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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案例

时间:2023-08-08 17:10:36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知识产权管理案例,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知识产权管理案例

第1篇

推出企业知识产权

管理规范在线平台

海南:选送案例入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编撰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2011年)正式出版发行,海南高院选送的案例《北京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海口某网吧侵犯著作权纠纷案》入选全国“五十大”典型案例。该案的妥善处理规范了网吧行业经营方式,使社会公众增强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起到了很好的指引作用。

福建:厦门首部文化法规施行

侵犯著作权最高罚5万

《厦门经济特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文化经营单位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出北京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在线平台,在全国率先探索知识产权专业辅导机构与近百家企业的在线互动对接,促进政府部门对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工作的全流程跟踪管理与有序推动。

甘肃:举办“知识产权业务研讨周”活动

日前,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举办“知识产权业务研讨周”活动。 本次活动邀请了十位主讲人分别以“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业务介绍及规范要求”、“如何把握契机深化开展专利信息服务”等为主题作了主题发言。此次活动为全面展现中心业务建设、提升中心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快人才队伍培养以及促进各部室业务合作提供了良好的交流机会。

辽宁:大连11种水产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近日,大连金州毛蚶、旅顺脉红螺、普兰店蛸3种水产品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性标志登记审批。至此,大连市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水产品已达11种。据悉,大连市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持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

:第四批非遗代表项目涉及101项

于近日公布了第四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此目录共涉及9大类,101项。据介绍,截至目前,已入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32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76项,藏戏、格萨尔被列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江苏:南通家纺城

成立知识产权维权中心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江苏南通通州建立中国南通(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据了解,作为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中国家纺名镇,南通家纺城长期饱受花型更新快而专利申请时间较长之苦。去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调研,决定把新近开发成功的一套专利申请智能审查系统放在南通家纺城,建立全国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河南:洛阳市中院首次审理异地知识产权刑事案

近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在平顶山汝州市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被告因在汝州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据了解,这是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首次审理的异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重庆:

第2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案例研习法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法学是应用性较强学科,应当坚持以服务社会为目标,丰富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操作能力。知识产权法作为我国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不仅具有法学学科的较强应用性的特点,而且自身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更应当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注入案例研习法实践教学的新模式,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与掌握。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学教学现状

纵观国内外,法学教学方法基本上有讲授式教学和案例分析教学两种方式。讲授式教学是教师向学生系统地讲授学科课程的基本概念、原则、原理等抽象性的知识,主要是纯粹式的讲授;案例分析教学是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精选案例的分析,阐明法学的基本知识,具有明确的载体,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方法仍然注重对现行法律的阐释,以教材为中心的课堂讲授方法为主,对学生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体系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对于应用性很强的知识产权法来说,学生对于具体的实务操作仍然无从下手,不能真正的实现学以致用,反映出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模式存在着问题。

首先,在现行的知识产权法课堂教学环节中,学生主动思考和实际操作的机会非常少。课堂教学以教师为主,注重对知识产权法学理论体系的讲授,利用设计好的案例分析所学知识,学生没有自主思考的空间和自由,更没有实际进行实务操作的机会。

其次,现行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模式压抑学生个性,不利于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现行教学模式以教材为中心,注重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并且提供的理论体系基本以所谓的通说为准,不允许教师和学生有自由的发挥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自我创新的能力,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培养。

最后,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学模式无法提供创新所需要的宽松环境。现行教学模式要求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颁行的教学大纲为准,教师必须按照规定的教学目标和教学环节进行讲授,另外对于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法和课堂教学设计进行严格的管理,不允许教师偏离教学目标进行教学改革,这样不利于教师与学生对于知识产权法学的创新研究。

二、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改革路径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那么这就决定了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仅拘泥于理论的讲授,更要注重实践教学的拓展。通过实施实践教学,以案例研习教学为途径,提高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锻炼学生司法实务操作技能,巩固学生掌握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实现教学目标。

所谓案例研习法,是指在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课堂教授过程中,教师不仅讲授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还应当由教师或学生精选若干经典或最新代表性案例在课堂上进行实务操作,由学生自主或在教师的引导下进行充分讨论,最终由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表现给予相应的分数或等级,并计入学生知识产权法学课程总成绩的教学模式。

案例研习法教学模式,其目的在于在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学生对纯粹理论知识等法律应然状态知识的掌握,更要注重通过具体案例的研习培养学生对法律实然的认识,培养学生对法律解释、法律漏洞、法律续造等法学方法的掌握,训练学生法学学科独有的法律思维模式,增强学生处理具体问题的司法实务能力。

案例研习法教学模式作为一种应的教学模式,是对案例教学法的深度拓展和发展,是一种从单方主导为主向教师和学生双向共同参与案例分析研究的全新的实践教学模式。因此,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过程中,精选的典型案例既可以由教师去完成,也可以交由学生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自主选择,在原有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拓展至案例研习,提高法学学科学生课堂参与度,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能力,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通过课堂所学的理论和实务知识处理司法实践过程中遇到的真实案例和纠纷。

三、案例研习法在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知识产权的创新体现出了一个国家的科技竞争力和,是一国软实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上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并将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彰显了我国对于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的重视程度。知识产权法学教育显得日益重要,案例研习法作为知识产权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载体,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改进,适应社会对知识产权的期望。

(一)将案例研习教学纳入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教学计划应当具有严谨性和合理性,将案例研习等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可以丰富课程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在教学计划制定过程中,明确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保证案例研习所需要的时间。针对案例研习教学,应当根据理论知识教学进度明确案例研习教学的课程内容和进度,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达到有机统一。对于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环节,应当制定合理科学的教学评估考核体系,正确评价学生在知识产权实践教学环节的表现,实现既定的教学目标。

(二)科学合理的案规划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环节

案例研习实践教学模式的目的是实现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目标,科学合理的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环节设置是其重要载体,也是体现知识产权法学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一是以学习小组为单位,研习精选案例。课程开始前,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将学生分成8――10人为一组的学习小组,有学生根据教学进度和内容,自行精选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典型案例进行课前讨论。人数较少可以保证每位学生充分地参与案例研习过程中,保障教学质量。在课堂上,引导学生根据案例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详细的分析,分别陈述自己的见解,启发学生自主思考,鼓励学生对各自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讨论和辩论。在学生进行讨论的过程中,各种想法和观点交织其中,这就锻炼了学生自主思考能力,训练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也解决了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的能力。

二是全班交流,激发思想的火花。由每个小组选派代表在课堂上向全班同学阐述本组对于自己所选案例的认识和解决方案,由全班同学对此发表不同的看法和观点。通过全班讨论,同学们能够倾他人对案件的不同认识和见解,认真地审视和反思自己,进而检验自己对于这个案例认识是否存在偏差和不合理之处,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解决方案,提高学生的自主思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这一过程中,老师应当作为中间人静观其变,不发表自己的任何看法,促使学生发散思维,拓展法律思维素养。

三是教师进行分析总结,传授学习方法。在学生讨论结束后,针对学生对案例的分析和见解进行总结,但是不要对学生进行正误的评判,而是应当传授给学生法学分析方法,由学生对自己的表现进行反思和审视,而不应当仅仅停留在具体案例分析结果的点评上。

四是学生课后进行总结,消化提升。经过案例精选、小组讨论、全班讨论、老师点评环节后,学生应当对所学课程进行总结,反思和审视自己在这次课程的总体表现,查缺补漏,完善提升自己。这样做不仅可以培养学生自主思考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而且也能训练学生的写作能力,提高学生对法律专业术语的运用能力,强化专业技能和问题处理能力。

(三)提高教师实践教学水平,优化教师队伍

知识产权法学作为具有高度专业性的法学学科,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知识产权法学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理想中的知识产权法学教师应当是复合型的法律人才,不仅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而且也还应当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实践经验,并且在法学基础知识之外还应当一定的理科知识。

教师的任务是传道授业解惑,向学生讲授理论知识,教习学习方法,培养思维能力。这才是案例研习实践教学的精髓之所在。现实中,我们有的老师会根据自己的认识对学生的想法和观点想当然的给予对与错的判断,这是我们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误区,法律的应然和实然是有差距的,二者不可能完全契合。即使有的案件法院已经有最终判决,但是那只是法院根据法律酌情考量的结果,并不代表该判决一定是符合法律正义的,也并不是一定完全正确的。

知识产权法教师不仅要加强知识产权法理论知识的储备,而且要积极从事知识产权司法实务的操练,提升自己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学校应当合理计算教师承担实践教学的工作量,积极创造环境和条件,鼓励教师参加实践教学的相关培训和研讨会议,选派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直接进入法院、律师事务所、商标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司法实践部门进行锻炼,提升实践教学队伍的成长,提高实践教师的教学水平。

【参考文献】

[1] 曹新明、梅术文.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现状及其培养思路[J].知识产权年刊,2006.

[2] 郑胜利.论我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教育――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8.

[3] 范晓宇.知识产权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 西部法学评论,2008.

[4] 马建荣.论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下的课程教学设计――从学科逻辑向问题逻辑转化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11(4).

第3篇

关键词:工科;知识产权;教育;实践

一、前言

在跨入新世纪后知识产权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已经发展成为竞争工具,是各个企业从竞争中获利的必要手段。要想充分地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就要管理好相应的人员。所以对于高校来说关键是怎样去培训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以及如何发挥他们的才能。

知识产权教育对于学生拓宽知识产权专业技能、提高专利科技创新能力等十分有益。我国在2004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四年后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纲要》,这些制度对于大学生知识产权的教育提出了很多要求也提供了很多帮助。

我国有很多专家对工科生知识产权教育进行了研究,并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郭德忠认为高校可以开展包含知识产权教育的双学位教育。严品对高校图书馆在数字化建设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及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做了详细的研究。

二、我国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

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专业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有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十多所高校建立了单独的知识产权学院。现在国内很多学校对于知识产权的教育也开放了相应的选修课和必修课。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也是越来越重视,出台了很多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当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在知识产权教育上也取得一些成果。在知识产权的普及方面,目前很多大学生的认知度已经提高很多,不过对于那些开设了知识产权选修课的学校来说,知识产权教育不是很令人满意。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北京等地的十几所高校知识产权教育进行调查,结果显示,知识产权的教育还是无法满足社会的需求。

三、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存在的问题

从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中,我们发现了包括学科建设和学科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高校对知识产权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知识产权教育意识

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和日本对于知识产权的教育是非常重视的。当然,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教育也下了很多的功夫,教育部在2004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目的就是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为国家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不过在一些细节方面,知识产权教育就显得有些不尽如人意了。对一些高校抽样调查得出:高校对于工科大学生知识产权的教育观念有些偏差。比如,一些人认为知识产权属于法学领域,学习法学的学生才能去学习知识产权,认为其他学生学了也没用,出了学校到社会上再学习也来得及。因此,在这种思想的主导下,学校对于知识产权教育就愈发不重视了。

2.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数量严重不足

相对于其他国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得比较晚,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着手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国内真正开始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高校非常少。通过对北京大学、上海大学两所高校进行数据统计得出,目前才培养了1000人左右,加上非高校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我国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人才培养总数还未达到3000人,每年从高校毕业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在100人左右,完全满足不了社会的需求。

3.本科阶段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升

高校的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有本科生培养模式、法学硕士培养模式、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目前,知R产权硕士的培养比较成熟,而且时间也比较充裕。相对于硕士,本科学习的时间比较短暂,虽然能够为社会带来一些知识产权的人才,但是学生的专业水平较低,不是很令人满意。

4.知识产权教学手段单一,实践教学不足

据调查,目前在高校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只有少数学校由于知识产权教育基础比较好,采用多媒体和英美案例法教学,而其他大部分院校受限于基础薄弱,只能采用课堂灌输式方法,其教学效果远远达不到预期。知识产权竞赛、学术论坛等形式的实践教学只能在少数高校中看到,我国的大部分院校还是采用传统的通过“思想品德与法律基础”等思政课程或媒体新闻等方法进行教学,实践教学方面的经验近乎为零。

5.过于偏重学生理工科知识与法学知识复合的形式

现在很多学校在招收知识产权人才的时候,一般都要求学生具有理工科背景,其实这个要求有些不合理,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的专业人才都需要理工科知识背景,知识产权工作中唯有专利会涉及技术知识,其他如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并不涉及技术问题,而且知识产权保护的领域正在不断扩大,不属于理工科范围的知识产权新内容正在不断增加。所以各大院校招生时,只招收有理工科背景知识的学生是不合理的,只有扩大招生范围、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安排不同的知识产权领域,才能培养出更多符合各个方面要求的知识产权人才。

四、理工科知识产权教育的建议

针对以上知识产权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在知识产权的大战略背景下,根据我国各大院校的理工科特点,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

1.立足理工科专业背景,优化知识产权教学内容

(1)找准专业与知识产权的交叉点

目前高校面临知识产权教育上的主要问题就是怎样将工科背景的学生融入到教学内容中,更好地建设知识产权教育。在高校培养理工科学生知识产权的时候要充分利用他们所熟悉的工科知识,要让理工科大学生掌握一些人文社科知识,将文理相结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学生的个人特色和专业优势。因此,在知识产权课程安排的时候应该尽可能考虑学生的专业背景,通过这些课程让他们从中感到快乐,得到成就感。

(2)利用专业特色设计教学模块

在知识产权的教育上,理工科学校相对于文科的学校更加具有优势,在拥有理工科专业背景的基础上再进行知识产权的学习,这样能够培养出复合型的人才,这是社会所需要的。各个高校应该要有自己的特色,开设知识产权课程的时候要考虑到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学生的兴趣爱好,对不同的专业开设不同的知识产权的课程,让学生能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爱好进行选择。

2.创新教学模式,增强教学效果

(1)通过案例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在上课的过程中教师可以播放一些案例,可采用PPT或者视频的方法,从这些真实案例中,讲述一些知识点,也可让学生进行讨论。这种教育的方法会让学生很感兴趣,这种教学模式可以做到以案说法,理论联系实际,效果非常好。在课堂上,学生和教师可以互动,使得学生对知识产权知识点的印象更加深刻。教师应该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让学生积极思考和参与讨论,唤醒学生的想象和创造意识,发挥学生的最大潜能。

(2)利用多元化的教学途径

除了学校正常的课程之外,学校还可以请一些专家学者多进行一些讲座,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新动态,关键是和学生互动答疑,开阔学生的眼界。

3.提升对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视程度

最近几年,虽然国内对于知识产权的教育越来越重视,也采取了很多的政策和措施,但是和外国一些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日本之间的差距还很大。这些国家在知识产权上面的教育方法,值得我们好好学习。例如日本,他们对知识产权高度重视,甚至实行了举国体制,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教育体系,使得每一个人都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美国对知识产权教育也有一套完备先进的体系。

4.优化知识产权师资队伍

知识产权是否学得好,关键要看相关教师的教育水平,但是真正拥有高水平的教师却相当少。所以,高校培养知识产权教师的时候不管是人员的数量还是质量都要重点去培养。当然,知识产权有很多事涉及物理、化学等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文科生有可能会很难深入进去。所以相对而言,学习理科的学生进行知识产权的相应课程学习,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同时,高校可以招聘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知识产权教师,完善师资结构。所以,高校只有不断改进对知识产权的教育理念,注重对教师的培养,知识产权教育才会越发完善。

5.合理配置知识产权教学资源

理工科大学应先找出本校最具特色的王牌专业,然后将知识产权的课程设置为王牌专业的必修课,培养具有理工科背景的专业知识产权人才;该校的其他专业可以采取选修课的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理工科高校应该根据自身专业课的特点来进行知识产权教育,这样可以使该校的知识产权教育资源得到最大的利用。就目前来讲,对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教研型人才、管理型人才、执法司法人才和服务型人才。最近几年,各大高校对于知识产权的人员培养主要是前面两种。从社会需求来讲,对知识产权实务人才的需求远多于知识产权理论人才。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时候应该和相应的企业联合。为了能够更加贴近实际情况,高校在上课的时候应该多增加一些实务课程,包括案例分析、专利审查、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等;最好能和国家的相关机构如法院、工商局等联合建立培养基地,让学生能有更多、更好的实践机会。如果条件允许,高校可以在本科A段增加知识产权专业。

参考文献:

[1]罗青兰,苏春辉,秦彩萍.高校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与对策研究[J].情报科学,2007,25(8).

第4篇

关键词:软件侵权;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软件侵权问题在IT行业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如何提高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如何规避软件侵权在IT产业的负面影响,产业界和学界已进行了诸多讨论。本文旨在通过对某一软件侵权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进一步思考软件侵权的保护渠道和防范措施。

1 案例及其分析

1.1 案例背景 K公司为香港上市企业,公司拥有电脑510台,2011年从中国微软公司购买270套win7操作系统和320套office办公软件。2014年,K公司却收到微软公司的正式通知邮件,邮件中明确指出,“希望” K公司能主动配合微软公司检查K公司是否存在使用盗版微软操作软件的行为。

1.2 各方观点 法务人员:微软公司根本没有对K公司进行检查的权利,即使是公安机关,也要先申请“搜查令”,然后才可以对公司进行检查,作为企业用户,K公司有权利拒绝微软的要求。

公司IT:在国内就是这样,软件侵权方理直气壮,被侵权方却四面楚歌,不敢多说一句话,从没见过有哪家公司敢理直气壮地说:“我用的都是正版,压根没用过盗版软件!”,盗版就是盗版,侵权就是侵权,不要把无知当正义。

公司财务:微软是没有搜查公司的权利,但微软肯定会有办法来搜集证据,比如2008年的黑屏事件,上市公司如果为了这样的事情闹起来就麻烦了!

市场部经理:知识版权很重要,尤其是对于软件公司,我国的软件公司始终形成不了大的规模,其实与我国人民愿意使用盗版软件有很大关系,盗版软件正严重的侵害着我国的民族产业,如果真的觉得微软操作系统贵,那就用正版的Linux吧!

管理部经理:在国内软件侵权现象确实是很突出。但从某种意义上讲,盗版软件的使用大大增加了微软软件的用户总量,同时相关应用软件的捆绑或级联也拓宽了微软软件的使用范畴。对于上市公司,IT还是要先检查自身有无侵权行为,盗版软件的使用情况又是怎么样的,然后再和中国微软方面进行协商,看需要怎么来处理这件事,毕竟微软发的是邮件而不是律师函,这就说明这件事还是有商谈的余地的。

1.3 案例结果 K公司无法对剩余电脑的系统状况向微软给出合理解释,最终在2014年又向微软中国购买了180套操作系统,此事双方方才予以了结。

1.4 笔者的分析 不论公司用的全是正版软件还是部分盗版,微软肯定都没有权利来搜查公司。如果微软真的认为K公司侵权了,用了盗版的软件,损害了它的利益,它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去搜集K公司的违法证据,然后再请公司机关来行使企业检查的权力。因此,这个问题的重点是“K公司是否侵权”,而不是“微软是否具有搜查K公司的权力”。

2 软件侵权案所受启示

2.1 软件侵权制约着IT软件行业的快速、持续发展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我国的软件产业属于起步晚的幼稚产业,理想的情况应该是软件从业人员开发、销售软件产品并从中获得利润,再将利润投入到软件公司来培养、吸收更高层次的行业人才,以便推出更优秀的新产品,壮大民族软件产业。但事实上,由于盗版软件盛行,国内正版软件产品要么无人问津,要么由于被盗版太过泛滥而丧失了利润空间,企业因为无法获得正常的利润来维持公司运营,只能变成外资企业的软件外包服务提供商,难以建立自主产品。这就是盗版泛滥所造成的中国软件业之痛。

2.2 高管要能辨识知识产权侵权现象 企业高管就是指在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公司的专利侵权行为往往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参与实施或命令下属实施的,高管的这种行为,直接纵容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侵权氛围,从而使企业长期处于不能确定的法律风险中,对于大企业来说,高管的这种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如果高级管理人员明明知道被侵权专利的存在、知道公司行为会侵犯专利权而故意指示、授权下属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在公司层面应将其立即调离高管核心岗位,在法律层面此高管应与公司一起承担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3 企业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据权威媒体报载,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而每年受理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还有2万项左右的成果没有取得专利保护。这就意味着这些技术一旦公开,就等于白白流失,被我们的竟争对手所利用。在知识爆炸的21世纪,知识产权已成为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手、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主要工具,知识产权纠纷也成为我国企业面临的最棘手的事情。对企业而言,在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日益严峻的今天,需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从而最大程度的保护企业的利益。

2.4 国家要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 由于我国知识经济和商品经济发展滞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就法律范畴来说,国家虽然颁布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但相对于内涵和外延极其丰富的知识成果和人类无穷无尽的创新能力而言,现有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完备,也很不配套。

就行政范畴而言,国家虽然已经专门成立了知识产权局,但面对面广量大的知识市场,面对大量存在的违法侵权行为,仍然缺乏健全的管理网络和强有力的管理措施进行应对。就经济而言,知识市场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扶优限劣、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往往合法经营的收益微薄,而盗版侵权的则大发横财,这种收入的不对等性也一定程度“鼓励”了侵权案件的发生。

3 结语

第5篇

论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 核心竞争力 培养途径

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是以个人专长为核心的知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是学生在掌握法学、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知识基础上,达到多学科知识复合,凭借较强技术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为个体综合、全面发展积累道德、知识、能力、素质等内涵,以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当前,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知识产权在国家建设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日益凸现,高校如何构建培养机制以促进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学生个人如何提升素质和能力以形成竞争优势,是摆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高校应为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创建平台

知识产权虽然在国外发展已久,但在我国仍为新兴行业,拥有无限的发展前景,培养更多合格的、为社会所急需的知识产权人才,是高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高校落实国家三大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进一步明确了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意义和任务。当前,全国高校试办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为数不多,以浙江省内的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四所高校为例,虽然四者在在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及教学设置上各有特色,但均强调具有一定理工科背景,熟悉法律、管理、经济、外语等多学科知识的知识产权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在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的培养上具有共性,力求使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既实现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要求和价值目标,又能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为此,高校应针对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加强几个平台建设。

1.培养方案及课程改革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人才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管理类、经济类、理工科类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储备,对于提高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在未来就业领域中的技术能力、管理服务能力至关重要。从当前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的就业从业情况调查来看,政府机关、法院等单位以及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数有限,并非就业从业的主渠道,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将会是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愈来愈主要的就业从业选择。有理工科技术背景,熟悉经济运行规则,具备较强管理、外语等实务能力的专利工程师、专利律师、知识产权专员等人才必将受企业欢迎。

据此,高校在制定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式时,应积极邀请政府机关、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机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共同研讨,做更深入的拓展和实践,在符合专业特性的前提下,制定既适合本科生发展特点,又能切实缩小人才质量与企业需求之间的差距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的学生适应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的同时,获得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持续发展。由于知识产权的日新月异性,人才培养方案也应根据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新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和修改。同时,法学院或知识产权学院在基础法学、知识产权类课程授课基础之上,应积极思考推进课程结构的改革,联系参与探讨校内和校际知识产权教育相关课程互选模式探索,力求达到校内外教学资源最大限度的共享,满足学生多种知识的学习需求,为学生实现多学科知识的有效复合寻求可行途径。

2.师资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知识产权师资的构成上,高校应力求突破单一法学院师资的局限,通过建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依托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整合政府机关知识产权实务部门、中介机构、企业的社会师资,从中择优选聘一些业务优秀人员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实践导师,不定期与师生互动交流,开展教研活动,举行讲座,为学生模拟真实化的教学情境,将前沿知识产权政策、理论与案例应用于教学,增进学生实务分析能力,加强合作的同时,弥补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单一化的缺陷。

目前,我省高校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正在日益加强,选派教师到国外高校进修,接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信息,与国外律师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都是积极有益的做法,这有利于拓宽专业教师视野,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教学实践效果。此外,联系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律所合作办学,选派优秀学生开展交换学习、短期研修、暑期见习、企业实践,则同样有助于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在互通有无、加强交流的同时,培养更具国际化视野、熟知知识产权业务、具有较高实践技能、为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实践创新平台建设。通过与知识产权局、专利或商标事务所、律所、法院和企业等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广泛的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学生深入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一线,在实践导师指导下,接触多岗位工作锻炼,了解、熟悉知识产权对国家、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例如,学生到企业实习,了解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创造、实施、管理,积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运行经验;到法院实习,研究分析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到专利事务所实习,探索知识产权实务处理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这都有助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探索开展校企合作,与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旺盛的企业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模式,根据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同时缩短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入职适应期,为企业减低用人成本。当然,也可邀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或是专利机构的专利人等来校开展讲座、交流,进行实务操作指导。

此外,高校应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及设施建设的投入,设立学生科技专项经费用于鼓励校内师生开展创新活动,如学生课外科技、专利申请、技术转化等;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库、专利信息检索咨询室等,为学生实践创新拓展渠道。

4.知识产权文化平台建设。高校是知识产权的生产者、创造者、实施者、管理者和保护者,高校应为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推广构建广阔的平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宣传贯彻,帮助师生对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内容及意义的了解,促进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通过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程,深入推广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的教育普及;通过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学生创造发明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学生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团学活动,培育知识产权推广所需环境氛围;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就业从业跟踪调查,了解其就业渠道和从业情况,以建立合理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开展校企合作交流、知识产权社会公益服务等活动,帮助师生建立积极的知识产权认知、态度和行为方式,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不断推进诚信守法、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实践创新的高校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构建。

二、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为个人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积极探索和实践

根据北大知识产权学院的一项调查,企业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占其人才需求总量的一半以上。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正日益增强,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正逐渐扩大。有技术、知法律、懂经营管理、会外语的实用性人才是他们所需的。如何培养个人核心竞争力以备在激烈的从业竞争中胜出,是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需要在自我培养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重要内容。

1.立德知理是前提,即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心系国家建设与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使命,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明理诚信的素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的树立、知识产权内容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技能的培养,对一个国家发展经济、参与国际竞争至关重要。当代大学生受多元思想和文化的冲击,在个人价值追求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个人理想信念与国家对人才要求等关系上,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在个人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上,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充分关注基本道德素质和能力的养成,这也是核心竞争力构成的前提所在。通过对迷茫、功利、自私、漠视、脆弱等思想、信念和为人处事方面消极因素的克服,做一个有道德、讲诚信、有能力服务社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

同时,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发展中树立主人翁意识,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了解社会科技发展动向,知悉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学习知识产权知识与实务技能。在国家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知识产权对国际竞争日益重要的大背景中,思考和重构人生观、价值观,科学引导自我培养的目标和方向,重新设计个人发展规划,使个人的奋斗和发展与知识产权发展的时代特征,与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的价值追求紧密结合,立志在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推广、应用和发展过程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促进自我更好更快的成长成才。

2.修业实践是关键,既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注重专业知识结构的合理构建,成为一个跨学科复合型的专业人才,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就业从业后较快独挡一面的开展工作积累经验。专业知识的复合程度是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构成中的重要部分,其直接影响学生从业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想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行家,首先必须通过专业课程学习,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掌握基本的法律和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知识,学会开展专利文献检索、阅读、撰写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同时,通过修习外语、管理学、经济学、理工科类专业知识,了解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通晓国际经济交往规则和经济管理制度,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客户交流和文件起草,自如应对复杂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实现多学科知识的有效复合。

由于知识产权较强的实践性,专业学生在参与课程学习以外,必须不断实践。通过参加案例教学、模拟审判、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培养系统、全面的思考、分析和演绎能力;到知识产权局、专利或商标事务所、律所、法院和企业中寻求实践机会,参与知识产权实际工作岗位内容,熟悉检索、阅读、撰写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分析整合能力、计算机处理能力、语言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重要素质,为今后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管理、执法司法等工作积累经验。

3.创新发展是保障,即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注重创新思维及能力的培养,突破已有知识框架的束缚,不断开阔视野,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通过对专业课程,如专利商标注册申请、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申请和诉讼等内容的学习,了解知识产权申报、服务、管理及保护流程,并在专业教师指导下,积极尝试自己撰写专利,力求在大学期间至少申请授权一项专利,为日后进入知识产权工作岗位获取为用人单位所认可的能力筹码,并为开展实务工作打下基础。

第6篇

 

当前地方高等院校转型变革别强调的一点就是高校人才培养应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与人才结构需要。在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日趋重要,对人才知识结构的要求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湖南省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指出:湖南知识产权人才总量不足,尤其是懂管理、懂技术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和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缺乏,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占科技人才总量比例过低等。作为承担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应用型本科大学,怎样适应地区社会发展需要,进行知识产权教育成为我们亟待研究的问题。

 

一、湖南应用型本科大学知识产权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 意识相对落后。目前,湖南的知识产权教育是以湘潭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一批重点大学为主,比较侧重于法律理论的研究。而应用型本科大学,除长沙学院有知识产权教研室,其他学校基本没有专门的高等教育,且教育意识淡薄,学校往往只注重科学研究的成果而忽视了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对一些文化创意作品、商务策划方案更加没有培养保护意识。

 

(二) 专业性教育无法满足社会对人才知识结构变化的需求。从开设知识产权教育的学校来看,湘潭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研究性大学基本没有将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学专业外的其他专业的必修课开设。而长沙学院和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也只针对政法系学生开课,基本忽略了对非法学专业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从对湖南几所代表性的应用型本科学校学生关于知识产权知识了解与保护的相关调查中,我们发现 “从网络、电视媒体了解”的占89.36%,“从工作、生活经验中获取”的占37.68%,“通过与相关行业专家或老师课后沟通知悉”的占24.19%,“通过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学习”的仅占12.4%。可见学生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匮乏,而这些学生毕业后很多将成为公司、企业的业务骨干,他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上的欠缺,必将成为之后工作中的隐患。

 

(三) 课程设置无法满足实际运用要求。从已开课的应用型本科学院来看,专业人才培养主要以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民商事法律理论知识为主,很少开设与理工科知识相关的课程;第二,在课程讲授过程中比较注重知识的法理性分析,而与科技创新实务及案例的深入结合分析很少,缺乏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在非专业性的知识产权选修课中,根据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来进行不同的教学设计更是没有。所以,这些学校的学生普遍存在知识体系比较单一的问题,缺乏对知识产权知识的掌握与应用能力,更无法满足创新创业中的实际要求。

 

(四) 师资的实践能力与素养存在不足。根据我们在湖南几个代表性的应用型本科调研显示,担任知识产权课程教学的老师绝大部分是纯法律专业毕业,基本没有理工科学习或工作的背景,自身缺乏实务经验。而知识产权强调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更多强调理工类知识,老师能力与素养的不足使得他们不可能对知识产权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对学生的教学流于书本和理论,实操性不强,无法穿透事物的本质,无法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综上,湖南应用型本科大学的知识产权教育无法满足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要求。

 

二、对湖南应用型本科大学知识产权教育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一)不断提高应用型大学的知识产权教育意识。对创新需求的提升,使我们必须构建使科研、教育、生产根据不同社会分工在功能与资源优势上的协同与集成化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活动的机制,不断深化应用型大学的知识产权教育意识,积极营造知识产权教育与保护的文化氛围,为创新、创意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氛围。

 

(二)明确应用型本科大学知识产权教育的普及型定位。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对懂技术、懂管理、懂知识产权服务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使得我们应用型本科大学人才培养不能只专注于专业技术教育还要开展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教育。因此,湖南应用型本科的知识产权教育不应该再是一种专业型的教育而应该是一种普及型教育,来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需求。

 

(三)基于产学研联盟构建应用型本科大学知识产权教育教学模式。企业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为驱动力,依托高校科研实力,分担风险,形成持续创新力。高校则借助企业平台,实现与市场的对接,获得创新的持续推动力,促进学科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产学研联盟发展的关键与纽带。与此同时,因知识产权而发生的冲突和矛盾也成为影响产学研联盟长效发展的关键因素。只有培养懂管理、懂技术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和知识产权实务型人才必须做到让知识产权来源于实践,最终落实于实践。可见,产学研联盟能为实践提供有力的支持与保障。同时,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和实务型人才的培养也能为产学研联盟的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根据产业、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素质的实际需要调整修改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来设计教育内容与方法,构建结合产学研联盟内的需要分流形成不同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教育模式,从而提高知识产权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四)通过产学研合作加大对应用型本科大学知识产权教育师资能力的提升。若能在产学研之间构建有效的互动机制,通过产学研联盟的优势加大对知识产权教师的培训,完善知识产权教师的知识结构和队伍构成,改变原来任课教师大多缺乏专业知识背景和实际教学经验,不具备熟练处理知识产权实务的实践能力的现象。也将大大提升应用型本科大学知识产权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

第7篇

为庆祝第1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定于4月20日至26日在全省组织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7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xx省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展示我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工作进展和成效,突出反映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创新创造改变生活 知识产权竞争未来

四、宣传重点

(一)围绕《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x发〔2015〕x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x发〔2016〕x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x办发〔2016〕x号)、《xx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x政〔2016〕x号)、《xx省知识产权事业“十三五”规划》和《xx省专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知识产权工作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

(二)宣传我省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建设取得的进展,宣传报道在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关于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举措和成功经验。

(三)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着重宣传知识产权各领域的专业知识,把宣传普及提升到传播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层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四)宣传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着重宣传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法律法规、打击侵权假冒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状况,树立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我省在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和运用效益方面出台的政策和举措,挖掘报道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质量、价值和效益。

五、活动内容

(一)举办xx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幕式

以“创新创造改变生活 知识产权竞争未来”为主题,举办xx省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幕式暨首届中小学知识产权创意大赛颁奖仪式,以xx省知识产权门户网站为平台对开幕式进行网络图文直播,在开幕式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展示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成就。

(二)开设知识产权宣传周网站专题

在xx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开设宣传周活动专题,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链接,专题以漂浮窗形式置于网站首页,版块内容涉及动态信息、市县活动、高层论坛、案例聚焦、发明人故事等,活动期间不断更新全省各地宣传周活动动态。面向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开设“专家论坛”栏目,专家评论。

(三)开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专题宣传活动

围绕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邀请局领导接受媒体专访;开展知识产权强省政策宣讲培训活动;在xx日报刊登知识产权专版,有关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专家解读和理论研究,展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重要举措和重点工作计划。

(四)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系列宣传活动

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为重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举办“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运营高层论坛”,探讨以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动力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新路子;召开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交流大会,启动千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行动;举办“海峡两岸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扩大我省知识产权影响力。

(五)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

印制、发放专利行政执法十年汇编画册,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浓厚氛围;组织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联合开展“12330”举报投诉热线宣传,畅通权利人维权渠道;组织进行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业务推介,筹建进入快速申请、快速维权渠道的企业数据库。

六、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

各单位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青少年等群体,通过举办启动仪式、新闻、宣讲、咨询、展览等形式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既要发挥传统媒体优势,提高活动影响力,又要利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特点,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与度。举办宣传周活动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形成全省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8篇

第四届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Busines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Asia Forum)将于2014年12月4日至5日在香港举办。本届论坛的主题为“知识产权创富・创商机”,主要围绕知识产权如何助力企业业务增长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为期两天的论坛预计将会有超过2000位知识产权专业人士参加,这将是本论坛自开创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业界盛会。

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贸易发展局,以及香港设计中心联合主办的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经过短短的三年时间,已经发展成为中国乃至亚洲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会议。论坛涉及知识产权的多方面内容,涵盖金融、法律、商业及行业最新发展动态等。值得一提的是,于上届论坛正式启动的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Asia IP Exchange),经过不到一年的时间,已经拥有超过25,000项可供交易的知识产权项目,并与海内外20多个组织和机构达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随着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的持续召开及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的良好运行,香港正在快速地将自己打造成为亚洲的知识产权交易和管理中心枢纽,并努力成为杰出的知识产权服务供应地。今年五月,国际商标协会(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的年会在香港成功举办,这是国际商标协会首次在亚洲地区举办其年会,由此也可以看出香港在亚洲知识产权领域的突出地位。今年的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将邀请60余位国际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就如何正确运用知识产权策略助力企业成长进行深入探讨。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Francis Gurry),以及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部总监Antony Taubman将致开幕词。演讲嘉宾包括LG电子知识产权部副总裁金周燮,索尼知识产权部高级副总裁三友俊基,皇家飞利浦首席知识产权官Mr.Brian Hinman等。他们将就创新背后的知识产权商机进行发言。

除此之外,三星显示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知识产权长金光准先生将与另外两名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者探讨新兴技术的全球专利策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Greg So)将在会议开幕当天的专题午宴上发表主题演讲。

为期两天的会议针对不同话题设有多个分论坛,内容涉及获奖案例研究、可穿戴设备技术、文化产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等话题,参会人员也将在论坛上得到包括法律技巧运用、知识产权评估、以及商标和专利的交叉许可谈判等方面的实用建议。

与前三届论坛相比,今年论坛的展区也将扩大,以便为技术企业以及知识产权相关公司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及定制商贸配对会议提供更广阔场所。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也增开了自己的展台以期提供及促进更多的知识产权交易。同时论坛还将为参会者提供高效交流互动和商业配对的机会,这也是通过知识产权促进发展的一个基本要素。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作为国内独家合作媒体,届时将会在现场带来会议最新动态。

现在登陆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官方网站报名可以享受7折优惠。向知识产权专家学习,与2000余名知识产权同行共享盛会。

第9篇

随着世界各国联系日益加强,科技竞争日趋激烈,专利作为国家竞争以及利益维护的重要领域,其重要性不容忽视。而自2011年就开始的苹果与三星之间的专利之争,更是近年来一大热门话题,在社会上引起了一股关于思考专利问题的热浪。

一、苹果三星专利纠纷案例回顾

有目共睹,苹果与三星两家公司的电子产品最得消费者青睐,近年来,双方智能手机的火爆销售为二者带来了极高的市场占有率。

2013年第二季度数据,以各品牌智能手机占全球市场份额为例:

从图1-1看出,当前苹果与三星的电子产品几乎占了全球智能机的半壁江山。作为电子领域内的佼佼者,苹果与三星之间有良好的合作,但同时竞争共存。2011年4月,两家公司因专利问题引发纠纷,紧接着双方展开轮回战,在多国发动针对对方的一系列侵权诉讼并实行禁售政策,同时要求获得对方赔偿。2012年7月30日,因双方拒绝就诉讼达成和解,本案正式开庭。2012年8月24日美国方面作出最终裁决,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的6项专利,并向苹果赔偿10.5亿美元。同一天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也对双方的专利诉讼案作出裁定,苹果和三星互相侵犯对方的专利。而对于美方法院的裁决,韩国方面声称会继续上诉,关于这场战争会持续多久、最终谁胜谁负,我们都无法预测,也无权判定。但是不管双方今后是否会持续官司,至少从现在看来,在这一年多的纠纷过程中,对簿公堂对双方多多少少会造成一定影响。以三星为例:2012年8月27日收盘,三星电子股价重挫7.5%至118万韩元,单日表现为2008年以来最差。并拖累韩国大盘指数下滑0.1%。一天之内,三星市值缩水123.2亿美元。正如三星自我认识,输了十亿官司又赔百亿市值。

官司即为教训,吃一堑长一智,不得不说,苹果与三星的这次专利大战是典型的专利纠纷案例,从苹果和三星之间的这次专利纠纷案中,我们能读懂什么?

二、专利与专利权的概念

我们今天日常所说的专利,含义非常丰富,在不同的语境下会有不同的理解,日常口语的“专利”是指“独自占有”,而从知识产权方面出发,我们可以大致将专利分为三类:第一,如果将其赋予法律概念,“专利”是指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第二,“专利”也可指被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本身,是受国家认可并在公开的基础上进行法律保护的专有技术,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第三,指专利局颁发的确认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的专利证书或指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专利文献。

什么是专利权?“即法律所赋予人们对其发明创造成果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的专有使用的权利。”①《我国专利法》第11条从禁止他人对专利擅自实施的角度界定了专利权的主要内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三、专利侵权行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

在21世纪,随着高科技产业时代的到来,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不可避免地面临越来越多的专利问题。激烈的市场竞争、品牌效应、专利潜在的经济价值,如果把这三者结合到一起,我们便不难联想到专利侵权的问题。近年来因专利侵权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避谈美韩间苹果三星这一典型案例,世界各国都会面临或者曾经面临过专利纠纷问题。

专利纠纷始于专利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因此,未经他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就是专利侵权行为。但是构成此项行为需具备以下4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第二,行为对专利权人造成客观损害,如:财产损失。第三,行为和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具有过错的主观心理状态。

其实,除了苹果三星案例也不乏其他因专利而引发纠纷的案例。举一反三,涉及专利侵权的案例还有很多,如:富士宝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诉家乐仕电器有限公司专利侵权及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北京华夏金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风神”轮胎印上“米其林”花纹图案引发专利纠纷的案例等。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专利问题、处理专利纠纷?

法律面对种种专利侵权案件又采取何种标准判别呢?《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批准,以及专利权的期限和保护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等等。

四、建议

虽然从第一部《专利法》自1984年实施以来,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专利体系。但是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专利制度制定的较晚,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在经济飞速发展,国际局势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社会对于专利制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改善我国专利制度的大环境,加强专利保护,提高个人和企业的专利意识,我们仍然任重而道远。

1.对个人

提高个人专利意识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意味着群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也是维权意识的体现。个人申请专利可以为专利权人带来直接的商业价值,也是一种肯定个人成就的方式,并且激发创造力;明确自己产品的专利权可以对潜在的竞争对手起到威慑,还可以吸引竞争对手的商业合作伙伴,提升自身形象。

2.对企业

对企业来说,专利权的意识就显得更为重要且实际。当前我国企业普遍专利意识淡薄,维权成本很高。企业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专利方面的知识。没有效的激励制度去切实激发员工申请专利的热情。企业科研缺乏经费支持等。因此,我们要加大对专利方面的资金投入,鼓励科研创新。企业应着力培养拥有专利方面知识的人才,通过培训、学习等方法提升员工专利知识素养。

同时,企业应该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措施,在国际市场中加强知识产权的意识和保护能力,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应当“克服畏惧心理,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规则积极应诉;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同行业企业团结合作;政府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应急机制;设立知识产权诉讼风险基金;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②

我国专利信息化的低水平促使企业泛滥申请商标专利,从而忽视了品牌的独特性以及对品牌的建设。“信息化建设是世界知识产权强局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专利高速路、数据交换等项目在双边合作中广泛展开,未来世界知识产权的竞争在某种程度上是信息化水平的较量”。③因此提高专利信息化是我国专利产业发展的重要部分。

3.对国家制度

完善国家专利制度对于专利的发展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专利制度是保障和促进技术创新的一项基本制度,它不仅为技术的竞争和创新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而且为技术创新提供了动力机制和激励机制。”

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首先要符合中国国情。西方发达国家专利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而我国不过几十年。我们不仅要了解国际上专利发展的趋势,及时更新信息,还要时刻注意国内专利的新发展,新变化。

我们还要关注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发展。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制度的宗旨是为了保护小发明、小创造,在中国专利保护体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发展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可以激发了中小企业创新热情,促进了专利技术流通。

五、发展趋势

通过以上的案例与分析,我们总结出几条我国专利未来的发展趋势。

我国公众对专利的认知度会越来越高,申请专利的个人和企业会逐步成为主力军。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外经济文化的频繁交流,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当前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在创新活动中,国际化和国家间合作水平逐步提高,科研创新越来越国际化。不同的文化和思想在全球的范围内碰撞,将更具创造力。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我国专利也会朝着国际合作的方向发展。

在专利制度的发展中,人才是重要的软实力。重视专利方面人才的培养,发掘拥有较高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管理人才,加快知识产权后背人才培养,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机制,是未来的重要趋势。

专利行业蓬勃发展。专利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加入WTO之后国际贸易往来频繁,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都会凸显专利行业的重要性。专利是专利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撑,是知识产权权中介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专利服务水平和质量对依法保护我国的自主创新成果有着重要影响。因此,专利行业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六、结束语

作为重要的软实力组成部分,专利权在经济中扮演的角色会越来越重要。苹果与三星的专利之争充分体现出了这一点。这不仅是两家公司的竞争,更是两种文化的碰撞;不仅是专利权的争夺,更是市场占有的比拼。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深刻意识到了专利权的重要性,进而思考我国专利行业发展的现状,并给出一些对我国专利发展的建议。通过分析专利发展的趋势,我们又可以准确把握大局,周密部署,将我国专利行业的水平提上一个新的高度。

注释:

①杨巧主编.知识产权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138.

②鲍红.知识产权与创新发展论坛论文集[C].

③阙东平,魏怡婧.专利信息化服务模式探索[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358.

参考文献:

[1]杨巧主编.知识产权法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第10篇

论文关键词:知识产权评估;许可;评估方法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质押、转让、许可等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内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在不同背景下所关注的主要因素和采用的计算方法都存在着差异。

目前传统评估方法对知识产权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传统的评估方法(如市场法和成本法)不能适用于一切情形知识产权评估的要求,如许可和企业合并就属不同情形。尽管大量学者对知识产权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并提出了不同的评估方法。但评估时,评估人员根据不同的评估客体和要求选择不同评估方法,没有一种方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知识产权评估。在这样的背景下,TedHagelin基于知识产权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竞争优势的影响提出了知识产权评估的竞争优势法(CompetitiveAdvantagevaluation简称CAV方法)。尽管该方法存在一些不足,但该方法对于评估知识产权束(知识产权的集合)的许可具有明显的优势:如对某一产品而言,多个专利或专利与技术秘密的一揽子许可较单一专利或单一技术秘密的许可更为常见。而在进行一揽子许可时,可整体考虑该知识产权束对产品竞争优势的影响,从而获得有益的参考。本文介绍知识产权评估的竞争优势方法,并对该方法存在的不足进行探讨。

1 CAV方法主要内容

CAV方法可以用于多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例如专利、商标、商誉、版权等J,尤其适用于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束的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一般的普通许可等不同许可类型的许可使用费的评估。

CAV方法将被许可企业知识产权产品或者服务所得利润逐项分解,充分考虑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商标、专利等对利润的影响。计算企业因被估知识产权所带来的竞争优势,从而将被评估知识产权带来的利润从总的利润中分割出来,进而获得被估知识产权的价值。采用该方法评估不同类型知识产权时,采用的具体参数有所区别,本文仅以专利许可费评估为例。

1.1主要模型

采用CAV方法进行专利许可费评估时,以应用专利的产品、方法或者服务为载体,即以该载体为对象,利用该载体的价格、市场份额、利润等参数进行计算。以鼠标专利为例,若进行该专利价值评估,则以采用该专利技术的鼠标为载体,该种鼠标的价格、市场份额、利润等为参数。运用该方法除了需掌握被估载体的现值(使用专利之前的价值)外,还需要进一步计算出被估载体中专利对载体利润贡献的权重和被估专利对载体相对竞争优势的影响。该方法的主要计算公式见式(1):

PV=PVNxTPG×DCD

(1)

式中:PV为被估专利的价值;PVN为该载体的现价值或者利润;G为被估载体中专利这一无形财产对利润的贡献;DCD为采用被估专利技术所增加的市场竞争优势。

为计算不同类型知识产权占被估载体利润的权重,TedHagelin在其文章中将知识产权区分为三个集合:技术型、声誉型和运营型知识产权,并列出了相应的区分参数。技术型知识产权中包括实用专利、功能性软件、商技术秘密等具体知识产权形式,但不包括企业自身运营所采用的商业方法专利。声誉型知识产权包括商标、企业名称、品牌等。运营型知识产权包括商业方法专利和商业过程创新等。主要参数的确定与金融、市场、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数据有关,缺省情况下专利对利润贡献的权重TPG为:

TPG=R&D/(R&D+AD+BP)XIPA

(2)

其中,R&D为研发的投入、AD为广告投人、BP为企业商业创新的投入。为该产品、方法或者服务中所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对利润的贡献的权重。缺省情况下按式(3)计算:

IPA=(R&D+AD+BP)/(SGA+R&D)×(1一TA) (3)

其中,为企业有形财产对被估利润的贡献率,SGA为企业运营中的销售开支、一般开支和管理方面的开支。

在式(1)中,竞争优势DCD是一个相对的数值。以专利为例,可利用专利技术应用导致被估载体技术性能的改变来评价被估载体竞争优势的变化。首先计算出被估载体原有的竞争优势,接下来计算出被许可专利后该被估载体的竞争优势。将两者相减即获得相对竞争优势。由式(4)计算:

DCD=DCD1一DCD2

(4)

CAV方法在计算DCD1、DCD2时通过专利技术对载体主要性能比行业内该载体性能的平均值提高的比率来计算竞争优势。见式(5)。

DCD1=(IPAA—Sacv)/Sacv

(5)

其中,IPAA为该载体应用专利技术后的技术性能数值,Saev为行业内该载体性能的平均值。具体计算过程中有时需计算被估载体市场占有率的数值,CAV方法利用行业内生产该载体的企业数计算平均市场占有率,并且认为载体的竞争优势与该载体市场占有率成正比。

1.2主要参数

CAV方法不仅需计算出被许可人因许可所导致的竞争优势增加而获得利润,同时需考虑许可的时间、该预期利润的折现率等,因此涉及了大量的参数。CAV方法的参数可以从评估环境中获得,主要包括市场、管理等参数。除此之外,还涉及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的风险等参数。CAV方法具体包括的输入变量较多,如产品的年销售额、市场的增长、产品的剩余生命、许可的时间、产品利润幅度、折现率、载体的价格、知识产权组成等诸多具体参数。

1.3主要步骤

不同类型的专利许可费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同。如排他许可不仅需考虑专利被许可人的竞争优势的增加,还需考虑专利许可对专利权人收益的影响。采用CAV方法评估不同类型许可时所涉及的参数也有所不同,具体评估过程也存在差异。本文以最简单的独占许可为例说明CAV方法进行专利评估时的主要步骤:

1)确定与被估专利相关联的载体。在确定应用该专利的载体时,同时确定与该专利所能提高的相关技术性能。如利用专利能够大幅提高产品的灵敏度,则选择灵敏度这技术性能指标作为计算竞争优势的参数。

2)计算相对竞争优势DCD。根据产品性能描述,以产品性能平均值为基础计算产品许可前的竞争优势DCD2。利用专利许可后产品的性能参数,以产品性能平均值为基础计算产品许可后的竞争优势DCD1,从而得到相对竞争优势DCD。

3)计算产品的净利润并计算技术知识产权所占的比重。这部分的计算完全依据许可前的参数给出。具体计算公式见式(2)(3)。

4)根据式(1)计算专利的价值。考虑到专利的许可时间,按收益法中相关折现方法计算专利的现金价值。

5)根据专利的风险因素调整专利的价值。根据以上5个步骤计算出专利在许可后能够带给被许可人的净利润。在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之间分摊计算出的被许可专利产品净利润的基础上评估出专利许可费。

2案例

为了进一步探讨CAV方法,本文给出以下假设许可案例。假设A公司在一项关节移植技术方面领先并拥有一项专利。该项专利技术的主要发明内容是利用生物技术在关节移植用产品表面复合了~层药物膜,从而有效地减少因关节移植导致的感染。为简化许可模型,本案例仅考虑独占许可的情形:即A公司试图将该专利技术独占许可给一个被许可者而其本身并不参与相同产品竞争。A将专利许可给一个非竞争的企业时,许可后产品的专利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不存在相互竞争。因此,仅需分析被许可人应用该专利的情形,而不必考虑如一般许可情况下产品市场被一般许可的分割而导致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就相同产品的竞争而受到的影响。A公司接触了B公司,B公司生产相关产品。B公司对于A公司的抗感染膜非常感兴趣,A决定对这项技术的许可费展开评估。

根据CAV模型,评价专利许可费需要五个步骤:

(1)确定与被估专利相关联的载体和竞争参数

该案例中,被估的载体非常明确:即产品表面利用专利生物技术复合了一层药物膜的移植产品。该设生物膜的性能即专利技术对产品性能的影响包括4个主要参数:抗感染、抗增生、抗生物降解和价格。在本例中假设行业相同产品的平均感染率为35%,具体假设数据见表1。

(2)计算相对竞争优势

根据定义的性能参数和行业平均性能参数计算出许可前B公司移植产品的竞争优势(见表1所示)。该表中给出了移植产品所在行业的平均性能参数以及许可前后的竞争优势的情况。分别将专利被许可人B公司产品单一性能参数的竞争优势计算出,平均后得到平均竞争优势,分别为12%和73%。

这样可以计算出许可前后B企业竞争优势的变化6l%(73%一l2%)。,不同行业企业间竞争优势和市场分配是完全不同的。如果应用该方法,需要根据不同的行业或者产品分析计算,也可以通过统计分析获得产品的性能、价格并将管理经验和销售数据相结合计算相关系数。CAV方法在缺省情况下将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市场份额问假设为一比一关系。

本例中被许可企业B公司许可前的竞争优势是12%。则认为许可前B公司的市场份额也是超过平均值的12%。在这一算例中假设有6个企业生产相同的产品,则平均的市场份额是16.7%,可以推测出B公司许可前平均的市场份额是18.7%(16.7%×1.12),而许可后的市场份额是28.9%(16.7%×1.73)。这样可以计算出B公司增加了10.2%的市场份额(28.9%一18.7%)。

(3)计算产品的净利润和专利所占权重

利用CAV方法进行计‘算必须填入企业的会计损益表的信息。这部分信息包括了销售、日常和管理费用的支出、企业的市场资金值,企业总的研发投入。此外还需要广告投入的费用、新的商务过程创新中总投入费用。这些复杂的费用分别比较计算后给出专利对利润供献的权重,如式(2)(3)。本例中假设专利对利润的供献占20%。

(4)计算专利的价值

CAV方法采用当前时间的信息,产品销售的增加,许可时间、利润幅度和折现率等参数按照收益法计算专利价值。例如,如果B公司在2003年已经有2.5万美元的销售额,销售量年增长为40%。许可时间为5年,营业利润幅度为35%,当前折现率为6%。根据这些假设,利用收益法计算出B公司五年内总利润为10.88万美元。单纯的技术知识产权增长为2.18万美元(10.88×0.2)。则根据式(1),该生物复合膜专利的价值为2.22万美元(2.18×0.102=2.22)。

(5)根据专利的风险因素调整计算出的专利价值

CAV方法在计算出的专利价值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对于计算出的价值需结合管理经验和已经计算出的市场、知识产权数据来分析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知识产权风险。CAV方法计算的技术风险主要考虑技术最终是否可以被成功商业化。通常情况下,处于技术生命周期后期的技术,由于已经被应用或者说已经被测试,技术更成熟,技术风险越小。但对于处于中试阶段的专利技术而言,技术风险要远大于成熟技术。市场风险的计算需要考虑同一个市场内部的竞争、被许可企业的情况等因素。CAV方法采用被估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平均市场占有率来计算。此外,还需要考虑知识产权风险,如专利可能被因不具备法定的授权条件而被宣布无效。在应用CAV方法时需分别将以上风险量化后在总的价值中将风险减去。

最后,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合理分配该计算出的预期利润,从而获得专利许可费。

3 CAV方法存在的不足

尽管CAV方法对评价知识产权束有一定的优势,但由于知识产权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知识产权的评估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CAV方法基于收益法的思想进行知识产权评估,计算评估载体基于知识产权所获得预期利润。尽管CAV方法非常容易理解,评估所需的信息相对也容易收集,评估的可重复性也比较好,但是该方法也同样存在缺陷。

CAV方法的主要不足在于将产品的竞争优势与市场份额间假设为一比一的关系。以案例中的生物技术为例,认为技术性能抗感染、抗增生、降解能力和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产品的市场份额。实际上一般消费者并非本领域的技术专家,并不一定对产品的性能有如此深入的了解。或者消费者仅按其中个别的关键性因素进行产品的选择,如按照价格的高低选择。这就增加了计算时竞争参数选择的难度。一旦选择的性能参数对产品的竞争优势影响较低,则直接影响最后的计算结果。对于尚未实际销售的产品而言,主观预测存在巨大的风险,这必然导致应用该方法不能正确地评估出专利价值。

此外,缺省情况下公式(1)中的计算采用专利许可前的参数。若企业的研发投入为0,则该公式将会出现一个非常荒谬的结果,即该载体的利润中不包含专利的贡献。因此利用CAV方法计算出被许可的专利价值为0。可见该方法的参数选择过于主观。

第11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并购的方式获取知识产权资源,从而创造新的价值。文章主要基于企业管理的视角,研究了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过程,认为从企业资源观点和过程管理出发,对并购前、并购中和并购后的有效管理,是并购成败的关键,并分别分析和阐述了不同阶段的管理内容和要点,从而为我国企业有效地参与海外并购提供了理论指导。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问的并购现象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外国企业并购我罔企业,或者我国企业海外的并购活动都越来越频繁。在知识经济的浪潮下,众多企业在并购活动中,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因素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绝大多数的并购活动,都涉及到并购目标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处置。而有些企业间的并购活动.甚至直接以知识产权资产的获取为并购目标,称之为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活动。如2008年初,美国ppg工业公司收购了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郎蒙特市的nanproducts公司。nan products是纳米材料的生产商及纳米技术的开发商,该公司在纳米粒子技术方面享有多项核心专利,并拥有多处研发和生产独特纳米粒子的试点公司。ppg收购nan producls公司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其在纳米技术方面的专利,通过并购来使其成为全球领先的纳米l丁程材料技术的领导者。同样的,我国的联想集团斥资l7.5亿美元收购ibm全球pc业务时,5亿美元用于支付ibm公司因全球pc业务的负债,另外的12.5亿美元用于收购ibm相关的经营资产,其中包括ibm在pc领域的4000多项专利。而日本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先行者,根据统计,从2003年开始,日本企业收到的专利费第一次超过了其所支出的专利费,这与其在20世纪90年代并购了450家美国公司及其知识产权资产密不可分。很多西方国家的领先企业也很成功地运用了并购来获取知识产权的方法,如美国的思科系统公司和微软公司,思科系统公司近二十年来并购了大大小小100家企业,其始终将并购小型企业的专利技术作为其保持技术领先优势的基石之一;微软公司的核心技术dos和邮件处理技术outlook正是通过并购小型创新型技术业的方式获取到的。

由此可见,知识产权贸易不仅仅靠知识财产权的许可、转让来实现,通过整体并购目标企业而全盘获得知识产权,是当前越来越被利用的一种知识产权贸易方式与传统的知识产权许可或转让相比较,旨在获取知识产权的企业并购,不仅能够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还能够同时获得将这些知识产权迅速市场化的环境和条件。

近年来,随着我国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纵深发展,我国企业面临越来越严重知识产权网局。不少外国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迅速进入我国市场,在我国扩张其知识产权竞争优势,而我国企业的海外拓展却因知识产权纠纷等原因屡屡受挫。虽然我国专利申请量在大幅增长,但相对于西方国家的领先企业,高质量的专利和高信誉的品牌仍然较少,面临着比较严峻的竞争压力。而仅靠我国企业自身的研发能力,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积累更多的知识产权资产;同时,我国企业向外国申请专利不仅花费高,而且时间长。这些因素都导致,通过并购的方式来获取知识产权资源及知识产权的经营条件,成为我国企业突破当前面临的知识产权局的较好方式之一。另外,由于我国市场潜力巨大,而市场本身也越来越开放和成熟,导致大量的外国企业通过并购等方式进入我国市场,通过并购来利用我国企业已有的专利、品牌和市场资源,快速占领和扩张其在我国的市场份额。

但目前,无论是我国企业作为并购方,还是作为并购目标,在并购过程中,都表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问题。如我国的tcl公司收购thomson彩电部门的案例中,其并购的目标之一在于获取thomson公司在彩电技术方面所拥有的专利。但由于tcl公司在并购前、并购中和并购后缺乏对目标公司专利资产进行有效的识别、转移和整合策略,导致tcl彩电业务在海外的扩张仍然因为专利权纠纷而屡屡受挫。同样地,外资企业在并购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后,往往采取不同的方式谋求对我国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布局自己在全球的发展战略,采用少开发甚至不开发的方式削弱、淡化我国企业的品牌,借机抬升外国企业品牌商品的市场地位,达到将我国企业和品牌排除出去的目的。如2003年发生的福建南孚电池股权并购案例,当年,南孚电池已发展成为中国第一,世界第五大碱性电池生产商。南孚电池与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外商合资组建“中国电池有限公司”。但在摩根士丹利陆续收购其他股东股权并取得公司控股权后,即刻改变了原定海外上市的计划,转手将所持中国电池股份全部卖给南孚电池市场竞争对手美国吉列公司。短短几年的时间,南孚由中国电池生产业的头变成了其竞争对手在中国的加工车间,一个很有希望的民族品牌也由此销声匿迹。

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在参与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活动时,往往忽略了知识产权问题。即使有一些企业已经关注到知识产权因素在并购中的重要性,却没有一套完整的针对知识产权的处理机制和措施。同时,我国理论界对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研究不够深入,缺乏系统的研究。本文正是基于此,结合已经比较成熟的并购理论,具体对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过程进行全面的研究,为我国企业在开展海外并购,或者在被外国企业并购时,如何在知识产权方面主动地寻求长远利益,提供理论指导。

一、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过程分析

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以知识产权的获取为直接目的,但其最终目的实际上是将并购目标企业知识产权资源转移到并购后的新的企业中,而这种知识产权资源的转移过程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在并购背景下的知识产权资源转移,并不是等到并购交易结束之后,才开始转移的。事实上,并购前就开始,从制定知识产权并购战略,筛选目标公司,评价目标公司知识产权资源的价值,到并购谈判和交易结束,以及再到并购后的知识产权整合过程,始终贯穿于荩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活动令过程。当然,并购前和并购中的工作为并购后知识产权整合过程中实现知识产权资源转移作准备。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过程在分析,综合和评估目标公司知识产权资源价值的基础上,假如我们能够确定导致实现预期的知识产权协同效应的并购过程,或者说实现预期的知识产权资源转移,那么这可能表明是一项成功的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活动。

3.知识产权调查:为了确保一项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活动能够取得成功,并购者必须根据公司战略和并购战略,对筛选和确定的日标公司及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以便能够正确制定合适的并购整合策略,从而减少并购风险,为并购协商知识产权并购交易条件和确定知识产权价格提供参考。如对企业所拥有的专利资产进行调查时,至少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展开:(1)专利所有权调查,即调查专利权的归属;(2)专利有效性评价,即专利的有效时问、地域等的调查与评估;(3)专利的保护范围评价,即专利覆盖的有效技术领域;(4)专利的侵权调查,即是否存在对有效专利的侵犯等;(5)专利的法律状态,即专利处于申请中、实质审查中、或者授权后的何种法律阶段;(6)专利的预期收益期限,即专利的剩余保护年限等;(7)专利的实施状态,即专利处于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等不同的实施状态中。

三、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中管理分析

并购中管理是基于知识产权并购过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涉及两个问题,即并购谈判与并购价格。并购谈判是并购成功的基础,而并购谈判中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便是并购价格。

首先,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中,从并购谈判的角度来说,并购者获得必要的决定并购日标公司价格的准确信息和其他重要资料是十分重要的。根据对潜在的知识产权协同效应的准确评估,并购者可以把最后的并购决策决定下来。同时,并购谈判中需要确定并购协议的内容。在并购协议中,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并购谈判需要明确目标公司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软件等所有知识产权资产,并在协议中确保目标公司以最佳的方法为并购者对这些资产进行的保留,如专利年费的缴纳、商标权的续展等。当然,并购交易的方式、支付方式以及目标公司的人员及整合计划也是并购谈判中的内容,其在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中同样重要,也是影响未来并购后知识产权资源整合绩效或者说知识产权资源转移效果的重要方面。

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除了并购谈判及其协议外,在并购中进行的管理,还涉及到目标公司的定价问题应该说,并购价格的计算与确定对并购者在并购后的绩效产生巨大影响。一般来说,并购价格决定于目标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量,包括数量和质量。不同于外部知识产权交易的是,这里不是以知识产权为交易标的,而是以拥有知识产权资源的目标公司整体作为交易标的。因此,其定价方式和内容自然不同于一般的外部知识产权交易两者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在定价过程中,除了对知识产权资源进行评估外,还需要对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其他资产进行评估。尽管,获取目标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是并购的目的,也是目标公司价值评估中的首要内容。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中,并购价格往往是溢价交易,虽然溢价交易与并购是否为并购者创造价值之问没有明显的相关性,但从并购绩效的角度,并购者必须考虑并购后所获得的知识产权能产生的预期协同的当前价值大于支付溢价。

四、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后整合分析

基于知识产权的整个并购过程中,并购后的整合无疑是最重要的阶段。而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并购失败的案例中,往往忽略了从过程的观点来看待并购整合的问题。从企业资源观点的角度,并购后的知识产权整合战略实质上是目标公司与并购者之间的知识产权资源转移及价值创造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从并购的开始阶段进行管理和规划。并购后的整合阶段使新公司成为成熟和进入稳定发展状态,管理并购后的知识产权整合也是被并购组织在并购后如何融人并购企业组织整个系统中的过程,从而实现知识产权资产的顺利转移及价值创造。因此,在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除了涉及主要的知识产权资源的整合外,有效地整合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人力资源及组织也是并购成败的关键。在并购后的整合管理中,虽然知识产权资源的匹配与转移总是被认为是并购者的事情,而实际上可能是涉及到并购者与被并购者两者之间的一个复杂而相互作用的调整过程。那么,基于并购后两者之间的关系,派生出了三种不同的知识产权资源整合方法。

1.知识产权资源的吸收型整合。在吸收整合过程中,目标企业的组织独立性要求较低,在这种整合方法下,被并购公司的组织完全融入并购公司中。随着组织的转移,目标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也随之转移到并购公司中,与并购者之间的知识产权资源形成互补优势,从而创造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一般来说,以商业秘密的获取为并购意图的并购比较适合吸收型整合方法。随着研发或者营销团队的转移和融合,与研发或者营销相关的商业秘密也随之转移到并购者一方。

2.知识产权资源的控制型整合。在控制型整合中,并购者与被并购者的战略依赖性不强,组织独立性也不强。通常情况下,由于这种不强的依赖性和独立性,导致目标公司的组织可能很难真正融入并购公司中。那么,并购者的知识产权资源也因此丧失了其市场作用,包括其在并购前对并购者造成的威胁。一般来说,以扫除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中的专利阻碍或者市场开拓中的商标障碍为并购意图的并购比较适合采用这种整合方法,从而消除其对并购者可能存在阻碍。如大量的小型创业型创新公司,由于拥有阻碍大公司发展的障碍专利而可能被并购,并购后的整合往往采取控制型的整合方法。

3.知识产权资源的共生型整合。在共生型整合过程中,并购者与被并购者之间的战略依赖度较强,同时,两者的组织独立性也要求较强。这就使得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依然在不同的组织中进行运作,只是在不断的组织协调过程中,发生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融合,从而慢慢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转移和价值创造的过程。应该说,这种整合方法最复杂,但也是最有价值的。而这种整合方法也隐藏着较大的危机,如果整合不当,不能统一调配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可能导致整合效率为负。一般来说,在原有的技术基础上进行相关产品的新开发或者新市场的开发,如海外市场的开拓中,为了获取新的研发资源或者市场资源而进行的以获取专利技术或者商标为并购意图的并购活动适合于此种并购整合方法。随着并购者在新技术领域或者市场领域的扩展,目标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优势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并购者不断对其进行战略整合,使两者之间达到最终的融合。

为了达到预期的并购收益,并购者必须谨慎地根据不同的并购目标和并购环境,选择不同的并购后的知识产权整合资源,从而达到并购绩效的最优化。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知识产权的并购过程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过程,不仅涉及到知识产权单独的价值评估和整合,而且涉及到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组织和人力资源的价值评估与整合过程。为了达到预期的并购目标,必须在考虑并购者与被并购者各自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及其相关的组织特性的基础上,在不同的并购阶段进行有效的管理。忽略其中某一个环节的管理,必然会给并购后的知识产权资源的转移和价值创造带来损害,从而降低并购绩效。

基于此,本文认为一项成功的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活动的全过程分为并购前管理阶段、并购中管理阶段和并购后管理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对并购后的知识产权资源转移产生重要影响。(1)并购前管理阶段,包括知识产权并购战略和选择目标公司标准,搜集、筛选和确定目标公司,对目标公司知识产权资源进行尽职调查。(2)并购中管理阶段,包括并购谈判、知识产权定价、并购融资和交易。(3)并购整合管理阶段,包括知识产权整合方法,专利技术、商业秘密、著作权、商标、知识产权人力与组织适应性。那么,将并购过程与并购中知识产权转移相结合,提出基于知识产权并购过程的观点,具体如图1所示。

二、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前管理分析

在基于知识产权并购前的管理阶段中,假如并购者能够确定和准备并购前过程的许多要素,那么它就不仅能够平稳地实现并购后知识产权整合和并购公司与被并购公司之间的知识产权转移,而且能够使得并购绩效最大化。

并购前的管理几乎相当于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战略制定。假如并购者没有确定和准备并购中的详细资料和一系列特定过程,那么,预期的知识产权协同效应或者说知识产权资源的转移就很难实现。一般来说,并购前的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并购战略:在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战略制定中,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并购意图,也就是需要确定什么原因或者目标促使并购者基于知识产权从事并购它的竞争对手或另一家公司。并购意图的确定,有助于确定并购目标的选择标准。一般来说,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意网.可能是因为从外部获取知识产权的交易成本过大,需要通过并购的形式从内部获取知识产权。如专利技术的外部交易成本过高,或者内部创新的成本较高或者风险较大等,通过并购拥有与并购者发展战略相匹配的知识产权资源的目标公司,从而实现内部的知识产权获取或转移。也可能是基于海外市场开拓的需要,通过并购海外拥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及其营销渠道,即获取商标及附着于商标资产之上的市场资源.从而实现海外市场的快速开拓。

当然,在确立基于知识产权并购的战略意图之后,就是以并购意图或者说是并购动机为基础确立并购目标的选择标准。这有利于并购后整合管理阶段的工作,减少了一些问题。那么,在基于知识产权的并购日标选择中,一般要考虑如下几个因素:(1)选择目标公司的何种关键要素,如专利技术、商标还是商业秘密等,或者把其中的几种要素同时作为考虑的标准。

第12篇

关键词 中国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

一、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内忧”

(一)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水平落后

1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的数据,目前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仅有几千家,仅占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拥有自己商标的企业仅占40%。另外,中国每万人产出专利极低,据瑞士管理学院调查,中国每万人产出专利为10.8件,日本为1737件,德国为1534件,超出中国150倍以上,韩国超过中国50倍,印度超出中国40倍。在商标注册方面,我国各类企业3000多万个,而2004年底国内商标有效注册累计为224万件,平均每个企业拥有量不到0.1个。国际专利、国际商标中国更是严重短缺。

2.自主知识产权水平低

中国不但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少,而且水平低。仅以专利为例,我国申请的专利技术层次低,核心技术奇缺。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2005年中国仅有万分之三左右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对外技术依存度达50%。目前中国专利申请总量已突破300万件,但来自国内的专利申请多以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居多,发明专利数量仅占19.9%,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中,发明专利占86.6%;有核心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数量则更少,且主要集中在中药、软饮料、食品和汉字输入法等领域,与这形成对比的是,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主要是高科技领域:无线电传输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电视系统、半导体等。

3.缺乏世界知名品牌

缺少世界知名品牌已成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软肋。根据美国《商业周刊》网站公布的2008年度“全球最佳品牌百强”排行榜中,半数以上为美国公司,日、德、法等国也有数家企业上榜,排名前六位的依次是可口可乐、IBM、微软、通用电气、诺基亚和丰田汽车公司(如表1所示);中国与前几年一样,仍然没有一个企业入围。由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world brand value lab)和《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主办的2008年“中国品牌价值500强”排行榜(如表2所示)中,排行第一的中国移动其品牌价值也仅为1206.68亿元,约占可口可乐价值的1/6,可以看出中国品牌价值与世界名牌价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二)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及管理体系不完善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与手段。

由于中国经济市场化时间比较短,所以中国企业与国外跨国公司相比,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体系都还不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放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和技术都还相当薄弱,致使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缺乏核心竞争力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建立和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行政机关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中介市场不完善和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等许多问题仍存在。

第二,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自我保护能力低下。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忽视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只注重有形资产。我国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有3万多项,而申请专利的不到10%。在商标方面,一些企业在合资、转制过程中,不注重商标价值的评估,自己的商标资产或是不作评估,拱手相送;或是作价过低造成无形资产流失。

第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乏严密的组织机构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从2001年10月至2002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北京、吉林、山东、陕西、河南、浙江、云南、武汉八省及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调查了1245家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在1245家被调查企业中,设有专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有152家,占有效样本的13%;设有兼职机构的企业676家,占57%;专、兼职机构都没有的企业350家,占30%。配备知识产权工作专职人员的企业只有157家,占13%;配备兼职人员的企业766家,占65%;专兼职工作人员都没有的企业262家,占22%。可见,大多数企业设置兼职机构和配备兼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设置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没有任何设置的企业仍占不低的比重。该调查结果表明,很大一部分企业对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重视不够,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

除此之外,我国企业还缺少严格的规章制度以及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例如,北京大学的调查表明,在企业与雇员是否签订保密协议的问题上,有7.8%的企业“无任何保密规定”,294%的企业“仅在企业内部规章中规定,无专门协议”。其结果导致企业的商业秘密、专有技术被科技人员“跳槽”带走的事例屡屡发生,其后果不仅造成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而且企业的销售市场份额也必将随之拱手相让。

总之,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内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走出去”的规模与质量,这是我们必须面对并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外患”

(一)中国企业“走出去”频道知识产权壁垒

1.面临日益频繁的专利纠纷

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企业频繁遭遇跨国公司的发起的知识产权纠纷,可以说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成为中外贸易摩擦的热点,例如中国已经成为美国“337调查”的最大目标。从1986年第一起有关中国的“337调查”开始,截止到2006年6月,涉及中国大陆产品的“337调查”共计53起,占调查总量的9%,其中有46起案件涉及发明专利纠纷。关于知识产权纠纷已经涉及到我国家电、汽车、IT、摩托车、小商品等多个行业,而且还在不断扩大,给我国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海外市场占有率明显降低。所以我们对发达国家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来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其市场的策略应当充分重视。

2 面临沉重的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由于知识产权水平低,大部分核心技术需要进口,我国一直是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纯赤字国,而且赤字规模越来越大。为了

真实地了解近年来中国对外支付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情况,我们根据“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1999至2008年连续十年经常项目中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的数据绘制了如下图1。通过图1可以看出,十年来,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增长较快,连续十年都是逆差,而且逆差数额逐年扩大,2008年达到了97.43亿美元。这印证了我国高度依赖国外技术引进的事实。据科技部的统计,我国企业不得不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至40%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

从企业角度而言,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频繁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其背后是被迫支出的高额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因为针对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大多以中国企业败诉或妥协而告终,其代价就是要么退出国际市场,要么支付高额专利使用费。知识产权纠纷和专利使用费的支付已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严重障碍,成为中国企业的不堪承受之重。下面以DVD和MP3为例进行说明,见表2及表3。

3.受制于国外的技术标准

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技术标准成为了发达国家企业竞争的新利器,一些寡头行业通过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从事联合技术开发设置技术壁垒,而像中国一样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只能受制于这种壁垒。所谓技术标准的实质就是对一个或几个生产技术设立的必须要符合要求的门坎以及能达到此标准的实施技术。它包涵两层涵义:其一是对技术要达到的水平划了道线,只要不达到此线的就是就不合格的生产技术。其二,技术标准中的技术是完备的,谁如果达不到生产的技术标准,可以向标准体系寻求技术的许可,从而获得相应的达标的生产技术。

技术标准规定了市场准入条件,通过将专利标准化,跨国公司在市场准入方面就形成了技术垄断,可以排斥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产品,从而达到获取高额利润和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由于我国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许多企业走的都是仿制的道路,所以导致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面临森严苛刻的技术壁垒,特别是专利和标准壁垒。信息产业领域的“空芯化”是典型的例子。如计算机,因为受制于国外技术标准,平均利润率由40%降为5%;DVD行业,由于受“3C联盟”和“6C联盟”的技术标准的限制而不得不支付高额专利使用费;手机产品,因为美国高通公司拥有CD―MA的技术标准,所以我国手机厂商每生产一部手机,都要将销售额的2.5%交给高通公司作为选用CDMA标准并使用其相关专利的费用。总之,随着知识产权越来越多地进入标准领域,技术(特别是在高新科技领域)已经越来越不是免费的公共产品。在知识产权纳入技术标准、成为发达国家垄断和控制技术的利器的竞争时代,中国产业、企业的发展将面临重大挑战。

(二)中国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海外并购困难重重

海外并购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获取知识产权,但是涉及知识产权的海外并购进展并不顺利,曾经轰轰烈烈的并购事件结果并不理想。

1.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TFT-LCD业务后陷入了窘境。

这首先表现在巨额的偿债压力。京东方收购所需的3.8亿美元中只有6000万是公司自有资金,并且向国内银行借了9000万美元的一年期贷款,再加上新成立的韩国子公司BOE-HYDIS的巨额亏损和负债,可谓是还债压力巨大。其次,资本结构失当。由于巨额借贷用于并购,京东方的资本结构严重恶化,2003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了72%,流动比率为0.95,进入国际公认的预警区位。再者,后续投资的资金融通和还贷困难。由于并购的TFT-LCD技术并不是最先进的LCD第五代,所以需要继续投资进行研发第五代生产线的建设,这就使得京东方不仅面临巨额还债压力,而且还面临后续投资的资金融通和还贷问题。

2.华立并购飞利浦CD-MA――成冤大头。

2001年9月,中国最大的仪表生产厂商华立集团正式收购飞利浦集团所属的在美国SanJose的CDMA移动通信部门(包括在美国达拉斯和加拿大温哥华的研发分部),获得了飞利浦在CD―MA无线通信方面的全部知识产权、研发成果、研发设备、研发工具和一大批有经验的研发人员,并在此基础上设立组建了美国华立通信集团公司。华立一时间赢得国内媒体一片喝彩,因为人们希望它能够打破高通公司一家独大的局面,给国内乃至全球的通信业者更多的选择。但并购后的现实情况并不如意。华立不仅面临技术研发上的尴尬,而且还有资金方面的窘迫。在技术研发方面,华立收购飞利浦的CDMA部门时没有得到飞利浦手中拥有的高通公司授权专利的所有权,而仅仅获得了“惟一使用权”。尽管这样可以回避高通公司的专利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门槛,但是这样一来,华立和高通之间对CDMA产品就没有任何授权协议,因此,如果华立要开发和销售CDMA芯片和客户端设备,就需要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相对于技术研发上的尴尬,资金的窘迫可能是华立面临的更为直接的压力。华立收购飞利浦CDMA部门时付出的资金并不多,但此后需要源源不断的投入研发资金,让华立应付不过来。飞利浦当时之所以急着转让CDMA研发部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已向这个部门投入的资金总计超过2亿美元,而这个部门不仅没有让其盈利,反而让其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华立收购时对这一切却没有足够的考察和研究,最后变成了典型的冤大头。

3.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成为“鸡肋”。

2004年12月8日,联想以12.5亿美元收购了IBM全球PC业务,IBM拥有联想18.9%股权,联想将承担来自IBM约5亿美元的净负债。联想此次并购的主要动机是借并购IBM之机打入国际市场。对于IBM而言,竞争激烈、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PC业务早已成了食之无味的“鸡肋”,他们所着眼的是计算机服务、软件、服务器与存储以及计算机芯片等技术含量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的高端市场。所以,卖掉PC业务,集中资源发展服务器及IT服务等高利润业务,重新在另外一个高端领域抢占制高点,正是IBM的新战略。此次并购后的结果从2005及2006年双方的财务数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在联想公布收购IBMPC的当天,联想的股价便出现下跌,当日下降的幅度达到3.74%,而IBM的股价则上涨了0.55美元。同样的差别也体现在双方的财报上。2006年联想一季度的财报赢利仅仅500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近90%;而IBM2006年第三季度的财报显示,该公司在剥离了PC业务后,同比增长47%,净收益达到22.2亿美元。可见,并非只

要并购国外跨国公司知名品牌就等于拥有了知名品牌,就能实现国际化,品牌的利用需要整体的规划和长期的积累,联想在海外并购中却忽视了这一点,让自己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从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案例看,涉及知识产权的海外并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收购前调查不详尽,导致并购目标存在偏差。如华立并购飞利浦CDMA和盛大并购Actoz案例。二是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联想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可谓是“蛇吞象”,两企业在技术、文化、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整合就显得特别重要,整合的好坏将最终决定并购的成功与失败。三是并购缺乏长远和系统规划。中国企业往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往追求短平快,在未作充分的市场调研之前就“下手”,结果有许多后续环节跟不上,导致整体战略受阻。如并购后资金困难问题。有些企业因为没有考虑到并购完成后往往还需要大笔后续资金的投入而陷入资金被动局面。如京东方并购韩国现代TFT-LCD业务、华立并购飞利浦CDMA案例。

三、中国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问题的应对之策

“走出去”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战略,“走出去”的主体是企业,因此,“走出去”过程中所面临的许多知识产权问题,需要我国相关政府部门与企业共同努力,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从提升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的角度来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解决。

从政府部门来说,应从以下方面着手:首先应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和创新体系,为“走出去”打好坚实的基石;其次,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预警机制,减少专利纠纷;再者,制定法律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第四,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时加快制定我国行业标准。

企业方面则应该从以下方面来解决:一是应努力提升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保护意识;二是要积极应对专利纠纷;三是加快实施行业专利战略,组建自己的行业技术标准联盟;四是认真研究专利使用费标准及合理性问题;五是注意从涉外知识产权并购案例中总结经验与教训;六是借鉴国外著名公司经验,建立国际化经营的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体系等。

参考文献

卢进勇、张之梅:自主知识产权与企业“走出去”战略[J],《国际经济合作》,2007年第2期。

葛洪波: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分析[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7年第27卷第4期。-

赵伟:《中国企业“走出去”――政府政策取向与典型案例分析》[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