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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的趋势

时间:2023-08-03 17: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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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财的趋势

第1篇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问题;对策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指的是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从银行角度来说,就是专家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个人投资建议,帮助客户合理而科学地将资产投资到股票、债券、保险和储蓄等金融品种中,从而满足客户对投资回报和风险的不同要求。

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

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的发展趋势:

1.从单一业务品种向综合理财平台转变。随着政策的逐步放宽,除了向客户提供传统的银行业务外,银行还通过与证券、保险、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向客户提供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甚至黄金买卖等金融服务、客户可以从银行获得一揽子金融服务。

2.从同质化服务向品牌化服务转变。当今金融品牌的竞争越来越受到各家金融机构的重视,个人理财领域也不例外。今年来,我国各家银行陆续推出了自己的理财品牌,如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农业银行的“金钥匙”等。

3.从大众化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服务是无差别的大众化服务,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逐步引入市场细分理念,根据客户的需求开发新产品。个人客户经理制凭借其服务的全面性、主动性、及个性化的特点,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吸引黄金客户的重要手段。

4.从无偿服务逐步向收费服务转变。我国居民对银行收费的概念比较陌生,因此,各家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中的大部分项目是不收费的。随着我国居民理财观念的更新以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个人理财业务的收费将是大势所趋。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1.金融业分业经营现状,明显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空间。由于目前国内金融业仍然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相互割裂,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空间受到限制,目前的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还是停留在咨询、建议或投资方案设计等低层面的操作,还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理财。

2.缺乏相对独立的业务运作系统。个人理财业务是体现“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通常归于个人业务部,但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又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导致前后台业务条块分割。

3.缺少客户信息平台的有效支持。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础,但我国多数商业银行的运行系统是建立在账户而不是客户基础上,客户信息极为有限,导致理财业务的开展犹如“盲人摸象”,始终无法确定目标群体。

4.缺乏复合型的个人理财队伍。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了解银行的各项产品和功能,还要掌握证券、保险、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个人理财业务门槛相对偏高。外资银行理财业务的门槛一般在5万美元到10万美元不等,我国的理财业务水平还不能与外资银行相提并论,然而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门槛却大多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

1.加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管理规划。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分业经营还未发生变化的时候,银行应该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专门指定一个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使个人理财业务由以往的随意性转向有目的、专业化的理财规划。

2.做好个人理财业务产品个性化需求的研究。由于在人生的不同的理财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因此,有针对地提供个人理财业务的方案具有现实的操作性。银行可以根据单身期、家庭成长期、家庭成熟期、退休期的不同阶段提供差异性的服务。

3.不断丰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和服务内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能停留在为客户提供单一的储蓄或者咨询上,要针对客户的要求,加大个人理财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为客户“度身定做”金融产品,使客户实现最大化的保值和增值。

4.加大复合型个人理财人才的培养。目前市场上普遍缺乏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交易、保险等多项金融业务的全能型人才,商业银行一方面在引进人才时要注意往这方面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培养人才。进而起用一批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作为理财专家。

5.适当降低个人理财业务的服务门槛。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还处于较低迷状态,并不表明大家不需要理财服务,而是与银行的服务范围以及大家对银行的认同度和满意度有关。目前我国民间拥有金融资本远远超过10万亿元,要挖掘这一“金矿”,适当降低个人理财的服务门槛至关重要。

第2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概念与内容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运用各种金融知识、专业技术以及广泛的资金信用等专业优势,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和具体要求,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按照管理运作方式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可以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其中,理财顾问服务是指银行向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在理财顾问服务活动中,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在综合理财服务活动中,客户授权银行代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向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投资收益与风险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方式承担。

二、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普通居民的理财需求持续膨胀,银行在业务转型中开展理财业务的压力持续加大,而且金融市场快速发展为理财产品提供了越来越丰富的投资工具,银行理财业务继续发展将成为必然趋势。2012年上半年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呈现出规模稳升、收益下滑、创新频出等几大特点。

1.理财规模不断扩大。2011年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达到23889款,较2010年增长75.3%,其中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21474款,占据全部发行总量的90%,较2010年增长86.63%。

2.理财营销渠道及模式不断创新。2011年银行理财营销渠道推出iphone、安卓等手机银行平台、3D网上银行、理财夜市等创新不断。2011年银行理财业务模式也不断创新, 推出“转融通”开辟私人银行与阳光私募合作新模式、“彩票定投”等新业务。

三、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几年不断发展,呈现着一片大好的趋势。但在发展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其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正确的面对并解决这些问题将有助于我们更好的发展理财业务。

1.居民个人理财定位不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人们的观念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转变,更多的人将自己的存蓄投入到理财业务中。但人们的对于理财业务领域不甚了解,容易被误导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

2.商业银行理财团队专业素质不够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业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服务要求高,要求理财师具备较高的素质。一个优秀的理财师需要全面了解理财产品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证券、银行、保险、法律、税收、财务等多方面知识,具备丰富实践操作经验,并有良好的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就目前而言,我国的商业银行团队专业素质有所欠缺,可能造成客户所面临的风险增加、商业银行的信誉受到损害、居民对理财业务失去信心。

3.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机制不健全

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经常出现违规操作现象,给客户的个人资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监管机制的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理财业务风险及制约着理财业务的发展。

四、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处于新兴阶段,庞大并持续增长的个人金融资产,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提供了充分的物质基础,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如何才能让商业银行更好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呢?

1.提高居民对个人理财的信心

进一步转变个人理财观念,鼓励居民接受新的理财方式。作为商业银行则应加大宣传力度,并努力降低理财的风险,加强管理及开展更多符合大众需求的业务。

2.提高商业银行理财信誉

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商业银行的理财信誉。(1)加强理财专业团队建设。我国的商业银行应主动积极的吸收专业优秀的人才来加强专业理财团队的建设。(2)提高银行服务水平。客户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所以,银行应为各级客户提供真正的优质服务。(3)开拓新型理财产品市场。新的市场意味着新的机遇,新的利润,新的市场占有率。

3.加强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

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市场自由化的发展趋势,作为国家代表的政府则有必要与金融机构加强联系与沟通。政府与金融机构的合作一方面可以缓解政府的债务偿还及开拓政府项目筹资渠道问题,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以及在其急需帮助时给予必要的政策与财政援助。金融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可以提高居民投资的信心,使得个人能更加积极参与理财业务的投资。在这样的机制下,我国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事业将会走的更稳、更远!

参考文献:

[1]杨鹏志 赵 越:《试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问题及对策》《时代金融》2012年第1期.

第3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

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个人理财业务将随着市场环境逐渐成熟而发展

从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有了更多的财富积累,使得人们对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知识和经验的限制,人们仅靠个人是很难成功地进行理财的。所以,他们需要专业的理财建议,帮助他们实现理财计划。因此,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很有必要的。

(二)投资市场环境的改善将扩大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证监会积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推进证券业务创新。同时,政府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楼市炒作。另外,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制度的改革进程在稳健发展。这些政策和措施将极大地促使我国资本和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使可加入的投资渠道、可选择的投资产品和可投资的规模相应扩张,将会极大地增强居民个人理财的愿望和参与程度。

(三)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强化将从体制上推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银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使得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进一步明朗。另外,我国开放金融市场后,国际混业经营的模式将不可避免地从外部影响我国,使我国的金融业混业经营进程在实践中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相对较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国家金融业政策的限制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是分业经营的状况,《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证券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缺乏专门的理财服务系统的支持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多数银行的信息系统仍以业务处理、数据保存为主,很少考虑对产品和客户信息的分析整合,因此无法进行准确的银行收益测算和客户价值评估,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客户的差异性和针对性。服务系统的落后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三)客户对理财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国内没有积极普及金融教育,客户对个人理财认识存在着误区,目前我国大众的理财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是大多数人对个人理财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理财观念淡薄。不少人认为理财是富人的事,理财就是储蓄,更有甚者认为理财就是赚钱。

(四)外资银行加入竞争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引起了剧烈的竞争。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也存在基础建设薄弱、核心产品缺乏、经营观念落后、营销方式单一等问题。同时外资银行拥有丰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经验,可见外资银行加入竞争将会给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

(五)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创新

一些银行虽然成立了理财中心或个人理财部门,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内部组织结构、人员配置、以及网点布局、硬件配备等方面没有认真研究,仔细实施,以至于到最后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方面的浪费。目前,个人理财业务仅仅局限于理财产品方面,没有技术含量,大家一窝蜂挤上去,没有打出自己的品牌,做响自己的品牌,搞出独一无二的特色。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做的还只是把自己做的产品展示出来向客户推销,而并非是为客户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从国外情况来看,理财还涉及到税务、财务、会计、保险、证券甚至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而理财业务大到人生目标的实现,小到日常的生活开支,方方面面无不囊括在内,因此对理财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而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是从柜台业务人员中筛选出来的,即使参加了银行组织的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但显然,国内的理财人员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很难确保服务质量。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

(一)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随着金融业本身的发展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跨行业合作,从现阶段相互间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合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科技发展相对落后,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银行业的需求,想要适应以后银行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专门的理财服务甚至经济网络服务系统。

(三)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

商业银行应结合自己多网点的优势,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积极培养和开发理财市场。同时,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寻找适合客户的产品组合。

(四)加强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品牌推广的支持和指导,引领分行统一建设规划、培养标准、服务模式和推广活动,打造统一的财富管理品牌。商业银行在打造个人理财品牌时应体现差异化,提升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客户的品牌忠诚度。

(五)加强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现在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而且模仿能力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获得一时的利益,得不到长久的效益。因此,在上述对客户进行细分的情况下,应该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加强产品、服务的创新。没有两个客户的需求是完全相同的,如何做出最适合客户的产品是必须要研究的。当能够根据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做出最适合他的产品,那么“个性化”服务就达到了极致。

(六)壮大理财专业人员的队伍

理财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因此,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满足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及混业经营的发展,对我国今后的理财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以及抗压能力,组建一支专业的、全能的个人理财专家队伍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刘兰英,杨志.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必要性分析[J].金融经济,2009,12.

第4篇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 法律风险 成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个人财富急剧累积,个人理财意识也逐步增强。居民个人的理财服务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强大的市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已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而各家商业银行更是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纷纷进入这块领域,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然而,巨大的市场潜力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然伴随一定的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认清法律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 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 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 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 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 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 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 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 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 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 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张炜 个人金融业务与法律风险控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贺坤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几个问题[J] 北京:中国金融,2005,(24)

[3]赖小民 法律工作与银行经营风险控制[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第5篇

一、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基本概念和内容

(一)个人理财的基本概念

个人理财业务在国际上成熟的理财服务是指:银行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分析客户自身财务状况,通过了解和发掘客户需求,制定客户财务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帮助选择金融产品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一系列服务过程。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分类

按照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对客户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

按照客户类型不同,理财业务分为理财业务(服务)、财富管理业务(服务)和私人银行业务(服务)。

二、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下,个人理财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我国银行个人理财服务始于收付型的“中间业务”,2004年9月,银监会正式批准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理财业务。2005年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继获得银监会批准,经营人民币理财产品。

20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

在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初创期,投资方向基本为银行间国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基金等固定收益工具。在风险管理方面,人民币理财产品则更为规范,客户资金与银行自有资金相互隔离。此后,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的走低以及资本市场的走强,商业银行纷纷探索新的理财产品运作模式。一是借助信托平台进入股票市场、产业投资市场。二是与外资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实现覆盖全球市场的投资管理。尤其是QDII的推出,打通了人民币海外投资的通道。

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需求,国内各家银行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脚步一直未曾停滞。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中外银行纷纷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并在市场和金融产品创新上展开了异常激烈的竞争。

三、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特点的介绍

(一)国外研究综述

1.个人理财业务品种多样化。国外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的个人理财业务品种丰富多样,包括银行、投资管理、保险、个人信托等各类金融服务,并提供有关居家生活、旅行、退休、保健等方面的便利。

2.针对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综合理财咨询,提供个性化理财方案。

3.信息科技在个人理财业务应用广泛,形成综合化立体化销售和服务网络。其主要特点有两方面。第一,金融机构与目标客户实现沟通、达成交易的途径和手段日呈多样化、综合化、立体化的特点。第二,基于信息技术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普遍应用,金融机构借助数据仓库、数据挖掘技术对客户信息的进行全面管理和深度分析。

4.从业人员专业化。针对理财策划师的的各种认证考试、行业组织也很多。其中比较著名的是国际理财策划师协会(Financial Planning Association, FPA),该协会负责组织对个人理财从业人员的认证考试、颁发从业执照、制定职业操守、理财策划师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督规范等。而各类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普遍把配备高水平、专业化的从业人员作为推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关键环节。

5.个人理财服务全球化。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越来越强的今天,许多跨国金融机构推行个人理财服务已经不在局限在一国或者一个地区,而是将其扩展到全球范围。

(二)国内研究综述

1.我国个人理财目前存在的问题

通过大量的阅读文献总结出以下几点共性问题:

(1)客户的理财观念尚需引导,目前我国客户其理财产品理念多停留在传统的阶段,对自己来之不易的财产缺乏有效管理。

(2)理财产品同质化明显,缺乏创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被大量复制。产品的种类几乎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

(3)个人投资体系没有建立,市场环境没有完全形成,理财功能不强,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下,银行理财服务似乎涵盖了生活理财与投资理财的全部,但实际上收到了政策的限制,银行不能涉及证券、保险等领域,三个市场处于相对隔离的状态。

(4)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才,理财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相当强的综合性业务,它对才能工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求很高,除了需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以外,还应该懂我房地产、法律、市场营销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

(5)风险防范缺乏。首先,各银行为吸引客户,片面追求高收益率,忽视风险防范,运营成本与收益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风险与收益的缺口也开始扩大。

除了以上观点,我国学者还提出了一些其他观点:法学专业的许寒在他的硕士学位论文《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风险研究》中指出法律风险正准建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理财产品业务的瓶颈,法律风险会极大增加商业银行运营的不确定性,对其信誉的损害也难以估量。此外在立法中对理财产品的界定不明确,比如说在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准入体系中,理财产品的募集方式被定义为私募还是公募立法中未予以明确。二在实践中公募与私募的法律差别很大,且监管部门在面对公募与私募是所采取的监管方式也不尽相同。任峰峰、陈爱华也提出分业管理风险上升,缺乏相应的法规与有效的监管。银监会的管理对象只能是银行,对证券、保险则无能为力。然而市场的运作主要有银行以外的单位来进行的,此外还需要证监会和保监会等部门的配合监管,就目前来看该难度很大,分业监管在新形势下的弊端已经显现。在喻凌云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现状与发展策略探讨》中指出信息透明度不高,商业银行在发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过程中依然没有及时。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是的产品的基础资产、结构、期限等信息不明确,外资银行的信息不透明度更高,这影响到了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提出到的风险体系面临考验,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行销上存在盲目,共分侧重对收益的宣传,不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2.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预测发展突破

通过阅读大量的相关文献总结出以下几点共识:

(1)从单一银行业务向综合理财业务转变。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大多是对原有银行贷款产品的中间业务产品的重新包装组合。但是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和个人金融需求的多样化,品种逐渐丰富。通过与证券商、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国内银行已经开始实现向综合理财业务的转变。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不同的风险偏好和心理收益语气来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

(2)银行理财服务开始向网络化转变。网上银行的出现,使传统银行经理了一场技术革命,也给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开拓了一个全新的市场。商业银行可以利用网上银行大力开展网上交易,网上支付和清单业务,为企业和具名提供资金余额查询、网上转账支付等服务,同时还将互联网作为有效的营销渠道,交叉出售理财产品和理财咨询服务。

(3)同质化服务开始向品牌化转变。有大众化服务像个性化服务发展。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现代商业银行呈现出业务结构零售化、生存发展。

(4)银行邮传统的利差收入为主转变为服务收入为主。21世纪,商业银行已经转移经营战略,我国商业已经开始更多的发挥中介服务的作用。

(5)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大幅提升。近30年来,我国具名的金融资产有了突破性的增加,加之近几年央行的连续降息,银行存款利率在比较低的水平,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影响,传统的存款收益越来越薄。为了使自己的财产能够保值增值,消费者开始需找新的投资渠道。

(6)微利时代是的银行业竞争加剧,利润降低。首先银行的存贷利差不断减少,其次国家目前大力推进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绩优企业主要融资渠道的改变造成了银行的优质客户减少。

(7)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提高,在强烈的加息预期下,更多的投资者在诸多理财产皮选择收益率相对较高的,这样也就不断推出了各个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导致短期产品收益率提高。

除此以外我国学者还对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提出其他发展突破:丁中华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发展》提出短期理财产品成为主力。短期的理财产品正好迎合了广大投资者对于整个经济形势不稳定的语气判断,在各个商业银行信贷紧缩的大背景下,这种短期的理财产品成为了信贷的一个业务补充。此外还提出中间阶层理财发展空间巨大,快速增长的中产阶级,随着个人投资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寂静积累了相当一部分的财富,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在孟磊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研究》一文中指出健全客户管理系统是必然趋势。首先实行客户经理制度,为其理财客户配备专业的理财规划师,其次要加强客户服务研究,认真研究客户的消费心理,描绘出客户追求结果所经历的每个关键增值阶段,再次,健全互联网技术服务系统,采用“网络+机构”的模式,保证给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在《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趋势报告研究》中提出从单一网点服务向立体化网络服务转变。今后的银行个人理财服务甚至是其他银行业务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客户对银行服务渠道的选择项安全快捷方便等方面发展。蒋建平在《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一文中显得比较理性,认为风险开始显现,今后发展将更加理性,近年来得益于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巨大的市场需求,银行理财产品发展一直非常顺利,基本没有出现大的风险,但是,由于全球股市吊证,与股票挂钩的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大量的零收益、负收益时间,客户与银行间产生了一些纠纷,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投资者对银行历次产品的性质和风险有了更加社科的认识。

四、总结与展望

我国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规模大,处于逐渐快速增长的发展状态,是各大商业银行通过一些改革创新迎合更多客户改变理财模式的大好时机,把握以保障客户利益,不断为客户提高服务我宗旨的前提去大胆的创新,在产品种类、人员配备质量、服务快捷程度等多方面吸引客户。

第6篇

关键词:农业银行 个人理财业务 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定义

根据银监会《农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定义: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农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从凯恩斯货币需求理论来看,个人做出理财行为本质上是对货币需求满足程度的一种选择。农业银行作为货币的中介机构,在货币流通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与资金有关的供需一般都有农业银行的参与。农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帮助客户对资产进行保值增值,并尽可能地降低风险增加收益。通过投资组合理论,可以扩大投资组合进行风险分散化。

二、农业银行沈阳分行个人理财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产品品种的同质化严重,产品创新滞后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明显。虽然农业银行沈阳分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名目众多,但产品的设计与流程基本相同。趋同的储蓄产品和储蓄利率已经无法满足居民个人的理财要求,这对农业银行沈阳分行个人理财产品开发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个人理财市场细分不足,产品定位不准

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细分不足。个人理财市场是一个以提供差别化产品为服务对象的业务市场,个体客户所需要的理财服务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在确定市场营销策略以及实施战略的具体措施之前首先必须进行市场细分。

个人理财业务产品定位不准。目前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在理财方案设计中,市场层次细分不够,理财产品像流水线生产出来,个性化服务远远不尽如人意。

(三)专业化人才技术水平低,资产不能增值

个人理财业务专业化人才缺乏。由于农业银行沈阳分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知识性、技术性很强的综合性业务,它要求从业人员除了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投资技能外,还应掌握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并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公关能力。但目前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内符合以上标准的专业理财人员严重匮乏。

个人理财业务信息系统不健全。农业银行沈阳分行与证券、保险、信托之间的客户信息资料不能共享,客观上造成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三、农业银行沈阳分行个人理财业务完善和发展的对策思考

(一)弥补产品的严重同质化,进行产品创新

银行个人理财的产品开发策略。开发的关键点在于“以人为本”的创新,要求在个人理财产品定位首先是根据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战略,通过市场细分,找准目标市场,明确所服务客户的构成,实现个人理财业务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

银行个人理财的产品创新策略。根据细分出的不同的市场,利用自身资源、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其开发出的产品根据不同的客户群进行组合、适当调整,达到最佳的产品组合,能够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增加资产的收益性。

(二)加强个人理财市场细分,产品准确定位

加强银行个人理财的市场细分。在经济发达地区开发高起点、高科技、高收益的个人理财业务,以跟上国际个人理财市场的发展潮流;在经济落后或较不发达地区,则要在巩固和完善已有的个人金融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收付、代保管、信用卡、代保险、个人信贷等业务。在收入水平上,对中低收入阶层提供低费用、低风险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实用型金融业务;对高收入阶层可以选择提供高费用、高风险、高收益、多样化的金融业务。

准确进行理财产品的市场定位。通过运用市场细分策略,农业银行沈阳分行进行市场定位,有针对性地推出个人金融业务进而占领市场,以获得更多的理财客户,找准切入点向客户提供贴近个人实际情况的理财产品和产品组合方案,在短时间内和客户建立信任机制,增加客户对银行理财业务质量和理财服务水平的信心。

(三)加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实现资产增值

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理财队伍。农业银行沈阳分行要培养一支富于创新,善于经营,勇于开拓的复合型理财人员队伍,一要明确客户经理的准入门槛,选拔素质高、可塑性强的人员充实到客户经理队伍中;二要通过严格的、多方位的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的高素质理财人员队伍;三要明确客户经理职责,制定客户经理工作目标,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客户经理职业规划结合起来;四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客户经理考核体系,将客户经理个人职责、工作成绩与考核奖惩紧密联系起来。

建立健全理财业务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理财服务专业技术支持平台,要求银行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加强对信息平台、网络渠道和电脑软硬件的开发、建设和利用,把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真正纳入信息产业或“信息银行”的领地。目前,我国银行业在个人理财业务上,急需加大科技设备的投入,促进银行在线支付,实现将个人理财业务向客户家中、室外、办公场地延伸,为客户提供不间断的理财服务,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从而通过各类型业务的交叉销售获得综合收益。

参考文献:

[1]郑先炳.西方商业银行最新发展趋势[M].中国金融,2009

[2]林功实.个人投资理财[J].清华大学,2009.11

第7篇

关键词:个人理财 模式转变

中图分类号:F830.4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770(2007)-056-003

2007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连续五次加息,目前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达3.87%,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7.29。尽管如此,市场并未出现一些人所担心的股市资金大量回流银行的现象,更未引起市场的剧烈波动。这表明,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居民投资理念的变化,储蓄已不再是人们所青睐的唯一产品,老百姓正在摈弃传统的存款保值的作法,把目光更多地投向包含股票、基金、保险、储蓄在内的多层次的投资理财模式。这既为我国银行提供了拓展业务的巨大空间,又对其如何开展金融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提出了严峻挑战。

一、我国个人理财模式的转变

个人理财绝非仅仅指通常理解的投资和赚钱,它的范围其实很广,涉及到个人一生的现金流量管理和风险管理。严格说来,所谓个人理财,就是在对个人收入、支出等现金流量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对风险的偏好和承受能力,结合预定目标,科学制定财务计划,合理运用投资策略,从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过程。

大致说来,个人理财的范围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1、赚钱――收入。一生的收入包含运用个人资源所产生的工作收入,以及运用钱财资源所产生的理财收入;工作收入是以人赚钱,理财收入是以财赚钱。

2、花钱――支出。赚钱的目的是为了应付个人及家庭的支出。一生的支出包含个人和家庭的生活支出,以及因投资和信贷运用所产生的理财支出。

3、存钱――资产。当期的收入超过支出就会有节余产生,而每期积累下来的节余就是资产,也就是可以帮你钱滚钱、产生投资收益的本金。

4、借钱――负债。当现金收入无法应付支出时就要借钱。借钱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消费而导致的入不敷出,也可能是由于投资而造成的信用扩充。

5、管钱――管钱的重点在风险管理,指事先做保险或信托安排,使人力资源或已有钱财得到保护,或当发生损失时可以获得理财来弥补损失。

尽管个人理财是一个范围很广的概念,然而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个人理财却有着不同的内涵。

在实行计划经济的年代,老百姓赚钱门路有限,收入水平很低,除了维持日常开支,其他花钱地方不多,偶有节余,不是压在箱底,就是存在银行;同时,金融机构为个人理财提供的服务也比较单一,仅限于银行的存取款功能,其运作模式、管理目标和考核手段都是以储蓄存款的增加为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赚钱门路的增多,老百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这时花钱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用于教育、娱乐、旅游的部分明显增加;人们手中的闲钱增多,不再满足于将钱存入银行,而是寻求更多的保值增值方式。这一时期,包括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体系得以建立或恢复,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不断发展和完善,从而为个人理财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前提条件。

进入新世纪以后,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老百姓的赚钱门路进一步拓展,收入水平节节攀升,社会上的富裕阶层已经出现;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也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普遍转变为“小康型”,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们不再局限于即期消费,贷款购房、购车成为一种时尚;人们节余的闲钱不仅数量急剧增多,而且性质发生了明显变化,从原先仅仅为了“应急”和“防老”,越来越变成具有“生利”功能的资产。与此相适应,随着金融机构改革的深化和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金融机构推出的个人理财服务品种也在不断增多,个人理财模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然而从总体看尚停留在较低层面上,无论规模上还是内容上都不能适应个人理财模式转变的需要。

首先,品种单一,缺乏特色。

理财业务与传统业务最大的区别是其“个性突出”,不同的理财机构应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利用自己在某一投资领域的比较优势,推出最适宜的投资品种,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要。而目前国内各家银行推出的产品虽名目众多,实质上大同小异,缺乏特色,无非是代收代付、通存通兑等技术含量比较低的简单业务,或者是利率、汇率挂钩以及国债、央行票据等投资组合的几个品种,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有差别、有选择地进行产品设计和客户服务。

其次,业务层次偏低。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就是科学制定财务计划,合理运用投资策略,从而达到财务安全和财务自由,并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然而,目前在很多人看来,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似乎就是资产的投资增值,普遍忽略了财务安全和财务自由,而恰恰后者才是个人理财的最高层次,增值问题在整个个人理财业务中只是处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当然,客户要求实现资产的增值,这一愿望是无可厚非的,但由于整个社会的投资环境时时发生变化,客户的这一愿望往往又是难以达到的。因此,应使客户改变传统的理财观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风格的理财产品。

再次,未形成自已的产品品牌。金融服务产品具有明显的同质性,即使某家金融机构率先采用了产品创新、差别化服务等竞争手法,也很快会被同业所效仿,而一旦创立了知名品牌,则确立了无法取代的竞争优势。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设计理财产品时虽然纷纷打出响亮的名字,不过真正形成品牌的几乎没有。反观国际上的知名大银行,都有各自的理财品牌,如花旗银行的Citi Gold理财、汇丰银行的卓越理财、恒生银行的优越理财等等。然而,品牌的创建决非一朝一夕之功,不是起个响亮的名字就能形成品牌的,问题还是要归结到产品的设计上来,只有符合客户需求的、在市场竞争中经的住考验的才能创出自己的品牌。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外部环境的制约,包括:

1、政策制约。由于受政策、法律的限制,国内金融业尚处于分业经营阶段,银行、保险、证券三个市场处于割裂状态,客户资金只能在各自独立的体系内循环,无法利用其他两个市场实现理财增值,于是大大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目前,银行的理财服务之所以在规模上和内容上不能与发达国家的同行相提并论,显然是与目前这种分业经营体制及其相关的限制法规息息相关的。

2、市场制约。我国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市场容量小、交易品种少,外汇市场不仅开放度低,而且交易主体单一、交易规模小,因此,理财资金的运用渠道狭窄,国内货币市场一直是投资的主要渠道。

3、观念制约。由于普及性金融教育的缺乏以及商业银行理财营销宣传的不足,公众的理财观念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偏差,大多数人更多地认同传统的银行存款类业务,对真正意义上的代客理财业务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即便是涉及理财业务,也是更偏好具有保底承诺的理财产品,对风险程度相对高、没有硬性承诺的产品则“敬而远之”。

再从银行内部环境分析,也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包括:

1、 机制制约。个人理财业务是一种新型综合性业务,因此它的顺利开展必须依赖

于前后台业务的整合。然而,目前在国内商业银行的组织机构设置中,个人理财业务通常都归口在个人银行业务部。但由于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几乎涵盖了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而这些业务又分别由个人银行部、中间业务部、房贷部等多个部门管理,于是造成前后台业务条块分割,无法实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2、信息系统制约。目前,多数商业银行的运行系统是建立账户而不是客户基础之上的,客户信息极为有限,加上商业银行之间、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间有关客户信息资料库还不能形成共享,造成了客户信息资源的浪费,不利于个人理财业务向纵深发展。

3、人才制约。个人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它要求理财人员不仅必须全面了解个人银行业务的各项产品及其功能,还应掌握证券、期货、基金、保险乃至税务、房地产等相关知识,并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因此对从事理财业务的客户经理要求极高。在我国,由于长期实行分业经营,银行从业人员对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专业知识匮乏,持有证券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以及CFP(金融理财师)资格证书的人极少,有综合理财产品设计能力的人更是凤毛麟角。目前,培养和选拔高素质的理财客户经理已成为理财业务亟待解决的困难之一。

三、发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思考

针对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应从改善内外部环境入手,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才能从容应对个人理财模式转变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从外部环境来看:

1、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丰富理财业务内涵。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以及我国金融市场改革步伐的加快,混业经营将是必然趋势。不过,在分业经营格局还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争取在现有体制下积极拓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空间,包括:

第一,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商业银行与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应开展广泛的跨行业业务联系,从现阶段互相进行业务发展到更密切的行业间业务交融;东部发达地区的商业银行可适当考虑与外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共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更便利的产品营销模式。

第二,努力丰富理财产品内涵。商业银行要整合现有产品,提升服务层次,为客户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使居民的货币资产以储蓄为纽带,在储蓄、支付和消费环节以及证券、保险、基金等投资领域合理流动,并从这些业务办理进程中得到综合的效益,逐渐聚集起核心个人客户群体。

2、开辟多种投资渠道,拓宽个人理财空间。针对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发达、投资品种差异性不够的现实,应设法开辟多种投资渠道,切实拓宽个人理财的空间。一方面,应尽快推出经过研究认为成熟的金融产品,如交易所基金、股指期货,以及外汇理财和黄金理财等产品;对于追求高风险的投资者,随着期货市场品种的扩容,乐观地估计,期货市场很可能会成为其流连忘返的乐土。另一方面,应不断完善和加速现有产品的发展,如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拓展适合居民购买的国债品种等。从发展的趋势看,打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通道是早晚的事。随着货币市场资金进入资本市场政策的逐步放宽,合规的投资渠道将不断增多,比如开展信用放款、发放授信额度、为更多投资者开展股票质押贷款等。这样,进入资本市场的银行资金就会越来越多。

3、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培育公众理财意识。目前,国内理财市场刚刚起步,广大客户的理财知识和和理财理念需经过一个不断培育和逐渐成熟的过程。然而,作为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的机构,商业银行目前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引导力度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导致客户理财意识不强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商业银行有责任和义务向居民传播理理财知识和财理念,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和中介机构,通过举办理财知识讲座和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等形式,切实加强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引导。只有充分营造一个全民重视的理财大环境,才能培育和唤醒客户的理财意识。

从内部环境来看:

1、设立综合性的个人理财业务机构。银行应充分研究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特殊性要求,打破业务间相互割裂的局面,让以便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理财服务。因此,银行应结合组织机构改革和业务分工重组,根据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和要求,专门指定一个职权相对独立的、职责比较明晰的、专业结构比较综合的业务部门负责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规划和发展。

2、 打造完备的客户信息资料库。以客户为基础的信息资料库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

演着重要角色。因此,建立和运用客户信息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通过这一系统,银行可以及时了解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筛选优质客户,确定理财目标群体,并以此为基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建议,实施理财服务,实现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

3、 实施选拔和培养人才的战略。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要想在个人理财业务上形

成特色和打出品牌,必须积极创造条件,实施选拔和培养人才的战略,包括:

首先,制订系统的理财人员培训计划,选拔具备扎实金融专业知识、掌握一定营销技巧、通晓客户心理的优秀员工作为理财候选人才,送进高等院校进行系统培训;其次,对理财候选人才进行有针对性的岗位交流,使其尽快熟悉银行的各项业务,能够进行银行业务的独立操作;再次,通过证券、保险等行业系统的横向交流,使理财候选人员全面掌握各类投资市场知识,并通过实际操作,提高其应用所掌握的金融知识和积累的投资经验进行专业理财;第四,还应强化对从业人员道德、礼仪方面的教育,使其在道德水平、服务礼仪方面逐步缩小与外资银行之间的差距。

第8篇

【关键词】 石家庄 个人理财 策略

随着石家庄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个人收入逐渐增加,理财观念得到了一定的改变,对于理财有着越来越强烈的需求,并且个人理财已经成为居民日常经济生活的一部分。居民的个人理财,是居民对收入和消费的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指居民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结合不同时期个人的财产情况、风险能力、风险偏好等情况,根据理财目标,对不同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组合,从而尽量在最小的风险下获得最大化收益。本文根据对石家庄市居民理财情况的调查,分析了居民理财的现状和问题,进而研究得出解决问题的策略,以期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理财机构进行业务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石家庄市居民个人理财的现状与特点

近十年来,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各方面发生了跨越式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居民的收入提高了,对于收入的管理也有着越来越高的需求。因此,近几年来,个人理财受到了越来越多居民的重视,引起了越来越多居民的关注。可见,人们对于科学合理有效的理财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对于提高自己的资产、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有着迫切的需求。

首先,改革开放以来,石家庄家庭居民的人均收入、存款等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并且每年都有较高程度的增长。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1年到2011年,居民的人均收入提高了66.86%,年底存款增加了近4000倍之多。存款的增加促进了居民学习资产的理财。

其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知识的积累,石家庄居民的理财观念得到了更新和转变。我国是拥有几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传统的习惯造就了人们比较保守的理财观念,过去,人们对于理财的观念就是把钱存在银行以获得利息。随着社会的进步,居民收入的增加,石家庄居民对于理财方式的多样性也有了更多的认识和更大的接受程度,存钱获息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也不符合时展的趋势。现在股票、基金、保险等投资方式也吸引了越来越多人的眼球,养老、医疗等体制的改革客观上也要求人们去学习理财,以保证自己在退休以后有一个安详无忧的晚年。

最后,理财方式的多样化发展。不可否认,我国与世界的联系越加紧密了,这给我国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随着经济的发展,借鉴国外金融理财方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国策,我国逐渐发展形成了多样化的理财方式,人们理财的渠道也越来越多。这样,就能满足不同人们理财的需求,推动居民个人理财的发展。

二、石家庄市居民个人理财存在的问题

1、缺乏正确的理财观念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石家庄市的经济也有了飞速的进步,虽然居民个人理财意观念有了一定的变化,但是长期受到传统理财观念和经济的影响,造成了居民个人理财中存在种种错误的观念。节俭是我国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节俭不意味着需要省钱去存在银行,这也是我国一直是储蓄大国的原因之一。虽然慢慢有人知道资金存入银行相当于贬值,但是对于如何使用、规划资金却没有良好的渠道和方式。很多人的观念是理财只是有钱人的专利,只有富人才需要理财。这种观念是极其错误的,不论是什么人,都需要理财。一个人一生的财富,不是赚来的,而是通过理财来获取的,进行个人理财,才能为未来带来更多的资本价值。还有人认为只要投资,就能获益,就能增值,殊不知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才造成了很多人投资的失败。理财的目的是合理配置财产的收入和支出,使自己的资产保持保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变化范围中,而不是简单的赚钱、生财或者致富。理财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这并不能成为有些人懒于理财的借口。有些人觉得理财需要花费自身大量的时间,而本身时间已经不够用了。其实把大量零散的时间利用起来,就能有效地实施个人理财。一个对自己的时间都无法进行有效管理的人,势必会影响其个人理财的效果。因此,需要有效地利用时间进行理财,提高理财的效率。

2、理财方式较为保守

从调查中发现,现阶段石家庄市居民大部分都选择了比较保守或者风险很低的理财方式。在个人理财中大部分的居民都选择了储蓄,无可厚非,储蓄是一种低风险的投资方式,但是也是低收益的投资。而且当出现通货膨胀时,很可能造成居民投资的亏损,连基本的保值也做不到。居民采取比较传统的投资方式,不仅体现了对理财产品的不熟悉,也说明了理财产品的供给不多,普通居民难以选择到合适的、风险相对较低,又有一定收益的投资产品。此外,这和居民对于理财专业知识的缺乏有关,个人理财在我国的起步发展比较晚,再加上我国投资市场的不成熟,致使人们对于理财的一些专业知识不是很了解。而获取理财知识的渠道也比较匮乏,专业性也有待考证。基于上述原因,目前石家庄市大部分居民的理财还颇为保守,理财类别比较稀少。

3、理财服务较为传统

根据调查的结果显示,石家庄市居民在个人理财中使用的理财服务主要是网上银行、ATM和银行的柜台,说明现在居民在个人理财中使用的理财服务还是比较传统的,对于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比较先进的服务模式还不是很了解。这不仅和居民自身的观念有关,也和先进理财服务的宣传、讲解不到位有关,也有可能是现在先进的理财服务刚开始推行,运行等还未趋于成熟。比较先进的理财服务要想在居民个人理财中被广泛使用,还需要不断完善服务的性能,同时,居民个人也要不断改善自己的观念,与时俱进。

第9篇

关键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足;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1

一、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是银行利用技术、信息、网店等资源,针对客户的投资需求和愿望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涉及资金管理、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顾问等内容。个人理财业务正处于发展的高速阶段,截至2015年底,全国325家银行面向个人投资者累计发行理财产品82275款,个人理财产品当年的存续规模预计突破20万亿。国家鼓励银行业发展理财业务,强调不断突破传统理财项目存在的局限性,呼吁银行对理财产品的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夯实与改进。个人理财产品的不断增加,行业竞争的白热化,要求银行正视自身发展的不足,突破以往的创新高度,推出有较高辨识度的创新型理财产品。

二、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不足

(一)经济社会环境限制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过后,个人理财产品遭受了极大的冲击,中高端客户的投资数量减少额巨大,个人理财账户的整体收入量也大幅度降低,这导致了个人客户对银行的理财产品产生了一定的抗拒心理。股市的低迷、市场价格的不稳定、理财产品渠道的不断减少对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和创新造成了阻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对保险、证券、银行实行普遍的分业监管和经营。而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三者的联系愈加密切,出现相互融合、交叉的趋势。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银行业涉足保险业和证券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开发也因此受限,阻碍了个人理财业务向规模化、系统化和新型化发展。除此之外,个人理财产的发展依赖于系统规范的个人信用制度,而我国法律缺乏对个人信用行为、客户隐私保护的明确规定,这造成银行的信用调查机制和资信评估机制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缺乏实质性和及时性

目前我国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多是套用原有的制度,创新力度的不足导致理财产品创新总是浮于表面,难以进行实质性的创新。理财产品只能与外汇、商品、股票等相联系,缺乏多样化的投资品种,同时其投资形式过于简单,定位不明确,这导致雷同产品大有存在,大大降低了个人理财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仅如此,理财产品的创新、宣传力度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由于我国的市场利率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银行不能掌握个人理财产品的定价权,并且对市场信息缺乏及时性的了解和把握,这导致个人理财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无法及时顺应市场需求,信息技术的落后、软件开发科技的不足、工作效率的缓滞更加剧了银行对理财产品的创新压力。

(三)缺乏具备创新意识的专业人才

据调查,我国专业的理财规划师至少存在60万的人才缺口,专业的理财规划师不仅需要具备理财技能,还需要掌握营销、法律、银行、保险、证券、心理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同时能运用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服务,将复杂的理财产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介绍给个人客户。目前银行大多任用经过简单培训的业余人员作为负责理财产品销售的客户经理,专业知识的匮乏导致其无法对客户需求进行正确的评估。此外,理财人员普遍缺乏创新意识,对产品的开发和设计不能满足个人客户对产品的预期,创新不够细化和深入,针对客户需求的个性化服务不到位,产品的市场同质化问题严重突出。

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改进策略

(一)优化金融环境,拓宽发展渠道

尽管我国实行较为严格的分业金融制度,但银行仍然可以在法定的范围内与非金融机构建立紧密的经济联系,加强与保险业、证券业的合作关系。理财人员可以通过联络非金融机构在银行驻点的工作人员,熟悉其他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模式,结合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特点,实现具有广泛性和深入性的跨行业合作。推进营销渠道的创新,完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业务,使客户能够及时掌握债券、股票、基金、外汇等投资项目的相关资讯,提供在线投资、咨询、产品分析等服务,及时更新具有优惠的税收政策的投资项目,以此吸引客户进行理财投资。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建立规范的资信调查和信用评估体系,注重客户诚信档案的记录同时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减少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

(二)主抓实质创新,提高创新效率

首先,银行理财人员要整合、梳理现有的个人理财产品,明确产品的定位,避免高相似度的产品继续存在浪费企业资源,在此基础上推出高质量的具有特色的复合理财产品,规避产品的同质化风险。对市场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了解各个层次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为其量身打造高收益、低风险的个人理财产品。根据客户的消费方式、风险承受能力、信用水平等因素进行市场划分,对每款理财产品设定适合的目标市场,着重培养高端客户。总行必须统领全局,各分支行要积极配合总行工作,掌握实时的客户需求及市场动态,从而提高理财产品设计开发的创新效率。加大对个人理财产品的宣传推广,投入人力、财力树立银行品牌,通过品牌效应影响市场,为银行带来稳定的客户群。

(三)增强创新意识,招揽专业人才

银行要致力于建立技术知识强、综合素质高且具备创新意识的复合型理财人员队伍,对外招聘专业人才,对内提拔优秀骨干,及时更新市场信息,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对理财人员的专业知识、公关能力、风险意识进行培养。鼓励理财人员的业务创新,建立激励考核制度,对业绩突出的理财人员进行奖励,同时对违规操作进行惩处,以此来督促理财人员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参考文献:

第10篇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金融经济的发展,个人理财服务在我国金融机构中已发展得如火如荼,同时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较之以前表现出一些新的变化,这对我国金融机构顺利开展个人理财服务提出了挑战。本文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的新变化为切入点,为金融机构应对这些变化提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建议。

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是指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与金融产品,按照客户的实物性资产、现金收支流状况,围绕客户的收入、消费、投资、风险承受能力、心理偏好等情况,制定个人财务管理计划(如设计资产组合,调整负债结构,规避税收等),达到其收益预期,实现其人生的未来规划。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

个人理财服务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居家生活的需要。二是人生规划的需要。三是投资增值的需要。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研究并不断挖掘市场需求,度身定制理财产品与方案,不断满足、引导、培养特定客户群体需求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起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个人理财还更多地体现金融机构差异性、价值性的特质,具有为个人优质客户提供整体服务和附加服务的功能。

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新变化

个人理财业务与机构银行业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由于银行业零售和商业业务利润的不断减少,非利息收入领域的竞争愈加激烈,因此导致个人理财业务与传统机构银行日益接近,平行发展、交替发展和业务交叉的现象不断增加。例如,在个人理财业务的私人客户群体中出现了机构性的需求,即投资业务专业化、投资产品复杂化,而在与传统机构银行业与机构客户的关系中,一些个人化的因素也已经出现,如企业家和政府官员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私人业务关系。

信息时代的来临对个人理财业务提出挑战。一方面,随着个人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新的竞争者很容易进入个人理财业务市场,这对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将面临市场竞争的加剧,而对客户来说则意味着更多的选择。另一方面,信息高速公路为客户提供了充分的信息,而计算机则为客户快速简洁地整理和分析这些信息提供了可能,因此,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客户创造了追求高水平、多元化服务和资产管理方法的条件,而这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则是面临着更大的挑战。

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及已经入驻的外资商业银行都在纷纷调整策略、整合资源,聚焦优质高中端客户,制定竞争优质客户的策略方案,以优质客户的需求为市场导向,依托科技信息、网络,优化组合营销渠道,大力打造理财优质品牌。

新形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服务的对策

1、不断增强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的能力。金融机构要考虑目标客户对金融产品的实际需求,分析业务的发展前景,确定市场需求规模和该项业务的市场定位,创造出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为客户提供“六适”服务,即“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方式,以适当的价格,向适当的顾客,销售适当的产品,收到适当的效果”。同时在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逐步实现从产品到研发创新的转变,强化研究,大胆创新,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品种,真正实现让客户资产增值。

2、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理财服务。金融机构要在做好客户细分的基础上,重新设计和进行产品组合,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的需求不同,设计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服务。同时,金融机构要根据客户不断增长的理财增值需求,制定优先发展投资增值型理财产品的研发与推广策略,进一步加强与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等金融同业之间的战略合作,通过持续不断地引进与开发收益好、流动性强的理财新品,确保理财业务内容充实,在为客户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财理念的同时,达到有效增加储蓄存款的目的。

3、提高营销活动针对性与效率。作为履行市场营销支持职能的产品经理,其与前台客户经理的支援关系是通过“一对多”的支持构架得以实现的,即一位产品经理需要对应多个客户经理提品方面的技术支持,同时一个客户经理也需要从多个产品经理处获得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产品经理专业化优势的前提下通过客户经理的多元化产品营销,满足客户不同的需要,使营销活动取得最佳效果。然而,实现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之间的在市场营销中的紧密协作不是能自动达成的,需要通过一套完善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以保证。为加强金融机构个人理财服务的产品开发和营销的支持,应尽快建立个人理财的产品经理队伍,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产品经理与客户经理在市场营销中的协作机制,提高市场营销的协同性与效率。

个人理财服务无疑是金融机构一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相对于金融机构开展的其他业务来说,个人理财服务还是一片“蓝海”,还有很多追逐利益的空间,所以金融机构要要改善个人理财的手段和理念,力争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作者单位:广西财经学院金融系

参考文献:

[1]陈继红,郑振欧.香港银行业个人理财服务发展的背景及内容比较[J].金融与保险,2004, 2:9.

第11篇

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问题

从国内学者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研究,以及国内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时发展状况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自己的理财服务模式,整个趋势是在不断的向前发展,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断地暴露出一些问题,而且国外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一些优势正好反衬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劣势。

一、人才问题

要想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就需要高素质的人才,就国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成功经验而言,理财人员的专业素养是衡量一个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理财业务品质的核心标准。现在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人才问题实际上主要包括两方面:缺乏人才和人才流失。

(一)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

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应具有综合的知识结构、良好的职业品质(即诚信、守密客观)、熟练的专业职能和顽强的工作态度。我国商业银行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主要有几个原因:

1、长期的分业经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和信托各自为据,专业领域高度集中,我国商业银行的员工技能以银行类业务为主,银行员工在本行业的专业性强且分工细而跨行业的知识和技能较弱,所以现有员工大部分在知识和技能上体现出单一性,而且鲜有实力强的理财团队。

2、个人理财业务毕竟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个人理财业务同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相比综合性强,涉及面广,传统的业务一般由某一个专门的员工部门完成,而个人理财业务特别是高端的个人理财业务则需要集合投资专家、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多方面的人员一起协作完成,银行在专业会计师、税务师、律师等方面的贮备较少,而且以往同这些专业机构和人员合作的内容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性不大。

3、我国现在还没有完善的理财师资格认证体系,而专业组织和资格认证对该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发展很重要,理财师资格认证标志着理财师成为一种正式职业,国外的专业组织如美国的国际金融策划联合会致力于制定CFP职业道德、职业要求和从业方式等方面的标准,并提高全球范围内公众对金融策划工作益处的认同,他们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整体职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资格认证程序则被看作是考核和显示专业人员能力和职业道德行为的最佳途径。2004年9月,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2006年6月CFP资格考试第一次在我国开考,我国才拥有了第一批在本土取得CFP资格的理财人员。

4、以前缺少个人理财专业知识的传授,高校的金融学或财务管理专业鲜有开设个人理财课程的,学习的财务管理知识也是以企业为对象的。目前出现了一些个人理财培训项目,但高质量、系统的、权威的个人理财培训课程还,甚至部分理财培训项目(包括一些国外和地区的)内容粗糙、质量不高,连基本的理财理念都不正确。

(二)已有理财人员的流失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仅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专业人员,而且随着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并不断扩张网点,一部分理财人员流入到外资银行。我国的金融市场和金融政策等方面都有其特殊性,外资银行在我国开展业务参与竞争,就必须适应并掌握市场的特殊性,对于人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人才本土化。他们需要熟悉我国业务操作的人员,对我国各家银行的高素质人才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猎夺。一个理财人员的离开不仅仅是一个人员的流失,还意味着由这个人员负责的客户也可能跟着流走。特别对个人理财业务来说,一个客户如果习惯了某个专业理财人员为自己进行理财,他可能对这名人员而不是其所供职的银行产生依赖。

二、产品和服务问题

理财产品和服务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实质内容,从客户利益来讲,客户资产的增长,是以商业银行提供物超所值的理财产品和服务为前提的,但这恰恰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软肋。

(一)理财产品自主创新和定价能力低

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包括外汇理财产品和人民币理财产品两大类。虽然各行发售的理财产品名字各异,实质上区别不大。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的时间较短,加之市场上金融工具相对缺乏,使得现阶段商业银行对复杂金融产品的对冲交易能力欠缺。很多银行在发售自己的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将产品结构拆开,自己到金融市场中独立操作,而是连同自己的存款以及结构产品打包一起与外资交易对手平盘,不论我国商业银行推出何种理财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只相当于外资银行的零售终端而已。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外资银行的信用评级高,资金实力强,人才丰富,金融技术成熟,他们一般都是金融工具的做市商,可以在银行间进行市场报价,而我国商业银行业务人员缺乏对相应定价技术的模式、知识和数据的学习,同时专业设计团队设计能力不强,组合衍生产品的能力与外资银行相比较弱,最次只能被动地接受外资银行的报价。

(二)私人银行业务开展困难

我国已拥有足够的富裕人口基数,具有了开展私人银行业务的客户基础。2010年波士顿集团报告称,中国已有67万个家庭拥有百万美元以上的资产,数量位列全球第三位。客户基础有了,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开展高端的私人银行业务却很困难,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尚没有一家能够提供全面的私人银行服务,除了人才方面的限制外,还有一些原因:一是我国金融市场处于非完全开放状态,政策规定导致在投资产品和外汇交易上有大量限制,我国商业银行没有足够多的理财产品可以选择,给客户提供的不外乎是现有的理财产品,最多是简单地进行产品组合理财规划,而且现阶段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普遍不是很高。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管理特别是个人客户还处在较初级的状态,客户信息系统建立还需要一段时间。三是我国商业银行的集合理财产品都是总行在做,作为分行只是负责归集资金,其他产品都是现成的,分行只充当一个推介产品的角色,实际上无法为客户“量体裁衣”。四是我国商业银行提供的贵宾理财服务门槛从几十万到上百万人民币不等,也有部分国内商业银行打出1000万元的私人银行服务门槛,国际私人银行的门槛一般不低于100万美元的流动资产,私人银行业务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别化的理财服务,成本是很高的,低门槛有利于吸收客户,但另一方面使得收入难以补足成本。

(三)理财产品宣传不详实

我国商业银行在其服务大厅挂出的新的理财产品宣传画,最醒目的是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而这个收益率是银行预期的最高收益率,根据挂钩的产品标的在观察期内发生的变化,实际上一些理财产品的收益也是会变化,仅标示最高收益率容易给客户造成误解,一旦理财产品最终没有实现最高收益率,则会引起相应的诉讼,不仅影响银行的形象,最重要的是加大了理财业务的风险。

三、客户问题

我国居民随着收入的增加对投资理财产生了兴趣,想让自己的资产保值增值,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和我国理财教育的落后,一些居民的理财观念有误区。另外,银行对客户的划分标准单一,个人理财业务不能准确把握不同客户的需求。

(一)理财观念有误区和理财知识缺乏

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理财产品应当是基于委托关系,投资理财的风险应由客户承担。对于投资风险的认识,实际上从我国股市的跌宕起伏,股民几进几出经历从大赚到套牢,人们已经有了感知和体验。但对于由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人们大多仍然将其作为储蓄的替代产品,认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同于高收益储蓄,只要投资就会得到宣传册上的收益,绝对安全可靠,投资市场的变化与自己购买的理财产品没有任何关系,没有意识到理财产品也是有风险,缺乏风险与收益配比的意识,当理财产品收益低于储蓄存款收益时,投资者存在普遍的不满情绪。由于“财不露白”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理财人员在采集客户的资产信息的时候,客户常常有所隐瞒或回避,使得理财人员无法准确地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财规划。另外,一部分客户只期望从理财专业人员得到专业意见和建议,但不愿意将自己的钱财交给别人打理,性的理财业务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市场培养。另外,客户的理财知识比较缺乏,当然客户不可能精通各种理财知识,那样的话专业的理财人员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但是客户应该具备一定的理财知识,有助于与理财人员沟通,更好地接受理财服务。

(二)客户细分标准较单一

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不仅要关注各理财产品、理财服务为银行带来的利润,还要重视客户利润的分析,不同的客户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时不一样的。细分客户以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成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商业银行对客户的细分标准较单一,主要以客户的资产金额为划分标准,以资产金额为划分标准是很重要的分类,但不能是唯一的分类。行为、年龄、学历等不同的客户对个人理财的需求各有不同,要想真正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需要对客户进行多标准的细分,最终才能有的放矢。

正视上述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深入系统分析,有些问题是银行自身引起的,有些问题却是市场环境和金融政策所引起的,所以单靠银行自身的改进和提升是不能完全解决的,还需要依靠外部从业环境的改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才能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扬,张宓.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探究[J].经济导刊,2010(1).

2、邓恩,卢艳.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导刊,2010(2).

3、王进雄.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金融经济,2009(24).

第12篇

关键词 个人理财 工具 策略

一、个人理财概述

个人理财是指投资者在结合自身的薪资水平、自身资产和负债等金额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先设定好一个自身的财产预期收益目标,再根据自己对风险的偏好程度和对风险的承受能力,结合个人的预期资产收益目标运用譬如银行储蓄、购买债券等多种投资手段或投资组合对个人的资产以及负债进行管理,有条理的规划资金,使得投资者能够在自己可以承受的损失范围内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过程。

而现在人们口中的个人理财,不再是纯粹的储蓄存款或自身投资。它不单单包含了财产的累积,并且还涵盖了财产的保值和保障。财产保障的中心是对损失的管理和控制,即当投资者自身的生命状况意外或投资者所处的经济背景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情况时,不会导致使自身和家庭的生活质量遭遇重大的影响。

二、浙江地区个人理财市场现状

我国个人理财市场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起步相对较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落实,它的发展速度却是十分的快速,因此浙江省的个人理财市场也正在迅速的发展壮大。

目前我国各家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按类型来分可分为保本型、浮动型和结构型。数据显示:从2004~2014年,保本型理财产品所占市场份额接近70%,说明保本型产品最受百姓喜爱。而按照产品的投资期限来分可分为短期理财产品和中长期理财产品。数据显示现阶段我国大多数居民的选择是以短期理财产品为主,2014年短期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占到了63.18%,而中长期的则为22.84%,其余为长期理财产品。而从发行规模来看,主要是有国家控股银行和上市股份制银行发行。而在其发行能力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民生银行则分别位列前三位,说明中资银行在产品数量上依旧占据了主导地位,其数量占有份额远远大于外资银行。以上数据也能从侧面表明: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投资者的财产累积额越来越多,投资者的理财欲望愈发旺盛,此类种种原因都为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成长和壮大提供了优良的契机和充裕的物质根本。

如表1所示,浙江省作为我国的经济大省,其银行理财能力更是位于全国各省之首,这也充分表明浙江的个人理财市场的现状是良好的。因此有理由相信伴随着浙江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浙江居民理财意识的逐渐增强,此市场在未来可能将会有非常巨大的发展远景。但是由于现阶段居民的理财概念还不太成熟,同时也缺乏一定的专业理财能力,并且目前省内的金融机构提供的理财服务还跟不上投资者的需求,市场供需还存在一定的裂痕,这些因素都决定了浙江省的个人理财投资市场到目前为止还只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三、个人理财工具分析

(一)传统理财工具

个人理财在品种上基本可以简单地分成个人资产品种和个人负债品种。其中个人资产品种包括基金、股票、债券和存款等;而个人负债品种则包括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和个人消费信贷等。

近几年随着人们对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个人理财品种的普及,并且经历了不同的牛市和熊市,同时也经历了国际性的金融危机等个人理财市场中可能发生各种情况。在这个过程中我省居民开始逐步走入了个人理财投资的大军中,很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也都纷纷成立基金公司,推出了很多不同的理财产物,给人们理财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和方法。

(二)互联网理财工具

互联网理财就是根据互联网大数据,确定用户对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的需要,从而为用户制订出契合的产品与服务。

截至2015年底我国金融机构和第三方理财总规模为81.18万亿。银行、信托、券商和保险是最大的理财机构。其中银行占28.95%;信托占20.08%;券商占14.65%;保险占14.61%;基金公司占20.51%,其中包括基金专户4.03万亿,基金子公司8.57万亿和私募基金4.05万亿;互联网P2P理财占1.21%。其中除了P2P理财规模疯狂增长近400%以外,基金下属的资管子公司理财规模扩张最快,同比增长率高达130%,其次是私募基金,同比增幅也超过100%。

就目前而言,虽然浙江省绝大多数居民依旧更偏向于银行储蓄等传统的保守型理财工具,但经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居民表示愿意在了解清楚理财市场的相关信息后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较高收益的理财活动,并且由于浙江省各大金融理财机构也都正在不断地进行理财产品创新改革,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浙江省可供居民选择的理财工具一定会更趋多样化!

四、浙江地区居民个人理财策略

对于浙江居民而言,个人理财能够使自身积累更加丰富的财产,并且能够让个人财产得到保值和增值,有利于人们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但是要想收获较好的个人投资理财收益,必须要考虑多种因素,因此制订正确的个人理财策略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设定个人理财目标

进行个人理财投资的前提就是要设定好一个适合自身的目标。由于每个人的收入、需求和对风险承受能力等都各不相同,所以个人理财目标的设定必须要结合每个人的实际生活。同时这个目标最好具有可度量性和时间性,以保证能够对自己有一定的督促和激励作用。一旦设定好了个人的理财目标,就可以按照这个目标来制定适合自己的理财计划了。

(二)每月强制性储蓄

对于个人理财而言,养成良好的个人储蓄习惯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可以开设一个专属于自己的储蓄账户,然后每个月坚持存储一定金额的资金,通过对自己每个月的强制性储蓄来提高收入的留存比例。强制性储蓄一来可以减少个人日常生活中一些不必要的花销,二来万一某天生活中出现急需用钱的情况时也可以从容应对。如果能够长期坚持储蓄,那么未来一定会有一笔非常可观的存款,这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个人理财方式,并且这种个人理财方式的所伴随的风险也是十分的小。

(三)学习金融知识,适当投资

学习个人理财投资的相关知识,了解各种理财产品的特性对于个人理财投资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熟悉和掌握了各种金融理财知识后,适当尝试理财投资,不仅能有效地降低个人理财投资的风险,还而且能让自己在个人理财投资过程中总结经验,从而不断提升自己。当然在学习金融知识的时候最好是根据自身的风险喜好去选择所要学习的内容。譬如对于那些自身比较喜欢投资且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居民而言,可以选择多看一些炒股、基金或是期货现货方面的专业书籍,然后再去做一些适当的投资,不过在涉足这些领域时事先设置好止损点位也非常重要;而对于另外一些对投资可能不太感兴趣也没有太多空闲时间去管理投资,但却想要尝试理财的居民来说,选择一些信誉良好的P2P理财平台也不失为是一种好的理财方式,比如平安保险集团旗下的陆金所、阳光保险集团旗下的惠金所等等,其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也是相当可观!

(四)增长个人技能以及素质

收入是个人财产增长的基本来源,而进行正确的个人理财操作又恰恰可以使收入得到有效的保值和增值。因此,浙江地区的居民必须要重视个人理财技能和个人理财素质的培养和增长。可以在工作闲暇之余报名参加一些个人理财职业技能的培训课,从而学习一些必要的理财知识和理财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要勤奋努力,这样一来便有利于自身的升职加薪,而个人的收入和将来的财富也会随之增加。

五、结语

有投资就意味着会有风险,作为个人首先就是要准确地了解自身的风险偏好程度,要懂得根据自身的财产状况、个人负担以及收入水平等各方面的因素配置好自身的财产,其次,居民个人必须要清楚市场的理财产品和其走势,合理的分配好理财金额,谨慎地进行理财。在选择银行或者其他理财产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尽可能地选择信誉比较良好、收益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不能只为盲目追求高收益而去选择一些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范围的理财产品,因为一旦在投资这种高风险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时发生意外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

总之,我国的个人理财行业就目前来看还处于缓缓上升的阶段。而浙江作为一个在全国个人理财行业发展中比较领先的省份,自然而然面临着更多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对于浙江地区的投资者而言,如果能够清楚的了解并意识到我国和浙江地区的个人理财市场发展趋势,做到明确自身的理财投资目标,再依据自身的风险偏好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出适合自身的理财投资规划,并找到适合自己理财投资方法,同时又能做到合理地去规避理财投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风险,那么必将成功地在理财投资的过程中收获相应的财富!

(作者单位为宁波大红鹰学院)

[作者简介:郑佳能(1994―),男,浙江嘉兴人,本科,毕业于宁波大红鹰学院,研究方向:金融理财。]

参考文献

[1] 周宁.理财规划及理财之四大误区[J].南北桥,2012.

[2] 王家杰.后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个人理财风险管理[J].商情,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