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17:24:12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安全生产法规的主要任务,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本刊讯】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正式出台,这是我国第一个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规划》参照一些发达国家安全指标量化的做法,规定了三个总体量化指标:到2010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要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以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0%以上。
《规划》对“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十项主要任务,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位居首位。
这些任务包括: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事故多发、管理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控预警体系;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
这些任务还包括: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开展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建筑等行业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建设。
为实现《规划》,我国将实施包括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在内的九项重点工程。
这九项重点工程包括: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重大危险源普查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重点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施及装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法规、标准及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建立企业投入为主、地方政府支持、国家引导的共同投人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规划》全面实施。
据安监总局初步估算,实施这九项重点工程共需投资4674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90亿元,地方政府投资930亿元,企业投资3354亿元。
为“十一五”开好头、起好步,安监总局建议,首先启动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安全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并列人今明两年国家投资计划中。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根据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全街道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大宣教培训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有效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打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载体,进一步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三项岗位”人员执证上岗率,全年完成“三项岗位”人员培训95人,继续深入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指导企业落实从业人员的培训任务。
三、主要任务
1、广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等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手段,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贯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
2、继续组织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六五”普法、“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采取多种多样和灵活有效方式,进一步深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相结合,切实提升各生产经营单位及社会人士的法律意识。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为主线,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开展“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4、加强安全生产典型宣传教育。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创新的要求,及时总结各地、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表彰、交流和推广。注重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对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及时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提高广大职工遵章守纪的意识。
5、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宣传力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安全标准化的“示范行业”和“示范企业”,激发企业标准化创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规上企业全面创标基础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向规下企业延伸,2015年,产值500万元以上的规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达标率按上级部署落实,注重标准化企业的动态管理,切实提升安全标准化评审质量。
6、进一步深化全员培训。按照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的要求,全年完成“三项岗位”人员培训95人;继续推进全员安全培训工程,年度完成培训计划,逐步实现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注重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同时,强化监察执法,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注重协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一、指导思想
2021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科技兴安,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安全监管六个指导性意见”,突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重点,狠抓企业安全标准化,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继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严控各类事故。2021年,继续保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零事故”、“零死亡”,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全县非煤矿山监管单位的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在册非煤矿山14家(监管单位名册见附录1)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1175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带薪年假)×直接从事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数量=(365-52×2-11-15)×5=1175个工作日(2021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带薪年假15天;直接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的执法人员为5人)。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日(296个工作日)
1.防汛、应急值班42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48个工作日。
3.非煤矿山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安全培训相关资料整理、统计、归档40个工作日。
4.市、县级机关安排的其它工作45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举报案件的核查。接到矿山存在隐瞒重大安全隐患、违法非法生产行为等案件查处55个工作日。
6.全年机动勤务42个工作日,
7.上执法系统24个工作日,
(三)非煤矿山执法检查工作日(879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的主要任务
(一)非煤矿山执法检查主要任务
1.非煤矿山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露天采石场重点检查台阶是否符合要求,修路上顶是否符合要求,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2)地下矿山重点检查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等系统是否满足生产要求;是否按国家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及治理;是否制定隐患排查分级标准、隐患排查岗位清单及奖惩制度,是否落实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销号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是否按要求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3)尾矿库按“一库一策”监管制度,重点排查排洪系统、排渗设施、在线监测和各类观测设施、坝体、库区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相关要求;汛期物资准备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停产尾矿库是否在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登记;值守、看护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2.非煤矿山露天采石场进一步推进“五化”
矿山“五化”,即:开采规模化、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煤矿山开采机械化、安全管理科学化、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三项监管(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类监管和微信助力监管)工作,地下企业继续实行“煤矿化”管理和推进“六大系统”建设。
3.非煤矿山继续执行“站栏”管理模式
企业每半年(1月及7月上旬)向申请“站栏”并经审查后批准。地下矿山每季15号前向县局申报“站栏”并经审查后批准。对未批先施工,未形成“站栏”系统先采矿,超过“站栏”范围作业的,一经发现,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罚。
4.大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严格执行周旬月(7.15.30)隐患排查机制。继续执行露天采石场隐患排查纲要“10条”、铁矿“20”条要求分别对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执法检查中要突出隐患排查整治这个重点,对排查的隐患,严格“五落实”(落实整改责任人、方案、资金、期限、防范措施)实施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进行交办督办,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执法处罚、停供民爆物品、停止电力供应等行政强制手段予以推进。
5.加强“双随机”监管。
6.加强矿山图纸更新工作
地下矿山需每半年更新及向提供一次技术图纸资料:即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或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避灾路线图等图纸;露天矿山需每半年更新并向提供技术图纸资料:即年末矿山开采现状平面图及剖面图、矿区地形地质。未能按时提供的,将指定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完成技术图纸资料的绘制(相应的费用由企业支付)。
7.落实领导跟班制度
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年落实领导跟班制度,跟班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和集中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年对全县非煤矿山监管领域检查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表进行,检查达到100%。
(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取缔关闭和死灰复燃以及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现象。
二是重点查处未批先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重点治理“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加大执法力度
对于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按程序给予行政处罚。凡是一年内发生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责令停产整顿,并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上限处罚;凡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资料建档通用要求》、《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必须给予经济处罚。
(六)加强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班组建设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非煤矿山班组长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加强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创建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活动。
(七)认真做好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工种和全员培训工作。配合局培训工作安排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对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特种工种的培训工作。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后上岗制度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培训工作。对存在没有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严肃处理。
六、执法检查的方式
(一)现场检查
现场执法检查人员按照制定好的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执法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情况。
(二)现场处理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相应现场处理措施:1.当场予以纠正;2.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3.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4.责令撤出作业人员;5.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三)复查
对被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达到要求、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或者整改、治理限期届满的,相关乡(镇)应当在收到申请或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意见书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
(五)联合执法
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突出,需几个部门整合执法力量联合整治的,应当以县安委办名义召集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七、执法检查安排
以月为单位开展计划执法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对非煤矿山进行节前的安全大检查。
2月份开展非煤矿山复工的安全检查,组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
3月份集中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安全管理执法检查、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行业摸底大检查等工作。
4月份开展非煤矿山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复查总结、开展第二季度露天采石场企业落实年度生产计划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整治和执法、加强雨季三防专项检查等工作。
5月份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执法大检查。
6月份开展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开展半年度安全检查、综合分析上半年工作运行情况、及时进行工作调整和纠偏、内业整理和归档、完成局目标管理任务5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
7月份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开展第三季度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乡镇分管领导、安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
8月份对非煤矿山组织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
9月份开展非煤矿山排土场专项检查。
10月份开展非煤矿山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开展第四季度安全检查;
11月份开展非煤矿山职业卫生防治专项检查,配合执法大队案件查处扫尾。
12月份开展对乡镇和县级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检查。(1)开展节前全面安全检查;(2)初步形成年度总结;(3)组织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3)整理内业资料,归档;(4)制订年度执法监管工作计划;(5)执法案件个案程序审查
八、工作要求
1.在现场监管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该立即纠正,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达到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做出执法文书记录和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2.现场监管执法中,开展联合执法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充分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能,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消除或落实整改责任。
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506376起,死亡101480人。平均起来每天要发生1387起,死亡278人,从这组数字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虽然自2003年以来我国的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是绝对数仍然非常高。去年,我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557起,死亡4202人,这两项指数还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数。因此,如何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天,围绕预防和远离安全生产事故这个话题,与大家共同探讨、共求安全。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是很短暂甚至是瞬间的事情,但其所造成的危害是深刻而长久的,甚至是难以弥补的。其危害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4个方面:
1、对个人而言:健康和生命是追求理想,成就事业的基础,一旦发生事故而导致肢体残损,疾病缠身甚至失去生命,其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对个人来说其影响是最直接、最严重的。
2、对家庭而言:个人是家庭的一员,任何人对他的家庭来讲都是唯一的。生产者遭遇安全事故,不但可能使家庭丧失经济支柱,带来沉重的负担,也给家庭成员的感情带来严重的伤害。一个背负沉重债务包袱和残缺的家庭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3、对企业而言:发生事故则预示着面临巨大的损失,影响生产,损害声誉,严重则导致企业破产关闭,相关负责人甚至还要面临法律的惩罚。举个例子:2007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8人死亡,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83.44万元。事后,该矿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矿长郝英杰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同时,相关部门依法没收了该矿非法生产销售煤炭所得1314.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2倍罚款2629万元,两项共计3943.5万元,并依法吊销了该矿相关证照、实施关闭。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企业发生事故的代价是十分巨大的,特别对于那些重特大事故,很多企业本身根本无法承受。
4、对社会而言:事故的发生容易导致不稳定因素的增加,激发矛盾和冲突。一个事故频发的社会,必定不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仍然有很大的差距,目前,发展经济仍然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强调发展固然没错,但很多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落后,甚至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追求利润,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导致事故的频频发生。
二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不到位。部分监管部门的领导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对于一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不及时,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难度大,处罚过轻。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弱化,在安全生产的投入上也存在着严重不足的情况,使监督检查不到位。例如:2007年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2007年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8.13特别重大坍塌事故,这两起事故有个共同的特点,其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相关监管部门监管不力,严重失职。应当说这样的例子是非常多的。
三是不少员工缺乏安全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很多生产企业的一线员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安全生产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再加上企业没有组织他们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缺乏相应的应急技巧,难以自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和严重程度。
四是我国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但是目前国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安全生产立法显得滞后,国家现行的相关安全法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制约作用十分有限,对那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业主缺乏震慑力。因而我国目前企业的安全管理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种企业的自律行为,其安全管理效果因企业素质特别是经营者的素质不同有着巨大差别,这是当前各类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
三、如何预防和远离生产安全事故
(一)突出重点抓教育总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可以说人为因素占了很大成分,真正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多。而所谓的“人”主要是指领导干部、生产管理者和职工。因此,我们要把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重点来抓。
首先,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生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连,而且与自己的利益也紧密相连,因为一旦出了安全生产事故,领导将被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严厉处分,自己的前途也随之毁于一旦,人生价值的体现也将受到影响。
其次,作为生产者要做到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克服侥幸心理,自觉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排除安全生产的隐患,防患于未然。
三是要让从业人员和群众真正了解所在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危险因素,树立起“一人安全,全家幸福”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关键时还要有对不安全的生产环境说“不”的气概。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监管,树立安全监督意识
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要搞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一方面要督促企业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坚决做到原因清、责任明、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监控职工安全生产;另一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生产设备的更新,要监督企业对日常的作业程序、操作规程进行深入检查和修订,并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防止任由员工按“老经验”“老方法”盲目操作,从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还要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整顿造(拆、修)船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管理秩序,进一步落实责任制、规范管理、严格监督、排查隐患,促使我市目前造(拆、修)船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管理水平、人员素质、事故防范等方面再上新台阶,实现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保障我市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经济建设的稳定发展。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安监局、经贸委、交通局组成。安监局为牵头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内。
三、专项整治工作范围
本市辖区范围内所有造船、修船、拆船企业。
四、船舶修造业安全专项整治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管理台帐。
为进一步全面掌握本市造(拆、修)船企业的基本情况,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造(拆、修)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查清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状况,督促辖区内所有造(拆、修)船企业认真如实填写《泰州市造(拆、修)船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建立安全监管的基础台帐资料,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奠定基础。
(二)严格外包队伍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外包队管理制度。各造(拆、修)船企业要严格审查外来包工队伍从事船舶修造业安全条件。对造(拆、修)船企业所有外包队工程进行全面检查整顿,确保外包队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专业生产技术人员,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外包队伍要坚决清退。同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造(拆、修)船企业与外包队的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范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顿安全生产秩序。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造(拆、修)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班组和个人。
2、强化造(拆、修)船企业内部日常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厂区主要位置和重点部位设置安全生产标语和警示牌。二是造(拆、修)船企业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触电保护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施工人员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三是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范措施,高处作业人员要具备必要的安全防范常识。四是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使用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单独存放保管,并保存存放和领用记录,严禁使用民用液化气瓶或简易乙炔发生器代替工业用气瓶进行焊接切割。五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监、质监、船舶检验等部门专业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
3、开展造(拆、修)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造(拆、修)船企业遵守船舶修造工艺流程,严禁赶工期、违规违章施工作业。督促企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生产设备、生产环节和安全监控部位进行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跟踪整改。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和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
五、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全市的船舶修造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用5个月左右时间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和调查摸底阶段(7月上旬)
各乡镇组织开展造(拆、修)船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广泛宣传船舶修造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排查弄清辖区内造(拆、修)船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健全基础管理台帐资料。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评优,营造浓烈的造(拆、修)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下旬)
各乡镇要按照《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科工安[*]216号)中的相关内容和国防科工委2005年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和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提高造(拆、修)船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检查督查阶段(8月-9月份)
各乡镇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造(拆、修)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底前上报,市造(拆、修)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抽查。
4、巩固深化阶段(11月份)
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造(拆)船行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认真吸取高港区兴港船舶有限公司“10.16”重大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的发展理念,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认真组织开展造(拆、修)船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要成立造(拆、修)船企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造(拆、修)船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使我市的造(拆、修)船企业的安全隐患被封杀在萌芽状态。
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大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平安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并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应对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迫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据统计,90%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都与“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直接关系。城市社区经营单位集中,商贸服务活跃,人财物集聚度大、流动性强、成分复杂,事故灾害发生频率高、蔓延快、危害大。农村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矿山等行业中,农民工已经占从业人员的近90%、事故伤亡人员的90%以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3.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或者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登记、监控制度,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配备、使用制度,作业现场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各环节各方面的规章制度,实施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全方位预防事故。
6.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使其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保证安全生产资金及时有效投入。生产经营单位要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储、专管、专用。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及我省规定的标准足额存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并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同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还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投保符合要求的雇主责任保险。另外,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保险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
8.加强生产安全现场管理,建立安全监督员队伍。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力度,指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监督、检查。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中实行聘任安全监督员制度。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个班组、区队、工段、车间至少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的现场安全管理。要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安全监督员每月90—150元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从企业安全费用中列支。
9.生产经营单位聘任的安全监督员必须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班组和车间(区队、工段)的生产过程、工作环境及主要装备设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监督工作。
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员的聘任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由职工民主推荐产生。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安全监督员提供学习培训的机会,为发挥监督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和要求
11.加强安全生产基层领导机构建设。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检查本辖区安全工作,与本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2.加强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各社区、行政村要根据安全管理任务明确1名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辖区内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给予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人员每月200元的工作补贴,补贴费用由市财政补贴100元、乡镇、办事处补贴100元。
13.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员应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岁以下,熟悉本社区(行政村)的基本情况,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管理工作。对不胜任工作的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员予以辞退。
14.社区和行政村要建立安全标准,出台社区和行政村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事故隐患报告整改制度、社区(行政村)安全公约、公共安全规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基层安全工作。
15.社区、行政村要全面掌握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建立基础资料数据库,将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分布情况制作成精确的社区(行政村)安全管理网络图。
16.要组织开展全民安全宣传,普及安全常识。在搞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做好安全进企业、安全进校园、安全进村庄、安全进社区、安全进楼院、安全进家庭的“六进”活动。社区、行政村要有固定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场地,有必要的宣传教育设施和宣传用品。
17.要组织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增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督促检查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初训和复训,提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8.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监管,建立和完善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把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纳入基层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19.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根据安全状况的不同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有效监控。贯彻落实《郑州市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于辖区发生的事故,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0.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平安建设布局,列入政府或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21.加大政府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城市社区和农村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和农村安全管理支出、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学技术研究、宣传教育、安全奖励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预防为主”措施,坚持“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原则,以“职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两惯’(干惯了、看惯了)”为重点,教育企业职工珍爱生命、重视安全、确保平安,切实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以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促进员工安全生产理念、知识和技能实质性的提高。
全市工业企业全面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再教育。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安排具体内容,可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典型案例等,并且必须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做到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以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为反“三违”、防“两惯”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要根据《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对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创建活动,以进一步营造企业安全生产氛围,从量到质不断提高本单位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理念、知识和技。
(二)以杜绝“三违”和遵章守纪建设为重点,促进班组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现场管理能力的增强。
全市工业企业全面组织职工开展“‘三违’现象害死人”大讨论。先从自身查“三违”,再帮别人找“三违”;先议班组里的“三违”,再论车间中“三违”;先讲自己看到的“三违”,再评自己听到“三违”。可以会议讨论口头形式,也可以工作之余书面形式,以达到深刻认识“三违”危害,彻底改变“两惯”现象的目的。对本单位的习惯“三违”职工,可专门组织“爱心恳谈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树立正确的生命价值观。
(三)以隐患排查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固基础、上台阶和保发展综合能力的提升。
全市工业企业组织职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要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坚持“四不伤害”原则,落实“预防为主”措施,从员工自身岗位开始,组织自查、互查、督查;坚持“以人为本”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员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给予必要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坚持以治理隐患为目的,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落实分级管理原则,由企业全面负责制定治理方案,确保治理到位。同时,通过进一步改进工艺流程和完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运用安全科技成果和增设保障生产安全的设施设备,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预防为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坚决贯彻《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107号),必须严格落实《市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常用手册》明确的相关责任,尊重员工、敬畏生命,努力实现企业生产安全,以企业平安保地方平安。
“安全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三违’除不除,主要看干部”。所以开展反“三违”、防“两惯”要以领导为龙头,从各级领导抓起。首先从提高各级领导自身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入手,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身作则,做反“三违”、防“两惯”的带头人。同时,各级领导要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三违”、“两惯”实行“四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综合治理,把反“三违”、防“两惯”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之中。做到层层抓、层层落实,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约束作用和经济责任制的激励作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反“三违”、防“两惯”的强大推动力,充分发挥领导的龙头作用。
(二)突出综合治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推动活动有序、有效、健康发展。
市主要媒体单位,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特别要广泛开展反“三违”、防“两惯”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方法,大力宣传遵章守纪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违章违纪的危害性;表彰安全生产中遵章守纪的好人好事;谴责那些违章违纪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恶劣行为,并结合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法制宣传。形成视“三违”、“两惯”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通过宣传,以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使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勿忘安全,珍惜生命,自觉遵章守纪。由“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实现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标。
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做好发动工作,努力保障企业员工对活动知晓率、参与率和得益率。同时,通过开展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和“安全生产金点子”活动;开展企业“无违章个人、无违章班组”活动;开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杜绝违章、我要安全”职工签名活动;开展“尊重生命、关爱职工,我的企业安全我负责”业主承诺公示活动;开展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领导“平安值日”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效果,保障安全。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贯彻全国企业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握企业共青团的主要任务,特别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通过组织安全知识竞赛、青年职业技能比武、开办安全专栏、职工文艺表演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职工特别是年轻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争当反“三违”、防“两惯”的主力军,在使每位职工成为“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安全人”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在35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占职工总人数的60%以上的青年集体中继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创建增强广大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力争使这些岗位现场管理更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各级女工组织开展“关爱家庭,平安生产”一封家书活动,发动职工家属、子女给夫(妻)、父母写封家书,希望他(她)主动反“三违”、自觉防“两惯”,做到“四不伤害”。
安监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做好《血的教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集》编辑发放工作,并结合监督查检工作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
为了有效组织好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组成市“反‘三违’爱生命、重安全保平安”活动指导组。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反‘三违’爱生命、重安全保平安”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和经费,指导好各项活动的开展,组织好“安全生产金点子”、“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关爱家庭、平安生产”家书的评比工作。
(三)突出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做法。
各镇(园区、街道)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着力推动,热心指导、强化监督。要借活动树典型,以点带面上水平,进一步夯实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并及时总结企业在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做好本地推广和信息上报工作。
11月上旬,市相关部门将联合对各地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其结果将列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
同时,对相关活动情况组织评比表彰,具体包括下列奖项:
1、安全文化建设示范点。由各地组织申报,经市安监局审核确定的。
关键词:地质勘探;生产;问题
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 A
一、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1.1监督管理不到位
地质勘探行业有其特殊的专业性,安全监管机构往往对这种特殊性不能充分认识,加之安全管理人员短缺,致使地质勘探行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人员任务和职责不明,不能对地质勘探起到安全保障作用,安全管理工作没达到应有的实际效果。
1.2重视程度不够
有些地勘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思想认识,不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安全管理行为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或会议上,尽管认识到安全工作很重要,但却没有具体的预防管理措施。有的地勘单位尽管设置了安全机构,但其职能作用却没能得到发挥,一些生产单位为片面追求生产效率,常常与安全部门发生矛盾,不能形成统一认识,安全工作无法开展。
1.3违规违章现象突出
地质勘探工作流动性大,比较坚苦,加之行业阶段性不景气,很多年轻人不愿从事这一工作,已有的技术工人也往往改行,队伍不稳定是全行业都面临的问题。目前从事地质勘探的工人队伍中,临时工农民工占很大比例,特别是近年来尤为突出,这些临时工大多文化程度低且未经培训便直接上岗,无野外勘探工作经验,缺乏勘探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地质勘探施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十分严重。经统计,勘探生产一线所发生的事故,98%是人为原因引起的事故,这些人为事故中,100%是由于“三违”造成的。地勘职工素质低已成为勘探生产事故的最大隐患。
1.4事故处理不及时不彻底
地质勘探安全事故的社会危害一般较小,往往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事故发生后也得不到认真调查和及时处理,正因为如此,近年来发生事故的频率不断上升。除重特大事故外,地质勘探行业所发生轻微伤亡事故、报废工程事故、机械事故等长期得不到重视,这些事故往往与经济利益挂钩,发生后大多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没有调查没有责任追纠,不能在事故中汲取教训,有的虽然进行了调查也不及时不彻底,常常不了了之。
对事故调查处理不及时不彻底,至使无法找到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更不能在事故中汲取教训,也就没有相应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结果将导致相同或相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二、地质勘探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
2.1化学性因素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悬浮在生产环境中的固体微粒。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有:对人体上呼吸道产生危害;对人肺部产生影响;引起人体全身中毒。当前地质勘探单位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和工种有:坑探、采矿作业中凿岩、爆破、装岩运输以及手工刻槽取样;膨润土、重晶石粉、珍珠岩及塑料钙母料等非金属矿产品加工;地质市场中如基桩的喷粉、泥浆搅拌及打锚杆等;其他如锅炉房司炉作业、电焊焊接、砂轮磨削等作业。
生产性毒物是指在生产或实验中使用、接触某些化学物质,当这些物质进入机体达到一定剂量后,能与机体组织和体液发生生物物理和生物化学作用,扰乱或破坏正常生理机能,引起机体某些组织和器官暂时或永久性的病理变化,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质。地质系统常见的生产性毒物主要有:汞、苯、铅、锰、四酸等。长期不加防护地接触这些毒物可能导致铅中毒、苯中毒、汞中毒、锰中毒及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2.2物理性因素
包括不良的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高寒等),异常的气压条件,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噪声和振动等。由于地质勘探单位的作业特点,决定了物理性因素对地质勘探职业的影响也比较突出。
三、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3.1加强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体制和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和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应加大安全监督机构的经费投入,解决急需的人员编制问题,制定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督执法队伍。针对地质勘探行业的特殊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将地质勘探行业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对地质勘探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地质勘探安全设施进行定期质量效能抽检,及时督促保养和更新,对地勘单位的安全管理行为定期进行评估和论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从而不断提高地勘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3.2建立健全地质勘探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以国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国务院加强地质工作为契机,制订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地质勘探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场经济活动更是需要完善的标准法规体系。原地矿部为加强队伍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建立有一整套的安全卫生标准和法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修改、完善和补充。起草标准和法规的工作是地质勘探安全分会或相关院校、研究所的责任,只有建立起完善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体系,才能规范、保障市场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运行,在市场中进行有序竞争。但由于国土资源部没有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职能,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制定勘探业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法规是新成立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
3.3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将安全生产评价及考核效果同单位资质、工程招标等环节挂钩,同单位领导个人的政绩评价、奖励惩罚、晋级考核等环节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建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可以提高各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从而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完善内部管理措施,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从根本上提高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管理成为各单位领导和职工的自觉行为。
3.4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知识,推广经验和交流技术
要在全行业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培训和先进技术交流、成功经验推广工作。企业单位定期开展学术研讨活动,举办各专题培训班,编写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知识图书,编宣传地质勘查安全科普知识,倡导地质勘探行业安全文化建设,逐步推广和实行单位安全生产网上协同管理、协同办公远程网络工程(系统)。规范地质勘探行业每个人的行为,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是控制事故的有效途径。安全生产理论指导是从全员行为安全入手培育安全氛围。对全体员工进行有关的安全防护技能的训练,针对地质勘探行业事故频发的某些项目查找原因,对相关人员经过安全操作技能强化训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5加强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结合工程性质和专业技术特点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也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任务。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要严格考核,合格者申领上岗证书。除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外,更要重视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学习教育,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通过培训持证上岗,对培训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坚决淘汰。
3.6加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及时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划分事故责任,调查事故损失,采取处罚措施是为了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和改进工作,排查事故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地质勘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和善后处理,较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参与调查人员要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工作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作风,扎扎实实搞好事故调查。
四、结语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基础支撑产业的地勘业,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安全工作在地质勘探生产中的重要性也将得到进一步体现。地勘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地质勘探安全生产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相信随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科学管理、安全管理将会成为地勘行业的自主行为,地质勘探成果质量和地勘单位的经济效益将得到有力保障,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原则与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与进步,化工产品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益处。人们对化工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必然会导致化工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化、集中化以及集聚化。据了解,在我国的一些地区,化工行业生产企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据相关资料统计,我国的化学工业园区已经有了千余家。但是,由于各个地方的化学工艺不同,相关设备普遍陈旧,自动化水平不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不高,一些危险化学品缺乏健全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导致危险化学品的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因为化工行业的重大事故,不仅严重威胁着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还会对环境产生很大的污染。为此,国家通过制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加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投入,定制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进行规划,促进我国化工行业快速、安全、健康的发展。
1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
(1)化工工业安全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方针
积极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展化工行业,首先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只有安全生产,才能够避免人们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受威胁,才能够保证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通过对危险化工企业的结构进行规划,通过分析各个生产、运输、销售环节,从根本上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同时加强各个部门的监督及管理、治理,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3)坚持“合理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结合化工园及化工集中区的配套工程,综合考虑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化工企业进行统筹规划,为化工企业选择合理的位置。
(4)坚持以“资源共享,划分区域”的基本原则
通过分析各个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生产分布以及资源与环境,明确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结合化工企业的实际布局,对化工企业给予应急的救援措施,对于重大的事故遵循统一指挥、资源共享的原则,使单位自救与社会自救互相结合,从而减少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5)坚持“依法管理,控制数量”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各个行政区域的化工企业进行合理布局,依法规范化工企业的数量和生产规模,促进化工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2化工行的安全发展规划内容
根据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基本原则,指导方针,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改善,编制出化工行业安全发展的内容。
(1)对化工行业生产进行合理的布局,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规模,明确危险源的位置,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首先,通过分析化工行业及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其次,通过分析化工和化学危险品的危险源,增加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再次,根据化工行业主要存在的问题,结合化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进行修改或修订,提高安全管理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此外,通过对化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实例进行分析,对管理的缺陷,人才匮乏以及环境布局的缺陷进行说明。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
(3)安全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这是化工行业的核心,它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通过对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进行统筹规划,进行合理的布局,明确化工产品的生产区域及存储位置,依照化工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对化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位置进行选择。②综合化工区域的消防情况,结合规划区的消防及未来发展的情况,在适当的位置建立消防站,保证整个园区的安全生产。③积极实施国家对化工及化学危险品的法律法规。④加强化工和化学危险品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责任主体包括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人员等。⑤加强化工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教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人以及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和新入职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安全意识。⑥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综合治理。首先要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使用单位进行整治。其次,要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进行整治。再次,对消防进行整治。
(4)确保安全发展规划的措施。首先,通过政策及技术等方面保证安全发展规划。其次,通过合理规划,投入以及监督管理来保证。再次,通过提高人们的责任感以及思想意识保证安全发展。
(5)规划实施大的项目。通过港口、消防以及GPS动态监控系统建设,发挥整个化工产业的集中优势,实现安全生产,促进未来化工行业的安全、快速、健康发展。
3结语
总之,化工行业的安全发展,不仅关系到人身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只有依据化工行业的发展现状,制定合理安全发展规划,才能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快速、健康的发展,才能使化工行业为人类创造更大的价值。
参考文献:
一、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紧迫感。
今年上半年,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在同志们的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也比较明显,我们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进展都比较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尤其对重大隐患的整改也抓得比较紧,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保持了平稳的态势。但是,我们对取得的成绩切不可高估,对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始终保持一个清醒的认识。一是应看到当前存在安全问题仍很突出,上半年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均明显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上半年发生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特别是近两月来连续发生几起重大事件,已给我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二是当前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很多,我们的安全管理比较薄弱,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不足,机制没有跟上,从业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这些问题需要多年的努力才能逐步解决。对于目前的安全形势绝对不能盲目乐观,我希望大家对街道的安全形势要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始终不放松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高责任心。
⒈安全生产观念淡薄,企业安全防范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负责人思想上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工作劲头不足。不少企业内部严格来说安全规章不健全,厂部与班组、班组与职工的综合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安全预警救援机制建立不完备,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一旦发生事故势必手忙脚乱,难于对付。
⒉安全培训工作未落实,操作人员素质不高。不少企业对街道安全培训不予理睬,参加安全教育的企业瘳瘳无几,街道发送的“安全生产法”认真学习的也不多;企业操作人员业务素质高的不多,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有的操作证早就过期,有的根本没有;企业安全生产无专人负责,临时调配的人员技术水平又显然跟不上去,甚至一些企业内部经常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现象。
⒊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措施不到位。有很多企业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真正从实效上下功夫,从机制上下功夫、从长效上下功夫。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的企业灭火器械不多,品种不齐,企业职工又大多不会使用;还有的企业灭火机药效早已过期,成了应付检查的“摆设”。一些企业电线老化,线路零乱,开关闸刀残缺不齐。企业简易升降机设备老化,露天安装、没有防护门,没有警告牌的大有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后果令人堪忧。
三、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提高安全意识。
⒈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极具经济意义的工作。安全无小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财产损失,甚至两者兼而有之。我们不少企业就因为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损失比全年利润还多。更有甚者,一次事故,甚至能拖垮一个企业。大家要认识到,安全事故出不起,前几起安全事故血的教训需要我们认真吸取,各部门、各企业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重视安全工作,真正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一个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
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各企业负责人要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继续推行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工作方针。加强企业各级人员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努力使他们达到专业化,提高危险防范能力。各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确保整改到位,对一些老旧隐患设备要坚决予以更换。下一步,企业要建立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提取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落实经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等。要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赔偿,建立自觉防范伤亡的机制。另外,还要实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对特定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转作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关键词:安全生产;道路运输;重要保障;三关一监督
安全生产是道路运输行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那么又该如何履行好“三关一监督”工作责任,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呢?下面,我结合工作实践,从“管什么”和“怎么管”两方面谈几点想法。
1 找准位置。明确责任,解决好“管什么”的问题
安全生产原本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系统,它包含在企业日常生产和管理实践中。企业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一些日常管理工作和经营行为如维护、保养、培训、例检等做到位,那么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自然也就容易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有路大家行车,有水大家行船”,由于单一公有制的运输企业逐步解体,原来行之有效的一套安全生产规章、办法和措施也就无法执行。一些运输经营者只重视生产效益,忽视生产安全,加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滞后,监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因而道路运输市场事故频发,不但造成了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而且也降低了运输行业的认可程度,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也遭受了重创。对于一些重特大事故,业内人士至今提起事故仍然心有余悸,战战兢兢。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道路运输行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到底管什么,如何定位,真正把赋予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到位,是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
根据国家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是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交警部门,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对于上述两大家,道路运输行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小兄弟,主要依据国家《道路运输条例》和《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负责相关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概括起来就是“三关一监督”: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运输经营者市场准人关包括场地、人员、资产、车辆、管理制度等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车辆设施设备技术状况关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附属设施(如行车记录仪或GPS、消防设备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同时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是否达标。不同的运输门类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营运客车标准不同,主要是落实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从业人员从业资质关主要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或考核、职业道德和法规教育、专业技能是否达到相应的标准,主要是落实从业资格制度。以上三项是行政许可或信誉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中都有明确的表述,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一旦违规操作,就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如何追究,在《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章中均有规定,这里不再赘述。关于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监督客运场站安装、使用“三品”检查仪,对旅客行包进行安全检查;二是监督客运企业或客运场站按有关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三是监督客运站不售超员票,防止超员车辆出站。禁止无营运手续车辆进站。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安全生产和反恐怖监管力度,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又增加了新内容:到客、货、维修、检测站及驾校等企业对“三关”的日常执行情况及道路运输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经营者,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督促经营者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此项工作在重点时段(节假日、黄金周)和重大活动(奥运会、国庆、两会)之际尤为突出。
税费改革实施后,信誉考核和市场监管是行管工作的重点。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必须和日常的信誉考核工作结合起来,实际上只要把平时的信誉考核工作做到位,也就涵盖了安全生产监督的主要内容。随着现代科技手段的不断提高,监督工作也由原来单一的人工管理增加了许多科技支持,使得监管工作更加实时、准确、全面,这也是未来监督工作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运输经营者,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按照《道条》赋予的职责范围,围绕“三关一监督”工作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 落实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
明确了行管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解决了“管什么”的问题,下一步就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司其职,解决好“怎样管”的问题。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明确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职责
根据业务量的需要,在行管机构设置专职部门或兼职部门,安排专业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具体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既要有牵头领导和部门,进行综合组织协调;又要分兵把守,管业务又兼负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把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到客、货、修、培等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解工作职责。从目前安全生产管理任务看,客运部分占据比重较大。为避免多头交叉管理,如果不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建议以客运管理部门兼负主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为佳。明确了行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后,要以“三关一监督”为主要内容,督促运输经营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完善安全措施,并以此为依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2.2把好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各级道路运输行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人关,把运输经营者资质条件作为经营许可和企业经营资质评定的重要内容。对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业务的当事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或者核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考核,一旦发现经营者资质“缩水”,要立即下发整改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降低其经营资质直至取消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3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1)坚持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在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前及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审验时,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的要求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定技术等级,核定经营范围。没有达到车辆技术等级的车辆或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能参与营运。
(2)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定期维护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车辆定期维护和二级维护竣工检验制度,强化二级维护监督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护车辆,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规范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行为,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并按核定的经营性收费标准收费。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检测的单位,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今天上午,省安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当前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特别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年” 、“三项行动”和启动“三项建设”工作。
刚才,省安监局、省煤炭局、陕西煤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负责同志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本行业工作的安排意见,我完全同意,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贯彻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分析我省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以来,尽管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全面下降,我也在6月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了陕西工作的主要做法,但对成绩不能估计过高,我曾多次讲过,安全生产时刻不能疏忽大意,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张德江副总理6月1日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讲话中严肃指出,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我们在座各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绝不能掉以轻心。德江副总理深刻分析了影响当前全国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表现的“五个不到位”,即思想认识和组织领导不到位、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安全投入和保障不到位、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这些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我感到目前我省一些地方和企业,一些领导干部,还没有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大事来抓,没有把安全发展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虽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有些安全生产措施只是停留在会议上、写在文件上、讲在口头上、贴在墙壁上,没有真正得到贯彻执行;一些企业管理松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甚至无视法纪,置职工生命安全于不顾,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而且有的地方和部门对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视而不见、打击不力;一些地方事故隐患整治措施不落实,致使不少重大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同时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片面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不少企业职工不经过培训就上岗等等。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实问题,也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我们务必要全面分析和正确认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这也要求我们必须突出抓好“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共同努力,真抓实干,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目前我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已全面启动,不少市县和重点行业部门工作已初见成效。按照全国会议部署和张德江副总理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实施方案,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坚决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主要目标是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发生。
一是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重点解决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的突出问题。要严格执法,严明处罚措施,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要在总结近两年隐患排查治理经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整治,坚决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严防事故反弹。要继续深化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落实治理方案、责任、措施、时间和资金,制订应急预案;特别是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产整顿,并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确保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三是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6月1日我在《陕西日报》发表了动员部署文章,报纸用了一个专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安全生产技能为重点,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安全发展理念和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的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要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使企业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广大职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让安全生产在企业蔚然成风;要加大安全培训投入,大力开展职工全员安全培训 ,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职工安全技能,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三、抓紧启动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最近,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制订了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的实施方案,经报请国务院领导同意已印发下达,省安委办要结合我省实际,尽快研究拟订我省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报省政府审定后以省安委会名义下发执行。我在这里提出几个原则性意见:一要完善我省安全生产地方法规和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三要严格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要继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重大隐患报告、鼓励群众举报、政府督查督办等制度;五要继续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协调执法行为,严格处罚标准,提高执法效能;六要以救援体系和科技体系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支撑保障水平;七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
四、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当前我省已处汛期,气温逐渐升高,5月初省安委办已经下发专门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把握规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防透水事故为重点,抓好煤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吸取近年来煤矿透水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要求,认真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警觉地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防患于未然。
(二)以防尾矿库垮坝事故为重点,抓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全省所有尾矿库逐一排查整治,彻底消除尾矿库下游人员的安全隐患。同时,继续抓好水患矿山的隐患治理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工作,严防汛期淹井、透水、垮坝、崩塌及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发生。最近国务院安委办已下发通知,提出了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要求陕西今年关闭100座小矿山,省安监局要按照省政府要求,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西北电监会等部门尽快拿出整顿关闭的工作方案,报省政府审定。当前,省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合执法,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治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指令、在限期内未完善相关手续的矿山,应坚决予以关闭。对所有纳入资源整合关闭的矿山,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进行。要坚决关闭无证开采、私挖滥采、严重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
(三)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交通、公安部门要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分析交通安全源头管理、过程监控以及路面管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住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和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规范和加强对人、车、路的管理。要切实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坚决制止和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四)抓好高温和雨季时期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针对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的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遇水、受潮、受高温影响,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事故的危险化学品,要实施重点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泄漏事故。
(五)抓好高温气候条件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安监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控制生产企业操作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药量、成品和半成品数量,严禁各类工房超员、仓库和临时库房超量储存。7、8、9三个月各生产企业要严格落实高温停产的规定,一般工房超过35℃、危险工房超过32℃和雷雨天气必须停止生产活动。针对传统产区市县烟花爆竹工区非法生产问题,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执法,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力度,坚决遏制非法行为蔓延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