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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生产问题及建议,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安全生产;检察监督;检察建议
一、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内涵与功能
(一)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内涵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在检察实践中为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根据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检察权创新出来的产物,其目的是要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关于检察建议学界有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但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概念訛譹,《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试行)》中规定:“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与专业性,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自身执法办案和相关调研,建议有关生产单位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其内部制约、监督,以期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和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特大事故的发生的一种重要方式。
(二)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具有的功能
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主要还是基于其所具有的主要功能。1.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具有纠错和整改功能,对事故和犯罪有预防作用检察机关通过所办理的安全生产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检察机关直接介入调查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中的犯罪案件,发现案发单位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执法、监管等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等。通过及时调研、分析和总结该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发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可以有效地预防该领域内的犯罪行为,进而减少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实践中,取得了不错的预防效果。訛譺2.安全生产检察建议具有弱对抗性的功能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比较“温和”,其建立在查清事实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于预防安全生产领域职务犯罪的目的。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拘束力,其督促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訛譻如果采纳可以减少和预防生产事故和职务犯罪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被建议单位都比较愿意采纳。3.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具有专业性的特征与功能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是由各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建议类法律文书,具有法律专业性。安全生产领域具有特殊性与专业性,需要检察机关在充分的调研基础上形成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因此具有特殊性和专业性。
二、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
1.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质量不高,弱化了其社会效果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质量直接决定着建议的实施效果。实践中存在没有对事故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而制发的建议,使得内容空洞无物,缺乏具体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毫无实用性。缺乏对安全生产类线索管理机制,导致检察建议质量不高。2.反馈、落实、跟踪、督促缺乏相关工作机制在实践中,各级检察机关没有形成送达、反馈、督促、跟踪回访等有效的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既非要求,也不是对具体事项的处断,它与行政领域的软法机制一样,并不具有强制性和指令性,而是要依靠建议机关和被建议单位的合意与协作才能保证落实。”訛譼如果没有合意,一些被建议单位内心瞧不上该建议,即使书面回复了而实际上却并没有进行整改,或者干脆束之高阁,而没有产生任何实际的效果。3.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公信力、权威性的不足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有些单位和个人甚至认为检察院发出的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书是在给其行为挑刺、找麻烦,更有甚者认为检察院越权干涉自己的事务,对检察建议有抵触心理。4.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类案的系统建议各检察机关没有形成健全的内控机制,以致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质量不一、不规范。很难综合各部门、不同地区检察机关的智慧,通过类案的对比、分析、归纳,找出共性问题,站在更高的层面上对于同类案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没有发挥检察一体化的优势。5.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权力“无限性”问题在检察实践中,有部分检察机关无限的扩张自己制发安全生产检察建议的范围,插手行政执法,严重超出了检察权的范围。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权力的扩张,不仅可能侵犯其他权力的合法运行,也会使该权力自身缺乏监督。
三、完善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若干建议
(一)以质量为导向,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制发水平
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要以提高质量为导向,安全生产检察建议的制发就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内控机制和检察建议线索管理机制。訛譽1.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内容的实用性检察机关在制发建议前,要切实结合办案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实用性强的检察建议。只有实用性强的检察建议才能因其可操作性取得更好的预防效果。2.完善安全生产检察建议的内控机制,要求坚持检察一体化原则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是以检察院名义制发的,笔者建议要完善检察院内控机制,严格把控检察建议的质量;建立专门的机构提前介入,严格把关。发挥检察一体化的优势,使得检察机关不同层级之间,同级之间,本院内设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协调一致,高效率的运用司法资源,提高建议质量。訛譾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线索管理机制线索对制发检察建议具有其独特的价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类线索管理机制,对线索进行及时分析和整合,以期形成对某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务犯罪起到预防作用的建议。但我们也不能忽视了对特殊个案线索的把握,尤其是具有特殊性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质量 对策措施
【分类号】:F426.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自2006年开始在全国推行以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虽说经历了新老标准和考核评审办法的交替更新,仍有90%以上的生产企业达到了二级或三级标准化企业的称号,在企业达标的历程中,评审单位也在实践中逐步成长,本人通过近三年安全标准化咨询和考核评审的一些经验,在与国内同行业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大中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实际经验丰富的危化安全专家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职人员等的交流和学习过程中,针对目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谈谈自已对如何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质量的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影响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的原因分析
目前,国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纵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和评审质量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笔者通过综合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影响评审工作质量的主要因素供读者参考。
1、评审机构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
自国务院安委会23号令颁布以来,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和评审的机构越来越多,本文随机抽取南方某市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服务的3家咨询机构和3家评审机构人员结构,3家咨询单位和3家评审单位合计人数分别为31人、28人,其人员组成如下图示例:
以上数据可知,安全标准化咨询和评审人员结构中可以看出,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没在企业工作过的评价人员相对过多,而评审人员、体系经验者和技术专家相对较少。
分析结论:部分参与评审的人员实践经验不足,对化工工艺和化工设备不了解,不熟悉行业而进行跨行业评审,无企业管理及体系基本常识无法将标准条款与企业实际有效对接,而咨询机构或评审机构对从业人员的评审能力的培训没有及时跟上,均是导致评审质量得不到保障的原因。
2、评审单位对评审过程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不一致
数据分析:从数据一可以看出,经过评审单位C评审后企业达标通过率仅84.3%,且平均分值相对较低,评审不易通过;经过评审单位B评审后达标通过率100%,平均分值很高,非常容易通过;评审单位A评审结果位居单位B和单位C之间。为此,评审单位业务量大小排名分别为评审单位B>评审单位A>评审单位C。
分析结论:该省评审管理机制较为规范,但前期咨询程序采取市场竞争机制,为了获得咨询市场,致使评审单位之间缺少交流和沟通,对标准化内部管理和对标准的认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出现评审结果的不一致,这一现象是导致各评审单位评审质量高低不平的主要因素。
3、评审人员素质各异对标准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
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条款要求进行评审时,难度较大的被审核要素为“法律法规和标准”、“风险管理”、“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该要素必须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抽查验证才能发现运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在与企业领导的交流,对各级管理人员和车间、班组员工的提问时,需要“上下、左右”之间的相互求证和印证等方法才能发现与标准的偏差。但由于评审人员个人素质不同对标准条款理解各异,部分评审人员只对文字有无进行检查并打分,系统性思考不够,发现的问题层次较低,多为点上的问题,严重地影响了评审质量。
4、通用的评审标准范围过大,适用性有待完善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是通用评审标准,管理要素涉及的范围过大,对小型危化企业和作坊式危化企业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较差,虽然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合成氨、氯碱、电石、溶解乙炔、涂料、硫酸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但尚不能满足对危险化学品其他行业如使用、经营、储存等行业的评审需要。
本人在近三年参与的评审过程中,接触不同行业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如社会加油站、农药经营点、医药中间体生产厂家、液化石液气充装或储存站、石油库、甲醛或甲醇生产、农药生产及经营点等行业,在运用通用标准的过程中的确存在较多的不适用性,由于标准涵盖范围太大,再有能力的评审员,仍需要有一个熟悉新行业的一个过程,会出现对通用标准理解不一严重地影响评审质量。
二、对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质量的几点建议
标准化评审工作是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是深入、高效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把好评审这一环节至关重要。
1、评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合理配备人员
首先评审单位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其次,合理配备与评审有关的技术服务人员,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足够有评审资格证书的人员和具有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知识或化工生产实际经验的人员;
第三,加强过程和质控制,对评审人员能力、评审过程、评审报告、问题整改验证确认及归档管理等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不定期地组织评审人员的评审技能和危化行业相关知识的培训。
2、规范危化企业的评审程序
评审单位应严格按《危险化学品从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评审程序。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过程的程序、步骤和基本内容建议包括以下内容:①初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状况;②评审计划的编制;③评审步骤与实施;④存在问题的沟通与确认;⑤提交存在问题清单;⑥整改建议与整改结果的落实及确认;⑦评审结论与报告的编制、提交;⑧取得标准化证书后,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将报告报送原评审单位接受查验;⑨评审单位对评审达标企业3年内至少抽查一次,并将抽查情况报同级评审组织单位。
[关键词] 农机 安全生产 问题 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 S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10-0224-01
1 引言
随着我国农业机械化不断普及以及机械程度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活动中的运用可以说是越来越普及。不仅仅是数量,在农业生产中所应用的农机种类也在呈几何数的增长。一方面,农机的运用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镇的农业发展,为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在另一方面,由于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单薄以及其他因素,我镇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对这些问题加以重视、解决,以保证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无证驾驶农机现象仍然存在
诚然,在一些地区,一些没有农机驾驶证的农机操作手对于农业机械的熟悉程度超过一些拥有驾驶证的操作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无证驾驶的操作手在农业机械生产的过程中就没有安全的隐患。农业机械驾驶证代表着该驾驶员经过了一定程度的科学管理训练,能够对该农业机械进行一定程度的管理。但是在一些地区,一些农业机械驾驶员无视这些规定,私自驾驶农机参加农业生产活动。这样的行为一方面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漠视。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取缔这一非法现象势在必行。
2.2 超载、不参加年检的现象时有发生
一些农机操作手为了在短时间内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无视操作手册中的载重说明,经常性的造成超载现象。超载现象的危害不管是对于自身还是对于社会的都是十分之恶劣的。一方面,超载现象会极大地增加交通事故的概率,对地区内的交通和自身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另一方面,超载会严重减少农机的额使用年限,会使得农机的价值被削弱,使得农业机械所有人的固有资产收到损害。
2.3 部分地区的农机存在载人的现象
农业机械的第一用途是用来服务农业生产的,而一些地区的人为了图省事,直接将农机打成交通工具,这样的做法是十分危险甚至是违反的。一方面,农机载人违背了农机的初衷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另一方面,农机载人而造成的车毁人亡的报道也屡见不鲜甚至经常发生。因此,农机载人的现象值得所有地区警惕与预防。
2.4 操作不规范现象严重
安全意识淡薄,有些操作手在操作中粗心大意,有些操作手操作技术不熟练,不按操作规定操作,有些为了操作方便操作手故意下了一些安全部件,所以操作中出现手脚被打断、整个人被农机绞碎等现象。
3 解决农机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保障体系
从这一建议的角度来看,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农机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该定期针对农机操作手来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使得其对于一些风险操作以及安全知识有一个系统的了解,并且在实践中指导其合理地规避风险,最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另一方面,为辖区内的所有农机配发安全生产手册以及相关的设备,通过科学合理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来保障安全保障体系的全面推行,最终促进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3.2 对农机队伍的专业性进行管理
从这一建议的角度来看,主要也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中已经存在的一些危险现象进行主动改正,例如无证驾驶、农机载人以及一些危害性比较大的现象,做到已经发现,马上改正,将危险扼杀在萌芽之中,将安全生产牢记心间;另一方面,对于农机从业人员的专业性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审核。审核应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于已经在编的农机从业人员,应该尽快敦促其进行专业知识的再学习,使得其专业知识能够跟上市场的需要和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针对于即将进入编制的农机从业人员,应该对其专业水平进行重点的审核,杜绝“裙带关系”的作用,以净化农机队伍的组成,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民朋友以及农业机械化的大趋势。
3.3 对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广泛而又深入的宣传
我党的群众工作做的如此之好,其一大重要原因便是我党的宣传工作做的相当出色。同理可鉴,对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也要积极推行宣传工作。具体来说,一方面派出专业的宣传人员来对宣传的策略、宣传用语等进行合理的编排工作,为宣传工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在宣传的时候,也要针对于不同的受众群体来采取不同的宣传策略,各有侧重的宣传的效果往往比单一化宣传的效果更好。
4 总结
总得来说,我镇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所有利益相关的人士都知道这是一条艰辛而又漫长的道路,路上注定少不了苦难和曲折。从现实情况来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是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前提和必须条件。因此,笔者坚信,只要所有的相关人员都“拧成一股绳”,再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指导,加以道德和法律的准绳来保障,我镇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就一定能够走上一个高峰,并且以此来促进我镇的农业发展,为农民经济收入的增加、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卓越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褚志林. 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5,03:49.
关键词:果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建议
文章编号:1005345X(2015)03001602 中图分类号:S66 文献标识码:B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各级林业部门对果品质量安全工作引起了高度重视。山东林业部门自2013年以来开展了果品质量安全省级抽检工作,2014年又制定了《山东果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德州林业部门也制定了 《德州市果品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果品质量安全已形成一定的共识。但是目前在县级果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普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很有必要进行改进和提高。
1 存在的问题
1.1 无专业检测机构
县级林业部门没有专业检测机构,现有技术服务力量不能适应点多面宽的果品安全生产的需要,目前没有形成有效的检测体系。经济林生产监管涉及千家万户,县乡基层林业部门人员区区只有几十人,与庞大而广泛的监管面和对象不相适应,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同时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与机构,使执法缺乏依据,只能凭眼观、鼻闻等直观经验判断,没有科学有力的检测数据支撑。
1.2 没有有效的监督管理手续
现有管理部门只有责任,没有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依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德政办发[2014]6号)规定,德州市林业部门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收购、贮存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但没有定编定人。依据当前现状,林业部门对生产中质量安全问题管理只具指导性管理,因为林业果业机构属于经济部门无法定执法监督职权,没有强制措施。
1.3 生产者安全质量意识淡薄
现有林产品生产者安全质量意识淡薄,应用安全生产技术的积极性不高。如在经济林生产领域,现有果农90%以上是50岁以上的老果农,带有上世纪90年代果品生产老管理模式的惯性,在病虫害的防治上仍然倚重化学农药,在肥水的管理上倚重化肥,对生物防治、生物源农药、有机肥、菌肥、水质量等安全的经济林生产投入品使用认识程度低。
1.4 缺乏有效的安全评价体系
果品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少,无法建立有效的果品安全评价体系。 例如在经济林领域,目前绿色、无公害、有机等国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只有苹果、葡萄等树种,梨、桃、杏、李等大多数树种还没有具体国标,在生产中没有直接标准可依。
2 改进建议
2.1 构建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从体系建设层面,组队伍,建平台。首先是构建县、乡、村果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建设强有力的执法监测队伍,协同配合县农品质量管理机构,做好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县级林业部门以果树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设立果品质量执法、检测机构,对全县经济林产品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测、指导;乡镇由林业站负责本辖区内经济林产品安全生产;村或企业、合作组织设立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员或监督点,负责每户或每个园区生产过程记录上报。其次是建设林产品电子管理平台,林产品进入市场有产地标签,做到网上产品可追溯。由村级监管员或监管点 收集本村或合作社范围内每日情况,登录经济林生产电子平台上传相关信息,乡级审核上报,县级监督管理,网上可查。
从立法层面,建议人大通过立法赋予林业等相关部门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限,组建执法体系,对经济林生产各环节的监管有法可依,执法有力。
2.2 改变经营模式
从经营模式层面,建议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整合土地资源,吸引、鼓励更多的像平原县张进军、安华瓷业等民间企业资本进入经济林生产领域,建设大果园、大基地、生态园,推进林产品生产标准化。因为林产品生产领域主要是以一家一户生产模式为主,采用何种种植技术标准,农户说了算,而林业部门管理只是指导性的,对生产者没有约束力,制约了安全生产技术快速、大面积推广。而民营企业资本掌控者市场、意识超前,食品安全意识强,对新生事物接受快,建设的园区基地有规模,使安全、新优的生产技术大面积应用推广成为可能。
2.3 大力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工程
从培训层面,建议大力开展果品生产质量安全培训工程,长期、长效培训,以此来培育具有较高安全质量意识的新型林产品生产者、职业生产者,将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法一条例和相关林产品生产加工技术标准、规范等。
2.4 制定质量安全生产标准与规范
从技术层面,建议上级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各类林产品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使生产者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建立果园生产档案制度,设立果园生产安全质量预警评警评价体系,各果园评价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将评价结果作为果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登记标签发放的重要依据。
从政策层面,建议政府设立应用标准化、品牌化、“三品一标”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扶持补助基金等,调动农民在生产中采用相关技术的积极性,在生产流通环节全面推行安全食品产地登记标签等市场准入制度。
在8月份第一次的培训中,方锦烈老师的《最新法律法规》,讲解了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电厂有关法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出发,首先解释了基础概念;其次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解读,根据电厂日常生产情况提出可能触及的法律问题,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最后从个人经验出发谈到对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参加本次培训的共有106人。通过此次培训,全热电公司对法律的概念和效力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特别是一线员工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清楚的认识。
(2)作业许可管理
在结束了第一次培训后,通过收集学员反馈意见,此次刘湘云老师在9月份《作业许可管理》培训的形式上做了调整,对热电公司的班组进行了分组,并在培训中穿插互动环节,加强培训人员对知识点的掌握和学习的积极性,公司从业人员共98人参加,分成了四组。在内容上增加了案例的讲解,首先从案例引出知识点,做到“用事实说话”,让组长带动组员,在发生的事故中挖掘是否存在作业许可缺陷方面的问题,从现场作业人员到班组长再到高层人员每个阶段的许可程序是否完整;然后通过提问方式,对热电公司需要许可的作业一一列出;最后由现场从业人员和作业许可管理员进行对话,进行作业许可的自查。此次培训内容丰富紧凑,形式上也能很好的衔接,一环接一环很流畅,存在的问题针对作业票管理内容和责任追究不够详细,作业管理者听后不知道存在的风险,在意识上也没有足够的重视。
(3)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安全生产法》在8月份进行了修订,增加到了117条,热电集团提出了加入安法解读的题目,根据热电集团提出的要求,中心将课程做了相应的调整,把10月份的课程调整为《新<安全生产法>解读》,中心还邀请了原省安监局法规处副巡视员陈桂成进行讲授,参加培训的有各班组长和集团公司负责人共80人。在授课内容上,陈老师也用到了他个人丰富的工作经验进行了详细的总结,先从安全生产工作的不足出发,归结了“力不足、刀不快、腰不硬”三方面的问题,然后引出了修改新法的三大重点,最后再从修改后的“十亮点”中对新法进行解读,解读的内容环环相扣,使学员在听完后普遍对修改的内容有了大致的了解。
(4)习惯性违章的预防
原计划安排在10月份的“惯性违章”调整到了11月,由刘湘云老师主讲,培训安排了65人参加,分成了四组。内容上比原计划多出了两个月的时间,中心在对培训内容的准备上有了充足的额时间,对违章的资料进行收集,将现场违章的照片加入到了培训过程中来,使学员在培训过程中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和认识,在图片中找出错误,每一组进行讨论,相互交流总结,身份也从“被监督”转变成“监督者”,多角度的了解到了违章发生的原因,从而能“自觉”的改正过来。在培训结束后,学员在心里上都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但是还是有员工认为,这些照片很多都是外包单位的作业,这些违章行为在他们身上是不会发生的这样的侥幸心里,建议在下次有条件的情况下能有现场操作的过程,在过程中使员工发觉自己的“习惯”。
(5)高温灼伤及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在最后一个月的培训工作中,将原计划的<高温灼伤>和<机械伤害事故>两个题目进行了合并,主讲刘湘云老师,各班组人员共85人参加,分成了四组。内容上也将两个培训科目压缩为一项,内容上虽有删减,但是培训的质量也得到了保证,在课堂上每一组将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高温方面和机械上的危害进行了总结归纳;在最后中心还在培训中将安全月《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的宣传册发放给各班组,将宣传册变为他们日常的“工作手册”。
(6)培训中问题及意见
尽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的操作规程的越发完善,地质勘探安全措施建设的程度也越来越提高。但是,由于地质勘探工作本身特殊的工作性质和其作业的环境特点,造成其在日常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而稍有不慎,便会造成大量的生命财产损失。
一、地质勘探工作安全的现状
1.1、自然因素是目前最大的安全隐患
地质勘探主要是通过各种方法对地质地貌进行探测。因此,在勘探的过程中会产生许多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主要包括一些有毒气体,常常会让人感觉身体不适,甚至会患上职业病。这些无疑都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极大的危害。
1.2地质勘探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
当前,许多地质勘探单位只重视生产的效益,缺乏对地质勘探安全的认识。所有的安全问题都只停留在会议室或者是领导的口头承诺上,并没有切切实实地落在实处。还有许多企业存在许多侥幸心理和麻木思想,因此,许多地勘单位管理者都会忽视企业的安全问题,对安全问题麻痹大意,不以为然,或者是不愿支出资金去解决单位中存在的种种安全隐患问题。
1.3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分工不明确
地质勘探行业虽然是非重点的监管行业,但在现实实际的运行中,依然存在着许多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例如:当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了安全事故的时候,就可以相对应一步步审查,找出问题的所在,加大力度严惩不负责任的职工,要求每位职工都肩负起地质勘探工作生产的安全问题。为单位谋取更大的效益。
1.4处理安全事故的方法不正确
许多地质勘探工作单位出现安全问题之后,往往会出现领导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出现互相推卸个人责任的情况。这也是近几年来地质勘探行业的安全问题频繁发生的主要因素之一。除此之外,有些地质单位为了重视经济效益,当出现安全事故问题之时,常常会选择内部解决,甚至会置之不理,不注重小问题,小事故,也会使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酿成悲剧。
二、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2.1加强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体制和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应加大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投入,解决急需的人员编制问题,制定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执法队伍。针对地质勘探行业的特殊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将地质勘探行业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对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地质勘探安全设施进行定期质量效能抽检,及时督促保养和更新,对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定期进行评估和论证。
2.2、认真作好项目的二次踏勘
对于单位来讲,在项目投标前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踏勘,以编制投标计划书。但由于野外生产区域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使得对作业区域的了解不可能一下子就能吃透,尤其是有些地下设施、障碍和潜在的风险。因此二次踏勘,可以在一次踏勘的基础上进行不断的深化、细化,对于正确认识项目风险,进行安全生产方案制定十分必要。内容上应包含地理、地貌;交通能源天气水文疫情医疗条件、风俗、政策与法律规定、工区建筑、环境敏感点和当地人的安全意识等。
2.3、建立健全地质勘探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以国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为契机,制订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地质勘探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原地矿部为加强队伍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曾建立有一整套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法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修改、完善和补充。起草标准和法规的工作是地质勘探安全分会或相关院校、研究所的责任,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才能规范、保障市场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在市场中进行有序竞争。
2.4、严格风险评估和相应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安全管理是动态的,可能有些风险是随着施工进行各类因素发生变化后而产生的,因此风险的评估和相应的预案,甚至计划都得进行及时的变更。因此建议单独列此项内容,有助于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操作。另外应急预案的演练从目前国内勘探生产来看,一般一个项目的风险达四五十种,因此预案演练是不可能一一进行,但可针对项目安全特点的关键因素进行演练,其它的都必须在项目工前教育中全部宣贯到位。
2.5、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知识,推广经验和交流技术
要在全行业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培训和先进技术交流、成功经验推广工作。企业单位定期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举办各专题培训班,编写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知识图书,编宣传地质勘查安全科普知识,倡导地质勘探行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推广和实行单位安全生产网上协同管理、协同办公远程网络工程(系统)。规范地质勘探行业每个人的行为,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对全体员工进行有关的安全防护技能的训练,针对地质勘探行业事故频发的某些项目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操作技能强化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6、地质勘探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
地质勘探的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包括一般性生产技术培训、一般性安全技术培训和地质勘探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一般性生产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地质勘探生产单位的概况,野外生产作业的基本情况,各种野外勘探生产设备、仪器的性能以及勘探工人在生产实践中积累的操作技能和经验。一般性安全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地质勘探生产单位野外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知识,有关地质勘探生产设备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技术知识,高空作业安全知识,有关电器、动力设备、起吊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道路交通运输的一般安全知识,防火防爆的一般安全知识及一般消防制度和规章,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发生伤亡事故的报告程序及处理办法等。
2.7、加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及时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调查事故损失,采取处罚措施是为了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工作,排查事故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地质勘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和善后处理,较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参与调查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工作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作风,扎扎实实搞好事故调查。
一、安全监理工作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系
安全监理是进度控制的前提。工期过紧是埋下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由于建设项目的最大特点是工期较长,业主总是希望其投入资金能尽快产生效益,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方为承揽到工程,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人员和设备的疲劳及施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安全事故也多发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时间内。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对工期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安全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保证。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队伍缺乏岗位培训,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然成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除建设、施工单位之外的一个重要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因此,监理单位对路桥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关,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施安全监理一段时间后,发现安全监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从概念上讲,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者与生产组织者是不一样的,按谁组织生产,谁承担安全责任的基本原则,现有条件下,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权力不足。
从性质上讲,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的监督管理服务,它既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业主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业主承包工程报价,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因此,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理由不足。
从目的来讲,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力求使工程项目能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建成动用,监理工程师不直接进行生产活动,监理单位不是承包商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或保证人,监理工程师只能力求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不能保证,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服务责任,因此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能力不足。
三、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目前,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要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责任,必须解决如下问题:
1、机械设备、防火防灾、脚手架搭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监理企业原有的质量监督人才难以胜任这些工作,急需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2、安全监理收费问题。许多工程收不到安全监理的费用,无法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另外,目前不少监理企业“揽活”抢客源,纷纷采取竟相压价的手段,恶性竞争,取费过低,降低了安全监理的质量;
3、安全监理制度尚不够健全,责任不够明确,如何科学地理解安全监理工作,统一执法,也是行业内目前需考虑的问题;
4、部分施工单位不配合,如底层脚手架不按要求满铺、脚手架扣件等未按要求送检等。
四、完善和改进建议
1、重新界定建设活动中,路桥工程的各主体方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确立建设方是安全生产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或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的机制。设计、监理、安全生产所需设施、材料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视不同情况承担次要和连带责任。
2、政府要出台使施工单位通过抓安全生产获得利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政策、措施。建议设立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安全生产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尤其是奖励直接面临安全风险的施工方。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补偿金制度,对建设各主体方,尤其是对施工方作适当的、政府能承受的补偿,在政府和行业管理层面形成尊重和保障企业的权益氛围。
3、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视其在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部分返还。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区2012年度省属国有煤矿帮扶地方煤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煤炭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会和相关督促指导工作,李兴德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咏、吴秀飞、丁文祥、陈全相、钱龙、李佳为办公室成员。
二、帮扶及被帮扶的煤矿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我区地方煤矿帮扶工作由水矿(集团)公司在区辖区内的煤矿开展,经与水矿(集团)公司协调达成一致,我区选定具备上综采(含高档普采)综掘条件和灾害较严重的煤矿进行帮扶(名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内容
(一)指导帮助地方煤矿推广应用综采(含高档普采)综掘工艺,完善综采综掘配套设计和系统改造施工方案,指导帮助综采综掘工作面巷道断面设计和支护设计,帮助进行综采综掘工作面的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和投入运行。
(二)帮助地方煤矿培训管理技术工人和操作人员,使其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的管理知识、关键技术和操作技能。
(三)指导帮助地方煤矿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帮助地方煤矿排大安全生产隐患并指导编制消除隐患的整改方案,特别是帮助制定完善通风管理、瓦斯治理、防突、防治水的措施方案。
(四)帮助地方煤矿分析解决安全系统和生产系统存在的重大问题,重点分析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
(五)指导帮助地方煤矿正常、规范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指导帮助地方煤矿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矿井的安全、生产、技术、劳动组织管理水平,指导地方煤矿用好安全投入,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帮扶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调度、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帮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大对被帮扶煤矿的监管力度,积极支持帮扶工作组开展工作,将帮扶工作组提出的措施建议督促被帮扶煤矿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落实到位。
(二)被帮扶煤矿是落实国有煤矿帮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措施的主体,必须成立落实帮扶措施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矿长、安全和生产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落实帮扶工作组提出的措施和建议。被帮扶煤矿要充分认识帮扶工作对地方煤矿健康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要虚心向帮扶工作组学习,正视自己的问题,看到自己的差距,主动向帮扶工作组提出需帮扶的问题,提供真实的资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积极主动配合帮扶工作组开展工作。认真落实帮扶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整改措施到位,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按时高标准整改问题。
五、时间安排
水矿(集团)公司在区内的5对国有煤矿,帮扶我区10对地方煤矿。从2012年5月1日起开展下阶段帮扶工作,帮扶周期为一年,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帮扶期满后,由市省属国有煤矿帮扶地方煤矿工作领导小组对帮扶对象重新进行安排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每次帮扶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相关人员参与,帮扶工作组发现的被帮扶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帮扶煤矿必须主动积极整改消除。不积极整改消除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人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区煤炭局、区安监局要对煤矿不积极整改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监管,从重处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省属国有煤矿帮扶地方煤矿的通知》和2012年全市煤炭工作会议精神,按时启动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月2号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上调度上一月帮扶工作情况及煤矿对帮扶建议和措施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帮扶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水矿(集团)公司帮扶领导小组和区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安排下一步的帮扶工作。
(三)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及时报送信息。被帮扶煤矿的矿长为所在煤矿的联络员(详见附件)。水矿(集团)公司帮扶煤矿及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由水矿(集团)公司确定并将名单送区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为区煤炭局生产调度室负责人。
关键词:路桥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路桥工程安全事故,除了一些表层的致因外,其深层次的原因还与我国现行路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有关。解决建设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不能完全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路和办法,要探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思路和办法。
一、安全监理工作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系
安全监理工作并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它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的。安全监理是质量控制的基础。一项工程的施工质量越好,其产生的安全效应就越高;同样只有在良好的安全措施保证之下,施工人员才能较好地发挥技术水平。
安全监理是进度控制的前提。工期过紧是埋下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由于建设项目的最大特点是工期较长,业主总是希望其投入资金能尽快产生效益,对工期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为买方市场,承包方为承揽到工程,只能答应其不合理要求。长时间的加班加点,造成的结果往往是人员和设备的疲劳及施工安全条件无法保证,安全事故也多发生在工作日的上、下班及加班时间内。国家规范标准中的工期是可以进行适当的压缩的,但对工期提出一个有利于安全的建议工期应当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安全监理是投资控制的保证。承包方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落实是要有资金作保障的。但由于个别业主的资金不到位或随意压价等,承包商不可能将过多资金投入安全设施中,加上部分分包队伍缺乏岗位培训,人员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一旦出现因安全问题产生的工伤事故,不但会给承包方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会给监理单位造成不良的社会信誉和其他的潜在损失。因此,监督承包商在安全方面进行必要的投入,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然成为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中的一些难点
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因此,监理单位对路桥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关,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施安全监理一段时间后,发现安全监理存在着一定的难度。
从概念上讲,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有关法规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进行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两管理(合同、信息)、一协调(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者与生产组织者是不一样的,按谁组织生产,谁承担安全责任的基本原则,现有条件下,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权力不足。
从性质上讲,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经验为业主提供的监督管理服务,它既不同于承建商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业主的直接投资活动,它不向业主承包工程报价,不参与承包单位的利益分成,因此,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理由不足。
从目的来讲,工程建设监理的目的是力求使工程项目能在计划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建成动用,监理工程师不直接进行生产活动,监理单位不是承包商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或保证人,监理工程师只能力求项目目标的实现,而不能保证,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只能承担服务责任,因此监理单位承担施工安全责任的能力不足。
三、如何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目前,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要承担起安全监理的责任,必须解决如下问题:
l、机械设备、防火防灾、脚手架搭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监理企业原有的质量监督人才难以胜任这些工作,急需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2、安全监理收费问题。许多工程收不到安全监理的费用,无法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另外,目前不少监理企业“揽活”抢客源,纷纷采取竟相压价的手段,恶性竞争,取费过低,降低了安全监理的质量;
3、安全监理制度尚不够健全,责任不够明确,如何科学地理解安全监理工作,统一执法,也是行业内目前需考虑的问题;
4、部分施工单位不配合,如底层脚手架不按要求满铺、脚手架扣件等未按要求送检等。
四、完善和改进建议
1、重新界定建设活动中,路桥工程的各主体方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上的责任。确立建设方是安全生产者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或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的机制。设计、监理、安全生产所需设施、材料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视不同情况承担次要和连带责任。
2、政府要出台使施工单位通过抓安全生产获得利益,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的政策、措施。建议设立政府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奖励安全生产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尤其是奖励直接面临安全风险的施工方。建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补偿金制度,对建设各主体方,尤其是对施工方作适当的、政府能承受的补偿,在政府和行业管理层面形成尊重和保障企业的权益氛围。
3、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制度。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视其在建设活动中的地位和角色,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安全生产押金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待工程安全竣工后返还。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部分返还。
4、工程总造价中,施工方获取的利润水平应与所承担的安全风险大致相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应提高安全生产费用定额。应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根据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程,通过对各地、各类有代表性的工程,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确定安全生产费用在建设工程总造价中的合理比例。
5、成立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的、社会化、专业化、具有监管和服务性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该机构接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和指派,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强制性的监控。或强化工程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控、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1]朱海林.道桥市政监理方法和思路[J].测量员,2010,(4).
一、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准备情况 二、专项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其他相关领导对照《**热电公司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表》,认真开展了自查。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以及发电一部、发电二部、各检修分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及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职责范围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认真进行自查。自查的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是否达到制度规定的要求及取得效果。宏大热电公司也认真组织进行了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自查。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了效能监察小组。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小组对此进行了检查和督促,经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都重视做到了自觉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情况良好。
三、专项效能监察工作检查阶段工作情况
由监察审计部、安全监察部、设备部、发电部、计划营销部等部门组成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部门自查结果进行了对照检查,主要检查了各部门制度管理中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管理责任不落实、管理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部门间工作是否存在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检查在执行管理制度过程中是否科学严谨;奖惩适度是否还存在不全面和漏洞。根据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管理总体情况较好,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大胆管理。
四、监察建议
监察小组通过严格、认真检查,也发现了不足之处,通过汇总、分析,提出监察建议:
1、各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归档工作;
2、进一步落实好各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追究机制和自下而上的安全长效机制。
3、个别部门之间工作相互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要彻底解决;
4、各部门继续加大对危险点分析预控,加强两票三制、技术监控、点检定修工作;
5、进一步完善奖励激励机制,做到与责权利管理机制相统一,以责论处、奖惩分明。
五、整改提高情况
公司各部门根据效能监察小组发的《监察建议书》,将问题细化分解到专业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了各项具体工作有人负责,有人检查,有人监督、有人验收、有人考核,形成了闭环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了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力水平。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有序进行。确保整改取得了实效。
1、加强两票管理,规范人员工作行为。针对两票在执行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公司重点加强了“两票”的管理工作,先后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集团公司与****热电公司《两票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针对两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具体情况专门组织了14次讲课,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对两票的理解和认识。效能监察小组、公司领导和各级管理干部深入班组,组织学习各类事故通报及集团公司下发的《事故案例培训教材》,监督检查学习情况,切实提高了全体员工对无票作业危害性的认识,落实“两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两票管理低标准、执行随意的问题,把集团公司两票执行“三个100%”落到实处。 3、技术监控方面,我们召开了各专业技术监控会,参加**分公司召开的技术监控
会,完成了技术监控星级评定工作。
4、春季安全大检查,结合实际,从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着手,对照本岗位职责,重点从防人身伤害、两票三制、重大危险源监控、防止全厂停电、设备治理、节能降耗、提高人员思想认识和安全整改工作的整治等各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闭环管理,力求取得实效,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5、在防汛工作上,重点从机构的组织、人员的配备、物资的储备、预案的制定完善与演练、防汛制度的修订方面入手,做好日常防汛工作。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立足防大汛、防洪水、防局部大雨,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的“三防一保”。并要求各部门做到防汛物资专用,储备充足、通讯24小时畅通、人员随叫随到,确保安全渡汛。
6、针对目前发承包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加强了对多种经营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随时纠正不安全行为,规范人员作业行为,使我公司的发承包工程的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
公司还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对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改造,加大设备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加强设备消缺管理,修订完善《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做到节能降耗,改善运行人员的工作环境。以便达到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增强公司经济效益。
20*年1月12日至17日,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班雨春、宋升、徐华威一行三人赴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和伊金霍洛旗就春节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两旗煤炭管理部门关于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介绍,检查了两旗远程监控平台,并抽查了准格尔旗官板乌素煤矿和唐公塔煤矿、伊旗裕隆富祥煤矿和伊泰公司大地煤矿。
准旗、伊旗地方政府及煤管部门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两办”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了精心部署和安排,煤炭管理部门继续实行工作人员春节不放假和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巡回检查,确保煤矿节日安全。各煤炭企业按照上级的指示,认真进行了安全部署和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了企业领导跟班值班制度。
两旗100%的煤矿安装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均实现了远程联网集中监控,监控平台数据传输正常,运行状况良好,抽查的四处煤矿除官板乌素煤矿存在一些问题外,其余三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基本达到了要求,有效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
督查组认为,煤监分局及旗煤炭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多年来节假日不放假,加强安全巡查,煤炭企业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了安全生产和节日的欢乐祥和。根据检查情况,督查组强调:一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和值班跟班制度。二、煤矿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不上疲劳班,杜绝酒后班。三、加强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质和装备,保证反应迅速,救援有效,特别要做好强降温、强降雪造成的停电、设施损坏等应急准备工作。四、严防节日期间抢任务、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及开开停停现象。五、煤监、煤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巡回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六、对抽查中发现的煤矿存在的监控系统等方面的问题,督查组责成旗煤管局和煤监分局要加大检查惩处的力度。
另外,各级地方政府及煤管煤监部门及煤炭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我区已基本完成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由于该项工作属于新生事物,还存在认识、管理、维护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尚属空白,人员的素质亟需提高,为此,建议自治区各级政府及煤管、煤监部门要提高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大监察监管及支持力度,建议组织各级监控系统和管理操作人员到先进省市学习考察,尽快提高我区的监控系统管理运行水平,真正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关键词:电力安全;问题;对策
电力行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近些年,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很迅速,正在向世界先进国家的行列迈进。电力部门中所属的各集体企业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承担了为主业分流人员、提供多样服务的功能,并且多数集体企业涵盖了电力工程安装、检修维护等业务,所关涉的领域也很广泛,因而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也很高。保障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电力行业中的安全意识与安全生产能力,是电力集体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电力安全管理的问题
关于电力安全管理的问题,我们认为工作人员习惯性违章、工作人员精神状态不好、安全工器具管理比较混乱、无票作业、日常工作管理不到位等,是电力安全管理的常见问题。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包括:一是安全思想意识模糊,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三是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章舸、杨震、余忠东等知名学者将电力安全管理的问题归纳为几个方面:一是电力安全事故较为频繁,事故的发生既有人为因素又有外在因素;二是电力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管理工作不到位,重视大型作业的管理,忽略了日常管理。安军认为,电力行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几个方面:一是安全方面的落实深度不够,很多单位的安全工作任务安排得很多,但是真正落实的却很少;二是对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不够,对于安全规章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流于形式,导致效果不佳;三是安全管理明严实松,电力企业的规章制度很健全,但是在执行时却很放松;四是安全考核值得商榷,考核制度与考核方式不科学。
各学者对于电力安全管理所存在的问题的研究比较深入,综合上述问题,可以将之概括为人的问题和物的问题;前者包括员工的安全意识、管理者的安全管理能力等,后者包括安全工器具存在的缺陷等。
分析电力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提高电力安全管理的效率。
二、电力安全管理的对策研究
第一,电力安全管理文化建设。电力安全管理文化建设是安全管理的重要部分,有利于加强职工的电力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遵守安全制度的自觉性。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对员工安全意识的树立及安全行为规范具有导向作用;对员工具有凝聚作用;能够调动和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能够约束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构建电力安全文化的方法有划分责任和义务,构建结构层次,注重实施方法,及时进行评价等几个方面。要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一是将安全文化思想教育同职工的亲人、家庭和自身的重要性联系起来,把家庭情感因素融入安全教育中;二是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强化其安全意识;三是搞好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具备充足的安全观念、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另外,电力安全管理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误区有:一是认识上的误区,单纯地将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当成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二是简单地将完善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与安全文化建设等同;三是将开展文体活动当成了安全文化建设的主要方式;四是大量地张贴安全标语,却没有落到行动上。加强电力安全文化建设,要从树立战略目标和管理理念、提高员工的综合文化素质、搞好宣传培训、完善绩效系统建设几个方面下功夫。
上述关于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的观点强调了电力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注重以企业员工为本,加强和提高其安全意识,提出了多种科学有效的措施,对于加强电力安全文化的构建具有很好的启示意义。
第二,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管理体系是电力行业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是其安全制度得以遵守、安全技术得以提高、安全教育得以加强的宏观平台。完善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具有很大的战略意义。曾伟主张建立一个基于风险管理的、具有电力生产特色及良好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现代安全管理体系。具体而言是PCAP即安全、健康、环境及质量综合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在CAP安健环质量综合风险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电力行业特点,融入了电力生产安全管理的特有内容,表述了安健环质量工作的具体管理内容、管理要求和一整套做法。有学者主张在安全风险评估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建立电力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管理系统。该系统的内容有以下几个部分:一是生产环境部分,二是机具与防护部分,三是人员素质部分,四是现场管理部分,五是安全综合管理即安全文化部分。学者陈伟楠主张推广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系统的使用,介绍了广东省的电力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系统的应用。该系统的主要结构包括电源结构和电网结构,设备主要有一次设备和二次设备。他认为,在应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加强电力安全知识的深入学习,发现和弥补漏洞;二是坚持生产和实际相结合,才能不断完善体系;三是工作人员要不断优化系统的设计模式。电力行业作为技术密集的工业复杂系统,需要先进的符合国际标准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他提出了电力安全管理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接轨的具体建议:一是安全管理应当严肃认真、科学务实;二是防止机械拼组和各自为政;三是坚持德名原理和三论方法;四是塑造企业文化推进管理体系整合;五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是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难点与核心。
上述各个观点均重视电力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强调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对于电力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各具特色的体系建设方式,这为我们加强电力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借鉴。
第三,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电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监管工作是电力安全的关键因素。因此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是保障电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诸多学者对此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当前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电力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不均衡甚至存在空白点;二是交叉业务在安监管理体系建设中出现遗漏;三是超前控制和风险管理缺乏实效;四是安全监督管理执行缺乏工作标准。黄少波建议,要构建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督管理系统。他认为电力安全监管需要技术创新,才能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并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国家电力信息网络系统,通过电厂多媒体安全监控系统、调度安全监控系统、电力通信安全系统加强对电力安全的监管;二是加强安全防范的技术措施。林宏伟认为,加强电力安全监察工作,重点要做好几个方面:一是深化安全监察体系建设,二是加大安全监察力度,三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五是积极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学者徐航以华东电力监管局为例,介绍了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方法。一是准确定位,依法监管。电力安全监管部门要准确定位自身职责,树立服务意识和依法规监管的意识。二是实现电力安全的科学监管。要建立电力企业基础信息库,执行区域安全电力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华东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区域安全监管协调机制,建立电力安全监管专家库。
上述观点从不同的方面提出了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的建议,有技术改进层面的建议,有体制建设层面的建议,有华东区域监管实例的介绍等等,对于电力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了科学化的参照。
三、结束语
各学者提出和分析了电力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安全管理文化建设、体系建设及安全生产监管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其中关于每个对策的分析都比较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启示性,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促进电力集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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