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3 17:28:4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主要特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物权:金融监管
所谓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即期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收入流的资产进行组合和信用增级,并依托该现金流在金融市场上发行可以流通买卖的有价证券的融资活动。简单地说,就是将资产未来预期收益以证券的形式预售以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作为一种以资产信用为基础,以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为担保的结构性融资工具,它是直接融资范畴之下金融证券化的高级形式。资产证券化最初发端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政府在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发行的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经过多年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已成为规模超过联邦政府债券市场的固定收益债券市场,成为美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融资工具。在金融产业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之下,资产证券化凭借着其在运作理念和技术设计等方面的诸多优势,不仅仅席卷北美和欧洲等发达资本市场,而且也已经为亚洲和拉丁美洲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市场所接受。资产证券化的覆盖范围之广以及影响程度之深已经使得其成为备受瞩目的新型融资工具。基于这一原因,笔者在这里就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及其完善发表一点个人管见,请各位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一、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与主要特点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引进资产证券化的理念和运作模式,并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稳步推进以及以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政策性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之下,以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为政策背景,着眼于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国内资本市场,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相关业务、产品和项目。从1992年海南省推行的第一个准资产证券化项目“地产投资券”开始,截至2006年底,我国现有资产证券化项目已达到近500亿元的总体规模。综合国内当前资产证券化市场以及相关制度发展现状,大致有以下几个突出特征:
第一,在国家政策层面,资产证券化因其在技术方面先天性的比较优势以及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中表现出来的卓越特性,使其已经获得了金融监管当局的广泛认可和坚定支持。一方面,我国当前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对银行改善信贷期限结构,在宏观上提高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大有裨益,因而对我国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同时从微观角度也有助于促进银行转变盈利模式和提高资本充足率,从而积极提升银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成熟度的指标之一,而且其在作为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直接融资途径的同时,也成为一般投资者进行资本市场投资的重要工具,有助于深化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发展。诚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新近指出,资产证券化凭借其独有的特性,将成为实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融资平台。通过采取政策性政府信用增级措施,资产证券化可以在相对发达的地区和相对落后的地区之间建立起一座金桥,以帮助相对落后地区实现市场化乃至全球化的直接融资。
第二,在市场业务、产品和项目发展层面,资产证券化在发展数量和内部结构两方面都取得很大进步。首先,在市场规模上,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规模已达到471.51亿元,较2005年上涨175.2%。其次,在产品种类上,已经形成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管理项目计划、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准ABS信托产品和跨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并举的五大类型模式,其中专项管理项目计划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合计占到了全部份额的八成以上。再次,在证券发行种类上,实现了多只产品同时滚动发行,充分利用了不同资产在期限收益方面的差别特性,真正实现了结构性融资工具对期限利益和流动性两者的综合调控作用。
第三,在资产证券化专项立法层面,综合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具体的单行性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金融监管法制与市场实践并行。作为市场经济核心的金融产业彰显了鲜明的法制色彩,关系国计民生的各项金融融资活动都应该在法制的轨道内稳步运行。资产证券化自身复杂的运作流程体现了诸多民事财产法固有的财产交易规则以及国家对金融监管领域的刚性规则。鉴于我国固有法制的个别不足和缺失,金融监管机关陆续颁布了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例如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共同颁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2005年6月13日颁布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财政部为配合证券化过程中相关会计要求而于2005年5月16日颁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等。原宥于现有法制特点,我国效仿大陆法系成文法国家针对证券化采取了专项立法模式。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证券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相关的立法层级和法律规范体制也发生了重大变化。2007年4月,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负责起草的《资产证券化法(建议稿)》开始广泛征集各方意见。该部法律以特别法形式对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基本要素以及其运作模式和流程进行了专门规定,并对诸如拟证券化资产范围、真实出售以及资产转移登记等个别重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未来该部法律将成为我国将资产证券化推向深入的法律基础和规范保证,还将成为对资产证券化各流程业务行为进行政府监管的依据。
第四,在政府监管层面,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主,政府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配合的多元监管体制。在现有监管模式下,央行负责对资产证券化的宏观政策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研究与控制、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等问题;银监会负责对证券化涉及的与银行相关的业务规范、风险控制以及信贷资产管理等问题;证监会负责资产支持证券等相关证券发行、交易和流通的问题;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则负责证券化过程中资产处置和流转过程中的相关会计和税收规则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等问题。一般而言,这种多机关配合共管的监管模式根源于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对开展证券化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对调整和规范资产证券化各方参与主体的合法权利,调控并化解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现阶段推行资产证券化的几个突出问题及其完善
在分析认清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的同时,对比外国在资产证券化立法与实务方面的既有经验,可以发现我们在对资产证券化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实践流程的操作与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重新认识和切实改进的问题。
(一)关于拟证券化资产的法律属性及适用范围。从抽象角度明晰拟证券化资产的法律属性,进而适当
列举出一系列可进行证券化操作的资产种类,对于我们深刻理解资产证券化的内在原理以及拓展现实产品都具有积极的作用。在现行的规范证券化操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当中,对拟证券化资产的法律属性并未有明确的界定,同时现有的证券化产品种类中也一般仅仅针对信贷资产、专项管理项目、不良资产等五类资产,而人民银行颁布的《试点管理办法》也仅仅适用于银行类信贷资产。国内有学者认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或者资产集合在法学本质上是属于债权的基本范畴,因此拟证券化资产在法律属性上应视为债权。一般而言,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多为银行信贷和应收款项的债权,但是随着可证券化资产的实际范围的不断扩大,一些具有物权属性的财产性权益也已经被纳入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范围之中,例如一些公共基础设施的特许使用费(不动产用益物权)和个别动产的实际使用权和物质收益等。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原理,只要具有稳定的、可预期的财产性表征的用益物权能够被进行证券化的处理,那么它就可以成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除此之外,随着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资产的证券化项目的广泛流行,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债权的固有范围。所以,只要是具有财产性稳定预期收益的权利,经过证券化的表征之后都可以成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二)关于现有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存废问题。按照证券化的基本理论,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一般应为未来可带来稳定的预期收益的正常资产,而我国当前证券化产品结构中约有一成产品为以不良资产为基础资产。应该说,这种特殊结构产品是我国当前经济转型过程定政策的产物,它在技术层面未尽符合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一般要求,其存在依托于特定的机构或者政府担保。有学者指出,为了明晰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概念和运作模式,我们应该摒弃不良资产证券化相关产品,着重推出以优质、可信的基础资产为对象的证券化产品以保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健康和高效发展。需要指出的是,资产证券化对金融监管机构采用市场化的方法调控流动性风险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资产证券化调节流动性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其所针对的基础资产一般应为流动性较差的非问题资产。如果证券化的基础资产自身偿付能力存在固有问题,那么这不仅影响资产证券化化解流动性金融风险,而且还很可能大大增加其自身运营成本,甚至影响产品证券的如期全额支付。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旅游资源 运作模式
[Abstract] It is the fact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tourism resources has blocked the prosperity of tourism industry in China. This essay introduces the present company finance patterns, which concentrate on tourism resources development. It also analyzes the impetus to 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of tourism resources and proposes 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patterns of tourism resources according to Chinese situation.
[Key words] 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 Tourism Resources Operational Patterns
一、现有旅游资源开发投融资模式
(一) 政府投资
在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投资主体历来由各级政府担任,其投资方式也一直是财政直接投资。政府投资模式,其投资主体决定了运作模式的非市场化。这种投资模式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府项目多且财政资金有限,拿出大量的资金用于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有难度;二是政府投资模式按非市场化运作,开发的旅游资源大都按公益性、公共性的基础设施进行运营,既不符合旅游资源的经济属性,也加大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
(二) 上市融资
旅游上市公司多为饭店行业以及自然景区和主题公园的旅游企业,由于其受资产规模的限制,流通盘普遍偏小并且其筹集的资金对旅游资源开发改善帮助不大,因此通过上市筹集资金规模和利用效果有限。
(三) 外商投资
改革开发以来,旅游业一直是外商投资的重点行业之一,但是外商投资对集中在旅游饭店,近几年随着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建立,带动了中国旅游度假产品和专项旅游产品的建设,也吸收了大批的海外资金,但还是不能满足旅游资源开发建设上的资金缺口。
(四) 民营资本投资
民营资本始终是旅游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但是民营资本首先关注的是住宿设施项目,随着各地接待能力的改善,社会资金开始流向景观建设项目。总体来说,外资投资和社会投资其投向领域有限。
二、我国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动因分析
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融资是利用旅游资源未来门票收入和营业收入作为支撑和来源的证券化融资方式,是一种完全“自我滚动性”的融资模式。正是在这种金融创新思路下,许多通常意义下不能创造资金融通的存量资产,都被转化成了投资人的特定资产组合,不仅为投资人提供了丰富的投资品种,也为发起人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
(一) 增加资产流动性
无论旅游资源经营企业是否拥有其他融资渠道,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都是一种增加资产流动性的方式之一。一方面,通过资产组合的真实销售,发起人可以迅速回笼资金,获得资产流动性。另一方面,由于大额的、缺乏流动性的原始资产已被拆细为小额的、可在市场上流通的标准化证券,发起人持有的该资产组合所支持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得到提高。这种融资方式使得相对缺乏流动性、个别的旅游资源资产转变为流动性高、可以在资本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商品的手段。与此同时旅游资源经营企业能够补充流动资金,用来进行另外的投资。旅游资源的主要特点就是流动性较差,无论经营公司, 还是拥有旅游资源开发贷款的金融机构,都有增加资产流动性的要求。
(二) 降低融资门槛
传统融资方式一般都是以借款方的综合信用为担,而资产证券化则是一种收支导向型融资方式。按照现有股票和债券发行条件,许多旅游资源经营企业的资信条件和盈利能力是不够条件的。资产证券化对企业的资信条件和盈利条件比起股票融资和债券都要低,旅游资源经营企业可以满足证券化融资的相应条件。使得无法正常地从银行系统和资本市场上获得资金的企业,只要实施足够的信用增级措施并构架恰当的交易结构,就可以用其优质的旅游资源资产为支撑来发行证券。所以,通过证券化,一个非投资级公司有机会以投资级利率筹集资金,而且还有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形象。这一点对我国的绝大多数旅游资源经营企业具有重要意义。通常企业拥有优质收费旅游资源资产,却苦于信用级别太低而难以进入高等级资本市场筹资。
(三) 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作为一种表外融资方式,证券化融资有利于改善旅游资源经营企业的各种财务比率,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一般来说,利用证券化方式融资,其成本低于企业债券,高于国债。便于债务管理,因为这种模式在开始就已经确定了还债方式和还债来源,无须最后筹措还债资金,这无疑减轻了旅游资源经营企业的债务管理负担。由于通过资产证券化发行的证券具有比其它长期信用工具更高的信用等级,因而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不同于其他债务性融资,无须披露公司的整体资信和经营状况。旅游景点资源的客流量越大,可筹借的资金规模越大,可长期利用。
三、我国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融资运作模式设计
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根据其所要实现的目标的不同,交易结构的设计也有所不同。但不论采取哪种模式,都会涉及到旅游资源资产的未来现金流分析、资产重组、风险隔离以及信用增级等一系列复杂的技术问题,而在具体实施这些过程中,又会牵涉到法律、会计、监管和税收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尽管资产证券化在国外具有多种可供选择的运作模式,但我国旅游资源开发融资中具体采取哪种模式,还是要根据我国现实的法律制度环境做出选择与设计。据此,笔者提供以下2种可供选择的模式。
模式一:在担保公司债模式下,旅游资源公司将旅游资源未来可预见的稳定的门票和营业收入设为担保,并将其作为首要的支付来源,向机构投资者以及私人投资者销售额定公司债券。我国《破产法》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才属于破产财产”,“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在发行人破产时,投资者只要能就被证券化的旅游资源未来现金流享有担保物权,就可免受发行人破产的影响。根据我国《担保法》,权利可以设立质押,据此投资人所持有的证券就代表了对未来现金流享有的一种权利,而被证券化的旅游资源未来现金流作为担保物首先用来偿还投资者的本金,从而能够实现破产隔离。但在这种模式下,用于担保的资产仍然停留在融资方也即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与发起人的其余资产混在一起。因此,必须设计一种风险隔离机制,以达到与SPV所能实现的破产隔离体制类似的效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应对这种担保按照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进行质押登记外,还应该对被证券化的旅游资源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收入指定专门的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那么在模式一中,我们选择使用信托机构对担保物进行托管,根据我国《信托法》,对财产的合法财产权利也可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担保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显然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因而类担保公司债信托模式在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下是可行的。这种债券通常具有巨额的准备金账户,并且常常由外汇担保和有限额外担保提供支持,提高了证券化资产的信用等级。此模式是一典型的表内模式,可以避免表外模式下的诸多法律难题,而且由于不用设立专门的证券化载体SPV,交易环节少,因而能够大大节省交易成本。
模式二: 政府SPV模式 在此模式下,建议由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共同出资成立全国性的政府型特设机构(SPV),以下将其称作旅游资源抵押证券公司。这种模式有《公司法》中有关国有独资公司的规定为依据,而且依照《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也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因而此种模式很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基本上不存在法律障碍。将要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的旅游资源收费权出售给旅游资源抵押协会,获得销售收入,旅游资源抵押证券公司将购买的旅游资源收费权进行资产重组,形成资产池,对该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获得发行收入,资产池由某旅游资源管理机构代为经营管理(服务人),服务人将收入中用于偿还证券本息的部分移交某金融机构管理,剩余部分移交旅游资源抵押证券公司,接受委托的金融机构对投资人支付本息。
此模式特点是 SPV是由政府设立的全国性机构,在所有信用中,政府的信用等级最高,政府主办可以消除投资者疑虑,起步时就得到投资者最大程度的接受。政府主办可以凭借政府权威,对抵押资产和审批程序进行标准化。由于发起人将用于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的资产真实出售给旅游资源抵押证券公司,该资产实现了完全的破产隔离,是一种结构最完全的表外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模式,即最规范的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能够得到证券市场的广泛认可,有利于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从长远角度考虑,这是一个较理想的方案。因此,由国家旅游局和财政部共同出资设立 SPV是一个比较现实可行的选择,其后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以募集资金。其经营业务为专门购买旅游资源资产并发行资产支撑证券。另外,政府型的SPV也可以在几个大城市由旅游局联合发起设立。
四、待解决的问题
(一) 加强资产评估和信用评级制度
资产证券化涉及到资产定价问题,对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资产准确合理地进行评估对资产定价至关重要。另外,在债券发行之前还涉及到信用评级,如果信用评级较高投资者乐于接受,可以相应降低融资成本,反之则必须提高利率从而加大融资成本,所以信用评级的高低也是与双方利益直接相关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高估了项目资产或债券评级偏高,则会使未来还本付息缺乏足够的保障,损害投资者利益。反之,则会加大融资成本有损原始权益人的利益,当进行跨国运作时还会导致利益外流。所以资产评估与信用评级时一定要把好关,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合理。
(二) 法律法规的建立完善
我国旅游业并没有自己的旅游大法,而且对于行业的一些法规,也是存在很多的漏洞,这些都会阻碍资产证券化的实施,因此旅游法的建立,相关法规的修正和补充,加快对资产证券化制订相关的具体管理办法,为资产证券化各环节的畅通扫除障碍,使旅游资源资产证券化能在宽松环境中快速发展,并通过旅游资源的建设带动整个旅游经济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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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债务型、权益型、混合型三个方面对中美两国企业并购融资工具进行比较。
一、债务型并购融资工具比较
在美国,债务型并购融资工具主要有:贷款、债券、票据。
银行贷款是企业取得并购资金的主要融资工具,但是由于企业取得银行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供财务、经营方面的信息,约束相对严格,为了保障债务的安全性,商业银行还通过股权参与的形式,对并购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对并购实施持续的影响。企业若想取得银行贷款并非易事,投资银行为企业所提供的过桥贷款恰恰弥补了这个缺陷。过桥贷款是指为了促使并购活动的实现,由投资银行向主并购方提供的高利率的过渡性质贷款,这笔贷款日后由并购企业公开发行新的高利率、高风险债券所得款项,或以并购完成后主并购方以较高的股利政策进行偿还。
在美国,企业并购中常用的债券融资方式包括各种企业债券和垃圾债券,由于用于并购而发行的债券潜在的风险非常大,因而其利率也比较高。“垃圾债券”是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盛行的创新融资工具(Junk bond),它是指那些被认为偿付能力较低而支付较高收益的债券,主要特点就是高风险、高收益。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一些实力薄弱的小公司正是通过发行垃圾债券获得资金完成对资本实力强过自己几倍的公司的收购,从而一举成为美国乃至世界巨头企业,正是垃圾债券同杠杆收购技术的结合推动了当时的美国企业间的并购浪潮。
票据融资也是美国企业并购常用的工具之一。这里的票据主要指的是向较大的企业或机构出售的商业票据,它产生于19世纪初,但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发展比较缓慢,80年代后商业票据在美国资本市场上才成为主要的融资工具。在当前美国商业票据市场上,主要的发行人是大型企业集团下属金融公司,占总量的75%,其他发行人还有银行持股公司、投资银行、市政当局以及外国发行人。由于其在周转信贷融资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因而在杠杆收购中较为常见。
我国《贷款通则》中第4章第3款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明确提出企业不得占用贷款买卖股票,《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我国银行只对证券公司进行股票抵押贷款。在我国现阶段制度环境下,针对并购的银行短期信贷是难以获得的。而银行长期信贷在企业并购中主要用于并购完成后主并购方对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项目建设,这些规定无疑为企业取得银行贷款设置了诸多障碍。
至于债券融资方面,迄今为止,境内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采用发债(不含可转债)形式融资的尚无先例。我国《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中的第20条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所筹集资金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并购利用发行债券融资还面临着《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发债额度、债券利率、资金投向等多种约束。而像在美国运用得非常成熟的高风险的垃圾债券融资工具在我国更是无法实施。
上市公司并购交易中通过票据融资在我国目前仍没有先例。199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对于票据要式条件的规定较为狭窄,在票据定位上强调了票据的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因而我国商业票据的融资功能没有能够得到充分发展。
二、权益型并购融资工具比较
公开发行股票融资,主要指首次公开发行(IPO)和股权再融资(包括增发和配股)。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市场,美国的证券市场具有多层次性,除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ewYork Stock Exchange,NYSE)和美国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Exchange,AMEX)两个证券交易所之外,还有纳斯达克(NASDAQ)这个世界最大的电子交易市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并购融资需求选择某个市场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换股并购是指收购公司将目标公司的股权按一定比例换成本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被终止,或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的购并方式,换股视具体情况可分为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母子公司交叉换股等。在美国,现金支付比重由1976年的52%下降到1995年的27%;相应地,股票支付方式所占比重则由26%上升到37%;1996年,美国企业并购交易的支付结构为现金33%,股票支付39%,混合支付28%;2000年,美国以股票或股票加现金方式支付的部分占到了72%。因而换股并购是在美国乃至大多数西方国家所采用的主要并购融资工具。
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后,在股票发行方式、发行定价、信息披露制度方面不断的进行改革以适应我国市场环境。我国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在2000年以前则是审批制,目前过渡到核准制,但需要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效率较低,一般需将此方式与其他融资工具相结合并使用才能适用于企业的并购活动。
我国资本市场上真正意义的换股并购开始于清华同方与山东鲁颖电子的合并,目前市场上的换股并购多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由于我国尚未出台针对定向发行、换股方面的相关法规,而仅有《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予以约束,以及由于此前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等诸多因素在内,使得换股并购这一国际主流并购融资工具未能在我国得到较快发展,随着股权分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换股并购将会在企业并购中充当主要角色。
三、混合型并购融资工具比较
这里混合型融资工具主要指的是:资产证券化、可转换证券、认股权证。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项重大金融创新,是世界金融业务的发展趋势之一。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资产组建资产池,并以其所产生的现金流收入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过程和技术。运用资产证券化融资进行并购在美国运用得较为成熟。
早在1843年美国的New York Erie铁道公司就发行了全世界第一例可转换债券,自此之后,可转换债券这种融资工具逐步遍及全球资本市场。运用可转换债券融资工具进行并购是指主并购方发行转券用以交换被并购方的股票而将其并购。采用该融资工具的最大好处就在于它既有低资本成本的特点,并且能够使并购后企业每股盈余显著提高,有利于提升股价。
认股权证(Warrants),是一种赋予其持有者以某一预定价格、在未来的某个时期内购买证券的权利的证书。认股权证最早产生于美国,由美国电灯和能源公司(American Light & Power)于1911年首次发行,1970年4月,认股权证首次在美国的纽约证交所上市交易。初期,认股权证在筹资、对冲风险及套利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后认股权证融资也逐渐应用到企业并购活动中。
使用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工具在我国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自从2000年中集集团应收账款的证券化首开国内先河,其后的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东莞控股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莞深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等的推出见证了资产证券化这一融资工具在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我国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融资并购案例以2002年青岛啤酒向美国AB公司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为典型,此次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未来收购啤酒厂、收购有形资产以及建设新的啤酒酿造厂。可以预见,随着国家政策上给与的支持,可转换债券融资工具在中国的并购市场会越来越被重视的。
在9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沪深两个市场均曾推出过配股权证,但由于产品设计方面的原因均不成功,时下权证更多地成为了投资者投机的工具,失去了其本来的作用。2003年,花旗集团对浦发银行的收购让人们对认股权证融资有了初步认识。当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成熟时,运用认股权证这一融资工具实施并购也会被上市公司所了解。
四、总结及建议
并购融资工具是企业实现并购融资的媒介手段,也是保证企业并购成功实施的关键。并购融资工具只有在适应资本市场状态和法制环境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其功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成熟市场的融资工具,着眼于我国本土企业并购环境,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且行之有效的并购融资模式及方案。
(一)逐步放松金融管制
与美国相比较,有些融资工具在我国很难被推广甚至根本无法使用。这主要是由于金融管制比较严格,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很快,但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的发展相对滞后。为此,国家应当从政策上给予企业并购有更多的选择融资工具的空间。
(二)重视金融中介
并不是大多数企业都能够通过自有资金完成并购。因此,我国开展企业并购应充分发挥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充分运用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人才优势、资本实力、和信息资源,为企业并购开创多样的融资渠道。相信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改后的不久,上市公司将迎来一次新的并购浪潮,而在这次并购浪潮中金融中介必将扮演重要角色。
(三)积极开展金融工具创新
一、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特点及外部影响因素
(一)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特点
1.风险的分散性。消费信贷业务面对的是数目众多的个人客户,单笔消费贷款的金额一般较小,风险被大量的个人客户所分担,相对于银行公司业务的风险集点,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具有分散性的特点。
2.风险的长期性。消费贷款一般为中长期贷款,期限可能长达20年甚至30年,风险具有长期性。
3.单笔业务风险不易被监控,但整体业务风险具有一定规律。相对于银行公司贷款业务可以通过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来衡量风险大小,消费信贷业务的个人客户还款能力受制于较多意外因素,如失业、疾病等,风险事先难以作出预测。虽然消费信贷业务的单笔业务风险不易被监控,但大量客户所具有的统计学意义上的特征却具有一定规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统计指标(如违约率)的监控来分析业务风险的大小。
(二)影响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主要外部因素
1.宏观经济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对消费信贷业务风险影响巨大。当宏观经济处于繁荣时期时,居民收入普遍较高,借款人能够按时支付银行贷款,消费贷款的风险较小。当宏观经济处于低迷时期时,居民收入下降,失业率升高,借款人支付能力降低,消费贷款的风险趋于增大。
2.利率。当市场利率出现上升时,银行贷款的利率相应上升,借款人的还款成本增高,支付能力下降,消费贷款的风险增大。相反,当市场利率下降时,银行贷款利率也出现下降,借款人的还款成本降低,支付能力提高,消费贷款的风险趋于降低。
3.抵押物价格。抵押物价格的波动是影响消费贷款风险的重要因素。当抵押物价格下降时,特别是当价格下降到低于借款人尚未偿还的金额时,消费贷款的风险将急剧增大。当抵押物价格上涨时,借款人还款意愿也不断增强,消费贷款的风险将减小。
4.居民收入稳定性。居民收入稳定性是考察消费贷款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当居民收入较为稳定时,还款能力具有较大保障,消费贷款的风险较小。相反,当居民收入时高时低,或工作状况不稳定,消费贷款发生风险的可能性也较大。
5.社会诚信状况。社会诚信状况是衡量一个地区能否开展消费贷款业务的重要方面。当一个地区的社会信用状况较差时,存在大量拖欠银行贷款现象,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在这个地区开展消费贷款的风险较大。相反,当一个地区的社会信用状况较好,在这个地区开展消费贷款的风险则较小。
6.政策因素。政策因素对消费贷款的风险也有较大影响。如国家实施增税政策将降低借款人的收入,从而降低借款人的支付能力,消费贷款的风险将增大。如果政府对公务员加薪则提高公务员借款人的支付能力,相应对其贷款的风险将减小。
二、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及内容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最小的成本确保消费信贷的资产质量稳定以及获得一定水平的盈利,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信用风险的甄别、衡量、监测、分析、控制和转移。
1.信用风险的甄别。商业银行要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是否同意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商业银行信用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的年龄、学历、职业、收入情况、信用记录等情况,一般通过客户信用评级系统对借款人进行评级,对超过银行设定的信用等级的客户银行便批准贷款,否则就拒绝贷款。
2.信用风险的衡量。商业银行要根据消费信贷业务的历史数据,计算目前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大小,以及测算未来一段时间消费信贷业务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大小,从而能够使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总体把握,以确定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是否超过商业银行的承受能力。
3.信用风险的监测。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的信用风险要进行长期监测,观察信用风险的变化趋势。监测的数据不仅包括总体信用风险,还可以对借款人的不同特征、贷款地区、贷款类别、贷款期限等分类数据进行监测,以便于银行对信用风险变化的因素进行判断。
4.信用风险的分析。商业银行要对信用风险监测的结果进行因素分析,判断影响信用风险变化的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同时商业银行要对影响信用风险的外部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外部因素的变化对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对应措施。
5.信用风险的控制。商业银行要根据消费信贷的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以防范信用信用风险。在信用风险出现增大的趋势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采取提高贷款条件、降低贷款金额、减少对某些地区的贷款、限制某些种类的贷款发展等措施,降低信用风险。对发生违约的消费贷款,银行要尽快进行追索,或对抵押物进行处置,以挽回部分损失。
6.信用风险的转移。当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超过商业银行的承受能力范围,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贷款出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将部分消费贷款转让出去,从而减少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一)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客户的信用评级水平较低。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评级方法才刚刚开始引入综合打分法,评级结果不仅没有与预期损失率建立对应关系,而且其结果是否准确尚待时间的考验。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信用评级的技术水平还很低。
2.信用风险的监测能力差。我国商业银行只能对消费信贷业务的总量、地区、品种等进行信用风险监测,还不能根据借款人的不同特征监测其相应的信用风险水平,从而影响到对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变化的因素分析,同时这些重要数据的缺乏将对我国商业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系统的发展造成巨大障碍。
3.信用风险管理手段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水平的衡量主要是不良贷款额和不良贷款率等结果指标,还不能运用先进技术对信用风险水平进行事前的预测,因而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是一种事后管理,而不能做到事前控制。
4.信用风险的控制能力弱。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监测能力差,导致不能对信用风险的变化进行准确的因素分析,因而在风险的控制手段上存在盲目性,不清楚该采取何种措施来控制风险。同时在风险控制措施方面重形式,不重实质,如对借款申请人要求过多的、对风险控制并无很大帮助的材料,而对借款申请人的实地调查却很少。
(二)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难点
1.对客户的信用状况难以准确把握。我国商业银行审查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的重要依据是由借款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但收入证明的真实性较难判断,即使收入证明真实,其负债情况也无从了解。同时,由于我国尚未建立社会信用体系,银行对借款申请人以前的信用情况无法了解,从而无法判断其道德品质的好坏和还款意愿的大小。
2.缺少相应的信用风险数据。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时间不长,没有收集到足够的信用风险数据以建立相应的信用风险评级模型,因而无法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准确的信用评估。我国商业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审查还主要停留在经验判断阶段,尚无可靠的贷款标准。
3.缺乏信用风险的转移手段。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还较低,商业银行还不能在金融市场上通过贷款出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将消费贷款转让出去,以降低信用风险水平。
四、西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进展
(一)西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态势
1.对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认识逐步深化
银行业本身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工作,主要是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经营目标、资本实力等情况,拟定信用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将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从而使实际效益最大化。
2.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方法逐步量化
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引入量化模型,如内部风险评级模型、风险调整的资本回报模型、VAR模型以及信贷组合管理模型等,商业银行能够更加准确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价。
3.消费信贷审批逐渐完善
消费信贷的授权制度日益科学,审批环节逐渐减少,贷款审批从单笔交易审批走向客户授信总量控制。贷款审批岗位从上到下形成一个系统,相对独立,但贷款审批和业务两个体系在互相制约和分离的同时,又能做到紧密结合,能够确保贷款的及时发放。
4.外部环境日益优化
社会信用制度不断成熟,银行能够很容易了解客户的资信状况。法律环境完善,银行能够很容易地通过处理抵押品或追索保证人等法律手段挽回贷款损失。高度发达的金融市场,为银行转移风险提供了如贷款出售、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手段和广阔的操作空间。[1]
(二)西方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方法
1.内部信用评级系统(IRB)
信用评级是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建立了科学的信用评级系统,商业银行才能够采用一定的标准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贷款,以及对贷款进行定价。西方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在经历了经验判断、分析模板、打分卡等发展阶段后,现在已进入模型化阶段,即内部信用评级系统。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是建立在银行自身的历史数据库基础上,应用统计分析模型直接生成系统参数,从而计算出具有统计学意义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预期损失率等关键指标,从而对业务的风险水平进行精确计量和等级划分,并以此作为风险决策的参照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的核心是测算预期损失率指标,其计算方法如下:
(1)提取借款人不同特征的预期损失率。主要程序是运用银行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根据借款人的不同特征情况得出各个特征对应的预期损失率。
(2)计算借款人预期损失率。对借款人不同特征的预期损失率赋予不同的权重,加总得出借款人的预期损失率。
(3)对借款人预期损失率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接受借款人的借款申请。通过对贷款收益与损失情况计算出盈亏相抵的预期损失率,如果借款人实际计算出的预期损失率大于盈亏相抵的预期损失率,被视为不盈利业务,借款申请不被接受。如果计算出的借款人预期损失率小于盈亏相抵的预期损失率,则银行有盈利,借款申请得到批准。[2]
2.CreditMetrics风险管理模型
CreditMetrics风险管理模型是J.P.摩根1997年推出的用于量化信用风险的风险管理产品,其主导思想是通过VAR来衡量信用风险。该模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通过VAR的数值计算力图反映出:银行贷款面临信用级别变化或拖欠风险时所应准备的资本金数值。VAR是指在一定的置信度内,某种金融资产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假定资产损益呈正态分布,令ω为资产的初始价格,α为收益对均值的偏离,δ为资产收益波动的标准差,则在Δt时间内的VAR为:VAR(ωαδΔt∧1/2CreditMetrics风险管理模型的基本思想是信用风险取决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信用风险直接来自于债务人信用等级的变化。信用计量模型的基本方法就是对信用等级变化分析。转换矩阵是不同的信用等级在一定期限内变化到其他信用等级的概率矩阵,通过转换矩阵的信用等级变化的概率分布,和在不同信用等级下给定的贴现率就可以计算出贷款在不同信用风险状态下的概率分布。最后运用期望值和标准差计算一定置信水平下的VAR值。通过VAR可以使商业银行明了消费信贷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大小,并通过调节用于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的资本金配置或调整贷款政策等措施来防范金融风险。[3]
3.资产证券化
商业银行的一部分消费贷款可通过出售给抵押证券公司(SPV),再由抵押证券公司以这些资产为抵押,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出售给市场投资者,从而使这些资产从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消失。当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业务过于集中或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时,资产证券化能够分散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资产证券化以后,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抵押证券公司与借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商业银行只承担服务人的角色,从而起到转移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的作用。
五、发展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
1.建立健全客户信用评分系统。客户信用评分系统是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的重要工具,通过客户信用评分系统对客户进行信用评分以决定贷与不贷以及授信额度的大小,使银行贷款审批具有一定的客观参考标准。客户信用评分系统是当前阶段较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的方法。虽然客户信用评分系统没有与预期损失率联系,但通过系统对客户的重要特征进行综合评估,依然能够得到具有意义的结果,并能够为发展内部信用评级法打下基础。我国商业银行应借鉴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的经验,根据客户的重要特征,开发适合我国情况的客户信用评分系统,并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根据运用结果对重要特征的标准值、权重进行调节,使之更切合实际情况。
2.加强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数据的收集。我国商业银行的长期任务是要收集消费信贷业务信用风险的相关数据,使客户信用评级与预期损失率建立联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起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信息系统,商业银行可以随时获取消费信贷的风险分布情况,如能根据要求显示客户不同特征及其对应的损失率情况,能够收集、汇总某个地区、产品以及某个风险级别等方面的贷款情况。经过长期的风险跟踪与监测,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发现高损失率的客户特征,并对这类客户提高进入门槛,减少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拥有了一个比较长时期的信用风险分布数据库,再根据这个数据库应用现代统计方法,就能够形成我国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信用风险模型,使我国商业银行的客户信用评级与预期损失率建立联系,达到内部评级法水平,并最终实现对信用风险的量化。
3.进行消费贷款组合管理。贷款组合管理是指银行将消费贷款按照其特点通过不同类型的组合,实现风险分散化和收益最大化。在发放消费贷款以后,商业银行应根据贷款的种类、地区、客户群、期限等进行搭配,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匹配,同时根据不同种类风险的大小,适当提高某类贷款比重,减少另一类贷款的比重,以实现消费贷款组合的风险最低,收益最大。
4.设定风险限额。风险限额是指对借款人确定一个授信总额,该授信额度是某一客户或某一类客户群的最大贷款金额。我国商业银行在缺乏相应的风险数据情况下,可以通过设立风险限额来分散银行的消费贷款风险,防止对部分客户或部分地区的贷款过大。风险限额可以对某一客户设定风险限额,或对某一类客户设定风险限额,或对某一地区、某类贷款设定风险限额。
关键词:影子银行;风险;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7.32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7-72-02
一、影子银行的概念和特点
(一)影子银行概念
影子银行最早由美国太平洋投资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麦卡利于2007年在美联储年度会议上提出,又称为平行银行系统(The Parallel Banking System),指的是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与传统、正规、接受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商业银行系统相对应的金融机构。2011年,金融稳定理事会(FSB) 在《影子银行:划定范围》一文中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对“影子银行”进行了定义,成为目前较为全面和权威的定义。广义“影子银行”是指“任何(部分或全部)在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中介活动”。狭义的“影子银行”是指常规银行体系之外,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或监管套利的信用中介活动和机构,特别是那些包含期限或流动性转换,引发不适当的信用风险转移和一定程度杠杆累积的信用中介活动和机构。
(二)我国影子银行涉及的主要业态
从目前国内专家和学者对我国影子银行体系主要涉及的业态研究看,主要分为三类:一是理财业务,包括商业银行表外理财、证券公司集合理财、基金公司专户理财等;二是基金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连险中的投资账户、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三是融资性业务和融资性机构,包括小额贷款公司、非银行系统融资租赁公司、专业保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票据公司、第三方支付公司、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
(三)影子银行呈现的主要特点
1、经营高杠杆性。这是影子银行较为显著的特点。由于融资渠道不及商业银行宽,资金力量不够雄厚,影子银行机构在资金来源成本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为追求投资项目的利润,一般会采取高的杠杆率举债经营,这是多数影子银行机构采用的经营策略。影子银行向传统银行信贷、资本市场等借入资金,获得原始资本,再通过杠杆操作投资于其他证券或金融衍生品,资金量扩张可达几倍甚至几十倍,风险不同程度集聚。
2、商业银行在影子银行体系中呈现主导性。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国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体量仍较大,在分支机构、客户资源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影子银行业务很大程度上是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金融监管,将传统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业务转到表外,因此,我国的影子银行与银行机构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较大程度受商业银行主导。
3、影子业务具有信用创造功能。影子银行是一种信用中介,在为金融市场创造信用的同时也推动了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扩大了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目前,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信用创造主要依附于传统商业银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理财产品的信用创造模式。如通过理财产品将市场上的投资者、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投资银行、借款者联系起来,压缩银行表内信贷资产,腾挪更多空间用于新的信贷发放;二是民间金融的信用创造模式。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租赁公司等准金融机构,业务形式多为银行“批发资金”再“零售”给各资金需求者,通过与银行合作,为银行扩大了放贷能力,贷款形式多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加快了资金周转。
4、影子银行业务存在监管套利的特点。由于影子银行的负债不是存款,主要是采取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部分业务没有专门的监管政策或机构来实施监管,业务发展中存在监管套利的行为。
二、我国影子银行体系蕴涵的风险因素和监管难点
(一)蕴涵的风险因素
1、影子银行体系影响到货币政策的调控效果。主要因为影子银行体系中的一些金融工具可以执行部分货币职能,可在市场转变为现实购买力,成为更广义货币的一种,模糊了原有货币定义的界限,导致货币统计和定义日益复杂和困难,降低了货币供应量的可测性、可控性。
2、部分业务品种存在期限错配风险。如银行大量发行的理财产品,一般期限较短(几十天或几个月,一般不超过1年),而其投资对象一般为中长期限的资产(如中长期国债、企业债或地方政府债券等),存在明显的期限错配,一旦被投资资产出现风险,理财产品将相应出现风险。并且一些理财资金直接或间接投向政府融资平台、国家限制性行业,资产的投资收益率低于理财产品收益率,会出现部分理财产品亏损甚至违约的局面。
3、对金融市场价格体系带来干扰。部分影子银行产品具有政府财政的隐性担保,一定程度上具有收益高、风险低的特点,对市场资金有较强吸引力。而市场上一些低风险、低收益的金融资产受其影响,可能吸引不到更多资金。这种价格体系上的不合理可能带来金融资源的错配。
4、影响到金融市场的稳定。影子银行是金融市场参与者为规避监管而催生的产物,对其监管在规范性、透明度、监管度上都低于当前的商业银行替下。对影子银行来说,监管的相对缺失有可能令业务开展者不恰当的承担更多风险,给金融市场带来较大的波动,并由于其业务的关联性和广泛性,增加了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当前影子银行的监管难点
1、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统计制度还不健全。当前,影子银行业务还不透明,对其涉及的业态范围和规模的统计还在不断研究探讨之中,从监管和制度层面来识别和计量影子银行业务的规模和风险特质的工作还需完善。
2、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体制相对滞后。影子银行源自传统银行,与银行创新业务有着复杂的联系,同时由于影子银行业务及业态的复杂性,导致影子银行业务往往跨部门、跨行业、跨周期,形成多头监管、监管配合不易的情况,形成了影子银行监管套利的空间。
三、加强影子银行监管的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影子银行业务和体系的有效监管,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完善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顶层设计,细化风险管控流程,才能增强对影子银行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加强金融统计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对影子银行的界定,完善对影子银行的分类统计工作。二是要增强金融统计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及时跟进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需要。三是要做好理财和资金信托专项统计、债券统计、社会融资规模统计等专项统计工作。四是要加快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建设,满足对影子银行业务的监管需求。
(二)区别对待,加强对影子银行各项业务的监管
对于银行理财业务,要从资金来源与运用的角度,实施相应的资金成本和收益测算,督促银行进一步加强对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对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应明确银行从事此项业务的入池资产标准、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范围、发行要求、信息披露责任等一系列规范性要求等等。
(三) 加强跨市场、跨部门的监管合作
监管初期,可先明确各类影子银行机构和业务的监管主体,定期评估不同影子银行机构和业务的影响程度与风险水平,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适度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强度,重点关注可能导致高杠杆的业务和纯粹以监管套利为目的的影子银行业务。今后,可借鉴国际上对影子银行体系监管的成功经验,以及结合我国金融监管发展实际,考虑组建专门的影子银行监管协作部门,实现跨部门、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模式。同时,考虑到境内外资金流动的日趋频繁,可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监管信息交流,加强对影子银行的离岸监管。
(四)强化影子银行的风险披露工作
要提高影子银行业务的透明度,完善影子银行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便于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信息,降低投资者和影子银行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同时,督促影子银行机构持续稳健经营。
参考文献:
[1] 李扬.影子银行体系发展与金融创新[J].中国金融,2011,(12).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典型特征是通过管理风险而获取相应的风险溢价,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在商业银行经营中,需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IS)在《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第三部分“审慎监管法规和要求”中指出,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银行监管者需要了解这些风险并确保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所承担的各类风险。2001年1月16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新的资本协议的征求意见稿,在此之前,巴塞尔委员会在一些的相关文件中,对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了相应的阐释和说明,并特别提出了商业银行的三大风险,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在流动性风险方面,巴塞尔委员会在2000年提出了《银行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稳健做法》,要求商业银行切实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一般而言,流动性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资产的流动性,市场的流动性和机构的流动性。其中,资金的流动性是对流动性的主要解释,也是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资产的流动性是指资产迅速变现且不发生损失,能够即使偿付债务的能力;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市场能够保证投资者迅速低成本的交易金融资产的能力;机构的流动性是指金融机构能够保证正常支付的能力。巴塞尔委员会2006年文件首次提出:资金流动性风险(Funding liquidity risk )是不能有效应对预期及非预期的现金流(包括即时现金流及未来现金流)和担保需求进而影响日常运营或财务状况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 market liquidity risk)是由于存在不充分的市场深度或市场弹性,从而不能在不显著影响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对冲或清除头寸部位的风险。而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机构的流动性,即保证充足的支付能力,至关重要。
一、流动性风险的成因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根本原因在于商业银行自身就是提供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机构。在商业银行的存款结构中,大量比例的为活期存款,然而在贷款结构中,则中长期贷款占比较多。换言之,商业银行在保证存款客户流动性不丧失的同时,将资金的流动性让渡给贷款客户,并由自身承担相应的风险。从国内中小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由于市场竞争、政府影响,利益驱动等多方面原因,中小银行短借长贷的倾向非常严重,贷款客户垒大户,一方面导致了贷款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也是的中长期贷款的比例不断加大。因此,国内中小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的内生性方面,在内部约束上存在一定欠缺。除此之外,国内中心商业银行同样也受到坏账增加,突发性操作风险,经营困难,以及金融危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流动性风险状况不容忽视。
二、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特点
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资本充足率不高,风险准备不足,备付金少。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满足8%的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然而,从国内中小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徘徊在8%的警戒线边缘,甚至于长期未能达到这一最低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由于资产急速扩张和资本金补充渠道单一,导致两者在规模和增长幅度上不能匹配。特别是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做大做强”,扩大市场占有率,资产规模扩张的非常快,使得资本充足率一直处于紧张态势。城市商业银行中,除北京、南京、宁波三家上市银行由于得到资本市场补充外,其城商行在跨区域发展、兼并收购、扩大规模等战略实施过程下,资本充足率紧张状况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改善。另外,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企业信用状况逐渐恶化,使得中小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存在恶化趋势,在风险准备不充足的情况下,极易导致银行经意状况发生转变。
二是中长期债务占比较高,流动性资产缺乏。中小商业银行虽然规模与大型国有银行难以抗衡,但在信贷资产投放上,仍然不能摆脱对大型企业和中长期贷款的依赖,特别是对地方的大型企业,由于地方政府影响,中小商业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为了获取收益,往往倾向于向大型企业提供长期贷款。另外,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以及房地产按揭贷款在内的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此类贷款也具有金额高,期限长的特点,使得长期负债比例不断提高,资产负债期限结构错配情况较为严重。同时,中小商业银行由于人才储备,自身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欠缺和不足,风险不断积聚。
三是资金管理效率不足。内部资金管理也是控制流动性风险的重要因素,通过在全行范围内有效配置资金,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07年,央行10次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6次加息、6次发行定向票据,从紧货币政策的实施回收了银行体系内相当数量的流动性。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贷存比较低的大型银行影响较小,对贷存比较高的中小银行影响较大。特别是股票和基金市场持续繁荣,新股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居民储蓄存款出现分流趋势,使得资金头寸波动增大,而中小银行受网点限制吸收存款规模较小,存款增加相对较慢,贷款规模快速增长与存款规模缓慢增加形成鲜明反差,带来流动性风险,更加要求中小银行加强资金管理。
四是资金市场地位和声誉有限,资金拆解渠道单一。中小商业银行由于资金来源有限,资金营运业务的资产流动性相对较差,变现能力不足。对于大型银行而言,由于政府信用以及自身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声誉,在由于市场波动或发生突发事件导致资金存在缺口时,能够及时向交易对手拆解资金,避免发生资金头寸短缺。然而,对中小商业银行特别是城市商业银行而言,由于市场地位和市场声誉有限,市场资金拆解来源单一,且拆解能力不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很难在短时间内按照合理的资金成本拆解到足额资金,无法有效控制风险。
三、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建议
首先,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监测、预警、压力测试和有效防范。中小商业银行由于自身实力有限,在风险管理方面,更多的将资源投降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方面,使得流动性风险管理尚未形成有效的管理体系,未能有效明确包括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具体部门的相应职责。因此,中小商业银行应制定统一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加强风险管理系统建设,有效采集、处理相关数据,对资金头寸变动情况进行实施监控,建立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预计、应急预案、风险处置等一系列风险措施。
其次,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有效配置资产。中小商业银行应积极调整贷款投向,完善中小企业风险管理机制,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等短期贷款的比例;在存款方面,通过发售理财产品等方式,大力吸收定期资金,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发行债券以及进行批发业务等增加资金来源,避免出现资产负债错配现象,从而在长期内减少流动性压力。对于资产证券化的业务试点,中小商业银行应抓住这一契机,加强资产证券化研究,通过证券化来盘活信贷资产,降低流动性风险。
再次,建立多渠道融资机制,提高外部资金获取能力。中小商业银行应加强资金营运部门主动负债能力,通过同业拆解、证券回购、央行再贷款、金融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应与人民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告流动性状况,以便及时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张阳,如何找准商业银行流动性的最佳切合点[J],现代商业银行,2006
[2]赵志宏等,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
一、国际大银行在金融风暴下的对策
在过去几年的经济高涨和股市牛市中,不少国际大银行均采取全球扩张策略,在亚洲金融风暴冲击下,新兴市场金融剧烈动荡使许多国际大银行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或盈利下降,目前仍较难预测某些市场何时复兴,因此这些银行转为采取收缩策略,而一些有实力的银行仍通过兼并活动加强扩张。
1.收缩新兴市场和高风险业务。一些投资银行在收缩业务时,首当其冲的是收缩新兴市场和全球固定收入债券(较高风险的垃圾债券)业务,以降低经营风险和成本。例如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由于1998年第三季在俄罗斯的亏损高达5亿美元的亏损,1998年11月底被德国银行收购后,预计将裁员5500人。法国里昂信贷则关闭其在伦敦的东欧债券部;宝源(Schroders)和西班牙的BancoSantander业已大体上放弃了证券业务,Santander银行并削减其在亚洲、纽约和伦敦的300名投资银行雇员,成为欧资银行最大的裁员行动;美林、荷兰国际巴林、瑞联华宝德威、BearStearns等投资银行也因新兴市场动荡造成盈利下降而大幅裁员。这些均说明国际投资银行业正处于大改组、大整合时期,市场预期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的数目将比1997年底减少15%左右。
2.收缩海外业务,专注国内业务。日本经济严重衰退、加上其主要贷款和投资的亚洲饱受金融风暴肆虐,由此造成的巨额坏帐。使不少日资银行因难以达到国际银行业8%的资本充足率规定而加速收缩海外业务,专注发展其国内银行业务(资本充足比率规定仅为4%)。例如在香港有12家分支行和1家接受存款公司的大和银行10月24日宣布,将于2000年3月前关闭包括香港在内的所有海外分行,以尽快处理该行的坏帐和所持股票的未发现亏损。截止1998年9月底,大和半年度未变现亏损净额达3053.5亿日圆。此外,富士、樱花、第一劝业等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大型信托银行也有类似的决定。大和证券、野村国际财务、以及兴业银行亚洲已交回香港的有限制银行牌照;富士银行已出售广安银行,均说明日资金融机构加速收缩包括香港在内的海外业务。
3.出售非核心业务。瑞士联合银行在新兴市场和衍生交易亏损6.25亿瑞士法郎及为对长期资本管理对冲基金的投资发行9.5亿瑞士法郎后,其稳定而丰厚的私人银行及资产管理业务利润被严重蚕食,导致其检讨投资银行的作用和协同效应问题。在检讨旗下华宝德威的投资银行业务之后,认为其现有55亿美元帐面值、600名员工的全球贸易融资业务既非核心业务,又非战略性业务,加上该类业务1998年受新兴市场金融危机的影响较大,例如其购买出口商贸易债务再转售给其他银行的福费廷(Forfeiting)业务,在上半年亏损257万英镑,因此计划将全球贸易融资业务出售,或与另一银行合资从事出口信贷和银团贷款业务,以使华宝德威集中力量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扭转其1998年前9个月亏损12亿瑞士法郎(8.6亿美元)的颓势。
4.减少自营交易,发展以客户关系为主导的业务。万国宝通和旅行者集团合并后,着重发展以客户为主导的业务,并将其以往“承担风险型”的较激进经营策略转变为“规避风险型”的较保守营策略。由于旗下的所罗门美邦过度依赖自营交易而导致盈利大幅波动,甚至出现亏损,遂于1998年7月关闭了所罗门美邦在美国的债券套戥业务,全球债券套戥业务也比以往减少一半多。1998年末,万国宝通集团旗下以自营交易为主要经营策略的Phibro公司尽管近三年连续盈利,仍由于不符合集团以客户为导向的业务策略而放盘出售。而其保险业务则与瑞士保险公司Winterther结成战略联盟,竞争跨国公司业务,并且满足其客户的全球保险需要。
信孚银行近几年也逐步促自营交易转向以客户为主导的业务,该行来自新兴市场和其他高风险的自营交易盈利占盈利总额的比重已从1993年的72%急剧下降至1997年的16%。自营交易在银行经营中重要性下降的原因是,市场信息的快速流通和参与者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套戥机会愈益减少,而且自营交易比庄家交易需要更多的资本。德国银行收购信孚后,也力求采用统一的以客户关系和产品销售为主导的经营策略,以加强同美国大型投资银行的竞争。该行已在一些市场减少了自营交易,同时努力发展作为市场庄家的能力,以较吸引的价格向客户提品。只有在客户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才通过自营交易帮助维持市场流通量和增加盈利。德国银行约20%的利润来自自营交易,80%的利润来自融资和客户服务。
5.收缩低回报业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受到威胁,许多银行试图开展投资银行业务,例如英国的国民西敏寺和巴克莱银行前几年曾合并零售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以加强竞争,提高盈利能力。但是当发现其投资银行业务只有单位数的回报,而零售银行业务则有双位数的回报时,就毅然出售了投资银行业务。这些银行认为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较难成功的原因:一是竞争对手太强,由于美国拥有全球最发达的资本市场,自1933年以来实行的分业经营法律又使美国大型投资银行在本土建立起非常牢固的基地,并不断向全世界拓展。二是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企业文化较难融合,商业银行决策程序较缓慢,业务以大众为基础,而投资银行则需要较快决策,业务以个人关系为主导。为解决文化差异,瑞士信贷采取使其投资银行业务相对独立的经营模式;J.P摩根则几乎完全从商业银行转变为投资银行。
在零售银行方面,与众国银行合并后的美国银行虽然在台湾、新加坡和印度的消费融资业务仍有盈利,但经过全球策略评估后,认为在未来几年内消费融资在上述地区难以达到较大的业务规模和增长幅度,故决定出售,仅保留企业金融服务,将资源集中于利润较高的香港和澳门的消费融资业务。
6.有实力的金融机构仍在继续扩张。1998年11月30日,德国银行以101亿美元(另加4亿美元挽留管理层)的高价收购了信孚银行(美国第投资银行)。收购完成后将产生以资产计世界上最大的银行、第三大基金经理和第四大证券托管商。这也是迄今为止外国金融机构对美国金融机构的最大宗收购活动,从而使德国银行实现了进军美国资本市场的愿望。
由于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德国银行旗下摩根建富在1997年第四季的亏损抵销了首三季的盈利,因此德银行曾考虑其未来投资银行业务的四方面选择,一是继续全速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二是像英国的国民西敏寺和巴克莱银行那样放弃投资银行业务;三是以德国、英国和欧洲为基础,发展有限的、以国内市场为主的投资银行业务;四是采取全球策略,综合发展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结果决定选择第四方案。这是因为德国银行的情况与英国的银行不同,英国的巴克莱和国民西寺银行在国内存款市场占有率分别高达12%至13%,零售业务的资本回报率高达25%,其经营投资银行业务的较低盈利摊薄了总资本回报率,因而遭到股东的反对。
而德国银行由于国内的零售和批发银行业务面临国营储蓄银行及合作银行的竞争,其国内存款市场占有率仅为5%,商业银行业务在好景时也只能获得接近10%的资本回报率,而其投资银行的资本回报率相对较高。因此该行决定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综合起来,可避免商业贷款和债券市场部门对同一客户竞争,并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需求,提供银行信贷、债券、股票发行和兼并收购等全面银行业务。
美国银行业则在1998年4月连续出现数个由大银行合并而产生的“巨无霸”金融集团,例如万国宝通银行集团与旅行者集团合并,组成世界最大的金融服务集团;美国第五大银行美国银行(BankAmerica)与美国第三大银行众国银行合并,成为全美最大的银行;美国第一银行(BancOne)与第一芝加哥NBD合并,成为美国中西部最大的银行和全国第五大银行。推动银行强强合并的动力主要是:(1)扩大资产规模,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和节约成本支出。例如美国银行与众国银行合并后,重叠的部门将消失,预计每年可节约20亿美元,诸如支票处理、信用卡、家居银行服务和信息管理系统等均会取得规模经济效益。(2)地区或业务产生效应,万国宝通集团合并的主要特点是实行跨金融行业的合并,从而建立起全球性或全国性的品牌效应,可以更好地为原有客户服务,也可增强竞争趋势,为银行提供扩大客户基础的机会。例如万国宝通集团在合并后的目标是,通过收入增长、削减成本和资产负债调整等方法,在5年内将1997年的盈利增1倍,反映出由于全球金融市场逐渐一体化,银行之间相互合并,形成巨大而更有效率的金融机构,为全球金融市场提供服务已成为大趋势。
7.各展所能,稳定盈利。虽然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使高盛的包销和经纪业务量大幅下降,债券业务亏损,导致其第三季度盈利比1997年同期暴挫81%,但其1998年财政年度的税前盈利仍达29.2亿美元,接近1997财年的30亿美元。自1997年7月亚洲金融风暴以来,该公司人手仍增加了40%。高盛认为,客户正遇到前所未见的困难,需要创造性的解决办法,因此提供更多的顾问服务和衍生工具对冲。摩根利添惠则抓紧时机扩展市场份额,其二级市场交易量倍增,雇员也有所增加。怡和通过向富林明出售其专注于亚洲业务的怡富的50%股权,换取17.5%的富林明股权,从而分离后者分布于亚洲及英国、卢森堡、美国的业务网络,跟上投资银行业务全球化发展的潮流,并有助于稳定盈利增长。美林在1997年购入英国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水星资产管理,并在英国加速发展私人业务,这两项业务在1998年5%的大裁员行动中并未受到影响,并可对其波动较大的证券业务盈利起稳定作用。控股最近斥资近1.8亿瑞士法郎,收购瑞士建信沪余下的25%权益,扩展其环球私人沪服务,并且积极寻找在亚洲的投资对象。
二、抓住日本金融大改革带来的机遇
根据日本于1998年4月1日开始的金融大改革时间表,1998年12月,日本银行业可直接销售互惠基金,2000年退休金市场将放宽管制。为抓住日本金融大改革带来的机遇,在日本约1200万亿日圆的个人储蓄市场分一杯羹,各国纷纷以收购、合资或合作的方式进入日本市场,日本银行业也通过内部合作提高竞争力。
1.银行与基金、保险公司合作,拓展资产管理业务。例如德国银行与日本人寿保险合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利用后者在日本约2000个分支机构,加强拓展在日本的资产管理业务,并计划在资产证券化、私人银行业务等方面进一步合作。该行在日本已管理99.5亿美元资产,日本人寿保险管理3320亿美元资产。由于日本股票市场崩溃,使日本人寿保险的业务大量减少,因此日本人寿保险也希望通过合作寻求全球发展和分销业务的机会。此外,日本住友信托银行与美国的基金经理联合资本(AllianceCapital)成立了合资公司,在此合作中,日本住友信托银行可将其资产管理业务和部分管理人员转移到美国,学习美国基金管理的专业技术,并加强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而联合资本则受日本庞大的储蓄市场吸引,希望日本投资者可从以往较低回报的邮政储蓄账户转向美国股票投资。再有,美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保诚保险与日本第三大信托银行三井信托成立合资公司,目标是在5年内,管理资产2万亿日圆,资本额达5000万美元左右。富达投资管理则视日本为美国以外最大的增长机会,在日本实行多种战略,包括直接零售。
至1998年7月底,日本19家外国金融机构管理的资产为4.18万亿日圆,比一年前增长了120%,其中仅7月份就增长了12.5%,在日本投资信托市场占有率从一年前的4%上升至9.3%,反映由于日圆利率过低和日本经济疲弱,导致日本投资者在金融大改革后纷纷投资于非日圆金融工具,如欧美债券,以及由外资管理的基金。其中高盛管理的资产最多,达1.2万亿日圆;瑞士信贷居第二,管理3830亿日圆。而日本首两大资产管理机构大和及野村则分别管理11.3万亿和10.3万亿日圆。
面对外资银行的竞争,日本银行业也通过内部合作提高竞争力。继野村与日本兴业银行合作之后,日本大和证券与住友银行也合资成立了三个公司,包括批发证券、批发经纪和资产管理公司,计划通过较为进取的交易策略和较多投资于新的衍生工具业务来弥补批发经纪业务的较低手续费收入,以及发挥在国内收购兼并业务的现有强势取得合理的资本回报。
2.发展消费融资业务。在美国,商业银行提供绝大部分消费融资,而在日本分割的融资市场,主要由一些专业化公司提供消费融资服务。尽管日本经济低迷,信贷萎缩,但最大的七家消费融资公司仍可通过业务增长,且资产素质仍然较好。因此外国大型金融机构如美国通用财务进行了一系列战略性收购,先于1998年1月收购了日本中型金融公司Koei信贷,后于1998年7月收购了拥有560间分支机构和5300亿日圆贷款的日本第五大消费信贷公司Lake,并率先建立自动化电话银行网络,使日本客户可24小时进行贷款申请,从而全面进入日本活跃的消费融资市场。通用财务在日本大银行减少贷款的时期收购Lake的现成业务网络,有助于其吸引需要新资金来源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此外通用财务在1998年2月还与日本人寿保险集团TohoMutual成立合资公司,在日本推销西方保险产品。
三、欧元诞生引起银行策略转变
由于欧元诞生初期仅可用于证券、债券的交易和清算,因此尽管欧洲资本市场的发展仍存在某些监管障碍,例如法国等数个成员国仍不允许跨国收购兼并活动以及对退休基金和保险资金投资于国外股票仍设限制等,但欧洲资本市场仍会加快发展,从而为投资银行业务带来较多的机遇,而零售银行业务的跨欧洲发展也在加速进行。
1、调整企业银行服务和资本市场业务。
(1)适应企业融资模式的变化,即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的转化。目前欧洲企业90%的融资来自银行,欧元诞生后有助于大型企业融资后以银行贷款为主导向以发行股票、债券筹资为主,发行市场也会从本国转向整个欧洲。为适应此变化,提高资本回报率,欧洲的银行将力求把证券和贷款业务相结合,变成更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加快资产证券化的步伐,将其按揭贷款或其他贷款重新包装后转化为资产担保的债券出售,从而减少用以防范呆坏帐风险的资本,减少对传统企业客户的低息差贷款,而加强追逐新兴高增长的企业融资,从而促进以欧元计值的垃圾债券市场加速发展。
(2)欧洲各基金的投资组合也会重新调整。市场估计2010年以前,将有1.3万亿美元的新资金流入欧洲大陆的股票。如果六至七年内,有一半欧洲机构将其资金投向泛欧洲基础的公司股票,则有2000亿英镑资金离开英国市场,约占目前英国股票市值的3%,从而造成欧洲股价大幅变化。
(3)欧洲的股票交易所和衍生工具交易所将会合并、整固、最终形成以伦敦和法兰克福交易所为主导的泛欧交易所。虽然目前还存在一些技术障碍,例如需要创办联合清算系统和单一交易场所,但投资者已经开始将原来分散在各国股市的交易行为共治一炉。大型机构投资者和投资银行的交易室将会重组人手,不再按国别分组,而改为按行业分组。
(4)泛欧资产管理业务将加速发展。德国德累斯顿银行已与该行最大的股东及欧洲最大的保险集团Allianz合资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共同管理合计10840亿马克的资产,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每年分别可节约成本至少1000万马克。目前这两大集团在其他业务中仍各自保持本身的产品和营销策略,日后将会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基金业务方面进一步合作,并在欧元面世后,共同拓展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目标市场。瑞士最大的保险公司苏黎世集团与BAT工业旗下的金融业务合并,管理资产达3750亿美元,发展计划是先在伦敦设立基地,分销已在美国销售的互惠基金产品,并通过收购,加强在欧洲大陆的分销网络,以及计划在日本、其他亚洲地区和拉美销售互惠基金产品。
2、零售银行的跨欧洲服务也在加速发展。
由于欧元现钞在2002年才开始流通,因此短期内,零售银行服务的变化不太明确,目前一些银行甚至还没有为其零售客户准备好适当的产品,但有的银行估计在2002年之前,以欧元计值的存款、汇款、信用卡、旅行支票、外汇交易和投资基金等产品需求将会增加,故积极做好充分准备。此外,由于短期内单一货币仍难消除语言、文化和地理差别,客户仍习惯于使用本身语言和地理较近的银行提供的服务,而不愿在外国购买按揭、保险和退休基金产品,跨国销售传统金融产品予个人客户仍然较少,因此有些银行对境外扩张持谨慎态度,例如国民西敏寺银行关闭其在法国、意大利和比利时的业务,集中于英国业务。
长期内,欧元诞生将加速零售银行业务跨境发展,目前一些大银行正积极建立其跨欧洲零售银行网络。例如瑞典最大的银行SvenskaHandelsbanken已在挪威、丹麦和芬兰建立分行网络,自1997年中设立联线银行以来,更以每天200名新客户的速度加快发展。德国银行已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共有300间分行,1998年12月初,德国银行又收购了法国里昂信贷在比利时的分行,并计划在法国开设分行。德国德累斯顿银行1998年7月初收购了里昂信贷在斯德哥尔摩和哥本哈根的分行;美国万国宝通银行在德国拥有电话银行、300家分行和560个以ATM为基础的银行中心向全欧洲扩展;西班牙Santander银行的信用卡附属公司和英国的巴克莱卡在德国信用卡市场也有大的占有率;荷兰国际银行已收购比利时的布鲁塞尔Lambert银行,计划通过进一步收购和电话银行扩张欧洲零售业务。
采用军民协同发展模式的企业在军、民品的发展中采用了投入精力、资源并重的发展模式,其主要特点是企业的军工任务较多,需要大量投入,但民用产业也有较大体量,民品业务资源较多;在改革中,市场化进程较快;军、民品通用性强,民产业规模化程度高,规模化民品产业突出;体制机制模式向市场转型程度高;企业内的资源统筹力度强。
案例企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科,CETC)成立于2002年3月1日,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信息产业部直属研究院所和高科技企业基础上组建而成的国有大型高科技企业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主要从事国家重要军民用大型电子信息系统的工程建设,重大装备、通信与电子设备、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的研制生产。中国电科所属二级成员单位55家,上市公司6家,分布在全国18个省区市。现有职工8万余人,拥有1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研究应用中心、9个研发中心,有2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一批国内一流的中试线、生产线、装配线和机加工中心,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研究、设计、试制、生产及试验能力体系,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转型战略:“五大业务架构”
进入“十二五”,中国电科提出,打造高科技企业“五大业务架构”:
军工电子。按照强体系、强总体、强基础的目标要求,提升综合电子信息系统顶层谋划与总体集成能力、功能系统和装备的一体化综合设计与制造能力、关键基础产品的自主可控与综合保障能力。
民品产业。重点发展安全电子、能源电子、软件与信息服务、现代装备与仪器仪表制造、新型元器件等五大产业。以培育大产业平台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围绕集团公司主导产业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高端和高价值产业领域进行重点布局、重点支持和重点发展,集团公司在产业链形成绝对或相对综合竞争优势。以引领市场发展方向和创造市场需求为目标,加大技术和业务创新力度,持续培育新产品、新产业,积蓄发展后劲。
技术创新。加快面向军、民两个市场的技术创新体系重构工作,构建以科研任务为载体,以科技创新平台为支撑,以高层次技术人才队伍为核心,以机制建设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建设一体化分布式的设计、仿真、集成、试验、测试、评估科研保障平台,形成“探索一代、预研一代、研制一代、生产一代”的结构完整、科学高效的梯次研制能力。到2015年,实现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自主科技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发明专利授权量翻一番。
资产经营。合理调配存量资产,科学布局增量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有效提高资产质量,激发资产活力,积蓄发展动力。按照“集团公司为投资主体、下属单位为投资授权实施单位”的原则,由集团公司统筹投资,增强投资管控力,并对现有经营业务实行差异化管理。到2015年累计实现投资总规模600亿元以上,推动集团公司主导产业板块龙头企业上市和现有上市公司的整合,打造“中国电科系”。
资本运作。打造集团公司财务金融平台,实施统一的资本和资金运作,防范资金风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降低资金运作成本,改善投融资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建立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除国拨资金与自筹资金外,实现社会累计融资额占总投入的30%以上;将集团公司总体资产证券化率提升至40%以上,增强集团化运作、资源整合、科技创新和国际化竞争能力,推动集团公司向产融型集团转变。
通过以上五大业务架构的运作,到2015年,使中国电科成为在我国军事电子技术与装备及信息技术产业领域里面具有影响力、控制力和一定带动力的大型现代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到2020年,要打造成国有控股、股权多元化的整体上市公司,具有强大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国际知名品牌,成为国内卓越、世界一流的高端电子产品供应商、信息技术体系集成商和电子信息服务商。
用军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民用传统产业
1 正确定位企业发展战略,加快军民融合发展势头
中国电科完成了由主要依赖军品发展向军民结合复合发展的战略性转变,民口单位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发展格局已经初步形成。中国电科在发展战略要求下,不断加快民口优势资源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的步伐,发挥军工技术优势,壮大军民结合产业,完善军工民用产业发展的机制,推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的融合,呈现出军品为本、民品兴业的良好发展态势。
2 积极倡导自主创新精神,强化军民融合发展的竞争关键点
中国电科坚持鼓励下属单位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力量整合,对一些有基础、有优势、有条件、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方向和领域进行攻关,掌握了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了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取得了一批领先或接近国际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进一步加快军工科技成果向社会生产力的转化,用军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民用传统产业,抓住了军民融合发展竞争的关键。
3 构建集团+所管理模式,提高军民融合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电科推行扁平式组织结构,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下属所一级生产单位。这不但有利于集团内部有效的资源配置,综合利用各生产单位的优势,而且还可以充分调动下属所级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得整个组织变得更加灵活敏捷,富有柔性与创造l生。中国电科扁平式组织结构对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4 坚持“四强”路径和“两个”结合,确立军民融合的发展思路
中国电科沿着强人才、强科技、强产业、强经济的“四强”发展路径,坚持“两个紧密结合”,即把中国电科的发展与行业发展紧密结合、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此作为中国电科发展的落脚点和立足点,又好又快发展产业。中国电科通过参加交易会,高交会等形式,成功实现与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的合作,打造各种高科技产业园,积极将军工高科技技术导入到民用产业。
【关键词】 影子信贷市场 影子银行 中小企业融资
从2010年开始,政府为减缓通货膨胀的压力,开始实施紧缩性货币政策。虽然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通货膨胀带来的经济压力,但是也给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造成了诸多障碍。由此,我国民间借贷市场趁机发展壮大,一度成为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来源。人们将活跃于民间借贷市场的这类放贷机构,如典当行、信托公司等称之为“影子银行”。影子信贷市场是指借贷方为中小企业、个体户等,贷款人是类金融机构或准金融机构所组成的信贷市场。影子信贷市场与传统信贷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市场工具,影子信贷市场的市场工具多为契约、协议等。影子信贷市场的主要放贷机构为影子银行,影子银行负责整个影子信贷市场的信用、流通及转换职能。根据李建军和胡凤云(2013)的相关研究可知,影子信贷市场具有两大特点:一是市场信用创造能力较强;二是它基本上不受国家货币政策的调节和影响。正是这两大特点使得影子信贷市场独具优越性和灵活性,它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及时、多样的融资渠道。
一、我国影子信贷市场迅速发展的原因
融资困难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大难题,虽然国家采取多项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便利,试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效果并不明显。由于正规信贷市场无暇顾及中小企业群体,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在需求旺盛的融资环境下迅速发展。具体来说,我国影子信贷市场迅速发展壮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第一,正规融资市场流动性差,资金供给不均衡。由于国内通货膨胀带来的压力逐渐增大,政府不得不出台多项政策来减缓通货膨胀带来的压力。政府政策改变导致许多企业融资计划中断,整个融资市场出现巨大缺口。与此同时,出于对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方面的考虑,国有商业银行大多倾向于将贷款提供给大型企业,使中小型企业面临巨大的融资瓶颈,尤其是结构性资金供给不足。总的说来,整个融资市场出现流动性较差、资金供给不均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提供有效供给。这里的“有效供给”并不是说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缺乏资本,无法对外提供融资服务,而是特指由于我国正规金融机构对外提供融资的门槛很高,中小企业基本上无法满足融资条件,导致正规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时的供给无效性;二是我国影子信贷市场有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资金。正规金融机构仍然占据我国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民间资本直接进入正规金融市场的难度较大,由此导致我国金融市场吸引和吸收资金的能力较低,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准金融机构的发展,间接推动了影子信贷市场的迅速发展。
第二,民间投资需求旺盛。一直以来,将资金存储在银行是我国老百姓和众多企业认为最安全的投资方式。然而,2010年国内CPI指数为3.3%,2011年高达5.4%,而同期银行活期存款率2011年仅为3.6%,2011年为0.5%,而民间贷款的年收益率高达10%。将钱存在银行所获收益明显低于民间放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将钱转向民间放贷,这样为我国影子信贷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来源。
第三,金融创新的推动。我国影子信贷市场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的推动力。作为影子信贷市场的主要放贷机构,影子银行不断开发出来的理财产品、信贷产品等实质就是金融产品的创新,如信贷资产转让实际上就是资产证券化的隐晦表现;又如小额贷款资产收益凭证产品实际上也是存量信贷资产证券化用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创新。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创新极大得提高了原有资金的利用效率,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影子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二、影子信贷市场的优势
与正规金融市场相比,影子信贷市场具有独特优势。
第一,信息优势。这里的信息优势主要指中小企业从影子信贷市场所获得的信息优势,大多中小企业由于达不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而无法获得银行的融资服务。影子信贷市场放贷条件相对较低,以民间金融组织而言,广大中小企业只需拥有一定的人缘或商业关系便可以顺利获得贷款。这是由于活跃于影子信贷市场的机构一般是规模较小的区域性机构,基于借贷成本考虑,它们大多与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保持一定的联系,从而对中小企业的信息较为了解,尤其是企业非公开的信息,从而保证了自身在向这些企业提供贷款时具有信息上面的优势。
第二,融资门槛低。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影子信贷市场的放贷机构与中小企业的借贷关系一般通过信任甚至人情、关系的基础之上。同时,影子信贷市场对借贷抵押的要求也较低,中小企业更容易从该市场获得资金。另外,影子信贷市场的放贷程序较为简单,放款也更为及时,更能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三、影子信贷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
影子信贷市场近些年备受关注,除了受国家政策变动、正规金融市场流通不畅等因素的影响,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缺口较大密切相关。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的融资特点来看,影子信贷市场对中小企业不同阶段融资产生不同的影响。
第一,企业成长初期,影子信贷市场补充了企业内源性融资,是企业资金的重要来源。企业成长初期的主要特点是规模小、信用条件差,基本上无法满足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条件,也不符合上市融资的资格。这一阶段可以通过影子信贷市场的典当机构,将企业闲置的物资作为质押获得一定资金,增加企业流动性资金,从而获得融资效益;也可以通过影子信贷市场中的代售机构将企业不需要的物资出售,将死物转变为现金。根据商务部2012年的统计,2011年我国已知典当金额总数高达2081亿元,其中,中小企业因为融资而典当的业务金额约为1735.6亿元,占成交总额的82.4%。由此可见,影子信贷市场的典当机构在中小企业成长初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第二,中期发展阶段,影子信贷市场匹配了中小企业融资需要。经过初期发展阶段,大多数中小企业经营进入正轨,逐渐拥有一些实力和信用基础。处在这一阶段的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融资的可能性仍然比较小,而影子信贷市场的小额贷款公司则恰好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这些小额信贷公司一般规模较小,没有条件为大型企业提供资金,加之它们分布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可以为当地中小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服务。另外,影子信贷市场的融资担保公司还能为具备信用基础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从而帮助它们获得正规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的借款。近年来,通过影子信贷市场的融资担保机构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越来越多。
第三,后期稳定阶段,影子信贷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的应急资金来源。我国民间资金一直比较活跃,资金量也比较庞大,且获得方式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也较简单。一般说来,影子信贷市场的民间资金主要是通过人际关系或信用基础用于放贷,可以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出现的资金断裂问题。在东部沿海地区,影子信贷市场的企业家俱乐部、民间借贷商会等借贷机构非常活跃,民营企业之间经常会出现临时资金拆解现象,这些借贷机构和借贷方式在解决中小企业紧急资金需求时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影子信贷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发挥巨大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影子信贷市场的放贷机构可能通过贷款期限、杠杆以及转换资金流动性等方式,诱发系统性风险的产生;二是影子信贷市场缺乏像正规金融市场那样的保障保险机制,容易导致监管套利风险的产生;三是影子信贷市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容易受到突发性危机的打击;四是缺乏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容易造成欺诈、违法等民事纠纷的产生等等。
虽然影子信贷市场的出现暂时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难的问题。但由于影子信贷市场自身的局限性,决定了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影子信贷市场的监管,充分利用影子信贷市场的社会融资功能,以丰富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另外,政府要不断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增加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全面的融资服务。例如,逐渐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满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需求,这样既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有利的担保,同时还能减缓系统性风险。政府还可以通过建立直接融资市场、降低优秀中小企业上市门槛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等融资条件的约束,我国众多中小企业无法从正规金融市场获得资金,而不得不依赖影子信贷市场。影子信贷市场作为传统金融市场的补充,能够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产生积极的影响,但这些积极的影响应建立在政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对于影子信贷市场的发展壮大,政府应该进行有效的引导,既要保证充分发挥影子信贷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保证其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制的发展,从而降低其带来的消极影响。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孙希芳: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
关键词:“营改增”;商业银行;影响;应对策略
前言
税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的背景下,我国积极制定并实施了“营改增”制度,其最初于2012年被应用在交通运输行业,并在多年来的实践中逐渐被应用于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必须积极面对“营改增”给其税收、财务和经营等方面带来的各种影响,并在深入了解“营改增”的重要性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应用“营改增”给自身造成的消极影响,为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商业银行征收营业税面临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需要对营业税进行征收,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首先,征税重复现象严重。“营改增”的有效实施,导致银行在对税费进行征收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全新的问题[1]。现阶段,商业银行营业过程中,对营业税的征收主要包含贷款利息、手续费以及租赁收益等费用,而全额征收是征收营业税过程中的主要特点,以增值额为基础进行的税费征收是增值税的主要特点。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利息和贷款是收入的主要内容,我国税法并没有明确指出,在征收税费的过程中应当以增值额为基础,因此,无法对存款当中支出的利息进行扣减,这样一来,重复征税现象会产生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当中。同时,无法抵扣的现象也存在于银行购买的商品当中,这是重复征税产生的另一主要因素。
其次,沉重的税负。根据税法相关内容,现阶段营业税税率在我国商业银行当中为5%,而教育附加费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分别为3%和7%,并且企业所得税为25%[2]。同建筑和文体等行业相比,较重的税负产生于商业银行当中,而将我国商业银行同其他国家商业银行进行对比,较重的税负同样是我国于商业银行的特点,这一特点导致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对于“营改增”的贯彻落实起到了一定阻碍作用。
最后,阻碍我国商业银行税收同国际税收进行接轨。根据我国税法,出口退税等政策没有在营业税中得以体现,因此,现阶段如果商业银行在实际应用过程中,需要处理部分国外业务,那么必须承担比其他国家更高的税负[3]。这一现象不仅不利于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状态,更无法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向国际领域进军。
二、“营改增”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正因为商业银行征收营业税过程中面临着以上问题,现阶段为了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和国民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积极加强对“营改增”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影响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从税收、财务和经营三个角度出发,对“营改增”给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分别进行了阐述。
(一)税收方面
1、积极影响
首先,有助于对重复征税现象的避免。“营改增”的贯彻落实,促使商业银行在进行缴税的过程中,可以首先将利息成本在利息收入中扣除,这种征税方式能够同征税的原理更加符合。同时,现阶段,我国“营改增”在有效实施的过程中,利率市场化的发展也逐步成熟,目前唯一没有完全开放的仅仅为存款利率。至2015年为止,存款基准利率在央行的两度调整过程中,产生了较大的上浮空间,目前现有存款利率已经达到了50%[4]。这一重要变化充分说明,我国的政策开始引导存款利率的开放。当开放性在存款利率中有效体现以后,不同银行之间会产生更加激烈的竞争。
其次,有助于总体税负的减轻。现阶段,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面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实际税负水平的提升和降低。目前,我国多数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都获取了资格认定标准,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这一资格背景下,商业银行在传统的缴税过程中需要对营业税进行缴纳,增值税进项税无法在企业对货物和设备进行购置的过程中进行抵扣,因此这部分资金必须被作为成本资金的组成部分;在实施“营改增”以后,可抵扣进项税得以实现。这样一来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税负减少,银行业开始关注对增值税简易计税发的应用。
2、消极影响
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拥有相对较少的增值税抵扣项目,这是“营改增”给商业银行税收方面带来的消极影响。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的关键业务内容,存贷款利息差在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下产生了收窄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中间业务成为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开始注重的业务内容,包括保理业务、租赁业务以及承兑汇票的业务等。然而,这些业务在实施过程中都更加侧重服务性质。“营改增”之所以可以在制造业和工业等领域有效实施,是由于具体的实物可以被作为增值税抵扣的重要载体,为识别和传导提供了机会。然而,精确的衡量以及明确的对应关系无法在商业银行增值抵扣中实施[5]。在贷款业务中,存款进项税额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这一过程汇总的对应关系是相对明显的,但是多数商业银行的业务是具有隐性特点的,包含短信实时通知业务在手机银行当中的开通等业务,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会每月向客户收取2元手续费。这一部分手续费是无法找到抵扣源头的,这将导致巨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由商业银行来承担。
(二)财务方面
1、积极影响
首先,有助于利润的提升。在“营改增”有效实施的过程中,有助于对重复征税的避免,从而促使总体税负得以减轻,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将创造更高的净利润和利润总额;其次,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产生变化。价内税是营业税的主要特点,成本费用类科目是会计处理过程中对营业税进行处理的主要方法,营业税金以及附加存在于营业支出当中,在对整个利润表产生影响的过程中,是以通过对企业成本进行影响来实施的;而价外税是增值税的主要特点,应交增值税存在于流动负债当中,这成为会计处理对增值税进行处理的主要方式,从而在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影响的过程中,以对流动负债进行影响为主[6]。同时,扣除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是确认收入的基础,因此“营改增”的实施会降低实际项目数值,在对企业利润表进行影响的过程中,是以企业收入被影响为基础的。
2、消极影响
首先,现金流不明确。尽管在“营改增”有效实施的过程中,会一定程度上增加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然而权责发生制仍然被作为主要的依据应用于确认会计利润当中,企业运行最主要的命脉为“现金流”。银行现现金流在“营改增”的实施过程中变得相对模糊,这是因为,同步确认是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的一大特点,增值税可以对赊销以及现销等进行确认。然而,银行运行中现金流受两种付款方式的影响是存在差距的。“营改增”会促使应交增值税在银行当中增加,但是却严重缺乏管控和监督现金流的能力。
其次,不利于部分财务指标的变化。财务比率的变化在商业银行实施“营改增”以后的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7]。例如,流动负债会在增值税增加的过程中而提升,从而造成下降趋势产生于现金比率、速动比率当汇总,对短期偿债能力造成影响;负债总额会在流动负债增加的过程中而有所上升,这一过程中会降低所有者的权益,对市盈率和每股净资产的上升造成影响。由此可见,商业银行在迎接“营改增”的过程中,自身的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等都将遭受一定负面影响。
(三)经营方面
1、积极影响
一方面,有助于对增值税抵扣链进行完善。“营改增”基础上,服务外包方式可以被商业银行进行利用,在接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过程中,银行的业务能力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考量,增值税抵扣可以在研发费用当中进行应用。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成本的降低,同时,有利于现代服务也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有助于促进负债端业务的发展。“营改增”的有效实施,银行发展过程中,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负债端业务。因此,在积极发展负债业务的过程中,对于增值税的降低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而这一过程中,也能够为银行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8]。
2、消极影响
首先,有利于运营成本的增加。进项税额抵扣中的多数内容会在征收增值税的过程中出现,因此在核算中的难度有所提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方面在经营中必须加大对人才的招募和培养力度,因此需要提升运营成本。同时,银行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财会管理系统已经相对完善,然而在“营改增”的实施过程中,尽管不需要对核算等部门进行增设,但是系统内部设备、内容以及功能等都需要得到更新,从而造成银行运营负担增加。
其次,较窄的存贷息差收。在即将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线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在实际经营中会不惜付出更高的利息成本来招揽客户[9]。这一现象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将变得更加严峻。存款端在银行运行中一味的加剧竞争,将极大的提升贷款利率,从而促使融资成本在中小企业发展中产生提升现象;同时,部分中小银行由于没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来面对贷款端业务,这将导致收窄的现象产生于存贷息差当中,严重压缩利润空间,从而给银行经营不善埋下了伏笔。
三、“营改增”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一)提升对负债端业务的重视
商业银行在“营改增”背景下的运行,在对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进行提升的过程中,负债端业务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这样一来,在促使税负在商业银行当中进行减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商业银行传统的存款业务实施过程中,实物奖励发放、存款利率的提升以及优质服务的提供等都是重要的影响途径;然而,主动负债业务是一种新型的业务形式,业务内容包括定期存单的大额转让和银行间的同业拆进等,这些业务需要得到商业银行的高度重视。这是因为,这些途径不仅可以有效满足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要求,同时在对市场份额进行扩大、对商业地位进行提升以及对资金来源渠道进行拓宽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0]。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在对负债端业务进行应用的过程中,必须提升谨慎性,只有促使企业对银行合作的诚意进行充分的理解以后,其功能才能够发挥出来,否则,容易导致企业选择其他可以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银行进行合作。
(二)提升对现金流的管控能力
在对“营改增”进行应用的过程中,事实上是无法促使“现金流”意识在商业银行当中得以有效提升的。这是因为,“营改增”的有效实施,将促使税负在商业银行当中得以有效降低,并提升其所创造的利益。然而,这一现象并不意味着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得到了提升。事实上,在努力实现发贷规模扩大、资产证券化和企业收购的过程中,必须对现金流进行充分依靠。在这种情况下,现阶段,商业银行在提升财务管理效率的过程中,不可以将创造更多利润作为一切工作开展的中心,而是应当提升自身对现金流运转周期的掌握能力,应收账款和存货中都需要耗费一定时间进行周转,这些时间的总和减去周期天数在应付账款当中的具体数值就是现金周转天数。在这一计算公式基础上,现阶段,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保证在避免资金链断裂现象产生的过程中,还能够减少资金闲置的现象。由此可见,积极提升资金管控能力势在必行。在对实物流转进行带动的过程中,必须将价值运动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对整个企业进行盘活处理[11]。在“营改增”有效实施以后,同制造业建立紧密的联系应当成为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侧重点,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我国制造企业同银行业的共同发展构建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
(三)提升对中间业务的重视
“营改增”在商业银行当中的有效实施,将传统贷款业务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出来,然而,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未来发展中的关键性地位也是不容忽视的。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要想在经营过程中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传统被动的经营方式已经不可行。针对中间业务来讲,商业银行加大这一业务的发展力度,能够对银行总盈利进行有效的补充,同时,利润空间下降在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于存贷息差收较小当中,在对中间业务进行发展的过程中,这一缺陷能够得到有效弥补[12]。较快的更新换代速度以及较高的复杂性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因此,通常情况下,税法的编制在这一方面内容中呈现出严重的滞后性。在这种情况下,政策上的漏洞可以被商业银行进行有效利用,要想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增值税进行有效的规避。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银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中,综合竞争力衡量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扩展中间业务的能力,银行具备这一能力,说明其商品可以在第一时间抢占市场,为人们提供优质的服务。值得注意的是,对负债端业务的重视是商业银行有效应对“营改增”给其带来的负面影响的主要措施之一,然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须避免盲目竞争现象的产生。银行必须对运营的成本以及客户的需求及规模进行科学的权衡,严禁过大的利息支出产生于对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进行赚取的过程中,因为,这样一来,不仅无法灵活的进行资金的周转,同时还容易降低银行的利润。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在积极进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营改增”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然而,该政策的实施,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相关领域必须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逐渐对该政策进行完善,并为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商业银行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命脉,在现阶段的经营过程中,必须正面面对“营改增”政策给其带来的积极和消极影响,并在对“营改增”产生深刻认知的基础上,积极采取科学的应对措施,从而为我国商业银行以及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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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1年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形成及其特点
随着金融全球化、一体化的浪潮,金融领域的竞争尤其是国际跨国银行间的竞争日趋激烈,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银行的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化和多样化。1988年巴塞尔协议因其本身的缺陷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的最新发展。针对上述协议的不足之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国际上大型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模型方面取得的巨大进展,巴塞尔委员会于1998年开始着手制定新协议,并于1999年6月公布了新协议征求意见稿。在综合了各方的意见并经过深入讨论后,巴塞尔委员会于2001年1月公布了新资本协议草案,继续征求意见。此后,巴塞尔委员会将于今年正式公布新协议的正式稿,并预定于2004年正式开始实施。
巴塞尔新协议草案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为三大支柱,其中又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巴塞尔委员会指出银行面对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它风险(包括利率、操作、法律风险等)。新协议将明确涵盖这三种风险,希望建立一个全面的方法来确定风险,以此来加强金融系统安全和稳固,促进银行间竞争。新协议的主要特点有:
(一)坚持1988年巴塞尔协议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并有了进一步完善
1、更为灵活的风险衡量方式。为了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银行风险状况,在2001年的新资本协议框架中,巴塞尔委员会放弃了1988年巴塞尔协议中单一化的监管框架(one—size—fits—allframework),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式,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本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等灵活选择使用。通过这种灵活的制度安排,巴塞尔委员会试图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使用对于风险状况反应更为灵敏的衡量方式,进而更为准确地测定一定风险状况下所需要的资本金水平。
2、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的选择。为了测算银行的风险资产状况,银行必须要对资产进行评级,并相应确定风险权重。巴塞尔委员会在设计方案的初期,曾经试图要求银行主要依靠外部中介机构的评级。但是,由于评级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资料的可获性、评级结果的及时充分暴露、评级结果的可信度等方面存在相当大的分歧,因而在2001年的新资本协议框架中,除了继续保留外部评级这一获得资产评级的方式外,更多地强调银行要建立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并提供了三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即标准法、初级的内部评级法和高级的内部评级法,强调用内部评级为基础的方法来衡量风险资产,进而确定和配置资本。
3、利率风险和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巴塞尔委员会近年来一直希望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覆盖的范围逐步从信用风险推广到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由于—些风险(如利率风险等)难以准确量化,因而此次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建议各国监管当局在设定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时要充分考虑到利率风险这一点。新的资本协议要求考虑操作风险并相应配备资本,但具体计算运营风险的方法存在相当大的差异,难易程度也不一样。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考虑运营风险的银行只是在考虑信用风险所需的资本之外,进一步增加20%作为覆盖运营风险的资本,新的资本协议准备采用这个20%的标准作为广义的指导性准备标准。
4、适当扩大资本充足约束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资本套利行为。在1988年的资本协议中,对于证券化的资产的风险水平确定得相对较低,而且没有充分考虑到由此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和利率风险等。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国际银行业基于逃避资本约束的动机,银行资产证券化显著推进,从而使得原来的资本协议不能更为灵敏地反映银行资产的真实风险水平和所需要配备的资本水平。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则对此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另外,新的资本协议框架建议,对于单笔超过银行资本总额15%的投资以及此类对非银行机构的投资总额超过银行资本规模60%的投资,都要从银行资本中扣除,这无疑会对那些在非银行领域有广泛投资的银行形成冲击。
(二)各国监管机构对于银行资本状况的监管方式和重点出现了显著变化
2001年颁布的新资本协议框架,更加强调各国监管当局结合各国银行业的实际风险对各国银行进行灵活的监管。这主要是巴塞尔委员会注意到不同国家的具体金融环境和进人体制差异,因而开始强调各国监管机构承担更大的责任。新资本协议中,各国监管当局可以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自主确定不低于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同时,许多风险衡量的水平和指标需要各国金融监管当局根据实际状况确定,而且金融监管当局还要能够有效地对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进行考察。这样,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重点,将从原来的单一的最低资本充足水平转向银行内部的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状况上来。
(三)强化信息披露,引入市场约束机制
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中,巴塞尔委员会对于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稳健的、经营良好的银行可以用更为有利的价格和条件从投资者、债权人、存款人及其他交易对手那里获得资金,而风险程度高的银行在市场中则处于不利地位,它们必须支付更高的风险溢价、提供额外的担保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于是,这种市场奖罚机制可以促使银行保持充足的资本水平,支持监管当局更有效地工作。为了确保市场约束的有效实施,必然要求建立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二、新资本协议中的内部评级法——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基础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草案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基于内部信用评级的资本金计算方法,这表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于内部评级在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和银行监管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巴塞尔委员会认为使用内部评级方法,是真正风险敏感和激励相容的,能减少20%—30%的监管资本,因此将会为大多数国际化的商业银行采用。巴塞尔委员会也希望鼓励有条件的大银行发展先进的内部评级系统,以此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
(一)内部评级方法的主要内容
新协议的基于内部评级方法将债项按借款人的类型分为:公司、零售、国家、银行、股票、项目融资等六种类型,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处理,但是计算方法是区别并不大。我们以计算公司类型债项的风险资本金的方法为例,介绍内部评级方法的主要计算方法。
利用内部评级方法计算资本金需要四个输入参数,它们是债务人的违约概率PD(Probabilityofdefault)、违约后债项的损失(Lossgivendefault)、违约时的风险暴露EAD(exposureatdefault)以及债项的到期时间M(remainingmaturity)。内部评级方法分为基本法和高级法,其主要区别在于在基本法中LGD、EAD、M由监管机构确定,而在高级法中允许采用银行内部评级系统的结果计算。
新协议中计算银行的风险资本金分为如下两步,第一步,对每一个债项计算其风险权重。风险权重规定为
RWc=min{(LGD/50)BRWc(PD)[1b(PD)×(M-3)],12.5×xLGD}(1)
在高级法中,由银行自己通过对债项的未来现金流加权计算得到M数值,但协议规定计算出来的M值不能超过7年。在内部评级的基本法中,因为所有债项的持有时间都被认为是3年,带人到(1)式得到公式如下:
RWc=min{(LGD/50)BRWc(PD),12.5×LGD}(2)
其中:RWo指对应于这个债权的资产权重;LGD指预期这个债权发生违约后不能收回的百分比;b(PD)是对M的一个调整函数,依赖于PD,巴塞尔委员会正在研究函数的形式,将在正式稿中公布。BRWc(PD)由下式确定:
BRWc(PD)=976.5×N(1.118×G(PD)1.288)×(10.0470×(1-PD)/PD0.44)(3)
其中PD为债务人的一年违约概率。N(X)表示普通标准随机变量的累积分布函数(也就是,均值为零、方差为1的普通随机变量的概率小于或等于X),G(X)为N(X)的逆函数。
第二步,确定每个债项对应的监管资本金,然后将所有资产的资本金加总,得到银行的监管资本金。每一个债项对应的资本金为:
Capitalc=RWc×EAD×8%(4)
在内部评级方法中,关键是如何根据内部评级系统确定四个输入参数。巴塞尔委员会定义PD为债项所在信用评级一年的平均违约率,PD的确定必须是通过对这个级别的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实证研究得到的,而且为保守的、前瞻的估计。基本法中,对于无担保和抵押的债项,按照其为优先和非优先贷款分别规定LGD为50%和75%,对于有抵押担保的债项,协议将债项按其抵押晶的性质分类,通过计算其抵押品的折扣比例,并相应归类得到对应的LGD可以根据对银行评级系统的内部数据的分析得到。对于表内业务,所有债项的EAD被定为资产负债表上名义未清偿值;对于表外业务,基本法中对各种工具规定了一定的转换因子,而高级法中则允许银行使用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确定各种债项的EAD。
有必要指出,风险权重公式(3)和银行使用内部评级法关中于LGD的规定,是巴塞尔委员会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的。这些函数的参数是否适合我国实际,必须加以研究考查。如果不适合的话,如何对其进行调整,是中央银行必须和商业银行合作研究加以解决的。
(二)内部评级系统实施的具体要求
内部信用评级系统的操作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银行必须经过中央银行监管部门批准,才能实施内部评级方法。监管部门还应对银行的内部评级系统实行经常性的检查,以保证银行的系统符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内部评级系统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1、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必须为两维的。一维针对客户的信用情况,用以测量违约率(PD),另外一维反映债项的一些特殊性质,用以测量清偿率(LGD)。
2、致据质量和时间的要求。对于便用基本法的银行,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必须有5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来估计违约率;对于使用高级法的银行,必须有7年以上的历史数据来估计LGD。巴塞尔协议同时要求银行评级的历史数据必须保留,作为系统完善的基础。
3、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内部评级的方法经过严格的统计检验,不仅仅要求样本内一致,而且要求样本外预测精度高,并最终经中央银行监管机构批准才能使用。
4、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对自己内部的内部评级系统必然进行经常的检查和更新,并进行后评估,以保证系统的实时性和正确性。
总之,内部评级法利用银行自己的内部评级数据确定资本金的做法,有助于银行提高自身的内部风险管理水平,使监管资本和银行经济资本趋于一致,防止银行通过证券化和监管资本套利,从而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
三、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的现状和问题
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在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逐步建立起内部信用风险评级体系。但是与国际性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不论是在评级方法、数据的采集、数据的加工,还是在对评级结果的检验、评级工作的组织以及评级体系的适用性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从而极大地限制了内部评级在揭示和控制信用风险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级方法偏于定量化,风险揭示严重不足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普遍采用“打分法”,即通过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其它定性指标,并通过专家判断或其它方法设定每一指标的权重,由评级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打分表对每一个指标分别打分,再根据总分确定其对应的信用级别。这一方法的特点是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但事实表明这一评级方法存在着以下明显的缺陷:
1、评级的基础是过去的财务数据,而不是对未来偿债能力的预测。一般来讲,我国商业银行是根据三年的财务数据和相应指标作为打分的基础,同时根据一些定性指标对打分结果进行修正。过去的情况可以作为分析的起点,但并不能反映未来的发展趋势。特别是对将来较长的时期进行预测时,过去的数据与将来的情况相关性较小,以过去的信息为依据的评级可靠性较低。
2、指标和权重的确定缺乏客观依据。由于影响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各个因素是相互联系的,在对单个指标进行打分,然后加总的情况下,需要利用一定的统计分析技术,确定影响受评对象偿债能力的主要因素及其相关系数,以剔除重复计分的因素。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资料,只能根据经验或专家判断来选取指标和确定权重,使评级标准的可行性大为降低。特别重要的是,由于每一个受评对象所处的环境不同,同一因素对不同的受评对象影响不可能完全一样,根据固定权重得出的评级结果自然难以准确反映评级对象的信用风险。
3、缺乏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充分的现金流量是受评对象偿还到期债务的根本保证,是分析企业未来偿付能力的核心因素。现在,我国银行的内部评级方法基本上没有对现金流量充足性的分析和预测,因而难以反映评级对象未来的真实偿债能力。
4、行业分析和研究明显不足。受评对象所处行业及在该行业中的地位,是影响其信用风险的重要因素。虽然有些商业银行将评级对象按行业作出一定的分类,但总体来看,对不同行业的分析和比较明显不足,评级标准不能体现行业的不同特点,评级结果在不同行业之间的可比性较差。
(二)基础数据库有待充实,评级结果有待检验
根据历史数据资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实际违约率和损失程度进行统计分析,是检验评级标准和评级结果客观性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中国大多数银行开展内部评级的时间不长,相关数据积累不足,这方面的工作明显落后。
(三)评级结果的运用十分有限
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大多数银行仅将评级结果用于授信管理等少数领域,使内部评级在信用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打大折扣。这一方面是由于银行管理层对内部评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受市场化改革进程和相关金融政策的影响,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银行根据内部评级结果和风险大小确定贷款和其他金融工具价格,提取合理的准备金的努力,使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目标难以实现。
(四)缺乏信用文化基础,企业评级情况难以真实反映
由于我国整个社会的信用文化缺乏,企业的财务数据真实性较小,加上信用评级未完全在贷款决策、贷款定价中起到核心作用,而且基层信贷人员对评级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积极去核准企业财务数据,导致评级体系中的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全面,风险得不到真实反映,以致于信用评级的结果与企业的实际风险等级并不匹配,不能真正反映企业目前的真实经营状况。
四、构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途径
贯彻《新巴塞尔协议》,建立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方式的改变和不断实践的过程,即运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改善资产质量,增加盈利。由于内部评级体系主要应用在贷款决策、资产质量管理、风险准备金管理、金融产品组合、贷款定价、授权管理以及成本利润核算等方面,其工作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长期性,需要我们作出仔细的考虑和完整的计划。因此,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对我国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有效的组织结构,保证内部评级工作顺利开展
正如前述,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银行的风险主要有三类,即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其它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和转移风险、法律和商誉)。各种风险不是孤立的,往往是几种风险共同对银行的资产构成威胁,全面的风险管理要求银行对整个机构内各层次、各业务单位的各种风险实行通盘管理,而通盘管理的基点就是内部信用评级。所以说,内部信用评级这项工作要涉及多个部门,既需要有领导支持,也要求有各部门通力合作和研究,建立有效的组织架构,完善制度保障,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来保证内部评级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完善的内部评级体系。
(二)学习和借鉴国际性银行内部评级法,充分揭示风险
科学、合理的评级方法是充分揭示风险的基本前提。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在长期的内部评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比较先进、成熟评级方法。借鉴这些国内外国际性银行评级技术和经验,避免无谓的人力、财力的浪费,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内部评级方法体系,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关键所在。
(三)充分借助国内外专业评级公司的技术力量
一些国际著名的专业评级机构,如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惠誉(FITCH)公司等以其信用评级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赢得了广泛的声誉。此外,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也出现了一些专业评级机构,如大公、中成信公司(中外合资)等。这些机构积极参与企业债券评级、企业资信评估和银行贷款偿债能力评估等领域,在信用风险揭示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特别是近期,由于银行都在按照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要求下,进行风险准备管理,资本金分配。一些专业咨询公司纷纷与国内银行建立联系,凭借自己的专业技术和经验,帮助国内银行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如麦肯锡公司。目前,商业银行在行业分析与研究、评级体系的建立和信用级别的确定等方面可以借助专业技术力量,以弥补在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缺陷。这样可以少走弯路,合理配置有限人员,发挥各自的优势,以达到事半功倍的目标。
(四)加强行业研究,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基础数据库
内部评级体系建立的是否完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方案的设计,信息的采集和信息的加工,而信息的采集又是三项工作的基础,它直接关系到内部评级的结果与风险是否相符。因此,我国银行必须按照行业进行适当分工,通过对不同行业的长期、深入研究,了解和把握不同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因素,可以为受评对象在同一行业内部和不同行业之间的风险比较创造必要条件,从而为信用级别的决定提供参照。同时,建立和完善客户基础数据库,为内部评级的顺利开展和评级结果的检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设计与内部评级相匹配的新的信贷流程和信贷组织架构
[关键词]商业银行;全能银行;零售银行;经营转型
当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的内外部环境也正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从外部环境来看,中国宏观经济从快速增长转入平稳增长,WTO过渡期保护已经结束,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不断推进,金融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从内部来看,国有商业银行普遍进入了加快建设现代商业银行的关键时期,开始对法人治理机制进行完善。在此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迫切需要对自身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进行重新定位,通过调整经营战略,加快改革创新,优化资源配置,以更好地适应外部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持续、稳步、健康地发展。本文将分析国有商业银行转型的内涵和主要内容,以及确保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目标实现的主要策略和措施。
一、国际银行业转型的方向和特点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受金融市场迅速发展和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信息化进程加快等因素影响,商业银行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这对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面对巨大的生存挑战,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银行业纷纷进行发展战略和组织结构调整,业务逐步扩展到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投资及资产管理等领域,对许多以前免费的业务征收较高的费用,通过管理较松的分支机构提供更多的服务,与独资公司组建合资公司以绕过法规限制等。商业银行不仅具有传统的支付、融资功能,还具有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信托投资、保险、经纪和投资银行等功能,从而以新的面貌在国际金融舞台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比如花旗银行,它从上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艰难的改革与转型之路,主要是进行大规模的并购活动,并通过并购来实现经营范围的延伸、经营模式的转变,主要特点是大力推动零售银行业务,积极开展综合经营,逐步开发网上银行业务。经营转型使花旗银行发生了巨大变化,花旗银行的总资产从上世纪70年代初的234亿美元增长到2003年的12640亿美元,扩大了54倍,净利润则由1.4亿美元增长到178亿美元,扩大了127倍”,资本收益率从未低过18%,被誉为“世界上最大的赚钱机器”(郑先炳,2005)。
归纳这一时期国际银行业转型的方向和特点,主要表现为:
1.全能型经营的银行成为主流模式。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和变化的环境,国际银行业力图通过并购打破不同金融行业之间的界限,将业务扩展到保险和投资银行等业务领域,使自身的功能多元化。
2.自助服务平台形成了银行业新的相对竞争优势。技术进步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使大多数银行都迅速组建起了包括网络银行和ATM等在内的自助服务平台。自助服务平台既克服了传统网点办理业务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大大提高了客户服务的便利性,而且成为银行业削减内部管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和效率的战略手段(李仁杰,2005)。
3.重新重视零售金融业务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战略意义。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国际银行业都重新把零售金融业务和中小企业金融业务作为具有战略意义的业务来发展。
4.国际化程度与海外资产数额不断提高。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企业市场的国界日益模糊,近年来,各大银行纷纷到海外设立分支机构,寻求在全球范围内分散经营风险和获取更大收益,并与国际企业的跨国经营、国际资本流动相辅相成。
5.以机构重组和流程再造保障业务转型。花旗银行在转型中重构了其三大业务板块的集团组织结构,即全球散户业务、全球资产管理业务与全球公司业务,其中全球散户业务板块营业收入约占整个花旗集团经营额的56%。
二、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必要性
{一)国有商业银行转型是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必然要求
2004年以来,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首的国内银行业关于经营转型的讨论日益热烈,此期间国内经济金融市场发生了深刻变革,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这与上世纪70年代国际银行业推进经营转型时期相似。
1;宏观调控政策一方面对传统的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换取工业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形成强烈冲击,使潜在信贷风险开始显现,另一方面也避免了经济的大起大落,优化了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同时,在经历了宏观调控的考验之后,中小民营企业抗经济波动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其综合实力和信用度提升,为银行法人客户结构调整优化提供了契机。国有商业银行必须积极适应宏观调控后的新变化,通过调整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在国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培育、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潮流中赢得新一轮发展机会。
2.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个人财富明显增长,零售业务的重要性日益凸现。2005年,中国人均GDP接近1700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80美元。个人余融资源丰富,抓住零售业务市场,就意味着抓住了一个新的增长点和巨大的盈利机会。对消费者日益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做出准确反应,不断研发和推出满足富裕客户要求的理财业务和满足大众客户要求的零售业务,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衡量一家银行金融服务能力的主要标准,并将扩大银行的盈利途径,提高利润水平。
3.金融脱媒化对银行业传统经营模式形成了冲击,积极延伸业务领域,有效衔接证券市场势在必行。我国目前直接融资比重还不高,到2004年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仅为17.1:82.9,与国际上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3:7的水平相比,直接融资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这一趋势目前已逐渐显现,金融市场投融资服务开始转向资本市场,特别是大型优质客户融资渠道逐渐增加,使得银行传统批发性业务扩展的难度越来越大。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准确把握大势,积极研发和推出与资本市场衔接的产品,从而实现对新市场、新业务的有效“接盘”。
4.世界经济逐渐复苏,我国对外开放进—步扩大,为国有商业银行推进跨国经营提供了机遇,同时也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全球化经营能力提出新挑战。2005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4万亿美元,我国在世界货物贸易额中的排名由2001年的第6位上升到2005年的第3位。我国引进外资也位居前列,国外直接投资连年增长使“两头在外”的外资企业逐步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核心客户群之一。另一方面,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也在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对国内银行的全球金融服务能力提出了挑战,也为国有商业银行跨国经营提供了巨大发展机会。
5.防范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压力日益加大,凭借原有的经营结构和盈利模式,不仅无法保持原有的盈利能力,而且可能累积风险。一方面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有不断加速的迹象,利率及其变动日益成为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因素。从国外商业银行的情况来看,其在转型期都经历了一个利率下降、利差明显缩小的过程。另一方面,汇率风险也在加大。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改革了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更加富有弹性,使商业银行的结售汇敞口头寸面临更大压力,结售汇收益将受到影响,商业银行控制汇率风险的压力加大。此外,近年来中国银行业流动性过剩的风险日益凸现,2005年金融系统的存贷差达到9.2万亿元,国有商业银行持有交易资产比重的提高和交易资产收益率不断走低,对其资金交易收益造成冲击。
6.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出招,金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对国有商业银行提高综合经营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根据人世承诺,到2006年末,中国金融业将全面对外开放,同时国内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也通过推进综合经营,尝试向银行业务渗透,抢占银行业务市场。对国有商业银行而言,虽然面临分业经营监管逐渐放松的良好时机,但由于长期分业经营,国有商业银行在产品储备、人才储备以及风险控制准备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只有全面推进经营转型,启动开展综合经营的系统工程,才能更好地应对来自国内外金融机构的竞争。
(二)经营转型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深层次问题的必然选择
1.资本约束的不断硬化使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空间受到限制,迫切需要寻找到一条低资本消耗、低风险、高收益的发展道路。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发展模式正面临“两难”困境。一方面,如果任由信贷资产和其他风险资产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则资本金消耗严重,虽然通过股改上市补充了资本金,但是规模快速扩张将继续占用较大的资本,导致银行资本充足率急剧下降,而继续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又受到市场波动周期、投资者意愿、市场发育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另一方面,单纯以信贷资产作为主要盈利来源并不能有效提升银行的资本回报水平和投资价值。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仍有差距,2004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回报率为13.34%,资产利润率为0.55%,均低于英国《银行家》杂志世界1000家银行19.86%和0.9%的平均水平。国有商业银行传统的以速度和规模为特征的业务发展模式在严格的资本约束下已经难以为继,突破资本困境最根本的出路在于调整经营战略及经营结构,走一条低资本消耗、低风险、高收益的发展道路(陈小宪,2004)。
2.盈利结构单一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发展潜力受限,职能定位需要从融资中介向全面金融服务商转变。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除了传统的存贷汇业务外,其他业务品种相对较少,尤其欠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在中间业务方面,主要从事汇兑、等较低层次的业务,而一些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高的投资业务、资金交易业务、资产证券化、投资银行业务及理财业务仍处于成长初期。经营范围和业务品种的狭窄最终反映到收入结构上(见表1)。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贷款利息,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84%左右,而中间业务收入仅占9%左右,中间业务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差距较大。
在倚重利息收入的盈利模式下,无论是贷款增长放缓还是利差收窄,都将直接危及经营安全和盈利获取,所以,国有商业银行亟待确立新的盈利模式,开拓新的盈利空间,建立一种多元化协调发展的收益增长格局。
3.经营效率普遍较低,推进业务架构和人力资源重新整合已成为当务之急。
经营效率是衡量一家银行好坏的重要指标。在经营效率上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市场主体差距较显著,尽管其经营规模、营业净收入等总量指标大多数领先,但是人均资产、人均营业净收入、人均拨备前利润等指标均低于四大商业银行以外的其他国内股份制银行,与国际大银行相比差距更大。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2005年上半年工商银行人均总资产是汇丰控股的35.7%、花旗集团的40.1%、德意志银行的11.4%;人均营业净收入是汇丰控股的20%、花旗集团的16%、德意志银行的20%。
国有商业银行效率低的根本原因是在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的过程中继承了专业银行体制下的沉重历史包袱,以及受金字塔型组织架构的制约导致系统资源整合能力薄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组织架构方面,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金字塔型结构,管理层次过多,报告链和决策链过长,营运和管理效率低下;在机构管理方面,行际间发展不平衡,部分低效亏损机构严重销蚀了全行的经营发展成果;在人员管理方面,一方面存在大量冗员和单一技能员工,另一方面激励约束机制比较僵化,人才外流的冲击非常突出;在营销模式方面,尚未形成适应市场、富有活力的营销服务机制,高端客户识别、价值评估、客户关系管理及差异化服务的水平较低,降低了客户满意度。
综上所述,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效率低下是粗放型经营管理模式的必然结果,如果不在经营转型上下工夫,提高效率就将成为一句空话。
三、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内在含义、主要内容和实施策略
(一)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内在含义与主要内容
当前在金融界讨论的经营转型与经济转型在概念是根本不同的。所谓经济转型,是指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金融界讨论的经营转型,是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的转变。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是指推动经济组织产出和价值增长的各种生产要素投入及其组合的方式,其实质是指依赖什么要素,借助什么手段,通过什么途径,怎样实现产出和价值的增长。从内涵上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营转型的方向就是要彻底摒弃单纯追求规模与数量扩张的外延式增长方式,向多元化价值增值型的内涵式增长方式转变,彻底摒弃高消耗、低效率的粗放型经营模式,向以结构调整、机制优化为基础的集约型经营模式转变。经营转型所要达到的效果,不仅仅是总量的增长,而是在此基础上达到经营绩效和效率的全面提高,经营管理结构的动态优化,资产组合和业务组合的精巧协调,人才的合理匹配。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涉及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涵盖了法人治理、业务结构、财务结构,甚至包括组织结构、管理流程、业务流程的根本性变革,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优化结构是转型的核心;包括客户结构、业务结构、产品结构、收入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等。完善机制是转型的关键,要充分运用机制的力量去推动转型,不仅要研究单个机制的完善,还要研究机制之间的相互推动,即机制链的问题。控制风险是转型的根本,转型的进度和深度必须建立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金融,银行-[飞诺网]
所以,商业银行经营转型应包括:
1.结构优化,由单一的传统银行业务结构转向综合的现代金融业务结构。业务结构由公司业务主导转向公司业务与零售业务、中间业务并重,其中零售业务逐步由存款为主的被动型负债业务转向负债业务、增值型个人理财、效益型个人信贷业务并重,培育核心业务,打造核心优势业务,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在客户结构上,逐步改变片面偏向大户的策略,应该以效益为中心,重视中小企业,个人客户,重视发展个人中高端客户。在资产结构上,应该以经济资本为导向配置风险资产。在收入结构上,应该由利差收入为主转向利差收入与非利差收入均衡协调(中国工商银行,2005)。
2.资源优化,实现内部管理成本的最小化和经营效用的最大化。在服务渠道方面,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大力发展低成本业务分销方式,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等。在业务领域上,明确国际化发展战略,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客户和业务资源。在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管理上,一方面再造业务流程和组织架构,加强网点布局和功能管理,优化人力资源和网点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围绕组织架构调整和核心业务的培育,精简机构和冗员,推动银行“瘦身”,降低经营费用。
3.内控优化,实现银行在各种市场条件下的安全运营。适应业务品种、经营范围和盈利来源的多元化,将风险管理范围扩大到信贷资产、交易资产、投资资产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领域,以最小的风险成本换取最大的经营效益。
(二)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的实施策略
为确保国有商业银行经营转型目标的实现,当前应该重点采取以下策略:
1.理念转型: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国有商业银行原来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专业银行,现在正向现代商业银行转型,在转型过程中,首要和根本的是观念转变,就是要进一步树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发展规律的经营管理理念,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银行经营发展的需要。
(1)要树立资本约束观。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要改变单一的以存款和贷款为中心的经营模式,彻底杜绝“速度情结”与“规模冲动”,强化资本约束,摆脱片面、盲目规模扩张的惯性思维和经营取向,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将效益的同步甚至更快增长作为规模扩张的前提。
(2)要树立长期绩效观。经营转型的根本目的是市值的长期稳定增值。只有有效控制全部风险,在收益计量中考虑到所有风险成本、资本成本等成本因素,短期回报和长期盈利才可能统一,银行的价值才可能在持续发展中稳步提高。因此,商业银行每做一项业务都要考虑承担了多少风险,付出了多少成本,得到了多少收益,必须切实强化对市场、资本、风险、成本、价值的认识,围绕以RAROC和EVA为核心指标的评价考核体系,确立业绩价值最大化的战略发展目标,通过风险的系统化控制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通过成本的全面管理和准确计量,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化。
(3)要树立协调发展观。经营结构调整优化是经营转型的重要内容。不同的经营结构产生不同的风险敞口,不同的风险概率对应不同的资本支持。包括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区域发展结构等在内的业务结构将直接影响风险的计量和经济资本的占用,而人力资源结构、财务资源结构和网点结构又通过影响业务结构而影响经济资本的占用和回报水平。因此,结构调整将成为今后贯穿国有商业银行全部经营管理活动的一条主线。
(4)要树立现代服务观;在服务理念上,要突出为客户创造价值,并将这一理念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在产品设计、服务流程、组织架构上处处以增加客户利益、提高客户满意度为出发点。在服务意识上,要突出主动服务和整体服务,建立统一价值取向和利益机制基础上的联动体系,提高联动服务客户的自觉性和整体竞争力。在服务体系上,要突出差别化服务,通过深入挖掘客户内在需求并有针对性地提供“超值”、“增值”服务,增强对市场和客户的反应能力以及满足客户需求的能力。在服务手段上,要突出综合服务渠道,加大分销渠道的规划和整合,突出综合性精品营业机构、电子银行和客户经理三类重点渠道的建设,将最适合的产品通过最适合的渠道提供给最适合的客户。在服务目的上要突出提高效益,对原有相对单一的服务进行整合归并,由单一产品的分散营销服务向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链服务转变,由单个账户的分散管理和价值估算向以客户为中心整合账户价值转变。
2.业务转型:实现业务增长方式的转变。业务转型的实质是结合自身发展实际,推进银行业务和盈利渠道的多元化,最终实现从传统的融资中介向全能型的服务中介转变,从社会资金提供型银行向国民财富管理型银行转变。当前业务转型的重点是要由单纯的存贷款业务向多元化、综合化方向发展,突出业务发展重点,提高结构优化和配置效率,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建设全能银行。为了应对资本市场发展、资金脱媒化、传统存贷款业务收益增长放缓以及外资全能银行的竞争等一系列挑战,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选择全能银行的发展道路。建设全能银行,可采取与国外专业的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咨询公司合资成立专门机构的模式,也可以采取并购的模式,逐渐突破国内银行混业经营的政策障碍、技术障碍,不断延伸服务领域,全方位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2)建设网上银行。当前的重点一是要完善网上银行功能,使其基本能够替代网点服务甚至优于网点服务,实现客户网上账户与消费支付相结合;二是要转变网上银行营销方式,变客户自我选择服务为银行主动赠送服务;三是要体现出网上银行无地域服务的优势,取消地域收费;四是完善网上银行绩效评价模式。
(3)建设零售银行。零售银行业务是国际大银行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和利润稳定器,国有商业银行应更加明确地把发展零售银行业务作为经营转型的战略重点,形成批发和零售业务并重的经营格局。
(4)建设信贷银行。一是要不断完善符合市场发展要求的信贷政策体系,特别是要大力推进区域分类信贷政策,提高重点区域的信贷市场竞争能力。二是要顺应经济转型以推进信贷经营转型,大力推进中小企业银行建设。三是改进信贷管理机制,改造流动资金贷款体系,以富有竞争力的新型融资产品替代原有的流动资金贷款。
(5)建设跨国银行。建设跨国银行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全球一体化经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有商业银行向国际化的现代商业银行转型。
3.流程转型:建立扁平化、业务线的组织架构。合理把握流程再造的幅度、广度和深度,稳步推进以客户为中心、以风险控制为主线的业务和管理流程改造,实现由“部门银行”到“流程银行”的彻底转变,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效率,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1)推进组织机构重组。一是实施机构网点区域重组。二是推进机构扁平化改革,目标是建立“条块结合”的组织架构,既保留支行一级的经营单元,又对银行部分业务实行业务线管理。
(2)转变业务营销模式,提高营销服务效率。一是明确分层营销职责,提升营销层次。按照“哪一级审批,哪一级管理,哪一级营销”的原则改造营销流程,缩短审批环节,提高业务效率,在此基础上,实行营销业务线管理。二是整合营销队伍,将支行层面的公司营销客户经理和个人营销客户经理整合,重点培养客户经理维护高中端客户的能力,实行一个口子对外。三是实行信贷内外部业务的前后台分离。
(3)改进网点管理,提高网点资源的配置和服务效率。一是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撤并低效网点,集中有限资源发展优势区域网点,做到减量增效。二是加大网点综合化改造力度,推进网点经营转型。突破传统网点管理模式,把网点整合为多渠道销售中心,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三是发挥物理网点与虚拟网点的协同效应。
(4)推进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的再造。按照“前后台分离,前台延伸、后台集中”的思路,对原来层层递延、分散处理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逐步形成二级分行集中管理的模式。以“集中、高效、控制”为原则,凡是可以集中在后台处理的业务不放到前台处理,凡是能够集中的业务不分散处理,改变原有传统的业务处理方法,改造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
4.管理转型:建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应适应新的经营环境和监管要求,加快推进现代商业银行各项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符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要求的资本、风险、内控、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建立资本管理体制。国有商业银行应推行以经济资本预算管理为核心的综合经营计划管理模式,建立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风险和效益约束机制。一是强化经济资本的约束,根据业务线或地区资产组合的风险大小科学配置经济资本,强化分支机构资本占用成本和资本回报的经营理念,使资本管理贯彻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二是实行风险限额管理,确定在经济资本约束下银行风险回报最大化的各类信贷组合风险总量和总体信贷风险总量,建立适应银行信贷风险管理需要的信贷组合和信贷结构框架,同时以经济资本管理引导资产结构调整。三是以经济资本管理突出区域战略导向,对资产质量好、资产回报率高、金融资源丰富、信贷风险相对小的地区配置更多包括经济资本在内的经营资源,促使其更快发展,提高整体资本回报水平。四是加强对各类组合资产RAROC的动态监测,对RAROC指标恶化的组合资产及时采取措施,实现整体信贷结构优化的动态调整,力求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实现收益的最大化。
(2)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制。当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一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在总行决策层面,将现有风险管理决策部门的职能重新整合,设置统一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二是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流程体系。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管理政策,梳理各类业务的关键风险点和关键风险指标,将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规章制度手册化、流程化,并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别引入差别化的风险识别技术和风险识别工具,提高风险控制和风险处置能力。三是加快形成覆盖全行机构、全部业务和贯穿业务全过程的内控管理机制。加快研究制定合规管理政策,包括声誉风险、法律风险、诉讼风险、制裁风险及操作风险在内的主要风险控制内容以及内控管理的组织机构、合规职责、职责定位、资源配置、内控文化等方面内容,作为银行内控合规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建立适合我国商业银行特点的内控管理组织,确保内控合规职能的有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