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17:27:3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在基层治理中,一直延续到现在、特别有威慑力又特别苛刻的单项负激励手段要数“一票否决”制。论它特别有威慑力,是因为一旦确定某项工作是属于一票否决的,当领导的就大可放心,用不着去催,下面一定不敢有丝毫懈怠。讲它特别苛刻,乃是因为一旦这项工作做砸了,其他的事做得再漂亮也无济于事,年终考核,什么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统统与你无缘。说它是单项负激励手段,是因为被定为一票否决的工作不可能多,通常就是领导特别关心、也特别揪心的那件事。虽然这件事做好了,只是过关,并没有奖励,但要是做不好,则铁定要被惩罚。
“一票否决”的负面效应
为了应对“一票否决”制,基层政府部门和管理人员会想出许多办法,其中也就免不了做手脚、欺上瞒上,从而也就暴露出这一治理手段的很多负面效应。
其一是不惜功本。为了保证本地“零上访”,一些基层单位不得不派人盯住重点对象,到车站、码头拦截,直至到省城、北京去劝阻,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不仅行政成本大增,而且耽误了其他许多重要的治理工作。
其二是胡乱许愿。为了在分工包干的征地拆迁区段不出现拒拆、上访、斗殴等现象,不少基层部门作为权宜之计,向被拆迁户开出了不少空头支票,许诺只要在规定时间搬迁拆房就给奖励、给补偿。有些许愿实际上已经超出基层政府的法定权力和能力范围,造成恶性循环,导致事后纠纷不断。
其三是瞒天过海。上面两种办法都是要花钱堵“否决”的,如果没有钱可用时,就采用造假一招了。为了避免因超生而被“一票否决”,在发现本单位有额外不能采取流产措施的孕妇时,或是动员孕妇到外地去产,第二年再回来,或是劝孕妇到别的城市生产,等等。这种做法不仅在行政道德上打开缺口,还会引起非议和举报现象。
治理权限过于狭小
“一票否决制”听上去不尽合理,但在粗放式基层治理实践中,却往往是基层政府不得已而采取的治理手法。除了这种手段有时还真能奏效外,治理权限过于狭小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基层政府处在政府体系的末端,又处在治理操作的最前沿,事权多,财权少。要把所有的事都抓好不易,最简单易行的就是挑出上级最焦虑、也是本地区最难管住的工作抓紧抓好,哪件事上级说得最多、批评得最厉害,就把那件事定为“一票否决”,让下面的部门、单位明确重点,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去抓、去管,这样才能有所成效。现在属于此类的无非人口超生、野蛮拆迁、群体上访、招商引资等。
虽然不少基层政府是迫于无奈才起用“一票否决”制的,虽然“一票否决”制在实践中有时也能产生出一些成效,但是,这终究只是基层政府在粗放式治理中的一种不能算是最优化的工具选择而已。当整个公共治理转向精细化、整体化时,这种印有粗糙色彩、带有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嫌疑的管制手段就必须放弃。
基层政府要选择更加有效的治理工具
要取消使用“一票否决”制,让基层政府在治理中卓有成效,就须考虑改善治理条件和选择更加有效的治理工具。
在整个公共治理中,基层治理得好坏,包括治理工具的选择,无不和上级政府给予的治理环境和条件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减压多予”的策略。“减压”就是将传统的压力型行政转变为协商合作型行政。上级政府一方面要把本单位自己的事权担当起来,不能一个劲地将事权下移。基层政府只有在承担合适事权的情况下,才能实施精细的、全面的治理。另一方面,上级政府也不能只一味的给基层政府下指标、定任务,而更多的是要和基层政府平等协商,在上下合作中做好每一时期的重点工作。
“多予”就是上级政府在给地方政府规定事权时,应当考虑财权和事权对等的原则。要基层政府做多少事,就需要考虑给予他们多少财政的权限。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基本的态势是基层政府事权太多,财权太少。
对于基层政府来说,应当改变多年来粗放式治理的习惯,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逐步走上精细化、整体化治理的道路。要实现基层的优善治理,制度化是一个重要的手段。要把基层社会中某些长久存在的、影响持续发展的公共问题解决掉,不能只着眼于每年在这些关键方面不出纰漏。这些公共问题既然是长久性的、影响全局的,一定是积存已久的矛盾,彻底化解这些矛盾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此,要引导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重要的是形成一套制度化的程序,检查督促的措施和奖惩并举的办法。
取代片面的、负激励的“一票否决”可以改作综合绩效评估。这种评估是以部门和个人的工作职责为依据,通过设计可操作的、符合实际行政过程的包含多种要素、不同权重的指标体系,全面、客观的衡量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绩效。由于坚持以工作职责为基础来评估绩效,就可以避免行政首长因一时心血来潮而乱定标准或外加任务;因为有一套既覆盖多个方面又兼顾重点的评估指标系统,每个部门和人员的工作都能得到合理的引导和评定。
一、“全响应”机制的建构
自2010年年底开始,西城区委社会工委牵头,组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聘请专业咨询研究机构,开展了“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可行性研究和实践探索。目前,在西城区的绝大部分街道都已搭建了“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并建立了区级“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枢。通过统一的数据中心、调度平台、服务渠道以及多个业务系统,实现了民生服务、城市管理、应急处理、绩效考评等功能。
西城“全响应”机制强调以社会为本位,以多元参与为核心,以构建全方位响应链为手段,以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社会管理良性运转为目标,是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服务管理的制度体现。该机制的主要功能包括:
一是整合管理资源。以社会为本位,注重整合政府和社会两种管理资源。“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把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不仅限于政府的社会服务管理资源,同时重视其他主体和社会自身的管理资源,尊重了社会的运行规律,从根源上提升社会服务管理的能力。
二是建立响应链。以感知、传递、响应三大环节为核心,建立响应链。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建立社会服务管理的感知系统、传导系统和响应机制:全面感知社会需求;通畅服务管理的网络,快速传递社会需求和动态信息至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成员;建立分工明确、合作协同的工作机制,全面、快速、合理地响应社会服务管理诉求。
三是创建管理网络。即政府管理、社会协作、居民参与三大网络。政府管理网络,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安全,为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基本公共服务;重视社情民意,主动回应民众需求。社会协作网络,扶持社会组织和便民服务商的发展,规范、调控、激励社会服务创新行为,形成多样的社会化服务力量。公众参与网络,搭建社区居民诉求表达和相互服务的沟通平台,鼓励居民的自我服务与交流。
为实现上述功能目标,构建了两大支持系统:一是政府主导的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主要通过区街两级城市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社区楼门(院)长信息系统,建立起集应急处置、城市管理、综治维稳、民生服务为一体的精细化、全覆盖的城市社会服务管理系统。二是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服务与自治管理系统。主要通过区街两级社会服务中心、社区网(楼宇网),建立起集社会组织培育、基层民主自治、民意诉求表达于一体的全参与、多联动的社会参与系统。两个层面的系统平台相互贯通,构成了“全响应”机制的支持系统。
西城“全响应”机制,是北京市西城区委、区政府敏锐地感知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利益结构变化,意识到公民需求出现的新趋势,针对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缺陷所做的努力,亦即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的大胆尝试。这个机制以洞察和响应民众需求为起点,以回应和解决民众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为落脚点,依托信息化技术平台,整合联动组织资源,构建感知、传递、回应、解决民众需求问题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集社会服务管理理念、组织、工具整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为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制度的变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全响应”机制的三大要素
西城“全响应”机制的建立,源自于对计划经济遗留的基层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的深刻反思,体现了基层政府在现有体制框架下积极回应民意,改进传统管理模式的巨大努力;同时回答了基层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与方式问题,提供了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经验学习的范例。按照西城区委、区政府自己的总结,“全响应”机制力求探索“响应谁”、“谁响应”和“怎么响应”三个核心问题,目的是“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全覆盖、全感知、全时空、全参与、全联动,促进社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我们可以用社会服务管理理念、组织、工具整合的“三位一体”框架来解析西城“全响应”机制的三大要素。
(一)理念要素:民本立场与民生关怀
西城“全响应”机制是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发展状况,在了解、分析、判断主要社会问题的基础上,以全面回应区域内居民需求为突破口,力求解决百姓重点关注和遇到困难的问题。从设立邻里居民生活便利项目,如买菜和解决居民停车难到完善养老服务方式等,下沉公共服务职能;再到快速反应社区各类突发性问题等,西城“全响应”机制所采取的行动,均立足于一个明确的观念,即以民众为本,反映民意和关注民生。
西城“全响应”机制在两个基本问题上下了大工夫:一是解决如何知晓和获得民情民意的问题,即获知民众意愿“是什么”,从而保证了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与民众真实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从民众诉求到政府回应的对接,为政府工作确立了方向和目标。二是解决如何有效回应民情民意,解决现实需求问题,即实现民众意愿“怎么办”,从而保证政府执行力支持预设的服务目标实现,完成政府内部以及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对接与整合,为预设目标达成建立了基本的组织制度保证。
实现前一对接,获知民意表达是关键。西城“全响应”机制构建的民众利益感知、传导、响应系统,打造了民意表达、利益传导的途径。在社区层面,“全响应”实施了“一本,一会,一单”的民生工作法。建立健全这项制度,采取了多项措施。社区民情日记制度:按照服务管理网格,要求社区党组、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一事一记、一日反馈的原则,对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反馈,社区服务站设立社情民意收集窗口,负责登记居民的需求和意见。社区议事会制度:建立由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驻社区科站队所组成的社区议事决策平台,定期共同商议,每月召开一次,处理解决社区民生工作遇到的问题,整合社区资源,解决居民日常生活中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社情民意转交督办制度:社区通过民情日记收集汇总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求责任人进社区解决并反馈居民;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社情民意转交督办单,将问题转给街道相关科室或驻街站队所予以解决。
与此同时,在区委、区政府层面,建立区级民生统筹督导制度:由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社情民意调查分析机制,每个季度对全区社情民意进行收集、汇总、梳理、分析、形成报告,对共性问题加强调研,为领导部门决策提供参考;完善“全响应”工作联系会议,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分解任务,具体落实;建立“访听解”工作督导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个季度对各个部门联系街道、社区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区领导和职能部门联系街道、社区制度,各级领导定期定点深入街道和社区举行座谈会。推行区级职能部门社区调研制度,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开展机关干部融入社区活动,帮助社区解决困难,并将此项实绩作为年终干部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组织要素:“三级联动”与动员式协同
西城“全响应”机制的运行依托于一整套组织体系来支撑,而政府内组织的资源整合,政府与驻区各类组织协同、互动,特别是政府对社会各种资源广泛的动员,为“全响应”机制运转搭建了组织平台。其组织基础可以用“三级联动”与动员式协同来概括。
“三级联动”是运用信息化技术将政府组织系统自上而下整合起来,围绕着民生诉求事务,协同聚合政府的资源,处置问题。在这个框架下,运用高科技手段,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三个层面分别承担“全响应”链条上的统分责任。区级层面,作为“全响应”指挥中枢,承担着统筹全区社会管理服务网格化工作,掌握并汇总各类数据和基本情况为决策提供支持;对上报的问题进行审核、派发,并对街道、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指挥重要事件以及需要其协调解决的问题的处置。街道层面,统一设计基本功能模块,规范技术标准,将多个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建立“全响应”社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实现民生服务、城市管理、应急处理、绩效评分、分析研判、统筹协调等功能。社区层面,通过楼门(院)长信息系统,为社情民意的感知、传递、处理提供技术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在西城“全响应”机制中,公共服务事项处于下沉态势,显示了服务提供前移的目标,以提高服务对于居民的便利性和可及程度。组织体系的跟进很明显。2012年5月,西城区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街道统辖辖区发展的作用,指出强化街道在社会服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街道公共服务能力、强化街道统筹辖区发展能力,从而推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日常化。据此规定,规范街道与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街道对专业管理部门的日常服务负有监督之责;建立职能部门工作事项下街道社区准入制度,街道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组织和单位,对促进地区发展和需要跨部门协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商;行政和专业管理部门单位的负责人需参加所在街道的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地区管理,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这凸显了西城区社会服务管理机制充实基层、权力下放,属地为主的管理意图。
与此同时,围绕“全响应”机制,西城区委、区政府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和协作。在政府主导下,“全响应”机制在部门协作响应链之外,动员和融通社会力量共享资源、共享发展,以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全响应”机制拓展了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响应链”,通过共建互助将驻区优质资源向社区群众开放,缓解居民停车困难、活动场地不足、老年人就餐资源缺少的问题;通过社会组织公益服务的“响应链”,完善孵化社会公益组织的机制,支持“枢纽型”社会组织与街道培育服务性、公益性和互组织,实现政社共治;通过专业社会服务资源的“响应链”,开发专业社工人力资源,增强社工专业应用能力,等等。
(三)工具要素:搭建信息化平台、改进工作流程与实施覆盖
搭建信息化平台。这在汇集社情民意、整合资源、建立联动的社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通过建立社会服务管理基础信息库,实现社会服务管理事项的统计分析,有效发现薄弱环节和重点方向。搭建基础信息库及其采集与更新机制,实现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信息的精细管理与综合查询,支撑区街两级基础数据共享、社会服务管理的响应调度。建立社会服务管理决策支持系统,为基层的辅助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改进工作流程。响应民众需求,优化公共服务,以流程再造为民众提供高效“无缝隙”的服务。“全响应”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以街道为单位,同时区里设立一个总平台,老百姓在家里通过“一键通”,以及登录网站等方式,可以享受到各种生活服务。不仅能够为居民提供政务、便民、商业、公益等服务,还可以根据需求变化,更新服务项目。
实施网格全覆盖。将服务管理延伸,不留管理的缺位和死角,能够最大限度地感知、传递和响应来自民众的诉求。西城区委、区政府积极构建基层全感知网格,强化城市化网格管理;全面推广楼门(院)长信息系统(全响应基层数据采集终端),充分利用楼门(院)长、社会工作者组织,实现楼门(院)长网格管理。城市管理网格和社区楼门(院)长网格相结合,构建了完善的基层全感知网格,实现了全覆盖的精细化管理。
三、“全响应”机制度可持续发展的设想
“全响应”机制通过汇集民意、整合资源,广泛社会动员与组织联动,以信息平台支持与网格全面覆盖的设计来运行。它致力于探索、解决社会服务管理中“响应谁”、“谁响应”和“怎么响应”的问题,但是它依然有两个问题值得进一步深思,这关系到这项制度的发展及其可持续能力的开发。笔者认为,这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是“回应什么”以及维持并促进“全响应”机制发展的条件是什么。
首先,“回应什么”。问题的提出基于两个前提:第一,政府的资源是有限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是有选择性的;第二,政府职能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和有边界的。确立政府职能边界和范围除了社会需求、可控资源能力之外,还需要明示政府决策行动的价值导向。两个前提的设问,实质上是期待决策者回答,在一定的城市发展阶段上,城市政府对一些公共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所需调配资源的排位顺序是怎么样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体现着政府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知、理解角度和侧重点。为此,一方面,考量着政府对战略性、长期性发展问题的选择与把握;另一方面,则关系到确立短期意义上的资源配置目标和方向,以及完善社会共治,提升多元合作治理能力的制度基础、规则设计和方式途径等问题。
其次,维持和发展“全响应”机制的条件。如果将“全响应”机制作为创新基层社会建设和管理的组织制度,就会期待这一制度能够维持并增量发展,产生更大的管理绩效。“全响应”机制搭建了基础信息化系统平台,将信息自下而上采集和汇集,将服务和管理指令自上而下地传达执行。这奠定了整合、联动、快速反应的良好基础,为处在问题高发期的政府提供了信息来源通道。要维持“全响应”机制还需要四个关键条件:一是大规模数据信息平台的维持以及后台管理部门的融通,将合理的职能分工与统筹协调有机联系起来,防范彼此间信息孤岛、信息屏障和围绕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部门利益驱动。二是“全响应”机制延伸了政府行政管理的长度,使管理的触角伸展到更加微观的空间,信息化问题汲纳的后面需要人去解决问题。这需要政府调动并增加大规模的人力支持,响应并处置不断提出的问题,而且随着问题的专业化水准提高,政府动员人力的专业化水准也要不断提高。政府还需要考虑这些人的职业生涯发展问题。三是随着不断增加的人员或组织进入公共事务管理,为形成良性的政社合作关系,调集社会资源支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角色以及行为方式需要改变,彼此信任的重建尤其关键。四是需要强大而有力的财政资金支持整个制度系统的运行。
这样,围绕“全响应”机制的发展与可持续能力提升,应该对以下问题予以进一步思考,这包含了短期和中短期的排序:
一是对“全响应”机制运行以来的管理绩效以及公众满意度进行评估,了解“全响应”机制运行的客观情况,把握现实,整合问题清单,为下一步制度改进和确定行动方向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二是进一步明确所关注问题的排序,以及排序的标准和依据。这样做有四重意义:能够识别问题或需求的不同层次(例如战略性、策略性,长期性、短期性,全局性、区域性),明确工作的着力点和位置;能够为不同层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划分提供依据;科学合理安排和分配财政资金的轻重缓急;选择多样化或组合的管理方式或公共服务供给途径。
三是进一步理清地方政府及部门间在主要管理领域集分权的原则、事权与财权匹配类型和管理事项范围。只有完善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制度,才能解决社会服务管理制度设计无法实施的状况。
[关键词]治理现代化;维稳;创稳
[中图分类号]D6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5)02 ― 0042 ― 02
党的十报告指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上,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为此,如何从源头、细节等微观环节入手,使相关工作的措施、制度及程序更为精细化,逐步实现维稳工作从被动到主动、从粗放到精细、从事后到事前的转变。如何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对“微观维稳”的理念及工作机制作深入地剖析,是非常必要的。
一、维稳要有新理念
学者黄宗智曾用“内卷化”(involution)概念,说明中国传统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无突变发展、无渐进增长,只是自我复制、不断精细化的现象。一段时期,中国的社会管理也有“内卷化”的问题,表现在“组织结构精细化”、“组织功能维稳化”、“组织人员压力化”。只有转变观念,拓展新思路,从“内卷化”转为“外卷化”,通过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才能解决中国目前基层社会治理的所面临的难题。
传统的“维稳”方式,有两大缺陷:一是事倍功半,一是治标不治本。结果被动救火,疲于奔命。更要命的是这种不计长远后果的“维稳”过程(所谓“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滋生新的不稳定因素,如筑坝拦水,越拦水越高,形成“维稳”的“堰塞湖”,直接威胁我国“政权安全的大局”。
老子说:“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道德经・第六十四章》)。“微观维稳”从源头抓起,就是体现了这种智慧。它可以化被动为主动,属于事半功倍的“维稳”。但要做到治标又治本,就要适应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根本改变我们既有的“维稳”观念。
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维稳工作,应当以新思维来看待“稳定”。“稳定”的标志不是听不到一点社会杂音,不是平安无“事”,不是死水一潭。一个正常的有活力的社会,不可能没有矛盾;我国正处于转型期,不断出现各种利益冲突是非常正常的。关键是矛盾出现后,不要去激化它。“不激化矛盾”就要求对“维稳”中公权力的使用,应当有一种敬畏感:审慎使用、合法使用、合情合理作用、按“比例原则”使用。总之,努力杜绝因权力使用不当而激化矛盾。现代治理强调柔性治理,要积极倡导柔性介入,提高政府使用警力刚性介入民间冲突的门槛,不能只想着在最短时间内平息事件,要为社会矛盾的自我化解留下相应的空间。因此,要把对公权力使用中的监督、使用后的检讨,作为维稳绩效评价的一个重要内容。
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维稳工作,应让维稳“脱敏”,使其“去政治化”,以增强体制的弹性和对社会冲突的包容性。如果政府对稳定问题过于敏感,其过度反应就很容易让政府公权力越位、错位。要看到很多突发事件是民众利益受损下的“反应性抗争”,它完全不同于觊觎政权的“政治性抗争”,没必要那么紧张。
社会冲突是社会固有特征,西方有学者甚至把社会冲突看作社会交往互动的一种形式。社会冲突也不尽然全是消极的,它还可以有积极作用:即“增强特定社会关系或群体的适应和调适能力”,激发出新的制度规范,调整社会关系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条件。
还要看到社会冲突本身可以成为缓解社会政治压力的减压阀,强行压制它,可能孕育更大的社会冲突。国内学者萧功秦曾提出当前中国存在一个“不满情绪守恒定律”,讲的是社会不满情绪如果不能“高频度、低烈度”地释放,积怨不得排解,必然会有“低频度、高烈度”地破坏性释放。“经常有小事”好过“平常不出事,一出出大事”。只有在考核政策上对“出现小事”有所宽容,让民众说出他们的不满,让其有一个情绪宣泄的机会和渠道,才能避免人为压制而酿出大事。因此,要在体制内建立类似高压锅安全阀的机制,不将和平理性表达诉求看作稳定出了问题而问责。
二、维稳要有底线思维
维稳工作有没有“度”?回答是肯定的。笔者在此提出“维稳的底线”问题。“水至清则无鱼 ,人至察则无徒”。(《汉书・东方朔传》)“维稳”也应有底线,不能绝对化。
一是成本的底线,这里的“成本”包括经济成本和制度成本。那种不计代价,以人民币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做法,是在纵容闹事者,戕害法治。治理现代化强调宪法法律是一切社会治理工作的圭臬,这就要求提升维稳工作机制的合法性。维稳工作机制应始终以法治思维处理所面临的问题,让法治成为解决社会冲突的长效手段,摒弃过去那种“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的治标不治本的思维,决不能以牺牲法治来求得暂时的稳定。是否为治本性的维稳,关键看相关举措有无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否则只能是治标性的暂时稳定或所谓“权宜性维稳”,甚至是以伤害政府信用、牺牲法律权威的代价高昂的稳定。
二是人权的底线,如果预防过度,到了有侵犯公民人权之虞,这样的举措长期看会适得其反。政府的设立首先是为了保障公民人权,如果为了暂时的、局部的稳定而牺牲了公民人权,政府就失去了正当合法性。
三是预警信号的底线。屡现的不稳苗头实质是个信号,是我们体制机制出现状况的自然反映,犹如人感冒前的喉头发痒。无视它,不设法从体制上来解决出现问题的根源,它会一次又一次地重现,干扰我们的正常工作。如果把这些苗头完全消灭,也就失去了预警信号,那么有可能突然冒出出乎我们意料的大的不稳,这无疑有悖我们维稳的初衷。
个人认为维稳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应当是:充分重视、积极利用微观不稳的信号。在治理现代化下的维稳,应强化对不稳定信号的甄别。每个微观不稳的信号,都是我们改进工作的指示器,要珍惜这些信号,不能只是化解了事。要根据不稳苗头产生的机制,提出制度创新的建议,藉由制度改进,化解相关不稳因素,这才是我们“微观维稳”所要追求的目的。因此,建议有关部门总结产生这些不稳信号的根源,学会在“微观”的表象中发现“宏观”的病因。
三、维稳要有制度创新
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治理思路,“微观维稳”工作机制最终要在相关制度上有所深化和具体化。
一是从被动“维稳”变为主动“创稳”。主动“创稳”就是主动出击,建立相应的“微观机制”。笔者建议引入 “社区专员”制度。社区专员是那些有一定履职能力、受社区居民依赖、为社区党委认同,热心服务社区的人士。他们形成政府与居民之间的纽带,能在各种矛盾、冲突事件中起到“缓冲器”、“减震器”和“稳定器”的作用。社区专员融入民众之中,能敏锐觉察到社区事务所引发的细微反应,第一时间捕捉社情民意,为政府调整政策提供依据。
二是从只知动用公权力的“压制性维稳”变为着眼维护民权利的“和谐性维稳”。公民维权很多是对政府或其他强势主体侵权行为的反抗,这里侵权是因,维权是果,维稳要协助维权,消除侵权之因,实现在维权前提下的维稳、维稳实践中的维权。另一方面,在确保维权正当性的同时,利用各种手段,教育民众淡化维权过程中的对抗性。
治理现代化要求维稳工作应运用反向思维,因势利导,以民众利益诉求作为维稳进程的起点,将公民的具体维权行动引导到更广泛的公民参与上来。现阶段的维权可以看作公民被动参与政治,但正是这种消极的参与却有着公民不自觉地捍卫宪法的效果。如何引导他们在体制内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将其政治参与热情引入建设性的、合作双赢的轨道,是维稳工作机制所应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是将维稳工作考核的“一票否决制”改为“有条件问责制”。这里的“条件”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种,前者是看有关责任主体在处置过程中有无积极应对、是否有事先预案、是否有主观应对失误,后者则看突发事件的人数规模、持续性、破坏性,不能简单地以事件影响程度与干部“乌纱帽”挂钩。对相关官员一撤了之的做法,只会激励官员使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解决问题,要么治标不治本,要么更加激化矛盾。
四是从政府主导的维稳变为政府、民间自发组织、社会团体多元合作的维稳。时代的发展使得市场系统和社会系统迅速成长,对过去独大的国家系统形成挑战,这要求国家不断还权于民,还权于社会,在这一不可逆转的社会政治进程中,政府只有调整自己的治国理念,让公民有更多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形成官民共治,才能有制度性的社会稳定。
按照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维稳工作机制应当包括多元的维稳主体。如果对稳定的评价体系只有上级,而排斥社会组织及民众,那么这种体制内维稳就缺乏坚实的基础,相应的治理机制也就不具备自我修复的功能。其实社会组织具有“有效传递信息、整合民众诉求、进行理性沟通与协调的优势”,〔1〕这些都是政府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所缺少的。
维稳工作机制应大力培育社会资本,使之成为维稳的重要资源。针对“珠三角”一半以上为劳资纠纷的现状,可以利用比如同乡会、志愿者团体,了解企业工资发放、货物销售等情况,将其列入相关预警机制,有关方面对出现问题的企业提前介入。如果是经营环境问题,区分问题的性质,给予相应的帮助或引导;如果是恶意欠薪,则要提前控制其财产转移,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作好准备。
出现问题后,官民之间良性的互动关系,能够理顺问题的头绪,缓和处理问题的气氛;相反,官员流露出权力的傲慢,拒绝与民众互动则会把问题复杂化,甚至火上浇油,把民众推向非理性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客观上助长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种扭曲的表达诉求的方式。维稳工作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拓宽社会组织及民众参与维稳的渠道,让社会组织作为突发事件中官民对立之间缓冲力量,成为二者沟通的桥梁,以增加互信,还可借机帮助民众集体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降低政府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成本。社会组织可以借此慢慢增强民众制度化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逐步认识到自己应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这其实就是从传统群众到现代公民的转换。
〔参 考 文 献〕
〔1〕陈发桂.多元共治:基层维稳机制理性化构建之制度逻辑〔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2,(05).
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对策
1引言
对于公共财政来说,基层财政部门的是主要的部门,要和广大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国家开始大力扶持三农投入支出不断乡镇财政管理新农村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乡镇财政管理仍有许多不健全,不足的地方,所以有必要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的促进乡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2基层财政部门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财政支出缺乏预算控制,随意性较大
乡镇财政收支通常是没有预算的控制,所谓的预算也就是预算会计根据县级下达的税收任务,联系上一年度上级财政的支付情况,对本镇的总收入进行测算,支出预算则更加简单,就是以人员为基础,对工资、保险、公务费进行计算,而其他项目则无预算,检查种类不同,编制不同的预算。在预算的具体落实过程中,很多乡镇十分注重组织收入,由于要进行考核,一票否决,就算没有实际税源,也要完成税收任务。没有严格控制支出,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很容易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即使没钱,也要借款,也不管是什么用途的钱,专款也照样挪用,不计算成本、不顾及经济效益,也不担心负面影响,不该上的项目也要上,造成很大程度的浪费,致使债务加大,支出也不规范。
2.2债权债务不清晰,越积越多
乡镇存在很多债权债务,而且原因复杂,其中主要包括账内和账外债权债务,账内债权债务主要是指在会计账面上可以看出来的各项应收款、应付款,通常是各种保证金以及借款等。账外债权债务指会计账面未反映的欠款,比如未决算工程、未入账的收入等。由于乡镇财务管理缺乏规范性,人员流动性较频繁,很多的往来款不能及时清理,有的款项长久的挂账,有的企业已破产倒闭,法人已死亡,往来款还没有进行核销处理,账外债权债务始终脱离财务监管。正是以上这些原因导致债权债务不清晰,也不能反映乡镇负债的真实性。
2.3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是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核算不统一,总账及明细账不相符,明细账设置不全,财务人员不使用规定的会计科目,随意简化甚至编造会计科目。二是不规范的原始凭证,对报销的单据审核把关不严,有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情况,有甚者还有白条入账。三现金的使用超限额和范围,很少使用银行转账支付,一般都用现金支付,有的万元以上甚至几十万的款项都用现金支付。四是将收入和支出在往来账款中核算,不能真实地反映资金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
2.4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固定资产管理漏洞多。目前,乡镇的固定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一是固定资产没有进行定期盘点,未设固定资产帐,资产购置、报废等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等情况普遍存在。二是移交不清、账实不符,部分乡镇在领导变更及人员调整时对固定资产没按规定进行移交,固定资产仅有总账而无明细账,且账面数连续多年保持不变;三是固定资产账簿记录不完整,部分物资未按规定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
2.5内部控制不完善
有的乡镇干部思想认识不够,缺乏内部控制意识,风险意识薄弱,设立的内部控制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有的乡镇甚至没有有建立内部控制部话门,更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岗位之间缺少相互制约机制,没有落实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制度。有的乡镇有些经济事项的决策、审批、执行集于一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经集体领导班子讨论。有的乡镇资金使用随意性大,部分财务收支事前无人审批,事后无人复核,票据使用不规范、白条列支等问题时有发生。
3解决基层财政部门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3.1强化预算管理,合理安排资金
乡镇预算的真实性落到实处,一是要改变乡镇领导的预算观念,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意识,财政部门要收实支紧的原则,科学的财编制综合预算,人大要按时召开会议认真审议预算草案、监督预算的执行,确保按法定程序调整、追加预算。二是要突出预算的目的性,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的支出财政:严格执行财政预算,有效控制各项支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节约行政成本,压缩各项不合理的财政支出,提高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最重要的就是财务制度建设和执行,各级乡镇财政部门要根据自身薄弱环节,根据《会计法》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从明确职责分工、授权审批、内部牵制等关键点着手,制定一整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乡镇财务收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监督和控制。将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实行资金限额集体审批制度,做到无预算不审批,对重大的经济活动实行集体研究审批制度,实现从源头上治理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同时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及审计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小结
基层财政部门管理层和员工应该最大程度地节约各类成本和费用,建立成本管理控制体系,提高内容和服务质量。建立集权型财务管理体制,严格控制制度,加强全面预算与监控,降低基层陷入财务危机的可能性。本文就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对各项问题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参考文献:
[1]杨宗美.简析增强基层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途径[J].财经界(学术版),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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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滕金燕.基层财政管理的现状和发展[J].现代经济信息,2014(01).
绿色杏花岭
荒丘裸岭,黄土漫天。恶劣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曾经是严重制约东山地区发展和太原市环境质量改善的瓶颈问题之一。建设绿色东山、宜居东山、富裕东山,是杏花岭区人民共同的梦想。
2010年,一场大规模、高标准的生态建设攻坚战在东山地区打响了。经过三年多的艰苦努力,杏花岭区已在东山地区完成长沟、牛驼寨、杨家峪、榆林坪四大重点片区绿化,累计新造林6.2万余亩,提档绿化3万亩,种植各类苗木605万株。曾经的山庄头垃圾填埋场,已变成风景宜人的森林公园;东坪垃圾场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东山地区从南到北的一条绿色长廊已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实现了质的飞跃,全区林木绿化率由三年前的23%提高到33%。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委书记魏民在接受《中国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省、市“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和“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战略部署,杏花岭区将东山生态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传统农民向新型农民、传统农村向新农村转变。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杏花岭区初步打造出种苗研发、高档盆花种植、苗木培育和花卉种养交易四大基地,以花卉苗木产业为支柱的现代农业产业框架基本形成。至“十二五”末,全区花卉苗木产业产值将达到15亿元,农民人均收入增加1.5万元以上,提前实现翻番,使东山绿得更有内涵、更有希望、更有创造力。
现在的东山,对当地38个行政村的农民朋友而言,已成为一个蕴含着绿色财富的美丽家园;对杏花岭区63万人民而言,已成为一个生机勃勃的绿色摇篮;对省城420万人民而言,已成为一道巨大的绿色屏障。杏花岭区在太原建设“蓝天白云之城、青山绿水之城”的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宜居杏花岭
杏花岭区是山西省城太原市的旧城区,老建筑多,老街巷多,城市建设的历史欠账多。2010年,杏花岭区委、区政府决定将小街巷集中连片改造作为改善居民人居环境、提升城区品位的重点。杏花岭区委书记魏民说,到目前为止,该区已累计完成了9个片区的综合整治。仅在2012年,就实施了坝陵北街、同乐苑等5个片区的综合改造,涉及小街小巷57条,惠及居民8.8万人。以现代化为基干,特色化为神韵,人性化为根本,这些片区现在已全部成为环境优美、风格各异、内涵丰富的精品街区,受到了居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艰难而富有争议的工程,但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人居环境和居民群众住房条件的有效途径。当前,杏花岭区迎晖苑、路景苑等18个棚户区和七府坟、小枣沟等6个城中村改造正在加快推进。2011年,剪子湾村在全市35个城中村改造中率先完成整村搬迁,村民全部喜迁新居,新村建设正在进行。大东关街104号院棚户区仅用10天时间就完成了动迁工作;一年之后,回迁楼主体封顶,创造出了令人惊叹的“杏花岭速度”。
社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最基层阵地。近年来,杏花岭区按照“环境一流、设施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标准,完成了10个精品社区和35个标准化社区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不仅强化了社区的基本服务功能,更为开展各具特色的便民服务创造了条件。同时,杏花岭区把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初步构建起“三级平台、四级服务管理”的组织体系,社会服务管理正向着精细化、信息化和更加人性化的方向迈进。
和谐杏花岭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杏花岭区积极推进“百校兴学”和校舍、校园安全工程,区实验小学、第一幼儿园建成并投入使用,五一路小学、新建路小学、后小河小学改扩建工程全部完成。不断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三级医疗机构达标率名列全省第一。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将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提前完成。各项社会事业也不断取得新的发展,使全区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群众利益无小事,办小事就是做大事”,这是杏花岭区秉持的理念。杏花岭区委书记魏民讲到,在民生问题上,他们通过解决群众的一件件小问题,换来了全区社会更加和谐的大效果。针对困难企业多、下岗职工多、困难家庭多、矛盾纠纷多的区情实际,杏花岭区启动了“访贫问寒送温暖,排查矛盾大接访”活动,副科以上干部全部参与其中,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排查化解矛盾。活动开展三年多来,已救助困难群众2万余人,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领导干部“访民生、知民情、解民事”活动中,全区26名市管干部全部深入到社区、农村,深入到百姓中,短短两个月时间,提出124条促进当地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化解了24个问题,走访慰问困难家庭106户,为基层、为群众解决了66个困难问题。
(一)社区管理需求的增长
自2005年至2013年,安徽省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47.86%,将近一半的人口实现了城镇化,年平均增长率达到0.044%,如表1所示。随着户籍制度的进一步放开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居民生活区域———社区的数量也必然增加,对社区管理的需求也相应增加,而社区信息化则是应对这一需求的有效手段,无论是原有的社区还是城市化进程中新建立的社区都倾向于接受对社区的信息化改造。从社区治理效率上来讲,信息化之前的社区由于需要承接大量上级政府的行政事务,缺乏对社区服务与自治的引导,导致社区治理缺乏人文关怀,治理效率偏低,再者政府与居民之间信息的不对称也妨碍了政府透明度目标的实现。社区信息化建立以后,众多信息平台的建立方便了居民对政策信息的查询、了解,提升了政府的透明度,由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信息化系统的应用带来的效率红利也使得更多的资源能够下沉到社区服务与自治中去,从而带来社区管理效率的提升。
(二)提升治理水平
首先是从管理走向服务的治理方式的转变。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而不是掌舵;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社区信息化通过将向上承接行政职能的电子政务和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的社区信息平台融为一体而后加以流程再造的方式,使得社区事务办理流程化,方便居民的同时提升了基层行政效能,而行政效能的提升使得社区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居民提供服务上。其次,从被管理到自我管理的转变,社区信息化注重居民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如黄山市通过完善金融社保卡在社区的使用环境,以及对居民应用信息化能力的培训,让社区居民通过终端查询自己的社保信息以及办理相关业务。再者,社区信息化也有力地提升了社区管理的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尤其体现在社区治安上,社区警务通过采集“人、地、物、事、组织”等的基本信息,建成网格化信息平台,并通过信息的动态更新实时掌控社区的基本情况,使得破案率大幅度提升,社区信息渠道的畅通还使得社区能够建立矛盾基层化解机制,通过将居民之间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消融在基层,形成危机管理的有效手段。
(三)政府购买服务助推经济增长
社区信息化是应用现代通信技术ICT,尤其是互联网技术,构筑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小区及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和通道,并与现实社区系统有机地联系起来,使与社区有关的各个成员在沟通信息时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共享和利用社区信息资源。[1]1-3社区信息化是信息技术在社区层面的应用,因此必然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无论从财政支持还是总体规划上看,政府都是当前社区信息化建设的主导者,但由于实践中政府缺乏信息技术以及信息人才的局限性使得政府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必须与企业合作,这就无形中使得政府成为企业的顾客,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与企业合作推动社区信息化建设产业化,以此来带动经济增长与就业。
二、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分析
社区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支持。长久有效的财政支持、高效率的信息采集与共享机制、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以及配套实施的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都是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保证。安徽省在社区信息化的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与教训,对其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研究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信息化建设,同时还能获取一些借鉴性意义。
(一)顶层设计不足
首先,在思想认识上,各信息化的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和居民,对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一,有的甚至阻挠信息化的建设工作,给具体建设工作增添了阻力;其次,权力配置不够清晰,体现在社区信息化建设主体上,建设主体应该全权负责信息化建设并且承担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信息化建设的主体并不明朗,从安徽省来看,各地的建设主体分别有综合治理委员会、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设主体不一不仅带来建设风格差异而且也不利于后期的行政问责;再者,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要做到公平地实现各市、各社区的信息化建设,首先就要在资源分配上做到公允、公正,目前来看,政府对于各地区信息化建设的财力与物力分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文件,这就有可能导致信息化建设各地区良莠不齐的格局,进一步加剧了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财政支持机制不够完善
科学的财政体制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长效的财力支持是社区信息化建设与有效运作的保障,目前安徽省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投入几乎是由政府包办,资金主要来自省市以及区的统筹供给。但是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真正意义在于它的持续性运作,让建设的成果真正惠及全社区的居民,其运作资本不能单靠财政的转移支付,依照国外来看,虽然在建设初期主要由政府出资进行倡导并支持,但建成以后的运作主要靠企业与社区力量的参与。目前,国内的社区信息化在运行上还缺乏企业与社区力量的参与,急需改善。
(三)信息难以共享
信息不能共享,也就失去了信息的价值,完善的信息采集与共享机制是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有效保障。社区信息化一般的做法是建立一个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它是采用城市网格化管理理念,划分社区网格单元,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对社区“人、地、物、事”等要素的精细化、主动式管理。如图1所示,阻碍信息共享的因素来自于各个方面,但各单位应用系统相互独立,自成体系,不同的系统开发技术、接口标准、兼容度都不一致,阻碍了信息的采集与共享。省市之间,部门之间的条条框框是导致信息不能共享的另一重要因素,特别是涉及到企业办事项的工商、税务、国土、人口、计生等部门的信息库都集中在省里,导致省市之间信息共享不足,有的县区、部门甚至提出构建自己的信息中心,这又将加剧信息共享的难度。另外,信息安全与信息法治环境的缺乏也是信息缺乏共享的原因,各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担心公开信息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或责任,不愿意主动公开信息。社区数据中心的建立要求收集到每一住户每一个人的生活状况,身份特征以及社区的人员流动、甚至是社会关系等状况,对个人隐私来说带来很大的挑战。
(四)人力资源结构性短缺
社区信息化的运作不仅需要资金上的支持而且需要人力资源的配套,社区信息化产生了对信息技术人才及社区管理服务人才的极大需求,但是原有社区人力资源在数量上和结构上均与社区的需求相矛盾。社区工作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两条渠道,一是撤销街道办过后部分人员下沉到社区,如安徽黄山市、铜陵市的做法;二是原两委成员到社区兼职,如宿州市由两委成员兼任网格员的做法。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人力资源的成本,但由于原有管理人员缺乏信息化的意识、能力以及从管理转变为服务的意识,难以做好社区信息化工作,导致人力冗余而无所用的结构性困境。另一方面,由于社区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且又从属于基层的缘故,导致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工资不高,福利短缺,省市政府每年招录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只是把社区当作进一步晋升的跳板,很多人在工作一定年限后,就会通过报考公务员、研究生、进企业的方式离开工作岗位,人才流失使得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成为摆设。
(五)行政任务挤占社区自治空间
朱健刚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基层已逐渐形成政社分离的趋势,他认为:“社区自组织的蓬勃发展以及基层社区中公民行动主体的积极参与构成了当代基层社会政社分离的趋势,但是基层行政体制还尚未有完善的制度来应对这一趋势[2]39-42”。可见基层的政社分离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其中政府行政职能的行使严重依赖社区的现状便是当前阻碍社区自治的一大诟病,由于社区资源的有限性,社区自治的空间也是有限的,国家行政权力的渗透必然挤占社区自治的空间,如图2所示。社区信息化在两个方面增加了社区自治的空间,一是信息化带来了行政效能的提升;二是信息化带来组织结构形式从垂直性到扁平化的变迁,这就使得区里的资源可以直接下放到社区,为社区自治空间的培育提供了物质保障。但是,以上两者的实现依赖于社区职能的科学合理定位,即社区行政任务与自我管理应严格划分,行政任务不可占用社区的资源与人力,如此社区才能致力于自治。目前,安徽省各地对街道和社区的职能尚缺乏合理科学划分,社区工作任务过于繁重,许多部门为图自我方便,将大部分工作下放社区,极大地占用了社区的人力与物力,使得社区角色错位,无暇开展自治活动。
(六)体制改革滞后
何颖在其对政府职能转变原因的分析中指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是政府职能发展变化的主要原因[3]327”。社区的信息化要求社区管理体制变革范围和程度要与社区的信息化建设相匹配。信息化是推进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但若没有社区管理体制变革的配套实施,信息化便只能体现工具性价值,而不能展现其以人为本的自我服务与自我治理的公共价值。就安徽省信息化建设情况来看,如何处理街道与社区的关系,如何解决8小时之外的居民服务需求,部门间相互扯皮、推诿如何解决,干部懒政、惰政等这些行政缺位、越位、错位问题,都急需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来解决。安徽省各地大多把社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放在数据中心建设以及信息化平台搭建上,对于社区管理体制的配套改革尚缺乏足够的认识。
三、对安徽省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安徽省社区信息化建设虽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与困境。社区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为此需从顶层设计做起,统筹推进完善与社区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
社区信息化的运作是一个由财政支持机制、人力资源保障机制、信息采集共享机制以及后期的绩效评估共同组成的一个协作系统,只有系统的各要素相互合作,相辅相成,才能形成社区信息化的合力。因此,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如图3所示,政府应以顶层设计环节为契机,统筹好与信息化建设有关的资金、人才、信息共享、体制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具体来看,在信息化建设的初期,应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统一意见,消除观念上的障碍。全省应做好统一规划,确定好各部门的权责体系,确定好信息化建设的主体及其承担的责任,在权力配置、人力配置以及资金配给上做好统一安排。另外,资源的分配要做到公平、公正,实现全省均衡发展。针对落后地区,政府应该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与资源配置,缩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让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公平地惠及到每一个人。
(二)充分调动多主体资源
社区是一个蕴含无限商机的地方,尤其是家政服务这一块。社区信息化产业链非常丰富,对于软件开发商、设备供应商、服务提供商、系统开发单位以及系统建设与运营单位等主体来说,社区信息化建设都是一次机遇。孙宇、王金祥从三维视角透析社区信息化建设,认为“政府组织是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的主导者,企业组织是社区商业服务信息化的提供商,自治组织是社区自治服务信息化的生力军。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自治服务的信息化构成社区信息化建设的三大支柱”[4]58-60。因此,安徽省信息化建设,完全可以采取政府搭台、企业运作的方式,通过系统招标、服务外包等方式引入企业的竞争机制,只要企业能够提供的就交予企业来运作,这样不仅可以提升效率,同时也减轻了政府的负担。社会组织是指政府之外的公益性的非营利组织实体,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自治性等特征,其基本特性决定了其可以弥补政府与企业的缺陷,据统计,安徽省青年社会组织共有337个,其中就有260多个青年组织活跃在社区,极大地促进了社区服务与管理水平的提升。社会组织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已经被理论与实践证明,在社区信息化建设中,应通过建立准入机制,鼓励企业进入市场化运作或者引导除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来兴办诸如社区教育、养老、休闲、娱乐、日常管理等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大学生志愿者组织的功效,减轻信息化建设的负担,以此来保证社区信息化的长久运作。
(三)依托法律破除信息共享障碍
信息共享不足究其原因主要是观念和体制上的障碍,居民担心公开信息对自己不安全,不愿配合信息的采集,政府部门条块分割严重,担心给本部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而又没有外部的硬性制约,自然不愿意公开自己的信息。通过加强立法与执法,对上下级部门与同级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行硬性约束,对公开信息和非公开信息进行法律上的界定,保障公民的合法隐私权,另外还要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减轻部门与居民对于信息公开的心理负担。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信息共享机制,使信息共享得以规范化运作则是当前的主要目标,可以逐步借鉴推广实施效果好的地区的做法,比如芜湖市通过在省辖市建一个综合数据中心,搭建一个信息化平台,然后各部门、各县、各乡镇、各乡村配套建设自己的平台来共享省辖市的数据,这种做法不仅避免了“信息孤岛”现象的形成,而且避免了下级各单位的重复建设。
(四)加大引进人才力度
解决好此类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制度,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将人力资源保障机制纳入财政预算,吸引专业人才的加盟。二是加强对原有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他们的信息应用能力。三是要加强对社区公益性组织与社区志愿者的培育,如黄山市通过降低门槛,实施备案制度、提供服务场所的方式积极鼓励社区组织到社区开展活动,宿州市通过建立志愿者服务工作站,吸引大批志愿者投入到对社区弱势群体的照顾以及信息采集工作中等,这样既培育了社区组织的自治能力,而且为社区输入了大量的人力资源,极大地助推了社区的信息化建设。最后要合理划分网格,再造政府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避免人浮于事。
(五)协调社区行政与自治
在政府职能转型的大背景下,社区自治并不是对政府的排斥,两者之间应是新型合作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社区行政与社区自治应该相互协作,相互促进。我国目前政府职能转型不能跟上社区自治的步伐依然是长期的阶段性特征,政府行政对社区依然有一定的依赖性,完全撇开政府行政,单纯搞社区自治还不太现实,因此当前应当明确疏堵结合的主导思想,对于政府管不过来、需要社区协助的行政事务,比如对社区花草树木、基础设施的养护、协助城管、环卫部门对社区环境卫生的管理等,可以交予社区社会组织或居民帮助施行,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政府行政负担,还可以间接培养社会组织与居民的自治能力。另外,过多的行政任务必然会损害社区的自治,需要建立并且严格执行社区行政工作准入制度,严禁政府部门的随意摊派。
(六)配套创制新型社区管理体制
近年来,肇东市农村信用联社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坚持“根植寒地黑土、立足三农服务城乡”的市场定位,不断弘扬“团结拼搏,卓越有为”的企业精神,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合作共赢、争创一流”的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银行。
2014年,肇东联社在省市联社的正确领导和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教育路线,紧紧围绕信贷管理和行风作风“双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从严治社、合规经营理念,围绕“稳农村、拓城区、创品牌、抢市场”信贷目标,“整顿、规范、发展”同步推进。经过全体干部员工的齐心努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内控管理明显提高,经营状况明显改善。
截止2014年末,肇东联社各项贷款余额实现19.92亿元,同比增加6.32亿元;全年贷款累计投放10.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7.23亿元,非农贷款3.57亿元;2014年当年累计到期贷款11.53亿元,累计回收9.33亿元,当年到期贷款回收率80.9%;各项存款余额37.09亿元,较年初纯增11.58亿元,同比增加8.4亿元,增幅45.41%,完成全年存款纯增计划483%;实现各项收入2.83亿元,实现经营利润4005万元,较上年增盈370万元,完成省联社下达的利润计划;风险监管评级保持5B级。
一、多策并举强化信贷管理,稳步提升信贷业务质量
2014年肇东联社继“合居事件”后,信贷问题频发,信贷管理漏洞凸显。为扭转联社信贷经营不利局面,新一届领导班子多策并举推进信贷业务规范整顿,经过一年多的治理整顿,肇东联社信贷业务已逐步规范成效显著,2014年肇东联社新班子组建后发放贷款回收率实现98.99%。
二、千方百计拓展信贷市场,抢占市场占有份额
2014年,肇东联社推出一二手房个人按揭贷款、长期个人房屋抵押消费贷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按揭贷款、农村集镇商户通贷款以及信用社+担保公司+农户方式的“信担农”贷款等六项信贷产品,尤其是“信担农”产品得到了客户和上级联社的好评。成立小微信贷服务中心,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截止到12月末,肇东联社共投放小微企业贷款13084万元。加大现代化农业支持力度,截止12月末,肇东联社共发放“十领域”贷款613户,金额94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投598户,金额5604万元,重点支持了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种粮大户、大棚种植户、农业龙头企业等六个现代化农业领域。
三、存款规模持续扩大,资金组织工作再创佳绩
截至2014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实现37亿元,较年初纯增11.58亿元。
四、狠抓不良及问题贷款压降,贷款风险逐步化解
截至年末,肇东联社全年清收一二三四包不良贷款4327万元,完成清收计划4281万元的102.46%;清收2013年下甩贷款12112万元,占2013年下甩贷款总额的39.98%;清收问题贷款15185万元,占问题贷款总额59329万元的25.59%。
五、严抓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实现财会管理精细化
截止12月末,肇东联社实现各项收入2.83亿元,其中,贷款利息收入1.16亿元,中间业务收入0.48亿元,实现利润4005万元。
六、积极拓展电子银行业务,电子化服务功能持续完善
截至12月末,累计布放自助设备22台,自助设备交易金额达53729万元;累计发展POS机商户107户;累计发行鹤卡24.99万张,较年初增加4万张,卡内余额为89202万元,较年初增加32096万元;累计发展网银客户161户,交易笔数5719笔,金额16202万元;累计发展手机银行394户,交易笔数21287笔,金额21056万元。
七、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
2014年9月份,肇东联社正式推行客户经理制,通过考试、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等方式,共聘任了168名行政客户经理、234名网点客户经理、74名营销客户经理,全面优化了营销客户经理队伍,实行等级化管理,按劳取酬。
八、强化风险监管员管理及贷款授信审批,风险管控得到全面提升
根据基层社上报及时审核,不定期组织召开贷审组、贷审会,2014年全年累计审批贷款1218笔,金额3.5亿元。
九、加大检查频率,强化安保设施、人员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内审检查监督职能
年初以来,联社狠抓安保工作管理,每月定期进行巡查,排查出安全隐患33处,陆续进行改进、修缮,同时加大枪弹、车辆、监控中心等管理,全年安全无事故。
十、转变行风作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经过一年来的清理整顿,肇东联社信贷管理和行风作风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办贷效率明显提高,业务办理合规意识显著增强,办贷勒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风作风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十一、强化人力资源管理,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张书记的讲话,我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全体人员,深受鞭策,备受鼓舞。张书记为街道的经济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我们都感到很激动,同时,也深感肩上责任重大。今年来我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三年”活动整体要求,以“选商聚智”、服务企业为重要抓手,牢牢把握当前发展机遇,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努力推动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半年,街道税收、引进内资、合同利用外资、实到外资等主要指标完成良好,绝大部分经济指标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指标的完成有我们经济部门的努力,但更离不开街道领导、街道各部门以及各社区每一位人员的努力付出。为了顺利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做好下半年工作,在此,我谨代表经济发展中心全体人员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明晰思路,认识再到位。坚持以抓好、抓实、抓紧为原则,不断深化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一方面主动走出去,到有意向的重点区域上门招商,沟通洽谈建立友谊,寻求合作。另一方面主动请进来,注重寻求招商信息,充分挖掘辖区企业、招商顾问单位的招商信息,对有投资意向的客商,积极主动联系,邀请他们前来实地考察洽谈,努力使投资意向变为合作项目,使客商源变为投资源。
二、抓住重心,措施再强化。把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作为核心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街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认真分析,积极探索,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做好对辖区内的产业进行谋划布局,发掘区域优势产业、特色经济,为街道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执行,责任再落实。按照街道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行力度,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明责任、抓进度,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四、提升服务,实效再提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为客商、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地服务,营造良好地投资软环境。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采取定人、定时、定目标,采取从政策宣传、项目洽谈、到办理手续的保姆式服务,以使引进企业“进来有信心、留下有发展”,提高工作实效。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坚信,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做优秀,正卓越,一定能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为街道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夯基础 保重点强特色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社区建设办
半年来,我们社区建设办紧紧围绕街道年初提出“提神醒脑谋发展,争先创优促移位”的总体目标,以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提高业务能力,着力增强服务本领,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半年度工作总体完成较好。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础更加扎实,劳动投诉纠纷全部及时调处解决,无群体上访事件;超额完成了600家单位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就业管理、城乡居保、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扎实开展。二是重点更加突出,计划生育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良好,计划生育率99.58%,婚检率89.87%,孕检率94.25%。在维持低生育水平的情况下,更注重服务,“优生两免、三优工程”得到较好落实;三是特色更加明显,在条线工作烦杂、任务较重的情况下,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互相补台,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四是服务有所创新,在调研的基础上,抓了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女性灵活就业、建设幸福家园”这两项创新性的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努力在做实基础、做好重点、做强特色上下功夫。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服务来自责任,责任需要奉献。我们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履行好职能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位的责任,用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高效、追求卓越的实际行动,强业务,优服务,树形象,争创省级满意服务站所。
二是强化服务本领。服务需要本领,本领体现效能。社区建设办涉及条线多,工作政策性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此,我们将一手抓工作任务完成,一手抓个人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加强学习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综合履职能力,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天会议后,我们将按照张书记的讲话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办同志有决心、有信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务实创新,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下半年城管执法工作思路
在认真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市、区执法局制订的年度计划,围绕年初制订的建好三支队伍、创建三条样板路、开展两大整治的工作目标,中队2012年下半年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法,查处违章,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中队对涉及无照经营、擅自占道、道路挖掘、违法建设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罚。案件数量和质量要有明显提升。
(二)、加大力度,实施整治,力保市容整洁有序
围绕区局制订的各项整治计划,结合辖区实际,中队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实施整治。针对违规占道、店外设摊、流动设摊等问题,配合各阶段中心任务,中队要相继开展夏季流动摊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周边市容整治、占道装修专项整治、夜排档专项整治、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节日烟花爆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市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必须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必须保持对辖区市容的管控力度,有效地遏制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的反弹。
(三)、落实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结合特色街区创建,深化包街包片精细化管理。
为加大包街包片示范街创建力度,中队已对洪波路、洪兴路、城北路等相关路段进行了全面摸底,加强了管理力量,并明确将示范街的检查考核纳入内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范围,以增强队员和协管员的责任意识。
以洪兴路家居装饰装一条街、洪波路外贸服装一条街及城北路钢材市场一条街的创建为契机,中队制订了创建三条样板路的工作目标。针对存在问题,中队分别从规范店招店牌及广告设置、规范店外设摊、纠正占道堆放等方面入手,将对上述三条道路进行了全面整治,配合街道特色街区的创建。
(2)多管齐下,加强对设摊秩序的管理。
针对部分区域和路段乱设摊和店外设摊现象普遍、管理难度大的问题,中队拓宽思路,多措并举,进行一些新的探索和尝试。
一是继续完善联动机制,多方合力攻难点。充分调动街道城管自治协会会员单位的积极主动性,建立由社区、市场保安、市民志愿者和执法队员、协管员组成的巡查队伍,对难点热点区域实行综合管理。通过力量整合,加强社区和市场自主管理,同时、也弥补了执法力量的不足。
二是继续坚持堵疏结合,张弛有度管摊位。中队与设摊者签订责任书,制作统一标识,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其规范化经营,在9月15日前继续做好农民自产自销工作。与此同时加大对无证设摊的查处力度。
三是坚持罚教并举,严格依法查违章。在对热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整治时,中队注重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宣传教育先行,首先张贴整治通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整治过程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老年人流动菜摊和本地农民自产自销瓜果蔬菜摊位坚持劝导教育为主,采取人性化管理,对屡教不改的无证摊贩则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完善五定责任制和错时上班制。对一些设摊比较严重的社区和路段,中队一直坚持安排人员定点值勤,实行错时上班,将管理时段向早中晚延伸,重点时段实行严管,发现马路市场苗头及时打压,力争做到老问题不反弹,新热点不蔓延。同时坚持市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对违法违章现象保持高压态势,使辖区市容基本保持稳定有序状态。
(四)、强化服务,拓展范围,深化执法进社区工作
1、加强社区城管值勤室工作。下半年,中队将新增社区城管值勤室3个,要求执法队员定期走访有关社区,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及时处理涉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解决了一批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城管与社区的联系。
2、继续积极参与世博安保大巡防工作。除完成世博巡防任务,队员对社区的夜间市容秩序也加强了巡查,管理时间进一步延伸。
3、认真负责地处理群众投诉。要做到件件有回音,解决与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要加强学习,拓宽思路,开展多种形式队伍建设
1、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抓队伍观念的转变。组织全体党员和执法队员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并联系实际组织大家进行讨论。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起为民服务、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大城管理念,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到精细化管理观念的转变。
2、通过制度建设抓队伍作风的转变。组织全体队员协管员学习市局、区局及街道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加强中队内部的督查考核。继续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建立学习制度,分管领导和中队负责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集中学习,经常对人员的到岗情况和队容风纪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3、通过专题学习和教育抓队伍责任心的养成。根据街道组织召开的工作思路专题汇报会,已经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集体谈心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加强沟通和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加快进度,服务民生,继续推进老社区改造
2、完成辖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继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七)、继续保持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多作正面的宣传报道。
(八)、积极参与街道中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口普查、旧城拆迁等工作。
2012年上半年Xx物业公司工作小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2年Xx物业公司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向在座各位作简要的工作汇报。
一、 上半年工作回顾
1、 积极有序推进老住宅区自治管理工作。
2、 积极开展老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工作。
为使自治工作有序合法的开展,根据街道安排,上半年在各个社区开展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和换届工作,物业公司在组建程序及资料方面及时给予社区指导,特别是金湖花园,在筹建过程中,本人三次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讲解有关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消除业主误解,使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提高了小区收费标准,收缴率已达90%以上。目前此项工作已到材料上报阶段。
3、 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以创建促考核。
今年初,市建设系统向全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了创建行业先进的通知,Xx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并按照创建要求,落实责任,做好台帐。在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各项指标考核中考核分达95以上,顺利地被评为嘉兴市建筑行业先进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市容环境的考核工作,道路保洁工作取得了第一季度考核第三名,第二季度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
4、 配合街道综治办,做好世博安保工作。
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街道综治办组织的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小区值班人员的作用,做好出入小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同时发动公司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值班巡逻。
5、 积极协助各自治社区开展工作
⑴ 上半年对辖区内的老住宅区进行绿化修剪工作,清运树枝约 95 车,投入经费约2万多元。
⑵ 开展应急维修工作,如清华社区的管网维修、清河小区的卫生设施添置等。
⑶ 积极协助北京路、清河等社区开展防洪抢险工作。
二、 下半年工作计划
1、 积极准备,做好迎检工作
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迎检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辖区内的道路保洁工作,根据季节不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扫,同时加强日常督查,
2、 认真做好街道资产的移交工作
根据街道的要求和具体部署,在移交时做到台帐清,位置明,关系顺,这项工作力争于7月底前完成。
3、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工作
特别是针对道路保洁员工作环境艰苦,住宿条件差等特点,开展保洁员宿舍安全检查,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轻保洁员的劳动强度,确保人身安全。
4、 做好迎接世博安保工作检查
8月份西马桥社区要迎接市区两级政府考核检查。
5、 坚决服从街道领导的安排,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街道开展的各项工作。
在街道2012年上半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司法所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刚才认真聆听了街道张书记的重要报告后,既感肩负的责任,更是催人奋进。
展望下半年,我们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将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今天的会议精神,服从和服务于街道的各项中心工作,为街道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争先移位”,为街道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为辖区的“世博安保”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律服务与保障工作。我们的基本目标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办好实事,为领导分忧、不让领导分心,服务社会,让居民群众满意。
为此,我们将立足本职,以“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化解”为重点,在认真履行(司法所十项职能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打造学习型部门,提升Xx司法所形象。
街道司法所目前承担着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普法与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多项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具体工作。为了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我们要打造学习型司法所,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增强凝聚力;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提升工作能力;强化科学管理,向管理要成效。
二是打造“护城河”工程,凸现社会化管理职能。
今年6月9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嘉兴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当前,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护城河”工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另一项是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前一类对象是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后一类对象是曾经犯过罪、刑满后回归社会的特殊人群。由此可见,一旦这二类人员再犯新罪,他们将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这是直接关系到我们街道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争取杜绝上述两类对象的重新犯罪,严防社区矫正对象流入上海。
三是打造“老娘舅”团队,树立Xx“老娘舅”品牌。
为社区选配“老娘舅”,是省、市、区政法综治委关于开展“世博安保”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有效推进“六个一”建设、“五百”工程的重要项目,是今年南湖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惠民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上半年,在街道主要领导的重视关心下,经过各社区积极、认真的推荐及街道最后的审核,各社区的“老娘舅”全部到位。今年以来,新闻媒体也多次报道了我们Xx街道的“老娘舅”工作。下半年,我们要通过例会等活动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老娘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打造出我们Xx街道“老娘舅”品牌。
摘要:源自欧美的公益创投在中国的实践可以比作“扎根”。它的理念、特质与目标能很好解决中国社会组织面临的困境,这为它在中国“扎根”提供了契机。然而,在扎根中国本土的过程中,公益创投的栽培效果并不理想,存在核心概念混淆、社会组织成长轨迹倒置以及政府需要导向和组织发展导向间的矛盾等问题。只有从借助外力的“扎根”到主动在本土中“生根”的转变,公益创投才能在中国土壤中承担被赋予的重任,而要实现这种转变,未来发展中需要进一步关注公益创投机构、人才基本要素的培养,在本土化创新和改造等议题上下功夫。
关键词 :公益创投扎根生根本土实践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中国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理论和制度构建研究”(10JZD003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江苏民生为本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战略、体系与政策研究”(2010ZDAXM011);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社会协同视阁下安徽社会组织培育及发展研究”( JS2014AJRW0108)。
[中图分类号]D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828(2015)04-0055-08
DOI: 10.3969/j.issn.1672-4828.2015.04.007
许小玲,合肥工业大学学院社会与民生工程研究所副教授(合肥 230009)。
一、亲和力:公益创投在中国扎根的契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核心的社会治理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意味着进一步确定了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意味着社会组织开始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与政府共同承担公共服务和管理国家的重任。由此可见,政府对社会组织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然而,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社会组织虽然在数量上呈现出激增的态势,但在强大的政府和市场面前还显得十分弱小,在注册、人才、资金、知识等方面存在困境(何增科,2006)。同时,中国的社会组织在资源方面存在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和专业能力缺乏、多元力量难于整合等问题(王名、刘求实,2007)。此外,除了制度环境对社会组织的影响外,由于不恰当的后续支持等原因,中国社会组织还存在活力不足的问题,表现在服务能力孱弱、自丰性和规范性缺失以及价值引领和社会倡导能力不足等(许小玲,2014)。由此可见,除了法律规范等制度性因素,专业能力孱弱和资金缺乏越来越成为制约当前中国社会组织功能发挥的瓶颈。如何寻求出路成为摆在学界和实务界面前的现实难题。
无独有偶,上世纪90年代在慈善革命背景下源于欧美的公益创投似乎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条充满希望的路径。公益创投( Venture Philanthropy)也被称为慈善创投或者公益风险投资,它把市场领域中的“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的企业发展理念引入到公益慈善事业中,除了为处于初创期的中小型公益组织提供资金之外,还为他们提供管理和技术方而的知识支持。通过与被投资者形成的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达到促进组织能力建设和发展模式创新的双重目标。由此可见,公益创投把看似矛盾的公益的“非营利”性和商业投资的“效益最大化”有效结合在一起,实现了公益事业的高效和可持续发展,不仅注重组织的资金提供,更注重组织的能力提升等知识方面的管理。与传统商业投资相比,二者在运作方式上相似,但是他们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投资的目标上,传统商业投资的目标在于营利,而公益创投最终的日标是非营利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要求回报和效益,而在于它将投资回报继续投入到公益事业上,因此,它既看重经济效益,更看重长远的社会效益。
公益创投的理念、特质与目标能很好解决中国社会组织面临的困境,二者具有高度的契合度,这为公益创投在中国的“扎根”提供了契机和可能,也为它嫁接到中国土壤中提供了机会。但是这种源于西方的公益资本投资方式被引入到中国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就必须与中国社会固有的特质产生互动并生产出结合在一起的能力,即亲和力。亲和力高,嫁接成活率高,反之,则成活率低。因此,公益创投在中国的实践不可避免地经历漫长的与本土文化、本土经验相互调适的历程。它在中国能否成功运作?中同本土实践的效果如何?可能遇到哪些问题?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和研究成为未来公益创投本土化发展的关键。
二、栽培效果:公益创投扎根本土的困境
在内地,与欧美意义上相近的公益创投展现出从无到有,从少数东部发达地区向中部地区拓展的景象。中国大陆对公益创投的实践始于2006年,非营利组织——新公益伙伴(Non-ProfitPartners)是大陆最早的公益创投的代表。与传统的公益慈善不同,它的目标不是直接对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物质帮扶或者服务,而是借助风险投资和企业管理的理念提升公益组织的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促进其成长。2009年,上海、深圳等地政府开始参与公益创投的实践。如上海民政局联合恩派( NPI)公益组织发展中心举办了第一届上海社区公益创投火赛,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投资筛选社区公益项目。2011年苏州和东莞也拿出部分资金进行了类似的探索性试验。2012年的南京则开启了政府主导公益创投模式的探索,率先成立了中国内地首个公益创投协会,即南京市公益创投协会,形成了市级财政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慈善公益金三方支持的公益创投基金。随后,北京、浙江普陀、舟山、无锡、合肥等地都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公益创投开始在国内“遍地开花”。从内地近年来有代表性的公益创投实践来看,诸多探索虽然初步使用了公益创投的一些理念和方法,但是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公益创投。
这种源于西方的新型公益投资方式传入中国并受到了研究者和政府部门的极力推崇。当众多研究者倾心于阐述公益创投的正面、积极作用时,当政府官员把公益创投当作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激发其活力,完善社会服务功能的有效途径时,我们忍不住要思考:西方实践中产生的这种模式在中国特质土壤中能否扎根?在扎根本土的过程中栽培效果如何?对这些核心问题的梳理与澄清为公益创投未来在中国的实践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不可否认,公益创投在中国少数先发地区的实践中已经彰显出一定的生命力,然而,综观来看,它在扎根中国本土的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与政府购买认知上的混淆
一个清楚明确的概念认知是指导实践的前提,而在越来越多的相关研究中,公益创投、公益招投标、政府购买等一些相似的概念却被混在一起讨论,甚至一些文章中还将这些概念交替使用。科学的实践态度应辨析相似概念间的联系和区别,这样才能为实践中的探索提供理论指导和方向。
首先,需要来分析公益招投标与政府购买。可以说公益招投标是政府购买方法的一种改革和探索。源于西方的政府购买被认为是治理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政事不分、服务水平和效率低下问题的一剂良药。而它理论上功能的实现并不是无条件的,相反,它依赖于一定的实现环境,包括购买服务的制度化、购买方式的竞争性和购买主体的独立性三个条件,尤其强调购买的竞争性,即以招投标的方式来竞争获取项目。而政府购买是个复杂的系统,不仅仅需要有购买方的政府,还要有有能力承接购买方的社会组织,同时还要有制度化的购买机制。由于中国社会组织发育比较迟缓,政府购买在中国实施的早期,进行了一定的改良以适应中国的本土情境,其中就包括购买的方式。早期虽有少量的竞争性购买,但是主要还是以非竞争性购买为主,即购买主体间不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购买主体,而是通过指定、委托或者协商等方式来确定(韩俊魁,2009)。随着政府购买在中国的不断实践,它也慢慢走向了成熟,实现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道路,公益招投标就是政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实现购买的一种尝试,以上海市为样本。在上海,具体的操作是:上海市民政局把评审等具体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组织进行,由其作为代表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最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市民政局,由其负责最后的审批。由此可见,公益招投标与政府购买关系密切,它是对政府购买资助项曰评审方法改革的一种探索,也是政府购买项目过程中确定的一种市场化的方式,是政府购买制度化、规范化的一种体现。
其次,在实践中,公益创投与政府购买也存在相互混淆,交叉滥用的情况。1997年学者Chris-tinW.Letts在《哈佛商业评论》中《道德资本》-文中最早提出公益创投的理念(Christin,1997)。后来不同学者从多角度出发给予界定,但目前仍未形成较为统一的意见。有研究者从特点、性质、构成要素等方面对公益创投做了全面的分析。认为公益创投吸纳了商业领域的风险投资的理念,通过提供综合性的支持服务来培育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潜能,能有效弥补公益慈善领域低效的弊端,开创了公益慈善领域的新的资助方式。与传统慈善相比,公益创投更注重对社会目标组织的“主动造血”能力培养。多元的公益投资者、符合公益创投使命的社会组织、高效的社会目标,是公益创投的三个必要元素(刘新玲、吴丛珊,2011)。而相对于政府购买来说,已经形成比较统一的认定。如政府购买服务( Government Purchase of Services),指的是“政府在社会福利的预算中拿出经费,向社会各类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会服务机构,直接拨款资助服务或公开招标购买社会服务”(罗观翠、王军芳,2008)。从以上概念中可以看出,公益创投和政府购买二者都指向公益组织特别是公益服务类组织,均是给予支持,但是二者在投资或购买主体、具体支持方式、运行逻辑、关注焦点和根本目标等主要维度上存在不同。(详见表1)
既然足一种投资,公益创投主体就具有多元化,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或者基金会,它把各种力量整合到一起,而政府购买从字面意义就对购买主体进行了严格限制,即只有各级政府。公益创投关注的焦点并不是具体的创投项目,而是组织的综合能力建设,期望通过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过程培育和支持具有创新性创意的优秀公益服务组织的发展成长,最终承担起有效满足公共服务需求的重任。因此,它对创投中标的组织不仅仅足给予资金上的支持,还包括技术、管理、营销沟通、战略规划等非资金支持。而政府购买关注的焦点则是购买的服务项目,主要是为提供服务的组织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和服务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并不关注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从运行逻辑来看,公益创投要求社组织发挥主动性,根据社会需要设计服务项目。它有好的项目和组织团队,缺少资金等的支持,通过竞争性的方式获得支持,不同于政府既有的“福利菜单”,带有浓厚的草根印记。而政府购买则是社会组织在政府既有的“福利菜单”中去选择,竞投的项目带有浓厚的自上而下的观察的色彩,缺少社会组织内生的主动性。此外,在根本目标上二者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公益创投是投资又是公益,从投资的角度来说它强调经济效益,但是它的根本日标是力求以最小的投入、最低的成本换取社会价值回报的最火化。而政府购买则强调等值的投入要获得等值的专业化服务,是对经济效益的注重。 (二)政府购买到公益创投:社会组织成长发育的轨迹倒置 与西方相比,公益创投在中国的实践既有相同点也有自身的特点。相同点体现在:公益投资都追求更大的社会价值,因此,它不仅重视资金方面的支持,更注重被投资组织的能力建设、组织的可持续发展等非资金支持方面。但是选择公益创投支持的对象上,内地则表现出与欧美不太相同的偏好。在欧美,能获得公益创投支持的对象多是处于成长上升阶段或者自身相对已经比较成熟的组织,而在内地,目前的获得公益创投支持的对象多是处于初创期的中小型社会组织。这些特点是中国公益创投的环境基础造成的。
在内地,处于初创期的公益社会组织,常常有较高的创业热情,也有较多好的创意和项目,但是缺乏启动资金、社会信任和组织实施能力,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业欠缺。公益组织要发展壮大,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其相应的责任担当,靠的不仅仅是高昂的热情和独具创意的服务项目,更需要拥有专业化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自身不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情况下,单纯的依靠“政府购买”,虽然能给予社会组织资金上的支持,缓解它一时之困,但是并不能达到促进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政府购买”不能常态化和制度化的情况下,社会组织必然出现活力不足的各种病症。同时,也存在预期效果难以实现的问题。因为,“政府购买”并不是简单地政府出钱的问题,还涉及到成熟的服务项目以及专业化、诚信度高的社会组织。如果后两个条件不具备,没有足够的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竞争,政府购买的理想目标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幻境。因此,从组织成长发育的历程来看,适宜的做法应是:首先,政府大力培育出社会组织,然后通过公益创投的方式引导企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给初创期的社会组织历练的机会,在历练的过程中获得成长发展,优胜劣汰,使成熟的、有竞争力和活力的社会组织保留下来。这时,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支持,有足够多的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竞争,才能实现政府购买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服务成本的目标(David,2002)。
而现实是,内地政府购买的实践要早于公益创投。2000年上海率先开展了依托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工作的试点,2004年上海又以政府购买的方式从“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新航社区服务总站”、“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购买了禁毒、社区矫正、社区青少年服务,2007年,深圳向其培育的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社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深圳慈善公益网三家社会工作机构购买服务的实践,至此政府购买在中国大面积铺开。而公益创投也不过发端于2006年。不可否认,初期各地探索性的做法肯定存在不足,但是很多社会组织成熟地区的做法并不适合处于初创期的社会组织。先开展政府购买再进行公益创投的方式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社会组织自我成长的轨迹,影响了能力提升。
(三)组织发展导向与政府需要导向之间的矛盾
理论上,公益创投投资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力量如基金会的多方参与,但是从内地上海、南京、东莞、昆山、苏州的实践来看,除了东莞鼓励企业参与投资,主要的投资力量还是政府,资金来源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部分地方还有财政拨款。当公益创投的核心主体是政府时,政府对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在内容设置和最终入选的标准上就具有绝对权。一方面,政府所设定的公益创投的领域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地方政府自己的主观选择偏好。而从组织的发展来看,不同组织都具有相对独立和明确的发展目标,所有的活动均应围绕组织目标而进行。政府的需要导向和组织的发展导向之间并不总是一致的,因此,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虽然公益创投的项目好似“开放式”的自由确定,对于参与创投的组织而言,似乎具有很大的自由发挥的空间,然而为了能够创投成功,不得不从政府的偏好出发,设计创投服务项目,增加创投成功的可能性。为了避免这一问题的出现,各地在实践中做了很多调整,如东莞在公益创投中引进了支持型社会组织“恩派公益组织发展中心”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而上海则把公益创投委托给熟悉公益事业发展的基金会,作为具体负责方案评审、项目监管的具体实施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或降低组织发展导向和政府需要导向之间的矛盾,但是在权威主义政府占优势和社会组织处于相对弱势的环境中,这些调整在多大程度上能解决这一矛盾还有待进一步的讨论。
而从既有的文献资料来看,公益创投的服务项日多集中在为老、助残、青少年和救助帮困服务项目以及少量的其他公益类项目,而在政府主导的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则比较少。比如为老服务项目,不可否认,它与我国走向老龄化的大背景密切相关,也与目前公益创投的实践大都发生于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城市老龄化趋势更为明显有关,因此,政府设定的公益创投的项目范围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色彩,以期能帮助政府解决一些社会问题,因此,社会组织在项目设计时必须了解相关政策、洞悉政府意图,投其所好,很火程度上公益创投的相对自由的项日设计,更多地受到了政府需要导向的影响,而非社会需要导向的影响。相对于服务领域不同的社会组织而言,公益创投的资助模式既不利于社会组织面向不同人群提供多样化的、精细化的专业服务,也难以实现“量身定制”弥补公共服务的缺口,更不利于社会组织发挥服务提供决策的自主性。此外,公益投资者为非营利组织提供充足的、通常是为期3~5年的支持,帮助公益慈善组织在投资期满前实现财务自给(马里奥、莫尼罗,2010)。而国内的公益创投资助周期较短,政府主导的创投项目资助周期一般在1年左右,比较多的还是半年,很少孝虑受助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但就某类服务而言,它需要的周期可能比较长,如残疾人康复服务。较短的周期使得服务过程中组织能力建设和品牌效应无法建立,当周期结束后,若无后续资金和非资金的支持,服务的持续性难以保证。
三、从“扎根”到“生根”:公益创投未来的发展议题
理论上,公益创投的理念、特质与日标能很好地解决目前社会组织而临的一些问题,因此被很多学者推崇并引入中国,借助外力在中国“扎根”。但是中国社会发育不成熟并且有自己的特质,完全按照西方的做法在中国未必行得通。因此,应在吸收、借鉴公益创投的理念和方法基础之上,结合中国的政策框架、社会现实,对公益创投进行本土化改造,在此基础上提出公益创投在中国适切的运行模式。只有从借助外力的“扎根”到主动在本土中的“生根”,公益创投才能在中国这片上壤中发挥预期的价值和功能,而要实现公益创投从“扎根”到“牛根”的转变,未来发展中需要关注几个核心议题。
(一)公益创投基本要素的培育
公益创投是一系列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公益投资者、符合创投使命的社会组织和一定的社会目标。罗曼·岁兰有句名言:一个人要想帮助弱者,应当自己成为强者,而不是和他们一样变成弱者。公益创投也是如此。它在坚守社会公益使命与本质的同时,通过公益慈善领域的投资来提升日标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因此,公益创投的丰体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公益投资者主要包括企业、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但是术业有专攻,虽然政府、企业有投资意愿,但是很多并不直接从事公益创投,而是委托给一些熟悉公益创投的机构来具体负责,因此,为了实现公益创投高效、专业的理想日标,首要任务就是培养和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社会组织,包括公益孵化器、基金会等。他们肩负着对创投参与组织的项目筛选、资金投递、指导咨询、管理评估等职责,这些机构的质量和能力无疑对公益创投的预期效果产生直接的影响。优秀的公益创投机构在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优势。
其次,培养公益创投相关的人才。除了培育大量的公益创投机构,人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人力资源理论认为,人是组织最临界的资源,不仅因为人本身的贡献是多样的,还因为这是其他资源的最终手段(Herzberg,1969)。因此,培养具有公益企业家素质的公益事业人才是公益创投基本要素培育的另一重任。对于投身于公益创投的人来说,追求可持续的社会收益是他们的根本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则需要公益创投的人才善于整合资源,勇于创新和担当。学者Dees(1998)提出了判断公益创业者的五个标准,具体包括:(1)履行能持续产生社会价值的一项使命;(2)为了实现这个使命,需要不断发现新的机会;(3)不断去创新、适应和学习;(4)不过分局限于当前资源稀缺,大胆地采取措施;(5)对受益的目标群体负有高度的责任感。由此可见,具备这些标准的公益事业人才的培养对公益创投能否成功运作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最后,在政策导向下营造条件提高企业参与公益创投的体验、感受和满意度。鉴于目前国内公益创投主体以政府为主的单一局面,亟需商业企业的参与。作为一个成功的商业企业,其天然的优势,使其参与公益创投具有广阔的发挥空间。因为它在市场的历练和洗礼中积累了丰富的创业经验,他们能给受资助的初期中小型组织提供的除了资金外,更重要是可以结合受助组织的实际情况,将企业运营的一些经验传递给受助组织,实现社会组织的产业化经营。因此,社会要形成一种舆论导向,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提升参与公益活动的体验感受,让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到现代社会合格的企业应肩负的社会责任,增强企业参与公益活动的热情和自觉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使之变成企业的主动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一个社会的公益素质,需要经过长期训练才能形成。换句话说,任何一个社会公益事业的成长进步,都得益于参与这个行业的实践者的真心践行,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跨越式的发展,更谈不上一飞冲天。综卜所述,只有在培育出公益创投核心要素之后,其在中国土壤中“扎根”的条件才算具备了。
(二)公益创投本土化的创新和改造
在公益创投这一领域,先发实践的欧美国家无论是在方法、理念上还是在具体实践上都处于先进地位,所涉及的领域也十分宽泛,这些都值得中国在实践中借鉴和学习。但是,国内也不能囫囵吞枣,照抄硬搬,想要公益创投实现从“扎根”到“生根”的变化,必须在中国本土化的实践中进行创新和改造,寻找适合中国社会情境的最佳模式。
首先,观念上的改变:接受创新可能带来的公益风险,避免看似合理的风险转移。公益创投既然是一种投资,必然有风险,而在中国实践中,结合地域特点进行改造和创新也不可避免地存在风险。作为公益创投主体的政府而言,他最不愿意看到的是有风险的投资,也不愿意看到自己的资金卷入一些“不安全的探险”,此外,还希望很快能看到成果并且希望成果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这种心态和意识导致政府在公益创投巾为了避免承担风险或者说为风险转移提供合理的借口和说辞,在创投实践中过多注重技术层面的问题如项目选择程序是否严格、日常监管是否到位、评估指标是否可量化等,较多地关注项目绩效如资金如何使用及其带来的直接产出,比如帮扶了多少户困难家庭,开展了多少次技能培训、实施了多少次小组活动等。而对于受助者是否真正受惠、受惠的程度如何、参与创投的组织在团队管理、运营策略、项目推进、公众倡导等方面能力提升如何等组织绩效似乎并不在意,尽管这才是公共服务和公益创投的目标所在。凶此,从风险转移的角度来说,政府应改变这种观念,形成公益创投中投资方与资助方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共担风险,避免为了转移风险而使公益创投偏离根本的目标,造成资源的浪费。
其次,在公益创投对象的选择卜-实行多层面地灵活选择。如前文所述,国内公益创投在本土实践中选择的参与对象多是处于初创期的公益组织,且多是已经注册的。在社会组织比较发达的地区,管理规范相对完善,对资助的主体、资助的内容、资助的金额、资金来源、资助的方式、项目评估等有较为统一的规范,这些规范和要求实际上对想获取公益创投支持的社会组织设置了门槛,也规范了公益创投的行业标准。然而,在社会组织不发达的中西部很多地区,如果严格按照成熟地区的做法,势必造成许多不成熟的组织为了获得参与公益创投的资格而一窝蜂注册,其中自然不乏各种造假现象的出现,造成存量过剩的假象。在欠发达地区有很多基层的准社会组织,一方面他们扎根社区,立足本土特色,积极开展服务项目设计,另一方面,他们的能力还很弱小且未经注册。作为公益创投主体的政府在对象选择上应更为灵活,给予1~3万小额度的资金支持,在项目设计上给予辅导,以“微公益”的项目机制引导其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中来。如此,既能规避基层准社会组织个案服务规模小、项目设计能力弱的弊端,又能达到短期内培育出一批基础较好,服务水平较高,管理能力较强的基层社会组织目的。因此,在公益创投对象选择上,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多层面地灵活选择,避免不切实际的“标准化”,做到“量体裁衣”,真正发挥公益创投的作用和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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