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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时间:2023-01-17 19:46:12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创建平安*县”活动,县政府把今年作为“交通安全整治年”,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通过抓好源头,健全机制,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客运车辆、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改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遏制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使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总数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县*局履行安全监管的执法主体责任。主要任务是:

1.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和路面监控,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一是对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行为人坚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二是对超速、超员行为按程度分别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状况的检查,严防车辆“带病”运行。

2.治理摩托车非法驾驶,遏制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对不戴头盔和超员现象进行治理,研究降低摩托车办证门槛,提高办牌、办证率。切实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对无牌无证车辆实行集中查扣,分类处置;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要现场查纠,消除违法状态;对摩托车超员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要参照妨碍公务条款,对驾驶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要把摩托车纳入电子监控系统,对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促其遵法守规。

3.加强对农用车非法载客的管理,减少农用车事故发生。认真研究农用车非法载客的规律,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地区、重点车型、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管控。尽快落实农村基层警力,增加执法力量。积极与农机管理部门解决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农用车的管理。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坚决采取扣车、处罚、告诫谈话、具结保证、行拘等严管措施,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含4人)的,暂扣车辆一个月,满期后再进行处理。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并妨碍公务的,除按规定暂扣车辆进行处罚外,对驾驶人要参照治安处罚法妨碍公务条款,坚决予以行拘;对无校车通行证接送学生的客车或严重超员的校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从重处罚。

4.加强对驾校的管理,要进一步会同交通、农机部门,对所有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进行全面清理,取缔不合格的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严把驾驶员的考试关和发证关。凡发生3次以上对不合格驾驶人员发放证件的驾校,一律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发证人员的责任,扣发半年工资,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予以除名。

5.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辆、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汽油、航空煤油、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告示牌等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对非法改装或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车辆,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否则坚决予以没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要依法强制报废。

(二)县交通局落实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和运输秩序的监管职责。主要任务是:

1.做好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建立事故多发路段档案,增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加强桥梁隧道运行状况的监测监控,对危险桥涵及时修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多弯多坡路段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属设计缺陷的,采取截弯取直、降低坡度、建设或加固防撞墙、增设警示标志、标牌和标线、安装减速设施等措施进行彻底改造和整治,严防恶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对全县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整顿,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车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得上路,驾驶员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不得从事驾驶工作。强化客运站场管理,纠正治理安全设施不达标、出站检查不严格、站外停车下人的现象。合理安排客运车辆和运输路线,确保群众的出行。凡多次发生严重超员现象的运输单位,先停产整顿,达到要求时再投入运输。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半年。

3.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驾驶员动态管理制度,凡多次发生驾驶员违规行为的,或多次因驾驶员责任而引发事故的,运输企业停产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公路、*河渡口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和驾驶人员、船员、卸载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情况,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资质证件持有单位、个人,依法取消任职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强制超工作,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三)县农机管理局加强对农村道路和农用车辆的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

1.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登记制度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培训管理,真正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异地发证发牌)。

2.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大检查,坚决取缔农用车无牌无证行驶和违法载人的行为。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彻底扭转县、乡公路上农机车辆行车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3.会同*交警部门尽快完成农用车监管移交工作。进一步明确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管理工作移交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对职能未能理顺的,立即进行移交,5月底前移交到位;已经移交的,农机和*交警部门把警力分配到路段,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县*局要做好综合监管工作。主要任务是: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各乡镇政府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事故按时报告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活动开展期间,凡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各乡镇政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政府做出检查,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并向县政府说明情况;连续发生两起非法载人重大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乡镇主要领导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县政府对其它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凡整治工作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74号令、市政府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充装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对于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的充装人员,要立即从工作岗位上撤下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加强信息和情况的报送。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并就今后防止类此事故再次发生采取措施。每季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上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公路里程长,人流车流量大,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用车数量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我县道路交通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长杨森明任组长、副县长蔡学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车宏伟,县*局、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局、建设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东京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方案于5月底前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是当地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负总责,要亲自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治工作的进展。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使交通安全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建立乡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职责,在乡镇建立乡村道路巡查队,在村级设立安全监管员和协调员,抓好农用车的源头管理。

(四)强化督促检查。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安监局、*局、交通局、农机局等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重点加强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客运车辆及驾驶人、路面秩序、危险路段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的检查督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和各乡镇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交换意见,明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乡镇和单位,要在全县通报,重点督导,督促限期整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于6月20日前书面报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五)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农机、宣传、教育、新闻等单位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及时交通信息,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起到警示作用。各乡镇政府要建立乡村安全宣传网络,做到村村有固定安全宣传标语,人人有安全基本知识。县广电部门每季度要在电视台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对重大以上事故要予以曝光。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政发[20*]27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年5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在全县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创建平安*县”活动,县政府把今年作为“交通安全整治年”,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通过抓好源头,健全机制,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明显加强;客运车辆、摩托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非法拼改装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道路规划,建设,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和整改;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遏制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使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总数有明显下降。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县*局履行安全监管的执法主体责任。主要任务是:

1.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安全管理和路面监控,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一是对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行为人坚决采取行政拘留措施;二是对超速、超员行为按程度分别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车辆的运行状况的检查,严防车辆“带病”运行。

2.治理摩托车非法驾驶,遏制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对不戴头盔和超员现象进行治理,研究降低摩托车办证门槛,提高办牌、办证率。切实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对无牌无证车辆实行集中查扣,分类处置;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要现场查纠,消除违法状态;对摩托车超员3人以上的违法行为,要参照妨碍公务条款,对驾驶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要把摩托车纳入电子监控系统,对违法行为及时曝光,促其遵法守规。

3.加强对农用车非法载客的管理,减少农用车事故发生。认真研究农用车非法载客的规律,制定预防措施,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地区、重点车型、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管控。尽快落实农村基层警力,增加执法力量。积极与农机管理部门解决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等农用车的管理。对农用车违法载人,坚决采取扣车、处罚、告诫谈话、具结保证、行拘等严管措施,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含4人)的,暂扣车辆一个月,满期后再进行处理。对无牌行驶违法载4人以上并妨碍公务的,除按规定暂扣车辆进行处罚外,对驾驶人要参照治安处罚法妨碍公务条款,坚决予以行拘;对无校车通行证接送学生的客车或严重超员的校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从重处罚。

4.加强对驾校的管理,要进一步会同交通、农机部门,对所有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进行全面清理,取缔不合格的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严把驾驶员的考试关和发证关。凡发生3次以上对不合格驾驶人员发放证件的驾校,一律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发证人员的责任,扣发半年工资,情节严重的管理人员予以除名。

5.加强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辆、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汽油、航空煤油、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运输车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告示牌等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对非法改装或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车辆,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否则坚决予以没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危险化学品槽罐车,要依法强制报废。

(二)县交通局落实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和运输秩序的监管职责。主要任务是:

1.做好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工作。建立事故多发路段档案,增加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在特殊气象条件下做好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全面排查,加强桥梁隧道运行状况的监测监控,对危险桥涵及时修固,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多弯多坡路段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属设计缺陷的,采取截弯取直、降低坡度、建设或加固防撞墙、增设警示标志、标牌和标线、安装减速设施等措施进行彻底改造和整治,严防恶通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对全县运输企业进行检查整顿,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单位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车辆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不得上路,驾驶员没有达到培训要求的不得从事驾驶工作。强化客运站场管理,纠正治理安全设施不达标、出站检查不严格、站外停车下人的现象。合理安排客运车辆和运输路线,确保群众的出行。凡多次发生严重超员现象的运输单位,先停产整顿,达到要求时再投入运输。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事故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半年。

3.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驾驶员动态管理制度,凡多次发生驾驶员违规行为的,或多次因驾驶员责任而引发事故的,运输企业停产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公路、*河渡口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和驾驶人员、船员、卸载人员、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情况,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资质证件持有单位、个人,依法取消任职资格。同时,进一步加强制超工作,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

(三)县农机管理局加强对农村道路和农用车辆的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

1.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拖拉机登记制度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严格培训管理,真正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车辆不准办证上牌,严禁违规异地发证发牌)。

2.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认真开展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大检查,坚决取缔农用车无牌无证行驶和违法载人的行为。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不得从事生产作业。彻底扭转县、乡公路上农机车辆行车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3.会同*交警部门尽快完成农用车监管移交工作。进一步明确三轮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管理工作移交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对职能未能理顺的,立即进行移交,5月底前移交到位;已经移交的,农机和*交警部门把警力分配到路段,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四)县*局要做好综合监管工作。主要任务是:

1.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各乡镇政府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的执行情况;定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事故按时报告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2.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活动开展期间,凡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各乡镇政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说明情况;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县政府做出检查,发生5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并向县政府说明情况;连续发生两起非法载人重大事故的,所在乡镇政府和县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乡镇主要领导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县政府对其它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凡整治工作不落实,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302号令、省政府74号令、市政府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充装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对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充装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对于没有取得特种作业资质证书的充装人员,要立即从工作岗位上撤下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加强信息和情况的报送。在重大事故发生后,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上有关部门,并就今后防止类此事故再次发生采取措施。每季度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上报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县公路里程长,人流车流量大,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农用车数量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我县道路交通形势不容乐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扎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紧抓好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县长杨森明任组长、副县长蔡学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车宏伟,县*局、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局、建设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东京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迅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方案于5月底前报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各级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政府一把手是当地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安全负总责,要亲自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整治工作的进展。要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交通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使交通安全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建立乡镇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职责,在乡镇建立乡村道路巡查队,在村级设立安全监管员和协调员,抓好农用车的源头管理。

第2篇

为切实贯彻区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部署,深入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防范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下阶段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贯彻落实区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深化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全力抓好事故预防工作。

二、汲取事故教训,严抓工作落实。

镇政府召开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紧急会议,将这起较大事故进行通报,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这起较大事故暴露出当前事故预防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当前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不利因素及事故规律特点,提出事故预防针对性措施。为有效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镇长刘转博亲自抓,分管领导应洋平具体抓,紧抓措施落实不放松,强化组织动员,保持严管态势。严格贯彻落实XX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进一步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源头管理。

按照“三年专项行动”相关部署,建立危险路段动态排查、通报整改常态机制,确保危险路段隐患治理到位。同时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新排查出的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区道安办,对不能及时完成整治工作的,要上足警示标志,确保隐患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充分发挥“村级劝导员”作用,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全员上岗,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高度重视农交安APP系统的应用工作,要加强农村“五小车辆”的全面排查,将排查台账及时录入到农交安APP系统,提高农交安得活跃度,确保农交安使用率。把预防事故的关口前移到各村,把好安全管理源头关。村级交通劝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每位劝导员每天签到后录入5起(含劝导日志、隐患排查、路检路查、宣传教育)信息,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工作安排,确保“农交安”手机APP活跃度达标。

三、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路面管控工作。

镇道安办联合有关单位并组织村级力量上路,全面开展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活动。针对夏季交通违法规律和事故特点,积极做好应对,加强路面管控,增加隐患路段和交通违法高发时段的交通巡查。强化国道、集镇岔路口和农村地区的交通秩序管控,加大对无牌摩托车、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以及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查处力度,加大超员、货车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工作。镇派出所和XX交警中队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职能,最大限度把人力、物力、装备摆到路面一线,确保路面严管力度不放松,全面加强路面秩序管理,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同时深入企业,对企业内部所属车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3篇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7月12日至8月7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装宣传车深入到乡镇驻地、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通过摆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图板、发放宣传明白纸、现场教育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因交通事故导致家庭破碎、致伤致残的典型案例,使广大群众在心灵上受到震撼,思想上产生共鸣,行动上自觉遵守,努力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县广电局、县安监局配合。

(二)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加强全县中小学校特别是国省道沿线中、小学校和乡镇驻地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交警部门要深入学校讲授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部门要开设交通安全知识课,选择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的交通事故案例,制作宣传展板,在中小学校中巡回展出。各中小学要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实施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配合。

(三)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分级分批对全县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特别是利用车辆年审、驾驶证年审等时机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求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经常检查、保养自己的车辆,不开“带病车”,无证不驾车、酒后不驾车,严禁农用运输车辆人货混装,严禁摩托车超速和违规载人。加强对各驾校驾驶培训质量的监督,提高驾校培训考试质量,严格执行驾驶人考试、年检的规定,坚决杜绝驾驶人考试、年检的舞弊行为。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

二、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道路路况

(一)深化危险路段治理。要组织力量对全县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对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要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把事故多发危险路口路段,作为治理重点,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通局、公路局配合。

(二)完善道路标志标识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省道和县乡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在我县重点路段(省道225线、国道327线、青石路、常林大街、兴大西街、沭牛路)增设红绿灯,在驻城中、小学大门两侧设置减速带及减速慢行的警示标志。在国道与县乡道的平交路口增加警示标志、设置减速带,在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园区内增设红绿灯,拆除部分县乡道路上不符合规定的限高设施。根据我县各类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的现实情况,在城区合理增设停车场及停车泊位。

实施单位:县交警牵头,县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公路局、城管执法局配合。

(三)安装电子监控。县交警大队要把测速仪全部投入到全县各主要道路上,采取抓拍超速违章等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对城区、国道及县乡道路交通基础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科学调整和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

实施单位:县交警大队。

三、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一要全力组织和推动警力上路,强化路面管控,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要针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专门安排县乡公路勤务,定期不定期组织警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路段的整治行动,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

第4篇

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履、执法必严”的理念,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着力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严格源头监管,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大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综合管控效应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於旌方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系统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联系人:,具体负责“百日会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排查整治一批重点运输企业

1、大力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督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营转非”客车清理,严把驾驶人聘用管理关和营运车辆安全状况关。(责任单位:运管所)

2、加强重点运输车辆安全监管

对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校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性能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全面排查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情况,对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国务院“84220”规定。(责任单位:运管所)

3、加强重点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对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准驾车型不符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严格依法处罚并通报企业,督促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对于因企业负责人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客货运车辆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以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罪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责任单位:运管所)

4、加强重点客货运车辆动态监管。深入客货运企业检查三类以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校车是否按规定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人实行24小时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规定不落实的,严肃追究企业管理责任,责令立即整改、停止营运。(责任单位:运管所)

5、开展重点车辆违法清理。每月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车辆进行排查,发现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和交通违法未处理3次以上等情况的,责令运输企业及驾驶人限期清理。(责任单位:运管所)

(二)排查治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6、排查公路安全隐患底数。6月底前,按照《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组织力量集中对所有省道、县乡公路、村村通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公路安全隐患底数,健全隐患基础台账。(责任单位:公路局、农村局)

7、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乡道及以上农村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平面交叉等重点隐患大排查,建立底数台账。报请政府,落实整改资金,逐步开展隐患治理,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农村局)

(三)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及驾驶人交通安全警示和提示教育。每月深入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公司等重点运输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典型案例宣讲、满分学习教育等形式,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提升重点驾驶人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文明交通常识知晓率。(责任单位:运管所)

(四)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9、组织开展整治行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防控中心任务,针对影响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

10、按照市政府的相关部署,以205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联合公安、国土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城市形象有效改观,公路设施有效保护,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责任部门:治超办)

一是重点打击路面超限超载行为。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限超载率10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砂石料、钢材的重型车辆以及无覆盖车辆,同一车辆连续两次以上(含)因严重超限超载、抛洒滴漏被查处的,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严处。对货源单位允许非法改装车辆进、出场(厂)配载货物的,抄告其主管部门依法严处。

二是重点打击非法改装行为。对于路面查处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要依据规定予以处罚和切割。

三是加强重点货源单位源头监管。要加大对货源单位的源头监管,督促源头单位落实岗位责任制,杜绝非法改装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厂)。

四是严厉打击恶意闯卡、遮挡牌照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会战”,是市委、市政府为有效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势头,彻底扭转被动局面而做出的重要部署。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主动谋求与相关部门的配合,狠抓落实。

(二)摸排底数,找准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运输车辆、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事故易发段底数,切实把握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分析和研判,找准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管控措施。

第5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行动,深入开展普通公路“双超”整治和货运源头装载治理,继续建设公路安保工程,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着力解决突出交通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村(社区)的行政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排大隐患,整治违法行为,追究违法责任,使车辆装载及运输等管理更加规范,广大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坚决防止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力争在全县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深化巩固行动考核中进入前三名。

二、工作内容

(一)有序推进普通公路“双超”治理。

按照“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周密部署、平稳推进”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联合协作机制,以货运车辆违法生产、销售和改(拼)装集中整治为切入点,以货物装载源头管理为抓手,以省县干线公路“双超”集中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普通公路各项治超工作落实。

1.完善机制,联合协作。进一步完善集中整治机制,乡交管办积极配合县上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经商科技、安全监管等部门成立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制定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以“把好四个关口、建立一个体系”为目标,严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严把货运车辆生产销售关,严把货运车辆改(拼)装监督关,严把货运车辆检验关,建立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卸载场、流动监测车互联互动、相互补充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2.强化路面管控。一是联合执法,一站式查处。乡交管办配合由安监站、派出所、农服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形成部门联勤联动机制,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实行一站式查处。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逃避绕行较多的路段,充分利用流动检测车等有效手段强化路面管控,加强流动联合稽查和联合执法力度。二是严格标准,依法处罚。

(二)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

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方针,大力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依法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乡交管办要全面完成我乡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将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治意见汇总上报县整治办。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完成省上下达的公路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任务。继续加强道路交通重点危险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规划,进行治理,逐步实现乡道及以上公路(临水临崖高差3米以上的危险路段)安保工程全覆盖。对新建、改建的道路,交通运输、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一律不得交工验收和通车运行。

(三)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以“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为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人民政府主责主抓,乡交管办牵头,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强化保障,落实措施,推进农村交管办建设。一是乡政府专款专用,保障交管办人员基本经费、装备经费、工作经费,扎实推进交管办建设。一是迅速调整完善交管办组成。明确由分管领导兼任交管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任交管办副主任,将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纳入交管办成员,配备三名专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各村聘请1—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纳入乡交管办序列。二是落实办公场所,配备相应装备。乡交管办专用办公室1间,配备电脑、照相机、彩色打印机各1台,停车检查牌2块,反光背心专兼职人员各1件。四是建立完善基础台账。乡交管办要完善本辖区机动车台账、驾驶员台账、道路台账、勤务台账、交通事故台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宣传台账并及时更新,祥实记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2.高度重视,严格责任,促进工作措施落实。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农村道路交通执法、隐患排查与整治、交通设施完善等工作责任。乡交管办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查纠发生在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联合交通、农业、路政、运管、交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要在行政村通往本乡的重点路口、重要路段和重点行政村村口设立劝导点,开展交通劝导工作。乡派出所要进一步推进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履行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执法职责、考核考评等方面内容,督促派出所履职尽责,配合乡交管办,切实加强本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四)整治重点突出问题。

1.交通秩序治理。由派出所牵头,集中攻坚力量,全力开展全乡及主干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严抓、严管、严处”为整治方针,重点打击乱停乱放、酒驾、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由交管办牵头,联合整治办、综治办、司法所对占道经营、以路为市、以街为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集中整治。

2.摩托车专项整治。乡交管办、派出所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纠无牌无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逗硬处罚,形成对摩托车违法行为的严管高压态势,有效预防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根据文游节的特点和交通需求,针对我乡的交通状况,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做好旅游节期间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由乡安办牵头,联合其他相关办公室、大中型企业,结合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和大型活动以及整治工作转段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利用本地主流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乡乡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在本地主流媒体各类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内容和信息。

3.深化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乡政府、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多车单位等要针对重点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党政办利用信息平台,发送各类安全提示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

各村(社区)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和乡上实施意见,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

各村(社区)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开展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

继续巩固深化各项整治工作,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

(四)总结表扬。

乡交管办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建章立制,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同时,召开总结大会,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第6篇

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至2013年9月25日。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五中队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兼任办公室主任。整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策划、部署、动员、协调、督导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单位、各村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发动工作。

1、认真动员部署,切实提高认识。镇党委、政府召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会进行动员部署,提高各相关单位、各村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从严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统一思想、行动,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拓宽宣传渠道,采取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横幅、派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各网格长要利用网格优势,深入网格区域,在广大群众中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此次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3、深入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底数。各村、各相关部门、各网格长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车、客车、公交车、出租车、货运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一建立台账。镇网格办也要建立台账,对各村的客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对在建施工道路及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进行登记,摸清底数,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依据。

各村、各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归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拿出针对性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不属各自职责权限的,要及时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

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各村、各相关单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切实做好路面管控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驾驶员队伍进行集中教育整顿,促使社会各界自觉支持集中整治行动的开展。

交警五中队:加大对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垃圾车)、校车、旅游包车、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管、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闯红灯、闯禁行、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主干道、重点区域、停车场周边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教研中心: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大对校车安全的管理和督导,确保校车安全。

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加大对道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投入,完善道路隔离、防护等交通安全设施。对农村道路、在建施工道路和交通复杂路段进行隐患排查,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党政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

各村、各网格: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进农村、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使“五进”宣传始终贯穿集中整治活动之中。

(三)完善提升阶段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着力研究建立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部署,迅速掀起治理高潮。

第7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文件精神、以及相关领导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开展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现将我乡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派出所、驻村工作队等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制定了《***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公路危险路段,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我乡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全力维护社会交通安全稳定。

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1、召开**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11月17日,我乡组织全乡干部、乡车队人员等召开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印发***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并作相关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安排部署。在此次会议中要求各村、相关车队人员落实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2、宣传引导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成立宣传工作小组,在九个行政村进行集中宣传;乡派出所牵头,对九个行政村辖区内政策宣讲,确保宣讲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宣传次数10次;

3、集中治理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按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村进行车辆台账登记,实行机动车辆动态管理,各村与辖区内驾驶员签订驾驶安全责任书。截至目前,各村已累计完成机动车辆登记86辆、摩托车582辆,轿车37辆,对我乡范围内所有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抽调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行动小组,采取集中整治方式和一对一整治的方式,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宣传引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派出所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加强路面现场执法监管,依法查处非法运输行为。

4、按照本乡实际情况,目前整治工作中不存在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的货车载人、摩托车超员较为严重,一旦交通事故发生,将会出现群死群伤。因此要求村两委严格办酒席打招呼制,加强对节日节气的管控。

四、取得的成效

1、营造了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开展专项整治一个月后,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严管严治的氛围,改变了过去摩托车超员、货车载人的现象,严厉打击了违章违法行为。

2、提高了驾驶员驾驶安全意识。

通过4月17日召开全乡机动车辆驾驶员及车主专项会议,增强和提高了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安全意识,使全乡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违章超员等违规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确保了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3、加强了乡公路的管理。

加强我乡9个行政村公路。由于农村未开通客运公交,老百姓出行极为不便,致使摩托车超载、货车载人现象较为普遍,存在较大的交通运输安全隐患,给我乡在农村交通监管带来较大困难和压力。在整治过程中,以村两委进行监管、派出所查处的办法进行,取得了明显成效,扭转了超载、人货混装的局面。

4、强化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管控。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加强了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检查,以村两委进行监管排查、挂片领导督查、驻村干部巡查,做到分段落实责任。经排查整治,我乡农村道路安全未存在较大隐患,截至目前,未接到隐患上报。

五、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存在的问题

1、各村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2、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全面;

3、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到位;

六、下部工作打算

1、继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2、继续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好下一步道路运输工作;

3、加大交通运输安全宣传,各村要宣传到自然村、到户、到人;

第8篇

为贯彻落实县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客运车辆停运服务安全保障和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有效预防国庆、中秋两节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目标要求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国庆、中秋两节道路交通安全。

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整治办牵头组织安办、松城派出所,组成国庆、中秋两节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社区、村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整治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2、实施隐患排查。各社区、村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道路险段具体情况,停车站(点)规模设施,以及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帐,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及时汇总到街道整治办。

3、深入宣传动员。结合隐患排查工作,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两节”期间交通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大力宣传“两车”危险性、危害性,劝导群众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劝阻非法营运车辆者不要从事营运,确保交通安全。

4、实施定岗值守。根据排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地段和部位,实行定人轮流。对非法载客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含地老鼠)和拚改车,严禁上路载客,并实施监管及时拆解,严厉打击。

5、建立应急机制。松城派出所、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综治办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安排进行演练。

任务安排

1、9月27日到9月30日,各社区、村组织对本辖区的内的旅游点、风景点、寺庙、公共场停车站(点)等交通的的场所开展全方位排查,并将排查情况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2、9月30日前,各办站所、社区、村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整治工作小组、定岗值守人员安排名单报街道整治办备案。

3、“两节”期间,街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在岗带班,整治办全天候在岗到位,随时处理各种情况。民警和巡防队员24小时值班,保持高度警惕,保证能够及时出警、出队。松城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专项医疗药品,调配医务人员坚守岗位,以防紧急事件发生。

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办站所、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第9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由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重点整治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国、省、县道主干线路和主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组织排查摸底。6月8日前,以大队为单位,对本县(市、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中“重点单位和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路线、目的地等情况,要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进货和销货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以达到百分百的办证率。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情况,对已达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运输车辆及时核发整改通知,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月15日前,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验。7月1日前,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全面展开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深入排查禁运线路。对辖区内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重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线路,不得审批运输剧毒化学品。对辖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及区域,要向社会公告,及时设置明显标志。

(五)严管剧运输车辆。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有的档案资料中运输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制度,重点要检查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车辆年检、安装行驶记录仪、喷涂文字、粘贴反光带、配置防护设备、悬挂标志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通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重点车辆,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托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奥运会期间,要加大对到北京和往来有奥运赛事城市的长途运输车辆的重点检查,严防非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奥运赛事举办城市。

(七)加强重点车辆抽查。强化对悬挂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

(八)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将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单位,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驾驶人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安监、交通等部门,建议采取暂时取消其从业资格、暂停上路运输等措施,提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支队将定期公布全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尽可能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期间,每月10日、20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用警力和装备,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医疗、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整治信息、违法车辆信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各县(市、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修订好后,应于6月1日报支队秩序科。

(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发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效。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短信平台号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和有关企业,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10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强化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特制定本方案并印发给你们: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百日会战,持续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实现交通事故指数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10日,集中全镇力量开展为期三个多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和责任落实机制;全面排查渣土车、摩托车、校车、客货运车辆、非法载客车辆、农用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严厉打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非法载人行为;全面排查县道和村级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及危险路段,深入推进道路安全提升工程;强化道路交通监管执法,增派警力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牌无证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强化车辆安全整治

1.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全面排查非法载人、非法改装、已报废、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重点车辆,全面取缔非法载人载客交通工具,集中强制切割、销毁报废和非法拼组装车辆。

2.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对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废、注销情况进行清查,落实逐一告知制度,对逾期未检验、报废、注销的客货运车辆及时通报镇道安办,由镇道安办通过村(居)委会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相关手续,并及时通报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门,确保将所有机动车辆纳入正常管理。

3.镇道安办牵头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教育劝导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发生恶性校车交通事故。

(三)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1.道安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继续深化“点对点”精细化管理服务,完善重点车辆“点对点”工作规范,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监管教育。持续开展客运安全隐患“四个一批”整治,对交通安全违法多、死亡事故多、隐患大的企业、路段,公安、交警、安办等部门负责限期组织整治并定期予以公布。

2.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今年12月底前,交通部门调整完成客运企业客车发车时间,严禁长途班线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在城区内通行,做好标语、标志设置和客运车辆司机夜间落地休息提示的服务工作。严格落实驾驶时间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公安部门做好夜间客运车辆至停车休息点或临近客运站落地休息的调控引导工作,加强客运车辆夜间停车休息点的治安和消防管理工作。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1.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在辖区道路的重要道口、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增派警力上路执勤,加大路面巡查密度,落实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统一行动。加强交通安全执法巡逻管控,加大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严禁三轮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等车辆非法载人。

2.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组织开展客货运车辆、危货车辆、校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长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长春镇道安办,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综合整治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11篇

为了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推进“诚信立市、工业强市、依法治市”,构建平安的自治州首府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以下简称“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畅通、便捷、规范为原则,按照现代化城市的标准,突出重点,“人管、物管、技管”三策并举,强化车辆行驶和停靠秩序管理,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务实、高效、常态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交通秩序百日整治”要实现以下5项目标:

(一)路面车辆行驶畅通有序;

(二)车辆营运市场合法规范;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便捷高效;

(四)农用车和非机动车管理科学务实;

(五)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成立延吉市“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工商局局长

××*市公安局政委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市农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农机局局长

××*吉铁分局延吉车务段段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及宣传报道和综合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成立4个专项整治工作组。

(一)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组

组长:××*市公安局政委

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警大队教导员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农业管理局副局长、市农机局局长

(二)营运市场整治组

组长:××*市交通局局长

成员:××*市交通局副局长、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所所长

××*市公安局出租车派出所所长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

组长:××*市建设局局长

成员:××*市建设局副局长

××*市交通局副局长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延吉火车站派出所所长

(四)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治安整治组

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市公安交警大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所长

设立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咨询团,成员包括:××*××××等。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06年5月18日—2006年5月23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进行调研,听取咨询团成员意见,确定整治和建设重点。

(二)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5月24日—2006年5月31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专项整治组意见,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各专项整治组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层层动员并签订责任书,利用各新闻媒体大力营造舆论氛围。

(三)整治和建设阶段(2006年6月1日—2006年8月10日)

按照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投入工作,边整边改,对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加大处罚力度,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治安进行治理。办公室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并编发《“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快讯》通报情况。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8月11日—2006年8月18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整治工作组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今后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编制延吉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提出构想。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重点

各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对交通秩序进行严格管理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路面交通秩序问题

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组组织警力维护车辆行驶及停靠秩序,整治的重点车辆是:市内小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整治的重点区域是:西市场周边、火车站站前广场、人民路、光明街、蔬菜批发市场大门前、水上市场早市、小营市场、铁南和北大夜市。整治的重点问题包括:车辆超员、超载、超速,不按规定停靠、城区鸣笛以及占道经营和教练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

(二)营运市场秩序问题

营运市场整治组组织人力整顿车辆营运市场秩序。重点是出租汽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异地营运以及货运汽车外挂牌照等问题。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组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建设,确定各类停车场、站主体功能,使其分布合理、方便乘客,做到车辆、乘客及行人合理有序流动;清理城区道边水果摊、雨搭等违章建筑和各类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摆摊;清理全市已修建的地下停车场改变用途挪作它用的各类建筑、经营单位;强化城区交通封闭、半封闭道路施工申报机制。重点是:完善人民路西市场停车场和火车站站前广场停车场建设,调整部分路段的停车泊位,在西市场周边设立单行线,增设电子监控、抓拍设施。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市交通秩序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对于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品位,创新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和作用,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市综治委的部署上来。各整治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各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少数干部在思想认识和执法管理方面存在的不敢管、不愿管,责任心不强等突出问题,统一执法思想,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大胆管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杜绝“说情风”的干扰。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结合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和《湖南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标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

从严整治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从严管控重点车辆的行车秩序,进一步强化对客运、公交、出租、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镇政府牵头组织临水临崖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和“马路市场”的排查治理,针对公路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问题,参照国家标准跟踪整改到位。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活动,在全镇开展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牌、停车场及道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场)居委会要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畅通工程”考核体系,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与农村客运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客运和公交网络。严禁辖区内出现占用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晒谷打场、堆放建筑物料及其它物品、在公路上设置障碍物等有关交通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保障,初步建立覆盖全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前)。

各村(场)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发送宣传单、悬挂横(条)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境内县道、乡道周边村(场)区域和农村通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场)居委会、相关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确保排查结果全面到位。排查情况于4月20日报镇安全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针对全镇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和问题开展路面秩序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落实整治责任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镇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各村(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搞好这次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部署。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临水临崖路段摸底调查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场)居委会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通行秩序状况,确定重点路段,自行开展集中整治。

(三)扎实开展排查治理。

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