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17:28:5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纪检监察室,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一、案件查处情况
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室共受理违纪线索14件比去年增加8件增长133%初核违纪线索14件比去年增加8件增长133%其中经初核转立案14件共立案14件涉案人员14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9件增长180%;自办案件14件14人(党纪立案13件13人政纪立案1件1人其中:党政纪同时立案3件3人)已立案件按错误性质分为:(1)失职5件5人;(2)妨害社会管理秩序6件6人;(3)故意伤害1件1人;(4)违反财经纪律1件1人;(5)贪污1件1人立案中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2人已移送审理10件10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特点
(一)发挥举报主渠道作用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
今年以来在发挥举报主渠道外,充分在举报中挖掘案件线索,一是从举报中线索二是充分利用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德阳市纪委工作中移送线索三是从自身办案中注意挖掘“窝案”、“串案”、“案中案”如由群众举报人民公园丁祥华受贿件中查实人民公园小金库案。
(二)积极配合推进“联组”工作机制同有关部门协作形成办案整体合力
今年年初开始委局充分发挥纪委在反腐败中组织协调职能建立了“纪检监察联组”我室根据委局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同各“联组”沟通交流召开办案工作联系会推进建立“办案人才库”和“陪护队伍人员库”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指挥、统一行动二是建立了系统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在检查室办案职能同时同各室之间协调配合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在调查过程中请案件审理室适时提前介入对证据、事实及认定错误构成要件进行审核把关促进了部门办案提高三是对于涉及党纪、政纪、法律交叉案件同有关部门及时协商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办案办案中积极发挥纪委主导作用形成优势互补在调查取证、追缴赃款、采取强制措施等重要环节具体业务工作上做到手段相济、互通有无、协同作战如发放“特殊党费”案中与“联组”工作人员密切协作快速查清了相关责任人并对其及时立案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突出重点严查贪污受贿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
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迫切需要年以来我室严格执行《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把好办案关口正确使用各项措施牢固树立程序与实体并重、依法依纪、文明安全办案观念严查失职、贪污、受贿、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先后查处了:拱星镇政府王晓蓉、什地镇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妇联主席李启凤失职、受贿案;城市综合管理局人民公园主任丁祥华违反财经纪律案;东北镇政府原民政办主任米文颖、东北镇广和村文书刘书银、九龙镇灵官楼社区朱长清在“特殊党费”发放中失职案;金花镇文河村书记赵昌荣贪污案。
(四)深入发挥查办案件源头治本作用
今年在查办案件是重大、疑难案件中首先得力于委、局领导高度重视案件检查工作在查办案件中给予了人员、车辆、经费有力保障一切以办案为中心全员办案;二是领导靠前指挥当办案工作遇到阻力委、局领导亲自听汇报切实解决办案中具体问题;三是在查办案件同时组织委局力量违纪案件深入剖析原因找出成因通过发出监察建议书、通报、督促进行教育整顿、责令建章立制、管理等形式堵塞漏洞有力扼制了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促进了行风和作风明显好转例如:今年1月查办拱星镇政府王晓蓉、什地镇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办公室主任兼任镇妇联主席李启凤失职、受贿案给予了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了诫勉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并没收非法收入12000余元;金花镇文河村书记赵昌荣贪污案已移送人民检察院并由人民检察院将赵昌荣刑事拘留该两案在全市引起了较大震动取得了非常好社会效果。
三、工作打算
在年工作中将对查办案件工作长抓不懈发扬成绩纠正不足努力使查办案件工作再上新台阶着重抓好以下:
一、进一步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坚持委局领导下把学习放在首位强化依纪依法办案基本素质。
二、拓宽办案视野多方挖掘案源尽力完成上级规定案件任务。
一、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1、检查范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年度办结的案件。
2、检查内容:主要是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违纪人责任、办案程序、处分决定的执行、回访教育以及政纪案件中监察决定、监察建议的合法性等情况。
二、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自查。各单位按照检查的范围和内容,依据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年度办结的案件进行自查,并填写《查办案件质量自查情况报告表》,于月30日前将自查结果书面报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
2、复查。拟定于5月下旬进行。
对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所查办案件质量的复查,拟定于5月下旬,由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从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报送的《查办案件质量自查报告表》中抽取部分案件,尤其是疑难案件进行复查。抽取数量:各区抽2件、各县(市)抽3件。复查采取分组阅案、集中评析的方法进行复查,时间3天。讲评时,请市纪委监察局、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通知。
对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所查办案件质量的复查,拟于5月下旬集中进行,时间1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检查的组织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机构设置不健全。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由于编制和机制的原因,大多数基层院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健全。如笔者所在市所辖13个基层院,设置了监察室的有4个院,没有单独设置纪检监察机构的有9个院,纪检组和监察室都设置了的有4个院,没有单独设置监察室的,通常是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科室指定人员兼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此,在机构设置上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
(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亟待完善。目前,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人员设置不足,有的设立纪检组长但手下无兵,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的,绝大多数由政工部门或办公室承担,实行合署办公。兼职的纪检监察员不得不兼顾多项工作,客观上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不利于有效开展工作。有的基层院年轻干警充实到一线办案业务部门,一些年龄偏大或没有做过业务工作的干警担任纪检监察员,这些都不同程度影响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三)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开展工作的方式基本是按步就班,照葫芦画瓢,被动应付上级的检查,未能有效履行职责。一些纪检监察工作未形成制度,缺乏长期性和规范性。另外,纪检监察工作中存有顾及情面的现象,对一些较棘手的问题,不敢正面应对,能拖则拖,怕得罪人。
(四)少数领导和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存有误区。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认为在检察院业务工作做好了就行,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是自己与自己较劲,自己整自己。
充分认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检察权正确依法行使的需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干警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如果自身发生不廉洁行为,不仅关乎个人品质,更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要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严格、依法行使法律监督权,就离不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是促进检察队伍建设的需要。思想上的滑坡将逐步演变为经济上的贪婪,只有始终坚守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才能有效抵制外来侵蚀,因此,在新时期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廉洁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始终保持权力在手,重任在肩,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
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创新思路
(一)建立和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等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编制在30人以上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基层检察院,应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因此,要抓住机遇,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纪委的支持,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落实机构人员编制问题,力争提高其地位和影响力。
(二)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提升自身能力。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停留于书面应付,照本宣科,只有不断地学习和掌握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才能拓展视野。要不断学习先进的思想,紧跟时代步伐,保持优良传统和纯洁性本色。要不断学习新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向实践学习,向先进学习。二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着领导交待什么就办什么,上级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较少主动出点子、想办法、出新招。要牢牢把握创新这一动力,创新工作思路,用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判断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回应并解决遇到的新问题、新难题,及时总结新经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纪检监察工作全局。三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要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一根本,始终保持高尚的人格和淡泊的心境,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作政治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表率,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监督机制
1、分析企业现状,探索监督途径。公司改制前下属单位的领导认为改革放权了,自己在本单位可以说了算,不仅在规章制度的执行上随意性较大,也放松了廉洁自律的要求。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革后,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但仍然时有违纪违规问题发生,加之人员分散,特别是对一些外地分公司,发现和处理问题很难及时。面对这种情况,公司纪委、监察室认为,要通过强化内部监督,抓好现有制度的落实,必须从开展执纪检查人手,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效能,保证公司内部政令畅通。公司党政领导对纪委的建议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经公司领导同意,由纪委牵头,成立了审计、财务、工程、材料、企管、人事劳动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公司执纪检查领导小组,对南京地区15个分公司和外地9个分公司实行每半年一次的巡回执纪检查。每次检查由纪委监察室提出实施意见,并负责具体安排。
2、统一思想认识,实施齐抓共管。首先从统一领导层和有关党政部门的认识人手,明确抓执纪检查的目的和意义,要求党政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联合行动,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发挥执纪检查的效能。其次,做好实施动员,消除抵触情绪。*年初,由公司行政、党委和纪委联合下发开展执纪检查的通知后,在全公司上下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特别是一些外地分公司,对由纪委、监察室牵头组织的专项综合执纪检查,不仅感到压力大,而且还有一种不被上级信任的感觉。为消除部分同志的误解和消极抵触情绪,纪委、监察室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宣传动员,反复向大家讲清实施执纪检查的目的意义,及时消除了一部分同志的误解,为顺利开展定期执纪检查打下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二、围绕生产经营,严肃执纪检查
1、发挥基层作用,认真自查自纠。各分公司先行自查对照,充分调动其自我约束、自我整改的积极性。公司召开执纪检查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认真研究检查的内容、要求、时间进度等具体细节,尽量做到量化、细化,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下属分公司,让其做到心中有底,以便协调配合;同时,还要求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书面报送公司纪委、监察室。各单位接到通知后,都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和工程项目负责人会议进行传达贯彻,组织全体管理人员按照要求进行自查对照,总结执行制度的成效和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向公司纪委、监察室上报自查结果。
2、定期综合检查,确保取得实效。每年对全公司所属单位进行两次普遍检查。检查中不仅听汇报,还要直接深入到职能部门和施工现场,通过“查”、“看”、“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被查单位党风廉政制度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经济工作运行情况。“查”主要是:查党政业务和生产经营基础资料台账、财会凭证、各类合同、项目成本考核责任状,施工任务单等规范程度;“看”主要是:实地察看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材料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谈”主要是:通过与普通干部和职工个别交谈,重点了解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岗位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检查中,做到对事不对人、帮人不整人,不凭印象、不带观点,实事求是、公正严明。通过实地检查,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并当场开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这样动真格的做法对被查单位触动很大,既感到了压力,又产生了动力,认为这样的检查实实在在,有力度,效果好。
3、突出检点,认真整改落实。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突出检查的重点:一是党员领导干部;二是掌管“人、财、物”的重点岗位及其工作人员。每次检查告一段落后,检查组都要进行情况综合分析,写出工作报告,并向公司领导班子汇报;还将检查情况采用简报的形式发到各下属单位。对检查中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及时催办、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对整改不合要求的,坚决“打回票”,并主动协助其重新落实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仅*年度的两次执纪检查中,就开出了158份整改通知书,各单位都迅速进行了整改,整改合格率达95%以上。为维护执纪检查的严肃性,严格奖惩措施,对检查的情况,该表扬的及时表扬,、对严重违规单位批评曝光,责令检讨,并把执纪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三、监督管理到位,取得成效明显
公司从*年以来,先后组织了7次执纪检查,下属各单位的干部党员从不适应、不理解到逐步适应、理解、支持和配合,起到了敲警钟、纠偏差、促整改、增效益的作用。
一是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通过连续几年的执纪检查,全公司干部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头脑中廉洁自律这根弦绷得更紧了,自律的意识增强了,上级颁布的廉政法规和公司的廉政制度在各下属单位都能较好地得到贯彻落实。在执行公务交往中收到的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已成为干部党员的自觉行动,四年来,全公司干部党员上交的礼金、礼品折合人民币37万元。公款配备通讯工具和通讯费补贴都能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实施,四年共节约通讯费用50多万元。办公费用和业务招待费得到了唷效遏制,四年共节约招待费240多万元。
总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座谈会结束后,省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把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在工作中我们注重突出“五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省局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同志为成员,并从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财装处、政工处、机关党委抽调专门人员,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协助局党组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项工作。市、县两级工商机关也都按照省局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确保了工作的落实。
二是制度保证到位。及时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改革创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以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依纪惩治腐败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和责任分工。总的目标是从2005年至2007年底,形成山东工商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的雏形,初步建立起惩防体系整体格局和工作机制:到2010年前,建成惩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5年,形成完善的惩防腐败体系,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今年省局党组制定的《关于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任务更具体,分工更细致,责任更明确,为推进全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依据。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总局座谈会结束后,省局立即召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市局纪检组长(书记)座谈会,传达会议精神。今年年初,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按照省局党组制定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工作。今年7月份,又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暨省市局领导干部读书会上,就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9月1日,省局又召开全省各市局监察室主任调度会,了解掌握各地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地按照分工,逐项抓好落实。另外,还在“红盾信息网”、《山东工商》杂志、山东工商教育报和《行风建设》简报等媒体上,开辟惩防体系建设专栏,广泛宣传《实施纲要》的主要内容和意义,交流工作经验做法,促使各级工商机关和领导干部深刻认识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抓落实工作化为自觉的行动。
四是组织落实到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理为省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上了的知识测试。同时,在全系统纪检监察室主任培训班中,把学习落实《实施纲要》纳入培训的主要内容;邀请省纪委领导同志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学习辅导;有的市局在本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巡回演讲,有的结合近年来本系统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有的组织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文艺活动,有的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工商,有的与当地监管服务对象开展面对面述职述廉活动。通过上述措施,强化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勤政的自觉性,推动了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是监督检查到位。各级工商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党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意见。上半年各市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所辖区各单位落实《实施纲要》情况普遍进行了一次检查。省局纪检组也多次组织对部分市、县级局落实工作进行督查,还不定期地深入基层工商所,调查了解基层单位落实工作情况。年底,我局还结合对各市局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把落实《实施纲要》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以推动《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
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康强
按照市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要求及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我严格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开展调研工作,我的调研题目是《关于如何做好办案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根据工作安排,我带着使命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党的十以来,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查处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行成反腐高压态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方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多,但从各地工作实际和已曝光的办案安全中的案例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同时,对安全办案也提出了新课题和严峻考验,办案安全不仅影响办案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而且影响到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和在群众中的形象,直接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顺利开展。因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对查办案件安全工作监管,已经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个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如何使安全办案成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现作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一、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不强。提到安全办案,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与己无关,总是认为安全办案主要指的是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要求高些,其他案件不存在安全问题,导致对办案安全工作设防意识差,麻痹大意,从而产生安全事故。
(二)办案人员查案能力不足。由于受机构设置和人员变动等因素的影响,纪检干部大多“半路出家”,能力水平不系统、不专业,对业务理论钻研学习不够,在遇到违纪案件时,只能是应付处理,甚至现学现用,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难于保障。
(三)重实体轻程序违规办案。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特别是上级交办和催办案件而且在规定时限要求结案,急于出结果和交答卷,先调查后立案、查审不分、未经审批使用办案措施等违反程序办案现象时有发生,出现急中生乱,乱中难安全。
(四)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条件不优。存在着办案人员力量缺乏、交通工具和通讯装配滞后等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缺乏专门的谈话室和办案点,在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的时候,借助宾馆、外地办公场所等。在这种情况下,办案及陪护人员人生地疏、专业医护及安全保卫人员力量配备不够,遇有突发事件往往很难及时控制局面。
二、产生办案安全的原因分析
办案安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责任心不强。办案人员能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落实,但对于超出自已职权范围的事情,不能做到据理力争,满足于服从和为完成任务而工作;二是作风不扎实。深入基层单位和一线工作、学习、调研少,对案件查办工作的专题调查研究不多,遇到违纪案件仓促上阵。工作凭经验办事,业务上“吃老本”,情感上凭人熟办事,创新上满足于过得去,基础工作做得不深不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研究,方法单一难于取得突破;三是带好队伍、办好案件的动力不足。受体制和机制的约束,在强化办案队伍业务能力培训、综合能力建设上只求能办案就行,办案基础设施的建设、配备上严重不足,凭“一张嘴、两个人、几张纸”难以办大要案,难以保障安全等等。
三、如何做好办案安全工作
(一)尽快开展自查自纠,列出“三个清单”。一是列出问题清单,从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对照整个工作流程,认真查找在执纪审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二是列出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执纪审查承诺制和备查制,分清责任,明确职责,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时限,对照标准,把握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一个一个加以整改,确保无遗漏、无盲区。由案管室牵头,对临时办案点进行一次执纪审查安全大检查。
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1、对内部监督机制的认识仍带有旧的落后观念。许多制度出台都是以裁判结果是否公正,不重视监督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否公正,也没有看到诉讼程序置于实际权利义务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在某些人眼里、在部分同志的头脑中,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认为纪检监察水平越高,抓的越紧,查的越多,就会误解越深,政绩越小,不良影响越大;有人认为,审判是法院主体工作,是一线,其余是二线。为保一线,二线不要过于认真、仔细,否则会增加办案人员思想负担,影响一线办案;有的认为,纪检监察查的严,就是让我们别干、少干,甚至不干,因为不干就不会出问题;还有的认为,过多地监督往往导致审判人员为了迎合监督者的意志而使裁判结果有失公正。种种现象反映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意义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由于上述模糊认识的存在,给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带来较大难度。
2、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监督机构分工不清。基层法院监督职能机构多,有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督查组。有的法院还设案件质量考评组。立、审、执、监分离后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着监督效应的问题。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对人对事监督脱节,相互缺乏协调配合。监督职能的混淆导致监督功能弱化,使内部监督机制的运转和监督权力的行使缺乏合理的配套规范。从目前基层法院纪检监察现状来看,不少法院只有监察、纪检领导(主任、副主任),没有纪检员,没有兵。有不少还和政工部门合署办公。督查组有的单位没成立,有的虽成立了,而把案件质量考评交给督查组,如同虚设。实际工作与理论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监督中存在着抓审判质量、评判裁判结果多,围绕法官的监督少;监察审判人员相对较多,监察财务、后勤人员相对放松,或者干脆不闻不问;对工作时间内检查多,工作时间之外少管甚至不管;对在院内管的多,对外出公务监督少。对人民法庭、执行庭、经济庭收费、兑现款,法院财务开支监督少,使极少数法院还变向存在私设小金库、乱招待、乱补助现象。另外对车辆修理、保险、使用监督少。还有的法院对群众来信来访管的多,而主动进行纪检、监督少。有的闹上门来,也没认真查,一遮二挡,能拖则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上述情况反映了纪检、监察的监督范围不清,职责不明,工作还缺乏规范性,从而使工作的公平性受到影响。
3、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虽然近年来,查处多起违法违纪案件,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查处工作还缺乏力度。有顾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老同志情面的现象。对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怕得罪前任领导,影响法院声誉。总之纪检监察的工作力度还不够,查处执行得还不严,查出来的问题在处理上也避重就轻,特别对审判程序上问题处理就更少。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大多还停留在对干警廉政问题监督制约上。
4、纪检、监察业务能力、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室大多只有2个人,这与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加之业务上不熟练,只能按过去审理案件程序参照进行,工作开展困难很大。特别是审判方式改革在审判工作管理及控制向对法官管理和控制转轨时期,人员太少,任务太重。
上述四方面的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点:
1、领导重视不够,管理松懈,制度不健全,教育乏力。少数单位不重视制度建设,管理跟不上去,使违法违纪者有隙可乘。有的对于法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乏研究,对一些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防范,制度有“空档”。有的对已有的制度,抓落实不得力,检查不到位。有的对出现的苗头倾向,教育不及时,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以致发生较严重问题,影响法院形象。
2、少数人私心杂念在作怪,怕得罪人,怕出问题,怕给领导脸上抹黑,怕影响单位政绩和荣誉。这几年各级法院采取了廉政“一票否决制”,有的法院为了荣誉、声誉,生怕查出问题砸了牌子、掉了帽子,不愿查、不深查,都在和稀泥。
3、少数单位为了眼前利益、本位利益、经济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全局利益、政治利益。只求过的去,不求过的硬。对上级规定寻找借口,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做表面文章,实际上没有落实。有的单位受到利益驱动、自收自支,巧立明目多收费,私设小金库、乱拉赞助。这些问题虽然近年来得到纠正,但还有少数单位隐蔽地存在着。
二、借助“一教育三整顿”活动的动力,加大纪检监察改革力度。
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位置究竟放在哪个位置才为恰当,对此笔者缺少这方面的理性认识。由于法院的改革,法官独立裁判权越来越大。加强纪检监察是否与法官独立审判相对立?关系如何认识,位置如何摆,工作如何做?对这方面的探讨、研究甚少。笔者认为改革了,放权了,审判工作的主体逐步转移到法官身上,法院的管理工作也应当转移到对法官管理上来。那么纪检、监察则是一条主线,通过对法官行为监督,从而实现对审判全过程监督。不要只是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意识上,而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在以监督法官行为为核心,对全院整体工作监察的地位上来。具体应当从下几个方面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1、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思想是行动的指南。面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挑战、新要求,我们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更新。对全体干警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针对基层法院情况,贴近工作实际抓苗头、抓源头、抓重点、抓要害。从领导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都必须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即纪检监察工作是实现对审判工作有效管理的首要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保障。同时要转变干警头脑中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人的错误思想。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是规范法官的行为,维护审判纪律的严肃性,防止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不是针对哪一个人,而是泛指可能发生不良行为的法官。其次要转变对纪检、监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格格不入的思想。要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对法官行为的监督,并不涉及具体案件处理,也不会造成不良影响。相反由于加强对法官行为的监督,法官能够注意自己行为,规范其举止,是有利于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三是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转变就事论事搞纪检的观念。笔者认为纪检、监察不仅仅是查处了多少违法违纪案件,而在于是否制约了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哪怕使他们有所顾忌也好,何况对正面的典型也可以给予及时表彰,促进工作进展。
2、健全和完善制度,改变工作方法。
①、完善和健全内部纪检、监察机制。基层法院现有监督规范不完善,必须对现有纪检、监察制度进行梳理、规范和完善,逐步使纪检、监察进入制度管理、规范运行、适时调控、定期检查的良性工作状态。对纪检、监察队伍加强建设,对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兼职较多,精力不集中,工作不扎实的,对有的单位人员不落实,组织不建全,现有人员素质不高,力量比较薄弱,不能担任繁重的纪检监察任务的都要进行调整。科学地设置内部机构和配备、增加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对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二审改判案件如何查,个人责任如何确认,经合议庭、业务部门、审委会讨论案件出现的错误在实际中如何查处等,都要纳入规范性轨道,从而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与准确性。
②、增强纪检、监察办案的独立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越强,监督的效果则越好。现行的监察立案权由基层法院领导、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来决定的做法值得商榷。有的案件,由于是同级纪检、监察室查处,被查处人满不在乎,设置关系网,阻力很大,顾虑和压力迫使办案人员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同在一单位,监督人员面对的是在同一院里工作的同志,低头不见抬头见,就存在着如何客观、公正评价和追究的问题。更何况查出问题后,惩罚同志、殃及领导、累倒自己,倒不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来个内部消化。这就反映了一个内部监督机构的设立及职责划分如何才能科学、合理的问题,值得探讨。
③、以《法官法》和最高法院的“两个办法”为审判中心工作服务,把狠抓队伍建设,实现公正效率为主题作为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从基层法院实际看,审判质量还需提高,案件质量与违法审判的界限还不十分明确,违法审判责任及案件质量问题的处理应区别对待。对工作失误导致判决错误和出于对法律的认识及法律水平限制造成的改判、再审、重审案件区分还不清。因此我们要坚持治病救人的态度,该保护同志的,能保护同志的,要尽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一是实事求是,不护短,发现不良线索,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二是坚持严肃处理,惩教结合。一旦经查如实,属违法违纪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但行为确有不当,造成案件质量问题的审判人员,追究其质量责任,对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三是对那些反映审判人员工作作风、举报违法违纪未能查实的,发出敬告书或实行诫免谈话。版权所有
一、目前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监督力量薄弱。
(二)队伍素质不高。
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需要纪检监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大部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刚刚走向纪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足,同时缺少专业知识培训,致使纪检监察人员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不高,从而缺少新的工作思路和强有力的工作力度。
(三)干部职工认识不足。
基层单位处于工作的第一线,业务工作面广,任务繁重,大部分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完成工作任务上,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同时,部分干部职工没有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为只要把工作做好了,不违背大原则就行,对纪检监察工作不支持配合,并有一种抵触情绪,严重制约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
大部分基层单位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错误的认为是软件,没有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从当前基层单位反腐倡廉教育情况来看,仍是以开会、学文件、读报纸、看电教片等简单方式方法为主,教育方式方法缺乏时代性和多样性,制约了反腐倡廉的实效性。
二、做好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提出了新的要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奋力拼搏、勤学苦练,创新举措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一是加强自身学习。古人云:只有学而知之,没有生而知之。纪检监察人员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切实使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系统事业有效的发展。二是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强烈的责任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责任心强,就会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不回避矛盾和问题,积极克服困难,推动工作开展。三是提高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不竭动力。创新能力是纪检监察人员必备的素质。基层工作者面对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创新意识强,才会把创新贯穿到谋划、推进和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中去,在创新中破解工作难题、在创新中推动工作落实、在创新中提高工作水平。四是树立自身廉政形象。公生明,廉生威。纪检监察人员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廉洁从政,树立纪检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但现在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很少有主修这个专业或在专职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过的人员。各级纪委部门应加强业务培训,让纪检监察干部知道从何干、如何干,怎样干好。
要想做好工商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就需要取得上级各部门的指导和支持,把握正确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同时还需要取得系统内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创建一个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这就需要我们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上做文章。为此,我们把2008年定为“工商纪检工作的宣传年”,具体地:
一、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虽然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大家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较以前有很大提高,但系统内部分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误解和偏见,在某些人的思想意识中,纪检监察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就是跟人过不去,是故意找茬,甚至是打击报复。事实上,纪检监察人员查处贪污贿赂、治乱纠风、效能监察等方面都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最主要的职责:要捍卫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纯洁执政党的队伍,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一句话,“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和谐工商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宣传我们“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纪检监察工作就是要为局党组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为大家创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提供一个纪律保证。县局纪检监察室就像乡(村)卫生院,肩负着辖区内疾病宣传、预防、控制的任务和对头痛脑热等小病打打针、吃吃药的工作,而稍大一点的病就得视病情到各级医院诊治。因此,我们将把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放在积极宣传、主动预防、控制上。
要想做合格的纪检监察员首先就要努力陶冶自己的情操,培养与人打好交道必备的亲和力,要与全局上下干部职工亲密接触,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紧密联系干部的思想实际,确定思想教育的内容和重点,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失,使我们“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深入人心,求得大家对我们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对于出现问题的同志,要采取灵活的策略,消除彼此间的隔阂,以诚心打动他们,让他们把我们当成是自己的亲兄弟。其次要根据新形势下干部思想变化快的特点,采取“深刻细致、实事求是的教育方法,注重上下级之间、干部相互之间的平等教育,力争把各种违纪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对纪检监察工作今年拟采取的工作措施进行宣传。
为了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针对“把好市场准入关,对社会主义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目标,推出“三访一督察”制度——回访服务对象、巡访被管理对象、走访行风监督员(逆向监督员)、对全系统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对服务对象(即申请市场准入人)进行回访,看我们的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办事,是否按照承诺内容办事,是否让服务对象对工商部门有一种亲近感,到工商部门办事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温馨感。(这一点相当重要,有的企业家是兼职的县级行风监督员,如果真正做到了这一点,行风评议工作就完成了一大半);
2、对被管理对象进行巡访,看我们的同志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有违纪行为,消除被外罚对象的抵触情绪;
3、对行风监督员(逆向监督员)进行走访座谈,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他们当作我们工作的一面镜子,时刻检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哪些缺失,以便及时进行整改;
4、按局党组的要求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精神面貌进行督导检查;对局党组的决策进行宣传,使领导的决策能够顺利贯彻执行。
基层工商分局是工商系统的“窗口”和“前沿”,能否健康高效运转,事关工商管理部门的社会形象和服务经济建设的质量。近年来,滨海工商局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着眼于事先防范和长效管理,积极探索基层工商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子。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四项前移”:即服务窗口前移、宣传教育阵地前移、监督“关口”前移、反腐倡廉防线前移,由于形成覆盖全系统的“纪检监察网络”,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队伍建设,塑造了良好的工商形象。
现将我们在强化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从完善制度入手,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充分履行职责提供组织支持。
,我们刚刚推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时,在系统内的认同度较低,许多人认为又是在搞形式主义,在基层分局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纯粹是聋子的耳朵--摆设。概括起来,大概有这样几种模糊认识:
一是认为兼职纪检监察员只是个虚职,可有可无,作用并不大,任命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随意性较大,造成这支队伍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很好地履职尽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二是不能正确处理本职与兼职的关系,投入到纪检监察的工作时间、精力较少,出现工作敷衍、应付了事等不良状况,起不到实质性的纪检监察作用。三是认为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不大,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四是认为监察缺乏权威性,正常工作难以开展。五是存在老好人思想,对一些违纪和腐败现象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视而不见;有的则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板下脸来履行工作职责。
针对大家在兼职纪检监察员问题上的认识误区,县局大力度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利用召开会议、设立板报、印发资料等形式,反复宣传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大家慎重指出,兼职纪检监察员是工商系统反腐倡廉的排头兵,兼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得好与坏,作用发挥得大与小,直接关系到一个单位乃至一个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直接关系到整个工商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大力加强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使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让他们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职能,对推进工商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思想疙瘩解了,人心也就顺了,全系统上下形成了共识,大家一致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当一名兼职监察员神圣而光荣。
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刚开展时,由于制度不完善,他们难以正常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工作上出现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作的面较窄。二是兼职纪检监察员职责不明。三是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四是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
为健全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管理制度,充分激发和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分局的纪检监察工作有效运行。我们经过认真探索和研究,出台了几项措施:
第一,强化培训。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参与的面比较广,兼职纪检监察员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熟练纪检监察业务,而且要熟悉工商业务知识以及其他相关知识,成为一个多面手。为此,我局纪检监察室把带好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都举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培训活动,增强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本领,从而更好地做好监察工作。培训活动主要有:一是组织学习新《条例》。专门邀请了县局有关领导举办专题讲座,培训主要围绕准确判断形势、规范工作行为、把握工作规律三方面内容进行。二是强化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培训。邀请县纪委室的同志就如何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为兼职纪检监察员传经送宝。三是传授预防职务犯罪知识。邀请县检察院的干警为兼职纪检监察员进行不定期授课,使他们全面掌握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知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遏制和减少本单位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二,建章立制。“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搞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要想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使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有章可循,操作有据,步入正轨,就必须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制定出台了《基层工商分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监督检查办法》,明确了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六项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的五个方面29小项、五种监督方式。这些兼职纪检监察员如今可充分发挥对基层工商分局的监督职能,有效实施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使监督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有效的收到了教育防范、源头制约、信息反馈的效果。
第三,明确奖惩。对兼职监察员由县局直接考核,既防止别人打击报复,又防止监察员本身失去监督,使监督和制约平衡。具体考核办法为: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兼职监察员的工作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兼职监察员的履职情况;对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年内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在地方政府行风评议中排名前列的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由县局授予“优秀纪检监察员”称号;对单位人员违政纪条规,不闻不问、不管不查,地方政府测评滞后的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年内不得评为先进,下一年度内不得提拔使用;对监督不力、严重失职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授予特权。我局明确当兼职纪检员监督受阻或正确意见建议分局长不予采纳或不予执行时,可不通过分局长直接向县局反映;对分局干部进行考察提拔任用之前充分听取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意见,使监督和结果的运用平衡。
三、从关键环节入手,让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贯穿分局工作的全程。
一是注重演好角色,在分局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当前,仍有少数干部自觉不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软指标,“说起来很重要,忙起来就次要”,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为了转变这一情况,我局今年在基层分局中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卫士杯”考核联系起来,其分值占“经济卫士杯”的1,使得各个基层分局都重视这项工作。而兼职纪检监察员在这中间充分发 挥了主导的作用,使各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声有色。
1、扩大监督范围,多打“预防针”。兼职纪检监察员处于监察工作的第一线,平时工作在干部、职工之中,容易发现和接触干部队伍中的一些不廉行为。把监督从“八小时”之内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定期诫免,防微杜渐,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2、落实谈话制度,多为领导分忧。兼职纪检员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教育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把反腐教育贯穿在日常的工商工作中,确保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城南分局在全分局开展了“讲真话、交真心、凝真情”活动,兼职纪检员王远海同志与每位同志真诚的谈心交心,有什么心理话当面说,查找过去的不足,摆出面临的困难,共商克服困难的对策措施,通过开展大讨论和谈心活动,使分局的同志在沟通中磨合,在磨合中融通情感,较好地形成了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有责共担,有事同干,有难同克,有利同享的浓烈氛围,增强了创新意识,实干意识,争先意识。全局精神状态振奋后,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热情日益高涨,各项工作在和谐的氛围中快速推进。到目前为止,城南分局的各项工作指标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提升。
3、加强工作调研,多提好的建议。各分局的兼职纪检员对分局的工作充分做好助手工作,加强对工作的调研,为分局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议。正红分局今年全局人员大调整,工商干部中有是新调进的,可以说是新队伍,新班子。面对老獐沟的复杂的工作环境,再看看一项项繁重的工作任务,从分局班子成员到每个同志都感到有困难,有压力,信心不足。面对这一状况,兼职纪检员张主龙同志建议分局长改变过去派员驻点,分散力量的做法,采取实行条线分工负责,适时集中力量突击的改革措施,分局采取了他的建议。经过半年的实践证明,这一改革实现战斗力倍增,正红分局到六月底已经全部完成全年任务。
二狠抓执法执收重点,在规范履职上发挥监督作用。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局提出的“基层建设年”和“规范提升年”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分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要求他们在执法办案、规费征收、年检注册等进行监督,保证履职行为规范到位。
1、对执法行为重点监督。兼职纪检员对本分局执法情况进行自查,着重从执法办案,市场监管等容易出现违法行为和执法腐败的环节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督查市场监管人员的执法管理,杜绝了粗暴管理,野蛮执法行为,有效地遏制了不作为行为和违反“六项禁令”等乱作为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规范了行政执法。
2、对行政收费全程监督。公开收费的依据、收费的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的结果,检查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中有无乱收费现象,检查各类收费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的减免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收人情费、收费不给有效票据或少票、以物抵费、以吃喝抵费等现象进行重点督查。
3、对年检注册跟踪监督。检查有无对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审批、登记、颁发证照、年检的;有无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予以审批、登记、颁发证照、年检的;辖区范围内经营者持照、亮照情况;已经受理的材料是否在规定时间里办理完毕。
通过对行政执法、规费征收、年检注册等的监督到位,使履职行为规范,今年以来的量有明显下降。
三是牵头民主理财,在经费使用上发挥把关作用。
民主理财工作不是分局的中心工作,但它影响中心工作,管理的好坏直接反应分局的全面工作,另外现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都是核算到每个人,如果不管好经费,就会造成经费的赤字,俗话说:“巧媳妇难做无米之炊”。如果不加强民主理财工作的建设,它将严重干扰中心工作,如果不加强这方面的管理,有的甚至会引发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猜疑,影响内部团结。搞好民主理财,是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我们在全系统八个基层工商分局推行民主理财制度,各分局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由兼职纪检员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刻制了民主理财专用章,由兼职纪检员保管。在每月经费报帐前,由兼职纪检员牵制召开一次民主理财会议,对当月的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理,对不合理项目不予列支,并对理财结果予以公示。
为了保证民主理财落实到位,具体实施过程中,兼职纪检员重点把好“四关”:
第一关,财务预算关。年初做好财务预算,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报民主理财小组审议通过,实行预算控制管理。
第二关,财务支出关。每月报帐前召开民主理财小组会议,分局长和会计或其他人员列席参加。重点研究和讨论当月或季度经费支出情况,对已使用的经费,由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初审,对合理使用的经费,经民主理财小组盖章,报分局长批准后,再报请县局批准;对不合理使用的经费,由民主理财小组说明理由,不予报销。如八滩分局在今年三月份的民主理财中,发现晚上加班到饭店吃喝的40餐费发票,民主理财小组认为,这样的开支不符合节俭的精神,长期下去会助长吃喝之风,决定这笔帐不予列支,谁吃谁掏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兼职纪检员董德荣将民主理财小组的意见告知分局长,并得到了分局长的支持。八滩分局还作出规定,以后加班买饼干、方便面充饥,以节约经费支出。五汛分局在民主理财中发现汽车的燃油费明显偏高,一查发现主要是平时上下班使用汽车消耗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王林主动提出这部分支出应由个人负担,仅此一项节约经费支出300元。
第三关,“联签关”。对每一笔会计核算业务,必须由经办人、民主理财小组、分局长签字才能入账,县局财计科作出规定,凡基层分局报帐的发票没有民主理财专用章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四关,财务公开关。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年经费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计划和每个月的经费支出情况。公开的内容由分局长签字和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会计签字,并由民主理财小组存档备查。
四、从务求实效入手,打造清正廉洁的工商形象。
我们在推行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工作中,始终坚持务求实效,决不搞走过场,决不打“和牌”。在全体兼职纪检监察员共同努力下,各基层分局的行业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
一是量大幅度下降。由于有许多问题和矛盾被兼职纪检监察员解决在基层,近两年的量大幅度下降,全系统呈现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全系统收到的举报信,比上年同期下降6。
二是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过去,在基层工商分局经费如何用,分局长说了算,往往会引发同志之间、上下级之间相互猜疑,相互缺乏信任感,影响内部团结。现在分局的收支情况当月理清、当月公示,经费用在哪里公开透明,一目了然,大家心畅气顺,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是费用支出进一步规范。由兼职纪检监察员牵头组织的民主理财有效地督促分局领导严格按支出预算使用经费,较好地杜绝了乱支滥用,严格督促会 计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避免发生差错,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会同厅计财处对全省建设系统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及活动板房建设资金进行监督检查6月23日至26日,驻省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与厅计财处一行四人赴*、*、*、*四市,对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公用事业局等19个单位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去向以及活动板房建设中生产、运输、安装的价格、资金来源、质量监管等进行检查核对。检查的总体情况和效果:一、建设系统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抗震救灾捐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四市建设委局共捐赠人民币671.999万元,都能按规定及时上交指定的接收单位,做到来源清楚、上交有据、有专人负责;二、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活动板房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四市对活动板房建设资金进行专帐管理,使用时严格财务手续,*、*、*市在建设活动板房时,主动让市财政、审计部门审查把关后,方可支付;三、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有关部门对抗震救灾资金透明度的要求,不仅仅要及时公开捐赠人、捐款数量和捐款总数,而且要及时将上交给哪个单位、上交的数量和票据进行公示公开,坚决防止贪污、挪用、克扣、转移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四、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引起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再次重视,要有始有终,将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有关资料完善归档、妥善保管,以便今后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五、通过此次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建设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的工作力度,将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和活动板房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确保本单位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真正有效用于灾区和灾区群众。下一步,驻建设厅纪检组监察室要进一步到各地市对抗震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对活动板房的决算开展全面检查。
*市建委提出“五个树立”加强依法行政建设一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二要树立公仆意识,凡事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秉公执法,不谋私利。三要树立服务意识,加大行政效能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四要树立责任意识,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效能低下、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和人员,要启动问责程序,严格追究责任;五要树立监督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权力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监督机制,增强行政审批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鹤壁市房管局纪检组开展对政风行风工作监督检查一是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省建设厅督察组到南阳、周口等建设委(局)督查通报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政风行风教育,认真开展“双十佳”服务窗动,不断总结、规范、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二是调查了解政务公开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好事情况,治理不正之风情况,监督检查执行国家政策是否到位,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全面公开,服务承诺等实事是否践诺,办事时效和服务质量是否优良;三是调查了解房地产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和重要岗位政风行风方面自查自纠情况,监督检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是否正确处置落实,群众意见建议是否得到整改和解决。洛阳市以“六统一”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6月5日起,洛阳市区在建和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管理均要实行“六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销售、统一条件、统一流程、统一审核、统一表格、统一要求。此前,洛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专门下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六统一”具体办法。(据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信息)
*市房管局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扩大保障覆盖范围,将市区20*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标准调整为:人均年收入在360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2㎡以下。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40元/人·月调整为60元/人·月。二是广泛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共调查低收入家庭18647户,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发放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表15000份,初步统计符合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低收入家庭6000余户。三是注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落实项目工程建设责任制,为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工作目标完成奠定了基础。四是严格申购监督管理,落实申购人在街道办事处、区住房保障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申购人住房、收入情况在社区和媒体“两级公示”制度,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以公开摇号、按序轮侯等方式阳光分配经济适用住房。
##县工商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全体干部职工均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
二、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05以前,下班12:00;下午上班2:35以前,下班6:0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直至县局局长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因公或因私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到县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对擅自外出、溜岗未参加考勤的,视同早退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外出本县出差办事须经局长批准后书面报办公室备案方可。
四、请假手续办理。1、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局长批准,并书面报办公室备案。2、机关干部职工按以下规定享受公休假:(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每年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者,每年休假15天。机关干部职工休年假须本人写书面申请,股室负责人拿出安排意见,须经局长批准后,交至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年休假应在当年内休完,不计入下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天给予相应的年休假补贴,事假可抵年休假天数。(2)工作满1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作假日团聚的(双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探望配偶:每年给一方探亲假30天;探望父母:已婚的四年一次,假期20天;未婚的一年一次,假期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探望配偶或探望父母分别累计团聚30天和20天的,不享受当年或四年一次的探亲假;离职学习满一年的可以享受探亲假。(3)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45天,或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天数的,当年不再享受休假。(4)公休假可与婚、产、丧、探亲假等合并使用。(5)工作人员婚假假期3天,男女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天;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五、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监察室对违反本考勤制度的行为每月进行汇总,并按县局“问责五十条”进行处理。
六、工作人员缺勤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缺勤超过30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予以辞退。
七、本制度从20__年月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由局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