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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时间:2023-08-15 17:24:27

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第1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2篇

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随着我国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得到了长足进步。在消防、地震、洪水、核事故、森林火灾、海上搜救、矿山和化学等领域,我国已逐步建立了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立了由国家总体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和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组成的五级预案体系,2007年完成了立法建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经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地处北京西南郊,创建于1950年,是我国第一个核科学技术研究机构,是我国重要的核科学技术先导性、基础性、前瞻性的综合研究基地。从90年代开始了核应急准备工作,随着国家生产安全应急体系建立与完善,原子能院在规范核应急管理基础上,逐步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成立了工业安全事故、辐射事故、自然灾害、消防等应急组织机构,编制了应急预案,2008年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7个应急专业办公室,涵盖了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火灾、安保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了生产安全事故为主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随着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应急体系运行,在事故统一指挥与协调、预案体系建设等方面还有待改进和完善,以形成简洁高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一、结合实际,建立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建立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首先要确定与生产安全有关的事故类别,进而明确生产安全应急体系涵盖的事故救援体系。目前,我国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指挥体制按照灾害种类可以划分4类,包括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公共卫生应急救援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社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等。

对于原子能院这样的核科研基地,核与辐射事故是生产安全事故重要组成,核事故应急工作开展的较早,90年代建立了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工业安全事故、辐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也是借鉴核应急管理经验和运行机制相继建立的,同时,也意识到自然灾害、社会安全、火灾事故、安保事件等也可能直接或间接危及生产安全,并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将这些事故事件应急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管理,因此,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应急按照事故种类应划分为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消防事件、自然灾害、安保事件、公共舆情等,针对这些事故院建立与之对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主要依托常规运行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主要由应急组织、应急预案、运行机制、后勤保障和应急能力保持等五个部分组成,应急准备工作也主要围绕这五个部分开展的,在此基础上,针对每个组成部分,又将其分解为具体的功能模块(组成见下图),纳入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按照各级组织职责分工,逐级落实责任,明确管理要求,定期监督检查其运转情况,并持续改进。

应急组织、应急预案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立的基础,接下来本文从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的建立、改进建议等进行论述,旨在加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衔接与融合,逐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二、统一指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原子能院常规管理体系为院-所-室三级管理,应急期间,为保证应急响应快速有效,应急响应机制有别于常规管理体系,坚持扁平化管理,即应急指挥―应急救援队伍两级响应, 应急响应中每位应急指挥领导负责的应急救援队的应急响应。原子能院已建立了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类组织体系的应急指挥按照应急需要由一个或多个院领导、职能处室领导担任,应急办公室挂靠在各职能部门,包括保卫处、综合计划处、院办公室、安防环保处等;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基本一致,由院属各单位组建(反应堆运行组除外),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救援队伍下设若干现场处置小组,处置小组组长由室级单位负责人担任。

目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针对单一事故应急而建立的,一旦两类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多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启动并投入响应,这时会突显各类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接口不明确问题,综合指挥、协调的应急机制有待完善。考虑到原子能院科研生产特点以及核与辐射安全重要性、复杂性,核与辐射事故响应应为各类事故应急首要任务,应急指挥应以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为主,其他事故应急指挥应协助,这需要在应急预案中进行统一规定,取得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认可,并规定统一指挥、现场协调的响应程序, 具体建议如下:

当核事故及其他事故相继发生时,在应急指挥方面,其他事故应急指挥进入核事故应急指挥部,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指挥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反应堆现场应急响应由运行副总指挥统一领导,现场响应方面,以核事故响应为主,其他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应配合其开展应急响应,必要时参与核应急响应,辐射应急同上。这样当进行多类事故应急时,虽然院核与辐射应急指挥将有多种组合,现场救援队伍较多,但应急命令能够集中、统一,现场应急救援队伍能够相互协作配合。这需要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修订同时,也需要通过组织开展多形式应急演习进行检验,包括启动多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的综合应急演习、桌面推演,以及各单位应对多类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演习等,理顺应急接口关系,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统一与协调。

三、条块结合,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导则中规定了生产应经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原子能院按要求建立应急预案体系,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管理,该预案主要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预案体系、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内容;各应急专业办公室针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等内容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处置程序等内容;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事故类型,针对场所、装置或设施所制定的应急执行程序,作为现场处置方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事故风险分析、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等内容。目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核事故、辐射事故、工业安全事故、消防、防汛等专项应急预案配套执行程序主要为各二级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规程等,原子能院大部分单位有针对性的编制了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一些室级单位也编制了应急预案或处置规程,但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普遍存在定位不准确、处置规程有待细化等问题,从而致使执行程序管理成为原子能院应急预案体系管理中较弱一环。 我认为规范应急执行程序管理,首先应明确执行程序的定位,执行程序是现场救援响应执行性文件,执行程序应是本单位应对可能发生各类事故综合性应急文件,不应作为应对单一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附属文件,这样不仅减少事故应急接口,加强了现场处置行动的协调统一,而且还便于执行程序的日常管理,包括文件的修订、组织应急演习和应急培训等。其次应加强执行程序可操作性,执行程序内容应具体到针对各类事故响应行动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应考虑到几类事故相继发生的应急响应的协调。

综上所述,原子能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虽然已初步形成,但应急工作任重而道远,无论是应急组织体系存在的接口问题还是执行程序管理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不断实践和摸索过程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应急演习进行检验,以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参考文献:

[1]赵金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手册.当代工人出版社,2007.

第3篇

关键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5.032

1应急预案管理在生产安全事故中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生产规模逐步扩展,大型高技术的生产装置也慢慢增加。但在工业发展的过程中,也常发生特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生产力发展不平衡、从业人员素质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等所造成的。据相关统计,我国近年来每年平均发生的生产事故就有80万起,造成的死亡人数达到平均每年13万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的建立、编制已成为了国内外组织开展的减灾工作,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实施安全生产,改善当前不利形势。据相关研究表明,与无应急系统相比,实施有效的事故应急系统能将损失降低到6%。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研究

2.1加强培训,提升各级预案编制水平

首先,建立起具有高素质的安全生产队伍。加强高安监队伍的各项素质,提升专业技能,做到业务精通,从而才能更好的为应急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做好指导和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人员在应急预案管理中的综合能力,使其潜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制,企业管理人员在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同时,还应对应急预案在编制、评审、报备、演练等方面的管理熟知,这是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

其次,对管理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编制方面的专业培训。在开展培训的过程中,培训内容需做到全面覆盖,既要包含企业的管理人员,还要包含各行业管理人员。这有利于应急预案编制与实际更符合,也更容易被各行业所接受,从而让预案得以有效实施。

2.2完善专家库,保障预案评审有序化

目前我国各地的在应急预案评审上的专家库并不全面,导致很难开展评审工作,针对这一问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需从各地实际出发,建立起完善的专家库。所建立的评审专家库不仅需要达到行业重点的凸显,还需要做到全面性,因此需要行业领域和综合预案两类评审专家。各地可根据单位、企业规模来确定评审专家人数,并制定出相应的比例数。此外对评审专家也需要加强业务培训,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并对评审专家加强管理,做好管理跟踪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以此来确保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和实施。

2.3提高监管力度,全面开展预案报备工作

监管不力将直接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备工作,导致报备率底。监管工作想要做好,就必须对当地企业的各项实际情况有所掌握,要明确企业的规模大小、数量多少、工作性质等基本情况。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各部门间的联系,建立起全面的企业信息数据库,从而为监管提供信息依据。此外,各部门需加强监管的力度,无论是从法律、行政上还是从经济上,都必须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工作。加强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企业,应急预案报备工作没有落实的企业,应当不发生产许可证。大中型企业需对其进行限定期限,督促他们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若主管部门没有做好监管工作需予以通报,做好定期监督,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且没有采取应急预案报备工作或没有引起重视的单位,要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和监管单位的责任。

2.4加强责任感,全面提升机关服务水平

加强机关队伍的工作责任感和思想作风建设。监管部门需从战略、全局上意识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落实好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抓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机关队伍的服务质量和意识,创建新的预案评审方式。可建立起专门用于预案报备工作的网站,在网上进行报备申请,采用专家在线评审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评审的速度,提高了各单位的预案备案率。

2.5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预案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相关企业和部门需加大对应急预案的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救援物资和设备的充足,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教育,保障应急预案能得到有效实施。因此,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需对财政预算进行落实,并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也应当加强自身应急处理能力,建立救援力量和应急组织体系,配备相应的救援物资和设备,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这样才能最大化的减少人员的伤亡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1]钟开斌,张佳.论应急预案的编制与管理[J].甘肃社会科学,2006,(3):240243.

第4篇

关键词 总承包 前期 安全管理

在如今建筑业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市场竞争日趋加大的环境下,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以其一体化、集成化的特点,在加大资源整合、提高生产效率方面的有力优势,逐步顺应当今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规律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成为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的首选模式,受到目前国家、社会、行业的极大关注而不断引用并优化。然而因模式变化带来的安全管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该模式的优化发展。此模式下,分部分项工程较多,水、电、暖、土建等专业高度集中,分包队伍繁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流动性大,各地方安全管理政策文件存有较大差异,给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安全管理带来巨大难题。为此前期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建设完善尤其重要。

1.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是一项全方位的管理过程,涉及专业繁多,分部分项工程点多面广,工程项目总承包尤其如此,单一的以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机构,无论从时间、精力、专业技术等方面无法全面胜任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将造成工程项目因人为因素而出现的隐患。因而一个专业配备合理,设置齐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由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专职安全工程师及项目所有专业负责人共同参与,从专业技术角度出发共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达到全员参与,专业突出,齐抓共管的目的。

2.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是组织活动开展的首要规范条件,一项完善的制度建设,可以有效规范组织及参与组织的人员的行为,通俗而言,制度需要告知组织及其人员如何规范的实施行为,如何运行,其范围如何,其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等。

工程建设总承包安全管理制度鉴于其安全责任的负总责原则,其制度制定需要包括的范围、层次、深度如何确定?

工程总承包作为建设项目管理责任的主体,单线管理上与各分包单位唇齿相依、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多线管理上是各分包单位之间协调、管理、督促的纽带,总线上需要全面顾及项目整体安全环境的保证,安全制度的建立据此展开。

2.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2.1.1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该规定是工程总承包现场同时针对项目本部及分包单位的综合性安全管理规定,是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纲领性文件及依据,规定中需要明确项目本部在项目整个生命周期中应该制定哪些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制度的审批、执行、修改程序及其实施范围、有效期限等;同时也明确提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必备的安全条件,针对施工行为所必须的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对各种制度符合与否的奖惩措施。其制定报批程序为:项目部负责编制,总部审核、批准、备案或提出意见返回项目部修改,项目部实施,如因外界因素发生变化需要修改,修改程序遵照报批程序。

2.1.2 项目现场综合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作为安全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发生,减少参与组织活动人员伤亡、财产设备损失、环境损害并恢复组织活动环境的重要措施。

介于上述原因,项目现场综合应急预案的编制无需具体针对具体事项,但需要对其附件即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起到方针、政策上的指导作用,其主要内容包括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适用范围、依据、构成体系、原则、工程项目概况、主要风险分析、组织机构、预警原则、响应程序、人员职责、后期处理及该预案的保障措施等。编制时应重点关注其目的、适用范围,构成体系、组织机构设置等方针、政策性规定,为其余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提供必要的依据。其编制、审核、批准、执行、修改程序遵照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程序,评审方法参考《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进行评审。

2.2单项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指具体针对项目部某种组织活动所定的安全管理守则,制度中需要清楚明确该制度针对事项,实施人员,以及具体操作细则等要求。其编制、执行等程序为: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工程师制定,项目部全体会审,项目经理批准执行,并报总部备案管理。

2.3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指具体针对某专项组织活动、施工行为所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其重点要求参考国家法规、行业标准、部门文件等资料,要求编制严谨,符合规定,数据精确,操作性强等。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留存;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可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留存。

专项安全管理制度中施工专项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应重点参考行业标准,严格声明其中需要明确的数据和要求、依据的标准、和具体操作程序进行编制。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参考国家法规、行业标准等文件资料,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格式编制,同时充分分析某组织活动或危险的状态,全面考虑可能出现的后果及不同级别、状态下的应对方式,明确事故应急组织单位、响应程序、处置方式、现场恢复方法,并说明该应急所需的资源储备及储存场所和使用方法等。

现场处置方案由于针对较为固定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其制定应根据设施等的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要求更加具体、简单、针对性强,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做到事故发生时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施工专项安全管理制度、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执行等程序参照单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并报总部备案管理,其中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方法同样参考《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进行评审,并将评审过程记录留存备案。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库;应急预案;道化学分析法

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是企业加强本质安全、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可提高企业全员参与安全、主动排查隐患、持续改进提高的能力,目前正逐渐成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频发,由于应急能力低下、应急救援行动不力、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应急响应不及时等,造成事故损失巨大,对危险化学品库的应急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应急管理体系现状调研、危险性分析、应急预案的架构设计、应急预案的编制等部分。

一、危险化学品库应急管理体系现状调研

确定危险化学品库在企业的地理位置,对危险化学品库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展开调研。包括两个方面:①危险化学品库周边危险源;②危险影响区域;③周边应急救援物资。周边危险源:市政燃气管道、周边生产车间、交通主干道;危险影响区域:危险化学品库在企业北部,位置较偏僻,且离车间较远,但一旦发生事故,也可能危及其他车间;周边应急物资:通过调查、访问,初步确定危险化学品库周边可用的应急救援物资。

二、危险性分析

道化学评价法是以工艺过程中物料的火灾、爆炸潜在危险性为基础,结合条物料量等因素求取火灾、爆炸指数,进而可求出经济损失的大小,以经济损失评价生产装置的安全性[1] 。

道化学法进行评价的过程是:选取评价单元,确定物质系数(MF),计算一般物质危险系数(F1),特殊物质危险系数(F2),确定物质危险系数(F3= F1* F2),确定火灾、爆炸指数(F&EI)、暴露面积、基本MPPD、最后确定实际的MPPD。

物质系数选取组成成分最大的MF最为混合物的近视值(最大组成浓度≥5%),本处取MF=16。

一般物质危险系数是指在事故损失中的基本影响因素,包括六项内容,根据危险化学品库的具体情况,取值参照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有关系数的选择及确定标准,得F1=1+0.5+0.50+0.30=2.3。

特殊物质危险系数(F2)是影响事故发生概率的基本因素,包括十二项内容,根据危险化学品库的具体条件及道氏火灾爆炸指数法的有关规定:F2= 3.0。物质危险系数F3=F1×F2= 2.3×3.0= 6.9。

火灾、爆炸指数F&EI= F3×MF=110.4,根据表1火灾爆炸指数与危险等级表,其火灾爆炸危险等级为“中等”。

暴露区域是指若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设备可能受到破坏的暴露范围。暴露范围是由暴露半径决定的。其计算如下:R=0.256×F&EI=0.256×110.4=28.26m;S=πR2=3.14×28.262=2507.7m2。

危险系数反应单元中物料泄漏或反应能量释放所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的综合效应,根据DF与F3和MF查单元危害系数图,得:DF=0.73。表明危险化学品库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在没有安全补偿措施的情况下,周围2507.7范围内将有72%遭到破坏。

通过上述计算,在不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库破坏的范围很大,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安全措施补偿系数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估算恰当的安全措施对降低火灾爆炸事故的作用。

根据危险化学品库的实际情况,填写安全措施补偿系数表,并计算结果为:C=C1C2C3=0.734×0.894×0.549=0.36。

则有:F&EI'= F&EI×C=110.4×0.36=39.744

查表1火灾爆炸指数与危险等级表,采取补偿系数后,危险等级由中等降低为最轻。

对系统采取了安全措施补偿系数后,有效地降低了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等级。因此,在库房固有的危险性无法降低的时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补偿系数。包括:

①物质隔离。应急预案预防与预警(危险源管理)部分提出了要对重要危险源进行管理。在紧急排放泄漏物、准确安装连锁装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对降低物质隔离补偿系数做了指导性的作用。

②防火措施。应急预案中预防与预警(监测)、应急响应部分对自动监测报警系统、灭火系统、灭火器、消防栓等防火措施做出了要求,促使企业降低防火措施补偿系数。

三、应急预案架构

危险化学品库中,危险化学品种类较多、危险性不一,一些危险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的要求,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类 [2]。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使用范围、应急预案体系、应急工作原、设计场所的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附则等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明确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组织结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特征、应急组织与职责、应急处置、注意事项附件等。

制订危险化学品库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信息化;安全生产;应急系统

前言

信息化的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是在数据库、网络系统、基础平台等先进模式帮助下,采用总体架构的理念,对事故的预防、发生、发展、控制等进行有效的决策和判断。其中,支撑平台、数据应用、数据整合等方面,在实现信息共享,交流的同时,大大提高了有效数据对决策产生的有力支持。为实现危险源的监控,一般采用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检测控制,平台的利用,能有效整理出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地址位置信息和相关环境情况,为紧急预案的提出提供强有力的依据。系统的设计构架大大提高了应对紧急事件时提出有效决策的能力,大大减少了人员、物资的损失,提高救援率。

1 系统的总体构架

1.1 总统架构设计理念

根据工作事业的不同,要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系统要贯穿省市级区等各个系统相关联,发展与各个协同单位的应急指挥系统相联系。在信息系统的发展背景下,各组织之间通过集成电信网、卫星网等复杂网络联系在一起。当应急事件发生时,系统信号从应对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中发出,开启应急指挥和监控管理等网络系统,然后通过对比时间与现实中需求,综合分析空间信息系统和位置信息以及运用数据库等,目的是针对危险行业的工作单位和企业之间危险源等数据进行采集和常规化保护,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提高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及时处理各种危险,提高救援效率,大大降低安全事故给人们带来的威胁和损失,增强处理和预判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2 总架构基本组成

总体构架中包括多种应用平台,其中基础支撑平台是由应急系统、操作系统、网络系统、储存系统等组成;数据库平台是数据的运用与共享的平台,是基础数据、支撑数据和案件数据的综合运用,一般系统数据库与外界数据库之间的应用系统进行交流,外界可获得数据记录以及各种共享服务,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和透明化;提供系统相关应用和相关服务的平台是业务应用平台,它能实现案件管理、资源配置、应用决断、实践演练、平常事务等各种服务和应用;为了方便外界人员的运用,系统展现平台以网站形式提供登入入口,形象、简明、直观的展现出界面、用户、登陆、管理、设置等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展现平台还可以实现应用层各系统的统一,统筹用户网页;为了实现应急中信息、指挥、调配、办公、采集数据等的需要移动应急平台能够很好地满足现场需要,减少应急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安保平台上信息安全体系的设立是依赖现有的网络环境,配置相应的系统防火墙、不定、漏洞管理、病毒预防、入侵防护等,设立限制的控制机制和数据管理机制,满足平台系统的安全所需,保证机密信息不外露,做到安全处理。当然,平台的设立和系统的入口,必须做到从设计到使用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1.3 总体构架管理体系

安全应急调配是实现对相关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提供合理的信息化支持的目的,增强相关应急管理的处置能力,实现相关部门对紧急事件的合理调配。当紧急事件出现时,系统会统筹相关因素,得出紧急预案,结合管理人员的相关分析,最终确定事故发生情况和应对措施,进一步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其中数字化管理预案能实现相关部门的预案管理,维护更新数据,便于指挥系统和任务的生成,使紧急预案具有可选性。应急物资等资源的到位与管理,需要应急管理,做到物资与位置信息和处理信息及时送达,为决策提供相应的支持。合理利用相关信息,对物资与人员进行相关决策的管理,精确的表达相关指令,使得应对紧急事故的能力、水平、效率显著提高。应急处理系统的应用,能够在短时间内利用视频、文字等相关数据和事故位置信息进行处理分析,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物资、人员的合理调配。基本数据在信息收集、决策管理、指挥动态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 基础平台的构架

2.1 事故的预防

要减少事故的放生,应该着手于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在基本平台的构建中,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占有一席地位。系统涵盖了基本信息处理、危险源防控、数据监护、危险分析等内容,根据问题的重要性,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可以综合多方信息做到定位监控,分析整理周边环境信息,实现精确监控的目的。为了提高事故发生时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的应急措施,一般单位都会进行事故的演练,系统中有事故模拟演练,内容丰富,模拟事故发生后数据的整合、管理测试等内容,模拟系统中,事故发生可以有效结合环境信息和空间信息,为紧急防控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给出相应的应急预案,作出正确的判断。

2.2 综合决策管理

面对事故发生,需要多方的信息支撑。综合业务管理就包括信息接收、值班管理、时间统筹、记录等内容,综合管理系统能做到信息的上传下达,与各个平台之间建立联系,及时接收和传达相应的事故信息,对于社会人员和网络等对危险的预判也会吸收在内,进行管理。在下达决策之前,需要对各方信息进行分析,包括后续力量的补足,辅助决策系统帮助进行机构的管理、营救资源管理、辅助指挥等,使做到当应急救援事件发生时,能够能迅速提供合理的救援预案,提供相关管理,引导救援管理资源分布和相关信息,为解决事故提供有效的辅助决策,提高救援的决策水平和决策速率。

2.3 基础预案管理

紧急事故发生需要采取紧急预案。预案管理系统能在政府、企业、地方等地进行预案的分析整合,管理中主要应对监管局和经营单位的紧急预案中进行整理,分享给各部门、地方进行事件的参考,使信息能够横向、纵向发展传播,实现数据、内容的结合,由点成线到面的对全局进行有效掌握,实现各预案之间的关联。进行预案整理时,必不可少的运用地理信息处理,可以采用GIS等相关系统进行有效的分析,定位,实现紧急事故的有效防控。

结束语

本研究就紧急事件在信息化的安全管理中进行分析,在紧急事件发生到决策的生成,得出应对紧急事件的操作系统总的构架和基础构架。在整体构架中,运用基础支撑平台、数据共享平台、系统展现平台等进行对紧急事件的布控,数据库的利用,无疑给安全生产提供有效的保障,利用多种系统的有效结合,将数据进行整理利于分享和利用,为处理紧急事件作出极大地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应对紧急事件的决策速率,减少了事故对人造成的损伤。

参考文献

第7篇

一、推行 “双基”建设,促进安全生产管理

双击建设是改变安全管理现状的最佳选择,高速公路服务区由于人员流动量大,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必须坚持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一方面强化基层安全设施水平,另一方面强化基层队伍素质,对安全生产实施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此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基本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安全责任意识

确保服务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是根本,只有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狠抓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到位,才能将安全落到实处。一方面成立专门工作组。成立综合协调组、安全监督组。综合协调组负责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联络各小组人员到位并协调开展工作,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起草向领导小组、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或向全系统的通报;安全监督组负责服务区的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安全事件的事后追查。另一方面健全各项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三、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安全宣教活动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宗旨,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开展安全教育。每年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如请安全专家讲课、举办安全知识竞赛、举办安全生产技能比赛、到先进兄弟单位参观学习等,通过分析形势、解读政策、剖析案例,提高服务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水平,即表彰了先进,又使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活跃了学习气氛,寓教于乐,调动广大职工踊跃参加的积极性,使宣教活动取得好的效果。二是大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信息系统,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使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成为现实。

四、抓好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职工是服务区的实践者,提高队伍素质,是服务区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和重点。一是定期开展培训。按照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在职人员的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相关知识的培训。让大家熟记应急预案的内容,掌握救援的基本技能,提高在职人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能力。对于新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岗位培训,不留隐患。对新设备、新技术的引进,组织设备方的技术人员到场安装、讲解、演练,使员工现场接受培训、指导,改掉不正确的操作方法,确保生产安全,使新设备发挥优势,使新技术得以推广。二是定期应急演练。定期组织综合预案和专项现场处置预案的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及通信联络能力,提高在各种应急情况下的有效沟通和有效指挥,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应急演练包括预案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通过演练达到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决策,协调和处置的程序,检验服务区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可行性,使之不断完善。

第8篇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1.4适用范围

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1.5工作原则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2.1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需要成立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

2.2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

2.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工作。

2.4专家咨询委员会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系统

国家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设立全国统一的举报电话。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预警系统

3.2.1加强日常监管

卫生、工商、质检、农业、商务、海关、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2.2建立通报制度

(1)通报范围:

a.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b.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a.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b.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险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必要时及时上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

3.2.3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4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3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3.3.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或者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

3.3.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3下级向上级报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报告,并在2小时内报告至省(区、市)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3.3.4责任报告单位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4)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3.3.5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3.6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3.3.7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3.3.8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3.9总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中,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与处置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国家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

(2)向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和组织新闻工作,并部署省(区、市)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地方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国家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一同协调指挥。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1)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省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程序,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省(区、市)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工作小组立即启动,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市(地)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

(4)食品药品监管局应急响应:

加强对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督导,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赴事发地指导督办应急处理工作。

4.l.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市(地)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市(地)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地)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相应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响应:

加强对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

市(地)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

4.1.5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4.2指挥协调

进入Ⅰ级响应后,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和事发地毗邻省(区、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国家应急指挥部或者指挥部工作组的指挥或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成立前,先期到达的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事故单位的救援力量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3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5.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地方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应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6.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6.3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6.4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5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6.6演习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国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省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6.7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第9篇

1.全面推进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系统运行.依托省厅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积极推进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工贸行业企业基础信息两个系统运行,完成全市非煤矿山、工贸(八大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录入,实行网上动态监管.

2.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全面建设,工贸行业企业每个县市区甄选2家企业进行试点建设。

3.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核。重点审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双七条”法定职责履行、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费用投入使用、应急救援落实到位情况,不符合标准化条件的企业摘牌.

4.开展工业园区和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按市安委会“十大领域”安全整治行动的整体部署,在全市工业园区和工矿商贸行业开展突出问题和隐患专项整治。

5.全面开展建筑陶瓷、粉尘防爆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清查工作.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

6.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行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不少于60家,每个县市区选树不少于2家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

7.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坚持分区分类、精准规范执法、持续开展计划执法、双随机执法、示范执法、交叉执法活动,全市计划执法企业109家,双随机执法50家.

责任领导:胡剑峰责任科室:安全生产基础科(执法科)

8.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统筹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实行信息共享.对自然灾害进行例行会商和专事会商研判,每月发布自然灾害形势分析报告,重点时段及时发布预测预警通知。

9.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对照《黄冈市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实施方案》和《黄冈市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重大风险任务清单》,落实防范措施,每月督办工作进度,报送相关信息。

10.推进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县市区创建一批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和宣传教育基地。

11.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演练工作.在“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和“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利用“六进”形式做好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和疏散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责任领导:胡剑峰责任科室: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科技和信息化科)

12.开展应急管理干部和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行动。一是配合省厅做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干部培训、调训工作;二是办好8期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三是做好县市区、乡镇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培训演练工作;四是坚持每月开展一次“应急大讲堂”活动;五是组织年龄在40岁以下工作人员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

13.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和考试点整治规范行动。一是加强培训机构依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培训条件、提升培训服务质量,提高办学水平;二是加强考试点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14.开展“三类人员”和高危行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行动。一是加强高危行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抽查,确保持证率达100%,二是加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实现培训2000人次以上.

责任领导:王国防责任科室:人事教育训练科

15.加强报灾员队伍建设.建立县市区、乡镇(社区)、村三级专(兼)职报灾员队伍.开展报灾员业务培训,市级培训县级,县市区培训到乡镇村,实现全员培训,加强管理,制定全市报灾员基本管理制度。

16.推进市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全力争取鄂东南应急救援基地落户黄冈建设.全力按已定建设方案推进市级应综合救援基地建设。全力争取鄂东南应急救援基地落户黄冈建设。

17.落实防汛应急砂石料储备.一类为黄州区、浠水县、蕲春县、武穴市、黄梅县,每县市区至少储备块石5000方、碎石、黄沙各3000方;二类为团风县、麻城市,至少储备块石、碎石、黄沙各2000方;二类为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龙感湖管理区、白莲河示范区,每县区至少储备块石、碎石、黄沙各1000方。

责任领导:叶又明责任科室:救灾和物资保障科

18.做好市应急指挥中心平台运行保障工作.建立指挥中心运行保障机制,加强中心运行日常管理。

19.推进预案编制修订、修编工作。启动市级总体预案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市级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震及地质灾害和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修编。统筹推进应急演练工作.

20.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森林防灭火突击队和市属民兵营应急救援队等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及装备器材配备工作.

21.强化军地协同机制。建立健全军地常态化联络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联动应对工作机制,做好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责任领导:王正东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

22.全力推动“十大领域”安全整治行动。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部署安排;每月收集汇总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年终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打分。23.督导2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进一步更新完善各专委会办公室人员信息;汇总确定2020年专委会重点工作项目清单;不定期召开专委会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委会工作年度述职。

24.持续推进党政领导领衔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报送领导干部领衔整治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建立2020年度党政领导干部领衔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清单台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时序推进隐患整改到位.

25.加强市内重点工程安全监管。采取现场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安全指导;对抽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销号。

26.开展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做好省政府对市州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做好对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部门年度安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完成2020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任务,

责任领导:王正东责任科室: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27.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制定《黄冈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绘制《黄冈市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完善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水文、地质、旅游、交通等部门以及救援队伍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集中指挥、统一调度、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工作机制。

28.修订《黄冈市地震应急预案》和编制《黄冈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各县市区修订编制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指导各地开展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培训和备案工作.积极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编制医疗救护、通信联络、交通运输、救灾物资储运、灾后重建等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29.推动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专职救援队伍建设,市一级依托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及所属武汉鑫华兴建设工程公司和长期合作6家单位,组建市级地质灾害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县一级依托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地质环境监测站与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组建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30.组织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指挥员和管理人员培训,在入汛前对全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同时。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对黄冈市重型救援队、各县市区综合救援队和社会团体技术骨干进行技能培训。

责任领导:魏军责任科室:防震减灾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

31.完善应急管理五个机制。建立“三同时”管理和审查工作机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机制、联合惩戒机制、普法教育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五个机制.

32.强化应急管理执法监督。一是组织执法人员集训,开展执法大比武,提高执法能力;二是组织全市执法骨干,对市局执法科室和县市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和通报;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参与执法制度.

33.推动法制创新.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联合建立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火灾等检察公益诉讼制度.

34.组织开展全国、全省应急管理知识普法竞赛。

责任领导:曹玉海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35.突出抓好重点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重点抓好春季和秋冬季节重点时期、重大节日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抓实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控、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落实.

36.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依据市森防指8号《命令》,按照“八到位”标准,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森林防灭火专业队、半专业队建设。

37.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申报黄冈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推动全市生物隔离带建设。

38.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督导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督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39.协调消防救援支队积极支持龙感湖管理区建设消防站。

40.完成黄州商城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消除消防隐患,净化治安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市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责任领导:严宜红责任科室:火灾防治管理科

41.全力做好局机关的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实现办公办文办会无差错、档案管理无遗漏、机关管理无事故、服务协调无障碍、保密工作无泄密的目标.

42.全程跟踪督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局党组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43.认真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组织工作,确保按时办结率100%,见面率100%,采纳落实率和满意率持续提高。

44.做细做实职能目标考核、文明创建、综合治理等创先争优活动。

45.及时做好“12350”和阳光信访平台来信来访办理工作。确保信访工作绩效五率(录入率、受理率、办结率、参评率、满意率)达到100%。

46.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动态掌握干部职工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办公区域消杀和干部职工戴口罩、体温检测,相互保持1.5m以上距离等防控要求。

47.做好宣传工作.一是提高与主流媒体合作宣传质量;二是继续办好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三是扎实做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四是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典型经验的推介。

责任领导:王习知 责任科室:办公室(新闻宣传科)

48.压实防汛抗旱责任。督促各地各部门实行党政同责新机制,督促各地、市直各部门细化实化各级各类责任人员防汛抗旱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49.开展防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思想、工作、工程、物料、队伍、机制等漏洞、险情、隐患,建立清单台帐并全面整改。

50.做好预案准备工作.修改市级防汛抗旱预案,制订城区排涝预案,督促各地、各部门进行各类预案方案修编、上报,开展预案演练。

51.完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预测预警机制、会商研判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部门联动机制.

52.开展培训演练.组织基层防汛抗旱指挥人员应急管理培训和市级防汛抗旱综合应急演练,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

责任领导:王金才责任科室:防汛抗旱科

53.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8月底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10月底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12月底向市政府提交送审稿。

54.推进项目建设。一是推进大别山安全生产监管技术支撑中心示范基地项目建设;二是创建湖北应急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三是做好2020-2022年度省级应急管理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55、做好财务保障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有效协调财政支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机关运行保障。

责任领导:方定权责任科室:规划财务科

56.关爱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一是邀请相关专家开展医疗保健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关注身心健康;二是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生活。

责任领导:方定权责任单位:工会

57.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治理。一是搬迁安全防护距离内居民(黄冈化工园);二是建设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黄冈化工园、武穴马口化工园);三是建设化工园区双电源供电工程(黄冈化工园);四是建设化工园区消防站(罗田县化工集中区)、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黄冈化工园);五是完善化工园区消防管网、消防栓建设(黄冈化工园);六是建设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平台(黄冈化工园、武穴马口化工园);七是推行化工园区封闭管理(武穴马口化工园).

58.督促“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改造。一是督促全市“两重点一重大”化工企业完成安全仪表(SIS) 系统评估升级.二是年底前督促所有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100%在线监测监控。

59.加强企业危废和环保设施安全监管,一是联合环保部门开展督查检查,打击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二是联合环保部门对危化品企业环保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监管工作制度。

第10篇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1、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针对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对于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及时进行修订。

2、建立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市局《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工作,解决在预案编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同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要实行逐级备案制度。

3、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依托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市局将与重点县区、企业联合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功能演练;各县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纳入日程,各县区局在年内应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演练,高危企业在年内应组织一至二次应急演练。

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

1、强力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报警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4月底前,县区中心端与市中心端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控报警与应急救援指挥软件联通兼容;6月底前,纳入监控范围的重点企业必须完成内部监控系统建设,并与县区中心端联网,实现市、县区二级实时监控报警;10月底前,市县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要完成重点监控企业的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年底前,应急救援指挥功能全面实现。

2、全面掌握应急资源。对应急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救援装备、物资、技术专家等资源情况进行普查登记,掌握各类应急资源,为应急救援和应急平台建设提供保障。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督促救护队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

2、积极指导救护队开展专门的救援技能训练,配备相应装备,拓展业务范围,实现一专多能,提高综合救援能力。

3、调整救护队救护服务范围,做好救援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指导救护队要立足服务,深入实际,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救护队对协议服务企业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的救护队,取消其签订服务协议资格。

4、加强救援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检查。救援服务协议的签订除作为企业申办和延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外,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没有按要求签订的救援服务协议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继续协调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继续购置钻机等应急救援设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四、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把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把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知识作为一项内容,纳入三级教育体系。进一步配合做好宣教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各县区应急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应急意识、知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载体,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第11篇

关键词:机械制造;预案;编制及实施;探讨

中图分类号:X92 文献标识码:A

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科技、国防提供技术装备,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石,也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当前,全球正加速从工业化社会向信息化社会过渡,机械制造技术水平的提高与进步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技、国防实力产生直接的影响,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水平的重要标志,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机械制造及装配行业发展迅速,制造业不断向精密化、柔性化、智能化、集成化、全球化方向发展。随着对技术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应急救援预案的有效实施,可以更好地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和伤亡。它明确了在突发事故发生之前、发生过程中以及刚刚结束之后各项救援工作的程序和具体操作步骤,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各个方面所事先做出详尽安排,是开展及时、有序和有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纲领。

一、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的编制现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均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实施提出了要求,从事机械制造及装配行业的相关单位,也为了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特别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为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行动,确保机械制造行业持续、稳定生产,维护社会的安定和正常秩序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机械行业尽管编制了各自的应急预案,但就编制情况看,目前尚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如下: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没有具体要求,根本就没有一个规范性的制度要求,仅仅是口头安排,甚至是单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预案编制人员不具备编制预案的基本条件,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由于对机械制造生产实际情况不够了解,缺乏必要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从而造成编制的预案可操作性差;很多企业的应急预案是按上级公司的范本或者模板进行套用,还有的是从同行业其他单位复制过来,照搬照抄,不符合本企业实际;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程序不具体,为了追求大而全,甚至把一些无关内容也写进去,行文繁复,格式混乱;审查、批准程序流于形式,无上级领导的签字或者为了简便,直接用电子签字代替。

二、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分析

机械制造业及装配行业应急预案的实施主要包括:对本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开展内部学习、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对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同时,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定期组织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依据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预案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修订意见;结合企业变动情况及国家政策要求,针对本企业应急预案执行和实施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并做好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设施,建立物资使用档案,并定期检测和维护;如果企业发生事故,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和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工作。

企业一旦制定了应急预案,会按照本单位相关要求,组织一些相应的实施工作,落实应急预案。但是由于对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落实方法不当等,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定的不足,通过调研分析发现,具体表现主要如下几个方面:

1领导对应急预案的认识存在不足

通过与单位领导交流,个别领导或者人员的潜意识当中心存侥幸心理,认为机械行业不会发生重大事故,用不上应急预案,即使是编写了,也会把编写好的应急预案束之高阁,更无从谈起预案的实施工作。

2对预案的培训学习不够,对应急人员的培训、考核形式化

应急预案是一项全员都要学习和参与的工作,必须要做好培训教育工作,让其了解和掌握相关救援知识,但是同过查阅职工的学习记录,有个根本就没有或者记录潦草,现场询问逃生路线无从回答;通过询问发现,大多数职工不知道本工作岗位存在风险。说明培训工作普遍存在落实的不到位现象。

3应急准备不足,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维护不足

应急物资的准备及良好维护,是应急预案实施的重要保证,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为了工作方面或者生产一时需要,存在应急资金的占用、挪用情况;同时,还存在应急物资配备不足、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如果现场没有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碰到险情,将延误战机。

4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简单

大多数企业均不同程度制定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但是发现很多没有相关领导签字,且大多数没有按照计划进行演练,出现漏项或者缺项情况。

5现场应急演练不足,应付了事

为了应付工作,多数预案演练采取桌面演练,即使有练,过程也过于单一、简单化,针对性不强,如企业的防火演练,在厂门口偏远地带,点燃一堆火,找几个人拿着灭火器灭掉,然后拍几张照片就完事。

6预案没有做到定期修订

第12篇

认真贯彻市委党代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创新监管方式,深化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指标内,继续保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网。进一步推进政府监管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三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落实村居、场圃、园区、站所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和“一把手负责制”。对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镇直站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和职工行为主体责任。以落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为抓手,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把责任制落实到每个职工、每个岗位,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以继续深化和提升“1+3”安全监控体系实施效果为载体,促进企业职工强化行为主体责任,把危险点源排查、监控和应急处置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

3、强化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职责。建立健全镇、村居安委会联席会及工作例会制度,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专题座谈会,分析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整体推进安全生产良性运行。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体系,强化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通过年初定指标、年中查进度、年终总考核的方式,推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和跟踪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安全管理目标实现。

5、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认真贯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立体化的安全生产宣传网。积极构建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平台,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6、拓宽宣传视野,打造常识普及平台。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居民传播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文化。同时,在全镇主要交通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娱乐广场等人员集聚地制作宣传版面,开展安全生产文化长廊、安全生产文化宣传一条街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7、加强交流互动,打造政策宣传平台。利用安全生产“咨询日”、“消防日”及重大节日活动,与市民和广大群众开展网上交流互动,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解答安全生产疑难问题,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对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打造交流互动,打造具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模式。

(三)建立健全多层面的安全生产培训网。创新思路、改进方式、努力构建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新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8、强化培训责任,抓好“三项岗位”培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发23号通知精神,严格安全生产培训责任,把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任务纳入年度责任目标;建立健全“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档案;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安全培训质量。

9、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自身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督查,日常安全检查必查培训,督促企业将安全培训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完善安全培训制度,健全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规范开展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培训、新职工岗前和职工换岗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10、启动教育平台,扩大培训覆盖面。由安委会牵头,镇、村居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作各类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学习课件,通过职工、社会群众、外出农民工的培训,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培训,全镇每年不低于1万人,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全社会本质安全度。

11、提高监管素质,加强能力培训。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组织监管人员培训,除安监局举办安全管理知识、监管执法能力培训班外,要适时组织参加省市及举办的各类专业安全生产培训班学习培训。进一步开阔视野,学习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提升全市监管队伍素质,提高我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建立健全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网。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12、协作联动严格监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村建、国土资源、工商等行业安全监管指导职能,形成安全生产“大家唱”的格局。镇、村要适时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以强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企业。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群防群控监管网。

13、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进一步筑牢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屏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4、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履行“三同时”手续,未做到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做到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15、稳步推进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在全镇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一次职业卫生现状排查摸底,理清工作思路,抓紧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规范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16、继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规范实施重大隐患分级管理、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7、有序推进“安保互动”运行机制。对照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稳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继续加大宣传,拓展“安保互动”的覆盖面,实现生产经营企业、保险公司和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互惠双赢。

18、加快技术进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科技研发,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强力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促动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大对高危行业安全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高危行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及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有关的安全设施。进一步推进全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推动标准化工作从化工、非煤矿山等行业向其他行业有序延伸。

19、继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在全镇努力打造综合监管队伍、行业监管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安全专家队伍“四支队伍”,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全面开展安全监管和内部管理“两个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和约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促进规范执法、服务执法。

(五)建立健全全天候的应急救援网。以消防应急救援中心为基地,以开展应急演练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全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20、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发挥其综合监管和事故救援指挥、指导、协调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充分利用资源,完善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应急专家等应急资源数据库,健全工作流程、操作程序、联动机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平台应用和管理水平。企业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监测监控、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现有信息系统建立应急平台,实现快速预警、决策指挥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21、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根据镇情实际,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预案全覆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站所要不断完善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审查,促进相关应急预案间的衔接。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要做到全员参与,使预案的制定过程成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和全员应急知识培训教育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