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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存在问题

时间:2023-08-07 17:30:1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基层社会治理存在问题,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基层社会治理存在问题

第1篇

[论文关键词]农民 组织化水平 乡村 治理结构

[论文内容提要]我国农村弱质性的社会基础以及农民组织化水平低的基本状况,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所以,要在尊重农民权利和自由、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对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影响;村治理结构的改革。因此,要不断扩大农村自治体的规模,逐步实现乡镇自治,实现农村社会自主治理和民主治理。

在我国,农村居住分散情况十分普遍,农民原子化现象十分严重,农民相互分离,处于散漫的低组织状态,这是一个不争的农村现实情况,人们常常用“一盘散沙”来形容。然而,农民的这种低组织状况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理解为中国农村社会基础再造的过程,针对当前的社会理想、国家目标或现代化导向,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农民之间的连接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农民与国家、市场之间的关系结构进行调整和改造,使得二者之间能够有高度的契合,能够实现顺利的对接。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农民如何形成一致行动的能力与国家力量相配合实现国家目标并获取自身福利的实践过程”。而农民与国家、市场高度契合、顺利对接、形成一致行动能力的结合点就是农村组织化的社会基础。

一、当前农村组织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组织化的社会基础。尤其在农村,要在尊重农民权利、保护农民权益的基础之上把农民组织起来,因为“现代的个体都是权利主体,它们之间因权利而平等,彼此之间的联系只靠契约建立。为了实现权利,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和普遍的社会交往成为必需”。。然而,在我国,农民的组织化水平仍然比较低,主要表现在:

第一。在我国农村社会,非正式组织的数量少、种类单一。有学者把我国农村组织分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认为“在我国农村社会,正式组织包括乡(镇)党委、乡(镇)政府、村支部、村委会等;非正式组织则主要包括宗(家)族组织、宗教组织、农民自发的维权组织以及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然而,就我国广域的农村社会和庞大的农民数量而言,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数量显然很少,组织种类也比较单一,不能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第二,从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发展趋势上看,一些组织出现衰微趋势,而一些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还不稳定、不成熟。首先,就农村社会中的宗族组织而言,虽然宗族组织和宗族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仍会在以后很长时间影响基层农村社会,但是随着社会和经济条件的变化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则是民工潮的出现,因为农民再也不会被固定在生他养他的血缘和地缘社会,宗族势必失去了赖以存在的千年基础”,因此,宗族会不断地瓦解,不断地浑蚀其固有的劣根性。其次,对于农民的维权组织来说,只能算是一种临时性的组织,它为维护农民的权益而成立,一旦所要求的权益得到解决便自行解散。至于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它产生时间短,所以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成熟,而且数量也很少。只有宗教组织在农村社会迅速复兴,填补了人们的精神需求,农村成为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人教人数不断增加,但即使这样,宗教组织也没有成为农村社会的主导组织。

第三,就正式组织而言,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组织的治理效能不理想,没有发挥应有的组织功能。首先,从国家与社会层面上看,由于农村实行和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以及国家在农村推行“乡政村治”,农民开始自我管理,实行村民自治,国家政权与农村社会逐步分离,尤其在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以后,村民自治组织由于缺乏必要的财力支撑,难以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已经影响了村民自治的有效运行。其次,从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运行机制来看,“村两委”相互掣肘,影响村级组织的有效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村党支部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样,“村两委”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就难免产生矛盾和冲突,“在这个问题上,抱怨是双重的,党支部方面认为村级直接选举削弱了党的领导,村委会方面认为组织法不落实”。加之“组织体系的制度化水平不够,组织运作的规范性、统一性、灵活性还都很差”,因此,“从改革之初到现在……一套真正体现乡村经济社会内在要求的组织体系还远没有建立起来。……民主化程度的提高并没有带来组织体系的适应性提高,也没有有效地保障乡村社会经济的协调运行”。。最后,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组织与村民的关系上来看,农民对村级组织的疏离感加剧了。“从乡村生活的观察出发,我们没有办法得出基层组织对于农民的服务越来越好、农民对于基层组织越来越亲的整体判断。相反,农民和基层组织的疏离感加剧了。”这已经被一项“农民对村组织、村干部的信任程度”的调查所证实。

从一些数字可以看出,村民对村组织和村干部的信任程度主要集中在“有点不可信”和“有点可信”之间,村民并不怎么信任村干部和村组织;更严重的是,在农村社会的实际生活中,一些村干部腐败、不检点的行为也引起了农民的极大不信任甚至是反感。因此,村干部和村组织在村民中的威信并不高,其管理活动依靠的不是权威而是权力。农民对村干部和村组织的不信任,大大地阻碍了“村两委”组织功能的发挥和乡村治理的效能。但是,“客观地说,基层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是强大而积极的,但比较而言,在治理方面的努力就差强人意。或者说,目前的基层组织体制,如果说在动员和组织经济方面是有效的,那么在改善乡村治理方面,是基本不相适应的。所以,改善乡村治理,首先要反思和检讨的,是改造基层组织体制”。“基层组织改革必须有大动作。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现在的任务是要再造基层组织体系”。再造农村社会基础,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水平。

二、农村(民)组织在农村基层的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状况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为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创造了非常好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我们要在现有的农村经济政策的空间里改造基层农村社会基础,逐步解决“三农问题”,在农村社会建立各种形式的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这有利于促进基层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具体体现在: "

首先,在基层农村政治建设上,农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公民民主意识的成长,有利于农民利益表达和民主参与过程的有序化、制度化和对国家权力社会监督的机制化。从民主管理的角度看,农民组织可以平衡农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制约基层政权组织的权力,防止强势群体侵犯农民权益,“必须让社会中的主要利益团体联合参与政府组织,以此来防止任何一个利益团体可能将自身的意志强加于其他利益集团”。。从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角度来看,随着社会格局的深刻变动,农民的利益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此而产生的许多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就需要农村有相应的解决机制。而单个农民的利益表达和诉求就显得“软弱无力”,在整个政治参与体制中处于劣势;而且,作为单纯原子化农民的政治参与,容易带来政治参与的失序和低效,需要农民组织起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建立与国家政权的联系通道。从农民组织的公益性来看,它会更多地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关注社会的多元化需求,统筹社会各方,兼顾弱势群体,发扬民主,实现社会公平。广大农民应该组织起来,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结成各式各样的农民组织,集中农民意见,代表农民利益,和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对话,有序地进行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以增强农民与国家、市场和社会的博弈能力。

其次,在基层农村经济发展上,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建设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向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转型;有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经营的有序竞争,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宏观组织。应该把原子化的农民个体结成代表农民权益的组织,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也可以以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农村合作社、农民互助协会等形式,参与到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贸易和流通体系建设中去。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化、信息化和农业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电话、电脑、网络等现代信息传输工具在农村的使用,农村市场服务型中介组织发展很快。这些中介组织在市场营销、信息服务、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等方面提供了许多便捷服务,有利于农民r解市场信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和规模,避免盲目生产}在弥补市场和政府的不足,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能起到重要作用。

最后,在基层社会和文化建设方面,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农村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对于农民个体来说,一方面,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生产方式以及国家权力对农村社会控制的减弱,使得农民在生产、生活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从而产生对各种社会组织的需求。在现实生活中,农民自发结成各种组织,如生产帮扶组织、特困户救助组织、儿童上学接送组织等。这些农村社会组织在社会互助、公共援助、社会福利、情感交流等方面进行合作。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基本上都是一家一户进行生产,大多数农村家庭很难备足各种农具,很难具有足够的资金、技术,或因家庭劳动力不足等原因,程度不同地需要各种农村组织的帮助。除了在物质利益方面需要实际帮助以外,农民在体育、卫生、文化和精神等方面还需要组织实体,以便于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卫生活动、文化活动等。这些活动既能满足农民的社会情感需求,也能满足他们的精神信仰需求。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村组织的各种活动,不乏有迷信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以及违法活动。所以,我们要对农民进行教育,以提高他们的素质,使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消费观、婚育观,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让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既然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基层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那么,就应该给予农村社会组织和农民组织相应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在基层社会的活动,提高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的民主化、制度化和法律化水平。

三、国内有关乡村治理理论和农村(民)组织对乡村治理结构的影响 "

国内理论界对于乡村治理理论的研究以及乡村治理的模式和路径选择,大多是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的视角出发,立足于解决乡镇存在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而很少有专文从尊重农民的权利、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的视角,提出农民组织化水平的提高对于乡村治理结构改革的影响,而这恰恰是解决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的核心所在。

中国问题的实质是农村问题,而农村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解决农民问题的出路在于改造农村社会的社会组织结构以及农民的联结和组织方式。针对我国目前农村组织化水平低、农民居住分散以及农民群体具有散漫性的特点,乡村治理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各种农民组织,再造农村基层组织化的社会基础。理由是:

根据多中心治理理论,把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各式各样的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使这些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成为乡村治理的中心,与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治理,实现基层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一方面,社会中分散的利益按照功能分化的原则组织起来,有序地参与到政策形成过程中去;另一方面,从这种制度化的参与机制中,国家权力获得了稳定的支持来源(合法性)和控制权”。在经济上,这些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的经济管理,可以把乡镇政权从繁重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切断了乡镇政府作为“谋利性政权人”的经济基础。在政治上,这些组织参与乡村社会的政治民主建设,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这样,乡镇政权可以从传统的政治管理繁琐的事务中解放出来,而它所要“扮演的角色越来越不是服务的直接供给者而是调停者、中介人甚或裁判员”。这样就切断了上级政府可借以利用的压力型体制的通道。在社会文化建设上,农村组织和农民组织可以为村民提供各种服务和帮助,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和互助活动,实现农民的自我教育、相互合作和相互援助。这样,乡镇“政府与社会力量通过面对面的合作方式组成了网状管理系统”。乡镇政府与农民组织及其他社会主体就能以平等的身份,通过对话建立合作关系来实现乡村治理的目标。

从国家对农村社会政治整合的转型来看。由于实施城乡一体化和“工业支持农业、工业反哺农业”的农村战略,国家对农村社会的整合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以农业税费改革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动为标志,国家对社会的整合开始由“汲取式整合”向“供给式整合”转型。在这个转型过程中,国家应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维护农民的权利和自由,保护农民权益,对农村社会应该采取新的整合方式,挖掘基层社会的内在潜力,为乡村社会的民主治理和自主治理提供内生动力。这种内生动力借助于国家、市场和社会等外在力量的推动,使农村社会的民主治理和自主治理具有坚实的社会组织基础。把农民组织起来,让农民组织在基层农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中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农民的各种权利,以便与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各种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治理。

显然,上述的治理结构必然涉及到乡镇政权改革的未来走向问题。从现有的对未来乡镇改革的各种观点来分析,其目的基本上都是为了解决乡镇存在的问题而提出来的。在实际生活中,乡镇仍然存在许多问题,这一方面反映出乡村治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艰巨任务,不仅仅是因为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民数量庞大、农村生产水平低下的历史和现实状况所形成的黏滞性给治理带来难度;还因为我国以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改革到现在也只有不到30年的时间,而要在这短短的时间里理顺乡村社会的各种结构和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随着整个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各种新的政策、措施会不断出台,各种新的情况也会不断产生。所以乡村治理是一个长期的调适过程。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我们所采取的立足于解决乡镇现实问题的乡村治理路径,都难免有“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病。因为随着一个问题的解决,难免又会出现新的问题,同时又产生解决新的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乡镇问题,就要寻找产生乡镇问题的根源:农民组织化水平低下所造成的弱社会。

第2篇

关键词:新媒体 社区治理 微信

一、呼伦街道微信公众平台的基本情况

2013年呼伦街道率先创建了“呼伦街道微信公众平台”,打开了党群、干群沟通的新途径,荣获了“第三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案例优秀奖”。目前,呼伦街道微信公众平台由两部分组成,订阅号提供组织、技术支撑,微网提供应用信息和服务支撑。

二、呼伦街道微信公众平台实际中发挥的作用

(一)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的职能。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坚持向群众“讲实情、说真话、办实事”,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也避免了虚假信息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方便了居民,提升了民主意识和民众参与热情,确保公众有效监督。

(二)充分发挥了汇聚民意的职能。呼伦街道利用平台试图探索创新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新机制。如微信平台收到居民群众咨询、反映问题的意见及时回复,变“单向灌输”为“双向沟通”。针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及居民个人存在的一些常见问题,利用平台的自动回复系统,及时地、细致地给予解答,搭建了汇集民智新平台。

(三)充分发挥了便民的职能。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将一些社会谣言及时澄清,对居民关心的国家普惠惠民政策及时,起到了一定的正面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谣言的扩散传播,避免群众产生心理恐慌而导致的社会秩序混乱,做到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三、呼伦街道微信公众平台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传统治理方式的思维惯性。笔者曾在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经过对公众平台的实际运营及创建过程中,明显可以看出,新媒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应用还薄弱。微信作为一个独特的公共空间建构了一种新的社会生活模式,对新媒体的应用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2.推广应用滞后。基层干部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他们还不能完全掌握和运用新媒体,还不能成为新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制约了新媒体在基层政务上的运用和发展。

3.运营人才缺乏。虽然以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平台在基层政府社会治理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但是懂得新媒体运营的人才缺乏,运营人员缺少必备的知识体系和专业素质,没有开发能力,只能被动应用,不能适应形势和民众需求,成为制约新媒体发展的关键。

(二)原因分析

1.新媒体的覆盖小。新媒体在社区治理中还是一个新鲜事物,而微信正是新媒体产品代表,它的应用在社区居民的认同感上还是问题重重,社区活动、交流方式、情感归属、科技自身的问题影响其应用。

2.新媒体的投入不够。在深化改革时期,对社会建设尤其是对基层社区治理还没有纳到重要位置,使得基层不能适应社会转型的社区治理方式,对于创新社区治理方式等方面投入也很欠缺,缺乏人、财、物等的投入。

四、完善新媒体在社区治理中应用的对策建议

(一)新媒体在社区治理中要搭建平等交流的开放平台,推动不同主体间实现合作共治。公众权利的高效有序运行,需要建立公众利益表达机制,搭建诉求互动表达平台,通过各方表达自己的利益需求和认真考虑他人的利益诉求,在平等协商和彼此妥协的基础上达成对公共利益、公共政策的共识①。所以,在社区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新媒体搭建交流自治的开放平台,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提升决策的可行性,实现共治与善治。

(二)新媒体在社区治理中要建立双向权利运行模式,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制约。利用新媒体建设的互动、监督平台能够较为充分地实现在均等条件下对所有人的开放,使所有利益相关者自由自愿参与进来,并不受任何歧视与阻碍,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实现有效监督,并通过新媒体传播的放大效应,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约机制。

(三)新媒体在社区治理中要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形成多元冲突、矛盾激化的缓冲地带。目前社会转型期,需要健全和蓬勃发展的社会,增强社会的构建需要公共领域的培育,国家和社会之间存在极大的张力,而“公共领域”充当了这种张力的缓冲地带②。新媒体参与社区治理对于缓解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不同阶层和利益主体之间找到一个平等平台,运用新媒体表达对社会的态度、观点与立场,政府通过新媒体利用大数据云计划,进行处理分析,搜集社情民意。

(四)新媒体在社区治理中要不断开发新媒体推送便民服务功能,创新社区治理服务路径。群众希望获得“一站式”且无间断24小时、零距离的服务,新媒体为这些期待提供了可能。在社区治理中,互联网思维与“网络化基层管理”已经成为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③。利用新媒体高效、便捷、传播网状等特点,打造为民服务平台,社区各项业务工作及服务流程,提供各类民生服务。新媒体可以通过一系列专门的、有针对性、细分群众的服务,对服务对象实现兴趣爱好、职业年龄等专业化细分,满足各类公众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实现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凝聚共识。

五、结语

本文对呼伦街道运用新媒体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以治理理论和调查研究为视角,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为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了参考。

注释:

①金世斌:《公共权力运行中的公共利益悖论及其消解》,《上海城市管理》,2014年第05期,第11-13页。

②宋瑞霞:《公共领域:国家与社会之间张力的缓冲地带》,《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02期,第9页。

③杨敏、杨玉宏:《“服务D治理D管理”新型P系与社区治理新探索》,《思想战线》,2013年第3期,第23页。

参考文献:

[1]Melvin Delgado, Community Social Work Practiceinan Urbancontext: The Potentialofa Capacity Enhancement Perspectiv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New York,2000.

[2]彭兰.网络传播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宋瑞霞.公共领域:国家与社会之间张力的缓冲地带[J].法制与社会,2014,(06).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开展“大走访”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平安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大走访”活动范围要覆盖辖区所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门店、医院、市场、社区、居民家庭,走访率要达到100%。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表达,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得到有效化解,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三、组织形式

大走访形式分以下两种:居民户大走访活动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抽调县乡干部、政法干警,办事处负责实施,具体要做到“一村一干一警一员”,为了确保工作进度,办事处今年将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参与居民户的走访工作,走访的同时,指导各居委会走访台帐的整理,及具体问题的调处工作。

街道所辖的企业、学校、医院、市场、主街道门店商户的大走访活动由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办具体组织协调开展,组织抽调街道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和街道干部职工组成工作小组分行业划区域实施。企业由工办负责,同志牵头;学校由中心校负责,同志牵头;医院由公疗医院防保站负责,同志牵头;市场由协税部门负责,同志牵头;主街道门店商户的走访任务按照各居委管辖区域由各居委按区域划分实施,各分包居委领导牵头。

四、走访方式

开展“大走访”活动,要坚持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县抽调的干部、干警每半月走访一次,时间不少于2天;走访工作由县乡指派的包村干部、干警和信息员共同开展。大走访活动4月上旬在辖区全面展开,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进行,上半年要在6月上旬前全部完成;下半年在11月上旬前全部完成。为促进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拟于5月中旬和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大走访活动,届时我办事处将统一组织所有抽调人员对所走访对象集中开展大走访活动。

开展“大走访”活动的主要方式有:

(一)入户走访。县及办事处抽调干部、干警及各居委治安主任要深入到每户群众家中,发放“一村一干一警一员”联系卡,认真填写《走访情况登记表》,详细了解他们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反映问题、需求需要、意见建议等,并做好专门走访记录(走访情况登记表附后)。

(二)问卷调查。开展社会治安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治安突出问题、治安乱点、影响安全感的因素、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治安的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等。对群众不满意或满意度不高的原因要详细登记,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

(三)带案下访。选择一些复杂矛盾纠纷和省、市、县交办的案件,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工作措施,确保问题解决。

(四)定点接访。在矛盾比较突出、治安问题存在较多的地方,进行定点接访,发放印有治安防范小常识和技防产品宣传单,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收集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合理诉求。

(五)电话问访。通过电话定期与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联系,了解掌握思想动向;及时将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向群众反馈,没有解决到位的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六)定期回访。对已办结的案件和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全部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向、理顺当事人的思想情绪,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走访重点

开展“大走访”活动要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重点做到“十个走访”,即:走访贫困户,访贫困原因,帮助寻求致富路;走访刑释解教人员,访生活和就业情况,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走访上访户,访上访原因,帮助解决合理诉求;走访受灾户,访受灾情况,帮助协调临时救济;走访农民工,访工资保障情况,帮助维护合法权益;走访留守青少年,访生活学习情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走访流动人口,访实际困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走访特殊群体,访思想动态,做好教育稳控工作;走访学校、访青少年思想动态和校园内外治安环境,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工作;走访企业商户,访企业发展环境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工作任务

(一)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听民声中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在察民忧中树立队伍形象,在维民权中赢得群众满意。要把收集平安建设、反、维稳等工作信息作为信息员的重要职责,明确工作要求,给予合理报酬,充分调动和保护其工作积极性,切实做到各种不稳定信息早发现、早报告。

(二)听取意见改进工作。要认真听取群众关于社会治安状况的反映,切实掌握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重点因素和突出治安问题,广泛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分析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根据群众需要,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提供多角度、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在走访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开展调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和矛盾上交。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苗头隐患,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千方百计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对走访中了解到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实行综治治理,限期改变治安混乱局面。组织由综治协管员,社区保安、志愿者、村干部等力量参加的巡逻小队,开展治安巡逻工作,切实降低犯罪案件的发生。指导群众安装和利用物防、技防设施,全面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五)加强法制安全教育。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印发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经常性开展安全防范教育,积极传授侵害、防事故的安全防范常识,不断提高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六)教育疏导理顺情绪。要带者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群众反映的诉求,对诉求合理的,要协调有关方面尽快解决;对诉求不合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对缠访闹访的,要加强法制教育;对重点人员,要做好教育稳控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救济等办法尽力帮助解决。

(七)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通过大走访活动,把所分包村委情况摸清,并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帮助村委做好群众工作,建立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工作。

(八)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要广泛动员、深入发动,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通过开展平安行业、平安家庭、平安校园以及“零发案”社区、村庄和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推动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有效落实,维护基层的平安稳定。

七、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台帐。对在“大走访”活动中,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要逐项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台帐,明确分包领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解决时限和要求,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重大矛盾纠纷要上报县部门统一组织力量调处。涉法涉诉问题上报县委政法委督查室解决。办事处综治办要对群众的公众安全感调查、对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调查和职能部门执法情况调查结果统一汇总后上报县综治办。办事处综治办要对走访中统计的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留守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等重点人员情况统一建立相应的数据信息库,落实管理和帮扶措施。

(二)定期恳谈制度。各居委每月要召开一次民意恳谈会,由“一干一警一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共同参加。恳谈会召开前,要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范围、主要内容等情况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恳谈会主要是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民情民意,及时将工作开展、解决问题等情况向群众反馈,会议内容要形成记录,以备查阅。

(三)工作例会制度。办事处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集中听取各居委“一干一警一员”走访情况汇报,帮助包居委干部和干警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次工作例会由综治办负责形成会议纪要,以备上级督查检查。

(四)领导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办事处分包居委领导及各居委书记包案,落实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化解、包思想教育、包群众满意的“四包”责任制。

八、工作要求

第4篇

[关键词] 社区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3-108-2

一、我国城市社区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职权责不明确。社区建设管理及建设过程中职权不明确,其不是一级国家行政组织,没有行政权力来控制和推动社区的各项事业。而“自治”制度又不健全,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多,导致其在工作中出现许多问题:首先,居委会超权限、超职能、超量工作。其次,居委会承担了大量非“责”之责,并且是有责无权。再次,居委会人员选定存在不合理的选举和考评制度。最后,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应有的社会地位难以体现。正是由于以上这些问题使得上级行政部门几乎都可以交任务、下指标给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提出要求,导致居委会的情况就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

(二)主导主体思想观念陈旧。尽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迅猛发展,城市功能大大增加,社区建设基层组织中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却还停留在过去那种纯粹“行政执行式”领导的惯性思维中,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部门领导于部,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下传统的管理方式,许多事情习惯于老套套、一竿子插到底的直接管理,有些权利习惯于自己揽着,怕放下去下边管不好、管不了。由于传统的街道管理是“眼光向上”面对上级,而非“眼光向下”面对基层群众,因而这种“计划、统一、权威”的思想观念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发展。

(三)工作人员队伍薄弱,专业化程度偏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人员队年龄结构的不适应,绝大多数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老龄化现象严重。再是非专业化现象严重。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作用的发挥。主表现在:一是对社区服务、社区建设一知半解、甚至误解。二是缺乏组织、创新能力,缺乏敬业、丌拓精神。三是存在有缺乏服务意识。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政府对城市居民的控制主要是通过单位来实现的,居委会作为单位体制的补充,它负有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还相对较少,工作比较简单,因而在居委会人员的任职资格方面,条件比较宽松。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趋向多元化和复杂化对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阶段居委会成员的非专业化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对社区管理者的要求。

(四)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关系不畅。居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社区治理中的主体,三者分别从社区治理、自治治理和专业治理的角度,共同对社区进行管理。由于社区多元主体都有着不同的利益,在现阶段各主体之间的利益还存在着某些不一致性。在居委会到底是“居民自治组织”还是政府“腿”这样一个双重身份还搞不清楚的时候,随着住房私有化,特别是新兴商品小区的迅速发展,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这两大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自治工作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同时,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这三个功能重叠的组织形式之间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矛盾与冲突。

(五)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不足。中国城市基层社区居委会工作一直都是依附在基层政府行政体系下工作的,近来随着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社区有进一步行政化的趋势。当前我国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方法仍然是主要靠行政化方法[][1]为主,结合一定的群众教育、居民组织和机构间的协调。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的大多是以老年人主,居民参与的深度不够。在城市社区居民中,普遍缺少参与的愿望和动力。正因如此,我国社区居民彼此间存在着一种严重的疏离感,居民对社区共同利益关心较少,社区意识不强,缺乏认同感和归宿感。而传统的参与模式过于狭窄死板,无法提高居民的认同意识。

二、针对我国社区建设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对社区居委会的认识。首先要构建合理有效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在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事物服务所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具有反馈功能的监督保障机制。应当要把各种监督机制实行有机结合,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力求实现它们的合力,调动每一个社区成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使其成为社区治理的真正主体,形成群众监督的网络效应。同时在政府与居委会关系上,应规定政府对居委会授权事务的范围、限度,居委会自身工作的主要方式、方法,政府对居委会人力、物力方面的支持力度等问题,将指导性的法律,变为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各种规定、条款。进而逐渐理顺政府组织与居委会的关系,切实减轻居委会的不合理负担,明确居委会的工作职能,让居委会有权拒绝不合理的摊派性任务;改变目前各职能部门直接向居委会布置任务的状况。同时让居民了解居委会的工作。增加居民对居委会信赖程度。

(二)健全社区工作人员队伍,满足居民需要。社区作为某个居住群体所共享的共同生活区域,要致力于把社区建设与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相结合,而当下社区存在工作人员队伍薄弱,专业化程度偏低。因此应引人市场机制,发挥企业组织的经营管理效能,通过探索物业管理市场化、环卫保洁市场化等新机制,由企业化组织来承担各种社区生活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切实发挥便民利民的服务功能,通过建立和合理布局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等各种组织和机构,推进社区服务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从社会生活多样化、群众需求多样化的客观趋势出发,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注重发挥各类社会中介机构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的作用,探索以街坊地域为依托,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居民各方共同参与协作的多样化的丰富的社会生活服务系统,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增强居民的参与程度。我国社区建设中,作为主人的居民参与程度很低,因此有必要通过多种途径,增强居民的参与程度;例如:在对社区的重大问题或事情,由居民自己决定,提出方法意见。例如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应当逐渐由社区群众自己来掌握,并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规定,同时社区居民可对社区工作监督和评价。改革完善居委会考评制度,要把居民会议的考评结果作为衡量居委会工作的最基本的依据。同时居委会还应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扫除与居民间的沟通障碍,多组织社区活动大力培养和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社区认同感。居委会工作人员也应多与群众进行联系,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突出居委会“居民自治组织”的性质居委会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居民,应充分调动居民的参与热情,发挥居民自身的潜力,并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关注居委会的建设,调整自治与完成政府交办工作的关系,才能把居委会建设成名副其实的居民自治组织。使居民明确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应是一个守望相助的共同体,以此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三、总结

第5篇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交办<关于市卫生局局长×××任职情况的评议意见>的通知》对我履职情况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十分中肯,倍受激励。经过认真思考和局领导班子研究,现对评议意见中指出的四个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落实四条工作建议的措施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缓解社会热点焦点问题

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我市确实程度不同地存在,并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我们已经和正在采取以下措施:

1、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和药品统一降价政策,完善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实行医疗违规收费查实免费制,建立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临床用药超常预警制度和不当处方内部公示点评制度,积极试行住院按单病种限价收费,大型设备检查和部分检查项目报告单互认,一、二级医院的“药占比”必须达到规定要求,市属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年增幅保持“零增长”,每出院人次平均住院费用年增幅不超过5%。

2、改革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加大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完善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机制,逐步推行岗位工资制。严禁医务人员收入与医疗收费直接挂钩,坚决取缔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3、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2005—2010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以创建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市为契机,年内完成10个建制镇13所卫生院向具备“六位一体”功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过渡,建成146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做到“小病不出社区、不出乡镇”,为居民提供经济、便捷、主动的医疗卫生服务。

4、深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不断改进药品、医疗器械购销监督管理机制,集中招标采购公开化、规范化,加强药品配送的组织协调、规范操作和监督管理,试行药房托管工作,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规范购销渠道和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提高合作医疗结报比例和封顶水平。逐步提高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今年提高到130元,1-8月共筹集资金6718.15万元,门诊、住院补偿共6.08万人次,金额为3074.72万元,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扩大人群覆盖面,完善弱势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问题。科学制订和调整补偿方案,降低报销起付线、提高补偿封顶线。建立老年人个人账户,开展70岁以上居(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减少大病发生的风险。

二、整合卫生资源,提高农村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206名社区现有人员参加省厅举办的转岗培训,目前已完成了836名乡村医生两年一次的业务培训和年度考核。尽快出台加快全市农村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办法,今年年内完成至少100名全科医师培训。

2、加大卫生支农力度。实行市属医院主治医师晋升前到卫生院支医制度,每年市属医院下派10名后备干部到卫生院挂职锻炼,加强对卫生院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委托(合作)管理等方式,加强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扶持农村卫生院建设发展。

3、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竞聘选聘制度,卫技岗位全面实施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实行评聘分开,试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切实执行待岗、解聘、辞聘制度,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推动医疗集团化经营。鼓励市属医院与建制镇卫生院组建医院集团,充分发挥好市一院、中医院医疗服务集团的作用,双向选择,人员互派,从管理、技术到人才培养全方位帮扶。

三、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1、全面提升卫生执法工作水平。加强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建立奖惩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和“四五”普法考核,继续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简政提速。严格医疗机构、人员、技术准入和监管,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实施行政许可“阳光操作”。

2、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将食品卫生执法监督摆在卫生综合执法监督的重要位置,深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放心工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监管信息、诚信信息、不良记录信息等信息库,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水平。

3、强化打击非法行医长效机制。继续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为重点的医疗服务市场整顿工作。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核准诊疗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卫技工作、科室对外承包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宣传,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就医安全。加强个私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推进医疗机构诚信服务等级评定工作。

四、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升卫生行业形象。

1、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掌握物权、财权等重点岗位人员满3-5年(科长岗位3年、经办岗位5年)进行轮岗。运用正反两方面特别是身边的典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积极配合市行风评议组做好评议的各项工作。加强行风巡查力度,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做好院务、医务和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公示的内容、渠道和时限,重点公示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内容。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3、大力推进卫生文明行业创建。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开展“德技争先竞赛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今年要创成示范集体(病区、窗口)各10个,并积极开展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充分整合工青妇和各医学团体的力量,组织实施好第十六届“白求恩杯”各个竞赛项目,推进文明单位建设进程,使一批单位文明建设层次得到提升,为创建市文明行业奠定扎实基础。

4、积极倡导廉政文化。按照常熟市卫生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以“自觉守廉、亲情助廉、单位崇廉、同行敬廉”为主题,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建设、卫技人员廉洁从医,以中层干部会议、个别谈话、岗前教育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廉洁文化进基层”活动,至今已开展49次“四廉”活动,受教育3464人,以及78次“三警”教育活动,受教育698人。

第6篇

一、基本情况

通过本轮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我市村(居)民小组由3086个减少至1463个,共减少1623个,减幅52.59%。其中,村民小组由2464个减少至973个,共减少1491个,减幅达60.51%;居民小组由622个减少至490个,共减少132个,减幅22.21%。

二、总体思路

(一)优化空间格局。一是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为目标,优化产业空间格局。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关于“产业兴旺是关键”的重要论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根据产业规划布局和发展需要,以粮油、蔬菜、水果、水产养殖、文旅等产业为重点,将地缘相邻、产业相近的小组纳入调整优化范畴,统筹资源要素,增强发展动能。

二是以增强归属认同为目标,优化院落空间格局。根据村(居)民小组建制变迁的历史沿革,结合群众意愿,以共同的文化和记忆为纽带,对人缘相亲、情感相通的小组进行调整优化,重塑群众对共同文化、共同记忆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是以顺应城镇化发展为目标,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坚持新型城镇化发展,顺应人口转移客观规律,对统征统转安置群众的小组建制进行调整优化。同时,将靠近场镇、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与场镇居民小组进行调整优化,增强场镇发展潜力。

(二)提升治理水平和能力。深入贯彻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为目标,着力于基层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优化村(居)民小组长结构。坚持“面积调宽、人口调多”的原则,对规模过小的村(居)民小组进行调整优化,拓宽管理幅度,增强治理效能。

(三)开展居民小组调整优化。以本次村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为契机,结合城市网格管理工作,通过调整管理幅度,创新管理体制,同步开展居民小组调整优化。

三、主要做法

(一)注重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我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确保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继续取得实效,我市沿用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组织架构,以市委书记和市长为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牵头、分管民政副市长亲自抓、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都参与的市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副市长担任,同时设由分管市委常委或副市长担任组长的综合协调、人员安置、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发展规划和资金保障、舆情管控、稳定风险防控、纪律监督、法律法规保障8个工作专项组,并成立12个由四大班子领导和镇(街道)联系领导组成的工作指导组,形成“1+8+12”的组织领导架构。

(二)注重统一认识,切实提高思想站位。我市在本次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引领作用,坚持“早筹备、早启动、稳推进”的工作基调。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启动后,我市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先后多次组织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召开推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精神,明确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部署安排各项改革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全覆盖谈话”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谈心谈话。一是全面谈,通过与村(社区)两委干部与离职老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小组长、乡贤等逐一谈话,对广泛关注的土地、资产分配等问题进行正面宣传、现场答疑,解除后顾之忧;二是重点谈,通过与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就工作安排、工作纪律等作出部署,要求及时掌握苗头性问题;三是反复谈,对改革认识暂时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实行“一人一册,专班负责”,摸清情况、了解诉求,努力凝聚调整优化的最大共识。在改革过程中,我市各级人员认识到位,识大体,顾大局,为改革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注重摸底调研,深入全面酝酿方案。在村级建制调整及社区优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统筹下,以镇(街道)和村(社区)为主体,深入开展调查走访。一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精干人员组成调研小组,着重就政策层面的内容,到各镇(街道)开展调研,收集问题和建议。调研后形成了《市村(居)民小组改革调研报告》呈报领导小组进行研究。二是各村(社区)深入小组开展调研走访,通过个别座谈、开院坝会等方式,特别是村(社区)两委干部与离职老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现任小组长、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村民等,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摸清各村(居)民小组人口、户数、面积、历史沿革、产业发展、集体资产、债权债务、群众意愿、风险隐患、组长信息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村分组建立调研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细。通过全面摸底,掌握全市村(居)民小组基本情况后,以人口规模为重点,充分考虑组干部优化调整,结合产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坚持“二个局限”和“三个不变”,科学制定改革方案。

(四)注重程序合法,规范有序实施改革。在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过程中,我市充分认识改革程序的重要性,将程序合法性贯穿始终。一是制定任务清单。在改革开始之初,制定完善了《市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任务清单》,就改革任务、工作程序、时间节点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为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改革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出台总体方案。改革工作启动以后,由市民政局按照省、市要求,认真谋划,因地制宜,多方面多层次征求意见,牵头起草了《市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总体方案》(后简称《总体方案》),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市主要领导、部门和镇(街道)主要领导反复讨论后出台。《方案》确定了本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本次改革定基调、定方向、定目标。三是酝酿实施方案。按照“三上三下”的工作要求,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改革模拟方案,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把关;根据经镇(街道)审核把关的模拟方案,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社区)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改革初步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把关初核;经镇(街道)把关初核的初步方案,由村(居)民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提交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批,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四是召开村(居)民会议。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村(居)民小组设立、撤销、调整和组长选举的规定,召开村(居)民会议,表决改革方案,推选小组长。对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群众,实行投票并做好记录。

(五)注重风险防控,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一是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深入村(社区)走访了解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的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梳理矛盾隐患,重点梳理此次改革涉及的各类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重点区域,提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社会风险点台账,并针对风险隐患提前化解、针对群众疑惑主动回应,确保整个改革过程有序平稳。二是做好债权债务锁定工作。按照“三不变”的工作原则,核算全市村(居)民小组债权债务情况,对受益群体进行锁定,确保改革调整前后,群众利益不受损。特别是对待拆迁或待分配安置的小组,按照“明确分配主体、明确受益群体、明确分配方式”的“三明确”工作法,开展改革工作。三是妥善做好离任小组长分流工作。按照“脱帽不脱责、脱帽不脱管、脱帽不脱薪”的原则,明确离任小组长的待遇保留至2020年换届。拓宽离任小组长工作渠道,鼓励离任小组长就地转化为网格员、人民调整员,协助开展环境整治、治安巡逻、维稳等工作。

四、取得成效

(一)合组改革力度大。本次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后,我市村(居)民小组由3086个减少至1463个,共减少1623个,减幅52.59%。其中,村民小组由2464个减少至973个,共减少1491个,减幅达60.51%;居民小组由622个减少至490个,共减少132个,减幅22.21%。村(居)民小组平均户籍人口由226人增加到535人,平均户数由88户增加到202户,平均党员数由6个增加到13个,村民小组平均幅员面积从0.21平方公里增加到0.44平方公里。通过改革,村(居)民小组规模进一步扩大,村(居)民小组资源更加集中,空间布局更加合理,逐步实现人口相对集中、辖域相对扩大、产业相对连片,有效解决村(居)民小组数量多、人口少、面积小、实力弱等问题,为生产要素的集聚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创造了条件。

(二)新任组长结构优。通过“择优继任一批、村委兼任一批、后备干部挑选一批”,把一批政治素质较高、水平文化较高、群众威信高、服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为小组长。本次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中,村(居)民小组长离任2058个,新任409个,留任1020个。改革后,全市村(居)民小组长平均年龄由58岁降低到52岁,初中学历占比由64.9%提高到70.09%,高中学历占比由14.72%提高到23.01%,大专及以上学历由1.89%提高到3.09%。同时,以此次改革为契机,理顺城镇居民小区管理体系,通过居民小组长兼任楼栋长的方式,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以楼栋为单位,划分网格,理顺管理体系和职责,促进小区日常管理运转更加顺畅。

(三)改革过程社会稳。我市始终紧绷改革稳定这根弦,树立底线思维,抓早抓小,最大限度防范风险。印发《关于建立村(居)民小组调整优化改革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及时收集社会群众意见和其他突况,坚持做到“舆情信息及时报”,收到意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引导、风险化解等各项工作。改革方案公示期间,我市共收到意见建议40余条,对每一条意见建议都作出了针对性的解答和回应。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各镇(街道)均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整个改革过程中,我市未出现一起违法乱纪事件,未出现一起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未出现一起干部闹情绪寻衅滋事事件,实现了平稳合组、平稳交接,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改革后村(居)民小组人口增多、面积增大,基层服务对象、服务半径、服务方式都有所变化,因此,村(居)民小组长综合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二)部分小组长比较年轻,基层管理经验尚待提高,在群众中威信还没有树立起来,部分事务需要离任小组长帮助完成。

(三)合并小组在磨合期管理难度较大。农村宗族观念较强,小组合并后打破了村民日常的生活界线,可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出现合组不合心的局面。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发展共识。针对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回应和妥善处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打消群众顾虑,充分利用资产资源整合优势,加快融合发展,带动群众增富致富。

(二)督促工作交接,推动工作开展。督促指导离任小组长完成账本、档案等资料的交接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并发挥传帮带的积极作用,协助新任小组长开展各项工作。

(三)继续谋划和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牢牢把握“发展”、“服务”、“治理”三个核心关键,加强以村(居)民小组为基本单位的村居自治,推动组织体系建设、基层社区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层治理制度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切实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第7篇

关键词 美国凤凰城 社区管理模式 城市社区建设

作者简介:张蓓,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大学生创业就业与企业伦理。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直接制约着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发展。基层社区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一步一个脚印的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是目前我国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总体发展状况

(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尽管近年来我国社区建设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但仍然有着较浓的行政化色彩,特别是近年来政府的精细化管理被运用到社区中来,使得原本属于社区的自治管理功能日渐萎缩。当前昆仑社区组织的日常事务都遵循政府的行政指令,一方面,社区要承担政府下派的各项任务,例如维护社区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劳动保障等等;另一方面,社区还得解决居民反映的各种临时性问题,例如居民家庭矛盾的调解和社区的治安和计划生育等问题,这就导致社区无暇顾及自身的建设。

2.社区治安存在重大隐患。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抓好社区安全治安防范工作,整个社会才能安全稳定的发展。当前我国社区的治安存在重大隐患,以西安市昆仑社区为例,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流动人口,这部分人的社会关系非常复杂,虽然公安机关和昆仑社区不定期的对其进行登记,但对于目前中国庞大的流动人口,显得有些杯水车薪;第二是盗窃及诈骗案件,有的盗窃和诈骗分子方法残忍,手段高超,严重威胁着社区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第三是娱乐场所,如酒店p茶店等,此类店铺人员集中,不乏汇聚吸毒和赌博人员,严重威胁着社区治安。

3.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偏低。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偏低这一问题逐渐成为居民茶余饭后的话题。当前我国西安市昆仑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学历普遍偏低,大多都是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拥有大学文凭的屈指可数,这就导致社区工作效率低下。此外,昆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普遍偏低,不少人从事社区工作也只是把它当做是一个跳板,而并非是自己职业生涯的长久之计,所以这就很难激发从业人员的上进心。

二、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纵观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现状,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正是我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一个妨碍因素,深入研究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才能有的放矢,这对于促进我国城市社区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政府与社区的职能定位不明确

我国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其原因主要是社区组织是在政府直接管理下的,政府经常干涉社区组织的一切事务,而社区的经费来源主要还是依靠政府每年的财政供给,因此就不得不听从政府的安排。在西安市昆仑社区的建设中,我们可以发现,社区总是集中力量去完成政府分配的各项任务及指标,而很难集中精力去搞本社区组织自身的建设,这就使其丧失了经济独立,从而也就为社区组织的职能发生错位埋下了隐患。

(二)社区治安管理不完善

我国社区治安之所以存在重大隐患,主要是由于我国社区的治安管理不完善,他们没有加强对公共设施和娱乐场所等地方的监管,例如做好日常的社区宣传和事故多发地的监控安装等工作,以此来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确保本区生活的安全性。昆仑社区治安管理不完善,这就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不仅使昆仑社区居民自身的财产安全受到重大损害,而且人身安全也遭受重大威胁。

(三)社区工作人员缺乏专业化建设

我国社区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偏低,其原因一方面是先前社区工作人员来源复杂,有退休人员,也有下岗失业人员等,他们自身的职业素养不高,经常存在“吃拿卡要”的现象;另一方面,社区缺乏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定期考核。虽然政府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不足,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比如从社会上招录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等,但从当前阶段来看,这还只是初始阶段,因此当前昆仑社区的当务之急就是提高本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加强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建设。 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虽然我国的社区学者在探索社区建设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总的来看,我国的社区建设无论在理论都还不成熟,而美国凤凰城已经形成了一套鲜明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这对我国的社区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美国凤凰城的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启示

我国和美国的国情不同,因此美国凤凰城的社区发展道路不一定适合我国,但凤凰城在城市社区发展方面所积累的先进经验值得我国汲取,同时,我们还要结合我国国情和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现状,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发展之路。

(一)明确社区组织的职能

美国凤凰城的社区组织职责明确。在凤凰城的社区管理和建设中,市政府、社区管理委员会、非营利性组织和社区居民各自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各司其职,有效地推动了美国凤凰城社区的建设。没有政府分派的任务,社区活力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释放,这就使得凤凰城社区形成了良性循环系统。

社区组织职责明确是社区建设的根本保证。凤凰城社区管理中各组织和机构的各司其职对我国有着很大的借鉴作用,当前我国的社区建设应结合我国国情,努力使凤凰城的先进经验本土化。在我国政府依然管了许多不该管而且管不好也管不了的工作,导致社区依然承担着一些纷繁复杂的政府工作而难以集中精力进行自我发展,所以我国应完善立法,明确政府和社区各自的职权范围。政府要依法给予社区放权,例如,在昆仑社区建设中,一方面,政府应减少对社区的职能分配,避免用经费控制等手段来施压社区,可采取政府购买社区服务的方式来加强社区的积极性,提高社区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昆仑社区自身要加强本社区的理论制度建设,高度重视本社区居民公约的制定,明确本社区的职能、工作任务和目标,从这两方面着手,才能更好的促进西安市昆仑社区的建设。

(二)强化警民关系,搞好社区治安

美国凤凰城社区治安稳定良好,警察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是加强警民沟通和警社合作。目前凤凰城政府设置了专门的犯罪防范项目,当地政府经常会引导社区管理委员会利用经费,与社区居民一起实施犯罪防御。把社区的治安纳入到警务考核之中,加强警民配合,不仅扩大了社区的治安力量,同时也达到了安居乐业的目的。

通过对美国凤凰城社区管理模式的研究中发现,警察执法部门主要是以加强警民沟通和警社合作的方式展开安全防范工作,这对于我国有相当大的借鉴作用。我国应结合当前社区治安状况的实际,加强警察和社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交流。在昆仑社区建设中,应坚持多走访,多联谊,以此来赢得社区居民对社区治安工作的支持;做好驻社区民警和协警工作,让社区居民在社区警务室就能够解决日常生活中的纷繁琐事;号召社区义工组建社区综合管理巡逻队,动员社区民众自觉地参与到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中去,以此来强化警民关系,争取做到群防群治,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由此可见加强社区治安队伍的建设及资金投入正是目前我国社区建设需要开展的新任务,这不仅是增加社区协警数量和社区保安队伍,更重要的是一种协调的警民合机制。

(三)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第8篇

西方践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超过一个世纪,在我国开展是近二十年的事情。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首先发端于上海,其实践取得很大成绩,主要表现在类别多、范围广、发展速度迅猛,注重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的发育,公共服务覆盖范围逐步从城区向乡村延伸,但也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合法性不足、无清晰完善的程序、多数属于岗位购买模式、独立竞争性购买比例仍然较少。这些不足也反应了全国层面问题,需要大量的体制改进和社会组织培育以及宏观环境改善。

一、上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历程

早在1988年,上海就开始实施政府购买就业岗位,购买培训成果等中介服务的事情,但真正意义上的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还是在20世纪90年代[1]。1995年,上海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兴建了罗山市民休闲中心,为了提高休闲中心管理效率,该局不采取依靠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传统社区组织管理模式,而是通过协商,委托给了上海基督教青年会,由其为当地居民提供社会交往、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享受公共福利服务的公共场所。这种购买打破过去只向市场企业购买服务的模式,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走向多元,而政府购买服务由此第一次进入实践。2000年,上海又率先改革社会管理体制,提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要求。紧接着卢湾等6个区12个街道开展依托养老机构进行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并逐步从养老、社区卫生扩展延伸到就业、计划生育、文化、教育等领域甚至整体化的运营。2002年,普陀区长寿街道成立民间组织服务中心,通过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方式探索社区民间组织管理模式,这种卓越探索使其在2008年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2009年又获得首届上海慈善奖。2003年,上海市政法委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组建新航、阳光、自强三个民办非企业组织,从事禁毒、社区矫正、社区青少年事务管理工作[2]。2005年,浦东社会发展局引进民办非企业性质的 “上海成功教育管理与咨询中心”,管理新区的郊区学校东沟中学,并以契约方式委托新城教育事务所,按照“安全、规范、质量”的要求,对全区23所民工子女简易学校进行监管。2006年,卢湾区提出基层社区应有社区文化中心建设,打浦桥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与民办非企业的华家社区服务管理中心签订了购买协议,打浦桥社区的公共财政投入包括:硬件设施投入、实体运行日常费用以及人员费用等,华爱社区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3]。

2006年,上海浦东新区又与民办海川学校、阳光慈善救助社、街道老年协会等8家民间组织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后又与32家培训机构签订政府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成果协议。此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规模和项目类型迅速扩张。2007年,浦东民政局安排3000万元资金,将30多个公共服务项目委托100余家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2008年,上海静安区购买上海静安公益场所管理服务中心的社会服务,对静安区免费开放的14个学校、29个篮球架和昌平路上新建的笼式足球场实施场地管理,主要在秩序维持、保洁、体育指导、预约等各方面事务[4]。

二、上海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要特点

(一) 类别多、范围广、发展速度迅猛

发达国家购买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公共卫生、社区、养老、就业等,美国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甚至包括了道路修建、治安消防。我国由于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健全,有资质的公共服务提供者数量较少,导致公共服务领域、规模和范围都异常狭窄。总体说来,上海政府公共服务购买虽涉及行业与管理类行政事务,但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与管理类,可参见表1[5]。

从地域上看,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政府购买发展最成熟和完善,不但第一个进行公共服务购买实践,还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文件,譬如《关于促进浦东新区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政社合作关系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浦东新区民间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浦东新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等,在购买过程中还委托第三方对社会组织项目进行合作审查,并跟踪了解社会绩效评估,最关键的是将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资金的稳定。目前浦东新区购买公共服务的种类已达18大类、68子项目。

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实践的资金支付方式呈多样化:一是专项业务基金。如2009年上海市民政局与区县民政局两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出资,以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作为招投标平台,按比例配套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区安老、救济、扶优、助残服务以及其他社区服务。还有,上海市经委从2005年起年均10%左右递增1000万元专项基金,用于购买行业协会服务。二是预算外资金。如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每年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在社区文化体育方面的服务;三是财政预算。除浦东外,闵行区每年财政用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资金达1000万元。

(二)注重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组织的发育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说明从单一中心向多中心治理,政府与市场、社会契约或者伙伴关系已是大势所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需要相应的实现机制,这就是平台作用。譬如普陀区将全区300多家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党建工作和婚介机构监督及家庭收养的评估等职能转移给区、街道、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还譬如浦东区积极搭建政社合作互动平台,构建市民中心,任何重大决策、事项都通过该中心提前征询意见,政府与市民、政府与社会组织、政府与企业交流和互动都在平台交流,而这个中心运营也由政府购买浦东区社工协会服务实现。2008年,上海浦东公益组织发展中心通过公开竞标方式获得三林世博家园市民中心托管权利,政府采用整笔拨款方式投入,三林世博家园市民中心现已成为上海最大社区服务中心,并成为全国社区服务中心的示范窗口[6]。2007年,静安区区委、区政府及时提出对静安区社会组织实行枢纽式管理的构想,即发挥联合性社会组织作用,以政府委托授权的形式,对区、社区(街道)、系统社会组织实现归口管理和服务,形成了“1+5+X”民管民的枢纽式管理机制,其中“1”是指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5”指全区五个街道的社会组织联合会,“X”指全区各行业条件的社会组织联合会, “1+5+X”已经成为培育和服务各社会组织的平台[7]。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仅实现了公共物品供给多元化,还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型,进而促进市场和民间组织发展。根据上海民政局统计,上海已注册的社会组织高达10200多家,而未经注册草根组织更无法统计,但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非常稀少。为此,浦东新区根据自身特殊情况做出积极努力,推动成立了社区专业服务组织(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综合治理类社工组织(中致社区服务社),促进了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还制定了专门性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对行业协会、民非单位的培训机构和养老机构,从建设、运营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目前浦东新区各类社会组织总数超过660余家,备案群众团体3000多个。上海市黄浦区2007年登记民间组织373个,其中社团9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8个,购买服务主要集中在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项目和社区为老服务项目上。

(三)购买的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正逐步从城区向乡村延伸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城区,但是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郊区城市化,乡村的公共服务需求也在提升,这也需要政府通过购买形式予以实现。这种购买要实现成本—效益的有效性需要几个条件:地方政府有财力购买公共服务、地方政府有购买公共服务的主观意愿、地方有相应的社会组织为政府提供其所要购买的服务且形成竞争性市场。满足这些条件的乡村地区并不多,但上海发达的服务体系为城乡融合提供了条件。上海松江区为了让村民享受方便、快捷、优质、廉价的公共服务,全面推行小超市、小戏台、小药箱、小学校、小窗口、小交通“六小工程”,但与城区社区公共服务不同的是,“六小工程”提供服务的载体是村委会、学校等组织机构,如小学校是通过政府购买培训机构服务的形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性人才培养,着力提供农民市场就业竞争能力[8]。上海浦东新区对涉农社会组织给予4万元的开办经费、运行费和房租补贴,以推进乡村公共服务提供的多样化。上海奉贤区购买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区域型政府补贴培训项目”,如养老服务、老年活动室和服务社,财政支付其服务员岗位和保险费补贴,解决了老年富余劳动力就业的同时,也满足了多样化的社会生活需求。此外,上海还准备在有条件的乡镇和区县推行社区保洁、居家养老、社区教育、外来人口管理与服务、中介机构的评估鉴定等方面公共服务的政府购买。

总体说来,上海通过对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购买,使政府的改革意识和竞争观念得以加强,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在逐步减少事务性工作的同时,也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上海购买公共服务的不足之处

作为舶来品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全国各地的实践各有千秋,上海的购买工作主要是面向社会组织进行,其购买过程的缺陷和不足具体表现在:

第一,面临合法性问题。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明确规定,2002年6月国家出台的《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范围为,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虽然“服务的行为”包括公共服务,但对服务的理解仅限于政府自身运作范围,比如后勤、信息化维护等等,而政府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并没有纳入政府采购的范围。上海市意识到这一问题,一些区县为此做出了改革。除上述提及的浦东新区规范性文件,2008年,静安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静安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新增)公共服务项目资质的规定》,对购买服务的流程、评估和标准做了规范。2010年,闵行区人民政府转发了《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文件。但是全市层面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尚未建立,规范化操作办法还未形成。这一点明显落后于深圳。深圳修订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政府采购社工服务合同》、《社工机构行为规范指引》、《政府购买社工岗位需求规定》等文件,明确确立实施范围、购买方式、服务供应方资质和能力,强化项目评估,严格评估标准,落实资金保障及合理安排资金,并要求加强过程管理[9]。上海市应加快修订《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相应规范文件,为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法律依据。

第二,尚无清晰完善的程序。购买公共服务应有清晰完善的制度程序,譬如服务范围、资质标准、预算管理、合同样式[10],以及多元、公正、科学的评估体系。上海购买公共服务范围虽大体确定,但预算管理和评估体系方面严重不足。预算管理方面,虽然2012年上海市准备从公共卫生、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就业服务等若干领域试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审计评估方面、信息公开”,但总体未纳入财政预算。支付方面,上海基本采取“市级政府出政策,区(县)级政府出资金”方式,虽然经费都是政府支付但市级财政统一拨付和区县财政拨付意义显然不同。区县财政拨付意味着委托方和受托方直接挂钩,很容易促使区县政府在“强政府、弱社会”格局下直接干预社会团体内部事务和具体工作方式;而如果由市财政统一支付,那么区县政府就会更加关注实际绩效。评估体系上,上海基本处于“谁购买、谁评估”的境况。如何参考发达国家经验引入第三方评估体系,构建专业化评估指标体系仍需探索。

第三,多数政府购买属于岗位购买模式。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购买岗位。譬如各类协管员,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一种购买公共服务。譬如公共厕所、公园、新建区域综合性公园、居住区配套公园整体运营。发达国家公共服务多是项目形式,即社会组织承接的项目越多从政府部门获得,购买费用越多。上海多采取购买岗位形式,各类专业文员、社会工作者和辅助管理人员(包括协管员)队伍,分布在“条”和“块”、行业和基层,人数众多、规模庞大,其中与弱势社会群体有密切关联,主要着眼于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这些岗位的经费支出为人均4万元。由于购买经费和服务质量、效益以及项目多少无特别关系,而是与人数相关,长期实施必然造成效率低下、质量受损,当政府提出细化要求必然面临经费不足问题[11],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社会意义[12]。

第四,独立竞争性购买比例仍然很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按照竞争程度、主体间关系大体可分为三种模式:独立非竞争性购买、依赖非竞争性关系、独立竞争性购买。竞争程度最直观表现就是公开竞标,相较于其他地区,上海购买形式已经多样化,譬如单一来源采购、委托管理、项目申请、意向性谈判、资助、凭单等等,但公开竞标占全部公共服务比例不足。虽然浦东出台了《浦东新区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明确规定,但真正意义上公开竞标数量依然很少。主体间关系即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是独立性还是依附性,即是否属于形式性购买,主要看社会组织是不是政府推动成立,是否需要政府经费支持其自身活动。一些学者认为上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不是购买而是政府“给”的,主要是指社会组织本身就是政府推动的结果,对社会组织内部事务有较大干预权甚至直接任命负责人;没有明确公共服务标的,政府往往将自身意图通过非社会组织形式予以实现,无法真正培育民间力量解决基层社会问题[13];经费主要源自政府,离开政府资金无法生存。

四、结束语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在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问题和公共事务日趋复杂,单靠政府力量已很难解决问题的大背景下,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公私伙伴关系。上海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是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践的首要区域,在上海的所有区县中,浦东新区又最为完善。譬如购买服务数量受政策主导,缺乏整体性规划和制度性保障;当经济波动、社会发展滞缓时购买数量自然下降;政府职能改革停滞时购买相对减少,在整个公共服务体系仍处于边缘位置,资金并没有从整体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等等。好的方向是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基本向弱势群体倾向,力求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一定意义上属于“真正的”重大制度转型[14]。显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不能仅仅着眼于政治形象,因此如何从购买岗位模式转向购买服务模式、从社会组织和政府的依赖非竞争性转向独立竞争性还需要大量的体制改进和社会组织培育以及宏观环境改善。上海公共购买服务的发展还需要全国层面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改善。

参考文献:

[1]郑卫东.城市社区建设中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探讨—以上海市为例.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1(2):24-29.

[2]王振海,王义.地方政府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现状与对策.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1(9):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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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井志侠,高斌,戴俭慧.我国地方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的实证研究.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64-67.

[5]陆春萍.我国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进程分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10(4):102-116.

[6]蔡礼强.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报告蔡礼强.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民间组织蓝皮书中国民间组织报告(2010?2011), 2011年.

[8]郑卫东.农村社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初探—以上海松江区为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130-141.

[9]王金根.深圳实施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研究.深圳蓝皮书:深圳社会发展报告(2011版).

[10]李海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律规制的问题与对策—以深圳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例.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1(5):93-97.

[11]唐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运作与反思[J].社会工作, 2007(21):12-13.

第9篇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张书记的讲话,我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全体人员,深受鞭策,备受鼓舞。张书记为街道的经济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我们都感到很激动,同时,也深感肩上责任重大。今年来我们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三年”活动整体要求,以“选商聚智”、服务企业为重要抓手,牢牢把握当前发展机遇,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努力推动街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半年,街道税收、引进内资、合同利用外资、实到外资等主要指标完成良好,绝大部分经济指标均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指标的完成有我们经济部门的努力,但更离不开街道领导、街道各部门以及各社区每一位人员的努力付出。为了顺利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做好下半年工作,在此,我谨代表经济发展中心全体人员作如下表态发言:

一、明晰思路,认识再到位。坚持以抓好、抓实、抓紧为原则,不断深化危机意识、竞争意识,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一方面主动走出去,到有意向的重点区域上门招商,沟通洽谈建立友谊,寻求合作。另一方面主动请进来,注重寻求招商信息,充分挖掘辖区企业、招商顾问单位的招商信息,对有投资意向的客商,积极主动联系,邀请他们前来实地考察洽谈,努力使投资意向变为合作项目,使客商源变为投资源。

二、抓住重心,措施再强化。把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作为核心工作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街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认真分析,积极探索,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做好对辖区内的产业进行谋划布局,发掘区域优势产业、特色经济,为街道经济可持续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三、加强执行,责任再落实。按照街道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执行力度,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对照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明责任、抓进度,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位。

四、提升服务,实效再提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为客商、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地服务,营造良好地投资软环境。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采取定人、定时、定目标,采取从政策宣传、项目洽谈、到办理手续的保姆式服务,以使引进企业“进来有信心、留下有发展”,提高工作实效。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坚信,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做优秀,正卓越,一定能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经济指标,为街道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夯基础 保重点强特色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社区建设办

半年来,我们社区建设办紧紧围绕街道年初提出“提神醒脑谋发展,争先创优促移位”的总体目标,以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提高业务能力,着力增强服务本领,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半年度工作总体完成较好。

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础更加扎实,劳动投诉纠纷全部及时调处解决,无群体上访事件;超额完成了600家单位的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任务;就业管理、城乡居保、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扎实开展。二是重点更加突出,计划生育各项指标执行情况良好,计划生育率99.58%,婚检率89.87%,孕检率94.25%。在维持低生育水平的情况下,更注重服务,“优生两免、三优工程”得到较好落实;三是特色更加明显,在条线工作烦杂、任务较重的情况下,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互相补台,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四是服务有所创新,在调研的基础上,抓了大学生就业创业和“女性灵活就业、建设幸福家园”这两项创新性的工作,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团结拼搏,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努力在做实基础、做好重点、做强特色上下功夫。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服务来自责任,责任需要奉献。我们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履行好职能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位的责任,用埋头苦干、任劳任怨的工作作风和务实高效、追求卓越的实际行动,强业务,优服务,树形象,争创省级满意服务站所。

二是强化服务本领。服务需要本领,本领体现效能。社区建设办涉及条线多,工作政策性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此,我们将一手抓工作任务完成,一手抓个人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加强学习培训,规范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综合履职能力,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今天会议后,我们将按照张书记的讲话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全办同志有决心、有信心,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昂扬的精神状态,锐意进取,务实创新,确保全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下半年城管执法工作思路

在认真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市、区执法局制订的年度计划,围绕年初制订的建好三支队伍、创建三条样板路、开展两大整治的工作目标,中队2012年下半年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严格执法,查处违章,努力提高执法效能

中队对涉及无照经营、擅自占道、道路挖掘、违法建设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将按规定进行处罚。案件数量和质量要有明显提升。

(二)、加大力度,实施整治,力保市容整洁有序

围绕区局制订的各项整治计划,结合辖区实际,中队要认真制订实施方案,采取措施,突出重点,实施整治。针对违规占道、店外设摊、流动设摊等问题,配合各阶段中心任务,中队要相继开展夏季流动摊集中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周边市容整治、占道装修专项整治、夜排档专项整治、违章建筑专项整治、节日烟花爆竹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市容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必须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必须保持对辖区市容的管控力度,有效地遏制各种违法违规现象的反弹。

(三)、落实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结合特色街区创建,深化包街包片精细化管理。

为加大包街包片示范街创建力度,中队已对洪波路、洪兴路、城北路等相关路段进行了全面摸底,加强了管理力量,并明确将示范街的检查考核纳入内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范围,以增强队员和协管员的责任意识。

以洪兴路家居装饰装一条街、洪波路外贸服装一条街及城北路钢材市场一条街的创建为契机,中队制订了创建三条样板路的工作目标。针对存在问题,中队分别从规范店招店牌及广告设置、规范店外设摊、纠正占道堆放等方面入手,将对上述三条道路进行了全面整治,配合街道特色街区的创建。

(2)多管齐下,加强对设摊秩序的管理。

针对部分区域和路段乱设摊和店外设摊现象普遍、管理难度大的问题,中队拓宽思路,多措并举,进行一些新的探索和尝试。

一是继续完善联动机制,多方合力攻难点。充分调动街道城管自治协会会员单位的积极主动性,建立由社区、市场保安、市民志愿者和执法队员、协管员组成的巡查队伍,对难点热点区域实行综合管理。通过力量整合,加强社区和市场自主管理,同时、也弥补了执法力量的不足。

二是继续坚持堵疏结合,张弛有度管摊位。中队与设摊者签订责任书,制作统一标识,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其规范化经营,在9月15日前继续做好农民自产自销工作。与此同时加大对无证设摊的查处力度。

三是坚持罚教并举,严格依法查违章。在对热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整治时,中队注重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宣传教育先行,首先张贴整治通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整治过程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老年人流动菜摊和本地农民自产自销瓜果蔬菜摊位坚持劝导教育为主,采取人性化管理,对屡教不改的无证摊贩则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完善五定责任制和错时上班制。对一些设摊比较严重的社区和路段,中队一直坚持安排人员定点值勤,实行错时上班,将管理时段向早中晚延伸,重点时段实行严管,发现马路市场苗头及时打压,力争做到老问题不反弹,新热点不蔓延。同时坚持市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对违法违章现象保持高压态势,使辖区市容基本保持稳定有序状态。

(四)、强化服务,拓展范围,深化执法进社区工作

1、加强社区城管值勤室工作。下半年,中队将新增社区城管值勤室3个,要求执法队员定期走访有关社区,了解民情,听取民意,及时处理涉及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解决了一批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了城管与社区的联系。

2、继续积极参与世博安保大巡防工作。除完成世博巡防任务,队员对社区的夜间市容秩序也加强了巡查,管理时间进一步延伸。

3、认真负责地处理群众投诉。要做到件件有回音,解决与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要加强学习,拓宽思路,开展多种形式队伍建设

1、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抓队伍观念的转变。组织全体党员和执法队员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并联系实际组织大家进行讨论。通过这一活动,进一步牢固树立起为民服务、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大城管理念,实现从粗放型管理到精细化管理观念的转变。

2、通过制度建设抓队伍作风的转变。组织全体队员协管员学习市局、区局及街道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加强中队内部的督查考核。继续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工作日志制度,建立学习制度,分管领导和中队负责人定期组织队员开展集中学习,经常对人员的到岗情况和队容风纪进行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3、通过专题学习和教育抓队伍责任心的养成。根据街道组织召开的工作思路专题汇报会,已经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管领导组织召开集体谈心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加强沟通和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加快进度,服务民生,继续推进老社区改造

2、完成辖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继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

(七)、继续保持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工作,多作正面的宣传报道。

(八)、积极参与街道中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口普查、旧城拆迁等工作。

2012年上半年Xx物业公司工作小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2年Xx物业公司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向在座各位作简要的工作汇报。

一、 上半年工作回顾

1、 积极有序推进老住宅区自治管理工作。

2、 积极开展老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工作。

为使自治工作有序合法的开展,根据街道安排,上半年在各个社区开展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筹建和换届工作,物业公司在组建程序及资料方面及时给予社区指导,特别是金湖花园,在筹建过程中,本人三次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座谈会,讲解有关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消除业主误解,使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提高了小区收费标准,收缴率已达90%以上。目前此项工作已到材料上报阶段。

3、 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以创建促考核。

今年初,市建设系统向全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了创建行业先进的通知,Xx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并按照创建要求,落实责任,做好台帐。在企业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各项指标考核中考核分达95以上,顺利地被评为嘉兴市建筑行业先进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市容环境的考核工作,道路保洁工作取得了第一季度考核第三名,第二季度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

4、 配合街道综治办,做好世博安保工作。

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街道综治办组织的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小区值班人员的作用,做好出入小区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同时发动公司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值班巡逻。

5、 积极协助各自治社区开展工作

⑴ 上半年对辖区内的老住宅区进行绿化修剪工作,清运树枝约 95 车,投入经费约2万多元。

⑵ 开展应急维修工作,如清华社区的管网维修、清河小区的卫生设施添置等。

⑶ 积极协助北京路、清河等社区开展防洪抢险工作。

二、 下半年工作计划

1、 积极准备,做好迎检工作

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的迎检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辖区内的道路保洁工作,根据季节不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清扫,同时加强日常督查,

2、 认真做好街道资产的移交工作

根据街道的要求和具体部署,在移交时做到台帐清,位置明,关系顺,这项工作力争于7月底前完成。

3、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工作

特别是针对道路保洁员工作环境艰苦,住宿条件差等特点,开展保洁员宿舍安全检查,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轻保洁员的劳动强度,确保人身安全。

4、 做好迎接世博安保工作检查

8月份西马桥社区要迎接市区两级政府考核检查。

5、 坚决服从街道领导的安排,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街道开展的各项工作。

在街道2012年上半年度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司法所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刚才认真聆听了街道张书记的重要报告后,既感肩负的责任,更是催人奋进。

展望下半年,我们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将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今天的会议精神,服从和服务于街道的各项中心工作,为街道年初工作目标考核“争先移位”,为街道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为辖区的“世博安保”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律服务与保障工作。我们的基本目标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办好实事,为领导分忧、不让领导分心,服务社会,让居民群众满意。

为此,我们将立足本职,以“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化解”为重点,在认真履行(司法所十项职能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打造学习型部门,提升Xx司法所形象。

街道司法所目前承担着参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普法与依法治理、法律援助等多项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具体工作。为了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我们要打造学习型司法所,加强爱岗敬业教育,增强凝聚力;加强业务学习交流,提升工作能力;强化科学管理,向管理要成效。

二是打造“护城河”工程,凸现社会化管理职能。

今年6月9日,《人民日报》报道了嘉兴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当前,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护城河”工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另一项是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前一类对象是正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后一类对象是曾经犯过罪、刑满后回归社会的特殊人群。由此可见,一旦这二类人员再犯新罪,他们将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这是直接关系到我们街道辖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全力争取杜绝上述两类对象的重新犯罪,严防社区矫正对象流入上海。

三是打造“老娘舅”团队,树立Xx“老娘舅”品牌。

为社区选配“老娘舅”,是省、市、区政法综治委关于开展“世博安保”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有效推进“六个一”建设、“五百”工程的重要项目,是今年南湖区人民政府法律服务惠民实事工程的重要内容。上半年,在街道主要领导的重视关心下,经过各社区积极、认真的推荐及街道最后的审核,各社区的“老娘舅”全部到位。今年以来,新闻媒体也多次报道了我们Xx街道的“老娘舅”工作。下半年,我们要通过例会等活动加强业务指导,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老娘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打造出我们Xx街道“老娘舅”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