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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08-16 17:28:27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审计的主要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1篇

一、审查学校科学发展情况

审查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内提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思路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争取的重大专项资金等,分析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学校总体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由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审计组通过检查有关资料、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核实。

(一)重大改革发展

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学校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国家、省级综合性评估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与教学科研有关的某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

(二)重大建设项目

被审计者任期内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检查建设用地是否按批准的数量征用,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审批的规划要求,以及征地拆迁费用的支出是否合规。

(三)重大专项资金投入

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学校新增的专项资金情况。主要检查各种资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有无未经批准相互挤占的问题。

二、审查权力运行公开化情况

从会议纪要和记录入手,审查各项财务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分析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和决策执行及执行的效果等。

(一)决策程序规范性

是否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务公开制度;财务预算、工程建设、重大采购、对外投融资及合作、资产处置、涉及教职工利益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

(二)决策内容合法性。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三)决策执行及效果

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

三、审查资源配置市场化情况

审查评价学校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下属单位管理、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资源配置市场化原则执行情况等。

(一)资产管理

1.资产入账完整性。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

2.资产日常管理。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

3.资产使用、处置规范性。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二)基本建设管理

1.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建设资金有无被转移、侵占或挪用的,有无超标准、超概算情况,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价款;

2.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存在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按照招投标文件的条款签订合同或协议;

3.基本建设过程中各种程序履行情况。有无履行各种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情况,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是否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

(三)下属单位管理

1.下属单位经济活动合法性。下属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2.下属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下属单位的经营效益情况,是否存在严重亏损;

3.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与下属单位产权关系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

(四)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总体情况,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

四、审查学校操作行为规范化情况

检查学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内审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重点关注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审查评价资金管理政策、收费政策、助学政策等执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规范化

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考核、内部审计监督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

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

(二)预算管理规范化

1. 预算编制总体情况。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

2.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有无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行为。

(三)资金管理政策执行

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情况,是否存在公款私存、违规集资、违规担保、小金库等问题。

(四)收费政策执行

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五)勤工助学政策执行

勤工助学政策执行总体情况,助学经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

(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总体情况,科研收入真实性;科研支出是否与项目有关,有无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劳务费发放及缴税合规性;结题项目有无及时结账。

(七)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

(八)其他法规政策执行

除上述列举事项外,其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九)内审监督制度执行

1.内审机构建立。内审机构的建立和内审人员配备情况;

2.内审机构工作业绩。内审工作是否有规划、有计划、正常地开展;在经济责任审计、下属单位考核、基本建设项目等内部重要经济事项中发挥的作用如何。

五、审查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

通过听取学校其他校领导和中层领导意见,审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结合了解学校整体廉政建设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

(一)个人廉洁从业情况

1.领导利用职权行为。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另行处理;

2.领导个人行为。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二)所在学校廉政建设情况

1. 所在学校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所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

第2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原国家教委第24号令)和我校《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评审,是指学校审计处依法对校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三条 内控制度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内控制度的审查和评价,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和防止弊端产生的可能性,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学校审计处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核对银行账及支票、收据、印鉴的保管与使用等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二) 货币资金收付业务是否都由领导审批授权;

(三) 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和财务处理是否经过严格审核;

(四) 收、付款业务是否在原始凭证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足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五) 会计与出纳是否定期核对日记账与总账,主管会计是否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稽核人员是否定期和不定期地监盘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的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

(六) 出纳主管的现金和银行单据的收付保管是否限制他人接近,现金收付是否集中办理并及时解交银行;

(七) 是否周密地计划预期收入和所需支出、借款的数量和时间,以及用于短期投资的资金。

第五条 学校审计处对存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发货、装运、付款、盘存等职务是否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并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 存货的购入、发出是否经过授权和严格的审批手续;

(三) 存货的办理过程中是否经过采购计划、销售计划、合同、入库单、发货单、领料单和账簿记录等方面的审核;

(四) 存货的购销是否与对方签订有效的经济合同;

(五) 是否设置独立的存货验收部门,所有采购的存货是否根据合同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核点数量、检测质量、出具验收单等;

(六) 是否对存货进行定期盘点与稽核,保证财会部门与仓库的账账、账实一致;

(七) 是否及时办理货款的结算与清理手续,对延期未付或迟收货款的存货是否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

(八) 各项存货的交易是否及时入账。

第六条 学校审计处对应收款项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接受客户订单、调查信用、批准信用、填制销货通知、发运商品、结算开单、办理销售退回、折让、收取货款、会计记录和核对账目等职务是否分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二) 是否实行销货合同制,根据合同规定的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和供应期发货,并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方式和时间及时收回货款;

(三) 采用赊销方式售货时,是否对购货单位的信用进行了调查,对不符合赊销标准的购货单位是否采用现销制;

(四) 是否根据销货订单发货,并以发货单或送货单作为产成品减少的原始凭证;

(五) 是否根据有关单据和发票及时办理销货款的入账手续;

(六) 是否定期编制客户欠款分析表,及时催缴货款,按期收回并入账;

(七) 应收账款的坏账注销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批;

(八) 应收票据的保管与经管现金或一般会计记录是否分离,票据的承兑是否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批准,违约票据的冲销是否经主管人员批准。

第七条 学校审计处对固定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固定资产的购置、调出、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是否经有关部门授权和审批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二) 新增固定资产在交付使用时,有关部门对其数量、规格、名称、出厂或建成日期、备品备件、原始价值、性能、新旧程度等是否逐项验收,并确定其年限、折旧率,同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清单”交财会部门入账,固定资产的出售和对外投资是否对其性能和新旧程度进行检验;

(三)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会部门是否对增减的固定资产在卡片、明细账和总账上进行平行登记,是否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四) 是否建立固定资产的归囗、检修和调拨移动等管理制度;

(五) 是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固定资产盘点,是否及时处理盘亏盘盈。

第八条 学校审计处对对外投资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投资管理部门是否提出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确定投资立项的依据、所需资金、投资时间、预计效益及回收期;咨询部门或其他部门是否对发行证券单位或接受投资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实力进行调查;财务部门是否会同投资管理部门对投资所需资金的筹集进行可行性分析;实物投资是否对接受投资的项目进行可信性论证;投资项目报告书或立项报告是否经主管领导审批;

(二) 是否通过投资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检查对投资进行控制,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是否经过领导审批;

(三) 短期投资是否对证券市场行情的变化进行了分析,长期投资是否对接收投资企业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决策权和投资回收的控制权;

(四) 是否定期对投资效果进行分析,提出投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五) 是否建立了相关的资产、资金和有价证券收、付制度;

(六) 是否实行投资的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定期与原始凭证和管理部门的实物账核对,并通过清查盘点实物进行核实,由稽核人员抽查监督;

(七) 股票和债券是否由独立于投资授权人、投资记账员与出纳员之外的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防火、防盗具体措施,是否由内部审计人员或不参加与投资业务的其他人员定期检查其存在性和账实是否相符。

第九条 学校审计处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购入无形资产是否进行了市场调研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方案,购入计划是否经最高管理部门批准;

(二) 是否对协商价格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核和深入调查;

(三) 是否通过合同方式进行了购入与转让;签订合同时,是否审查了无形资产的证明文件、有效期和手续的齐备性;

(四) 取得的无形资产是否根据有关凭证及时入账;

(五) 是否对每期摊销和期末余额定期进行复核,查明摊销期限是否合理,摊销额计算是否正确;

(六) 无形资产的转让是否经最高管理部门批准,作价是否合理,转让的收入是否及时入账。

第十条 学校审计处对流动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流动负债的经办人员、记录人员和业务审批人员是否进行了分工;

(二) 导致负债的业务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金额较大的流动负债业务是否经业务主管人员专门批准或授权执行;

(三) 所发生的流动负债业务是否及时入账;

(四) 是否由专人定期核对流动负债业务、实有数额及到期日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 学校审计处对长期负债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举借长期债务是否有借债使用计划、归还计划;最高管理机构是否制订举债政策及内部审批程序,审慎地作出借债决策,并与债权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权利;

(二) 举债投资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明确款项的数额、用途,测算预期收益,决策后授权财务部门执行;财务部门是否向金融机构提交借款申请,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使用时间和计划、归还期限和计划,并办理借款审批手续;是否签订借款合同并将借款存入银行,是否在贷款限额内按计划实际需要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到期是否按规定还本付息或办理延期借款手续;

(三) 借款的取得、使用和归还是否及时、完整地根据有关凭证入账,业务处理和会计记录等职责是否严格分工,利息支付手续是否完备;

(四) 是否对长期负债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第十二条 学校审计处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资本金的投入、增资、减资、转让以及经营结束或破产清算时的清算、分配和归还等资本业务,是否经最高权力机构审核与授权,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 是否经管理部门授权并以章程形式明确有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划分不相容职务;

(三) 资本金的投入及其以后的增资和清算退还是否经过验证和评估,认定其真实、合法、正确;

(四) 是否根据评估、验证并核实后的凭证,将投资者投入的资本金及时地登记入资本投入明细账,其后发生的增资、减资变动是否及时地记入明细账与备查簿中;

(五) 是否对资本金的筹集、存留、增减情况和股利、红利的分配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证投资活动和会计处理是否真实、合法、正确,是否加强了对资本金保值增值的控制。

第十三条 学校审计处对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实现的盈利是否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分配,盈余公积的提留是否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决定;

(二) 留存收益中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分配,专户记录,不混在一起;

(三) 盈余公积各部分的使用是否经董事会授权批准,用公积金发放股利是否按制度规定予以严格限制;

(四) 是否对向投资者分配的股利,以及公积金、公益金等账户进行定期检查清理,验证其真实性、正确性,是否正确评价资本的增值。

第十四条 学校审计处对主营业务收入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销售计划是否以正确、可靠的市场预测和销货合同为依据,是否运用科学的方法编制,各项指标的计算是否准确并保持时间和空间上的协调、衔接,是否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二) 销货合同签订是否由专人负责,签订合同的程序、形式及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所签合同是否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 是否在合理分工与协作的基础上,严格划分有关部门及部门内部成员之间的权限及职责,严格划分不相容职务;

(四) 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销货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等进行严格控制,并保证其合法、真实和正确;

(五) 是否建立、健全产品发出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其安全、完整,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和收回;

(六) 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之后,财会部门是否严格执行结算制度,恰当地选用结算方式及时进行款项结算并确保结算的正确无误;

(七) 是否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和实际情况,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账簿,建立完整的核算流程,按规定的控制程序和方法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审计处对产品成本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进行成本预测;成本预测的依据是否可靠、完整,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结果是否正确;

(二) 产品成本计划是否与利润、销售、生产等项计划和有关技术经济定额相互衔接、协调,保持先进、合理的水平,并进行指标分解,层层落实;

(三) 是否建立成本归口分级管理责任制,形成纵横相连的成本控制网络;

(四) 是否建立健全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严格、准确计量验收,健全原始记录和先进、合理的技术经济定额;

(五) 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是否都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所有的原始记录是否由专人复核;

(六) 是否正确研究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期、费用归集的程序和分配的方法,以及成本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学校审计处对期间费用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期间费用项目开支计划、预算、定额,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将计划、预算和定额分解下达到各部门、各单位;

(二) 各部门、各单位发生的期间费用是否事先提出申请,财会部门对照开支标准、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并经主管人员批准后开支;

(三) 使用经费的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财会部门审查、稽核、记账是否由不同人分管;

(四) 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取得真实、合法的凭证,并按规定程序经开支部门、单位主管人员审批,财会部门审核无误;

(五) 经审核后的各项费用开支是否及时、正确入账,并于期末全部结转“本年利润”账户;

(六) 是否通过检查费用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揭示差异,分析原因,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 学校审计处对利润形成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事先编制年度利润计划,并以此为依据编制生产经营计划和实施措施;利润计划控制的依据是否可靠,方法是否科学,计算是否正确。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二) 利润形成是否有严格、合理的职责分工,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

(三) 财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是否负责日常核算和期末结账的审核,财会部门是否按规定的会计组织核算程序,及时、正确地进行账务处理,并核查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审计处对利润分配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包括分工责任制在内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 是否设专人对净利润总额进行审核,正确确定利润分配基数,并据此按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及规定的税率、比例,由财会部门编制“利润分配表”;

(三) 财会部门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是否对“利润分配表”的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并签章;

(四) 会计人员是否根据审核的“利润分配表”填制记账凭证,经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及时登记“利润分配明细账”及其他相关账户。

第十九条 学校审计处对财务报告内控制度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是否制定严密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一环节的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时间限制、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各岗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制约关系;

(二) 是否制定结账日程表,对结账程序进行合理安排,并规定每一程序完成的时限,对影响结账的关键环节,提出妥善的对策;

(三) 对本期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账、账簿与记账凭证是否一致,复算发生额和余额计算是否正确等,是否严格检查和核对;在编制会计报表前,是否对账簿与记账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之间、各种有关账簿之间、账簿记录与财产实有数之间进行认真的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三相符;是否在正确结账、认真对账的基础上,进行试算平衡工作;

(四) 是否严格依据会计制度对报表种类、格式、项目排列、项目内容和编制方法的规定编制每一报表,并保证每一报表内和不同报表有数量对应关系的项目之间保持应有的对应关系;对于必须予以反映而会计报表规定的项目内容中无法容纳的重要财务信息,是否在相关项目或通过附表、附注等加以说明;

(五) 财会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会计是否对编制完毕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正确性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章;

(六) 会计报表是否按月、季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审计处对内控制度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一) 收集与描述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

(二) 健全性与合理性评价;

(三) 符合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四) 总体评价,即通过符合性测试,评价内控制度的可信赖程度,确定其对实质性测试的可靠性;

(五) 实质性测试;

第3篇

一、内部控制评审的内容

(一)内部控制环境,主要内容有:主要负责人的观念和重视程度,单位组织结构的设置,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人的素质以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二)风险识别及评估,主要内容有:针对单位和村面临的各类风险,必须建立相对应的内部控制加以防范,减少损失。

(三)内部控制活动,主要内容有:内部控制活动的健全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指被审计单位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健全,合理,有效的程序。

(四)内部控制的监督,为保证内部控制的效果,必须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中的薄弱环节加以修正,以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评审的程序

(一)事前准备,是指首先内部审计人员根据被评审单位的具体情况,充分了解有关工程技术,法律财务,计划等方面知识。其次调查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职能,机构设置,功能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确定评审的重点内容和环节,最后制定评审实施方案,要求方案在明确评审目的,范围的基础上,确定重点评审的内容和控制点。

(二)现场评审,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按照评审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健全性和符合性测试,并将结果记录与工作底稿为综合评审提供依据。

(三)评审结果,在审计报告评价中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作出综合评价,并指出内部控制存在的缺点以及纠正的措施和可能引起的审计风险。

三、内部控制评审的方法

(一)对内部控制进行健全性测试常用的方法有文字说明法,调查表法和流程图法。着三种方法互有优缺点,审计人员在实践中应针对不同单位,不同业务环节采用不同的方法。也可结合使用,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可采用两种方式

1、业务程序测试,即选择典型业务,按即定处理程序进行检查

2、功能测试,即对某个控制环节,选同种业务进行检查,看内部控制是否发挥了作用。常用的技术方法有证据检查法,实地观察法,重复执行法等。

四、内部控制评审标准

(一)对内部控制健全性测试的评审标准主要是健全性,合理性。就是分析该项系统中是否对应当控制的关键点都设置了控制,是否存在薄弱环节。分析内部控制系统的布局是否合理,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是否符合单位的实际,是否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

第4篇

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提高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水利建设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水利厅下达并使用财政性投资为主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省水利厅及所属单位自筹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由水利厅组织并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二、审计内容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二)实际投资完成额;

(三)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二)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三)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第十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二)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三)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四)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物资采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标;

(二)所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四)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

三、审计管理

第十三条本着“谁负责验收,谁负责审计”的原则,由省水利厅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的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审计。由州、地、县(市)水务部门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组织或主持验收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

第十四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组织审计,也可以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设专业审计力量组成的审计组或经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认定具有较高专业审计资质、审计技术力量强、诚信程度高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依照本办法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办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参与、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参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应当具备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社会审计机构受委托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将参加审计人员的名单及执业经历等资料书面报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审查和备案。

第十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前,应通过相关经济合同预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下达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的审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可以作为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第十九条列入国家或*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需要,可在国家或*省审计机关审计前进行预审。国家或*省审计机关审计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将国家或*省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和本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的情况,书面报水利部内部审计办公室或省审计厅。

四、审计程序

第二十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十日内按职权范围向其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

第二十一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要事先拟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三日前送达。

第二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批复资料;

(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资金筹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和资料;

(六)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资料;

(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工程结算资料;

(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十一)审计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结后,提供《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评价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提出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第二十五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下达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告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

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作为主持组织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的审计依据。

五、罚则

第二十六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违反基本建设规定和财经法规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二十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办法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止、破坏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给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时向水利厅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水利厅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计人员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对、、的审计人员,由水利厅追究审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

第三十条全部由地方资金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由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审计制度。

第5篇

【摘要】 正确认识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企业未来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途径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概念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及与之相联系的各项工作(包括投资立项的合法性、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理性及竣工投产后的效益性)进行的审查、监督与评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实行监控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主要内容

(1)开工前审计的主要内容:审查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投资方向、产业政策、行业规则和地区规则;建设规模是否经济、合理;投资项目是否按计划申报;建设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相符,概算内容是否合理、准确、完整;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2)建设期审计的主要内容:审查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批准的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项目设计是否合理,工程质量是否合规;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各项设计、施工、供货、监理等经济合同是否按要求与有关单位签订,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概算、预算或者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合法、合理。(3)竣工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审查竣工决算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帐表是否一致;交付使用的财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是否真实、完整、合规;实际投资完成额是否超概(预)算,其核算是否真实、准确;结余资金是否帐实相符;分析评价项目的投资收益。

三、企业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意义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项目法人制的确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各种项目纷纷上马,企业经济有了蓬勃的发展,出现了一片繁荣的景象。与此同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领域也存在着建设项目规模不合理、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决算造价不实、挪用建设资金、损失浪费等严重问题,特别是某些施工企业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给企业财产甚至人民生命造成了不应该的、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企业来说,切实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已势在必行。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可以保障企业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优化企业投资结构和环境,制止盲目建设,减少损失浪费,促进建设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强化建设项目的廉政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从而增强企业活力,加快企业发展,同时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几条途径

(1)加强项目投资的计划管理。企业项目投资计划的安排,不仅意味着资金的投入,而且规定了资金的使用方向,它对企业投资结构的调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必须加大对计划管理部门的审计力度,重点是审查项目的批复和计划的安排。(2)继续实行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中和竣工决算全过程的跟踪审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应由原来的事后审计,转变成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审计,至少做到开工前、建设中和竣工后分别审计一次,对于跨年度较长的工程项目,建设期的审计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两次或两次以上,以便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减少企业财产损失浪费。(3)继续增加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在内容上,应该做到财务收支审计与工程预算执行、决算审计并重,要以审计投资活动的真实性为主,兼顾管理的投资效益审计。在审计对象上,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主,延伸审计监理、设计及材料设备采购部门等与投资活动有关的部门和单位。(4)提高审计人员的素质。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一项专业技术要求高、综合性强的工作,切实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至关重要。通过培训、锻炼等渠道,积极培养专业审计人才,建立一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强的审计队伍。(5)努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技术。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充分借助媒体,不断学习和运用先进的审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努力探索和研究,不断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技术水平。要将计算机和网络充分应用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工作的时效和质量。(6)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是一项内容复杂、牵涉面广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尤为重要。内部审计人员受专业范围所限,对非专业领域中的一些问题,不易发现。需要取得其他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与配合,开展联合审计调查,共同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工作。(7)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分析与评价,充分利用审计成果。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应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综合分析,正确评价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内审人员应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适时提出合理的审计建议,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并将其转化为管理成果或经济成果,促进企业提高项目投资管理水平,增强项目经济效益,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

第6篇

在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我国的银行业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其内部的审计工作体系也得到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发展,其在整个银行的财务审核工作中所占据的地位及其所起到的作用也显得愈加的显著。但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相比,无论是审计理念还是工作方法等各个方面均存有很大的差异,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对银行财务审核中审计应用的研究与探索,以便对其具体的工作系统进行深入的完善与创新。

1 有关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详细概述

审计主要指的是在收集所需要的数据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与研究,然后以此为基础评估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按照相关资料和相关规范间的内在联系对其进行总结并做出相应的报告。从广义上来讲,财务审计工作可以分为四大类:第一种是运作审计,也可以被称为作业审计,其主要被应用在分析企业运作的程序与方法,并评估其效益与效率的工作中;第二种是履行审计,也可以被称为遵行审计,其主要被应用在分析企业行为,评估上级权利机构所制定的守则、程序的遵守情况的工作中;第三种是财务报表审计,其主要指的是在企业生产经营的信息中评估其财务报表的真实和准确程度及其遵守相关准则和标准的实际情况;第四种是资讯科技审计,主要指的是按照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对自身的咨询系统进行完整性、安全性的系统可靠的评估。

2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应用

2.1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整体思路

在银行财务审核工作中应用其内部审计时是需要遵循相关工作思路来进行的,其所具有的整体工作思路包括:第一,对银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预测与评估,并采用客观、科学的方式方法对其可靠性和可行性进行准确的判断;第二,对业务项目贷款的情况,包括类别、收入以及余额等进行测试。测试所采用方法一般是抽样调查,测试所使用的样本需要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而测试内容通常会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其会随着银行、贷款以及审计的情况变化而发生变化;第三,审计贷款工作必须要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其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对贷款的用途、方式以及流向进行准确核对,对银行贷款的台帐和合同进行认真的分析,对贷款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客观的确认。

2.2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就现阶段的情况而言,银行财务审核中应用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对银行内部的各种资金支付、资金收入以及资金利息等记录进行仔细的核对;对银行信贷的资产价值及其可靠性和真实性进行认真的核对;对银行内部的各种财务报表的数据资料进行客观的核对,核对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2.3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内容

银行内部审计应用在银行财务审核工作中的重点内容有:审计人员需要对审计中出现的重复借款人和相关借款人给予特别的注意与关注;需要给予贷款损失的资金数量、产生原因及其相关责任特别的注意,并对其进行准确的确认;对不良信贷进行客观的审计,并对这些信贷的资金数量、级别以及产生的影响、风险等情况进行仔细的分析与确认。

3 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3.1 向现代化审计工作转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理念和思想也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这也就为银行内部的审计工作的发展起到了有利的推动作用。现阶段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所采用的审计方式是传统的合规审计方式,此种方式的安全性较高,能够有效的避免金融风险和经营损失现象的发生,然而其只适合在审计的操作层面应用,而无法与现代化银行业的经营和发展要求相符合。而在未来的银行审计工作中,管理审计是其最为主要的审计方式和手段,其主要包括两个审计领域,即管理层进行决策审计和银行进行财务管理审计。所以,在现阶段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对两种审计方式的转化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与关注,力求早日实现管理审计工作方式的转化工作。

3.2 对审计方法进行改革与创新

为了与现代化社会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应该在银行发展和业务特征的基础上对审计方法进行科学有效的改革与创新。首先,在各类银行审计的日常工作中纳入非现场的审计方法。非现场审计主要指的是利用强专业性的审计软件通过计算机审计存储于数据库中的各种业务数据资料,使银行整个处理业务数据资料的工作向电子化方向发展。这种方法具有对审计数据来源进行扩大、对审计工作效率进行提高以及对审计成本进行减少的优点。其次,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需要给予团队审计方法的高度重视与关注。团队审计主要是指在从策划审计方案到总结审计工作的整体业务审计的过程中都要脱离个体审计行为,而采取团队形式进行审计的一种方法。该方法具有较强的集体性,可以将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充分的发挥出来,以防止个体审计所导致的低效性和局限性情况的出现。

3.3 对审计的制度和流程进行规范和完善

对审计制度和流程进行科学有效的规范与完善,可以为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有利的基础条件。对其进行加强需要银行财务审计工作中的有关制度进行建立和健全,对审计责任和风险进行有效的明确。同时还需要以银行审计的具体情况为基础,对审计工作流程进行高效、完整的建立,以便对审计工作的高效性、科学性进行提高。

第7篇

【关键词】财政审计大格局;“三个转变”;县镇财政审计

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财政审计面临新的发展要求和任务, 国家审计署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形势,认真分析研究财政改革的内容,及时转变思维方式,提出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发展方向。就区县审计机关而言,乡镇财政审计是财政审计大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乡镇财政审计是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成败的关键。

一、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基本含义及特征

财政审计大格局是审计机关以全部财政资金为内容,以财政管理审计为核心,以政府预算为纽带,统筹审计资源,有效整合审计计划,有机结合不同审计类型,从宏观性、建设性、整体性层次整合审计信息的财政审计工作体系。

财政审计大格局与传统的财政审计相比,在定位上更为灵活,组织上更为周密,内容上更为全面,主要凸显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范围上面向全部政府性资金。全部政府性资金又称政府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大类。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政府收支按收入、支出功能、支出经济三大体系进行了分类,使政府的各项收支都能得到清晰的反映,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开展财政审计大格局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审计视野应面向全部政府性资金。

(二)审计时间上按财政年度同步实施审计。按照财政审计大格局的思路,审计机关应建立以当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核心、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管理系统,在财政预算执行当年同步实施审计。财政审计工作必须在次年的5月底前结束,以保证审计工作报告的及时提交,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三)审计内容上融合各专业审计。财政审计大格局主要以财政审计的内容为基础,还包括对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四)审计方式上坚持“六个结合”。在财政审计大格局中,要联系实际,努力做到“六个结合”:一是加强专业审计目标与财政审计目标的结合;二是加强一般部门单位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结合;三是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政绩效审计的结合;四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审计的结合;五是加强专项审计调查与财政审计的结合;六是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与财政审计的结合。

(五)审计资源上实现有效整合。在财政审计大格局的目标下,各专业审计都承担着相应责任,但必须同财政审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整体合力,实现审计机关人力、信息等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审计效率与审计质量。

(六)审计结果上以“两个报告”为目标。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其最终的目标,应该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的内涵,提高财政审计的质量,综合反映财政经济的情况和问题,形成具有价值的“两个报告”,为政府公共财政的发展提供评价,为人大常委员会审议财政的预算执行提供依据,使审计成果得到有效的利用。

二、 财政审计大格局下,乡镇财政审计存在的问题

财政审计大格局下,乡镇财政审计最终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审计内容的转变,即从关注一般预算资金向全方位关注财政性资金转变;二是从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主向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并重转变;三是从侧重解决微观层面的问题向注重研究宏观层面的问题转变。

(一)审计内容转变存在的问题

“以全部财政资金为内容”就乡镇财政审计而言,应以乡镇级全部财政资金为内容进行审计。刘家义审计长明确指出“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是国家财政的范畴……”与之相适应,乡镇级全部财政资金的是指乡镇级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的范畴。现阶段的乡镇财政审计主要是以一般预算资金为主要内容,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要求乡镇财政审计要从一般预算资金为主要内容向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要内容转变。部门预算的实行是这一转变的基础,现阶段乡镇财政受其收入规模、人员素质等自身条件的限制,部门预算的发展还不成熟,相当一部分乡镇财政还未实行部门预算,这一现状成为乡镇财政审计内容转变的一大难题。

(二)向绩效审计转变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存在的问题,就乡镇财政管理而言,由于其收入规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及发展现状等诸多因素,财政管理水平相对较低,部门预算发展还不成熟,一部分街镇还处于由财政部门代编的状态,虽然实行了财政收支分类改革但是预算支出仍不明晰,预算管理不细化,一方面部分乡镇由于财力因素的限制年初项目预算不作安排,预算执行中根据实际财力及需要机动安排,没有统一的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资料分散在不同部门和人员,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另一方面一些收入好的乡镇,存在“大预算”的现象,“大”的部分成为乡镇机动支出的主要来源,这些支出没有年初预算,属于临时安排,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另外,就审计机关而言,一方面乡镇财政审计是常规审计项目,在部分审计人员心中已成定式,审计人员的创新、深化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区县级审计机关人员较少、工作量较大与乡镇财政管理水平较低成为乡镇财政审计工作的矛盾,审计人员不固定、审计信息共享等存在缺陷,对审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得区县审计机关对乡镇财政的审计大多停留在真实合法的审计层面。

(三)从微观向宏观方面转变存在的问题

乡镇财政审计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缺少“全面覆盖”的审计意识和条件,“全面覆盖”是指审计范围应涉及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资产,现阶段对乡镇财政的审计资金方面主要关注一般预算资金,大部分乡镇资金量小,一般预算资金只够日常行政开支,宏观问题显现不明显,这主要受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及部门预算发展不成熟的影响;乡镇财政的资产一直是审计工作的一大难题,很多乡镇没有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和人员,资产管理分散,计账不及时,由于时间和人力资源及乡镇实际情况等因素的限制,审计人员只能对部分资产进行抽查审计,在现有的条件下很难做深做细该项工作。二是审计目标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乡镇财政项目管理的缺失及审计资源的限制,现阶段乡镇财政审计主要以真实合法为主,以纠正财务管理问题为主,管理审计的层面涉及不深。

三、 搞好乡镇财政审计的方法

(一)做好审前调查,掌握收支范围

乡镇财政审计要做到把全部政府性资金和资产纳入财政审计范围。一是把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全部纳入审计视野。从当前的情况看,乡镇级财政资金管理还不够规范,一些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还没有完全纳入预算管理,因此,无论是税收收入还是非税收入都要全面审计,不留盲区。防止财政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二是把上级财政下拨的资金全部纳入审计范围。近些年来,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数额越来越大,其资金量占到乡镇级财政收入比重越来越大,而且有部分资金乡镇财政没有纳入预算,因此搞好这部分资金的审计,特别是延伸审计意义非常重大。三是把全部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纳入审计范畴。国有资产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行和行使公共行为的物质基础。审计要把国有资产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作为重点。要考查部门和单位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是否规范,国有资产的处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国有资产的收益是否纳入预算管理等。四是把政府性融资纳入审计调查范围。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资金,都是以财政资金作为后盾而取得的,且数额巨大,能否用好这些资金,使它既安全运行,又能发挥最大的效益,也是财政审计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和努力的方向。

(二)建立乡镇财政项目库管理

针对乡镇财政管理及其审计现状的缺失,规划建立审计项目库,实行计划滚动管理,以乡镇财政预算执行为主线,科学合理地安排政策执行、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政府项目投资等审计及调查项目。每个项目都要探索从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入手,以资金管理、使用效益、职责履行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将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融为一体,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其效益、效率和效果,研究和完善项目确定机制,加强社会需求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增强公众参与度,使审计工作更加贴紧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更加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求。

第8篇

(一)审前调查的主要内容。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性质、组织结构、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财政财务管理体制,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以及业绩评价情况,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等。

(二)审前调查的方法。询问被审计单位内部和外部相关人员,检查有关文件、报告、信息系统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观察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场所、设施和有关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追踪有关业务的处理过程,分析相关数据。根据调查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应对措施。

二、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管理

(一)制定审计目标。根据不同审计类型和审计项目确定审计目标,一般应包括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二)明确审计范围。审计范围包括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需要延伸审计的单位,有关审计事项。

(三)确定审计内容及重点。内容包括实现审计目标所需实施的具体审计事项以及要达到的具体审计目标。确定重点的依据包括上级机关的部署和领导的要求,本行业存在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审计组对审前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性复核,关注资料间的异常关系和异常变动,分析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重要问题和线索。

(四)采取审计应对措施。评估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估对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确定是否及如何检查相关信息系统的有效性、安全性,确定主要审计步骤和方法,确定审计时间,确定执行的审计人员。

三、审前学习培训管理

(一)审前培训的目的。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审计实施方案、分工、审计目标、重点和方法步骤,了解基本理论知识。

(二)审前培训的主要内容。结合以前年度审计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存在主要问题和审计风险点。学习讨论审计实施方案、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重点专业、理论知识、审计纪律、廉政规定。

四、审计实施阶段管理

(一)审计进度管理。为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项目及各个审计事项按计划完成,审计组组长应当严格控制审计进度,合理分配审计资源。

(二)审计组现场会议管理。审计组组长应当根据现场审计开展情况,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现场例会、审计组现场总结会和审计交换意见会等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

五、审计取证管理

(一)审计取证管理的内容

1、审计取证的合法性。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2、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审计证据应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具有实质性联系,并且审计证据应真实、可信。

3、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审计人员在评估存在重要问题的可能性和审计证据质量的基础上,决定应当获取审计证据的数量。

(二)审计取证管理的方法

1、规范审计取证的程序。

2、采取科学的审计取证方法。

3、加强对审计证据的三级复核。

六、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管理

(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管理内容

1、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的完整性、格式规范性。

2、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结论的正确性。

(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管理方法

1、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的全面性。既要对发现问题的审计事项编制底稿,更要对形成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编制底稿。

2、审计工作底稿依据的充分性。要加强处理依据方面的引用。既要有对查出问题的定性依据,也要有适用处理处罚的依据。

3、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必要性。审计组组长、审计机关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对审计工作底稿要加强复核,做到及时审查,将复核制度落到实处。

第9篇

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是审计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审计工作的起点和龙头。如何加强审计项目的管理,使其在审计业务管理中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是需要面对及思考的问题。近两年来,武汉市审计局综合处作为审计项目的管理部门,尝试着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审计项目计划的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

每年11月初,该局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约审计员、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出下一年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明确审计项目计划的编制原则以及计划编制要求。各业务处室参照指导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初步编制各处室审计项目计划提交综合处后,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听取各业务处室审计项目的编制情况,提出对审计项目的具体意见,并要求各业务处室进一步修改完善,是谓“一上一下”。各业务处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审计项目计划,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是谓“两上两下”。

近两年来,该局在审计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采取“两上两下”方式,本着把握全局,统筹布局,合理安排的总体思路,审计项目计划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既突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运行管理情况的审计,又着力社会保障、安居工程、三农、扶贫、救灾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既围绕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又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既有审计数量上的保证,又有审计质量上的要求,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计划强调各业务处室既有分工各自突破的重点,又有相互协作的全局一盘棋运行机制。

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三张表格对审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第一张是“审计项目立项申请书”,由各业务处室在审计项目立项时填报,主要内容有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计划实施时间、现场审计天数、审计人员数量、立项背景、审计目标、内容重点等,分管局长审批签字。第二张是“审计项目延迟完成申请书”,是业务处室申请延期完成审计项目时填报,主要内容有拟完成时间、延迟原因说明等,须经分管局长及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杜绝了业务处室擅自延迟审计项目完成时间的行为,在控制现场审计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第三张表格是“审计项目计划调整书”是各业务处室在调整审计项目时填报,主要内容有调整事项和调整理由,同样必须由分管局长和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方才有效,这张表格规范了调整审计项目的程序,保证了项目计划的完整性。

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后,由综合处在OA办公系统按照审计项目的行业建立分类计划。各业务处室开始实施审计项目时先申请立项,同时将有关资料上传OA办公系统,在对应的计划下添加审计项目并提交审核。各业务处室提交的审计项目经由综合处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上线,审计项目的实施才能进入到下一个程序,各业务处室相关人员方可下载项目信息、人员信息,下发审计通知书等。这个环节是审计项目实施的起点,标志着项目实施程序性的开始。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审计成本,该局出台了《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金融、国有企业、政府投资、行政事业、专项资金、外资运用、经济责任、绩效等不同类型项目审计,确定不同的现场工作量定额,对同一类型项目审计又按资金和资产规模进行定额细分。同时明确审计工作人员数量和现场审计时间的对应关系。要求在总审计时限不变的情况下,审计组如增加审计人员,则必须减少现场工作时间;如减少审计人员,则审计组可适当延长现场审计时间,促进项目承担处室科学组织力量,合理调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局综合处通过了解OA系统审计资料上传,以及审计通知书、查询通知书、移送处理书、征求意见书、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出具情况,与各处室保持沟通,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定时通报项目完成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作思路、方法、技术手段、成果、经验、模式等进行总结提炼,以要情专报、简报、信息等方式向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反映审计情况,

分析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意见,服务政府宏观决策。同时做好计划统计工作,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地反映审计工作情况和成果,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近两年,该局严格落实管理措施,使项目计划管理贯穿审计项目始终,实行对审计项目重要环节的全方位控制,在科学编制审计项目计划、保障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控制审计成本、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等方面起到了较好作用。但在审计项目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一是审计项目计划编制时间启动稍晚,影响审计项目实施。该局于每年的11月初启动审计项目编制工作,由于此项工作涉及到市人大、政协等相关部门以及特约审计员,社会公众,市局各个业务处室等众多的征集对象,与相关部门及人员沟通协调,收集相关资讯及材料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须经组织部门确定,局长办公会最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的时间基本在2月份左右,再报经市长批准后正式下达。但一般在元旦过各业务处室就开始组织实施审计项目了,而此时审计项目计划还未正式下达,故而审计项目计划的下达与审计项目的实施存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差,在程序上还应进一步体现时效性。

二是审计项目时间节点控制不够精确,造成审计审理扎堆。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仅规定了审计项目实施的起始时间,审计项目的完成时间多集中在上半年的7月份和下半年的12月份,由于对审计项目实施的控制没有细化到审计现场时间、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时间以及审计项目审理时间节点,同时由于各业务处室由于审计工作量大,同时开展多个审计项目,因此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多集中在7月份和12月份,这样就导致项目审理集中扎堆,没有给审理工作预留足够的时间。笔者认为审计项目计划在时间的要求上,应该对审计现场完成,审计报告完成,项目审理等几个时点进行明确,细化到审计过程的每个环节,这样才能避免项目审理扎堆,集中完成审计项目的现象。

三是审计项目考核不够精细,削弱计划执行的约束性。对审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考核局限于数量,对审计项目的调整、延期完成等均未纳入考核指标,对审计项目计划的考核不够精细,一定程度上导致调整和办理延期的审计项目较多,如在今年调增调减审计项目达10多个,对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整性和结构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期办理延期的审计项目也有10多个,影响审计项目完成的及时性。笔者建议应当将审计项目的调整及办理项目延期等指标一并纳入年终考核,倒逼年初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强化各业务处室执行审计项目计划的约束性,确保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完成。

第10篇

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都是以更好地为企业经济活动服务为重心,使整个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环节,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和运行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财务会计和审计两者具有很大的关联性,需要在实际的会计工作中,处理好财务会计和审计的关联性和区别,进一步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一、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关联性

(一)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相同点

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两者在具体的工作环节、工作手段、工作范围等方面都有很大的联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在具体的工作内容上,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两者都有对企业生产运营过程的实施监督和管理。企业财务会计在进行具体的会计工作时,可以在依法的前提下,实施监督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运营细节。企业审计的工作主要是在企业财务进行监督过程以后,再次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监督和管理,还有对企业财务认定的相关业务活动做出认定[1]。

2.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具有相同的目标,就是在对企业内部的财务实施内部管理和控制,进而可以达到全方位掌控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目的,以最大限度地使企业实现利润增涨,降低运营成本的最终目标。同时,财务会计和审计的工作出发点都是以企业的根本利益为主。

3.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在范围上有很大的关联,财务会计主要管理和控制企业内部的流动资金,包括企业所有业务收支范围内的管理。审计工作的主要范围也是企业内部的经济管理和控制,以进一步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2]。

(二)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不同点

1.从工作重点来看,企业财务会计主要对企业生产运营的资金、一切账务记录进行管理和控制,重点放在企业的资金上。审计工作的重点是进行内部的管理和控制,主要在人力资源、运行机制、内部管理等进行监督。

2.从工作对象来看,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是针对于一切账目管理,资产的运营控制,同时形成一定的会计报表,以便可以为企业以后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其工作对象具有详细性和具体性。审计工作主要是以监督和管理财务会计所有的业务活动为主,以便保证其资金管理和控制活动得以实现。

3.从工作层次上来看,企业财务会计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财务管理和控制,是低层次的监督管理。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除了有对会计工作的检测和控制,还有与企业财务相关的所有业务,是高层次的经济监督管理工作[3]。

二、对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进行提出一些建议

(一)理清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关联性

要做好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要理清财务会计和审计存在的关联性,在本质上把两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认识清楚。企业财务会计的本质是资产管理,以推进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为主要目标。审计工作从本质上来讲,就是进行企业财务的监督,以评价企业经济业务行为主要内容。其中,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审计工作具有一些相同之处。所以,企业就需要利用审计监督和评价,规划好发展目标,以促进企业经济高效、稳定发展。

(二)保证企业财务内部管理和外部控制互相结合

为了更好地部门企业财务工作发生徇私舞弊的情况,企业必须要设立有关的控制管理制度。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是企业经济发展的保证,它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多个环节,主要有企业业务活动运营的实际政策、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的规范、标准等。同时,可以利用多种不同的业务程序,在具体分工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和外部控制管理互相结合,以便保证企业多项经济发展信息可以被有效规范化地记录和运用[4]。

(三)明确企业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的职责和权利

企业财务会计的具体工作环节中,资产的监督管理程序恶化审计工作具有很大的共同点,其都是为了保证企业财务资料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而促进企业经济的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可是,企业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审计工作的侧重点又有所不同,审计工作主要以强化企业财务的监督和评价为主。所以,就要明确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不同的职责和权利,以便加深财务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范围的认识,进而提升不同职责部门和环节的财务工作效率,保证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11篇

(-)确立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1、对行长和部门负责人离任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对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在一定时期内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我行从1998年部署各地州市分行开始搞试点,四册年我行安排各地州市分行内审机构对所辖的部分支行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今年,我行已将行长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将经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结果与被审计评价单位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并拟定出了对行长经营目标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3、对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负责人和管钱、管物的有权岗位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促进被审计部门完善和落实了规章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l、行长和部门负责人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执行、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情况;被审计对象任职期周内依法合规经营情况;经营管理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包括工作任务、计划指标等;资金、财产安全及完整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2.行长和部门负责人在某一时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依法合现经营情况和贯彻执行金融规章制度及财经纪律情况;各项规章制度是否都得到了贯彻落实,有无经济案件和差错事故隐患;全行和部门经营管理综合考核指标完成的真实性、合法性;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是否正确履行了领导职权和责任。

3、管钱、管物有权岗位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是否认真执行了有关规章制度,有无不安全的隐患;岗位责任履行情况,是否正确行使了工作职权,正确履行了工作职责;是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三)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

1、坚持了“下查一级”的原则。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更加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明确规定了由上一级单位的内部审计部门对下一级单位的领导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于部门领导或重要岗位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由本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通过实践表明,坚持“下查一级”的原则,一是强化了审计监督工作的独立性、超脱性、权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内控管理中的综合职能作用;二是使经济责任审计层次化,明确划分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工作职责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较好地优化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分工,充分调动了各级审计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2.坚持依法审计原则。我们在广泛总行开发的《工商银行金融法规制度(稽核依据)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又结合新疆当地有关方面的制度规定制定一些制度办法,从而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审计中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调查,对查出的,详细记载,并进行落实及取证,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以及审计结论的准确性。为加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坚持重要性原则。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到各项业务的各个环节,很难面面俱到。因此,我们要求内部审计人员从宏观控制的角度出发,以事项的重要性和审计对象的权利与责任分布情况来确定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突出审计工作的重点。

5.坚持规范性原则。一是重视了内部审计的建章立制工作,我们制定了《工商银行新疆分行领导干部离任稽核实施细则》和《领导干部离任稽核方案》等责任审计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补充办法,提高了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二是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统一稽核重点、统一稽核流程、统一稽核文本的“三统一”要求办事,周密计划,精心,做到标准统一、口径一致,使审计质量得到了保证。

(四)坚持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坚持了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准备其施、报告三个阶段的工作,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路子。

二、我们的体会

l、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依法治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是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自我约束”的方针来运行的。金融企业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某些管钱、管物的有权岗位,其权力与义务的行使是否得当,需要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来检验。从新疆工商银行近年来所发生的经济案件和重大差错事故来看,除了制度执行不到位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管理者行为的监督不到位。我行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及时督促纠正和处理了一些违章违规行为,有效地遏制了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发生。

2、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适应国际化竞争,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建立一套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金融管理制度,按照经济办事,采取、规范的管理手段来实施经营管理,以尽快适应市场化、全球一体化的挑战的需要。

3、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了银行的内控建设。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原则》是国际上通用的惯例,是银行监管领域近百年经营成果的,为各国创建有效银行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我行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检查、控制、评价、鉴证的作用,促进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了银行各项业务的安全稳健运行。同时也促进了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分清了是非,明确了责任,有力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12篇

一、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范围、用途和时限

审计项目后评价基本目标是实现对审计项目内在价值的评优排序,发现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总结审计项目实施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下一轮的审计工作;借助这一系列活动,审计项目后评价实现控制审计风险、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等核心目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是实现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的最终环节,为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服务。因此,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直接决定着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范围、用途和时限。

(一)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范围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范围是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对象、时间、内容界限。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对象是被评价的审计项目,直接取决于所选择的后评价客体。考虑到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的独立性、后评价客体差异对后评价指标及后评价标准的影响等因素,一个审计项目应该对应一个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当审计项目后评价客体分为不同阶段时,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针对本次后评价所检查的阶段发表评价意见。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内容限于审计项目后评价的实际情况,记载审计项目概况和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不能涉及与审计项目后评价无关的内容。

(二)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用途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能够满足后评价报告使用者的不同需要。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包括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及其监管部门。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可以借助后评价报告了解审计项目的整体完成情况,包括审计绩效表现的优劣、审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并可以通过相关指数的比较在不同审计项目中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也可以通过后评价报告获悉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相应的改进建议,以便及时调整后续审计工作计划;此外,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还可以通过后评价报告获取对审计人员相关工作的客观评价,以此作为对审计人员实施奖励或者惩罚的依据,从而能够有效调动起审计人员改进工作的积极性。

(三)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时限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是记载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审计后评价过程及结论的书面文件,因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由后评价主体在审计项目后评价实施结束时编制。后评价主体应该在既定时限内向其派出机构提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以便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能够及时获取有效信息。审计项目后评价通常于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终结,所有审计项目已完成归档之后实施,也可以根据审计机构的实际需要在年度审计工作中期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则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该于本次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结束时提交。

二、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内容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清晰、完整地反映被评价审计项目的总体状况和本次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的过程及成果。通过分析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和后评价报告须载明内容的重要性次序,可以进一步梳理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基本框架。

(一)基本要素 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该包含以下要素:

(1)标题。标题是表明文章、作品主题的简短词句。标题应当放置于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开端,明确指出该篇章的主题。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标题可以使用“XXX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主副标题的形式,如“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XXX审计项目”。

(2)收件人。收件人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提交的对象。通常情况下,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收件人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派出机构,即实施审计项目的审计机构或其监管部门。

(3)正文。正文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主要组成部分,记录审计项目概况、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简介、审计项目后评价程序及方法、审计项目后评价结论、审计项目后评价建议等内容。正文力求简明扼要、清晰易懂。

(4)附件。附件是与正文一同组成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辅文件。附件包括后评价主体与审计组的沟通文件、审计组的自我评价、后评价主体使用的评价标准、后评价主体评分表等有助于理解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书面文件。

(5)签章。签章是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要载明的审计项目后评价组的名称和后评价组组长的签名和私人印章。签章可以提高后评价主体对审计项目后评价的责任感,以示对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可靠性负责。

(6)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是指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向其派出机构提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时间。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可以通过报告日期验证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可靠性和时效性,从而判断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的使用价值。

(二)正文的主要内容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正文的主要内容有:

(1)审计项目概况。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简要介绍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概况、审计项目类型、审计项目规模、审计组组长及组员信息、审计项目实施的起止时间、审计项目取得成果等审计项目背景信息。审计项目概况主要说明审计项目性质特征、审计人员构成信息、审计项目成效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对审计项目概况部分的阅读,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可以对被评判审计项目的审计难度及审计绩效进行初步了解。

(2)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简介。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扼要地阐明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的人员构成情况,不仅需要载明审计项目后评价组负责人和成员的名单,还须进一步说明审计项目后评价组成员中是否有外部专家或者审计组成员的参与。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是否具备胜任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专业知识,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是否值得信赖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需要对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的情况进行说明,以便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使用者对后评价主体的能力做出评判。

(3)审计项目后评价程序及方法。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描述审计项目后评价的各项工作流程以及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方法,说明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如何运用各项后评价工作、使用哪种后评价方法获取最终评价结果。工作流程及评价方法是否合理直接影响着审计项目后评价结果。判断审计项目后评价工作流程的合理性需要考虑:工作流程与评价思路是否存在偏差,工作流程对评价思路的调整是否影响后评价目标的实现。判断审计项目后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则要考虑:后评价主体借助评价方法所要达成的目的,评价方法自身的优缺点,已有评价材料能否满足评价方法的需要。

(4)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是后评价主体在审计项目后评价过程中收集的、用于评价审计项目的相关数据和文字材料,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程序表、审计证据等已经归档资料,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满意度评价、审计后续整改效果、审计纠正金额及类型等材料,审计人员的自我评价材料等。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后评价主体收集哪些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来源及其用途。后评价主体收集的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是否丰富、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的来源是否可靠、审计项目后评价资料的用途是否正确,直接决定着审计项目后评价的可信赖程度。

(5)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层次清晰地阐述审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即明确审计项目后评价主体从哪些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审计绩效和审计难度是审计项目的主要特征方面。后评价主体可以从审计绩效、审计难度两个方面对审计项目进行评价,根据二者所涵盖的内容细分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的层级结构,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简要描述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框架,使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一目了然。

(6)审计项目后评价标准。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说明审计项目后评价所采用的后评价标准。审计项目后评价标准是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评分的参照系。通常情况下,审计项目后评价标准可以采用行业标准、历史标准、计划标准、经验标准等类型。后评价主体应当根据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以及后评价指标的性质,选择恰当的后评价标准,以合理评判审计项目。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对后评价标准的说明,能够使报告使用者了解后评价主体是参照何种标准对审计项目进行评价。

(7)审计项目后评价结论。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该以准确的后评价指标值、综合评价指数值为基础,对审计项目各方面和整体完成情况发表评价意见。后评价主体根据审计项目后评价目标,将审计项目后评价内容具体化为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依照审计项目后评价指标对审计项目要素进行评价,并且根据审计项目要素的评价结果对审计项目做出整体评价。审计项目后评价结论能够使报告使用者直观地获取后评价主体对审计项目要素及总体状况的评价。

(8)审计项目后评价建议。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当针对审计项目后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改善后续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的建议。审计项目后评价报告要以事实为依据,深入分析审计项目后评价发现的影响审计绩效重大问题的原因、后果,指明审计机构相关内部控制、质量管理机制的缺陷,提出针对性的纠正措施。审计项目后评价建议须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能够切实弥补审计项目后评价发现的相关制度缺陷,有效提高后续审计项目的审计绩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