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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

时间:2023-08-11 17:26:5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社会学产生的历史条件

第1篇

[关健词]社会学理论 建构 功能 困惑

一、社会学理论是什么

从某种角度上说,理论是在讲一个独立完整系统的故事。这个故事可以解释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然而,理论又有专业与非专业之分。专业理论和非专业理论的区别在哪里?著名美国社会学家乔治・瑞泽尔在他的《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一书中,列举了社会学专业理论与日常生活中的非专业理论的差别。大概可归为以下几点:(1)专业理论较之日常生活理论,表现出更多的系统性;(2)专业理论常常建立在已有理论基础之上;(3)专业理论提出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发表,这对该理论的前途来说至关重要;(4)专业理论更依赖相关资料的收集;(5)专业理论可以是关于社会的总括性和通则性的思考;(6)专业理论同样关注理论的应用层面。以上六点,决定了社会学理论与一般生活理论的区别,也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社会学理论的地位。

社会学的理论,讲的自然就是关于社会学专业的故事。同样,引用乔治・瑞泽尔的定义:社会理论是一组互相关联的观念,能对社会世界的知识加以系统化、能解释社会世界,并且预测社会的未来。需要指出的是,瑞泽尔的定义实际上是对经典社会学理论的定义,但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社会学理论都要能够全面解释社会世界,也不一定都要预测未来。

二、理论的建构

许多人认为社会学理论脱离实际,深不可测,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理论建构过程的不了解。所以谈一谈关于理论的“理论”,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是关于社会学理论的根源。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它的源头都是哲学。它产生于人们的思辨过程。当然,光有哲学的思辨是不够的。其他学科区别于哲学的关键在于它们是可以实证的。而迄今为止最具实证性的学科无疑就是数学。而我认为社会学是一门将哲学与数学完美结合的学科。这是从学科的角度来谈。

接下来是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在我看来,社会学理论产生的条件有两个方面:社会历史条件和研究者的主观条件。所谓社会历史条件,就是指该理论产生的特殊的社会背景。社会学理论是为了解释社会现象,因此社会现象的历史性决定了社会理论的历史性。一般来说,越是复杂的社会背景条件,产生社会学理论的可能性就越大。

研究者的主观条件,在我看来,是最关键的。同样的根源,同样的社会历史条件,甚至同样的科学研究方法,为什么只有少数人可以提出经典的社会学理论,其他人则不行?用米尔斯的话说,它取决于理论家个人的社会学的想象力。

谈完了根源与条件,现在来谈一谈这个故事究竟是怎么讲的。要了解理论建构的过程,首先必须明确理论的要素。乔纳森・H・特纳认为,社会学理论应有三个要素:概念、变量和理论的陈述与格式。另外一些学者,也提出了相关的理论建构方法,但内容上大同小异,只是在形式上有所区别。

三、理论的功能

理论的功能何在?首先,我以为,社会学理论的首要功能就在于它可以增进我们对社会的认识。社会学理论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的,我们掌握了理论,就可以对社会有更多的了解。

第二,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体现在它可以增进我们对自己的了解。我们都是社会人,社会学的理论适用于其他人,同样也适用于我们。

第三,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在于对其他理论的批判和修正。这对于社会学自身的发展是很重要的。社会学这门学科也正是在这种对立中不断发展。

第四,社会学理论的功能还能体现在应用层面上。比如,乔治・霍曼斯的交换理论,就被广泛运用于经济活动中;默顿的越轨理论则被用于社会控制的实践中。

四、理论的困惑

在肯定社会学理论具有诸多功能的同时,我们也可发现社会学理论中存在的困惑。

1.理论与现实的差距。人类的无穷的智慧和极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赋予了人们对一个问题可以换角度,换说法的进行反复论证。宏大理论的产生也大多基于在语言上玩的花招。米尔思在其《社会学的想象力》中就概述帕森斯关于行动系统理论的主要内容后。他不无尖刻地指出,宏大理论中的繁文冗词中确实有一些东西,但是隐埋很深,不过总说了点东西:理论的客观性问题。显然,这是个很普遍的问题。它首先表现在理论是否真实地反应了客观事实,它的解释力到底有多大。其次,个人的偏见也普遍存在。“尽管个人极力避免受各种社会势力的影响,但人们还是悄悄地溜了进去。”最后,在理论的接纳方面,也受到了政治因素的严重影响。

2.价值无涉与权威保留问题。有人指出,社会学理论要求价值无涉,这有助于克服研究者的主观偏见和受权威束缚。但另一部分人则认为,价值无涉带来的是对权威的不尊重。并且,“人类社会将不再有不变的法则,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改变这些法则所陈述的事实。”乔纳森・H・特纳在《社会学理论的逻辑》中如是说。

3.理论本身存在争论。可能是由于社会学理论至今尚未发展十分成熟的缘故吧,关于社会学理论本身的争论一直都存在。首先,也是最大的争论来自于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争论。即所有社会学理论的前提假设的争论:人的行为究竟是理性的还是非理性的。这直接影响到整个理论的建构过程。同样的争论也来自于集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的争论。究竟是个体具有能动性还是集体决定个体的一切?这一直是社会学理论争论的焦点之一。另外,社会学力量论中的性别问题和现代社的起源和决定因素问题也存争议。这无疑让社会学理论本身的科学性遭受了严重的置疑。

4.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困惑:本土化问题。文军在《论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反思》中,提出了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诸多问题,大致为以下三点:首先,由于整个社会急功近利的思想十分严重,这种不正之风也蔓延到中国社会学的理论研究中,导致基本社会学理论研究严重不足。中国社会学理论面临自后后继无人的局面。其次,政治的导向性对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发展产生异常重要的影响。这导致中国社会学理论的共性有余,个性不足。最后,中国社会学理论还过分依赖于外国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很多都是没有结合实际地照般过来。

五、总结

到这里,故事基本上讲完了。虽然社会学理论至今发展还不完善,存在许多问题,但它确实是具有很实际的功能和强大的发展潜能的。正像人类需要自然科学知识来解释大自然一样,人类同样需要社会学理论来解释我们的社会,社会的存在根本上决定了社会学理论的存在。

参考文献:

[1]乔纳森・H・特纳.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北京:华夏出版社,2006.

[2]乔治・瑞泽尔.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根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文军.论中国社会学理论研究的现状及反思.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01).

第2篇

摘要:受库恩范式理论相对性的启迪,爱丁堡学派以激进的态度解读库恩的著作,并极端化库恩思想中的相对主义。因此,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SSK)的直接理论来源,强纲领理论则成为SSK理论的核心。

 

关键词:库恩范式理论  相对主义  科学知识社会学(SSK)  强纲领理论   理论来源  核心 

    20世纪70年代,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Knowledge简称SSK)诞生于欧洲,它的主要任务是对科学知识进行社会学分析。科学知识社会学是在反实证主义的科学哲学、新、现象主义等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产生的,是在人类学方法、语言分析方法等社会科学研究的新潮流中形成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理论核心是“强纲领”,主要理论取向是对科学知识的成因进行社会学说明。本文着重分析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相对主义的理论来源,并对其核}L;—强纲领理论做了较为深人分析。

    一、SSK的理论来源—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

    20世纪60年代初期,库恩发表其代表作《科学革命的结构》,提出了“范式”概念。库恩认为,科学活动受到主体及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科学革命是“范式”转换的结果,而范式之间具有“不可通约性”。

    库恩范式思想对科学的“客观性”与“理性”提出了挑战,促使了科学哲学中相对主义的兴起,尤其库恩范式思想中的相对主义特征,成为SSK的直接理论来源。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库恩将科学的发展分为常规科学和科学革命两个阶段。在常规科学阶段,科学共同体有统一的范式指导,为科学研究活动提供方法论标准和理论选择的客观标准,科学研究是相对稳定的;但在科学革命阶段,科学共同体则拒绝接受统一的范式,科学研究不再像常规科学时期那样,由于不存在统一的方法论标准和理论选择的标准,科学革命的结果是以一种新的范式代替旧的范式。另外,从科学发展的历史来看,科学的发展是不连续的,科学的一切都可能随社会和文化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甚至逻辑推理规则和评价标准,以及理论、定律、解释、理性等概念本身,也同样以历史条件为转移,因而科学是没有客观性的,科学的判定是相对的[’〕。库恩认为由于范式的转换是世界观的转换,新旧范式之间有互不相容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标准,有各自的概念和术语在逻辑上互不相容,因而两者之间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无共同的衡量尺度,没有比较的共同基础。库恩主张任何比较只能在范式内部进行,任何事实和真理都是相对于一定的范式来说的,没有绝对的真理标准,离开了范式所提供的框架,就失去了衡量和比较的基础。范式理论的这种相对J性,是库恩范式“不可通约性”的衍生。

    不可通约指的并不是不可对比,但是它确实给我们带来了困难,这像我们试图翻译不同的语言一样。翻译经常会引起歪曲,或者至少存在细微差别;不同语言分析世界的方法都不同,要想达到完美是不可能的。正如库恩所指出的一个好的翻译方法,尤其是翻译那些不同地区和不同文化的语言,需要包含或加人一些必要的段落来解释当地人们是怎样来看待世界的,他们采用的本体分类理论又是什么。学习语言翻译或描述理论就要掌握其中的功能性语言和功能性理论。这样就会造成了观念的相对性,否定了跨范式理性比较的可能性,认为不同的范式之间有不同的世界观和不同的评判标准,新旧范式或者不同范式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也是不可以比较的。没有绝对的“客观性”与“理性”,客观性与理性都是相对于具体范式而言的,因此不同范式是不可比较的,具有一定的相对性。范式之间的“不可通约性的”,系指前后相继的范式没有好坏之分,也没有正确与错误之分,因而科学知识是相对的。库恩不得不承认,他的著名的受人称赞的不可通约范式并没有排除对他们之间相互比较。

    库恩思想中的相对主义成为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直接理论来源,与库恩对传统科学哲学的批判有着密切联系,并且把库恩的相对主义思想推到了极端。SSK的相对主义也许可以追溯到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思想影响,又或受到费耶阿本德非理性思想的影响,但它的直接理论来源是库恩范式理论所造就的相对主义思想。

 

    基于库恩范式理论中的相对主义解构了科学知识的特权地位,凸显了科学历史语境的这种认识,使得SSK研究模式成功地进人到科

第3篇

【关键词】历史文化类纪录片;中国;发展

在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和中外文化交流广度的拓展和深度的推进,各种先进的纪录片创作理念也开始先后走进中国,中国纪录片的创作和生产逐步摆脱了长期滞后的局面,并在20世纪末达到了一个。进入2000年后,中国电视纪录片的创作生产迅猛发展,尤其是历史文化类纪录片的数量开始逐渐增多,较之以往的历史文化类纪录片有很大的变化和进步,如中央电视台在新世纪推出的《复活的军团》、《新丝绸之路》、《再说长江》、《故宫》等。与此同时,专家学者对中国历史文化纪录片的研究在数量和质量上也有相当大的提高。

在对中外纪录片的发展变化有了一定的了解后,笔者力图通过运用归纳研究、文本分析等方法,站在文化学、影视艺术审美学和市场学的视角,对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直到新世纪初在主流媒体中播出并在受众中有一定影响的电视纪录片的特征和兴衰变化的原因的考察,特别是对中国历史文化纪录片20年来价值取向以及它在商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如何发展等方面的探索,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思考。

前苏联美学家卡冈在其《艺术形态学》一书中阐述了整个艺术世界的结构。所谓艺术形态就是艺术形式中介的要素、结构及整体艺术形态规范系统。历史文化纪录片作为艺术当然也具有所有艺术所共有的特性,因此,艺术形态学的基本概念同样也使用纪录片,也就是说在纪录片的形态构成中同样遵循着艺术的一般形态规律。但是历史文化类纪录片还有自身的独特性,历史文化纪录片的形态就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以时间或空间连续为原则,以影像为媒介的一种对现实真实记录的表现形式。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历史文化纪录片的形态,一是从个体的角度,即某部历史文化纪录片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形态;二是从历史文化纪录片整体发展的角度,即历史文化纪录片在其自身发展过程和成长环境中所呈现的不同表现形式。从整体角度看,可以把我国历史文化纪录片形态分为:历史形态,即我国历史文化纪录片从出现、发展、衰弱、崛起到逐渐各个变化发展阶段的不同表现形式;文化形态,即历史文化纪录片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在不同的文化时期所呈现出的形态;审美形态,即历史文化纪录片被作为审美艺术对象的不同审美表现形式。

20世纪初期,中国纪录片便已出现。由于中国近百年的特殊性,20世纪中国的纪录片的表现手法和风格与国际纪录片的发展迥然不同。而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文化纪录片直到改革开放后才开始兴起,代表作品1980年《丝绸之路》,继《丝绸之路》后,历史文化纪录片的创作热潮才开始。所以说上个世纪80年是中国历史文化纪录片的兴起阶段。

进入90年代,关注个体的人,关注在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普通人的生存状态和内心世界,逐渐成为国内纪录片创作者们的共识,因此中国历史文化题材的纪录片相对偏少。故该时期则是中国历史文化纪录片发展的低谷阶段。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民族自豪高的增强,历史文化题材类型的纪录片的创作重新崛起,《郑和下西洋》、《故宫》、《再说长江》、《复活的兵团》、《舌尖上的中国》等的开播引发中国甚至外国观众的强烈赞美。可以说,21世纪是中国历史文化纪录片发展的阶段。

纵观20年来的历史文化纪录片,我们发现它不仅深受中国时代环境变化发展的影响,也受国外各种创作理念的影响,从“我视电影为讲坛”,“真实电影”,“直接电影”,“画面加解说”“新纪录电影”到“新历史主义”等等。中国纪录片的发展基本走过了一条和世界纪录片发展完全吻合的轨迹。如果说理念方面是历史文化纪录片发展的内因的话,那么外因就是日新月异的现代技术的运用。总得来说,纪录片创作主体多元化、现代技术的运用以及创作理念的开放和更新,是历史文化纪录片呈现出生机勃勃的重要原因。另外频道的播出需求观众的欣赏需求和媒体强大的覆盖能力,这些都推动了历史题材纪录片的创作和发展。而真正推动历史文化类能够走向市场并被受众所喜爱的原因则是实现纪录片市场化。

新历史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欧美思想界兴起的一种文化理论批评方法,到80年代后期新历史主义思潮才引入中国,开始深刻影响新时期中国文艺的创作实践和理论批评。新历史主义理论主张通过历史碎片寻找历史的真实,“尤其表现出历史记载中的零散插曲、逸闻趣事、偶然事件、异乎寻常的外来事物、卑微甚至简直不可思议的情形等许多方面的特别兴趣。历史的这些方面在‘创造性’的意义上可以被视为‘诗学的’”。同是2004年上映的《考古中国》,从万里长城到紫禁城,从恢弘的秦兵马俑到气势磅礴的布达拉宫,不仅是通过独特的电脑特技、实物展示及场景重建展现中国历史文化,还从考古发现、当事人回忆等历史碎片发掘历史长河汇总的重大事件、探索人类思考中的不解之谜的。《再说长江》关注20年内变化着的普通人物,记录着巨变2年的一滴水一棵树。《故宫》中历史的书写不再完全局限于历史英雄人和宏观角度,而会选取一些小人物的命运和平民视角。“新历史主义”本质上追求的是真实,这种真实的表现手段比较富有诗意富有“逸闻主义”,突出了“历史作为多种声音”的观念。“新历史主义”打破了以往的严谨理智和客观严肃,为中国历史文化纪录片的创作带来更多的发展空间。

在全球化市场化的浪潮中,历史文化类纪录片也必须紧跟潮流,走向市场,走向国际,同时取别人之精华,去自己之糟粕,同时要保持自身的文化特性,敢于担当起自己的社会责任。

中国历史文化类纪录片是有着广阔的创作空间的。但是国内单独对历史文化类纪录片的研究是比较少的,基本都是把对历史文化类纪录片的研究淹没于纪录片中。笔者在进行中国历史文化类纪录片20年研究发现,要想进行深入研究必须掌握历史学、人类学、美学、社会学、传播学等方面的知识,这无疑是有很大的难度的,本文只是稍稍引用各方面的知道,没有深入研究。关于历史文化类纪录片还是有很多很广的课题等着学者去挖掘去研究

参考文献:

[1]李杨.新世纪历史文化电视纪录片研究[D],广西大学,2008

[2]庞慧敏.纪录[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

[3]林少雄,吴小丽.影视理论文献导读[M],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

第4篇

关键词:描述性研究;观察性研究;实验性研究;差异

一、三种研究方法的基本描述

(一)描述性研究:以客观描述为主,尽量不予以价值判断,中国传统译论对描述性研究运用的相对较少。描述性研究目的在于详细描述发生了什么,从观察入手了解并说明研究者感兴趣的问题,即描述所关注的社会现象是什么、它的性质和特点是怎样以及如何发展等。描述性研究是一种研究方法类型,它研究问题类型、设计和资料分析被应用于某选定主题,是以描述和记载以及分析与解释该主题的过去与现况的一种研究方法。

(二)观察性研究:可用于探索分析和假设检验,它可以是互动式和非互动式。它指的是在自然发生的环境和现象下进行研究,在实验性研究中为了一些条件和现象,将特意制造出这些条件和现象。根据这一定义,课堂实验如果是以教诲为目的的并且事后才以科学的方式去处理,就是观察性研究。

(三)实验性研究:有意识的介入事件的发展过程,从中分离出一个典型特征进行研究,尽可能减少其它与本研究无关的特征以及这些非典型特征对观察的影响。在笔译研究中可以通过实验来发现译者怎样修改自己的文本;怎样利用参考数目或翻译工具;译者的态度或感情怎样对笔译工作产生影响;译者在翻译时怎样做决定,如何解决特殊问题,等等。

二、三种研究方法的适用范围与差异

描述性研究主张接受并承认所有既成的翻译结果,探索影响其形成过程的所有社会历史因素,以及翻译作品在目标语文学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和产生的作用,并对此进行全面的历时性描述和分析。随着新学科、新理论的不断涌现和学科交融的进一步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翻译研究是不可能独立于其他相关学科而获得发展的。在这种情况下,翻译的描述性研究逐渐成为一种潮流。描述性翻译研究可以有效的避免由于由于审美不同带来的干扰,客观的描述所有译作的特点和价值。因此,这种研究方法非常适合对多年以前产生的翻译文学或者是不同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同一文学作品的不同译本进行研究。

在社会学和人种学以及人类文化语言学中,^察性研究仍然是主要方式,但是在其它学科特别是在心理学及其相关学科中,研究方向转向了实验性。观察性的方法可以很简单,一般来说,当研究在某领域取得突破时,观察和分析将变得更加精确,需要更为复杂的工具和方法。通过大量系统的观察,有可能看出各类文化领域或社会状态下的典型翻译现象,一方面可以与不同时空中的翻译现象做对比,另一方面也可以为进一步构建普适的翻译法则预备条件。

实验性研究,是人为地进行干预措施,从而收集到结果的分析性研究。实验方法源于自然科学研究,是一种实证性很强的研究方法。目前,实验性研究在翻译研究的多个领域中得到应用,比如口译研究和翻译过程研究以及翻译培训与翻译教学等。因此观察性研究和实验性研究的主要区别就是是否人为的施加了干预措施。观察性研究和实验性研究应该被看作是互补而不应该是相互排斥。一些问题用观察范式解决更好,而一些用实验性研究更好,特别是在已有的一个庞大的研究语料库的领域。

三、结语

通过分析描述性研究与观察性研究和实验性研究之间的差异,我们了解到翻译研究方法类型归根结底要结合翻译研究的学科特点,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解决翻译研究宏观与微观层面的种种问题,为翻译研究服务,使人们更加清晰地认识翻译的现象和本质。恰当地运用这些方法,可以使翻译研究更加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进而使研究过程更加有效,研究结果更加合理可信。

参考文献:

[1]Descriptive Translation Studies and Beyond.Toury,Gideon.2001.

第5篇

内容摘要:雕塑在汉代初期与秦代出现了形式上的巨大反差,这种形式上的变化和汉初道家思想的盛行是有着紧密联系的,本文立足形式上的分析,试图找到道家思想体系在具体审美方式中的体现,并阐释其社会原因及研究意义。

关键词:道;形式;写实;写意;社会意识形态

在陕西临潼的霍去病墓雕塑中,有一件描写马踏匈奴的作品被屡屡载入各种级别的美术教科书,因而成为美术史上的一件经典作品,并且无论是造型传统还是理论研究,它都无可争议地成为一个重要的形象符号。一件普通的雕塑会有着如此巨大的力量,甚至在人们心中几乎成为一个时代风格的代言,它背后似乎在直观地显现着潜在思想与社会力量,使它从被时代掩埋的历史狂沙中脱颖而出,这或许就是一件作品成为经典的重要标志吧。

同样作为墓葬雕塑,同样作为军事鞍马题材,它比之早不过百年的秦皇兵马俑却呈现了截然不同的风貌。人物和马身上的细节应有尽有,甚至盔甲要一片片塑出,毛发要一根根刻画。而这些在霍去病墓的雕塑中全都杳无踪影了,取而代之的模糊的人和马交织在一起,若有若无的形象,似隐似现的细节,近看几不类物象,远观则气势庞然。在今天,这种差别往往被我们称作写实与写意的差别,写实是对表现对象的视觉表象及其功能的摹仿,这是人类在对自然的认识过程中产生的最为朴素和有效的手段,因此,在人类的早期文明中一直统治着整个艺术王国,从美索不达米亚到埃及,从印度波斯到希腊,在其古代文明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这种写实与摹仿对其风格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相反,写意作为一种艺术变现手法的出现往往不是必然的,很多民族的艺术自始至终都没有写意、概括甚至抽象这些概念的出现,往往是在某种思想或特殊的民族习惯的影响下才产生写意。恰恰在汉代的中国,一种新的思想,或者干脆称作宗教,产生了。那就是和儒家思想相互融合,影响中国文化数千年之久的道教。

在作进一步的论述之前,笔者想先讨论一个入思的角度问题——笔者意识到唯物论的立场对本文的立论可能是质疑的,即笔者充分注意到艺术创作的物质条件也是艺术形态得以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条件,充分注意到秦陵兵马俑是陶制的,而汉陵雕像是石制的,陶土极强的可塑性也是使得兵马俑制作毛发毕现的逼真写实形象成为可能的重要条件。在秦代铁器还未出现,没有足够坚硬的工具,石雕的创作是不可能的。汉代恰恰是铁器出现的时代,这才令使用石材进行艺术创造成为可能,而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即使运用了铁制工具,也无法像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像那样克服石材的坚硬,仍然无法令石材具有陶土那样的可塑性,这也是下文提及汉陵雕塑表现先天地生的混沌之气的视觉语言——亦即所谓的“循石造像”的一个重要历史原因。与此同时,笔者也认为,在艺术,或者说文化的领域里,思想与观念对于艺术材料之所以会采用这样的形成而不是那样的形态,其所起的作用应该是更为关键,否则我们无法理解,在同样的物质条件下,古埃及的石雕为什么会与汉代石雕(乃至相似的历史条件下的各种文化中的石雕)相去如此之远。所以笔者认为,尽管黑格尔的“时代精神”被贡布里希作了无情的批判,但“时代精神”的诱惑以及它对我们去寻找同时代事物之间的联系仍然有着重要的影响与启示,比如秦汉的“大气”,至今仍然是我们对那两个时代精神面貌的最佳概括,同时汉代艺术的那种凝重的、横向运动的风格,那种对飞动、速度与韵律的刻画,我们不仅仅能在“马踏飞燕”的作品上看到,我们还可以在汉代墓室壁画的“车马出行图”上看到,乃至于在汉赋上,我们也可以看到汉赋式的铺陈也是压迫下的铺陈,这种在重压之下水平发展的大气磅礴的气象,仍然是我们观赏汉代艺术时最直观的经验。

借这样一个有嫌枯燥的开场白,笔者还想表明的是,唯物论的立场在艺术史与思想史的研究中仍然是有益的,它使笔者对自己的考察与结论随时保持警惕,笔者认为这种警惕的重要性即在于,我们必须意识到历史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一定不是机械的因果关系,而是复合式的因果关系。言归正传,我们继续讨论汉代的新思想是如何决定当时的艺术语言的。中国人关于“道”的思考源出于《老子》中的描述,作为道教盛行的汉代,我们难以想象以马踏匈奴为代表的写意雕塑产生的初衷。写实是对客观存在事物的摹仿,用道家的语言来说,是对“象”的摹仿,而在老子的思想中“象”和“气”都是由“道”产生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对事物表象的摹仿所产生出来的真实,是外在的真实,而对“道”的关照,才能成为对世界本原的描述,从而成为内在的真实。因此用具体的形式去表现“道”就成为了与艺术与审美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道”是无形的,如何运用有形的事物将其特征显现呢,先人在绘画、雕塑及建筑领域展开了不同形式和方法的探索,汉代雕塑就可以视作这种探索的一个典型的历史记号。

《道德经》中通过“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说法来说明“道”是世界的本源,从形象的角度来说,世界的本源是什么呢?是混沌,是一团浑浊的气,就像开天那样,化混浊为天地。在视觉语言中,通过什么表现这先天地生的混沌呢?霍去病墓的雕塑给了我们一种答案,当然,这不是唯一的答案,但它反映了当时人们对这个问题的一种探索,或许这是从对大理石这种特殊材料的处理过程中受到的启发,石头本就是浑然天成的,里面包含着万象,艺术家所要做的就是把他们从石头中剥出来,这样,马和人就在这种胚胎样的、一团混沌的石头中变活了。

“道”的另一个特征就是辨证统一,它身上往往承载着矛盾的双方,“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通过对形象的模糊,这种有与无,虚与实的辨证关系也若即若离地产生了。“道”自己运动,不受外因的影响,它处于永远的“逝”“远”“返”的运动之中。运动是汉代雕塑区别于秦代的最大特征,马踏飞燕,说唱俑,这些家喻户晓的作品成为了这个特征鲜活有效的例证。而“马踏匈奴”这种包在石头里的动态,就更加与道关系密切。至少在读者的审美观照中会引起对“道”的体悟与联想,这个现象在中国艺术中更是屡见不鲜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汉代雕塑是开启中国写意艺术的重要窗口,用一种原初的、最朴素的方法来引导了一种艺术思潮的变革。

在艺术史的发展中,我们所理解到的汉代雕塑的时代特征主要是通过和秦代雕塑对比所产生的强烈反差。这种反差是否成立,取决于秦汉两个王朝的社会结构和思想文化是否存在着这样的反差,如果没有,那么这种区别就只能视作不同艺术个体在手法上的异同,而不能视作不同时代精神的体现。从历史学的角度看,汉初的政治和秦在许多方面是相反的,这主要出于吸取了秦代灭亡的教训,在思想形态的种种变革中最明显的就是把黄老之说用作治国的主导思想。道家思想开始有了史无前例的社会文化作用,并且把自秦代以来就盛行的神仙方术(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统一在这个思想体系之中而形成了中国本土最早的宗教——道教。这样,道家思想就开始了其在各个不同文化领域的渗透。

汉代雕塑与道家思想的联系是一种推论还是一种考证,我们可以说两者都不是,或者说,是用当代审美眼光看待历史的一种方法,是对一个时代思想和历史的一种认知方式,从这个思路出发,我们可以展开图像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考古及美学研究的种种探索及可能,有一点我们可以肯定,就是一个时代产生的两种东西必然存在着某种联系,只是文化与社会的变革使这种联系模糊了。

第6篇

自从法律的理论产生以来,法律理论就显示出自己的特色。但法律理论发展到今天的最大特色就在于法律理论的三元鼎立和多元共存。这正如我国著名的法哲学、法理学家张文显教授在《当代西方法哲学》一书中,对西方法哲学的多元性和三足鼎立所总结的那样。“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法哲学的多元化表现为以某种学说或学派占主导的多元化。战后这种一家占主导地位,同时存在其他学派的局面已不存在,代之而起的先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和社会法学三大学派鼎足而立,七十年代以来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自然法学,社会法学和经济分析法学派旗鼓相当,同时存在若干小学派。”[1](P14)而另一位重要的西方法哲学研究者北京大学教授沈宗灵也认为现代西方法理学的特征中:1.派别繁多,2.自然法学在战后的复兴,3.三大派鼎立,4.三大派相互靠拢,5.非法学思潮的影响的前四个特征都与三足鼎立和法学理论多元有关。而沈宗灵教授更明确指出:“现代西方法理学虽然派别繁多,但主要是新自然法学,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法律社会学”[2](P27)西方当代的新自然法学,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法律社会学构成西方理论法学的研究特色。但我们知道,所谓的法律理论是以法律这一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如果某一理论不以法律这一社会现象为对象就不能称其为法律的理论。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难道现实中有三种法律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只能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三个学派只能研究法律这一总体现象的某一方面,指向法律的某一个视域。对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的发展过程进行研究可知,西方法律理论的形成恰恰指向法律的某一视域,这一视域的形成恰恰是当时社会法律生活的反映。因为法律哲学作为法律生活的自我意识,它是通过法律哲学家思维着的头脑所建构的,规范人们如何理解和怎样变革人与法律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论。任何一种法哲学理论,都凝聚着法哲学家所捕捉到的该时代人类对人与法律世界相互关系的自我意识,都贯穿着法哲学家用以说明人与法律世界相互关系的独特的解释原则和概念框架。因此,任何一种真正的法哲学理论,都应是黑格尔所说的“思想中所把握到的时代”,都应是马克思所说的“时代精神的精华”。具有二千多年历史的自然法学的研究都指向法律的理想的价值视界;而分析实证法学的研究都指向了法律的规则视界,并坚持以实在法为自己的研究指向;社会法学的产生历史较晚,但这一研究指向是法律实际作用的视界。这样在法律理论的研究中就形成了法律研究的三个视角和法律研究的三个视界。法学研究的三个视角是思考法律问题的基本方法:一个是自然法学的价值研究方法,一个是分析法学的实证分析方法和法社会学的社会分析方法。

而特定的方法指向法律的不同视域,从而体现了法律研究的视角同法律的视界的统一。法律思维的三个视界的形成来源于社会现实的情况和法律价值,法律规则,法律现实之间的矛盾性。我们知道在前现代社会中,由于宗教、道德、法律的相互融合,国家的立法,即政治权力的立法在当时的社会中并不占有主要的地位,在某些社会中政治权力的立法处于次要地位,如前现代社会中的印度社会中的法律,伊斯兰社会中的法律,中世纪的欧洲社会中的法律都处于对宗教的补充的法律地位。即使在政治权力的立法相对比较重要的古代中国社会和古代的罗马社会中,中国的古代国家的法律深受礼的影响,礼法之中可能礼显得更加重要。而罗马法更深受自然法的影响。因此,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作为研究法律理论的法律哲学,当然这种法律哲学并没有同其它理论明显分离开来,就必然把法律的理想、法律的价值作为研究的主要对象,这种研究体现于古希腊的政治法律哲学以及罗马的律法理论之中,体现于十六———十九世纪的自然法,自然权利和人权之中,体现于当代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之中。这种理论更扎根于人性之中。当十六世纪以后,随着国家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政治力量,国家的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特别是随着国家立法越来越形成独立的体系,那么对法律自身的规范分析就越来越成为法律研究的主要任务。特别是十九世纪中叶出现了一个反对前几个世纪中自然法的强大运动。法律分析成为法律研究的主要方法,从而形成法律的规则研究的视角。

分析实证主义法学认为,只有实在法才是法,而所谓的实在法就是国家确立的法律规范。这种法律理论实质上重视产生法律的权力因素。随着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方国家由自由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之后,由于国家从社会的守业人而逐渐成为社会的管理者,国家的社会职能不断增加,开始进入法律的社会化阶段而形成国家不断调整经济并兴起福利性立法,而越加注重法律的实际作用。与之相连出现了法律研究新的社会转向,从而形成对法律实际作用,考察法律的社会效果的法律社会的研究视角。纵观法律三个视界研究的视角的形成,法律的三个视界即法律的价值视界,法律的形式视界,法律的现实视界,是形成法律研究的价值视角,法律研究的规则视角,法律研究的社会视角的根本,而与此相关的研究视角都可划入这三个视角之中。法律三个研究视角的形成也来源于法律的价值视界,法律规则视界和法律的历史现实视界之间的矛盾性。法律的价值,规则和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性,一方面表现为法律价值,法律规则,法律现实的一致性,即三者的同一,也就是法律价值转化为法律规则。法律规则转化为法律现实,而法律现实又与法律的价值相一致。这也表现在人们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现实的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但另一方面,在现实中法律的价值,法律的规则和法律现实的不一致,不同一。

它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法律价值与法律规则的矛盾,它表现为法律规则不体现法律价值,即立法没有体现法律的精神。法律的价值没有转化为法律规则,即某种价值精神没有转化为法律。2.法律规则与法律现实的矛盾。它一方面表现为法律规则没有转化为法律现实,即法律规则的无效性。另一方面是法律现实中的事实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则,它表现为立法的滞后性。3.法律现实与法律价值的矛盾。它一方面表现为法律的现实不体现法律的价值,即法律价值的未能转化性。另一方面是法律现实中的合理性没有转化成法律的价值和观念,这样存在于法律的理念落后于法律现实。正由于法律的价值视界,法律的规则视界,法律现实视界之间存在的矛盾使法律研究的三个视角可以互相指责各自理论的弱点。法律的分析理论和社会理论指责法律价值理论的无用性和意识形态的性质,法律社会理论指责法律的规则主义是一种“书本上的法律”“规则的无效性”等等。正由于法律的价值视界,法律的规则视界,法律的历史现实视界的矛盾。那么解决这三个视界的矛盾就成为法律理论,法律规则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真正能解决法律这三个视界的理论矛盾的可能就是法律的综合理论。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非常同意杰罗姆•霍尔的观点:他从相似的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前提出发,发出强烈的呼吁“要求当今的学者努力创建一个‘统一的法理学’。#p#分页标题#e#

他严厉地批判了法理学中的‘以单一因素去阐明复杂现象的谬误’,尤其是那种试图将法理学理论中的价值因素,事实因素和形式因素孤立起来的企图。霍尔认为,今天所需要的是分析法学,对社会和文化事实的现实主义解释以及自然法学说中有价值的因素的统一”。[3](P199)因此,法律理论发展到今天已显示出明显的法律综合的趋向,这不但表现在一批综合法学派的领军人物,杰罗姆•霍尔、E•博登海默、J•斯通、哈罗德、L•伯尔曼等主张使用法律研究的综合方法,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更表现在当代西方的新自然法学。新分析实证法学和法律社会学三个主流法学派的相互靠拢上,他们已明显看出采用一种法学的研究方法,研究法律的单一视角,考察法律的某一视界是不可能完成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伟大使命。他们在坚持自己的研究特色的同时,更吸取其他学派的成熟观念。所以,不论从法律的理论研究的成果上,法律自身的规则发展上,还是从社会的进化上,今天都可能成为一个法律理论综合的时代,那么,采取何种方法,运用何种步骤,对法律理论进行综合确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的问题。当谈及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时,它的显著特点是用一种多维的,全方位的视角来考察我们现有社会不可缺少的最重要的调整器———法律。而任何只用一种视角来考察法律的理论在某些方面可能很深入,很彻底,其结果将证明这种单一的视角是片面的,但这种方法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应将具有重要价值。在当今的历史条件下,对法律的考察则应采用一种多维的、多视角的方法,这是面对复杂的法律现实采取的唯一的正确方法,这正如美国法律哲学家埃德加•博登海默所认为的:“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捌角的大厦,在同一时间里想用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个房间,凹角、和捌角是极为困难的,尤其是由于技术知识和经验的局限,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形就更是如此了。[3](P199)因此,我们不能象分析主义法学那样,认为从科学的观点来看,历史上的大多数法律哲学都是非科学的“胡说”。

相反,我们可以更为恰当地说,这些学说最为重要的是它们组成了整个法学大厦的可贵的建筑之石,尽管这些理论中的每一种理论,只具有部分和有限的真理。但随着我们知识范围的扩大和事务发展的成熟,我们必将进行一种更伟大的事业,即在利用人们过去所做的一切贡献的基础上,建立一门综合的法理学。而建立统一综合法学至少有三方面的意义。首先,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我们知道某种重大的理论都是面对社会现实并对之提出某种解决的方案。而法律本身从人类社会的早期,即公元二千年前发展到今天,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法律规范体系,它几乎调整着人类的整个生活,使人们的生活规范化。正因为如此,在一些伟大的思想家那里都对“生活的法律化感到担扰”,特别是现代化社会发展到今天,韦伯提出,现代化的主要后果是“自由的丧失”,而当今最伟大的思想家尤尔根•哈贝马斯将韦伯所说的“自由的丧失”解释为“生活世界的殖民化”。而“生活世界的殖民化”实质上就是生活世界的“法律化”(Juridification)。因此,我们今天如何看待生活世界的“法律化”显然就不能用简单、片面的认识方法,而应对法律世界的扩张进行全面的宏观分析,这是建立统一综合法学的原因之所在。其次,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也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同法律的实践相比,法律的理论的发展相对较晚,但它致少也有二千五百年的历史,在这样历史的长河中,无数的法律哲学家都对法律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法律理论发展到今天,明显出现三大相互对立的法学传统。这正如我国著多法理学家沈宗灵教授认为:“现代西方法理学虽然派别繁多,但主要是新自然法学,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法律社会学”。[4](P27)他也正是依据这三个学派的分立而建立他现代西方法理学体系的。

单就一个法律问题为什么出现三种相互对立的学派,显然在法律的理论上需要统一。这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法律实践的问题。这正如美国法理学家霍尔指出“法律是形式价值和事实的特殊结合”。而霍尔的法律概念中的这三种因素,正是分析法学、自然法学和社会法学所分别测重研究的问题,因此,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就在于看到了法律的形式因素、事实因素和价值因素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最后,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也是法学方法论统一的需要,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必须实现方法论的统一。而这种统一绝不是法学方法论的简单相加,而是有机的综合,也就是说只有采取综合性的方法才能实现这一伟大任务,这种方法显然应是逻辑、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的方法。逻辑的方法是把法律看成是辩证的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这一过程在历史上和现实中应找到它统一的基础。具体在后面我还要谈及这一问题。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J•伯尔曼在《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一书中的序言中指出:“我们需要克服下列现象:将法律归结为一套处理事务的技术性手段;使法律脱离于历史;把一国的法律等同于我们的全部法律,把一国的法律史等同于我们全部的法律史。也需要清除以下谬见:排他的政治的和分析的法学(‘法律实证主义’)或孤傲的哲理的和道德的法学(‘自然法理论’),唯我独尊的历史的和社会经济的法学(‘历史法学派’,‘法的社会理论’)。我们需要一种能够综合这三个传统学派并超越它们的法学。”[5](P227)他提出要建立一种能够综合三个传统学派并超越于它们的法学,而在本世纪五十年代的后三十年中,美国的法理学家霍尔,博登海默,澳大利亚的丁•斯通等很多一流的法理学家都主张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这么多一流的法学家为什么都主张建立综合法学并为此而进行了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形成西方现代法学的一支独具特色的力量。

这里就涉及到综合法学产生的基础性问题。我认为建立统一的综合法学应有三方面的基础。

其一是产生统一综合法学的理论基础,任何理论的产生都有其自己的理论根源。而上一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产生的统一综合性法学的理论体系可以说是十分丰富的。因为在它产生之前,在西方的法学理论界早以形成三个重要的法学流派,他们就是自然或价值论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法学派。当然这些学派产生的时期和历史条件各不相同,而自然法学派有着最久远的历史,它在历史上虽然有过缺时间的衰败,但它不久又加以复兴。说明它具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而这一派聚集了历史上最优秀的大思想家,也是理论系统最丰富、最有影响力的一派,他们的思想影响整个学界并直接作用于社会。这一学派形成西方思想史上的三次高峰期。那就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奠基者霍布斯、洛克、康德、密尔等一大批一流的政治法律哲学家创造了西方政治理论的第二次高峰。他们的思想至今还影响着我们的政治生活。而以1971年罗尔斯出版了他的名著《正义论》,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正义问题的大辩论。成为西方政治法律哲学的第三次学术高峰。他们的理论系统是我们探讨法律价值的重要财富。而重在研究法律自身的分析实证法学的一批法学家奥斯丁、凯尔森、哈特、拉兹等为规范法律哲学的创立建立了深厚的理论系统。而在本世纪一大批的法律社会学家,特别是以庞德为的社会法学是法律实证分析的重要代表。因此,只有吸收这样一大批理论家的成果才能建立一个坚实的统一综合法学。#p#分页标题#e#

其二,建立统一综合法学的法律基础。法学研究的直接对象显然是调整人们行为的法律制度,而法律制度在杰罗姆•霍尔看来“法律乃是形式、价值和事实的一种特殊结合”[3](P187)这说明只有把法律看成是法律的价值一种制度理想同法律条文本身及它作用于社会形成的一种动态的法律秩序结合,才能全面地考察社会中最复杂的法律现象,而任何把法律简单化的看法都不可能正确认识法律。这也正如博登海默所言:“人类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不可能根据任何单一的、绝对的因素或原因去解释法律制度。若干社会的、经济的、心理的、历史的和文化的因素以及若干价值判断影响着和决定着立法和司法。虽然在某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某种社会力量或正义理想会对法律制度产生特别强烈的影响,但是根据唯一的社会因素(如权力、民族传统、经济、心理或种族)或根据唯一的法律理想(如自由、平等、安全或人类的幸福)都不可能对法律控制作出普通的分析和解释。法律是一个结构复杂的网络,而法理学的任务就是要把组成这个网络的各个头绪编织在一起”。我们的法学理论虽然探讨了很多问题,但缺乏一种把各种基本理论联系为一体的具体认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欠。因此,法律的形式、价值、事实的统一是建立统一综合法学的必然基础。

其三,建立统一综合法学的社会基础。在人类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步形成了统一的认识,尽管人们对社会发展采用的思维角度不同,但较为统一的是社会三形态论。如果用最新的学术术语就是社会发展经历了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用阿道夫•托夫勒的话来说就是第一次浪潮。第二次浪潮和第三次浪潮,用丹尼尔•贝尔的话来说就是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而按照马克思的宏观历史划分就是:“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了条件。”[3]第4卷上(P104)因此,按照马克思的划分,人类存在的三大历史形态是: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以个人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个性。这三种形态集中体现为“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为基础的“产品经济”。与这种社会形态相对的法律就以刑罚为主的古代法,以民商为主的近代法和以福利立法为特征的现代法,而这种法律的社会发展显然是一种辩证的发展过程,而现代法律的综合显然体现古代法律、近代法律、现代法律的统一。

三个价值秩序、自由、福利的统一。这种统一是法律发展的最高阶段,这正是建立统一综合法学的社会基础。建立统一综合法学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实现法学方法论的统一。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自然法学,分析实证法学和社会法学都有其独特的方法论,自然法学在其发展过程中,总认为:“有某些关于权利和正义的特定原则,它们凭着自身内在的优越性而值得普遍遵行全然不用顾及那些支配共同体物质资源的人们的态度。这些原则并不是由人制定的;实际上,如果说它们不是先于神而存在的话,那么它们仍然表达了神的本性并以此来约束和控制神。它们存在于所有意志之外。但与理性本身却互相浸透融通。它们是永恒不变的,相对于这些原则而言,当人消除某些不相关的情况而有资格受到普遍遵行时,它只不过是这些原则的记录或摹本。而且制定这些人法不是体现意志和权力的行为,而是发现和宣布这些原则的行为。”[6](P5-6)显然,自然法学派的学者大多都认为在人定法之上有一种更高的法或价值,而人定法必须遵循这些更高的法或价值。因此,他们的法学理论大多同他们的哲学联系在一起,正因为如此,他们不但是伟大的法学家,更是伟大的哲学家,他们的法律思维更具哲学的思辨色彩。如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塞涅卡、乌尔比安、圣托马斯阿奎那、柯克、格劳秀斯、洛克、康德、罗尔斯等等都主张人类生活所遵循的法律能够,而且应当“体现根本的、永恒不变的正义”。当分析法学产生以后的某些分析法学家认为“自然法”是一种无用的“胡说”,但希特勒血淋淋的事实证明了自然法的价值。就连新分析法学的主要代表哈特也承认了“最低限度的自然法”。而分析实证法学则把法律直接同国家权力联系起来,只考虑法律的政治因素而排除其它之后。转而对法律规范进行分析。

从而对完善法律自身作出了贡献。而社会法学则主要考虑法律的实际作用后果以及对社会和人的影响。因此,他们才能得出“法律官员就争论所做的事,就是法律本身。”“法律是对一个未来判决的预测”等等。由于社会是发展的,而发展过的东西很快就成为历史,因此社会法学在本质上是运用了历史考察的方法来考察社会中的法律,因此通过上述分析、哲学的、分析的、社会历史的方法都是建立统一综合法学的必备方法,那么如何实现方法论的统一呢?我认为,人们在对法律进行考察时,明显地存在着对法律考察的三重视角,也就是法律存在三重视界,即法律的价值视界,法律的规范视界和法律的现实视界。而这三重视界正是西方三大法学派考察法律时所定在法律的不同角度。也就是说自然法学派主要思考的是法律的价值视界。分析法学派主要考察的是法律的规范视界,而社会历史法学派则主要考察的是法律的社会历史视界。那么法律理论的统一就是对法律考察的价值视界、规范视界和历史现实视界的统一。它们是如何统一的呢?我们在此对法律三个视界进行简要的分析。

第7篇

提到涂尔干,人们往往会给他贴上“社会实在论”或者“实证社会学”的标签,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位不苟言笑的卫道士,时时刻刻用“社会”、“规范”这样的字眼,审查我们的一举一动。行动者只能战战兢兢,虽有反驳之心,但无招架之力。然而如果读者耐心读一读涂尔干对原始分类、图腾崇拜、初民宗教的研究,看一看《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描述的热烈奔放,甚至是放荡不羁的“集体欢腾”的场景,或许对他的形象会加以重新审视。具体到学理层面,多数中文读者对涂尔干早期的作品也仅是略有耳闻,尚未目睹。西方学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如此。这严重妨碍了学界全面、系统地了解涂尔干的思想体系,也使得社会学教学面临着失真、传讹的危险。幸运的是,随着《哲学讲稿》的出版,这一局面有望得到改观。

1882年,通过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毕业资格考试的涂尔干前往中学任教。他首先任职于皮伊中学,同年11月调往桑斯中学直到1884年11月。《哲学讲稿》是涂尔干1883—1884年在桑斯中学开设哲学课的课程笔记,一共80讲,由学生拉朗德记录并整理。

从讲稿的结构看,涂尔干是依据库欣对哲学的划分来授课的,他将哲学分为四部分:心理学、逻辑学、伦理学和形而上学。自拿破仑时代以来,法国公共教育逐渐被国家掌控,复辟的波旁王朝制定了哲学教育大纲,组织统一的哲学教师资格考试。作为折中主义的奠基人,1832年库欣被任命为公共教育委员会成员,并控制了哲学领域的教育,1840年他还担任了8个月的公共教育部长。库欣重新修订了哲学大纲,将自己的哲学贯彻到学校教育之中,教师资格考试也是根据库欣哲学来设计考题。

那么这部讲稿反映的是涂尔干本人的想法吗?还是仅仅重述了库欣的哲学理念?折中主义试图将经验论和观念论整合在一起,涂尔干也努力用社会学的方式缓解这两种思潮之间的紧张。事实上,《哲学讲稿》中提出的经验论和观念论之间的对立,贯穿了涂尔干的一生。在其晚年发表的《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一文中,涂尔干不满足经验论和观念论对人性的单一理解,他论证了人性二重性的必然,一种是个人性的,如感觉,它是向心的;一种是非个人性的,它是集体表现在个人身上的呈现,如道德、理性、概念,它是离心的。二者都具有合理性,只不过来源不同,一种来源于个体存在,一种来源于社会存在。

从社会现实的层面看,库欣的哲学与其政治主张是相一致的,折中主义向各种思想“妥协”。他将笛卡尔的怀疑保持在适度范围之内,从而小心地协调自由与秩序的关系。在政治上,库欣、基佐等人在七月王朝的政权下,维持一种既不激进的民主,也不过分的专制。鉴于大革命以来民主带来的暴力,折中主义竭力避免将平等引入政治领域,他们反对普遍选举,认为“多数”并不能代表理性,只能选举那些“有能力”、“有理性”的人来进行统治。基内就指责折中主义将哲学思考留给了少数精英,而将宗教留给了愚昧的大众。

涂尔干认识到理性、知识上的差异,为人们在政治、经济等社会诸方面的不平等提供“合理”的依据。大革命虽然消除了贵族在政治上的诸多特权,但是人们又重新发现了两类群体之间的根本不同。只不过人们以智识、心性结构的不同,来代替臭名昭著的“血统”、“门第”和“出身”,由此产生了“渺小平庸的乌合之众”与占据真理的知识贵族之间的对立,涂尔干称之为“阴霾的景象”、“凄凉的梦境”。同样是在桑斯中学的一次演讲中,涂尔干就科学、理性的发展所引起的自然与人类、知识精英与大众的关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自然逼迫人类追求进步,实现自然的理想,那么它就需要人类用理性来主宰自身。然而,科学与真理往往为少数知识分子精英所掌握,虽然他们返回到人群中去,并考虑大众的处境,但是精英们俨然代表了社会的知识与良知,底层大众则过着单调麻木的生活。

这样的分化产生了怎样的社会后果呢?

首先,它导致了国家、民族的衰弱。其原因在于,一个民族将希望寄托在少数人身上,那么他们就会抽取、消耗国家其余部分的生命力。少数人拥有太多的智慧,享有伟人的名誉,而其余人只能理解有限的、平均的精神文化。一个民族却是由全体个人组成的,只有所有人强大了,民族才能紧密凝聚在一起;相反,真理被一部分人垄断,光明便不能照耀四方而局限在封闭的苑囿里。

其次,将民族分为天才与平庸的大众,这也就意味着将民族交到一个主人手中。当一部分人拥有无可匹敌的智慧时,另一部分人只能对其产生膜拜,而丧失自己的判断力,听任他们发号施令。七月王朝、第二帝国就是前车之鉴。可是尽管如此,也并不意味着将所有伟大人物消灭,这样只会让所有人都陷入沉沦、腐朽之中。那么该怎么办呢?《哲学讲稿》一书虽然未给予直接的答案,但是仍然留下了不少线索。

第8篇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教师的权威不断受到新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基本上存在两种研究思路:一是提出要消解教师权威,二是认为教师的权威不能也不会消解,提出从传统教师权威到现代权威的转型。在此,我们认同第二种研究思路,认为教师的权威不会失去,但需重新诠释教师权威的涵义,以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

一、教师是否具有权威

关于此问题,最早触及教师权威问题的教育社会学家涂尔干在《教育与社会学》中认为,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性的活动。教师乃是社会的代言人,是他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重要道德观念的解释者。[3]与此相伴,教师必须具有权威感。涂尔干认为教师的权威一来自社会,二来自教师自身的素质。Clifton,R.A.与Roberts,L.W.对教师权威的层面构成进行了更为详细的研究,认为教师的权威来源于四种因素:第一种是传统的权威,即在长期的传统因素下形成的权威;第二种是法定的或官方的权威;第三种是感召的权威,即由个人魅力所获得的权威;第四种是专业的权威。其中,传统的、法定的权威源于教育制度,是外在于教师个体的,其大小取决于一定社会的教师文化传统和有关教师权利的法律条款;而感召的、专业的权威则源于教师个体的修养,是内在于教师个体的,其大小是由教师个体素质高低所决定的。他们认为,教师的权威不单纯取决于以上任何一种因素,而是取决于这四种因素的相互作用。[4]

以上学者分析的教师权威的四种来源在教育实践中也是客观存在的。某人是一名教师,就意味着社会赋予他教育学生的责任。换言之,他就具备了传统权威和法定权威。教师的这两种权威是形式权威,其存在源于社会认定,并且在同一社会状况下,它不因人而异、不因时而异。或者说,因为教育是处在一个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之下的活动,它担负着特定的社会职能,这种社会职能被赋予教师而使教师的形式权威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另一方面,在某人成为一名教师之前,他需要具备从事教师职业起码的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有的师德。也就是说,自从学生第一声叫他“老师”起,他必须拥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权威(也即专业权威,不仅包括教师所教学科的学科知识,而且包括教育学知识与广博的文化知识素养等)和人格权威(也即感召的权威),即教师的实质权威,其认可来源于学生。而且,教师的实质权威在同一社会状况下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是不确定的。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这四种来源共同作用形成了教师的权威:使学生信服的力量或影响力。这种力量或影响力伴随着教师的教育活动而始终存在,“教师”的称号就意味着教师的权威是客观存在的。

二、遮蔽与澄清:两种不同的权威观

既然教师的权威是客观存在的,为什么还有人提出“消解教师权威”或“教师失去权威了”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教师所持的权威观不同。

1.一种权威观:形式权威重于实质权威

如果教师过于看重自己的形式权威,则很容易产生盲目自大,致使自己的思想蒙上一层“灰尘”,以“想当然”的思维模式,以“我是教师,我是绝对正确的,你必须听我的”的语言和行为来对待学生,于是,很可能出现下面几种情况。第一,不管学生自己的想法,对于听自己话的学生,给予表扬与鼓励,而对待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就不问青红皂白地进行批评甚至处罚,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迫使学生就范。第二,在课堂教学中只顾自己讲授,不顾学生的反应,以自己的想法代替学生的独立思考,占有本应属于学生思考问题的时间与空间。而当学生提出疑问时,用一些命令式的话语来回答学生的问题。第三,不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而从单一的外在标准来武断评价学生。只注重知识的结果,而忽视知识的发生、发展的过程;只注重让学生机械背诵,而忽视对知识的理解记忆。第四,当心情不好的时候,把怨气出在学生的身上;当自己犯错误的时候,不坦白承认自己的错误,而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掩饰,甚至把错误推到学生的身上,等等。

看重自己形式权威的教师,也很容易忽视自己的不断学习。如今已是信息化的社会,教师不再是学生获取知识的唯一渠道,学生在许多方面有可能超过教师。另一方面,人类的知识是不断增长的,教师作为个体而言,想拥有全部的人类知识几乎是不可能的,教师回答不出学生提的一些问题也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然而看重形式权威的教师,当他面对学生提出的一些问题回答不出时,不是自己不断学习,而是认为学生有意刁难自己,于是利用社会所赋予他的形式权威,采取一些不妥当的行为来压抑学生的求知欲望与兴趣。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持这种权威观的教师是不可能让学生发自内心地信服的。它导致的后果,从学生方面说,学生与教师之间是强迫――服从、命令――听从的不平等的师生关系,学生对教师言听计从、俯首帖耳,逐渐丧失了自己的思想,只是被动、消极地“听”教师的话。这种“听话”只是一种表面的信服,学生的内心或是麻木、漠视或是满肚子的委屈、不服气。学生的主体意识、质疑精神、批判意识、创新意识与能力在这种强迫、不容违抗中受到严重的压抑。一些有个性的学生不愿意或讨厌看到这些教师虚假的、不平等的教学行为,就会与教师顶撞,就会叛逆。在这些孩子的顶撞中、叛逆中包含着他们多少不满、多少不服、多少委屈、多少反抗啊!这样的教师又怎能理解他们呢?

同时,对于教师自己来说,也导致了教师自由的丧失,即教师专业发展的消极、被动以及创造性的缺乏。没有自己的思想,只是被动、消极地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等外在的指令,把这些外在的指令奉为不容质疑的圭臬,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狭窄的天地,使教育教学实践丢失了本该有的活力,也逐渐丧失了自己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2.一种权威观:实质权威重于形式权威

以上的权威观对于学生与教师都带来了不良的后果,我们应加以摒弃。换言之,因为教育是复杂的,所以教师在运用形式权威时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把握,切勿滥用社会所赋予自己的具有强制性、不可违抗特性的形式权威或教师的权力!作为教师,应不断追求自己的实质权威,使形式权威与实质权威达到统一。正如学生所说的:“不是因为你是教师,我才尊重你;而是因为你具有教师的素质,所以我才佩服你、信服你。”

为此,教师需要重新品味“知识”的内涵。因为对知识的不同看法制约着教师对学习(包括学生的学习与自身的学习)、教学、教育的认识,也就制约着教师对实质权威的追求。

全面的、辩证的知识观不是以静态来看待知识,不是只注重知识的结果性,而是认为知识是不断发展的。这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客观事物的本身。客观事物是多种矛盾的统一体,它的发展及其本质的暴露有一个过程。二是主体的主观条件。人们的认识除受制于主体的主观条件,如知识水平、认识能力、世界观等主观因素的制约外,它还自始至终处于认知者的思维、情感、态度等参与之中。三是社会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人们的认识受社会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比如说,在显微镜发明之前,人们研究细胞的结构就受到限制。由此可见,人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必然是一个从部分到整体,从现象到本质,从有限到无限的不断发展变化着的一个过程。因而知识是过程与结果的不断发展。此外,知识既有明确性又有缄默性。正如英国思想家波兰尼(Polanyi,M.)所说:“我们所认识的多于我们所能告诉的。”这个命题的含义是,人类通过认识活动所获得的知识包括了他们通过言语、文字或符号的方式所表达出来的知识,但是却不止于这些知识。在这些知识之外,还存在着大量的缄默知识。

基于以上对知识的种种看法,虽说教师已经拥有某种专业知识结构,但是学无止境,而且在不断的学习中,离不开教师对教育的热情、对学生的爱。事实上,这些都将融入到教师的不断学习中,运用到教育实践中去,形成人格化的专业知识权威。具体说来,要形成人格化的专业知识权威,教师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教师自己要虚心上进、不断学习,要尽量了解、吸收最新的信息,并经常与各学科教师、学生交流。这样,一则可扩大自己的信息来源与信息量,不断优化自己的专业知识结构。当一名教师的知识面广阔,讲起来滔滔不绝、口若悬河时,学生对教师的钦佩之情便油然而生。二则教师的这种勤奋刻苦、勇于探索的精神,对于学生而言,正是一种无声的教育,正是一种缄默知识的学习。他们是看在眼中、记在心中、刻在脑中、学在做中。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教师要想把学生培养成什么人,自己就应该是什么人。”

第二,教师莫忘自古就有的“教学相长”。有时候教师可能暂时不能理解学生的观点,然而教师不能用各种理由来搪塞,而应尊重学生,尊重他们的观点,给学生提供表达他们思想的机会,并在课后进一步交流彼此观点,这正是教学相长的主要涵义所在。

第三,教师要让学生也认识到知识是不断发展的。怎么让学生认识到这一点呢?这就涉及“教师教学生什么”的问题。对于学生而言,他们不仅需要静态的结果性知识,而且需要动态的、有意义的过程性知识;不仅需要动态的、有意义的知识,而且还需要能帮助他们理解学习、生活的知识;不仅需要能帮助他们理解学习、生活的知识,而且还需要能帮助学生理解与思考的思维方式。所以,教师在教学中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合作交流的能力,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自主探究的能力等等。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说:“我以为好的先生不是教书,不是教学生,而是教学生学”,“活的人才的教育不是灌输知识,而是将开发文化宝库的钥匙,尽我们知道的交给学生”。[5]也恰如《学会生存》中所说:“教师的职责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地传递知识,而越来越多地激励思考;除了他的正式职能以外,他将越来越成为一位顾问,一位交换意见的参加者,一位帮助发现矛盾论点而不是拿出现成真理的人。”[6]

总而言之,教师的权威不是靠外在的制度等而存在于学生心中,而是靠教师正确的自我定位所形成的人格化的专业知识权威,这种专业权威是一种对学生产生正面影响的合力,而让学生信服教育、信服教师。

注释:

[1]王炳照.简明中国教育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65.

[2]礼记[M]钱玄同,等译注.湖南:岳麓书社,2001:490.

[3]张人杰.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21-23.

[4]Clifton,R.A.&Roberts,L.W.The Authority of Teachers: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in Miranda, E.O.Y.&Magsion,R.F.(eds.),Teacher, Schools and Society,1990.

[5]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陶行知教育文选[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1:278.

第9篇

本文拟对英国的传媒与文化研究进行简单的综合介绍,重点选择在传媒研究历史上有过重大突破和影响的研究机构及其研究成果,并希望借此能为国内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用的思路。

1.早期经验主义的传播研究西方社会科学对大众传媒的关注,起始于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美国,也就是有声电影开始盛行之际。由于美国的社会科学具有根深蒂固的实用主义传统,其特征之一是方法的缜密与理论的贫乏成正比。社会科学的用途,不在于从根本上对社会进行批判和反思,而在于解决实际社会问题,最大程度地维护现有制度的稳定。至于制度本身是否公正则无关紧要。因此,美国社会科学的主流是御用研究而非批判研究,最初的对大众传播(masscommunication)的研究也不例外。

传媒研究史上第一个比较有影响的调查报告,就是针对美国公众对当时正在兴起的有声电影所抱的成见撰写而成的。有声电影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一出现,就得到众多青少年观众的青睐。很多家长因此担心添加了声音的银幕更具吸引力,对青少年的道德行为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当时的社科学者们针对公众的这种顾虑,进行了一系列包括问卷调查在内的实际调查研究,结果便是后来传播研究史上常提到的“潘恩基金研究”(ThePayneFundStudies)②。此研究得出的结论,现在看来似乎多余而且肤浅,即电影的确对青少年能够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但是,由于套上了“科学”的光环,这一结论在当时公众中影响很大,对后来的传媒研究也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在此后的30多年里,西方尤其是美国的传播与媒体研究的主流,便停留在关注传媒对受众所施加的影响上,也就是所谓的媒体效果研究(mediaeffectstudies)。

从总体来看,媒体效果研究大都有意无意地落入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刺激-反应模式(stimulus-response)之中。该模式假定,传媒一旦发出刺激信号,受众(audience)必定会在态度或行为上有所反应,传播研究的任务在于发现并测量这种受众反应。这一模式在后来社会科学对不同媒体的研究中都得以体现,包括对广播、电视以及连环画册的研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60年代中后期对儿童与电视的研究。与“潘恩基金研究”背后的动机类似,儿童与电视的研究,也起因于公众对电视这一“更新的”媒体的顾虑,人们担心电视这一闯入家庭中的小屏幕比电影院更容易教会儿童一些不良的行为。50年代中后期,电视正在普遍进入西方家庭,当时的研究得以采用实地考察(fieldwork)的方式,把已经普及电视的社区与尚未普及电视的社区进行比较③。

到了60年代中期,随着电视的进一步普及,儿童及电视的研究便从社区转向心理学研究室(laboratoryexperiment),纯量化研究成为一种不得已的时尚。此时在美国,公众舆论的焦点越来越集中在反对电视中的暴力和性。面对这种舆论压力,由政府资助的研究人员便开始企图通过心理学实验来建立电视内容与儿童行为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相当一批实验研究似乎证明了其中的因果关系,但是也有少数得出恰恰相反的结果,即电视中呈现的暴力可以减少实际的暴力行为,亦即所谓的宣泄理论。这种相互矛盾的结论并非偶然,而恰恰说明行为主义心理学研究本身的严重局限性。因为它将研究对象从活生生的实际生活中抽出来,放在人为的实验室里去观察,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虚拟的。

这种局限性也正是后来英国的传媒社会学批判和超越的对象。狭隘的经验主义对传播媒体研究的垄断,直到60年代后期才得以解体。它们常被后来的批评者戏称为“皮下注射模式”(thehypodermicmodel),或者“子弹理论”(bullettheory)。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在此之前的几十年里就没有其他非主流的传媒研究存在,只是它们影响甚微。从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当时在西方世界方兴未艾的批判社会学(criticalsociology)将其矛头指向了大众传媒。批判社会学的兴起和发展与其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是分不开的,亦即战后资本主义“黄金时代”的结束。一系列社会动荡取代了平衡发展,包括人们熟知的西欧青年学生运动,美国黑人公民权利运动,以及反对越战示威游行。突如其来的社会动荡,进一步动摇了长期以来作为英美社会科学基础的实证主义哲学,从而也将社会学从安于现状的结构功能主义中解放出来,迫使其成为社会批判的工具。在西欧,以及后来被统称为西方的各种流派,为批判社会学的迅速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在美国,以威伯伦(ThorsteinVeblen)和米尔思(C.WrightMills)为代表的非的本土批判传统也得以宏扬。当时正在蓬勃发展中的大众传播媒体自然也成了社会学批判分析的对象之一,批判传媒研究(criticalmediaresearch)从此得以在70年代迅速发展壮大起来④。

2.英国的文化研究

英语世界的批判传媒研究,起于60年代后期,在80年代中期达到鼎盛。在其主要发源地英国,批判传媒研究从一开始就围绕两个大学的研究中心所采取的不同理论和学科立场而展开。成立于1964年的伯明翰大学(BirminghamUniversity)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entreforContemporaryCulturalStudies),从一开始就强调文化与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提供汲取多方面的思想和理论资源,确立了所谓的英国文化研究(Britishculturalstudies)的传统,传播媒体则构成其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晚两年成立的莱斯特大学(LeicesterUniversity)大众传播研究中心(CentreforMassCommunicationResearch),则以社会学为其学科基础,全力以赴地对传播媒体进行全面深入的批判研究。这两个中心先后在80年代中后期,随着其理论骨干的离任而逐步衰落。但是,它们早期和鼎盛时期的研究工作,在理论和方法论上为英国的批判传媒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开创性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对后来在高校中逐渐普及了的传媒与文化研究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也是难以超越的。

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主要理论家霍尔(StuartHall),致力于重新发掘“意识形态”(ideology)这一关键词,并对其进行理论“整容”,使它成为文化研究和批判的有力工具⑤。马克思所说的意识形态,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那么,在电子传媒时代,一个社会中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又怎样成了包括被统治阶层在内的全社会的意识形态?这实际上是一个争夺和取得文化领导权的问题,也就是霍尔所说的“语言阶级斗争”。在这样一个“和平”而非强制的过程中,传播媒体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文化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解构这一过程,探讨媒体有意无意中采取的意识形态立场。

为了便于实际研究和分析,霍尔还详细探讨了意义创造过程中“编码”(encoding)和“解码”(decoding)这两个不同的阶段⑥,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正是通过这两个实际操作上极其复杂的阶段而实现的。在传媒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分析(ideologicalanalysis)代替了过去的效果研究,理论和研究实践长期分离的状态也得以改变。除了对文化研究领域进行理论探讨,更为重要的是,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还作了大量的文本分析和经验研究,对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当代西方社会的文化现象进行多方位的描述、阐释和批判,内容涉及亚文化(subculture)、青年文化(youthculture)、女性研究(women’sstudies)等方面。在追述文化研究的理论和思想根源时,霍尔不但谈到英国本土“鼻祖”郝哥特(RichardHogard)、威廉斯(RaymondWilliams)和汤姆逊(E.P.Thompson),还谈到欧陆的阿尔杜塞(LouisAlthusser)、格拉姆西(AntonioGramsci)、列威-斯特劳斯(Levi-Strauss)、福科(Foucault)和拉康(Lacan),可见伯明翰文化研究从一开始就确立了其理论和方法资源上集大成的原则⑦。

被霍尔誉为英国文化研究开山鼻祖的威廉斯和郝哥特,都是工人阶级出身的人文知识分子。面对英国这样一个阶级划分极为鲜明并且相对稳定的社会,威廉斯形象地将自己这种特殊境遇称作一种“越界”(bordercrossing),即跨越社会阶层的界限。他们对工人阶级生存状况的同情和理解,决定了他们对大众传媒和流行文化采取的特定态度。作为人文知识分子,他们的批判立场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这种批判与传统精英文化倡导者所持的态度有着根本的区别,这亦即西方社会政治上左与右的区别。传统文化精英对大众流行文化采取的态度是无视和蔑视,手段则是隔离或消灭。威廉斯等则把大众传媒放在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对其起源的发展进行认真的探讨。大众文化现象从此也登上了学术这一“大雅之堂”,成为原来只针对经典严肃文本的文艺批判的对象。这在当时英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威廉斯等才被后来者们推举为英国文化研究的开山鼻祖。

威廉斯早在50年代就对开始对英语中的一些关键词进行词源学和社会学的双重探讨,从词义的变化中把握社会的变迁,反之亦然。英语中culture一词,从原来的拉丁词根发展而来,并延伸出种种不同的意思和用法,成为英语中最难界定的概念之一。只有当culture从狭窄的“高级精神产品”延伸为人类学意义上的“一种生活方式”,大众的生活方式才可能成为“文化”,也才有了大众文化(massculture)和流行文化(ppularculture)的说法。但是,对当代文化研究来说,以上culture的两个定义一个过于狭窄,一个过于宽泛。学者们因而试图在这一窄一宽之间找到更为确切的说法。目前比较为人接受的一种定义认为,文化是一切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包括言说、物品、行动、事件等等。其实,这个定义本身也有过于宽泛和含糊其辞之嫌。文化这一概念本身的模糊不定也导致了后来的文化研究领域的无限扩展和杂乱无章,尤其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后,起源于英国的文化研究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逐渐盛行并变异,使得企图对这一领域进行整体综述的努力变得越来越困难。70年代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在理论上认同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有意识地反对一切经济决定论,与20世纪形形的西方的基本立论不约而同。在研究实践中,则通过对文化现象的记录和阐释达到一种社会批判。譬如,对工人阶级青少年中产生的、的亚文化的关注,隐含了对英国社会阶级压迫的批判。更如,女性主义理论直接影响和指导了中心的具体研究问题,包括大众传媒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和歪曲,以此达到对男权社会里无所不在的性别歧视的批判。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在鼎盛过后,蜕变成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系。文化研究也开始被成批生产和仿制,并逐渐成为英语世界高等学院中又一门专业“学科”,其实际社会批判功能也面临被消解的危险。

英国的文化研究从80年代中开始在英语世界里流行起来。在美国,素以实证经验主义为方法论依据的传播研究主流,受到了来自大西洋彼岸岛国的理论冲击,因而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理论繁荣”。澳大利亚由于引进英国的研究人员,也在不同程度上产生过文化研究热。近些年内,英语世界文化研究的重要论坛,除了原来在美国出版发行的《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外,又新增添了《欧洲文化研究》(EuropeanJournalofCulturalStudies)和《国际文化研究》(InternationalJournalofCulturalStudies),均在英国出版发行。这都说明文化研究领域正在试图超越英语世界,在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展开。然而,英语世界中新近的一场文化研究热,在过多地关注当下流行文化现象的同时,忽略了伯明翰大学文化研究对各种压迫的直面批判精神。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后,文化研究的繁荣景象,与其说是本领域研究的发展深化,不如说是学术市场对其需求的增加。文化研究的社会批判功能,经常被表面上的喧闹所淹没。其中一些较有影响的文化研究者,更是主动放弃了对深层社会批判的追求,反而对流行文化中包含的所谓反抗霸权和控制的因素沾沾自喜并随意夸大。这种形式上的文化激进,其实已经蜕变成实质上的政治保守了。(未完待续)

注释:

①目前国内较常见的经验研究是所谓的受众调查,但是这种调查经常由商业目的所驱动,并非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调查和批判。

②研究结果由H.J.Forman论编为OurMovieMadeChildren(NewYork:Macmillan1935)。

③在此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值得一提,一个是英国的TelevisionandtheChild:anEmpiricalStudyoftheEffectsofTelevisionontheYouth(London:theFalmerPress1958),由心理学家HildaT.Himmelweit等共同完成。此研究主要集中讨论电视的到来对儿童的日常生活以及价值观念产生的影响。另一例是美国传媒研究史上经常提到的TelevisionintheLivesofOurChildren(StandfordUniversityPress1961),由W.Schramme等共同完成。

④80年代初期英语世界大众传媒与传播领域曾发生过一场关于批判研究(criticalresearch)与御用研究(administrativeresearch)讨论,讨论结果发表在JournalofCommunication专号“本研究领域中的争鸣”(FermentintheField)vol.33,No.3,1983。

⑤StuartHall‘TheRediscoveryof“Ideology”:returnoftherepressedinmediastudies’,收入M.Gurevitch等编辑的Cuture,Society,andtheMedia(London:Menthuen1982)。

第10篇

本文拟对英国的传媒与文化研究进行简单的综合介绍,重点选择在传媒研究历史上有过重大突破和影响的研究机构及其研究成果,并希望借此能为国内该研究领域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用的思路。

1.早期经验主义的传播研究西方社会科学对大众传媒的关注,起始于20世纪20年代后期的美国,也就是有声电影开始盛行之际。由于美国的社会科学具有根深蒂固的实用主义传统,其特征之一是方法的缜密与理论的贫乏成正比。社会科学的用途,不在于从根本上对社会进行批判和反思,而在于解决实际社会问题,最大程度地维护现有制度的稳定。至于制度本身是否公正则无关紧要。因此,美国社会科学的主流是御用研究而非批判研究,最初的对大众传播(masscommunication)的研究也不例外。

传媒研究史上第一个比较有影响的调查报告,就是针对美国公众对当时正在兴起的有声电影所抱的成见撰写而成的。有声电影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一出现,就得到众多青少年观众的青睐。很多家长因此担心添加了声音的银幕更具吸引力,对青少年的道德行为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当时的社科学者们针对公众的这种顾虑,进行了一系列包括问卷调查在内的实际调查研究,结果便是后来传播研究史上常提到的“潘恩基金研究”(ThePayneFundStudies)②。此研究得出的结论,现在看来似乎多余而且肤浅,即电影的确对青少年能够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但是,由于套上了“科学”的光环,这一结论在当时公众中影响很大,对后来的传媒研究也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在此后的30多年里,西方尤其是美国的传播与媒体研究的主流,便停留在关注传媒对受众所施加的影响上,也就是所谓的媒体效果研究(mediaeffectstudies)。

从总体来看,媒体效果研究大都有意无意地落入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刺激-反应模式(stimulus-response)之中。该模式假定,传媒一旦发出刺激信号,受众(audience)必定会在态度或行为上有所反应,传播研究的任务在于发现并测量这种受众反应。这一模式在后来社会科学对不同媒体的研究中都得以体现,包括对广播、电视以及连环画册的研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60年代中后期对儿童与电视的研究。与“潘恩基金研究”背后的动机类似,儿童与电视的研究,也起因于公众对电视这一“更新的”媒体的顾虑,人们担心电视这一闯入家庭中的小屏幕比电影院更容易教会儿童一些不良的行为。50年代中后期,电视正在普遍进入西方家庭,当时的研究得以采用实地考察(fieldwork)的方式,把已经普及电视的社区与尚未普及电视的社区进行比较③。

到了60年代中期,随着电视的进一步普及,儿童及电视的研究便从社区转向心理学研究室(laboratoryexperiment),纯量化研究成为一种不得已的时尚。此时在美国,公众舆论的焦点越来越集中在反对电视中的暴力和性。面对这种舆论压力,由政府资助的研究人员便开始企图通过心理学实验来建立电视内容与儿童行为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相当一批实验研究似乎证明了其中的因果关系,但是也有少数得出恰恰相反的结果,即电视中呈现的暴力可以减少实际的暴力行为,亦即所谓的宣泄理论。这种相互矛盾的结论并非偶然,而恰恰说明行为主义心理学研究本身的严重局限性。因为它将研究对象从活生生的实际生活中抽出来,放在人为的实验室里去观察,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虚拟的。

这种局限性也正是后来英国的传媒社会学批判和超越的对象。狭隘的经验主义对传播媒体研究的垄断,直到60年代后期才得以解体。它们常被后来的批评者戏称为“皮下注射模式”(thehypodermicmodel),或者“子弹理论”(bullettheory)。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在此之前的几十年里就没有其他非主流的传媒研究存在,只是它们影响甚微。从60年代末70年代初开始,当时在西方世界方兴未艾的批判社会学(criticalsociology)将其矛头指向了大众传媒。批判社会学的兴起和发展与其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是分不开的,亦即战后资本主义“黄金时代”的结束。一系列社会动荡取代了平衡发展,包括人们熟知的西欧青年学生运动,美国黑人公民权利运动,以及反对越战示威游行。突如其来的社会动荡,进一步动摇了长期以来作为英美社会科学基础的实证主义哲学,从而也将社会学从安于现状的结构功能主义中解放出来,迫使其成为社会批判的工具。在西欧,以及后来被统称为西方的各种流派,为批判社会学的迅速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在美国,以威伯伦(ThorsteinVeblen)和米尔思(C.WrightMills)为代表的非的本土批判传统也得以宏扬。当时正在蓬勃发展中的大众传播媒体自然也成了社会学批判分析的对象之一,批判传媒研究(criticalmediaresearch)从此得以在70年代迅速发展壮大起来④。

2.英国的文化研究

英语世界的批判传媒研究,起于60年代后期,在80年代中期达到鼎盛。在其主要发源地英国,批判传媒研究从一开始就围绕两个大学的研究中心所采取的不同理论和学科立场而展开。成立于1964年的伯明翰大学(BirminghamUniversity)当代文化研究中心(CentreforContemporaryCulturalStudies),从一开始就强调文化与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提供汲取多方面的思想和理论资源,确立了所谓的英国文化研究(Britishculturalstudies)的传统,传播媒体则构成其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方面。晚两年成立的莱斯特大学(LeicesterUniversity)大众传播研究中心(CentreforMassCommunicationResearch),则以社会学为其学科基础,全力以赴地对传播媒体进行全面深入的批判研究。这两个中心先后在80年代中后期,随着其理论骨干的离任而逐步衰落。但是,它们早期和鼎盛时期的研究工作,在理论和方法论上为英国的批判传媒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开创性的学术价值和社会意义,对后来在高校中逐渐普及了的传媒与文化研究来说,是?匾囊彩悄岩猿降摹?BR>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的主要理论家霍尔(StuartHall),致力于重新发掘“意识形态”(ideology)这一关键词,并对其进行理论“整容”,使它成为文化研究和批判的有力工具⑤。马克思所说的意识形态,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那么,在电子传媒时代,一个社会中统治阶层的意识形态,又怎样成了包括被统治阶层在内的全社会的意识形态?这实际上是一个争夺和取得文化领导权的问题,也就是霍尔所说的“语言阶级斗争”。在这样一个“和平”而非强制的过程中,传播媒体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文化研究的任务之一就是要解构这一过程,探讨媒体有意无意中采取的意识形态立场。

为了便于实际研究和分析,霍尔还详细探讨了意义创造过程中“编码”(encoding)和“解码”(decoding)这两个不同的阶段⑥,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正是通过这两个实际操作上极其复杂的阶段而实现的。在传媒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分析(ideologicalanalysis)代替了过去的效果研究,理论和研究实践长期分离的状态也得以改变。除了对文化研究领域进行理论探讨,更为重要的是,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还作了大量的文本分析和经验研究,对包括大众传媒在内的当代西方社会的文化现象进行多方位的描述、阐释和批判,内容涉及亚文化(subculture)、青年文化(youthculture)、女性研究(women’sstudies)等方面。在追述文化研究的理论和思想根源时,霍尔不但谈到英国本土“鼻祖”郝哥特(RichardHogard)、威廉斯(RaymondWilliams)和汤姆逊(E.P.Thompson),还谈到欧陆的阿尔杜塞(LouisAlthusser)、格拉姆西(AntonioGramsci)、列威-斯特劳斯(Levi-Strauss)、福科(Foucault)和拉康(Lacan),可见伯明翰文化研究从一开始?腿妨⒘似淅砺酆头椒ㄗ试瓷霞蟪傻脑颌摺?BR>被霍尔誉为英国文化研究开山鼻祖的威廉斯和郝哥特,都是工人阶级出身的人文知识分子。面对英国这样一个阶级划分极为鲜明并且相对稳定的社会,威廉斯形象地将自己这种特殊境遇称作一种“越界”(bordercrossing),即跨越社会阶层的界限。他们对工人阶级生存状况的同情和理解,决定了他们对大众传媒和流行文化采取的特定态度。作为人文知识分子,他们的批判立场是不容置疑的。但是,这种批判与传统精英文化倡导者所持的态度有着根本的区别,这亦即西方社会政治上左与右的区别。传统文化精英对大众流行文化采取的态度是无视和蔑视,手段则是隔离或消灭。威廉斯等则把大众传媒放在更为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对其起源的发展进行认真的探讨。大众文化现象从此也登上了学术这一“大雅之堂”,成为原来只针对经典严肃文本的文艺批判的对象。这在当时英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威廉斯等才被后来者们推举为英国文化研究的开山鼻祖。

威廉斯早在50年代就对开始对英语中的一些关键词进行词源学和社会学的双重探讨,从词义的变化中把握社会的变迁,反之亦然。英语中culture一词,从原来的拉丁词根发展而来,并延伸出种种不同的意思和用法,成为英语中最难界定的概念之一。只有当culture从狭窄的“高级精神产品”延伸为人类学意义上的“一种生活方式”,大众的生活方式才可能成为“文化”,也才有了大众文化(massculture)和流行文化(ppularculture)的说法。但是,对当代文化研究来说,以上culture的两个定义一个过于狭窄,一个过于宽泛。学者们因而试图在这一窄一宽之间找到更为确切的说法。目前比较为人接受的一种定义认为,文化是一切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包括言说、物品、行动、事件等等。其实,这个定义本身也有过于宽泛和含糊其辞之嫌。文化这一概念本身的模糊不定也导致了后来的文化研究领域的无限扩展和杂乱无章,尤其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后,起源于英国的文化研究在美国和澳大利亚等英语国家逐渐盛行并变异,使得企图对这一领域进行整体综述的努力变得越来越困难。70年代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在理论上认同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有意识地反对?磺芯镁龆郏?0世纪形形的西方的基本立论不约而同。在研究实践中,则通过对文化现象的记录和阐释达到一种社会批判。譬如,对工人阶级青少年中产生的、的亚文化的关注,隐含了对英国社会阶级压迫的批判。更如,女性主义理论直接影响和指导了中心的具体研究问题,包括大众传媒对女性形象的塑造和歪曲,以此达到对男权社会里无所不在的性别歧视的批判。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在鼎盛过后,蜕变成伯明翰大学的文化研究系。文化研究也开始被成批生产和仿制,并逐渐成为英语世界高等学院中又一门专业“学科”,其实际社会批判功能也面临被消解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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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英国的文化研究从80年代中开始在英语世界里流行起来。在美国,素以实证经验主义为方法论依据的传播研究主流,受到了来自大西洋彼岸岛国的理论冲击,因而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理论繁荣”。澳大利亚由于引进英国的研究人员,也在不同程度上产生过文化研究热。近些年内,英语世界文化研究的重要论坛,除了原来在美国出版发行的《文化研究》(culturalStudies)外,又新增添了《欧洲文化研究》(EuropeanJournalofCulturalStudies)和《国际文化研究》(InternationalJournalofCulturalStudies),均在英国出版发行。这都说明文化研究领域正在试图超越英语世界,在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展开。然而,英语世界中新近的一场文化研究热,在过多地关注当下流行文化现象的同时,忽略了伯明翰大学文化研究对各种压迫的直面批判精神。尤其是进入90年代以后,文化研究的繁荣景象,与其说是本领域研究的发展深化,不如说是学术市场对其需求的增加。文化研究的社会批判功能,经常被表面上的喧闹所淹没。其中一些较有影响的文化研究者,更是主动放弃了对深层社会批判的追求,反而对流行文化中包含的所谓反抗霸权和控制的因素沾沾自喜并随意夸大。这种形式上的文化激进,其实已经蜕变成实质上的政治保守了。(未完待续)

注释:

①目前国内较常见的经验研究是所谓的受众调查,但是这种调查经常由商业目的所驱动,并非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调查和批判。

②研究结果由H.J.Forman论编为OurMovieMadeChildren(NewYork:Macmillan1935)。

③在此两个有代表性的例子值得一提,一个是英国的TelevisionandtheChild:anEmpiricalStudyoftheEffectsofTelevisionontheYouth(London:theFalmerPress1958),由心理学家HildaT.Himmelweit等共同完成。此研究主要集中讨论电视的到来对儿童的日常生活以及价值观念产生的影响。另一例是美国传媒研究史上经常提到的TelevisionintheLivesofOurChildren(StandfordUniversityPress1961),由W.Schramme等共同完成。

④80年代初期英语世界大众传媒与传播领域曾发生过一场关于批判研究(criticalresearch)与御用研究(administrativeresearch)讨论,讨论结果发表在JournalofCommunication专号“本研究领域中的争鸣”(FermentintheField)vol.33,No.3,1983。

⑤StuartHall‘TheRediscoveryof“Ideology”:returnoftherepressedin

mediastudies’,收入M.Gurevitch等编辑的Cuture,Society,andtheMedia(London:Menthuen1982)。

第11篇

关键词:中产阶级;阶级意识;历史环境

中图分类号:D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8)07-0066-07

中产阶级研究目前在我国已经得到广泛的关注,与中产阶级研究相关的论著大量发表。但在已有的研究中,仍然存在理论准备不足的问题,一些与中产阶级相关的问题还没有在理论上给予充分说明,这就不能不影响到我国学者对中产阶级的深入研究。本文的目的在于,对与中产阶级研究直接相关的三个问题,在理论上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

如何确定什么是中产阶级

中产阶级研究既然是阶级研究,就必须首先回答中产阶级是什么,即要回答的首先是哪些人属于中产阶级的问题。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第一个回答这个问题的,是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阶级)――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他认为:中产阶级就是那些有一份适当而充足的财产的人。这些人因为财产适当不致为富不仁;因为财产充足,所以不会觊觎他人。[1]财产适当而充足是指这个阶级的财产状况相对于富人和穷人处于中等状况(in a middle condition)。值得注意的是,在亚里士多德著作的英文本中,这个财产处于中等状况的阶级被译为middle class,但亚里士多德本人到底使用了什么样的概念,这是笔者无法回答的问题。不过我们可以认为这是对中产阶级进行研究的起源,当然,这个中产阶级显然不能简单等同于后来出现的中产阶级这个概念。尽管如此,亚里士多德对于如何确定一个阶级为中产阶级的认识,仍然极有见地。后来的阶级研究不论是否源于亚里士多德的研究,但根据财产状况来对社会各阶级进行认识却成为后来一切阶级研究的基本理论出发点和基本方法。

需要指出的是,亚里士多德虽然首先研究了被称为中产阶级的这个社会群体,但在雅典被征服后,雅典的一切制度和它的中产阶级不复存在,亚里士多德的所有著作也被卖到埃及的亚历山大图书馆。[2]其思想包括中产阶级理论在许多个世纪里并不为欧洲人所知晓。

欧洲人重新了解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特别是他的中产阶级理论,与法国的查里五世国王的一项文化计划有关。查里五世赞助了对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法文本的翻译,而恰恰是这个译本对中产阶级概念的翻译和说明十分有意义。这个译本使用了moien这个法文单词来说明处于中间状态的社会群体,这个法文单词被一位学者译为英文的中产阶级。这个译本的特点之一,就是用了大量的插图与篇幅来说明什么是中产阶级,中产阶级对国家治理的意义。这个译本有一幅插图画上有三个人,中间一个正在数钱袋的人被说明就是moien,即中产阶级。这个中产阶级处于穷人与富人这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位置。该译本特别强调了中产阶级对于政治稳定的意义。[3]需要说明的是,后来出现的middle class这个词与该译本的关系还是一个有待考证的问题。

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工商业活动在欧洲活跃起来,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在欧洲各国出现。这个新出现的社会群体后来被称为中产阶级(middle class)。中产阶级的历史起源在于贸易,又不仅在于贸易。中产阶级的活动首先与商品和服务的交换相关,因而也与金钱的运用有关。[4]中产阶级在欧洲各国出现的时间并不相同,其形成过程在主要的欧洲国家也不相同,这是因为欧洲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不同。

在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社会,已经出现了由那些思想和兴趣都集中在商业利润的商人和工匠构成的中产阶级,这个阶级不断得到由于长子继承制而不能继承财产的贵族子弟、从事农业生产但热望生活富裕的农家子弟的补充,各种职业人士也属于中产阶级。[5]最初,英国出现的是middle station和middling sort(中等阶层)这两个词组。伊尔勒考证确认,“中产阶级(middle class)这个术语18世纪后期以前的英国还没有得到广泛使用。”但他认为18世纪后期以前英国人熟悉的middle station和middling sort 两个概念指的就是今天所说的中产阶级。[6]威廉斯认为,中产阶级(middle-class)这个概念出现在18世纪末。明确中产阶级概念的起源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中产阶级,但并不能准确地说明中产阶级是什么。

对于当代学者而言,中产阶级是什么,一直被许多人认为是一个难以准确回答的问题。即使在今天的美国,“也没有一个确切的中产阶级定义”。美国学者确定中产阶级的方法是,将全国所有家庭划分为五个比例为20%的相同的部分,把收入最低的20%(年收入24000美元以下)和最高的20%(年收入165000美元以上)的家庭划出,其他60%的家庭被认为是中产阶级。[7]美国人也认识到,这样划分的缺陷是明显的,它所包括的家庭的收入差距和生活方式的差别极大。目前我国学者也是将收入与生活水平作为中产阶级划分的唯一依据,其结论同样缺乏充分的说服力。

面对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对中产阶级的研究在继续关注财产状况的同时,重点逐渐转移到对中产阶级职业分布的研究,产生了诸如“白领工人”(white-collar workers)、“受过教育的劳动者”(educated labor)、“新工人阶级”(new working class)和“服务阶级”(service class)等新的概念。如此多的新概念的产生,恰恰说明无论是从财产状况出发还是根据职业分布都不能对中产阶级进行全面而准确的研究。正因为如此,在西方对中产阶级的研究中,存在着是否有一个统一的中产阶级的分歧,而萨维奇则提出了两个中产阶级(two middle classes)的理论,并预言他们之间的分裂将日益加深。[8]

根据财产状况和职业分布对中产阶级进行研究,使正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俄罗斯学者遇到了更多的难题。虽然俄罗斯曾经组织500名学者,花费了大量人力和资金,并推出了篇幅达500多页的中产阶级研究报告,但许多俄罗斯学者却认为,俄罗斯没有中产阶级也不需要中产阶级;有的学者则认为,俄罗斯曾经有一个中产阶级,但改革却把它消灭了;还有学者认为,在改革中俄罗斯产生了中产阶级,但1998年的危机使它遭遇灭顶之灾。[9]更有学者认为,中产阶级在俄罗斯是一个神话。[10]俄罗斯学者遇到的难题,实际上说明,对于转型社会的中产阶级研究更需要首先解决理论与方法论问题。

社会史学家伊尔勒在对1700年前后伦敦的阶级进行仔细研究之后,也感到难以确定哪些人属于中产阶级。因为,如果按照收入和生活水平来划分,可以将年收入50英镑到10000英镑的人都划入中产阶级,从熟练技工到工商业资本家都包括在内。伊尔勒感到,这样划分,中产阶级内部的差别太大了。所以,他引入文化因素来确定哪些人属于中产阶级。“中产阶级正在创造一个自为的注定将要占支配地位的全新文化。”[11]这就涉及到我们确定的中产阶级理论的第一个部分。而且,它对于确定哪些人属于中产阶级、对于区别不同类型的中产阶级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其原因恰如特纳所指出的:“在日益强大的中产阶级与上层阶级之间,作为阶级划分的方式,其地位也越来越以文化的形式表达出来。”[12]不同类型的中产阶级的差别同样也越来越以文化的形式表达出来。这就要求,除了关注财产状况,必须从其他方面对中产阶级进行研究。还有一位社会学家提出了对中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他指出:“变化中的中产阶级近年来已经改变了阶级结构,改变了政治团结的性质,为当代社会中的政治意识形态力量增添了新的维度。”这些新维度是,阶级地位和政治意识形态不可能与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性别和种族不平等分开。许多研究社会分层的文献对这些不平等视而不见,因而忽略了阶级形成的重要维度。[13]

将财产状况和财产关系作为阶级研究的重要但不是唯一依据的,首先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照《德意志意识形态 》中英德文版中的有关内容,可以发现一个有趣而值得注意的现象,英文版使用的是middle class,在中文版中为市民,德文版使用的为Bürger这个词。德文单词Bürger的词义确为市民,马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用Bürger(市民)来论述德国的中产阶级,恰好充分表现了阶级研究的特点:阶级不仅取决于是否有一群人具有相同或相似的财产状况,还取决于这一群人是否具有共同的对阶级利益的认同。“小小荷兰的资产阶级比人数众多的德国市民强大,荷兰资产阶级已经有很发展的阶级利益,而德国市民没有共同利益。”因而不能成为等级或者阶级。[14]

当然,社会地位与社会身份对于确定什么是中产阶级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恩格斯曾指出,英国中产阶级这个拥有巨大财富的阶级,即使获得了政治权利以后,仍然没有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在社会地位方面,他们仍然只能是中等的,这时起作用的是文化因素而不仅是经济因素。“当下院议员以正式身份出现在上院议员面前,面对戴帽端坐的上院议员,他们必须持帽而立,与贵族正式交谈时要说上一句‘敬禀爵爷’(May it please your lordship)。”[15]恩格斯精辟地指出了这个阶级因为社会地位而产生的文化自卑心理:“当时的英国中等阶级通常都是完全没有受过教育的暴发户。”“必须出入那些说法语至少和说英语同样必要的社交场合,他是多么难堪。”“目前报纸上关于中等阶级教育的无休止的争论,也表明英国中等阶级仍然认为自己不配受最好的教育。”直到今天,这个阶级还深感自己的社会地位很低。[16]

上述这些研究使,我们可以从理论上得出的结论是,中产阶级不仅是一种财产状况和财产关系,也是一种文化现象,起作用的是中产阶级的核心价值观即中产阶级认同。实际上,在当代的中产阶级研究中,对阶级认同的研究仍然被给予了高度重视。美国社会学家摩尔在对费城的黑人中产阶级进行研究时,就明确指出:住宅区是社会身份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寻求那些社会地位与他们所期盼的身份相一致的社区。[17]社会学家斯蒂芬尼在研究了当代中产阶级认同的形成以后指出,不论是中产阶级所爱好的还是他们所厌恶的,都只能通过对集体与阶级的理解才能取得。[1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阶级特别是中产阶级就是一个能动的过程,而不是一组等待用诸如职业、住房等指标去填充的静态而空洞的地位。[19]社会学家巴尔通过对过去10年大西洋两岸中产阶级认同的研究,解释了在全球化导致的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中产阶级如何通过从自身利益出发对教育政策施加影响,使教育政策满足中产阶级的要求,并通过社会封闭或者运用自己的规则来维持现状以维护自己的权力[20]。这说明,如果忽视阶级意识、阶级认同等文化因素,对中产阶级的研究将遇到许多无法回答的问题。所以,著名社会学家巴兹尔•伯恩施坦指出:中产阶级的“内部结构和这个阶级的文化是值得长期研究的”[21]。重视文化因素对于确定什么是中产阶级的意义就在于此。

中产阶级如何形成

研究中产阶级形成,实际上是要研究具有什么样的条件,中产阶级才能形成,这对于希望形成一个强大中产阶级的国家来说,就不但具有学术意义,甚至还具有了现实的政治、社会意义。俄罗斯学者曾经集中力量研究了这个问题,其原因就在于,俄罗斯当局希望俄罗斯能够出现一个强大的中产阶级,以通过这个阶级来保持社会稳定。

马克思恩格斯都对中产阶级进行过大量研究,也描述过某种类型的中产阶级的历史演变,但他们对于阶级形成却没有进行过系统研究。

既然亚里士多德第一个提出了中产阶级的概念,那么,对这个理论产生的历史条件加以认识也可以帮助我们认识中产阶级的形成。历史学家坦迪认为,从公元前8世纪(荷马时代)开始,由于人口的增加,原有的共同体逐步分散化,贸易活动大大增加,使一个有限市场体制(limited market system)在希腊确立。市场机制导致希腊经济社会发生了根本变化,并最终完成了社会转型(social transformation)。社会转型的重要标志有许多,一方面,出现了以前没有但现在却具有关键意义的因素:私人财产权(private property)、债务(debt)、城邦(polis);另一方面,许多在战场上骁勇善战的勇士变成了商人(Warriors into Traders)。最重要的变化却是财富与地位关系的改变,以前是“财富追随地位”(wealth followed status),在社会转型以后,变为“地位追随财富”(status followed wealth)。变化并没有到此结束,以前属于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城邦的公共空间,现在被少数basilees控制,私人空间也与传统的闲暇活动场所分离。 一些富有的希腊人还拥有海外财产(foreign property)。[22]

坦迪的研究告诉我们,公元前8世纪开始在希腊发生的经济社会转型,与17世纪以后首先在欧洲然后在全球发生的变化有相似之处。正因为变化如此相似,坦迪将希腊发生的转变称为原始现代主义(primitivism-modernism),并认为资本主义轨道的起点即在荷马时代的希腊。[23]这个以市场体制为经济基础的古典“现代”社会,自然会发生所有现代社会都必然发生的社会分化与社会流动。在这样的社会中,社会流动与社会分化总是相伴随行,出现富人就产生穷人,两者之间也总是存在一个中产阶级。亚里士多德在公元前的理论实际上也说明了,中产阶级的出现必然和社会分化必需的某些条件有密切联系,当一个社会中出现了这些条件,中产阶级就会产生。但这些研究仍然没有说明中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是如何形成的。

英国史学大师汤普森对于阶级形成的研究在理论上做出了重大贡献,他认为,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而不是一种结构、一个范畴,它把一批各不相干的事情结合在一起。对阶级的看法有赖于对历史关系的看法,历史关系是一股流,若企图让它在一个特定时刻静止下来并分析它的结构,就根本不可能分析它。“最精致的社会学之网也织不出一幅纯正的阶级图形。”当一批人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结论,感到并明确说出他们之间有共同利益,他们的利益与别人不同时,阶级就形成了。在这里,起作用的是阶级意识。阶级意识体现在传统习惯、价值体系、思想观念和组织形式中。汤普森特别指出了结构功能主义的阶级理论所存在的问题是,它无法回答一个人如何才能进入某种“社会功能”。汤普森的结论是:“阶级是社会与文化的形成,其产生的过程只有当它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自我形成时才能考察。”[24]否则,就不可能理解阶级。汤普森对英国工人阶级形成的研究,以理论创新使阶级研究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并因此开创了阶级与阶级形成研究的学术传统。

斯迈尔在对英国中产阶级的研究中继承了由汤普森开创的阶级与阶级形成研究的学术传统,但他又认为,相对于工人阶级研究,中产阶级研究要复杂得多,“与工人阶级不同,中产阶级认同,不是在与一个阶级的关系中产生,而是在与上层阶级和工人阶级的双重关系中形成。”[25]研究工人阶级形成所使用的二维方法(two-dimensional method)用于研究中产阶级并不恰当。因此,斯迈尔依据和后现代主义的阶级理论,发展出他自己称为“阶级形成的文化理论”(cultural theory of class formation)。他认为,物质条件和语言/文化都必须进入历史分析并将中产阶级文化和中产阶级意识的形成作为中产阶级形成的主要标志。运用这个理论,斯迈尔研究了工业城市哈里法克斯中产阶级的形成,得出的结论是:当商业和各种职业精英已经认识到共同的社会经济经历(a common social and economic experience),感觉到并明确表达出自己既不同于工人,也不同于懒散的富人的利益认同(identity of their interests),这时就形成了中产阶级文化。由于英国很早就出现了中等阶层(middling sort)这个概念,一些研究者认为这就是现在所说的中产阶级。但斯迈尔认为新形成的中产阶级文化在许多方面不同于过去的middling sort culture,因此,斯迈尔将中产阶级与middling sort分离开。伴随社会经济的转变,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中反映出的最重要的意识逐渐定型化(crystallization of a navel consciousness),定型化的标志是这个阶级从过去对客观事物认识的无意识转变为自觉地理解世界和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的位置,到这个阶段中产阶级才真正形成。[26]

斯迈尔的研究对于中产阶级研究的重要理论意义在于,他提出了共同的经济社会经历对中产阶级文化和意识形成的作用和阶级意识的定型化问题,这恰恰是我国中产阶级研究中经常被忽略的问题。斯迈尔之所以没有将middling sort等同于中产阶级,是因为他认为middling sort没有表现出形成一种阶级认同的可能,他们没有表现出对自己与别人不同的经济利益的认识。[27]而阶级认同的基础是对阶级利益的明确认识。

但斯迈尔所研究的中产阶级实际上是后来被称为资产阶级的那个阶级,这个中产阶级要面对的分别是贵族与工人阶级,因而它的阶级意识是在与贵族和工人阶级这两个阶级的关系中形成的。这个理论运用于分析19世纪中叶以前欧洲各国中产阶级的形成是有意义的,但它能否直接运用于分析19世纪中叶以后欧洲各国中产阶级的形成,能否直接运用于分析其他国家,比如美国和今天中国中产阶级的形成呢?因为阶级意识的形成是阶级形成的标志之一,我们当然应该关注在各个历史时期、各个不同国家中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如何形成,但类似于美国和今日中国的中产阶级,他们的阶级意识将如何形成呢?美国没有贵族,它的资产阶级与中产阶级应该是同时形成的。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美国中产阶级的阶级意识是如何形成的呢?这显然需要从新的角度、运用新的方法进行分析。

当美国中产阶级成为观察对象时,马上就会遇到一个问题,因为美国的资产阶级与中产阶级是同步形成的,在美国,中产阶级一开始指的就是小业主和各类专业人士,而这个中产阶级价值体系的核心则是个人主义。阶级形成强调的是阶级的集体行动,它是基于对共同利益的认识所形成的阶级团结、所进行的阶级合作,如果按照这样的认识来分析美国中产阶级,遇到的问题是,阶级形成这个概念岂不与中产阶级的核心价值观存在太过明显的矛盾?这显然是中产阶级研究中不能不面对与回答的问题。

为了解决研究中产阶级(这里指的实际上是被称为新中产阶级的白领)形成中遇到的这个难题,有学者提出了实质性阶级(essential class)和非实质性阶级(inessential class)的概念,并将其差别定位于阶级与生产资料的关系。中产阶级因为与生产资料不发生联系(既不占有,也不使用),所以它是一个非实质阶级。按照这样的认识来研究中产阶级的形成,就产生了阶级认识与阶级意识这两个概念。所谓阶级认识可以采取否定阶级存在与阶级现实的形式。“中产阶级最可能具有的共同态度和信念,是否定阶级的意义。”[28]既然中产阶级本身就是一个否定阶级意义的社会群体,阶级意识就被认为在中产阶级形成中处于比较次要的地位,而对中产阶级形成的研究因此转向各种类型的社会与文化结构。这产生了中产阶级形成研究的另一种理论与方法。

布路明运用这种理论和方法,从中产阶级的工作、消费、城市邻居空间结构、正式与非正式集体生活、家庭组织与孩子抚养和教育的家庭战略等五个方面的变化,对19世纪中叶美国城市的中产阶级的形成进行了研究,描绘了中产阶级形成的另一幅图景。美国的中产阶级在这五个方面的所有努力都是要明确地将自己的差别体现出来,并力求将自己这个阶级与其他阶级的边界划分出来。比如,布路明特别注意到,在19世纪中叶,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在选择居住环境时,特别注意邻居的身份,“邻居是得到社会承认的中产阶级已经成为中产阶级,获得尊敬的标志,而且在一个同质化的社会环境中的日常互动也发挥着确立中产阶级作为一个独特的阶级实际存在的作用,同时也确定中产阶级作为一个独特阶级的边界。”[29]这种研究方法虽然否定阶级意识这个概念,但却强调差别,这显然与强调阶级意识的方法又走到大致相同的出发点。因为约翰•汉斯•考茨基曾经明确指出:“阶级意识就是对阶级差别的清醒认识,所以阶级意识是从现实存在的深刻的阶级差别中产生的。”[30]

中产阶级形成研究中的这两种理论与方法,在说明中产阶级如何形成的同时,其实也向中国学者提出了更多需要研究却没有得到重视的问题:如果中国已经有了一个中产阶级,这个中产阶级是如何形成的?如果这个阶级仍然没有形成,它将如何形成?如果它已经处于形成过程中,是哪些因素推动了这个阶级的形成?而更重要或者说难以解决的问题是:如果我们要研究中国中产阶级的形成,我们将运用什么样的理论与方法?上述两种理论与方法可以给我们以启发,但能否直接运用这些理论与方法来研究中国的中产阶级问题呢?

如何认识中产阶级的类型

英国与美国学者在研究中产阶级形成问题时分别提出了不同的理论与方法,除了因为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历史环境这个因素外,还因为他们研究的实际上是不同的中产阶级,因此,中产阶级也是一个历史现象。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四个社会群体被不同时期的学者称为中产阶级,所以,在历史上新中产阶级这个概念不断出现。这就是中产阶级研究中必须注意并正确回答的问题,如何认识新中产阶级替代老中产阶级的现象,面对新中产阶级不断替代老中产阶级这一历史现象,中产阶级研究的方法论原则是什么?

新老中产阶级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历史现象,今天的新中产阶级,明天就可能成为老中产阶级,正如18-19世纪中期的新中产阶级到19世纪末已经成为老中产阶级一样。实际上,从middle class这个词汇产生到现在,出现新老中产阶级的划分问题,至少已经有三次。在此之前则有从middling sort到middle class的变化。所以,作为历史现象的中产阶级始终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在新老中产阶级的划分已经发生的变化中有两次是以文化形式表现出来的。而且,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目前正在发生的变化预示着,在未来仍然可能出现我们现在无法了解也无法认识的新中产阶级,在这个变化中起作用的仍然主要是文化因素。[31]

因为中产阶级处于不断的历史变化之中,对中产阶级的研究就必须关注历史环境对中产阶级形成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洞察中产阶级这个概念背后复杂而丰富多彩的历史真实。

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表面相似的事物,实际上却相去甚远。对于这样的社会现象,几乎没有任何一种一般性的历史哲学或者一般性的理论能够予以正确的说明。要认识这样的事物,就必须进行类型研究。进行类型研究最重要的是将要研究的事物置于它发生和发展的历史环境中进行分析,否则,任何研究都将没有意义。这正如马克思所言:“极为相似的事物,但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出现,就引起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如果把这些发展过程中每一种形式都分别加以研究,然后再把它们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很容易地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但是,如果使用一般历史哲学理论这一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这种历史哲学理论的最大长处就在于它是超历史的。”[32]这就是中产阶级研究应该注意的方法论问题。

斯迈尔和布路明研究的都是中产阶级,他们的研究从理论、方法到结论却存在巨大差别,但他们的研究又同样富有启发意义,这是因为他们都自觉意识到自己研究的对象虽然都被称为中产阶级,但他们是不同历史环境与不同国家的中产阶级,术语所能表达的只是他们都被称为中产阶级,然而并不能说明这个概念实际包含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内容,这种表面的相似绝不意味着他们是同一类型的阶级。斯迈尔和布路明只是用自己的研究说明,如果不将各个国家的中产阶级置于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就无法说明中产阶级的形成,也无法说明成为中产阶级的那些社会群体实际上存在什么样的差别,因为无视中产阶级形成的历史环境也就抽掉了中产阶级这个概念在不同历史环境中所包含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内容。

中产阶级这个产生于18世纪末的英语术语,在正处于社会深刻变革的中国被广泛而随意的使用。当这个词被随意使用时,这个词所包含的文化内容已经被排除了。一个200多年前在英国出现的名词用于研究中国的阶级状况,是否恰当呢?一位学者认为:“现在,中国任何一个现象都只能在别人的概念框架中获得解释,好像离开了别人的命名系统,我们就无法理解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中国人获得‘现代性’的代价是只知道‘现代性’而不知道中国,这会是很可悲很滑稽的。”[33]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中产阶级,自然要思考一个问题,假设中国存在一个中产阶级,它属于什么类型。任何即使没有对此进行研究的人都可以得出结论,中国如果存在中产阶级,显然也不可能与本文所涉及的任何一种中产阶级有相似之处。如果认为中国存在中产阶级并对它进行研究,首先要分析的是这个中产阶级的类型,这显然就需要对中国的历史环境进行研究,并从这个历史环境出发,对这个阶级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行为进行具体分析,当然,基于对共同利益认识而形成的核心价值观也是必须研究的,在没有进行这样的研究之前,任何结论包括关于中产阶级作用的结论都只能是类似于一般历史哲学的结论,它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中国目前的社会阶级结构,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按照马克思、斯迈尔到布路明的阶级研究,则很难说中国已经形成了中产阶级,如果要对中国处于中等状况的群体下一个定义,中等收入群体应该说更加准确。当然,由于本文分析的这些理论都产生于西方,虽然这些理论对于我们的研究具有的启发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直接运用则问题多多。于是,我们面临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如果说中国已经有了一个中产阶级,这个中产阶级的类型到底是什么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但需要知道什么是中产阶级,更需要的可能是提出一个能够说明中国中产阶级现象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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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关键词:民族地区;家庭文化资本;学业成就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2}03-125-02

影响学生学业成就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先天的,即遗传决定论;后天的,即环境决定论。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决定论对学生学业成就具有更为重要的影响作用。而家庭文化资本正属于后者的范畴之中,因此它引起了人们更多的重视和研究,并达成了普遍共识,即家庭文化资本是影响学生学业成就的重要因素,但对于具体的民族地区来说,家庭文化资本缺失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需要采取相应的策略加以解决。

一、家庭文化资本概述

对文化资本的研究主要源于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他在长期的科学研究过程中,独辟蹊径地由场域出发得出资本概念,他剖析的资本概念已经从经济领域引入文化领域,是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延伸,不仅使资本概念得到扩展,而且也使文化得到了有效的衡量,提高了文化的影响机制与作用。布迪厄所谓的“资本变成了一种超历史的、能够产生权力的资源,与特定的历史条件、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没有必然关联”。布迪厄强调是全部文化的资本,即非物质形式的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这里所讲的资本是相关文化的一种属性。是借用经济学理念思考文化的发展,凭借既有文化资源孕育新的文化成果,实现社会文化资源品质的提高和更新,种类、样式的更为丰富。文化资本是社会文化资源的一部分,它是那些可以对社会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的文化资源。家庭文化资本就是家庭中的文化资本,就是家庭中对学生的学习和道德性格的养成起到有益长期影响作用的物化的和非物化的客观实物和精神养料。按照布迪厄文化资本的三种形式划分,它是一个涵盖因素非常广泛的概念,尤其将其放在独特的民族地区进行研究,更加强了其所涵盖因素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特殊性以及彼此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复杂关系。

二、民族地区家庭文化资本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民族特有家庭文化资本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利用

民族特有家庭文化资本主要指的是具有民族特色,为本民族所独有的家庭文化资本。每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悠久的民族文化,他们拥有自己特定的文化传统,即民族思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取向、风俗习惯以及思维和生活方式等,他们对现代教育具有强烈的影响功能。如乐器方面有彝族的巴乌、佤族的木鼓、蒙古族的马头琴等;仪式方面有摩梭人的成年礼、土家族的敬祖仪式等;以及各种节日活动等等。这些特有的家庭文化资本是人们经过长期的生产生活积累起来的并经过历史事实检验适合本民族本地区个人成长发展的物质和精神养料,它适合本地区人民长期形成认知特点,有利于促进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发展。也有利于学生适应本地区经济文化的特点,并促进本地区经济文化未来的长足发展。但由于受到主流文化的冲击,弱化了对民族特有文化资本的重视和利用程度,进而失去促进子女学业成就提高的作用。如调查发现拥有民族乐器巴乌的民族家庭已经越来越少,随着年长者的逐渐辞世和青年的不断遗弃,能够演奏巴乌的人更是少只又少,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机会,此乃一大憾事。主流文化主要通过两种渠道对非主流文化(即民族文化)同化,一是以中心城市为基地的主流文化,在不断辐射和延伸的过程中吞噬非主流文化,大城市主要是主流文化的阵地,并且汉族人口占绝对多数,由于他们殷实的生活,对少数民族造成一种误导,认为他们的一切都是好的,在距离他们越近的少数民族地区与他们的交流越频繁,受到的影响也就越明显,从而对自身的文化遗失的也就越快;二是媒体传播的强大力量,它是一种分散性的全面影响,由于它所关注和传播的主要是主流文化,进一步说是主要民族即汉族的文化,毕竟有其绝对的人口优势,从而造成许多少数民族放弃了自身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而慢慢地接受主流。其实汉族文化是在不断地吸收和借鉴各民族的优秀文化而发展壮大的,那么少数民族也应该合理借鉴其他民族的文化来发展自己本民族的文化,但绝对不能完全否定自己、遗弃自己,因为文化没有好坏优劣之分,只是时代不同人的价值观念不同从而对各种文化的理解和认识不同而已。

(二)公有性家庭文化资本缺乏

这里所指的公有性家庭文化资本是指大众性家庭文化资本,是家庭中主流的文化资本,是每个现代家庭普遍具备或正在追求、想要具备的家庭文化资本。如电视机、电脑、钢琴、各种书籍以及父母的职业、知识水平、教育思想观念等。对于民族地区家庭的这部分文化资本,尤其是客观形态的家庭文化资本比较稀缺,而且仅有的一些客观形态家庭文化资本质量又不高,使子女失去拓宽视野、培养和发展自身兴趣、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客观条件,其主要原因是家庭的经济条件问题和家长的教育观念问题。尽管随着社会的普遍发展及国家的政策性扶持,大部分民族地区家庭有经济上的能力,但是由于教育观念问题,影响了他们对教育的认识。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还停留在遗传决定论上,没有意识到后天教育和周围环境对学生学习成长的重要作用,同时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而家庭不会起到什么作用,更没有意识到家庭文化资本对学生学业成就的重要影响;还有一部分人以简单的实用主义眼光来审视现代教育,把教育的作用仅仅归结为能否升学和进而有利于直接就业等,而没有意识到教育对每个人综合素质提升及未来成长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的重大作用。他们感觉自己孩子学业成就太差,已经失去信心,认为将来肯定考不上大学或者考不上什么好大学,所以通过教育不会有什么好出路,那么学好学坏就无所谓了,所以父母在家庭文化资本方面缺少对子女投入,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学业成就。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民族特有家庭文化资本的传承和利用率

首先,要增强人们的民族文化的传承意识,不同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将会孕育出不同的文化,这是经过历史实践长期检验而留存下来的珍贵遗产,它反过来又将指引和影响后代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它是与本民族文化的生成一脉相连的,并不断促使新文化的生成。民族特有家庭文化资本是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它对学生智力和思维的发展以及品行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进而影响学生的学业成就。其次,各级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民族各种节日和各种仪式等的倡导和支持,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其中,使这些活动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延续和发展,这在丰富人们生活的过程中对人们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同时这些活动对学生的学习成长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此外,加强家庭已有民族乐器、民族绘画等对学生的传授和民族诗文、民间故事、民族习俗等的讲授,这对学生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是不可多得的家庭文化资本。

(二)合理丰富公有性家庭文化资本

转变观念,提高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曾经指出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教育是形成人力资本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收益大于物力资本的收益。因此,父母增加对子女教育上的经济投入对子女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家长要更新教育观念,增进对子女的物质层面投资和精神层面的投入。

社会的不断发展可以弥补某些家庭客观化资本的缺失,各级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对民族地区家庭文化资源稀缺的现实筹措资金,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资源建设。如建立公共图书馆、公共书报亭、影剧院等,筹建互联网和有线电视网等教育信息系统;通过整合社会的客体化资本,免费向公众或专门向农村学生开放一些展览馆、纪念馆、青少年宫等;加强面向民族地区服务的青年志愿者团体建设,定期举办一些面向提高孩子素质的各种训练活动等。只有这样,才能为文化资本的生成和提高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通过这些公共设施的建设和各种活动的开展,增加农村家庭文化资本的拥有量,从而促进农村孩子学业成就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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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青生.厘清文化资本的内涵[J].探索与争鸣,200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