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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内涵及意义

时间:2023-08-08 17:09:01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治理的内涵及意义,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治理的内涵及意义

第1篇

关键词:国家审计;国家治理;免疫系统;辩证关系

一、绪论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快,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中国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应该立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能力提升。在履行政府对人民负有的各项职责的过程中,国家审计是一个关键性要素,它代表国家行使审计监督职能,是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够促进政府改进管理和决策、加强监督和增强责任心。

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关键在于深化国家审计职能,正是围绕着这样一个主题,本文从国家审计及国家治理的内涵上入手,进一步分析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的辩证关系,将深化国家审计职能与实现国家治理目标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期得到一些有意义

启示。

二、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的内涵

(一)关于国家治理的定义及其内涵

国家治理是以国家执政机关为主体、公民社会共同参与的通过一系列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的对经济社会公共事务的多元化多向度的协同治理。有以下基本内涵:

一是属于政治学领域的概念,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国家统治的必然选择和转型升级;

二是既体现国家统治的阶级性,也体现公共治理的社会性;

三是既体现国家执政机关治理的强制性,更体现国家执政机关与公民社会治理的协同性;

四是注重引进现代企业治理的相互牵制与相互制衡的先进理念和科学模式,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二)关于国家审计的定义以及在国家治理框架内新的内涵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应当体现国家从统治到治理转型的全新内涵。一要实现国家审计的转型升级,实现国家审计工作创新发展。二要体现国家审计的社会性,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三要加强国家审计的柔性监督和行政指导。四是加快国家审计体制改革,切实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免疫系统”功能。

根据国家治理赋予国家审计的全新内涵,国家审计可以理解为审计机关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下,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的独立性经济监督和服务活动。

三、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及其角色定位

只有弄清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才能准确界定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框架内的角色定位,从而科学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框架内应有的治理作用。

(一)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家治理中,国家审计的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具有独立性的更高层次的综合监督,以其特有的方式在国家治理中居于不可替代的地位,是国家治理内生的、不可或缺的组织细胞。

(二)国家治理的发展决定着国家审计的发展

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因此说,国家治理的发展进程决定和制约着国家审计的发展进程,始终对国家审计起主导作用。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必定要在国家治理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必须要服从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大局。当国家治理对国家审计的需求发生变化后,国家审计必须主动调整跟进。

(三)国家审计对完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审计通过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在不断完善国家治理,进而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国家审计是强化公共受托责任的监督机制;二是国家审计为国家治理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客观、可靠的信息;三是国家审计是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调控杠杆;四是国家审计是提高经济效率效益的重要工具;五是国家审计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

四、创新审计管理和审计发展,使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审计监督功能,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问责制度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1.完善审计问责制度,一是从“问责无序”向“问责规范”转变。

2.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利用。

(二) 完善审计职能,积极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推动作用

1.积极开展效益审计,考察政府绩效和责任。

2.搞好与宏观管理有关的专项审计调查,评估宏观经济政策。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增强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宏观

意识

为适应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审计机关必须建立一支知识全面、结构合理的审计人才队伍。随着审计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审计事业的发展,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也将越来越高,它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良好的审计专业技能,还应该是各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审计人员还必须具备宏观思维的能力,能够结合审计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和建议。

当前,实现国家良好治理、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安全运行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惟有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研究和理解国家治理的基本问题,审视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才能真正实现国家审计有效参与国家治理,促进国家和社会和谐发展,并寻求国家审计自身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随学深.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哲学关系辨析.审计月刊,2012年第8期.

[2]别必爱.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的丰富内涵.审计月刊,2011年第11期.

[3]刘家义.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讲话,2011:7.

第2篇

关键词:社会化网络;品牌治理;治理规范;治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6006802

1引言

随着品牌价值内涵及来源的探讨逐步深入,学科间理论的融合,品牌价值研究从消费者视角及利益相关者视角共同肯定了品牌消费者及更为广泛的品牌利益相关者在品牌价值创造中的作用,社会化网络环境凸显品牌利益相关者在品牌建设中的影响力。然而由于品牌治理相关理论研究开展时间尚短,企业品牌建设实践中的品牌治理行为也未提炼成为系统的品牌治理理论,因此,根据社会化网络的特征,从现有零散的研究中进一步解构品牌治理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对于品牌治理的研究与实践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主要概念内涵确定

2.1社会化网络

伴随互联网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渗透,不同学科的学者从各个角度对社会化网络、社会网络、社交网络、社交媒体等概念及内涵进行解读,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将社会化网络界定为借助社交媒体等互联网平台搭建起网络虚拟社会,同时由此实现真实社交联系的扩大化与虚拟社交关系的真实化后形成的新型社会关系集合。即社会化网络是强联结与弱联结、虚拟社交与真实人际关系共同融合所呈现的社交关系形态。

2.2品牌治理

目前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品牌治理定义分别是“品牌治理是对品牌及利益相关者进行管理”,以及“品牌治理是对利益相关者参与品牌共创的机制和制度进行设计,保障品牌控制权共享基础上各方的权、责、利对等”。王彦勇融合以上两种观点,认为品牌治理是在利益相关者参与品牌共建条件下,通过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保障合作过程有效、公正与合理运行的制度安排。本文结合社会化网络的特征,将品牌治理视为对品牌、利益相关者及网络关系而进行的多层面、全过程的品牌价值共创管理。

3品牌治理构成要素分析

从品牌所有者企业的视角出发,本文将品牌治理概念的结构按思想基础、制度规范、治理对象及范围,以及关系处理方式这四个层面,将品牌治理划分为:品牌治理文化、品牌治理规范、网络关系、治理方式。

3.1品牌治理文化

品牌治理中的治理文化是指企业具有品牌共创的意识,以及企业具有促进和维护内外部品牌合作的理念和行为导向。品牌治理文化代表着企业具备品牌价值共创所需的素质和基础。

企业的品牌共创意识,意味着企业认可内外部合作者在本品牌价值创造中的贡献作用,将合作者作为品牌价值的重要来源,将品牌合作作为品牌价值创造的重要方式。企业具有促进和维护内外部品牌合作的传统,意味着企业以开放的心态开展合作,倡导构建品牌共建合作网络,在品牌共建的合作中吸收不同观点进行合作创新,并在遇到问题时积极处理分歧,降低合作成本。因而合作的文化是品牌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品牌治理开展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

3.2品牌治理规范

治理规范是围绕品牌开展的,对品牌共建网络及其他品牌利益相关者进行关系处理所依据的准则。关系治理理论研究认为,得到明确规定的制度和无形规则均能有效协调成员关系。品牌治理规范中,明确的制度主要作用于在品牌价值共创过程中联系紧密、合作关系相对稳固以及范围相对明确的品牌共建网络成员及组织间,本文以品牌治理中的关系处理内容为依据,结合网络治理机制的划分,将已被制度化的品牌治理规范归纳为:品牌共建合作者遴选规范、激励约束规范、决策协调规范和利益分配规范。而根据关系治理理论研究成果,处于隐性状态的无形规则以信任机制和声誉机制为主,它们在品牌价值共创依赖的多边网络和相对松散的关系网络中作用明显。

3.3网络关系

依据“网络特征优势”理论的思想,将品牌共建网络结构称为网络关系,综合Granovetter提出的节点间交互频率标准和Yang提出的社会关系亲疏远近标准,将品牌共建网络成员的网络关系分为强网络关系和弱网络关系。社会网络理论表明,强关系依存于联系紧密但范围较狭窄、涉及节点较少的关系网络,而弱关系则形成松散的社会网络,在参与者数量和网络所涉及的信息量范围方面具有优势。

品牌共建网络成员间通过互动积累关系资本形成强关系,使得节点之间相互了解程度、合作方式和节点状态都相对稳定。这种情感契约有助于形成成员间高度的内聚性与行动协调性。而弱网络关系成员各自所在主要领域存在差异,彼此间交互频率较低、品牌合作基础均较弱,与强网络关系成员相比,在未经干预的自然状态下难以集中于品牌建设。但从弱网络关系的整体结构角度出发,根据Granovetter的阐述,弱网络关系具有网络规模、网络范围和网络异质性方面的优势,因此经有效引导能为品牌价值共创提供数量、类型和途径丰富的资源及信息传递,能够通过提供不同于源自强网络关系的异质性资源和信息,从而贡献于品牌价值共创。

3.4治理方式

第3篇

[关键词]齐鲁文化;齐文化;儒家;山东精神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03 ― 0073 ― 02

以儒学为代表的齐鲁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对于当代政治、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治理体系的构建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以当代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来审视齐鲁文化的当代价值、功能和作用,有助于使我们对齐鲁文化的认识更具时代性,有利于更好地挖掘和继承齐鲁文化中的积极成分,提升齐鲁文化的影响力,提高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为文化建设提供思想基础和理论支撑,实现“文化强省”的发展战略。

一、齐鲁文化的内涵

齐鲁文化中的“齐鲁”不仅是表示空间的概念,还是一个表示时间的概念。作为空间概念,“齐鲁”指山东地区在春秋战国时代的两个最大诸侯国齐国和鲁国;作为时间概念,齐国和鲁国两个诸侯国在历史上皆存在了800年左右,其后为其他诸侯国所灭。但虽然政权被灭,齐鲁两国的文化体系和思想成果却传承下来,并逐渐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与燕赵文化、秦楚文化等地域文化一样,齐鲁文化在长久的历史发展中表现出丰富的内涵。齐鲁文化的最早形成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自秦汉以来,齐鲁文化逐渐融合到中华传统文化之中,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学界在探讨齐鲁文化的结构时,一般认为齐鲁文化包含了齐文化和鲁文化两个文化圈。齐文化侧重“功利”,较重视耕战、农业发展;鲁文化注重“道德”,较重视伦理规范与道德规则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齐文化与鲁文化两种文化在发展中逐渐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形成了具有丰富历史内涵的齐鲁文化。我们可以把齐鲁文化理解为“以先秦齐、鲁两国文化为内核和主干,以两国文化的渊源发生和延续展现为主要描述对象的文化。”〔1〕在齐鲁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它始终保持了开放性的特点,吸收了其他地域文化的优点,从而使自身具备了良好的调节功能。西汉时期,随着儒学被统治者定为处于独尊地位的意识形态,齐鲁文化也获得了在社会诸种文化和思潮中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并成为中国历史和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和核心,对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的文化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齐鲁文化的当代价值

齐鲁文化表现出自强不息、经世致用、和而不同、崇尚民本、诚信友爱的基本精神,这些基本的政治价值和社会理念曾经有效地促进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有序发展,对当今社会也具有积极的意义。

1.自强不息,重视经济

齐鲁文化中有崇尚气节、自强不息的精神。一个典型的例证是齐文化对经济与社会实际的重视。姜太公、管仲等人都重视人的积极因素,以积极入世的精神推进社会变革与发展,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重视经济是齐鲁文化的特点之一。尤其在传统农业社会,齐鲁地区的农业较为发达,渔业、盐铁工业、及社会化的水利、交通等都比较发达。以齐文化为例,齐相管仲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提出了盐铁专卖制度,不仅富强了当时的齐国,也极大影响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成为后世盐的专营制度的起始源头。管仲关于“四民分业”的思想将齐人划分为士、农、工、商四类,为齐国的霸业奠定了物质基础,也为后来的传统社会一直沿用。这种重视经济的思想与当代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相通的。

2.崇尚人本,天下为公

民本思想是齐鲁文化最重要的价值理念之一,齐鲁文化是围绕“人”这个核心展开的。在齐文化中,管仲提出“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管子・霸言》)管仲的改革也是围绕人本展开的,其改革思想与民本精神为后代统治者继承发扬。以孔孟学说为代表的鲁文化中,民本思想占据了重要地位。孟子提出了性善论,在政治上主张实行“仁政”、“王道”、“先王之道”、“尧舜之道”、“文王之治”等等,其“仁政”思想把儒家的民本思想发展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

另外,对“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的追求,也是齐鲁文化的思想特色之一。近年来,随着社会公正问题的凸显,我国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内涵中的地位,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在当代社会条件下,我们应当发扬传统齐鲁文化中天下为公、仁者爱人的政治理念,进一步维护、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

3.诚信友爱,仁者爱人

和谐的人际关系是齐鲁文化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也是齐鲁思想家思想体系中重点倡导的。孔子构建了其仁学思想体系,把克己、爱人、复礼作为仁的具体内容,并将之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精神指导,并要求人们都按照有一定的礼制规范行事。尽管孔子所讲的礼的核心是上下等级关系,但其中的一些因素可以为我们今天所用,如“正礼”、“修己”、“自戒”、“自讼”、“自省”、“自责”等思想,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对今天处理人际关系与社会关系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孟子则突出了孔子学说中的仁义礼智,并把这四者与人性善理论结合起来,提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孟子把伦理范畴与人性善连结在一起,从人的本能的角度来解释人伦关系,这是对孔子仁爱思想的发挥,在儒家思想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当然,传统齐鲁文化中也有一些与现念不相符的消极因素,诸如重农轻商意识较浓、宗法观念凝重、法治意识缺失等。对于这些消极因素,我们应辩证对待。要看到这是与当时封闭的小农经济环境、严密的等级制度和思想相应的,是受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限制的。

三、提升齐鲁文化影响力的途径

两千多年来,齐鲁文化对于维护传统大一统理念及国家统一、社会伦理规范的遵守及人际关系的协调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力,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与文明的发展。在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应继续呼唤齐鲁文化的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继续挖掘齐鲁文化的核心价值,形成提升齐鲁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的合力。

1.发挥政府主导功能。政府在社会资源的掌握和分配中具有其他任何组织都不具有的优势,因此政府在提升齐鲁文化影响力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可取代的。就文化建设来说,政府在文化资源的配置中起主导地位,能够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制度保证。因此,提升齐鲁文化的当代影响力,首先要重视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政策扶持、监管协调等功能,为齐鲁文化的传播与弘扬提供良好的政策保证和社会平台。

2.利用好齐鲁文化影响力提升的载体。传统文化的宣传普及有利于齐鲁文化影响力的提升,近年来,我们采取了诸多措施来普及齐鲁文化,如各级各类道德讲堂、各种层次的文化讲堂等。这些载体形式促进了文化产业品牌的推广,提升了齐鲁文化的影响力。近年来,山东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构建并推进了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孔子文化展等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交流品牌项目,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须新一步创新理论和工作机制,探索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贸易和对外文化传播的新领域、新模式,从而更好地提升齐鲁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

3.培育“山东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扩大齐鲁文化的影响力离不开人的精神的改造与提升,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支撑。而提高人的素质不是空洞的理论说教,应该是体现在现实生活之中的。当前的重点之一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可以把“山东精神”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切入点。“山东精神”的主要内涵有“改革创新、开放包容、忠诚守信、务实拼搏、敢为人先”。这为齐鲁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树立了共同的价值目标和精神追求,也为地区发展竖起了一面精神旗帜。近十年来,围绕这一价值目标,结合山东的区域实际和文化传统,我们在改革创新、诚信和谐等方面展开了诸多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弘扬山东精神有利于激活齐鲁文化中的优秀因子和积极因素,实现传统美德与当代价值相贯通。

四、以科学态度对待传统齐鲁文化资源

需要明确,在当代传统文化与现实文化、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相互交融震荡的社会环境中,我们必须辩证地对待传统齐鲁文化。对待传统齐鲁文化,应该有科学的态度。换言之,我们固然不能否定文化传统,不能否认传统文化中有诸多优秀因素,然而,要避免走入另一极端,避免盲目地一味颂扬以齐鲁文化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要避免对齐鲁文化研究中的“主观投射过度”现象,避免“认识主体用现代性的认知替代传统认知,把自己的观点、甚至是当下流行的现念或观念,投射到古人身上。”〔2〕例如,现在有诸多学者著文立说,提出儒家学说中的“君子”人格即是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公民”人格,并从各方面、各角度去论证这一学说,进而提出传统儒家文化中含有现代公民理论的成分。实际上,儒家理论中的君子根本不具有现代公民概念的内涵,把二者等同起来或者认为二者想通的观点从本质上混淆了传统臣民型政治文化与现代公民政治文化的区别,是一种认识的误解。所以,对齐鲁文化传统的价值要区别对待,不能忽视其本身的局限性。不可否认,在传统齐鲁文化有诸多优秀的因子,对当今的社会实践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但从总体上来说,以齐鲁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是与现代政治与社会理念相悖的。齐鲁文化产生于传统封闭的小农社会,具有重义轻利、道德政治化等缺陷。对于这些缺陷,我们应理性分析。以齐鲁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不能成为现代文化的主流,对于其中的积极因素和有益成分,要根据当今的社会主义实践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而不能不加区分地把传统齐鲁文化照搬到当今的社会之中,更不能把传统齐鲁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因素扣上“优秀”的帽子而大力提倡。

总之,挖掘齐鲁文化的深刻内涵,发挥齐鲁文化的当代价值并提升其影响力,从而使齐鲁文化更好地服务于山东地区乃至全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当代条件下,既不能守着传统照本宣科,也不能对传统置若罔闻,要立足于当今的社会实践,在发展的过程中吸收新的有益因子,从而实现齐鲁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参 考 文 献〕

第4篇

一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的辨析

理论与实践是相辅相成的。理论源于实践,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空洞无物的,实践又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也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理论教学应当走在实践教学的前面,理论教学主要传授基本原理的“知识”,实践教学则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是把基本原理的“知识”与具体的实践活动形式结合起来开展的教学环节。

1理论教学应当走在实践教学的前面,为实践教学服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主要传授基本原理的“知识”,是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说社会发展和变革实践的过程。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要避免空洞无物的、脱离历史环境和现实生活的“理论阐述”,不能出现“学而不用”而使学生觉得“学而无用”的状况。认为,“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理论要应用于实践,才具有意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也是这样,理论教学走在实践教学的前面,目的在于应用于实践,为实践教学服务。我们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重视理论在实践教学环节运用的“情境”,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大学生。

2实践教学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在理论指导下进行

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人类的科学理论知识对于实践过程的引导作用,在于使人们的实践具有目的性。我国开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讲授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对于大学生来说,就是一个学习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去分析、看待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历史的过程。在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这与专业课和其他公共课具有不同的特色,要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应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在理论的指导下来进行。只有这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才不会出现盲目性、无序性的误区,才能实现通过实践教学使大学生学会运用的理论思维辨证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目的,减少他们社会实践的盲目性。这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本质要求。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教学环节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从课堂教学的角度看,课堂的理论教学必须是一种带有丰富“社会实践性内涵”的教学活动才会变得生动活泼;从实践教学的角度看,实践教学的过程也必须渗透着课堂教学的理论成果才会使学生的实践活动目的明确和有的放矢。因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要与课堂的理论教学结合起来,才能增强实践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实践教学内容要明确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把基本理论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大学生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社会热点明确地结合起来,在实践教学中引导学生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践教学中选准题目,设计出有思想、有意义的实践方案,指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使大学生在理论联系实际中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社会现实问题具有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有目标,内容明确,“对学生要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此次实践教学对哪些基本理论加强理解,或提出若干问题,使学生带着问题目的明确地进行社会实践”。在这些专业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比脱离理论指导的盲目实践,更具有针对性和计划性,可以使学生少走许多不必要的弯路,从而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

2实践教学形式要关联

作为具有“社会实践性内涵”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与学工部举行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是不一样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对实践教学的认识和对实践教学过程的操作都存在很多问题。事实上,实践教学环节本身就是对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需要设计出与理论运用具有紧密关联性的教学形式。在校内,实践教学是可以组织学生举办讲演会、辩论会、理论学习小组等活动来开展,使实践教学形式具有多样性,激发大学生强烈的参与感、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校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有教学计划,运用社会力量建立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进行社会调研与社会考察,写出有价值、有见解的调查报告。

3实践教学教材要体现连贯性

为了促进实践教学的开展,我们务必编写出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实践教学相一致的具有实践性的教材,才能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体现出连贯性。在理论教学上,我们坚持以“学马列要精要管用”为原则,以应用为中心进行理论与实际的渗透;在实践教学中,我们要重研究性内容,启发学生的辩证思维过程,使学生摆脱传统的重结论轻结论产生过程的倾向。在这个方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把课堂教学过程看作是学生社会生活过程中的一部分,立足现实生活,发掘优质的教学资源,对现有的教材进行创造性地开发,实现“教材”向“学材”转换,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成为社会理论的探索者和政治思想的思考者,从而深化对中国化理论成果的认识。

4深化教学改革,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教高司函〔2004〕259号)指出,高等学校应着眼于国家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基础课程,也要主动顺应这一教改潮流,深化教学改革,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与各专业课的实践教学相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一实践教学体系也有着自己的内容,一是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服务;二是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合作教育的新形式;三是改变职称评定政策,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

三结语

第5篇

[关键词]高职 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体系 建构

[作者简介]邓宏萍(1970- ),女,江西萍乡人,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江苏 泰州 2253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江苏省高校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二等奖科研项目(项目编号:JG201015)和2011年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资助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改革课题“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整合研究”(项目编号:TZYJY2011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2)35-0134-02

“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坚持教书育人、引领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同志的这一指示,为思想政治教师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体系转化为教学体系明确了方向、提出了要求。高职思想政治教师教学既要遵循教材,讲授做到不变形、不变味、不变样,又要关注学生的成长成人,做到教学回归生活、学以致用、知行统一。

一、构建和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本—文本”教学体系的依据

1.理论依据。一是人本思想。人是理论关注的中心,人本思想强调把现实的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最高目标和最终归宿。认为,人是在活动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获得全面发展的,人的活动是体现全部本质力量的自由创造、自我确认和自我实现的生命历程。人本思想对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启示是教师要重视并提升和满足学生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需要,促使学生在现实环境与活动的交互作用中获得全面发展。二是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作为20世纪80年代后发展起来的教育新思潮,建构主义对全世界的教育教学理念与教学实践产生了深远和广泛的影响。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核心观点是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的。①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对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启示是必须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创设与学习有关的真实世界情境,注重协作学习,并为学生建构知识的意义提供各种信息条件。

2.现实依据。一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特殊性。自然科学学科知识的价值是中立的,教师在教学中主要是处理好认知关系,清楚地说明事实,在帮助学生进行“知识重建”的过程中引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涉及价值评价,教师的教学任务是处理好认知关系和价值关系,倡导社会主流价值观,在“价值重估”的过程中引起学生对相关内容的价值评价,产生创造性的价值观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特殊性要求思想政治教师深入学生的生活,使普遍观念与具体情境相结合,启发学生建构相应的思想道德知识及其价值观念,并能创造性地将这些观念运用到某种具体情境中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高职“90后”学生的发展特点。高职学生大多数是应试教育下“理论学习”的失败者,对理论学习和知识传授存有恐惧乃至自卑心理。“90后”高职学生成长在快餐文化和网络文化迅猛发展的环境下,其思想观念、价值倾向等与主流价值导向存有一定的差距。“90后”高职学生身处充满竞争与机会的时代,他们不仅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还渴望在学习、生活及工作上的成功,因而更注重专业课程的学习。这就要求思想政治教师要在坚持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方向下,结合学生成长成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二、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本—文本”教学体系的构建

1.“人本—文本”教学体系下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主要围绕高职学生成长的不同生活空间,从精神的四个基本维度“理”“情”“德”“法”将教学内容设置为四个专题。理,人生价值的理性追问(掌握和谐人生的真谛);情,爱己爱人的博大情怀(塑造快乐人生的环境);德,真诚和谐的道德境界(明确人生修养的准则);法,公平正义的法治素养(选择并践行人生正途)。由此帮助高职学生在成长成人过程中明确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加强个人修养,实现知行转化。具体教学内容安排,见135页表1。

2.“人本—文本”体系下的“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教学内容。主要围绕中国社会变革,密切联系近现代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设置社会变革的理论指引、途径与方式、目标与任务、内容与力量四个教学专题,逐一解决“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往哪里去”“做什么事”“谁来做事”五大问题,引导学生关注社会、明确责任、发展自我、服务社会,将自我发展融入国家、民族和社会的发展中,进而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体教学内容安排,见135页表2。

三、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人本—文本”教学的实施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或四大属性②,“人本—文本”教学体系下,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围绕四大要素展开。

1.设置情境。“情境”是指学习要在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情境按其呈现方式可分为符号式(以多媒体课件为平台,借助文字、语言、图像、视频、动画、音乐、图表等符号形式呈现真实的历史事件、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模拟式(通过角色扮演、辩论、辨析、演讲、游戏等课堂互动形式,让学生体验成长环境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实践式(学生组建不同的实践活动团队,在课外按要求协作完成相关主题活动,在现实中解决所遇问题)、虚拟式(借助网络平台与技术,再现历史及现实中的一些真实事件,思考比较解决问题的不同方式)四种,教师可根据当前的学习主题及教学条件灵活选择设置。“人本—文本”教学体系下,教师创设的情境,必须对生活有所加工且具有情感渲染力,使学生形成学习上的心理准备,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探究兴趣,帮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解决问题,完成意义建构。

2.协作会话。“协作”与“会话”发生在师生教学过程的始终,“会话”是“协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协作”学习的过程也是“会话”的过程,“协作”与“会话”是交叉重叠进行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教师介绍课程专题教学安排,学生按要求组建学习团队;第二步,学习团队自主选择一个教学专题,讨论确定学习任务及涉及的各类信息;第三步,教师结合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设计教学情境,学习团队收集整理评价相关信息;第四步,教师呈现教学情境,提出引起“价值重估”的问题,解答学习团队交流汇报的问题,其他学习团队听取汇报并提问、评价或补充解答;第五步,教师点评与总结,提出将“价值重估”引向深入的后续问题,引导学生进一步做价值评价,产生创造性的价值观念。

3.意义建构。“意义建构”是学生利用已有的认知图式赋予当前学习主题以意义,是整个学习过程的最终目标。思想政治理论的“意义建构”既要“识理”(了解某一普遍观念的价值),又要“识事”(在生活某一情境中见机行事)。因此,“人本—文本”教学体系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要在课堂教学环节外,开拓课外实践教学及网络空中教学环节。将三个环节的教学相融合而实施的完整教学流程为教师在线调查、安排教学任务——学生组建团队、领取学习任务——学生收集加工信息、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师设置情境、提出问题——学习团队协作、交流汇报——教师点评总结、再次提问——师生网上交流、探讨解答问题——实践活动成果评价与展示——学生在新的情境下进行价值评价、完成意义建构。

“人本—文本”教学体系下,思想政治教师要打破教材、走出课堂、突破讲授,师生在具体情境下开展协作会话,在教学相长中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意义建构”,实现教学目标。

[注释]

①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中学语文教学,2002(8):56.

②全,宋乃庆.建构主义的全息性概念与数学经验性教学模式[J].中国教育学刊,2003(5):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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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论文摘要:孔子音乐伦理思想在其孺家思想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是孔子儒家思想的支律和体现。究其产生的源头,音乐本身具备修身养性的“君子之气”,有着扬善弃恶的伦理功效,古代音乐在特殊的经济政治背景下又与政教礼制相通,具备了集中而有效率的伦理功用,而孔子的政治理想又需要传播载体和实戏途径,由此为孔子音乐伦理思想的形成提供了土壤。

孔子一生乐于学习,多才多艺。在音乐方面,不仅会击馨、鼓瑟,还会弹琴、唱歌和作曲,对音乐的学习和感悟一生都处在痴迷当中。《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适齐,……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在学习音乐技艺的同时,孔子更多地追求音乐的内在“美”与“善”,把对音乐的体悟和尊祟融人儒家思想,融人一生的教育事业,融人对“仁”的修炼、传播,对“礼”与“和”的坚守、弘扬,形成了以“善”修身、辅助礼制规范、协调社会伦理关系乃至帮助治理国家的音乐伦理思想。这种音乐伦理思想之所以能够形成浸润了中国独特的传统文化,有着诸多必然性,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发力的结果。

一、音乐的“君子之气”使然

对于什么是音乐,儒家经典《礼记》中《乐记》有载,“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旎,谓之乐。”这大概是最早对音乐进行的客观解释,意思是说,音乐是人的情感对客观事物触发后的表现,是人内心活动的体现。把音乐分为声、音、乐三个层次,认为:“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惟君子为能知乐。”孺家认为只有君子才是能够真正欣赏音乐的人。换言之,正是因为君子具备了与音乐相通的特质,具备了“君子之气”,才能够领悟到“通伦理”的“乐”的内涵。这与孔子的音乐伦理思想是极其吻合的。孔子一生的教育生涯中,要求学生要修身养性,修仁修善,培养君子风度,在这一过程中又常以音乐为教育内容,认为音乐是士君子的必备修养。孔子通过自身对音乐技巧的学习,对音乐内涵的把握,以及对音乐之所以产生的思考发现,音乐之所以具备伦理价值,其首要原因在于音乐自身具备了“通伦理”的君子之气。

从孔子研习音乐的过程可以看出,音乐的君子之气对孔子音乐伦理思想的形成具有极大的启蒙意义。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日:‘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日:‘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而远志焉。日:‘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日:‘师盖云《文王操》也!’”从得其曲到得其数,从得其数到得其志,从得其志最后到得其为人,孔子把音乐的内涵进行了拟人的描述,认识到音乐蕴涵了“数”、“志”、“为人”,这与孔子倡导的儒家思想中“君子”的核心形象十分接近。“数”我们可以理解为音乐本身的技巧,“志”则是音乐所蕴涵的客观情感和道德倾向,而“为人”则是受音乐的熏陶,感受音乐内涵后对修身处世的体会,对自身约束和鞭策的行为规范,这正是孔子在教育学生过程中所遵循的。孔子在教育学生时运用了乐的“君子”之气。如:“子路间成人。子日:‘若减武仲之知,公绰之不欲,下庄子之勇,冉求之艺,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认为乐有涵养德性,塑造完美人格的作用。孔子还说:“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强调乐有善民心、厚民风、淳民德的作用,能够帮助安定邦国。在孔子看来,君子是具有感召力的,真正的君子应该是能够一呼百应的,这在音乐身上也得到了印证。孔子恰恰又有身临其境的经历,对音乐的“君子之气”体会更为深刻。当年他遭厄于陈、蔡之间时,“孔子弦歌”,子路“援戚而舞,三终而出。明日,免于厄”。他过匡地时,匡人简子以甲士围之。“子路弹琴而歌,孔子和之,曲之终,匡人解甲而罢。”

音乐的“君子”之气让孔子深信不疑的另一个原因体现在孔子对“郑卫之音”的厌恶。“郑卫之音”是我国周代郑国和卫国一带的民间歌舞音乐,其内容多为表现男女青年互赠香草表示爱情,被贬为“乱世之音”。孔子曾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郑声”、“放郑声”等观点。在孔子看来,正是“郑卫之音”放弃了音乐该有的“君子”之气,才使得这一时期社会动荡不安、民风混乱,甚至导致了一个朝代的灭亡。尽管这一观点并非妥当,但却坚定了孔子对音乐“君子”之气的推崇。

二、古代音乐与政教、礼制呼应的催发

《乐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其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正因为音乐是发乎情、动乎心,所以其情感的欢快、怨恨、恼怒和忧思能够更多的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大环境。在太平社会,音乐是安详而欢乐的,其政治便是和谐的;混乱社会的音乐怨恨而恼怒,其政治是紊乱的;亡国的音乐哀伤而优思,其人民的生活也是困苦的。严格地说,在春秋战国这样一个时代,社会是以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为核心内容的,强调的是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政治与礼制是相通的,而音乐又是与政治、礼制相通,并服务于政治和礼制。究其根本,从古代音乐形成的历史背景及所承担的使命上可窥一斑。

音乐是属于精神生活的,而人们对精神生活的渴求大多建立在对物质生活的满足上。古代音乐与统治阶级进行歌功颂德的需要密不可分,最早使用在宗教或祭祀活动上的音乐逐渐成为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工具。在文武周公时代,统治者们发现要巩固政权,必须要有强大的精神支柱,而音乐在社会精神消费品比较单一的情况下,具有极为高尚的地位,也便于流传、普及和接受,于是开始制定统一的典章礼制,把音乐纳人礼制的范畴,从国家大典到民间丧嫁都配上与这些礼仪活动相适应的音乐舞曲。把音乐的等级与“礼”的等级相挂钩,而“礼”的等级所反映的正是充满阶级性的政治制度:用等级分明的音乐来昭示“礼”的神圣,以对等级森严的“礼”的遵循来构建一种社会秩序,从而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目的。事实上,古代音乐在这种背景下的使命远不止音乐本身的“君子”之魅,更多的是对人们是否亦步亦趋地遵循礼制规范的考察,是统治阶级手中的一杆称。孔子深谙音乐在与政教、礼制呼应下,具有了辅助礼制规范、协调社会伦理关系的作用,因而坚定地践行着古代音乐的特殊使命。因此,“在孔学里,乐与礼几乎居有同样的位置”。

《论语·八情》载,“孔子谓季氏,‘八倩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孔子之所以发出如此愤慨的声音,是因为古代音乐所具有的政治使命和礼制规范使然。依周礼,八人一行为一借,“八份”这种音乐,是由八行组成,共六十四人,是专门给天子欣赏而作的最高级别的歌舞,诸侯享用六情即六行共四十八人的舞曲,大夫则只可以欣赏四情的歌舞。季氏只是鲁国当权的卿大夫,他以卿大夫的身份去享受天子才能享受的音乐,对于孔子来说是无法容忍的。对“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孔子同样表示了不满,孔子认为《雍》应该而且只能是天子祭祀祖先时才唱的,如此违反礼制也是大大的不敬和无道。显然,音乐与政教、礼制相呼应所产生的作用,对催发孔子音乐伦理思想有着莫大的关系。

三、孔子政治理想的诉求

孔子对周礼十分推崇。他说:“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认为周朝的典章制度汲取了夏商两代的精华,并在其基础上有所发展,更为完善。然而,孔子生活在春秋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的乱世之中,各诸侯国纷纷以征伐手段发动战争,导致社会动荡不安,使周朝那种井然有序的政治、经济、文化局面崩溃瓦解,更是出现了如季平子、季氏等本该更为严格遵守礼制的权贵滥用礼仪的现象,这都让孔子痛心不已。

第7篇

【关键词】社会组织 社会治理 法治

一、社会治理的基本理论

(一)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是对于社会服务及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领导、决策与规制。我国学者俞可平认为,社会治理包括社会管理和社会自治两重基本形式。全球治理委员会对社会治理进行了较为权威的定义:“治理是各种机构或个人管理其共同事务多方面的总和,调解不同利益主体并相互合作实现目标的持续过程。既包括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为实现共同目标而达成的非正式的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要求,这些要求体现了我国对治理主体从依靠党委政府到协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多元化的要求,对治理对象从不同方面到不同层次利益的广泛化的要求,以及对治理手段多样化的要求,这是社会治理理念在中国的本土化和具体化。

(二)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目标,随后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目标,对此可以进行如下的解读: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应该是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的,不可以逾越法律的范围。所谓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也就是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依照法律进行,社会治理必须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中来。法律应该保障社会治理创新,这样才能保证创新社会治理的权威性、合法性以及持续性。

二、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与社会组织的关系

自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进入了高速转型时期,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情况。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大众对公共事务有着越来越高的关注度与参与度,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的社会化的结果。随着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过去高度集中和高度组织化的“政府统管一切”的社会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因此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已经势在必行。如何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我们可以从法治和社会组织两个方面入手破解。社会治理的创新,是在法治的前提下的创新,即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必须以社会组织作为突破点,在法律体系内,依法组建成立社会组织并鼓励其参加各类社会治理活动,以协调社会、市场与政府三者间的关系。

(一)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重要参与主体

由于我国现代化建设起步时间较晚,人口众多,所以政府仍然是目前最主要和最有力的社会治理主体。但是这也导致了我国政府职能的无限扩张,造成了政府部门机构臃肿,服务质量不高,社会治理效率低下等负面影响。反观社会组织,虽然不同的社会组织的作用和目标都各不相同,但是其建立和运作的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弥补市场的失灵和政府的不足,许多公共事务如果可以通过社会组织来处理,往往能以更好地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二)发展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本身的要求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目标,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并且强调了社会组织对于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运作制度的要求表明发展社会组织本身就是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就必须将社会组织也纳入到法律的框架中。

无论是政府的社会治理还是社会的社会治理都是在法治的前提下进行的。建设有限政府不仅仅是出于发展社会组织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也是法治本身的要求;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地发挥其社会治理的作用,既需要法律给予制度上的保障,也不得逾越出法治的围墙。

三、发展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意义

现代治理理论要求,实施有效的管理所需要的资源是分散在各中社会主体之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各种社会力量应该是互相协作的关系,多方社会力量应该通过多种管理手段进行合作,共同履行社会治理的义务,唯有这样才能最大的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就我国目前的现状而言,社会治理依然过分倚重政府的力量,并且存在政府对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理念有误的问题。有一些政府部门或行政官员对于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的认识存在偏差,依然存在着 “社会管理”和“大政府”的社会管理观念。社会管理强调的是以政府作为单一主体的管理行为,其运作的核心是政府权力,行政手段的运用具有明显的强制性,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模式。而社会治理则区别于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管理理念是服务与公正,它要求社会不同主体与力量之间协商合作,一方面要激活私营部门与公民社会的活力与自主性,一方面又要保证其对公众负责。

政府是传统管理体制中唯一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的主体,而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责任的主体应该是多元化的,包括政府、社会和公民,缺少了民众的参与和认同,社会组织就难以有效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离不开公民意识的培养。在国家权力向社会回归、还政于民的过程中,能否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加强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领域的合作管理,能否实现真正的善治,关键在于公民是否自愿合作并对社会治理模式产生自觉认同。社会组织发展的基础是公民精神,所以当民众意识到自己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公共利益与自己密切相关,自己有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才会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公民意识是发展社会组织的必要条件,而社会组织则是培养公民意识的重要条件。发展社会组织可以为公民精神的培养提供土壤,限制政府权力的扩张,是实现我国社会治理创新法治化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俞可平.更加重视社会自治[J].人民论坛,2011,(6).

第8篇

公益原则是一项被多国公认的、重要的法律原则,在行政许可法上如何体现关系到法的完整性和社会安定。遗憾的是我国的行政许可法不但没有对公益原则予以明确规定,而且鲜有文章对行政许可公益性原则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对其概念、内容概述,提出在行政许可法中树立公益原则意义。

关键词:

行政许可;公益原则;内涵;意义

行政许可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家行政管理的手段,从设定开始,经过实施、监督检查程序,最后到法律责任的追究,有着自己一套完整的体系,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201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行的十二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政府职能从管制型向服务型、法治型转变、极力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对行政许可公益原则的研究就非常有必要。

一、公益原则概述

(一)问题的提出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进行事前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行政许可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进行协调。既然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进行平衡,因为行政许可往往是对公共事务的处理,所以就涉及到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平衡。那么到底应该怎么掌握这样的一个平衡点呢?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法律制度之间是不是有相同的原则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指导呢?通过对德国、日本、美国的行政许可原则汇总、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公益原则是共通的。在美国,所有的行政许可必须遵循公益原则;在德国,公益原则是许可的基础;在日本,行政均应从公益的角度进行判断①。反观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可以看出,虽然我们并没有公益原则肯定为基本原则,但是我们法律条文中却有关于公益原则的表述。那么对于我国的公益原则应该怎样理解?

(二)公益原则的内涵

公益原则,是被法学界公认的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对公益原则的概念内涵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归纳下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公益等同于公共利益。以“公共利益简称公益”②观点为代表,这也是绝大多数学者支持的观点。因为将公益归结为公共利益的简称,这样就可以将行政许可法法与宪法的公共利益概念统一,从而体现出行政法与宪法在法律体系上的紧密关系。即使认同公益是公共利益的简称,但是,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有人则认为公共利益是“社会共同的、整体的、综合的和理性的利益”;有人认为“公共利益是集体利益,集体可大可小”;有的人认为“公共利益是每个个人利益的总和”。第二种观点认为公益具有两种涵义:一是“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公共利益的事项”。二是对“以实现公益为目的对行政相对人权利和自由的解禁”③。从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意义两个不同的方面对公益原则概念进行了表述,让我们更容易理解,也对于第一种观点进行了升华。第三种观点是与前苏联刑事诉讼中的公益原则相关联。认为公益含义是“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样一来,公益原则把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都进行了融合,范围更加宽泛。三种观点相比较而言,第一种结合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中关于“公共利益”的概念内涵,使这一法律概念显得更系统,但是并没有体现出“公共利益”在行政许可法原则中的特点;第二种观点除了吸收第一种观点的同时,突出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保护,更加全面,缺点就是略显笼统;第三种则显得更没有说服力,有照搬刑事诉讼中公共利益概念的嫌疑。结合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认为确定公益原则的概念内涵应该从以下三点入手:首先,应该从字面意义的层次进行解析。法律是由句子来表达,而句子都是由词语构成。我国汉语文化博大精深,同样的词语放在不同的法律环境下会有不同的含义。公益,从字面上理解,公为公共、大家而与个人相对,益为利益、权益,公益即为社会公共的利益。其次,应该从《行政许可法》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层次进行理解。加入WTO后市场经济变化为立法背景;《行政许可法》对于立法目的也有准确的规范。最后,应该以《宪法》对于相关原则的规定为依据。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是其他部门法立法的根据。应该根据宪法中公共利益的相关立法精神确定公益原则的内涵。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公益原则概念有以下三点;第一,公益原则包含公共利益而不限于公共利益,还应包含社会秩序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在内;第二,公益原则应该是一个具有浮动性的原则,根据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等不同程序而有所变化。不能将公益原则限定在一个范围而通用整个行政许可行为;第三,公益原则应该更加体现社会主义“以人为本”的法治理念。

(三)公益原则的意义

行政许可法公益原则的确立和完善,在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的今天,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首先,从行政法的作用来讲,有利于限制行政权,维护公民个人权利。行政法有“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力”的作用。④不管是“控权论”对控权作用的推崇还是“平衡论”对平衡双方权利作用的强调,两者都不否认的是:公权力和私权利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关系,任何一方的扩大必定以另一方的削弱为代价。也就是说,行政主体为了公共行政事务的顺利开展,一定会对公民个人的权利有所限制。正是为了防止对公民个人权利的无限度的侵犯,需要行政法对行政权进行规范从而维护公民的私权利。公益原则的确立和完善,正是对行政权的规范给予原则性的指导,划定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合理的界限,从而实现公权力与私权利共同和谐发展。

其次,从行政许可法法律体系来讲,有利于行政许可法法律体系的完善。现行行政许可法的法律原则体系中,没有一个原则是从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角度入手,对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平衡进行规范。确立公益原则就补上了这一漏洞,有利于促进行政许可法律原则的完善。现行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规则体系中,很多法律规则已经不适应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如果此时能够用公益原则对政府管制与市场经济发展进行权衡,适应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市场经济适当放宽约束,必定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长足、有效的发展。再次,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新一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管是在市场监管方面、社会管理方面还是公共服务方面继续简政放权,积极推动政府向有限型、服务型、法治型转变。更加凸显了政府放权服务于人民群众、切实以人为本的方针与理念。这对于行政许可这一行政行为也有很大的指导性意义,尤其是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公益原则为指导切实进行行政许可就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和趋势。“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其实就是公益原则的要求,政府遵循了公益原则也就实践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公益原则的确立的确能够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根于具体法律条文、践行于具体行政行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最后,从国际角度来讲,有利于推动全球化进程。全球化不仅表现在经济上,也表现在法律制度上。法律制度具有相对独立性,当然可以表现为属于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相互借鉴、吸收和移植。行政许可作为一种行政行为,或者表现为一种政府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并不是为我国所独有,如上文所述美国、德国、日本的行政许可中都有公益原则。虽然这三个国家的行政许可的公益原则表现不尽相同,但是,大同小异的原则足以给我们以启发,真的需要用公益性原则来促进《行政许可法》的完善,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行政许可不仅仅是行政程序法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的具体行政行为,还是链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在民众求逐渐多样化的今天,相对“死板”的行政许可制度的落后性越来越被放大,只有在《行政许可法》中明确公益原则的地位,从民众角度出发,更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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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学生主体地位;学生主体性;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36-020-02

现代教育学理论充分肯定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认为学生既是学习的主体,也是教育的主体,并认为社会调查等实践教学形式能充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现实中,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实效却不容乐观,存在观念认识、实施操作、管理评价等层面的问题,其结果则影响了学生参与实践教学和教师组织开展实践教学的积极性。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将高素质、技能型、应用性、创新性作为所要培养的人才的基本特征,充分挖掘实践教学的潜力,无疑有助于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究中,我们得出一个结论,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关键。

一、同类研究关于实践教学中存在问题的综述

1、有研究者指出,直至目前仍存在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认识不足,甚至有不少误区。如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建章立制不够健全,其实施仍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学者李敏昌、黎见春指出,实践教学常常因教师、领导、财力、场所等主观和客观因素影响时断时续,还不能作为一种必要的、经常性的教学环节来开展。

2、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的形式、方式方面,由于研究不够,实施不深入,不少实践教学的实施只在初始层面上徘徊,达不到实践教学应有的教育教学效果。例如实践教学停留在参观层面、布置学生写个心得体会就算完成了实践教学;也有因为实践教学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因而沦为只注重形式为活动而活动的“无核化”“空心化”的实践教学;不注意研究和结合当地实际和特色,开发实践教学资源等问题。

3、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过程的管理和学习评价方面,相应的操作和管理规范,尚未普遍地建立起来。比较多的实施者仍然只关注和评价实践学习的结果、对实践学习的过程缺少评价、评价不足或根本不评价过程,例如对学生在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的态度和体验、实践教学要求落实的程度、在素质和能力方面得到的提高等方面评价不足、或没有评价。评价不足、无评价、无激励,其负面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4、其他方面的制约性因素:实践教学开展的时间、场所的选择、经费及交通工具等资源支持的程度,还不足以使在校生全覆盖地开展实践教学。

综上所述现象和问题,会发现这些实践教学中缺乏一个中心(内核)。本文认为这个内核就是学生主体的理念。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本质上体现一种新型的教学观和教学形式,由于长期固化的认识和认识误区,使我们不能清晰地认识它的本质、内涵,制约了其功能的发挥。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本质上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组织形式

充分理解实践教学的内涵,是拓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新局面的前提。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指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教学活动的中心,组织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的学生主体教学活动,以任务为导引、以实践活动带动实践教学项目的开展,以激励学生主体积极性的发挥,帮助、促进学生建构新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整体提高和全面发展的教学形式、教学类型。以下从三个方面诠释。

1、以学生为教学活动的中心

传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忽视或不去研究教学活动的复杂性、德育环境的复杂性,带有一种“教育者中心”“教材中心”“知识中心”思维,担心“以受教育者为中心”会削弱、影响教育者的权威,会削弱、降低教育的方向性、严肃性。然而“灌输式”教育的不足已越来越明显,随着受教育者的外在的生活环境日益变得开放、丰富、多元化以及变动频率更快,受教育者内在的诸多特征也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他们中的多数内心体验丰富、敏感、自信但也带有更多的疑惑。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实惠、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冲突,人们同时面对多重信息、多种价值元素等多元文化,如果不在教育理念中让受教育者回归主体地位,不以平等对话的方式,引导受教育者做鉴别和选择,而仍固守传统的观念和方法,则会影响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效果。

夸美纽斯认为,教师要依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想方设法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建构主义教学观认为教学中有两个主体在活动,一方面强调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另一方面也重视教师的指导作用。教师是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教师的主体作用在于,将学习者放在教学主体的地位,通过依循学习者的心理发展规律创设情境,“激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催化”学生新旧知识和经验之间的联系,“引导”学生走出迷思,“促进”学生提升能力、完善人格,协助学生主动建构新知识。

2、教学活动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

传统教学观轻视研究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的培养,忽视学生主动的、积极的思维参与,压抑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压抑了学生个性的发展。

在现代教学论视域下,教学活动要“使学生成为具有创造性的人,具有一种创造性的人格,并总是处在创造过程之中”。所谓教育性,就是教学活动应给予受教育者方向性的引导;这里的创造性是指受教育者在接受教育后应具有的人格特征;实践性则是指教学活动本身的特性、特质,它是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统一的。

3、学生主体

传统教学观忽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和学生个性的发展,不重视激发学生学习的内在驱动力,使学生成为了教学活动的被动接受者。这样的方式方法下进行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很难经受复杂多样的社会生活的挑战和考验。

建构主义提倡教学活动中有两个主体,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活动。创设情境,“激活”“催化”“促进”“引导”对受教育者来说影响是深远的。只有当学生调动起并充分发挥自身主体的能动性、主动性时,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活动预设的目标才有充分的实现条件。

为建构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组织形式,本文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需要实现如下转变。

第一,教学内容设计方法的转变。树立一个观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思想政治理论教学+思想政治理论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不应该分离。要求用整体设计的视角和方法,将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纳入整门课程内容的规划中,使实践教学不仅仅作为一门课程局部的环节、而是作为整门课程教学效果最终实现的因素来把握,并以此整合一切可以运用的教学资源,使教学形式多样化。

第二,教师角色的转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从单一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管理者、引导者、协商者,实现向立体角色转化,从多个角度对受教育者产生影响。

第三,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本文认为这应该作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的基本教学理念、教学内容设计的基本原则。

当今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视度已然越来越高了。实现教学观念的转变,提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组织形式,就是为了更好地创造条件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

三、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是落实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关键

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包含一种崭新的教学观念和崭新的教学形式,其实现的关键,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设计中、尤其是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皮亚杰在《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一书中指出:学习不应被看成是学习者对于教师的授予知识的被动接受,而是学习者以自身已有的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主动的建构活动。具体来说,他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一定的社会性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等)的帮助,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所谓“一定的情境”,在本文视域下就是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一系列实施活动的设计,设计者(教师)在诸多环节中巧妙地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帮助学生完成意义的主动建构,从而实现教学目的。

以下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从设计到实施的几个关键环节,谈谈学生主体地位实现的一些方法。

其一,在对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整体设计的阶段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建构主义学习观认为,学生学习的过程是在教师创设的情境下,借助已有的知识、经验,主动探索,积极交流,从而建构新的认知结构的过程。教师是实践教学设计的主体,必须本着帮助学生建构知识的目标,进行教学内容的设计和创设情境。整体设计中有几个关键环节需要宏观把握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内容及实现形式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办法,课程的具体设计,教学团队的建设及组织指导(师资状况的把握),教学资源的开发(包括取得学校的支持),教学实施效果及评价。

在整体规划环节中,设计者可以综合高职学生将来步入职场所需要具备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养,并把它们分解或整合到思想政治理论课(一门或三门课程)中,建立理论教学脉络,和实践教学模块,尤其要设计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连结方式。

教学过程中的管理,一是对学生的管理,其宗旨是使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并保持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引导学生自主地根据教学过程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包括实践教学分工负责的环节),并进行管理考核。二是对教学过程的管理,也就是对已经确定的教学规划一步一步地落实。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教师团队,可以是同专业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也可以是跨专业协作开展实践教学的教师。无论那种类型的教学团队,都需要进行团队建设,根据需要开展研讨,明确分工、任务和职责。团队共同进行教学资源的开发,也可以将其中某些环节和内容纳入与学生的共同研讨和开发中。

其二,在开放式的教学设计环节引导学习发挥主体作用。

设计者可以将课程教学单元设计成“半成品”,也即开放式的教学设计,将学生吸引进来,让学生共同参与并完善教学内容的设计,鼓励学生进行一定的教学资源开发。

建构主义学习观提倡在教师指导下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学习,既强调学习者的认知主体作用,又主张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主体作用。在这里教师是学习者意义建构的帮助者、促进者,学生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因而,吸引学生共同参与教学内容的设计,能够使学生获得比之传统教学情境更高的学习境界和学习心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学习的兴趣,激发学习的自信;通过这样的活动,学习内容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枯燥的了。

其三,在实践教学实施的环节充分突显学生的主体地位。

其前提是充分地做好实施实践教学的准备:①全员规划。将实践教学各活动环节细分,按实践教学学习团队分工,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在团队整体任务中负责并承担任务。②学生全盘实施所设计的实践教学活动;教师是幕后的指导、观察者、建议者、协助者和实践教学全盘情况的把握者,可以对实践教学实施“离岸操作”。

情境化学习理论认为,所有的学习都应该是情境化的,学习应该发生在真实的情境中;认为在真实环境中学习,有利于将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有效的应用到现实世界中去。因此,我们既可以创设学习情境,也可以将实践学习通过一定的准备放到真实的社会生活之中去。同时在情境化的学习中,创设机会使团队成员充分进行社会交互,有助于实现学习目的。作为教学内容的整体设计人,教师应该创设充分的时间空间,使学生能够在情境中享受充分的学习。

其四,在实践教学实施效果评价环节,使学生对其主体地位的认知进一步提升。

实践教学一个环节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总结和评价,可以通过团队汇报、个人心得、成果共享等形式,引导学生回顾实践教学经历,进行自我盘点。这一情境有利于促进学习者将自身的直观体验升华为认识。建议本着公开、透明、合理的基本原则,将实施成果的展示、分享,与实践教学实施效果和个人实施情况的评价结合进行,使成果分享过程再次成为学生相互学习的另一次新,使学生对下一轮实践进行有期待、有自我提升的目标。

教育家、哲学家怀特海在《教育的目的》中开篇直述:“文化是思想的活动,是对美和高尚情感的接收。我们要造就的是既有文化又掌握专门知识的人才。专业知识为他们奠定基础,而文化则像哲学和艺术一样将他们引向深奥高远之境。”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应有功能,对于培养全面发展的高职人才,无疑有着深远的意义。

本文为院内教改项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成果

参考文献:

[1] 郑振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体系初探――以广西师范学院社科部的教学实践为例.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1月.

[2] 李敏昌,黎见春.实施《概论》课实践教学的路径选择.教学方法研究,会议.

第10篇

关键词:自有品牌;品牌文化;文化机制;品牌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3-0115-04

一、文献回顾

近几年,国内外品牌理论研究不断深入。一是对品牌管理、品牌成长、品牌关系、品牌生态和品牌消费等方面的研究。如 Jay Weerawardena等(2006)认为,学习影响创新,创新影响品牌表现[1]; Tom Duncan和Sandra Moriarty(1998)认为,真正的品牌是存在于关系利益人的想法和内心中,并提出用“价值范畴”代替“价值链”的品牌关系研究新模式[2,3];王兴元(2004)提出了“名牌生态”的概念,在国内首次将生态学应用到营销领域[4]; Erdem和Swait(2004)检验了品牌可信度对考虑集的影响,发现高品牌可信度能够提高品牌进入消费者考虑集和被消费者最终选中的可能性[5]; Neelam Kinra(2006)在考察印度市场消费者后发现,民族优越感不会造成对外国品牌的敌意[6]。二是对品牌内涵、品牌文化等方面的研究。如Natalie Mizik和Robert Jacobson(2005)认为品牌是公司的全部表现[7];Philip Kotler(1997)认为品牌表达了六层含义,即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和使用者[8];周鲲鹏(2006)提出文化内涵是提升品牌附加值与产品竞争力的原动力,是品牌价值的核心资源[9];Carsten HerrmannPillath(2006)认为文化是经济的背面,文化要素和制度的变化使中国经济实力显著上升[10];韩庆祥、阮大伟(1999)提出名牌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提高品牌的文化含量、持续不断的广告宣传投入[11];周迪安(2000)认为在设计出口品牌名称时,认真深入地研究出口商品目的国的文化习俗、生活习惯、以及价值观念,则会使出口商品更容易为输入国消费者所接受[12]。

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一方面是从经济、管理、心理行为、生态的视角对品牌符号、品牌广告、品牌营销、品牌战略、品牌资产、品牌管理、品牌生态、品牌与消费者的关系及相关联的各种因素等进行研究,重点或放在外部或放在内部,对品牌的本质、内涵和发展认识不全面。因为,现代品牌的意义不仅在经济方面,而且在社会、文化等多个层面;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而且具有文化属性,它是文化与经济契合物,其内涵具有复杂性、丰富性与整体性。另一方面,即使承认品牌的文化属性,看到了品牌的本质是文化,提出要重视品牌的文化元素和文化对品牌的意义,但缺乏在文化对品牌的作用机理与品牌文化内涵形成方面的研究,品牌的文化属性决定其中有文化机制,包括作用机理和形成机制,只有认识、掌握其作用机理,才能深刻理解文化对品牌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形成品牌的文化内涵,以巨大的文化力来治理品牌,推动品牌思想、方法和技术创新。

二、品牌文化内涵的形成及文化对品牌的作用机理(一)品牌文化内涵的形成

品牌的文化内涵的形成是各种文化元素在品牌中有创造性的科学合理整合,是实现品牌的文化效应的前提和途径[13]。首先,在品牌的经营管理中必须要有文化理念。其次,有利于品牌价值提升的文化内涵是在集成不同的文化因素中形成的。一般地,品牌的文化内涵框架,包括科学文化结构和人文文化结构。科学文化结构包含以下元素:既有标准又有个性构成的产品文化,精致、安全、保障构成的品质文化,技术先进、原始创新构成的技术创新文化,全面、系统、科学构成的管理文化,高效、快捷构成的销售文化。人文文化结构包含的元素有:亲和、体验、关怀构成的情感文化,契约、诚实、守信构成的诚信文化,流行、新潮构成的时尚文化,尊重民族习俗、民族文化构成的民族文化,尊重信仰、遵守教规、避免文化冲突构成的宗教文化,承担社会责任、贡献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构成的社会文化,原创、原产构成的原产地文化,字符构成的标志文化,言语、视觉、听觉、途径与手段构成的传播文化。第三,品牌中不同文化元素的构成方式决定了其不同的精神与不同的特征。根据厂商、产品、服务特点和文化取向,在品牌设计、表现、传播、维护中科学组合文化元素,构筑文化内涵框架,并随着时代和文化的变化,在内涵上作适应性的调整或引导文化的变化。(二)文化对品牌的作用机理

从文化本性方面考察,文化对品牌的作用实质上是文化生产力的作用。构成社会运行的生产、消费等环节以及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都体现着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人类的发展过程,是文化与经济相互结合、相互制约、相互推动的过程,特别是随着文化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文化所具有的导向力、影响力、渗透力、辐射力和竞争力推动着整个产业、经济的发展和增长。文化注入品牌的过程是劳动过程,根据劳动价值理论,文化能够创造价值。所以,文化的本性是生产力,文化对品牌的作用财经理论与实践(双月刊)2007年第3期2007年第3期(总第147期)邓安球,黄新萍:我国自有品牌建设的文化缺失及其治理是文化的本性使然。因此,文化生产力已成为各个国家、产业、厂商和品牌的核心竞争力。

从厂商方面考察,文化对品牌的作用是消费决定生产和价值规律、竞争规律的作用。现代生产,不管是完全竞争还是非完全竞争条件下,基本规律是消费需求决定生产。现代消费,消费者对商品的消费在除了满足其物质意义上的基本消费以外,也是对文化的消费[14]。品牌易于传播,成为注入文化、传接文化的最佳载体。根据价值规律,文化创造的价值,将使品牌的价值增加,价格上升。竞争规律的作用也调节、刺激和推动着品牌价值的增值。所以,在产品、服务功能趋向同质下,厂商之间的竞争重心日益转向文化层面,品牌的文化优势带来竞争优势、规模效益和发展前景。同时,利用品牌的文化内涵来满足需求,是对“恩格尔法则”的运用,把文化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是对生产报酬递减规律的反制。

从消费者方面考察,文化对品牌的作用是商品(物质)边际效应递减、消费者剩余、人的需要层次向上发展等规律的作用。根据消费者对同一种商品的消费边际效应递减规律,要增加其消费,除了产品差异化外,应通过提高品牌的文化附加值来增加消费者的消费剩余。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的需要是依次向上发展的,因而对文化需要成为自觉,对内涵文化品牌的文化体验、情感享受、精神满足得以追求。只要品牌内涵的文化与人们的文化表达与文化需要一致,就会被认识、接受、忠诚和信仰。而且,文化群还将产生品牌消费的传播与连锁效应。

从国家方面考察,文化对品牌的作用是国家之间竞争规律的作用。以往都是硬实力的较量引起国家间的兴衰。现在,引起国家间兴衰的较量已不仅在硬实力方面,更主要的是在软实力方面。文化不仅是一种软实力,而且有助于硬实力的提升。所以,一些发达国家利用全球化,在国际上推广本国的文化,把蕴涵本国文化的品牌作为武器,争夺国际品牌市场和文化地盘,消解他国的品牌和文化。

因此,文化与品牌有内在联系和作用规律。文化决定着品牌的生命力、影响力、辐射力和竞争力,是品牌价值增值和品牌建设的基础和主要途径,是厂商目标实现的途径和机制;品牌是文化生产力作用的结果,是文化生产力效应的实现形式,品牌竞争表现为品牌所蕴含的文化竞争。二者既是经济关系,也是文化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推动。

三、我国自有品牌建设中的文化缺失

自有品牌劣势使我国国际竞争力低、国内竞争过分、经济增长粗放、发展面临瓶颈。2005年度世界品牌500强中,我国只有4个,且自有品牌出口不足10%。出口中外资企业占了58%以上的份额,占出口总额28.6%的高新技术产品中,近九成来自加工贸易和贴牌。出口企业拥有国内注册商标的不到20%,拥有国外注册商标的不到5%,50个著名品牌中有53.2%以上没有在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香港注册商标,其中又有10%以非中国商标所有人的名义注册。世界500强企业的年销售额达到250~300亿美元,我国的品牌榜首海尔2005年营业额仅为129.88亿美元。我国企业的品牌生命力一般2~7年。世界品牌的价值在商品价值链上所占的比重超过产品本身价值数倍,我国品牌所占的比重很小,因而有中国平均出口一件衬衣只能赚0.3美元,出口8亿件衬衣的利润才能购买一架空客A380飞机的说法。所以,相对我国目前有170多类产品的产量居世界第一位和出口第三的状况,可以说是制造大国、出口大国、品牌小国。品牌竞争和品牌消费时代,单纯靠物廉价美支撑不了长期的竞争和全球化的竞争,也支撑不了可持续发展。国内市场没有品牌或品牌一般势必使企业进入门槛降低,供给过剩,造成国内市场过分竞争,企业进而实行粗放经营。品牌劣势势必导致产品国际竞争力低,产品附加值低、效益差,企业生命力短。

我国自有品牌处于劣势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品牌文化的缺失。主要表现在,品牌设计仅把品牌当作区分的标记和符号,品牌命名或简单无意义,或难以理解、释义,出口品牌命名或将中文名称原原本本地译成英语,或模仿名牌,没有个性化创意和联想,没有文化色彩、文化品位和流行元素,有些翻译不符当地的风俗习惯,有违当地的民族文化,消费者不认同;品牌传播营销单纯诉求产品功能作用,采取狂轰乱炸的功能、价格广告策略,追求名人效应,缺乏品牌文化内涵诉求和文化思想传递,缺乏人性化的文化关怀和温暖;注重产品服务,不注重品牌维护,究其深层次原因,一是文化理念和品牌文化意识不强,纯经济思维和价格、利润意识较强,缺乏文化与品牌的深层次结合研究,缺少宣传和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关注、支持和参与少,支持政策不到位,因而品牌与文化相结合的实践极少,品牌的文化机制没有形成,文化作用没有发挥,只有海尔、联想、宝钢、五粮液、波司登等极少数企业在实践用文化再造品牌,因此,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竞争力。二是适合我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文化思想基础还没有全面夯实。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时间不长,很多方面在模仿学习发达国家,存在着“文化虚无主义”、短视的功利主义,无视文化的意义、价值和力量,使我国经济、商品的兴起与文化、品牌建设不同步,加之我国文化还缺少足够的世界辐射力与影响力。三是品牌建设存在许多问题。拼价格,不注重品牌文化价值的附加和文化层次的竞争,市场和消费者认同程度低;急功近利,重快不重好,把品牌当作卖点、热点,制造卖点、跟随热点,欺骗消费者;满足于贴牌加工装配,造成国外强势品牌和文化对我国的影响和冲击;知识产权保护薄弱,长期拥有和经营的传统品牌已日趋衰落或消失,对自有品牌、自有文化和费用高、难度大、需要几年到几十年的品牌建设没有信心和积极性;单纯模仿世界名牌的打造方法和手段,不重视自有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发挥,没有文化特色;不问产品销往何处,对目标市场的特殊文化因素和文化背景、文化环境忽略或未进行仔细深入的了解,使品牌的文化价值取向偏离。四是教育和培训方面的缺陷,使企业缺乏既懂市场又懂文化、品牌知识的人才。五是人工成本提高、原料能源上涨、人民币升值、市场竞争加剧,使生存和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文化与品牌建设被挤压。

四、对我国自有品牌建设中文化缺失的治理措施

品牌与文化相互作用机理所揭示的内在联系和规律,为我国当前自有品牌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是我们利用文化持久生命力和巨大作用力治理品牌的根本途径。

(一)树立品牌的文化理念和意识

适应时代性和世界性的思潮,改变“文化虚无主义”和急功近利思维,以人为本,树立重视和加强文化建设的文化观,树立文化是生产力和文化是品牌建设之本的理念。正确认识品牌的文化价值所在,充分意识到,当今世界,不仅知识、信息商品具有文化信息功能,而且传统意义上的商品也日益赋予文化信息功能;人们不仅追求物美价廉、物有所值的会计价值、经济价值,而且日益追求体验、感受文化品位、文化价值;品牌不仅有着物质特性,而且日益向着精神文化特性转变,物质特性的品牌正日益被精神文化特性的品牌所征服;品牌不仅是有形价值的充分利用,而且是无形价值的充分发挥;品牌不仅要适应国内文化的需要,而且要适应全球文化大潮的需要;厂商不仅要重视品牌文化、产品文化、厂商文化,而且更要实现三者与社会文化、全球文化的结合。(二)加强品牌的文化机制建设

品牌的文化取向和机制是品牌建设的重心,它所诉求的文化及其机制必须是科学的、理性的、先进的。根据品牌民族化、国际化、本土化、多元化、人性化的发展趋势,通过民族文化、国际文化、历史文化、现代文化创造性的整合和集成,建立积极向上健康科学的、适应历史潮流、推动社会前进、反映时代要求、代表未来发展方向、富有国际吸引力的品牌文化,并把国家、民族的文化作为根底,从对世界有影响的传统文化思想中获得创意。树立一个承担社会责任、关注人文、保护环境、讲诚信、不违规、不侵权的形象,创建能引起消费者共鸣的强调服务社会、以人为本、人的全面发展的品牌。全球化和不同文化背景为品牌国际化提供了新机会,除了要了解、分析、研究国外市场经济因素外,还要掌握它们的文化特征,设计和传播能得到文化认同和包容的品牌,即使高科技产品也不能超越文化和文化差异,在“引进来”、“走出去”进行合资、兼并、收购时,从文化着手实施品牌的本土化策略。围绕品牌的核心文化进行传播,让消费者能够体会到品牌的文化内涵和个性,并着眼于文化氛围的建立,让消费者潜移默化地感染、接受这种文化,形成自己的文化群体。

(三)治理品牌文化建设的环境

建设有文化的品牌离不开体制、机制、资本和人才。要大力宣传品牌的文化意义和作用,积极引导厂商创建、发展、管理与保护具有文化内涵的品牌。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投入,推动一批有文化魅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使其发展壮大。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形成知识产权文化和制度;形成公平的品牌市场竞争文化和机制,减少交易成本;形成政府采购品牌制度,鼓励银行和保险提供融资和保险等,给予品牌产品出口便利。培养和积聚一批人才,加强品牌文化创新研究,掌握品牌和文化的发展动态。提高消费者文化素质,发挥传播媒介在文化认同的作用,引导消费的价值取向,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通过对外文化研讨、文化演出、文化教育、媒介传播、文化产品贸易等,在世界范围内推介中华文化,培植中华文化的土壤,树立一个蕴涵和平、友好、合作、和谐、发展的中华文化形象和国家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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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al Absence and Governance of Chinese Own BrandsDENG Anqiu1,2,HUANG Xiping3

(1.Management School,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Nanchang Jiangxi 330013,China;

2.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 and Technology,Changsha,Hunan 410004,China

3.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Trade,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Hunan 410079,China;)Abstract:There is inher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culture and brand. The cultural connotation of a brand is the reasonable integration of various cultural elements. Therefore, intensifying the cultural ideas of brand, strengthening brand's cultural mechanism and constructing correlative environment are the fundamental path and strategic measures to establish more and more our own sustainable brands.

第11篇

关键词:孔子;君子人格;五德;《论语》

中图分类号:G640?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47-0093-03

在《论语》中,君子既有“君之子”的原初意义,又被赋予了“仁义礼智信”等全新的德性内涵,是二者的统一体。本文认为,在孔子所设计的君子人格中,德性“君子”是身份“君子”的应有之义,是身份“君子”的人格特质。

一、孔子君子人格提出的背景

孔子处于战乱纷争的春秋晚期,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被诸侯争霸代替,礼崩乐坏的局面已然形成。所谓时势造英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孔子心怀天下,试图以“克己复礼”的方式,恢复各安本位的社会秩序。为建设其心目中的理想的社会,孔子创立了一套以“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并相应提出了“君子”这一理想人格。孔子本人的经历也是其建立君子人格理想的重要因素。孔子三岁丧父,与母相依为命,生活虽艰辛却十分好学,“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论语·为政》)精六艺,通古今,成为当时社会的全才。孔子以积极入世的精神,求谒仕途,曾先后任鲁国中都宰、大司寇,摄相事,使鲁国获得大治,后因“三桓”排挤离开故国,周游天下,希望得到诸侯国君的任用,却屡屡遭挫。但是,这样的处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其思想的发展。孔子“五十而知天命”,晚年致力于教育,打破传统君子与小人的界限,实行“有教无类”的德性教育,培养君子。君子作为孔子仁学思想体系中的重要概念,在《论语》中出现了107次之多,并以“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论语·学而》)开篇,又以“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论语·尧曰》)结篇。可以认为,孔子建立仁学思想的目的就是教育君子,培养君子的德性人格。

二、君子人格的内涵

孔子所说的“君子”具有双重意义:一是身份君子,二是德性君子,是位格与人格的统一。

(一)德位一致的君子人格基本内涵

从君子一词的由来看,是“君”与“子”的合称,“君”的上部是“尹”,表示治理,下部是“口”,表示命令,合起来是指发号施令、治理国家的人。“子”是对男子的尊称、美称,君子就是对当时为政者的尊称。君子一词广泛出现在《诗经》、《尚书》、《周易》等先秦著作中,表明在孔子之前该词已流行,是身份和地位的代称。但君子的内涵到孔子时已确定发展为两层意义,并开始从传统的身份转向德性人格。纵观《论语》,君子和小人的对举共有18处,其中标明为地位差异的有四处,标明为德性差异的有四处,其余均含身份和德性的两重意义。这正是孔子君子思想与前不同的意义所在。面对当时有君子之位而无君子之德、有君子之德而无君子之位的“德”“位”两分的现实窘境,孔子希望通过人格培养,使有德者必有其位,有位者必有其德。孔子说:“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论语·先进》)在先于君子学习礼乐的野人(小人),与后学习礼乐的世袭君子(卿大夫子弟)之间,孔子更愿意选择前者,这符合其“学而优则仕”的主张。孔子打破传统的君子与小人的身份界限,实行“有教无类”,培养德性君子。从中可以看出,孔子的“德位一体、德先德本”的君子人格理念已然确立。

(二)德性视野中的君子人格体系:仁义礼智信

《论语》论及君子应该具备的人格素质非常丰富,有仁、孝、悌、义、忠、恕、礼、智、勇、恭、宽、信、敏、惠等。本文着重从后来成型的“五常”即五种基本的人格素质方面进行论述。“五常”虽在后代成型,但在《论语》中已有相当的分量。

1.君子之德,仁爱为本。在《论语》中,仁字出现了109次,是使用频率最高的词,仁是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也是君子人格最基础的内涵。君子人格的其他方面都是围绕仁而展开的。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君子之道,以仁为本。“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作为君子,不能须臾离开仁,仁就是君子人格的最根本。

什么是仁?孔门许多弟子都曾向孔子请教,本着因材施教理念,孔子对不同的学生给予了不同回答,其中对樊迟的回答最经典。“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仁就是“爱(他)人”,但“爱人”的说法很笼统,具体化后就是曾参的一句话:“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夫子之道就是仁道,忠恕是仁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内容。忠与恕,简要言之就是推己及人,忠的推己及人强调的是“为人谋”,恕的推己及人强调的是不要强加于人,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将心比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不要强加于人;从更高层次看,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爱人如己,自己欲立足于社会,也使别人能立足于社会,自己要发达人生,也使别人能发达人生,在立人中立己,在达人中达己。

2.义利之辩,义以为上。在《论语》中,义被谈及的次数也不在少数。子曰:“君子义以为质”。(《论语·卫灵公》)何为义?《礼记·中庸》解释:“义者,宜也”,义即合宜适当的意思。

君子行事应以合宜为度,义实际上是君子行为的价值标准,更准确说就是心中固有的道德价值观,正如朱熹所解释:“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四书章句集注》)可见义是君子人格的重要德目之一。

孔子论义常与利相提。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然而这句耳熟能详的话,常被人引用作为批判儒家讲义而不讲利的证据。其实孔子并不反对利,在孔子那里二者是统一的。子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论语·里仁》)孔子承认对利欲追求是人性使然,孔子甚至以自己为例:“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篇》)但孔子也强调,在追求利欲时必须以道义作为准则,“见利思义”,“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论语·宪问篇》)

孔子没有把义与利绝对对立起来,只是强调二者中要优先考虑义,求利时心里首先想的是公众的利益,这是“喻于义”的真正意义。“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说的是君子行“德政”,考虑的是国家和社会等的公利,小人想的是获得小恩小惠,考虑的是个人和家庭的私利。作为德位一体的君子,显然要把义摆在利的前面。事实上,当先行其义时,利也随之而来。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篇》)学习道德仁义,就能得到俸禄,因此,君子的追求不在谋食忧贫上,应该在谋道忧道上,即对义的追求上。君子坚持“义以为上”的原则,最终能义利双得。

3.仁智不二,智者不惑。君子既是仁者也是智者,智在《论语》中一般作知。子曰“知者利仁”,(《论语·里仁》)有智者能补益其仁德,丰富其仁德。智是君子人格的重要品质。

子曰:“知者不惑”,(《论语·子罕》)这里所说的智是明是非、辨善恶,所以智是一种道德辨识能力。具体说体现在“贵知己、善识人”上。“贵知己”是对自我的认识。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孔子教育弟子对自己要有清楚认识,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就是智慧。智又体现在“识人”上。“樊迟问知,子曰知人”,(《论语·颜渊》)樊迟仍未明白,孔子进而解释:“举直错诸枉”,能识别谁正直并提拔他,放置于邪恶人之上。孔子认为,君子管理国家,如能“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若“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论语·为政》)由此足以看出,智是能够分清是非曲直,而且能以长远眼光看到长远利益的能力,是君子应该具备的素质。

4.信为立本,信以成之。孔子强调,在仁的基础上君子要有信。“信,诚也”,“诚者,实也”。(许慎《说文解字》)诚多指内向性追求,所谓内诚于心;信是诚的外化,所谓外信于行。

孔子言信,是内诚和外信的统一。信的第一表现是言必信实,即说出的话要真实。孔子反感花言巧语:“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因为巧言与君子人格相悖;其次,信表现为言必信守。子贡请教如何成为君子时,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为政》)说过的话、许下的诺言都应兑现;信还表现为言必谨信。子曰“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论语·子路》)即君子的措辞不能苟且马虎,如此则能:“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论语·里仁》)言语不轻易出口,就怕自己的行动跟不上。信是君子立身于世的重要德行。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君子是社会的管理者和标杆人物,信的德品显得尤为重要。子贡问怎样治理政事,“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孔子把信看得比死还重要,由此可见,信乃君子立身之本。

5.礼为行本,礼以行之。面对当时礼崩乐坏的现实状况,孔子提出了“克己复礼”的政治主张。子曰:“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礼记·仲尼燕居》)礼是君子做事的方式和行为准则。孔子认为,君子的行为要以礼为规范,无礼不成方圆。没有礼,一些好的德行也会变得极端,所谓“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季氏》)“仁、义、知、信”等君子之德都要通过“礼”来实现。那么,怎样礼以行之呢?“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礼的运用以和谐、有度最为可贵,也是在孔子在《礼记》中一再强调的中庸之道。子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礼记·中庸》)君子的中庸之道,是随时做到适中有度,无过无不及。当然孔子强调的礼是“心礼”和“行礼”的统一。真正的礼既有内心礼敬的态度,又有外在行为的恭敬,如果只有内心的敬而行为不合乎礼的要求,便是粗野;如果只流于外表恭顺而内心不知礼,便是花言巧语,所谓“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礼记·仲尼燕居》)

孔子对君子人格的构建,突破了君子身份的原始含义,赋予了君子全新的意义,使其向“德性君子”靠近。面对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在“在位者”无德和“有德者”无位的现象面前,孔子为社会提供了君子这一道德修养目标,致力于培养德位一致的新型君子。孔子要求君子必须具备“仁、义、礼、智、信”五大最基本道德素质。君子人格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内容丰富且具有活力的资源,为当代中国人的人格塑造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典范,对提高国民素质有着的现实参照意义。

参考文献:

[1]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潜苗金.礼记译注[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

第12篇

迈向一种新社会公共性

中国社会原有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一种政府管理社会的一元化模式,这个模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而形成的“伦理本位”的社会结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是“差序格局”的交往纽带。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人们主要关心的是血亲关系网络,而对于血亲之外的社会公共领域内的事情缺少足够的参与。但是,一个社会的构建最需要的恰恰是这种超越了简单血亲关系的交往格局,政府便承担起了维系社会生活公共领域的职责,即政府是社会公共性的最重要的承担者。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成为了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公共领域的唯一承担者。一方面,政府财政面临巨大的压力,使得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改革面临经费不足,管理缺位等诸多难题;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些领域获得了过多的控制权,不利于相关社会组织群体充分发挥能动性,参与更为广泛的社会实践,降低了管理的效率和针对性,甚至造成了一种政府管理越位的情况。种种情况汇集到一起,就构成了现实中不和谐的情况。

因此,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打破原有的社会一元治理模式,打破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性唯一承担者的地位,广泛吸收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共性建设,充分发挥各群体的积极潜能,使得社会公共性的主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在具体事务中,政府要主动的、有选择地逐步退出一些领域,引导相关的社会群体积极地进行自我治理。

具体而言,新公共性有以下基本的内涵:1、公共性是一种描述现代政府活动基本性质的重要分析工具。政府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权力的执行者,应按照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从保证公民利益的基本点出发,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2、公共性是一种现代行政公共精神。它包括民主的精神、法的精神、公正的精神、公共服务的精神四个方面。3、公共性是一种现代价值理念。它强调了政务公开和公民参与,强调公共部门运作要体现人民和政府行为合法性,克服追求私人利益和部门利益,强调政府行为的制度公正性。4、公共性是一种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理想。它要求政府尽量响应公众要求,负有社会责任感,让公民有平等的参与权与机会,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5、公共性代表着一种社会理性与法制。把公共性作为一种理性和道德,强调公共舆论的监督和批判作用。

可见,新公共性建设的核心要求是政府对自身进行准确定位,建立一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格局。政府不能直接掌控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利益和命运,要进行合理放权。在财政权、人事权、决策权等方面给予社会更高的主体地位,政府更多的是承担起服务保障的职责,将目标集中在公共服务和社会基本建设等方面,破除原有的政治统治模式,全力打造新型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

强而小的政府模式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有一个重要的基本经验: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对于提高改革效率、抵御改革带来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东欧国家在转轨过程中曾经出现了经济发展的严重滑坡,在社会领域也导致了民众生活水平的大幅下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东欧国家所实施的“休克疗法”严重损害了政府在改革中的地位,造成了社会公共性的真空,从而影响了改革的稳定进行。而中国在改革的过程中,在面对诸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3年SARS等突发事件等各种危机的挑战过程中,政府从操作层面予以强有力地了回应。而政府回应危机的最重要手段就是传统的“国家—社会”动员模式。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的行政系统被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另一方面,作为国家与国民之间的最重要的连接点——单位社会更是发挥了关键作用,所有的单位都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共同应对危机给社会整体稳定和发展带来冲击。

在一个更长远的框架内来看,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种“政—商—学”一体的社会形态。在这样的制度框架内,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者,拥有调动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组织资源的权力;商界是社会经济事务的行为者,为社会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维护了政治统治的稳定性;而学界则以一种入世参与的姿态成为了社会思想的源泉,同时学者还在一定程度保持了和“政—商”进行角色身份转化的通道。三者的紧密结合形成了中国社会的精英阶层,并通过引导民众而对社会发展方向产生了明显的主导作用。可以说,这样的制度框架是中国社会保持稳定与发展的基本结构之一,因此,建设和谐社会的多元治理结构仍然需要在一定程度内保持这个框架的延续性。而且,建设和谐社会的多元治理结构仍然需要维持一个强有力的主导型政府。

尤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建立起主导型的强政府模式并不意味着恢复原有的政府一元化治理结构。实际上,在“十一五”期间,中国政治改革最重要的方向就是要努力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政治改革框架。一方面,政府要回归公共职能本位,即全力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四大职能;另一方面,要提升社会的主体地位,强调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义。在全球化、信息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政府主动寻求自身改革的突破,显示了政府的一种积极进取的姿态,放弃原有的那种政府统治的传统思维模式,寻求一种具备高度灵活性又能够保证稳定性和效率的新管理方式。

小政府的改革进程实际上早已启动,在经济改革领域所出现的企业股份制改革等现象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是一个“国退民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已经放弃了全权管理的大政府思维模式,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市场调节的意义,实际上就是一个建设经济领域的“小政府—大市场”过程。如今,这样的过程扩展到了更为广泛的社会领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改革等多领域都开始出现了改革的迹象。这样,势必会使得整个社会的治理结构发生一次深刻的改变,即由一元化治理模式转变为多元化治理模式。

中国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拥有强政府的支持,以政府为主导,调动社会群体和个人的主动参与,这样才能建立起多元化的社会治理结构。在这样的背景下,强政府和小政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强政府要求改革同原有的政治传统保持必要的连贯性,小政府要求改革具有足够的灵活性甚至必要的突破。

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与制衡

围绕和谐社会建设打造一个强而小的政府,凸显社会自我管理的地位,这实际上是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而又艰难的管理挑战。这需要我们从更本质的层面理解和谐社会,理解多元社会治理结构的根本意义。

多元社会治理结构最根本的意义是调整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关系。在传统的一元化社会治理结构中,政府拥有的公权力完全控制了社会领域中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取向,最终变成了一种僵化的社会控制方式,失去了必要的灵活性。而在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下,政府充分尊重社会团体和个人所拥有各项合法权利,利用社会法的约束和道德自律完成社会的基础性整合,禁止公权力侵犯私权利领域,保护社会不同主体的合法行为。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整体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社会最多数成员的自由和人权。

实现多元的社会治理结构要完成两个重要的工作。

第一,完善社会三大部门的平衡发展。三大部门包括:1、政府组织,此为第一部门,又被称作公共权力领域、政治领域;2、市场或赢利组织,这是第二部门,也叫私人领域、经济领域;3、社会公益组织或非赢利性组织是第三部门,也称社会组织、公共组织。建立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就是在政府部门外,大力发展作为市场领域的第二部门和作为狭义社会群体的第三部门,如NGO、NPO等社会组织,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