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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汇报

时间:2023-08-01 17:40:4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层社会治理汇报,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基层社会治理汇报

第1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5月14日,内务司法委联合代表工委组织召开了全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邵建华、沈利农两位副主任均对查找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常委会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内务司法委深入调研,几易其稿,协助常委会先后制订下发了《关于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意见收集梳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要求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指定条文的通知》等,确保查找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截止10月底,通过深入查找,全市各地、各单位上报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事项共780余条(次),涉及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等200多部。内务司法委及时对代表、各单位查找出来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对共性问题及意见较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给予重点关注,并及时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上报。同时在初步整理汇总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涉及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意见建议,已按规定转交常委会办公室及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独立法律部门,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公民权利义务的实现。为强化诉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内务司法委2014年就修改后的民事、刑事两大诉讼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监督。

2013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

报告,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更新执法理念等五点审议意见。为了解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促进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尊重人权,10月份内务司法委对“一府两院”关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撰写了督查报告,为11月份常委会开展“一府两院”有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工作满意度测评提供参考。同时针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健全证据制度,完善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细化审判和执行程序,强化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方面作了较大改进的实际,为推进全市法院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内务司法委于7—8月对全市法院贯彻执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法院落实相关规定、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的情况,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规范诉讼程序,健全办案机制等意见建议,为9月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修订后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提供了调研参考。依法处理涉法涉诉,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监督“一府两院”公正规范执法的重要渠道。在日常工作中,内务司法委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案件的办理作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协调配合,认真督办涉法涉诉案件,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规范工作程序,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定专人负责登记,认真研究处理。在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转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办理,责成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件办理情况及处理意见,并及时回复当事人。此外,内务司法委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报备的26件特定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尚未发现有明显的办案瑕疵。同时对《__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__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__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督实施意见》、《__市地名管理办法》、《__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办法》、《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未发现有违法、不适当等可撤销情形;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拟出台的法规条例做好征求意见工作。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喝上安全优质放心水一直是全市人民的期待,为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关于“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4月14日,内务司法委主持召开了市七届人大内务司法专业代表小组第三次会议,专题研讨“五水共治”的法治保障问题。在实地察看平湖市新仓镇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内务司法专业小组的代表们,充分肯定“五水共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对全市治水工作中如何加强对巨额治水资金的监管确保不出问题,“清三河”过程中如何科学准确计算河道清淤隐蔽工程土方量,如何加强对治水工程的监管及工程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督,如何有效解决小微企业偷排污水和农村畜禽养殖排放污染问题,如何提高污水纳管率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如何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何提高市民水环境保护意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问题,提出了依法治水,落实责任;全面发动,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强化保障;主动介入,加强监督;健全法制,严格执行等五个方面的建议,得到了市政府肖培生市长的批示肯定。

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不断增长,养老问题已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去年5月,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政府加以落实。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跟踪了解政府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内务司法委就全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各类养老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了解全市社会养老服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改进的措施建议,为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残疾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关心帮助残疾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在今年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作为重点建议由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进行督办。内务司法委多次深入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等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8月11日,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有关领导主持召开了代表重点建议督办会议。市发展改革委汇报了办理代表重点建议所做的主要工作及下一步打算,祝亚伟副市长表示市政府将加快协调配合力度,积极推进市本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建华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内容,继续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在常委会有关领导和内务司法委的跟踪督办下,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被政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可望在下一年内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社区矫正作为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创新社会治理,内务司法委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工作对接、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等方面存在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规律性,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市禁毒形势较为严峻的现实,内务司法委专题调研公安禁毒和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针对禁毒工作中存在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戒毒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善、社区戒毒工作成效不明显、戒毒人员复吸率较高、禁毒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打击防范并举、遏制毒情蔓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戒毒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五点建议。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发挥基层检察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内务司法委于3月份就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全市检察机关在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了调研报告,为4月份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检察院关于全市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汇报提供了参考。

第2篇

尊敬的省调研组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市依托综治平台,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

“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重要基础工程,我市高度重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排查工作机制”是市委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之一,我委每月均向市委汇报该项工作进展情况。

当前,我市已按照国家标准,划分X个网格,配备专兼职网格员X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100%。并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实施方案》要求,建成X个镇(街)综治中心,

X个村居综治工作站。其中县一级综治中心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受理、处理、督办、反馈;镇(街)一级综治中心升级改造全面推开,已逐步实现实体化运作,安全隐患排除是镇(街)综治中心的三大基本任务之一,消防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将日常排查出的居民用电隐患、私搭乱建、高空拉线、乱堆乱放、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处理,实时跟踪,最终形成管理闭环。村居综治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了网格化管理、安全隐患排除的工作力度。

二、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近年来,我市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联勤指挥、网格员日常巡查走访、信息收集报告等系列工作制度,加强对中心管理员和网格员的培训,做到镇街中心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置、一体化运作。通过应用网格化管理机制,一是工作职责更加明确,我市基层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以镇(街)为基本单元,镇(街)主要负责总体领导和组织协调,定期开展指导、检查,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排查整治行动。镇(街)综治办负责发动巡防队员等综治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处理,实现了基层消防管理工作常态化。二是切实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网格责任人,我市按照科学管理原则,每个城市社区网格规模为300户,农村社区为200户左右,缩小管理空间,固定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责任人,实现了网格管理服务精细化。三是推进业务专业化管理,实现管理力量前置化。就消防工作方面,(大)部分乡镇,已聘请专业的消防队员负责网格化业务,实现基层社会管理资源的优化前置。

三、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

我市依托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提高了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信息获取、确认、处理、反馈速度,有效减少了信息与时间损耗,为消防工作争分夺秒。一是实现手机APP覆盖,做到管理流程扁平化。网格员可通过手机APP直接录入消防隐患信息,减少了从发现到处理所需的环节,创新了报送机制,提升了工作效率。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台账,实现消防隐患精细化管理。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可实现消防隐患采集、追踪、处理动态化管理。在隐患类型中,对未配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损坏,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堵塞疏散通道,加工、生产、仓储、经营场所在一起,出租屋、居民区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小商店经营场所违规设厨房、无防火门间隔,“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等类目信息均有明细,基本实现火灾隐患类型覆盖。三是部门联动更加便捷。我市综治信息系统不但纵向上通向镇(街)、村(居)网格,更实现了横向上市、县(市、区)各部门的联通,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均有开放了相应的账号,通过联合管理,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

四、积极参与试点工作

第3篇

(一)围绕目标,夯实基础。法治建设事关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各项政策,必须绝对确保政治方向上不发生偏差。根据上级部署和__区实际,今年__区依法治区工作的整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在“四个全面”上勇当排头兵的要求,围绕区委“123456”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快城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进程,为建设“生态__、科技高地、创业新城、乐活城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据此,依法治区办经过认真研究,确立今年依法治区工作目标是:落实建设一流法治城区“1+6”文件,加快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打造公平公正、规范守信、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依法治国决策在__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二)领导重视,全面部署。区委区政府部署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工作后,依法治区办立即制定了工作方案(即“1+6”文件)。今年初,在区委五届二次党代会上,区委把贯彻落实“加快一流法治城区建设”列为今年重点工作,提出勇当“四个全面”尖兵的工作目标。3月初,区委区政府召开依法治区工作部署会,区委书记、区长及区几套班子悉数出席,对今年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动员,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四个全面”统筹推进,旗帜鲜明地表明区委建设一流法治城区的坚强决心,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依法治区工作的积极性。前段时间,依法治区办对全区各单位推进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细化了工作方案,制定了工作推进措施,并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今年工作思路是:一个中心、两个保障、三个结合。一个中心是:推进落实“1+6”文件。两个保障是:加强依法治理体制机制建设和努力推进中国法治创新服务基地建设。三个结合:一是探索法治建设与政治建设结合。抓领导这个“关键少数”学法尊法守法护法,提升行政首长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助推政治文明。二是探索法治建设与基层社会建设结合。重点推进法治框架下多方协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工作,夯实社会稳定基础,助推基层治理。三是探索法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结合。选择有条件的创新平台,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引进和培育高端法律服务业等工作,助推“高端引领、创新驱动”。

(三)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根据区委“1+6”文件要求,依法治区办协调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相互协作,推出了系列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营造氛围。今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办与区政协办、区法制办一起谋划了今年第一季度法治政府建设协商议政会,38个有关单位和一批政协委员参加议政会;8月18日,区依法治区办又专门主持召开了__区《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__法治城区建设的建议》区政协1号提案推进会,对法治城区建设的几项重点工作作出了部署。7月份,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人大法工委、区教育局举办了人大代表视察法治进校园工作,研究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此营造全社会重视、营造了法治建设的氛围。二是凝聚合力。区委区政府的领导是依法治区工作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区办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同时,依法治区办分别到八个街道调研,与文件中六个牵头单位对接,开年即召开司法所长及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经常性地到各部门到街道沟通协调,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三是细化责任。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一流法治城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工作任务分解表》及其实施意见,按季度细化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工作任务,每月了解工作动态,及时跟进协调具体问题。四是加强督导。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依法治区办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制定《__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区重点工作督查方案》,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依法治区办经常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督查室汇报工作推进情况。8月18日市局蒋溪林局长到__区调研在法治框架下矛盾化解工作,为这项工作指明方向、注入动力。五是落实考核。3月10日,区委区政府专门召开了考核会议,研究决定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依法治区办于6月25日制定出了56项考核指标的《__区依法治区工作评估标准》及实施细则,已印发全区18个党群部门实施,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抓手。六是培育亮点。依法治区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创新工作,挖掘亮点,加大

宣传,尽快形成工作成效。重点培育区人力资源局打造以企业责任主体的劳资纠纷源头稳控体系工作、团区委创新青少年社区矫正机制改革工作、__街道依法治街工作、__街道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工作、__街道在天安数码城筹建法律服务平台工作、推广横岗街道调解司法确认工作。__街道在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并召开全区现场会。(四)多点开花,取得成效。区依法治区办强力推进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框架省级试点工作,构建三级调解网络、整合三大调解体系、推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完善涉法涉诉法律援助机制等,工作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区法制办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截至2015年7月底,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37件,拟保留115件,修改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3件,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区人大在__街道__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挂牌建立全市首个立法联系点,及时反馈基层立法意见建议,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区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通效能监察系统,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常态化制度的实施方案》,形成纠治“”的高压态势。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区政协的法治建设专项课题调研工作也已铺开,部分调研课题已结题,涉及依法治区工作的建议和提案正顺利推进之中。区委政法委牵头各部门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区公安专项改革、法警制度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区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启动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实行专职委员列席不捕案件讨论!机制、取保候审案件备案审查通报机制和检委会委员督察案件机制。__公安分局进一步完善了“一中心三制度”,提高了执法办案质量,首创了驻看守所法制员制度,组建了收押中队。区司法局扎实做好“六五”普法迎检工作。__街道打造人民调解“111”、“333”工程顺利进行。__街道启动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广场后序工程建设。__街道积极服务华为等企业发展,精心构建多方协同化解矛盾大格局,工作初见成效。横岗街道送法进社区、学校、企业、机关等法律“四进”工作顺利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作成效显著。南湾街道继续建设联创科技园法治宣传示范点,推出了“社区法治学堂”等系列法治惠民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下一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认真结合我区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重点推进“1+6”文件各项工作落实。

该项工作已于20__年底正式启动,我科将协调督导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机制改革等239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区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的各项工作,探索依法化解矛盾纠纷长效机制,为推进法治框架下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分领域分类别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健全各领域规章制度,消除制度之间交叉、重叠、冲突、缺漏等问题,全面加强政策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和有效性。

第4篇

一、工作成效

今年因暑期、奥运因素,对全镇安保、稳定工作要求更加严格。在镇领导严密部署,统筹谋划之下,我所切实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调处矛盾纠纷方面,今年我们有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0多件,其中:土地纠纷8件,调成7件;婚姻家庭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5件,其他纠纷2件,全部圆满解决。调处成功率达98.75%,全镇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比去年下降12.6%;

在案件方面,我所接待群众来信上访案件30余起,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10余起,综合治安防范检查20余次,向上级提出有效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建议5条;同时认真耐心劝导、劝解、劝回部分群众上访20余起,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今年我们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解答、耐心劝解等形式处理各类问题50余件,仅暑期2个月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法律咨询服务就达30余件,并全部给予有效答复,答复满意率达到100%。其中问题20多件,督办件8件,省转办件2件,市转办件1件,均得到有效解决。

二、具体做法

1、规范建设,加大投入

*年,我们着力加强了镇司法所、综治办、办及基层民调、治保组织建设。镇司法所现有在编司法干警2人,办事员1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2名。为了逐步实现基层司法所及相关组织正规化建设和管理,以保证民调、治保等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建立健全了如司法所、司法所长工作职责、司法所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例会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下发了《*镇矛盾纠纷和异常访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公示;

我们建立、健全了包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内的20个调委会;我镇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法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组织;建立了由镇司法所长为主任、各单位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村(居)相继成立了3~5人的基层调解委员会,正式调解员达到230人,我们利用摸排和解决矛盾纠纷之机,加大对各村(居)民调、治保组织成员的业务指导,使全镇人民调解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逐步提升;各村(居)相继成立了村级治安巡逻组织,有条件的村如车站村、北*村、拨道洼村、古城村等还成立了村级专职治安巡防队,组织的建立有效地保证了基层治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建立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解、处置四项机制,签订了各类责任书,制定了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全镇形成了上下联动、纵横联网、责任落实、运转有序的大调解格局,从而使基层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

2、创新机制,狠抓落实

为了确保暑期和奥运期间社会稳定,我们从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入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我们建立健全了全镇治保组织的工作职责制度、每月上站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成立“两劳安置帮教”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具体设施上狠抓落实:一是由镇统一指挥,包村干部一包到底,切实做到把根扎住,帮助村里解决问题,访贫问苦,帮助各村将各种动态信息及时上报,提高政治敏锐度。二是主管领导一抓到底。对于涉及到自己管辖范畴的问题要管到底,力争解决矛盾,各村书记、主任也要发挥守土有责的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三是责任一追到底。各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防止推诿扯皮。一旦出现问题要严格奖惩,一追到底,使全镇逐步建立起稳控有效机制,形成了上下联网、信息畅通的稳定格局。

3、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今年是奥运年,我市作为奥运会协办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重大。我们时刻绷紧稳定工作这根弦,始终把安保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形成全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与辖区内18个村、2个社区先后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将暑期、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列入全年的整体工作目标,强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迎奥运,保平安”的稳定意识,量化工作责任,共同担负起维护暑期期间社会治安责任。二是继续推行“村为主”稳定的运行机制。强化各村、居负责人守土有责的意识,要求各村(居)把本单位打造成保卫奥运的独立作战单位,全面开展“建平安村居、护奥运平安”活动,充分发挥治安队、联防队、护村队的作用,协助、配合镇里搞好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掌握本辖区内的常驻居民和流动人口,对于不安全的事件苗头、不稳定的事件隐患、不放心的事件萌芽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隐患的初期要掌握其动向,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三是坚持“三位一体”调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加强与区法院及部门的沟通,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健全基层防控网络,特别注重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变上访为下访,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杜绝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4、宣传落实,全民参与

我所自始至终一直把普法和法宣工作当作是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主动地协调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突出重点:一是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即着重宣传与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涉法问题,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执法活动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二是突出重点整治村的工作,把重点整治区域、治安乱点村和纠纷较突出的村作为依法治理活动的重中之重;三是突出不同时期党委、政府布置中心工作任务与原则。

在这一点上,基层民调、治保组织功不可没。我们和基层组织根据上级要求、配合区政法委、司法局、镇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规划办,利用赶集、下村张贴法宣标语、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制作法宣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各项法律宣传活动,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按照“十七大”精神的要求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全镇接受法律宣传教育达8000多人;重视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和治保工作,按照普法规划,在基层民调、治保组织的大力协助下,制定了实施方案,结合区司法所编印的“星火月刊”,广泛向村(居)驻镇单位、学校、企业宣传法律知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5、重点人群、重点管理

(1)两劳释教人群管理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衔接制度、重点帮教制度、例会制度、汇报制度、档案制度等。我们认真做好全镇两劳释教人员摸底工作,将每人基本情况建档立案。全镇现有释解人员44名,全部在掌控之中,无一例重新犯罪。

(2)社区矫正人群管理

我镇先后从派出所和区社区矫正办公室,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共33名,目前占全区矫正服刑人员总数50%。我们对33名矫正对象进行分级管理,每人一档,按照“一般矫正、中度矫正、重度矫正”三级进行人员划分和管理,并根据不同矫正等级设立矫正方案,做到三个“一”和三个“结合”:每月一汇报、每月一学习、每月一教育;法理与情理结合、群体管理与个案矫正结合、严格监管与人性化管理结合,确保对矫正对象不松管、不脱管,不漏管。今年我们先后组织矫正对象义务劳动2次,组织各类法律知识学习4次;会同车站派出所组织在矫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重点要求矫正对象要在暑期和奥运会期间,加强自身改造,加强自我管理,特别是在全市严打整治中,杜绝“涉黑、涉毒、涉及”等重点打击目标,对部分不遵守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和严厉批评,提出了改造要求,从而保证了这些高危人群的状况稳定。

第5篇

首先,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县检查、验收司法所建设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县首批灵龙、张家、庙沟三个司法所建设在市、县发改委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当地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努力配合,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少花钱建好所原则,进行司法所建设。三个所已全面竣工使用,现就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请各位领导指正。

一、立足县情、因地制宜、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司法所

我县地处秦岭南麓,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是国家级贫困山区县。全县辖25个乡镇,204个村、3个社区、73646户、28.7万人。现有建制司法所25个。由于司法行政机构恢复较晚,基础设施几乎没有,司法所无独立办公用房,办公是乡镇分给的一小间住房,宿办合一。有14个司法所住的是四五十年代的民房,房屋破烂不堪、低矮潮湿。全县司法所现有住房250平米,人均不足10平米,“一人一所一间房,一张桌子,一张床”,工作条件十分艰苦。

2004年国债投资建基层司法所,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迎来了大好机遇。我县灵龙、张家、庙沟三个司法所,经过项目申报、审批,成为首批兴建的规范化司法所。三所共投资25.36万元,其中,国债投资21.6万元;政府拨款2万元;自筹资金1.76万元。购置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总计433.7平方米,其中灵龙司法所199.53平方米,系两层八间砖混结构办公楼;张家司法所一层四间109.71平方米;庙沟司法所一层四间124.46平方米,与当地乡政府办公楼一体。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转让协议、评估报告、公证书“五证”齐全。室内整洁美观。各类制度齐全,三个所面貌焕然一新。

二、领导重视、部门协作,具体解决司法所建设问题

一是首批3个基层司法所建设立项批复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柳宪军任组长的基层司法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启动实施前,于2005年3月23日由柳县长亲自主持,召集县计划发展局、财政局、县国土局、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县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了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的相关问题,并通过县政府办公会议纪要作出7项决定。在建设过程中,市司法局金局长、方局长和县政府柳县长、政法委张书记等市县领导多次深入实地了解情况,督促进度、解决问题,所涉及的三个乡镇领导更是积极主动协调解决具体事宜。

二是基层司法所建设是国家的国债项目建设。项目投资少、标准高、时间紧,从项目申报审批、启动实施到正式建设和规范管理,分别得到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县计划发展局及时审批上报项目书,局长梅光显、项目局长王庆水亲自到省上跑申报,并减免了部分评估费用;县财政局及时拨付前期配套资金,用于前期项目申报之需;县城建房管所、商洛正衡会计师事务所和县公证处派专人到基层勘察办证,在评估资产和办理公证等方面都是鼎立支持,并减免部分费用。

三是作为基层司法所设施建设的主管单位——县司法局,更是思想统一、上下一心,抢抓机遇、齐抓共管。局长到分管局长更是集中精力全力抓,抽调了经验丰富的前任支部书记李汉成和财务会计江爱勤等同志全力以赴抓此项工作。局机关一班人与基层司法员分工负责齐心抓,跑部门报项目,下基层促进度,驻工地守质量。尤其是到7、8月份,进入最后决战阶段,结合本县实际局班子成员进一步统一思想促认识,变压力为动力,顶烈日冒酷暑,克服重重困难,大到抓工程质量进度,小到办公用品的购置,从每一个细节抓起,精打细算,发挥有限资金最佳效能。经过2个多月的努力,三个崭新的司法所成为三个乡镇事业单位的一个亮丽工程。

三、以国债投资建所为契机,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多项职能,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因此,在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市司法局《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始终认真落实司法所建设“四规范”要求,将业务工作规范化同基础设施规范化同步安排,同步实施。首批建成的3个司法所,在抓好房屋设施和办公设备的同时,还着力抓了以完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主的业务工作规范化,统一制作规范上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学习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16项,统一规范业务报表、文件资料等业务8项,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开创了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存在的问题:版权所有

一是由于司法所建设是第一次,缺乏经验,工作中走了不少弯路;

第6篇

一、危机和危机管理

什么是危机呢?其实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遇到各种各样的危机,2003年的SARS病毒可以算我们比较熟悉的一种危机,因为危机,我们不能随便出门;再比如,2008年汶川地震,这是一种典型的自然灾害,突发性的。它是一种特别的状态,它的发生有时候是突发性的,让人难以控制,通常会对我们的社会造成难以想象的损坏、灾难,给人们带来伤害,我们应该采取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才能应对它。危机有很多的特点。危机具有很突然的性质,让人难以防备;危机具有紧急性,危机一旦发生,瞬息万变;危机具有不可控性,我们只能防患于未然,尽量去控制它;此外危机还具有隐蔽性、破坏性等特点。危机的这些特点都决定了,我们只有时刻戒备,永远准备应对危机,我们要学会去管理危机,做危机的管理者。基层政府的危机管理是指,当基层政府在面对一些常见的突发性危机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一些控制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及时应对危机,将灾害、损失控制到最小范围,其目的就是通过一些政府管理行为,控制灾害所带来的危害程度,保证乡村人民的财产安全,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安定。

二、基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取得的一些效果

1.基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合理。笔者在对基层政府调查研究中发现,基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还是相当合理的。每个基层政府都建立了应急管理委员会,一般由镇书记、镇长、党委委员、镇医院院长、派出所所长、镇消防队长等成员组成,委员会下面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基层政府部门应急委员会的日常行政机构,应急办公室承担了时刻监测危机、危机信息汇报和汇总、危机调度与协调等多项职能,可谓是身兼数职,发挥着一个交通站的作用。基层政府所管辖的自然村落也均成立村应急委员会,由村两委组成。

2.基层政府的应急制度已经相当灵活且落实到位。矛盾是具有特殊性的,基层政府在制定应急制度的时候,能够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乡俗文化,同时结合国家及省市的应急规定,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应急制度。同时建立危机预警机制,可以方便快捷的收集危机发生时的一些情况,并按照制度的应急制度,一对一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危机。

3.基层政府组成了应急团队,且对成员进行多角度的培训。从成立多部门组成的委员会小组,到每个村里的应急小组,以及镇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基层政府可以说从上到下都在重视,不断培养应急小组的能力,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多次的实战演练,可谓是积累了丰富的应急经验。同时,定期开展培训,使得应急人员不论素质、还是能力都得到一定的提升。

三、当前我国基层政府危机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

1.基层政府危机管理缺乏强有力的信心。危机来临时,存在侥幸心理,表现出一种应对危机的不自信。主要体现在:基层政府应急人员应急能力不足,当出现危机的时候,会出现一些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行为,逃脱责任,比如说曾经发生的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就体现出基层政府处理公共危机的一种不足之处,基层政府应急人员没有深刻认识到民众第一时间需要了解的信息是什么。

2.基层政府对农村居民的公共危机基本常识的普及教育力度不够。还记得08年的汶川地震,由全国报名选的灾区志愿者,到达地震灾区后反而成为了困难户,成为被帮助对象,作为志愿者都如此缺乏公共危机常识,更何况基层群众。当一些公共危机突然发生时,公民普遍没有应对危机的经验,缺乏常识,导致灾害进一步扩大化。而在基层的乡村中,这种公共危机的基本常识教育基本为零。乡村的应急委员会大多也是村里农民组成的,本身知识素养不高,对公共危机的认识也只是皮毛,很难自发的组织危机的常识普及教育活动。基层政府则缺乏一种忧患的意识,有一些危机管理的经验主义之风存在,缺乏公共危机常识普及教育的耐心、决心,危机常识普及教育危机管理往往成为走过场的趋势。

3.基层政府危机防范机制不健全。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危机管理需要提前做好危机防范工作。基层政府危机防范机制不够健全,体现在,危机信息的收集能力较差。有的时候乡村山上会有失火现象,当去问此类灾害本村是否有防范措施,是否及时通知村应急委员会,村民们普遍回答是不清楚,不知道什么是应急委员会。由此可见,作为基层政府在危机防范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很显然,防患于未然更重要一些,但是现实危机管理中,基层政府似乎只有在危机发生之后才能够完全重视起来,而不能重视危机防范的工作。正是因为这种防范机制不完善,很多潜在的危机不能第一时间发现,基层政府在处理危机上则难上加难。

4.基层政府公共危机预警设施落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有关部门要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广播、媒体、电视、网络等广泛地传播应急法律和预防、避险、自救等常识,增强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调研中发现,这些多渠道宣传途径并没有完全落实,这些应急措施只是通过一些纸面文件下发下去,其他宣传方式并没有深入人心。笔者仔细观察农村应急委员会,发现很多硬件设施存在问题,有的是危机信息沟通中最重要的广播喇叭坏掉,一旦突发危机事件,就不能在第一时间通知本村所有村民,让大家能够在第一时间做好危机防范工作。有的农村应急委员会,连最起码的电话都没有安装,应急通讯录也没有贴在显眼的位置。这些种种不完善的地方,都大大降低了基层政府的公共危机预警能力。

四、基层政府危机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进行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学习,提高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危机意识,同时提高广大公民的公共危机意识。我们可以知道,一种比较先进的公共危机管理制度肯定是由一种意识转化而来,这种意识才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源头。通常情况下,公共危机事件都爆发在最基础的地方。处于这一基础层上的公务人员、公众能够拿出什么样的水平去处理和应对危机,对于管理危机,战胜危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共危机管理理论的学习应当纳入基层政府日常,将这种学习放到平常的在职培训中,形成一种危机理念。再者,注重对公众的危机意识的培养,普及公共危机常识。我们可以采取多种的方式进行,比如说在乡村中发放一些挂历宣传册,也可以请一些危机治理的专业人员到乡村中开展讲座,也可以通过一些公共危机治理的电影放映来实现。通过这些实际可行的措施,让公众知道各种危机的应对措施,提高公众的公共危机意识。

2.完善基层政府公共危机预警制度。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著名的美国管理学专家戴维奥斯本有这样一句管理名言,政府危机管理的目的是花最少的钱预防危害发生,而不是花最多的钱去治理灾害,由此可见最有效率的危机管理就是尽可能避免灾害的发生,减少危机带来的后果。所以说,现代基层政府危机管理的重点就应该是做好前馈控制,避免各种危机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其实这种公共危机预警制度,可以提前对各种危机做一个预计,提前把灾害的准备工作做好,做好各种应对危机的策略。很多事实性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完善的公共危机预警机制才可以使得基层政府在面对危机发生时做出的决策才更有效果。在基层政府危机管理中,务必建立一种完善的预警机制,建立预警信息平台,对危机进行不间断监测,拓宽危机信息的传送通道,将获得的信息进行全方位分析从而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危机应对方案。

3.要保障基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中需要的财政资金。在应对公共危机事件的过程中,政府财政支出的根本作用在于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讲,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公共风险来决定财政支出。当前政府在公共管理服务投入已有改善,但是对公共危机管理的财政投入上还是捉襟见肘。虽然基层政府现在也可以采用一定的政策,启用财政应急拨款,来解决比较突发的公共危机事件,但是这相当于一种特殊的行政方式,有的时候还是不能及时有效的把财政资金投入到危机治理之中。因此在当前建设一个服务型政府大背景下,应将公共危机管理的财政支出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之中,确保专款专用,建全公共危机管理的财政机制。我们通过这种国家财政对公共危机管理的支持,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应对危机的硬实力。

4.建立专业化的基层政府公共危机管理队伍。术业有专攻,公共危机管理也需要专业的团队。一方面我们可以在职培训的模式,加强危机理论的学习,同时要注重实际演练,要参加实地演练,从实战中总结危机管理的经验。另一方面,在基层政府中,我们可以多设置一些公共危机管理的职位,让学习这种专业的应届大学生,通过公务员、事业编考试,让这种新鲜的血液来不断提高基层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

第7篇

文Ⅰ尹 敏

眼下,一位领导就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到之处,他都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不要怕发现问题,而要怕没发现问题,尤其要怕没发现那些影响全局建设、制约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苗头。

“怕发现问题”与“怕没发现问题”,虽只一字之差,两者之间却有天壤之别。

因为怕发现问题,有的人就讳疾忌医,就会对报喜不报忧的下属格外赏识,而对那些报忧不报喜的下级就不会有好感。为了防止上级领导和新闻媒体发现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有的人常常会采取偷梁换柱、景点工程之类的伎俩,若是万一被戳穿了西洋镜,就会动用一切手段去摆平,实在不行后,还要强调客观理由,或者使出“踢皮球”的策略,目的就是不承认这些问题是因为自身原因造成的。

由于怕没发现问题,有的领导就会处处留心,到下面检查时,不是提前通知,不是让下级当向导,不是单一地听下级汇报。不仅如此,他们还会鼓励大家积极反映问题,对问题更是采取不回避、不隐瞒、不敷衍的态度,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增强大家正视问题的自觉性,发现问题的主动性,解决问题的紧迫性。

问题是一种客观存在,不会因为你害怕就自动消失。怕发现问题,到头来只会使问题越积越多,越积越难,对领导干部来说,责任就会在怕中逐渐消失,政绩就会在怕中渐渐萎缩,威信就会在怕中慢慢降低。而怕没发现问题,结果则正好相反。可见,怕没发现问题,实际上是事业心责任感强烈的一个重要标志。(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的三个关键

文Ⅰ吴传毅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要求明确权责,扩大公众参与和加强绩效评估。

明确权责。权责明确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原则。权责明确原则源于现代经济管理,指具体界定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工作范围、应负责任及相应职权,目的在于在对员工工作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明确每个部门和岗位的任务和要求,把企业中千头万绪的工作同成千上万的人员对应联系起来,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负专责”。

扩大社会组织参与。公众通过有效参与,可以在向政府机关提供信息的同时,与政府机关共同对有关社会事实作出判断,从而使社会管理事务的决策能够在政府机关与社会公众之间达成最大共识,从而会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扩大社会组织参与,需要完善社会组织自我管理与社会管理的功能。要对新型社会组织摸清底数,指导它们完善内部治理,加快提升自我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的能力。要推动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团组织和工会、妇委会,帮助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约束。还要积极探索建立引导机制,鼓励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反哺社会、服务群众,在基层社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承担应尽的责任。

加强风险评估。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因素很多,任何重大决策的出台或重大事项的实施都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为此需要事前做好风险评估,一旦风险出现,即时启动应对风险预案。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由重大决策的承办部门组织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明确谁对风险承担责任。(来源:《光明日报》)

加速释放城市群的“正能量”

文Ⅰ赵登华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数量和个体规模不断增长,城乡关系发生新的变化,一些城市逐步连片形成了城市群。短短几年间,我国的城市群发展突飞猛进,已成为区域经济竞争的基本单元和区域竞争力的核心,同时也成为参与国际分工、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载体。

城市群在充分发挥各自城市原有优势的同时,互相提供对方独立发展时难以获得的资源,大大提高了城市发展水平。专家认为,城市群发展的核心是聚合发展。零散、规模不等、联系机制弱的城市“分子”,通过内在聚合机制结合在一起,产生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聚集“化学反应”,进而释放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正能量”,实现多个城市在一个区域空间内的聚合发展,获得“1+1>2”的放大效应。

城市群的聚合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受到内生的市场力量和外生的政府行为的双重作用,是一个系统秩序逐步形成、整体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的演进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制度设计尤为重要。城市群的聚合发展也不限于单一方面的发展,而是涵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要加强统筹,防止“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确保规划编制“一盘棋”,实现城市规划、产业规划、土地规划、人口规划、环保规划等各专业规划“多规合一”。引导城市群科学规划,还需要根据城市之间的经济技术联系、交通可达性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群内城市的数量与规模,发挥市场机制在城市群形成发育中的主导作用,避免城市群建设中的盲目画圈、拉郎配、拔苗助长等问题的出现。(来源:中国网)

发展新兴产业不能急功近利

文Ⅰ乔 标 成 卓

当前,各地发展新兴产业的热情高涨,但不少地方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的规律、特征认识不足,急于抢占先机,基本上延续了走低水平外延式扩张的老路。

采用这种大干快上、急功近利的方式来发展新兴产业,正在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一方面,部分新兴产业领域出现了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无序发展的局面,为国家层面统一规划和布局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陷入了产业价值链低端、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还容易造成产业未经历充分成长就面临产能严重过剩的格局。在缺乏自生技术来源和有效产业配套的情况下,部分领域产业规模的盲目扩张容易形成高端产业低端制造的局面。

第8篇

一、执行难的新特点

1、随着诉讼案件不断增加,执行难案数量增加。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的占到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程序绝大多数,此类案件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社会矛盾在不断积累。近年来缠访、越级上访、闹事的问题屡见不鲜。

2、被执行人难找。债务人采取种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是当前执行难中最普遍的现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不是积极想办法履行义务,而是到处找关系托门路疏通人情,转移财产东躲逃避执行。不仅以自然人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如此,而且以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也是如此。企业每年都年检,但就是找不到该企业的人员财产,一些事业单位和村委会将公款以个人的名字在银行存放,使案件无法执行。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外出务工人员增多,没有固定的居所、流动性强,回家的时间难以掌握,更有一些人外出不归,下落不明,而家中仅存有部分生活必需品,因此使案件无法执行。在审理时公告送达缺席判决,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大部分案件从审理到执行都没见到过债务人,无法执行。

3、被执行人财产难寻。法院执行案件的标的物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才能保证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益真正实现。由于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或者有意采用多种手段隐藏财产,加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不健全,个人故意以其他人名字存款,企业在银行多头开户,有些单位以个人名字在银行存款,给执行设下重重障碍。有的将房产、车辆等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躲避债务,有的夫妻协议假离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夫、妻或子女等等。当法院进行调查时,找不到任何财产,不仅使生效法律文书无法得到执行,而且引起权利人的不理解甚至质疑,更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4、有协助义务单位或个人不协助执行或者积极性不高。协助法院执行是一条法定义务,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及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法院执行。但在实际执行中,有时个别负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出于怕麻烦,怕得罪人等原因,推诿、拖延协助执行。一些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因选举、民主评议、利益相关等原因对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畏难情绪,不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的事屡有发生。少数部门对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为设置障碍,甚至制定法外的内部规定,抵制执行工作的正常行使。

5、执行机制差。目前,基层法院执行机构一般是执行庭和基层法庭。基层法庭审执不分,力量薄弱所呈现的问题自不待言,执行庭也因与设立初衷不一致而无法发挥联动应变效应。执行政策缺乏连续性,对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有缩手缩脚现象。另外,基层法院执行力量严重不足,执行法官老化,业务不精因此而造成的执行率低下,执行方式落后的现象暂无法解决。

二、新形势下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分析

执行难作为一种社会综合症,其成因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执行难是利益主体多元化、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伴生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越来越普遍。随着诉讼案件数量的增长,执行案件的数量也就相应增多,难度也会在一定时期相应增大。

2、从道德文化的角度看,执行难源于市场主体诚信观念的缺失。当前适应经济发展新的道德观尚未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意识、责任意识等普遍低下。突出地表现在“逃债”等恶性债权债务关系上。对这种行为,社会批判的声音过于微弱,法律上也缺乏严厉的处罚措施,使得尝了甜头的人越发肆无忌惮。另外不少债权人认为一旦诉至法院,法院就可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自己却坐享其成,个别申请执行人难缠,如我院有三件执行案件,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到位,申请人不领,讲要按照他的理解执行,四处上访。

3、从案件审判来看,以往法院、社会舆论更加注重审判的公正与否,而忽视了法律文书的落实。又因法院实行分权控权,审、执分开,审判人员多注重审判而少考虑执行,形成了判的只管判,没有责任去考虑执行问题,忽视了执行的可能性,有时可能错过最佳的执行时机,使得案件最终无法执行。

4、从当事人来看,诉讼时被告人往往夸大自己履行协议的能力、随意承诺并随意达成调解协议,借调解之机拖延履行义务的时间,然后转移财产或销声匿迹。造成案件无法执行,出现调解容易执行难的怪现象。尤其在农村相对来说,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经常不到庭、不露面,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配合积极性不够。而且协助执行难,农村一些村庄的群众或基层组织不愿得罪人,不愿协助法院执行,特别是一些被执行的农民还经常聚集亲友或煽动他人妨碍执行

。另一方面得到申请人理解难。农村的一些申请执行人认为自己拿不到钱一定是法院没有尽到责任,故经常责难法院执行人员或干脆找法院要钱,如果案件因特殊原因一旦被中止执行,有的人则不断到法院来纠缠。从社会信用体现来看,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欠债还钱应当是法律意识人士的基本理念。可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还在逐步完善,在基层不讲信用的行为被发现和追究责任的可能性还较低,对失信行为的处罚程度还远不够严厉。加之深层次的基层社会经济、文化前景、司法权威的弱化,导致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意识低下,相当数量的债务人千方百计逃避执行。

三、解决执行难问题的主要措施和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矛盾综合交织的结果。这几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健全机构,建立各项新机制,强化了执行措施的运用,部署了多次集中清理未结执行积案活动,加大了执行力度。但是,执行难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要解决这一难题,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它涉及到立法,执法、普法和守法。需要法院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争取多种渠道获取执行线索,并不断强化执行威慑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

一是积极寻求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以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确实有效地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扫清执行障碍,为执行工作创造有力条件和良好的环境。法院在严格依法执行的同时,就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争取政府的支持。

二是完善执行管理体制,主要是加大执行局的执行管理权力和能力,加强上下级法院执行局指导和联系方面入手,改变基层法院执行力量分散,装备落后,信息不够畅通的情况。实行高级法院对本辖区内执行工作统一管理和协调体制,加强执行监督和提级,指定执行,为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提供现实执法条件。实行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审查权的互相制约,防止执行时人员权力过大。同时,也让执行员专司执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将中央政法委布置的由相关22家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到实处,改变法院孤军奋战的局面,并真正形成合力。按照中央政法委法发**《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文件的要求,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甚至干扰人民法院执行的单位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人员素质。执行队伍建设一方面指执行力量的加强。按照中央规定,要把执行人员的比例增加到法院总人数的15%,更主要的是要加强执行队伍素质建设,即提高法律意识、业务素养、严格守法、认真执法,要加强执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公正执法意识,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依法执行、文明执法。

第9篇

一、山西流动人口发展现状

1.流动人口的规模有较大增长根据相关统计资料(见表1),在山西户政部门的登记中,暂住人口2003年有57.09万人,2011年增长到132.6万人,在这8年时间里,共增长了232.26%。尽管暂住人口只是流动人口的一部分,但是,暂住人口的发展状况已经反映出近年来山西流动人口的规模有了较大增长。2.流动人口中女性比例逐渐扩大,男性比例相应降低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见表2),山西暂住人口从2003年到2011年的所占比例,女性由18.32%上升到32.47%,男性由81.68%下降到67.53%,这就说明,山西流动人口中,近年来女性所占比例逐渐升高,男性比例不断降低。3.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比例不断上升,经商人员比例不断下降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见表3),山西暂住人口中,务工人员人数呈逐年增长趋势,2011年的统计数字是81.10万人,2003年则是44.46万人,增长了82.41%;其在暂住人口中所占比例由2003年的77.88%上升到2009年的84.80%;到2011年,这个比例虽然下降为63.20%,仍占暂住人口的6成以上。其次是暂住人口中经商人员在减少,2003年所占比例是19.97%,到了2011年则降至10.24%,8年期间共下降9.73个百分点。这就表明,近些年来山西流动人口中务工人员人数在逐年增加,经商人员人数则在不断减少。资料显示,山西务工人员约占流动人口总数的63.2%;经商人员次之,占比约为10.24%;务农人员和保姆只占极小比例。4.流动人口中暂住一年以上的有较大幅度提升,暂住一年以下的有所下降统计资料显示(见表4),在暂住人口的暂住时间方面,2003年,暂住一个月以下的有9.28%,暂住一个月至一年的有62.89%,合计为72.17%。到2011年,上述两个时间则分别为10.26%和49.02%,合计59.28%,比2003年下降了12.89个百分点。到了2011年,暂住一年以上的是40.72%。据此分析,山西流动人口中,在城市中暂住一年以上者的比例在逐年上升,而暂住一年以下者的比例则在不断下降。5.来自省内的流动人口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来自省外的流动人口数量则呈明显的减少趋势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见表5),山西的暂住人口中,从人员来源看,来自省内者所占比例从2003年的36.48%上升到2011年的54.41%,提高了17.93%;来自省外者所占比例则从2003年的63.51%下降到2011年的45.54%,降低了17.97%。这显示出,山西的流动人口中,来自省内的比例有较大幅度上升,来自省外的比例则相应在降低。6.流动人口的居住状况近年来逐渐有所改善从暂住人口的居住处所情况来看(见表6),2003年到2011年,居住在租赁房屋者(27.57%~32.04%)所占比例有一定程度上升,居住在工地现场者(35.08%~20.97%)所占比例分别有较大幅度下降,居住在单位内部(24.33%~21.06%)的比例有所下降。表明近年来山西流动人口的居住状况在逐渐改善。暂住人口中居住在租赁房屋、工地现场和单位内部者所占比例较大,合计近3/4。

二、山西流动人口发展趋势

根据2003~2011年山西暂住人口的基础数据,运用线性拟合预测的方法,对2015年和2020年山西暂住人口部分指标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1.流动人口规模发展趋势预测根据2003年~2011年山西暂住人口总数的基础数据(见表7),应用线性拟合的方法预测:(1)到2015和2020年,山西暂住人口的总数将分别达到147.79万人和191.78万人,分别约为2011年的1.11倍和1.45倍。(2)暂住人口中,男性所占比例将由2011年的68.76%逐步降低到2015年的65.66%和2020年的63.31%,女性所占比例则相应逐步提高。由此推断,今后一段时期,山西流动人口在总体规模继续扩大的同时,男性所占比例将继续逐步降低,女性所占比例则相应有所提高。2.流动人口职业分布趋势预测根据2003~2011年山西暂住人口主要职业分布的基础数据(见表8),采用线性拟合预测:(1)到2015年,山西暂住人口中的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务农人员将分别约达到94.18万人、11.4万人和1.15万人;到2020年,山西暂住人口中的务工人员、经商人员和务农人员将分别约达到116.01万人、12.08万人和1.2万人。(2)到2015年和2020年,山西暂住人口中的务工人员所占比例将先后达到约63.73%和60.49%,山西暂住人口中的务工人员人数分别相当于2011年务工人员数的1.16倍和1.43倍。可以推断,今后一段时期,山西流动人口主要职业分布的大致趋势是:在总体规模逐步扩大的同时,务工人员人数不断扩大,其所占比例仍保持在60%以上,其他主要职业的从业人数变化不大。3.流动人口暂住时间分布趋势预测依据2003~2011年山西暂住人口的不同暂住时间的分布基础数据(见表9),经线性拟合预测得到:(1)到2015年和2020年,山西暂住人口中,暂住“一年以上”者将先后达到62.14万人和84.31万人,分别相当于2011年(53.99万人)的1.15倍和1.56倍;其占暂住人口总数的比例将由2011年的36.86%,先后分别达到2015年的42.08%和2020年的43.99%。就是说,暂住“一年以上”的长期居住者的人数和所占比例均会不断增长。(2)到2015年和2020年,山西暂住人口中,暂住“一个月至一年”者将先后逐步达到71.33万人和87.87万人,分别相当于2011年(65万人)的1.1倍和1.35倍;其占暂住人口总数的比例,则将由2011年的51.45%逐渐下降为2015年的48.30%和2020年的45.85%。暂住“一个月至一年”者人数将不断增长,但其所占比例则逐步下降。可以推断出,今后一段时期,山西省的流动人口数量及其所占比例,居住“一年以上”的将会持续增长,居住“一年以下”的则会逐渐缩小。

三、山西流动人口治理方面的创新举措

对流动人口的治理,是一项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要构建一个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治理体制,以适应流动人口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有必要进行具体调查研究,更需要在实践中进行不懈探索,并不断拿出创新举措。1.治理流动人口要转变理念(1)始终以人为本,完成“五个转变”。近年来,虽然我国的流动人口政策进入新阶段,但流动人口治理模式仍受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治安治理思路的影响,治理模式仍是以公安部门为治理主体,劳动保障、计生部门等其他相关单位协助管理的“卡(证)”式的防范型管理模式,其特点是控制性、被动性、临时性较强。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和更新工作理念,切实完成流动人口治理上的“五个转变”,即:由防范控制型转向综合治理型;由以户籍人口管理为主转向实有人口治理;由流入地管理为主转向流入地、流出地协作治理;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向多种综合手段治理兼用;由政府管理为主转向政府、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治理。(2)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得到保障。做好流动人口治理,还要站在维护宪法权威的高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要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群体利益,实现城镇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流动人口的治理融入城市治理的大框架之内。一是在流入地保障流动人口参政议政的权利;二是建立流动人口法律紧急救助和法律援助机制;三是加强对流动人口在外出务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等方面的指导;四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五是建设好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房,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六是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3)流动人口要合理流动、有序融入城市。实现合理有序的城市化,要充分考虑城市公共资源的分布情况、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公共服务的均等程度和公共财政的承受能力。广大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必须让他们在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得到与城市原居民相同的权益,使他们逐步实现由外来人员向城市居民的转变,真正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2.创新流动人口管理的体制机制(1)建议之一:领导体制。一是由山西省政府设立省级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制定全省社会建设和治理的总体规划,加强在重大方案、重要决策方面的研究,加强对社会治理的统筹协调。二是在社会治理工作委员会下设立流动人口治理的机构,专门负责全省流动人口治理工作,协调公安、计生、教育、社保、房管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2)建议之二:协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要按职责要求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治理工作,把流动人口服务治理纳入各部门工作治理体系。要与有关部门积极搞好协作配合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各自负责的工作;定期参加流动人口服务和治理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度,沟通有关情况,交流相关信息,研究和部署流动人口服务和治理的有关重大事项。(3)建议之三:工作体系。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设立流动人口治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信息、统一服务、统一考评的工作体系,实现“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3.创新流动人口的法制化治理(1)加快流动人口治理的立法工作。在国家层面,要制定全国的流动人口治理条例,规定流动人口治理工作的机构设置、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在地方层面,要制定山西流动人口治理条例,规定全省各级流动人口治理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2)落实户籍制度改革。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不同的城市规模,改革户口登记制度,对城市非户籍人口的不合理管理政策要取消,实现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3)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有效整合相关证件功能,统一实行身份证制度,是符合当时社会治理发展趋势的必然之举。4.创新流动人口治理的方式(1)加强基础建设。要加强基层社区流动人口治理,明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权限治理、经费保障。要整合基层户政、出租房屋和社区服务的治理,并按照合理比例把相关工作资源配置到社区。要推进行之有效的网格化服务治理,把所辖区域分为若干部分,组成管理员小组进行治理,并将任务和责任明确细化到每个管理员。(2)建立信息平台。要对流动人口居住情况作定期调查并形成制度,把握其流动走向;建立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把服务与治理相结合;推广流动人口身份查验系统,及时掌握情况。(3)实现住房保障。要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合理实施村改居;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出租屋治理模式,加强出租房屋治理,逐渐把流动人口的住房需求纳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4)打击违法犯罪。一是在全面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其实施分级分层治理;二是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实施有力度的针对性打击;三是在基层部门建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解决机制,解决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域的相关问题;四是加强对于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

作者:安培培 刘炜 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社会学所

第10篇

健全机构规范管理

努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快速健康发展自××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四个文件”精神,紧紧抓住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这四个着力点和切入点,规范管理,拓展领域,努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快速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截止去年底,全区××个乡镇(街道)已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个村(居委、社区)已统一按新的部署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的乡镇(街道)、××的村(居委、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建立健全民调工作组织机构

我区地处××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类矛盾纷繁复杂,调处难度大,牵扯领导精力多。中办、国办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两个《若干规定》,确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改革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明确了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要求,对新时期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既指明了前进方向,又提供了法律保障,可以说,人民调解工作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为了把握这个发展机遇,局党组一班人坚持把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事曰程。同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从而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近两年来,每年都由区长亲自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具体措施。去年初,根据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我们提请区委、区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规范和整顿人民调解工作明确了作法,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召开了有各乡镇、街道分管政法的领导、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长、法庭庭长参加的全区规范和整顿人民调解工作动员会议,按照“两办”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与此同时,我局也拿出了落实区委、区政府“两办”文件精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与要求,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中层骨干会议、司法所长会议,就如何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全面动员。为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我们提请成立了由区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为组长,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区政府分管政法的副区长为副组长的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法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单位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全区上下形成了严密的组织体系。根据人民调解工作新形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全区××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由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主任,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长任副主任,民政、财政、村调委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个村(居委、社区)和所有100人以上的企业都成立了由村(居委、社区)主任、企业分管负责人牵头,村民小组长、治安积极分子为成员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区从上至下四级调解网络真正形成并得到进一步完善,调解人员达××余人,人民调解员分布在全区城乡各地,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在解决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真正成为了新时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

二、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民调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坚持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努力争取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区“三个文明”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占15分),有效地促进和加强了各乡镇、各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二是坚持以点带面, 促进工作的落实。我们把龙光桥镇、沧水铺确定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和村级调委会整顿工作的试点单位,两个单位安排了专项经费,司法局则组织人员协助,及时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硬件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我们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在龙光桥镇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现场观摩会,起到了抓点促面和典型示范的作用。三是坚持统一标准,规范调解组织。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我们坚持依照“六有四统一四规范”的标准进行指导,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子,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室,有调解档案柜,有调解、回访、移交等记录簿,有统计台帐。统一规范组成人员,统一规范工作制度,统一规范调解程序,统一规范调解文书。对村级和其它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我们始终按照“五有四落实”的标准进行整顿,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相对固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和统计台帐以及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今年,我们又把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基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着力点来抓,按照“六有”标准(即有三间以上的办公场地,有相关职能的牌匾,有胜任工作的办事人员,有齐全的办公设施,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工作台帐)进行建设。在财政没有资金投入的情况下,我局从十分拮据的机关经费中挤出了3万余元作为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了××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在一个月时间创建了××、笔架山两个上档次的样板所。四是坚持业务培训,强化人员素质。我们利用以会代训、相对集中的办法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就矛盾纠纷调解技巧、处理和突发性事件等业务工作,请行家里手授课,并印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技巧》小手册。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也组织村、居委、社区的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有效地提高了他们的处事应变能力。通过层层抓培训学习,全区各级调解员都掌握了一定的调解工作技巧。近年来,我区矛盾纠纷上交率逐年减少。五是坚持领导以身作则,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在无工作模式,财力、人力、物力都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局党组一班人身体力行,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将全区分成四个片,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机关干部包乡镇、街道联系指导工作,局长亲自办点示范。去年至今年上半年我们重点抓了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委会的组织建设、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今年下半年开始着力于人民调解案件质量的提高,××月初,已对全区人民调解案件质量进行了为期××天的督导检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较好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调解方式,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人员的流转,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增多。针对这一特点,在每年年初,我们都要对前一年的矛盾纠纷梳一次辫子,从中找出问题,吸取经验教训,并对本年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分析,按照“预防为主、教育先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发”的原则和大排查细调处的要求,研究制定相应措施,着力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就我区而言,目前社会矛盾纠纷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一是曰常生产生活类纠纷,如婚姻、邻里、损害、债务等纠纷;二是改革发展类纠纷,如征地拆迁、工程承包、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纠纷;三是敏感期类纠纷,如春节、“两会”、清明、端午、国庆等重要时期易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四是类纠纷。对第一类纠纷,因其点多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曰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所有矛盾纠纷中所占比例较大,我们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村、组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负责,对个别疑难纠纷,由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调处,做到小的纠纷不出组,大的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镇。对第二、第三、第四类纠纷,因其大多集中在中心城区,涉及的问题疑难复杂、处理棘手、难度大,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我们积极创新调解方式,及时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1、做好情报信息和防范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与此同时,我们将春节、“两会”、清明、端午、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列为重要时间点,督促指导各地坚持以调委会为主、部门配合的原则,采取疏导教育方式,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在排查基础上,做深入细致的工作。。。。。。。。

2、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探索“巡防社区”民调联动机制。去年初,我区公安警务体制通过重大改革,建立起了“巡防社区”防控机制,对中心城区实行24小时巡逻。民警在巡逻过程中遇到不少矛盾纠纷,一时难以化解,牵扯和分散了巡防警力,影响了巡防工作的正常进行。为了探索解决这个矛盾,我局与区综治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对××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会同区综治委、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并于××月下旬召开了有四个街道办事处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综治办主任、派出所长、法庭庭长、司法所长及政法委、综治办、公、检、法、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围绕建立“人民调解”与“巡防社区”配套联动机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具体部署。中心城区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对民警在巡逻过程中遇到的一时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策应。调委会受理公安巡逻移交的纠纷后,认真调查核实,积极组织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较为满意的效果。自去年××月建立“民调”与“巡防社区”配套联动机制以来,已成功化解了××起民间纠纷。如........发生纠纷,矛盾愈演愈烈。社区民警闻讯后立即赶到纠纷地点,平息事端,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与桃花仑街道调委会配合联动,街道调委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调委会晓之以法,劝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以.....而达成了调解协议。

3、拓展领域,提供服务,维护外出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逐年增多,因各种原因,他们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主要表现在企业拖欠工资、工伤事故遭拒赔等。而这些纠纷又都发生在外地,往往容易被忽视,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盲区。对此,我们积极引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转变思想观念,拓展调解领域,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案例)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11篇

2020年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镇民政办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扶贫兜底保障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有条不紊开展

1、未脱贫户纳入低保工作情况

3月份,在与镇扶贫办进行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数据对接后,对未脱贫户家庭情况进行彻底核查,依照现行低保政策,共有未脱贫户6户9人被纳入农村低保。

2、未脱贫户残疾人保障工作

未脱贫人口中35人为残疾人,3月底完成这35人的照护、就学、基本康复、就业、危房改造、无障碍改造核查工作,其中3名无法定护理人的失能重残人员,得到居家照护服务。残疾人子女、适龄残疾人均已享受教育扶贫政策。所有未脱贫残疾人已全部享受基本康复服务,有就业能力残疾人已就业,已鉴定危房残疾人户中已完成危房改造。

3、临时救助工作1月初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5万元,共救助99人。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的作用,对不适合通过“救急难”救助、其他救助的对象,启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至6月份共计救助7人1.2万元。疫情防控期间,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3月份,全镇共有26户享受临时救助,享受资金4万元,有效解决未脱贫户的生活困难、及已脱贫户返贫等问题。6月份,对城镇困难群体,在全部纳入低保的情况下,为护理困难、生活困难群体共计10户再争取每户0.3万元计3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

二、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

1、城乡低保得到全面落实

依照《XX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点)》严格规范低保申报程序,强化民主评议,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保证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面落实阳光低保政策。截至6月,全镇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87人,上半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51.6783万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1300人,上半年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48.255万元;另外,及时完成低保信息系统网上动态调整工作,确保网上系统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

2、社会特殊群体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020年上半年为412名特困供养人员发放五保供养专项资金151.613万元。上半年为43名六十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发放救济金共9.3912万元。发放孤儿生活费30人次18.795万元。为全镇987名困难老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春节期间为困难老党员、贫困户、困难户等群体献爱心送温暖,共计慰问29人爱心款2万元。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增设镇儿童督导员及村儿童主任,整理留守儿童系统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系统,全面核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养育状况。

3、城乡医疗救助服务进一步优化

按照《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困难边缘人群医疗再救助办法解读》的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困难边缘群众医疗再救助(2579)申报、档案整理等工作,对因病致困家庭重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医疗再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情况的发生,切实保障困难边缘人群的基本医疗权益。上半年,全镇申报医疗救助共计38人次,救助金额5.6737万元。

4、“救急难”工作体系日臻成熟

截至6月份,全镇19个“救急难”互助社已经完成年检工作,“救急难”资金使用程序培训工作也已圆满结束。19个村级互助社已启动了救急难资金,开展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上半年全镇启动救急难资金120次,发放救助资金11.73万元,其中镇级救急难14次2.59万元,县级3次0.6万元。

三、残联工作扎实开展

落实残疾人民生工程。2020年初,春节慰问困难残疾人62人次,发放慰问金1.24万元;为69名残疾人学生、残疾家庭学生发放就学补助4.25万元;截止6月份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4.85998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28万元,申报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135人次共13.5万元,发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贴31人7.44万元。开通建档立卡贫困户疑似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为疑似残疾人开展上门办证服务、到中心卫生院集中办证服务。有效解决残疾人外出办证难题,确保贫困残疾人全面脱贫。

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加强敬老院消防安全建设。按照县民政局要求,年初与相关消防维保机构签订了敬老院消防维保协议,及时配备消防器材,安装烟雾报警、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重点做好起居室、活动室、厨房的防火工作,做好24小时无间断值班值守。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站的工作,目前已形成XX镇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友谊村、沃孜村、汪湾村四处养老服务站。提高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服务质量,4月底完成撤并汪湾敬老院,妥善安置汪湾敬老院院民及汪湾敬老院财产管理交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大塘敬老院的硬件设施与服务体系。做好失能、半失能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工作,有23名失能五保老人在厚德养老院享受养老服务。做好城乡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工作,上半年为308名低收入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22.176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对敬老院实施全封闭管理,杜绝院民不必要外出,日用品及食品采购实行不见面采购配送制度,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开展心理疏导和精神慰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敬老院安全与稳定。

五、其他工作

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

疫情期间,广大志愿者积极投入志愿服务,深入社区,全面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主动接受并加入防控管理,在社区的封闭管理期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

有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

第12篇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20*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明年基层工作思路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