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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证券化实施方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1 巴塞尔协议Ⅲ的研究
1.1 巴塞尔协议Ⅲ的解读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国际经济形势急速下滑,造成了诸如通货膨胀严重、经济增长迟缓、市场资金价格不稳定等经济问题的出现,全球银行业面对这一世界难题,需要积极寻求相应的对策以尽量减少自身受到金融危机的摧残。2010年9月12日,以巴塞尔协议Ⅲ为代表的国际金融监管改革,针对本次金融危机提出了一系列的监管要求、监管理念和监管方法,在巴塞尔协议Ⅱ的基础上,巴塞尔协议Ⅲ强化了资本定义,明确了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提高了损失吸收的能力,同时提出了杠杆率作为资本的补充,扩大了风险覆盖的范围,补充了流动性监管要求,提出了宏观审慎监管的理念。巴塞尔协议Ⅲ的诞生为金融危机暴露的问题提出了有效的应对方法,保障了银行的风险管理有序进行,在全球银行业的发展历程中有着里程碑的意义。
1.2 巴塞尔协议Ⅲ在全球的实施
目前,巴塞尔协议Ⅲ中资本充足率改革框架已经于2011年,并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资本框架分别于2011年和2012年,计划从2016年1月开始实施,并在2013年7月,了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更新后的评估方法和对其更高的损失吸收要求;巴塞尔委员会已于2013年1月6日通过并了最终的流动性覆盖率标准,并计划在2015年1月开始实施。巴塞尔委员会还在积极推动巴塞尔协议Ⅲ中其他关键指标标准的制定,其中交易账户资本要求和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标准正在制定中,计划于2014年基本完成;杠杆率标准计划于2015年开始披露,并将在2018年纳入第一支柱实施;净稳定资金比例标准正在制定中,计划于2018年正式。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全球各成员国应于2013年开始全面实施巴塞尔协议Ⅲ,并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完成。目前,全球各成员国已经开始了对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各国因自己国家的经济发展情况或遇到的某些问题,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进度有所差异。例如在风险资本管理上,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瑞士、中国等11个成员国或地区已经颁布了最终的实施方案并进入了实施阶段;美国、俄罗斯、阿根廷、韩国等14个成员国公布了最终的实施方案却还未实施。对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目前仅有瑞士和加拿大已公布最终实施方案并实施;有包括南非和欧盟在内的10个成员国已公布最终实施方案但未完全实施;有15个成员国还未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在流动性覆盖率实施方面,截至2013年8月,还没有成员国已公布最终实施方案并实施;但有包括南非、瑞士和欧盟在内的11个成员国或地区已公布最终实施方案但未实施;有澳大利亚、印度、土耳其和中国香港共计4个成员国已实施草案。
整体上来看,全球各个成员国都在努力推进巴塞尔协议Ⅲ的实施,但仍有国家和地区因为遭受经济危机的创伤过大,危害仍未完全消除,导致巴塞尔协议Ⅲ在该国家的实施进度有所延迟。
1.3 巴塞尔协议Ⅲ对中国的启示
由于巴塞尔协议Ⅲ是针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而制定和实施的,其政策无论在理念、制定、实施和评估方面都更加适合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金融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发展中国家实施巴塞尔协议Ⅲ带来了不适应性,甚至会阻碍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健康发展。尤其是出现在发展中国家的衍生品交易市场,如果是针对金融体系较为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成熟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加强衍生品交易监管力度和措施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发展中国家的衍生品交易市场大部分还处在起步阶段,一些交易政策还处在商议之中,如果过早地被监管起来,便会将衍生品交易扼杀在摇篮中,不利于国家的经济繁荣发展。因此,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环境来看,巴塞尔委员会在某些方面实施的较为严厉的监管措施并不完全适用于发展中国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中国当前的经济还处在崛起阶段的飞速发展过程中,银行、保险、证券等业务交叉进行,为了确保整个金融体系稳定发展,提高中国金融经济的抗风险性,中国的银行业应当建立在监管引导下的适合国情的差异化竞争上,以发挥监管协议对中国银行体系稳健发展的最大效用。
2 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2.1 银行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对未来还没有发生的事承担的不确定后果,风险管理是对波动性的期望结果进行预测与判断并提出相应对策以引导结果向好的方面发展。银行业通过从客户手中募集存款资金而后进行放贷挣取差额盈利的经营方式,进行货币资本的交易,完成资金在各行各业的流通。银行业因其本身的特殊性使银行的风险涉及面更为广泛,可以说,只要涉及货币资金的行业,银行的风险就无时无刻不存在着。
2.2 银行风险的因素
由于银行风险存在于各行各业中,任何一个行业经济链出现断裂,都有可能加大银行的风险。一般来说,影响银行风险的因素有国家经济形势、市场价格、金融管制、社会信用度等,具体的因素又可分为汇率、股票、商品价格、金融创新等。无论是银行的对外经营还是内部管理,任何可能涉及的因素都会影响到银行的风险存在。当然,银行的风险虽然具有不可预知性,但如果仔细研究与分析影响风险的因素和原因,是可以做到有效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发生,从而保证银行经济的稳定发展。
2.3 银行风险管理理论概述
银行风险管理是针对存在于银行内部、影响和调控风险的一种管理手段,随着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的多样化、复杂化发展,银行风险管理更加适用于当下的经济社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主要有资产风险管理、负债风险管理、资产负债风险管理、金融工程理论和全面风险管理。
资产风险管理是银行在发展初期为了避免因外借大量贷款收不回而导致的资金周转困难,对其资产业务需要进行严格看管,避免坏账损失的风险。负债风险管理是在资产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提倡多出去争取更多的存款业务,为进行更多的放贷储备资金,从而获得更大的收益。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是同时并行资产风险管理和负债风险管理两大理论,在保证银行对外放贷的盈利性和揽储的流动性的同时,通过调整银行的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将银行的风险调控到最小值。金融工程理论是一种创新的银行风险管理模式,通过发行债券、期货等衍生产品,增加了金融的交易性,使金融制度发挥其内在潜力,保证了银行的盈利。全面风险管理是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而逐步在银行业中推广而来,这种风险管理模式力争以最少的经营成本来获取最大的收益,作为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全面风险管理还需要再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3 巴塞尔协议Ⅲ框架下银行风险管理的改革
3.1 资本管理
有效管理和合理运用银行的资本,不仅可以在银行初创和发展时期提供运营资本,保证银行业务的有序进行,而且在银行盈利或亏损时能够给予客户一定的保障,不至于债权人得不到相应的利息或补偿;同时,对银行的资本进行合理的规划和投资可以实现股东盈利的最大化目标,满足银行本身的业务发展需要。从金融秩序的角度考虑,银行资本管理能有效约束和限制银行的无限膨胀,使银行内部的资产得到控制性的发展,防范或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在巴塞尔协议Ⅲ市场风险监管框架的基础上,2012年5月巴塞尔委员会了《交易账户基础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市场风险监管体系的全面改革方向,并对内部模型法和标准法的计量体系提出改革方案。在市场风险监管体系的改革方面,首先是重新划分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的边界,在确定账户划分不可取消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交易证据和基于估值两种可选的重新划分账户属性的方法;二是改革了计量方法,使用预期损失法替换VaR指标;三是全面反映市场流动性风险来调整VaR模型;四是对冲和风险分散化效应的处理;五是强化标准法和内部模型法的联系。在内部模型法计量体系的改进上,通过评估交易账户模型法的适用性、建立与自身组织结构和交易管理等基础条件相匹配的交易柜台、对交易柜台可建模型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三个方面来提高内部模型法的审慎应用。在标准法计量体系的改进问题中,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了部分风险因素法和全面风险因素两种新的、与模型法更为有效接轨的改进方案。
3.2 流动性风险监管
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中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新规正式运营;2013年1月,巴塞尔委员会推出了修订版的巴塞尔协议Ⅲ监管规则;2013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又公布了《流动性覆盖率披露标准(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巴塞尔协议Ⅲ在流动性风险监管方面的不断创新与改革。巴塞尔协议Ⅲ的短期监管指标为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能够从短期内衡量一个机构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掌握银行业的流动性覆盖率,确保机构拥有足够的流动性资源来应对短期的流动性风险,并得到迅速的恢复,是流动性风险监管的目的。巴塞尔协议Ⅲ的长期监管指标为净稳定资金比例,作为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一个补充,净稳定资金比例要求银行在长期的经济压力环境下仍然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用来持续经营和生存1年以上。这个监管指标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让银行找到长久持续发展的融资渠道,确保拥有大于100%的稳定资金比例来应对流动性风险。无论是短期监管指标还是长期监管指标,两者在时间维度、分析角度和监管目标上都存在差异性,但二者互相补充,共同支起了巴塞尔协议Ⅲ流动性风险的核心框架。
巴塞尔协议Ⅲ流动性监管的新规从实质上来说是降低了监管的标准和要求,使金融机构能更加灵活地应对市场,给银行业一个缓冲和休整的机会。修订过的巴塞尔协议Ⅲ流动性风险监管规则有助于减少银行对中央银行的依赖,在一定程度上隔离了政府杠杆和银行杠杆的关联,有助于银行建立更稳健的流动缓冲,促进证券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发展,完善多元化融资机构,同时有助于防范系统性风险。
3.3 信用风险的度量
贷款是银行业的主要业务,也是银行获取盈利性收入的重要渠道,贷款业务的存在让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用风险大大增加,这种风险不仅存在于银行账户,也有可能存在于交易账户。信用风险往往与市场的波动是紧密相连的,因此,防范信用风险,对存在于交易中的风险进行监管和审慎,是巴塞尔协议Ⅲ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任务。2013年,巴塞尔委员会首次采用非内部模型法来计算交易头寸的违约风险暴露,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期风险暴露法不能区分保证金、不能反映压力条件下的监管附加因子波动水平和处理冲和净额结算过于简单的不足之处。非内部模型法相较于现期风险暴露法和标准法来说,充分考虑了抵押品和保证金的影响,并且采用了更为精密的对冲规则和选择了更为审慎的尺度乘数。为了避免信用风险的出现,应提高对信用风险的警惕,采取限额管理和签订主协议、提高抵押品和保证金管理水平、使用交易压缩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信用风险的管控。
3.4 资产证券化风险计量
资产证券化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是将缺乏流动性却能产生未来收益的资产组织在一起,形成一个资产池,然后以资产池的收益来保证被发行的资产证券。多年来,银行作为证券化运行过程中的发起、投资和承销机构,在面对资产证券化带来收益的同时,也承担着资产证券化带来的风险。因此,银行需要计提一定的资本来抵御相关风险的爆发。巴塞尔协议Ⅲ采用了单独的框架度量证券化风险暴露,运用评级法、监管公式法、内部评估法、集中度比率法和支撑集中度比率法来计算其资本要求,以防范预期损失和“尾部”风险导致的非预期损失。由于新的证券化监管体系和风险计量方法还在初步的实践运用中,针对模型的不足,还需要在实际操作中反馈意见,提出修改策略。
3.5 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
重要性金融机构是指机构本身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市场,并在全球金融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其本身的发展足以影响全球金融体系的发展和结构变化。这类机构在自身利益的获得上面一般能做出较为明智的抉择,但很少站在全球金融的角度上去考虑,因此,为了机构本身的顺利经营和全球系统的有序发展,需要针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管控,尽可能地遏制危机的出现。金融稳定理事会在巴塞尔协议Ⅲ的基础上,先后公布了《评估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系统重要性的指导原则》等一系列管控重要性机构的文件和制度。2013年7月,巴塞尔委员会更新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方法,与此同时,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也公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评估方法和政策措施。2013年新版本的评估方法主要从样本银行的确定方法、指标的变更、可替代性分类设置、标准化银行分数、后续规划、界限分数和分组门槛、分母频率、披露要求等方面来调整。巴塞尔委员会希望这些评估方法能够基于公开可得的信息进行评估,以确保各国在使用评估方法时的应用程序具有一致性。
4 巴塞尔协议Ⅲ在中国的展望
我国的金融市场实践中,曾出现过类似ABCP的交易。早在200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曾经发行过ABCP产品。2005年12月18日,我国首批资产支持证券――开元证券(41.77亿元)和建元证券(30.17亿元)的面世,标志着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中国人民银行在2005年5月推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本票――短期融资券,也在金融市场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参与。
与国外成熟的ABCP产品相比,我国央行计划推出的ABCP最大的特点是:我国的ABCP不属于短期融资产品。人民银行要求设计的ABCP产品期限将超过1年,大多数产品期限在2―5年之间,这一期限票据的计划将填补我国短期融资券(最长期限不超过365天)和企业债之间的空白。在审批机制上,企业发行ABCP无须经过国家发改委审批,只需经过央行允许即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可见,我国的ABCP本质上应该属于国外常见的资产支持中期票据。从投资者角度看,作为一种风险不大但收益率较国债高的低风险货币市场投资品种,ABCP将弥补投资者对中期信用产品的投资需求,将获得货币市场投资者的青睐,并可以填补中期信用产品市场的缺失,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进行期限结构的匹配。
单资产出售方架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模式的弊端
就目前人民银行关于ABCP的发展导向来看,根据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经验,发行主体仍将以国有大型企业为主,而中小企业特别是优质民营企业要通过ABCP融资仍然有较大难度。商业银行投资银行部根据人民银行的政策导向,及时制定出了中期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创新方案,选择的实施ABCP融资的行业主要集中在一些基础设施领域,如电力、水务、交通、市政基础建设等行业,而这些行业主要是大型国有企业集中的领域,该方案实质上是单资产出售方架构ABCP模式,由于基础资产池的资产类别单一,无法使得优质中小企业通过ABCP进行融资。因而学习国外成熟经验,思考多资产出售方架构下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创新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产品创新思路
大额可转让存单大额可转让存单是商业银行负债管理的创新工具,既克服了活期存款利率过低而定期存款不能转让的局限,又突破了机构网点的制约。它具有“发行者不能回购,购买者不能提前支取”的特点,并成为国际商业银行维持日常资金来源的重要短期借款工具。鉴于目前大额存单正处于缺乏流动性的尴尬局面,为了发展商业银行大额存单业务,扩大主动负债能力,将企业持有商业银行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作为多资产出售方架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基础资产池的资产品种,通过ABCP的技术增强大额存单的可流通性。
商业银行合格银行承兑汇票为探索票据资产池的运作机制和票据资产的表外化处理模式,从而在一定时点上腾出商业银行票据额度,创造不受制于工票营和农票营主导的票据营运新模式,可在资金中心建立一定规模的票据池,从中挑选合格的票据资产作为商业银行多资产出售方架构ABCP的基础资产,通过资产证券化技术将商业银行一定时点的票据资产实施表外化处理,从而腾出一定的信贷额度,突破由于转出渠道不通畅导致的票据业务发展瓶颈问题,提高票据业务的综合收益。
商业银行优质客户贸易融资应收账款 为了整合国内外市场贸易融资链,拓展贸易类核心客户,可将商业银行贸易融资需求量大的客户进行分类,筛选出各类客户合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作为商业银行多资产出售方架构ABCP的基础资产类别,提高商业银行优质客户贸易融资的效率。
关于商业银行多资产出售方架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的交易架构分析
资产证券化模式的选择,目前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延续国外流行的做法,通过设立SPV(特殊目的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另一种即是引入信托公司,建立特殊目的信托(SPT)。在目前我国的法律环境和金融制度下,信托公司所特有的财产隔离机制符合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的本质要求,在我国已有的资产证券化案例中,基本都采用了信托模式。因此,商业银行多资产出售方架构ABCP的证券化模式可以采取信托模式。作为项目发起人和项目管理人,商业银行同时可以充当信用增强方和流动性支持方。
关于多资产出售方架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信用增级及触发机制分析
信用增级方式 一是外部信用增级。商业银行多资产出售方架构ABCP资产池的资产种类主要包括企业持有的商业银行发行的可转让存单、商业银行买入的票据资产和商业银行优质中型客户的贸易融资类应收账款,其现金流的稳定性较高。商业银行作为项目发行起人,同时作为信用增强和流动性支持方,可采取部分支持架构和整个项目范围内的信用增强,约定支付不超过15%的损失。其形式可以采取不可撤销的贷款便利、次级债、信用证、保证债券、担保等方式,其余85%可采取流动性支持。
二是内部信用增级。在新巴塞尔协议的约束下,之前市场规模较小的新型无支持机构架构ABCP 逐渐增多。无支持机构架构的ABCP 包括如下几类:1.优先/次级架构ABCP。该种架构通过内部信用增级,而非外部信用和流动性增级来提供信用和流动性支持。由于无流动性支持机构,这种架构通常要求基础资产的现金流与ABCP 的现金流期限匹配以保证ABCP 的偿付。2.市值ABCP,即对ABCP 的基础资产不断盯市计算,通常设定一些偿付条件,一旦这些条件无法满足,组合管理人便须卖出基础资产直至满足条件。3.可展期(extendable)的ABCP,这种ABCP 在某些条件下,如果渠道无法偿付到期ABCP,可延期支付。
根据商业银行多资产出售方架构ABCP基础资产池各类资产的特点,可采取优先/次级架构ABCP内部信用增级方式。以企业持有的商业银行发行的CD和商业银行持有的合格商业汇票组成的资产池作为优先结构发行A档ABCP,以中型企业的贸易应收账款组成的资产池发行作为优先结构发行B档ABCP,次级档权益层ABCP由发行人持有。不同ABCP 层的本息偿付顺序不同,信用等级往往也不同:偿付顺序最高的层通常获得AAA 的评级,该层被称为高级层(senior tranche),中间的各层称为中间层(Mezzanine tranche),中间层可能包括数层,信用评级也各有不同,最末一层称为权益层(equity tranche),通常不评级。
层结构的设计通常与发起人希望获得的融资成本有关。一般来说,高级层比重越大,融资成本越低。通常的ABCP 结构中,高级层占70%-80%左右,中间层占5%-15%左右,权益层占2%-15%左右,不过具体的层结构还与基础资产情况有关。ABCP的基础资产多是高收益债务资产,通过证券化分层技术发行本息偿付顺序不同的债券,重新分配信用风险。ABCP本息的主次偿付顺序(subordination),即所谓的现金流瀑布,通常是指在高级层的利息和本金未得到偿付或偿付保证未通过时,不能偿付低级层的利息和本金。通过这一机制,信用风险得以在ABCP 各层中重新分配。
触发机制当发行人出现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时,可进入触发机制,提前偿付程序:1.在本期票据存续期内,发行人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出现亏损;2.在存续期内的信息披露中两次以上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指定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的信用评级在一年内连续下降三个或三个以上等级;4.发行人变更本期票据募集资金用途,有充分证据表明此举将严重影响到期偿付能力;5.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影响发行人到期偿付能力的事项。
商业银行在多资产出售方架构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交易机构中的角色及提供的服务
关键词:光伏产业;融资;资产证券化
中图分类号:F4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4)03-0085-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4.03.20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我国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能源资源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我国应对日益严峻的能源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目前,中国新能源产业过度依赖政策而非资本运作是一大缺陷,新能源产业资金链的紧绷和严酷的融资环境将持续考验着企业的承受力。总体来看,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不匹配,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撑不足。以光伏产业为例,在光伏电站建设环节,按10元/瓦的成本计算,100万千瓦所需初始资金大概为100亿元,而到“十二五”末要完成350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则需要大约3500亿元。保守测算,除去20%至30%的项目法定出资部分,每年融资需求将达到600亿元。由于配套融资政策不完善,光伏电站开发资金缺口巨大,融资难逐渐成为制约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大桎梏。
一、光伏产业融资存在的困难
(一)银行收缩对光伏行业贷款
自2011年第四季度起,银行逐渐收紧对光伏行业的信贷,并对光伏企业持谨慎态度,一直到2013年一季度,光伏仍是银行警示的九大类贷款风险限制类行业。目前光伏企业基本都是在电站建成后,以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取得贷款,但这个方法耗时较长。首先,很多商业银行由于被光伏组件商“套牢”,对光伏产业下游也不愿贷、不敢贷,即便有少数愿意贷,利率也要上浮15%至30%,还附加各种条款,并且都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而光伏电站投资额度大、回收期长,亟需中长期贷款。其次,为了管控风险,光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除了准备资本金,还需要对贷款提供额外等额担保。这意味着,此类投资特别是下游电站投资,必须100%以其他资产覆盖,如投资1亿的项目,准备2000-3000万的资本金,同时还要准备7000-8000万的额外资产进行全覆盖担保,否则很难获得银行的授信资格[1]。此外,名单制是商业银行光伏信贷风控的普遍做法,随着不少光伏企业的兼并重组,以及经营状况的区别化,银行对名单进行更新。同时,即便已入名单,一般1亿元以上的贷款,各家银行还是需要走总行审批。
(二)资本市场融资困难
首先,股权融资基本停止。由于光伏组件产能严重供大于求,2011年底监管机构停止了该类企业的IPO融资;由于光伏企业业绩大幅下滑,2011年中期以来境内外上市光伏企业难有再融资条件。其次,债券融资极度困难。由于全行业亏损,绝大多数光伏企业失去了进行债券融资的前提条件。过去光伏企业最有希望发债成功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在2012年8月交易商协会进行针对光伏产业的专项调查之后,也曾一度停止了对光伏企业的融资服务。
(三)政策风险不利于产业融资
首先,补贴政策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国家《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给予0.42元/千瓦时的度电补贴,但是迄今为止,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个人还没有领到这笔补贴费用。政策的不稳定性和后续细则的缺失,严重影响了金融业对于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的信心。因此,尽管当前中国光伏市场已经出现缓慢复苏的迹象,一线厂商的产能利用率也开始上升,但是光伏项目尤其是分布式光伏融资难的问题,却丝毫没有松动的迹象。其次,补贴力度影响到投资回收期。度电补贴比“金太阳”事前补贴投资回报率低,投资回收期明显变长。“金太阳”是中国光伏最早制定的刺激政策,补贴额度高,装机数量小,意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规模化发展,总的装机量也不过4GW。如今中国光伏已经进入了中级发展阶段,年度装机规模会超过10GW,在补贴力度方面势必下调很多。光伏发电成本自2012年中旬国家出台上网电价以来下降幅度已经很小,但大型地面电站度电补贴价格从1.15元下降到1元,下降幅度远超过成本变化情况[2]。以分布式电站为例,0.42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并不能称得上十分理想。对企业来说,以这个价格计算,装机的回收成本将在12年左右。如果再考虑到高昂的融资成本、限电风险等因素,企业回收期会更长。
(四)光伏电站卖电的风险不利于产业融资
首先,用电客户选择存在风险。分布式项目自发自用其实是变相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光伏电量卖给企业比卖给电网划算,但卖给电网却比卖给企业有保障。“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属于高风险、高收益范畴,无法保证用电客户在25年的周期内保持稳定的电量需求,也就无法计算电站所发电量有多少卖给企业,有多少卖给电网。自发自用之余,多余部分上网只能得到脱硫标杆电价,约为0.4元/千瓦时,回报率被大大拉低。而且,资本卖电给企业就变成了一种商业行为,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资金或债务、账款方面的问题。部分客户缺乏诚信,就会产生支付风险。与此同时,支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法律、金融环境还不健全,项目风险来源于客户,有许多投资者所预想不到或不能控制的风险。其次,项目选址存在风险。中国补贴模式主要鼓励自发自用,在上网部分给予统一的0.42元/千瓦时的补贴,这就意味着电价越高投资回报越划算。目前,工商业用电电价约为0.8-1.2元/度,大工业用电电价在0.6-0.8元/度,公共事业单位用电电价在0.5-0.6元/度,政府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农业用电和居民用电仅为0.5元/度左右。在用户用电电价之上给予固定额度补贴,光伏度电收益直接受用户用电电价水平的影响,因此,项目选址问题成了投资成败的关键,只有电价高的工商业建筑(>0.8元/度)才能够赢利[3]。
二、有利于光伏产业融资的政策
(一)国家开发银行的支持措施
2013年8月,国家能源局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出台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的意见》,为分布式光伏应用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支持。首先,为光伏应用项目在利率和贷款年限上给予了较大的优惠,项目贷款年限原则上不超过15年,根据项目实际可延长3-5年,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对国家能源局认定的项目给予利率下浮5%~10%的优惠。其次,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各类以“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方式建设和运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点配合国家组织建设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分布式发电应用示范区等大型项目等开展金融服务,保障信贷资金规模,在建立和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贷款风险管理体系的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多元化信贷产品支持,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此外,推动地方政府在试点地区成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具备借款资格和承贷能力的融资平台(即统借方)。国家开发银行向融资平台提供授信,融资平台以委托贷款等有效的资金运作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融资支持。国家开发银行根据国家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和有关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融资计划,合理安排信贷资金规模。
(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措施
中国进出口银行探索用政策性贷款支持优质龙头企业建设高效光伏电站,重点支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丰富开发业绩的企业,有效助推了大型地面光伏电站开发。考虑到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抵押物有限、资金需求紧迫等特点,进出口银行采取租金保理等融资租赁模式,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下浮5%~10%,贷款期限一般在15年左右。
(三)银监会的支持措施
2013年10月,银监会《促进银行业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称光伏产业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通知》包含七项要点,一是实行授信客户导向管理,避免光伏产业信贷政策“一刀切”,二是实行授信客户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授信政策,三是实行动态名单管理,及时调整授信客户,四是灵活信贷管理,支持光伏企业走出困境,五是积极支持兼并重组,推动光伏产业结构调整,六是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七是积极规范费率管理,降低光伏企业财务负担。
三、融资模式创新尝试
(一)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
2013年3月,证监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正式开闸。受此政策鼓励,多家券商开始积极研发将风电、光伏电站等资产的收益权做成证券化产品,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这一极具吸引力的金融产品也由此诞生。光伏电站的资产证券化融资就是把已建成的光伏电站作为基础资产,把光伏电站的未来收益做成资产包,在融资市场上进行出售来获取资金,再进行下一个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做资产证券化的前提是必须有基础资产,即光伏电站,而且该光伏电站必须是没有抵押的。
(二)以技术入股光伏电站
一般情况下,光伏电站主要归投资方所有,建设方代为运营,如果投资方投资额度达到一定数量,电站建成后直接由投资方持有,建设企业代为运营。由于产业资本密集程度高,为缓解资金压力,光伏行业开始尝试新的融资方法,即所需资金由多家企业垫付,各企业有产品的出产品,有技术的出技术,联合起来建设光伏电站,这样有技术无资金的光伏企业也可以参与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不需要去寻找融资渠道,而是通过光伏合作组织或联盟内部多家企业的合作,直接利用企业各自拥有的产品、技术,共同参与电站建设[4]。比如,有企业负责地勘及施工建设,有企业负责组建和EPC建设,也有企业负责逆变器、监控设备等电站的辅助耗材。几家企业联合把电站建设起来之后,由投资企业收购电站,把电站拿到交易平台上卖掉。这种模式可缩短电站建设及销售的周期,也减少了企业投资光伏电站的资金压力和风险成本。
(三)第三方融资
光伏电站具备建设施工条件,即拿到了路条,并且经过详细测算电站能够拥有的收益率,等待开工建设,就可以邀请第三方进行融资,或者第三方参与建设,等于是BT(建设-转让)或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的延续,这种融资模式被称为第三方融资模式。
(四)股权质押贷款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担保,银行据此提供贷款的融资业务。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股权质押将中小企业静态股权盘活为可用的流动资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及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使得股权质押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理想选择。
四、对策建议
(一)推进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
尽管大力推广光伏终端市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呼声日高,但现实中却存在着一定的障碍,亟待破解两方面问题:一是基础资产已经抵押。在当前中国的金融环境和特定的产业环境下,民营光伏企业对于探讨资产证券化产品具有极高的积极性。但现实中,民营企业的光伏电站资产已经作为多种形式的融资抵押物。根据《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基础资产不得附带抵押、质押等担保负担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基础资产已经被抵押成为探讨资产证券化不可逾越的障碍。二是产业和金融机构在认知和积极性方面存在对接差异。对于以光伏电站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民营企业积极但不具备条件,国有企业具备条件但不积极,这使得作为中介服务机构的证券公司面对积极性不高的国有企业,在面对探讨新金融产品方面面临成本过高甚至可能无果而终的局面,难免缺少应有的积极性。
(二)PPA(电力购买协议)
未来的市场上可能最先推广应用的是PPA(电力购买协议),即通过第三方渠道融资。在这种模式下,太阳能开发商充当衔接机构投资者和中小型用户的平台,用户通常不需要任何前期投资就可以获得比电网更便宜的电,而且10-20年的合同期内都是如此。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由于开发商和用户签订的PPA相当于一个10-20年期的固定收益产品。电是必须消费的能源,又拥有能源部门背书,因此这种模式几乎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商业银行的战略调整
首先,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能源行业的投资投放;针对新能源企业的特点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对产业链中辐射拉动作用强又需要巨额资金支持的重点能源企业,商业银行可以采取银团贷款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其次,延长贷款期限。目前银行给予光伏企业贷款的利率普遍较高,且贷款门槛也高。通常光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需要提供额外等额担保,目前只有少数银行能够提供10年甚至15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多数银行给予的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这与光伏电站通常25年的运营期限不匹配。建议政策允许银行适当延长光伏行业贷款期限。此外,完善担保机制。目前的融资担保方式需要突破,要建立针对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企业可融资能力认证。要引进用户信用保险,同时银行可对中小型分布式电站项目的融资项目打包后进行总体担保。
(四)培育资本市场
首先,培育高收益债市场和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放宽准入,让市场选择,让市场自然分层,本着任何企业都可以上市和发债的原则,不设准入门槛。对于目前受市场无序竞争影响,在公开市场不具备再融资条件的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鼓励他们通过定向募集的方式扩大资本金规模;对于有规模、有发展前景、能够实现进口替代的光伏生产设备制造企业,以及产业链中主要辅助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鼓励他们通过公开市场发行方式进行股权融资。其次,股权市场建立转板机制。在场外市场经过一段时间成长到一定程度的企业可以顺利转板到高层次市场。上市和转板是否顺利直接影响到风险投资市场。资本市场对高科技企业的作用如何,关键看风险资本是否活跃。此外,提高有竞争力光伏企业的债券融资比例。光伏电站建设资金使用规模大,周转时间长,未来盈利预计稳定,适合大规模推动债权融资方式。对于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鼓励他们通过企业债、公司债和融资票据等债券形式扩大融资力度;对于有先进生产能力,但资产负债恶化的有竞争力的企业,建议尝试发行高风险级别的垃圾债等金融产品,削减政府承担的风险。
(五)完善光伏产业的配套政策
首先,解决光伏电站产权的便捷流通问题。光伏电站有了稳定的收益保障,使参与光伏电站产业的各方均获取到自己的利益,如果光伏电站不能快速变现的话,投资者就不能具备长期的光伏电站项目滚动开发能力,因此,光伏电站迫切需要产权和股权的便捷交易,尤其是当量广面大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出后,只有光伏电站项目快速的交易流通,整个光伏产业才能高速运行发展,金融业的支持才能获得良好的收益和保障。其次,允许企业将光伏电站作为有效抵押物。有些光伏企业的电站开发,是以本身独立或参股形式长期持有电站为主,电站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未来的收益,所以工程从设计、采购、施工到验收都层层把关。对于以持有电站为主开发形式的光伏企业,政府应偏重支持,因为这样的企业开发的电站质量才值得信赖,才是未来稳定回报率的保障。支持的方式是扶持这类电站开发企业上市融资,提高这类光伏企业在资本市场的优先性,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允许企业将光伏电站作为有效抵押物来换取贷款。
(六)防范股权质押风险
首先,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针对股权质押缺乏审批与登记统一监督管理的这一现象,建议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作出规定,申请股权质押须经原光伏公司审批部门审批,并由公司注册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全权行使股权质押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职能。银行业监管部门应研究制定股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指引,规范商业银行的股权质押贷款业务,引导其科学发展。在质押权实现方面,商业银行在行使金融股权的质押权时,对参与拍卖或者变卖的组织和个人,监管部门应先作股东资格审查,以确保金融机构股东结构的合理性,保障质权得以顺利实现。其次,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完善的非上市光伏企业股权转让机制有利于促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虽然目前各地已经设置的产权交易场所可以进行有关股权转让的交易,但仍难以满足股权转让的需求。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扶持企业股权转让二级市场的政策,构建和完善市场体系,增加企业股权的流动性和变现渠道;允许各地设立和完善产权(股权)市场和拍卖行,明确企业的股权转让流动程序,在公司审批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统一监管下推动企业股权的正常转让与流动。若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质权银行可将质押股权通过上述交易机构进行正常的转让变现,为银行顺利拓展股权质押贷款这一信贷新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胡永红,张金成.中国清洁能源投融资困境与出路研究[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2013(3).
[2]王鸿飞.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3(8).
近日,记者从柯桥区经信局了解到,红绿蓝、宝纺、嘉业、迎丰、东盛等8家印染企业被列入印染行业标杆企业培育单位。
为加快推进柯桥印染行业产业升级,发挥标杆示范作用,提升行业引领水平,柯桥区今年8月专门出台了《印染行业标杆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成为标杆企业培育对象“门槛”不低,除了要求企业经营者具有战略目标,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善于现代化经营管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外,《方案》还把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装备水平、节能环保、企业管理、差异化竞争、产业规模、资产证券化、综合实力等8个方面作为评价标准。
其中,作为新办企业,智能化装备是迎丰印染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的“法宝”之一。从印染配料到面料包装,迎丰印染公司均实现了自动化生产。公司还实施了节能环保、减员增效等管理措施,使这家投产仅3年时间的“小字辈”在柯桥上百家印染企业中脱颖而出。据经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争取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培育创建一批印染企业标杆,引领柯桥印染行业整体提升发展。(邬莹颖)
共享电商秘籍万名电商培训进市场
近日,中国轻纺城“万名电商”培训・东市场站在中国轻纺城展示中心会议室举办,这也是2015“万名电商”培训进市场活动的启动仪式。网上轻纺城资深电商讲师为来自东市场、联合市场的经营户带来了一场近距离、面对面的电商培训课程。抛干货,论电商,与商户一起,对2016的纺织生意作一个前瞻性思考。
讲师从面料企业、服装企业这两个纺织上下游的重要环节,剖析其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的发展态势;同时也从实际出发,分析了当前纺织电商存在的难度,并指出,在同类产品竞争、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服务在电商经营中占到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是维持客户黏度的重要手段。
此外,2015中国轻纺城“万民电商”培训开启进市场的步伐,走访各大市场进行电商培训。(邬莹颖)
轻纺城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工建设
近日,投资近10亿元、融合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电商产业综合体――中国轻纺城跨境电商产业园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据介绍,这一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打造绍兴地区规模最大的电商产业园。为柯桥区发展电子商务、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注入强劲动力。
柯桥区委书记徐国龙,区委常委、副区长金晓明等领导出席开工仪式。记者了解到,中国轻纺城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是中国轻纺城市场“三次创业”的重要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0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其中包含电商体验馆、企业总部、智慧物流、孵化及培训中心、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人才公寓等功能配套设施。
有关人士表示,跨境电商产业园将致力建设互联网综合运营、智能物流和创业投资三大服务平台,计划通过5年左右时间的招商运营,培育出5家以上产业运营龙头企业及互联网上市企业,总营业额超过1000亿元,努力实现“再造一个轻纺城”的目标。(许益萍)
一、认真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完成了全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上报工作。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市本级和五县两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全面的资产报表编制。所属应列入资产范围的单位,全部进行了资产报表编制,做到不重不漏,汇总报表相关指标间勾稽关系正确、报表数据指标合理,有关指标与部门决算数据一致,所属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与报送的资产报表数据完全一致。
(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019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复的《**机构改革方案》,市级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按照《**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实施方案》(天财资[2019]11号)文件精神,审核批复了xx笔资产划转、报废事项,涉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约xx万元;审核批复了x笔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事项,涉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xx万元。
(三)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夯实行政事业型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财政部于今年2月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资产月报内容包括报表封面、资产情况单户表、资产情况汇总表和资产分布情况表。我科室按照要求,克服科室人员调整、业务衔接等困难,从强化基础工作入手,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初步建立了月报工作机制,月报质量稳步提高。开展资产月报编报工作,对于动态了解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数据、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四)认真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企业可变现资产清理清查工作。为了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规范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建设,促进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国有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以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18]25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可变现资产清理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对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等进行清理清查。清查市属企业可变现资产、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三供一业”资产接管及可转让股权,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及市房管局直管公房,根据可变现资产的不同类型,提出不同的解决意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认真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认真完成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市本级和五县两区开展了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上报企业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规制度,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以及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上报省财政厅2018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完整。
(二)认真开展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编制工作。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是反映经济运行情况的重要信息,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填报工作,做好月报的审核及汇总工作,按时报送,做好月报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月报数据的全面、准确。
(三)认真做好市属相关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工作。根据《**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天财资[2019]26号)要求,我科会同市国资委,开展2018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审核、复核及上缴工作。48户市属企业如实全面进行了申报,经国资委审核及我科室复核,符合条件的x户企业应上缴2018年国有资本收益xx万元。市非税局已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国有资本收益已直接上缴国库。
三、认真做好归口单位的经费划转及管理工作
根据局党组会议决定,划转市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至我科室,我们积极衔接行政政法科追减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及时下达各预算单位。积极走访、调研归口单位,了解单位的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合法。加快年初预算执行进度,及时追加目标责任奖、正常晋升等人员经费xx万元,同时督促单位专项经费的支付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支出任务。
四、认真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我科室认真学习,守初心就是牢记根本宗旨,鉴定你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担使命就是要牢记职责使命,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提现出行和使命。要时刻加强学习,珍惜每一次学习机会,对于每一项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满腔的热情,提高业务本领,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本职工作。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践行于科室日常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中,2019年多次入村入户,注重宣传引导,脱贫入户调研,掌握村情民意,深入村户进行对接,找准帮扶户的立足点和切入点,提出了合理化发展建议。
五、2020年工作打算
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成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
(二)做好2020年资产采购预算审核工作。
(三)做好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月报编制工作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的编制工作。
(四)做好全市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工作和2019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
(五)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一是做好全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纠纷调处、资产统计、财务快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等基础工作。二是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变动、交易、损失核销等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我国金融法律虽然规定银行、证券、保险要实行分业经营,但原有的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已明显不能适应当前激烈的竞争。上海作为我国的金融中心,金融各行业开拓市场、业务创新推出许多更合理的金融衍生产品,开展了许多新兴的中间业务。今年3月份,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推出第二期“万汇通”外汇资产管理顾问业务。工行上海市分行新一期个人外汇理财产品-“资多星”产品定于2004年2月26日至3月15日在该行的200多家理财网点公开认购。2002年9月,央行重新受理了中国建设银行经过修改的资产证券化方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产证券化,银行资产证券化已是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尽快制定保险资金以各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的实施方案,支持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券。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韩方河透露,公司经过长时间准备的ETF基金产品方案在上证所专家评审中获得好评,并已接到上证所关于共同开发该产品的通知。此外,公司正在与国际著名银行及资产管理集团进行技术合作,共同开发一揽子创新型的基金产品,如以金融衍生工具为投资标的的基金产品等。混业金融控股集团,已经成为不少上海本地证券公司如海通、国泰君安证券的定位。整合上海乃至全国的金融资源,特别是利用上海在金融行业的优势,以具有行业龙头地位的证券公司为主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将迅速优化金融产业结构,加速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在这一系列新兴的金融衍生产品推出的背后,我们不难看出银行已不在是简单的提供存贷的信用工具,其正积极的证券、保险业务,保险资金的直接入市,将成为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投资力量。银行、保险、证券等相互融合,混业经营的趋势势不可挡。
英国和日本“大爆炸”后轰轰烈烈的金融改革,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案》的签署,为一家金融机构提供一条龙的全方位服务创造了可能性,提供了法律依据。银行间的兼并一浪高过一浪,特别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加速融合,世界呈现金融混业的趋势。我国已加入WTO,根据承诺,我国在“入世”后五年内,逐步取消外资银行地域限制,外国银行将同我国银行一样享受国民待遇,在所有地区面向个人开展本外币零售银行业务。而我国民族金融业基础较弱,总体规模较小,可以预见在面对像花旗银行这样的金融“巨无霸”,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将受到极大的挑战,可能影响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甚至影响整个国家的安定和繁荣。所以适应世界金融体制的改革,在中国有条件的逐步推行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全面推行混业经营是不适应我国当前多层次生产力水平。但我们认为在上海,这个未来的国际金融中心,从已有的金融资源来看,逐渐推行混业经营,还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并且其实施的经验可以为将来的立法提供实践经验。当前若以上海作为试点,推行混业经营的方针,无论从国家的政策、法律还是从现有的金融体制、规模、资源、手段,都可为其提供有力的保证。
1.政策与法律的支持。2004年2月的《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和稳定发展的9点意见》,在涉及下一步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清晰地强调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属首次。该意见强调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品种创新机制。此外我国还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混业经营的发展赋予法律上肯定。1999年8月,人民银行批准了有条件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不久,又允许在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进行国债回购业务,以弥补短期头寸不足。2000年2月,人行、证监会联合了《证券公司股票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贷款,实际是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连接起来。允许保险资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股市。允许银行人寿保险业务。2001年7月《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商业银行在经过央行批准后,可以开办金融衍生业务、证券业务,以及投资基金托管、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业务。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为银行、证券、保险,在资金和业务上相互渗透提供了法律的基础。
2.金融机构的规模的扩大和治理结构的合理。上海现在有上海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29亿元,同比增长7.6%.截至2003年末,上海金融机构总数达到423家,比2002年增加了77家。在所有金融机构中,银行80家,证券公司16家,基金管理公司15家,保险公司41家,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中介机构以及各类代表处270家。2003年,上海市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73万亿元、1.3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8%、24%.银行间同业拆借和债券市场成交17.2万亿元,同比增长44.25%;上海证券交易所有价证券累计成交8.28万亿元,同比增长71%,占全国市场份额的87%;上海期货交易所累计成交6.05万亿元,同比增长269%,占全国市场份额的56%;外汇市场成交1511亿美元,日均成交量6.02亿美元,同比增长54.26%;上海黄金交易所成交金额达到245亿元。全市保费收入289.9亿元,同比增长22.02%.如此相对发达和极具潜力的资本市场,可为推行混业经营试点提供广阔的平台。“混业经营要求金融机构产权明晰,有科学的企业治理结构。金融机构有较强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风险控制措施有效。”当前我国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四个资产管理公司,逐渐剥离四大国有银行的呆帐、坏帐,改善财务状况,促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改革的总目标是,改革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绩效,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我国金融机构还没有完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实质性突破。改变了过去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出现了第一个民营银行-民生银行。金融机构的产权正逐渐清晰、管理相对规范,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金融机构还通过与国外的金融机构合作,引进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管理和监控经验,建立良好内控制度、风险管理能力和自律能力,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和竞争力得到了有效的改善。规范的金融机构是实现混业经营的必要前提。
3.监管的完善。混业经营制度是以先进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为基础的,要求建立严密的金融风险防范监控体系。当前监管的格局是直属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统管监管权力,实行集中监管。金融监管当局具有极高的监管权威。同时中国改革开放已20多年,我国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吸收了国外许多成熟的监管经验和先进的监管手段,大大提高了监管效能。如刚刚制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就大量参阅了巴塞尔委员会的指导性文件以及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和地区银行业的法律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要求建立监管机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股东资格的审查;通过制定和实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实现监管方式从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的转变;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监管手段;建立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会谈制度;建立监管评级体系和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强化市场约束等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为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在证券领域,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①法律手段。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证券法规来管理证券市场。这是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约束力强。②经济手段。指通过运用保证金比例等经济手段对证券市场进行干预。这种手段相对比较灵活。③行政手段。指通过制定计划、政策等对证券市场进行行政性的干预。这种手段比较直接。这些全方位监管模式、监管手段一定程度上符合了我国当前金融市场对监管的需要,对今后混业经营所需的更为完善、全面的市场监管提供了经验,打下了夯实的基础。
4.入世和国际竞争的推动。我国已正式成为WTO的成员国,根据我国的承诺将逐渐开放金融市场,实现国民待遇。我国金融业将平等的参与国际竞争,而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将不得不面对混业经营制度下的“全能银行”、“金融超市”,分业经营模式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就会显现出来。外资银行如花旗银行,将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业务全面融合、交叉,金融创新能力强,其全面的服务和组合经营的低成本,将使国有金融机构处于极为不利的局面,而且如果允许国外银行在我国实行混业经营,而我国的金融机构仍墨守成规,则存在对国有金融机构不平等竞争问题。因此,适应世界潮流和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以上海为龙头逐渐在全国推行混业经营制将是一个完全的明智之策。
从国际形势和我国的现实需要,可见混业经营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人们所说的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问题,是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内核。广义上理解金融混业经营,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多元化经营。金融业是一个极具高风险,高投机性领域,对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股市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1993年之前,我国实行的是混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机构的业务交叉。由于我国当时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经济刚刚起动,资本市场规模较小。市场上投机过度,价格波动剧烈,由于当时缺乏行业监管,导致了当时整个经济陷入了盲目的虚假繁荣,助长了泡沫经济的发展,直接危机了我国的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国才推行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当前我国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政府在经济中角色也应该得到归位。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金融机构实际上是政府的附属企业,企业缺乏自。政府既是市场的参加者,又是市场的管理者,这种双重定位导致我国的国有金融企业效率低下,经营效益差。因此,我们认为政府在金融领域也应作到“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现代世界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政府在金融领域的作用是确保建立一个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市场业务的开拓,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应该是各个金融企业在平等的竞争中逐步发展和完善的。政府的任务是最大限度的减少金融领域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保证金融的安全和稳定,其功能的实现主要通过对金融领域的监管实现,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管。
我们认为若以上海作为试点推行混业经营,必须首先解决对混业经营的有效监管问题。没有有效、健全的监管体系,只会使我们重蹈覆辙。我们认为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应当顺应金融自由化潮流,放松金融管制,但放松监管并不等于放弃监管,我们当前的任务是提高监管的质量。在规制金融监管结构安排,我们要考虑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1.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金融业的自律监管是指自律组织根据全体成员共同制定的行为规范,实行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自律监管是与政府监管相对应,其有自身的特点,发挥着特殊的作用。一般而言,自律监管能降低监管成本,具有相对灵活性和及时性,迅速解决金融市场上遇到的问题。同时自律组织拥有一批具有知识、技能和经验的人士,能够发挥专业优势。目前有一个引人注目的新变化,即官方监管机构在加强规范化监管的同时,也在尽力帮助和推动金融机构提高自身风险监控能力,完善自律监控机制。这说明监管观念己发生新的变化,从传统的监管者包揽一切责任的做法转向激励被监管者主动承担更多的责任。也就是说,在金融混业的环境下,规范化的官方监管和市场的自律监控并重,已成为当今金融监管结构安排的主要特征。目前我国全国和地方性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及证券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己建立,但他们在金融监管中作用形式大于实质,在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中还是政府监管起主导作用,如何发挥自律组织的功能,辅助政府监管将是今后改革的重点。根据我国的金融现实发展情况,政府仍承担主要监管职能。我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金融监管激励不相容。激励相容的金融监管,强调的是金融监管不能仅仅从监管的目标出发设置监管措施,而应当参照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引导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激励不相容的监管,必然迫使金融机构付出巨大的监管服从成本,丧失开拓新市场的盈利机会,而且往往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金融市场的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金融监管并不要在某些范围内取代市场机制,而只是从特有的角度介入金融运行,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高效运行。“放松监管”与“监管重构”,成为了历史发展的趋势,也成为我国今后监管立法所追求的目标。
2.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功能性金融监管概念是由哈佛商学院罗伯特。默顿最先提出的。所谓功能监管(functionalregulation)主要指金融监管从通常地针对特定类型的金融机构(针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不同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转变为针对特定类型金融业务(针对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分别加以监管),而对“边界性”金融业务亦明确监管主体,同时加强不同监管主体间合作的监管法律体系。在我国,各金融领域日益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完全割裂银行、证券、保险业务领域,是不现实的。即使是在完全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中国金融市场,仍存在全能化的金融企业。如初具形态的光大集团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分别代表了金融控股公司的两种不同模式。中国光大集团可谓是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尝试者,也是纯粹金融控股公司的代表。光大集团目前拥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和光大信托3家金融机构,同时持有申银万国证券19%左右的股权,成为其最大的股东。光大集团同时还拥有香港上市的3家上市公司-光大控股、光大国际和香港建设公司,此外还直接、交叉控制着境内外银行、证券、信托、实业等涉及各行业的上市、非上市公司分别19家和10家,间接控制的孙子公司几十家。1999年12月15日,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宣布组建中加合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说,光大集团目前的业务格局就是一个全能化的金融控股公司。机构监管是针对不同金融机构类型进行监管,由相应金融监管者对特定类型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对全能化的金融控股公司,如果仍按照机构监管的模式,必然会出现监管重复、监管空白的现象。这给此类金融控股公司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逃避监管带来了可能。所以,在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单纯的机构监管是低效率,甚至是无效率的。我们主张在上海可以试验推行功能监管。银行监管强调的是保护投资者和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公众对银行的信心。证券监管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保证市场公正、有效和透明;减少系统性风险。据经济功能分配法律权力,能大大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金融创新消除了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区别、模糊了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界限,传统的以金融机构类型作为监管划分尺度的法律体系将无法应对现代金融市场,并使金融监管的实施更加困难。而功能监管实现了全方位金融监管,尽可能地消除“监管真空”以构筑公平、稳定的金融环境,保持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将“功能监管”以专章加以规定。我国金融监管立法应当顺应金融自由化潮流,借鉴外国立法经验,重构监管职能,由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向混业经营、功能监管的模式转变,提高金融资源利用效率和金融运行质量,降低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安全和稳定。
(一)坚持依托规划策划项目。一是依托已有的规划策划提炼项目。立足已经制订的统筹城乡发展、推进“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建设等各类规划,结合试验区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等,策划包装一批能源、交通、水利、市政设施、技术改造、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及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对尚未规划的领域要抓紧做好规划。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完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和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县级医疗机构建设规划,养老机构建设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实施规划等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力争在20*年上半年完成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并认真做好与国家、省相应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对接,以利于项目的争取和策划包装。
(二)完善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市发改委负责全市项目储备库的管理;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的项目储备子库;要将规划策划项目,申报中央、省支持项目和对外招商项目均纳入项目储备管理。储备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全市项目储备库常备项目不低于500个,各区(市)县项目储备子库常备项目不少于50个,其中精包装项目不低于20个。未纳入全市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使用市本级政府性资金。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项目是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落实”的思想,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围绕项目策划包装,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加快规划实施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工作,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落实责任主体。市发改委是全市项目工作的总牵头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和项目具体情况,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管理、协调服务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市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要做好项目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项目尽快实施。
(三)完善决策机制。要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社会咨询中介机构及专家的作用,对规划实施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评审。要建立重大项目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项目实施方案需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审定。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通过听证、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实现民主决策。
三、加大项目争取和对外招商力度
(一)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要对照研究国家和省确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规划,综合平衡项目申报基础和实施条件,筛选符合规划、前期工作深入、建设资金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成熟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衔接汇报,力争使我市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的投资计划,实现20*—2010年争取国家和省支持资金(含灾后重建资金)300亿元以上的目标。同时,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大型企业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布点成都。
(二)加大对外招商力度。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抓住我市产业链发展特别是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缺失环节,推进产业链招商和相关配套项目招商,特别要在高新技术、现代制造业、农业产业化、金融、信息、物流、会展、文化、旅游、商贸等领域,加大招商力度,力争20*—2010年签约亿元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100个以上。
四、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一)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机制。要按照规划和轻重缓急,对项目前期工作分类安排,有序推进。对新规划和新策划项目,要进一步做好项目论证和方案细化,及早开展可行性研究、资金筹集方案及效益测算等工作,尽快形成实施方案。对已形成实施方案的项目,要积极开展规划选址、勘测设计、环评、节能评估等工作,做好可研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尽快报批。对正在报批的项目,要抓紧落实资金、土地、环保、道路、供电等配套条件,加强对上衔接和争取,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市发改委要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一批重点前期项目,落实专门前期工作经费,予以重点推进和支持。
(二)建立项目前期工作保障机制。要深入推行并联审批,加快完善申报项目用地、规划、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尽快完备项目开工条件,推进项目实施或对上争取、对外招商。对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要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先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前期工作深度和进度。对项目前期工作深入细致、取得成效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从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给予经费支持。
(三)加快项目实施步伐。对已争取到国家、省资金支持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努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在建项目,各级城管、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做好沟通衔接,确保项目施工的连续性。
五、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一)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要统筹安排市本级财政建设性资金和各类产业化发展资金,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直接投入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投资的放大效应,20*年安排市及区(市)县两级财政性建设资金1*亿元。要进一步整合政府性融资平台,提升信用等级,为落实信贷资金创造有利条件。
(二)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20*年争取各驻蓉银行机构对我市新增2000—2500亿元信贷资金。鼓励企业通过上市融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保险资金债券投资、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信贷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发行信托产品等方式融资,积极争取设立西部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力争20*年全市直接融资规模达到400亿元。
(三)积极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和引导民间以独资、联营、参股、特许经营、委托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参与我市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多层次创业投资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机构整合等多种方式支持我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现代农业担保公司、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加快发展,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健全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通过金融机构对相关项目开展理财、信托等业务,吸引社会资金。力争20*年实现社会投资2800亿元。
六、加强项目协调和监管
(一)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项目的协调服务,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充分发挥重点项目VIP服务室作用,为重点项目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各级发改部门要会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投资进度、工程进度、资金来源和使用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完善项目信息报送机制,及时为各级政府项目推进工作提供快捷准确的决策信息。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要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各级发改、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和环保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监察、审计、稽察办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督检查,从严查处项目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七、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一)组织模式创新
财产保险市场的有效运行主要依赖于企业组织模式及其管理机制。目前,组织模式变革呈现出新动向———即自保公司和互助保险模式,新模式的出现标志着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组织形式的多元化,传统的组织格局被打破。从国外的市场实践情况看,超大型企业通过设立自保公司对自身的各类经营风险,特别是巨灾风险进行平衡性管理,其具有平稳财务、降低成本、合理避税的特点,中石油自保公司无疑成为我国这种保险组织形式创新的先行者。与此同时,2011年,中国保监会核准了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西门外村的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我国首家农村保险互助社,它意味着这种不以营利为经营目的,经营成本相对较低的保险服务形式可能成为未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一支主要力量和重要趋势。
(二)管理体制创新
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创新面临的主要机制障碍在于,一是传统的关系营销仍未得到有效改观,二是对政府政策的依赖程度高,独立经营能力不够;三是资本市场和发展对财产保险融资吸纳能力的冲击,金融产品多元化对传统保险产品的冲击与替代;四是分业经营与分业管理机制的弊端不断显现;五是人才管理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完善,无序竞争频繁发生。管理体制创新,深化保险体制改革,推进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完善股份公司的内控管理,建立科学决策管理体系,增强财产保险的风险防范与风险管控能力。推进经营机制创新,拓宽经营管理思路,积极探索激励与约束机制,深化保险的服务和保障理念。逐步探索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人才管理模式。探索个人人管理机制创新,在培训、晋升、佣金、个人保障等环节进行改革与创新,完善第三方交易平台,完善人管理制度。强化对分支机构的管控。
二、保险产品创新
(一)财险产品需求的激发与引导
财产保险应该以社会需求变化为导向,以经济和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中心,开发保险产品创新体系,根据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变化,追踪居民和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为,关注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家财保险、生产与流通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开发农业财产保险产品。进一步研究和开发服务与国家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产品门类,如重大疫情、灾害、高风险工种与行业保险,医疗责任,建设工程质量,旅行社责任险,重大环保与绿色产业的风险责任保险等等。探索财产保险产品的新的功能。贷款是当前社会经济安全和家庭财产安全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于贷款资金的使用,可以由财险公司创造新型贷款保障型产品,如医疗责任险、车贷险、房贷险,将财产保险真正推向民生领域,深入到百姓的生活当中。
(二)调整险种结构
虽然财产保险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不容忽视的是无论从经营管理理念、行业经营秩序和经营管理的规范性、到经营环境和经营质量等方面存在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财险市场仍然存在着突出的结构性矛盾,如险种结构失衡、财险业务过分依赖于车险、企业产险和责任险比重仍然较低。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改革过分依赖车险的严重畸形的财险产品结构,增大家财险比重,创造适销对路的家财险产品,着力进行财产险险种结构调整,创造新的家财险或责任险产品品种。未来财险发展的重点应在与家财险与责任险,其中责任险可以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就责任险来说,交通、旅游、医疗、教育、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都可以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责任险中保险公司及其人扮演的是风险管理者的角色,这更体现了财产保险这种社会风险管控制度的本质特点。
(三)开发和创造新型保险产品
产品开发和创新的主要动力来自于行业改革的深化,组织模式和业务模式创新。从国内外成熟经验看,推动新型工业化和实现产业优化升级,不仅需要注重资本投入和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更需要注重投资贸易环境等软件建设。在成熟的财产保险市场国家和地区,财产保险业可以为企业的科技创新、生产、物流、销售,以及企业人才队伍提供全面风险保障,保险业的发育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的重要内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着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疏通保险保障、融资信贷等一揽子金融服务链条,完善配套和增值服务,进一步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区域内生产、物流、销售各个环节,为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扩大再生产提供必要的支持。在增强财险企业盈利市场空间的同时,也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的动力以及低于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不断扩大保险服务领域。当前,财产险费率持续走低的原因之一是竞争激烈,而引发激烈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险种竞争过于集中,尽管财产险险种种类不少,但竞争主要还是围绕着企财、机动车、货运险展开的。责任险、信用保证险、短期健康险等险种,社会需求日益扩大,但由于多种原因,目前业务量不大,发展速度缓慢,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在这些险种的发展上下大气力,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一个适销的新险种就会形成一个市场,保险业应加快实施产品开发战略,根据市场需求,不断研制新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市场容量。此外,在开发市场和创造新产品之前,必须着力消除营销财险行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这一点对于财险制度改革至关重要。应进一步推进保险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强财险保障的制度与法律建设。此外,可以通过细分客户需求,细分客户群体,创造多样化、个性化、贴心的财险产品。
(四)开发衍生型产险品种,挖掘投资性财产保险产品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保险与金融的联系变得越来越密切,保险零售市场、资本市场、资产负债管理和公司的风险管理中都出现了保险与金融的融合,保险期权及保单贷款证券等衍生品及证券化工具不断推出,财险市场重点应探索产品的新功能和新价值。新型的金融服务企业———银行保险业不断涌现。目前,保险衍生品及证券化工具市场虽然还未得到充足发展,但作为传统再保险的替代或补充,可以有效地解决巨灾保险的承保能力缺口。过去,世界范围内的投资者只是间接地以(再)保险公司普通股的形式参与巨灾相关的损失概念决定,除了提供一高度可变的超平均水平的潜在收益外,可望起到很好的分散风险的效果。随着世界金融市场一体化及金融科技的发展,保险与金融会更趋融合,保险创新更会层出不穷。例如,国际上早已经出现的保险期权,风险交易,保险资产证券化等,都提供了不错的保险衍生产品开发思路和有益借鉴。
三、开拓潜在保险市场,拓宽服务领域
(一)加强保险宣传、提高保险意识
服务社会管理空间巨大,观念与创新是关键。服务社会的理念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减震器的作用,理念领先是财产保险产品创新的导航。保险宣传是一种观念的引导,更是一种情感的交流与互动。我国由于受到传统经济方式和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人的思想是偏于保守的;再加上我国的保险业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所以我国老百姓的保险意识普遍不足,甚至还有错误认识。在保险、宣传方面,保险行业一定要加强与各类传播媒体的合作,利用大众媒体覆盖面广、百姓对之信任度高的优点开展形式多样、别开生面的保险宣传活动,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激发保险需求、合理推销险种
财产保险商品的非渴求性,从根本上决定了顾客不可能像购买有形商品那样主动购买保险,即使是有保险意识的顾客,也会因为需求的潜在性而拖延或放弃。部分保险公司提倡需求导向式销售,就是要改变以往的产品导向式和销售导向式的营销观念。销售过程中要充分了解顾客的家庭状况.分析顾客可能会面临的各种风险,把顾客家庭中潜在的保险需求激发出来,使他们意识到不买保险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财务危机,适时推荐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组合。深度开发,提高保险覆盖面,调整保险产品的发展环境和产品服务的空间分布。从根本上改变通过人情关系,通过强行销售或者恶意竞争来占领市场份额的做法。
(三)拓宽服务领域,细化服务环节
在传统的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基础上,保险业积极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从城市走向农村,从第二、第三产业走向,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农房保险等一系列保险服务;深入教育领域,学校的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煤炭开采等高危行业责任保险;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企业年金、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同时,跟进一步精细化深入到生产的具体步骤和关键环节中,同时也可以深入到企业产品销售等关键步骤中,挖掘传统财产保险市场中的,精深财产保险市场。跟随价值和风险较高的新型产业或者创业群体,推出新型创业保障型产品。
四、财产保险服务创新
在服务内容上,应该着力围绕保险咨询、方案设计、个性化定制服务、承保、风险管控、勘察定损、理赔等做到细致周到。创新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建立数字化档案,客户服务记录系统,了解和体会客户不断变化中的真是保险产品需求,设计个性化产品,提供更为简洁优惠的保险产品,开发保险产品的投资与增值功能。充分利用电子邮件、网络平台、语音电话、短消息等渠道,为客户提供自动服务项目,如在线查询、产品推荐、理财产品、财产保险关联业务拓展与办理等。精细服务环节(精深保险)。实行精细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保险公司卖出的是保单,经营的是风险,实行精细管理,加强风险控制,稳健经营,是财险公司稳定利润的基本策略。首先,要认真开展以核保、核赔为中心的全面业务内控管理,要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核保,要将那些不可保风险坚决剔除;认真核赔,在充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前提下,努力减少骗赔、诈赔案件,挤干赔案中不应有的“水分”,合理降低赔付率。其次,要加强再保险工作。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细化各险种的自留额标准,将超出自留额标准的大的承保项目和高风险业务适时分保出去。通过分保,既扩大了公司的承保能力,又分散了经营风险。第三,重视开展各险种的跟踪服务,将保单的事前预防,事后理赔之间的事中指导的空白进行查漏补缺。重点在于细化事前的条款细化,服务人性化和个性化,重在对被保险人的事中的监督、管理与警示,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财险产品销售方式创新
(一)探索和发现新型销售渠道
如推进电子商务、电话营销、邮政、产寿险交叉销售等等。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建立微型分支机构及微型人或者流动人制度。深入民生领域,加强管控民生或家庭安全保障事项,如天然气,居民用电,火灾,通讯,重要财产,动产与不动产,存款,等保险,提升财产保险对民生利于的渗透力和保障力。
(二)改变销售方式,理性销售保险产品
过去人情保单和关系保单在保险销售中占有很大比例,这类保单极容易导致顾客和保险公司之间产生矛盾和法律纠纷。现在,随着顾客保险知识的拓宽,冲动购买保险的行为已经理性化,强势推销、人情推销再也行不通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诚信的个人品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取胜。而新型营销方式.如电话行销、信函销售、网络销售等是顺应时代潮流的产物,保险营销渠道也应该顺也电子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但与此同时,电网销的服务问题也日益突出,首当其冲的是配送问题,其次是落地服务,特别是理赔服务问题。此外,在我国的电网销的发展,除了利用的便捷的特点外,更多的是利用了价格的优势。消除和纠正电网销售模式的缺点,积极推进新兴消费模式与消费方式和当代青年消费大众生活模式的接轨。迎合年轻消费群体,未来10年财险产品消费主力军,培育稳定的财产保险产品的消费群体。
(三)延伸销售终端,推进财险销售模式与销售重心的企业、社区终端建设
2011年人保在天津先行开展了门店销售模式的新探索,行业销售能力和销售渠道建设的新动向,未来随着保险“进社区”理念的普及,对传统销售模式的回归,特别是门店销售模式将可能成为销售的一种新趋势。在社区建立保险产品销售与市场拓展的人制度。同时,营销员制度进行改革,改革传统以人事制度为导向的人事管理模式,采用现代最新的HR管理模式,不是表面上采取计算机管理平台,而是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
六、财产保险理赔服务价值的实现
关键词:云南省;甘蔗保险;旱灾损失评估;保险理赔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3-0091-03
一、云南甘蔗生产现状及旱灾保险的必要性
云南省甘蔗种植面积和食糖产量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二,常年甘蔗种植面积450万亩,蔗糖产量200万吨以上。甘蔗种植主要分布于德宏、临沧、保山、普洱、红河、西双版纳、玉溪等州市,是滇西南、滇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作物。连续多年以来,蔗糖产业是8个主产糖州市、43个县(市)域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已经成为云南省600万蔗农增收、企业增效的重要经济来源。
云南地处著名的亚洲季风气候区,夏季受西南季风的影响降水量偏多,而冬季主要受来自大陆高压前部的偏东气流或经过青藏高原南侧的西风气流的影响降水稀少,气候干燥。因此,作为甘蔗主产区的滇西南、滇南地区呈现典型的干湿季分明的季风气候特征。由于冬春季降水稀少、蒸发量大以及水利条件差等因素,旱灾成了云南省发生频率最高的自然灾害之一。依据投影寻踪原理对云南省过去六十年的旱灾进行评估发现,云南省在1950—2009年间,平均2.3年就会出现一次比较严重的旱灾,特别是近十年来,旱灾发生的次数以及损失程度都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尤其是2009年末到2012年云南省发生了历史罕见的持续干旱,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甘蔗是一种生长周期长达三至四年的宿根作物,旱灾对甘蔗生长造成的影响短时间内难以消除。旱灾不仅影响到当年新植蔗发芽生长情况、成活率、宿根蔗的单产和产糖率下降等,而且对来年的宿根蔗的发芽和产量均有较大的影响。云南频发的旱灾严重地影响了蔗农的生产与生活,影响了蔗农的生产积极性,为促进云南甘蔗产业的稳定发展,在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甘蔗旱灾保险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
二、甘蔗保险理赔流程及旱灾损失评估方法
(一)甘蔗保险理赔流程
根据云南甘蔗旱灾保险的规定和实践,甘蔗种植在保险期内发生了保险责任事故造成的甘蔗受损时,蔗农或者发生地的甘蔗站可以通过以下流程实现甘蔗保险理赔及时获取资金恢复灾后重建。一是报案,即被保险人应该及时向投保公司或试点县(市)支公司业务人员报案,同时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被保险人姓名,简述事故原因、损失基本情况等内容。二是查勘,即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及时通知查勘人员组织查勘。查勘人员应做好现场查勘记录,并核实被保险人投保情况。保险公司按受灾面积的大小确定查勘人员,若50亩以下直接由甘蔗站进行查勘,大于50亩小于100亩时由保财险公司业务人员参与查勘,100亩以上的由查勘定损理赔小组现场查勘,灾情严重的上报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工作领导小组处理。三是现场查勘资料收集,即通过现场照片等手段获取事故现场全貌、绘制事故现场图以及事故询问调查记录,确定损失部位及损失程度。四是定损,由于甘蔗生产受灾后生长期具有再生的特殊性,甘蔗从种植到收获是不断生长的过程,物化成本不断增加,保险价值也不断体现。因此,发生保险事故时,要由县(市)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理赔小组根据不同生长期、不同事故原因进行科学定损。五是按照损失程度及保险标的投保额赔偿损失。
(二)旱灾损失评估方法
旱灾损失评估是甘蔗保险理赔过程中一项重要工作,快速且准确地对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作出评估,是甘蔗保险理赔工作的关键。而迅速准确地评估旱灾的损失,则需要科学的评估方法。
实践中对旱灾损失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概算法、调查统计法、遥感评估法以及综合评估法。概算法是根据一定数量的抽样调查,求出平均经济损失,而后按受灾总体情况进行整体估算。调查统计法是深入受灾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将调查数字一一进行统计综合,最终评估出受灾整体的经济损失。遥感评估法是利用遥感信息系统建立水旱灾害经济损失评估数据库快速远距离整体地评估灾情,目前这种方法中应用比较广泛的卫星遥感干旱监测方法主要包括土壤热惯量法和植被供水指数法工,其中,土壤热惯量法主要是利用水分特殊的热性能进行土壤水分监测,它适用于地面或植被生长较稀疏地面的干旱遥感监测;植被供水指数法比较适用于地面作物覆盖情况下的干旱状况的遥感监测。综合评估法即上述三种方法的综合使用。相比较而言,概算法和调查统计法更简单、易于操作,遥感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更为先进和科学,但设备和技术要求较高。目前,云南甘蔗保险中旱灾损失的评估方法采用的是概算法和调查统计法。
确定旱灾损失程度的评估方法有影子工程法、机会成本法、市场价值法、恢复费用法经验系数法等,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旱灾损失程度及损失评估方法正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针对旱灾损失的构成,提出了新评估灾损的指标,如包括灾害持续时间和人员伤亡等属性指标以及财产损失、救灾费用和灾害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等货币性指标;在评估灾害损失的过程中,针对受灾的程度以及灾害损失率提出了灾度和灾损率的概念,并按照不同标准对其进行了等级的划分,如按照水利部颁布的旱情等级标准的文件,对根据农业旱情指标中土壤相对湿度、降水量距平百分率、连续无雨日数、作物缺水率、断水天数等程度将干旱等级划分成四等,主要包括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以及特大干旱。灾后损失评估方法以及指标体系的日臻完善,为保险公司和各级政府开展保险理赔、灾后救援和恢复重建提供了科学准确的定损依据。
三、云南省甘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为了抵御各类自然灾害和意外损失风险的能力,2008年以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和德宏州通过政府财政、龙头企业、农户三方共同承担保费的方式实施了地方政策性甘蔗保险试点,截至2012年2月,全省甘蔗保险覆盖面积达到182万亩。甘蔗政策性保险的试行对降低蔗农灾害损失,促进地方甘蔗产业稳定发展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同时,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也面临和呈现出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甘蔗保险内容设计不完善
云南甘蔗种植的立地条件和气候特点决定了其是一个旱灾频发的地区,旱灾作为一个“大概率”事件,一旦发生受灾面积广、损失程度深,加之作为种植甘蔗的个体农户其自身的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其对农户是一个巨大的威胁。但是目前云南省试点的甘蔗保险方案中基本险责任范围只包括火灾和地震造成的损失;洪水、渍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造成冲毁、掩埋的损失;暴风、龙卷风造成的损失等,却未将旱灾列入基本险而仅将其列为附加险。保险产品内容的设计还不能完全适应和满足现实需求。
(二)查勘定损难度大
理赔服务质量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体现保险业现实价值的重要标志。但是农业保险不同于普通商业保险,农业保险的特殊情况决定了查勘理赔的复杂性。蔗农以单个农田农场为保险标的,当灾情一出现时,面对甘蔗生产经营规模小而分散、甘蔗损失需二次定损的特殊性以及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则灾害损失覆盖面积大等问题时,现行的保险模式下需要保险公司能及时派遣更多具有专业理赔知识的人员去现场查勘定损,但是广大蔗区地处偏远、交通极其不便加之保险公司人员吃紧,靠商业保险公司“下乡”的模式势必加大了传统甘蔗保险查勘定损的难度,且推高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以及理赔不及时的情况出现等。针对这种问题和情况,云南探索和实践了以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出面层层把关审核、保险公司抽样查勘结合等甘蔗定损方式,这虽然提高了现场查勘定损的效率,降低了成本,但也容易出现“人情定损”,甚至出现造假、滥报和虚报等道德风险问题。
(三)灾情核定缺乏标准
甘蔗生长过程中总会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但不同的生育期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别大,减产的程度不一样,导致甘蔗灾害的损失程度核定困难,加之多数保险分支机构缺少懂农业生产的技术人员,遇灾受损时更是无法准确定损,容易产生分歧和矛盾。例如,甘蔗旱灾的保险赔偿是按照实际损失程度以每亩甘蔗损失30%为起赔点,每亩损失程度低于30%(包括30%)不负责赔偿,超过30%以上的按保险金额核定。但多少是31%,多少是29%无法确定,当损失程度出现在临界点附近且没有一个公正的评判标准的时候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况,此时很容易导致不公正的现象。
四、完善云南甘蔗保险的思考
(一)完善保险内容的设计,加快建立巨灾风险机制
在旱灾风险比较大,农户承灾能力弱,以及甘蔗保险首次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西部的补贴比例高达40%的良好政策下,可以考虑将旱灾保险由原试点方案的附加险改列为基本险,同时将宿根蔗也纳入到旱灾保险范畴,切实有效地加强保险保障作用。
在将旱灾列入基本险的状况下,针对保险公司按风险概率来厘定农业保险费率时保费过低将使其无利可图甚至亏损,而提高保费时农户又存在交不起的情况,应该加快建立巨灾风险机制,包括三条途径:一是建立甘蔗再保险机制即原保险公司在确定风险自留额后,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把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二是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基金制度,将保险公司收取的巨灾保费,通过再保险的方式汇集成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由专业再保险公司代为管理,充分运用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证券化等特有技术手段,将巨灾风险进行分散,最大程度提高应对巨灾损失的能力,政府对基金建立和运作给予政策支持。三是通过资产证券化分散巨灾风险,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将保险市场的农业巨灾风险打包转化为能在资本市场上流通的金融工具,利用资本市场上众多的投资者将农业巨灾风险分散。
(二)提高服务水平,探索新的保险模式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在投保地设置直接服务农业保险工作的乡镇农村服务站点,了解和掌握保险对象的有关信息。在保险公司缺乏专门人才的情况下可以加强人员培养业务培训,与乡镇农业站、地方甘蔗站的人建立工作协助机制,由熟悉当地农业情况的人来指导将使理赔程序更容易进行。在提高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灾害评估方法以及探索新的保险模式减少理赔难度,如利用遥感信息系统建立水旱灾害经济损失评估数据库快速远距离整体地评估灾情。建立天气指数农业保险根据被保作物的产量或收入的损失高度相关天气变量或复合天气变量的阈值如温度、降水、风速或光照等作为理赔的依据,可以减少传统保险模式下乡难的缺点。
(三)完善灾情核定标准,探索新的保险模式
灾情核定标准单独由保险公司确定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即由有政府背景但保持相对独立的机构负责起草条款和厘定费率,同时可以在赔款制度的设计上,将灾后评估和收获后评估结合起来,以产量来衡量受灾的程度,即用前几年平均亩产做基数,设定起赔比例,差多少赔多少,有政府行政力量和专业部门技术的参与以及赔款制度的完善能避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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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集中爆发期,风险缓释。”一位参与近期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的人士说,整治工作已进入“下半场”。
陆续出台的以国务院办公厅《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轴心的配套文件,掀开了下半场的序幕。
1月10日,2017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银监会明确提出继续严治互金风险,推进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加快分类处置和清理规范。
而一月前的2016年12月9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也在整治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风险整体水平下降,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初步遏制。接下来,各地第二阶段的清理整顿工作将陆续展开。
“我们正在抓紧上报本省的整治报告。”一位浙江省金融办人士说,按照规定,春节前必须“交作业”。
而对于那些难以“冲关”的互金机构而言,更是年关难过。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运营中的网贷平台共2448家,比上年末减少987家,即一年内消亡了近1/3。
毫无疑问,整治下半场更会“刺刀见红”。“下半场任务更重,要定规矩、定体系。互金机构要找准生存法则,监管层则需研究和建立长效机制。”前述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士说。
上半场未竟之题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上半场整治工作以大撒网的“摸底排查+现场检查”为主。
自2016年4月国务院组织17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启动整治工作以来,前期的摸底排查工作已于2016年四季度基本完成。
总结上半场工作,监管条线基本厘清、规则框架基本成行、协调机制基本建立,不但有效排查了风险,还对互金机构起到了警醒作用,遏制了风险的进一步深化。
即便如此,上半场工作中仍难免有未竟之题。
“地方金融办、行业协会以及区县政府、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组团前来检查,还让我们提供了数轮材料。”在一位北京的网贷机构负责人看来,这些材料关系着生死存亡,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产品宣传、资金流转去向、第三方机构存管等情况。可一番精心准备之后,至今未等来进一步通知。“听说一些机构已收到整改通知,但我们还没信儿”。
对此,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下称“整治办”)人士介绍,整改通知正在批量下发,逐一覆盖。
这期间,一些企业提出了三个问题――整治覆盖面是否足够大?整改方案是否有很强的针对性?如何评判调查小组的客观公正?
其一,上半场的排查范围有限,调查小组主要参照两个指标:一是各地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会员名单;二是在网贷之家、网贷天眼等第三方研究机构上留存过数据。
由此,金交所、征信公司、数据公司以及一些完全依靠线下推广和私募来从事借贷业务的机构,尤其是打着互金旗号还没有在监管层视线之内的一些机构,被漏掉了。
“原以为会有调查小组,但这次整改没有囊括征信和数据行业。”中诚信征信一位高管说。我国的信息黑产已野蛮生长数年,严重威胁公众隐私、财产安全。
其二,调查小组中,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主力,会对每家被检机构出具报告,评判其为合规类、整改类或取缔类。但这些第三方机构的来历、资质和对其的监管手段都也有疑问。
其三,地方整改工作的牵头单位并不明确。
“或者地方金融办、地方整改办牵头,或者地方行业协会牵头。”前述参与整改工作的人士说。
北京等地的地方金融办较为“强势”,因而担责较多;也有一些省市的金融办力量相对薄弱,市县以下往往没有独立编制,下设于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专业性和排查能力难免打折。
按照浙江省金融办人士的说法,去年以来该省金融办做了架构调整,其中就互联网金融专门新设了处室,在整改工作中担任主力,“动静在全国范围也算比较大了。”
从《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的信息看,全国各省份几乎均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30多个省级整治办中,多由地方金融办牵头,10多个由央行分支行牵头,还有几个是两者共同成立。
下半场三大重点
尽管有遗留问题,但互金监管从无到有,已经是莫大的进步。
据悉,下半场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的重点,将落在总结汇报、规则常态化和“穿透式”监管三大重点上。
今年1月至全国两会前后,整改工作会经历个体整治意见下发、督导等环节,同时各地方将上报整改效果;两会结束至5月份左右,主要是向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总结汇报。
“排查结果显示,全国的风险程度差异很大,严重的大概有七、八个省中的60多个城市,、青海等省的风险较低。”前述人士说,风险低的一些省市相关工作会提前结束。
这期间,由于跨年时期市场上难免出现流动性紧缺,因而整治意见将分批次下发,给企业留出缓冲时间。而已经接到整改通知的企业,则必须加速合规进程。
“第二大重点,是构建监管规则体系,其中的一部分法律工作已经开启。”一位金融监管部门的司局级负责人表示。
自2016年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来,“一行三会”等17个部委陆续公布非银机构支付、跨界资管、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和互联网金融广告等6个细分领域整治文件,形成由一份“国字号”方案和6个部委级方案组成的“1+6”一揽子方案,奠定下一阶段监管工作的大框架。
据悉,后续还会以急用先行的原则陆续关于投资者适用性、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诸多政策,部分还将上升至法律层面,实现监管规则法律化、常态化。
“各部委将各司其职,例如由央行负责的部分,将先后历经金融市场司、支付司等部门,最后落到条法司。”前述司局级负责人说。
第三大重点,则在于探索设计“穿透式”监管框架。
呼吁多时的“穿透式”监管思路未在上半场中清晰呈现,“一行三会”迄今仍存不同看法。
根据前述司局级人士的理解,“穿透式”意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留风险死角。目前在监管层呼声较高的,或分为两层含义:
一是集团化、跨业态经营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大多是早期从P2P、支付、众筹等转型而来,通过并购而坐拥数个行业牌照,资金通常从严监管领域倒手至宽监管领域,涉嫌关联交易和风险转移,需要“一行三会”对其现有业务各自认领。其监管难点,是打破我国金融系统的分业监管现状。
其中关键,在于从过去的机构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功能监管,扒开一些互金机构花哨的外衣。
二是重点关注资金去向,即无论资金经过了信托、基金、资管、网贷、企业年金、金交所或是银行理财,监管层都紧盯资产端,找到风险传导的终点。
“这需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度,也是协会当前的工作重点之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人士表示,协会已于2016年10月推出《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
上述文件规定了96项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分为从业机构信息、平_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三方面,以期达到机构自身透明、资金流转透明和业务风险透明。
“穿透式监管是全球性难题。”互金协会人士表示,“各国都在尝试,我们也尚处观察阶段,希望今年会有定论”。
曝出新风险
诸多参与整治工作的受访者均坦言,眼下金融风险错综复杂,一些新风险超出了监管层预期。
“业态变来变去。”前述参与工作的人士表示,金融网络化、社交化、场景化,让监管层难觅抓手。
目前,上半场排查结果中出现三大新风险:
其一,是一批合规无望的互金机构加速消亡,但另一批却在以各种方式加速扩充――除去满足合规上线的“硬杠杠”外,它们或引入国企股东来增加信用背书,或以集团化运作来腾挪非合规业务,规避监管。例如,积木盒子、开鑫贷、团贷网等数家P2P逐步实现了包括网贷、企业理财平台、私募基金、金融资产交易等在内的集团化运作。
其二,是长期处于监管盲区的金融资产交易所“死灰复燃”。形式繁多、缺乏定义的所谓金融资产,不少实际上是次级贷和次级债,却被包装给公众,使得整个资金链上潜藏了多层次风险。
“金融资产缺乏定义,什么都能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直言,除去传统金交所的挂摘牌、登记托管、见证、撮合等业务,企业及金融机构资产财务报表优化、不良资产处置、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服务等泛资管类产品,乃至校园贷等,均可打包售卖。
曾刚警示,其产品甚至还将包括碳交易权、黄金、企业期权和大数据。一旦推给公众,其系统性风险将远甚于银行和P2P。
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召集人、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就近期部分交易所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违法违规手法花样百出、问题和风险隐患较大等,提出用半年时间来集中整治。
其三,是各类互金机构不但跨省、跨区域展业,还快速国际化。
多位受访者均警示,尽管跨省、跨区域展业的监管工作很棘手,要打破各省、央地之间的藩篱,但目前已基本达成了“注册地监管原则”这一共识。
而一些转型为Fintech(金融科技)的互金机构加速国际化,却跳出了中国监管层的“五指山”,使得跨境监管合作显得明显滞后。
以蚂蚁金服为例,支付业务已覆盖2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年服务海外客户3300多万人,除在印度投资支付公司、在韩国合资互联网银行、在东南亚国家参股银行和支付机构外,还在欧洲做起了跨境P2P。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四局局长廖岷指出,商业银行跨境展业是在一系列母国和东道国监管当局的合作安排之上,拥有信息共享、跨境检查、持续协调、处置计划等合作基础,但新兴的Fintech公司,无论监管或消费者保护,目前均尚无任何机制安排。
廖岷建议,这批企业尚处于国际化的初级阶段,迫切问题是两国监管层在市场准入上的沟通合作,对未来可能的 “航母企业”,要制定类似“系统重要性”金融科技公司的联合评估机制,尽快应对。
“否则,风险也将跨国界地传导。”前述司局级人士说。
整治办去向
随着时间推移,本轮整治的主力军――由17个部委联合成立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其去向问题也随之成谜。
是否需要常设机构、需要怎样的常设机构且由谁管理,这些问题逐渐摆上了决策者的桌面。
整治办目前设在央行金融市场司,除“一行三会”外还囊括了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住建部等部委的临时借调人员。这部分人员的编制和去向尚未有明确安排。
那么,一旦整治工作宣告结束,整治办是撤还是留?
廖岷撰文表示,互金可以沿用现有监管架构,由现有监管部门履责,但需要清晰明确地界定监管职责。当前无论国际层面或国家层面,目前各届普遍认为无需专设新机构。
这即是说,整治办的存在应是暂时的。如何对金融科技准确分类、是否对其中的股权和债权融资分别实施不同监管方法,如何在中央和地方、央行和其他监管当局之间划分职责,都必须在现有监管框架内厘清。
“这对于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绝非易事。”廖岷认为。
与互金整治类似的是,由银监会牵头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高难度地集结了“一行三会”等14个相关部委,始终工作高效且成为了打击非法集资的最高协调机构。其最近一次座谈会召开于2016年4月,掀开了迄今未停的全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但总体上,部际联席会议还是相对务虚,整治办更综合、更高效、更专业。”前述参与整治工作的人士表示,互金业态日渐复杂,如果将整治办打散了重新分置,各部委就可能又会回到各自为政的时代。
在他看来,互金监管目前还急缺“工具箱”,整治办的存在一为完善“工具箱”,二为有效协调,缓解部委之间的“割据”状态。不妨将整治办“改头换名”,作为我国金融监管结构性改革的创新点、试点,让其进一步提升监管效率、央地统筹、技术水平和人员能力。
据悉,整治办此前已经部分承担了对地方金融办、地方整治办等部门的培训工作。
但争议在于,未来这一领导机构应下设于哪家部委?或者独立出来?
诸多受访人士反映,下设于银、证、保“三会”中的任何一会,都可能引发争议;但下设于央行,则应该继续落在金融市场司还是直接上升为司局级部门?现有人员的编制如何解决?
“任何部委都难以消化这庞大的队伍编制,但单拎出来的成本又太高。”一位资深监管人士坦言,如果配上人力、财力和物力,将增加财政负担,“因而我们还在思考。”
“这是一场国际较量”
“@不仅是一场风控之战,更是一场国际较量。”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国能否管好自己的互联网金融,将对国际金融监管体系产生质的影响。
当前,国际上金融科技为主流趋势,其概念与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有所不同:前者是将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作为服务金融业的技术手段,遵循金融规律;后者却在实践中出现很多脱离和违背金融规律的所谓创新,潜藏风险。
“如今很多企业谈互金就色变,总说自己是金融科技公司。”前述司局级人士称,因而监管也应顺势趋势,与国际金融科技的监管模式接轨。
廖岷分析,国际上对金融科技的监管表现为四大特征:
一为各国监管措施各异,缺乏全球统一标准。目前,各国监管多集中于网贷和电子货币,对区块链等技术还大多在探索,政策差异大、碎片化、割裂化。
例如,P2P和众筹在美国被纳入了证券市场的行为监管框架,欧盟和英国则主要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明确了最低资本金等审慎监管指标,设计了类似商业银行的金融安全网。而法国,将P2P视同为银行业务,适用银行业监管。
二为国际权威的监管组织近期开始行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从2016年3月着手调研,首次正式讨论金融科技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科技的全景描述分析框架报告》。
“这一报告实践性强,值得各国监管当局借鉴。”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认为,FSB为国际监管改革做了铺路。
同样,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也已成立金融科技特别工作组,对相关国家展开调研;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下一步也将全面评估包括区块链、云技术、智能投顾等在资本市场的运用及影响;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于2015年11月《普惠保险业务准则》,消费者保护、数据保护和反欺诈成为其三大核心关注点。
三是国际治理加速,双边合作渐次展开。
在FSB之后,未来一两年内,预计BCBS、IOSCO和IAIS三家都会进一步金融科技评估报告,并修订现行的国际监管框架、指引和标准。与此同时,一些国家为应对金融科技的跨国界扩张开始深化双边合作。其合作程度,超越了以往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水平。
但即便如此,全球的监管理念和法规框架仍面临根本性挑战――传统的监管理念“栅栏方式”仅用于隔离商业银行和网贷之间的风险传染,当前还是否适用?各国对金融机构自上而下的监管路径以及防止金融体系中加杠杆、扩规模和关联易的固有监管格局,会否阻碍金融创新?是否有必要增加新的监管路径?
此外,各国监管当局都严禁金融机构核心业务外包,要求其长期坚持数据本地化,但市场上帮助传统金融机构流程外部化的金融科技公司大量诞生,以云端技术来提升其中后台的绩效,监管当局是否应该展开拥抱的姿势?
事实上,全球都在培育监管科技,例如用传统金融机构积累并持续产生的海量数据,来帮助提升监管层的数据分析能力。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等国政府,已经向一些企业的公共云平台敞开了怀抱。
“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异军突起,我们不能落后,要占领国际监管高地。”前述资深监管人士认为,中国的优势,在于有全球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和业态,还有全球最大的互联网消费市场。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特色高效农业和现代都市型农业为目标,以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为着力点,坚持市场导向、节水导向,加快推进“一减四增”,在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前提下,适度压减非优势区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面积,切实增加设施农业、农业产业园区、农业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生态绿化面积,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体系完善、竞争力强的农业产业体系,初步呈现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农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调减非优势区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1万亩。
农业产业布局明显集中。按照建设新的战略定位,综合考虑区资源条件和主导产业,构建“一核、两带、五辐射”的空间发展格局。
绿色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通过种植结构调整,实现农业节水,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负增长;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质量品牌水平明显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75%,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98%以上,基本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培养农业企业领军品牌1个,集中打造2-3条休闲农业观光精品线路。
二、优化区域布局
按照建设新的战略定位,综合考虑区资源条件和主导产业,构建“一核、两带、五辐射”的空间发展格局。
三、明确调整任务
在保障粮食安全条件下,适度压减高耗低质低效农作物,着力增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一)实施特色作物替代。通过市场引导、主体带动和项目支持,扩大特色优质高效作物种植。实施特色作物替代1万亩,按照“连片开发、规模发展”原则,加快杂粮、花卉、中草药、果树等特色高效作物发展。镇镇以小堤村、村等美丽乡村为依托,调整枣树、油料、杂粮等种植面积。代召乡以樱花树种植专业合作社、杨胡庄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依托扩大芍药、果树等种植面积。镇以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依托发展薰衣草、艾草、杂粮、油料等种植面积。乡以区鲜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发展果树、蔬菜等种植面积。
(二)实施优质饲草作物替代。重点在乡、镇发展粮饲兼用玉米等优质牧草,替代籽粒玉米。到2022年,新增饲草(粮饲兼用)1万亩。
(三)实施农业地下水压采。以节水为导向,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重点在地下水超采的井灌小麦种植区,推广节水品种和配套技术,春季浇水减少1至2次,实现节水稳产,到2022年实现全区小麦节水品种全覆盖。
四、打造重点,升级亮点。
建设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带动全区农业结构调优调强。瞄准一流水平,区确定农业主导产业,重点打造一批亮点;各乡镇确定1-2个农业主导产业,集中打造1-2个重点片区、企业。
(一)打造升级设施农业。到2022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0.04万亩。以提高深冬和早春生产供应能力为重点,大力扶持设施农业专业户和现代高效农业园发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蔬菜集约化育苗,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市、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连栋塑料拱棚示范园区。提升装备能力,推进设施内农机装备和物联网应用,普遍装备卷帘机、保温被、防虫网、遮阳网和水肥一体化设备,提高自动控制和信息管理水平,实现轻简化栽培,降低生产成本。
(二)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赵王仙桃”、“雨垌”蔬菜、“小堤古枣”、“黄粱梦小米”等地方特色突出、市场前景较好、在一定区域内知名度较高的地方特产、小品种,按照特优区认定标准,整合资源、重点建设,完善科技支撑、品牌建设、市场营销、质量控制体系,开发一线城市市场,创建一批特优区。
(三)升级现代农业园区。重点升级区现代农业园区、区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园区,打造优质基地供应链,延伸优势产业加工链,提升新兴产业价值链,构建农民共享利益链,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休闲、服务等相互融合和全产业链开发,实现绿色发展和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四)集中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加大对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相关投融资服务平台,加大财政信贷税收等支持力度,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和提升,力争培育鼎康粮油有限公司等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加强企业间合作。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有品牌、上规模、连基地、带农户的加工型龙头企业、服务型龙头企业和科技型龙头企业,巩固提升带动能力,拉长产业链条,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支持“成长型”龙头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加强与知名企业联姻,加快组建区域性、行业性企业联盟和协会,不断提升企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
(五)集中打造一批农业品牌。加快培育鼎康粮油、黄粱梦米业、小堤古枣等一批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品牌。强化品牌创意打造,深度挖掘农业文化内涵,实施农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培训和推介宣传活动,提高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影响力。
(六)集中打造一批绿色生态区。实施绿化攻坚工程,以地下水压采区、生态环境脆弱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果品示范园区,坚持生态林与经济林结合,科学布局、优选树种,以乡崔曲、北寨为中心,打造万亩以优质“赵王仙桃”为特色的采摘休闲游,建设桃观光园、桃文化展馆,挖掘桃文化,举办桃花节、采摘节等。建设主题花海,充分发挥芍药、玫瑰、薰衣草等绿化美化功能,东部打造芍药玫瑰、西部打造薰衣草、艾草等主题花海,打造旅游观光养生基地。打造休闲农业精品线路,推进农业与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采摘游、农家乐、休闲农庄和民俗村等。到2022年,特色精品农业休闲观光线路达到到2-3条。
五、深化推进措施
(一)推进科技创新。引进和借力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支持开展技术咨询、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等。紧密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团队结合,围绕农业结构调整、特色产业带和特优区建设,突出关键环节,开展联合攻关,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建立市区乡三级专家团队和村级技术指导员制度,区乡负责制定落实产业帮扶方案、开展技术帮扶,村级负责日常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农机新装备引进与推广,提高山区丘陵、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场的农机作业覆盖面。
(二)推进绿色发展。实行农业节水行动,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和水肥一体化等综合配套节水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以“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终端水价”为重点,全面落实农业水价改革政策,加快建立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引导农民开展水权额度内节余水量交易。到2022年,通过结构节水、工程节水、农艺节水和机制节水等各项措施,基本实现农业用水采补平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重点结合特优区创建,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和绿色防控技术。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行动,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6%以上。加强地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试点示范,加快推广新标准地膜,提升残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水平,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三)推进品质提升。对标国际,按照“有标提标、无标建标”原则,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品,加快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逐步完善覆盖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实现标准落地,推动优势区、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等整产业、整建制实施标准化生产,以绿色食品为导向,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准培育,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软实力。推进园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落实自检制度,实施全覆盖抽检。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优势区、园区产品率先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推行合格证加施二维码电子出证方式。到2022年,绿色食品认证企业产品全部实现可追溯。
(四)推进品牌培育。完善农业品牌准入标准及品牌审核、评价和授权办法,实行品牌准入和品牌目录动态管理,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的联动机制。依托优势区和园区,支持各乡镇优选1-2个主导产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品牌认证和形象设计,进行全产业链开发。举办农业品牌评选活动,利用中国国际农交会等国际性农业展会、品牌农产品对接活动和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推介宣传品牌,扩大品牌农产品销售渠道。实施优质农产品“走出去”战略,组织企业参加省厅在上海、广州等城市开展的系列专题营销活动,入驻省在京津设立冀产品牌农产品展销中心,加强与北京二商集团、国安社区、物美超市等商贸企业对接,在禽蛋、粮油等多个领域开展购销合作,开展“农产品进京津”行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快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引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地方特色馆,促进品牌农产品上网销售。
六、强化支持政策
(一)强化财政支持。财政部门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资金扶持政策。按照突出重点、应整尽整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支持蔬菜、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科技研发、绿色发展、品牌培育、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每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除用于农民直补、农业救灾以及有国家明确任务的,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优先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产业带、特优区、园区建设。通过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建立生产导向基金,重点向带动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倾斜。
(二)强化金融支农。协调银行、担保等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不断完善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发挥省财政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更多的融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私募农业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农业企业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争取省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辅导、跟踪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倾斜,强力推进上市融资。完善农业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保险制度,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投入力度,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推出气象指数和价格收入保险,尽快实现特色优势农产品全覆盖,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用地保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确权成果在“两区”划定、轮作休耕、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应用。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中,允许区级政府预留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扶贫开发重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倾斜。
(四)强化人才支撑。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行动,围绕服务产业发展,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参与省专家顾问组、三农专家库建设,完善以质量、创新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人才梯次科学、产业链条衔接紧密的农业科技创新队伍。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和手段,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鼓励省、市农村青年拔尖人才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先进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培养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精干农技推广队伍。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进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造就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依托园区及专业市场,创建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吸引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创新创业。
七、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督导。各相关单位也要完善相应机构,落实责任分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规划,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包重点园区和基地,推动农业结构调整重大工程项目落地见效。
(二)创新工作机制。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分品种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成员单位出台具体支持政策,指导区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项目、到实施主体。实行“重点突破+专项行动”和分产业包联工作机制,每个重点产业由局级干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台账,实行月报告、季调度、半年观摩、年底考评,定期开展调研指导。
近日,米粉又开始了新一轮对小米手机、电视的疯抢。小米手机通过互联网集聚大量用户,让用户参与小米的研发、设计。这种模式正是信息化与制造业等传统行业结合的创新发展,该模式在家居等行业也有体现。
如今,信息技术早已不仅仅应用于IT领域,还以各种新形态出现在传统产业领域、人们日常生活中等。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今年前三季度,中国信息化领域在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下,各种创新应用不断出现,亮点频出,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保持增长势头。
10月29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主办,《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社承办的中国信息化推进论坛在京举行。论坛以“中国信息化推进的第三季度形势分析与第四季度走势判断”为主题,并从“中国信息化与两化融合”、“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中国信息安全领域”四个角度对中国信息化领域的第三季度发展情况进行研讨,同时基于国内外经济现状和行业发展形势,对信息化领域各行业的发展进行了预测。
基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中国信息业虽然展现了强劲的发展活力,但是增速开始放缓,伴随的安全问题不断升级并得到重视,快速发展的信息业进入减速稳健发展阶段。
政策东风助力
今年前三季度,中国信息化政策集中出台。《“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出台。8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两化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近期又了《信息化发展规划》。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樊会文表示:“这些文件提出了信息化发展的目标以及措施,内容务实。今年中国内需增长仍然不强劲,但是在信息消费领域却是例外的。”
数据显示,去年中国信息消费额为1.7万亿元,而今年前三季度为2.2万亿元,已经超过去年信息消费总额。其中最热的是信息终端消费,主要体现为智能电视更新换代、智能手机普及等。目前,智能手机用户已经占手机用户的九成,且国产智能手机品牌市场占有率超过外资品牌。
今年数据流量高速增长,1~8月数据及互联网业务实现收入2202亿元,同比增长30%;固定和移动数据业务对电信业务收入的增长贡献分别为12.4%、69.2%。信息服务业增长明显,主要表现为软件技术和服务消费1.17万亿元,同比增长24%;1~6月,电子商务B2B交易额达3.4万亿元,同比增长15%。
在信息消费不断提升的同时,信息化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不断出现新的形式。今年以来,工业互联网应用不断涌现新典型。主要企业利用互联网从大规模制造向个性化定制、按需生产、众包模式转型。一些企业过去将产品生产出来摆在商场卖,今年则是网上销售后,厂商再生产。还有一些行业出现了用户参与的设计方式,让用户参与设计,再根据需求生产。比如小米手机,这种模式在家居等其他行业也有体现。
互联网金融创新更是吸引了各方的眼球。今年7月,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推出“阿里巴巴1号~10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获证监会批准,成为首支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腾讯微信5.0版本推出公众号支付、扫二维码支付和APP支付;新浪上马微银行;东方财富网推出活期宝;苏宁将涉足货币基金等投资理财产品;百度推出“百发”基金等。当然,这些方式目前除了网上支付和余额宝比较成熟外,其他的还处于探索期,但是企业都看好其发展前景。
“总体而言,在国家相关政策以及地方配套政策的支持下,工业互联网领域不断涌现新典型,互联网金融创新不断,工业云初步开展,体制机制不断出现新变化等成为中国信息化发展和两化融合的总体形势。”樊会文表示。
电子制造业增速放缓
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仍充满不确定性,短期之内国际市场无法显著复苏。在美国国内预算法案争议持续升级、欧债危机未见逆转之势等事件影响下,全球经济衰退风险继续提升。
最新《世界经济展望》报告预计,2013年全球增长仍将处在略高于3%的疲弱水平。展望2013年第四季度,在实体经济增长减速、公共财政收入增速下滑、居民实际收入增速减缓、民间投资需求疲软等因素叠加的形势下,预计外部经济将维持减速态势,在短期内无法为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长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障。
赛迪智库电子信息产业研究所副所长王世江表示:“今年以来,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增速呈现持续下行态势,产业较工业增长速度的领先态势不断弱化。”
数据显示,1~8月,中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1%,高于同期工业增加值增速1.6个百分点。2013年以来,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的产业增速分别在2013年2月和5月到达高点,之后持续下调。在进出口方面,1~8月,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出口总额8673亿美元,同比增长17.6%。其中,中国电子信息产品进口3624亿美元,同比增长19.4%,电子信息产品出口5049亿美元,同比增长16.3%。
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1~8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500万元以上项目累计完成投资6630亿元,同比增长10.5%,低于同期工业投资增速(17.2%)6.7个百分点,高于2012年同期(7.1%)3.4个百分点。集成电路、通信设备领域投资增势强劲,集成电路行业和通信设备行业分别完成投资346亿元和551.5亿元,同比增长55.6%和42.5%,增速分别高于去年同期33.7个和12.1个百分点,扭转了年初负增长的局面。需要注意的是,大部分主要行业投资仍处于下滑区间,信息材料行业和光伏设备相关行业投资下滑显著,同比增速分别为-38.5%和-24.5%。
王世江表示:“受出口增速持续放缓以及产业投资仍然处于低位等不利影响,预计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仍将保持低速增长的态势,2013年第四季度电子信息制造业销售产值同比增速将维持在11%左右。”
基于行业发展趋势,王世江预测未来电子信息制造业竞争力两极分化态势会更加明显。一方面是中国电子信息制造业正在实现东部向中西部地区的加速转移,这既意味着东部地区产业依靠劳动力、土地等廉价资源的高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也意味着中部地区将加快承继产业发展的成熟经验,同时西部地区也有望启动后发优势、改变薄弱基础,实现快速增长。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将加快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彩电企业加快向模组、面板、芯片、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延伸和拓展,中国信息技术企业将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核心竞争力。
软件信息服务业趋好
基于同样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放缓的同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增速也出现了放缓的趋势,但是从利润等指标来看,一些领域出现了利好的转变。
赛迪智库软件信息服务业研究所所长安晖表示:“在宏观经济弱势复苏背景下,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全年以来的稳中有落态势。1~8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累计完成收入1.94万亿元,同比增长24.1%,增幅较上年同期减小2.1个百分点。但是行业效益持续好转,实现利润2126亿元,同比增长25.5%,高出去年同期10.3个百分点。”
今年前三季度,部分领域打破缓慢增长态势,产业服务化深入发展。从信息技术服务所占比例来看,数据处理和存储、信息技术咨询、系统集成、IC设计等四项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占总收入的比重达52%,比去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比2010年1~8月提高3.3个百分点,体现产业服务化深入发展态势。
中国软件出口告别上半年的低迷状况,增速出现回升态势。软件产业实现出口额254亿美元,同比增长19%,增速高出上半年8.7个百分点,高出去年同期6.5个百分点。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增势突出,同比增长19.6%,高出去年同期14.8个百分点。外包服务完成出口额57亿美元,同比增长19.7%,增速比1~7月提高了2.3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去年同期5.6个百分点。
尽管国际经济形势低迷,但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表现出来的活力不容小觑。对于未来产业的发展,安晖预计:“第四季度,受项目加速完工规律影响,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景气度将提升,收入增速预计将提高到26%,赢利能力受益于人力成本的有效控制也将进一步改善。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快速发展,将为产业增长提供新动力。”
“从行业发展的情况看,需要重点关注几个方面,”安晖说,“比如云计算产业亟须向高附加值的服务环节延伸、移动互联网领域混战不断等。”
今年以来,百度、华为、腾讯等企业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地开展大规模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京东商城在内蒙古、江苏投资建设云计算中心;三大电信运营商在内蒙古规划了云基地以建设云数据中心,中国电信首期四座数据中心已经投入运营。大规模的数据中心建设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云计算产业发展打下基础,但云计算的高价值环节在于服务,而中国云服务发展和创新能力仍然不强,中国云计算产业的快速增长主要依靠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拉动。如果服务业务不能成为云计算发展的重点,不仅会使云计算产业陷入到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的黑洞中去,而且中国云服务市场会被国外企业垄断乃至控制。
此外,奇虎360公司“360手机助手”新推出“手机预装软件卸载”功能,招致众多IT企业不满。中国移动互联网长期的混战局面给产业整体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亟须在鼓励移动互联网创新发展的同时加强行业管理。
安全隐患未除
当前,信息化技术不断深入各行各业,根植于各个领域。今年被爆出的“棱镜门”事件、美国情报机构监控欧盟公民电话记录事件,都暴露了信息安全问题的严重性。
中国今年出台了各种政策提升信息安全水平。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将“加强信息消费环境建设”作为重要任务。8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信息安全专项有关事项的通知》,专项重点解决金融、云计算与大数据、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控制等领域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给予相关企业引导和资金支持。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于6~10月份联合开展“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遏制黑客地下产业链蔓延,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用户和企业切身利益与财产安全,启动了“防范治理黑客地下产业链专项行动”。
然而,中国的网站安全问题依然突出。据CNCERT统计,7~8月中国被篡改网站数量分别为8244和7495个。7月~8月中国被植入后门网站数量分别为9940和13003个,其中商业类网站和政府类网站占比较高。7月,境外4481个IP地址通过植入后门对境内7961个网站实施远程控制;8月,境外4787个IP地址通过植入后门对境内9989个网站实施远程控制。
“中国信息安全问题比我们想像得要严重得多,已成为心头大患。”赛迪智库信息安全研究所所长刘权如此形容中国信息安全问题,“产业根基不牢、技术实力较弱、攻防能力不足是造成中国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的重要原因。”
当前,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信赖国外,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大量使用国外基础软件以及核心关键设备。据统计,中国芯片、元器件、网络设备、通用协议和标准90%依赖进口,防火墙、加密机等10类信息安全产品65%来自进口;操作系统、服务器、存储设备自主率仅为2.75%、4.94%、13.8%。
在互联网核心资源上,作为互联网核心资源的域名解析服务器,目前全球有13台根服务器,其中10台位于美国、2台分别位于欧洲的英国和瑞典、1台位于亚洲的日本。
长期“跟随跑”战术已经使得中国的信息安全技术丧失了独立性,技术发展过程中过多地使用“拿来主义”,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企业沦为代工厂。
由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运营的互联网骨干网络承担着中国互联网80%以上的流量,然而这些骨干网络70%~80%的网络设备都来自思科,同时几乎所有的超级核心节点、国际交换节点、国际汇聚节点和互联互通节点都由思科掌握。
对于信息安全未来的趋势,刘权认为,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信息安全问题将更加突出。一方面,伴随着智能终端的不断普及,移动互联领域的安全问题更为凸显。2013年上半年,百度移动安全实验室共截获Android平台手机病毒363427款,同比去年增加280%。以手机恶意软件为主的移动安全威胁越发严重,手机病毒爆发式增长。其中,恶意软件同比增长498%,高危软件同比增长237%。恶意软件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高危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