工作,以便提高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失误。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加大资金运用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建设一流的资金运用系统;改革内部劳动用工体制,吸引一流人才;狠抓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业务运作,以保障整个投资业务运作平台有足够的软硬件支撑。
五、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及政府监管
纵观我国近年来在保险资金运用中面临的种种困境,无论是来自于政府对保险资金投资过严的限制,还是来自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的低效益及其潜在投资风险,如果没有保险资金运用的制度创新,以较高的投资收益弥补潜在的、日益增大的承保亏损及利差损,我国保险业将面临空前的被动局面;而另一方面,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的风险,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依旧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因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的决策基点应当首先立足于我国保险产业长期发展战略,重构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思维。
一方面,保险公司应逐步改革和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组织与制度建设,探索新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模式;应当在对保险公司面临的系统与非系统风险、市场风险、经营性风险、环境风险等进行全面系统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策略;在金融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已成为一个重要发展趋势的背景下,必须尽早制定银行、证券、保险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混业监管规则和相应的政策法规,并加快保险投资人才和风险管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另一方面,强调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得到政府支持,政府应当在放宽保险投资限制赋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投资自主权的同时,对保险资金运用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支持。强调构造政府主导的保险资金运用的多元渠道及其风险控制体系,旨在形成政府主导的保险资金运用和风险控制机制,如保持相应比例的保险资金投资于政府特种债券、长期基本建设债券、西部开发债券等。在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严重不规范的现实背景下,保险资金的相当比重投资于政府债券、并获得政府产业政策方面的某种优惠,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亦有助于保险业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如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政策性贷款,建立指数化债券投资项目,住房抵押投资项目等。政府政策扶持的投资项目亦应纳入保险投资组合策略,将会不同程度地减轻投资风险,减轻资本市场波动对保险投资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刘妍芳:《寿险投资及其监管》,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魏巧琴编著:《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刘毅、李晋:《美国保险资金运营方式值得我国借鉴》,《保险研究》2002年第6期。
[4]谢金玉:《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保险研究》2002年第6期。
[5]孙键:《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保险研究》2002年第?期。
[6]蒋洪浪:《保险投资的资金配置策略》,《保险研究》2002年第8期。
[7]林义:《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保险研究》2002年第9期。
[8]元军:《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分析》,《保险研究》2002年第9期。
[9]程泰和、范从来:《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与模式探讨》,《保险研究》2002年第10期。
[10]杨帆等:《保险资金运用国际比较研究》,《金融与保险》2002年第12期。
[11]卫红、王国言:《保险与资本市场的战略性互动与融合》,《保险研究》2002年第?期。
关键词:非径向se-bcc;dea;上市银行;投资价值
一、 引言
国内学者对于企业价值评价的研究方法很多,如张人骥、刘浩、胡晓斌运用剩余收益比率(rir)模型对企业价值进行研究,杨学锋运用灰色评估模型对股票价值进行研究,赵旭则运用超效率dea方法对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研究,并证实了该方法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本文在研究方法方面,沿用了超效率dea方法,但给出的模型假设条件和解决方法不同。赵旭使用的模型是基于规模报酬不变条件下的超效率模型,但由于受到不完全竞争、资金等问题的约束使得上市银行不在最优规模上运营,规模报酬可变的超效率(super efficiency)dea模型即se-bcc模型更接近于实际,但se-bcc模型与规模报酬不变的se-ccr模型相比,有可能面临解不可行的问题,本文提出非径向se-bcc模型。该模型有两个优点:第一,允许决策单元不在最优规模上运营;第二,该模型可以对样本银行进行全面排序。本文拟运用该模型对2008年的14家上市银行经营效率进行测算,以得出有投资价值的上市银行。
二、 非径向se-bcc模型
1. dea方法和bcc模型。数据包络分析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简称dea)是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用于评价具有相同类型的多投入、多产出的决策单元是否技术有效的一种非参数统计方法,其本质是要根据样本数据构建效率前沿,并根据各决策单元dmu与有效生产前沿面的距离状况,确定各dmu是否有效。基于投入产出的dea模型分为投入导向和产出导向两类,前者是指在给定产出水平下实现投入最小化,后者则是指在给定的投入水平下实现产出最大化。charnes、cooper和rhodese(1978)发展得到了在固定规模报酬(crs)下的dea模型,即ccr模型,banker、charnes和cooper(1984)放松了ccr模型中规模报酬不变的假设,提出了规模报酬可变(vrs)条件下的效率计算方法,即bcc模型。
模型(3)和(4)具有如下优点:第一,可以摆脱投入产出按相同比例变化的限制;第二,将评估单元的测量值分解成投入效率和产出效率之后具有良好的解释特性。
模型(3)和(4)并不总是可行的,要进行效率的排序,需将两者结合起来,具体步骤步骤1:对于给定的决策单元dmu0,用模型(3)计算效率值。如果?籽*1?燮1,则?籽*1就是决策单元的效率指数,并转到步骤3,否则,转到步骤2。步骤2:用模型(4)计算效率值,?籽*2就是决策单元的效率指数。步骤3:对下一决策单元重复上面的步骤,直到得到所有决策单元的效率指数。最后,依据效率指数越大,决策单元越有效的原则进行排序。
三、 中国上市银行效率及投资价值的实证研究
1. 投入产出指标设置与样本数据。本文选取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14家上市银行为研究对象,同时,把测度上市银行有效性的投入要素界定为总资产和主营业务成本,产出指标为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加权平均资产净收益率、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贷款率。依据2008年数据,测算各样本银行的效率值。
2. 实证结果分析。考虑到规模报酬可变的假设更接近现实,本文根据规模报酬可变的bcc模型和规模报酬可变的超效率模型se-bcc和本文提出的非径向se-bcc模型,对样本的投入产出数据,运用lindo11.0软件进行实证研究,测算出样本上市公司的相对效率值,结果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根据bcc模型的结果,2008年中国14家上市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经营是有效的,相应的效率值为1,而其余3家上市银行的经营是无效的,包括深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即传统的bcc模型只能将上市银行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类型,对于处于前沿面的11家银行的经营效率无法进行区分。再用规模报酬可变的超效率se-bcc模型进行计算,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超效率se-bcc模型面临解不可行的问题。最后,利用本文提出的非径向se-bcc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原来在bcc模型下无效的银行仍是无效的,在非径向se-bcc模型下有效的11家上市银行中,南京银行的有效值要高于其他银行,也就是说,对于投资者来讲,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中比较有投资价值的是依次为南京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
根据bcc模型的结果,2008年中国14家上市银行中有11家银行的经营是有效的,相应的效率值为1,而其余3家上市银行的经营是无效的,包括深发银行、民生银行和中信银行。即传统的bcc模型只能将上市银行区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类型,对于处于前沿面的11家银行的经营效率无法进行区分。再用规模报酬可变的超效率se-bcc模型进行计算,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超效率se-bcc模型面临解不可行的问题。最后,利用本文提出的非径向se-bcc进行计算,结果表明,原来在bcc模型下无效的银行仍是无效的,在非径向se-bcc模型下有效的11家上市银行中,南京银行的有效值要高于其他银行,也就是说,对于投资者来讲,上市的中国商业银行中比较有投资价值的是依次为南京银行、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
四、 结论
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本文得出如下两点结论:第一,本文运用非径向se-bcc模型评价上市银行经营绩效及其投资价值的相对有效性,可以得到上市银行相对投资价值的高低。第二,对投资者而言,树立科学的效率投资理念相当重要。传统“价值投资理论”的核心在于通过寻找股价低于内在价值的上市银行或者上市公司进行中长期投资,本文倡导所谓的“效率投资理念”,就是从公司内部投入产出的角度入手,通过研究公司运行效率的高低变化作为股票投资决策的依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应用性。
参考文献:
1. 杨学锋,欧阳建新.股票价值的灰色评估模型及应用.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5,(3):37-39.
2. 张人骥,刘浩,胡晓斌.充分利用会计信息的企业价值评估模型——rir模型的建立与应用.财经研究,2002(7):68-74.
3. 赵旭.基于超效率模型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评价. 统计与信息论坛,2007,(5):71-76.
4. andersen p, petersen nc. a procedure for ranking efficient units 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management science,1993,(39):1261-1264.
5. seiford lm, zhu j. stability regions for maintaining efficiency 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1998,(108):127-139.
中国人一直以高储蓄率出名,但是储蓄技巧却未能与之成正相关,对于多数家庭而言,拥有具体目标的储蓄计划才最有效果。为度假、孩子教育或者提早退休而每月存上一定数目的钱,要比缺少明确计划的单纯储蓄容易坚持下去,而且不容易因为几双漂亮的鞋或一辆新车而打断。
活期储蓄不是一个好的选择,特别是,如果钱能够随时被动用,就会很容易被花掉,而且回报率也不好。因此,要尽量选择一些有储蓄功能的储蓄或投资账户,零存整取、基金定投和投资连结保险都是不错的选择。尤其是自动扣款的基金定投和保险计划,由于钱不经过你的手,就更容易被存下来。另外,以月为单位的储蓄,往往比以年为单位的储蓄更容易执行;如果选择零存整取,记得要开通预约周期转账,让钱不经过你的手,直接流进储蓄账户。
零存整取、基金定投和投连保险在不同的投资周期下有着各自的特点和优势,选对储蓄方式是取得好的储蓄效果最重要的因素。零存整取不存在市场风险、手续费,非常适合短期储蓄计划,也适合风险承受度差、投资经验少的投资者5年内的储蓄计划。
不同类型的基金几乎可以满足各种投资者的风险偏好,3年内的储蓄计划以债券基金为好,5年上下的储蓄计划可以考虑混合型基金或股票基金。
但是由于存在市场风险,基金的业绩也有发生变化的可能,因此会存在调换基金的可能,于是周期更长的储蓄计划,我会建议投资者考虑投资连结保险。
内地大约15年前推出的投资连结保险,由于销售人员及客户对风险缺少了解,加上市场低迷,以及前期高额的扣费,让投资连结保险有着糟糕的名声。
如果以一家专门销售投连保险的保险公司的最早投资账户来看,忽略避险等没有投资价值的账户,其余3个成立时价格均为15元的投资账户至今表现如下(2004年2月24日~2013年7月4日):稳定型账户27.08878元,平衡型账户42.5479元,成长型44.533483元。由于这些账户都投向了基金,于是风险和收益也都与基金近似。虽然未必能够如嘉实成长(070001)一样获得10年年化17.13%的回报,但好公司的投连账户仍能够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可以灵活转换的账户更是投资连结保险适合长期储蓄的主要原因,而且目前不少投资连结保险的账户转换是免费的,为投资者节省了成本。要注意的是,通常由于前期的扣费,投资连结保险需要7年甚至更久的周期,账户价值才能超越投资额。
由于目前内地投资连结保险的账户仅能投向国内市场,投资者的选择不够丰富,同时需要承受A股暴涨暴跌带来的痛苦,而这些价格的变动也让不少人的心态变成了投机,甚至中断了储蓄计划。
101计划是在香港销售的一类投资连结保险,由于投资直接指向全球多个不同的市场,使得投资者有机会获得更为稳定的收益,由于产品设计的差异,101计划自投资开始日起,投资账户价值就轻松超过投资额,帮助投资者更容易把储蓄计划坚持下去。但投资者必须清楚,海外市场同样存在风险,切勿轻易赴港购买这类产品,除非已经明确地制订了储蓄计划并知道该如何选择市场。
(感谢信诚人寿刘鎏提供相关数据)
保险资金入市有利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在2003年初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就首次提出,要重新认识保险的功能,保险不但具有经济补偿的功能,而且具有资金融通和社会风险管理的功能。
首先,对资本市场来讲,支持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一方面可以给资本市场注入新鲜血液,带来更加充沛和源源不断的资金,有利于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积聚和提振市场人气,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未来5年我国保险业将以20%~30%的年均增长率高速增长,保险资金作为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地位将得到不断提升。直接入市的保险公司基于保险资金的负债性等多种因素,决定其投资风格必然偏好低风险品种,使其成为市场的稳定力量。
其次,对保险公司来讲,支持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但可以为保险资金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增加投资机会,有利于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拓展投资空间,以有效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而同时,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可以担当市场创新的生力军,有利于继续深化市场创新,进一步提高保险业对社会经济的参与度,从而为促进保险业自身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股市在经历了3年多的持续深幅调整后,风险已得到充分释放,已有一批上市公司具备投资价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针对直接入市做好了相关的准备工作。
加强风险管理是保险资金入市的首要前提
由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规模和速度取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能力和水平,所以在支持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同时,必须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和监控,这是促使保险资金顺利直接入市的首要前提。换言之,资本市场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从这个角度来讲,有效防范和控制保险资金的运用风险,提高保险资金的使用效率,是当前保险资金运用所面临的最关键问题。
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上,保监会认真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和国内成功经验,首次引入了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托管,确定了托管银行的外部监督职责,建立了分工明确和相互制衡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引入独立专业的第三方托管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历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不仅有利于完全杜绝以前将股票资产交由资产管理公司保管所容易引发的券商挪用风险,确保保险公司股票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而且有利于保险机构投资者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提高股票投资交易的透明度,维护保险资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监管上,保监会、证监会和银监会这三个监管部门经协商,决定建立对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协同监管机制,该监管机制具有信息共享、沟通便捷、职责明确的优点。实行交叉监管,有效弥补单方监管可能出现的“真空”和“盲区”,从而有效实现跨行业的协同监管。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效应是一个长期过程
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将会对一级市场产生很大的影响。首先,《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不设申购上限;其次,由于一个交易席位上可以开设多个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按保险产品名称来开立,这样一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就可以按照不同保险产品开设不同的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不设上限,加上一个交易席位上可以开设多个证券账户,使得保险机构投资者在申购新股时享有优惠权,拥有其他机构投资者所无法比拟的独特优势。这表明一级市场将对保险机构投资者形成巨大的吸引力。
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对二级市场产生的影响,需要从长期、短期两个方面来看。虽然目前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的政策绿灯已经开启,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资金会立刻、大规模、集中地涌入股市,而会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也就是说,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不会呈现滔滔江水之势,而将表现为细水长流的状态。可见,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促进我国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将逐步显现出来,这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其政策效应将体现出“潜移默化”的缓释特点。短期而言,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规模和节奏不仅取决于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必备手续的进程和入市意愿,而且更取决于国内股市的波动性能否逐渐平稳、上市公司能否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机构投资者能否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等因素。现在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的上限比例将逐步提高,预计在未来3~5年内有望达到10%。专家预测,到2007年,我国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将超过3万亿元,据此推算,届时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最大额度更加可观,将达到3000多亿元。
保险资金垂青低风险投资品种
《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确定可投资的股票范围,应当考虑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收益能力、信息透明度、股票流动性等各项指标。保险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可投资的股票范围之内投资股票。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在投资前确定股票投资业绩衡量基准,并以绩优、蓝筹及流动性强的股票所确定的指数为该基准的参考。对于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或者已终止上市;其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存在被人为操纵嫌疑;其上市公司已披露业绩大幅下滑、严重亏损或者未来将出现严重亏损;其上市公司已披露正在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者最近1年内受到监管部门严重处罚等7种股票,保险机构投资者不得投资。这表明保险资金以安全性、流动性为追求的首要目标,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原则,秉承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坚持审慎、安全、稳健、分散投资的风格,在有效控制投资运作风险的前提下,优化资产配置,以保证保险公司股票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稳健型的长期投资者,保险机构投资者会充分考虑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特点和流动性,秉承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的理念,注重公司分红能力,着眼于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保险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投资股市
目前保险公司正在进行直接入市的准备工作,包括交易系统的技术调试、证券账户的开立、专用席位的申请或租用、股票资产托管等事宜。专家预计如果这些工作进展顺利的话,这些配套实施文件出台后,保险资金就可以直接入市了。目前已开业的保险机构投资者有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和华泰资产管理公司等3家,获批开业的保险机构投资者有中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待批的保险机构投资者有平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新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泰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太平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太平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 5家。预计今年这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手中管理的保险资金将占保险业全部可运用资金的90%以上。
2005年2月21日,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已率先分别从上交所和深交所获得了股票投资交易专用席位,成为首家获得股票投资专用席位的保险机构投资者。目前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华泰、中国再保险、泰康和太平人寿等6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已取得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出具的开立证券账户或专用席位的确认函,完成了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有关申报的准备工作。鉴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着保险业近一半的可直接入市资金,此举意味着保险机构投资者可直接投资股市。业内人士推算,这6家保险公司直接入市的最大额度约为4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