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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的建议

时间:2023-08-08 17:09:4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治理的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治理的建议

第1篇

一、检察建议的司法实践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1月至2012年6月,嵩县检察院共制发检察建议103份。其中公诉部门41份,反贪部门22份,预防部门14份,监所、民行部门各7份,控申部门5份,侦监部门4份,反渎部门3份。通过对有关数据的分析,可以发现我院检察建议的司法实践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数量逐年上升,总量相对偏低

2009年以来,我院制发检察建议的数量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2009年全院共制发检察建议35份,2010年为4l份,同比增长14.6%,而2011年仅上半年就制发27份,占到2009年全年制发总数的77.1%。表明对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在整体上有所提高。仅公诉部门,每年制发检察建议数占到全年受案数的5.8%、5.9%、11%,而其他部门全年制发数廖廖。

(二)类型相对集中,功能不尽相同

从我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内容看。主要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综合治理类,即通过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该类建议书的主要内容表现为预防犯罪、帮助相关单位堵漏建制、加强安全监管等,共有55份,占到制发总数的53%;一类是诉讼监督类,即通过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有关执法监督或案件审查的建议,共有47份,占到制发总数的47%。在该类建议书中,公诉部门占居数量最多,共制发41份,全部为诉讼监督类。

(三)业务性质不同,部门差异较大

由于检察机关内设部门执法办案活动各不相同,在制发检察建议中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业务部门因其自身业务特点和条线考核要求,对检察建议的制况也各不相同。其主要表现为:首先,制发数量不均衡。从统计可见,公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数量为4l份,占全院制发总数的39.8%,而其他业务部门制发数量均偏低;其次,文书用途不一致。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所制发的检察建议全部属于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侦监部门所制发的检察建议部分用于综合治理,部分用于诉讼监督,如针对立案监督向有关行政执法单位发出移送案件的建议;公诉、民行部门则全部是针对诉讼监督向公安、法院发出有关案件处理或纠错的建议。由此可见,检察建议的用途在不同部门呈现出泾渭分明的状况,有的单纯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的仅用于诉讼监督,在检察建议的功能发挥上存在较大差异。

二、检察建议制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依据缺失,效力得不到保障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探索的新型法律监督方式.但关于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实施方法、程序保障等问题,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更没有在法律上赋予检察建议执行的效力。实践中的操作依据多为检察系统内部的工作规定,缺乏法律的普遍执行力。由于检察建议在制发过程中缺乏法定性、程序性、约束性等,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不足。检察建议能否得到实施和落实,过于依赖被建议单位的主观意愿,缺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执行程序和法律后果作为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检察建议作用的充分发挥。对于相关单位来讲,检察建议只是一个参考,其效力还远远不及审计、工商等部门发出的整改意见之类的文书更能引起重视,由于缺乏强制力,检察建议在制发过程中就难免流于形式。如部分综合治理类的建议,在发出后,被建议单位尽管有回复,但多数无实质意义,有的仅仅是应办案单位要求而出具回复.并无实际的整改措施或效果。因此,检察建议在预防犯罪、堵漏建制方面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

(二)定位不准,影响功能发挥

从当前的检察工作实践来看。检察建议在类型上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参与综合治理类和实行诉讼监督类,两者在性质上并无实质的区别,只是侧重点不同而已。如果仅认为,检察建议只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发出,而忽视了检察建议的诉讼监督功能,那样势必会影响检察建议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缺乏统一管理,制发程序混乱

实践中,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由于各业务条线部署和要求不同,各业务部门在检察建议制发过程中的做法也不相同,制发过程普遍存在缺乏统一管理,操作较为混乱。一是文书制作不统一。各业务部门对制发的检察建议,缺乏院统一管理。基本是以业务口为体系,自成一体,各自制发,各自编号。如反贪部门的检察建议使用立案案件的编号,其他部门的检察建议均由部门独自编号。二是内容表述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援引依据、同复时间、落款等的表述,缺乏统一的规范,如有的提出整改回复期限为一周,有的为一个月,还有的使用“尽快”、“抓紧”等模糊词语。三是制发的名义不同。有的检察建议以院的名义制发,有的则以科室的名义制发。四是审批、报送要求不同。有的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实行三级审批,需经承办人拟制、科长把关、主管检察长最后签发,有的部门则是二级审批,只要部门负责人签发即可,有的需报送上级院备案,有的没有此项要求。

三、检察建议的法律规制

(一)完善立去,明确定位

长期以来.检察建议书与检察意见书.一直是检察工作中相互并存,各自发挥作用,旨在结合办案向相关单位发出各种监督建议或意见的检察文书。但在适用依据方面.只有检察意见书独有“名分”。如《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对法院审理存在违反诉讼程序的及第222条规定,对法院减刑、假释不当的,检察机关均可采取“提出纠正意见”、“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但同样在实践中发挥着巨大作用的检察建议,其适用依据却一直缺少法律的明文规定,可以搜寻的只是检察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立法上.将检察建议分别规定在《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以确立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综合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权,三大诉讼法分别规定检察建议在诉讼行为中的具体运用。

(二)立足监督,务求实效

笔者据多年司法实践观察,检察建议除了通常意义上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功能外,其在司法办案中的诉讼监督功能也愈加突出。实践证明,此类建议发出后的效果也最为明显。如民行部门检察建议,对象是法院,建议的内容多属于对错误生效裁判或裁定的纠正,而且在制发前都做了充分的沟通,且在提出的强度上较为缓和,较刚性的抗诉书而言,更易于法院接受,也更易于提高司法效率,因而全部被采纳整改。此外,据实践中了解,侦监部门在办案中同样存在不少宜适用诉讼监督类检察建议的情形。如公安未正式提请逮捕前的案件沟通,侦监部门经审查,对未构成犯罪或证据欠缺的案件,通常建议撤回或建议继续侦查。只是由于缺少检察建议的法律明文规定,而根据工作需要,创新出一种审查意见书的方式向办案单位发出。实践证明,此类建议发出后,也受到公安机关的大力重视与认可,采纳效果明显。所以,检察建议一旦经法律明确定位后,其在发挥法律监督方面的作用还大有空间。

相比而言,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因其内容过于原则或整改建议不够到位,实际发出后的效果倒不很理想。所以,在明确了检察建议的功能定位后,有必要立足监督,着力提高此类检察建议的质量。唯有给被建议单位带来实际效用的建议,才能受到被建议单位的重视与认可,才能确保检察建议的权威和效果。

第2篇

建议书是单位、团体或个人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时使用的一种专用书信。

所谓建议,是指一种建设性的意见。任何一个单位,为了更好地完成任务,开展工作,都必须对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广采博纳。任何一个集体或个人,都有责任为本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良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这些建议和意见,就是运用建议书这种文体予以传达的。

从大的方面说,建议书有利于党的机关联系群众、团结群众,有利于政府及其下属各个部门发扬民主,广开言路。从小的方面说,一些合理化建议可以帮助解决困难,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建议书的特点

1.民主性

来自本单位内部的建议,或来自社会基层的建议,都具有明显的民主性特点。群众和基层单位为上级有关部门献计献策,是一种充分运用民力的主人公精神的体现。

2.建设性

建议书与一般的意见书不同。意见书很有可能是纯批评性的,指出对方存在什么问题即可。而建议书不仅要指出存在问题,更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这方面,建议书具有建设性的特点。

3.可行性

建议书中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应该具有切实的可行性。所谓可行性,就是所提问题中肯,解决方法科学得当,主观客观各方面的条件具备,有关部门一经采纳即可付诸实施。要避免说假话空话大话,要注意实事求是和科学态度。

(三)建议书的种类

1.管理方法建议书

这是一种最能体现民主精神的建议书,由下级单位或群众向领导机构提出建议,用于建设或完善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譬如高等院校的教师们建议建立科研成果登记制,建议成立教授委员会负责院系的业务指导等。

2.课题项目建议书

科研部门应该重点研究一些什么课题,政府或企业应该重点上马什么建设项目,这些不仅是领导考虑的问题,也是每个关心集体的人都会认真考虑的问题。发现了有研究价值的课题或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就可以利用这种建议书向有关部门提出。

3.合作建议书

友邻单位或同行单位,如果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不少资源就不能相互利用。如果采取合作的方法,就可能实现互助互利的局面。例如同一地方的各个高校之间相互利用对方的实验室和图书馆,让学生跨学校选修课程,互相承认学分等等,就有利于高等教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四)建议书的写法

1.标题

可用“建议书”三字,也可写明建议书指向的中心问题,譬如“××项目建议书”,或者写明建议机构或建议人身份,如“××会议建议书”、“专家建议书”等。

2.称呼

建议书可以主送某一领导机构或决策部门,也可以送给某一领导个人。如果是机构或部门,写明其名称;如果是领导个人,写明其姓名和职务。称呼顶格书写,后加冒号。

3.正文

建议所指向的问题不同,内容也会有很大差异,正文的写法自然也多种多样。总体上看,建议书的正文应该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建议事项。就是用简略的语言,说明就什么问题提出什么建议。这是文章的开头,篇幅要简短,表达要清楚明白。

其次是建议论证。要相对展开地论证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这部分是有关部门是否能够接受建议的一个关键之处,论证科学充分,原则上具有可行性,才有被接受的可能。

再次是实施方法。如果有成熟的实施方法,要逐条——写清,这样做可以加强建议的具体可行性,使建议的内容落到实处。

最后是建议请求。这是正文的结尾部分,要求受文机构或领导对自己的建议认真考虑,积极采纳。

4.署名和日期

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署明建议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再另起一行写明日期。

【 例 文 】

亚欧会议首届河流流域管理

暨中国富营养化湖泊及其流域治理国际研讨会

专家建议书

20__年3月25日至27日 中国·昆明

亚欧会议首届河流流域管理暨中国富营养化湖泊及其流域治理国际研讨会(主要针对中国的滇池、太湖和巢湖)于20__年3月25~27日在昆明召开。本届研讨会由欧盟(eu)和新加坡地区环境研究所(riet)共同资助,由亚欧环境技术中心(亚欧会议下设环境研究机构)(aeetc) 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局(yepb)联合主办。来自欧盟、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的代表,和丹麦、法国、德国、印度尼西亚、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马来西亚、韩国、泰国和中国的环境专家和湖泊学家交流、共享了湖泊富营养化控制技术和管理经验。经过热烈认真地讨论,与会专家就中国富营养化湖泊治理战略、治理对策和技术路线等达成了共识,向中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如下建议,并供亚欧地区所有国家参考。

一、湖泊富营养化控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近二十年来,中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尤其是广大湖区,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及城市化进程发展迅猛。人口的快速增加,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面源污染物及畜禽污水的过量排放,大大增加了湖泊的氮磷及有机污染负荷。而且,为了满足自身的需求,人类在过去开展了很多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如为耕种土地而过度砍伐林木、围湖造田、网箱养鱼、盲目引进外来物种、破坏湖滨带等。而且目前,公众的环境意识仍旧淡薄、环境管理也缺乏力度。以上种种因素

,导致众多湖泊水质逐年恶化,原有的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据估计,目前全国85%的湖泊呈富营养化状态,而且形势日趋严重。近年来一些主要湖泊蓝藻水华频发、湖滨带沼泽化,水质下降,既影响湖泊功能,又危及人类健康。总体来讲,湖泊富营养化已成为制约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

湖泊富营养化是一个全球性的环境问题,在世界的许多地区都存在。国际上在这方面进行过大量的研究和治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和方法。根据国际上的经验,要成功治理一个严重富营养化的大中型浅水湖泊,需要十或数十年时间,远比其富营养化的时间要长。

二、对中国富营养化湖泊(尤其是滇池、巢湖和太湖)治理的几点建议

1.实施和加强全流域的综合管理

湖泊富营养化的防治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应纳入整个河流流域的管理框架。只有这样做,才能有效地控制污染物、改善湖泊的富营养化现状。

(1)建立统一的流域管理机构、加强流域保护的执法力度

建立国家级和地区级行政机构,负责协调全流域的管理工作,重点是保障湖泊的主要功能。因为,全流域内的各项治理措施尚需优化,其实施进程和行政执法也需给予协调。

(2)加强流域保护政策法规、法律的制定

昆明市已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护滇池的政策法规和法律,如在全流域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禁止新建污染企业及有害于环境的活动,禁止向河流水系及湖内倾倒垃圾、砍伐林木、围湖造田和建房,禁止湖内网箱养鱼、外来物种引进、投饵养殖、沿湖畜禽养殖等,对于滇池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建议制定和颁布保护湖滨带及湿地的法规。另外,须控制住点源和非点源污染物的排放。对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我们建议引入排污许可证制度,最好是排污权贸易转让制度(能够提供费用最低的方案)。

(3)设定明确的流域内湖泊及河流的环境保护目标非常重要。

(4)订全面的监测计划,测量化学浓度和流量,以便准确评估湖体的污染负荷及入湖污染物量;这一计划必须科学合理的制定。

(5)建立包含地理信息系统(gis)、水文和水质模型在内的流域决策支持系统,结合监测计划,确认流域内来自工业、农业、污水处理厂和暴雨径流等途径的污染负荷在总污染负荷中的比例。

(6)定长期的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削减污染负荷,优先解决监测计划所确定的主要污染源;该规划需定期修改和更新,即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还应意识到要达到预期的水质目标需要长期的努力,但监测和管理系统应能反映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水质得到了不断的改善。

(7)立湖泊管理机构(包括国家级部门、当地利益相关团体的代表以及胜任的技术人员和科学家),监督计划的实施。

(8)应当对水质改善后所能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以综合评估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成本。

(9)议云南省政府根据水资源的状况(水质和水量)评估社会-经济分布方式的合理性(如工业和人口的分布)。

(10)加大湖泊保护与公众参与信息宣传和教育的力度

有必要公布湖泊恢复的有关信息、提高公众意识;鼓励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私人团体和公民开展湖泊保护行动,规范各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11)开辟新的筹资渠道

为了实施上述建议,需要开辟新的筹资渠道。因此,应设计在流域内建立新的体制来筹集所需资金并用于流域保护。对于中国来说,其曾经使用过的,动员流域内所有利益相关者、以参与的形式实施“使用者与污染者付费”的方式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

2. 控源(点源、面源和内源)与截污是富营养化湖泊恢复的根本(内容略)。

3.继续开展对湖泊富营养化及其治理的研究

(内容略)。

第3篇

一、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

在当前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仅有动员职能,却不具强制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中有预防和减少公民特别是青少年刑事犯罪以及违法犯罪人员重新犯罪的职能,却没有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实行检查、考评、奖惩制度,具有系统性和强制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这方面非常欠缺,不利于其向更高和更深层次发展。因此,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并加强检查、考评和奖惩,更能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真正把“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通过强有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逐步减少公务人员队伍中的腐败现象,使他们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建立起更和谐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率上升的趋势,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体系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具体措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立足于社会管理,强调以人为本,以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为重点,以规范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目前已形成省、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五级管理网络体系。我市的“三级联创”目标管理效能体系中每一级管理体系均实行百分制,其中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考核分虽为3分,但却涵盖了多项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及宣传教育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预防职务犯罪组织机构及相关工作制度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及警示教育,并设定相应分值。对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未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的,未设立预防职务犯罪专职联络员的,不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和预防工作的,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制宣传及警示教育未达规定次数的,未制作和发放预防宣传教育作品的,由于宣传教育工作不力引发职务犯罪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二是项目预防及查询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重大建设项目预防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设定相应分值,要求重大建设项目预防方案措施齐备,查询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对重大建设项目未制定预防方案和具体措施的,重大建设项目、物资设备采购等招投标前未到当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三是干部犯罪及落实建议措施。即在县区、乡(街道)、村(社区)、综治网络成员单位规定评估内容为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及检察建议落实,并设定相应分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不发生职务犯罪,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职务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检察建议不落实和回复的,对检察建议不认真落实导致职务犯罪重发、继发的,均按照设定的分值扣分。

四是检查、考评、奖惩措施。即明确在年终由市委综治办会同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对全市综治体系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纳入综治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具体表现在:

第4篇

关键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杭州市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2

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居民总体生活水平较高,但是,目前仍然较为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利于居民幸福感的进一步提高。随着杭州市成功举办G20峰会以及将要举办亚运会,国际声誉在不断提高,亟需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协调统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改变了过去“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污染治理模式,转变为“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新模式,是推进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杭州市环境污染治理现状

一直以来,杭州市政府非常重视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尤其是浙江省实施“五水共治”工程以来,污水治理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全市安排污水治理项目944个,整治河道9200多条,排查了18462个池塘、小水沟等小微水体,完成16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此外,尽管杭州市政府在固体废弃物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并且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离处置制度,但总体治理效果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杭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仍与绝大部分居民的预期相去甚远,雾霾问题仍是困扰环境保护部门的重大难题。2011年到2014年,杭州市雾霾天数分别达到159天、157天、239天和154天,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造成杭州市雾霾天气的空气污染物并非来自北方,而主要是由本地区排放产生。在环境污染治理机制方面,杭州市目前主要以传统治理模式为主,于2015年8月正式成为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单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优势

(一)降低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成本

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总体放缓、社会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市场竞争显得异常激烈。实际上,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于释放企业活力有着非常直接的效果,国务院总理今年以来多次强调,通过减税降费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在“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污染治理模式下,污染企业在污染治理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投入构成企业重要的成本来源,而通过由第三方企业提供环境污染治理、污染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如宁波北仑某印染织厂,曾一次性投入污染治理设备1200万元,此后每年仍需投入上百万元的运营费用,采用第三方治理后,只需根据污染物排放量付费,大大降低了污染治理成本。

(二)提高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效率

在传统污染治理模式下,政府主要通过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来监测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污染物的治理主要由企业直接采购污染治理设备,自行掌握污染物处理技术。但是,由于污染治理并不是企业自身的业务专长,在技术人员缺乏、管理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往往导致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低下。尽管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但实际效果却往往不佳,并且由于企业的分散性,给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则由专业的第三方企业从事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实现规模效益来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实际上,对于第三方治理企业来说,处理500吨与5000吨废水的实际运行成本差别并不大,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也给政府监管带来极大的便利。

(三)促进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

从社会发展的动态视角来看,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才是提高污染治理效率的根本动力来源。但是,在传统污染治理模式下,污染企业既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从事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工作,无法有效推动社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相反,由第三方企业从事专业化的污染治理工作,可以积累丰富的污染物治理经验,保持较高的污染物处理技术研发热情,促进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

三、推进杭州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建议

(一)树立典型示范案例

当前,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等城市都在积极尝试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但是从总体上讲,大多数企业对于第三方治理的接受程度较低。主要原因在于,第三方治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付费标准、风险管控、责任分担等多方面的问题,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需要在污染治理过程中不断磨合,探索出一套实现双方共赢的商业合作模式。建议杭州市环保部门在推进第三方治理的过程中,对当前已经实施的成功案例进行梳理,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与推广力度,逐步转变企业的污染治理观念。

(二)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要求第三方企业具有较高的污染物处理水平,维持一定的污染物处理量以获取规模效益,制定合理分摊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并防止在污染治理效果上弄虚作假,这就要求政府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结合第三方治理特征制定监管应对措施。在当前政府简政放嗟拇蟊尘跋拢建议杭州市环保部门主要通过过程与事后监督的方式加强监督工作,在鼓励优质企业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效果的监测,对于未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治理企业,通过负责人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企业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三方企业的污染物治理情况,实施污染治理效率末尾淘汰制,将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污染物的第三方企业纳入市场禁入名单。

(三)提供财税扶持政策

在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初期,由于第三方治理企业集中处理的污染物规模较小,初始投资较大,企业可能处于亏损状态,这将不利于第三方治理行业的整体发展。2015年1月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对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或奖励,研究明确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建议杭州市政府在相关政策法规框架内,制定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财政补贴和奖励标准,助推优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同时,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集中在中央,建议杭州市政府在积极调研企业政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中央争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处理好污染治理的跨区域协调

环境污染治理并不是单个地方政府能够独立完成的,污染物本身具有跨区域流动的特征,这就要求杭州市政府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过程中,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的跨区域协调工作,尤其是向周边省市宣传本地区的第三方治理成功案例,推动本地区优秀的第三方治理企业走出去,参与其他地区的市场竞争。同时,鉴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尚属新事物,国家层面也只是从2015年初开始试点工作,并未形成完善、有效的运行模式,建议杭州市政府加快推进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并牵头与宁波、嘉兴等市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区域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1]叶敏,闫兰玲.杭州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现状及发展对策[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6(7).

[2]田艳芳.财政分权、政治晋升与环境冲突――基于省级空间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

[3]刘超.管制、互动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

[4]田楠.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迎来新一轮政策利好[N].证券时报,2015-1-15.

[5]常杪,杨亮,王世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应用与面临的挑战[J].环境保护,2014(10).

第5篇

所谓项目,就是在规则的工夫内,在特定的地域、某单元(或企业)从市场和国度财产政策动身,依据微观经济评价后果,装备各类出产资本,构成出产才能,以获取预期效益的悉数投资运动的有机全体。项目是一个地域经济社会开展的载体,我们做的各项任务,如制订的经济开展计谋,中长时间规划等,最终要落实到项目上。没有项目,就没有根底,没有项目支撑,任何开展规划都如海市蜃楼,毫无意义。

做好项目争夺任务,增强建立项当前期任务,推进项目带动计谋的施行,是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农业财产化和城镇化历程,加速新乡村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开展的主要根底;是调整投资构造,促进财产优化晋级的首要路子;是进步投资效益,增进投资决议计划科学化民主化的要害环节。要树立“前期就是投资”的理念,深入看法前期滞后就是投资滞后、就是开展滞后的事理,要仔细挑选储藏一批、谋划推进一批、开工建立一批严重建立项目。要起劲争夺更多项目列入省、市以上重点建立项目,以有用应对地盘资本等瓶颈,并经过项目标建立,促进财产大提拔、经济大开展。

一、“十五”项目任务回忆

2001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分抢抓西部大开拓和扶贫开拓的前史时机,连合协作,开辟进步,用新的观念、新的思想、新的视野,加大项目争夺、建立和治理力度,创始了项目任务新场面,使我县项目争夺任务获得了必然的成果,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效果。

“十五”期间是余庆的根底设备和根底财产建立最快的期间。农田水利、动力、交通、通讯、城镇、生态情况建立、社会事业等成为投资的重点,完成了乡乡通油(砼)路和村村通公路,构建了“一纵三横六联线”的主干公路网;处理了城镇和乡村平安用电,到达了乡村初级电气化规范;集镇饮水坚苦已悉数处理,乡村人畜饮水已处理80%;邮政收集掩盖城乡,德律风网掩盖到镇村,完成了传输网光纤数字化,余庆的根底设备获得极大改善,“瓶颈”有所缓解;特殊是2003年构皮滩电站开工建立和以“四在农家”运动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乡村建立,加强了余庆经济开展的生机和动力。这些项目标建立和投入运用,改善了投资情况,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效果。

在项目任务中,我们紧紧掌握国度、省财产政策和资金投向,连系县域实践,容身当时和久远,仔细剖析、研讨、挑选,充分和完美了项目库,根本步入了“投产一批,开工一批,申报一批、储藏一批”的项目任务良性轮回的轨道。五年来共争夺国度、省、市项目150余项,争夺国度、省、市项目资金近3亿元。触及交通、农业、水利、生态情况、城镇根底设备、城乡电网、动力、旅行、教育、卫生、计生、文明播送、底层组织、社会保证、民政福利事业等项目。在做好国度、省、市项目资金争夺的还,我们经过仔细剖析县域内各类优势资本地点,一直做到集中精神,仔细担任,按行业、分范畴编制了《招商项目册》,并经过收集优势积极向外推介项目,为招商引资发明了前提。

二、项目争夺任务的几点领会

㈠指导注重,高位推进是包管

为了争夺上级有关部分更大的支撑,县首要指导和分担指导在上级有关部分来我县反省任务或调研时,尽能够抽出工夫伴随,而且还应用外出开会和进修的时机,自动与上级营业部分联络,使上级部分加深了对我县的调查,增进了彼此间的情绪。指导的注重,构成的高位推进效应,进步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

㈡把握信息,选准项目是前提

为使项目争夺任务做到有的放矢,我们仔细剖析国度、省的投资意向,容身实践,做好项当前期任务,充分项目库,挑选契合立项前提的项目,克制了盲目性。如:这五年来,我们抓住国度、省将加大根底设备建立力度这一时机,及早入手,做好相关前期任务,使我县的公路建立速度加速,交通“瓶颈”获得改善。

㈢立异办法,争夺自动是要害

跟着西部大开拓计谋的不时深化,全省各县市争夺项目标认识进一步增强,竞争愈加剧烈,我们的压力也随之添加。经过剖析各类要素,我们一方面夯实项当前期任务,另一方面节省本钱、进步效率,积极追求省市发改、交通、水利等部分的支撑和协助。更主要的是全县项目任务人员发扬舍小家顾人人,勇于贡献的精力,随时自动与上级部分沟通和联络,进步了项目争夺的竞争力。在项目争夺进程中,发扬忍劲和韧劲,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力跟踪项目,使一些看似不成能的项目,酿成了能够。如:大乌江景色胜景区旅行根底设备及生态情况建立项目,这一项目未列入“十五”规划,也不是省市的重点项目,争夺的能够性较小,但我们经过协调各方面关系,成功争夺到1000万元国债资金的投入。再如:易地扶贫搬家项目,国度规则只布置贫穷县,但思索到我县局部地域贫穷面还较大,扶贫攻坚的义务还较重,在县委、县当局的注重和支撑下,我们积极向上级发改委报告请示状况,并约请省、市发改委指导来我县实地检查。为使这个造福于民的项目尽早施行,我们又想方设法征得省发改委指导的支撑,带我们相关人员赴北京,协谐和处理有关问题,为项目立项奠基了坚实的根底。使该项目最终在国度、省立项,共争夺到640万元易地扶贫国债资金,搬家450户1781人,改善了搬家户的出产生涯前提。

㈣严厉治理,增强监视是前提

为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扬,做好建立项目标“投资、质量、进度”节制,我们充沛发扬项目办对重点项目稽察的本能机能,从泉源、准则和顺序上对重点建立项目进行监视治理,克制了“主要轻管”景象的发作。如:交通项目、国债旅行项目、县城供排水项目、教育项目等等都发扬了应有的效益,使上级部分对我县的项目建立治理赐与了承认,为后续项目标争夺发明了前提。

依据这些年任务的经历领会是:凸起一个“韧”字,即要有锲而不舍、坚贞不拔、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标誓不罢休的精力;强化三种“理念”,即走出去争上促商理念,项目就是开展理念,全社会参加理念;落脚在五个“求”字,即想方设法央求国度、省的支撑,千言万语追求市相关部分的了解,脚踏实地追求县指导的协助,需求各乡(镇)、各部分的共同,坚持不懈要求项目施行后出现优越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在经济欠兴旺的区域,项目争夺自身就是一个扫除万难的进程,个中的悲欢离合只要身临其境的人才干领会到,然则当看到经由起劲,项目得以落实施行时,我想到但凡为项目标争夺支付辛勤的人,他的那种成就感就会油但是生,这才不会孤负全县各族群众的期盼,对得起县委、当局的重托。县发改局这些年就是在“求”的情况中打拼,在“求”的进程中磨炼,在“求”字上做文章,固然在“求”,但这是站起来“求”,不是跪着“求”,这“求”合理,有庄严,由于他是“公求”而堂堂正正,而不像“私求”鬼头鬼脑。他是为余庆开展而求,不是为小我的好处而求,不求一切,但求地点。往后,只需有利于余庆的开展,我局还会持续“求”下去,我局还会持续为各乡(镇)、各部分牵线搭桥当红娘,甘为人梯,甘为铺路石。

三、项目争夺任务中存在的问题

固然这些年来项目任务获得了一些成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应惹起各级各部分的高度注重。

⒈单个乡镇和行业主管部分对项目争夺任务看法不到位,自动性较差,缺乏容身本部分和当地方的实践状况积极争夺项目标认识,单个部分为其本身好处影响项目申报,以为项目争夺都是发改等部分的事,在报送相关材料进程中不实时或质量不高,耽搁了项目上报列入省市规划和立项的机遇。

⒉大大都项目建立单元可以按国度投资项目标要求进行标准治理,但仍有单个建立单元“主要轻管”,在项目建立中存在工程材料不全,相关手续不齐备,项目完工验收后不实时决算和审计,有违规运用资金景象。这些都将影响项目标争夺。这些年县财务、审计、监察等部分在增强项目资金监管方面出台了系列治理办法,也做了一些变革,我想,对今后的资金运用将起到必然的标准效果。

⒊严重项目储藏缺乏,小项目、普通性项目多,主干项目少,且项目科技含量不高,对财产构造调整、促进经济开展的拉举措用不敷分明。

⒋项当前期任务经费缺乏,未设立项当前期任务专项资金,致使项当前期任务滞后,影响了项目争夺任务。

⒌全县从事项目任务的人才匮乏,培训力度不敷,影响项目标争夺。

四、若何做好2007年项目争夺任务的考虑

㈠任务思绪

项目是出产力诸要素的调集体,是资本装备的依托前提,是处理县域经济开展资金匮乏的主要路子,是拉动经济建立完成跨越式开展的载体。项目争夺任务总体思绪:经过“一个推进、两个进步、三个到位”展开项目任务(“一个推进”即“高位推进”,“两个进步”即“进步项目争夺资金总量,进步项目可行性研讨申报的科技含量”。“三个到位”即争夺项目标自动认识到位、项当前期任务经费到位、抓项目标专业人员到位),调动一切积极要素,容身施行“十一五”规划和加速农业财产化、城镇化和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乡村建立的历程,挑选、储藏、申报、落实项目,确保项目任务步入良性轮回轨道,持续坚持我县固定资产投资的较快增进,加强投资对经济的拉举措用,完成余庆经济和社会继续、疾速、安康开展。

㈡任务义务、重点

2007年是完成经济社会开展要害的一年,项目将是拉动经济增进最有用的伎俩之一,因而,我们在上一年制订了《余庆县“十一五”分行业争夺国度、省津贴资金方案》的根底之上,进一步挑选、细化,年内方案重点申报污水处置项目、县城渣滓处置项目、易地扶贫搬家项目、湄余二级路延长公路、大乌江赤色旅行、龙家至湄潭石莲公路、S305线二级公路、村庄路途项目、老干运动中间、大中型水库库区及移民安顿区根底设备项目、人畜饮水项目、病险库除险加固项目、农业财产化建立项目、生态建立项目、自然林坚持项目、乡镇畜牧站项目、石漠化综合防治、底层派出所项目、乡镇法庭建立项目、村卫生室建立项目、乡镇文明站建立项目、单薄黉舍建立项目、乡镇方案生育效劳站建立项目、乡镇司法所建立项目、播送电视村村通建立项目、乡村电网完美等一批项目在省立项并尽快开工建立,拟争夺中心专项和国债资金6000万元以上。

㈢任务详细办法

2007年,国度将持续执行稳健的财务和钱币政策,刊行适度的国债,一是拟布置长时间建立国债500亿元;拟布置中心预算内常常性建立投资804亿元,比上一年预算添加250亿元;中心当局建立投资总规划为1304亿元,比上一年添加150亿元。二是当局预算支出和当局投资要优化构造、凸起重点。当局投资运用要确保“三个高于”,即:用于直接改善乡村出产生涯前提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根底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投入高于上年,用于西部大开拓的投入高于上年。还,加大对节能环保和自立立异的支撑。三是合理布置中心财务超收收入。添加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添加社会保证基金、企业政策性破产、居民最低生涯保证等支出。因而,我局依据国度微观政策信息将接纳以下办法,展开项目争夺任务:

一是仔细研讨国度、省投资政策,捕获信息,不时追求争夺项目标潜在时机,挑选一批表现当地特征、契合国度财产政策、有竞争实力、对县域经济开展有严重影响的项目,充分完美项目库。并力争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市项目库和开展规划,夯实项目任务的根底。

二是以县发改局为主充分有必然营业才能和专业才干的人员,树立一支高本质、精壮的项目班子,担任项当前期任务,指点、监视、协调项目业主和有关单元做好项目标立项、可研、初设(施行方案、功课设计)等前期任务,依照根本建立治理顺序组织项目标报批。

三是持续加大项目信息的汇集和反应,增强同上级有关部分的联络,加强争夺项目竞争力。

四是充沛发扬项目争夺的各类优势,整合项目争夺的各类资本,构成项目争夺的强壮合力,不时加大向上争夺项目和向外推介项目标力度。

五是发扬好部分优势,积极争夺国度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搀扶,加速根底设备建立,改善项目建立的前提。以发奋有为的精力形态,兢兢业业的任务作风,进一步加强项目争夺认识,强化项目任务根底,完美项目任务机制,改善投资情况,加大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开展全局的重点项目标争夺、施行与治理力度。

㈣几点建议

为确保在完成本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2亿元目的义务和30个重点建立项目标进程中,县直各部分要构成合力,促进各项任务能顺畅展开,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建议县当局出台项目任务奖罚方法。在项目标申报、立项、建立治理等环节,明白第一责任人,关于立场积极、成果凸起的第一责任人赐与必然的物质奖励或精力鼓舞。并树立项目争夺基金,对争夺到项目标部分和乡(镇)处理项当前期费,以进步积极性。关于消极看待,不尽职尽责的第一责任人进行经济处分和批判教育,形成严峻结果的赐与行政处置甚至追查刑事责任,以包管项目任务责、权、利清楚,而且把项目任务作为审核各部分、各乡(镇)任务业绩的主要根据。

二是建议行业主管部分对本部分项目进行从新定位和挑选。建立项目标项目建议书(已列入全省“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项目不再编制项目建议书,视为立项,可直接编制可研)、可研申报均应托付有天资的机构编制,到达规则的任务深度。建立规划的定位应有久远的目光和计划,规划到达国度、省规则的局限。依据国度、省新的投资体系体例和资金投向,建议水利、交通、城建、农业、生态、卫生、教育等行业加大项当前期任务力度,做好项目总体规划,以利于抓住机遇,争夺国度、省更大的支撑。

三是建议各相关部分增强协作,进一步完美余庆县项目库。经过研讨国度财产政策,连系余庆实践,科学论证,精心选择农、林、水利、交通、城市根底设备建立、新乡村建立、旅行开拓、生态情况维护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的严重项目,充分项目库,为项目标申报立项打好根底。

四是建议各行业主管部分确定专人对本行业项目执行全进程担任。在增强同上级有关部分的联络,做好项目信息的汇集和反应任务的还,增强项目治理,使项目任务落到实处。

五是建议进一步增强建立项目标治理任务,具体落实“六制”既项目法人责任制、本钱金制、招招标制、合同治理制、工程监理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各级本能机能部分要增强建立项目标协调、组织和治理任务,落实建立进程的各项配套前提,实时处理项目建立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坚苦。发改、财务、审计、监察等部分做好对项目资金的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确保投资效益的发扬。

第6篇

一、中期监理的根本状况

依照省科技厅科技方案变革和科技项目治理的有关规则,市科技局约请项目监视员、财政专家、相关营业专家等构成项目监理组,对市内相关单元承当的2011——2012年22项国、省、市重点科技项目进行中期监理。

项目监理组首要反省了项目课题义务书签署状况、项目技能道路及执行状况、项目各项目标完成状况、项目经费拨付及治理运用状况、配套资金落实状况等,经过自查、现场实地调查、听取项目担任人申报、检验相关材料报表、进行质询与辩论、集体评断,逐项定量打分,构成专家小我评价定见、专家组综合评价定见。

项目监理组充沛一定项目施行执行获得的发展和阶段绩效,提出项目施行中存在的缺乏和整改建议,并催促项目单元实时研讨制订整改办法,确保在研项目按期按质组织施行。对很少数施行不力、发展迟缓,评价后果为“差”,经由起劲也难以到达预期目的的项目,项目监理组提出了按顺序报批后中止项目执行的建议。

承受反省的科技项目中,评价结论为“优”的项目有6项,评价结论为“良”的有10项,评价结论为“中”的有4项,评价结论为“差”的有2项。被查项目总体施行状况优越,绝大大都方案项目完成了合同或义务书规则的阶段研讨与开拓义务。市科技局实时将反省评价申报反应到了项目承当单元。

二、中期监理的首要成效

(一)具体把握在研项目施行状况。经过项目标中期监理,项目归口治理机关具体把握了方案施行的发展状况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坚苦,增强了协调效劳和监管,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定见,促进项目顺畅组织施行。还,经过深化项目施行单元调查相关财产行业科技开展程度,为项目后期具体完成义务打下了坚实根底。

(二)加强项目承当单元的责任感。项目中期监理评价既加强了项目承当单元实行合同的责恣意识,也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标日常治理,特殊是财政治理环节,推进项目营业治理部分加强协调效劳的认识,一起促进项目施行质量和程度的进步。

(三)充沛发扬评价专家的聪明。参与监理的专家熟习相关行业的科技开展趋向,具有丰厚的科研理论经历,调查很多的出产运营和科技信息。他们在反省评价中,既实行职责,仔细评价项目执行状况,担任地指出项目施行中存在的问题,还也中肯的地提出改良定见和建议,为项目承当单元实时地供应了有用的征询效劳,尤其对中小企业展开的项目施行、治理赐与了有力的指点。

三、建议

(一)增强对项目承当单元治理。严厉掌握承当单元资历审核关,对没有项目承当才能或项目施行差的单元,不予引荐、审批承当项目。还,持续增强对项目承当单元营业培训,增强项目治理政策的宣传,增强项目标绩效审核。

第7篇

【关键词】流域治理;碎片化;整合;公共管理

2012年12月31日的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在新年的同时震惊全国,此事件中,苯胺泄露流入山西境内的浊漳河,进而造成下游多个省份的河流污染,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用水与生活。而这次重大事故之所以会发生,与我国的流域治理方式有着必然的关系。这就再次将流域治理的问题凸显了出来,流域大多是跨地区的,其整体性决定了治理的不可分割性,而我国的流域管理体制却是以行政区划为主,呈现“碎片化”,忽视了同一流域的不同行政区划之间的联系,从而导致了水污染及水资源利用等流域水问题。因此,下面将以公共管理的视角,详细分析流域碎片化治理的整合。

一、我国的流域水管理体制

(一)流域水管理体制的内涵

1.水资源管理体制。流域水管理体制是由水资源管理体制发展而来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为管理和监督全社会水事活动、保证各方面合法权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所确立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制度。

2.流域水管理体制。我国的流域水管理体制是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来自于新《水法》的明文规定)。从规定可看出,国家是强调了流域管理、行政区域管理各自的重要性及其相互结合的关系的,但是现在的现实却是以区域管理为主、流域管理为辅,不能很好地发挥流域管理应有的作用。并且,流域管理的理想模式是在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准市场运作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运行模式(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在水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高层研讨会上的发言),而我国的流域管理模式却不是这样,具体情况将在下部分阐述。

(二)流域水管理体制的结构设置

目前,我国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是三级管理体制,即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利厅三级管理。其中,流域管理机构是水利部的行政派出机构,依法行使其水行政管理职能。本来流域的治理应该是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从而形成以流域治理为主、行政区域治理为辅的治理办法,但由于流域机构分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所以流域治理权相应地被分割条块,出现了相反的治理结构。目前我国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多部门、多层次,即以条条为主、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来源于水信息网“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再探——关于机构设置的研究”),这种管理体制是不利于流域水的综合治理的。

二、流域治理的“碎片化”

(一)“碎片化”现象

碎片化原意为完整的东西破成诸多零块,主要应用于社会传播,是传播本质上多元化的表现。而在流域治理中是指本文中已提到的治理的条块分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流域整体治理观念问题。联合国早在1992年就提出水资源的管理需要采取整体路径,2012年第六届世界水资源论坛上,联合国官员和专家也依据恶化因素跨地域、用水需求跨领域的情况,警告水资源管理不能实行“碎片化”。这些都表明流域的整体治理已达成国际共识。但是,在我国,对水资源进行流域整体治理这一国际共识并无反映,没有把它当成流域治理的原则,仍然是以行政区域为主要划分实施流域治理。就像巴泽尔所说的,“没有界定产权的公共领域,不同区域、不同部门的政府都展开了对公共领域的争夺”,流域就属于没有界定产权的公共领域,而流域上下游的不同行政区域都是为了自己的私利,其治理政策也是为此服务的,难以实现价值追求的整合。

2.流域治理政策制定问题。我国的流域治理是以行政区域为主进行划分的,因此,流域的政策制定过程也是各自为政、互相割裂的,这就很容易使各地根据自己地区的经济利益制定政策。众所周知,流域是一个综合的整体,联系紧密,一旦忽略整体进行分割治理,就难以解决流域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各地分割治理的同时是不进行信息交流的,交流平台的缺乏,加重了流域治理难度。

3.流域水资源分配问题。同一行政区域的不同职能部门之间是存在着价值分配的,比如说,林业、农业、渔业对水资源的分配就很容易产生争议,难以统一;同一流域的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分配更加明显,这在文章开头提到的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中得以表现,上游区域依托浊漳河发展化工业却不慎造成河流污染,进而给下游城市带来巨大影响,最终就会产生纠纷。而针对以上问题,现有的流域治理碎片化体制无法很好地解决。

(二)“碎片化”的成因分析

1.流域治理的政策规定存在缺陷。我国现有涉及流域治理的法律为:《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四部,其他的是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有较大缺陷。其中的《水法》与《水污染防治法》的某些规定不够清晰,甚至有的规定不一致,这使基层单位及人员失去执法依据,进而出现执行与政策违背的现象,也不利于行政权力的行使。我国缺少流域治理的综合法律,管理较为分散,难以推动流域的综合治理。

2.区域治理与流域治理间的矛盾。流域治理是考虑到了流域的整体性,以流域整体发展为目标的,关注的是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流域内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流域水治理;而区域治理更多地关心区域内经济,将经济发展放在首位,为之可在流域环境治理上做出让步和牺牲。而我国恰好就是以区域治理为主,不能发挥流域治理的优势,却形成碎片化现状。

3.流域管理中利益相关者及公众的参与不够。现行流域管理是行政为主导,重政府对下治理,轻利益相关者及民众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被排斥在外,未能充分发挥积极性与创造性,利益相关者亦是。这就难以在决策制定时考虑全面,造成对一些问题的忽视,最终影响流域的有效治理,也难以实现公众对治理的监督。因此,利益相关者及公众的参与急需提上日程。

三、“碎片化”整合建议

(一)保障社会公众及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流域治理不仅是政府机构的事,更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公共事务,它与每个社会公众都是息息相关的,社会公众及利益相关者都有权参与到其中。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一方面是在保障公众的权利,另一方面也可以发挥其作用,为我国的流域治理开拓新途径。为实现这一点,可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流域治理的信息公开制度。现今社会的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社会民众获得政府治理信息困难,阻碍了他们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步伐,应加快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而促进其积极性。

2.通过立法手段使公众参与成为可能。应健全法律法规,改善政府“门难进”现状,避免将想参与流域治理的公众排除在外,让民众有能力、有可能实现流域治理的参与。

3.开辟新途径,为公众建议建言提供通道。应在将流域信息公开的同时,开辟出一条新途径,以供公众在发现流域治理的问题或有好的建议时,能够让政府获悉。同时,这条途径还可以用于公民监督通道,进而及时改进政府的流域治理。

(二)政府组织内部的整合

1.横向层次整合。横向层次上,必须加强不同行政区域、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管理制度建设。在流域治理中,行政区划各自为政,地方政府将其自身的地区经济利益放在首位,抢占水资源,不注重对流域水的保护与治理。这种区域间的分割是流域治理的一大障碍因素,应建立跨区域的治理机制,避免流域被分离治理的现象。不过,在增强地区间联系,强调地区合作的同时,也应注意各区域间的合理分配,避免“搭便车”现象。

2.纵向关系梳理。流域治理的关键问题是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管理机构的冲突问题,流域管理机构的权利过小,受到行政机构的严格限制。二者关系的改革应依赖纵向上中央政府的机构改革,需重建流域水治理的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流域综合管理机构,加强流域治理机构的行政权、执行权、监督权等权利,保证流域管理的整体性。

(三)公私部门的整合

为减轻碎片化现象,政府与企业之间可进行合作,也就是公私部门的整合。以前,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政府对企业进行强制监管,企业贿赂政府官员,寻租现象严重。流域的污染大多是由于企业的不正确排污造成的,为避免流域水污染,应想办法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使企业变被动为主动。因为企业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承担着社会责任,政府可倡导其认知自己的环保责任,还可以通过环境管理讲座、政策宣传等方式加强其环保认知,提升环保能力,使企业与政府共同为流域治理作出努力。

四、结语

流域治理是我国区域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环境保护及经济发展都有着深远影响,但现在出现的“碎片化”治理模式却引发了众多问题。本文对其进行了深入探讨,分析了其现状与成因,最后从公众参与、政府组织内部整合、公私部门的整合三方面提出了一些个人建议,以期改善流域分割治理的现状。相信新的流域治理模式将改变我国流域治理的碎片化状态,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彭学军.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06

[2]卢祖国,陈雪梅.论我国流域管理碎片化治理之策[J].生态经济.2009(4):162~165

[3]张帅.美国田纳西河流域开发的启示[J].四川水利.2001(2):62~64

[4]刘刚.法国水环境管理体制初探[J].治淮.2002(8):26~27

[5]任敏.我国流域公共治理的碎片化现象及成因分析[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1(4):580~584

第8篇

【关键词】 采煤塌陷地 治理 研究

一、我国采煤塌陷总体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煤炭矿山约1.5万个,累计矿山面积3600万公顷,采煤形成采空区面积约70万公顷,因采煤塌陷毁损土地约35万公顷。我国采煤塌陷主要分布在安徽、山东、河南、山西、河北、黑龙江等省的煤炭资源集中开采区平原盆地,采煤塌陷不仅造成耕地破坏,还引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地下水失衡、道路建筑等基础设施毁坏,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二、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逐步开展

自2001年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启动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在上缴中央财政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截至2013年,中央财政投入煤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资金72.551亿元,共安排煤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545个,其中多数项目治理工作涉及采煤塌陷区治理,累计完成采煤塌陷和地裂缝治理4445处,治理面积约16万公顷。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消除或减轻了采煤塌陷对矿区居民的危害,改善了矿区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土地综合利用价值,取得了预期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采煤塌陷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制不协调

(1)尚未建立国家、部委、省市协调统一的专门机构。采煤塌陷区治理涉及国土、能源、财政、税务、农业、林业、环保、水利、建筑等多个行业部门,仅国土系统就涉及地质环境、耕地保护等多个部门,目前从国家到地方还没有协调统一的管理机构,影响了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的开展。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在内容上有较多的重叠。这两个方案的编制内容虽然各有侧重,但重叠内容较多,若在平原矿区前者基本包括后者,造成重复和多头管理,给矿山企业增加较大负担。

(3)治理实施的组织模式单一,市场化运作不足。政策规定企业为实施主体,但实际政府组织、实施较多,企业实施较少,市场化经营更少,责权利未体现,治理积极性不高,造成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矿山企业虽然出资较多,农民利益暂时得到保障,但塌陷地治理效果不佳。

2、相关税费征收存在困难

(1)保证金征收难度大。根据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和《土地复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矿山企业既要交纳保证金,又要预存土地复垦费用。由于受市场行情的影响,矿山企业尤其是煤炭企业效益出现滑坡,部分企业甚至出现亏损,在此情况下,矿山企业对交纳保证金出现观望、抵触心理,导致保证金征收难度大。

(2)资源压覆问题影响保证金收缴。多数省份以矿权面积为主要影响因素征收保证金,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已经压覆和即将压覆的煤炭资源大量增加,对压覆的矿产资源,矿山企业既不愿办理压覆手续,变更矿区范围,又以不开采该部分资源为借口,拒交保证金。

(3)保证金使用有前提条件。煤炭企业缴纳的保证金已达较高数额而不能使用,企业另外出资进行塌陷区治理有困难。根据国土资源部44号令和各省保证金《暂行办法》规定,采矿权人拥有保证金的所有权,在其放弃治理或已完成治理但验收不达标之前,政府只有保证金的监管职责,不具有直接支配保证金的权利。由于煤矿企业生产周期比较长,一个采区地表开采稳定时间大约10年,一个企业的生产周期一般在30年以上,稳沉塌陷区治理周期长、缴纳的保证金累计数额大。因此,部分企业常常以交纳保证金即认为完成治理义务、以不具备治理条件为借口,推脱、延缓开展治理任务,甚至拒绝履行治理义务。

(4)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采煤塌陷地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比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临时占用耕地的情况,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超过2年未恢复耕地原状的,已征税款不予退还。采煤塌陷地几乎都做不到2年内恢复耕地,复垦后很难享受到退税鼓励政策,影响了采煤塌陷地的治理。

3、历史遗留塌陷地治理难度大

(1)责任主体明确的塌陷地历史责任划分政策不一致。《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土地复垦规定》实施(1989年1月1日)以前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为历史遗留塌陷地,企业不承担复垦责任。《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本通知(2006年2月10日)前的矿山环境治理问题,按企业和政府共同负担的原则治理。

(2)历史遗留塌陷地治理资金严重不足。历史遗留塌陷地治理没有专项资金,主要依靠国家、省、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地整理复垦等相关项目以及部分社会资金投入治理,治理资金严重不足。

四、建议

1、摸清底数,分清责任

(1)对采煤塌陷地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全面调查采煤塌陷地的现状,截止到目前,全国有多少采煤塌陷地,塌陷的程度如何,每年增加的速度是多少,在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上分别是什么地类。在此基础上,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总局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前的矿山环境治理问题,按企业和政府共同负担的原则治理。之后形成的采煤塌陷地,由煤矿企业出资复垦治理,关井、闭坑的煤矿遗留的采煤塌陷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复垦治理。

(2)建立采煤塌陷地动态监测机制。有地测机构的煤矿企业每年底要对采煤塌陷地的现状和复垦治理情况进行实地测量,没有地测机构的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实地测量,图件和数据随矿山年报逐级汇总上报,以便国家及时掌握采煤塌陷地形成和复垦治理情况。

2、加强部门协调

与采煤塌陷地治理相紧密联系的部门有城市建设、土地、矿产、能源、税收、财政、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只有将协调工作落到实处,将各部门规划真正协调衔接,才能做到实现治理旧账,不欠新账。

3、成立省级专门治理机构

成立省级的采煤塌陷地治理机构,联合发改、财政、税务、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以政府为主导,编制治理规划,进行市场化运作,综合协调治理工作,将各部门的资金统一使用。

4、分类指导

我国对煤层的厚度分为三类,0.7至1.5米为薄煤层,1.5至3米为中厚煤层,3米以上为厚煤层。考虑各地地下潜水位的高度不同,相应的采煤塌陷地也应分为三种类型。开采薄煤层形成的塌陷地或塌陷后地面高于潜水位的为轻度塌陷;开采中厚煤层形成的塌陷地或塌陷后地面低于潜水面1米以内的为中度塌陷;开采厚煤层形成的塌陷地或塌陷后地面低于潜水面1米以上的为重度塌陷。对3种类型的采煤塌陷地的复垦治理标准要求也应区别。

(1)轻度塌陷区。地表不积水或局部季节性积水,复垦治理以恢复耕地为主,复垦治理后的耕地质量不能低于塌陷前的质量。

(2)中度塌陷区。部分常年和季节性积水,通过复垦治理可以大部分恢复成耕地,部分复垦为精养鱼塘,发展生态农业、水面养殖。

(3)重度塌陷区。塌陷地积水深,不适合水面养殖,且因缺乏填充物无法复垦成耕地,只能通过生态治理手段,营造湿地公园或平原水库,发展旅游业。

5、梳理整合相关政策

(1)整合煤矿土地复垦方案和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建议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与评审进行整合。既可以实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有机统一,又可以为企业减轻负担。从区域角度规划设计采煤塌陷地的复垦治理,才能做到科学合理、标准统一、规模利用、效益最佳,而方案编制范围要求以矿山为单位编制,并且矿山是方案编制主体,局部利益考虑较多,因此建议增加地方政府组织编制煤田或县域以上范围的区域治理规划。矿山企业编制的方案要符合区域性治理规划。

(2)整合土地复垦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议将煤矿企业地质环境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统一起来,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由矿山企业分年预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和土地复垦费,并列入成本。按照“企业所有、政府监管、专款专用”的原则,由企业在地方财政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账户,将预提的保证金和复垦费存入保证金账户。在实施复垦治理工程时,按规定使用资金。以前各级政府征收的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都要返还企业保证金账户,以确保保证金专款专用。

(3)明确采煤塌陷地复垦工作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是一项社会工作,煤矿企业不可能脱离地方政府开展复垦。在采煤塌陷复垦地治理中,必须明确政府主导、煤矿出资的治理模式。实行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考核,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工作负总责。

(4)进一步加大对采煤塌陷地复垦资金投入。整合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涉及塌陷地治理的规费收入,如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土地复垦费、耕地占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土流失补偿费等,建立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专项资金,作为政府投入的资金来源。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资源收益分成比例,如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中央与省市的分成比例分别为50∶50、20∶80,相对市县两级承担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压煤村庄搬迁转移及失地农民补偿安置等艰巨任务而言,市县分成比例仍然偏低。

国家要加大对采煤塌陷地复垦的资金投入,每年向有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任务的省(区、市)下达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任务,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加快采煤塌陷地治理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治理已征收和一次性补偿的采煤塌陷地,给予一定年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复垦出的耕地指标可以用于占补平衡。鼓励煤矿企业在经济合理的前提查下,探索实施充填开采。如山东济宁矿区在花园煤矿和许厂煤矿实施矸石充填、在太平煤矿和岱庄煤矿实施固体废物膏体充填、在田庄煤矿实施超高水材料充填等充填开采技术试验,取得了显著成效。

6、先行试点

对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进行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要先行试点,建议选择典型地区开展试点。山东省济宁市具备综合治理采煤塌陷地政策试点的条件。一是济宁市域内煤炭资源的赋存,既有薄煤层,也有中厚煤层,还有厚煤层;二是煤矿企业既有基建煤矿,也有生产煤矿,还有闭坑煤矿;三是采煤塌陷地,既有轻度塌陷,也有中度塌陷,还有重度塌陷;四是济宁市域内的煤矿全是规模以上井工开采的煤矿,没有露天开采或规模以下的小矿;五是济宁市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已充分认识到采煤塌陷地的危害,复垦治理采煤塌陷地的积极性、主动性较高,而且多年来一直在不断探索复垦治理采煤塌陷地的各种方法。

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出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由国家出台专门文件,推广到全国实施,从而形成采煤塌陷地复垦治理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Z].

[2]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Z].

第9篇

一、检察建议的含义及作用

所谓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向发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就其作用而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检察建议,是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制定防范措施的重要依据。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能够较清楚、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发案单位存在的各种漏洞及引发违法犯罪的原因,而发案单位的领导恰恰因为“只缘身在此山中”。大都不能全面了解和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既使想有效预防,也缺乏重要依据。因而,办案过程中,我们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将所了解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发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就能使其在明了自身或下属存在漏洞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有的放矢的防范措施。这一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的任何文件都无法替代的。

(二)检察建议是扩大个案预防效果,构建行业、系统预防网络,实现社会预防的前提。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是职务犯罪预防的基础,而如何使个案预防延伸为系统行业预防,最终实现社会化大预防,检察建议功不可没。它可以将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且是某行业、某系统存在的共性、苗头性问题归纳起来,提出综合性的防范建议,送给发案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等,在引起各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的基础上,由其要求或命令各下属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从而收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片”,“一处亡羊,多处补牢”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工具其具体的适用范围。根据高检院《关于实施检察建议工作的具体规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的检察建议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

1、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管理混乱,给违法犯罪者造成可乘之机,需改章建制的;

2、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违背职责或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职务违法犯罪发生,检察机关认为应当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

3、结合办案,举一反三,针对某一系统、某一行业存在的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的漏洞和隐患,检察机关认为需其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制定、颁布具体防范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

4、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施违法行为,虽构不成犯罪,但已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需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的;

5、其他应当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

总之,我们在办案中,如遇上述情况之一的,都应当向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特别是对那些疏于防范,漏洞百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要及时敲警钟,并督促其进行治理,以扩大办案效果,实现标本兼治。

三、制作检察建议书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检察建议大都是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体现的。如何使《建议》的主旨通过建议书完善地体现出来,并能收到预期效果,笔者认为制作好检察建议书至关重要。

根据高检院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制作检察建议书应重点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检察建议书的格式要规范

检察建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书,所以其格式必须规范。具体应包括三个方面:

1、首部:包括(1)标题:ΧΧ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统一的编号:Χ 检建[ ] Χ 号;(3)被建议单位的全称;

2、正文:包括(1)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2)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3)提出建议的依据《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一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二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规定或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4)建议内容,即建议采取的措施,该部分应与列举的事实、原因紧密联系,且要明确、具体;(5)要求事项,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如规定时间回复落实情况等。

3、尾部:包括(1)落款,即提出建议的单位;(2)制作该文书的时间,并加盖公章;(3)附项

(二)检察建议的内容要针对性强,且易于操作

就检察建议而言,最关键的部分是“建议内容”,也就是提出的具体的预防措施。这一部分最突出的特点是针对性强,有的放矢,而且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因而,制作建议书时,就必须首先找准存在的症结,然后的的放矢地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否则,很难引起被建议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效果可想而知。

(三)检察建议的语言要精练、准确。作为法律文书,检察建议书要求言简意赅,因而制作建议书时,要用精炼、准确的语言,恰到好处地表达发案单位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发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各项防范措施,使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检察建议书对自身、对下属单位所存在的问题一目了然,对应采取的措施准确把握,进而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四、用好《检察建议》的几点建议

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目的,就是要让发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对自身或下属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促使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但实践中却发现,有的部门发检察建议只流于形式,将建议书发出去了事,从不过问落实情况,使有些建议石沉大海,根本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基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在制作完检察建议书后,还必须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检察建议应由专门机构负责发送

检察建议书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律文书,它的依据和基础,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基于侦查部门对上述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提出的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因而,检察建议书应由侦查部门的办案人员负责制作。但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及时督促,尽快收到成效,实践证明,应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统一发送。其宜处:一是有利于预防部门随时掌握本地区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情况和个案预防情况,以便及时制定出综合性的预防措施;二是,有利于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回访。各院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是专门的预防机构,其工作经验较之侦晒部门要丰富的多。为了保障检察建议工作的连续性,自发检察建议开始至以后的督促,回访工作等,都应由专门的预防部门负责为宜。这样,收效才会更快,更好。

2、在“建议”的发送形式上,以人来人往当面送交为好。这样,既可以直接同有关单位的领导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使其明了采纳与不采纳建议的得弊关系,而且不能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能否采纳建议的初步情况和打算,做到心中有数。

3、建好“台帐”。对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要专用一本登记簿,把发出建议的时间、发往单位、发建议的原因、建议内容、采纳建议情况、建议效果等,记载清楚,以备检查考核、汇总。

4、建立联系制度。对于被建议的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预防部门要与其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随时沟通情况,不断研究和改进具体的预防措施。

5、建立回访制度。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要定期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必要时,要会同发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起对案发单位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对于落实建议措施好的单位,及时予以肯定、表彰,以促使其进一步改进;对于未采纳建议的,要通过其主管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落实。

第10篇

关键词:水环境:城市建设;治理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水是城市的生命,水环境是衡量一个城市居住、投资与旅游环境好坏的重要标志。如何科学地利用好本地的水资源,建设与保护好本市的水环境是城市发展的一个重大课题。不同的城市都将依据自身的资源与条件发现问题并提出不同的对策与措施。回顾以往城市水资源利用情况会发现与当前的科学发展观、环境保护理念不相适的诸多问题:如城市上游河流水资源的过度开发造成城区及下游河流水量不足、水质恶化甚至于断流;城市中的许多原有水网河渠被过多地覆盖、填埋成道路或陆地,造成原有水网及水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而难于修复;许多自然保护区的优质水源被降级使用,造成优质水资源的浪费;许多城市污水处理厂布局过度地集中,造成纳污河段污迳比过大而失去该河正常水生生态功能…等。本文以在此提出一些对策建议,拟与同行及有关领导、科研、管理人员商榷。

一、城市水环境的基本概念分析

水环境是由于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城市用水、农业用水等以河流为中心的水的多种循环的存在而形成的,河流是水循环体系中的一个要素。河流有三个基本功能,即:防洪、水资源利用及环境功能。其中,担负着重要作用的河流的环境功能由其空间功能、生物功能和水环境功能这三个具有互补关系的功能组成,是城市环境的重要一环,并在城市中起着综合功能的作用。从狭义的概念上讲,水环境就是指水量和水质。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人们对水环境要求的日益提高,实践告诉我们对水环境治理必须实现由线到面的转变,即从单一的河流治理转变到整个流域的治理;同时,水环境的治理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水环境治理往往需要“综合治理”,水环境内容,除了保持流量(水量)、净化水体(水质)外,还包括了生态体系的保护和资源、能源的有效利用;同时也包含了水环境的视觉方面的效果和人文方面的效果等。

二、城市化对水环境和城市环境的负面影响分析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增加,产业集中,对水的需求也迅速增长;随着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道路面积扩大,高层建筑和地下商场增多,都市的利用密度迅速提高;随着科技的发展,路面大量使用沥青和砼,地面的不渗透区域增加;同时,随着房地产的大幅度开发,农田、绿化和水面积减少。这一些都会给水环境和整个城市环境带来种种不良影响。由于传统的河流管理主要只是考虑河流的防洪功能,较少考虑其环境功能,再加上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河水受到严重污染,使河道变成了开敞式的“下水道”,水环境严重恶化。这样,受城市化的影响,城市的水边环境逐步失去了其亲水性,人与水疏远了。

三、水环境在营造城市舒适性中的作用分析

地球上存在着丰富的水,并以气体、液体和固体的形态变化、循环。正由于水的循环,需要吸收和释放能量,水承担着地球环境的调节作用。所以,地表能维持在一定的温度范围,为生物的栖息提供了条件。同时,水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为此,地球的环境必须是能够适度地调整水的补充和蒸发。因此,水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是保证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得以可持续生存的最基础的条件。当然,由于自然界水的作用,有时也会给生命和财产带来灾难。然而,对暴雨、洪水、干旱等由异常气象产生的灾害详细分析后发现,造成异常气象的原因往往是人类过于考虑自身的需求,由此导致无视自然条件的房地产的过度开发,忽视生态体系的无序开发,以及人口、产业的高度集中等,结果对自然的水循环产生恶劣影响,并进而引发洪涝、干旱等灾害。可以说,这也是自然界对人类的一种惩罚。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利用密度过高的大城市,为了弥补上述城市空间方面的不足,提高城市环境的舒适性,一方面,使现有的水边环境尽量接近自然状态,以恢复更多的具有自然要素的空间;另外,在高楼林立的所谓“水泥森林”的城市中心地区,以及住宅过多、土地利用过密的地区,优先考虑增加水边空间和绿化,以恢复多姿多彩的景观。同时,在河道的环境综合整治中,强调要不断改善城市的“富有情趣的空间”。并在现有的水边增加城市新的开放空间,以形成城市绿洲,进一步改善城市的水边环境。通过“环境用水”的引进和利用,强化城市空间的综合整治。水是万物之源,也是城市的活力所在,水环境在城市形成的过程中,作为不可缺少的要素而存在,而且,在水循环的各个阶段,水环境都与人们的生活、产业以及社制度、风俗习惯有着很深的关系。由此也可以说,正是水环境孕育了“水文化”。

四、认识与建议

1、随着水环境内涵的进一步拓展,水环境治理从单纯的水域治理到水域及其周边陆域的综合治理,并从单一的河流治理到流域的综合治理。因此,水环境的治理和建议具有综合性的特点,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具体实施必须强调统一性,特别要加强统一规划,参与水环境治理和建议的各方应通力合作。

2、水环境在调节水边区域的小气候和营造城市环境的舒适性上,有其特有的、无法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建议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科学、合理的水面率,在相关的法规中予以明确,作为规划和管理的依据。在当前水面率方面,宜确定一个考虑现状的、能够保证最低资源水准的底线,作为近期控制的依据。

3、在水循环及其在水害的关系方面,实用技术性的研究还较少。实际上,搞清水循环的规律,在水环境治理中能积极地从改善水循环出发,减少城市中人类活动对正常水循环的影响,并研究出这方面的控制技术,这是十分必要的。

五、结语

在21世纪,中国的社会经济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必将进一步加快。但是,为了确保城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水资源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一环。而且,这种管理会逐步从防洪、水资源利用量的管理向水质管理、空间管理和生态体系的保护等综合管理的方向发展。在这一转变中,以恢复丰富、优美、清澈的流水为目标的水环境建设是一个需要研究的大课题。水像人体的血液一样,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珍贵溶剂。血液需要通过心脏泵送及大小血管的导流才能输送及营养到人体各部。水也需要通过地球引力、人工提升与科学管理才能有效的输送和滋润到城市、农村及人类活动的各个生产、生活小区。人类应当根据水的来源与质量充分发挥水的使用功能,把优良品质的Ⅰ、Ⅱ类水作人类生活饮用,滋养人体本身;把Ⅲ、Ⅳ类水用于农业灌溉、工业及城市景观娱乐环境;对已受污染的水采取治理、回用等工程措施使本市出水满足下游河段的水域功能要求。如何科学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好城市的水资源,在不污染下游水域的基础上改善城市人民的生活饮用水质量及建设好城区的水环境是一个城市的重大研究与工程项目,需在政府的领导下,群策群力、进行全面规划和分期分段研究、实施。

参考文献:

[1] 刘英, 胡群霞. 城市湿地的合理规划与保护对策[J]. 山西建筑, 2007

第11篇

2005年是高检院提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年”。贾春旺同志指出:“检察机关一定要认真研究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方式等,注意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法律监督工作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1]”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其对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几年来,我院在狠抓办案的同时,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帮助他们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仅2003、2004年二年,全院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31份,相关单位采用率达100%,通过检察建议进行整改的达97%,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职能作用。

一、树立三种正确认识,明确检察建议意义

我院每年都举行相关的法律文书写作培训,2004年更是在全院“六个三”评比中专门设立了“优秀检察建议”的评选,目的就是让干警们熟悉并掌握检察建议写作,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与本领。在培训我们中努力树立干警对检察建议的三种正确认识:一是“该发则发,不该发不发”。有干警认为检察建议是“万金油”,涉猎应该宽泛,无论是司法机关出现违法行为还是一般单位的治安隐患,一律采用检察建议。针对这种情况,我院明确指出对于司法机关出现违反法律和刑事政策的行为,应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提出抗诉,而不能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因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刚,被监督者有义务予以接受,而建议是一种柔,被建议者有接受建议或拒绝接受建议的权力[2].同时专门查阅高检院的相关法律文件,最终明确检察建议只是一种对各级单位、基层组织中涉及预防犯罪和综合治理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的法律文书,而涉及到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的违法只能使用纠正违法通知书,对不人的提出行政处罚的只能使用检察意见[3].二是“宁缺勿滥,不随便发”。有干警认为检察建议能促进发案单位工作,应多发。《论语》曰:“人为言急之而言,谓之躁也”。我院强调,一定要规范慎重地使用检察建议,既不能让其束之高阁,更不能让其流于形式。有权制发检察建议不能是案件承办人或某个职能部门,它必须经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后,以人民检察院的名义编发,决不能滥发。三是“发后注重回访,不能不了了之”。有干警认为检察建议发了就完了,缺乏回访、督导的意识。针对此种情况,我院要求每份检察建议都必须进行相应形式的回访,回访时将情况做工作记录以备查考,并对被建议单位回复入卷归档。

二、明确履行三项要求,找准检察建议定位

我院把提出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形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克服就案办案思想、努力扩大办案效果的有效途径。针对一些业务部门因办案任务重,未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建议的情况,我院专门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明确提出三项要求:一是将检察建议活动列入全院目标量化考核范畴,设为加分项。对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建议,对检察建议实行奖罚制度,不及时、不认真建议造成被建议单位不满的扣分,发出检察建议效果显著的则予以加分。二是将检察建议活动列入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内容。由一名主管检察长亲自把关,结合办案提出建议,结合社会调查提出建议,结合回访考察提出建议。三是将检察建议列入“社会形象工程”项目。按照我院提出“内提素质、求质量,外重法宣、树形象”的工作思路,通过检察建议为发案单位服务,为社会服务,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几年来,我院预防、侦监、公诉等部门按照要求各司其职,认真开展检察建议活动。如2004年3月初,我区接连发生二起保安人员利用执勤便利条件侵犯公司财产权利的案件,造成经济损失20000余元,侦监处通过仔细分析案发原因,决定向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顺义分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该公司接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召开了经理会议,下决心进行彻底整改。率先在全市组建了专门的纠察队,设立了举报电话,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客户代表为保安风纪监督员,同时在招收录人、落实追究责任制上下功夫,截至到目前为止,我区保安人员再无涉嫌犯罪情况发生。

三、严格执行三种制度,规范检察建议程序

管子说:“规矩者,方圆之正也。人虽有巧目利手,不如拙规矩之正方圆也。”为使检察建议程序化,规范化,我院先后出台了规范检察建议的三种制度:一是检察建议审批制度。检察建议由办案组制定专人撰写,然后由处长审稿,再由分管检察长审核签发。二是检察建议登记制度。各个处室撰写的检察建议,由职务犯罪预防处统一编号登记,建立专门登记簿,详细记载检察建议的时间、内容,以及要求整改的时限和整改效果。因此,我们所发出的检察建议有据可查,既可以反映办案人员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又可以增强承办人的责任心。三是检察建议送达制度。检察建议拟好后,我们委派专人送达,办案人员前往发案单位听取他们的意见,交换看法,尽量求得对问题的一致认识,同时送达检察建议。实践证明,当面送达,发案单位整改比较及时、认真。如2003年10月,我院在查处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国有企业)下属一企业经理林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时,发现该单位在财物管理上随意性较大,外找票据、白条下帐的情况突出,我院向该公司提出四点检察建议,由预防处长送《检察建议书》上门,该公司马上专门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组织了一场“如何落实规定、强化精细管理”的大讨论,找出了问题的症结,一星期后,该公司书面详细汇报了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完善财务部门项目和财务开支的规定》,并邀请我院在2004年初为该国企就预防职务犯罪问题进行法制教育,达到了为国企服务、保障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做到三个确保,严把检察建议质量

检察建议的质量如何,关键是看它表达是否清晰,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我院要求检察建议的编发一定要坚持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意思的清晰性,即要讲清楚问题。要求再提出检察建议前,应作专门的调查研究,掌握和积累充分的原是数据材料,做到让事实说话,无论是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建议,都必须客观实在,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有的放矢。二是确保问题的针对性,即要找准问题的原因。再讲清事实情况的基础上,还要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的论理或剖析,务必切中要害,以换取发案单位的共鸣和警醒。三是确保建议的可行性,即解决措施要具体、可行。建议应避免使用“请加强监管、教育”等空洞的语言,要言之有物,即须通过行业调查研究提出“如何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的几项具体措施”,力求对症下药。由于我院严把质量关,因此,五年来从未出现因不当而被撤销的检察建议,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没有出现差错。例如2003年12月,我院针对连续二起利用“黑公话”诈骗的现象向中国网通集团北京通信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反映了该公司在管理中存在二个问题:一是对电话申报用户缺乏审查,二是线务人员对安装地点不进行核对,导致犯罪嫌疑人郑某某等人利用假身份证报装电话多部,后改公用电话恶意欠逃话费近10万元。我院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受理报装仔细核对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并用户资料系统备查,若用户申请第二步电话时需询问用途和核查前部电话缴费情况,另外原则上不宜受理三部以上电话。二是线务人员安装电话时必须核对地址,名址不符的不予安装。”该建议引起北京市通信公司高层的高度重视,公司总经理赵继东专门做出批示,并于2004年1月下发《关于加强打击“黑公话”工作的通知》,其整改措施与我院的检察建议相差无几,此事充分反映了我院在制发检察建议时对电信系统特点进行了充分调研,做到了检察建议及时、准确、可行,赢得了电信行业的认可,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帮助解决三个问题,提高检察建议效果

提出的检察建议能否得到发案单位重视和采用,这是最为重要的,再好的建议如果不落实,也是一纸空文。几年来,我院在提出检察建议的同时,主动帮助发案单位解决问题。一是帮助解决弱点问题。如从几年来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分析,发案单位往往存在重业务轻思想教育的倾向,干部职工法制观念不强,单位往往等到出了问题才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主动上门讲授法制课、开座谈会、赠送法制宣传材料。从1999年到2004年5年间,我院深入发案单位上法制课42场,开座谈会69次,赠送法制宣传材料5460份。二是帮助解决焦点问题。一些单位发案原因主要是管理不严,制度上有漏洞,被某些人钻了空子。在整改问题上,一些新任领导存在思想顾虑,怕制度修改影响队伍团结,另外一些领导则看不清问题的实质,对如何实行整改束手无策。我们了解清楚这种情况后,主动上门帮助他们解决思想问题,协助他们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帮助解决难点问题。例如2003年10月,我院在办理北京第一弹簧厂供销部原经理郭某某涉嫌贪污案时,发现该厂一是私设“小金库”,领导班子内部缺乏民主制约,二是规定销售人员工资与销售业绩挂钩,导致一些审批环节形同虚设,财务部门对销售、回款情况缺乏监督。对此情况,我院主侦检察官一边办案,一边撰写检察建议,建议该厂迅速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纪检监察,加强民主管理管理和科学决策。为了让发案单位尽快整改,主侦官和预防处长深入发案单位开座谈会。在短时间内,该单位就完善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发出商品管理制度》、《以实物抵消账款操作程序》、《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并结合郭某某一案和“四五”普法教育,分三个层次在全企业内开展党内普法教育、干部普法教育和群众普法教育,有效地防范了违法犯罪行为。

第12篇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将实行责任查究。

(一)重大;

(二)重大群众性纠纷械斗事件;

(三)特大可防性刑事案件;

(四)势力重大非法滋事活动;

(五)黑恶势力横行,治安长时间处于混乱状态,人民群众缺乏安全感,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特大火灾责任事故;

(七)特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八)特大爆炸安全事故

(九)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丢失或被盗,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给治安带来重大隐患,后果严重的;

(十)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为需要查究。

第四条被查究的对象是: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依照法律、法规有关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各单位负责人。

第五条责任查究的基本程序是:

(一)派出所要及时将本辖区发生的上述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基本情况书面报乡综治办。

(二)综治办提出责任查究意见,经综治委主、副主任审定后,组成由综治办、纪检、组织、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职合调查组,对案件(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综治委召开全体会议,审议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以综治委名义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被查究单位和被查究人。同时,抄报上一级综治委,乡党委按照综治委的意见,必须依照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程序对被查究责任人作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责任查究权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行使,乡综治委行使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