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4 17:27: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税收征管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财政、国税、地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积极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坚持依法治税,夯实税源基础,强化征管措施,大力组织收入,实现了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付出了辛勤努力,工作成效明显。
(一)征管基础得到夯实
各级政府及部门十分重视税收工作,积极持、协助税务部门依法征收税款。国税、地税部门通力协作,建立税收分析例会、联合办证(换证)、联合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征管信息共享等制度,为组织税收收入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征管措施得到强化
国税部门对重点企业实施辅导式预警机制,对一般纳税人和所得税按帐结算企业实施税负率利润率警戒线监管,对小规模企业实施最低销售额管理,对个体工商户实施电子定税。同时,积极发挥税务稽查职能,打击各类违法活动。地税部门强化行业性管理,根据不同行业和税种特点分别出台管理办法,积极在小规模企业和个体行业推行纳税评估,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设立指标警戒值,促进被评估行业税款大幅增长。
(三)纳税服务得到优化
政府及税务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纳税咨询服务、发放税收资料、举办辅导培训等有效途径,广泛进行税法宣传教育,普及税法知识,增强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积极发挥税收调节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认真做好税收优惠和减免工作。以规范服务为重点,简化内部办事环节,实行“全天候”服务、延时服务和个性化服务,为纳税人营造高效率、低成本的办税服务环境。
(四)队伍管理得到加强
国税部门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实时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依托信息化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地税部门建立完善税务执法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出台了考核办法。积极采取各种监督制约措施,抓好税务干部党风廉政教育,从严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的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税环境亟需改善和优化
当前,多数纳税人对国家税法理解不够,偷税、漏税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有些企业纳税申报不实,企业虚亏实盈。社会化综合治税体系还无法真正形成。税负不公现象仍有存在,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影响了企业纳税积极性。
(二)税收征管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现行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务稽查等监控手段,由于本身不够完善、严密,加上税源面广量大、情况复杂,缺乏其他相关的配套措施,很难达到监控税源的理想效果,导致出现一些漏征漏管现象。
(三)中小企业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虽然推行了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但诸多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并未有效落实,中小企业经济税源运行质量难以保障,特别是所得税管理质量普遍不高。
(四)税收管理员职责没有完全履行
每次税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税源,清理出的税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监管的税源,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导致了税款的流失。
(五)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
主要表现在税收执法上避重就轻,对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对税收违法行为达到移送稽查处理的不移送,进行变通处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评估、检查工作上,通过纳税评估该进行深入检查的,仅仅是走纳税评估程序,进行补税、加收滞纳金了事,没有按规定履行检查程序,该处罚的没有进行处罚。
(六)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尚需加强
有些税务干部服务意识欠强,作风欠实,征纳双方关系不够和谐;有的与企业老板交往过密,存在办人情税、关系税之嫌;有的依然利用职务之便暗地向企业推销保险、产品,由亲属兼任会计,影响税务干部的形象。
三、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和建议
(一)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
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税收法治观念,真正做到依法治税、依法征管。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引导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要加强财务和纳税辅导,不断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督促有条件建帐的企业及时建帐,从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要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规范纳税服务内容,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简化办税程序,积极做好对纳税人依法退税、免税、协调发展等工作,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二)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
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组织收入、收入数量与质量之间的关系,不断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要科学调整宏观税负水平,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真实准确地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要挖掘潜力,及时清理各类欠税,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环节的征管力度,加强对个体企业和非建帐企业的管理,确保税收收入均衡入库。要进一步加强税务稽查,依法打击偷、逃、抗、骗税行为,坚决堵塞收入流失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源流失。
(三)加强税源控管,强化基础信息管理
要严格税务登记管理,对在税源清查中发现的没有纳入大集中系统管理的纳税人,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纳入大集中系统管理。在严格执行各项数据管理办法、操作规范的基础上,建立数据监控机制,进一步强化数据监控职能,提高数据的分析、利用水平,使大量闲置的数据成为税收征管的资源。
(四)大力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提高征管质量
依托大集中管理系统,深化“以地控税”管理,完善“以地控税”管理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税源专项清查,澄清税源底子,强化源头控管,夯实税收征管基础。集中督导餐饮、住宿、娱乐、租赁等服务业税收管理,实现控管到户,逐步规范。深入抓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房地产、建筑安装等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项目的税源监控。加大征管案源移送稽查的力度,对于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征管单位必须及时提供给稽查部门,形成征管、稽查的良性互动,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
(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
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综治协调是整个工程的基础,要夯实这一基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领导小组都要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并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健全联动机制,首先要信息共享,有关部门处理涉税方面事项不得隐瞒,要及时向税务部门传递,供税务部门参考;其次协助税务部门抓好税收征管,通过委托代征代扣、联合办公等手段,在一些关键环节卡住口子,促进税收应收尽收;三是做好税收工作的保障。公检法部门要为税务部门提供司法保障,对少部分抗税,偷税的企业要严打,对部分违规避税的企业要严查。
一、坚持依法治税,落实简政放权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依法治税”主题,坚持各项税收工作依法进行、各项涉税处理依法作出、各项征管事务依法办理,扎实推进全市国税系统依法治税走向新常态。在积极实施简政放权、释放管理效能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对内控权、对外放权”这一工作主线来开展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纳税评估等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对外放掉该放的权力,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对内管好该管的事务,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切实解决税收管理和执法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规避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法定权利和义务的修订和调整滞后于简政放权实际要求所带来的各种税收管理和执法的风险。
二、狠抓绩效管理,健全考评机制
结合省局绩效考核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市税收征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针对性选择部分指标适当推行分档考评机制,杜绝敷衍应付、“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交叉纳税评估活动,根据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评比,把健全和完善的税收征管绩效考核机制作为推进全市税收征管工作的指挥棒和推动力。推荐风险管理、征管制度、业务运维等不同类别的优秀人才参选全省征管人才库,为其提供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和发挥个人才能的平台,积极采取各种有益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各个单位和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深化风险管理,提高征管质效
(一)健全风险管理机制。规范税收征管流程,完善分级分类、统一分析、归口推送、统筹应对的一体化风险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分析识别、等级评定、风险应对、反馈评价等环节内容与标准,实现任务推送与任务实施、指标设计与指标运用、风险监控与日常管理的无缝对接。
(二)改进风险分析工作。将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有机结合,全方位、多渠道采集涉税信息,完善税收风险特征库和指标体系,按行业、类别建设分析模型。健全反馈评价机制,根据应用情况补充、调险指标和模型,切实提高风险分析准确性。
(三)提升风险应对质效。相关部门要集中优势资源,密切配合,对经风险分析发现存在轻微税收风险的纳税人,由税源管理部门实施纳税提醒,督促纳税人自查整改;对较高风险纳税人,由专职团队按照规范的工作程序开展纳税评估;对高风险或涉嫌偷骗税的纳税人,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要加强水泥制造、汽车经销、食品生产、超市卖场等高风险行业的风险管理,强化征管、稽查部门的互动协作,提高税务稽查打击的准确性和威慑力,重点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和偷逃税案件。
(四)优化风险管理手段。县市区局可因地制宜,按照《省税收保障办法》的规定积极加强与地税、工商、质监、房产、医保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努力推动部门间的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定期自动交换。各级分析团队要充分应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加强对纳税人申报信息真实性的甄别。探索实施税收征管档案电子化管理,按照“一户一策”要求为纳税人量身定制风险管理策略,实现对纳税人的个性化、精细化管理。
四、不断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工作
(一)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落实简化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相关工作要求,重点核实法人代表、主要财务人员相关身份证件信息,并详细记录联系方式。针对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建立定期走访察看制度,采集有关生产经营信息,防范其因涉税违法而蓄意走逃的风险。对走逃户重新办理登记的,应核实相关信息,督促其办理未处理的税务事项。对一证多户的,要核实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场地等信息。结合纳税人税法遵从情况,探索建立法人代表及主要财务人员风险监控等级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堵塞关联企业税收流失漏洞,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完善普通发票管理。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推行的各项工作,不再对新办纳税人推行老税控系统。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普通发票领用管理,根据纳税人的企业规模、税法遵从情况、生产经营特点等,制定相应的普通发票发放工作规定;对新设立的纳税人实行普通发票领用限量限额管理;积极引导确有需要的纳税人使用定额发票。对于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纳税人,可依法采取发票限量领用措施。认真做好纳税人普通发票开票异常、开票金额与申报比对不符、发票作废和红字发票异常的风险排查工作,特别是存在频繁申请代开较大额度发票、已办税务登记证又代开普通发票等情形的,应予以重点关注并实施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在新形势下,要做好地税征管工作,必须加强学习。否则征管工作就会滞后,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发展需要。在当代中国,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的战略抉择。党的十报告中提出:“面向未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必须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这对于我们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做好地税征管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抓地税征管工作,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为做好地税征管工作坚定信心、夯实理论基础。
围绕目标 推进征管
围绕税收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以税收为中心,推动跨越发展。我们要抓住以税收收入为中心这个根本,做好征管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税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中热心为纳税人服务,耐心讲解税法知识,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二是巩固成果,推进工作。按照黔东南州地税局在全州地税系统开展“六清六查”工作的部署,在贵州省地税局验收考核成绩的基础上,镇远县地税局制定了《镇远县地方税务局定额内配比发票管理办法》、《镇远县地方税务局二。一二年征管质量考核办法》(将“六清六查”工作和数据整治工作的奖惩条款列入考核办法)、《镇远县地方税务局“六清六查”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镇远县地方税务局数据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将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人员按岗位对号入座,责任明确到人到岗;为督促税收管理员完善征管基础建设及整改工作,分管局长带领征管股长经常坐镇政务中心进行指导,并对各分局税收征管辖区内的管户进行抽查,使税收管理员的职责意识得到了增强,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三是建章立制,推进工作。为贯彻落实管理员制度、户籍清理制度、发票管理办法、委托代征管理办法(试行)和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并加了对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具体是: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以上五个制度,制定征管工作要点并监督管理员认真执行;贯彻落实税收管理制度,以省局的《征管业务规范》为征管工作指南,税收征管流程和征管水平得到了规范与提高;加大发票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定额内配比发票管理办法,推行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票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委托代征(收)税管理办法,实行每月一结报制度;严格执行贵州省地税局制定的《税收征管档案管理办法》、整理规范纳税户档案3200余户(档),实现了规范化管理;加强户籍清理,按照《征管法》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户籍清理工作方案》,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组织县局各股室人员和各分局人员对全县征管辖区内的纳税户进行“地毯式”的清理,对应办证未办证的纳税户进行登记,共清理漏征漏管户228户。四是加强信息,推进工作。注重对垃圾数据的处理,确保MIS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根据《黔东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数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征管股和信息中心具体指导和协助各分局对MIS系统的垃圾数据进行了清理,使MIS系统数据与实际征管户数一致。五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加强与征管股和信息中心共同对镇远局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知识和MIS系统操作、数据清理等进行培训,使管理员的业务技能和MIS系统操作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极大地提升了税收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为做好征管工作夯实了工作基础。
加速发展推动跨越
抓征管工作,重在转变工作作风,注重调动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爱岗敬业,无私贡献。由于镇远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地税局党组具体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的大力支持,推动地税实现新跨越发展。据调查:镇远县地税局强化个体税收征管创新:一是强化管理,不断增强税收管理员对个体税源的监控能力,提高征管效率。二是科学规范定期定额标准,促进税负公平。三是加强发票管理,促进以票管税。四是重视个体工商户的建账征收工作。税务机关鼓励个体业户建账,从个体纳税大户入手,鼓励和辅导其建账,不断规范其财务管理,提高核算水平,进而全面提高个体税收的征管水平。
通过实施,效果明显。根据最新统计,镇远县地税局个体正常管户中的定期定额户从三年前的1062户增加到目前的1821户。近三年来,镇远县地税局的税收任务已从2009年的80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34000万元,增长了3.25倍,为加速地税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增长地方财税收入,真正发挥了地税征管工作的职能作用。征管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把征管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纳税环境,做出新贡献。
(作者单位:黔东南州地税局)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遵从;征管策略;征管模式
一、研究意义
中小型企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极具活力与发展潜力的企业类型,作为我国经济技术创新、制度创新重要的推动力量,尤其在我国市场潜力巨大的县域经济、城镇经济中,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生力军。中小型企业的经济属性决定了其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外,要想长久生存并做大做强,一定要充分重视税务风险,提高税务相关工作的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站在税务部门的角度来看,当前部分税务管理机关侧重于对辖区内大型企业的税务管理与服务,而相对于中小型企业的广泛需求,税务管理机关则经常处于缺位状态。中小型企业作为我国纳税人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税收遵从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因此,从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角度出发,将税务部门内有限的征管资源的配置进行科学分析,建立起符合国家利益、税务管理部门和纳税人三者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提高中小型企业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程度显得尤为重要。
二、榆林市中小企业税收征管现状
榆林市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具有经营户数较多、经营范围较广、税源分布零散等显著特征。国税管理部门针对中小型企业管户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异化的税收征收方式,整合政策资源,切实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应当设置而没有设置会计账薄、虽然设置账薄但其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中小型企业纳税人,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进行征税。其二,为了缩小中小型企业核定征收的范围、保障纳税人相关权益、规范纳税人生产经营行为,我市国税管理部门提供税务指导,帮助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建立、健全相关会计核算企业制度,夯实税源基础,对符合税法规范的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征税。其三,国税管理部门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通过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征管政策宣传和纳税服务规范操作,使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小微企业优惠、西部大开发优惠、残疾人优惠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了中小型企业的纳税负担。
三、影响中小企业税收遵从度的因素分析
(一)中小型企业自觉纳税意识薄弱
受中小型企业所有者及管理者个人的素质、法制观念的认识程度、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资本的周转运营等因素影响,中小型企业纳税人认为,税款的上缴给自身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资产的减少和经济利益的损失,而税收缴纳并不能使其得到较为直接的利益回报,这类狭隘的纳税认识使得中小型企业的纳税意识淡薄,较易发生基于主观性动机的避税、逃税、偷税等纳税不遵从行为。
(二)税源类型特质导致征管及监控力度不足
中小型企业税源数量的不断增长、生产经营形式与范围的多元化、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等因素形成的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乱象,导致了税源管理的复杂性日益加强,税收征管的难度日益加大。目前中小型企业纳税人普遍存在生产管理、生产运营信息失真的状况,其财务会计核算在某种程度上易被诸多人为因素影响甚至操控。由此,更进一步造成了税务管理部门的监控强度水平较低、监控手段较为单一的现状,在日管过程中案头分析出现原始数据的偏差,加剧了税款的流失。
(三)税收规范与会计核算制度存在部分差异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方法在部分规定上,在同一事项中与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有着显著差异。这种人为性差异不但加大了税务管理部门征收管理的复杂程度,而且加剧了企业财务、税务核算的难度。尤其是受企业运营资金周转速度快、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等客观原因限制,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税务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甚至一些中小型企业采取雇佣兼职会计的做法进行核算,导致其未能准确核算自身应纳税额,使中小型企业较易发生基于无知性因素的税收不遵从的行为。
(四)税收服务缺乏主动性,税收宣传缺乏针对性
受到我国传统赋税思想的影响,税务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将中小型企业视为需要严格管理、监督的对象,对纳税人宣传税收管理要求的内容较普遍,指导纳税人合理享受权益的宣传较稀缺;另一方面,在这种思想观念下,税务管理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仅仅建立在依靠税务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税务部门行风建设的基础上,税务咨询服务还是局限于以传统面对面、电话等形式问询后给予答复的被动服务模式为主要方式,不自觉地缺乏主动性;信息化、个性化等具有针对性、时效性的现代化服务模式没有全面落实。
(五)税源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
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事业迎来了飞速发展,税源管理的复杂性和风险程度也在一刻不停地增加。然而,现阶段把中小型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功能大部分集中于税源管理部门一线税收管理员的单兵作战,这种落后、粗放的管理模式,使一线管理员仅对各类型企业纳税户的日常管理、事项核查、上级交办事项等任务就已经疲于应付。若再进一步要求一线税收管理员进行更专业化、更耗费时间、更集中精力的监控分析、纳税评估等工作,必将导致税源精细化管理、税收征管改革措施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这种易形成权力过于集中于某一部门、某一人员的征管模式,更容易滋生渎职与腐败乱象发生的土壤。
四、提高中小企业税收遵从度的征管策略
(一)推进组织再造,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
税收专业化管理的关键在于专业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员同时管理多个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水平的提升,肯定要比专门从事某一领域的水平提升难度大得多。所以,建立税务管理部门的税收专业化管理机制显得尤为必要。随着以往税收征管依靠单兵作战模式的力不从心,建立市县两级税务征管联动机制,建立一套便于上下级部门纵向层级充分沟通、同级部门横向层级积极联动、与外部机构实时合作交流的税收管理现代化、扁平化、实体化、专业化的运行机制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笔者认为,应在县级税务管理部门层面,在对当地企业税源情况进行综合摸排、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税源层级+行业”的科学分类。对于大型企业重点税源,其管理权限可上提一级,由市级税务管理部门逐步前移管理重心,统一按照行业管理。当前市、县两级税务管理部门针对主要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重点税源,已试行成立了专门的税源分析监管机构,在此不做赘述。由此,将县级税源管理资源的重心放在中小型企业上,就更显科学合理,使得税源征管体系可以向专业化、扁平化发展。例如,可以先行选择条件适合的县域进行中小型企业税源管理的改革试点。试行由中小型企业税源的行业划分税源管理科、由原税务分局(所)按科室化分类管理的原则,除主要承担税收风险应对或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外,采集县域企业数据,研究制定县域行业管理指南,夯实专业化、扁平化管理的基础。
(二)科学分解税务事项,归集服务管理资源
按照管户、管事相分离的原则,在税务管理部门内对税务事项依照税务管理工作的步骤、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进行科学分解,实行日常监管、审批核恕⒆ㄒ灯拦赖仍鹑胃谖换分。面对县级征管事项交叉和业务人员紧缺的现状,可整合现有各业务科室组成大业务科室,综合各项税收业务,在原有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的基础上,使征管、执法行为和政策法规管理结合得更紧密、更高效。另一方面,可将纳税服务科与办税服务厅的资源有效归集,将纳税服务资源向第一线倾斜。将原由各业务科室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简并整合后,对于直接由纳税人发起申请的业务事项,前移至纳税服务机构,缩短流程集中办理,必将给中小型企业纳税人带来切身的便利。
(三)整合利用税情资源,优化风险应对方式
针对现有税情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若在县域税务管理部门设置税务情报大数据分析部门缺乏现实基础。因此,应从市级层面成立大数据分析部门,从运行的各系统中提取涉税数据按照行业分类整合,继续规范、拓展与工商、海关、人民银行等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相关组织的税情信息合作,开展对涉税信息的信息化、数据化运用。大数据分析部门可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市域内企业按照行业分类、层级分类进行数据分析,形成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分别适用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的、以具体数据为衡量指标的风险应对模板。以模板为指标数据,利用信息化技术初步排查涉税风险点,并实时推送到县域业务部门。另一方面,大数据分析部门可利用税情网络,及时向县域税务管理部门推送与涉税信息关联企业的税务风险提示,实现实时共享。县域风险应对人员除了应对市级大数据分析部门的涉税疑点推送,还可根据税源管理科室制定的具有县域行业特点的税务风险应对模板对管辖内中小型企业数据进行风险排查,对涉税关联企业进行核查,实现税务管理部门对涉税数据的信息化、高效化处理,实现税务风险应对方式的优化。
(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有序打造征管团队
在县级层面,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对中小型企业进行涉税风险的数据分析、跟踪和评价,对凸显出税收事项的专业化、标准化管理尤其关键与迫切。其一,应结合现有税务管理人员的特点与岗位需求,按照各年龄结构与知识能力层次合理穿插,把合适的人放在适合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自身的能动性,利用“鲶鱼效应”激活税务人员创业的干劲。其二,应针对各岗位的需求实际和人员结构,分层级、分类别及时开展业务知识、岗位技能轮训。在现有的省局、市局培训基础上,可适度增加由社会税务服务机构、高校专家等社会资源参与提供培训的程度,关注对重点、热点问题的培训力度。其三,完善各类岗位能手的评比制度,提升奖惩力度,激发税务人员奉献的热情。与此同时,在现有人员队伍基础上建立、培养一支高质量的税务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对业务干部的职业规划,科学开展各类人才选拔考试,完善税务专业人才库配置,集中优势人才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使之与各岗位的需求相匹配,保障税收事业的持续发展。
(五)强化纳税宣传服务,完善税收援助系统
对宣传网络进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设,对各级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以及广播电视、报纸和其他宣传方式进行优化,对中小型企业纳税人进行税收法律规范和税收知识的宣传互动,使纳税人对税收管理有更深入的理解,提高自觉缴纳的意识,足额、及时缴纳应缴税额,履行纳税义务。例如,税务机关牵头定期组织业务研讨会、政策指导,提供税务策划、税务咨询和税务分析,把纳税人无知性纳税遵从风险降到最低。要建立、完善税法宣传指导的责任体系,将税法宣传及纳税服务嵌入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尤其是对最新税收政策、税收热点和税收难点的解读宣传,增强纳税人税法认识的确定性、针对性。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自岗位的功能,增强税务管理部门主动宣传的意识,形成为纳税人提供规范服务、优质服务的合力。例如,由税务部门帮助中小型企业依法解决税务争议,切实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赔偿工作,增强征纳双方的和谐关系。
(六)完善税收信用等级管理,助力主动遵从
继续规范、拓展与工商、海关、人民银行等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相关组织的信息合作,逐步实现税收信用等级评价和纳税信息社会化共享网络,使纳税信用管理对中小型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事项产生直接的影响,促使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程度。在日常管理中,对纳税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提高核查的频度,在违章处罚时适当加大力度,增加其税收不遵从行为的成本。同时,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在服务上、管理上给予鼓励。比如增加购买发票的数量、优先办理退税等,使纳税人从遵从税法中得到实惠。对纳税信用等级一般的纳税人,应当加强纳税指导,将其转化为稳定的税收遵从纳税人。
五、结语
当前,中小型企业的税收遵从程度不断提高,各级税务管理部门对税收遵从问题也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与探索,并且在税收征管理念的更新、税收征管模式的创新运用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根据我省的总体情况看,将中小型企业税收遵从作为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的发力点的实践,目前仅处于初级阶段。本课题组借鉴了国内外税收遵从理论,分析了其他省份的征管经验,以促进中小型企业纳税人自愿遵从为目标,对我市税收征管模式、税收遵从度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了以专业化平台、专业化人员对中小型企业实行差异化的征管策略,提出提高中小型企业税收遵从程度、优化税收征管模式的建议。另一方面,构建、优化以提高税收遵从程度为目标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只有在实践工作中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和税收管理的客观规律,不断改进和完善,才能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对我省税收征管改革和体制创新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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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征管体制 税收管理员 税务专管员 税源管理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分片、分业管理税源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各类税源的日常动态监控和细化分析,提出初步性工作意见或建议,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夯实管理基础、落实管理责任、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历史沿革
从建国到现在,随着社会生产水平的不断发展,同时为了满足税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也在不断推进。以现行税法的颁布为界限可将其变革划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一)1994年以前税收征管体制的变革
我国自50年代至80年代实行征管于一身的模式,即以税务管理员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一人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合一”。其组织形式表现为征管查由专管员一人负责,按具体情况设置税务工作岗位,税务人员对纳税户进行专责管理。税款征收方式为税务人员上门催款。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征管模式与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在1988-1994年进行了以建立征、管、查分离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税收征管改革,在税务机关内部实行征管权利的分离和制约,同时实行专业化管理。
(二)1994年以后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
1995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模式,并于1997年在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这一模式的过程中,取消了原来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务厅。加上计算机网络体系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广泛运用,我国的税收征管走向了由传统的粗放型管理向现代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
以2000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为重要标志,我国税收征管改革进入了专业化与信息化并存的新的历史时期。在这次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以“科技加管理”的工作方针。随后,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征管改革中又再次突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
2004年税管改革又提出“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改革方向,并在部分地区试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这代表了新征管模式下的一种分类管理与服务形式。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异同分析
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既不是税收专管员制度的翻版,也不是对其的全面否定。它是在客观、全面、辩证的分析过去专管员制度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继承和发展,在新形势和新条件下赋予其新的内容。
(一)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的相同点
实行税收管理员和税务专管员制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税源的管理。这一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监控管理有实效,管理员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流动、财务核算水平等有着直观适时的了解,能够有效的监督各种税收政策的实施。二是分户、分类到人的做法使得税源管理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便于内部管理和责任划分。
(二)税收管理员和税收专管员制度的不同点
1、征纳关系的改善
税务专管员时期的税款征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税收任务以政府的政策和指令性计划的方式下达。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的征收工作却是一种“协作管理”的行为,它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制度的基础上,不再对纳税人各项涉税事务进行承揽包办,从而划清了征纳双方的责任界限。
2、征管职能的转变
税务专管员集“征管查”三项职能于一身,而税收管理员的职能范围明显收缩。它的定位侧重于管理环节。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法律和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措施都已经逐步完善,这就避免了专管员制度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现象的再度发生,管理员的权限得到了限制。
3、管理手段的进步
税务专管员的工作主要靠手工完成,实行粗放式管理,效率较低,且管理质量难以保证。而如今,信息化手段使得税收管理员从大量重复性的人工操作中解脱出来,税收管理效率大大提高,税源管理和精细化成为可能,税收执法透明度和税务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得以提高。另外,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下,各项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建立使得管理质量有了一定的保证。
4、业务素质的提高
税源的急剧扩大和税源状况的复杂性,是专管员制度下的“单兵作战”无法胜任的。现在的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掌握相关的税收实体法,对各个税种的征收管理标准有清楚的认识,而且还要按照程序法的要求,约束自身的行政行为,工作要求大大提高。但是,税收管理员制度建立在专业分工、集中管理、信息化和法制化的基础之上,它能有效发挥税务机关的整体优势,应对复杂的税源情势。
三、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意义
(一)加强税源监督管理,防范税收风险
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分类管理要求,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使得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税源和管户责任及其权限得以明确。通过税收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推动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的积极管理,采集全面的、动态的一手税源资料,减少了税源漏管的可能性。
税收管理员税源信息共享制度的建立,将税收管理员掌握的各类税源资料按照“一户制”管理的要求纳入管理系统中,实行集中管理,信息共享。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另外,税收管理员制度中的纳税评估也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税收管理员作为纳税评估工作的主体,可以最直接的了解分管纳税人的有关情况,并在评估发现问题时进行实地调查,采取对应的措施。这不但可以有效控制税源,还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税收风险。
(二)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纳税环境
(一)税源监控尚不到位
税源监控是实现税收精细化、信息化,全面提高税收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然而,签于基层局的管理现状,仍不容乐观,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一是户籍管理不完全规范。有些地方的承包承租户和专业市场及地处街头巷尾的业户仍未按纳税人个人办理税务登记。二是纳税评估质量不高。虽然纳税评估工作广泛开展,但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模型和评估软件,纳税评估仅依靠手工操作,效率明显不高,有些地方出于管理要求而应付甚至走过场。三是普通发票管理有欠缺。注重普通发票领购的管理,忽视普通发票开具和核销的管理;注重对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的管理,忽视对税务机关内部代开发票的管理。四是分类的税源监控制度未建立健全。注重重点税源户的监控管理,忽视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五是重视对有证个体工商业户的管理,忽视非正常户及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管理;未建立梯级或适应不同类型纳税人税源监控的制度,从而使税源监控难以完全到位。
(二)征管信息数据不能充分利用
目前各项税收业务软件互不相容,相关信息数据不能充分共享,征管信息数据不能充分利用。由于数据未能整合综合利用,仍然存在征管运行不完全顺畅的问题。一是征管范围划分不合理。直属分局既管有重点税源大户,又管有承包承租户和小税种纳税人,可谓“眉毛胡子”一把抓,不符合税源分类管理的思路,而基层所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户基本上是管理“芝麻”小户。二是征管机构职责划分不明晰。基层管理机构日常税务检查的具体范围往往与税务稽查的职责交叉重叠,或者说一身兼两用;同时管理机构的纳税评估与稽查局检查的实施程序基本一致,将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混为一谈,严重地搅乱了税收管理秩序和分工。三是征管查三系列相互监督的机制不健全。征管查之间相互监督的内容、相互监督的方式、相互监督发现问题的反馈和解决途径不明确。
(三)纳税服务层次不高
一是服务观念亟需转变。往往把纳税服务纳入文明创建的范畴,文明服务不是属于管理的需要而是政治使然,从而忽视纳税人办税的困难和自身需要。二是服务层次低。往往只注重表面的谈吐举止、文明礼貌,而未从深层次的优质、高效、提高征管质量,忽视了纳税人的正当需要和合法权益。三是服务内容和标准不规范。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每项内容应当采取哪些方式、检验服务的质量标准如何确定、如何考核评价纳税服务的绩效管理等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必然导致纳税服务的不规范,导致流于形式搞花样。
(四)征管制度的管理不规范
一是具体征管制度不统一。如纳税申报的具体程序,有的纳税人经管理机关审核签字后才到征收机关办理申报,有的纳税人到征收机关办理申报后由纳税人将申报资料报管理机关,有的由管理机关人员进驻征收大厅,统一受理申报纳税资料。由此可见,具体征管制度不统一。二是征管制度贯彻落实未完全到位。如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纳税人银行帐户报告制度(如新《征管法》第十七条中要求将纳税人有关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帐号等)、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制度等未完全落实到位。这些最基础性的制度管理未到位极大地约束着地税科学管理和更深层次的地税文化建设的张扬。三是业务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岗责体系不够完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等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征收与管理的协调互动还不流畅,管理的效能还没有充分发挥,有的地区过多依靠稽查力量实施事后监督,而对于事前管理不够重视。
(五)地方政府干预过多
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广泛受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降低了税收征管质量。表现在:有的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税收执法;有的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违反税法规定,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有的地方政府、领导以扶持企业发展为由对个别企业进行越权减、免、缓税和实行“包税”;有的地方政府借优化经济环境之名出面干预税务机关清理欠税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等。
(六)地税机关征管乏力
税收征管质量完全取决于税务机关的征管行为,它需要规范的操作规程和较高的管理质量。但从实际情况看,旧的税收管理观念和行为方式仍然影响着一部分税务人员。有的固守习惯,主观上缺乏质量管理意识;有的重收入轻征管质量;有的执法刚性不足,对涉税案件打击不力,较少运用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有的重税轻罚或者不罚,在对涉税案件的处理时,不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而是以补代罚,以罚代刑;有的征管数据混乱,缺少对企业的实地调查,对辖区税源不知情或发现不及时等。征管不力、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征管质量。此外,少数干部的素质与现代税收管理所需要的理念、技能不适应,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能力不强,工作效率低。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效率的提高,要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之途径和方法
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基础,是推进依法治税、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基础,是整个税收工作的基础。所以说,夯实征管基础、完善和提高征管水平,是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破解征管难题的有效途径。
(一)强化税源梯级监控,实施属地分类管理
一是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控制税源。根据行政区划和税源规模与分布,对所辖税源实施分类管理。一般可以按照纳税人所在区域,结合纳税人规模、性质和行业特点实行划片管理,解决各基层所之间因特殊的地理位置产生的管理交叉或重叠问题;在此基础上,深入业户进行全面税源调查,进行税务登记,并根据行业属性、业户大小、贡献大小、纳税诚信度等因素,划分不同等级,实行梯级监控、跟踪问效;同时,加强与国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产除征管“盲点”、“死角”,真正把税源管牢、管住、管好。二是要切实加强户籍管理,严格税务登记管理,把好源头关。不能把税务登记管理工作简单的理解为办证、发通知,既要努力做到一户不漏、一户不跑,又要保证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三是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管理。严格各类发票的发放、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拓宽发票的使用范围;要培育索票机制,积极探索和采取消费者据票投诉、有奖发票、举报得奖等可以促进发票管理的措施,调动社会协税护税的力量。要加强与国税部门的比对制度,遏制税收流失。四是强化纳税评估。要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形成一套规范和操作性强的做法;把汇算工作纳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之中,把征收、管理和稽查紧密结合起来,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同时,对不同行业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进行测算,并通过约谈举证、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评估,对重点税源大户至少每年评估一次。要及时总结税源变化的一般性规律,掌握并积累资料,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尽早形成依托信息化手段的新型纳税评估工作体系。
(二)加强沟通和协作,畅通征管渠道
征管查机构间三分离后,征管查三系列之间顺畅运行成为征管工作的重要课题。一是理顺征管机构的职能职责。要按照“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坚持便于管理、利于监控、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原则,正确划分征收、管理、稽查机构之间的职能职责,逐步明晰职责界线。通过职责细化,使各个职能部门、岗位之间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沟通、相互配合、信息共享,从而形成有机的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管理链条。二是完善岗责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标准、操作、权限、程序、考核、评价等事项,解决各环节、各岗位该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等问题。三是统一工作流程。按照“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有效制约”的要求,实行业务和流程的合理重组。四是完善征管协调机制。要健全征管协调工作制度,建立日常性相互监督的制度。对于征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予以解决,未依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严格追究其行政责任。
(三)诚信服务兑现,创新服务手段
一是要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一切服务纳税人”的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流程、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二是要按照“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方式优化、服务简约高效”的要求,在全面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和手续的基础上,简化办税环节,规范办税程序,实行税收业务和征管流程重组。三是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的能力和技能。四是要在坚持文明办税“六公开”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纳税服务质量标准和考核具体办法,全面规范纳税服务的内容、方法和具体工作要求。五是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国地税共同开展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在此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发票购领、税务检查等方面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六是在简并征期、网络申报等的基础上,逐步推行银行网点申报、手机短信申报等电子申报方式以及个性化服务方式。同时,积极实践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同时提倡国、地税联合检查,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保证执法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
(四)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一是认真学习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总局下发的各项配套制度和办法,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征管法、实施细则及其法律、法规、制度,开展执法与服务工作。二是全面加强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检查监督的制度和执法依据、执法结果的社会公示制度,通过税收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本单位的各项税务管理制度进行清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促进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今年以来,税源管理一科在县国税局的统一领导下,真对所管辖的纳税户多,征管区域大、范围广的实际情况,按照县局目标管理的总体要求,通过合理分工,全体人员坚持依法治税,齐心协力,以税收收入为中心,以管理服务为基础,与时俱进,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县局下达的税收工作任务,使税收征管上了一个新台阶,具体工作做法总结如下:
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为了确保税收收入的完成,管理一科及时将县局>,!
二、合理分工,提高效力。根据税源管理一科管户广、企业分散等特点,年初根据县局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工作岗位体系,工作任务等,结合每人的具体情况。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使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分明,细化分工,相互协作,充分发挥了每个人的作用。按照科长负责全面,管理员按南北区域划分、行业划分的原则。具体做出了较为合理的分工,调动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使全科各项工作能及时、全面地完成。办事效力显著提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落实管理,坚持依法治税。根据县国税局的要求,年初制订了管理一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全科认真学习,使每个人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按照市局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要求,及时对每个纳税户每月的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跟踪,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提升,提高了征管“五率”。加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管理,把住认定调查关,对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对未达标的企业,如企业的生产规模,财务核算不够健全,防伪税控的防盗设备不达标准等,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企业被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怎样进行税收申报等业务,专管员及时进行辅导,使初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税收申报方面及时、完整不出错。对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在年检时提出取消资格意见,20__年取消了二户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对服装针织企业实行验货制度,会昌晋昌服饰织造有限公司,从20__年至今一直配合坚持验货,__县__服饰有限公司由于财务混乱,通过半年多的辅导仍未改正,管理员入时提出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意见,取消了该企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加强税源分析和税收计划管理。管理一科为了加强税收计划考核,实行了重点税源分析和税收预测工作,规定每月10日前报送本月税收预测,每季20日前向县局报送下一季度的税收预测计划,为了保证计划的准确性,管理一科要求重点企业每月20日前报送税收预测表,税收管理人员根据企业报送的税收预测进行认真分析,通过计划管理,使我县税收收入计划得到有效的组织入库。
五、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和“四小票”的审核工作。根据纳税评估工作要求,我科利用评估系统软件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面进行了纳税评估,对评估出较大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五户次,转实地核查的一户,通过约谈和核查,一方面从管理上对企业多一份约束力,另一方面企业自身也对纳税事宜多一份认识。“四小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的票据,根据国税总局系统对开具和取的“四小票”的比对出现的错误数据进行核查,通过核查大部份是人为操作出现误填误录情况,未发现人为有意识的偷税行为。
六、推行电子多元化申报制度。根据市国税局要求,我管理一科电子多元化申报工作,按照县国税局统一按排,进行了扎实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上半年对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面达60%,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面达100%。下半年网上申报面,除新认定的二户商贸企业外已达100%。
七、大力开展纳税服务和纳税辅导。管理科是服务企业办理税务事宜的第一窗口,我科按国税的报务形式,不分份内份外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同时经常性地提醒企业、辅导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有新的税收政策及时告知企业,企业称我们的管理人员真正做到企业的贴心人。
八、规范征管资料的收集归档。按照内、外资企业资料归档要求的不同,我科管理的外资企业资料分为固定资料和日常资料分别进行收集整理,内资企业固定资料和日常资料共同收集整理,做到外资企业资料一户二盒,内资企业一户一盒。
九、积极参于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会议精神,积极参于和谐社会主义建设中去。
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我科在总结过去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质量和数据质量的管理,为构建和谐税收,尽心尽力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关键词:二手房税基 征管一体化
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升温,二手房交易市场逐渐火热,在价格不断上涨的同时,税款征收额却并未同步增长,二手房交易多属个人交易,税基严重不实,税款流失惊人。如何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核定税基,堵塞征管漏洞,实现应收尽收,已成为各级税务机关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夯实二手房税基,对于提高房地产税收征管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发挥税收调控职能、规范房地产税收征管秩序、营造和谐征纳关系,将产生不可估量的效果。
一、辽宁省二手房税基核定的现状
目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征收以就近方便纳税人为原则,分别在市、县房产交易大厅派驻人员设立地税窗口受理涉税事宜。在办理涉税事宜时,纳税人须持房产转让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有效资料办理二手房纳税申报。其计税依据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据实申报征收。纳税人如实申报办理纳税事宜的,税务机关依据房产转让合同据实征收。
(二)评估申报征收。对于协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结合实际情况,要求纳税人到房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持评估报告进行纳税申报。
(三)税务机关核定征收。对于评估后价格明显偏低的,地税机关依据税法相关规定,对二手房进行核定征收。
二、二手房交易税基存在的问题
国家有关部委、财税部门相继出台了二手房税收调控政策,从实施效果看,二手房税收政策越来越暴露出调控能力弱、涉及税种多、减免优惠繁、税源监控难、征管漏洞大等问题。具体政策复杂性估计不足、政策针对性不强、延续性较短,导致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问题和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产交易价格难以核实,税负公平性缺失。二手房是以交易金额为计税依据,为逃避税收,纳税人往往隐瞒其实际交易价格,做成“阴阳”两份买卖合同,或用其他手段取得价值较低的房产评估报告,蓄意致使房屋成交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此外,相关部门没有制定较为合理的房产税基核定标准,税收执法出现弹性,致使纳税人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
(二)税收优惠、减免项目难以界定。一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界定难。仅凭税务部门力量不能确切掌握证据资料,房管部门也没有现成的历史资料可供查询,各地房管部门信息不能共享,深入调查难度较大。对此税务部门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方面难以界定,这就造成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征免上存在着税收流失与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相冲突的现象。二是减除项目金额认定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营业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5号)规定,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宅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这项税收政策中购买房屋的价款较难确定,以前办理房产证不需提供税务发票,购买人大多都没索取发票;开发商除非购买人索取一般也不开具发票;即使以前有发票,有的购买人因保管不善而丢失,而税务部门对销售不动产发票未进行单独管理,不易查找,还有许多单位集资建房,这些房产即便实行房改后也大多没有税务发票。三是真假赠与难以甄别。对赠与中的亲属关系、继承权属等关系的甄别,单凭税务部门是难以核实清楚的,且核实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致使那些表面属于赠与而实质上具有交易性质的假赠与行为,只需经过公证,就可在二手房交易中免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收。
(三)信息共享体系不完善。二手房交易涉及地税、房产、工商、物价等多个部门,由于种种原因,二手房交易未建立相应的信息传递机制,信息交流不畅,不能做到信息共享;部门间配合不够,各管其事,缺乏相应的联合控管制度;税源登记档案和税源数据库缺失,从而失去了本应掌握的前期主动权。
(四)二手房交易缺乏有效监管。鉴别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性的权力机关不明确;房屋转让过程中的链条机制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权力与义务不明确;某些评估机构因利益驱动进行不实评估;负责二手房税款征收的税务干部权限过大,导致人为暗厢操作、“人情税”、“关系税”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产生。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破坏了税法的刚性。
三、二手房交易税基不实的成因分析
(一)缺乏统一、科学、合理的计税依据核定方法。二手房具有独特性、唯一性,受位置、年限、楼层、朝向、房屋现状等因素影响,二手房价值千差万别。没有统一、科学、合理的二手房计税依据核定方法,仅靠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价值评估报告来核定二手房计税依据,会致使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处于被动地位。
(二)纳税人主观避税严重。无论税收公正、公平、合理的程度如何,对于纳税人而言,征税都是一种直接的经济利益分配。因此,纳税人采取了“阴阳合同”、做低房产评估价格、贿赂税收征管人员等各种不法手段,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三)评估机构利益驱动。当纳税人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格相对较低时,税务机关要求其提供房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但现行房产评估市场不规范,评估机构为了抢拉业务不按规定评估,致使评估价值和真实市场价值的误差较大,不同评估机构对同一房产评估结果不同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税务机关专管干部权限分散。统一、科学的二手房税基核定方法的缺失,评估报告由税务人员人工审核,计税依据核定弹性空间过大,客观上致使在二手房税款审批、核定、征收过程中税务干部主观执法随意性、人为因素干扰、甚至是“权力链”现象的产生,滋生腐败。
(五)税收宣传缺乏力度。纳税人甚至部分税务人员对二手房交易税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致使纳税人对税收征管有抵触情绪。此外,对二手房交易中通过虚假合同进行虚假申报、假赠与骗取税收减免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案例分析、以案说法宣传力、震慑力不够,导致纳税人甘冒违法风险。
四、二手房税基核定及税收征管的对策选择
税务机关应以“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信息共享、项目控税、统一计价、联合办公”为原则,全面引入分级分类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推行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模式。
(一)二手房计税价格的核定设想
按照房地产评税原理,在测算二手房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工作的基础上,核定出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税务机关用核定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按照“就高计税”原则确定计税价格,若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高于核定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纳税人申报的销售价格计算征税;若纳税人申报的房屋销售价格低于核定后最低计税价格,则按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征税。设想的二手房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方法如下:
1、计算公式:计税价格 = 基准价格 × ( 1 + 相应的修正系数之和)× 建筑面积 ― 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二手房交易基准价格的确定。由政府部门牵头,抽调建委、房产、国土、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分别对所属街道、地段、楼盘大小、楼层、房屋陈旧等一系列房产价格进行一次全面普查评估。制定出分用途、分区域多级二手房基准价格,如:一级区甲等地段,三级区丙等地段,并以此作为二手房计税价格的核定基础。二手房基准价格以一年或两年为期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价格变化,为增强其透明度,基础价格须责成某一部门在每次调整后3日内对社会公示。
3、住宅用途、区块的划分。按照用途将二手房地产分为住宅、商铺,住宅划分为小区住宅和非小区住宅;商铺分为主街道商铺、中小街道店面、小区店面。按照区块划分二手房范围,小区住宅细化到各小区名称;非小区住宅细化到路、街等自然地名、地域。计税价格确定到小区或街道,参照修正系数,精确计算到户。商铺以路段分类确定,以所处道路(街、小区)为基础,划分路段(以两个路口之间为一个路段),再按路段进行商铺分类确定计税价格,再参照每间商铺的修正系数,计算到每一间。
4、修正系数的建立。修正系数的作用是在计税价格的基础上精确计算到当期每一户(间)的计税价格,修正系数须对社会公示。修正系数应包括:
(1)经济浮动系数:适用于物价浮动、宏观经济政策实施、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市政规划出台而对房地产价格产生的突然性影响。该系数由政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每季度调整一次,以减少基准价格滞后性、持续性所产生的影响。
(2)土地使用权年限修正系数。
(3)建筑物成新修正系数:二手房折旧时间原则上以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时间为准,按每年2.5%的折旧率计算折旧。
(4)建筑结构修正系数:砖混、框架。
(5)楼层(商铺的相对位置)修正系数。
(6)朝向修正系数。
(7)辅助用房修正系数:指的是车库、车位、储藏室、地下室、阁楼等。
(8)环境修正系数:典型小区或高档住宅、城市规划、周边交通、社区服务情况。
(9)其他因素修正系数:指的是每套住宅的建筑质量、室内装修以及保养状况产生的差价,必要时,由评估人员进行适当的修正。
(10)应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调整:指的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交易过户前必须补缴出让金,将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由划拨改为出让,此调整项目为总额调减,非比例系数。
(二)发挥税收调控职能作用,审慎出台二手房税收措施
财税部门应当重新思考现行二手房税收政策实际调控功效,审慎出台二手房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尽快制订出台《房地产行业税收征管办法》,《办法》应当重点涵盖二手房交易环节税收政策和管理措施,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审核流程、规范减免程序、加大打击力度,以达到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全二手房税收征管的目的。
(三)加强申报审核,有效控制虚假交易
针对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阴阳合同”避税、现时交易延期办证、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等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一是核对交易手续,加强基础管理。加强同房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明显低于目前市场成交价格进行交易的,要联合房管部门开展调查。二是核对交易年限,加强税源管理。对免缴个人所得税的二手房交易纳税人,按买卖协议认真核对协议签订的时间。三是核对卖方身份,加强源泉控管。对一些专业“倒家”,建立税源监控台帐,切实加强税源控管。四是核对交易合同,加强纳税申报审核。在审核合同真实性的基础上,推行“双重申报、第三方制约”的办法,税务机关可制定相关二手房信息数据统计表,如“二手房交易基础信息申报表”,在表中详列关于二手房、买卖双方、见证人或中介人的详细信息,买卖双方、见证人或中介人均须对所提供的信息出具真实性声明,而从提高申报治税的震慑力。
(四) 部门协调配合,加快建立信息平台,促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
为了使房地产信息资料在部门间更好地传递,税务机关应尽快建立二手房交易征收管理系统,科学设置参数并及时更新,自动生成房产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和相关信息,实现对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的科学管理。建立税源信息数据库,采取一房一户一档形式,创建完整的税源信息档案,力争达到只要在相关系统中输入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就能查询出该人及其家庭在市内及外埠的房屋登记情况。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资源,由地方政府牵头,协同财政、地税、国土、房产、规划等部门,以房管部门现有信息为基础,建立房地产信息交换平台,进行数据集中整合,逐步实现省级房产广域信息联网,以达到数据统一开发、集中处理、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最终目标。各部门间应加强交流与协调,及时传递税款征收和土地、房产等权属证件的相关信息。地税部门应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整理、归集、比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定期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反馈信息、研究对策。
(五)成立二手房交易价格参数专项组
成立基准价格及参数调研组,政府部门牵头,建委、房产、国土、物价、税务等相关部门人员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确定基准价格及相关参数系数。成立二手房房产评估机构督查小组,采取职能部门共同审核、共同认定、共同委托的形式,委托特定的、符合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二手房价值进行评估,督查小组对委托鉴证机构负有检查、管理、监督、问责职责。
【关键词】 基层国税工作;管理机制;岗责体系
一、当前基层国税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1、征管基础比较薄弱
一是征管数据质量低。综合征管系统中存在大量错误数据信息,例如:纳税人行业信息、税种信息、预算科目信息的错误;银行账号信息、财务报表信息的缺失;文书超时限处理甚至长期不处理形成的垃圾数据;税票开具、税票作废等环节的操作错误等。二是个体税收管理偏松。个体税收漏征漏管普遍存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整体登记率、税负率较低。同时零申报现象严重,与经济发展现状明显不符。三是故意走逃户较多。纳税人抓住征管上的漏洞,在既未结清税款,又不缴销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的情况下,故意走逃,换个地点重新办理登记,继续领用发票。四是税源管理规范缺失。虽然初步建立了税源管理互动机制,但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之间的协调配合仍然不够紧密,缺少大企业和行业税收管理规范,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及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影响了税源管理质量。
2、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动力不足、执行力不强,难以适应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专业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为“三多三少”:一是素质一般的多,高素质、专业化的少。特别是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计算机技术、文秘写作等方面人才严重匮乏,有的甚至连基本的履职能力都不具备。二是得过且过的多,真抓实干的少。许多干部抱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爱岗不敬业,谋职不谋事,缺乏敢拼敢闯的劲头、敢于担当的勇气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工作中措施不多、执行不力。三是自由散漫的多,严于律己的少。有的干部作风不严谨,纪律性不强,对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吃吃喝喝等现象习以为常,甚至打球,损害了国税部门形象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3、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一是制度不完善。一方面涵盖人事、财务、后勤、会议、考核、综治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制度不完善。另一方面,对制度的学习和贯彻不到位,缺乏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刚性,使制度流于形式。二是协调不顺畅。层级间、部门间、环节间缺乏明确的工作流程和传递机制,管理不互动,信息不互通,导致一些环节出现“真空”现象。例如:在申报环节,征管软件中设置有增值税申报销售收入与所得税申报收入的比对模块,但比对信息的提取和调查工作普遍缺位。三是监管不严。机关督查、指导和考核基层工作的力度不够大,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偏少,对基层工作考核不严,工作中往往是上面喊破喉咙,下面应付了事。四是岗责不明确。部门职责没有理顺,相互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岗位缺乏明确规范的岗责要求,岗位人员该做什么、该怎么做不明确,使得工作职责难以落实。例如:一些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仅限于催报催缴、调查核实和案头审核,户籍巡查、宣传辅导、纳税评估等职责落实很不理想。
二、切实提高基层国税工作水平的对策思考
1、进一步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1)推进专业化管理。突破现有按属地、划片管户的单一税源管理方式,按照以规模和行业为主、兼顾风险原则,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根据纳税人所属类别制定差别化管理措施,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应结合实际明确大企业标准,对鄂钢、程潮铁矿等支柱税源实行专班管理,对年纳税额1000万以上的重点税源实行集中管理,及时准确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牢牢掌握税收管理的主动权;规范行业税收管理,对钢铁、矿石采选、商业、建材、机械设备制造等规模较大的税源行业,制定分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完善分行业纳税评估指标和预警值;加强个体税收管理,深入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集中调整税额;严格控制税收风险,对税收风险级别较高、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日常巡查和纳税评估力度,从严把关发票限额和数量。
(2)落实信息化战略。实施信息管税,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涉税信息是基础,科学加工和分析涉税信息是关键,利用分析结果加强税源管理是目的。当前,应严格把好数据录入关,确保系统内数据全面、准确、可用;拓宽信息来源渠道,逐级建立与工商、地税、质检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制度,最大限度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利用数据质量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大征管数据监控和通报力度,不断提高征管数据质量;加强征管数据分析和运用,落实税源和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制度,按季对征管状况进行分析和通报,认真查找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督促基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完善办法,切实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做好信息系统的搭建、完善和维护工作,为信息管税提供技术支持。
(3)构建立体化格局。以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为目的,进一步加强纵向互动、横向联动、内外协作。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税源管理互动机制,坚持税源管理互动例会制度,搭建税源管理互动工作平台,促进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环节间的信息共享与工作互动。进一步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着力完善纳税评估工作的规范、模型及指标体系,积极推行分级评估制度,分局负责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评估,一线部门负责其他企业、其他行业评估。进一步强化国税部门与工商、公安、银行、地税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由政府部门分管领导主持、国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依法支持税收管理工作的责任。
根据__市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税源精细化管理优秀项目竞赛活动的通知和泰兴市局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税源精细化管理优秀项目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结合分局日常所涉及行业的税收征管状况,鉴于电动自行车[:请记住我站域名/]销售行业在该分局具有一定的规模,日纳行为逐步规范,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他们对电动车行业税收管理项目制定了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创建方案并付诸实施。通过同志们的群策群力,努力工作,今年以来,该行业税收征管状况、征管水平、征管质量有了很大的改观、提高。一般纳税人税负水平较去年同期有了明显提高,个体定额及税收总量稳步增长,进步和成效是长足的、明显的。他们的做法是:
该分局现有电动车销售经营户34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户,个体工商户22户。20__年1至12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现电动车销售收入36763500元,销项税金为6249795元,进项税金为5589889.4元,实现增值税659905.6元,税负1.8。个体工商户22户,税收月定额60960元,户均定额2771元,定额以上征税面100,同期票结税款42.82万元。分局坚持从基础管理、帐簿记载、定额核定(调整)、纳税评估等方面入手,抓住管理重点,拓展管理深度,提升管理层次,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行业税收管理经验。
(1)夯实基础管理。一是税务登记规范。严格执行税务登记新办、变更、注销的程序和规定,认真落实每月的工商核对,一户不漏,逐一巡查,确保税务登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督促纳税人及时办证,从而确保了该行业税务登记办证率100;二是帐册记载规范。电动车和其他机动车不同,不需要上牌,购车人一般不会主动向销售单位或个体户索要发票,这就势必使该行业存在销售不开发票从而偷税的可能性。有鉴于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局要求相关企业进一步健全规范明细帐的记载,及时准确登记进、销、存情况;对个体业户,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个体工商户建帐管理暂行办法》,对照建帐标准,结合行业特点,对符合建帐条件的纳税人督促其建立帐簿,规范核算。对不具备建帐条件的纳税人,经过行政许可,要求其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和进销货登记簿,并督促其及时如实粘贴、登记,使得所售品种、规格、单价及进货渠道、按次进货数量一目了然,同时要求反映其银行开户情况、货款支付情况和销售进帐单;三是发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泰兴市局关于普通发票领、用、存的规定:领购时验旧购新,双人审批;使用时一次复写,顺序使用,顶格填开,万元版发票一律票控大厅、按次结税,月税收定额在600元以下的纳税人使用千元版发票也实行票控。对纳税人使用过的千元版、万元版发票存根联由分局集中保存一年,以便于核查和比对;四是资料管理规范。户籍资料和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时、规范、真实、完整、全面,为实施精细化管理提供详实、准确、可靠的税收征管资料。
(2)加大跟踪管理力度。在日常管理中,按照分局的责任区巡查要求,定期实地查看电动车经营者所登记的购、销、存的台帐或登记簿,及时掌握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的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目前,市场上电动车品牌众多,档次不一,价格范围一般在1500至4000元之间,相对于摩托车而言,节能,方便,低廉,故市场销量较大,为行业税源增加了强大的后劲。为此,在深入细致调查,适时掌握销售情况的基础上,确定重点户、一般户和小型户,对他们进行分类管理,有的放矢,让税收管理更加贴近新情况,更加适应新要求,保障税收与销售的同步增长。
(3)完善数据信息资料。分局要求各责任人对所管电动车经营户的经营情况、纳税情况了如指掌,运用户籍巡查、实地调查、纳税评估等手段,掌握纳税人经营地址、经营面积、房租、从业人数、工资总额、水电费、通讯费等要素的历史情况和变化情况,数据采集、录入、维护力求准确、及时、真实、可靠,确保计算机机内信息、纸质资料信息的及时维护和充分一致,为行业税收管理决策和纳税评估提供良好的基础资料。
(4)规范个体定额核定(调整)。定额核定(调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挥个体定额软件在定额核定(调整)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电动车行业特点,设定合理参数,将采集的纳税人相关数据录入计算机,使得个体定额核定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更实际;另一方面,将定额核定(调整)情况定期在分局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纳税人的评议和监督;再一方面,建立定额核定(调整)集体审议制度,成立定额核定(调整)审议小组,防止出现较大的偏差和不公,为行业税收管理和定额的稳步增长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5)大力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电动车销售企业和个人,分局组织人员开展专项纳税评估。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动车销售价格与个体工商户同品种销售价格进行比较,实现了不同性质纳税人的比对;将同行业同类型纳税人的销售价格进行对照,并测定比较毛利率,实现同身份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的分别比对。进而对税负偏低企业、异常企业进行重点分析、解剖,有针性地对部分品牌电动车进行发函、协查或外调,以进一步了解其进货数量及经营情况的真实性,看是否有返利收入,是否有帐外经营、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年内移送稽查局立案检查1起,较好地维护了税法的尊严。
通过对电动车销售行业的常抓不懈和积极探索,我们收获非浅,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目前,该行业管理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效果:税务登记办证率、亮证面、定额以上征税面、建帐(粘贴簿)面、个体定额软件应用面、户籍巡查面都持续保持在100,个体定额水平、幅度仍在不断地大幅提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税负已达到1.8,达到并超过省局测定公布的行业税负参照指标要求。分局采取的行业税收管理模式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行业税收管理措施方法得当、措施到位,行业税收管理制度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符合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使得我分局电动车行业的各项税收征管指标、总体管理水平走到了前列,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市地处长江中下游铁铜等多金属成矿带西部,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铁矿储量*亿吨,居全省第二位。近年来,矿产品走俏,价格持续上涨,矿产资源税收成为我市地方税收的增长点和新亮点。*市地税局立足实际,不断强化资源税的征收管理,探索出了一条“政府护税、部门协税、税务管税”的综合治税模式,取得显著成效,资源税收入不断攀升,*年实现*万元,同比增长*%,今年元至9月实现*万元,同比增长*%,全年可望达到*万元。
一、明察动向正视问题深入基层摸实情随着各种经济成分介入生产资料市场程度的加深,使得税收征管的难度越来越大。就我市矿产行业而言,私营、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大量涌入矿石采掘业,激活了*的矿石市场,也给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课题。自去年上半年起,我们先后组织了市、区两级课题组,深入到相关乡镇、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对矿石市场和税收现状的真实把握,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一)涉矿税收格局变了矿山有联合矿山和独立矿山之分。在我市联合矿山均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武钢、鄂钢所有,如武钢程潮铁矿、鄂钢汀荷铁矿等,而独立矿山多为民间资本经营,从收入上看,*年以前联合矿山的资源税占据绝对份额,以*年为例,我局征收联合矿山资源税近2000万元,而独立矿山资源税收入不到400万元。财税[*]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下发后,自*年4月1日起,对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以来,*年联合矿山仅征收资源税1000万元。从*年开始,独立矿山的收入呈迅速增长态势,到今年,联合矿山的税收退居次席,在元至9月实现的资源税收入中,独立矿山提供1700万元,而联合矿山则为772万元,从税负上看,*年以前,独立矿山平均综合税负为9.6元/T,今年平均综合税负为34.2元/T,是原来的3.5倍。民间资本的活跃性、矿山行业的趋利性、税收结构的可变性在新的格局中得以充分体现。(附*—*年资源税收入趋势及*—*年资源税税负趋势)(二)涉矿企业分工细了由于从事矿产行业投资大、风险大,加之矿石价格曾长时间在低价位徘徊,几年前,涉足矿产行业的投资者数量不多,投产的企业也多是自采自选自卖,社会化程度不高,而现在,矿产行业的专业化程度提高了,产业链拉长了。采矿、选矿、运输、购销都有了明确的分工。以我市矿业大镇汀祖镇为例,矿山、选厂、球团厂、炼铁厂、运输车队、购销公司等一应俱全,数量近百家。(三)涉矿交易手段多了由于经济成分多样,经营渠道宽泛,既有采矿主采矿直接销售的,也有选矿主单纯选矿销售的;既有采矿后连续选矿再销售的,也有专门从事矿石买卖的。结算方式灵活,现金交易频繁,加上一些业主纳税意识淡薄,认为少交税就是多赚钱,偷税是本事,缴税是无能,不少人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千方百计采取多种手段偷逃税款,这些都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难度。
二、顺势而动建言献策力促政府出实招矿产行业的蓬勃发展,征管工作难度的加大,使我们认识到,一个行业的兴旺,如果不能给百姓带来更大的实惠,不能给政府带来更多的税收,而只是让极少数人一夜暴富,是极不正常的。同时也认识到,仅靠税务部门一己之力是远不能达到有法必依目的的,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才能使矿石的生产经营走上合法经营轨道。(一)一纸建议起波澜*年上半年,我们通过对全市矿产行业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调查研究,形成了一万多字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对我市矿产行业的基本情况和税收征管现状进行了详尽的剖析,痛陈无序的矿山开采“害了百姓、富了矿主,穷了政府”,建议市政府尽快出台过硬的措施和办法。这份报告一交到政府就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市长谢松保亲自在报告上批示,主管副市长随即召开了有国土资源、税务、矿产部门、有关区、乡镇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二)二份文件显决心*年5月,*市政府、鄂城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涉矿企业管理的通知》。在文件中,对强化安全生产、减轻环境污染、遏制地质灾害、加强税收征管等方面做了许多具体、刚性的规定。在加强税收征管方面,对资源税的申报、缴纳、违章处罚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可以说,这两份文件,凝聚了地税人的心血和汗水,也显示了各级政府加大治理矿产行业的决心。文件的出台,直接促进了我市矿业生产经营秩序的好转,我市资源税征管工作也在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的良好环境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三)三套班子抓整治为进一步落实市、区两个文件精神,*年7月,鄂城区及所属矿山较多的汀祖镇、泽林镇都成立了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区、镇两级三套“矿管办”领导成员中,分别有地税分局局长、地税所所长参加,“矿管办”代表政府行使矿产资源管理职能,具有权威性。机构成立后,加强资源税管理成为“矿管办”的一项重要内容,“矿管办”并将*年9月定为“涉矿税收宣传整顿月”。在活动月中,我们大张旗鼓开展了上街搞咨询、下矿送税法、业主税收知识讲座等活动,并对少数阻挠执法、公然抗税的典型坚决予以打击,从而净化了矿区的纳税环境。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协税护税见实效地方税收离不开政府的重视支持,也离不开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争取部门协税护税,是地税机关的传统做法。我市资源税征管面对的是特殊的矿产行业,此行业,地下地面、矿内矿外、又采又选、又买又卖,情况非常复杂,单靠税务机关,特别是对人员不多、力量不足的农村税务所来说,要做到管理到位、不跑不漏显然是不现实的,寻求外界的最大支持和配合才是唯一的选择。(一)专班镇守堵去路在倡导诚信纳税的今天,我们一方面要给纳税人以最大的信任,另一方面,不能放任不管、坐等上门。在纳税意识没有根本提高,纳税环境没有彻底改善的地区,有必要采取过硬措施,甚至是土办法。在矿区,偷税的最大隐患来自于偷运矿石,要制止这种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上路设卡。税务部门没有这个职权,但在我们的积极建议下,汀祖、泽林镇都成立了路口值班小组(有权吗?)。在汀祖镇,对所有矿石进出必经的8个路口全部设立了运矿车辆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每个检查站都配有镇干部,磅站统一计量,税务统一征税,规定所有出入境的运矿车辆必须到站卡过磅计量领取磅单,否则视为非法偷运矿石,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从重处罚。为防止工作人员,同时规定,对疏于管理、擅自脱岗、私自放车、违规打折,导致税收流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二)代扣代缴截来路从矿石到产品过程中,收购矿产品是重要环节。从我市收购应税矿产品的品种看,主要为铁矿石,从其来路看,既有市内的,也有大量市外的,为加强收购环节的资源税管理,我们出台了《*市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凡在我市境内收购资源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为资源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几年来,我们经过审核批准,先后给36家企业和单位办理了扣缴义务人登记手续,为便于统一管理,我们将收购大户鄂钢、程潮铁矿代扣代缴资源税的主管机关确定为西城分局,由该局集中管理,按税源所属关系将扣缴税款收入划转各征收单位。《办法》还对扣缴适用单位税额、扣缴义务发生时间、违章处理办法、提取经费比例进行了明确,方便了代扣代缴企业的操作,提高了代扣代缴企业的积极性。几年来,全市代扣代缴资源税957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三)部门协作连财路对矿产行业的管理,就各职能部门来说,既有分工也有协作,在协作方面既有规范矿业秩序,促进和谐发展的行政目标,又有收取税费的利益目标。几年来,我们与工商、国税、环保、水保、矿管、地质等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了信息交流机制,通过他们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实现信息共享,有力促进了资源税征管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国土资源等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在矿产品的办证、年审、查验等环节,对未依法纳税,提供不出完税(免税)凭证的纳税人,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某部门负责人说得好:“地税机关收的是我们的吃饭钱,你们提出的要求,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去尽力做好。”
四、夯实基础规范运作强化征管显实力税收征管工作,说到底是税务部门的工作,政府的支持部门的配合,一方面要靠我们去争取,另一方面,良好的外部环境也给我们自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我们不断适应新形势,出台新措施,夯实征管基础,大练征管内功,努力在资源税管理上,显示地税人良好的素质和过硬的本领。(一)制度约束企业经营须具“登记证”受矿石价格、品位、可开采量和市场竞争的影响,矿区内企业时多时少、时生时灭、时开时关,变化快、变动多,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为把企业纳入正常的征管范围,最大限度地防止漏征漏管户的发生,我们首先严把第一关,要求所有企业,无论是开业、变更、停业或注销,都必须按《征管法》的规定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并亮证经营。我们除了积极进行税法宣传和与相关部门互通情报外,还经常组织干部到矿区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对不按时、如实登记的业主,严格按规定处罚。我们认为,在资源税管理过程中,把税务登记证提到一个相当高度,除了是严格执法、落实政策外,还有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从一开始就给业主脑子里打上税收的烙印,增强他们的纳税意识,提高地税部门在矿区的地位和影响。(二)台帐管理企业经营须备“身份证”*具有“鄂东聚宝盆”的美誉,除了铁矿之外,还蕴藏有大量的铜、钴、膨润土、珍珠岩等矿藏,点多面广,特别是小矿山多。为及时掌握各矿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矿产品资源市场行情,我们建立健全了矿产品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纳税档案管理,对矿产资源税收实行“户籍式”管理,为每个矿点建立税收“身份证”,将矿产的矿主、矿产品名称、矿产地点、开采时限、开采数量、矿产品价格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乡镇、分矿种、分户建立税源底册,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税源监控,及时更新补充。为此,我们通过各种途径收集信息、核实数据,随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由于我们信息快捷、数据齐全、管理到位,不少部门也纷纷上门索取相关资料,他们说:“地税部门管理难度是最大的,但却是管得最好的。”(三)乙种证明企业经营须带“迁移证”为防止税款流失,我们制定了《资源税管理证明单使用管理办法》,“资源税管理证明”(乙种证明)是证明销售的矿产品已缴纳资源税或已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有效凭证,《办法》规定,凡销售方不能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或超出“资源税管理证明”所注明的销售数量部分,一律视同未税矿产品,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同时要求扣缴义务人妥善保管收取的“资源税管理证明”,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这一规定,犹如给矿产品戴上“紧箍咒”,乙种证明又似矿产品的“迁移证”,从采矿方到购销方再到最终收购方,矿产品只有带上乙种证明这张“迁移证“,才能合法交易,否则将由最终收购方承担纳税义务。丰富的矿藏,是*的骄傲,做好资源税的征管,是*地税人的职责。近年来,我们在资源税的征收管理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形势在不断变化,征管要求在不断提高,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寻求做好税政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切实加强资源税的征收与管理,使*大地涌现出更多、更大的“守法矿”、“致富矿”、“财源矿”。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创建标准化分局(所)试行办法》的统一要求,淮南市地税局从自身实际出发,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突出队伍和业务两个建设,注重实效,切实促进两个转变,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的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征管改革以来,特别是转换征管运行机制后,我市在市区推行了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新的征管模式运行以来,在推进依法治税,强化廉政建设,构建新的征管运行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征管改革如何在税收计划改革等其他配套改革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解决依法治税与完成税收任务的矛盾?如何在征管职权适当分离,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加强的新形势下,充分发挥征、管、查职能部门各自作用,并加强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有效的整体合力?如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这些问题归集到一点,就是在新的征管运行机制下,作为税收工作一线的基层单位怎样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省局开展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为我局指明了工作方向,它对于继续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促进依法治税,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具有重要作用。市局领导班子感同身受,认为非常及时和必要,对创建工作十分重视,迅速作出反映,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创建标准化分局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实施方案、全局性规范性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创建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为了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局对申请创建的单位进行了慎重研究,全面衡量,认真筛选,确定了征管基础较好、领导班子能力强、户型比较典型、征管难度大的田家庵管理分局和凤台县毛集分局作为试点单位。各试点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联合办公,负责创建具体组织实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
二、理清思路,狠抓落实
在确定试点单位后,我们进一步分析了试点单位的实际,特别是征管改革后管理分局面临的新情况,并进行了认真细致地研究。征管机制转换后,管理部门是联系征收和稽查工作的纽带,也是征管改革后工作难度最大,挑战最多的部门:任务压力大;税干对新的职能不适应;税源管理和征管基础比较薄弱;征管信息不畅通等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照省局的创建目标,我们进行了周密规划,理清了创建工作的思路。
一是制定了《淮南市地税局关于创建标准化分局实施规划》,对我市试点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规划。主要分为:创建准备、组织实施、市局检查验收和迎接省局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的创建工作重点,确定创建工作的方法是:以创建单位为主体,上下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制定了《淮南市地税系统创建标准化管理分局(所)实施方案》,根据管理分局的特点,明确了创建工作的具体内容、标准、步骤,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方案的制定为各试点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思路,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试点单位根据市局的方案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成立了具体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田家庵管理分局在被确定为试点单位后,多次召开局务会、研讨会,集思广议,寻策纳谏,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创建标准化分局的基本框架。分局成立了创建标准化分局领导小组,下设业务和其它两个工作小组,组织落实标准化分局创建工作,制订下发了《淮南市地税局田分局创建标准化分局工作计划》,拿出了初步的工作设想和时间表。并制定了《田分局创建标准化分局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提出了创建工作的具体规范和要求。
三是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市局在年初召开的科局长会议上布置全年工作任务时,就将创建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布置。试点单位按照市局要求,先后召开了全体税干参加的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和股所长会议,进行具体落实。市局利用一切机会宣讲创建工作的意义,并与分局一道深入基层税干中间,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基层税干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既营造了创建工作的氛围,又沟通了思想,完善了方案,使广大税干听得进,做得到,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试点单位先后召开了创建标准化分局动员会议,对分局的创建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市局领导亲自参加动员会,并对创建标准化分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创建的内容、目标以及如何开展工作作了重要阐述,要求各试点单位上下思想上重视,认识上统一、工作上自觉,切实把创建工作溶入日常工作中去,使创建的标准化分局真正成为新时期税务基层建设的楷模。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完善规章制度,统一行为标准。在市局的指导和配合下,田家庵管理分局下大力气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整理,适应创建工作的需要,制定完善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内务管理三类制度,重点细化了征管业务流程、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办法,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制度体系。市局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对试点单位的各项制度、资料内容和设计的台帐进行了审定,使其规范统一。为了便于执行,分局将其汇编成册,人手一本,使每一位税干了解应该“做什么”。
(二)、强化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创建工作以人为本。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税干积极参加,必须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田家庵管理分局在三个税务所都实行了责任到人的个人岗位责任制。对不同岗位税干的各项工作都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和分值,按月考核,作为计酬和年度评优的依据。此办法实行后,大大增强了税干的工作责任心和争先进位的意识,一举改变了过去“吃大锅饭”的现象,该分局的舜耕所实施二个月后,入库税款增长了33%,税干的精神面貌、办公环境、所容所貌也明显改观。在学习上,分局制定了学习和奖励制度,一个季度进行一次业务考试,调动了广大税干学习专业技术、专业技能的积极性。该分局现有本科生12人,大专以上学生22人,大专以上人员占80%。注册会计师1人,会计师、经济师8人,在职学习和报考各种职称23人。在信息工作方面,分局制定了信息考核制度。调动了税干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积极性,提高了写作水平和综合能力。
四、改进税收征管,提高征管质量,强化业务建设。
(一)、推行科学的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征管改革后管理部门面临的最大难题,田家庵管理分局从自身管理工作实际出发,重点解决征管改革后税务人员对纳税户税源不清,情况不明问题,推出了税源ABC管理,A类为重点税源户,C类为非正常户,B类为其他类,按税源大小实行强度、深度不同的分类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综合税源台帐、分户税源台帐和重点税种税源台帐,并有计划地组织了税源分析和税收计划分析。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税源难以掌握的状况,目前,管理员已能全部掌握各自片(组)情况,所长可准确掌握重点税源户情况,分局局长既可以掌握重点税源情况,又把握了总体税源的结构形态。哪里有税,有多少税一目了然,强化征管落到了实处,真正做到了收明白税。
(二)、强化征管资料管理,提高征管信息利用率。试点单位从实际需要和加强管理出了,强化征管资料管理,下大力气整理征管资料,并按月分户归档。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税务登记、停歇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核定、核销台帐等各类税源和征管台帐24种,为上至分局长下至管理人员掌握征管各环节的税收情况奠定了坚实基础。征管资料使用率得到提高,既强化了税源管理,也加强了对各征管环节的监控,使各项管理工作走上了业务处理规范化、处理结果文档化、信息传递程序化的轨道,加强了内部监督。如实行的《发票核销办法》规定:凡使用地方税发票的纳税人均要于每月25-30日持纳税申报表、发票存根到税务所办理核销登记,对发票管理实现了全程监控,有效防止了税款的流失。分局先后对100多户饮食业税负进行调整,月均税款调增20万元;对建筑业实行“核票结算”及时结清当期税款,杜绝新欠。《征管资料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后,各项征管资料均实现了A、B、C分类、集中、分户归档,做到了收集及时、内容完整、立卷规范、装订成册、集中存放;纳税申报真实性审核也形成了制度化,零申报户和申报异常户全部实现了当月取得信息,次月上旬审核完毕;《税务违法行为税务文书管理考核办法》,对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文书的制作、保管、使用和法律依据进行了统一的规范,纠正了各类不规范操作的现象。
(三)、强化依法治税,加大执法力度。试点单位一手抓规范执法,一手抓从严执法。制定规范执法方面的文件3个,建立了执法责任制;规范了税务文书的制作、使用和管理,纠正了各类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完善了税款核定工作,税负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试点单位全面推行了“办税八公开”制度,通过设置税收宣传栏、张贴通告,局、所长接待日等形式宣传税收法规,还专门印制了“办税八公开”制度(单行本)发放纳税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违法行为。今年以来田家庵管理分局对长期拖欠税款的纳税户依法采取了80余次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清理欠税近700万元,对56起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各类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了处罚。毛集分局对574户纳税人全面换发了税务登记证件,同时清理漏管户5户,税务登记户数较98年底增加64户。
五、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检查验收。
在创建标准化分局的组织实施过程中,省地税局纪检组沈组长、征管处沈处长、李处长等省局领导非常关心和重视我局的创建工作,先后深入到我局试点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在肯定试点单位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创建工作中的簿弱环节。省局领导的检查和指导增强了创建单位的信心,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创建工作的开展。为了及时掌握各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度和情况,便于加强指导和监督,市局要求试点单位及时反馈创建信息,并先后组织召开数次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创建单位领导会议,针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加以解决。同时市局领导和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经常深入试点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现场予以指导。
按照省局的要求,在省局验收考核之前市局按照〈〈安徽省地方税务系统创建标准化分局(所)试行办法〉〉中的考核标准和〈〈淮南市地方税务系统创建标准化分局(所)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田家庵管理分局和毛集分局的创建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我们对检查验收合格单位中仍然存在的不足之处要求创建单位必须在市局向省局申请验收报告之前限期改正。
五、主要收获
1、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加强了队伍建设,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提高了税干工作积极性。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强化了队伍的管理,建立了激励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了健全完善,标准化分局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提高了工作积极性。试点单位税干自六月以来,全部放弃了双休和法定假日,加班加点,开展创建工作,做到了创建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主动工作的人多了,思考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的人多了,出现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见贤思齐的良好局面。人的积极性提高了,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征、管、查部门之间的推萎扯皮大大减少,信息日渐通畅,配合越来越密切。目前征管查协调制度在田家庵地区得到了很好地落实,分局经常召开协调会,交流思想,摆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协调行动,有力地促进了征管查整体合力的形成。
2、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规范了征管行为,强化了税源监控,征管质量明显提高。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各种管理办法和业务流程的修订和制定,各类税收管理台帐的设计和登记,规范了税收征管行为,强化了税源各环节的监控,征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零申报户和申报异常户明显减少。六月份以来,田家庵管理分局发现、查处了13起虚假申报案件,查补入库税款50余万元。与上半年相比,零申报户减少了35%。某建安公司连续三个月出现零申报,经审核其财务报表发现,该公司工程结算收入为零,但建安成本却较前期增长近6倍。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采取虚列收入进行偷税,数额达15万元,当即进行了处理。随着税源监控力度的加大,税干的业务素质,税干对各种信息的分析、综合、判断能力明显提高。
3、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深化了征管改革,促进了“两个转变”。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运用科学的ABC分类税源管理法,并从税源管理需要出发设计分户税源台帐等等,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方面进行了创造性地探索,提高了征管的效率,巩固并深化了征管改革;更重要的是,试点单位改变了传统的工作思路,转变了依赖观念,积极发挥创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了地方税收工作两个根本性转变。
4、创建标准化分局活动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夯实了各项征管基础。通过创建活动,试点单位相继制定、完善了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内部建设、基础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各项基础工作,税干表示:“过去不知怎么干,现在是做有标准,奔有目标”,为税干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了条件,为加强税收征管,完成税收任务奠定了基础。
六、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从我局创建工作来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征管软件急待开发。由于没有开发出与创建标准化分局相配套的征管软件,计算机的效能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创建单位的各类业务台帐、报表基本上还只能手工操作,效率低下,影响了征管效率的进一步提高。
2、征管信息共享率低,征管资料的利用需待加强。由于目前征管软件的滞后,征、管、查还没有实现联网,征、管、查之间的的资料信息传递还只能依靠手工完成,由于单位多、数量大、周转期长,部分资料在周转中存在丢失、滞后、杂乱的现象,一方面造成征管信息共享率低,另一方面管理分局每月都需要在整理资料上面占用相当的精力,有的甚至整理完毕后,没有时间再对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征管资料利用率有待提高。
3、征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新的征管模式建立后,征管工作在深化细化方面作了很大努力,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征管方式方法上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待进一步改进。
为此,下一步我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强化征管资料利用工作。加强征管基础工作的目的是为提高征管质量服务,而征管资料建立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因此,我们除了要加强征管资料的整理、传递工作外,今后管理分局要重点强化对征管资料的分析研究,提高征管资料利用率。田家庵管理分局计划从2000年起将征管资料利用率的检查纳入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
2、加快税源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研究工作。市局将根据创建工作的需要,组织人员研究开发税源管理应用软件,对分户税源台帐和综合税源台帐实行计算机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使用效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现代化,提高税务人员工作效率。 版权所有
3、进一步研究改进征管方式方法。市场经济和新的征管模式的建立,急需征管方式方法作适应性变革,加快实现两个“转变”。为此,要在税源管理上进一步改进征管方式方法,研究各行各业的经营特点,加强信息搜集、分析,提高征管水平。
4、认真总结,扩大试点。对试点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地总结,在此基础上在管理分局进行扩大试点,并积极研究在征收分局开展创建标准化分局试点工作。
七、几点建议和体会
1、创建标准化分局是征管改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的需要。改革之初,我们经常感到许多工作不顺,征、管、查部门之间易发生一些磨擦,由于我们对征管改革认识不深,也曾产生过疑问。经过几年来的运行,我们充分认识到,征管改革模式是正确的,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的税收征管不规范、执行不严格,配合不紧密,管理方式不适应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创建标准化分局正是着眼于此,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的最佳途径。通过实践,我们深切感受到,创建标准化分局正是落实“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的最佳载体,通过这个载体的建设,两个转移明确了,分局的征收能力提高了,分局成为了一个有战斗力的集体,税收征管工作迈入规范化、正规化的轨道。
2、创建标准化分局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力。标准化分局只能从群众手中创建起来,也要在群众中坚持下去,来自于群众中的方式和方法才更容易被群众接受和贯彻。创建伊始,田家庵管理分局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提出了“四个有利于”的创建标准。只要有利于规范税务执法、有利于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有利于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有利于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的建议,分局都将认真研究采纳推广。全局税干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研究,深入思索提出了“个人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工作日志”等好的建议和办法,经分局研究后汇集出台了《田家庵管理分局创建标准化分局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可见,只有紧紧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广大税干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才能把标准化分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