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 17:26:30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工作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纳税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从世界范围看,公共管理理论在过去一百多年的时间里经历了许多重大变化: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行政、新公共管理直到近年来兴起的新公共服务。在各种思潮中,对公共部门的管理实践影响最大的当属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从西方兴起的新公共管理运动。
“新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以管理,业绩评估和效率为标准,在公共部门中广泛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并引入竞争机制,把公民当作顾客,以顾客为主要导向,同时加强调整政府职能,优化和有效利用管理人员的风险的意识,使他们拥有合理充分的权力,适应激烈变化的外部环境,创造良好的管理绩效并强调对资源利用的节约性的理论。主张运用市场机制和借鉴私人部门的管理经验来提升政府绩效,具有明显的市场导向、结果导向和客户导向特征。在政府与公众的关系方面,把“视管理为服务,视公众为客户”作为公共管理理念,将“客户”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标准。
从税务机构的实践来看,以新公共管理运动为主导的公共管理改革潮流对其产生的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把纳税人当成从属地位的“被管理者”转变到视他们为平等的“客户”,在管理理念上从以税务部门为中心转变到以纳税人为中心;把纳税人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税务管理绩效的标准,在管理方式上从注重执法转变到注重服务。
在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务工作实践中,广大税务工作者进行了许多制度化建设,做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一)办税公开工作机制建设
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加强管理,强化制约,主动、及时地公开涉税事项的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工作内容。税务机关将收集12366服务热线及网站上纳税人咨询或反映的税收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并进行研究和分析,定期向社会公开。
(二)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内容与标准,健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评定纳税信用等级,提高评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纳税信用等级资料库,共享信用资源。根据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信用等级,开展个性化服务。总结、交流和推广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办税服务厅建设
统一办税服务厅标识,加强办税服务厅服务行为规范和服务设施规范,落实和完善涉税事项首问责任、全程服务、限时办结等制度,并规范窗口设置和服务流程,优化申报方式,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采取有效措施,延长申报纳税时间、改进申报方式等,防止排队拥挤现象的发生。
(四)资源整合建设
整合12366系统、网站、短信台的网络资源,使12366纳税服务系统、税务网站、短信台的数据资源能够共享,提升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建立和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共同应用的税收法规库及纳税咨询问题库,加强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纳税服务数据的统计、分析、维护和管理,强化咨询辅导。
二、纳税服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以纳税人为中心,税务部门在自身的建设和服务的提升上,可以说向前进了一大步。然而,对服务质量提升至关重要的服务评价体系的建设却一直比较滞后。就现有的情况看,多数是推广使用的纳税服务评价器,每台评价器上都设有“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的相应按钮。纳税人在办理完相关涉税业务后,可按照语音提示,对窗口人员的服务当场进行评价,各单位每月将据此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这一评价体系看似完备,但对于税务工作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流而言,却很难称得上是有效性沟通。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是一套以建立和睦人际关系为核心的理论。交往主体凭借共同的背景知识和语言媒介,遵循共同的语言交往规则,在理想的言谈情景中为达到相互理解、共享知识、彼此信任、两相符合的主体间相互依存进行交往行为,以此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从而建立和睦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进步。他主张人们以真诚的“对话”来解决社会矛盾、社会争端和冲突,以“对话”的方式来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让人们在“相互理解”基础上“达成共识,取得一致”,构建社会的和谐。
在交往行为理论中,哈贝马斯以“沟通”和“沟通行为”对沟通的有效性进行了说明。他认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或者满足自己的需求,人们会与别人进行沟通和协调,但这并不能说成是“沟通行为”。一个社会行为是否属于“沟通行为”,主要取决于行为者所用的协调方法。如其所用的方法是在没有内外制约之下达至相互理解的沟通,并由此而协调资源的运用,这便是属于“沟通行为”。
在纳税服务当中,服务无疑就是税务工作人员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他们之间达至相互理解的“沟通行为”应当以纳税人的满意作为必要条件。因此,沟通的有效性是服务有效性达成的基础。
由纳税人对服务做出评价和建议,税务部门根据相应的评价和建议做出适当的改进,改进的结果与措施应由纳税人再次做出评价。
三、纳税服务工作改进建议
评价体系主要由外部评价、内部评价和第三方(专家)评价共同组成。外部评价是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绩效的评价,其信息主要是通过对纳税人及社会各界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座谈等方式获得;内部评价就是税务机关自身开展的评价,其评价信息的获得来自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内部资料记录等,主要是内部工作流程中的时限、质量、投诉、赞扬等记录信息;第三方评价是通过委托独立于征纳之外的专业评价机构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评价。多方评价可以保证考核评价更具有客观性和全面性。
【关键词】会计 企业 税务问题 分析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人员开始关注企业税务策划,在企业日常会计工作中,同样会存在很多常见税务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处理,其实就是合理筹划企业税务工作,一方面可对企业资源进行优化,另一方面还能有效降低企业日常税负成本,有助于企业应对税务稽查能力的提高,避免税务风险的发生。
一、企业会计中所存在的常见税务问题
(一)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与综合能力低
就现阶段实际情况而言,一些企业会计人员素质与综合能力低下,不能扎实而全面地掌握会计与税务专业知识,已有专业税务知识过于老套、僵化,无法与不断发展的时代潮流相适应,因此,很容易给企业造成不必要损失[1]。此外,一些企业会计财务工作人员存在非常低的职业道德水平,具有不爱岗敬业的表现,而且不能细心、认真工作,缺乏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和敏锐的职业判断能力等等,这些因素都会对解决企业会计工作中常见税务问题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完善的税务会计制度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不够完善的企业税务会计机制。首先,未形成一套较为完整而有效的企业税务会计理论,对日常会计工作中常见税务问题解决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因为我国相关税务配套制度及税收立法机制比较有限,而且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并未构建一套相对完善的会计税务管理体系,对企业开展税务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此外,企业税务会计规范核算文本的缺乏,并未对规范统一的应缴税费科目进行设置,在这种情况下,就导致企业在应缴税款时出现手忙脚乱的现象,使得会计税务工作无章可循,有的甚至出现税务少缴或者重复缴纳现象。
(三)不到位的税收策划工作
在日常求得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企业必须缴纳一些税款,因此,这就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合理策划企业日常税收工作,然而,实际上多数企业相关策划工作都没有做到位,这种情况下就会经常发生分期付款客户在为对全部货款予以收回时,就将正规发票发出,这就直接造成企业并未及时收回实际财务中的销售款项,但是还要进行相关税款缴纳的情况,甚至有时企业所要缴纳的相关税额非常高,因此会对企业顺利开展税务工作以及企业经济效益造成直接性影响[2]。
(四)涉税风险问题
所谓涉税风险,其实就是由于税收企业会出现损害自身利益的风险可能。现阶段,很多企业不能准确而彻底地理解税收政策,或者在具体缴税时产生一定偏差,导致涉税风险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税务部门在对其检查时,就会出现问题而被处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企业罚款、税收滞纳金等额外支出。
(五)税务稽查不合格
监督企业日常税务工作的机关被称为税务机关,因此税务机关一定要定期税务稽查企业税务工作。然而,在实际税务工作中,一些企业往往会出现很多漏洞与问题,对税务部门相关稽查无法顺利通过。
二、解决企业会计中税务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与自身素质
企业必须通过岗位责任制来对其会计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保证能够对关键工作岗位进行每年定期轮岗,确保资质相同的企业会计工作人员能够轮换上岗,同时倡导企业会计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到互相监督与帮助,以此达到共勉的目的。企业还可通过岗位绩效机制,将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工作业绩与晋升等有效结合[3]。对于具有突出工作表现的优秀会计工作人员,一定要及时给予精神或者物质方面的奖励。同时严格处罚那些工作懈怠而且不积极的企业会计工作人员,警示其他会计人员对自己进行严格要求。
(二)税收筹划方面
在制作税收策划时,企业可积极采用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的税收形式,通过各种方式节税、避税,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比如,企业可对自身资金支出情况进行密切关注,加强销售与采购管理力度,规范科学筹划,保证定期增值税款趋于平衡状态,对由于周转财务资金所带来的压力进行有效缓解,确保更多企业宝贵资金能够被用于日常比较重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使企业资金利用率得以提高,争取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对税收征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立法部门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联合,依照我国会计与税收机制,与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结合,对税收征管机制进行积极完善。细化与准确定位税务人纳税义务、权力与税收立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税法体系,确保企业税务工作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及规范征管。还需构建税务监督机制,对相关税务核算指标予以确定,确保征管、税法与企业会计税务核算具有高度一致性。
(四)进一步防范涉税风险
企业为有效降低企业涉税风险,必须保证日常税务账目准确、清楚,而且入账必须有凭证。企业还必须每月自觉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保证能够足额、及时缴纳税款。而且企业也可通过努力,保证在税务机关自己纳税信用等级的提高,多享有相关纳税机关的奖励政策,保证企业涉税风险能够最大限度降低,最终使企业经济效益得以提高[4]。
(五)积极应对税务稽查
税务机关监督与检查企业具体纳税情况就被称为税务稽查。为对税务机关监督与检查进行妥善应对,企业一定要做好自查工作,定期自查企业会计人员,检查企业发票领购、税务登记及保存与使用情况,检查申报纳税与缴税情况。
三、结语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会计中常见税务问题非常重要,对各种税务问题进行妥善解决,合理安排企业相关税务工作,做到科学节税与避税,能够保证企业税负成本有效降低,使企业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而且也不会损害国家利益。
参考文献
[1]王宝田,李慧.企业股权收购会计核算与纳税调整——对企业股权收购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的思考[J].财会通讯,2011(10):1748-1749.
[2]李奎东.企业租赁经营会计、税务处理探讨[J].改革与开放,2010(14):120-121.
一、山东省莘县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情况
一是服务观念不断转变,纳税服务逐渐步入规范化轨道。建立税收征收、管理、检查、税收法律救济等方面的服务规范,完善办税辅导制度、纳税咨询制度、办税公开制度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设置纳税服务工作岗位,将纳税服务工作列入考核内容,逐步健全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服务手段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平台得到夯实和拓展。设置纳税人自助服务区,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服务项目;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建设,着手开发具有网上税务登记、申报缴税、文书申请、涉税信息查询、远程抄报税、涉税软件和业务表单下载等功能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做好程序,统一制作并向纳税人发放1000册办税指南。
三是服务层次不断提升,纳税人负担进一步减轻。先后3次清理涉税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共简并27项涉税事项和19个办税环节,减少纳税人报送税务机关受理或处理的事项31个。在办税服务厅推行了全天候服务和全职能窗口服务,缓解了纳税人办税排队拥挤现象。
二、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期盼
(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有“五个希望”。一是希望缴纳明白税。有的税收政策规定不够明确、具体,有的政策宣传辅导不够及时;征纳双方对某些政策规定理解有分歧时,税务机关不能及时给予权威解释;税务机关内部不同部门对某些政策宣传解释及执行口径不统一,导致纳税人无所适从。二是希望缴纳公平税。在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上不能一视同仁,存在熟人和生人不一样、大户和小户不一样、企业和个体不一样的现象,个别税务人员甚至收关系税、人情税,希望能够享受公平待遇。三是希望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办税程序过于繁琐,资料报送要求过多;税控装置及涉税软件购置、维护收费过高。四是希望满足个性需求。纳税服务工作重形式轻内容,服务方式一刀切,缺乏分类服务和分类辅导措施,建议税务机关能够针对纳税人个性化需求有的放矢地提供服务。五是希望加强征纳沟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缺乏互动,对纳税人的需求了解不够,纳税服务不能突出重点,希望加强征纳交流,多听取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增强税收政策、征管制度、服务措施的可行性。
(二)基层税务机关期盼尽快实现“五个整合”。一是尽快整合职责,建立专门机构。纳税服务涉及征收、管理、稽查和税收法制等各个环节,分散于税务机关内部各个职能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税控机供应商等市场主体。服务职责交叉必然导致工作难以协调、效率低下。整合纳税服务职责,成立纳税服务专门机构、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工作组织体系成为当务之急。二是尽快整合标准,提升法律层次。目前,关于纳税服务的法律规定主要是税收征管法的部分条文,但过于原则,而总局制定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立法层次不高,法律效率不强。建议提高纳税服务规范的法律层次,制定关于纳税服务和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单项法律、法规,使纳税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尽快整合资源,拓展服务手段。进一步优化各项征管应用系统,加大网上办税厅的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系统的稳定性;统筹规划,推广应用短信平台、自助报税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税务网站、12366等服务资源。四是尽快整合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简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管理员平台,充实基层力量;加强国地税协作,全面推行联合办证、联合定税、联合评估、联合稽查。五是尽快整合机制,保障服务质量。建立统一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信息反馈、服务监督、质量评估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保障纳税服务工作有序运行。
三、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的思考
(一)以纳税人为中心,转变纳税服务理念
1.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对等意识。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纳税主体地位,充分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管理与服务的对等性,将纳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牢固树立服务是责任、服务是义务、服务是宗旨的理念,最大限度提高征纳双方的互信度。
2.树立公正执法就是对纳税人最佳服务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全面准确理解税收执法的内涵,改变以往仅注重对纳税人防范、检查和惩罚的观念,通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着力创造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不断改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3.树立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便民意识。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凡事从广大纳税人的共同利益出发,从纳税人的正当需求着想,从纳税人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充分尊重纳税人的权益,切实解决纳税人办税过程中的困难,提供纳税人真正需要的纳税服务。
4.树立高效快捷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效能意识。在不影响内部制约和职能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压缩审批环节和时限,精简纳税人报送的涉税资料,避免纳税人同一数据的重复报送。同时,加快开发能够节约纳税人成本的现代办税服务产品,千方百计提升纳税人办税的快捷度。
(二)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规范纳税服务内容
1.突出准确、快捷,提供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建立税收业务辅导机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纳税人开展分类辅导,对新办企业、改制企业、政策变化较大的企业及时下户辅导。建立政策咨询服务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咨询台,提供电话自动查询系统,完善税务网站,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开放式的政策服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完整、准确地掌握税法信息。
2.突出透明、简便,提供程序。坚持效率优先,再造业务流程,尽可能减少工作环节,做到各项审批流转体内循环,再由统一的接口传递给纳税人。适当降低对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报送、传递和保存的要求,有电子数据的则取消纸质资料,能够由税务机关内部查询统计的数据不要求纳税人提供。继续整合办税服务厅功能,以流程图、导税员引导、语音提醒等形式详细规定各岗位、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处理时限、信息传递以及考核办法等,努力提高各岗位、各流程结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突出援助、监管,提供权益。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利用各种途径将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件、执法责任、处罚结果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与评价。完善司法救济,建立回访机制,在新的经济税收政策出台、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以及重大事项发生后,及时走访纳税人,传递税收政策信息和国家宏观政策信号,主动开展税收援助。
4.突出互动、差异,提供个性化服务。建立纳税人需求分析机制,以税收沙龙、纳税人学校、调查问卷、走访问计等为平台和载体,形成固定的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反馈情况的渠道,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变化。在强化原有服务举措的基础上,针对纳税大户、用票大户、残疾纳税人、老年纳税人等不同群体,推行相应的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实现征纳双方良性互动。
(三)以利于纳税人获取服务为目标,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1.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增强实体服务功能。在办税服务厅现有硬件基础上,实现全国统一布局、统一格调、统一配置,形成品牌效应;加强软件建设,扩展服务功能,使每个窗口都成为全职能窗口。坚持服务产品创新,巩固一站式、一窗式、一城通、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产品,制定全国统一的服务标准,如明确限时服务项目及限时标准,规定预约服务对象及范围等。
2.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加纳税服务科技含量。一是整合应用系统登录界面和数据,实现系统一次登录、多项操作,数据一次录入、实时共享,并实现所有工作情况的统一界面展示和所有工作实绩的自动监控考核,为开展决策和管理提供方便。二是对现有业务系统模块功能进行优化,解决申报期内部分应用系统运行速度较慢、纳税人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满足基层实际工作需要。三是将政策执行与系统升级同步,避免系统升级滞后于政策变化给基层税务机关具体操作、纳税人办税带来的麻烦。四是改进网上办税系统,注重拓展电子互动、网站咨询、电子缴税、电话服务、申诉表达等功能,建设以服务为主、监管为辅的统一电子纳税服务平台。同时,加强税务网站建设,使网站成为纳税人的首选服务方式。
3.实施过程控制,增强纳税服务自我完善能力。税务机关内部征收、管理、稽查以及法律救济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纳税人的需求,应主动进行分析并传递给纳税服务机构,由纳税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调研,及时修订改善相关制度规定。积极推动纳税服务应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从工作内容、服务环境、心理状态、行政程序等方面为征税人减负,使税收管理员和稽查人员有精力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责,在下户管理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税收宣传、政策救济等主动型服务。
4.充实服务类型,增强纳税服务的社会多元化。充分发挥社会机构在纳税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与教育机构、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大公司、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联合提供税收援助服务,如与教育机构及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发动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开展税法援助服务,与相关机构联合建立包括纳税信用在内的社会信用数据库等,逐步构建和完善税务机关执法服务、税务中介机构有偿服务、社会化组织援助服务相结合的多元化、社会化纳税服务体系。
(四)以规范服务行为为原则,完善纳税服务体系
1.建立高效的纳税服务组织体系。在省级局成立纳税服务处,市级局和县级局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纳税服务科(股)或设立纳税服务中心。同时,按照扁平化、专业化要求,优化纳税服务职能配置,科学划分纳税服务机构与征收、管理、稽查、税政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纳税服务的工作合力。
2.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评估体系。在明确服务事项、制定服务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第三方评价和社会评价,建立纳税服务质量指标体系,并将纳税服务作为征管工作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升考核比重,促进纳税服务工作的常态化。
2012年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和业务水平。我首先在职业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既要维护害国家的利益,又要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
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以“征好每一分税、待好每一个人”作为我工作的目标。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学习马宁主义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要用政治思想学习来推动征收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能力,使之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再次要实认真地开展好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纳税人征收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全体同事的配合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些成绩,但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愿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在工作上勇于奋进,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摘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税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时展的要求。本文首先介绍我国纳税服务发展过程及现状,并针对当前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建议。
关键词:税收;制度建设;对策研究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为纳税人提供的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纳税服务是税收本质属性的体现,也是税务机关职责的体现。国家利用从纳税人手中征得的税收来给纳税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样我们可以把国家看做公共产品的供应商,而纳税人便是国家的顾客。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也就成了国家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
一、纳税服务在我国的发展与完善
1993年召开的全国税制改革会议是我国纳税服务开始的标志,“纳税服务”的概念在本次会议中被提出。1997年国务院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我国新的征管模式确定为“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方式。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对纳税服务的概念进行了规范,2008年8月纳税服务被处升为纳税服务司。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正式印发了《“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重新规划了纳税服务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到2015年末,基本形成以理论科学化、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保障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指明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我国纳税服务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做了许多工作来加强完善纳税服务,并取得了较大成效,尤其是利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法律法规服务;公开机关办税制度,推行阳光办税工程;建立了办税服务厅,给纳税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还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使得纳税人可利用电话进行办税;另外部分地区还建立了“网上办税服务中心”;现在金税工程三期也在大力建设中。税务部门在探索和建立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同国际上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在纳税服务的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差距,如服务观念、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考核体系等。
三、我国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得不到保障
纳税人是税收管理活动中的纳税主体,在税收的征纳关系中纳税人不像征税人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是天然的弱势群体。虽然今年来国家和税务机关在保障纳税人权利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服务人员不顾及纳税人的尊严,轻服务、重执法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很多服务还停留在在低层次上,纳税服务人员没有很好的完成执行者到服务者的角色转变。
(二)纳税服务观念不正确
当前我国的纳税服务观念没有发生深刻的转变。一是片面强化服务的硬件环境的建设,认为建立了高标准的纳税服务大厅,配备高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就是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二是片面强调服务的表层优化,许多税务机关将规范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等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最终目标,把纳税服务停留在了表象。
(三)纳税服务质量不高
我国纳税服务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统一的服务形式和标准,纳税服务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各地纳税服务形式良荞不齐、多种多样;二是信息化水平亟待提高,虽然配备了计算机设备,倒是没有充分利用网络搭建信息交换平台,而且网上办税服务中心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信息更新滞后;三是服务人员业务素养不高,水平良莠不齐,缺乏专业型和复合型人才,导致服务效率低下。
(四)缺乏健全的考核机制
虽然近年来为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征管质量税务机关制定了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可是这其中几乎没有反映纳税服务效率和质量的。纳税服务质量的高低基本靠征税主体的自觉程度高低,就算有服务质量考核也是太过形式化的,更多的是注重服务态度和服务坏境的考察。没有健全的考核机制,难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这很不利于纳税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念
要提高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水平,要从观念上发生改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念,将纳税服务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联系起来。一是税务机关要彻底摆脱“权本位”、“官本位”的旧观念,完成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转型,深刻意识到作为一名税务人员,理应义不容辞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让纳税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纳税服务工作要加大广度和深度,不能仅停留在硬件设施和表面工作,彻底转变高水平纳税服务是表面看得见的服务的态度,要以降低税收征纳成本,让纳税人满意,提高办税效率等为工作目标。
(二)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纳税服务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就是健全的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这一切行为都需要统一的规范,同样也要从法律方面规范纳税服务行为。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行政法规体系,为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要明确纳税服务项目,明确规定纳税服务的服务方式和内容,给纳税服务人员清晰的标准、规范和目标;三是建议规范统一的纳税服务程序,纳税服务人员要严格根据规范的服务程序提供纳税服务。纳税服务程序的统一规范能够促进税收征管成本的有效降低,纳税服务工作效率的提升,也使纳税人充分了解便于长期高效地享有纳税服务。
(三)建立纳税服务考核机制
没有考核,便无法了解我国纳税服务的水平,这极不利于对我国纳税服务水平的把握,和纳税服务水平的提高。建立一套完整的纳税服务考核体系,奖惩分明,将极大地促使我国纳税服务质量的提升。一要将纳税服务质量纳入绩效考核标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自动化生成,加强监督管理,将责任细化到个人;二要实行第三方考评,对纳税人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网上评分等。有了纳税服务考核机制,纳税服务人员便会从心底里追求高质量,努力让自己的绩效考核更好,让纳税人更满意。这样通过考核机制,就可以改变纳税服务人员自身的心理和行为,进而使我国的纳税服务质量越来越高。
(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要提高税务人员的整体素质,重视人才的选择与培养,在录用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时,要严格把关,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税务机关也要加强人员培训,让工作人员掌握最新的工作方法和能力,优化人事制度,保证领导层的高水平,人员职务变动严格管理;二是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有效的信息交换平台,金税工程的三期建设要考虑纳税服务的需要,完善网上办税服务中心,使纳税人随时随地可办税,真正做到信息化管理;四是要使纳税服务社会化,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三方的积极性,处理好三方的地位和作用,促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税收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财务处需要建立和完善财务部门,建立科学、系统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监控体系,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财务处职责范围,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肯定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务处职责范围11、熟悉多公司运作的集团财务管理,侧重熟悉融资,股权及上市公司的财务流程与财务管理;
2、按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各项会计核算工作,按时编报各类财会报表,保证及时、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定期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成本核算分析,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详实依据;
4、负责向各相关部门提供财务数据,为企业预算管理提供财务数据;
5、根据公司年度经营总结计划组织编制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等总结计划;
6、依据国家税务法规做好税款申报缴纳工作;
7、协助项?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弊龊?a href='//xuexila.com/lunwen/FM/caiwufenxi/' target='_blank'>财务分析及风险控制工作;
8、维护和协调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与机构的良好关系,维护公司经营利益;
财务处职责范围21、负责公司日常销售财务报表及各项数据报表统计和整理;
2、负责团队公司税务相关事项;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制度、费用报销审核及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等税务工作,确保财务工作的顺畅运行;
4、负责公司收入、成本、应收应付等其他费用的审核和核算,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资金状况,及时汇报所发现的问题,为改善经营提出可行性建议;
5、负责公司各项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核及预算,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公司资金状况,确保公司合理、安全的财务和资本结构,规避支付风险;
6、对公司运营成本核算,制定、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以满足风险控制的要求;
财务处职责范围31、制定公司财务目标、政策及操作程序,并根据授权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2、建立健全该公司财务系统的组织结构,设置岗位,明确职责,保障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降低经营管理成本,保证信息通畅,提高工作效率;
3、对该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行财务描述,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并定期审核和计量公司的经营风险,采用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
4、建立健全该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主持公司财务战略的制定、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
5、协调该公司同银行、工商、税务、统计、审计等政府部门的关系,维护公司利益;
6、审核财务报表,提交财务分析和管理工作报告;参与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和决策;跟踪分析各种财务指标,揭示潜在的经营问题并提供管理当局决策参考;
7、确保该公司财务体系的高效运转;组织并具体推动公司年度经营/预算计划程序,包括对资本的需求规划及正常运作;
8、根据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有效的融资策略及计划,利用各种财务手段,确保公司最优资本结构;
9、完成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财务处职责范围41、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部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完善公司财务流程;
2、负责应收、应付、总账会计的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3、负责编制及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报告,月、季、年度财务报告等计划工作;
4、负责财务分析,给予公司提出一些建设性建议并为公司做决策提供依据;
5、处理工商、各门店及公司税务管理工作;
财务处职责范围5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包括财务核算体系、资金与预算管理体系、财务监督与分析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等,并对有效性进行监控;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总体设计和质量控制,包括统一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等;
3、负责公司总体纳税筹划的监督监控,优化税务结构,熟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减少涉税风险;
4、搭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支援业务及稽核业务的管理体系,判断业务发展过程中的合理性,熟练掌握全盘帐务
5、负责财务队伍的梯队建设和素质培养,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6、负责指导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借阅和调用等管理工作,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
7、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和分析,进行经济效益论证,提供合理化建议;
财务处职责范围61、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其功能领域内短期及长期的公司决策和战略,对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产生重要影响;
2、负责公司财政方面的业务和策略,包括会计管理、财务计划、财务程序、内部审计、财物、成本控制和投资研究分析;
3、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计划完成年度财务预算,并跟踪其执行情况;
4、制定、管理和实施公司的经济、财务标准和程序,以满足控制风险的要求;
5、分析并改进现有流程,不断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财务处职责范围7负责合资公司整体财务部门工作;
一、对形成“取证难”现象的主要原因的分析
1、客观原因
从纳税人角度看,主要是部分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向税务部门提供的评估涉税资料不完整、准确性较低。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准确、完整的会计核算资料是实施纳税评估的基本前提,对核算不健全、纳税资料不完整的企业往往很难用正常方法、程序进行准确评估。由于核算资料缺乏完整性、准确性造成的“取证难”现象在目前中、小企业评估工作中有一定的共性。
从税务部门的管理方式看,目前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处罚效力和对纳税人的“威慑力”较低。
首先,《征收管理法》和《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都没有明确对纳税评估的具体定义,也没有与纳税评估直接相关的处罚规定。
其次,依据《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43号)第二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可初步认为纳税评估实质上是税务部门的一种内部税源管理方式,与稽查方式相比,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处罚效力和对纳税人的“威慑力”明显较低。
2、主观原因
约谈是评估取证的重要方式之一,但从实际评估情况看中,纳税人主观上往往缺乏配合约谈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得部分纳税人甚至有时会故意隐瞒真实的核算情况,给纳税评估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设置障碍。
从《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可以看出,税务部门是主体、是约谈的主动方,纳税人是客体、是约谈的被动方。(《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第十九条规定:“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由此可见,影响约谈取证的实质效果关键在于纳税人配合约谈的主动性、积极性。但从实际调查情况看,多数纳税人主观上容易对税务部门的约谈工作会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抵触,如果纳税人消极态度的应对,会直接影响约谈取证工作的效果。
二、针对“取证难”现象的主要建议措施
1、建议措施的主要内容
建议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核定征收综合管理模式。
具体流程是:纳税人申报后,税务部门进行评估,对经分析、调查、核实后,对发现明显存在申报漏洞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可以依据《征管法》实行核定征收。税务部门对有证据认为需要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及时将初步核定的税收情况以书面的《通知书》形式告之纳税人,并同时通知纳税人,接到《通知书》后需在规定期限内向主动税务机关提请约谈、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务部门再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约谈、调查情况,最终核定该纳税人当期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在规定期限不能主动向税务部门说明情况或提供的资料不能充分证实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务部门则按《通知书》上核定的税收依法进行征收。
对明显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还需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2、建议措施的主要依据:
《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3、建议措施的积极作用
首先,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核定征收综合管理模式下,纳税人由原先的被动约谈转变为主动申请约谈,增强了纳税人对评估工作的配合性和积极性、主动性。纳税人主观上更愿意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核算资料,以向税务机关证实其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降低其纳税风险和税收成本,这对从根本上转变税务机关“取证难”的现象有着积极作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推进全员全过程纳税服务,促进纳税服务“做全、做实、做细、做强”,提高税务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和自主办税能力,提高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主要内容
“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突出服务主题,从三方面着手,做好九项工作。
(一)优化办税厅服务
在坚持办税服务厅原有制度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三项服务:
1、实行领导座班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每月到办税服务厅坐班的时间不少于1天,实地参与并督导办税厅具体工作事务,防范化解涉税争议,调查研究纳税服务热点、难点问题。
2、实施导税服务。导税员由大厅工作人员兼任,轮流值班,导税员值班当天负责全天的综合工作,指引办理各种涉税事项,辅导填写各类表单,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以及及时进行“疏导服务”。
3、强化一次性告知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纳税人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程序、准备材料和注意事项,避免纳税人反复咨询、来回奔波。
责任单位:办税服务厅
(二)深化专业化服务
根据不同企业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不同定制服务:
4、贴身服务。对重点税源企业、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A级信用等级纳税人实行领导挂点,税管员贴身服务。市局领导不定期下户与纳税人沟通,时刻关注其动态,帮助其解决特、急、难涉税问题;税管员贴近引导、辅导纳税人,及时解答提出的疑点、难点问题,并提供申报征收、发票管理、减免税、涉税审批等基本业务的“一条龙”服务。
5、解读服务。对重难点政策类企业,实时
解读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规定,通过上门宣传讲解、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引导企业用足用活政策,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解决具体涉税问题;对新办企业提供基础辅导,采取税前纳税辅导、办税流程演示、税收政策宣传等举措,帮助企业少走弯路、少出差错。
6、跟踪服务。对在辅导、评估、检查中发现的财务管理混乱、账制不健全的企业,为企业量身制作《税收政策服务建议书》,建议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调整账务、健全制度并对建议书的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回访。
7、风险规避服务。对中小企业提供风险规避服务,通过提醒、警示、建议等方式,促使中小企业规范账制、提高申报水平,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规避涉税风险。对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连续出现零申报、低申报或负申报等非正常申报行为进行警示,防止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各基层单位、稽查局、各业务科室。
(三)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8、畅通纳税人需求获取渠道。建立完善纳税服务需求及满意度调查制度,确立我局纳税服务调查定点单位。发放《纳税服务需求调查表》和《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利用调查问卷、税收约谈、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纳税人在纳税服务方面的诉求,开展纳税服务需求调查1次,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1次。加强调查结果分析,形成纳税服务需求分析制度。
9、畅通纳税人涉税诉求渠道。围绕维护纳税人权益,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认真分析纳税服务投诉的表现形式和形成原因,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的管理监督,依法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反馈机制。
责任单位:纳税服务科
三、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系列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科。其他各单位也要指定专门负责人,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是“依法行政深化年”活动的组成部分,也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干部职工要切实把开展“优化纳税服务系列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力求通过推进纳税服务工作使全局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行业风气有较大的改观。
二要搞好协调配合,实行分工负责。总局局长强调“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需要全市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纳税服务科负责全市国税系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局相关科室要各负其责,大力支持;各分局、直属单位要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把纳税服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您好!
金牛辞旧岁,虎啸报新春。过去的一年,您以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创造了社会财富,增加了地方税源,也收获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果实,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谨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为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促进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凡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次年结束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市共有454人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比上年增加了119人,应纳个人所得税1160万元,补缴税款25万元,为实现我市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0年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在此,我们真诚地提醒您:
一、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最好的诚信证明。个人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必须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自行纳税申报,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能否切实遵守这项规定,体现了一个纳税人的法制观念、诚信水平和素质高低。为了保障国家税法顺利实施,依据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平时有应扣未扣税款的,在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只要如实申报收入情况,税务机关只补征其应扣未扣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更不会作为偷税处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如果您2009年合计全年取得的各项所得达到了12万元,请您在3月31日前一定要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发生违法行为。各项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每项所得的具体计算方法,可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咨询或者索取有关资料。
三、请您在申报期内尽早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免您在办理申报手续时占用更多的宝贵时间。由于各种原因,越临近申报截止的日期,申报的人数会越多,如果您赶在申报期将结束时才去申报,在网上申报的可能赶上网络拥堵,多次申报才能成功;到申报大厅申报的可能赶上排队申报,既花时间又非常拥挤;邮寄申报的可能由于人数剧增给邮政部门带来压力,不能及时投递。所以,及早申报是省时省力、利己利人的最好办法。
四、若您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行纳税申报政策、程序等方面还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法获得解决:
(一)拨打“12366”税收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直接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三)查阅当地地方税务机关在媒体上的关于自行纳税申报的辅导讲解;
(四)登录互联网(如国家税务总局等网站)查询或您认为有效的其他方法。
如果您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税收服务工作及其他税收工作有批评和意见、建议,可直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者上级税务机关反映,各级税务机关将认真听取批评并尽量采纳您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学习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和业务水平。我首先在职业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要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工作者!既要维护害国家的利益,又要保护纳税人的利益。基于以上认识,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马虎。以“征好每一分税、待好每一个人”作为我工作的目标。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五、在廉洁自律方面。作为一名税务干部,首先就要做到廉洁征税。在工作中,从未接受过纳税人的钱物。因为我深知,纳税人的钱物是劳动和血汗换来的,如果接受了,自己就会以损害国家利益,会使自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这不但毁了自己,更有损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形象,还严重影响了整个地税系统的形象。这是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必须要牢记的。
金无赤金,人无完人,在工作中,我还有些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不够,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够,原因主要是税收任务的压力和征管改革的繁重事务,学习的时间少一些。2、调查研究不够,原因是整天忙于现实的征收工作,缺少对征收工作的实际调查。3、征收过程中的度的把握还不特别准确,对一些方针政策理解不很透彻。
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加强学习马宁主义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要用政治思想学习来推动征收工作。其次要切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能力,使之不断适应工作的需要。再次要实认真地开展好调查研究,虚心听取纳税人征收工作的一些意见和建议。
总之,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全体同事的配合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些成绩,但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愿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虚心向同志们学习,在工作上勇于奋进,在业务上不断学习,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关键词:纳税服务;纳税服务体系;意义;问题;建议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尊重纳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是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要改变过去“以我为主”的服务方式,强调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中心,以满足纳税人各类办税需求为出发点,通过运用信息化等先进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系统的、综合的、整体的服务。
一、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意义
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尊重纳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更好的满足纳税人的需要,是优化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服务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有利于改善工作中薄弱环节,在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例如服务意识薄弱,服务质量低劣,服务措施软弱,扶弱设施老化等问题,在很多地方司空见惯,因此要改善纳税服务工作,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二、目前我国纳税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完整的反映纳税服务的法律法规。因税收法制的不健全不完备,使纳税人不能享受到同等的国民待遇,这也是纳税服务缺陷的方面。
(二)纳税服务观念比较淡薄
目前,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缺乏深刻认识,服务观念比较淡薄,缺乏认真对纳税人服务的良好思想和行为。纳税人对维权意识和纳税意识都缺乏认识,在思想与行为上缺乏积极主动性。
(三)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因税务人员素质不高,办事效率低,导致纳税人为办理同一纳税事项而多次往返,久拖不能解决。
(四)纳税服务质量控制管理复杂
纳税服务的对象是纳税人,纳税服务的好与坏是由纳税人主观决定和感知的,纳税人一旦对纳税服务某一方面不满意,可能会否定整个服务体系,这就是服务质量管理理论中的“100-1=0”效应。
三、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几点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
首先,要把平等的观念贯穿于税收征管活动中,真正为纳税人服务,为纳税人分担解忧。把尊重纳税人、相信纳税人、理解和关心纳税人贯穿于税收征管活动的始终。其次,要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的服务,而是要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用开放的、多层次的、发展的和创新的观点,教育全体税务干部牢固树立“服务型税务”的理念,把“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作为不懈的追求目标;牢固树立纳税服务是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的观念,由“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向“管理+服务”的平等角色转变。
(二)完善纳税服务法制体系的建设
一是在《税收基本法》中确立纳税服务的法定地位,用单设纳税服务章节,明确纳税服务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基本方式;二是制订《纳税人权益保护法》,明确纳税人权利的具体内容和保障措施,约束税务机关的权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综合性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只有认真贯彻了法律和法规,明确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制度、服务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才能使我国纳税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纳税服务的法制化是我国纳税服务健康、良性发展的必然途径。
(三)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组织管理机构
纳税服务不是单一的,内容很复杂,涉及范围很广,必须要有专职的服务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规划、管理、协调和控制,保证纳税服务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鉴于目前我国征管模式和纳税服务现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级局应成立纳税服务处,地、市级局应设立纳税服务中心,县级局应成立纳税服务科(股),形成自上而下的业务系统,负责包括整体规划、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考核评价、税收宣传、信息反馈等在内的各项工作。
(四)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流程
保证纳税服务体系的协调运作,必须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围绕对内有利于提高效率,强化制约,对外有利于服务纳税人,加强税源监控目标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要尊重业务流程的自身规律和法律要求,设计扁平化的业务环节和流向,精简繁琐事项,取消不必要的、不合理的层次,尽可能地避免业务分割、职能交叉、相互衔接不好的情况。按照“全能一窗式”岗位的需要,着力培养一窗多能、一人多岗的全能型人才,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和首问负责等版税制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保证工作高效运行。
(五)建立健全服务机制,为纳税人提供高效服务
首先,建立一套完善的服务制度体系,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的基本准则。同时各地也应在基本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符合地方特色的实施细则。征管方面,该精简的办税环节一定要尽可能的减少,减少纳税人不必要的负担,在优惠政策方面,应在兼顾税负公平的基础上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应有的待遇。其次,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平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监督、评价机制,从投诉、受理、调查、检查、处理等环节加以规范,对纳税服务工作评定奖励和惩戒,量化考核指标,确保纳税服务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再次,简化办税程序,减少审批手续和审批环节,合理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和前移审批事项,形成“前台服务纳税人,后台服务前台,职能部门围绕大厅服务”的格局。
(六)创新服务模式,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要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整体服务能力,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必须不断的丰富服务内涵,完善服务载体和手段。要在日常办税服务、咨询服务、宣传服务的基础上着重开辟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等新型服务。推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全功能窗口管理模式,纳税人可以在任何一个窗口办即所有依申请涉税事项,涉及多部门的由税务机关内部传递,不但免去纳税人多头奔走之苦,而且可以将工作绩效作为窗口税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标准。
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体系,必须明确我国纳税服务体系的基本目标和原则,通过围绕目标和原则进行构建和完善体系。只有把纳税服务做的细、做的好,才是使国家纳税体制得以完善的最重要环节。未来的纳税服务是让纳税人满意的服务,也是提高纳税机关和纳税人和谐关系的环节。
参考文献:
1.田文喜.我国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优化对策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9(7).
2.王建业.规范纳税服务的几点思考[N].陕西日报,2008-11-19.
3.吴清.现行地方税收纳税服务改革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0.
一、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
税收服务,是税务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强化税务稽查服务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全体稽查人员的宗旨、廉洁、法律意识教育,彻底转变与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不相适应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税收管理服务的新理念,把纳税服务作为税务行政执法行为的组成部分落实到稽查工作中。一是要规范税务稽查的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公正、公平地执行好税法。在内部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要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程规范操作,强化执法权力的制约制衡。同时,要加大廉政建设力度,从根本上铲除执法不公,的现象,促进公开、公正执法。二是要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把《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宣传到位,增强纳税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另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和执行税务执法责任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加大对侵犯纳税人权利的责任追究,促进执法人员严格掌握并稳妥实施“惩罚”措施,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三是健全和完善公开办税、服务承诺、限时查结,推行稽查回访、稽查服务考评制度,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环境,全面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纳税人中,树起税务稽查执法的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优良形象。
二、加强税法宣传搞好纳税辅导
税务稽查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围绕纳税服务需求开展有效服务。从纳税服务需求来看,纳税人最需要的服务是税收法律、政策及时宣传到位,纳税核算辅导工作到位。从我们走访座谈来看,来之民营企业、改制企业和老企业的新会计人员对这方面呼声很高,要求强烈。这方面的服务到位了,即可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规避偷税行为的发生,促进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降低国家税收和纳税人纳税的风险,节约税收征纳成本,也可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稽查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稽查人员“懂税法、懂政策、懂财务”的资源优势,下力气抓好这方面的服务工作。我们建议在稽查局内增设“税收咨询?纳税辅导”办公室,专门负责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政策咨询和上门纳税核算辅导工作。同时,要求全体稽查人员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终,边检查、边宣传、边辅导,做到税收执法与税收服务相结合,让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质服务的过程中,主动接受纳税检查,在接受检查的过程中享受税收优质服务,使纳税人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尊重和保护。
三、提高选案质量科学制定计划
提高选案质量,科学制定稽查计划,即可避免无效检查、盲目检查给纳税人造成的不利影响,也有利于提高稽查质量和稽查工作效率。因此,提高稽查选案准确性和稽查计划的科学性,既是规范稽查执法行为,优化税务执法环境的内在要求,也是强化稽查服务的重要体现。提高选案质量,首先要推行和健全完善纳税评估制度。建议管理、征收、发票各环节应半年或一个纳税年度,定期向稽查局选案股提供一次纳税人分户纳税资料信息,选案环节对所有纳税资料结合稽查案卷的历史资料进行整合、分析,采取人机结合方法对年度检查对象进行初步筛选。由县局牵头组织稽查、征管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将纳税人纳税情况综合进行科学地评估。结合以前一至两年的稽查信息,按照总局《纳税信誉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根据纳税信誉程度进行综合评估,对纳税人分户建档定级,实行ABCD四级管理制度。对A级纳税户,两年免出税务稽查;对C级和D级纳税人,列入当年稽查对象和稽查计划,进行重点检查。进而提高选案的准确率和制定稽查计划的科学性,最大限度的避免“空查”现象,减轻纳税人负担。
四、改进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
从稽查实践情况来看,稽查方式不当及马拉松式的检查,是纳税人最不欢迎的,它影响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影响纳税人的情绪,也影响征纳双方的成本效率。因此,探索稽查工作的新方法,努力改进稽查方式,提高稽查效率,仍是强化税务稽查优质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一是建立税务稽查预警机制,采取预警式的稽查。对纳税评估,认为纳税人可能有轻微违法行为,漏税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且通过自查能积极主动补缴税款的;以及生产经营正常,但连续三个月零申报的纳税人,且税额未达到立案标准的,由稽查部门书面
通知纳税人进行自查,重新申报纳税,或对其某些行为作出解释,对拒不申报和解释的,才立案稽查。使纳税人有一个自查改过的机会,体现了税收执法的人性化。二是对财务健全的纳税人全面实施调账稽查,各税统查,减少纳税人接待成本,检查完毕后,通知纳税人对检查事实及可能给予罚款处罚的事项,进行认定和陈述。防止事实不清、责任不明、处罚不当,给纳税人利益造成损害。三是开展约谈式稽查。对发票使用、财务核算正规,纳税态度好、诚信度高的纳税人,实行约谈式稽查。四是推行案件检查时限制和案件质量评审制。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案速度,并通过质量评审制度,促进规范办案,提高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