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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

时间:2023-08-03 17: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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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

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2篇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

(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训计划

(一) 加强安监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根据工作需要,年内拟派40名左右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国家总局及省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时间及班期以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通知为准。

2、举办两期共120人参加的全市各县区安监局、部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

(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培训800人。

(三)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计划培训20000人。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市全员培训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法律法规学习、事故案例分析、现场教学、典型介绍、座谈交流等形式,严密组织,科学施教,严格考核,规范发证,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全面普及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全面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的程序,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二、培训对象和培训形式

(一)镇(处)安监办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对镇(处)安监办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的培训,采取由市安监局统一计划,统一组织,集中授课和考核的形式。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采取由市安监局下达培训指标,镇(处)和主管部门组织,委托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市安监局考核的形式。

(三)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采取由市安监局下达培训指标,镇(处)和主管部门组织,委托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市安监局考核的形式。

(四)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和考核的形式,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困难,市安监局可具体指导并协调师资参予教学和考核。

三、培训内容

不同的培训对象有不同的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具体培训内容见《市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附件1)。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三是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四是所从事工种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五是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六是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七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八是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九是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十是有关事故案例;十一是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培训时间

按照“全年分阶段、阶段抓重点”的培训思路,分类分期分批实施,重点抓好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要求,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体培训时间安排见《经济区2012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企业作为安全培训责任主体,要将全员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健全培训档案;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所需资金,以及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费用。培训应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保证教学计划、学时的基础上,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可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播放影碟、集中授课或分时段授课等形式进行。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根据全市培训计划,妥善安排培训师资,合理安排培训时间,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推进。

第4篇

关键词:安全文化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法制观念 安全责任 安全技能 应急能力

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灵魂。企业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就会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育出职工良好的安全习惯、安全信念,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保护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那么,在企业建设安全文化过程中,职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一开始并一直持续承担着培育安全文化的重任,推动着安全文化的不断发展。从安全文化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的外在主要表现来看,就是安全意识、安全心里、安全理念和安全行为,作为安全教育培训,其中心任务就是以安全文化为中心,为企业培育安全灵魂,这就必然要求安全教育培训应在具体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并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进行下去,才能培养出企业所需的本质安全型员工,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强化法制观念

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法律观念淡薄和知识欠缺现象,为此,必须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继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加强法律、法规内容学习,特别是2002年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及2007年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强调法律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及不履行法定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指明我国安全生产已经进入法制管理阶段,正在步入本质安全管理的新阶段,教育他们认清形势,适应发展。同时,教育引导他们树立安全就是关爱生命,关爱家庭、关爱社会、对他人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的思想和价值观,从而自觉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的要求。通过法制教育,使从业人员依法管理,依法操作,依法维权和依法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教育,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在企业不断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下,可谓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加强对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培养教育。因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三违”现象和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是安全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而责任不落实,更多的不是责任能力不够,而是安全责任意识差,安全责任心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因此,在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要从安全责任的三个层次含义(即对自己负责——不伤害自己,对他人负责——不伤害他人,对社会负责——不对社会造成危害)上进行教育,并且要明确告知从业人员在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实行的是事故责任追究制,原则是“四不放过”,要求他们牢记安全责任于心,养成自觉履行安全职责的职业习惯。同时,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发生在他们身边的鲜活事例进行生动教育,使他们认清“三违”的危害和后果的严重性,以此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牢固的安全责任心,进而从根本上大大消除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从而提高“人的本质安全可靠性”。

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企业安全生产系统中,人人有岗,岗岗有责。安全生产要求岗位从业人员不但要有牢固的安全意识,还要有过硬的安全操作技能,为此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这一中心任务,突出安全操作特点,注重操作实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序流程的规定。通过系统培训,使岗位从业人员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牢记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工作中自觉规范操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做好此项工作,将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隐患辨识和事故应急措施培训,提升其辨灾和避灾的能力

在生产系统中,当存在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有缺陷时,就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方面,为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要求岗位从业人员就必须具有能够主动并且会查出隐患和排除隐患的能力;另一方面,一旦发生事故,怎样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害及财产损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妥善自救、互救、救灾、避灾及急救的能力。因此,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隐患辨识与排查、事故现场处置的强化培训,让从业人员掌握其岗位工作环境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知识和技能,教会他们如何预防、消除事故隐患和事故发生后如何减灾避灾,这既是安全技术培训的基本任务,更是安全生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同时,也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和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工作。相信通过包括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在内方方面面的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自主管理”“人人都是安全员,处处都是安全岗”、“本质安全,科技兴安”的安全理念必将融化每位员工的心中,安全文化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企业的安全生产一定会更加持续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安全生产责任制 劳务队 安全目标管理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公司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总经理与分公司经理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总经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公司经理与项目经理逐级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使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安全第一责任人身上。在项目劳务管理中,所有工程项目都与劳务队签定了《安全责任书》以后,方准许操作。使公司上下切实做到时时、事事、处处有人负责安全工作

二、建章立制,实行制度管理

总工制定安全工作规划,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考核、奖罚都做了具体规定,把安全工作的管理、考核、奖罚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联系在一起,使各级管理人员在企业生产管理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了各部门从总经理到操作人员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总工、安全质量环保部部长和项目部各级各类人员的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责任。施工项目部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JGJ59―2011标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出各种安全管理制度,消防保卫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等规定。

三 、实行安全目标管理

制定目标:公司总工确定本公司一年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及负伤频率:项目部根据公司目标管理要求确定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及负伤频率。目标制定应体现针对性、可行性及数量等,目标一经确定,公司与安全质量环保部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施工班组分别签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同,合同须双方签定后生效并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根据公司下发的年度工作规划,规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四、加强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主要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利用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几事故损失对 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

新入场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为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所有教育内容均应记录在职工教育档案中。由项目部上报,安全质量环保部保管。

五、强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文明施工是指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活动、文明施工的基本条件包括:有完整的、真实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健全的施工组织系统,项目部应建立门卫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宿舍卫生制度,明显的划分了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给工人设置学习和娱乐的场地,施工现场道路通畅,进行绿化布置,排水设施设置得当,水电线路齐全,机具设备良好,使用合理,并张贴安全标语、悬挂安全标志。建立场容场貌管理制度及施工不扰民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两图。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现场应按照平面图每个工地的文明施工程序反映公司的综合管理水平,文明工地是公司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综合管理水平的集中表现 。

六、实行安全生产检查细化原则,注重安全隐患治理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我公司在实施监督检查管理中,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生产中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在作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的同时,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以,五规范,二标准为依据,以五大伤害为重点,每次检查以分公司或项目为单位进行总结,讲评,当场指出项目上存在的不足和提出改进的措施,起到良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每月召开一次生产协调会,会上除进行生产协调外,还研究和探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及时制定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在对项目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是,明确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控制重点,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消除“五大伤害“做好安全施工的基础工作。

七、严格实行安全检查奖罚制度,切实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质量环保部应根据形式,检查内容建立检查制度,安全检查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为依据。制定经常性、定期性、经常性、突击性、专业性、季节性等检查制度。制度制度中要规定检查内容,既查事项、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安全事故的处理等。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要求是“三定”(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项目部应进行整改,负责整改的单位、人员在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安全质量环保部提交整改意见,检查单位应派人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并制定严格的 奖罚办法。

1、安全检查分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

2、公司级检查有巡检、月检、专项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等多种形式。

3、隐患整改报告书要有具体整改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措施要具体。

4、检查记录可采用“评分表“或”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形式。

第6篇

【关键词】 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生产

随着我国高速公路的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交通事故也呈上升趋势。高速公路投入运营之后,养护项目如何开展,直接决定了路面是否能够保持安全畅通。

养护项目的宗旨是防止和减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免受损失,如在进行养护时,反而因工作场所内的各种因素影响人员健康和安全,这就无法贯彻落实养护项目的开展的根本目的。因此,如何对养护项目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因养护工作造成的安全事故,是我们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人员亟待解决的问题。

1.高速公路养护项目的空间危险性

1.1 环境因素

高速公路具有全封闭、车流量大、车速快的普遍特点,来往车辆的行车速度一般在100km/h~120km/h之间,且驾驶员在快速行车时容易产生疲劳、动态视力下降等问题,任何一个作业点都会受到近2000辆汽车的威胁,因此养护作业的场地本身就具有难以避免的客观危险性,随着近年来双向8 车道行驶车道的增加,养护作业的难度更是不断加大;再者,养护作业车一般停靠在停车带,而我国左驾的习惯决定了驾驶员右侧具有视距死角,如有司机违章超车,极易在停车带内发生恶性事故。

高速公路的路况性质本身也具有一定危险性。我国高速公路的路面一般使用沥青混凝土,施工时毒性较大,有时会引起中毒事故;高速公路上的噪音、小气候等环境特点也对施工人员具有一定伤害;此外,在施工进行时,为避免阻塞作业点所在断面的交通,施工区域普遍比正常公路狭窄,因此若采用机械作业,容易产生碰撞事故。

2.2 人员因素

出于经费考虑,部分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单位没有设置足够数量的人员,而有的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尽管配备了足够的人员,但其作用并未发挥出来,个别人员不按规定统一着装,施工过程中不注意保护自身生命安全;在进行小修养护作业时,由于耗时短、施工量小,有些单位和养护人员往往贪图省事,抱有侥幸心理,不按规定布置施工现场,一旦意外发生,后果不可估量;有的施工单位为求方便,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随意开启中央分隔带活动护栏进行调头、逆行等;此外,象征性摆放些施工标志即行施工、标志不全或不够醒目的现象也屡禁不止。

2.高速公路养护中各部门的相关责任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对于养护施工中的安全警示标示、交通标线、安全防护措施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切实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遵守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布置施工现场,并切实抓好现场人员管理,保障员工的生产生命安全;安全员在作业时,也必须增强安全意识,配备所需安全用品和装备,并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施工;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也应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的工作。

此外,各个养护项目的承包公司也需要设立必要、合理的专项养护安全资金,为安全用品和设施的配备、人员的素质培训等提供资金保证,从而为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安全开展提供物质基础。

3.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其核心在于人员管理,因此在考虑养护项目的安全管理措施时,首先应重视人的问题,从源头上解决安全隐患;同时规范养护现场的安全措施,双管齐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1 现场作业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于现场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行领导问责制度,层层落实,狠抓制度的落实情况,从而促进管理工作的严格、有效开展;养护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与作业队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其目的不仅仅在于明确个人职责,更可以从心理上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所有作业人员在现场都必须配置反光背心等安全用品和装备,并规范施工行为;管理者应向作业人员说明施工区域范围和区域内相关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合理地进行组织和引导,并对不安全行为进行严格限制,以确保养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2 现场作业环境管理

生产作业系统是人与环境相辅相成的系统,安全生产不但要保护员工的安全,也要加强现场管理。因此在进行养护施工时,必须给安全员创造良好的作业场所,尽量减少作业点或断面的设置,并对车流量进行分析和必要的指挥控制,在保证道路交通顺畅的同时也保护了作业人员的安全;养护过程中要严格规范地划分和布置施工区域,保证标志标牌的有效和齐全, 努力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此外,施工现场还可以积极推广机械化养护设备。设备必须保持完好,从而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3 事前预防管理

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不能出事后才进行控制分析,而要坚持预防为主。养护作业区的安全信息要及时,必要时需将养护项目的施工时间和规模向社会宣告,并提前设计车辆限行方案,避免施工时造成阻塞;要在施工作业的细节上下工夫,不要图省事,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不断进行改进;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搞形式主义,采用案例教学、现场授课和应急训练等多种方法,强化每个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在各部门各人员心里敲响警钟,把安全隐患扼杀在源头。

4.结语

“安全第一”并非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每个人的行动中去。以人为本,从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和事前控制方面进行多角度管理,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全员一盘棋,势必能全方位解决养护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满足现代高速公路的建设发展需求。

参考文献

[1] 王孝红,探索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的影响因素及保障措施[J].华东公路,2011(6)

[2] 宋士杰.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J].劳动保护杂志.2001(12)

第7篇

关键词:地勘行业;安全生产;思考

1 地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勘行业逐渐由传统的地质勘查向地质延伸业、油气工程、矿井服务工程、非开挖地下管道铺设、地基基础工程、建筑市政工程等相关行业领域延伸;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了局、队、专业公司和项目部或钻机的四级管理,管理层次多,跨度大,指令长;工程项目分散,点多面广,遍布到全国大多数省份,有的已经走出国门;专业多,工种多,设备和机具种类多。这些都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份量和难度。

2 地勘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

近年来,地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等各项安全管理,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单位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单位几乎每年都会出现孔内、机械、交通、火灾和轻重伤事故,甚至出现责任死亡事故,给家庭、单位和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和影响。确实值得我们深思。除了以上所述行业特点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部分地勘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当前经济的强劲增长,又使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长期以来,相当一部分地勘单位由于历史欠帐较多,设备陈旧老化,高负荷运行、带病运转,埋下了安全隐患。

(2)一线在编人员逐渐减少,雇佣的大量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教育培训跟不上,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普遍不足,安全意识不强,自我防范能力和处置异常情况的能力不强;作业现场操作不规范,“三违现象”时常发生。

3 对新形势下地勘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思考

(1)将基层班组和生产岗位作为安全工作的重心。安全生产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现场和生产岗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人、物和环境所引起的各种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这是我们开展安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工作的重心。

首先要从培训为抓手,切实加强一线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生产安全技术素质。对于基层班组和各生产岗位一线职工要重点加强两个方面知识的培训:一是安全生产知识:专业基本知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二是劳动防护知识:危险源及事故防范应急措施、防护用品(用具、设施)使用等。培训要规范化,做到有教材、有评价,有记录。“安全生产年”、“安康杯”、“安全生产月”、“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各种安全活动要在基层班组和生产岗位上开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强化安全意识。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安全制度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需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级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建立安全生产目标奖惩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任何人对安全工作都不敢懈怠的溜之强压态势。

(3)要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制定部门和岗位安全工作制度,形成横到边,竖到底,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强化分级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避免管理脱节。尤其是专业公司一级,要行使一级管理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所属各工程项目部(钻机)进行全面管理。队级管理的一条主要职能就是要专业公司行使对专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改变过去队安全部门直接管理项目部的被动局面。

(4)要加强危险源管理,以危险源管理为主线,贯穿到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中心工作。危险源的识别要充分考虑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对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关键工序、工地地址、工地内平面布局、建筑物构造、所使用的机械设备装置、有害作业部位、各项制度、生活设施等进行辩识,并对项目的过程特点、地域特点、环境特点、季节特点等有针对性的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并通过风险评价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将主要危险源和风险防控措施汇总成册,发至各有关施工和管理单位与部门,在施工过程中认真实施和监控。并通过在管理上所采取各种安全活动和措施,消除和控制各类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危险源管理要覆盖整个安全管理过程中,作为我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责任制度等各项工作的依据。

此外,要继续深化地勘、地勘延伸业、建筑业和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高危行业、冬夏两季“四防”的安全预防与隐患整治,对重大危险部位要有安全管理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保证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到位。

4 着力加强安全管理创新,提高工作效能

4.1 必须创新地勘安全管理工作,以适应新的发展形势

一是要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时加强制度创新,管理制度要随着发展方式的变化而变化,保持管理制度的连续性,注重管理制度落实的效果。二是要根据单位自身发展实际,积极寻找安全管理新思路,实现管理模式创新和管理方式创新,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教模式的创新,多举办一些职工喜闻乐见的寓教于乐的活动,多与广大员工形成互动,让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要求易于接受深刻接受。

4.2 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施工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生产组合体,人机环工法等生产要素齐全,专业多、工序多、岗位多、平行交叉作业频繁。为了使生产活动保持高度的统一和协调一致,通过制定和执行规范化的标准,使各个生产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以保证生产有条不紊地进行。

4.3 要持续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针对我们当前体系运行“两张皮”的现象,需要重点解决几个问题:第一是完善体系文件,将现有和将来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纳入体系的三级作业文件,有些只需按标准要求作进一步规范或转换,形成体系文件和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体化。第二是突出领导作用,形成全员、全层次、全过程贯标网络。第三是加深对标准的理解,避免人为地将标准要求与现行的许多成功的管理活动格格不入,如单位年度工作会议或年度安全生产会议实际上就是标准中的管理评审,安全检查类似于体系中的内部审核,只是在程序上按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细化,从而真正将标准要求融入到我们实际管理工作中去,促进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8篇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确保工作目标实现

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道路交通事故、工矿企业事故、火灾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水上交通无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别重大恶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围绕这个目标,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各项监管措施到位。特别是各镇政府和县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职能部门,务必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夯实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强化监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工作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整治

l、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今年,继续重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与“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时,继续抓好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和防雷设施等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县安全监管局要结合持证矿山企业申报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督促检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在法定时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对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产的矿山企业,国土、工商、林业、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吊销相关证照,公安、供电部门要立即停止火工材料和用电审批和供应。

(2)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4个环节,巩固“治超”成果。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抓紧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和治理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省道、县道和乡村道路运输安全的巡查监控;严把驾驶员考试关,提高驾考质量,从源头上把好道路交通安全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着重抓好古竹榄溪、江口和临江的横水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加强监控。

(3)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行业管理体制,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要求公安、安全监管、供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对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上半年退出广东市场的决定,相关部门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依时退出市场,适应新的产业政策形势的发展需要。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各专营门店,县安全监管局要依据有关法规重新审核发证。对从业人员要加强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积极开展加油站消防安全普查和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宾馆、酒店、学校、医院、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三小”场所(即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对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现象的“三小”场所全面开展清查。狠抓出租屋和居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2、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去年5月,县政府根据省政府新制定的《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重新印发了《*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对考核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可操作性更强。县计划于今年4、5月份对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抽查考核。要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政府对县政府的考核。各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对下属有关单位的考核工作,通过考核,促进我县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加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更加完善,安全监管更加到位,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质监、建设、农业、林业、气象、环保、供电、旅游、教育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去年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三、突破工作难点,促进安全监管工作上水平

1、督促高危行业做好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继续做好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上报发证工作。各高危行业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逾期不申报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2、继续开展推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工作

按照“总体规划、重心下移、更新观念、强化主体、立足服务、培育中介”的基本思路,坚持开拓创新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外来投资企业)的安全管理,提高我县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水平。

3、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今年要重点在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活动,继续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推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尽快建立一批安全文明样板企业。企业要对生产经营流程中涉及的各部门、各环节及各岗位,制定简明的安全操作规程。通过严格执行安全标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建设,全面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各宣传新闻媒体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把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以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和重大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县文广局要安排一定的篇幅和时间,在重要版面或黄金时段进行安全生产的社会公益宣传;教育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计划,技工学校要开设安全生产教育基础课程;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配备或聘用安全教育辅导员,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救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各单位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①在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提高安全生产市场准入门槛。②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要提取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③建立工伤保险制度。县劳动保障局要加强对企业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应依法审查,不予办理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手续,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挂钩,促使企业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和县社会保险管理局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提取工伤预防费,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奖励等工作。

3、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加快制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的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镇、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广筹资金,确保办公执法检查工作经费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今年,针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单独设置的情况,工作整体要求更高更严,必须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执法检查培训教育,充分发挥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作用,各镇要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做到专人负责,责任落实,以不断提高我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成为政府的“铁抓手。”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作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务必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部门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提高监管水平。

五、严肃责任追究,增强工作责任感

第9篇

【关键词】电力生产安全风险控制;基建安全管理水平

引言

电力企业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意义重大,而安全生产是电力行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随着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力施工环境越来越复杂,潜在有很多安全隐患,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电力企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和人身安全带来了不少损失。因此,对电力生产中的风险应予以严格控制,同时加强基建安全管理,以促进电力行业的安全运行。

1. 电力生产中的风险问题

1.1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电力行业本就有一定的风险,应将安全放在首位,但许多员工此意识并不强,缺乏责任感和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在施工操作或维修养护中,存在侥幸心理和骄傲自大的情绪,做事全屏个人感觉,而不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定有所忽视,以致于常出现违规现象。另外,没有严密的操作程序,对设备不熟悉等造成的安全事故频频出现,对企业、社会都形成了一定的危害。

1.2基层管理不够完善

基层安全管理与电力施工的质量、工期等有着密切联系,在实际生产活动中,不少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一味地提升企业效益,而忽略了安全管理上的投入,基层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理制度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安全问题多流于形式,上级检查时则严抓,否则就很随意。没有一个完整可行的计划,往往是临时安排任务,没有准备也没有防备,一旦出现事故,很难及时解决。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长时间没有更新修订,与实际变化不符;检查维修工作不按规定进行,遇见故障,没有详细的总结记录,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电力系统的运行。

1.3相关设施管理混乱

电力设备是电力生产的主体,必须保证每个环节的设备都能够正常运行。运行中的管理和日常的养护工作十分必要,对于不运行的设备,应保持其处于一个安全状态,如检查其开关是否关好。由于购置时质量不过关,或其他因素,某些设备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性能急剧下降,磨损严重,尤其是一些关键性的设施,由于质量不合标准,很容易出现故障,延误了生产。对安全设备的疏于检修,使得某些设备得不到及时更新,常引发一些安全性的问题,甚至有些设施已经明显地破损,却还在使用。

2.加强电力生产安全风险控制和基建安全管理水平

2.1树立安全管理意识

首先应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电力企业内部大力宣传安全教育,保证每一个人员都能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尤其是企业领导,更应该将安全理念深入内心,身先士卒,充分发挥领导到头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给员工树立良好模范,并影响到他们,对安全管理有更深刻的认识,了解其艰巨性和长期性。各种规章制度要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并随着市场变化做适当的调整,领导员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除了安全理论,还应通过实践培训来提高员工的自保能力。同时,教育和培训需要的是时间、资金,所以应加大两方面的投入。

2.2做好各种电力维护工作

电力设备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质量合格才能保证良好的维护效果,日常维护中,主要工作包括对绝缘子进行清扫,电杆电塔上的螺栓十分牢固,禁止在防护区进行砍伐,尽量保证地下拉线不被腐蚀等。

电力运行维护是维护的另一个重要方面,运行中设备的管辖、运行调度、倒闸操作、技术改进、故障处理等都是变电运行人员的工作。对运行人员来说,必须熟悉基本知识,对一些关键部件,如变压器、断路器、电容器、防雷装置、继电保护、隔离开关以及互感器等,熟悉其性能、结构、原理等参数。同时,应不断学习,掌握足够的实践操作能力,主要是指倒闸操作和一些事故处理。

最后是电力维护的核心,即电力系统维护。包括相关数据的收集和传输,将系统和用户连在一起,方便用户随时可获得所需数据,并实现了遥感和遥控的功能。还有就是对系统的监督,只有整个电力系统都能安全稳定地工作,才能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性。

2.3创新管理手段

科技推动了社会的巨大进步,如今,各种高科技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需引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从根本上去实现安全生产,并将落后的工艺、技术等淘汰掉,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从当前的现状来分析,科技在今后的安全生产中有以下几个重点:做好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施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能够辨识较为重大的危险源、建立健全的评估监控体系,多研制使用多功能的安全防护用品。

2.4加强安全设备管理

在设备的建设初期,仔细进行检查,保证每项设备的性能良好,都能够处于安全运行状态,一旦不合格,禁止投入使用,以便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运行中尤为重要,一般企业都设置有自动警报,当出现事故时,会发出报警,应当引起注意。制定报废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严重损坏或性能严重下降的设备应及时更换。维修过后,务必要做好详细记录,方便下回分析 。

3.结束语

电力企业的作用日益突出 ,其安全性广受关注,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的首要任务。由于种种原因,在电力生产中,常会出现许多安全事故,轻则破坏电力系统,重则威胁人身安全,因此,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加强电力生产安全风险控制,提升基建安全管理水平,以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行。

参考文献:

[1] 陈建东.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及措施[J].机电信息,将010,25(30):163-165

[2] 李斌.风险管理在电力生产管理中的应用[J].华东科技,2012,18(12):132-134

第10篇

关键词:安全监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资料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6-(页码)-页数

1.引言

实践证明,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促使施工单位落实各种安全管理工作,有益于消除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风险,使施工企业向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实现最终的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有效实现工程建设目标、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我国国内的建设市场不断发展扩大,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工程建设需求,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还是时有发生安全事故,这样也反应出安全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单位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监理委托合同,对所在项目实施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含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明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程序、措施,并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履行审查、批准、检查、验收、监控等职能。其中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包含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资料文件的管理等。

3.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相关规范和监理合同要求,主持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规划、流程、岗位职责、实施细则以及某些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编制,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行为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监控。(2)监理机构要对所监理的项目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理工程师,保证其涵盖专业齐全、专业水平高、安全监理工作经验丰富,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水平。(3)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审查,保证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合格并颁发的上岗证书,必须建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系数较大的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审查,保证方案满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监理机构自身要编制专项方案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危险系数较大分项工程中的安全监理方法措施以及要点。(5)对施工单位准备工作中的各种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的使用计划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否完善、救援体系中所需的人、材、机、管、联是否到位等。(6)对施工单位开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如现场布局、机具设备、水电使用等。(7)监理机构自身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工作台账,并将开工前所以的检查情况和结果纳入台账进行保存管理。

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理

(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标准,并按照设计图纸、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以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2)施工过程中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运行状况,确保安全保障体系的畅通运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作出指示,并将整改的要求以及结果记录监理日志当中。如,按监理计划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和主要岗位管理人员是否齐全到位,检查塔吊、起重、爆破、电焊等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如管理人员不到位以及有无证上岗情况必须制止施工进行;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和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进行分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如不符合条件也必须制止施工。(3)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并审查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4)如施工现场有安全事故的发生,监理机构要依照规定程序参与事故的上报,并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监理机构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对是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重点部位和施工环境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检查中有安全问题的发生,要及时发出安全处理指令,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如出现严重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必须下达停工指令并报告建设单位。(6)监理机构要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检查上次会议中的安全生产决议事项落实情况,如未落实要在本次例会中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并明确下一施工阶段安全监管工作的各项内容。(7)除定期的例会,监理机构还要组织总监理工程师以及安全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安全专题例会,要求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参与,有监理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要求参与各方签字与签收。

5.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1)安全监理内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监理规划;分项、分部或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台账;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安全检查隐患或问题整改的各类监理指令等。

(2)审查或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现场安全管理资料。1)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分部、分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情况;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审查情况。

安全文明防护资料。1)施工安全协议;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3)施工单位经审批的安全措施;4)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记录;5)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6)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检查情况;7)作业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及定期培训教育记录;8)各类防护用品的合格证及检测资料;9)临时用电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0)进场施工机械、料具安全检查验收记录;11)保卫、消防安全检查记录;12)现场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检查记录;13)其他安全防护资料。

6.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体会和对策

(1)首先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要提高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意识,认识监理工作在工程项目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坚持贯彻和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政策,坚持履行工程监理的岗位职责。

(2)做好监理机构自身人员建设,进行定期的培训教育。在工程建设中材料、技术、工艺、设备等不断更新的时代,工程实施现场对于监理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升,因此要想做好工程监理工作,不仅需要严格依照施工图纸、各项标准以及法律法规实施监控,更要通过学习来熟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熟悉设计文件和验收标准,掌握安全管理基本知识,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最新的建筑安全知识及安全技能,并以理论知识来指导实践工作。

(3)完善施工现场工程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单位要结合施工现场和该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专业、技术经验、管理经验丰富的监理队伍,并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监理职责。

(4)安全问题不能主观臆断,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要以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强制性标准、验收标准为基础,以公正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安全问题进行判定。如果在安全问题判定上与施工单位之间还有异议,监理单位应通过检测、试验等手段用数据说话,以文字为凭,做到依法合规实施安全监理。

(5)要充分发挥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协调工作,密切联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整理归档各项安全资料,发放安全文件。出现安全问题及时发出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同时应在施工阶段、事故易发部位加强监理巡检,出现问题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第11篇

危险化学品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和人民对此也寄予厚望。危险化学品对于工业、农业、国防和人民生活的重要性越来越大,不可须臾离开。

从全局看,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风险还在容许的范围之内,尚没有出现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但这不等于说,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所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不严峻,可以高枕无忧了。恰恰相反,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所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事故发生有上升的趋势,如何在发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同时,尽量降低其可能造成的风险的损害,如何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应该怎样进行有效地应急处置以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是我国危险化学品广大从业者和相关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所面临的一项极其艰巨而又重要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我国危险化学品行业能否健康发展的第一选项和否决条件。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管理既强调管到底,又强调理到位。调理到位就是要理出头序,理顺关系;就是要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检查制度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管到底,就是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严抓细管,刚性考核,绝不姑息任何违章行为。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反事故措施、反违章、推行标准化工作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以人为本”把握主体关键,落实企业各层各级人员责任

在导致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多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因为再先进工艺设备,要靠人来操作,再健全的管理制度要靠人来执行。要把握“人的因素”这一关键,落实企业各层各级人员责任。

一要明确职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从业人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要亲自抓,负主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其他领导及企业各有关部门要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管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一线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要强化考核。要严格危化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全面提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要加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切实做好企业“三级教育”工作,通过教育培训和反复的实际操作训练使从业人员掌握有关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技能,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性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要完善制度。危化品生产企业风险程度高,各车间、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千变万化,要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实用性强,程序简明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强化制度的约束力量,将各种管理行为和操作行为有效置于制度的框架内,强化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增强企业各层各级各类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根据生产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实现安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转变,积极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认为主要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要抓好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水平,要逐步建立完善起行之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协作配合、公正严格的执法能力,利用各种方式组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积极参加培训学习。

(二)、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的日常检查和联合执法,我认为,这样做能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解决危化品企业监管难点问题,使得相关危化品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各类隐患能得到一揽子解决,从而使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治理实效。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仍是一项艰巨工作。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督促危险品生产企业制订落实各项技术防范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各行业各类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实实在在取得实效。工 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是化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化工厂称其为“三大规程”,是指导生产,保障安全的必不可少的作业法则,具有科学性、严肃性、技术性、普遍性。这一项是我们衡量一个生产企业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我们在安全评价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就认为有没有一个样,只要能生产就行,这是一个典型的化工生产“法盲”,他们孰不知这“三大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是前人从生产实验、实践中得来,以致用生命和血的代价编写出来的,具有其特殊性、真实性。在化工生产中人人不能违背,否则将受到惩罚。有的企业领导曾说:“我们以前就是这么干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违章的),没出过什么事,不要紧”。这种麻痹思想绝对要不得,尤其是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违章不一定出事故,但是相反,出现事故的必然是违章而造成的。通俗地讲,多次违章必然会发生事故,多次小的事故发生,必然酝酿着重大事故的萌芽,这是我们常说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工作超前管理,超前控制的基本法则。

四、对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的几点参考意见

化工过程或工艺的危险性,主要来自参与该过程的物质危险性,而过程中的物质处于动态,这往往比处于静态时的危险性要大。此外,化工过程的危险性还有过程本身的危险性,条件的危险性、设备的危险性等。物质危险性属第一类危险源,决定着事故后果的严重性,化工工艺过程及环境、设备、操作者的不安全因素属第二类危险源,决定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一)第一类危险源——危险物质的管理

让每个职工了解物料的相关知识,任何化学物质都具有一定的特点和特性。如酸类、碱类,有腐蚀性,除能给装置的设备造成腐蚀外,还能给接触的人员造成化学灼伤。有的酸还有氧化的特性,如硫酸、硝酸。又如易燃液体,它们的通性是易燃易爆,它们的另一个通性是具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毒性较大。另外,处于化工过程中的物质会不断受到热的、机械的(如搅拌)、化学的(参与化学反应)多种作用,而且是在不断的变化中。而有潜在危险性的物质耐受(外界给予的能量,超过其参与化学反应的最低能量,也导致激活)能力是有限的,超过某极限值就会发生事故。因此了解参与化工生产过程的原料的物化性质是极其必要,只有掌握它们的通性及特性才能在实际生产中做好安全预防措施,否则就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

(二)第二类危险源——工艺过程的安全管理

1、氧化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氧化过程中如以空气或氧气作氧化剂时,反应物料的配比应严格控制在爆炸范围以外。空气进入反应釜之前,要有净化装置,消除空气中的灰尘、水分、油污以及使催化剂作用降低或能引起中毒的杂质,以保持催化剂活性,减少火灾、爆炸的可能。

在氧化过程中,对于放热反应,应及时将热量移出,适当控制氧化温度、流量,防止超温、超压,使混合气体始终处于爆炸范围之外。

为防止接触器在万一发生爆炸或着火时危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反应器前和管道中应安装防火器。以防止火焰蔓延或回火,使火灾不至于珠连其他系统。

为防止接触器发生爆炸,接触器应有泄压装置防爆膜、防爆片,并尽可能采用自动控制进行调节以及报警联锁装置。

设备系统中还应考虑设有氮气、蒸汽灭火装置等。

2、硝化过程的危险及防范

硝化是一个放热反应,所以硝化过程需要在降温条件下进行。在硝化反应中若稍有疏忽,中途搅拌停止、冷??,并有多硝基物生成,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对于上述问题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硝化剂具有一定的氧化性,常用的硝化剂有浓硝酸、硝酸、浓硫酸、发烟硫酸[fs:page]、混合酸都具有较强的氧化性、吸水性和腐蚀性。在使用过程中要避免其与油脂、有机物、特别是不饱和有机化合物接触,否则会引起燃烧,在制备硝化剂时,不能超温或进入少量水保证设备不漏,否则可引起燃烧爆炸。

被硝化的物质大多数易燃,如苯、甲苯、氯苯、萘的衍生物等,这些物质不仅易燃,有的还兼有毒性,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致不发生火灾、爆炸及中毒事故。

3、氯化过程的管理

该反应过程所用原料大多数为有机易燃物和强氧化剂,如甲烷、乙烷、苯、甲苯、乙醇、液氯等,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火源的安全距离,电气设备以及厂房的防火防爆要求等。

第12篇

关键词:市政施工;安全生产;安全制度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市政工程施工主要是对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网、交通、绿化、照明城市建设的施工。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我国的市政施工规模很大,城市面貌得到极大的提高。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市政施工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社会环境等因素,决定了市政施工安全生产的难度比较大,这就要求我们从细节做起,从小事抓起,在市政施工中充分认识每一项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重点、难点,针对特点、重点、难点制定相应的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进行。

1、市政施工工程的特点

1.1市政施工中作业环境的复杂性

在市政施工中,大多为城市道路的改造工程,道路新建工程、立交桥梁的建设工程、公路的隧道工程,还有在市政施工中的各种应该配置的管线施工,这些市政施工多样性的特点决定了市政施工的线路长,难度大,作业环境复杂的状况,因此,对在市政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时必须加以严格管理的。同时,市政施工又大部分是在市区进行,由于城市的交通问题,在市政施工过程中不能做到全封闭,尤其是在白天施工过程中,经常要与社会人员接触,在市政施工现场,还要经常出现各种工序的交叉,这些都可能导致市政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1.2市政施工方法的多样性

在市政施工中,由于施工现场条件的多样性,市政施工所采用的方法也必然不同,如在市政施工中的管线施工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明挖法、暗挖法等,不同方法的造价当然不同,在市政施工中,遇到道路施工过程时,要根据市政施工的现场情况,也要注意发挥大型机械功能的优势,对于桥梁施工要根据现场情况和设计要求。虽然在现场施工中各种施工方法不同,所需的各种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也不相同,都需要在市政施工中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各种不同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采取不同的措施。这不仅是对市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也是对市政施工环境安全的要求,显然由于市政施工安全涉及到方方面面,对市政施工的安全控制是有难度的,要求市政施工中的全体施工人员,一定要以市政施工安全管理为主线,确保市政施工安全得到不断提升。

1.3市政施工人员流动性大

在市政施工中,参与施工的人员流动性大这是改革以来的事实,这源于农村土地承包后富裕劳动力流向城市,所以市政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这是由于市政施工中劳动技术比较简单,同时,也表现出农民工本身的技术素质差,尤其是安全意识更是缺乏,他们对自己的安全保护的知识基本没有,因此要求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定要完善,否则,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其次,由于市政施工的现场较大,必然与市政施工工地周围居民接触较多,也难以制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而市政施工中的沟槽作业又较多,使用作业的设备大多为大型机械,这为市政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稍一疏忽,就容易使施工现场出现不安全事故,使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许多市政施工发生的事故都是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例如:市政施工的安全标示牌安置位置不清楚,也容易造成第三方人员的安全事故发生。针对市政施工的各种特点,市政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每一项工程,详细具体的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在市政施工过程中坚决执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市政施工中应该建立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需要依据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人员等生产特点建立严格而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来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1 加强市场规范,杜绝分包和盲目压缩工期。

招投标市场不规范,招标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建设单位不按程序办事,随意左右工程造价。造成施工企业为中标,不惜压低标价恶意竞争,中标后为盈利违反约标时承诺,安全管理上不肯投入、少投入,有的分包给资质不符合要求、管理差、流动性大的施工队伍,施工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在安全管理上不肯管、不想管、管不了是一普遍现象。

2.2 完善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

随着工程量的大幅增加,技术含量的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有人员从数量、质量上讲,已无法承担日益繁重的监督任务,一些区安监部门由于经费、人员问题,安监队伍不稳定,安监人员专业素质较差要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知识。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其次职工必须熟悉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再次就是结合自身工种特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包括特殊作业安全防护的培训教育。

2.3 在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奖惩制度。国务院新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各方的安全责任予以了明确,并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上升到了刑法的高度,一方面,使得建设各方在安全生产上将慎重行事,依法管理,另一方面,也为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对规范建设市场、完善激励机制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行政处罚的力度必须加强,在现有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扣分的基础上必须开展有效的经济处罚手段,对工程的经济收益人进行直接的处罚。监管人员依据《条例》等有关条款直接进行现场罚单的开具、施工企业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统一办理处罚程序是个既能对项目实际负责人进行督促,规范施工企业管理,也能避免违规执法现象的有效手

2.4 建立施工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监管部门对项目部安全体系直接进行监管既约束了项目部的主观能动性,又不具备有效的管理依据,反而直接面对了企业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市场。因此,有必要将单纯对项目部的管理转移到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以及企业与项目部之间的安全管理接口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程序实施符合性的考核上。这就需要建立企业的诚信机制。

组织保证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负责人应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组织机构,机构的设置要体现高效精干,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便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指令的顺利下达,安全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同时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作者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

3、避免市政工程的主要安全事故

3.1加强机械及车辆的管理。市政工程因为施工作业方法的影响经常需要机械及车辆配合施工。市政公用工程使用挖掘机、推土机、沥青摊铺机、桩机、汽车吊、自制的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较多,但很多情况下不符合管理规定即进行操作。

3.2按规定实施程序施工。施工单位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在有关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未到位的情况下先开工的情况较为常见。监理单位对安全前置条件的核验存在忽视或是事后追补的情况。

3.3杜绝分包管理漏洞。

因为分包管理漏洞使较多市政工程存在不少分包情况,公司往往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人员配备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场内脏、乱、差。施工便道坑洼不平影响通行以及造成的扬尘污染,污水横流已经成为了市民对市政公用工地产生投诉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