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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学;实证研究;经验研究;规范研究;科学哲学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9)06-0015-06
一、问题的提出
实证研究(Positive Research)和经验研究(Empirical Research)是经济学研究中两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且经济学界对这两种研究方法均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对应,是分析经济现象“是怎样”,即对经济现象进行描述与解释的方法,实证研究的目标被认为是对可以被检验或被驳倒的、以经验为依据的假设的系统表述;规范研究(Normatlve Research)是指分析经济现象“应该怎样”,即关于价值判断的分析,规范研究致力于对实证研究的应用,其目的就是实际问题,包括对公共政策问题提出建议(约翰・伊特韦尔等,1996)。经验研究与理论研究(Theoretical Research)相对应,是指运用已有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来讨论某一个具体问题,讨论中往往运用了统计分析的方法,也可以视作是对已有理论和模型的检验(钱颖一,2002);而理论研究则是指理论创新,即在对前人的观点进行吸收与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对新经济现象的解释或对早期经济现象提出更新的解释(杨小凯,1998)。
从我国经济学期刊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来看,我国经济学界也越来越注重用主流经济学方法进行研究。从1993年开始,在我国经济学期刊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既有用计量方法对中国经济进行的经验(实证)分析,也有用各种数理方法进行的理论演绎推理,甚至还有数理的演绎推理加计量的经验实证(杜两省,2002)。利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对已有理论和模型进行检验,或通过定量研究发现新问题并建立新理论的经济学研究方法,在通常情况下,我国经济学界将这一研究方法称为“实证研究”。这一研究方法与杨小凯(1998)和钱颖一(2002)所界定的经验研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相一致,因而上述“实证研究”似乎命名为“经验研究”更准确。
在此,本文提出并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在理论上对实证研究和经验研究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界定,但在实际应用中却仍然存在混淆?本文以科学哲学对现代经济学思想和研究方法的影响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对上面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
二、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
科学哲学是当代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对科学及其演化过程中最基本问题所作的系统的哲学思考。20世纪是西方科学哲学迅速发展和成熟的时期,它以科学知识为研究对象,经历了实证主义、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哲学、库恩的“范式”,以及以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等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钟群英,2003)。这些哲学思想的发展对现代经济学思想和研究方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厘清科学哲学的发展脉络,将有助于分析其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以及对本文所提出问题的解决。
(一)早期的科学哲学理论
1.亚里士多德的归纳一演绎法
亚里士多德认为,科学研究应由观察上升到一般原理,然后再返回到观察。他主张,科学家应该从要解释的现象中归纳出解释性原理,然后再从包含这些原理的前提中,演绎出关于现象的陈述。科学研究从有关事件发生或某些性质同时存在的知识开始,只有当关于这些事件或性质的陈述从解释性原理被演绎出来时,科学解释才得以完成(约翰・洛西,1982)。
2.牛顿的公理方法
牛顿认为,尽管从试验和观察出发的归纳论证并不能证明一般性的结论,但它依然是事物的本性所容许的论证方法。他一贯强调,通过综合演绎出的推断需要用试验确认,并强调演绎出的推断要超出原来归纳证据的价值。
(二)归纳主义与科学的假说-演绎观
1.约翰・司徒尔特・穆勒的归纳主义
归纳主义是关于发现的前后关系和证明的前后关系的理论。关于发现的前后关系,归纳主义认为,科学研究是从观察和试验作出归纳概括的问题。关于证明的前后关系,归纳主义则认为,一个科学定律或理论仅当有利于它的证据时,才被证明是正确的。
穆勒勾画出了三阶段的演绎法:(1)提出一组定律;(2)从这些定律的特定组合中演绎出组合结果的陈述;(3)证实。穆勒认为,每个定律都是从单独起作用的有关原因的研究中归纳出来,但是,也允许使用不是从现象归纳出来的假说。假说是科学家在归纳各个定律行不通时可以接受的关于原因的推测。
穆勒认为,如果假说的演绎推断与观察一致,则假说的使用就被证明是正确的。可是,穆勒对假说的完全证实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他要求一个已证实的假说,不仅它的演绎推断要与观察相一致,而且没有别的假说蕴涵那些应予以解释的事实。穆勒坚决主张,假说的完全证实要求排除所有可能存在的其他假说(约翰・洛西,1982)。
2.杰文斯的假说-演绎观
杰文斯认为,证明一个假说,人们必须做两件事情:一是必须证明它与其他一些得到充分确证的定律没有矛盾;二是必须证明它的一些推断与所观察到的相一致。但是,要证明一个假说具有与所观察到的一致的推断,必须利用演绎论证(约翰-洛西,1982)。
(三)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Positivism)创始人孔德认为,实证一词有“实在”、“有用”、“确实”、“精确”等意思。所以,他认为哲学应以实证自然科学为根据,以可以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和知识为内容,排斥了他所认为的虚妄、无用、不精的神学和形而上学,进而建立以近代实验科学为依据的一种“科学的哲学”,即实证哲学。所谓实在、有用等的实证知识,指的是关于现象范围之内的知识。他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必须建立在来自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的基础上。经验事实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与基础,因而一切科学知识就必须局限在经验的范围之内,不能超出经验之外。否则,知识既失去了根据,又没有可能(朱成全,2005)。
在古典实证主义发展中,另一个重要人物是物理学家厄恩斯特・马赫(Ernst Mach),他提出了一种理论的“虚构家”观点。科学的理论是有用的记忆法,但科学的进步只是发生在这种有用的虚构被只包含观察
条件的陈述所取代时。尽管孔德和马赫对经济学家的著述有一些影响,但他们主要影响了20世纪的科学哲学家,即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思想。
1.逻辑实证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的主要原则是由20世纪20年代的莫里茨・施利克(Moritz Schlick)、赫伯特・费格尔(Herbert Feid)、库尔特・古德尔(Kun Godd)、汉斯・哈恩(Hans Hahn)、奥托・诺拉斯(Ottn Neurath)、弗里德里希・魏斯曼(Ffiedfich Waismann)、鲁道夫・卡纳普(Rudoff Carnap)以及著名的维也纳学派的其他成员所创建。逻辑实证主义是一种激进的经验主义哲学实证,它标志着哲学探索的一个新开端。从此以后,全部哲学分析的目标不过是实证的、经验的、科学的知识所要求的逻辑分析,即符号的、逻辑的实证主义(刘大椿,2006)。
逻辑实证主义者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规定知识的构成,他们的办法是分析判断的逻辑形式。只有分析的(如概念)或综合的(可验证的判断)判断才富有认识上的意义。所有其他的判断都缺乏认识的意义:他们是意义贫乏、形而上学和非科学的。为了实施他们的理论,逻辑实证主义者需要有认识意义的客观标准,从无意义的判断中区分综合判断。一个早期的结论是可验证原理:只有在可验证的情况下,一个判断才具有意义。
2.逻辑经验主义
逻辑经验主义(Logical Empiricism)一方面像实证主义那样强调经验证实,另一方面又像罗素、维特根斯坦等人那样强调逻辑和语义分析。逻辑经验主义认为,复杂命题可以还原为简单命题的逻辑函数,而简单命题的真假需要经验证实。简单命题是由词组成的,一个词的意义是通过实指定义由经验确定的。
除了强调逻辑和语义分析,逻辑经验主义和马赫以及马赫以前的旧实证主义还存在其他的不同。旧实证主义允许用以证实的经验是个人的,而逻辑经验主义要求用以证实的经验是公认的。旧实证主义认为物理学中原子、能量等概念仅仅是假设,为的是经济地把许多感觉经验或要素联系起来;而逻辑经验主义认为原子、能量等真实地存在,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经验证实。旧实证主义认为形而上学命题是错的,而逻辑经验主义认为形而上学命题是无意义的;哲学的任务就是澄清语言用法,从而排除无意义的命题。
逻辑经验主义确实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他们是通过语言来陈述哲学基本问题的,假如语言或者构成语句的词语的自身含义不清甚至混乱,那么我们怎么能期望得到有意义的结论?如果我们用以争论的词,如“物质”、“颜色”,不是按照公认的方式定义的,那么,我们怎么能期望争论会得出一致的结论?所以,厘清语言或词的公认定义或字面定义是非常重要的。
逻辑经验主义代表人物施利克在《意义和证实》一文中写到:“没有一种理解意义的办法不需要最终涉及实指定义,这就是说,显然全部都要涉及‘经验’或‘证实的可能性”’(洪谦,1982)。
(四)证伪主义
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实证主义在科学哲学领域内的影响大大降低,而波普尔的证伪主义逐渐受到了学者的重视。
证伪主义是由奥地利籍英国著名哲学家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创立,后经匈牙利籍英国著名哲学家伊姆雷・拉卡托斯(Imre Lakatos)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在波普尔看来,他的证伪主义哲学就是认识论。波普尔和拉卡托斯都曾任伦敦经济学院教授,他们所创立的证伪主义,通过教学和著作,对西方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经验证伪原则是证伪主义的核心,科学理论并不是观察的汇总,而是我们的编造。对于这种编造的东西,当然要采取证伪、反驳的方法(马涛,吴桂英,2006)。科学的理论或命题不能被经验证实,而只能被经验证伪。波普尔所采用的证伪的逻辑方法是演绎法,或称演绎检验法、试错法、批判法。波普尔的演绎方法论包含两个环节:一个是猜测、假设、猜想;另一个是反驳、批判、证伪。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波普尔将他的证伪主义方法称作“试错法”、“批判法”,并明确地指出:“衡量一种理论的科学地位是他的可证伪性、可反驳性或可检验性”,衡量一种陈述是科学的还是伪科学的,是一个“分界问题”,而“可证伪性标准就是解决这个划分界线问题的一种办法,因为他说那些陈述或者陈述系统要够得上科学,就必须同可能的观察或想象得到的观察发生矛盾才行”。波普尔证伪主义的科学发展观的特点是,把一切科学理论都看作是推测、假设性的,因而科学也就只能在被证伪中前进。在他看来,就是观察和实验也只是证伪的一种手段而已,可以看作是对理论的批判性讨论或尝试性反驳。
(五)库恩的“范式”
对于证伪主义者所提出的“科学家要勇敢面对带有验证结果的个别理论,如果发生冲突就抛弃理论”的观点,库恩提出了质疑和批评: “正如以往反复强调的,没有哪种理论能解决在某一给定时间内所面对的所有问题。而且已经取得的解决方式也常常是不完满的。相反,在任何时候,正是现存理论一致性的不完善和不完美才解释了作为常规科学性特征的许多困惑。如果任何及每一次关于一致性的失败都是理论被抛弃的理由,那么所有的理论都应该被抛弃”(马克・布劳格,2002)。
库恩认为,理论、证据与涉及如何对明显的证伪做出反应的方法论之间的关系是由学科的范式所决定的。他提出任何科学理论都是处于一定的范式之中,而任何范式的形成和摒弃都决定于科学共同体的集体信念。波普尔的“经验证伪原则”仅注重理性分析,忽略了社会、历史和人的心理因素在科学划界中的作用。理论的检验和划界的过程,实质上是科学共同体面对相互竞争的理论和范式进行选择的过程。因此,他认为“证伪主义”理论存在严重的不足。
库恩这里所提出的“范式”,是指在某一学科内被人们所共同接受、使用并作为交流思想的共同的概念体系和分析方法。库恩认为,任何一门科学知识的历史发展过程都是一个演化与革命、积累与创新、连续与间断交替发生的过程,典型的形态是受某个既定的哲学范式支配的积累性常规研究与突破旧范式的创新性非常规研究交替出现的历史进程。“范式”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知识的概念体系和分析的哲学方法,对该门科学的历史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从事正规科学研究的人们形成了一个看不见的团体(科学共同体),他们在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和解决问题应该采取的一般形式方面具有一致的意见。更有甚者,在对问题和解决方法的规定中,只有团体成员们的判断才被认为是贴切的,其结果是正规科学变成了在共同的分析框架中解决难题的自立的和积累的过程。当正规科学被打破的时候,各种理论早已扩散,方法论的争论早已出现了。新的分析框架提供了迄今为止所忽略的解决难题的方法,当我们回顾过去时就会发现,我们早已认
识到这种方法,但是以前被忽视了。新旧两代人相互之间把过去当作在旧的分析框架中未解决的难题来谈论,这种现象成为新的分析框架得到巩固的例证。
(六)历史主义
历史学派抛弃了逻辑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抽象的、形式化的方法论准则和理论评价标准,引入了历史分析、时间因素、不确定性和不可逆性,强调案例和史实研究,强调新旧理论与经验之间复杂的多边关系和经验证据的相对性,强调科学家本人的心理因素、不确定因素和非理性因素。
通过对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的回顾与分析,可以得出:从亚里士多德的归纳一演绎法、牛顿的公理方法、科学的假说一演绎观、归纳主义和实证主义,一直到证伪主义,归纳-演绎法一直是哲学家们所认为的人类进行科学研究所应遵循的基本程序,只是在哲学的发展过程中,科学哲学家们对归纳一演绎法不断提出了新的认识,并在其完善的过程中提出了上述科学哲学观。亚里士多德认为,科学研究从经验观察开始上升为解释性原理,然后再从包含这些解释性原理的前提中,演绎出关于现象的陈述。牛顿则更进一步提出,通过演绎得出的推断,需要试验加以确证。穆勒的归纳主义则要求假说应从现象归纳得出,且只有假说的演绎推断与观察一致时,假说才能被证明是正确的。实证主义则倡导科学理论的公理化,它要求从公理出发来演绎推导出理论中的全部陈述,或从基本概念出发来逐步推导出所有概念,这就是所谓符号的、逻辑的实证主义。与此同时,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要求从理论外部来检验理论的优劣和可接受性。而证伪主义则更进一步提出,任何理论只有具备了“可证伪性”,该理论才获得了科学的资格。
三、科学哲学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影响
(一)实证主义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影响
逻辑实证主义对科学理论构成的影响表现为科学理论的公理化。理论公理化要求从公理出发来演绎推导出理论中的全部陈述,或从基本概念出发来逐步推导出所有概念。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要求从理论外部来检验理论的优劣和可接受性,它要求对构成理论的前提和理论的推论结果进行经验检验(张高荣,2007)。
自从1938年哈奇森把实证主义引入到经济学方法中之后,人们开始用实证主义特别是逻辑实证主义的观点来解说经济学的方法论框架和基本结构。逻辑实证主义的引入,使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更多地采用实证化、数量化和形式化的研究方法。逻辑实证主义对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关于科学理论的构成对经济学形式化的影响,体现为数理经济学的发展;二是实证原则对经济学可检验性的要求,体现为计量经济学的发展(朱成全,2001)。
由于逻辑实证主义要求理论的公理化,而数量经济学把各种经济事务的数量及其相互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用数学推理代替文字分析,完全以经济现象的函数关系来构建整个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数理经济学利用数学符号来叙述自己的问题,而借助已知的数学定理来进行经济学理论建立和推导。由于数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符合逻辑实证主义对理论构建要求,因此,它在20世纪获得了巨大的发展。
由于逻辑实证主义要求从理论外部来检验该理论的优劣和可接受性,因此,经济学迫切需要一种可以用于检验经济理论的技术。作为社会科学的经济学理论的特殊性,表现在对经济现象及其规律的描述总是建立在一定假设前提条件下,对它的检验判断不能通过有控制的实验方法进行,而只能利用历史资料和统计资料对理论所涉及的有关变量进行相关的回归分析。实证原则对经济学的可检验性要求,就使得一种经济理论的评价总是围绕着经济计量学的检验结果进行,从而促进了经济计量学的发展。
(二)证伪主义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影响
英国经济学家哈奇森最早运用波普尔的方法论批判西方经济学的先验主义方法论,非常重视对经济理论的逻辑结构分析。在1938年他出版发表的《经济理论的意义及基本假定》一书中,首次把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方法论引入到经济学。他认为,任何经济学要想取得科学的资格,都必须经受经验检验(傅耀,2002)。㈣“可检验的”一般是经济理论的假定,而不是经济理论的预见,而对所有的假定都要根据从感性观察所得到的资料一一加以检验。哈奇森认为,要获得科学地位的经济学命题,无论是同义反复命题还是经验命题,都必须接受一种以经验为依据的检验,以检验的陈述来表达。他认为,经济学作为一门经验科学,其自身有不少缺陷,经济学的前提和基本假设是同义反复。
为了保持经济理论的科学性,哈奇森要求所有的命题在经验上是可以证伪的。他特别强调了经验研究(Empifiel Research)在经济学中的突出作用,这表现在:(1)他把法则定义为经验的概括,且把它当作是“科学所要发现的主要对象”;(2)他把经验规律看作是预测的基础,且是纯理论能够应用于现实的前提;(3)希望获得科学地位的经济学命题必须至少在可以想象的程度上,经受一种以经验为依据的检验。哈奇森认为,只有波普尔的可证伪性,才能规定经济学命题的科学性(朱成全,2001)。
(三)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对经济学研究方法最重要的影响一――经济学的数学化
现代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和经验研究都大量地使用数学和统计学的工具。理论研究借助数学模型有三个方面优势:一是前提假定用数学语言描述得一清二楚;二是逻辑推理严密精确,可以防止漏洞和谬误;三是可以应用已有的数学模型或数学定理推导新的结果,得到仅凭直觉无法或不易得出的结论。
经验研究使用数学和统计方法有三个方面优势:一是以经济理论的数学模型为基础而发展出可用于定性和定量分析的计量经济模型;二是证据的数量化使得经验研究具有一般性和系统性;三是使用精致复杂的统计方法,让研究者从已有的数据中最大程度地汲取有用的信息。因此,运用数学和统计方法做经济学的经验研究,可以把经验研究的分析建立在理论的基础上,并从系统的数据中定量地检验理论假说和估计参数的数值,这就可减少经验性分析中的表面化和偶然性,可得出定量性结论,并分别确定它在统计和经济意义下的显著程度(钱颖一,2002)。
运用数学模型讨论经济问题,学术争议便可以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或不同意对方前提假设;或找出对方论证错误;或是发现修改原模型假设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因此,运用数学模型做经济学的理论研究,可以减少无用争论,并让后人较容易在已有的研究工作上继续开拓,也使在深层次上发现似乎不相关的结构之间的关联变成可能。
四、结论
从亚里士多德的归纳一演绎法、牛顿的公理方法、科学的假说一演绎观、归纳主义和实证主义,一直到证伪主义,这些科学哲学理论均要求通过经验观察对理论或结论进行经验验证或证实。而在科学哲学的发展史中,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对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实证主义所要求的科学理论公理化,导致“新古典经济学”中大量借助数学工具来建立理论模型,并利用数学中的公理和定理来对经济模型进行推导。而实证主义所倡导的从外部对理论进行经验验证或证伪,则推动了经济学大量运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对理论进行检验。所以,利用经验观察对现有理论或结论进行经验验证或证实的“经验研究”方法,至少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便已存在,只是当科学哲学发展至实证主义时,经济学受该理论的影响在研究中大量地使用了数学和统计学的工具。这一方面促进了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同时也导致经济计量学在经济学的“经验研究”中被广泛使用。
由于经济计量学是在实证主义科学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产生并迅速发展起来,因此,利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所进行的“经验研究”被经济学家称为“实证研究”也是合适的。但是,现代经济学中的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对,主张摆脱价值判断,分析经济现象“是什么”,即对客观物的状况及客观事物之间关系是什么进行事实性陈述的研究。可见,现代经济学中的实证研究与经验研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研究方法,在经济学研究中,应对这两种研究方法进行明确区分。
尽管存在一定质疑,行为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得到了研究者们的广泛讨论。基于心理学、实验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发展出了三类模型:(1)非标准偏好模型;(2)非标准信念模型;(3)非标准决策模型,被总结为“信念一偏好一约束(BPC)”模型,其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四个方面:(1)期望效用;(2)票赋效应;(3)双曲折现;(4)社会偏好。
一方面,经济学与心理学的结合、经济学实验、经济学和脑科学的结合、经济学和生物学的结合等被认为是为经济学发展寻找到了新手段,可以以更加接近白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与发展主流经济学。另一方面,行为经济学使得研究人类的经济动机与经济力量成为可能,能使主流经济学研究更加接近真实世界。
在上述两方面,行为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影响得到了普遍认同。与此不同,本文主要关注:如果主流经济学把行为经济学纳入到白身理论框架中,可能会给经济学理论体系整体带来什么影响,未来经济学(形式)理论严密化的努力应该走向何方?
(1)首先,行为经济学发展出的系列偏好选择理论松动了传递性,从根本上弱化了理性含义,理性假设的扩展对完善经济学理论框架有着重要意义。传递性是经济学对人类选择行为进行形式化的最低要求,有限理性假设在行为经济学中不再是通过简单缩小选择集来定义,而是直接松动了传递性。如果传递性不能保证,那么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致性就会面临最大挑战:从特定局部导出的理论不能平行推广到全局范围,Poincare所言的科学就是“A=A”就将不复存在。有限理性的研究进展使主流经济学今后的发展必须更加重视两个问题:(1)个体行为在不同时点或者不同长度时问段之问的联系;(2)个人与社会(或者说不同层次)之问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不再是主流经济学中简单的加总或者平行移动)。如何把特定时点、特定层次的个体选择偏好的传递性扩展到全局时问范围和社会体系的不同层次结构是维护经济学理论形式系统一致性的主要挑战。
(2)其次,行为经济学通过对个体行为的关注,把主流经济学研究图式从“土地十劳动二产品一分配”转化为“土地十劳动二产品一分配一劳动”。主流经济学关注的是各类票赋共同作用形成人类消费品的有效过程,作为选择机制的(效用与利润)最大化只是为了驱动这一过程,所秉持的是“土地加劳动到产品”图式。与此不同,无论是给定环境下行为人的决策过程,还是脑神经元的白我激励与满足机制,行为经济学所探讨的是个体信念、偏好与行为的演变以及该行为对其白身真实生理上的满足(特别是神经元经济学的出现),或者说是作为消费行为结果产生的行为选择(个体偏好、信念与行为异质性的内生化),并把情感或者精神满足纳入到选择分析框架中,从而使行为目的指向人本身。行为经济学研究图式变换为“土地十劳动二产品一分配一劳动”,经济过程不再只是产品再生产过程,而是产品与劳动的复合再生产过程。
(3)第三,心理账户、前景理论等有关异质性的研究提升了互补性研究的重要性,完全替代的选择空问因为互补性而不复存在,局部选择(偏好)的传递性无法通过平移来维系全局理论体系的一致性。心理账户发现:异质性使得作为替代性之锚的货币不再具有完全替代性,其充分说明经济体系存在高度异质性。异质性不仅导致主流经济学所关注的交易费用和信息不完全,扭曲完全替代和完美一般均衡,进而导致局部传递性无法通过不再是完全替代的选择空问维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白洽性;异质性还会导致技术一社会互补性的出现,规模报酬递增为社会体系中的创造性与生产性提供动力机制的同时,也带来了经济体系收敛的理论问题。这必然要求:经济学把互补性的处理从一般性报酬递增的地位提升到与替代性同等的基础位置,规模报酬必须因异质性而限制在局部空问以保证竞争性均衡的存在。
(4)最后,参考系等研究显示了局部框架对经济学形式不变性的挑战,同时为保持有限理性下经济学的形式不变性提供了基本思路。在有限理性假设条件下,偏好、信念与决策的异质性在行为选择中所表现出的不论是锚定效应、票赋效应和参考点效应(框架效应),还是由实质相同而表达形式不同的选项构造导致决策者选择彼此矛盾的现象,都显示了特定局部特征对行为选择及其描述形式的影响,刻画了行为人决策结果对其所在局部参考系的依赖性。从公理化体系来说,都是局部框架变动导致行为描述与结果的变化。保持局部框架下选择行为的经济学描述形式的不变性,有助于捍卫经济学形式体系的可传递性和形式不变性,主流经济学必须直面局部框架之问的转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满足形式不变性要求的学科理论框架。
简言之,行为经济学在引入异质性解释现实世界“异象”的进程中,在增强理论解释能力的同时,也破坏了由个体偏好选择的一致性在完全替代的决策空问中平行移动以保证经济学理论的逻辑白洽性。因现实世界出现“异象”而引入的决策者信念、偏好与决策行为的异质性首先冲击了理性假设中的传递性,这既导致了传递性公理的松动,也导致了传递性保持的范围变得更为局部;进一步,给定个体信念、偏好与决策行为的异质性在时问演变过程中的内生化处理,决定了决策者白身特征不仅仅是社会经济过程中单纯的投入过程,还构成了社会经济过程中的产出过程;与个体异质性相关联的社会经济过程中的差异性所决定的互补性,不仅使得局部偏好选择的一致性无法在整体经济过程中平行移动而不发生变化(这也导致了传递性保持范围的局部化),而且带来了规模报酬递增与替代性所确定的一般均衡收敛之问共存的理论问题;参考系与框架效应以及情境理性为个体异质性提供的局部框架不仅破坏了主流经济学理论体系白洽性,也为基于局部框架的形式不变性来重建经济学理论体系的逻辑白洽性提供了基本途径。总之,在我们的视野中,行为经济学所关注的异质性在冲击经济学理论体系白洽性的同时,也为重构经济学理论体系白洽性提供了基于局部框架形式的不变性扩张形成全局一致性的途径与方法。
[关键词]行为法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 理性选择理论 经济理性 法律实践
一、前言
法律经济学(Law and Economics)——一个法学和经济学整合的边缘学科,经过短短四十多年的蓬勃发展,已经在法学、经济学理论研究领域及社会经济和法律实践领域显现其日益强大的影响力、生命力。一般认为,科斯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1960)(注: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年。)的发表,开辟了法律经济学的新时代;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1972)(注: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的出版,则标志着法律经济学进入蓬勃发展期。随着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深入,我们注意到,法律经济学在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注:目前法律经济学涉及的经济理论主要包括: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交易费用分析、比较制度分析等,其中微观经济学理论是法律经济学的经济基础;其方法主要有:实证分析、规范分析、均衡分析、博弈分析、成本收益分析、供求分析、文化与历史分析、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分析等。)研究传统法律问题,并因此而激发人们极大兴趣的同时,也逐渐引发了人们一些质疑。典型的例证是,一些学者从质疑有限理性理论到行为经济学的形成再到行为法经济学概念的提出,(注: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 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他们将矛头指向法律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理论根基——理性选择理论。他们认为经济学的理性选择理论具有严重的缺陷,以此为基础产生的结论即使不应是直接拒绝,也是值得怀疑的。其中,行为法经济学论者直接把焦点放在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上。到底行为法经济学对目前的主流法律经济学将产生何种影响?主流法律经济学如何应对行为法经济学所揭示的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局限性?法律经济学将何去何从?如何把行为法经济学应用到我国法律实践?本文试图通过分析行为法经济学与传统法律经济学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来探讨以上问 题。
二、行为法经济学的概念
行为法经济学的起源可追溯到1974年西蒙(Simon)对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作出了系统的批评(注:西蒙:《管理行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和提出“有限理性”的概念,并在随后的一系列学术研究中完善了这一概念,(注:Simon(1982),Models of Bounded Rationality.2 Vol.,Cambridge,Mass.:MIT Press.)认为当事人在经济决策过程中面临认知和计算能力两方面的局限性。“有限理性”的提出,引发了经济学家和心理学家开始联袂研究经济行为的发生机制和实际决策过程如何影响最终作出 的决策。到20世纪70年代,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和阿莫斯。特维尔斯基( Amos Tversky)通过吸收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学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把心理学和经济学有机结合起来,重构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特别是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模型,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行为经济学”学派。(注:2001年美国经济学会最高荣誉—— 克拉克奖章得主马修。拉宾(Matthew Rabin)、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尔(Gary S.Becker)、阿克洛夫(George A.Akerlof)、卡尼曼为行为经济学的代表人。)随着“经济 学帝国主义”向法学研究领域的延伸、法律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扩张——从市场行为领域到非市场行为领域,法律经济学背后的经济理性选择理论(主要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局限开始引起法律经济学界的注意。如托马斯。尤伦(1997)《法和经济学中的理性选择》一文中对理性选择理论的批评,(注:作者强调,最近研究认知心理学者和熟悉这方面知识的经济学者们根据实验性的与理性选择理论难以印证的结果提出了一些问题,他们至少从以下四个方面对理性选择理论的含义提出了疑问:(1)当精心设计的试验中的主体知道对合作剩余的分享有违广泛接受的公平理念时,他们似乎拒绝互利的交换;(2 )在另一些需要进行若干个阶段的交易的试验中的主体似乎并不设计理性的策略;(3)由于有限理性,绝大多数决策者的选择背离了理性选择理论的预计,例如那些从事相同价值的拍卖的主体成了“赢者诅咒”的猎物,并且人们保持着这种状态,尽管一项其他的选择可能有利得多;(4)并不像理性选择理论预示的那样,实验证明人们对不确定的结 果不采取决定。)特别是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法律经济学的行为方向 》一文的发表,标志着行为经济学正式进入法学研究领域——行为法经济学开始闯进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视野,并悄然启动了法律经济学界的“行为革命”。
行为法经济学将心理学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引入到法律经济学分析中,其焦点落在主流经济学的某些基本假设与人类的真实行为不一致。他们认为建立在反映非现实的人类行为的基本假设上的分析结论(注:包括经济分析与法律经济学分析。)会导致错误的预测,通过运用从心理学、实证研究、行为实验中得到的经验材料和理论方法来全面验证理性选择理论,揭示了众多“反常现象”。大部分学者公认的行为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行为科学和心理学的成果更好地解释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法律目标的手段,提高法律经济学的预测力和解释力。(注:Jolls, 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Vol.50:pp.1471 —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 概念。)行为法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是在质疑理性选择理论中的理性预期、(注:理性预期概念由穆特(Muth,1961)引入,并由卢卡斯(Lucas)、普累斯科特(Prescott)等学者完善,他们完善了20世纪60年代以前对预期的定义和建模,并得到广泛的应用,最终形成理性预期学派,成为新古典经济学中的主流。这里说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严格来说,指的是理性预期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效用最大化、稳定偏好、拥有充分的信息处理能力四大假设的基础上,(注:详细论述可参看Thaler(1996),Doing Economics Without Homo Economics,。in Foundations of Research in Economics:How Do Economists Do Economics?(Steven G.Medema and Warren J.Samuels eds.))提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些因素会使人们作出与理性选择理论相背的决策 ——即“反常现象”。具体分析及法律例证如下:
1.有限理性。有限理性突破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经济学中的“理性经济人”的假设, (注:对“理性经济人”持异议的论述最早可追溯到经济学家凡勃伦,而西蒙的有限理性论可谓对理性经济人或理性选择理论的最权威的批评之一。以科斯、威廉姆森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从交易费用角度对基于理性经济人假设的理性选择理论进行了批评,放松了“制度不相关假设”,阿罗等信息经济学家对“完全信息”假设提出了质疑,开创不完全信息的经济学分析,博弈论则进一步放松了“独立决策”的假设。此外社会学、经济心理学等都对理性选择理论提出了批评。霍奇逊:《现代制度主义经济学宣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主张以“有限理性”假设作为分析基础。行为法经济学认为人类行为偏离理性选择理论的无限理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决策过程中的真实判断行为表现出与理性预期所推断的无偏预测的系统偏差,即有限理性会导致人做出判断 误差。启示和偏见(Heuristics and Biases)通过影响行为人对未来时间的概率判断, 来改变行为人的最终决策。这在行为法经济学中早已观察到,并进行了分析。启示具体包括了代表性启示、现成性启示;偏见包括过于自利偏见(Self-serving Bias)、自信偏见、偏见的自我强化、“事后诸葛亮”偏见、固执先见、潜意识偏见等。(注:代表性启示指行为人夸大事件现象与本质之间的认识趋势而错误地做出判断;现成性启示指人们是通过很容易想起的事例来判断概率,结果造成较高权重被分配给突出或容易记住的信息。自利偏见、自信偏见、偏见的自我强化主要指行为人常盲目认为能够进一步改善自身的利益,或人们往往只按照自身的观念来表述信息或描述事实等。“事后诸葛亮”偏见、固执先见、潜意识偏见则分别指人们在事件真实发生后所做的概率判断常高于 实际概率,先入为主,行为人的潜意识偏见会导致其作出错误的概率判断。参见魏建《行为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一个简单介绍》,《新制度经济学研究》2003年第2期。) (2)人类决策偏离了理性选择理论中的预期效用理论。(注:预期效用理论是传统经济学 分析的奠基石之一。)其中禀赋效应(Endowment Effect)是偏离预期效用理论的最典型 例子。此外,框架效应(Framing Effect)、沉没成本(Sunk Cost)与禀赋效应一样,都 对人类决策产生影响,使得人类决策行为有时出现与最大化目标不一致的现象。(注:Kahneman and Tverskey在“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 ”(发表在1979年Econometrics第47期:263—291)一文中提出“期望理论”(Prospect Theory)作为预期效用理论的替代,提出了著名的框架效应理论以及基本点,指出人们 在不同的基准点上表现出来的风险态度不一,而预期效用理论认为人们的风险态度不会随着基准点的变化而不同。禀赋效应说明行为人对拥有的财产功利评价要高于对不拥有 的同样财产,损失厌恶就属于禀赋效应的一种。)
2.有限意志。行为经济学已经强调,限于有限意志,人们往往不能坚持选择与最大化自身总体效用相一致的行为。行为法经济学将有限意志归结到(1)习惯、传统、嗜好,(2)生理欲望(Cravings)以及(3)多重自我 (Multiple Selves)。这三类因素导致行为人无法有效控制自己的整体效用、无法对多重效用目标进行排序,最终令决策偏离效用最大化轨迹。如嗜好与习惯的形成。
3.有限自利。行为人无论是在经济活动中还是在法律事务中,其行为除了表现出不同类型的有限理性、有限的意志力外,还会表现出有限自利。贝克尔等学者的研究表明个体决策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受社会规范、道德规范等影响,并没有完全追求自我利益的实现,而且追求了自我利益以外的东西,比如“公平”、“社会认可”等。Kaplow and Shavell也曾提出人们对公平的偏好应该纳入经济决策等行为决策分析中。(注:可参见 Kaplow and Shavell(1994),Why the Legal System is Less Efficient Than the Income Tax in Redistributing Income.Journal of Legal Studies,23:pp.337-681;以及《理性选择理论与法经济学的发展》一文。)
4.行为法经济学在法律中的应用。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理论在经济学中已经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可见一斑,其在法律经济学中的前景明朗。行为法经济学试图将以上论断融合到法律程序、法律实体以及和法律体系的分析和改善之中。目前行为法经济学已经开始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方面的理论运用到法律经济分析中。其研究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注: Jolls,Sunstein and Thaler(1998),A Behavioral Approach to Law and Economics.Stanford Law Review, Vol.50:pp.1471—1550.他们在该文中首先使用了“行为法经济学(Behavioral Law and Economics)”概念。):
(1)将有限理性分析纳入到行为人决策过程中需要对不确定事件进行概率判断的法律分析。如环境立法涉及代表性启示和现成性启示的分析;关于诉讼当事人就法院审判结果进行谈判可用自利偏见、禀赋效应进行分析;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除了可用代表性启示和现成性启示的分析外,还能用自信偏见来研究;契约谈判的失败分析,可以融入自利偏见分析;法律事实或法律规则的研究都涉及事后诸葛亮偏见等。
(2)在涉及对法律后果进行评估的法律行为决策(如制定法律和设定法律程序)分析中增加有限理性研究。具体体现在:政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需要对禀赋效应、损失规避进行探讨;合同法中的强制性条款分析也离不开禀赋效应的分析。
(3)通过有限理性分析,鉴别侵权法的严格责任和过失的效率选择因素: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因为认知能力的错误判断和局限及对于风险理性行动暗示了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之间的区别。如果损害双方都采取了防范措施,损害将不太可能发生,从而减少了发生事故的社会成本,但是损害双方不一定有经济学所假设的算计能力。即是说,处理不确定的结果的认知的局限性可能是决定预防是单方的还是双方的,相应的应选择过失责任还是严格责任的独立因素。
(4)有限自利理论应用大部分集中在行为人将偏离正常决策轨道的环境,如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等法律规范所倡导的价值而愿意承担额外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又如诉讼过程中诉讼双方各自为追求胜诉或对已有利的判决等而力求通过自身的努力(包括贿赂法官)来寻求改变法庭审判结果的机会,以及法律严禁通过市场交易规则(即使这些交易对当事人而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手段来购买人身和精神产品等。
三、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观点碰撞
我们不难看出,行为法经济学以行为经济学为理论基石。而主流的法律经济学——以波斯纳为代表的芝加哥学派,乃是经济理性主义假说的主要主张者,认为法律主体会以一种理性主义的方式而为法律行为,以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为理论基石。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争论的焦点自然而然地落在经济理性——理性选择理论的有效性之上,这也是行为经济学与主流经济学的争论焦点。具体来说,行为法经济学与主流法律经济学的观点碰撞,集中在理性选择理论假设条件上——理性预期、效用最大化、稳定偏好、充分的信息处理能力。
(一)理性的程度
在弄清楚行为法经济学对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冲击之前,有必要分析“理性”之一概念。理性经常被认为是区别人与动物的自觉的合乎逻辑的行为过程。传统的理性定义主要关注的是一种做出决定的行为过程。理性、自觉等概念在哲学家、社会学家、心理学家 、经济学家那里争议很大。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将理性作为一种技术性术语来描述经济主体的行为特征——行为人拥有必要的能力和知识去做一致的、效用最大化的选择,更技术性地说,他们将理性定义为满足偏好完备性公理、反省性公理和传递性公理(注:具体分析请参考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14页。),属于完全理性。由于在学术中精确性的要求,理性概念逐渐脱离了其习惯用法而变的模糊化。经济学家中对于这一前提性假设是否成立仍有争议。行为经济学家发现,经济主体的具体行为往往不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认为的那么理性的。(注:波斯纳的认为,这些无理性行为只是偶然现象,因而不能被理论化。然而心理分析理论认为无理性行为并不像波斯纳认为的那样是任意的,拉康认为那是一种固定的可预见的心理结构。此外,还可以从哲学认识论、经济认识论角度分析理性概念。马涛:《理性崇拜与缺憾 ——经济认识论批判》,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米塞斯:《经济学的认识论问题》,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总的来说,我们可以将“理性”定义为一种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满足(1)适合实现制定的目标,(2)而且在给定条件和约束的限度之 内,这也可称为是对经济理性的定义。
回到主流法律经济学和行为法经济学中的理性概念。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律经济学将法律经济学的实质定义在研究理性选择行为模式的方法论个人主义法学,以人的理性化全面发展为前提的法学思潮,其坚持利益最大化原则,依赖效率标准来衡量法律制度,认为行为人具有完全理性。(注:值得注意的是,波斯纳并不认为所有的个人都是理性人,也不认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这些假设必然是真的,但坚持理性选择模型是已被经验、实证研究所证明的、非常有效的分析方法和模型。另一方面,法律经济学中所说的完全理性与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所说的存在差别,前者以制度相关为前提,后者以制度不相关为前提。可参看波斯纳《法律的经济分析》(第四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第12—20页。)而行为法经济学中的“有限理性”理论,认为行为人受认知能力和知识等因素限制,只能实现有限的理性。显而易见,主流法律经济学与行为法经济学均承认“理性”概念,分歧在于理性的程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第16条至25条对经营者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第26条至39条就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这些法律的设定正是基于消费者的理性有限而不是完全理性,从而真正地保证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样,各国对证券市场上的信息披露都作出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其基本假设也是现实的有限理性投资者。
正如西蒙所说,理性选择主义者看重选择的结果而非过程,行为而非心理;行为经济学所主张的有限理性属于经验主义的理性,偏重过程而非结果,心理而非行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理性分别与行为法经济学中的这种经验主义的理性相区别,可以分别称其为实体主义与程序主义(或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二元对立。程序主义理性认为人们只能在其知识与信息的限度之内做出选择,它需要社会学和心理学的背景。可以说,行为法经济学的理性程度假设更符合现实世界人类行为模式,也道出了主流法律经济学的完全理性假设的缺陷。
(二)偏好
关键词:行为经济学;经济人;非理性;偏好
一、引言
“经济人”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这一基本假设规定了每一个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都是致力于以最小的经济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收益。在经济生活中,每一个经济行为人的经济行为都是利己的,这就是所谓的“合乎理性的人”。主流经济学对于人的经济行为的研究是建立在假设人的行为都是理性的、自私的、追求效用最大化之上的,以此为基础就产生了人们所熟知的效用论、偏好的一致性和有序性等经典经济学理论。但是,由于人的双重属性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在现实生活中所谓的“理性人”是不存在的,人的行为是要受到自身的生理、心理以及他人和社会环境等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现实生活和生产过程中,人的经济行为更多的是“非理性的”。由于主流经济学的理论对于现实中一些“非理性”的经济现象无法做出充分的解释,一些经济学家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知识,致力于研究人的“非理性”经济行为的行为经济学也就应运而生。
二、发展历程
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在他们的研究过程中已经注意到了人类心理与经济行为的关系。被称为现代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在其所著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就涉及到了人的心理活动对于经济活动的影响,诸如利他主义、公平、损失厌恶、过度自信、自我控制等都在其著作中有所阐述,特别是利他主义。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试图说明,天性就是自私的人在追求物质利益的同时要控制自己自私的感情和行为,要发扬慷慨、正直、勤俭、自我克制等人性的美德,这样才能保证和维持整个市场经济的和谐运行。除此之外,边沁等人也注意到了心理活动在人的经济行为中产生的作用。他认为,面对选择,人追求的目标是效用,也就是心理满足的程度,心理满足程度的大小决定着选择的绩效。当经济学说发展到了新古典经济学时期,为数不多的经济学家意识到了心理因素会对经济行为产生影响,这一思想在凯恩斯的理论中尤其得到了发展。凯恩斯提出的消费倾向概念就包含着主观因素对人消费行为的影响。同时凯恩斯的投资行为会受到群体因素的影响的理论对于行为金融学的产生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认为市场的波动会受到群体的乐观或悲观情绪的影响,人们对未来的预期也会影响宏观经济的波动。在前人的思想和理论基础上,到了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行为经济学的萌芽开始产生。经济学家开始试图将心理学的研究方法结合到对经济现象的研究当中去。在这期间,西蒙于197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被认为是早期行为经济学形成的标志。他的“有限理性”理论认为,由于客观条件及自身认知能力的约束,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而非完全的,因而,人做出的往往是最满意的决策而非最优的决策。这一理论已经向主流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提出了挑战。而乔治卡托纳甚至对“理性人”这一公理化假设提出了有力的批评,他强调经济行为的研究必须建立在研究人的心理因素之上,因为人的内在动机决定了人的行为。此后,伴随着心理学的发展,行为经济学开始兴起。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开始着手联合起来研究经济行为的发生机制。贝克尔在其《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中提到,经济学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第三阶段,即经济研究的领域业已囊括人的全部行为及与之有关的全部决定的阶段。他结合了心理学和经济学对少数民族歧视、竞争与民主、犯罪与惩罚、家庭和婚姻等看似与经济学无关的社会现象做出了解释,他的成就也正是在于此。他运用经济学及心理学的理论通过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解释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理查德•泰勒被认为是行为经济学的开山之人,心理学家丹尼尔•卡尼曼认为泰勒是“第一个提出将心理学纳入经济学讨论中并发展出行为经济学的学者”。主流经济学强调人是纯理性的“理性人”,“理性人”做出的理性选择形成了有效市场;而以泰勒为代表的行为经济学者则认为人根本就不是“理性人”,而是“社会人”,面对现实生活中纷繁复杂的选择,人经常做出错误的决定。因此政府和企业应该作为选择设计者在现实中建立一个选择的框架体系以便促进人们做出更好的选择。同时,越来越多的经济学者开始投身到行为经济学的研究中并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和观点,诸如戴维•莱布森和马修•拉宾描述了有关人和金钱之间存在的一种“反常现象”,即在储蓄行为中出现的“夸张贴现”现象。威廉•庞德斯通指出人们并非总有明确的偏好,提出选项的方式方法会影响人们做出的决定等理论。对于行为经济学的定义众说纷纭,概括起来,行为经济学就是将心理学、社会学的理论成果与主流经济学理论相结合来研究人的“非理性”经济行为的学科。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并不是试图否定主流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而是试图说明在现实生活中,人所采取的经济行为中是存在着“非理性”的。
三、理论成果
1.有限理性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西蒙提出了“有限理性”理论,成为了行为经济学者理论研究的前提之一。与“理性人”假设所强调的经济行为人都是“完全理性”、“完全利己”和“有完全意志力”不同,“有限理性”认为现实生活中人的理性认知能力不仅要受到自身生理和心理因素以及思维能力的限制,同时还要受到外部客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的影响。因此,经济行为人是“有限理性”、“有限利己”和“有限意志力”的,经济行为人的决策标准是追求令人满意的决策而不是最优决策。西蒙等人尤其提到了信息不完全对于人们决策的影响。由于获得信息是需要付出成本的,而且通常情况下无论花费多大的成本都无法获得全部所有的信息。信息的残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决策,从而也可以在经济行为分析中用于解释那些非理、随意甚至于“不明智”行为。在“有限理性”的前提下,行为经济学者甚至其他经济流派的学者在一些主流经济学难以解释如公共物品、社会福利和社会准则等问题上有所突破。主流经济学为了保证个人选择的理,提出完全性、传递性和反身性等“公理”,然而这些对于“理性”的判断标准本身是理性的吗?经济学中的一些概念直接取自日常用语,在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不精确性和弹性。在现实研究中,诸如凯恩斯、赫西曼等那些不那么看重形式化的演绎推理的经济学家更多地是在“常识”的意义上使用“理性人”这一概念,他们往往是根据语境的不同对于个体的行为做出“经验上可信”的假设,就连弗里德曼在方法论层面上也提到我们无法逐一对理论的假设做出“经验上的检验”。而所谓“经验检验”依然是根据人们长期以往对于现实社会的普遍性的认识甚至是道德层面的普遍性认同为依据的。而对于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来说,这些“普遍的认识和认同”或者“社会准则”或者说“常识”反应到不同的种族,不同的人群,甚至是不同的个人的行为上都是有差异的,继而对于“理性”的定义以及判断“理性”的标准也存在偏差,在整个人类社会都是无法做到完全统一的。因此,“有限理性”显然要比“完全理性”更加贴近现实。当然,这里并不是要把“理性人”假设完全否定,主流经济学的理论研究更多的是围绕着可形式化展示的模型进行的。对这类研究,通常个体的认知和动机等经验事实并不进入分析而与分析的结果无关,从而,“理性人”的前提更多的是帮助演绎推理。
2.选择框架
选择问题一直是经济学所关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这同样也是行为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学者们结合心理学的理论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来审视人们在决策过程中的行为机制。行为经济学家发现,在涉及到具有不确定性的选择中框架效应是普遍存在的。坎尼曼和特沃尔斯基设计的“疾病治疗困境”实验就是其中一个最为经典的案例。事实上,在正面框架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A,而在负面框架下,人们更倾向于选择B’,即便同一种治疗方案在不同的描述中实际上治疗结果是相同的,但是显然积极描述要比消极描述更具有吸引力。人们往往在面对过多选择时会出现“选择困难症”。有这样一个实验,两名市场营销专家在超市布置了两处果酱展示台,一处只展示了6种可供消费者选择的果酱,而另一处展示了多达24种果酱。实验发现,24种果酱的展示台确实能够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围观,但是最终还是6种果酱的展示台的购买率更高。这就表明,可提供的选择越多,人们反而越难以决策,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放弃选择或者另寻它法。锚定效应是指人们的行为会受到外部信息的影响从而在做出决策时会受到该信息所限定的某种模式之下。当人们需要对某个事件做定量估测时会将某些特定的数值作为起始值,这些起始值就像“锚”一样使人们的估测值落于某一区域中。如果这些“锚”定的方向有误或者是虚假的,那么估测的结果就会产生偏差甚至还可能会出现歪曲。以上提到的现象表明,人们在面对选择时,提出选择的方式和方法,外部环境因素等对于人们的决策行为影响是很关键的。积极的因素会帮助人们做出更有益的选择,而消极的因素会使人做出错误的决定。理查德泰勒强调,为了使人们做出更有益的选择,政府、企业等应该构建一个有效的选择框架来引导人们进行决策。有时只需要一个“温柔的推动”(Nudge),与强势的命令相比,这种非强制的方式人们更乐于接受,还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在决策过程中的心理和行为,从而使得他们做出选择设计者所期望的决策。
3.不确定性(系统偏差)
正常情况的选择已经足够复杂,人们在不确定条件下就更加难以做出决策。坎尼曼和特沃尔斯基发现在不确定条件下人们的决策行为往往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偏离经济学理性状态下的标准范式,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与主流经济学对理性的假定存在着系统偏差。小数定律就是系统偏差的典型。大数定律是统计学中的概念,相较于小数定律,大数定理更加被人们所熟知。该定律的前提条件是样本规模足够大。然而,日常生活中人们所面对的都是小样本,小样本的均值不会遵循大数定律接近于总体的均值,而是出现了偏差。日常生活中人们却更容易受到小样本的过度影响,尤其是对于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4.偏好常规理论认为偏好是预先存在并且稳定的,而心理学家则认为偏好是构造出来的。行为经济学家如坎内曼、特沃尔斯基、拉宾等对偏好的一些特征进行了研究。研究人员发现,人的偏好是在做出判断的选择的过程中产生的,在这个过程中选择的设置和外部因素会影响偏好的形成,人们在挑选苹果的时候才能确定自己想要什么样的苹果。人对于事物的敏感性也是呈递减趋势的,也就是说收益或损失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但是,损失获得的关注度要更高,人们对于损失的估价通常高于等量的收益。另外,如果存在一个参照点,人们常常对于某个行动的后果与这个参照点的相对差异比较敏感,反而对于行动后果本身不敏感。
四、发展趋势
经济学本身就是研究选择的一门学科,正统经济学更多的是研究理性条件下人们的决策行为,而行为经济学的兴起和发展丰富了经济学的分析研究方式。由于结合了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行为经济学更加贴近现实。行为经济学的研究并不是要颠覆传统经济学的研究方式,而是试图解释人们非理产生的原因和发生机制进而帮助人们做出更有益的选择。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势必要成为一种潮流,经济学与心理学、社会学的成功结合为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但是作为经济学的一个新兴分支,行为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仍然相对分散还需要全面系统的检验、完善和稳固。如何使得理论更加合理、系统和科学更加贴近实际与现实相符是今后行为经济学所要发展的目标。行为经济学兴起于西方,在我国,相关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相对滞后。目前,国内相关学者的研究更多的是对西方经济学家理论及研究成果的概括、评述和总结,而将相关理论应用于实际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也相对贫乏。尽管有黄祖辉、胡豹、汪丁丁、奚恺元等相当一批专家学者在学结西方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实际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和看法,但是我国学者在行为经济学领域的研究还需要不断开拓眼界、转变思维方式、寻找新的研究思路和方向,最终推进我国经济学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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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女子的自我介绍:“我今年28岁,和男朋友是同班同学,都毕业于长春机电学院。几年前我和他一同来到杭州找工作,我的工作比较理想,在一家电表厂做设计,他的工作不太好,于是我鼓励他去考研。考取后,我供了他三年,没想到现在他快毕业了,居然提出要分手。后来,我才搞清楚,他又谈了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女孩。我真的很痛苦,几年的情感和心血付诸东流……”
一、“我想问你,为什么男人总是那么花心?”
“用经济学的理论,很容易解释这个问题,那就是边际效用递减。什么是边际效用递减呢?就是说一样东西当你拥有得越多的时候。对你的作用就越小。比方说,你饿了,吃第一个包子特香,第二个很香,第三个还可以,第四个饱了,第五个吃不下,第六个看见都烦。也就是说第六个包子的作用为零甚至为负。
“边际效用递减,是经济学的公理,由于边际效用递减,从现在恋爱的角度看,你的效用比不上那个刚毕业的女孩,你就是那第六个包子,而那个女孩却是第一个包子。这也是许多男人为什么家有美貌如花的妻子,却在茶座酒吧去找小姐的经济学原理。”
二、“既然边际效用递减是公理,为什么花心的女人比较少?”
“花心的男人应该和花心的女人一样多,假定花心的男人没有花心的女人相呼应,那么男人又到哪里去花心?准确地说,应该是结了婚的女人中花心的比较少!但这并不等于说,边际效用递减在结了婚的女人身上不起作用。结了婚的女人未必没有喜欢更英俊更年轻更富有的男性的念头,只是一般她们不会采取‘采花’行动,这里的道理可以用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方法来分析。
“在经济学的假设中,人都是理性的,人们采取一项行动都要在心里盘算值不值。收益大于成本,这样才值得考虑去做;假如成本大于收益,那是无论如何不会去做的!从我们的日常观察中可以看到,已婚男人花心,相对于已婚女人其成本是比较低廉的,最多是花几个小钱,很少有妻子因为丈夫花心而坚决要离婚的。假定已婚女子有红杏出墙的打算,心中必定会做一番权衡:这样做值不值?
“一般来说,已婚女子花心一旦被发现,其成本是非常高昂的。对大部分男人(包括很花心的男人)来说。戴绿帽子是无论如何不能忍受的,离婚是必然的选择;而离婚女子在现在的世俗眼里,名声肯定又是不好的;要想再找对象,也很难再找到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人,还有对子女的牵挂,又使女人多了一份负担。
“正是因为已婚女子红杏出墙的成本远大于收益,所以尽管有边际效用递减的公理存在,但她们仍然会做出坚决不红杏出墙的理性选择。有一种现象可以反衬我解释的合理性,你看。花心的男人一般找的二奶、情人大都是远离家乡的未婚女孩子。”
三、“可是他也太不讲道德了,毕业之前他吃我的用我的,现在快毕业了。却和我分手,是不是也太现实了?他要是三年前提出分手。我并没有这么难过,现在我是人财两空!”
“经济学一般并不研究道德,因为道德要求的是多为他人着想。而经济学理论的前提是假设人都是自利的。经济学假定,人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大学时期与你谈恋爱,那个时候生活基本无忧,追求激情就是恋爱利益的最大化;三年读研之中,你们之间激情已经没有了,但是此时他心中的最大利益是为了获取文凭以便日后能找个好工作,此时,如果和你一刀两断,经济来源就没有了,请问他怎么能把书读完?现在他临近毕业了,他对自己的前途已经充满了信心,更不像当初那样急切地等着钱用,于是,年轻漂亮而充满激情又成了他恋爱利益的最大化。”
四、“……我当初只是想,如果他能读个研究生,我们今后的生活会更好些,没想到现在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这说明你在决定供他读研之前,忘记了经济学的一条基本原则。”
“什么原则?”
“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你当时只看到了供他读研毕业后的收益,却没有看到他读研毕业后的风险。假定你找个拉黄包车的,风险基本没有,他不会与你离婚,甚至对你百依百顺,但是收益也很小,家庭的经济来源肯定要以你为主,你的内心还常常会因此失衡;假定你找了李泽楷,收益肯定会很高,但是离婚的可能性也很高,因为像李泽楷这样的稀缺资源是每个女人都喜欢的。”
五、“那有什么办法可以控制风险呢?”
“有呀,领结婚证啊,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如果按照大家都认可的这句话来理解,爱情就是为他(她)生为他(她)死,没有结婚证岂不更方便。然而,人类却要设计一个结婚登记制度,为什么?其实,结婚证就是婚姻当事人中弱者的护身符。如果当初你和他领了结婚证,他现在要分手就没那么容易了,或者说成本就大得多。首先,《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有过错的一方要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经济补偿;其次,他会面对更多的舆论谴责和心理压力;再次,他今后在社会上的形象就是一个离过婚的男人,总比未婚的纯真男孩要差;最后,如果你们有了孩子,那就有了共同的利益,离婚就意味着他要放弃血脉亲情。”
六、“这一条方法现在恐怕是来不及了……我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没想到全部落空了,我现在感觉到天都塌下来了。”
“经济学有一个公式:幸福=效用/期望值。一般来说,同样的事物效用大致是相当的,但是期望值越高,则幸福感越少。举个例子:假定我和乞丐都捡到了1元钱,1元钱的作用对两人来说是一样的。但是,我现在的期望是去美国夏威夷度假,需要10万元,1除以10万,结果我的幸福感是十万分之一;而乞丐的期望值是今天能够吃碗白米饭,1除以1,结果他的幸福感是1。你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也就是期望值近似无穷大,而现在他却要和你吹,效用接近于零,分母无穷大,分子接近零,那幸福感当然就没有了。所以,一开始对男友期望值不高的人,分手时痛苦也就不多。”
七、“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你现在对这件事的感觉如何?”
“痛不欲生!”
“那就再去找找他,动之以情或许还有挽救。”
“他现在的确还在犹豫,而且他家人也在给他施加压力,可是我不想勉强他,万一他勉强和我结婚,婚后却对我不好,我岂不是更痛苦?”
“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你还是应该去的。”
“为什么?”女子一脸疑惑。
“假如你给老板做完了一份设计,报酬是10万元,但付酬方式有两种可供你选择。一种是一次性付10万元,另一种是付你15万元,但却要分15年付,你选哪一种?”“我选第一种。”女子很快抢答。
“为什么呢?”
“因为未来的不确定因素太多,天知道几年后这个钱还有没有?再说,到那个时候,钱也不值钱了。”
“你说得很对,现在的钱比未来的钱更值钱,那么同样的道理,现在的痛苦就比未来的痛苦更大。因为,未来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也许没有了痛苦,也许比现在的痛苦要轻,但现在的痛苦却是实实在在的。你看很多电视电影中都有相似的情节,当初的恋人都后悔一时气恼而断绝了关系,以致婚后又后悔莫及,旧情重续。”
八、“万一勉强结了婚,婚后他又对我不好呢?”
[关键词] 经济学方法论 演绎主义 缺陷
经济学中的演绎法产生于西方唯理论的基础上,受唯理论的影响,理性演绎法在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中都占有主流地位,其中,以李嘉图、西尼尔、穆勒和凯尔恩斯、效用学派、现代奥地利学派和罗宾斯等人的经济认识论为代表。
一、演绎主义的发展历程
演绎法最早产生于斯密的《国富论》,在该书中,归纳法被认为是同演绎法相并列的研究方法;自李嘉图则抛弃了归纳法,而将演绎法发展到至极,开辟了西方经济学家强调理性演绎法的传统,此后,理性演绎法逐渐成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认识论的主流。
李嘉图强调抽象的理论演绎,他将高度抽象的经济模型直接应用于现实世界,李嘉图之后,西尼尔对演绎法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和阐述,他承认经济学现实运用需要收集事实,但还是坚持认为经济学本身依赖于推理而不是观察。他对经济学演绎的前提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和阐述,提出了几个可以作为公理的演绎前提,这些前提是:“(1)每个人都希望以尽可能少的牺牲获得更多的财富。(2)限制世界上的人口或限制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数的,只是精神上或物质上的缺陷,或者是各个阶级中各人对于在养成的习惯下所要求的那类财富可能不足以适应其要求的顾虑。(3)劳动的力量和生产财富的其他手段的力量,借助于将由此所产生的产品作为继续生产的工具,可以无定限的增加。(4)假使农业技术不变,在某一地区之内的土地上所使用的增益劳动,一般会产生比例递减的报酬,也就是说,尽管在土地上增加劳动,虽然总的报酬会有所增加,但报酬不能随着劳动成比例的增加。”西尼尔集中和系统的分析了理论演绎的前提,并从这些理性公理出发,进行演绎推理,达到结论。
约翰・穆勒根据西尼尔的理论前提进一步提出了经济人假设,该假设后来成为经济学理论进行推导演绎的最基本前提。穆勒认为在认识经济现象的方法上应该采用演绎法,演绎法与归纳法是两种相对立的认识方法。他认为归纳逻辑适用于自然学,而在经济学研究中只有理性演绎法才是惟一适用的认识方法。此外,他还认为政治经济学是许多理性演绎分析的结合,并得出政治经济学结论只有经过思索和联想才能认识到。
穆勒的嫡传弟子凯尔恩斯被看做是最后一位古典经济学家,他认为,将演绎法与归纳法明确的区分开是经济认识方法趋于成熟的表现。凯尔恩斯反对当时人们认为政治经济学是一种假说的演绎的观点,他认为经济学家能够在头脑中进行思考和实验,因而经济学假设就不是一系列不切实际的猜想,而是从现实的前提之上加以推演的产物。凯尔恩斯同时提出,要否定演绎法推演出来的经济学法则,“只有通过表明原理和假设条件不存在,或者这个规律所肯定的趋势并没有和从他的假设所产生的结果相一致时才能被驳倒”。
效用学派在经济认识论的一个明显特点也是推崇理性演绎法在认识经济现象中的作用,并将它导向了极端。效用学派的经济理论体系将人类经济抽象为人的欲望和满足欲望的物质的有限性,将国民经济抽象为个体经济,从这两点出发,寻找孤立的个人怎样活动才能保证最大限度效用的原则,并由此演绎出人类经济活动的规律。效用学派所强调的理性演绎法将心理学引入了经济研究中,由此产生的“边际革命”把纯粹理性的逻辑演绎又推进了一步。
上世纪30年代,极端的经济理性演绎方法得到了罗宾斯和现代奥地利学派的进一步推崇。奥地利学派认为检验经济理论的最终标准是基于纯粹理性的逻辑推理。罗宾斯重申并发展了理性主义,认为经济理论的命题都是从一系列假设中推绎出来的,指出“人们不需要人为地进行实验来确立它们的有效性:它们是我们日常经验的基本素材,以至于我们只能认为它们的存在是显然的。”他认为经济认识论中的重要原理都是从人们可以直接感知到的公认事实中推理演绎出来的。
二、理性演绎的缺憾
理性逻辑演绎法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经济学的分析中,理性逻辑演绎是人类认识自然社会经济的必备的认识工具。从经济研究的角度看,逻辑演绎主要是通过建立某些假设前提,然后在这些前提的基础上利用逻辑知识推导出相关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演绎法追求理论的严密推理,通过对经济现象的逻辑演绎,可以得到对经济现象的科学的普遍性认识,这一点也是归纳法所难以做到的。
理性演绎法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首先,演绎法的出发点是否真实需要经验及实践加以证明,而演绎法本身无法做到这一点,如果演绎的前提是错误的,那么,由此演绎出来的结论便是毫无意义的;其次,如果过于强调演绎仅仅停留在演绎的范围之内,而不对新出现的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那么所得出的结论也是很有局限性的;再次,现实实际中许多问题无法通过理性演绎进行分析,例如分析市场信号,以及经济行为者活动的规则和特征时,仅仅依靠理性演绎的认识工具是远远不够的。
三、科学的经济研究方法论:演绎与归纳的结合
由于理性演绎法自身的缺陷,实现正确认识经济现象需要理性演绎法和经验归纳法的相结合。归纳法是从众多的个别经验或事实的考察分析中找出答案的研究方法,演绎则是由假定前提出发,经过推理得出结论。大多数理论演绎的前提都是归纳的结果,抛弃归纳法只能导致演绎假设的不确定性,从而无法保证其推理结果的真实性。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指出的:“归纳法和演绎法都是科学的思想中所必须采用的方法,正如左右两足是走路不可缺少的一样”;“经济学需要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但为了不同的目的,采用这两种方法的比重也不同。”
正如经济学中其他方法论之间存在的交叉关系,归纳法与演绎法之间也是互相补充互相支持的,只有对二者的结合使用,才能实现对经济现象的科学全面的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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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人;合理内核;借鉴
Abstract:Thoughtheassumptionofeconomicmancriticizedbydifferentschools,it’sbasiccoreisstillreasonable.Ifwecanovercometheassumption’ssomelimitationsandmakeitperfect,itwillbeusedforreferenceforChineseeconomics.
Keywords:Economicman;thereasonedcore;useforreference
“经济人”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尽管这一概念自提出之日起就受到了种种批评,但其基本内核仍然是合理的,对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经济人”假设的演变和发展
“经济人”概念并不是近代才提出来的。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一些思想家就明确指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孔子指出,人具有追求富贵、逃避贫贱的心理倾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1荀况对人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出了有关人性的一些基本命题:(1)人性是先天生就的:“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2)人性是人所共有的:“凡人之性者,尧、舜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与小人,其性一也。”(3)人的本性是恶的:“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生而有疾恶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2墨子、商鞅、韩非也认为,追求名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管子》对“经济人”的论述更为全面:人的本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继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3可见,《管子》已把追求经济利益视为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中国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对人性的论述,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奴隶社会的主要经济基础是自然经济,自然经济社会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是简单明了的,没有产生经济学的社会基础。因此,这种“经济人”概念不可能成为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
孟德维尔是近代较早提出“经济人”概念的作家。他在《蜜蜂寓言,或个人劣行即公共利益》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每个人自由地进行利己的活动,会自然而然地促进全社会的繁荣,而且其效果要比以非利己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大得多。他指出:在蜜蜂的社会里,如果(被认为的)劣行和奢侈风行,那么这个社会就繁荣昌盛;如果代之以(被认为的)道德和简朴,那么这个社会就冷落衰退。他还认为,一个人之所以成为社会动物,不是友情,不是善性,不是恻隐之心,不是装模作样的殷情厚意,而是他那最卑鄙和最可恶的本性,这本性是使他能够适合于这个最大的、世俗地说也就是最幸福和最繁荣的社会的最必要的条件。
但《蜜蜂寓言》毕竟不是一本严格的经济学著作。最初把“经济人”假设引入经济学,并使之成为经济学的出发点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因的研究》中,明确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指出:“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需要同胞的协助,想要仅仅依赖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如果他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作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要与旁人作买卖,他首先要这样提议。请给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得到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夫、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自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4但是,按自利原则行事,并不能保证人们不去做有悖于常理的事情。为了使经济学有别于精神分析学或精神病理学,还必须假定“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理。在斯密的时代,理性作为一种不言自明的假定隐含在所有经济行为的描述中。“经济人”的每一种行动,不是出于任意的想象或盲目的冲动,而是以可以理解的方式进行的,或者说,是可以从利害得失的比较中推导出来的行动。在斯密那里,理性表现为对得失和盈亏的正确计算。5在斯密看来,自利原则不仅是个人经济行为的原始动因,而且是促进整个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人们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时,会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最大限度地增进全社会的利益。在从事经济活动时,每个人所考虑的不是社会利益,而是他自身的利益。但是,在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他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自然会或不如说必然会引导他将资源运用于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因此,埃奇沃思把人的行为受自身利益的驱使称为“经济学的第一原理”。
西尼尔在经济学说史上第一次区分了实证经济学和规范经济学,并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这样一种思想:经济学的基础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一般的理论前提,这些理论前提是公认的公理,用不着加以证明。从这些前提可以推演出各种经济学理论。他把这些理论前提归纳为四个:(1)每个人都企图用尽可能少的牺牲求取最大限度的财富。(2)人口的增长有超过生活资料增长的趋势。(3)劳动者借助于机器进行劳动,能够生产出剩余的纯产品。(4)农业受报酬递减规律的限制。6其中的第一个前提,进一步发展了斯密的“经济人”概念。
约翰•穆勒发挥了西尼尔第一个理论前提所包含的思想,第一次提出了“经济人”的术语,并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这一概念的合理性和内涵做了详细的论述。他于1944年出版了《经济学上若干未解决的问题》的经济学论文集。在该书中,他把“经济人”与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联系起来。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并不是论述社会中人类的一切行为,它所关注的人仅仅是作为一个人,他占有财富的愿望,而且他赋有达到这种目的的能力,它将其他每一种人类或动机完全抽象掉。政治经济学认为,人类把全部精力都用于取得和消耗财富,这并不是说人类生活真正是这样组成的,而是因为这是科学要前进而必须采取的方式。政治经济学探索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没有其他欲望的阻碍,这种欲望所产生的行为是什么。因此,穆勒“经济人”概念的内涵,是从人类行为的各种动机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动机,其中最主要的是财富最大化的动机,这种动机要受有限的收入和对闲暇的喜爱的制约。穆勒所说的“经济人”,就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财富最大化的人。
19世纪70年代的“边际革命”,使经济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而“经济人”概念也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边际学派把注意力从对经济世界的一般描述转向市场本身更复杂的模型。它强调个人作为消费者和生产者对希望与欲望的满足。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对效用的计算支配着个人的理性选择,并引起价格调整过程。这个调整过程是走向均衡的理想条件。在均衡状态下,所有资源都被充分调动起来,以便更好满足需求。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理论对此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他从家户的效用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家户对各种产品的需求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供给函数,从厂商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出发,得出厂商对各种产品的供给函数和对各种要素的需求函数,并把各种商品(产品和要素)的供给和需求都看作所有商品价格的函数。以此为基础,瓦尔拉斯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唯一性、稳定性和效率性进行了系统的论述。至此,“经济人”的概念始终与经济行为的动机联系在一起。
20世纪30年代,逻辑实证主义进入经济学。这种实证主义认为,无需关心“经济人”的心理假定是否正确,只要他的行为与预测的结果相一致就可以了。受这种哲学观的影响,“经济人”的概念日益具有行为主义的色彩,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偏好的可传递性公理。其含义是:如果你认为A优于B,B优于C,那么你一定认为A优于C。可传递性公理使经济学家可以使用数学方法来描述和分析个人行为。20世纪50年代,“经济人”理由莫里斯•阿莱斯提出了更明确的定义,并为西方经济学家所普遍接受。他指出,按照科学的逻辑,如果一个人被看成理性的,那么:(1)他追求的目标是相互一致的;(3)他使用的手段与他追求的目标相适应。所谓目标的相互一致,其含义和偏好的可传递性相同,即一个人不能认为A优于B,B优于C,而又认为C优于A。手段与目标相一致是指,手段正好是达到目标所必要的条件,即不能出现“南辕北辙”的现象。当个人行为出现上述两种不一致时,这种行为就视为非理性的。但主流经济学假定,在市场上活动的各交易当事人,其行为都符合理性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阿罗和德布鲁运用数学上的不动点定理,对一般均衡的存在性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论证。之后,一般均衡理论获得了许多发展,但这种发展大多是枝节性的。
二、“经济人”假设招致的批评
早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就有人对“经济人”概念提出过零星的批评,约翰•穆勒则从方法论的角度论证了这一概念的正当性。美国经济学家凯里直接对穆勒的观点提出了批评。他指责说,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提供给我们考虑的是一种纯粹的野兽,这种“政治—经济人”亵渎了大写的“人”。他们的理论只讨论人的最低本能,而把人的最高尚利益看作是纯粹干扰其理论体系的东西。
德国历史学派对“经济人”概念的批评同样是强烈的。克尼斯认为,“经济人”观念实际上是说人总是受纯粹自私动机的驱使,这就是否认有任何良好动机的存在,就等于把人看作具有许多在作用上互不相关的心理活动中心的生物。希尔德布兰德则指出,以孤立的个人经济动机作为分析的基础,就是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了一部单纯的利己主义的自然历史。抽象的“经济人”并没有反映人的全貌。实际上,“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是文明的婴儿和历史的产物。人的需要、人的人生观、人和物质对象的关系以及他和他人的关系,都不会相同的。地理影响着他们,历史改变着他们,而教育的进步可能完全改造他们。”7布伦坦诺也批评说,斯密的“经济人”是经济的利己主义者,是惟利是图的“抽象的人”。
历史学派在美国的变种——制度学派对“经济人”概念也持批评态度。凡勃伦认为,新古典主义的完全竞争体系,连同其洁白无暇的“经济人”,当然是科学想象的功绩,但不是对事实的有力表现。它是科学推理的一种权宜之计,而且只能用到一些抽象原理和基本的科学法则上,而这些原理和法则仅存在于抽象领域内。可是,一旦这样做了,这些原本不是实际上的东西却被理解为真实的而被接受,成为研究思想习惯的一种有效成份,形成关于事实的知识。新古典理论不仅不能有效地解释现代社会,反而有害于人们对社会真象的探讨。新古典经济学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它那种非历史的、简化的“经济人”人性观。这种“经济人”以享乐主义心理学为基础,把人视为“纯粹的一束欲望”,是完全错误的。他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总是很小心地使每一美元花费带来的效用相等的观点,认为从“生活进程”的角度看,新古典经济学原理对决定福利水平并没有真正的作用。因为消费者对商品的当前享受,更多地取决于其他人的消费方式、习惯、炫耀的需要和明显消费,而不是取决于理性计算。他还提出“社会人”的概念,以取代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8
西蒙对“经济人”假设的批评,主要针对其完全信息和完全理性。他认为,由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信息的不完全性,以及人类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价值考虑统一到单一的综合性效用函数当中。了解所有备选方案及其实施后果实际上是办不到的。所以,人们在决策过程中所寻求的并非最优解,而是满意解。西蒙特别强调人自身理性能力的限制,主要表现在个人无法准确无误地接受、储存、检索、传递和处理信息。因此,他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我们可以把那类考虑到活动者信息处理能力限度的理论称为有限理性论。”9在他看来,“有限理性”比“完全理性”更接近于现实。
X效率学派不同意新古典经济学关于“经济人”具有完全理性的观点。莱宾斯坦指出,个人具有两种不同的人格倾向。一方面,个人希望像他们所应该的那样行动,即坚持标准,使用“严格的”决策程序,进行精确的计算,努力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超我功能”。另一方面,个人又希望像他们所喜欢的那样行动,即本能地不受约束,使用“松散的”决策程序,不注意细节,不用心追求最大化。这种人格倾向称为“本我功能”。由“超我功能”决定的受约束和由“本我功能”决定的不受约束,是个人人格特征的两个“极端点”,这两个极端点之间存在一系列中间状态。新古典理论那种完全关心约束的“理性经济人”,只是一个极端的特例,是某些人在某些时候可能采取的特殊决策程序。一般人通常采取的决策方式则介于两个极端点之间,这种人被称为“有选择理性的人”。因此,“完全理性的决策是一种特例,通常,决策只是有选择的理性。”10
新制度经济学也对“经济人”假设提出了批评。威廉姆森接受了西蒙的“有限理性”说,认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常常会导致机会主义,即经济中的人不但自利,而且为了利己不惜去损人。他会借助于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利益,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有目的、有策略地利用信息,按个人目的对信息进行筛选和扭曲,并违背对未来的承诺。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对复杂和不确定的环境有完全的了解,所以一些人可能利用信息优势向对方说谎和欺骗,或利用某些有利的谈判地位背信弃义,要挟对方,以谋取私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人在所有的时间都会按机会主义方式行事,但总有一些人在有的时候会采取这种行为方式。问题在于,人们事先很难知道什么人、在什么时候、按什么方式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在交易双方以前没有交往或交往很少的情况下,尤其如此。诺斯则强调意识形态的重要性。意识形态是决定个人观念转化为行为的道德和伦理的信仰体系,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加经济,能对人的行为产生强有力的约束作用。他承认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假设,但认为特定的意识形态对“经济人”的机会主义具有“淡化”作用。人类的利他行为和克服了“搭便车”动机的大集团行动,就源于意识形态的作用。
行为经济学对新古典“经济人”理性同样持批评态度。它要求“经济人”理性和“非经济人”理性两分经济学的天下。“经济人”理性的要求效用最大化,行为经济学也讲功利最大化,但这个功利最大化是指快乐最大化。行为经济学成为正统新古典经济学的叛逆者,不在于它属于心理学阵营,而在于它不承认“经济人”理性。首先,它不承认“经济人”这个前提,认为人的本性中有利他的一面,可以从利他中直接得到快乐,不承认利他是从利己中派生的。其次,它不承认“理性”作为绝对前提,不管是完全理性,还是有限理性,都不是无条件承认。它认为,人可以依据非理性直接行事,而按理性行事反而可能是派生的。此外,非理性是指“非经济人理性”,而不是否定理性。
如果说,上述批评都只是针对“经济人”假设的某个方面展开的,那么Tormer对“经济人”的批评则是全方位的,批评的依据是生命周期说和需求层次说。根据Wilber的生命周期说,人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基本的发展阶段:(1)潜意识或前个人阶段,(2)自我意识或个人阶段,(3)超意识或超个人阶段。人在刚出生时,无论对于内部与外部,主体与客体,身体与环境,都是没有分离的。在潜意识的发展阶段,小孩开始认识到外部世界和自己的不同,并开始以本能的、冲动的、本我的方式与外部世界互动。在这个过程中,个人逐渐产生一种与外部世界不同的自我意识。在发展阶段过程中,个人开始从潜意识状态中觉醒,并逐渐获得语言能力,开始使用符号和概念,学习承担各种角色、遵守规则,发展出理性理解、内省思考、演绎推理和社会可接受的行为能力。最终,个人发展出整合思考、把观念与观念、事实与事实、心灵与肉体联系起来的能力。在超个人阶段,个人可获得比日常的、外部导向的经验更敏锐的意识过程,获得一种更高的精神意识,从而超越自我,经历极乐,与神性相通,甚至与神性合二为一,最终达到非二元体的、无主客体之分的状态。
这些阶段又可进一步划分为两个部分:外部弧和内部弧。外部弧是从潜意识到自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维护,个体化,征服外部世界。内部弧是从自我意识到超我意识的运动,其特点是自我实现,向内发展,超越自我,实现物我一体。
根据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可分为六个不同的层次。它们是:(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归属或爱的需要,(4)自尊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6)超然存在的需要。当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而辅助条件存在时,较高层次的需要就会出现并居于优势地位。每一个层次向下一个层次的发展,都涉及到一种转化,在这种转化中,较低层次的元素包含并整合在较高的层次之中,较高层次的元素与较低层次的元素没有分别,但与更高层次的元素有分别。Tormer认为,Maslow的需求层次说和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在实质上是一致的。
Tormer认为,从人性的观来看,“经济人”假设存在明显的缺陷。第一,“经济人”只关注自我是有缺陷的。尽管人类追逐自我利益是正确的,但重要的是他们在什么程度上主要关注自我利益。对于那些已经达到外部弧的终点的任一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那些在内部弧上达到更高阶段的人来说,其正确性就非常有限。第二,“经济人”关于个人与物质的人类世界相分离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对于处于较低发展阶段的个人来说,他还没有实现与外部世界的分离,而对于处于向超我阶段发展的个人来说,他已经程度不同地和外部世界融为一体了。第三,“经济人”机械般的理性是有缺陷的。在前个人阶段,年轻人还没有获得理性所需要的想象、概念和计算能力。而在超自我阶段,个人的确已经具有理性经济行为所需要的心理能力,但他们又不会以这种方式行事,因为他们的行为更具有整合性。只有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人,才会大致按理性“经济人”的方式行事。第四,“经济人”的非反思方面是有缺陷的。对那些处于个人阶段的较高层次和超个人阶段的个人来说,这一点尤为正确。由于教化和社会化的作用,他们已经内化了道德的、伦理的、宗教的及其他方面的观念,而这些观念会促使他们对选择的正确与错误进行反思。第五,“经济人”的不改变的方面也是有缺陷的。从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可以看出,随着人的潜力的发展,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性也会发生重大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性不是一成不变的。11
三、“经济人”假设的合理内核
如上所述,“经济人”概念在西方学术界招致了许多的批评。这些批评虽然未必全部正确,但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第一,“经济人”概念是历史的,还是非历史的?历史唯物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范畴是经济关系的理论表现。在原始社会,人们利用公有的生产资料共同劳动,产品在社会成员之间平均分配。个人尚未脱离氏族或公社的脐带,还意识不到个体的存在,因而没有个人利益的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分工和交换关系出现,原始社会解体,公有制被私有制所取代。人们开始意识到个体的存在,并开始追求个人利益。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奴隶社会的一些思想家提出了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的。这种利己主义人性观是“经济人”概念的雏形。但“经济人”概念取得比较成熟的形式,并成为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则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产生以后才开始的。因此,“经济人”是个历史的范畴,超历史的人性和“经济人”概念是不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学派对“经济人”的超历史性的批评确有其正确的一面。
第二,人性是利己,利他,还是两者兼而有之?在商品经济社会,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分别归不同的个人所有。为了生产商品,商品生产者必须以某种方式向他人购买各种生产要素,同时向消费者销售自己生产的商品。而要做到这一点,他就必须以其销售收入来弥补生产成本——购买生产要素的支出。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生产者仅仅为了生存,也必须在购买生产要素和销售产品时,斤斤计较于自己的经济利益。“人们所扮演的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12而“经济人”概念不过是商品经济社会商品生产者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人格化。否认商品经济社会人的利己性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当然,即使在商品经济社会,个人也可能有利他的动机,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利他动机还可能表现得十分强烈。一些人为了慈善的目的,可以向素不相识的人捐献大量的钱物,为了挽救生命垂危的病人,可以捐献自己的器官。但这种行为显然属于道德领域的范畴,不应成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在经济领域,这种利他动机不可能居于主导地位。所以,以人的利他动机和利他行为否来定“经济人”假设是不恰当的。
第三,“经济人”是仅仅关注物质利益,还是同时关注非物质利益?Wilber的生命周期说和Maslow的需求层次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正确揭示了人的发展阶段和需求层次。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的行为的科学,有必要借鉴心理学的研究成果。但经济学研究的个人行为,不是一般的个人行为,而是正常人的经济行为。因此,生命周期说对个人发展阶段的划分,需求层次说对个人需求层次的划分,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经济学之中。就生命周期说而言,处于前意识和超意识阶段的个人行为,都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需求层次说而言,除基本的生理需要外,其他层次的需要,都与人们的经济行为无关或关系不大,同样不适合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因此,尽管人们关注非物质利益,但这种对非物质利益的关注不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第四,“经济人”理性是完全的,还是不完全的?如前所述,有限理性和选择理性假设都认为“经济人”理性是不完全的。但这两种假设和完全理性假设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即认为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相同的。如果说任何一个正常人都具有理性是正确的话,那么同样正确的是,不同个人的理性程度是有差别的。完全理性的和完全无理性的个人都只是少数,大多数人的理性介于两个极端之间。或者说,人类理性不是均匀分布的,而是服从正态分布。这也解释了,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成功和破产倒闭的生产者都只是少数,而大多数生产者处于可以维持的状态。
第五,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否必然导致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在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社会,人都具有利己性,追求个人利益是人们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根本动力。但不同个人利己的程度显然是有差别的。如前所述,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机会主义行为是存在的,个人可能利用各种便利条件损人利己。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而意识形态又是有区别的。不同性质的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有助于遏制机会主义,有的反而会助长机会主义。因此,意识形态对个人行为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在法制健全、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社会,机会主义只能是少数人的行为。所以,总的来看,“经济人”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是能够促进全社会的利益的。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就,是对这一命题的最好注脚。
综上所述,尽管新古典经济学“经济人”假设存在某些缺陷,但其基本内核是合理的。只要克服这个概念的某些缺陷,并对其做出必要的补充,就可供中国经济学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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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张维:《经济哲学:经济理念与市场智慧》,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第57页。
【关键词】 经济学教育 高等教育 经济学教育改革 中国经济学 本土化
一、经济学教育概述
1、经济学的定义
经济学是现代的一个独立学科,研究的是一个社会如何利用稀缺的资源生产有价值的物品和劳务,并将它们在不同的人之间进行分配。本文中所讲的“经济学”指的是经济学科,在国内,对于经济学这个词,社会各界和学术各派有很多解释和说法。比如说大学里的经济学院或经济学专业,指代的是一个比较狭窄的概念。实际上经济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它包括金融、财政等等。
2、经济学与教育的联系
目前,经济学是世界各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学科领域。高等教育有三项基本职能: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初步形成了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高等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学的推广离不开教育,而一个国家的经济建设又离不开经济学知识的研究。虽然国内外经济学学科设置差异很大,但在中国开设经济学领域的课程已不是新鲜事。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经济系教授钱颖一指出,国内经济学教育主要分三种情况:经济学科设在经济学院,管理学科设在管理学院,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同设在一个学院。而在以美英为主的西方主流国家,综合性大学一般都会设立经济系和管理学院,不会单独开设经济学院。
3、经济学教育要培养怎样的人才
林毅夫曾说,一个良好的经济学人才必须具备三方面能力: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创造能力。一是观察能力。这是指经济学家要有能力在现实中观察出重大问题,以及规律性与决定性的问题。这既包括现在正在发生的问题,也包括历史问题。人们是否能够发现和解释历史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其是否有能力解释现在的问题。二是分析能力。分析能力大体上分为两大类:理论的——其中包括数学类型和使用自然语言的分析能力;实证的——其中包括案例和数学统计分析。经济学大部分使用数学统计类型分析工具。三是创造能力。这里要强调一下创造力,因为只有具有创造能力,才能成为好的经济学家。创造力指有创造性的观察和分析能力。创造性的观察力是能提出疑问,找到现有经济学中不能解释的主要规律。创造性的分析力是要有能力处理现有的分析工具没能处理的问题。
二、中西方经济学教育概况
1、发达国家经济学教育的概况
经济学教育如何培养和训练观察、分析和创造三方面能力,不同西方国家的重点学校和教育制度的安排是不同的。
一端是传统的英国教育,它是精英教育的代表,其中又以牛津和剑桥为代表。英国传统制度是培养天才,他们认为天才是不可训练的,所以他们侧重创造一个宽松和充满闲情逸致的学术环境,让天才脱颖而出。它的优点是,因为特别强调环境,所以特别能识别天才。缺点是,学生的质量很不稳定,学生好坏之间的差别很大,天才在此制度下可以快速成长,非天才没有训练,水平会很差。
另一端是法国的教育方式,法国不是寻找天才而是培养天才。它强调训练可以产生大批有很强技术能力的人。但这种训练使得人们比较缺少观察能力和想象力,创造力会有所欠缺,而过分生硬的淘汰制会抹杀一些本应被发现的经济学人才。
当今经济学学术上占优势的制度是美国顶尖学校经济系及个别欧洲的经济系的教育制度,笔者称之为美国模式。美国模式介于两种极端之间,一方面侧重系统的训练,但也不单纯靠考试;同时也提供一系列的环境,刺激学生发展观察能力、创造力和批评能力。
所以,我们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英国体制下和法国体制下产生的经济学家,都会有所欠缺。而美国的经济系对于经济学人才培养方面比较受推崇,它是英法体制的结合。
2、中国经济学教育概况
(1)中国的经济学教育渊源。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经济总量按汇率换算虽然只有美国的八分之一,但是近10年每年的经济增长率是美国的3—4倍。如果用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现在经济规模已经超过美国一半。这些年由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在世界上出现了一个中国热。抛开这些影响积极与否的问题,大家都想了解中国的经济现象。而这对中国经济学家来说,是一个对经济学理论进行思考、创新、并作出贡献的千载难逢的机会。
然而中国的经济学家要把机遇变成现实需要克服许多困难和挑战。现代经济学是中国高校学生选修最多的学科,综合林毅夫教授的发言,笔者分析得出中国学生学经济学抱着两种目的:一部分学生为了经世济民,而另一部分学生仅仅是为了简单的理财愿望。但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和转型中的国家,文化、社会制度、物资条件等都和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因此中国学生所学习到的经济学很可能因为条件的差异在实际应用时大打折扣,更何况经济学理论本身也是不断发展的。
(2)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经济学教育现状。现状一,在经济学学科的认识上存在误区。我国几乎所有大学直到现在仍然把现代经济学课程称之为“西方经济学”,硕士生、博士生的专业也一并称为“西方经济学”专业。尽管早已有学者指出这个问题,如我国著名经济学家、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王则柯教授曾撰文“西方经济学不是一个科学的学科概念”,但学界的回应并不理想。这表明我国的经济学界存在着“地盘竞争”代替学术竞争的弊端。
现状二,大学教师的激励方向偏差。教学其实是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的一个良性互动。教育领域的专家大多同意这样的观点:教育必须采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Charles C.Bonwell & James A.Eison.1991),而且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对经济学教育尤为重要。因为这可以帮助经济学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给学生机会,像经济学家那样用经济学原理去分析、解决现实社会中的问题。遗憾的是,人们总是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这种教学方法的潜力,很少把这种教学方法运用到实际的教学活动中去。根据经济学原理,如果教师预期到新的教学方法能够给他带来更大的利益时,他将乐意学习并实施新的教学方法。因此,任何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考虑教师面临的激励。而在中国,高校教师的职称晋升更看重的是学术研究水平而非教学效果。在这样的制度下,教师专心做学问的激励就更强了。在当今的大学里,教授不教本科生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的教师根本就不上课,而是让其门下的硕士生、博士生代课。
现状三,我国的经济学教育资源稀缺。中国高等教育资源长期以来一直处于严重稀缺状态,各高校为争取硕士或博士授予权、重点学科而展开的竞争,比企业之间的竞争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高等教育体制的不完善更使各高校投入越来越多的非生产性资源,从而为寻租腐败提供了制度基础。举例来说,教育部规定高等院校的硕士授予权申报每4年进行一次,这对那些目前暂无硕士点的高校来说,4年的时间太久,因为能否取得硕士点关系到高校的进一步发展。很显然,政府规定4年的申报周期,人为地制造了稀缺。如果将周期缩短,比方说每两年1次或每年一次,这样一来高校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有序。道理在于,如果硕士资格评审有可量化的客观标准,那么申报周期与申报质量就毫无关系;如果资格评审缺乏可量化的客观标准,即使规定更长的申报周期,也不能由此说明通过资格评审的高校质量更高。可以认为,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亟需进一步的改革。
现状四,经济学授课内容与时间安排不合理。在经济学教材的选取上,我国相当数量的大学都是使用教育部推荐(实质上是指定)的经济学教材。但事实上,能够比较准确介绍现代经济学原理、同时又能够在体系方面本土化的教材并不多。在经济学课程的课时安排方面,不少大学的课时数仍然是72课时。要把微观、宏观两部分的内容在短短一个学期内授完,必然有一个权衡取舍的问题。撇开知识的系统性不讲,课程如此设置,教学效果自然也就打了折扣。
现状五,经济学教育服务的供给不足。我国经济学教育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的研究生招生数量逐年增加,其中报考经济类专业的考生增长速度大大高于平均水平。1995—200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人数分别为4.3万、4.6万、5.1万、5.8万、6.5万和8.5万。同时,我国经济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也同步增加。2001年初,钱颖一教授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作了题为“经济学科在美国”的报告,非常详细地介绍了美国经济学教育的现状,并比较了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学博士培养模式。中国的博士培养方式无疑属于欧洲那样的师徒模式,但又独具中国特色。目前,在研究生教育(硕士生、博士生)方面,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检验、筛选、淘汰的有效机制,买卖文凭的现象非常普遍,研究生课程班遍地开花,真假难辨。这与国内某些人鼓吹“教育产业化”所带来的“教育”不无关系。
现状六,经济学的教学评估及效果不甚合理。大学生普遍认为,目前的课堂评估方法不能准确反映教学效果。尽管课堂评估改革的直接受益者是大学生自己,但他们并不十分热心这类改革,因为改革的收益在长期中才能体现出来。过去经济学教育主要采取有固定答案的考试方法,新的考试将增加测试学生运用经济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项目。例如,提供报刊上的某些案例,要求学生利用经济学原理解释其经济学意义和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许多经济学教育者宣称学习经济学可以使学习者成为一个善于决策的消费者、生产者、投资者、选举者,但很少有人能够证实他们所说的能够成为事实。虽然其他学科也普遍存在这种情况,但在经济学科方面,证实这类问题显得尤为困难。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曾说,经济学是用来解决普通的商业生活所面临的问题的。然而,在大学里学习的知识是否真的能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不少人表示怀疑。他们认为,大学所学的经济学课程过于理论化,很少能够联系实际。
现状七,经济学教育中使用高科技并没有达到预想效果。许多经济学教育者在教学中使用高科技技术。比如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了更多的电脑技术,但学生并没有因此学到更多的知识。对课堂教学中使用电子技术所进行的成本—收益的评估明显落后于技术革新的步伐,虽然经济类课程的教学使用了大量的新技术,但并没有明显的证据表明这种改革提高了教学效果(Michael K.Salemi et al,2001)。这种情况在中国高等院校的经济学授课现实中非常普遍。
三、中国经济学教育的发展策略
1、发达国家经济学教育带来的启示
中国经济学教育跟国际接轨才刚刚起步,路程还很遥远。中国经济学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要培养国际性的经济学家,这显然是一个长期的目标。欧洲经济学界培养的经济学博士最近十年越来越多的在国际经济学舞台大放异彩就说明了通过教育有计划地培养经济学人才是个可行的长远目标。在短期内,中国经济学显然是应用型的,而且应用也主要取决于中国经济改革出现的现实问题。
耶鲁大学经济系副教授方汉明认为,中国经济学教育可以从发达国家借鉴的是:将经济学博士和应用性的公共政策博士区别开来;经济学博士生课程在条件成熟时可与国际接轨;将市场机制引入经济学博士就业市场,减少甚至取消留本校任职;将学院研究和政策研究分开;注意大学教授下海产生的利益冲突;教员考核制度更加注重开创性研究成果。
中国经济学教育跟国际接轨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有很多国际性学术期刊。中国应该花大力气收集更多的跟中国经济问题有关的数据,并将其英文化。中国经济学教育跟国际接轨的突破口在于以国际认可的经济学研究方法来研究中国问题。这对于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学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总之,如同现代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学科,经济学虽然也是舶来品,但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并无国界亦无民族之分。虽然我们还暂时无法确定在经济学教学中采用新技术是否降低了教学成本,提高了学习效率,但应用新方法的持续影响将使我们确信,那些“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的经济学学生将能从经济学教学方法的改进中获得足够大的长期收益。尤其在我国加入WTO,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之时,我国经济学教育方法的创新就显得更加迫切。这也是发达国家高等教育体系中的经济学教育改革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2、中国经济学教育的本土化策略
(1)本土化的典范——“中国经济学”的教育理念。这种所谓的本土化并不是简单的翻译外文著作、引用外国学者观点,而是彻底的本土化,将经济学的精髓引入我国的具体的文化、历史、经济背景下,并使其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终消化吸收为我所用。在经济学教育上,上海财经大学的赵晓磊博士认为,如果将“中国经济学”看作是具有中国思维形态和文化传统的一种学术体裁,这似乎更容易理解。这一学术体裁注重综合,注重人文意蕴,注重规范性质。如能有效借鉴西方学术体裁的注重分析、注重科学主义、注重实证性质的特点,那将是一场伟大的经济学革命。
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经济学者从新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关经济理论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如中国经济学的现代化、中国经济学寻根、经济学的中国学派、中国的过渡经济学等等。围绕这些问题的讨论,经济学界提出了“中国经济学”这一命题。
有学者认为,“中国经济学”是在综合了古典经济学、现代经济学、经济学和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基础上产生的,有独立文化价值和“经世致用”价值的经济学体系。有学者指出,“中国经济学”是立足于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发展实际,将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过渡经济学的有益成分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框架。对于以上观点,有论者提出修正意见,指出不能将几种基本范式不同的理论体系混在一起形成一种“大杂烩”式的理论体系,而必须以基本范式最为科学、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学作为基础和主体,对西方经济学的优秀成果进行兼收并蓄。也有学者从过渡经济学的视角来阐释“中国经济学”,主张应当视“中国经济学”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学者从中国经济的现实基点出发,在现代经济学的共同语境下,用于解释中国由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一种认识工具。
进入21世纪,围绕“中国经济学”的讨论一直在持续,基本上可以归纳成三种观点。一是认为中国经济学首先来源于经济学,必须坚持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运用这些基本理论和方法解决新问题,提出新结论,同时借鉴西方经济学的科学成果;二是认为中国经济学的发展得益于西方经济学的影响,要在西方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发展相联系的基础上构建“现代经济学”;三是认为中国特色经济学的创新与发展要以经济学为基础,吸收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分,但两者都要与中国经济实践相结合。中国经济学必须植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实践,并能解释中国的经济现实。在这些讨论中还交错着经济学中国化的思想和观点。
(2)构建“中国经济学”教育模式的原则。首先,要想在中国教育体制下构建良好的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学教育模式,就要构建一种独立形态的经济学,必须要有独立的理论范式和理论框架。学者赵晓雷(2009)指出,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它具有很强的实验性,经济学直接产生于现实经济生活,其假设条件、概念范畴要能够经受现实经济生活的检验。而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经济行为又具有较强的可通约性,因而经济学有一定的普适性,要发展出一种新的范式和框架并非易事。但这并不是说创建“中国经济学”全然不可为。如果经过艰苦的探索,最终真能形成这样一种理论体系,即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点上提出若干具有公理性质的人性基本假设和人类行为基本假设,在这些假设前提下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活动和人们的经济行为展开实证分析,发展出一整套相应的概念、范畴以及由此构筑的理论框架。在这个理论框架中,可以说明公有制经济中人们的利益关系以及为追求利益而生成的行为机制,并进而说明这种行为机制与资源配置及收入分配的关系。那么,这将是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
其次,“中国经济学”还有思维形态和文化传统方面的涵义。在关于“中国经济学”命题的讨论中,一个重要问题是对经济学历史研究的重视,以及对中国经济思想的文化特质及人文意蕴的回溯。学术史研究的张扬也说明中国的学术研究在学术规范、学科分类、知识体系、学术语言、分析方法等学术本质和学术表现形式方面正在逐渐与世界学术接轨,表达了进一步加强中外学术交流及世界学术一体化的时代要求。如果“中国经济学”被认为是具有中国思维形态和文化传统的一种学术体裁,我认为这似乎更容易理解。这一学术体裁注重综合,注重人文意蕴,注重规范性质。
再次,要在高等教育体系中建立规范的、高效的、并且自由的经济学学术框架,在学生中打扎实基础并给予充分的自由思考经济问题。对此,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就成为了国内经济学教育改革的先行者,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3)如何构建“中国经济学”教育模式。随着西方经济学的传播和海外博士的大量回国,人们对经济学教育和研究国际化意义的认识越来越趋于一致,但随着经济学教育和研究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发展,食洋不化、生搬硬套等问题大量出现。国际化并非经济学教育现代化的全部内容,要实现中国经济学教育的现代化,还必须强调本土化,要使国际化和本土化相结合,其中国际化是基础和前提,而本土化是目的和归宿,两者之间应该形成一种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关系。
强调本土化是由我国国情的特殊性决定的。现代西方经济学形成的社会环境与我国的现实有着很大的差距,照抄照搬西方经济学理论不仅不能解决中国现实问题而且还可能进入误区,而本土化就是要从中国的发展阶段和实际出发来破解中国的现实问题。本土化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出社会所需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在经济学教学中,教师必须要真正深入研究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现实,从现象的背后归纳、抽象出能够解释中国的理论。只有把这些东西教给学生,才能培养出学生独立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本土化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首先,经济学研究的本土化。我国经济学国际化最重要的目标便是努力学习西方先进的经济学方法,来分析中国的现实问题,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经济学,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为经济学教育提供丰富的素材,为世界经济学的发展作出贡献。因此,在努力实现经济学研究国际化的进程中,不能忽视中国经济学研究的独特性,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国际化进程中迷失方向,才能在世界经济学领域彰显中国经济学的魅力。
其次,经济学教育的本土化。在教学过程中,作为西方经济学理论的案例和习题,要尽可能地挖掘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素材,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采用现代经济学方法来分析中国实际问题的机会,只有采取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才能大大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加学生的成就感,并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其经济学分析和研究能力,最终将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最后,中国国情和人文素养的通识教育。国情教育既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最重要的内容,也是专业教育最基础的部分,是基础的基础。要实现培养学生“像经济学家一样思维”的教学目标,就必须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经济直觉。而要具有良好的经济直觉除了必须掌握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之外,还必须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必须对中国的历史、文化、社会有深刻的了解。经济现象总是发生在活生生的现实中,由于发展阶段、文化传统、社会制度不同,在西方重要的经济问题和经济现象在中国不见得重要,如果国情教育和人文素养不足,就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
四、综述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扬壮大,中国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经济学、选择经济学专业、学习经济学领域的知识,并形成了虽不完善但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学风气。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和处事哲学在中国迅速转播,并已在积极的轨道上运行。中国的高等教育和高校在这个阶段中无疑扮演着主要的推动者角色。教育的发展表明,任何教学方法都必须适用所授学科的专业特点。对经济学教育而言,由于受教育者既是经济学的教学对象,同时又是经济的直接参与者。因此,相对于其他学科的教学而言,经济学的教学更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它考察逻辑性、崇尚推理能力、视模型与假设为基础、偏重实践、对综合分析能力有着强烈的要求。中国经济学教育要走国际化道路,实行国际化办学,可以让有条件的高校另辟蹊径,争取和利用国际学术资源,为中国经济学的现代化服务。国际化并非经济学教育现代化的全部内容,要实现中国经济学教育的现代化,还必须强调本土化,要使国际化和本土化相结合,其中国际化是基础和前提,而本土化是目的和归宿,两者之间应该形成一种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关系。只有这样,我国的经济学教育才能良性发展壮大,为祖国培养优秀的经济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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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经济学将市场分为四种类型,后来又有可竞争市场理论,但是,经济学最经典的市场仍然是完全竞争市场。一般均衡理论以此为基础,只有经济或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才能得到一般均衡和资源有效配置的结果。然而,一般均衡理论的缔造者瓦尔拉斯却没有使用一个精确的完全竞争定义。根据施蒂格勒的总结,完全竞争概念是在亚当•斯密提出的观点的基础上逐渐演化和完善成现在的含义。也只有使用现在的含义,才能构造出一般均衡理论。亚当•斯密和马歇尔等早期经济学家都认为竞争既包括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也包括消费者之间为获取有限供给商品而展开的竞争。但科尔奈在《反均衡》一书中将市场状态分为买方市场、卖方市场和均衡,科尔奈将前两者分别称为压力状态和吸力状态,两者都是非均衡,前者存在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后者存在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在均衡状态下没有竞争。科尔奈出身于社会主义国家,曾亲眼目睹短缺,所以,将卖方市场列为市场常态的一种,而市场经济的常态主要是买方市场。其他论者也有这类划分。为了简化起见,本文只关注生产者之间的竞争。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对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发展是最有意义的。要实现资源有效配置,首先需要完全竞争市场是均衡的。为了使用瓦尔拉斯均衡或马歇尔均衡的概念,完全竞争市场为厂商规定了几个严格的“制度”要求厂商遵守,它们体现在阿罗—德布鲁模型的假定中。该模型假定众多,我们只关心与企业的自由选择权相关的部分,或者说与企业竞争相关的部分。
1.同一市场的所有厂商必须生产相同质量的商品,这质量包括商品的物质特性、获得时间和地点,一旦这三个因素中的一个发生不同,就将产生不同的商品。按照这个逻辑推断,如果有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不同也属于不同商品。同质商品的假定实际上是为了同一个市场内形成一个统一的价格,其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商品使用一个价格,这在均衡时有意义。
2.所有厂商都不能单独定价,只能被动接受市场决定的价格。这是剥夺厂商的定价和调价权,是为形成统一的均衡价格所做的进一步限制。
3.厂商必须使用凸性技术。凸性技术排除了规模收益递增,保证主体的最优化得以实现,进而保证供求函数、超额需求函数、价格调整函数几者之间从前向后传递的连续性。连续的价格调整函数可以满足不动点定理。这几个制度性假定基本上排除了厂商竞争的可能,价格竞争、质量竞争包括技术创新是厂商最基本的竞争手段,因此,很早以前就有众多知名经济学家批评一般均衡中的完全竞争根本不存在竞争。自诩为竞争的最高形式的完全竞争市场居然没有任何竞争。排除了厂商之间的竞争并且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假定后,一般均衡理论得到了完全竞争经济的一般均衡存在的结论。其中的价格调整函数是一个从价格单纯形到自身的连续函数,它是瓦尔拉斯假想的拍卖人使用的:在超额需求时提高相对价格,超额供给时降低相对价格,直至形成均衡价格。使用不动点定理证明,可以找到一个不动点作为均衡价格。在此基础上,经济学证明,每个竞争性均衡都是帕累托最优的。一般均衡理论使用公理化方法在逻辑上演绎出均衡和资源有效配置结果的同时,并未对市场机制作出完全的说明,主要是如何协调主体间的决策和市场机制中的利益争夺。这是排除企业的竞争手段造成的。一般均衡理论只给出了有效配置的结果,却没有说明配置效率的来源。一般均衡理论与市场机制存在着根本的冲突:一般均衡理论是确定性的静态均衡分析,而市场机制则需要一个动态非均衡的过程才能体现出来。对于市场机制中的协调问题,即使是新古典理论给出的价格协调机制,一般均衡理论也没有给予实证性的解释。一般均衡理论也叫价格理论,它认为是价格调整引导资源配置,最终实现一般均衡和配置效率。因此,价格调整在资源有效配置中是必不可少的,但完全竞争的市场假定强行排除了企业的定价和调价权,这导致它所分析的市场经济缺少价格调整机制。连完成一般均衡存在性证明的肯尼斯•阿罗也意识到一般均衡的价格调整与完全竞争假定的冲突。一般均衡理论的处理办法是坚持完全竞争假定,同时用一个假想的拍卖人来调整价格,它实际上也是均衡的实现过程。价格调整和均衡的实现是资源有效配置中最重要的过程,但一般均衡理论却将它置于一个假想的过程中。对完全竞争最初的一个理解是单个厂商的产量相对于整个市场的产量微不足道,没有能力影响价格,古诺称之为“竞争或竞争效果的极限”。然而,这个含义到了一般均衡理论中就变成了单个厂商是市场价格的被动接受者。“没有影响价格的能力”与“没有定价权”含义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说单个厂商相对于市场总量而言非常渺小,影响市场价格的能力不足,即使它改变自己的价格,市场价格也不会因此被改变一点。而后者则是说单个厂商没有决定自己价格的权力,这是从制度的角度排除了厂商的定价或调价的权力。熊彼特注意到了这两种竞争含义的不同,他在评论古诺的竞争理论时谈到了这一点。如果没有一般均衡及其效率分析,完全竞争可以使用“单个企业无力影响价格”这个含义,但一般均衡的概念和资源配置效率要求必须剥夺企业的定价权,这可以保证一个市场实现统一的均衡价格。资源配置与利益争夺或竞争的冲突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在亚当•斯密之前,人们就担心每个主体都只顾自己利益会导致社会的混乱,亚当•斯密以其力作《国富论》表明,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利益而努力,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资源会达到有效配置。但是,在亚当•斯密那里,他没有剥夺厂商之间竞争的权力,相反,他把个体的自由选择权包括厂商价格竞争、质量竞争的权力作为经济与市场发展的动力。对于斯密、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而言,价格竞争是竞争过程的本质。一般均衡理论在致力于资源有效配置的同时并没有忘记利益问题,但它只关注利益最大化选择,以此代表对利益问题的处理。单个主体争取自身利益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与其他主体争夺利益,这在市场中就是竞争,二是让自身利益实现最大化。亚当•斯密的理论中包含了这两方面的含义,这两方面自然也是斯密的资源优化配置的应有之义。厂商之间竞争令价格降低到等于成本,且各厂商的利润率相等;每个厂商都实现最优选择是经济整体上最优配置的前提。一般均衡理论所用的静态均衡不可能将这两个含义都包括在内,它只是片面地用最优化来处理利益问题。不仅如此,现在全部新古典经济理论都在用最优化,并产生了三个组合的分析工具:静态最优化与静态一般均衡、动态最优化与动态一般均衡、随机动态最优化与随机动态一般均衡。这些分析工具几乎囊括了主流经济学所有的理论与模型。以一般均衡理论为代表和基础的新古典经济理论所用的最优化是画地为牢式的,基本上是给定外界环境下的最优化,不存在任何与其他主体利益争夺的意思。这令一般均衡理论彻底放弃了真正的竞争。
二、模型技术成就了一般均衡和配置效率
任何科学都是在寻找其研究对象的有关规律,就连研究随机现象的概率论也希望得到随机现象的规律,概率论的创始人之一俄罗斯数学家柯尔莫哥洛夫说过,概率论的认识论价值在于对偶然现象集体性大规模考察的基础上研究出一种非随机的规律性。寻找规律就是寻找确定性或确定性的规律。经济学是研究经济规律的,而经济学的数学模型则试图建立高度确定性的规律,它比其他社会科学的确定性要高,因为,它所得到的规律是用稳定的函数表示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可以精确定量。而鉴于现实世界的经济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及经济主体行为纷繁复杂,经济学模型化的过程其实就是全面确定化的过程:只要遇到不确定性或引起不确定性的因素就将其转变为确定性,然后进行逻辑演绎,构建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因此,全面确定化再加上逻辑演绎,这就是经济学的模型技术。崔殿超指出了针对新古典金融模型所进行的确定化,不过,这个内容需要完善。经济学模型所做的全面确定化大体上包括五个方面。
1.主体的行为模式确定化,都做最优化选择。人的行为模式多种多样,有理性的、非理性的。在非理中,行为经济学就揭示并区分了多种不同的行为模式,属于认知上偏差的有代表性启发式、获得便利性、锚定效应、后悔厌恶、过度自信、过度乐观,属于偏好上差异的有框架偏差、损失厌恶。理与非理几乎肯定会做出不同选择,非理中的不同模式也会做出不同选择,而众多微观主体不同的选择必将对总体上的均衡产生影响。为了排除行为模式不确定的影响,新古典理论假定所有的主体都是理者。这也是做均衡模型所必需的。理假定连带着主体决策所掌握的信息确定化,即信息是完全的。
2.主体最优决策的依据确定化。如消费者选择的是消费品而不是投资品,在给定偏好结构的情况下,本来饱和需求量(如吃两个面包就饱了,不再需要了)和预算约束(即收入)都可以决定消费量,但一般均衡理论假定偏好是非餍足的,连带着假定消费集有下界无上界,实际上就是假定不存在饱和需求量,这样,消费量就由预算约束决定,在价格给定情况下,消费量由收入决定。从这个角度考虑,一般均衡不过是一个收入恒等式。消费量都由预算约束决定,可以保证总量上供求均衡的实现。事实上,在现实中,这种消费由收入决定是穷人的状态,本来还想吃,但兜里没钱了。以饱和需求量决定需求,也实现了效用最大化,如果承认饱和需求量或餍足点的存在,消费者可能存在剩余收入,从总量上存在需求不足的非均衡可能,一般均衡的实现就面临不确定性。经济学在每一种最优行为上都避免行为依据的不确定性,以保证得到确定性的结果。
3.目标单一化、选择变量确定化。生产者唯一确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消费者的目标是效用最大化,并因此假定偏好是稳定的。主体用于最优化计算的目标函数必须是明确和稳定的。如果允许生产者在价格、质量、数量、创新、广告、营销策略上都可以进行选择,生产者在那个变量上进行选择以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很难说,选择变量的不确定性将产生很大的市场不确定性。
4.经济系统中,主体的角色和数量确定化,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亚当•斯密所说的行业的进出在这里事实上不存在了。对于用数学方法精确地描述主体行为的模型来说,主体角色和数量的确定都是必须的。甚至还在主体间做同质性假定,然后分析代表性主体行为。
5.主体间决策协调结果确定化,为此必须做均衡假定。如果微观主体做了最优化假定,则总体上必须有均衡假定与之匹配。奥利弗•法夫罗认为最优化和均衡是联系在一起的,最优化和均衡的强主张相互暗示着对方:在完全竞争模型中,对个体最优化来说,均衡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均衡价格是个体最优化的基本参数,如果不存在均衡或均衡价格不能确定,个体的最优化计算没有意义;对均衡来说,个体的最优化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个体的选择不是最优选择,他随时可能改变自己的选择,当个体改变自己的选择后,市场的均衡就会改变,此时的均衡不是稳定的均衡。为了实现主体间协调结果确定化,还要求主体在其他方面整齐划一,如厂商间实行统一的价格、统一的质量,并且在拍卖者调整出均衡的价格后才能贯彻生产和消费决策。上述五点本身未必属于不确定性,但它们是从根基上消除了市场中的不确定性。经济学模型技术的另一方面是逻辑演绎。逻辑演绎本在科学方法论之内,一门科学不仅需要逻辑严谨,而且需要内生地解释一些现象和问题。经济学现在使用的数学公理化方法更是以逻辑演绎著称。数学上的公理化方法就是指从尽可能少的原始概念和不加证明的原始命题(即公理)出发,按照逻辑规则推导出其他命题,建立起一个演绎系统的方法。供给函数、需求函数、劳动供给函数、劳动需求函数及其他要素供求函数等都是最优化的结果,但是,在早期古诺和卡塞尔都直接使用过需求函数。德布鲁系统阐释一般均衡理论的《价值理论》是完整使用公理化方法的第一本经济学著作。严格的逻辑演绎需要现象或事物间有确定的因果关系,因此,逻辑演绎进一步增强和巩固了前面的确定化。理论经济学崔殿超递增的竞争程度对市场机制及效率分析的冲击追求普适性或逻辑演绎曾经导致一些经济学理论出现偏差,凯恩斯、马克思都曾发生这种情况。两者结合在一起就是进行确定性地逻辑演绎,得到确定性的结论或命题。对于一般均衡来说,就是肯定能得到一般均衡的结果,万无一失。或然性这种情况都被排除在外。一切多元的、不确定性的都被单一化、确定化,在逻辑上得到一个确定性的结论并不令人意外。经济学能如愿以偿地得到所要的结论还得益于逆向构思过程:先确定结论,该结论需要什么假定就做什么假定。凸性假定就是由逆向构思“推导”出来的:为了能够使用不动点定理,要求相关函数连续,相关函数连续则要求消费者、厂商行为的最优化解存在,后者则需要偏好和技术是凸的。排除众多不确定性依赖的就是非现实假定,这令经济学模型中非现实假定充斥。公理化方法产生于数学,公理本来的含义是天经地义、不言自明的道理,后来,到了形式公理化阶段,公理不再是不言自明之理,仅仅是理论的假设。经济学研究的都是现实中的具体问题,使用公理化演绎得到的命题一定会被人用现实的经验进行检验。公理化方法逻辑严谨的演绎得到的命题并不可靠,也就是说,逻辑严谨的演绎并不能保证经济理论的科学性。考什克•巴苏指出,经济学中最站不住脚的假设是那些不属于公理但却被深深植入这门学科的假设,经济学模型大多都有这种假设。尽管可以做大量非现实假定,但经济学模型仍不是无所不能的。它擅长的分析只是静态均衡,在静态均衡的范畴内,只要做非现实假定,你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任何结果,因此正如许多学者都已意识到的,经济学模型的全部结果都已经蕴含在模型的假定中了。这就是经济学的本质主义,我们得到的乃是我们预设的,是循环论证的结果以非现实假定为基础所做的全面确定化,令经济学模型几乎已经从根本上排除了不确定性,这导致经济学的多数模型都是确定性模型,尤其是早期。因此,经济学模型无法刻画市场经济中的真实存在的竞争就可想而知了。现实中的竞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最终产生非均衡结局的可能性很高,竞争起码对竞争者来说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成败皆在未定之天。哈耶克认为,结果不可预测正是竞争的价值所在。经济学模型所用的静态分析、最优化分析、均衡分析都不利于对竞争的完整准确的描述,即使使用其中的一个也足以扭曲对竞争的分析。经济学的模型技术不适合用于竞争,但由于竞争在市场经济中几乎无处不在,经济学不容易彻底回避,所以,经济学勉强构造了一些竞争模型,结果效果极差。一般均衡理论所用的完全竞争模型根本没有竞争。
三、实力竞争的市场
实力竞争的市场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有统一的货币,市场的各部分之间不存在市场和贸易壁垒。单个主体有常规的自由选择权:厂商有定价权,同一行业的厂商可以生产异质产品,可以创新。显然,市场不再是完全竞争市场。当同一个市场不再实行统一的价格,进而得不到统一的均衡价格,主体最优化以及完全信息的假定都没有必要,因为,放弃了统一的价格和相同的质量,几乎已经不可能从严谨的数理逻辑上得到整个经济的一般均衡和资源优化配置的结论,最优化和信息完全都是为这一“市场有效”的结论服务。因此,这类市场可能比较接近奥地利学派对市场经济的认识,自然也比较接近现实的市场经济。本节的分析将或多或少具有奥地利学派的风格。在这种市场上,厂商恢复了常规的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这是市场经济中企业本来就应该拥有的竞争手段。与完全竞争市场的无竞争相比,这种市场赋予厂商很多竞争手段,这已经表明后者的竞争程度大于前者。对企业来说,将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就是行使定价权以争取自身利益,古诺就让企业选择价格而不是产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但是,具有一般意义的价格竞争是通过降价扩大市场销量,在市场上排挤竞争对手。这种竞争是消除亚当•斯密所说的额外收益的手段,后者也就是所说的完全竞争厂商长期均衡的零利润状态,这被看成是资源有效配置的一个标志。这意味着在实力竞争市场上,竞争有与资源优化配置一致的一面,实际上在亚当•斯密那里,竞争就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手段。这是厂商决定的内生的价格所产生的竞争作用。对企业而言外生的价格具有引导企业资源配置或改变资源配置的作用,如市场的价格。市场价格升高,企业可能增加生产或追加投资。由于各企业的价格不再统一,市场价格可以理解为市场均价。企业根据市场价格决定产量水平。我们看到,只要赋予企业应有的权力,市场中就可以看到企业间的竞争,也可以得到市场机制。质量竞争是企业在实力竞争市场的另一种基本的竞争手段,很多情况下它意味着创新。创新是指厂商发现或开发出一种完全新的东西,一种新的投入品来源,或是一种新的组织生产的方法、一种新产品、一个新市场等。厂商会因创新获得更多的利润,而且常常是巨大的利润。除了价格竞争与质量竞争外,厂商还可以采用广告等其他一切竞争手段。实力竞争市场不再限制企业的自由选择权,这主要是因为它已经无法进行严格的逻辑演绎,从而理论变成开放性的。竞争的另一面是,它对资源配置有破坏作用:
1.竞争导致市场内生的不确定性,其中的主体很难知道行为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比如一项投资是盈是亏,销售是多是少,企业的未来前景如何等。但哈耶克将其看成是竞争的价值所在。
2.与第一点相联系,企业在不确定性下决策就会有盲目性,于是很容易产生过度竞争。过度竞争在经济学界很早就受到关注,它是指产业中企业数量过多、产能过剩、企业利润过低甚至亏损等现象。过度竞争是供过于求,属于典型的非均衡状态。迈克尔•佩罗曼甚至认为竞争容易导致不稳定性和萧条,如果没有市场的法律、习俗创造出的惯性,市场将更加不稳定。
3.当允许企业进行价格和质量竞争的时候,竞争性行业容易走向垄断或集中,而垄断和集中被认为不利于资源有效配置。这就形成了经济学中规模经济与自由竞争之间的“马歇尔冲突”,这已经成为产业经济学研究的主题。这些是竞争与资源有效配置冲突的一面:竞争影响资源的有效配置。在市场中引入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包括其他竞争,厂商的变量选择进而厂商行为就有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实际上是恢复了市场经济固有的不确定性,这样做就把做模型的路给堵死了。在逻辑上就无法得到一般均衡和资源有效配置的结论。这就是一般均衡理论排斥两种实力竞争的原因。只要同一个商品不再实行统一的价格,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和瓦尔拉斯的一般均衡连定义都得不到,更无法从逻辑上严格演绎出来,能得到的只是奥地利学派所说的均衡趋势。这对新古典经济学的效率分析是一个致命打击。要从逻辑上严格地演绎出市场经济能够实现一般均衡和资源的有效配置,必须使用瓦尔拉斯均衡的概念。在奥地利学派的“市场过程”中,知识的分工特性、企业家的发现和动态竞争等因素都决定了均衡基本上不可能实现。一般均衡理论最耀眼的成就就是得到了完全竞争经济的静态一般均衡,但是,如果考虑众多可能的外生冲击如偏好变化、资源禀赋变化、技术水平提高、主体信息水平变化等,这个静态均衡即使真的实现了也没有多少价值,因为在上述冲击下它会转瞬即逝。尽管静态均衡状态没有多少价值,但市场均衡仍然是一个重要问题,它几乎是任何经济分析都无法回避的。有市场就有供求,而供求的关系就是均衡问题,即使均衡不存在,但均衡问题一定存在。市场或是均衡的或是非均衡的,它总会表现出供求关系的某种形态。奥地利学派承认市场经济存在均衡趋势。这个均衡是供求均衡,供求之间的协调是在“市场过程”中通过“企业家发现”和“动态竞争”实现的,但这不意味着均衡一定能实现。在奥地利学派的均衡理论中,价格依然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它为市场主体将分散的消费者的偏好信息和生产者的生产能力信息集中反映在价格上,该学派研究了价格机制和价格形成过程。如果像新古典经济学那样,将价格看成是市场供求的协调者,那么价格必须是弹性的。但是,就协调供求关系来说,价格只是一个间接信号,直接信号则是供求本身,即供给直接对需求变化做出反应,而不是经过价格;需求直接对供给变化做出反应。经验研究表明,供给与需求会直接发生相互影响)而不是像新古典理论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都是相互独立的。而且,凯恩斯、新凯恩斯主义者都关注到价格刚性的倾向,后者令价格协调供求的能力打了一个折扣。因此,本文使用一个新的均衡概念:凯恩斯均衡。前面所说的市场存在均衡趋势也是凯恩斯意义上的。凯恩斯均衡是指忽略价格水平的供求均衡。凯恩斯在《通论》中使用的均衡概念就是指忽略价格水平的供求均衡,当然它是总量层面的。同一个市场已经没有统一的价格,这样,价格与供求之间很难建立起精确稳定的函数关系。本文承认价格是引导资源配置的信号,但它是间接的信号,且不是唯一的信号。实际上,只有相对价格变化才有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凯恩斯在《通论》中并没有说价格是不变的,相反,凯恩斯明确谈到增发货币和成本上升都会导致价格上升。价格刚性是后来的经济学家在构造IS-LM模型和推导总需求曲线时强加给凯恩斯的,是逻辑演绎的需要。只有价格是刚性的,总需求才完全等于国民收入。在IS-LM模型和总需求曲线中,总需求等同于国民收入。
四、实力竞争与非实力竞争并用的市场
本节分析的市场有以下特征:
1.不存在真正统一的市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不存在统一的货币,二是各主体(即各国)之间存在贸易壁垒,这个市场主要是指国际市场。
2.这种市场的利益单位和主体是各个国家,而不是单个企业,后者常常是现代国际贸易理论所使用的分析方法,用单个企业代表整个国家。
3.既然不存在真正统一的市场,这种市场上主体(单个国家)的自由度很大,也就是说,它有很多手段争取自己的利益。它甚至可以选择是否参加国际市场。现代国际经济包括国际贸易、金融、投资等多个方面,全面分析一国在整个国际经济中的得失是非常复杂的。本节的分析局限在国际贸易领域。将整个国家视为一个单一主体会遇到一些质疑,因为一国国内有生产者和消费者,有众多不同的利益集团,它们在利益上存在差异甚至直接对立,在政策主张上存在差异或博弈,各利益集团都试图影响政府的贸易政策,现有的国际贸易理论中存在着对后者的理论分析。新贸易理论以寡头厂商的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为基础,它所用的就是以一个企业来代表整个国家,这种方法也有很大缺陷。这个问题反映的是在国际经济方面理论分析的困境和两难选择:无论选择厂商还是国家作为主体进行分析都不是完美的。将整个国家作为一个主体来看,其基础是出口企业的利益与国家利益是基本一致的,进一步则是出口企业包括国内企业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也有一致性的一面,出口增加和国内企业增产可以创造就业和国民收入。在国际市场上,一个国家在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都可以与外国竞争,因此,其竞争手段也比较多,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反映竞争实力的竞争手段,它们的主体是国家,但具体就是该国的出口企业的实力竞争手段,假定企业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上都可以使用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等实力竞争手段,它们将国内市场中的竞争手段用于国际市场。
1.价格竞争。同国内市场的价格竞争一样,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也是以低价争取市场份额为目的。以低价进行竞争会牺牲当前的利润,因此,这种做法是着眼于长远利益,其目标低则保持市场份额,高则是将竞争对手挤出市场。与国内价格竞争不同的是,国际间的价格竞争力会受到汇率、国内货币政策等非实力因素的影响,或者说,国际间的价格竞争力可以人为创造出来。
2.质量竞争。包括产品质量的创新。第二类是非实力竞争手段,它是国家层面的。它可以影响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也可以有效保护本国企业的市场份额。
1.汇率政策。一般而言,低估本国货币可以降低本国出口产品的价格,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其着眼点在于促进出口。
2.贸易壁垒。贸易壁垒包括关税、配额、反倾销税、反补贴税、合理评定程序、政府采购、政府补贴、产品检验标准等。政府这类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市场,将其留给国内企业,从而也保护国内的就业、利润、税收。凭实力进行的竞争有利于改进资源配置效率,价格竞争令经济利润为零,要素的收入等于要素对生产的贡献。质量竞争可以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增长。然而,在国际市场,实力型的竞争会受到非实力竞争手段的干扰,令实力型的竞争手段不能再反映真正的实力。人为地低估汇率以提高本国商品的竞争力,此时本国的出口商品价格与外国的同样商品价格相比就不是实力的竞争。各国使用汇率和贸易壁垒等非实力因素是一个主动的行为,它可以使用这些手段,也可以不使用,如当一国出口产品价格本身就具备很强的竞争力时,该国政府就不会动用汇率政策。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有竞争力的时候,也没有必要用贸易壁垒保护本国市场。在国际市场,一国商品的价格竞争力由两个因素决定,一个是这个商品的价格本身,它是由该国国内的供求状况、成本水平和国际市场的供求决定,另一个因素是汇率,因此,只有汇率处于一个合理的水平时,价格在国际市场的竞争才是真正的实力竞争。汇率水平合理的前提条件是不存在出于自身利益而进行人为的干预,但是,即使这个前提成立,汇率也很难确定是否合理。首先,我们假定两国的价格是合理的,它能够反映成本和该产品的稀缺程度,这样,只有汇率与两国价格之比是一致的,汇率才不会影响两国的价格实力对比,这也正是汇率合理性的定义。根据两国货币购买力平价决定的汇率与两国价格之比是一致的,从表面上看,用实际汇率公式计算的实际汇率等于1。但是,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表明对于CPI这样总体的价格指数购买力平价不成立,而且,经验分析显示对于贸易品购买力平价也不成立。后者意味着购买力平价无法解释短期汇率水平,市场均衡汇率并不必然符合购买力平价。也就是说,即使不考虑人为的汇率操纵,市场汇率也可能对价格实际水平产生扭曲。如果人为地操纵汇率,对两国相对价格的扭曲更严重。一般而言,国际竞争力较弱或由强转弱的国家会使用汇率和贸易壁垒。前者可以人为地提高本国商品的价格竞争力,增加自己的出口。后者则可以保护本国市场和产业。经济形势越是不好,各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越激烈,各国越容易使用非实力手段维护自己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如果国际市场显示出需求小于供给能力的常态,各国动用非实力手段进行竞争也会常态化。在国际市场上,主体间的利益争夺得到了最充分的展示。操纵汇率和贸易壁垒极易引起国际摩擦。一国的货币贬值有利于改善该国的国内经常收支和增加就业,但在增加本国就业的同时,会导致其他国家的就业相应减少。因此,对方国家会进行报复,从而引发贸易战和汇率战,而贸易战和汇率战可能导致两个结果,一是各国走向封闭,或几个国家成立封闭的小集团;二是各国普遍认识到国际经济关系破裂的危害,建立一个国际制度和机制抑制非实力竞争手段的使用,当年关贸总协定(GATT)和今天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就具有这种作用。贝格威尔和思泰格尔(2005)认为世界贸易体制的理论基础不是自由贸易理论,世界贸易体制不是为了走向贸易自由化而是为了避免各国政府在单方面改善贸易条件过程中所出现的囚徒困境。当各国间已经建立起较为深入的经济联系后就产生了相互依存,废止彼此间的经济联系,对世界经济的稳定和增长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经济衰退。然而,世界贸易体制及其规则并不能有效阻止汇率操纵和贸易壁垒。其原因在于:
1.尽管各国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商品包括其他要素在国际间广泛流动,但人口和劳动力在国际间转移与此不相匹配,只有极为有限的流动,也就是说,各国的利益主体没有改变,当国际贸易竞争令一国生产转移到另一国时,劳动力并不能转移出去,这是各国普遍将本国市场保护起来尽量留给本国企业的深层原因,也是贸易保护的内在动力。劳动力转移滞后不仅拖国际贸易后腿,而且拖整个全球化后腿。
2.各国参与了国际贸易和世界贸易体制,但是各国的还在,并得到世界贸易体制的承认。汇率操纵的具体做法和贸易壁垒中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安全原则等都是各国直接衍生出来的,世界贸易组织对此也无可奈何。各国的在国际贸易中的最高体现就是可以决定是否加入国际市场,即使加入了WTO也有退出的权力。自由贸易理论试图告诉民族国家参与自由贸易是一个理性的选择,但是,它所依据的贸易利益计算存在很大缺陷:它计算的是静态或短期的利益,而且没有考虑保护本国产业所保住的国民收入对消费者福利的影响。依据这样的利益计算,自由贸易理论指责实行贸易保护的国家为傻瓜。现实中,多数国家都选择与其他国家进行非实力的竞争并没有引起自由贸易理论的反省。本节的市场中,我们已经假定企业有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的权力,这意味着我们不能得到生产可能性曲线,后者是生产的效率曲线转化来的,其基础是国内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因此,不能使用生产可能性曲线和新古典贸易理论的分析工具进行分析。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制度允许或无力阻止单个国家采取某种竞争手段,那么,该国在必要的时候就会使用这种竞争手段。在一般均衡理论中,微观主体的最优选择与市场总体上的均衡是连在一起的。同样,在非均衡的条件下,市场的非均衡对单个主体的选择也有影响。如果假定国际市场是非均衡的,则可以得到各国之间存在激烈竞争的确定性结论。在经济危机中,各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有所加强就是这个道理。强有力的非实力竞争手段的广泛使用令国际市场只有很弱的市场机制。表现出来的价格不能反映真正的竞争实力,市场选择的不是最强的生产者,无实力的生产者可能受到保护,这样的市场不可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消费不能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市场机制还在,高工资国家生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无法与低工资国家竞争。如果高工资国家试图以汇率政策强行提高自己的价格竞争力,国内的金融领域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上都可以使用价格竞争与质量竞争,这与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明显不同,后者假定国内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只是在国际市场才允许有价格和质量差异,但它将这些纳入到绝对优势、比较优势、要素禀赋等范畴,最终演绎出形成国际分工的均衡结果。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都引入实力竞争,这是本文界定不同程度的竞争时使用的,对本文来说,这是必须的,这是本文分析的逻辑起点。同上一节的实力竞争市场一样,这样做也将做模型的路堵死了,因而,无法从逻辑上演绎出均衡和效率。拉尔夫•戈莫里与威廉•鲍莫尔在承认各国在国际贸易中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和竞争的同时,依然使用均衡分析,其均衡多种多样。然而,如果能肯定或假定各国都在使用非实力手段进行竞争,那么,世界范围内(或两国模型中的两国)整体上的资源有效配置已经无从谈起,此时即使实现了均衡也没有太大的意义,此时的均衡只是在国际间进行交易部分的供求关系。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两国模型也只能分别考察贸易对两国福利的影响,以此来计算整体的福利所得。原因很简单,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没有一体化的利益格局。当各国在国际贸易中资源优化配置不存在时,剩下的就只有各国之间的竞争了。不考虑非实力竞争,各国在国际贸易中也是一种竞争关系,有成功者也有失败者。对一国来说最佳的结果往往对它的贸易伙伴不利。允许贸易伙伴与本国产业竞争,并以此来提高生产能力有可能使本国全面受损,而不是造福全体公众。这正是非实力竞争兴起的原因。身处其中的民族国家最优选择就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维护好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轻信自由贸易理论的谎言。非实力竞争手段常有陷入囚徒困境进而令国际关系破裂的危险,这凸显了统一的世界市场的必要性。
五、总结和结论
本文讨论的市场分为三种类型,这三个市场的竞争程度是递增的。完全竞争市场的没有任何竞争,企业两种最基本的竞争手段价格竞争与质量竞争包括其他竞争手段都被禁止。为了从逻辑上肯定地得到资源有效配置的结论,企业的上述竞争手段必须被假定掉。这样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般均衡和资源有效配置的结论。其代价是市场机制在该理论中没有得到完整的表达,市场机制包括以价格调整协调主体决策和利益争夺,前者由虚拟的拍卖人操作,后者被排挤掉了,令完全竞争市场及其均衡非常像虚构的神话。实力竞争市场引入了现实中的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由于偏离了完全竞争假定,企业有了竞争手段,市场中有了竞争。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它的竞争程度高了一个层次。但是,企业有了定价权,一个市场不再实行统一的价格,自然无法从逻辑上得到传统意义上的静态均衡及其配置效率。能得到的只是存在着均衡或资源优化配置的趋势,但是,该市场中的市场机制被复活了。实力竞争与非实力竞争并用的市场指的是国际市场。由于没有统一的货币等原因,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统一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的国家都保留着自己的,这是它可以使用非实力竞争手段的根源。它是和完备市场对应的另一个极端。该市场在实力竞争的基础上,还有非实力型的竞争,自然它的竞争程度比实力竞争市场要高。该市场的非实力竞争破坏了贸易双方的竞争实力对比,这导致国际市场对生产者的选择不再符合效率标准,国际间的资源配置不具有优化的意义。在国际贸易的互通有无的两国间不存在竞争,但对其中的进口国的出口可能存在几个国家竞争。至于产业内贸易部分则纯粹是竞争关系。非实力竞争手段对资源有效配置的破坏具有一般意义。其他非实力竞争手段如寻租、关系、钱权交易等也破坏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市场中胜出的不是最具实力的生产者;凭关系就可以做生意,生产者不具有创新的动力。从几个市场的比较中可以得到以下几个结论:
1.市场经济不能没有真正的市场机制或竞争。市场经济不能没有真正的市场机制,而市场机制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依靠竞争。通过竞争或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本质特征,也是它最突出的优势。因此,市场经济不可以像完全竞争市场那样为了从逻辑上肯定得到一般均衡和最优配置结论而令市场无竞争。这样看来,一般均衡模型已经歪曲了市场经济的本质。市场经济不仅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而且可以推动创新和经济增长,后者在一般均衡模型中也没有体现出来,相反,由于静态均衡的需要,在短期创新是被禁止的。
2.市场制度只能允许实力型的竞争。实力型的竞争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和推动经济增长。非实力竞争或许可以带来经济增长,但它以破坏资源配置效率和阻止创新为代价。那些成功地使用了非实力竞争手段的主体会得到暴利,但对整体的资源配置没有任何好处,竞争的失败者则是非实力竞争的受害者。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必须加强市场制度建设,市场要统一,不能搞行政割据;要严格法制,禁止使用非实力手段竞争。
[关键词]非理性 理性 购买决策
理性人的假定,就是指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所讲的“经济人”。这个假设是整个西方经济学思想体系中的前提性假设,西方经济学的诸多命题都是在这一假定条件下推出的。交换是从“理性人”的本性驱使下自然而然地发生的。 “理性人”假设作为一种高度抽象的模型,使得经济学研究公理化和逻辑化,但是随着经济学的发展,“理性人”假设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
随之而来就有人提出了非理性的概念,非理性主要是指一切有别于理性思维的精神因素,如情感、直觉、幻觉、下意识、灵感等,中国作为市场经济开始比较晚的国家,消费者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消费者群体相比较,还不够理性,消费观念也比较落后,所以就出现了令西方的经济学者十分困惑的现象,例如有人背着路易威登的高价包挤公交,国外的奢侈品品牌在中国出现价格倒挂的现象,更有甚者今年上半年有些城市出现了食盐抢购嘲,看着大叔大婶排着长龙去买来一箱箱的食盐,面对这一幕幕,嘲笑之余还留给大家很多思考,下面我们从影响消费购买行为的因素以及消费者购买决策的过程中,来分析一下非理性因素的影响。
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因素。一、消费者自身因素,这些因素主要包括:1、消费者的经济状况,即消费者的收入、存款与资产,借贷能力等。2、消费者的职业和地位。3、消费者的年龄与性别。4、消费者的性格与自我观念。二、社会因素,主要包括亚文化群和社会相关群体,消费者作为社会一员,在日常生活中要经常与家庭、学校、工作单位、左邻右舍、社会团体等发生各种各样的联系。
下面我们从以上的影响因素来分析一下非理性的因素,在影响消费者的购买的自身因素中,性格的因素非常关键,理性性格的人和感性性格的消费者相比较来讲,感性的消费在购买行为中更关注自我的感觉的印象,既我们常说的“跟着感觉走”,而理性的消费者则更关注商品的性价比,另外,理论上来讲,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要考虑自己的收入和借贷能力,但很遗憾中国的“面子心里”在作怪,中国人比其他的国家的人更在意自己的面子,所以就出现了背着名牌包挤公交车,背着巨额贷款买豪车买豪宅的现象,数据显示,中国已成为奢侈品消费的大国,很多人还洋洋得意,以为在国际上赚足了面子,到中国的中东部的很多贫困地区一看,才知道是中国人的面子心里在作怪,消费层次很大程度上超出了自己的收入层次。
以上我们分析了个人因素,下面我们在说一下社会因素,消费者购买行为很容易受到相关群体的影响,也就是跟风现象。在社会生活中,大量的人在一起进行博弈选择中则很容易出现跟风现象,这在股市中尤为明显,被称为“羊群效应”,即人类进入现代社会只是很短的时间,在原始社会人类只有群居才有最大可能保全自己,所以人类有和大部分人保持一样的心理。在这种情况下,行为本身是否理性就处于次要位置,而和别人保持一致,从而在心理上获得一种安全感就更重要。心理学的大量实验研究已经证实,在面临高度不确定问题和问题的判定模棱两可的情况时,个体往往表现为知觉与判断更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尤其需要以他人的认知和判断的信息作为决策的“锚定”。中国近几年出现的抢购潮都跟跟风现象有着紧密的联系,非典期间的“抢醋潮”,H1N1期间的“抢蒜潮”,今年的“抢盐潮”,这一次次的抢购风波,都是以为恐慌和个人与群体的微妙的博弈的存在,恐慌感和恐惧感,很容易把消费者的理性冲刷的荡然无存,那么市场中所上演的一幕幕闹剧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人们购买一种商品的行为并不是突然发生的,在购买行为发生之前,购买者会有思维活动或行为来保证以后购买的商品自己能满意。
在复杂购买中,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有五个阶段 :(一)引起需要 ,(二)收集信息,(三)评价方案 ,1、产品属性。即产品能够满足消费者需要的特性。2、属性权重。即消费者对产品有关属性所赋予的不同的重要性权数,3、品牌信念。4、效用函数5.评价模型,(四)决定购买,(五)购后行为。
分析以上内容我们会发现在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的第三步即评价方案中有四个方面,品牌信念是造成购买决策过程中出现非理性因素的主要原因。消费者大多心中都有一套已认定的每一品牌各种属性的排列位置,称为品牌信念。品牌信念是思想精华,它指出品牌的存在理由,最成功的品牌,它们的观点无不联系人类基本的真理,这些真理,影响我们每一个人。品牌信念的两大构成因素: 第一、意识形态,一次洞察,或价值观它决定着品牌的机会。第二、企图心,品牌企图达成什么。
例如:奔驰――精确是生活驾御自如的关键。所以,奔驰在它的车中,注入精确的德国工程师的质量标准。 宝马――生活处处需要冲天的激情。所以,宝马试图创造完美的驾乘。当消费者认同了某品牌即形成了某品牌的品牌忠诚之后,在消费者之后的购买决策过程中就会不自觉的购买该品牌的其他产品,即使性价比远远低于该品牌的竞争对手的产品。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学的发展,“理性人”假设也会有所发展。人脑是一个令人惊叹的器官。大脑不是一部完全理性的计算器,在经过了几千年漫长的进化,它已经有了很多捷径、简化、偏见,甚至是一些不良习惯也会产生不稳定的选择。因此,“理性人”的未来可能会在多学科交融的影响下发展,不只是经济学、心理学,还会有社会学、博弈论,甚至教育学、生态学和历史学等跨度很大的交叉。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这种交叉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作为一名消费者,如何避免自己不理性的消费,至关重要。一句话,经济的健康运行需要理性的消费者和企业。
参考文献:
关 键 词:投资学;标准金融范式;行为金融范式
中图分类号:F830-5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3544(2006)04-0011-03
以马克维茨投资组合理论为起点,以Fama总结前人研究成果提出的有效市场假说为基础,林特纳、夏普提出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罗斯的套利定价模型和布莱克-斯克尔斯的期权定价模型为核心,形成了现资学的基本理论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被称为标准分析范式,因为它以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和金融市场完全竞争为假设条件,以个人最优化和一般均衡分析为方法论,来研究投资行为和金融资产定价。基于标准范式的投资理论在指导投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一方面由于标准范式的投资理论对很多金融市场的异常现象和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难以做出满意的解释,另一方面,由于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的迅猛发展,导致了另一种投资学分析范式――行为范式日益受到重视。本文的目的在于比较这两种不同研究范式之间的差异,并对未来的发展做简单的展望。
一、两种研究范式的理论假设条件比较
任何理论体系都有其假设条件,投资学也不例外,而标准投资学研究范式与行为投资学研究范式在理论假设条件方面存在着重大差异,这种假设条件的差异导致了理论框架和指导投资实践的理念方面的差别。
(一)人们在不确定性环境下行为特征的假设差异
投资学主要研究人们在不确定性环境下进行跨期资源配置问题,首要任务就是如何刻画投资者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的行为特征。标准投资学研究范式认为投资者是理性的预期效用最大化者,这等价于投资者的偏好关系必须满足相应的公理化假设。
在Mas-Colell等(1995)看来,理性的预期效用最大化等价于投资者的偏好关系满足完备性、传递性、独立性(该假设由Luce和Krantz(1971)提出)三个最基本的公理化假设。而Jehle和Reny(2001)则认为其等价于偏好关系满足完备性、传递性、单调性、替代性(该假设最早由von Neunman 和Morgenstern(1944))四个公理化假设。偏好的完备性与传递性就是经济学理性,完备性公理要求投资者能够对任何两个备选投资计划具有明确的偏好关系,而传递性则保证了上述偏好关系保持一致性。单调性公理等价于决策者是自利的,行为方式是最优化的,这等价于Mas-Colell等以定理而非公理形式给出的一阶随机占优和二阶随机占优条件。而独立性公理或替代性公理是用预期效用函数(v. N-M效用函数)来描述投资者偏好的必要条件。
在关于投资者是理性的预期效用最大化假设下,一个合理的推论就是投资者是同质的,因为投资者都是预期效用最大化者,他们具有相同的行为目标和模式,因此可以将投资者视为是无差异的。而投资者同质假设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基本假设条件。因此投资者偏好满足公理化假设是标准研究范式关于投资者行为的基本假设,也构成了标准范式下投资学理论的基石。
显然,标准研究范式对投资者的行为假设是非常苛刻的,比如要满足偏好关系的完备性与传递性,要求投资者具有完全认知能力和无限的计算能力。与此同时,大量实验经济学所提供的案例表明,投资者的实际选择行为与偏好关系的公理化假设不相吻合,这给标准范式下的投资学理论基石带来直接的挑战。著名阿莱斯悖论(Allais paradox)说明不确定性环境下的选择行为与公理化假设并不一致。而马金纳悖论(参见马斯-科莱尔等,微观经济学,P253-254)给出了选择行为违背偏好独立性公理假设的例子。
正是由于理性预期效用最大化假设的苛刻性和现实投资者实际行为与偏好公理化假设不一致性,导致了对投资学标准研究范式假设的不满,以及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的发展,投资学的行为研究范式应运而生,并日益在理论和投资实践中受到重视。
行为研究范式摈弃了过于理想化的预期效用最大化者的假设,它假设投资者是一个具有认知偏差、情感和意志的现实人。投资者的认识能力、情绪与环境等因素均会对投资者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的决策产生影响,并造成系统性决策行为偏差,这种行为偏差主要包括启发式偏差(heuristics bias)和框架偏差(framing bias)。
认知心理学认为,一般而言,人们主要通过两类方式来解决问题:算法(algorithm)和启发法(heuristics)。算法指解决问题的一套规则,人们按照规则程序化地解决问题。而启发法则强调人们在解决问题时注重经验和直觉,主要运用启发法来解决大部分问题,因而在决策中,难以达到完全理性,进而形成启发式偏差。
框架偏差是由决策过程中的框架依赖造成的。框架依赖指事物出现的方式会影响决策人的判断,本质上相同的事物以不同方式进行描述时,人会有不同的选择。这与标准研究范式的替代性公理或稳定性是不一致的。
行为研究范式假定上述行为偏差会系统地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和金融资产的定价,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相应的投资理论。
(二)关于投资者风险态度假设的差异
在对风险的态度上,标准研究范式假设投资者是风险厌恶的,这等价于投资者关于财富的伯努利效用函数是凹的,效用随着财富的绝对值上升而增加,但增幅递减,即边际效用递减。这表明投资者在任何时间、任何财富水平都是风险厌恶的,虽然厌恶程度不同。
相反,行为研究范式认为仅用风险厌恶假设是难以对投资者风险态度做出完整描述的,投资者在更多时候展现出损失厌恶和后悔厌恶的特征。
Kahneman和Tversky提出的前景理论认为人的风险态度类型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人在面对利得时表现出风险厌恶,而面对损失则显示出追求风险的特征,在同等财富变化的情况下,对损失的厌恶程度要比对盈利的满意程度大。后悔厌恶是指人们做出错误决策时,对自己的行为会感到很痛苦,为了避免这种痛苦的行动会导致一些非理性的行为。
(三)关于市场有效性假设的差异
市场有效性也是标准研究范式的一个基本假设,该假设与投资者的理性假设有密切联系,理性投资者假设是市场有效性假设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理性投资者参与的市场必然是有效的,因为投资者会理性地评估证券价格,导致证券价格会对信息做出及时、迅速的反应;但在部分投资者是非理性的情况时,市场仍旧能够达到有效,只要投资者的非理是随机的,并会相互抵消;即使长期内投资者的非理并非随机而是系统的,套利将消除这种偏差,长此以往这些非理性投资者将因为长期亏损而被淘汰。
行为研究范式显然认为市场并非有效的,资本市场大量的异常现象①表明市场并非有效。而行为金融学正是在尝试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和解释这些现象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二、两种研究范式下的理论框架比较
投资学标准研究范式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多位著名学者因此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标准范式下投资理论的基本“骨架”为马克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和林特纳、夏普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是现代经济学核心思想――最优化和一般均衡思想在微观金融市场的自然延伸②。
投资组合理论认为,投资者一般会以投资预期收益(均值)和风险(预期收益率的标准差)作为投资决策的基础,风险厌恶的投资者的选择就是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最大化预期收益,或在收益一定的情况下最小化风险。投资者的选择范围(相当于消费者理论中的预算集)就是不同资产组合,最优选择位于资产组合的有效边缘上,风险厌恶程度不同的投资者会选择有效边缘上不同的点。投资组合理论告诉投资者如何进行组合的选择。
而托宾分离定理则是联系投资组合理论与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桥梁。托宾分离定理在假设投资者能够以无风险利率自由拆借资金的情况下,推断出所有投资者的最优资产组合都包含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并且不论投资者的风险厌恶程度如何,他们持有的最优风险资产组合都是一样的(都会选择风险资产组合有效边缘上的同一点),风险厌恶程度的差异体现在资产配置在风险资产与无风险资产的比例不同。
投资组合理论和托宾分离定理分析了投资者的最优化行为。而夏普、林特纳在马克维茨和托宾的基础上,给出了资本市场均衡以及均衡条件下资产定价模型――CAPM。假设投资者是同质的(所有投资者是理性和具有相同预期),并且投资者按照马克维茨提出的行为方式进行资产配置,那么投资者的资产配置行为将导致市场趋于均衡,在均衡的情况下资本市场线(capital market line, CML)与风险资产有效边缘相切于市场组合点(在风险资产组合中每种风险资产的比例为该风险资产市值与所有风险资产总市值之比)。更为重要的是,夏普指出在均衡条件下,单个证券的风险由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构成,非系统风险通过组合方式可以规避,单个证券的期望收益率与证券的系统风险成正比,该关系就是证券市场线。Ross则进一步提出了套利定价模型。
由此可见,标准研究范式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理论框架体系,该理论体系系统地阐述了单个投资者如何进行资产组合的最优选择,以及在此基础上市场如何达到均衡和均衡条件下的资产定价。
与标准范式完善的理论体系相比,行为范式下的投资理论总体上仍旧处于形成和完善之中,但在关于不确定性环境下的投资者决策理论方面,Kahneman和Tversky的前景理论已经成为行为投资理论的核心和基础。
行为范式认为标准范式对于不确定性环境下投资者的行为假设不符合实际,因此作为行为研究范式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在不确定性环境下的行为决策理论,而Kahneman和Tversky(1979)对此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提出的前景理论在行为金融学的发展中具有牢不可破的坚实基础地位(李心丹,2003)。K&T利用两个函数来刻画个人在面临不确定性时的决策行为:价值函数和决策权重函数。前者取代了传统预期效用函数中的伯努利效用函数,后者取代了预期效用函数中的概率。价值函数认为人们在决策时价值的变化并不决定于绝对财富水平的变化,而是考虑相对于参考点的财富变化,并且在面对盈利时呈现风险厌恶,而在面临损失时呈现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风险态度是损失厌恶而非传统决策理论认为的风险厌恶。而决策权重函数不但受事件的客观概率影响,而且受到与事件相关的其他因素影响;通常个人会对小概率事件赋予高于概率的决策权重,而在事件发生的概率比较大时,决策权重又小于事件概率。
自从K&T于1979年提出前景理论以来,许多学者利用展望理论解释了许多标准投资学所无法解释的现象,诸如机会成本和原赋效应(Thaler, 1980,1985)、后悔效应(Thaler,1980)、处置效应(Barber和Odean,2000)、心理账户(Shefrin和Thaler, 1988)等。
尽管行为研究范式下的投资理论在解释不确定性环境的投资决策和众多金融市场的异常现象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是在关于资本市场的定价方面尚未取得如标准范式的CAPM和APT那样广为接受的定价理论模型。
三、两种研究范式投资实践指导意义的比较
投资学的标准研究范式和行为研究范式不仅在理论体系的假设和理论体系框架上存在显著差异,而且在指导投资实践方面也存在不同。
标准研究范式下的投资理论对于投资实践的重要意义在于组合投资和持有消极的投资策略。
马克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表明通过投资组合的方式能够降低投资风险,组合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界普遍遵循的最基本信条,证券投资基金和机构投资者不断增加的重要原因部分在于,相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他们具有在更大范围内进行组合投资降低风险的优势。
有效市场假说认为资本市场是有效的,所有的信息已经被反映到证券价格中,证券价格受未来信息的影响,而未来信息是不确定和随机的,因此证券价格变化是随机和不可预测的。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从另一角度表达了相似的指导思想:投资的回报率与风险成正比,要想取得高回报的惟一途径就是承担高风险。
在证券价格变化是随机的情况下,投资者应该在投资时采取消极的策略,通过投资组合的方式获得与承担的风险相对应的回报率。任何想战胜市场的积极投资策略都是徒劳的,任何投资者均不可能持续地战胜市场。这对于中小投资者在选择基金经理时的指导作用在于:基金经理的过去业绩并不能成为他们选择基金经理的可靠依据。根据标准投资学的理论和原理,这种以过去业绩为标准的选择方法是不可靠的,基金经理过去的业绩好仅仅是因为他的运气好,因而并不代表他未来的投资业绩就好,因为一个基金经理不可能持续战胜市场。
而行为投资学对于投资者的指导意义在于:第一,在一定条件下,积极的投资策略是有效的;第二,投资者应该如何控制非理性投资行为带来的损失。
标准投资范式假设投资者是完全理性的,因而市场也是有效的,投资收益决定于投资者承担的风险,积极的投资策略是徒劳无效的。而行为研究范式认为投资者是具有认知偏差、情绪的现实人,他们不可能像完全理性的投资者那样不犯错误,因此市场也不可能是有效的。无效的市场意味着证券价格是可以根据某些特定的因素进行预测的,这种预测可以分为横界面报酬可预测性和时间序列报酬可预测性。
横界面报酬可预测性包括小公司规模效应与账面市值比效用,即小规模公司比大规模公司平均报酬更高,较小市值公司的平均报酬更高。横界面报酬可预测性意味着购买小规模公司或高账面市值比公司证券的投资策略将获得更高的回报率。
时间序列报酬可预测性是指,一般而言短期内(一般在1年以内)股价报酬率呈高度正自相关,长期内(一年以上)股价报酬率呈负相关。这意味着动量策略和反向操作策略更容易获利。
比如,行为投资学著名学者Thaler不但在研究投资者的非理方面取得很大成绩,而且积极利用研究成果进行投资实践,他与Fuller组建的Fuller&Thaler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利用投资者认知和行为偏差所产生的无效定价而获利(饶育蕾等,2002)。
发现并利用投资者的非理获利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往往只有那些最先发现某些异常现象的研究者才可能有获利的机会。相比之下,对于中小投资者而言,投资学的行为研究范式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如何避免自己的非理给投资带来损失。投资者并非如标准范式所假设的那种“圣人”,从不犯错误,投资者的认知偏差、情绪波动均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并可能产生错误。而行为研究范式的投资理论对上述大量投资者容易犯的错误做出合理解释,这有助于投资者防范这类错误。比如,投资者在买卖股票时容易犯“卖出盈利股票,持续持有亏损股票”的错误,导致“小盈大亏”。而K&T提出的前景理论认为这与投资者的损失厌恶有关。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使用止损策略就能够有效地防止损失的不断积累。
四、投资学研究范式展望
尽管标准范式与行为研究范式的假设条件迥然不同,但任何理论研究均需要有参照系和研究平台,因此二者的关系决非对立的,可以把标准研究范式视为行为研究范式的理论参照系和研究平台,行为研究范式是对标准研究范式假设条件的一般化和理论体系的拓展。
行为研究范式在对标准范式假设条件的一般化方面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建立了以前景理论为基础的理论体系,并对许多标准范式无法解释的金融市场现象给出了合理的解释。
尽管在资产定价理论方面行为投资学取得了一些进展,比如DSSW(1990)噪音交易模型,但尚未形成具有“投资者行为假设――投资者选择――市场均衡和资产定价”逻辑,并广为接受的理论模型。因此以标准行为范式的投资组合理论和资产定价模型为参照系和研究平台,构建行为研究范式下的投资组合理论和行为资产定价理论是未来投资学研究的重要方向。二者之间呈现相互融合是未来投资学研究的重要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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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方法论个体主义 诠释 合理性
Abstract: This paper presents three different explanations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which show that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has both the definite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hanging aspects: the first as the analytic pattern in Economics, the second as the analytic pattern in Social Science and the third as the combination of the analytic pattern and value justification. The some rationalities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consist in not only its analytic course and expository function but also transcending the existed conformation, and needing the other methodology as its complementarity. It seems contrary for the existence of such two kinds of rationalities, but this is just the real situation of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and it also reveal that the rationality of methodology itself is a complementary structure which contains the intrinsic tension.
Key words: 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 explanation; rationality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著名批评者金凯(Harold Kincaid)说:“方法论个体主义在经济学和其它社会科学中被广泛接受,但这一学说本身却很少被清楚地表述,事实上许多不同的思想都落在个体主义的名目之下”。[1]对方法论个体主义很有研究的霍利斯(M. Hollis)也说:“我不认为个体主义是一个简单或明晰的题目。我以为,广义地说,一个个体主义者是把分析的优先性赋予单个(或他们的状态)的人。这种优先性可以是本体论的,认识论的或形而上的,也可以是伦理的,政治的或社会的。”[2]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诠释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作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社会科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以及作为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方法论个体主义。透过这三种诠释,我们可以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问题乃至一般方法论的合理性给出一种特定的理解。
一、作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方法论个体主义,国内由英文词Methodological Inpidualism翻译而来。 关于这一术语的来源,马克布劳格指出:“看起来早在1908年熊彼特就发明了‘方法论个人主义’的表达,他还是第一个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和‘政治上的个人主义’区分开来的人,前者描述的是经济分析的模式,这种分析总是从个人的行为开始,而后者表达的是政治的纲领,在这种纲领中对个人自由的保留成为检验政府活动的试金石。”[3]布劳格的这一说明以马克卢普的论述为根据,后者曾引证说:“熊彼特是进行这种区分的第一个人,或者至少创造了这样一个必要的词来表达这种区分,因为他说过,是他提出了‘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名字”。[4]
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中,通过‘政治上的个人主义’、‘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和‘方法论个人主义’”的对比分析阐明了方法论个体主义是一种经济学的分析模式:
所谓‘政治上的个人主义’,我们是指经济政策问题上的自由放任态度。这种态度在德国被谑称为‘斯密主义’或‘曼彻斯特主义’。无论哪个经济学家,只要他根据有关单个家庭和企业行为的假设来建立其理论结构,就会被怀疑在颂扬他所描述的个人私利相互自由作用的结果。
所谓‘社会学上的个人主义’,是指十七和十八世纪广泛流行的观点,认为自我控制的个人构成社会科学的基本单位;认为所有社会现象都可分解成为个人的决定和行动,而对个人的决定和行动不必也不可能用超个人的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这种观点就其隐含有一种社会过程的理论而言,当然是站不住脚的。但并不能因此而认为,为了特殊的研究目的,也不允许从个人特定的行为着手研究,而非得研究影响这种行为的因素不可。我们可以分析家庭主妇在市场上的行为,而不研究影响这种行为的因素。由于不同社会学科的分工的不同,人们会自然而然地这样去做,而不一定含有任何关于‘社会’和‘个人’的理论。由此我们便谈到了‘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那么,这个概念是怎样应用于那个时代的一般经济学的实际过程的呢?
可以证明,在主要使他们感兴趣的问题的范围内,也就是在有关经济机制的逻辑性的问题的范围内,那个时期的理论家所采用的方法,可以作为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来加以辩护,而且他们的研究成果,就其本身而言,实质上并没有受到这种方法所固有的限制的损害。[5]
熊彼特这段话表明了以下三层意思:
第一,方法论个体主义不同于政治上的个体主义;
第二,方法论个体主义不同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即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个体主义;
第三,方法论个体主义是经济学家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一种合理方法。
熊彼特对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政治上的个体主义的区分,受到一些经济学家的赞许。他们认为这两者常常被混淆起来,而实际上“前者是从诸如自由对于人类进步和公共福利的贡献比其它任何东西都多的前提出发,得出一系列实用的断言;后者不做这类事情,不断言什么,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前提。它仅仅意味着在一定的经济过程的描述中,一个人最好从个体的行为开始”。(Das Wesen, P.90, 1908)马克卢普认为,由于熊彼特对这一概念的区分,“经济学理论可以运用坚固的个体主义的或‘原子主义的’的方法,而不需要使自己承担自由放任这样的政治纲领的负担”。[6]
熊彼特把方法论个体主义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区分开来,是他为保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而设置的第二道防线。他认为,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内含社会与个人的一般关系,但它又主张只从个体出发去研究社会问题,因而是站不住的。与它不同,方法论个体主义不涉及社会与个体的一般关系,它在特殊的研究目的之下限于特定的学科,属于特定范围内的抽象,因而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熊彼特所说的这种分析模式是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形成时所用的方法。当时,边际主义者用这种方法构造了比较完整的微观经济理论。熊彼特对此作了高度评价,认为是一场革命。关于这场革命的方法论特征,门格尔作了如下的概括:经济分析最重要的前提是追求个体利益的动机,必须从这样的一般前提出发进行演绎推理,从而说明价格是如何形成的。熊彼特同意这样的概括,认为“1900年前后虽然尚未出现统一的经济科学,但已存在一种理论上的分析工具,其基本特征在各处是相同的”。基于这一点,可以认为“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所传授的,实质上是相同的学说”。[7]
熊彼特通过分析新古典经济学的内容进一步说明该方法的特点,其基本要点是:
1、对个体的描述是分析的出发点:“经济学家所研究的是过正常商业生活的人”,他的行动会使满足或利润最大化;[8]人们“不同的需求给货物(Goods)这个概念下了定义,并可以按一确定的(主观)重要性的次序予以排列”;[9] “随着我们所获得的每种货物的数量不断增加,我们对每增加一‘单位’的欲望的强度则不断下降,直到达到零点”。
2、从上述描述推出下述定理:“为了从任何一能满足不同欲望的货物(包括劳动或金钱)中获得最大的满足,一个人(或家庭)必须这样分配该货物,即使其在每一用途上的边际效用相等”。进而推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交换价值只不过是一通用变换系数的特殊形式,经济现象的全部逻辑即从这个系数导出”。成本、生产、分配理论是“将边际效用原理的应用范围延伸到生产与‘分配’的整个领域。”一般均衡理论是瓦尔拉通过边际效用达到的新水平,边际效用原理只是它的特殊形式。[10]
如果上述表述还有难解之处,那么当代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就更加简洁:以偏好公理和效用概念表达个体的偏好性质和程度,使它具有逻辑一般的地位;然后在确定的约束条件下推出他的最佳需求,并把这些个体需求的总和视为市场的需求;最后,需求和供给的相互作用,达到了供给量与需求量的均衡点,形成市场价格。
上述分析的共同特征是:从个体的单子性质出发,逻辑地推出微观经济学的整个理论。
熊彼特和主流经济学家们认为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它已被证明是最有用的经济分析模式;其次,它运用了自然科学的抽象分析和演绎方法。尽管它“不否认对个体的行为存在着强烈的社会影响,不否认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也不否认社会实体对于社会学分析可能有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可以使用抽象分析获得了合理的立足点,所以可以不考虑上述因素。也因为此,它认定方法论集体主义“没有可以感知的优点”,“在经济分析中是多余的”。[11]
熊彼特的抽象分析还有其特殊性。按照他的方法,抽象的结果不仅是立足于个体的分析线路,而且也是特定的经济学视野。这是熊彼特视方法论个体主义为经济学分析模式的原因所在。他认为立足于一定的学科领域的研究,比较接近于自然科学的那种分科研究,也比较能够方便地运用自然科学中的还原论逻辑,其结果也比较容易得到辩护。这也是他回避将分析模式推广到社会科学的一般领域,也回避作价值辩护的一个原因。
虽然熊彼特认为这种方法论个体主义有他所说的这些长处,但体现为长处的地方往往也是短处之所在。作为一种方法论,把它限制于经济学领域无疑显得狭窄,而且人为地给予限定,理由并不充分。同时,排斥价值性的内容,把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科学表述限于知识逻辑的范围,这一“观点受到了逻辑实证主义先驱者马赫、彭加勒和杜恒的影响”。[12]为了获取纯粹的科学性而回避价值性的内容,对于社会科学来说是不是一种科学的态度?社会科学与价值有没有确定的联系?如果有联系,那又如何对它进行刻画?这些问题摆在方法论个体主义面前,也为方法论个体主义以后的变化埋下了伏笔。
二、作为社会科学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实际上,方法论个体主义很快就跨越了它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的分界线,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的一种分析模式。斯考特高登指出这种情况:“‘方法论个人主义’一词最早由约瑟夫熊彼特提出,他用此词意指正统经济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方法论规则。自从那以来它已经更为一般地被视为这样的学说:社会现象必须根据个体行为而解释。”[13]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这种扩展来自两方面的努力。
一方面是经济学本身的膨胀。沙文(Shaun Hargreaves Heap)等人认为,经济学家有一种学科性的“帝国主义式的野心”,他们总是希望自己的分析模式扩展到其它研究领域。同时,由于经济学分析模式立足于对人的特性的一般概括,因而本身就存在着扩展的基础。新古典经济学到20世纪30年代由莱昂内尔罗宾斯作总结时,其基本任务已经变成稀缺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规定并没有把经济学研究限制于通常所理解的经济现象。恰恰相反,按照这一定义,经济学应当被运用于所有的人类行为。芝加哥经济学家盖里贝克对此描述说(1976, p.8):
“的确,我已经达到了这样的位置,在这里经济学方法是应用于所有人类行为的广泛性方法,这些行为涉及货币价格或影子价格,重复性的或不经常的决定,感情的或机械的终端,富人或穷人,男人或女人,成人或孩子,聪明人或笨拙的人,病人或临床医生,企业家或政治家,教师或学生。
“所以,‘经济学方法’不仅是一种精确的、通常也是稀缺资源配置的技术性研究,而且也是潜在的一种更为广泛的人类生活的范畴。如果后者显示了狂热的野心勃勃,那么它反映出时间、能量和感情是具有选择性用途的稀缺资源。我们按照重要性程度的不同对它们进行投资以获得最好的回报。如果我们所有的选择都具有一种广泛的投资效益结构,那么所有人类行为都可能让它的秘密服从于‘经济的’分析。”[14]
另一方面的努力来自经济学之外,是熊彼特所描述的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的影响。这种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传统,按斯考特的看法能够追溯到托马斯霍布斯。霍布斯的基本观点是,社会现象能够化解为个人的行为,它必须根据支配个人行为的动机来分析。[15]到了穆勒这里,他将其表述为“社会科学中的化学的,或者实验的方法”:“社会现象的法则只不过是,也能够不过是社会状态中联结到一起的人类的行为和热情的法则。然而,在社会状态中的人们仍然是人;他们的行为和热情是服从于个人天性法则的。…社会中的人类所具有的性质只不过是他们原来所具有的那些性质,它们能够被分解为个人的天性法则”。[16]
尽管熊彼特对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提出了批评,但它作为一种传统仍然影响不衰。在社会学领域,韦伯说:“就社会学所要达到的目的而言,它不会承认存在一种其‘行为’如同集合个性那样的东西。当我们在社会学的语境中,指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家庭’、一支‘军队’或其它类似的集合体时,我们所指的仅仅是单个人实际或可能的社会行为的某种扩展”。“集合体必须唯一地被视为单个人特定行为的组合和组合方式。”[17]韦伯以此观点说明社会现象,强调社会科学家应当首先厘定历史的成分,在这些成分之间划出因果线条,使具体的结果归之于具体的原因。后来他又坚持“社会科学家的第一位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般可应用的理论系统,为此提出理想类型的使用类似于演绎经济学中的模型”。[18]这两个提法的逻辑模型虽然有所不同,但都是落脚于个体的解释。
沙文等人对理性选择概念的描述反映了相同的事实。他们指出,理性选择概念最早应用于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在这本书里,霍布斯把国家机构看作理性个体为了保护他们的生命免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危险而协议建立的。这种立足于个体选择的“社会契约”传统一直延续到现代的约翰罗尔斯。沙文特别强调,这一传统不是源于而是平行于经济学在发展。耶利米边沁对理性选择理论的贡献超过了亚当斯密。[19]
上述两股力量推动方法论个体主义从经济学的分析模式转变为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这种推动本身当然存在某种差别。来自经济学方向的,是经济学分析模式向经济学以外领域的扩张,其演绎性的模式并无变化;源于社会学上的个体主义传统的扩张,既有应用领域的扩张,同时也有分析模式的扩展,它可能是演绎性的分析,也可能仅仅是因果性的分析。但是,它们的共同结果是,方法论个体主义很难再独守熊彼特所限定的经济学闺房。从1930年到1955年间,先是理性个体选择的形式公理理论,接着是博弈论,然后是公共选择理论,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分析理论实际走出了经济学的疆域。与此相一致,人们也更多地在社会科学的范围定义方法论个体主义。比如,波普说:“社会科学的任务乃是在以描述的或唯名论的词句来审慎地建构和分析社会学的模型;那就是说,是以个人的以及个人的态度、期望和关系等等的词句来进行的——这个公设可以称之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20]哈耶克也有类似的定义:“我们在理解社会现象时没有任何其它方法,只有通过对那些作用于其他人并且由其预期行为所引导的个人活动的理解来理解社会现象。”[21]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这种扩展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是能够在社会科学领域被使用的。同时,这种扩展也产生了新的特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分析模式从纯粹演绎性的分析扩展到演绎和因果分析并举,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武器库有所扩充,而扩充的同时,逻辑性质也有一定的变化。不过,它也面临着实际的问题:这种扩展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是合理的?
方法论个体主义的推广,与下面的一元论预设相联系: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普适的、唯一的科学方法论。根据这一预设,方法论个体主义就是普适的、唯一的科学方法论,它应该也能够面对和说明社会领域的所有现象。这一结论引发了两个问题:第一,由于它涉及了社会和个体的一般关系,因而受到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挑战。方法论整体主义从相反的方向研究问题,认为自己才是真正的普适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第二,社会生活始终包含着价值,如果方法论个体主义能够面对社会领域的所有现象,那它必须把价值纳入自己的视野而不是排除在外。这就必须确定作为分析模式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价值是怎样的联系,以及在这样的联系中方法论个体主义将会有什么样的新特征。
三、作为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方法论个体主义
波普和哈耶克作为方法论个体主义者,其显著特点是确认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价值辩护的联系,把对自由的辩护纳入论题的范围。布劳格对此所作的批评反映了这种情形,他说:“波普在这方面的区分并不象熊彼特那么清楚,因而他为方法论的个人主义的辩护,或者干脆说他对方法论的整体主义的批评,有时候就不合逻辑地和为政治的个人主义的辩护缠在一起”。[22]
实际上,波普和哈耶克的逻辑与布劳格的逻辑不属于同一类逻辑。他们的方法论个体主义既是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又具有价值辩护的性质和功能,是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相结合的一种方法论。他们有两个主要的论证:一个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特殊性,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对立;另一个立足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一般特性,立足于科学与价值的一般关系。
第一个论证通过以下逻辑展开:方法论整体主义是专制主义的认识基础和理论来源,对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批评和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维护,也就是对自由的维护;同时,方法论整体主义是一种类比性的生物学理论或有机体理论,在这种理论中个体自由为有机性所消解,因此反对这种有机的方法论整体主义,维护方法论个体主义,也就是维护个体自由的存在。
波普认为,方法论整体主义坚持认识事物和历史能够也必须从整体出发,这个整体是“一个事物的全部性质或方面的总和,尤其它那各个部分之间的全部关系的总和”。[23]正因为此,方法论整体主义获得了认识总体的绝对真理权,因而能够“从总体上重新设计社会”和“重建社会”。[24]由此,社会和人没有一个选择和道德决定的问题,自由在此没有应有的地位。同时,这种观点“强调社会集体和有机体之间的相似性”,认为“社会学像一切‘生物’科学,即一切研究有生命的物体的科学一样”,[25]把社会集体解释为生物的有机体,个体之间的关系解释为有机性的关系,从而使个体失去了他们的独立性、自主性和选择性。方法论个体主义与之相反,它不奢望对整体的绝对认识和完全控制,知道不可能有认识和社会运作的全能。同时,它不认为个体之间是有机体的关系,而坚持个体是一种独立体和价值源,一种具有活的精神的“原子”,从而保证了自由的本体性存在。
第二个论证认为,经济学乃至一般社会科学学科的出现,不是纯粹理性的产物。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它们的方法论,也是如此。哈耶克说:“经济分析从来就不是对于社会现象的原因的单纯智力好奇心的产物,而是一种强烈要求重建一个引起了人们深刻不满的世界的结果。”[26]波普也引用康德的话说明纯粹理性与价值选择的关系:“屈服于好奇心的每一种念头,让我们的探索热情除了自己能力的局限而外并不受任何事物的束缚,这一点就表现了一种与学术研究相称的心灵的渴望。但是在所呈现出来的无数问题之中,要选择出那些其解答对于人类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却只有智慧才能有此优点了。”[27]这里,智慧包含着价值判断。
波普认为,科学的社会获得和表达不是独断性的,而应当是自由精神的体现。自由的超越性也是科学的规定性,科学的存在与发展以此为条件。他反对“社会科学的任务必然是做出社会的即历史的预测”[28]的观点,认为这一观点没有给人的自由留下地盘,是“对科学方法的严重误解”。[29]科学所依据的是有限理性而不是无限理性,只有前者才能使自由的空间有可能保持,也只有自由和有限理性的适当结合,科学的发展才有可能。哈耶克从本体基础的角度进行说明:“我们所努力为之的乃是对理性的捍卫,以防理性被那些并不知道理性得以发挥作用且得以持续发展的条件的人滥用。这就要求我们真正地做到明智地运用理性,而且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维护那个不受控制的、理性不及的领域;这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领域,因为正是这个领域,才是理性据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唯一环境。”[30]
上面的论证都是力图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既是对个体自由属性的科学分析和抽象,又是对个体自由的确认和辩护。这种方法论个体主义虽然不是典型意义上的价值学说,但它打破了分析模式与价值学说两立的局面,确认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关联,从而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作为社会科学方法论在特定的意义上不是价值无涉的。这一扩展改变了实证主义对方法论个体主义的限定,反映了社会科学研究在当代的某种倾向。同时,这些论证也是对方法论个体主义更加全面的辩护。它强调,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不仅是认识上的(分析线路),也是价值上的(维护自由),而且还是认识与价值联系之中的(科学与自由的内在关联)。
然而,新的辩护并不意味着方法论个体主义确立了它的绝对合理性。实际上,波普的论证本身不具有完备性。他所批评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只是一种绝对的、有机的整体主义。这种极端的方法论整体主义与自由的关系可能是对立的。但是,非极端的方法论整体主义却不一定与自由处于对立的状态。对这些方法论整体主义,不能排除它们也可以与自由具有一定的相容性或支持性关联。换言之,在方法论领域方法论个体主义仍然面对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挑战,它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根据证明自己是社会科学领域唯一合理的方法论。所以,问题可能转变为两个方面:或者方法论个体主义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论证,或者这一论断的前提就是可疑的,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不一定存在唯一合理的方法论。马尔科姆卢瑟福近期的研究试图表明,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既不完全属于方法论个体主义,也不完全属于方法论整体主义,而是两者某些内容的结合或两者的互补。[31]方法论个体主义本身也存在着与此相呼应的调整,阿伽西的弱方法论个体主义已经承认和接纳了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某些合理因素。
实际上,从科学与价值的二元联结中把握方法论个体主义,不管论证者是否意识到,这一看法已多少冲击了社会科学是绝对一元参照系的观点。社会科学方法的一元论本身是简单性科学的结果,它的出现可能有助于认识社会科学的某些特征。但它把与价值的联系、把科学方法的多样性抽象掉了,因而使社会科学失去了一些基本的特征。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上述扩展,客观上是对简单性的扬弃,包含着对自身的某种超越。方法论个体主义和方法论整体主义可能都需要从认识和价值两个方面重新审视自己的前提,确定自己的地位以及与对方的关系。
总的来看,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上述三种诠释,从经济学的分析模式到社会科学的分析模式,再到分析模式与价值辩护的结合,它的基本特征仍然是落脚于个体的分析优先性或优越性。这一特征是方法论个体主义某种合理性的注脚,它体现为独特的分析线路和解释功能,体现为与自由价值的特定关联。但是,方法论个体主义上述的演变也表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合理性又体现为对已有形态和特定局限的超越,体现为它与其它方法论的互动互补关系。这两种合理性在一定意义上是相悖的,但它却是方法论个体主义的真实境遇。它说明,方法论的合理性范畴不是一个绝对的同一物,它本身可能就是包含一定内在张力的互补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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