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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产理财计划

时间:2023-08-04 17:26:0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集合资产理财计划,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集合资产理财计划

第1篇

小刘是个热心的人,可是现在却有些懊悔这次可能好心办成了坏事。

去年春节期间,他和朋友大郭闲聊时,谈到“跑赢通胀”的话题,极力推荐大郭试一试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理由很简单,他自己投资了三十万,收益近15%。对这一收益率,小刘自己很满足,经过几年时时被套的股民生涯,这种投资显然轻松愉快得多。然而,在大郭出手二十万买入了某券商的该产品后,风向变了。

一直以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曾为视为“一种低风险、平稳收益的稳健型投资方式,是投资者规避风险的首选”。

在集合理财产品诞生之初,它的两大优势一直为人津津乐道――新股询价和自有资金投入。询价政策将一般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拒于新股资金申购门外,投资者通过投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可以享受新股询价所带来的超额收益,并且由于券商丰富的投行研发经验,与其他理财机构相比,在新股询价方面的获利能力显得更强。同时许多券商比如中信、光大等还在集合理财计划中投入自有资金,当投资出现亏损时用于弥补投资者损失,这一隐性的以真金白银为保证的保本承诺使得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拥有了绝对的风险保障优势。

有业内人士总结了券商理财产品的三大比较优势:第一,抗跌性强于公募基金,第二,券商一般都会用部分自有资金参与,第三,券商集合理财既有低门槛的“大集合”产品,也有高门槛的“小集合”产品,适合各类投资者选择。

既安全又有高收益的产品,总是吸引人眼球的,这可以从集合理财产品的发展规模一目了然。2005年集合资产管理规模仅为132.1亿元,到2010年已经增长为1352.5亿元;从首发规模来看,2005年新发产品份额为139.5亿份,到2010年全年新发产品份额为782.2亿份,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1.2%。尤其是2010年下半年以来,投资者对它的认同度快速增长,近一年内募资规模超过以往5年的总和。

出人意料的是,2011年却成为了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黑天鹅之年”,大郭没能像小刘那样轻松的赚钱, 9月,大郭认亏赎回了集合理财产品。

像大郭这样的投资者,今年还有不少。今年以来,共有华泰证券、中银国际、国信证券等旗下7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清盘。按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在券商集合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少于2人,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集合产品应当终止。

今年2月和3月,招商证券相继公告称,旗下招商智远稳健3号、1号和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于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亿元人民币,被迫提前进入清算程序。

7月26日,华泰证券紫金智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因客户赎回严重,导致管理规模低于一亿而被迫终止。

9月,国信证券宣布小集合产品“金理财泰然1号”因8月5日至9月1日期间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亿元,根据规定9月1日终止。此前,因连续20个交易日资产净值低于1亿元,成立仅7个多月的“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集合理财计划,也不得不接受“清盘”的命运。

这些均为小集合产品,成立时规模就不到1.5亿元,投资者大多具有一定的风险控制能力,由于对后市不看好,加上有的产品经理离开,因此投资者争相赎回,于是这些弱不禁风的产品先后提前终止。根据朝阳永续的数据,今年以来共有16只产品进行了终止清算。其中,中金短期债券、光大阳光3 号、长江超越理财龙腾1 号和南京神州1号等8只产品因到期进行清算;东方红开源因为开源证券的赎回而进行了终止清算;华泰紫金智富、中银国际中国红新股增强1 号和国信金理财泰然1号等7只产品则因为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 亿元而被迫清盘。

实际上,今年以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频频遭遇赎回现象,当投资收益令人失望时,投资者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转身走人”。对于那些产品来说,每到开放日,也就是大幅赎回的时刻了。海通证券统计数据表明,仅考虑2011年3月31日之前成立的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二季度末总份额为1127.79亿份,较一季度末净赎回84.33亿份,净赎回比例为7.48%。从单只产品来看,全部171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80.11%出现净赎回,仅有18只产品出现净申购。

从最新数据看,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表现处于持续恶化中。目前,有7家集合理财计划了三季度资产管理报告,均为负收益。统计数据显示:在目前246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剔除今年新成立的82只,余下164只中仅有10只年内收益为正;其余154只均出现不同程度亏损,占比高达93.9%,其中有13只亏损超过20%。券商集合理财产品,这一看似“稳健”的产品也陨落了,有第三方理财机构称“投资者对券商集合理财的信任度降到冰点”。

Tips:

集合理财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类似于基金,但属于私募性质的一种理财方式。

第2篇

度小满理财(原名“百度理财”),是度小满金融旗下的专业化理财平台,提供银行存款、公募基金、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保险等多元化产品。

银行存款产品与多家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民营银行进行合作,引入银行存款类产品,为用户提供安全优质的理财服务。

公募基金,利用独有的科技能力及人工智能技术,融汇多元策略全面分析市场,精选基金产品,帮助用户发现投资价值所在。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智能理财服务,未来能满足千人千面的定制化理财需求。

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与多家证券公司(券商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帮助投资者筛选合适的券商集合资管产品,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需求。

保险,结合自身的数据优势、技术优势和对客户需求的深入理解,打造为客户提供专业抗风险解决方案的保险服务平台。

其他理财产品,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发挥专业能力,定制专属产品满足用户多元化理财需求。

(来源:文章屋网 )

第3篇

内容摘要:我国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刚刚起步,市场急剧扩容,多只集合理财计划集中成立。无论是从投资者选择产品、监管层完善监管体系还是证券公司的绩效考核的角度,集合理财产品都需要一个合理的业绩评价方案对其业绩进行评估。本文运用DEA方法,对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业绩进行评价,并对其持续性进行研究。

关键词:券商集合理财 业绩评价 持续性 DEA方法

自2005年第一只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以来,集合理财产品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仅2009年就新成立集合理财计划54只(见表1)。集合理财计划作为多元化投资品种的新亮点,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带来新鲜与活力。

文献综述

对投资组合的业绩评估是投资分析中重要的课题。公正客观的业绩评估应当能够反映该组合作为投资工具的投资价值,也能够反映基金经理管理资产投资组合的程度水平。当前对于投资组合的业绩评估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均值-方差模型、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和因子模型(APT)的经过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指标;另一类是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ata development analysis,DEA)方法的新型绩效评价体系。

传统的基金业绩度量方案将收益率和风险结合考虑。当前常用的基于传统金融理论的评价方法有单因素评估模型和多因素评估模型两类。前者代表性的指标有Treynor指数(报酬-贝塔比率)、Sharpe指数(报酬-波动性比率)和Jensen指数(超额收益)。后者常用的指标有:Carhartt业绩指数PIC和DGTW体系。然而,这些指标在应用中其局限性日益凸显:模型假设是以市场有效性为前提;评价结果高度依赖基准的市场组合,基准组合的选择不同会得到不同的评价结果;现实市场中出现负收益和时间长度不一的情况也使评价的难度增加。于是学者们开始另辟蹊径。

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是由美国运筹学家Charnes,Cooper等于1978年在Farell测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评价决策单元(DMU)相对业绩的非参数方法。近年来,DEA方法被引入基金业绩评价中,该方法无需选取市场组合,就克服了因市场基准选择不同而带来的评估结果失真问题,得到了出乎意料的效果(Galagedera,Silvapulle,2002),进而发展出适用于基金业绩评价的不同类型的DEA模型。

Murthi,Choi和Desai(1997)首次提出了无需基准、考虑多种交易费用的基于DEA的组合绩效度量(以标准偏差和交易成本作为输入,组合额外收益为输出),并给出了DEA组合效率指数。Wilkens和Zhu(2001)用投入型BCC 模型评价包含一年中负的月收益率比例作为投入的金融及金属类的11 个基金在1999 年的业绩。Murthi等(1997)运用DEA方法建立了无需具体基准、考虑销售与赎回费用、管理咨询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等多种交易费用的基金绩效评价指标,简称DPEI。McMullen和Strong(1998)基于DPEI指标采用过去1年、3年和5年中的有关数据,分析比较了135支美国股票基金的相对有效性。Morey和Morey(1999)也考虑了在不同时段水平上测量收益和风险时基金业绩的评估问题。

国内研究方面,韩泽县、刘斌(2003)建立基于DEA的业绩评价模型对22家封闭式基金2000年至2002年间的相对业绩进行比较分析,结果发现多数基金处于无效状态,基金业绩不存在明显的业绩持续性和规模效应,但投资风格与业绩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陈志平、林瑞跃(2005)综述了评估基金业绩的主要方法,特别是分类介绍了新近基于DEA模型所提出的几种基金绩效评价指标。赵秀娟、马超群(2008)将投资基金的风险、超额收益分别做进一步的归属分解之后作为输入输出指标代入DEA评价模型,并根据评价的结果对超额收益、系统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充分挖掘了基金的管理信息,给出了未来投资的建议。支旭阳(2006)选取2002年成立的10家开放式投资基金对其投入、产出和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考察基金的经营效率差异及其原因,以挖掘提高基金管理业绩的潜力。

但目前国内对券商的集合资产计划基于DEA方法的研究还处于空白阶段,本文建立基于DEA模型的业绩评价模型将能为集合资产计划的经营效率考察和资产管理能力评价提供全新的视角。

模型说明

假设有n个决策单元j=1,…,n,t个产出,r=1,…,t,m个投入,i=1,…,m,其中决策单元j的第r个产出的值为yri,而其第i个投入的值为xij,xij和yri为已知数据。设ur为相应于产出r的权重,vi为相应于投入i的权重,则决策单元j的有效性定义为:

(1)

为得出决策单元j在n个决策单元中是不是“最优”的,就应尽可能地变化ur和vi,考察hj的最大值可达到多少。因此,为确定任一目标决策单元j0∈{1,2,…,n}的有效性,就需解以下称为CCR模型的分式线性规划问题:

sur≥ε,

svi≥ε,i=1,…m

其中:非阿基米德无穷小量ε是为防止权重取零值而引进的。该规划的最优值hj0为被评价单元j0的有效性度量,其值等于1意味着通过选择最优权重,该单元不会被其他单元所控制,称其为弱DEA有效(CCR)。

令,ωi=svi,μr=sur

则式(2)可转化为如下的线性规划问题:

,j=1,…n(3)

μr≥ε,r=1,…t

ωi≥ε,i=1,…m

上述模型确定了决策单元在给定投入水平上所能达到的最大产出。若考虑式(3)的对偶问题,并加入适当的规模收益约束,就得到如下的BCC模型:

(4)

si-≥0,i=1,…m

si+≥0,r=1,…t

其中,为规模收益约束。变量θ是为使每个投入达到有效的比例缩小因子,各个约束条件确保了决策单元的有效性度量值不超过1。设式(4)的最优解为λj*,θ*,si-*,sr+*,若θ*=1,则称决策单元j0为弱DEA有效(BCC),反之亦然;若θ*=1,且si-*=0,1≤i≤m,sr+*=0,1≤r≤t,则称决策单元j0为DEA有效(BCC)。

模型(4)通常称为投入型模型, 产生相同有效前沿面的产出型模型为:

(5)

si-≥0,i=1,…m

si+≥0,r=1,…t

与通常的参数方法相比,DEA有以下的显著优点:首先,DEA度量所刻画的最好业绩是实际可达到的,而参数方法估计的效率只是相对于平均业绩而言的;其次,DEA可以度量每只基金的有效性,而参数方法给出的是统计平均值;再次,DEA不仅能识别非有效基金,而且还能给出可使其达到有效的修正值。运用DEA方法评估基金业绩的更大优势在于它不需要任何理论模型作为度量基准,并可将交易费用、多种风险度量等因素加入指标分析。

数据选取与指标说明

(一)数据选取

相比西方发达市场的投资品种规模和发展存续时间,我国集合理财产品起步晚,数量少,为了考虑样本数量,同时兼顾样本期的长短,本文选取2007年1月1日前上市的13只集合理财计划。样本期为2007年至2010年,样本期包含了一个完整行情周期,同时也能较好反映中国股市和私募基金业真实现状和发展特点。所有数据来源于集合资产计划的年报和季报。删除不全的数据,共得到24个样本。

(二)指标选取

输入指标的选取:在考虑集合理财计划的投入时,首先,考虑运营费用,运营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托管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利息支出、信息披露费、审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其次,集合计划的风险是影响其收益的重要因素,基金较高的投资风险就应该获得较高的风险投资收益,否则,基金承担的风险将只是无益的投入,因而可以用评价期间内基金收益的标准差作为输入指标;最后,计划周转率是反映交易活动的指标,同时也是反映计划风格的指标,其严格的定义是指资产购进量与售出量的较小值与基金资产净值之比,周转率越高,则表明基金买卖越频繁,倾向于快进快出的短线操作风格;周转率越低,则表明基金奉行长期的买入持有投资策略。

基于以上的分析,本文得到以下三个指标:

I1=基金运营总费用/本期基金平均总份额。其中,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托管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利息支出、信息披露费、审计费、销售服务费和其他费用;I2=评价期间内计划周收益的标准差;I3=min(本期基金资产购进量,本期基金资产售出量)/本期基金平均资产净值,为方便计算,采用近似计算方法:I3=0.5×(股票成交量+债券成交量)/(基金平均资产净值)。

输出指标的选取:期末集合资产计划的累积净值Y1,计划份额本期净收益Y2,都能够体现期末计划的产出水平。于是本文得到输出指标为:Y1=期末集合资产计划的累积净值;Y2=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集合计划份额

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建立三投入两产出的DEA模型从集合理财业绩效率、业绩持续性、风格对业绩效率的影响、规模效应来研究券商的集合理财计划在2007-2009年间的业绩表现(见表2)。

(一)业绩效率

从业绩效率来看,2007年除了黄山1号和紫金1号,其他计划都为有效;2008年,总体业绩较2007年有大幅下降,考虑2008年的腰斩行情,这样的结果是在意料之中,在2008年熊市行情中国都1号安心收益表现最好,紫金2号、金理财经典组合和黄山1号表现好于阳光1号、紫金1号、广发理财3号、中信理财2号和东方红2号;2009年股市在震荡中上行,招商现金牛货币表现最好,国都1号安心收益、阳光1号、紫金2号表现相对有效,紫金1号、东方红2号和黄山1号表现相对非有效。具体分析原因多为投入过多、运营费用较高及风险控制不力。

(二)业绩持续性

投资者和管理层除关心收益的大小,还关心这种投资表现是否会持续,即经理人的业绩是否具有持续性,用过去的收益能否对未来进行一定的预测。如果业绩表现可以持续,那么投资者可以通过考察计划的历史收益表现来选择计划。本文将计划当年的效率按大小排名计入好组和差组,通过比较不同年度之间组别变化分析业绩持续性。在2007至2008年度共有4只计划持续了业绩情况,在2008至2009年度共有4只计划维持了同一组别,隔年大约50%的比例实现了业绩持续,其中有2只计划三年间都维持了同一组别,考虑样本总大小,可以认为短期(2年)50%的计划的存在业绩持续性,长期(3年)仅有约20%的计划存在业绩持续性,而且笔者认为华泰紫金2号在包含完整的牛市及熊市的三年市场周期内维持了有效率的业绩评价(见表3)。

(三)风格对业绩效率的影响

投资风格是影响计划收益的重要因素,周转率越高,表明基金买卖越频繁,倾向于快进快出的短线操作风格;周转率越低,则表明基金奉行长期的买入持有投资策略。以该指标划分计划风格,取不同组的效率平均值。得到采取短线操作风格的效率均值为0.73,高于买入持有投资策略的效率均值0.57。表明注重长期的买入持有投资策略具有较好的长期投资效果。

(四)规模效应

将计划按年末资产净值(期末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大小分组,分别求出大规模组和小规模组的平均效率,我们得到小规模组的平均效率为0.61,大规模组的平均效率为0.69,两者略有差别,但差别不大,笔者认为计划的业绩表现和规模之间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规模效应。

结论

本文通过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对我国券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7-2009年间的业绩表现做出评价。结果发现运营费用过高以及投资风险过大是造成其无效的主要原因;在业绩持续性方面,短期(2年)50%的计划存在业绩持续性,长期(3年)仅有约20%的计划存在业绩持续性;采取短线操作风格的效率均值为0.73,高于买入持有投资策略的效率均值0.57,表明注重长期的买入持有投资策略具有较好的长期投资效果;最后计划的业绩表现和规模之间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规模效应。

另外,我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时间较短,目标投资者的培育和市场的拓展还需要时间的积累,因此,本文所得的结论还有待于更大的容量样本和样本区间的检验。

参考文献:

1.韩泽县,刘斌.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封闭式基金相对业绩评价[J].管理评论,2003(12)

2.陈志平,林瑞跃.基于DEA模型的基金业绩评估的主要方法[J].系统工程学,2005(2)

3.赵秀娟,马超群.基于DEA评价模型挖掘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信息[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08(8)

4.支旭阳.基于DEA模型的投资基金业绩分析[J].商业研究,2006(3)

5.Charnes A, Cooper W W, Rhodes E. Measuring the efficiency of decision making units[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1978, 2

6.Galagedera D U A, Silvapulle P. Australian mutual fund performance appraisal using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J]. Managerial Finance, 2002, 28 (9)

7.Murthi B P S, Choi Y K, Desai P. Efficiency of mutual funds and portfolio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 A non2parametric approach [J].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1997, 98

8.Wilkens Kathryn, Zhu Joe. Portfolio evaluation and benchmark selection : A mathematical programming approach[J]. The Journal of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2001, Summer

9.McMullen P R, Strong R A. Selection of mutual fund using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J]. Journal of Business and Economic Studies, 1998, 4

10.Morey M R, Morey R C. Mutual fund performance appraisals : A multi- horizon perspective with endogenous benchmarking[J].Omega, 1999, 27

作者简介:

第4篇

点评 该基金是在借鉴海外市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内推出的首个封闭式债券基金。因为在美国668只封闭式基金中,债券型封闭式基金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地位。统计数据显示,美国封闭式债券基金中长期投资业绩超越开放式债券基金50%左右,美国债券封基的繁荣很大程度上源于优于中长期的业绩表现。封闭式债券基金规模稳定,可以适度运用回购操作,加上套利资金无法利用短线申购与赎回操作进行套利,有望实现超额收益。

理财产品实现“自动化”

中信银行近日推出“稳健财富计划”。稳健财富计划的最大特点在于,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则自动“暂停”而不是“终止”,一旦客户储蓄存款再次达到投资起点又可以自动恢复投资。整个过程智能完成,免去了其他理财产品投资者需要多次操作的麻烦。该计划可设置上限,投资规模达到上限后即自动停止,未参与投资的部分客户可以自由存取。此外,客户还可以通过网银加入计划,通过电话银行查询“稳健财富计划”的投资明细。据了解,“稳健财富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短期融资券、优质信贷资产、优质信托贷款等。

点评 一般来说,银行理财产品购买和赎回的操作较为繁琐,给投资者带来诸多不便。而这项理财计划的客户签约之后,只要客户的储蓄存款达到最低投资起点便自动滚动投资。

首只创新性电子化合同理财产品问世

首只采用创新性电子化合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信证券“金理财4号”于10月8日至11月7日在全国正式发售,托管人为华夏银行。作为国内第一只采用电子化合同的券商理财产品,国信“金理财4号”的资产配置结构为,股票投资比例为0-70%,基金投资比例为0-50%,固定收益率品种投资比例为不低于5%,存续期为5年,存续期内每满3个月开放5个工作日。由于该计划对股票持有比例没有最低限制,因此在熊市中能够以稳健为主,在牛市中则能积极进取。

点评 目前,国信资产管理总部已先后设立了3只集合理财产品――“金理财稳得受益”、“金理财经典组合”和“金理财价值增长”,“金理财4号”延续了前期“金理财”系列产品的特点,设置了管理费特定返还条款,即本计划存续期满,如果首发推广期参与认购并持有到期的份额的5年总收益率低于20%,则管理人将用已收取的管理费对其进行有限补偿。

东亚中国推出信得盈系列3

近日,东亚中国推出“信得盈”人民币信托投资产品系列3――中海信贷资产理财计划,以期为投资者探寻潜在的投资收益。作为第3款东亚“信得盈”系列产品,中海信贷资产理财计划对接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单一资金信托。该信托资金用于购买《联合贷款合同》项下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持有的流动资金贷款,投资者有机会获得的潜在投资收益来源于有关信贷资产存续期内所产生的借款人支付的利息收入。本产品为非保本投资产品,投资期为263天。

点评 在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并导致国际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形势下,收益较为稳定的信托理财产品备受国内投资者青睐,成为一个理想的短期资金避风港。作为外资银行与境内信托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东亚“信得盈”人民币信托投资产品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及资产组合,通过选择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稳健财务状况及优质资产的信托公司作为投资资产的受托人,投资于境内安全性较高的信贷资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同时有机会为投资者提供较佳的投资回报,获取较高的潜在收益。

长江超越理财3号发行

长江证券日前公告称,该公司“长江超越理财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于11月3日起,在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指定网点以及长江证券全国各营业网点正式发行。作为管理人,长江证券将以自有资金认购该计划推广期截止日委托人所认购集合计划资产总额的3%,最高认购金额不超过8740万元。该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5年。推广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30亿份,存续期该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50亿份。据介绍,该计划主要投资于权益类金融产品和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点评 由于股市已进入相对底部,长江超越3号理财计划的设立和建仓时机长期看较好(该理财计划有5年的存续期),净值长期看应能向上,这将有利于该计划规模的稳步上升;公司以少量自有资金参与,在保障投资者收益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放大了自身的损益。

国元证券黄山2号集合理财计划发行

日前,国元证券山2号集合理财计划在农业银行和国元证券各营业网点发行,产品购买起点为10万元。 据国元证券介绍,“国元黄山2号”以投资精选基金为主,同时还可以配置高成长性公司股票,通过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降低市场风险影响,力争实现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黄山2号集合计划的规模上限为50亿元,投资者既可在产品发行期内进行认购,也可以在产品成立后每隔3个月的前3个工作日进行申购。

点评 国元黄山2号属于FOF型理财产品,其产品说明书上标明,产品管理人将以总规模的5%、最高1亿元的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同时承诺在产品存续期内管理人不会提前退出。据有关人士介绍,这样使国元证券与投资者休戚相关,从激励机制上保证产品高收益。

深发展“聚财宝” 卓越计划1号在售

10月26日,深圳发展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地开始发售一款名为“聚财宝”卓越计划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 ,该产品投资期限为3个月,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6%,投资起点为5万元人民币。理财计划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

点评 该产品以3个月为一个理财周期,到期自动续期。客户可以于理财周期到期前指定时间内申请预约支取(如为部分支取,保留金额不得低于产品最低购买金额),不办理预约支取的,视同自动续期。

浦银安盛“2009聪明理财”启动

为了拓展多个销售平台,近日浦银安盛基金公司开通“浦发银基易”、“建行借记卡”两个新的电子直销通道,同时,在2008年底到2009年初,浦银安盛将联合各家银行及其他机构,推出一系列“2009聪明理财策略”,指导投资人对2009年的投资理财做好布局,以最适合自己的“聪明理财”方式,应对未来。

点评 通过浦银安盛的两个直销平台,客户都能够享受到一定幅度的费率优惠,其中“浦发银基易”申购费率优惠至0.6%,而且免付划款费,尤其适合进行定期定额的投资。“建行借记卡”电子直销,申购费率优惠至0.8%,免付划款费,买1万元浦银价值基金可以节省70元申购手续费。

光大银行推出最新公益项目理财计划

日前,光大银行推出一款“母亲水窖”公益理财项目,投资者在获取理财收益的同时参与慈善捐赠,将理财收益的10%作为爱心捐赠用于支持“大地之爱・母亲水窖”公益项目建设,经本人同意投资者的善举将被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网上对社会公布,投资者可享受捐赠所得税税前全额扣减的优惠政策,捐赠1000元以上获公益捐赠荣誉证书。

点评 该产品是商业银行对理财价值的深度挖掘与创新。公益理财产品的发行,银行无形中承担起了文化传承的角色。产品发行银行按照合约化的公益产品设计,通过其具有较大覆盖面的网络渠道,将感恩、大爱的慈善理念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财富群体传播,这种精准的群体定位和传播速度是当下较为稀缺的商业功能,这一要素也给银行公益理财产品的社会功能追加了个特殊的注脚。

中国航天第一次发行“金镶钻神七金条”

第5篇

对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来说,一面是众多中小券商加大扩容进度,一面是部分券商因资本市场低迷,产品陷入清盘危机。

9月14日,中银国际正式公布了旗下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的清算报告,成为最快清盘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产品规模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软肋”。在资本市场持续动荡不安的情况下,投资者大量赎回,导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不能满足存续要求而清盘。

这已经是今年券商资产管理部门主动清盘的第七只产品。

业绩好也遭赎回

中银国际旗下遭清盘的产品――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成立时间不足7个月。

根据9月6日的公告,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1月19日成立,本来定的存续期为5年,没想到8月29日就不得不终止产品计划,成为史上最快清盘的集合理财产品。

5月3日,产品第一次开放日,有高达5287.7万元的份额被赎回,而产品初始募集的规模仅有1.5亿份,1/3的江山崩塌。

8月1日,迎来第二次开放日。客户退出的决心依然不减,净赎回的份额为1803万元,超过总份额的1/10。

中国红新股1号遭遇两次赎回,致使8月2日~29日,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亿元。8月29日的资产份额仅有8234万元,与成立之初相比,缩水幅度高达46%。根据事前约定,产品不得不进行清盘。

投资者到底为什么赎回?

截至清算日,产品单位净值为1.013元,在今年的背景下,能取得正收益已经不错。4月18日,产品还进行过一次分红,每10股派发人民币0.01元,可供分配的收益为178.8万元。

由此可见,赎回并非因业绩亏损。

中银国际资产管理部门的一位人士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同一般集合理财产品的5万或者10万的门槛不同,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的购买门槛为100万,不太容易销售,募集时的资金量也就有1.5亿元,比较少。因此只要有赎回,很容易就到1亿元的警戒线。”

此外,他还补充道,产品业绩做得好,客户落袋为安,也是赎回的一个原因。他也很困惑,在熊市中产品业绩往往做得越好,赎回就越厉害。

在7个月的管理中,中银国际仅计提了8.6万元管理费。投资主办人黄海尽管对三季度的新股申购市场满怀信心,但是产品的清盘终止了他的希望。

中银国际旗下还有四只集合理财产品,投资类型各不相同。

中国红稳健价值,属于混合型投资产品;中国红货币宝,是一只货币类产品。中国红基金宝,专买基金,属于FOF产品;中国红1号,投资二级市场,是混合型产品。被清盘的中国红新股增强1号则以打新股为主,同时做一些债券回购等业务。

另四只产品,也都遭遇了不同程度的赎回。成立于2009年11月的中国红基金宝,最新份额为6.9亿元,与成立时比缩水了47%。其余三只产品的萎缩份额大约在21%左右。

巨额赎回引发清盘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遭遇清盘,并不是今年头一遭,至少有七八只产品已被清了盘。

在被动清盘的集合理财产品中,巨额赎回是主因。由于今年股市低迷,投资者纷纷撤回投资,导致产品规模迅速缩水。

除了中银国际,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也有清盘的例子。

7月27日,华泰证券公告称,旗下华泰紫金智富集合资产管理于2011年6月29日至7月26日期间,资产净值连续20个工作日低于1亿元,集合计划不得不中止。

该产品计划去年7月8日成立,属于非限定性小集合产品,初始份额1.37亿份,不设固定存续期,封闭期一年。扣除管理人53.53万元的报酬外,客户能得到的资产仅剩下6724万元,一年内缩水了一半。

招商证券旗下也有三只小集合产品提前清算。

今年1月25日、3月7日和28日,招商证券相继公告称,旗下招商智远稳健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别于2010年12月28日~1月25日、2011年2月1日~3月7日和2011年3月1日~3月28日期间,由于资产净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亿元,而被迫提前进入清算程序。

1号和3号产品清算日的规模与成立时募集资金规模,缩水的比例高达90%,2号的缩水比例也有32%。

与陷入同样困境的私募相比,清盘的私募多是因业绩巨亏,而上述几只被清盘的集合理财计划业绩相对不错,结算日净值都在1元以上。

今年清盘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中,还有主动清盘者,以东方证券和光大证券为典型。

8月25日,光大证券公告,旗下光大阳光3号产品,三年的存续期已满,到期清盘。截至结算日,产品的累计净值有1.23元,产品规模有4.8亿元。

东方证券主动清算的一款产品叫东方红现金宝,与中国红新股1号同为打新股产品。

2009年之前,打新类理财产品的主要机构是银行,2009年后,以券商为首的机构开始抢占申购新股理财产品市场,上述被清盘的两只产品是典型的代表。

2010年四季度以来,机构网下打新从配售制改为摇号制,使得网下打新的中签率大幅下降,很多机构逐渐减少了打新理财产品。

东方证券还有一款产品――东方红-开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0年9月成立,开源证券为主要投资人。2011年8月,开源证券取得自营业务资格,出于业务需要,开源证券需要对资产进行重新调整和配置,要赎回持有的份额,此产品没有存在的意义,只能清算。

上海一家券商集合理财投资经理告诉记者,随着集合理财产品数量增加,正常与非正常清盘的产品可能会越来越多。清盘也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生老病死的必然过程,了解清盘原因,避免一棍子打死所有公司。

10只产品拉响警报

中银国际是最新出现的赎回案例,但绝不是最后一个。

第6篇

针对大家的疑问,本期我们就来关注――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价值及策略

2009年以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大幅回落,各种投资工具收益平淡,在这个背景下,房地产信托产品市场却独具投资价值,并一直被人们所关注。看来,房地产作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行业,在某些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中具有重要作用,房地产信托产品相对热销的局面仍将持续。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主推的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理财产品,既能为百姓提供相对安全的理财方式,实现资金保值、增殖(值),也能为广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的渠道。

投资者为何要选择信托公司?众所周知,房地产的利润很大,人人都想分享房地产高速发展的盛宴,但普通的百姓却总是因为自己的资金少而放弃这个财富梦想,或者是还在担心控制不了投资风险。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帮助你,可以将我的、你的、他的、社会各界合格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规模优势,在充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进行房地产投资,帮您实现财富保值增殖(值)梦想。

房地产企业为何要选择信托公司?民间借贷利息高、还贷压力大;银行融资却只能做贷款,审批环节多、获得周期长;员工或者大众募集资金的数量有限、涉嫌非法融资;所以,房地产企业选择了信托。信托公司有相对传统的融资渠道,手续简便、资金规模大、到位及时、资金供给具有高持续性、贷款利率适中,除贷款外还可以做投资。最重要的一点: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信托计划实现房地产企业的上市,进行直接融资。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主推的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介绍

一、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资金的来源及规模

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资金全部来自社会,即:将社会合格投资者的资金进行收集、汇总,形成规模优势。

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总规模一般在2000万~2亿,时间通常在1~3年。

二、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带给投资者的收益

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在设计上采用了结构化的形式,即设立风险投资者和一般风险投资者。其中风险投资者承担信托的各项风险,并确保一般投资者5%~10%的最低收益;而一般投资者在扣除信托手续费后可获得10%的信托资产收益率,同时在受托人信托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时还可以获得超过10%以上部分中的50%作为超额收益。

三、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计划的流动性

为保持投资者资金的流动性,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设立了申购和赎回条款。

个人投资者在信托计划每运行满一年的时候可以进行申购和赎回。

机构投资者原则上可以每年不定期赎回4次,但需要提前预约并经风险投资者同意后方可办理。

四、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资金的运用方向

投资于房地产企业,进行土地的购买及后续开发;

参与房地产企业某一项目,进行项目合作开发;

第7篇

那么,当我们步入2008年新理财时代,有哪些理财新产品值得关注呢?

1、“蓝筹计划1号”

推出银行:中信银行

理财特点:一边是银证信三方联手;一边是信托破产隔离保护机制

对个人投资者来说,虽然投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最低门槛一下子从5万元跨到了100万元,有点可望而不可及,但是仍然有新的理财产品,能够让你用5万元享受到“准信托”的理财服务。

比如中信银行的首款“蓝筹+新股”理财产品“蓝筹计划1号”。由中信银行,中信证券和中信信托组成的投资管理团队推出,中信银行委托中信信托设立“蓝筹+新股”信托计划,投资公开发行的蓝筹股票(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证券投资基金,首发新股、增发新股,首发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等金融产品。该产品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为36%,投资期限为2年,投资起点为5万元人民币。

不过它的赎回不像开放式基金那么方便,只能在成立后每半年的第一个工作日赎回。

2、“奥运主题”股票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计划

推出银行:中国银行

理财特点:满足高端客户的高收益需求

对于实力雄厚的投资者,门槛比信托投资还高的私人银行仿佛更对味。中国银行私人银行部最近推出“奥运主题”股票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计划,200万元起售,而且限定了投资人数为50人,预期年收益率为-7.3%至132.48%,投资期限为1年。这款产品采用了基金、信托、银行、投资人的四方监管模式,以追求绝对正收益为目标,采取有效方式激励投资顾问,使其更加关注产品的投资收益。股票仓位根据市场情况控制在0-100%之间。规模适中,投资也灵活,市场好时可集中持股,满仓操作,反之则空仓申购新股等。

3、“基金股票双重精选”

推出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理财特点:流动性好,门槛也比较低

相比起来,工商银行的“基金股票双重精选”的流动性比中信银行“蓝筹计划1号”强许多,它有3个月封闭期,在封闭期后每周一可申购赎回,对持有2年以上的投资者实行免赎回费的优惠。

它的投资方包括中融国际信托,广发基金等,基金投资比例为O~100%,股票投资比例为0~50%,新股申购、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O~100%。起始认购金额为5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认购费率有1.2%、0.6%、每笔1000元三种收取标准。

4、“基抵利”

推出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理财特点:一方面定期存款“变身”货币基金:另一方面保障本金并加强流动性和收益

把钱存定期也许是最“鸵鸟”的投资方法。如果实在没有时间研究或者缺乏投资意识,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每年的收益被CPI吞噬。深圳发展银行推出的“基抵利”新品,只需在深发展营业网点申请开通“个人基金理财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即可获得与预期收益相对应的货币基金,由专业基金经理为你“利上生利”。而客户的本金也将在账户到期时全额返还。客户如有资金需求,可以随时选择赎回货币基金,银行同样保证了客户资金的流动性。

5、“招商精选FOF”

推出银行:招商银行

理财特点:一方面双层“气垫”增加完全性;另一方面创新的双业绩基准费率

在股市大幅震荡的行情下,如何把损失降到最小?一般来说,基金由于实现了组合投资,在大盘硬着陆时就好像加上了一层“气垫”,风险要小于个股。而FOF(Fund of Fund),是专门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相当于在原来的“气垫”上又加上一层,就显得更为保险。

招商银行向金葵花客户推出的“招商精选”理财计划就是一种FOF产品。它不仅投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QDⅡ基金以及债券现金类资产,还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新股申购和配售。预计产品年收益率达到8%~40%。在产品费率方面,该计划设置了相对业绩基准(晨星开放式基金混合指数)和绝对收益基准(5%)。只有同时超越双业绩基准,才提取超越晨星开放式基金混合指数以上的20%作为业绩报酬,算是银行理财产品费率收取标准上的一个创新。

6、“华夏理财――慧盈7号股指商品双挂钩型理财产品”

推出银行:华夏银行

理财特点:正所谓两个篮子,两手准备――指数基金与大宗商品,择优录取

投资有时像走钢丝,左手牵的是收益,右手牵的是风险。华夏银行的慧盈7号产品也是这样,它提着两个篮子:每个篮子都由恒生国企指数基金、恒生综合指数基金、原油,铜构成,但两个篮子中指数基金的权重和商品的权重不同。一个篮子中指数基金权重大,35%恒生国企指数基金,35%恒生综合指数基金,15%原油价格、15%铜价;另一个篮子中商品权重大,15%恒生国企指数基金,15%恒生综合指数基金,35%原油价格,35%铜价。投资者可“择优”选择最终的收益。期限一年,预期最高收益率为12%(100%保本型)和33.5%(95%保本型)。

7、“动态商品指数”

推出银行:德意志银行

理财特点:为中国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增加更多选择,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自己的资产

德意志银行新近推出的挂钩“动态商品指数”结构性投资产品,挂钩四类大宗交易商品,包括能源,农产品、贵重金属和工业金属。这些商品较少受到全球股市波动的影响,即使在波动的市场之下,也能保持较好的市场预期。

8、“美林四年期精选投资最佳配置澳元票据”

推出银行:花旗银行

理财特点:成本最低地分享巴菲特的投资成果

段永平花了62万美元与巴菲进午餐,而你只要8万元,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分享巴菲特的投资收益。花旗银行的这款QDⅡ产品,投资的澳元票据除了有股神巴菲特的伯克夏哈萨韦公司股票外,还包括美林折价H股指数、美林可持续能源指数和永续睿智能源基金等。

它的四年期潜在最高收益率按条件不同分为:累计52.5%的自动提前终止票息,60%的到期票息,或者上不封顶的最佳配置投资组合票息。本次产品以人民币计价,境外投资标的澳元票据,起购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每次递增人民币1万元或其整数倍。

9、QDⅡ产品

推出银行汇丰银行(中国)

第8篇

中国金融理财产品市场发展概览

中国居民理财需求呈现出鲜明的“高增长、高积累、高分化”的特征。

首先,个人财富呈现高速增长,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增长是其增长的主要推动力。据统计,从1995年―2002年我国人均居民财富实际年均增长为11.5%。

其次,财富构成呈现高积累的特点。房产净值和金融资产,特别是上市或非上市股权成为中国居民财务积累的主要渠道和推动力量。

第三,金融理财市场的空间被打开。随着财富的增加,居民开始着眼于长远的规划,对财富的保值和增值更为关注。从中国城镇居民金融资产的构成来看,银行存款是主体,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两项之和在金融资产中的比重高达近65%,而定期存款的占比近50%。股票和其他资产所占比重则相对比较低,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投资渠道有限的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居民强烈的高储蓄意愿及对银行高依赖度。

第四,居民财产分布具有高分化特征,提出了更高水平的理财服务的需求。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BCG)2006年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不到0.5%的中国家庭拥有全国个人财富的60%以上。即使在富有客户群内部,也有大约70%的财富掌握在管理资产超过50万美金(约400万人民币)的家庭手中。财产在居民中的分布不均衡,高分化的特征对各类理财业务提出了定位目标客户群和差异化服务的要求。

中国理财市场的总体特征

首先,快速发展的理财市场凸现了监管上不一致的缺陷。

中国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金融行业内各类机构都有自己的法律规范,明文规定分业经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除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从事资金信托业务。”然而,在实践中,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理财业务。各金融机构从事的理财业务名称各异,相关法规有的并没有明确表明理财产品的确切属性。比如说商业银行将其集合理财业务称为人民币理财业务;证券公司称为集合理财计划:保险公司称为投资连接保险等,但没有一个部门法规明确表示这类产品的信托性质。这就导致各有各的监管主体与相应的法规,行为规范得不到统一,由此就滋生了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不统一、不公平竞争等,对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形成了阻碍。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建立了信托公司,但是当时的信托公司并没有真正从事信托业务,而是把主要精力都放在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上了,成为银行的补充金融机构。经过5次整顿以后,信托公司终于回归信托主业,开始从事信托理财业务。而这个时候,其他金融机构也纷纷推出理财产品,试图在潜力巨大的理财市场上分得一杯羹,然而由于中国理财业务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缺乏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由此中国理财市场的发展一开始就存在制度上的缺陷。无论是理财的法律形式,理财机构的管理或是理财的配套法律设施都极不规范。

其次,理财产品的操作流程各不相同。中国的金融机构不少都在从事理财业务,但是操作流程各不相同。按照通常的做法,一般都是投资者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管理和运用这些资金,投资到证券市场或是具体的项目,投资的方向和具体项目都是在集合资金以后才确定。而在中国,除了基金产品,其它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运作流程基本上都是先有项目,然后再推出理财计划,集合投资者的资金,是采取典型的“项目评估+筹资+投资+分配”这种操作流程。

第三,理财的需求有待专业的挖掘。由于中国的文化、理财传统的关系,社会大众对现财概念的了解不够,过分依赖银行储蓄,不懂理财。并且这些年来财富积累已经相当可观,所以看似理财需求很大,但是理财市场的发展并没有分流太多的储蓄。

各类理财子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由于中国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理财市场主要由不同类型机构发行的理财类产品组成的。

银行理财产品市场: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在最近三年的时间内,从无到有,产品规模迅速壮大。

2006年以来,以外币为主的股票挂钩型产品大量出现,成为2006年理财市场的最大的亮点。这种产品,大部分挂钩海外某一类型股票,或某一指数,最终收益和股票市场的表现挂钩。为了迎合中国投资者的需要,这类产品大多同时通过一定的掉期期权,设计成保本产品,股票挂钩产品从前些年的挂钩汇率产品,逐渐过渡到挂钩恒生、国企指数,现在演变成各种概念下的挂钩产品,种类之丰富是前几年难以想见的景象。外币的固定收益产品,主要投资于海外以美元计息的债券、票据等产品,由于在2006年美联储(FED)连续17次调高联邦基金利率,目前美元的基准利率已达到5.25%,如此高的无风险利率,使得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收益水涨船高,从年初的3%左右逐渐上升到目前接近5%的收益率,产品的表现十分稳定,收益也颇高。

相比于外币产品的五花八门,由于受限于投资渠道的狭窄,人民币产品2006年无疑难以让人满意,流动性过剩在推动股市屡创新高的同时,也令货币市场利率每况愈下,一路走低。投资其中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最高时的3.5%左右,下降到目前在2%2.5%,与同期的基金等产品动辄100%以上收益率比较则相形见绌,也造成了下半年人民币理财市场的骤然变冷。

但人民币理财市场上还是出现一些让人欣喜的变化。首先是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产品自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率先推出,通过挂钩汇率产品,实现了人民币产品的一个小的突破。其次,银行信托类产品的突围。由于信托运作灵活,业务范围比较广,产品收益一直相对较高,而2006年下半年,银行推出的类信托产品,扩大了理财产品的种类。伴随着国内证券市场的转行,“打新股”产品成为顿为实用的人民币产品,工行和中信银行都先后推出。

QD产品是2006年最有希望给国内理财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事件,但是,由于人民币每年高达3%的升值,QD在最重要的环节――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过程中首先损失了3%,造成了最终的收益率不尽人意。虽然各方对QD抱以厚望,而且监管层在政策上力挺QD,但依然无法摆脱认购惨淡的局面。

基金产品市场: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产品体系日益完善,基金创新持续不断。

基金是目前的理财市场上发展时间最长、市场规模最大、产业最为成熟、

业务最为规范的部分。从1997年进行试点以来,在政策扶持下以超常规的速度发展,特别是在2001年开放式基金试点之后,开放式基金数量更是呈几何级数增长。截至2006年底,市场上共有基金公司58家,持有基金资产总份额6325亿份,基金资产总规模564.6亿元。2007年初,一举突破1万亿元,成为市场上最大的机构投资者。

中国基金行业得以超常规的发展除了获得管理层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外,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居民理财需求才是根本的推动力。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市场:风险控制能力不断增强。

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从2005年3月开始破冰,由创新类证券公司推出,在2006年,券商明显加快了集合理财产品的发行速度,绝大多数创新类券商都推出了新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2006年以来,共有12只券商集合理财新品面市,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总数达到22只,募集资金近300亿,已成为资本市场上不容忽视的力量。

受益于股市的火爆行情,2006年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偏股型单只产品的最高收益率为97.8%,整体收益率近30%。虽然逊于开放式基金,但是明显高于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因而产品的知名度也极大提高,迎来了发行规模的大扩容。据统计,2006年新成立的集合理财产品的期初规模总和达175.58亿份,较2005年增长近41%。而且在2006年底前多个集合理财产品在开放期又获得较大数量的申购,如光大阳光仅一天的申购就达到35亿的目标规模上限,中信避险共赢也在年底接近了目标规模。未来随着创新类券商队伍的壮大和券商创新业务的升级,以及规范类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加入,券商集合理财的总规模还将壮大;而股市、债市和货币等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将为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美好前景提供良好契机。

保险理财产品市场:投资范围不断扩宽。

2006年的股市飘红带动了基金等主要投资于股市产品的热销狂潮,不仅引发了银行储蓄的分流,而且对于理财市场中的其他类产品形成更大的竞争压力。投资保守、追求长期收益的保险理财产品首当其冲,虽然万能险和分红险的收益率也比2005年有所提高,达到4%-5%的水平,但是与2006年基金的投资业绩相比则无竞争力可言,市场吸引力下降的结果使得保费收入在上半年高速飙升之后,旋即归于平淡,全年增幅乏善可陈。而保险理财产品中比较激进的品种――投资连接险的收益则受到股市的影响而变得诱人,大量投连险产品的年内收益率高达50%-80%,如此高的收益率自然受人追捧,保险公司也纷纷推出投连险新品。

在股市行情走牛和政策放宽的双重推动下,保险公司对股市的热情高涨,2006年前10个月共拿出864.35亿元投资基金,直接投资股票(包括未上市股权)的保险资金也累计达683.26亿元,较年初增长330%。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保险集团还“得风气之先”启动了对未上市银行的股权投资,如平安49亿元收购深商行89.24%的股权,国寿56.7亿元认购广发行20%股权。

保险资金开始向产业投资进行渗透,中国人寿集团以350亿元入股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成为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并且试点投资天津渤海产业基金,还有部分保险公司对于风险创业投资项目表示了浓厚的兴趣。

信托理财产品市场:凸现了信托公司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从2002年算起,信托投资公司经历了四年的大发展,经过行业内外的共同努力,信托业重新树立了自身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从2002年底第一批信托产品面世至今,经过四年的发展,信托产品从无到有,从单一到丰富,无论在产品数量还是产品类别上都比成立之初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凸现了信托公司的强大的金融创新能力,印证了美国信托法专家斯考特的那句触及信托业本质的精辟评语“信托的运用范围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

第9篇

关键词:信托 现状 建议

信托是指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我国的信托业混乱,迄今为止我国信托业记录在案的大整顿就以多达6次,这表明信托管理对于信托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现状分析

1.行业回暖成就重组热土,信托公司的实力不断增强,问题信托公司集体重张,行业不断扩容。近年来,信托公司成为有实力企业的投资热土,大企业纷纷参股控股不但让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大增,而那些因历史遗留包袱而停业多年的信托公司也借此迎来新生。2009年初,银监会出台了《13家历史遗留问题信托公司重新登记内部操作指引》,提出13家历史遗留问题信托公司应尽快清理债权、债务和引进外部股东,加快信托公司重新登记工作进程。而目前陆续开业的信托公司,正是属于上述名单之中。

2.信托资产高速增长,行业赢利能力突出。近几年,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不断增加,2007年底为9621亿元,2008年12365亿元,2009年20405亿元,而在2010年信托公司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达到30404.55亿元,并且其中集合资金信托规模6266.95亿元,单一资金信托规模2.27万亿元,管理财产信托1477.33亿元,超过基金公司基金资产规模。与2004年2102亿元相比,信托资产规模在不到6年的时间里增长近15倍。

3.信托公司赢利水平显著提升。2007年以来,信托行业整体保持赢利,收入和利润水平连续增长,股东回报率和人均创利水平在金融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总额达3.04万亿元,营业收入283.95亿元(三季度末营业收入109.42亿元),利润总额158.76亿元,人均利润212万元。信托公司营业收入中,利息收入29.80亿元,占比10.49%;信托业务收入166.86亿元,占比58.76%;投资收益81.88亿元,占比28.84%。在金融业中处于较高水平。

4.信托理财产品创新优势明显。2005年开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最终选择了信托模式,而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现在的房地产类信托在信托市场扮演重要着角色,其在整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占据了约1/4的份额。随着理财需求的不断旺盛,信托公司通过发挥信托功能优势,设计推出了类型丰富的信托品种,为具有风险意识和投资意识的合格投资者提供了灵活多样的信托理财服务。

二、我国信托业管理的建议

1.抓住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际遇,准确定位信托核心业务范围。我国传统的信托产品以贷款类信托为主,没有充分发挥信托财产管理的基本职能。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必须抓住市场机遇,积极创新,塑造核心业务能力,探索新的赢利模式。比如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全面开拓投资基金信托业务,积极开展公益信托业务,适宜地推出养老金信托,开展个人信托计划等。

2.与国外投资机构合作,改善公司治理,提升竞争力。对信托机构自身而言,为达到超常发展的经营目标,引进外资不仅可以充实资本金、提高防范风险能力、降低不良资产比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市场辐射能力、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从行业发展角度来看,外资的适时进入带来了契机,为内地信托业通过外资股东的全球或者区域业务整合融入其国际业务提供了极大便利,获得自身业务创新和多元经营的良好机会。

3.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并积极探索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方式。与银行合作,设计贷款证券化的信托计划、外汇集合信托计划,以及联合销售、联合管理等合作;而与证券合作,又可能发挥券商操盘优势和客户优势,利用信托平台,采取集合资金信托方式代客理财,而且以利用券商的业务优势,推出高风险高收益的策略投资信托计划;与保险公司合作,有可能联合开发产品,在保险产品中附加某种信托功能,或者以信托计划为外壳,扩大保险资金使用领域。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托法律制度建设。平台当年起草《信托法》未将《信托法》将信托机构纳入调整范围,而仅就信托关系纳入立法范围。而监督信托经营的《信托业法》则尚未出台,然而《信托法》实施至今十年间已经暴露出很多漏洞。再者信托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亟须建立,因为信托建立了“一物二权”的新的法律体系,这部法律的实施需要整个配套体系一同建立。很多制度的欠缺,对投资者利益、行业竞争的公平性等都有损害。没有一套完善、严格的法律制度,全能银行体制是无法顺利运行的。未来对信托产业法律制度的完善,及时有效的司法解释是保障我国信托制度健康发展,规范信托活动的必要形式。

参考文献:

[1]曹芳.《中国信托业制度变迁与业务发展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论文,2004年第56-61页

[2]曹雯.《我国信托业发展对策研究》,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年第8期

[3]郭辉.《中国信托业:理论与实践》,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00年第67页

第10篇

    一、确定投资目标

    确定投资目标是投资规划的起始点,目标设定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投资规划的其它环节。要确立合理的投资目标就要对客户信息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其主要着力点是客户风险偏好分析和资金性质分析。在对客户各种相关信息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明确的、合理的、切合实际的投资目标。

    (一)风险偏好分析每个客户都有自身的风险偏好,这与客户的性格、所处的生活环境等主客观因素息息相关。客户风险偏好并不是可以简单识别的,而是需要各种量化指标、问卷调查来辅助判断。理财规划师教材中提到的客户现有资产组合表(见表1),用以判断客户风险偏好,不失为一种好办法,也可以通过客户当前成长性资产占总资产百分比与公式[(100-年龄)/100]*100%进行比较,判断客户风险偏好。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客户风险偏好的判定无一定论,理财规划师应有自身对风险偏好判断的一套标准,力求准确判断客户风险偏好,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设计出符合客户自身特点的资产配置。

    (二)资金性质分析资金性质分析是确定投资目标的必要环节,不同的资金性质影响着资产配置结构。例如客户剩余资金在短期内没有消费需求,可将其大部分资金用于长期投资;客户资金用于子女高等教育支出,越临近支出日越应当采取保守的投资策略,以保证本金安全为首要前提。理财规划师在综合分析客户资金安全性要求和期限要求的基础上,对资金做出安全等级和期限跨度的定性判断,为制定合理的投资目标打下基础。

    (三)投资目标确定确定投资目标不仅要考虑客户的风险偏好和资金性质,还要考虑初始资金的准备、未来追加资金的来源,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资金平均报酬率,客户的自身素质和家庭成员情况等各类因素,以便理财规划师在综合考虑影响投资目标的各方面因素后做出定量判断。确定投资目标主要是解决三个问题,即需要多少时间,达到多少收益,达成什么目标。例如某人将十万元用于投资,通过十年时间,获得十二万元收益,满足未来十年养老需要。因此,投资规划的目标是直观的、可量化的、切实可行的,它体现了投资规划不同于投资的目的性。

    二、投资环境分析任何投资都离不开具体的投资环境,脱离投资所处的环境谈投资,如同空中楼阁,脱离现实终究会被现实所抛弃。理财规划师在进行投资前应对投资工具的现在和未来环境做出合理预判,这样才能更好的制定资产配置策略。以下以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为例,解析投资环境的分析要点。可将股票投资的环境分析分为:宏观环境分析、行业分析、微观分析。

    (一)宏观环境分析影响股票投资的宏观环境主要分为国外和国内环境,国外环境主要包括资本市场国家的经济状况、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和股票指数表现情况等,国内环境包括国内经济状况、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指数(H股、B股、股指期货)的表现情况和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其中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通过增减货币供给量来调控货币总需求,货币供给量的变化和利率的调整影响信贷的规模和成本,最终导致各类投资数量的变化。因此,货币政策能直接影响市场走势。财政政策是通过税收、公债发行和支出等措施来调控社会总需求,从而间接地影响市场走势。当然,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过户费等财政政策,也将直接影响市场走势。由于国内股市是一个政策市同时也是一个资金市,如果对股市所处的宏观大环境没有一个清楚地认识,在宏观环境不妙时盲目入市可能得不偿失。

    (二)行业分析宏观环境分析能使人们对市场的总体趋势有一个客观的认识,但它并不能提供具体投资领域和投资对象的建议。因此,必需结合行业分析和微观分析来确定具体的投资领域和投资对象。行业分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行业所处的市场类型;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的技术进步;产品的更新换代[2]和未来的市场容量。理财规划师进行行业分析的主要任务包括:解释本行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分析影响行业发展的各种因素以及判定对行业的影响的力度,预测并引导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判定行业投资价值,解释行业投资风险,进而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或投资依据[3]。

    (三)微观分析微观分析的对象是具体股票对应的公司,是股票基本面分析的最后一环,它主要分析公司的财务指标,核心竞争力,未来经营战略,产品的市场前景以及公司主要领导的综合素质等。其中的公司财务指标分析又可细分为公司盈利能力分析,资产管理能力分析和偿债能力分析等。理财规划师通过对企业各类财务指标的横向和纵向比较,对公司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

    三、资产配置

    资产配置是整个投资规划中的核心环节,它对具体投资实施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资产配置的对象主要分为货币类资产、债券类资产,金融衍生工具及其它,具体分类见图2。理财规划师应熟悉各种投资工具,至少全面掌握其中的三种,能为客户量身定做适合他们的资产组合。资产配置的核心是根据投资目标,结合投资环境,对收益和风险这对孪生兄弟做出适当调整,关键是对各项资产投资的权重拟定。在具体进行资产配置时,各项资产权重拟定可参考已下公式:p1?q1+p2?q2+…+pn?qnLp/C(1)其中pn是第n种资产的期望收益率,qn是第n种资产的投资权重,Lp是客户投资目标中的期望收益,C是总投资的资金量,Lp/C是资金的期望收益率。当有两组以上权重组和符合以上公式时,再通过以下公式进行遴选:V=s1?q1+s2?q2+…+sn?qn(2)sn=a1?x1+a2?x2+…+am?xm其中V是该资产配置所承受的总风险,sn是第n种资产所承受的风险,am代表第m种可能性带来的资产损失值,xm代表第m种可能性发生的概率。分别将符合(1)的权重组合代入(2),选取使V最小化的权重组合。在拟定各种资产的投资权重时,用这种方法首先考虑的是收益,然后才是风险。也可以采用先考虑风险,再考虑收益的方法来拟定各种资产的投资权重。具体选择哪种方法主要考虑客户的风险偏好,如果客户的风险偏好是保守型,则应先考虑风险后考虑收益;如果是进取型的,则可先考虑收益后考虑风险。当然通常还可采取一种折中的办法,即采用如下公式:K=[(p1?q1+p2?q2+…+pn?qn)?C]/(s1?q1+s2?q2+…+sn?qn)其中K代表每承担一份风险可获得的期望收益,可将其定义为边际风险期望收益率。选取使得K最大化的各种资产投资权重组合。

    四、投资实施

    资产配置是投资规划的核心是战略性的、整体性的资金分配大纲,解决各种资产的投资权重问题。投资实施是投资规划中的具体执行方式,是战术性的、具体的资金运作活动,它解决的是在什么时间、运用多少资金、投资何种具体理财工具及何时退出等这一系列问题。理财规划师在投资实施的过程中主要关注资产的总量变化和与各类资产相关的环境变化,以此来对投资活动做出适当调整。例如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阶段性投资目标获得超预期实现,这时可以将一定的高风险高收益资产向低风险低收益资产转移,力求在降低总体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原定投资目标。因此,投资实施的关键是合理控制投资工具的交易时间、交易频率,交易规模和交易成本。各大类主要投资工具的风险收益情况见图3,以下简单介绍两种常见的投资工具以供参考。

    1.基金。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理财投资方式[4],具有分散风险、高流动性,投资起点低和专家理财等优点,是一种有效的长线投资工具。根据它的投资对象,主要可以分为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混合型基金。不同类型的基金对应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以及现金流模式。理财规划师可以根据客户的投资目标,选择适合客户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的基金类型。一般来说股票型投资基金适合进取型客户,该类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强、投资回报要求高,在具体选择这类基金时还要考虑诸多因素,如基金经理的背景、投资风格、以往的投资表现,当前基金的净值、每万份基金获利情况,基金投向的股票类型等。债券型基金适合保守型的投资者,风险小,收益也小。但是,任何问题都应相对的来看,放在长期来看,比如十年,甚至更久,债券型基金的年收益率却经常能跑赢股票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流动性最强,风险最小,当然对应的收益率也最低,适合对流动性要求高的资产进行配置。例如可将一部分备用现金用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获得一个相对高于银行年利率的投资收益。理财规划师在指导客户进行正式投资前,还应准确地计算出投资基金的相关费用,依据资产配置框架适当选择2-4只基金进行投资。

第11篇

一、营销组织架构

为确保本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顺利发行,,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本公司内部特成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小组”,其中营销策划组、销售管理组、客户服务组(参见图)具体负责本次计划的营销组织工作。

图计划的营销组织架构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小组

销售管理组

客户服务组

营销策划组

二、代销活动组织安排

(一)组织安排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对于代销活动的组织安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定了以下基本思路:通过与代销机构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充分调动代销机构的积极性,在为代销机构提供人员培训、市场推广、业务指导、客户服务等全方位支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代销机构现有的资源优势。将本公司代销业务管理体系与代销机构业务营销管理体系有机结合,形成一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销业务营销体系。

在本次计划的代销组织安排中,营销策划组负责整个代销活动的组织策划,与代销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宣传定位、推广方式、宣传推广实施方案等,共同组织系列宣传材料,联合开展投资者辅导工作。

销售管理组负责代销机构的市场调研,组织实施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与业务考评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相关信息。在发行过程中与代销机构管理部门一起巡视各代销网点,督促销售活动的开展,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客户服务组负责为代销机构的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客户服务,收集客户的反馈信息,跟踪市场反应情况,及时准确地上报相关情况。

(二)协议签订

为规范代销机构的销售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代销机构签订了《××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协议》(以下简称“代销协议”),明确了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的权利义务关系。针对代销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本公司还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在具体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本公司将与代销机构密切合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做好风险防范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工作。

(三)销售活动安排

⒈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定,对代销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以促使代销机构的各项业务准备工作符合要求,确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活动顺利开展。

⒉获得批文前,销售管理组配合代销机构对其一级分支机构开展市场调研、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指南、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规则与业务流程以及客户服务介绍等。同时要求代销机构对其下一级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培训。

⒊获得批文后至发行前,营销策划组与代销机构确定整体宣传推广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发行公告刊登日前将所有宣传材料送达代销机构指定营业网点。销售管理组为代销机构一级分支机构提供强化培训,配合各重点地区举办路演推介会,为发行工作进行市场策动。

⒋发行期间,营销策划组与代销机构共同组织宣传推广活动;销售管理组负责各地区代销机构的巡查工作,现场解决销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总部及时准确地传达相关信息;客户服务组为销售活动提供全面客户服务支持。

⒌发行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要求,由销售管理组与代销机构共同对整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销售活动进行总结,对各地区发行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总结内容包括发行组织安排、销售业绩及客户服务等。

三、直销活动组织安排

(一)组织安排

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直销部分主要针对机构客户及资金量充裕的个人客户。本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特征及地域分布情况,对直销组织活动安排如下:

⒈机构设置

目前,本公司在全国设有家营业部以及北京、上海个地区管理总部,为直销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工作小组负责直销业务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工作。

⒉人员安排

为做好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直销工作,本公司将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周密计划,统筹安排。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从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路演推介领导小组与各地区工作组,具体如下:

()路演推介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路演推介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监督实施。负责人:张跃;

()北方地区工作组负责华北、东北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华东地区工作组负责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山东等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南方地区工作组负责深圳、广东、广西、湖南、湖北等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西部地区工作组负责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新疆等地区直销客户的路演推介、开发工作;

根据直销客户的特点,各工作组应由销售管理组及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相关投资、研究人员组成,从计划的产品、投资、研究等方面向机构客户进行推介。

(二)销售活动安排

⒈获得证监会批文前的直销客户走访工作

自着手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发行准备工作开始,本公司便将核心客户群的培育作为工作重心,与重点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为确保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顺利发行,本公司按照四大地区的分工对潜在客户进行了走访,介绍了公司的运作情况以及产品的投资理念等内容,同时与客户加强了沟通,了解了客户需求,为确定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活动安排提供了决策依据。

⒉获得证监会批文后的路演推介工作

()本公司内部进行各地区路演推介活动的动员工作,协调一致,合理安排;

()各地区路演推介工作组全面展开实际工作,加强对各地潜在客户的推介、开发工作;

()在各地区的路演推介活动,注意与代销机构的协同配合,防止销售活动出现混乱。

⒊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期间的直销活动

()在就近接受各地直销客户认购的基础上,深入挖潜客户资源;

()对首次认购金额超过万元的客户,本公司提供上门开户及认购办理服务;

()发行期间不断跟踪核心客户,落实认购意向;

第12篇

内容提要: 在现代社会,信托制度的利用已经从民事领域进入了商事领域。由于内部制度上的特性,信托在商事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托法也在与公司法的良性互动中得以发展。在我国,应当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信托法体系来调整现实生活中的商事信托。

比较法学者认为,11世纪起源于英国的信托制度是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最具标志性的差异之一。[1]但现在这种差异却因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对这一制度的引进而逐渐消失。信托制度所具有的特性,如简单易行的设立条件、灵活弹性的制度安排、独特的税收优惠、法律保障的财产分割与风险隔离,正是大陆法传统的制度缺失。按英美法传统,信托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一般而言,私益信托是指为了私人利益而设立的信托,这是一种最主要的信托形式。公益信托是指为了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而设定的信托。我国信托法将信托分为三大类,即: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和公益信托。[2]其中,民事信托与营业信托均为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相对。这里所谓的营业信托即商事信托,我国信托法将营业性的商事信托专门规定,突破了传统信托法的立法模式,可见我国信托法对商事信托之重视。但对于什么是商事信托,商事信托的功能如何实现,法律如何进行规整,人们的认识依然比较模糊,有鉴于此,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予以专门讨论。

一、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分野

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这两个概念的对应使用仅存在于大陆法系。在英美法中,由于没有和大陆法系相对应的严格概念体系,尚不存在“民事信托”(civil trust)这样的术语。在英美信托法下与之相类似的有无偿信托(gratuitous trust)、个人信托(personal trust)、私人信托(private trust)和家庭信托(family trust)等概念,但是这些概念均有其不同的侧重,与民事信托并非完全一致。

至于商事信托,英美法中有两个类似的概念:business trust和commercial trust,与本文所谈的商事信托相对应的是commercial trust,而非business trust。[3]在美国,“business trust”的含义非常有限,它是一种组织形式,特指以信托形式组织起来的一种自愿的联合体,基于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契约而成立,以区别于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的企业组织。[4]Commercial trust是一个上位概念,是一个由多种具体信托形式构成的类名;而business trust是其下位的一种组织体,是属名。美国business trust的典型代表是20世纪40年代的马萨诸塞信托(M.B.T)。[5]而commercial trust的内涵则宽得多,包涵年金信托、共同基金、地产投资信托、油气特许开采权信托、资产证券化等。[6]

英美法系信托法学界认为,商事信托与传统的无偿信托或个人信托的区别在于信托的基础究竟是财产的无偿转让(gratuitous transfer)还是有偿转让(bargained transfer)。若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是为了进行财产的无偿赠与,该信托为个人信托;若设立该信托的目的是为了从事商事交易,则为商事信托。[7]但是,在英美法系,对于个人信托的论著可谓汗牛充栋,而关于商事信托的论著则寥寥无几。其中原因,首先是因为英美法传统上将信托视为一种赠与,由此造成了商事信托在法律上的定位暧昧,对于各种商事信托往往是通过专项立法和判例法进行规制,而不是直接使用传统信托法上的规则,如对企业年金信托的专项立法英国有1993年的《养老金法》、美国则有1974年的《员工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其次是因为商事信托是近年才出现的,相关案例需要时间的积累,学者研究的步伐跟不上新的商事信托类型涌现的速度;英美学者往往也不采用大陆法系的概念体系,将各种商事信托综合研究,而往往只研究某一类型的商事信托,如年金信托或者资产证券化等;同时,这些新型信托往往由金融律师或者券商推动产生,而传统的信托法律师对之尚属陌生;[8]最后,传统信托法的很多原则与商法的规则是不相容的,尤其是衡平法的救济会给商事行为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9]

从信托法的起源和发展来看,从11世纪起民事信托就是传统的信托类型,而商事信托则在现代工商社会中大放异彩。对于移植其的国家而言,真正的兴趣似乎在于商事信托。对于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分界线,目前主要有目的说、行为说和受托人身份说三种学说。

目的说认为,如果为了个人或家人的目的,而不是为了企业经营或公益目的,则为民事信托,以从事商行为为目的的信托是商事信托。[10]

行为说认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区别在于受托人接受信托之行为是否具有营业性或者说是否以营业为目的。依此学说,商事信托是受托人以营业为目的而接受的信托,相反,民事信托的受托人接受信托并非以营业为目的。[11]

受托人身份说认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分别在于受托人是否专门经营信托业务,与委托人、信托目的等因素均无直接关系。委托人为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委托普通的自然人(如自己的亲朋好友)为受托人从事一般民事活动而设立的信托,是民事信托,也可以称为非营业信托。委托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委托专门经营信托业务的商业机构(包括银行和证券公司等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担任受托人从事商业活动而设立的信托,即属商事信托。[12]在英美信托实践中,还有一些信托是以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为受托人的,依此理论,这些信托也属于商事信托,因为律师、会计师等均属于特殊领域的专门执业人员,在一定意义上具有商事行为的性质,需要规范和管理。[13]

比较而言,笔者以为,以行为作为划分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界限更具有合理性。其理由在于:首先,目的说没有分清信托目的和委托人目的,信托目的并不当然等于委托人目的。信托的基本原则是,信托总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设立,但是往往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还会存在利益冲突。[14]究竟以谁的目的为准来划定民、商事信托的分界线?比如,在中国内地的证券投资基金中,信托的目的是为了从事商业经营,而委托人即投资者的目的却往往是为了个人或家庭的利益,如果以信托目的来判定,则证券投资基金必然为商事信托,若采用委托人的目的作为判断的标准,则可能产生认定其为民事信托的误解。因此,这一学说无法清楚地说明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的区别。其次,虽然商事信托的受托人往往是具有专业资格的金融信托业机构,但是,对于一些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明确定性的信托业务,采用受托人身份说可能会面临现实的困难。比如,我国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15]第2条规定,其所谓信托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该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其所谓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而我国是采取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国家,我国的法律又没有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经营信托业务,[16]根据这样的规定,在我国若采取受托人身份说则只有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信托才可以被认定为商事信托。

对于目前我国信托公司开展的一项主要业务——集合资金信托,银监会还专门颁布了一部具有信托业法性质的规章即《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17]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18]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根据《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可以进行集合理财业务,[19]而所谓的“个人理财”与“集合理财”与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无本质区别,产品设计原理和受托人责任几乎完全相同,其制度架构全部为信托型,符合我国《信托法》对于信托的定义。[20]但是囿于我国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除信托公司外,其他主体从事的信托业务都不约而同地对“信托”这个概念避而不谈。如果根据受托人身份说,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理财计划就不能认定为商事信托,那么它们在法律上究竟如何认定?是?委托?还是其他法律关系?仔细辨析之,除了信托之外的其他任何法律制度均无法准确阐释其制度内部架构,若仅因为其受托人身份并非我国法规认定的信托业务机构,从而否定这些理财计划的信托属性,就无法正确地认清其法律本质。

综上分析,笔者认为只有行为说才能较为准确地揭示商事信托的本质。据此,若受托人接受信托是以营业为目的,则为商事信托,否则即为民事信托。以此标准,上述“个人理财”与“集合理财”中,产品设计的内部架构均为委托人(一般也是受益人)将一定的金钱财产转移给银行或者券商受托人,由该受托人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而独立管理财产并将所得的收益交给受益人,这是典型的信托架构。银行或者券商接受这种委托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持续性的商行为,完全符合商事行为的一般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