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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风险分析

时间:2023-08-08 17:10:05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消费金融风险分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消费金融风险分析

第1篇

【关键词】 GMAC; 汽车金融公司; 财务

引 言

据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球汽车贷款比例约为70%,发达国家如美国贷款购车比例约在80%到85%之间,德国约70%;而同为金砖四国的发展中国家印度为60%到70%之间,中国却从2004年的16%下降到2008年的8%。另据新华信国际咨询公司的报告称,在中国各细分市场中,中大型轿车和中型车的贷款购车比例分别为12.1%、9.3%,小型车和微型车的贷款比例只有4.9%和3.7%。然而目前,在中国随着私车的普及和价格的逐步稳定,汽车市场特别是其中的小型车和微型车市场发展到以消费信贷为购车的主流方式,这一趋势是较为明显的。所以在中国扩大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促进汽车金融公司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虽然汽车金融公司的存在能促进汽车产销量的增长,缓解汽车需求与消费者购买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但是若对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及所涉金融风险没有加以合理的控制,则过度发展汽车金融公司会对有关汽车制造等实体母公司造成很多不利的影响。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oration,以下简称GM),与其旗下的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eneral Motor Acceptance Corporation Financial Services,以下简称GMAC),及GMAC旗下的Residential Capital LLC.(以下简称ResCap),三者在次贷危机后所遭遇的亏损及相互之间的资金转移与援助问题,对正处于发展中的中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与汽车金融公司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Steven P. Janes(2001),Smart M. Litwin、William A. Levy(2009)从资产证券化的角度研究了汽车金融的融资问题,探讨了汽车金融市场、资金提供者、相关金融产品、法律等方面的内容。Christian Diekmann(2008)认为汽车金融是许多金融机构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机构可能是汽车集团的金融服务分部、银行控股或独立的金融公司;所有这些机构都必须评估并管理与汽车金融相关的风险,而这一工作的难度是很大的。

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其一是通过对国外汽车金融服务的研究,提出对中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借鉴意义,如北京银行监督管理局赴德、英考察团(2005),认为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更大程度地提高资本效率,推动生产行业与金融行业同时加速发展,并提出我国汽车金融的发展,应加强风险管理、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强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张君毅(2007)对美国、德国、日本的汽车金融服务进行了比较,指出该三国汽车金融产品繁多、衍生服务齐全、市场环境良好。其二是对中国汽车金融现状及有关对策的研究,如孔玉蓉(2008)在对汽车金融及我国发展汽车金融进行陈述的基础上,指出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存在发展慢和外资主导两大问题,指出应建立以金融公司为主体的汽车金融市场,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赵宇恒(2010)总结我国汽车厂家给经销商提供的金融业务支持的三种模式:汽车金融公司向经销商提供融资贷款支持、由厂家牵线,提供信用担保,寻求第三方银行合作,帮助经销商拓展融资渠道、以及鼓励经销商采购车辆,汽车厂家向经销商提供财务支持,并分别指出各模式的优劣点,认为汽车厂家和经销商之间的金融支持模式,会随国家政策、市场的变化等不断作出调整和完善。

二、GMAC、ResCap及其有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分析

(一)GMAC及ResCap简介

GM是全球最大的汽车公司,自1931年就已经成为全球汽车业的领导者,其核心汽车业务及子公司遍及全球。

GM旗下的全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GMAC,成立于1919年,起初仅为GM的经销商及零售客户提供信贷服务;但之后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向全球客户提供汽车和商业贷款,抵押融资以及保险等服务业务。2006年11月30日,GM将51%的GMAC股权出售给由Cerberus FIM Investors,LLC,Citigroup Inc.,Aozora Bank Ltd.,及The PNC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Inc的一个子公司共同组建的FIM Holdings LLC。ResCap是在2005年3月,由之前的GMAC Residential和GMAC-RFC改组而成的GMAC的全资子公司,是美国最大的住房按揭贷款服务公司和贷款发放机构之一,主要从事房贷、抵押贷款及相关抵押类产品的发起、购买、服务、销售和资产证券化业务。

在次贷危机的影响下,GM、GMAC、ResCap都遭到沉重打击,经营状况恶化、投资者信心不足。为获得政府救助资金及使用Fed贴现窗口,GM在GMAC的持股权由49%减少到不足10%,Cerberus FIM Investors在GMAC的持股权由51%减少到不足14.9%,最终在2008年12月25日,经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后,GMAC成为银行控股公司。

由于旗下的ResCap亏损惨重,GMAC到2009年11月,尽管已经接受了美国政府125亿美元援助和廉价贷款,却仍未实现扭亏为盈。GMAC公布2009年第三季度亏损了7.67亿美元,上年同期亏损25.2亿美元;但ResCap第三季度亏损了6.49亿美元,抵销了GMAC汽车部门3.95亿美元的税前运营利润。2007、2008两年间,ResCap共亏损了99.6亿美元。

从2006年到2008年,GM的整体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大幅下降。就宏观环境而言,利率上升、次贷危机等是直接原因;但就微观而言,在利率上调、次贷危机发生之前,GMAC业务已相对失衡,旗下的ResCap过度金融创新以致对利率高度敏感,从而使GMAC暴露于较高的金融风险之中,一旦宏观环境发生不利逆转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GMAC不仅没有很好地支持GM的业务发展,反而从流动性、利润等方面拖累了GM,这些可以通过如下对GMAC及ResCap在次贷危机发生前有关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分析得到证明。

(二)GMAC有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分析

1.GMAC损益表分析(表1)

通过对损益表的分析可以看出,GMAC的总金融收入、总金融与其他收入、利息费用三项目,从2004年到2006年间,均在递增,但很明显前两项增幅小于利息费用项目增幅。就信贷损失拨备而言,2005年较2004年减少45%,原因之一在于ResCap因房价有所升值而估计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降低,但之后美国整体房市的发展情况证明这一估计是错误的,所以在2006年,该项目较2005年骤升86%。上述三项目变动的直接结果是GMAC净金融收入逐年递减,从2004年的8 713百万美元,降到2005年的7 132百万美元,又降至2006年的5 543百万美元。

2.GMAC各业务分部运营汇总表分析(表2)

在2004年到2006年间从GMAC旗下各主要业务分部的净收入与净损益情况看,汽车金融业务在这两个项目的占比值均在50%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此三年间,ResCap在净收入中的占比在16%到22%之间,但在净损益中的占比却在31%到45%之间;通过计算净利润率,可以得到汽车金融业务为12%左右,ResCap为24%左右,保险业务除在2006年突升至20%外,在2004、2005两年均不足10%。所以,尽管从绝对值角度而言,ResCap的净收入与净损益值从2004年到2006年有下降倾向,但从相对值角度而言,其本身是GMAC旗下盈利能力最强的一个业务分部。

3.ResCap有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分析(表3)

依据表1、表2与表3的有关数据,可以得到ResCap有关项目在GMAC合并报表中的占比值,如表4所示。

从2004年到2006年,在净金融收入与其他收益项目的占比上,ResCap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但在利息费用与信贷损失拨备两项目上,ResCap的占比却逐年大幅提升。

三、GMAC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分析及其对中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启示

(一)GMAC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分析

(1)利率风险分析

为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尽管GMAC也使用了包含衍生工具在内的诸多金融手段,但显然没有成功。在2004年6月到2006年6月间,经过连续17次上调,美国联邦基金利率由1%被提高到了5.25%的水平上。这一宏观环境的变化,是导致GMAC金融收入上升,以及利息费用与信贷损失拨备更大幅度上升的主要原因。

(2)房价风险分析

美国投资银行等金融中介通过各种金融创新工具,以次贷的方式销售了大量房产。次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房屋需求与购买力不足之间的矛盾,但在利率大幅上调后,次贷客户无法按时还款,或者彻底丧失了还款能力,再加以整体经济形式恶化,美国房产大幅下跌,直接造成GMAC旗下ResCap的流动性不足与巨额亏损。

2.信用风险分析

ResCap在发起或购买了抵押产品贷款后,通常很快会在二级市场上将其销售给第三方,但在其未销售前所保留的抵押产品贷款的库存,会将公司置于信用风险之中。此外,ResCap在ABS、MBS等证券方面的投资,或是在进行有关金融衍生工具操作时,交易对方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违约,同样有可能使其面临很强的信用风险。这一风险反映在财务报表数据上,就是信贷损失拨备的提高。

3.流动性风险分析

2008年12月31日,为实现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GMAC完成了一项复杂的债务交易,筹集资金175亿美元;同时,ResCap也筹集了37亿美元。当日,Standard&Poor''''s下调了GMAC与ResCap的部分债务评级。

2009年10月,GMAC是当时唯一接受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临时流动性担保计划(TLGP)支持的评级为垃圾级的金融公司;Moody''''s对该公司评级为Ca级,仅较违约级高两级。

2009年12月,Moody''''s认为Res-

Cap已经连续三年每季亏损,其流动性脆弱,资本不足,故将ResCap评为C级,仅比违约级高一个级别。

GMAC与ResCap作为金融公司,信用级别却一再被降低,负债的流动性能力恶化,这无疑使其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大。

(二)GMAC对中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启示

1.对汽车生产商的启示

就当前中国汽车的产销现状而言,成立与发展汽车金融公司是必要的。汽车产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如日本与韩国,在汽车产业大发展时期,都有较为优惠的汽车消费信贷,从而带动整个经济的加速发展。

GMAC曾是GM利润的重要来源。然而,在次贷发生后,GMAC 2008年亏损了79亿美元,不仅没有对GM起到很好的支持作用,反而拖累了GM。

所以对中国的汽车制造商而言,可以建立发展旗下的汽车金融公司,但却不能将汽车金融公司视为拉动汽车销售的核心环节,必须将技术、品牌、售后服务等作为提高竞争力、市场占有率的关键内容。

2.对汽车金融公司的启示

GMAC的两大核心目标:一是为GM提供优厚的投资汇报;一是为GM的轿车与卡车销售提供战略性支持。所以,GMAC的主要业务本应集中于汽车金融服务,但其旗下的ResCap所从事的业务却偏离了这一块。汽车金融收入在GMAC收入的占比从2001年的70%下降到2005年的38%,而同期抵押和保险收入却从30%上升到62%。在利率市场、房市有利时,ResCap可以为GMAC带来丰厚的利润与大量的净现金流入;一旦利率市场、房市发生不利逆转时,ResCap就会发生巨额亏损,陷入流动性危局。这可以看出,一方面GMAC本身业务结构失衡;另一方面其对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的控制尚不到位。

对中国的汽车金融公司而言,则必须严格遵守《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约束自己的业务范围,严格控制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金融风险,以期能真正为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四、总结

据权威预测机构Scotia Economics在2011年11月29日的《全球汽车产业报告》数据显示,中国汽车销售量在1990—1999年间为0.43百万辆,在2000—2007年间为2.91百万辆,2008年为4.98百万辆,2009年为7.32百万辆,2010年为9.41百万辆,2011年预测为10.16百万辆。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中国的汽车产业在刚刚过去的十年中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在2008年,中国汽车市场低迷却使许多汽车经销商出现亏损,部分面临资金断裂危险,但是汽车经销商的正常运转却对维系整个汽车产业链的良性运转至关重要。2009年初,国务院通过了汽车行业振兴计划,出台了有关信贷支持等政策;中国央行中国人民银行也明确表示将加大对汽车金融信贷的支持力度。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2009年1月15日召开的“金融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是活跃和扩大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应积极支持监管部门根据需要批设新的汽车金融公司,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业务合作”。综上,可以看出汽车金融信贷是支持2009年,乃至之后中国车市增长的关键环节之一。

但是,在我国政府大力扶持汽车金融产业发展,各品牌汽车公司努力建设与壮大自身汽车金融业务的当下,我们在学习有关国外汽车金融公司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必须吸取其失败之处的教训,以更好地发展我国的汽车金融事业。本文的写作若能起到一些警醒作用,也算对中国汽车金融产业的健康发展略作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 Scotia Economics,Global Auto Report,省略,Deember,29,2011.

[2] GMAC Financial Services,200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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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沙.GMAC:集中精力改变ResCap现状[N].世华财讯,2009-11-05.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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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数据来源:全球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数据挖掘和整合营销机构艾媒咨询。

{3}数据来源:专业互联网金融数据中心,零壹研究院。

{4}信息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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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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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翁英超.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防范研究[J].福建法学,2015.

[5]杨彬.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探析[J].西部金融,2015.

[6]陈成.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及其发展路径的几点思考[J].时代金融,2015.

[7]吴慧君.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对策[J].知识经济,2015.

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风险分析 防范措施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产生了互联网金融,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和交易时间,对金融服务的市场有所拓展。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高科技化、虚拟化、法律法规监管缺位、跨国经营等特点,导致其风险管理更加复杂,这对我国的金融稳定是一种新的挑战。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当今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网络贷款模式。其中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依托网络,在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中,作为第三方提供资金的保管、支付清算以及信用担保服务的平台。例如网易宝和支付宝等。在2013年1月,我国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已有223家。网络贷款模式即为我们所说的P2P,它包括网络贷款中介和网络贷款公司。其中网络贷款中介起的是中介的作用,而网络贷款公司直接向消费者融通资金。截至2013年,据不完全统计,网络贷款公司超过600家,交易额已经超过了500亿元。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其遇到的风险越来越复杂,例如系统性的技术风险、包括交易主体和计算机系统的业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一)系统性的技术风险

系统性的技术风险包括系统性安全风险、技术选择风险和技术支持风险。

系统性安全风险是由于黑客攻击、互联网传输故障和计算机病毒等因素引起的,这会造成互联网金融计算机系统瘫痪,从而造成技术风险。表现在三个方面: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不完善、TCP/IP协议安全性差、病毒容易扩散。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资料都被存储在计算机内,而且消息都是通过互联网传递的。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在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不完善的情况下,黑客就很容易在客户机向服务器传送数据时进行攻击,危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TCP/IP在传输数据的过程中比较注重信息沟通的流畅性,而很少考虑到安全性。这种情况容易使数据在传输时被截获和窥探,进而引起交易主体资金损失;通过网络计算机病毒可以很快的扩散并传染,一旦被传染则整个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网络都会受到病毒的威胁,这是一种系统性技术风险。

技术选择风险是由于在选择技术解决方案时存在操作失误或设计缺陷。它可能来自于技术落后,也可能来源于信息的传输过程中效率较低。如果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或选择的技术方案已经被淘汰,则会出现网络过时、技术相对落后的状况,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机构或客户错失交易机会。技术选择失误对于传统的金融业务而言,只会增加业务的处理成本,而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会影响客户及交易机构的交易机会,最终导致互联网金融机构失去生存基础;如果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效率较低,则会出现传输速度降低或中断的情况,从而延误交易时机。

技术支持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受技术所限或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而以外部技术支持解决内部的管理难题或技术问题,在此过程中,可能由外部支持自身的原因而无法满足要求或中止提供服务,导致造成技术支持风险。还有的一方面是在互联网金融方面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较缺乏,需要从国外进口,这对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安全造成了技术支持风险。

(二)包括交易主体和计算机系统的业务风险

包括交易主体和计算机系统的业务风险有: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和信誉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或有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造成的。从交易主体操作失误方面来看,可能是由于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要求不太了解而造成的支付结算终端、资金流动性不足等操作性风险。从互联网金融安全系统方面来看,可能是由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账户授权使用系统、与客户交流信息的系统等的设计缺陷而引起的操作风险。

市场选择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而使得客户面临道德风险和不利选择的业务风险,或者是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成为柠檬市场。互联网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信用评价和身份的等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其在选择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还有可能使价格低但服务质量差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被客户接受,而高质量的机构被挤出市场。

信誉风险指互联网金融机构不能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从而导致其无法有序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依托的是互联网技术,而互联网技术容易发生故障或系统容易被破坏,所以势必会引起不能满足客户预期需求,进而影响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誉,出现资金链断裂和客户流失等问题。

(三)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违反法律或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未遵守相关权利义务引起,或者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立法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或比较落后,现有的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都是为传统金融业务,对于互联网金融不太适合。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电子合同有效性的确认、个人信息保护、交易者身份认证、资金监管、市场准入等尚未有明确规定。故在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过程中容易出现交易主体间权利义务模糊,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

三、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措施

对于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我们提出的应对措施有四个方面: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法制体系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一)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

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运行环境要进行改进、对数据的管理要加强、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改进运行环境需要从硬件和网络运行方面对其进行改进,加大对硬件安全措施的投入,提高计算机系统的防病毒能力和防攻击能力。保证互联网金融的硬件环境安全。其次对网络运行方面应用分级授权和身份认证登陆来访对非法的用户登陆进行限制;对数据的管理要加强可以通过利用数字证书为交易主体提供安全保障;要大力开发数字签名技术、密钥管理技术和互联网加密技术,从而降低技术选择风险,保证国家金融安全。

(二)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健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内部控制并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内部控制方面应该从内部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方面入手,制定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和安全管理办法,建立技术队伍来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要从建立全面客观的电子商务身份认证体系、个人和企业信用评估体系着手,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选择性风险。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法制体系建设

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法制体系建设包括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现行法规、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加紧立法计算机犯罪、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电子交易的合法性。明确电子凭证和数字签名的有效性,对各交易主体的权力义务进行明确的解析;对现行的不适合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适时的加大量刑力度;对交易主体的责任、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持电子交易凭证、识别数字签名等做出详细的规定,保证能够有序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在此方面应对市场准入管理进行加强并完善监管的体制。确定准入条件并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加大扶持力度;互联网金融对分业监管模式提出挑战,故应协调混业和分业监管模式,实行综合监管。我国应向国外学习,及时协调可能出现的国际司法管辖权。

据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新兴的移动支付和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交易规模分别为9.64万亿元和1060.78亿元。电子支付交易规模超过1000万亿元。在该年,我国电商的交易规模已经达到8.1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27.9%。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以往处于垄断状态的理财和信贷等金融服务逐渐以新的形态出现,银行、网络金融公司和互联网企业为增强其本身的竞争力进行自主创新,从而塑造全新的金融生态圈。在这种移动支付的发展态势下,做好金融监管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健全监管体系需要综合政府、企业各方面力量,从实际情况出发,以保证互联网金融平稳发展。

四、小结

总之,我们应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风险并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防范,降低交易主体的损失并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有序开展和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王国贞.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防范对策[J].河北企业,2013,11(3):40-42.

第4篇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在这一环境下迅速成长,这对我国的金融改革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当前的金融业已经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而信息技术和金融业的融合也进一步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在另一方面带来了金融风险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就互联网金融特征及其主要风险类型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探索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希望通过此次理论研究对实际操作起到一定指导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引言

近些年的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在发展中的风险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正规化以及合法化一直是一个难点,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就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发展的思路。互联网技术能够在低成本基础上对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加以解决,通过历史数据积累及挖掘等能够将数据真实性得到有效提升。

1.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及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1.1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征分析

互联网金融主要是依托云计算以及社交网络等互联网工具实现的资金融通和支付等业务,是新兴的金融。互联网金融的透明度相对较强,对金融领域的范围有了拓展,对金融业务也得到了丰富,其自身也有着鲜明的特征体现。互联网金融的特征主要体现在高效率、低成本、广覆盖、风险大等方面。其中的高效率主要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是通过网络技术以及计算机技术等作为技术支撑的,能够对金融产品迅速的计算,在业务的办理效率上和以往相比有着大幅度的提升。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交易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解对方信息的,这样能够节省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所以在交易成本方面就得到了大幅度降低,对金融产品销售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再有就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大也是一个比较显著的特征,主要是因为在我国的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善,而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约束方面也存有不足,所以使得一些网络诈骗以及金融违约的相关问题层出不穷。同时在网络安全方面也是重要的问题,比较容易受到病毒以及黑客的攻击,从而使得互联网不能正常的运转,这些方面就会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很大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覆盖范围广也是重要的特征,在网络技术下,使得互联网的业务能够方便的进行实施,不会受到地域或者时间的限制,在网络下能对相关的金融产品查询或购买,所以在覆盖范围上就相对比较广。

1.2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从近些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来看,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有了进步,尤其是对社交网络以及大数据的深入运用,使得在这一应用平台的新兴产业得到了大发展,互联网金融也凸显出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来看,业态演变中互联网企业跨界渗透以及传统金融业在互联网业务创新方面是发展的重要轨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力方面在技术革新下以及产业形态的演进下,传统金融创新的不足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另外从市场的表现上来看,已经出现了科技聚集以及资金聚集等现象,服务模式也向着平等开放等方向发展迈进。

2.互联网金融风险及防范措施探究

2.1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风险分析

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发展情况来看,其在多方面都有着体现,主要在业务管理上的风险以及网络技术的风险和法律法规的风险等诸多层面。其中的业务管理风险主要是多种客观因素造成,对互联网金融管理的缺陷以及事物使得风险发生,其中的市场选择风险以及操作失误风险和信誉风险是比较突出的风险因素。市场选择风险是对市场选择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面临的道德风险造成的业务风险发生。而在操作风险方面主要就是交易主体操作上的失误所造成的风险。还有就是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在信誉上的问题造成的风险发生。

另外在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方面也较为突出,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虽然比较迅速,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还有诸多不足之处。由于互联网金融是新型的产业,所以在立法方面还基本处在空白的阶段,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领域多元性使得法律的健全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主要是由于在政策上的不确定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带来了诸多的不可控因素。另外就是在互联网金融的业务纠纷方面还没有法律依据来维护自身权益。

而在运营风险方面也比较突出,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主要是依托互联网,所以在网络安全上就存在着很大的隐患。互联网的开放式使得在安全上得不到有效保护。另外在当前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方面暂时没有构建个人隐私完整机制,这样就在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信息泄露风险方面大大增加了。

2.2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

第一,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要能够从多方面进行采取措施,首先在相关的法律完善方面要能得到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完善能够有效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能够对现行金融法律加以修订并完善,对金融消费者的社会信用建设以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等立法加强构建。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针对性的构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准入制度以及对准入的条件等加以明确化。

第二,对互联网金融的安全体系构建方面也要能进一步的加强,主要是对互联网金融自身的运行环境积极改善,对计算机系统采取安全措施的实施,可安装防火墙以及密银等安全防护功能对安全性能进行强化,只有在计算机的安全问题上得到了有效加强才能有效避免病毒和黑客的恶意攻击,对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才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另外要能够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对数据的管理也要进一步加强,设计制定合理技术应用的方案,对互联网金融技术合理化的应用。

第三,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督管理方面要加强,从具体的措施实施上来看,主要就是要能完善监管的体制并制定统一技术标准,增强金融系统内部系统互动,在安全保障基础上要能够得以提供,加强风险的监测能力对风险的防范水平加以提高。再有就是对互联网金融业务内部监控要能得到有效强化,金融业务要能够从自身机构创新及规章制度的完善上进行强化,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的制度加强相关部门对风险监督及防范的力度。

第四,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要在内部的管理职能方面得以加强,在经营管理的水平方面进行有效提升。强化行业的自律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得到强化,行业自律有着比政府监管更显著的效果作用,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来说,要能尽快的制定行业的自律标准,并要能行业内部构建自我约束的机制,将主动性得以充分体现,从而将风险的控制能力自主加强。同时对消费者的教育也要加强,引导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区别加以了解,使其自身在风险防范意识上进行加强。

3.结语

总而言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的解决还有诸多层面需要加强,在这一发展阶段要能将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的构建作为重要的任务,只有在风险防范水平上得到了有效提升,才能够进一步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长久发展,才能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由于本文篇幅限制不能进一步深化探究,希望此次理论研究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作者单位: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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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关键字: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房价的一路飘升,与房地产行业密切相关的房地产金融也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特别是2007年,美国 “次债危机”更是掀起了全球金融市场的混乱。这场由房地产行业所引发的金融风险提醒我们,越是在行业繁荣时期,越应该加强风险控制和行业监管,同时要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市场,保持房地产行业有序健康发展。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不仅是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业稳定、发展的需要,对整个金融业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基本理论

房地产金融是指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流通、经营、消费过程中,通过货币流通和信用渠道所进行的筹资、融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一系列金融活动的总称。房地产金融的内容主要包括吸收房地产业存款,开办住房储蓄,办理房地产贷款,从事房地产投资、信托、保险、典当和货币结算以及房地产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等。

房地产金融风险作为金融风险的一种,所指的是在房地产资金融通过程中,经营房地产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由于各种现实中无法确定的因素,使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了一定偏差,从而蒙受损失或获得额外收益的机会和可能性。

二、风险分析

1、房产贷款总量大

近几年由于中国银行业的行业转型,普遍把房产贷款看作优质资产,高盈利资产,从而不遗余力地发展此项业务,导致我国在个人房产贷款的发放额度迅速提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一些银行过度迎合客户需求,放松业务办理条件,不仅贷前审查流于形式,贷中向客户提供违规便利,而且贷后疏于跟踪管理,种种违规行为为不良贷款的增长埋下隐患。

2、信贷结构不合理

由于长期受我国福利分房制度和金融机构传统经营模式的影响,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的投资中,造成建设贷款与消费贷款的比重严重失调,形成重生产、轻消费的投资格局,加上银行的投资取向一直偏重于房地产的开发建设,使开发商的住房建设贷款额度远远大于贷给个人购房的住房消费的额度。

3、银行信贷依存度高

我国房地产开发商普遍规模较小、资质偏低、权益性资本不足。房地产金融与房地产业相互依存,两者的风险具有共生性,我国的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高度依赖性使这种共生特征愈加突出。限制房地产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频出,银行将会因客户的大量违约而陷入资金流动性困境。

4、金融机构操作风险

房地产业近几年的持续高增长速度和高额的收益,吸引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大量进入,而有些房地产企业的恶意拖欠,又使得银行不惜违规操作或放松信贷条件,从而进入恶性循环。另外,还存在银行贷前审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不到位,审查流于形式,客户资料不能全面而连续,使商业银行缺少相关的风险预警机制。

三、原因解析

1、房产价格持续走高

最新资料显示,中国房价仍然呈现持续走高的态势,相应引起银行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抵押资产价值逐步攀升。但一旦诸如人民币升值、美元贬值预期等国内外因素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拐点,房价出现大幅下调,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就会恶化。另外,房价大幅上涨,也会使得房地产行业吸纳的投资资金与自住购房者能够提供的购买资金之差扩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地产贷款的健康发展。

2、行业市场监管不力

(1)无序竞争。银行之间竞相压低住房抵押门槛,形成无序竞争,既加大了银行的经营成本,也给银行带来极大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房地产相关利益者串谋,高估房价、虚构交易,套取、骗取银行房贷资金,还有用假收入证明等虚假文件到银行进行虚假住房抵押、套贷、骗贷等现象。

(2)投机行为。由于近几年房地产投资的迅速发展,房地产投资成为了一个能够带来巨大利润的行业,很多开发商乘机进行投资,或者说是“投机”,加快了投资的迅速发展,市场泡沫严重,加大了房地产金融的风险。

3、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

房地产项目经营周期长、技术要求高且市场变化快,加重了信息的不对称。信息传递机制不完善和个人诚信制度的缺乏使得银行在与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的信息博弈中处于劣势,银行无法对房地产投资项日的预期效益和潜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贷款人在进行信贷过程中为了追求利益,采取隐瞒信息、挪用贷款资金等现象时有发生,也很大程度上导致银行不能充分掌握贷款人的信息,不能合理估计其偿还能力及贷款的风险,导致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加大。

4、金融机构违规操作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近几年的持续高温和高额利润吸引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大量进入。恶性竞争使得各商业银行不惜违规操作或放松信贷条件发放房地产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房地产投资中的不良倾向,也促使了金融腐败的滋生,而各种违规操作和金融腐败导致房地产贷款质量下降,随时都有发生灾难的可能。

四、防范措施

1、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贷款结构

拓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的关键在于发展市场化的直接融资,即是让投资者直接承担产业风险的市场化融资,将过度集中在银行系统的风险分散给全社会共同承担。为此,应发展完善适合我国的房地产融资方式。将目前集中的银行贷款融资转化到银行贷款、房地产信托、住房资产证券化等多种融资渠道模式,这是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

2、完善业务监管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力度

首先,要建立起比较系统的房地产行业风险监控、评价、分析机制及报告制度。其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及时了解与行业相关的信息。如果发现了可能影响房产经营的政策变化、土地政策调政、市场动向、市政建设、城市发展战略动向,应该及时地加以分析,适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

3、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防范制度风险

企业必须确定房地产经营的法律意识,积极学习各法律法规条文中新增有关开办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法律条例,用法规的方式约束规范企业自身与银行的金融行为。要重视政府的监督职能,主动配合政府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宏观调控职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维护企业自身和国家的利益。

4、规范流程审批手续,防范操作风险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要规范金融机构内部的经营管理,强化其内部的约束机制,进一步把贷款风险、贷款效益和贷款责任人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明确各级房地产信贷人员的权利和责任,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信贷管理,尤其在审批环节要严格把关,杜绝各种人情贷款、关系贷款的发生。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业务人员的行为,强化对信贷业务人员的业务政策与操作培训,岗位责任与敬业精神培训,风险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减少主观放纵风险的可能。

中国房地产金融的发展尚在初级阶段,出现一些风险和隐患是必然的,要客观看待这一情况,积极寻求解决方法。当前,防范和控制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关键在于建立适应中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房地产业现状的新型房地产金融体系,使房地产金融的发展跟得上房地产业发展的步伐。因此,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寻求一条适合中国的房地产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吴浩. 中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研究[D]. 暨南大学, 2010.

[2]方荣才.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分析与防范[J]. 商场现代化, 2008(10) .

第6篇

在互联网金融产业运行的背景下,企业会计内部控制体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文章在研究中,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及企业内部控制途径进行了系统性的分析,核心目的是通过对行业风险运行现状的确立,进行会计内部制度的优化,从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及企业内部控制的优化提供稳定支持。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企业会计;内部控制

伴随网络时代的运行及发展,腾讯、阿里等网络运行模式呈现出创新性的发展模式,但是,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行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监管在某种程度上会呈现出不完善的运行结构,使金融行业呈现出无序化、市场混乱化的运行状态,为互联网的运行造成了一定的制约。因此,在现阶段企业运行及发展的背景下,应该在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的同时,进行企业内部会计制度的合理控制,从而为社会经济的运行及创新发展提供稳定的支持,实现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

一、企业内部控制要素分析

(一)管理控制的要素分析

在企业运行及财务风险控制的背景下,企业需要通过对资金运行的风险分析,进行管理制度的优化。因此,在现阶段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优化确立的基础上,需要认识到企业资金流动背景下的财务风险,从而保证财务控制及管理的科学性。

(二)企业财务风险与管理的控制要素

伴随企业管理职能的优化确立,企业经营者需要明确项目决策的基本成果。由于人类的主观性相对较强,使企业在运行的背景下出现会计管理职能不确定的问题,因此,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确立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采购管理。对于采购管理而言,其不确定性的因素主要体现在采购货物的种类、数量以及质量等内容的选择中。第二,生产管理,在生产管理不确定因素确定的背景下,其内容主要体现在生产规模、生产成本以及产品的质量之中。第三,营销管理,在营销管理背景下,其制度体系的确定不能充分满足市场的基本需求,导致新技术的引进在技术改造中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因素。第四,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中的不确定因素主要体现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质量不达标、质量实施检测较弱等问题。第五,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风险分析的过程中,其主要的不确定因素会体现在项目的筹资、投资、项目的审批以及运行之中。因此,在现阶段企业运行的状态下,需要通过对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分析,进行变动因素的确定,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现象的发生。

二、互联网的金融风险

(一)法律风险

在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因素分析的过程中,其基本风险源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主要是指没有经过许可充实金融业务的项目活动;其次,虽然通过了项目的许可,但是,其经营业务逐渐超出了项目活动的范围及程序。对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其作为一种全新的服务体系,在网络实体经济网络化、信息化以及经营项目确立的背景下,存在着界限模糊的问题,导致项目交易容易碰触企业会计工作的监管底线,导致企业内部财务的运行风险增加。

(二)信息风险

伴随电商及互联网企业的运行及创新,企业借助大数据、搜索引擎、云服务以及移动支付技术的创新,深化了企业运行环境下的具体实践项目,因此,在现阶段企业运行的背景下也就逐渐重视对潜在消费资源的开发。同时,在强大数据挖掘以及处理的过程中,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信息的收集及整理效率,并在此基础上缓解融资者及投资者之间信息资源获取不对称的现象。但是,在互联网开放互动的平台之下,其开放性互联网平台设计中群体的利益信息呈现出公开、透明的安全运行机制,从而存在着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

(三)信用风险

金融产业是互联网运行背景下较为核心的内容,同时也是企业利用虚拟平台进行交易互动开放的基础,但是,在互联网的交互平台中,并不能使人们获得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以及较为可信的证据内容。而且,在交易背景下,大部分的交易内容也是通过电子合同签订的,对于这些合同内容而言,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这种现象的出现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内部的信用风险。对于企业的运行机制而言,如果贷款无法回收,当资金链断裂时,网络衍生背景下的理财工具就不能得到基本的保障,其投资的项目也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四)支付风险

伴随互联网支付平台的构建,除了传统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外,各家金融机构也纷纷涉入其中,在互联网在线支付及交流平台设计的过程中,呈现出网络化的项目交易环节,但是,在网络电子商务中心环节设计中,仍然存在着潜在性的风险因素。因此,在风险因素确定及分析中,需要认识到以下几点内容:第一,程序项目的设计存在着不完美的现象,数据保密存在风险,其中隐藏的漏洞会为黑客提供犯罪动机,或以及涉嫌冼钱行为;第二,在信息传输的过程中,信息传输的方式会呈现出音频、视频的转化形式,容易导致信息传输的过程中出现了信息重复及覆盖的风险。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内部控制与风险控制

(一)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中的风险防范意识

在现阶段企业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确立应该充分满足企业的运行理念,树立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的项目理念,有效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中风险的防范制度,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企业运行中出现的风险。同时,在企业运行及发展背景下,也需要慎重、稳健的进行企业管理工作的合理经营,当企业出现资金流动与高利润冲突的问题时,应该将安全制度作为基础,构建科学化的指导体系,全面促进企业的合法运行,实现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建设,为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支持。

(二)促进企业互联网金融理念下人才整合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及金融机制的结合体,在这种背景下,需要金融人才以及互联网人才进行紧密配合,通过共同发展目标的构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发展。与此同时,在企业人才整合的理念下,也需要通过合作机制的确立,实现互联网人才的专业培养,使人才培养满足时展的需求,有效促进互联网金融体系下,企业内部人才整合及培养的稳定创新。而且,在企业互联网金融理念下,人才整合制度构建的背景下,企业管理者需要与企业人员做好及时性的信息沟通。由于企业运行中,经济、技术以及信息等各个因素呈现出相互依存的关系,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完善性的管理体系,并不是一种单独存在的形式,因此,在企业运行中需要构建完善性的外部联系及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各级人才的有效沟通,激发企业管理者对企业员工反馈意见的分析,保证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完善构建,从而为企业会计内容控制管理制度的完善提供专业性的支持。

(三)建立完善性的企业内部风险防范机制

第一,建立企业内部风险控制及防范机制,在企业内部风险防范机制构建及确立的过程中,需要制定明确化的风险识别、计量以及监测管理机制,通过风险控制制度、程序以及方法的合理优化,实现对业务流程的科学确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者也应该及时发现企业内部风险防范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对企业运行职能的分析,构建系统性的规范标准,降低企业运行中存在的风险,有效识别企业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因素。并对企业中人员、程序、系统等风险的分析,构建全面化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企业风险管理及经营目标的合理实现。第二,实现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部门、信息技术部门以及财务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在企业运行的背景下,企业管理者为了降低企业运行中出现的风险,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基本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纵向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也需要明确各个部门之间的审批制度,通过相互制约、自主经营模式的设计,实现财务处理与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分析,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稳定构建。第三,构建专业化的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预案,定期对项目内容进行预测分析。在现阶段企业运行及发展的过程中,通过风险应急预案的建立,可以在企业内部员工发生舞弊、系统侵袭等风险时,及时进行防治项目的确立,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突发案件内容的分析,确立应急内容,全面提升企业突发事件的危机处理能力。同时,在企业危机事件发生之后,也可以尽快地恢复企业的运行秩序,并做好工作项目的总结及评价工作。在风险防范应应急管理制度构建的背景下,也需要企业建立科学化的应急纠正防范措施,主要是企业在内部控制制度构建的过程中,一些突发事件是较难预测的,因此,需要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内容的及时总结,通过对企业内部运行现状的分析,进行应急方案的有效预测,遵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企业中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积极性的总结,从而实现企业的稳定运行。

(四)完善企业内部营运及项目盈利的制度

首先,在营运方面分析的过程中,企业的总资产周转率并没有形成一种具体的定论项目,所以,企业在运行及发展中,为了加大资金的总周转率,应该实现产品质量的合理设计,增加项目产品的销售额以及周转次数,同时,企业在运行中也应该寻找全新的创新机制,通过产品、项目设计的项目创新,加大产品的营销力度,实现财务资金的科学管理。企业会计在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中,也需要降低闲置设备以及设备过渡损耗对企业资金运行带来的影响,通过盘活固定资产以及外部零售等项目的构建,提升企业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增加企业的资金收入,企业在这种背景下,也需要合理安排自身的负债比例,有效降低企业运行中成本支出,降低企业风险。其次,在企业盈利能力分析的过程中,企业应该通过对自身实际状况的分析,进行项目内容的设计。伴随社会经济以及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企业需要制定激励性的销售方案,强化企业财务控制项目的管理机制,并将开发新技术作为基础,促进企业盈利能力的提升。与此同时,在企业会计内部管理工作构建的过程中,也应该将提高企业主营业率作为核心,选择项目以及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业务形式,构建精细化、安全性的资金管理机制,通过对企业产业的科学化调整,促进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实现企业现代化、多元化的工作创新,为企业的经济发展提供稳定支持。

四、结束语

总之,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构建逐渐成为企业运行中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虽然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自身发展具有一定的优势性,但是,在运行的背景下,仍然面临着很多风险因素,因此,网络环境中财务管理的不确定因素也就随之增加,所以,企业在制度管理项目设计中,需要通过对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综合分析,构建创新性的运行机制,针对企业的财务管理现状,进行漏洞问题的合理分析,从而为企业现代化的运行及金融项目的合理设计提供良好支持。

参考文献:

[1]胡静.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和企业会计内部控制再造[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4:222-223.

[2]王良英.探究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和企业会计内部控制[J].财经界(学术版),2016,19:221.

[3]赵淑静.基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5,24:94.

[4]李依函.企业财务风险与内部控制相关性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4.

[5]谢小玲.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

[6]杜聪聪.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背景下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及其内部控制[J].区域金融研究,2015.

[7]梁慧媛.石油石化行业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计[J].会计之友(上旬刊),2010,04:53-56.

第7篇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保险业也获得了超常规发展,长期被抑制的保险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满足。但与此同时,保险业快速扩张的表面现象也掩盖了行业潜在风险,中国保险市场作为典型的新兴金融市场,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行业基础薄弱;内控风险较为突出;外部风险日益凸显;保险行业的环境建设与外部监管水平跟不上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为了巩固我国保险业已有发展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发展规模扩张和行业发展安全的辩证统一,全面而深入探讨我国保险业运营风险状况势在必行。

 

一、保险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一)保险风险的分类研究

 

保险运营风险的分类是保险业运营风险分析的基础,但由于保险以经营风险为业务,因而与保险相关的风险非常庞杂,有关保险风险特别是保险风险分类的结果也不尽相同:如,Babbel等(1997)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将保险业风险分为精算风险、系统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6种;而Kuritzkes等(2002)认为,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信用风险和承保风险。国内学者方面,赵瑾璐和张小霞(2003)认为我国保险业潜在的主要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投资风险、道德风险和政策风险等4种;赵宇龙(2005)认为保险业面临道德风险、偿付风险和市场风险等三大潜在系统性风险,因而保险监管应该将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作为监管重点。

 

(二)承保风险研究

 

承保环节的风险分析多集中于信息不对称风险。Roth.schild和stiditz(1976)分析了信息不对称对保险市场效率的影响:由于保险人不了解投保人在投保之后的行为,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故意造成保险事故从而导致赔付率上升,因而存在道德风险;当保险人事前不知道投保人的风险状况,而高风险个体积极投保的结果会将低风险类型的消费者“驱逐”出保险市场,从而存在逆选择问题。2005年5月,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保险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中国保险业诚信建设高峰论坛,国内学者随后也掀起了有关保险诚信研究的热潮,如赵尚梅(2005)认为我国保险市场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信息不对称为其根源之一;由于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面临国际同业竞争,倡导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正规制度来实行约束。陈秉正(2005)利用“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保险人、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存在不诚信的必然性,指出通过合理的机制设计,如建立长期互利关系,加大不诚信的惩治力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措施来加强诚信建设。

 

(三)投资风险研究

 

在投资风险研究方面,Kenney(1967)提出保险公司的投资风险和承保风险之间存在密切关系;Daines等(1968)认为,随着承保风险的增加,应相应降低投资风险。国内学者方面,刘娜(2005)认为,保险资金的运用监管涉及保险资金运用的宽度和深度两个方面,可通过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投连险和巨灾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保险公司上市等途径加快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渗透与融合,在提高保险市场效率与偿付能力的同时为资本市场创新与繁荣产生积极影响。叶永刚等(2005)提出运用在险值(VaR)方法对投资风险进行度量,用成份在险值(CVaR)来揭示保险资金市场风险的主要构成和投资组合中每类资产的边际风险。

 

(四)偿付风险研究

 

有关偿付风险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研究方面,偿付能力即“保险人在各种合理的、可预见的环境下履行所有保险合同所规定义务的能力”(solvency)。有关偿付能力及其监管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偿付能力监管模型(方法)。陈兵(2006)介绍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经济资本”(Economic Capital)方法及其在保险企业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孟生旺(2007)整合了VaR、TailVaR、破产概率和保单持有人预期亏空(EPD)等传统保险公司风险度量技术,提出了保险公司风险度量和控制的未偿率模型。

 

2.偿付能力监管额度。粟芳(2002)提出了一种计算偿付能力额度的模型,并实证比较了这种风险理论模型和比率法、破产理论法在计算偿付能力额度方面的适用性;赵宇龙(2006)指出了我国非寿险最低偿付能力额度标准设置的不足,并依据欧盟标准的理论基础与逻辑,提出了新的改进方案并实证了其有效性。

 

3.基于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综合评价。占梦雅(2005)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对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指标体系(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封进(2003)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认为1986年~2000年以来中国寿险经营的偿付能力总体呈下降趋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预测。吕长江(2006)利用MDA模型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预测方法对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进行预测研究。

 

(五)文献述评与保险运营风险分析框架

 

从保险风险的分类来看,不同的研究基于不同的侧重与视角来展开,缺乏一套统一可行的标准,这一方面说明保险风险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保险风险的多维性。对承保风险的研究旨在减少信息不对称风险,在目前中国信用缺失和信用滥用的情况下,无论对于保险人、被保险人还是保险中介而言都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保险公司特有的运营模式,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不同于基金,也不同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保险投资风险与承保风险密切相关,更关系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否充足;为了兼顾保险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保险资金投资组合的构建、运作与风险管理都具有特殊性与复杂性。保险的偿付是保险履行分散风险、均摊损失职能的保障,对理论与实务、特别是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从保险偿付能力监管的研究来看,监管模式(模型)的选择、最低偿付额度的确定、偿付指标体系的设计和偿付能力恶化的预警都应该适应保险业运营环境变化的需求。

 

本文基于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环节将保险风险简化为承保风险、投资风险和偿付风险,显而易见,这三个环节的风险因素都是保险经营的内生风险。本文有关保险风险的分类比较简明直观,但也疏漏了一些重要风险环节,如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胀风险和市场风险等,笔者认为这些重要的风险因素相对保险运营而言,都是外生风险因素。

第8篇

关键词:消费信贷;信贷风险;征信体系

1我国消费信贷的特点

1.1人们对消费信贷的认识不断改变,但有待深化

消费信贷产生以前及产生初期,很多人认为中国人节俭的传统会使其不习惯于借贷消费方式,可是,随着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扩展及宣传力度的加大,人们对它的关注却日益增加,有调查表明,在深圳有90%的人表示现在或将来需要消费信贷。显然,“寅吃卯粮”这种消费观念和行为在目前已经变成一种正常需要,甚至成为一种时尚。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居民对消费信贷的知识却少得可怜,调查表明,即使在文化层次和个人素养较高的深圳,对消费信贷有所了解的也只占被访者的20.8%。

1.2消费信贷的品种不断增加,但尚未达到多样化水平

消费信贷在我国产生之时,贷款用途基本上是只限于住房消费的,形式也只有抵押贷款一种(信用卡的正规化始于1999年3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实施),而且还受到诸多限制。近几年来,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汽车、教育、耐用消费品等多种消费信贷品种,还有个别银行推出“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这种不硬性规定贷款用途的品种来迎合广大消费者的需要,而且各商业银行在贷款最高限额、贷款利率及还款期限等方面也做出相应的调整。但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住房消费信贷业务开展的较早却并不完善,其他像针对汽车、教育等开展的消费信贷业务仅处于起步状态,还有一些消费热点根本就没有信贷业务涉足。从形式上来看,抵押贷款之外,信用卡透支也有了一定程度的进步,从以前几乎没有信贷功能的借记卡发展成为“准贷记卡”和“贷记卡”,信用卡的信贷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发挥。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育不足,使用机制尚未建立,以致信用卡目前仍处于萌芽状态,其消费信贷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发展。

2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分析

尽管开展个人消费信贷意义重大,并且市场前景广阔,但是依然存在风险。防范、控制风险同开拓市场一样,对于消费信贷业务的长期稳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2.1信用风险

消费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这是消费信贷的基本风险,也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重点。据调查,我国商业银行每年因客户的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几千个亿。银行从事贷款或投资活动时,都应对借款人未来的还款能力作出判断,但是目前,由于我国没有完善的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因此无法对借款人财产收入和纳税状况等信息的完整性、稳定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估,加大了消费信贷的风险,从而使一些道德水平不高的人有机可乘,导致各种恶意欺诈银行骗取资金或不按期还款的事件时有发生。

2.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我国银行自有资本金的比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低于国际惯例要求的水平。如果考虑银行的大量损失类贷款尚未冲销处理的话,我国银行资本金普遍严重不足,再加上中国银行业的资本结构也不合理,资本补充缺乏持续性,加大了流动性风险。

2.3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的产品价格,产品更新等变动原因导致抵押物贬值,固定利率情况下利率上升导致利率倒挂,使银行暴露于市场风险之下,住房、汽车等抵押物都有可能面临价格下跌的风险,使借款人对消费信贷的心理预期越来越差,一方面,在进入WTO后,关税大幅下调,汽车整体价格下降,一旦还贷发生困难,处置抵押物时无法足额还贷。另一方面,在宏观政策调控下,房价越趋理性,住房价值缩水难以弥补按揭的本金损失。

3应对消费信贷风险的若干措施

消费信贷发达的国家,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但我国商业银行刚刚进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上又有很多缺陷,应对风险能力脆弱,因此,我们不能盲目地引进外国风险管理机制,而应该设计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风险体系。具体措施为:

3.1建立个人信用制度

(1)建立权威的征信机构。

这些机构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其出具的资信评级结果在各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的时候应该付费,以保证征信机构的正常运转。该机构可进行实时跟踪,一旦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资信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信用等级。

(2)个人信用实名制度。

尽快在存款实名制的基础上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以此掌握还款人收入的真实情况和贷后还款能力,同时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连网查询。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信息资料都存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信用信息情况十可通过信息编码查询。在美国,个人信用资料是以个人的社会福利号为统一标识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个人身份证来充当个人信用制度的统一标识是最为合理和可行的,考虑身份证号码是每个合法公民的唯一标识码,而且公安部已经决定将身份证制成IC卡,加强了唯一性和防伪性。再加上我国实行了储蓄存款实名制,税务部门,公安部门都可通过个人身份证查询到有关的信息,以供信息汇总之用,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库。

3.2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评级机构

在建立社会个人信用制度的基础上,各个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个人信用评级方案,以此作为放贷与否的基本标准,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信贷风险。商业银行一般通过对借款人的品格、资本与能力、环境、抵押品四个方面评估潜在的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对消费者贷款的信用分析通常采用信用积分制度。根据这种方法,商业银行先选择某些体现借款人信用风险的特征因素,如收入水平、居住情况、就业情况、年龄等,然后为每一特征因素配上相应的分数,最后根据借款人的特征累计其分数值,作出相应的贷款决策。目前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个人的资产信用状况外,还应该考虑个人的道德信用状况。

3.3建立银行内部的消费信贷风险管理机制

银行可以开发出具有以下功能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监管系统:(1)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通过输入客户身份证号码,一次性查询出借款人的消费信贷信用资料;(2)动态查询担保合作方可用担保额度和保证金帐户变动信息;(3)自动更新银行行业协会定期反映的个人信贷黑名单,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参考文献

[1]王爱俭.信用风险理论与信用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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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浪南.商业银行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4]聂庆平.中国金融风险防范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5]曾康霖.信用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3.

第9篇

关键词:房地产投资风险信贷防范

金融业是国民经济中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通过它的融资和支持功能,一直产生着加速各行各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房地产业目前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它的发展,对于发展经济和提高生活,拉动相关行业发展,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产生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的产业,房地产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和投入,而房地产业存在着资金需求量大和自我积累有限的局限性,给金融投资带来巨大风险,因此如何规避金融风险,积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地向前发展将是我国当前十分重要的任务。

房地产投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房地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逐步走向理性,但是房地产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并存。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政治环境风险、经济体制改革风险、产业政策风险、房地产制度变革风险、金融政策变化风险、环保政策变化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均对房地产投资者收益目标的实现产生巨大的影响,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房地产业的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支持。房地产开发投资数额巨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占用的资金及支付的利息多,企业的自我积累根本不可能保证连续投入资金的需要,如果没有金融支持,企业就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发生财务危机。房地产个人住房消费也需要金融业的大力支持。国际上房价收入比约为三比一至六比一,而我国这个比率要更高一些,平均大约为八比一至十二比一,个别城市有的甚至更高。这意味着,我国城市一个家庭要在禁绝一切消费的情况下,积累至少8-12年才能买得起一套住房。但是借助于住房消费信贷,家庭的积累过程就会大大缩短,住房消费可以提前实现。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这无异于缩短了销售时间加快了资金周转,减少了资金占用和利息支付,从而增加了利润。

房地产信贷是金融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房地产金融一般可分为开发信贷和消费信贷,据世界各国统计,住房金融有两个“三七开”之说,一个“三七开”是国内各项贷款中大约有30%是给房地产业,另一个“三七开”是房地产业贷款中的70%是贷给个人买房的,另外30%是贷给开发商。中国房地产金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十分迅速,而且发展空间非常大。

统计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增长逐年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万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是1998年的3.2倍。同时,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也快速增长。2003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增加了11353.58亿元,增长了26.64倍。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发展还很不充分,存在着明显的滞后和不均衡现象。主要表现为:

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集中于商业银行。中国房协副会长顾云昌把房地产与银行业过去5年紧密合作的时光比作“蜜月”,他说:“我们和银行之间的这种蜜月太舒服了,所以没有想到第三者或其他更多渠道,银行业也乐意为我们服务,但银行确实也因此承担了巨大风险。”据估算,80%左右的土地购置和房地产开发资金都直接或间接来自商业银行信贷。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地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关方面资料表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4万亿不良资产30%是与房地产相关。

房地产金融市场结构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缺乏多层次的房地产金融市场机构体系,缺乏多元化、规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体系,缺乏独立、有效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体系,没有形成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尚未建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据央行研究局的报告,2002年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权融资占全部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来源不足0.5%;房地产债券融资所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比重也由1999年的0.21%,下降到2002年的不足0.01%;近年来,房地产资金信托较为活跃,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上半年推出的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也不过20亿元,微乎其微。房地产信托起源于美国20世纪60年代,经历了迅速发展、衰落、复苏、稳定发展的过程,现在美国大约有300个房地产投资信托,他们的总资产超过3000亿美元,大约2/3在国家级的股票交易所上市,已成为美国房地产证券化的主要形式。由于其在产权、资本、经营上具有的优势,其发展已为世人所瞩目,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纷纷效仿。

对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机制还很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金融市场的法规建设相对于房地产市场发展而言还是相当滞后的,除《商业银行法》中有关银行设立和资金运用规定外,还没有专门的房地产金融监管框架,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有关规范也有待制订。

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难以对贷款人的贷款行为和资信状况进行充分严格的调查监控,个人住房消费信贷的发展可能存在违约风险。目前,中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不到0.5%,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24%,这对改善银行资产质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按照国际惯例,个人房贷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年到8年,而中国的个人住房信贷业务是最近3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一般来讲,个人信贷业务会给银行带来以下风险:一是信用风险,即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如失业或突发事件)而不能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二是流动性风险,即由于银行资金过度集中投放于期限较长的个人房贷业务,从而使商业银行面临流动性危机;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四是利率风险,即由于利率的变化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情况;五是市场风险,即由于整个房地产市场大幅下滑,从而波及商业银行并给银行造成损失的情况;六是政策风险,即由于有关房地产市场或个人房贷业务相关政策的出台而使商业银行受到影响的情况。银行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措施

政府要增强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完善调控手段,提高调控能力,促使房地产业稳定、健康、有序地均衡发展,防止大起大落,防范房地产泡沫的产生。为此必须首先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工作,完善全国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通过全面、准确、及时地采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相关数据,并对影响市场发展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公布,政府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控和指导,以实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预警和对房地产投资、消费的引导。其次政府要设计合理、严密的房地产税制,引导土地持有者合理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抑制土地的过度投机。比如对土地空(闲)置征税,以鼓励持有人积极投资开发,提高囤积投机的成本;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能有效地抑制土地投机,且能将由社会引起的土地增值通过增值税的形式部分返还给社会,体现了社会公正;征收土地保有税,以刺激土地供给等。

银监会应加快发挥在社会信用基础和市场诚信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和服务功能。激励诚信行为,促使各经济主体在日常信用活动中养成守信习惯,彼此建立起互信、互利的信用关系,确立失信成本递增的违约制裁机制,严惩欺骗和违约行为,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起诚实守信的氛围和环境,促进金融稳定。

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多元化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形成具有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的房地产二级金融市场,以达到分散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房地产对于银行依赖性过大,不利于自身发展,同时商业银行过度的房地产贷款,有悖于商业银行的“三性”原则。因为商业银行的资金主要是吸收社会存款,投向期限较长的房地产项目,不符合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的要求,容易造成清偿危机,产生金融风险。在成熟规范的市场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应有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在一级市场以外,还应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房地产金融工具同时存在,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等。房地产证券化可以促使房地产经营专业化,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

加快住房按揭贷款证券化进程,降低银行按揭贷款风险。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将迅速增加。当到一定规模时,商业银行会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以及资金来源的短期性与住房贷款资金需求长期性矛盾,这无疑会带来新的金融风险。从国际经验看,一旦经济不景气,呆坏帐比例容易升高,而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可以分散该业务面临的金融风险。通过实施住房贷款证券化,使整个住房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互动,可以扩大商业银行的融资规模,同时还会带来良性的连锁效应,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降低银行开展住房贷款业务成本。

第10篇

关键词:金融;互联网;风险防范;金融系统

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捷。近年来,伴随互联网技术的逐步提高和深入,使金融行业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时期。近年来,伴随经济的快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互联网的认识和了解从陌生渐渐转变到的熟悉并且熟练掌握,如今,互联网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对于生活在当下的人们而言,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已然成为他们经常使用的消费方式,这正是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的一部分,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诞生为人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消费体验,但是,互联网金融为人们提供便捷的同时,也隐藏着巨大的交易风险,相关研究人员必须积极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人们的财产安全,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更加安心的使用互联网金融业务,从而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

1 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即是将互联网技术应用于金融业务中,通过计算机终端利用网络完成金融业务,而我们所说的金融业务大致包含四种:第一,互联网支付,比如我们熟知和广泛使用的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第二,互联网借贷,即人们在急需用钱时可以通过借贷软件进行借款,并在规定时间偿还,例如当前大力推广的借贷宝APP;第三,互联网投资,过去人们将钱存到银行作为一种投资,定期可以收到利息,而现在,人们可以把钱凭借互联网进行投资,还能获得更高的效益,比如阿里巴巴旗下的余额宝;第四,互联网融资,互联网融资是为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借贷平台,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融资平台,比如网融网,在网上提供企业的各项信息并提出借款申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对企业提出的借款申请审核后,可以考虑是否为企业提供贷款业务。

总之,互联网金融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加便捷、透明、公开化的金融交易平台,同样,也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必然存在一定的风险,威胁着用户的财产安全和金融体系的构建,国家以及相关部门也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以便维护互联网金融业务安全、稳定的运转。

2 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分析

2.1 系统性技术风险

互联网技术之所以能够应用于金融业务中,这本身就是一项高难度的技术,而该项技术的成熟性、可靠性、完善性都将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安全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互联网技术本身对于金融业务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互联网金融技术存在某些漏洞,就会直接降低系统的安全系数,给用户造成巨大的产损失,比如:当前,银行卡莫名被盗刷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经常通过网络支付,而在支付过程中加密技术不完善,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这些人一般是利用网络技术盗取用户个人信息,进而达到窃取用户财产的目的。有些人是直接破译用户的登录密码,有些人是通过计算机给用户植入病毒,比如我们在一些平台上收到的有病毒的网址链接,一旦进入用户信息就会遭到窃取,我们将这些人称之为“黑客”。互联网金融技术上的问题对于用户使用构成了巨大的风险,尤其是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一旦数据信息丢失,就将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并且可能形成恶性循环,直接导致金融系统的混乱。

2.2 业务风险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业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而说到操作风险我们又可以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用户自身操作问题,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完成需要用户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掌握业务操作程序,而如果用户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操作内容,就很有可能造成财产的丢失和被盗;第二,计算机系统本身存在漏洞,例如互联网金融业务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中的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引起的。其一,互联网本身具有虚拟性,这就给交易双方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也经常存在网络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现象;其二,由于当前信息的不对称,最终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不正常情况可能会在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当前,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给许多不法分子带来了“商机”,他们正是利用了网络的这一弱点,向人们提供了与实际不符的信息,骗取了用户的信任,给用户造成极大困扰和伤害,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系统和谐稳定的秩序。

2.3 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属于当下比较潮流和新兴的产品,研究人员处于探索和逐步完善的阶段,而用户处于尝试并广泛使用的初级阶段,因而,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尚未确立明确和健全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在对互联网金融方面的保护,我国法律处于欠缺的状态。这就导致有些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借助互联网金融在法律方面的短板,而进行违规操作,达到非法获取他人钱财的目的,严重扰乱了互联网金融系统的治安;此外,伴随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我国传统的针对金融方面的法律条文显然与当前金融行业的发展模式不相适应,尤其是针对互联网金融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制约措施,没有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可靠法律保障,不利于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3 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构建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互联网金融得到了相对应的发展,换言之,只有不断提高互联网技术,构建可靠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才能进一步确保金融业务开展过程的安全性,避免用户资产丢失和被盗现象的发生,这样一来最终确保互联网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当下,我国金融行业内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互联网金融系统进行研究和开发,从而有效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的安全系数,增强用户信息的保密性,使互联网金融系统穿上一层厚厚的防护衣,从而阻挡一切外来病毒的侵入;其次,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市场规模,一个市场要想稳定、持续的运转,就必须拥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因而,互联网金融市场也要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准入制度,从而保障互联网金融系统内部氛围的健康、和谐,同时,还要对互联网及金融市场实行监督和审查机制,一旦发现不利于系统良好运转的因素要及时准确的查处,从而避免系统遭到破坏。

3.2 健全互联网的金融业务管理

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产业,应该被纳入金融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管理。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是由商业银行担任管理任务,这种管理模式属于分业管理,实践证明,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今天,分业管理模式已然不能保障互联网金融的稳定发展,必须将混业管理模式与分业管理相互融合,进而形成一种综合的管理模式,才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其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各项行为,金融市场可以针对互联网金融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并且制定统一行业标准和科学的风险指标,使互联网金融市场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定期对行业内部风险指标进行统计和评定,进而逐步降低行业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普及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强化用户安全意识。当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导致财产损失的案件发生的原因就是用户本身安全意识淡薄,轻易泄露了个人信息,因而,只有不断对用户加强教育,使更多人认识到互联网金融骗局的形式,从而提高警惕,及早识破骗局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事件的发生。

3.3 加强互联网的金融风险体系

当下,我们需要对之前我国传统征信系统进一步完善并优化。互联网金融系统若是想要得到稳定的运转,那么前提条件就是需要把征信系统建立并完善好。当前,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和前进的因素之一就是缺乏完善的征信体系,也就导致了很多互联网借贷交易出现坏账现象频发,给金融机构以及借贷平台造成极大困扰,也产生严重的济损失。因此,相关部门必须想方设法建立健全、完善的征信体系,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真正实现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交易双方信息的准确,不仅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风险,也为用户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其次,构建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当前,我们生活在信息化的时代,网络系统能够为我们提供很多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因为,我们必须对数据和信息加以合理、科学的应用,通过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风险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从而找出内在规律,最终将风险数据划分等级,形成互联网金融系统特有的风险预警信号,这样一来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加直观和有效的信息。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的产生为人们带来的便捷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互联网金融本身存在的特殊风险也是不容忽视的。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特殊风险主要有系统性技术风险、业务风险以及法律风险,要想有效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就必须构建互联网的金融安全体系、健全互联网的金融业务管理,并且加强互联网的金融风险体系,这样一来最终可以确保互联网金融安全、稳定的运行,促进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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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琳娜.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防范措施[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5(08):32-33.

第11篇

【关键词】 第三方支付 风险监管 互联网金融 对策

一、第三方支付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的概念和特点

第三方支付是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产生的新的支付模式。墓阋迳侠纯矗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交易中介提供的网络支付、银行卡账单或者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各类支付服务。狭义上来说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保证的非银行机构,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各大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在用户和银行之间构建连接网络模式。但是现在像阿里巴巴以及腾讯这样的巨头互联网企业,都纷纷开始尝试自建银行机构,自身形成较为完善庞大的支付帝国。所以我们说的第三方不仅仅指的是第三方的平台,最初的模式可能就是在用户和银行之间架起中介平台,以此解决信用缺失问题,通过线上交易保证促进网络线上商业的发展,但是现在第三方支付发展越来越繁荣,涵盖的业务体系越来越完善,未来具有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二)第三方支付的交易主体和流程

第三方支付交易的主体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互联网交易发生过程中牵涉到买房、卖方、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银行四个角色。买方是交易行为主动发起者,卖方主要负责出售产品或者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信用保证以及支付中介,银行为主进行实际的资金结算。但是现在很多独立第三方支付当中,比如支付宝等,让银行没有发挥作用的空间。

目前电商平台一般都会连接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比如淘宝就会有支付宝、银行卡等,京东就会有京东金融、银行卡、信用卡、微信支付等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提供网关支付以及账户支付两种支付方式。一般来说支付流程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是买方挑选商品点击下单交易,然后再跳转出来的支付页面用户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选择相应支付方式确定后进入页面进行支付,第三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用户支付信息传送到各个银行,银行发送校验码给用户,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用户支付成功信息反馈给商家,最后商家向用户寄送产品。

二、第三方支付的现状及运营模式

随着互联网金融不断繁荣发展,越来越多的网上交易催生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以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为先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支付形式的重要市场竞争对手和并存模式,不断扩大自身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目前来看,我国第三方支付依旧有非常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但是在互联网金融这样风险较高的新兴行业,第三方支付的风险管控就越发重要。

(一)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

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起源自上个世纪末期,并且网络购物交易的发展一直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紧密相关。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电商平台信息化系统建设不断的加快,第三方支付开始渗入到各行各业当中。2009年,我国市场上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超过了300家,但是此时支付行业没有完善的监管体系,因此出现很多金融风险问题,各种非法问题乱象丛生。2010年开始央行出台关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的办法,正式将第三方支付纳入到国家监管体系当中。2011年到2014年,央行开始分批发放269张第三方支付牌照,逐渐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典型状态。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说,支付的手续费是最基本的收入,充分发挥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第三方支付是非银行机构开展银行相关业务工作之中的一个环节,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支付手段和方式越来越便利,并且越来越灵活多样。与此同时,现在第三方支付和银行之间既存在合作关系,然后又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在传统金融机构缓慢适应快速发展的网络经济背景下,给第三方支付提供更加迅速成长的机会。

(二)第三方支付运营模式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第三方支付运营模式丰富多样,一般运营模式可以分成两个类型:第一类是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主要包括快钱以及汇付天下等;第二类是提供担保功能的支付模式,包括支付宝以及财付通这些为主的B2C、C2C电子商务网站。

提供独立支付的第三方模式,是独立于任何电子网站存在的支付方式,不存在担保功能,只是为客户提供支付服务以及支付系统的解决方案。独立的第三方平台本质上是支付网关的作用,但是他们又在承担网关作用的同时收集自身所服务各类商家的具体信息,然后再给客户提供最基本的支付结算功能之外还会出现一些增值服务,这种模式是传统企业和电子商务链接的基础。所以第三方支付企业要想在行业内领先,需要树立起自己的竞争意识,并且依靠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信用中介、商家客户关系管理以及营销推广等,通过这样的方式获取用户关注。这种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可以涉及到各行各业,也可以从线上发展到线下,不同的独立第三方支付运营模式也各有特色。快钱企业一般会给行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易宝支付提供垂直的行业解决方案。这样的独立第三方支付运营平台主要面向B2B、C2C市场,并且会为各种有结算需求或者企业单位提供支付解决方案。独立第三方支付更多是在线下模式,而不是交易担保模式这样的线上为主。

提供交易担保的模式,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解决电子商务诚信问题。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淘宝和天猫商城的支付宝,它们的业务规模达到了线上支付80%,对个人用户和商家提供在线支付服务,在用户和商家之间搭起低成本、方便便捷的资金渠道。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极大提高用户粘性以及支付营销,有效提升自身的用户价值,通过与电商平台合作,可以不断积累自身的客户规模,从而不断深入到基金、理财甚至教育、旅游等各个方面。

三、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

我们说的第三方不仅仅指的是第三方的平台,最初的模式可能就是在用户和银行之间架起中介平台,以此解决信用缺失问题,通过线上交易保证促进网络线上商业的发展,但是现在第三方支付发展越来越繁荣,涵盖的业务体系越来越完善,未来具有无限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目前来看,第三方支付主要的风险来自于业务分析以及系统风险两部分。

(一)基于业务的风险分析

第一,法律风险。政府部门对于第三方支付主体定位不明确,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并没有自定义为金融机构,而仅仅是界定为中介机构以免引起别人的质疑,而且第三方支付经营范围很不规范,和银行机构没有很好的区分开来,也加大了法律监管的难度。第三方支付参与方法非常混乱,而且法律关系混乱导致参与多方嘣鸩幻魅罚容易出现纠纷。

第二,金融风险。套现以及沉淀资金两种风险很容易出现,套现主要是依托信用卡进行套取现金的行为,很多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通过技术手段保障交易的安全性,但是很难分析交易是否真实发生,所以很容易被钻空子。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数量不断增加,沉淀资金非常多,但是一旦独立第三方企业将这些资金挪用其他投资,一旦投资失败那么就会造成用户大量的损失,然后就是洗钱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

第三,信用风险。买方、卖方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以及银行多方面都存在违约风险。第三方支付参与交易,买方没有按照各种原因支付其应付贷款而违约的情况,卖方违约主要是指没有按约定给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二)基于系统的风险分析

第一,硬件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了给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就需要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而且第三方支付属于一个知识密集型的行业,系统运行中高技术设备需要不断的更新维护。如果没有规范操作或者及时的更新,那么就会存在一定的硬件风险。

第二,软件风险。软件风险需要定期维护和升级,需要及时修复软件漏洞,而且需要并行处理的能力。在计算机平台上如何确保账户、密码等信息泄露问题不会发生,一旦出现软件风险,就会与第三方合作银行也会产生较大的风险,对整个银行系统产生非常大的冲击。

第三,网络风险。第三方支付依托开放的互联网平台,所有信息的传输以及数据储存都离不开互联网支持,可能遭受恶意软件以及病毒和黑客恶意攻击。因此需要对于以网络为基础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第三方支付在我国发展起来的时间并不久,很多支付机构是近些年刚成立的,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者黑客攻击,那么系统脆弱性便会轻而易举的暴露,因此网络风险也不可忽视。

四、完善第三方支付的风险管理对策建议

本文认为,完善第三方支付的风险管理对策建议主要有:1.加强政府部门监管作用;2.加强第三方支付内部风险管理控制;3.加强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业自律。

(一)加强政府部门监管作用

第一,政府部门需要从法规体系上明确第三方支付主体及业务范围。尽管2010年出台了关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但是目前来看依旧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没有明确第三方支付的业务经营范围,整个监管体系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接下来随着第三方支付不断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

第二,构建第三方支付主体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机制以及市场退出机制。充分考虑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特殊性,将其纳入到央行的监管体系当中,承认第三方支付主体法律地位,并且对于市场准入和退出进行制度体系的建设,实现第三方支付平台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加强第三方支付内部风险管理控制

第一,进一步完善用户认证机制。第三方支付平台最重要的是资源就是用户,买方和卖方的参与。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用户认证机制,建立安全准确而快捷的认证方式,以此完善用户的认证体系。第三方支付平台需要对每一位用户身份进行真实有效的核实。因此,买卖双方都完全实名认证,从而能够有效加强交易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出现问题可以有据可查。逐步完善用户认证机制,也可以有效地降低互联网洗钱、套现等金融问题的出现,并且可以加大对于可疑操作的检测和管理,在源头上可以进行金融风险的控制。

第二,加强系统安全管理体系构建。互联网本身有很高技术风险,所以需要不断加强硬件系统以及软件系统的安全建设,不断开放升级系统库,与此同时也需要加强日常安全运营维护工作,定期进行病毒的查杀和防范,以及数据备份。

第三,建立严格内控体系,提升员工风险意识。内部风险控制是最有效最直接的金融风险控制方式,可以从源头杜绝或者减少金融风险的出现。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任何硬件软件都离不开人的操作,因此需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加强自身自律性,杜绝挪用资金,形成健康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承担反洗钱、反套现的责任和义务。

(三)加强第三方支付机构行业自律

第一,成立行业自律协会。2011年5月在北京成立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标志着第三方支付的行业自律正式提上日程。需要以政府部门主导,鼓励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参与,构建一个行业自律协会,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构建负面信息共享的平台系统。在平台内部一起共享负面信息数据,比如黑名单数据以及可疑人员信息数据,从而让那些违法作案的不良分子无处可逃,构建一个更加和谐、健康的网上第三方交易平台和环境。

【参考文献】

[1] 杨丹丹.第三方支付风险管理实证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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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向磊.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对国际信用卡网上支付的风险管理[D].北京邮电大学,2006.

第12篇

【关键词】 信用关系;断裂;转变;金融风险

一、脱域及其带来的货币信用风险

1、货币、信用及其历史变迁

货币,作为现实世界中最常见的商品,它的负面影响是引致了风险的出现,带来了不确定性,加深了社会关系断裂的可能性;从其积极作用的一面来看,它修补了现代社会的断裂。吉登斯认为现代性的断裂直接引发了社会系统的“脱域”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媒介体在脱域机制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货币作为维系社会关系的媒介体之一,其作用就在于使在时间和空间中分离开来的商人之间的交易变为现实。

纵观货币发展史,货币始终充当着交换媒介的角色。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商品就在同一程度上转化为货币”。货币是产权关系转变的媒介物,维系着交易者之间的关系,缩短了他们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货币的出现扩大了交换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范围,促成了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而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和信用关系的确立更加扩大了分离的程度。

信用是维系社会关系的另一媒介体,正是因为支付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断裂,信用关系才得以产生与发展。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信用关系的确立,使得支付活动在时间与空间维度上有了更大的扩展,信用关系的确立加深了支付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断裂。信用功能的一个显著表现就是货币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这是信用的升华与进化。

一般而言,信用是附着于货币而不断改变其表现形式的。信用不能实现自身表达,必须借助于货币流通这一过程显示它的魅力,信用的特性促成了它与货币的不可分,正如罗宾逊夫人曾说“货币实质上是信用问题”。当货币还不存在特定的价值形式时,偶尔充当交换媒介的货币仅表现为商品信用形式;当特定商品在某一区域内不具有一般适用性时,虽然货币表现出来的特性仍然是它的局部适用性,但是货币隐含的信用关系却表现为一种货币信用;当货币由国家强制力统一发行时,货币表现出来的是它的广泛适用性,这时货币隐含的信用关系则由货币信用演变为国家信用;而当银行推出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或支付手段后,货币表现出的信用就转变成了一种银行信用。由于国家信用相比于货币信用而言更具有权威性,因而国家信用货币相对于货币信用货币加深了支付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断裂,也就是说,一旦货币由国家强制力统一发行,货币和信用便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其特性――时C空延伸的工具。而当货币表现的信用由政府信用转变为银行信用时,由于货币实体与概念分裂程度的扩大,这种时C空断裂则表现的更为深刻。由此可见,随着货币信用形式的衍变,货币和信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显示出了相应的转化,“脱域”及其引发风险的可能同样也做出了对应性的表达。

2、支付与时空层面的断裂及其引发的信用风险分析

“脱域”一方面给支付活动带来了方便,缩短了支付活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距离,但是另一方面,这种“脱域”机制自身却带有一种致命的缺陷,那就是风险。风险和不确定性产生于三个方面。支付在时间和空间跨度的延展,当产生了货币和信用这些时C空延伸的工具后,支付活动出现了断裂,人们不再能保证交换物的质量和数量以及交换过程的顺利完成,所有这些便为风险的产生提供了空间和时间环境;信息在时C空传输中的不完全性,当交易双方的债务债权关系确立以后,交易双方存在的信息壁垒带来监督权的缺位以及利益驱动使得交易双方都有脱离信用约束的欲求,风险的发生随之变为可能;制度的不完全刚性,相对于法律法规这一类刚性规则而言,人们在利益驱动下冲破柔性约束的欲求会比较大,风险就是这些欲求的行动表现。

风险归因于信用关系的断裂。如果交易者都是完全意义上的“理性人”或者是“道德完整的人”,能够为达到某种完美的契约而放弃自己部分利益,则其道德或者理性会填补信用关系的断裂,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就不复存在,但事实并非顺从人愿。当然,道德法则也不是人们心中一个虚幻的泡影,我们所生活其中的也不是一个野蛮社会,人们对德行的追求和探索也从未停止过。但是信用缺失的可能性仍然存在,风险因素仍隐藏于我们周围,随时有爆发的可能。

二、银行信用转变的金融风险表现

1、银行信用的历史变迁

银行所代表的信用形式的转变是基于货币信用形式的变迁的基础之上的,由于不同时期货币信用的表现,产生了银行信用形式的演变。当货币所代表的信用变为货币本身的信用时,便产生了社会对银行的需要,同时由于这时的货币具有局部适用性的特点,所以货币吸纳机构代表的信用也具有局部适用性,即表现为一种银行信用。在货币由政府通过强制力统一发行后,货币隐藏的信用表现为政府信用,这时就产生了政府对银行的需要。一旦政府支持的金融机构出现、货币由银行统一发行、货币体现的信用表现为政府信用,银行表现的信用形式也转变为一种政府信用。

随着货币隐含的信用关系沿着“商品信用货币信用政府信用银行信用”这一脉络不断演进,银行信用同时也实现了从银行信用的局部适用性向政府信用的普遍适用性的转变。风险并不是由于银行所代表的信用的转变才凸显出来的,而是一直存在的,只不过随着银行代表的信用的不断演进,信用风险乃至金融风险发生的几率及其危害性会有所不同。

2、信用关系转变的金融风险表现

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信息的不完备或者说信息不对称,金融风险源于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归纳起来应当在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当银行代表的信用具有局部适用性,它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引发金融风险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当银行代表的信用表现为政府信用时,银行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相对较小,银行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相对较小。

当银行与保险或其它类型的公司或集团合作时,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当银行采取与其它公司或财团合作形式时,合作公司信用或财团信用会挤占政府信用在信用总额中所占份额,由于政府信用被合作公司信用或财团信用取代,银行所关注的就会由帕累托最优转变成银行自身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为谋求自身利益则更有动力将吸纳资金投机于高回报率的高风险方向。一旦银行代表的信用中政府信用的成分有所下降,银行所追求的目标就有可能从社会利益最大化转变为银行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利益驱动下更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即银行信用风险存在的可能性将会更大。

三、信用风险的外化

1、金融风险的重新表达

金融风险产生于信用关系的断裂,是信用风险的外化形式。金融危机是金融风险的最外化形式,它的直接目的是用突发和极端的方式消除经济泡沫。泡沫经济出现的原因其实就是信用极度膨胀以至于超过了它所应代表的实际,信用关系便因此而产生了更大程度的断裂。当断裂程度较小时,必将需要经济泡沫来填补这一断层以增加信用粘合力;但是随着信用膨胀程度的加剧,经济难以产生更多的泡沫填补断层,即经济难以承受信用关系断裂的张力时,泡沫的破裂即带来金融危机的爆发。

在失信行为仅仅是个别现象时,制度约束可以校正个别信用的背离。但是,当失信行为变成一种普遍现象时,全体社会的失信行为会使交易者变得小心翼翼,交易活动流产的可能性增大,同时交易极有可能变成风险偏好型交易者的专利。或者说,这时交易活动的规则已经发生了转变,社会关系的断裂不但没有被信用填补反而是裂缝加大了,因为整个社会的失信行为所带来的整体的不信任可以说是信用关系断裂的催化剂,交易活动是建立在彼此不信任的基础之上的,交易基础的脆弱性会直接导致交易活动的终止。

2、信用危机的扩展式说明:经济发展的供给性信誉制度障碍和需求性信誉制度障碍

经济发展的信誉制度障碍指的是由于社会整体的失信所造成的经济发展瓶颈,它根源于制度层面的信誉缺失,宏观体现在经济层面的发展障碍,微观表现在企业发展的信誉制度障碍。根据企业发展的信誉制度障碍的生成机理,它可以大体分为两类:供给性信誉制度障碍和需求性信誉制度障碍。

当企业净利润大于信誉成本时,信誉制度和企业利润具有互补性,企业盈余会刺激它对信誉制度的需求,信誉制度的边际效用随需求的增加而不断增大,这一递增的边际效用拉动信誉制度供给的增加。当信誉制度供给充足时,随着信誉制度供给不断填充信誉制度缺口,信誉制度也就得到有效的完善;当信誉制度的有效供给不足时,残余的信誉制度缺口会造成信誉制度的滞后或断层现象,由此引发的发展障碍就是供给性信誉制度障碍。

当企业净利润小于或等于信誉成本时,信誉制度和企业利润具有相互替代性,企业追求利润的增长会使其对信誉制度的需求下降,这时信誉制度的边际效用也是呈下降趋势的,递减的边际效用会继续拉动信誉制度需求减少。如果企业信誉制度有效需求不足,各行为主体间的不信任程度便会增强,由此引发的企业发展障碍即称为需求性信誉制度障碍。

(1)供给性信誉制度障碍。企业发展的供给性信誉制度障碍体现在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方面。由于我国金融经济中仍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所以金融行业发放贷款的约束条件较多,致使我国绝大多数企业被迫选择间接融资(主要是银行贷款)来满足其资金需要,具体包括抵押担保型贷款和关系型贷款。

抵押担保型贷款的决策主要取决于借贷者提供的抵押品的数量和质量,这种贷款的交易成本过高,使得那些无法满足抵押、担保要求的企业难以顺利的得到企业发展所必需的贷款额,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关系型贷款要求企业与银行之间必须保持长期、密切而且相对封闭的交易关系,这种贷款方式通常要受到企业规模的限制,多数企业一般很难与较大型的金融机构建立长期、密切的交易关系,企业大额度资金需求常无法满足,会限制企业的发展规模。

当企业受规模限制而无力或无暇完善其信誉机制时,其信誉制度缺失或不健全会造成其信誉度的再次下降,从而导致恶性循环,加速了企业信誉制度障碍的形成,这就是企业融资难的直接原因。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角度考虑,当企业由于发展规模限制放弃信誉制度完善时,银行等金融机构追回发放贷款的可能性即会下降,金融风险存在的可能性便有所提高。政策性、指令性的贷款方式虽然可以提高企业贷款额度,但是这种贷款方式的政府信用支持会相应的弱化企业信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贷款方式的隐含风险似乎更大。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大量存在三角债问题不正有力的证明了这种贷款方式存在的金融风险问题吗?

(2)需求性信誉制度障碍。企业存在的需求性信誉制度障碍主要表现在它与消费者的合作关系上。让我们从对中小企业的分析入手,因为中小企业前期投入成本较小、企业转型较为容易、行业进出壁垒较小,所以在消费者眼中,一般中小型企业产品的质量较大型企业产品质量要差。而且,即使产品质量发生问题,出于对企业信誉度的考虑,小企业更有可能忽视产品售后服务等信用维护问题。由于消费者抱有这样的认识,他们就会更加偏好于较大型企业的产品,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中小企业的产品市场份额。中小企业产品需求量的减少会降低企业利润,短期内信誉成本会抵消甚至大于企业利润,这会迫使中小企业放弃追逐高信誉度。在此类博弈中,消费者倾向于拒绝中小企业的产品,而中小企业则会忽视对企业信誉度的要求。以上情况的出现,无疑会破坏中小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合作关系,这就会对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更进一步,当中小企业被挤出市场之后,也就是说行业内出现垄断现象时,由于缺乏竞争性,垄断企业对信誉制度的追加和完善也会出现很大程度上的回落,信用风险便会出现。

四、结论

综上所述,金融危机是金融风险的最外化形式,是通过挤兑经济泡沫来消除金融风险的极端方式。金融风险是信用风险的外化形式,是因为信用关系的断裂才产生的,当这种断裂的程度较小时,经济泡沫可以作为粘合剂弥补断层,当断层不断加大以至于超出其承受能力时,便会出现泡沫破裂的情况即金融风险。整体信用关系的断裂并不是产生于个别或偶然的失信行为,而是来自社会整体的失信行为。那么,究竟是什么促成了社会整体的失信行为呢?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或许更应当从问题的本身入手,如果这个问题已经上升到了社会层面的话,我们便有必要深入剖析该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以及由此引发的权利分配的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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