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7 13:18:23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年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为导向,坚持依法治安方略、坚持科技兴安道路、坚持管理强安举措,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期、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显著增强、舆论氛围持续改善、教培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安全生产执法水平大幅提升、非法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法制秩序逐步规范;促进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确保全县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与范围:全县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工矿企业: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企业;
2、交通运输企业:道路、水运、渔业船舶、农机和水利等企业单位;
3、公众和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
4、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即工作方案见附件
四、活动步骤
“三项行动”时间安排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协同推进;分项规划、分段实施;注重时效、确保质量;加强沟通、及时上报。分项活动步骤详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本次行动,县政府成立郧西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安监局、经委、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文体局、林业局、卫生局、发改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农机局、气象局、广电局、政府法制办、总工会、团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办,办公室主任由张贵斌担任。各乡镇(场、区)和县政府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统筹协调,加强检查
各乡镇(场、区)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促进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县政府将派出综合督查组对乡镇(场、区)和行业部门“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政府报告,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县安委会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加强监督,广泛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层层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措施
(一)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
1、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不符合领证条件的一律不予换证;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不予换(领)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没有完成危险工艺自动化改造的,一律不予换(领)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从业人员基本从业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没有按要求调整到位的,一律不予换(领)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换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继续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厉查处。
2、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未提供合法工艺技术来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有毒气体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建设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取得安全许可后方可建设,试生产(使用)方案经过备案后方可投入试生产(使用);对擅自建设、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设项目许可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严厉查处。
3、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工作。要认真执行《南通市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程序和标准;要按照规定制定试生产方案,并严格按试生产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未实行自动控制的具有危险性较高工艺的生产装置一律不得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满未及时竣工验收的生产装置不得继续试生产。
4、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擅自试制新产品或将生产装置、设施出租给不具备条件的租赁人违法生产、试制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擅自设立储存设施、超量出样或储存的行为,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5、进一步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力度。要在近年来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关闭使用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生产企业的力度。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对已关闭的化工生产企业实施跟踪督查,确保关死关实;对改变用途的危险化学品废弃、停用厂房和库房实施跟踪督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以化工生产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1、进一步严格化工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化工生产企业在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强化新建化工建设项目审批联合会审制度,严把准入关。
2、进一步加快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工作。以涉及危险工艺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为重点,通过装备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自动检测报警系统等的技术改造,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3、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晰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修订并严格执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在全市推行化工生产企业实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推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检查制度。
4、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的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安全监管机制和体制,提高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效果;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综合安全评估结果,对入园企业合理布局;要强化危险化学品专门区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努力实现险化学品专门区域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
5、进一步推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各地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在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通安监[2008]186号)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积极有序地推行安全标准化,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剧毒化学品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
6、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南通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力度,规范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努力实现我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的规范化、长效化。
(三)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以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为契机,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杜绝“三违”现象,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相关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
2、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基础、行政许可规范、基本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
3、进一步强化安全标准的宣贯工作。组织对国家安监总局新颁布的2009年开始实施的一系列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标准的宣贯工作,推动《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在化工企业的及时有效实施。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前):各地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好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
(二)宣贯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8月):各地要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各地要在企业自纠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抽查和开展回头看,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制度,切实提高本地区的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上旬):各地要按照行动方案对“三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归纳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纳入各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中,做到同时布置、同时推进、同时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政策的宣贯。各地要把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与宣传国家、省和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政策相结合,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广泛宣传开展“三项行动”意义和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三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收费站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三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落实,经研究,收费站决定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
(1)违反收费站安全规定,违法违规在岗进行工作的;
(2)虚报、瞒报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治理行动。结合实际,重点对以下情况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
(2)隐患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
(3机器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
(4)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5)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救援队伍不健全;
(6)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7)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落实的;
3、宣传教育行动。结合白城分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推进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树立典型,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4)加强各级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5)加强收费站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6)组织、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我站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
我们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细化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班组要按照“三项行动”的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二)全面推进阶段
1、配合领导小组,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
2、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台风、防雷电等措施,制订应急预案,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防范技能培训,促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5、9月份末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成果阶段
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的特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防火、安全用电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三项行动”的全年工作总结,并于12月末报分局,白城分局届时将组织开展综合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三项行动”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针对“三项行动”的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深刻理解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内容和精神,充分协调好“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和“三项行动”各项活动的开展,并结合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杜绝违规违章现象,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严格督促落实工程施工重要节点和关键工序的安全保障措施,加大力度做好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的安全预防措施和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20__〕32号)和《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皖经煤炭〔20__〕9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工业委、区安委会要求,结合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__市__区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和谐的安全生产秩序;严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广大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总体行动方案、以及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突出以下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具有下列行为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打击和查处:
l、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瞒报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对安全执法视而不见的;
7、煤矿未建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重点要排查治理以下内容:
1、治理违规采掘作业。保证矿井生产系统可靠,生产布局合理,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违反规定非正规采煤、以掘代采、多头作业、“剃头下山开采”;采掘工作面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按要求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
2、治理瓦斯事故隐患。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完善,通风设施可靠,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达到规定要求,杜绝无风、微风作业和不合理串联通风,消除盲巷;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的规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探头安设位置、报警断电功能和调校符合规定,严防人为因素干扰传感器正确测量真实瓦斯浓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禁电气设备失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要求,组织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3、治理透水事故隐患。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矿井水文地质,特别是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重点是加强老空水、钻孔水、构造水、强含水层、地表水等水害的防治,建立健全矿井排水系统,完善防洪排水各类装备、设施,建立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系统,认真编制重大水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好雨季水害的防治。
4、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不准开工,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不准投产;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杜绝边施工边生产现象。
5、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严禁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才能下井作业: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6、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要制定工作计划,分步扎实推进,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面动态达标,力争所有矿井基础管理达到新水平。
7、杜绝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行为。
8、杜绝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行为。
9、杜绝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行为。
(三)宣传教育行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法制和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煤矿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加强煤矿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强化煤矿业主的安全意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矿建设;
4、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
5、及时公布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利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煤矿员工,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6、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突出抓好农民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三项行动”要贯穿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
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20__年“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和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20日前抄报区安全监管局。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7月至9月)
1、各涉煤矿乡镇认真落实煤矿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切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2月)
1、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涉煤矿乡镇和各煤矿企业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区安全监管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在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大检查,并对煤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进行专项督查。
3、各涉煤矿乡镇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每月25日将“三项行动”阶段开展情况书面抄送我局;11月10日前将“三项行动”的工作情况总结抄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涉煤矿乡镇要统一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加强执法和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抓好协调推进。要着重做好“三个结合”:一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二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研究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取得实效。
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总休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方向,但是重特大事故仍就时有发生,我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的有关活动,从4月份起根据《通知》上的有关要求,加强了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并组织一系列活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式的持续稳定好转,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今年我市监督管理局开展“三项行动”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年全市“三项建设”工作成果介绍
今年以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行动”,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稳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截止11月中旬,市安监局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及探矿点74户,查出安全隐患884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257项,责令限期整改627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54份,《整改复查意见书》87份,《现场检查记录》147份;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34户,查出安全隐患193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140项,责令限期整改53项,依法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6份,《整改复查意见书》26份,《现场检查记录》69份;对县域内214个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查出安全隐患319项,责令当场整改安全隐患301项,责令限期整改18项,依法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14份。
二、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召开工作会议,结合去年“隐患治理年”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我局今年“三项行动”安全工作方案。根据我市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周密的工作方案,我们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为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通过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确定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范围和内容,对我市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农机、水利等企业以及08年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以防发生安全问题。二、确定开展执法活动,对全市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以及其它行业相关企业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三、对存在高风险行业且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有关的治理行动。四、加强宣传教育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生产企业增加安全法制意识,加强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
我局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对从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领导成员纷纷发表自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个人的思想认识,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等15位成员担任组员,并明确组织、落实推进工作。同时,各镇、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负责人。
(二)、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1、实行问责,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明确规定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关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使事故隐患未能发现和及时清除,可能导致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要对其实施问责。
2、加大投入,从本质上解决安全难题。市政府投入3000万资金用于完善全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并投入6000万资金对塘外化工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塘外化工区内的22家危化企业全部关、迁。
3、营造氛围,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不间断播放刊登地区安全生产状况、事故案例、友情提示等安全内容,提升安全生产意识。
(三)、强调“三个结合”,突出“四个重点”
州局注册科:
根据(*工商个字【2009】7号文和怒工商企便发[2009]1号文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县工商局紧密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确保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接到上级关于开展“三项行动”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要求企业股按要求成立“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订工作方案,将文件在第一时间转发各基层工商所分局,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片区监管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明确登记、监管、执法人员相关职责,做到上下一致,上下联动,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市场监管执法职责,做到按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为开展好“三项行动”工作,我局
一是加强内部宣传发动,强调开展“三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要求,提高工作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外部舆论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此外,还在每年的年检验照之机向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宣传《安全生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并在县局和各个基层所分局加强宣传,增强经营者守法意识,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经营者法制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执法,确保稳定。我局一是按照上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督管理的要求,加强对9大类重点行业企业的监管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令其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我们根据工商的监管职能依法做出处理,对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问题,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我局选派了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参与对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和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在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检查经营户67户;检查集贸市场5家,没有发现前置审批许可文件过期的,也没有发现大的安全隐患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依法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领导重视,强化旅游安全责任制
根据省市区旅游安全工作部署,我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XX年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通知》、《区旅游局关于开展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方案》、《区XX年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印城区旅游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的通知》认真督促各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等旅游企业抓好旅游安全生产。
在具体组织工作中着重于“三抓”:一是抓法人安全责任制。坚持法人亲自抓安全,负总责,才能把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才能督促消除安全隐患,才能做到安全经费保障,3月份区旅游局与各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责任和履行义务,并按时组织检查,抓好落实。二抓安全检查督促机制。旅游安全无小事,事关安全工作要时时抓常常查。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好“三查”。即假日抓好“春节”、“五一”前大检查,部门按照职责规定抓好专项检查,企业坚持日常安全工作自查。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发生。旅游安全涉及各个方面,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我局经常配合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旅游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至六月底,共检查旅游企业12人次。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我区旅游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实现连年无旅游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开展全方位安全防范
星级酒店安全是我区旅游安全工作的一项重点。针对个别酒店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设备落后,安全管理不够规范,职业教育和安全培训不足等问题,我局联合安监等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帮助加强防范,有的放矢地督促整改,确保旅客住的舒心,吃的放心。
旅行社是团体旅游的组织者,其安全工作也不容忽视。我区旅行社都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安全工作,签订旅游合同,实行派团单制度,严格执行合同旅游线路和食宿用车约定,基本上都能告知旅游线路安全情况。但还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安全教育有待加强。旅游部门对此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帮助整改督促落实,同时对旅行社的安全档案管理给予指导,帮助他们健全了安全档案管理的有关规范。
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开展
1、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我局认真落实市旅游局及区安办文件及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旅游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了完成治理行动的前期宣传动员、部署和准备工作,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局将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督办整改,营造旅游系统“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2、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根据市旅游局及区安办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我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三年行动”工作有序地开展。我局成立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抓好业务培训,明确评定标准,确保评定工作质量;抓好辖区内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上墙”情况,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资料,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通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确保实现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三项行动”主要内容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有关工作。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以开展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为重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具体包括: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落实情况。
3.明确依法打击的重点对象,以及执法行动的目标、责任、方法步骤、监督检查办法等。
4.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认真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5.结合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并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工商营业、环保许可、城市建设、消防审核、质量监督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予以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6.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指导督促各类企业治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查“三违”、防“三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7.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8.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规定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严肃、及时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坚持警示约谈制度、事故评析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煤矿安全:一是加快瓦斯治理工作。力争在2009年实现65对矿井安装瓦斯抽采系统,抽采瓦斯量达5500万立方米;实现瓦斯综合利用的矿井数达12对,瓦斯利用量达1500万立方米,提前实现省政府下达的三年目标。二是强化顶板防治和管理工作,加大顶板现场管理和支护改革。三是积极推进煤矿帮带工作。继续推动全市大煤矿帮带小煤矿产业体系建设。四是提升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完善运行机制。五是抓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技改项目的实施。六是加强矿井水患防治工作。七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立联动机制,保持严打态势,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2.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二是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的力度。三是切实加强对客运企业和二级维护企业的管理。四是抓好农用车安全管理。五是继续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六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法规“五进”宣传,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七是完善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做到监控有效。
3.金属非金属矿山:一是以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突出抓好井工开采矿山和尾矿库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重点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基础工作,加大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力度。通过采取调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提高机械化开采水平等一系列措施,增强露天采石场抗风险能力。三是以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为契机,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现状评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加大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关。
4.危险化学品:一是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广应用阻隔防爆和运输监控等安全适用技术,扩大危化品道路运输区域监控联动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二是做好危化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大型项目试运转的安全监管。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液氯、液氨、剧毒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各地做好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搬迁工作。
5.烟花爆竹:落实乡镇、村居责任,依法从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继续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和氯酸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氯酸钾和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行烟花爆竹工厂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6.民爆物品:以现场管理和流通使用等环节为监管重点。深化民爆行业“四超”(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私制炸药非法窝点和非法运输、交易、使用民爆物品的行为。
7.消防安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以宾馆、饭店、商场、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整治重点,加大挂牌督办的重大消防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8.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在建工程隐患排查,以防范脚手架、超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9.特种设备: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施设备为整治重点,加强定期检验检测和安全技术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10.水上交通:水上交通以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非法载客、超载、索渡等违法行为。
11.电力、铁路、旅游、学校安全、渔业船舶、防雷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提出开展宣教行动的目标、方法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
2.组织开展好六月份(即全国第8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3.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巩固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安全宣传教育成果。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整合安全监管宣传工作资源,巩固壮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主阵地。
4.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新闻会、媒体通气会等,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特别重大事故和典型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5.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06〕228号)精神,加大农民工的培训力度,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劳动、商务、经贸、煤炭、建设等部门要将安全知识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农民工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分阶段实施,总体推进的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制订方案和工作措施阶段,结合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复工复产专项督查工作进行。第二阶段为重点实施阶段,结合二、三、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广泛开展打非、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其中6月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第三阶段为检查总结阶段,12月中旬起结合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对“三项行动”进行总结并通报相关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搞好“五个结合”。
1.坚持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以“三项行动”推动“三项建设”。
2.坚持与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让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坚持与平安创建和科技兴安相结合,不断完善和补充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内容。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技术改造,推广科技成果,督促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5.坚持与应急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相结合,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坚决防止重大危险源演变为重大隐患而导致重大灾难事故。
(二)抓好“五个重点”行业的“打非”执法行动。各级政府要加强重点行业“打非”工作领导,对重点行业非法生产经营实行有奖举报。各级国土部门要加大对非法开采各种矿产资源的巡查打击力度。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路面的管控力度,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营运。安监、公安、商务、工商等部门对各种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危化物品、民爆器材物品要予以坚决取缔。各行各业对各种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的力度。
(三)扎实抓好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注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各级政府负责对本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对隐患排查要实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治理中先整治重点、难点区域和部位,真正做到整治一个就消除一个隐患。
五、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抓好“三项行动”,市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文庄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办公室和1个综合督查办公室。
(一)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余跃,副主任刘兴忠、周洪玲、熊猛。主要责任单位:市煤炭局、市国土局、*煤监分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二)道路交通、消防、民爆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刘小星,副主任张大强、马松。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交通局、市农机局、*公路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三)高速公路(*段)安全:按区域和职能划分,办公室分设在*县、*县、红花岗区、汇川区政府,由县、区政府明确办公室和相关负责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李征强。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质监局、市房管局。
(五)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傅忠模。主要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水利局、市农机局。
(六)公路建设安全:办公室设在*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高速公路管理处。
(七)学校安全: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骆明军。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
(八)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马松。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
(九)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唐建勇。
(十)督查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姜灵春任办公室主任,余跃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安监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行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实行警示约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成立相应机构。“安全生产年”活动督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办工作。
(二)认真制订方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重点,确定活动目标、内容及措施,同时要将活动安排细化到部门、单位和企业。各县、区(市)政府及市级各个专业办具体活动方案请于4月25日前报市安委办(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一、具体内容:
(一)执法行动
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实际执法活动中去,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打击违法建设以及非法户外广告设施建设、经营,实现城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治理行动
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开展隐患排查、跟踪治理。
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治理的重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排查治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机械以及人工拆违工作上的安全隐患。
(三)宣传教育行动
各单位要对执法队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开展“治理隐患,防患事故”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向市民展示特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并介绍突发各类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处置方法。以展板或者咨询台的形式现场发放安全生产常识的宣传品,解答市民的疑问。并同时发送倡导城市文明风尚、加强城市创建氛围的宣传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各单位负责人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负责领导本辖区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今年三月,国务院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的举措,目的是为了推动和保障“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这是是持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省、市、县也将其作为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加以贯彻落实。
安全是旅游业顺利发展的生命线和保障,为确保我县旅游工作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半年来,我局结合旅游业实际,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三项行动,制定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在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实施。首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技能,我局在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上下功夫。
一是利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例会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有关知识的学习,今年以来,我们组织60人次学习《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30人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特别是印发了《旅游安全须知》500份,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向群众解释说明人们在出行、出游时的自我保护方法和安全知识;加强旅游网络建设,及时在网站上最新旅游信息和旅游安全知识,提高旅游安全知识的知晓率,今年以来,我局在各类政讯期刊上发表信息20篇,被市以上媒体采用5篇;其中,安全生产新闻报道8篇。开展安全企业创建活动,力争今年有1家评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3家企业被评上诚信企业。其次,及时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根据文件精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主要是对9类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为此,我局联合质监、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对旅游企业进行了3次联合检查,发现翠屏湖景区行船安全隐患一例:由于翠屏湖景区同时也是一个水产养殖的优良基地,湖中水产养殖户的鱼网未及时放口,对进出五龙景区的船只造成安全隐患。对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旅游业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2例违法从事旅游业务行为:一是鹤塘的“春秋旅行社”,
二是介绍赴新加坡旅游的黑中介,二者均为非法从事旅游业务机构。
第三,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我局根据排查情况,对上述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生产行为进行了治理:一是与水产养殖主管部门及水上客运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联系,反映问题,争取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努力,水产局和地方海事处共同及时解决了养殖户鱼网不放口造成的安全隐患。二是主动了解非法机构的有关情况,经与两家机构正面接触,两家黑中介已经口头表示停止非法经营。同时,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工作,力争全县13家旅游企业达标。通过“三项行动”,我局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三个重要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都更加有目的、有针对性,更加有的放矢。
二、明确责任,依法监管,切实履行旅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
今年,我们根据《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通知》制定了《古田县旅游局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制定了旅游局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我局作为单列考核单位全年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即全年旅游团队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以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根据这一指标,我局及时向旅游企业分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制定20__年度旅游安全工作责任书,在年初旅游工作座谈会上与所属14个单位签订责任书,这些单位包括4家旅行社、6家二星级宾馆、2家游船公司和2家景区,在责任书中明确了各单位20__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
同时,加强我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度。首先,制定了〈古田县旅游局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即局长、副局长、各股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其次,加大力度推动旅游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方面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另一方面结合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开展各项具体落实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职责:旅行社要严格依照新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条例》的规定进行组接旅游团队,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旅行社和车队承接业务,并签订安全运载合同;要教育好所属导游人员严格依照《导游人员管理办法》进行导游活动,要严格履行导游人员对游客的告知义务,避免发生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引发的旅游意外事故。旅游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星级旅游饭店经营规范》开展接待工作,在饮食方面,主动配合县卫生部门的督查,做好餐饮卫生、新鲜,确保不发生游客食物中毒事件;在客房管理方面,要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并做到设施能用、人会操作;客房里的卫生要达到指定标准,特别是卫生间里要有安全提示,要有防滑设施;宾馆要有紧急安全通道,各楼层要有安全提示和方向指示牌。在景区和饭店各项价格方面,与县物价局联合实行明码标价等。景区要配备安全引导员、设置安全提示牌,景区里的娱乐设施设备要有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和生产经营许可证,要履行对游客的告知义务,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翠屏湖休闲渔村有通过提供游泳衣、救生圈、救生衣、餐饮等方式接待游客下水游泳的事实,一定要按照有关规定发行安全保护和安全提示义务,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游船公司要严格落实地方海事处的各项安全规定,严禁无证上岗、无证驾驶、无证营运和夜航,确保景区水上安全。除此之外,要求各旅游企业及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负责人要明确自己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及时对本单位本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上报,及时解决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上级部署认真制定实施阶段性工作计划,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对做好春节、五一小长假、防汛等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同时,能根据县政府办和县安监局的要求及时上报各阶段工作小结;能按照省市旅游局和县政府的要求制定相关应急预案,明确了关于事故报告、隐患举报、查处制度及应急处理方法;坚持安全工作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的弦,对旅游业内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布置,半年来共召开6次局务会议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能结合本行业特点联合或单独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针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在消防、质监、卫生等兄弟单位和各旅游企业的配合下,我县旅游安全得到了切实保证。能够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作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能认真参加县安委会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和各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按要求向县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半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接到一起旅游质量投诉。
三、突出重点,加强协作,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旅游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旅游安全的重点就在于防止旅客在这六个环节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这需要卫生、消防、公安、交通、工商、质监等多部门通力协作,消除这六个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才能保障游客安全。今年是“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为此,我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目的就在于宣传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提高非法违法行为的曝光度;加强治理力度,提高全系统安全生产保险系数。在推进“三项行动”过程中,一样需要各部门的支持合作,例如保障消防安全,需要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指标和布局设计;保障饮食安全需要卫生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检查的整改意见;保障交通安全,需要交通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禁止无证无资质运输工具流入旅游市场等等。所以,我们会一如既往地主动与兄弟单位联系,加强部门合作,联手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确保游客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四、完善机制,防患未然,共建旅游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2012年1至6月份,××区安监局认真发挥区安委办及部门“双项”职能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及市安委办的悉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围绕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认真总结上年度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努力提升省市区乡四级监管网络职能作用,严格推行事故考核,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基本平稳状态。
一、2012年1至5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二、2012年1至6月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法
(一)狠抓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实落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狠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工作任务
1至6月份,全区共开展各类执法行动342起(次),检查各类企业466家(次),监管覆盖率100%;排查各类隐患490项(次),挂牌督办企业2户(即临沧国银家居广场和太平洋娱乐会所重大火灾隐患,责成8月10日前完成整改),完成隐患整改462项(次),隐患整改率达94%以上;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62场(次),受益群众达102000人(次);投入经费20000余元,制作播出安全生产各类新闻、公益广告107条,发表安全生产各类信息简报上百条。执法行动、宣传行动次数、人数比上年明显增加,排查得出隐患数比上年有所下降,“源头关”堵截能力增强。其中,××区安监局开展各类执法行动15起(次),检查各类企业135家(次)监管覆盖率100%;排查各类隐患70项(次),完成隐患整改68项(次),隐患整改率达97%;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受益群众达1780人(次),参加省市局专家安全专项讲座3次,上报各类安全信息48条。
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安委[]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围绕市政府和市安委会提出的落实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下简称“三项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以及局属各单位在建工程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工作,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使全市卫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确保不发生因未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年,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以落实“三项制度”和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为重点,继续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
按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深化年”活动,做好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扩展医疗卫生单位承诺范围和内容;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进一步加强“三项建设”,认真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其覆盖每一个员工、每个工作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以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危险源监管为主要内容,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干部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定期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医院的消防安全检查,深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加大整改治理力度。强化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抓好毒麻药品、放射源以及各类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专项整治,严防丢失、被盗、泄漏等事故的发生。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治理监控力度,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施行登记建档、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
(三)以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
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建设,严格准入标准,强化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强化重点职业病的监测与预警,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
(四)以强化安全意识和提高安全素质为目标,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大措施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严格执行“三级培训”为重点的医疗卫生单位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和改进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题培训及临时工、外包工、派遣工的上岗、转岗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五)以“三项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做到安全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不缺位、不空位。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专业队伍。依据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大力改善和提升应急装备水平,提高应急专业队伍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和应急专业队伍人员轮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积极推动各医疗单位开展卫生应急综合演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重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进度安排
“安全生产年”工作共分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安全生产年”重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4月20日前,各单位要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整体推进阶段(年月至月)。各单位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中攻坚阶段(年月至月)。各单位对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加以解决,确保攻坚克难取得实际成果。
(四)巩固提高阶段(年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抓紧“补课”,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