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2 17:16:4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交通工程分包合同范本,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当前工程项目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施工企业生存环境越发严峻,如何高效的“开源节流”,是摆在各个施工企业面前的一大难题,同时也是各个施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而通过加强的项目经济管理工作,可以分析出企业的分包资源优劣情况、施工组织管理水平情况等重要信息,在投标竞争中可以做到根据自身的成本管控水平进行精准报价,从而达到高效“开源”的目的;而另一方面,有效开展项目经济管理工作,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对各项成本出现的偏差进行预警、并得出偏差原因,就可制定对应的解决方案,来保证项目实现预期目标,从而达到高效“节流”。因此,如何开展高效的项目经济管理工作,是关系到整个企业生产发展的问题,值得深入探讨研究。本文从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内涵、目前面临的问题、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及未来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发展趋势等方面,对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进行了剖析,旨在对更好开展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有一定促进作用。
一、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的内涵
有管理,即有控制。控制有两个维度,一个是空间,对应的是某具体经营活动产生的各种数据;一个是时间,对应的是过程。也就是说,健全的管理,是在每个时间过程中,都有相应的控制标准,并且通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现代管理手段使项目经济指标在各个时间点始终在控制标准内,最终达到我们的管理预期目的。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可以分为两大步骤,一是经济数据采集、整理,二是经济数据处理、分析。工程项目经营管理的实质是把施工各个过程抽象成一个个生产经营数据,并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比对等一系列技术处理,找出当前阶段项目隐藏的问题及问题未来发展的趋势,并提出下一步合理分配与安排项目生产资源的建议,以确保项目达到各项既定目标。因此,收集数据及分析处理数据能力水平的高低,某种意义上来看也反映了项目经济管理的水平的高低。
二、当前工程项目经济管理面临的困难
1.数据维度不完整导致经济管理存漏洞。由于工程项目每个施工过程产生的每个数据具有多个维度的复杂性,粗放的经济管理很难将数据的各个维度采集完整。例如浇筑混凝土这样简单的工序可以描述为:2017年2月8日,由某高速公路项目部3分部2工区下属A分包队伍负责施工的1号大桥桩基工程第3排架左幅1号桩成孔完毕,成孔过程无异常,当天在施工员刘某的监督下,由1号拌合站的3号混凝土搅拌车浇筑10方C30混凝土、4号混凝土搅拌车浇筑10方C30混凝土、7号混凝土搅拌车浇筑8方C30混凝土,共计浇筑28方C30混凝土,浇筑过程无异常,而该桩的设计混凝土用量为25方,分包合同约定桩基工程混凝土的合理损耗为5%(无异常状况下),超出部分在分包进度款中扣除。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仅一个灌注桩混凝土用量数据,就包含了:实施单位(项目分部、工区、分包单位、施工员、拌合站、混凝土搅拌车)、实施部位(桥梁名称、排架号、桩号)实施过程(成孔、浇筑有无异常)、实施时间(成孔、浇筑时间)、标准(标号、设计量、分包合同条款)等多个维度。如果数据某个维度统计不全,就无法分析这个维度的管理过程,就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如:在实施单位这个维度遗漏了混凝土搅拌车,就分析不出罐车的使用效率。2.数据标准不统一导致经济管理效率低。现阶段,工程项目数据的采集集与数据的分析是各个管理部门独立进行,对采集数据、分析数据的标准也是按各个部门的管理需求来制定的,往往未从整个项目的经济管理需求来考虑,经常出现数据相互衔接不上,各个部门不得不做大量重复工作。仍以混凝土浇筑为例,物资部门在分析混凝土节超时,以设计量为标准、工程结构部位为对象;而合约部在分析同样问题时,却以分包合同约定为标准、分包队伍为对象,两个部门都必须各自把当月的混凝土数据梳理一遍,才能达到各自的经济管理要求,无形中造成了人力资源浪费,降低了经济管理效率。3.人员配置与经济管理要求不匹配。现阶段,项目经济管理工作量十分巨大,又要负责各种数十种统计报表、又要负责对业主计量、又要负责对分包计价、还要负责变更索赔、签证计价等。若人员配置不合理,事多人少,经验不足,精力都用于疲于对付各种数据大山,要么出现数据造假,时间来不及,就编数据;要么数据缺失,时间不够用,就简化数据维度,造成管理空白。4.管理制度与经济管理要求不匹配。一种管理制度是对经济数据分析不作要求,或要求很少,按项目经济管理水平能分析出什么就分析什么。这种制度过粗易造成某个时间阶段或空间维度上经济数据缺失,导致经济管理不够细化。如物资管理制度只要求对混凝土使用总量节超的分析,那么各个结构部位的混凝土超耗情况就无从得知,如果长时间内这些数据缺失,企业对自身各个部位的混凝土施工水平就无法精确判断,在新工程投标竞争中,就不能根据自身水平进行准确报价,从而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另一种管理制度是对经济数据分析要求非常细致全面,什么数据分析都要,但是不告诉项目具体应该怎么采集数据。这种管理制度对各个维度的数据分析要求很全面,但没有规范的数据采集、归类的操作流程及方法作支撑,每个经济管理人员的数据采集、归类水平有限,达不到分析要求,只能凑数据、造数据从而使经济数据分析失真。
三、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1.应加强标后预算编制工作的重视。标后预算作为项目最全面的总收入、总成本及效益情况的预计,对下达项目经济责任指标、编制总成本预控方案等经济管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应避免出现:①标后预算编制办法与项目部实际人员配备、管理水平不符,导致标后预算编制时间过长,边施工边编制标后预算,项目预算控制有空白期;②标后预算与项目预计总成本、总收入息息相关,但实际情况与项目预计总成本、总收入发生变化,财务不做调整,导致账面收入、成本与确认利润不准确。2.应加大项目开工阶段的策划精度。工程开工阶段,项目要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好一切施工的准备工作,迅速进入全面施工状态,时间紧、事务多,常常会出现忙乱的现象,也容易出现管理控制空白,需要重点对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应避免出现:①前期策划中无实施性施工方案,导致便道、便桥及大小临无预算控制,签单价分包合同,施工后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②前期调查不准确,实际签订合同单价高于策划单价,导致标后预算指标受影响,需进一步制定完成指标补救措施;③实际分包方案不合理,导致工序交叉,工序衔接段合同约定不明确、不细致,导致分包队伍间推诿扯皮较多,产生大量合同外工作,直接影响分包结算。3.应加大分包合同风险防范。在当前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往往扮演组织、管理者的角色,而分包商领用项目物资、使用项目机械,是真正具体实施者,而承包人通过分包合同对其进行管理、约束,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因此,控制分包合同风险是项目经济管理的重中之重。应避免出现:①无统一制定合同授权委托书格式导致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不全、分包商、供应商负责人无授权委托书;②审批制度不完善,无相关重要职能部门审批签字、分包合同未按审批意见修改;③先签合同后审批、先施工后签合同、未签合同施工;④未制定统一合同范本,导致合同条款过于简单,存在较大合同风险;⑤无履约保证金、风险保证金、甲供材料及机械的约定、无超用甲供料扣款约定、无清工签证结算约定、无分包进度节点及履约奖惩约定4.应加强物资基础管理工作。材料物资在整个工程造价中,占了半数以上成本,房建、桥梁等结构工程甚至能达到70%,因此,材料物资成本的把控,对一个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起着确定性的作用。应避免出现:①甲供物资采购申请、发放流程设计不合理、不完善,与物资采购台账未形成统一、匹配的系统,不利于数据提取,不利于开展精细化物资采购管理工作;②无物资采购中期结算或结算不规范,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扣除由分包承担的材料超耗量、水电费等;③分包人甲供材料领用人无授权书,或有授权书但签认管理不规范存在代签现象;④未按期整理物资采购台账及物资采购中期结算数据,形成分析数据。
四、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作未来发展趋势
现在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未来这种大数据式的精细化管理,将会是纳米级的管理,各个数据精确收录,各个维度准确分析,将使管理再无死角,庞大的经济管理数据在过程中一目了然,甚至不单单一个项目,而是整个企业的管理数据都会清清楚楚,并最终产生智能管理平台。届时,合同起草、合同结算、统计报表、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等所有经济管理工作,都将由智能平台根据后台搜集的“大数据”,结合预先设置好的各种归集方法,自动按时完成,再不会出现数据衔接不上、结算错节、漏结等问题,经济管理工作将全面进入“人工智能”时代。
作者:刘鹏飞 单位: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大家好!首先感谢你们给我这个机会,我竟聘的职务是生产科科长。
个人简历
我叫XXX,**年毕业于**交通学院。技术职称是工程师,20**年取得壹级项目经理资质,现为入党积极分子。毕业后在南疆项目担任技术员,从事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年在**药湖高架桥、南疆项目担任工程部长;**、**年担任项目总经;20**年至今在生产经营科主持工作。个人条件满足生产经营科科长任职的基本条件和补充条件。
有利条件
竟聘的有利条件有以下几方面:1、**年至**年我一直在项目从事施工管理和经营管理;2、熟悉生产经营科的业务内容和工作环境,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3、熟悉标后预算、计划统计、合同管理、市场定额、企管和经营管理。4、我对工作的认真和执着;5、我喜欢这份工作,对工作充满了爱心和激情以及对企业的责任感。
主要业绩
主要业绩:说不上有什么成绩,只是我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我都认真的去作了,在南疆项目从事港区三号路和卡丁车道两工程的施工管理期间,合理的安排工期、配制最佳的机械组合和科学的施工工艺,使机械生产率达到97%以上,直接工程成本降到最低。99年担任衡水三分部项目总经期间,在皋经理的大力支持下,执行了标后预算、成本预测和日核算。日核算给工段职工注入了成本的概念,给每一工段根据施工方案计算出每天的最少工程量,晚上和工段职工一起根据当天的工作量、人员、机械、材料的消耗情况,核算出当天的盈亏情况,并分析出原因。在节流的同时积极拓展开源的途径,为衡水三分部最终取得较好的效益奠定了基础。到生产经营后,在处领导的关心和其他科室支持下通过我科室全体科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1、顺利通过了建设部壹级资质的申报,取得了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市政二级,路基、路面、桥梁、地基处理专项壹级。2、通过了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天津市的“守信誉、重合同”企业。3、及时编制了新开工项目的标后预算;为项目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成本目标,为项目经理提供相对公平竞争的平台;4、在经营管理方面修改了分包结算、分包合同管理办法和设计推行了项目核算模板及施工合同范本。5、收集汇总了各项目所在地的工序市场价和修改我处工序施工定额。6、指导项目操作层的申报和参与项目操作层的核算工作。7、编制了QHSE体系的程序文件和推动了该体系的运行与实施。
因本人比较年轻,工作年限不长,工作经验不足,因此我将加强与项目和各科室的联系,创造各种学习的机会,增强自身的素质,逐步弥补自己的不足。
工作设想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管理
Abstract: The coal mine safety management is not only related to the coal mine own economic benefits, but also on state property, more related to the life and safety of the many mine workers. The safe production of non-trivial, the occurrence frequency of hair the face of the coal mine accidents in recent years to enhance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is imperative.
Keywords: coal,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公路建设事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公路交通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也在逐渐的深化,各施工企业为了竞标成功,竞争越来越激烈,不得不通过加强项目管理来赢取利润。工程项目管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其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也愈来愈得到的各方面的重视,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然而随着交通行业建设的,项目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
1 工程项目管理简要介绍
工程项目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进入我国已有10余年时间。目前,随着我国公路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不再是强调以改进单一项目为中心的具体管理过程,而是把项目管理提升为一种以企业战略目标和企业资源总体规划指导下的项目组合管理的概念。项目管理是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交付直至保修期满的全过程,要经历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回访保修等几个阶段,在我国已经建立起以项目法人、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为市场主体,普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极大地解放和提高了我国公路建设的生产力,为我国这十年来的公路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但在我国目前公路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很多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因此要加快我国项目管理步伐,就必须拓宽项目管理思路,采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目标管理办法,将工程管理中的陈本管理、人事管理以及项目合同管理等内容充分结合起来,从而使其顺应市场条件下项目管理体制的发展。
2 公路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成本管理问题
工程项目施工是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项目成本管理直接制约着项目的经营成果然而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体现为四方面。一是缺乏成本意识。我国高速公路施工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是靠国家指令性计划下达施工任务,国家对企业的承担着风险,所以致使员工没有形成竞争的观念。面对市场竞争的沉重压力,施工项目没有深入调查所处的市场环境,缺乏对竞争对手的了解,对项目施工所需材料的市场价格了解不够,对价格随着市场变化发生的变动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足够的应付能力;二是缺乏一套与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未能使成本管理真正发挥其效果。在实际中,没有明确成本管理制度,或者即使有也缺乏执行力,落实不到位,奖罚办法不得力,难以调动员工积极性,对于权责分工不明确,造成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三是成本管理的方法不当。很多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并没有根据自身特点,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方法。不仅如此,还有很多企业仍然沿用一些传统的、过时的成本管理方法和手段,缺乏科学的事前成本预测和决策,缺乏严格的事中控制和事后成本考核,只有事后的成核算和简单的成本分析等;四是缺乏管理规划。一些施工企业在进行成本管理活动的时候,仍然只注重对施工过程的控制,成本管理的内容不够全面。常会忽略工程项目前期准备以及竣工之后到保修期满这两个阶段中成本,对于成本的发生和形成过程和阶段没有认真系统地进行研究。除此之外,没有大局意识和整体思路,在成本管理过程中,还会出现为了降低某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成本,而忽略整个施工项目总体成本的现象。
2.2 人事管理问题
人是项目工程得以开展和完成的前提,是项目实施的主题,但是目前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为四个方面。一是用人模式缺乏创新性,一直以来采用的是因人设岗,未能根据相应的职位设置工作岗位要求和职责说明,甚至还存在着大锅饭的现象;二是缺乏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完成任务的能力并没有明确的予以监督,导致在采购环节、债务支付、晋升职位等环节易滋生腐败现象,相关的数据统计仅仅从财务、计划报表中了解情况,不能准确考核项目责任目标的完成况,无法准确审计项目最后的经济效益,还会使某些管理人员钻空子,使其管理绩效工作很难公正、公平地进行。存在着者使得些不合理、不公正、不科学的现象职务晋升、收入分配、 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激励作用难以实现。不利于工人积极性的发挥和工程及时的完成。三是没有缺乏培训机制。职工不能及时的接触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新思想,这使得员工的能力跟不上工程项目的发展,遇到需要处理的特殊问题时,经常无所适从,导致工程事故发生,也不利于员工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长远建设。
2.3 合同管理问题
项目管理的基础是合同管理,其根本依据就是施工单位与业主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以及相关的合同条款。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的业主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无视合同的平等性原则,在合同中加入许多霸王条款;有的则在合同的执行中任意违反条款规定,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所和工程技术资料,使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材料进场后迟迟不能开展工作。除此之外,承包考核制度不完善,各项目部只是将承包指标作为工作重点,而忽视了对现场的精细化管理,使得材料使用出现浪费、物资消耗得不到控制等现象,其项目成本也会增加,严重影响到整个施工项目的有效管理。
3 加强公路项目管理的措施
3.1 制度管理
施工项目的制度是加强项目管理的最基本的方法。因此,应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项目成本管理作为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面临市场的窗口,更是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源泉。在施工前必须依据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费用核定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结合企业内部定额确定施工项目的计划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并控制不合理成本支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合理配置劳动力,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注意控制非生产用工和辅助工作人员的比例项目完工交付后,必须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和项目审计,确保项目经营成果的真实可靠;建立健全与项目成本为核心的考核监督制度,立健全以成本考核为核心的各项考核、监督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相应的约束、激励以及奖罚办法,使管理工作能够积极、健康地进行,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
3.2 人本管理
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中,加强人本管理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各参建人员提高对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思想认识,以对企业、团队负责的态度用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能为降低施工成本而进行精打细算,能为节约成本开支而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使之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项目工程的需要,从而提高整体素质,增强项目部的战斗力。
3.3 规范管理
对公路施工企业现行采用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重新进行修订,严格遵守国家《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去除不合理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解除合同的约定,并集中写在同一条款中。在合同的执行中遵守条款规定,按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所和工程技术资料,保证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材料能够及时的开展工作。对于违约的行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合同段效力。
结语:
公路建设施工是一项耗资巨大、影响深远的工程,必须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全面系统地把握好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将项目管理作为企业基础管理的立足之点,使其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从而保证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提高我国公路施工管理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陈平.公路工程施工管理及控制措施研究[J].技术市场,2008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项目管理是指把各种系统、方法和人员结合在一起,在规定的时间、预算和质量目标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 它是集综合性、专业性、技术性于一身的系统工程,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对公路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的规划、组织、控制等系统性的、科学的管理活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高等级公路施工建设的规模不断扩大。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下,公路施工企业要想在当今的环境形式下做大做强,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水平做保障,还要将现代化的管理研究方法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寻找新形势下适合企业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才能在市场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取得成功。
一、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健全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体系 由于我国的公路建设仍然处于发展阶段,缺乏健全的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就成为了公路建设工作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是服务于整个公路工程的,所以要实现对公路工程项目的科学化管理,就必须将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思想融入到整个工程的管理系统当中,重视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与其他管理体系之间的联系,重视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这不仅仅是因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机制是整个工程管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而且还由于公路项目管理是确保整个公路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实践的重要保证。
2、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不能满足要求 原材料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有好的材料才能出好的质量。工程建设所用的原材料不是统购统配,一般由自己采购,尤其是地方材料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小。所用部分原材料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原因较多,一是因施工进度快,料源多,检验设备和人员不足,材料检验跟不上;二是为降低成本而人为降低用材标准;三是料场管理不善,材料二次污染或标准降低;四是材料供应者弄虚作假;五是有的材料采购与使用脱节;大部分地方材料如石料、石灰、砂子以小加工为主,没有工业化生产相应的生产标准、规范和程序,材料的等级、规格、级配、材质不稳定,没有质量保障,而工程上因施工环境、价格、运距、外界干预等因素又不得不用。
3、工程项目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公路施工企业的管理实质还是一种传统的常规性管理,而现代化管理是一种更具创新性的管理。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现有的管理手段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电子计算机尚未广泛用于各种管理活动中,信息资源利用不畅,导致对不确定的管理环境日益不适应。
二、加强公路项目管理的措施
1、制度管理 施工项目的制度是加强项目管理的最基本的方法。因此,应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项目成本管理作为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面临市场的窗口,更是是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源泉。在施工前必须依据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费用核定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结合企业内部定额确定施工项目的计划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并控制不合理成本支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 合理配置劳动力, 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 注意控制非生产用工和辅助工作人员的比例项目完工交付后,必须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和项目审计,确保项目经营成果的真实可靠;建立健全与项目成本为核心的考核监督制度,立健全以成本考核为核心的各项考核、监督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相应的约束、激励以及奖罚办法,使管理工作能够积极、健康地进行,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
2、人本管理 在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中,加强人本管理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要求各参建人员提高对施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思想认识,以对企业、团队负责的态度用心投入到各项工作中,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能为降低施工成本而进行精打细算,能为节约成本开支而进行严格把关。同时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素质,使之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项目工程的需要,从而提高整体素质,增强项目部的战斗力。
3、规范管理 对公路施工企业现行采用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重新进行修订,严格遵守国家《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坚持平等公平的原则,去除不合理的规定。 劳务分包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解除合同的约定, 并集中写在同一条款中。在合同的执行中遵守条款规定,按要求及时提供施工场所和工程技术资料,保证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和材料能够及时的开展工作。对于违约的行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合同段效力。
4、加强风险管理体制 公路工程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项目管理者应建立相应的防风险机制,在项目实施前做好充分的调研和规划,对项目风险做出准确的预判。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根据反馈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还可以通过寻求合伙人和开发辅助项目来降低风险。
5、改进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 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先进的管理方法也在人类文明的步伐中逐步产生,在公路施工企业中,也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走出国门,引进国外的先进理念,在现有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在人事制度、技术上建立更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加大对现有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未来人才的培养,加快建立高素质的公路项目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还可以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对施工信息进行归纳、处理和共享,降低施工风险。
结束语:
公路建设施工是一项耗资巨大、影响深远的工程,必须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全面系统地把握好项目管理的基本内容,将项目管理作为企业基础管理的立足之点,使其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从而保证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为提高我国公路施工管理水平和国际市场竞争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朱少东. 浅谈公路工程项目管理[J] 建筑工程.2011(5)
[2]陈强.浅析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4)
第一章 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
3.工程性质:_________。
4.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批准单位
1.批准文号:_________。
2.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三、开工日期
1.竣工日期:_________。
2.总日历工期:_________。
四、质量等级: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
六、合同价款: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三、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___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_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___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___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___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___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_________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_________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______(职务_____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_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其中: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并保证期间的需要。其中:
3.开通施工场地与火车站、码头、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_________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线路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的协议。要求甲方_________。
6.在_________前,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在_________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_________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_________审定施工图预算。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其“提供土建工程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设计费用按设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另计。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
7.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设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要求乙方:_________。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_________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_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_________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_________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有关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为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_________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_________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一、乙方应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二、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外,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
一、工程质量应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达到优良标准,则增付价款_________,工期顺延_________天。
二、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_________计取违约金。
三、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四、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一、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二、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_________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三、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
一、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按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_________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二、乙方在分部试运的_________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分部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三、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四、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_________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五、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六、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七、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八、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付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或在验收_________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三、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待工程保修期满后退还。
二、合同价款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消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三、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
四、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一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_________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一、甲方按_________在_________向乙方预付工程款_________元,开工后在_________按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约定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_________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一、乙方 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二、甲方在进行计量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三、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_________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_________利率计取。
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一、甲方按其“供应材料、设备计划”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期限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_________小时前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表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甲方委托乙方处理材料、设备缺陷,双方另行商定费用计取、结算办法。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五、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六、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一、乙方根据_________,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品质量合格证明。甲方指定供货单位的,乙方的采购则适用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的双方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
三、在材料、设备到货_________小时前,乙方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四、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
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七、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 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二、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_________前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三、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四、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一、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三、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一、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_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_________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二、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
四、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六、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运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甲方_________套。要求
七、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的净利润
八、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九、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_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_________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一、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办理竣工结算。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_________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一、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二、保修项目、内容、范围:
三、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保修期:
(1)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2)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3)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
四、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1.5%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
五、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达到现场与甲方共同辩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收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和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七、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 违约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
二、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_________利率给付利息。乙方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四、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 索赔
一、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______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其为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一、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一、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请、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休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施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四、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在应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一、乙方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可分包的工程: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甲方指定分包单位(人)的,不适用本款约定。
三、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_________级以上的地震、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_________mm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雨、 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高温天气、_________年不遇的持续_________天严寒天气等灾害。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_________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条中的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一、甲方办理工作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二、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三、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_________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三、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四、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五、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_________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一、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二、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处,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一、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侯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度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则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 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