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3 07:58: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分类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2-1196-01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我国居民身体素质显著增强,但是进入到21世纪,整个居住环境的恶化及生存压力的增加,导致国民身体状况不断的下降。针对这一现象,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由此而发展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也引起国家及人民群众的重视。为了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此次对相关城市进行卫生服务项目调查,通过分类界定研究,完善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对抽取的城市进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调查,了解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状况,收集相关资料。根据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对资料进行分析,根据公共卫生相关理论进行分类[1]。
2 公共卫生服务分类
2.1 公共卫生服务定义 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由国家政府及卫生部门、机构提供的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种服务体系。健康对于人体是最重要的基本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是针对所有群体提供给的卫生保健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预防和治疗传染病、职业病及其他慢性疾病,对于保障人体健康及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2]。
2.2 公共卫生服务分类 公共卫生服务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具有显著的特征,它一般主要由国家政府保障提供,必须由非市场方式来保障供求均衡,保障公民能平等的获得卫生服务。因此,公共卫生服务的最主要负责人为国家政府,政府需要承担管理责任。在此理论上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以下几种:①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具有最显著的公共产品的特点,它针对的对象最广泛,获得效益最明显,主要用于防范公共卫生风险。②私人卫生服务。主要为个体提供卫生服务,具有明显的个体差异[3]。③准公共卫生服务。这是一种介于公共卫生服务及私人卫生服务之间的项目,同样具有较广泛的社会效益,需要由政府及个人共同承担的卫生服务[4]。
采取焦点访谈法对所抽取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出评估,针对评估结果给予相关建议措施。访谈对象为具有卫生知识的人员,每次访谈人数为10-15人。
3 社区卫生服务分类结果
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分类结果发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种类最多,达到40项,主要包括:传染病的宣传、检测及疫情处理,居民健康信息档案,计划生育指导,高血压、糖尿病检测、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慢性病普查及教育,肺结核健康教育,精神疾病教育,社区居民健康调查,学校健康教育,居民环境指导,食品卫生及饮用水监测等项目。其项目种类最广泛,对于保障居民身体健康发挥着最大的作用。
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25项,主要包括:急性传染病的防治、免疫接种、性病防治、艾滋病防治、产前检查、新生儿家访、计划生育监督、学校常见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等。该项目目前为止主要由政府承担,但是需要其他组织进行协助。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应该大力发展该项目,并且最后由政府完全承担费用。
私人卫生服务项目有28项,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治疗,上门急救、慢性病家访、社区护理、中医保健、常规体检等。此类项目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费用由个人承担。
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所建立的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服务项目[5]。健全完善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能显著改善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并且能提供相对公平的卫生服务,实现医疗卫生优良资源的均等化配置。因此,积极的发展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很大的缺陷,许多服务项目得不到有效的补偿,严重影响我国卫生机构的运转及和谐发展。研究发现,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可以均衡卫生资源需求,显著改善国民体质。因此,应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补偿机制要遵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及公平的原则[6]。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应该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对于不同地区出现的卫生资源匮乏及不均衡等现象要下大力度解决,逐步的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补偿比例。同时,要保证公平性原则,对于收入较低等弱势群体要有基本卫生保障,将更多的优质卫生资源投入到贫困人口中去。总之,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是提高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业绩的关键,是保证实现我国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
参考文献
[1] 徐林山,程晓明,周召梅,朱坤.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分类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5,21(2):86-87.
[2] 刘宇婧,赵亚利,杨,王琼瑛,冯志兰,梁万年.北京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考核现况的定性访谈研究[J].全科医疗,2010,3(13):709-710.
[3] 邹宗峰,邹宇华,张瑛,巫小佳.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优先项目的筛选方法和补偿机制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09,28(1):58-59.
[4] 陈昌锋,胡传峰,吴宪,白智勇,张洪永.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结果分析报告[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8,1(235):37-38.
2019年我院工作在区卫计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第三版)》,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面开展基本医疗护理工作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调整了人员配置,优化组合,使得医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院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卫生院服务辖区面积53平方公里,辖区户籍总人口39607人,公卫服务核定人数33212人,实际常驻人口40000多人,管辖18个行政村,18个村卫生室,村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23名。卫生院在职员工7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0余人,卫生院设置有公共卫生科、全科门诊、内科、外科、中医科、疼痛科、妇科、康复科、骨伤科、口腔科,耳鼻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十多个门诊科室。住院部设有两个综合病区,一个中医病区,一个康复-理疗病区共四个病区,开放床位90张。配备了DR、四维彩超、十八通道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24小时动态心电监护仪、电脑中频治疗仪、电针治疗仪、床头呼叫器手术室配备无影灯、麻醉呼吸机等诊疗设备。基本能够满足辖区群众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部分急诊急救工作的需要。
目前,医院与市二院合作正在筹建120急救站,通过急救站的设置、人员的进一步学习培训,将不断提升医院的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领导、定期督导
依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护理、健康扶贫、医保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按计划运行,并结合医院实际,成立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基本医疗等各项工作考核、指导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各科室及村卫生室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各项工作。
(二)、强化培训、提高业务
我院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基本医疗、护理等工作的培训10多次,采取月例会制度、以会代训。不断提高公卫、医疗、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公卫人员及辖区内村卫生室职业人员不定期进行各种公卫知识培训。
(三)、认真整改,很抓落实
针对在2017年公卫年终考核时反馈的问题,医院高度重视,经过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今年年初就开始根据整改方案,逐条梳理排查,倒排工期,认真整改,于10月底按照整改计划如期完成了的全面整改工作,11月份又对前期整改工作进行了回头看,确保整改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截止11月底,卫生院共复核升级居民健康档案 25498 份,其中高血压管理档案 2899 份,规范管理 1914 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达 66% :糖尿病管理档案 751 份,规范管理 490 人,规范管理率达 65% :新建儿童保健管理档案 178 份;新建孕产妇管理档案 211份;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档案 116 份;老年人管理档案 3986 份。截止目前,居民健康档案复核升级率 76% 。 (二)健康教育 我院紧紧围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以及预防、保健、慢性病人管理为重点。医院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不同季节进行健康教育宣传。进一步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成立了以院领导为组长,以医生、护理、公共卫生、扶贫、医保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医疗服务队,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地逐村实地进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扶贫、居民签约服务及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乡村两级共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共34场次收益人数1368人次、公众咨询9次共480人次、印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手册10000份达到全乡每户一册。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手册共20种5320 份,印刷影视资料播放29种循环播放115次230小时。乡村两级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25块更换162次。
(三)预防接种
在此项工作中,为提高接种率利用节假日和儿童入学查验接种证时机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全乡共出生218人,办理接种证178人,有40人在外地办理接种证,办证率100%。常规疫苗 应种接种 5778人次,实种5489人次,接种率,95%、二类疫苗接种1603人次,水痘疫苗46人次,HIB70人次。乙肝疫苗1177人次
(四)儿童健康管理 加强对辖区内0—6岁儿童管理工作,目前我乡共有0-6岁儿童2341人、其中登记2314人、登记率达98%,接受一次以上规范管理2096人、管理率90%;对0-3岁儿童,利用儿童接种日在我院对目标儿童进行规范体检,采取先体检后接种措施,我院与乡教办室联系,对全乡所有幼儿园3-6岁儿童进行了免费体检。到目前为止0—6岁儿童免费体检1991人、管理率85.4%;其中3—6岁1376人、0—3岁儿童615人、接受中医指导615人。在体检中发现佝偻病儿4人、贫血186人、龋齿人149、。5岁以下死亡0人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努力提高孕产妇管理工作,对辖区内孕产妇全部建立了报价服务手册,加大了宣传国家降消项目住院分娩好处以及多项免费检查政策,今年共登记管理孕产妇210人,早孕建册66人、产后访视210人次。高危孕产妇登记26人、高危孕妇转诊2例。发放叶酸97人,430合;
全力以赴,齐心协力落实好民生实事。在今年开展“两癌”和“”两病“”筛查工作中,我院积极联系召集了乡计生办、各村妇女主任、各村村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乡的两癌筛查和两病筛查按时超额完成任务,民生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两癌筛查401人,两免筛查77人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全乡有3986名65岁以上老年人 ,截至目前在册管理 2860 人,覆盖率达 72% 。已体检 1916 人,同时建立专病底册,做到底册和档案盒索引及盒内档案三对照,规范放置。采取了电话预约、门诊随访等方式相结合的义诊体检及健康指导,深受老年居民的欢迎。
(七) 慢性病管理
利用档案复核升级各村对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进行了血压和血糖筛查,共筛查 8270人,其中:高血压320人,糖尿病53人,全部纳入慢性病管理。并将随访记录归档。
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全乡2899名高血压患者,体检了1914人、体检率为 67%。规范管理1688人,规范管理率38.8%。随访了10498人次;对全乡751名糖尿病患者,体检了490人、体检率为 65.4%。规范管理301人,规范管理率39.5%。随访了2852人次。并对定期进村入户开展了高血压、糖尿病专题知识讲座
全乡共发现126名恶性肿瘤均已调查上报。心脑血管事件登记110人。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目前发现精神病人总共144人,检出率4.5%。2018年新增病人24人,在管116人,(稳定 91 人,不稳定 3人、基本稳定 17 人)。( 人在外务工)失防17人。三级以上 2 人,目前 1 人正在关锁,有家人看管。8 人目前住院。在管病人随访 812 人次。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0 次。在安宁医院的协助下为精神病患者体检78人体检率67%
(九)肺结核患者管理我院对辖区结核病患者实施规范管理,按时进行服药督导,对新发现的结核病人及时上报,全年共确诊肺结核 12 例,共进行随访 72 人次,已完成治疗1人。在对65岁老年人和高血压、糖尿病进行健康体检时,进行了结核病筛查,共筛查4320人。发现疑似病例 30 例,已进行上报转诊。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条例》,对辖区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了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拟定了传染病分检办法,检出的传染病送到相应的医院和科室。设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网络直报,坚持门诊登记和疫情自查制度,每月自查一次,并进行疫情分析,对于漏报、迟报情况,进行追责并给出相应处罚。我院还积极配合宛城区疾控中心加强死因调查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以及外环境检测,全年共完成死亡人员死因调查197人,上报传染病例91例,均已上报。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按照我市“双创”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工作,对辖区公共场所厂矿企业、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进行“创卫”达标验收工作,共计巡查、督促医疗机构 几 28 家,公共场所 6 家,学校 12 所,托幼机构 12 所,厂矿企业 2 家,开展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巡查 26 次,查处无证诊所5家,较好的完成了卫生监督协管任务。
(十二)中医药服务 全面按照河南省中医药服务规范要求,在0-3岁儿童中开展中医药喂养指导,截至目前指导615人次。在65岁老年人中全面开展中医药体质辨识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1916人中医药体质辨识同时进行相应的指导。
(十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018年进行辖区居民体检的同时,开展签约服务,我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由医生、护士、公共卫生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团队共分六组,由院领导班子分组带队,对每村居民进行签约,主要针对困难群众、慢性病患者、儿童、孕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截至目前,共签约3369户,19097人。签约居民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到医院做相应的检查,经检查确需住院的病人,住院进行治疗。通过签约服务群众对医院、对包片医生更加信任、更加依赖,有病首先想到他们的包片医师,从而实现了内科病区向慢性病管理病区转变。经常保持在院住院病人约50人左右,85%以上为慢性病人,病员稳定、治疗效果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虽说与去年相比有了较大进步,但从考核、督导、职能健全等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紧张
公卫经费是按统计部门核定的服务人口数拨付的。统计部门在统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时,是按照户籍人口数减去外出务工人员数来核定。我乡一是因户籍人口数较少,二是因高铁站的建设,外来大批务工人员,我院一直在为这一部分人员服务,统计部门在核定人员时没有将这一部分人员统计在内。导致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核定人数全区最少(实际服务人口数在4万人以上,核定人口数只有3.3万多人),拨付的经费在全区最少,还达不到某些乡镇卫生院拨款数的一半。工作量大,经费少,经费紧张,工作中有一定困难。
(二)措施不够扎实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虽然都积极地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但督导发现个别服务站的工作流于形式,在档案建立、儿保管理、妇保管理、慢性病随访、死因监测、肿瘤病人上报等方面工作滞后。个别社区服务站健康教育宣传柜宣传资料混乱、不全,质量较差。
(三)慢性病管理和老年人保健工作尚需规范
慢性病人管理,部分患者随访不及时;在随访的同时未做随机血糖检测;高血压患者病人没有及时转诊;未对辖区慢性病患者的健康问题进行分析及实施干预措施和效果评价,老年人的体检工作进行的缓慢。
四、明年工作基本思路
明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重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抓整改抓落实,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对照日常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紧密结合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完成各项公共卫生服务指标。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医院要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三)积极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等业务部门沟通,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全县辖区内常住人口均可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工作内容
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置、卫生监督与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12项。
三、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在我县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的基础上,继续以实施重点人群、重点疾病和弱势人群健康管理为主要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2014年主要任务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对已录入系统电子档案(包括一般人群、重点人群)的姓名、性别、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
2.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规范健康档案使用和管理,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对未体检即给予建立的,要给予补充体检。要把健康档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医疗服务中,动态补充和完善,对持社保卡就诊的群众,就诊后要及时点击关联,将就诊信息关联到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及时更新,充分发挥健康档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电子建档率达≥85%,合格率≥80%,健康档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严格按照服务规范要求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2.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调查,居民健康素养相关知识知晓率≥60%。
(三)预防接种
1.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2.6岁以下儿童建证率达95%,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1.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岁每年开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新生儿访视率≥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80%,系统管理率≥75%。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早发现孕妇,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主要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产前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积极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2.早孕建册率≥85%,产后访视率≥85%,系统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健康指导。
2.老年人健康体检率≥70%,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每年进行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较全面的的健康体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加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健康体检等项目。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开展至少四次随访和一次体检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5‰,规范管理率≥60%。
(九)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9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95%。
(十)卫生监督与协管
1.做好辖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率≥90%。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药人员,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开展老年人、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35%以上。
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指标要求详见《县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指标》(附表1),201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各项目任务指导数详见《2014年度各乡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数》(附表2)。各项目指标要求、任务指导数如有变动另行下发。
五、职责分工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2013年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辖区内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指导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对其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接受县级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培训。
2.村卫生所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乡镇卫生院的指导和考核。
(二)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机构。县健康教育促进中心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3.妇幼保健机构。县妇幼保健院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4.卫生监督机构。县卫生监督所要协助县卫生局制定卫生监督协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5.精神卫生机构。县第三医院要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县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3〕102号)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全县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及时将情况稳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转交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医药服务指导机构。县中医院应协助县卫生局制定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
六、绩效考核
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要求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完成的数量、质量进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经费保障
(一)经费补助。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兑现补助经费。
(二)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各乡镇医疗单位原则上要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0%-40%工作量交给村卫生所承担,并兑现相应的补助经费。乡村医生补助经费要与任务完成数量、质量挂钩。各乡镇医疗机构按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3年版)》(安卫〔2013〕342号),根据乡村医生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和质量,在绩效考核后,经公示无异议,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三)资金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1〕28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落实并规范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通知》(泉卫基妇[2012]176号)规定规范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要求,专款专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方针和新医改实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健全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贯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卫生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又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促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良性互动,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评价**人民医院2019年第X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实施情况,及时总结成绩,发现问题,促进惠民政策有效落实,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人民医院根据《**2019年上半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评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于10月13日对**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时限
2019年1月1日----9月30日
(二)评价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包括制度建设、分工协作、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人员培训、项目宣传、问题整改、项目数据报送与分析、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等)、资金管理、项目执行、项目实施效果、附加指标(省增补项目)。
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签约流程公示、家庭医生工作室及健康驿站建设、需求调查和分层服务、“七个一”落实情况等)、签约数量、签约质量、签约服务激励与考评等。
(三)评价形式
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定性访谈和问卷调查、电话调查、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评价。
(四)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包括**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3家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的乡镇卫生院。
(五)抽取样本(具体情况见表1)
表1:2019年第三季度**人民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绩效评价各类项目抽档统计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类别
抽取档案分数
居民健康档案
39份
0-6岁儿童健康档案
30份
孕产妇档案
30份
老年人健康档案
43份
高血压健康档案
30份
糖尿病健康档案
30份
严重精神障碍健康档案
15份
结核病患者
12份
家庭医生签约
家庭医生签约管理档案
30份
**人民医院抽档总合计
259份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
在**卫健局和**人民医院领导的积极带领和业务指导下,各基层医疗机构均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职责分工明确,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开拓进取,做到有机构、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流程的工作局面,健全了办公设备齐全的镇、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稳步推进做好了扎实的基础。各基层医疗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上级评价中存在问题,认真自查自纠,逐步整改。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将此次绩效评价中组织管理情况通报如下:具体情况见表2。
表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得分统计表
考核对象名称
1.组织管理(13分)
制度建设
分工协作
人员培训
项目宣传
数据管理
绩效考核
得分(13分)
(1分)
(4分)
(1.5分)
(1分)
(0.5分)
(5分)
**镇中心卫生院
1.00
1.90
1.50
1.00
0.50
2.80
8.70
**第二卫生院
1.00
1.50
1.50
1.00
0.50
3.10
8.60
**镇中心卫生院
1.00
2.50
1.50
0.90
0.40
4.40
10.70
存在问题:
1、制度建设方面: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中有3家制度建设存在问题,主要为3家机构项目实施方案不符合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
表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问题列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符合要求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符合要求
1
**镇中心卫生院
不符合要求
2
**第二卫生院
不符合要求
3
**镇中心卫生院
不符合要求
4
存在问题总合计
3家机构
2、分工协作方面: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中有**镇中心卫生院无内部人员分工文件和乡村医生分工文,3家机构督导考核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镇中心卫生院4项、**第二卫生院3项、**镇中心卫生院3项。
3、人员培训: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培训项目未完全覆盖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4
表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管理(人员培训)问题列表
基层医疗机构
考试人数
得分
培训存在问题
**镇中心卫生院
5人
312分
培训项目未完全覆盖所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二卫生院
5人
353分
无
**镇中心卫生院
5人
268分
无
5、项目宣传方面: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未通过多渠道播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片。
6、数据管理:被评价的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存在电子建档数误差。
7、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方面:**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成本测算方案不符合要求;评价指标体系不完整;评价的过程资料内容不完整。3家机构均无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应用无评价结果公示、无财务凭证;应用方式扣减/奖励资金与绩效考核方案不符。
(二)资金管理
1、基本情况:
辖区内服务人口14.7265万人,本次考核共抽取了全部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区卫计局拨付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514.76万元,人均到位34.95元,资金到位率58.26%。前三季度,3家机构实际支出项目资金568.13万元,资金使用率11.37%。本次考核共计抽取凭证90笔,抽查资金457.30万元,未发现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行为。3家机构按照人均16.35元的标准应落实乡医补助资金240.78万元,实际到位151.83万元,人均10.31元。
2、发现的主要问题
(1)村卫生室补偿不到位。3家机构乡医补偿资金未达到人均16.35元的补助标准。
(2)家机构资金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
(3)成本测算方案补助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不一致,成本测算方案形同虚设。
(4)部分机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存在以购代支现象。
3、建议
(1)建议各卫生院充分理解、领会国家乡医补偿的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将乡医补助资金落实到乡医手中。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乡医补助资金应按照人均16.35元及时足额落实到乡医手中。
(2)加强财会人员培训。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使用培训班,认真学习资金支出的标准和范围,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机制和机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与任务执行进度保持一致。
(三)项目执行
1、居民健康档案
(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辖区服务人口147265人,截止2019年9月30日核查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09229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4.17%。
(2)档案复核升级情况:辖区截止评价当天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档率为0.26%。共抽取居民健康档案30份,失访档案0份,不失访档案30份,真实档案30份,不真实档案0份,真实中合格档案23份,不合格档案7份。
存在问题: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镇中心卫生院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67.71%,未达75%的指标要求。
(2)电子健康档案重档清理完成率
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重档清理完成率均达到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5
表5 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重档率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重档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0.00 %
2
**第二卫生院
0.50 %
3
**镇中心卫生院
0.27 %
(3)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抽样情况
被评价的3家基层医疗机构抽取档案中失访档案9份,原因为主要是不了解情况、关机、停机、空号、错号;不合格档案7份,原因3份为不知血型,3份家族史不符,1份过敏史、既往史不符。具体情况见附表6
表6 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档案抽样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抽查档案总数
抽查不失访档案数
真实档案总数
真实合格档案总数
真实不合格档案总数
不真实档案总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2
10
10
9
1
2
**第二卫生院
13
10
10
7
3
3
**镇中心卫生院
14
10
10
7
3
合计
39
30
30
23
7
2、健康教育
各单位充分发挥健康教育载体作用,大力营造健康教育氛围,按要求设置了专职科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定期更换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健康处方,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举办健康讲座和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普及了健康知识,提高了居民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
存在问题:**镇中心卫生院第5期健康教育讲座人群不符,第9期健康教育讲座无讲座内容。**第二卫生院播放影音资料播放人员签字不规范。**镇中心卫生院第9期健康教育讲座通知不符合标准。
3、预防接种
应建立预防接种证848人,实际建立611人,接种率72.05%,未达到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某种疫苗接种率96.97%,达到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7
表7 预防接种统计表
机构名称
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
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
建证率
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
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
某种疫苗接种率
**镇中心卫生院
236
285
82.81%
486
497
97.79%
**第二卫生院
180
337
53.41%
453
472
95.97%
**镇中心卫生院
195
226
86.28%
468
482
97.10%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估算2019年1月-9月活产数1214人,实际接受过1次及以上新生儿访视人数642人,新生儿访视率52.88%,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估算辖区0-6岁儿童10656人,实际健康管理9263人,儿童健康管理率为86.93%,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共抽取档案30份,失访档案0份,不失访档案30份,不失访中真实档案30份,不真实档案0份。
估算辖区0-36月儿童4936人,按照规范要求接受中医药健康指导儿童2957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9.91%,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新生儿访视率
3家基层医疗机构均未达到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8
表8 0-6岁儿童新生儿访视率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
年度辖区内活产数数
新生儿访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88
478
60.25%
2
**第二卫生院
181
371
48.79%
3
**镇中心卫生院
173
365
47.40%
合计
642
1214
52.88%
(2)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3家被评价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儿童健康管理率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9
表9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基层医疗机构
辖区内实际管理0-6岁儿童数
辖区内应管理0-6岁儿童总数
儿童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3593
4369
79.04%
2
**第二卫生院
2745
3150
87.14%
3
**镇中心卫生院
2925
3137
93.24%
合计
9263
10656
86.93%
(3)0-6岁儿童档案真实性核查:
3家被评价机构中无不真实档案出现。但**镇中心卫生院儿童健康管理报表数据复核误差为17.06%。
(4)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
3家被评价机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到45%的指标体系要求。具体见附表10
表10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度辖区内的0~36个月儿童数
年度辖区内按照月龄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0~36个月儿童数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974
900
45.59%
2
**第二卫生院
1475
1181
80.07%
3
**镇中心卫生院
1487
876
58.91%
合计
4936
2957
59.91%
5、孕产妇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2019年1月-9月活产数1214人,孕13周前实际建册621人,早孕建册率51.15%,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产后访视621人,产后访视率51.15%,未达8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辖区共抽取档案30份,其中不失访档案30份,早孕建册真实性核查中,不失访中真实档案29份,产后访视真实性核查,0份不真实档案。
存在问题:
(1)早孕建册率:被评价的3家机构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具体见附表11
表11 早孕建册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
该地该时间段内13周内建册人数
早孕建册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78
276
57.74%
2
**第二卫生院
371
178
47.98%
3
**镇中心卫生院
365
167
45.75%
合计
1214
621
51.15%
(2)产后访视率: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具体见附表12
表12 产后访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
该地该时间段内产后访视人数
产后访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78
276
57.74%
2
**第二卫生院
371
178
47.98%
3
**镇中心卫生院
365
167
45.75%
合计
1214
621
51.15%
(3)孕产妇档案真实性核查:3家被评价机构中抽查产后档案均为真实。具体见附表13
表13 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后访视不真实和失访档案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产后访视档案总数
不失访档案份数
不失访中不真实份数
不失访中真实份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
2
**第二卫生院
10
10
1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
合计
10
10
10
6、老年人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65岁及以上老年人22150人,老年人健康管理率54.36%,未达到69%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辖区实际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11286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50.95%,达到4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共抽取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43份,失访13份,真实档案30份,真实中规范27份,不规范档案3份,健康体检表完整率90%。
共抽取老年人中医药服务记录表30份,记录表完整30份,中医药健康管理率服务记录表完整率100%。
存在问题: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被评价的3家机构均未达到指标要求。其中**第二卫生院最低为50.62%。具体情况见附表14
表14 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现场核实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
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抽样总份数
不失访份数
不规范份数
规范份数
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校正系数%)
现场核实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5808
8714
11
10
10
100.00%
66.65%
2
**第二卫生院
3426
6768
10
10
10
100.00%
50.62%
3
**镇中心卫生院
2807
6668
22
10
3
7
70.00%
42.10%
合计
12041
22150
43
30
3
27
90.00%
54.36%
(2)老年人健康管理复核误差率:
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老年人健康管理复核误差率大于2%,未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5
表15 机构老年人健康管理复核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报送老年人健康管理人数
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机构报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校正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复核误差(%)
1
**镇中心卫生院
5738
8714
65.85%
66.65%
0.80%
2
**第二卫生院
3426
6768
50.62%
50.62%
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4010
6668
60.14%
42.10%
18.04%
合计
13174
22150
59.48%
54.36%
5.12%
(3)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辖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45%的评价指标体系。具体情况见附表16。
表16 机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65岁及以上居民数
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280
8714
49.12%
2
**第二卫生院
2971
6768
43.90%
3
**镇中心卫生院
4035
6668
60.51%
合计
11286
22150
50.95%
(4)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3家机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均达9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7
表17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度内按照规范要求获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填写完整记录表人数
已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0.00%
2
**第二卫生院
10
10
10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
100.00%
合计
30
30
100.00%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高血压患者29690人,实际管理11907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40.10%,达4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8
表18 机构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
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数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4617
11681
40.03%
2
**第二卫生院
3700
9071
40.79%
3
**镇中心卫生院
3590
8938
40.17%
合计
11907
29690
40.10%
共抽取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30份进行规范性核查,其中规范20份,不规范10份,规范管理率66.67%,达6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3家被评价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未达6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19。3家机构抽取档案不规范原因主要为:健康评价错误、未达到规范要求随访频无随访记录、随访表空项、漏项及错项大于2项及以上、现存主要健康问题未填写、危险因素控制不正确、连续两次血压控制不满意未建议转诊、规律服药控制不满意未建议调整用药等。具体情况见各单位问题列表。
表19 机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样总份数
规范份数
不规范份数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
9
1
90.00%
2
**第二卫生院
10
6
4
6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5
5
50.00%
合计
30
20
10
66.67%
(2)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复核误差率:
3家被评价机构高血压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均大于5%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0。
表20 机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未达指标要求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自报高血压规范管理率
复核误差(%)
1
**镇中心卫生院
90.00%
60.47%
29.53%
2
**第二卫生院
60.00%
70.26%
10.26%
3
**镇中心卫生院
50.00%
60.00%
10.00%
8、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估算糖尿病患者11428人,实际管理4309人,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37.71%,达到3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1
表21 机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
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者总数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785
4496
39.70%
2
**第二卫生院
1296
3492
37.11%
3
**镇中心卫生院
1228
3440
35.70%
合计
4309
11428
37.71%
共抽取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30份进行规范性核查,其中规范23份,不规范7份,规范管理率77%,达6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复核误差率:
3家被评价机构糖尿病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均大于5%指标体系要求,其中**第二卫生院最高为24.34%,具体情况见附表22。
表22 机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复核误差率未达指标要求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自报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复核误差(%)
1
**镇中心卫生院
70%
39.59%
9.44%
2
**第二卫生院
90%
37.11%
24.34%
3
**镇中心卫生院
70%
35.18%
9.90%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患者数623人,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599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为96.15%,未达100%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共抽取15份档案进行规范性核查,其中规范管理15份,未规范管理0份,规范管理率100%,达75%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存在问题: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镇中心卫生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未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3
表23 机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
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系统患者数(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63
263
100.00%
2
**第二卫生院
183
183
10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53
177
86.44%
合计
599
623
96.15%
(2)国网系统管理患者数和基本公共卫生网在管患者数一致性
被评价的3家机构中仅**镇中心卫生院存在国网系统管理患者数和基本公共卫生网在管患者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具体情况见附表24
表2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两网不一致机构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国网系统管理患者数
公卫网在管患者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77
153
1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核查被评价机构2019年1月至9月传染病报告记录和相应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
(2)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被评价3家机构均达到100%的绩效评价指标要求。
(3)传染病疫情报告处理
被评价3家机构均能提供传染病疫情处理相关资料。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被评价3家机构均能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相关资料,并报告及时。
11、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3家基层医疗机构均建立健全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配备了专(兼)职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并按服务规范及时登记、上报各类信息。具体存在问题见附表25、26。
表25 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评价成绩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得分(1分)
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
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
报告率(%)
得分(1分)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总分2分)
1
**镇中心卫生院
0.9
5
5
100.00%
1
1.90
2
**第二卫生院
1
16
16
100.00%
1
2.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
21
21
100.00%
1
2.00
表26 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评价问题列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存在问题
1
**镇中心卫生院
第三季度照片无日期、计划生育巡查内容不具体。
2
**第二卫生院
无
3
**镇中心卫生院
无
12、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考核操作表记录有问题需进一步核实)
3家机构辖区内经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机构得肺结核患者人数32人,基层医疗机构已管理的肺结核人数32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100%,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抽取档案12份,4份不真实。
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得肺结核患者人数12人,按要求规则服药得肺结核患者人数9人,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75%。
存在问题:
(1)已管理肺结核患者档案情况
被评价3家机构中2家机构抽取档案中存在不真实档案。具体情况见附表27
表27 基层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抽取不合格档案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抽查档案总数
真实档案数
合格档案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5
2
2
2
**第二卫生院
7
7
7
3
**镇中心卫生院
5
3
3
(2)已完成治疗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情况
被评价3家机构中**中心卫生院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未达90%评价指标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28
表28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统计表
序号
机构名称
按要求规则服药得肺结核患者人数
同期辖区内已完成治疗得肺结核患者人数
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
抽查档案总数
合格档案数
不合格档案数
1
**镇中心卫生院
1
4
25%
4
1
3
2
**第二卫生院
3
3
100%
3
3
3
**镇中心卫生院
5
5
100%
5
5
合计
9
12
75%
12
4
8
艾滋病患者健康管理:3家机构乡医及内部人员培训资料不完善。**中心卫生院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具体情况见附表29
表29 艾滋病培训、宣传未达指标要求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培训得分(0.5分)
宣传教育(0.5分)
艾滋病患者管理得分(1分)
1
**镇中心卫生院
0.50
0.50
1.00
2
**第二卫生院
0.75
1.00
1.75
3
**镇中心卫生院
0.50
1.00
1.50
13、省级地方开展项目
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辖区15-49岁妇女33198 人,接受妇女保健咨询与健康指导9043人,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27.24%,未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0
表30 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常住15-49岁妇女人数
接受妇女保健咨询与健康指导人数
辖区常住15-49岁妇女系统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864
3260
30.01%
2
**第二卫生院
11250
2458
21.85%
3
**镇中心卫生院
11084
3325
30.00%
合计
33198
9043
27.24%
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辖区冠心病患者3535人,接受冠心病健康指导1290人,冠心病系统管理率36.49%,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1
表31 冠心病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冠心病患者总数
接受冠心病健康指导人数
冠心病患者系统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390
646
46.47%
2
**第二卫生院
1080
323
29.91%
3
**镇中心卫生院
1065
321
30.14%
合计
3535
1290
36.49%
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辖区脑卒中患者2650 人,接受脑卒中健康指导1290人,脑卒中系统管理率37.66%,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2
表32 脑卒中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脑卒中患者总数
接受脑卒中健康指导人数
脑卒中患者系统管理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1042
496
47.60%
2
**第二卫生院
810
259
31.98%
3
**镇中心卫生院
798
243
30.45%
合计
2650
998
37.66%
残疾人康复指导:辖区残疾人9278人,接受残疾人健康康复指导与训练2549人,残疾人康复指导率27.43%,未达到30%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3
表33 残疾人系统管理率
序号
机构名称
辖区内残疾人数
残疾人接受康复指导与训练的人数
残疾人康复指导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3650
1042
28.55%
2
**第二卫生院
2835
727
25.64%
3
**镇中心卫生院
2793
780
27.93%
合计
9278
2549
27.47%
(四)项目效果
1、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每机构随机抽取10份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性核查,共抽取档案30份,其中有动态记录的21份,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70%,达到60%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第二卫生院档案动态使用率40%,未达60%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4
表34 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序号
机构名称
具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
居民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7
70.00%
2
**第二卫生院
4
4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0
100.00%
合计
21
70.00%
2、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
辖区共抽取档案15份进行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和真实性核查,现场测量达标5份,辖区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为33.33%,未达到4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3家机构血压控制达标一致率均未达70%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5
表35 血压控制率及一致率未达指标要求的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高血压患者控制稳定数
不真实数
高血压患者控制率
血压控制达标一致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
40.00%
40.00%
2
**第二卫生院
2
40.00%
6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1
20.00%
20.00%
合计
5
33.33%
40.00%
3.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
辖区共抽取档案15份进行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和真实性核查,现场测量达标5份,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为33.33%,未达到35%的评价指标体系要求。3家机构血糖控制达标一致率均未达到70%的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情况见附表36
表36 血糖控制率及一致率未达指标要求的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糖尿病患者控制稳定数
不真实数
糖尿病患者控制率
血糖控制达标一致率
1
**镇中心卫生院
2
40.00%
40.00%
2
**第二卫生院
3
60.00%
60.00%
3
**镇中心卫生院
0.00%
40.00%
合计
5
33.33%
46.67%
4.居民知晓率调查。各个机构抽取居民健康档案5人、孕产妇5人、0-6岁儿童家长5人、老年人5人、高血压5人、糖尿病5人进行知晓率调查,知晓率为94.33%。
5.居民综合满意度调查。各个机构抽取居民健康档案5人、孕产妇5人、0-6岁儿童家长5人、老年人5人、高血压5人、糖尿病5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98.78%。
(五)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组织管理。3家医疗机构均组建了家庭医生团队,各项制度、流程进行上墙公示。设置家庭医生工作室,并安排全科医师定期坐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序开展。同时对辖区内的特殊人群、重点人群进行优先签约,做实签约服务内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情况见附表37。
2、存在问题:
(1)团队建设:**镇中心卫生院、**第二卫生院机构团队组建数量不符合要求。**镇中心卫生院无典型家医团队相关资料。
(2)需求调查和分层服务:XXX中心卫生院无需求调查相关资料。
(3)“七个一”落实情况:3家机构“七个一”均为完全落实。
(4)签约数量:XX第二卫生院残疾人签约、老年人签约均不达指标体系要求。XXX镇中心卫生院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家庭签约不打指标体系要求。
(5)签约质量:3家机构中均存在未履约情况。签约人群知晓率低。
表37: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得分情况
机构名称
组织管理(4分)
签约数量(1分)
签约质量(4分)
效果评价(1分)
得分(10分)
XXX中心卫生院
3.3
1
2.40
1.00
7.70
XX第二卫生院
3.7
0.77
3.00
1.00
8.47
XX屯镇中心卫生院
3.6
0.97
3.80
1.00
9.37
为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我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上台阶、上水平,进一步规范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管理,切实保障和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果,根据《岚皋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县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通过合格镇的创建,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工作机制,落实公共卫生工作措施,提高公共卫生工作质量,为实现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力争2016年年底通过县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镇检查验收,达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精细、服务规范、质量达标、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居民受益”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落实政策与创新机制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策,并在项目管理、指导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绩效考核等方面不断创新,促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相结合。本院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分工协作机制,加强本院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能力建设,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和医疗“一条龙”服务,突出方便群众、医防结合、重在预防的特色。
(三)坚持服务数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认真按照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在保证服务数量、服务频次的基础上,重点在做好服务质量和效果评价上下功夫,让广大群众真切体会到公共卫生服务带来的实惠,让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惠民工程”。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机构、健全制度、强力推动创建工作
1、镇级:学习借鉴“茨沟”模式,进一步完善“责任医师团队包抓公共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中心按要求做到管理规范、机制健全、运行良好。
2、村级:进一步夯实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努力创建2个(宏大村卫生室和展望村卫生室)优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合格村”,要求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职责明确,设施、设备齐全,制度健全,资料完整。
(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
1、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案。根据各项目管理或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制定各项目管理精细化方案,明确项目作用、项目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方法、资料收集与管理等方面内容,将任务细化到本院各科室、各村,做到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层层有职责、有任务。
2、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完善各种项目检查指导、质量控制、质量考核、信息报告等制度,落实项目培训例会、绩效考核、工资发放和使用公式等制度,规范和公示“责任医师团队”职责及任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工作流程等信息。
3、细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奖惩制度。强化镇村级绩效工资考核,根据工作数量和质量,兑现服务补助经费。
(三)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
强化经费用途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账专户管理,明晰每一笔项目资金数额及用途,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安全。合理分配镇村级公共卫生经费比例,2016年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不少于48%。
(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
1、规范提供醒目服务。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和中省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标准、时间、频次、数量等开展相应的服务,做到服务规范、质量可靠、群众受益,项目资料做到不缺项、不漏项,真实可靠。
2、创新改进服务方式。把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融入镇卫生院日常工作之中,坚持防治结合。将医生、护士、中医药等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公共卫生服务技术队伍,建立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医师团队,结合常见面、多联系,根据辖区服务范围、科学配备管理和服务人员,分片包村,责任到人。探索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巡诊服务、预约服务、签约服务等形式,定期深入村组,同村医一道,为广大村民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提高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果。健康档案更新及时,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加强老年人慢病筛查和健康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和孕产妇、儿童的健康管理率,规范随访服务,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理。加强全人群健康教育、规范开展预防接种、中医药服务和传染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处理服务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和内涵,确保服务效果。
(五)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率和满意度。
1、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使广大城镇居民了解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政策、服务内容及重大意义,提高对各种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2、提高群众满意程度。本院和各村卫生室要充分利用送医下村、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的时机,提供相应的公共卫生服务,让群众知晓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享受到规定的免费服务。将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
四、工作要求
4月12日,卫生部举行例行新闻会。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傅卫,在会上介绍了我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取得的明显成效。傅卫详细介绍说――
一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自2009年起,各级财政对全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照人均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各地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79亿元,补助农村孕产妇2726.6万人。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农村住院分娩率,促进了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的持续改善和城乡间差距的进一步缩小。通过项目的实施,降低了农村孕产妇经济负担。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强了产科培训和监管,规范了住院分娩服务内容和流程,基层产科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广大群众逐步享受到了免费的、有质量的基本服务。陕西、河南、湖南、甘肃和重庆加强产科质量管理,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剖宫产率,其中陕西省农村孕产妇剖宫产率由2008年的32%降至2010年的26%。
二是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该项目主要是为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农村生育妇女出生缺陷防治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2亿元,有2356万名农村生育妇女免费服用了叶酸。全国妇幼卫生监测结果显示,近年来,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加速下降,中国农村地区群体推广免费补服叶酸的措施已初见成效。2009年至2011年,全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年均下降速率达16.6%,明显高于2000年至2009年10年间全国年均6.6%的下降速率;其中农村地区年均下降速率达17.8%,明显高于同期城市年均下降速率。2011年,项目效应进一步凸显,全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下降速率达21.4%,其中农村地区下降速率达22.4%,仍高于城市地区18.5%的下降速率。通过项目提供主动的服务和宣传,明显提高了育龄妇女对叶酸的认识和服用率。项目的实施在较短时间内缩小了各地区间服务可及性的差距,明显改善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已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2009年开始,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分别为全国1000万和120万35岁至59岁的农村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55亿元,共有1169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接受了宫颈癌检查,146万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接受了乳腺癌检查。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妇女常见病得到及时诊断,促进了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减少了农村妇女死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健康教育和宣传,农村妇女对“两癌”检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从项目初期接受率不到50%,到现在广大农村妇女愿意接受并主动寻求服务,健康意识明显改善。同时,各地都建立起了卫生、妇联、人口计生等多部门合作机制,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共同参与、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制度,初步构建了农村“两癌”防治网络,大大提高了基层机构和人员的“两癌”检查服务能力。
四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通过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筛查、咨询指导和相应的干预服务,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减少儿童的艾滋病新发感染。2010年起,中央财政投入从8266万元增加到每年8.39亿元,项目内容扩大到预防艾滋病、先天梅毒和乙肝等母婴传播性疾病的综合防治。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有助于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大大减少了儿童艾滋病新发感染,体现了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的普惠性。2010年联合国组织提出了到2015年“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和先天梅毒”的目标,我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2012年,该工作被联合国2012年全球。艾滋病防治进展报告选为最佳实践。
傅卫说,经过不懈的努力,4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完成了2009年至2011年三年医改任务目标和要求,对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傅卫还介绍说,今年是国务院《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12年2月17日,卫生部印发了《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描绘了妇幼卫生改革与发展蓝图。其中明确提出要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项目,逐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同时将针对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问题,研究增加新的重大服务项目。3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对下一步开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卫生部将继续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善妇幼卫生公平性,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督导内容
1.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落实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项目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质量及工作真实性核实。
4.十一大类服务基本服务项目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具体操作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5.村卫生站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完成质量(每乡镇抽查2-3个村卫生站)。
6.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兑现情况。
二、督导方法
1.听取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
2.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慢病管理、老年人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普通居民档案和专病档案存放管理是否科学、规范;免疫规划疫苗保障供应、安全接种及时效性;传染病报告管理的准确和及时情况、兑现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经费发放情况等级。
3.现场调查:上户核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走访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满意情况。
4.向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反馈检查结果和建议。
三、督导时间
1.10月—11月份开展年终考核和年初工作督导;
2.2月—3月份对公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3.5月—6月份对公卫工作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4.8月—9月份对全年公卫工作开展情况和迎检准备工作进行督导。
四、检查组成员
督导检查由县公卫指导中心具体实施,县卫生局领导带队,卫生局相关股室、县卫监大队、县疾控中心、县保健院、抽调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卫人员等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逐步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奋斗目标,是近三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的五项任务之一。以城乡居民人均15元经费实施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是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措施。我市自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各县(区)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项目实施总体顺利。但由于服务能力偏低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项目推进缓慢、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扎实推进国家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各族人民提供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服务。
二、目标任务
立足于全面完成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指标,稳步推进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目标任务,制定以下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指标及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一)居民健康档案: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0%,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
(二)健康教育: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素养为目标,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全民健康教育。全面完成市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健康教育项目指标任务。
(三)儿童保健:以加强儿童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的0-36个月龄儿童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按照服务规范进行随访,管理率达到85%。
(四)孕产妇保健:以加强妇女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的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管理率达到85%。
(五)老年人保健:以关爱老年人健康保健为目标,对辖区内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实施健康管理,管理率达到60%以上。
(六)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目标,对有预防手段的各种传染病实施易感人群的疫苗接种。在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常规疫苗接种任务的同时,积极完成省卫生厅规定的乙肝疫苗、脊灰糖丸疫苗的接种任务。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七)传染病报告和处理:以及时、准确掌握各种疾病发生、流行状况为目标,做好各种卫生应急工作。对辖区内发现的各种传染病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积极开展现场疫情处理;开展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健康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现及处置能力;普及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综合素质。
(八)慢性病管理:以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管理为重点,逐步开展各种影响人群健康的慢性病管理。对辖区内35岁以上居民进行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筛查,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以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十)认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7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18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按照《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各县(区)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按时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配合市财政局负责完成市本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在市卫生局制定的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基础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考核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体,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县(区)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院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专业指导机构,负责对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技术服务指导,负责基层业务骨干培训,负责完成辖区内的项目工作任务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承办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并完成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区)要及时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明确下放到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城镇社区服务机构不健全的县(区),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也可确定为服务机构。被确定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对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按服务包提供,服务项目不得缺项,服务区域和人群不得留空白,做到全面提供服务项目、覆盖城乡全体居民。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1.项目管理。各县(区)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实施项目,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每季度开展一次工作督察,并及时征求城乡居民的意见建议,不断总结完善工作,直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统一、规范、有效。
2.资金管理。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部门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包括资金使用范围、内容、各项目成本核算及要求和考评办法等。各县(区)要根据《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试行)》,合理划分九项服务内容的服务成本,按照项目执行的质量、数量等情况兑现资金。资金使用按照先预拨、考核后结算的方式管理,预拨资金按80%的比例预拨,余下的20%经费待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县(区)要相应扣减资金并责成落实。各县(区)、卫生、财政部门要加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资金。
3.监督管理。市、县(区)卫生、财政部门要组建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项目执行单位责任人和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强化绩效考核,确保项目质量。市、县(区)财政、卫生部门要根据《省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目标和任务,考核其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和群众受益。被确定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机构,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完成本机构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行评价工作,及时报告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及相关信息,确保年度项目目标按期实现。
根据《2010年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任书》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小组
二、考核办法
实行首席考核员制度,卫生局考核监督小组根据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实际需要,从城乡社区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考核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010年年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首席考核员及考核人员。
根据基本和重大(专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对照任务书内容,由首席考核员负责制定相关项目考核细则,由卫生局组织考核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考核标准,统一评分办法,汇总项目考核成绩,提交项目考核报告。
三、考核对象
(一)十三家镇(街)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专科医院以及市属卫生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
四、考核依据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3.2010年市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
4.《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
5.《市卫生局2010年工作要点》
五、考核时限与准备
1.考核时限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0月31日期间的各项基本、重大(专项)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落实情况。
2.各医疗卫生单位按《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要求,11月8日前完成自查评估。
六、考核内容
(一)资料考核
1.各单位准备好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总结、自查结果;对服务站、责任医生及公共卫生联络员每月及年度考核结果;各村社区人口数、户数、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花名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报表资料(以上材料统一交考核组)。
2.按照《市2010年城乡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书》整理好有关资料。
3.职能部门季度考核反馈存在的问题以及专项督查通报落实整改情况的汇报。
(二)现场考核:
从第三轮已实施健康体检的行政村中,随机抽取院内、外各2名社区责任医生,考核责任医生工作完成情况,现场抽查职能部门督查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三)满意度考核。
七、考核安排:
(一)考核分三组,由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镇街中心卫生院,每个单位半天;第二阶段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及专科医院,每个单位半天。
(二)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5日对考核人员由卫生局组织培训,统一标准;
11月16日—21日为分组考核时间,具体对单位考核时间由各组长提前通知;
11月23日前各首席考核员将考核成绩和考核报告上报局医政科、卫监疾控科,医政科及卫监疾控科进行整个考核成绩再汇总,写出各块总结报告,11月25日前由医政科将2010年年度城乡社区卫生服务考核总结报局考核领导小组。
八、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注重工作实效,所有资料、凭证、台帐等,不得搀杂缩水,凡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当事人及领导的责任。
1 对象和方法
1. 1 调查对象
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在中部六省中,随机抽取两个省份: 安徽省和江西省,在两省内各随机选择两个经济欠发达县,每个县各随机抽取3 个乡镇,调查对象为所选乡镇中随机选择的在本地居住时间五年以上的常住居民和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
1. 2 调查内容与方法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形式。对农村常住居民和医务人员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情况和满意度情况的调查,知晓度分为三个程度: 非常了解、了解一些和完全不了解; 满意度分为三个程度: 非常满意、一般满意和不满意。采用统一设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利用情况问卷对农村居民进行调查,问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11 年版) 》统一设计,内容涉及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服务、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已婚妇女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7 类32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 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 软件对数据进行录入导出。采用SPSS 17. 0对数据进行相关统计学分析,率的比较采用卡方检验。
2 结果
2. 1 基本情况
本次共调查农村常住居民624 人,其中安徽省307 人,江西省317 人; 调查医务工作者38 人,其中安徽省24 人,江西省14人。在所调查的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中, 337 人家中有0-10 岁儿童,其中安徽省75 人,江西省262 人; 388 人家中有60 岁以上老人,其中安徽省127 人,江西省261 人; 218 人家中近5 年内有孕产妇,其中安徽省34 人,江西省184 人; 171 人家中有慢性病患者,其中136 人家中有高血压患者,49 人家中有糖尿病患者, 27 人家中有重性精神病患者,32 人家中有残疾人,家中有脑卒中患者和结核病患者的均25 人。
2. 2 农村居民和医务人员
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情况和满意情况农村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较高,但均低于医务人员,见表1。农村居民中,仅3. 7%表示非常了解,7. 6% 非常满意; 医务人员中,63. 1% 对此非常了解,57. 9%非常满意。
2. 3 农村居民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接受利用情况
在本次调查涉及的7 类32 项服务项目中,总体利用率高于60%的有4 项,占总项目的12. 5%,分别是儿童6 岁以前按计划预防接种接受率、高血压患者登记率、糖尿病患者登记率和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其余项目的总体利用率均低于60%。江西各项服务项目利用率高于60% 的仅前述四项中的后三项,占总项目的9. 4%; 安徽各项服务项目利用率高于60%的除上述四项中前三项以外,还有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和体格检查接受率、产前随访服务接受率以及妊娠糖尿病筛查率,占总项目的18. 8%。已婚妇女开始妇科检查的平均年龄为25 岁。
3 讨论及建议
本次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村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了解较少,仍有约四分之一的居民对此不了解和不满意; 此外,各服务项目开展利用不均衡较为严重,安徽和江西虽各有优势,但总体很多服务项目利用率较低。整体来说中部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情况不甚理想,农村居民与医务工作者之间知晓率与满意度的差距也表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利用存在一定问题,这可能与中部经济欠发达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力度不够、农村居民预防保健意识薄弱、公共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和分布不均以及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不深入有一定关系。
为了实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必须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农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缩小城乡差距,真正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首先,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意识。通过大众媒体、公益广告、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加强疾病预防重要性的宣传,让农村居民了解一些疾病的可预防性,提高居民健康意识,改变健康观念,树立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理念,认识到防未病才能真正减轻家庭医疗经济负担,从而提高疾病预防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背景、意义和内容,加深农村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与重要性的认知,增强信任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社会参与度,真正提高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1.1财政拨款不及时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现普遍实行“先预拨,后结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初或上一年末获得一部分预拨的财政资金,剩余资金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和机构项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段拨付。一方面,由于项目经费文件层层下发,项目资金层层拨付,造成资金长期滞留于财政预算单位;另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绩效考核由于目前的信息化系统还存在诸多不足、针对项目执行结果的总结、分析、考核等精细化管理难度较大,导致考核评价时间较长、资金拨付间隔周期普遍时间长。部分单位对于财政拨款不及时的现象往往采取垫资的方法先行开展项目再还款,严重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经常出现的跨年度使用的现象,造成机构年度收支难以平衡,导致机构财务信息不能真实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收支情况,这也从客观上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提供了条件和借口;对于跨年度拨付的专项资金,由于机构没能清楚地了解资金用途,造成资金使用不规范,更有甚者,上级主管部门来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时,具体机构才知道政府已安排了专项资金,这直接影响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开展。
1.2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5]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关于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范,规定专项资金可以用于为当地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个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出了服务标准和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培训、办公场地、信息网络与设备、医疗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等方面均应有必要的准备。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财政补助与需求存在着明显差距,同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机构部分业务职能存在重叠、项目工作量不易量化等,这导致专项资金超范围使用时有发生。表现方式主要有:直接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有关费用;将专项资金与正常事业经费收支混合列账,造成专项资金余额有数无钱的挪用;巧立名目套用专项资金等。一些单位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支出在专项资金中列支所占比例过大,几乎整个单位的人员开支都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列支;一些单位违规将将专项资金用于人员培训、购置办公设备和家具、房屋维修改造;有的地区项目经费分配不合理,如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示范社区奖励经费;部分卫生局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时,将大量经费安排在卫生行政部门用于督导检查等。
1.3会计核算不规范
由于目前资金到位的不够及时,使得部分单位先将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计入“医疗卫生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公用经费或非财政资金)”,实际收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款时,再冲回转入“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然而在账务处理冲转时,主管会计往往没有分清基本、重大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的差别,笼统地按“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中各明细所占的比例分配冲转;一些机构在基本公共卫生实际支出时,没有计入“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而是计入“其他应收款”,造成收入与支出核算不准确、失实;一些机构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的分类不清晰,混淆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导致“医疗收入”和“财政补助收入”核算不正确,受财政补助支出“以收定支”的影响,收入核算的错误导致支出的核算也连带出错。
2、对策
2.1深入学习,全面参与
近年来,随着医改的深入,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资金规模越来越大,服务项目覆盖面越来越广,对其预算、拨付、使用、会计核算、监督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日显重要,机构负责人要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引起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财务人员、业务人员都应全面学习了解项目实施方案的目标、内容、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等,提高法律意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2.2深化预算改革,强化专项资金拨付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的时效性
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项目资金预算的具体管理办法。科学编制每个项目的专项资金预算,并加强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对预算审批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严格规范预算审批程序,及时分析资金使用结余以及超支的具体原因。进一步完善项目资金拨付的管理,加强资金拨付的时效性。制定基本公共卫生的专项资金预拨机制,在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后,财政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信息进行全方位的收集,以便深入了解项目的收支动态,加强监管力度,参照其工作进度的安排进行相应拨款。
2.3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监督机制
在资金上,实行“三专”,即实行项目专账、资金专储、管理专人的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项目的具体审批内容和条件,建立规范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挤占、挪用资金问题。在制度上,实行“三制”,即项目公示制、资金报账制、项目完结验收制,切实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落实到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大监督力度并形成内部约束机制,对专项资金的风险应加强防控。项目完成后由可由单位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围绕是否设立专帐、专人管理;资金到位是否及时;是否按照要求使用;项目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作为审计重点,形成内审报告,向群众公示,让专项资金的使用“阳光化”。上级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畅顺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资金的“上传下达”能够及时、准确、顺畅、完整,并清楚地将资金用途告知收款单位。同时,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定期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抓紧落实项目的相关要求,依据《财政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贪污、挪用等违法行为,将专项资金管严、管实。要做好项目的后期维护和回访工作,分析资金安排使用的效益性。
2.4改变理念,深化参与程度
财务人员应当改变理念,深化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的程度并进行控制,既承担会计核算以及资金支付等最基本的工作,又深入研究具体业务的开展和项目的决策,在资金管理的整个过程,辅助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并参照业务进度对资金的支付进行合理安排,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2.5规范支出核算
关键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资金拨付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的不断革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推动也成为了重点任务。要想实现健康教育、重点人群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落实,离不开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支持和保障,对此加强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人人享有基本免费就医惠民服务,是我国医改的核心,也是在努力完成的目标,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是国家各级财政部门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为了实现其资金的规范管理,我国相关部门也相继颁发了一系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其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资金高效运转。
(一)资金筹集
医疗资金筹资标准也代表着我国国民综合实力,因此资金配套会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提升,按照十二五期间医改政策的落实,当前我国的基本公共卫生筹资标准,要求每年人均45元,有些发达地区已经达到50元/人/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其医疗资金的筹集也会不断的增加,为城乡基层医疗服务提供了实际保障。
(二)资金拨付
当前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拨付方法,主要以年初预拨、次年结算两种形式为主。年初会根据管辖实际情况实行部分年度项目资金的预拨,确保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次年初按照实际工作量、相关文件规定等,测算项目成本,并根据项目资金补助总额制定成本补助的标准,最后根据绩效考核等进行资金清算。
(三)资金使用
针对于资金的使用,按照相关标准规定,采取了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两手抓的对策,明确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单位的性质,以及能够列支的费用范围。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使用该资金,而行政机构不能使用;县区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社〔2015〕255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地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列支指导性文件问题
我国对于该资金使用的原则等进行大概性的规定,多种条文规定界限模糊,在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绩效考核时,针对尺度的把握因人而异,甚至很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中感到无从下手,造成资金违规支出、按项目比例分摊等问题,尤以职工福利表现最为明显,大大的降低了资金的支出率,也会出现结余过大等现象。
(二)会计费核算与专项管理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作为经常性财政拨款实施会计核算,基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角度将基本公共卫生资金,当做是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并明确规定要专账核算等专项管理,而经常性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是不能进行专户储存的,基层医疗机构以单位基本户的形式存储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基本公共卫生资金不能超出其使用的范围,更不能利用其弥补医疗支出亏损。目前,2011年印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核算办法与项目组专项管理模式存在部分冲突之处,时常混淆专项资金管理概念,这为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三)项目资金支付方式问题
结合《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社〔2015〕255号),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常住人口数量、人均经费标准,采取因素法进行详细分配,做好绩效工作的审核任务。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中,项目资金支付方式还有待改善,尤以绩效考核措施为典型代表,再加上财政资金的补助标准逐年提升,部分地方群众得不到相对应的优质服务,实施有效的监管制约手段显得迫在眉睫。目前,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状,相关部门利用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个别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效益,但如何落实资金管理标准、提高服务绩效,成为当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重中之重,也是完善服务项目资金支付体系的关键要务。
三、完善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落实指导性文件
首先国家卫计委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卫生部门的联系,制定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意见、手册等,细分并明确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内容、范围、原则等,规范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实施统一性的公共卫生资金资金管理办法,有效的避当前资金混乱使用或结余过大的问题。
(二)注重资金专项管理
从目前医疗卫生机构方面来看,做好公共卫生资金专项管理环节,在国家政府明文规定文件的基础上,以项目支出、耗材支出为关键构成,定时定量检测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预防违规操作现象(造成结余、亏损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专款专用”管理方案,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与计划,并做好具体数目核算工作,保障资金支出记录数据的可靠性;立足于财政补贴、项目投资等情况,整合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应用资源,设定财政资金支出、卫生支出核算计划,从“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科”衡量标准来考虑实际问题,调整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规定,完善各项公共卫生资金利用机制;基于财政部门稳固保障机制,构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科学管理制度,重点考察服务质量、绩效考核等内容,严加审批手续、项目购买管理流程,强化成本补偿、待遇水平、福利保障,激励资金专项管理优质化、科学化发展,有助于服务社会大众。
(三)完善项目资金支付体系
在实践工作中,为满足老百姓的生活补助需求,依据国家规范标准,相关部门需要积极制定全面有效的资金管理体系,以资金补助、卫生服务为关键性内容,达到惠及百姓的实施目的。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服务视角来考虑,做好地方财政部门、基层卫生机构联系工作,适当增加经费支出管理弥补措施,通过法律政策规定的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健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体系;倡导竞争考核机制,参考城乡交通状况、服务数量、人口密度相关方面,并统一规定资金补助的标准内容,遵循“讲求绩效,量效挂钩”原则,构件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制度,避免均衡分配不合理现象;合理有效协调医疗机构公共费用占比情况,以“人员支出40%、医疗补贴20%、健康教育10%、耗材支出20%、其他公用10%”作为主要经费管理依据,充分发挥财政协调杠杆功能,保障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内容,结合专业项目分配特点,平均分配基层单位经费支出比例,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这对资金管理项目具有促进作用。
四、总结
综上所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作为一项基本管理措施,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效益显得尤为关键,对社会公众日常生活具有一定影响。在实践工作中,明确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沿用合理有效的针对性解决举措,以完善、科学、可行性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便于提升人们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有利于为小康社会、医改政策的全面实现提供辅助条件,值得深入研究与推广。
参考文献:
[1]李丽琼,李丽文,王爱华,林英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及对策[J].当代医学,2014,10:8-10.
[2]蒋日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卫生经济研究,2014,10:94-95.
[3]胡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6,02:9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