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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29 21:59:33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水文局总工会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局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工会事业、深受职工信赖的优秀工会干部选进局工会领导班子,更好地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于博州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为把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打造成为服务高效的水文队伍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工作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在2020年5月中旬举行。

一是准备阶段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与工作班子。

二是实施阶段

(一)积极筹备、分解落实任务。召开局工会委员会成员会议,安排落实相关任务,明确组织、会务、宣传等的分工与职责。

(二)汇报请示。以文件形式向区水文局工会呈报召开代表大会的请示。

(三)动员部署。根据区水文局工会批复的文件精神,召开由局工会主席参加的换届选举动员会。同时,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工作氛围。

(四)委员酝酿推荐。局工会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拟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候选人进行提名推荐,并通过适当形式征求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初步名单后,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将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局党组和自治区水文局工会同意。

(五)落实起草大会报告准备。局工会将结合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广大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全面总结过去三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努力形成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引领发展的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召开代表大会。主要任务:(1)审议和批准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工会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2)选举产生博尔塔拉水文勘测局工会第五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根据我局工会工作需要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局工会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为5名;设主席1名。局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为2名,设主任1名。

三是报批总结阶段

局工会要及时向局党组和自治区水文局工会书面报告本次大会选举结果,并认真做好会后各项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在自治区水文局工会对选举结果批复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及时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细化工会工作的目标思路。

第2篇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中共**市**幼儿园支部委员会于2016年12月22日选举产生,任期将满三年,拟于2019年12月完成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幼儿园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员:

换届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对此次换届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布署,有序推动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步骤及完成时限

(一)选举准备(2019年11月底前完成)

1.召开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换届选举的决议,确定选举程序、选举办法;研究讨论本届支委会工作报告;向文教卫党委递交换届请示。

2.进行选举前的教育。通过“三会一课”或召开必要的会议,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文件,向党员讲清选举的意义、要求和基本做法。着重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和义务等教育,教育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慎重对待选举工作,为选举工作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3.起草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报告之前,支部委员会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对支部委员会任期以来的工作意见。

4.酝酿候选人。

(1)党员推荐初步候选人。召开支部大会在支部具有选举权的党员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出6名初步候选人。

(2)全体教职工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在6名初步候选人中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出4名候选人预备人选。

5.向文教卫党委汇报选举工作的准备情况。在准备好工作报告和确定了候选人预备人选以后,及时向文教卫党委呈报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6.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委员选举(2019年12月21日前完成)

1.主持人核对党员人数。实际到会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做工作报告。由上一届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提请全体党员讨论。听取意见,通过报告。

3.通过《选举办法》(草案)。全体党员举手表决。

4.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推选监票、记票等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记票人。

6.正式选举。分发选票,填写选票,进行无记名投票。

开票、唱票、记票,宣布选举结果,处理好选票。

(三)召开新一届委员会议进行书记选举及委员分工(2019年12月21日前完成)

1.书记候选人。在征得文教卫党委同意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选举支部书记。

2.支部委员会进行分工。

3.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主要内容:选举的基本情况,参加党员人数,当选的支部委员所得票数。书记、委员分工情况。

三、工作要求

第3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县2014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隆办字〔2014〕11号)有关规定,全乡村党组织应在2014年上半年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在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时期进行的,对于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换届纪律、强化科学统筹、正确舆论引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确保选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形成一个好风气,为科学发展,富民强乡,让全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换届选举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是坚持依法依规办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关于严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坚持民主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党员在换届选举中的民主权利。

二、方法和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月30日前)。

1.组建工作机构。乡成立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举报调查小组和换届纪律督查组。

2.完成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审计工作。各村和乡有关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大对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审计力度,确保在换届选举前完成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及时了解和处理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对现任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评议和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

3.认真搞好有关情况调查摸底。结合村干部年度考核和村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深入村组、农户,认真摸清党员人数、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关键情况,搞好党员登记工作,核实可不计算为应到会党员情况;摸清党员群众意愿、村干部实际想法等问题,掌握可能影响和干扰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对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突出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换届选举重点村等“五类村”要先整顿、后换届。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根据掌握的信访稳定情况和选情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

4.培训换届选举骨干。乡采取集中培训形式,村采用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乡负责培训本级选举工作人员和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村负责培训其他村干部、党员、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5.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宣传。按邵组通〔2013〕38号文件要求,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换届纪律,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及举报渠道、联系方式,发至每个干部、每个党员和每个村民。

6.确定村干部职数和结构。按照《**县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隆办发〔2012〕13号)文件精神,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领取固定工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突破上届村“两委”换届的职数规定。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2—3名,村党支部成员一般不超过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为3—5名,村党支部成员一般不超过5名。要优化班子结构,村干部年龄以40岁左右为主体,力争每村有1 名30岁左右的干部,30岁左右的村干部人数应该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全县45岁以下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力争全乡有一名女性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确保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提倡村妇代会主任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委员会委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选任为村党支部成员。少数民族聚居村应注意选配少数民族优秀干部。

6.确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按照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提出具体要求,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突出对候选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的考察,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文化、有本事、群众公认的农村优秀党员推荐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精神,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选拔为村党支部书记。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鼓励优秀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本村暂时没有村党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

(二)第二阶段:民主推荐考察(2月7日至20日)

根据《关于在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两推一选”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电〔2011〕8号)规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先由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酝酿出班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对工作基础、群众基础确实比较薄弱,实行“两推一选”有难度的村,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按照党内有关规定,确定符合村情实际的选举方式。

1.组织党员推荐。由乡党委和村党组织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出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党员个人可以向党组织自荐。

2.组织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结束后,由乡党委和村党支部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作为候选人初步人选。

3.进行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结束后,乡党委和村党支部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照任职条件和民主推荐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获得村民代表所投赞成票未达到实际投票人数一半的,原则上不能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乡党委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支部报乡党委审批。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根据“两推”得票和考察情况,对村党支部上报的委员候选人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并按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审查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少数民族聚居的村,原则上要有1名以上少数民族党支部委员。同时,要注意选配优秀妇女进入村党支部班子。

5.公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正式选举前5天,在村范围内张榜公布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6.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乡党委综合考察和公示情况后,以文件形式,把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给村党支部。

(三)第三阶段:投票选举(2月21日至2月28日)

1.投票选举党支部委员。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前,村党支部要以书面等形式提前通知每位党员和部分列席群众参加,告知换届选举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参会要求。要确定好本次村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对可不计算应到会人数的党员要征求本人意见,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要研究制定好《选举办法》,要准备好票箱和封条,要印制好选票、计票结果报告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

选举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遵循以下基本程序:①清点人数,确认党员选举资格。通过本村不计算应到会人数之内的党员名单,宣布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②上届村党支部书记做工作报告。③通过选举办法。④宣读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介绍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⑤候选人作竞职陈述,回答党员提问。⑥推选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监票人由到会党员中不是候选人的党员担任,负责监督选举全过程。⑦投票选举。⑧收回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如果收回的选票数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⑨当场计票,宣布选举结果。

2.选举党支部书记。党员大会选出村党支部委员报乡审批后,要立即组织新当选的村党支部委员召开会议,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换届期间,乡党委不得以村党支部委员分工直接确定村党支部书记,也不得以其他理由延期或不选举村党支部书记。同时,要对其他村党支部成员进行明确分工。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关于配备村级党支部纪检委员的意见》(隆纪发〔2011〕1号)精神,明确1名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新的村党支部要将选出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和村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要及时研究批复,村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果要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第四阶段:整章建制(3月1日至3月15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党组织级班子要向乡党委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与上届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原村党组织班子应自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产生之日起10天内应向本届村党组织班子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对拒不移交的和无故拖延移交的,乡党委要督促改正,并视情节交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三敢三创”公开承诺工作,指导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出公开承诺。按照“一定三有”要求,制订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指导村党支部落实党务公开,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面加强村级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选举资料归档。乡、村二级都要建立相应的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全部资料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村党组织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村党组织选举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由乡党委负责保存。

3.总结验收。选举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乡和村要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及时统计、汇总。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自责任。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统筹做好村党支部、村民为会员和村务监督委员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乡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分设乡组织办。省委组织部文件规定乡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分片负责制、驻村干部包村责任制。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换届选举和活动开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统筹谋划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序衔接。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密切关注网络舆情,防止恶意炒作、不实信息误导群众。

第4篇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根本原则

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尊重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反对和遏制“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公正有序。

(三)目标任务

按照村党组织先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换届选举;继续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积极倡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有条件的村力争达到50%;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提高村组干部的党员比例;统筹指导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的换届选举。

二、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规范村干部职数

1、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设立党支部的,原则上设委员3名;设立党总支的,原则上设委员5名。基层党组织设书记1名。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或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设1名专职副书记。

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1至3名。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和妇代会主任。力争三分之一的村有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

(二)拓宽村干部来源

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两委”委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村“两委”委员选举。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以及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的,可从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三)严格候选人条件

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新进入的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组织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4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xx年1月至2月),主要是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召开会议、培训 骨干、开展宣传;选举阶段(2月底至3月底),主要是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和总结阶段(20xx年4月初至4月中下旬),主要是开展任前培训、工作交接、立卷归档、工作总结等。

(一)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2月10日2月24日)。在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时间及委员职数,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2、推荐工作(2月25至2月27日)。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思路,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1)党员推荐(一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内推荐时,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2)群众推荐(二推)。对照任职条件,结合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在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束后,村党组织汇总公布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初步人选,并在酝酿后,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向镇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组织考察(2月28日3月2日)。镇党委根据“两推”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召开党委会审核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给予批复。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镇党委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党内选举(3月3日至3月9日)。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镇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报告镇党委后进行公示三天。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主持,组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并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对少数缺少党总支(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村,可由上级党委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选派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应与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分设。村党总支选举完成后,召开各支部会议,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

(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月26日至2月27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至7人组成,提倡按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组成人员中应有村党总支(支部)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妇女代表、青年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1)组织实施县、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选举方案。(2)登记选民、审查确认选民资格并公布选民名单。(3)组织选民酝酿候选人名单,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4)解答选民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确定选举地点和程序。(5)主持选举大会和投票站的选举,公布选举结果。(6)总结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从产生之日起到新一届村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2月27日至3月5日)。主要任务是:

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按照“四登”、“四不登”、“四增”、“四减”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四登”,即登记有本村户口。包括新迁入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薄为准;享有政治权利。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确认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四不登”,即不登记精神病患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四增”,即新增年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减去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不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

登记工作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率达100%,登记合格率达98%以上。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登记的选民名单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告示选民。选民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依法作出处理和解释。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填写选民证,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负责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在投票选举时,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第三阶段,推选村民代表,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3月6日至3月24日)。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一般按5—15户推选1名,每个村民委员会的村民代表名额基数不低于20人。根据村民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村民小组全体会议,由参加会议人员投票表决,过半数赞成即可当选,村民代表产生后应报村民选举委员会及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民委员会组成人数为3-5人。村“两委”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必须掌握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②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在群众中有号召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③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

二是候选人的产生。在提名候选人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反复向选民宣传候选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提名候选人时,必须注明其当选职务。根据江发〔20xx〕9号文件精神,我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采取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初步候选人,然后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前7日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新一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3日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3月25日至4月5日)。具体做法:

1、认真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①进一步核实选民数,查实选票数,外出的选民,可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个受委托者代为投票人数不得超过3人。②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便于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会会场或在就近的投票站投票。③布置投票会场和投票站,选票由镇领导小组统一制作。④建立秘密写票间,便于选民个人独立自主地填写选票。

2、投票的主要方式。村民委员会选举采用直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投票的主要方式采取选举大会投票。将选民集中到一个较大的场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大会,在会场中设立几个固定票箱,选民依次集中投票。如选民人数较多且居住地较为分散,又不便于集中选民投票的,可增设选举大会分会场,采取投票站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站是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和便于投票的原则设立的,可设一个或多个。投票站只接受投票,不得开箱计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用流动票箱投票的方式。如确实需要设立流动票箱,必须向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流动票箱应由3名选举工作人员携带投票箱上门接受投票,流动票箱只接受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流动票箱只接受投票,不得在选举大会会场外开箱计票。

3、投票的原则。在正式投票前,主任候选人必须发表竞选演说,选民可以提问。选举时,设总监票员1人,监票员若干人。总监票员对发票、投票等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员在监票员监督下负责发票、计票工作。在选举过程中,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日集中在中心会场开箱,当众验票、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就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选举结果应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并由镇人民政府颁发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当选证。

第五阶段,推选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委会下设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月6日至4月20日)。新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认真抓好几项具体工作:

1、推选村民小组长。根据我镇的实际,原则上按照村民小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的原则配备。村民小组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村民小组长的选举要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统筹考虑。村民小组长的推选方式可以采取镇、村推荐和村民小组先推荐候选人后进行选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村民小组长。提倡村、组干部之间和组干部之间“交叉任职”。村党总支委员可以担任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小组长人选。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和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村民委员会颁发村民小组长当选证,同时由村民委员会以公告的形式张榜公布。

2、积极做好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合理分工,健全和完善村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职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制度和村规民约等。

4、抓好新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培训,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验收总结,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为下届选举做好资料积累。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

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在准备阶段,镇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选举阶段,村党组织“两推一选”的“群众推荐”环节,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必须于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环节开始前结束。在培训和总结阶段,统一开展村“两委”成员的任前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培训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对有关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和答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在选情复杂的村,各工作组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二)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行为

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参选人以获取选票为目的,本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县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或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举,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三)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村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分别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对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活动的,或者假借选举之名,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大量广,情况复杂。各工作组、各村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同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9个换届选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工作组、各村要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二)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

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各工作组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村,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公开栏等阵地,积极广泛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培训选举骨干

有针对性地对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高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为指导和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基础。

(五)认真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关心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民委员会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第5篇

2009年我镇村党组织任期届满,将按期换届选举。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邵武市委、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邵委[2009]32号)精神,在《中共下沙镇委员会下沙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文件的基础上,现就做好2009年全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南平市委三届五次全会、邵武市委十届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海西绿色腹地经济强市建设,以《》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增强村级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科学发展能力、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四求先行”、“四个重在”和“四重‘三农’”,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以及省委“五重五不简单”的用人要求,选好带头人,配备好班子,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海西绿色腹地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总体时间安排是:6月底前完成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村具体换届选举时间上不搞一刀切,先易后难,分批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条件成熟一个选一个,保证工作力量足够到位,积极稳妥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以提高选举成功率。

二、明确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和班子结构要求

(一)明确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基本条件。要突出村干部的素质要求,大力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发展之心、发展之策、发展之力,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能够坚持在岗履职,办事公道,热心为村民服务;公正廉明,作风正派,在党员和村民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进入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要选准选好村党组织书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推荐提名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一是违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1988年7月1日以来,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违反土地政策(2005年以来,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被国土资源部门行政处罚的)和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的;三是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四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的;五是用各种方式干扰选举和贿选的;六是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七是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如履职承诺内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保证一年内驻村履职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的等)。

各村要把好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任职资格条件,在候选人推荐前,引导党员严格对照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切实把好村党党组织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的“入口关”。

(二)严格控制村党组织职数。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自然村落分布、人口数量、经济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村干部职数,具体如下:洛田村支部委员设3人,下沙村、屯上村、胡书村、分站村支部委员设5人。

(三)注重优化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结构。积极做好党员的引导工作,村支部书记一般要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要尽可能推荐提名文化程度较高的党员,进一步改善村党组织班子的文化、知识结构。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

三、依法依规精心抓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一)着力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全面实行村“两委”履职承诺制,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在竞职前必须向党员进行竞职陈述,作出履职承诺,增进党员对候选人的了解和监督。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六大员”、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协会负责人、外出返乡人员、退伍军人和回乡大学生中推荐选举优秀人才。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市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换届选举,进入村党组织班子。积极引导优秀村级后备干部参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

(二)改进和完善村党组织选举方式。推行以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为主要内容的“两推一选”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进一步规范推荐程序,完善推荐办法,切实保障党员民利,充分尊重党员群众意愿。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好党员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的先锋模范和骨干作用。每个党员都要遵照《》要求,行使好民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或干扰选举活动的,要加强教育。要提前通知党组织关系在本村的流动党员回乡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保障流动党员的选举权利。要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探索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一)履行工作职责。各村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统一部署安排,抓住关键环节,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各村要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规范操作,及时妥善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挂点联系包干,加强具体指导,总结经验,指导全面。

第6篇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__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__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 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是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投票准备: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中唱、计票员各1人,监票员2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3、制作选票、票箱,布置投票现场;4、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5、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投票程序。1、工作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2、领取选票。必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3、当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4、投票选举。可以设固定投票点,也可以采用流动投票箱。5、结束投票分站投票。但末开箱计票前,允许选民继续投票。6、集中票箱。各投票分站票箱和流动票箱投票口签章密封后,由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指定位置。7、报告选票发放情况。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主持人向总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余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8、各投票分站分别开箱点票。并向总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的选票数。各职位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9、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余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 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10、进行唱、计票。11、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总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先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宣布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名单和得票数。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于十五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和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投票,另行选举有效,以得票数多的当选。12、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3、封存选票。14、张榜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选委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

四、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建章立制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建立村委会工作机构和健全村委会各项制度,以保证村委会工作正常运转。新班子产生后,各村委会依法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干高效的原则来设置其下属的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本次换届选举结束后,除凤山镇北门、东门、南门、西门、东区、闽凤六个挂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外,其余村挂村民委员会牌子,取消原居民委员会牌子。

第7篇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文秘站网文章-文秘站网帮您找文章]

这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市、旗党委的统一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通过这次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我镇基层政权建设,选出一批工作作风扎实,能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好班子,为加快推进依法治镇步伐,构建和谐社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实现我镇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换届选举的时间和步骤

我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9月中旬开始,到10月底结束。在10月25日前召开昂素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安排是:

(一)准备工作(9月10日至9月15日)

1、建立机构。为了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成立由7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阿拉腾宝(党委书记)

副主任:额尼日图(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巴根那(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人大主席)

奇阿日并(党委副书记)

成员:布仁巴特尔(党委组宣干事)

召日格图(工会主席、党政综合办主任)

娜布其玛(民政干事)

各选区也要响应成立选举领导小组,由5-7人组成,作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

2、确定代表名额和划分选区。经镇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全镇共分为21个选区,1选区(昂素嘎查)、2选区(巴音乌素嘎查)、3选区(哈日根图嘎查)、4选区(胡拉呼嘎查)、5选区(巴音柴达木嘎查)、6选区(苏力迪嘎查)、7选区(玛拉迪嘎查)、8选区(克仁格图嘎查)、9选区(毛盖图嘎查)、10选区(巴音什里嘎查)11选区(乌兰浩舒嘎查)、12选区(巴音乌珠嘎查)、13选区(沙日浩舒嘎查)、14选区(库伦嘎查)、15选区(明盖嘎查)、16选区(阿日来嘎查)、17选区(伊克乌素嘎查)、18选区(昂素机关党政干部)、19选区(毛盖图机关)、20选区(玛拉迪开发区)、21选区(昂素机关居民和二级单位职工)。各选区至少要产生1名代表,最多不得超过3名代表,否则无效。每一选区都应有当地应选的代表名额,不得仅有下派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表后附。

3、抽调直选工作人员。镇抽调相应工作人员,保证每一选区至少有1名直选工作人员。另外,要求包政领导要指导督促检查所联系承包的嘎查换届选举工作。抽调人员工作务必提前落实,保证按时到位开展工作。

4、培训人员。由镇选举委员会负责召集本级抽调的直选工作人员和选区负责人,旗直选工作人员协助培训。拟定于9月15日进行培训。

5、宣传动员。镇换届选举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要动员和组织广大选民积极参加选举,必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选区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向广大各族人民群众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组织广大选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材料,广泛深入地宣传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增强各族人民群众主人翁责任感,特别要注意研究换届选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党委、人大及有关部门要确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坚持舆论导向。除在本阶段集中进行宣传教育外,还要把宣传教育贯彻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宣传教育形式要灵活多样,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昂素信息等一切宣传工具和会议、条幅、标语等形式搞好宣传动员工作,发动和组织广大选民积极参选,保证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

(二)选民登记(9月16日至9月25日)

20__年镇人大换届时统一印发了选民登记表册。这次选举凡选民登记原始资料完整,经选举委员会核实确认后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和颁发选民证,这次选举只对下列公民进行登记和颁发选民证:

1、20__年换届登记后由其它地区迁入本选区的公民;

2、到20__年10月15日前已满18周岁(即1988年10月15日前出生)的公民;

3、20__年换届登记后恢复政治权利的公民;

4、其他应登记的公民。

凡在当地工作或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如果本人愿意在现工作或居住地参加选举,依照旗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前公示的通告,即由本人拿原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于20__年9月24日前到选民登记机关自行登记,可参加当地选举。过期不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选民资格。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

无法行使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呆傻人员,经监护人所在单位或医疗机关证明,由镇选举委员会批准,报旗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不列入选民名单。

登记完毕后,要以选区设立登记复查站,指定日期由每户熟悉人口年龄状况的人到登记复查站复查。同时了解掌握选举期间外出,拟委托投票的选民。

选举登记关系到公民的政治权利,因此,必须认真搞好此项工作。当前,城乡流动人员增加,下岗职工增多,农村牧区外出务工经商等人户分离现象较多,客观上给选民登记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这就要求我们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采取登记选民与选民登记相结合,实行选民登记责任制,反复核对等方式,做到合法准确,避免错登、漏登和重登。

选民登记在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在选举日的20日前,即于20__年9月25日前以选区张榜公布全部选民名单,颁发和更换选民证,并嘱托选民将选民证永久保存,长期有效。如果选民证遗失要声明作废,由发证单位核实补发。

(三)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产生(9月26日至10月10日)

政党、人民团体或选民10人以上联名都可推荐代表候选人。要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提名方式。首先要发动选民进行广泛地提名推荐,在此基础上,由政党和团体补充提名推荐,每一推荐者所推荐名额,可以少于或等于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但不得多于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各方推荐的初步代表候选人,总数至少应多于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1人。推荐者应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所推荐候选人的简历、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推荐理由。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15日前(即于20__年9月30日)将所推荐的全部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张榜公布。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产生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认真采纳和集中各方面的意见,选举委员会要把政党、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全部提交选民反复酝酿讨论,采取多种形式介绍候选人简历、工作实绩、特点和代表性、推荐理由,必要时使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以增进选民对候选人的了解,做到知人知情。然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多于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到一倍,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各选区拟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批复。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5日前(即于20__年10月10日),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张榜公布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可用蒙文排列,也可用汉文排列,具体用哪种文字排列,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用蒙文排列的,以名字字母为序,用汉文排列的以姓名笔画为序。

下派代表推荐到指定选区选举时,应当做好工作,说明下派代表选举的有关事宜。在酝酿过程中,如发现多数选民确有不选的可能,应报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前调换选区,如经选举落选,代表名额收回,不得再放其他选区选举,也不得由当地的选民顶替。

在换届选举中要注意提高代表的素质,特别注重提高代表的议政水平,改善代表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确实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具备履行代表职务能力,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公民推荐为人民代表候选人。

代表的界别比例要按照选举法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按照代表中非中共党员代表不少于35%,妇女代表比例不低于上届(20左右)的要求,按选区分配了代表名额,各选区要依法保证。要全面掌握代表比例的合理性,注意代表的广泛性,使各民族,各方面都要有适当的代表。新一届人大代表人选中要保留一定比例的上届代表,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注意推荐一些农牧民企业家、专业户和种养能手及帮助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作为代表候选人。

(四)投票选举代表(10月11日至10月19日)

代表的产生要依法差额选举,差额幅度是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到一倍,各选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搞等额选举代表,等额选举产生的代表无效。

20__年10月15日为代表选举日。从选举日起5日内为投票选举时间,各选区都应在这个时间内投票选举代表。其中集中投票选举在10月17日前完成,补选,另行选举或特殊情况下的选举在10月18日至19日完成。在10月15日前或10月19日后选举代表都无效。选举期间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投票选举前要做好下列几项工作:

1、公布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准备好票箱、流动票箱和选票(选票上代表候选人名单排列顺序与公布的正式代表候选人排列顺序一致),布置好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

2、核实参加选举人数,落实外出选民的书面委托投票事宜(1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投票前必须交验委托书),动员组织选民按时参加投票选举,必须使参加投票的选民(包括委托投票的选民和流动投票箱投票的选民)达到选区全体选民的半数以上,努力使参选率达到95%以上。

3、召开选民会议,推荐监票、计票人员,宣布投票注意事项。

4、培训好选举工作人员,使工作人员熟悉投票程序,明确职责和纪律。

各选区一律实行集中无记名投票选举,即由选民亲自到选举大会或投票站投票。老弱病残和其他不能到会场投票的,可向流动投票箱投票。每一流动投票箱要有2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流动票箱投票不得在选举日前进行。选民文盲或因残疾不能书写选票的,可委托本人信任的人。

投票结束后,要将大会投票箱,投票站投票箱和流动投票箱一起当众开封计票。参加选举的选民达选区全体选民半数以上,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如果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选票,且得票数又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果当选的代表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候选人当中,按照差额要求,及时组织另行选举,以得票数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选举结果经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予以宣布。由镇选举委员会颂发代表当选证。

上述各阶段开始和结束时,镇选举委员会都要向旗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情况。代表选举结束,镇选举委员会和直选工作人员要搞好总结,总结材料及需要上报的统计报表于10月20日前报旗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10月25日前)

选举代表结束,镇党委要及时做好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人民代表大会要在10月25日前召开。镇党委要在上述的规定时间内主持召开换届选举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推选新的一届一次会议主席,由新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代表大会并行使职权。

三、换届选举工作应强调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镇党委及各嘎查党支部要确实加 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把换届选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

在旗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检查和协调下,镇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级选举工作机构要深入选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向党委请示汇报,随时取得党委的支持和领导,使各方面的工作做到周密细致,深入扎实。

(二)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搞好此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基础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在换届选举中要确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利。

要严格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坚持差额选举的原则,组织选民依法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间、程序进行选举。选民登记、选区划分、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代表,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要积极贯彻党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权利,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实把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任何人不得改变依法选举结果。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全省农村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根据《关于成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为依据,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目的,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望的农村优秀人才选拔到“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中的理事会和监事会当中,切实增强该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村级股份合作社的积极作用,促进全乡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高度重视第二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选举工作。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依法选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利。坚持正风肃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要求

(一)选举时间。2021年4月20日—5月20日。

(二)任职条件。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主要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2.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3.具备比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意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热心服务,群众威信较高;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

6.无违法违纪犯罪前科(参照吉组通字〔2019〕12号《关于集中清理有前科劣迹现任村干部的通知》执行);

7.身体健康。

(三)职数配备。根据乡农村工作实际,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职数按照3-5名以上单数配备,监事会成员按3名配备。

三、方法步骤

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由成员按照一定程序选举选举产生合作社理事会、监理会成员。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主要程序包括: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在乡选举指导组的指导下,由本村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选举的村成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及该委员会成员,主持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委员会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选举产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联户推选成员代表,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每5-10户推选一名代表,设定成员代表人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形成推选记录和代表名册。会议决策前,成员代表应与所代表的农户进行沟通,形成统一意见。

3.提名和确定候选人。选举时可以设定候选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长和监事长候选人的提名可以采取有选举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0户以上联名提出或由户代表成员5户以上联名提出。选举委员会进行资格查后,在本村内张榜公布,同时报乡党委政府审核审查后由全体成员或成员代表投票选举。

4.组织投票选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只设立中心会场,不办理委托投票。

5.选举争议裁定。对选举结果有争议的,由选举委员会民主裁定。

6.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应在本村确认的成员中产生,一般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刚从虚置状态中独立出来,该组织机构成员基本实行兼职不兼薪,因此提倡理事长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兼任,监事长由村监督委主任兼任。为方便开展工作,尽量将“村三委”成员推选担任理事会、监事会其他成员。

四、组织领导

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工作,是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明确换届工作责任。在乡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指导组的领导下,精心制定选举方案,认真抓好相关业务培训,各相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第9篇

    为切实做好全旗嘎查村级党组织和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及《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厅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及《杭锦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旗嘎查村级支部委员会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杭选组发〔201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白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委三届五次、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旗委十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及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举产生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以嘎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嘎查村级组织建设,努力把嘎查村级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集体,为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选任条件和组织设置

(一)选任条件

1、嘎查村级“两委”委员选任条件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党性强,作风正,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本领,“两委”委员年龄以45周岁左右为主体,35岁左右占一定比例的结构掌握,确保70%以上嘎查村干部要达到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和一名35岁以下青年,鼓励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两委”女性正职比例要不断提高,确保嘎查村民代表中妇女代表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认真落实嘎查村干部回避制度,同一嘎查村“两委”成员中不能有直系亲属同时任职。在尊重群众意愿、党员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前提下,在苏木乡镇确定报请旗委同意的基础上,允许嘎查村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

2、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选任条件

嘎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新任党支部书记、嘎查村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转任嘎查村正职、连选连任嘎查村正职的可放宽至58周岁左右。

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原则上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要进一步完善嘎查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办法,条件不成熟的地区,一般不提倡无候选人直接选举。各苏木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选举办法。

(二)职数核定及职务设置

1、在编实职干部核定。凡嘎查村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在职村干部核定为3人,2000人以上的在职村干部核定为5人。

2、“两委”委员数核定。凡嘎查村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嘎查村支委委员一般按3人、村委委员按5人把握;2000人以上嘎查村支委委员一般按5人、村委委员一般按7人把握。

3、嘎查村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设书记、委员职务,党员较多或工作量较大的村可适当增设1名副书记;嘎查村民委员会主要设主任、副主任、委员职务,计生村主任不再单设,由村副主任兼任。

(三)严格政审及工作要求

1、各苏木乡镇、街道对提名为嘎查村级“两委”委员正式候选人人选要进行政审,凡在审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和信访问题属实的一律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2、要认真贯彻落实《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和嘎查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新任职村干部当选期间年驻村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00个有效工作日,凡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有善自脱岗和离岗行为且影响工作的,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

3、新当选的村级“两委”班子应结合本嘎查村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嘎查村经济社会发展三年规划,完善村规民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

(四)正职候选人推荐提名人选

正职候选人人选主要面向“四类人员”推荐提名。一是本地致富能手。注重从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农村专业大户、复转军人、专业协会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能人中推荐提名人选。二是村级后备干部。要把今年初通过党员、村民代表民主推荐出来的村级正副职后备干部作为推荐提名的重点对象,加大后备干部的推荐、培养、选拔力度,确保村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实效化,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使用机制,保持村级后备干部常量,确保建立一支能稳定、用的上、有活力的后备干部队伍。三是大学生村官。要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培养、补充嘎查村“两委”成员的重要来源,加大培养使用力度,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四是下派干部。对本嘎查村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要注重从上级机关下派的干部或已转聘为乡镇工作人员的嘎查村干部中推荐选拔。

三、方法步骤

根据镇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我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5年3月启动,4月底前完成;第九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按照任期届满即启动,8月20日前完成选举,9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3月25日前完成)

1.调研摸底。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白音村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准确掌握白音村推动发展、“两委”班子建设、矛盾纠纷、群众思想动态等方面情况,特别对现任班子人数、结构、来源、任期业绩、群众评价、存在主要问题等情况要摸实摸准。

2.宣传教育。在选举动员阶段,要让选民了解、领会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引导党员群众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让参与换届选举的广大党员群众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要求,自觉遵守选举纪律。

3.集中整顿。包片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要采取专项整治、结对帮扶、领导督办等措施,集中对软弱涣散嘎查进行整顿,特别对村务公开不到位、“两委”班子不健全、矛盾纠纷多、以往选举中问题较多的嘎查要进行重点整顿,切实将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

4.任期审计。对各嘎查村集体财产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计和公示,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凡是未开展审计的嘎查村,一律不准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5.组织培训。组织派出指导组、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依法依规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3月25日—8月20日)

按照镇党委统一安排和部署,先支部委员会后村民委员会,同时,各嘎查村要从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离任村干部等群体中,确定3-5名选风选纪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1.嘎查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3月25日-4月30日)

    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镇党委会议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

    (1)明确职数配置。明确要求支部委员会委员职数为3名,设支部书记1名,原则要求1名女性。鼓励和提倡嘎查村支部委员会通过依法选举兼任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鼓励和提倡嘎查“两委”班子交叉任职、书记、主任“一肩挑”,各嘎查村要因人而宜,因村而宜,不作硬性规定。

(2)民主推荐(3月25日—4月14日)

参加推荐会议的党员应占本党支部全体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推荐的村民代表范围应包括:上届选举产生的嘎查村民代表,不是嘎查村民代表的村委会成员。会议推荐由本届支部委员会主持,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宣读镇党委制定的嘎查村支部委员候选人条件,嘎查村经讨论酝酿后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候选人标准条件并经党员大会研究通过;第二步,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推荐下一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人数按照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第三步,现场公开计票;第四步,嘎查村支部委员会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

    (3)确定候选人。(4月17日—4月24日)考察结束后,根据镇党委考察综合情况,嘎查村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新一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嘎查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后,嘎查村党支部向镇党委上报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先经镇党委审核批准后,报经旗委组织部征求纪检、公安、计生、信访、检察等部门的意见后审核备案,最终确定嘎查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4)正式选举。(4月25日)选举前,嘎查村支部委员会要提前做好应到会党员人数的核实工作,并要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外出流动党员,要尽可能回来参加选举会议。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要在镇党委和派出指导组的指导下进行,会议由本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主持,具体分六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和审议本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二是讨论并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三是酝酿并通过新一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四是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承诺内容要在会前经派出工作指导组审核,并在嘎查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投票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愿;六是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清点选举是否有效,计票并当场宣布计票结果,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一半,取前三名即为当选。

(5)报告审批。(4月26日—4月27日)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要及时批复。

(6)嘎查村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并进行分工。(4月28日—4月29日)组织召开嘎查村新一届支委会议,会议由支委会推选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结合镇党委对嘎查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候选人的建议,选举产生嘎查村支部书记,并进行组织分工。

(7)报告审批。(4月30日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嘎查村支部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支委会议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当选的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予以批复。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8月20日前完成)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在镇“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嘎查村支部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1)严格职数配置。按照《杭锦旗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旗嘎查村级支部委员会和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杭选组发〔2015〕1号)文件要求,确定嘎查村委员会职数为3-5人。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人。

(2)推选产生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5-9名嘎查村民组成,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不经法定程序指定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3)制定方案。总结以往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紧密结合本村实际,通盘考虑、统筹谋划、整体设计,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镇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

(4)做好选民登记,张榜公布。要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牧区人口流动实际,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资格条件和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保障嘎查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要按照“三类群体”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对于户籍在本嘎查村、居住地也在本嘎查村的嘎查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嘎查村、居住地不在本嘎查村的嘎查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确保这类人员大部分能够参加。

——对于户籍不在本嘎查村、居住或者工作在本嘎查村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大学生村官、在本嘎查村务工经商人员、嘎查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并经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对嘎查村民已整体或部分搬迁,但嘎查村未撤并,尚未进行集体土地流转产权制度改革,居民户籍仍为农村牧区户籍的,要按照嘎查村民委员会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

选民资格一经确认,应张榜公布,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要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嘎查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嘎查村民换届选举委员会应在3日内作出解释或者纠正。公布无异议后应颁发选民证。

(5)推选嘎查村民代表。嘎查村民代表由嘎查村民在本嘎查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村民按5-15户推选1人,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6)候选人推荐提名。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通过一人一票的方式提名候选人,通过预选产生,嘎查村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提名预选人时,如支部委员会无女性应提名一名妇女候选人,预选时应当召集过半数有选举权的嘎查村民,依照主任、委员的顺序投票,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

   (7)组织大会选举。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要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写选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

   (8)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嘎查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嘎查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

(三)第三阶段:做好后续工作(9月5日前完成)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其他成员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抓紧形成好的发展思路。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和“532”工作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嘎查村民民主评议和考核嘎查村“两委”班子等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我村成立包片组长任组长、包片干部为成员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包村干部要挨家逐户,宣传政策,了解村情民意,指导搞好村级换届工作,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和其他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健全工作制度。白音村要建立健全嘎查“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举动态。

    (三)明确责任分工。白音村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确保这次嘎查村换届选举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各成员,要精诚团结,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要把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人员,落实到选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方面,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进行。

    (四)严肃换届纪律。要严肃嘎查村“两委”换届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动真碰硬、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安排专门人员监控、收集涉及换届的各类信息,对群众、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要第一时间登记并调查核实,防止恶意炒作。

(六)办理移交手续。要加强对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借换届之机胡花乱支等现象发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9月5日前办完公章、财务账目、资料档案和有关集体资产的移交手续,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村干部任期财务审计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五、白音村第九届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组  长:恩肯巴雅尔

副组长:杨锁青

成  员:张红梅   

        石金泉   

        那  顺

        王孝义

 

 

                                         白音村支部委员会

                           白音村民委员会

第10篇

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中共河池市宜州区委员会办公室河  池市宜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1年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宜办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村(社区)妇联实际,为做好2021年全镇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抓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妇联女组织“领头雁”,进一步增强基层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提升引领联系服务妇女的能力,把村(社区)妇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基层治理、团结动员妇女群众、服务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力量。

二、实施步骤 

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要根据自治区、河池市的要求,按照宜州区的统一部署,在怀远镇党委的领导下,在怀远镇的指导下,由村(社区)具体实施。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

1.做好调研摸底

结合开展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以镇为单位,统筹开展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调研摸底,掌握村(社区)妇联现任班子、执委和妇女骨干的基本情况,掌握村(社区)“两委”班子中的女性成员的基本情况,研究确定村(社区)妇联组织后备人才,并报镇妇联备案。

2.加强组织指导

怀远镇成立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具体组织、指导本地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

3.强化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会议、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形式,广泛宣传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及妇女参选参政的相关政策文件,宣传本地服务妇女儿童的女性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为选拔村(社区)妇联成员创造有利条件。召开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和培训会,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做好代表产生、执委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报告撰写、选举办法起草等筹备工作,使他们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21年3月8日前)

1.合理设置领导机构职数

各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不少于11人,设主席1人、副主席不少于4人。在少数民族人口比较集中的村(社区),妇联执委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妇女。执委和副主席名额由乡镇妇联提出建议,村(社区)党组织确定。

2.推选妇女代表

(1)代表名额。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390名(详见附件1),妇女代表名额以行政村的规模和各经济组织妇女数为基础确定。

(2)代表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热心妇女儿童事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具有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谐团结,为广大妇女群众所信任和拥护;有参与意识和议事能力。

(3)代表产生办法。在村(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过筹委会酝酿讨论,采取由下而上的民主协商、推荐产生。推荐协商代表时优先考虑村(社区)“两委”女性工作者,辖区内两新组织代表、中青年代表、先进典型代表要有一定的数量,适当照顾少数民族集居区域,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代表人选,报大会组织组审定,自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3.执委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村(社区)妇联执委候选人应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在本辖区、本行业妇女群体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凝聚力,能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热心为妇女儿童做好事办实事。建议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由上届妇联与同级党组织协商,广泛征求所属单位和个人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镇妇联和村(社区)党支部同意后,提交妇女代表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妇女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5%。对执委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主席、副主席候选人产生办法

各村(社区)主席、副主席产生由村(社区)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候选人原则上为村(社区)“两委”女性成员,副主席、执委候选人原则上为辖区的增收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大学生村官、“两新”组织负责人等优秀女性担任。

5.组织召开妇女代表大会

在召开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前上报镇妇联和村级党组织审批事项:

(1)妇女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时间、大会议程;

(2)代表构成的指导性比例、代表名额及正式代表名单;

(3)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名额、差额比例及正式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员名单;

(4)新一届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正式候选人名单。

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要在镇党委指导下,由镇妇联和村(社区)党支部具体组织召开。代表大会的工作任务是听取上届村(社区)妇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副主席和主席。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21年3月15日前)

1.做好工作衔接。镇妇联组织要以此次换届为契机,落实党建带妇建工作要求,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推进实施“破难行动”,充实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镇妇联要及时组织与新一届村(社区)妇联班子集体谈话,明确履职要求和工作任务,指导开展亮牌服务。建立健全村(社区)妇联执委会议事、执委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组织工作公开等制度,密切与妇女群众的关系,切实把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

2.加强新任执委学习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当日,新当选执委要通过“广西女性”微信公众号注册“桂姐姐履职小课堂”,参加第一次网上培训;后期通过开展基层妇联“桂姐姐履职小课堂”、“领头雁”培训等线上线下培训,确保村(社区)妇联新任执委培训全覆盖,使其尽快熟悉情况,掌握妇联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有效履职尽责。

3.做好换届选举情况总结。换届选举结束后,各村(社区)妇联要总结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1年3月14日前将换届工作总结和附件2、附件3、附件4报镇妇联。

三、时间安排

各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21年3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抓好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新时代党建带群建的具体举措,是夯实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村(社区)妇联换届作为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内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圆满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要积极推进村(社区)妇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统筹研究酝酿好村(社区)妇联组织班子人选,做好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悉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掌握工作步骤和要求,规范执行换届选举程序,确保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环节不减少,选举合法有序有效。实现过程安排合理、环节控制严格、程序指导准确、纪律风气严明。要统筹利用好现有资金渠道,落实村(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

(三)优化队伍整体结构

换届选举工作要注重优化妇联组织人员结构,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妇女担任村(社区)妇联主席。广泛遴选各行各业优秀女性作为妇联执委,鼓励和支持女性致富带头人、文明新风带头人、公益事业热心人、女大学生村官、回乡女大中专毕业生和村产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女性负责人积极参加选举。村(社区)妇联主席实行专职专选,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至55岁),一般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水平。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按法定程序选拔。执委以30-50岁为主体,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

(四)严肃换届纪律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问题处置不当等问题,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全镇行政村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3.全镇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4.全镇行政村(社区)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花名册

 

 

附件1

各村(社区)妇女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乡镇

村(社区)

妇女代表名额(人)

备注

1

 

怀远镇

村(社区)数:11个

妇女代表名额:390名

怀远村

30

 

2

怀远社区

40

3

塄达村

30

4

甘村村

40

5

谭村村

40

6

李家寨村

40

7

罗山村

40

8

坪上村

40

9

拉外村

30

10

大任村

30

11

北斗村

30

合  计

390

 

 

附件2

全镇行政村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____月____日

行政村妇联组织基本情况

行政村妇联组织配备人员情况

行政村妇联主席进村“两委”班子

人数

妇联执委进村“两委”班子人数(含主席、副主席)

女性担任村委会主任

人数

行政村妇联主席享受待遇人数

备注

行政村

总数(个)

已成立妇联行政村总数

已完成换届妇联总数

配备妇联主席人数

配备副主席人数

配备妇联执委人数

定工

半定工

 

 

 

 

 

 

 

 

 

 

 

 

 

 

 

 

 

 

 

 

 

 

 

 

 

 

 

 

 

 

 

 

 

 

 

 

 

 

 

总计

 

 

 

 

 

 

 

 

 

 

 

 

注:1.行政村总数必须与民政部门公布的行政区划数据相符。2.“配备妇联执委人数”包括妇联主席、副主席等。

 

 

附件3

全镇社区妇联组织换届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____月____日

社区妇联组织基本情况

社区妇联组织配备人员情况

社区妇联主席进社区“两委”班子人数

妇联执委进社区“两委”班子人数(含主席、副主席)

女性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人数

社区妇联主席享受待遇人数

备注

社区

总数(个)

已成立妇联社区总数

已完成换届妇联总数

配备

妇联主席

人数

配备副主席人数

配备妇联执委人数

定工

半定工

 

 

 

 

 

 

 

 

 

 

 

 

 

 

 

 

 

 

 

 

 

 

 

 

 

 

 

 

 

 

 

 

 

 

 

 

 

 

 

总计

 

 

 

 

 

 

 

 

 

 

 

 

注:1.社区总数必须与民政部门公布的行政区划数据相符。2.“配备妇联执委人数”包括妇联主席、副主席等。

附件4

全镇行政村(社区)妇联执委花名册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2021年____月____日

序号

所属区域

姓名

性别

民族

现任

职务

籍贯

出生年月(__岁)

文化

程度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年月

备注

示例

广西ХХ市Х县Х街道Х社区

李春

汉族

主席

广西

隆林

1980-7

(40岁)

高中

2014-04

1998-07

 

示例

广西ХХ市Х县Х街道Х社区

刘红

汉族

执委

广西

那坡

1990-11

(29岁)

大专

2017-07

 

 

 

 

 

 

 

 

 

 

 

 

 

 

 

 

 

 

 

 

 

 

 

 

 

 

 

 

 

 

 

 

 

 

 

 

 

注:1.花名册总人数数必须与附件1和附件2数据相符;

2.籍贯由“广西+县(市、区)”组成,若截止填表当天未入党,“入党时间”填写“无”;

3.“文化程度”填最高学历,分为研究生、大学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或半文盲等

 

 

 

 

 

 

 

 

 

 

 

 

 

 

 

 

 

 

第11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为开展好党支部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按照党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建设湖北人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职数设置及任职条件

(一)职数。

党支部:设3人支委,其中设书记1人,支部委员2人。

(二)任职条件。

1. 组织关系在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 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3. 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我中心的业务工作情况,群众信任。

4. 热爱党务工作,能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具有敬业、奉献、创新精神,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9年4月22日开始至5月13日结束。换届选举分为宣传动员、选举、总结三个阶段。

(一)宣传准备阶段(4月22日~5月9日)

1.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撰写支部工作报告,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入选条件、构成原则和推荐提名程序,准备选举材料。

2. 召开支部委员会,酝酿提名候选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本次换届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1名。根据民主集中办法,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向机关党委呈报关于举行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

(二)实施选举阶段(5月10日)

1. 召开党员大会。本届支部书记为会议主持人。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预备党员只参加酝酿和选举大会,不参加投票)。

2. 作工作报告。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并组织党员对工作报告进行讨论。

3. 通过选举办法,公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监票、计票的选举工作人员并经大会表决通过。

4. 填写选票,进行投票、计票。计票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需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二分之一,以得票多的当选。

5. 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公布候选人得票数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名单。

6. 新一届支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讨论支委分工。

(三)报批总结阶段(5月11日~5月13日)

1. 向机关党委报告选举结果。将选举情况(包括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每个当选人获得的票数)及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需报机关党委审批。

2.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支部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总结,同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好职数设置和程序关,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可控、有序进行,确保换届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第12篇

市督查组: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11月6日全面启动。在换届工作中,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平稳”的思路,扎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现阶段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求“稳”

为了确保县村委会换届工作稳步推进、平稳过渡,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责任。为了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以书记任组长的县第八届村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二是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分包乡镇责任制。县四大班子领导对所分包乡镇的选举工作,亲临现场,督促指导,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成立业指导工作小组。我县从有关单位抽调作风硬、业务精的同志,成立了七个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各乡镇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强化领导,为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11月12日上午县委组织召开了全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县委书记对换届选举工作作了全面的动员。结合县实际,还通过召开培训会,邀请老领导、老同志介绍经验等形式,对各村委换届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保证选举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11月18日,对全县换届选举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广泛利用标语、简报、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村委换届选举的政策法规,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建立信息报送、定期报告制度和来信来访制度,要求各乡镇和指导组上报换届的进度、做法和经验,及时在全县交流。

(三)制定方案,充分准备。11月10日领导组研究制定了《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对选举程序、选举方法、候选人条件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充实了公章移交、“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大学生村官竞选村委成员等内容。各乡镇结合实际,都制定了本乡镇的换届选举方案。同时,对容易激化的不稳定因素,实行专人负责,重点化解,积极主动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保证选举工作中不出现任何问题。

二、求“细”

(一)充分准备,周密布置。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我们还详细制定了《县第八届村委换届工作日程表》,进一步明确了换届工作选举程序,对换届选举留存材料都做出了明确要求,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调查摸底,吃透情况。村委换届选举前,我县对79个村党支部进行了整顿,对各村的公章、账目统一封存,并对村级干部现状、群众思想动态、外出选民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全面掌握了各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预案,确保了选举工作顺利开展。

三、求“严”

(一)严肃纪律,明确职责。在整个换届选举过程中,县四大班子包乡领导、各乡镇党委、各业务指导小组,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严肃了纪律。对在选举工作,因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导致换届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将严格执行责任倒查,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