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 17:33: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金融机构与风险管理,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金融机构操作风险具有不同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显著特征,是其基础性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它是指由于不当或不足的方式操作业务或外部事件而对银行业务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操作风险是与银行业务操作紧密相联系的风险,它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共同构成商业银行的三大风险。对于操作风险的监管。直接涉及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的监管,银行信息资产风险监管与操作风险监管有着密切关系,加强操作风险的监管,就必须高度重视信息资产风险的监管。
一、I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挑战
(一)I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隐患
当前由于银行系统漏洞或缺陷导致的操作风险事件呈现出上升趋势。据银监会通报,2007年以来银行业发生的5起典型信息系统风险事件,分别是:2007年3月21日,交通银行因主机监控软件存在缺陷,导致业务交易阻塞,系统瘫痪近4个小时,所有营业网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2007年8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由于没有避开业务高峰期,导致个人业务系统运行不畅,业务办理速度缓慢,部分证券业务受阻,在持续5个半小时后,系统才逐步恢复正常;2007年10月18日,中国建设银行股民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系统出现故障,与券商的交易无法正常进行,事故持续了两个小时,在证券交易收盘后才恢复正常;2007年12月21日,招商银行因运行中心核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造成业务无法正常进行,虽启动了应急预案,但仍然中断营业近1个小时:2008年1月7日,北京银行因主干专线的入户接入设备发生故障,造成在京117家支行所属网点柜台交易缓慢,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故障在1个多小时后才得以解决。上述案例中,既有信息系统自身原因引发的故障,也有人员操作失误引发的故障,信息系统风险已成为商业银行关注和防范的焦点。
金融业信息技术事故统计表明,如果银行系统中断1小时,将直接影响该行的基本支付业务;中断1天,将对其声誉造成极大伤害;中断2―3天以上不能恢复。将直接危及其他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目前。我国银行业的IT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在设备规模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显得相对薄弱。
技术型操作风险的隐患源于:1.操作系统漏洞。银行应用的Unix,Win-dows等操作系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安全设施的漏洞。网络层、应用层的防火墙自身是否安全、设置是否错误,需要经过检验。美国一项调查表明,32%的泄密是由内部作案造成,所有的防火墙都不同程度地被黑客攻击过;3.安全管理的漏洞。现有的一些信息系统缺少定期的安全测试与检查,更缺少安全监控。在已破获的采用计算机技术犯罪的案件中,内部授权人员作案的占58%;4.安全协议的漏洞。由于银行网络系统内部运行的各种协议(如TCP/IP,IPX/SPX等)是在资源及网络技术均不成熟的情况下设计的,还存在着脆弱的认证机制、容易被窃听和监视、易受欺骗等安全隐患;5.内控制度的漏洞。管理制度、运行规程不完善,不能有效地杜绝内部作案,更缺乏良好的故障处理反应机制。
(二)lT环境下操作风险的表现形式
技术导向型操作风险是指由于技术问题,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对银行的系统、流程、产品、服务和交易等产生不良影响而导致的操作风险,包括IT技术、网络系统、产品的服务缺陷。以及外部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对银行冲击而造成的风险。关于金融机构技术导向型操作风险涵盖的范畴及其风险的含义,在2006年出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给出了明确定义:“主要包括总体风险,研发风险、运行维护风险、外包风险等信息系统生命周期几个高风险点……其中,总体风险是指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在策略、制度、机房、软件、硬件、网络、数据、文档等方面影响全局或共有的风险;研发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研发过程中组织、规划、需求、分析、设计、编程、测试和投产等环节产生的风险;运行维护风险是指信息系统在运行与维护过程中操作管理、变更管理、机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环节产生的风险;外包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将信息系统的规划、研发、建设、运行、维护、监控等委托给业务或外部技术供应商时形成的风险。”
二、金融机构信息资产安全的需求
金融机构信息系统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技术集成的处理业务、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系统。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具有如下特点:1.金融信息化的建设以及网上银行业务的迅猛发展,使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集中度非常高。2.数据大集中后,由于单笔交易所跨越的网络环节越来越多,信息系统对网络的依赖性越来越高。3.信息安全性要求高,信息系统的各种文档资料和用户资料均需保密。
(一)信息资产安全的边界
有关信息资产的含义,目前众说纷纭,本文借鉴屈延文(2006)给出的定义,即信息资产是由信息范畴资产、系统范畴资产和附加范畴资产组成。其中信息范畴资产是指信息存在形式、信息内容、内容价值;系统范畴资产是指系统存在形式、系统行为、行为价值;附加范畴资产则是不同的关注者(计划者、拥有者、设计者、实施者和用户等)对信息与系统两个范畴关注的需求价值(附加价值)。例如包括开发、运营、管理、维护和服务等产生的关注性的资产。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信息安全的内涵也在不断的延伸。从最初的信息保密性发展到信息的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进而又发展为“攻(攻击)、防(防范)、测(检测)、控(控制)、管(管理)、评(评估)”等多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施技术。
(二)信息资产安全性原则
信息,在ISO17799中被看作是一种资产,这种资产可以增加组织的价值,因而它也需要得到恰当的保护。信息资产安全需要保护信息资源,防止未经授权或偶然因素对信息资源的破坏、修改、非法利用或恶意泄露,以实现信息保密性、完整性与可用性的要求。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规范(1SO,IEC 17799)和其他一些机构的文
献中,都定义了信息安全的基本特性:如保密性,完整性。有效性;另外也可包括诸如真实性,可审计性,不可否认性和可控性等。
三、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监管的对策
风险监管是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核心。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信息系统风险的识别、计量、评价、预警和控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实施信息资产风险管理的原则为:1.针对性。对金融机构信息资产所面临的安全需求进行认真全面地分析,找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威胁。有的放矢地做好安全工作:2.均衡性。对信息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安全强度分析,找出信息安全的脆弱点,提出强度均衡的设计方案;3.时效性。在实施信息安全管理时,要量力而行,安全投入与所需要的功效相适应。即对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及可能承担的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安全策略;4.独立性。信息安全所采用的技术均应立足国内,不得直接引用未经消化改造的境外安全保密技术和设备;5.综合性。信息安全必须通过技术、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的综合实施才能奏效,即信息安全=风险分析+执行策略+基础实施+漏洞监测+实时响应。
金融机构信息资产安全管理的目标为:一是对信息资产安全现状做出正确判断;二是较为准确地估计特定系统风险;三是建立相应的控制风险的机制,并把这些机制融为一体形成防护体系;四是最大限度地提高系统的可用性,并把系统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二)构建信息资产操作风险管理框架
金融信息化环境下,很多机构的信息资产面临诸多威胁(包括来自内部的威胁和来自外部的威胁)。威胁利用信息系统存在的各种漏洞(如:物理环境、网络服务、主机系统、应用系统、相关人员、安全策略等),对信息系统进行渗透和攻击。如果渗透和攻击成功,将导致企业资产的暴露。资产的暴露(如系统高级管理人员由于不小心而导致重要机密信息的泄露),会对资产的价值产生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风险就是威胁利用漏洞使资产暴露而产生的影响的大小,这可以为资产的重要性和价值所决定。对企业信息系统安全风险的分析。就得出了系统的防护需求。根据防护需求的不同,制定系统的安全解决方案,选择适当的防护措施,进而降低安全风险,并抗击威胁。
信息安全风险是人为或自然的威胁利用系统存在的脆弱性引发的安全事件,并由于受损信息资产的重要性而对金融机构造成的影响。资产、威胁和脆弱性构成了风险的三个关键要素,而风险评估则是围绕这些要素及其相关属性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信息系统及其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安全属性进行科学、公正的综合评价的过程。本文借鉴MSF风险管理框架,建立以操作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息资产安全模型。即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分级、风险计划和调度、风险跟踪和报告、风险控制以及风险学习六个步骤。
1 风险识别。风险识别的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威胁,预防某个特定威胁利用某个特定系统的脆弱性对系统造成损失,威胁可以通过威胁主体、资源、动机、途径等多种属性来描述。造成威胁的因素可分为人为因素和环境因素。风险识别应该在信息系统的生命周期中不断地重复。
2 风险分析与分级。风险分析是对信息及信息处理设施的威胁、影响、脆弱性及三者发生的可能性的评估。它是确认安全风险及其大小的过程,即利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借助于风险评估工具,确定信息资产的风险等级和优先风险控制。
3 风险计划和调度。风险计划提取风险分析中获得的信息并用其明确表达策略、计划和工作。风险调度可以确保计划被认可并融入标准的日常信息资产安全管理进程和基础设施中,从而确保风险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执行。
4 风险跟踪。风险跟踪监控特定风险的状况以及它们各自工作计划中的进展情况。风险跟踪也包含监控变化风险的概率、影响、暴露程度以及其他因素,这些变化可能改变优先级或风险计划、信息资产特性、资源或是进度表。风险跟踪从风险等级的角度定义风险管理过程在信息资产中的可见度。
5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执行风险工作计划和相关现状报告的过程。风险控制也包含项目变化控制请求的初始化,而风险状况或风险计划的更改可能导致信息资产特性、资源或进度表的更改。
6 风险学习。使知识和相应项目案例及工具正式化,并在团队和企业内部以可再度使用的形式提取知识。
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直接关系到整个金融业的安全和稳健运行。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阶段,金融业的安全变得更为关键。操作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就是从技术防范为主的被动信息安全转移到以预防为主的主动风险管理框架中来,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社会提供安全、持续的金融服务。
赵秀云教授简介
现代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其它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对这些风险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以下三大基本因素实现的:(1)董事会确定总体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基本的控制战略;(2)确定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和体系; (3)指定风险管理的一整套政策和程序;(4)运用风险管理的技术监测工具。因为风险管理技术的专门性,我们将不在此进行讨论。
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现代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基本措施是:分散化、交易限额、信贷限额,即通过对其产品、交易伙伴、业务活动领域的分散化降低风险;通过为每种产品、每一交易单位设置交易限额,为每一交易伙伴制定信贷限额以规避各种风险。金融机构根据各项业务的获利能力、市场机会、公司的长期战略定期调整各业务、各部门间的资本配置,力图使获取给定收益的风险最小化。
一 董事会对总体风险管理理念和基本风险管战略的确定
总体上说,董事会对金融机构承受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和义务,因此应负起监控职能。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应由董事会审批,为保证战略和政策得到遵守并保持适应性,决策机构应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实施和评估。
(一)风险管理基本原则的确定
一般来说,金融机构的董事会首先要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并要求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积极予以落实。
我们可以简要地比较美林和摩根等公司的风险管理原则。
1 美林公司的风险管理原则
在美林公司,尽管风险管理的和策略一变再变,但以下述6个原则为基础的基本理念却几乎没变。这主要包括:任何风险规避方案中,最重要的工具是经验、判断和不断的沟通;必须不断地在整个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管理人员必须以清晰和简洁的语句告诫下属:在资本运营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风险管理必须考虑非预期的事件,探索潜在的,检测不足之处,协助识别可能的损失;风险管理策略必须具备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必须是减少难以承受的损失的可能性。这样的损失通常源自无法预计的事件,大部分的统计和模型式的风险管理方法无法预计。
在过去几年,用数学模型来测量市场风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众多风险管理的要点,风险管理几乎成了风险测量的同义词。美林公司认为,数学风险模型的使用只能增加可靠性,但不能提供保证,因此,对这些数学模型的依赖是有限的。
事实上,由于数学风险模型不能精确地量化重大的金融事件,所以,美林公司只将其作为其他风险管理工作的补充。
总的来讲,美林公司认为,一个产品的主要风险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产品管理的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上的失误可导致损失,而不论产品为何或使用何种数学模型。
2 摩根公司的风险管理原则
摩根斯坦利则认为,风险是金融机构业务固有特性,与金融机构相伴而生。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会涉及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何恰当而有效地识别、评价、检测和控制每一种风险,对其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关系重大。公司的风险管理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是一个与有关的专业产品和市场不断地进行信息交流,并作出评价的独立监管过程。
应当说,这些基本的风险管理原则既是其长期进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的总结,也是其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知指导原则,在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董事会制定风险管理及控制战略的第一步是,根据预定的风险管理原则,并根据风险对资本比例情况,对公司业务活动及其带来的风险进行。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要规定每一种主要业务或产品的风险数量限额,批准业务的具体范围,并应有充足的资本加以支持。此后,应对业务和风险不断进行常规检查,并根据业务和市场的变化对战略进行定期重新评估,并将结论应直接报告决策层。
在识别风险和确定了抵御风险的总体战略后,公司就可以制定用于日常和长期业务操作的详细而具体的指引。为此,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中应包括,风险管理及控制过程中的权力及遵守风险政策的责任,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和外部审计等。如果公司较大较复杂,则需要建立集中、自主的风险管理部门。就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而言,最重要的是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并独立于产生风险的部门。
因为控制结构的有效性取决于运用它的人,因此,有效控制的前提是机构内所有员工都具有高度的责任。在确定风险管理及控制过程的权力和责任时,一个重要的因素应是将风险的衡量、监督和控制与产生风险的交易部门分开。高级管理层应保证职责适当分开,员工的责任不应互相冲突。
二 机构风险管理架构的比较
(一)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
金融机构因其业务的偏重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风险管理体系,但其基本构架都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金融机构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中统一管理和控制公司的总体风险及其结构。"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其成员包括:执行总裁、全球股票部主任、全球固定收入证券部主任、各地区高级经理、财务总监、信贷部主任、全球风险经理以及一些熟悉、精通风险管理的专家等,下面直属不同形式的风险管理部门来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战略和要求。
同时,金融机构应具备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报告和评估程序,包括检查现行政策和程序执行报告和发现例外情况的制度。一般来说,风险暴露以及盈亏情况应每日向负责监控风险的管理层报告,后者应简要向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高级管理层汇报。另外,金融机构要对风险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评估应该定期开展,评估应考虑到现行政策的结果、业务以及市场的变化。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的、模型和假设的变更应由决策层审核。政策和程序应要求风险管理及控制部门参与对新产品和业务的考察。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或修正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签发风险管理准则;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审批限额豁免;评估并监控各种风险暴露,使总体风险水平、结构与公司总体方针相一致;在必要时调整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它每周开一次例会(需要时可随时召集)讨论主要市场的风险暴露、信贷暴露与其它各种头寸,潜在的新交易、新头寸以及风险豁免等。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不同形式的、分离或者整合的风险管理部门(如分别设立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等,或者整合为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部),他们均独立于公司的其它业务部门。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风险结构(包括各地区、各部门、各产品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各业务伙伴的暴露额度;审计部通过定期检查公司有关业务和经营状况,评估公司的经营和控制环境。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采用多层制,除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外,其它如融资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以及各业务部的部门风险经理均参与风险的确认、评估和控制,并接受风险管理部的监督和评估、考核。这些部门的经理及代表每隔一周开一次例会(需要时可随时召集)以求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正确评估风险、调险管理政策。
以下是对美林等几家公司的比较。
(一)美林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不断深入改革开放,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入了一股全新的活力,刺激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在这个发展过程中,社会群众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全新的服务要求,促使我国金融机构不断深化改革自身的发展模式,创新推出更多元化的服务以及金融产品,使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极为丰富,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做出了重要的作用。但金融市场在不断创新服务与内容的过程中,并没有及时更新相应的金融风险管理,导致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我国金融机构存在着极大的风险,影响着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
1金融创新下我国金融活动的特征
1.1金融业务无纸化、便捷化、高效化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3月底,国内移动电话用户总数为13.45亿户,其中使用3G和4G用户的人数为9.97亿人,占移动电话用户74.1%,并且这一比例还在持续增长中。而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到3.1亿户,而目前我国家庭户数约为4亿户,占比约77.5%。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从2015年底的40.1%提升到61.4%;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从2015年底的50.4%提升到71.2%而根据联合国旗下机构优于现金联盟的报告称,2016年我国社交网络支付市场规模达到了2.9万亿美元,在过去的4年之中增长了20倍,而2016年全国的GDP总量约为10.79万亿美元(人民币74.41万亿元),网络支付占比达到了26.88%这一惊人的数据。综合以上报告数据可见我国线上市场的巨大,而金融业务的重心也已经逐渐由线下转至线上。为了占据这巨大的线上市场,各家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也纷纷向线上转移。在服务方面,商业银行在续网银之后,开始推行手机银行APP;而业务方面,则推出了诸如快贷、闪电贷、浦银点贷等一系列以手机银行为基础的业务。其他金融产品还有支付宝借呗、微众银行微粒贷、京东金条等。一改以往由传统的线下办理签订纸质合同、放款的方式,转为电子渠道自助申请、在线受理审批、线上签约、放款的模式。办理过程中,所需提供材料极少,而整个业务信息都转变为电子数据存储在数据库中。业务办理的效率也有了大大提高,办理时程由以往的数周缩短到数日,甚至数分钟。
1.2金融产品多样化、复杂化
金融应为实体经济服务,这是金融存在的根本价值。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各行各业的实体经济都在积极进行转型,而国家也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各种金融创新,以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近年来互联网P2P贷款、众筹,借呗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模式及产品不断涌现,甚至还有平安陆金所推出了挂钩美股苹果财富汇、联结黄金指数等挂钩类结构性的金融产品。这些挂钩类结构性的金融产品,其产品结构、运作方式、收益计算方式、收益不确定性程度复杂难辨。
1.3金融机构集团化、综合化
在传统金融市场的调控下,不同的金融机构都有着自身独特的金融服务,存在着极为明显的业务界限,使我国金融机构发展较为独立,较少受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所波及,但是随着众多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涌入,给我国传统金融市场带来极为强烈的影响。加剧了各个细分金融领域的竞争,导致仅依靠单一业务经营的金融机构发展越发困难。根据普华永道的报告显示,2016年上市银行的整体利润为1.3万亿,净利润增长率为0.91%,而2014年,上市银行的净利润为1.18万亿,净利润增长率为7.29%,下降幅度高达87.52%,竞争的激烈程度可见一斑。而为了提高自身在金融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不断调整自己的金融服务,增加自己的金融牌照,使业务界限逐渐淡化,开始进行多元化经营,实施集团化运作。
2在金融创新条件下我国的金融风险
2.1信息安全风险及风控机制弱化风险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金融服务的同时,却也带来了个人隐私、业务数据泄露的信息安全风险。小有层出不穷的银行卡盗刷;大到如SWIFT系统风波导致各国银行损失上千万美元,这样惊人的事件。业务流程的便捷化、高效化,也就意味着流程简单化。金融行业多年来所经历的各种风险事件,导致其业务流程办理的每个环节,每个内容,在其背后都有着深刻的损失教训。因此,流程简化也就意味着风险防控机制的弱化,会导致业务风险的增加。
2.2授信误判风险
多元化金融创新产品的产生,虽然给金融服务消费者提供不少便利,但对于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却带来了新的风险。不少创新性金融产品,如阿里巴巴的借呗、京东的金条、各互联网平台的P2P贷款等,由于诸多原因,未与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进行对接,其业务信息未反映在征信报告上,是仅存在其体系中的信息孤岛,对主要依靠征信报告判断企业负债情况的传统金融机构,或是单纯依靠大数据模式的普惠金融机构等,都会极易形成信息失真的情况,导致做出错误的增信判断,从而加大了损失的风险。
2.3集团化多元发展带来的经营风险
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必然会导致资源分散化,此外各项经营成本控制;新旧业务转移的合法合规性;新业务开展的考核制度、指标;盈利状况不佳的业务的取舍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都是巨大的挑战,都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3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首先,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是处于对立的关系,金融产品的创新,首先是为了服务于实体经济,解决其资金需求的同时,降低金融风险或转移风险的目的上进行的金融创新。这就导致两者在产生本质上的对立。其次,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是相互促进的关系。金融创新在给客户带来新的产品之时,也会带来全新的金融市场风险。因为旧金融产品的风险虽然得到了降低,但同时也将其原有部分金融风险进行转移,使得一些金融风险偏好者成为了新的风险承担者[7],从而有产生了新类型的风险。为了应对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新型风险,风险管理也在不断提高,使金融市场可以处在稳定安全的发展环境中。虽然一些金融机构不断推出创新的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但金融风险管理也要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对自身进行完善[8]。
4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4.1加强用户信息安全意识,构建完善的防范制度
数据泄露,既有可能是用户金融知识缺少、信息保护意识淡薄、自身管理不善所造成的,也有金融机构信息系统不完善(如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数据提取及使用、密码管理、网络访问等环节管控不严等)造成的,或者是内部员工为一己私利泄露所造成的。因此要分为两方面进行管理防范,对外,通过开展理财沙龙、发送短信微信金融风险提示等模式,加强对用户金融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对内,则要不断更新信息管理系统,强化岗位监督机制、责任约束机制,通过长期性、连贯性的培训,强化员工金融知识,学习违法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等方式,降低信息外漏的风险。
4.2把握核心兼顾全面,业务流程再造
首先,要对整个业务的流程进行梳理,把握各环节内容意义及重要性;其次,在兼顾各方要求,保留重点数据环节后,再对重叠、次要的部分进行精简压缩;最后完成整个业务流程的再造。再造过程中,金融机构可引入科学的管理机制,也就是“程序化”准入授信管理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对信贷程序的审查工作效率,并且要对创新性的金融产品,进行全面的监督与评估工作,使我国金融信贷流程在不断简化的过程中,可以提高自身的信贷信用审查质量,对资金安全的保障以及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均有着重要的意义。
4.3重视机构之间的信息合作,建立金融风险防火墙
首先不同的金融机构之间要建立平等的合作模式,从而在多元化金融创新产品不断产生的基础上,提高金融机构之间的控制与监督管理工作。其次,要针对创新金融产品出现的特征,将不同产品的业务信息进行有效联系,逐步搭建强大的金融信息共享平台,使传统的金融机构改变信息失真的情况,从而做出正确的授信判断。最后,要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提高金融市场的把控与监督效果。
4.4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加强内部运行管理
首先金融机构不能盲目地开展金融创新活动,要寻找科学的创新规律,促进金融创新健康发展,要重视金融机构内部的协同运行管理,从而降低金融风险。其次,要建立抵御金融风险的制度,尤其是在金融机构集团多元化发展的背景下,建立科学的金融风险防御体系,并尽可能的降低金融机构内部风险发生的概率。再次,要深入分析金融机构内部创新业务,将重叠业务进行整理,取缔重复出现的金融业务,精简业务条线,提高管理效率。最后,要依据内部实际发展情况来考核创新业务,也深入分析集团内部的资源配置方案,从而在依据相关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扎实有效地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5结语
总而言之,在经济体制完善的过程中,我国金融行业与国际金融行业的发展朝着一体化方向进行,从而使我国金融市场竞争极为激烈,为了能够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金融创新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但是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同样需要我们重视起来。因此,积极分析金融创新下我国金融活动的特征以及金融风险,并简单阐述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从而寻求金融创新条件下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此提高金融创新条件下我国金融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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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措施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金融机构为了避免可能存在或者发生的风险,在经营活动前所采取的风险预防措施,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总称。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措施的主要作用是预防及控制风险的发生、恶化和扩大,以确保金融机构的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或者是金融机构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实现金融机构资产的增值和金融机构的适度扩张和发展。因此,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措施在金融机构的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对金融机构加强经营资金的管理、资金的安全运营、取得资金所带来的收益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实际上是在经营风险,风险控制措施得力,风险控制得好,金融机构才能实现较大的收益。所以,金融机构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状况,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合法的风险控制机制,落实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遴选和培训懂金融、通法律、了解相关经济知识的复合型风险控制人员充实到风险控制部门,依法规范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合规、合法经营,在切实有效地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实现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体系的最优化和经营的利益最大化,确保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营安全,确保金融机构的资产增值和发展壮大。
二、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遴选和培训精通风险计量技术、具有风险控制理论功底的复合型人才,建立金融机构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人才队伍
遴选和培训精通风险计量技术、具有风险控制理论功底的复合型人才,建立金融机构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人才队伍是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在人才储备方面必须采取的措施。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存在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冲动,经营管理层往往被利润冲昏了头脑,不顾市场形势的变化,盲目增资扩股,扩大法经营规模。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内部风险控制措施的弱化和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都有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而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更加大了经营风险发生的概率。主要是懂金融、通法律、了解相关经济知识的复合型风险控制人员严重匮乏,精通风险计量技术、具有风险控制理论功底的复合型风险控制和管理人才基础薄弱,风险控制人才储备的不足使金融机构不能有效建立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人才队伍。同时,对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人才的培养和培训缺乏长远的、科学的规划,致使一些金融机构风险控制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因此,遴选和培训精通风险计量技术、具有风险控制理论功底的复合型人才,建立金融机构专业化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人才队伍是实现国有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的必然要求。金融市场的竞争,说到底,是风险控制人才的竞争,大力培训懂金融、通法律、了解相关经济知识的复合型风险控制人员,建立专业化的风险控制管理人员队伍是每一个金融机构提高经营效益的必由之路。要加强复合型风险控制人才的培训,要创新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理念,金融机构管理层要将风险控制理念的更新和学习放到重要的地位,专门组织风险控制人员认真学习发展成熟的、先进的、经过实践检验的风险控制理论,不断提高风险控制理论水平,从风险控制理论上深刻领会资金运作中的精髓,用成熟的风险控制理论知道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行实践。同时,加强对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能够运用多种合法的风险控制措施对金融机构的资金进行管理和运营。金融机构还要结合本机构的发展现状,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围绕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及时研究和调整符合金融机构发展及优化风险控制人才结构的风险控制人才培训体系,为金融机构资金运作的安全和资产的增值提供合格的风险控制人才。
(二)建立健全相对独立、职责明确、结构合理的风险控制机构
建立健全相对独立、职责明确、结构合理的风险控制机构是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在组织建设方面必须采取的措施。首先,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独立的风险控制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同其他业务部门要分工负责,职责明确,要充实精干人员到风险控制部门,以确保金融机构相对独立的风险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其次,风险控制部门要有明确的风险控制分工和合作,在金融机构的资金运行过程中,要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风险控制部门如果不能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就无法对来自各个层面的风险做出细致的分析并提出切实的风险控制方案。因此,为了提高风险控制部门的工作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有必要对金融机构资金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细致的分类,在风险控制部门内部设置相应的部门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的风险控制,这些部门之间要保持统一的管理和领导,在集中的基础上进行分工负责,分工不能排斥集中管理,集中管理要有利于分工协作,合作进行风险控制。第三,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是对金融机构整个运营全过程的控制,风险控制要伴随着金融机构资金运营的始终,金融机构的一切业务活动及资金运营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对金融机构的所有业务都要相应设置风险控制措施,落实风险控制责任,进行全面的、诸环节的风险控制,确保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降至最低。第四,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措施的采用要符合金融机构业务发展的需要,金融机构资金运作的最终目的是通过业务活动达到利润最大化目标,风险控制措施要服务和服从于这个目标,风险控制措施的采用要在此基础上尽最大能力降低金融机构经营的不确定性,减少主业务活动的失败率,确保金融机构的利润最大化。第五,要实现风险控制措施在整个金融机构的资源共享。金融机构要疏通风险控制部门同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同经营管理层、风险控制部门同法定代表人、风险控制部门同监事会、风险控制部门同股东会的沟通渠道,让这些部门和人员充分了解每一项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的意义和必要性,加深这些部门和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的理解,便于加强沟通和联系,实现金融机构各部门的资源共享。第六,要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切实执行,这就需要金融机构树立风险控制措施的绝对权威,由于其他业务部门可能存在的业务任务的压力,业务部门希望自己经手的每一项业务都能获得顺利通过,而风险控制部门的职责就是做好风险控制,对风险较大的项目进行否决,风险控制部门对业务的全面介入势必会引起其他部门及人员的不满,如不树立风险控制部门的权威,风险控制措施很难得到实施。
(三)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是金融机构风险控制在组织制度方面必须采取的措施。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制度是关键。因此,金融机构要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制上狠下功夫,无论是金融机构的议事规则、信用评级,还是每一项业务活动、抵押措施的采取、法律手段的采用等都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流程。首先是要建立风险控制架构,采用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模式。其次,是针对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结合每一个业务部门的工作,对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风险控制规章制度,如:风险控制部门工作规则、董事会听取风险控制部门工作汇报制度、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效避免金融机构内设部门及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第三,改变传统的金融机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将风险控制延伸到金融机构各个部门,同时,实现风险控制的纵向管理,以便排除风险控制部门的工作阻力,使每一项风险控制措施得到彻底落实。第四,金融机构要实现风险控制基础上的流程管理,每一项风险控制规章制度都要健全相应的工作流程,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探索出适合金融机构特点的风险控制措施,不断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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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金融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以下简称IIF)组织了许多金融机构的高管与专家成立了一个“市场最佳运营”专门委员会,认真总结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并分析参照不同金融机构在危机中的成败与得失经验,提出了一整套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实践指南。
2007年至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是由美国信用泡沫和房地产泡沫所引起的,其本质是一次系统性的金融危机,深刻地震撼了全球整个金融体系,严重地影响和波及了许许多多的金融机构,并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冲击和影响。
既然是百年一遇的系统性金融危机,初看起来,单一的金融机构不管自身如何努力,似乎无力驾驭,难以摆脱其巨大影响。而维持系统性金融稳定的艰巨重任只能百分之百地由金融监管当局、央行和政府来承担。
但是,这次危机再次强调有效的外部审慎监管重要性的同时,充分揭示了金融机构自身内部风险管理的核心作用。
正由于金融体系风险管理的集体薄弱和失效,才使宏观经济失衡和流动性过剩,最终酿成巨大的信用和房地产泡沫,并加剧危机的快速传播与扩散,造成对全球金融体系和全球经济的巨大破坏力。
另一方面,即使在近乎不可抗拒的系统性危机中,仍有一些金融机构例如高盛、JP摩根、富国、汇丰、渣打、巴黎国民银行、西班牙银行,以及加拿大的银行机构等,受影响较小,继续维持了自身机构的财务稳定与健康。这些机构甚至逆势而上,业绩表现显著优于同业和大市。
这表明在任何情况下,风险管理是决定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和金融体系全局稳定的关键所在。
中国的金融体系得益于前些年的大规模重组改革,财务状况已经由历史上的极端脆弱转变为基本稳健,表现了较为雄厚的资本基础,较好的资产质量和充裕的流动性。
再加之中国金融体系相对比较封闭,尚没有开始大规模参与国际市场许多金融产品的交易和投资。因此,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过程中,中国的金融业基本上没有受到太大影响。
但是,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如同十年前的亚洲金融危机一样,为中国提供了一场发人深省的免费课。
反思全球金融危机的前因后果,总结国际风险管理的经验与教训,对于中国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未来稳健运营,将大有裨益。
根据我对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观察,我认为在IIF所提的各类建议中,最值得全球金融机构包括中国的金融机构认真关注的有三大方面:流动性、信用标准和资产估值原则。
确保充足流动性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最惊心动魄的一系列事件――贝尔斯登、雷曼和AIG等,与其说是资不抵债导致的偿付性危机,还不如说是“流动性危机”来得更为准确。
在这些机构的资产方, 大量视为可交易的房地产贷款支持证券(MBS)突然间丧失了“流动性”,无法转卖脱手,变成了价值急剧缩水贬值的非流动“毒性资产”。
与此同时,在负债方的股权资本因大规模减记和亏损而迅速耗失,债务融资因信用市场发生恐慌冻结,交易对手信心动摇进行计提而无法延期和补充,使得这些金融机构陷入困境,走向被收购或破产的厄运。
回顾金融史,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因为流动性问题而倒闭。
然而,以巴塞尔资本标准为基础的现行国际监管体系却对于流动性风险重视不足,而金融机构的日常运营也忽视了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对于依赖“批发融资”即市场拆借或债券融资的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管理尤其重要。
在正常情形下,由于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深度与发达,批发融资非常可靠。
但在“百年一遇”的紧急情势下,即使评级较高信誉的良好金融机构也会经历融资不畅,以及发生流动性困难,使其缺少基本保障。
因此,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提醒人们,金融机构的稳健,甚至生存,除了资本金外,还需要充足的流动性来保障。
金融机构必须对自身的流动性状况进行定期“压力测试”来加以检验。
中央银行除了传统贴现窗口,还应增加期限资产拍卖、证券拆借、掉期等为市场注入流动性的工具。
与此同时,从系统金融稳定的角度考虑,央行“最后贷款人”的角色不仅限于传统商业银行,还应包括所有可能影响系统稳定性的重要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运营之道
本文见《财经》杂志2010年第9期 出版日期2010年04月26日 共有 1 条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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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全球金融危机最致命的错误还是发生在金融业最古老、最基本和最常见的“信用风险”上
胡祖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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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最致命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直接导火索是美国房地产次按证券,所以许多分析家对于这种“贷款-分销”模式口诛笔伐,视“贷款-分销”和伴随之的资产证券化甚至广义意义的金融创新为“罪魁祸首”。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贷款-分销”本身是一种有益的商业模式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上述的银行流动性风险, 即银行长期非流动性资产(比如20年-30年期的按揭贷款)和短期存款负债不匹配的矛盾。
事实上,资产证券化自上世纪70年代始广为使用,并在较长时期里运作良好。
但是,自2002年起,参与房地产经纪、贷款和证券化的金融机构普遍放松了信用标准,对于许多不具资格的消费者提供房贷。这些大量贷款在房市逆转房价下跌时成为不良资产。
而证券化虽然把这些资产分散到许多不同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手中,但丝毫不能减少最上游固有的“信用风险”。
并非“贷款-分销”模式本身有根本缺陷,它最大问题只是被滥用,加剧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证券化的最始端信用标准过分松弛,贷款决策出现了严重失误。
而这类问题属于经典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在历史上屡屡发生, 也曾长期困扰了许多金融创新并不发达的新生市场银行体系,比如亚洲危机前的一些东亚经济体。
因此,不能简单地把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的原因归结为 “贷款-分销”模式, 资产证券化,或复杂衍生工具等金融创新。
痛定思痛,最致命的错误还是发生在金融业最古老、最基本和最常见的“信用风险”上!
金融资产估值原则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引起人们高度关注和争论的第三个问题,是如何进行金融资产合理估值问题。
金融资产估值涉及到金融理论和模型等高度专业性的问题,又与会计报告和监管条例密切相关。
现代金融理论、会计准则和监管趋势都日益倾向于对可交易的金融资产实行按市计价(Fair Value Accounting),只对于持有到期的资产才可继续沿袭传统的“历史成本”法。
但是,在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中,房贷支持证券或相关资产交易量大幅萎缩,流动性显著降低,市场价格持续下跌,从而导致许多金融机构严重的资产减记和损失。
所以,不少评论家认为按市计价加剧和深化了危机。
尽管有其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弱点,但毫无疑问的是,按市计价相对于传统的“历史成本”法仍然有着显著的优越性。
以我之见,按市计价除了更准确地度量金融资产的真实“市场”价值外,它的最大好处就是有利于风险管理,通过依据市场环境的动态变化并及时反映资产价格的相应变化。它为金融机构、投资者、债权人和监管当局等提供了早期预警。
另外,从拥有优良风险管理记录的一流金融机构的经验来看,按市计价有助于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变化采取及时、有效的风险管理对策。
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的基本看家本领。风险管理的内涵就是根据金融机构业务和金融市场的复杂和快速变化,在最适当的时机运用最准确的信息作出最适当的决策。
归根结底,对于金融业所面临的各类日常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或合规风险等等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要求金融机构必须具备良好的内部管治和合适的风险文化。
首先,金融机构的CEO和董事会应当对风险管理担负起最主要和最终的责任。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暴露出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现象――一些金融机构的CEO从未出席过风险会议, 甚至在公司危在旦夕的关头还在打桥牌!
第二,金融机构必须有独立的、专业的、权威性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平台,不受业务部门的干扰,具有足够权利和资源来严格地贯彻风险管理的制度及政策。
第三,风险管理必须贯穿整个公司的业务运营和财务决策过程之中,必须贯穿于前台、和后台,必须落实于公司的所有管理层和每一个员工。那些在这次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中表现卓尔不凡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有一个健全的风险管理文化。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动荡,昭示着金融业正面临着诸多挑战,金融创新迫在眉睫,呈必然之势。但在金融创新的道路上,各种不可预知的问题都有可能发生。创新既为金融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形成了较大的风险与挑战。本文从金融创新本身及金融的风险管理两个主要方面进行了探究,并通过对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研究,寻找促进金融创新,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
金融创新;金融风险管理;内在关系;应对措施
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诸多便利,但是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固有的缺陷也对金融发展形成了较大的阻碍。为了活跃市场,消除金融业发展的不利因素,金融创新已成必然之势。创新必然会催生新的事物,但伴随新事物而来的各种未知也是金融发展潜在的风险。如何在金融创新的前提下,降低金融风险管理,是促进金融繁荣的重要前提。
1 金融创新概述
金融创新是指在金融领域,运用一定的方法手段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或结合的一种改革,改革后能获取更大的利润和更多的发展机会。它包括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支付手段、新的融资方式、新的组织形式等,它是金融领域内的一次重大变革。而金融创新也有狭义和广义,广义上的金融创新是指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制度等大方面的创新;狭义的金融创新却仅指金融工具的创新,这两者之间区别很大。
金融创新的主体也并不是仅局限于各金融机构,除了各大金融机构外,金融创新还在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领域内开展。金融创新能有效规避金融管制,满足金融业竞争对金融业提出的新要求,并且,金融创新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风险,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金融领域内电子化的普及应用,对金融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其提供了物质基础,所以金融创新势在必行。
2 金融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国外金融进驻我国金融市场,为我国金融领域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而且,我国国内经济市场的不稳定及国内金融机构的弊端日益显现,都对我国金融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特别是金融创新加剧了金融机构间的竞争,迫使各金融机构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机遇而不断开拓新的业务。由于新开拓的业务一般具有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对这些新的业务上不熟悉,难以很快上手,金融机构的信用下降,带来了极大的风险。
3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在联系
3.1 金融创新带来了更大的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是通过对金融各要素的重新结合来更好地规避风险,但是由于金融领域的特殊性,金融风险只能降低,不能完全消除。金融创新能做到的也只是在小范围内对风险进行分散或转移,但整体的金融风险却并未消除。而且,有着金融创新还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如金融创新加大了金融业的系统风险。经过重新组合后的各金融要素,各组成机构间的交往更加紧密,并通过资金的联系建立了伙伴关系,各机构间相关性极强,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有金融风险发生,则会很快波及到其他部门,影响金融系统的整体稳定性。
3.2 金融风险管理要求进行更进一步的金融创新
越来越大的金融风险,造成了金融领域内的波动,也在严重威胁着金融领域内的各经济主体,不利于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为了维持金融业的稳定与繁荣发展,金融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了更好地管理金融业、规避风险,不得不对金融进行创新,企图通过创新改变金融领域内的一些要素,从而降低金融风险。
4 加强金融风险管理、促进金融创新的有效措施
4.1 充分发挥政府的金融监管职能
面对金融市场的固有弊端,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首先,政府部门要把握好尺度,找准金融监管的切入点,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政府可适度放宽对金融创新的限制,使金融创新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其次,必须严格对违规金融行为的管理,用严厉的手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最重要的是政府要发挥其职能,引导金融业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促进金融业的多元化发展。
4.2 加强与国际金融的交流与合作
随着世界范围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越来越多的经济实体参与到国际金融市场中,使得国际金融环境越来越复杂。在这种复杂的形式下,一国的金融业要想独善其身是极其艰难的。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新的金融业务的开拓和衍生,金融业与其他国家的金融业联系更加紧密。
4.3 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
要想真正促进金融创新,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风险管理,金融领域内部必须要有自己的风险管理系统。首先,要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风险管理系统,在系统内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各机构间还必须能做的权责明确,能顺利地开展各种金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和审批制度,通过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来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管理。
5 结束语
促进金融创新、加强金融风险管理是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关键。在这一过程中,可以借助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内在联系来达成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在促进金融创新的同时要注重金融风险管理,在管理金融风险的过程中推动金融创新。合理利用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互相促进的关系,更好地规避金融风险,提高金融领域的竞争力,寻求更多的追求利润的机会,促进金融的稳定与繁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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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问题;措施
一、我国金融市场实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原因
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叫做金融创新,结合所有的金融要素,主要目的是追求利润机会,所以逐渐形成的市场改革。泛指金融体系上出现的新事物,新的融资方式、金融工具、金融市场、支付手段等各种新的内容。狭义的金融创新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广义的金融创新包括多种形式的创新,金融创新的主体是各类金融机构。 我国金融市场实行金融创新主要的原因是规避金融管制的需要,满足金融业竞争的需求,规避风险的需要,还有一点是为了适应全球范围的广泛应用金融电子化的需要。 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管理者,要通过法律和规章制度来制约各种经济行为,金融业也是为了利润,在新的管制下发动新的创新。促进创新必须具备金融管制能够影响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活动,这是金融机构外在压力。金融管制仍然有不足的地方,有漏洞可钻,促进创新的实现,这是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力。金融管制是为了金融业的安全,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为了盈利,严格的金融管制对金融机构的盈利有一定的约束,规避管制与金融创新的内在动机。
金融创新是金融发展的特征之一,新的金融制度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被逐渐的创造出来。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因为技术的改进而降低,新的清算系统的出现,降低了清算成本,非银行机构降低经营成本,银行通过金融创新在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在激励的竞争,通过创新来降低交易的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在传统业务之外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在金融创新的整个过程,竞争是推动金融工具创新的原因。金融创新是为了规避风险的需要,管理风险在金融机构经营的风险环境显得更加重要。金融工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的创新和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容。使金融工具的风险属性越来越复杂,促进金融风险管理的技术有很大的发展。系统科学、数值计算、计算机科学在风险管理中的运用,促进现代金融风险管理逐渐的完善。
二、目前我国金融创新和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金融创新及金融风险管理由于自身体制的问题所所导致了主要的问题,金融创新风险管理缺少有效的监控机制,业绩考评以经营规模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金融创新的有效性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忽视了金融产品升级后的业务控制。我国的金融创新仍然采用传统的金融衍生产品,没有经济情况的本土金融产品。追求高回报的投资型险种,而偏离保险本质,没有防范风险的创新意识。各个银行缺少统一的金融创新整体规划,在做金融创新产品出现交叉混战的问题,直接导致金融产品市场的恶性竞争。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不统一,缺乏良好的金融创新意识,金融创新缺乏整体性,风险把控能力较弱。只是以考量信用的风险,来进行风险评估,忽视了产品创新所带来的资金结构风险。 我国目前的风险管理模式落后,方式单一,与国内外的市场不适应。评估的方式比较单一,主要依存的传统计划管理模式,与国际的金融创新产品风险管理不相适应。我国的一部分金融企业风险评级制度刻板,监管结构存在着严重缺陷,信息滞后,在分析和考u的过程中没有动态考评机制。虽然有的银行建立了内部审查机构,但只是有其名,根本没有实权,工作人员不能准确把握创新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要点,因此监管根本没有起到作用。金融行业的风险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不足,缺乏相应的信息监管更新机制,企业之间缺乏诚信互通的沟通机制。国内的金融行业仍然存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披露缺陷,信息披露的恶意炒作,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企业之间没有建立完善的诚信沟通机制。
三、加强金融风险管理的有效措施
首先要提高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自我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实施金融创新的过程中,要进行有效的、科学的估计,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并将其更好的融入到金融创新当中。根据金融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结合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风险预测评估指标体系,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也不要忽视,要采用有效的手段进行科学度量,并进行预防和控制。充分的调查与分析当前金融市场所处的环境,不能盲目冒进,遵循发展的规律。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不能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这时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有其是在遏制经济、金融风险中。在金融创新的工程中设好防火墙,防止金融风险向危机的过渡,以优质资产来衍生出新产品,关注混业经营的风险,遵循渐近式的改革,不能盲目的推广和应用,追求主营业务突出、专业优势明显的金融服务机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即能丰富金融产品,活跃了金融市场,又能带来潜在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具有传染性,若处理和应对不当,容易造成全局性的系统性风险。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金融风险管理,若没有风险防控,很容易演变为非法集资等行为,带来令人意料不到的结果。因此,在强调金融创新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是非常有必要的,有效地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需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正确认识和处理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有效避免虚拟经济泡沫冲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金融衍生品; 投资理财
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是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参与方对交易过程包含的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和控制,从而尽量以最小的成本获得足够安全保障的各种活动和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管理的内涵相当广泛。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目标。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目标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界定。从风险管理的性质来看,包括收益和安全两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从风险管理的过程来看,包括损失发生前的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目标。金融机构在制定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目标时必须考虑现实性、明确性、层次性和定量化等因素。
一、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的管理
衍生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过程中合约的对方出现违约所引起的风险。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管理的整个过程主要包括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控制和信用风险的财务处理三个阶段。
1.信用限额
信用限额是对衍生金融工具风险进行事前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其基本思路是针对单一信用风险敞口设定信用额度,以控制信用风险的集中度。信用限额的确定是信用限额方法实施的关键。
2.准备制度
准备制度是金融机构对风险设置多层预防机制的办法,包括资本金比率、准备金制度和风险基金制度等方面。
3.信用衍生产品
信用衍生产品是参与方签订允许将信用风险进行剥离和转移的契约或协议。其实质是将信用风险与标的金融资产的其他风险分离,并转移给其他机构或个人。信用衍生产品主要包括信用违约产品、信用价差产品、总收益互换和信用联系型票据等方面。
4.其他技术
衍生金融工具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还包括产品信用升级、净额结算协议和保险等方面。
信用升级包括要求提供资产抵押、保证金或担保和信用证以及成立特设载体等。净额结算协议是管理结算风险的重要手段,交易方通过采取双边或多边的净额结算安排,进行抵算后的金额支付,同时使用规范的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从而可以大大降低结算阶段的信用风险。保险可以使衍生工具的交易方在遭遇对方不履约的情况下时,得以按当时的交易价格来重置一笔新的交易,但要根据所承担的风险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
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的管理
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原生金融产品价格的变化,导致衍生金融工具价格或价值变动而带来金融机构损失的可能性。衍生金融工具市场风险的发生机制基本上由原生金融产品价格波动、投资者有限理性和杠杆机制三个环节构成。
1. 衍生市场套期保值交易的市场风险管理
基差风险是套期保值交易市场风险管理的重点。管理基差风险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衍生产品,其中包括两个主要方面:一是选择以现货商品为标的的金融衍生产品;二是当衍生产品标的和现货商品不同时,选择两者间价格变化相关性较高的衍生工具。
2.衍生交易的市场风险管理--价格预测
衍生金融工具价格的预测方法主要有基本因素分析法和技术分析法两类。其中基本因素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分析经济因素和政治因素两大类因素来预测价格;技术分析法主要是通过分析以前的价格来预测今后的价格走势,包括图表分析法和数理分析法等。
3.衍生市场交易的市场风险管理--缺口和限额管理
缺口和限额管理指的是利率风险的缺口管理和市场风险的限额管理方法。利率风险的缺口管理包括利率敏感性缺口管理和利用久期进行套期保值防范利率风险两种。市场风险的限额管理方法中常用的限额包括:总头寸限额、止损限额、缺口限额、VaR限额和期权限额。
4.衍生市场交易市场风险管理--使用衍生产品
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可用较低的成本对金融产品的有关风险因素进行剥离、重组,即便利又高效。交易者可根据不同的市场风险选择一些合适的衍生金融工具管理自身的风险。一般可用于进行利率风险管理的衍生金融工具有利率远期、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和利率互换等。
三、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风险的管理
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人为原因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主要分为两个基本类型:第一类型指由于自然风险或意外事故等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第二类型指由于经营管理上的漏洞或失误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
1.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风险的定性管理技术
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风险的定性管理包括内部控制系统的基本要素和构造。有效的内控管理系统主要由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价与纠正机制等要素组成。而内部控制的构造包括内控机制构建的原则、内控机制的模式和组织体系以及内控机制的制度体系。
2.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风险的定量管理技术
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风险的定量管理主要包括资本准备。操作风险的资本计算方法主要有基本指标法、标准化方法、内部衡量法、损失分布法以及极值理论方法。巴塞尔委员会建议大银行和操作风险比较突出的金融机构采取内部衡量法和损失分布法以及极值理论法来衡量操作风险。
3.衍生金融工具操作风险的外部管理--保险
由于自然风险或意外事故等纯粹性质的操作风险,金融机构可以使用保险进行管理。金融机构在使用保险产品管理操作风险时应考虑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因大多数适用于操作风险管理的保险合同都是以操作风险的某一部分作为保险标的,并以特定风险事故为对象的标准化保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 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策略
为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2008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了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连续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明确取消对金融机构信贷规划的硬约束,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力度。在实体经济方面,我国政府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果断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包括4万亿投资计划、“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等,这些财政政策的成功实施,离不开信贷资金的支持,客观上支持了信贷高速增长的需求。
随着我国经济逐步企稳回升,我国的宏观政策也从应对危机的紧急措施转到了“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的方向上来。宏观政策的适时调整为银行经营和风险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一方面,在应对危机时期所投放的大量信贷的风险状况如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投放如此多的信贷是否是以牺牲风险管理为代价的呢?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宏观政策的调整以及实体经济发展状况的不确定性都对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另外,次贷危机给中国商业银行所带来很多还需要进一步的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例如银行如何有效防范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等等。
鉴于此,本文首先探究了次贷危机背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漏洞;进而通过分析后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的新挑战;最后给出了后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策略,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管理的方向。
一、次贷危机背后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漏洞
从次级债券的资产证券化结构可以看出,尽管次级债券信用衍生链条长,结构复杂,潜在风险掩盖其中,但如果把握好次级贷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和次级债券的结构特征,其风险并非不可识别。实际上,国际金融机构未能有效识别次级债券的潜在风险,大量投资次级债券,其更为深层的原因是国际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存在漏洞,导致内部风险控制失效。具体而言,其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㈠ 公司治理存在缺陷,风险管理跟不上新业务的发展
良好的公司治理要求股东和董事会能够有效了解、指挥和控制整个公司,由于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委托问题,股东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影响力受到限制,并且薪酬结构、年度分红等激励机制扭曲和内部问责制度缺乏,直接鼓励了管理层过于短视的决策行为,金融机构过度注重短期收益而忽略基础资产的长期风险。这一方面金融机构忽略了次级债券的长期风险,甚至不惜高杠杆融资投资这些产品;另一方面,风险管理部门投入则相对不足,对新业务的信息获取常滞后于业务部门,有时候对业务部门新业务的专业运作也不是十分清楚,往往对风险难以做出及时合理评估,即便是风险管理人员认为某项新业务可能具有大的风险,业务部门、管理层甚至整个系统都很有可能不接受这样的风险评估。
㈡ 新业务风险计量能力薄弱,忽视表外风险的合并管理
作为信用衍生产品的次级债券经过多次分拆、打包、分层,其基础资产的风险特征越来越模糊和不透明,次级贷款借款人信用信息完全掩盖在各种结构性安排之中,尽管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传统信贷业务的风险识别和计量方式较为成熟,但对新业务的风险计量能力则相对薄弱。风险计量涉及很多复杂问题,这给新业务的风险计量带来很大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表外实体没有规定计提相应风险资本,许多银行金融机构为了规避资本监管约束,在表外设立实体参与次级债券交易,从法律层面上看,大多数表外实体都是单独实体,银行金融机构没有法定义务承担表外实体的投资损失,但为避免表外实体破产给自身带来的声誉损失,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不将这些表外风险暴露重新收回表内。在表外实体次级债券投资中,银行金融机构普遍忽视了其表外实体所形成风险暴露的合并管理。
㈢ 缺乏独立的风险判断,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处于空白
由于次级债券信用衍生链条过长,金融机构投资者不愿花费太多的资源对次级债券进行全面调查和独立的判断,过度依赖国际评级机构对次级债券的风险评估。与此同时,国际评级机构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次级债券,没有采取足够审慎态度,并且发行人付费的评级机构经营模式使评级过程存在利益冲突,也影响评级行为的“公正性”。目前标普、穆迪和惠誉等几家国际大型信用评级机构几乎提供了全部重要的评级服务,全球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越来越依赖外部评级报告,从某个方面来说,金融危机发生是评级机构评级误导的结果,众多金融机构出于对国际大型信用评级机构的信赖,大量投资次级债券,结果遭受巨额亏损,其中不乏拥有先进风险管理工具的花旗银行集团、瑞士银行等国际大型金融机构。
㈣ 新资本协议存在缺陷,监管资本未充分反映业务风险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存在的缺陷导致银行金融机构监管资本未充分和敏感地反映银行面临的风险。首先,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框架下,银行金融机构无需对其表外实体风险资产计提相应风险资本,提高其整体资本运用的杠杆率,促使银行金融机构通过表外实体过度承担风险。其次,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允许银行金融机构在内部评级法框架下根据VAR模型来计提风险资本,VAR 模型的特点是强调多元化业务的风险分散作用,两个历史相关度较低的业务,其组合风险资本计提低于两个业务独立风险资本计提之和,但相关度较低业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表现出高度的相关性,由于其风险资本计提存在不足,整体抗风险能力下降。此外,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缺乏对金融衍生产品、表外实体等方面信息披露的硬约束,如缺乏交易账中的衍生产品风险敞口、表外产品的发行人、内部评估方法等信息披露的规定。
二、后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的挑战
㈠ 经济环境依然严峻,信用风险压力大
首先,从国际经济环境来看,世界主要经济体尚未完全走出衰退,世界经济复苏缓慢,2010年我国经济仍面临着严峻的外部环境。其次,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大部分行业生产增速初步企稳回升,多个行业利润尚未出现根本的好转。2008年9月以后,39个工业大类中,有31个行业的利润同比增幅仍然低于的往年的水平。种种情况说明,在国内国际经济环境尚不稳固的大背景下,内外部需求将难有较大改善,同时就业受到的一定冲击以及资本市场下挫引发的负财富效应等对消费增长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在需求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更为困难,效益—下降,各地企业裁员事件频频发生,企业家信心还不稳固,企业违约风险压力增大,从而导致银行信贷资产的信用风险急剧上升。
㈡ 利差缩小,市场风险增加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由于我国目前银行从事股票和商品业务有限,因此其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从利率角度看,近几个月的新增贷款中,很大部分是为了配合国家扩大内需等一系列刺激经济的政策措施而形成的贷款,此类贷款期限较长,利率水平较优惠,从中长期角度看,我国利率有上升趋势,因此,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汇率方面,近年来,经济的持续高增长导致近年来人民币的持续升值,加之在我国政府一系列经济刺激措施以及国内巨大需求市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经济的恢复速度快于世界上的大部分国家,人民币存在进一步升值的可能,这将使得银行新增贷款中投向出口为主企业的贷款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
㈢ 信贷猛增、操作风险隐现
为拉动我国国内需求,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增加政府投资,从而带动银行信贷的高速增长。然而,在信贷高增长的过程中,为获得更多的贷款项目,各银行之间相互竞争,进而给银行信贷带来严重的操作风险。首先,利益驱动导致银行之间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在投资项目一定的情况下,各行为获得贷款项目而主动降低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放松信贷审查等情况就可能普遍存在,由此而给银行信贷带来风险。其次,在短时间内发放规模如此巨大的贷款,银行很难对借款人进行充分的信息调查,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贷款产生损失的概率增大。再者,贷款审批时存在着的人为操作的不确定性,贷款各个环节存在的违反有关风险控制规章制度,包括对贷款授权授信、审查审批、贷款程序等制度的执行不力,都将给银行贷款带来巨大风险。最后,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当前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充足,各行在优质放贷项目一定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的收益率而加大了票据融资规模。尽管近年来票据签发以大企业为主导的基本格局未发生根本改变。但在利差收窄的情况下,如何为规模如此巨大的票据融资资金找到更好的放贷对象,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㈣ 期限错配加剧,流动性风险凸现
流动性比率是体现商业银行短期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指标,它是商业银行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其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口径是期限小于1年的资产和负债。一般来说,一个企业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要基本匹配,以避免短期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但是,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流动负债主要是短期的存款,由于存在大量储户,银行内部总能形成较大的沉淀资金。因此,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流动性比率可以低一点。目前我国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商业银行的最低流动性比率为25%。但根据分析数据显示,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率都体现出较明显的周期变化。进入2009年,各银行的流动性比率逐渐下降,靠近25%的监管红线,体现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不断上升的趋势。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策略
㈠ 完善公司内部制度,促进新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均衡发展
在这次的次贷危机中,虽然中国银行业受到的影响较小,但也反映出整个中国的银行体系在应对国际金融风险、完善内控体系、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等方面仍然比较落后。我国商业银行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委托中的道德风险,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和年度奖励制度。薪酬制度和激励体系应和风险成本相结合,各管理层的报酬应合理递延,报酬的兑现不能仅以账面利润为依据,而应以经营现金流为依据,切实从绩效考核机制上抑制过度的短期逐利行为,促使各管理层在捕捉市场发展商机的同时,保持应有的审慎风险管理态度。
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应健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垂直化和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架构,科学设定整体风险偏好和各业务的风险偏好,确立风险限额管理,特别是新业务的限额管理,根据风险管理要求为分支机构、产品线和业务线配置经济资本, 结合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RAROC 等指标进行绩效考核, 增加风险管理的资源投入,保证风险管理人员与业务经营人员同等地位和薪酬,促进新业务和风险管理的均衡发展。
㈡ 加大内部评级和风险计量建设,增强风险识别与控制
次贷危机的一个重要启示是银行在计量风险时,没有考虑“尾部风险”。压力测试和情景模拟是分析“尾部风险”的有效工具,它弥补了风险计量模型无法对“尾部风险”进行有效计量的缺陷受我国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水平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压力测试运用仍十分初浅,压力测试运用局限于单一突发事件对银行财务和风险状况的影响,对较为复杂的组合业务风险,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之间的相互传递等情形,难以有效衡量和分析。针对金融危机的教训,我国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计量模型建设中,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分析风险参数的估计方法,充分考虑金融工具的多维性风险特征,基于严格的实证分析和历史违约经验,校准到长期平均违约水平,对模型进行定期返回检验(Back-testing),同时结合专家判断、定性判断、压力测试等技术方法,提高模型预测能力和前瞻性,审慎地运用模型的结果,防止低估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业务常通过表外业务体现出来,表外业务不受监管资本约束和贷款规模的限制,商业银行具有将表内风险资产转化为表外资产的动力,存在弱化风险管理的倾向。因此,在创新业务和表外业务上商业银行应制订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根据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和管理能力,确立合理业务限额和杠杆比例,合理度量其表外业务的实质风险,明确表外业务的风险资本约束方法,强化对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
㈢ 培养独立判断风险的能力,将评级机构纳入监管范畴
由于一些评级模型在金融业广泛使用,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模型和评级方式往往具有趋同性,特别是复杂的金融产品的评级,其评级模型由少数金融工程师设计,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高度相关,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我国商业银行要想在市场快速发展中稳健经营,就应增加风险管理基础建设的投入,建立自身的内部风险评估系统和计量工具,培养独立的风险识别和分析专业团队,不断提高内部评级能力,对外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不能盲目依赖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
商业银行等金融行业具有很大的“外部影响效应”,金融危机的发生也说明金融市场不是有效市场,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会给金融市场带来灾难性影响。监管机构应将评级机构纳入到监管范畴内,对评级机构设立专门准入、公司治理、内控、评级方法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监管标准。
㈣ 落实新资本协议全面风险管理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
就美国次债危机看,透明度不足是衍生品风险的来源。在美国次级债的证券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次级房贷大量的信息放在贷款公司和经纪公司的银行里面。他们在细分之后进行证券化,将风险转移给市场,但是信息却没有公开,投资者没有充分的信息只能求助于模型定价, 模型靠评级公司来提供,而模型模拟失败的可能性很大。我国现有的信息披露制度也不足以满足规避类似风险的需要。为了规避我国银行出现类似次级债问题,透明度的增强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
对于后危机时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而言,规范和完善风险管理方式是一个手段,法律和监管要求不能从源头上根治类似借贷危机的发生,更重要的是要突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流程等内控机制的建设,从公司治理、组织结构、管理流程、制度规则、资源保障等方面实质性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促进银行审慎经营,强化风险管理自我更新机制,不断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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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创新 风险管理 策略
一、我国金融创新活动的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的金融市场日益完善,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的金融市场处在一个比较活跃的阶段,其主要特点如下:
(一)理财业务成创新亮点
随着我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理财观念也不再是简单的储蓄,而是朝着受益更加明显的新的理财方转变,目前各个银行相继推出种类繁多的理财项目,彼此之间展开激烈的竞争,再加上外资银行的推波助澜,整个理财行业发展的如火如荼。
(二)金融机构同质化
目前我国存在着几种典型的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基金,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过去这些业务相互之间业务划分相当明确,各负责不同的领域,但是随着金融创新的发展,新产品不断被推出,使原本清楚的界限逐渐模糊,各个机构的业务相互交叉,每个机构的业务都在朝着综合性的方向发展。
(三)努力克服同质化问题
尽管现在金融行业做的风声水起,但是我们不能忽视,我们在深度上和广度上做的还远远不够,各个机构之间常常相互模仿简单复制,导致我们的市场尽管在量上相当充足,但是产品种类相对较少。
二、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管理的关系
金融市场上的大量的不确定因素导致了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对企业的危害将是不可估计的,为了有效的防止风险的发生或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就需要对金融风险进行管理,对可能引起风险的相关因素进行评估和预测,根据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金融创新的发展带来新的金融风险
金融行业风险较高,人们为了获得较大的利润往往需要承受较大的风险,在金融市场上,得失是相对于不同的主题而言的,风险的总量是固定的,一方收益必定会带来另一方的损失,金融创新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将风险转移到了风险的偏好这身上。
(二)风险管理与金融创新相互促进
风险管理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金融创新的蓬勃发展,反过来金融创新的发展又不断带动金融风险的管理朝着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二者相互促进。金融市场越是繁荣发展,它带来的金融风险也就越多越复杂,所以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来确保市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一些金融机构采用推出新产品的方法来逃避监管,而监管也随着金融创新不断的完善发展,此时金融机构会再次推出新的产品来逃避监管。
三、正确认识和评价金融创新带来的风险
(一)金融创新带来的资产证券化加剧了金融风险
证券化是资产的流动性得到提高,促进了金融商品的标准化,与此同时还为投资者预防风险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尽管如此,证券化带来的弊端也不容忽视,以银行为例,良好的资产被证券化,并利用时间差将不良的资产置换出去,但它必须承担对应的信誉风险。
(二)投机市场的存在加大了风险破坏性
尽管金融创新可以一定程度上帮助金融市场规避风险,但是也存在大量的投机行为。投机者可以帮助规避者转移风险,高流动性的衍生产品市场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对金融市场具有一定的破坏性和波动性。因为如果出现投机失败,不仅起不到规避风险的作用,甚至会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环。
(三)金融创新增加了金融业的经营风险
金融创新加剧了金融机构彼此之间的竞争,传统的存贷利差缩小,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市场,金融机构不得不通过从事高风险的业务来盈利,而由此又会导致金融机构的风险增加,信用等级下降。经济全球化使得外资大量流入,使得本国的经营范围内的风险被输出,从而影响到全球的资本市场,使得金融体系变得脆弱。例如美国的次贷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就是如此。
四、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水平推进金融创新的对策
(一)加强金融创新主体内部的自我风险管理
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金融市场,作为金融主体,当金融危机爆发后它们是难以估计其将要产生的影响的。金融危机严重影响金融创新,在开展金融创新时,首先要对金融风险有一个合理的预估,做到将风险意识与金融创新相结合,并且要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合理有序的的防范措施。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产品的创新开发,需要严格遵守市场发展的规律,建立在对市场充分全面的调查的基础上,从而达到促进市场发展的目标。
(二)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背景下,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关起门来发展,我们必须融入到世界经济的大潮中。因此一旦一个国家的经济不能稳定的发展并且对金融风险不能有效防范时,各个有关国家都要在防范、遏制经济、金融风险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比如中国可以与国外政府签订相关合作监管的协议,还可以参与国际监管组织并且参照其标准制定中国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相关规则,从而达到全面有效监管的目的。
(三)在金融创新的路径上设好防火墙
金融创新大致包括金融产品、机构和制度创新三个方面。要防止金融风险向危机的过渡还须做到以优质资产来衍生出新产品,不良资产始终只能作为补充。结合我国国情,不要过分追求复杂的金融技术,集中精力创新出种债权和股权类基础产品,不要好高骛远。
五、结束语
金融业是影响国际发展的重要行业,目前我国已经对金融业进行了不断地创新,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国的金融市场正在朝着更加健康,更有竞争力的方向发展,但金融市场仍然不断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做好风险的规避工作和防范工作是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政府应当予以相当程度的重视,在市场需要的时候做好协调工作,企业滋生也应该加大力度改革,不断增强自己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可以获得一个高速、稳定的发展。只有加强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才能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增加自身的活力,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才能不断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所娜.浅析开放经济条件下的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J].经营管理.2013(30):15.
关键词:德国;金融监管改革;监管合作
文章编号:1003-4625(2010)03-0023-05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较之美国,德国以及整个欧洲国家的资产证券化程度并不高。此次危机对德国等欧洲国家造成巨大影响并非欧洲本土金融问题,而是由于美国次贷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是欧洲主要投资对象之一,包括德国在内的欧洲大型跨国银行集团对美国次投资级别企业的贷款比重很高,因此欧洲在此次危机中蒙受巨大损失。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为了救助日益陷入困境的德国银行业,提升金融市场信心。德国政府在2008年10月颁布了稳定金融市场的一揽子救助计划,其核心是通过一项总额4700亿欧元的金融救援方案,设立一个金融市场稳定基金,其中4000亿欧元用于银行间借贷担保,其余部分用于为银行直接贷款。在采取危机应对措施之后,德国开始反思金融监管漏洞,修正有关监管要求,加强监管力度。
一、危机后德国金融监管改革与发展方向
长期以来,德国一直坚持混业经营模式,全能银行在德国金融体系占据主导地位。银行贷款一直是非金融企业外源融资的最主要途径,股票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居民家庭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自2002年以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一直作为德国最主要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机构,全面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监管。此外,德国央行――德国联邦银行(Bundesbank)和联邦金融监管局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共同负责银行监管职责。对于整个监管体系而言,德国金融监管采取内部监管(即自我监管)与外部监管(即社会监管与联邦银行、联邦金融监管局监管)相结合的模式。此外,德国联邦审计院、社会审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也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定对金融业实行社会监管职能。
具体而言,此次金融危机之后,德国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主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修改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提高金融机构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
德国在加强对金融机构风险监管主要基于危机后由德国、法国、美国等七个发达国家组成的高级监管小组向金融稳定董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对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的总结。该报告通过对多家银行机构的调查而归纳了此次危机中对于公司在公司治理、公司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不足,主要包括:第一,在流动性风险方面,金融机构的运行模式过多依赖具有高杠杆作用的担保金融市场的资金支持,这种模式暴露了对集中头寸流动性风险评估的不切实际性和对在压力条件下从担保市场获得融资的发生意外减少的不可预测性;第二,高层管理者在建立、衡量和维持本机构对于风险的可接受程度水平方面的缺乏;第三,奖励计划与金融机构的控制目标之间存在冲突;第四,技术基础设施的不充分和不完整阻碍了风险识别和衡量;第五,对风险承担者施加影响的制度安排使机构缺乏独立风险管理者和控制人员。
尽管2005年德国全面引入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MaRisk),但是金融危机对金融企业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贯彻金融稳定董事会的有关机构风险管理的有关建议,目前德国由来自金融机构、审计机关、行业协会和监管当局等的专家和代表组成的风险管理小组积极制定有关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的修改计划,2009年联邦金融监管局公布了风险管理最低要求的修改草案开始征询意见。2009年12月31日德国的金融机构将开始执行新的风险管理最低要求。在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的修改中,德国更加重视对于集中风险(Con-centration Risk)的关注程度,特别强调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巴塞尔委员会由于流动性风险的各项建议,以及欧盟关于《资本金要求指令》的修改内容都将纳入考虑中。此外,建立良好的支付体系以及在外部评级基础上信誉评级等内容也是风险管理最低要求的考虑内容。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强调金融机构的风险压力测试要求。要求所有机构在识别风险的基础上必须进行风险压力测试,对于贷款集中风险的压力测试需要给予特别关照。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的修改还包括风险压力测试内容,要求压力测试不仅要有助于金融机构评估在未明确的非正常事件中遭受冲击的可能性,更要成为数量风险模型中补偿赤字的重要手段。银行必须积极管理和监控流动性风险以保证在早期识别流动性短缺带来的风险,必须对针对风险集中而发生损失的情形制定风险管理策略,监管当局提高银行集团范围的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在整个银行集团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策略,而不能简单地在每个分支机构的基础上表明自身具备充分的风险管理能力。
第二,赋予机构监管董事会更多的风险监管权力。新的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强调机构风险管理与监管董事会的互动关系,监管董事会将具有直接从机构内部审计部门获得有关信息的权力,并更好行使监管职能。
第三,明确银行薪酬制度的规定。德国认为此次危机的部分原因来自银行过于强调短期利润的薪酬制度。在新的银行薪酬制度中规定银行的短期利润将不再成为银行高风险部门职员薪酬的主要考虑因素。这些职员的薪酬应当建立在机构单元的利润率和整个集团的利润率的基础上,薪酬体系要避免奖金与所承担的风险不匹配的情况。如果某项业务被证明风险过大,原来发放的奖金将被部分或全部收回。
(二)改革金融市场监管工具,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和监管有效性
除了在上述关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的修改中明确表明要赋予监管当局更多的监管权力,德国财政部在2008年4月提出了加强金融监管的草案,认为金融危机表明现存的金融市场监管工具在金融监管方面的作用是不充分的,因此需要修改《银行法》和《保险法》,改革金融市场监管工具,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在新方案中,联邦金融监管局被赋予了更加充分的监管权限,具体措施包括:
第一,建立灵活资本充足比率要求,形成逆周期性资金缓冲机制。如果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不能得到保证,或者风险承受能力不确定时,联邦金融监管局有权要求其提高自有资金比率;此外,如果金融机构业务组织混乱,且无法提供改善措施的情况下,监管当局可以提高其自有资金比率。通过这样的方式把机构周期性发展的自有资金比率纳入考虑中,预
先建立资金缓冲,以应对经营不善时对资本金的需求。监管当局更加重视流动性风险,对于不能保证流动性充足性的机构,监管当局同样可以提高对其流动性比率要求。
第二,监控金融机构杠杆比率,建立相应的报告机制。对于金融机构的杠杆率,监管当局要求机构每年汇报一次,并在杠杆比率发生改变的时候,立刻汇报监管当局。
第三,干预信贷与利润分配,加强早期预防性监管力度。德国认为此次危机的蔓延暴露出监管当局在问题发生的早期,没有干预金融机构的相关监管措施。因此,德国将赋予监管当局在发现金融机构存在无法执行相关监管要求的威胁时,可以干预其信贷和利润分配行为。此外,在必要时监管当局还具有干预股权工具(equity instruments)支付权力。
第三,干预银行集团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行为,防止歧视性资金撤离。目前德国对《银行法》进行修改,正在考虑在出现金融危机的情形下,金融监管当局有权禁止或者限制银行集团出于歧视出现问题的银行而进行支付转移。
(三)加强金融市场监管力度,强调对投资者和存款者的保护
在2008年9月,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对德国金融市场的冲击,联邦金融监管局首次禁止对11家金融机构股票的卖空行为以及卖出期权等,这项限制措施一直延续到2009年5月31日,在金融危机的非常时期有力地稳定了金融市场,防止相关证券的市场操纵行为,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公平定价。
2009年初,德国内阁提出修改《存款担保和投资人补偿法案》(Deposit Guarantee and Investor Compensation Act,EAEG),主要是关于提高存款保护标准以及缩短偿还期限的规定。对于存款担保上限由过去的最高为2万欧元提高到5万欧元,到2010年12月31日开始,存款担保上限还将提高到10万欧元。此外,存款者将承担10%的损失将被废止,偿还期限缩短到30天。此外,此次修改还试图加强有关补偿资金的早期风险识别和预防损失的监管措施,补偿资金将要接受机构更严格的审计,审计的频率和强度将取决机构所承受的违约风险。
2009年2月,德国内阁还通过了关于债券立法的修改,强调对投资人的保护。主要内容包括,目前监管内容已经包括通过证券机构对顾客投资建议的记录要求来掌握是否存在随意建议的行为。在今后的改革中,如果存在这样的行为,顾客通常具有三年,最长可至10年的追诉时效,这一时效的始点从顾客意识到存在投资建议的随意性开始。
(四)反思现行会计制度缺陷,探索前沿金融工具定价模型
危机的爆发使德国意识到现行会计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已经开始组织金融机构以及审计专家探讨有关金融工具的定价的各种方法,其结论是认为对未来预期扣除后的支付流量基础上的金融工具定价表现出富有信息含量;利用专门的现金价值导向的模型可以调整在危机中表现出的各种影响,例如,增加流动性风险溢价的波动性等。尽管由于危机引起的市场数据的过度反应没有全部纳入金融工具定值中,但是市场定价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各方的一致赞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主观预测无法替代客观市场数据。现金价值导向的模型的另一重要优点是其建立在可以转化为纯市场定值的市场相关数据基础上。2008年12月,德国已经将讨论的有关定价程序提交欧盟。
(五)加强国际监管合作,促成国际监管与国内监管改革的相结合
危机使各国充分认识到大型金融集团的出现扩大了危机的蔓延范围,从而提高了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因此加强国际监管合作成为危机后发达国家金融协调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全球第三大经济强国,德国是欧盟成员国中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也是世界重要国际组织的主要成员,因此必然成为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倡导者,与此同时德国也将国际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与本国监管改革相结合。在欧盟监管改革过程中,虽然德法主张的改革方案获得欧盟理事会的最终通过,但作为非欧元国家的英国,在初期曾强烈反对该方案,其原因在于不愿德法等国家通过欧盟机构过多干预其金融市场及监管。危机后在关于国际监管改革的讨论中,作为主张加强风险防范的主要代表国之一,德国通过金融稳定董事会、G20国以及在欧盟的影响力,不断将本国对于监管理念、会计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上升为国际层面,借以提升其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
1.加强欧盟国家的监管合作,消除泛欧集团的监管套利
随着欧洲一体化的逐渐加深,泛欧银行集团已成为欧元区银行业的主要发展模式,对于跨境银行监管,欧盟国家认为由于没有完全一致的监管方法,各国监管的差异存在明显漏洞。对于这样的跨境监管,欧洲国家监管当局通常与欧洲东道国建立标准支持要求(Standing Request of Assistance)或达成共同监督计划(common Oversight Programm)来实现对跨境分支机构的共同监管,其中前者给予东道国一定比例的监管权,而后者则通过对两国监管措施的协同和对监管职责的合理划分而实现东道国和母国对分支机构实行共同监管2008年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与英国金融服务局(FSA)达成了共同监督计划。根据该协议,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可以根据充分地对在英国资本市场发挥重要作用的德国信贷机构在伦敦的分支机构进行监管,从而消除了这类机构利用两国之间较为有利的监管条例而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目前德国与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欧洲主要国家的共同监督计划的协议正在商谈之中。
2.作为金融稳定论坛主要成员,参与机构风险管理调查报告
危机发生后,在2008年3月和2009年的10月,德国、美国、英国、日本等七国的监管当局共同关于危机的核心――融资与流动性风险问题,以提高金融服务业的风险管理问题的报告,报告对危机中金融机构面临的融资和流动性风险作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并归纳了调查企业对风险管理操作的建议,供金融稳定董事会作进一步的讨论。该报告也是德国对于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监管的主要依据之一。
3.作为G20国集团的主要成员,积极促进国际金融监管改革
在G20国的峰会上,德国作为欧洲国家的重要代言人,一直是金融监管改革的积极支持者,积极主张加强审慎监管、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市场透明度以及促进市场公正性、改革金融机构薪酬制度以及消除顺周期等等方面的监管改革。这些监管改革的主张也可以从其国内加强监管的内容中得以体现。
(六)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力度,酝酿金融监管当局职能的重新分配
欧盟国家在过去的监管安排中仅仅强调微观审慎监管,对于宏观审慎监管的关注较少;危机后欧盟认识到宏观审慎监管不仅要涉及所有金融部门,更要放在整个宏观经济的大背景下加强考虑;不仅每
个成员国应当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在欧盟层面同样需要重视。因此,欧盟在危机后推出的金融监管改革强调了宏观审慎监管在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并单独设立了欧盟系统风险委员会监控和评估整个金融体系中威胁金融稳定的风险。2009年9月的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了《关于赋予欧洲中央银行在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中的特定任务》的提案,正式明确了欧洲中央银行的特殊地位。
在现行金融监管体系中,德国联邦银行在货币政策、支付清算以及流动性的提供等方面具有的特殊作用决定了联邦银行在银行监管以及审慎监管方面的重要作用。具体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有关银行总规则和监管制度制定方面;第二,对银行的日常监管方面;第三,审慎性审计方面;第四,关于审慎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方面。
目前为了响应欧盟对宏观审慎监管的重视以及央行在其中的特殊作用,德国在加强微观审慎监管的力度的同时,开始强调央行在宏观审视监管方面的作用。2009年10月2日,德国央行建议改革金融监管体系,有央行全面负责银行业监管,金融监管局应融入央行的监管中,并尊重央行的独立性。10月8日德国新执政联盟向外界宣布,联盟党和自由已经同意由央行全权负责德国的银行监管,以保护消费者和防止金融危机重演为重点。在监管职能划分上,德国央行将负责机构监管,联邦金融监管局将负责市场监管,由此,联邦金融监管局的权限将被大大削弱。目前这一改革方案尚未最终确定。
二、对德国金融监管改革的评价
(一)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重申以风险防范为主导的监管目标
德国一向非常重视对金融风险的监管。首先,在联邦金融管理的监管目标中,把“确保德国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稳定和完善”作为监管目标的首要位置,也暗含对于风险监管的重视。其次,在银行监管的内容涉及各种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对金融机构的准人要求以及对银行的“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也反映出监管当局对于风险监管的重视。再次,德国银行监管对大银行分支机构实行“并账管理”,德国中央银行和联邦金融监管局在对大银行的监管中,除要求各大银行必须建立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和内部监控体系以防范风险外,还要求各大银行将国内外各分支机构及银行集团的资本、资产及负债进行汇总,从整体上对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抵御风险的能力、债务清偿能力、资产的流动性等进行定期的分析评价,从而加强对银行风险的控制。最后,德国银行监管两大支柱一是资本金要求,二是全面的监管过程,涉及了从许可证制度到银行披露的全部环节,其核心也是对银行风险管理的重视,而对于银行经营业务的限制、投资组合,存款利率上限以及银行分支结构的限制等在监管中并不占主要作用。
在美国为主导的放松管制的潮流影响下,为了加快金融市场发展,确保德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德国在近年来也出台过有关放松监管的法律条例。此次危机后,德国开始反复重申加强风险防范的金融监管理念,推行了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的最低要求、改革金融监管工具、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等措施,使德国金融监管继续以往的重视风险管理的监管模式,并加强监管力度。
(二)继续推进德国与欧盟监管要求趋于一致,促进欧盟监管一体化
自1991年之后的德国对其最重要的监管依据――《银行法》的几次修改都是基于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欧元计划的启动,欧盟层面的金融监管一体化进程也在逐步加强,因此德国开始修改本国金融立法,使其符合欧盟法律的要求。随着欧元的成立、欧盟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而增强,一方面德国通过欧盟的协调机制把本国的金融监管理念和要求上升为欧盟层面的金融监管要求,另一方面欧盟金融监管一体化改革的深入也将欧盟一体化监管要求传达到德国层面,从而使德国的金融监管与欧盟监管要求日趋一致。例如,欧盟《2000年银行指令》要求成员国银行监管当局在向申请人发放银行许可证之前必须审查申请人的经营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资本金最低要求、金融机构的章程、管理人员资格等,而这些监管要求与德国《银行法》对银行的准人要求基本一致。其他诸如银行业务范围、对金融市场透明度的要求等都基本一致。
此次危机之后德国的金融监管改革并非如欧盟那样推出一系列的金融改革措施,而是通过结合本国法规,以贯彻欧盟监管改革的方式来实现对监管体制的完善,例如,《存款担保和投资人补偿法案》的修改是为了响应欧盟2008年10月对《欧盟存款担保计划指令》(EU Deposit Guarantee Schemes Direc-tive)的修改;对金融机构最低风险管理要求的修改也参照了欧盟危机后关于《资本金要求指令》的修改内容;加强欧盟国家的监管合作同样也可以在欧盟监管改革中找到相应内容。因此,就监管而言,危机的来临在很大程度将会加速欧盟的一体化进程。
三、对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启示
(一)加强对机构风险监管,实现市场与监管的平衡
虽然我国重视监管的理念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使中国并不健全的金融体系在亚洲金融危机和本次金融危机中都经受住了历史的考验。但在实际的监管操作中,我国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虽然在金融机构的准人许可、资本充足等方面实行了相应的监管,但是较为忽视对金融机构日常的业务运营、资产质量和财务盈亏状况、薪酬制度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更没有像德国那样系统全面制定金融机构的“最低风险管理要求”的规定。德国重申机构风险管理的主张说明了对金融机构风险监管的重要性,如何在发挥金融创新作用的同时加强对机构有效的风险监管,是我国和其他国家共同需要妥善解决的问题。此外,混业经营目前在我国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边界日趋模糊,如何在对机构市场经营的合规性监管的同时,依照德国加强风险监管,也是我们可以借鉴的方面。
(二)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重视对跨国金融集团的监管
此次金融危机在欧洲的蔓延,与欧洲国家监管者由于利益冲突未能坦诚沟通,共同寻找解决办法,监管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远未能达到最优有着紧密联系。因此,德国在危机后进一步加强了与欧盟国家的监管合作力度,形成了较为紧密的监管合作方式。虽然我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由于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关联度并不十分紧密,此次危机我国在金融业方面几乎没有受到影响,但是全球化经济下的中国金融发展必然最终实现资本项目的对外开放和全面开放的金融业。在日趋紧密的国际金融联系中,如何加强监管合作,消除由于监管差异而造成的监管套利、防范金融关联度加大而增加了系统性风险积累与扩散,仅靠一个监管当局无法实现的。因此,借鉴德国与他国的监管合作行动,充分汲取消除监管漏洞的经验,从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角度重视对跨国金融集团的监管,有助于贯彻我国“走出去”战略和实现我国在对外开放条件下的金融体系安全与稳定。
(三)积极探索监管前沿理论,提升国际地位与影响力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对我国金融监管的新要求进行了一些探讨。首先简要的介绍了金融监管的缺失对此次金融危机所应负起的责任,接着对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监管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
引言
此次发源于美国的国际金融危机无异于一场发生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大地震,给世界经济带来了极其严重的损失。人们在扼腕叹息的同时,也在反思:一向自诩拥有世界最健全市场经济制度的美国为何会发生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时至今日,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那就是金融监管的缺失为此次金融危机埋下了祸根。而美国的监管体系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无疑为我国金融监管再次敲响了警钟。
一、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所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来看,我国金融体系在此次金融危机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一方面是因为我国金融机构在金融创新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全球化程度也相对较低,尚未能够深入地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从而侥幸躲过一劫。另一方面是因为中国人民银行一直很重视金融监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随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快速发展和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在金融监管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将越来越明显。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导致国有资本为市场主导的局面
市场准入监管是金融业监管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确保金融业安全的第一道关口。在我国,一个稳健有序的金融体系应是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国有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但是在我国,不管是开拓相关金融新业务,还是设计新金融机构等,都必须要经由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执政部门担心机构的过度准入会导致无序和失控,从而不断提高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导致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垄断地位不断加强。
(二)退出机制不完善使得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不断积累
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应是准入机制与退出机制并重的市场。目前,我国在金融法规方面日趋完善,并且出台了多不的金融法规,但是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缺陷,尤其是在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上,还缺乏相应的推出机制。所以,当金融风险暴露的时候,金融监管部门职能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关铝来解除金融风险,而在救助和关闭金融机构过程中的个人债权也通常由政府垫付,这种举措不仅加剧了主要债务人的道德风险,还有可能诱发金融机构的盲目扩张,累积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道德风险。
(三)监管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在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上的能力存在明显的不足;在监管制度上的可操作性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并且相应的惩罚措施单一;在存款保险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银行评价制度上还存在着明显的缺位现象,并且监管的透明度相对较低;监管的信息化程度低,监管软件开发不足的现象也非常突出。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的完善
(一)加快建立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脚步
(1)建立正确的合规性监管理念和方法。金融监管部门应转变传统的合规性监管的方法与理念,充分发挥监管的导向作用,积极音带和督促中资银行风险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建设,促使监管与合规产生有效的互动。首先要明确重点,将监管重点转向外部督促和外部评价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状况,引导银行积极的参与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二是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并且及时的向银行提出改建意见,督促银行进行改进。
(2)制定出台“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手册”。相关监管部门要根据中资银行的实际情况,在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导手册》,以进一步明确银行内部的合规责任,以及相关合规部门的地位、作用、职能结构等等,从根本上保证银行合规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完善并实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首先是,完善银行的风险预警机制,以便为商业银行的退出奠定相关基础。银监会应该在借鉴国际银行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完善我国银行的风险评预警体系,要确定问题银行和重点的银行监控对象,并且建立这些问题银行的风险管理档案,以强化对整个银行体系的监管。
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手段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过程中的作用,改变现有的行政强制干预。银监会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市场为基础的处理手段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中的作用,逐步减少政府在这个过程中的直接干预。
(三)完善金融监管方式和多样化监管手段
(1)由合规性监管为主转为合规性监管与风险监管并重。风险监管与风险控制不能适应金融创新发展的要求是引发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风险监管是中国金融体制不断进行市场化和国际化前进的要求,也是实现我国的金融稳定以及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当前中国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此种金融监管转移的过渡,可以从完善金融法规制度,填补法律漏洞,通过行政手段规范金融机构经营着手,并逐步通过市场调节预防,分散或转移风险。
(2)提高银行监管手段技术含量。改变现阶段计算机仅运用在办公自动化和支付清算系统,要加大对监管操作方面运用的投入;重视监管软件在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并加强监管软件开发;加大投入,提高跨地区、跨国境共享监管信息的电子化程度。
三、总结
对金融金球化的发展未来和金融监管创新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们尚不清楚未来的正确方向。但是,只要充分尊重金融发展规律,形成以金融创新为主导的金融监管理念,按照金融创新的发展规律,完善各种对策,就能够有效地促进我国金融体系的健康快速发展,确保我国在这次金融危机中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从而更稳更快的良好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