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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经济学的起源,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论文摘要】新制度经济学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一门经济学分支,它的基本内容是用经济研究制度现象。现在已有人把它与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并列为经济学的三大基础。新制度经济学研究领域广泛,内容涉及 政治 学、 法学 、 社会 学 及管 理学 等学科。本文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基本情况进行介绍。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思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思等为代表的“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为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思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现代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从20世纪70年代起步发展,到逐步成长为当代经济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前后也不过30年的时间;然而新制度经济学一诞生,就在西方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迄今为止,新制度经济学虽然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完整而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但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理论: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契约 经济学理论 、委托—理论,对新古典经济学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
1 新制度经济学的起源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 资本主义 世界出现了全面的滞涨现象,凯恩斯主义学派在结实资本主义这一痼疾面前却显得无能为力,逐渐失去了人们的信任。这就使一贯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学说遭受重大挫折。人们开始厌恶国家干预,渴望自由 市场 的回归,并把目光纷纷投向崇尚经济自由化和个人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但是由于新古典主义理论在接受实践 检验 的过程中,自身存在的许多弱点暴露无遗,如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基本假设——“零交易费用”假设和“理性经济人”假设不符合实际;新古典主义理论的研究方法不尽科学;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范围较为狭窄等等。此外,新古典主义理论还倾向于把个别范畴一般化,绝对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以科斯、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应运而生,掀起了对新古典经济学的范式革命,并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
科斯作为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奠基人,他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木问题》中提出的“产权”和“交易费用”己成为该流派中的核心概念和中心思想。围绕这两个概念的分析,从70年代开始,有关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大量涌现,由此产生了许多对现实具有很强解释力和 指导 意义的相关理论,如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委托——理论、寻租理论、法与经济学理论等等。科斯在其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提出了企业为什么会存在以及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规模等问题。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即用费用较低的企业内交易来代替费用较高的市场交易;企业的规模被决定在企业内交易的边际 成本 等于市场交易的边际成本或等于其他企业的内部交易的边际成本那一点上。科斯用以解释企业存在的交易费用概念被后来者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从而使交易费用概念被逐步地一般化。这篇文章也被公认为是新制度经济学流派的开山之作。
2新制度 经济 学 的主要内容
2.1 关于交易费用的一般化。
科斯最早将风险因素、信息因素、垄断因素和政府管制囊括起来考虑并转为交易费用概念,此概念现在扩展到包括度量界定和保证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讨价还价订立交易 合同 的费用、执行交易与监督违约行为及维护交易秩序的费用等,即制度运行费用的总和。新制度经济学从现实的人和现实的组织出发,把现实世界中远不为零的交易费用与转换费用(transformation costs)一块计入,纳入经济分析体系(诺斯,1992)。
2.2 关于制度的起源与构成。
制度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是合作的前提和沉淀。从降低交易费用角度理解制度起源是科斯制度理论的一个特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安排规定了人的选择的维度,提供了具有经济价值的激励或限制。人类把非正式制度逐渐提升为正式制度,规则逐渐硬化(诺斯, 1994)。
2.3 国家与产权理论。
诺斯把国家当作一种行使暴力上有比较利益的组织,它处于规定和强制实施所有权的地位,潜在地利用暴力来实现对资源的控制。国家有充当使 社会 福利最大化和使统治集团收入最大化的两面性,其授订的产权安排就可能偏离经济持续增长的目标。
2.4 制度变迁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资源、技术、偏好与制度的配置是一个联动的体系,制度变迁意在实现更高的制度效率,表现为制度均衡的动态寻找。初始制度既限定了当期资源、技术与偏好,又使制度变迁产生某种依赖性,即“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发生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
2.5 制度供需及均衡。
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经典供需分析可拓展到制度分析领域。制度需求受制于产品和要素的相对价格、 宪法 秩序、技术和 市场 规模等;制度供给受制于现有知识积累、制度设计实施 成本 、制度存量和宪法秩序及意识形态等因素。
3结论
新制度经济学试图通过使新古典 经济学理论 在方法上更具现实、更具社会性、更具 历史 性而挽救它,并提出私有产权安排对你经济效率有决定性意义,最近30年来它逐渐成为热门的研究领域。我国的经济制度转型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个好的实践 环境 。
参考文献:
[1]孙绪娜,《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概述》,《资料通讯》,2007年第7期。
[2]胡泓,《新制度经济学简介》,《党政论坛》,2006年4月。
[3]王玉海,《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演进及其 逻辑 起点》,《东方论坛》,2006年第2期。
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是人类探索客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积淀下来的成果,两者既非完全对立,也非完全统一,而是对立统一的。正确研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分歧,解析两者间的联系和结合之处,既能科学地说明两者的本质关系,又能有效地解决具体问题,提高学习政治经济学的兴趣和实效性。
关键词: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异同
政治经济学作为一个在的理论体系中占据着极端重要地位的学科,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于理论体系本身的重要历史地位与政治地位,所以人们通常会在研究中把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做以区分,挖掘其中的个性和共性。而且,搞清楚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区别,对于正确看待这两个不同的经济学说以及正确理解和处理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矛盾来说,都有很大的意义。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经济学是指马克思的《资本论》学说,西方经济学是指从19世纪70年代边际革命以后到目前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所发展起来的占主流地位的经济学说,以塞缪尔森、斯蒂格利茨、曼昆等人的《经济学》为代表。
一、起源与轨迹差异
众所周知,古典经济学是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两者共同的起源,其代表人物是英国人亚当•斯密。亚当•斯密在其经典著作《国富论》中以劳动分工为起点,详细地研究了资本主义发展初始的分配规律和生产模式。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认为亚当•斯密为自己提供了思想的灵感和来源,只是这两个经济学在后续的发展和继承中走上了分岔路而已。马克思认为,亚当•斯密在描述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问题上是准确的,但受限于他的时代,亚当•斯密没有看到资本主义制度生产关系发展将被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取代这一历史规律。马克思通过改进这一学说使之能够伴随历史进步而坚持其正确性。但西方经济学家们在亚当•斯密原有理论基础上,通过对思想具化和数学建模的方式对古典经济学中的缺陷不断修缮完善,像类似不对称信息、外部性理论等,类似凯恩斯主义则是回应经济失灵现象。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只是从不同的视角对亚当•斯密的理论做了发展完善,它们只是在同一理论源头发生而形成的不同理论。
二、理论形成路径的差异
政治经济学几乎可以算是马恩两人的合作的成果。《资本论》真正的创作时间,应从1844年马克思把研究重点从哲学转入政治经济学后起始,直到1865年底第三部分草稿写作完结,至1867年第1卷的出版,大约20年时间;后期第2和第3卷的写作和修订持续到19世纪70年代,总共大约40年时间。所以说,马克思本人对《资本论》核心思想的创作应该集中在19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这段时间。而西方经济学是由西方众多经济学家共同积累而成的。自1870年边际革命的蓬勃,马歇尔的集成,到张伯伦等对微观部分的完成,自凯恩斯开创宏观体系,希克斯等人的完善,到塞缪尔森的整合,再到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对自由主义的回归和供给曲线对宏观经济学的革命,大约经历了一个世纪。正是由于这种不同的创作史的路径,相对于经济来说,西方经济学发展经历的时空跨度更大更长,所以流派缤纷,但是西经的内在体系逻辑不如马经的清晰连贯。
三、研究对象上的差异
虽然政治经济学认为,经济活动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四部分组成,而西方经济学也包括这四部分。然而对于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来说,可以援引塞缪尔森在他《经济学》著作里的话:“经济学研究人和社会如何做出最终决定,在使用或不使用货币的情况下,来使用可以有其他用途的、稀缺的生产性资源在现在或将来生产各种商品,并把商品分配给社会的各个成员或集团消费之用。”简而言之,经济学研究的是如何通过资源在各种不同用途中合理配置而使人类需求获得最大满足的一个社会科学;而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通过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表述我们可以窥见一斑:“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由此便知,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的看法是有明显差异的。通常来讲,“生产关系”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并与生产力建立联系来探究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关系,而西方经济学把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政策问题作为其研究对象。相比较而言,马经因为其建立的经济范畴都反映一定的社会关系,故而它对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性的社会关系更为重视,但西经则对解释和预测表层经济现象更为重视。
四、利益和立场上的差异
经济学其实是一种社会科学,所以它有一定利益立场。西方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就代表着不同的阶级利益立场。从阶级性上讲,政治经济学代表着工人阶级利益,力证社会财富是工人阶级劳动创造的,那些被资产阶级占有的财富理应重归工人阶级所有。而西方经济学的阶级立场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古典主义,通过表现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关系有利于提高效率、有利于全民福利、有利于把财富这块蛋糕做大等优势来证明其合理性。但双方无论从彼此汲取多少对自己有益的成分,都不能从本质上改变自身的本质属性和阶级立场。历史和实践向我们明示,经济学家总会主动或被动地去接受代表自我阶级利益的意识形态,代表自我阶级的利益,维护自我阶级的立场,选择符合特定阶级利益的价值判断等态度去研究、解释和解决经济问题,鲜有例外。
五、研究内容上的差异
劳动价值论是政治经济学建立的基础。由于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大小,商品价格只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政治经济学还认为,虽然变化的供求关系会对商品的价格产生影响,但商品的价值才是商品价格的最终决定因素,供求关系只会使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而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是以供求均衡为基础的,它不像马经那样存在独立于价格之外并决定价格的抽象的价值本质,而将商品的价值视作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一种商品实物交换比例,在货币条件下表现为商品供求均衡时的价格,这样价值就与均衡价格完全一样了。正是因为把价值定义成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所以在政治经济学的视野里,对雇佣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转化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的一切非劳动收入,工人工资只是劳动力商品价值的转化,全部价值均由工人的劳动所创造。而西方经济学把“经济人”视作起点来研究,认为商品价值是由包括劳动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创造的,仅把劳动当作一种生产要素进行研究。所以说西方经济学将工人的工资视同如利息、地租一样的生产要素对生产贡献的报酬,因而不存在对工人剥削的问题,认为这只是社会成员各方自发自愿交换的结果。
六、研究方式上的差异
通过运用唯物史观和辩证法,政治经济学认为无论哪种社会形态都不会一直稳定永恒,所以视社会发展为一个由客观规律决定的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过程,认为社会经济形态总会向更高级的形态更替。但是西方经济学始终坚持理性主义和唯心史观的方法论,由于西方经济学基于这样的方法论,因而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将永恒稳定的存在,构建了一种确定性的经济社会观。政治经济学对规范分析也十分重视,用抽象定性的方法研究掩盖在物与物的关系下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的经济制度本质规定,要特别注重对经济关系运动的规律性分析。但西方经济学却重实证分析,通过描述、推理、计量、检验等方式,对商品经济与市场的具体资源配置、分配制度、运行规律、运行机制、宏观和微观的市场调控方法进行探究,可达到为经济主体和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的目的。
七、结论上的差异
综上所述,不管是起源轨迹、理论路径、还是具体研究对象的确定,抑或是研究方法的选择,总之以上多种差异,最终归结为马经和西经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结论上的不同。西方经济学对于经济问题的阐述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进行的,它更着重于通过概括经济规律而使企业和社会利润最大化。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却是通过研究生产力、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特点来揭示资本主义的黑暗以达到弘扬社会主义优越性的目的。简而言之,西方经济学研究的是市场经济和供求关系,但政治经济学则着重考虑资本再分配问题,把资本在整个社会生产中以利润最大化为流通方向的整个过程作为研究重点。
作者:刘玥 单位:西安政治学院
参考文献
[1]彭德林.新制度经济学[M].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塞缪尔森.经济学[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ISBN:978-7-214-05025-0
出版日期:2009年3月
定价:45.00元
作者:[英]布莱恩・斯诺登霍华德・R・文
译者:佘江涛 魏威 张风雷译
开本:大32开
内容简介:本书按现代宏观经济学起源、发展与现状的时间脉络,梳理该学科各思想流派代表人物及其主要理论主张的形成、演进过程。并对各学派的理论主张、经济学模型等进行了精当的评述。为帮助读者了解宏观经济学主要学派的学术成就及缺陷,在第三、四、五、六、七、十、十一各章末尾还附有对该学派领军人物的采访录,供读者参考。
作者简介:布莱思・斯诺登(Brian Snowdon),纽卡斯特尔商业学院首席经济学讲师;霍华德・R・文(Howard R.Vane),利物浦约翰・摩尔斯大学会计、金融与经济学学院经济学教授。
封底语:
这部杰作不似大多数教科书那样视野狭窄,引领读者徜徉于宽广的理论疆域中。
――托马斯・迈耶(美国加州大学)
学习宏观经济学有两个步骤:其一,看它的现状;其二,了解宏观经济学发展至今的过程。
了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与挫折,了解那些后来被证明是错误的假设、那些得到证实的观点,以及事实与观点间的相互作用。唯其如此,才算是真正理解了宏观经济学。本书展现的是第二个步骤。它非常出色:正文明白顺畅,采访令人回味。你一定会喜欢,也一定会走进宏观经济学的世界。
――奥利弗・布兰查德(美国麻省理工学院)
在40年的宏观经济学教学生涯中,年复一年,我所选用的教科书始终是《宏观经济学现代指南》。那部令人钦佩的著作明白无误地告诉学生们:什么是宏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主要问题。它以恰如其分的现代模型,避免了过度简化对宏观经济学的扭曲。那本书如今已经走过了十多年,宏观世界在不断前行。因此,我们有理由欢迎斯诺登和文为我们献上的新版。
――阿克塞尔・莱琼霍夫德(意大利特伦托大学)
书名:亲手做宝宝服饰
丛书名:EASY巧手・时尚由我秀
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定价:23.80元
作者:康乐著
开本:16开
出版日期:2009年6月
ISBN:978-7-5064-5497-1
建议上架:家居,手工
内容提要:
本书是所有准妈妈们亲手为宝宝DIY新衣的温情体验,也是所有准妈妈们迎接宝宝的第一件礼物。通过学习最基本的的缝纫常识及最简单、最实用的制作手法,无论妈妈们是不是具备缝纫基础,都能轻松掌握制作宝宝衣物的全部要诀。本书图文并茂、创意十足,各种款式的婴儿衣物、玩具及家居用品可爱又温情,是引导准妈妈如何传递爱,并亲自动手改变宝宝的初生环境的绝佳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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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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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崔京源编著
开本:16开
出版日期:2009年6月
ISBN:978-7-5064-5549-7
建议上架:服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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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模式的革命
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
定价:32.00元
作者:杨大筠主编
开本:16开
出版日期:2009年6月
ISBN:978-7-5064-5727-9
建议上架:服装、营销
内容简介: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怨恨;现象学;交易费用
作者简介:刘牧(1973-),男,黑龙江哈尔滨人,经济学博士,北京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经济哲学、经济学方法论研究;任会林(1980-),男,河北省秦皇岛人,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区域经济学、经济学方法论研究。
中图分类号:F0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0)01-0004-04 收稿日期:2009-11-24
新制度经济学在短短几十年时间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在理论上取得了很多重大突破,成为极富活力的经济学流派之一。新制度经济学强调经济学研究要回归“真实世界”,一定程度上突破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与此同时,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其严密性和适用性受到一定质疑,目前尚未完全被主流经济学所认可。这促使我们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进行反思。本文尝试运用价值现象学方法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并初步揭示其迅速发展背后的社会心理基础。
一、交易成本分析范式的现象学分析
新古典经济学中把制度当作外生变量来处理,价格机制是经济活动既定的前提,其成因在经济分析中被忽略。新制度经济学的创造性在于把制度变成了内生变量,制度的起源和变迁都可以运用交易费用分析范式来解释。很多经济学家都曾给出过交易费用的定义。交易费用被视为经济活动中的噪声。交易费用的存在会增加交易的难度,当交易费用太高时甚至交易活动会消失。因此,制度的价值在于降低交易费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缺陷是假定交易费用为零,可是这一假定的逻辑结论是“制度没有必要存在;思想和意识形态也没有用”(诺思,2002),因此制度的存在与变迁得不到合理的解释。交易费用分析范式的出现弥补了这一缺陷。交易费用从狭义的角度可以理解为市场交易活动所产生的成本,或“个人交换他们对于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确立他们的排他性权利的成本”(埃格特森,2004)。但新制度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对交易费用的理解越来越宽泛,张五常(2000a)甚至把交易费用定义为“鲁宾逊・克鲁索经济中不可能存在的成本”,即“制度成本”(张五常,2000b)。新古典经济学对人的基本假定是“完全理性”,即信息完全并且处理信息的能力是无限的,而新制度经济学将这一假定修改为“有限理性”,即“个人为了获取信息需要耗费时间和资源。而且他们在处理信息和进行计划方面存在着有限的能力”(弗鲁博顿等,2006),个体面临的外部环境始终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尽管人们可以被看作是意欲理性的,但是他们并非是超级理性的”(弗鲁博顿等,2006)。所以交易费用可以理解为不确定环境下进行理性选择所付出的成本。这两个前提缺一不可。如果否认不确定性,那么进行理性选择是不需要付出成本的,此时交易费用并不存在,这正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定。如果否认理性选择,即人们并不是“意欲理性”的,那么交易费用也将不存在。因为交易费用也是一种机会成本(埃格特森,2004),而机会成本是对稀缺资源的不同用途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没有理性选择,也就没有机会成本,交易费用自然不可能存在。新制度经济学之所以倾向于认为交易费用存在于一切社会中(张五常,2000b),是因为隐含了两个假定:理性选择是亘古不变的基本人性,不确定性是人类无法逃脱的宿命。但是如果能够证明交易费用的这两个前提的存在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特定历史文化背景的产物,那么交易费用的存在就不是绝对的。
首先,不确定性不是绝对的。新制度经济学家通常遵循霍布斯(1996)的思路,认为一切社会制度产生之前存在一个“自然状态”,此时自利的理性个体在逐利过程中会发生冲突,互相怀疑和猜忌,必然产生巨大的交易费用。但是舍勒(1999)认为“霍布斯丛林”非但不是一切社会的逻辑起点,反而是特定历史的产物。在原始社会和传统社会中,个人生活在生活共同体中并与之融为一体,“每个人都感到并懂得自己处于群体这一整体内部,都感到自己的血循环于这一群体的血液之中的”(舍勒,1999),“共同感觉、共同愿望负担着全部价值:个人是群体的器官,也是群体的代表,群体的荣誉也就是个人的荣誉”(舍勒,1999),此时不存在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他人的思想感情被直接感受到而无需猜测,人与人交往时没有不确定性,交易费用也就不可能存在。而现代道德强调每个人只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对他人的道德价值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人与人之间充满怀疑感和陌生感,“惧怕被竞争对手所骗的商人,其态度一般地已变成现代陌生感的基本态度”(舍勒,1999),这时为了实现人际交往必然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可见不确定性并非人类无法逃避的命运,只是在现代社会的产物。
其次,理性选择不是绝对的。汪丁丁(1996)认为如果将制度理解为博弈均衡的话,那么它并不是被参与博弈的个体所选择的。个体没有理性选择的自由,机会成本不存在,从而交易费用也不可能存在。从另一个角度说,由于机会成本是对稀缺资源进行选择的结果,因此只有当多种用途针对一项资源发生竞争时,理性选择才成为必要。因为相对于无限的欲望资源总是有限的,那么稀缺性就是人类无法逃避的命运。但如果稀缺性只是某种特定历史背景的产物,那么包括交易费用在内的机会成本对人类来说就不是绝对的。通常认为旧石器时代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资源稀缺性问题较现代社会更为严重,因此狩猎一采集经济必然极度贫困。但是狩猎一采集社会实际上是“原初丰裕社会”,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欲求水平非常低,因此“狩猎者可以摆脱市场稀缺性的桎梏”(萨林斯,2009),所有人的物质需求都很容易被满足。与现代社会不同,对狩猎者来说时间不是稀缺资源,他们拥有大量闲暇。制造工具和生活用品的原材料也都很容易获得,所以自然资源也不是稀缺的。由于没有稀缺性,就没必要在不同目标之间进行取舍,机会成本乃至交易费用此时都不会存在。
由此可见交易费用的存在是依赖一定条件的,当这些条件不存在时,交易费用也就不存在。但是交易费用分析范式却往往被滥用,被用来解释一切制度的起源。所以应该探究这一范式的社会心理基础。运用价值现象学方法可以发现交易费用分析范式和现代西方的思想与实践的基本倾向是一致的。舍勒(1999)认为在价值并不是主观感受的反映,而是一个客观的、严格的等级秩序,但是不同主体追求价值的能力存在巨大的差异,没有能力追求较高价值的主体会产
生“自惭形秽、令人压抑的价值低下意识”,这种怨恨积累起来会令这些主体心里充满紧张和痛苦,这种紧张感和痛苦感通过价值假象得到缓解,较高价值和较低价值的位置被颠倒。舍勒认为现代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都建立在怨恨的基础之上,由此产生的价值假象将客观的等级秩序颠倒过来。在这种道德原则之下,对事物的爱永远是以恨为基础的,即对某物的爱并非是由该物自身的正面价值所引起,而是由对另一物的恨所引起,恨是比爱原本的情感。怨恨的作用不局限于道德领域,现代社会的理论括动的精神气质也是由怨恨塑造的,理论活动并不是纯粹客观的、价值无涉的研究,而是奠基于现代人的基本价值观。现代思想的特征之一就是倾向于从否定的角度对事物的起源进行解释,认为“纯粹的否定和批判具有一种创造力”(舍勒,1999),任何事物都产生于对另一事物的否定。交易费用分析范式与这种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如果社会生活中存在着某种有价值的事物,那么这一价值一定不是来源于该事物自身,而是来源于另一有负价值的事物。正因为我们试图消除这种负价值,才使得正价值成为可能,对负价值的恨要先于对正价值的爱。市场经济中存在着交易费用,为了尽量减少这种牺牲和代价,制度的存在就成为必要。交易费用的负价值具有创造性力量,而制度仅就其自身而言并不具有价值。
二、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工具性理解
很多新制度经济学家都曾对制度下过定义。在《经济史上的结构与变革》中,诺思(1992)认为“制度是为约束在谋求财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准则”。舒尔茨(1994)在将制度定义为约束人的行为的各种规则。拉坦(1994)在《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中将制度定义为“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与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这些定义的共同点是把制度看成是对行为的约束,制度主要是针对外在的、可见的行为,而不是内在的心理状态,“约束”意味着制度进行的是减法,“制度界定并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诺思,2008)。新制度经济学通常把制度理解为降低交易费用的工具“倘若交易是有成本的,那么制度就是重要的”(诺思,2008),因此制度最基本的功能就是降低交易费用。诺思认为“制度在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互动的稳定(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诺思,2008)。新制度经济学进一步认为,制度包括非正式的和正式的两大类,前者包括道德、传统、价值观等内容,后者包括法律和规章制度等。新制度经济学对非正式制度也从工具性的角度来理解。诺思(1992)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省的方法,个人用它来与外界协调,并靠它提供一种‘世界观’,使决策过程简化”。由于个体之间交往存在着巨大的交易费用,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都是为降低这种交易费用而发明的工具。这种思路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以前被认为神圣不可改变的制度,现在都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它们不过是解决个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工具,而制度变迁的动机无非是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
这种分析范式后面隐藏的重大难题是它与我们对制度的日常理解不同,也与严格的现象学描述的结果不同。在我们的日常体验中,很多制度并不是作为工具被把握的,比如道德是崇高的,宗教是神圣的,法律是具有尊严的。这些制度被我们体验为自身就具有价值,而不只是一种有用的工具,因为神圣与崇高的价值本身已经高于个体利益,如果让前者成为谋求后者的一种手段,本身就是亵渎。而新制度经济学的一般思路是:一种制度所宣称的价值和它的本质是不一致的,研究的结果总是表明制度表面的价值是一种虚构,制度的本质隐藏在其背后。运用价值现象学方法可以揭示这种研究思路背后的心理机制。
舍勒(1999)认为价值秩序是客观的,自身价值从低到高共有四个等级:适意价值、生命价值、精神价值和神圣价值。工具价值的本质在于促进自身价值的实现。当主体无力追求较高价值的时候,怨恨就有可能产生,怨恨造成的痛苦感和紧张感在价值假象中得到缓解:较高的价值被否定或者被认为是虚构的,只有低下的价值才是真实的。舍勒(1999)认为现代道德就是这种怨恨的产物,“在现代社会运动中,怨恨成为一股起决定作用的强大力量,并逐步改变了现行伦理”,怨恨在现代市民伦理的构建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现代道德的特点是对较低的福利价值敏感,而对较高价值不敏感。传统社会道德、宗教、习俗、法律等制度本身就是神圣的、崇高的,而不是因为促进了集体或个体的福利才具有意义。在这种体验结构之下,制度并不被认为起源于个体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努力,由于制度是神圣的,制度的变迁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在现代人对价值的体验发生重大变化,自身价值的内容急剧缩减,几乎只剩下较低等级的适意价值和福利价值,如果一个事物不能增进福利,它的存在就无法被理解。于是宗教、道德、习俗、法律等制度由于不能直接增进福利,只能被理解为为福利价值服务的工具。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制度的起源”这样的问题可能被提出。作为工具的制度被认为随着人们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变革,“‘群体形式’的价值取决于这种形式为个人创造出的幸福之总和,按这一前提,便要时时刻刻改变和‘改革’群体形式,‘随意’便取代了对群体形式的敬畏”(舍勒,1999)。较高价值反而要为较低价值服务,正常的价值秩序被颠覆。
三、新制度经济学对制度的误解
(一)价值是被创造的还是被发现的
新制度经济学一方面把制度理解为对行为的规范,所以道德、宗教、习俗等非正式制度也仅仅是某种行为规则,另一方面意识形态作为非正式制度却被理解为“关于世界的一套信念”,它对“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现行制度结构”的公正性作出判断(林毅夫,1994)。显然意识形态必然涉及价值观,而不仅仅是外在的行为规范。对道德、宗教、习俗等非正式制度也应该如此理解。一个行为是道德的,其前提是“这个‘应当’存在的行动的价值在意向中被把握到”(舍勒,2004)。
由此我们就可以怀疑新制度经济学是否真的解释了道德、宗教、意识形态等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如果制度仅仅是博弈规则,个体的选择集合是先于制度存在的,制度仅仅是对这一集合施加限制,即对个体的自利行为进行限制。如果制度被理解成选择集合的一个子集而与价值无关,显然新制度经济学就解释了非正式制度的起源。但是现象学描述使我们发现了价值在非正式制度中的奠基作用,所以新制度经济学可能误解了自己的成就,它并没有解释非正式制度最核心的内容――价值。在博弈论被引入到对制度起源的解释之后,制度往往被看作是博弈的均衡(青木昌彦,2003),价值的奠基作用仍未引起注意。
如果新制度经济学也承认价值在非正式制度中的奠基作用,那么它还能够解释非正式制度的起源吗?价值能够被我们创造出来吗?仿佛我们为了节省信息费用就能把价值制造出来。认为高尚、正义这样的价值能够被创造出来的观
点是否隐含着逻辑矛盾?认为价值可以通过理性的选择创造出来,也就是承认价值可以从虚无中诞生。我们怀疑一个事物存在的前提条件是我们必须首先理解这一事物。概念被理解的方式有两种:描述和体验。复合概念可以通过描述被理解,即使我们从未接触过这些概念所对应的事物,这些概念也能通过定义的方式列举出其主要特征而被我们理解。但是简单概念无法通过描述被理解,其含义只能在直观中被给予。高尚、正义、神圣这样的价值词属于简单概念,理解这个词唯一的办法是亲自从某个人或某种行为上体验到这一价值。但是正因为如此,价值的存在就无法被否定。价值属于观念的对象,所以是没有时间性的,谈论其产生和消灭毫无意义。我们可以否定高尚的人的存在,但是为了让这样的否定具有意义,我们必须首先已经理解高尚的含义,但是这也就意味着否定高尚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因为高尚作为一种价值并不是在时间中实存的事物,因此“高尚不存在”这一命题是自相矛盾的。新制度经济学的意识形态理论恰恰隐含着这种自相矛盾。
(二)制度的作用是约束还是塑造
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理解为一种约束,是对个体选择集合的一种缩小。之所以会产生这一理解也是因为忽视了价值在制度中的奠基作用。任何制度都不是单纯依靠强制发挥作用的,而必须依靠人们内心对该制度的认可才可能正常运转。任何制度的核心并不是对行为的约束,而是该行为规范被赋予的价值。而价值如我们上面的分析是不可能被创造的,由于存在一个客观的价值等级,从最低到最高,无限丰富的价值样式构成一个完整的序列。我们在事物身上体验到的价值并不是一种主观感受,而是对某一客观价值的把握。不同民族、文化对价值的把握能力存在巨大差异,这一差异就体现在制度的差异上。所以不同的制度之间并不是单纯的存在“分歧”,而是有高下之分。因此制度从根本上并不是被理性选择出来的,也不能简单理解为博弈的均衡,这些观点没有触及制度的核心,制度从根本上是被发现的。制度进步的标准也就不是是否节约了交易费用或增进了经济福利,而是是否向更高的价值领域扩展。
新制度经济学总是从自利个体出发解释经济制度的起源,个体的利益或选择集合被看成是先于制度存在的,是“自然”的,而非社会的。这种观点忽视了利益的社会性,所谓个体的利益或选择集合并不是在一切社会制度产生之前就存在的,而正是在一定历史文化背景之下形成的。所谓个人利益也是事物价值的一种评价,因此只能在一定价值观之下才能形成。不同价值观和非正式制度之下,个人利益的含义并不相同,没有超历史、超社会的个人利益。所以把个人利益作为制度的逻辑起点,也是颠倒了因果关系。
(三)制度的稀缺性
由于制度的建立、维持和变更需要运用稀缺资源,所以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制度也必然是稀缺的,相对于制度的需求,其供给永远是不足的。如果制度的功能是减少人际交往中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不可能被完全消除,而只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是正如我们前文所阐述的,稀缺性并不是无条件的,它实际上特定人格结构的产物。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是可变的,稀缺性存在的条件是手段相对于目的是不足的,如果二者之间的关系颠倒,那么稀缺性就不可能存在。此时根本谈不到运用稀缺资源来建立制度。实际上稀缺性问题也只是在现代社会才尤为突出,现代人深刻地体验到时间、金钱、土地等各种资源都不足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因此才会有取舍。把一切人类制度都理解为稀缺的正是这种体验的一种反映。
(四)交易费用的数量问题
交易费用分析范式的作用在于对制度进行解释,从科斯开始制度的主要功能被解释成节约交易费用。由于把制度与交易费用相联系,自然会引出制度变迁过程中交易费用变化趋势的问题。一种代表性观点认为,既然创造制度的初衷是降低交易费用,那么评价制度优劣的标准就是节约交易费用的多少,所以制度变迁的方向应该是总体交易费用逐渐降低,但是另一派观点认为,随着分工和市场的发展,交易活动日趋复杂,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费用总体上呈上升趋势。这一分歧很大程度上是交易费用概念的模糊性造成的。为了克服这种模糊性,就产生了对交易费用进行测量的努力。这些观点忽略了一点:交易费用作为成本是对某一肯定价值的放弃。因此只有在当事人具有特定价值观的前提下,才能够讨论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内涵是相对于价值观的。当制度变迁发生时,价值观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核心内容也会随之变化,因此简单地谈论交易费用的变化趋势是无意义的。只有假定基本价值观保持不变,我们才能谈论交易费用的衡量和变化趋势等问题。但是新制度经济学却把包括价值观在内的非正式制度理解成节约交易费用的工具,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因果关系也被颠倒了。
人类的发展史是一个不断避免、消减、抗争残疾的历程,如何认识残疾是社会文明的一个标志。在残疾文明观的发展过程中,残疾人运动从民间、松散、无序走向组织化、国际化、规范化;对残疾现象也从医疗康复角度转向社会代价角度去认识;对残疾人的救助从怜悯式善举救助走向了权益保障、公共责任和道义担当。
在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历程中,形成了残疾人学科,包括残疾人心理学、残疾人社会学、残疾人体育学等,都以残疾人、残疾现象作为研究对象。比如,医学在参与医疗、治理和恢复残疾身体功能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康复学。比如,社会学在呼吁社会消除歧视残疾人的过程中,促进和推动了残疾人观的发展和更新,形成了残疾人社会学。教育学在提供残疾人教育、提高残疾人知识技能、让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教育理念、模式和方法,称为特殊教育。诸如此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知识的日渐更新与融合,残疾人社会学、残疾人教育学、残疾人体育学、残疾人医学(康复)、残疾人艺术(特殊艺术)、残疾人口学、残疾人心理学等已有较多探索,一些学科已经比较完善。比如,上世纪90年代初,浙江大学(当时为合并前的杭州大学)、浙江省残联等在编写《残疾人工作概论》基础上,出版了《残疾人社会学》,对当时残疾人社会学、残疾人理念、残疾人工作等许多重大问题进行了前瞻性探索,填补了残疾人社会学领域的空白。关于残疾人体育学、残疾人教育学、残疾人康复学等,也都已经有相当成熟的研究,仅国内就有《中国特殊教育》、《中国康复》、《中国康复医学杂志》、《中国组织工程研究与临床康复》、《中华物理医学与康复杂志》、《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杂志》等10多种专业期刊,另外,更多的报刊杂志都发表过残疾人事业及各学科论文;有关高等院校还专门设置了有关残疾人的专业,比如教育领域的特殊教育专业,高校及有关部门还有一大批研究残疾人事业及各学科的科研人员;在残疾人实际工作部门,同样需要有关残疾人专家的指导和残疾人有关专业的毕业生参加。一些残疾人学科还与国际有关组织开展学术交流。从这些学科构成及现状来看,这些学科已经比较完善并且发挥巨大功效。
二、残疾人经济学的基础准备与生成背景
作为一门解释现象、经世致用的学科,在西方,经济学思想的起源和发展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甚至更早,但现代经济学是以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作为奠基之作的。在我国古代,“经济”一词是“经邦”和“济民”、“经国”和“济世”,以及“经世济民”等词的综合和简化,含有“治国平天下”的意思,经济思想自管子甚至更早就有了,现代经济学在中国的传播则由严复翻译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原富》为开端。到今天,经济学已经成为一门与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并列的大学科,而且经济学有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分析工具,也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和政策张力。
由于国际残疾人运动和现代经济学的历史都不长,《国富论》写于1776年,同时,在经济学发展中,由于对理性经济人范式的追求,将研究对象“人”看做是在智力、信息、情感等方面无差别、统一的“理性人”,因此,尽管一些经济思想、公共政策对残疾人事业曾经发挥过作用,但经济学并没有将残疾人和残疾现象作为自身的研究对象。另外,也应该看到,在残疾人观的历史变迁中,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残疾还只是从病理模式去理解的,从文明代价、社会道义、公共责任角度来理解残疾人和残疾现象的历史还不长。
在长期的经济学思想、方法和范式变迁中,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也曾经拓展到残疾人、残疾现象及有关残疾人社会问题。比如歧视经济学里面,就曾经研究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社会现象的歧视机理;在研究就业问题的时候,也有不少文献论及残疾人就业甚至专门就残疾人就业问题开展研究;在公共经济学、财政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利他现象经济学等领域,对残疾人的补助、扶贫、救济的研究也是比较丰富的。在长期的国际残疾人运动、残疾人观变迁历史中,残疾人学也同样逐步吸纳了许多经济学思想,比如残疾人是社会发展的代价这一理念的形成,就契合了经济学领域的公共产品理论;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同样涉及到自己供给、相互供给、公共供给和利他供给等模式。同时,应当看到,无论是经济理论对残疾现象的研究,还是残疾人运动与理念发展对经济思想的采纳,都还只是片面的、零散的,不过是对残疾人经济学学科必不可少的前期准备。
近年来,随着经济学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解释能力的增强,特别是公共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及对慈善、扶贫、救助等领域的研究,经济学在公共政策领域内的作用更加突出。同时,残疾人事业也强调公共政策,强调社会代价及其补偿,强调残疾人的机会平等、公责普惠和融入社会。残疾人学与经济学之间具备了交叉融合的条件,为残疾人经济学的生成、发展和完善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三、残疾人经济学的体系构成与政策含义
按照残疾人学和经济学的学科特点,残疾人经济学的学科构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阐释。经济学按照张五常教授所定义的,是从成本、价格、费用等角度来解释现象的,残疾是一种特殊的现象,也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那么,残疾这一现象也可以由经济学来解释。经济学按罗宾斯所定义的,是一门科学,它研究人的选择行为,或按贝克所定义的,经济学是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那么,残疾人的行为选择也是残疾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更广义的,残疾人的行为也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经济学同时也是一门政策建议的学科,那么,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及其影响也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寻求最佳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也是残疾人经济学的目标所在。
按照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和学科构成,微观经济学方面,残疾人经济学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何将“残疾人”纳入“理性经济人”统一范式,将残疾看做是理性经济人的一种约束,同时将理性、能力、信息等方面的不足及其变量纳入经济人假定,残疾在信息交往障碍方面的特征则是信息经济学值得纳入的新领域。正是在这意义上,残疾是有成本的,残疾的成本和收益及涉及到的外部性、交换等经济学理论才有探讨的意义,残疾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人力资本的残缺,则涉及到人力资本理论和劳动力经济学,对残疾的歧视也涉及到歧视经济学。残疾作为一种成本收益,必然涉及到选择理论,家庭如何应对残疾则是家庭经济学的组成部分,对残疾成本的广泛计量则可成为计量经济学的新领域。残疾人往往身处贫困,需要接受更好的教育、培训和扶助,这是教育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社会保障经济学的领域。
宏观经济学方面,因为残疾而产生的残疾人经济学也有很多,医学方面有卫生经济学,医疗、辅助及其他相关器具方面有产业经济学,都有其独到特征,都可以纳入残疾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与残疾有关的医疗、辅助及其他相关器具的研发也是技术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内容。残疾人的需求及其供给满足也是一个宏观问题。由于残疾是社会问题,因此残疾人与残疾现象必然要纳入公共经济学领域,残疾人公共问题经济学的分量应当是最重的。另外,残疾人就业的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及其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属于财政经济学和税收经济学的领域。另外,残疾人的自我组织、委托组织、参政议政、企业家群体、艺术创作等现象或行为,也是组织经济学、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博弈理论等的研究范畴。另外,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也是残疾人经济学很重要的研究领域。
从政策含义看,残疾人经济学已经具备了学科体系条件;残疾人事业需要科学发展,必须依靠学术的论证和支撑,因此,应当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研究力度,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残疾人经济学对提高残疾人事业的科学决策和发展规划具有重要作用,在残疾人学中和残疾人事业政策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经济学的研究并采纳有关成果,支持和鼓励有关高校的经济学专业拓展研究领域,形成多学科交叉、跨学科的研究力量,解释残疾现象,提出改进残疾人生活状况的对策,开展科研并培养人才,同时为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理论素养而提供智力支持。
【关键词】“克强经济学”;供给经济学;萨伊定理;减税
1 供给经济学的起源及主要观点
二战之后,凯恩斯主义占据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统治地位,主张国家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通过增加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即扩大政府开支,实行财政赤字,刺激经济。但是凯恩斯主义人为地扩大需求,导致70年代西方经济出现“滞胀”局面,其正宗地位受到极大冲击,供给经济学于此时在美国应运而生,因强调供给即生产在经济中的重要性而得名。1980年里根当选为美国总统,实施“里根经济学”,其背后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供给经济学,“里根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如削减政府开支、减税、改革规章制度等正是供给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供给经济学的主要观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信奉“萨伊定理”,强调供给第一
在需求和供给关系上,供给经济学信奉“供给创造其自身需求”的萨伊定律,认为凯恩斯的刺激需求措施是引起滞胀的根源。其逻辑是:需求增加并不一定造成实际产出增加,反而容易引起物价上涨(特别是货币超发时),导致储蓄率下降,利息率上升,从而影响投资增长和技术革新,滞胀因此形成。
供给经济学认为经济发展的标志是供给水平和能力,应当研究如何促进生产、增加供给,而非仅在需求和分配上做文章。国家应该制定“供给管理政策”来刺激储蓄、投资和劳动者工作积极性,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就业和物价平稳。
1.2 主张市场经济,反对政府干预
供给经济学基于萨伊定律,认为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供求总是平衡的,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是发挥企业家精神和才能的最佳经济体制,政府干预私人经济,只会给予过多的、不适当的管理限制,从而阻碍了企业生产增长。例如价格管理、失业救济、规定最低工资水平等政策造成工资与物价水平在危机时依旧坚挺,而政府大量的转移支付造成社会资本的浪费,阻碍了生产,削弱了供给,造成供求失衡。
1.3 降低税率,刺激供给
供给经济学认为供给能自动创造需求,但是供给水平的大小即产出取决于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情况,而劳动力、资本等各种生产要素的投入取决于各种刺激,在所有的刺激中,税率的变动时最重要、最有效,税率的变动影响着劳动力的供应,影响着储蓄、投资等各种经济活动,人们关心的是税后收入。
减税有诸多益处:减税能刺激储蓄,增加投资,从而刺激供给,增加经济产出,抑制通胀;减税增加产出,扩大就业,同时刺激劳动者工作热情,富人更富,但是穷人也增加了收入;减税因为增加产出,课税基础扩大,政府税收可能不减反增。
1.4 削减政府开支,反对赤字财政
供给经济学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也内涵了政府要削减开支,因为政府刺激需求的举债政策很容易造成财政赤字。同时还反对政府过多的军事支出和社会福利支出,认为过多的社会福利容易滋生穷人的依赖心理,不利于扩大就业,提倡智力投资。总之政府支出容易造成企业投资减少的挤出效应,政府要注重财政支出的平衡,不能过多地去和企业抢夺社会资本。
1.5 实施限制性货币政策,反对通货膨胀
正因为信奉萨伊定律,供给经济学主张政府的货币政策应该有所限制,货币供应量的增长与经济增长适应即可,不可盲目扩张。
2 “克强经济学”的内涵
巴克莱资本公司认为“克强经济学”有三个重要“支柱”:不出台刺激措施、去杠杆化以及结构性改革。执政伊始,新一届政府顶住了各方面要求中国出台新的经济刺激的呼吁,同时整顿金融秩序,特别是影子银行业务,摸查地方政府债务,为之后的结构性改革铺平了道路。
观察新一届政府出台的若干重大经济改革措施,确实印证了国内外学者的判断,即背后有着供给经济学的影子,国内的贾康、白重恩等学者更是开创了中国新供给经济学的研究。新一届政府出台的经济改革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政府不断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表明了政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决心,不断退出在各个领域的干预,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刺激供给。如取消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有利于降低就业创业门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创业精神。
2.2 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
城镇化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3.73%,但离发达国家80%的水平尚有很大的距离,政府现在认识到城镇化是人的城镇化,不是简单的让农民进城,盲目城镇化只会加大房地产的泡沫,形成虚假需求。户籍制度改革有助于让有条件的农村户口在城镇落户,解除制度供给方面的约束,刺激社会供给产出。
2.3 建立上海自贸区,推动区域合作
为了应对美国主导的TPP和TTIP,在WTO规则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中国对外经济的空间与活力,中国政府设立上海自贸区,实行政府职能转变、金融制度、贸易服务、外商投资和税收政策等多项改革措施。同时积极倡导建立陆路和海洋丝绸之路,进一步加强和欧盟、南美、非洲的经贸合作。通过制度改革来减少政府对外经贸的干预,通过国际货物运输路线和方式的优化来降低企业成本,刺激了外经贸供给产出的增加。
2.4 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方面可以让民间资本有较好的投资出路,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可借产权变化来改变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从而避免和减少政府的不合理干预。
2.5 实施定向降准,启用PSL工具
为提高“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供给能力,通过定向降准鼓励金融机构提高配置到“三农”和小微企业领域的贷款比例,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为了支持棚户区改造,央行向国开行发放万亿元抵押补充贷款(PSL);同时坚决压缩产能过剩行业包括房地产的贷款。货币政策有保有压,新增贷款规模不断缩小,严防通胀。
3 对“克强经济学”的进一步思考
从以上分析来看,“克强经济学”下的主要经济改革措施体现了供给经济学的基本观点,但是基于供给经济学理论,尚有出台新措施的空间。
3.1 降低税率
有学者测算目前我国宏观税负达到40%以上,而一般发展中国家税负在20%左右,美国是30%,国家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普通劳动者的减税,同时规范不合理的收费,激活中小微企业的供给能力,提高劳动者的储蓄和消费水平。(下转第290页)
(上接第224页)3.2 进一步削减政府开支
目前国家和地方已经在大幅度压缩三公消费,但在公车改革这块需要加大力度,避免车补成本超过改革前用车成本。
加快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薪酬改革,避免社保基金亏空而增加政府的额外财政负担。
地方政府要高度重视地方债务问题,不能再轻易盲目乱投资增加债务,尽量退出经营行为,只提供公共产品。
3.3 加快反垄断的步伐
供给经济学是基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假设,垄断既压抑了供给,又限制了需求,因此国家需要加快反垄断的步伐,反垄断的对象包括在中国市场上经营的所有国内外垄断企业,要打破垄断的制度壁垒,允许不同资本自由进入,同时要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启蒙消费者维权意识。
【参考文献】
[1]巴克莱资本公司.经济学的三大支柱[N].东方日报,2013,06.
[2]贾康,徐林,等.新供给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比较与分析[J].现代产业经济,2013,05.
关键词:法经济学/内涵争论/主流学派/非主流学派/反思
法经济学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作为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和前沿学科,法经济学为研究法律制度和经济现象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和工具,并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业已成为20世纪后半期以来法学界和经济学界最重大的学术成果。但是,由于学科立场与研究视角的不同,法经济学的研究者们并没有就这一学科的内涵、范围和研究方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说,法经济学自从产生之日起就伴随着争论、怀疑与批判,在其向全世界传播的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不同意见和观点。正如麦克罗和曼德姆在《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一书中所指出的:“法经济学的研究并非是一个一致性的运动,而是不同学术传统并存的研究过程,其中有些研究具有互补性,有些研究则是竞争性的,或者说,是具有冲突对立性质的。”[1]这其中,关于法经济学内涵或学科性质的争论,是自始就存在并直接导致了法经济主流学派和非主流学派的对立。
一、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由来
一般认为,法经济学是在20世纪法学研究方法变革运动中发展起来的。19世纪的法律研究充斥着严重的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大陆法系的法学家“主张法学研究的过程,要如同化学分析的方法一样。通过它,人们可以发现那些并不直接包含在法律渊源中的原则。”[2]学者们将包括经济理论在内的“社会科学的理论、观点和材料都因为没有法的意义而被赶出法学研究之外”。[3]他们“使法学纯粹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纯粹的法律现象及其意义上。”在普通法系国家,遵循先例原则使法官的判决成为法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表现形式。19世纪,美国著名法学家、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克里斯多夫·C·兰代尔将法律视为隐藏在法律案例后面的原则或教义,法学研究或法学推理的目的就是从法官的判决和对司法的解释中发现法理。在兰代尔那里,法学研究的唯一素材和法律发展的唯一动力就是案例判决,其他的文献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这直接引发了英美法学研究中的教条主义运动。从此,在普通法国家,法学研究或法律活动仅仅成了法官根据三段论从判例中推导出所谓法理或教义来。
对人类的科学发展史的研究表明,法学和经济学都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从古代“诸学一体”的状态中分化出来,并逐渐发展成为独立学科的。因此可以说,法学和经济学本来就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他们的分离本身标志着两个学科的发展和繁荣。然而随着发展的深入以及研究者的推波助澜,最终导致两个学科从分离走向分立,使得他们的发展进入瓶颈期,难以取得突破。法学的缺陷是抽象的强调正义而忽视效率,经济学的问题是过分追求效率而牺牲了公平。正如哈耶克所说:“学科专门化所造成的恶劣影响,没有哪个能比其在两门最古老的学科即在法学和经济学中所造成的影响那样明显。”现实的困境要求法学和经济学在各自发展的基础上重新走向融合,解决单一学科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和经济问题,也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法经济学作为一种交叉学科才应运而生。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美国法学界开始全面批判兰代尔的教条主义法律思想,并进而引发了法律现实主义运动。学者们意识到法学研究不可能是“法律自治”,而应该运用多学科的综合力量,在法学研究中向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社会学科借鉴的尝试不断出现。同时,随着凯恩斯主义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失败,美国的经济学家们也开始寻求经济问题的新的解决办法。1960年,罗纳德·科斯教授发表了《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标志着法经济学的问世。其后,许多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都加入进来,为这一理论体系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然而,随着这一学科的发展,我们惊奇的发现,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对法经济学的内涵或学科性质做出了不同的解释。以科斯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认为,法经济学是包含了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两个部分的,他强调既应该关注运用经济学原理研究法律制度,也应该重视运用法学原理分析经济问题,甚至更重要的是后者。而以波斯纳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却认为,法经济学的内涵就是法律的经济分析,偏重强调经济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应用。这就直接导致法经济学分化为两个派别——主流学派和非主流学派。而这一争议也直接导致了法经济学发展方向的差异,并可能最终决定法经济学的发展前景。那么,两大流派对法经济学的内涵的理解是如何认识的呢?
二、主流法经济学派——法律的经济分析
所谓主流法经济学派是指以波斯纳为代表的主流法经济学家,他们把“法经济学”的学科性质界定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强调的是运用经济学的原理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这一学派的代表任务还有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曼德姆等。
法经济学自产生发展至今天,理查德·波斯纳法官的贡献是巨大的,1973年波斯纳出版《法律的经济分析》一书,运用经济学的理论解释法律制度,创立了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式,一举奠定了其在法经济学领域中的领军地位。[4]波斯纳认为,法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主义方法全面运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5]具体地说,法经济学是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而目主要是运用价格理论(或称微观经济学),以及运用福利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及其他有关实证和规范方法考察、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及未来发展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目的仅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现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同时,波斯纳认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内涵”,“正统的法经济学从来没有,或者说几乎没有野心去改变经济学”。[6]
从法经济学发展的历程来看,波斯纳对法经济学内涵的界定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同,前面述及的主流学派的两位代表人物麦考罗和曼德姆的观点都和波斯纳相似,他们将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经济理论(主要是微观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另一位学者乔治·麻森大学的查尔斯·罗利教授则将法经济学定义为“运用经济理论和数量经济学的方法检验法律和立法制度的形成、结构过程和影响”的学科。[7]
因此可以看出,在主流学派看来,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法经济学的唯一内涵,法律的经济分析范式是法经济学的唯一研究范式,法律的经济分析就是法经济学的全部。
三、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经济、社会、哲学的比较分析
在法经济学的发展过程中,虽然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的地位不够突出,贡献似乎也没有主流学派那么大,但是这个学派的观点是不能忽视的。其实,法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对法经济学内涵的理解就和波斯纳存在巨大差异。1997年,针对主流学派对法经济学的片面理解,科斯曾经强调指出:“我所关心的是法律系统的运行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不同法律系统对特定的经济系统的影响有何不同?当采用这种而不是其它法律规则时,对经济系统又有何不同影响?这才是我对法经济学感兴趣的原因。”而法律的经济分析“这部分研究现已高度发展,某种程度上,已不再那么令人激动了。”[8]同时,科斯指出,尽管经济的法律分析具有重要的价值,但是“法律在美国经济中的作用,也未得到很好的研究。”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未得到很好的研究和探讨。在这种态势下,法学和经济学的互相依托的关系不存在了,法学成为了纯粹的受益者,纯粹的恳求者,在从经济学中获得了有益的营养后,却未能给与经济学任何的回报,这种不对称显然是不合理和不应该的。这也根本违反了法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理论完整性,使得它成为了一个残缺的理论体系。
此外,非主流法经济学派的其他学者更进一步的认为,法经济学甚至不单是包括“法律的经济分析”和“经济的法律分析”两个部分,这一理论应该有更大的价值空间。作为非主流学派代表人物之一的麦乐怡在其《法与经济学》一书中就指出,“法经济学”与“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既有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学科,应该加以鉴别。他认为,法经济学的研究,带有比较性质,注重经济哲学、政治哲学与法律哲学的相互关系,具有意识形态倾向。相对于法经济学的意识形态倾向和比较方法,法律的经济分析则采用经济学的方法,用经济学的术语来作为分析特定社会所实行的法律的理论工具,通过对法律规则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及经济效率的分析,使我们可以就法律实施的结果得出结论并对特定的法律安排的社会价值作出评判。法律的经济分析仅仅采用经济学的方法来界定特定社会制度下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而法经济学的首要目的,则是发现变化中的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怎样影响特定的价值观以及原则。这种方法会导致比用有限度的经济方法分析法律,更见析理和人性。另一位美国法学大师德沃金则认为,法经济学是研究财富分配和社会公正的科学。
由此可知,非主流法经济学派把“法经济学”的内涵界定为“经济、社会和哲学的比较分析”,偏重强调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的比较研究和综合判断。这显然提供了一个与主流学派区别很大的新的研究方向,也无疑扩大了法经济学的研究空间,对于更加充分的发挥这种新理论体系的功能是有决定意义的。
四、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原因
法经济学作为由美国学者开创的一个新理论,正处在蓬勃发展的时期,不但在美国学界很是流行,其影响早已远渡重洋,在欧洲和其他地区也已经被广泛接受和开花结果。但是,任何理论并非从一开始就是完美的,事实恰恰相反,它们总是伴随着争议和怀疑,这是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在承认和尊重这种争议的同时,需要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明确造成这种争议的原因。法经济学的内涵争议,其产生的原因大体如下:
(一)两个学派学者的学科背景的差异
上已述及,法经济学这门学科是原生于美国的,四十多年来有多位学者为这一学科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对这些学者尤其是代表性学者的身份背景或者学科背景进行分析,就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主流学派的代表一般都是法学家,以法学为自己的学科背景;非主流学派的代表则大都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或哲学家,以经济学、哲学和社会学作为自己的学科背景。例如主流学派的代表波斯纳,他于1959年在耶鲁大学取得医学学士学位,然后进入著名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学习,1962年取得取得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曾担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助手,1969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1981年被里根总统任命为联邦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至今。从其履历可以看出,波斯纳的学术成果是与其一贯的法学教育和实践背景分不开的,可以说他是一个成功的法学理论和实践家。此外尼古拉斯·麦考罗是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法学教授,罗伯特·考特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法学教授等。非主流学派的代表罗纳德·科斯则是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他于1951年在伦敦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先后在布法罗大学、弗吉尼亚大学和芝加哥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其一生主要致力于经济学的学习和研究,学术背景带有典型的经济学烙印。非主流学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罗宾·保罗·麦乐怡虽然先后在伊利诺伊大学、印第安那大学和塞洛库斯大学法学院担任法学教授,也接受过专门法律教育,但是他的第一学位却恰恰是经济学;而著名法学家罗纳德·德沃金在从事法学学习和研究前接受过系统的哲学教育。
不同的身份背景或者学科背景造成了他们对法经济学内涵的不同理解和定义。这个理由看似表面甚至片面,然而这很可能是造成学派差异的最直接原因,是符合规律和不能简单否定的。
(二)理论基础的差异
学科背景的差异决定于理论基础的差异,人是有思维定式的,尤其在当代的教育模式下,不同的学科教育经历决定了不同的理论归依,而这个理论归依正是开展研究的基点。考察波斯纳的经历可以发现,他是一个典型的法学家,对法律制度和法学研究有着浓厚的兴趣,在长期的法学教学和法官实践中,他一直坚持把法学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主张把经济学的理论作为分析和研究法律的工具和手段,对经济学的问题则并不关心。非主流学派的学者们则认为,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是互动的,法经济学应该定位于“经济、社会、哲学等的比较分析”,强调经济学、法学和哲学的综合运用。[9]由此可见,两个学派的理论根基是存在明显差异的。
(三)关注视角的差异
站在不同的理论阵营里的学者们,虽然都以法经济学作为开展研究的工具,但是他们关注的视角是有区别的。主流法经济学派关注的是如何运用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法律现象、探寻法律制定和运行的经济学根源,发现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济学规律,最终的目的是不断提高法律的效率。而非主流学派关注的则是如何发现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等学科的内在联系。他们主张挣脱“法律的经济分析”这种狭窄的分析框架,既强调用经济学的理论去分析法律,也注重用法学的理论去分析经济,并且要参考社会学、哲学的理论成果。他们将更多意识形态的内容纳入到法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中,力图发展出一种新的思考法学和经济学的方法,其关注的视角无疑是更为广阔的。
五、法经济学内涵争论的反思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主流的“法经济学”是从法学与经济学互动的视角研究社会的重要学科,同时也是一种综合考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法论。它将法律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加以理论诠释,主要运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如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博弈论等)来研究法律制度形成、结构、过程、效果、效率、发展趋势,其讨论问题的出发点是基于法律问题和法学研究的现实需要,方法及手段是经济分析方法和经济学,分析解决问题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是法律和法学。即:法学——经济学——法学。[10]而且我们认为,首先应分析法律制度变迁对经济运行的影响,确定法律制度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肯定法律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进而在此基础上应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制度的形成、结构和成本收益等。
但从根本上讲,法经济学理论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创造性过程。也许是科际整合的秉性使然,法经济学不但在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宝库中搜求一切有用的养分,深入展开对法律的部门法和法律规范的分析,而且以一种更高的解决问题的姿态将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乃至于哲学结合起来,探究法律权利、法律价值、制度效率、司法正义等最基本的法理问题。因此,非主流的“法经济学”涵盖了一切对社会中法律和经济之间关系的研究,不仅要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而且要对经济进行法律分析;不仅要分析法律系统的运行对经济系统运行的影响,而目要注重分析经济系统的运作对法律的影响。
作为新兴的理论学科,法经济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正如科斯在1988年所指出的:“在法经济学这一新的领域里,人们将面临艰巨的任务。经济制度和法律的关系极为复杂。法律的变化对经济制度的运行和经济政策具体表现产生的许多效应,我们还一无所知。……在我们面前,是那遥远、艰难而又值得试探的旅途。”[11]
注释:
[1](美)尼古拉斯·麦考罗、斯蒂文·曼德姆著,吴晓露译:《经济学与法律——从波斯纳到后现代主义》,法律出版社,2005,中文版序言第19页。
[2](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顾配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页。
[3](美)约翰·亨利·梅利曼:《大陆法系》,顾配东、禄正平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65页。
[4]魏建:《法经济学:效率对正义的替代及其批评》,《甘肃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73页。
[5]转引自杜莉、高振勇:《法经济学释义及其辨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页。
[6]理查德·A·波斯纳,1997:《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7]转引自秦海:《法与经济学的起源与方法论》,《比较》,2003年第5期。
[8](美)道格拉斯·贝克尔:《法经济学的展望与未来》,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4期。
[9]杜莉、高振勇:《法经济学释义及其辨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年5月第46卷第3期,第60页。
对任何学科的研究都应该从它的起源开始深入研究它的发展历程。发展经济学作为一门年轻的学科,它的发展是从20世纪50、60年代开始萌芽,经过十年,该学科就被冷落。从发展经济学定义看这一问题,在上个世纪经济迅猛发展,很多国家渐渐摆脱了发展中国家的桎梏,逐渐走上经济发展道路。
最早的经济学萌芽是从1938年威廉姆·吕彼克用法文发表的《农业国的工业化问题》。一般把发展经济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初。这是结构主义兴盛时期t经济学在这一阶段得到迅猛的发展;第二阶段,60年代中期。这是新古典派理论在发展经济学中复苏并出现依附论,这是发展经济学发展昌盛时期,紧接着在70年代的时候出现了断节。直到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为发展经济学的第三发展阶段,这是一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和新增长理论时期,这个时期发展经济学达到了理论成熟的时期,很多著作以及一些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学家渐渐地在理论上有所创新。
二、发展经济学的定义
广义的发展经济学概念是:凡是研究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问题,都可以算是发展经济学;狭义的概念是:发展经济学主要任务就是研究农业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或者说实现经济起飞和经济发展的问题。
三、发展经济学研究方法
经过战后50余年的探索,人们对增长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尤其在研究方法选择上,以及方法论认识上均达到了较高水平。不过,即使如此,人们尚无法解释与经济发展相关的许多问题。可见该学科知识体系的复杂性。了解发展经济学最重要的一些研究方法,这有助于在研究过程中减少因研究工具短缺、选择不当带来的各种困难,也有助于更方便、更科学地解释问题、解决问题。可以大体划分为三类:实证主义、规范主义和实用主义。实证主义的哲学观点认为,只有通过观察(感觉)获得的知识才是可信赖的,旧的实证主义甚至认为推理亦不可靠,而较新的实证主义则信奉事实的逻辑延伸产生的知识也可以认为是可靠的,称为逻辑实证主义。自然科学中的实证主义认为,只有直接可以观察到的事物,即有形的事物及其关系才是真实的,认为只有当理论或命题能够用数量表示时,这种理论才是有效的。
四、发展经济学的发展
如果说发展经济学中工业化理论对中国特色工业化道路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那么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对工业化进行了比较准确的定义。前世行副行长、经济学家钱纳里把工业化界定为“一般可以由国内生产总值中制造业份额的增加来度量”,我国的张培刚教授则运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从技术创新角度对工业化进行解释,认为“工业化是国民经济中一系列基础的生产函数(或生产要素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变化(或变革)的过程”。概括起来说,工业化的实质就是高效率的工业部门比例上升,低效率的农业部门比例下降。
其次是工业化理论历经几十年发展所形成的一套理论体系,也成为中国工业化道路的参照物。20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这是发展经济学研究工业化问题的最初阶段,以刘易斯模型为代表。刘易斯认为,主导经济发展的是工业部门,决定经济成长的关键是工业部门自身的扩张过程,而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是工业化的前提条件;他还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三种工业化战略:农产品出口,强调国内市场和制成品出口。
新古典学派这种发展观点,显然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客观实际。事实上,市场机制起不了合理调节的作用,经济增长的利益并不能普及人群。贫困,失业、社会矛盾、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等现象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有增无减。除了前述对发展的基本看法外,发展经济学也承袭了新古典学派的研究方法,并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经济发展的质的规定性。
在国际经济旧秩序之下,发展中国家在和发达国家的经济关系中处于不平等的、脆弱的地位,从而在贸易条件、商品出口、跨国公司投资各方面都蒙受损失。但一些发展经济学家却往往从发达国家的角度去解释和辩护,从而模糊了是非界限。
【关键词】运输经济学;交通运输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运输经济学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来研究与运输相关的各种问题的一门学科。人类从事交通以克服空间距离的阻隔,是一项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任务,所以运输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基本活动之一,研究运输及其经济问题是运输经济学的重要内容。
学科发展历史回顾
要了解西方运输经济学学科发展,就少不了对其发展历史的回顾,只有这样才能通过观察老路子,达到探索新路子的效果。笔者将其发展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酝酿阶段、初创阶段、腾飞阶段和成熟阶段。
酝酿阶段
从古典经济学时期运输问题就开始受到经济学家们的关注了,那些与运输相关的经济学现象多次被著名经济学家作为案例来讲解其所提倡的经济学思想或理论。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高度评价了运输对城市和地区经济繁荣所起的重要促进作用,从此以后的经济学家就一直对运输及其经济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运输经济学尚未形成体系,这一时期仅仅为酝酿阶段。
初创阶段
对运输经济学的专门研究起源于1850年D拉德纳出版的《铁路经济》一书,这书为近代铁路经济科学奠定了基础。此后,德国K肯尼斯出版了《铁道经营及其作用》,奥地利E萨克斯出版了《国民经济中的运输工具》。后者构建了传统运输经济学政策论和营运论两条主线,为运输经济理论体系的建立做出了杰出贡献。这几本著作是运输经济学初创阶段的主要著作,为运输经济科学奠定了基础。
腾飞阶段
在这一阶段里,运输经济学科迅猛发展,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快速扩大,交通经济学类的著作层出不穷。这一阶段可分二战前后两个时期来研究。
1、二战前。1935年美国罗克琳出版《运输经济学》一书,标志着运输经济学从福利经济学科中分离出来,正式成为一门独立的应用经济学科。1940年美国的约翰逊等人在《交通运输:经济原理与实践》中讨论了包括铁路、水运、公路、航空和管道各种运输方式的运输经济问题。
2、二战后。由于经济学在宏观、微观理论方面的突破,运输经济学也得到相应发展,许多经济学家逐渐加入到运输经济研究的行列中。1950年费尔出版了《运输经济学》;1958年,约翰梅耶等人出版的《运输业的竞争经济学》对各种运输方式的成本结构、运输市场和运输需求特性的开创性分析,也促使运输经济学发生了深刻变化。
成熟阶段
运输经济学科在经历了腾飞阶段后,渐渐走向了成熟。这一阶段包含两个时期。
1、60年代以后。各国加紧建立各种运输经济研究机构,甚至出现了多国性的研究组织,例如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运输经济研究中心等。运输经济问题涉及的学科范围扩大到管理学、地理学、城市规划、环境科学、计算机应用等十多个学科。这些都反映出运输经济学与现代经济的密切关系。
2、七八十年代至今。这一时期因能源、环境等方面出现危机,在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提出了新的运输经济课题。西方运输经济学除了综合性的著作,如美国桑普森等人的《运输经济—实践、理论与政策》、哈帕尔的《美国运输:使用者、运动者和政府》以外,还有数量众多的专门性文献,如航空经济、运输与能源、运输与土地利用等。这一时期,运输经济学开始运用标准经济学分析方法进行研究,这标志着其开始步入了成熟阶段。
运输经济学发展中的主要变化
从世界各国运输经济学的发展来看,最近几十年该学科出现的一些新动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研究范围不断扩大
尽管从酝酿阶段起,运输界就没能包揽过这一领域,但跨学科发展的脚步却从来没有停止过。运输经济学科的研究内容大致可分为:交通运输与经济、文化及社会发展的关系;运输需求、供给、成本、运价研究;运输政策与发展战略研究;城市运输问题研究;与交通相关的环境、土地利用、能源问题的研究。
加强了对运输需求—供给一般规律的研究
目前运输经济学对运输需求—供给的分析突破了旧范式下运输经济学的分析模式,不再是简单地对运能和运量进行分析,而是从需求和供给特性的角度出发研究它们的一般规律。
研究方法日趋多样化
当今科学界,各学科之间相互交叉、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研究运输经济已不局限于单一方法,其所使用的方法和工具日趋多样化、丰富化,各类定性的、定量的、逻辑的、历史的以及计算机模拟等方法被广泛地采用,特别是标准经济学的进一步完善,促使运输经济学能够更加有效地处理社会经济中与运输问题有关的大量复杂信息,能够进行更精深的研究。
逐渐脱离经济学和地理学等主要学科
与多学科参与研究运输经济问题不同的是,当前运输研究似乎与经济学和地理学等主要学科理论发展主流相脱离。在古典经济学时期,运输问题在经济学理论中通常占有重要的地位,但近期在经济学分析过程中,运输多被置于外生变量的地位,经济学家们关注的重点已经从运输问题上移开了。对于传统的经济地理学而言,其基础也是建立在对运输条件和运输费用研究之上,可是运输问题目前在国际地理学界已经不再是热门话题了,有不少地理学家转向对商业地理的研究。
摘要:渔业资源衰退、渔业环境恶化问题已受到全球的日益关注。实现渔业资源的合理、有效及可持续利用,加强渔业环境保护,呼唤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指导。该学科是一门新兴交叉学科,目前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学科体系。本文在回顾其演进过程的基础上,梳理了其逻辑框架,指出这一框架应当包括绪论、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及政策分析等逐步递进的四部分;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自然资源的产权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自然资本理论以及渔业生物经济模型应当成为该学科的基本理论;在构建这一学科的过程中,应当对稀缺性等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及资本观进行修正与拓展,加强既有政策之经济绩效的实证研究。
关键词: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建设;逻辑框架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49-0064-04
一、引言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国渔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本国乃至全球的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影响不仅受到了越来越多国人的重视,而且在全球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1]。解决渔业经济发展、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不仅需要从自然科学与技术角度加以研究,而且需要从经济学角度加以探索。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就是以探索渔业资源与环境系统和经济系统的协和演进规律及其应用为使命的经济学科。然而作为一门新兴学科,该学科的发展尚有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构建、发展及提升。笔者曾撰文对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学科属性、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初步论述[2],本文在其基A上,对该学科的演进路径进行回溯,对学科的基本框架进行梳理,供同仁商榷以共同推动该学科的发展,并最终实现人类社会、经济及渔业资源环境生态系统的协和发展。
二、学科发展的回溯与反思
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既是渔业经济学的分支学科,同时也是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分支学科。溯其由来,就不能不从渔业经济学的发展开始。渔业经济学之思想起源可以追溯至英国古典经济学家A.斯密甚至更早,而日本学者蜷川虎三1933出版的专著《水产经济学》是最早的渔业经济学专著。之后戈登・史葛(Gordon,H.Scott)在《渔业资源的最优利用经济方法》(1953)[3]及《共享资源经济理论:渔业》(1954)等论文中提出了生物经济平衡和最大经济产量(Maximum Economic Yield,MEY)的概念及其方法[4]。1961年日本学者冈本清造出版了《水产经济学》。之后,随着渔业经济的日益发展及全球渔业资源的逐步衰退,世界许多渔业国家相继将发展渔业的重点由增加捕捞强度转向渔业科学管理,渔业经济学的文献也快速增加。Н.Π.琴索联夫的《苏联渔业经济学》(1977)、李・安德森(Anderson,L.G.)(1977)的《渔业管理经济学》,洛根渥尔德与汉尼森合著的《渔业经济学》(1978)、近滕康男的《水产经济论》(1979),清光照夫、岩歧寿男著的《水产经济论》(1982)和大海厚宏、志村贤男等的《现代水产经济论》(1982)等都是其中较有影响力的著作[5]。然而不能不指出的是,虽然著作数量增加、对渔业资源有效配置和利用的经济学理论阐释逐步深入,但受生产力发展所限,直到目前为止,国外渔业经济学的主要内容实质上是就是渔业资源经济学,主要研究人类对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配置问题。我国学者毕定邦[6]、胡笑波[7]等人曾经在系统梳理前任研究成果并结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分别于1990及1995年出版了《渔业经济学》教材。然而受计划经济时代学术背景的影响,这些教材在学术体系上与全球主流经济学有较大差别。其后国内出版的渔业经济学教材至今尚未能及时系统地整合国内外学术成果,形成能够有效阐释中国乃至全球渔业产业结构、区域布局、资源分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及其背后隐藏的经济规律。概言之,从主体看,目前的渔业经济学总体来看仍然停留在以渔业资源经济为主要内容的发展阶段,需要从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研究内容等方面加以系统整理。
在渔业经济学发展的同时,20世纪50年代以来,环境污染、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衰退问题受到了全球关注,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运而生,渔业资源与环境问题受到了经济学家的重视。从全球范围来看,20世纪90年代起,捕捞、养殖及其相互之间、渔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经济研究成为了渔业经济学界的重要研究领域,渔业资源经济研究与渔业环境经济研究逐步出现了交融趋势。
概而言之,对于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而言,要真正建立起一门学科,尚需认真总结、梳理和回答如下这些主要问题: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基本概念有哪些?建立在这些基本概念与假设基础上有哪些基本理论?在这些基本理论指导下,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有哪些特有研究方法?主流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哪些可以借鉴到本学科中?如何将渔业资源经济学与渔业环境经济学加以系统整合而形成一以贯之的内在逻辑体系?如此等等。
三、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逻辑架构
就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架构而言,笔者认为其架构应当包括绪论、基本理论、研究方法、政策分析四个逐步递进的主要部分。对四个部分的基本构成,思考如下:
1.绪论。在绪论部分,需要对该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目的、学科性质、本学科与渔业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渔业资源学、渔业环境科学等学科之间的关系进行界定和说明。
2.基本理论。基本理论部分,主要应当包括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回顾、外部性理论、公共产品理论、自然资源的产权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自然资本理论以及渔业生物经济模型等部分。其中,外部性理论、公共物品理论、产权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自然资本理论是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它们既是经济学基础在本学科中的延展,同时也为本学科研究方法、尤其是渔业资源与环境资源价值评估、相关经济政策的设计及经济分析提供基础。
(1)经济学基础理论回顾。经济学基础理论回顾部分既为本学科提供基础,又是本学科与经济学基本理论之间的链接。尽管本学科具有自身特色,但作为对经济学基本理论的进一步延展及应用,在构建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时,首要的是界定本学科与经济学基本理论之间的关系,以便为后面各部分的分析提供基础。其中包括对消费者理论、生产者理论、市场结构理论、社会福利理论、GDP核算理论、财政、货币与贸易政策等知识的简要回顾。
在此需特别说明的是,在对经济学基本理论进行回顾时,作为经济学基础的延展,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有必要对资源的稀缺性这一经济学基本假设进行重新界定与认识。若资源无稀缺性,也就无需节约,无需研究其开发利用的成本与收益及有效利用与配置。这一点毋庸置疑。传统的渔业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可捕捞的渔业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配置问题。其中主要讨论的是渔业生物资源的稀缺性,在对于水域与水生生态系统等环境资源,在传统渔业经济学中被看作是外生变量。因此,在构建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时,应当对传统经济学的稀缺性假设作一定的延展,这种稀缺不仅是相对于人类的需求而产生的相对稀缺,而是取决于渔业生物资源、渔业环境资源更新能力而产生的绝对稀缺,这种稀缺资源是这一耦合系统中的内生变量。
(2)外部性理论。所谓的外部性指的是这样一种经济现象:生产者或消费者等经济主体在自己的经济行为中产生了一种有利或不利的影响,而这种有利影响所带来的利益并未被产生这一行为的经济主体自己所获得,或这种不利的影响所造成的损失并未由产生这一行为的经济主体自身所承担。外部性理论之所以应当被纳入到该学科基本理论之范畴,是因为人类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各种行为不仅会通过对渔业资源的作用而产生外部性,而且还会对水域环境造成外部性。可以说,渔业生产、水产品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外部性随处可见。如何纠正外部性带来的资源扭曲性配置,在保护好渔业资源与环境的同时尽量提高人类福利是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必须探讨的问题,这一问题将贯穿于学科发展的始终。没有外部性理论的作为基础,就不可能构建起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3)公共物品理论。公共物品的界定与物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有关。所谓非竞争性指的是某人对一种物品的消费不会妨碍他人同时享用该物品,也不会减少他人消费该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非排他性则指的是在技术上无法将那些不愿意为其消费行为埋单的人排除在消费该物品的受益范围之外,或者虽然在技术上可以排他,但排他成本很高而导致经济上不可行。如果一种物品同时具备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则说这种物品是纯粹意义上的公共物品。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物品可能具备非竞争性但不具备非排他性,或者反之,此二者均被归入混合物品,而一些物品同时具备竞争性和排他性,称为私人物品。
(4)产权理论。产权是一束界定所有者权利、特权以及使用资源的限制的权利[8]。它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渔业资源的产权界定不同,开发利用过程中的经济绩效会有所差异。冰岛、新西兰等渔业管理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是否以产权理论为基础进行相关政策的设计、推进政策执行直接影响渔业资源保护之绩效[9]。要研究渔业资源及其相关的环境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就必须以产权理论为指导来进行制度设计、绩效评估。因此产权理论应当成为渔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基石。
(5)可持续发展理论。所谓的可持续发展,按照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1987年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的定义,指的是“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渔业生物资源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是人类的宝贵财富,随着全球人口的增加,它具有与日俱增的稀缺性。在其开发利用过程中,人类必须平衡当代人与子孙后代的权益,必须实现此类稀缺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永续利用。为此,需要探讨渔业资源贴现率高低、产权配置以及资源生物特性、环境特性等对资源跨期配置、动态最优的影响及实现动态最优利用的机制与路径。这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依托。
(6)自然资本理论。所谓的自然资本,又称生态资本。“是存在于自然界,可用于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自然资产。包括四个方面:(1)传统的自然自然资源;(2)环境消纳并转化废弃物的能力;(环境的自净能力);(3)自然资源的再生增殖能力;(4)生命支持系统。”[10]。
显然,渔业生物资源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可以且应当被纳入到自然资本的范畴。然而,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类仅将其当作财富的来源(即资源)而未将其作为自然资本。何以做出这一论断?理由如下:按照R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所谓的资本,指的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无论是何种资本,追求超出其自身价值之外的增量部分是始终是投入此类资源的目的所在。如果将渔业生物资源及其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作为自然资本,就应当在其开发利用过程中考虑如何实现其存量的补偿及增殖。然而,无论是全球而言还是在国内,渔业生物资源被过度开发、渔业水域环境被污染比比皆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正是因为在理论方面自然资本观的缺失导致了渔业生物及环境资源的扭曲性开发与不当配置,人们只考虑其开发,不考虑其增殖;即便考虑,也重前者而轻后者。
1热经济学的发展历程概述
热经济学起源与20世纪50年代末期,创始人为美国的Tribes。他在其指导的博士论文能量系统的火用分析中,第一次将经济因素引入到了火用分析之中,并首次提出了通过系统逐个寻优达到全局最优的目的。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热经济学初步有了完善的体系,并被学术界命名为thermo-economics。
Tribes的学生Revamps还发表了热经济学孤立化原理的数学论证。随后,美国的另一学派代表人物R.Gaggioli,他以代数为主要数学计算模式,进而发展了代数模式的热经济学。德国的Beyer,结构系数模式经济学发展为符号经济学,也称知阵模式热经济学(因为西方国家习惯称知阵为符号),知阵模式代表了热经济学的成熟阶段。
到了1995年,王加漩等科学工作者开始在我国推行国际上各种流派的火用经济学的先进理论。部分学者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其研究应用,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逐渐形成了各自的流派。
2热经济学的原理与优势
目前存在的能量评价方法包括以热力学第一定律为基础的能量分析法。这种分析法虽然操作简单,且已经被广泛应用,但评价值侧重于量而没有评价质。另一种是以热力学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和火用平衡理论为框架的火用分析法。这种方法在对能量系统进行综合分析优化的时候,得出的结果往往无法顾及经济因素。目前最为科学全面的分析是法是本文研究的将热力学分析与经济因素综合分析的热经济学分析法也称火用经济学分析法。这种方法结合了工程经济学、系统工程、最优化技术以及决策理论等基本思想,兼顾能量使用的量与质,并将系统的火用流价格数据化,能够评估兼顾能量使用效率与经济价值的综合结果,这种分析法在复杂的工程分析、诊断、优化、改进中,都有重大作用,技术优势非常明显。
热经济学的分析能够全面辅助系统的优化,它的基本原理是在进行系统优化时,确定考虑的变量及变量之间的关系,然后选择约束条件和决策变量,最后用数学手段描述出目标函数与约束方程,进行求解。求解答案能够对项目设计提供重要参考资料,包括对可行方案的选择、对改进措施的评价、对成本的真实计算以及单元系统的维护与更替。
3热经济学的应用
热经济学是分析现代工程系统中一切与能力相关的系统的热力学方法,一般来说,从原则上区分,可以分为两大类方法,一是在卡诺和克劳修斯研究框架中,利用系统能平衡概念分析的系统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善程度,通过把被研究系统与卡诺循环理想循环系统进行对比,从它们之间的接近的程度判定系统的完善程度。
二是以吉布斯理论为框架,采取热力学势概念的分析方法,分析系统中能量转换过程,以热力学势为分析重点,进而分析各种形式之下功的数值。从这一原理出发,我们可以评估被分析系统任意一点上的物流与能流所做功的性能。这一点能够无视系统的机构复杂程度而直接对系统性能进行评估,所以,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方法的特点,分析得到需要的全部信息。这种方法,首先在化学热力学领域被广泛应用,而其他领域一般仍沿用第一类方法。
在我国热经济学分析法被引入到热力系统,我国学者首先主要通过概念模型来分析热力系统,并实际通过绘制结构图对实际操作进行了指导,热经济学理论并且被用于分析复杂的能量体系,模拟故障诊断,并用于计算成本。
在系统的优化方面,热经济学被用于对系统进行分析,分析的内容包括燃料、产品流的成本,和最红产品的形成过程,在此过程中,通过计算编辑火用成本的变化能够建立能量损耗分析模型,实现了在线诊断系统性能的目标,随后热经济学概念引入到火电机组,建立了加热器故障诊断指标的通用数学模型,实现了加热器故障诊断的可能性。还有学者通过研究火用流的计价和费用分配问题,对把输入的火用流进行拆分,提出了基于能级相近最大化相供的火用流计价策略,并将此原理应用于热电联产热力系统之中。
生态系统的求解问题通常会遇到非线性问题和含义的稳定问题,对这类问题进行求解,必须使用微分几何与张量代数、步骤较为繁琐,且这些方法难度较大。再忽略精度细微误差的前提之下,我们可以使用网络热力学方法去求解,网络热力学分析法是近年来发展并逐渐成熟的计算方法,虽然目前仍有待完善,但是前景光明。
新比较经济学的出现
在新的形势下,更多的比较经济学家鲜明地打出了“新比较经济学?这面大旗。世界银行专家S.詹科夫、哈佛大学的学者R.拉・波塔和A.施莱佛、耶鲁大学的F.洛佩兹・德-西拉内斯等联合著文。他们声明:“从传统比较经济学的废墟上又浮现出了一个崭新的领域,我们称之为新比较经济学,它继承了传统比较经济学的基本理念,即通过比较不同的经济体制,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各种经济制度是如何运行的。”他们所谓的“新比较经济学”就是“对各个国家所实行的不同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比较分析”,而不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比较。
还有些比较经济学家虽然没有使用“新比较经济学”这个名称,但是他们在剧变后的近十多年出版的比较经济学新著,也都在方法、理论、内容和观点,甚至体系等各个方面作了很大或根本性改进。因此,也应当属于“新比较经济学”的范畴。
新比较经济学的各种流派
根据我们的研究,新比较经济学可以大体上分为三个学派,即新“主义”学派(或称“资本主义”学派)、“组织”学派和“比较制度分析”学派。
新“主义”学派:可以归入的作者比较多,其主要代表是S.詹科夫、R.C.Mascarenhas、James Angresano等。我们之所以称他们为新“主义”学派,是因为他们抛弃了旧的“主义”方法,但同时却宣布他们的研究对象仍然是“主义”。他们认为新比较经济学将“侧重于对各个国家所实行的不同资本主义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在新“主义”学派看来,支配资本主义经济资源配置的各种制度中,最主要的是市场监管制度和政治监管制度。各国经济制度的差异不在于“主义”不同,而在于市场和政治制度安排的不同。(1)在市场监管制度领域,各国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对产权保护和自由竞争的监管制度存在巨大差异。在一个相对安定的社会,地方司法体系可以较少受到破坏和威胁,而在有些国家却被利益集团所左右,“法院无法有效抵御新兴起的强大经济利益集团――‘强盗资本家’的破坏行为”。这是市场监管制度是否能够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2)在政治监管制度领域,各国的差异主要表现为行政、司法和立法三者制衡状态的选择。这一选择取决于一国政治制度的设计,而政治家们总是要自己设计和改变制度来“保证自己及其政治联盟者大权在握”。就政治监管制度来说,明显的存在着三种模式:1)英国模式,即法律一经国会批准,就由法院执行而不受政治干预;2)美国模式,即法院有权审查国会通过的法律和决定是否违反宪法,法院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干预立法选择;3)法国模式,即大陆法系模式,法官受国家雇佣.上级对下级司法判决进行多方面的控制和干预。显然,“影响许多国家制度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该国的法律起源”。这一因素也可以用来说明某些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差异。(3)制度安排不同,绩效也不同。但一国制度的形成不是任意选择的,取决于内因和外因。内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种族等特征,外因主要指制度的移植。但制度移植必须服从于内因才能有效。
“组织”学派:这个学派以蒙泰斯、本奈和纽伯格为代表。他们在其《比较经济学》新著中充分表达了自己对比较经济学的革新思想,其突出的特征是把组织的分析与比较置于比较经济学的核心地位。所以,我们称他们为“组织”学派。
在方法论方面,除了静态的方法外,还加进了动态的方法,即在对组织进行描述或者比较的时候假设构成体制的规则、法律、风俗以及正式程序是不变的,在探讨体制变迁时,探讨了体制对于环境变化以及公共和私人组织功能分析以外,还吸收了信息经济学、产权理论的研究成果,并将“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信息不对称”等理论作为比较体制分析的出发点。
在研究内容方面,该学派力图将比较经济学微观化。蒙泰斯等人认为,经济体制虽然是由各种经济规则构成,但却是由各种组织来体现的。离开组织就无法理解体制。因此,他们把重点放在对组织的研究和分析上。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他们把制度等同于组织。
他们始终认为,比较经济体制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体制的绩效。因此,必须“将经济体制(更准确地说是体制规则、法律、习俗、一般程序)对基本的经济运行结果(比如,人均收入水平及其增长、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国家竞争力等)的影响加以识别和度量,并且将这种影响与环境变量的影响以及经济参与者的决策和政策区别开来”。在他们的著作中,对各种组织或一个组织不同时期绩效的差别的一般原因,用公式推导的方法作了概括。关于体制变迁和转轨,他们特别强调体制内的各种规则必须配套,单纯的从外部移植是不能达到预期目标的。
“比较制度分析”学派:以青木昌彦为首的“比较制度分析”学派独树一帜,他们并不把自己的理论归入比较经济学或新比较经济学的范畴,但是由于他们宣称“比较制度分析是对现行各种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因此我们仍然可把他们作为新比较经济学的一个学派来研究。
就其研究方法来看,他们使用了最广泛的、跨学科的研究工具,如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分析工具等,特别是博弈论成为比较制度分析的主要工具。这是该学派不同于其他学派的一个显著特征。
新比较经济学研究的总体评价
比较经济学已经取得新的学科进展。首先,它在学科方面一个最突出的新成就是彻底摆脱了“主义”比较方法。虽然新比较经济学中也有一种新“主义”学派,但这只是一种“借喻性”的说法,其本质已经抛弃“主义之间”的比较方法,而是主张“主义内”(即资本主义内)各种体制进行比较。其次,新比较经济学各流派都吸收了现代经济学、甚至跨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方法。最明显的是各流派都把新制度经济学(如企业与经济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的成果作为自己研究的理论基础,“比较制度分析”学派还大量使用博弈论和社会学理论与方法。这些新的理论和方法的吸收大大推进了新比较经济学的探索和研究。再者,从研究对象来说,新比较经济学各流派都定位于制度或体制的比较,但又各具特色。新“主义”学派的研究角度是宏观经济体制,其基本的比较研究单位是各个国家;“组织”学派则着重研究微观经济体制,其基本的比较研究单位是各种“组织”(小企业、大公司、政府、工会等);“比较制度分析”学派则主要研究体制或制度的理论与模型,如什么是制度或体制?制度怎样形成?制度为什么是多样性的等等。各个学派多多少少都已形成自己新的比较经济学研究的逻辑体系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