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期刊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时间:2023-08-03 17:29:2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第1篇

【关键词】基层 社会管理与服务 模式

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模式分析

行政主导模式。行政主导模式强调政府在社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主导作用,从多方面利用新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来实现社会管理与服务创新,这种创新主要有政府内部机制创新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两种途径。

第一,政府内部机制创新。内部机制创新是指改变政府内部的职能与结构,通过理顺部门关系、优化组织结构、创新机制体制、强化业绩导向来创新基层管理和服务模式。

推动政府内部职能的转变。通过调整政府内部职能与结构,规范治理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的供给效能。北京市清源街道办事处的参与式社区治理是政府内部机制创新的典型模式,其主要特点有三:一是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街道办事处在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逐步转变为为社区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监督指导,实现了由原来的直接提供服务向为社会组织服务和提供服务资源的转变。二是推动社区服务中心从管理转向服务。社区服务中心从行政工作下派转变为与社区共同协作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承担服务项目管理的设计、咨询、监督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等职责,发挥沟通街道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桥梁作用,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角色转变。三是服务项目从政府制定到以社区需求为导向设置。服务项目根据社区特点并在需求调查基础上设置,由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街道部门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评选,确定社区项目。

健全内部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通过给政府部门以压力,改善其服务意识,降低成本,提升效率。欧盟国家推出的适用于公共组织的通用评估框架(Common Assessment Framework,缩写为CAF)吸纳了全面质量管理、平衡计分卡和卓越绩效模式等企业绩效管理工具中的合理要素,并融入了公共管理的管理经验,成为公共组织绩效管理的先进工具。深圳市龙岗区2008年试点整体等效导入CAF,尤其是引入以公民为中心的导向,即以顾客群体确认的重要领域和组织能够改进的特定服务领域为基础,在职能转变、运行机制、工作流程、改进管理方式和建立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关系等方面,实现事务性管理向愿景管理、从局部管理向系统管理、从人治管理向法治管理、从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的转变。

第二,管理信息技术创新。目前管理信息技术创新主要是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化管理相结合。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地理信息系统和无线通信等多种数字技术,将社区细划为网格,形成精细化的管理单元。为每个网格整合配置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警员、网格督导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工作者和网格消防员“七种力量”,并在基础数据平台基础上,运用移动智能终端,结合移动互联网技术,实现各类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基础数据的动态更新,准确掌握网格内的基础数据、民情民意。

数字化管理实质是政务信息化系统的一部分,将电子流程管理与服务通过现代网络技术进行集成,对政府需要及拥有的信息资源、关键数据进行深层次挖掘、分析、利用和管理,以提升政府行政服务能力。

协同治理模式。协同治理模式是通过更新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形成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相结合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新格局,以此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促进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能力的提升。根据基层组织内部创新的不同层次,协同治理大致可以分为管理组织协同化和运行机制协同化。

第一,管理组织协同化。管理组织协同化侧重于从组织架构方面创新基层管理与服务的组织结构,构建多元化的参与主体,实现组织目标的重新定位和不同组织之间资源的重新配置。浙江省慈溪市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就是管理组织协同化的典型。2006年4月,慈溪市率先在坎墩五塘新村创设了“村级和谐促进会”,以人际和谐为目的,以村(社区)为单位,由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引导推动,当地群众与外来建设者共同发起,把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基层自治范畴,解决村(居)两委会在外来人口管理上的缺位。随后,这一社会组织的功能由融合为主向参与基层社会协同治理拓展,形成了以村(社区)党支部为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村(社区)经济合作社为支撑、和谐促进会为依托、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管理与服务模式。

第二,运行机制协同化。运行机制协同化是为原来独立的社会管理服务的政府组织(包括“条”上的职能部门和“块”的综合管理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共同解决公共问题的网络,形成资源共享、彼此依赖、合作互惠的组织结构和政府、市场、社会三者协作的机制。义乌市总工会社会化维权模式就是运行机制协同化的典型。义乌市总工会通过与新闻媒体、律师事务所、劳动部门、司法部门、兄弟市县工会、高等院校等先后实现社会性联合。一是发挥工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政治资源、组织资源和制度资源的作用,建构工会工作体系。二是把政府管理的过程性与社会团体的互动性结合起来,形成“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管理运行机制。

社区治理模式。从行政权力和基层民主变化的取向来看,社区治理出现了形式各异的模式。

第一,议行分设模式。议行分设是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将居委会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行政、服务和自治职能归位于自治组织,形成“议”与“行”的并立同行。其代表是深圳盐田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社区服务站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付的社会公益服务资金、购买社区服务的专项资金以及服务站开展低偿社区服务项目的自收经费。社区居委会则履行社区自治功能,由居民依法民主选举产生,其功能是充当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将居民的权利要求转达给政府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并代表居民对政府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其经费来源于政府拨付的办公经费、资产的收益资金及向社区募集的资金。

第二,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是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相结合、行政功能与自治功能互补、行政资源与社会资源相整合、政府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模式。

宁波市海曙区构建新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合作模式的典型代表。2004年3月,该区政府出台政策,试行为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区政府以改革职能履行方式为出发点,将扩大社会参与作为重要内容,寻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之间的合作,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养老工作。政府主要扮演服务规划者和购买者角色,形成了“政府扶持、非营利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政府扶持”指区政府将购买服务的开支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向星光敬老协会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非营利组织运作”指星光敬老协会负责项目运作。“社会参与”指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一方面实施“义工银行”的激励机制。另一方面整合社会企业资源,将居家养老和社会企业提供的信息服务平系起来。

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的建议

各种模式的实践经验表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协同治理、增强社区治理能力等是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效果的保证。为了加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还需要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下工夫。

推动社会管理与服务制度化发展。一方面,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是社会政策的发展和完善。社会政策的本质是通过政府的再分配以缩小社会成员初次分配差距,提高全体成员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水平。必须在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方面进行统筹规划,通过顶层设计勾勒出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的框架,与国家社会政策融为一体。

另一方面,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厘清政府、社会与市场的职能,将应当由市场、社会完成的治理功能交还给市场与社会之后,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部门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监管。其要件在于以组织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以制度化的途径完善政府的服务监管、资源支持等职能。

增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着力构建政府主导、资源激励、合作互补的新型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机制,解决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居民参与不足、多样化社会需求难以满足的问题。一是形成制度化、有序化的公众参与渠道。政府应释放社会空间,要寻求“信息相关”、“业务相关”和“需要相关”等协同的粘合因素,推动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合作治理。二是推进公共服务组织体系建设。三是强化社会工作体系建设,使社会工作者能融他们所具有的社会“管理职能”和作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为一体。

明确社区服务管理目标。一方面要明确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落脚点,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要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展开。另一方面要解决好基层服务管理与社区居民需求之间的矛盾,关键是以“服务”来强化基层的社会网络,加强邻里互助、增强地区归属感,培养互济互助因素,培育基于互惠主义的服务机制。

增强社会资源动员能力。一方面,政府要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将资源下沉到基层,让基层真正有人力、有资源、有手段去为群众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要根除基于政府提供服务管理资源的依赖性,着力解决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匮乏的问题,其重要的路径就是使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自发组织起来,通过理性的集体行动破解政府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的困境,加强社会组织的资金筹集能力,推动其可持续发展。

第2篇

依法为基层党委政府的社会管理决策提供法律服务,是人民法庭参与和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切入点。我市人民法庭立足党委政府社会管理的实际需求,探索建立四项报告制度,努力为基层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建立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制度。各人民法庭将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主攻方向,2009年,我们推出人民法庭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制度,年底组织全市40个人民法庭为辖区134个乡镇(街道)分别量身定做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对各地涉诉矛盾纠纷基本情况、典型案件处理结果、矛盾纠纷的成因特点和发展态势进行全面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山改进社会管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部分人民法庭在年报的基础上还开展了季报工作,进一步加大通报频率。该项制度的推出,有效地帮助了乡镇党委政府了解掌握辖区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年报成为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和改进相关领域社会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江苏高院肯定和推广了这一做法。

建立维护社会稳定平安报表制度。2010年,我市人民法庭推行“平安报表”制度,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各人民法庭定期梳理统计辖区各乡镇万人成公率、民转刑案件数、涉诉情况等各种基础信息,制作成项目齐全、数据精准、内容具体的平安报表,及时报送给乡镇党委政府,帮助党委政府了解掌握当地社会稳定现状。通过制作和发放平安报表,对矛盾多发易发的乡镇提出一般警示,对存在社会稳定风险的地区给予重点指导,以此促进乡镇党委政府在抓好经济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防范社会稳定风险。

建立重大事项评估报告制度。各人民法庭强化法律预警功能,坚持关口前移,对乡镇的一些重要决策,有选择地参与法律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防止党委政府的决策出现法律上的偏颇而留下矛盾纠纷隐患。同时,认真评估诉讼中发现的对抗性矛盾对社会管理带来的负向影响,适时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通报,提醒党委政府做好风险防范准备。此外,各人民法庭还利用自身的法律资源优势,为党委政府实施的项目引进、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提供适合的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促进这些重大事项平稳运行。

建立重点问题调研报告制度。全市各人民法庭密切关注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在司法审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充分发挥司法调研的作用,及时主动地开展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形成详实、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的调研报告,为辖区党委政府加强相关领域基层社会管理提供决策参考。各人民法庭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农村土地征用、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金融担保等基层社会管理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

我们从基层的实际情况出发,健全完善推动基层社会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导入正轨。

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健全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我市各人民法庭积极拓展纠纷解决新思路,不断探索纠纷解决新路径。强化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通过共享资源、共建机制、共谋举措等办法,实现r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依法保障和支持各类调解组织开展调解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大调解的作用,实现了各类纠纷的有效分流。全市40个人民法庭全部建成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指导员,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解决方式和维权途径。积极鼓励和扶持民间调解,充分利用农村德高望重的贤达能人在区域范围内的声望和权威,邀请其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解决。

围绕提升自治能力,健全完善基层自主管理机制。政府行政管理的逐步转型,使各类社会组织的自治管理功能不断凸显,特别是在基层社会,更多的社会管理事务需要依赖基层社会组织去执行,提高基层社会组织的自治能力和自我管理水平十分重要。我市人民法庭主动延伸职能,把提高基层社会自主管理能力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层面。各人民法庭大力支持基层自治组织发挥社会管理功能,通过巡回审判、法制宣传、送法下乡、审务五进、指导民调等方式,提升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处理社会事务、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通过组织法律培训、指导行业规范等方式,引导乡村各类农户协会、行业协会规范管理、自律管理。

围绕维护农村安定,健全完善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既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社会管理的必要保障。作为基层综治的主要成员单位,我市人民法庭坚持综合治理“一盘棋”原则,注重与其他综治成员单位的日常沟通、信息交流和工作协调,努力提高司法手段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地位和份量。各人民法庭通过联动、对接、共建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与地方党委政府、综治成员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的联动机制,推动平安盐城、法治盐城建设。同时,全市两级法院主动与综治主管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将涉诉化解率、民转刑发生率、万人成公率等司法指标纳入乡镇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实现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综治管理由消极向积极、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

人民法庭的每一项司法服务一定意义上都是参与社会管理。近年来,我市人民法庭集中精力抓好“三项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服务质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推进诉讼服务组织建设。全市法院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人民法庭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的思路,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特别是抓住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契机,增设港口法庭,调整开发区法庭,形成“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为满足基层社会管理的需求,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均新设诉讼服务中心,专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联系法官、收转材料、案件查询、法律咨向、诉前调解、判后答疑和接待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在此基础上,2010年全市两级法院全面启动并当年全部完成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第3篇

关键词:网格化管理 网络化治理 社会管理创新

1、“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兴起及其局限

重属地管理,轻属人管理。属地管理具有明显的静态性管理特征,忽略了现代社会日益增强的社会流动性;属人管理则坚持以人作为其服务的核心对象,对社会实施动态的管理。网格化管理模式虽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了对基层社区公共物品(如对井盖、路灯等)的效率与供给能力及基本服务信息的了解与掌控能力,但其运行理念与实质仍然内含着被管理对象的属地性质,强调对一方地区的管制。

重条块控制,轻整体治理。网格化管理模式致力于将属地分割为若干不同条块,政府“派”专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其主要特点在于各条块职责相对明确。正如“网格协管员”所言,网格就是他们的“责任田”,在其各自分管的范围内,出现的各种问题都由他们来解决。在注重条块分割的同时,这种社会管理模式也往往忽视了社会系统的整体性特征,人为割裂了社会系统内部各种联系,往往导致基层社会管理中只重条块、而忽视整体的社会管理模式。

事权下放,治理资源却不足。在网格化管理中,采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模式”的运行机制。从表面上看,这一管理方式将管理的权限下放到基层组织中去了,但事实上是责任下放而权限不足,则加重了基层社会治理单元的负担,使得网格运转不良。因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并非一级政府组织,但这种管理模式却又反而加剧了它的行政化倾向;它没有法定的财权,却同时又要负有更多的责任。

管理成本过高,政府财政负担重。在网格化管理的推行过程中,政府往往要根据网格的划分来配备相应的社会网格协管员,在面对社会失衡时也需要动用各种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手段等去面对单个的“居民”,这就造成了过高的社会管理成本。

2、网络化治理的内在价值与理念

网络化治理鼓励社会参与,促进主体多元参与机制。在网络化治理中,政府依然是社会治理的核心主体,但政府与其它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构成相互依存的网络体系,各网络结点之间是平等与合作的关系,在合作中“各负其责、各司其能”。

网络化治理注重引导价值共识,促进合作机制。合作机制是网络化治理的主要运作机制。在网络化治理中,各主体之间通过合作共治代替竞争对立,增进公共价值。公共价值是网络化治理的共识价值,它是高于个人价值、部门价值、地方价值之上的社会合意基础上的共同信念。

网络化治理主张培育社会资本,增进信任机制。社会信任既包括官民之间的信任,还包括公民之间的信任,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之间的信任。社会信任是合作的必要前提,是共同行动的基础。当前社会基层政权组织与群众自治组织权威的弱化,与群众对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的信任缺乏有关联。“中央政策是好的,只是地方干部念歪了。”而由于地方干部无法取得群众的信任,很多工作难以推进,从而也容易形成基层管理干部“过一天算一天”的消极心态。

网络化治理强调利益共享,增强协调机制。利益共享是包容性增长过程中社会利益分配中的公平、公正,利益共享既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居民之间的利益共享,还包括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共享,政府与市场、民间社会之间的利益共享。而现实的社会管理实践中,许多社会矛盾与纠纷的引发多是由于利益分配的不公正、不平等。

3、实现从网格化管理到网络化治理的转型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促进社会价值共识。网络化治理的核心运行机制是通过培育社会资本形成社会信任与合作关系,而这种关系的维系不再仅仅是利益的纠葛,更是一种价值上的共识与相互认同。而社会价值共识与社会认同的形成,其根本在于通过社会公共文化建设,把社区建设成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在一个共同体中,信任水平越高,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从短期来看,公共文化建设难以见成效;但从长远来看,这实是一项战略任务。而社会公共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念,发挥传统文化道德伦理观念的约束机制,形成人们在观念、信仰与心理层面的价值共识。

加强公共权力监督、促成利益共容共享。当下社会矛盾与纠纷的增多,其根本在于利益分配不正与冲突;而利益分配公平、公正的缺失在于对公共权力缺乏监督。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一是通过完善法制建设,通过法律制约权力;二是加强社会协商与公众参与,通过权利监督权力。网络化治理强调社会组织与公众的参与,而这种参与又能起到监督与制约公权力的效果,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社会利益共容共享,同时还必须尊重人民的选择权与自。

权限下放,促进地方治理的多元与差异。赋予地方基层政权相应的自限,促进地方自治,从而促进地方治理的多元与差异。要改变现有压力型体制下的考核机制,同时改革“条块分割”体制转向注重对“块”的建设,促使基层政权组织从消极“维权”到积极“治权”的转变。

基金项目:2013赣州市社会科学研究百题(13087)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王喜,范况生,杨华等.现代城市管理新模式.城市网格化管理综述[J].人文地理,2007.

作者简介:

第4篇

一、认清形势,科学定位,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科学判断和全面把握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牢牢掌握社会治安防控的主动权。××街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辖内影响稳定的因素多样,治安环境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地域形态多样,矛盾纠纷隐患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难度突出。辖内地域形态多样,既有××市最大的关闭国有企业—××氮肥厂,又有东圃最旺的商业地段;既有××区人口最多的城中村—××村,又有多个新型住宅小区,潜在的矛盾纠纷隐患多,主要是劳资纠纷、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医患纠纷、经济纠纷,还存在着国企遗留问题、房屋拆迁问题等隐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隐患的存在,给辖区的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带来很大的工作难度,要排查调处这些矛盾,既涉及到各种政策法规,又要协调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二是流动人口多,平均素质偏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压力突出。辖内有出租屋1.9万套,近年来外来流动人口迅猛增加,据初步统计,××地区的外来流动人口超过8万人,平均素质偏低,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口为暂时找不到工作、打散工、从事体力工作等人员。从近年来对违法犯罪分子人员的分析来看,外来流动人口的作案比例大,每年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0%以上是外来人员,其中,近90%以上的人落网前居住在出租屋,给××地区的治安带来了严重的压力。三是案件基数大,多发性案件典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挑战突出。近年来,虽然我街每年刑事立案逐年下降,但基数仍然较大,其中盗窃、诈骗、抢劫、抢夺约占80%左右,压案保平安的任务十分繁重。在源头预防上,城中村内的治安防范工作由于受环境、居民意识、硬件设施等影响面临很大挑战;在打击管理上,基层民警工作量多,压力大,如何发挥他们的主力军作用,整合更多群防群治力量参与面临着挑战;在教育宣传上,面对居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素质偏低的现状,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争取最大效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等意识面临着挑战。街党工委、办事处以“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为指引,把保稳定和促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学地分析我街实际,从街道层面进行全局性、系统性考虑,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街道层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观念、思路的转变和突破。

二、深入实践,开拓创新,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基础和架构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注重实践,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在实践中探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突破点,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问题。街党工委、办事处从2006年底开始,深入社区进行调研,召集研究讨论,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着手研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2007年3月份形成了《××街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工作意见》,并全面开始实施。治安防控体系主要包括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全防范、基层创安、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法律道德宣传教育、执法联动、队伍培训管理、组织保障、检查考核为内容的“十大机制”,形成了以打击为重点、以预防为基础、以控制为关键,以建设、管理为方法,以改造、教育为手段,综合性、立体化、系统性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根据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点,从辖区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落实防控体系的三项工作原则: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通盘考虑全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个完美的载体,将街道辖内可利用的资源充分整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大综治格局。

(一)以统一高效为方向,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科学合理的运行模式,是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关键。以统一指挥、方便管理为原则,建立了由街维稳及综治委牵头,以街道一级有关职能部门为主力,以社区居委会、辖内机构、单位和各类社会力量为基础的纵向层级运行架构。在横向联动方面,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街道一级联动,主要是职能部门之间的执法联动和矛盾纠纷联调联动;二是社区一级联动,围绕平安和谐,以社区党支部为龙头,以社区民警为骨干,以社区治保会为基础,以出租屋管理员、××公司治保队员、社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为主要参与力量;三是基层治安力量联动,以××地区治安联防大队为载体,整合社会各类治安力量,提高治安队伍的凝聚力、遂行力、战斗力。以纵向层级运行架构为主体,通过横向联动工作模式进行协调整合,构筑一个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效率快速、效益明显的综合运行机制。

(二)以保障有力为核心,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平台。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指挥平台,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奠定坚实的基础。以“综治大格局,群众得实惠,管理出实效,和谐又平安”为建设标准,建立街综治工作中心,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台。街综治工作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组织保障功能,表现为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硬件设施,明确职责任务和部门分工;协调指挥功能,表现为通过制订2人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和落实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运作机制;管理考核功能,表现为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加强队伍管理,进行工作绩效评估、检查考核。通过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中心功能作用,强化基层管理,完善基层服务,优化基层资源,夯实基层基础。

(三)以整合统筹为准则,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精干队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整合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治安工作队伍,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力军,以治保队员等治安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实行警民结合、专群结合,充分发挥队伍最大的工作效益。以××地区治安联防大队为载体,将辖区保安员、治保员以及物业小区、工业区、大型企业的治安力量有效整合,完善了联网基地指挥台建设,实现了勤务指挥联动。以义务平安巡逻队伍为补充,在社区民警统一安排下协助开展社区治安巡逻工作。通过治安力量的整合,达到有效的管理,高速、可靠、准确、综合性的合理安排,发挥最大作用。

(四)以科技创新为指引,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网络。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通过市场机制运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入新鲜的血液。建立健全四个层面安全防范网络:一是建设全街视频监控系统,现在街面主要路段设置了212个监控点,城中村内街内巷设置了107个监控点和5个监控岗亭。二是发动辖内物业小区、企事业单位自建视频监控系统,现我街辖内主要小区、企事业单位安装了1000多个摄像机。三是推进城中村单体出租屋视频监控小系统建设,由屋主自筹资金安装,主要对出租屋内部进行实时监控。四是推行家庭、商铺内部技防建设,积极推行“手眼通”、亿光安防、门禁系统等家庭、商铺技防。通过建设四个层面安全防范网络,动静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形成一张覆盖全辖区范围、解决重点治安问题、排除大部分治安隐患的安全防范网络。

(五)以立体渗透为手段,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宣传教育模式。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全方位的宣传教育模式,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意识环境。构筑××街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为目标,打造室内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室外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网上法制宣传服务三大宣传阵地,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宽宣传教育途径,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增强辖内居民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三、以人为本,立足长远,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一)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紧紧配合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持续发展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全面落实要始终坚持“三个结合”:一是要与上级综治工作精神相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推进要以省、市、区综治工作精神为指导,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二是要与经济发展规律相结合,以经济建设为基础,从××地区的经济发展需求和趋势出发,继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才能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具有科学性、长效性、稳定性。三是要与社会矛盾发展态势相结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将会不断涌现出新的社会矛盾类型,如何排除矛盾纠纷隐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自身的不断修正和完善。

(二)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落实和发展。

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核心,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对社会治安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是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施效果的最好诠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全面推进,要立足实际,始终以群众安不安全、满不满意为根本考虑,切实围绕社会治安问题的重点、难点和盲点,实现社会治安状况的明显好转。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融入到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群众首先做好自身、自我的安全防范,增强防范意识,减少犯罪分子犯罪机会;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进一步引导和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群众承担一定的治安防范义务;通过及时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治安信息,使群众及时了解身边的社会治安环境,采取相应地防范措施。

第5篇

在强化托底民生保障上深化改革

托底民生保障方面的改革,要以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为坐标,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民政部门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百姓富”要求,始终坚持托底思维,突出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让困难群众更充分地共享发展成果,生活得更有尊严。

一是加强救助制度的统筹。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健全完善综合救助跨部门协同协作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规范化建设,确保困难群众“走进一扇门、找到一个人”,就能申请办理各项救助。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化、标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制度配套化、管理信息化、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到2020年,城乡低保对象审核认定准确率达到98%以上。在落实现有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提高救助实效。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三是加快构建“救急难”长效机制。修订《江苏省临时生活救助办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覆盖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实行分类型、分层次、分时限的救助标准。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建立“救急难”信息网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四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省定7类对象全部纳入资助参合参保对象范围,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医保全覆盖。在按照现有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比例的基础上,加强医保补偿规定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救助政策研究,力求从政策层面尽量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上深化改革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不断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努力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着力完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政府托底、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全面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困难、独居空巢老人关爱互助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为入住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2015年全省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十三五”末达到50%。推进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培训,确保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保持在70%以上。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覆盖面,全省平均参保率力争达到35%以上。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养老机构及全体住养老人。

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福利水平。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提供扶持就业等发展利需求。在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家庭养育为基础、基本生活费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步伐,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专业服务优势,向社会散居孤儿等困境儿童群体提供服务,向社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大力开展慈善宣传,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慈善救助项目,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满足不同群体福利需求的重要手段。推动慈善超市转型升级,2015年底,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实现街道(乡镇)拥有慈善超市分别达到80%、70%、50%以上。统筹推进福彩各游戏品种发展,推动银行定投、网银定投试点工作,努力提升彩票销量,不断为改善社会福利水平积累公益金。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深化改革

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探索行业协会“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分类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改进基层社区治理方式。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社区工作台账等,切实使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效能,到202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8%以上。积极探索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社互动”,到2015年底,苏南80%、苏中60%、苏北50%的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政社互动”;2020年,“政社互动”运行机制建设覆盖全省80%的乡镇。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性、制度化实现路径和模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构建“三社联动”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依托社区搭建互动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服务管理,努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的良好局面。拓展“三社联动”内容和形式,推动建立“社工+义工”服务联系机制,倡导志愿者、党员义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

在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上深化改革

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实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兼容。

健全军人抚恤优待制度。遵循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城乡社区搭建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平台,加快构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方面协调配合、社会力量有效介入、服务对象踊跃参与的新型优抚对象服务体系。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增进重点优抚对象光荣感、幸福感。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营造全社会关怀、尊重优抚对象的氛围。加强县、乡(镇)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逐步将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环境建设等纳入长效管理机制。

第6篇

基层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突破点。因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随着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加剧,以往隐含的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凸显且尖锐化,并集中表现、反映在基层。在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部署下,基层政府面对一系列棘手的社会管理难题。无论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还是在体制、法规、政策的框架内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合理的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都迫切需要提升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没有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提升,不可能有效完成社会治理的任务,实现社会管理的目的。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夯实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是社会管理能力的核心体现和基础。只有把各项社会事业做实、做好、做到位,社会管理才会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因此,加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1)合理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权责,特别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适当调整和规范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健全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实现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的统一,加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2)建立和完善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实现地方财政能力均等化,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确保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而平衡不同区域间财政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差异,从宏观层次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与能力。(3)可以考虑开征物业税、改革资源税、将地方国有资本纳入财政预算等途径,建立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培育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稳定财源。(4)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财政管理层级,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强化省级政府调节地方财力分配的责任,调整城乡之间公共服务财政投入结构,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投入体制,加大对农村及困难地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逐步形成合理、平衡的纵向与横向财力分布格局。(5)优化公共财政资金对不同公共服务领域与项目的分配结构,重点增加社会性公共服务投入,把公共服务供给的重点放在基础教育、基本公共卫生保健、基本社会保障方面,强化基层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中的责任。(6)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和市场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方式,选择具有部分竞争性或部分非排他性特征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合同外包、许可经营、用者付费、内部市场等多种方式,构建公共服务的多中心供给体制,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组织能力,实现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元化、公共服务社会化。

二、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

统筹城乡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就其实质来讲,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综合起来解决,建立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速,适应城乡关系的变化,加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必须改革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1)推进基层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的原则,构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建立统一的基层社会管理行政机构,通过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机构建设,凝聚各方力量管理社会事务,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有序运行。(2)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将本地农民逐步纳入到统一的市民公共服务管理和福利待遇系统之中,以公安人口信息为基础,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交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与金融系统的相关信息资源,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代码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一套能够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3)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基层自治组织的管理水平。城乡社区是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是加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在充分发挥基层党委和政府在社会管理中主导作用的同时,理顺基层政府与城乡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尊重城乡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城乡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夯实基层社会管理的组织基础,实现政府社会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4)推进社会治安体制改革,完善城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进程中,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流动频繁加剧,社会经济关系、利益格局迅速发生变化,社会不同群体间利益加速分化,因利益关系引发的矛盾日渐增多,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日益猖獗,时有发生。提升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必须建立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合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健康运行。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社会管理方式是政府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进行社会管理所采取的一系列方法、途径和手段。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加强基层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必由之路。(1)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同人民群众意愿与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变目前基层政府社会管理中过分依赖自上而下地对社会实施控制和管制的方式,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方式,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从管制性社会管理向服务性社会管理转变。(2)全面梳理涉及基层社会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废止过时的政府规章,通过加强政府社会管理的法制建设,逐步形成覆盖社会管理各个领域的完整法规体系,保证社会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强化基层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的观念,注重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引导社会和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处理社会矛盾。(3)引入精细化社会管理方式,再造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利用更低的成本、更专业的管理手段,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实现更优质、更关注细节和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效果。(4)高度重视基层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构建公正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畅通、规范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把群众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5)顺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趋势,加快基层社区信息化建设,扩大网络社会管理的覆盖范围,科学划分社会管理单元网格,逐步将城乡社区全部纳入网格之中进行管理,通过建构信息化的社会管理方式,开拓社会信息收集源,及时公开重大社会问题的统计数据,加快信息的流转和处理效率,增强政府公共服务的“回应性”与“有效性”,提高基层政府社会管理的质量。

第7篇

【关键词】基层社保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建设;社保

近十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在此期间,我国的社会保险体制日益完善,医疗、养老等主要的社保项目日渐丰富并开始向农村地区扩展,制度覆盖面与基金征缴额逐渐提高。但是,我国的社保经办机构的发展却相对缓慢,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之差尤其突出,普遍存在信息化建设不足、人员负荷过重和运行机制不畅等诸多问题。加强我国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我国社会安定团结和确保人民群众利益的迫切要求,同时有助于提高我国整体的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意义重大不容忽视。

一、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事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社保事业向县级以下城镇的发展,以及社保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使得基层社保经办机构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经办机构管理出现了信息化系统滞后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保工作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效率。

(一)信息化系统还相对滞后。随着社保事业的发展,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将更多的依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支持。通过对信息管理的系统化,可以使经办机构的业务得到更好的规范和监督。但是就信息系统的现状来看,经办机构的计算机系统建设普遍滞后,对目前日渐提高的经办要求无法适应;各种信息系统进行分散管理互不兼容,难以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信息系统功能不够完善,具备多功能服务系统中的子系统还需要进一步的开发,不能提供一站式的服务。

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程度不高,各信息系统互相不兼容。业务运行系统是各自进行开发建设,并且服务功能也不同,不能有效利用业务经办之间的关系。封闭运行、分散管理构成社保机构之间的隔墙,信息资源无法共享,对综合治理不利。各种社保信息系统时常重复建设,信息化资源浪费、分散。

(二)机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着帮助人民受理国家社会保险的义务,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因而影响着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的满意度。而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名称的不统一会导致标识不鲜明,公众识别度不够高,很难为公民提供便捷的服务。如江西省,萍乡市的医保经办机构的名称叫萍乡市医疗保险管理处、机构规格是副处级,而鹰潭市的医保经办机构则为鹰潭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经办机构层级和规格的不一致同样对社保经办业务的开展和经办公作效率有影响。如在江西省脓包试点县,全省共11个试点县,其中有三个县的新农保是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统一经办。而其他县区则另外成立了农保局。农保和城保本来同样属于社会保障养老保险范围,由于另外设置部门经办管理,造成政出多门、资源浪费、工作效率低等问题。

(三)业务量剧增,负荷重。随着基层参保人数的增加,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均工作量日益增加,经办机构超负荷工作的情况十分普遍。然而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经费和编制上却没有相应增长,业务需求与经办负荷程度明显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加之经费不足造成的软硬件系统建设的滞后,对经办工作的效率有直接的影响。

二、优化基层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对策

加强能力建设是社保经办机构建设的关键。针对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根据经办机构的性质和职能,做好工作定位,解决好相应的经办能力缺陷问题,达到提高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目的。

(一)信息系统建设升级。进一步加强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实行自上而下的统一管理,构建统一、集中的大系统,集信息技术的资源优势,支撑各种业务经办,达到信息资源共享的目的。争取尽早实现对法人信息和个人信息的综合及集中化管理,通过建立社保电子档案管理方式,及时了解参保个人或者单位法人的各种综合信息,从而使管理效率得到提高。加大对硬件配套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确保资金足额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对系统建设的财力支持。扩大系统的应用范围,提高系统的应用水平,完善系统的多项服务功能。

(二)管理体系建设升级。对社保经办机构的名称和规格进行统一,以便于公众识别。如在各地级市,社保经办机构的名称统一为xx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xx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构的规格为副县级或者副处级,以方便地区间社保工作的衔接和经办工作效率的提高。通过管理模式设计,形成领导决策、专业管理、业务运行以及综合服务式的管理体系,做到领导负责重大决策;专业管理层进行监督管理;业务运营层落实政策;综合服务层负责对外服务。

(三)提高经办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社保经办机构作为社保的窗口服务单位,责任重大。社保经办机构要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现场管理,强化过程监督与考核,提高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经办人员的培训应与社保经办组织战略的近期安排和长期规划相适应,培训内容应该涉及业务知识、组织机构、公共管理、操作流程等方面。在教员、教材、培训方法上都要进行创新,做到与时俱进,培训结果要同职业资质、考核、薪酬联系起来,以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对于地区之间经办员工人数的不平衡,上一级管理机构应该合理调配经办机构人员人数,从而使经办设施的资源配置达到优化,最终提高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

三、结语

社保事业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保经办机构作为社保事业的基础重点,加强和提高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关系到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是一项政治工程,也是一项社会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因而提高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是落实服务于民的重要任务之一,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思路为指导。以改革创新城乡社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为重点,结合“人文社区、温馨家园”和“十户联防、三群联创”等城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紧扣农村稳定和发展的主题,结合部门优势,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科学引导和合理帮扶,维护农村基层稳定,使帮扶点实现提升基层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并逐步迈进新型农村行列。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安排,挂点帮扶XX乡XX村建设,按照“创建新面貌、提供新服务、完善新机制、营造新风尚、构筑新格局”的示范化创建要求,我局力争实现如下目标。

1、为挂点村争资1万元以上。

2、积极协助挂点村推进网格化管理。

3、指导村构建新型社区(村)治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一站三室一校”,即社会管理服务站,综治室、说事室、警务室,以及法律夜校,实现社区(村)服务管理与公共服务代办无缝衔接。

4、协助村庄开启邻里守望模式。协助组建邻里互助组,成立志愿服务和“红袖标”义务巡防队伍,引导和鼓励局干部职工,参加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定期上门为空巢老人、妇女儿童和精神病患者等弱势人群服务,给予适当物质帮助和精神慰问。

5、积极搞好协调,化解矛盾,确保挂点村社会稳定。协助挂点村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协会,实现全村零发案、村民零犯罪、事故零发生、矛盾零上交,确保挂点村平安、和谐、稳定。

6、协助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挂点扶村工作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日常性工作由XX同志具体联络负责,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下村时间要求

挂点扶村工作组成员,下村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时间必须每月2次以上,必要时可与业务工作脱钩,驻村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3、充分利用部门优势,扶持挂点村发展一项富民产业,解决该村贫困群众的生活困难。

4、协助挂点村建立完善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协会,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现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切实关心和关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在提供物质帮助的基础上给予心灵上的关爱和援助,确保挂点村全面平安、和谐、稳定。

5、积极营造平安法制氛围。协助挂点村设置普法长廊,做好法制宣传栏,积极开展法律讲堂和法制祠堂等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形成人人懂法、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

第9篇

关键词:数字化学习;整合资源;强化队伍;输送营养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玉山镇充分利用远程教育这一平台,开展基层社区居民素质提升工程。镇远程教育从内容到形式进行了全方位链接,并及时注入新鲜“血液”,全面提升各基层站点操作员素质,同时建立健全了“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居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远程教育这一基层助力器有效地推动了玉山镇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同时也有效地推动了党委、政府提出的“和谐玉山”建设。

一、整合资源,“建”平台

1.设备投入着重“早”

玉山镇按照“建、管、学、用”建设远程教育平台的要求,2006年1月,全镇26个社区(村)远程教育基层站点全部投入使用,建成覆盖全镇社区(村)的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通过链接省、市级教学服务平台,借助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进行教学资源和教育信息的传输,苏州市首批镇网上党校和社区教育网站投入使用,供社区(村)基层接收站点的社区干部和群众选择学习。在基层建立能实现“点播、互动、现场直播式”功能的用户终端接收点,村级建点率达到100%。

2.教学资源着重“广”

玉山镇依托有线电视网“村村通”以及社区教育中心、农村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或其他现有的电教播放点,合理利用原有电教设备建成现代化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深入了解基层群众的需求,从党的政治理论解读、政策法规、实用专业技术等专题,及时搜索、筛选、下载,有目的地储备教育资源,精心创作课程,以便于基层查找。自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平台开通起,建立终端接收站点的社区(村)全面开展教学活动,各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从业特点自主安排学习。基层站点每月至少开展两次远程教育学习活动,即“党员干部教学活动日”及“群众学习开放日”,在玉山镇学习型社区建设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3.课件储备着重“精”

玉山镇在创建成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乡镇的基础上,围绕“和谐玉山”建设,实施“333”工程,即充分利用“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江苏先锋网”、“昆山市民学习在线”三个政府确定的网站,镇社区教育中心专人有目的地下载课件并指导终端站点开展示范教学;重点建设玉山镇社区教育网站、玉山镇网上党校、玉山镇远程教育网站,三个网站各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员,精选适合本地特色的教学资源;教学资源注重“三性”,集思想性、知识性、实用性于一体,让基层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浏览最新的时事报道,最适合的实用信息及市场销售信息等。信息技术的进村入户,满足了社区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需求,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培养了一批掌握现代科技知识、技能的具有创业致富本领的新型社区群众。

二、强化队伍,“管”平台

远程教育作为信息时代基层学习的主要载体和工具,其作用日趋显现,教育的实施作用如何,队伍建设是核心。那么如何提升站点管理员、教学辅导员、技术服务员“三位一体”骨干队伍的素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的优势,玉山镇在组建队伍,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1.创新录用机制,注入站点管理员队伍新鲜血液

完善规章制度,用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工作机制的正常运行。远程教育是一种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势必要求站点管理员具备一定的电脑基础知识、因此我们对各站点的管理员进行严格选拔,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人才反哺”工程,择优选取大学生,将工作踏实、乐于奉献、对新事物接受能力强的年轻技术人员吸纳进来,作为各站点的技术骨干重点培养。

2.强化学用实效,突出教学辅导员服务作用

熟练掌握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知识和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的基本操作,了解终端系统的基本性能。根据现代远程教育节目播出安排和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教学辅导时间;按照教学要求,及时辅导,并进行必要的现场操作演示和答疑。及时了解市民在学习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提高他们的应用能力。注意收集市民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进行整理和汇报。强化服务意识,及时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3.创新培训机制,提升技术服务员队伍素质

为提高人员素质,玉山镇形成定期组织技术服务员集中培训机制。要求技术服务员培训熟练掌握学习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的连接、卫星数据的接收、专用频道接收软件的使用、计算机软硬件等知识。定期组织技术服务员进行设备运行、日常维护、软件更新、故障排除等方面对技术的培训。每年社区中心组织培训不少于4次。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实际操作、交流问答等多种形式。及时传达中央关于现代远程教育相关精神的文件、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并邀请专业人员讲解节目播放、信息上传、设备保养维护等知识,重点向技术服务员传授与远程教育相关设备的安装和调试、远程教育程序软件的操作和使用等理论知识,同时安排技术服务员上机操作练习,教师进行专门辅导,及时让操作员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全方位,多维度、多层次反复探索实践。培训结束后,让技术服务员进行交流总结,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一些重点难点汇总分析,进行培训效果的抽查,并对操作不合格的技术服务员进行了再培训。截至目前,95%以上的技术服务员都能够熟练掌握相关操作。

4.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三位一体”队伍创新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干部到基层建功立业。对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实行“三个优先”的激励政策,即招录乡镇公务员时优先考虑,招聘事编人员时优先照顾,选任副乡镇级领导干部时优先关注。分年度表彰一批优秀的站点管理员,带动其工作的积极性,部分特别优秀的管理员,还可以破格提高政治待遇,延长基层干部的“政治生命”,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形成“留得住人、拴得住心、干得好事”的良好格局。

5.创新考核机制,提高“三位一体”队伍主动性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奖惩,将远程教育工作列入年底考核体系中。远程教育2008年开始纳入社区(村)年终百分考核(占3分),与年终社区(村)分配挂钩。根据考核结果分为好、中、差三种类型,对表现特别突出的管理人员,再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站点,给予批评教育,凡是工作懈怠、责任心不强,不适应工作的操作员,坚决调整。对于不规范的站点,进行整改,从而推进远程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激励站点操作员对远程教育工作开展的主动性,努力培养一批创新型的“三位一体”队伍。玉山镇姜巷村今年力争创建江苏省示范远程教育站点。

三、输送营养,“用”平台

1.输送“生命”必需营养,构筑思想教育阵地

利用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性,中央和省级下达的文件精神、提供的教学内容能够直接传达到基层,成为社区群众学习领会党的政策的直通车,为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提供“生命”的必需营养。发挥远程教育“柔顺剂”作用,尽善尽美地发挥远程教育的传播功能扩大教育的覆盖面。有效地提高基层社区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进一步增强其服务于民的意识和本领,引导帮助基层组织明确工作目标,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夯实党在基层社区(村)的人才基础,巩固党在基层社区(村)的执政之基。丰富的教学内容,通过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的理论,结合生动的案例,突破了传统的做报告、念文件等呆板的方式,更具有亲和力、说服力和感染力,有助于基层群众及时了解和领会上级最新的政策方针,提升思想觉悟。远程教育这一直通车,输送了基层群众“生命”的必需营养,构筑了基层思想教育阵地。

2.架设致富桥梁,激发内在动力

发挥远程教育“金钥匙”的作用,用先进文化武装社区(村)干部,以此提高社区(村)干部的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致富奔小康的带头作用。社区(村)群众享受到信息化发展的成果,视野开阔了,观念更新了,知识水平提高了,有助于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第10篇

“法制副村长”扮演着法律参谋的角色,免费向基层组织和个人提供意见和建议;

“法制副村长”为乡村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村务的能力;

“法制副村长”制度实行三年来,让社会治理开了花、使法治惠民结了果,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较大改观。

党的十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又对这些思想进行了系统化的阐释,这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破解社会管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而前提就是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城镇化是当前乡村社会转型的一大趋势,转型与蜕变难免伴随着阵痛和不安。然而,发展带来的矛盾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事双方看不见解决问题症结的合理出口、找不到表达利益诉求的良性通道,容易引发过激和极端行为,可能影响社会安定与有序。这也考验着基层治理者的智慧、能耐与决心。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农村民主法治上,“法制副村长”制度可谓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一个样本。经过多年探索努力,溧阳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较大改观,乡村的纠纷在当地得到妥善处理,基层的矛盾在源头得以有效化解。“法制副村长”为何能在现代社会治理中起到“稳定器”、“减压阀”作用?如何让法治思维真正走基层?溧阳的这一新模式为何易见成效?

在对溧阳市进行采访时了解到,自2011年起,这里通过推行村(居)委聘任“法制副村长”制度,找到了破解上述农村问题的一种全新探索和创新模式。在市法制副村长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各镇(区)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以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担任“法制副村长”,扮演着农村法制宣传员、法律服务员、工作指导员、矛盾调解员、舆情信息员五大员角色。五大角色对应着五大职责,“法治副村长”肩负着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指导、调解矛盾以及畅通舆情这五项任务。在每个村委,“法制副村长”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资料都挂在显眼位置,以方便群众咨询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法制副村长”深入田间地头,了解村民法律知识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讲座,讲解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与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通过电话、网络、定期值班、定期上门走访、小组集体会议等多种方式,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村民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帮助农村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制副村长”用村民听得懂的话讲法律,用群众身边事讲法的说法方式,给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讲座场场座无虚席。针对村企业在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劳资纠纷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开展法律讲座等法律服务,为企业解疑释惑,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平稳发展。可以说,“法制副村长”扮演着法律参谋的角色,免费向基层组织和个人提供意见和建议。

“法制副村长”不仅让村民受益,村干部也尝到了甜头。“法制副村长”列席村委会召开的有关民主法治建设、涉法事务调处等方面工作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协助村委会制定、修改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确保内容及制定程序合法;受邀审查村中各类经济合同,对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协助村委会做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副村长”为乡村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管理村务的能力。

“法制副村长”制度实行三年来,让社会治理开了花、使法治惠民结了果。农村基层治理出现较大改观:村民百姓遇到利益冲突矛盾,不像以往那样恶语相向、挥拳动手,而是寻求村(居)“法制副村长”协商处理、理性解决;基层干部碰到民间纠纷难题,也不再捉襟见肘、疲于应对,而是有了“法律军师”出谋划策、解围纾困;村(居)矛盾做到了不上交;村(居)遇事不上访;大部分矛盾得以在基层化解。据统计,从2011年12月到2014年6月底,“法制副村长”共帮助修改村规民约81条,审查各类合同298份,累计开展360多次法制讲座,成功化解了653件纠纷,其中重大积压矛盾48次。目前,溧阳所有175个行政村已经村村配备“法制副村长”。群众逐渐懂得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联系“法制副村长”,听听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村干部感慨地表示,深入基层,将法律服务工作“沉下去”,有效践行了群众路线,真正解决了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破解了农村涉法难题。

“法制副村长”真的这么管用?这项制度到底神在哪里?应该说,这得益于该项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公益性。一方面,“法制副村长”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和深厚的阅历,能结合农村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另一方面,“法制副村长”具有中立身份优势,他们不是村官,也并非本村人,作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在开展工作时更易一碗水端平。此外,“法制副村长”具有公益性优势,不向村民收费,也不拿政府工资,排除了预设立场嫌疑,依法依规处理问题,易建立信任,达成共识。

第11篇

新建地方高校主要是指高校扩招以来由专科升为本科,由地市政府管理或者省市共管,以地方财政拨款和收取学费为主要办学资金来源,生源大部分来自本省的地方性大学。[1]由于市场经济对法律人才需求的激增,许多新建地方高校也都设有法学专业。但与传统名校的法学专业相比,这些新建地方高校的办学实力显然较弱,其在办学竞争中显然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如何准确定位、办出特色、谋求生存和发展,已成为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最迫于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法律及法律实践都是地方性

知识尽管目前学界对于地方性知识的界定众说纷纭,但地方性知识无疑是与普遍知识相对的一个概念,它强调的无疑是一种新型的知识观念,其地方性一方面旨在强调特定的地域,另一方面在于强调知识形成所依赖的特定情境,包括由特定的历史条件所形成的文化与亚文化群体的价值观,由特定的利益关系所决定的立场、视域等。[2]具体而言,地方性知识乃是某一特定区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抑或一个村落)的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所自主生产和传递的以文字形式保存的地方文明和以非文字形式保持的地方民俗、习惯、信仰和思维方式。[3]正如中医在疾病治疗中往往表现出神奇的功效一样,地方性知识对于当地事物和事件具有普遍知识无法企及的解释与调节能力,这也正是地方性知识的魅力与优势所在。正如苏力教授所言:“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了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4]法律在本质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因为法律不是单纯的哲学范畴抑或逻辑体系,它乃是特定时间特定地域的民族生活经验的总结。无论是一般性的法律概念,还是具体性的法律知识,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下生成,是对特定场域中的现实社会关系的概括。也正因为如此,只有站在具体地方性的文化背景之中才能深刻理解法律的意义。尤其是被称为“活法”的民间法,它生于民间,在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逐渐形成,乃是一种典型的地方性知识,且对当地民众的行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这些民间规范作用于不同的地域,在当代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法律知识的地方性以及不同地域的法律文化的多元与差异,各地的法律实践无疑更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这种知识是在司法活动别是在近代司法职业化进程中逐步生产并再生产出来的”。[5]法律实践的目的乃是要保证法律的有效运作,而这总是需要更多更具体的地方性知识来应对具体的个案。比如在笔者所熟悉的某县法院,所有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尤其是男孩)归属的裁判原则并不是严格依照《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而是遵循“孩子在谁手里就判给谁”的原则。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该法院解决的该类纠纷大多发生在农村地区,而在这些村子里,妻随夫居,即便是离婚,孩子肯定也是在夫家,且孩子的抚养权归夫,女方一般也不会反对。(因为女方如果再婚的话,带着孩子很难找到“好婆家”),况且“孩子抚养权”的执行会非常困难(实际上几乎是不可能)。事实证明这样的裁判在当地社会中为多数人所认可。而如果是在城市,这可能是不可理喻的。可见,在不同场域中,法律实践的具体知识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律实践过程中,除了要重视国家的法制外,更要重视地方的文化、传统、习俗等地方性知识,而这些知识无疑也是法学教育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二、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办学

目标的地方化“制定大学战略目标的关键是找准自己的定位”。[6]新建地方高校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最为关键的是合理定位自己的办学目标。而学校办学目标的定位一定要着眼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学校自身的条件。尽管新建地方高校在生源基础、科研条件等方面都无法与国家重点大学相比,但由于其拥有个性化的专业设置、特殊的人文环境、靠近乡村的地理位置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与地方密切合作的关系,新建地方高校有着明显的立足基层的区位优势。基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方向与特色办学资源,新建地方高校的办学目标定位应反映出强烈的地方取向,即应以培养地方需求的应用性与服务性高级专门人才为办学目标,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走“立足地方、依托地方和服务地方”之路。[7]只有坚持办学目标的“地方化”,新建地方高校才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办学竞争力。同理,新建地方院校的法学教育应当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为地方提供应用型的法律人才,尤其是合格乃至优秀并且服务于基层的法律实务工作者。尽管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不容乐观,社会(尤其是东部沿海城市)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似乎处于一种饱和状态,但实际上服务于作为法治事业关键部分的基层社会的法律人才数量极少。所以笔者认为,地方高校尤其是新建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不能一味的坚持“国际化视野”,应该着重培养熟悉基层社会实际情况、服务于基层社会的应用型法律人才,这应当定位为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的办学目标。法学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而基层社会的法律实践是一种典型的“地方性知识”,即由于地方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传统习俗等方面的不同,抽象的法律制度在各地实践中可能需要灵活实现。尤其是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基层社会更是急需一批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熟练掌握当前各种法律规范,了解基层社会实际情况并能把所学法律知识灵活应用于基层社会实践的优秀司法干部、优秀律师、优秀法律服务人员、优秀企业管理人员、优秀村官等活跃于基层社会各行业的法律人才。以菏泽学院法律系为例,自2002年建系以来,一直以满足菏泽基层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为办学目标,已经为菏泽市基层司法机关和其他各部门、行业培养了大批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据不完全统计,菏泽学院法律系有90%以上的法学毕业生都选择了在基层法律实务部门或企业或农村工作,而这些部门往往是那些重点高校不愿意去的地方。而且这些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好评,有的已经成为基层司法部门的骨干,有的已经成为基层政府部门的主要领导,有的已经成为地方知名律师,有的成为地方知名企业的管理人员,有的成为优秀村官。菏泽学院法律系也因此在本地生源中极具吸引力。这种地方高校的办学实例反映出地方高校培养的法学毕业生对基层社会的认同感和职业使命感,也证明了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基于自身的现实条件准确定位的重要性,证明了新建地方高校法学培养目标“地方化”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三、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办学

特色在于“地方化”“任何时代记录下的民族或民众的法律只不过是一种始终存在变化着的文化演变过程的静态表象……如果法律不在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历史领域中加以观察,那么,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难以理解的。”[8]法律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因为法律的生成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环境。而无论一般抽象的法律概念,还是相对具体的法律规范,都必须放在特定的地方化的语境中去理解。在这种意义上来看,法律的实践知识更具有地方性特色,因为“这种知识是在司法活动别是在近代司法职业进程中逐步生产并再生产出来的”。[9]在司法实践中要保证法律的有效运作,运用具体的地方性知来应对个案往往是不可避免的。正是法律及法律实践的这种地方性特质为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开创了一种新的思路。如上所述,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更应注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也就是说这些人才将来要面临的是基层社会特定文化环境中的法律实践。而从与基层社会的联系、对基层社会特定文化环境的了解方面来看,新建地方高校恰恰有着重点高校不可能拥有的地缘优势。这种地缘优势当然为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提供了优势的教育资源。首先,基层社会法律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不仅为新建地方高校的法学教师提供了课题资源,为学生提供了通过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来认识基层社会实际的机会,更是为新建地方高校在实践中培养人才提供了与基层社会实际密切结合的特色发展之路。其次,地方司法实践中所造就的“地方性”法律专业人才,有着丰富的地方工作经验,更深刻地了解基层社会。让他们走进课堂,通过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与学生交流,可以使学生对社会有更深入的了解,掌握许多教材上不可能学到的东西,从而为将来投身于基层的法律实践积累必要的经验。菏泽学院法律系目前全系所有老师主持或者参与的科研课题都立足菏泽社会实际,并且全系所有学生都分组参与其中。教师经常带着学生们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并参与社会纠纷的解决(尤其是农村社会的纠纷解决,大多在乡镇派出法庭或者村委会)。这些课题的开展,一方面加强了法律系与地方社会的联系,扩大了法律系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也使学生更深刻地认识社会,更深入地理解所学理论知识。此外,法律系除了邀请本地尤其是基层法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到法学院讲课外,还经常邀请村官、市县人大代表等到法律系与学生交流。通过这些特色教育的开展,同学们获得了许多其他高校的法学毕业生不可能拥有的具有明显“本土特色”的司法实践知识。四、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办学特色的实现路径地方性的法律实践知识为新建地方高校的法学教育提供了特色的“地方性”资源,新建地方高校应该在合理定位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优势资源,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密切结合,不断创新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走“地方化”的特色发展之路。具体而言,新建地方高校可以通过以下几点实现法学教育的地方化:首先,加强与地方各部门的合作,建设多元化的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指引下,新建地方高校应该努力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参与法律实践的机会,要充分利用地方办学资源,加强法学教育实践平台建设。比如可以和县区基层法院联合举办模拟法庭,设立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与地方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办诊所式法律教育,与地方企业或其它单位联合建立实习基地等等。与这些实务部门联合开展法学教育,可以充分发挥其所具备的真实法务环境和其人员实践能力强的业务优势,为培养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创造必要的外部条件。地方高校法学院可以和这些部门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这种办学模式不仅可以让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法学理论知识的认识,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还可以让学生体验到基层社会司法实践的重要性、趣味性,加深学生与基层社会的情感,为学生毕业后更好地服务基层做好充分的情感准备。其次,改革授课方法,努力推行导师制。传统的知识灌输式教学方式很显然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其结果不可能实现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因此,新建地方高校必须加强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根据本校办学实际,努力创新实践教学方法,以使学生能够在老师的指导下处于“边学习边实践”的状态。比较有效的方法就是推行导师制,通过有实务经验的导师(可以是本系现有师资,也可以是校外兼职人员)对学生进行面对面有针对性地指导,这样不仅可以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法学知识的积极性,还可以提高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热情,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当然,导师制应该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各位导师切实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工作重心,而不是仅仅流于“案例教学”的教学形式。再次,创建有地方特色的师资队伍。有特色的师资队伍是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育地方化的重要保障。而据笔者了解,目前全国各新建地方高校法学教师都引进了很多法学研究生,而这些教师除了曾在司法实务部门实习过一段时间以外,其到高校工作后就基本不再接触司法实务,司法实践知识甚为匮乏,对学生的法律专业知识的教育只能是“纸上谈兵”。这种师资状况显然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新建地方高校法学院系要围绕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办学目标,努力提升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可以通过制度建设促使现有老师积极参与司法实践,也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让法学教师到司法实务部门挂职锻炼,以此来增加现有教师的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可以聘请实务界的相关人士到学校兼职授课,或者经常性的开办讲座,从而形成交流培训、合作讲学等形式多样的教师成长机制,进而建设一支熟悉“本土社会”,教学经验丰富,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第12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以巩固和完善基层法治平台建设为目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努力打造设施完备、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素质优良、职能彰显的高水平规范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平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通过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持续打造司法行政基层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司法所内涵式发展,全面提升司法所基础保障、管理水平及履职能力,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到2022年底,所有司法所达到提档升级基本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司法所党的建设

2.完善司法所组织体系

3.提升司法所队伍建设水平

4.优化司法所所务管理

5.强化司法所基础设施保障

6.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7.积极打造“智慧司法所”

四、创新举措

坚持示范引导,争先创优。立足新时代司法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修订市级示范司法所标准,组织开展示范司法所创建复评活动,加强示范司法所动态管理。通过培育典型,树立标杆,强化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氛围,不断提升全市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

坚持整合资源,协调联动。积极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系统内资源,通过开展结对共建、挂职锻炼、交流任职、驻点实习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司法所力量,提升司法所服务能力。加强司法所与基层综治、公安、等工作部门协作配合,打造基层综合性、一体化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常态化机制。

五、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05月—2022年6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下半年)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结合本地实际,分级分层抓好示范点建设,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好的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推出一批立得住、有特色、效果好的品牌。要在司法行政内网、外网首页开辟行动计划专栏,宣传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加强工作信息和典型经验交流。要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宣传司法所在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方面工作成效,充分展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为民的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