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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时间:2023-08-04 17:25:3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第1篇

近一时期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我在执法观念上有了很大改变和提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院里统一部署,我对自己在工作、思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查摆出来的问题

1、法律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工作中还我存在着一些等靠思想,深入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做得不好,有时工作一忙就把这项工作拖延了。

2、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本质要求认识得还不够深刻,在工作中践行得不够好。

3、因为办公室工作比较繁杂,我忽视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法律专业素养不足,一些业务问题掌握不深不透,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时会有模棱两可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思想抓起,从自身做起,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明确自身工作责任,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或大或小的每一项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站在群众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切实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在工作之中和工作之余,多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创新性的执法理念,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既要把握法律概念的基本内涵,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拓展法律内涵在应用中的外延。

第2篇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涵的界定

实践教学的内涵决定着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路径,廓清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内涵是有效开展实践教学的认识前提。长期以来,我们总是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等同于一般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认为实践教学是一个教学环节意义上的范畴,认为大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社会的活动才是实践活动。很显然,这种认识在理论上外延过窄,一定程度上影响和束缚了实践教学的发展。事实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指的是一种实施教学的理念和原则,是把教学内容中内含“社会实践大课堂”的理论问题通过各种实践活动形式来进行理论分析和论证,引导学生将深刻的理论思维与鲜活的感性体验相结合,将理论内容逐步转化为自己的内心需要和行为动机,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稳定的心理品质的一种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把握和判定是否属于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范畴,主要不是教学场所是否在社会,而是教学内容是否在社会,即是否富含“社会实践性内涵”。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应该是解析“教学内容中的社会实践问题”的教学,它可以采用多样化的形式和方法,既可以体现在课堂教学之中,也可以体现在课堂教学之外,是一种坚定大学生理想信念的理论知识应用和优化大学生创新能力的教学模式。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涵的界定,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的思考:

1.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实践观的本质体现

实践观点是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2]。就广义的实践观来说,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一切活动都可以看作是实践活动。的理论来源是实践,的理论指向也是实践,其根本的价值目标就是通过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实现人类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核心内容就是理论,其实践教学就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教学活动的总和,就是在解析“教学内容中的社会实践问题”中,揭示课程体系所反映和提炼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激发和调动大学生的参与意识,使他们通过实践感受和切身体验,对社会现实产生理性认识,进一步印证和理解理论,进而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规律,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自觉性。

2.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认识论的必然要求

思想政治理论课有其特殊的课程性质,它既是理论课又是思想政治课,是理论性和政治性、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由此可见,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除了要求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理论的深刻性外,还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大任务,也就是要解决好大学生“理想信念”、“精神思想”的问题,实现理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问题。因此,大学生接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过程其实是一种认知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辩证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在实践中发展认识、深化认识的过程,是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外部输入—内部生成—外部践行”一体化内涵的过程。实践教学是实现这一过程的基础环节。从根本上说,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虽然是一种理论教育,但它的价值却体现为一种实践教育。

3.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目标决定的

在当今时代,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资源,而人才素质的构成中,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是最为核心的要素,高校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对此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以理论知识为依托,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体作用,把理论与实际、课堂与社会、学习与研究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寓教于行的教学活动,实践教学传递给大学生的不仅是知识性的因素,更多的是培养大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从而形成和发展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学会利用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提高分析鉴别和创造的能力。

总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一种教学活动,实践是这一教学活动的根本特性,大学生是实践的主体,社会是实践的对象,思想政治教育性是实践的目的所在。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涵的理解与把握,决定了实践内容与实践形式的选择性。思想理论课实践教学作为解析“教学内容中的社会实践问题”的教学,开展什么内容的社会实践、以什么形式开展社会实践,判断的标准就是它是否以广阔的实践生活为背景,是否达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性。因此,一切大学生可以广泛参与的、有助于提高教学实效性的教学形式都应当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去。依据实践教学开展的空间地点、采取的形式和手段等不同,我们可以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式区分为“课堂实践、校内课外实践和校外社会实践”三个层次。

1.课堂实践

从本质上说,课堂实践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最适合的实践教学形式。它以课堂教学的时间、空间为基础,时空选择上具有灵活性;实践教学内容又能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把内含“社会实践大课堂”的教学内容通过各种大学生主动参与的方式,进行理论分析和论证;教员又可以及时跟踪指导,引导大学生将深刻的理论思维与鲜活的感性体验相结合,实现理论内容向精神信仰与追求的转化。

2.校内课外实践

这是实践教学的第二个层次。校内课外实践应该是与课程教学内容相联系,围绕思想政治教育主题开展的,否则就不能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式的范围。[3]它主要是借助于校园环境这一优化载体,充分利用大学生日常生活本身存在的形式,比如校园文化、组织管理、人格影响等,通过特定的人文活动的熏陶、渗透和升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引导大学生形成科学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培育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校内课外实践相对于课堂实践,它的实践范围更广一些,可选择利用的实践资源也更丰富一些,大学生实践的手段也可以有更大的选择。这也是适应社会变化、满足大学生多方面发展需要的现实要求。

3.校外社会实践

这是最基本的实践教学形式,也是最为大家所认同的实践教学形式。参加实践学习的大学生离开课堂,走出校门,直接面对社会,充分调动自身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开展各种实践性、自主性、创造性的活动,用以体验或感悟社会生活,印证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的科学性、正确性。按大学生自身的参与度,校外社会实践可以分为类似参观访问的认知感受型实践教学、协助其他部门组织的主题活动等参与体验型实践教学、社会服务和公益劳动等性质的实际运用型实践教学,各类实践教学形式都无一例外地具有直接性、生动性、参与性,因而能产生较好的教学效果。

总之,从类型结构来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由“课堂实践、校内课外实践和校外社会实践”三个各具特定结构和功能的子系统构成。其中,课堂实践方便大学生参与,校内课外实践使大学生浸润成长,校外社会实践贴近社会生活,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系统运行的合力,共同构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大系统,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教育教学效果。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的实现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具有明确教育目的和目标的教学活动,为了保证教学目标的圆满实现,必须从多环节入手来组织和开展实践教学。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科学设置实践教学的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一种教学活动,它有着自身的教学目的和目标要求,作为教学活动,实践教学内容的科学设置是核心。实践教学内容的考虑和设计,要求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大学生的实际,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具体来说,可以包括以下两大类:一是紧紧围绕课程理论教学内容来确定的实践教学内容,通过实践环节来充分剖析理论内容、加深内容理解,提高运用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理论和实际的结合,这是实践教学内容的主体。二是对课程内容加以拓展和深化的实践教学内容。与时俱进是的理论品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环境、教学对象、教学目标等都随之不断发展变化,实践教学就必须在保持原有的基本内容基础上,拓展新的空间,增添新的内容,用以拓展大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这两类实践教学内容是相互联系的,其目的就是使大学生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体系和精神实质。

2.创造丰富多彩的课堂实践教学方法

长期以来,课堂实践教学一直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忽视,原因是这种教学方式不能提供给大学生一种直观的、身临其境的感觉,有课堂理论教学之嫌。其实,根据对操作难易程度、大学生参与度大小、实效性强弱等多重因素的综合权衡,课堂实践教学形式是最为便捷和适宜的,只要我们能模拟或创造一种直观的、再现真实场景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情境,同样能极大地提升课堂教学活动的实效性。这种课堂实践教学方法,包括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最基本、最常用的也是必须坚持完善的一些形式,也包括一些探索与创新的形式,比如问题解析式、调查研究型等教学方式。

3.重视校园文化建设

校园文化是一所学校精神、传统和作风的综合体现,是一种育人的环境和氛围,也是拓展大学生素质的实践平台。因此,我们要加强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一是要积极打造校园文化,发挥校园文化隐性的育人功能。校园文化是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是在学校这一特定的文化环境中,由广大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以及承载着这些精神财富的物化的文化财富。[4]我们要充分挖掘大学精神、大学的历史文化传承,要善于结合传统节假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塑造良好的校园文化,使大学生总是身处丰富文化内涵的氛围中,修身养性、陶冶情操。二是要积极开展读书活动、社团活动等寓教于乐的教学形式,发挥大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校园实践活动是课堂教育教学的延伸,在校园文化建设实践中使大学生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增长智慧,激发学习兴趣。

4.建立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实践基地的建设是实践教学的硬件条件,思想政治理论课只有以实践教学基地作为依托,才能从机制上保证实践教学的持久性和规范性。因此,各高校应从本地本校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挥学校所在地大社区的作用,争取党政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和校外综合实践教学基地,遵循“慎重选择、重在建设”的原则,积极开展互利共赢的活动,从而保证基地的稳定性和实践教学的持久性。

5.合理构建实践教学的综合评价体系

为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就必须注意总结考核,以完善这种教学方式。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考核评定有其特殊性,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提升不能用简单的数量指标予以认定,在构建实践教学考核评价体系时,必须注意整体性和方向性。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参加时数、出勤状况等硬性指标来量化,另一方面又要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性质,通过对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观察社会的视角、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倾向等方面,进行长时间的综合考察,以鉴定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认识能力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文献选编(1978—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419.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第3篇

本文阐述了法律信仰的内涵及价值,论述了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过程中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性;探讨了法律信仰建立的途径。要调整立法结构,建立值得信赖的地方法律体系;培养公职人员正确的守法观念;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产品;拓宽渠道,创新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途径。提升社会主体的法律素养及综合素质。

【关键词】

国际化大都市;城市治理;法律信仰;培养



“十二五”期间,西安的首要目标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把西安建成为国际化的大都市,意味着一场深刻的思想和社会变革,不仅涉及城市物质环境的建设,还涉及到社会价值观念、政策法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当前,在城市治理过程多种思想并存:以作为超越法孕育出的西方法治观念与目前的国情不相适应,传统道德和伦理体系又缺乏刚性的约束力。这种文化多元的结果就会产生城市治理上理念的冲突,如何把这种冲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使它有序而不失控,多元而不失调将是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一个重大课题。纵观香港、新加坡等国际化大都市的城市治理过程,法治发挥了关键作用,在这些城市里已具有普遍的法律信仰。我们认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应先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西安城市的法治化治理水平。

一、法律信仰的内涵及价值

所谓法律信仰是基于社会主体对社会生活的公平正义的理想和秩序需要的理性认识和情感体验的产物,是长期的人类法律实践经验的积累和理性思维活动的结晶,是人类把握社会法律现象的特殊方式,是社会法文化系统中各种主观因素的有机整合和高度提炼。以及对法的现象的神圣感和愿意为法而献身的崇高境界。

法律信仰包含着社会主体对法律的理性推崇,寄托着公民对法律的全部理想情感,是社会主体对其利益体现出的追求、对欲望的合理期待,这是法律信仰与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体在不断接受法律的治理与保障的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内涵和外延是与自己本质利益是一致的。他们感到法律是自己利益的确认者和维护者,以及在利益受到损害时的救济者。正是由于上述信念的不断强化与累积,从而上升为一种精神信仰。因此,对法律的信仰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体理性的自觉。

法律信仰的实质不是对具体法律规范的信仰,而是对深层次的社会结构和人类有序生活过程的信仰。这就要求社会主体普遍信仰的法律够以维护社会的秩序与安全为宗旨充分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诉求和权利要求。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的基础上,达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良好秩序。从而真正树立起广大民众对法律的信心,达到信任法律,进而信仰法律。这既是构建安定有序的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确立和培养全民法律信仰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前提。

二、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过程中培养法律信仰的重要性

一座城市的精神面貌是与这个城市的发展状况、整个国家发展达到的社会阶段密切相关的。以严谨、高效、透明的法治环境著称于世的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在立法会发表施政报告时曾说:“法治是香港社会的基础和核心价值。特区政府一定坚决捍卫法治,尊重司法独立,保障市民享有的各种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公义。”提高城市化治理水平则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基础和保障。而一座城市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大多数的社会主体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没有社会主体的尊重、认可和接受,也就没有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仰,法律就会丧失稳定性,法治就会论为人治。

西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西安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为目标,以造福西安人民为根本目的,实施优势产业支撑、先进文化引领、社会管理创新、生态环境提升、民生持续改善、国际化水平大幅提高六大战略,努力开创西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与当今一些比较典型的国际化大都市相比,西安在城市硬件建设上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但是在软件环境尤其是法治化程度仍存在一定差距。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已经成为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基本保障,对于培育城市竞争力、提升城市品质意义重大。

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提高城市法治化治理水平,就是要在城市治理过程中通过各种切实有效的方法使他们产生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的情感,进而培养他们对法律的信仰,以唤起社会主体的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即将法律信仰内化为一种对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信仰,从而加速完成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历史使命。

三、国际化大都市视域下法律信仰建立的途径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多年的立法活动,相对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我们进行城市治理法治化提供了运行的基本模式和框架。然而现实是社会主体仍与法律之间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内在紧张关系,表现出对法律的冷漠、规避或排斥,而不是对法律的热情、认同和参与,外在的法规则与内在的法律信仰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落差与断裂。针对当前的现实环境,西安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也应以在社会主体中建立普遍的法律信仰为前提,以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作为保障。当前实施的途径有:

1、调整立法结构,建立值得信赖的地方法律体系

第4篇

[关键词]效率;税制变迁效率;政治包容性

一、关于效率和税制变迁效率相关文献的简单回顾

效率一般被看作是与公平相对的一个概念。在对这类问题的分析中,隐含的被公认的观点是:公平内含价值判断,而效率则是客观存在。在此基础上,对税制及其变迁效率的界定也归属于这一简单二分法的分析框架。我们对税制及其变迁效率的分析,主要从两个视角:(1)有效率的税制与最优税制。在现有文献中,对税制效率的讨论涉及最多的是将其等同于最优税制的研究。最优或优化税制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寻找一个单维的理性税收制度模式,在此制度下,税收只有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现实中退而求其次--产生的替代效应最小)的同时,税收额外负担最小的税制是最优即最有效率的税制。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一税制效率的分析中,有两个特征:一是有效率的税收制度结构的唯一性;二是忽视税制达致该理想状态的路径选择的效率问题。(2)有效率的税收制度是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收收益。这类理论对税制效率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对收益和成本的界定,其中对税收收益最为宽泛的界定是,认为其不仅包括财政收入的取得,还包括因税收的调节而产生的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等正效应。而狭义的税收收益界定则仅仅将其看作由税收制度取得的税收收入。这类观点中的另一类分歧是对税收成本的界定,较为狭窄的界定包括征收成本和奉行成本;而比较宽泛的界定则包括由于征税所引致的间接成本。但是,在这类理论中均将效率看作是特定成本和收益下的客观存在。本质上,正如最优税制分析中所涉及的,其所强调的是税制效率的单维性和客观性。

本文对税制效率的探讨力图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1)通过置疑效率内涵的客观性,重新界定效率及税制效率;(2)关注被当前的研究所忽略的税制变迁过程的效率分析,希望寻求一个不同的效率界定的落脚点。

二、效率:设定目标下的成本效益选择

(一)对效率客观性内涵的置疑--客观效率内涵成立的前提分析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效率是指与某一特定时点上的技术、生产过程相关的单位投入的产出状态。在这一特定时点上,效率可以被看作是与公平相对的实证概念。也就是说,在既定的制度安排下,相同投入如果产生了两个不同的产出结果A和B,假设A>B,则可以做出判断:A是一个比B更有效率的状态。与公平相比较,不涉及资源配置和社会再分配。在我国经济研究的传统观念中,被看作是生产力范畴,与生产关系即制度安排无关(更准确地说,应该是生产关系、制度安排既定)。换言之,效率被看作是通过对产出量的简单对比即可以获得的客观评价。必须强调的是,这种对效率的界定方式成立的前提预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产品的同质性。“同质”并不是对产品在满足人们具体需要时所具有的相同物质属性,而是指“数量多效率便高”,即社会对同-_`种产品的消费,其边际效用不要求恒等,但至少永远不可能小于等于0。社会效用函数具有图1的特征。也就是说,随着社会产品产出量的增加,边际社会效用可能有不同的变动趋势,但社会总效用总是不断提高的,或者说社会产品的边际效用U>0。

第二,对“产品”人们有完全相同的认识。即在某一特定时点上,对能够使个人效用增加的产品种类的认识上,不存在异议。即任意的x和Y,其个人效用函数可以不同,但进入效用函数的商品和劳务不存在差异。令x和Y的效用函数分别为ux和uy:

Ux:fx(a1,a2,……a0)

Uy=fy(a1,a2,……a0)

x和Y的效用函数的差异是对完全相同的产品基于自身不同的偏好做出的有差异的选择,这与社会产品的同质性假设存在不同的指向。“同质性”侧重于同一社会产品量的变化对个人效用和社会效用的影响;而对满足效用的“产品同一性”假定,是对进入个人效用函数和社会效用函数的产品种类的设定。

第三,对效率评价标准的一元性。换句话说,面对同样的A和B,不同的主体会做出完全相同的评价。个人对不同产品尽管在偏好排序上存在差异,但都遵从前面两个假设:对影响个人效用的产品品种无异议;对“多即好”的评价标准无异议。

第四,制度安排一定。这实际上是对前面三个前提预设的总括,但同时是一个更强的约束条件,意味着影响个人做出效率评价的所有因素均不变。此时,基本制度架构一定;影响个人效用的“产品”内涵和外延不变;从社会整体看,个人在面临选择时的基本态度和观念不变。

在这四个前提预设均成立的条件下,效率当然可以被看作是客观的。问题在于这些前提预设究竟能有多大的概率出现在现实世界里,在效率的实际判断中,还应该包含哪些因素,这些新的影响因素进入后,税制的效率还具有不容置疑的客观性吗?(二)效率内涵客观性与行为主体目标设定的进一步分析

在对效率客观性内容的分析中,我们给出的大前提是目标设定。应该怎样理解目标设定与效率内涵客观性的内在联系?目标的设定与前述四个前提预设之间是什么关系?在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将社会经济运行中行为主体的行为看作目标设定?这是对效率客观性内涵的解读中不能回避的问题。

“目标”是指在某一特定时点上,行为主体个人行为选择的集约。这是一个总括的或者说广泛认同的概念,往往内含于内在制度中。目标的设定是效率判断的前提。比如当收入在社会不同阶层间进行从富人向穷人的再分配时,如果不考虑在这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直接交易成本,那么怎样分配本身是无所谓好坏和效率高低的。此时,收入分配效率的判断取决于目标设定。如果设定的目标是穷人福利的增加,那么这样的分配显然是有效率的。可由图2简单说明。

在图中,契约曲线L给出了所有帕累托最优点,同时也集合了交换中所有有效率的点,无从比较L上任意两点社会状态的优劣。也就是说,如果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状况是无差异的,社会并不明显偏好哪类成员收入的变化,此时无法比较D和D’的效率状态。从D到D’的变化有效率的判断来自个人效用函数以及社会福利函数的变化。即D到D’的变化,引致效率增加的并不是有形产品或服务增加(在变化中这类物品并未增加),而是个人对不同社会成员的收入状况偏好发生改变,成为新的效用函数的组成部分,社会福利函数衍生为更重视社会中某些群体的利益(社会“进步”大多表现为对穷人等弱势群体利益的重视)。此时,社会均衡从D变为D’被认为是有效率的。

在上述对效率客观性内涵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其他条件不变是效率客观性内涵成立的前提条件。而从更微观或更接近现实世界的角度看,是指行为主体在行为选择中目标的严格一致性,即行为主体偏好的严格一致。当行为主体在特定偏好下做出选择时,投入产出的简单对比即可界定出效率的高低。在相同投入下,A+1产出量的效率当然高于A产出量的效率。在这样的分析中,似乎只涉及了生产的效率,那么,分配会影响对效率的判断吗?引人分配这一范畴仍然符合设定目标下效率内涵的客观性结论。在大的制度背景下,如果经由分配使产出增加,那么这一分配状态是富有效率的。分析过程参见图3。

需要强调的是,“产出”内涵的差异性反映在目标的设定中,而为满足该目标产品的内涵,即产品种类、结构也相应设定。那么目标的设定与上文中的四个前提预设之间有什么关系呢?概略地说,目标设定是前三个前提预设的总括,而第四个前提预设是目标设定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目标既定便能推出满足个人效用的社会产品的同质性、同一性和效率判断标准的一元性,而目标的设定则源于制度安排。至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效率的客观性是在严格的前提预设下得出的结论,而将分析扩展至制度本身的变化时,效率便不可能被看作是客观的,也不可能再适用简单的二分法--将其视为公平的相对物。三、税制及其变迁效率的界定

从不同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以及不同的角度,运用前面对效率的解读,可以就税制及其变迁的效率从以下三个层次来界定:

(一)税收制度变迁的“包容性”与效率

在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的演进中,社会秩序的建立和演变取决于人们在行为中不断演化的、对客观世界形成的观念。这些观念中最为重要的,是关于个人所持看法与社会主流理念之间相互关系的观点。在被我们称为“黑暗”的历史时期,有一个共同的表象特征,即主流理念与个人观念的冲突。但这种冲突并不是引致“黑暗”的原因。可以说,人类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期处于观念的完全融合。因此,关键不是观念的冲突,而是主流观念的包容性。这里所说的观念和主流观念并不是人们对现实世界做出解释和每个单个的行为人所持的人生态度、个性偏好等,而是关于社会正义的看法。而社会正义的观念来源于对社会稳定的动力的理解。在古代社会,占统治地位的观念往往是将认识的同一性看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当出现不同看法时,便视其为危害社会稳定的洪水猛兽,力图以各种方式去铲除。我国历史上的焚书坑儒、文字狱,欧洲的宗教审判所对“异端邪说”的极端行为均是基于同样的原因,虽然表现为完全不同的表象特征--或是基于宗教的纯洁性;或是基于维护皇权的至上;或是维护“真理”的权威等。

人类社会的发展本质上源于社会中政治包容性的增进。这里强调的是“包容性”的“政治”前缀。如果仅仅是包容性,人类历史演进中形成的许多宗教和不同时代的哲学其实都内含“包容”的理念。问题是,当这些理念被用于社会、国家的治理,被用于指导政治行为时,却往往视某一完备性学说为真理,其他则为异端邪说。政治包容性是指政治制度的构建、运行及变迁中,起关键性作用的理念包含了能被持不同认识论、宗教观、哲学观的人广泛认同的基本观点。

从人类社会制度演进的政治包容性这一层面看,税制及其变迁的效率是指基本税收制度的包容性。这一“包容”可以被定义为,在某一特定时点上,税收制度符合基本政治制度中对各种完备性理念的包容。也就是说,在具体税收制度体系中,不包含与包容性相悖的理念。已有的文献对税制演进中不同时期税制体系变迁的解读常常是从经济发展、生产力水平提高的角度分析,这样讨论当然是正确的。但是经济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仅仅是税制现代特征演进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这一演进过程的另一个条件是基本社会政治观念的包容性特征的存续。在古代社会税制的演进中虽然其表象特征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从对人征税到对土地或其他财产征税(较长的时期内是两者同时并存);税负或重或轻。但有两点是始终没有变化的:第一,税赋的征收仅仅针对社会底层,或者说是以等级制度为基础的。第二,税赋制度的变迁由社会中某一并不纳税的阶层决定。这符合当时社会主流政治观念的效率要求:人与人之间存在等级差别,这种差别决定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问具有完全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在这一政治理念的基础上,税赋制度的效率便是承认等级制度的前提下维系社会政治稳定、经济不因过度或不足课税而凋敝。这一主流政治观念有两个特点:第一,它是社会中不同阶层的共同观念,即统治者满足于自己的非社会义务状态;被统治者也认同这种观念,即便不认同,在一般情形下也没有诉求渠道,从而不得不隐藏其真实观念。这种不认同在特殊条件下表现为社会的临时性中断。第二,它是封闭性的,不具有包容性的特征。即其主流理念不是在不同观念的碰撞和融合中获得修正,而是毁灭不同于主流政治观念的理念,就更谈不上逐渐衍生的对个人意愿的广泛、深度集合。即使出现了上面所说的临时性中断,在新建的社会中仍然会奉行原有的政治理念。

从今天的政治理念看,上述税收制度显然不符合效率的要求:第一,与被社会广泛认同的基本政治理念“人生而平等”相悖。基于此,对部分阶层征收税收获得的收入,用以负担提供全社会所需的公共品,税收会被“过度”征收;纳税人则“过度”负担,从而产权激励下降,社会效率下降。这样的税制当然也就被认为是缺乏效率的。第二,与被社会广泛认同的基本政治理念“普遍性”或“非歧视性”相悖。此时,社会制度对每个行为人观念的集合是开放的,虽然不同的具体政治结构在集合个人意愿的过程中,有不同的偏好和权重选择,但这种开放性、包容性的制度结构和变迁模式使阶层之间的分界变得模糊,单一的阶层很难将这种明显具有歧视性的税收制度长期固定。同时,阶层间较强的流动性和主流政治观念的包容性使歧视性、不符合普遍性原则的税收制度将资源诱向通往特权阶层的寻租,不符合效率的要求。政治制度和观念的包容性,使政治制度的演进连续并有一定的可预见性。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对税收制度及其演进效率的评价虽然其具体的标准不断变迁,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不排斥也不可能排斥人们各自不同的认知背景。也就是说,不同的个体依据自身的理性对社会诸事物的评价都是从其所“信奉”的具有完备的各种理论体系出发的。社会并不试图也不可能创造一种被视为唯一具有完备性的理论体系,而税收制度及其变迁(其背后是根本的政治制度)的效率便不可能出自某个完备的理论体系。因为若如此必会遭到来自其他理论体系的反对,并有可能成为社会不稳定的诱因。所以“效率”应该建立在被不同理念所包容的“重叠共识”的基础上。因此,广泛的“认同”便成为判断效率的表象层次的“标准”。

(二)税制及其变迁效率与个人意愿集约

“认同”使税制的运行变得平滑,使税制对产权的“盘剥”变得可以忍受,从而减少对产权激励的负面影响,并因此而得到税制及其变迁富有效率的评价。而税制认同感几乎不可能经由构建一元性的理论体系获得。也就是说,社会的稳定性变迁必须在这一矛盾中进行:一方面不得不承认各种相互不兼容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从这些互不相容的理论中寻求对社会基本政治理念的认同。从短期可操作层面分析,认同感的获得取决于个人在税制演变中参与的方式和程度以及税收制度结构对个人意愿集约的程度。

同样的税收制度体系下,人们对其评价会因基本制度中对每个个体意愿的尊重程度(并不仅仅强调税制结果对个人意愿的尊重,在一般情况下,过程的尊重更为重要)不同而不同,呈正向变化的关系。二者的关系用函数表示为:P=f(G,J)。将G和J的综合状况称之为个人意愿的集合程度H。见图4。有两个需要解释的重要拐点A和B。在A和B之问,税制的评价对税制变迁中个人意愿集合的过程和结果富有弹性。表现为一个人意愿集约过程和结果的微小变化会引致对税制评价的较大影响,称之为集约个人意愿的敏感期。而当税制变迁中对个人意愿的集合程度较低(低于A点的集合程度)时,很难让行为主体感受到被尊重,对税制的评价随其变化缓慢正向变化。而当大于B时,税制的评价对个人意愿更加缺乏弹性。此时,与小于A的状态缺乏弹性的原因有所不同。即当税制变迁对个人意愿的集合从过程和结果看,达到一定的程度,此时边际集合程度效用降低,因由此引致的税制评价降低。在这种状况下,影响税制评价的主要因素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当个人愿被充分有效集约到一定程度,其对税制评价的影响降低,因而被其他因素取代。

从本质上看,税收是对产权收益的削减,当削减到一定程度,会成为影响税制变迁的最重要的因素,甚至远远超过个人意愿集合的影响。需要进一步讨论的是,较高程度的对个人意愿的集合而形成的税制,为什么有可能会成为受到行为人的负面评价或认同度较低的税收制度?这主要源于以下两个原因:第一,集合个人意愿的过程对评价的影响超过了结果的影响;第二,个人理性的有限性。尤其是在短期内,对某一个符合个人偏好的路径可能引致的结果的合意性往往不能做出符合理性的判断,以过程“似是而非”的合意引致了个人并不想要的高税负的结果(这里对认同的分析暂且不涉及税收收入的使用所引起的公共品提供及其合意性的问题)。图5直观地分析了税收实际负担和税制评价的相关性。在税收实际负担水平低于a时,税负处于较低的状态,此时税负的变化对税制评价的影响较小,起主要作用的是税制演进中对个人意愿的集合程度。而当税收负担超过某一特定水平,在其他条件不变时,纳税人能够明显感觉税后生产或生存状态的下降,对税制的评价也随之下降。在图5上表现为当S>a时,对税制的评价急剧下降。从税制衍生的实践看,A这一决定性的拐点如何获得或a是多少,从“认同”这一税制及其变迁的效率层次看,显得至关重要。准确界定A点面临的问题是:第一,要想获得A的准确位置,我们必须能准确分清对税制评价的变化哪些是政治制度集合个人意愿的程度引致的,哪些是税收负担变化引致的。或者我们能确定对个人意愿集合的程度H>xo第二,在H和s完全相同的不同税制体系中,也不能得出相同的税制评价,这还与内在制度相关。因此,从短期看,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综合性结论:认同感较高的税制及其变

(三)具体税制结构体系的效率分析

这是在某一特定时点下,对税制做出的成本效益分析,是前两个税制效率理念的具体表现。这一层次包含具体税制中税种结构、税率结构、税负结构以及税收征纳制度的有效性问题。但不完全如此,更重要的是在这一有效性界定背后,是什么决定了这一评价。这便是我们通常界定的税制的成本效率分析。在已有的文献中,对这个层次的分析比较多,一般认为有效率的税收制度应该使纳税人的行为扭曲产生的损失最小,并以此为出发点讨论具体结构演化。

第5篇

一准确把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内涵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除理论教学之外,学生走出课堂,直接动手、动脑参与的并且与课程内容相联系的社会实践活动,它着重强调的是学生主动参与并且由教师主导的教学活动。把握和判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的课程标准,主要不是教学场所是否“在社会”。而是教学内容是否“在社会”,即是否富含“社会实践性内涵”。

这个概念包括四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是在课堂理论教学之外的教学活动,它既可以在课堂上进行,也可以在课堂外进行;二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必须是与课程内容有关的,但又不是课程的基本内容,它可以加深对课堂理论知识的理解,但更重要的在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丰富教学的内容,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三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是教师主导的教学活动;四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体现学生的主动参与性。

实践教学首先是强调教师主导下的学生主动参与,使学生在亲身体验和身体力行中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把握,进而逐步实现从思想、政治、道德认识到行为的转化。其次,实践教学侧重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强调主体能力的锻炼和优化。第三,实践教学以体验感受为依据,侧重过程评价。需要指出的是,实践教学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仍然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只是理论教学的辅助环节和手段。如果把实践教学仅仅定位在社会实践上,不仅限制了实践教学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也限制了学生通过其他方式参与教育教学的途径。实践教学有大实践和小实践之分。大实践是区别于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的一种教学模式,也就是所谓的“走出去”以社会为课堂的社会实践,其形式包括参观访问、社会考察、社会调研以及社区服务等。小实践是指除了理论教学之外的所有与实践相关的课堂教学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课堂实践教学,其形式包括课堂讨论、观看视频资料、阅读实践等。

二了解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意义

现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是一些具有普遍性的内容,因为内容的普遍性和概括性,导致教材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远离了学生的具体的实际生活,造成教学内容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使思想政治理论课很难科学解答学生思想中的各种困惑。与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相比,现实是复杂的、多变的,甚至有时候与教学内容是矛盾的。由于课时有限,以至于有时教师只是在按部就班地讲授教材内容,而忽略或回避学生关心或者困惑的现实问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育是理想的,而社会教育是现实的;课堂教育是正向的,而有时社会教育则是逆向的。这种社会教育和课堂教育的差异,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带来难度。精彩的、成功的、负责任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回应社会中的现实问题,以丰富和深化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针对性。

实践教学是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重要形式,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但可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逐渐得到深化,而且可使教学效果不断得到强化。实践证明,实践教学可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学生之间架起桥梁,可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现实感,变灌输式为启发式、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求索。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开展实践教学,以提高教学质量,从而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责任。

三创造多种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式

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内涵,其实践教学形式应包括社会实践、课堂实践、科研实践三种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其中,社会实践贴近社会生活,课堂实践方便学生参与,科研实践训练学生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共同构成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大系统。创造多种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形式是克服局限的根本途径。

长期以来,实践教学一直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有所忽视,但这一实践教学形式在时空选择的灵活性上、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上以及教师的跟踪指导上都优于其它教学形式。从本质上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更适合于实行实践教学。总结起来,实践教学的形式最基本、最常用的有以下几种:

1讨论

讨论是实践教学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它有益于调动学生动脑思考、主动表达,还不受参与人数和时间的限制。

2基地教育

基地教育是利用地方教育资源优势,建立校外德育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到基地参观学习并在现场接受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这是一种基于认识与感受的实践教学环节

3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指的是围绕一定的教学目的,把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引入课堂,提供高度仿真的情境,引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思考、研究、分析这些案例,独立作出判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4阅读实践

阅读实践指的是依据采用读书讲课研讨和运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的教育理念和教改精神,通过引导学生读书进而实现帮助学生理解和深化理论知识的过程,是一种理解与思考性的实践教学环节

5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是一种具有时代特点的群体文化活动,是学校长期形成的并为师生所广泛认同的校园精神以及培养这种精神所需文化环境的总和。它以课外活动为主要内容,以文化的多学科多领域的广泛交流及特有的生活节奏为基本形态,具有价值导向性。

6研究实践

研究实践是指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用于实际问题分析的一种实践方法,它表现为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完成实际课题为动力,经历搜集资料、分析归纳、提炼观点、撰写论文或者调查报告或者研究可行性讨论报告等的一种实践过程。

以上几种的实践教学体现了实践教学形式的多样性,反映了教育功能的层次性,显示了教学效果的多重性。正是这种多形式多类型的教学活动形成了针对性强、功能互补的实践教学体系,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不断得到强化。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司.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探索与思考[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2]邱伟光,张耀灿思想敢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杜1999.

[3]陈丽明.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0(2)

第6篇

关键词:法治社会;软法;治理

一、法治社会软法治理的定义

法治社会的软法治理就是指社会各主体在自主自治的体系内,依照法治的原则,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谋求全体社会成员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模式。法治社会的软法治理,是指一种以法治为前提的社会治理模式,其与普通软法治理的区别就在于法治二字。软法治理由于具有多元的治理主体,治理规则也因此参差不齐,人们往往将软法治理等同于胡乱治理。然而法治社会的软法治理将法治加入到这种治理模式,法律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法治还会对软法的制定实施起规制作用,使得软法治理按照一种有序、科学的道路发展下去。

二、法治社会软法治理的发展历程

“20世纪中后期以来,西方世界福利国家危机,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破产,政府治理危机加剧;非政府组织崛起,社会自治力量增强,自发社会运动和志愿者活动增多,市场主体在关注利润的同时也越来越关注社会公共问题。”①这就使得行政管理权从完全由政府垄断转变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模式。随着行政国家的逐渐衰落,政府对权利的控制力逐渐减弱,一些权利被下放出来,授予一些社会团体和组织,由其代表国家行使各项权利,管理公共事务。公共事物的管理不再是传统的、单向的,而转变为双向的交流,社会团体和组织在民意的基础上,制订了大量的“制度规则”。这种不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软法”的大量出现,人们越来越期望整个社会在硬法的保障下加以软法的“调节”来稳定整个社会,使整个社会都在法的支配下,井然有序的运作。

(1)西方社会软法治理的发展

在法律中心主义的时代,认为国家是一切权利的所有者,社会活动必须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有序进行,“软法”并没有获得其应有的重视,人们普遍认为,软法并不是法。直到Eric Posner提出,“软法指的是一套没有中央的权威加以创设、解释和执行的规则”。②这种打破传统法律中心主义的观点才在欧洲大陆和美国开始兴起。随着欧洲及美国经济的迅速腾飞,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与此同时大量的民间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出现,软法已经能够深入这些国家人民的内心,依靠软法而实施的公共治理已经成为全球潮流。

(2)我国软法治理的发展

软法治理在我国的发展仍是处于初级阶段,我国仍然没有改变政府管理一切的管理模式,中国仍然坚持一个权力中心的基本政治架构,并遵循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原则,这与公共治理所要求的治理模式不相称。公共治理强调公民参与,公民以独立的人格和民间自治组织为主体参加公共治理活动,然而,现实与理论总是存在着差距,中国公民参加公共治理的程度和广度都不能让人满意,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中国仍坚持一个政治中心,缺少对社会自治组织的信任,政府没有让渡足够多的权利给民间组织,政府的不信任导致人民群众的不信任,人们依然认为民间组织所谓的“自治权”不具有可信度,无法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导致现实与理论的脱轨。其次,中国仍有很浓厚的官僚思想,“官府衙门”在中国的地位没有被撼动,导致民间自治组织与政府地位权利的不平等,使那些期望参与到公共治理的个人进行自治变得更加艰难。

三、法治社会软法治理的思想基础

软法治理主要是公共治理,所谓的公共治理是以个人为本位,其本质为“自我立法”,强调整个社会对个人选择的尊重,以及对社会组织自治自律的认可;同时秉持着公共意志的光芒,以公民的广泛参与和组织的互动为特点。这种公共治理是对传统“政府本位”“法律本位”的突破,是国家逐渐由“统治”模式向“治理模式”改变,也会引起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以及管理方式,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的改变,但就其实质而言,公共治理的出现,更意味着政府管理理念的深层次变革。无论是民间组织的建立,亦或是民间组织与政府博弈妥协的过程,自由精神和公共理性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自由精神与公共理性是软法治理的两大精神内核。③

(1)自由精神――精神实质

由于过分强调自由,国家治理曾严重忽视政府的作用,造就了“夜警国家”,“政府失灵”,美国就曾经历了“守夜人式国家”,“古典自由主义理论的守夜人式的国家,其功能仅限于保护它所有的公民免遭暴力、偷窃、欺骗之害,并强制实行契约等”。④这一观点由美国学者罗伯特・诺齐克提出,这种意义上的国家就是“最弱意义国家”,国家除了保护性的事务就再无其他权利。然而这种理论随着时间的推移被美国人抛弃,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资本主义社会无法调节其自身的矛盾,导致经济萧条,人们开始反思并逐步接受政府介入公共事物的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精神的丧失,国家更加注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护公民的自由,并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由于曾出现的“政府失灵”现象,人们对政府也不再是毫无怀疑的信任了。人们开始认为,社会治理的过程,也应当是公民参与的过程,由此而产生了公共治理。若社会成员的自由精神和独立意识缺乏,那么公共治理的理念也很难实现。

(2)理性――自由的界限

思维的自由同时表征着思维的理性,思维的理性背后同样存在着思维的自由,所谓的公共理性就是对自由和不同价值的包容。罗尔斯将公共理性作为一个民主国家的基本特征:“它是公民的理性,是那些共享平等公民身份的人的理性。他们的理性目标是公共善,此乃政治正义观念对社会之基本制度结构的要求所在,也是这些制度服务的目标目的所在。”⑤从起源来讲,公共理性源自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的蓬勃发展造就了开放的社会结构以及公民的参与意识。具有公共理性的公民能够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公共协商、对话合作,使得各种社会意识和价值能够在社会中和谐共处。公共理性作为处理政治国家和公民关系的准则不仅要求公民具有关心公共事务的公民精神,同时要求公权力在适当状态下自我限束,逐步减少甚至放弃制度赋予的不当权力。(作者单位:上海政法学院)

注解:

① 邢鸿飞:《中国语境下的软法治理的内涵解读》,《行政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第3-9页

② [美]埃里克A.波斯纳著:《法律与社会规范》,沈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6页。

③ 邢鸿飞、韩轶:《中国语境下的软法治理的内涵解读》,《行政法学研究》2012年第3期,第3-9页

第7篇

摘要:民办高校章程不仅是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高校明确内外部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本文主要通过对民办高校章程制定的重要性、原则、可行性实施保障以及意义四个方面阐述了民办高校章程制定及实施

关键词:民办高校;章程;制定及实施;制度建设

大学章程是高校坚持依法治校、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的迫切需要。大学章程有大学“宪法”之义。从学校建设发展的角度看,大学章程是推动和规范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基本依据。大学章程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其制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内容浩繁复杂,涉及到对学校过往运转惯性的衔接与调整,对学校已有的各类、各级具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清理与修订。尤其是民办高校,民办高校章程既要符合法定要求又体现学校特色,而且要获得广大师生员工认同。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可以进一步理顺内部治理结构的关系,明晰党委、行政、学术的权力边界,确定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的权责关系,构建共享、制衡、监督的内部治理模式,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通过章程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完善师生员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机制。

一、民办高校章程制定的重要性

民办高校章程就是指:“为了保证民办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和正常有序运行, 由民办高校的举办者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 《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学校自身实际, 按照一定程序, 以条文形式,对有关学校办学宗旨及根本使命、管理体制及议事规则、学科设置及师生权益、资产来源及财务活动等重大事项做出原则性 、基础性规定而形成的规范性文件。”【1】

学校章程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基础性自治规范,是学校举办者规范、 监控学校行为的重要手段和媒介,也是保障学校独立人格的前提和学校自主发展、 自我约束的依据。作为学校依法成制定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治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学校实施内涵发展的迫切需要,现在民办高校从外延规模扩展为主转移到以内涵质量提升为主的发展轨道。民办高校要实施内涵式发展,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二是以现代大学制度为抓手,全面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而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因此,制定学校章程,既是内涵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而且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大学章程是大学的根本制度,其他制度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根本制度。大学章程是大学内部管总的制度,主要对大学性质、任务及其组织构成、治理结构和主要行为等最基本的内容作出原则规定或设置基本框架。因此,章程是学校层次最高的权利法、组织法和程序法。在大学章程框架下,还需要制定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配套。基本制度指履行大学基本职能,保障大学正常运行,而且适用范围广、稳定性强的制度,包括机构设置制度、人才培养制度、科学研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决策运行制度等方面。基本制度下面又包括若干具体的操作制度。从这个体系来看,大学章程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处于核心的、最高层级的位置,是学校的“最高法”和“纲领法”。因此可以说,民办高校章程的制定和施行,是现代民办高校制度建设的一个里程碑。

二、民办高校章程制定的可行性实施保障

高校章程的制定工作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章程是国家以公权力为依托制定的“硬法”之外的“软法”,并且是校内各“软法”之中的“根本法”,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居于双重性质上的“根本法”地位,重要性可想而知,其法律性质也体现的淋漓尽致。因而,在制定工作中应当依托法学院师生的专业素养,制定一部真正的,具有可行性的治校“根本法”,而不是制定出仅仅突出政治方向正确的政策纲领。在“立法”的过程中,如果校方不能从技术的角度尊重和听取法律共同体中的人士的意见,将不可避免的制定出难以实际运用的“宣言性文件”,以后的管理工作中也就不得不将该章程架空,使其不发挥效力。学校的管理人员的权力也必然会凌驾于该章程之上,失去制定章程的意义。所以如何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具有实际意义的高校章程成为保证高校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

三、民办高校章程的意义

民办高校章程是学校治校的最高纲领性文件,它的出台结束了民办高校无基本法的历史,是现代民办高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一个里程碑。民办高校章程着重总结和升华了高校制度改革和创新的理论与实践,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明确了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范了校内各种关系,明晰了领导体制、治理结构、管理模式,规定了教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章程应该成为全校各级组织和全校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民办高校章程的出台对民办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特别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概括地说,依法制定高等学校章程,是法律法规赋予高校的神圣使命,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依法自主办学的重要保障,是举办者加强对高校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3】高校章程不仅是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实现依法治校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高校明确内外部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学校完善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3】高校章程的编制既是教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高校办学发展的内在需要。章程编制要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要具有可操作性,要体现大学特色和时代特征。要通过开展对大学章程的编制,进一步健全学校规章制度,推动各部门、各院系的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完善学校治理结构;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法治意识,通过民主讨论、上下结合的过程,对学校的办学优秀传统进行梳理总结,让制定章程的过程成为理清思路,积聚智慧,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

第8篇

论文关键词:理解 思想政治理论 教育分析

全新的高校思想政冶理论教育理念的建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研究领域的前沿性课题。随着国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念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实践的稳步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矛盾问题也日益突出起来,从事这一教育的工作者越来越感受到改革与建构新的高校思想政冶理论教育理念的必要性。本文就此谈些许认识。

1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提出背景

直面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际情态,反思传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模式的弊端,借鉴当代各种学术理论的积极价值,建构全新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念势在必行。

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提出是对传统教育模式的反思。长期以来,传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追求着一种符合“科学逻辑”的模式。主要体现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试图建立一套完整的客观知识体系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事实相对应;试图以一种技术化或操作性的规程产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人”的“产品”;试图以科学理论与技术实践的关系替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与其教育实践的关系;试图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话语形态中建构科学范式的语境。这是一种约束性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这种教育以要求受教育者接受既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遵守和服从规定的、明确的、统一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规范要求,并以外部的政治或社会纪律约束来保证其实施效力。它带有明显的主客二分的、疏离性的和单纯外施性的特征。这种传统的教育模式不仅违背了生活的逻辑规律,而且极易造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接受者人性、人格的深层缺陷,它与马克思多次强调的“人的生活世界”和“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也会越来越远。因此,反思这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模式,需要建构符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发展情态、适于人格健康成长的全新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提出是对当代转型社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念的探索。我国正处于社会深刻而重要的转型时期,价值虚无主义、科学工具主义、自我享乐主义思潮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化现象等严重地冲击着时代的精神建设,也向从事这一教育理论工作者和研究者提出了严峻而亟待解决的许多重火课题。承应这一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挑战,近几年来高校在这一领域形成了一些新的气象和吐露出一些新的气息。逐渐形成了以“情感”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朱小蔓)、以“欣赏”为核心的教育理念(檀传宝)、以“生活”为核心的教育理念(高德胜)、以“体验”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刘惊铎)、以“幸福”为核心的教育理念(刘次林)、以“希望”为核心教育理念(薛晓阳)等等。这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新的理念正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进行的有益探索,虽然仍需深化,但多元的认识、多样的解读、多层的理解更有助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牛机和活力的展现。

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提出是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现实困境的应对。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念在追求其内在价值和意义,由于难以超越主知、丰情、主行的理念争锋,造成了人性、德性与生活的割裂,这种割裂引领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逐步走向了丧失及异化教育本真的困境。

首先,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徘徊于教育目标功利性与教育对象物化的藩篱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臼标普遍表现为过分倾向“何以为生”的知识功能的过程,而忽视淡化“为何而生”的精神与价值教育。从而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失节于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的大潮。既而导致教育信度的丧失、教育效度的缺损和教育地位的下降。其次,这种困境表现为形成内容与形式的割裂。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突出理论知识的讲授和以学习为特征的知性教育,片强调教育的内容可知性和结构性,将此教育窄化为知识的传授。这种纯粹记忆式的学习不1日不能形成完整的个体内育的结构,更无法对个体行为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制约。再次,这种困境表现为形成认知与情感的断层。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在很火程度上忽视了情意或态度的非理性因素,只注重认知这一理性因素,从而造成教育认知与情感的断层。实践证明,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过程中,认知的发展既无法代替情感也无法迁移于情感的发展,人的“为何而生”的价值或意义的理解不仅需要知性的获取,也需要情感的吸引和推动。没有情感的推动和调节,忽略情感的地位和作用,个体思想政治素质的建构将无法完成。

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提出是对现代哲学解释学理论意义的积极借鉴。现代哲学解释学是新兴的学术领域,自伽达默尔完成传统解释学的现代转向后,解释学就成为了以“理解”为核心的现代哲学。其中关于“理解”的理论有着深层的学术意义,它与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实践发展有着密切关联。这种理论在教育意义上不仅试图突破现代教育功利化、工具化和物欲化的藩篱,而且着重弘扬和建构人的精神家园。可以说,“理解”理论把我们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空泛的说教中解脱出来,开始在“视域融合”的“生活世界”中形成新的意义和价值。本文就是在这样一种理论背景中和现实状况下,拟就建构以“理解”为核心的新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念作一些研究性的探讨。

2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基本内涵

“理解”是现代西方解释学的语境。代意义的解释学转向的完成者是伽达默尔。他认为“理解的能力是人的一项基本限定,有了它,人才能与他人一起生括。”(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挑战》,载于哲学徉从》1987年第2期。)他从理解入手,说明人传统、历史、文化的关系,人与语言的关系,以及人生意义等问题。他的思想扩大了解释学的问题领域,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产生了重人影响。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中“理解”的义,在不同的研究领域,不同的文化背景,对社会类群中形成了不同的诠释。“理解”的基本的词义常常被认为是某种具体的认知过程。在社会学层面是指相互间的了解;在教育学中指称为“学会”、“懂了”、“掌握”等意义;在|理学上特指“心灵”间、“情感”上、“精神”中的“沟通和一致”。在教育科学的发展中,“理解”的教育哲学语境在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学科的嫁接中,形成了其特有的哲学意蕴。因此,我们认为,“理解”是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教的主体(即教育者或教师)与学的主体(即受教育者或学生)在教育情感、教育内容、教育组织形式等方面上相互融通、相互尊重、相互促进以至相互共鸣的内在意向。

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是一种人文学科传播的实践型态。“理解”在现代高校想政治理论教育中的意义,体现了现代高校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核心指向,反映了在现代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积极性转的要求。其深刻的理论内涵在于以下几面:

(1)在整体上,“理解”是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核心。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整体过程而言,理解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过程中是普遍的,人生意义的建构只有通过理解才能建构起来和深化下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载体需要受教育者接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价值和意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个体希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外化为自己的精神,这一切的构成都是以“理解”为核心的。没有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观念、内容体系和基本情态的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载体将很难把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组织形式、方法手段、内容知识、目标体系,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整体过程中将无法完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指向需要;没有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知识内容的理解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实践活动及方式的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个体将很难吸收与提高自己的知识智能层构,因此,也将无法完成个体精神的提升与深层建构。

(2)在个体上,“理解”是连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与个体精神的根本方式。受教育者只有通过理解,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的知识与人生经验真正地融合,使知识的意迎与价值显现出来,在掌握知识的同时,个体获得对生活的移情和体验,获得对人生的启迪,获得对精神的丰富和培养。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过程中,个体的理解基本从四个方面体现出来:其一,对知识的理解,即理解知识内容和教育者的解释;其二,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表达式”的理解,即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活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环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关系及其隐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文化等;其三对人及其关系的理解,即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情境中的他人、师生关系、间伴关系等其四,对自我的理解。这样个体以理解为节点,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引导个体走向精神成长与自我超越。离开理解,个体精神的更新将缺乏生长点。总之,个体接受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就是理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解是受教育者通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完成自我精神意义建构与发展的根本方式。

(3)在形式上,“理解”是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新型教学关系的直接体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关系主要体现为教育者(或教师)与受教育者(或学生)的关系。传统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关系强调教育者(教师)的“威严”、“神圣”,强化了教育者的主体性,而弱化了受教育者(学生)的存在“价值”,甚至视其为教育中必然的客体,形成以“约束”、“管理”为核心的教学型态。现代教育理论以及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的发展与实践,启示我们,教育者(教师)与受教育者(学生)应具有同等的“尊严”与“价值”,只有在这种平衡的基点中,建立起平等的关系,形成并确立教的主体与学的主体的地位,达成以人的尊重需要性为前提的的“共同感”,才能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知识及其经验形成人所特有的互动互享。因此,只有教、学双方站在“理解”的平台上,才能形成和谐的教学关系。

(4)在本质上,“理解”是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目的的深层反映。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目的性看,古今中外,该莫能外的是在进行“教化”价值的“传道”,也就是实现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价值指向的普遍性接受。现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的“理解”不仅是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文本(内容)与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主体(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把教的主体(教育者或教师)与学的主体(受教育者或学生)相融合,完成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知识的“授业,即解决“学不学、知不知、懂不懂、会不会”的知识传授过程,更为重要的是在这种融合中完成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中“道”的“解惑”,即解决行为意识和实践活动中受众的思想疑虑问题,也就是解决更为根本的“该不该、信不信、能不能、行不行的“育德”这一基本问题。这一根本问题的解决,不能再以传统的单向性的“管”、“灌”的简单模式完成,因为现代受众群体尤其是学生比起前人不仅物质生活起点高,而且精神生活多样化,并且以此为基础形成了较高的知识层构、智能结构系统。

因此,惟有强化“理解”这一核心功能,才能生成具有现代性的普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接受”,只有接受才能最大程度的实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育德”目的,从而完成“为何而生”的精神目标。

3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基本特征

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是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现代性、发展性、情理交融性的视角得出的新的理念。在实践中,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基本特征来认识和把握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1)主体性。主体性体现了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人本”价值和互动关系。在这一教育中,教育者是教的主体,体现的是主导作用,扮演的是导师角色;受教育者是学的主体,是教育的服务对象,体现的是主动作用,扮演的是寻知角色。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主体性是建构在人的价值意义基础上的,是教育授受关系相互尊重、相互砥砺、相互促动的内在要求,是对传统管理、约束、灌输为主要教育特征的冲击和挑战。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主体性是教育授受关系“以人为本”意义的体现,体现着既不能忽视忘却教育者的价值作用,更不应淡化回避受教育者的存在意义,二者在“理解”中达成良性的互动,是教的主导性与学的主体性的内在统一。

(2)生活性脱离生活世界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学生很难对它产生兴趣的。没有兴趣也就很难形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内涵的体验,并进行政治、价值、道德等判断和选择,进而产生各种观念的支配下的行为。由此可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内容的领悟不能说是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知识的感知,而是在人的生活的各种关系中生成的感悟。这就是说,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要超越“定向体验”某种固定文本和既定指示范畴的规范要求的局限,甚至超越学校一课堂范围,只要是带有这种教育价值理解意义的生活场景,都应积极关注和挖掘、利用。因此,理解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仅要利用教育的文本资源和现实教育情景,更应该扩展教育视域,发现、利用和创造生活中的教育文化资源、信息和情境,丰富受教育者的生活阅历,积累社会体验,在生活世界中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知识与生活实际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用而促学。

第9篇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在区域公共竹理的研究上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区域行政就是在一个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协调关系,才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区域公共竹理是区域内的多元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问交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

区域公共管理是现代公共管理学与区域科学在新的时期和新的实践中有机结合的一个新的理论和实践课题,然而理论的发展始终落后于实践的步伐,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基本概念的界定、理论的基本框架以及理论所具有的意义等基本问题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为了更好的反映实践和服务实践,对区域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正如任何理论的提出都来源于积累一样,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的产生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发展的历程。20世纪80年代,区域的空间有限性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趋势之间的矛盾催生了区域经济概念的提出,此后许多来自不同领域的学者如地理学家、理论经济学家、发展经济学家等从不同的角度对区域经济这一实践领域进行分析和研究,最终主要发展成为两大不同的学科群:一是区域经济学;一是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理论研究的焦点都在于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然而由于国家学科设置等历史原因,政治学和行政科学一直没有能在区域发展领域内开辟自己有特色的研究路径。虽然在20世纪90年代国内经济地理学和政区地理学涉及到“区域行政”,但该领域学者侧重的是从行政区划改革的角度来研究区域设置与区域经济发展的适应问题,这里的“区域行政”并不是实际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区域发展进行研究的新的途径,主要是从管理学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适度的原则出发考察中国行政区划存在的种种问题。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发展,政治学和行政学在区域发展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研究途径:一是区域政治研究;一是从行政科学角度出发的区域行政。区域公共管理正是在区域公共行政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区域行政的一种深化。本文试从我国区域行政研究已有理论成果基础上,通过对区域和区域内关系的研究提出区域公共管理的一般概念,并对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作一分析。

一、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现状

理论的发展总是反映现实和服务于现实,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滞后现实的阶段。在学界,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锋和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陈瑞莲教授,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本着不同的目的对区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见解。刘锋教授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中山大学的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实质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我国区域行政进行研究的开创者。她在对区域行政深厚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述评,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和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为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主义与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的区域政区间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而国外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间竞争理论、地区竞争力与区域创新研究、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实证研究。同时,她也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义做了阐释,仅从理论创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动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开,也能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现代公共管理学学科创新。这些认识是深刻并富有创新意义的,然而,这些认识是在区域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个简约性的概括并没有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其实质进行分析。毫无疑问,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要解决以上的问题,有必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国外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层出不穷,但什么是公共管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在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的比较分析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据,但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便是在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比较中,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的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的性质方面,公共管理要体现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体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不可否认,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区域行政走向区域公共管理是有其理论基础的,除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还有市民社会理论和治理与善治的理论。我国学者在考察我国现代化进程时认为,“要摆脱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难境地,首先必须从认识上实现一种思维的转向,不能像以往的学者那样,把目光的聚焦点只放在政治权威的转型上,因为中国现代化两难的症结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形成适宜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确切地说,在于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为此,他们引进了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并依据中国现代化的现实进行改造,“中国的市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的非官方公域”。#!&%就西方学者已有的共识的观点来看,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1)私人领域;(2)志愿性社团;(3)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4)社会运动。市民社会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再度兴起,与当代世界各国所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及对此的理论反思有密切的关系,面对现实,理论家们对国家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地位重新思考。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引发治理和善治理论的产生。什么是治理?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政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的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由于治理本身也只是一种实践的科学,毫无疑问也会存在失效的问题,为了完善治理理论,理论家们提出了善治的概念。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佳关系。善治具有五个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分析以上的各种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几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它们都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不仅包括了政府还包括私人领域和市民领域;二是在管理的目标上,更多的突出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协调的达成并达致最佳;三是在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上,注重合作,通过协商和调整,在认同的基础上统一行动。

综合对区域和以上理论的认识,本文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与区域行政有本质性区别的概念,可以将其界定为: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内涵:(1)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第三部门;(2)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3)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经济市场领域和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4)对象是区域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陈瑞莲,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缘起与发展[J]政治学研究,2004(1)

[2]王诤,区域管理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58-61

[3]杨龙,我国的区域发展与区域政治研究[J]学习与探索,2003(4)

[4]刘锋,新时期公共管理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02(5)

[5]艾德加·胡佛,弗兰克·杰莱塔尼,区域经济学导论[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2,239

[6]陈瑞莲,张紧跟,试论我国区域行政研究[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

[7]张成福,党秀云,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5-12,

[8]陈庆云,我国公共管理的基本内容及其重点[J]公共行政,2003(1)

第10篇

[关键词]运行模式 农业循环经济 评价指标体系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国际社会逐步认识到,要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三赢”的战略目标,必须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建立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被认为是从机制上消解长期以来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科学定量评价循环经济的发展水平既是循环经济研究的一个基础理论问题,也是当前学术界循环经济研究的热点和难点之一,亦成为现阶段中国循环经济理论体系建设和实际操作层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决策课题。

然而,综观国内学者在循环经济评价方面的研究,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缺乏内在逻辑思路,没有很好地针对循环经济特定的内涵和运行模式进行设计;二是目前对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实证研究主要集中于工业经济领域,对农业循环经济的研究主要是建设模式和措施的研究,针对农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证研究很少。鉴于此, 本文首先重点考察了循环经济的运行模式,从中找到符合循环经济特定内涵和实质的评价指标设计的内在逻辑思路,在此基础上构建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一、循环经济运行基本模式

就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而言,人类社会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种经济发展模式,代表了三个不同的层次。第一种是传统粗放型经济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它对人类与环境关系的处理模式是人类从自然中获取资源,又不加任何处理地向环境排放废弃物,是一种“资源一一产品一一污染排放”的单向线性开放式经济过程。第二种是“系统末端治理”经济运行模式(如图2所示)。这种模式已经开始注意环境问题,但其具体做法是“先污染后治理”,治理的技术难度很大,治理成本畸高,而且生态恶化难以遏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都很难达到预期目的;第三种是循环经济运行模式(如图3所示)。它要求遵循生态学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活动的生态化。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自然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遵循“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的“3R”原则,以达到减少进入生产流程的物质量、以不同方式多次反复使用某种物品和废弃物资源化的目的,强调“清洁生产”,是一个“资源一一产品――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最终实现“最佳生产,最适消费,最少废弃”。

二、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在考察了循环经济运行基本模式的基础上,笔者找到了符合循环经济特定内涵和实质的评价指标设计的内在逻辑思路,即从经济运行系统的输入端和输出端,系统的内部和外部这四个方面对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全面评价:一是资源减量投入指标,该类指标用来揭示经济系统输入端的现状;二是经济与社会发展指标,该类指标主要用来反映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即系统输出终端的效果;三是资源循环利用评价指标,用来体现经济运行过程中对于系统内部资源利用的程度;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指标,用来反映经济运行对于系统外部即生态环境的影响(具体指标见上表所示)。

参考文献:

[1]Highfill J,McAsey M.An application of optimal control to the economics of recycling [J].SIAM Review,2001.43(4)

第11篇

(一)教育目标高度一致

在教育目标方面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与三生教育高度一致,二者都是为了让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观念,具有良好的人生观与价值观。思想政治教育是从社会的视角出发来培养学生爱国、理想、道德等方面的品质,而“三生教育”则是从学生个体的角度出发来让学生理解生命的价值,尊重热爱生命,掌握生存技巧,热爱生活。思想政治教育与“三生教育”虽然教育视角不同,但是内在目的是一致的,即都是为了让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教育目标的一致性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贯彻“三生教育”奠定了基础。

(二)教育方法基本趋同

在教育方法层面,由于二者在学科属性方面基本一致,因此思想政治教育方法与三生教育方法有很大的趋同性,这也有助于利用思想政治教育这样一个平台来进行“三生教育”的开展。从二者的教育方法来看,行为教育、文化教育、实践教育是比较常用的方法,这些方法在二者之间可以通用,这就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一平台层面开展“三生教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贯彻“三生教育”的必要性

(一)提升高职学生心理健康的必然举措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贯彻“三生教育”是提升高职学生心理健康的必然举措,从目前高职学生的心理状况来看,情况不容乐观,很多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都处于一个亚健康状态,不良的思想道德观念在一些高职学生身上随处可见,对高职学生这一群体进行“三生教育”,可以有效的提升其心理健康程度。

(二)高职院校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开展三生教育对于高职院校的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随着生源的逐步减少,高职院校上面面对普通高校的竞争,下面面对中职学校的竞争,处于这样一个夹缝中,高职院校必须要加强“三生教育”来不断的提升学生的素质水平,从而更加适应社会对于高职学生能力要求的提升。由此高职院校的发展就会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即学生素质提升,就业率提升,招生更加容易,学校的发展更具潜力。

(三)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内涵的要求

“三生教育”的开展可以进一步的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思想政治的内涵以及外延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内涵必须要进行拓展,这样才能符合社会的需求,而“三生教育”的开展就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补充。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贯彻“三生教育”的路径

(一)重视“三生教育”开展

观念的重视是“三生教育”有效开展的前提基础,如何让高职院校的管理者以及思想政治教育者认同“三生教育”的重要性是目前高职院校“三生教育”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三生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教育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来进行“三生教育”重要性的宣传,通过宣传让高职院校管理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者、高职学生、社会以及家庭等三生教育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在观念层面对“三生教育”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三生教育创造更好的观念层面的条件。毕竟只有观念层面对“三生教育”有一个重要的认识,反映到具体的行动中才能够给予“三生教育”更多的资源支持。

(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有效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于“三生教育”效果也有良好的促进作用,“三生教育”只有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才能让学生在身体力行中获得对“三生教育”的更深刻的认知。实践活动的开展可以分为课堂实践活动以及课堂外的实践活动,这两种社会实践活动应有效的加以配合,从而形成一个立体化实践氛围以及环境。在社会实践活动相对于纯粹的理论教学来讲,更能够影响高职学生德尔思想以及行为。鉴于此,高职院校应充分的开展与“三生教育”相关的实践活动,为“三生教育”的开展提供实践平台,这样就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提升“三生教育”的效果。

(三)注重网络平台的运用

随着网络的不断普及,网络已经成为了高职学生获取各种信息的最主要工具,然而网络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平台,加上高职学生上不具有良好的鉴别能力,在各种不良网络信息的冲击下,难免会导致各种负面心理素质的滋生。鉴于此,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贯彻“三生教育”的过程中,必须要运用好网络平台这一工具,通过在网络平台建立“三生教育”的阵地,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来制作有关“三生教育”的视频、游侠、图片等,这种教育模式与课堂教授等传统的教育模式有利于减少高职学生内心的抵触心理,有利于高职学生接纳“三生教育”的具体内容,从而有效的提升“三生教育”的效果。

(四)完善考核评价方法

第12篇

[关键词]合作治理;实训基地;地方院校

[中图分类号]G64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2095-3283(2013)04-0134-03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HGJXHC110058。

一、基于合作治理视角的旅游管理实训基地的内涵

1旅游管理实训基地的内涵

旅游实训基地是指旅游院校根据本行业各岗位的技能要求而设立的较为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场所,包括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是指旅游院校与旅游企业签订协议,由旅游企业提供实习岗位,让学生到真实的环境中进行训练的场所。建立旅游管理专业的实训基地主要是为了培养和提高旅游专业学生的旅游管理技能、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因此,在做好实训基地建设之前要做好实训基地的选择。

2合作治理理论的内涵

治理理论主张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的多元、民主、合作,以实现公众利益的最大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多元利益主体的发展和作用日益扩大。在多元治理主体并存的条件下,治理主体间的平等互动和合作是一种必须加以接受的治理模式。合作治理是开放的治理,在合作治理模式中,虽然政府在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引导的作用,但是,参与到治理过程中的每一个治理主体都能够平等地在治理活动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关系到公共利益的每一项公共事务,都能够平等地发表意见和积极地采取合作行动。治理过程处在一个始终与整个社会互动的过程之中,能够把一切积极的、对治理有益的因素都吸纳到治理活动中来。所以,在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选择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高校、企业、家长、学生等各个主体间的相互合作关系,而不是仅仅依赖政府或者高校等某一个单一主体,要各个主体间在平等基础上实现互惠互利的积极合作,以此推动和促进我国旅游行业和院校及旅游产业的长效可持续发展。

二、地方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选择存在的问题

我国加入WTO之后,旅游业迅速发展,并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伴随着旅游业的迅猛发展,我国高等旅游教育也得到较快发展。然而,高等旅游教育的快速增长只是实现了规模的扩张,质量的提升并不明显。为此,我们要注重旅游专业质量的提升,做好旅游实训基地的选择与建设已成为提升旅游品牌、推动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地方院校旅游管理实训基地选择存在以下问题:

1实训基地选择目标不明确

地方院校由于地域限制、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各个高校旅游专业发展极不平衡,有的院校发展优势明显,而有的院校只能依靠政府和学费支撑。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高等学校将面临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和冲击,因此地方院校要通过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优秀毕业生,以提高获取生源的竞争力。然而在地方院校旅游专业建设中,对于旅游实训基地存在着“轻选择,重建设”的问题,各个院校或有凭借个人关系或企业需要临时廉价员工主动请缨建立实训基地等现象,高等院校则缺少对于实训基地的自主选择,不利于实训基地的长远发展。

2实训基地选择机制不健全

地方院校在进行实训基地选择时,多是旅游院系和企业之间的相互选择,忽略了政府、学生、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利益主体间的交互作用,这样很难实现合作治理,出了问题院校和企业相互推诿,以致“一拍两散”。缺乏系统的科学合理的选择机制,很难实现实训基地选择机制科学有效。

3实训基地选择缺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

地方院校旅游实训基地的选择大多依赖当地具有的旅游资源,在实训基地选择过程中也是以本地知名旅游景点、知名旅游企业、星级酒店为主,然而在选择过程中,缺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主要体现在对于当地旅游资源认识不足,对于季节性因素、学生兴趣爱好等考虑不足,地方院校在旅游管理实训基地的选择上缺少计划,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层次和多方面实践能力锻炼的需求,造成实训基地的选择与建设严重缺乏梯度。使学生在实训基地实习或见习过程中出现无事可做、不愿意做和实训效果不佳的局面。

4实训基地理论教学与实践脱节

在旅游专业实训基地发展过程中,由于基地硬件和软件不健全,经常出现实训基地理论教学与技能实践相脱节的现象。诸如学生只是定岗实践以技能提升为主,相关企业对其培训不够,大多“重使用,轻培养”,或者是校内实训基地中过于重视理论教学,而缺少实践环节。因此在实践基地选择过程中,要将理论教学与技能实践相统一。

5实训基地建设缺乏长效机制

由于在实践基地设立之初,对其应有的考察与选择机制不足,致使旅游专业实训基地出现“重使用,轻建设,更轻维护”,进而出现实训基地的发展持续动力不足,难以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三、地方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选择中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1应具备实训的基本功能

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选择的基本功能体现在帮助学生选择良好的创造职业岗位的实践环境,提供学有所用的场所。良好的实训基地有助于培养爱岗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通过实训基地的良性选择可以为学生营造浓厚的职业氛围,激发他们实现职业梦想的热情,为地方旅游院校长效发展赢得良好前景,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努力方向。

2确保实训目标与任务的完成

地方院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的选择要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职业能力转化为核心的目标,因此实训基地应立足为本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应用型合格人才的目标。凸显旅游行业的实际需要,帮助学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后能顺利投入到职业角色实践中。

3弥补院校办学条件的不足

目前,我国地方院校发展不均衡,相当多的地方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校内实训场所条件较差、功能较少,因此在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选择实训基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有效弥补院校办学条件的不足。通过加强实训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实践教学氛围。

4有利于调动各治理主体的积极性

在合作治理模式下,在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选择过程中,注重实训基地的选择,有利于充分调动高校、企业、地方政府、社区、学生等多个治理选择主体的积极性,在各个主体踊跃参与过程中,实现旅游管理实训基地的科学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旅游管理实训基地建设之前,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旅游实训基地的选择。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选择符合各方实际的、可持续发展的实训基地。

四、基于合作治理视角的旅游管理实训基地选择的策略

1明确选择目标

地方院校旅游管理专业有着自身的特点,在进行实训基地选择过程中,无论是校外实训基地选择还是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选择,一定要因地制宜,符合地方院校发展的规划,与相关治理主体通力合作,协商对话,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互利共赢,不能仅注重院校的自身短期利益,忽视长远发展。所以,在进行实训基地选择时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企制宜,因行业和学生制宜,以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和提升学校长久发展服务地方经济为目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

2健全选择机制,严格合作方资质审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地方经济也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旅游管理专业实训基地要良性长久发展,就要寻找合作伙伴,若要实现与合作伙伴的长期合作,就要考察合作伙伴是否能为学生提供一个规范合格的实训环境,能否具有相关资质为学生职业技能和专业素质及职业梦想提供必要指导,能否与地方院校建立长期的教学与实践合作关系。在健全选择机制时,要从院校所在区域的企业或景区的资质、经营规模、管理理念、岗位设置等多个角度考虑是否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然后从中优选。

3规划选择梯度,实现多方利益主体需求

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培养的目标是多层次的,要培养既掌握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又要掌握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运作规程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因此,考虑到学生实践知识的掌握和毕业后的就业方向,旅游管理的实训基地应该是多样的,至少在旅行社、旅游景区及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中都有实训基地,满足不同学生、企业等主体的相关需求。

4充分考虑季节性因素

旅游行业有自身的特点,受到地理位置、环境、气候等多种因素影响,特别是地方院校在选择实训基地时一定要考虑季节性因素。以黑龙江省为例,该省景点众多,各有特色。但是由于气候原因,每个景区的旅游旺季各异,国家5A景区哈尔滨太阳岛旅游旺季在冬季,牡丹江镜泊湖5A景区、林都伊春的旅游旺季却在夏季,所以在选择实训基地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季节性因素。如果选择牡丹江的镜泊湖作为实训基地,学生的实训、实习时间应选在6 月~10月,要避免和常规教学的冲突,做好相关的教学安排。

5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第一,所选实训基地要满足旅游管理实践教学与提升学生就业能力的需要。既能为学生提供实践能力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实践环境,又可以对校内实训基地设备、场地和功能缺陷做有效补充,能有效解决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所需经费和空间不足的矛盾;第二,所选实训基地要为地方经济与发展服务,能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第三,所选实训基地的合作伙伴间的合作能够可持续发展。双方共同制定校企利益共融的发展战略规划,企业为院校提供实训和就业岗位。院校主动为企业开展订单式的员工培养,实现双方互动共赢,实现多方主体的和谐发展;第四,建立诚信合作和协调机制。要明确院校与合作伙伴的职责与利益,再充分沟通,通过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使院校、合作伙伴、学生等的利益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与此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能够对院校、合作伙伴、学生等进行客观的评价与考核,并通过激励机制促进实训基地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永芬高校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性教学的思考[J]中国科技信息,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