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股权代码  102064
0
首页 精品范文 社会治理新格局

社会治理新格局

时间:2023-08-04 17:24:5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治理新格局,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治理新格局

第1篇

[关键词]维稳大格局; 社会管理创新; 科学发展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我省近些年来经济与社会发展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得益于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今后我省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还必须依赖于稳定的发展环境。为此,积极谋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探寻维护我省社会稳定的长远之计,力求以全新的“维稳大格局”理念和完善的“大维稳”工作理论体系,推动河北“大维稳”工作深层次和全方位大发展,不仅是河北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创新河北社会管理的有效之举,这对于破解影响和制约河北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体制性、机制,实现河北的稳定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构建维稳大格局在河北稳定和谐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着力构建党政统揽、群众参与、协调统一的“大维稳”工作格局,为加快河北经济和文化强省的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将成为我省科学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长期任务。

(一)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建设和谐河北的必然选择。当前我省既处于难得的重要发展战略机遇期,又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违法犯罪高发、社会矛盾复杂的特殊时期,维护稳定工作领域出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省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此,准确把握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不和谐、不统一因素,找准当前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遏制不断滋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力求在发展过程中达到新的维稳动态平衡,必然成为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职能部门的重大责任,也是理论工作者不断探索和深入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

(二)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实现河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践需要。发展是硬道理,没有发展就没有活力。当前,我省正处于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社会矛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处理好稳定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战略重点,积极构建“大维稳”工作格局,为“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不仅是实现河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践需要,也是我省当前的一项重要使命和历史任务。

(三)构建维稳大格局是创新社会管理,提高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客观需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是我省当前推进社会建设,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十提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 的社会管理新格局,为我省维稳大格局内容的丰富和完善,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治保障。以十精神为指导,我省积极构建并不断丰富完善“大维稳”格局,努力实现社会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动态平衡。就必须跳出“就管理论管理、就维稳论维稳”的思维定势,要以保障与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与落脚点,以宏观的视野、战略的思维、科学的指导,创新的思路来重新思考和规划维稳工作,构建一个从源头上、根本上、全局上解决问题的“大维稳”格局,不断提升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当前我省社会矛盾随社会变迁表现出的新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社会矛盾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类社会矛盾,而且随着各种社会变迁因素的影响,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一)因土地征迁引发的纠纷明显增多。伴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必然涉及到土地征迁。近些年来,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一直成为影响我省稳定的重要因素,包括拆迁政策不一、拆迁安置异议、工程施工影响、征地补偿分配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这此矛盾纠纷因各方利益诉求和其他种种原因,许多没能得到及时解决而搁置下来,加上新的征迁矛盾和问题不断产生,新旧矛盾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致使征地拆迁矛盾呈明显增多趋势。

(二)以激化甚至诉诸冲突的方式解决矛盾成为一些人的矛盾选择方式。调查中发现,我省在很多地方社会矛盾的互动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有些人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将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或是通过其他渠道能解决的问题,往往采取激化、尖锐、甚至恶性冲突的方式,如围堵、冲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拦截公务车辆;将生活不能自理者遗弃在接待场所;堵塞、阻断公路、铁路交通等种种激化的社会矛盾互动方式,非常影响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氛围。

(三)民众空前重视自身权益的维护,民生需求甚于政治诉求。虽然中国现阶段的社会矛盾涉及面广泛、种类齐全,但是,从社会矛盾形成部位的角度看,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的形成多集中在与基础民生或民众切身物质利益直接相关的部位。以往我省的社会矛盾多为浅层次的问题,多表现为普通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而近年来,则明显地表现为改善环境生态、维持较高的社会福利水准以及劳资纠纷、医患矛盾甚至影响民众日常生活的物业管理纠纷等,呈现出特殊的时代背景条件下,我省社会矛盾的一些明显特征。

(四)社会的多样化致使矛盾解决复杂化。转型期我省发生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波及范围大,影响人员多,社会影响广,涉及的主体利益差别甚至超过很多人的心理承受度,形成稳定共识的难度进一步增大。尤其是往往关系到某一群体或多个群体的共同利益,涉及的范围和人员较为广泛。一件偶发的社会矛盾事件,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出现“交叉感染”,引发多起社会矛盾事件。伴随着突发性和未可预期性大为增加,使得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增加了矛盾解决的难度。

三、我省构建维稳大格局的路径选择及完善对策

(一)培育社会管理新理念,开拓社会维稳新思路。在培育社会管理新理念构建维稳新格局上,应强调社会治理的公共性,强化“人本、法治、服务”的观念;强调在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由传统“一元”治理向现代社会“多元”治理转变;实现由治标管理向源头治理、治本管理、系统管理思想转变;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共同治理方式和方法,以多头并进、群策群力、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全新理念,实现我省社会矛盾的根本治理和有效遏制。

(二)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维稳合力。通过着力构建党政统揽、群众参与、联防联动、协调统一的“大维稳”工作格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型维稳运行工作机制;构建综合治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维稳办、办、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大调解领导协调等多个维稳部门协同配合,多种调处方式多管齐下的维稳新格局,督促各级各单位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高协调运作能力,形成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合力,提升维稳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加强基层维稳工作,夯实基层维稳基础。维护稳定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我省应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突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导向,坚持做到领导精力上倾注基层,人力配置上充实基层,财力物力上保障基层,政策待遇上优先基层,确保把有经验、有水平的工作人员留在基层,矛盾纠纷尽力化解在基层。从人、地、物、事、组织等基层管理要素入手,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

(四)依法疏通群众诉求渠道,科学调处社会矛盾。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各利益阶层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已成为当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应主动提供多种利益诉求表达和沟通渠道,让各种意见能够在合法、合理的平台上畅所欲言,充分表达,并及时疏通、逐步调解。对社会情绪和社会矛盾的疏导和调处要讲究策略、依法进行,充分运用诉调对接、调访对接、人民调解与行政和司法调解对接等形式,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理结”和“利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特别是对于一些较复杂、较难预测的矛盾纠纷,组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大调解格局的疏导和舒缓作用,特别是注意调解疏导后的随访工作,以免再次受到不良情绪的诱导和影响。

第2篇

导读:改革开放后30多年由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群体的深度分化,我国社会结构已由“总体性社会”演变成了“多元化社会”,并在阶层结构方面表现出了某种“分化”与“断裂”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再次构建起较为有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更新管理理念、改进治理方式、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对我国当前及未来的社会建设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并首次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而为开启一个社会治理的新时代树立了风向标。

由于特殊的国情,改革开放前30年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是“全能型国家管理”和“总体性社会治理”的重叠并行,致使社会严重依附于国家,社会治理与国家管理高度一体化和政治化。基于此而建构的“国家―单位―个人”的一元主体、单线条的社会治理格局曾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有效地维控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基本秩序和稳定局势,但也同时窒息了应有的社会活力。改革开放后30多年由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和利益群体的深度分化,我国社会结构已由“总体性社会”演变成了“多元化社会”,并在阶层结构方面表现出了某种“分化”与“断裂”的特征。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再次构建起较为有效的社会管理新格局,更新管理理念、改进治理方式、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对我国当前及未来的社会建设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从社会管理实践向社会治理创新的转变既表明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积累,也体现了国家治理的策略性、阶段性与能动性。通过回溯社会主义中国的社会治理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在单位制社会时期,虽然国家也非常注重各个发展阶段的社会管理问题,但从总体上来看,国家并未针对社会领域的新变化而做出重大的管理布局,最终导致一直沿用旧有的思维框架来处理社会领域的新问题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惯习”。而即使是在利益分化的单位制社会解体时期,由于诸种因素的羁绊,国家也未能建构起较为系统而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国家与社会的同构性在某种意义上导致了社会治理实际上被长期淹没在国家管理体系之中,因此对许多社会问题的治理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新时期,党和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宗旨在于:试图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实现社会治理从“总体-支配型”的管制模式向“技术-治理型”共治模式的转变,以实现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的显著提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以往突出强调的“社会管理”改为了“社会治理”,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表明了党和政府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一种变化。“社会治理”不同于传统的“社会管理”:(1)从主体构成上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和国家,一般带有强制性,而“社会治理”除了国家和政府之外还特别强调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体等社会力量的参与;(2)从方式上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一般都以带有行政性的管制方式为主,而“社会治理”的方式除了行政方式以外还强调法律、市场、社会自助互助、思想道德建设等多种方式和手段的运用,强调各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倡导公开、透明、法治化的管理活动;(3)从方向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一般是单向式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比较多,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双向的多元主体间的平等互动;(4)从内容来看,“社会管理”多以行政管控的内容为主,而“社会治理”则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种公共服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5)从目的来看,“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维稳”几乎成了其最终归宿和最高要求,而“社会治理”则是为了培育更大范围的公民社会和提供更广泛的社会参与渠道;(6)从权利配置来看,传统的“社会管理”多是以政府的集权式管理为主,以单纯的强制性秩序维持为核心目标,而“社会治理”则强调政府管理要多给社会放权,并为公民的增权提供机会和便利。针对社会治理的这些特征,笔者认为,其相关的策略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实现“为民服务”思维向“与民服务”理念的转变。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从自身的优势视角出发来进行思考。以基层社区为例,可尝试改变以往的“社区需求或社区缺失”为取向的“需求模式”,而替代以社区优势或社区强项为取向的“优势模式”,强调应该用一种“优势视角”或“能力镜片”去了解基层居民的实际需求。

二是寻求社会治理方式的柔性化转变。社会稳定的“刚性”思维必定会导致“刚性社会管理”,这种管理的缺陷在于无法发挥社会治理主体的能动性,甚至会导致社会矛盾的积聚。而柔性社会治理则是“以人为本”的治理方式。它采用的是以理解和把握社会治理客体的心理与行为规律而施以的、非强制性的治理手段,其主题是“规律、非强制、潜在以及自觉”,即治理依据是心理和行为的规律、方式方法是非强制性的、对人的影响是潜在的以及最终目标是让民众自觉行动。

三是以“协同政府论”促进社会治理体制的优化。基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运用“协同政府论”,至少可以达成四种目标:一是综合考虑消除治理体制内部的矛盾和张力,提升治理系统的整体效能;二是通过消除不同治理项目方案的重复与冲突来更科学地使用各种资源;三是在相关治理部门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加强合作和传递优秀理念,从而形成一种“协同性”或更加明智的治理方式;四是从服务民众的角度出发,提供一套更为完整或“无缝隙”的服务方式。

四是努力提高广大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投入度。相关经验研究表明:参与相关决策过程能够赋予参与者对自己的生活方向和周围环境一定程度的控制权,有助于参与者成为负责任的行动者,并产生强烈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就当前我国社会建设而言,社会治理多依靠政府的宣传与推动,并通过行政手段来动员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参与,社会参与始终处于浅层化的初级阶段。对此,必须予以改变。

五是加快建立社会治理效能评估的指标体系。近些年来,国家也开始重视群众评议政府服务绩效,诸多层级的政府部门都开展过不同形式的群众评议政府服务绩效活动。这些活动实践的成效表明:要使社会治理绩效评估形成长效机制,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结构完整、功能配套、操作易行的评估体系,并体现出分部门、分项目、分层次、分地区的特点。

总之,我们应着力于促进传统的“总体-支配型”的社会管理转向“技术-治理型”的社会共治。这种社会治理模式是专门指针对社会领域出现的各式问题,既依靠“嵌入监管+行政吸纳服务”的逻辑来改变政府既有的社会治理体系结构和行为模式,也通过对基层社会自身优势的多维视角考量和切实树立以公共服务为本的治理理念,来不断地改进社会治理的程序与技术,提升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从而最终达到整个社会的“善治”。

第3篇

2010年中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主要思路是,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总体设计、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行试点、稳步推进,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改革的主要任务:

1.科学分类。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事业单位划分为主要从事公益服务、主要承担行政职能和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类别。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改制为企业;只有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但要强化公益属性,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

2.实行政事分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推进管办分离,逐步取消与行业管理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探索多种形式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5.推进以养老保险为重点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政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费纳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费用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做好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

6.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公益事业领域。推动社会事业领域相关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7.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促进不同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和完善财政支持公益事业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原则,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有的给予全额经费保障,有的给予一定经费补助,有的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4篇

【关键词】社区体育组织 社区治理 居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G80-3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政府行政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职能得到了转变,我国的社会管理模式也逐步走向多元化。在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区体育组织逐渐成为新格局下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创新载体,发展日益壮大,治理成效备受期待。

社区体育组织在社区治理方面有着极大优势

创新社区治理多元格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我国社会治理模式走向多元格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格局和依法治理的要求,这对于社会治理落脚点的社区而言,是一次重要改革,有效推动了社区体育组织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权力的下放,为社区体育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创造了机会和政策依据,也改变了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有利于构建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模式。

推动居民参与渠道丰富。在如今“小政府、大社会”和“多元格局”时代要求下,社区治理归根结底依靠社区居民自身,居民的积极参与是社区治理的本质所在。在社区建设和发展实践中,社区体育组织成为连接基层行政单位和社区居民的桥梁已是必然选择。面对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社区体育组织可以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向基层行政单位提出诉求,然后由社区体育组织率领广大居民协作完成共同目标,达到“自助、助人”的效果。

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在运行服务项目上,社区体育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在依法依规、协商共进基础上积极参与,充分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兴趣,也提高了社区服务项目的效益。

定位不准、资金困境、人才短板等问题,严重制约社区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

定位不准,运行受到限制。社区体育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和角色,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争议,一些社区认为,社区体育组织只是由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并没有强大的支撑力度和丰富的资源,没有足够的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务,自然也就不能有效参与社区治理。一些政府官员、基层行政单位人员依然遵循传统的管理模式,把社区体育组织看成政府的下属组织,对社区体育组织进行管理和控制,甚至插手其提供社区服务和资源分配等,并没有把重点工作真正放在社区治理上来,这严重限制了社区体育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

法制不健全,缺乏法律保障。目前,社区体育组织的运行面临着“法外之难”,我国法律法规未对社区体育组织的地位、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它在进行社区治理过程中无法得到保障,处于游离状态,在“夹缝”中生存。现实生活中,两者之间关系处于模糊状态,一方面社区体育组织受到政府的过度管控,影响治理效能,无法充分发挥治理能量;另一方面政府对社区体育组织的规范管理没有法律依据,在某些方面,社区体育组织在履行职能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同时导致政府无法依据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社区体育组织进行规范管理,使二者关系陷入模糊状态。

资金欠缺,运行瓶颈突出。资金短缺,是社区体育组织运行的一大瓶颈。目前,社区体育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区居民自筹,方式不够多样,渠道不丰富,存在不稳定性。虽然我国大力支持社区体育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每年会以不同方式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但是实践中,资金匮乏依然是社区体育组织发展的阻碍。此外,社会捐助,包括单位和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对社区体育组织雪中送炭,但是无法保证数额,这种资金来源渠道也不稳定。社区居民自筹也是社区体育组织资金来源的一种方式,但居民自筹基本均为小数额,在社区治理的浩大工程中,无疑是杯水车薪,而且,一方面会打击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使社区体育组织内部涣散,另一方面会使社区体育组织的初衷异化,有“买卖或交换服务”的嫌疑,影响组织形象,引起居民不满,最终阻碍社区体育组织参与社区的有效治理。

人才缺乏,组织治理失衡。社区体育组织近年发展迅速,而对口人才的培养却无法满足社区体育组织的治理需求。目前,我国社区体育组织成员大多是社区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老年居民等不具备专业社工知识、综合能力不高的社区居民,这就决定了社区体育组织的治理水平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社区体育组织缺乏专业社工,组织内部成员结构不科学,知识结构不健全,且人员流动性大,开展社区活动随意性较大,缺乏专业化、系统化。专业的社会工作理念、价值没有在实际治理中得到落实,在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同样不健全的情况下,社区体育组织很难保证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多方协作落实相关措施,努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在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区体育组织逐渐成为新格局下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创新载体,因此社区体育组织的发展壮大成为社区治理中的重要部分,需要多方协作,落实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破解治理困境,全面激发社区体育组织活力,进而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自身水平。完善社区体育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根本保障。首先,要转变自身观念。社区体育组织要对自身进行准确定位,转变观念,认清职责,要及时更新观念,通过突破观念上的瓶颈,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其次,要加强人才建设。强化组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引进的同时,更要注重队伍内部的建设,建立健全与高校、研究所等机构的合作机制,为社区体育组织培育、输送专业人才。最后,要完善监督体系。社区体育组织的良性运行离不开多方的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以居民整体利益为标准,也可建立媒体监督机制。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体育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区治理,通过舆论的力量对社区体育组织实行法律和道德的双向鞭策。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对治理中履职不力、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进行职能整合,理顺多元关系。社区职能繁多,主体繁杂,街道、居委会、社区体育组织等不同主体履行不同的职能,而居民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要想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就必须明确各主体职能,理顺多元关系。明确主体职责是重中之重,明确社区调整和网格划分、社区组织架构、街道及社区的职能、社区服务清单等标准,实行“三事分流”,政府事务、社区事务、居民事务“三事”,按照减少管理层级、推行扁平化管理的思路,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把服务性职能和服务审批性事项适当下放到社区,社区原则上不再承担经济事务工作,主要按照服务清单,承担民生服务等职能。使得社区体育组织消除行政化,专门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精简社区政务事项,实现职能归位。

政府引领方向,提供政策保障。政府在我国社区建设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调控作用,在方向、政策等方面有效推动了社区体育组织的成长。首先,要加强立法,对社区体育组织的地位、职能、作用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不仅使社区体育组织在法律上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也使社区体育组织在履行职能时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在事权的转变过程中,政府应该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向社区体育组织提供相应的经费补贴,使其能够正常开展活动,提高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有效性”,并建立财政奖励制度。同时加强调控规划,“按照社区需要、群众需求,培育与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层次丰富、结构优化、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大力引进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较强服务能力的优秀社会组织及其项目落地,培育立足于本社区实际的草根型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最后,政府要加大对社区体育组织运行发展的硬件、软件支持力度,提供科学适度的引导,推动社区体育组织公信力的增强。

(作者单位:安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①江正平、赵莹莹:《基层政府在城市社区自治中的角色重塑》,《中州学刊》,2008年第6期。

第5篇

在经香港飞向巴厘岛的途中,我阅读了香港几家报纸讨论两地冲突的文字。有意思的是,专栏作者们普遍针对的不是大陆人,而是香港政府的政策。他们认为港府高层在大陆“双非”孕妇的问题上做出了错误的决策,客观上强化了两地的冲突,要为当下局势的恶化负主要责任。

坦率地讲,阅读这些文字时,我确实感受到了明显的文化时差:卷入冲突的大陆学者往往笼统地指责香港人,香港知识分子批评的矛头则主要指向政府。就我所阅读到的文字而言,他们虽然也对少数言辞过于强硬的大陆学者反唇相讥,但很快就会将反思的重点调整到政府和政策层面。

造成这种文化时差的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是社会体制。香港已经建成相对成熟的公民社会,中国大陆总体上还走在建设公民社会的途中;在公民社会中,个体是普遍的权利主体,习惯于理直气壮地向政府问责;前公民社会的成员则习惯于服从强权,压制他们眼中的弱小者;正是由于这种文化时差,我们的学者批评港人,港人则批评自己的政府;前者将冲突归结为人性的弱点,后者则追查政府运作机制的欠缺。显然,这是两种精神高度不同的批评方式。

只有承认文化时差的存在,我们才能理解香港人的普遍心态,明白特定背景中的利益博弈。香港文化是公民文化,公民权益直接与是否具有公民资格相关。如何协调新出现的宏观公民关系无疑是个微妙的课题,需要决策者进行周全的规则设计。无条件地要求香港人接受新格局和排斥内地公民,都算不上公平,然而,恰恰是在需要香港政府表现出高超的治理智慧时,他们所制定的游戏规则出现了明显的漏洞:大陆孕妇有权在香港生育不等于其后代一定享有公民权,而香港政府却偏偏沿从了这个制度设计。于是,大陆孕妇享有的公民权超出了港人的心理底线。当他们发现了政策漏洞,而港府的反应却不够及时时,其内心的不平衡感会迅速增加。

当然,香港的公民社会虽然相对成熟,但其内部也存在不可忽视的文化时差:少数港人(主要是底层个体)怀有过时的优越感,喜欢居高临下地打量、审视、评价大陆公民,企图以素质的高低划分公民权利的等级,这同样也背离了广义的公民文化精神――虽然有“一国两制”的政策,但回归后的港人和大陆人已经是同一国家的公民,应该从公民交往的角度解决问题。彼公民也,吾公民也,我们作为一国公民自有其平等之所在,居高临下地打量、审视、评价本国公民绝非恰当之举。你可以指出其他地区公民的欠缺,但不能假定“大陆人”和“香港人”之间存在鸿沟,随意缩小其他公民的权利边界。至于“蝗虫”之类的隐喻具有明显的种群歧视意味,属于野蛮时代的语境。这种歧视同胞的苗头如占上风,将危害香港公民文化的根基。因此,对于香港来说,消除内部文化时差,倡导广义的公民精神,也是当务之急。

既然最近的风波同时源于文化时差和利益冲突,那么,我们就应该同时在两个层面上解决问题。这可能是个漫长的博弈过程,双方或许要花很长时间寻找答案。关键的是,双方都必须放弃各自优越感,学会理性对话。大陆同胞应该学习港人的公民意识(尤其是权利观念和法制精神),香港人则应该建立与新格局相称的大公民观。只有进入公民交往的层面,文化时差才会逐步消除,利益上的摩擦方能在对话、博弈、协商中缓解。在这个过程中,双方都应该更多地在政策层面思考问题,筹划以制度建设消除文化时差和利益冲突的有效途径,创造更有包容性的新公民文化。不这样做而任由地域攻击升级,默认同文同种的华人分化为“狗”和“蝗虫”两类生物,岂不是莫大的黑色幽默?

第6篇

党和国家提出了要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并明确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法治保障”要求。那么,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首要方面是理念的更新,另一个是方式方法上的转变。当前社会管理的方式存在一个显著的矛盾性发展,即管理设备与技术越来越先进,然而管理手段却依然像过去那样粗放与粗暴,暴力执法经常被人们所诟病。究其原因是,虽然社会管理设备的性能是提高了,但我们在社会管理理念上却没有与时俱进,作相应的调整与转变。如,我们早就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但是有些管理者和执法者缺乏严格依法办事的精神,把法律当作管理老百姓的工具,某法律对自己的管理工作有利则要依法执行,如果对己不利则放置一边。他们仍然没有从最为根本的观念上进行转变,对社会管理法治理念存在诸多误区。中央已提出要用法治思维武装领导干部和管理者的头脑,要用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但由于法治理念未及时更新,尚未来得及对社会管理法治的支撑要素做出相应的调整。而社会管理法治理念的及时更新,则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动力与引导,促成社会管理创新内外部动力的一种及时回应,这种回应反过来又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稳步推进。

二、法治理念更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

前已述及,我国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理念的更新及社会管理方法与方式的转变。理念的更新是首要的,这是因为理念更新是行动创新的先导,人们的思想和眼光决定人们的行为选择。一个没有法治思维的领导干部,很难想象他在解决所遭遇的社会管理问题时会想到用法律解决问题;人们具有不同的法治理念,就会对社会管理中的问题与做法有不同的认识,就会形成不同的法治实践效果。在目前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推进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树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治理念,以全新的思维与眼光来体察社会,认识自己,以避免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发生重大偏差,把社会管理创新引向歧途。实现民主和善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为此,我们必须要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法律和制度管理社会;而这需要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法治理念的指引。哈耶克指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①换句话说,政府必须要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其社会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必须由法律授予,在社会管理过程既不能越权、也不能滥用权力、更不能怠行职责;要形成“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以及权力的行使由人民进行监督的意识与氛围。如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还固守原来的理念,如“权大于法”、“把法律作为管理和控制社会的国家”、“不严格依法办事”等,将会把社会管理创新引向歧途,无法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

三、法治理念更新是规范和保障社会管理权力的需要

社会管理政策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均具有一定的权力,因而存在着社会管理权力侵害相对人权利的可能性,这已被现实中大量实例所证明。因此需要对社会管理权力进行必要的规制,其实规制也是一种保障。为达到规范和保障社会管理权力的目的,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管理人员进行法治理念教育,用正确的法治理念能够武装其头脑,使社会管理者树立依法行使权力和注重保障相对人权利等正确的社会管理的法治观,远离与排斥超越职责范围行使权力、滥用权力、侵害相对人权益的行为。二是将正确的法治理念具化于具体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机制中,使社会管理的各项制度与决策能够体现现代法治观的要求,能真正保障公民权利。对社会管理相对人而言,具备正确的法治理念也非常重要。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这当然要求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活动时依法而为和自我克制,也需要相对人对法治理念的接受与理解,才能在权益被侵害时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能采用合法方式维权,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市民社会的良性成长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由政府统一安排和管理。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发展是日新月异,社会结构日益多元,人们的诉求更加多样,利益格局日趋复杂。传统的“全能型政府”、由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管理模式进行变革和创新是呼之欲出。于是,国家权力逐渐从一些领域退出,逐步构建起职能范围适度、组织规模适中的政府,在管理中是提供引导、指导与服务。

五、政府职能转变及法治政府的建立需要更新法治理念

我国传统的治理模式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采用强制命令等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一方面政府大包大揽,包打天下,另一方面政府应负责的公共职能却长期履行不到位;一方面政府承担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社会事务,另一方面应该由政府履行的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说明倚重行政手段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是弊端丛生。经济市场化、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市民社会的生成与发展等社会结构的变化促使政府要转变职能,要求变革传统的“一元化”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打破政府发号施令、群众被动接受的单向管理方式;我们要顺应社会结构发生的新变化重新为政府定位,形成多元多维、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形成公民人人参与管理,服从管理,并从中受益的格局。这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建立法治政府,政府需依法治理,不能越权、不能滥权、更不能怠行职责。公民需要依法参与管理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最终,在社会管理中充分体现民主,使社会管理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双向的互动的活动,政府与公民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六、结语

第7篇

一、建立背景:为解决亚洲融资困难而诞生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治理机制开始了新一轮的改革,积极寻求新的发展。对于亚洲的众多发展中国家来说,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特别是长期投资领域,例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事实上,全球跨境私人资本总是难以流入至发展中国家的实体经济,由于国际资本的逐利性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资本往往流入至发展中国家的资本部门而非实体经济。另外,在现行的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治理机制下,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金融机构难以适应和满足亚洲发展中国家实体经济的需要,特别是长期资本投资领域的投资需求,可贷款数量往往不能弥补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缺口。同时,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金融机构身上具备的欧美中心主义特色也限制了自身开发金融功能的发挥,这对国际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发展是不利的。

目前全球经济缺乏投资动力,在私人投资热情不强的情况下,基础设施的投资尤为重要,而亚洲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巨大。根据亚行的预测,2010年至2020年,亚洲各经济体内部基础设施投资需要超过8万亿美元,每年需要投资7300亿美元,而亚行每年仅有约110亿美元的新贷款。因此,亚投行的建立无疑为本地区提供了一个新的资金来源,满足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然而,在主要发达国家实行量化宽松,利率超低的情况下,亚洲并不缺少资金,缺少的是组织和集中这些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能力和机制。亚投行的建立将弥补现有世界金融体系在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上的缺口,提供专业便利的融资渠道,有效的解决亚洲投资建设的融资难问题,拉动投资需求,带动亚洲及全球的经济发展。

二、建立理念:包容开放

针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结合中国国情与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本着包容,开放,团结,合作,发展的理念倡导建立亚投行这一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同时也还提出了成立金砖银行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倡议,共同推动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作为一个崭新的多边金融机构,具备专业性,开放性的特点。国际化治理和国际化运作是亚投行坚持的原则,为此,它将充分借鉴世行和亚行等多边开发金融机构的管理运营经验,参考遵守国际相关要求和标准,与国际市场接轨,按国际惯例和规则办事,自觉接受国际社会监督。此外,面对一些发达国家的质疑,中国声明并非完全主导,无意将任何国家排除在外,欢迎各国加入亚投行共同合作。秉着包容开放的理念,我们希望通过各创始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亚投行可以成为一个专业,高效,开放的基础设施融资平台,重点支持亚洲区域基础设施投资,成长为一个适应本地区发展需要并有利于促进亚洲及世界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多边金融机构。

三、建立意义:合作共赢的选择

对我国而言,亚投行的建立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发展更高水平的外向型经济进程中的重要一环。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拥有丰富的资源,无限可能的发展潜力,巨大的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因此,建立一个多边开发金融机构满足我国及周边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有利于加快与周边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建设,解决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重构区域开放格局,形成高水平,多层次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更好的实施“走出去”战略。同时,亚投行作为多边金融机构的新面貌,有利于我国推动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治理机制改革,积极促进多边金融机构的新发展,树立国际形象,增强国际影响力,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促进区域和全球发展的责任担当和重要贡献。

对区域而言,亚投行的建立对于推动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突破投资和融资渠道建设瓶颈,助力亚洲地区实现互联互通,积极开展地区经济合作。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巨大动力,各个经济体都需要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注入巨资,加快建设步伐,为落后地区夯实经济增长的基础。目前,亚洲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下蕴藏着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市场。亚投行作为政府间的地区多边投资合作平台,为亚洲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专业便利的融资渠道,不仅能突破融资瓶颈问题,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活力,还能进一步刺激亚洲经济其他方面的投资机会,促进经济与社会的良性循环。

对世界而言,通过亚投行支持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投资需求,刺激全球投资融资机会,帮助世界经济复苏。亚洲拥有庞大的人口,丰富的资源,巨大的发展空间,它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对于欧美发达国家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此外,亚投行的建立对于推动国际金融治理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不同于现有的多边开发金融机构,亚投行另辟蹊径,对于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公平,包容,共赢的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治理机制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亚投行与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金融机构是合作互补的关系,亚投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与世行亚行减贫的目标并不冲突,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正是实现经济腾飞的基本根基。亚投行作为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金融机构,按照国际规则和标准运营,参考借鉴亚行世行等多边机构的管理经验,重点支持亚洲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将与世行、亚行等其他多边开发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发展领域面临的挑战。

四、建立挑战:任重道远

亚投行是多边开发金融机构的新发展,新面貌,是对当前国际金融体系和金融治理机制改革的一次创新性的尝试。然而,中国自身的金融体系专业性和成熟性,金融市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金融机构的国际化管理运作水平,金融市场的经济与政治环境的稳定性,以及人民币的国际影响力等至今仍然与世界金融水平存在一定差距,这些都会影响和制约中国发展更大规模和更高水平的金融创新,金融合作,金融发展。因此,亚投行要真正促进亚洲区域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必须提升组织自身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完善机构的组织和治理结构,同时加强与其他多边金融发展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学习运营管理经验,中国应该继续发挥倡导和协调的作用,妥善处理各方矛盾,积极寻求与各国在经济合作机制上的创新和突破,加强国家间,区域间的沟通和合作,在国际环境中获得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夯实经济合作基础。(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第8篇

机遇,对于广西来说,从未显得如此弥足珍贵;对于海关来说,也不啻为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良机。

2001年,我从云南交流到广西工作。5年,一个说不上太长的时日,但感受颇深。广西是民族自治区,也是我国西部唯一既沿海又沿边的省区,地理位置特殊,区域和资源优势明显。但由于各种原因,广西的国民经济基础薄弱,群众生活水平不高,外向型经济发展缓慢,海关执法环境复杂,海关工作难度很大。我到任后,多次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始终坚持关注和把握广西经济社会的变化,将海关工作置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思考。几年来,我们根据广西改革开放战略重点,加大支持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地方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了广西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特别是通过制定和落实针对辖区“蚂蚁搬家”走私的打防策略和规范边贸管理的工作思路,有效改善了进出口环境。

时光荏苒,今天的广西已不再仅仅是人们记忆中的青山绿水、碧海银沙,而是蓄势待发的经济板块和中国振兴西南、开发西部的新引擎。经过实施20多年的沿海开放战略,当前我国对外开放格局呈现出新的态势,在经贸关系改善和经贸领域、产业领域基本开放以后,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成为目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对外开放的重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我国参与的第一个区域一体化建设,也是最重要的一个一体化区域,是我国进行跨国境沿海开放新战略的试点。作为我国对东盟开放合作前沿的广西,近年来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多区域合作,对内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初步形成。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永久落户和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周年纪念峰会即将在南宁召开,都表明广西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日趋突出。在最近举办的“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上,广西进一步提出,构建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大湄公河次区域两个板块为翼,以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为轴的“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战略,一个促进中国与东盟加深合作、共同繁荣的新平台呼之欲出。

机遇,对于广西来说,从未显得如此弥足珍贵;对于海关来说,也不啻为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良机。我深深体会到,有效发挥海关作用,关键在于找准海关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把海关工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强大动力及实际成果。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为海关实现职能方式、增强服务经济成效提供了重要途径和形式。我们将理清服务思路,创新服务方式,注重服务实效,在工作中变“紧紧贴近”为“自觉融入”,不仅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服务区域经济合作的意识,自觉为区域经济合作服务;在行动上与区域经济合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谋划服务的能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一是促进式服务。围绕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提升海关服务层次,推动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经济合作新格局的形成,继续深化海关支持西部大开发措施和泛珠三角区域海关合作;着眼于“管得住、通得快”,推行“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等新的通关监管模式,做好“应转尽转”工作,落实便利通关、减免税政策扶持、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诚信管理等服务措施和对外承诺,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合法进出,推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吸引产业、投资、物流、专业市场的聚集。

二是协调式服务。充分运用海关口岸管理、协调职能为区域经济合作服务,改善口岸软硬环境建设,为构建高效畅通的出海、出省、出边国际大通道作出积极努力。包括:完善口岸工作联络协调机制,推动广西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口岸相关部门的联合改革项目特别是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一机两屏”的改革成果;协调地方加大广西电子口岸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大通关”主要业务流程在电子口岸的全程贯通和口岸通关、物流、商务管理的信息化。

三是保护式服务。在全面推进海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海关,规范海关执法行为的基础上,发挥海关工作在打击走私、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公平秩序方面的职能优势,坚持不懈地开展反综合治理,加大查办群体性“蚂蚁搬家”走私等各类走私、侵权案件力度,坚决遏制走私势头,维护进出口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进出口环境;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海关的国际合作,维护贸易安全,为区域经济合作营造和谐氛围。

机遇稍纵即逝,抓住了就可以为我所用。只有自觉将海关工作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定位、发挥作用,才能赢得先机、提升地位。

第9篇

关键词: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秩序;多边贸易

在不断地进行国际贸易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国际贸易秩序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的准则。随着发展中国家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格局从传统的以美国为核心的一极化转化为多极化。WTO组织内部的成员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充,其协议内容,也随国际贸易格局的改变发生着变化。因此,要充分理解国际贸易格局的分化以及国际贸易秩序的演变过程,才能不断适应新的国际贸易格局,充分融入现今的国际贸易秩序当中,在国际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一、国际贸易格局的分化表现

1.国际货物贸易的多极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段时期,国际局势是以美国为唯一贸易核心的,美国的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5,美国的出口额占全球出口总额的1/4。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欧洲国家开始迅速发展,在1950~1960年,国际贸易格局呈现美国、欧洲双雄称霸、双雄对峙的局面。这时欧洲的总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近1/10,欧洲出口总额占全球出口额的1/10,美国的总贸易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1/10,美国出口总额占全球出口额的1/12。在1970~1980年,亚洲各国不断发展,出现了“亚洲四小龙”的东亚经济体,导致国际贸易格局呈现美、欧、亚多级发展的趋势。

2.发达经济体以及发展中经济体的实力变化

20世纪50年代,发达经济体与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贸易额上所占的比重是6:3,在20世纪60年代,其比重发展为7:2,在20世纪80年代,其比重的变化微小,直到20世纪末,其比重始终维持在7:2的状态。在21世纪后,其比重便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发展中经济体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突出,占国际贸易比重的一半。且在国际货物贸易额的比重上,发展中经济体的贸易额逐年上升,发达经济体的贸易额逐年下降。

3.国际服务的发展

20世纪80年代,全球服务贸易总的出口额达到4千亿美元[1]。现今,全球服务贸易总额达到5千亿美元,增长幅度明显加大,从而使国际服务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高。美国、欧盟、日本、中国等主要经济体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占全球贸易出口额的比重越来越高,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重也在逐年增长。其中,中国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虽然在逐年升高,但服务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仍然低于全球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且中国的货物贸易虽然发展较快,但相较于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发展相对落后。

二、国际贸易秩序的演变

国际贸易秩序的建立基础是规则与规范[2]。现今国际贸易的规则与规范首先是WTO组织建立的关于国际多边贸易的规范,然后是区域或两个国家间制定的关于对外贸易的规则与规范,最后是国家与区域制定的单边的贸易管理制度。由于以上这些规则与规范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因此,在制定相应的规则、规范时要充分体现其合理性。国际贸易秩序的演变,主要取决于国际贸易格局的基本状况,以及经济体之间的实力对比状况、经济体的内部经济状态和内部关于贸易的实施政策。就其本质而言,国际贸易秩序的演变可以充分体现国际贸易格局的发展状况,在国际上,由于各个国家的逐步发展,国际贸易秩序也在发生着改变。三、面对国际贸易的变革,我国发展国际贸易的策略

1.立足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维护多边贸易秩序

我国的对外贸易迅猛发展,与WTO制定的多变贸易秩序联系密切[3]。遵守WTO的多变贸易秩序,是发展我国对外贸易的基础。在WTO中,我国实现了参与制定新的国际贸易秩序的愿望,为解决我国的国际贸易纠纷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通过运用WTO制定的关于国际贸易的规则,可维护我国的正当利益,进一步减少贸易的摩擦。现今多极化格局的出现,进一步弱化了WTO的职能,因此,我国应立足于国际贸易的新格局,主动维护多边贸易的秩序,在多边贸易的谈判中发挥我国应有的贡献。

2.要努力维系与东亚经济体的区域贸易,制定新的发展措施

经历了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后,在东南亚区域建立了东亚自由贸易区域。早期的东亚自由贸易区域包括东南亚十三国,发展至今,其区域增添了澳大利亚以及印度、新西兰三个国家。建立这个区域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东南亚各国的经济发展与合作,减少贸易产生的摩擦,但现今这个贸易组织缺乏相应的管理体系,呈现松散的状态,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我国应制定新的发展措施,坚持“一带一路”战略,在建设基础设施的同时加快软件的开发与建设,促进东亚区域贸易的发展。

3.要实现良好的双边贸易

我国的对外贸易主要是对美国进行的货物贸易,我国的广阔的市场使多国对外贸易的依赖程度大大加深。但我国并未将自身的贸易实力转化为对外关系的改善,反而使我国的对外关系变得越来越差,因此,我国要时刻坚持互利共赢的对外关系理念,充分调动自身的优势,形成良好的国际互动机制。

4.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

我国经济的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我国对外贸易的货物数量在逐年升高,因此,加快结构的升级、发展方式的转型已经成为我国发展对外贸易的根本方法。我国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发力度,立足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逐步推动对外贸易的转型,以及服务贸易的发展。四、结论综上所述,面对国际贸易格局分化与国际贸易秩序演变,我国应积极主动应对不断变化的格局以及秩序,努力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因此,各个经济共同体要时刻注意国际贸易的发展情况,平衡利弊,将自身的利益融入国际贸易秩序中。

作者:贺鸿为 单位:重庆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张乃根.试论国际经济法律秩序的演变与中国的应对[J].中国法学,2013,1(2):180-191.

第10篇

稳中求进打造发展升级版

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GDP增长12.4%,位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消费、进出口、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增长13.8%、21.3%、13.5%、20.4%、14.1%。

一是力促工业经济提质增效,确保投资拉动稳中趋好。投资方面,1-6月,投向重庆的各类资金增长21.3%,新开工的项目增长36.1%。工业方面,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位居全国第4。

二是大力推进开放,促进了外商投资继续增长。上半年,重庆对外开放实际利用外资同比增长20%。同时,外贸进出口取得历史性突破,首次闯入全国十强。

三是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力促消费平稳增长。上半年消费实现平稳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3.5%。城镇居民收入人均增长9%,农民人均收入增长11.9%。(来源:《重庆日报》)

四川:大气污染治理带来经济转型新机遇

四川省今年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目标,将推广清洁能源、控制煤炭使用、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加强车辆环保管理、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等具体措施来实现这一目标。

四川省提出,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83%、12.84%、10%,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27%、9.07%、5.16%。

《方案》以环境准入、落后产能淘汰、能源清洁利用、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区域联防联控等五大方面为重点,计划投资62.05亿元,实施236个重点工程项目防治大气污染。除此之外,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则采取多元发展战略,发展循环经济,跳出产业衰退循环,促进经济转型发展。(来源:《金融投资报》)

湖南:

“三量齐升”突出惠及民生

在3月20日的全省干部大会上,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要求全省干群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机不可失的历史责任感,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努力实现经济总量、运行质量和人均均量同步提升,也就是“三量齐升”这一经济发展目标。

提升经济总量方面,强调一个“扩”字。在继续以新型工业化为第一推动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上,将重点从构建多点支撑产业发展格局上着力,扩大经济增长点。

提升运行质量方面,注重一个“优”字。坚决杜绝带血的GDP、黑色的GDP、污染的GDP,优化现有产业结构,使经济增长建立在科学、可持续、绿色、和谐的基础之上。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上,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经济结构中的比重。

提升人均均量方面,突出一个“增”字。在提升人均均量这个问题上,更重要的是要缩小差距,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防止均量“被提升”。 (来源:华声在线)

云南:立足绿色发展

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在今年5月召开的云南省产业建设年动员大会上强调,打造云南经济“升级版”,要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之路,立足绿色发展调结构促转型,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坚定不移地走集约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绿色发展和特色发展之路,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立足发挥云南农业发展的比较优势,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二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三是积极推进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四是立足绿色发展调结构促转型,着力构建产业生态良性互动新格局,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产业发展路子。(来源:《中国环境报》)

广西:

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

第11篇

优化开局,

引导生态和谐

一是建立国土资源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资源功能布局。抓紧编制湘西国土资源规划,根据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湘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统筹区域、城乡发展,统筹各类产业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对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综合部署。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推进国土资源整治,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二是优化城乡国土资源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建设为龙头,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带动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就业保障、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共荣。

三是优化产业用地布局,促进产业发展。依托区域资源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等同步发展,促进基础产业发展;推进各类园区集约、集中、集聚建设,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优势区建设力度,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合理利用资源,发展生态工业

一是善用土地资源,做好四篇文章。第一,做好耕地保护这篇文章。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审计制度,将审计结果作为对县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该项工作延伸至乡镇,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到实处;第二,做好用地保障这篇文章。加大用地指标争取力度,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盘活存量土地。加大批次用地和统征用地报批力度,增加储备用地报批数量。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提高报批通过率、取卷率;第三,做好国有土地储备这篇文章。认真开展国有建设用地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对全州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用地进行调查评价,建成数据库,全面摸清工业园区土地家底。高度重视土地储备,积极筹集储备资金,认真研究储备方法,切实规范储备机制,切实控制和储备新增土地的质和量,拓展工业用地空间;第四,做好集约节约用地这篇文章。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严控“两高一资”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工业用地全面实行网上挂牌交易。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是善用矿产资源,实施地质找矿两大工程和矿山管理三大专项行动。第一,实施锰、铅、锌、钒等传统矿种地质找矿工程。加快推进地勘项目实施进度,特别是省厅批复同意的地勘项目,确保按期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积极推进深度找矿,加大锰、铅、锌、钒、磷等重要矿种和湘西-鄂西成矿带湘西段的矿产勘查工作,加强锰矿山边深部接替资源勘查。做好2012年上报已入围的地勘项目跟踪协调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财政出资地勘项目,优选2―3宗州级勘查项目,夯实我州矿业发展的资源保障;第二,实施新兴矿种页岩气找矿工程。我州龙山、保靖、花垣、永顺四个页岩气勘查开发已进入实质性阶段,未来三年内,中标企业将在我州投入勘查资金24亿元以上。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县、部门主动跟进,积极协调,全力服务,为地勘单位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第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勘查、非法开采、超深越界采矿行为,并整治到位,科学制订预防和治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第四,开展采石场专项整治整合行动。按照控制数量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全州采石场进行全面清理,对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按“六个不留”标准关停到位。对布局不合理的,逐步进行整治整合,加快小采石场落后产能淘汰步伐,尽快实现采石场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规范化生产经营;第五,开展县市发证专项清理行动。全面清理各县市发证行为,对超越批准权限违规发证、超越批准矿种违规采矿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通过开展三个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整规工作成果,全面规范全州矿业秩序。

推进综合整治,发展生态农业

一是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大全州耕地占补平衡统筹管理力度,着力推行占补平衡属地负责原则,责成烟雨凤凰、大兴寨水库等重点项目所在县市负责落实该项目占补平衡任务。严格执行 “先补后占、占一补一” 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好正在实施的占补平衡项目的管理,实现耕地的动态平衡。抓好补充耕地项目信息网上报备和挂钩工作,着力解决我州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之间的矛盾,确保我州建设用地顺利报批;二是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要求,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与土地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做到既有亮点又有规模,确保6.8万亩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农业产业化建设;三是加快土地整治四大转变,构建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新格局。逐步建立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转变,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数量管控、质量管理、生态管护”三位一体综合管理转变,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等政策运用转变的国土资源综合整治新格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和灾毁复垦等各种项目建设任务。

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家园

一是“地有证”,全面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高度重视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按照“经费落实、人员到位、工作扎实、质量保证”的要求,确保年内全面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二是“占有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住房、用工、留地、社保等多重安置模式和保障措施。严肃征地拆迁纪律,对在征地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中饱私囊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三是“居有安”,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预报、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处险能力。组建州、县两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分队,加快县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建设,积极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认真探索州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打造具有湘西特色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各县市地灾治理工程必须做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让人民群众当年受益。严格落实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和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着力保护完善,开发生态旅游

第12篇

数据新闻理论、实践与发展

数据新闻国内研究综述

国外数据新闻研究综述

数据新闻中国本土化研究

计划单列市形象调查报告

网络社会治理研究综述

大数据与社会舆情研究综述

从渠道运营到内容运营

澎湃新闻上线一周年的探索与发展

美国媒体品牌构建的影响因素

中国互联网二十年发展历程回顾

中国网民互联网使用习惯调查

新媒体环境中传统媒体的转型发展

新媒体环境中的公民政治参与研究

新媒体环境中网络舆论研究

新媒体环境中商业模式的演变发展

新媒体环境中市场营销的变革与拓展

新媒体环境中国民文化生活的变迁

关于新媒体引发的社会问题的反思

关系视角下微信广告的传播效果研究

主题演讲:新媒体与信息社会

新媒体传播思维与大数据应用

结合中国现实和历史环境谈新闻传播

新媒体环境下新闻专业教育的变革

全球化与信息社会的文化传播

“《新媒体与中国社会发展》精选”说明

大数据背景下的舆情决策支持系统研究综述

新媒体时代两岸故宫文化传播的影响力

新媒体时代舆论表达和舆论引导新格局

当前我国新闻学研究的现状与特点

提升中国传媒国际竞争力的路径与策略

主题演讲:“互联网+”时代媒体品牌的再造与发展

新媒体时代广西巴马旅游形象传播研究

网络谣言治理视角的中国新媒体法律环境建设

精神制造与文化市场体系——以上海实践为例

移动微视频应用的社交传播机制——以美拍为例

健康传播中数据新闻实践研究——以埃博拉事件报道为例

使用与满足、关系、符号:微信红包传播中的社交新态研究

什么在决定着网民抵制国外商品?——中国网民消费者民族中心主义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网民主体性重构的人内传播路径及其交往图示——一种由拉康欲望理论出发的解读

基于地理位置服务的社交媒体中的自我呈现——以移动社交工具陌陌的个人页面为例

突发危机报道中数据新闻的易读性叙事研究——以“东方之星”客船倾覆事件为例

数据新闻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应用——以天津“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例

突发公共事件的数据新闻实践研究——以“12·31”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为例

中外媒体突发事件数据新闻报道特点的对比研究——以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为例

作为灾后报道的数据新闻——以“尼泊尔地震”为例的数据新闻实践

数据可视化在健康传播中的应用——以中外媒体对MERS病毒数据新闻报道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