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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税务稽查风险防范,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税务稽查风险的类型
从目前来看,税务稽查风险主要有四大类:第一类是指被查对象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稽查人员在检查时未能发现,造成税务稽查意见失当。这里有3种具体情况:一是被查对象整体财务报表和账簿凭证发生错误,如纳税人账外销售时采取“两头不进”的方式,整体财务状况、税收负担和内部控制一切正常,导致稽查人员在检查时发表无问题的结论;二是账簿凭证存在重大涉税错误,而稽查人员实施检查时未能发现,导致发表不正确的稽查意见;三是账面上存在重大疑点,如与同行业相比或与企业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规模、税收负担相比,存在涉税违法的重大疑点,但在当时的稽查背景下,无法寻找到充分可靠的证据,稽查人员只能发表无问题的稽查意见。
第二类是稽查人员受自身业务水平和稽查成本效率的制约,影响了税务稽查判断和评价的准确性,或稽查机关依据作出稽查意见的证据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要求存在差距。
第三类是稽查人员受自身素质的制约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如稽查人员或,对被查对象的涉税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不征、少征税款,导致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类是实施税务检查后,因缺乏监督和管理,纳税人对检查结果不作正确的账务调整,再次偷税。如某企业由于账外经营,隐瞒销售收入,补缴税款、罚款,但并未作账务调整,偷逃当年度所得税。此类纳税人账务调整的监督责任是否应属稽查部门,目前有待商榷,隐性风险依然存在。
稽查风险的存在必将给税务机关造成损失。轻者,造成不利影响,损害税务机关的形象;重者,稽查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公职,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个别的甚至会影响部门的运转。
二、税务稽查风险的成因
一是经营手段灵活,稽查难度增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参与市场竞争,并在竞争中不断壮大,通过兼并、收购和联合等方式形成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由于企业的经营范围广、经营手段灵活,外部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税务稽查难度增大,稽查风险明显加大。同时,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少数企业诚信缺失、纳税意识淡薄,加上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避税、逃税手段高科技化,稽查人员失察和出错的可能性增加,稽查风险明显增大。
二是法律责任细化,稽查风险增大。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稽查机关和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更加具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稽查机关和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增加了有关稽查机关和稽查人员的法律责任条款。由于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增加了稽查机关和稽查人员的责任条款,对稽查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是外部环境干扰,稽查压力增大。税务稽查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影响税收执法公平。个别企业一旦被稽查机关查出问题就千方百计找关系,干扰稽查机关的检查和处理。
四是专业能力的制约。税务稽查是一个需要综合运用税收、财会、法律知识和经验进行职业判断的专业。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需要合理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持职业谨慎。稽查人员的职业判断直接影响稽查工作的质量,采用何种稽查方法、收集哪些证据、收集多少证据、提出何种意见都依赖于稽查人员的职业判断。
五是职业素质的影响。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稽查工作也是一样。稽查人员的职业素质包括稽查人员的职业品德、职业纪律、职业胜任能力和职业责任。如果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丧失了应有的工作责任心,没有公正、谨慎的职业态度,就会影响稽查质量,增大稽查风险。
六是稽查方法的影响。税务稽查广泛采用统计抽样的方法,即从被查单位总体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样本的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因此稽查结果有一定的误差。同时,虽然计算机的核算、分析技术已经在会计领域广泛应用,但计算机稽查技术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运用。面对海量的稽查资料,稽查人员实施稽查仍采取账项基础检查法,受检查人数和检查时间的限制,影响了稽查质量,增大了稽查风险。
三、防范稽查风险的措施
稽查风险存在于稽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风险成因也包括多方面。当前,针对稽查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和控制难的问题,应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可能将风险减到最小。
(一)加强内部建设是防范稽查风险的基础。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当前的稽查制度体系中,防范和控制稽查风险的制度还不完善。上级稽查部门应加强稽查风险防范制度体系的建设,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建立防范和控制稽查风险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对稽查方案的制订、稽查案件证据的收集、稽查工作底稿的编制、稽查报告的编制和案件复核等制订统一、规范的制度,这是防范和控制税务稽查风险的有效举措。
二是提升计算机应用能力。加大税务稽查软件开发和应用力度,提升计算机稽查的应用能力,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会计系统,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计算机稽查程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获取稽查工作所需的信息资料,使稽查人员能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一般性检查,提高稽查效率。同时,要加大稽查经费投入,加强计算机硬件设施建设。
三是落实稽查案件分级审理制度。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稽查案件实行分级集体审理,对案情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由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对其他案件由稽查机关案件集体审理会议审理,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性关,防止稽查“走过场”等情况的发生。
四是健全稽查案例分析制度。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对稽查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进行把关和协调,真正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数字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整改,建立制度。对税收政策执行、自由裁量权的把握进行全面协商,提高稽查执法的质量。建立分类案例数据库,总结对各类企业实施检查的基本方法,为案件检查提供参考和示范。
五是加大案件复查和“下查一级”的力度。案件复查能够强化监督、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提高稽查质量。要加大对稽查案件的复查力度,抽调精干人员,采取交叉复查、案卷审查和实地调查等方式,按照《税务稽查案件复查暂行办法》规定,统一复查口径、统一审理标准、统一处罚尺度,对复查案件的程序、事实、证据和执行、有无违反稽查工作纪律等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要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上级稽查部门要加大对下级稽查部门稽查案件的复查力度,每年定期组织抽取一定比例的已查案件进行复查,做到应查必查、查深查透,及时总结,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在实施“下查一级”时,应注意适当缩小检查面,及时沟通信息,制订统一的行政处罚标准。
六是加强税法宣传,排除外部干扰,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宣传税务稽查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营造政府支持、部门协作、企业配合的良好税收执法环境,减少和排除外部环境对稽查工作的干扰。对个别确实无法回避的案件,应认真作好税务案件审理会议记录,分清责任。
(二)规范稽查流程是防范稽查风险的关键。
一是加强查前调查。要全面了解被查单位的业务、财务状况,认真调查被查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调查被查单位的经营范围、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重大会计政策选用及变动情况、以往接受税务稽查情况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收集与稽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收集银行账户、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稽查档案资料等,这有助于稽查人员把握稽查方向,提高稽查效率。同时,结合被查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稽点。对被查单位内控制度进行符合性测试,以判定内控制度是否有效,为下一步评估稽查风险提供必要的依据。
二是编制科学方案。科学合理的稽查方案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稽查风险。检查组应在查前调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稽查风险和稽点,制订科学合理的稽查方案。方案应包括检查目标、稽查风险的评估、检点以及对检查目标有重大影响事项的检查步骤和方法等内容。在稽查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重要线索,应及时调整稽查方案,以防止遗漏重要的稽查内容,合理规避风险。
三是准确运用稽查方法。在稽查过程中,应注意采用规范的稽查方法。在目前广泛使用账项基础检查法的条件下,对业务简单、凭证不多的企业应实行全面检查;对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应采用抽样统计方法,认真评估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明确检点,确定样本数量,将稽查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对涉及处理和处罚的具体事项,应进行全面检查,不能简单地运用统计抽样的方法。
四是稽查取证合法。稽查风险很大程度上是证据风险。证据风险来自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对证据的取舍及其证明是否充分的认定。如何获得充分可靠的证据、防止遗漏重要证据,是控制证据风险的关键。
减小稽查风险、提高证据质量可以从以下8个方面入手。
第一,检查要符合法定程序。实施稽查前要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稽查时间等。应认真执行稽查人员回避的规定,稽查人员要有两人以上,实施稽查时要出示税务稽查证件。询问、调取账簿和实地稽查等要符合法定程序,并依法为纳税人保密。
第二,证据类型和取证程度要统一。一般稽查案件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取证,账外账等一些偷税手段比较灵活的涉税违法案件的证据种类复杂、取证难度大,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取证的风险比较大。稽查系统内部应对此类案件的证据类型、证据形式和取证程度作出基本规定,以指导稽查取证实务,避免取证不规范所承担的稽查风险。
第三,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配合,确保收集的证据充分可靠,符合行政诉讼的要求。
第四,收集证据要全面客观。既要依法收集当事人的有责和责重的证据,又要依法收集当事人无责和责轻的证据,为案件审理提供全面客观的依据,确保案件定性准确、处理适当。
第五,取证要合法。取证要在法律法规授权下进行,取证的主体、时间、程序、方式和形式都必须合法。
第六,规范稽查文书。稽查过程中涉及的文书较多,应以规范化要求来编制,避免随意性,特别是取证材料和稽查工作底稿,更应该注意格式统一、用语准确等。对于稽查过程的描述,也要有规范统一的标准。检查组组长应对稽查过程中形成的稽查文书、稽查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复核。
第七,案件审理客观公正。案件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是规避税务稽查风险的有效举措。审理部门应强化审理把关,在案件审核时根据违法事实和已获取的证据资料进行定性,对证据不足难以定性的案件应退回检查环节进行补证。同时,在审理过程中应耐心听取纳税人的申辩意见,并认真进行核实,做到公正执法、准确定性。要认真执行案件移送规定,对违法构成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稽查案卷完整全面。稽查人员的整个稽查过程应完整地在稽查案卷中反映出来,这也是规避风险的一个有效举措。目前,案卷中大部分内容只能反映被查对象的税收违法情况,尤其是稽查结论的案卷,资料内容相当简单。作为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的载体,稽查案卷应全面完整地反映稽查的全过程,特别是应详细记录检查人员的整个稽查过程,如对被查对象的内部控制测试、稽查方案、人员分工、检查范围和内容、运用的稽查方法和策略、重要的会计问题和重点稽查领域、对问题的排查过程等,这些均应记录在稽查工作底稿或相应的文书中。
(三)提高职业素质是防范稽查风险的保证。
一是转变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稽查人员要充分认识风险对自身、稽查工作、税务部门形象的影响,自觉遵守“公平执法,规范操作,廉洁自律,令行禁止,严守秘密”的工作要求。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做到稽查业务规范化,并在稽查实践中积极探索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企业;纳税;法律风险;风险防范
[DOI]10.13939/ki.zgsc.2017.01.143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重要组成,其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众多风险,而纳税中的法律风险尤为突出。依法纳税是企业应尽的基本义务,而在纳税风险管理中,如果处理方法不当,可能给企业带来重大影响。为此,认识到企业纳税风险的重要性,着力从规避和降低纳税风险上来保障企业运行平稳。
1 企业常见的纳税法律风险表现
企业纳税是一项义务,依法纳税也是企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对于企业纳税风险的划分,主要从少缴税、多缴税两个层面来探讨。在少缴税方面,如果企业故意不依法纳税,或者伪造、变造、擅自销毁账薄等方式来逃避缴税义务,税务机关将对其少缴税款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企业少缴税,还存在漏税行为,同样也会根据《税收征管法》中的规定,加收补税、滞纳金等罚款;当然,在企业纳税义务方面,如果存在未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未及时办理纳税申报,未及时取得、领用、使用、缴销发票,及未及时报送纳税审批事宜等影响纳税义务的瑕疵行为时,也要给予税收补税、加收滞纳金等处罚。对于企业来说,故意不履行纳税义务,也会给企业声誉带来风险。如企业涉嫌偷税、漏税金额巨大,将给企业的正常运行带来影响,也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刑事责任处罚。在多缴税方面,有预缴税款、重复征税等问题。根据《税收征管法》要求,对于多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该退回,并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进行还息。但对于企业自身因素造成的多缴税款,则予以退回税款,但为明确对资金利息的规定。由于税务机关在征管、纳税评估、税收稽查等方面存在滞后性,对于企业多缴税款、重复纳税问题,在时效上存在滞后性,如果超出税法规定,则不予退回多缴税款。当然,对于企业多缴税款,主要是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收益,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2 企业纳税法律风险成因归纳
对于企业来说,因纳税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是多方面的,其成因也具有多样性。归纳如下。
2.1 税收立法层面因素
从目前我国税法现状来看,针对立法层面上的法律不完善问题突出。如《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车船税法》等属于法律条款,而地方各税法多为行政法规。主体税种设置较多,直接税种较少。如流转税中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占比一半以上,所得税中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在税收征税方面,对流转额进行征税,对所得额进行征税,对财产征税,对土地等自然资源进行征税,对特定行为如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进行征税。其中流转税与所得税之间的并税现象突出。另外,对于税收文件规范性不足,如对一些问题的解释专用名词多,缺乏操作性,在税收文件上缺乏整体性,如增值税文件、营业税文件,所得税上有企业与个人之别等,缺乏有效衔接。
2.2 税务执法层面因素
从税务机构行政执法来看,由于税务机关在税法基础上,多依照上年完成基数进行递增10%,且与各机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挂钩,使得对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责任更加明确。如每到税务工作紧张时,通常要求企业认定抵扣进项税额,并预交税款,否则停止供应发票,进行税务稽查;还会以扩大征税范围方式来多收税款;对于一些减免税事项不审批、不执行;国税、地税之间可能存在重复征缴现象等。另外,对于税务人员自身职业素质等方面的风险,可能给企业纳税带来影响。如在税务审批、审核、税收优惠等方面,因缺乏税务专业知识,一些非税人员影响了税收征缴工作的专业性。
2.3 企业自身层面因素
企业作为纳税主体,在纳税法律风险方面,因对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税收政策的理解不足,可能带来纳税风险。如一些工程项目在投资建设期间,有前期、准备期、实施期、投产运行等阶段,不同阶段在项目可行性、项目评估等方面需要进行研究。通常企业在项目投资分析时,多考虑项目的运营能力、盈利水平,而对于项目是否与税收、国家政策的扶持有关多忽视。一些企业在运营后发现纳税问题较多,企业负担较重,并寻求其他途径来减轻纳税负担。如研究税法政策、与税务机构协调沟通、咨询专家及其他机构等。从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税负情况来看,流通行业税负相对较轻,而工业企业税负较重,同时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税负更重;在税款征收方面,核定征收税负较轻,查账征收税负较重,企业在财务核算上,因核算水平差异,其税负也不一致。
2.4 社会层面因素
对于企业纳税法律风险,与社会方面的因素也有关系。如对于一些地方支柱产业、企业,因财政压力大,对企业税负风险影响较大。通常情况下,地方政府在财政收支上以税收为平衡基本原则,当企业增效、政府财政赤字时,则税收压力增大。同时,政府在推进教育、医疗、交通、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时,也需要从企业税负中来完成。从税法管理来看,执法水平不一也会给企业造成不同的税负。以增值税为例,对于大宗商品,索要发票则价格偏低,反之则偏高;从增值税计税原理来看,增值额高于额定值则征税,否则不征税。但对于某些环节存在断链,则影响增值税的管理。如“营改增”之后,对运输行业最高可以抵扣11%的增值税,对于企业抵扣的税金也有所减少,而企业增值税税负却上升明显。
3 企业纳税法律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针对企业纳税法律风险表现及成因分析,在探讨企业涉税风险管控问题研究中,学者们也从不同层面来提出促进企业合法利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研究。总体来说,企业在防范纳税法律风险中,要降低纳税涉税项目风险,从主要影响因素来制定措施,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3.1 注重税收法律学习,明确企业纳税法律风险防范重要性
企业在防范税收立法层面因素时,要从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办税人员等方式,将税法学习放在首位,认真、全面学习企业税收法律,了解税收与财政、税收与社会、税收与金融等问题,并从税收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中,来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信息,解决企业纳税问题。同时,企业负责人及管理层,要参与税法学习,积极探讨税法政策对企业经营方面的影响;从企业管理层人员设置上,有必要设置懂税法的副总来处理与税法、纳税问题相关的问题,提升企业纳税管理科学水平。
3.2 结合税收执法来提升企业税收法律防范能力
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有效沟通与交流,是增进企业税收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有效途径。一方面通过企业相关部门,通过与税务机关展开正面交流,以座谈会、专题讨论等方式,来探讨企业纳税问题,增强企业的税务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对税收相关证据进行收集,特别是对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财产损失备案、疑难税务问题等进行归类,避免因税企争议,提供重要纳税存档资料。另外,对税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通过正规渠道来反映违法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3.3 企业自身要做好纳税法律风险防范
从企业自身来加强税收政策学习,特别是对各税收优惠项目的研究,通过咨询税务机关,向其他专业税务人员进行咨询,委托投资咨询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咨询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来加强企业税务问题专业化能力,提升企I纳税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做好企业财务管控,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来降低企业纳税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关键词:税务风险;税收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
近年来,我国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不仅降低企业的税费成本,提升企业研发投入和盈利水平;而且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三去一降一补”,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纳税人既是税收的负担者,也是税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要通过税法宣传、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手段防范与化解企业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另一方面,要采取适当措施督导企业加强自我监督,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因此,实现纳税人由客体约束向主体自律转变,研究税务风险自控机制建设,既有助于提升企业税务风险防控水平,又有利于降低税收执法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一、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照章纳税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税务风险是企业风险的重要组成,众多学者围绕企业税务风险、税务风险成因及税务风险管理方式进行了一系列探讨。税收风险是指企业在纳税过程中,由于对税收政策认识不足或处理不当而导致利润损失,甚至发生违法行为(张帆,2013;盖地,2014;林小娜,2019)。也有学者认为,应动态定义税务风险。如张帆(2013)指出:税务风险是企业在遵守税法时因为实际业绩与其应达到的标准之间的差异,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税务风险主要由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方面组成。彭喜阳(2014)提出: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核心问题,实际上是纳税意识薄弱和相关管理不善;易彦成(2019)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认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只是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导致税务风险。孙培(2018)认为,企业税务风险预警体系不健全,且相应的预警工作没有有效地落实,导致税务风险控制方面的问题发生率上升,使企业的长远发展受阻;赵海燕、路欣(2017)认为,税收法规和政策不能得到全面、准确和完整的理解,才导致纳税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出现偏差。关于税务风险的自律防范措施,以往文献强调完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等。徐茂林(2017)指出: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来提升税务风险的识别能力,对已识别和潜在的涉税风险点进行有效的评估,完善管理机制。然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应对风险。庞羽华(2019)指出:要从“粗放化”纳税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化”纳税管理模式,严格管理税务风险;马秀丽(2019)提出:企业自主选择纳税身份时,应综合考量所处行业特点、税率、实际综合增值率与行业无差别平衡点综合增值率、企业规模及销售额等因素。综合相关研究成果发现,已有文献多集中讨论企业税务风险的定义、形成原因和防范措施,而对于如何将税务机关治理现代化与企业税务风险自律防范目标结合的研究尚浅。本文从企业建立税务风险自控机制的重要性出发,一方面,通过构建企业风险自控机制来提高纳税主体自觉遵循税法;另一方面,税务部门推行“放管服”改革,优化纳税服务,由过去的单向控制执法风险转变为引导纳税人主动接受法律规范,以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自控机制,促进纳税人实现由客体约束向主体自律的转变。
二、实现纳税企业由客体约束向主体自律转变的现实意义
对于征纳双方来说,建立科学严密的税务风险自控机制,既有利于促进纳税人由“他律”走向“自律”,由“他治”转为“自治”,又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实现纳税企业主体自律是税收治理体系现代化必然要求。税收治理现代化目标能否实现,依赖于多方努力。只有坚持多管齐下,建立多主体参与、多方面支撑的共治体系,才能形成税收治理的强大合力。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他律和自律是相辅相成的。将税收管理与纳税人自我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充分调动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从根本上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管理质效,建立现代化税收治理体系。(二)实现纳税企业主体自律是培养纳税人法律意识的需要。税收法规的实施,并不是由税务机关单方面实现的,还需要广大纳税人建立自控机制。虽然税收执法的直接目的是执行国家的法律,而根本目的是通过税收执法活动来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纳税意识的全面培养和发展。因此,对税收管理目标的设定,不仅要设定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指标,还要把培养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和行为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帮助纳税人逐步树立公民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三)实现纳税企业主体自律是降低税收管理成本的需要。税收执法成本就是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投入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如何把税收执法活动所占用和消费的社会资源控制在合理的规模内,并履行好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是税收执法的一个重要目标。如果税务机关通过非强制性措施使纳税人建立风险自控机制,而主动接受法律规范,则会事半功倍。因此,作为税务部门要切实转变税收执法观念,将原来主要由税务机关到纳税人的单向执法转变为税务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纳税人自主纳税、自我进行税务风险控制的双向互动管理格局。(四)实现纳税企业主体自律是促进纳税人完善财务管理的需要。企业从投资到利润分配的诸多环节与税收都有密切的关系,任何一个环节的税收问题都可能导致其他环节出问题。比如,企业在流转税出现了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所得税也会出现问题。税收与企业经营的这种密切关联性决定了纳税人应高度重视税务风险控制。企业的纳税行为涉及企业和国家两个主体,征纳双方在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如果企业采取不正当或违法手段偷逃税款,不仅对企业的市场信誉、形象以及长远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惩治,得不偿失。
三、实现纳税企业主体自律的路径:纳税主体税务风险自控机制的构建
税务风险自控机制,是指纳税人能够运用风险管理理念,把风险管理的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纳税全过程之中,使纳税人成为税务风险控制的主体,从而把外在的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内化为依法纳税的自觉行动。税务风险自控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纳税人自我教育机制。自我教育是税务风险自律防范的重要一环。要把他律转化为自律,熟悉他律是前提。只有明白了税法的严肃性、权威性,懂得了违反法律的严重性、不可逆性,才能对法律心生敬畏、产生自律。作为纳税人,首要的就是强化纳税意识,把守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同时,熟练掌握现行涉税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纳税规程,避免因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不够、不深、不透和执行法律不到位加大税务风险,要自觉用税法规范涉税行为,经常对照税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涉税信息采集运用机制。税收信息是影响市场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国家制定的消费税政策可能会抑制某种商品的需求,对某些产品的税收优惠会带动对这些产业的投资,提高某种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会提高该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等。纳税管理实质上是对各种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的一次深加工和利用的过程。纳税人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应建立信息系统识别、获取、处理和报告系统,为管理和控制纳税活动提供信息支持:一是建立多元化的获取信息渠道。建立健全相关税务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制度;二是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专人专岗,收集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最新变化,定期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和指导;三是企业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税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外部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以及征管要求对企业经营可能带来的纳税风险;四是将相关涉税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进行内部传递,使企业内部参与经营活动人员了解相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明确各自职责。(三)税务风险自控的组织机制。税务风险自控组织机制的建立,涉及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需要企业各个部门步调一致,共同行动。大型企业要设立税务总监及税务主管、办税员等岗位。中小企业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办税员,负责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购、传递法规信息等涉税业务。另外,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专业的税务师队伍,要求通晓税收法律,精通节税规则,精明节税操作,而且熟悉企业的经营业务、纳税特点。企业需将税务风险控制在蓝色区域即轻度危险范围之内,一旦企业风险达到黄色区域即中度危险,应快速启动税务风险预警,并对各项财务指标进行涉税分析。如果进入了红色区域即极度危险,该企业将面临较为严重的税务问题,需对整个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排查,以便及时发现税务问题,并根据存在的风险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四)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就是自觉认知并遵循一定规范要求而形成的内在约束机制。一是企业应建立从政策、制度、流程到操作指导的税务业务管理、工作指导体系,建立完善的办税流程,确保税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税务内控制度定期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自检,及时纠正错误。二是对照税收形成的关键环节、重要工作流程,认真分析相关岗位及涉税环节中容易产生税务风险或影响纳税质量的风险点,找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管理人财物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三是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及时地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也可以聘请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税务中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促进纳税质量的提高,降低税务风险。(五)税务风险识别排除机制。企业应树立税务风险自律意识,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系统,确保企业健康纳税、安全纳税,实现税务风险最小化。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定期对涉税业务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最大限度减少税务风险转变为税务违法问题的机率。对因一些不可控或难以控制的税务风险发生的涉税问题,要及时改进,避免同一问题被多次查处。
四、实现纳税企业主体自律的政策建议
各级税务部门要将建立税务风险自控机制与税源专业化管理有效对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建立税务风险防范机制,促进纳税人实现由客体约束向主体自律的转变。(一)建立纳税人参与的现代化税收治理体系税务机关应树立共治共赢理念,加强互信与互动,提高税收管理的透明度,构建双重主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新型的平等、民主、合作关系。特别是加强征纳双方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不断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要畅通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的渠道,尤其要畅通纳税人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要实施税务约谈制度,请当事人到税务机关面谈,提醒纳税人核实自身情况,回答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税疑问,给纳税人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有针对性地指引、督促纳税人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法规,研究分析税收政策走向,正确选择纳税方法,合理控制纳税成本,自觉遵守税收法规。(二)建立科学合理的税收管理评价系统评价税收执法是否有效,不能简单地以征税收入与花费成本的比率来评价,应考虑纳税人遵从税法的程度,看税法是否被税务机关正确执行。如何培养塑造高素质的纳税人是税收执法的一个重要目标。正确的税收观念促使作为纳税人树立强烈的主体意识,并通过对自身权利和价值的认识,表现出社会所需要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和独立性等时代精神,进而外化为一种积极主动、自觉守法的纳税意识和习惯。因此,要坚持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注纳税人与教育、培养纳税人相结合,要把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目的。(三)科学实施税收行政指导税务风险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风险积累过程,存在延迟性,往往在损失发生较长时间后,通过举报或稽查等手段才能发现问题。为了及时化解和排除潜在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纳税人的税务行政指导。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认知度,提高企业依法申报纳税的自觉性和准确性。二是提供预警提醒服务。针对企业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偏差而产生的涉税问题,实行预先提醒,避免纳税人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造成损失。对未按时申报或是未按期报送涉税事项的大企业采取电话提醒、短信提醒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三是建立和完善争议调解和纠错机制、赔偿机制等,使纳税人感受到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受到保护。(四)运用税收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监控进一步完善税收信息数据库,有助于增强税收执法的预见性,促进税收执法由被动型向以预防为主方向发展。可以对所辖企业按照纳税遵从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在应对策略、应对措施上体现差别,视情况分别采取提示提醒、纳税评估、税收核定、税务稽查等方法,既注重管理和服务的平衡,引导纳税遵从;又体现对高风险纳税人的管理控制,对偶尔出现问题的纳税人采取加强纳税管理性辅导和评估相结合的管理方法,督促其提高税收风险意识和纠正潜在的税收风险。对极个别主观上故意、客观上违法、性质严重的纳税人,要采用重点管理控制、纳税评估、稽查等措施。同时,要加大对依法诚信纳税的重点企业的宣传和推介力度,提升社会诚信形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效应。(五)强化稽查,加大纳税人的违法成本税务稽查部门要通过案件的查处,总结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坚持查办案件与强化教育相结合、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发现税项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或有可能带来税务风险的事项及时进行纠正或改进处理,以形成对违法的威慑,从而实现以查促征、以查促纳的目标。同时,针对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纳税人和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纳税人或税务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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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风险概述
风险是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因素和可能,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是由不确定性所引起的后果。税务风险是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上预期和实际之间的差异而带来的不利因素。?务风险的来源包括税法的变更、企业经营环境变化等。企业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未依法纳税而引起的税务稽查、未正确理解税法而所缴税款增加纳税义务、未合理筹划等。根据税务风险带来的后果来划分,企业税务风险就是企业处理税务事项未能有效遵循税收政策法规,多缴税加重了企业的税务负担,使企业经济利益遭受损失,降低了企业利润;另一种是企业漏缴或少缴税款,导致了将要承担处罚以及诚信度受损的风险。
二、制造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内容
1.增值税税务风险
制造企业以生产加工为主要业务,将面临大量的增值税业务。增值税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环节涉及的税务风险,主要表现在对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增值税发票的取得确认、发票保管、增值税申报、税款缴纳等风险。其中,增值税税额计算上会存在收入确定上的误差而带来的风险,造成税款计算错误。增值税发票的取得风险是指销售方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提供假发票,企业在发票审核上监管不力,导致不合格的发票入账。发票保管风险是指发票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毁坏等。增值税申报风险是由于税款计算不正确或延迟申报带来的风险,致使企业被税务机关处罚。税款缴纳风险是指在纳税申报环节后,企业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税款。
2.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
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企业所得税计算纳税环节涉及的税务风险,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风险主要包括收入与支出的确认风险、税额计算风险与企业所得税申报风险。企业所得税计算风险主要是在收入、成本费用等数额的确认存在误差或计算方法的错误引起的最终应纳税所得额的错误,从而导致税款计算错误。企业所得税采用汇算清缴的纳税方法,在税款申报上要严格依照税法规定的时间进行。企业由于在错误时间进行申报会造成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风险。
三、制造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首先,一部分制造企业的主要管理者缺乏税务知识,还没有对税务风险引起足够的重视,最终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有企业的管理者简单认为,降低税务风险的最好方式就是多缴税或者及时缴税,给企业增加了纳税负担,给企业的利润带来了巨大损失。其次是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甚至没有真正的税务风险管理控制制度,没有指派专人落实税务风险与管理工作,或存在职责分配的混乱。我国的税务风险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管理控制的理论研究还很不成熟,专业的税务风险管理的人才十分缺乏。最后,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力度不强,部分企业没有组建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或者风险管理部门缺乏现代化的风险管控机制,企业相关的税务信息仍旧依赖财务报表。
四、制造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建议
1.健全制度基础
首先,企业应完善关于防范税务风险的内控制度,致力于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风险意识的增强。在企业内部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财务系统,结合传统内控手段,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确保制度的具体落实。其次,要在制度层面明确企业各部门分工,将权利和义务细分,防止权责的滥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让制度在管理中发挥作用,减少人为操作因素,让制度来管人,使企业内部控制的过程更加真实。应将日常的管理控制工作前移,制定制度来约束涉及经济事项,起到预防、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在现金和票据的管理上要强化制度建设,保证单据的审核无误。最后,要在年度终了对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总结讨论,通过对年度工作的评价来指导未来年度的工作。
2.构建税务风险预测系统
制造企业应正确评价税务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化解风险,建立风险预测系统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的关键。该系统要能够做到对企业风险的及时识别,并能够利用计算机数据库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结果分析,同时要总结出应对风险的方法和建议,指导企业决策。风险预测系统要和企业的日常工作环节相匹配,涵盖企业的全部工作和全部部门。以正确评价税务风险为基础,企业要加强对税务风险的适时监控,做到风险的提前预知,合理选择应对策略,调整战略战术,将风险降为最低。
3.强化风险防范的执行力
首先,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力是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与各部门建立及时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与企业内部采购、生产部门进行信息交流,有效利用信息平台,及时筛选和处理风险信息。同时,财务部门要定期与税务机关、税务中介机构等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掌握最新的税收信息变化、优惠减免税事项等。其次,企业要执行税务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法的规定,保证各项收入费用计算正确。严格审核标准,对往来票据和凭证建立审核、存档制度,杜绝虚开发票等现象。最后,企业要在期末编制税务会计报告时,反映出企业一定时期内的纳税状况。以文字形式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纳税及其变动情况、纳税变动的原因以及税务处罚等重大事项进行具体说明和披露。
4.强化人才建设
企业开展税务风险防范的首要工作是组建一个专业的财务团队,具备纳税管理等基本能力,保证人员整体素质。团队肩负着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纳税情况的责任,帮助制定解决对策,做好风险防控。保障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深度沟通和交流,企业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财务人员深入业务部门体验,对各部门的业务进行全面了解。鼓励企业财务人员参与到各类培训中,方便其了解最新税务知识,鼓励其学习先进经验后服务于本企业管理。重视创新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充分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企业吸引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主要工作目标:
一是地税收入实现新增长。加强收入分析,强化收入调度,确保地税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两个比重”有所提高,收入质量稳步提升,地方税收的财力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年,全市地方税收力争达到42.5亿元,增长19%;奋斗目标45.7亿元,增长28%。
二是依法治税开创新局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程度提高,税收执法规范化程度增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初步建立“制度支撑、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的执法管理机制。确保税收执法准确率达到98%以上。
三是征管基础迈上新台阶。收入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高效运转。税源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管户率、申报率、入库率均达到99%以上,税源预测数与税收实际入库数误差控制在10%以内。
四是征管改革取得新突破。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深化征管改革,构建与现代税收理念相适应的管理新格局。不断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的新型征管机制。加快现代分局建设步伐,力争达标率达到10%以上。
五是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树立“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的服务理念,初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实现新突破。确保社会满意率达到96%以上。
六是队伍建设呈现新活力。干部职工的幸福指数显著提升,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2%以上,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达到72%以上,“三师”比例达7.5%以上。创先争优再创佳绩,文明创建再结硕果,各项竞赛排名靠前,绩效考核“保先争一”。
落实上述思路,实现上述目标,全市地税部门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职能发挥,进一步提高财力保障水平。强化地税收入管理。科学合理分解税收计划,坚持按月、按季、按专题召开收入分析会,做好增减收因素影响测算、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计划执行结果反馈和收入预测预警分析,加强行业、税种、地区和重点税源收入分析。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征收纪律,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缓税审批,确保完成收入任务。拓展政策运用空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调节、激励的作用,努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税收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良性互动,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的调控意图,找准落实政策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使税收政策效应充分释放。不断拓展政策的使用空间,为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助力。跟踪问效,加强政策执行检查,评估政策落实效果。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开展税收反映经济分析,从税收收入的产业、行业、区域、税种、结构等不同角度分析宏观经济各方面的基本特征,反映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状况。开展税收调节经济分析,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内容和目标,研究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市区域、行业经济的影响。开展税收服务经济分析,针对经济运行、税收政策、税收制度中的问题开展分析,为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针对性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二)突出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地税执法全过程,完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办法》,改进税务风险管理软件,提高化解税收执法风险能力,防范违法执法行为发生。完善税收执法权力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加强法制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扩展执法责任制适用范围,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自动化考核,完善追究范围与形式,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强化执法督察工作,做到查前有方案、有培训,查中程序规范,查后整改到位。推进税收执法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做好人工检查与计算机考核的有机结合,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稳步推进分类稽查和一级稽查,建立新型税务稽查的立体架构。健全完善大要案管理制度,强化大要案的报告和督办工作。依法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突出专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纳税人的类别、税源规模、税源特征和征管流程,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信誉等级、兼顾工作事项,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推进大企业个性化管理与服务,推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实施税源立体化管理。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级地税机关之间,地税机关内部之间、地税机关与外部门之间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机制。建立与税源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机制。
(四)突出信息管税,进一步提高科技运用水平。拓展征管核心软件应用。进一步完善现有应用系统功能,提升使用功效。完善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绩效考评机制,建立两级服务保障责任对应关系,加强对新软件模块上线、数据质量、网络安全等重要工作的日常监控,做好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充分运用参数定税软件、税务综合办公系统,稳步推行纳税评估软件、征管资料电子化档案软件。切实提高信息管税水平。坚持以业务为先导,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提高信息管税能力。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数据的分析能力和应用水平,推进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推进基层现代分局建设。认真落实《宜春市地税系统现代分局建设工作规划》,融入税收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坚持动态管理、持续改进、自我完善、追求卓越,做到理念与实践、内涵与外延、硬件与软件等方面有机统一,不断增强税收征管能力和税收服务能力。
三是征管基础迈上新台阶。收入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高效运转。税源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管户率、申报率、入库率均达到99%以上,税源预测数与税收实际入库数误差控制在10%以内。
四是征管改革取得新突破。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深化征管改革,构建与现代税收理念相适应的管理新格局。不断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动的新型征管机制。加快现代分局建设步伐,力争达标率达到10%以上。
五是服务水
平得到新提升。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完善服务机制,树立“大服务、一体化、大格局”的服务理念,初步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纳税服务体系。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星级办税服务厅评定实现新突破。确保社会满意率达到96%以上。
六是队伍建设呈现新活力。干部职工的幸福指数显著提升,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稳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2%以上,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达到72%以上,“三师”比例达7.5%以上。创先争优再创佳绩,文明创建再结硕果,各项竞赛排名靠前,绩效考核“保先争一”。
落实上述思路,实现上述目标,全市地税部门2011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职能发挥,进一步提高财力保障水平。强化地税收入管理。科学合理分解税收计划,坚持按月、按季、按专题召开收入分析会,做好增减收因素影响测算、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计划执行结果反馈和收入预测预警分析,加强行业、税种、地区和重点税源收入分析。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征收纪律,大力清缴陈欠,严格控制新欠,规范缓税审批,*确保完成收入任务。拓展政策运用空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调节、激励的作用,努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坚持税收与经济社会各方面的良性互动,准确把握税收政策的调控意图,找准落实政策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使税收政策效应充分释放。不断拓展政策的使用空间,为产业优化和结构调整助力。跟踪问效,加强政策执行检查,评估政策落实效果。深化税收经济分析。开展税收反映经济分析,从税收收入的产业、行业、区域、税种、结构等不同角度分析宏观经济各方面的基本特征,反映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状况。开展税收调节经济分析,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内容和目标,研究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对我市区域、行业经济的影响。开展税收服务经济分析,针对经济运行、税收政策、税收制度中的问题开展分析,为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针对性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二)突出风险防范,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风险防范机制。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地税执法全过程,完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办法》,改进税
务风险管理软件,提高化解税收执法风险能力,防范违法执法行为发生。完善税收执法权力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加强法制培训和工作经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素质。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扩展执法责任制适用范围,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自动化考核,完善追究范围与形式,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强化执法督察工作,做到查*前有方案、有培训,查中程序规范,查后整改到位。推进税收执法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做好人工检查与计算机考核的有机结合,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稳步推进分类稽查和一级稽查,建立新型税务稽查的立体架构。健全完善大要案管理制度,强化大要案的报告和督办工作。依法加大涉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三)突出专业管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根据纳税人的类别、税源规模、税源特征和征管流程,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实施税源精细化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按照纳税人规模、行业、信誉等级、兼顾工作事项,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推进大企业个性化管理与服务,推行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实施税源立体化管理。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各级地税机关之间,地税机关内部之间、地税机关与外部门之间纵横结合,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机制。建立与税源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机制。
(四)突出信息管税,进一步提高科技运用水平。拓展征管核心软件应用。进一步完善现有应用系统功能,提升使用功效。完善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绩效考评机制,建立两级服务保障责任对应关系,加强对新软件模块上线、数据质量、网络安全等重要工作的日常监控,做好应用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充分运用参数定税软件、税务综合办公系统,稳步推行纳税评估软件、征管资料电子化档案软件。切实提高信息管税水平。坚持以业务为先导,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提高信息管税能力。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提高税收征管数据的分析能力和应
用水平,推进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推进基层现代分局建设。认真落实《宜春市地税系统现代分局建设工作规划》,融入税收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坚持动态管理、持续改进、自我完善、追求卓越,做到理念与实践、内涵与外延、硬件与软件等方面有机统一,不断增强税收征管能力和税收服务能力。
(五)突出和谐兴税,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强化创业服务举措。大力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环境,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办税流程,规范涉税检查和收费行为,开辟“服务创业绿色通道”,努力为创业者提供“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开展创业者需求与满意度调查,规范创业服务投诉管理,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不当行为。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和纳税信用管理机制,营造诚信创业的良好氛围。统一纳税服务标准。编制纳税服务标准手册,对纳税服务提出“十个统一”的标准。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开通12366咨询服务热线,加强地税网站建设,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建设纳税服务文化,构建一套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税收服务体系,防止纳税服务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拓展纳税服务手段。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巩固完善多元化申报纳税方式,拓展网上办税功能,积极推行税库银联网,提高办税效率;积极推进同城办税,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项;继续深化“一站式”和“一窗式”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导税服务等多样化、人性化的办税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办税需求。
关键词:建安企业 税务风险 防范与管控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面对当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建安大型企业如何进行税务风险管理,以期达到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就成为摆在企业各级领导及财务人员面前的一件大事。建安大型企业税务管理面临的突出矛盾是,一方面大型建安企业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经营活动复杂,管理难度大;另一方面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目前许多大型建安企业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尽管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制度,但都偏重财务报表目标,而不太重视涉税合规目标。《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关注的也是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报告方面的目标,税务合规方面的内容比较缺乏或单薄。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有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而建安大型企业点多面广,税务风险防范与管控的任务异常复杂而艰巨。
一、当前大型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现状及分析
1.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给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建安企业具有经营分布点多、面广,在其提供劳务和建造产品上具有跨区域、工程项目周期长和成本核算程序复杂,各施工地纳税环境差异大,税务风险管理难度高。多数大型建安企业跨省、跨国经营,企业需要面对世界各地层级不同的税务机关及国外税制的管束。而不同管辖区域的税务机关对税法关于建安企业政策规定的理解和执行差异很大,这就额外增加了建安企业担负税务风险的系数,给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带来难度。
2.税收行政执法不规范以及税企信息沟通不及时,不可避免地增加建安企业的涉税风险
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在我国是客观存在的,这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国家对建安企业外地施工实行施工地和注册地税务机关双重管理的税收政策,各地方税务局都采取“以票管税”、强化税源管理等征管措施,导致企业执行难度大,税企争端多。南京、广州等地方税务局按建安企业营业收入的1%加征个人所得税;四川等地方税务局按2%预征企业所得税,以解决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出经营建筑企业争抢所得税或都不管所得税的问题。这就要求建安企业每到一地施工都应事前到机构所在地和施工地的地方税务机关详细了解相关的税收管理政策,以减少税务风险。
3.大型建安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关系不大,主要来源于企业管理层的纳税意识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风险防范制度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在施工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中,从投标决策开始到竣工结算很容易忽视税务因素,加上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分包,对项目管理的税务风险意识又比较淡薄,这样就可能增加涉税风险。建安企业是完全市场竞争下的微利企业,我公司一年完成了近30亿的施工产值,完成的营业利润也只有近2500万元, 仅占施工产值的8.3%。如果因税务风险意识淡薄导致税务稽查处罚,企业的税务风险很容易转化为直接利益损失,这样不仅会吞噬企业利润,阻碍商业目标的实现,还会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4.建安企业税务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管理资源缺乏,管理环节滞后,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大型建安企业点多面广,有的只是在总部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有的甚至连总部都没有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只是象征性地配置了税务管理岗位。各个施工地点更谈不上配置专门的税务管理人员,相关的税务管理工作一般都由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兼任,他们面对我国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的不断变化,缺少涉税辅导及税法后续教育,对税法的理解、认同和把握有一定的偏差,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在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大型建安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管控应对措施
1.提高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加强税务风险管理文化建设
企业应倡导合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务风险管理理念,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规范纳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企业内部营造税务风险管理环境,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管理的工作成效与相关人员的业绩考核相结合,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并把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其他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结合起来,将其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
要组成部分,形成全面有效的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体系。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把税务风险管理意识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管理过程中,以形成既拥有风险管理防御能力,又有战略管理规划,使税务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有效地融合。税务风险管理由企业管理层负责督导并参与决策,管理层应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作为企业经营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2.管理环节前移,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和事中监督,提前发现和预防税务风险,做好日常风险处置预案
税务风险管理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基本和首要任务。加强对建安企业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税务风险因素的识别和应对,重在事前防范,做好“曲突徙薪”式的工作,这不仅有利于控制风险,也为公司经营提供了通过税务筹划创造价值的可能性和空间。建安企业应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内部和外部以及各施工地点的相关信息,查找企业经营活动及其业务流程中的税务风险、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条件,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税务管理目标的影响程度,从而确定风险管理的优先顺序和策略。对于监控和分析到的风险,应仔细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这是一项长期的日常性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需要在各项目经理部或分公司设立税务管理岗位。
3.强化企业信息管理建设,制定税务风险管理控制流程,明确风险控制点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建立和完善税法的收集和更新系统,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并定期更新;企业应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可以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建立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的信息管理系统,有效的信息系统能确保企业内、外部及各施工地点信息通畅,能确保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企业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税务风险先兆和实际问题均能得到及时的关注和妥善的处理。企业内部完整的制度体系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基础。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理与科学,从根本上制约着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程度。如果企业缺乏完整系统的内部管理制度,就不能从源头上控制防范税务风险,也就无法有效地提高防范税务风险的效益。大型建安企业应结合内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二是“利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对具有重复性、规律性的涉税事项进行自动控制”;三是制度流程不是一成不变的,建安公司业务和税收规定都是不断变化的,制度流程也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配备专业的税务人员
由于税务管理的专业性、政策性和复杂性,税务管理工作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配备合理的岗位和人员,是公司有效管理税务风险的必要条件,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企业应定期对负责涉税业务的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一般来说,税务管理人员首先需要深刻理解税收法规,这是最基本的专业能力;其次要熟悉建安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因为纳税处理基本以会计处理为基础;最后,还要熟悉建安企业业务以及整体经营战略,不熟悉业务就无法深刻理解某些相关的税收规定, 不把握经营战略则难以发挥税务的事前筹划、规划作用。另外,这些人员还必须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税收政策不断变动,要求税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学习、思考和研究的能力,确切说税务管理部门要成为“学习型部门”。
5.利用纳税评估降低税务风险
纳税评估是由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比对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及提供的相关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综合分析评定、核实,从而做出定性、定量判断,进一步对纳税人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行为。目前很多企业及其财务人员缺乏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因不熟悉税法规定或无意之失而造成的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从而导致企业被税务违法处罚风险增大。因此企业应借鉴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方法,通过分析财务部门各月、季、年申报和上缴的税款情况,财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附表之间的逻辑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内部自检。从故意税务违法风险、非故意行为导致结果违法的税务风险、税收政策调整或主管税务机关责任带来的税务风险、客观上少缴税款的无责任税务风险等方面,采取手工和计算机软件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宏观税负分析活动。充分利用纳税评估活动,详细剖析容易形成税务违法风险的不同风险点,分别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企业纳税风险。
6.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税收具有财
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 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 扩大就业机会, 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由于我国人多面广,国家的宏观税收政策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对政策法规的不同理解及地域差异造成了各地的税收征管模式各不相同,各地税务执法机关也就拥有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 企业要注重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 加强联系和沟通, 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 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减少涉税风险。
7.加强税收法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区域性,这就要求企业在准确把握现行税收政策精神的同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通过税收政策的学习,掌握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的情况,审时度势,用足用准国家税收政策,降低不必要的纳税成本和其他成本。综上所述,大型建安企业产品施工的特殊性决定了税务风险控制的艰巨性,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建安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对税务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使企业随着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在防范税务风险的同时降低企业整体风险,从根本上解决税务风险问题,从而降低纳税遵从成本,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
参考文献:
[1]刘芳,高雅杰,新形势下建安施工企业税务风险,价值工程,2010,(1)
[2]梁露松,企业税务风险防范,企业税务,2010,(6)
【关键词】 企业;税务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在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计缴各项税金及纳税筹划过程中,由于政策执行不规范、税款计缴不准确等原因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失,轻者追缴滞纳金、罚款,重者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外部风险和企业内部风险。
所谓外部风险主要是指由于税收环境变化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税务执法风险和税收政策变化风险。税务执法风险首先源于税收制度的可伸缩性,因为许多税收制度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有可能在对同一项税收政策的理解中,企业财务人员和税务执法人员持有不同的观点,往往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执法人员掌握绝对的主动权,因为执法人员依据职业判断在税法弹性空间内拥有自由裁量权;其次,税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不一,有可能面对同一项经济业务,不同的税务执法人员会给出不同的执法结果,从而造成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失。税收政策变化风险主要是源于部分税收政策的限时性,税务立法部门为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经济调控,在某一特定时期会对某些行业、产品等给予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优惠政策会随之作出调整,包括优惠税率的调整、计税方法的改变甚至政策被取消,因此部分税收政策在长期内不具有可持续性。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必须综合平衡风险与收益,否则很可能带来损失。
所谓内部风险主要是指企业纳税管理运行机制不健全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例如,企业是否设立了专业的纳税管理部门,是否配备了高素质的纳税管理人员,是否制定了必要的纳税风险防范措施等,这些都是影响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因素。
对企业而言,外部风险是不可控风险,是企业无法操控的,只能通过某些手段加强防范;内部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内部,完全可以通过必要的管理措施予以有效控制。因此,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外部税务风险防范及内部税务风险控制。
一、建立诚信互动的税企沟通机制
通俗地说就是“搞好税企关系”。“搞好税企关系”不能歪曲地认为是采用不正当手段为企业谋取利益,而是要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加强税企沟通与交流,建立和谐融洽的税企互动机制。一方面从政策咨询的角度,企业可以从税务管理部门了解到最新的税收政策及最佳的处理方式,并加以分析应用,在降低风险的同时,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及时掌握税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某些模糊或新生问题的处理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企业的观点和意见,以事实和充足的依据来取得税务部门的认可和支持,使企业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建立“和谐税企”关系是企业防范外部风险的基本保障。
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纳税管理运行机制
(一)建立专业的纳税管理部门
专业的纳税管理部门是企业加强纳税管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的基础。现代企业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和集团化发展趋势,涉及到的经济业务日趋复杂,纳税管理难度也在日渐增加。就税务核算而言,每一项经济业务都涉及一项甚至多项税务处理,签订经济合同时涉及到印花税,销售实现时涉及到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如果是进出口业务还涉及到关税甚至双边税收协定等内容;就沟通协调而言,对内,每一项经济业务又涉及到企业内部生产、营销等部门;对外,不同的税种又涉及国税和地税等不同的税务监管部门。因此,专业的纳税管理部门是企业财务管理组织机构中一个重要的支点,纷繁复杂税种的统一核算管理,内外部业务部门及税务监管机构的统一沟通协调,能够促进企业纳税管理高效、稳步运行。
(二)建立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纳税管理体系
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纳税管理体系是企业顺利开展纳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所谓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就是要保证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划分清晰、工作目标明确。企业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税政研究、国地税管理等岗位,尽可能使税务管理工作和企业生产经营有机融合,确保纳税管理体系高效运行。
(三)组建高素质的纳税管理团队
高素质的纳税管理团队是企业加强纳税管理,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的核心。税务管理工作的特点是税收政策层次多、数量大、变化频繁,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必须始终走在税务管理领域的最前沿,在精通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必须时时更新自己的税收法规知识库,落后一步就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例如企业税务管理工作未能及时有效衔接最新的税收法规,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偷税、漏税的经济行为,也可能使企业能够享受的税收优惠未能及时享受,给企业带来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税务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研究每一项税收政策,准确掌握税收政策规范的经济业务内容和范围,面对复杂的经济业务,准确运用相应的税收政策进行税务处理,避免由于政策选择不准确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因此,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纳税管理团队可以有效避免税收政策变化风险和税收政策选择风险。
(四)制定必要的纳税管理制度
定期的纳税健康检查制度。定期的纳税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事项中的纳税风险。企业应该致力于建立一种健全的纳税健康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全面纳税自查,序时查找企业涉税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从源头上加强税务风险防范。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税务中介机构一起开展纳税检查,建立规避纳税风险的长效机制。
定期的纳税分析、报告制度。定期的纳税分析、报告制度可以序时掌握企业纳税变化动态,及时发现纳税异常,促进企业纳税管理工作质量的提升。通过纵向分析,动态掌握企业历史纳税变化情况,找出影响税负变化的异常因素,促使企业持续改善纳税管理工作;通过横向对比分析,准确为自身在同行业中的纳税管理水平进行定位,找出差距,拓展自身的纳税筹划面和节税点,促使自身纳税管理水平得以持续提升,同时实现利用税务管理手段增创企业效益的目标。
税务政策宣传的责任与义务制度。企业纳税风险防范与控制不仅仅是企业财务人员的职责,同时也是企业每名员工的职责。例如:虽然企业负有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是企业,而是企业每名员工。因此,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必须增强全员纳税意识。再者,企业纳税管理人员不可能参与到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部分经济活动的涉税环节就需要其它业务主管人员严格把关,例如:企业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合同中的经济行为应该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签订合同的人员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如果税种在合同条款中签订错误,很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因此,企业纳税管理部门必须是多元化税收政策宣传载体,必须加大相关税收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相关人员对税收政策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觉性,从根源上加强税务风险控制。
三、合理、合法开展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企业减少纳税支出,增加经济效益的一种重要手段。所谓纳税筹划是指企业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收制度存在的弹性空间,通过企业组织形式的存在方式或者通过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等手段,合理、合法地进行节税和避税。
首先,国家制定税收制度要面对各种行业和纳税人,税收制度相对固定的同时在客观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合理利用税收制度存在的弹性空间进行纳税筹划是企业节税增效的一种有效手段。例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中规定,企业可以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虽然税法中规定了可以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但是并没有硬性的技术指标来衡量什么是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哪些状态的固定资产才算是强震动和高腐蚀。因此,判断是否属于上述状态的固定资产,只要在不违背税收制度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技术部门的职业判断;只要能够有效证明固定资产符合税收制度固定资产的运行状态,这些固定资产便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
其次,企业通过选择自身组织形式的存在方式也是合理避税的有效手段。新企业所得税法以法人为独立的纳税主体,根据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缴税办法规定,企业跨省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需要与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税收制度规定,企业跨省组建分支企业的时候可以合理选择自身组织形式来达到避税的目的。例如:A企业(总机构)当年实现利润总额1 000万元,A企业跨省组建的B企业当年亏损400万元,如果B企业以独立的法人组织形式存在,在不考虑其它纳税调整事项的情况下,A企业当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元,B企业当年利润亏损400万元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进行弥补;如果B企业以A企业的一个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存在,那么B企业可以和A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A企业当年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150万元。由于B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当年所得税纳税支出相差100万元,因此,企业在跨省组建分支企业的时候通过合理安排可以有效达到节税、避税的目的。
另外,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的多样性选择,也为纳税筹划提供了重要技术手段。会计准则与税收法规之间,尤其与所得税法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会计核算资料是许多税种确定应纳税额的基础,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适用会计准则的规则和方法。但是,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大量的职业判断行为,不同的职业判断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方法,形成不同的计税依据,从而影响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例如: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固定资产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因此,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年限时可以尽可能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总之,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是企业纳税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是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基本保障。每个企业都应该建立满足自身管理需求的内部纳税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企业在良好的经营环境中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黎.纳税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集成化应用研究[J].北京化工大学,2007.
今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改革的第一年,是地税系统的“改革年、攻坚年和喜庆之年”,做好税收工作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4年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税收工作的责任与使命,全面落实“强基固本促规范、改革创新谋发展”工作主题,不断增强“创新领税、责任铸税、管理立税、效率兴税”工作理念,夯实管理基础,激发创新动力,依法组织收入,完善征管改革,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安全履职,加快推进税收管理现代化。围绕“强基固本”,坚持从管理入手,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一根本,立足税收主业抓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稳中有为、稳中提质、稳中奋进,不断打牢地税事业的发展基石;围绕“改革创新”,突出问题导向,牵住制约地税事业发展的“牛鼻子”,着力解决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明确主攻方向,落实创新措施,深化征管改革,积极探索税收管理现代化创新实践,不断增强地税事业的发展活力和动力。
(一)税收收入实现高质量增长。积极应对严峻的经济税收形势,切实增强任务观念,全面完成各项收入任务。一是强化税收分析,把握工作主动权。坚持从税收经济观出发,立足全市转型升级、经济发展、政策调整、政府支持等多个层面对收入形势进行科学研判;重点围绕支柱行业、新兴产业、社会热点等方面展开实地调研,提升税收专题分析水平;切实抓住税种、行业特点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客观看待经济形势,正确面对收入困难,扎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二是强化工作合力,扩大税收联动效应。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密切部门协作,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深入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加强基础调研和分析,有效夯实国地税共管户、门临票、营改增等征收基础,进一步拓展国地税深度合作。三是强化风险管理,增强风险控税能力。依托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加强涉税信息的监控和分析,深度挖掘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应用,定期分析并预警指标,查找征管“盲点”,不断提高风险指标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充分利用已集中的征管信息和外部信息,认真梳理内外部各项数据,深入开展征管基础状况分析、税收结构分析和申报真实度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征管。四是强化税种管理,提升税源管理质效。全面梳理税种管理薄弱环节,创新税种管理措施,强化部门协作,构筑税种管理联动机制。今年,要进一步规范旅游业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创新商业用房出租征管,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以及国际税收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以“两提高、两降低”为目标,促进业务统筹和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改革成果。一是改进征管流程。全面落实纳税人涉税基础信息确认制度,认真梳理现有税收征管工作流程,加快推进管事制征管流程建设,加强大企业税收征管,进一步提升纳税人遵从度。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必要、有效”的原则,积极推行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制度,真正把该管的管到位;加快协作机制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各环节出现的问题,努力做到“征、评、管、查”衔接顺畅、运转有序。三是突出风险管理导向。加快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建设,统筹风险等级管理和风险任务推送,探索专业化模式下风险应对与收入任务相匹配的对接机制,切实提高风险应对质效。四是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征管质量考核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计确定考核指标,逐步建立税源基础管理、税种质量管理、收入监控管理等征管质量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
(三)打造“220服务行动”升级版。全面落实《“220服务行动”实施意见》,打造“服务零距离、满意在地税”税收服务品牌。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今年“220服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走访调查,了解和掌握企业实情;落实“三送三禁”、“三解三促”、“服务零距离,满意在地税”等活动要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加强税收宣传和辅导,帮助企业规避税收风险,培养企业依法纳税意识。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计划;加强对服务成果的统计分析和情况反馈,全面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服务成效;强化督查考核,将开展“220服务行动”列入目标考核,加强日常工作督查,重点督查“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的实际效果。三是坚持优质服务。依托“220服务行动”这个平台,着力在提供便捷化办税服务、推行集约化咨询服务、落实精准化政策服务等方面做好工作,全面落实“两个减负”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环境。四是强化成果宣传。重点宣传“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举措。坚持先进典型事例与鲜活生动实例相结合,通过报道,扩大服务行动品牌效应。
(四)提高风险应对绩效。一是发挥风险管理引擎作用。严格按照风险管理计划,组织实施风险加工识别。对各类风险的推送,强化协调沟通,规范程序管理和流程操作。积极推进省局风险指标参数本地化建设,努力在第三方数据利用、本地特色行业等方面,建设一批符合省局规范、简便、高效、实用的风险指标。完善风险指标体系建设,建立风险指标有奖征集等激励机制,不断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努力提高风险识别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试行人机结合的方法,平衡风险应对工作量和效率。二是做好风险应对复审工作。加大风险应对结果反馈情况的抽查,抓好月度复审工作。拓展复审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案头审核和实地核查、重点审核和延伸审查相结合,加大对已应对的重点税源企业、已应对未发现涉税问题及补缴税种单一企业的复审工作,既要重点审核政策执行、反馈质量、案卷质量等方面,也要延伸审查税收流失风险、管理风险、廉政风险、基础信息维护等方面情况,不断促进风险应对质量。三是建立健全考核通报机制。按照“一次应对、双向排查、内外并重、风险全清”的思路,强化复审结果的延伸利用。实施“风险监控部门与应对部门捆绑考核、风险应对有效率和贡献率同步考核、风险应对及时率与税款入库率联动考核”的办法,将考核结果和应对质量问题通报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并实施不同形式的责任追究。
(五)加强税务稽查,提高执法刚性。一是明确税务稽查职能定位。税务稽查的首要职能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的违法行为,震慑、警示、教育纳税人,同时要发挥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收的作用。要严格规范执法,突出对重大案件、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检查,提高稽查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大稽查案件处罚力度,及时进行大案、要案的公告曝光,增强稽查震慑力。二是规范税收稽查行为。以科学选案、规范查案、严格审理、强化执行为工作导向,推动税务稽查执法水平的提高;实行人工选案和计算机选案相结合,避免选案不科学造成的多头稽查、重复稽查问题;强化检查实施,着力提高税务稽查人员的查账能力和税收政策水平,增强分析评估能力;实施专业化、精细化稽查,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查结案件要经得起案件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考量。三是强化案件执行。严肃执行纪律,对纳税人拒绝履行查补税款和罚款缴纳义务的,要坚决及时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罚款、滞纳金入库。建立案件公示制,以案释法,边执行,边宣传,做到执行一案,宣传一片。四是完善稽查体制。合理划分市、县稽查机构检查范围,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专项检查、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专项整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以统一的稽查信息处理系统软件为载体,实现与征收、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和集中运作,推进稽查现代化。
(六)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安全履职。以执法责任制建设为根本,将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管理要求渗透到税收执法全过程。一是完善执法制度。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系统,不断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重大案件审理标准和程序,强化案卷评查,提高审理质效;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促规范工程”。二是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新征管体系,组织梳理执法流程和执法风险节点,积极推进风险节点管理,强化考核和监督,为干部安全履职服务;严格规范和限制自由裁量权,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定评估和检查清理常态化;完善行政审批后续管理制度,认真抓好重大案件审理。三是落实执法责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作用,强化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深化税收执法管理体系应用。四是追究执法过错。全面推进税收问责,加强执法结果运用,逐步规范执法行为。在抓好内部执法规范的同时,深入推进税务行政指导工作,扎实开展税收法律救济,不断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提升地税执法良好形象,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的提高。
(七)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在树立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下功夫。按照“分大类分岗位”培训和“学以致用、提升素质”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和不断优化现有培训方式和手段,大力实施干部全员培训工程,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干部能力、增强队伍活力、提高队伍素质,加快建设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税收工作、队伍管理、安全履职结合起来,从思想、工作、生活各方面落实人文关怀,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强化绩效考核,在调动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上下功夫。坚持考核原则,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使绩效考核真正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整体效能的重要抓手。坚持“抓重点难点、抓热点焦点”的原则,继续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及时采取定期、跟踪、专项、动态督查的方式,反馈各方面的工作动态,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实现“在全省地税系统位次前移、在地方继续保持领先位次”的目标。三是择优使用干部,在增强干部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上下功夫。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突出工作实绩,拓宽用人渠道,规范选拔程序,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坚持人才强税的战略思想,进一步完善市级人才库动态管理模式和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探索民主评议制度,将后备干部和专业人才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通过评议、“友情提示”、“亮牌”的方式促进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四是推进文化建设,在增强干部集体归属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上下功夫。深入开展践行地税精神实践活动,充分宣传地税核心价值理念,切实增强地税精神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扎实开展“树典型、立标杆”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扎实办好地税“道德讲堂”,用身边人讲身边事,展现道德建设成果、彰显道德榜样力量。扎实抓好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文化载体建设,借助形式多样、情趣高雅、温馨和谐、充满活力的文体活动,不断增强文化建设的引领作用。
(八)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确保广大地税干部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一是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力度。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行政管理和税收业务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和过错追究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形成制度管人、管事及规范执法的良性机制;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制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综合作用,完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力度。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决整治“”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廉政法规、正反典型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从严从紧抓好思想建设和学习教育。三是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积极应对税收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机制和防控措施,做到内控机制建设与岗责配置、流程重组、软件开发同步明确,廉政风险、执法风险与税源风险同步应对,切实增强预警预防效果。四是加大举报查办力度。严格规范举报办理程序,依法依纪办理来信来访。健全协查协办机制,注重从“一案双查”、督察内审、风险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线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违纪违法的人和事,一律依纪法依法处理,决不姑息。
(九)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要增强政治观念。去年六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用三个“必然要求”高度概括了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我们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学习讲话精神,以实践活动为主线,以行风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内促工作、外塑形象,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全面提升履职绩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二要做好规定动作。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贯彻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活动要求,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做好规定动作,整体安排好实践活动,以“钉钉子”精神狠抓问题整改。三要创新特色工作。同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相比,第二批活动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密切,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具体。全系统要把实践活动和“220服务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和纳税人当中,办好实事,解好难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地税形象。四要落实“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省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大力精简会议活动,大幅减少文件简报,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使各项决策和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学习意识、群众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五要注重领导带头。坚持问题导向,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解决具体问题抓起,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加强分类指导,积极主动整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不虚”、“不偏”、“不空”。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税务风险;管理
一、前言
税收筹划是经营企业利用税收政策所提供的选择机会,对所经营或投资的财务活动进行科学的规划的活动,其核心目的在于在合理的范畴内达到有效的节税效果。税收筹划结果直接体现在纳税人规避风险的同时获得税后收益的最大化,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应对竞争激烈的经济市场环境中,依靠税收筹划提升企业综合实力,无疑是增强企业在经济市场竞争力的一个有力手段。反之,若筹划不当则不仅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会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制约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中就现阶段税收筹划的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并以分析结果为核心,提出了关于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希望为企业税收筹划专业提升提供有力参考。
二、税收筹划概念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筹资、投资、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经营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采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方法,规避、减轻、转移、推迟纳税以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的概念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分析,也就是广义下的概念与狭义下的概念。其中,广义下的税收筹划所指的是企业经营者也就是纳税人在不偏离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利用有效渠道,对自身所经营的或参与投资的经营活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此达到少缴税款的效果,这其中一系列的财务管理活动都被称为税收筹划行为。广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更为关注的是税收筹划的基础是不能脱离税法,税收筹划的核心目的是少缴或缓缴税款。
狭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所指的是纳税人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基础上,以适应政府税收政策导向作为前提,利用税法所提供的税收优惠,对自己所经营的或参与投资的财务活动进行合理规划,以此实现节税目的,在此期间的一系列行为被称之为税收筹划行为。狭义下的税收筹划概念,更为凸显的是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税,但期间采取的一切手段需要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主要是基于政府税收政策所实现的一系列节税行为。
三、税收筹划风险方向
1.基于税收政策认知不清导致的风险
基于企业管理者自身素质的问题或管理观念等问题,导致企业在税收筹划问题上存在着一定错误的认知,由此做出了一些错误的战略方向或战略措施。期间也有部分企业管理者错误的认知税收筹划就是与税务部门协调关系,导致其不会投入过多的关注,而是将其完全寄托于经办人员或领导方面,进行一些拉关系,甚至是行贿等不良行为。另外,也有部分企业管理者认为,税收筹划是达到降低税收或逃税的手段,偏离了税收筹划的实际价值。企业内的税收事项众多,包括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同时也包括具有经济往来的相关企业,而财务部门的主要任务则是纳税环节。基于此,仅依靠财务部门是不能够完全做好税收筹划工作的,需要企业参与人员的共同协作。
2.基于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下,国家为推动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在特定时期内会颁布与其相适应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减税或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这是国家所实施的针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行为。国家税收政策会基于国内经济的发展形势不断的做出调整,确保税收政策的时效性,使其能够更为符合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税收筹划是预先筹划行为,针对任何一项税收的筹划都需要一个周期,在此期间内,可能税收政策作出了全新的调整,而这种变化使得正在进行的税收筹划不再适合,因此导致了相关风险的存在。
3.基于税收筹划目的不清导致的风险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而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企业的战略目标自然也存在着差异性,税收筹划是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的活动。基于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其方式与目的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或不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要求,企业便会以为实施了不合理的税收筹划手段而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与管理秩序,因而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而这种紊乱问题的出现很容易导致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风险。
4.基于财务人员缺乏税收筹划能力导致的风险
多数企业的经营范畴较为广泛,所涉及到的经营业务众多,而不同税种的计税方法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性,需要筹划人员明确掌握现行的税法政策与国家阶段内所提出的税收优惠政策。就对现阶段内部分筹划人员的观察看来,普遍存在专业素质不足与风险意识不足等问题,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常出现对税收优惠政策精神认知不清而造成事实上的偷税行为。税收筹划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因此具备税收筹划的综合型专业人才有限,导致其面对政府全新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出现认知不清等问题。
四、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对策
1.强化对税收筹划与风险的认知
在企业内部强化对税收筹划与风险的认知可从两个方面予以实现:第一,企业管理层需要首先树立必须依法纳税的观念,这是确保顺利实现税收筹划的基础条件,也是硬性标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绝不是实现逃税或漏税的工具,而是在税法允许的基础上,合法的有效的进行节税。第二,当前,我国税收制度尚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具有着时效性与区域性的限制,基于此,需要企业管理层及时的学习与掌握税收政策,在明确掌握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精神后,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
2.促进与税务机关的协作
纳税人在实施某一个项目的税收筹划阶段,如不能够充分的明确或掌握税收政策的实质内涵,即便是在某个环节出现了方向性的错误都会导致整个筹划行为的失败。因此,就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的企业而言,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具有着一定的适用范围,包括企业类型、注册地点、特定人员比例等方面的标准,纳税人想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则必须要明确其具体的要求,避免出现税务筹划风险。针对此,需要企业内部树立一个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包括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认知、应用等。
4.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培训
税收筹划属于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必须要确保其严谨性与可靠性,而税收筹划的参与人员对此起到重要影响作用,需要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专业培养。税务筹划人员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同时需要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以及项目统筹能力。税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升,一方面依靠于个人的努力。另一个方面便是企业的后期培养,因此,在企业内部开展税收人员培训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论
综合上文所述,税收筹划是一种在税法允许的情况前提下,通过合理的手段所进行的一种节税行为,现阶段税收筹划基于企业管理层认知不清、筹划人员自身素质不足等问题,导致税收筹划存在着诸多的风险。针对此类风险在本文中提出可经由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观念、加强对税收人员的培训、促进与税务机关的协作等措施予以控制或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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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炭产量、价格双双下降的前提下,煤炭行业税收占县国税收入的50%以上,而且呈现出稳定增长的趋势,超市行业在整顿户均年纳3万元左右税款,整顿后一次性补缴82.5万元。这是县国税局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契机,自2012年10月始,先后对煤炭、超市两个行业进行专项检查的两大硕果。
一、选题:紧扣完成税收任务、营造税收公平主题
县煤炭行业由于历史原因,税收征管一直停留在乡镇政府层面,即由乡镇政府对所辖煤炭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国税局不直接与企业打交道,2010年,县政府批转了县局的《县煤炭生产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征管还原到企业”的进程在不断推进,但仍有少数“煤老板”纳税意识不强,借助煤矿生产经营情况复杂、交通不便,以及征管信息不对称等多种因素,瞒报产量、少计收入、偷逃税款。煤炭行业一直是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历年来该行业税业占全年国税收入的50%以上,特别是在税源紧张的2012年,加大该行业税收征管力度,直接影响到全年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县超市行业近几年发展迅速,仅县城范围内较大型超市就有三家,经营面积都在三千平米以上,中小型超市数量众多,而跟超市经营范围一致的小商铺、杂货铺更是“遍地开花”,超市已逐步成为商业零售行业的龙头。但与其龙头地位不相称的是税收增长缓慢,三家大型超市每月平均仅缴纳2000元左右。可以说,整顿超市行业税收,社会影响面巨大,对提升全民纳税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形成,树立国税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形象等方面,具有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二、博弈:依托信息管税、综合治税的有利机制
为强化煤炭行业税收管理,县局认真学习了市局《关于加强煤炭、铁精粉经营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意见》的精神。2012年10月,县局抽调相关业务能手组成评估小组,对我县煤矿生产型一般纳税人企业2012年纳税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经验判断及纳税申报资料分析,确定此次检查主要针对企业产品的产销存、原材料出入库,资金流和购销合同等问题,并结合企业税负、发票单价和抵扣凭证等指标进行。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购进业务大量用现金支付、销售收入长期挂在往来账户以及部分企业购进钢材无购销合同等问题,存在疑似虚开发票的现象。为促进征纳和谐,检查人员要求被查企业自查补税,其中县某煤矿查补税298000元,同时就账务规范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此次煤炭行业专项检查,力度大,范围广,共查补税款180万元,是近七八年来县局首次直接进入煤炭企业,对于规范相关企业生产经营,整顿税收秩序意义重大。
相对于财务较为健全的煤炭一般纳税人企业,检查普遍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超市行业难度更大。打铁终须自身硬,愈是硬骨头愈要敢啃。2012年11月2日,县局联合县公安经侦大队成立专案检查组,对全县大中型超市展开突击检查。检查人员通力合作,明确分工,周密部署,有效应对个别企业负责人阻挠检查行为,从经营场所电脑中成功调取并分析3家超市2007年至2012年财务数据,最终整理得出2010年至2012年的销售收入,对比其纳税申报数据,差异巨大。其中县某超市2010—2012年度申报增值税销售收入合计295万元,应纳已纳增值税合计8.85万元。然而根据稽查人员调取的数据证实,2010—2012年度经营期间,该纳税人少申报应税销售收入合计1453万元,少缴纳增值税合计43.6万元,与平时申报相差近5倍之多。在铁的事实面前,三家超市共补交税款82.5万元。
三、成效:探索行业专业化管理道路
此次煤炭、超市行业专项检查收效明显,作用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为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共同查处偷逃税案件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样板。在税务稽查案件中,检查人员要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明确自身权限,加强分工合作。二、警示税收风险防范,异常税负分析不容忽视。联系各超市日常经营情况,结合其纳税申报情况,可以确定专项检查对象。三、为行业管理提供了一个典型的思路。超市行业具有经营规模小,财务不健全,商品种类繁多的特点,但是只要抓住商品销售数据存储这个“七寸”,就不难查出涉税疑点。四、对于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夯实税收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是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促进瓷都经济在全省赶超进位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是惠及江西人民及子孙后代的大工程,是引领江西长远发展的大战略。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看,我市作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核心城市之一,所辖区域全部纳入了经济区规划范畴,这必将加快我市崛起的步伐。如何主动融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这对我市国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长在全市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上指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需要我们把抓项目、扩大投资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今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力争增长60%以上。”通过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我们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面宣传和落实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大对大项目、大企业的服务力度,为我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有力的税收政策支持。
(二)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是继续推进和优化税收服务的客观要求。去年,我局按照省局要求,始终把加强和优化税收服务作为国税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采取一系列的税收服务举措,有效地服务了瓷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12家企业开展了省、市局两级面对面的“税收服务直通车”活动,帮助企业解决涉税问题28个,促进了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得到了我市党政领导和企业的充分肯定和好评。然而,税收服务是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税收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今年我们要再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东风,继续强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效率,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本领,进一步完善税收服务体系,进一步营造优质、高效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增强征纳双方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良性互动,努力创建最优税收服务环境。
(三)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是继续提升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迫切需要。去年全市国税系统在机关效能年活动中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好成绩,市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稽查局在“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中位列全市第一,乐平市局、浮梁县局、高新区局均在当地机关效能评比中名列前茅。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国税系统效能建设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水平不够高、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效能不够好、创新进取不够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妥善解决,创业服务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就难上新台阶。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创业服务年活动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优质高效地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要深入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强化税收执法风险管理和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大力优化税收服务等方面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和创新,以作风的大转变,推进全系统工作效能建设的大提高。
二、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
为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顺利推进、富有实效,全局上下要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重点抓好优化投资创业税收环境的营造工作。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充分运用内外网站、办税服务厅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税收政策法规、税务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等信息,并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杜绝“暗箱操作”。二是继续减轻办税负担。按照“对外方便纳税、对内提高效率”的要求,对去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回头看,确保“三个至少缩减30%”真正落实到位。三是全面深化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对纳税信誉好的企业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放宽纳税额的限制,优先评定高级别的纳税信用等级,大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文明高效的办税环境、诚信廉洁的服务环境。
第二,重点抓好税收促进创业服务机制的建立工作。一是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围绕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研究税收助推创业服务政策,参与新办鼓励类企业税收咨询、筹划,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产业发展作用。二是做好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推进服务。全面推进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定点联系和协调制度,建立项目企业信息源,健全招商引资项目台账,做好项目跟踪服务,为项目的引进、开工建设、投产提供全方位的涉税服务。三是深化“税收服务直通车”活动。把我市陶瓷、炼焦、汽车等优势产业和光伏、LED半导体照明、航空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直接纳入“税收服务直通车”对象,全力促进重点企业做实做强。
第三,重点抓好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一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借鉴外地好的政策,用足、用好、用活现有税收政策,推进我市各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全省创业成本最低的“洼地”、创业服务环境最优的“福地”、纳税遵从度最好的“聚财地”,增强创业投资的吸引力。二是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小排量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征、出口退税率调整等一系列税收政策,鼓励投资、刺激消费、稳定出口。同时,加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为创业者减负增效节约“真金白银”。三是促进各类经济实体做大做强。支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积极推动国有控股企业“二次创业”和升级改造;促进我市陶瓷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服务,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政策辅导,严格落实增值税起征点政策,公平公开个体工商户的税负,积极打造豪德贸易广场等税收样板市场。
第四,重点抓好税收服务体系的健全和深化工作。一是完善网上申报、电话缴税等纳税申报手段,努力打造高效、多元、个性化的网上办税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办税服务。二是在建立省级集中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基础上,积极向纳税人宣传推广使用语音信息服务平台。三是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节省办税成本。积极参加省局开展的“星级办税服务厅”和“纳税服务标兵”活动,把创业服务的成效列入评选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深化特色税收服务。在落实以“三项制度”为核心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一厂一策”征收服务措施,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加大陶瓷名人名作个性化发票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党、团和“青年志愿者税收服务队”的作用,积极开展“点对点”跟踪服务、“心贴心”提醒服务、“面对面”上门服务等活动。
第五,重点抓好创业者税收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一是积极拓宽纳税服务投诉渠道,落实《全市国税系统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扎实做好日常投诉处理,进一步营造全系统投身创业服务的良好氛围。二是按照税务风险管理要求,引导和帮助企业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帮助纳税人及时发现纳税异常情况,减少因非主观原因导致涉税违法的风险,降低征纳成本,促进征纳关系和谐。三是坚持依法稽查、文明稽查。最大限度减少检查次数,除上级布置专项检查、发票协查、群众举报等情况外,未经所属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一年内不得对同一纳税人实施2次以上的税务稽查。充分运用综合征管软件全程监管税务稽查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
第六,重点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工作。继续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八个方面的问题,并集中时间开展以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及廉政风险防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月活动,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创新之风、务实之风、廉洁之风。广泛深入地推进学习型瓷都国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踏踏实实做事,兢兢业业工作,敬业务实,开拓创新,把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作为基本原则,把真抓实干作为基本准则,把勤政廉政作为基本守则,全面提高广大国税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创业发展的政治素质、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瓷都国税干部队伍。
三、强化责任,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再创佳绩
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需要全局上下的积极参与,需要广大国税人员的共同努力。全市国税系统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再创佳绩,努力把我市国税系统的税收服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为加强创业服务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局党组决定,成立“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国英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局监察室和纳税服务科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领导“一岗两责”,全体国税人员共同参与的服务创业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也要高度重视创业服务年活动,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要明确工作机构和相关责任,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真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创业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我市国税系统创业服务年活动在全市有位置、在省局有影响。
(二)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检查监督。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在执法、服务中做到“三全”,即围绕中心,强化理念,为创业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服务;立足本职,注重效果,为创业服务对象提供全过程服务;心系基层,务实高效,为创业服务对象提供全天候服务。市局领导要对分管科室的作风、效能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认真调研,制定贯彻意见。各单位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对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加大明察暗访以及行政投诉受理工作力度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国税形象的人和事,继续实行“三个一律”,即对有群众投诉的,一律追查到底;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对活动开展不力的,一律追究领导责任。要通过责任追究,提醒、告诫各单位、各部门以及每位国税工作人员重视服务创业,既要想事、干事,更要懂事,以良好的风纪、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文明的形象赢得纳税人的信赖、上级的信任、社会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