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17:27:59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学范畴的概念,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 旧制度经济学 新古典经济学 马克思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对于中国学者并不是陌生的东西。且不说早期制度经济学家如凡勃伦、康芒斯等人的著作,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被翻译介绍到了中国。即使30年代以后,一些制度经济学家如加尔布雷思、熊彼特等人的理论,也都时髦过一阵子。更不可忘记的是,马克思经济学本质上也是一种“制度经济学”,并且还是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先驱。然而,人们在狂热推介新制度经济学时,却很少有人比较分析新制度经济学与经济学体系之间的历史联系,甚至还断然否认它们之间存在任何理论关联性。基于此,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历史演进和逻辑联系两个方面,把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以及马克思经济学进行一番比较研究,探讨新制度经济学究竟“新”在哪里。
一、新制度经济学比旧制度经济学有质的飞跃
制度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已经有百年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形成时期,以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契尔为主要代表;第二阶段为过渡时期,以艾尔斯、贝尔、米恩斯、加尔布雷思等为主要代表;第三阶段为发展时期,以科斯、诺思、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等为主要代表。如今,制度经济学已经形成了一个流派众多、成分复杂的庞大理论体系。虽然加尔布雷思等人的理论曾经被称之为新制度经济学而风行一时,但时过境迁,现在新制度经济学成了以科斯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派的专有名词,而把科斯之前的一律称为旧制度经济学。
科斯本人似乎不承认他的理论与旧制度经济学有什么关系。他把新制度经济学称为当代经济学,而旧制度经济学则称为近代制度经济学。他认为,当代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经济学并没有什么理论上的渊源关系,在某种程度上讲,当代制度经济学与近代制度经济学在理论上还是对立的。科斯的主要理由是:“近代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不是理论性的,而是反理论的,他们尤其反对古典经济理论”。施蒂格勒也持相同的观点,他认为“近代制度经济学的失败是因为它没有提出实证的理论学说,它当时所表现的仅仅是对正统经济理论的不满和批判态度,它注定得不出什么新东西,近代制度经济学的悲剧就在于他们没有留下什么理论工具(或范式)供别人或后人去使用”。科斯和施蒂格勒对旧制度经济学的批判,以及划清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的界限,都是可取的。但他们否认新旧制度经济学之间的理论渊源关系,则不符合实际。
且不说新制度经济学派在重视制度因素分析这个基本点上与旧制度经济学一脉相承,继承了凡勃伦、康芒斯等人的传统和思路;在许多基本理论范畴上,也可以明显看出新旧学派之间的传承关系。或者说,在旧制度经济学理论中,有新制度经济学基本范畴的雏形。例如,科斯理论最核心的交易费用范畴,与康芒斯的交易范畴就有理论渊源关系。康芒斯把“交易”作为与“生产”概念相对应的经济学的范畴,并且对交易概念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与分类。在康芒斯看来,交易活动是“制度”的最基本单位,制度只不过是无数次交易活动的结果。因此对不同类型交易的分析,也就转化为对不同经济制度的分析。这样,就使“交易”概念一般化了,从而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不过,由于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哲学、心理学、法学及社会学的方法,而不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因此,他也就不能从资源配置效率的角度来认识交易本身的内涵,提出“交易费用”概念。又如,新制度经济学作为最重要经济制度的产权范畴,从旧制度学派那里继承的思想遗传更多。凡勃伦提出无形财产的概念,并认为它是公司的真正基础,这样就为公司产权分析开辟了道路。康芒斯强调所有权是制度经济学的基础,从所有权稀缺到制度稀缺展开分析,提出了一整套采取集体行动来建立秩序的制度体系。艾尔斯、贝尔和米恩斯等人继承凡勃伦传统,以技术与制度的矛盾为主线,深入分析公司内部权利结构的变化。诸如此类的研究,直接为产权理论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如果进行更仔细的比较分析,几乎所有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中,或深或浅都闪耀着前人思想的光彩。
更重要的是,新制度学派继承了旧制度学派的传统,在研究出发点上都是以批判新古典经济学开始理论生涯的。凡勃伦摈弃了边际效用概念和均衡概念,认为马歇尔建立在资本主义“和谐”基础上的一整套“均衡理论”,与事实不符。并且,庞巴维克把人从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抽取出来,孤立地分析个人的欲望及其满足途径,也是错误的。他强调对社会文化心理和习惯的分析,主张建立分析制度变迁的“演进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家一直沿袭着“凡勃伦传统”,无不通过对新古典学派的“经济人”基本假定的修改,从制度方面或经济结构方面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以建立一个与新古典迥异的制度经济学体系。
指出新旧制度经济学之间的传承关系,不是要抹杀它们之间的区别。恰恰相反,而是为了更清楚地认识到新制度经济学的新意所在。的确如科斯和斯蒂格勒所言,新制度学派的革命性转变就在于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规范来展开制度分析,把制度因素分析引入实证科学的范畴,从而使制度经济学发生了质的飞跃,真正成为了经济学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为了简明起见,如果不考虑在具体理论观点上的创新,从总体上看,新制度经济学相比旧制度经济学的创新主要有四点:一是分析方法上的创新。凡勃伦采用的主要是心理学方法,康芒斯应用的是法律制度分析,而新制度学派严格按照实证性的新古典方法进行研究。诚如科斯所言;“利用正统的经济理论去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并去发现这些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正因为是用经济学方法去研究制度问题,大大拓宽了理论视野和提高了理论的逻辑实证性。二是理论体系上的创新。除了康芒斯试图创建一个理论体系之外,可以说旧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完全不成体系。而新制度学派依托较为成熟的新古典体系来展开理论分析,就使其理论大致能够保持逻辑一致性。虽然目前新制度经济学还没有形成一个逻辑严密的理论体系,但初步可以自成体系了。三是基本理论范畴上的创新。旧制度学派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如凡勃伦的“无形财产”、“有闲阶级”、“既得利益者”和“制度导向”等等,但基本上没有形成严格的理论范畴。相比之下,新制度学派不仅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范畴,而且范畴的界定相对严格规范。例如,著名的“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提出,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开辟了一片新领域,形成了经济学上的一场革命。“交易费用”概念被广泛地运用于产权结构、关系、外部性问题、集体行动、寻租活动、多种体制组织形态的形成和发展、经济史、政治制度等研究领域。最后,表现为研究领域方面的创新。旧制度学派的研究领域基本上在企业层面或微观经济领域,新制度学派的理论视野却要广得多。虽然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及组织仍然是一个研究的重点,但新制度学派的研究及其理论应用,从微观到宏观,从企业到国家,从经济到政治,从现实的制度安排到历史的制度变迁,已经涉及到社会经济一切领域,甚至到了无所不包的地步,形成了一个开放的庞大的理论体系。
二、新制度经济学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内创新
与旧制度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的最大创新是把制度分析纳入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轨道。与新古典经济学相比,新制度经济学最具新意的则是引入制度因素分析修正了新古典的缺陷。新制度学派以新古典批判者的面目出现,研究的是新古典经济学中所忽视的制度因素,但其理论研究的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新古典经济学。即凭借新古典的分析架构和分析方法,从新古典理论的缺陷出发进行制度因素研究,补充了新古典体系的不足或完善了新古典理论体系。正因如此,有人把新制度经济学看成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分支。
作者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异常丰富,而且创新性极强,挖掘、整理和阐释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精神资源,对推进研究就成为一条必然的创新之路。由此,作者立足于马克思的文献,尤其是政治经济学文献,系统阐述了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理论来源、形成过程和理论框架,全景式地考察了这一思想体系的相关知识,为今后更加深入地研究马克思经济哲学指明了方向。
一、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传统
因何被“遗忘”?据作者观察,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作为的全部内容,而这种切割不但肢解了完整意义上的马克思学说,而且在理论上遮蔽了包括有历史学、政治学、法学、伦理学、宗教学,甚至工艺学等等在内的具有丰富内容的马克思思想体系。具体到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传统,作者认为,马克思经济哲学的被遗忘和遮蔽有其历史和现实双重原因:就历史原因来看,由于无产阶级政党在面对外在敌人时生存与胜利的需要,学术研究让位于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特定的情势不得不将马克思本人丰富的经济哲学思想作出“虚无化”的处理,而这种处理简单地说分别由恩格斯、列宁和斯大林为代表的三个阶段完成;就现实来看,从前苏联开始,哲学研究人员依据培养速成专家的培养模式,除固守马克思哲学经典著作之外,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著作中没有哲学,专业背景的局限与知识面的狭窄都使得阅读如《资本论》这样的经济学著作存在困难,“哲学研究者既无能力又无兴趣到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去发掘和整理另一番景象的哲学。”在这个基本观察下,作者着重提出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精神遗产问题,即从马克思思想演化的视角表征经济哲学在马克思整个思想体系中占据的重要地位。例如作者认为,马克思从1843年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一直到逝世,在这一过程中,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每一次质的飞跃和相对集中的表达都与政治经济学相关,他所从事的工作是“哲学的政治经济学化和政治经济学的哲学化”。在这个意义上,作者进一步认为,马克思开创的经济哲学研究从根本上改变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经济社会的范式和传统,“让普通劳动者说话”、“改变价值中立的所谓实证主义经济学研究”、“重新审视资本主义关系下掩盖的人与人的不平等关系”就成为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价值前提和出发点。
二、重新理解马克思对市民社会问题的研究及其结果
“市民社会”是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学界在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研究领域“出镜率”极高的一个概念,然而人们在疏于考据和实证的情况下频繁使用市民社会概念,引发了诸多误解和不一致。本书的另一着眼点是通过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使用和理解重新诠释这一概念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占据的重要地位和价值。首先,作者详细考察了市民社会的起源和流变过程,认为市民社会在几百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12—16世纪本真或原生态意义上的市民或市民社会,17—18世纪君主集权前提下臣民社会的市民社会,法国1789年大革命以后形成的公民社会中的市民社会。如此梳理绝不是多余的,正如作者所言,“不了解市民社会的概念的起源、流变及其社会历史基础,就不可能准确理解马克思哲学语境中的市民社会概念。”其次,作者分析得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运用已经在以黑格尔为主的传统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全新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即颠倒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命题的同时,得出普通劳动者及其劳动是市民社会真正和最终的基础,“劳动基础论”和“劳动者论”才是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的真正性质和内涵。只不过,马克思语境下的“市民社会”在基于和黑格尔法哲学“较劲儿”的层面上暂且使用这一概念,但实质是在“市民社会前加多少限定词都不会符合马克思‘解剖市民社会’结果的客观实际了”。第三,分析和考证马克思语境下的“市民社会”概念,在作者看来,主要是对其“经济思想及其历史和经济生活及其历史的哲学提炼和升华”。依作者的理解,马克思的经济哲学包括三种存在样态:一是经济学中的哲学,即在经济学中引申哲学问题,如逻辑前提问题、价值立场问题、方法论问题和认识论问题等;二是经济学范畴中的哲学,如货币范畴、诚信范畴、资本家范畴中蕴涵的哲学意义;三是“广义历史唯物主义”,要“解剖市民社会”就必须研究政治经济学,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又与“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包含的劳动哲学本体论与劳动人道主义构成了马克思经济哲学的本质特征。
三、回到原生态的哲学
和以往任何经典作家一样,马克思学说的魅力在于他的思想拥有无限的阐释空间。在中国文化语境下,经典的阐释方法被概括为“我注六经”和“六经注我”,但依本书作者看来,上述方法对研究哲学而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弊病。作者认为,中国的哲学研究有两种基本路径,一是现实化的研究路径,即采取“六经注我”式的思维方式,它以的中国化为其根本价值取向,虽积极主动且高歌猛进,但忽视了马克思哲学早年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母胎和学术渊源,功利性的倾向与创造性的发挥杂糅了太多非的成分,与其说是一种“创新”实为一种误读;二是学院化的研究路径,其表现形式为一是国内的“回到马克思”、“走进马克思”等口号,二是透过西方现代解释学来解读马克思。作者认为,上述两种方式虽试图通过研读马克思的经典著作来找到创新马克思哲学的创新路径,但这种高度学院化的“解马”尝试不仅造成了与真实马克思形象“断裂”的危险,而且也丧失了马克思思想的现实关怀维度。哲学研究的目的与方法究竟何在?作者提出,要回到“原生态意义上的哲学”。这意味着要将上述两种方法交叉融合、综合处理,一方面将马克思本人还原到相应的历史背景和知识背景中去,细细爬梳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学术来源、思想方法和分析框架;另一方面要准确定位马克思学说本身的价值立场,作者认为,马克思本人终身奋斗的事业是“为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说话”,他的学术魅力、人格魅力与价值魅力构成了研究马克思哲学活的灵魂。在这一情形下,作者在本书的最后部分力图以“劳动哲学本体论”、“劳动人道主义”来恢复和还原平民化的、“草根性”的马克思哲学基本面貌,以“六经注我”的精神来解决中国现实诸多难题,从而也顺理成章地成为阐释和建构马克思经济哲学的基本目标。以上是对宫敬才教授《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一书的简要勾勒,通过这一勾勒不仅使我们看到了马克思学说的另一画面,同时对于深入推进研究也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该著的某些观点未必都能得到读者的赞同,但正如赵家祥教授对此书的评价:“只有通过刻苦钻研,深入探讨并独立提出自己见解的著作,才存在值得商榷的问题。”
作者:敦鹏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与西方价值理论存在着重大的差别。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资本等非劳动要素只能创造“财富”或使用价值,而不可能成为“价值”的源泉,并构成商品价值的实体。马克思的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理论被理论界概括为“价值源泉一元论”;且这种价值理论是彻底的“客观价值论”,即马克思认为,价值的决定因素是实实在在的,它完全取决于生产过程中的实际劳动投入量大小或有无,而与人们的主观感觉或好恶没有任何关系。
但西方学者则不同意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在马歇尔均衡价值理论产生之前,他们或主张多元价值论,或主张主观价值论。价值源泉多元论的产生最远可以追溯到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他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为后来的西方学者们所普遍接受,并发展为劳动和土地等要素共同创造价值的多元价值论。(需要说明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也认同配第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名言,但是由于马克思认为财富与价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所以,尽管劳动和土地共同创造了财富,但是创造价值的就只能是劳动一个因素。至于西方学者则显然是假定“财富”与“价值”这两个范畴是可以等同使用的范畴。)依价值多元论的解释,价值的源泉不仅包括劳动要素,还应包括资本等非劳动要素。也就是说,构成产品成本范畴的各个因素都是商品价值的源泉,因为在他们看来,从产品使用价值的创造或产品的供给离不开所有要素的共同配合。这种从供给角度或成本方面分析价值源泉的理论就是所谓的“生产费用价值论”。应该承认一点的是,尽管生产费用价值论从具体的价值决定因素来说是属于多元价值论范畴,但是如果从主客观价值论的划分来说,生产费用价值论则无疑可以归入客观价值理论范畴,因为成本投入对生产商品的企业来说是实实在在的和客观的。
至于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虽然早于18世纪中叶就已出现,但完整理论体系的形成则是在19世纪70年代由奥地利学派门格尔、英国的杰文斯和洛桑学派的瓦尔拉斯等人完成的。他们在“边际效用”概念基础上指出,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并非供给方面的生产费用大小,而是消费者需求方面的主观因素,即商品给消费者所带来的边际效用大小才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唯一因素,这即所谓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据西方学者认为,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出现“彻底地解决了”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提出的“水与金钢石的价值悖论”难题。
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出现,标志着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观价值论产生。那么,“价值”究竟是一个主观范畴还是客观范畴?19世纪末英国剑桥大学经济学家马歇尔通过均衡价值理论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和。在他认为,价值既取决于供给因素,又取决于需求因素,从供给方面来看,生产费用是决定产品价值的因素;从需求方面来看,效用或边际效用是决定产品价值大小或有无的因素。商品的最终价值决定在于供求双方的共同作用,这一价值理论就是所谓的均衡价值论或均衡价格论。由于供给方面的“费用”因素属于客观范畴、需求方面的“效用”因素属于主观范畴,因此,价值这一概念在马歇尔认为便既带有主观性,又带有客观性。
二、对私有经济的不同认识:价值源泉之争的实质
经济学家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之间发生的价值理论之争,从形式上看是经济学理论本身或学术观点之争,然而,隐藏在理论背后的则是一个重大的阶级利益冲突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体现了双方对发展私有制经济的态度问题。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所最终得出来的基本观点或结论是: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条件下,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利益冲突或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而生产费用价值论、边际效用价值论以及均衡价值论则无视资本主义社会中两大阶级之间的矛盾、对立与冲突,认为二者是和谐的关系。
熟悉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以铁一般的逻辑推导,建立了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即资本家剥削雇用劳动者剩余劳动的理论)并进而得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历史唯物主义结论。对于剩余价值理论的分析,马克思是通过对一个具体的生产过程的剖析来进行的,确切地说是通过对商品价值构成及形成的分析来进行的。马克思认为,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人力成本(工人的活劳动)和物力成本(机器设备、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在形成为商品后或者说形成为使用价值后,其价值构成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和投入的物质资本相对应的不变资本价值:依据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理论,机器、厂房、原料等物质资料是不可能创造价值的,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只转移其自身价值,资本家投资于物质资料上的资本因此被称为不变资本;第二部分是和人力资本相对应的工资部分:依据劳动价值理论,这一部分是可以通过工人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再生产出来,它构成商品生产过程中的新创造价值的一部分,在马克思资本理论中,它被称为可变资本;第三部分是超过生产之初所投入的资本量的价值量:这一部分就是剩余价值。根据活劳动创造价值而物化劳动只转移价值却不创造价值的理论,剩余价值部分显然只能来自于工人的活劳动本身,而与资本家所投入的物质资本是没有关系的,物质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仅限于创造使用价值。由些马克思得出结论,资本家凭借他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即生产资料私人所有的制度)而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彻底地体现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剥削的程度或剥削率则可以通过剩余价值在可变资本或工资中的比率来衡量。进一步地,对于资本家这种无偿占有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行为,无产阶级显然应该联合起来进行抗争,确切地说是应该联合起来共同这种人对人实施剥削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度,建立一种劳动者联合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社会。可见,“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劳动价值理论最终的必然结论。
然而就西方经济学家来说,对现存社会制度(即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永恒性和合理性的判断与认识,使得他们自然要坚决抵制并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否则他们将无法抵挡马克思的铁一般的逻辑推论。的确,依据西方学者的价值源泉多元论,是无法得出消灭私有制的结论的。因为根据生产费用价值论,不仅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投入创造了价值,而且物化劳动(即资本等非劳动生产要素)也创造了价值,这样自然地,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便天经地义;顺理成章,西方经济学家也就认为,资本对雇用劳动的剥削无从谈起,消灭私有制便没有必要或依据,资本主义社会成为一种永恒不变的理想社会。生产费用价值论被均衡价值论取代后,西方学者进一步地认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永恒不变的假定前提下,再象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那样继续关注价值理论的讨论已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因此,他们也就将研究的重点更多地投放在价格理论上,而非价值理论上,在马歇尔看来,讨论价格问题的意义已超过价值问题的讨论,这一观点几乎为现代西方所有经济学家所接受。
三、“价值”定义的差异:价值理论存在分歧的直接原因
价值理论之所以存在分歧或争论,根源虽然在于争论双方对“私有制经济”合理性以及“消灭私有制”的认识迥然不同上;但直接的原因则在于论战的双方所给予的价值范畴的定义是不同的。换言之,马克思价值理论中的“价值”范畴和西方经济学中的“价值”范畴存在着定义上差别。由于大家是在不同的含义上理解“价值”这一范畴,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理论中所讨论的“价值”并不是西方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价值”;而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价值”含义也绝对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价值”。这样,在不同的“价值”定义基础上讨论价值的源泉,显然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价值理论。其实,什么是“价值”与什么是“价值的源泉”(或价值的决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问题,前者是对“价值”这一概念本身下定义,后者则是探讨决定“价值”量的具体因素或者说探讨价值的实体是什么这一问题。
众所周知,经济学家的重要任务或使命之一是研究如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然而现在我们发现,在价值理论的讨论中,我们这些以讲究效率而著称的学者们却陷入了一个永远不可能得出一个确切结论的无谓争论之中,也就是说,在不统一“价值”范畴定义的前提下争论价值的源泉只能是浪费时间与精力。我们认为,如果理论界需要将价值源泉问题讨论清楚,那么,首先应该讨论的是价值的概念本身,即我们所习以为常的“价值”范畴,到底该如何定义?
概括说来,理论界对于价值范畴本身的(经济学)定义或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斯密对价值的定义。斯密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带有表面化或现象化的看法,他认为,“价值”一词通常有两种意思,一方面是指“使用价值”,另一方面是指“交换价值”。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说:“价值一词有二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1)
二是马歇尔对价值概念的理解。针对斯密将价值解释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观点,马歇尔说:“经验已经表明,把价值这个字用作前一种意义是不妥当的。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因此,价值这个名词是相对的表示在某一地点和时间的两样东西之间的关系。”(2)简言之,在马歇尔认为,所谓价值,主要就是指物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正是在将价值定义为价格的基础上,马歇尔才得出了价值(价格)取决于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的共同作用的均衡价值(价格)理论,其中,决定供给价格的因素是生产费用的高低;决定需求价格的因素是边际效用的大小。撇开这种将价值直接定义为价格的做法是否合理问题不谈,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基本上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三是马克思对价值概念的解释。马克思是通过对交换价值的分析着手进而从更本质的方面或更深层次引出价值范畴的。马克思说:“同一种商品的各种有效的交换价值表示一个共同的东西。”“如1夸特小麦=A担铁,这个等式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这里所说的“第三种东西”或“共同的东西”是指什么?通过分析,马克思首先排除了使用价值,因为“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他还说:“如果真正把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3)根据马克思的上述一系列论述,我国理论界对价值范畴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个定义就是学过《政治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的那一句话——“所谓价值,就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由于价值这一概念在我国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被直接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因此显而易见,任何对劳动创造价值理论的指责甚至所表现出来的丝毫怀疑都是徒劳无益的。
综合马克思的论述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价值的内含更多的是从本质上来加以概括的,这就是说,价值作为不同使用价值相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东西”,它是商品经济社会所特有的历史范畴,它代表了或体现着一种社会关系,即商品生产者之间互换劳动的关系。
四、劳动价值论:一个建立在严格定义与严密前提下的宏大理论体系
如上所述,马克思是从交换价值的分析中引出价值范畴的,紧接着他便给价值下了一个非常本质化的定义,这个定义奠定了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理解价值源泉一元论和价值源泉多元论的区别,关键之一就是应该把握双方在价值范畴定义上的差别。价值源泉多元论接受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化看法,把价值视为“所能交换到的其它商品量或货币量”即交换价值或价格;而马克思的价值源泉一元论则在严格区分“价值”与“价格”概念的基础上,赋予价值一个新的或本质上的解释,即“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4)
至于商品交换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究竟是什么,马克思通过分析发现,它不可能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因为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是不好进行比较的,这样只能从“交换双方都是劳动产品”这一共同点出发寻找不同商品相交换的共同基础。但价值源泉多元论者则不同意这一说法,他们坚持从“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方面探讨商品交换时所体现出来的“共同基础”,并认为不同商品尽管使用价值不同,但在满足人类需要和欲望方面却有“共同性”,这即商品对交换者而言是有效用的,无效用的物品是无价值可言的。(5)最终西方经济学中便逐渐形成了“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这里需要指出一点的是,马克思虽然不同意将使用价值视为价值的源泉;但是他却没有完全否定“有用性”或“使用价值”在价值实际形成中的巨大决定作用。例如马克思曾指出:“没有一个物可以是价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没有用,那么其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不能算作劳动,因此不形成价值。”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国现行教科书简单地将价值定义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不太严谨的,至少应在劳动一词前加上“有用”或“有效”等限定词。否则劳动一词前面若没有“有用、有效”之类的限定词,那么就会陷入两个因素(劳动与有用性)交叉或轮流决定价值的实际形成的困境,这就是说当商品有使用价值时,“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但是当商品没有使用价值或者说劳动无效时,“使用价值”在价值形成中就会起“一票否决权”的作用,成为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换言之,马克思认为劳动有两个含义,一种劳动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另一种劳动是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其中,前一种劳动可以称得上是真正的劳动或有用的劳动,它创造价值;后一种劳动则“不能算作劳动”,是一种虚假的、不创造价值的劳动。“劳动创造价值”理论中的“劳动”显然是指那些能创造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而不包括“不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在内。
接下来还有一个“劳动的个别性与社会性”问题。由于马克思发现了个别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大小存在悖论,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这意味着,马克思也发现了“社会需求”是价值决定中的潜在力量。由于商品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我们“实际上只能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能探索到隐藏在其中的商品价值。”而交换本身即意味着供给者和需求者必然同时出现,并且互为前提、相互作用。可见“价值”概念本身必然蕴含着供给与需求的共同作用,简单地认为马克思否定需求参与了价值的形成与决定是不正确的。马克思其实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需求对商品价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决定作用,即需求方对供给方所付劳动量的认可程度决定着该商品的实际价值量或市场价值量,这样劳动付出小,并不一定意味着商品的价值量就小,如果社会或消费者认同,少量的劳动也可表现出大量的价值,(按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如此。)反之,劳动付出量大也不必然体现较大的价值,在社会不接受的情况下,大量的劳动付出也可能不形成或只形成一部分价值,(按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品的生产者即面临此命运。)必须承认,马克思的分析是符合商品价值的实际决定过程的。
既然劳动价值论并没有否定需求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那么也许有人要问:劳动价值论和马歇尔的供求价值论还有区别吗?回答是肯定的。这即马克思认为,当供求平衡时,商品价值量的大小也就是商品价格的高低,唯一地取决于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状况。而西方经济学则认为,即使商品供求平衡,从供给方面分析,决定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因素也不可能只有劳动投入一个,还应该包括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在内。因为资本、土地等非劳动要素参与了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财富的创造过程,它们对社会总价值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由于马克思虽然赞同配第的“劳动与土地共同创造财富”的名言,但却否定土地创造价值之说,因此可见,马克思实际上将“价值”与“财富”又视为含义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马克思对“价值”内涵的严格界定再次成为理解劳动价值论的关键。)实际上,只有对“财富”与“价值”赋予不同的内含,劳动价值一元论才能成立,我们才可以说“劳动、土地、资本等全部生产要素参与了财富的创造过程,但只是其中的部份生产要素即劳动创造了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一个建立在严格的定义和一系列严密的假定前提基础上的宏大理论体系,在任何一个环节放弃或忽视了其中应有的假设前提,都将会导致劳动价值论难以贯彻到底。归纳说来,这些必要的前提或基本观点包括:第一,“价值”与“交换价值或价格”是内含迥异的两个概念;第二,商品的使用价值或物的有用性不具备可比性,因而不能成为交换中所体现出来的“共同的东西”;第三,劳动有“有用劳动”和“无用劳动”之分,“劳动价值源泉一元论”中的劳动是特指有用的人类劳动,不包括无用劳动在内;第四,“价值”与“财富”因而“价值创造”与“财富创造”是有本质区别的两类范畴等。
必须认识到的是,只要坚持了上述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按照马克思的逻辑思路去思考价值决定问题,结论必然是劳动创造价值,资本和自然资源等要素不创造价值。我们认为,坚持劳动价值论不能简单地坚持 “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 这一个结论,同时更应该坚持上述各假定前提,因为任何忽视或放弃上述分析所得出的理论前提或基本观点的做法,都将会导致价值源泉一元论难以贯彻到底。
注 释:
(1)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25页。
(2)马歇尔.经济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81页。
(3)马克思.资本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49-51页。
摘要:交易费用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科斯提出交易费用的节约是选择何种经济组织方式的重要因素。但是交易费用真的毫无缺陷吗?在此想要提出并加以分析的问题是:交易成本理论是完善的吗?有哪些主要缺陷?将着重分析其四个主要缺陷或矛盾:“交易费用”作为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存在的缺陷。
关键词:交易费用 外延 缺陷
交易费用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有重要意义,科斯提出交易费用的节约是选择何种经济组织方式的重要因素。但是交易费用真的毫无缺陷吗?
在此想要提出并加以分析的问题是:交易成本理论是完善的吗?有哪些主要缺陷?将着重分析其四个主要缺陷或矛盾:“交易费用”作为理论体系的核心范畴存在的缺陷;交易M用产生和变动原因的分析不彻底;夸大交易费用的解释力;对“交易费用”与“生产费用”交互作用的分析是一个薄弱环节。
“交易费用”作为一个核心范畴外延不确定并难以准确计量。“交易费用”的重要性:“交易费用”成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创新之处,“新制度经济学”也因它而又被称为“交易费用经济学”。“交易费用”揭示或反映了交易本身必须付出代价这一客观事实,提供了一种新的分析经济活动的工具,强化了人们在进行交易方式选样时的“交易成本”意识,使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渗透到了制度分析领域。
两个缺陷:一、外延不确定:也就是说,“交易费用”没有确定的分类,不能确定到底有多少项目,作为一个理论范畴,其外延或边界不能确定,甚至漫无边际。所谓“交易费用”范畴的外延不能确定,不是指不同的交易方式或领域的数量不能确定,而是指生产某项制度或维护其运转及在特定制度下完成特定交易活动所需的费用项目(如信息费用、谈判费用等)不能确定或难以确定。二、是难以计量或准确计量。当然不是说所有的交易费用项目都不能计量,但是,在存在许多交易费用项目的情况下,只要有一项或一些不能计量,总量就不能计量,或不能准确计量导致“交易费用”难以计量的因素:1、“外延难以确定”2、一些交易费用项目本身是难以计量的3、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有时难以区分。
为什么说“交易费用”的外延不确定、难以准确计量是交易费用理论的缺陷呢?(1)从“交易费用”在整个理论中的地位和功能看:科斯在其《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并深化交易费用的概念,威廉姆森、钱德勒、诺思等人又把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思想扩充到企业组织、企业制度的历史演变及西方世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领域,由此可见“交易费用”范畴在整个理论中的核心地位,试想,“交易费用”的外延都不能确定,不知道包括哪些项目,又怎么能依靠它来划清企业与市场的边界呢?(2)从交易费用理论的分析方法和发展趋势看,更能理解前述两个缺陷: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强调制度分析,但是其制度分析是与资源配置效率相联系的。作为其理论基础的交易费用理论,实际上是正统经济学的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而新制度经济学既要采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又不能确定“交易费用”的外延和对它进行准确计量,这就决定了这一范畴与其所采用的方法有不相容的一面。3、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有时难以区分。这是因为“生产”与“交易”有时难以分开,二者并非完全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例如:企业内部的职工培训,是生产还是交易,所付出的费用是生产费用还是交易费用。又如:企业家的管理费用也很难确定是生产费用还是交易费用,因为企业家的管理既有对人的管理或人际关系的协调,也有对物的配置,二者又很难截然分开。
首先,科斯教授赋予了“交易”以稀缺性,却没有把“稀缺性”与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联系起来。科斯揭示了交易费用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却并没有专门深人分析交易费用产生或存在的原因。应该充分肯定,科斯教授已经触及到了“交易费用产生的根本原因”,即他已经赋予或认识到了“交易”本身的稀缺性。但是,并不能认为科斯教授赋予了“交易”以稀缺性,就肯定他已经揭示了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因为:1、“交易”的稀缺性只是交易费用产生的一个根本性前提,并不是产生的直接原因。2、他并没有有意识地把“交易的稀缺性”与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联系起来。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通过企业组织交易的行政成本必定低于被取代的市场交易的成本。但是在各种情况不确定时,长期契约就有可能被采用。只要企业的行政成本低于市场交易的成本,企业的收益高于其组织成本,人们就会采用这种生产方式。
当然企业也不是唯一的解决方式,当企业的行政成本过高时,企业这种组织方式也会失效。一种替代的方法是政府的直接管制,特别是涉及到公共问题。政府的方式不是通过建立一套有关各种市场交易进行调整的权利的法律制度,而是强制性地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或不得做什么。并要求人们必须服从。
实际上,政府是一个超级企业,它通过行政决定影响生产要素的使用。企业在经营时往往会受到种种制约,这就会增加其成本,而政府可以完全避开市场,使用强制性的手段规定生产要素应如何使用。
参考文献:
[1]《企业的性质》――科斯
[2]《社会成本问题》――科斯
[3]《读张五常的企业的契约性质有感》
关键词:财权;法人财产权;财权主体;财务主体;财权理论
中图分类号:F23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8)06―0046―06
白桦和余国杰在《财务理论研究中的几个认识误区》(以下简称《白文》)一文中对财权、财务主体以及财务职能等三个基本财务理论范畴提出了质疑。该文发表近两年后,沈辉和肖小凤发表了《“财务理论研究中的几个认识误区”的认识误区》(以下简称《沈文》)对《白文》的主要观点作了有力回应。同年石友蓉和黄寿星又发表了《对财权理论的一个评价――由一场学术争鸣谈起》(以下简称《石文》),概括并评价了当前财权理论的研究范式,通过对财权与法人财产权、财权主体与财务主体以及财权权能的讨论,质疑“财权”范畴的科学性,认为对“财权理论”进行了全面“检视”。但《白文》和《石文》对财权、财务主体诸范畴的理解缺乏从整体上把握“财权理论”精髓,加之对产权经济学和法学理论的理解与运用显得较为轻率和武断,由此导出的逻辑结果就如“盲人摸象”,难以做到客观公正。鉴于上述争论对财务理论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它将有利于推动国内外财务学界对财务基础理论的研究,因此我们愿参与其中。这种争鸣有利于完善财权理论本身,但若评价不客观,将导致思想混乱,因而对财权理论予以客观公正的“再评价”显得十分迫切,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一、“财权”缘起:本意与曲解
从财务角度提出“财权”范畴主要是解决财务本质理论的争论。我国对财务本质的讨论比较激烈,主要有:(1)资金运动论、资金关系论;(2)价值运动论、价值关系论;(3)货币关系论、货币资金运动论;(4)分配关系论。它们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财务的某些特性,并推进了财务本质理论建设。综合上述观点,郭复初(1997)认为,财务本质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结合去考察,但在这两个方面中应首先强调经济属性,它揭示财务经济活动与其他经济活动质的区别,并且是财务社会属性赖以存在的基础,基于此,财务是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本金投入与收益活动,并形成特定的经济关系,即本金投入与收益论。在此基础上,伍中信(1997)认为,从价值和权力层面而言,本金是现代财务研究的逻辑起点,分析现代财务要从分析本金及其运动规律开始。财务管理不是简单的对资金运动的管理,而是借助于资金运动的管理实现产权管理,是“价值”与“权力”的结合,从这个意义上讲,不管是“资金运动”还是“本金运动”都只是一种价值运动。如果说“价值”是从财务活动的现象中或从“物资流”中抽象出来的带本质的东西的话,那么,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某种支配这一价值的“权力”则是隐藏在“价值”背后的更为抽象、更为实在的带支配能力的本质力量,而且这一“权力”与该“价值”、“价值”与相应的“实物”都是可以附于一体的,只是前者比后者更抽象、更接近事物的内在本质。基于对财务之“价值”与“权力”的融合分析,伍中信认为:(1)财权流是现代企业财务的本质表述;(2)财权是现代财务研究的逻辑起点,是现代财务的核心概念。
所谓的“财权”是一种“财力”以及与之相伴随的“权力”的结合,即“财权=财力+(相应的)权力”。这里的“财力”表现为一种价值,是企业的财务资金或本金,而相应的权力便是支配这一“财力”所具有的权能。财权流=财力流+(相应的)权力流。因此,“财权流”吸收了“本金投入与收益论”的全部优点,注重了“价值”与“权力”的高度融合,是从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两个层面对财务本质的完整表述。以“财权”为基点,伍中信及其研究团队对财务本质、财务目标、财务职能、财务理论体系等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基础理论及债转股、国有股减持、股票期权与管理层收购等财务应用理论进行了有效的探索。财权表现为某一主体对财力拥有的支配权,包括收益权、投资权、筹资权、财务预决策权等权能。这一支配权显然起源于原始产权主体,与原始产权主体的权能相依附相伴随。而随着产权的分离,财权的部分权能也随原始产权主体与法人产权主体的分离而让渡和分离。这样,原始产权主体在拥有剩余索取权的同时,也拥有收益权这一财权(当然是产权的权能);法人产权主体在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等产权权能的同时,也拥有了与此相联系的收益权、投资权等权能(当然也是产权权能)。在财权归属于产权的部分内容中,主管价值形态的权能,并构成法人财产权的核心内容。财权与产权是两个相近的经济学范畴,在两者交叉的领域里,财权构成了产权中最核心的内容。这就是财务学“财权”范畴的本意。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伍中信认为对“财权”,与日常生活中“三权”(人权、事权和财权)中的“财权”内涵具有本质的区别。《石文》认为,作为一个严格的学术概念,“财权”是中国财政理论所特有的,与这一概念相对应的还有“事权”;现有文献中的“财权”与“财力”是两个来源于传统财政学并带有相当计划经济时期行政色彩的范畴,并认为在经典文献④提出“财权理论”之前,“财权”这一概念在现代财务学中不存在,“财权”是一个过时的概念,并质疑“财权”范畴的科学性。可见,作者没有对“财权理论”中“财权”范畴作全面的了解,仅仅从表面意义上将财务学中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财权”概念等同于财政学中或日常生活中的“财权”概念,从而质疑财务学中“财权”范畴的科学性。
此外,《石文》还认为财务理论界应该寻找一个更为科学的范畴来取代“财权”概念,以此构建相应的理论体系。但作者并没有回答什么是“更为科学的范畴”。事实上,长期以来,财务学界为探寻财务本质,其核心概念是沿着以下路线演化:货币资金资本本金财权。“财权”范畴已为财务学界所广泛认同并不断发展,正成为财务学界的主流。这从侧面也反映出“财权”范畴的科学性。《石文》认为,经典文献将产权权能区分为主管实物形态的权能与主管价值形态的权能的做法是武断的,财产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是无法截然分开的。我们认为,经典文献只是为了找到“财权”的产权基础,而将产权权能从“实物”和“价值”形态两个方面来理解,并没有把二者割裂开来。
《石文》认为,现有文献对财权权能概括具有较
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这大大削弱了财权理论本身的科学性,并提出完善财权权能概括的建议。我们认为,作者关于“财权权能”与“财权具体内涵”的建议及产权权能与财权权能之间的区别提议对完善“财权权能”研究具有一定借鉴价值。任何一种理论在刚刚诞生之时肯定有不足之处,“财权”还是一个新生事物,但认为“大大削弱了财权理论”的科学性似有夸张之嫌。
此外,《石文》概括出财权理论研究的基本范式是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学理论,从而构建财权理论。事实上,基本研究范式还是以产权理论为基础,并参考法学理论。这里要注意的是,财务学主要属于经济学范畴(尽管我国现在将财务学划归管理学门类),以至很多学者称其为“财务经济学”。按照科斯的逻辑,判断某种经济活动是否达到最优状态,首要的是经济学标准,而不是法律标准;并且法律对某种经济活动责任的裁定或作出产权安排是否是最优的判定,要依据经济学的效率标准来判定。但是由于法律作为产权界定的一种重要方式会对产权效率产生重大影响,因而财务学的“财权”研究也要参考法学理论。“财权”本是经济学与法学的共生概念,但现代财务学中的“财权”则应主要以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产权理论为基础、以法学财产权理论为参考去诠释。《白文》则认为,财权就是与资本价值运动有关的控制权1,即财务控制权,遵循“企业所有权控制权财权”的思路,而否定“法人财产权财权”思路。这一提法要成立的基本前提是企业所有权就是控制权,那么“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岂不同义反复。将“财权”与“财务控制权”等价也是对“财权”内涵的曲解。遵循《白文》逻辑,为什么财务索取权就不是“财权”?因此,财务控制权只是财权权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全部,将财权等价于财务控制权似有以偏概全之嫌。 综上可知,认识现代财务学中的“财权”范畴,必须从“财权”本意缘起开始,否则将难以把握“财权”范畴和财权理论的精髓,难以客观评价财权理论。
二、财权与法人财产权:争论与注释
伍中信(1999)认为,财权一财产权一产权,通过“财产权”架接起来的财权与产权,不仅在字面上很相近,而且有着重要的比较研究价值。《白文》则认为“理论界对财权的认识基本上是遵循产权法人财产权财权的思路进行的”,这是对财权本意的误读,颠倒了财权认识思路,况且财产权也并非仅指法人财产权,还包括自然人财产权,尽管前者是讨论的重点。伍中信的本意是在对现代财务中的“财权”做出解释并赋予其内涵后,将“财权”引申到“财产权”,进而引申到“产权”,目的是深化“财权”范畴的研究。而《沈文》、《石文》和《白文》遵循着从产权一法人财产权财权的认识思路,没有全面把握财权缘起与本意。
产权即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其内涵可分为资本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产权不仅仅是一个财产归属问题,而且有一个经济运用问题,因而可以将产权分为原始产权(或终极所有权)和法人产权(或法人所有权)。《石文》认为,将原始产权视为终极所有权,而将法人产权视为法人所有权明显违背了“一物一权”原则。事实是,伍中信有关产权的理解是侧重从经济学而非法学层面的,即财权之产权归属问题属于原始产权(或终极所有权),而产权之经济运用问题则归属于法人产权(或法人所有权)。如果将法人产权视为法人财产权,可能更符合法理,但将法人产权视为法人所有权是否违背“一物一权”原则呢?
(一)法人财产权与法人所有权
法人财产权的根基是法人财产制度,其核心在于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有明确的权利和责任以及相应的利益和风险,其功能是利用责、权、利之间互相制约和促进,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我约束能力。法人财产权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不在于它是否包括所有权,而在于企业法人的责、权、利是否明确,三者关系是否合理,有无保障,是否有利于发挥激励和约束的作用。法人财产权关系是法律在调整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对财产的占有、支配、交换和分配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来自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而不是来自法律的界定。目前,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在法人财产权和法人所有权关系问题上仍存在较大分歧:刘诗白(1994)认为,若法人财产权就是法人所有权;将违背所有权的排他性与不可兼容原则;在法人财产制度下,公司“法人所有权”只不过是外观,实质上并非所有权,而只是一种实际支配权,简称经营权。陈永正(2004)认为,在本质上法人财产只表现为一种权利,这就是共同所有权;只有一个权利主体,就是出资者;法人财产不表现为这个法人自身的所有权,因而不存在法人所有权范畴。《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所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但是这种完全的物权并不是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而是一种支配意义上的权利。公司法人制度形成以后,财产的所有权分解为出资者所有权和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前者是抽象的或虚拟的所有权,后者是具体的或实在的所有权。法人财产权是以法人财产所有权为实质内容,包括经营权、债权、知识产权,以及请求法律救济权在内的一组权利的综合体。法人财产权认定为法人经营权更为务实一些。法人财产权是经营权与法人制度的结合,经营权是所有权派生又独立于所有权的一种财产权,这种财产权一旦与法人制度相结合,即构成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具有所有权的物权,是物权中的自物权,它具有所有权性质。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是公司法人财产权中最为基础和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法人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和实质是所有人对所有物的支配控制权。由于企业法人财产权与产权的相互制衡关系,使得两者相对于法人所有权来说都不是绝对的。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建造的公司人格体制,使得法人组织缺乏独立的财产所有权,法人所有权是公司法律人格的核心要素。“企业法人财产权”是一种有所有权之实而假经营权之名的折衷性权利,是企业经营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妥协产物,具有过渡性,它必然为法人所有权所取代。吴宣恭(1995)通过详细论述不同产权结构下法人财产权的内涵及其性质表明,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包括所有权与收益权在内的完整的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指出:(1)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权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物权和担保物权;(2)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4)企业法人对其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见,从法学上看企业法人享有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与所有权人享
有的权利基本类同。因而才有“法人所有权”一说。 综上所述,目前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对“法人财产权”与“法人所有权”之间关系的理解仍存在分歧,但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法人所有权是法人财产权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物权法》的最新规定也采纳并佐证了这一观点。著名法学家杨立新(2007)认为,在实践中,确认“一物一权”原则至关重要:(1)一物的“物”,应当依照社会交易中的通常观念来判断,是指法律观念上的一个物,可以是单一物或者合成物;(2)一权的“权”,在理解上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在共有的情况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一物享有共有权,并不违反一物一权原则,而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对一个物享有一个所有权,他们所共有的是一个所有权,而不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所有权;第二,这里的“权”是指物权,但仅指所有权,而不是他物权;第三,一物一权原则并不排斥在一个所有权之上设立几个他物权。可见,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之“物”都是企业财产,是法学意义上的合成物,出资者和经营者(法人代表)所共有的一“权”就是企业(财产)所有权。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表面上看违背了“一物一权”,但是它们的权能是根据权利义务对称而进行分工合作所形成,共同目标都是提高财产利用效率。表象的“二权”实质上是合二为一的完整权能。两个“所有者”之说只是“权能”在出资者与经营者(法人代表)之间的复杂细分,各权能之间是排他的,而不是重叠的。即作为整体的权能是独立而又完整的,而各项具体权能仍是排他的和可转让的,实际上仍符合产权法学上的“一物一权”原则。严格讲来,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联结体,其本身是无所谓“所有者”的,但经济学界对“企业所有权”的说法如此根深蒂固,经济学家们保留了“企业所有权”概念。而法学家则称其为“法人所有权”。严格上讲,在法学中,“企业”是“法人”类型中的一种,即企业法人。但在这里,从限定于企业层面来讲,“企业”与“法人”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经济学界和法学界对同一本质的不同称谓而已。因而,伍中信将法人产权理解为法人所有权是从狭义上对“产权”的理解,毕竟“产权”与“所有权”还是紧密相连的两个范畴。这也是无可厚非的。
《石文》认为,将法人财产权界定为所有权首先是不符合学理的。依据《物权法》有关“企业法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规定,可以推知“法人所有权”有其存在的法理依据。企业可以成为所有权主体,否则,就与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对外投资并享有“所有权”的现实相违背。《石文》认为企业法人没有真正实现收益权,只是控制更多资源,并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为例证。我们认为,目前法学界对企业法人享有收益权是高度认同的,但应注意的是自然人与法人之“收益权”的实现方式则是存在差异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改革的推行,实际上是国资委作为出资者应履行出资者之权利与义务的客观要求,以此认为国资委独吞“收益权”,企业法人没有“收益权”显得较为武断。《石文》认为企业与财产是融为一体的,而自然人则与财产是可以分离的,“所有权”只针对自然人而言,企业法人是无所谓“所有权”的,否认“法人所有权”范畴。我们认为,企业对外投资并拥有“企业财产所有权”的现实便使《石文》说法不攻自破。可见,《石文》对“法人财产权”与“法人所有权”范畴的理解,没有遵循主流法学尤其是经济学传统,这与他们的财权理论研究范式相矛盾。
(二)法人财产权主体
《石文》认为,现在所正在进行的实际上是从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而展开的财务学研究,而不是法学研究,将法人财产权主体定位于公司(企业)不符合新制度经济学坚持的“个体主义”方法论,财权研究之“个体主义”逻辑不能因为有关法律分析方法的引入而遭破坏。然而,《石文》在文章开始就概括出财权理论的研究范式,即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学理论,构造财权理论,并积极肯定了该范式。这里又排斥法学理论在财权理论中的运用,有点前后矛盾。难道“个体主义”方法论就不能从经济学上得出法人财产权的主体是公司(企业)吗?功利主义、个体主义、自由主义以及当代科学哲学的一些流派构成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基本方法论的核心,甚至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及其他哲学思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现代西方产权经济学。可见,将以产权经济学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新制度经济学方法论仅仅理解为“个体主义”是不全面的。众所周知,新制度经济学也研究企业、市场、法律和国家,并认为企业是市场的微观基础。《石文》借“个体主义”之名否定经济学上“法人财产权”主体是公司(企业)的观点是没有说服力的,不符合生活现实。此外,《石文》还认为法人财产权应定性为经营权,这在法学界也是很值得商榷的。
三、财权主体与财务主体:重新诠释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联结体,是要素所有者交易产权的结果。只要是投入要素的契约方都应成为企业的产权主体。产权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各种法人,其中也有国家;只要是一个产权主体,而无论这一个有多大,拥有多少财产,都只是一个微观单位。可见,产权主体是多元的,而并不像《石文》所说产权主体是二元的。正因为产权主体是多元的,所以财权主体也是多元的。只要是投入“财力”的各契约方就都是财权主体,具体包括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员工、政府、供应商、社区等。《石文》认为,伍中信未将所有者财权纳入其理论体系。事实上,伍中信(2001)在其博士后出站报告中对所有者财权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
《石文》认为,经营者财权是财务管理的依据,而所有者财权则是财务治理的依据。产权财务学者认为,财务管理的理论依据是“本金”运动及其增值,而财务治理的理论依据是“财权”流动及其配置。前者主要是处理财务活动,后者则主要是处理财务关系,前者对应财务的资源配置职能,后者则对应财务的财权配置职能。
《石文》认为,财务主体的认识思路应该遵循“产权主体财权主体财务主体”思路,而企业产权主体的“二元性”决定了财权主体的“二元性”,财权主体的“二元性”最终决定了财务主体的“二元性”,即财务主体由财务管理主体和财务治理主体组成,前者是经营者,后者是所有者。并认为经典文献只承认财务管理主体,而忽视了财务治理主体。我们认为,首先应给“财务主体”一个界定。财务主体指具有独立财权(产权),进行独立核算,拥有自身利益并努力使其最大化的经济实体。这个经济实体就是现代企业(组织)。我们知道,会计主体是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财务主体是财务活动的载体,即独立从事财务活动的空间范围,财务主体“二元性”乃至“多元性”理论如何定义财务活动范围?财务主体“二元性”乃至“多元性”显然违背了财务主体的内涵。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公司在正常情况下,财务治理主体应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财务管理的主体是财务活动的参与者与执行者,主要是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可见,财务治理主体与财务管理主体都是多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既是财务管理主体又是财务治理主体,两者并不矛盾。相反,这是财务二重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使然。监事会是财务治理主体而非财务管理主体。某财务主体外的财务主体如债权人也可能构成该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主体。然而,以上主体都不能与财务主体等同或与其并驾齐驱,只有企业才是真正的企业财务主体。这种财务主体的一元性与财务管理主体以及财务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既使企业作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具有了独立性,又使其内部财权划分具有了管理性。
关键词:经济学;发展;自然科学;人造市场;科学发展的道路
中图分类号:F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9)05-0001-04 收稿日期:2009-08-15
当前,经济学的发展走到了一个瓶颈状态,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对现实的解释,都需要有新的突破。本文从四个方面讨论经济学发展的相关问题。
一、吸收科学发展的成果:经济学自然学科基础的更新
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经济学,都有其自然科学基础,都是建立在一定的自然科学理论及其方法的基础之上的。近百年来,自然科学突飞猛进,经济学的发展也应该随着相应的自然科学的发展而发展。
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自然科学基础是物理学中的力学,主要是牛顿力学即经典力学(或称古典力学)。西方经济理论形成时期,在物理学界,正是牛顿力学兴盛时期。西方主流经济学使用了经典力学的基本范畴和方法作为自己的基本工具范畴和方法,并将这种状况保持至今。
例如,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本工具范畴有弹性、均衡、均衡的变化以及均衡的稳定等等。这些基本工具范畴都是从物理学中的经典力学引入的。
在物理学中,如果,一个物体当一个力作用其上时发生变形,当这个作用力撤去后又回复原状,那么,就说该物体是“弹性”的。西方经济学引入这一范畴来分析商品需求的特性:将价格作为影响商品需求量的“力”,较高的价格,将需求量压到较低的数量。需求的价格弹性就是用来度量作为作用力的价格使需求量“变形”的程度。同理,需求的收入弹性就是用来度量作为作用力的收入使需求量“变形”的程度。需求的交叉弹性就是用来度量作为作用力的相关商品价格使需求量“变形”的程度。在西方经济学中,这种分析也用到商品供给、货币和资本的市场特性分析等各个方面。
在物理学中,“均衡”是指在没有外力作用下一个系统或系统中物体所处的状态,并将这种状态作为常态来分析物体或系统的状态。西方经济学引入这一范畴来分析微观经济主体与市场、宏观经济主体与市场的状态,并将其看作是常态。在微观经济学中,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消费者的状态是最大效用,这是消费者均衡,看作消费者的常态;在没有外力作用下,厂商的状态是最大利润,这是厂商均衡,看作厂商的常态;在没有外力作用下,市场处于供求相等的状态,这是市场均衡,看作市场的常态。在宏观经济学中也是这样。
同样,西方经济学中的均衡变化、均衡稳定等分析,也都是从物理学中经典力学引入的,这里就不再一一说明。例如,对市场价格运动的分析。西方主流经济学由供给和需求均衡说明市场价格决定,由供给和需求的变化说明市场价格的变化,由稳定性分析说明市场价格的波动。但是,市场价格运动的统计数据与这些分析结果很难对接,从而也就难以由这些分析说明现实价格的运动。但是,如果拓宽思路,从古典力学方法的局限跳出来,使用电学的方法,将统计所得到的现实市场价格运动数据,分解为高次谐波、9次谐波、7次谐波、5次谐波、3次谐波等,则可以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提供一条新思路。
经济学的自然科学基础就宽于西方主流经济学,他不仅使用的古典力学的范畴,而且更加借重于生物学。例如,马克思将从产生、发展、衰退、死亡的过程来考察社会经济形态,这就来源于生物学的基本思想。再例如,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论述,就像是描述一棵大树的生长过程:商品就如一颗被埋入地下的种子,它长出两片叶子即价值和使用价值,在此基础上,长出货币和资本等树的主要枝条,剩余价值、工资、资本的循环、资本的周转……就如同众多的树枝和树叶,最后长成资本主经济制度这样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总之,不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经济学,都有其存在的自然科学基础,经济学的发展需要与自然科学基础的发展相适应。因此,时值21世纪的今天,我们需要随着自然科学突飞猛进的发展来更新经济学的学科基础。
二、从现实经济生活中吸取营养:经济学研究内容的丰富
一位伟大哲人曾经说过: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是常青的。经济学理论的研究对象是经济现实,是现实经济的理论总结。然而,现实经济生活是不断发展、不断变换的,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中日益丰富。这日益丰富的现实经济中所出现新经济现象,为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养分。经济学要充分地从现实经济生活中吸收养分,才能不断完善,向前发展。
我们以关于市场和经济调节机制的理论为例。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机制完全可以自动调整社会经济,主张充分发挥“看不见的手”自动调节的作用,这也成为20世纪30年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主导思想。然而,1929年~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爆发引发的大萧条,给西方经济学提出了新的要求。凯恩斯在1936年出版了《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认为市场机制不可能自动的完善的调整社会经济,主张国家干预和政府调节。这又被称为“看得见的手”。凯恩斯理论推动了西方经济理论的发展。
目前,关于市场和经济调节机制的理论认为有两只手:一只手是市场经济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另一只手是政府干预这只“看得见的手”。然而,时至今日,现实经济生活又发生了变化,产生了新的现象:“人造市场”,它既不是传统的“自然市场”,也不是传统的“政府干预”,它是人造的市场,它的运行规则不是自发的,而是人为的。我们可以将其称为“人造的手”。最典型的就是现在的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上的金融产品,特别是金融衍生产品,是由金融工程设计和制造出来的,他的运行规则是由金融工程设计的,是人为的。相应地,与金融市场及其产品设计相关的学科也成为“金融工程”。工程不同于科学,科学是发现和研究事物本身存在的规律,工程则是依据科学所发现的规律设计和制造出符合人们需要的产品。对于当前西方的金融市场,金融财团是主导者,金融产品的设计必然符合这部分人的需要和目的。正是这种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设计,加剧了金融市场从发展到繁荣,再到泡沫高涨,最后泡沫破裂引发金融危机,进而引起全球经济动荡。这一系列过程都对世界经济运行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这种以金融市场为代表的“人造市场”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为经济学提供了新的研究内容,为经济理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养分。
经济学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些新事物的出现,吸收现实经济所提供的养分,丰富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实现自身的发展。
三、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马克思经济理论与西方经济
学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是连续的,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了解是连续的,科学的发展也是连续的。人们总是在前人的认识基础上不断推进科学的发展,经济学也不例外。因此。,经济学的发展一定要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在前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不断吸收新的养分,不断发展。经济学对前人研究成果的继承,既包括经济学,也包括西方经济学的合理部分。西方经济学理论有其合理的成分,但是,西方经济学理论在其学科基础上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经济理论对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有着深刻的分析,是科学的理论体系,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我们需要继承和发展。
西方经济学微观经济理论中关于产品市场的理论,就阐明市场运行来说,基本上是合理的。但是,微观经济理论本身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首先,作为需求分析基础的效用理论,没有解决对效用的度量问题;其次,作为供给分析基础的生产函数,没有解决资本的度量和以资本作为自变量的新古典生产函数的存在性问题。而需求与供给是微观经济理论的两个根本理论基础。然而,这两个问题都可以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得到解决(白暴力,1996、2006)。
微观经济理论中关于生产要素价格决定和收入分配理论,从科学的角度看,基本是一个虚构的理论,是用来粉饰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因此,这个理论具有不可解决的内在逻辑缺陷和外在理论困难,难以自圆其说(白暴力,2002)。
宏观经济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描述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宏观经济运行,揭示了这种经济的矛盾,并在其总体框架之内提出了解决对策。例如,宏观经济理论指出,在纯粹的市场经济中,必然会出现“总有效需求不足”,并由此导致“经济衰退”,对此,提出了相应的需求管理政策。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是,由于不能深入到社会制度层面研究,宏观经济理论不能解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矛盾根源,也就不能提出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方法。例如,对于“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宏观经济理论不是从社会制度层面说明,而是从人类心理角度来说明,因此,难以提出根本解决的方法。同时,这也产生了一个理论困难:宏观经济理论缺乏微观经济基础。现代西方经济理论正在力图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上,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马克思经济理论准确地解释了“总有效需求不足”的“微观经济基础”。经济学认为,有效需求不足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雇用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雇用工人的收入被限制在劳动力商品价值的水平上;劳动力价值与雇用工人创造的价值之间具有固定的缺口,这个缺口的积累必将导致有效需求不足,进而导致经济危机和衰退(白暴力,2005)。
对于当前世界正在经历的金融――经济危机,普遍认为是由美国的次贷危机直接引起的。不少西方学者认为次贷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缺乏金融监管和合理的金融秩序。其实,次贷危机的原因还是在于以房屋为代表的产品卖不出去,在于有效需求不足。其根源还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这个制度下,工资被限制在劳动力价值的水平,工人即使贷款买了房,也无力偿还贷款。这样一来,厂商资金链断裂,由此引发了次贷危机(白暴力,2008)。这正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解释。
由此可见,经济学的发展要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不仅要吸收西方经济学的合理成分,更要坚持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
四、遵循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发展的两条道路
科学发展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如果遵循这些规律,我们就可以顺利地推进科学的发展,就会事半功倍;不遵循这些规律,则会一事无成,至少事倍功半。经济学也是这样。因此,经济学的发展也要遵循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发展的道路通常有两条:一条是基本范畴的分解和深入,另一条是理论从特殊向一般的演进。这正是科学发展的客观规律。
(一)第一条道路:基本范畴的分解和深入
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基本范畴,对基本范畴的分解和深入研究是科学理论发展的一条重要道路,每一次对基本范畴的分解和深入都会带动学科质的飞跃性的发展,使该学科在一个新的层次上展开。这是一个无限的过程,每一次对基本范畴的分解和深入所带来学科质的飞跃性的发展,都只是这个无限过程的一个阶段。
例如,物理学中基本粒子的研究,在初期,人们认为分子是物质的最小基本粒子;后来,进一步发现分子又可以分解为原子,人们认为原子是物质的最小基本粒子;再后来,人们又进一步发现原子又可以分解为原子核和电子,原子核又分解为质子和中子;再往后来,人们又发现了光子、……、轻子、夸克等等。每一次对基本粒子的分解和深入认识,都使得物理学取得了质的飞跃性的发展。当前人们已经认识到基本粒子是无限可分的。
经济学同样如此。例如,早期,人们笼统地认识到商品具有价值,建立了价值的概念;后来,认识到商品同时具有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价值概念分解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再到后来,价值概念又进一步分解为价值、交换价值、使用价值、价值实体、价值形式、价值的转化形式等等。
(二)第二条道路:理论从特殊向一般的演进
建立更一般的理论,将原有理论归纳为这个新的更一般的理论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理论,是科学发展的一条重要道路。科学的这种发展是一个无限的进程,每一次从特殊到一般的发展都只是这个无限进程中的一个阶段。对于这个问题,需要从人类认识的本质开始讨论。
1 科学的内在矛盾
人的认识能力,一方面,“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恩格斯,1950;原版,1878)。这无限的认识能力只有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无限进程中才能得到实现。另一方面,人的认识能力,“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恩格斯,1950;原版,1878)因为,个人“总是在客观上被历史状况所限制,在主观上被得出该思想映象的人的肉体状况和精神状况所限制”(恩格斯,1950;原版,1878)。这是人类认识能力的内在矛盾。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因此,人类认识的内在矛盾也就必然表现在真理之中。一方面,所谓绝对真理对应于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因而也只存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无限进程之中。人类“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样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除了袖手一旁惊愣地望着这个已经获得的绝对真理出神,就再无事可做了”(恩格斯,1972;原版,1888)。另一方面,任何具体的真理都被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所限制,是有限的,因而都只是相对真理。“如果人们在研究工作中始终从这个观点出发,那么关于最终解决和永恒真理的要求就永远不会提出来了;人们就始终会意识到他们所获得的一切知识必然具有局限性,意识到他在获得知识时所处的环境对这知识的
制约性”(恩格斯,1972;原版,1888)。
人类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和有限性这一内在的矛盾,还表现为具体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一方面,具体真理,就它是人类无限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就它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来说,具有绝对性。另一方面,就它自身的局限性来说,它具有相对性。因此,具体真理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
真理的这些矛盾性,进一步决定了科学理论的矛盾性。首先,一切科学理论,作为绝对真理只存在于整个人类社会的无限进程之中,任何具体的科学理论都具有局限性,因而都只是相对真理。其次,任何具体的科学理论又都具有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两个方面,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矛盾统一。这个内在的矛盾最充分地表现为任何具体的科学理论都有一个适应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它是正确的,从而表现出绝对性;然而,一旦超出这个范围,它就是不正确的,就不适应了,从而表现出相对性。
2 科学的辩证发展
既然任何具体的科学理论都是相对的,都有一个适应范围,那么,随着自然和人类历史的发展,与任何具体的科学理论相适应的客观范围都会被突破,同时,原有的科学理论就会被更高级的科学理论所取代。下面,我们讨论这一规律的实现过程,即科学发展的辩证道路。
由于任何科学理论都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因而必然具有内部矛盾。这种内部矛盾的存在是绝对的、正常的、必然的,是任何理论内部所不可避免的(恩格斯,1972;原版,1888)。所以黑格尔说:“在一切种类的对象里。在一切表象、总念和理念里,均可以发现矛盾,知道并认识一切对象之矛盾性乃是哲学思考的本质”(恩格斯,1950;原版,1817)。不过在原理论的适应范围内,这种内部矛盾表现不出来,这个理论是无矛盾的,前后一贯的,逻辑统一的。但是,一旦客观事物的进程突破了原理论的适应范围,一旦原理论与新的更广阔的客观范围冲突时,原理论的内部矛盾就明显地表现出来,这个理论就表现出存在着内部矛盾、前后不一的地方。这正是恩格斯所指出的:“今天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认识都有它隐蔽着的、以后会显露出来的错误方面,同样今天已被认为是错误的认识也有它合乎真理的方面,因而它从前才能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恩格斯,1972;原版,1888)。
一方面,原理论的内在矛盾是原理论与新的更广泛的客观条件矛盾的表现形式,另一方面,它的显明化又是原理论与新的更广阔的客观条件不相适应的明确标志。所以,原有理论内部矛盾的显明化,就把用更高级的理论代替原理论的任务提到人脑思维的议事日程上来了。
从何处出发使原理论过渡到更高级的新理论呢?出发点不在别处,正是原理论已显明化的矛盾。黑格尔说:有限物“以内在界限而建立为自身矛盾,通过矛盾,它被驱迫推动而超出自身”(黑格尔,1977;原版,18(2))。
怎样从原有理论通过矛盾过渡到更高级的理论呢?既然理论内部矛盾的存在是正常的、必然的,那么,任何在原理论范围内,通过在个别问题上的修修补补,通过解释、注释来消除矛盾的试图都是图劳无益的。这些试图不仅不能推动理论前进,而且由于其不可避免的牵强附会,使原理论大失光彩。这只不过是用新理论取代原理论必然性更加显明的表现罢了。
要解决原理论内部的矛盾,只有用更高级的理论取代原理论,这个更高级的理论应该是适应于新的更广阔的客观范围的更广阔、更一般的理论。但是,它不是对原有理论的简单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扬弃。具体地说,就是把原理论“降为”(黑格尔,1950;原版,1817)新理论在特定范围内的特定形式,或者说,把原理论降为新理论的特殊。这同样是由人类认识能力的内在矛盾所决定的。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任何具体科学理论的相对性,因而它要被否定,要向更高级过渡;另一方面,人的认识能力的无限性,决定了科学理论的绝对性,因而它又不是被简单否定,而是被降为特殊而保留。
关于科学理论发展的这个辩证道路,黑格尔作了最精彩的论述:“为了争取科学的进展……唯一的事就是要认识以下的逻辑命题,即否定的东西也同样是肯定的;或说,自相矛盾的东西并不是消解为零,消解为无,而是基本上仅仅消解为它的特殊内容的否定;……它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比先行的概念更高、更丰富;因为它由于成了先行概念的否定或对立物而变得更丰富了,所以它包含着先行的概念,但又比先行概念更多一些,并且是它和它的对立物的统一”(黑格尔,1977;原版,1812)。关于矛盾解决的方式,马克思也作了同样的论述:“我们看到商品的交换过程包含着矛盾和互相排斥的关系。商品的发展并没有清除(Sweep away――《资本论》英文版第103页)这些矛盾,而是创造了这些矛盾能在其中运动的形式,一般来说,这就是解决实际矛盾的方法。”(马克思,1972;原版,1867)
同样,新建立的更高级的理论也是具体的理论,因而也有其适应范围,它也同样会由于自身内部的矛盾而扬弃自身,过渡到更高一级理论。
总而言之,人类认识能力的内在矛盾,决定了任何科学理论都具有内在矛盾;在其适应范围内,矛盾不表现出来,一旦超出这个范围,矛盾就表现出来,并且显明化;正是这种内在矛盾将使原有理论过渡到更高级更一般的理论;这个更高级的理论把原有理论包含在内,将其降为相对特殊的理论形式,并在一定程度上包含原理论的对立理论;新的理论又会由内在矛盾的驱动,进行同样的运动,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再过渡到更高一级的理论。这就是科学发展的辩证道路。科学正是通过这个无限的进程而发展的。
关键词:历史方法;经济学;科学性
一、判断经济学是不是科学的标准
判断一门学科是否是科学,首先应确定一个“科学”的衡量标准。这种标准的依据不在于该学科研究的对象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而应遵循以下三点原则:一是是否以揭示研究对象的内在规律性为目的。二是在研究的过程中,是否运用了一种合理有效的方法。熊彼特强调“一门科学是任何一种知识,它发展了寻找事实和解释或者推理(分析)的专门技巧”。三是是否有一种科学的理念和精神。显然,这种判断标准避免了由于选择尺度的狭隘而将诸多科学性的东西排斥在科学大门之外的尴尬。就经济学而言,政治经济学认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研究社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并且采用唯物辩证法、科学的抽象法、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方法等。在西方经济学看来,经济学是研究如何对稀缺性的资源进行配置的学问,采用的方法有:经济模型、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静态及比较静态和动态的方法、边际分析的方法、均衡分析的方法及数学分析的方法等。
科学的判断一门学科是否科学,依据的重要判断标准是该学科的方法论必须科学。一般来讲,经济学的研究和认识过程是:先从实际出发,从经济史实和现实经济问题出发,在掌握大量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的基础上抽象出概念和命题,然后再用范畴和概念去说明、解释和预测经济事实。这表明,从具体到抽象再到具体,从特殊到一般再到特殊,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的认识论方法贯穿了经济学确立的各方面。就此方法论而言,经济学与自然科学同样符合科学标准。
二、为什么要强调历史方法在经济学研究中的重要性
19世纪末,奥地利学派创始人门格尔和德国历史学派代表施莫勒进行了一场持久的经济学方法论之争。由于历史学派方法论的缺陷,以后的主流经济学在演绎主义方法论的影响下走上一条公理化道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在经济学——这样一门本质上属于社会科学的学科的探讨上丢弃历史分析的方法。
(一)主流经济学过度演绎推理的做法不科学。在一些人看来,历史的东西往往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局面,而基于公理推断的东西则存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客观地讲,经济学采用演绎推理的方法,并辅之以数学化的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向自然科学的一种靠拢。但如果以为像自然科学一样在少数公理的基础上构建起逻辑大厦,就意味着经济学自动走向科学殿堂的想法未免太天真。这里有一个关键问题,即公理本身是否就存在统一性或不存在认识和理解上的不同呢?按照尼采的看法,所谓的公理实质上是一种没有办法通过进一步推理证明的无条件的命令,公理本身也是一种信仰,即相信公理是“真”的。对信仰而言,在抽象的意义上,很难判断孰优孰劣、谁是谁非。既然公理本质上是一种信仰,而信仰显然会随时间、地点和任务不同而不同。因此,建立在公理即信仰基础上的经济学理论大厦就会表现出不同的外观和内在结构。在怀尔斯看来,“‘公理’成了‘神圣命题’的代名词。公理的存在可以使我们不顾事实建立起庞大的演绎结构,这已经成了经济学根深蒂固的传统”。事实上,脱离具体历史条件而抽象出来的经济学公理,如理性经济人等在现实环境中也遇到质疑。这种抽象演绎的结果不仅无助于经济学科学性形象的树立,相反还损害经济学的科学性。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看,对经济学基本理念的信仰在不同历史时期存在巨大差异。亚当·斯密教条地认为,在完全自由放任的政策下,经济生活会自动趋于最优状态,不会存在经济过剩和失业。而1929一1933年的经济危机彻底打碎了人们对市场机制的信仰,转而寻求政府干预。而凯恩斯以后的宏观经济学学派林立,或者说对同一经济现象有不同的理论学说,究其原因恐怕是其信仰“失之毫厘”所致。
(二)宏观经济学的诸多成果得益于历史分析的方法。宏观经济学的目标有四个:通货膨胀、就业或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显而易见,这四个方面的研究对象,如长期的经济波动,均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历史数据和历史事实。即使在微观经济学的问题中,同样也无法回避时间序列的探讨。由此可见,目前主流经济学中抽象演绎法所作的努力,即通过形式上的数理化来完成对经济学的科学化改造并不能摆脱历史数据的支撑。
(三)任何学科成就的取得都是建立在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经济学也不例外。在熊彼特看来,“不管哪个学术领域,任何时期存在的问题和使用的方法都包含过去在完全不同的条件下工作的成就,而且仍然带有当时留下的创痕。”“任何规定时间的任何科学状况都隐含它过去的历史背景,如果不把这个隐含的历史明摆出来,就不能圆满地表述这种科学的状况。”从目前经济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思路看,首先都是进行文献综述,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可以说,经济学中任何一个问题的提出与解决,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建立,都不是哪一家一派可以独立完成的,而是一个不断的、连续的过程,也就是说是个历史过程。这一点在政治经济学的建立过程中体现的尤为充分。
(四)经济学中的许多概念、范畴和定理必须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才能加以正确的理解。恩格斯认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在《资本论》中,诸如商品、价值、货币、资本、劳动力商品等概念,马克思都反复强调是个历史范畴,从而对庸俗政治经济学家进行批驳。同时,这些概念的许多规定性也只有放在历史的背景中才能加以理解。如,货币形式的发展、货币的本质及货币的功能等问题。
(五)在一定意义上看,历史的方法是经济学其他研究方法的基础。一是发展的观点认为事物总是处于运动的状态中,这与历史主义强调的原则是吻合的,即“一切事物都不是永恒、绝对的存在,而是历史的暂时产物,它在历史中产生、发展,也必将在历史中消亡。事物就是它的历史过程本身。”二是科学的抽象法认为,必须对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进行充分的考察才有可能把握住其中的规律。要做到这一点,除要求在一个时间截面上尽可能掌握事物不同的特征,更需要对事物的特征进行时间序列上的追踪考察。只有经过事物特征的反复显现,才有可能抓住背后隐藏的规律性。
虽然历史的方法在自然科学和经济学中都非常重要,但必须承认,由于学科的限制,历史方法发挥的作用在不同学科中存在较大差异。这导致相对于自然科学而言,经济学的科学性似乎有所削弱。自然科学的成果经过历史的积累,很容易被后人认可和运用,因为自然过程是反复发生的。但经济学的历史发展却不具备完全可复制性。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充满了各种新的、不同的意见与观点。结果是,经济学无法以严格的累积的形态取得进展,经济学说史上就出现了形形的理论反复。一种理论和观念总是以真理或谬误的姿态在不同的时期交替出现,这在近代以来的宏观经济学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在当代尤其是中国,之所以很多人认为唯自然科学才是科学,是因为自然科学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是直接和明显的,相比较而言,社会科学的作用则是间接的、长期的。时间的跨度有时甚至要经过一两代人,所以经济学的成果不易为人所观察和掌握,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往往要在理论成果产生多年后才被授予。但经济学的科学性并不会因此而受到损害,相反说明经济学的特殊性更需要用历史的观点去考察。
三、经济学的发展历史是一部借鉴自然科学方法与理念的历史
从对历史的回顾中发现,无论是有意借鉴还是异曲同工,自然科学的理念及有效的分析工具,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中都得到体现,这使经济学日益成为最接近于自然科学的“硬社会科学”。
在西方,经济学的出现以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的《经济论》为标志。为能把握住观察对象的规律,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发明了数,认为万物即数;万事万物的差别实质上是数排列组合的差别。在中世纪的欧洲,经济学一度成为封建神学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并无科学性可言。随着文艺复兴和自然科学的兴起,经济学也迎来了科学的黎明。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②,即古典政治经济学才称得上是真正科学的经济学。从理论观点和贡献来看,古典经济学认为,商品经济是天生的平等派,不管是达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无论富商巨贾,抑或小商小贩,在进行商品交换时,都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没有任何超经济的强制力存在。显然,这一商品经济的基本理念是受天文学革命的影响。在传统的封建等级制中,人有天生的高低贵贱之分,皇族乃上天的代表,即天子。但天文学革命却发现:整个自然界并非是上帝早已安排好的等级结构体,各天体之间是作用与被作用的关系。这一信号传递到人类社会,其含义就是:人与人之间不是生而不平等,而是生而平等的。进一步把该思想反映在经济生活中,就是等价交换的原则。当然,此时可能有来自传统的追问,即如果没有旧有封建等级制度的管理秩序,那么靠什么来维持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的运转呢?在亚当·斯密看来,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会推动资本主义这架精巧的机器一直运转下去,永不停歇。这正如牛顿的力学所揭示的原理:万事万物为何运动有序?因为一切都是“力”的作用。将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与牛顿的物理学作比较,很多的地方都会发现对事物处理方法的相似性。
就当时化学取得的成果而言,主要集中在:表面上千差万别的物本质并无区别,都是原子所组成,差别惟一在于原子数量的不同。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及政治经济学的科学劳动价值论都认为,不同的使用价值和商品表面上看起来各不一样,但却都是劳动的产物。在马克思看来,质上不同的使用价值在量上能够比较,是因为它们都凝结有抽象劳动,即价值。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生命体被当成一个系统来加以对待。而系统研究方法在经济学中早已被自觉不自觉地运用。从魁奈的经济表到马克思的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以及当代经济学的一般均衡理论、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等问题,都把经济生活当成一个整体在进行研究。
现代主流经济学对数学的运用更是无处不在。马克思曾说过,只有当一门学科使用了数学时才成为真正的科学。数学使以往古典经济学带有哲学思辨式的思想通过数学方式的表达而显得更为精确,使经济政策的实施也更具可操作性。可以这样讲,正是对数学这顶自然科学皇冠的摘取,才使经济学取得了社会科学皇后的地位。
关键词:信用 利益 信用利益
现代市场经济已经发展为信用经济。然而,对于信用交易活动的研究则可以追溯到久远的年代,对于利益、经济利益的研究所跨越的历史则更长。本文将就国内外目前在上述两个领域的研究现状进行概括、总结。在依次分析国外研究状况和国内研究状况的基础上,完成最后的总结。
一、国外研究综述
(一)利益理论研究
新古典经济学是目前西方的主流经济学,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已经逐渐成为所有经济理论研究预设的前提,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已经对象化为对个人效用、厂商利润及国家福利的最大值求解。而把经济利益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在对经济利益本质与规律的研究和揭示方面几乎没有什么进展。
相反,正在流行的“利益集团理论”尽管属非主流经济学,但体现的却是对经济利益更为直接的研究。利益集团是“因兴趣或利益而联系在一起,并意识到这些共同利益的人的组合”。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利益集团的压力在结构变革中起了重要作用”。集团之间通过相互博弈实现利益的重新分配,并导致经济结构和制度的重大变迁。该理论研究表明利益集团所代表的群体利益己超越集团内每个私人的利益。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同样把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应用到经济贸易研究领域中,在延续斯密、李嘉图在贸易利益方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借用无差异曲线、生产可能性曲线等分析工具,构建各类数学模型,继承新古典“最优”与“均衡”的核心理论,阐明了贸易国获取贸易利益的手段以及贸易利益最大化的方法。
在奥塔.锡克《经济一利益—政治》著作中,他认为:“人们的需要和利益是经济活动最主要的、最直接的和客观决定的动力。” “一定的需要或爱好形成人们的利益。利益是以特别强烈地和比较持久地满足一定需要为目的的。这些需要是:物质需要、对活动和关系的需要和文化的需要。”客观地讲,奥塔.锡克对需要与利益关系的认识是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的,但是他对利益概念的界定有失偏颇。他仅仅描述了人与自然客体对象的关系,而没有看到需要的满足必须通过一定的社会过程才能实现。强调了利益的自然属性,而忽视了利益的社会属性。
(二)信用理论研究
20世纪80年代以后逐渐出现并确立的新经济,给社会经济运行方式与经营活动的内容带来了很大的改变,金融领域出现了较为普遍的金融创新产品与金融深化活动。这些产品与活动使信用能够飞速发展。信用的内涵、外延及其表现形式都获得了较大发展,远远地超出了传统货币银行学对信用的概括、总结与认识。
经济学家古德菲尔德(Godfeld)根据传统的货币需求函数实证研究了金融创新对货币需求的影响,证实了经济运行中实际上的货币需求远远低于理论上的货币需求。古德菲尔德把这种经济增长货币下降的现象称为“货币迷踪”。对此,皮尔斯认为:在金融创新中,人们节约使用货币是造成“货币迷踪”的重要原因。他的观点表明现代信用经济中,货币、信用与经济增长都具有相关性,单方面地研究货币与信用,都不能很好地描述经济运行。
经济发展的现实要求在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应考虑信用,并将信用作为重要的经济变量纳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20世纪80年代初,本杰明.弗里德曼(B.M.Friedman)在《宏观经济分析中货币与信用的作用》一文中,深入分析了信用不同层次对宏观经济所起的作用,他使用向量自回归的方法分析不同经济期间所选择金融变量与GNP之间的相关关系。最后证实了非金融负债(其所选择的信用指标)与经济相关关系的稳定性。他的实证研究结论为将信用交易活动纳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奠定了基础。
20世纪70年代以前宏观经济学中最流行的IS—LM模型是以货币经济为背景的。在该模型中,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是完全对立的,货币市场包含的金融变量是货币和债券,他们完全替代了其他金融资产。伯南克(Bernanke)和布兰德(Blinder)认为在当代的信用经济中,商品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界限已经模糊了,将两者完全对立已经不合时宜了。另外,货币和债券并不能完全替代其他金融资产,金融市场不能完全出清。基于以上考虑,他们将商业银行信贷因素加入商品市场从而把IS曲线改造为CC曲线,即Commodity&Credit。CC—LM模型第一次考虑了信用因素。但在该模型中,LM曲线仍保持原状,货币市场不受信用因素影响,这一点值得商榷。此外,在伯南克和布兰德看来,货币与信贷之间不能替代,这显然也不符合事实。事实上,货币、债券与信贷是信用的不同表现形式,他们之间有一定的同质性,存在替代关系。最后,银行信贷并不能代表社会信用总量,该模型仍未充分考虑信用问题。
整体看来,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那么将信用变量纳入宏观经济分析就势在必行。信用指标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实证研究的结果。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与宏观经济关系最密切的信用指标不会相同,因而运用于宏观经济分析的信用变量也不会相同。
二、国内研究综述
(一)利益理论研究
是我国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作为经济学的重要研究领域,利益问题在我国理论界备受各方关注。其中理论成果最突出的时期当属改革开放后,由于这一时期的政治、经济体制变革导致利益关系发生较大变动,而且理论研究成果在实践经济活动中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以下将重点梳理与本文理论分析较为相关的一些利益及经济利益思想观点。
1、利益具有双重属性
经济学研究方法的鲜明特征在于即包含范畴所体现的自然属性也包含其社会属性。这样的研究方法也同样被贯彻在利益范畴研究中。国内学者张晓明认为:“人类利益的自然属性体现在人对自然物品的需求上,所以是直接的、具体的和无限多样的。在需要和为满足需要进行劳动的过程中,人的需要和为满足需要的生产活动及其所生产的物品都充分发展起来,渐渐形成了所谓需要的体系和有用劳动及其物品的体系,最终人类从主、客体双方面完善了自己作为自然存在物的双重属性。” 整体而言,这些思想观点不仅深入科学地阐述了利益的自然属性,同时还突显了利益主体的地位。作者不仅深入分析了利益的根本属性,而且进一步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其形成过程,并暗含利益关系包含与生产关系中。
2、利益包含五层含义
利益的简单定义既是人们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的利益。余政在其《综合利益论》中深入分析了利益定义后,认为其包括客体性、主体性、过程性、时间性和空间性五层含义。利益的客体性含义表明,利益是需要的满足,利益客体是人类活动所指的对象;利益的主体性含义表明,只有符合利益主体需要的利益才是利益,不能满足利益主体需要的就不成为利益;利益的过程性含义表明,利益必定是在一定的经济过程中实现的,获取利益必须付出一定代价;利益的时间性含义表明,利益总是在一定时间段内完成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演进;利益的空间性表明,一切经济活动必须在一定的空间中进行,经济空间是经济活动的前提或最基本的资源,没有经济空间也就没有经济活动。
余政所论述的利益五层含义层次分明地揭示了利益的内涵。首先,虽然需要是利益形成的基础,但利益却不仅仅是需要的满足,利益的主体性含义是对其最好的补充。其次,强调了利益的动态实现过程。利益归根结底是需要的不断满足和产生的过程,是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发展的,而利益的过程性、时间性及空间性含义则正是结合社会生活本身对利益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并对利益的客体性进行了补充和深化。
(二)信用理论研究
自改革开放后,国内经济学家在信用领域的研究成果非常丰硕,由于篇幅、精力有限,本文不可能阅读、梳理所有的相关文献,只能将与本文的研究范畴相关性较强的一些研究结论总结如下:
国内学者王一兵在其博士论文《信用资本问题研究》(2007)中,首次公开使用了信用资本这一概念,他认为信用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相互信任,反映的是以信任为基础的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信用资本是对物的信任(即对信用载体、信用工具的信任)和对人的信任的辩证统一,但更强调对人的信任。伴随着经济信用度的不断提高,这种包含着更多对人的信任的信用会逐渐转化为可以为人获取更多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并最终被市场接受为信用主体所拥有的一种信用资本。
此外,王一兵还通过对特定行业所具有的信用资本价值的实证分析,基本验证了其所构建的信用资本价值评估模式的有效性。但是由于信用资本的研究属于信用理论研究的前沿课题,在实践研究中困难重重。作者所构建的信用资本实证分析模型缺乏逻辑严密的数理论证,这使得实证分析过程相对简略,分析方法也相对简单,分析结果精确性值得商榷。
国内经济学家吴晶妹在《现代信用学》中创新性地定义信用是信用主体在信用交易市场获得信任的资本,这种资本由信用主体的主观愿望和客观偿债能力构成。获得信用交易市场信任,就能够保障信用交易的完成和信用利益的实现。这种资本可以被看作是具有经济价值的一种财富。为了探索信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确定信用与经济增长之间量的关系,其还进一步界定了信用交易规模与结构、信用交易活动、信用经济、信用效率等概念。并实证分析了信用总规模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相关性,其结论表明不论是总信用规模还是除去政府信用的各类信用规模与GDP的相关性都极强;但是GDP的年增长额却与各类信用规模的增长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
整体看来,吴晶妹在其《现代信用学》中全新定义了很多概念,创新性地阐述了很多原理,在借鉴国外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建了相对完整的一套理论体系,近年来在我国信用理论学界享有盛誉。本文在对信用利益的理论和实证分析中将借鉴其中一些概念和原理。
三、文献综述总结
通过对以上利益与信用相关文献的研究与述评后不难发现,只有利益与信用共同交汇于经济学殿堂里,才能最终生成信用利益这一新的经济利益范畴。国外经济学家与国内经济学家对于利益和信用理论的研究都有其科学而深刻的一面。它们的思想方法与观点将成为信用利益理论分析的基础方法与思想源泉,指导信用利益理论研究深入事物内部充分揭示现象背后的本质规律。惟有建立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论基础上,信用利益的理论研究目的才能完成。实践的发展已为理论研究准备了丰富的现实素材,而国内外研究已取得的成果则为研究准备了理论养料。只有牢牢立足于确定的理论基础,切实贯彻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实现信用利益的理论研究目标。
参考文献:
[1][英]奥塔.锡克.经济一利益一政治[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版
[2][英]琼.罗宾逊.现代经济学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3][法]魏克赛尔.利息与价格[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4]骆玉鼎.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5]张晓明.论利益概念[J].哲学动态,1995年第4期:第22页
[6]洪远朋.社会利益关系演进论一我国社会利益关系发展变化的轨迹[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0一41页
[7]王一兵.信用资本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2007
《经济》:中国信息经济学会是致力于推动中国信息经济学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组织,作为理事长,请您谈一谈信息经济的含义及发展信息经济的意义?
杨培芳:信息经济是指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信息产业为主导,以信息资源为劳动对象的经济活动。从统计学的意义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信息经济是指建立在现代(光、电)信息通信和互联网技术上的产业经济活动;广义信息经济则包括以信息、知识、智力为劳动对象的所有经济活动,比如造纸、勘探、科研、教育、管理等均属于信息经济范畴。我倾向狭义范畴,因为这更具时代感。
至于发展信息经济的意义,我认为,有利于产业升级、节能降耗;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有利于实现全面小康和公平信息社会的建立。
《经济》:今年您获得“2013十大经济学人”荣誉称号,获奖理由是:首次提出了“信息生产力”概念,并初步构建起了科学、完备的信息经济学理论体系。请您对这一理论体系做下阐述。
杨培芳:准确地说,是中国信息经济学会核心组集体完善了“信息生产力”这一概念。因为“信息生产力”这一概念刚提出的时候,人们还有异议,认为有“信息化”就够了,还提什么“信息生产力”。但当时人们都把信息化看作是信息交流和信息媒体的普及。2008年之后,随着大、智、物、云(大数据、智慧城市、物联网、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3D打印的出现,信息化已经开始向整个生产领域延伸,人们可以利用网络传感和监测控制直接为生产、交换和生活服务。所以,它不仅仅是信息交流和传播媒体,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力。
“信息生产力”不是单一要素或者某个要素的子集,而是针对传统工业生产力而言,是整个社会生产力进入一个崭新阶段的标志,也是信息时代最活跃、最重要和更加社会化的核心生产力。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一直致力于信息经济学理论探索,梳理了3个层次、15个方面的理论框架。包括3大基础理论、4个应用理论和8个实用经济学分支,即信息科学、系统科学、演化博弈论、新价值理论、新分工理论、新货币理论、新经济伦理,以及信息系统经济学、信息产业经济学、信息资源经济学、信息通信经济学、电子商务经济学等。
打破信息消费瓶颈
《经济》:“网络协同经济理念”和“公共理性社会机理”也是您所倡导的学术观点。这些概念的内涵是什么?将会给社会带来哪些变革?
杨培芳:我在2000年出版了《网络协同经济学――第三只手的凸现》一书。分析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以及信息社会生产方式的异同。发现了除市场(看不见的手)、政府(看得见的手)之外的社会协同(挽起来的手)和互组织化的第三种力量。
前几年,我在承担《信息时代的网络伦理》课题研究时发现了一个新的命题,就是“网络经济将引发一场公共理性革命”。公共理性的核心机理就是网络透明促使社会价值从利他主义和利己主义走向互利主义,最终建成以“知识中产”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
《经济》:信息消费将成为中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您认为信息消费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表现是什么?目前还有哪些瓶颈需要解决?
杨培芳:根据工信部的预计,到2015年,中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实这也只占GDP不到10个百分点,更重要的是信息经济的外溢效应。
35年来,我国物价普遍上涨了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只有IT产品和服务价格在下降。30年前到电报局发电报,每个字要7分钱,现在用手机发短信70个字才要1毛钱,用微信还不花钱。如果按照不变价格计算,仅通信和互联网流量的收入,估计会超过GDP的40%!当然,这里边也有需求价格弹性的作用,没有信息技术进步带来的价格下降,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高的普及程度。
还应该指出的是,人类需求总是从低级向高级阶段发展的,从粮食、轻工、钢铁到房产的需求都会遇到天花板,而信息需求是新兴服务业和文化精神需求的基础,基本没有天花板。所以扩大信息消费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
宽带基础设施和各行业信息应用服务的落后,成为促进信息消费的瓶颈。首先,要从法律和政策上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基础电信以更低廉的价格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其次,是要重视各行业信息应用平台建设,通过“市场的决定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快信息应用服务业发展。
信息消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经济》:有研究证明,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3倍,物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4倍。其中,信息消费量每增长10%,单位GDP能耗降低1.8%,物耗降低1.4%。这三大基础资源之间是一个什么关系?信息消费增强后,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有哪些积极意义?
杨培芳:社会发展离不开物、能、信息这三种基础资源。在一定的社会阶段,如果信息消费太少,就会过多地消耗物、能资源;反之,信息消费增加才能减少物耗、能耗。在这三大基础资源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置换关系。经过初步测算,单位GDP的信息消费量每增长10%,单位GDP能耗降低1.8%,物耗降低1.4%。
许多人认为,科技进步会增加失业。我认为,科技进步是要把人类从笨重、危险、影响健康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让大家获得更多的休闲时间。其次,在减少低级就业的同时还会增加大量高级就业岗位,如,信息通信网络与平台的操作维护,电商、物流和售后服务,以及软件编制、研究创新、谋划设计、文化创意等。
《经济》:移动互联网驱动信息产业迈向信息经济。最近,欧盟与韩国政府签署科技合作协议,将联手开发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当前正是标准和规范制定的关键期,而我国华为和中兴也在欧洲设有研发基地,您认为中国在这方面有多大的话语权?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现代化;课程改革
1 政治经济学本科教学的现代化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政治经济学作为经济管理类本科生的重要理论基础课,在我国高校中开设得极为普遍。随着时展,传统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弊端逐渐显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传统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内容体系僵化。在传统本科教学中,基本上延续了《资本论》的狭义政治经济学体系,重点分析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现象和经济规律,而忽视对当代西方国家的新现象、新矛盾的剖析,忽视对转型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系统研究。这既不符合广义政治经济学的要求,使得学生对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的理解狭隘化,造成了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削弱了该学科的现实解释力。
第二,传统政治经济学课程的授课方法单一。马克思曾说:“分析经济形式,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试剂。两者都必须用抽象力来代替。”[1]传统政治经济学教材主要运用历史逻辑分析法,侧重于规范分析,缺少实证分析,缺乏现代研究工具的应用,忽略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课堂往往没有互动、学生缺乏学习积极性,致使其课堂效果差强人意。
第三,传统政治经济学课程的观点陈旧。传统政治经济学课程以阐述资本与劳动的对抗关系为重点,将政治经济学的“政治”色彩强化放大,而忽视了其“经济学”的角度,忽视对学生经济思维的培养。以经济危机理论为例,传统政治经济学仍然聚焦于社会基本矛盾和社会基本制度对经济危机的影响,而少于论述当代经济危机的新特点和新形成机理,从而对政府宏观调控和微观企业运营都缺乏现实的指导意义。
综上,在当前的本科教学中,政治经济学正日益被边缘化。因此,必须从体系、方法和观点等方面进行课程改革和创新,才能赋予传统政治经济学以丰富的时代感。
2 政治经济学本科教学实现现代化的途径
2.1 体系的现代化
从学科体系上看,政治经济学课程的改革创新应以搭建广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为主导方向。广义政治经济学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来的,他说:“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这样的广义政治经济学尚待创造”[2]。可见,广义政治经济学以研究多种社会的生产方式为核心。当前,构建广义政治经济学必须强化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系统剖析。
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方面,既要考察不同的垄断形式对社会生产关系的深刻影响,也要挖掘私人垄断资本和国家垄断资本实现增值的主要途径,以便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参考借鉴。例如,当代西方国家的垄断组织形式由初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是适应生产集中和生产社会化要求的,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科学管理的内涵;垄断条件下利润率平均化规律作用形式的变化对于我们理解当前我国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尤其是,在新一轮的世界经济危机仍然余威尚存的国际背景下,我们应当重点对当前世界经济的基本格局及欧美国家的发展困境和对策进行深刻剖析,以增强我国经济抵御危机、自我修复的能力。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方面,要致力于探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关系中需要重点解决的现实问题,包括:生产资料公有制应当采取怎样的实现形式;应当如何处理政府和企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股份制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利用和完善等问题。既要挖掘与社会主义本质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或规律,也要研究与一切社会形态相联系的经济范畴或规律在社会主义社会所采取的特殊表现形式。例如,与植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规律相比,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只有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下才能取得存在依据;作为商品经济共性规律的价值规律在当前我国经济的竞争性领域仍然发挥着调节社会资源配置的“指挥棒”作用,而且未来我们应当进一步强化其作用的市场范围。
2.2 方法的现代化
在研究方法上,政治经济学课程不应局限于历史逻辑方法,而应发展出多样化的综合性的方法论体系,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结合在一起,加大数理方法的运用,并吸收制度研究方法、博弈分析法等现代分析工具,建立与现代西方经济学中相关概念和范畴的联系。
譬如,在讲解商品经济产生的基本原理时可以运用制度分析法,阐述明晰产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在讲述剩余价值规律时可以从企业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个体理的角度加以阐释;在讲解资本有机构成概念时,可以与微观经济学中的生产函数概念相对比;在讲解资本周转速度和平均利润率理论时,可以引入数学方法;在讲解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时,可以构建的经济增长模型;在讲解商业流通费用时,可以梳理其与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此外,在课堂讲授时,为达到深入浅出的教学效果,应重视采用案例分析法。从价值规律的作用、货币的职能到资本的循环周转,再到平均利润率规律,都能够在实践中找到大量生动具体的案例,应注重相关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系统规范的案例资源库,并借助于动画、影音等多媒体教学方式,将教学内容形象化、趣味化,以弥补传统教学在时间、空间展示方面的不足。
2.3 观点的现代化
从观点上看,政治经济学教学创新的根本任务是能够更有效地指导当代社会的实践活动。因此,传统政治经济学中的某些具体观点应当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首先,应将政治经济学传统观点与现代企业的经营活动联系起来[3]。例如,商品二因素的对立统一关系,可阐释为现代企业商品经营的消费者导向;劳动力商品的相关理论,意味着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经营十分重要;剩余价值的生产方法理论和资本的运动性理论都与现代企业的资本增殖息息相关 。
其次,应将政治经济学传统观点与现代政府的宏观调控联系起来。例如,在经济危机理论中,增加对虚拟资本特点和虚拟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有利于对政府的金融管制和货币调控提供政策基础。再如,作为虚拟货币的比特币的价格波动、我国当前的房地产泡沫等问题都可以用政治经济学观点来加以分析。
3 政治经济学本科教学的现代化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3.1 在观点创新时应注意区别对待“根本观点”和“具体论断”
所谓“根本观点”是指今后的实践只能进一步证明而不能的一般原理;所谓“具体论断”是指对特定时间、地点、条件下,针对特定对象、事物、现象和过程所做出的判断。对于的根本观点我们必须坚持不动摇,对于某些具体论断则可以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进行发展和创新。
3.2 在体系创新时应坚持以生产关系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曾在历史上引发多次争论。当前,我们主张将研究对象扩展到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是出自该理论中国化、本土化的需要。在关注生产关系的同时,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也要关注资源配置,但这并不意味着把对社会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研究全盘置换为对生产力或资源配置问题的研究,那样的话,政治经济学将丧失其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学科的根本立足点。
3.3 在方法创新上应注意避免陷入“去内容化”的陷阱
当前,数理方法在经济学上的应用日益普遍,甚至出现了经济学泛数学化的趋势。其实,数理方法的运用只是对历史逻辑方法的有益补充,而不是替代。数理分析本身不能创造任何思想,它只是思想或观点的呈现工具而已。如果理论或思想本身是苍白的,那么无论运用多么精巧的数理模型去包装,也不可能产生鲜活的生命力。同样,在案例运用方面,也要避免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力争选取富有针对性和典型性的案例素材,让案例真正能为观点或理论服务。
总之,只有将研究视野扩展到当代经济,反映国际和国内经济的最新变化和热点问题,综合运用现代分析方法和教学手段,以实践为导向进行观点创新和内容创新,政治经济学课程才能受到当代大学生的欢迎,才能在新时期重新焕发其理论的旺盛生命力。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第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第1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 梅建军. 《资本论经营智慧》.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
作者简介:
国福丽(1979—),女,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经济学和劳动经济学。
一、理论体系比较
(一)逻辑起点和起始范畴
任何经济学理论体系都有其逻辑起点和相应的起始范畴或概念。
1《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资本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商品理论,其起始范畴既不是资本,也不是产权,而是“商品”。当然,这个“商品”是资本主义的商品,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存在过的商品。马克思认为,“商品”是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一般的形式,“商品”范畴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最一般的范畴,在其中包含了能够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矛盾的各种矛盾或矛盾的萌芽。
这一逻辑起点是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历史演变顺序一致的。商品既是马克思资本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资本关系发展、演变的现实起点。资本并非一开始就表现为资本,它经过劳动力的购买并实现了货币的增殖,才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也是由商品所有权规律演变而来的。所以,商品关系是资本关系的历史演变的现实起点。
马克思分析了商品的二重性和决定商品二重性的劳动二重性,揭示了蕴涵在商品中的矛盾: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从而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而资本的一切矛盾,也在商品分析中得到初步的揭示。这些矛盾正是资本内在矛盾的胚芽,是资本矛盾最抽象和最一般的形式。
2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
制度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企业性质和存在原因的分析,“企业”是其起始范畴。
“企业”是一种组织,是市场经济中的主要的微观主体或经济细胞。正统微观经济学对企业的研究构成了其厂商理论,但它把企业视为一个既定的主体,一个既定的存在,一个与其他个体一样的追求利益最大化者来看待,它所分析的是企业如何运行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至于企业的本质是什么?为什么会产生?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如何?正统经济学没有回答。科斯的理论构建,则从探讨企业的本质及产生原因开始。
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是交易费用理论,“交易”是其对经济活动分析的基本单元,又是现实经济活动中最普遍、最一般的活动。科斯从企业分析开始切入,对企业本质、产生及规模变动原因的逻辑追问,直接引出了“交易费用”的存在,从而修正或否定了正统经济学的“零交易费用假设”,也开始了交易费用理论的构建。“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制度经济学的基础,后面的分析都是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交易及其成本展开的。科斯认为,市场交易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最优的或最有效的。因为市场交易本身是有代价的,即存在交易费用。然而,为什么不能把所有交易都纳入企业内部呢?因为企业内部交易也是有成本的。于是,在二者之间就有选择的必要,企业规模与市场交易就有一个边际均衡点。这样就进入了交易方式或交易规则的选择问题,也就是制度选择问题了。
科斯在分析“企业本质”、“企业存在及规模变动原因”等问题时,已经将“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框架建立起来了,后继的其他产权经济学家无非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要么补充和完善交易费用理论,要么是将这一理论作为分析工具,运用到其他具体领域。
(二)核心范畴
马克思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资本”与“剩余价值”。它们本质上是一个范畴。因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剩余价值体现的关系就是资本关系。而对“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分析也就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即对资本产权制度的分析。
产权经济学的核心范畴是“交易”与“交易费用”。不过,与“资本”和“剩余价值”的关系不一样,“交易费用”并非是“交易”的本质,“交易”是人们从事的活动,“交易费用”是人们在活动中消耗的资源或代价。“交易费用”只是揭示了“交易”中有成本这一事实而已。
(三)理论主线
所谓理论主线是指贯穿一个理论体系的逻辑主线,它将各个理论构件或组成部分串成一个整体。
《资本论》的逻辑主线是对剩余价值或资本增殖的分析,剩余价值理论是贯穿整个体系的主线。整个《资本论》,从头到尾,都以剩余价值的分析为核心。从总体框架看,《资本论》第一卷研究资本如何增殖或剩余价值如何产生;第二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通过流通,使其增殖部分得以实现;第三卷研究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的资本家阶层之间分配;第四卷研究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史。其不同卷、篇、章、节中的具体理论,也都贯穿这一主线。
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主线是产权的交易费用分析,交易费用理论贯穿在其理论体系中任何一个组成部分。
两条主线各自在其理论体系中发生作用的方式或把理论构件联系起来的方式是有差异的。
剩余价值理论是作为马克思经济学一切理论构件的内核而存在的,它是任何一个理论组成部分的实质。例如,劳动价值论是为剩余价值理论奠基的,揭示商品价值的源泉,其真正目的和作用在于揭示剩余价值的源泉;对资本生产过程的考察,实际上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对资本循环、周转,对资本再生产的分析,是为了研究剩余价值实现的规律;对利息、利润、地租等的分析,是研究剩余价值在资本家阶层分享的转化形式。
“交易费用”并非每个理论构件的实际内容,而是其中的方法或工具。用它分析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企业产权理论;分析制度变迁,构建制度变迁理论,等等。
(四)主要理论组成部分
马克思经济学体系的组成有两种划分意见:一是按《资本论》四卷的逻辑顺序,分成剩余价值生产理论、剩余价值流通或实现理论、剩余价值分配或分割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史;另一种则超越四卷的先后顺序,将其划分为劳动价值理论、剩余价值理论、再生产理论、资本积累理论、经济周期和经济危机理论、资本主义发展趋势理论等。两种划分都能成立,而且不矛盾。
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构件是松散的。“交易费用理论”是其核心部分。以交易费用理论作为工具分析的理论,包括:(1)企业性质理论;(2)企业产权结构理论;(3)制度变迁理论;(4)法律经济学等。
二、方法论比较
从整体上看,两种理论范式建立在不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基础上,有着不同的分析方法、概念和理论逻辑。
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其含义和内容一般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变化都是由客观规律决定的,具有必然性,最终的决定因素是生产力,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状况不同,生产关系和支配分配、交换关系的规律也不同。这是一种唯物主义的和整体主义的分析方法。
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哲学基础是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三者合一,本质是自由地追求个人功利。它遵循的是古典主义的个体分析方法。这种方法认为,一切社会现象都应追索到它们的个人行为基础,都必须从个人的角度来分析阐发;个人的目的或偏好是经济学分析的出发点和基石,必须把个人的有目的性放在首位。因为,个人根据他们自己的利益采取行动,个人的有目的性乃是一切社会行为的起因。三、产权理论比较
马克思经济学的产权与新制度经济学定义的产权有许多共同之处。(1)它们都认为产权是财产权,不是单一的权利,而是一系列权利的组合体;(2)它们都认为产权可以分解;(3)它们都认为产权是一种法权。尽管如此,通过比较,我们还会发现二者有许多不同之处。
(一)产权的本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生产资料的归属是所有制的本质规定,财产权利是所有制的法律形式,经济上的所有制关系决定法律上的财产权利。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是一种私有权。产权是其制度理论的核心范畴,并认为法权(产权)关系决定经济关系。
(二)产权的形成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所有制及所有权(产权)的形成与发展同社会生产力水平及变化相联系。而诺斯则认为“产权的出现是国家统治者的欲望与交换当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费用的企图彼此合作的结果”。
(三)产权的功能
马克思经济学强调所有制对社会制度的性质以及社会公平的影响。而新制度经济学则强调产权的激励功能与效率功能。
四、制度变迁理论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仍然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设基础上的。(1)经济人是制度变迁理论的基点,只有个人才进行选择和行动,集体是无法选择和行动的;(2)与经济人相联系的成本一收益法是“标准经济学方法”,也是制度变迁理论的核心分析方法;(3)制度变迁取决于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的平衡,是制度非均衡走向均衡的过程,是经济人在成本约束下追求收益最大化的趋利过程;(4)国家拥有利用暴力“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它以提供“保护”和“公正”的服务换取统治者的收益,一旦制度创新会使统治者私人收益超过私人成本,制度调整就势必发生;(5)意识形态是个人与其环境达成协议的一种节约费用的工具,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资源的非市场配置及降低社会经济运转的费用。
马克思经济学认为:(1)人类的生产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因此,人类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变迁,主要应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方式的变迁来解释;(2)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与激化,从而引起社会经济制度乃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变革与革命;(3)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矛盾,在社会经济关系中,主要体现在不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或不同阶级之间的矛盾,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了不同社会制度变革的性质、方式和程度;(4)制度变迁的主体是代表生产力的社会集团或阶级,阶级斗争在制度变迁中起着杠杆作用;(5)制度变迁的动力源泉在于现有的各种法权关系或社会制度不能适应潜在生产力的实现和发展,致使掌握新的生产力的社会集团为获取自己所能控制的、潜在的、新的收益而推动制度的变革;(6)由于社会基本矛盾和不同社会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不同,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方式是不同的;(7)尽管国家、社会意识形态对制度变迁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并且不同的民族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制度变迁的模式与方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仍是社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的差异是世界各民族文化差别与制度变迁模式差别的客观根据与决定因素。
五、几点结论
1马克思经济学从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宽广角度,研究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发展与灭亡的规律,着重分析资本与雇佣劳动、资本家与工人阶级的对立,指明社会制度变迁的方向,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而新制度经济学则是在肯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如何修补、完善私有产权制度,以减少制度的磨擦,提高经济绩效。前者是宏观的、整体的、深刻的,对人类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的变迁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后者是微观的、个体的、精细的,对调整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提高经济效益,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马克思经济学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引入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范畴,分析了人们在历史形成的生产方式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分析了由这种关系所决定的不同的利益集团或阶级,揭示这些集团和阶级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相互关系的变化,从而较好地解释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社会制度的变动。
但由于它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揭示资本主义制度的内部矛盾、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上,而对资本家之间、资本家的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像个人的心理活动、行为选择等微观个体的行动特征的揭示,没有列入自己的分析框架内,或者没有作为自己研究的重点,因而,它对基本经济制度相对稳定条件下的、日常的、微观的企业制度变迁缺少针对性较强的分析。
3新制度经济学以个体主义的分析方法来解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释制度变迁的原因与机制,强调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把制度变迁归结为个人之间相互博弈与相互交易的结果;但它没有分析决定个人理性与个人选择的社会经济条件,以为个人可以随意地进行选择,这就难免陷入唯心主义泥坑,无法解释社会经济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因与实现条件。
【摘要】通过详细剖析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概念,分析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细微差异,为推动湖南衡阳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发挥地方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的职能,促进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适应衡阳现代服务业发展而展开的相关专业群的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服务业 第三产业
20 世纪60 年代以来,全球经济步入后工业时代,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转型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服务业在就业和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不断加大,到21世纪初,全球服务业增长值占GDP比重63%,主要发达国家占到71%,多数国家服务业就业人数已经超过第一、二产业的总和。我国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概括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产业结构转换特征,认为这个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之后我国的服务业从理论研究到实践,步入快速了快速发展阶段。2010年国务院公布了首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湖南衡阳市成为全省唯一入榜城市。本文拟综述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理论研究成果,为正确指导衡阳服务业的建设和高职院校的现代服务业的相关专业建设提供借鉴。
一、第三产业的概念
服务业概念的提出和西方经济学家所谓的第三产业密切相关。因此要准确理解服务业,必须充分理解第三产业的概念。最早在17世纪末(1690),威廉・配第就阐述了有关第三产业的思想。此后,萨伊、西斯蒙第、李斯特、西尼尔以及马克思等经济学家从不同角度对第三产业进行了分析,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第三产业经济范畴所涉及的经济规律。直到1935年,英国经济学家、新西兰奥塔哥大学教授埃伦・费希尔在其所著的《安全与进步的冲突》一书中,最先提出了“第三产业”概念,并用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划分,从而形成三次产业的分类法。按照费希尔的观点,“第三产业”泛指旅游、娱乐、文化、艺术、教育、科学和政府活动等以提供非物质性产品为主的部门。1957年,英国经济学家柯林・克拉克丰富了费希尔第三产业概念的内涵,在其出版的《经济进步的条件》第三版中,把国民经济结构分为三大部门,即:第一大部门以农业为主,包括畜牧业等;第二大部门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等;第三大部门是服务业,包括建筑业、运输业、通讯业、商业、金融业、专业化服务和个人生活服务、政府行政、律师事务和服务军队等。我国依据《三次产业及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把第三产业分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共十五类。
二、服务业的概念
服务业概念在理论界尚有争议。由于服务活动由来已久,凡是不以有形产品生产和经营为主的经济活动都是服务活动。但是在大量提供服务活动的企业中,只有那些服务活动本身具有可交易特征,并且在整个企业的业务活动中占有相当比例的企业,我们才认为其属于服务业。美国经济学界提出了广义服务业和狭义服务业的概念。狭义服务业是指排除了流通部门即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等的非实物生产部门,广义服务业是指所有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而非实物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而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
三、服务业和第三产业的区别
尽管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十分相近,但是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又有细微的区别,二者侧重点不同。①第三产业是与第一、二产业相对应的概念,而服务业是与农业、工业相对应的概念;②服务业更多地反映产业政策,是提供非实物劳动成果各业的总称。作为统计口径,第三产业概念更强调稳定性,要求各业必须有明确的、不重复的归类;而服务业概念更突出前瞻性,强调及时总结苗头趋势,引导产业发展。因此,当涉及定量目标内容时,服务业使用第三产业统计数据;当涉及产业发展时,服务业的内容要宽泛一些,要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③服务业所包括的行业比第三产业要少一些;④第三产业的概念隐含着传统经济思想的逻辑,而服务业的概念则是现代经济思想的体现;⑤第三产业主要是相对于国内经济的。而服务业是面向国内与国际两个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