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8 17:10:1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市域社会治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xxx离市区X公里,自然环境优美,水资源丰富,是一个以种植、养殖、休闲度假相结合的农业连队,土地总面积XXX余亩,户籍人口XXX户XXX人。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主要做法:
1、美丽连队建设方面:以美丽连队为抓手,以“生态宜居”为目标,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做好“XX”文章。20XX年以来,在XX、XXX党委支持下,先后投入XX万元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整治。20XX年又新栽种果树XX棵,月季花卉XX株,种植草坪XX亩。目前,连队主干道和居民点道路实现了100%硬质化,绿化面积60%以上;居民区内所有房屋外墙统一江南宜居徽派设计。
2、完善矛盾纠纷方面:一是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及矛盾纠纷化解调解中心,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宣传法律知识,及时进行矛盾纠纷调解:20XX年XX月,XX与XX因XX产生纠纷,连队立即联系经纬测绘公司及XX人员现场解决,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制度,借鉴“枫桥经验”做法,有效发挥联户长、网格长作用,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经过全连共同努力,实现了无违法上访、无刑事案件、无、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等目标。
3、德治教化方面。连队始终坚持把德治作为连队治理的有效载体,以法治带德治,建立连规民约、红黑榜、“三包”责任等制度。成立以“XX”为组长,联户长为组员的美丽庭院评比小组,每月定期检查评比,张榜公示。
4、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进一步丰富了人民调解的内涵和外延,构建并完善了多元调解机制,收到较好成效。
5、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连队把网格化管理作为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目前连队共有网格长X人,联户长XX人。依托网格推进信息收集、宣传教育、矛盾化解、隐患排查、疫情防控和公共服务,有效织密了信息联络网,真正形成了“问题收集-网格呼叫-问题处理-结果反馈”的工作闭环,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
6、带领职工增收致富方面。为克服小规模分散经营交易成本高、获取信息难、采用新技术不经济、市场谈判地位低等弱点,成立XXXX种植专业合作社,吸纳社员XX人,入社面积XX亩。下步连队将依托地缘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鼓励居民打造观光、住宿、采摘、DIY美食民宿+的项目,既美化居住环境,又多元化增加居民收入,大大提高了职工群众多元创收的积极性。
智慧化是市(县)域社会治理理念升级的必然趋势。智慧社会是信息社会的高级形态,智慧化是社会治理的全新赋能。智慧化与智能化一字之差,体现了社会治理理念、制度、模式、手段的转型升级。市(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化强调新技术对人的服务属性和对城市发展实际产生的治理效能,它代表着理念更精细、管理更高效、服务更周全、生活更安全、体验更人性的社会治理模式。
与智能化相比,智慧化侧重于以人为核心和目的,力求通过各种智能技术手段和信息集成等技术能力,对海量城市社会治理信息进行要素整合、主动感知、全面采集、数据积累、综合分析、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精准施策,主动发现和思考社会治理精细化需求,进而提供更符合人全面发展需要的社会治理综合性解决方案。
这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树立起智慧化和全周期管理意识,用好科技支撑的新钥匙和科技驱动的新动能,保障城市生命有机体运转过程的信息顺畅流通、动态全面掌握、预警预测精准、危机快速应对、经验及时总结,使制度和技术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使城市变得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
智慧化是市(县)域社会治理手段革新的必然举措。智慧化意味着社会治理从低效率、粗放式、传统式向高效化、精准化、现代化迭代转型。为此,应当充分运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用最领先理念、最先进技术、最前沿标准和最经济成本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会思考的智慧大脑,搭建触感灵敏、互联智能、开放共享的城市细胞神经和毛细血管。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市(县)域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核心环节的全面统筹和精细设计,推动数据收集、管理、存储、共享、分析、挖掘、预测、决策手段和能力升级,健全融合市政、交通、卫生、教育、环境、应急、就业、社保、养老等重点领域的综合型社会治理数据库,完善城市民生服务智慧应用综合平台,加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真正用智慧化手段把准城市脉搏、激发城市潜力、推动城市善治,构建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智慧治理的五维社会治理模式。
智慧化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必由之路。智慧化作为基于新技术的治理模式,可以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具体载体和实现路径。
首先,智慧化治理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和数字空间有效推动智慧互联、重心下沉、资源融合、全民参与、一体协作,使每个群众都能成为治理数据提供者、治理议题发起者、治理问题监督者、治理决策建议者、治理过程参与者。党wzf可以通过高效便捷的方式了解基层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元化渠道依法参与城市治理,有助于形成以新技术为支撑、以协商为基调、以融合参与为特色的党群互动、政社共治、政企联动的自贸港市域社会治理新生态。
其次,智慧化治理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手段将社区管理者、社会组织、居民等自治主体组织动员起来,将物业管理、疾病防控、环境监测、风险排查、矛盾化解等信息融合进入社区智慧平台,建立集线上政务、线上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社区居民通过智慧平台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夯实群众自治和群防群治等治理优势,构建智慧社区新模式。
智慧化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选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自贸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立场。应当把人民需求作为智慧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智慧化成效的核心标准。
当前,人民群众的、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推动市(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化的第一要务就是通过建设更符合人民需求的聪明智慧城市,使人民群众得以更好地感受城市温度、参与城市治理、享受城市服务、共享城市红利,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新区域主义;区域发展
20 世纪末,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的劳动分工在世界范围蔓延,区域一体化成为全球发展的趋势。“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NR)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成为西方学者分析、解决当前区域问题的重要框架。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高速发展阶段,一些城市发展已经初步形成区域化发展模式,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在区域一体化大潮下,通过借鉴“新区域主义”的理论实践经验,实现区域内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新区域主义理论概述
1.1 区域主义的发展及新区域主义理论溯源
区域主义(Regionalism)是伴随着欧美城市工业化迅速发展和城市问题日益恶化而、产生的,其理论及实践在 100 多年的发展中几经兴衰,由最初的政府、经济构建手段逐渐向空间结构、经济发展、权利结构、社会动力机制、区域治理模式、社会凝聚力等更宽泛的领域展开。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区域主义逐渐形成了“外向型、兼容型、复合型”等新特点,为区别于此前的区域主义,学者们称之为“新区域主义”
1.2 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
新区域主义以区域及其功能、区域化、区域治理及区域规划等为研究课题,新区域主义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点:
1.2.1多种含义的区域空间
从功能角度看,区域有多种物质性和功能性定义,从二维的平面地域逐渐扩展到广义的空间概念并具有某个或多个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社会功能。从尺度角度看,区域的范围包括了全球-国家-区域-次区域-市镇多个层次。从组成因素角度看,区域是以一定的地理界线为基础们根据某个或者多个特定的经济、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多种因素进行构建;是协调社会经济生活的最先进形式和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是经济、文化、政治组织的回归。
1.2.2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
在治理理论和网络理论的指导下,新区域主义突破了旧区域主义自上而下、依靠传统力量均衡维持区域秩序的观点,提倡一种多层治理的决策方式。“多层”是指不同层级权力组织,包括各级政府组织及各类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并且其相互关系不再是一种垂直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平等与协商关系。“治理”是指从单一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多元公共治理行为,这意味着政府不再是决策过程中的惟一主角,各种非政府利益群体在决策过程中的力量和作用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1.2.3多方参与的协调合作机制
新区域主义的多元参与者及多层决策方式决定了多边谈判制度和协作治理理念在该理论中的重要性。地方层面的行政辖区、政府机构、营利组织及非营利组织之间存在的普遍相互依赖关系已经为人们广泛认识,这就意味着一个城市的发展和管理不可避免地将临近或相关城市作为决策考虑因素之一。新区域主义积极倡导区域或次区域的整体观念和合作观念。鼓励多元化的区域决策参与者,不断培养强烈的区域集体认同和组织认同,通过不同形式、功能的协调合作机制消除分裂隔阂,加快区域一体化。
1.2.4多重价值目标的综合平衡
新区域主义的发展是为了应对全球化和资源危机大背景下城市发展面临的竞争与挑战。在对产业集群、区域分工、全球价值链等经济发展和竞争能力分析的同时,新区域主义更倾向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目标,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并形成了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
1.3 新区域主义与旧区域主义的差别
新区域主义明显区别于旧区域主义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1.3.1 区域治理方式。旧区域主义采用的是自上而下政府对次级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而新区域则引入治理的结构体系,提倡各层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以“协助、联合、网络、伙伴关系”共同实现区域治理,避免了复杂的科层结构及其弊端。
1.3.2 区域成员行为。旧区域主义下,区域成员由于科层制的限制,其行为大多是被动地完成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而新区域主义下,各个成员在一直的利益引导下,相互信任充分协调,主动实现分工与合作。
1.3.3 区域对外开发程度。旧区域主义十分重视区域范围的界定,侧重区域内合作而对外却有较强的封闭性。而新区域主义在进一步加深区域内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及制度等多方面合作的同时,关注开放视野下更全面、更多元、更深层次的区域间合作。
1.3.4 区域化内容。旧区域主义对区域化前提要求(包括地理位置临近,文化传统相似)苛刻,实质内容少,一些限制隔阂并没有消除。而新区域主义区域化前提要求相对较少,并注意实现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丰富协作,使得区域化、反区域化得到更全面的发展。
2 新区域主义对我国区域发展的指导意义
2.1 发展目标
目前,我国的区域规划偏重于区域产业发展、空间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而对生态环境、社会进步、文化保护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视程度还有所欠缺,区域成员相互合作也相应较少或者流于表面,这一现象是规划目标偏经济性物质性所致。新区域主义强调经济与社会、文化、环境等因素密不可分,调和“经济效率、社会公平、环境友好、文化融合”等多重价值的发展目标,以及更加均衡的、可持续的综合协调的区域发展观,促使我们反思当前多数区域规划的发展目标。为此,需要借鉴区域生态学、区域经济学、区域社会学以及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尽快建立我国现阶段适度的区域协调发展目标评价体系、指标控制体系,并且加强发展阶段、发展时序、动力机制的研究。同时,给予“弱势政府”在区域发展中更多的机遇和优惠,促使区域内部更加均衡地发展也应该成为未来区域发展的目标之一。
2.2 政策支撑体系
在我国,政府作为规划编制实施的主体,其治理方式和决策方法都会对规划本身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区域规划中,由于规划对象跨越多个行政区,建立高效有力的政策支撑体系成为区域规划的难点和创新点。能否突破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方式,形成一种基于相互利益而形成的包括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面向整个区域的、更加开放灵活的治理体系,为更好地实现区域多元均衡的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政策基础成为规划制定过程中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亟待研究的议题。
作者简介:韩源 1989年10月 性别男 民族 汉 籍贯 江苏扬州 学历 本科在读 从事工作 学生
参考文献
[1]俞顺洪.”新区域主义”研究.2008
关键词:公共危机 区域安全圈 发展战略
一、区域风险增加:当前重庆市发展的现实困境
2006年以来,重庆市围绕“一圈两翼”发展构想,以“一圈”带动“两翼”,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区域发展和区域融合。在2011年的《第十届中国城市竞争力排行榜》中,重庆市首次跻身全国十大最具竞争力城市,位居中西部第一。“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战略也成为继长三角、珠三角之后,国家重点扶持的区域战略规划。
然而,伴随区域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一圈两翼”的区域安全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从国家层面上来讲,尽管我国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跨越了国际社会普遍认定的“非稳定”状态,但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仍然居高不下,破坏力度和危害程度不容忽视,重庆市发展的外部风险压力依然存在。再加上重庆市所处地域一直存在的自然风险和生态风险威胁,使得重庆市成为各种危机和不稳定因素的聚集地,一旦风险压力超过区域社会承受能力,就容易产生危机源体,诱发大规模公共危机事件,对区域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二、构建“一圈两翼”安全圈:维护重庆市区域安全的必然选择
区域安全是区域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关系国家整体战略安全的头等大事。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要深化平安建设,努力提高公共安全的保障水平,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了实现这一长期目标,当前一个可行的方案就是突破传统的安全管理和危机管理模式,基于公共危机治理网络理论,结合区域发展实情,以推进“一圈两翼”战略发展为契机,打造覆盖整个大重庆地区的公共安全治理网络,即“一圈两翼”安全圈,为保障区域发展修建一道可靠屏障。
首先,建设“一圈两翼”安全圈是顺利推进国家中西部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重庆是我国中西部唯一的一个直辖市,肩负着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引领中西部发展的重要使命。重庆要想做好这个“领头羊”,首先就必须想方设法规避亨廷顿的“现代化陷阱”,防范区域内外的各种风险,保证重庆有一个长期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一圈两翼”安全圈正是可以有效整合区域内优势资源,超越行政中心主义和传统政府一元管理模式的桎梏,形成联动机制,构建区县联合、多元参与的立体防护网络,以网络合力有效化解区域内的各类风险和公共危机事件,保证整个大重庆地区的长治久安,为国家中西部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打下最重要的基石。
其次,建设“一圈两翼”安全圈是进一步推动重庆城市发展的需要。2011年国务院批复的《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把重庆定位为建设国际大都市。而现代化国际级大都市的一个主要标志便是拥有明显优于其他城市的区域竞争力。近年来,重庆市以“一圈两翼”战略规划为发展蓝图,大力推进现代化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新时期区域发展的典范。但是,相较于经济实力的提升,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提升却有所滞后,这极大地限制了重庆城市竞争力的发展。为了填补区域风险不断增强和政府应对能力相应不足之间的张力,一个最为快捷有效的方式就是从管理模式入手,构建区域危机治理网络,用“一圈两翼”安全圈提升区域稳定性,提升区域竞争力,增加发展动力。
最后,建设“一圈两翼”安全圈具有极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区域安全圈的建设在发达国家早有先例,尤其是对于日本等自然灾害爆发频繁的国家来说,在一定范围内建设区域安全圈是目前应对突发危机最为有效的治理模式。在国内,一些地区因为某种重大事项的推动也开始探索区域安全圈的建设,但是总体而言,我国以区域安全圈为形式的公共危机治理网络建设效果并不明显,主要的症结在于地域分割和行政归属限制。而重庆市下设的各个区县地理位置相邻,地域文化相似,且属于统一行政区划,拥有建设区域安全圈的天然优势。如果这种模式在重庆地区率先顺利推广,那么必然为我国区域安全治理找到一个新的路径选择,成为国内破解类似难题的重要典范,具有极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理念与理论创新:构建“一圈两翼”安全圈的思想基石
1、理念创新:突破区域行政中心主义的桎梏
近年来,随着治理与善治理念在公共管理范围内对传统管理的取代,区域间管理的行政中心主义也逐渐让位于区域治理主义,成为应对区域内公共事务的最新指导理论。Norris认为,区域治理应该是通过建立合作的政府或专门的机构,运用和动员社会及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在充分尊重并鼓励公众参与下,进行的一种解决区域宏观和微观问题的政治过程。而在公共危机管理的视角下,面对区域内的公共危机事件借由地域、气候等自然要素的生态联系,以及区域一体化发展过程中产生愈加密切的相互联系、立体化的交通和信息网络,形成难以抑制的“同城危机”的外溢性和扩张性,建立区域城市安全圈日益成为区域危机治理的发展趋势。
2、理论创新:公共危机治理网络
公共危机治理网络是治理理论与公共危机管理事务相互融合而形成新的管理模式框架。总体而言,公共危机治理网络是一个全主体、全危险要素、全过程应对公共危机的长期合作网络和制度平台。从参与主体上来看,它将公共部门、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社区为单元的公民个人及家庭、国际组织全部纳入其中。在框架内部,各个主体作为地位与权力彼此平等的决策主体或行动主体,各自明确其具体角色、法律责任和恰当的应急响应,在共识原则与默契套路之下,不约而同地按照统一的全国适用的模板,共同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减缓、准备、响应和恢复工作。除了治理理论一向主张的全球治理、国家治理和社区治理等层面以外,公共危机治理网络又增加地方(指省级大城市)、区域(如长三角)两个层面,主张在实际运行中至少可以在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区域层面和社区层面五个层次上,建立应对多种需要的合作网络。
四、发展战略与模式选择:构建“一圈两翼”安全圈的实现路径
1、构建“一圈两翼”安全圈的制度战略
近年来,重庆各区县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适用于本区域的应急预案,在实际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公共危机事件在各区县之间的外溢性和扩张性不断加强,“各自为政”的防控办法越来越难以在区域宏观层面上实现对公共危机的有效遏制,区域间在制度层面上的合作势在必行。具体来说,可以通过由市委有关部门牵头、各区县联合制定的办法,分别出台适合“一圈”和“两翼”的区域联合行动条例。同时,综合分析重庆地区常见突发危机事件,评定相应等级,使之能在大范围公共危机事件发生时,迅速启动对应区域的应急预案,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实现为危机事件的有效管控。
2、构建“一圈两翼”安全圈的组织战略
当前重庆地区公共危机管理的组织架构主要是沿着市级—区级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而建立起来的,传统的管理色彩浓重,高度强调纵向管理,而缺乏横向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在面对波及某些片区的公共危机事件时,区域联合协作行为难以直接响应,不仅增加了上层管理机构的负担,同时也使得前线行动迟缓而缺乏效率。因此,当前一个可行的建议措施是在常规的市级领导模式下,增加区域间的管理合作,以定期召开区域联席会议的方式,组建区域危机管理的核心机构,在市级治理权力的部分让度的基础上赋予其专门的权力和资源,使之真正成为区域危机管理的中枢神经系统。
3、构建“一圈两翼”安全圈的技术战略
信息技术是当前公共管理活动所面临的最大科技背景,尤其是在公共危机管理中,信息技术的优势能否得到有效发挥是决定管理者能否突破时间压力和信息局限,实现有效决策的关键所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推进,信息网络在重庆地区的基础建设已经相当完备,并已经广泛地应用于许多日常管理活动中,但遗憾的是,其在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应用却相对滞后,没有发挥应用的功效。因此,当前应尽快以“一圈两翼”发展规划为基本划分架构,实现区域间危机管理信息的畅达和流通。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区域内建立一个天上有云(云计算中心)、地上有网(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支撑体系,在日常管理中该网络体系应主要发挥危机信息收集、甄别和上传的功能,在危机管理中,网络体系又承载着传达上级决策信息、接受行动指令,乃至于向公民信息的重要功能。
参考文献:
[1]凌学武.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研究[ J ].前沿,2007,(9).
[2]张成福.公共危机管理:全面整合的模式与中国的战略选择[J ] .中国行政管理,2003,(7).
一、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现状
理论的发展总是反映现实和服务于现实,而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还处于理论滞后现实的阶段。在学界,使用过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的只有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刘锋和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的陈瑞莲教授,两位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本着不同的目的对区域公共管理有不同的见解。刘锋教授运用新公共管理、区域创新系统、区域核心竞争力、支持系统等理论对区域管理进行创新,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研究与本文所关注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有很大的差别,它并不是真正从公共行政学角度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而是从区域地理学的角度将创新理论引入到区域发展中去。中山大学的陈瑞莲教授是我国研究区域行政的典型代表,也是实质意义上从行政学科角度对我国区域行政进行研究的开创者。她在对区域行政深厚知识积淀的基础上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些问题作了述评,认为任何一门学科和一种理论的产生都是社会需要和时代呼唤的产物,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不例外,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提出主要是因为经济全球化下的区域主义与区域竞争的崛起、经济市场化下的区域政区间竞争加剧以及区域公共问题的大量兴起;而国外的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政府间竞争理论、地区竞争力与区域创新研究、政府间关系与地方治理研究以及流域治理的实证研究。同时,她也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所具有重要意义做了阐释,仅从理论创新角度看,一方面是推动区域科学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全面展开,也能从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现代公共管理学学科创新。这些认识是深刻并富有创新意义的,然而,这些认识是在区域行政研究的基础上对区域公共管理的一个简约性的概括并没有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其实质进行分析。毫无疑问,有几个问题必须要解决: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行政有没有区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为什么区域行政会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要解决以上的问题,有必要对区域公共管理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二、区域与区域行政
区域,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又是抽象的观念上的空间概念,但不纯粹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它往往没有严格的范畴和边界以及确切的方位,地球表面上的任何一部分,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区域。对区域的含义不同的学科有不同的理解:地理学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这种地域单元一般按其自然地理特征,即内部组成物质的连续性特征与均质性特征来划分的;政治学把区域看成是国家管理的行政单元,与国界或一国内的省界、县界重合;社会学把区域看作为相同语言、相同信仰和民族特征的人类社会聚落。区域经济学对区域没有完全统一的认识,有学者认为要对经济区域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同时人们普遍接受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可以概括出其所包含的基本的内涵:首先,区域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概念;其次,经济区域必须有相应的公共管理层级以提供公共服务;第三,区域在经济上尽可能是一个完整的地区;第四,任一区域在全国或更高一级的区域系统中担当某种专业化分工的职能。区域划分,常采取两种基本的方法,由此可以把区域分成不同的两种类型,一是同质区域,二是极化区域(也叫集聚区域、结节区域、功能区域)。
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是基于其它学科对区域发展已有成果之上的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对区域的界定应该借鉴其它学科的研究,但行政学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有自己研究的侧重和偏向,因而我们在吸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还必须界定一个适合行政学科研究的区域概念。美国区域经济学家胡佛把区域定义为“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区域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更多的是一种载体,体现各种关系和利益。在区域发展的行政学科研究途径中,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从地理学或经济学的研究中受到启发,认为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连续的有限空间范围,是具有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某一个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同质性的地域单元”。本文支持这样的界定,但笔者以为,既然区域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的,而这一定的标准可能是自然、经济或社会特征的一个或多个方面,那对区域的理解我们必须突破从地理学或行政区划研究出发的关注角度,从对其范围的关注转向对其内部实质内涵的关注。如果我们将区域内的主体按照较普遍的三分法划分为国家、市民社会和私人领域的话,可以发现,区域内各主体在不同的利益领域内形成各种交错重叠的复杂关系。区域作为区域发展中行政学科研究途径的基础性的概念,它更实质的东西在于它所蕴涵的多元主体和多领域利益之间复杂的关系,这是由行政学科的学科性质决定的。
基于对区域的认识,中山大学的两位学者认为区域行政就是在一定的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了促进区域的发展而相互间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利用,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根据这一理解,区域行政的行为主体应该是政府,强调的是政府间(同级政府之间与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并通过对政府的协调来达致区域内优质公共服务的提供。这是区域行政的基本内涵,那么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是否有差别?如果有,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区域行政为什么向区域公共管理发展?
三、区域公共管理
要界定什么是区域公共管理,首先必须弄清楚什么是公共管理,公共行政与公共管理具有什么样的区别国外自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种冠以公共管理的研究著述层出不穷,但什么是公共管理,众说纷纭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我国有学者在综合国内外各种观点的基础上认为现代公共管理即是“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管理中的政府还包括其它的组织和第三部门组织等。在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的比较分析上也存在许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角度和研究的依据,但一个普遍认同的观点便是在公共管理和传统公共行政比较中,公共管理的行为主体不仅包括政府还包括其他各种的社会力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多元行政主体;在公共管理的性质方面,公共管理要体现公共性,即指公共管理主体应着眼于社会发展长期、根本的利益和公民普遍、共同的利益来开展其基本活动;在行为方式上,公共管理更多采取的是多元化和复合型的集体行动,以共同的目标基础,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不可否认,现代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是公共行政领域不断扩展、研究范式走向成熟的重要体现。
区域行政走向区域公共管理是有其理论基础的,除了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还有市民社会理论和治理与善治的理论。我国学者在考察我国现代化进程时认为,“要摆脱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两难境地,首先必须从认识上实现一种思维的转向,不能像以往的学者那样,把目光的聚焦点只放在政治权威的转型上,因为中国现代化两难的症结真正的和根本的要害,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没有形成适宜现代化发展的良性结构,确切地说,在于社会一直没有形成独立的,自治的结构性领域”,为此,他们引进了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并依据中国现代化的现实进行改造,“中国的市民社会乃是指社会成员按照契约性规则,以自愿为前提和以自治为基础进行经济活动,社会活动的私域,以及进行参政议政的非官方公域”。#!&%就西方学者已有的共识的观点来看,市民社会的结构性要素及其特征主要有以下的几个方面:(1)私人领域;(2)志愿性社团;(3)公共领域。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领域,是一种非官方的公共领域,它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作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构成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4)社会运动。市民社会概念于20世纪80年代后在全球范围内的再度兴起,与当代世界各国所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及对此的理论反思有密切的关系,面对现实,理论家们对国家在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地位重新思考。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引发治理和善治理论的产生。什么是治理?在关于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具有很大的代表性和权威性。该委员会在1995年发表了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政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的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的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治理的实质在于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它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依靠政府的权威,而是合作网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由于治理本身也只是一种实践的科学,毫无疑问也会存在失效的问题,为了完善治理理论,理论家们提出了善治的概念。概括地说,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最佳关系。善治具有五个基本要素:合法性、透明性、责任性、法治、回应和有效。分析以上的各种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几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它们都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性,不仅包括了政府还包括私人领域和市民领域;二是在管理的目标上,更多的突出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协调的达成并达致最佳;三是在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上,注重合作,通过协商和调整,在认同的基础上统一行动。
综合对区域和以上理论的认识,本文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与区域行政有本质性区别的概念,可以将其界定为:区域内的多元主体为了解决在政治、经济或社会其它领域的一面或多面的公共问题,实现共同利益,运用协商和调解的手段和方式对区域以及区域内横向部分和纵向层级之间交叉重叠关系进行的管理。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个内涵:(1)区域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组织、私域组织和第三部门;(2)目的是解决由经济、政治或社会其它领域构成的复杂的交错性问题,实现最优的共同利益;(3)区域公共管理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与经济市场领域和政府公共领域的管理不同,不是竞争和压制而是基于平等地位之上的协商和调解;(4)对象是区域内个体和共体之间相互形成的交叉重叠的关系。
关键词 :企业;积极环境行为;层次
中图分类号 F20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0)02-0157-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2.027
企业积极的环境行为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不推卸社会赋予它的环境责任,主要表现为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排污标准;二是主动承担超越环境法规以上的环境责任,主要形式是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来进一步降低排污量,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的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出于对环境压力的积极反应,即,积极的环境行为可以有效的规避政策风险和社区压力,降低成本;一是出于对积极环境行为市场收益的期望,即,通过市场对积极环境行为的认同而获得回报。
1 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的目标层次
外部性理论认为,环境污染会给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带来非意愿接受的成本。污染产生企业为消除或者弥补这个非意愿接受成本的行为,一般被称为“外部性内部化”的过程。在“外部性内部化”的过程中,企业目标与社会目标会发生偏离。因为企业治理环境污染或者补偿环境污染对第三方带来的损害时,它的支付意愿小于整个非意愿接受成本。这是由企业的最优污染控制模型决定的。在模型中,环境污染给第三方带来非意愿接受的成本是可以确定。而污染治理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污染治理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这就决定了污染治理存在一个最优的水平。很显然,这个最优的污染治理水平小于完全治理的水平。那么,无论如何,环境污染给第三方带来非意愿接受的成本都是无法完全弥补的。
同时,由于企业的污染治理的边际收益小于社会在污染治理中的边际收益,所以,企业的污染治理最优水平小于社会的污染治理最优水平。所以,企业积极的环境行为至少有三个目标层次:第一,实现企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第二,实现社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第三,实现污染的完全治理,即零排放。
图1描述了最优污染控制水平下的企业环境行为目标层次。图中横轴代表污染控制量,纵轴描述了污染控制的边际收益与引致的边际成本;图中的MC线代表污染控制的边际成本,边际成本线向右上方倾斜反映了污染控制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MPB线代表污染控制的私人边际收益,MSB线代表污染控制的社会边际收益,MPB和MSB线向右下方倾斜反映了污染治理的边际收益的递减特征。MSB线高于MPB线表明,污染治理在实现负外部性内部化的过程中,社会所获得的收益要高于排污者的私人收益。
P点和E点分别为污染控制私人边际收益、社会边际收益与污染控制边际成本的交点。P点和E点在横轴上对应的C点和D点则分别为私人最优污染控制量、社会最优污染控制量。那么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的第一个层次则为OC段的污染控制行为,第二个层次则为CD段的污染控制行为,第三个层次则为DB段的污染控制行为。
短期来看,由于技术水平是给定的,故企业目前的最低污染水平是确定的。长期来看,受益于技术创新和技术变迁,企业的最低污染水平是不断的趋于降低的动态变化过程。受益于技术进步,污染的边际治理成本是较低的,OA的倾斜程度会降低,所以长期来看,私人最优污染控制水平与社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都会呈现向右移动的趋势,即最优污染控制水平会不断的提高。但即使如此,在可见的将来,仍然有一部分的污染治理是得不偿失的,即AEB的区域将长期存在。
2 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的行为层次
根据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的目标层次,企业积极环境行为起码有三个行为层次。在不同的层次下,企业环境行为的成本和收益是有差异的,企业对待环境治理的态度也有所不同。由于污染控制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所以从私人最优控污量到社会最优控污量,再到完全污染控制,企业所要投入的污染控制成本是递增的,故,企业在实现这三个污染控制目标时,其动力是逐步降低的。
第一层次,企业私人最优污染控制水平内的污染治理,这个层次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将停留在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成本和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收益的相等处,故此层次中,企业治理环境可以获得收益的,比如循环经济,废物利用。这一层次,我们称之为循环经济层次。第二层次,企业在私人最优污染控制水平与社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之间的污染治理,在这个层次,污染治理水平将停留在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成本和社会污染治理边际收益的相等处,故此层次中,企业治理环境要付出超越其收益的成本,但这个成本被社会所吸收,就整个社会来讲,此时的污染治理仍然是有利可图的。因此,有必要通过利益调整机制,使其他主体一起承担环境成本的。这一层次,我们称之为利益调配层次。第三层次,在现行技术条件下,超越社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的污染治理,在这个层次,污染治理水平将超越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成本和社会污染治理边际收益的交点,直至达到零排放的水平,故此层次中,企业必须以牺牲环境来获取利润的,企业治理环境反而是得不偿失的。这一层次,我们称之为非此即彼层次。
2.1 循环经济层次
在这一层次,企业将一直治理环境直到污染治理边际成本和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收益的相等,企业可以把清洁生产和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融为一体。企业在环境治理中的边际收益为正,企业可以在环境治理中获得收益,也就是图1中OC段的污染控制可以获得OPF区域的全部收益。这种特征符合循环经济的特点,因为“减量化”(Reduc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的“3R”本质上就是利用废物的再生利用促进资源的持久利用。降低企业环境治理成本,提高企业环境治理受益是循环经济的典型特征。而且这种收益是一种显性的,并能在财务上直接表现的收益。所以,企业对这一层次的环境治理往往具有很大的积极性。
实际上,就微观层次上来说,许多企业由于技术水平限制,循环经济水平往往不能达到最优。而在中观或宏观层次,在产业链内或不同产业之间,由于存在环境资源市场的不完善,市场资源配置水平局限,循环经济在市场上的应用水平仍然不能达到最优水平。事实上,目前企业的环境行为事实上并未获得图1中OPF的全部收益。
2.2 利益调配层次
在这一层次,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成本将实现从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收益相等到和社会污染治理边际收益的相等的跨越,企业治理环境将会获得图1中PECD区域的社会福利收益。在企业循环经济达到理想水平后,即企业获得循环经济层次的全部收益后,企业将不会超越循环经济层次进行下一环节的污染治理。此时的污染治理就是如图1中CD段的污染控制,因为此时的污染治理虽然能够使社会福利增加,但是企业却是得不偿失的。此时,要使企业积极治理环境就必须通过利益调配机制弥补企业在这一层次的环境治理中所支付的超越收益的成本,也就是图1中PEM区域。实际上,图1中PECD区域作为整个社会环境治理的收益,往往是由企业亏本垫付PEM治理成本获得的。
可以说,利益调配机制是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环境政策设计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即企业治理环境要付出超越收益的成本,但是可以通过利益调整机制,使其他主体一起承担环境成本的,就像十七大报告所说,把环境责任要落实到政府、企业、每一个家庭和个人。
这个利益调配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应用环境政策工具,使企业的环境治理成本能够为政府所承担。如排污税费就可能因为所销售产品的弹性差异,不同程度上被企业转嫁给消费者。而环境治理补贴则是典型的政府辅助承担环境治理成本的方式。当然,要使企业环境治理成本为大家所分担需要设计一整套的环境政策工具体系,以界定企业、居民、政府所要承担的比例和范围。
二是,理顺企业环境治理与企业市场收益之间的传导机制,建立积极治理环境能够获取市场认同、扩大市场占有的良性机制,从而使企业治理环境成本,通过居民市场行为对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的承认,以对该成本进行补偿。这要求最大程度的消除市场上环境信息的不对称,广泛使用各种环境信息工具,使居民能够明确分辨绿色企业,并通过购买绿色产品来实现对企业环境治理的回报。
2.3 非此即彼层次
在这一层次,企业污染治理边际成本将实现从社会污染治理边际收益的相等到零排放的跨越。为实现污染零排放,污染治理边际成本将大于社会污染治理的边际收益。实际上,在超越社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的环境治理中,治理环境除了产生新的损失以外,社会福利不会有任何增加。此时的污染治理是超越帕雷托最优水平的。唯一办法就是降低污染产生水平。因为,此时,企业盈利与环境保护处于非此即彼的尖锐矛盾中,二者只能选其一,即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无法使企业生产所得的收益大于其破坏环境后修护的成本,也就是图1中DB段的污染控制将导致AEB区域的社会福利损失。这一部分的生产实际上是达到帕雷托最优之后的过度生产。不同的是,企业通过破坏环境获得了小于环境价值本身的收益。这往往和企业技术规模和技术水平有关,而环境政策无法使环境损害计入企业成本是导致这类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
从企业内部微观上看,企业内部不同的生产线,往往技术级别也是有层次的。企业积极环境行为就是关闭落后生产线,进行产业升级。最后还是要逐步淘汰能耗高、资源浪费大、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这时的环境政策要建立各类标准,指导有关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及先进的节能技术标准,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在计量方面,帮助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工作,建立计量检测体系。
而从企业外部宏观上看,市场上的企业,技术从高到低也是有排列的。最低等技术级别的污染企业要逐步淘汰。如小造纸、小化工、小酿造、小制革、小电镀等“五小”企业往往都是高耗能、高污染、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的企业。我国大量关停并转“五小”贯彻的就是这个思路。对于整个市场来说,这实际上是在促进行业升级,加强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可以说,我们所有的针对企业的环境政策工具也应该依以上三个层次,分别进行。针对循环经济层次,就应该通过政策引导,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政策环境和支持。而针对利益调配层次,就应该广泛应用各类环境政策工具,设计一整套利益调配机制,使企业的环境治理成本能够被社会力量所分担。正对非此即彼层次,则应该广泛使用禁令,禁止企业生产,企业为环境让路。
3 针对企业积极环境行为层次的配套政策
要设计出促进企业积极环境行为的环境政策,就必须从企业经济环境行为的层次出发,针对各个层次环境行为的特点制定合宜的环境政策。
3.1 循环经济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
对于循环经济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更多的是依靠政策引导和政策激励。因为循环经济实际上是能够提高企业竞争力,扩大企业经济收益的。目前,企业无法完全获得图1中OPF的全部收益,主要是因为一方面,在国家层次的循环经济政策支持不够,另一方面,是因为资源环境的产权和价格体系不完善,不能有效的激励循环经济市场上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就要求,进一步通过制定更多的循环经济政策和法规,并创造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可以有力的促进循环经济在微观、中观、宏观层次上的全面发展。
3.1.1 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推进循环经济的法规制度
第一、修订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充分体现循环经济的思想和适应循环经济实践的需要。第二、制定有关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抓紧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第三、建立具体资源再生行业(如家用电器、建筑材料、包装物品等)法律。
3.1.2 加大经济激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资源环境产权和价格体系。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第二、绿色财政税收信贷投资制度。
3.1.3 制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经济布局
第一、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第二、优化经济布局,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3.2 利益调配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
利益调配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是整个环境政策设计的重点。在这一层次中,企业要达到社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就必须付出图1中PEM区域的全部损失,而企业的该损失恰恰是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利益调配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相关的环境政策设计使政府和居民分担企业在PEM区域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这就需要在该环境政策体系下,企业通过积极环境行为既降低规制风险、获得政府补偿,又在市场上获得公众消费者的回报。我们认为这一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仍然需要三个方面的努力:命令――控制式工具、激励性政策工具和信息工具。
3.2.1 命令――控制式工具的固定威慑和规制预期
如果命令――控制式工具缺失,许多企业的最优策略是不进行积极的环境治理。因为企业对环境政策的感受是具有异质性的,企业减污的成本是不确定的。如果企业的排污控制失去了政府的压力,而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够理性、敏锐的感受到其他政策激励并去努力实现的。同时,稳定的规制的预期,可以使企业根据现有的以及预期未来的环境规制水平做出最有利于实现赢利目标的资源配置。
3.2.2 合理的使用补贴
补贴政策是典型的实现利益在分配的环境政策。在图1中表现为,政府将PEM区域的社会收益部分的返还给企业,以弥补企业达到社会最优污染控制水平后的负收益。在宏观层面上,给予环保产业、生态治理或生态建设产业适当的补贴或采取减免税,能有效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适当的政府补贴有利于增强环保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大产业的示范性影响。在微观层面上,政府以补贴形式资助企业改进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安装排污设施等,都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分担污染治理成本。
3.2.3 利用环境税费的再分配功能
环境税费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在商品价格弹性较低时,企业可以通过产品价格将环境税费转嫁给消费者,从而弥补其在图1中PEM区域的部分甚至全部损失。在商品价格弹性较低时,消费者作为税费的主要负担者很难抵制这类政策生产者转嫁成本就相对较为容易,这是因为即使生产者提价,消费者由于选择替代品的余地很小,或即使有替代品,由于转移成本很高也会导致消费者不得不承受较高的价格。所以,消费者对税费政策的态度取决于企业转嫁成本的难易程度。可以考虑,在商品价格弹性为中性的行业实施环境税费政策,让消费者适当分担企业的环境治理成本,可以一定程度提高企业进行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3.2.4 利用信息工具,促进居民分担环境治理成本
随着居民环境偏好的日益壮大,居民愿意为环境治理和改善支付“溢价”。 也就是说,居民愿意为环境声誉良好的企业支付在图1中PEM区域的部分甚至全部损失。一个完全信息的市场条件下,企业的排污指数和企业的产品是搭配出售的。企业的积极环境行为可以直接提高产品的价格,从而弥补企业的环境治理成本。信息工具的广泛使用可以消除居民了解企业环境状况的信息障碍,从而使积极环境行为的企业得到消费者的认同,从而的市场上获得公众消费者的回报。几种常见的环境信息工具包括:环境信息公开、标签、环境听证等应该广泛的推行和使用。
3.3 非此即彼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
在这一层次,企业生产与环境之间存在无法调和的矛盾。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只会产生图1中AEB区域的社会福利损失。此时,已不存在一种机制来调整二者之间的矛盾使社会福利最优,也即,在现行技术背景下,企业的生产除非牺牲环境,已无法创造价值。这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停止生产,并逐渐淘汰该类企业。就整个社会来说,产业结构越粗放,技术水平越低,则图1中DB的距离越长,AEB区域越大,环境污染则越严重。这一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相关政策设计缩短图1中DB的距离,缩小AEB的区域,其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3.1 命令――控制式工具循序渐进的严格
非此即彼层次的环境政策设计主要是依靠命令――控制式工具。这就要求大量使用标准、禁令、(不可交易的)许可证或配额、分区、责任等工具,并逐步严格起来。命令――控制式工具循序渐进的严格,使企业确信政府会进行越来越严厉的规制,从而使企业放心大胆地进行积极的环境治理。不仅要对企业治理污染或生产采用的技术做出详细规定,而且对污染企业的产量、排污量或排污强度也要实行限制。通过大量的技术标准的设立,各种认证体系的设立,严格执行禁令和配额,限制低技术市场准入,完善污染责任负担的法律法规制度,降低低技术层次企业和生产线的生存空间,实现图1中B点向D点靠拢,缩短DB的距离,缩小AEB的区域,从而降低社会整体污染水平。
3.3.2 引导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要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费资源的产业,加快发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建设形成以节能、节材、节水为中心的资源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实现图1中B点向D点靠拢,缩短DB的距离,缩小AEB的区域,从而降低社会整体污染水平。
3.3.3 开发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
同时,通过开发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提高企业的环境技术水平,降低企业控污成本,实现社会最优控污水平,即图1中的D点向B点靠拢。从而减少社会整体污染水平。这要求从两个方面入手:第一、开发环境技术支撑体系。第二、建立健全环境技术信息咨询支持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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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erarchy on Positive Environmental Behavior of Enterprise and the Policy
ZHU Qing YU Ruixiang LIU Jiangyi YU Yun
(Institute of Economics,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Hubei 430074, China)
Abstract Positive environmental behavior of enterprises is important to construc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society. Enterprise having positive environmental behavior is the aim of environmental policy. Because the enterprises have three hierarchical objectives in the choice in the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namely: the optimal level of pollution control of enterprises, the optimal level of pollution control of society and complete pollution control. Environmental behavior of enterprises differs in each hierarchical objective. Enterprises have three hierarchal behaviors in a positive environmental behavior, namely: the circular economy 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terests, and alternative choice,i.e. enterprises choosing either to controlpollution,protect environment or to pursue economic profit,the latter choice leading to punishment from governments or even closing down of enterprises. Every hierarchal behavior corresponds with related hierarchical objective. Hierarchical environmental behavior
differs in the driving force of behavior
京津冀环境协同治理,面临四大困境
京津冀地区的环境治理未能实现有效协同,原因有四。第一,环境的公共品属性导致地方参与治理的动力不同。环境是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品,在治理上很容易产生“搭便车”行为,导致各地实际的环境治理水平之和低于社会总的最优水平。与此同时,从京津冀地区产业结构来看,北京的环境治理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天津的产业结构正在转型,环境治理结构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但是河北处于加速工业化发展阶段,需要治理的第二产业占比较大,受环境治理的影响也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河北相对北京、天津而言,治理环境污染的动力将大大降低。
第二,地方利益保护难以保证环境协同治理效果。作为同级地方政府,京津冀三地间自发的协商成本比较高,各项环境政策的实施容易受地方利益影响,政策效果难以得到保证。京津冀环境治理应从整体角度来规划。虽然地区已有整体的生态化工程,但是尚未建立政府间完善的区域协调机制,难免出现重建设、轻维护的现象。
第三,环境问题的外部性使地方环境治理成本收益不对等。例如在环境污染治理投入成本方面,北京占GDP的1.31%,天津占GDP的1.55%,河北占GDP的2.54%,然而治理收益却由整个区域共享。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成本和收益不对等也是协调失灵的原因之一。此外,污染源头错综复杂,污染严重的地区未必能够承担庞大的治理成本。
第四,缺乏联合防治的资金募集责任体系。环境问题具有明显的跨地区特点,不同地区协同机制的缺失,使整体上环境治理强度低于社会最优水平。具体说来,在联合防治方面,特别是区域性大项目的资金筹集,缺乏明确的责任体系。这意味着,通过各地政府共同拨款筹集资金,以及向各地政府公平分配中央专项拨款,在行政协调上将会遇到诸多困难。
因此,协同治理京津冀区域的环境染问题,必须建立经济偿机制,包括财税政策协调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区域碳交易机制以及融资激励机制。
建立京津冀环境协同治理的财税政策协调机制
创新京津冀地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创造条件积极推动京津冀地区公共服务和税收征管的一体化,设立京津冀地区财政委员会,负责统一管理和分配促进京津冀地区协同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包括环境治理的转移支付;同时负责建立和健全区域内税收分享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中央财政可以将专项转移支付统一划拨给京津冀地区财政委员会管理,由该委员会在区域内自行协商再分配办法,确保在区域内部优化财政资源的使用。
开征环境税。近年来,京津冀地区雾霾天气频发,建议京津冀地区在已启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基础上,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并将其作为地方税种,充实地方财力,强化环境保护。
完善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公共财政体制与保障机制。要实现三地联动、区域一体化的财税政策协调,必须打破公共财政体制与机制上的分割状态,克服多头治理、资源错配的弊端,合理划分政府环境保护事权与财权。应调整完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制度,并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绩效评价制度。
推动京津冀环境协同治理的生态补偿机制
推动京津冀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实质在于重新分配京津冀三地之间的部分财政收入,目的在于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使整个区域能够发挥出整体的最佳效益。
建立规范的“中央一京津冀地区”区域纵向生态转移支付机制。京津冀生态环境相对脆弱、开发强度过大、资源环境约束凸显,且在我国三大经济区中自然生态环境最为脆弱。在环境治理方面,需要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转移支付,将京津冀北部的生态功能区从优化发展区中独立出来,建立国家生态补偿机制,加大中央对张家口和承德地区的纵向转移支付。京津冀三地还需研究制定统一的生态红线划定标准,努力破除行政壁垒,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节能低碳环保市场,促进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要素实现无障碍流动,让市场机制在区域合作中真正发挥决定性作用。
创建区域内的横向生态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在京津冀地区间税源、财源分享的基础上,建立三地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使作为京津两地绿色屏障的河北,在作出贡献的同时获得相应补偿。目前京津冀北部的生态功能区,包括河北的张家口、承德,北京的平谷、密云,天津的蓟县,基本属于禁止幵发区,因此三省市应增加对该地区的财政支持。具体而言,一是河北省内要倾斜发展,建立省扶贫财政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北京、天津可参照对口援助新疆等地的模式、标准、规模,帮扶河北发展。
启动京津冀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2013年,北京、天津已陆续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碳交易机制的有效运行,能够发挥其环境协同治理作用,实现节能、减排、大气防污和雾霾控制的综合效果。
建立体现补偿机制的区域碳交易市场。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划,未来三年内将建成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利用京津现有碳市场经验,着手开展与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在二氧化碳排放核算、核査、配额核定、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合作研究,支持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在其他协议省市实施二氧化碳减排项目,为下一步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立打好基础。
发展以公共碳基金为主体的碳市场机构。通过一系列公私合作机制的灵活使用,实现与金融市场的连接,提高碳市场的资产化和金融化水平。
创新行之有效的碳市场工具。京津冀三省市政府均是当地低碳转型支出的主要承担者,应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地方积极创新有特色的融资工具,并通过创新的碳市场工具,实现京津两地对河北的生态补偿。
出台适当的区域碳市场政策。碳市场政策包括对碳市场、机构和工具的激励和治理政策,以及利用市场机制配置中央财政大气治理资金的政策。碳市场政策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发改委共同推动的,在环境保护方面还需要和各地区其他政府部门进行相应的协调。
创新京津冀环境协同治理的融资激励机制
除了财税、生态补偿、碳交易等涉及财政协同治理的政策工具,还要通过金融市场政策创新,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配置环境资源,激励社会民营资本进入环保领域,倜动资本市场投入环保产业的积极性。
建立政府引导型的京津冀区域环保基金。由京津冀三地政府共同发起,设立政府引导型区域环保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环保产业。对于京津冀区域环保基金出资占比,政府不应超过30%,也不作为主要合伙人进入基金的管理机构,而是作为有限合伙人,使该基金可以市场化运作。政府出资的目的,在于引导市场资金流向环保领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环保技术和环保企业缺乏启动资金的问题。
关键词:区域公共危机;府际合作治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0-0012-03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府际合作治理
从府际合作治理的研究成果来看,理论界对府际合作治理的界定大多以府际关系为焦点。何精华认为府际合作治理是构建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间以及政府部门与非政府部门(营利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战略伙伴关系,它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或增进公共利益[1]。汪伪全基于谢庆奎教授提出的“四重关系”[2]的府际关系理论,认为府际合作治理的本质是包括政治、经济、甚至生态环境等多重利益诉求,它也是府际合作治理的基础[3]。王蕾指出地方利益在不同领域具有差异性,但它们都可以划分为一致性利益和差异性利益两种,而府际合作治理是对政府间的一致性利益构建合作双赢机制的治理方式,而对地方差异性利益则应构建良性竞争机制[4]。一些学者认为府际合作治理是府际关系和现代治理两个理念交融发展的产物,因此,他们从府际关系和治理这两个概念解读来界定府际合作治理。还有学者从博弈论视角界定府际合作治理,认为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从“零和博弈”转向“非零和博弈”的治理。例如刘祖云提出了政府间关系的“十字型博弈”框架,她认为政府间关系不仅仅是纵向的上下级政府间关系,也不仅仅是横向的同级政府间关系,而是一个十字型的关系模式,府际合作治理是在这种政府间博弈关系中实现从“零和博弈”转向“非零和博弈”的治理[5]。何精华、张明军等对府际合作治理的特点进行概括,何精华认为府际合作治理具有不可分割的公共性、跨越区域的外部效益、政治性特点,府际合作治理的属性可以概括为府际合作治理的权力主体趋于多元化、府际合作治理是作为工具的治理、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制度设计、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网络治理、府际合作治理是一种多中心治理、合作与协调是府际治理的主要管理方式[1]。有西方学者将府际合作治理的基本目标概括为:促进政策的传送、发展政策能力、建构社会资本、创制备选的政策工具[6]。
(二)区域公共危机
对于公共危机特征的研究,其不确定性、突发性、公共性、威胁性、无序性、紧迫性、变异性、破坏性、隐蔽性等是研究者们的共识。杨龙、郑春勇对区域性公共危机进行了界定,他们认为区域性公共危机是公共危机的一种,是在中观层面从地理范围意义上对公共危机的一种界定。他将区域公共危机的形成分为四种情况并将区域性公共危机的特点概括为具有跨行政区分布、管辖权难以确定、超出应急预案、存在溢出效应和涟漪效应等特点[7]。随着理论界对公共危机认识的深入,更多学者们开始注意公共危机的跨域特征。杨安华将公共危机跨边界传播作为公共危机的本质特征,这是对公共危机认识的一次重大转变[8]。有些学者也将公共危机的这种特性称为“涟漪反应”或“连锁反应”,并指出如无法进行准确的“外科手术般的针对性”消解就必然形成“负外部性”式的危机蔓延[9],在这一点上美国灾害社会科学的集大成者、灾害研究中心(drc)的创始人恩里克·克兰特利(enrico l. quarantelli)等用“跨系统社会断裂”(trans-system social ruptures) 来描述这类扩散速度极快、破坏力巨大的危机,旨在强调这类危机跨越不同的社会边界、瓦解不同社会系统结构的特征[10]。荷兰知名危机管理学者阿金·伯恩(arjen boin) 将跨边界危机特征描述为形式复杂多样,生命维持系统、功能或基础设施受到严峻威胁以及失效原因或补救方案尚未清晰[11],从近年来国际上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危机,我们可以发现公共危机的跨边界传播成为其很重要的一项特征。阿金·伯恩将其特征归纳为五个方面:第一,极易跨越地理边界、功能边界和政治边界,传播速度快,破坏潜力巨大;第二,对关键基础设施具有潜在的影响;第三,难以界定明显的起点和终点,没有明确的(至少不是一个)归零点(ground zero) ;第四,现有的政治社会结构决定了人们难以对
进行有效的预防和充足的准备;第五,传统危机的应急结构在应对此类危机时具有结构性障碍[12]。
二、区域公共危机治理研究
对于公共危机治理国内外从不同方面已经做了比较详尽的研究,相比之下针对跨域公共危机治理的专门性研究还比较少。有的学者基于治理理论,认为要实现对跨域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必须通过多元主体的协同与合作,构建网络治理模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主要有张成福、夏志强、周晓丽等。向良云基于共生理论对区域公共危机治理进行研究,他认为应对区域危机需要纳入区域内众多基本共生单元构建全主体、全风险要素和全过程应对的合作网络和制度平台,同时为之建立和完善基本的共生条件[13]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多起区域性公共危机,有的学者对区域性公共危机治理的政府间合作现状进行了研究,杨龙、郑春勇认为环境保护与生态治理、事故灾害救助、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防治这四个领域应当是进行地方合作的主要领域,并列表介绍了这四个领域区域性公共危机处理中的地方政府合作状况[7]。沈承诚、姚尚建、李继光、彭婷婷、吴敏等对区域公共危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对策。沈承诚特别指出“切割式”的现行行政区行政模式与“脱域”公共危机的逻辑错配使“脱域”公共危机治理处于“低效”或者“失灵”状态。并认为以“网络式”的区域公共管理体制作为平台既整合纵横向政府系统内资源又积聚政府系统外的市场和社会资源,能够实现对“脱域”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14]。姚尚建认为现有的组织结构与功能设置远不能满足区域公共危机治理的价值与工具需求,因此,在现阶段,关键是要建立必要的政府与政府、国家和社会联合反应机制,逐步实现权力下移、统一指挥、分别响应、相互合作、逐步推开[15]。李继光、彭婷婷、吴敏等将区域公共危机地方政府间合作的问题总结为地方政府作为“经济人”的自利性、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地方合作机制制度的缺失、现有行政区域划分的障碍。对于公共危机绩效评估研究有少量学者进行了研究,但是对于区域公共危机治理中的地方政府合作绩效评估则非常少。在查阅的文献中,彭婷婷认为将区域内总体发展和合作绩效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16],杨龙、郑春勇指出区域性公共危机治理过程中的地方政府合作,可以从力度、广度两个方面来进行评估。他认为合作力度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合作主体参与合作的层级、合作文本的约束力大小、合作机制的作用程度。合作广度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参与合作的范围和合作持续的时间及合作发生的频率[7]。 三、区域公共危机府际合作治理个案研究
我国今年来发生了不少区域性公共危机,但是对这些区域性公共危机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比较少。对于自然灾害引发区域性公共危机的府际合作治理,马奔以汶川大地震为个案,分析了我国危机管理中跨域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的改革措施。他认为,我国危机管理要形成跨域治理机制和模式,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危机管理中树立跨域治理观念。第二,成立综合一协调的危机管理部门。第三,加强危机管理中政府组织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动。第四,建立跨区域性危机管理合作协调机制。第五,探索整合私营部门与民间力量参与危机管理的方式[17]。对于事故灾难的府际合作治理,我国学者主要对松花江水污染和太湖流域蓝藻事件的府际合作治理进行个案研究。西宝在以松花江水污染作为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基础设施整合和专业化分工网络的形成,是跨区域治理的基础[18]。戚建刚、杨小敏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凸显我国环境应急机制弊端进行研究,他认为此次事件中我国的环境应急机制主要弊端是整体缺乏法律依据、部分组成要素的运作缺乏科学性,如预警监测不准确,应急信息通报不及时、不充分甚至存在隐瞒的情况,应急储备不充足,应急评估的失灵以及民间组织的参与不足等。但是他并没有对此次公共危机事件的跨域传播进行研究,忽视了本次危机的一个重要特征,从而提出来的对策也不具有针对性[19]。闰海认为水污染事件背后是分处松花江上下游的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之间基于“相互性”而长期存在的利益冲突,构建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是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他指出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框架包括补偿主体与受偿主体、补偿资金的筹集、流域生态补偿管理机构以及补偿资金的支付等内容,这对区域性公共危机治理研究具
有一定借鉴[20]。对太湖蓝藻事件的研究很少,杨新春以太湖蓝藻事件为例提出实现跨界环境污染中的地方政府合作,分析了地方政府合作困境的原因并指出推进跨界合作的对策,但是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21]。公共卫生事件府际合作治理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的府际合作治理的系统性研究几乎没有。
四、区域公共危机府际合作机制研究
理论界针对区域公共危机府际合作治理机制的研究很少,已有的研究比较多的涉及区域应急联动机制的构建。刘雅静指出跨区域公共危机应急联动机制的实现要求树立区域共同体意识,建立跨区域中枢指挥组织系统,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动的法律制度、跨区域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跨区域信息沟通共享机制、跨区域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以及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充足的人力、资金、物资等应急资源保障[22]。滕五晓、王清等对国内外区域应急联动模式、我国区域应急联动的管理体制以及我国区域的应急联动的运行机制进行研究,他认为我国应依托现有区域合作资源、构建“沟通、协调、支援”的多层次、网络状区域应急联动模式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救援”的运行机制[23]。凌学武、杨超等提出了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模型架构[24]。总而言之,我国在区域公共危机府际合作治理机制上的理论研究还处于尚不成熟阶段。国外关于应急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方面: 第一,危机信息和沟通视角的研究。加拿大学者guy michael corriveau从应急管理中的信息流出发,对应急管理协调联动的决策和信息进行了研究[25]。学者tavida kamolvej以泰国为例分析了信息和沟通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中的作用[26]。第二,危机决策视角的研究。美国j f.annelll教授从联邦、州以及其他地方政府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的角度设计了应急管理的协调联动模型[27]。david mendonca则建立了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系统模型来支持应急管理协调联动中的群体决策[28]。第三,基于各国实践的个案研究。chaya r.jain对美国卡特里娜咫风应急处置中各级政府的防调联动状况开展了调查研究[29]。janet hutchinson对加拿大1997年post-red river basin洪灾中联邦、省和市级政府的协调联动进行了较详尽的分析[30]。
五、简要述评
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之间的联系程度越来越密切,公共危机跨域传播的风险性也越来越大,许多学者和政府部门都已经意识到了进行府际合作治理的迫切性和必要性,也对不同类型的区域性公共危机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跨域府际合作。总体上学者们对府际合作治理的研究较多,但是针对区域公共危机的府际合作治理的研究很少,而且还没有对现行府际合作治理进行评价的研究,所以本人认为府际合作治理以及公共危机府际合作治理的评价应当成为今后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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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五水共治;认知度;县域调研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12-19 -02
一、调研数据采样说明
201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以问题导向,提出并推行“五水共治”之战略行动。要通过治水,进一步治出转型升级的新成效,治出面向未来的新优势,治出浙江发展的好局面,治出我们自信、自觉、自强的精气神,以抓治水促转型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五水共治”的推行,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亦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深入了解浙江省居民对“五水共治”的认知度,我们设计了《浙江省县域“污水”治理调查问卷》,主要针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台州市临海、台州市黄岩、杭州市桐庐、温州市泰顺等县域居民展开调查。此次问卷共分发450份,回收的有448份,作废的有2份,回收率99.6%,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不同年龄段的抽样。我们采用对不同年龄段(18~28岁,29~39岁,40~49岁,50岁以上)进行分层抽样调查,在每个年龄段都设计分发相应的问卷数,分别发放96、155、156、46份问卷。
其二、不同地区的抽样。我们分别对市中心,郊区以及乡村的居民进行发放问卷,分别为63、71和305份。我们了解到不同的地区,人们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质量是不同的。当然,对一些政策的实行也是不同的,那么不同区域居民对“五水共治”政策的落实方式是否也不一样呢?
其三、不同职业的抽样。我们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对政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在校人员以及一些自由职业分别开展问卷调查。政府人员44份,占比9.82%;在校人员86份,占比19.20%;自由职业189份,42.20%;其他95份,占比20.28%。
二、浙江县域居民对“五水共治”的认知度
(一)对区域水环境现状的认知情况
调查发现,浙江县域居民基本上都对“五水共治”有所了解,不了解的占少数。不过,在对自己所处的水环境状况的认知上,只有11.83%的人认为“好”,有43.3%的人认为自己所处的区域水资源情况“一般”,“较差”与“很差”占比(25.89%,16.74%)与一般比例基本持平,而且不管从哪个县域来看,对于当地的水环境持“好”的态度所占的人数是比较少的,除温州泰顺外,其他四个地区持“一般”观点的居民人数都比较多,其中是嘉善县持“较差”态度的居民较多。
(二)“五水共治”的信息获取途径
调查发现,居民了解“五水共治”主要通过电视和网络,分别占了57.14%与53.35%的比例,可见电视媒体网络很重要。此外,还有33.04%的居民通过村(居委会)里粘贴的公告栏获取“五水共治”的信息,而在贫困地区只有居委会公告栏才能普及此信息。
(三)对“五水共治”中“五水”重要程度差异的认知
五水共治中首要任务便是治污水,调查发现,居民普遍认为治污水是最重要的,因此其选该项的人有73.66%,占了一半多,而在这一半多的比例中,嘉兴嘉善县域占比最高。调查发现大多数居民对于先治理污水比较认同。相较其他“四水”,治“污水”是当今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话题,由此形成“五水共治,治污先行”。
(四)“污水”形成的主要原因
针对造成污水主要原因问题的调查,杭州桐庐和台州临海的大部分居民认为生活垃圾不规划处理(34.15%)和工业三废(39.96%)为主要原因;桐庐县很多居民则认为垃圾的正确处理观念亦是很重要原因;至于临海,由于当地制造企业较多,因此产生工业废水的可能性比较大。调查发现,当地居民知道现阶段污水的来源,但是环保意识依然较弱。整体而言,广大居民保护自然环境的观念依然薄弱(18.30%),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刻不容缓。
三、浙江县域居民对“五水共治”中的“治污水”参与度
(一)个体会如何参与“治污水”行动
对于“‘治污水’,居民能做些什么”之问题上,82.14%的居民选择了“不往水里扔垃圾”,56.70%的居民选择了“宣传保护水资源的政策”,52.46%居民选择了“参与公益治水”,也有少数人选择了“举报不良行为”,可见大家在治污水这个问题上更多的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其次是宣传及参与“五水共治”活动。
(二)在工作生活中遇到污水臭水的情况,一般人的做法
对“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污水臭水”,选择“告诫居民、企业不要违规排污”占31.25%,“向环保部门投诉要求治污”占比为34.85,还有20.13%的居民表示会与其他居民自行承担治污工作,但是也有18.08%的居民表示当他们遇到这样的情况时,顺其自然,过去就好,由此可见大部分居民对治污还是比较积极的。
(三)“五水共治”的主体力量
对于五水共治的主要力量是什么,大部分人(61.83%)认为是人民群众,其次为政府(34.82%),也有小部分人(9.6%)认为企业是主体力量。从这些数字中我们看出,“治污”需要全民参与。
(四)“治污水”中最重要的措施
对于“治污水”的措施,大部分(35.94%)居民认为“减少工农业污水排放”较为重要,其次27.23%的人认为应该“提高污水治理率”,而选择“确保河道长效保洁”与“加快建设污水处理”的比例差不多。由此可见,居民潜意识里认为工农业较大程度上造成了城市水资源的污染,“治污水”措施要共同实施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五)对经济发展和水污染治理二者关系的看法
对经济发展和水污染治理两者之间关系,48.66%的居民认为共同发展,也有43.08%的人认为先治污再发展,其中泰顺、临海、黄岩三地的居民都认为经济的发展应该与水污染治理共同发展,而嘉兴嘉善和杭州桐庐则认为应该把水污染治理放在首位。其实无论哪种选择,都显示“治污水”已成为民生大事,治污的迫切性已成为广大民众所认知。
四、结语
总体而言,当前浙江省县域内的普通居民对“五水共治”有所了解,但知晓度仍不够。居民的环保意识还有待增强。在某些县域,政府力量占据主导地位,群众的参与较少。“五水共治”长效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县域与县域之间的合作配合能力低,不能很好地扬长避短。污水处理技术落后,环保基础设施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也是我国水污染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重要原因。从我们调研的5个县域来看,笔者以为治理污水应该要遵循“因地而异”的原则,充分考量各地的地形、气候、经济、人文等条件。例如泰顺县为浙江省海拔最高的县域,其水域面积占据比重比较大,泰顺多山近海,雷雨频繁,雨量丰沛,一旦有污水没有及时处理,就会导致泰顺县多处水源受到影响。治污水应该选择“突显口”。要想治污有一定的成效,就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例如嘉善的宣传工作“点线面治理”,桐庐的“干部带动村民自主治理”,泰顺的“微小企业集中治理”等这些都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希望这些原有的优势可以继续保持下去。“五水共治”重在行动、贵在落实、成在持久。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治水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在重点推进的同时,还必须形成“五水共治”长效机制,将“运动式治理”提升为“制度式治理”,从“非常态管理”转变为“常态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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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流动摊贩;社会控制;南宁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060-02
2012年9月到12月期间,笔者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兴宁区、青秀区、江南区数十条街道的流动摊贩进行了总共500份问卷调查,其中收回有效问卷492份。从收集到的资料来看,广西南宁市的流动摊贩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从表1中,受教育程度上,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基本上都接受过教育,但是相对集中在中等教育及以下阶段,占了总人数的79%。高等教育阶段人数所占比例较少,只有21%。由此可以看出,这个群体的总体受教育程度并不高。
从表2中,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的年龄分布情况来看,这个群体的年龄大多集中分布在20岁到39岁之间,以青壮年为主,占了总人数的58%。值得关注的是,其中50岁到59岁之间的人数也占有19%。
从表3中,经营类型来看,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的经营主要集中在饮食与服饰两大类。其中饮食类中又主要以烧烤、小吃、季节性水果为主。服饰类以季节性衣物、鞋帽、箱包为主。
从表4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中,绝大多数人是以经营流动性摊贩为主要职业。设摊的经营收入基本上就是其主要收入来源。
从表5中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的月收入相对集中在3000元以内的阶层,占了总数的79%。总体来说,这个群体的收入水平偏低。
一直以来,流动摊贩在城市化过程中总是扮演着一个尴尬的角色。他们这个群体和城市管理者们总是在进行一场没完没了的猫捉老鼠的游戏。近年来,我们屡屡在新闻报纸中看到城管打死人,城管被打死之类的沉重的消息。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前我国对流动摊贩的控制手段主要是以硬控制为主,实现手段是通过城管强行执法,没收流动摊贩经营者的经营工具,经营收入,或者进行罚款等方式来达到禁止从事流动摊贩经营的目的,此种手段难以达到一个较好的效果。
一、流动摊贩治理难的原因
流动摊贩管理困难的原因并不是单一和偶然的,而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从经济上看,流动摊贩由于经营成本低,管理费用低,很多情况下只需要一个人,一辆推车甚至一个袋子几张报纸便可进行摆摊设摊。相较于其他有固定经营场所,规范经营执照的工商户来说,流动摊贩具有不可比拟的成本优势,这也是为何很多人选择摆摊设摊的谋生方式。
其次,从历史上看,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自古以来都是老百姓的一种谋生手段。只是近代以来,由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速,流动摊贩群体的过分膨胀在城市化过程中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而将其纳入到了治理的途径。纵观国际上城市管理的方法,对流动摊贩的态度,大多经历了从排斥、驱逐到认同、疏导的过程[1]。
再次,从法律上看。城管对流动摊贩的处罚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城管的执法依据主要是各种地方性法规。在笔者对南宁市进行实地调查的过程中了解到,虽然没有一个流动摊贩是具有经营执照的,但是这种无照经营的方式与非法经营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南宁的大街小巷中的流动摊贩主们出售的货物大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而对他们进行没收、处罚这是与立法精神相违背的。
美国耶鲁大学教授詹姆斯·斯科特的生存伦理理论中说道,人的生存底线不能被侵犯,否则弱者也会奋起反抗。从表4中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群体中,绝大部分人是以此为主要谋生方法,是一种生存型的手段,当城管没收他们的工作设施、进行罚款时,其实这是在剥夺这个群体大多数成员的生存权利,如此一来矛盾就很容易被激化。
根据表1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南宁市流动摊贩经营者的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属于弱势群体。没有一技之长,只好选择这样的一种各方面要求较低的谋生手段来生存。假如他们不从事流动摊贩的工作,由于自身技能的限制,他们无法有效地寻找到另一条生存之道。如果以硬控制方法对其进行强行的治理,这便等于暂时剥夺了他们生存的权利。这也是与以人为本的观念相背。
二、南宁市流动摊贩的社会控制手段
近年来,我国的流动摊贩治理模式主要是政府管控型,而且是一种严格管控型的突击制。这样的一种硬控制手段虽然有一时的成效,但是目前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样的一种治理模式成本高、效率低、认可程度低,社会影响不好,是一种与当今时展潮流与以人为本的人本思想相悖的治理模式。在南宁市某些街道的流动摊贩数量庞大,他们的经营活动的确造成了交通堵塞、环境污染、扰乱市场、影响市容市貌等消极的影响。但是突击治理的硬控制手段多年以来并未到达治标治本的效果。
笔者认为应该变“突击围堵”为“日常疏导”,变“管治”为“服务”。在流动摊贩的治理过程中,我们应该明确一个理念,那就是:这些流动摊贩的生存权应该是比市容市貌更重要,比市民出行走路的便利更重要。若直接以强硬的城管突击式检查方式禁止摆摊,这个群体中的很多人可能被逼近的走投无路,就会去偷去抢,这便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定。这样的一个社会后果所付出的代价远远要比允许摆摊设摊的代价大得多。
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流动摊主们坦言,他们也不想影响交通、污染环境,只想养家糊口,方便他人。如果政府可以提供一个固定的场所,受访的摊主90%以上愿意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在固定的场所从事设摊活动。笔者认为,社会是个多元化的生存空间,兼容包并是最原本的含义,我们当从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思想出发,结合当前的制度环境、国民素质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流量摊贩的社会控制问题。美国城市社会学家帕克告诉我们,城市最根本的内涵是城市要符合人性化生存与发展,具有人文特色和人文精神。流动摊贩的存在涉及的不仅仅是出来摆摊的那一个人,在笔者调查的南宁市的流动摊贩中,一个街边的流动摊贩往往是一种生存权利的体现,是一个家庭生活来源的保障,他们的存在是有他们的道理的。
所以,笔者建议,在当前中国的这种政府主导型的流动摊贩治理模式中,可以分区域对流动摊贩进行管辖。比如在主干道、交通枢纽、广场、等人口特别密集,容易造成交通混乱与不良影响的区域,为“绝对禁止区域”,此区域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不可摆摊。第二类便是相对禁止区域,是参照“绝对禁止区域”而言,在避开人流、车流高峰期,特殊时期(如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等),规定一定的时间段允许其设摊。当然,在此设摊的规模、经营范围都应该有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的实行标准应视该地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第三类便是“友好设摊区”,此类区域可以在行人、车辆较少的道路两旁的宽松区域设摊,也可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地点,定点定时营业。
当然,这种政府主导的区域型治理模式也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第一,因为城市的空间资源是有限的,城市规划的格局已经定型,重新专门给流动摊贩划定经营区域势必会影响到多方利益,这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工程。并且,如果流动摊贩的人数规模较大,数量有限的“友好区域”则根本不可能容纳众多流动摊贩的进驻,就更别说“相对禁止区”了。第二,这种政府主导型的控制手段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支持,可是政府的财政有限,并不一定可以照顾得到流动摊贩群体,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政府很可能会消极对待或者将流动摊贩的经营区域规划在偏远清冷的地带[2],这样流动摊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在政府主导型的治理模式下还需要推进流动摊贩的合法化进程。流动摊贩的合法化利国利民利城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所带来的就业压力,提高流动摊贩群体的生存质量,在法律作为后盾的支持下,一个好的摊档完全可以养活一家人,缓解社会矛盾,解决一大民生问题[3]。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2009年7月21日《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场关于流动摊贩合法化问题的热烈讨论。因为在此《征求意见稿》中,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所以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可以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因此他们的经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是在2011年3月30日公布201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第8条中已经明确表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场所,至此,关于流动摊贩合法化的争论也就暂时告一段落。
虽然现在在法律上,流动摊贩并不能申请成为个体工商户以寻求法律上的保护,但是他们这个群体的生存的权利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特别是要提高城管执法的合法性与权威性。在笔者的调查过程中,不少流动摊贩反映,城管执法粗暴,在调查中笔者的团队就亲眼目睹城管与摊贩主的拉扯暴力事件。并且还多次有流动摊主反映,城管雇用城市无业人员来提供线报或者管制他们,这对城市管理者的公信形象来说已经大打折扣,社会影响相当恶劣。
笔者认为应当按照我国《立法法》的具体规定以及精神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执法法律,使城管部门的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对流动摊贩可以采取思想教育、人性化管理和服务等[4],而非纯粹暴力的手段,使执法过程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解决其合法性、权威性不足的问题。
当然,在实施正式的控制手段和硬控制的同时,还可以结合非正式的控制手段与软控制手段。流动摊贩的经营者可以向政府的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经营内容,经营地点,经营时间等相关信息。城管部门做好相应的登记之后,给每位摊主发放经营许可,并定时检查。对不扰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摊贩可以在规定的区域、规定的时间规范设摊。对不遵纪守法,违反法律规定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摊贩,可以进行处罚性的负激励措施。在这样的一种竞争的环境下,摊贩的自主性则会被激发而提高,便可以减轻城市管理工作者的压力,从而进入到一个良性循环的阶段。
流动摊贩的治理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在国际上,也很少有国家像目前的中国一样对流动摊贩进行严格的管控[5]。在新加坡、韩国、日本、泰国、墨西哥、法国等国家,流动摊贩都可以和谐地生存下去。目前的中国出现的流动摊贩所造成的影响以及管治难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快速的经济发展与相对较慢的城市文明建设速度之间的矛盾。实践已经证明,当前的政府主导型的突击型硬控制治理模式并不能有效地解决流动摊贩问题,应当将多种控制手段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应用到控制过程中,方可有效地疏导城市流动摊贩带来的问题,让流动摊贩的生存与城市的发展可以和谐共存。
参考文献:
[1]张国平.城市流动摊贩管理难的成因与治理对策[J].商业经济,2008,(3).
[2]蒋云.流动摊贩管理的困境与对策[J].思想战线,2009,(35).
[3]赵珊.城市流动摊贩生存现状的调查及其合法化思考[J].社会,2010,(2).
【关键词】 环境治理; 投资效率; 规模报酬; 数据包络分析法(DEA)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1-0069-05
经过30多年快速发展,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的严峻形势,日益积累的环境问题不断显现,社会各界和普通民众对环境生态保护与治理改善空前关注。为实现蓝天常在、绿水长流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永续发展,中国政府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倡导绿色循环发展,践行低碳环保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当前中央和各地方政府正以空前规模的投入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防治行动计划,以空前的工作力度和铁腕决心推进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因多年的规模粗放型发展,中国环境治理历史欠账太多,因此看似巨额的污染治理资金仍显不足;且中国幅员辽阔,各区域间的经济及环境污染情况有所不同,相同规模环境治理投资带来的治理效果也不尽相同。为客观反映区域环境治理的投入产出效益,科学合理配置资金和资源,实现有限投入的最优污染治理效果,需要对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效率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因此,研究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效率,对于上级政府考评辖区内不同责任区域的环境投资治理绩效、回应社会关切,以及改进环境治理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环境治理效率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关于环境治理投资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学角度的定性分析,研究环境治理投资的现状、发展与效益等,提出更好保障和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对策措施等;二是投资效率的定量分析,选取评价指标,采用现代数学方法定量研究、分析,提出建议对策。本文研究属于后者。投资效率的定量分析,主要以某区域为研究对象进行实证分析。刘立秋、刘璐(2000)首次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对我国环境保护投资的有效性进行了分析,评价了各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董秀海等(2008)运用DEA的CCR模型对我国环境治理效率进行国际比较和历史比较分析;刘纪山(2009)、陶敏(2011)从投入财力角度,选取环境治理投资额和废水、废气排放达标量等控制绩效作为评价指标,运用DEA分析法,分别研究了中部六省和2008年我国省级行政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相对有效性;胡艳(2013)和王连芬(2012)选取环境治理投资的财力物力要素作为投入,以排放达标量、综合利用产值等作为产出,分别对我国省级行政区域和山东省各设区市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废水治理、废气治理的投资效率,进行DEA分析评价;潘孝珍(2013)以人均环境支出规模指标作为投入,以废水、废气、废物治理完成量所占的比重作为产出,分析2010年我国省级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支出的DEA效率,并采用最大似然估计的Tobit模型分析了影响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支出效率的因素。
综上所述,对于如何评价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效率,已有不少研究和文献基于不同视角进行了探讨,并不断深入完善,以期为提升我国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运行效率,优化环境治理投资结构,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参考。但是,当前的研究:一是对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评价的涵盖面较窄。严格意义上,某区域内的环境治理涉及废水、废气、固体排放物、污染土壤治理和城市生活垃圾无公害处理等多个层面。大多研究主要关注废水、废气治理投资,对于固体废物治理投资鲜有涉及,实际上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亦相当严重,应予涵盖。二是评价指标选取,虽难以统一标准,但有些指标选取不够确切。投入指标常用投资额这个财力要素,忽视了治理设施及运行的物力要素;产出指标常用排放达标量的绝对数或相对数来表征,实际上排放达标量除与治理能力及效率有关外,更与污染量有关,用其表征既定投资的产出效益,不够确切;个别评价指标,不是来自现有政府统计设置的指标或难从其中加工提取,数据获取困难。三是运用DEA分析评价,一些研究假设规模报酬不变,选用CCR模型评价,而规模报酬可变应是我国目前区域环境治理的特点之一。四是大多研究仅从整体上衡量相对效率和规模报酬,未做进一步的探讨。实际上,当投资效率整体相对无效或弱效时,需从多个层面和维度对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做深入的具体分析,方能为决策者提出可操作的针对性建议,为此应进一步分析技术效率、规模效率和投影值。
鉴于以上所述,本文在借鉴已有研究的基础上,以江西省各设区市2013年“三废”治理投入产出政府统计数据为研究对象,构建多层面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假设规模报酬可变,采用DEA分析法建立BCC评估模型,从多维度评价不同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的相对有效性,并进一步分析探讨,以期为提升各区域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废水、废气、固体排放物治理是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最主要的内容,是污染治理投资的重点和主体,更是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考虑研究数据获取的可行性和数据的完整性,基于现有政府统计指标,本文从环境治理的主体层面――“三废”治理,探讨区域环境治理的投资效率。
在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中,投入指标反映经济中对环境治理投入的物力、财力(投入的人力,数据缺失,未纳入),产出指标反映环境治理的综合治理及节能减排效果。在指标选取上,本文遵循以下原则:尽量全面反映评价目的,选取决定性、关键性的指标,投入与产出指标之间应逻辑相关而非数值相关;指标的数量应精而简,在每一评价方案中应满足“投入产出指标个数
根据上述原则,本文构建由三个评价方案组成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分别对某区域的“三废”治理效率进行评价。
三、评价方法和评估模型
(一)评价方法和模型选取
区域环境污染治理的投资效率评价有多项投入指标和多项产出指标,而且投入与产出指标之间的具体函数关系难以确定,评价起来比较复杂。数据包络分析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是对一组具有多指标输入和多指标输出的同类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作为一种新的非参数评价方法,DEA有较大的包容性,不需确定各变量间的具体函数关系,能够排除主观因素的影响,只要确定合理的投入与产出项,就能计算不同决策单元的相对效率,并给出规模报酬的变化方向。鉴于DEA方法中相对效率概念的适用性,近年来在经济管理、系统工程、决策分析、产业绩效评价等方面逐渐应用,并成为重要的分析工具和研究手段。显然,数据包络分析法完全适用于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效率评价。本文选择DEA作为研究方法。
DEA常用的模型有两种:CCR与BCC。CCR模型假设规模报酬不变,为CRS模式;BCC模型假设规模报酬可变,为VRS模式。已有的区域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效率研究,不少选用CCR模型。笔者认为,在环境治理和环保产业,随着投入规模的扩大,规模报酬增加并达到最优,渐趋饱和,继续投入则报酬递减。因此其规模报酬是变化的,故本文选用BCC模型。
(二)DEA―BCC模型的建立
假设有k个区域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待评价(k=1,
2,…),即有k个DEA的决策单元(Decision Making Unit,DMU),每个决策单元“三废”治理有m个投入项、n个产出项。第k个决策单元DMUk的第i个投入项记作Xki(i=1,2,…,m),第j个产出项记作Ykj(j=1,2,…,n)。DMUk投入产出的相对效率记作Ek。核心是以相对效率Ek最大化为目标,寻找对DMUk最有利的投入产出权重组合,使得Ek达到最大值。建立的BCC模型如下:
目标函数:MaxEk
约束条件:(1)EK=■≤1,k=1,2,3,…
(2)Wkj≥ε>0,j=1,2,3,…,n
(3)Vki≥ε>0,i=1,2,3,…,m
其中,Wkj、Vki是未知变量,分别表示在Ek最大化的目标下,对DMUk最有利的第j个产出项Ykj的权重、第i个投入项Xki的权重,由实际数据计算而非事先给定。Uk0相当于Y轴的截距项,其正负代表决策单元的规模报酬;若Uk0
四、江西各设区市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分析评价
(一)数据来源
江西省辖11个设区市,各设区市2013年区域环境治理的投入产出指标数据取自2013年的《江西统计年鉴》《江西环境统计年报》《江西环境状况公报》等统计资料。虽然各投入产出指标数据都有不同的量纲,但在DEA求解分析中,决策变量的最优效率值与投入产出项的量纲选取无关,而且采用实际数据便于根据DEA投影值进行投入产出分析,故本文未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
(二)模型运算与结果
采用DEA计算软件DEAP Version 2.1,程序运行时选用适合DEA―BCC模型的Input Orientated及VRS选项。按照环境治理投资效率的三个评价方案,分别输入11个设区市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治理投入产出指标原始数据,运行计算相对效率值,并根据数值大小进行排序(如表2所示)。
(三)效率和规模报酬分析
1.废水治理投资
全省废水治理投资DEA相对效率均值达0.748,表示目前江西的废水治理投资效率较高,但离DEA相对有效尚有差距。数据显示,萍乡、新余、鹰潭和宜春的相对效率均为1,说明这些区域的废水治理投资效率达到了DEA相对有效,已投入要素利用效率高,投资规模安排合理;其他区域的相对效率均小于1,说明其废水治理投资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吉安和抚州的技术效率为1,但DEA相对效率值不高,规模效率低是主因;且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可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效率。赣州、九江、景德镇、南昌、上饶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未达到1,说明这些区域已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除上饶外,其他四个区域均规模报酬递增,应适当扩大投资,提高规模效率;上饶的规模报酬递减,应减少投资规模,调优投资结构。
2.废气治理投资
全省废气治理投资DEA相对效率均值达0.806,表示目前江西的废气治理投资效率较高,但并未达到相对有效率。其中,景德镇、萍乡、鹰潭和抚州四个区域的相对效率为1,其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达到了DEA相对有效。新余、宜春和上饶三个区域的技术效率为1,说明已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较高,但规模效率小于1,且处于规模报酬递减阶段,因此这些区域不应再扩大投资规模。南昌、九江、赣州、吉安四个区域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小于1,且规模报酬递减,表明这些区域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偏低,投资规模不合理,应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提高已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并压缩或控制治理投资规模,以达到相对效率最优。
3.固体废物治理投资
全省固体废物治理投资DEA相对效率均值只有0.269,表明江西目前的固体废物治理投资处于低效水平,需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11个区域中,景德镇和新余的相对效率为1,达到了DEA相对有效,说明其投资规模安排相对合理,已投入要素有效使用。南昌、萍乡和吉安的技术效率均为1,但规模效率远小于1,且规模报酬递减,这些区域应控制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以达到治污规模的最优。九江、鹰潭、赣州、宜春和抚州五个区域虽然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没有达到1,但规模效率接近于1,其相对效率低下的主因是技术效率太低,这些区域已投入的治污要素没得到有效使用,治理固体废物的技术手段较为落后,因此这些区域应把重点放在提高固体废物治理的技术效率上,积极寻求科学、有效的治污手段。上饶的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远低于1,说明该地区不仅固体废物治理的技术水平低,而且投资规模安排也不合理,应引起高度重视。
(四)投影值分析
区域环境治理投资效率的DEA相对无效,可能是技术无效率或规模无效率。对于规模无效率,应按照规模报酬的变化方向扩大或减少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实现规模效率相对有效或值较优。对此情况,本文不再分析。
对于技术无效率,需进一步分析既定投资规模下的投入产出量,提出调整改进方案,以实现技术效率相对有效或值较优。按照DEA投影理论,在既定环境治理投资规模下,运算得到的投影值对应于技术有效率时投入产出项理论上应达到的目标投入值和目标产出值,松弛变量对应于当前技术无效率时投入产出项的投入冗余值和产出不足值。由投入冗余值/实际投入值、产出不足值/实际产出值,分别得到当前技术无效率时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投入冗余率和产出不足率(如表3、表4所示)。
投入冗余率和产出不足率代表了当前的要素投入产出结构与技术效率相对有效时最优配置的投入产出结构的差距程度,可为提高投资效率提供调整的努力方向和改进力度。观察分析表3、表4,有9个设区市在“三废”污染治理的某些投入指标上存在投入冗余,而且一些指标的投入冗余率还比较高,表示该投入指标已投入要素的利用率低,可能存在浪费现象;另有9个设区市在某些产出指标上有的产出不足,有的严重不足,表示该产出指标的实际产出量与效率最优时的目标产出量之间的差距很大。这些区域在既定投资规模下,因已投入要素的投入产出比例不匹配,使DEA技术相对无效率。为提升投资效率,一方面,应调整投入产出结构,主要是适当减少对应指标的投入,减少浪费;另一方面,需加大管理和技术创新力度,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已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使冗余转化为有效投资,获得既定投资规模和已投入要素下环境治理产出的最大化。
五、结语
利用DEA方法的BCC评价工具能够对区域环境治理投资的效率进行科学合理评价,相对效率值反映投入项的总体运用效果,技术效率值反映已投入要素的利用效率,规模效率值和规模报酬方向可为决策者提供战略上的建议及指导,给出了提高技术效率应调整的方向和改进力度。实证结果表明,江西省各设区市的环境治理投资效率,尤其是废水、废气治理,有较高的投资效率,但地区差异明显,总体投入不足,技术水平不均衡,部分地区的投资结构不合理,技术和管理水平落后。因此,决策者应积极鼓励环境治理行业改进管理和技术,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效率;各地应结合实际,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合适的规模,调整投入产出结构,提高环境治理的投资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生态的和谐,推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江西绿色崛起和永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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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公路段路段长和县公路站建林分别就国省道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治理方面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做了汇报发言,连锁传达了市政府召开的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会议精神,并就我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和交通局____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具体,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各自的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增强加快路域环境治理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我县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市、县高度关注,3月27日,市政府郝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相关工作部门、13个县区分管交通工作副县长、交通局局长、公路段段长参加的全市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专题会议,明确了路域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内容,把具体责任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将公路环境整治工作由行业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部门行动变为社会行动。会后,我县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程,切实制定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过去的一年,我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和交通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在各乡镇、部门的配合下,在交通部门的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还很薄弱,农村公路等级低、服役时间长,路面破损严重;公路沿线乡镇村民路边乱修乱建、乱倾乱倒、破坏道路绿化树等现象时有发生;运输从业人员及乘客保洁意识差,窗外随意乱丢垃圾现象普遍存在;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交通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这些己成为制约我县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瓶颈,我们必须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紧紧把握着力重点,进一步增强谋划发展的预见性,推动发展的创新性,加快发展的主动性,聚力攻坚,提升全县公路管理水平和交通运输能力。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全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和交通运输工作
(一)扎实做好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因此需要各部门、各乡镇齐心协力,共同完成。
一是公路段和县公路站要及时处理路面病害,清理公路路产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私设摊点、洗车点和利用公路边坡种植农作物等行为,维护交通标志标线的齐全完整无遮挡。要加强绿化树木和苗木的日常管护;公路段要牵头组织开展好309、210国道路域环境已整治路段的“回头望”活动,完善安全设施;县公路站要加强县乡道路养护工作,倒排工期,严把质量,加快在建大中修工程进度,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公路、路政部门要全面落实路域环境整治执法主体责任,针对过村镇路段脏乱差治理、平交道口的分类管理、非公路标牌的清理、违法建筑治理上要逐项调查摸底,分别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标准和要求,逐项落实责任人和整治措施,实行领导包片,责任到人,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运政部门要加强公路沿线的砂石料场的源头监管,落实人员,进驻装载源头运输单位,确保覆盖运输,从源头上制止超限超载和抛洒污染。路政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309、210国道和县乡道路夜间突击拉运砂石、抛洒污染垃圾的有效治理。要加强巡查,运用流动治超检测车、路政巡查车,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三是公路沿线各乡镇要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及时组织人员、机械对公路两侧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塬面乡镇要重点做好清理公路两侧堆积果树枝,治理倾倒焚烧果袋、反光膜等果园垃圾的行为;川道乡镇要重点治理占用路面碾场晒粮、公路两侧乱倒污水、垃圾等行为。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和清理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域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林业部门要做好公路直观坡面绿化造林;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严禁施工车辆公路抛洒和乱倒建筑垃圾行为;水务部门要依法整治桥涵的非法挖沙采石行为;工商部门要严格规范公路两侧门店经营行为,会同城管部门做好城区占道经营摊点、乱摆乱放摊点、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的治理;交警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通行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全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____分公司、____高速公路富县管理所要切实对各自运营的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负责。要按照3月24日召开的全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庄省长讲话精神,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室全力抓、相关部室配合抓的工作合力,确保路域环境整洁美观。
(二)全力提升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办好交通,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一是全力推进公路建设快速发展。要抓住国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国内需求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加强协调调度,做好210国道富县过境公路暨309国道改建工程项目立项、征地拆迁等工作,确保项目年内顺利开工建设;抓好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各项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全力推进城洛路12.5公里四级油路、直罗老街改造项目、北教场至双翼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
设计施工,切实加强管理,严把质量关。对新建和改造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坚持现场蹲驻检测,确保建设材料质量符合规定标准。要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层层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是大力促进交通运输持续发展。当前,我县农村公路服役时间长,养护任务艰巨,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要坚持“建养并重,持续发展”的原则,以更多的资金、力量用于养护管理,努力提高道路服务水平,彻底解决农村公路失养失管的问题。县公路站要做好县乡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要以畅通、洁净、安全为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及时修复养护病害路段,提高管理养护质量和效率,争取在最佳养护期完成任务。交通路政稽查队要大力宣传公路管理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严厉打击破坏路产等非法活动,确保公路路产安全。
三是努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交通部门继续围绕“人、车、路”三个关键环节,抓好源头管理,细化安全措施,切实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责任。运管所要强化驾驶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工作,不符合资质的人员绝不允许上岗,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落实运输企业坚持按期例保例检制度,加强对车辆技术性能检测,对达不到技术等级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营运;客运办要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规范公交车、出租车营运秩序,对在城区随意乱停、私自抬价宰客、甩客、拒载等行为严厉打击,努力提升我县客运市场优质文明服务水平。“两路”协调办要认真做好黄延高速公路扩能工程征迁、协调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化解,坚决杜绝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和交通运输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今年重点工作的部署上来,集中时间和精力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实行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牵头负责、带头实干、把握重点、协调推进,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找准位置、敢于担当,及时研究解决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和交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路沿线群众、道路运输人员、施工单位及人员树立路域环境保护意识和护路爱路、文明出行公益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要完善协调机制。县政府将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由公路部门调查摸底,交通部门联合相关单位,组成公安保障、建设规划、国土清理、水务林业环保配合的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生力军,扎实推进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各项工作。交通局要围绕____年工作安排,尽快制定工作措施,细化方案,涉及到工程建设的乡镇和部门,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形成部门和乡镇之间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