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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时间:2023-08-06 11:40:2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第1篇

一、以认真规范农资连琐经营网络建设为重点,加快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步伐

我社以抓好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为依托,推行现代市场营销模式,促进我县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按照《县供销社2008-2010年网络项目建设计划》的部署,突出以农资连锁经营网络建设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

1、着重规范农资连锁经营网络。注册成立了县供销社惠农农资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经工商、安监等单位认定,规范建立农资连锁乡镇直营店33个,农资连锁村级加盟店255个。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农资连锁网络,村级网络覆盖面达83%,按照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要求开展了农资下乡系列活动,并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新农村建设网点实施免费送肥帮扶,我社开展农资下乡系列活动的报道先后在省市县电视台播出。认真贯彻落实《县县级化肥淡季储备管理办法》,积极承担县政府委托化肥淡季储备任务。据统计,2009年年销售农资60290吨,实现销售额9043万元,比上年同期递增12.5%,实现税后利润13.97万元,同比增长13.6%,完成淡储化肥2000吨。为全县化肥市场的稳定提供了充足的农资保障。

2、着力发展农副产品流通网络。规范和完善了县水果批发市场及蔬菜交易市场,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发展乡村农副产品购销网点30个,综合服务站60个,2009年通过农副产品流通网络的作用,带动5000多户农户,助农增收4000多万元。此外,结合我县土产公司近年来在农产品购销服务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社会效益,该公司正积极申报“新网工程”便民惠民以奖代补项目,以争取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社的大力支持,更进一步促使其打牢发展基础,增强服务实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3、切实巩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坚持开放办社的方针,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在中心社所处圩镇及农村村组采取职工参股、合作、资产招商等形式,巩固建立18个乡镇日用消费品超市和60个村级农家店,175个烟花爆竹经营点。同时还启动了大汾中心社为农服务大楼建设,建筑面积900多平方米,该大楼的建设将为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创造新的平台。

4、努力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通过以县社网络建设中心县土产公司为龙头,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建市场办工厂,基层社和社区联合建网点,整合社会资源构架网络布设网点,广泛吸纳社会人员参与收购,逐步形成与城镇发展相适应,集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绿色回收网络体系,截止2009年底,全系统已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1个,加工企业2个,乡村回收网点75个,为推进我县循环经济的发展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积累了经验。

二、以扶持做好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为抓手,充分发挥各专业协会的职能作用

1、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积极扶持做好龙头企业。

近年来,我社坚持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致富农民,发展自身,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具有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的龙头企业,并通过与专业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的对接,同广大农户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五百里井冈特产有限公司是我社与当地民营企业联合创办的以研发、生产、销售井冈山区农副土特产品为主的一家专业合作企业,并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经营,公司利用五百里井冈优越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以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带动当地金桔、油茶、黄豆、红米、南瓜、红心薯等产业的发展。目前公司拥有原料供应基地30000多亩,配套产品生产线4条,形成年产金桔鲜果800吨,初榨茶油110吨。2009年公司的购销额达1201.4万元,同比增长10.2%,实现税后利润48.8万元,同比增长12.7%。

2、切实抓好各专业协会的管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职能作用

一是农资流通协会通过帮助会员开拓市场,提供信息,维护会员权益,加快农资连琐步伐,探索连琐新途径等方式充分发挥了其职能作用。二是烟花爆竹流通协会从确保安全经营、承担市场责任的高度出发,开展了一系列维权、协调、服务、自律工作,从而维护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秩序,确保了供销社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中的主导地位。三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通过协调和规范回收专业市场和城乡回收网点,为发展当地循环经济、配合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减少环境污染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从为农产品提前、产中、产后服务入手,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利益。五是发挥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作用,通过联合会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以大乡大镇及经济区域为中心,抓好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主力军和前沿阵地。我社在抓好企业改制扫尾工作的同时,把基层社的新建与改造作为工作重点,统筹规划,严格管理。

1、理顺基层社体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我社按照以大乡大镇及经济区域组建中心社的思路,以“六有”中心社为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现已组建6个中心经济区基层供销社,返聘企业工作人员26人,为规范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上岗行为,我社制定了《企业工作人员聘用上岗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了企业工作人员聘用的对象、条件、聘用原则、聘用的办法和程序以及聘用期间的奖惩等,从而使我社在企业工作人员的聘用上真正做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同时,我们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目标管理,完善年度考核方案,侧重对网络建设及改制维稳等方面的考核,并加大了奖惩力度,从而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第2篇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

进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第3篇

县20__年政法工作会于20__年1月27日在县城召开。我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收听收看视频会议,会后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收看视频会议。我乡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综治专干、各村党总支书记、治保调解主任和派出所、司法所全体干警共34人,收听收看了20__年全县政法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听取了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__所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副县长、县公安局长__对落实会议精神所作的工作安排,在收听收看过程中,大家仔细听,仔细记,认真领会。

二、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会上,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__从三个方面对20__年政法工作做了准确精辟的工作总结,对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我县20__年政法工作在流动人口、社区矫正、青少年预防犯罪、反、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禁毒防艾等各项工作上均取得较好成效;讲话客观分析了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出当前国内国际形势依然严峻,敌对势力对我国的分裂活动一直存在,国内群众内部矛盾有可能升级,抓好政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对20__年全县的政法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一是社会矛盾化解,二是社会管理,三是公正执法,四是改革创新。

会上,赖副县长对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抓认识,二是抓措施,三是抓稳定。强调全县要做好当前的春(来源:文秘站 )节社会稳定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做好本单位的春节安保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认真安排部署综治工作。会后,乡分管领导对当前工作做了安排;乡党委书记张志文对会议进行传达,认真分析了全乡当前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全乡主要存在林改纠纷、移民后期扶持遗留、土地权属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这些矛盾纠纷就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影响全乡稳定。全乡干部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提高群众信誉度,各村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相关站所要各司其职又要团结协作,派出所要认真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加强巡逻,加强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时值春节,特别是要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加强培训,抓好农村偷盗防控;司法所要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当前存在的林改纠纷、移民后期扶持遗留、土地权属等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乡办要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群众纠纷;各村委会要经常知民情解民意解民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__乡20__年综治工作,要按照申书记要求,落实抓好矛盾化解、公正执法、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具体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抓队伍建设。在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工作中,以建立和完善村级三支队伍为重点,一是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治保调解队伍,配齐配强治保调解员,并对新老治保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组建一支以民兵、党员、共青团员为主、由民兵营长或总支书记为队长的义务巡逻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逻查夜;三是在各村成立治安联防队,并把老年协会的成员纳入治安防范工作中来。二抓防范打击。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深入开展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完善以马公路沿线村委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网络,构建动静结合、点线面相互衔接、各种防范力量相互策应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认真做好巩固“无毒乡镇”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把巩固“无毒乡镇”和巩固“无邪乡镇”纳入巩固“平安”工作中。三抓内部管理。通过“平安__”创 建巩固和“平安家庭”的创建,__乡把防范的范围延伸到了单位,要求各单位加强自己的内部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质量。四抓流动人口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1次,研究部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对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登记造册,全乡共有163名流动人口。建立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抓群防群治。广泛开展警民联防、农户义务轮流值日、编组值日等活动,大力倡导各种形式的义务防范,努力扩大治安志愿者队伍,形成“社会治安人人参与”的群防群治格局。对群众进行按户编组,轮流值班。再在当地聘请一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干部作为治安监督员,监督群众轮流值班的情况,在全乡群众中树立了“抓防范一家为大家、保平安大家为一家”的防范意识,提高了村民自防自治的能力。六抓“三室”建设。继续抓好村委会“三室”建设,不断完善“三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三室”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堡垒作用。七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定期帮教的工作方法,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村委会干部一对一帮教、亲属帮教等形势多样的帮教活动,为矫正对象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八抓铁路护路工作。抓好曲祖村委会铁路护路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第4篇

1、大力加强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引导全体市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要求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引导广大市民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2、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针对容易出现矛盾纠纷的劳动争议、医患纠纷、交通安全、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等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打牢预防化解矛盾的法制基础,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3、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大力宣传促进中心工作开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把中心工作推进所涉及的乡镇、村组、社区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创造的法制环境。4、坚持学法制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组织开展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县法建办配合县委中心学习组在今年上半年邀请法学专家组织全县副局级以上干部举办《侵权责任法》专题法制讲座。县级部门、乡镇要抓好公务员和执法人员集中学法。继续办好县法学会,深化干部学法用法。县级执法部门要结合部门执法实际定期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县教育部门要围绕创建省、市、县“依法治校示范校”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各乡镇要围绕建设民主法治村(社区),抓好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

5、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契机,创新思路,加强策划,做大做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县电视办法制专题节目、在《今日**》开办法制宣传专栏、办好城区法制宣传专栏和法制读报栏,印制法制宣传纸杯向社会发送。继续印制普法光碟,在农村(社区)建立普法光碟播放点,向基层群众开展以案说法。继续办好“**普法网”,整合普法资源,丰富网页内容,满足群众需求。

二、普治并举,扎实开展依法治理,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6、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核心,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听证公示制度等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7、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指导县质监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县推开。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将创建活动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建活动的实惠。

8、紧紧围绕“重点建设突破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创造稳定社会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调处经济纠纷,打击经济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秩序;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良好法律秩序。

9、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县法建办将与县教育局积极推荐部分学校申报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争创“依法治校示范校”良好氛围,促进学校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的形成。认真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选聘、履职工作。与县民政局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带动全县所有基层行政村和社区巩固、扩大创建成果,为建设和谐平安新农村和社区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做好全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工作

10、对照县委、县政府“五五”普法规划,认真检查考核,查漏补缺,确保“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起草《**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二是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今年6月前各乡镇、县级部门完成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三是下半年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

11、认真总结、积极推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组织集中宣传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2、加强“六五”普法规划制定的调研工作,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建议,开阔视野,拓展思路,力求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为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打下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机制

13、加强社会联动普法依法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乡镇、机关单位普法的横向联动、上下配合的工作网络,整合资源,真正形成“积极参与、优势互补、有序运行”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第5篇

今年以来,我们通过开展“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整治治安秩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发生刑事案件13宗,其中盗窃案3宗(其中1宗案发地点在捷德厂内宿舍,不属我治安队巡逻范围),抢劫案7宗,破坏电力设备案3宗,总体同比去年(14宗)下降了7.6%。这些案件基本发生在院区外公路面,发生于小区内的仅有1宗;今年发生治安案件8宗,殴打他人案2宗,偷窃少量财物案3宗,扰乱公务秩序案1宗,赌博案1宗,其他治安案1宗,与去年基本持平。特别是夏季旅游旺季,历年多发案的场今年零发案。同时,我们积极配合上级用各种方式阻止海上走私活动,使本辖区沿海走私活动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做到“三个到位”,打造平安社区

1、教育到位。我始终把提高队伍素质放在治安工作的第一位,通过会议和各种形式不断加强治安队伍的思想教育工作,严肃纪律作风,使每位队员明确自身职责,逐步建立起一支有素质的治安队伍。

2、管理到位。完善了《社区治安队规章制度》,实行“谁当班,谁负责”的责任奖罚制和责任追究制,队员分三班巡逻,如当月当班时间内无发案,则当班每人奖励元,如有发案,则取消元奖金,且每发一案,当班班长当月工资扣减元,队员每人扣减100元。下半年来,通过实行这种奖罚分明的责任追究制度,大大提高了队员治安巡逻的积极性,增强了社区巡逻防控力度,发案率明显下降。

3、资金到位。今年共投入治安经费60多万元,同比去年增加了2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初我社区承诺的25万元治安经费保证。具体用在:

(1)改建治安办和警务室。今冬,股份公司投入近30万元把原村委楼重新装修,并配备各项办公设备,给治安队提供了新的、现代化的办公场所。

(2)主动支持派出所的辖区防控建设,在隧道口新建1个岗亭。

(3)更新和完善设备。全面更换治安员服装,并购进一批高质量的对讲机及完善各项设施。

(4)扩充队伍,增员加薪,提高待遇。目前,队员已增加至15人,平均月薪提高到一千多元,壮大了治安力量,调动了队员积极性。

(二)化解各种矛盾,构建和谐社区

在矛盾排查调处上,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蔬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和“调防结合”的方针,发现一宗,排解一宗,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今年“五一”、“国庆”长假及社区多项重要工作中,如换届选举、转地、城中村整治、“清无”等,均派出了治安维护人员,即时处理现场突发事件,做到部署周密,措施到位,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年来,共排查、调解大小矛盾纠纷30多宗,涉及人员80多人,全部事件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宗激化。

今年调解工作的重点难点是本社区居民与捷德厂环境污染的矛盾。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本支部充分发挥核心作用,通过先后召开五次协调会,层层反复讨论研究,并与捷德厂方沟通协商,再与部分群众代表座谈,历时半年多,终于使双方达成共建和谐社区的共识,捷德厂将继续改善环境并资助社区福利教育等公益事业,化解了双方十多年的矛盾,使得上级领导放心,捷德乐意,群众满意。

(三)加强各项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综治工作

1、继续抓好禁毒工作,巩固无毒社区成果。本社区于年创建了市无毒社区,至今已连续5年无出现新的吸毒人员。我们重视帮教、转化工作,主动为戒毒人员解决就业,解决率达到70%以上。今年月份,新安排一名戒毒返乡人员到社区城管所工作。

2、落实“清无”工作,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完成清理无牌无照经营,协助办理牌照14户,使办理牌照率达到100%,同时,配合区文化部门清查黑网吧1间,缴获电脑20多台,圆满完成了“清无”工作任务。

3、加强出租屋综合管理,今年月、月、月,由治安队配合社区民警对全社区出租屋进行了三次地毯式清查,全年无发生一起出租屋恶性案件,出租屋综合整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4、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栏、电教室等向群众宣传法律科学知识等。今年月,配合街道司法部门在本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制意识。

总之,一年来,我对综治工作是尽心、尽力、尽责的,方法是对头的,所取得的成效,群众是满意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治安防范宣传力度仍不够大,社区居民自我防范意识有待提高;

2、治安队员整体素质不够高,特别是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及判断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仍待加强。

四、明年工作思路

1、元旦后春节前搬进新的警务治安大楼后,以新环境树立新形象、新作风,全面加强治安管理,

2、狠抓治安队伍建设,强化职能训练,建立一支能战善战的素质过硬的治安队伍。

3、保证全年40万元治安专项经费的落实。(含工资及车辆维修)

4、抓好禁毒工作,明年本社区将有2名劳教戒毒人员期满返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帮教对象的思想引导和转化工作。

5、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治安防范意识。

第6篇

一、中东部城市与少数民族互动的现状

把民族事务作为城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近年来才出现的一个趋势。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长期影响,与少数民族联系密切的空间多指向传统民族地区。而我国的城市,尤其是东中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城市,是集现代、开放、流动、异质、多元特质为一体的生产生活空间,是各种族群、制度、文化、技术、组织高度集中交汇的场域。

在城市社会治理中对民族变量展开考察,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传统民族分布格局和交往格局的重大变化,也是城市社会治理应对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城市民族问题研究所揭示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中东部城市与部分少数民族互不适应,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的民族政策核心理念需要寻找在城市的体现形式和实现路径。这一事实主要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中东部城市少数民族人口和成分增多,文化异质性增强

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群众不断流出其传统居住地,流向经济相对发达的中东部城市。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总体特征表现为人口数量增多、民族成分增加、散杂居住。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少数民族人口北京有 80. 1 万,上海 27.56 万,成都 12. 69 万,重庆 193. 7 万。2013 年,温州、宁波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分别为 44 万和 41万,金华和台州分别为 26 万,杭州 21 万,绍兴 19.5 万,嘉兴 14. 7 万。2014 年,广州、深圳的少数民族人口均超过百万,武汉市少数民族常住与流动人口共计 28 万左右。

城市中少数民族人口的民族成分也日益复杂,呈现出多民族交叉混居的局面。受市场规律引导,进城务工经商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广泛分散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历史上形成的世居少数民族聚落也多在城市拆迁改造中解体,城市少数民族整体呈现出散杂分布的居住格局。“空间是族群社会价值的物化表现,是族群认同和团结的工具性象征符号”,族群居住空间的相对完整是族群边界形成和维持的重要体现。但是,少数民族在城市中散杂分布的状态以及高度流动性造成其在城市中生产生活空间的碎片化、流动化,与以汉族为主体的中东部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空间发生着越来越多的交叉重叠,各民族的交往面全面拓展。

上述变化使得我国各民族间的交往呈现出“两个延伸”态势:从中东部汉族地区与西部民族地区的“边界清晰互动模式”延伸到中东部地区,形成各民族相互嵌入、散杂居住的“边界模糊互动模式”;从边疆、农村地区的“文化同质互动模式”延伸到中心城市区域“文化异质互动模式”.

延伸意味着四种模式的同时存在,说明我国当前各民族互动渠道和方式的复杂化、多元化,表示各民族在交往维度和交往深度上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二)中东部城市与少数民族地位不对等,互不适应

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区域发展差异以及文化差异的影响,城市与少数民族的“边界模糊”和“文化异质”型互动存在诸多矛盾,学者们多方面描述了矛盾的诸多表现,可归纳为三个方面即民族性与公民性、宗教性与世俗性、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的冲突。“民族性与公民性的冲突”表现为城市少数民族在语言、行为方式、衣着、饮食、器具、等方面与城市存在较大差别,民族意识强烈、敏感、易触发。城市在破除了宗教、宗族等传统力量的影响后,居民的公民意识、国民意识更加强烈,民族身份感相对弱化。“宗教性与世俗性的冲突”表现为城市部分少数民族有,藏族信仰佛教,维吾尔族、回族、东乡族等信仰伊斯兰教。

是其重要的精神支柱,也是自我意识、民族认同的重要来源。相比之下,中东部城市在快速现代化进程中,选择了科学主义来指导生产生活,城市成为一个相对世俗化的社会。“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冲突”表现为城市少数民族绝大部分来自西部地区,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等传统产业,以体力劳动为主,文化技能水平较低,日常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与现代城市的文明生活方式有较大差距。

面对诸多冲突,中东部城市并没有认识到潜在结构性因素的影响,而是将城市文化自身作为标杆,对少数民族文化加以审视评判,并进而歧视排斥少数民族群众。城市少数民族在无法获得城市接纳的情况下,只能退回民族内部寻求认同,这一过程的建构源于居住空间“孤岛化”、社会交往“内卷化”、就业形态“单一化”、情感归属“族内化”四个并行机制。民族性的自我强化使得少数民族在面对冲突时,经常以群体面貌出现,产生较多,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巨大压力。

(三)中东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遇阻,民族社会工作难以推广

面对少数民族给城市社会治理带来的挑战,中东部地区城市管理者积极开展管理与服务机制改革,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现在,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专门机构参与到城市民族事务治理格局中,通过协调机构,形成整体联动机制。过去那种忽视涉民族矛盾纠纷问题,相互推诿,部门分散,多头管理,强调部门利益、忽视整体利益的做法获得极大改善。但是,政府在城市少数民族治理与服务体系中的定位仍然不甚明确,资源和权力仍然相对集中在政府体制之内,较少向社会、基层转移。

作为“民族工作社会化”和“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结果,涉民族事务日益成为社会工作介入的重要领域。但是,在民族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个明显的分离:学术领域的“民族社会工作”多指向民族地区,探讨如何在民族地区推行社会工作方法,实现民族工作专业化、社会化;实践领域的“民族社会工作”主要开展于东南沿海的个别发达城市(例如广州、深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社区平台,在城市中大规模复制、推广。

中东部地区的大多数城市缺乏雄厚财力,也没有发育完善的民间组织,无法模仿个别城市的做法,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推广路径问题缺乏系统的理论探索。由此产生民族社会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推进的分离,极大削弱了社会工作介入民族事务的能量。中东部城市与少数民族互动的基本事实证明,我国中东部城市普遍面临着开拓思路、更新理念,转变城市民族工作方法的时代要求。

二、民族社会工作的理论探讨与不足

随着社会工作理念、方法、技术的不断引入、发展、成熟,我国的民族工作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都展开了积极探索,力图借用社会工作方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拓展民族工作的新局面。虽然我国的民族社会工作最早可追溯到 20世纪 20 年代,但对民族社会工作的现代思考与探索在我国起步很晚,公开的理论尝试最早可见张利剑、王艳萍 2005 年发表的《从民族的角度审视社会工作》,2010 年以后进入一个相对高峰期。

从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民族社会工作的探索主要集中于三个问题:民族社会工作在我国开展的必要性、民族社会工作的内涵与特点以及民族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巧。

第一个问题已基

本达成共识。学者们强调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上的巨大差距,外来开发者与民族地区原住民之间在环境资源、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冲突,现代化机制与市场观念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生活方式以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巨大冲击。这些问题具有客观性、延伸性和政治关联性,昭示着专业社会工作介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此外,我国现有的民族工作机制、理念和方法仍侧重以民委系统为主导的行政性管理和政策性干预,虽然已经实现政府多个部门的协同参与,并在社区层面开展广泛的民族工作,但仍无法应对民族问题的社会性日渐突出的总体形势。民族间的团结更加依赖于各民族在机会、能力、发展面前能否获得公平对待。因此,发展民族社会工作,弥补现有民族工作之缺陷,是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体现。

后两个问题相对复杂。学者们对民族社会工作本质与内涵的辨析建立在对民族工作、民族地区工作、民族地区社会工作、民族社会工作等概念异同分析的基础之上。总体而言,都认可民族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但也存在以下两方面的争论。

首先,在服务对象上,有学者认为民族社会工作是以少数民族群体为服务对象,有学者认为是以少数民族个体、家庭及其所居住社区为服务对象,也有学者认为要以某一少数民族为主,同时涉及所有民族成员.其一,在服务区域上,多数学者强调民族社会工作主要在民族地区展开(以某个具体的民族地区为例,或者在一般意义上加以论述),也有学者从理论上讨论了非民族地区(尤其是东中部地区城市)开展民族社会工作的可能性。

这些分歧就本质而言反映了学者们在民族社会工作两个基本属性之间的徘徊。主张民族社会工作主要在民族地区展开,以少数民族群体为服务对象的观点突显了民族社会工作的民族性,强调民族问题的矛盾性。而从更广泛角度谈论民族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区域的观点则突显了其社会性。针对这种徘徊,程中兴指出,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民族问题的民族性必将淡化,社会性会随之突显,民族间的团结更加依赖于能否共同发展。

这种分析较为准确的揭示了我国民族问题指向的转变,也意味着广义民族社会工作的必要性。

民族社会工作的广义与狭义之分建立在对民族问题本质的认识差异之上。狭义民族社会工作,主要指民政部、民委系统开展的传统民族工作,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落实等。其根本特点是把“民族性”放在首位,把民族差别视为矛盾之根源,为了避免民族冲突,在尊重少数民族传统居住习俗的基础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客位思维来确定少数民族群体的需要,“补差拉平”,实施优惠,以此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发展”的目标。狭义民族社会工作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中着实极大改善了少数民族群众的生存与发展状态,但同时也强化了各民族之间的族群边界、文化边界。

广义民族社会工作则强调民族问题的社会性,这种转变既受到国际上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也为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民族分布格局和交往格局的巨大变化所迫。广义民族社会工作的对象不是少数民族群众,而是涉少数民族的社会关系,包括单一少数民族内部之间的关系、两个或多个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关系、少数民族与政府的关系等。它以主位思维,甚至主体间思维的方式,了解并尊重少数民族群体的真实意愿和情感诉求,借助专业化的技术和方法,促进少数民族与其他主体间的相互交流、相互理解与相互适应,在沟通中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在民族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巧方面,近年来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突破。李林凤较早阐述了社会工作的族群文化敏感性问题。王思斌从发展和文化两个视角出发,指出民族社会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持守,并从个体(家庭)和群体(族群、社区)两个层面解析了民族社会工作的具体任务。王旭辉在其两篇文章中先后提出“制度敏感”“文化敏感”[2]以及“边界跨越”“文化敏感”[7]的发展路径,深入探讨了民族社会工作在不同视角下的实践策略。任国英、焦开山确立了民族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和实务体系。[4]

有学者将社会工作的个案、小组、社区工作法分别与民族工作相结合,具体讨论三种社会工作方法的展开模式,也有学者结合某些民族地区的实地情况,研究民族社会工作展开的可行方案。总体而言,关于民族社会工作方法与技巧的思考在一般理论与实践理论的层面都取得了显着成就。

但是这些研究背后隐含着“普适性”假设和“条件成熟”假设。“普适性”假设是指学者们深信民族社会工作能够弥补传统民族工作和社会工作的局限,可以有效调动各种资源,是民族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形式,适合于在全国普遍推广。“条件成熟”假设是指学者们认为,民族社会工作推广的条件已经成熟,具备相应的制度安排、组织架构、人才储备,寻找到了切实可行的推广路径。前一个假设的问题在于学者们对于“地方感”的强调显然没有考虑到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地域差别,包括发展阶段、生产生活方式、制度文化等,而是关注于社会工作方法本土化问题的讨论。后一个假设的问题在于,学者们对于民族社会工作的推广发展过于乐观,跳过制度安排、组织建设来探讨方法与技巧问题,缺乏统筹安排与整体布局。

总体而言,我国民族社会工作的理论探索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应的理论准备存在两个基本偏向,即偏向探讨民族社会工作在民族地区的应用而忽视城市,尤其是东中部地区城市民族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偏向方法和技术的思考而忽视制度、组织等宏观条件的整体设计在城市民族社会工作开展中的基础地位。在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大背景下,这种研究视角略显狭窄,无法为现代化的城市少数民族管理与服务体制建设提供可行思路和操作方案。

三、城市民族社会工作的践行思路

现阶段,中东部城市确已产生为少数民族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功能需求。越来越多的城市认识到民族社会工作对提高少数民族生活质量、促进其发展,实现民族关系团结、和谐的重要意义。因此,为城市民族社会工作定位并确立其发展轨迹至关重要。

城市民族社会工作是新时期城市应对少数民族大量涌入的重要手段,是城市贯彻我国民族政策理念的主要方式。城市民族社会工作本质上是广义民族社会工作,包括城市民族工作和涉少数民族的民政工作。这是民族工作变管理为服务、变管理为治理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工作的接纳、尊重、增能、助人等价值理念及专业化方法在涉民族事务中普遍推广应用的结果。城市民族社会工作以涉少数民族的社会关系为对象,通过平衡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分配促进城市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它的具体实现,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着手。

(一)发展主体间文化跨越,达成城市与少数民族的双向理解

鉴于城市具有少数民族种类多而集中、互动交错、文化多元、影响扩散迅速等特点,城市民族社会工作在服务对象、达成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借助主位间立场的转换来实现主体间的沟通。在民族社会工作中,“文化跨越”是各民族沟通理解的关键,但是实现跨越的路径有三种。

“客位跨越”是以城市的角度理解少数民族文化,用城市的价值理念去解释少数民族的行为。

虽然有利于发现被少数民族视为理所当然的文化和行为背后的原因和结果,但是往往因为文化差异、文化假设上的偏差而产生错误认识,进而滋生文化歧视与偏见。客位跨越的结果是对少数民族文化只知其表,不明内里,或许可以做到接纳、尊重,但难以准确把握少数民族真正的关切与需求,造成民族社会工作形式化、盲动化。“主位跨越”

强调从少数民族的角度理解文化,像少数民族那样去思考、判断和行动。其文化跨越的前提是深入了解要服务的对象,熟悉他们的知识体系、文化脉络、历史传承、思维和行为方式,融入他

们的日常生活世界。这种跨越是民族社会工作目前最提倡的,但是它仍然是以少数民族群体这样的“实物”作为理解和服务的对象,虽然能够更好的满足少数民族群体的需求,但是难以平衡各民族之间的关系,造成民族社会工作顾此失彼。“客位跨越”和“主位跨越”虽然达成理解的立场和角度不同,但是它们都属于单向跨越,即城市向少数民族发出的文化邀请,且服务和资源的流向也是单向的,少数民族始终被当做“外来人”“客人”. “主体间跨越”则是一种双向理解式文化跨越,城市和少数民族都是文化跨越的发动者。城市因其文化地位是文化跨越的第一主体,要时刻保持文化自觉和文化反省,持续接纳和学习,在城市主文化与少数民族亚文化之间不断跳跃式反思,学会在差异中寻求共同利益,并提供适合少数民族需求的服务。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工作的多种技术,激发调动少数民族的主体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城市发展,主动学习了解城市文化的特点和优点,了解城市的愿望,寻找本民族文化与城市主文化之间的契合点。城市和少数民族在交错互动中都向对方的文化迈进,同时也不断跳出来反思自己的文化,逐渐形成彼此都可以接受、觉得舒服的文化共生方式。

中东部城市民族社会工作要努力贯彻“主体间文化跨越”,其工作者不仅要用少数民族能够接受的方式为他们提供恰当的服务,更要增强其能力、激发其潜能、鼓励其参与。通过积极互动跨越,使得城市与少数民族能够不断自我调整,向对方靠近。“主体间跨越”能够为形成和谐的涉少数民族社会关系提供心理基础和情感纽带。

(二)以“民族关系和谐”为最高评价准则,促成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

中东部城市面对的不是一个或几个少数民族,而是同时面对几十个少数民族。这些少数民族在每一个城市的人口规模、分布状况、生存发展境遇都有所不同,而且他们相互之间的实力对比、适应程度也不尽相同。这一现实给城市带来了如何在汉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少数民族群体之间进行资源分配的问题。城市民族社会工作不仅要统筹各种资源,更要考虑如何公平公正的配置这些资源。

配置资源的手段和方式发展颇为丰富,个案工作法、小组工作法、社区工作法、法律和行政协助等都可以针对少数民族个体、家庭、群体展开。

关键在于以怎样的标准评价资源分配的效果。城市民族社会工作效果的评价原则不是是否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需要,而是是否有利于各民族群众的和谐共生,是否有利于涉少数民族社会关系的良性发展。学术界发展出了很多衡量族群关系的变量和指标。戈登于 1975 年建立了一个宏观变量模型,提出同化的类型、总体同化的程度、族群冲突的程度、各族群获得酬赏的程度四个变量来反映族群关系。英格尔(Yinger)对城市社会族群身份认同的分析,也提供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指标体系:基本归属感、分享的利益和与政府的疏离感。

国内学者也提出了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指标,例如语言的使用、通婚状况、居住格局、族群分层等。城市民族社会工作可以综合考量前述指标的适用性,尤其注意利益、疏离、冲突等变量的指标化操作,便于评估城市民族社会工作的具体成效。

(三)区分不同需求,建立“点面结合”的服务体系

如前所述,城市民族社会工作是涵盖民族工作、民政工作的广义社会工作,加之城市少数民族的人口特点,中东部城市民族社会工作需要建立点面结合、全面立体的服务体系。所谓“点”,是指在民委系统的组织协调下,成立专门为少数民族提供各种特殊服务的机构。此类机构由精通少数民族文化的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内容围绕少数民族难以替代的信仰需求、生活习俗等展开。所谓“面”,是指民族社会工作意识、理念、方法与技巧要全面“嵌入”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中。唯有全面启动社区民族工作,才能够应对城市少数民族愈益散杂分布的格局与多元化需求。社区因其贴近为数众多的公共服务对象,了解其偏好,因而能够提供针对性极强的公共服务,同时作为社会治理基层平台,又便于其他公共服务主体的进入。这一独特优势,使其在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过程中表现突出。社区民族社会工作的特点是以人性化方式满足少数民族的一般性需求,将其作为社区平等成员加以对待。

“点”与“面”能否各行其道、相辅相成,主要依赖于对少数民族群体一般性需求与特殊性需求的剥离。一般性需求具有普遍性,是少数民族群众因其国民身份、市民身份或社区居民身份而获得的权利,例如贫困救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义务教育、经济适用房申请等。特殊性需求则因其民族语言、生活习俗、而产生,需要城市供给特殊资源、特别关照。“点”主要针对特殊需求,“面”主要针对一般需求。在某种程度上,“点”是政府力量介入民族社会工作的表现,“面”则代表社会力量对民族社会工作的全面参与。“点”是“面”的引导与支援,“面”是“点”的推广与扩展。

  (四)创新组织形式,实现民族社会工作的全面推广

在社区层面,民族社会工作的展开及效能实现与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结构密切关联。目前,上海、深圳等城市的社区民族社会工作模式已获得普遍认可。其特点是准市场化,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站提供服务的方式,在政府和社工组织之间形成新型契约合作关系,构建“政府推动、民间运作、居站分离”的社区民族社工服务体系。在这种“居站分离”的形式中,社会工作站是与居委会相分离的独立机构,它依据“政府购买岗位服务,项目委托,以及费随事转”的方式获取行动资源。

社会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均是持证上岗,因项目而被派驻到各个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社工服务。它与居委会之间相互合作、相互补充,与“网格化管理”“以房管人”等方式相辅相成,为城市少数民族提供一般化服务。

这种模式在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方面具有两个鲜明特点。其一,对政府财政能力和社会工作的发展环境要求较高。其二,以全体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并不特别针对少数民族居民。就其第二个特点而言,可以通过“点”(即专门为少数民族提供特殊服务的机构)的运作来弥补,但第一个特点使得这种模式难以在中西部地区城市推广。中西部地区城市既没有充实的财力,也没有发育完善的民间组织,无法推广“居站分离”的社区民族社会工作模式。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西部地区城市不具备发展民族社会工作的条件。政府本身也是城市民族社会工作的主体之一,中西部地区城市需要探索的是如何因地制宜的推进民族社会工作社会化。例如可以广泛借力,通过与高校共建实习基地,吸收相关专业学生参与民族服务,或者通过对社区干部、社区内招募的志愿者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增强其文化敏感性和专业能力,借此实现民族社会工作在社区层面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