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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及其应用

时间:2023-08-16 17:29:1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博弈论及其应用,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博弈论及其应用

第1篇

关键词:隐蔽通信;隐写系统;主动攻击;博弈论;嵌入率;误码率

中图分类号: TP309.2

文献标志码:A

Abstract: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active attack on steganographic system, the counterwork relationship was modeled between steganographier and active attacker. The steganographic game with embedding rate and error rate as the payoff function was proposed. With the basic theory of twoperson finite zerosum game, the equilibrium between steganographier and active attacker was analyzed and the method to obtain their strategies in equilibrium was given. Then an example case was solved to demonstrate the ideas presented in the model. This model not only provides the theoretic basis for steganographier and active attacker to determine their optimal strategies, but also brings some guidance for designing steganographic algorithms robust to active attack.

Key words: covert communication; steganographic system; active attack; game theory; embedding rate; Bit Error Rate (BER)

0引言

隐写是信息隐藏领域除数字水印外的另一大分支,目的是将秘密消息嵌入多媒体数据(如数字图像、音频、视频或文本)中实现隐蔽通信。对隐写的攻击主要有被动攻击和主动攻击,被动攻击又称隐写检测,其目的是从公开传输的多媒体数据中检测出秘密信息,而主动攻击的目的则是破坏存在于多媒体数据中的秘密信息。

目前隐写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具体的算法方面,关于隐写理论模型方面的研究进展较为缓慢。有学者从隐写方和攻击方的对抗关系入手,借用博弈论来研究隐写理论模型。刘春庆等[1]以隐写和隐写检测算法作为隐写方和攻击方的策略,以二人零和博弈建立了隐写对抗模型;刘光杰等[2]以期望安全数据传输率作为收益函数,建模了隐写方和攻击方之间的对抗;蒋翠玲等[3]将隐写方和攻击方的互信息作为收益函数,分析了博弈双方在不同失真约束下的隐写容量;Schttle等[4]和Johnson等[5]利用博弈理论研究了内容自适应隐写方法的安全性。以上研究都是利用博弈论建模隐写方和被动攻击方之间的对抗关系。在公开信道中存在各种有意或无意的主动攻击,如噪声、内容篡改等,这些攻击的存在严重影响秘密信息的可靠传输,这对于以通信为目的的隐写是难以忍受的。Ettinger等[6]利用博弈论研究了隐写方和主动攻击方之间的对抗,他们以隐写方能正确传送的消息比特作为收益函数,分析了空域隐写对抗双方的博弈均衡,但他们却忽略了对隐写的安全性约束。本文从隐写系统应用角度出发,在对隐写方和主动攻击方进行约束的基础上,以信息嵌入率和错误率两个目标为收益函数,研究隐写方拥有多种隐写算法,主动攻击方拥有多种主动攻击方法时双方的博弈模型。

1隐写系统通信模型

隐写系统的通信模型如图1所示。

5结语

本文将隐写通信系统中的隐写方和主动攻击方作为博弈双方,在对博弈双方进行失真约束基础上,以信息嵌入率和错误率两个目标作为收益函数,建立了主动攻击下的隐写系统博弈模型。借助二人有限零和博弈基本理论,本文分析了博弈均衡的存在性,并给出了均衡局势下隐写方和攻击方的最优混合策略求解方法。最后给出一个简单实例对文中的博弈模型进行了说明和验证。本文提出的模型不仅可为隐写方选择最优隐写算法和容错方法提供决策依据,也可指导隐写算法设计者选择最优容错方法。需要注意的是,给定策略集时,安全性限制和隐秘载体失真限制的取值直接决定了信息嵌入率和错误率。为了获得满意的信息嵌入率和错误率,如何设定安全性限制和隐秘载体失真限制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LIU C, LI Z, WANG Z. A gametheoretic model to covert communication systems [J]. Journal on Communications, 2004, 25(5): 160-165.(刘春庆,李忠新,王执铨.隐秘通信系统的对策论模型[J].通信学报,2004,25(5):160-165.)

[2]LIU G, DAI Y, ZHAO Y, et al. Modeling steganographic counterwork by game theory [J]. 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Natural Science, 2008, 32(2): 199-204.(刘光杰,戴跃伟,赵玉鑫,等.隐写对抗的博弈论建模[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32(2):199-204.)

[3]JIANG C, PANG Y, LIN J. The steganography capacity game analysis based on the digital images [J]. Microelectronics and Computer, 2010, 27(1): 22-24.(蒋翠玲,庞毅林,林家骏.数字图像隐写容量的博弈分析[J].微电子学与计算机,2010,27(1):22-24.)

[4]SCHTTLE P, BHME R. A gametheoretic approach to contentadaptive steganography [C]// Proceedings of the 14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Hiding. Berlin: Springer, 2012: 125-141.

[5]JOHNSON B, SCHTTLE P, BHME R. Where to hide the bits? [C]// 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Decision and Game Theory for Security. Berlin: Springer, 2012: 1-17.

[6]ETTINGER J. Steganalysis and game equilibria [C]// Proceedings of the Second 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Information Hiding, LNCS 1525. Berlin: Springer, 1998: 319-328.

[7]LIU D, HUANG Z. Game theory and its application [M]. Changsha: 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ce Technology Press, 1996: 23-60.(刘德铭,黄振高.对策论及其应用[M].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23-60.)

[8]COX I J, MILLER M L, BLOOM J A, et al. Digital watermarking and stegangoraphy [M]. Waltham, MA: Morgan Kaufmann Publishers, 2008: 117-123.

[9]MIELIKAINEN J. LSB matching revisited [J]. IEEE Signal Processing Letters, 2006, 13(5): 285-287.

[10]CRANDALL R. Some notes on steganography [EB/OL]. [20130712]. http://os.inf.tudresden.de/~westfeld/Crandall.pdf.

第2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3-0088-03

收稿日期:2012-01-12

基金项目:2011年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2011JGA050);桂林理工大学教改项目(2010B06)

作者简介:罗鲲(1966-),男,沈阳人,教授,博士,从事材料学研究;张兴旺(1982-),男,湖北黄梅人,馆员,硕士研究生,从事数据库应用与技术研究;吕竹筠(1965-),女,沈阳人,助理馆员,从事科技文献检索研究。 一、引言 博弈论[1]从诞生至今不过短短半个世纪的时间,但是却已经在经济学、数学、管理学、运筹学、工程学及军事国防等领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从1994年至今,已经有五届诺贝尔经济学奖颁发给了从事博弈论及其应用研究的学者[2]。目前,关于博弈论的定义尚无一个统一的说法,其所研究的主要是博弈主体之间发生行为相互作用时的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简而言之,博弈论研究的是在不同的竞争与合作环境中,应如何进行决策,以便让博弈主体获得最有利的建设方法和实施方案[3] ~ [5]。

尽管博弈论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但如何将博弈论应用于高校科研团队的建设中,目前在理论研究方面尚比较缺乏。本文从博弈论这一全新的视角,对高校科研团队建设中存在的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高等学校、高校教师三方的博弈关系进行研究,探讨了高等学校在协调三方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二、高校科研团队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博弈理论的视角来看,形成博弈关系的前提是:一方面各方都有相对独立的利益和目标,拥有独立做出决策的自[6];另一方面,各方的利益又是相互联系和相互依赖的,一方的行为会直接影响到另一方的行为以及目标的实现[7]。在高等教育现行的运行机制下,高校科研团队建设主要涉及了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及教师三方的利益,三方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在客观上形成了多方博弈的关系。

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关注的是如何提升高校在促进社会科技与文化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具有的贡献能力,其目的是实现教育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为此,应不断强化教育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多种奖励制度与评价机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与科研重点,从而促进高校在教育与科研上的快速发展。高等学校关注的是应如何在与同类高校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因此,高校不断地推出各种举措,积极招聘所需人才并为他们搭建各类科研平台,努力形成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不断提升本校的科研水平与影响力,通过开展各类精品课程的建设,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建设的步伐,提高教学的质量,在各种评价中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从而争取获得更多的教育资源与更广阔的发展空间。高校教师所关注的则是自己感兴趣的学术问题以及与个人的发展有关的问题,他们有自觉申请科研项目、发表研究论文和申报专利以及改进教学质量的主观愿望,并力争在高校的评价中获得好评,以便获取更好的发展空间。可见,各方的利益与关注点既有差异,也有交集,只有协调好上述关系,才能实现多赢的局面。这里仅以高校科研团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博弈关系为例进行分析。

1.一些教师中出现急功近利、学术造假现象

高水平的科研团队是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关键,科研团队建设不仅为各研究型高校(如“211”和“985”重点大学等)所重视,而且也成为一些地方高校谋取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科研团队建设往往伴随着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的重点投入、高校自身的政策扶持以及高校教师的个人投入与利益取舍等问题。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希望其对科研团队的投入能够显著提升高校的科研和教学的水平,形成系列科研成果,包括发表更多的高水平论文及获得更多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科技奖项或发明专利等。因此,作为主管部门其会依据一系列的指标对科研团队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验收,并与同类高校进行横向对比,以决定下一期是否继续重点投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高校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以及发展的需要,会更加重视科研产出,并通过制定内部激励政策,促进高水平成果的形成,同时也会相应地提高对研究团队中教师的考核标准。也就是说,高校教师加入科研团队就意味着在获得一定科研资源的同时,必须每年都有较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产出,这对于一些前期工作做得较为充分的教师来说是能够完成的,但对于年轻教师、刚刚留学回国或改变研究方向的教师来说,这种考核所带来的压力就显得格外难以承受,因为在研究的起步阶段就要求出成果,显然违背了客观规律。为了适应考核的需要,一些研究者出现了急功近利的思想,并形成了浮躁的学术风气,甚至出现了学术造假事件。

2.博弈三方及团队成员地位及条件不对等

分析发现,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高校和高校教师在科研团队建设问题上存在着两种主要的博弈关系。第一种是非零和博弈关系[8],体现在三方的目标和最终利益的一致性上。在加强高校科研团队建设的过程中,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能够有效地实现教育投入的最大化,高校能够迅速形成学术特色,并具备了高水平的研究能力,而科研团队成员则可以获得科研经费上的支持,实现自身的学术追求。可以说,抓好高校科研团队的建设是一件多赢的事,其体现出来的是一种非零和博弈关系。第二种关系是主从博弈关系[9],体现在三方及科研团队内部成员在博弈过程中地位与条件的不对等性上。在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下,高校科研团队需要同时向经费资助方(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和行政管理方(高校)负责,完成所需要的科研产出,及时向上述部门汇报相关研究的进展情况,接受相应的管理与评价考核;同时,高校科研团队一般只配备少数固定的研究或实验人员,其骨干主要是由高校教师构成的,因此除科研工作外,团队成员还要承担相当多的教学任务,在行政关系上要接受学校、学院(或系)和团队的三重管理。因而,科研团队中的教师不同于中国科学院或其他专业研究单位的专职研究人员,其所承担的任务具有多样性,其所处的行政管理关系极具复杂性,在“多对一”的主从博弈关系中处于从属地位。

3.人才外流,管理目标难以实现

此外,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高校及高校教师在科研团队建设问题上的博弈关系并非一成不变的,其会因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发生变化,其中高校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高校一方面作为高等教育服务社会的主体,是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所制定的科研与教学目标的具体执行者;同时,作为高校科研团队的管理者,它又掌控着科研团队的组建、投入与考核等。如果高校在政策制定与管理上出现偏差,不仅会使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制定的科研目标无法实现,而且也会激化其与团队成员之间的矛盾。最为常见的问题是考核指标与考核模式不合理,如要求SCI、EI或ISTP三大索引论文及发明专利的数量过多、科研获奖指标不现实、对青年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量方面的要求过高等。此外,在引进人才方面,很多高校近年来着力引进那些获得过各类荣誉称号或资助的人员(如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奖获得者等),为其提供优厚的待遇,并以其为中心打造科研团队,这种做法通常可以快速提升科研团队的研究水平与影响力。但是,在待遇上过大的差异性同样会导致科研团队内部人员心理的不平衡,特别是这种做法常常会导致过分地注重“主角”而忽视了“配角”,人为地造成了过大的地位差异,影响了部分有潜力的团队成员的正常发展。可以说,高校政策的制定与管理的失当可能导致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高校及高校教师三方利益的严重冲突,使博弈关系走向非合作的零和关系,大量年轻有为的人才外流,科研、教学与行政管理目标难以实现。因此,抓好高校科研团队建设的问题,本质上就是要解决高校自身的政策制定与评价机制的问题。

三、高校科研团队建设的对策 从博弈论视角来研究高校科研团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方便地解析出隐藏在表象背后的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高校、高校教师三方的利益关系,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基于前面对博弈关系的分析,我们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高校。因此,我们对加强高校科研团队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加快高校体制改革,完善科研团队的管理机制

自19世纪初洪堡在德国柏林大学倡导“通过科研进行教学”和“教学与研究统一”的思想开始[10],以教学为核心,科研为教学的扩展和延伸的高等教育理念获得了广泛的认同。高校科研团队作为科研和教学的骨干力量,其建设问题对提升高校的科研和教学的水平以及声誉意义重大。高校目前在行政上采取传统的“学校―学院(系)―教师”的纵向管理模式,科研团队尚未作为相对独立的行政单位被纳入到管理体制当中,团队常常作为一个虚拟的机构,对其成员通常是没有管理权和制约能力的;另一方面,科研团队既要对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又要对高校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由此团队的科研带头人通常只有学校或学院(系)的领导才能胜任。如何将科研团队纳入行政管理体制中,同时防止出现新的条块分割,是高校管理者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认为,以任务流(或称工作流)的方式来组建科研团队,在获得教育与科技主管部门资助期间,可将其作为临时的行政管理单位,对其进行独立考核,使科研团队拥有相对独立的管理权和决策权,任务结束后该科研团队自动解散,人员回归学院(系)。这种办法可能在强化科研团队建设的同时,弱化了科研活动过程中外在事务的影响力,进而提高了科研团队的工作效率和影响力[11]。

2.尊重科研的客观规律,为团队成员创建人性化、可持续发展的科研环境

科学研究本身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是对未知或未确定的事物进行探索的认识过程。科技成果对提升人类的生产能力与生活质量的巨大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要获得科技成果,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投入,还需要科研人员在精力、时间上的大量投入和充分的学术交流。因此,科学研究不同于企业生产,不能指望投入即产出,更不能仅以工作时间(工时)的长短来衡量科研成果水平的高低。国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都表明,科研产出的过程就像农业生产一样,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需要合适的环境、适当的投入与维护和一定的时间。良好的科研环境应具有如下特征:1)平等基础上充分的学术交流与协作,这是开展团队合作的前提;2)建立有针对性的、适宜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刚刚从事研究工作的团队成员来说,千万不要急于求成,应给他们留出适当的工作积累时间,使之能够沉下心来把工作做扎实,出真正的高水平成果;3)团队的带头人和骨干需要在团队内部树立正面的、令人信服的榜样,不以势压人,要能主动与团队成员进行沟通与联系,协调团队工作,形成和谐顺畅的工作环境。总之,建立良好的科研环境、获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都是需要时间的,但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还是在于人,因而团队带头人和骨干的人品是非常重要的。

3建立高效、合理的激励与评价体系

第3篇

【关键词】古诺模型;博弈;信息;理性假设

Rationality Assumption in Cournot Game Model

WANG Qiao

(Faculty of Science, Jiangsu University, Zhenjiang Jiangsu 212013, China)

【Abstract】Information is an essential notion in game theory research. It needs to specially consider how much players know about the market information in analysis of Cournot game model. In this article, it first describes the assumption of complete rationality in Cournot output game based on complete information. It also shows three different expectations of players under incomplete information, including naive expectation, adaptive expectation and bounded rationality. It deduces that the assumption of players’ types differ under differnet information condition and then effect the model result of game.

【Key words】Cournot model;Game;Information;Rationality assumption

0 引言

在博弈理论的研究中,信息是一个基本的概念,指的是参与人在博弈过程中所能掌握的知识,包括“自然”的选择和其他参与人的特征等。比如,在新能源投资博弈问题中,市场的需求、政府的补贴政策、投资商A或B的投资与否、不同情况下的收益等都是知识,而投资商A、B知道这些知识的本身也是一种信息。根据博弈的参与人对信息了解的程度,可将信息分为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其中完全信息表示每一个参与人对所有参与人的策略空间和收益函数等知识有着充分的了解,而只要有一个参与人不完全了解其他参与人的收益函数信息,那么信息就是不对称的,也就是不完全信息。基于此,本文将分别围绕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情境下对古诺博弈模型中的参与人理性假设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1 完全信息下古诺博弈模型的理性描述[1]

完全信息下古诺博弈模型对参与人的假设是完全理性的,可简要描述为:假设市场上有生产同质产品的两个寡头企业,分别记为企业1和企业2,他们了解市场的全部知识,包括对手的特征和利润函数,选择的博弈策略均是生产的产量。设两家企业在某时期生产产品的数量分别为q1和q2,总供给Q=q1+q2;产品的价格为p(Q),是市场总供给量的递减函数;不考虑固定成本,企业i的生产成本为Ci(qi),i=1,2。两企业同时选择产量策略,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那么,企业i的利润函数为:

πi(q1,q2)=p(Q)qi-Ci(qi), i=1,2(1)

若策略组合(q■■,q■■)是纳什均衡,则其应满足如下两个企业利润函数的一阶条件,

■(2)

解上述方程组即可得到每家企业为获得最大收益的最优产量。可以通过验证下列矩阵是负定的,从而确保所得的解为纳什均衡。

2 不完全信息下古诺博弈模型中的理性假设

以上对经典古诺产量博弈参与人的完全理性假设,意味着参与人具有超强的信息捕捉能力,他们不仅了解对手、资源等市场情况同时能够预测未来,具有在确定和不确定性环境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判断和决策能力,并能够在此基础上准确地作出最优决策。这不仅要求参与人自身要具有完全理性,同时要求参与人互相信任对方的理性,有着理性的共同知识。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完全理性假设的弊端日渐明显,现实生活中的行为参与人也不可能具有完全理性并熟知对手的决策行动。

在对古诺产量博弈模型的深入研究过程中,考虑到现实环境的复杂性和人类认知计算能力的局限性等,学者们逐步弱化对参与人具有完全理性的基本假设,并提出了与不完全信息相符的理性预期假设。博弈主体根据假设的期望类型估计对手在未来的决策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最优策略。显然,不同形式的预期将会影响企业的微观决策方式。

这里考虑古诺产量博弈中两相邻经济时期企业的产量决策过程,记企业i在t时期的产量为qi(t),则其在t+1时期的产量qi(t+1)是如下最优化问题的解:

■(3)

其中,q■■(t+1)表示企业j对其竞争对手i(i=1,2,i≠j)在t+1时期产量决策行动的预期。若最优化问题(3)有唯一解,将其记为:

■(4)

则函数f和g称作最优反应函数。

首先,放弃参与企业对其竞争对手产量决策行为了如指掌的严格限制,幼稚期望和适应性期望相继被用于参与人预期类型的假设。若参与人均具有幼稚期望[2],则企业j认为对手i在下一时期的产量生产决策和当期相同,即q■■(t+1)=q■(t),i=1,2。于是式(4)中的两反应函数所定义的离散动力系统为:

■(5)

若参与人均具有适应性期望[3],那么每个参与人预测竞争对手在下一时期的决策行动不再是简单地保持当期的产量水平,而认为是当期对手的实际产量水平和前一时期对手产量水平预期的权重之和,也就是q■■(t+1)=q■■(t)+?淄(q■(t)-q■■(t)),i=1,2。从而式(4)中的两反应函数所表示的离散动力学模型为

■(6)

不难看出,具有幼稚期望的参与人过于理想化,而幼稚期望是适应性期望的一个特例。(下转第23页)

(上接第9页)其次,学者提出参与人不具备完全的市场需求知识,而是通过预估或计算得到产品的边际利润信息来调整自己的产量生产决策,从而实现局部利润的最大化。当参与人观测到的边际利润大于零时,其会加大生产力度;相反地,若边际利润为负,则会减少产品的生产量。如上根据局部边际利润调整产量策略的行为参与人被定义成是有限理性的或是具有有限理性预期的[4]。相应的产量动态调整方程为:

■(7)

式中的α■(q■(t)),i=1,2,指的是企业i对单位产品利润的反应调整速度。

3 结束语

本文从信息视角,分别讨论了完全信息和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古诺博弈模型中参与人的理性假设问题。在完全信息条件下,古诺产量博弈模型中的参与人具有完全理性;在不完全信息下,古诺博弈模型中的参与人具有三种理性预期,包括幼稚期望、适应性期望和有限理性期望,博弈主体将根据假设的期望类型来估计对手的决策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自己的最优策略。

【参考文献】

[1]肖条军.博弈论及其应用[M].上海:三联书店,2004:58-59.

[2]Theocharis R D. On the stability of the Cournot solution on the oligopoly problem[J]. 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1960,27(2):133-134.

第4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披露 演化博弈 复制动态方程 演化稳定策略

一、引言

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企业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信息以公开报告的形式提供给会计信息使用者,供市场理性地判断证券投资价值,以维护股东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充分、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缓解资本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促使资本的趋利性流动,提高投资者的决策效率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因此,会计信息披露是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以及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环节。由于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其独立法人的地位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决定了上市公司有义务向证券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定期披露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近年来,随着国内外一系列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事件的发生,如何建立有效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依法对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主体及其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投资环境,以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投资人的利益成为各国证券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从我国的经济运行现状来看,由于证券市场法律等外在制度约束和道德等内在制度约束的缺失、委托条件下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契约的不完备性及搜寻成本的限制、证券市场体制和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缺陷等原因导致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内部人控制”问题。上市公司为了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会有选择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对企业有利的会计信息,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业绩的会计造假行为、盈余管理行为等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极大地损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问题进行了研究。毕秀玲(2002)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力度不够,在对会计造假、信息披露不到位的情况缺乏强有力的惩罚与赔偿机制。杨丽铃、蒲勇健(2002)通过对监督博弈和人市场—声誉模型的分析,证明了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惩罚力度和建立人(上市公司)市场,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姚海鑫、尹波、李正(2003)运用博弈论的方法,对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具有财务造假的内在动机。Katharina Pistor和Cheng Gang Xu(2003)认为证券市场引入行政监管的主要目的是以行政监管执法的主动性、持续性和可激励性来弥补法庭执法事后性、被动性和高成本性的不足;以行政监管立法的灵活性和主动性来弥补证券市场法律不完备性造成的法律阻吓不足;除非国家找到克服不完备法律和信息问题的方法,否则在没有有效监管与执法的情况下,证券市场将遭受阻吓和监管失灵。Rafael La Porta等学者(2004)认为依靠私人执法要比依靠政府部门监管更有利于证券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长期发展。虽然很多学者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进行了研究,但是多数学者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探讨局限于定性研究,较少给出合理的定量分析模型去研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作用机理。

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非对称复制动态演化博弈分析

(一)演化博弈理论基本原理 演化博弈论是在假定博弈主体具有“有限理性”的前提下,分析博弈主体的资源配置行为策略以及博弈均衡问题。传统的博弈论强调博弈方必须是“完全理性”的,而“完全理性”不仅要求行为主体始终以自身最大利益为目标,具有在确定和非确定性环境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判断和决策能力,还要求他们具有在存在交互作用的博弈环境中完美的判断和预测能力,即每个决策阶段博弈参与人都可以准确无误地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而事实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表现出来的理性无法满足“完全理性”的要求,甚至连新古典经济学“理性经济人假设”的要求都很难满足。因此,演化博弈论摒弃了“完全理性”的假设,以“有限理性”参与人群体为研究对象,认为博弈方往往不会一开始就找到最优策略,而是在博弈过程中不断地学习和动态地调整自己的行为策略,并通过试错来寻找较好的策略,这意味着演化博弈均衡是不断调整和改进的结果,即使达到了博弈均衡也有可能会再次偏离。与基于“完全理性”的博弈分析相比,基于“有限理性”的演化博弈分析克服了其脱离实际的问题,包含了博弈参与人学习和策略调整的过程,利用动态分析的方法把影响参与人行为策略的各种因素纳入博弈模型之中,研究博弈方行为策略的动态稳定性,更能真实地反映博弈参与人行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因此,演化博弈作为一种科学实用的定量研究方法和有效的分析工具,可以找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深层原因及其内在规律,能够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有效监管提供智力支持和科学指导。

(二)博弈模型假设 政府监管部门的策略为监管或不监管;上市公司的策略为披露真实会计信息或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博弈双方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理性人,但都是“有限理性经济人”。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过程中,博弈双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对企业的经营情况有充分透彻的了解,政府监管部门作为外部人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了解不够全面。设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获得的额外收益为B(B>0);政府监管部门监管情形下对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为F,处罚包括罚款、声誉损失等;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为S(S>0);假定监管部门发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则对上市公司的惩罚将大于自身的监管成本,即F>S>0;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给监管部门所带来的损失为D(D>0)。

(三)构建博弈模型 由上述假设条件出发,可以得出政府监管部门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四)群体类型比例动态变动趋势分析 根据演化博弈的分析框架,设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博弈中政府监管部门选择监督的比例为x(0≤x≤1),那么监管部门选择不监管的比例就为1-x;同样,设上市公司选择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的比例为y(0≤y≤1),那么上市公司选择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比例就为1-y。根据上述支付矩阵,在博弈方1位置的政府监管部门选择监管和不监管的期望收益和群体平均收益分别为:

该雅可比矩阵在图(2)情形下的5个均衡点和图(3)情形下的4个均衡点的雅可比矩阵行列式的值 detJ、矩阵迹trJ及其稳定性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表(2)所示的雅可比矩阵局部稳定分析结果,可以得出如图(4)所示的当F>S且B>F时,监管情形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两群体复制动态关系与稳定性。

(六)演化均衡结果分析 根据图(4)中箭头的方向不难看出,监管情形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演化博弈的初始状态为(1,1)。由于此时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成本S比较低,所以监管部门有监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动机。而此时由于证券市场不成熟,投资者较少,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信息所获得额外收益B较低。因此,上市公司此时会遵循会计诚信机制,选择诚信披露会计信息。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多、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S在逐渐增大,而此时由于上市公司多数都选择披露真实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较少,所以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F无法弥补不断增大的监管成本S。因此,监管部门此时相信会计诚信机制会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约束,逐渐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行为不进行监督,而这时上市公司还会继续遵循诚信机制自觉地披露真实会计信息,最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博弈演化到政府监管部门不监督,上市公司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的阶段,当然这种情况是一种最理想的状态,一般不会发生。随着上市公司组织形式的创新、证券市场的逐渐成熟,投资者人数逐渐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额外收益B大大提高。因此,上市公司在缺乏政府监管部门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利用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逐渐采取有利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向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博弈将向监管部门不监督,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的方向演化。此时,证券市场存在很多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现象。随着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现象的增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随之不断完善,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行为的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F也在不断加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监管部门监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监管成本S,最终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博弈演化到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政府监管部门选择监督的阶段。不难看出,从初始状态出发,复制动态系统将收敛到(1,0),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和上市公司经过长期反复的博弈,学习和调整的策略是上市公司选择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行为来获得自己的最大收益,政府监管部门将选择监督,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向非规范有效的方向演化,最终“闭锁”在不良状态。基于上述均衡结果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S、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行为的惩罚F、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获得的额外收益B决定了具有路径依赖性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博弈的演化方向。因此,如果要改变此博弈的这种次优或无效率的状态,就要退出这种次优或无效率的变迁路径。据此,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在两个方面做出努力:其一,加大对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行为的惩罚F,减少上市公司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获得的额外收益B;其二,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与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S。只有这样,经过长期反复的博弈过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才会退出“闭锁”的无效率状态,实现路径替代,沿着良性循环的轨迹发展,使证券市场最终演化为更为合理规范的市场。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造假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增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机制与惩罚机制的威慑效应,提高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力,降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的预期风险收益。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仅要追究上市公司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而且还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将处罚金额与会计信息失真收益挂钩,除了规定造假行为处罚金额的底限外,还增加按会计信息失真预期收益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的条款,从而规范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行为,确保上市公司能够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充分的会计信息。

(二)降低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提高其监管效率 (1)进一步完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检查公告制度,使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监管部门要发挥行政监管的时效性,加强监管手段的技术创新,加快建设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电子披露平台,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工作程序化、网络化。(2)大力推进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会计信息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监管部门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的识别能力。

(三)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约束 政府监管部门在监管博弈中不仅是博弈参与者,也是博弈规则的制定者,可能会面临腐败、俘获和奖惩的问题。因此,制定一个严密、严格、独立、专业性强的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市场交易公平的监管部门监督约束机制是有效提升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效果的重要举措。据此,在监管过程中,应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督、惩罚和约束,特别是对监管部门怠于监督行为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失衡的惩处力度。

(四)建立健全以政府监管部门为主导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独立审计执业规范体系与会计诚信自律机制。监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的独立审计执业规范体系,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标准。建立会计诚信自律机制,由注册会计师协会通过制定严格、统一的执业规范、执业标准、执业纪律与执业道德等制度来约束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的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审查与监督能力。(2)建立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再监督机制。在证监会下设置专门调查、惩戒的机构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抽查和监管,并定期公布抽查复审的结果,而且要及时地对抽查不合格、未按照要求进行会计信息披露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上市公司进行惩罚与约束。(3)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机构的协调机制。在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之间签署一个备忘录,确定统一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标准,明确对共同监管对象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合作与协调原则、范围、方式等内容,使各个监管部门在共同监管的领域通过区域协调和信息共享节约监管资源。(4)建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信用考核与评估机制。监管部门可以不定期地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的内容可以涉及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情况等若干项,并且要及时地将上市公司的等级评定信息进行公告,以便投资者及时地了解信息。

(五)优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外环境 (1)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保障制度,优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环境。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证券立法,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信息披露规则,对《证券法》、《公司法》、会计准则和会计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保障制度进行进一步细化和修订,使之更具可操作性。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扩大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范围,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构建强制性披露和自愿性披露相结合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报告体系。完善民事诉讼和民事赔偿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股东集团诉讼和股东衍生诉讼机制,形成一个适宜、畅通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法律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2)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管,优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内部环境。(1)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增设独立非执行董事,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权,使独立董事和监事在监督方面各有侧重、功能互补,保证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与约束力度。(2)建立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监督和检查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与内控制度,保障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3)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监督和申诉制度,积极支持投资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行使质询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提高其参与监督的动机和能力,保障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3)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优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环境。发挥广大投资者、新闻媒体、上市公司内部当事人等市场参与者的社会监督作用,使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外部监督与企业内部监督协调一致,形成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的约束,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1]何进日、武丽:《信息披露制度变迁与欺诈管制》,《会计研究》2006年第10期。

[2]杜兴强:《公司治理演进与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博弈分析与历史证据》,《财经研究》2004年第9期。

[3]林斌、饶静:《上市公司为什么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会计研究》2009年第2期。

[4]杨红玉:《基于博弈论的会计监管分析》,《财会通讯》2009年第2期。

[5]毕秀玲:《政府会计监管论》,《厦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

[6]杨东海:《会计信息失真的博弈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02年第9期。

[7]杨丽铃、蒲勇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风险防范的博弈分析》,《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

[8]姚海鑫等:《关于上市公司会计监管的不完全信息博弈分析》,《会计研究》2003年第5期。

[9]王晓东、田昆儒:《会计诚信危机的经济根源及其治理机制构建研究》,《现代财经》2006年第12期。

[10]杨国星:《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政府监管》,《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8期。

[11]范如国:《博弈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12]谢识予:《有限理性条件下的进化博弈理论》,《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1年第5期。

[13]谢识予:《经济博弈论(第3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4]肖条军:《博弈论及其应用》,上海三联书店2004年版。

[15]梅世强、张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监管的博弈分析》,《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

第5篇

计量经济学论文2400字(一):金融数学专业计量经济学与金融理论及实践的结合论文

摘要:目前,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教育水平的发展也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金融大数据爆炸性发展要求金融学专业学生具备一定的金融数据分析与处理能力,计量经济学作为培养学生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的核心课程,新的历史时期应当承担起培养学生金融大数据视野的责任。

关键词:金融数学专业;计量经济学;金融理论;实践结合

引言

计量经济学作为一门非常强调应用性的学科,是应用型本科院校的一门重要的课程,是应用型本科学生知识能力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近年来的教育教学改革的探索注重实践环境的强化,人们已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学生社会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计量经济学作为经济学核心课程之一,在当前教育新常态下,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应用型本科教育背景下的计量经济学也应该被重新赋予新的属性。

一、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问题

(1)传统计量经济学教学强调回归分析背后模型的假设及相关内容,但现代经验研究强调因果关系。因此,当前计量经济学教学过分强调对随机扰动项分布、异方差及自相关的长篇讨论,显得不合时宜,而对国内外广泛流行的新颖工具较少提及,其结果是学生对计量经济学应用仍是一知半解。(2)由于现有课时安排等原因,教师教学过程中着重讲授计量经济学原理和方法,而轻视实际应用和数据处理能力的培养。例如,教学中主要讲授参数估计和各种检验的理论和方法,对如何从经济问题出发建立模型,如何应用模型分析实际的经济问题讨论得较少。(3)由于课堂教学注重理论知识的讲授,不能分配更多的实验课时,导致学生难以真正理解和运用计量经济学理论知识,特别难以将理论知识灵活应用于金融数据建模与处理。(4)现有的计量经济学课程缺乏将计量经济学方法与金融数据相融合的缺陷。在课堂教学内容安排中,着重讲述计量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而没有将计量方法与金融大数据的获取与加工处理结合起来进行讲解。导致多数学生具备一定的计量经济学基础,但面对查找和处理金融数据时却束手无策。(5)已有计量经济学教学内容安排上,一般将经典的计量经济学和现代时间序列方法安排在一个学期内完成。由于教学内容过多而教学课时有限,其结果是导致无法详细讲解金融时间序列部分,金融学专业学生对金融大数据处理及建模能力不强。

二、金融数学专业计量经济学与金融理论及实践的结合的优化措施

(一)突出案例教学

丰富多彩又符合专业特色的案例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案例教学一方面能够使理论知识更加通俗易懂,另一方面案例教学重视师生互动,可以提高学生的兴趣,为课程论文和毕业论文的写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计量经济学教学案例的选取一定要突出目的性、代表性和趣味性等特点,应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的差异,多搜集一些与该专业密切相关的经济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金融数学专业计量经济学与金融理论及实践的结合

就金融数学专业学生而言,在为这些学生开展计量经济学课程教学时,需要注重将金融理论和具体的金融实践知识紧密结合起来,以此来引导他们正确使用计量经济模型方法来研究金融相关实践问题。金融市场相关实践知识更倾向于股票投资和资金资本等的利用,不能仅仅依靠消费-收入这一知识以偏概全,这就要求计量经济学老师在为金融数学专业学生开展课程教学时,需要拓展到相关金融领域,通过讲解相关金融理论和具体的市场实践数据来开展课程教学。

(三)“案例+微课”的教学模式改革

为了提高金融专业本科生金融大数据处理能力,改善教学效果,拟重点对《计量经济学(Ⅱ)》的教学方法进行创新。为了改变以课堂为中心的单一教学方法“重在教,逼学生学”的缺陷,我们将使用“案例+微课”的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是计量经济学一种非常有效的辅助教学模式(杨汭华,2005;黄佐钘,2008;张玲,2014)。与传统的案例教学不同:(1)项目强调针对金融大数据开发相关案例,并以“微课”的形式将教学内容呈现给学生。“案例+微课”的教学模式的好处在于能激发学生对计量经济学理论学习的兴趣,更加生动和直观地将金融大数据处理呈现给学生,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此外,“案例+微课”模式能对课堂教学形成有效补充,课堂上没有解决的问题,学生可以在课外通过“案例+微课”进一步巩固与提高课堂知识。(2)传统计量经济学经验案例强调计量经济学理论知识的应用,重点介绍数学与统计技术,而忽视其内在的经济问题与变量间的内生关系。项目强调以真实的金融大数据为载体,在案例分析中,更加注重因果关系的讨论,从而案例分析更加接近现实。因此,相比于传统的案例分析,项目经验分析更接近现代研究范式,故而具有更好的实用价值。

(四)完善考核体系

作为一门应用型的学科,考核方式也应该多样化。可以尝试采用课程论文的考核方式,课程论文一方面可以深化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另一方面也能加强学生的应用能力,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对知识的灵活运用能力。课程论文可以与学生的毕业设计结合,突出学生所在学科属性,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不能将试卷考核的方式抛弃,例如可以将纸质试卷改为上机考试,增加操作题的比重。完善的考核方式会提高学生对计量经济学课程的重视程度,强化计量经济学的教学效果。

结语

总之,计量经济学教学改革是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的一个缩影,只有明确清晰教学定位,有效提升高等教育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重点解决好高校人才培养能力、支撑引领国家创新发展能力的问题,才能提供更多有选择的本科教育,建成更有竞争力的本科教育,开创更有特色的本科教育,发展更加公平的本科教育。

计量经济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二):基于计量经济学的电力企业经济效益与管理决策实证研究论文

摘要:在我国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电力建设在不断的完善,中国的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电力的发展,同时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将推动电力工业的进步。处于新时代的电力企业需要具备超前的思维与意识,在外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具备清晰的预判,在内要做好企业内部的管理建设,针对未来长远发展制定科学的规划。要做好这几点,就离不开对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经营管理的分析以及数学建模工具的运用。本文选取2001-2017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全社会用电量数据以及典型电力企业华电国际年度报告数据,分析了华电国际的经济效益与外部经济环境以及企业经营管理之间的关系。首先从时间序列非平稳角度出发,利用协整理论并通过单位根检验以及协整关系检验对华电国际的经济效益建立了长期均衡模型。再对模型进行短期误差修正,在证明了模型有效性的基础上,利用所建模型对提升华电国际的经济效益进行实证分析预测。最后对以华电国际为代表的中国电力企业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结果表明,对华电国际而言其供电成本、管理与财务及人力资源成本的完善对其经济效益的影响将是一个长期过程,而其短期内经济效益主要受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以及全社会用电量需求的影响。该模型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可以为其他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与预测,对企业未来的管理决策规划提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企业;经济效益;管理决策

经济研究的方法在于总结典型的经验特征与收集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经济理论或经济模型。经济研究的科学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理论或经济模型的可验证性,即能否通过数据实证检验相关的经济理论与经济模型来解释事实,并预测未来的经济变动趋势以及提供科学的政策建议。计量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则犹如硬币的双面,从不同的角度为经济学的实证分析提供重要的方法论基础。计量经济学以实际经济数据的建模与分析为主要研究对象。当实际数据不可得,或实际数据过于复杂而导致因果关系不易梳理时,实验经济学则有可能从另一个角度出发,通过可控的实验数据代替实际数据,成为实证经济分析的又一个有力工具。

一、協整理论概述

协整的概念是由恩格尔一格兰杰(Engle-Granger)在1987年“协整与误差修正,描述、估计与检验”中正式提出的,协整的基本思想认为,尽管两个或两个以上变量中的每一个都是非平稳的,但他们的线性组合可能会相互抵消趋势项的影响,使该组合是平稳的。这一理论的提出为经济时间序列分析树立了新的里程碑,对经济学和计量经济学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之所以协整理论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是与一协整理论所具有的深厚的经济学背景密不可分的。

二、基于计量经济学的电力企业经济效益与管理决策实证

(一)非均衡博弈论框架的建立和实验验证

策略性思考是博弈理论及其应用的基础。纳什均衡以及相关均衡的概念过去一直是描述策略性思考的核心内容,其定义为每个博弈参与者的策略都是在给定其他方策略下的最优反应。显然这种均衡的定义内在要求每个博弈参与者在决策信念上达到均衡,即每个参与者对其他方的策略持有正确的信念。在过去的研究中,经济学者通常假定均衡框架存在从而做出对参与者行为的预测。尽管在一些博弈场景下,基于均衡概念的行为预测是准确的,但在多数情况下实验经济学研究结果表明博弈参与者的行为会系统性地偏离基于均衡概念的行为预测。由于来自实验经济学数据对原有理论框架的挑战,经济学研究人员逐渐提出了基于非均衡概念的策略性思考理论框架并且运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收集数据来检验这些新理论。这些基于非均衡概念的策略性思考理论框架的核心在于继续假定博弈参与者在决策时仍然有策略性思考的因素在里面,但放弃了均衡的概念以及嵌入在均衡概念里面的很强的理性假设。

(二)ECM误差修正

通过Granger定理易知,具有协整关系的一系列变量会对应一个包含误差修正的表达形式。可以进一步通过误差修正来研究华电国际经济效益的短期行为。具体而言可根据由Hendry提出的一般到特殊的建模理论,逐步剔除从三阶滞后变量及误差修正项开始的不显著量,从而得到最终的误差修正模型:(见下面公式)式中:ECMt-1代表协整回归厚的一阶滞后误差,括号内的数字代表不拒绝相应零假设的概率。从该方程式以及统计结果的数据可以发现,文中所进行的统计检验在置信水平上表现显著。这一结果也证明了文中构建的误差修正的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图中给出了LY的实际数据与拟合结果以及残差结果,从图中可以看出,协整以及误差修正之后的模型具有较为理想的结果。

(三)计量经济学应用研究中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在计量经济学模型方法常用的回归分析中,当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时,常会对模型估计的准确性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应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建模的过程中,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以及消除多重共线性问题是很重要的环节。部分计量经济学应用研究中存在对多重共线性问题处理不恰当的现象。某篇研究股权激励对盈余管理影响的文章,以计量方法中的回归分析为主要研究方法。作者在研究中单纯依靠方差膨胀因子VIl的临界值,来判断出解释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便直接将模型中的其中一个变量删掉。模型中是否应该包含某个解释变量,应该以实际经济理论分析为基础,不能单纯以是否存在多重共线性来判断。

第6篇

【关键词】产业组织;SCP范式;产业组织优化

一、产业组织理论的历史回顾

产业组织理论是有关市场经济中企业行为和组织制度的学科。研究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相关的“企业理论”;二是不完全竞争市场与企业行为的关系,特别是寡头市场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三是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包括规范研究的最优政策和实证研究的政策效果两方面的问题。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国富论》最早提出产业组织理论即市场自发调节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以及这一条件下厂商的企业行为,但作为一种理论体系一般认为形成于20世纪20至30年代。马歇尔是最早提出产业组织概念的人,张伯伦和琼・罗宾逊提出的“垄断竞争理论"为产业组织理论的后来研究提供了基础,所以将他们称为产业组织理论的先驱者。

从研究范式来看,产业组织理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产生于微观经济学的厂商理论。20世纪70年代前处于案例研究和经验研究的阶段,该理论更多的是充当解释统计结果或支持价值判断的一种方法;从1970年代开始,理论模型取代统计分析在产业组织理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特别是博弈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打破了产业经济学领域长期居统治地位的“结构―行为―绩效范式”的单方向关系;到1980年代后期,产业经济学家认识到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之间的不平衡,包括计量经济学分析、案例研究和实验经济学在内的新一轮经验研究开始出现。产业组织理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新奥地利学派等多种理论体系。

(一)哈佛学派

哈佛学派是在1929-1933年世界经济遭遇了大萧条,以张伯伦和罗宾逊为代表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发展起来。1938年,梅森在哈佛大学建立产业组织研究小组,提出产业组织分析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向,并于1939年出版了《大企业的生产价格政策》。1940年,克拉克提出“有效竞争”的概念。哈佛学派直接受克拉克有效竞争理论的影响,认为市场竞争和实现规模经济存在矛盾,该学派寻求如何判断市场的有效竞争程度以及政府实施何种规制政策。梅森根据有效竞争的定义和实现有效竞争的条件归纳出两类的有效竞争标准:市场结构标准和市场绩效标准。梅森的弟子贝恩通过对个别产业的具体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市场结构决定市场绩效。贝恩(1959)首先用4个企业的市场集中度来测量市场结构和用回报率来测量绩效,考察了1936―1940年的42个美国样本制造业,得出的结论是集中度与经济绩效具有正相关关系。

至于现代主流产业组织理论中流行的SCP三段论范式则是由谢勒(Scherer)在贝恩两段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哈佛学派认为,结构、行为、绩效存在因果关系,结构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绩效,称为“市场结构、企业行为、市场绩效”范式(SCP分析框架)。为获得理想的绩效,最重要的是要通过产业组织政策来调整和直接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因此,又称为结构主义。哈佛学派区别于其他学派的两个重要特征是:在分析框架中突出市场结构,在研究方法上偏重实证研究。在贝恩等人看来,寡占的市场结构会产生寡占的企业行为,进而导致不良的市场绩效特别是资源配置的非效率。因此有效的产业组织政策首先应该着眼于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主张对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和寡占采取规制政策。

(二)芝加哥学派

芝加哥学派是上世纪60年代后期在对哈佛学派的批判中崛起的,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施蒂格勒。该学派继承了奈特以来芝加哥大学传统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市场竞争过程就是市场力量自由发挥作用的过程,是一个“生存检验”的过程。该学派特别注重市场结构和效率的关系,而不像结构主义者那样只关心竞争的程度,故被理论界称为效率主义者。

芝加哥学派从价格理论的基础假定出发,强调市场的竞争效率,主要理论思想范式是竞争性均衡模型,认为市场在长期过程能够达到效率水平,反对高集中率的产业必然带来垄断租金,因此反对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强调导致反竞争行为或垄断行为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对市场的规制导致的进入壁垒。提出了在长期均衡中的配置效率和技术效率,配置效率的条件是价格等于长期边际成本,技术效率的条件是价格等于企业长期平均成本曲线最低点。尽管指出了其中存在的必要条件,但理论上并没有给出充分必要条件,同时理论也缺乏经验性的检验。

1980年代前后,以泰勒尔、克瑞普斯等人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将博弈论引入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领域,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对整个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改造,逐渐形成了“新产业组织学"的理论体系。

新产业组织理论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三个主要方面:从重视市场结构的研究转向重视企业行为的研究,即由“结构主义"转向“行为主义”;突破了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单向、静态的研究框架,建立了双向的、动态的研究框架;博弈论的引入使产业组织学成为70年代中期以来经济学中最富生机、最激动人心的领域。但是,谢勒(Scherer)就认为“新产业经济学"的成绩被大大高估了。施马兰西(Schmalensee)也同意博弈论方法在分析不完全竞争方面有一定的不足。

近年来崛起的以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为基础,从制度角度研究经济问题的“新制度产业经济学",也被称为“后SCP流派",其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斯、威廉姆森、阿尔钦等人。该学派组织理论的主要特点在于它引入交易费用理论,对交易费用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基本假说、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作了系统的阐述,彻底改变了只从技术角度考察企业和只从垄断竞争角度考察市场的传统观念,为企业行为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理论视角,对产业组织的深化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三)新奥地利学派

产业组织的新奥地利学派在理论上的成就,是建立在门格尔(Carl Menger)、庞巴维克(Eugen Yon Bohnbawark)始创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的传统思想和方法之上的。新奥地利学派极力否定作为经济分析工具的现代数学方法,主张经济现象应运用人类行为科学的方法,按“人类行为是实现其目的的合理行为”这一公理,通过语言进行阐述。新奥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是奈特式的不确定性概念,市场不均衡就是因为存在着未被发现的信息或信息不完全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利润机会的丧失。

在政策上,新奥地利学派对传统的哈佛学派的反垄断政策基本持批判态度,强烈反对政府干预,认为政府的信息也是不完全的。新奥学派认为,市场竞争源于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只要确保自由的进入机会,就能形成充分的竞争压力,惟一能真正成为进入壁垒的就是政府的进入规制政策和行政垄断。因此最有效的政策是自由放任政策。

二、产业组织优化的理论研究

(一)垄断竞争理论

垄断竞争理论是对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关系和矛盾问题的理论概括。较早论述竞争问题的是亚当・斯密,他反对垄断,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他初步提出了现代经济学中的完全竞争思想。随着自由竞争间垄断资本主义的过渡,马歇尔认识到了垄断与竞争的矛盾,提出了“马歇尔冲突”的理论悖论,但对这一问题进行充分理论论证的是张伯伦、罗宾逊夫人、克拉克及鲍莫尔等。

1.马歇尔的垄断竞争理论

马歇尔由垄断竞争的两难选择发展到两者相互渗透。马歇尔在1890年《经济学原理》中认为,大规模生产能为企业带来规模经济,使这些企业的产品单位成本不断下降、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其结果必然导致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不断增强,而垄断的形成又必然阻碍竞争机制在资源合理配置中所发挥的作用,使经济丧失活力,构成了一对难解难分的矛盾,这就是关于竞争与规模经济的两难选择的“马歇尔冲突",这一理论否认了要么垄断,要么竞争这种极端又相互对立的观点,其所揭示的竞争活力与规模经济性两者的关系,成为现代产业组织理论所要讨论的核心问题。

2.张伯伦和罗宾逊夫人的垄断竞争理论

对垄断条件下企业行为所发生的变异,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学难以做出合理的解释,张伯伦出版的《垄断竞争理论》和琼・罗宾逊夫人出版的专著《不完全竞争经济学》,不谋而合地提出纠正传统自由竞争概念的所谓垄断竞争理论。张伯伦认为,在垄断竞争情况下,每家厂商的销售量受价格、产品性质和销售开发3个因素的影响。张伯伦分别从单个厂商的短期均衡和一个行业所有厂商的集团的长期均衡两种情况进行分析。当单个厂商达到短期均衡状态时,由于能实现超额利润,所以会吸引新的厂商进入,从而使原来的厂商降低价格,当所有的超额利润消失后,既无厂商进入,又无厂商退出,厂商个数达到最适度的数量就达到新的均衡,同时也是行业的长期均衡状态。与纯粹竞争模型相比,垄断竞争长期均衡情况下的价格要高一些,产量要低一些,有剩余生产能力没有利用。

3.克拉克的垄断竞争理论

1940年克拉克提出有效竞争概念,克拉克在《有效竞争的概念》一文中,从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关系的角度提出了有效竞争问题,以试图兼容竞争活力和规模经济之间的冲突。所谓有效竞争就是能协调好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的竞争格局,即既有利于维护竞争又有利于发挥规模经济作用的竞争格局。克拉克认为从短期看,完全竞争并不完全是好事,只有有效竞争才是合适的。因为从长期看,市场还存在潜在竞争者和替代产品竞争。在一个行业中,原有垄断寡头能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时,必然要招致新企业的加入,增加商品的供给,降低垄断价格。加之生产者对市场的预见性,主动调整产量和价格的应变能力,制约价格过分抬高,同时垄断组织、生产者的多样化经营,也使竞争手段多样化。多样化的竞争手段,不仅使竞争有效,而且使成功的厂商不必垄断任何种产品就能成长起来,从而保证企业在追求规模经济的前提下,使竞争有效,多样化竞争手段提出了解决马歇尔冲突的可能性和途径。

4.鲍莫尔的垄断竞争理论

1982年鲍莫尔等人提出了可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强调厂商进出市场的自由性,即市场不存在严重的进入或退出障碍;二是强调范围经济,这是针对多样化经营的厂商而提出的一个概念。

鲍莫尔指出,现实中的市场很少有完全可竞争市场,可竞争性只是一个扩大的、应用范围更广的理想基准。鲍莫尔等人还认为,传统的厂商理论集中于分析生产单一产品的厂商。但实际上,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都生产多种产品,由此他提出了范围经济的概念,范围经济是指厂商在一定规模下生产多种不同产品的成本优势。一家厂商同时生产数种产品或劳务的成本小于多家厂商分别专业化生产一种产品或劳务的成本总和。可竞争市场理论指出,在完全可竞争市场中,自由放任政策比通过行政手段干预更能有效地保护一般公众利益。此外,可竞争理论并不认为无约束的市场能自动解决一切问题,它认为政府的主要作用应该是保持市场中的潜在竞争,采取便于资本流动和推进企业垂直联合与重组的政策,以保证市场的可竞争性和多样化厂商的收益稳定。可竞争市场理论从竞争性质的角度对垄断和垄断企业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辩解。

(二)SCP分析范式

产业经济学的“结构―行为―绩效"分析范式,简称SCP范式。这一范式认为产业结构决定了产业内的竞争状态,并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及其战略,从而最终决定企业的绩效。

贝恩(Bain,1958)在吸收和继承马歇尔的完全竞争理论、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理论和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SCP分析范式。该范式成为传统产业组织理论分析企业竞争行为和市场效率的主要工具。他认为,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完全竞争模型缺乏现实性,企业之间不是完全同质的,存在规模差异和产品差别化。产业内不同企业的规模差异将导致垄断。贝恩特别强调,不同产业具有不同的规模经济要求,因而它们具有不同的市场结构特征。市场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关系决定了某一产业的集中程度,产业集中度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追求规模经济的必然结果。一旦企业在规模经济的基础上形成垄断,就会充分利用其垄断地位与其他垄断者共谋限制产出和提高价格以获得超额利润。同时,产业内的垄断者通过构筑进入壁垒使超额利润长期化。因而,贝恩的SCP分析范式把外生的产业组织的结构特征(规模经济要求)看作是企业长期利润的来源。

在SCP模型中,用来描述市场结构的变量包括:购买者数量、企业数量、企业规模、市场集中度、企业进出壁垒、产品差异化等。用来描述企业行为的要素包括:价格行为、广告、产品差别化行为、产品创新行为、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等。用来描述市场绩效的特征包括:消费者满意度、企业效率、企业成长、利润率等。

(三)产业组织与演化经济学

演化经济学已经成为当今国外经济学界最热门、最前沿的领域之一。1982年,纳尔逊和温特合著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标志着现代演化经济学的形成。他们使用变化、不确定性、惯例、路径依赖、有限理性、选择等概念来代替新古典经济学中的完全理性、最优化行为和确定性。新古典经济学只能解释现存路径下的决策选择,是一种静态分析;演化经济在不确定性和有限理性是演化经济的基本假设前提下,关注经济发展的过程是怎样的,尤其关注经济结构变化的长期过程并研究行为人如何在这样的过程中生存下去,遵从动态的思想。演化经济理论认为,经济均衡只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经济处于均衡状态是指企业都按照各自的生产容量进行生产,既不扩大,也不缩小,但是通过竞争,这种情况会发生变化。

产业组织与演化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进入1990年代以来,产业组织理论在新的视角中得到突破和发展。从一开始的倚重于市场结构为主到侧重于企业行为的研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企业能力理论,对企业多样性、异质性进一步深化,并和演化经济学的研究成果相结合,引入了“动态能力”的概念。该理论指出,企业内部的能力和企业间的能力一样是企业获取持续竞争力的来源。至此,产业组织演化的理论拓展又向前迈出了一步。借助于演化经济学的基本内核,运用演化经济学的系统方法,这一研究领域可对复杂动态的组织演化过程中的演化选择机制、技术创新机制、制度演化及其与技术、产业组织之间的协同演化作出系统分析;能对众多客观现象,如产业组织个体的多样性、产业组织的规模分布特征、企业异质能力、产业组织间的战略联盟和网络组织、企业持续进入、退出某一产业等现象作出解释,并能阐述基于演化角度的产业组织政策等相关问题。

三、产业组织理论在中国的引进与发展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缺乏对产业组织理论的系统研究。1960年以后,一些学者开始从规模经济的角度研究分析工业托拉斯的优点,但由于这些研究仍然是在传统范式下进行的,其研究的出发点只是如何通过计划来引导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因而这些研究均未对产业组织理论的核心问题“马歇尔冲突"作理论上的分析。

1978年以后,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进入一个引进与研究范式初步转换的时期,最早介绍到我国的产业组织著作是美国学者W.G.谢佩德(W.G.Shepherd)的《市场势利与经济福利导论》(易家祥译)。国内最早对产业组织问题进行系统论述的是杨治1985年出版的《产业经济学导论》。在整个1980年代,从研究的理论视角和范式看,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双重性:一方面传统的范式和在传统范式影响下进行讨论的问题仍然得以继续;另一方面,随着对外学术交流的展开,一部分学者已开始尝试运用西方产业组织理论的范式对我国产业组织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一些大学也开设了产业经济学课程。1988年,日本学者植草益的《产业组织论》翻译出版,这是国内第一本系统介绍国外产业组织理论的译著。随后,国内又陆续翻译出版了几本西方学者研究产业组织的著作,如K.W.克拉克森和R.L.米勒的《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卡尔顿和J.佩罗夫的《现代产业组织》,J.施蒂格勒的《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这些著作的翻译出版,对我国产业组织范式的转变起到了推动作用。

1990年以后,新范式下产业组织理论研究进入了一个繁荣阶段,这一时期出现了一批分析比较规范的研究成果,如陈小洪、金忠义主编的《企业市场关系分析――产业组织理论及其应用》是国内学者编著的针对国内读者的第一本系统介绍产业组织理论和国外产业组织状况的专著;王慧炯的《产业组国产业组织研究》,这两本书同时荣获了第6届孙冶方经济学奖(1994),夏大慰的《产业经济学》是国内第一部系统介绍和分析产业组织理论、方法以及产业组织政策的教材。金碚在在其编著的《产业组织学》中,全面考察了我国的产权制度、产业管理制度、劳动人事制度、流通体制、金融体制、外贸体制对产业组织的影响,使产业组织学的分析范式更加完善。这一时期的研究趋于多样化:在研究的理论框架上,既有在西方正统的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框架内展开的分析论著,也有在新制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的框架内进行分析的成果;在研究方法上,规范性的分析在减少,实证和案例分析的论著逐渐增多:在分析的广度上,既有综合性分析,又有行业分析和专题性研究,可以看出我国对产业组织理论的研究经历了一个引进、发展和创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产业组织理论的新发展[J].教学与研究,1998,7.

[2]王军,杨蕙馨.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由静态到动态的变革[J].东岳论丛,2006,27(1):60-63.

[3]董艳华,荣朝和.产业组织理论的主要流派与近期进展[J].北方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3-5.

[4]夏大慰.产业经济学产业组织与公共政策:哈佛学派[J].外国经济与管理,1999,(8):3-5.

[5]夏大慰.产业经济学产业组织与公共政策:芝加哥学派[J].外国经济与管理,1999(9):3-6.

第7篇

关键词:信用管理 研究 时间维度 空间维度

一、前言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自1978年起,我国逐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以来,信用管理研究从开始受人关注到21世纪初,渐成社会热点,历经二十余年时间,信用管理研究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按时间维度划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经济改革的初期,计划经济经济仍占主导的年代,对信用管理已有初步的研究。以当时国家面临的通货膨胀为对象,进行了分析总结了原因(王尊祜,1981),提出在国民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将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对各专业银行实行金融管理,需要进一步认识信用和我国的信用制度问题(余友秦,1982)。认识到商业信用问题牵涉到整个信用制度,相关问题还有待解决(韩家迪,1983)。是为数不多的研究信用管理的早期文献。第二阶段是1984年后,经济改革进入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开始关注一些具体信用管理问题。对国有资产中的折旧基金如何在宏观上对折旧基金的使用进行控制、管理以及提高其使用效益等一系列问题,从信用管理方式的角度作一个初步探讨(杨国中,1986),认为信用既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中债权债务关系的综合表现,又是调节债权债务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经济行为(赵海宽、景学成、彭纯,1987)。研究分析了商业信用的内涵与形式(张肖、邵秋明、李树林,1987)。第三阶段是1992以后,建设市场经济成为经济发展与改革的目标,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逐步成熟,信用管理研究的深度与广度都有较在的拓展,信用管理研究文献日渐丰富,取得了丰硕成果。笔者通过遴选,对这一时期内信用管理研究内容相对集中、比较有代表性期刊进行整理与分析,并按空间维度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分类与综述。此处信用的内涵是指经济主体(包括法人与自然人)之间有条件让渡货币资金或商品的一种经济关系。信用管理则对信用相关的经济活动及所涉及的经济关系的管理。宏观层面上的信用管理研究是指作为一种管理活动,对信用管理的基础理论及管理活动的一般规律及其体现的内在的、本质的经济关系所作的研究。它包括信用管理的本质与内涵、信用管理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及定位、信用管理的一般规律等;中观层面的信用管理研究是指信用管理基础理论与规律的运用。包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制度安排、行业信用管理等;微观层面上的信用管理研究是指市场经济主体的信用管理活动及特征的相关研究。包括国家信用、政府信用、民间信用、企业与商业信用、金融信用、消费者信用等研究内容。

二、以宏观研究为主的信用管理文献

(一)信用管理概念相关的基本内涵、原则与问题 在信用管理的定义、原则与基本问题方面,王淑芹(2004)指出在日常话语和理论研究中,存在着信用意蕴含混、意指不明的问题,常把一般形态的信用与具体形态的信用混同以及忽视信用存在类型的划分。需要明确信用概念内涵的宽泛性和外延的不确定性,为信用研究的科学性和信用文化建设的实效性夯实理论基础。认为诚信问题是信用管理基本问题(朱富强、何所忆,2004)。对经济社会各领域出现的信用缺失现象进行了社会学分析,从体制转型中的信用机制缺陷和政府缺陷角度进行诠释(苏存,2005)。研究表明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讲是信用经济。信用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是整个社会经济得以维系和发展的基础(黄志凌,2003)。关于信用管理与法律、产权的关系,张维迎(2002)认为信用和法律一样,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并验证了在一个没有政府干预、近乎自由放任的“虚拟”市场上信誉机制的积极作用。(周黎安等,2006)

(二)从行为学的角度分析研究 林金忠(2007)提出信用制度的微观基础是经济活动主体的信用行为,由信用行为而产生的信用关系可归结为三种基本形式:单方面的信用关系、双方相互信用关系和中介的信用关系。具体到会计信用行为,研究认为会计信用作为信用管理行为活动中研究行为角色与对象,是信用经济中经济活动链条的基石(郭兰英、叶、仇国英,2010)。会计失信行为严重的制约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成为政府和会计学界亟待解决的问题(岳上植,2005)。具体到统计信用行为,证明了引入统计信用可以在有限的成本下防范数据失真,提出了完善统计信用惩戒制度是统计信用发挥作用的制度基础(刘海清、熊祖辕,2009)。

(三)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研究 张维迎、柯荣住(2002)指出“信任”被普遍认为是除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之外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主要社会资本。一个地区能否被人们所信任跟人们之间的交易被重复的可能性、交易的发达程度、教育水平等因素有关。建立了贷前的信号博弈模型和贷后的战略博弈模型,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李蓉、伍瑞凡。2005)。

(四)从伦理学角度分析研究信用管理 王军(2002)认为关于诚信的话题受到了来自政府、企业、媒体、专家学者以及普通老百姓的广泛关注。在大家对诚信问题的讨论中,经济领域的“诚信危机”尤为世人瞩目。应该认真探讨的是诚信的话题应然与使然问题。

三、以中观研究为主的信用管理文献

(一)社会信用体系 唐家孝、申玉兰(2002)分析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中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并从宏观管理的角度,提出了建设信用工程的建议。提出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外部环境(秦泮义,2003)。

(二)三农问题与信用管理研究 农村民间集体信用组织是改革开放新事物,其性质法律尚无明确的规范(郑孟状,1993)。受农业产业特点和经营模式的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存在资金融通难等现实问题。从村镇信贷主体的信用特征出发,探索了适用于农户的信用评级技术,并提出客观准确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解决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信贷资金投放意愿不强的问题,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吴晶妹、张颖、唐勤伟,2010)。

(三)信用管理制度研究 陈洪隽(2001)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竞争和信用的有机结合体,应把培育信用观念、完善信用制度、健全社会化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加强信用管理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和实质性措施。提出了建设中国金融信用管理制度的路径,并将其分为启动期、完善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黎志成、曹凝蓉,2005)。论证了信用管理制度是促进经济与生产力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对经济发展起着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魏明、王琼、褚俊虹,2006)。

(四)征信信息化与征信体系建设 石晓军、陈殿左(2003)认为政府主导的信用信息体系存在着公共物品-信息质量、商业激励一政府职能两对矛盾,提出以企业为主体的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理顺关系,建立信用联盟鼓励创新多样化。

四、以微观研究为主的信用管理研究

(一)企业与商业信用管理研究 提出重视信用管理在现代企业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以及客户描述性信息的调查研究(谢

旭,2000),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运作模式(谭中明、梅强,2001)分析并阐述了其信用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李宝庆,2002)。研究指出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信用困境(林军,2003)。以资信、产品质量、服务为主体的企业信用体系,越来越成为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刘光明,2003),认为开业年限、行业、业主管理经验等因素与企业是否成功无显著相关关系(杨松令,2003)。揭示了企业集群信用优势的一般规律(任志安、李梅,2004),以及企业信用管理中的路径依赖现象(赵学军、吴俊丽,2006)。分析了信用拖欠策略对经济与企业影响(金碚,2006),得出了外国直接投资企业比国内企业有较高的商业信用“合同执行技术”(渡边真理子、柳川范之,2009)。借鉴管理控制理念,构筑了信用经济下企业应收账款的全程管理模式(池国华,2009)。发现信用环境与现代服务业的总指标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二者相互促进,且在局部指标中也具有诸多相互促进关系(田侃、马晓洁、段娜娣,2010)。

(二)金融信用管理研究 金融信用管理研究可以2008年始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为分界点。在金融危机以前研究中,部分学者对中国上海在20世纪30年代民国时期银行业舞弊案件的发生的研究,发现当时银行业舞弊的主要原因是传统银行业信用保证制度生硬乏变(孙建国,2007)。至于如何化解与转移金融信用机构信用管理风险,分析了银行内部信用风险评级的作用、基本要素及其应用和发展(汪芹,2002)。这些研究内容不仅是金融信用管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也为分析全球金融危机提供了方法与视角。在金融危机以后的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现代金融危机实质上是一场信用危机,它在本质上是经济目的要求之“利润”和伦理关系要求之“责任”之间的冲突,是信用关系中客观存在的”伦理责任”缺失殆尽的后果(郭建新,2010)。

(三)国家、政府与民间信用 国家信用的重要性已被社会广为承认与接受,从信用体系的角度上看,国家信用有其特殊的信用管理体系。有学者探索基于功能视角的国家征信体系模式分类及其与相关宏观因素之间的匹配规律。扩展了“功能―结构”理论,形成“宏观匹配-功能-结构”的分析框架,对研究其他金融制度也有参考价值。清晰地描述了征信体系的功能模式与宏观因素之间的匹配规律,对征信体系的建设具有指导价值(石晓军,2008)。通常认为,政府信用并不能完全代表国家信用。政府信用与民间信用构成国家信用。一是政府信用研究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之一的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政府管理存在信用化问题(刘浪夷、王华军,1994)。政府信用的缺失是存在的,应采取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规范政府与社会行为各项措施提高政府信用(孙巧丽,2005)。政府失信的主要表现之一是财政资金的滥用。为解决这个问题,分析了我国财政信用状况,指出目前我国地方财政信用资金来源超范围、资金使用范围过宽、多头管理等不规范方面及其形成的客观必然性(李萍,1995)。二是民间信用方面。由于我国的民间信用往往与“地下钱庄”相关联,而根据1998年6月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虽然非法集资等案件时有所闻,但由于相关研究资料获取困难,造成研究成果的匮乏。部分学者以温州民间信用为例,分析了民间信用的现状和特点及形式和种类(高枫等,1993)。

(四)消费者信用 自1990年代末,随着住房按揭信用的悄然兴起,学者们开始关注消费者个人信用研究。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开展信用消费的基本经验,认为我国信用消费的市场环境已基本具备(郭冬乐等,2000)。消费者个人信用管理应着重从立法与制度建设着手。分析了信用权的个人信用形式和企业信用形式,建议借鉴国外有关信用体制建设与维护的先进经验,从法律层面与具体的技术制度层面来建立我国个人信用法律体制(李新天、朱琼娟,2003)。为规避消费者信用管理中的风险,分析与比较了消费者信用评分、判别分析、回归分析、数学规划、神经网络等个人信用评分模型与方法,并就各种方法的性能进行分析比较(石庆焱、靳云汇,2003)。

第8篇

要]既有的比较公司治理对于公司治理模式“是什么”的方面多有直观的把握,而对于公司治理模式“何以如此”的方面则少深入的探究,结果给我们的启发相当有限。重新定位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在此基础上引入比较制度(HCIA)的,有利于将比较公司治理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关 键 词]比较公司治理 重新定位 历史比较制度分析 基本维度

一、既有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及其局限

已有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其中第一类是,对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比较,根据其特征进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进行一定的探讨。主要包括三方面的:第一、“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的划分方法。英美模式又叫做外部监控型或者保持距离型(arm’s-length),美、英公司治理结构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其主要特征是:(1)股权至上,股东的利益高于一切;(2)股权高度分散,流动性强,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是公司的主要持股主体,较少依赖机构,投资者股权和债权分离现象普遍;(3)存在较强的外部市场约束,“用脚投票”是重要的公司治理手段。大陆模式亦即德日模式,也被称为封闭型的公司治理模式,德国和日本是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其主要特征是:(1)以相互持股为核心的法人所有制结构,这主要是说公司资金较多地依赖金融机构而直接融资比重较低,法人包括金融机构和公司是公司的主要持股主体,且交叉持股比较普遍,投资者既是股东又是债权人的情况较多;(2)股权集中度高,股票流动性差;(3)证券市场不够发达,管理者在公司当中占据重要地位,“用手投票”是重要的公司治理手段,管理者的合法性来自于股东或从业人员的信任。第二、“市场导向型”和“导向型”的划分方法。这种划分方法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莫兰德(Moerland)。根据莫兰德的,市场导向型的特征是:具有非常发达的金融市场、股份所有权广泛分散的开放型公司大量存在、具有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这一类型的代表国家主要是美国和英国;而网络导向型的特征是:公司股权集中持有、集团成员发挥重要作用、全能银行在融资和公司监控方面有实质性的参与,这一类型的代表国家主要有德国和日本。在此基础上莫兰德还对两种类型各自的利弊进行了具体的探讨。这种分类方法和将各国公司治理主要划分为“外部监控型”和“内部监控型”的方法类似。第三、趋同趋势分析。无论是从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的对比角度还是从市场导向型和网络导向型的对比角度来对公司治理的比较分析,人们还发现各种模式之间存在某种趋同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各国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之间开始彼此借鉴吸纳对方的经验和做法。

可以看出,以上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主要侧重于物质资本所有者的构成以及不同物质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形式和对比格局,其背后一以贯之的线索主要是资本逻辑。但是,随着企业组织演进和企业制度的变迁,不仅公司当中人力资本所有者包括异质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即经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和同质性人力资本所有者(即普通员工)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来,事实上许多公司外的主体如顾客等也对公司治理存在明显的。与此适应,西方发达国家产生了利益相关者理论,从而把公司治理理论进而比较公司治理研究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也就是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第二种类别。

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背景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将公司类型分为四种,即公司的单边治理、双边治理、三边治理和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治理。(1)所谓单边治理,主要是就公司治理所遵循的物质资本逻辑而言,这种类型公司治理结构的显著特征和极端表现,是古典企业中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绝对权威;(2)所谓双边治理,是就企业作为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合约性质而言,但这里的人力资本,仅限于异质性人力资本所有者比如公司的经理人员,公司双边治理的显著特征,是一般所谓公司股东和经理人员之间“委托—”的博弈关系;(3)所谓三边治理,是在双边治理的基础上引入“员工参与”的公司治理形式。“员工参与”的逻辑起点,是企业员工对其人力资本的产权;“员工参与”的现实状况,取决于企业契约中其人力资本所决定的谈判实力。三边治理的显著特征,是企业员工、经理人员、企业股东之间博弈制衡的复杂关系;(4)所谓共同治理,是就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治理和剩余分享而言。这四种公司治理类型,既反映了企业组织演进和制度变迁的某种历史发展趋势,也同时并存于当中。随着经济发展,世界各国注重企业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企业治理的趋同趋势日益显著。不过,如下文将要说明的,所谓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事实上仅仅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现实公司治理的理论一般或者参照系,对于回答现实公司治理模式何以可能的其意义也相当有限。

大体上,既有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可作如上分类。很明显,第一种类别的比较公司治理内在遵循了物质资本的逻辑,无论是同企业理论还是同现实的企业实践相比其局限性都显而易见。第二种类别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以企业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背景,具体探讨了以不同利益相关者对应格局为标志的四种不同的公司治理形式。应当说后者比较前者而言是一种进步。但是,这两种比较公司治理研究都存在一个重大的缺陷,那就是普遍停留于对公司治理“是什么”的直观说明,而忽视了对公司治理的“何以如此”的深入研究,结果对我们的启发相当有限。甚而至于,由于理论上的缺陷,现实当中我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于西方的公司治理模式仅仅进行粗浅的“整合”之后就不加分析地引进和模仿。其结果,一方面是由于制度安排水土不服而导致的高昂交易成本和较差经济绩效;另一方面,由于西方现代企业理论在失去了其“现代性”的光芒,也导致了我国企业制度建设理论方向感的严重缺失。

二、重新定位比较公司治理,引入比较制度分析方法

造成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如上现状及消极后果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对比较公司治理本身的定位失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研究方法的不。因此,要推进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我们首先需要确切定位比较公司治理研究本身,然后,引入对应的研究方法——比较制度分析的方法。

1、比较公司治理研究——重新定位

比较公司治理并非单纯是为了比较而比较。公司治理所以可以比较,是因为不同国家或地区存在不同模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而所以要进行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则是希图通过对别国公司治理形式的考察来获得对于本国企业制度建设的有益借鉴。因此,我们需要了解的两个核心问题是:(1)如何“异中求同”,在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特殊中寻找到一般?(2)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当具备哪些制度性特征?要回答这样两个问题,首先需要在理论上澄清一对概念:公司治理一般和公司治理模式;更广义的概括,是需要澄清企业制度一般和企业制度特殊这样一对概念。

按照现代企业理论,企业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企业制度是企业契约的外化。以博弈论的观点透视,企业制度实质上代表了企业各产权主体之间不断进行再谈判的动态博弈均衡。从制度功能的角度看,企业制度对各产权主体发挥着激励和约束的双重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小了交易成本,促进了企业内的激励兼容,进而提高了企业绩效。对制度的内容进行分析,发现企业制度的激励和约束的功能主要是通过在各个产权主体之间对企业产权(或企业所有权[1],或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配置来实现的。

按照现代产权理论,在企业契约达成之前的“产权”,一定意义上可理解为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物权”,主要反映了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其权限往往是绝对和无限的;而在企业契约达成之后的“产权”即“企业所有权”,则是对各经济主体之间责权利的界定,主要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权限则是相对并有限的。企业产权的相对性和有限性表明,单个产权主体自身的理性选择要受到其他产权主体的约束,这也正是对企业内竞争与合作这样一对基本矛盾的反映。既然企业产权本质上是对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界定,那么其契约签约人并不必然由传统的物的所有者充当,具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应当是产权主体,这与人力资本客观上存在的作为未来满足或者未来收入源泉的“投资品”属性是相一致的。也正因此,周其仁把企业看作为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之间的合约。[2]更广泛的意义上,科斯把影响他人损益的行为也视为生产要素和权利,[3]从而隐含地指出:凡是能给企业带来损益或其行为受企业行为直接影响的行为人均有可能参与或影响企业契约、企业所有权的分配进而企业制度的设定,也就是说成为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因此,从逻辑上讲,企业制度就是在企业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企业剩余权利的合理配置;进而,企业治理也就应当是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

但是,尽管从理论上讲“共同治理”是企业制度的一般原则,“共同治理”并不等于按照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对等的原则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企业产权进行“平等”的分配,甚至也不等于“所有”利益相关者的企业治理权利都可以在现实当中得到实现。观察表明,现实的企业治理遵循的是特殊“相机治理”[4]的原则。也就是说,由于某些原因总有若干利益相关者并没有参与到企业治理当中来,不同情境下参与企业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其在企业剩余权利配置当中的地位和对比格局也各自不同,亦即在不同条件下企业“共同治理”的一般原则的实现程度和实现形式是不同的。比如,在古典企业当中,由于资本要素相对于劳动要素而言更强更明显的“相对稀缺性”,结果资本要素的产权主体在企业契约进而企业制度当中基本上占据了绝对统治的地位;在现代企业中,物质资本的稀缺性和作用大大减弱,甚至沦落为了“消极货币”,人力资本特别是异质性人力资本的相对稀缺性和作用逐渐提升,这种情况对企业制度不断的边际修正积累到一定程度,如魏杰所说在现代社会人力资本开始成为企业的重要“制度性要素”[5];又比如,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现代世界上存在着许多风格不同(不同利益相关者制衡格局)然而同样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等等。事实上,绝对意义上的“共同治理”从来没有也不大可能在现实的企业中得到完全实现,我们甚至也可以把企业“共同治理”的一般原则看作为研究现实企业制度安排的理想“参照系”,而遵循“相机治理”原则的现实企业制度,都是企业制度一般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殊表现形式,也就是说都是同企业制度一般相对应的“企业制度特殊”。所谓公司治理模式,就是企业制度特殊在现代公司制企业当中的具体表现。这潜在地喻示:任何企业制度或者公司治理模式都只有在其相应的“情境”下才有意义。

一般来说,造成企业利益相关者博弈均衡格局具体不同进而不同公司治理模式的因素,主要包括技术特征、资源禀赋或生产要素特性、以及宏观制度环境。其中,技术进步本身即是同制度相对应的范畴,制度经济学一般认为制度是技术进步的原因而不是相反。生产要素的特性,包括相对稀缺性、对企业剩余创造的贡献、可控制和可监测性等参数对企业制度的影响,是现代企业理论着重考察的对象之一并已达到比较完备的程度。但是,生产要素特性与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一般不以国别而不同,也就是说在同一历史它同技术因素一样对企业制度的影响作用是普适的,并且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技术和生产要素的高度流动性,也大大减弱了它们可能对企业制度的某种影响。事实上从理论角度讲,对效率的理解从新古典理论的纯粹“经济效率”到德布鲁(Gerard Debreu)“效率分解”(the coefficient of resource utilization)理论把效率分解为“经济效率”和“技术效率”(technological efficiency,类似于制度效率)[6],对生产过程的认知和考察从简单的对生产要素和技术特征的关注到科斯把生产过程展开为带有制度结构的分析框架,本来就是近现代经济理论演进的脉络之一,并且对于比较欠缺“技术效率”的中国企业来说尤具有针对性的意义。即使从公司治理模式本身的特征方面我们也可以看出,不同国家制度环境之间的“异质性”区别才是企业制度特殊的主要根源,比如公司治理的英美模式主要与其发达的市场制度和市场体系有关,而公司治理的大陆模式则与相互持股的法人所有制结构和“主银行制”存在密切关联。这就是说,制度能够促进系统的效率增长的关键,取决于它同人和组织的“适应”程度,以及由此引起的“制度化”的人或组织同外部环境的“适应”程度如何;或更直接地说,制度安排只有同制度环境高度契合才有效率。

于是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关键内容开始显现出来:除了关注公司治理本身的特征和异同之外,比较公司治理更要具体分析不同公司治理模式同其背后制度环境之间的契合关系。这是因为前者只是说明了公司治理本身的“是什么”,而后者则是对公司治理“何以如此”深刻根源的探究。唯其如此,我们才能够了解:为什么不同国家会有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形式?中国特色的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模式又将具有何种制度特征?

2、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的最新发展及其

传统的经济学研究主要是从分析构成制度的最小单位到直接试图说明制度整体的活动,随着经济理论的不断发展,“比较制度分析”(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简称CIA)逐渐独立为一个非常有发展前景的新经济领域。CIA建立在以下两点基本认识之上:(1)制度是重要的;(2)制度是多样化的。它试图从如下一些基本视角来研究现实的制度系统:(1)制度系统的多样性及制度系统之间的异质性;(2)制度系统内部的制度互补性或者制度诸“域”之间的战略互补性关系;(3)制度系统的进化与路径依赖性;(4)制度系统演进的渐进性及均衡性。这几点是相互关联和相互支持的。CIA方法将多样化的、进化的特别是系统论的观点带到了对实际制度系统的分析中,因而它给我们提供了有别于传统经济学的研究问题的线索。对应于我们对比较公司治理是研究公司治理特征与其制度环境关系的重新定位,CIA正是一种非常适用的研究方法。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出的一个新的比较制度分析方法是“历史比较制度分析”(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简称HCIA),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阿夫纳格雷夫(Avner Greif)是其主要代表。HCIA方法的主要学术特征可概括为:(1)把比较制度分析从现实制度层面拓展到历史制度和历史因素的层面;(2)主要运用了博弈论(进化博弈论和重复博弈论,前者与社会制度的自发“适应性进化”过程相对应,后者说明了历史因素对行为人预期进而对博弈均衡的影响)和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3)主要研究对象为“自我实施制度”及其运行机制;(4)把制度视为结果而非外生变量,进而着重研究制度生成与进化的影响和决定因素,即研究经济制度差异性的根源之根源;(5)研究的视野不断地从市场制度向非市场制度,从制度安排向制度环境,从经济、、制度向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拓展,尤其重视影响制度诸因素中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作用。可见,HCIA方法可以将不同时间和空间中的制度纳入同一视野进行比较研究,这种方法可以从新的视角分析制度的多样性、进化与变迁轨迹等,也可以更便利地研究采用何种制度更加具有“适应性效率”[7],以及研究社会制度中隐性的非正式制度对制度变迁的影响等。

HCIA的引入对于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具有特殊的意义。从微观机理上看,新制度经济学将人的行为前提假设为“有限理性”、“追求效用函数最大化”与“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这比较新古典经济学来说是一种进步,但仍有一个重要的因素被忽略了,这就是说现实的人并非是生活于孤岛上的鲁滨逊,而是都带有特定的“历史性和社会性”。这就是说现实的人都是面临诸多历史和社会制度约束的人,如果忽略了人的历史性和社会性这样两个约束条件,经济学研究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现实性和真实性;从宏观层面看,如新经济社会学( New Sociology of Economic Life)从批判的角度所揭示的,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大缺陷在于忽视了经济组织和经济行为对于社会的“嵌入性”。这就是说,经济组织是“嵌入”于社会网络之中的,经济制度是“社会建构”的,经济理性是受社会制度环境约束的;另如诺斯所言,过去的选择决定未来的选择,社会也不过是流动的历史。因此,企业制度或者公司治理结构也必然会具有特定的历史和社会性,这正是公司治理模式的本质内涵,也正是比较公司治理研究所应当重视却一直受到忽视了的方面。HCIA方法的引入,正好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三、公司治理比较制度的三个基本维度

引入HCIA的,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推进比较公司治理。首先,HCIA方法改变了比较公司治理的研究视角,特别注重制度环境同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关联关系研究;其次,HCIA拓展了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外延,不仅研究正式制度环境和非正式制度环境同公司治理的关联关系,而且也关注制度的动态演进过程同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转轨同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由此形成了公司治理比较制度分析的三个基本维度和方向。

1、市场模式与公司治理

如上述,关于比较公司治理,既有的研究多集中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在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之间进行着争论。但从比较制度分析的角度我们知道,只有同“制度环境”高度契合的“制度安排”才有效率,脱离开不同国家具体制度环境的差异,讨论公司治理的制度安排的优劣就失去了其基本的参照系。由此我们认为,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的区分,并不是因为其公司治理本身的不同特征,而是根源于英美国家和大陆国家制度环境的不同,特别是市场模式的不同。这正是公司治理比较制度分析的第一个维度。

公司治理的英美模式又叫做市场导向型,这种模式是以“个人主义、财产权利、自由市场”为基础的。以美国为例,美国股东主权加上外部市场约束的公司治理模式,是以美国那种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为前提和基础的。由于资本市场的发达,持股人多通过在资本市场上买卖股票“用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的治理绩效作出反应,因而董事会作用相对较小;由于资本的化、分散化导致的股权的分散,单个股权人对于公司治理的力比较微弱,这得到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立法执法制度的补充;由于经理人市场的发达,经理虽然在股东和董事会那里得到了较多的权力,但他们也会自觉地追求经营业绩的最优化……。可见,尽管从上讲,利用市场来控制公司是一种间接手段因而成本较高,但在美国的企业实践中,由于其市场的成熟度相对较高,特别是资本市场的规模和效率在全球经济居于首位,它仍然是有效的。

公司治理的大陆模式则又与另外一种不同类型的市场模式相对应。以大陆模式的典型代表日本为例,日本的公司治理模式也可称为封闭型的公司治理模式,这是与其特殊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应的。日本是一个后发类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战后经济发展中,战时统制经济时期经济制度所发生的特定演变过程并未终止,而是在新的条件下得到了延续,并进一步形成一种不同于欧美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即“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其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从未把经济发展推诿给市场机制的自发力量,资源配置以政府强有力的计划和产业政策为导向,市场价格机制的相当部分功能被替代了。这个特征在微观经济组织上的体现,就是企业对市场的替代。也就是说在国家目标的导引下,企业的性质发生了某种变化,按照美国收益研究中心首席经济学家李查德A贝尔纳的说法,日本的企业成为一种不是以股东利益而是以国家利益为目标的装置。仅从与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相关的角度来看,企业替代市场在很多方面造成了日本市场结构的特殊性:相互持股和主银行制替代了资本市场的很多功能;企业之间的长期交易关系并非完全在竞争性市场上建立起来,终身雇佣制以及从企业内部选任管理者造成了劳动市场和经理市场的不完全,系列交易习惯和特殊的流通体制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公平的国际竞争原则;等等。

可见,如果说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在公司内部各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和地位的具体框架,那么这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博弈均衡格局,是与不同的市场体制紧密关联的。因此,对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必然要把市场的发达程度和市场类型作为一个基本的依据。

2、文化传统与公司治理

既有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在英美模式和大陆模式以外,一般还附带提及在东亚、东南亚一带存在较多的家族模式。虽然有时也把家族模式和前两种模式相提并论,但这往往是一种方便的划分方法,对此的研究并没有提升到理性自觉的应有高度,甚至每当人们提起家族模式的时候还自觉不自觉地带有某种贬义的色彩,认为这种模式代表了企业本身还不够成熟或者经济发展尚不够发达的经济体的选择,因而暗示家族模式是一种未来必遭淘汰的公司治理模式。

对此我们不敢苟同。从比较制度分析的角度,既然文化传统是非正式制度环境的核心和主体部分,非正式制度又是制度构成的两大基本组成部分之一,那么文化传统与公司治理关系的考察就必然是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要。事实上,世界各国都有其与众不同的文化传统,即使同属于一个文化类型的不同国家之间其文化传统往往也有显著的区别。国别文化传统最突出的表现,就在于东西方文化之间的截然不同和对比。

以家族模式为例。尽管从具体的公司治理特征上比较,从文化传统角度理解的家族模式,同人们一般所认识的家族模式有许多类似甚至的相同的地方,但是,这两者毕竟存在本质的区别。(1)前者代表了东方文化(低文本文化)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和作用,与西方个人本位文化传统(高文本文化)下的公司治理模式相对应;后者则一般是由企业对其物质资本规模、生产的技术性特征、企业创始的交易成本节约等考虑所决定的,与企业自身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对应。(2)前者主要分布在受东方文化影响较深的东亚和东南亚一带,主要是一个文化地理上的概念,后者则主要是一种企业发展阶段上的概念,可能分布于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3)因由文化传统作为非正式制度而言的稳定性和路径依赖性,前者一般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而后者则由于企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而只具有相对短暂的生命周期。等等。

从历史比较制度分析角度理解的家族模式,仅仅是东方文化传统影响下典型公司治理形式之一种,事实上,作为一个同样受东方文化较深影响的国家,日本企业或公司治理也具有许多独特特征或制度安排,比如日本企业中曾广泛存在的终身雇佣制和年功序列制等制度安排,也与文化传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另外,在西方那种个人本位、自由市场经济的文化传统下,其公司治理也一般具有若干类似或者相同的特征,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事实上就在一定程度上对此有所揭示。

分析可知,在不同的文化传统下,公司治理会相应具有许多不同的特征,反过来,这些公司治理特征也只有在与之相互契合的文化传统下才可能具有“适应性”效率。显然,任何只对公司治理结构关注一点而对于文化传统不计其余的做法,都不可能会得出正确的理论结论。因此,对于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文化传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和标准。这是公司治理比较制度分析的第二个重要的维度。

3、经济转轨与公司治理

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现有学术主要反映美国、西欧和日本等国的经验,这是毫不奇怪的,因为人们总是本能地去模仿和复制那些经济绩效比较显著的制度安排。但是,对于象这样一个经济转轨中国家来说,在另外一个意义上,其他经济转轨国家在企业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更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和意义。

比较公司治理研究所要解决的一个,就是要“异中求同”寻找到有关公司治理结构设置和企业制度建设的一般。一般来说,企业本身是一个微观的经济组织,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内生规则,在完善的企业成长制度下,企业制度创新和变迁主要是一种自发自为的过程。但是,中国历史上一贯比较缺乏有利于企业组织成长和企业制度创新的制度环境,中国至今仍没能建立起明晰而健康的企业成长制度,中国的企业制度建设的经济实践中,政府思维替代企业思维的历史惯性仍在延续,其结果,企业制度创新的起点是空茫的,结果是虚置的。

因此,作为一个经济转轨中国家,对于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来说,比较公司治理研究更应关注如何建立起完善的企业成长制度,也就是说要研究如何为企业组织演进和制度创新提供一个有效、健康的制度环境。从历史比较制度分析的角度来看,由于西方国家市场发育和制度变迁的演进性质,在这方面它们并不能够给我们多少有价值的启发,倒是那些后发的经济转轨国家在制度环境与企业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更值得我们关注和分析研究。这其中,尤其俄罗斯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在俄罗斯大规模私有化之后,随着大量私营公司的出现,即开始了对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从设计方案上看,俄罗斯公司基本达到了西方公司治理结构的“一般性要求”,但之后的经济发展表明,企业制度创新的“理论绩效”并未变成现实,转轨期间的多项经济指标反而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制度建设和经济绩效的强烈反差促进了人们对转轨过程的反思。普京认为沉重的教训“雄辩的证明,将外国课本上的抽象模式和公式照搬到俄罗斯,不可能进行没有太大代价的真正顺利的改革。”[8]由此,俄罗斯开始强调国家需要发挥的作用:第一、保护所有权;第二、保证竞争条件的平等;第三、保护经营自由;第四,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空间;第五、实施社会政策。这些措施主要的都属于对宏观制度环境的优化和建设,可见,俄罗斯也已经意识到了现代社会制度建设与企业制度创新之间的关联性关系。与之相比,尽管我国渐进式改革已经被证明是卓有成效的,但某些关键性的矛盾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事实上在企业成长制度建设方面我们还有不少事情要做,这也需要我们加强对经济转轨同公司治理关系的研究。这是公司治理比较制度分析的第三个维度和发展方向。

总之,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的引入进一步推进了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它不仅在合理定位比较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转换了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视角,而且也大大拓宽了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外延。更重要的,由于引入了宏观制度环境的维度,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现实针对性也大大增强了。这不仅为比较公司治理研究的改进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也为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注释:

① 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事实上“所有权”的概念只是一个方便的说法,而并不是一个严谨的学概念。

② 周其仁:《市场里的企业:一个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经济》[京]1996年第六期。

③ 科斯:1960,《成本》,载《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1994,p191。

④ 杨瑞龙认为共同治理是公司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治理机制,相机治理是企业在运营当中为了应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矛盾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我们认为,企业共同治理仅仅是抽象的理论推论或理想的参照系,现实企业治理普遍遵循的是特殊“相机治理”原则。其理由是:一方面现实中的企业从来没有真正做到“所有”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共同”治理,另一方面现实的企业事实上总会依据资源禀赋、技术特征、制度环境等不同条件在企业治理中形成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制衡格局,进而形成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因此可以说,对于公司(共同治理和)相机治理的原则,杨瑞龙的理解是狭义的、微观的、纵向序列的时间概念,是为了说明公司的具体运营状态;我们的理解是广义的、宏观的、横向比较的空间概念,是为了说明公司治理的不同模式何以可能(参见杨瑞龙,《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及其》,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

⑤ 见《经济日报》,2002年06月20日。

⑥ 转引自汪丁丁:《制度基础》,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p10。

第9篇

关键词:特许经营;合约;跨期规制;承诺

中图分类号:F724.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8)01-0046-05

一、引 言

由于城市公用事业的准公共产品特征,其特许经营权的拍卖往往存在一些跨期合约问题。如一项城市公用事业工程要分几期来完成,不同的承包商只负责其中标的当期工程;对取得城市垃圾处理经营权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绩效要进行监督和评价,不遵守合约甚至违背了合约的企业要受到警告直至被淘汰,然后重新拍卖选择新的企业。这些都涉及到了特许经营权跨期的合约问题。在跨期规制中,拍卖人(规制者)要在一个多期的项目中通过承诺进行激励,以实现最优规制。

由于激励方面的原因,事前有效的合约引入了事后低效率。签约方都想通过重新谈判将这种低效率消除掉。由此可见,在特许经营权的授予过程中对竞标者的规制是一个从选中到运营的多期动态过程。在跨期的规制中,如何做出承诺进行激励,以达到规制者与被规制者之间的双赢目的,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对于自然垄断产业特许经营权的拍卖、规制及承诺问题,国外有大量深入的研究。德姆塞茨、斯蒂格勒和波斯纳 (Demsetz,Stigler,Posner)指出:自然垄断的特许权的拍卖可以反复进行,可以根据原合约中没有规定的新的环境加以调整;还可以鼓励其他效率更高的企业进入[1-3]。巴伦和比森克(Baronand and Besanko)在两个假定的条件下研究了中间形式的承诺问题,并将第三方仲裁引入了分析之中[4]。姚(Yao)是最早用博弈论分析棘轮效应棘轮效应是指如果企业今天的生产成本较低,规制者就会推断企业很容易实现较低的成本,因此,规制者将提供对企业要求较高的激励方案。也就是说,企业今天的有效率会损害其未来的租金。它对于高效率类型企业说真话是一种威胁。

E-mail:fengzy @ btbu.省略.的学者之一,他考察了环境保护局(EPA)所规定的(废物)排放标准的两期模型[5]。瑞尔登和萨平顿(Riordan and Sappington)在不同背景下分析了任意相关度的分离性合约,夺标者第一期的标价显示了它第二期效率的信息,在没有承诺的情况下,这会导致棘轮效应[6]。哈特和梯若尔(Hart and Tirole)讨论了一个垄断企业跨期价格歧视的T期模型[7]。瑞和萨拉尼(Rey and Salannié)指出了承诺与再谈判没有对无承诺做出改进的一般条件[8]。拉丰和梯诺尔(Laffont and Tirole)运用完全合约理论,详细分析了跨期规制中的三种承诺问题[9]。Alejandro M.Manelli 和Daniel R.Vincent指出,如果出现合约未能明确与业绩相关的所有事项,规制者的最佳选择是与单一的中标者重新谈判[10]。Newbery详细讨论了规制者顶住短期压力,不放弃长期承诺,树立威信和履行承诺的问题[11]。Bester,Helmut,Roland Strausz扩展了单一委托人与单一人情况下非完美承诺的显示机制,在该情况下,机制设计人的最优选择是设计一个人说真话成为占优策略的直接显示机制[12]。Vasiliki Skreta对于两阶段无承诺的最优拍卖问题进行了研究[13]。Guasch研究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1985―2000年间进行的1000多次特许经营权拍卖,发现其中超过50%的电力特许经营权合同和75%的水务特许经营权合同,后来都进行了重新谈判[14]。

国内对于特许经营权拍卖中承诺问题的研究还比较少。王俊豪以杭州某水厂的特许经营权招投标中竞争不足、资产转让、合同款项与管理为例,研究了特许经营的理论与应用[15]。周耀东、余晖以成都、沈阳、上海等城市水务市场化为例,研究了政府承诺缺乏下的特许经营权拍卖[16]。王永钦、孟大文以环境规制为例,研究了人有限承诺下的规制合约设计[17]。周慧用一个完全承诺下的动态模型,研究了动态条件下基于信息结构内生化的激励性规制问题[18]。

二、跨期规制合约中的三种承诺

在跨期规制这种重复性的合约关系中,有三种承诺形式,规制者将在三种形式中选择,以达到其预定目标的最大化。第一,签约双方能够信守长期合约的承诺,他们不会质疑合约的条款,最初的合约(充分描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所有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得到执行。

第二,签约双方可以签订长期合约,只要任何一方想实施该合约,该合约就可以得到实施。但是如果双方都发现重新谈判是符合他们的利益的,则他们有可能会对重新谈判进行承诺。由于激励方面的原因,事前有效的合约引入了事后的低效率。签约双方都想通过重新谈判将这种低效率消除掉。第三,由于交易或者法律的原因,只能签订短期(不完备的)合约。规制者和企业的关系就由一系列的短期合约加以调节。

拉丰和梯诺尔(Laffont and Tirole)将这三种形式的承诺分别称为“纯粹承诺”、“承诺与再谈判”和“无承诺”[9]。在纯粹承诺下,如再谈判是可能的,规制者常常可以重复再谈判。在承诺与再谈判的情况下,规制者常常满足于签订短期合约,这样就会出现无承诺的情形。在多数情况下,承诺与再谈判和无承诺更符合实际。究竟选择哪一种承诺形式既取决于能否签订完备的长期合约,也取决于交易环境和法律环境。

我们分两种条件分析承诺与再谈判的情形。

基本假设为:只有一个城市公用事业项目;特许经营权只能授予一个企业;有两个以上的企业参与拍卖;每个企业都存在两种类型(高效率与低效率)的可能,企业在这两种类型上的分布是连续的;只有一个拍卖人(规制者)并且其目标为社会福利(公共利益)最大化;拍卖的项目存在二期或多期的情况。

假定拍卖人(规制者)可以承诺长期合约,但却不能承诺不再对该合约进行重新谈判,对长期合约的承诺并不意味着各参与方在将来一定要遵守合约,而是指只要至少一方愿意执行,那么合约就可以得到执行,双方可以在互利的基础上自由地修改合约。在初始合约可以重新谈判给予企业更多激励以符合双方利益时,再谈判就会进行。这种承诺与再谈判形式的威胁消除了“拿了钱就跑”策略

“拿了钱就跑”策略是指拍卖人(规制者)在第一期为了诱使高效率类型企业说真话并显示其效率必须给予其一个较高的转移支付,而这一行为会吸引低效率类型企业伪装成高效率类型企业,在第一期拿到这一支付后的第二期中,拍卖人(规制者)会以高效率类型的激励要求低效率类型企业,这类企业最优的策略就是退出(逃跑)。的可能性。

1.完全信息下的合约设计

建立两种类型的企业、两个时期的模型,企业在每一期都必须完成一个项目,项目的成本结构为Cτ=β-et,τ=1,2。其中,eτ表示企业经理在第τ期的努力水平,β是只有经理自己知道的努力参数,它可以取两个值:β(高效率类型),β(低效率类型),β>β。令Δββ-β。在第τ期企业的效用水平为Utτ-φ(eτ),其中,tτ是企业从规制者那里获得的净货币转移支付。φ(eτ)是其努力的负效用,φ(0)=0,φ′>0,φ″>0,φ≥0。令e*表示社会最优努力水平,由边际努力负效用与边际成本节约相等的等式定义:φ′(e*)=1。社会最优成本取决于类型,为β-e*。规制者对努力参数类型的值有一先验概率v1=prob(β=β),且这一概率为共同知识。令S为每一期项目的社会效用,λ为公共资金影子价格,δ为折现因子。

2.不完全信息下的合约设计

在不完全信息下,拍卖人(规制者)给每个类型的企业提供一种菜单,如:(t,C)和(t,C),忽略常量剩余,则不对称信息下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规制者的最优规划为:

在此规划下高效率类型企业的成本是社会最优的,e=e*。由前面的推导可知,φ′(e)=1-λ1+λv1-vφ′(e)≤1,而最优解由:e(v1)0;de/dv1

我们重点分析第二期的拍卖人(规制者)与企业的行为,设U0和U0分别为第一期签订合约中所规定的第二期中低效率类型企业与高效率类型企业的租金,则原规划变为:

在第二期该规划肯定有U=0,e=e*,整理得:

根据不同条件可将该问题归结为:标准化U=0,第二期保留两种类型企业的防止再谈判合约(若U=U0)可根据单一参数,即高效率类型企业的租金U来分类,U∈[Φ(e(v2)),Φ(e*+Δβ)]。

在这三种情况中,高效率类型企业都按社会最优成本水平进行生产。在第一种情况下,第二期的配置为条件最优合约,即如果规制者不受先前合约约束,并按对企业类型的后验信念后验信念是指拍卖人(规制者)在与企业签订了合约后在其运营期间通过观察其行为而获取的企业的效率信息。提供最优静态合约,则企业将面临相同的激励合约。第二种为居中的租金约束合约,即低效率类型企业的生产成本居于最优社会成本和给定规制者后验信念的最优静态合约中的成本之间。规制者愿意提高低效率类型企业的成本以减少高效率类型企业的租金,但由于先前提供给高效率类型企业的租金水平而无法做到这一点。第三种为固定价格合约,也就是说,无论企业类型如何,它在成本节约方面与剩余索取者一样,并按社会最优成本生产。

三、对模型的扩展

对于前面讨论的模型,我们都有政府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假设。但在实际中,存在一个政府效率的制约问题。例如,政府拍卖一个由财政出资的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政府在谈判过程中的积极程度,就决定了在预算之内的项目最终价格。即在价格的确定上,一个高效率的政府就会选择在预算之内最优的价格,而低效率的政府则有可能选择一个在预算之内的非最优价格。在谈判的过程中,当企业的报价不断降低且刚刚低于财政预算时,低效率政府就会签订合约,而高效率政府则会继续压价,直到最优价格形成。

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对政府的效率加以假设,假设γ为政府的效率参数,此处的γ为一个外生变量,γ∈[0,1],0表示政府是极端高效的,1表示政府是效率不足的。对于企业的转移支付t则由T=t(1+γ)表示,其它假设与前面一样,我们先看在“纯粹承诺”下的情况,规划为:

该规划的最优解与前文基本一致:

而惟一不同的是此处企业得到的转移支付为T,由T=t(1+γ)得,在高效率政府的情况下,γ=0时,得到与前文一致的结论,企业得到租金为零。但在效率不足政府的情况下,γ=1时,企业得到了正的租金,即原模型中的t。

由于γ为一个外生变量,很容易将其推广至“无承诺”与“承诺在谈判”的情况,可以近似地得出与上面一样的结论。且有dT/dγ>0,dU/dγ>0,即随着政府效率的不断降低,企业获得租金将不断提升。但政府效率的高低不影响拍卖的最优机制,只是将一部分社会剩余转移给了竞标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在存在两种效率企业的情况下,低效率企业得到的租金将不再是零,或者说在低效率政府眼里其租金已经是零了;而高效率企业将得到更高的租金。

现在分析两期情况下的政府效率变化问题。假设政府在第一期通过观察和对后验概率的修改得知了企业的运行情况,于是,政府的效率在第二期就会发生变化,且这一变化是主动的。那么,存在着两种可能:第一,政府的效率由高效率改变成低效率;第二,政府的效率由低效率改变成高效率。由前面的对效率参数的分析可以得出:政府的效率参数是外生的,政府的这种效率变化不影响拍卖的最优性(不影响政府对最优企业的选择),而只影响到中标企业获得的租金。

四、某城市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的分析

2003年11月,某城市的政府就一个垃圾处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经过竞标,ABC联合体于2004年4月被选为中标人,经过谈判,于同年8月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联合体组建的ABC处理有限公司25年的特许经营权。项目于2005年12月建设完工,正式投入运行。

该协议从最初的设计就是为了防止再谈判的,其内容十分详实、完备。从双方关系的界定、项目建设期、运营期、移交期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到争议的解决、保险、法律变更、违约金的设定及合约的终止等等一系列条款,共计28条。

以违约事件为跨期的分界点,协议规定:如果发生项目公司违约事件或政府自愿终止,由政府终止本协议;或者发生政府违约事件由项目公司终止本协议。

2006年4月,政府在按照特许经营监管职责检查该特许经营协议时,发现协议的某些条款存在问题。于是,政府与ABC处理有限公司就特许经营协议部分条款的修改进行了协商和谈判。

这次修改是典型的承诺与再谈判的情况。而且,以政府发出谈判要约为分界点,由前期低效率的政府转变为高效率的政府。项目公司完全可以拒绝接受政府要求的修改,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协议执行。但由于项目出让方是政府部门,项目公司在考虑了长远利益的基础上,同意对特许经营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协议的修正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属于非实质性内容条款的修改,项目公司完全同意这一修改。如:协议原条款为“特许经营期:指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起二十五(25)年的期间。”此条款的问题在于,如项目公司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会使该项目的实际特许经营期延长。修改为“特许经营期:指施工许可证取得之日起二十五(25)年的期间,但最晚不超过2030年12月18日。”

另一种是涉及到实质性内容的修改,由于项目投资大、周期长、且为社会公益性事业,项目公司也不是纯粹的投机者,因此这种条款也得到了修改。如:协议的原条款为“因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导致终止本协议的,项目公司应按照规定移交,政府应当组织对移交的设施及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给予补偿。” 此条款的问题在于,对于补偿的规定过于笼统,应做出具体规定。修改为“因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导致终止本协议的,项目公司应按照规定移交,并根据规定执行。政府应当组织对移交的设施及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支付项目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项目公司支付政府按8%/年内部收益率计算的项目公司在以下期间中之较短期间内预期利润的现值:(a)五(5)年,(b)特许经营期内的剩余期间。”

五、对特许经营拍卖合约的建议

第一,特许经营的协议应该在最初设计时就以防止再谈判为目的。通过签订协议,双方在法律的约束下共同执行,摆脱了以前政府通过行政命令指导下的不稳定性,使企业能真实地表露出自己的信息。

第二,对于跨期规制不得不进行再谈判的承诺,在协议中应该以程序性的条款加以约定。对跨期中每一期的期限不要做出具体规定,应该以出现争议为分界点。通过事先约定好的谈判程序、谈判无法解决时的仲裁或司法程序进行解决。

第三,完善运营和移交期的配套协议,对于特许经营项目协议的完善具有重要作用。

第四,企业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产出应该在事先加以确定,不应让企业承担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

第五,在运营期间要给予企业提高效率、调整价格的激励,进而保证设备的良好运行和移交。

参考文献:

[1] Demsetz,H.Why Regulation Utilities?[J].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68,(11):55-56.[2] Stigler,G.The Organization of Industry[M]. Homewood,VII: Irwin,1968.

[3] Posner,R.The Appropriate Scope of Regulation in the Cable Television Industry[J].Bell Journal of Economics,1972,(3):98-129.

[4] Baron,D.,and mitment and Fairness in a Dynamic Regulatory Relationship[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87,(54):413-436.

[5] Yao,D.Strategic Responses to Automobile Emissions Control:A Game-theoretic Analysis[J].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1988,(15):419-438.

[6] Riordan,M.,and mitment in Procurement Contracting[J].Scandina-Vian Journal of Economics,1988,(90):357-372.

[7] Hart,O.,and J.Tirole.Contract Renegotiation and Coasian Dynamics[J].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88,(55):509-540.

[8] Rey.P.,and B.Salannié.Longterm,Shor-term and Renegotiation: On the Value of Commitment in Contracting[J].Econometrica,1990,(58):597-619.

[9] Laffont,J.-J,and Tirole,J.A Theory of Incentives in Procurement and Regulation[M].MIT Press,1993.

[10] Manelli,Alejandro M,and Daniel R.Vincent. Optimal Procure Mechanisms[J].Econometrica,1995,63(3):591-620.

[11] Newbery,David M.Privatization,Restructuring,and Regulation of Network Utilities[M].Cambridge: MIT Press,1999.

[12] Bester,Helmut,Roland Strausz.Contracting with Imperfect Commitment and the Revelation Principle: The Single Agent Case[J].Econometrica,2001,(69):1077-1098.

[13] Skreta,V.Optimal Auction Design Under Non-Commitment[R].UCLA working paper,2004.

[14] Guasch, J.Luis.Granting and Renegotiating Infrastructure Concessions: Doing It Right[Z]. Washington,D.C: World Bank,2004.

[15] 王俊豪.特许投标理论及其应用[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3,(1).

[16] 周耀东,余晖.政府承诺缺乏下的城市水务特许经营――成都、沈阳、上海等城市水务市场化案例研究[J].管理世界,2005,(8).

[17] 王永钦,孟大文.人有限承诺下的规制合约设计――以环境规制为例[J].财经问题研究,2006,(1).

[18] 周慧.内生信息结构下的激励性规制:一个完全承诺下的动态模型[J].世界经济文汇,2006,(5).[19] 段涛,刘晓君.城市再生水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拍卖机制设计及水价研究[J].水利经济,2006,(2).[20] 国家计划委员会政策法规司.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9.

[21] 张岚东.特许经营权竞标理论的演进及新进展:一个理论综述[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07,(5).[22] 黄瑞刚,张旭昆.拍卖理论综述[J].经济学动态,2005,(3).

[23] 黄卓.垄断企业的采购式拍卖与经营权拍卖机制比较[OL].武汉大学高级研究中心网站,2005.

[24] 让・拉丰,让・梯若尔.政府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中译本)[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三联出版社,2004.

[25] 许永国.拍卖经济理论综述[J].经济研究,2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