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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风险分析

时间:2023-08-11 17:27:34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企业税收风险分析

第1篇

2015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理念,凝聚思想共识

(一)加强风险管理理念宣传

通过召开全省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加强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印制风险管理手册等,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宣传,让全省各级地税干部深刻理解税收风险管理的内涵和税收风险管理对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税收风险管理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二、健全体系,强化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做好市、县两级风险监控部门的机构调整和人力资源配置的跟踪管理,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

(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全面贯彻风险管理的理念,规范计划管理、数据整备、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监控评价的基本内容和工作流程,构建统一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各职能部门横向互动、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与政府相关部门内外协作的税收风险管理格局。

(四)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体系

在2014年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定风险计划管理办法、风险应对管理办法、风险应对日常审核及抽样复审管理办法等相关税收风险管理配套制度和办法,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机制,推进税收风险管理

(五)完善落实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机制

开展跨地区经营企业、省级列明企业和全省范围内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管理,市县两级风控部门要做好本级税收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的探索和尝试。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风险管理的职能要求,各司其职,逐渐从以指挥和指导为主向直接承担税源监控管理职能的转变,积极推进风险管理实体化运作机制建设。

(六)完善落实风险任务扎口管理机制

加强与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主动作为,推进风险任务扎口管理,做好过渡期内税收风险任务经同级风险监控部门会签备案或统一下派的扎口管理机制建设和工作磨合,避免多头重复下达税收风险任务,减轻基层和纳税人负担。

(七)完善落实风险任务绩效评价机制

1.组织实施风险应对反馈结果的日常审核。

2.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风险应对质量抽样复审,对风险应对的质量、流程、方法做出评价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促进风险应对质量的提升。

四、务求实效,统筹协调信息化和人才体系建设

(八)统筹协调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建设

1.对接总局金税三期,开发省级数据业务集中的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并试点运行。评估现有征管业务软件功能模块的应用现状和业务改造要求,将征管业务系统、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平台、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进行软件功能和用户权限整合,统一数据标准和技术架构,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完成税收风险监控管理平台的试点及全省推广工作

(九)统筹协调典型案例库、风险指标和模型建设

1.科学统筹全省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风险识别指标建设工作,确定年度建设重点,全面梳理和整合各地的风险特征库、风险分析模型和风险识别指标。

2.有计划地开展全省税收风险管理竞赛,及时将实用性强、运行效果好的风险识别模型和指标部署到风险监控管理平台中推广使用,为风险分析提供有力工具。

3.组织风险应对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应用,建立税收风险应对典型案例库供各地学习借鉴。组织编写指标、模型应用手册及风险应对工作指引,指导应对部门有效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十)统筹协调风险管理专家人才库和团队建设

第2篇

一、税收风险管理理论基本内容

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按照《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给出的定义,风险管理是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理论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的理论,它针对各行业特点,综合运用各种风险分析手段、工具,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使风险和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达到最大限度的管理效能。

笔者认为,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围绕总体税收管理目标,通过在税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其基本流程:收集风险管理信息——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二、目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源管理中运用现状及不足

在日常税源管理实践中,有许多管理方式已无形中引入了风险管理理论。如我国在纳税评估、涉外税收审计中所做的工作已具有风险管理的特性。再如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也是防范税收风险所采取的一项组织协调措施。还有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在税源管理中建立税负、物能耗指标、成本构成指标等预警体系,加强税源监控。这些做法的目的是为了防范税收风险,具有税收风险管理雏形。但与风险管理理论要求,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还存在着很大差距。

(一)风险管理意识不足。就纳税人而言,在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道路”上,往往采取不计较任何风险希望以最快的方式获得回报,以侥幸的心态对待税收风险。而税务机关在风险意识上,则过多地从规避执法责任方面考虑税收风险,错误地把规避执法责任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没有将实现税收管理目标,即最大限度地实现税收征收率的最大化,减少税收流失作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目标。在这种认识的指导下,税收风险管理重点放在对内监控上,而对纳税人没有建立一个长期防范税收风险策略,对税收风险缺乏系统地、定时地评估,缺少积极主动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从根本上防范风险以及其所带来的损失。以致重大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性或地区性税收流失,以及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重大工作失职等案件不能得到有效遏制。

(二)没有建立与税收风险管理相适应的风险信息收集标准及传递渠道。当前税收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是基于纳税人在自行申报的基础上形成的税收管理信息,这是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这些信息只反映纳税人基本生产经营情况,由于部分小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低,财务信息“失真”、不完整。同时税务机关基于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考虑,没有建立旨在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收集标准和制度,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基础尚未建立。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要想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必须花大量的人力和时间去采集和核实信息,由于税源管理中管户多人手少的矛盾较为突出,即使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也是局部的、短期的、缺乏全面性和长效性。

(三)没有建立完善税收风险管理预警系统。要进行税源管理风险评估必须要有“参照物”和分析模型,也就是预警系统。要对税收风险进行因素分析,系统的梳理税收的风险要素、风险环节、风险行业、风险区域、风险时期和风险来源,找准风险控制点,就必须要建立预警机制和预警指标体系,提高风险评估和认定的准确性,才能使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税收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卓有成效地开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工作,以提高税收风险预警与控制能力。而目前尚未建立一套有效、完整的风险管理预警系统。

(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过于分散不利于风险管理。现行的税收征管理模式是一种建立在专业化管理基础上的分权管理体制,虽然经过几次征管理改革,建立以县(区)局实体化为基础的税源管理体制,实现了县局集中征收,税源管理权分散在各个职能分局(部门),由于配合、联动不够,未形成税源管理一体化与集中的税收风险管理职能体系,难以集中优势重点加强对重点风险点的管理,很难达到的分类管理目的。

三、如何在税源管理中运用风险管理理论

要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税源管理中,按照税源管理的特点和业务流程,应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税收风险管理预警和双向控制机制。

(一)建立健全税收风险管理流程。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集风险管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包含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在内的税收风险评估。

1、风险管理信息收集或采集。信息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信息也就无法作出税收风险评估,不完整或失真的税收信息直接影响税收风险管理的效率。税收风险评估的第一步工作是根据税收风险管理业务需求对纳税人有关信息进行采集,信息来源于外部和内部,对收集的信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1)收集内部信息。主要是企业申报信息和税收管理员管理过程中收集和采集的信息。(2)收集外部信息。主要是与纳税有关部门的信息,如海关、银行、地税、工商以及其他经济管理职能部门。(3)收集风险管理典型案例。主要是由于风险失控导致税收流失的案例以及通过风险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的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收集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三个步骤,这是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主要是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风险评估人员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辨识是指查找纳税人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对税收管理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计算机模拟等。在进行税收风险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同时还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3、制定解决方案。根据税收风险评估发现的风险,制定出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及应对解决方法。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

4、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税务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对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税源管理部门应依托现有的信息化条件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二)建立完善税收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总局在2001年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提出:“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依法治税指导思想,推进依法治税是税务部门长期抓好的重点工作。重在治内就必须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这与风险管理要求是一致的。一是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二是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三是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四是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五是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六是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七是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八是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①

(三)建立差别化分类管理规则。税收管理部门和风险评估人员在对各类信息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按行业对企业风险程度的高低进行分类、分级,形成下宽上窄的金字塔式税源构架,对处于金字塔不同层次的纳税人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对金字塔底层广泛的、守法的纳税人,推行自我管理,建立自我评估机制,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对其进行简单的监督和观察;对金字塔中间纳税人采取加强纳税管理性辅导和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方法,督促其提高税收风险意识和纠正潜在的税收风险;对金字塔上层抵触税法、不守法的纳税人,则要采用重点管理控制、纳税评估、稽查和移送法办等措施。依据金字塔管理思想,从资源配置考虑,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是金字塔顶端的高风险企业。②

第3篇

但是,与广大纳税人的期望相比,目前纳税服务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根据纳税人平时反映的问题,归集起来主要是:个别企业急于开业,急于用票,而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发票领购审批手续却迟迟不能到位,有的还要多头跑、多次跑;有的企业并无主观偷逃税的意图,但往往会无意中触犯税法,有的甚至无辜地被卷入一些税收大案,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如善意取得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个别税务人员工作不耐心,业务不熟悉,态度不热情,服务不细心,用语不规范;为企业税收政策筹划服务不够到位,如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参与度仍不够。

纳税人反映的上述问题,固然有企业自身因素,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对照纳税人需求层次划分,可以归结为:

(1)程序不够及时。主要原因是征管流程节网点设置不够合理,运行不够顺畅;基层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性事务工作较多,程序精力投入不足。

(2)规避风险服务不够全面。主要原因是由于信息、技术、能力等多种因素制约,基层税收管理员不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各企业正在面临的各项涉税风险,很难及时、主动地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

(3)文明办税服务不够深入。主要原因是个别税务人员纳税服务意识不强;个别单位纳税服务考核不够严格,文明办税服务的各项要求落实不够到位。

(4)税收政策筹划服务不够细致。主要原因是满足于面上共性的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对个性化的服务需求不够重视;满足于政策的事后落实,缺乏事前的宣传筹划,特别是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事前政策筹划服务不够到位。

优化纳税服务的一点思考

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不仅是深化文明创建、提升国税形象的要求,更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基本工作职责。根据纳税人各层次需求,针对当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需要从多个方面努力,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一)逐步建立与纳税人各层次需求相对应的纳税服务体系。

1、整合服务资源,强化方便快捷的程序。针对程序面广、量大、时间紧、要求高的实际,一方面,要将各类办税服务资源尽可能整合到办税服务厅,实行集中管理,强化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服务中心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服务资源集中聚合效应,着力打造扬州国税“服务e站”品牌,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另一方面,要认真贯彻征管业务流程管理规范,简化流程节点设置,做到凡是由纳税人提起的各种程序性办税事项,由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统一回复,形成以办税服务厅为终端,内部各部门、各环节紧密协作的程序运行机制,防止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再一方面,要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功能,努力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全方位支持网上申请、受理等服务,积极推进无纸化审批,提高程序效率。

2、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强化全面准确的规避风险服务。根据强化税收征管与优化服务相结合的要求,当前,要把全面推进税收风险管理与强化涉税风险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风险规划、风险识别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评价的规避风险服务机制。一方面,要深入开展综合税收风险分析和分税种专门税收风险分析,建立健全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分地区、分行业、分企业类型风险特征的筛选、分类、归纳和描述,优选税收风险指标,建设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另一方面,要以服务性调研和纳税评估为重点,做好税收风险应对和排查工作。在调研、评估组织形式上,要根据企业特点,对大企业实施综合性、个性化的调研、评估,对中小企业重点实施行业联评;在调研、评估手段上,要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工具开展调研评估、评估;在调研、评估处理上,要综合配套运用纳税辅导、风险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反避税等递进措施,帮助纳税人及时化解税收风险。

3、加强监督考评,强化热情周到的文明办税服务。为全面贯彻落实文明办税的各项制度,认真践行对纳税人作出的各项服务承诺,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监督考评,加大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促进文明办税规范的养成,推进优质服务长效管理。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纳税人服务需求、维权诉求跟踪督办制度、纳税服务质量第三方调查评价机制,畅通纳税服务沟通反馈渠道。再一方面,要建立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纳税服务的评议评价制度,形成以纳税人满意和社会满意为标 准的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促进文明办税、优质服务。

4、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深入细致的税收政策筹划服务。一方面,要坚持并改进税法宣传咨询解读日制度,将税法基础知识普及与政策专题宣讲相结合,针对不同纳税人群体开展分类分专题解读,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要探索共与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的服务形式,改进服务性调研工作,关注大企业纳税服务和税收政策筹划需求,逐步建立大企业定点联系和高层互通机制,实施个性化服务;对面广量大中小纳税户的共性纳税服务需求,提供菜单式定制服务,提高服务效率。

(二)深化改革,逐步建立优化纳税服务新机制。

1、结合推进机构改革,逐步建立专业化服务机构。在去年下半年开始的新一轮税务机构改革中,总局、省局都突出强化了纳税服务职能的整合,成立了专门的纳税服务部门。市局及市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尤其是与广大纳税人直接接触的基层分局,要进一步整合纳税服务职能,以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各层次需求。

2、结合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针对纳税户不断增多、征管要求不断提高,基层税收管理员疲于应付日常纳税服务工作的实际,一方面,要结合省局去年试点推行的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对程序、规避风险服务等纳税职能进行科学划分,将规避风险服务、税收政策筹划服务等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纳税服务职能,从税收管理员职责中分离出来,基层税收管理员集中精力从事日常调查、核查、巡查、核批等程序性纳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和推进专业化管理,尽可能地把各类专业人才配置到业务复杂程度较高的纳税服务岗位,专门从事服务性调研、纳税评估、税务审计等规避税收风险服务,以及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税收政策筹划服务等,逐步推进纳税服务专业化。

3、结合推进绩效管理试点,进一步完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要在合理分解纳税服务工作职责、健全完善纳税服务岗职体系的基础上,针对各层次纳税服务工作,制订考核办法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试点和推广力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推进纳税服务工作长效化管理。

马斯洛理论把人的需求分成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纳税人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与自然人一样,也存在着各种需求,包括对税务机关的一些纳税服务需求。学习马斯洛“需求层次论”,对深入了解纳税人税收服务需求,研究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产生了些许点滴启示。

纳税服务需求层次概述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需求体现在多个方面,总体上可以归纳为四种类型:

1、程序需求。主要包括税务登记服务、一般纳税人认定服务和发票发售服务等。由于税务登记、领购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般企业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基本条件之一,因此,税务登记服务、一般纳税人认定服务和发票发售服务,就如同自然人对衣、食、住、行需求一样,是广大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普遍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服务需求。

当然,程序,还包括减免税、出口退税等其他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审批程序。虽然这类程序相对特殊,但是对特定纳税人而言,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这类程序需求,也应视为特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最基本、最直接的服务需求之一。

2、规避税收风险需求。主要是防范税收风险、避免税务行政处罚。一般来说,企业都有节税的想法,但是,除一些知法犯法、故意偷逃税的不法分子外,绝大多数企业主观上都不愿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受到税务行政处罚,渴望税务机关帮助把好“税收风险关”。规避税收风险,就如同自然人对自身“安全需求”一样,是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安全类”服务需求。

3、文明办税需求。主要包括对税务机关办税环境、对税务人员办税态度等方面的需求。一般来说,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往往需要设施齐全、办税方便,并受到税务人员应有的尊重和礼遇。这就如同自然人的“自尊需求”一样,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出的“尊重类”服务需求。

第4篇

关键词:信息技术;财会规范和税收防范;税收风险

一、了解信息技术风险

日常财务工作方面,了解信息技术环境以及与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系统,对信息技术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进而获得信息技术使用与财务报表相关性有关的信息。同时也要了解信息技术在财税风险方面的运用是否处于一个可控的状态,相关的应对体系是否已经建立健全,以帮助企业应对相关信息技术风险。有意识地进行风险点的识别,了解哪些风险类别是相关风险,哪些是不相关的风险。然后才能针对识别的相关风险评估应对体系。

二、了解信息系统相关风险

(一)信息系统一般控制

信息系统根据其设定的程序进行的日常活动即我们所见的业务层面控制,这些活动直接或间接对实现预定的操作目标产生影响。在信息系统的制造、更新、维护、访问控制这4个环节得到有效的保证。

(二)信息系统应用控制

信息系统应用控制为业务的持续有效运行和财务报表的编制提供直接或间接基础和支持。每个企业在各个业务流程的应用控制各不一样,需要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从每个财务报表科目余额或交易的重大财务错报风险出发,在业务流程中识别是否有相关的系统支持存在。

(三)企业对使用信息系统所带来的风险的应对体系

一个是信息技术使用和管理的大环境及基调;一个是业务层面,即应用控制体系;一个是基础层面,即信息系统一般控制体系。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实现全面风险应对的全面控制体系。前者是后者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伴随着企业信息化程度的提升而在内控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提升,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从财务管理角度看税收风险

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在信息经济学中,风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随着财务理论的不断完善,风险则是由于各种因素的随机性、变动性、复杂性的影响,使实际结果和预期结论的差异所产生的不确定性的损失和机会。税务风险是指国家在组织税款收入过程中,缘于政策制度等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税收减少的可能性。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十五条,将“税、费管理”列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管理领域之一。伴随税收征管的“大数据”时代悄然而至,企业经营信息、办税人员信息、开票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与企业的申报内容息息相关,极大压缩了税务机关对数据分析运用的时间。企业信息化信用体系的日趋完善,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黑名单”惩戒智能信息系统,在当前“大数据治税”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治税”的大环境下,企业面临涉税风险的挑战是空前的,应对上需要极尽思考,谨慎从事,稍有差池,便有税收风险。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内部控制为手段,企业应当设置税收风险管理部门,以纳税遵从最优化为导向,平时开展预备性税收评估,财务核算体系建立健全,防止涉税风险。各业务职能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全面落实风险管理导向,科学制定税收风险管理规划。

四、涉税风险分析与内控措施探索

目前,税务机关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企业一般会针对风险点开展自查,如估计自己确实有税务风险,就要提前思考如何保证账务和税务合规作出制度安排,进行系统性防控,挖掘出潜在的税务风险,及时应对。结合实务操作的经验教训、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风险点,分税种进行分类、分析,探索企业内控措施,促进涉税风险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以达到提高税收遵从度,减少负面风险的目标,分析、测评、应对工作包括:

(一)信息收集与风险评估

根据税务局对纳税评估的模型特征,注重税收风险情况的采集、分析、量化、归类和共享,交换等工作。包括:提高情报共享来源渠道,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通的工作机制。构建和完善信息采集平台,规范方法和程序、制定信息收采制度,筛选、量化、归集税收风险信息,形成标准化的风险管理体系,保证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分工,及时反馈,加强内部协调,结合政府网络平台,定向专家咨询,归集数据,内容包括年度纳税申报表、若干年税务检查和纳税评估情况、财务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明细、鉴证报告等重大事项等信息,开展风险识别,及时将风险评估发现的涉税问题推送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自查自纠,汇总整理,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二)应对措施

对存在涉税金额大、风险高的情况,税收风险管理部门逐一进行核查、验证,稽核。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及时汇总情况,并要求相关人员在风险确认后的资料上签字,确认已晓和确保改进。各职能部门对税收风险管理部门的建议,对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核实处理,及时将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税收风险管理部门。归口职能部门分析税务风险的性质和成因,提出税务风险有针对性的控制建议。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梳理、概况和总结,对管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并报告上级领导部门。由于税法本身的复杂和深奥,企业要在较短时间内从容面对税务机关难度较大。在财务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可以采用税务中介的力量,因为他们在专业领域和税收理论知识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帮助企业进行纳税自查,中介机构的公正性和独立性能起到帮助企业规范核算、独立证明等作用。

第5篇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风险”一词源于意大利语“RISQUE”,也就是在预期范围之外的突发性事件,并且对于本来良好的运行状态具有一定的破坏力,打消原本平衡的可能性。风险的种类多样,包括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税收风险等。其中,本文所研究的税收风险是指涉税行为未能遵从税法而导致企业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它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具有不确定性、难控性、损害性、可管理性,是遏制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在性危机,所以对于税收风险的管理是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税收风险的管理是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有必要先了解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最早由美国的许布纳博士于1930年的一次保险会议上提出的,从那时起迅速发展为一门独特的管理学科,风险管理的目的即抑制不确定性造成的财务、效率等的损失。

二、现状和问题

(一)风险的产生

我国的立法的主体是国家,因此有关税收的法律是建立在国家行政利益之上的,也就意味着纳税人的个人利益将会妥协于国家的行政权力,也就是税法。

法律是以文字的方式呈现的,也就是法律条文。从主观层面上看,由于法律条文的表述形式的局限,对于不同的人会产生出不同的理解,甚至导致认识的偏差,最终引起收税过程中的税收流失,导致税收风险的存在。另一方面,从客观上看,我国的税法体系存在漏洞,不够完善,规范性有待加强,这也会造成纳税人的税收风险。

这主要表现在纳税人和征税人在法律面前的不对等关系,即信息不对称。由于现行的税务机关征税的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甚至一部分本来应该明确、公开的纳税法规未能有效公开,造成纳税人对于法规认识和征税人的认识存在出入,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税务风险,还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适性原则

目前实行的法律规章中对于税务机关的税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缺乏制约,导致了税务机务实行职能的过程中对于裁量“度”的把握不够精准,甚至出现严重偏差,这同样侵犯了纳税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不可挽救的过失,而且纳税人也同样不存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可能性。法律规则的漏洞是祸根,税务机关行使存在漏洞的规则就是对漏洞的放大,造成了更严重的财务流失和损失。

(二)风险控制

既然税收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避免的,那么对于风险的控制责任对于风险的应急手段,之所以说是应急是因为真正的对于风险的处理是应该建立起一套从预测到识别、控制,再到处理,最后评估、总结的体系的。而风险控制只是其中的核心环节而已,并不是唯一环节。只不过在人们刚开始意识到税收风险的时候,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所以只能通过应急手段加以解决。在税收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应该分税种控制,所以应该有一套税种分类的指标,依法归纳税收风险的控制点,实行战略管理。

(三)现行管理模式下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税源的丰富性导致了风险的逐年上升和风险危害的逐年加重,大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通过正当手段规避税收风险造成的财务损失和企业业绩的下滑。表现在企业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安排;引入专业人才,专门设计培训机构对专业人才进行培训;有意识地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行制度进行调整,创新等。

尽管企业已经意识到了税收风险的危害,但是对于风险的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管理策略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做足了准备,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未能落实得当,没有能够严格执行税收筹划,未能及时有效地对制度进行调整、变动,于是在进行动态税筹划时企业策划者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最终导致了风险无法有效规避,税收风险较高,企业损失惨重。

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企业更多的是注重事后处理而非事前预防,即使有也只是“保守预防”。也就是说多数企业缺乏“远见”,目光停留在问题和解决问题本身,而非主动预防,有效预防,“瞻前”意识的缺乏是一个普遍的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企业在税收风险管理上,往往带有利益化倾向,而缺乏大局观,整体意识。也就是说,控制风险和对风险的管理只是单纯地为了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而不是为整个企业的长足进步作考量。这是企业管理者缺乏整体思维的表现,是管理者职能的缺位,因为作为一个管理者应该具备整体观的基本素养,一叶障目,鼠目寸光的人是不具备担任税务管理职位的能力的,而这种缺位在如今的企业中竟然是普遍存在的,这又可以追溯到企业的人才管理的问题,那么牵连出来的事项可能就更多了。有时候,这种局限的思维会损害企业股东和合作者的利益,这会直接导致企业名誉的诋毁,其后果也同样是无法挽回的。

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税收风险的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模式中的核心环节,一方面它通过已掌握的涉税数据和构建的指标体系,运用合理、有效的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发现风险的存在,从源头抑制风险,避免风险造成的更大的破坏。另一方面,它对风险发生的概率、税收流失额度进行估算和预测,避免潜在的财务损失的风险。一个科学的识别系统是对于规避风险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风险识别讲求规范化,即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明确管理人员的相关职责,划清权责界限,避免权力的交叉、重叠。在税收风险识别中,纳税遵从风险是主要的识别对象,应从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对纳税遵从度预测、估算,建立完善监控模型,找到合适的系统参数、预警参数,提高规避风险的专业度。

税收风险具有多样性,因此从事风险识别 的管理人员需要有超前的眼光,对于信息要有灵敏的捕捉能力,善于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精细的计算。另外,除了风险识别的直接管理者,还需要配备相应的监督员,避免职权的过分集中。

税收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分为税收能力估算法和关键指标分析识别法。税收能力估算法根据宏观识别和微观识别又可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其中适用于企业的是自下而上的企业内部流程风险识别法,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绘制流程图,对涉水环节和可能造成税收流失的环节进行识别的方法,由于较为复杂,一般适用于大型企业。流程识别法讲求动静结合,通过静态分析捕捉税收风险潜在环节点,通过动态分析着眼流程图之间的相关变动,找出关键点。比如在某个服装公司的半成品库里,缝制衣物前经过的半成品库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若发生意外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交贷就会产生纳税风险,如果运用流程分析图,静态分析加之以动态比较,进而识别出潜在的涉税风险,那么就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发现的可能性,减少财务损失。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关键税收风险指标识别法,也就是税收预警指标主要通过建立税收变动率、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再通过样本采集的方式进行风险识别,需要专业的精算人员专业化的分析,所以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建立在风险识别和预测的基础上,对已经发生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程度,结合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的、全面的考虑,以便于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和策略,对税收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风险评估讲求整体性、统一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流程包括建构风险指标参数,数据加工处理,定性、定量分析,概率统计及修改参数,最终对原程序进行改进。

这里主要以侧重于定性分析为例的专家经验法来阐述税收风险评估的步骤和原理。组建熟悉风险因素和发展趋势的专家组,以书面形式提出风险概率大小的估算结果,整理专家组意见,对于存在分歧的点进行讨论,重新计算概率,如此循环直至意见基本统一。风险度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即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强度。

R=S*P

其中:R为风险度,风险事故损失/单位时间

S为风险强度,风险事故损失/事故次数

P为风险发生概率,风险事故次数、单位时间

根据此原理,专家经验法的目的在于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强度来估算风险度,将得到的数值与税收风险指标体系中的数值进行比较,提出应对风险的计划和策略,及时控制风险,将损失减小。当然,这种方法在分析的过程中工作量极大,而且,专家经验法尽管虽然有定量分析,但这种定量分析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难免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计算误差。

(三)税收风险的应对

在整个税收管理的过程中税收风险的应对是最关键的一个阶段。是直接的控制手段,以提高纳税遵从度,控制税收流失为最终目的。在税收风险的应对过程中,管理者要根据全面性、针对性、差别化的原则对税收风险进行分类,逐一攻破,层层递进,确定风险目标,明确应对策略,分析应对信息,实施具体方案,评估应对绩效,完善风险应对体系。

风险应对环节最关键的是分门别类,个性化管理。比如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了解且也收购废旧物的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增购进价格问题?于是通过半段企业资金规模,核实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真伪性,建立交易报验制度则是重中之重。而在外贸企业则要考虑,企业外贸所得税的监管力度是否得当?利润率是否低于预警指标?于是对所得税的监控力度的把握,对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核审工作是尤为关键的。

四、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

尽管不同的企业在应对企业税收风险的方法是呈现出不同的风景,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有时候并未取得理想的情形,往往与预期有相当大的距离,因为在实践的过程中,企业会不自觉地忽略一些看似不影响全局实则起到决定性作用的问题。

企业要树立税收风险意识,企业的税收风险意识要贯穿于企业整个生命周期,所以要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模式。但是税收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要灵活应变。在规避风险的过程中要对原有模式要不断的完善、改进。所以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管理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想象思维,不断的创新,动态的管理。

企业要抓住  关键控制点,进行精细化管理。在一项复杂的精算任务中,管理者要投入较大的资源,若缺乏精细的构思就会导致量化的失误,最终导致资源的浪费。

五、结语

企业税收的风险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是企业的命脉,风险的存在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隐患。目前,企业基本都拥有一套适合自己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但普遍重视事后处理而轻视事前预测,导致管理的被动。税收风险的管理体系包括识别、预测、评估和应对。其中,识别和预测是核心、基础,应对是最关键的环节。另外,在实践的过程中并不一定能达到理想的状态,管理者要灵活应对,抓住关键点,有效的实行控制和解决。

参考文献

彭明.企业税收风险分析.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16(24).

蒋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路和基本框架.税收经济研究,2011,70(6).

邱吉福,张义华.基于税收执法视角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以厦门市为例.财政研究,2012(9).

第6篇

关键词 税收 风险管理 税收征管 税源管理

中D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3-000-01

一、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义

税收风险管理,在百度上的解释是一系列用最小的税收成本来降低税收流失的程序。风险是不可避免的,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只能积极进行风险管理,将其程度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是税务部门新兴的业务,是运用风险管理理论,采取不同策略应对不同纳税人的纳税风险度,使纳税工作得以高效进行。但不可一蹴而就,需要互相配合,分部协调,立足于实际税收状况。

因为我国每个地区对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解不同、执行力不同,导致风险评估不准确、管理质量参差不齐、措施成效不显著等问题。为此,我们要从不同的角度寻找税收风险,将其分门别类,建立高效及时的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存在于税收征管、税源管理、税务执法等不同体系中,也存在于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的纳税人中。

二、发挥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

在现代化社会,税收风险管理已经成为税收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其最突出的变化。

首先,要建立税收征管风险管理体系。成立具有一定能力的税收风险管理小组,对日常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指挥统筹,制定税收风险管理计划和发展战略,对管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与评估,建立相应的运行保障机制,特别是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等高风险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管理,将风险管理划入日常工作安排中,而不是只是为了应对年中和年终的评估检查。并且定期对风险管理进行质量评估和反馈,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指标。

建立税收征管风险管理运作机制。在税收管理实现过程中,风险管理与业务流程逐渐融合,形成模式化的管理流程。主要有战略规划、风险评估、风险分析与传递、解决措施与反馈、风险应对复审、效果评估与反思等六个步骤。

建立信息管税,促进信息化发展。信息管税是现代化税务系统中必不可少的管理方式。将人力与科技结合,实现税务信息的高效收集和全面共享,也能使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积极高效进行。将涉税信息在电子平台上公布,使民众能及时知晓涉税重大新闻、事项,提醒市民要诚信依法纳税,对周边纳税人进行监督。同时也可监督税务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税务部门的公信力,降低税收风险,使税收管理实现透明化和社会化,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征税纳税环境。

三、发挥风险管理在税源管理中的作用

要根据税源管理的业务特点和流程,将风险管理理论运用到里面去,发挥其功能从税源管理上降低风险。税源管理应贯穿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作为连接各有关部门、有关业务的信息沟通渠道,奠定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

首先,应完善专业的税源管理体系,将税源分级分类,在考核时将纳税评估税款入库和纳税评估户数占比列为重要内容。按纳税人的不同行业和规模分门别类,实行专业化管理模式,设立相对应的部门和岗位,使税务管理专门化、高效化。

确定相关部门有关涉税信息的相关权利,强化有关部门的涉税信息处理能力,努力创造信息管税的氛围。在国税、地税、银行、政府等有关部门组织间实现方便快捷的涉税信息共享与交换,使各个部门能及时掌握相关有效信息,加强税源管控,全力协助公安进行税收执法工作、坚决严厉打击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双向”税源管理控制体系。将原本单一地由税务部门管理变为税务部门管理与纳税人自控的税源控制方式,以内部为重点,内外结合。可以由税务管理部门制定有关标准,纳税人参照标准主动修改自身问题,税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和纠正。这样不仅能从根源上防范风险,还能使纳税人更主动地接受管控,优化纳税服务,构建良好的征纳关系。

四、结语

税收征管和税源管理是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风险管理是一项自下而上的管理工作,需要弥补上级部门与纳税人实地接触少的问题。所以要从基层入手,从具体业务方面进行管理,自下而上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以科技和数据作支撑。并且对风险进行评估,建立激励制度,调动员工积极性,使风险管理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参考文献

[1] 魏正武.风险管理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突出特征和核心内容[J].税收经济研究,2013,4(80):40-44.

[2] 朱广俊,张林海.风险管理理论在税收征管中的应用研究[J].税收经济研究,2014,1(83):26-32.

[3] 刘成华,桑林.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核心――关于税收风险管理“徐州模式”的调查[J].中国税务报,2012,12(06).

第7篇

【关键词】大企业 税收专业化管理 税务风险管理

在我国开展大企业税收专业化是企业规模扩大化、跨国化和经济发展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我国开展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处于初期阶段,而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多年的经验。

一、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机构设置基本情况介绍

(一)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及职能的设置

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组织结构设置。目前世界各国大企业管理机构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单一的中央机构型,即只设一个中央机构,负责全国范围内所有大企业的集中管理。二是带分支机构的中央机构,即在总部设立中央机构,另在不同地域设立多个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皆归中央机构统一管理;三是多级独立机构型,即在不同地域分别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相对独立,不设统一管理的中央机构。

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职能的设置。征收管理职能。大多数国家的大企业税管机构都具备所有的征管功能。但是各个国家在“征”与“管”上各占的份量是不同的。从功能上讲,上述提及的三类机构都有两种税收管理模式:一是将纳税咨询和辅导、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税务审计和强制执行等所有纳税服务和执法功能都集中在一起,由大企业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称为“全功能型”机构。二是只实现某个单一管理功能(主要是审计功能),而不涉及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或强制执行等其他事项,称为“单功能型”(或“审计型”)机构。如法国、加拿大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只负责审计,不负责征税。行业分析职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均在大企业局内设有行业分析组派驻各地, 具体分析各行业所遇到的特殊问题, 掌握各行业的动向及存在的诸多风险, 进行正确的风险分析, 以化解矛盾, 制定相应的政策, 达到合理分配人力与物力的目的, 澳大利亚企业局有40%的人在这些部门工作。美国因按行业设立分局, 因而它在行业分析方面力度最大。

(二)国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

各国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配置资源的程度和范围不尽相同。据统计,大部分国家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全职雇员的人数占整个税务机关雇员人数的比例在0.75% 和6.6% 之间。各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还需要配备各类专业人员或专家。如澳大利亚有1000家大企业和100多名最富有的个人需要大企业局来管理, 大企业局共有1350名工作人员,其中500人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 其余的人散布在其它的部门, 这些工作人员多为经济行业的专家, 有会计师、律师、经济学家、统计学家、金融分析师等。

二、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特点简析

(一)重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各国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通常考虑行业共性问题、不遵从历史、纳税人的内控制度与系统完善性与可靠性、可能影响纳税人经营变化的外部因素、相关问题如果不处理对纳税人未来行为的影响、关联交易比例、财务成果的稳定性、中介机构更换的频率等。如法国税务局大企业局建立了大企业集团监督机制,对集团内企业的信息进行集中分析处理。现在,相关信息系统拥有巴黎股票交易所所有40家企业和40家其他重要经济集团的信息。

(二)强调针对大企业专门开展的纳税服务

各国税务部门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纷纷引入“客户理念”,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可以使税务部门与大企业建立客户服务型关系。因此,各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都把协调与大企业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重要职能来履行。如荷兰税务局采用平面监测的方式,分别与纳税人达成税收遵从协议。税务局与大企业联系的频率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双方意愿、已达成的协议以及需讨论问题的类型等因素。

(三)以大企业税收管理的专业人才体系建设为重要支撑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税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因此,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培训和实践计划,专门解决工作人员的技能问题。例如荷兰税务局的职员经常参加由高校教授、税务顾问以及特大企业的执行总裁和财务主管讲授的关于税收保证与公司财务方面的课程,定期参与谈判和合作的有关高级培训课程。

三、对国外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经验的借鉴

借鉴国际经验,笔者对建立和完善我国大企业税收专门化征管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开展税收专门化管理应以税务风险管理为核心

对于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一是完善高风险指标。如特别注意收集公司董事会成员、主要负责人或顾问在过去的不良税收记录和恶意税收筹划记录等等。二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推广大企业税收风险评估,直接交由基层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提高基层的税收风险意识与防范能力。

(二)建立大企业税收专门化管理的信息化平台迫在眉睫

依托技术手段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信息平台,要将已取得的大企业涉税信息充分集合到系统中,使用数据仓库技术实现单户的挖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大企业税收遵从问题分析,归纳出大企业最主要的税收遵从问题,准确定位高风险企业与事项;二是要建立统一的模型进行风险评估,减少风险评估中的主观性,统一和规范对大企业纳税人不遵从风险的筛查流程和标准;三是在税务机关内部实现信息数据的横向与纵向共享,促进各级、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的协作。

第8篇

1、微观税负,是指个别纳税人的税负。个别纳税人税负水平高低主要受产业、产品结构、所有制结构、区域经济结构、企业利润、生产经营方向、投资能力、收入与消费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增值税微观税负,除上述诸多因素外,还受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工业增加值、内外销比例,以及企业库存、进货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可抵扣凭证)等因素的影响。企业所得税微观税负,受到企业发展能力、盈利能力,以及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2、宏观税负,是指整个国民经济或整个社会的总体税负。影响宏观税负的因素有多种,主要因素有3类:(1)经济因素。包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如生产规模、经济增长速度、经济效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等;国家对经济活动的调控政策与程度;国家与企业间的分配体制;国家的财政政策与收支状况等。这是影响税收负担的外部因素。(2)税制因素。包括税种的选择、税率的高低、计税依据的确定,减税、免税、附加及加成征收等。这是影响税收负担的内在因素。(3)非正常因素。如税务机关征收管理水平,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等。

二、目前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及税负变化总体态势

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多重因素叠加共振,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一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的数据,今年受钢材、石油、煤炭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攀升的影响,我市原材料综合价格指数上涨了约15%,运输价格上涨了近40%;由于技术型劳工缺乏,加之新《劳动合同法》全面实施,劳动力成本上升了15%左右,企业利润空间严重受挤。二是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资金使用成本上升。近年来,国家连续1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连续6次加息,并且控制信贷规模,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巨大压力,一些中小企业直接面临生存危机。三是外贸出口受阻,出口成本加大。由于美、欧经济增长放缓,国际市场需求明显下降,加之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抬头,外贸出口面临较大压力。同时,由于人民币持续升值,出口退税率下调,企业换汇成本明显上升。

经济是税收之源。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和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新困难,使税负指标出现了三个新的特点:一是全市总体税负指标呈下降态势。尽管各级国税部门强化了税源联动管理,加大了征收力度,上半年全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达到4.02%,但仍比20*年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4.28%下降了0.2个百分点;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将在下半年逐步显现。二是月度税负指标变化差异较大。从全市来看,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为例,上半年最高月份达到5.31%,最低月份仅有3.64%,两者相差1.67个百分点。三是行业税负有升有降。受价格传递机制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行业之间特别是各产业链的上下游行业之间税负呈现此消彼涨的态势。比如,由于国家对电价采取了干预措施,发电行业的税负下降,而煤炭行业税负则有一定的上升。

三、片面强调税负指标考核容易诱发的征管问题

从税负分析不难发现,税收征管既不是影响税负水平的主要内在因素,也不是主要外在因素,而是其他非正常因素的一个方面。只有在诸多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比较稳定的前提下,税负水平才能真实地反映征管工作水平。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诸多外在因素和内在因素是很难完全稳定的。因此,税负水平的高低也就不能作为考核征管工作的一项主要指标。如果过于强调对企业开展税负管理、对基层开展税负考核,显然有失“偏颇”,极易导致一系列的税收征管问题。

一是容易导致税收管理工作重点发生偏差。管好现有税源,挖掘潜在税源,堵塞税收漏洞,促进税收增收,这是保持国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前提和基础。如过分强调税负管理和税负考核,会导致税收管理员把工作重点放在现有税源上,放松和忽视了潜在税源的管理,产生税收管理上的“近视”行为。

二是会加重纳税人负担。与法定税率不同,税负不是强制性、法定性指标,而是参考性指标,只能作为税收分析的工具和税源监控的“助手”。如果用税负指标作为日管考核的主要指标,在税源管理手段单一、税源监控乏力的情况下,少数税收管理员会把考核的压力传导到纳税人身上,对税负变化的企业开展“三番五次”的约谈、评估、检查等,更有甚者用行业平均税负去“套”企业,简单地要求企业补税,加重企业负担,影响税企关系。

三是会挫伤基层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在国家税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税负与经济发展状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息息相关。当前,宏观经济增长放缓,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较大压力,宏观税负、微观税负都呈下降趋势。如果把税负作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通报,会严重挫伤基层工作积极性,加大税收管理员的思想压力和工作压力。

四、淡化税负考核与强化税源管理的几点建议

1、转变税收管理理念,以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看待税负问题。一是牢固树立税收法制理念。严格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持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管好税源、核实税基、依率计征上来,绝不能在税收法定税率之外人为地设定税负指标去“套”企业。二要牢固树立税收科学化管理理念。严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掌握税收管理工作的规律,并运用内在规律指导税收工作。

第9篇

一、经济合同涵义及其涉税问题

经济合同涵义及其涉税问题主要定义及表现是:

(一)合同的涵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 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合同由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行为而起。(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3)合同的债权债务必须相对应。(4)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具体内容称之为合同条款,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目的和要求,确定了双方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承担的民事义务。因此,合同条款是合同的核心,没有条款就不能称其为合同。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

(二)经济合同的涵义

经济合同是相对于一般的民事合同而言的一种新型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的订立、履行和管理的制度,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三)经济合同涉税问题

经济活动决定税收,经济合同记载和确认经济活动。整个营销过程涉及合同的签订、发票的开具和取得、销售收入和应付账款实现的时间确定、税款缴纳和抵扣时间的确定以及收款和货款支付方式及时间等,这一系列活动都是围绕合同进行。

经济合同涉税管理是达到经济目的所需要付出税收成本的当事人纳税义务负担的约定与明确。企业一定要关注承载企业经营业务的合同,在签订合同甚至合同谈判时就应当对合同所涉及的税务问题进行考虑,而不要总是在缴税时才想起,这样易使企业出现缴税不当、缴糊涂税的情况,导致企业承担额外的法律或税务风险。

很多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负责对业务部门签订合同进行审核,以实现通过合同的签订来避免经营风险。合同是经济事项的源头,从合同设计、签定方面入手,通过事先规划,将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因此,分析经济合同中的财税风险,有助于企业合理制定防范措施,减少企业运营风险。

二、经济合同中的财税风险分析

经济合同中的税务风险主要是表现以下五方面:纳税义务的风险(税负转嫁)、纳税时间的风险(递延纳税)、税收发票的风险(合法凭证)、关联交易的风险(转移利润)和税收成本的风险(多纳税)。

(一)企业投资和设立时的合同财税风险

(1)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资金的涉税风险。相当于逾期未到位投资资金的借款利息不得税前扣除。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设备和存货投资合同的涉税风险。所谓的设备和存货投资合同是指投资者以设备和存货进行评估作价投资到别的企业,从而形成被投资企业股东的一种合同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 号)第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要视同销售依法缴纳增值税。在投资实践中,一些投资者以设备和存货等动产进行投资,并没有把投资的设备和存货视同销售并进行一定的税务处理,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同时没有给被投资企业开具发票进行入账,而被投资企业收到投资者作价投资的设备和存货,往往以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中的评估价作为入账价值,从而对该投资的设备进行计提累计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3)虚假注资和抽逃出资。虚假注册资本罪和抽逃注册资金罪二者都存在虚假的行为,除存在法律风险外,还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因为企业虚假出资后,马上进行撤资,在公司账上一般挂在其他应收款某某股东上,产生一种跨年度的无偿借款行为,存在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风险。(4)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合同涉税风险管理控制。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合同是指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所形成的合同法律关系。在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的过程中,存在三方面的涉税风险:一是营业税风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 号)第一条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根据该规定,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和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要享受不征营业税的优惠,必须有个前提条件,即投资者与接受投资方,在投资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双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否则不可以享受不征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土地增值税风险。根据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并非所有这样的投资都能免征,这仅限于投资双方都是非房地产公司时,投资方才可以不缴纳土地增值税。三是企业所得税风险分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 号)的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基于此规定,投资者以无形资产或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由于无形资产或房屋等不动产的权属必须变更到被投资企业名下,因此,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必须要按照视同销售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购销合同的财税风险

(1)低价无票采购风险。企业采购时不能取得发票,或者取得的发票不符合规定,如发票抬头与企业名称不符等,都会造成企业的损失。从财务角度看,没有发票意味着不能进成本,就不能税前扣除。因此,采购方要为没有发票而多负担25% 的企业所得税;如果采购方未索取发票,采购方不能抵扣17% 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合法的发票。(2)发票是否含税风险。在实务中,许多不懂税务管理的采购人员只注意合同中写明价钱的高低,却很少关注合同里面的价格是否包含增值税。因为价格是否含税将直接影响企业缴纳税额或抵扣额的大小。因此,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明确价格中是否包含增值税。为防止发票问题所导致的损失,企业在采购合同中应当明确供应商对发票问题的赔偿责任。如明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出现税务问题时,供应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不得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行政损失。(3)结算方式与增值税延期纳税。企业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出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尽量地延缓纳税,从而获得节税利益。根据现有增值税管理规定,增值税纳税期限最长只有一个月,在纳税期限方面很难进行纳税筹划。要想实现延期纳税的目的,只有在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进行筹划。要推迟纳税义务的发生,关键是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在合同中明确采取何种结算方式。

(三)借款合同的风险

在借款合同中,企业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主要有:与个人借款须签订借款合同,利息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不能扣除的利息支出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利息支出发票是否能够取得,影响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代开发票时贷款方须缴纳5% 的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垫付的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向个人的借款合同不须缴纳印花税。

(四)租赁合同涉税风险

当前有不少出租人在出租各种设备和厂房时,往往不承担与租赁有关的税费,为了更好地进行账务处理,承租人一般会到税务部门去代开发票,但到税务局代开租赁发票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即企业代替出租人扣缴的租赁业营业税及其他税费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使企业既承担了代扣税费的成本支付,又不可以在税前扣除代替出租人扣缴的各种税费,使企业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三、经济合同中财税风险的防范

企业应在签署合同之前对因合同签署而可能产生的税费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涉及的税种、税负等,选择最优方案,从而减少因合同带来的损失。

(一)合同签订管理

绝大多数企业认为,所谓的税务管理是财务安排,理所当然安排给企业财务部、财务总监去把关。业务做完后,突然发现税交多了,然后在财务安排上下工夫,做假账,找假凭证,给企业带来更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加大对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让谈合同、签合同和审合同的人能有效识别并防范经济合同中的税务风险。同时,财务人员应多学习经济法知识,及时掌握国家税收法规政策的改革趋势和了解国家税收政策制定的动向,参与合同谈判过程。

(二)合同条款控制

合同中必须明确基本条款,尤其是质量、价格、收付款方式、时间、交货地点。如在订立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时,应尽可能将价格描述清楚,如含税或不含税、出厂价或目的地价、离岸价或到岸价等。这是因为价格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不同的价格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税收负担,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关注价格的表述。

(三)发票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基于此规定,企业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或提供劳务,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发票类型的要求以及发票不符合规定所导致的赔偿责任。

(四)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投资合同涉税风险控制投资者利用无形资产或房屋等不动产进行投资时,必须采取以下税收风险管控策略:

(1)投资者在签订投资合同时,必须在投资合同中明确注明投资方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字样,而且投资方不能以投资入股进行买卖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给国家造成税款流失。(2)投资者是非房地产公司,无论以土地或房屋投资到房地产公司还是非房地公司,都要依法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不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必须投资到非房地产公司名下。(3)投资者以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必须要按照视同销售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购销过程中财税风险防范

(1)避免采购合同的税收陷阱。在采购合同中要避免出现如下合同条款: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支付全款,而根据合同条款采购方可能会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因此,需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采购方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这样就不会出现不能取得发票这样的问题。(2)合理确定采购合同的价款。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明确款项总额、具体结算方式、税款的负担等。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时,因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企业就无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可以通过谈判将购货的价格压低,以补偿无法取得发票带来的税收损失。(3)明确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采购方在签定采购合同时,对销售方支付的违约金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关,这样可以节省增值税。

(六)租赁合同涉税风险防范

为了控制租赁合同税收风险,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签定租赁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约定租金为税前租金以及承租人代替出租人缴纳租赁有关的各种税费。假设税前租金为x,税后租金为y,到租赁物所在地的地税局去代开发票需要承担的综合税率为r,则简单的等式为y=x(1-r),x=y/(1-r)。在租赁合同中应签定的租金为x=y/(1-r), 而不是y=x(1-r),企业应以x=y/(1-r) 进成本入账,这样就包括了承租人代替出租人扣缴的综合税。

第10篇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能和明晰岗责

1、建立税源管理权力清单制,全面梳理税源管理事项,取消不适应税收改革和发展要求的管理事项。

2、明确各税源管理事项的管理方式,建立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的划分标准。

3、按照完善纳税服务、税源管理、政策支持、服务保障四大系列的职能分工,重置岗责体系,尤其是机关职能分工和管理定位。

二、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征管基础

4、不断完善《征管基础工作后续管理办法》,查找征管“盲点”,逐步增加纳入征管基础管理的事项。

5、按季开展税源和征管状况分析监控,着力提高专业化管理在分类分级税源及其主要税源管理事项方面的作用,为各级深化征管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6、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建立征管基础事项风险监控指标并加强基础工作达标考核。

三、贯彻落实风险管理理念,扩大风险应对效能

7、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好《风险应对管理办法》,分类分级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及时总结风险应对工作经验,对风险应对系统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8、规范和明确纳入风险管理方式的税源管理事项,建立公平、规范、效能的下户核查(实)制度。

四、贯彻分级分类要求,深化大企业、行业和个体管理

9、总结专业化改革以来的行业管理经验,建立建筑业、银行业基础管理手册和风险防范指引。

10、贯彻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办法》,建立大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和税收风险内控体系。

11、深入研究集团企业内部管理涉税指标,选择1-2个集团公司,集中开展风险分析和风险应对。

12、规范个体管理,完善个体零散税收管理体系。实现个体共管户、门临代开以及营改增代开票纳税人全面委托国税代征。认真组织直管户典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用于定额指标体系的维护完善。

五、全面实施发票改革,提高信息管税水平

13、全面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网络税控机发票和电子发票,全面取消20元以上定额发票。

14、实行新的有奖发票模式,建立引导发票受票方主动查询(反馈)发票信息的激励机制。

15、加强发票风险管理,建立发票风险模型,定期对发票风险户开展实地核查,确保发票使用安全。

六、规范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运维效率

16、规范招投标和采购程序,加强对招标文件与商务合同的合规性审查。

第11篇

目前我国运行的BT项目大致划分为三种形式:施工二次招标型、直接施工型和施工同体型,其中又以直接施工型BT模式居多。在该模式下,投资人既具备与工程建设规模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又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在政府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定投资人后,投资人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BT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和管理。在该模式下,项目公司成立后,不需要再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选择施工单位,而是由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资人直接进行施工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过程一般包括如下步骤:项目发起和立项准备、竞争性谈判和签约、组建BT项目公司、项目速效建设、项目移交和政府回购。本文主要讨论在此模式下,投资人可能面临的风险及采取的控制措施。

一、BT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1、决策阶段风险分析

(1)可研论证风险。在投资决策前,投资人需对项目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可研报告的结论直接影响投资人及其有权决策人对项目的判断。当业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在招标前只会对计息利率、回购期限等给出一个区间范围,在投标时由多家投资人竞标,从中选择对业主最有利条件。而这些不确定的BT条件的细微变化都会引起项目最终收益的巨大变动。可研对于政府回购能力的判断,主要来源于对当地政府历年财政收支情况、业主资产负债情况的掌握和对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判断,对上述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准确,都会引导BT投资人的错误判断。

(2)工程测算风险。在建安工程费采用清单计价方式时,业主会要求措施费由投资人包干使用。如果投资人对措施费考虑不足或漏项,将造成实际施工成本的大幅增加,突破概(预)算,且很难向业主索赔。

(3)合同风险。BT模式涉及业主、投资人、项目公司、勘察设计、分包商、监理单位、融资机构等诸多主体,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将通过一系列的合同予以约定。对于BT投资人而言,最重要的是与业主签订的BT投融资建设合同,它基本锁定了投资人的收益和风险。而对合同条款理解不深刻、对关键节点把握不准确,都会给投资人带来困扰和经济损失。

2、建设阶段风险分析

(1)融资风险。融资是BT项目成功运作的关键。如果投资人融资工作准备不充分、业主提供的回购担保不符合银行贷款要求、国家对金融宏观调控力度增加,都可能造成项目融资困难。

(2)施工风险。由于工程技术复杂、工艺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等因素造成工程施工的潜在风险,进而影响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成本等目标。

(3)变更风险。施工过程中,当发现设计错误、设计缺陷、设计遗漏时,或需要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运营和维护成本时,或发生地质变化、不可抗力时,业主或施工企业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工程变更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无法避免,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又是巨大的,往往导致项目工期延误、投资失控、返工增加以及劳动力和机械降效损失。

(4)涨价风险。一是指由于材料、人工和机械设备三大要素价格的上涨造成施工成本的增加,二是由于贷款利率的上调造成项目融资成本的增加。

(5)征拆风险。征地拆迁工作一般由政府来实施,随着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越来越困难,业主大多要求把征拆资金打包进BT项目中由投资人负责筹措,但征拆工作仍由政府负责。如果实际发生的征拆费用超预算较多时,会影响到投资人的资金筹措安排和投资总体收益。同时,如果政府征拆工作滞后影响到施工进度,也将造成人员和机械设备闲置、成本增加、工期延误。

(6)法律风险。BT模式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和规范,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以至于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方、不同项目、不同招商方和投资人都有自己的合同文本和操作方式。由于不具备相关的法律环境和规范约束,会大大增加各个环节的风险。

3、回购阶段风险分析

(1)政府信用风险。BT模式适用的前提是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的真实增长。由于BT模式是建立在地方政府未来财政收入合理增长的预期基础上,如果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不能得到充分保证的情况下过多采用BT模式,在回购期将会出现政府信用风险,政府无力按时支付回购款,造成投资人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生存危机,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市场环境。

(2)税收风险。国内目前没有BT方面的税收法规,实务操作中缺乏明确的税收规定。BT方式下,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业主,如果认定为是一种资产转让行为,按现行税法,业主在向投资人支付项目回购价款时,投资人需要缴纳资产转让的营业税金。但是在工程施工环节,投资建设方已经缴纳了一次建筑营业税,如果转让资产时再缴纳营业税金,等于是双重纳税,将加大投资人的成本。

(3)审计风险。项目竣工后,政府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最终审计,并作为业主支付回购款项的依据。这种审计属于事后审计范畴,没有贯穿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审计结果往往与真实情况相偏离,会造成投资人的经济损失。

二、BT项目投资风险控制

1、决策阶段风险控制措施

(1)多方案可研论证控制投资风险。BT投资人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寻找和筛选投资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充分做好市场调查,根据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进行科学决策。同时配备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和经济人员精心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充分关注大型临时设施的工程量计算问题,认真测算工程成本,找出潜在的盈利点和风险点,选择对投资人有利的报价方式。制定可行的施工进度,以此安排建设资金计划。根据拟定的BT条件和资金计划,多方案测算项目收益情况,比较选出最有利的BT条件组合方案,为商务谈判夯实基础。

(2)积极寻找投资伙伴转移投资风险。鉴于BT项目投资金额大,单独投资风险高,投资人可以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组建联合体,共同投资建设,以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

(3)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完善内控流程。在签订BT合同前,投资人应组织法律、投资、财务、技术等专业人员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召开合同评审会议,并聘请专职律师参与,实行合同会签制度,控制合同风险。同时由专业人员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履行投资决策审批程序。

2、建设阶段风险控制措施

(1)规范BT项目公司运作。对于专门设立的BT项目公司,投资人应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原则实施规范的公司运作,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适合项目特点的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实施有效监控。项目公司应配备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设置齐备的职能部门,加强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奖惩措施,针对施工难点制定相应的对策和保障措施,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2)多方筹措项目资金。资金是保证项目顺利运行的血脉。项目投资前,投资人应开拓融资渠道,多种方式并举,落实资金来源,达成贷款合作意向。建设过程中,投资人应合理安排项目自有资金投入计划,并争取实现项目公司以政府提供的回购承诺向银行质押融资,以减少投资人的直接投入。项目公司要根据工程进度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计划,据此筹措资金,并严格控制资金拨付。若业主要求提供征拆资金,需提前提供资金计划,以保障投资人合理安排资金,减少资金的无效沉淀。在项目公司融资困难时,投资人应动用自身资源为项目公司补充资金,以保障建设的顺利进行。

(3)有效应对工程变更、涨价和征拆风险。对于材料等涨价造成工程成本增加的风险,一方面,投资人应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当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基期价格一定幅度时,超出部分的损失或者收益均由业主承担;另一方面,若预测材料价格很可能上涨时,投资人可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锁定价格合同,以及通过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产品,转移材料涨价风险,实现对施工成本的总体控制。

对于贷款利率上调引起融资成本增加的风险,投资人可与业主约定,业主计息利率是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即当银行贷款利率上调时,业主给予计息的利率也随之上调。

对于征地拆迁,投资人应表明可适当配合征拆工作,但征拆主体一定是地方政府。对于业主强烈要求的投资人负责筹措有关征拆资金,应在BT合同中约定资金上限,即以概算中所列征拆资金额度为限额,超出部分由业主负责。同时约定,由于征拆工作影响到工程进度的,工期应予以顺延,且业主应对投资人予以适当补偿。

3、回购阶段风险控制措施

(1)政府信用风险控制。BT项目最重要的风险是政府的按期支付能力,该风险投资人无法控制,但可以采用回避或转移措施。在选择BT项目时,投资人必须详细了解项目所在地政府近年来的财政收支情况。对于一般省会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由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快、经济发展前景好,投资人可优先选择;对于二线城市,虽然财政收入还不雄厚,但鉴于经济发展前景,投资人可以选择性地投资;对于经济落后地区或区、县一级政府,投资人尽量不去投资。

(2)税收风险控制。鉴于BT项目的特性,投资人在施工过程中作为施工企业已经缴纳了建筑业营业税,在取得业主支付的回购价款时,可以理解为按扣除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金额后的余额缴纳营业税;或者与业主约定,BT合同中的工程建设为BT投资人的代建行为,物权始终定义给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从而减少税收负担;或者在业主回购时,作为业主分次收购项目公司的股权形式,而非单纯的资产转移形式。

(3)审计风险控制。投资人可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业主聘请审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审计,跟踪审计的结果累加作为最终审计结果,决算审计不跟踪审计的结论,以有效控制一次性最终审计结果与施工过程出现重大偏差而给投资人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结语

BT模式是政府和企业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由双方合作采取的一种新型融资建设模式,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被广泛地应用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但由于发展时间短,至今没有明确规范BT模式的法律法规,同时整个行业对于BT模式的认识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成熟的运作经验可以借鉴,容易引发各种风险,给投资人造成收益的不确定性。同时BT项目一般资金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项目本身大多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更加剧了风险的影响程度。因此,对BT项目投资风险进行管理控制研究十分必要。投资人通过对BT项目实施不同阶段的风险进行分析,可以针对性地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从而降低投资风险,增加投资收益,保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 刘龙:BT项目投资风险分析与防范[J].建筑与发展,2012(3).

第12篇

关键词:税收 征管改革 国际借鉴

一、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综述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专管员管户制”到“征管查三分离”,经历了不断的变革过程。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方案中提出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30字征管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征管改革进行了调整,2004年提出了“34字征管模式”,在原来的“30字”模式基础上增加了“强化管理”的内容,并提出了税收征管要实现“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探索和掌握税收征管规律的总体要求和设想。近几年来,为了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总局提出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但是,随着经济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国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税收征管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2012年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国际成功做法,不断开创税收征管改革新局面。本文着力从借鉴国际税收征管的成功改革经验出发,进一步开拓视野,以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推进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提供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二、税收征管改革的国际借鉴

(一)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共同理念和目标

OECD成员国家普遍将促进纳税遵从作为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和任务目标,提出“视公众为顾客,把管理当服务的”新公共服务理念。美国国内收人局也在其五年规划中提出“服务+执法=纳税遵从”战略目标。

为了借鉴发达国家的税收征管经验,修订和完善我国的税收征管法,国家税务总局组织力量对美、澳、法、德、日、韩六国的税收征管法集中进行了翻译,了解到发达国家的征管法律制度明确确立征纳双方的权力和义务,首先确定和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主体地位,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的主要责任和义务是通过纳税服务和公正执法帮助和促进纳税人遵从税法。如美国《国内收入法典》这个集实体法和程序法于一体,共98章,9千多条款,规定了关于纳税人自主履行纳税义务主体地位,设置了关于纳税义务、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促进纳税遵从的纳税服务服务和税收征管程序,包括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征管的具体条款,通过税收立法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力义务,促进征纳之间紧密合作,实现服务和管理的有机结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

(二)税收征管程序设计科学合理

发达国家普遍实行征管全过程的五大基本程序,包括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税务机关的纳税遵从风险评定管理,违法行为调查,税款强制征收和纳税人的法律救济。其中纳税遵从风险评定管理是我国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但却是发达国家税收征管程序中核心和重要环节,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如美国、英国、加拿大等OECD成员国家,在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之前要求纳税人进行自我税收评定的自我遵从管理,在纳税人登记申报之后甚至在登记申报过程中,税务机关的核心工作是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风险评定管理,通过有效的及时提示、提醒、辅导等服务,帮助其纠正错误,促进纳税遵从,从而避免事后的评估和稽查。如果纳税人仍不遵从合作,则采取较严厉的法律措施和手段,开展税务调查,更进一步的措施包括开展深度调查和全面税务审计,偷逃税审计,实施违法处罚,最后是开展刑事侦查,对涉税犯罪行为加大惩处力度等。

(三)普遍实行税源分类的专业化管理

经济运行、纳税行为的复杂性和征管资源的有限性,是国际上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原因,机构设置专业化,管理模式和资源配置则趋于集约化。通常的做法是对不同规模或不同性质纳税人设置分类管理标准,设置相应的专业的征管机构,配备相应的征管资源,采用专门的管理和服务方法。如美国国内收入署(IRS)在1998的《联邦税务重构与改革法》(IRS Restructuring and Reform Actof1998)确定了美国联邦税务局的新的组织结构形式,改变过去“一刀切”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模式。首先,按纳税人的规模类型、性质和特点进行科学分类,在全国设置四个税收征收管理业务部门,大企业与国际税收管理局、小企业和自谋职业者税收管理局、工薪和投资者税收管理局、非税和政府实体税收管理局。实施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其次,突出和加强对大企业与国际税收集约化、专业化管理,加大管理资源的配置力度,除优先配置高级管理人员以外,还包括经济学家、行业管理专家及高级技术顾问等,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专业纳税服务,采用专门的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管理人员更富有经验,管理和服务效率更高,充分体现了把有限的优质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在规模大、风险大的区域的税源专业化管理理念,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和管理效率。

(四)强化信息管税的依托和支撑作用

涉税信息数据的采集、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征管方式和手段的不断创新,各国税务部门不断加快信息管税的进程,以信息技术和征管业务的融合促进了征管质效的提高。

1、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技术为依托,促进税收征管高效运行。第一,发达国家通常都建立有全国统一规范的征管信息平台,并由国家层面主导,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系统联网,将税务部门的征管手段延伸到了国家机器的各个领域,实时传输、共享、利用各种涉税信息,建立了较为广泛、严密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交互平台。第二,各国税务部门不断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以计算机信息技术支撑的征管效率和水平不断提高。如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等国家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都制定了富有前瞻性、科学性的规划方案,可以适应一定时期内技术变革的要求,以不断优化信息技术和运行效率,为税收征管提供高效、安全、可靠的运行系统。如美国研发多年的纳税人账户实时数据库于2012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纳税人将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这在联邦税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科学技术将成为构建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和提高征管效率的重要推动力,并将从根本上改变纳税人和税务从业者的纳税申报方式。此外,税务部门利用纳税人账户实时数据库,可以更及时有效地发现纳税申报差错并予以纠正,而不是二、三年后再去进行评估和稽查。

2、涉税信息的法制化管理,有效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

各国税务部门普遍形成一个共识是: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法律制度是解决征纳之间信息不对称和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强有力工具。据统计,有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达到了96%!无第三方信息报告的收入,申报准确率约为50%!美国国内收入法 “信息与纳税申报” 这一章中,共用65个条款6.2万字详细规定了包括任何政府单位及其机构或部门在内的几乎所有主体应向财政部长(税务机关)报送五大类源头信息。《德国税收通则》规定“行政机关或者包括德意志银行、国家银行和债务管理局在内的其他官方机构以及这些官方机构的机关和公务员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他们向税务机关提供情况和出示材料的义务”。通过涉税信息的法制化管理,使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很容易与其它相关部门交换、共享信息数据,有效解决了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利于从源头上消除纳税不遵从动机。提高纳税遵从度,同时为有效实施税收征管提供了丰富的、高质量的基础涉税信息数据资源。

(五)普遍推行纳税遵从风险管理

OECD成员国家把促进纳税遵从和风险管理的理念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积极推行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并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

以美国、澳大利亚为代表的OECD国家基本上都实施了纳税遵从风险管理,主要是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以纳税人对税法不遵从带来的税收流失的不确定性风险为管理对象,根据税收风险发生特点和规律对纳税遵从风险程度进行分析识别、等级排序、预警监测、应对处理与风险管理绩效评估,对不同税收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采取差别化、递进式的风险应对控制策略,力求最具效率地防范和控制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纳税遵从度。

为了有效实施遵从风险管理,OECD国家普遍建立了遵从风险分析研究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分析不同的税收流失风险成因和遵从行为类型、特点规律,把纳税遵从风险类型分为自愿遵从型、尝试遵从型、不想遵从型和强制遵从型,并致力于纳税遵从行为及风险特征规律的分析和量化管理,通过构建纳税遵从风险评估测度模型,开发信息技术管理系统,进行遵从风险识别和等级排序,科学地量化和预警监测税收流失风险,并及时提出有效应对策略选择进行风险控制和排除。

澳大利亚等IMF成员国家建立的“金字塔”式的纳税遵从风险应对处置管理模型,对主动申报、自愿遵从的纳税人通过简化办税流程、减少资料报送、给予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等应对策略实施遵从激励;对过错性或尝试性不遵从行为,风险较低的纳税人通过及时提示提醒,提供人性化的教育、辅导帮助等管理手段纠正其错误,帮助其遵从;对不想遵从,中等及偏高风险等级的纳税人,通过约谈、调查核实、税务审计、评定等管理方式促进其遵从;对拒不申报、恶意不遵从,风险等级高的纳税人充分运用法律的效力严格执法,从严查处,打击震慑,强制其遵从,即随着纳税遵从度的降低,税收流失风险的加大,风险等级的提高,风险应对控制逐渐由优化服务到辅导,由柔性管理到刚性管理最后到严厉执法,执法的刚性和力度逐渐加大,由此建立了差别化、递进式遵从风险分类应对控制体系,提高风险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服务和执法的有机结合,促进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共同提高,实现税收流失风险得到及时、有效防范和控制的税收风险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林军.信息管税 促进税收事业发展[J].中国税务, 2009,(1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