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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

时间:2023-08-07 17:30:2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治理现代化概念

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背景;社区治理;应对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118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2

我国在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区治理。这是社区治理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我国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中,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如何结合现代化的先进科学技术应用手段,实现社区治理水平的飞速提升,就成为社区工作人员重点研究的课题。

1 “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

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研究领域中,各个行业和各个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的研究,并没有总结出一套系统化、理论化的完整概念。在我国发展进程中,有关“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论述,主要可以根据研究观点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两方面不同的内容。

其一是将“互联网+”背景的研究重点放在社会经济金融行业的研究领域,具体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其二则主要强调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基础治理工作中所能发挥的优势和具有的发展潜力。通过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社会经济、政治及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协调有序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2 社区治理实践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由于“互联网+”的社会发展模式在我国产生和持续的时间较短,因此,其在社区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并没有得到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当今社会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仍存在大量需要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和应对的矛盾问题。目前,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社区治理仍处于并将在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由原始工作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型的中间时期。

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影响下,受传统社区治理思想的约束和限制,“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下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不但没能结合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反而限制了社会公众及社会企业单位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的参与程度,严重缩小和降低了社区治理的管理力度。

3 “互联网+”背景下,提升社区治理力度的思考

3.1 革新发展思想,摆正认知理念

在广大社会成员的认知中,有关“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仍旧属于一个较为陌生的字眼。但自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手段为依托的信息化生活方式,已经逐渐渗透到我国社会成员日常工作及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这一社会背景要求社区工作管理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的过程中,要真正认识到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性,结合信息化处理技术改变治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确实能帮助社区治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自身的工作治理水平,但“互联网+”的信息化处理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时,可以将互联网技术作为辅管理工具,但不能完全依赖互联网技术。当管理出现一定的问题和弊端时,仍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3.2 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提升社区治理的群众参与度

管理人员还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网络信息传播功能,不断强化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宣传力度,使社区更多群众参与到治理实践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为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赢得更多群众基础。社区治理工作开展效率的高低,有时能直接体现出一个社区发育成长状态是否完善。

社区治理应引导更多社区成员参与其中,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如在治理方案方面,集思广益,从而推动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工作人员要培养社区成员养成强烈的集体发展意识,在社区团体中形成家文化的认知发展理念。在保持个性发展认知观念的基础上,为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负责人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使管理人员能在了解和结合社区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完善的治理方案,实现社区治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4 结 语

社区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效率和质量,有时能决定整个城镇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与社会成员个人生活水平的高低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刻了解社区治理与实践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才能秉承正确的发展认知观念,实现治理力度与质量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1]欧伟强.“互联网+”背景下上海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探索――以普陀区平江社区“自治家园”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5).

第2篇

关键词:政府治理;政府绩效管理;治理现代化;治理能力

政府治理是政府管理在新时代提出的新课题。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明确了要通过有效的政府治理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为全面深化和推进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总目标。作为推动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工具,政府绩效管理应该要呼应治理现代的要求。因此,对于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和探索更应以更广阔的视角,在治理的范式下对于传统的管理模式有新的思考,构建是适应于新形势下的政府绩效,促进治理能力和政府绩效的全面提升。

一、政府治理与绩效管理

从治理的基本概念和特征来看,西方对于治理的阐述,主要是以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有效为标准和规范,缓和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矛盾为特征[1]。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府自身的治理优化,应该主要指的是政府通过对自身的内部管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改进政府运行方式和流程,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从而使得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政府治理的内容涉及政府自身的结构性和体制性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和高效化[1],政府治理现代化是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为目标。政府绩效管理发生在政府活动之中,贯穿于目标、实施、评估活动的始终,与政府治理密切相关。若要推动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政府绩效管理的研究和探索离不开对于治理的思考。何文盛等探讨了在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绩效管理的定位和功能及发展趋势[2],尚虎平从对比分析的角度梳理了国内外对于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内涵和实际困难[3],包国宪[4]、倪星[5]、陈天祥[6]提出了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的特点及发展方向,结合以往研究,本文认为从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角度来看,政府绩效管理应至少体现几个特征。一是政府绩效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民主行政的典型特征,就是治理结构的多元化,既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又包括政府之外的社会公众、团体和个人。传统政府管理是主体一元化的,现代政府治理是主体倡导多元化,体现了还权于民的导向。政府绩效治理的目的是在实现国家利益的同时,也有效地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实现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价值关系的回归,也就是政府真正能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5]。二是政府绩效治理手段工具的法治化。政府管理行为能够遵循既定的规则程序来运作是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规范的制度和政策发挥引导约束作用,制度环境不断完善,是政府绩效实现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的重要保障。获得法律和政策的支持,确保政府在有序的政治环境中进行管理活动,确保社会公众以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方式参与管理。三是政府绩效治理目标的高效化。无论中西方,在以往的管理改革中,无一例外都把效率作为政府应该达到的目标。在政府治理的理念中,政府管理不是唯效率论,特别政府绩效管理不仅追求工具性价值,更多体现的是民主、参与基础上的效率,是公平前提下的效率[3],既要兼顾经济性、效果性,又要兼顾公平性、效率性。通过以治理理念的引领、治理体系的改革完善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绩效和管理水平,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实践的重新审视

政府绩效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管理方式,自上世纪90年代进入中国以来,在本土化的过程中得到积极应用和推广,对于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实践中也显现出了绩效评估模式泛滥与绩效不彰的困境[7]。因此,有必要分析在当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政府绩效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特别是不能适应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的种种表现。(一)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制度支持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管理起步比较早的一些西方国家,经历了几十年的探索,已经为政府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的实施奠定了较好的法治化基础,特别是英、美、德等国家已经把政府绩效管理上升法律层面,作为一项长期执行的稳定制度,为各地方(州)推进提供了统一的指导和支撑。相较之下,我国绩效立法工作大多还尚未开展,全国性的指导性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各地尚处于自主探索阶段,缺乏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强有力的制度支持,难以保障绩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政府责任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在保障政府管理高效运作上缺乏有效手段。目前政府在绩效考核评估上多采用自评自查、督办提醒、定期通报等“自查自纠”的“软性”方式;相较于国外一些国家的典型经验,缺乏严格的审查监督机制和社会力量的介入。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的绩效管理成为目标管理的新名词,只是按部就班的提交材料,缺乏积极主动开展绩效管理的动力,缺乏社会力量的强有力的监督,缺乏“刚性约束”,尚未形成责任倒逼机制,在确保履职尽责、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提升行政效率上还在探索之中。(三)多元治理结构需要进一步构建,增强政府的公共性和民主性。实践表明,第三方机构的参与是促进政府绩效设计和改善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上世纪90年代开始,以美国坎贝尔研究所为典型代表的第三方评估对政府行为开展了大规模的绩效评估活动,共同推动了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绩效评估的积极实践。目前国内各地政府绩效管理第三方评估工作的开展不均衡,评估效果上也有待提升:一方面,各地广泛开展的民意调查,虽然弥补了内部考核的不足,但专业性、针对性不够;另一方面,个别地方逐步引入了外部机构或专家学者作为第三方,但在评估实施过程中,由于政务公开不够、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外部专家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深入了解,难以对职责职能、目标任务、工作成效等有全面认识,难以对政府部门作出客观、准确、权威的评估,不能实现“知情人评知情事”,总体上还未形成多方参与治理的新格局。

三、对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升治理能力、优化绩效管理的思考

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的政府绩效管理应该不仅是实现政府治理目标的重要方式,更是体现治理现代化战略导向的有效管理工具,对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以政府绩效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政府绩效治理手段工具的法治化、政府绩效治理目标的高效化为基本导向,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为目标,本文提出以下优化政府绩效管理的具体思考。(一)从增强政府治理规范性的角度,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法治化进程。从2004年开始,绩效评估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中央政府官方文件中[8]。近几年的发展中,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严格绩效管理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有力保障。下一步应从建立健全政府治理体系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绩效管理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不断走向规范化、法治化,推进绩效管理法治化进程,建立主体齐全、权责清晰、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同步健全干部管理、财政预算、审计监督等配套制度。建立干部管理和人事考评与绩效管理的有效对接,减少多重考核,促进一考多用;将效能监察、外部监督与绩效管理结合,强化责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共绩效的不断改进。(二)从完善治理结构的角度,增强第三方参与度,强化政府服务理念。结合我国政府开展绩效管理的实践来看,引入第三方是一个需要逐步探索的过程,目前来讲,多元主体、内外结合是提高绩效评估考核专业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可行之道,更符合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实际,通过引入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多元评价主体,构建多方参与、监督制衡、公开透明、结果公认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从评价主体来看,我国政府绩效管理还是以内部(上级、下级、同级)为主。引入第三方主体,可以吸纳大学、研究机构、咨询公司等非官方机构,提供独立分析、帮助政府清晰、客观地审视,也可以适度纳入服务对象、公众等社会主体,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民生项目,能够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现阶段,以内外结合的绩效评价提高政府绩效考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能够有效推进政府向治理现代化逐步迈进。(三)从建设高效政府的角度,探索实施绩效预算,增强绩效管理的动力机制。绩效预算是测量政府行政目标是否达到以及公共职责实现程度的一种机制,而当前对政府管理活动经济性的考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一个弱项,我国财政资金“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将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进行结合是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首先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理念,将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评价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视野,要加强预算绩效实施中的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的过程管理,要将预算绩效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真正把预算绩效的结果用起来,促进政府管理保持在一个高效运行的状态。(四)从增强政府管理回应性的角度,加强责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从国外政府绩效管理的经验来看,绩效结果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向服务对象或上级管理部门的反馈;二是预算安排、财政利益奖励、扩大地方自治权等奖励性措施;三是对于绩效不佳的,给予绩效诊断,提出改进方向。目前我国有不少地方政府已经在绩效管理结果与在绩效奖金、人事奖惩等方面挂钩进行了积极探索。基于此,建议进一步加强结果反馈与持续改进的再考评机制的建设,提高绩效评价的回应性,增强对评估对象、服务对象、社会公众的反馈,激发绩效管理的内在生命力。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尝试预算调整、编制调整挂钩等做法,加大激励机制的探索,为绩效评价价值的实现提供保障,使政府绩效管理不断焕发活力,成为助推政府职能改革、提升治理能力的有利工具。

参考文献

[1]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相互关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03).

[2]何文盛,唐辰龙,郭栋林.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政府绩效管理的定位重塑与功能解析[J].兰州大学学报,2014,6(44).

[3]尚虎平.从治理到政府治理绩效:数据发掘视域下的政府治理绩效评估[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

[4]倪星.中国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研究的发展方向[J].政治学研究,2007(04).

[5]包国宪.地方政府绩效研究视角的转变:从管理到治理[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9).

[6]陈天祥.论治理范式转型中的政府绩效评估[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08).

[7]尚虎平,赵盼盼.绩效评估模式泛滥与绩效不彰的困境—基于42个案例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2(11).

第3篇

当前,我国国家治理中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地方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问题、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等等,迫切需要通过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加以解决。

从世界上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来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主要有三个标志:一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则化与规范化;二是实现以多主体协同共治为特征的善治;三是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相适应,形成了稳定的国家权力结构。

国家治理能力则是一个国家在制度管理与战略管理、政策制定与执行、社会治理与秩序维护等各方面能力的整体体现。一个治理能力优秀的国家,对外可以有效维护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对内可以使人民幸福富足、安居乐业,还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事件与巨灾。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住一些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

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国现行的体制改革机制存在改革的部门化与碎片化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后,可以统筹全方位改革大业,从而为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奠定坚实基础。改革领导小组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应更多地引入利益相关方与相关权力主体参与改革,如引入民营企业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地方政府参与行政改革更好地形成推进各方面改革的合力。

树立多元共治的新理念,形成多元共治的善治格局。治理不是政府一家“唱独角戏”,而是将政府的“他治”、市场主体的“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共同实现良好的治理。

更加注重制度在重构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国家治理的法治化与制度化程度。及时将一些成熟做法制度化,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同时推进组织建设与组织创新,从而使国家治理体系日益现代化。

改革央地关系的财政体制与行政体制,更好地发挥中央和地方在国家治理中的两个积极性。要在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适当增加市、县两级政府的税收来源,加快形成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同时,适当上划事权,将涉及全国范围而又需要强大财力支持的公共服务纳入中央事权范围,主要由中央财政保证。

更加深层次地统筹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站在全局角度维护国家治理秩序,确保国家长治久安。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第4篇

[关键词]生态现代化理论;环境问题;先驱国家;技术革新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3)02-0061-12

[作者简介]李慧明(1973—),男,山西忻州人,博士,济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环境政治和欧洲政治研究。(山东济南 25002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绿色变革视角下的国内外生态文化重大理论研究”(12AZD074)、济南大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和2012年度济南大学科研基金(社会科学)项目“‘软权力’建设视野下的中国绿色发展战略研究”(X1231)的阶段性成果。

Title: Connotation of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Theory and Its Core Points

Author: Li Huiming

Abstract: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is a new idea and method to solve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narrow sense,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is understood as systematic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diffusion based on market-orientation. The core points of this eco-political theory are that forward-looking environment-friendly policies, through market mechanisms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n promote industrial productivity and upgrade economic structure, and achieve win-win result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improvement. One nation’s smart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diffusion, the “greening” of the socio-economy are important approaches towards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In the context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however,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is also facing a number of challenges.

Key words: ecological modernization theory; environmental problems; pioneering countrie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随着环境退化和资源枯竭,人类社会的发展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应对环境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①生态环境问题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基于对环境问题起源和应对思路的不同看法,学界形成了不同的生态政治理论和主张,其中生态现代化理论是当前影响较大的一种理论思潮。该理论用符合生态建设的原则来推进人类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与我们当前坚持和贯彻的“科学发展观”本质上是一致的。本文旨在对这种兴起于西欧的生态政治理论进行考察,概括其内涵,归纳其核心观点,理解其主张,以期对这一理论有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解和把握,为我们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某种理论借鉴和思路。

一、“生态现代化”的兴起及其原初含义

生态现代化理论20世纪80年代初首先兴起于德国。一般认为,这种环境政策理念是由德国学者马丁·耶内克(Martin J[a] [ǖ]nicke)和约瑟夫·胡伯(Joseph Huber)较早提出的。这一概念最初只是在一个被称为“柏林学派”的学术团体中接受和使用,后来逐渐从柏林走向整个德国,从学术圈研讨变成执政党的基本政策。1998年,在由社会(SPD)和绿党组成的德国红绿执政联盟政府中,“生态现代化”成为其联盟协定的主题。20世纪90年代,在环境科学的争论中,这一概念已经在国际上被广泛使用。②

生态现代化理论没有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不同的学者在不同的视角和背景下使用这一内涵广泛的理论。正如阿尔伯特·威尔(Albert Weale)所指出的,对于生态现代化这一概念,目前尚无像凯恩斯主义之源——《就业、利息、货币通论》那样公认的权威论述,它是关于环境、经济、社会和公共政策之间的一种关系的理念,这一思想来自多种学术观点的综合。③我们可以通过这一理念的主要创立者马丁·耶内克在最初提出这一理论时的思维框架来理解这一理论的原初含义。耶内克曾指出,一般来说,应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四种可能的思路,即修复补偿、末端治理、生态现代化和结构性改革(见表1)。前两者是一种被动的回应方法,最大问题是成本太高,无论是生态环境破坏后的修复,还是环境污染物产生后的处置,都需要耗费大量的物质财富和经济成本,这已经为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环境污染与治理实践所证实。最后一种虽然是预防性的方法,但它的最大问题是现实可能性太小,公众对于结构性改变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比如对物质生活水平的影响)有一种强烈的抵触,很难给予足够的政治支持。相比之下,生态现代化理念有着自己的优越性,即可以通过一种政策推动的技术革新和现有的成熟市场机制,减少原材料投入和能源消耗,从而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也就是说,一种前瞻性的环境友好政策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和技术革新来促进工业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升级,并取得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的双赢结果。因此可以说,技术革新、市场机制、环境政策和预防性原则是生态现代化的四个核心要素,而环境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能力是其中的关键。①

二、狭义和广义视角下的“生态现代化”

从这一理论的起源来看,其主要创立者,无论是马丁·耶内克还是约瑟夫·胡伯,实质上都强调环境技术革新对于解决环境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一种超越纯粹“末端治理”的预防性技术革新对于从源头上消除环境伤害和污染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如果说这两位学者有所区别的话,那么耶内克在强调预防性环境技术革新的同时,更加强调环境政策与国家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这就是耶内克在强调“生态现代化”的同时也强调“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意义;②相对而言,胡伯更加强调技术性环境革新(Technological Environmental Innovations, TEIs)在生产和产品本身的生命循环过程中的极端重要性。③后来,一方面由于一些学者(主要是来自荷兰的摩尔等学者)对这一理论进行了更加系统的阐发,使这一理论包含了更加宽泛的内容;另一方面,这一理论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断经受批评和质疑,在与其他学术理论论战的过程中,④这一理念日渐完善和成熟,一些学者开始从更加宽泛的角度去应用这一理念。因此,事实上,随着理论的不断发展,生态现代化出现了狭义和广义上的区别。荷兰学者马腾·哈杰尔(Marten Hajer)区分了“技术-组合主义生态现代化”(techo-corporatist)与“反思性生态现代化”(reflexive)。“技术-组合主义生态现代化”是一种纯粹的技术管理意义上的生态现代化,而“反思性生态现代化”是一种社会选择的民主化过程,包括社会学习、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的转变。①彼得·克里斯托弗(Peter Christoff)区分了两种含义的生态现代化:强生态现代化与弱生态现代化(见表2)。②还有学者区分了“经济-技术生态现代化”(economic-technical)与“制度-文化生态现代化”(institutional-cultural,见表3)。“经济-技术”意义上的生态现代化主要强调技术革新对于改善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使经济社会朝向更高效率、更加环境友好的方向转型;“制度-文化”意义上的生态现代化强调包括社会文化和制度在内的整个社会发展进程的转型。③

因此,我们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种视角去理解生态现代化理论。狭义上的生态现代化实质上就是从经济技术视角理解的经济社会的“绿化”过程,强调一种超越末端治理的预防性环境技术和政策革新与扩散可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从而达到环境和经济的双赢。这一视角在突出强调经济技术重要性的同时也强调相应的社会结构变化的必要性,以解决生态现代化过程中因结构调整而引发的“现代化失利者”的抵制和经济发展的抵消作用。而广义上的生态现代化包括社会制度、社会结构和文化的生态化变革。耶内克一直强调经济技术视角下的生态现代化与全方位社会变革视角下的生态现代化之间的区别,并把后者界定为“生态重构”(ecological restructuring)。他主张生态现代化概念要“保持它最初的经济-技术版本”,从一种狭义的经济技术视角来理解生态现代化,给生态现代化概念一个明确无误的边界。④本文赞同马丁·耶内克的主张,主要从一种相对狭义的经济技术视角来界定和理解生态现代化。

三、狭义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核心观点

(一)生态现代化的根本性背景与前提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全球气候变化等环境问题给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和制约,从根本上限制了人类发展模式和手段的选择,从而引发了全球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全球气候变化的灾难性后果使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成为一种必须作出的政策选择,从而促使现实社会以及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道路开始发生深刻转型。始于18世纪后半期工业革命的传统工业社会在某种程度上开始发生蜕变,学界和一些政治家讨论的“第三次工业革命”①隐然显现,发展一种低排放经济或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这是人类社会走向“生态现代化”的一个根本性背景和前提。

(二)生态现代化的内在驱动力量

作为一种以技术为基础的环境政策,生态现代化根植于人类社会走向现代化的持续动力。“现代化——在其经济意义上——的核心是一个程序和产品持续改进的过程”,②在这个过程中,特别是在一种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中,虽然技术进步是一个以市场为基础的过程,但是通过国家政策的有效干预(比如某种旨在促进环境友好技术发展的政策)去影响并引导这种现代化的方向是可能的。生态现代化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改变技术进步的方向,并把持续革新的强烈驱动力变成一种服务于环境的力量。实质上,生态现代化就是要协调国家和市场的力量,在一个环境改革的框架下重新界定二者的关系。③所以,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市场的力量,改变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把市场及其主要经济行为体视为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根源的观念,使市场经济主要行为体及市场制度本身成为一种促进环境改善的力量;另一方面,改变国家环境管治的模式和方法,把过去那种官僚制的、等级式的、被动回应性的、控制和命令式的管治模式变为一种更加灵活的、分散化的、预防性的管治,运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引导社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方向。所以,作为对“国家失败”④问题的一个积极回答,“政治现代化”也是生态现代化一个关键的补充性概念。由此而论,现代社会在应对生态环境问题严峻挑战的过程中存在以下三个内在的驱动力量,促使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使生态现代化逐渐成为一种无法逆转的全球发展趋势。

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行为体追逐经济利益的动机和持续存在的市场竞争产生了一种技术和管理不断革新的驱动力量。一方面,生态环境问题的严峻挑战已经限制了经济发展的手段选择,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行为体已经很难“自由地”选择和无所顾忌地行动。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环境问题都具有国际性甚至全球性的特点,解决环境问题的技术和政策也就具有了国际性或全球性扩散的可能和潜力,这种国际或全球环境需求的市场潜力为环境技术和政策革新者带来了巨大的先行优势。

第二,先驱国家实施的“明智的”(smart)环境管治。可以说,生态现代化的核心之处在于两点:一是超越末端治理的环境技术革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有效控制环境伤害的发生;二是国家采取灵活有效的环境政策,约束和引导市场行为,把生态原则贯彻和融入到其他政策之中,最终实现经济社会的“绿化”。对于这两点而言,每一点都与国家的政治干预密切相关,“这就是为什么本质而言‘生态现代化’是一个政治概念”。①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通过国家有效的环境管治,在某些领域取得技术革新的国家往往会在这种革新技术对外扩散到其他市场之后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这些先驱国家实施的旨在促进环境技术和环境政策革新的“明智的”环境管治,对于生态现代化的全球战略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成为生态现代化在世界范围内扩散的一个重要驱动力。

第三,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人们环境意识的逐渐提高,污染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与经济挑战,因而增加了经济不安全与风险,这种商业风险的日益增长使得生态现代化成为这些企业更加安全的一种战略选择。②一方面,随着环境压力的日益增大,能源和资源价格产生波动,企业的生产和产品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行为体参与到了环境治理之中,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行为体参与的多重治理网络(见图1),“多重治理为给那些顽强抵抗的污染企业施加压力提供了大量的机会”。③在这种情况下,污染企业同时面临着来自其行业内部和外部多重治理体系的双重压力,选择生态革新势必成为其应对严峻挑战的有效战略。

(三)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核心观点

上文已经强调指出,生态现代化理论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定义和系统的理论表述,不同的学者往往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和研究目的出发来阐述生态现代化理论的主要观点。在有关学者论述的基础上,本文把生态现代化理论的核心观点归纳和总结为以下十点。

1.对生态环境问题根源和性质的界定

“生态现代化指的是沿着更加有利于环境的路线重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④生态现代化理论认为环境问题是一个现代工业社会的结构性设计缺陷,而不是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性后果。比如,胡伯在分析现代社会时区分了三个不同的领域,即工业系统(或技术领域)、社会领域与自然(生物领域)。现代社会最主要的问题在于生物领域与社会领域都遭受了工业技术领域的“殖民”,这些问题是工业系统本身的结构性设计缺陷,通过技术领域的生态重构能够得到克服。⑤环境退化是一个结构性难题,它只能通过经济组织方式的调整和优化得到解决,而不是建构一个完全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也就是说,生态现代化理论承认环境问题的结构性特征,但是现存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仍然能够通过把环境关切“内在化”于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而得以解决。①同时,生态现代化理论认为环境退化是经济活动效率低下的表现,经济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污染物排放(比如废料和废气)需要进一步技术革新的解决。事实上,工业革命以来的整个现代化过程导致的环境退化恰恰说明这样的现代化过程的不完整性或缺陷,生态现代化的核心就在于通过预防性理念与技术革新来提高经济效率,使整个社会经济的现代化过程包含环境向度。

2.经济和环境在国家科学的环境管治下可以协调发展

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二者之间关系的讨论与界定是环境社会学与环境政治学的一个核心问题。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的“生存主义”生态政治理论话语中,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是一种相互对立的零和关系。面对环境问题,形成了两个相互竞争的政治联盟:一个是积极保护环境的力量,另一个是担心环境保护限制经济发展而伤害经济竞争的力量。环境问题成为这两种政治力量之间冲突的根源。这种理念长期以来对生态政治理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生态现代化理论”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重新概念化”(reconceptualise)二者之间的关系,寻求一条不同的回应环境问题的思路和方法。②生态现代化理念的一个核心观点是:严格的环境政策与较高的环境标准非但不是经济的负担,从长远来看反而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

3.环境先驱政策与经济竞争力之间的关系

哈佛大学学者米切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对环境保护与国家的经济竞争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之后,提出了严格的环境政策与环境标准最终会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的“庞特假定”(Porter Hypotheses)。③这个论断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方面,如果一种严格的环境政策随后能够产生国际性扩散,那么首先采取这种环境政策的国家或地区就会获得竞争优势,因为严格的环境政策会促使企业(不一定是污染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而随后采取这种环境政策的国家就会引进这种技术,技术革新者就会获得竞争优势(通过后来者的学习支付或技术革新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严格的环境政策会导致污染企业本身进行技术革新,这种技术革新能够补偿甚至会超额补偿他们改造技术的成本(“免费午餐”甚至“付费午餐”假定)。④

4.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市场失灵与政府环境管治失灵一直是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恶化的制度性原因。长期以来,古典经济理论竭力强调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自动调节力量而反对国家的干预,但是市场力量在面对环境问题时往往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失灵”:经济行为体的自私理往往使环境资源呈现某种外部性特征,环境一方面成为无休止物质输入的免费供应之源,另一方面也成为无限的废物处理场。所以,必要的国家管治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是不可或缺的,但是传统的国家管治往往更多地采取末端治理的方法,加之命令与控制式的管治也往往导致了政府与市场行为体的对立关系,而使环境管治更多地呈现出低效甚至无效。生态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重构市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一方面,需要国家灵活的管治来引导市场力量和经济行为体的经济活动,使之朝着更加有利于环境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国家管治也需要市场机制和市场力量,利用经济或以市场为基础的管理手段(比如税收、生态标签和排放交易体系等)来实现环境目标。国家成为市场的推动者和保护者,超越了末端治理和传统的控制命令方式,而环境保护目标成为协调国家与市场二者关系的桥梁与最终归宿。国家与市场关系的协调使“生态现代化”与新自由主义经济哲学达到兼容。①

5.生态理性(ecological rationality)具有越来越强的独立性

摩尔曾经多次指出,从最根本或抽象的层面来讲,生态现代化理论指的是一种日益增强的“生态理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尤其是相对于经济理性而言的时候。②“生态理性”指的是生态利益、生态理念与生态关切在社会实践和制度发展过程中日益增强的重要性,从而导致人们环境意识的日益增强,一种环境诱导的与生态激发的社会转型和环境改革由此进入现代社会的核心实践和核心制度之中。本质而言,生态现代化归根结底是要运用生态原则使现代化进程走向一种合生态化的方向,“绿化”整个经济社会,使环境关切和生态考量“一体化”到整个经济社会进程之中。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生态理性”开始挑战并逐渐弱化“经济理性”主导,并决定经济社会进程的“霸主地位”,生态原则成为生态现代化的第一原则或首要原则。也就是说,随着“生态理性”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日益增强,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分析和判断、设计和组织越来越既要从经济视角更要从生态视角出发,生态利益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关注和考量的重要方面。这种理念实际上就是要把环境目标“一体化”到整个经济社会的其他政策领域,强调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只有通过一个更加广泛的政策目标调整才能达到,环境目标只有通过经济、能源、交通和贸易等多个政策领域的协调才能真正得到实现。③

6.科学技术革新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核心作用

从本质上而言,生态现代化就是一个技术不断革新与扩散的过程,技术革新在生态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也正因为如此,生态现代化理论经常被批评为“技术中心主义”或“技术决定论”。④但是,生态现代化理论在强调技术革新及其扩散是实现生态现代化最为关键的要素的同时,也同样注重支撑这种技术革新的环境政策和政府管治的核心推动作用,而且生态现代化主要强调超越末端治理的预防性技术革新,从生产和产品设计的源头就包含环境关切,利用技术进步减少原材料的输入并减少废物和废气的排放,这实质上已经超越了“技术中心主义”的束缚而更加强调生态现代化是一个系统的社会经济生态化转型的综合工程。同时,生态现代化更加强调技术革新及其成功市场化的经济意蕴,这种技术革新及其成功市场化运用不但具有重要的环境效益,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着巨大的经济效益,这实质上也正是生态现代化理论的全部要旨所在。正如胡伯对生态现代化所作的形象比喻——“肮脏丑陋的工业毛毛虫转型为生态蝴蝶”,①生态现代化实质上是一个工业社会的生态大转型,而技术和技术革新是这个过程最主要的发动机。

7.民族国家在环境治理与促进技术革新过程中的关键作用

环境技术革新和扩散事实上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环境政策推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国家的环境政策及其执行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耶内克认为:“在环境革新的政治竞争中,(明智的)管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种明智的管治可以被认为是‘生态现代化’的一个关键驱动力量。”②环境技术革新有着不同于其他创新工程的特殊性。首先,由于市场失灵的可能性,它们特别需要政治上的支持,政治战略应该加强潜在革新者的生态动机,提供技术革新的基础设施,减少他们的投资风险,在技术革新及其市场化的初创阶段给予特别的支持。其次,生态现代化作为一个经济社会的结构性转型,必定会造成一部分生态现代化的失利者,比如传统污染产业的衰落,或转型造成的结构性失业,或既得利益集团的损失,这就特别需要政府的政治支持和战略上的通盘考虑。第三,由于环境革新的外部性问题,对于环境技术革新的“搭便车”行为存在某种内在的激励,一方面等待别人技术突破之后的扩散效应,在技术应用方面寻求捷径,另一方面,环境效益的公共产品属性也无法避免他人的“免费搭车”行为,因此,环境技术革新更加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激励。同时,对于环境技术和政策的扩散,在一个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之中,更主要也是国家政策推动的结果。国家之间双边或多边的合作,国际组织或国际制度的推动,通常是环境技术和环境政策向外扩散的主要方式,因此,生态现代化也需要“政治现代化”的支持。在某种程度上,“政治现代化”是生态现代化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

8.环境“先驱国家”的重要作用

在全球化背景下,环境技术和环境政策领域“先驱国家”的开创性革新行为是生态现代化的最重要的驱动力。生态现代化概念的核心在于:“它是一种强烈依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革新及其扩散逻辑的环境政策方法。这样一种以革新为导向的环境政策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国家的先驱政策。”③在全球化背景下,环境“先驱国家”从两个方面影响和促进了生态现代化的发展。一方面,全球化的发展使世界市场紧密相连,国家之间的相互依存增强,在某些环境技术和环境政策领域的革新在给其他国家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可以获得技术和政策扩散之后的巨大利益。另一方面,鉴于环境挑战的日益加深和复杂,增加了决策者决策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先驱国家”的技术和政策给其他国家展示了某种可行性,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政策学习和吸取经验教训的机会。

9.环境技术和环境政策扩散的重要作用

全球化时代环境技术革新以及支撑这种技术革新的环境政策国际化甚至全球化扩散是实现生态现代化全球战略的重要途径。环境技术和政策的扩散已经成为生态现代化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标志。由于某些环境问题本身的跨国性、国际性甚或全球性的特点,使得解决这些环境问题的革新性技术和相应政策具有了极其重要的示范性意义,其他国家的需求和创新国家的利益驱动使这些技术和政策的扩散具有了强大的动力。环境技术和政策的扩散既可以通过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直接学习或借鉴的方式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国际制度、国际组织或某种专家网络的方式来实现。同时,环境技术与环境政策的革新与扩散,二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见图2)。国际环境治理中的“先驱国家”是国际环境政策发展的最重要的支持者和拥护者,也是全球生态现代化的支撑者。通过这些国家的环境技术和政策的革新与扩散,生态现代化逐渐深化(地理范围的扩大,经济社会生态化转型程度的提高)。

10.“领导型市场”(Lead Market)的突出作用

环境领域的“领导型市场”是促进生态现代化发展的核心要素。“领导型市场”是环境技术和环境政策在世界范围扩散的地理起点。所谓“领导型市场”,就是在某一环境领域取得技术革新的国家或地方市场,这些革新设计虽然是为了满足当地的需要和适应当地的状况,但随后也能够被成功地引入到其他地理市场,并且不需要经过许多修正即可在这些地理市场实现商业化。“领导型市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高的人均收入、要求甚高的消费者、较高的得到国际认可的质量标准以及灵活的并有利于创新的技术生产条件。“领导型市场”是世界市场的核心。这些“领导型市场”的成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某种示范效应(demonstrating effect)和最好的实践(best practice)。而且由于环境问题的国际性或全球性特点,也使得这些领导型市场具有扩散他们技术和政策到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强烈动力,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有引入这种技术和政策的强烈需求。在全球化背景下,“领导型市场”不断创造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标准,这给整个国际市场发出了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潜在信号:其一,一个促进环境友好技术发展的市场形成之后,要向更大规模的市场扩展;其二,拥有严格环境管治政策的先驱市场也向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供应方发出信号,促使它们采取更加严格的环境政策。①

四、生态现代化面临的主要挑战

技术革新与“领导型市场”的形成及其国际扩散需要特定的条件,②其中严格的环境政策和较高的环境标准以及国家实行的“明智的”环境管治可以说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但是,在一个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实行比其他国家或地区更严格的环境政策和更高环境标准的时候也面临着风险和挑战,或者说采取积极环境政策和严格环境管治的国家也面临着以下三种担心:其一,严格的环境管治给企业强加了额外的成本负担,最终损害了国家的经济竞争力;其二,全球化背景下“污染天堂”以及“竞次”(race to the bottom)现象的存在;其三,全球化的发展和深化导致民族国家管治能力的弱化。因此,生态现代化理论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上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

第5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治理能力现代化;南沙自贸区

【Abstract】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18 put forward that “constantly improving the level of governance and promote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1] and it is put in to practice by Nansha Free Trade Area. It is a good opportunity to improve the capacity of governance for Nansha government.

【Key words】New public management; Governance capacity modernization; Nansha Free Trade Zone

1 从新公共管理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新公共管理的概念中演化出来的“治理”理念,它的最大特色在于既保留了新公共管理的思想精华,还加入了“多元治理主体”的概念。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对也是治理理念的最大特色。政府治理现代化,关于治理的定义,全球治理委员会将之定义为:政府机关和个人共同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维护的总和,治理的目标就是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缓解社会矛盾。政府治理不同于政府管理,治理的最大特点就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而不是单一的以政府为主体的。全面的、系统的治理对政府来说是,实现起来非常困难,因为牵涉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分配。

2 南沙自贸区的现状分析

根据新公共管理运动所倡导的精神,南沙自贸区的发展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分析自身优势和劣势,确定好发展的目标和愿景,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和资源配置来,利用环境的和政策,达到目标的过程。

南沙自贸区的优势:

改革和开放的先行优势。自贸区的建立使南沙享受了先一步的开放和改革优势。虽然没有规律可循,但是这是也不会受到过多的规则约束。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情况下,重要领域的改革如行政审批制度、商事登记制度、投融资开发、社会管理制度等,都是大有可为的。

对外开放的平台优势。南沙的定位是粤港澳合作平台,是金融对外合作开放的平台,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验平台。这几个重大平台的建设是贯穿南沙发展的主线,发展成功与否的标志。

服务东西两岸的区位新优势,提升城市聚集辐射能力。目前南沙有两块,一是明珠湾起步区;而是蕉门河城市中心区。随着这两大板块的建设和投入使用,整个城市的公共服务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发挥城市的聚集和辐射能力。 建设功能性、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强化与周边城市群的连接,提升区域综合服务功能。由于中心城区离珠江出海口较远,广州对珠江口地带的经济辐射能力相对不足,南沙独特的区位优势,让它成为了“广州未来”珠三角核心城市。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重点把控、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以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作为要求,建设和完善重大交通、市政、信息基础设施。

引领珠江三角产业转型发展的平台优势。引进一批优质高端产业项目,形成主导产业集群。明确南沙的优势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优化招商机制,拓宽招商渠道,重点针对世界500强、优势产业链招商[6]。

通过利用国家战略新区政策优势、国家、省、市配套政策落地,来完善南沙各项扶持政策,通过政策聚集形成新区“政策洼地”优势。

与上海自贸区相比,南沙自贸区有自己的特点:

1)上海自贸区是面向世界的,而南沙自贸区的定位更多的是区域性的。建立粤港澳金融合作创新体制、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以及通过制度创新推动粤港澳交易规则的对接。南沙处在粤港澳的核心区域。

2)南沙自贸区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范围内,需要海上丝绸之路的沿线地区扩大贸易往来。

3)南沙的交通配套等基础设施与上海自贸区相比,需要完善的地方比较多。硬件设施南沙与上海相比,差距还是相当大的。同时南沙基础设施方面也没有做好成为自贸区的准备。

4)尽管上海自贸区的复制并不难,但是,上海的软实力却是南沙难以企及的。这不仅南沙复制会面临到的问题,将来进行更进一步的推广和复制的时候,更多的地区也将面临软实力的考验。

5)南沙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上海自身发展的动力非常强劲,而南沙最大的发展困境在于自身的发展十分欠缺,需要仰赖的外部发展推动太大。通过对同期设立的其他两个自贸区的房价进行对比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南沙目前的房价是蛇口和横琴的4/1-3/1左右。另一方面,南沙自贸区主打的粤港澳的牌,香港对内地发展的带动作用,笔者认为需要持保留态度。从目前香港自身的发展状况来看,一方面是其空心的实体制造业,另一方面是微弱的服务内地的意愿,很难寄希望于香港对南沙的发展有多大的带动作用。当然,香港以其自身的区位优势和多年的发展积累,在国际规则的运用和营商环境的建设方面,依然能够给南沙的发展带来一些借鉴。

在这样的情况下,南沙的发展更多的职能依靠自己。从政府的角度来说,需要做的还远远不够,首先是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其次是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设方面。南沙的特殊区位因素,导致交通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最后是政府对自身的规范,如何缩短自己的手,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应该加强管理的领域中去。

6)南沙有广阔的发展面积,南沙的定位是香港企业在广东的落脚点之一,在前海、横琴几个自贸区中,南沙是唯一一个可以划出可观的土地面积与香港共同开发,对于两地的发展来说,如果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合作开发方案,可以形成共赢的局面。

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自贸区的建设不能搞“同质化”[7]上海自贸区的经验不能完全复制,因地制宜,形成自己的特色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今后进行自贸区的扩展和相互竞争的关键。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

南沙自贸区的概念出来以后,吸引了不少的公司前来,但绝大部分都是抱着“占坑”和“观望”的态度,他们过来的目的很“朴素”,就是希望享受一些政策上的优惠。甚至希望南沙自贸区能够出台大量的优惠政策,就像当年的深圳经济特区一样。当然,从申请自贸区开始,南沙的房价就一直被这个政策托着,直到自贸区政策的坐实,房价产生了一波上涨趋势。

从企业的表现和房价的走势来看,公众对自贸区概念的理解并不是非常清晰,他们一直认为既然是自贸区,就一定会有很多的“好处”,并且单纯的认为这种好处是来自政策方面的优惠。

首先,需要纠正这种单一的认识,自贸区应该是建立一个由市场主导资源配置的一个区域,也就是我们在官方文件中经常见到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其次,自贸区不等于经济特区,经济特区和自贸区是不同时代的产物,他们具有不同的时代使命。经济特区是改革开放初期成果,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发展阶段,在以“开放促进改革”的方针下,有了自贸区的尝试。从这个角度来说,自贸区建设的难度之大,阻力之大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对于自贸区的发展,更多的是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挑战,如何能够得体的退出市场,做好自己分内之事是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也是完成自贸区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下,南沙区政府的治理路径选择,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思考。一是根据“顾客服务”理念,将政府看做是服务提供者,政府之外的人员视为政府的“顾客”,为了更好的服务顾客,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需要更多的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

接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大致可以分为两类[8],一类是居民个体,另一类是企业。

从政府的角度来说,自贸区的建设的两大重点就是,一方面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也就是“划分好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问题,另一个方面是就地方政府而言,如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也就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问题。服务型政府、现代政府的建设,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优质的公共服务产品,以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政府的公共服务提供,就是利用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地位,进行资源的再配置,这种新的资源泡泡纸方式的核心内容所体现的就是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对于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很大程度上是指政府的公共服务建设。

3 新公共管理对南沙自贸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根据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精神,以及在分析南沙自贸区在明确自身的优缺点之后,提出南沙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1)以“顾客为导向”[10],提高服务意识,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根据对顾客需求的分析,有针对性的提供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根据上文的分析,具体可以从两类“顾客”的需求入手。第一类是公民,从便捷人民生活,在吃、穿、住、用、行、工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服务。第二类是企业和各种组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少对企业发展的限制,对创业企业要给于跟多的便捷和政策支持。

2)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方式要多样化,将更多的公共服务职能转交给社会和企业。长期的政府垄断公共物品的提供,服务品质和效率都不高,不能够很好的满足“顾客”的需求,由此造成的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梳理“顾客”的需求,将服务具体化、量化,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外包给社会和企业,不仅可以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也减少了对社会资源的无效损耗。

3)引入市场机制,提升政府工作效率。新公共管理运动充分认识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二者的不足都可以通过对方来得到弥补。市场的最大特点就是存在竞争,而政府的最大特点就是具有天然的垄断性。要打破政府的垄断,就需要引入竞争机制,从人员的录用、到绩效的评比,都是竞争机制的实际使用平台。

4)师法企业管理经验。相对于政府,企业的管理是成功的典范。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最大限度的激发了企业的创新精神,企业的众多管理方法值得政府的借鉴。南沙区政府可以将部分的公共服务进行市场化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5)加强南沙新区建设的法制研究和制度设计,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在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南沙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看似是对意见的征集,可是确没有实现实质作用。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让社会公众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从技术角度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征集意见之前,对于现有制度的解释和说明是非常重要的,建立在对现有制度的理解的基础之上,才有可能找到现有制度的不足,才能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而南沙政府网站上直接打出的意见征询公告,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形式上的做法。对南沙新区的建设,没有现成的制度可以学习,一切都只能靠自己去摸索。

4 研究结论

从长期来看,南沙自贸区的发展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机遇。单靠优惠政策的单一路径来促进发展似乎已经没有出路,深圳经济特区的神话在南沙自贸区不能够被复制,因为毕竟时代改变了,发展的目标也变了。南沙真正的发展,是需要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自我变革的,经济经过多年的迅速发展,政府的治理能力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此次南沙自贸区的建立,就是一次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治理模式试验。政府改革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自贸区的建设。

【参考文献】

[2]俞可平主编: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美]J.V.丹哈特,R.B.丹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3-7.

[5]麦肯锡全球研究所.大数据: 创新、竞争和提高生产率的下一个新领域[R].美国:麦肯锡咨询公司,2011.

第6篇

关键词:政治社会化;家庭;和谐建设;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17)01 ― 0091 ― 03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它是一个动态而不是静态的概念。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的家庭从古至今先后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形态。然而关于家庭,亚里士多德曾指出家庭是由于男女出于生理的需要同奴隶组合的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基本形式。但就现在社会,家庭更具融合特质,更加开放多元,成为社会建设的关键部分,同时,作为社会大系统的分支结构,反映着社会各方面的基本信息,囊括了社会的生活需求、利益关系、阶层结构和社会运行规律,可以说家庭是整个社会的浓缩和体现。现代家庭和谐牵动着社会的健康与稳定。因此,自十七大以来党和国家就提出建设“家庭美德”、家庭责任,也包括完善家庭的法律制度建设等方面,同时,党的十也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总体而言,和谐家庭建设,对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并促进社会治理能力地提升。

一、社会中的家庭转型

变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主题之一。家庭是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因此,家庭也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革。但在中国,家庭变革往往主要是政治力量在起作用。在中国古代,家庭与国家是同构关系,传统的中国家庭以农业经济为基础,并在国家纵向权力结构中发挥着重要的政权控制功能;国家通过户籍制度的社会管理模式,维系着国家政权对地方的控制和社会稳定,如体现在赋税、兵役等方面;宗亲血缘也是家庭的重要依据,长者地位崇高,且突出父权地位和权威,重男轻女、男耕女织、平均主义等思想构成了传统家庭主义者的核心理念。

在我国近现代史上,随着社会结构重组和社会变革举措的推进,传统家庭也受到了明显的冲击,逐渐从传统家庭结构过度到现代社会家庭,其中,很大的作用当属有各时期的运动及婚姻法。比如20世纪50年代左右的实行运动及新婚姻法的实施,引起依靠土地为生的大批人口从传统集体生活中解放出来,出现了新形式下的分家居住和婚姻自主模式,传统的家庭权威在一次次的改革中受到削弱或分化,比如家庭权威削弱的一个体现为孩子的婚姻不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获得婚姻自主等合法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在这一过程当中,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确立,如1958年的的成立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这一时期以集体化和公社化为特色,极大的推动了农村经济的社会公有形态,包括家庭个人的饮食、住房、工作等都以集体的形式承担,同时,发挥传统的人口控制作用的家庭也在一步步瓦解,最终形成我国历史上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这一高度计划的社会管控一直持续到改革开放。总之,农村集体经济制度地确立对我国传统家庭的解体是有明显作用的。

在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同时,伴随着市场化经济和城镇化不断深入发展,引起家庭规模日益缩小,个体家庭成为趋势;就家庭组织形式上,也日益多样化,出现了留守家庭、空巢家庭、组合家庭等多样化结合形式;就家庭功能上,传统核心功能向消费、教育、赡养等方面转变,更多体现在社会的承担形式,比如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始承担传统家庭的部分教育功能;应运而生的托儿所、养老院等社会组织承担起了家庭的赡养功能等。同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也日益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瓶颈,于是户籍改革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可见,家庭中的个体已经逐步由“家庭人”向“社会人”发生转变,他们的价值取向、道德素养、民主能力等都将在社会公共领域的得到发挥或体现。除此以外,现代家庭观念的转变,尤其在经济发达的地方,人们出于个人价值观的考虑,乐意成为单身族;由于城镇化进程,特别是乡村贫困地区多出现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空巢家庭以及隔代的亲子沟通与共同成长的问题;也有幼年的心理创伤长大后的犯罪行为及家庭暴力等现象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社会稳定的隐患,亟待M早通过社工等组织机制进行治理。所以,家庭与社会的联系是日益紧密,关联性更强。因此,对于构建协同式社会治理模式,从家庭自身与外部环境同时着手加强和谐家庭建设是有必要的。

二、和谐家庭建设的内容

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又是一个动态的协调治理过程。既包括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建设的协调,又包括与家庭边界以外的单元结构的和谐,还包括保障建设比如法律、制度、政策、妇联组织、志愿者等社会支持保障建设。家庭系统内部各要素与外在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均衡才能够实现家庭和谐;而家庭系统的和谐才能够推动社会和谐。所以,就整体而言,和谐家庭建设必然包含着家庭自身、社会、自然三方融合治理。

首先,家庭与社会是个和谐性相关结构。孟子曰“天下之本在国,过之本在家”。家庭组织是一种经过社会道德和法律认可,以男女婚姻为基础的血缘关系组合的社会组织。社会作为家庭基本单元经过生产资料私有社会化的演绎形态,从社会形成与对社会冲突的治理中,社会治理与家庭密不可分。在现代社会发展的快节奏和大压力下,社会生活中更容易出现个体彼此孤立感,而心灵孤独的精神归属离不开幸福家庭的港湾;家庭能够有效聚集分散的个体,给予家庭成员以情爱的归属。家庭固有着社会属性,它的价值理念、生活方式等内容形成,比如家庭个体的自由幸福观念、男女平等关系、责任与宽容品格也都受社会影响,体现着社会各方面的价值;同时,家庭共同体结构内在形成的这些诸多方面的因素又反作用于社会建设。不仅如此,由于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经济,现代家庭面临的是一个风险度不确定的社会,比如作为谋生的职业已不再是一个恒定状态,家庭成员就业面临着巨大的劳动竞争压力,甚至女性由于兼顾两种生产而遭受就业单位的歧视;再如,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这两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事关民生领域的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家庭成本迅速增加,很多家庭都因经济重担而处于贫困边缘。总之,家庭的负载过重是与社会保障体系诸如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不完善有必然的相关性,所以,社会应该从着手通过健全社会保障等相关的制度措施、组织服务等进一步降低家庭在社会转型面临的不稳定风险。因此,和谐家庭建设是社会和谐建设的一个体现,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涵。

其次,家庭内在和谐是获得幸福能力和生活品质的关键,包括成员关系与人格和谐。就家庭成员关系而言,这就是要把和谐社会建设的价值导向和基本规定落实到具体的家庭成员互动的关系之中。家庭内部成员关系不像其它社会组织是一种纯粹的契约关系,更多是一种以物质关系为基础的精神层次之间的关系。情感交流是当前各家庭面临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家庭和睦的重要内容。爱与责任是融合家庭成员关系的关键。爱与责任的建设能够增强家庭成员的互助精神和担当意识。就家庭成员的人格和谐,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人格塑造易受家庭长久积淀的家庭文化的影响。人格特质的和谐即自我和谐既关系到个人自身的健康发展,又深刻影响到到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建设。现代家庭面临着新的挑战,比如网络时代的到来,孩子在价值观上与父母的差异比较大,比如在中学时代的亲子沟通环节,父母对孩子批评过多、理解错位、观念之后甚至缺乏沟通,从而形成不良的亲子关系,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处理亲子关系中,父母应该更好地发现优点、学会倾听、主动沟通,也应该善于学习和反思,同时,也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共同参与一些亲子游戏,来增进彼此感情,形成良好的现代家庭文化。家庭通过建构良好的亲子关系,可以使孩子成长中养成情爱、平等、民主、自由、责任、宽容、进取及科学精神的健全品质,这是现代家庭文明自主治理模式中重要一环。因此,家庭成员关系与人格的和谐是家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最后,家庭与自然和谐是人与自然共存的必要遵循。纵然是家庭成员的社会人,但是前提必然是个自然人,因为自然界的物质资源是生存的基础保障。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生命维系的关系,人离不开自然环境,也不能做自然的主宰,违背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因自身享受而过多地向自然索求。自然环境给予人类生存和发展必要的物质基础,当然,也是我们构建和谐家庭的重要物质基础。党的十提出建设美丽中国,而家庭作为政策的重要落实载体,具有神圣的责任,也是现代家庭文化构建的重要内容。因此,和谐家庭建设包含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容,必须具备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意识,以家庭理性消费、环保理念、节约行动建设新型文明家庭新模式。

以上论述可以得知,和谐家庭建设既是一个系统化的工程,又是一个以自我和谐为中心的同心圆治理结构,家庭个体成员与内部和谐、社会和谐、自然和谐结构,是一个以个体为中心的外拓形态。家庭治理以尊重自我治理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在物质供给、精神文化等方面与社会、自然息息相关。因此,和谐家庭建设对于现代化治理具有深远意义。

三、和谐家庭建设的治理意义

在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社会的转变,传统的各种结构被打破,而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适应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家庭治理对现代社会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总而言之,和谐家庭建设对规避制度建设周期内的风险和实现现代社会治理的意义体现以下方面:

一是和谐家庭建设塑造良好的民主意识。自古以来,家庭既是生产单位,也是国家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个人自出生到长大具备参与政治的行为人,这一过程中,个人的政治参与意识与能力塑造,和国家对家庭的控制理念以及家庭的自主治理而形成的特定文化是密不可分的。现代社会,个人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塑造,也最初来自家庭影响。父母在家庭日常管理中长期形成的专断或民主作风,会直接影响到孩子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或政治生活的态度,在进入社会或参与政治生活之后形成的政治冷漠除外。可见,一个家庭在作为物质供给的同时,在平时的管理上,应该更加适应现代化的要求,体现民主式治理模式,这有利于增强现代化进程中不断扩大的政治参与与民主制度建设的适应性。

二是和谐家庭对社会弊病具有匡扶作用。中国传统家庭,非常看重家教和门风,很多人物之所以成名与一家教养息息相关。所谓古代王朝的天子,凡是在位期间,善于治国理政,政治清明,百姓乐业,社会富有生机者,大多无不幼时受到良好的皇家教育;再到朝野名臣,胸怀忠君报国之志,自幼便受到家庭的严格管教如明朝大儒王阳明。从历史中,可以看出家庭对于个人的塑造作用。伴随着社会转型,社会问题突出,道德滑坡等现象屡见不鲜。此时应该认识到家庭在治理社会问题上的重要性,把家庭建设作为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工程。通过家庭建设,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塑造孩子幼年立志、修身勤学、友善处世、责任担当等方面的品质,也在一定年龄传授些治理家务、人生谋划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育全方位的人格和高尚品质,增强个体的道德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守好做人的常识和底线。从而,通过个体参与社会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精神文明环境。

三是和谐家庭建设对落实家庭政策具有积极作用。家庭是社会的浓缩和社会管理的子系统,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等最终都会归结到家庭。m然,传统的家庭结构被打破,家庭在日益社会化的环境里显得脆弱,但是,其在现代社会的管理中,事关土地问题、财政税收、婚姻嫁娶、社会保障等方面都与家庭密切相关,充分表明了家庭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家庭治理的顶层设计,加强法律制度和评估体系建设,坚持家庭友好型社会治理理念和新型文明家庭模式,增强在家庭土地、住房、税收、养老、户籍等方面给予一系列可靠保障。总之,和谐家庭建设是现代化道路上必然面临的问题,也是化解或缓和各种社会问题的重大工程,对推进国家整体的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总的来看,家庭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在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家庭的治理角色扮演是不可取代的。作为独立的家庭单元需充分发挥现代民主的家庭治理方式,同时,在国家和社会层面,也需加强制度供给、妇联建设、志愿者队伍等建设。只有内外共同使力,和谐家庭建设才能够获得有效推动,缓解社会转型过程之痛,为基层社会治理网络构建开拓新的有效治理路径,促进社会整体治理能力提升。

〔参 考 文 献〕

〔1〕郑重.传统家庭结构与现代社会治理〔N〕.人民法院报,2014-7-25(07).

〔2〕吴小英.公共政策中的家庭定位〔J〕.学术研究,2012,(09).

〔3〕曾宪平 谭敏丽.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N〕.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02).

〔4〕(美)塞缪尔・亨廷顿.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李盛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5〕吴自d.中国家庭制度〔M〕.台北:商务印书馆,1973:12.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

〔7〕潘云康.家庭社会学〔M〕.重庆:重庆出版社,1986:35―36.

〔8〕南钢.家庭治理: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石〔N〕.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5-05-03.

第7篇

[关键词]社会风险 管理 伦理责任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1—0126-04

社会风险管理的方法与手段多种多样,包括法律、政策等。然而,如果脱离了伦理责任,再精辟的设想都可能成为乌托邦。因为失去了责任感的社会,一切有益的方式都无济于事。从根本上讲,风险问题的产生正是源于对伦理责任的蔑视。社会风险管理的伦理责任问题之所以被关注,不仅因为我们今天所遭遇的社会风险都来自于人类实践活动本身,是人自己制造的而非外生的冲突,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人类的安全生存与幸福生活。因此,从伦理责任视角去审视社会风险管理,将是一项重大而又根本的研究课题,无论对中国还是世界的和谐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时代意义。

一、伦理责任是社会风险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工具理性的理念支配下,人类的实践活动呈现片面发展态势,人为地产生了诸多现代化的副作用或负面效应,它们威胁着今天乃至未来人类的生存与生活,致使我们生活在现代文明的火山上。社会风险充斥着我们今天的生活,处处对和谐社会的发展制造障碍,以至于有一种观点认为,世界性的风险社会成为这个时代的代名词。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同样存在着人为性社会风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促进了社会飞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迅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日趋提升,现代化进程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它意味着我们艰辛的劳动得到了实践的认可,一种高效率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理念得以推行。但也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社会转型加速生成的各类社会风险为我们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诸多风险暗藏在社会中,直接威胁着我们的经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与人们的幸福生活甚至生存,它毫无掩饰地警示着我们现代化的实践活动。换言之,中国现代化的发展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突出表现在资源浪费、环境恶化、生态失衡、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不和谐现象层出、不正当赢利、结构性失业与就业问题、个体化对传统的消解、一部分人被边缘化并陷入贫困状态、频发、突发性事故时有发生、物质主义盛行、意义丧失等方面,这都将直接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致使中国的现代化进程遇到了极大的障碍。它以一种外在的风险形式影响着现代化的进程。面对这些具有威胁性的风险,我们不得不警钟长鸣,同时要有所作为。

通过反思风险社会,我们不难看到,风险社会就是组织化不负责任的社会状态。在这个社会中,“责任”已成为过时的概念。有一种趋势认为,责任后文化是价值观的“零点”,同时也被看作现代“虚无主义”的顶点。20世纪60年代,法国哲学家卡斯托利亚迪斯(Castoriadis)认为,那种非好即坏的共识已不复存在了,随之形成的普遍看法是,你可以做或不做任何事,只要于已有利就没有什么是不对的。从这种意义上讲,风险社会又是“后道德”社会、“后责任”社会,或者说是处于伦理责任困境的社会:道德风险社会。

一般认为,责任是一个法律概念,是用来判定某个主体违背法律义务的行为所应承受的不良后果。然而,责任也是一个伦理概念,它构成了人们认识道德义务的基础。哈耶克认为,责任实质上超越了我们通常视之为道德的范围。他说:“我们对我们社会秩序的运作的整个态度,亦即我们对此一秩序在确定不同个人的相对地位时所采取的方式的赞赏或反对,都与我们对责任的看法有着紧密的勾连。”伦理与责任问题以一定的方式被引入到生活方式的选择中,让我们看到了风险社会的伦理困境。这些困境涉及如何驾驭生存矛盾与限度问题,知识、科技发展与限度问题,权利与义务(责任)问题,整体的人的生存受到冲击问题,等等。这就意味着责任概念超越了强制范畴,其重要意义在于它在引导人们进行社会管理时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一个管理良好的社会应当做到:一方面,人们的行为都应当由责任感来引导,而这种责任感应当远大于法律所强设的义务;另一方面,公共舆论应当树立责任观念,为人们对其努力的成败负有责任指明伦理方向。由此,在社会风险管理中,伦理责任本身既是重要内容,又是根本手段。

二、伦理责任是社会风险管理的内驱力和内在保障

首先,伦理责任是使人性向善的内在动力。德性“是一种更神圣的东西,被一种几乎不可见的东西推动,在它自己的道路上愉快地行进”。作为德性之一的伦理责任,可推动人的行为向良性的社会秩序行动,它可激发人向善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如此,伦理责任本身还调整与控制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关系,对他人、社会和自然担当起一种责任。由此,主体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动性、自由性、创造性便与现实性、客观性统一起来,其能动性和创造性便可得到进一步的展现,社会责任自觉意识由此生发。“首创性和责任、成为有用乃至不可或缺之人的感觉,是人类灵魂必不可少的需求。”从另一个角度看,创造性本身就是一种责任,是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责任,是使一个民族不断取得新胜利的责任。当整个社会成员都有了这种责任感,那么,整个社会就会朝着自由、健康、和谐、安定、有序的方向前进。责任意识足以支撑起政府与管理者的强烈的风险意识,使他们在行使管理职能时能够前瞻性地预计到风险所在,并防患于未然,在风险转化为危险时,管理者能够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如此,我们的风险管理又有何愁,风险可不战自退。

其次,伦理性的东西是具有现实性的东西,它与人们的行为和生活紧密相关,法以伦理为其承担者和基础。“法不过是整体的一个分支或是像藤类植物,攀缘在自在自为地屹立着的树上。”在这里,伦理是自在自为的大树,法乃是这棵大树上的分支。法律的制定起源于一个社会的伦理性规范,伦理性的东西往往表现为风俗、习惯等文化形式,为了使那些伦理性规范得到强制执行,法律得以产生,此时,某些伦理责任便转化为法律责任。如果某项规则在伦理上被认为是不可取的,那么,无论如何它也不可能被制定为法律,否则。不仅不会促进社会的发展,反而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严重者会给社会带来灾难性的风险,至少不会给社会带来福祉。只有当某些伦理规范被认为需要强制执行时,伦理规范才能转化为法律规范,伦理责任才会转化为法律责任。

最后,责任感是一种自觉承担责任的伦理品性。康德认为:“行为容易受人强迫,而意向决不受人摆布。道德谈的是意向的义务,而法律所关心的是可能被强迫的、行为的外在职责。法律并不过问实现这些职责或者违背这些职责的意向。”伦理主内,法律主外,法律只是外在约束,伦理则通过内心的感化和情感的熏陶以达到规范主体行为的目的。在康德看来,“国家刑法之建立并不基于要维护国家的权力,而是基于伦理的报应的必然性”。法律的强制有效性只是暂时的,只有当政府和社会管理者强硬执行时,它才具有绝对的有效性。与此相应,伦理性的东西是使主体从内心得到感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实现履行责任的意向。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改造人的主观世界”。主体的主观世界一经形成,责任意识便可得到提升,就会在整个社会形成责任自觉的氛围。我们与其不断地在风险爆发后对某些管理者施以刑罚,不如事前实现与加强管理者伦理责任人格的培养,这才是社会风险管理的最根本路径。

如果说技术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物质保障机制,制度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强制性约束机制的话,伦理责任则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内驱力和内在保障力量。现代社会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那就是技术、制度和伦理呈三足鼎立之势,共同支撑起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在这个三足鼎立之势中,伦理责任又充当着技术与制度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是根本上的源头作用。伦理责任可塑造公民善良的人格,形成优良的道德风尚,为技术与制度管理提供基础性的动力和保障。伦理责任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应有追求,它决定着现代风险管理理念与境界的提升,因为伦理性的管理“既是一种‘人性’,一种‘道德哲学’,一种‘精神科学’,又是一种‘严谨的科学’”。现代社会风险管理与伦理责任是关联在一起的,追求卓越的管理就是追求伦理性的东西。伦理性的管理同时又是对人的尊重,是实现人本性、和谐化的现代风险管理的根本所在。优秀的政府或管理者的秘诀就在于,懂得人的价值观和伦理责任的内在本性,懂得如何把人的内在心理效能发挥到极致。

三、增强伦理责任意识,提升社会风险的复合管理水平

中国的经济社会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遭遇到诸多风险,同样表明了一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状况,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诸多不符合、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问题,因而需要我们关口前移,找到风险所在的源头,加强风险的复合治理。

社会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复合主体,即政府、市场、家庭、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等。管理的目的在于谋取公民利益最大化,从总体上提升社会利益和公平正义,因而政府的决策必然要考虑到正义与幸福的价值问题,这是一个伦理价值问题。处理复杂的风险问题,以保障社会定宁和谐和人民生活安康,是国家与政府的责任。复合治理就是“要综合运用经济调节、行政管理、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复合治理就需要复合主体之间动态协调、相互平衡,积极挖掘源头,构建相互支撑的联动机制。这是社会风险管理的复合责任:既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是各社会管理部门的共同责任。这个复合治理,意在强调多方参与、共同治理。风险本是客观存在的,发展的道路上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矛盾与冲突。关键在于要及时弄清风险产生的原因、发展与规律,从根源上进行分析、化解风险,把社会管理的突破口前移,以便增强化解、治理风险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

第一,提高政府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在制度转轨过程中,政府的社会风险管理能力的削弱是整个转轨失序的首要原因,将会引爆所有潜在的社会风险。因而,提高政府的综合管理能力成为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改革政府内部的风险管理结构,充分提高政府对市场与公民社会的综合监管能力,另一方面要求我们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公民社会的关系,使之形成优势互补的联动机制。提升伦理责任意识,建立问责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第二,强化个人与组织的责任意识。责任感的强化有利于公民个人与组织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以提高其实践行为的理性程度,充分预测危险爆发的可能性,并相应提高其决策能力。与此同时,积极培育和不断完善壮大市场和公民社会,充分挖掘它们在现代治理中的潜能,使之发挥最大的治理功能,利用公民社会来有效地制约市场的无限扩张。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感教育,使他们从思想上认清其肩负的神圣职责,快速有效地遏制风险的进一步发展和升级。

第8篇

【关键词】风险社会理论;风险社会治理;社会安全阀

当前我国社会正在加速转型,社会运行总体平稳,但依然存在大量社会风险,消解社会风险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无可回避的重要环节。那么,社会风险是如何形成的?当代中国社会风险状况如何?如何消解社会风险?

一、风险社会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风险

“风险社会”是伴随着现代化而出现的一个概念,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乌尔里奇・贝克、安东尼・吉登斯等西方学者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贝克在《风险社会》中指出:“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风险,与早期的危险相比,是与现代化的威胁力量以及现代化引致的怀疑的全球化相关的一些后果。”风险是高度现代化的产物。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和日益复杂化,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不断扩散的不确定性,同时也制造着越来越多的风险。人类正从古典工业社会的轮廓中脱颖而出,进入一种崭新形式的风险社会。与财富的分配逻辑不同,风险是人们试图否定和规避的物品,但风险对身处其中的任何人而言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无法摆脱风险的威胁。

吉登斯则从“时―空延伸”的角度发展了风险社会理论。他认为,与传统社会不同,现代社会的“时―空结构”日益分离,现代化的扩散使得各种社会事件过程超出了传统自然共同体“同时同地”的范围。“不在场”的现代性时―空联系,使得社会活动更加依赖于人们在时―空“缺场”情况下的互动。而现代社会在“时―空”结构上的高度伸延,又是通过符号和专家系统这两种“抽离化”机制来实现的。处于分离和“不在场”状态下的人们依靠符号和专家系统获取信息,达成行动共识,从而维持相互依赖。然而,一旦提供和解释信息的符号和专家系统出现问题,现代社会在“时―空”结构上的相互依赖就会受到损害,从而陷入高度紧张和突发性事件所带来的混乱之中。因此,现代社会暗含着“时―空”断裂的潜在风险。

综上所述,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包括:风险是伴随着现代性而出现的人为现象;风险具有高危险性;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风险分布具有全球性、非均衡性、非同步性,风险威胁所有人,但有程度大小、时间先后之分;不同风险之间相互关联;风险社会的严重后果和高度不确定性,加大了化解社会风险的难度。自风险社会理论提出之后,它就不断为各种灾难和危机所证实。近年来发生的印度洋海啸、汶川地震、世界金融危机、日本核泄漏、索马里海盗挟持人质等事件,更是为该理论提供了最新的注脚。伴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加速转型,中国也正在进入一个高风险社会。中国人均GDP正处于由1000至3000美元过渡的阶段,依据国际经验,这往往是各种矛盾集中凸显的时期,社会风险会急剧增加。现实正是如此: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密集爆发、食品安全无法保障等等,故此,该理论对分析危机日益增多的中国社会也具有较强的解释力。

二、社会安全阀:内涵、功能及其消解社会风险的可能性

如何让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是创新社会管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社会安全阀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视角。安全阀原本是指锅炉中的一个零部件,它通过自动释放锅炉中的蒸汽压力而保证锅炉设备的安全。美国冲突论者刘易斯・科塞借用这一工业术语,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安全阀的概念:它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能为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提供某些正当渠道,将平时蓄积的敌对、不满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宣泄和消除,从而维护社会和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的社会关系。

科塞认为,冲突是普遍存在的,而敌对情绪是冲突的主要表现。如果一个社会无法有效处理敌对情绪,特别是当敌对情绪超过社会系统的耐压能力时,系统就可能解体。为了将具有破坏性的冲突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限度之内,也即防止敌对情绪大规模突然爆发,需要一种社会安全阀机制。社会安全阀的功能是通过为社会成员累积的敌意和攻击性情绪寻找替代目标和替代手段而实现的(当然,这种替代也要由社会和个人付出某种代价)。社会安全阀机制不能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但它可以有效缓和矛盾,降低冲突对社会的危害性。社会结构越僵化,安全阀就越重要,因为僵化的社会不允许有冲突,如果再阻碍敌对情绪的发泄,那么对社会结构的威胁就更大。需要注意的是,科塞始终强调,社会安全阀就是要将社会冲突引向替代目标,或提供替代冲突途径,而不是直接指向冲突的最核心;换言之,社会安全阀通过曲线路径来实现缓和冲突的目标。

上文指出,当代中国社会风险数量大、种类多。而这些风险之所以存在,又是与中国社会转型始终伴随着大量社会冲突分不开的,它包括经济利益、政治诉求、文化信仰、社会权利等各个方面的冲突。按照贝克等人的观点,风险是高度现代化的结果,而中国目前正在经历的社会转型又是世界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部分,社会冲突则是社会转型(现代化)与风险之间的中介变量。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图1来表示。

图1 社会转型、社会冲突与社会风险作用关系图

说明:实线和虚线分别表示作用、反作用。

按照科塞的社会安全阀理论,我们可以在保证社会运行总体稳定、社会结构基本完整的前提下,寻找若干社会安全阀机制。换言之,虽然目前我们难以完全消除社会冲突,彻底化解社会风险,但我们有可能借助安全阀机制去缓和社会冲突,将社会风险对社会运行的威胁和破坏程度降至最低限度。因此,借助社会安全阀机制来治理风险社会,虽然是一种曲线式的问题解决方式,但具有相当的可行性。

三、消解风险:不同领域的社会安全阀机制

为了缓和社会冲突,消解社会风险,保障社会安全、平稳、持续运行,我们需要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不同领域,形成和完善各种社会安全阀机制。

(一)政治领域中的社会安全阀机制

第一,健全政治参与机制。政府要尊重人民群众在选举、听证等各个方面的合法权利;加强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创造条件,扩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加强公民教育,提升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加强社会统计调查,收集社情民意,主动关注舆论;依法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第二,完善调解制度。要创新工作理念,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视为和调解工作的核心原则,主动解决问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法自利;合理界定二者与公检法系统的关系,确认二者的法律效力,促成二者与法律诉讼之间的合理衔接;加强和调解的组织队伍建设,足额配备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倡文明接访、公平调解,逐步引入调解听证制度,保证和调解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二)经济领域中的社会安全阀机制

第一,建立劳资协调机制。推动劳资纠纷解决的合法化,通过有效合同来明晰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劳资纠纷解决的制度化,逐步以集体协商等制度化的和平方式替代零碎化、破坏性的劳资冲突;增进劳资纠纷解决的透明化,在解决劳资纠纷的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第二,完善现行税收制度。要健全税收法律制度,更加凸显税收的公平价值取向,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不法行为;注重发挥税收作为二次收入分配手段的重要作用,利用税收促进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合理分配,平衡地区之间的财富分配;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根据国家、企业与个人按比例分摊的原则,试征社会保障税。第三,发展商业保险制度。政府要充分重视保险制度在转移社会风险方面的作用,加大对保险行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保险行业的引导和管理;保险公司应该抓住机遇,适时推出指向社会风险的新险种,大力开拓市场,同时加强行业自律;要增强社会成员的风险意识,鼓励有条件的社会成员积极投保,政府和各类慈善组织要筹措专项资金,为弱势群体投保,持续延伸保险网络。

(三)社会领域中的社会安全阀机制

第一,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政府要合理界定社会组织的性质与功能,对其合法性地位予以确认;向社会组织赋权,通过授权、委托或其他方式向社会组织转移部分政府职能,必要时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向养老、医疗、环保等领域发展,弥补政府管理的漏洞。社会组织自身要准确定位,明确职责,突显特色;规范运行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承担社会责任,坚守非营利性的基本宗旨;不断提高对经济市场化、管理社会化的适应能力,既要争取政府支持,又不能丧失独立性。第二,激活社会流动机制。要努力打破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的、限制社会流动的一系列体制障碍,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缩小地区差距;形成竞争、公平、透明的职业市场,破除就业市场中的歧视性规则;发挥教育对社会流动的促进作用,完善经济落后地区的基础教育条件,降低高等教育收费,提高农村学生各阶段的入学率。第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政府要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在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这一基本方针的同时,要突出保障重点,加强对底层群体、特困地区的社会救助;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创新社保基金投资运作模式,实现保值增值;引入社会资本,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运作。

四、结语

社会安全阀机制是风险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如果能够构筑起健全、完善的社会安全阀机制,社会风险必定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与消解,社会运行的安全系数将得到更多保障。但是,我们不能过分夸大社会安全阀机制对于风险社会治理的作用和功能,因为它本身并不是以全面、彻底、直接化解社会冲突为目标指向的,它只能缓和社会冲突,将社会冲突控制在社会结构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所以,社会安全阀机制对社会风险的消解作用是受到很大限制的,我们不能对它抱有过高的期望。社会安全阀机制的功能是有限的,风险社会治理,还需要更多、更大的智慧。

参 考 文 献

[1]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2]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3]杨雪冬.风险社会理论述评[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1)

第9篇

关键词:后现代;空间政治理论;城市化;全球化

中图分类号:B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11-0085-03

对现代性和现代政治理论与实践的反思、批判、解构,是后现代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政治理论以现代性理念为立论基础,在理性政治、宏观政治、总体性政治的口号下实现了稳固的合法存在和对人的全面控制。马克思的政治理论也致力于对总体性政治的阐释,国家权力、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等是其核心范畴。尽管如此,许多当代的研究者都认为,“卡尔・马克思是第一位使现代与前现代形成概念并在现代性方面形成全面理论观点的主要的社会理论家”[1]。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虽然没有直接使用过“现代性”这个词,但他对现代性政治与政治现代性所作的批判,无疑蕴含着鲜明的后现代特质。后现代政治理论更是对现代性极尽批判之能事,本文仅就其中的“空间政治理论”作一浅析。

一、内涵分析:“空间”、“社会空间”及“空间政治”

“空间”,作为一种哲学范畴,是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古代原子论者倾向于把空间看成容纳万物的容器;牛顿认为空间是绝对恒定的,可以用三维坐标精确界定;而莱布尼兹的看法则相反,认为“空间只是一个由关系组成的体系”[2],是纯粹观念性的。空间,这个看起来似乎不是问题的问题,缘何成为理论界的研究热点?我们从高昂的房价、商业步行街、流动的摊贩、工厂的流水线作业、甚至有着复杂门禁系统的住宅小区那里,都能体验到空间不再是“空洞的容器”、没有内容的空壳子。空间与时代的焦虑有着直接的、本质的关联,正是现实的诸多因素促使空间渐趋成为一个重要理论话语。

无论是占有,还是寄居,由于人的介入,纯粹的自然空间转变为“社会空间”。人类的生存,实际上是人自身与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即“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3]。在人类社会实践的作用下空间发生着一定程度的改变,而人也成了这种空间中的人。因此,在空间环境中建构起来的人的主体性,必然将自我意志体现在外部空间上,人所栖居的空间打上了人的烙印而具有了社会生产性:它是人们社会生产实践的结果,同时又进一步影响人的世界,各种不同的空间构造与人们的生存方式、社会结构、思想观念息息相关,就像后现代主义者福柯直接把权力写在了圆形监狱上。这就决定了哲学研究社会空间的独特视角或出发点只能是人的活动,空间与场所、疆域与区域、环境与居所的生产是人类的主要生存活动。

所谓“空间政治”,就是在后现代主义思潮中,运用空间原则和策略,对当代政治哲学或政治学理论的一种理解方式。它的基本内容是:以社会空间观为哲学基础,以空间权力斗争为论述主线,以实现空间正义为价值取向,主张通过“空间革命”构建“差异空间”或“第三空间”,反对任何类似于“启蒙理性”那样的均质、恒定、统一的空间。空间政治理论属于跨学科综合研究,涉及广泛的学科领域,诸如西方政治哲学、政治文化、地理学、城市社会学等。作为一种整体性的哲学思考,它更强调人类生存视角,更注重特定的生产方式在空间展开所决定的诸多空间社会关系。

二、社会历史研究的“空间转向”及空间政治理论

空间和时间一样,是人类存在与感知世界的重要维度。然而,时间和空间观念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发展是极不平衡的,与时间的丰裕性、辩证性、生命活力相对,空间一直遭到漠视。在经典者那里,空间亦不是作为核心概念,但是他们视时空为重要的问题点,对社会空间、城市空间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展示出了隐蔽的空间观念。然而“空间缺失”现象直到列斐伏尔与福柯的发现才发生根本性转变。20世纪中后期后现代主义思潮的兴起,更是极大地推动了思想家们重新审视空间在社会理论和构建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哲学、地理学、城市社会学、建筑设计、文化等领域形成了凸显空间因素的各种跨学科研究的趋势,特别是在关于现代性或后现代性的论争中,空间成为必不可少的论题。列斐伏尔认为现代性是与时间相联系的历时态概念,是空间与时间的枢纽,然而资本主义垂而不死、腐而不朽的原因正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空间上的无限扩张,这种扩张的内在动力在于资本对于利润的狂热追求。

后现代政治理论反对现代政治学中的宏大叙事体系,强调政治、世界秩序的多元化。这一理念反映在空间政治理论上,即围绕着空间权力斗争展开论述,进而要求构建“差异空间”以对抗自上而下的空间支配和控制。空间政治理论认为,空间是政治性的空间,特别是城市空间强烈地表现出政治经济的痕迹,富丽堂皇的别墅和低矮破旧的贫民窟所形成的鲜明对比,无声的彰显了阶级的对立。空间的占有与划割就是政治经济地位的体现,继而形成自己独有的文化样态。福柯通过对监狱、军校、医院、工厂等特殊空间中权力运作的考古学还原发现:这些封闭空间被分离出许多不同的单元,而社会成员分布其间,并对应不同的等级序列,从中提取出“空间是任何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空间是任何权力运作的基础”[4]这一影响深远的观点。

吉登斯在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所蕴含的哲学思想,特别是“抽象劳动时间”理论进行深入地挖掘和提炼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活政治”理论。吉登斯指出,在后现代社会,所有的深层模式被消解,“解放政治”逐渐失去了主流地位,而把日常社会生活中的生态、身体、性、空间等微观政治问题纳入议事日程。由于资本主义的出现,使日常社会生活发生了最深刻转变: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依赖的时间消失了,时间日趋“商品化”了,成为计时工资和利润率的表征;工场化、城市化的空间承载着不同的景观、物质、意义,当我们到海滨休闲度假或去迪斯尼乐园游玩时,空间成了我们消费的对象。他认为“生活政治”不是“脱离”政治,而是一种“朝向”政治,旨在重建人类自由和有道德的生活。

苏贾是美国著名后现代地理学家,他对空间问题也倾注了极大的热情。过去数十年间,现代主义的弊病不断暴露,城市在被大块大块推倒重建的浪潮中,像洛杉矶这样的大都市,几乎成了现代主义的实验品。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苏贾将空间问题视为晚期资本主义统治与发展的根本,从而提出“第三空间”理论。何谓第三空间?苏贾坦承,这一概念的由来是列斐伏尔的《空间的生产》,但第三空间既不同于列氏所言的物理空间(或者说第一空间)和精神空间(第二空间),又包含二者进而超越二者,具有无穷的开放性。苏贾强调,我们生活其间的第三空间,主体性与客体性、具体与抽象、真实与想象、肉体与精神、意识与无意识等汇聚在一起,任何试图将它分门别类地予以分割的做法,都损害了其解构和建构锋芒。他还指出,现代化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是资本对地理空间的政治控制与利用。这有悖于第三空间的开放性特质,一场旨在建构开放性空间的“空间革命”便在所难免了。

三、身体、城市化、全球化与空间政治理论

20世纪后期,城市化及全球化的迅速推进,使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领域发生了深刻变化:环境污染、人口激增、生物多样性减少、自然灾难频发,“人类在一个成熟的工业消费社会中,正濒临于精神和理智崩溃的边缘”[5]。严峻的现实让人们对按照现代性逻辑所规划的人类抱负和共同福祉失去信心,为改变人类的命运,左翼理论家们从各自不同的激进立场提出解放政治的构想,基于身体空间、城市空间、全球化空间分析的空间政治理论便是其中较为独特和突出的一支。

身体与空间的互动作用是后现代空间政治理论批判主体性思维的基点。身体生来就在空间中,并且通过身体的感知与活动,使身体属于空间,也使空间属于身体。身体在空间中的存在方式很大程度上揭示了人的存在方式,因为“我的身体和你的身体不同”[6],空间包含着各种身体生存冲突及复杂环境因素。空间是人的实践活动的重要场所,占有或寄居是主体性的展开与体现。作为生产场所的工厂、仓库,作为日常生活场所的街区、广场,作为休闲和社交场所的酒吧、茶馆,作为居住场所的豪华住宅、地下室及各种临时住所等等,这些空间形态都被生产关系赋予了特定的社会内涵。它的生产、使用、分配和消费都受到特定社会关系体系的制约,“一个社会空间结构的分配,表明了不同的角色、行为的范围和这个社会秩序下的权力路径”[7]。从这个意义上说,后现代空间政治理论将身体空间与生产关系的探讨结合起来,彰显出一定的理论深度。

城市空间生产造成的空间不正义是后现代空间政治理论批判现代性的视角之一。城市化过程就是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是自然地理景观等物质性空间与社会结构、生活样态等非物质空间的综合重构与建构过程。因此,城市规划首先是个价值问题,城市空间的生产不仅要考虑经济的合理性即效率,而且必须考虑伦理的正当性即正义。空间生产的核心价值就是空间正义,即“存在于空间生产和空间资源配置领域中的公民空间权益方面的社会公平和公正,它包括对空间资源和空间产品的生产、占有、利用、交换、消费的正义”[8]。不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城市化无益于现代化发展与社会文明进步。

资本全球化是后现代空间政治理论进行资本主义现代性批判的现实语境。从空间视角来看,资本在全球的拓展并不是一个利益均沾的,它的最大受益者是少数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哈维认为,后现展状况下,资本主义的社会空间出现了剧烈的“时空压缩”,造成一个“拼贴社会”。时空压缩的体验尽管令人兴奋,但同时让人有某种不祥的预感。所有的东西都如走马灯一般瞬息万变,人和事都经历着“去距离化”过程。时空压缩表面看来是时空体验的变化,其实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文化的一种转移。它导致了全球在空间上的不平衡发展,带来全球社会发展的不公正。马克思指出,资本的本性就是追求自我增殖,“不断扩大产品销路的需要,驱使资产阶级奔走于全球各地。它必须到处落户,到处开发,到处建立联系”[9],最终必然导致资本的过度积累危机。哈维的空间论述承继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思路,指出资本主义正是通过时间和空间转移解决这一危机的。资本主义大工业开辟了“世界历史”,使人类的空间视野不断拓展。为了进一步开拓市场,资本主义会想方设法地排除空间上的种种障碍,实现“空间剥夺”。事实上,马克思对资本的空间转移已经做了精当的阐释:“资本按其本性来说,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因此,创造交换的物质条件――交通运输工具――对资本来说是极其必要的: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10]资本在全球的拓展同时也是落后民族和国家逐渐被“边缘化”的历史进程。当他们意识到这种“空间剥夺”不仅关涉某个个体,意识到他们在进行空间抗争过程中彼此利益的一致时,他们就会联合起来,开展反抗资本的空间权力的革命。实现人类空间的和谐发展要求我们在效率与公平的权衡中找到最佳的结合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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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素.人类的知识――其范围与限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333.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00.

〔4〕米歇尔・福柯,保罗・雷比诺.空间、知识与权力:福柯访谈录[A].包亚明.后现代性与地理学的政治[C].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13-14.

〔5〕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绿色政治――全球的希望[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58.

〔6〕Roland Barthes,Roland Barthes by Roland Barthes,Hill and Wang,New York,P.117.

〔7〕大卫・哈唯.时空之间:关于地理学想象的反思.朱美华.都市空间与文化想象[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8.4.

〔8〕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5):1.

第10篇

认识“互联网+”与地方政府治理关系的两个维度

探索分析“互联网+”与地方政府治理之间的关系,就是要回答和说明地方政府与信息化融合之间的关系。这里主要包含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自身的“互联网+”,二是地方政府推动下的经济、社会领域的“互联网+”。

对于第一个层面而言,“互联网+”是条件和环境,地方政府是被改造或变革的对象,其要说明的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如何升级和改造地方政府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地方政府治理的现代化。而对后一个层面而言,地方政府在前,是主体,突出强调的是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社会领域的“互联网+”信息化融合浪潮中的定位和作用。后一层面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化约为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问题,即在推动“互联网+”与产业融合和社会发展中,政府应当如何定位自身角色,进而发挥好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问题。

“互联网+”下地方政府自身的治理变革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技术发展与政府自身治理过程碰撞、融合并不是一个新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早期,美国副总统戈尔提出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计划推动网络技术设施的发展。几乎同时,美国国会也通过《政府绩效产出和结果法案》,提出用信息技术再造政府业务流程,提高政府绩效。有所不同的是,当前以移动互联、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地方政府治理的影响幅度更大、范围更广、程度更深,这突出表现在以下三点。

更新地方政府治理的价值理念。互联网具有平等、开放、协作和分享等基本特点,“互联网+”下的思维方式更是一整套强调“客户至上”和“服务极致化”的理念体系。在这一思维方式推动下,“互动、开放、协同和共享”等基本价值日益受到重视,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政府都普遍提出了基于“开放、透明和协作”的服务型政府和责任型政府的治理理念和方式,其基本目的就在于通过互联网再造政府决策、管理和服务的模式,进而提供让居民和企业满意的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及供给模式的创新。重塑地方政府治理的运行过程。

一是促进政府决策过程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公平化。“互联网+”通过在线化和数据化,产生大量实时、可供分析的数据。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在地方政府治理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对跨部门、跨领域数据进行分析,使政府决策更具超前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可以动态地收集民众需求,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度,使政府决策更加满足社会关切。不仅如此,政府还可以充分汇聚和利用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实时数据资源,对决策执行效果及时作出评估、调整,使政府决策更加公平、公正。

二是促进政策执行和业务流程的再造。长期以来,政府部门管理一直存在着管理者思维定式,互联网和信息化建设也往往以管理者为出发点而忽视民众的需求。技术应用不仅没有有效推动制度变革,反而固化了政府部门的信息权力,给政府部门间的信息融合和协作带来困难,其直接后果往往就是便民、利民的目标无法有效实现。因此,利用“互联网+”创新地方政府治理,就要推动政府业务流程再造,优化审批流程,降低审批门槛;就要实现数据和信息的跨部门共享,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三是促进政府执行监督的外部化。在“互联网+”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信息公开的成本大幅降低,公众参与和监督地方政府运作的积极性也大幅提高。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发展加速了各类信息在公众之间的传播,来自外部的舆论监督力量会日益壮大。

北京市某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

变革地方政府治理的方式手段。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政府治理方式和手段也获得极大的拓展和更新。一方面,政府可以自觉利用“互联网+”浪潮和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提升政府市场监管水平,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探索建设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体制建设,建立信息披露和诚信档案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等系列管理机制。以数据流动层面的变革带动市场监管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变革,改变传统的“以批代管”“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有效推动简政放权。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所带来的在线化、数据化优势,综合利用大数据等各种技术手段,加强“互联网+”在服务民生、社会安全、灾害预测、抗灾减灾、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应用,实现公共服务的高效化和社会安全保证的精准化。

地方政府推动经济和社会“互联网+”的角色定位

“互联网+”所带动的经济和社会的升级改造,使整个产业的生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马云曾说:“人类正在从IT走向DT,只有让别人成功,你才会成功!”不论其观点是否正确,其至少说明“互联网+”的产业生态环境已经与传统产业生态有着很大的不同,对创新和市场力量的憧憬会更加强烈。这种不同,既表现在商业模式上,也表现在产业组织和方式上,市场的决定作用会更加凸显,社会的力量会得到更大激发。与此相应政府的角色与定位要作出调整,特别是在战略定位、制度安排和推动措施等方面必须与之相适应。

战略定位方面,地方政府应当将“互联网+”视为现代化政府治理客观环境和现实的基础。在地方治理实践中,受制于认识、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不同政府和部门对“互联网+”也存在着几种可能不同的态度和治理定位。一是将“互联网+”视为一种挑战和威胁。持这种观点的地方政府对“互联网+”往往采取消极的态度和方式,其治理过程往往包含着既希望“互联网+”带动经济发展,又害怕“互联网+”带来“麻烦”的复杂心态,对“互联网+”的态度也表现出极强的选择性和投机性,无法从根本上推动良好的互联网生态的形成。另外一种态度就是将“互联网+”定位成一种工具和手段,忽视“互联网+”对政府自身的升级和改造作用。这种定位仅仅是将“互联网+”作为产业发展的推动工具,政府自身的治理和服务理念并没有发生真正的转变和更新。

在具体做法上往往是用新技术来做一些“旧的事情”。“服务导向”“顾客至上”等“互联网+”所突出强调的价值和方式并没有真正体现在政府的治理过程中,也不利于产业发展的升级转换。最后一种观点是将“互联网+”视为现代化政府治理客观环境和现实的基础。这种观点充分认识到“互联网+”下政府治理与传统治理方式的差异,自觉分析和利用互联网生态的作用机理,以积极的心态推动“互联网+”在政府管理、产业发展、生活等各个领域的融合和扩散。在这种治理模式和定位下,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得到较为恰当的处理,治理主体更加多元,治理责任更加分散,治理机制更加协作化,多元主体间形成合作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和生态,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不断涌现,社会生活更加智能、和谐。

制度安排方面,要以宽容的心态面对和处理“互联网+”浪潮下出现的新事物和新产品,营造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互联网+”作为一个对传统模式升级改造的过程,其深化发展势必涉及一些利益格局和管理模式的深度调整。一方面,它可能打破既有的利益分配格局,产生“总体有利,局部阵痛”的再分配效应。另一方面,又因为其生产方式的创新性,也往往会产生新的管理问题,从而给地方政府的治理带来许多新的“不适应”和挑战。

但是应该看到,“互联网+”所具有的扁平化、数据化、在线化等低成本运作特点,极大地激发了社会个体创造和创新的热情,带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因此,对于这种新的变化政府应该以宽容的态度积极引导其发展。如“滴滴打车”“专车服务”“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应在不违反现行法律的前提条件下,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所赋予的自由裁量的权力,为“互联网+”提供一个积极宽松的社会环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有利于“互联网+”的试点和试验,探索“互联网+”产业运作规律,并适时推动制度和政策调整。

推动措施方面,要树立数据观和平台观,以数据开放为契机,营造良好产业生态和业态。“互联网+”的时代,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将广泛存在并渗透到社会生活和政府各项业务职能的各个领域,对数据的挖掘和运用不仅意味着政府决策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同时也意味着一种新的生产力的开发利用。“数据治国”的理念将成为一种新的治理理念。

它一方面要求各级地方政府要善于收集、整理和分析数据,以数据分析的结果作为决策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政府还必须树立数据开放和共享的基本理念。数据的开放和共享并不是要求政府将掌握的一切数据资源无偿、无条件地向社会公开。对于政府而言,至少包括三个层次的开放概念,即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府数据的内部开放共享和政府数据的对社会开放。其中,信息公开是对静态的、加工过的数据的公开;数据的内部开放则强调的是基于公共利益的数据,政府内部的共享和利用;数据的社会开放则强调在维护公民隐私的基础上,以机器可读、源文件开放的方式公开数据,供企业和社会大众的开发和利用。就当前的法律、法规等现实条件而言,应重点推动政府政务信息和静态文件信息的公开,促进政府内部的信息共享交换。

第11篇

关键词:教育治理现代化;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多元协同共治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13-0070-07

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社会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供给结构和供给质量。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管理方式变革,实现职业教育由传统的“管理”走向“治理”是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从概念视角来看,职业教育“治理”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多元利益相关者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目标协调互动的过程[1]。与传统的“管理”不同,职业教育治理强调政府职能的转变,要由直接微观管理走向间接宏观调控,由行政管理走向公共服务,管理方式选择上要由传统自上而下的单向管理走向上下互动的多向治理。职业教育多元主体共治并非完全排斥政府的主体角色和地位,而是更加偏向于市场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作用发挥[2]。职业教育治理的核心在于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实现职业教育治理主体从政府为单核的一元主体向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主体转向。由此可见,职业教育治理结构改革必然使得权力在不同主体之间分化,形成多元主体权力交错的状态。然而,不同的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视角、行动逻辑和运动导向,在多元主体之间必将面临着矛盾、冲突等多方面的问题,在职业教育治理中如何实现权力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配和平衡,以形成有效的权力聚合,达到职业教育治理权的分配和运行“帕累托最优”,充分发挥多元利益相关者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作用,是当前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对此,笔者设想通过构建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以期为解决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中的效率损失、权力的配置错位等问题提供有效的范式借鉴。

一、共同体的缘起与嬗变

早在公元前4世纪,柏拉图(Plato)针对寡头政治曾作出城邦共同体的理想预设;亚里士多德(Aristotle)认为政治共同体的核心就是“善”,能够让每个人各得其所,充分发挥自己的功能和作用;马库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认为共同体是所有政治组织的核心,并且明确指出国家就是具有共同利益的共同体;而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共同体的连接纽带就是法的精神。真正引起社会大众对共同体的关注和研究,主要启于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innies)1887年所著的《共同体与社会》一书,其对共同体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认为“共同体”是指为了达成某种目标所形成的关系群体,能够统一对内和对外发挥作用的关系组合[3]。

根据笔者的梳理,目前学界对于共同体的研究可以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思想价值取向,主要根据共同体成员的价值取向对其进行分析。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认为共同体建立的关键在于激活社会公众的“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这里所说的“公共意识”和“公共精神”不仅仅指思想,其中也包括具体的行为。美国哲学家莫蒂默・阿德勒认为,必须以价值理性动机为根本来建构共同体,以达到共同体之间的利益结合和利益平衡。其次,结合取向,主要对共同体成员之间的结合方式进行分析。美国教育家、思想家J瑟吉奥万尼(ThomasJ.Sergiovanni)分别运用社会合约和社会契约来界定共同体成员的结合方式,并且这两种不同的结合方式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当中,其中,以社会合约为纽带的群体成员结合方式主要存在于礼俗社会当中,主要依靠群体成员之间的道德观念和共同目标来维系,而社会契约的结合方式主要存在于法理社会当中,主要以群体的契约和契约精神来保障[4]。但现实社会是兼具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的某些特征,可以说是二者的结合体,这也是构建共同体的难点和挑战所在。第三,特征取向,主要从共同体成员的特征分类进行研究。具体而言这些特征包括种族、地位、身份、兴趣、目标等方面,根据特征的不同可以将共同体分为有形共同体和无形共同体。英国利兹大学社会学教授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认为共同体是社会中的客观存在,是基于主观或客观共同特征而形成的各类社会组织,不仅包含小规模的社区自发组织,也包括以国家共同体或民族共同体为代表的更高层次上的组织[5]。

随着时代不断向前发展,共同体的表现形式和联结纽带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共同体的成员结构发生了变化。由传统的“同质”性群体向多元化群体转变,强调成员的多样性组成,关注的重点在于共同体成员的联结模式。二是共同体的边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斐迪南・滕尼斯看来共同体主要建立在以血缘、种族、地域等为代表的自然基础上的群体里实现的,但是伴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打破了共同体的自然地域和时空限制,以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为代表的共同体就是有力的证明。三是共同体成员间的联结方式发生了变化。从内化于成员本体的共识或共同理解为联结方式的共同体向以互惠互利为纽带的共同体转变,在互惠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出现了大量诸如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等[6]。四是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交往方式发生转变。由传统意义上群体成员内化共识到注重协商对话等沟通方式转变。对于共同体内部成员间的差异而产生的沟通障碍,主要通过建立沟通交流机制来解决,多样化的沟通机制保障了共同体成员间信任和共识的达成。

二、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的提出

教育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社会的广泛参与,教育治理的突出特征是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治理、共同治理[7]。从公共管理的发展进程来看,以政府为单一的治理主体难以避免“政府失灵”问题,而以市场为治理主体则会发生“市场失灵”现象,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是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有效路径。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决定了只有建立起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机制,才能最终实现培养优秀“职业人”的教育目标[8]。然而,从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的现状来看,仍然处于一种各行其道、杂乱无序的状态。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之间权责关系不明、角色定位不清、联结纽带不强、协同作用乏力是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治理混沌状态的真实写照[9]。治理主体作为职业教育治理系统中的最为活跃的能动性因素,只有通过构建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来推动治理主体的思想协同与利益契合,达到联合共治的最佳状态,才能最终推动职业教育从“无序”的混沌治理向有序共同“治理”实现质的飞跃。

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是指由政府、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多元治理主体基于一致的治理价值信仰,为了实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目标所组成的有机治理集合。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将治理主体间的本质意志相结合,在共同体成员间形成集体的治理规范和价值认同,并逐渐内化为治理主体的自主行为,通过协商、对话、谈判、合作等集体选择和集体行动,形成资源共享、信息公开、互惠合作、彼此依赖的治理结构,以此来达到职业教育的共同治理目标。构建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是职业教育治理模式变迁的必然结果[10]。

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具有层次性和整合性特征。从宏观层次性来看,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由政府、学校、社会、行业、企业等主体组成,通过运用政府的“有形之手”联合市场主体的“无形之手”共同对职业教育治理活动进行调节。从中观层次来看,主要是职业院校联合政府、行业企业共同组成的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在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职业教育校企双方形成合作机制,一方面学校可以在合作中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另一方面企业也能够分享校企合作的成果。从微观层次来看,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主要是指职业院校内部的治理共同体,分别由行政共同体、学术共同体、教师共同体、学生共同体等构成。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的整合特征主要表现在通过对职业教育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以在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元主体之间形成治理合力,最终在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成员之间达到一种和谐有序的“共生”状态。同时,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的整合功能还体现在能够利用规范体系(政策、制度、文化、对话机制)来调节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得共同体成员之间达成基于公共利益的职业教育治理价值共识,各方治理主体逐渐发展成为一种互为依赖的关系。

三、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构建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职业教育治理进程中的学校“主体性危机”

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是职业院校走向现代化治理的关键。从目前来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中还存在着诸多方面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政府对职业院校的行政干预问题上,职业院校在一定程度上陷入主体性危机。

一方面,职业院校的主体缺位。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自主意识和自治能力不强。作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和实践主体,很大一部分职业院校并未真正认清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对其自身发展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呈现出主体缺位的问题表征。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是一种协调职业院校内外部关系的制度安排[11]。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对职业院校而言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要义,更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特征,也是职业院校治理工作开展的依据。职业院校的主体缺位导致利益相关者的诉求难以得到合理的表达和维护,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的政策成效也大打折扣。

另一方面,职业院校的主体错位。当前我国职业教育还处于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12],职业院校内外部话语体系无疑都由行政管理者掌控,行政价值取向和意志渗透到职业教育治理活动中,导致职业院校主体错位。一是职业院校治理的市场化取向。当前,在职业院校治理模式的选择上陷入一种“企业”泥潭,有研究者建议将企业治理理论、方法和规则向职业院校进行移植或复制,将职业教育治理推向市场化,而职业院校具有自身的主体性特征,如果完全复制企业的治理模式,将会弱化职业院校的办学地位,对职业教育的“跨界”属性产生冲击。二是职业院校治理的行政化取向。尽管近年来,高教领域内去行政化呼声日益高涨,政府也提出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以“管办评”相分离作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然而实然层面上的教育行政化倾向未能得到减弱,甚至出现扩大化的倾向,公共行政权对职业院校的管控也呈现出不断上移的趋势,职业院校对政府的依附倾向也较为严重。

(二)职业教育治理模式的“单中心主义”倾向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治理模式的政府“单中心主义”倾向较为明显,多元化的治理结构尚未形成。一直以来,职业院校作为政府的下属机构,而处于被支配和被管理的状态,政府与职业院校之间的权责分工不清晰。其中,作为委托人的政府的行政权力过大,并且也是唯一的权力中心,职业院校的办学和管理活动完全听命于政府的意志和决定,单一地向政府负责。在以政府为“单中心”的职业教育治理模式下,政府在职业教育供给和管理过程中占据了绝对的中心地位,并且目前我国政府是由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的“全能政府”转型而来的,在职业教育治理行为的选择上还遗留有传统“大政府、小社会”的顽疾思想,大包大揽问题严重,政府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职能“缺位”、“错位”、“弱位”、“越位”等现象时常发生,由此直接削弱了其他主体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地位。

政府单“中心主义”主导下的治理模式致使政府惯用行政思维和政治治理逻辑来解决社会问题,容易导致新的社会问题出现和矛盾的激化[13]。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由于受到行政治理逻辑的影响,政府表现出绝对的强势地位。一方面是职业教育治理决策“单中心”倾向。由于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量,过于倚重集权性治理方式,对职业教育治理决策权高度掌控,而职业院校、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如此以来使得教育治理活力无法得以释放,束缚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尽管这种集权式的治理方式在职业教育发展初期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教育公共事务变得日趋复杂,特别是市场力量不断发展壮大,以企业、非政府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为代表的社会主体力量不断壮大,显然高度集权式的治理方式难以适应职业教育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是职业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的“单中心”取向。在传统以计划经济为主导的特殊历史阶段,政府作为职业教育的“单中心”供给主体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职业教育的数量和质量。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步伐的不断深入,我国职业教育内外部发展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然而政府为“单中心”的职业教育供给主体依然未能得到有效改观,很大程度上挤占了社会主体力量的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其治理主体的现代化,要求多元治理主体的共同参与[14]。尽管在职业教育领域内开展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但是由于政府在职业教育供给中较为强势的行政化干预,导致社会力量难以真正参与和融入到职业教育供给和治理中来。

(三)行政文化“凝结”弱化了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内聚力

职业教育作为人类发展文明的一个物化形态和外在表征,与其它普通教育类别相比,其具有自身特征治理逻辑和治理规律。而当前,在职业教育治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行政化”强健,主要运用“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思维来主导职业教育治理活动。学术性、开放性、非科层化是高校最重要的品质[15]。然而自从我国职业教育产生以来,一直未能摆脱政府附属者的角色和地位,并且长期受到“官僚制”作风的熏染,科层制的行政文化弥漫,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几乎都标配有“微型”政府式的行政组织机构,实行层级制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在职业教育投资、办学和管理等层面行政高度集权,在职业教育治理中传统意义上的行政化“人治”思维还占据重要地位,法治化的氛围尚未形成。

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发展过程是由政府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一元”行政管理走向多元协同治理的过程,在治理主体的选择上强调多元性、广泛性和开放性。而职业院校的行政文化高度“凝结”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社会主体力量的参与,并且作为权力的两端,行政权力过于膨胀直接导致市场权力和学术权力变得羸弱。一方面,从职业院校的外部治理来看,政府的行政化干预过度,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既扮演着“运动员”角色,主导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同时也担负着“裁判者”角色,直接挤压了市场力量的参与。政府的角色重叠,集职业教育的举办、管理和质量评估于一体,导致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不足,社会主体的参与度不高。特别在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方面,政府作为唯一的评估主体,评估指标单一,职业院校为了迎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盲目追求大而全,而导致千校一面、办学雷同等诸多问题的发生。在政府行政化评估的主导下,真正独立的社会专业评估组织在职业教育评估中缺乏话语权,难以真正有效参与进来。另一方面,从职业院校的内部治理来看,行政文化导向下的“官本位”问题依然强劲,学术权力式微。与普通本科院校相比,职业院校的行政化倾向有过之而不及,科层制的等级观念在本应纯净的“象牙塔”内表现的淋漓尽致。在职业院校内部,党委权力和行政权力各占一方,这使得原本就缺乏学术传统的职业院校学术权力更加薄弱,行政权力干预学术权力已成常态化。在行政文化的熏染下,职业院校内部管理者也惯用政府的行政逻辑开展治理活动,由于行政权力掌握着学校的资源,随着行政权力的日益膨胀,导致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严重失衡,学术权力的自主性不足,一线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受行政的指挥棒引导,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缺乏一定的自治权。

(四)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点和共识不足

以群体形式所展现出的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归根到底是由个体的人构成的,而对利益追逐是人类自然属性的外在表达,群体利益是个人共同利益的集合,群体活动受到利益驱使的同时,也受群体意识的影响。维系群体内部关系的纽带主要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利益,二是情感或共识,这对于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而言同样适用。从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的参与情况来看,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点和合作共识未能充分挖掘出来。首先,脱离于以人性为基础的公共价值作为一种虚幻的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形式,难以获得足够的向心力与凝聚力。由于我国职业教育治理层面上过于崇尚公共性和公益性价值理想,而忽视了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个人利益诉求和意愿表达,加之尚未建立长效的利益激励和保障机制,而导致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分化。作为经济组织的代表和职业教育重要治理主体之一的企业,经济价值属性决定了其以利润或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由此就决定其治理行为偏于眼前利益,这与职业教育治理所倡导的公共性价值有所偏离,然而缺乏相应的利益调节和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校企合作流于形式,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效率和活力无法得到发挥与释放。其次,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共识不足,无法支撑起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共治活动的开展。治理共识的达成是集体一致行动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在当前行政导向下的部门林立、各自为政现象较为严重,各个部门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而选择不同的治理行为,导致职业教育治理行动分化。以标榜公共价值的政府机构尚且如此,更何况以市场逻辑为行动导向的其它职业教育治理主体。

四、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路向选择

(一)理念变革:重塑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的公共价值信仰

公共价值信仰作为联结职业教育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重要纽带,是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基石。以政府为主导的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必须以公共价值信仰为终极目标导向,共同树立起公共利益的共同目标。多主体合作共治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走向,现代职业教育治理是以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实践活动,因此,推进职业教育多元主体之间形成合作共识,树立职业教育治理的公共价值信仰,以达到职业教育的联合共治,是构建职业教育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环节。

第12篇

关键词:新常态;公共管理;困境;出路

十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纵深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进入新常态。在的积极引用和诠释下,“新常态”一词迅速传遍于中国的报刊媒体及互联网,成为大街小巷、妇孺皆知的时代热词之一。本文将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在系统论述新常态的概念与内涵的基础上,对新常态下公共管理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并从理论角度探寻新常态下公共管理冲破困境“藩篱”后的途径和出路。

一、中国语境下正确认识的新常态的丰富内涵

(一)经济发展中的新常态。

与其他领域相比,中央对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的解读和界定是最为清晰的,中央明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新常态的发展阶段,从九个方面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经济新常态下的趋势性变化,并提出了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落实机制。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速的趋势特征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发展理念和发展机制是要实现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增长动力是要实现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投资驱动逐步转向为主要依靠创新驱动。

(二)政治改革中的新常态。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社会总目标,那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依法治国总目标。因此,在新常态下,我国政治发展的主要特点就是要在积极推进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过程中逐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我国政治新常态的衡量标准为:一是公共权力的运行和行使越来越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制度安排更加体现民主性,三是治理过程的更加法制化,四是政府等公共管理组织履职服务的高效化,五是国家治理系统和制度安排的协调性。

(三)社会治理中的新常态。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政治新常态下,要求具有法治化的社会新常态。法治化的社会,要积极营造全面懂法、信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凝聚起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法治社会新常态包含以下内涵:一是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积极培育社会居民的法治意识;二是要在法治框架内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转变社会治理方式方法,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让法律赋予社会治理主体行使社会管理职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对社会管理权力进行依法监督。

(四)环境保护中的新常态。

一方面,由于过去片面强调经济增长而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使得当前的白色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有的甚至达到和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的极限值,在降低民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的同时,使得公共部门进行环境治理的经济和政治成本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需求和期望不断增加,使得政府进行环境治理面临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如果环境治理成效不明显,很容易消弭群众对公共部门的认同度、支持度和信任度,消耗公共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五)文化建设中的新常态。

在全面对外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传统文化受到外来西方文化和价值观的冲击越来越大,文化的多样化、多元化特征日益突出,价值混乱、价值堕距、价值真空等险象丛生,使得文化综合体系难以有效建立,主流价值观混乱且缺乏全面有效的信仰驱动。当前,一方面日益发达的互联网等现代文化传播渠道,为人们便捷地享受文化权利提供了机会和平台,另一方面还不能够真正完全、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的文化需求。

二、新常态下公共管理面临的困境

(一)现代治理水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新常态下,我国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总目标就是要实现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公共治理现代化,就是要不断实现社会管理和治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透明化、协同化。目前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总体上不断提升。

(二)社会发展对公共管理技术手段的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科技革命浪潮的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为实现现代管理和良好治理提供了更好的现代技术和手段。当前,我国各级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现代信息技术在公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协同办公平台等建设。但是,与社会发展步伐和公众期待相比,公共部门现在的管理技术手段还显得比较单一和落后,难以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三)公共管理组织目标与个体自觉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

当前,中央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了曝光了大量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的党政干部。作为公共组织中的个体,深处组织文化和伦理价值体系这个“大染缸”中,势必会发生“染缸效应”。健康的组织文化体系会使公共管理者个体发生积极反应,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约束。相反,发育不良的组织文化和价值体系,容易使得公共管理者个体陷入道德困境,不顾法律政纪和道德意识的约束,产生权力寻租和行为。

三、新常态下公共管理发展的出路探析

(一)努力提升公共管理组织的综合治理能力。

作为公共管理部门,要积极适应新常态,主动转变角色定位,不断完善职能职责,通过加强管理管理能力学习和职业伦理培训、建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落实绩效治理机制等方式,提高公共部门人员的综合治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服务意识、回应能力、效能观念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公共管理人员解决各种公共问题的综合性能力。

(二)不断加强对现代公共管理技术和手段创新。

要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的新技术要求,组建优秀的公共管理技术团队,充分把把GIS技术、数字治理技术、互联网技术、移动物联网技术、智慧政务技术、绩效治理技术、风险评估技术、公共危机应急管理及预警技术等充分运用于现代公共治理实践过程中,为提高公共管理绩效和效率提供必要的现代技术支持。同时,加强对全体公共管理者的现代技术应用培训,提高公共管理队伍的现代技术综合应用水平,确保现代技术切实用好、用活、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积极塑造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体系。

应在改善公共管理者待遇、完善公共管理者违法违规惩戒体系的前提下,不断加强对公共管理者进行职业伦理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公共管理者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管理观和发展观,将权力关进制度和道德的“笼子”里,使得公共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能够同时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与监督,实现社会公共价值与自我人生价值的积极结合和有机统一。结束语当前,“新常态”一词已成为官方话语体系中描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的非常重要的综合性词汇,并焕发出新的丰富内涵与历史穿透力,被广泛应用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在新常态下,公共管理面临着新的变化、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同时也意味着新的机遇与挑战。破解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困境,是一个长期的时代课题,需要公共管理部门和管理者主动作为,积极探索,不断找寻新的方式和出路。

参考文献:

[1]张再生,白彬.新常态下的公共管理:困境与出路[J].中国行政管理,2015,03:38-42.

[2]王资博.“新常态”研究述要[J].重庆社会科学,2015,04:32-41.

[3]金碚.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5,0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