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6 17:29:38
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博弈逻辑学,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摘要:经过30余年的发展,有充分的判据表明我国“逻辑教学现代化”已“初步实现”,但要达到“全面实现”的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体现在逻辑学专业研究生培育和哲学专业本科逻辑教学的现代化事业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且体现在非哲学专业本科和非逻辑专业研究生逻辑教学还极其薄弱,而基础国民教育体系中的逻辑教育亦亟待加强。逻辑工作者应当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与责任感致力于各层次逻辑教育工作,并推动全社会逐步提高对于全面实现逻辑教学现代化的必要性与迫切性的认识,为此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关键词:逻辑教学;现代化;先进化;逻辑教育体系;现代逻辑;逻辑思维素质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2)04-0024-07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王宪钧教授等学界前辈倡导逻辑教学与研究现代化,有力推动了我国逻辑事业30余年的长足发展。我们认同张家龙研究员关于我国逻辑教学与研究的现代化已“初步实现”的判断及其“五个一批”的判据,同时也赞同将“全面实现”逻辑教学与研究现代化作为我国逻辑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应当清醒地看到,与逻辑教学与研究的先进国家(包括英语世界、西欧和北欧国家等)相比,要达到“全面实现”逻辑教学与研究现代化的任务,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首先要对“目标”本身及其实现途径有比较清楚的把握。本文拟结合南京大学和国内相关高校的逻辑教学及相关工作实践,谈谈我们对“全面实现逻辑教学现代化”的目标及其实现途径的一些认识。
一、关于逻辑学专业研究生培育
在我国高校研究生培养的现行学科建制中,“逻辑学”属于“哲学”门类“哲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专业)。就逻辑学专业研究生培育来说,“初步实现”教学现代化的判定是有较充分的根据的。其显著标志是,几乎所有逻辑学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都列入了现代经典(一阶)逻辑和(狭义)模态逻辑为专业必修课程,尽管实际教学水平会有所差异。我们认为,逻辑学专业教学现代化的首要标志,就是将这两大经典基础理论学习与训练放在首要地位,并能真正取得实效,使学生能够运用现代逻辑的理论与方法从事逻辑学各方向上的研究;另一重要标志是使学生能够对逻辑学的历史发展有比较系统深入的把握,对基础逻辑、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各领域的最新进展有相对全面而又有所侧重的把握;第三个标志是学生能够在特定方向的研究中通过学术史的把握走到当代学科前沿,能够做出真正富有新意、有所建树的工作,特别是对博士研究生而言更是如此。我们认为,这三个“标志”也就是逻辑学专业研究生教学“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余年的发展,我国哲学学科招收逻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单位已达13个,招收逻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单位达60余个。南京大学哲学学科于1983年获得逻辑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开始招收逻辑学方向博士生,2003年获得逻辑学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同时成立了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迄今逻辑学专业共授予硕士学位71人(其中上世纪80年代12人,90年代15人),授予博士学位25人;现有在读硕士研究生16人(含美国留学生1人),在读博士研究生16人。我们在逻辑学专业设立之初,即支持并贯彻教学“现代化”的思想,并逐步明确了上述“现代化”理念,将之作为研究生培育的指针。
就当前的教学状况而言,在前述第一“标志”方面,南京大学逻辑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首先突出强调现代逻辑基础的严整的学习与训练,这主要通过贯通一年级全年的“一阶逻辑与一阶理论”和“哲学逻辑研究”两门课程实现;其中除一阶逻辑与狭义(真势)模态逻辑的基本训练外,也努力使学生了解数理逻辑“四论”特别是集合论和非经典逻辑学科群的基本知识,从而使学生获得比较扎实的现代逻辑功底和相对完整的现代逻辑观念。在逻辑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我们也提出一个基本要求:无论是哪个研究方向的博士生,都必须继续强化一阶逻辑、模态逻辑及集合论的学习与训练,并根据生源实际落实不同层次的训练计划,其别强调了逻辑语义学的学习与训练,向学生明确这是进入当代逻辑科学研究领域的“通行证”,只有真正学会“走路”才能在研究领域“起跑”。
第二“标志”方面,在南京大学逻辑学专业硕士生培养中,我们首先通过“西方逻辑史”、“逻辑与哲学”和“中国逻辑思想史”课程教学,服务于这一诉求;继而,通过“语言逻辑与非形式逻辑”、“归纳逻辑与决策”、“科学逻辑与科学方法论”、“辩证逻辑”等课程,使学生更多了解“大逻辑观”视域中的逻辑学科各个分支,从而依据导师专长和学生志趣选择研究方向。为培养学生把握学术前沿动态的能力,我们对学生的外文使用能力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注重对学生搜集梳理研究资料的指导,取得了良好成效。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我们通过“当代逻辑科学前沿问题研究”课程,使得学生能够尽快把握学科的“真问题”加以思考与研究;另结合各位导师研究专长开设“当代逻辑哲学专题研究”、“数理逻辑专题研究”、“科学逻辑与博弈逻辑专题研究”、“比较逻辑史”等研究性课程,课程内容依据各届学生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以有利于学生研究工作的展开。
第三“标志”方面,我们在研究生培育中始终强调“问题意识”、“方法意识”和“前沿意识”,强调获得适应专业特点的研究能力和专题学术史把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学生懂得在此基础上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创新”。在学术史梳理和学术探讨的过程中,努力使学生把握逻辑专业研究所必须具备的严格的分析方法。我们把“分析方法”概括为如下“32字指针”:“澄清概念、分辨层面;清理矛盾、追问可能;揭示预设、辨析共识;合理推导、严格求证”。在确定研究选题后,我们要求学生一定在两个方面狠下工夫:一是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要“竭泽而渔”,全面把握;二是在导师指导下精研核心文献,并通过国际学界最重要文献的翻译加以精到把握,以使自己的研究站到学界最新成就的制高点上,在史论两方面提出自己的学术新见,把相关研究真正推向前进。我们始终注意在研究生教学中将当代学科前沿动态、本学科学术积累与学生志趣以及学生的就业方向相结合,实施个性化培养。我们也特别注重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的论文选题与学科长期的学术积累相结合,同时致力于学科已有成果新的解题功能的挖掘,使学生研究选题与学科积累之间既有连续性又有开拓性,注意论文问的关联与互动,从而既能发挥学术积累的整体效应,形成学科特色,又能使师生之间、学生之间展开深度交流,确保论文的质量。此外,我们平时开展了小型多样的学术沙龙活动,加强师生与同学间的学术交流,增强了合力攻关与协作意识,使学生能够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展开研究工作。
小议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 小议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 小议逻辑哲学与哲学逻辑
一、逻辑哲学和哲学逻辑、语言哲学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二、怎样理解逻辑的扩展?逻辑依然被定格为传统的推理理论吗?
许多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发现给出一个适合于当代逻辑现状的定义并不容易,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代逻辑具有很强的多元性和异质性。的确,在罗素谈及逻辑是哲学的本质时,他所指的“逻辑”还是一种单一的逻辑。而当代哲学家在谈论逻辑时一般指的是能够系统地表述语言的形式推理结构的特定方面的逻辑,特别指的是经典逻辑之后的各种替代逻辑系统,或者超经典逻辑(extraclassicallogic),如广义模态逻辑和各种反经典逻辑(anticlassicallog-ic),如自由逻辑、相干逻辑、多值逻辑、非单调性逻辑、概率逻辑、条件句逻辑、内涵逻辑、模糊逻辑、省缺信息逻辑、偏好逻辑、描述逻辑等。怎样理解逻辑的扩展和增生?其实这个问题除了有学科自身内部发展的原因之外,还可以从逻辑与科学关系的角度加以分析。从科学与逻辑的关系看,科学中的证据和假设之间的关系是科学进步的基础,这种关系涉及逻辑前提和结论之间联系,而这正是逻辑的核心概念。在这种核心意义上,逻辑是正确推理的研究。它是证据和假设、理由和信念或者前提和结论的形式结构和非形式关系的研究。是一种推定式(单调)和非推定式(非单调或扩展)的推理研究,或者人们通常也称之为蕴涵和归纳。特别是,逻辑涉及被详加设计,以展示这种蕴涵和归纳的形式系统。更一般地说,它是一种证据、证明、蕴涵、支持、证实、确证或者证伪一结论的条件的研究。有这样一个与科学相联系的背景,我们也就不难理解20世纪的逻辑不仅包括形式蕴涵理论,而且包括非形式逻辑、概率理论,确证理论、决策论、博弈论、可计算性和认知模型。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逻辑的研究不仅从诸如哲学和数学这些传统学科,而且也从诸如计算机和经济学众多其他学科受益匪浅。反过来,逻辑开辟了关于数学推理研究的新的可能性,因而促进了诸如集合论和范畴理论等与数学基础研究相关的新的逻辑研究分支的发展。同样,20世纪许多哲学分支如形而上学、认识论、数学哲学、科学哲学、语言哲学和形式语义学的发展与逻辑学的发展相向而行,相互渗透,相互影响。这些进步已经导致逻辑范围进一步地拓宽,对逻辑的应用和范围的更深入的理解。与逻辑系统的扩张相适应,逻辑的论题也由传统的推理理论、悖论、谬误和定义的研究扩展到广义模态家族概念分析、概率、概率自然语言模型、精确概率推理、博弈分析、语义解释、意向性结构、动态性、不确定推理、因果性论证、信息更新、信念修正、逻辑编程、因特网智能体、学习推理、甚至交往互动、认知表征、语言翻译等方面的研究。可以说逻辑的触角已经渗透到人类理性过程的各个方面,逻辑也由哲学和数学扩展到诸如语言学、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认知科学甚至经济学等领域。新旧论题在这种新配置之下重新组合(如真性模态逻辑和时态逻辑、认知逻辑和道义逻辑的组合,相干逻辑和直觉主义逻辑的组合)产生出各种组合逻辑。在这种背景下逻辑事实上已经从关于正确推理这一单一主题的研究扩展到包括推理、(语言)分析和计算这三大主题。分析传统上就属于逻辑的范畴。逻辑必然要涉及语言分析,尤其是语言中的语义分析。语义分析既是逻辑应用的必要条件也是逻辑研究的内容之一。现代逻辑赋予分析以更为重要的地位,并且日渐成为逻辑学家实践活动的主要部分。例如,哲学逻辑中的各个分支的主要问题来源是语言的分析。特别是像蒙太格形式语义学或者内涵逻辑,以及各种基于语言的逻辑分析的广义语言逻辑的整个发展,只有在语言分析的背景下才能得到清楚而准确的理解。在这些分支中语义分析往往处在问题的核心的位置。更进一步地说,逻辑与演绎、分析、演算和计算乃至自动化(automation)的概念有密切的联系。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个将推理作为演算来处理的并取得成功的逻辑学家。在当代继演算的代数处理和符号算法的发展之后,演算已经变成了一种普遍的工具,以至于人们期待最终的自动逻辑推理将像演算一样被广泛的应用。这就把我们带入到逻辑、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和认知科学相互交汇的广阔领域。当代逻辑的主要灵感也来自于这些领域。最后,这也是莱布尼茨普遍演算逻辑理想的一种现代扩展。
三、逻辑语言、心智和形而上学的在先性问题
逻辑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逻辑成分与世界成分的联系。逻辑作为一种形式符号的语言,通过一种语义解释可以表达思想,进而可以谈论这个世界,表达世界的结构。这样,逻辑语言、思想和世界构成了一个三角形,在逻辑哲学、心智哲学和形而上学中我们围绕着这个三角形运动。例如,现实世界的某些区别———如物体和性质或一般与特殊之间的区别在逻辑系统中根据谓词和个体词,以及高阶谓词和低阶谓词的差别,或语义解释(思想领域)的差别而有所区别。但这种差别之所以能够做出,需要某些关于我们对逻辑语言和思想方面的差别有一种形而上学的假设。这就有一个逻辑(或逻辑哲学)和形而上学何者相对优先的问题。在逻辑哲学和心智哲学之间也存在何者优先的问题。例如,对逻辑语言的意义的解释的任何方法,总会涉及语言和思想的优先顺序的问题。首先,我们应搞清楚这里的优先是个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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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生命命题
苏格拉底一句“认识你自己”成为人类寻求生命的意义的肇始,不仅成为现代生命哲学方兴未艾的主题,更是社会普通人思考日常生活意义时不可绕过的问题。逻辑学自亚里士多德以降至培根,一直被界定为认识客观事物、把握规律、探索真理的工具,围绕“工具”目的是其不变的主题,即“暂时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而专门研究人的思维结构及其运动的规律和规则”(这就是我们通常讲的形式逻辑)。自笛卡尔到康德,再到黑格尔,传统的形式逻辑逐渐形成围绕概念的 “内涵逻辑”的辩证法,逻辑学的范畴推演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和境界,尤其是黑格尔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他的努力下,辩证法的理论形态发生了根本转换,即从自发到自觉。黑格尔最终把辩证法发展为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思想运动逻辑。尽管还没有摆脱被恩格斯批评的“变戏法”的尴尬,但是毕竟已经开始涉及人(尽管是类的层面)的自由以及对美的感受问题。对这种“类”概念的自由,有学者指出“当黑格尔把‘理性’视为人的全部丰富性──包括感受、情感、意志、想象、目的等──的深层统一性时,他便以一种泛逻辑主义的思维方式把人抽象化了”。[1] “认识你自己”不免也就成为一种抽象,一种理念的东西,无关生活。
马克思开启了逻辑学发展的另一丰碑,即唯物主义辩证法。这种立足于历史发生学立场上的辩证法是对黑格尔抽象理念辩证法的扬弃,因为它根源于人类的社会劳动实践,以探求人类的自由解放为使命。但是,马克思的逻辑学关照下的人已不再是类的概念,社会实践中“有生命的个体”,追求人的自由解放是贯穿马克思辩证法始终的红线,是辩证法的内在理论品性。就方法论意义而言,总体上,唯物辩证法以矛盾分析为主轴,是一个方法的集合,还有由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的与历史的统一、归纳和演绎、辩证的分析和综合方法,等等。恰如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所指出的:“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一般而论,人们心目中的逻辑学更多时候都是在认识论中发芽、开花、结果的学问,有时候也涉及价值、自由的东西,但多数时候是为认识而认识的,是为其方法的本的。即使在辩证法的学习过程中,如此的认识也是屡见不鲜的。至今,苏格拉底的那个古老的生命命题仍活跃在人们生活的逻辑中,有意思的是逻辑学本身也在执着地寻求着它自身的“生命”意义,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即通过逻辑学的生活关照尤其是辩证法的学习以促进理想自由的人格塑造与形成。
二、“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与辩证逻辑生活关照的使命
冯契先生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提出“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显见,这为解答上述问题提供了极佳的思路。因为这关乎知识与智慧的根本关系问题,也是生命意义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争议可能最大,难度也可能是最大的。正如冯先生所指出的:“这是一个要克服种种异化现象,刻苦磨练的过程。” 又说,“因为理论不仅仅是武器、工具,而且本身具有内在价值,体现了人格,表现了个性”。[2]理论尚且如此,何况乎方法论呢?就唯物辩证法而言,毫不讳言,它为我们提供了强大的认识武器,掌握其方法的精髓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转识成智”的必须前提,也算是第一步骤。孙正津教授对此有着深刻的分析。他认为,辩证的分析和综合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其他都以此为依据主要用来进行概念的辩证推演,这种推演的特点是立足于概念的辩证本性,通过概念内在矛盾的展开、演化,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中形成具有辩证特性的理论体系。事实上,唯物辩证法的推演进路和方法与人们认识的过程与规律是内在统一的,是内恰的。我们之所以视之为科学,就是因为它体现了人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这种辩证思维的概念推演方法一方面源自认识和研究事物的认知实践;另一方面,又通过其特有的逻辑结构和方式深化对事物的考察和认识。进一步,当我们把辩证法的思维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和思考中时,就会相应地转化为工作和思想方法,同理,当运用到学术研究中,则会转化为一定的研究和表述方法,而运用到生活中,就会转化为表达方法和生活“智慧”。
辩证法化理论为方法主要是通过辩证的分析和综合进行的,因为辩证的分析与综合主要针对目标是分析和综合被研究对象包含的矛盾。所有关于矛盾的理论或学说都是辩证法可以分析的对象,只有在对矛盾的剖析中才能深化对方法把握。“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3] ,还必须客观分析矛盾对立面的转化。这里讲的转化要求我们需要从更广的视域去理解,用动态变化的眼光审视问题。矛盾的转化是有条件的,事物的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的确可以转化,但是不是绝对的。辩证的分析和综合在推进认识的发展时需要二者之间的不断相互转换。有分析、有综合,相互交织和渗透。辩证的分析和综合要分清主次、理顺关系。运用时,要借助矛盾分析的若干范畴,从事物诸多矛盾中,要分析出其先后、主次、基本和非基本矛盾,弄清楚起始矛盾与后继矛盾、主次矛盾、基本与非基本矛盾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为我们认识事物提供了强大的方法论武器。通过矛盾分析,尤其是对立的矛盾有着内在转化的前景,这让我们可以乐观的看待事物发展,从而冷静地等待事物的统一,乃至和谐,这是难能可贵的方法论价值立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与传统矛盾分析法对待宏大历史、人类命运矛盾的乐观精神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人作为微观个体的生活对待矛盾的无奈和焦虑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普遍。
在践行“化理论为德性”的命题中,密切关注日常生活的同时,尤其要注意逻辑悖论问题。逻辑悖论矛盾的误用与缺位不能也不应再被忽视。钱广荣教授认为“自相矛盾”是典型的逻辑悖论矛盾,将其用作“对立统一”意义上的矛盾是误用,这种误用将导致逻辑悖论矛盾在唯物辩证法中的缺位。[4] “缺位”是从辩证法的方法论运用而言的,在此主要着眼于人的生活领域谈“误用”的问题,以分析我们对唯物辩证法生活关照方面理解与把握上还存在某种程度的局限。生活中的自相矛盾往往是人们实践经验的产物,但是不能因为多为主观而忽视其地位和意义。它体现了实践主体即个人和社会在选择和实现价值的过程中由于认知能力和实践经验的制约而出现的不能自圆其说的自相矛盾情况。它不同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逻辑悖论,而是一种与人们诸多行为选择(尤其是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普遍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生活中的自相矛盾与辩证法的对立统一矛盾是不同的。这里人们容易犯的错误是要么把二者直接等同起来,要么是直接把生活中的自相矛盾遮蔽掉,无视其存在。在多数时候将前者混同于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而加以误用,这实在是一个逻辑错误。不仅如此,这样做的实践“恶果”恰如钱广荣教授所指出的那样:“我们至今只能运用‘对立统一’的规律描绘和说明世界,不能运用自相矛盾的逻辑悖论的方法,揭示和叙述社会和人生选择中客观上大量存在的悖论现象尤其是道德悖论现象,忽视开发自相矛盾研究的重要的科学认识和社会实践价值。”[5]如此一来,势必会导致人们不能用“悖论方法”认识和把握社会和人生的价值选择中出现的种种矛盾,把矛盾刚性化,视矛盾转化自然化,进而影响到自身的生活观念和情绪,严重的会出现心理失衡,引发行为失范,甚至制造社会不和谐和社会动乱。回到冯契先生的“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命题,我们就可以看到如果缺乏了人们的生活实践这个环节,“化理论为德性”最终将成为单纯的理论抽象,换言之,如果人们对生活实践的经验总结和提炼出了问题,又将如何形成正确的理论呢,没有正确的理论,如何又化为科学的方法呢?
三、生命主体的意义─逻辑学生活关照的可能和必然
苏格拉底难能可贵的从哪个“不属人”的时代提出这样伟大的“属人”命题,不仅标志古希腊的理性精神的发轫,更使“自己”成为千古之谜。自此以后,诸如人活着的价值、人活着的意义,生命的本质、意义等成为哲学家们包括芸芸众生孜孜不倦的探索和追求。历史证明,越是有价值的问题越是需要耐心和韧性,人类从一个朴素的崇尚神灵的史前史时期,到心灵开始发育、自我意识萌芽的神学时代,及至笛卡尔“我思故我在”以主体性凸显为标志的振聋发聩的呐喊,人类终从迷雾中清醒,开始并学会了从主体理性的视角审视客观的社会和人类自身。新时代为生命呐喊的是以叔本华的非理性主义为始,后有尼采的权力意志、萨特的存在主义、福柯的生命体验、柏格森的生命绵延等等都力图挣破理性主义的篱绊,对生命的本真自由进行探索,又一次开启了人类理想人格的塑造问题。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剧,人类越发现自身逐渐坠入理性至上的理念抽象中去了,理性逻辑至高无上。技术“坐架”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丢掉了内心的否定性、批判性和超越性的向度,成为“单向度”的人。事实上,这种理性仅仅是工具理性而已,技术理性统摄一切。人的生活逐步陷入被“殖民化”的境地。[6]面对人的生命发展的这种内在要求,需要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诸学科给予时代的回应。而现实是,诸学科包括逻辑学借助科学技术的翅膀都呈现出了“一种可悲而又有前途的发展”的倾向[7]。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数学的应用,辩证逻辑成为真正的“逻辑”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在可预期的未来,逻辑学(辩证逻辑)与人工智能、博弈论、计算技术等或结合或借助将会迎来学科范式的大发展,这是尤令人鼓舞的。但是,除了在学术之林构建自己的领地,逻辑学面对日益“殖民化”的人的日常生活在德性塑造、自由寻求上究竟能否有所作为却是一个引人深思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我们认为逻辑学尤其是辩证(批判)逻辑的生活关照不仅可能,而且必然。
首先,逻辑学可以为人的理性培育创造机会并促进人的理性提升。通过重新建立人类的精神生活,继续完成如哈贝马斯所言的“远未完成的”启蒙事业。康德这样界定启蒙:“就是人类脱离自我招致的不成熟。不成熟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如果不成熟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引导就缺乏运用自己理智的决心和勇气,那么这种不成熟就是自我招致的。要有勇气用你自己的理智,这就是启蒙的座右铭。”[8]我们可以这样判定,即主体理性是锻炼发掘、思考与探索生命意义的能力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而主体理性的生成离不开批判性的逻辑思维与方法,这种能力为基础的理性便能很好地引导主体正视生命的基本诉求,并以此为逻辑起点,去认识自然,关注对生命意义的认识、体验以及建构,在不断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重新认识自身,直面生命,进而提升生命意义。因此,要在镜子中映照出真实的自我,先需要人的主体理性精神的发扬。
其次,对逻辑悖论的研究不仅是使辩证逻辑自身发展完善,更是使辩证逻辑更接近甚至契合现实生活的重要方向。逻辑悖论的研究并不妨碍逻辑学在当代参与学科竞争的优势,反而会添加许多有益的因素。在张建军看来,逻辑学拥有“基础学科、工具学科和人文学科三重性质,这是逻辑学在当代科学体系中独有的特征”,早在1997年,他就提出要开展逻辑社会学研究。钱广荣指出“需要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将逻辑悖论的‘自相矛盾’现象引进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9]当代中国社会出现的许多矛盾(包括作为个体人的生存困惑)其实是以悖论方式存在的“自相矛盾”,认识、阐明和把握这类“矛盾”,必须要运用 “自相矛盾——逻辑悖论矛盾”的方法,分清利弊得失并分析其成因,采取扬长避短的发展策略,才有可能在“解悖”中逐步走出“奇异的循环”,赢得新的发展。这种方法也会最大程度地避免使人习惯于用“一点论”、“一极论”、“纯善论”的方法去认识、评价社会和人生,并逐步克服这种传统评价的痼疾,养成自觉运用 “两面方法”看社会和人生的“悖论素养”。 第三,重塑人的批判性思维是逻辑学的时代使命。物性化、单向度的个人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否定性思维的能力和品性,在技术理性的统治下,人成为附庸。吉登斯把现代性的极端后果总结为经济增长机制的崩溃、极权的增长、生态破坏的灾难、核冲突和大规模战争[10]。无疑,在当前的复杂风险的社会条件下,采取行动的个体面临的选择模式很多,因为选择的难度加大,在日程生活中往往多表现为犬儒主义、复古主义与激进主义等。哲学家奥伊肯这样评价我们的选择困境:“我们处于一种痛苦的困惑状态中。纯粹现实主义的文化剥夺了生活的一切意义;回到旧的生活方式又不可能,而放弃一切寻求生活意义与价值的努力也同样做不到,我们自己的时代尤其难以泰然接受这样的局面。”[11]重塑人的批判性思维则成为逻辑学当代应有之使命。对社会(生活)采用这种服膺理性、逻辑和真理的批判性思维是一种健康的怀疑主义态度,是当代人克服单向度,从而恢复人对于自由、尊严与意义最求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人必定要生活在一个逻辑的世界中,通过逻
辑并应用逻辑去认识世界、认识自我,是人的永恒使命,履行这个使命最终也是最重要的后果就是人获得自身的发展和完善即理想自由人格的塑造。时代越是发展,这个趋势就会越凸显,逻辑学理应并必然在人的生活世界观和生成性思维上起到应有的作用,只是有时是从反面提醒人类而已。
博弈论研究人类活动中的互动行为,在经济学中得到广泛的运用。在博弈论中,人类的所有活动,只要是互动行为,均可以看成是博弈行动。在此基础上,一种新的逻辑“博弈逻辑”(gamelogic)得以兴起,它是一种特殊的行动逻辑(actionlogic)。
博弈论研究多个理性人在互动过程中如何选择自己的策略。理性的人是使自己的目标或得益最大化的人,在经济活动中理性的人即是使经济目标最大化的人——经济人。理性人如何使得自己的“得益”最大?关键是“推理”。
博弈逻辑中存在着两种研究纲领。第一种研究纲领是结合模态逻辑系统,建立新的博弈逻辑系统。在这方面,日本筑波大学的金子守(MamoruKaneko)教授是这方面的权威。近几年,他在国际刊物上发表了大量有关博弈逻辑方面的论文。他不仅在模态逻辑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了多个博弈逻辑(gamelogic)系统,而且,建立了与博弈逻辑密切相关的公共知识逻辑(commonknowledgelogic)系统。第二种研究纲领是研究博弈活动中的实际“推理问题”,许多博弈论专家在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博弈逻辑做整体的分析不是这里的任务,本文的目的是简要论述博弈活动中的推理问题,属于第二种研究纲领。
根据博弈论,人们在实际的博弈活动中涉及到两种推理: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然而,正如传统逻辑中存在着悖论(演绎悖论和归纳悖论),在博弈逻辑中同样存在着悖论。
2博弈逻辑中的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
博弈论有两个假定:第一,博弈参与人是理性的;第二,博弈参与人的得益不仅取决于自己的行动,同时取决于其他人的行动。
每个理性的参与人在策略选取,使自己得益最大时,要充分考虑局中其他人的策略选取。同时,每个参与人知道其他参与人与他有同样的想法。在博弈中,“每个人是理性的”是公共知识(commonknowledge),它是每个参与人进行策略选择或者推理的前提。
博弈参与人的推理表现在他对策略的选取上。决定参与人的策略选取一方面是博弈结构,另一方面是其他参与人的策略。博弈结构是不同策略组合下的支付函数或者得益函数。按照博弈的次序来分,博弈分动态与静态博弈;按照信息的分布来分,博弈分为完全信息与不完全信息博弈。在不同的博弈结构下,参与人所用的推理不同。
根据参与人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关系,在博弈中推理分为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我们来分析博弈参与人是如何运用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
(1)静态博弈的演绎推理让我们来分析典型的“囚徒博弈”的例子。
警察抓到了两个共同偷窃的小偷,对他们进行单独关押。囚徒面临这样的“政策”:如果一方“招认”,供出自己与对方以前所做违法之事,而对方“不招认”,“招认”方将无罪释放,对方会被判重刑10年;如果双方都与警方合作,选择“招认”策略,各被判刑5年;而如果双方均“不招认”,因警察找不到其他证明他们以前违法的证据,只能对他们的小偷行为进行惩戒,各判刑1年。这两个小偷如何做出选择?
囚徒困境的支付矩阵为:
附图
“囚徒困境”是一个被广泛谈论和研究的博弈。在这个囚徒困境中,小偷的最终“得益”是当场释放还是被判刑(10年、5年、1年),不仅取决于该囚徒的决定,而且取决于另外的小偷的决定。
在这个例子中,每个小偷都作这样的推理:
如果对方“招认”,
我“不招认”的结果是判刑10年,“招认”的结果是判刑5年;
“招认”的结果好于“不招认”的结果
此时,我应当选择“招认”
如果对方“不招认”,
我“不招认"的结果是判刑1年,“招认”的结果是当场释放;
当场释放比判刑1年要好
此时,我应当选择“招认”
因此,无论对方采取“招认”还是“不招认”,我最好的策略是“招认”。
无论是甲,还是乙,他们均推理得出最好的策略是“招认”。双方均招认是“纳什均衡”——这是一个稳定的结果。
在囚徒博弈中存在惟一的纳什均衡(注:纳什均衡,简单地说就是,一策略组合中,所有的参与者面临这样的一种情况:当其他人不改变策略时,他此时的策略是最好的;也就是说,此时如果他改变策略,他的支付将会降低。在纳什均衡点上,每一个理性的参与者都不会有单独改变策略的冲动。)点,即两个囚犯均选择“招认”策略。一旦人们处于囚徒困境,“囚徒困境有惟一的纳什均衡点”构成参与人的“公共知识”,双方均毫不犹豫地选择“招认”。
这是静态博弈的例子。在这个推理过程中,双方的推理均是演绎的。
(2)动态博弈中的演绎推理动态博弈过程如同静态博弈,也是一个推理过程。我们来看一下动态博弈中人们是如何进行演绎推理的。先看一个例子。
有两个企业A、B。企业B独占一个行业的市场,企业A要进入这个领域,想与企业B瓜分该市场。企业B不愿意A与它一起瓜分该市场,它发出“威胁”:“如果你进入,我将打击”。当然,对B进行打击,双方均有损失。——这是双方的“公共知识”。该博弈用博弈树表示,即为:
附图
上图中的数字表明:如果A“不进入”,A的得益为0,B的得益为10;如果A“进入”,B“不打击”的话,A与B平分10,各得到5,而如果“打击”的话,A的收益为-3,B的收益为4。
这个博弈的结果是,A选择“进入”,B选择“不打击”。——它们构成“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对于这个博弈,B的威胁“如果A进入,我将打击”是“不可信的”威胁。
在这个动态博弈中,理性的参与人所用的推理方法被称为“逆向归纳法”又称“倒推法”(backwardinduction)。虽然被称为逆向归纳法,但它是完全归纳法,即它是演绎性的。
逆向归纳法是求解动态博弈的方法。它是演绎性的,因为它的推理是必然的。在上面的例子,我们看到,企业A作这样的推理:
假定我(A)进入,B如果“打击”,它的得益为4;“不打击”的得益为5。B是理性人。它将选择“不打击”。既然我预测到B将“不打击”,我在“进入”和“不进入”间进行选择时,“进入”的得益为5,“不进入”的得益为0,我作为理性人,将选择“进入”。
当A选择“进入”策略时,B的推理是:
如果采取“打击”,我的得益为4;“不打击”的得益为5,选择“不打击”是理性的选择。
(3)静态博弈中的归纳推理博弈中参与人运用归纳推理,原因大体有两个:一是由于信息不完全;二是由于博弈是竞争性的——零和博弈。
不完全信息博弈,又称贝叶斯博弈,是博弈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不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博弈参与人的得益函数不是公共知识时的博弈。此时,虽然博弈参与人是理性的构成公共知识。但是,总存在某个策略组合下的得益不是公共知识。这样,即使一个博弈存在惟一的纳什均衡,由于这个均衡不是公共知识,这样的均衡不能够在一次博弈中达到。而所谓竞争性的博弈是指零和博弈,在一个博弈中如果只有两个参与人,其中一方所得等于另外一方所失,此时,双方不可能形成一个大家均接受而不会改变的纯策略对。
在这样的过程中,博弈参与人如何确定自己的策略选取呢?他只能根据其他参与人“历史”中的策略“归纳地”得出对方此时的策略,从而决定自己的策略。一个例子就是,《三国演义》一书中“空城计”博弈。
诸葛亮误用马谡,致使街亭失守。孔明在西城中,准备启程。等他安排停当,司马懿引大军15万蜂拥而来。当时孔明身边别无大将,只有一班文官,五千军士,已分一半先运粮草去了,只剩二千五百军在城中。众官听到这个消息,尽皆失色。孔明登城望之,果然尘土冲天,魏兵分两路杀来。孔明传令众将,旌旗竟皆藏匿,诸军各收城铺。打开城门,每一门用上二十军士,扮作百姓,洒扫街道。而孔明披鹤髦,戴纶巾,引二小童,携琴一张,于城上敌楼前,凭栏而坐,焚香操琴。马司懿来到城下,见到诸葛亮焚香操琴,笑容可掬。司马懿吓坏了,立即叫后军作前军,前军作后军,急速退去。司马懿之子司马昭问:莫非诸葛亮无军,故作此态,父亲何故退兵?司马懿说:“亮平生谨慎,不曾弄险,今大开城门,必有埋伏。我兵若进,中其计也。”孔明见魏军退去,抚掌而笑,众官无不骇然。诸葛亮说:司马懿料吾平生谨慎,不曾弄险,见如此模样,疑有伏兵,所以退去。吾非行险,盖因不得已而用之。我们兵只有二千五百,若弃城而去,必为之所擒。
我们可以用如下的博弈矩阵来表示这个博弈:
附图
这个博弈中,“进攻”是司马懿的“占优策略”。该博弈有两个纳什均衡,即:(司马懿“进攻”,诸葛亮“守城”);(司马懿“进攻”,诸葛亮“弃城”)。然而,司马懿不知道自己和对方在不同行动策略下的支付,而诸葛亮知道。他们对博弈结构的知识是不对称的:诸葛亮拥有比司马懿较多的知识。当然这种知识的不对称完全是诸葛亮“制造出来的”。
司马懿是如何推理的呢?司马懿的推理是“归纳的”。司马懿说:“亮平生谨慎,不曾弄险。今大开城门,必有埋伏。我兵若进,中其计也。”在司马懿看来,诸葛亮一生都是谨慎的,既然诸葛亮一生没有冒险,此次也肯定不会冒险,诸葛亮有埋伏。司马懿在“攻城”和“撤退”之间作出“撤退”的选择。
在这里,司马懿归纳作出了一个错误的策略选择。尽管如此,我们不能说司马懿是不理性的。司马懿作出错误的策略选取,是由于不完全信息造成的。在孔明-司马懿的博弈中,孔明做出的空城假象,目的就是让司马懿感到“攻城”有较大的失败的可能。如果我们用概率论的术语来说,诸葛亮的做法是加大司马懿对进攻失败的主观概率。此时,在司马懿看来,“攻城”失败的可能性较大,而“撤退”的期望效用大于“攻城”的期望效用。即:司马懿认为,“攻城”的期望效用低于“撤退”的效用。诸葛亮惟有通过这个办法,才能让司马懿退兵。
(4)动态博弈中的归纳推理下面我们来分析“酒吧问题”中人们是如何运用归纳推理的。“酒吧问题”是一个重复性的动态博弈。
“酒吧问题”(barproblem)是美国人阿瑟(W.B.Arthur)提出的。阿瑟是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同时是美国著名的圣塔菲研究所(SantaFelnstitute)研究人员。他不满意经济学中人们所认为的,经济主体或行动者(agents)的行动是建立在演绎推理基础之上的观点。他认为人们的行动是基于归纳的基础之上的。“酒吧问题”就是阿瑟为了说明他的这个观点而提出的。
在1994年《美国经济评论》的题为《归纳论证和有界理性》一文中阿瑟提出了“酒吧问题”博弈,后来在1999年的著名的《科学》杂志上题为《复杂性和经济》一文又阐述了这个博弈。
酒吧问题是指这样一个博弈:有一群人,比如总共有100人,每个周末均要决定,是去附近的一个酒吧活动还是呆在家里。该酒吧的容量是有限的,比如空间是有限的,或者座位是有限的。我们假定酒吧的容量是60人,或者说座位是60个。如果去酒吧的人数少于60,并且他也去了,他的决定就是正确的;或者,如果去酒吧的人超过60人,而他没有去——当然这只有事后才知道,他的决定也是正确的。否则,其决定是错误的。
这里,我们假定他们之间不存在信息交流。我们看到,每个人根据对总的去酒吧人数的预测,而决定去酒吧与否。如果他预测去酒吧的人数超过60人,他将做出“不去酒吧”的决定,如果其预测不超过60人,他将做出“去酒吧”的决定。他们是如何做出预测呢?
每个参与者或决策者面临的信息只是以前去酒吧的人数,每个参与者只能根据以前去的人数的信息“归纳”地得出一个规律。根据这个规律,参与人预测下次去酒吧的人数,从而决定自己去还是不去。
这是一典型的动态博弈问题。假定,前面几周去酒吧的人数如下:
44,76,23,77,45,66,78,22……
不同的行动者可根据过去的历史“归纳”出某个规律,从而做出预测。例如预测:下次的人数将是前4周的平均数(53);两点的周期环(78);与前面隔一周的相同(78)……。
通过计算机的模型实验,阿瑟得出一个有意思的结果。当不同的行动者根据过去的历史而进行行动时,去酒吧的人数没有一个可预测的固定的规律。然而有这样一个“规律”: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平均去酒吧的人数总是趋于60”。即,经过一段时间,这个系统中的人群“去”与“不去”的人数比是60:40。尽管每个人不会固定地属于“去”或“不去”的人群,但这个系统的这个比例是不变的。阿瑟说,预测者自组织到一个均衡类型或生态均衡系统。这100人构成的系统是一个混沌系统(混沌系统的行为是不可预测的)。
这就是酒吧问题。在这个问题中,每个参与人根据历史数据进行归纳并进行预测,然而,对于下次去酒吧的确定的人数,参与人是无法作出肯定的预测。例如,有趣的是,如果许多人均预测去酒吧的人数多于60,而决定不去酒吧,此时酒吧的人数将少于60。他们的预测则错了。如果许多人预测去酒吧的人数少于60,这些人去了酒吧,此时去酒吧的人数多过60。他们的预测也错了。
附图
因此人们要作出“正确的”预测,他要知道其他人如何作出预测的。但是在这个问题中每个人的预测的信息来源是一样的,即都是过去的去酒吧的人数。每个人不知道别人如何作出预测的信息。因此,所谓“正确”预测是没有的。每个人只能根据以往历史“归纳地”作出预测,而无其他办法。阿瑟教授提出这个问题,是强调在实际中归纳推理与行动之间的实际关联。
利用归纳法的另外的例子是寡头垄断厂商之间的博弈。如果一个行业被多个寡头厂商所垄断,他们之间的竞争也是一个重复性的动态博弈。寡头厂商要确定自己最优的生产产量,但它们无法知道其他企业的产量。每个企业只能根据过去其他企业的生产产量来“推测”它们将要生产的产量,从而确定自己的最优产量。这个产量是最优的?不一定。如果是,它们就不调整自己的产量,如果不是,他们还要不断地调整。这同样是一个“归纳”和“调整”的过程。
3演绎推理的一个悖论:逆向归纳法悖论
逆向归纲法是演绎推理,它是求解完全且完美信息下的动态博弈的方法。逆向归纳法推理严密。然而,将看到,逆向归纳法面临着致命的缺陷:悖论。
让我们来看一个蜈蚣博弈(centipedegame)的例子。
蜈蚣博弈是由罗森塞尔(Rosenthal)提出的。它是指这样一个博弈:两个参与者A、B轮流进行策略选择:可供选择的策略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假定A先选,然后是B,接着是A,如此交替进行。A、B之间的博弈次数为一有限次,比如198次。假定这个博弈的各自的支付给定如下:
附图
蜈蚣博弈
上图中,c表示“合作策略”,nc表示“不合作”。
在这个博弈中的参与人A、B是如何进行策略选择的?
这个博弈形状像一只蜈蚣,而被命名成蜈蚣博弈。这个博弈奇特之处是:当A决策时,他考虑博弈的最后一步即第198步:B在“合作”和“不合作”之间作出选择时,因“合作”给B带来i00的收益,而“不合作”带来101的收益,根据理性人的假定,B会选择“不合作”。但是,要经过第197步才到第198步,在197步,A考虑到B在第198步时会选择“不合作”——此时A的收益是98,小于B合作时的100——那么在第197步时,他的最优策略是“不合作”——因为“不合作”的收益99大于“合作”的收益98。……如此推论下去。最后的结论是:在第一步A将选择“不合作”,此时各自的收益为1!远远小于大家都采取“合作”策略时的收益:A:101,B:99。
根据逆向归纳法,结果是令人悲伤的。从逻辑推理来看,逆向归纳法是严密的。但结论是违反直觉的。直觉告诉我们,一开始就停止的策略A、B均只能获取1,而采取合作性策略有可能均获取100,当然A一开始采取合作性策略有可能获得0,但1或者0与100相比实在是太小了。直觉告我们采取“合作”策略是好的。而从逻辑的角度看,A一开始应选择“不合作”的策略。
是逆向归纳法错了,还是直觉错了?
似乎逆向归纳法不正确。然而,我们会发现,即使双方开始能走向合作,即双方均采取合作策略,但这种合作不会坚持到最后一步。理性的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肯定在某一步采取不合作策略。逆向归纳法肯定在某一步要起作用。只要逆向归纳法起作用,合作便不能进行下去。
因此,我们不能怀疑逆向归纳法的合理性,它的推理过程严密,符合逻辑。然而如果我们用逆向归纳法来求解蜈蚣博弈,则博弈结果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许多博弈论专家认为,蜈蚣博弈所反映的不是悖论,逆向归纳法作为求解动态博弈的方法,是有效的。蜈蚣博弈的结果尽管不是我们所期望的,但它是均衡结果。这个均衡结果反映的是多主体下个体理性的局限。这是理性的困境。
4博弈行为中归纳推理的“合理性”问题
休谟告诉我们,人们使用归纳法寻求自然现象之间的因果联系的这个过程,只不过是人的心理上的习惯联想。我们有什么其他理由认为,我们所认为的事物之间的所谓因果联系是必然的?这就是休谟问题。休谟质疑的是认识中的归纳法的合理性问题。在博弈行为中,归纳推理同样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
我们用归纳法对自然进行认识,并根据我们归纳的结果做出相应的行动。如:我们看到天空中乌云密布,风渐渐地大了,我们想,天可能要下雨了,我们要带伞。之所以有这样的认识,是因为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乌云增多并刮大风时,意味着要下大雨。即,当我们面对自然现象时,我们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归纳并采取相应的行动。
在认识论中,我们知道,归纳推理所得出的结论是或然的。但是在认识中我们存在着这样一个信念:全称命题要么真、要么假,并且它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我们用归纳法可以不断地接近真理。在互动的博弈中,理性的人运用归纳法进行推理时,归纳法是否有效?它的合理性在哪里?
在“酒吧问题”中,我们凭什么说,以前去酒吧的人数与下次去酒吧的人数之间有联系呢?当某人进行预测时,只有当他知道其他人预测的方法,他才能根据以往的人数和其他人的预测方法来“正确地”预测下次去酒吧的人数。这样的预测才能是“有根据的”或者说“有理由的”。但我们除了能知道以往去酒吧的人数外,我们无法知道其他人的预测的方法。即使我们知道了其他人的预测方法,但当其他人知道了我们将根据他们的预测方法来预测时,他们将改变他们的预测方法,从而使我们的预测归于无效。
在酒吧问题上,我们通过归纳法无法准确预测下次去酒吧的人数,那么我们通过对过去的历史能够知道什么?或者,在更一般的意义上说,在博弈行动中,人们通过归纳法能够学习到什么东西?这就是归纳法的合理性问题。
我们发现,在博弈中归纳法的有效性体现在参与人对博弈均衡的认识。即通过归纳性的学习,博弈参与人对该博弈均衡获得了认识,对其他参与人的均衡策略也获得了认识。
任何一个博弈均存在均衡,这也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翰·纳什的贡献,被称为纳什均衡存在定理。然而,这里的均衡有两类:一类是纯策略均衡,另一类混合策略均衡。归纳法的作用就是对这两种均衡的认识。
当一个博弈存在惟一一个纯策略纳什均衡点时,并且该博弈是完全信息博弈,参与人在一次博弈中就可达到均衡点。但当博弈不是完全信息博弈时,博弈参与人通过多次博弈,“了解”其他参与人不同策略组合下的得益,一旦策略组合达到了纳什均衡,博弈方均无意改变策略。因为此时,这一点是博弈各方均能够接受的点。在这样的过程中,参与人通过归纳法认识到该策略均衡,同时认识到其他参与人的策略选择。
如果不存在纯策略均衡,而只存在混合策略均衡,博弈参与人通过归纳法同样能够认识到该混合策略均衡,同样能够认识其他参与人的策略选取,但此时是一混合策略,即参与人在其策略空间上的一个概率分布。在酒吧问题的博弈中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点,此时的参与人通过归纳法“认识到”平均去酒吧的人数为"60%",即每次去酒吧的人数与不去酒吧的人数的“可能”比率为60:40。
因此,当一个博弈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时,博弈各参与人通过对以往的博弈历史的归纳,制定出下次的策略均衡点,从而摸索着接近该均衡,最终达到一个纯策略。而当博弈存在混合策略均衡时,博弈参与人所能够做的只是逐渐认识对方的混合策略,而相应地制订自己的混合策略,最终达到混合策略均衡。
这就是说,博弈中参与人运用的归纳推理是有效的,这种有效性是针对博弈均衡的认识而言的。
5结语
逆向归纳法悖论只是博弈论中一个悖论而已,归纳的合理性也只是多主体互动时理性人进行归纳推理的一个问题。博弈论涉及许多关于推理的逻辑“问题”。本人希望我国有更多的逻辑研究人员参与到博弈逻辑的研究中来,逻辑学家参与到博弈论的研究定能够结出丰硕的研究成果。
【内容提要】博弈逻辑(gamelogic)是随着博弈论的迅速发展而形成的一个新的学科,它是一行动逻辑。博弈逻辑研究的是理性的人在互动行动中即博弈中的推理问题。在博弈行为中存在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正如在传统逻辑中存在逻辑悖论一样,博弈逻辑中同样存在悖论或者“问题”。博弈参与人运用演绎推理时存在逆向归纳法悖论,而运用归纳推理时存在归纳是否有效的问题。
【关键词】博弈逻辑/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逆向归纳法悖论/归纳推理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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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一词最早见于1967年美国CBS(哥伦比亚广播电视网)技术研究所所长、NTSC电视制式的发明者P.Goldmark发表的一份关于开发EVR(电子录像)商品的计划书。后来,1969年,美国传播政策总统特别委员会主席E.Rostow在向尼克松总统提交的报告书中也多处提到“新媒体”这一概念。②由此“新媒体”一词开始在美国社会上流行,并在不久以后影响了全世界。
随着新媒体产业的迅猛发展,近几年来国内越来越多的传播与媒体研究人员开始关注新媒体的现状与趋势、发展与创新,整个学术界对于新媒体的探索与争论也在持续升温。然而纵观这些年的研究成果,即使是在世界范围内,有关新媒体的很多基本问题都尚未得到解决。比如“新媒体”的权威定义的提出、适用范围的确定、具体研究对象的划分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的定位等等。一个准确权威的定义的提出不仅可以建立理论研究领域中系统性、全面性的基础,也可以为该理论领域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解除最基本的定义分歧。笔者认为,新媒体研究混乱局面的始作俑者就是悬而未决的新媒体定义纷争,分众楼宇电视称自己“新媒体”;手机短信称自己“新媒体”;早已出现的都市类、财经类、时尚类、IT类等纸质媒体也纷纷改头换面,把自己扮成所谓的“新媒体”……鉴于这种混乱的持续和加剧,及时准确地定义出当今的新媒体,为新媒体的涵盖范围作以界定便成了当务之急,以为它直接影响着学术界今后对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和深入细致的探索。
美国著名传播学者施拉姆(W.Schramm)曾经预言:“人类传播的基本性质不会改变,但传播本身的社会体系,很可能同我们已经知道的各个传播时期大不相同。”③诸多新兴媒体的产生对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影响已经逐步显露出来。新媒体在占据大众心智资源上自成一派,在政府管理监督与宣传、社会经济参与、企业公关营销与品牌宣传等方面都表现出无可复制的优势,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无孔不入,用户数量也以惊人的速度飙升。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介绍,近几年来中国读者传统图书阅读率呈下降趋势,而电子书和网络出版物的阅读率却大幅上升。调查数据表明,国民图书阅读率2005年比1999年下降了11.7%。然而网上阅读率迅速增长,从1999年到2005年7年间增长了7.5倍,每年平均增长率为107%;④据2008年中国互联网络调查(CNNIC)显示,我国已经有2.1亿网民,成为世界上的互联网使用大国;⑤手机用户也已达5.75亿之众(2008年3月国家发改委的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统计)占全国人口的约44.2%。⑥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新媒体正在被大众普遍认可并日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人们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学习交流习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新媒体”定义的研究不仅是学术界对新兴事物的好奇,也不仅是新媒体理论系统全面的研究的前提,更重要的是对于规范形势模糊、规则紊乱的传媒市场具有很必要的现实意义。
二、关于国内外新媒体定义的分析
目前,关于新媒体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但有一定影响而被普遍传播的主要是以下观点。
美国《连线》杂志对新媒体的定义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⑦这一观点一语道破新媒体的本质特征,见解独到深刻,但严格地说,这不是一个概念的定义,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句口号。首先,该“定义”的核心概念“传播”并不是“新媒体”的所属类而更像是一个动词,应解为“人类社会的信息流动过程和信息系统的运行”。形式逻辑学对定义的要求首先必须满足被定义项与定义项之间的所指对等,本质定义提出的前提是被定义项的所属类的确定,因此“传播”一词不具备定义“新媒体”这个名词的资格;其次,“所有人对所有人”概念不够清晰,过于笼统泛泛,不能准确界定新媒体本质特征,这只是其众多特质中比较显著的一面,不足以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彻底分离出来。
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媒体分析师VinCrosbie定义的新媒体,“就是能对大众同时提供个性化的内容的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融会成对等的交流者、而无数的交流者相互间可以同时进行个性化交流的媒体。”⑧他指明了新媒体的传播模式——既包括人际媒体的“一对一”和大众媒体的“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还包括特质层面上的“多对多”的模式。这与《连线》杂志“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的表述异曲同工,但显然要具体明确得多。可以说,在此之前,没有人对新媒体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定义。但仔细分析VinCrosbie的说法,在有关“个性化传播”方面表述稍显冗余,定义尚需提炼。而且对于新媒体的传播渠道、信息表现形式、传播范围等区别于传统媒体的重要特质还是没有明确的涉及与界定。
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国内学者也是各执己见、百家争鸣。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局长岳颂东提出:“新媒体是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的介质。”⑨他的发言侧重于为新媒体寻找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希望该定义能够经受住时间的考验,不被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所淘汰,所以提出“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的说辞。然而笔者认为,这种尝试没有实际意义,正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那样,“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任何人都无力掌控它今后的定义走向和效力范围。况且,定义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其中不应出现带有模糊时间概念的限定词,诸如“当代”、“今天”、“未来”等。另外,“将信息传播给受众的载体,从而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更像是“媒体”的定义,并没有界定出新媒体有别于传统媒体的特性。而且,“对受众产生预期效应”说法过于笼统模糊,所有传播活动都期望对受众产生预期的效应。显然仅用“采用当代最新科技手段”这一特征无法准确描述新媒体的概念。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熊澄宇教授在中国网络媒体论坛上指出,“今天的新媒体主要是指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⑩熊教授的定义基本上已经概括了“新媒体”概念的内容,观点清晰明确,但不符合形式逻辑学思想里本质定义的呈现形式。定义中“在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基础上”范围过大,现在很多传统媒体都利用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但这种技术的应用并没有使传统媒体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从而不能被定义为新媒体,例如电子杂志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它只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改变了纸质杂志上的信息的存储形式,传播内容、模式和目标受众并未发生任何变化。“产生和影响的媒体形态”用词晦涩难懂,不易理解;“包括在线的网络媒体和离线的其他数字媒体形式”外延太广,这将各种户外音视频播放设备(如LED广告牌)也囊括在“新媒体”的范围内,笔者认为此观点尚需完善。
三、新媒体概念的定义方法与新媒体的定义
概念清楚明确是思想正确的先决条件,概念模糊浮泛则是探求真理的阻碍。现在,对新媒体概念之内涵与外延的说法稍显混乱,但也不能仅因标准不同、观点不一等问题,把传统的类别和属差轻易忽略,形式逻辑学中定义本身需要这种层层剥离的过程。换句话说,对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离不开缜密的思辨性,“以偏概全”只能让我们在新媒体的研究道路上越走越迷远。康德的“批判哲学”将世界分割为“感性界”、“知性界”和“理性界”,并提出了“感性——>知性——>理性”的事物认知过程。在已有的针对新媒体的学术研究基础上,我们要使“新媒体”的概念明确全面,应该从大众普遍的感性认知出发,培养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理应具备的知性认识,进而将这种认识升华为对理性的深入探索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近些年新媒体的定义常是以推理论证的方式给出,在给出关于新媒体定义一般性要素以后,接着证明推断出有关新媒体分类的种种假设,最后被分离出来的若干似是而非的类别成了新媒体确定性的划分。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新媒体研究领域俯拾皆是。由于普遍的新媒体论是由从具体形态的根据中推论出来的一套并不完善的系统,根据的本身又是来源于假设,因而其总是处于不断的争论与分歧中失去了根基,这种利用形而上学的方法建立的体系在聚集了极端的可能性(不同的角度)后,已远离了新媒体本身是什么的问题,而事实上新媒体本身的问题却又是这些理论的进步所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新媒体理论应该回到新媒体本身,只有确定了新媒体的本质定义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完成扩建,新媒体今后的研究才具有根基和支柱。本文对新媒体的定义正是回归本体的体现。
在纷乱的现代思维中,存在四种这样的基本形态:形而上,逻辑实证,结构主义,存在历史。而后三者都是对形而上的反判,三者又存在争执,逻辑实证否定本质和原则,结构主义在否定本质时却又坚持原则,存在历史肯定本质反对技术逻辑,而我们要做的是在坚持某些必要的定义原则基础上运用形式逻辑学原理探求“新媒体”的本质定义。“本质定义乃是用基本特征去解释事物本身的句子。它只包含事物的本质要素,也就是说,严格的本质定义必须是类加上种差两个要素合成的。”所以在为“新媒体”下定义之前,本文主要从类和种差两个要素对新媒体进行界定。
“类是一个普遍概念,存在于多个不同种的对象上,表现出主体的和其他同类物体所共同具有的部分本质。”美国在线媒体顾问、资深分析师VinCrosbie在他的文章《whatis“newmedia”?》提到,大众媒体的特征为:完全相同的内容到达所有接受者;内容发送者对内容有绝对的控制权。笔者同意这一观点,因此新媒体显然不属于大众媒体。但从新媒体的传播影响力出发,新媒体的传播无疑是一种大众传播,由此,在类概念上只能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视为两个平等的研究对象,它们共属“传播介质类”。
对于本质定义中的另一要素——种差,它是一普遍概念,表现出主体的部分本质,此部分本质为主体和其他同类异种之差异者。‘种差’加上‘类’就结合构成齐全本质的‘种’,这里的“种”也就是本质定义的定义产物。
首先,传统的大众媒体由于各种技术的限制,基本上都是区域性的传播。而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发展,如果没有人为管理因素的限制,在新媒体的平台上,所的每个内容理论上都是面对全球所有的使用者的。就传播者而言,所有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大众传播的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延展。传统媒体是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博弈场,无论如何受众在其中都始终处于被动的位置。纸媒体的交互性还停留在读者热线、读编往来阶段,虽然以借助电子版本,但始终属于辅助手段,电视媒体交互性只表现在专题节目中,也就是说,传统媒体归根到底是一种少数人对大众的传播载体。新媒体提供的一种可能是,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新媒体平台上信息、言论等各种内容进行地位对等的交流,通过与其他参与者的互动发出更多的声音,这种“全民DIY”式的信息与思想的传播是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彻底颠覆,使新媒体内容传播模式呈现多根网状,原创性日益增强。同时,这种交互是实时性的,参与各方都能够立即得到反馈信息,彻底打破了大众传播时代文化与传播精英对传播主体的把控。由于实现了个人成为传播主体的大众梦想,新媒体传播的内容所涉及的人类生活的广度、对各类问题所讨论的深度以及传播形式的多样性都是空前的。实际上,新媒体已经涉及和全面展现了人类现有的所有文化形态,并针对不同个体实施个性化的精确传播,这种个性化的范围完全可以缩小到单个个体,使得“个人化精准传受”一词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分众时代新媒体的代名词。另外,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由于传播载体发生了改变,信息的传播形态也发生了本质的改变,依托于数字技术作为新媒体的共同特征,成为现代传播方式与传统传播方式更合适的区分词,“数字化”的字眼在新媒体定义中不可或缺。最后,新的传播技术在传播形态上产生的最大的变化就是能够在新的媒体平台上把传统媒体的各种信息表现形式复合起来。在已有的大众媒体中,按照传播形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而网络和数字技术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是主要的传播载体如网络、数字电视、手机等都既能进行文字的传播,同时又能进行视频和声音的传播,并且还能把文字、视频、声音存储下来,为受众提供闲暇时的信息消费。新媒体是多种传播形式复合的媒体,大众媒体界限分明的媒体类型区分在新媒体阶段将不再具有意义,“复合信息”将在新媒体研究领域备受关注。
综合以上特质,笔者将新媒体定义为: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
事实上,由新媒体革命推动的不仅是传媒产业的突飞猛进,更是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大发展。它是全球化浪潮推动下的产物,又是全球化浪潮强大的造势引擎。在新媒体的平台上,全球正逐渐成为一个真正的网状传播整体。新媒体的互动性和个性化精准传播等特点更适合现代人的生活和消费观念,“全民DIY”既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内容生产方式的颠覆,同时也是新媒体不可复制的核心竞争力。自新媒体引起人们瞩目至今,国内外对于“新媒体”定义的研究百花竞放、争奇斗妍,本文对其的定义也只是一家之言,笔者期待各位学术同道的评论和高见,并希望这篇文字能为学术界对新媒体的探讨有所裨益。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在服务大众的层面上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应该看到,在不久的将来,整个世界将因为新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与传统媒体的互利共赢而愈发丰富多彩。
注释
邬昆如:《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
蒋宏、徐剑:《新媒体导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年。
《后互联网时代的大众传播事业》,/13171620/2054279/articledetail.htm
《中国人网上阅读率年均增长107%》,/2007-04/12/content_9772578.htm
《我国网民人数达2.1亿》,/news/2008-01-17/000003192711.html
《2008年1-3月我国电话用户发展情况》,/showdt.asp?sid=336158
胡昱晖:《新媒体的泡沫经济?》,《广告人》,2007(12)
郑治:《新媒体是什么?》,/s/blog_591eeecd0100085r.html
《岳颂东:新媒体产业的8个特点》./hy/20080519/17024884944.shtml
《认识新媒体》,/tvguide/tvcomment/wtjj/xzlz/7233_3.shtml
他极富传奇色彩的人生,并不是短短一部电影便能叙述的。一颗美丽坚强的心,让这个天才没有在病魔面前倒下,而是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让大家看到了一个美丽的永恒……
两个脑袋,半颗心
1928年6月13日,纳什出生在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工业城布鲁菲尔德的一个富裕家庭。他的父亲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电子工程师,母亲则是一个拉丁语教师。
七八岁的时候,纳什的姨妈们就觉得他是个书呆子,行为古怪,他总是一个人静静地躲在角落里看书或者杂志。纳什的父母虽然知道他的不同寻常和聪明才智,但对他内向孤僻的性格深感忧虑,他们希望纳什能“全面发展”。但事实证明他的社交才能几乎没有丝毫进步。在他看来,那些同龄人感兴趣的事物,在他眼里实在是枯燥无聊的,只会妨碍他看书和做实验而已。
纳什在小学的时候,他的老师对他的评价并不高,常常向他父母抱怨他的数学有问题,因为他常常会想出一些奇怪的方法来解题,因此他的数学成绩并不好,老师甚至曾在评语中告诫他要“加倍努力,改变学习习惯,遵守规章制度。”但纳什的思维,已经与众不同。到了中学,老师演算了整整一黑板的数学习题,纳什却可以仅用几个简单的步骤便解出答案,在数学方面的天赋开始逐渐展露。
天空都不足以容纳他的独立性
1948年,还是大三学生的纳什同时被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芝加哥大学和密执安大学录取,在他犹豫选择哪所学校时,普林斯顿大学表现出了更高的热情。当时的普林斯顿已是全世界的数学中心,爱因斯坦、冯・诺依曼等大师云集于此,在这种良好学术氛围的熏陶下,纳什得以很好地发挥他卓越的数学才能。
他深知自己的天赋,不喜欢被前人的理论束缚,因此旷课成了他的家常便饭。据他的同学们回忆,他们根本想不起来曾经什么时候和纳什一起完完整整地上过一门必修课。纳什毕竟是一位英才天纵的非凡人物,他广泛涉猎数学王国的每一个分支,如拓扑学、代数几何学、逻辑学、博弈论等等,并深深地为之着迷。
1950年整个夏天纳什都忙于应付紧张的考试,他的博弈论研究工作被迫中断,他感到这是莫大的浪费。然而这一年的10月,他骤感才思潮涌,梦笔生花。他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写成了长篇博士论文,其中提出的“纳什均衡”如今更是广泛地出现在各种经济学教科书上。
“纳什均衡”这一理论的提出和之后的不断完善,为博弈论广泛运用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军事科学等领域奠定了基础,也成为纳什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基础。
1950年,年仅22岁的纳什发表了两篇划时代的论文《N――人对策的均衡点》、《讨价还价问题》。次年,他又发表了《非合作对策》。这为非合作对策理论以及合作对策的讨价还价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对策论在50年代形成一门成熟的学科做出创始性的贡献。此时的纳什,无疑已是世界上闻名遐迩的数学家,1958年,他更被美国《财富》杂志评为新一代天才数学家中最杰出的人物。
20世纪50年代在麻省理工学院的数学家纽曼对纳什有这样的评价:“其他人通常会在山上寻找攀登顶峰的道路。纳什干脆爬上另外一座山,再反过来从那个遥远的山峰用探照灯照射这座山。”
拯救普林斯顿“幽灵”的天使
年轻时的纳什,拥有1.85米的个子,有着英国贵族一般的气质,英俊优雅,被人称为“天神一样英俊”。因此即使他平时行为古怪,也依然没有影响他的个人魅力。他过人的才华吸引了一位名叫艾丽西亚・拉尔德的漂亮女生。她是当时麻省理工大学物理系仅有的两位女生之一。
纳什和艾丽西亚被彼此深深吸引,很快坠入了爱河。1957年,他们正式步入了婚姻殿堂。
或许是天妒英才,就在纳什如日中天,爱情事业两得意的时候,他却患上了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终于,他疯狂的举动让他周围的人意识到了他糟糕的情况。这也给他的妻子艾丽西亚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最终,纳什的家人和朋友决定将他送进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但他们尽量采取不伤害他脑子的疗法,毕竟,这是一个难得一遇的天才。他的头脑,便是他的全部。
1970年,已经与纳什离婚的艾丽西亚提出愿意收留他住在自己家里,而不希望看到他又被强制送进精神病医院。离婚后,她没有再结婚,靠着自己作为电脑程序员的微薄收入和亲友的帮助,继续照料着纳什和他们唯一的儿子。
在纳什患病的七八十年代,纳什的名字却开始出现在经济学课本、进化生物学论文、政治学专著和数学期刊等各领域中。他的名字,已经成为经济学或数学的名词,如“纳什均衡”、“纳什谈判解”、“纳什程序”、“纳什破裂”和“纳什嵌入”等。纳什的博弈理论越来越具有影响力,但他却因病魔的困扰而一直默默无闻。许多引用他的理论的年轻数学家和经济学家,在看到他论文的发表时间时,都误以为他已经离世,即使知道他还在世的,由于他特殊的身体状态,也将他视为一个特殊的病人,甚至是一个废人。
在随后的几十年中,纳什的病情一直反反复复,所幸艾丽西亚和他的朋友都没有放弃他,尤其是艾丽西亚,表现出了一个坚强女性的伟大情怀,甚至承受住了他们唯一的儿子也患上精神分裂症的打击。她想尽一切办法,鼓励纳什与病魔抗争,而纳什自己,也从未放弃。让人欣慰的是,这位天才即使在患病的艰难时期,也依然保持着对数学的热情和追求。凭借着意志的坚强力量,他坚持着数学研究,并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完成了关于经济和生物演变的论文、科学政治理论和数学发现。在与病魔斗争多年之后,纳什终于慢慢地恢复。
2001年,经过了数十年风风雨雨的纳什与艾丽西亚终于复婚。但事实上,这不过是个形式,因为在过去漫长的岁月中,艾丽西亚从未真正地离开纳什,她的心一直都是属于纳什的。这个伟大的女人用一生来和命运博弈,最终,她赢了。当后来纳什站在诺贝尔的领奖台上,动情地说:“任何逻辑的理由只存在神秘的爱的方程式里,我站在这里全是你的功劳,你是我成功的唯一因素,谢谢你。”这时,没有一个人不为之动容,他们用爱,用美丽的心灵,创造了一个生命的奇迹。
诺贝尔奖,一次漫长的征服
以纳什对数学界所作出的贡献来说,他早就具备了获得诺贝尔奖的各项条件,应该更早地获得这项殊荣,然而他所患的精神疾病,却成为了他获得诺贝尔奖的最大障碍。
上世纪末期,外出拜访客户时的一次遭遇给笔者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当时有一个项目,客户是国内一家著名的电器制造企业,正准备上一套计算机管理系统。由于当时的系统很复杂,用了将近一星期的时间,笔者以为数据准备得很充分了。到客户那里给客户演示产品、讲软件模块,刚开始一段时间,客户就打断了笔者的介绍问了几个问题:你知道我的企业管理中有哪些问题吗?你的软件具体能解决我企业的什么问题?你有多了解我这个电器行业?你的软件在哪些方面有所体现?我花几百万买你的软件,我的投入值不值得?
由于事先毫无准备,笔者支支吾吾地回答了一些类似“有效降低库存、提高订单的反应速度、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等套话。客户总经理很客气地终止了我的演讲,婉言谢绝了这次推销。临走时他告诉笔者,他需要的是一套适合电器行业的能解决其公司实际管理问题的软件系统,而不是我们这套软件。
这次不成功的拜访后,美国总部派来了一个顾问,这是一位专门做电器行业软件需求分析的专家。笔者和他第二次拜访了客户,只带了一套幻灯片(当时PPT还不是很流行),详细地介绍了国际电器行业发展的历史、我国电器行业面临的问题、CA公司的软件针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和CA公司软件的实施步骤。客户认真地听完了,并认真地做了笔记。会谈后,客户方安排了计算机人员看了我们的软件演示,并很快签署了合同。这件事情对笔者的触动很大,它让笔者在潜意识里认识到了软件咨询对客户的影响力。
中国咨询少“高手”
软件公司中真正的售前咨询可以称为“高手”的其实在中国很少。
顾问水平的提升往往来源于对实施的企业管理经验的学习和积累。因为中国改革开放才20多年,称得上大型、管理规范的企业屈指可数,而给这些企业实施过系统的顾问更少。国内大型的ERP项目也就是有限的几个顾问在实施。
国内软件公司好的售前咨询顾问主要来源于这样几个渠道:第一,国际软件公司培养的人员。如,1992年SSA公司的进入培养了一大批顾问,科龙的项目也培养了一些顾问,这是中国软件界顾问行业的开始。第二,外企公司的培养。一些在华大型外企公司工作的人员。他们学习了很多国外企业的管理经验,但这些顾问往往了解的是单一行业、单一部门的管理。第三,国内财务、MRPII公司有领悟能力的人员。通过多年在国内各类型企业软件系统实施中的摸爬滚打,并且自学了一些管理学的知识,他们逐渐锻炼成为了好的软件咨询顾问。
顾问的培养在软件公司中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一个顾问意识的形成会经历产品知识、计算机知识、行业知识、管理学知识、人文学知识、社会学知识、逻辑学知识、运筹学知识甚至历史、地理学等多方面知识的培养。培养一个好的顾问最少也需要3~5年的时间。
咨询密诀:沟通
总结十几年软件咨询的经验,笔者以为做好咨询服务两个字最重要,这就是“沟通”。沟通分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管理理念的沟通,这是所谓的智力征服;第二个层次是情感意义的沟通,这是所谓的武力征服。
对于第二层次的沟通,所有掌握“中国特色”销售方法的售前人员都具备,而且对某些项目也是很管用。像一些财务软件、小型的进销存软件,通过“一块牌子两个扣、革命小酒天天凑”,只要和企业的中层干部情感沟通好了就能马上签单,自然就不需要做第一个层次的沟通了。“为销售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不可耻的!”国内某著名企业提出的这个口号更是把第二个层次的沟通做到了极致。
我们最缺乏的是第一个层次的沟通,即管理理念的沟通。在一些大型的项目上,特别是一些具有现代化管理意识的企业身上,显得尤为突出。因为不少国内企业虽然已经意识到企业有问题或可能出现问题,但并不知道原因出在什么地方,自然也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来解决问题,这时企业往往寄希望于信息管理系统,殊不知没有相应的管理架构和流程,信息系统无法发挥或不能完全发挥作用。这时候如果软件公司把咨询作为一种手段,可以帮助企业找到症结所在,并在此基础上增加价值,帮助企业有效地提高管理水平,就能很好地和企业高层进行沟通,在提升客户企业价值的同时,也顺理成章地销售出去了软件。当然面对不同的企业要有不同的管理理念的沟通方法。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国内一些办有人类学、民族学科系的院校,先后开设政治人类学课程。当时人类学学科在中国大陆尚处于恢复阶段,政治人类学是其分支学科,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也被介绍进来。作者从1989年9月起开始在中山大学讲授该课程,教材先以油印本的形式面世,后在多次讲课过程中屡有补充,特别是两次赴美国查找资料,提炼理论模型,花费了很大心血。这是一部锲而不舍、十年磨一剑的著作。全书信息量大,创新性强,有理论深度,从严格意义上说,是我国出版的第一本政治人类学本土化教材。
1 突出本土与应用
在《通论》出版前,国内出版的同类著作有董建辉撰写的《政治人类学》,厦门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该书在体例和内容上,基本上是编译了特德·卢埃林的《政治人类学导论》(Political Anthropology: An Introduction)一书,少量的补充了一些中外文献资料。2009年,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朱伦翻译的《政治人类学导论》。有意思的是,无论是董著还是朱译,均删掉了卢著中“妇女与权力”一章。该章有1.6万字,观点颇多,甚为遗憾。对于“妇女能顶半边天”的中国来说,断绝了千百万劳动妇女了解与自己利益休戚与共的观点的一条途径,实在可惜!
《通论》将文化人类学、考古人类学和体质人类学有机结合,使三者共同为政治人类学提供材料。由于学习者是中国人,多开发和使用中国材料是有必要的。又由于材料是经验性的,必须贯注理论才能联结,因此在西方宏观的大理论指导之下提炼出一些微观的小理论(中国式的模块),做到学科之间、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完整统一是有必要的。人类学是诸多学科中的一门,但内部又可分为许多支系,各门支系的材料,需要有理论上的贯通,才便于理解,特别是对于本土的经验性的材料,必须贯通在一个体系下面,才能够看出材料本来应有的意义。《通论》没有采用卢埃林等政治人类学论著的形式,而是采用“厚今薄古,洋为中用,旧瓶装新酒”的办法,用中国读者喜闻乐见的材料——婚姻、地域组织、宗教、教育、英特网等来阐述西方理论,从中国的实际材料出发来诠释理论,又用理论框架透视和过滤中国材料,较好地突出了社会文化人类学的应用精神,从而赋予教材现实的关怀,为本土化教材的产生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中国先贤强调“正德,利用,厚生”。“正德”即认识与顺应规律,使物无不得其所;“利用”即理论与实际统一,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厚生”指这么做可达致社会秩序井然,人民安居乐业的效果。《通论》奉行“利用”与“厚生”之要旨,使读者能够开拓眼界,不仅看到国家、政党之类的政治,还从芸芸众生的日常生活中看到更大的政治。《通论》讲理论但不牵强,摆事实却不猎奇,区分良莠,使执事者有所借鉴。
2 强调政治学的视角
《通论》运用社会文化人类学的理论方法,兼顾政治学的视角探讨政治文化,侧重于国家范畴之外的政治结构、权力象征及政治体系的分类、演化、结构与功能,以及政治过程、行动者等维度。重点是亲属式社会,以及国家权力辐射不到的那些政治现象,选题之深广,令人耳目一新。比如,政治的生物基础,通过比较类人猿和早期人类的异同,看到遗传本能是人类政治生活的生物根基,说明基因的特性使人的选择具有政治博弈的性质。又如,从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简单社会发展到以国家为单位的复杂社会的环节和原动力。再如,从婚姻的建立、终止和婚外的视角将婚姻纳入政治体系来分析,考察婚姻对异性、经济和权力资源的分配与重组。还如,将地域框架中的政治组织分为内卷式与横切式,由此探讨血缘组织及其分支;更有把宗教和民间信仰作为一个完整的政治体系来描述的,探讨它们的历史与现实作用。另外,此书还分析了教育、仪式、年节和网络的政治作用。
3 适宜于通识性教育
由于《通论》把“培养学生具有从人类学和政治学相交的维度来了解文化的初步能力”作为出版的目的,与国家的教育方针不谋而合。目前国内教育界主张打通文理壁垒,文科学生习一点理科课程,理工农医类学生修一些人文、社会科学的课程,一些院校还在学分上有硬性规定。《通论》的知识覆盖面适合于各类学生阅读,可作为高校公共选修课的教材,对于在学生中推广人类学与政治学的知识大有裨益。
关键词: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学科属性;研究领域
中图分类号:G87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5)01-0106-08
Abstract:With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logical reasoning, this paper has combed China's "Sports competition Science" textbook system evolution in recent 30 years. Studies suggest that multi-objects,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and compiling principles of uncertainty have all lead to the "fuzzy" status of textbook system. It has proposed 4 principles to optimize the textbook system: concept being the thinking cell; seeking clarity from fuzziness; application of divergent thinking; comprehensiveness and integration as the top-level design principle; Under the context of further construction of physical culture consumption, the new system of sports competition science will make up for the previous limitations in the "Sports competition Science" textbooks that the participating objects (the audience) are in lack of human care.
Key words:sports competitions science; textbook system; subject property; field of study
学科是具有同一属性、明确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知识体系集合。学科知识体系集合体主要通过教材内容的“采集”和“筛选”来完成。对于我国运动竞赛学学科研究而言,最早对其内容体系设想和构思的是郑继庆、盛琦(1983)《略论运动竞赛学》一文。随后,成都体育学院学者刘建和及其科研团队开展了运动竞赛学学科的研究,于1990年出版了《运动竞赛学》(刘建和主编,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目前学界较认同该著作开创了《运动竞赛学》的先河,而1994年的《运动竞赛学》(国家体育总局编写组,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则标志着我国运动竞赛理论探究开始走向系统化。伴随着运动竞赛学科发展,随后陆续出版了一些运动竞赛学教材。如:李少丹、惠民《运动竞赛学》(1999、2003、2005、2009、2011年),王家宏等的《运动选材 运动训练学 运动竞赛学》(2000,2005年),汪玮琳的《运动竞赛学》(2004年),刘建和等的《运动竞赛学》(2008年),王亚琼的《运动竞赛学》(2009、2012年),陆红的《运动竞赛学》(2005、2010年),曹冰、回军的《运动竞赛学》(2012年)等。综观不同时期我国出版的《运动竞赛学》教材,其内容涵盖了运动竞赛学的认识、运动竞赛概论、运动竞赛制度、运动竞赛战术、运动竞赛方法、运动训练过程中竞赛安排、竞技体育赛事赛事运作、各类型大型运动会赛事简介、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赛事运作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研究的内容也多从理论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进行归纳和总结,突出运动竞赛与竞技体育难以剥离的依附性特征,强化运动竞赛对运动训练的导向作用,凸显运动竞赛本身的实践操作性特征。但《运动竞赛学》学科所采借的内容和体系其人为性较强,凸显出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的多目标性、编写原则的不确定性、教材体系的“模糊”性特征。采用列举法对已编教材内容体系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运动竞赛学的编写原则,梳理出符合学科特点和时代韵味的《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对《运动竞赛学》学科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的“清晰”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1 近30年来我国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的演变
我国《运动竞赛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可追溯到1983年郑继庆、盛琦的《略论运动竞赛学》一文。该文简要阐释了建构《运动竞赛学》的前瞻性价值和意义,认为《运动竞赛学》是以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为指导,借助控制论的基本原理,吸收训练学、裁判学、社会学、心理学、统计学等诸学科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尤其与训练学、裁判学有着更为密切关联知识集合体,并从十二个命题中圈定了《运动竞赛学》研究对象的理论部分和实践应用部分[12](见表1)。该文值得肯定的是,作者认识到了《运动竞赛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综合性运用学科,认识到运动竞赛参与主客体的重要性、特殊体育赛事组织的差异性(如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运动竞赛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性、运动竞赛效应对运动竞赛发展等诸多问题,对后续运动竞赛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但作者的研究知识体系显得庞杂,研究对象、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的多目标性和多元取向,呈现出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构思,其逻辑顺序也不完全符合教材编写原则,其后的《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在取舍中扬弃,在无序中寻求秩序。
《运动竞赛学》学科体系的构思提出后,其具有代表性的版本主要有1990年四川教育出版社版[5]、1994年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版[1]、1999年北京体育大学版(《运动竞赛学》讲义)、2000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版[10]、2003年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版(成人教育体育专业系列精品教材)、2004年中国经济出版社版[9]、2005年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版、2008年人民体育出版社版[6]、2010年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版(高职高专规划教材)[8]、2012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版[11]、2012年东北大学出版社版等版本[2]。经过调查,目前高校采用比较普遍的是刘建和2008年主编的《运动竞赛学》,目前尚属于《运动竞赛学》的较为权威的教材,在体育专业院校和师范大学体育院(系)使用较为普遍。但各学校担任《运动竞赛学》学科教学的教师在上课时,却依据各学校教学计划的教学时数,在多方采集和筛选各种《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具体讲解内容却呈现出较大的自由选择性。进一步与上课教师进行访谈时,认为李少丹2003年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版(成人教育体育专业系列精品教材)在内容体系架构上略强于其他版本。现将具有代表性的《运动竞赛学》版本教材内容体系列表进行比较(见表2),以便探求《运动竞赛学》学科体系的优势和局限。
从以上9个具有代表性的《运动竞赛学》版本所采集和筛选的教材内容所构成的体系来看,围绕和把握“人类为什么需要竞赛”“怎样在竞赛中获胜”“怎样合理地组织竞赛”三个基本问题及其走向趋势[7],教材内容体系呈现出以下现状。其一,《运动竞赛学》的核心研究对象为运动竞赛制度和运动竞赛方法,或者说运动竞赛制度和运动竞赛方法是运动竞赛学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编者在把握这一研究对象时,在各版本的教材内容体系中都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基本得到了认同;其二,将项目“制胜问题”,或称为运动竞赛的博弈制胜原理纳入教材内容,凸显了《运动竞赛学》研究对象的又一重点[4];其三,契合各运动时期社会发展对运动竞赛文化的需求,将国际、国内各类型重大运动会以“文化符号”形式纳入教材,凸显了运动竞赛研究对象的拓展性;其四,将运动竞赛中的等级制度纳入教材,体现出运动竞赛制度研究领域的延伸性;其五,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和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指武术)运动竞赛方法纳入到《运动竞赛学》的研究领域,体现了《运动竞赛学》研究内容的创新性。但《运动竞赛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的拓展和延伸、研究目的的多目标性、编写原则的不确定性,却又反映出《运动竞赛学》自身研究内容系统性不力等现象。教材内容体系的模糊、无序,筛选、采集内容的随意性,编写原则的缺失,体现出《运动竞赛学》学科特征的科学性不强,有必要进一步对我国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的“模糊”状况进行探讨。
2 我国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的“模糊”状况
2.1 运动竞赛学及其所属学科理论体系
运动员选材、运动训练和运动竞赛和竞技体育管理是竞技体育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竞技体育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看,马特维也夫(1994)认为竞技体育是一种多功能的社会现象,它包括竞赛活动和针对竞赛活动的专门训练,以及在这一活动基础上形成的特殊人际关系和行为规范。从狭义上看,竞技体育实质是以直接针对运动成绩的竞赛形式形成的,并成为揭示、比较和客观评价人的某种可能性的统一方式的活动。竞技体育的功能性、价值取向,科学整合出《竞技体育学》当属于必然,而《竞技体育学》的分支学科必然由《运动选材学》《运动训练学》《运动竞赛学》和《竞技体育管理学》来承担。对《运动选材学》而言,主要探究如何结合项目文化特征科学地进行运动员选拔等问题;对《竞技体育管理学》而言,则主要研究运动员选材、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动态过程的管理问题。对《运动训练学》而言,田麦久(1993)针对一般运动训练学的研究内容就运动训练的实践问题和训练学的研究内容架构了它们之间的关系;对《运动竞赛学》而言,其主要的研究对象是针对如何在保证公平的情况下,组织和实施运动员在比赛中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和获取优异运动名次,以达到公众对竞赛结果的认同,因此其研究的内容和体系应围绕实践层面“为什么赛”“赛事的级别如何”“赛什么运动项目”“怎样赛”“如何保证竞赛的成功”“ 怎样科学公正评定竞赛效果”“公众的竞赛价值认同”等问题展开(如图1)。
从图1就运动竞赛实践提出的问题和运动竞赛学研究的内容来看,关注了运动竞赛参与主体和参与客体这一系统。亦即运动竞赛除关注竞赛本身的发展外(运动竞赛是检测运动员在保证公平合理的竞赛制度、公开透明的运动竞赛方法情况下,挖掘运动员竞技能力),应增加运动竞赛参与客体(观赏者)对竞赛效果的价值认同研究内容,关注公众对竞赛效果的价值认同便成了运动竞赛学研究的又一重要内容,而这一研究内容的中介应由运动项目的文化属性(文化特点)、公众对项目理解的文化素养来完成。这样的《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便契合了身体文化消费背景下运动竞赛研究的又一重点,凸出了运动竞赛研究内容的创新,弥补了以往《运动竞赛学》关注运动竞赛自身,而忽略公众对竞赛结果价值认同的局限,并进一步为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和基层运动会(生态运动竞赛)的开展奠定了运动竞赛学学理基础。因此,《运动竞赛学》及其所属学科的整个理论框架体系,如图2所示。
由图2进一步分析可知道,运动竞赛学是竞技体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与运动选材学、竞技体育管理学、运动训练学等具有难以剥离的依附性关系。它是以各类型运动竞赛的组织、实施为研究对象,揭示运动竞赛活动组织与实施过程的客观规律的实践应用性学科。其研究的重点可以划分为职业运动竞赛学和“生态运动”竞赛学(如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赛事组织、实施等运作过程),其重点研究对象为运动竞赛制度、运动竞赛方法、赛事的属性和各运动项目文化属性(特点)下竞技博弈制胜规律等。这样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的确定,弥补了以往运动竞赛学对运动竞赛参与客体(观赏者)不力的局限,通过项目文化这一中介搭建竞赛主体和竞赛客体对竞赛本身的价值认同,符合身体文化展演背景下《运动竞赛学》本身的研究诉求,具有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操作性。
2.2 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的“模糊”表现
既然《运动竞赛学》具有了自身独有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其教材内容的采集和筛选体系就应该得到逐步的规范和完善。但事实上,目前《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采集和筛选所构建的体系似乎具有“模糊”的表现(见表3)。表中除《运动竞赛学》所采借的竞赛制度和竞赛方法得到通识外,尚存在以下模糊现况。其一,过度采借和关注了项群训练理论,力求运用项群理论搭建一般训练理论和专项运动训练理论的中介和桥梁作用来撰写《运动竞赛学》教材体系,这样,其独有运动项目文化的属性就会弱化,独有运动项目文化的属性就很难得到挖掘、独有运动项目的竞赛效果就很难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和赞同;其二,各大型体育运动会竞赛简介列入教材,凸显出教材内容体系的庞杂性,使得教材内容体系“泾渭”难以分明;其三,尚属于运动训练学重点的研究内容,如涉及运动员竞技能力培育问题、运动员竞技比赛战术等诸多问题进入运动竞赛学教材,让运动竞赛学研究重难点难以把握;其四,尚属于竞技体育管理学的研究内容,如运动竞赛裁判员的培养与管理纳入教材,凸显出运动竞赛学与其他学科的边界模糊现况。最后,对选择的项目运动竞赛方法编排、组织显得随意而缺乏逻辑和系统。总之,明晰《运动竞赛学》的学科属性,明确《运动竞赛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深刻理解《运动竞赛学》的人性和为人性,《运动竞赛学》就能更好地展演其理论性、实践性、创新性和科学性。
3 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由模糊走向“清晰”的原则
3.1 把握概念是思维的细胞原则
为什么说“概念是思维的细胞”?其一,概念是抽象思维的基本单元,是人类认识发展中由感性跨入到理性的门槛和基本标志。其二,概念具有两个层次,即内涵――事物的基本属性,区分标志,反映着对象的本原与本质;外延――反映对象的范围、数量、发展与变化、功能、作用和意义等。把握了概念就能了解事物与问题本性及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其三,各门科学的定义、公式、定理和规律等都是概念的简要说明,浓缩与量化。其四,概念同细胞一样具有繁衍性,概念会随时空条件的变化、个人的出发点和认知的差异会有所不同。综上对“概念是思维的细胞”的延伸阐释,对《运动竞赛学》学科的有序、科学和清晰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运动竞赛学》学科里其核心的概念是运动竞赛,而其关联性最为密切的概念是竞技体育、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来看,运动竞赛是一种多功能和多形态的社会现象,在社会的身体文化和精神文化中具有特殊作用,可认为运动竞赛是特定的身体文化的展演;从狭义层面上看,运动竞赛是根据各运动项目特定的评定行为,为争取优胜而专门组织实施的竞技能力之间相互较量的方式。运动训练是在教练员的指导和运动员的参与下,为不断提高或者保持运动员的运动成绩而组织实施的过程。竞技体育也有其广义和狭义之分[3]。因此对运动竞赛学学科知识的采借必须围绕运动竞赛这一核心概念及其重要关联概念进行。但运动竞赛的广义和狭义之分,便衍生出对运动竞赛内核与外延的关系,就逻辑学而言,概念的外延越小,则内核越清晰;外延越大,则内核越小,而外延的无限延伸,内核便模糊不清。因此,把控运动竞赛的内核与外延关系,对《运动竞赛学》学科教材内容的筛选具有重要的意义,否则,《运动竞赛学》教材体系的采集便是一头雾水,其知识体系的逻辑性和严密性便无从谈起,并表现出严重的拼凑痕迹。
3.2 在模糊中追求清晰原则
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需经历模糊性、或然性和探索性的发展历程。经过模糊认识,最终达到清晰化或精确化是最终的归宿。从思维的共性规律上看,清晰化或精确化的评价要素应当由标的明确、思路清楚、层序推进构成。对《运动竞赛学》学科的清晰化或精确化而言,其标的明确是指明白运动竞赛学研究的出发点什么,运动竞赛学研究运动竞赛应达到什么目的。对《运动竞赛学》学科的思路清楚而言,是指《运动竞赛学》学科研究内容所采借的理论、观点的运用和研究方法如何。如,运动竞赛学善于运用“博弈”一词,并在重点章节列为“运动竞赛博弈”,若不理解博弈特征的谋略性、满意性和宜斯性深刻文化内涵,编写的章节就显得勉强而含糊。又如,不了解特定历史时空条件下中国的“竞技举国体制”就盲从批判,而带有反思性的改革思路就采集于教材,或许会酿成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增长极优势的负面影响,造成对我国整体体育发展的阻碍和限制。目前,学者普遍认同运动竞赛对运动训练的导向作用,也越发关注运动竞赛对竞技体育发展的影响和促进作用,各类型竞赛活动呈多元文化态势,抢占人们参与和观赏的机会成本,在消费时代场域下,身体文化展演也正步入休闲时代人们的消费快车道,在这样的大场域和大背景下,运动竞赛是满足人们的时代诉求而衍生的特殊消费品。时代的诉求,运动竞赛类型的多元化,需要在模糊中寻求清晰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并把控运动竞赛的人为性和为人性,传统运动竞赛学的知识体系具有调整和修补的必要。
3.3 善于运用发散思维原则
著名创造学家吉尔福特说“发散思维是创造性思维明显的标志”。发散思维又称辐射思维、求异思维、开放思维,它围绕一个中心问题进行多方面思考和联想,以求得问题答案的思维方式。其特点是:多角度、多层次、多思路、多途径中选择最好方法,谋求最佳答案。对于《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的采集和筛选而言,其研究内容的多角度、研究目的多层次(对运动竞赛的参与主体、参与客体、生产者、对运动竞赛的消费者),研究方法的跨学科采借(采借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如应用哲学与系统科学具有方法论意义的研究方法、应用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等),多思路(研究运动竞赛学理论体系及其发展趋势、研究运动竞赛的社会化、职业化和商业化问题、运动竞赛的制度化、运动竞赛引发的社会问题等等),多途径(研究运动竞赛本身的社会变迁、研究运动竞赛规则的嬗变与项目技术、战术发展的关系,研究比赛规则与人们的时代诉求的关系、研究人们对运动竞赛结果的价值认同等)均能运用到发散性思维。但研究对象的一个中心(运动竞赛)和运动竞赛的价值取向,为人性是采集和筛选教材内容的根本,这样学科的学术性和科学性才能得到凸显,学科的发展才能充满生机和活力。
3.4 既综合又整合的顶层设计原则
综合是把事物的各个方面、各种因素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加以研究的思维方式。思维学倡导的整合建构(顶层设计)是指围绕某一目标,把分散因子甚至对立因子,按照有序适度原则调整、组合、配置、统一,以达到最佳效果的思维活动。整合取向目标性和建设性,综合则取向于整体性和理论性。对现有《运动竞赛学》版本所采集的教材内容知识体系而言,由于《运动竞赛学》在高校体育专业课程设置中尚未列入主干课程和核心课程,诸多学校仅将《运动竞赛学》列为专业限选课程,学科地位决定了《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筛选的综合性和整合性诉求,若教材内容过于庞杂,就只能成为教学的参考书目,其学科的理论性、整体性、目标性和建设性就会大打折扣。善于运用既综合又整合的顶层设计原则,将《运动竞赛学》中运动竞赛的取向定义为丰富人类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满足人们对竞赛文化的需求作为整体和目标,将运动竞赛对运动训练的引领和导向作为建设的路径,将运动竞赛学所采借的军事理论、博弈理论等转化再生为指导休闲时代下人们对竞赛文化的生活方式、观念和主张,满足人们对竞赛文化的共同价值认同,这样的《运动竞赛学》学科知识体系的架构就具有既综合又整合的前瞻性价值及意义。
4 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清晰化构思设计
对于运动竞赛学应该解决竞赛实践的哪些问题,学者们具有比较共性的看法,但也表现出研究对象范围的个性特征。如,刘建和(1990)认为“运动竞赛学,是以运动竞赛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揭示运动竞赛活动特点和规律”。国家体育总局编写组(1994)认为:“研究运动竞赛如何促进运动训练的发展,同时概括和总结运动竞赛的客观规律,研究运动竞赛与其他学科的内在联系,总结和论述运动竞赛的组织方式、应用及科学安排、管理的手段与措施”。 刘建和(2008)(人民体育出版社版)认为:“运动竞赛学是以运动竞赛过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并进一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层面界定了其研究范围。李少丹(1999)认为:“运动竞赛学是在概括和总结运动竞赛实践的基础上,运用其他有关学科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研究和阐明运动竞赛活动过程的普遍规律及运动竞赛方法总称的应用学科。”王压琼(2012)认为:“运动竞赛学是以运动竞赛的组织、实施为研究对象,揭示运动竞赛活动组织与实施过程的客观规律,以体育竞技学、体育法学、运筹学、体育经济学、计算机科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为基础,去研究体育运动竞赛过程中的组织与筹划、实施方案与方法,以及竞赛规程规则的制定和竞赛裁判队伍的管理手段等内容的一门综合性学科。”从上述对运动竞赛学研究对象的罗列来看,出现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模糊情况难以避免,其研究内容略显散乱也属必然,研究中其他学科的采借和依附性过强,其运动竞赛学学科特色难以突出,呈现容易被其他学科所取代的动态和趋势。这样,刘建和(2008,人民体育出版社版)提出的运动竞赛学的三大学科特点(涉及范围的巨大性、研究对象之一――运动员主体的深层复杂性、研究过程存在的不确定性)就值得商榷了。但值得采借的是刘建和(2008)所提出的运动竞赛现象研究的三个基本问题:其一,人类为什么需要运动竞赛,即运动竞赛的价值功效问题;其二,怎样才能在运动竞赛中获胜,即制胜问题;其三,如何科学地组织运动竞赛,即运动竞赛的管理问题。围绕刘先生的思路,将运动竞赛学圈定为一门实践应用性学科。其运动竞赛学研究的核心内容应该为运动竞赛制度、运动竞赛方法、运动竞赛博弈。而拓展章节应围绕消费时代人们对身体文化展演的时代诉求,将现代奥运项目、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现代休闲时尚运动项目,站在运动竞赛学的学科独有视角下去进行项目文化的叙述、运动观赛的文化素养下去进行鉴赏。对此,现将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体系的模式构建如下,力求引起对运动竞赛学科研究的争鸣,促进运动竞赛学科的发展和完善。诚然,在选择具体的章节内容时,应把控运动竞赛学科理论采借的可驾驭性、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操作措施的可推广性、项目文化符号的可辐射性。
体育与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的最大耦合,是体育得到极大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体育运动的发展必须考虑人这一特殊的中介和载体,架构运动参与者和观赏者的桥梁理应成为运动竞赛学研究的内容之一。以往的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的筛选过多考虑了运动竞赛与运动训练的关系,强化运动竞赛对运动训练的导向作用,而忽略了参与者对项目文化特点的深层次理解和身体文化消费问题。表4所列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构思体系,或许会引致更多专家学者的质疑和批判,但诸多学科的成熟均是学者在把握本学科核心研究对象的基础上,从不同视域进行探究,以至于产生不同的流派,学科的发展才在兼容并蓄中不断焕发出青春和活力。
5 结语
判断一门学科能否成立的标准,其一是看该门学科有无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其二是看在相同领域内,有无独立的研究视角。具有自我研究领域和研究视角的《运动竞赛学》教材体系的完善,是这门学科成熟的标志。运用逻辑的思维方式和辩证法的思辨范式,力求运用概念是思维的细胞、追求模糊中清晰、善于运用发散思维、既综合又整合的思辨方式筛选《运动竞赛学》教材内容,建构《运动竞赛学》学科知识体系,是这门学科逐渐走向成熟的优化路径。在运动员的身体文化展演越来越成为消费时代的重要产品的大背景下,在运动竞赛与运动训练联系紧密而又日益分化的大背景下,运动竞赛理论的发展理应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和完善运动竞赛理论体系,促使运动竞赛理论满足运动竞赛实践的现实需要,尚需要专家学者的集体智慧和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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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哲学实验;哲学思辨;哲学走向;哲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B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6)03-0010-03
实验哲学作为当代哲学研究的一种新型研究方式,随着哲学研究与科学研究的相互融合,已经受到广大哲学研究者的重视,其主要特点就是借助“实验”来代替以往在哲学研究中的“思辨”过程。如著名的“铁球定律”。即亚里士多德提出两个铁球下落重的会先着地,而有人提出异议,如果将两个铁球绑在一起,应当是大的铁球先着地,但两个铁球绑在一起又组成了一个更大的铁球,与亚里士多德的理论不符,伽利略则直接使用“哲学实验”这一方法,在比萨斜塔做了一个铁球试验,简单实用地解决了这一哲学问题。那么在科学与哲学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哲学实验的兴起会对我国哲学的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成为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哲学研究方法论的变革
当今科学的快速发展对哲学研究的走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如丹皮尔所说,哲学与自然科学分道扬镳是由于文艺复兴后期,黑格尔的后人对哲学的研究进入唯心阶段,而自然哲学则是以牛顿的力学为引导的,因此二者理论背道而驰,产生分歧。而另一方面,以进化论为首的生物学、天文学等自然科学又因其自身的深邃迫使哲学家不得不加以涉猎。而当代哲学实验的兴起,正是由于科学与哲学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传统的思辨哲学越来越局限的时候,科学的试验方法无疑为哲学研究打开了一扇大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与哲学的研究越来越相似,用科学实验来研究哲学无疑是最好的办法。[1]
从上世纪9 0年代开始,研究哲学的人越来越多,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形成了专业的团队,有的还有专业的哲学实验室,比较著名的有:“EPL耶鲁大学哲学实验室”“EEL印第安纳州立大学实验室”“EOLL亚利桑那大学哲学实验室”以及“BPL”“EERG ”“Hang Seng A entre for Cognitive Studies”等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实验哲学已经涵盖了科学的方方面面,2007年在澳大利亚召开了哲学研究与方法论的探讨,此后关于哲学思辨与哲学实验就在世界各地开始进行了。在实验哲学出现之前,传统哲学主要的研究方式是思辨哲学,而思辨哲学的主要研究方式是直觉经验,这种缺乏事实支持的研究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对许多哲学问题的研究结果都是模棱两可,使得各种哲学问题的结果存在分歧。[2]
由于思辨哲学和直觉经验存在着各方面的局限性,所以,哲学的职责就是保存和协调各种各样的主观世界。哲学的研究方式正在向思辨哲学的方向转变,这就是为什么哲学研究把语言与逻辑语义的研究看得如此重要的原因。但是,在哲学的研究上升到一定高度后,语言的匮乏使其很难再进一步,这时随着神经科学、天文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的发展,哲学研究就由原来的思辨哲学开始向实验哲学过渡了。然而,对于思辨哲学是否已经不适应当今的时代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对照着实验哲学来找出思辨哲学的不足以及改进的方法。[3]
思辨哲学在进行理论建设时仅仅是考虑到进行意识形态上的辩论及逻辑思辨,而不考虑用实际问题来验证,因为用实际问题验证结果一直是科学研究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一直得不到哲学研究的重视,实验哲学就是在哲学研究方法论中对传统思辨哲学的方法论提出挑战,打破其对直觉经验的依赖以及语言逻辑辩论的局限性和客观性,这也就是为什么科学有着准确的结果而哲学却在许多问题上存在争议的原因。
随着17世纪工业革命的开始,人类的科学技术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直到20世纪,科学用自己的成果向人们展示了其自身的优越性,征服了越来越多的人。Stotz 指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已经认识到了科学的优越性,试图将科学和哲学结合起来,也就形成了今天的实验哲学。比如,我们可以通过科学实验中普遍的变量试验来思考一些哲学问题,在《汤姆逊的小提琴手》《色彩颠倒》及心灵哲学,宗教哲学等方面,采用计算机模型作为哲学实验的工具,通过逻辑悖论、思维逻辑推导出博弈计算模型,来推导宗教、信仰、生物、心灵等问题的演变,这样的研究方式比起传统的思辨哲学,调理更加清晰,结果也更加明了。
随着科技水平的进步,人类在生物学、天文学、神学、神经学上有了很大的进展,这些研究结果使许多哲学家发现了科学成果对哲学问题的影响,甚至很多哲学问题可以直接使用科学方法来解答。美国神经学家利贝尔特对神经开展了一系列的实验,由于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遇到瓶颈,人类的科技在经过漫长的发展后终究会停止,这时大部分研究科学的人员就会转而投向人类本身的研究上去,只留下一小部分人研究未发现的新鲜事物。[4]因此实验哲学无疑是哲学研究上的一场巨大的变革。
近期,哲学家Shieber对思辨哲学的直觉经验又有了新的辩解,即人们在传统哲学中使用思辨模式来进行思考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实验哲学也的确在方法论中有所建树,但这并不能作为反驳思辨哲学的依据,思辨哲学已然应该当做研究哲学的主要方法。然而这种辩护也仅仅能证明传统的思辨哲学已然有存在的必要性而无法否定实验哲学的优越性,当然,思辨哲学与实验哲学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在意识形态上有所不同,在方法论上互补。哲学实验对哲学带来的不仅仅是方法论的革新,更是研究哲学的原动力,是对哲学研究者的挑战,应当引起重视。[5]
二、实验哲学对当代哲学研究的作用与意义
随着科学的发展与人类思想的进步,哲学研究的对象在越来越接近科学研究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传统的思辨哲学已经很难适应这种研究,而实验哲学却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由于哲学本身存在的发散性,哲学问题在意识形态上的研究一旦有了结果势必能对社会中的方方面面产生巨大的影响。哲学主要研究对象是本我与自我的关系,是意识与物质的关系,是自我与本我何为本源的问题,是唯心论与唯物论的问题,是有关意识的本性问题。“科学最难攻克的不是宇宙,而是人类自身”。要解决自我与本我的问题,无论是唯心论还是唯物论,关键是对意识形态上层建筑的研究。[6]
唯物论者认为,意识形态虽然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于物质世界而言是独立的,是互不干扰的,在研究科学问题时不需要考虑意识形态,而机械唯物论者甚至直接否定意识形态的客观存在,认为根本没有意识存在,一切事物的存在都是客观物理原理的结果。更多的哲学研究者则认为,意识的确存在,而且也是逻辑研究的一种。同时一些哲学研究者认为意识只需要通过传统的物理概念和过程就能改变,是某些神经元产生的物理学过程。[7]人类复杂的思维意识都是神经元及神经细胞的物理过程,在多层次的分化后从基因、突触、细胞、组织等多层次多角度分析后就能将思维问题转化为物理问题。
然而依靠这样的科学分析,真的就能分析人类的逻辑思维吗?用科学方式来研究意识,第一要排除主观能动性的干扰和有自我意识的感知,第二是采用第三人称的客观思维,为了了解复杂的思维逻辑,要对思维的整个过程进行剖析,意识与反意识的动态过程,自己意识的主观性。所以说,意识研究目前存在几个问题,即意识的种类,意识的概念,意识的表现,意识的存在。但是在传统的思辨哲学中对此一直没有定论,只能希望哲学实验可以得出答案。意识的问题有的可以直接接受科学研究,有些则需要思辨哲学来研究,这些都直接根据神经的工作机制加以解释。
然而意识形态的准确答案能否用科学解释呢?笛卡尔用自己的哲学研究给出了答案。笛卡尔哲学思想的中心论点就是围绕“我思故我在”进行的,其根本意义在于将“自我”这一概念归结为一个可以独立思考的客观存在的个体,但是对于“自我”的独立思考能力并没有深入探究,下一步的研究就可以从这一方面出发,在确立了“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其他知识,我们必须明确的就是自我思考演绎出的本我存在这一客观真理并不仅存在于思辨范围里。还适用在思辨范围外。思辨与实质是两种本质不同的研究对象,如果想将二者结合就需用到笛卡尔的“普遍数学”中的“度”。因为“普遍数学”中的“度”作为一个客观标准在对比中才能体现其公正性。
笛卡尔在自己的研究体系中认为,“自我”这一概念由于其存在的客观性本身就可以作为衡量研究对象的“度”,也就是说,“自我”本身就具备数学中“度”的客观真理性。这也就证明了“只要是我们能深刻认识到的正确的观点都是客观存在的具有一定的真理性”这一观点,而这一观点的提出使笛卡尔在哲学上的研究由分析过渡到综合,以“自我”作为“度”来衡量一切研究目标。按照这种观念可以将以往很多混淆不清的观念重新梳理,如数学中诸如1+1=2之类的问题由于其浅显明了不足以为真而缺乏依据,通过这种“度”就可以将这种简单不足以为真的数学观念定义为真实的。笛卡尔将哲学研究对象按观念不同分为三类,即天赋,外来和虚构,虚构观念就是由“本我”这一具备独立思考能力的个体根据其主观能动性思考出的观念,虽然“本我”是真实的,但“本我”思考的问题却是不真实的,而天赋观念和外来观念却是由外界事物产生的,一部分是真实的。这些研究无疑是哲学研究中的瑰宝,实验哲学不同于思辨哲学的地方就在于可以摆脱哲学原本的不定项性,用科学的“度”来赋予哲学新的标准。
三、哲学实验的有效性分析
在科学的实验方法的指引下,新兴的哲学实验方法得以产生,可是由于研究目标的不同,对于其有效性的影响以及使用范围不同。我们将通过认知心理学的三个典型的实验来印证哲学实验的有效性。并且在哲学试验中归结出实验哲学的优劣,最终明确哲学实验的意义、作用等。
首先我们借助悖论刻画的计算模拟实验,在传统的逻辑学中,悖论刻画的计算模拟实验常常局限于逻辑思辨的方法,而无法显现它的优势。然而这样的规避依旧难以掩盖悖论真正的丰富的逻辑内涵。这样尴尬的局面一直到哲学实验方法的出现,特别是计算模拟方法的使用才有所改观。在混沌动力学方程的数值计算模拟方法帮助下,来探析不同于传统形式的悖论,从另一个角度更好地认识悖论的本质特征,我们会发现,一直以来,蕴藏着人类逻辑思维秘密的悖论,其反应的是事物本身的复杂性。这是认识悖论的历史上的新的里程碑。
实验哲学的模拟计算及展示不但可以将结果清晰明了滴展示出来,更可以将研究过程被一个悖论与误差展示出来,从而更加详细地展示逻辑思维的隐藏模式,显然,这种模拟计算的哲学研究方法打破了传统的思辨模式,不但使“计算”这一科学方法在哲学研究上的得以应用,还打破了传统悖论研究的局限,使计算实验的条理更加清晰普适,可以想到,在未来的哲学实验中,计算模拟实验将会越来越实用,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运用计算模拟实验来进行科学研究,并不是说计算模拟实验就可以解决哲学研究的问题,而是计算模拟实验为哲学研究的方法论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和空间。在未来的哲学研究中,模拟计算实验也只是实验研究的一种,除了迷你计算实验,还有应用在生物学上的脑电波技术、脑成像技术等,我们可以通过经典的哲学问题将科学方法运用到其中,通过类似的神经试验解决传统的思辨哲学无法解决的问题。
参禅是禅宗用以向人求证真心实相的一种行门。参禅所参的是出生宇宙万法的实相――自性――即第八识――如来藏阿赖耶识,若得参透,便是明心。然此参禅又外延至见性和过牢关。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将参禅当做一种高深莫测的修行法门,非大智慧大功德之人无缘窥其法门,然而参禅真的如此神秘吗?我们就可以将这一哲学问题用科学的方式剖析解决。
上世纪60年代,有人利用脑电波对参禅者进行分析,结果显示,参禅者的脑电波大体分为三类:“聚焦”“正念”“逐我”。“聚焦”就是参禅者静心凝神,此时其下丘脑伽马脑电波增强,在30-100HZ,当我们注意力集中时就会产生这样的脑电波,也就是说,参禅会使大脑产生伽马辐射进而达到对身体有用的境界。“正念”就是参禅者“无住生心”,此时心里活动会产生大量的tetanus脑电波,tetanus脑电波的频率大概在3-7HZ ,是较慢的电波,在心灵放松期出现,这种脑电波对于放松心情增强洞察大大有利。“逐我”也称“坐忘”即参禅者任运自在,其心理活动会产生大量的阿尔法脑电波,频率在8-12HZ。
由此看来,通过科学研究,以往讳莫如深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更是消除了人们对于宗教的偏见与迷信,同时从科学的角度证明了参禅对人体的益处并不在于宗教而是在于自身。试验方法运用到哲学问题时便构成了一种新的方法论,如果复杂的难题都可以迎刃而解,那么就证明是实用的。当然实验也并非完全可靠的,实验哲学不但有着种种优越性更是存在局限性,任何研究方法都是优越性与局限性并存的,实验哲学无疑将成为引领新世纪哲学研究的一个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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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行政学;语言;图像;游戏;修辞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981(2012)02-0016-06
尽管在以追求实用为主要导向的公共行政学界,套用语言哲学的名言“没有语言学的本体论和认识论皆无效”来说明公共行政学的语言问题的重要性,不免显得危言耸听,但是当语言哲学的历史已跨过整个20世纪,将语言哲学的重要原理引进(同样具有百余年历史的)公共行政学,也许恰逢其时。本文正是基于上述考虑的一项尝试,即运用语言哲学的图像论、游戏论、修辞论,来说明公共行政学的语言与行政世界的关系,从而分别揭示出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性质、游戏性质、修辞性质以及此三项性质的相互关系。
一、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性质
语言的图像论,是前期维特根斯坦的核心观点。这一观点认为,语言如同图像那样摹画世界:语言与世界具有同构关系,语言具有意义和真假之别,伦理学(绝对价值)不可说、从而必须对其保持沉默。因此,依据语言的图像理论,可以推知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性质,并需要基于公共行政学语言本身的特点对其予以说明。
(一)公共行政学的语言与行政世界同构
维特根斯坦所说的“世界”,不仅包括实际发生的事实,还包括在逻辑上可能的事态。他基于分析思维认为,事态由基本事态构成,基本事态由对象和对象组合而成。在与世界相对的另一面,语言由基本命题构成,基本命题由名称和名称组合而成。因此,语言与世界的同构关系表现为:名称代表对象,基本命题代表基本事态,在总体上,语言就像一幅图画那样,表现整个世界(包括逻辑上可能的世界)。
公共行政学语言所摹画的世界,同样包括已经发生的行政世界,以及还未发生的但在逻辑上可能的行政世界,前者构成公共行政学的实证研究对象,后者来自公共行政的“乌有乡消息”,它反映人们要在现实的周遭世界重建公共行政“乌托邦”的愿望。而无论对于公共行政的真实世界、还是对于公共行政的可能世界的描画,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均可以被沿着“命题一基本命题一事物名称”的分析路径,追溯至公共行政的现实世界的具体对象。
对于公共行政的实证研究而言,泰勒、吉尔布雷斯夫妇等人在进行动作研究过程中,不仅记录了不同工人的动作流程,并且将这些动作流程分解成最小分析单位,然后进行定性和定量比较,最终得出“科学”的工作动作和流程。在此过程,他们使用的典型语言:“生铁搬运工弯下腰,搬起大约92磅重的生铁,移动数英尺……一名最优秀的适合从事这种工作的工人,一天中只有42%的时间有负荷”,直接由事物的名称和名称组合成基本命题,然后由基本命题,经过逻辑连接,得出一系列科学管理原理。西蒙在其《行政行为》第1版前言中说道:“我们必须能够用文字精确地描述管理型组织的面貌和运转状况。我试图构造一套能够进行上述描述的词汇,本书就记录了我从中得到的结论。”在这本前身为《行政科学的逻辑构造》的博士论文中,西蒙忠实的执行了深受前期维特根斯坦影响的卡尔纳普的语言哲学原理,他从“人类抉择的逻辑学和心理学中”导出“管理理论的词汇”,并逻辑地构造出有限理性决策理论。从宏观角度而言,我们可以列举里格斯行政生态学说、布坎南公共选择理论、奥斯本企业家政府理论等,这些理论均形象地为人们呈现出相应的公共行政图画,(例如里格斯借用光的折射图,摹画转型社会的行政模式;企业家政府理论认为某些优秀的政府部门正在像企业那样运作),这些图画或理论深刻描画了公共行政的真实世界的运作过程。
另一方面,公共行政学语言对于公共行政的可能世界的描画,不仅表达了公共行政在逻辑上的可能事态,而且同样可以分析为公共行政的真实世界的具体对象。在公共行政思想史上,新公共行政学集中地摹画了逻辑可能的公共行政的公平世界。对于作为公平行政世界要义之一的“比例公平”原则来说,不仅公共行政领域的任意两个人的收入和付出,均是现实世界的真实对象,而且各自的收入付出之比,也完全可能在逻辑上具有相等关系。同样,作为新公共行政学所倡导的机会公平、代际公平等原则的理论基础,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也完全具备对象的真实性(宪法上的基本自由、每个人的经济、社会利益等)及其在逻辑上(如罗尔斯所说的那样)进行合理组合的可能性。同时,从上述例证也可以看出,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志于在现实的行政世界构建“比例公平”、“机会公平”、“代际公平”以及罗尔斯在“无知之幕”下构建出来的“自由平等”、“差别原则”等理想状态之旨趣。
(二)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具有意义和真假之别
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中的名称的意义,是它指称的对象;由名称和名称合逻辑的组成的基本命题的意义,是它表达的基本事态(包括可能事态);基本命题和基本命题符合逻辑地连接,组成(复合)命题;“命题只是就其在逻辑上有秩序的而言,才是事态的图像。”因而,命题的意义,就在于符合逻辑地表达事态(包括可能事态)。此外,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所表达的事态是否与实在相符合:“若一个基本命题为真,事态就存在;如果一个基本命题为假,事态就不存在。”
由此可得,符合逻辑的说出一句公共行政学语言,是“有意义”的,即它逻辑地表达了某种公共行政的(可能)事态。它一方面意味着此句公共行政学语言包含着某种符合逻辑的“语义”(即“意思”),另一方面在其表达可能事态(或应然事态)的维度,还意味着此句公共行政学语言有“价值”。但是,符合逻辑的公共行政学语言,如果要是真的,还需要追加一个条件,即其表达的公共行政事态必须客观存在。如果人们无法确证公共行政学语言所表达的事态的真实性,那么就无法确证公共行政学语言的真假,这对于追求建立公共行政“科学”的人们来说是无法接受的。
在公共行政思想史上,表达公共行政应然事态的规范研究,确实是“有意义”的。正如作为一种典型的规范研究,新公共行政学不仅表达了公共行政的可能世界(公平世界)的语义,而且对于公共行政实践具有重要“价值”,它在事实上使得一社会公平,俨然已经作为当代公共行政的重心而取代了传统技术性效率的地位。而对于行政“科学”或实证研究来说,不仅需要其“有意义”,而且需要基于事实鉴别其“真假”,从而获得某种关于行政过程的真理性命题。例如,关于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命题,古德诺既基于“政府机构的分立”的事实,证明其真理性,又基于“在各政府机构领地的交界地区都存在着‘公地’”的事实,证明政治与行政二分的虚假性,进而得出“政治与行政相协调”的命题。而西蒙作为行政科学研究的杰出代表,在其《行政行为》附录中直接表达了他关于管理科学的信念:“关于管理过程的命题若是科学命题,就可以从事实意义上判断其正误。反过来说,关于管理过程的命题若可以判断其正误,就是科学命题。”众所周知,西蒙的《行政行为》也确实是他关于管理科学的信念的真实写照。
(三)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必须对绝对价值保持沉默
维特根斯坦哲学关于语言图像理论的一个重要特色,是它提出了伦理学不可说的观点。他在《逻辑哲学论》中指出:“伦理是不可说的。伦理是超验的。”而“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需要指出的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伦理学,其实是指表达绝对价值的伦理学,不包括表达相对价值的伦理学,即维特根斯坦关于“伦理学不可说”的观点,是指“绝对价值不可说”,或者说“我们需要对于绝对价值保持沉默”。
如果以维特根斯坦关于伦理学不可说的标准,衡量公共行政思想史对于行政伦理的言说,可以得出:行政伦理学对于“相对价值”的言说,实际具有行政“科学”的属性,而行政思想史上存在的关于公共行政的“绝对价值”的承诺、争论和阐释,则由于越出语言的界限,成为一种无意义(无指称对象)的胡说。
例如,库珀在其饮誉全球的著作《行政伦理学:实现行政责任的途径》中,对于行政伦理的论述始终保持在“相对价值”的范围之内。库珀无论是对于行政伦理的思考层次、决策模式,还是对于行政责任的来源、责任冲突的化解途径、内外部责任控制机制等的论述,均以某种“事先设定的标准”,诸如具体的道德和法律规则、上级指示、公民利益、内心信念等,作为评判行政行为的伦理依据,从而均成为了相对价值判断。他至多在多元主义的后现代背景下,声称“我们还是需要自我组织起来”,“通过对话和协商来确定(具有相对价值属性——笔者注)价值观、信仰和伦理准则等行为标准,从而确保我们的生活世界富有意义”。对于“普遍的、‘神授’的价值观和伦理准则”,库珀认为其在后现代社会已“不再具有最终的立足基础”。由此可见,具有“相对价值”意义的行政伦理的确立,均可以被还原为特定的事实之间的关系(作为的事实的行政行为和作为事实的具体伦理准则之间的相对价值关系)或者具体的“对话协商”过程,从而正如维特根斯坦所言,“这里只有事实、事实,还是事实,而没有伦理学”,因而,作为纯粹事实判断、探讨“相对价值”的行政伦理学,便具备“科学”的性质。
另一方面,在公共行政思想史上,也存在关于公共行政的绝对价值的承诺、争论和阐释。在传统公共行政学时期,古利克宣称“效率是行政价值尺度上的最高原则。”到了新公共行政学时期,作为该学派哲学基础的罗尔斯正义论宣称:“公平的自由处于高于一切的地位”,因而“公平至上”便取代传统的“效率至上”,成为新公共行政学的“核心价值”。但是,如果依据维特根斯坦关于绝对价值不可说的观点来看,新公共行政学和传统公共行政学关于公共行政“核心价值”、“最高原则”的承诺和争论,就会由于并不存在指称对象,成为一种无意义的胡说。原因在于,西蒙已经从管理科学的角度,证明处于粗俗世界的人(而不是神),并不具备全面理性或寻求最优的能力,那种关于人类决策的最优化模型“也许可以当作老天爷的心理活动模型”。维特根斯坦也指出:“我们不能写出这样一本科学著作,它的主题在本质上就是最好的,是在其他主题之上的。”因此,如果要合理阐释新公共行政学和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公平至上”、“效率至上”价值观,我们就必须将其转变为或还原为特定语境下的相对价值判断来理解,即诚如古利克自己所说:“我们最终被迫根据政治价值尺度和社会秩序调节纯粹的效率概念”,或者如弗里德里克森所说:“在效率和经济之外,将社会公平看作公共行政的第三支柱”。由此,我们就从正反两方面论证了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在阐述行政伦理之时,必须保持在相对价值的范围之内,或者说,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必须对绝对价值保持沉默。
二、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游戏性质
语言的游戏性质,是后期维特根斯坦和日常语言学派的重要观点。这一观点将语言置于日常生活之中,考察语言的多种多样的用法、语言的实际使用规则以及语言与日常生活之间的互动,得出了“意义即用法”、语言存在不同使用规则以及“言语行为”等重要原理。如果结合公共行政学语言本身的特点,那么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游戏性质,可以表述为: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意义是它在行政生活中的用法;公共行政学语言确认或修改行政生活的规则;公共行政学语言同时包含语义、语行、语效。
(一)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意义是它在行政生活中的用法
后期维特根斯坦将语言与人类交往活动联系起来,动态地考察语言的意义,他把“语言和那些活动相互交织在一起的整体称为‘语言游戏’”。由于人类的交往活动或者生活形式纷繁复杂,因而,镶嵌在人类交往活动或生活形式之中的语言的用法(语言游戏)也就具有多样性。就是说,“要理解语词的意义,就是要掌握该语词是在怎样一种确定的活动中被使用……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或者“一个名称的意义有时是通过指着它的承担者来说明的。”
运用“意义即用法”的原理,考察公共行政学语言,可以得出: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意义,是它在行政生活中的用法。这意味着,公共行政学的语言不存在先验的固定的含义,它随着人类行政实践类型的变化而变化。例如,作为公共行政学的关键词,“行政”语词就存在不同用法。它在拿破仑时期的法国。是指对于“国王”意志的执行,在威尔逊时代的美国,是指对于“国家”意志的执行。在“洪宪帝制”(大帝)时代的中国,行政还具有“法外治权”的含义。在实行“议行合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往往具有表达国家意志的功能。在当前的行政学教科书中,一方面存在关于公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分,另一面企业家政府的理论与实践又表明,企业管理方法同样可以被用来管理政府。凡此种种,我们均称之为“行政”。这实际上表明,存在多少种行政实践的类型,也就存在多少种“行政”语词的用法或意义。如果仅仅将“行政”单调地解释为“国家意志的执行”,那么无疑错过了“行政”语词的更为开放多样的意义或用法。
(二)公共行政学语言确认或修改行政游戏的规则
后期维特根斯坦在日常生活之中关注到语言与实践的互动关系,将语言与实践相交织的整体称为语言游戏。既然语言与实践遵循互动(而非受动)关系,就意味着语言既可能与实践玩一种同质性游戏(直接遵守实践游戏规则),又可能与实践玩异质性游戏,即语言试图对于实践游戏的规则作出修改。
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在与行政生活互动过程中,同样会确认或修改行政生活规则。而且,基于行政思想史来看,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往往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功能,即特定的公共行政理论在确认(或修改)某种行政生活规则的同时,往往意味着试图修改(或确认)他种行政游戏规则。依据公共行政理论是以确认行政游戏规则为主、还是以修改行政游戏规则为主,我们可以将公共行政理论划分为三种类型:
其一,以确认行政游戏规则为主的公共行政理论。韦伯在迈向现代性的社会背景下,抽象出神秘型组织、传统型组织、官僚制组织的运作机制,倡导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均应当主要实行官僚制的组织形式,同时又希望借助于神秘型组织的“超凡魅力”,来补救官僚制组织的机械性和沉闷性弱点。里格斯在二战之后,经过实地调查,描述了农业社会、过渡社会和工业社会的行政游戏规则,但在其整个进化论式(现代化是由农业社会迈向工业社会的发展过程)的理论框架中,暗含着行政游戏规则应当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的要求。西蒙基于人们的实际决策过程,发现了有限理性的决策模式,并进一步论证了制度理性的限度,从而也暗含对于全面计划经济的管理模式的批驳。
其二,以修改行政游戏规则为主的公共行政理论。它们以倡导规范性理论的新公共行政学和黑堡学派为代表。这两个学派均反对传统公共行政的管理主义模式,同时均倡导建立以主义、贤明治理和高度公民精神为主要特征的行政游戏模式。
其三,确认与修改行政游戏规则并重的公共行政理论。泰勒将“第一流工人”的动作流程制作成标准化的操作方法,强制性地推广到整个工作场所。麦格雷戈既认可对于贪婪、消极的庸人实行“强硬的”管理方法,又主张调动人性中的积极因素,实行温和的、参与式、授权式管理模式。登哈特基于美国传统的社区实践、公民精神和服务理念,批评企业家政府的“掌舵而不是划桨”模式,提出“服务而不是掌舵”的公共行政模式。
(三)公共行政学语言同时包含语义、语行、语效
语言游戏的“言语行为”理论,是深受后期维特根斯坦影响的日常语言学派的重要观点。这一观点道出了一个简明道理:人们说一句话(表达语义),通常怀有一定目的(语行),并希望取得相应效果(语效)。用语言哲学家奥斯汀的术语来讲:人们借助于语言表达,主要履行三种行为,即“以言表意行为”、“以言行事行为”(说话就是做事)、“以言取效行为”。
将公共行政学语言置于日常行政生活之中,考察作为一种学术语言的公共行政学语言的语义、语行、语效,可以得出:公共行政学的语言不仅包含理论上的含义(公共行政学的语言表达了一系列理论命题)、也不纯粹是一种理论活动、并会取得相应理论效果(做出理论创新),更重要的是,它同时包含对于日常行政生活的语义、语行和语效。
首先,公共行政学语言的语义,可以在日常行政生活之中被合理地理解。原因在于,公共行政学语言符合逻辑地说出了具有指称对象的命题,这些指称对象均现实地存在于行政生活之中,所以它们均能够获得日常生活意义上的语义。甚至那些(在科学意义上)对于公共行政的绝对价值的“胡说”,也可以在日常生活当中得以合理地理解,因为所谓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最高原则”在于“效率”或者“公平”,在日常生活意义上,不过是说效率或者公平对于公共行政“非常非常”重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之中通常并不进行严格的逻辑分析),因而它们必须获得足够地重视才行。
其次,公共行政学语言包含对于行政生活的“语行”和“语效”。但需要说明的是,以改造行政生活为主的公共行政理论,通常明确地表示其对于行政生活的语行和语效,而以解释行政生活为主的公共行政理论,其对于行政生活的语行和语效,便往往是一种言外之意。例如,威尔逊、泰勒、法约尔的公共行政学语言,明显地符合“说话就是做事”并取得相应语效的标准。威尔逊通过宣扬政治与行政二分,推进文官制度改革,取得了减少行败的效果。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本身即产生于工厂管理的实践,因而其理论生产和工场实践直接地合为一体,从而更为直接地表现出理论的“语行”、“语效”特征。另一方面,尽管在以解释行政世界为主要旨趣的西蒙决策科学理论、里格斯行政生态学等理论中,难以找到“祈使语句”,但如上所述,西蒙决策科学理论和里格斯行政生态学说,分别暗含对于全面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的批驳以及行政游戏规则应当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的言外之意。另外,鉴于这些理论本身对于现实行政世界的巨大影响,因而对于解释世界的行政科学理论而言,也可以套用阿尔都塞的名言“理论也是一种实践”来说:行政科学理论也是一种实践。
三、公共行政学语言的修辞性质
科学语言特别是社会科学语言的修辞性质,是伴随科学语用学、科学社会学的兴起而获得人们重视的。它在当代全面复兴了亚里士多德的修辞观:“修辞学是辩证法的对应物”,“修辞术是分析科学和伦理方面的政治学的结合”,通过科学、修辞、伦理、民主的联姻,祛除了柏拉图一脉对于修辞的贬低态度。在柏拉图看来,修辞是运用语言技巧,进行煽动情感和鼓动舆论的活动,它传达具有相对性、或然性的“意见”,而不能发现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知识”,从而修辞至多在其善说的意义上,成为表达真理的佐料,如果往坏里说,修辞干脆就是邪恶的诡辩。可是,当后现代科学语用学、科学社会学突显科学的语境性、协商性和伦理性(应然人际关系),科学也就成为一种相对性、或然性的“意见”;修辞则借此机会蜕变其诡辩气质、以符合伦理的认知面目跻身科学殿堂。至此,科学和修辞的结合,能够为我们认识公共行政学的语言提供情境性、或然性、劝说性、伦理性、辩证性等多方面的洞见。
(一)公共行政学语言基于特定理论或实践情境进行言说
作为一种修辞的公共行政学语言,是在特定的理论或实践情境之下,有意识地针对特定问题进行的相对性言说,它无意于也无法超脱具体的历史情境、说出永恒真理。在公共行政思想史上,每一种公共行政理论均具有独特的修辞情境。传统公共行政学时期,威尔逊为了改进美国行政系统的工作效率,同时在理论上倡导创立一门“前所未有的行政科学”,发表了《行政学研究》。在这篇行政学的开山之作中,威尔逊提出了著名的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假设。这一假设成为了古德诺的《政治与行政》的重要理论情境,即古德诺不仅对于政治与行政二分假设作了经典阐述和扬弃,而且基于美国总统制的政治情境,强调政党对于美国实现政治与行政相协调的独特功能。泰勒和法约尔均是在受雇于企业主的情境下,创立他们的管理理论的,因而他们的理论当然以追求效率、秩序、利润为基本目标。韦伯在工业化背景下,描述了组织的三种纯粹形态,并提倡现代社会应当主要实行官僚制组织形态。到了20世纪30年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泰勒制、官僚制及其制度主义路向、经济人假设,开始遭到全面批判。在此情景下,梅奥、西蒙率先运用在当时社会科学界确立起来的行为主义方法论,分别创立人际关系理论、有限理性决策理论。二战以后的公共行政学,呈现出了更加复杂多元的修辞情境。里格斯在美国强行推销政治与行政文化遭到阻力之后,推出了行政生态学说;布坎南、奥斯本在政府应对财政危机过程中,推出了公共选择理论和企业家政府理论;福克斯、米勒在后现代的哲学旋风中,推出了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由此可见,所有上述理论,均是置身于特定情境之下的真理,均带有显著的修辞情境印记,同时也均放弃了柏拉图式的寻求永恒真理的野心。
(二)公共行政学语言基于行政世界的或然性进行劝说
行政世界的或然性,是指行政生活具有多样性或者不确定性。它归因于行政生活中的人们,能够对于行政生活作出多种选择或者筹划,从而能够创造出多种多样的行政生活形态。以行政组织为例,它具有官僚制、扁平型、网络化等不同组织形态,可能采取寻求满意、最优、改进等不同决策路径,还可能追求效率、法治、公平等不同价值观。这意味着,在具有多种可能性的行政世界,人们并不必然地选择过某一种行政生活。那么“行政生活向何处去”的问题,就给追求“语效”的公共行政理论,提供了一定的修辞或劝说空间。就是说,公共行政学面对行政世界的或然性,需要从中选择某一种行政生活样态,运用特定修辞策略展开劝说。从公共行政思想史来看,公共行政学基于行政世界的或然性进行劝说所运用的修辞策略,可以归纳为三种情形,即基于或然性的前提,经过或然性的推理,得出具有或然性的实践路向。
第一,公共行政学基于或然性的前提进行劝说。例如,在政治与行政的关系方面,传统公共行政学基于政治与行政二分假设,认为公共行政应当主要是一个关注技术理性的事务性领域。而后现代公共行政学基于政治与行政对话假设,认为公共行政应当走向民主治理模式。
第二,公共行政学通过或然性的推理进行劝说。这一点即便对于逻辑实证主义者来说也不例外。因为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实证,只能是部分实证、或遵循不完全归纳逻辑,因而它在根本上就是可错的。西蒙经常以下棋为例,论证决策的有限理性;布坎南也将政治选择模拟为市场交易。可是,决策是否一定如棋,政治是否一定如市,都可以作进一步疑问。因而,在其不完全归纳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西蒙、布坎南运用了“世事如棋”、“政治如市”的“比喻”或“类比”进行科学理论的论证,而比喻和类比已经是两种重要修辞格。其他诸如弗里德里克森、艾赅博、百里枫等人文主义者,常常阔绰地运用想象(弗氏援引“无知之幕”)、讲故事(百里枫讲述“大屠杀”)等手法,劝说行政人员乐善好施、弃恶从善,这使得公共行政学的人文主义著作,通常表现出更加显著的修辞特征。
第三,公共行政学得出具有或然性的实践路向。尽管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似乎得出普适性的管理原则,但是在西蒙看来,这些管理原则其实是一些相互矛盾、成对出现的谚语,甚至法约尔自己也宣称“在同样的情况下,我们几乎从不重复使用同一原则”,况且“事态的变化决定了规则的变化”(此处规则即原则)。可见,一般管理理论得出的“一般性”管理原则,同样具有“或然性”,诚如法约尔所说:“管理方式绝不是死板和绝对的东西……重要的是应知道如何运用它,这是一门艰辛的艺术”。而在传统官僚制“破产”以后,公共行政学在精心诊疗“死了的政府”过程中,更是提出主义、社群主义、新管理主义以及话语模式等诸多甚至相互冲突的实践路向。这种状况集中表现了公共行政学语言基于行政世界的或然性进行劝说的特征。
(三)公共行政学语言基于行政世界的辩证性进行辩护
行政世界的辩证性,是指行政世界存在相互冲突、对立统一的行政生活样态,并且在历时性上呈现出不断扬弃的否定之否定进路。作为一种修辞的公共行政学语言,正是基于行政世界的辩证性,才能为相互冲突的行政生活模式提供辩护,同时避免公共行政学落人“怎么都行”的诡辩陷阱。
从共时性来看,同一时代的公共行政学,需要基于行政世界的对立统一性,为相互矛盾的行政生活样态提供辩护。在传统公共行政学时期,法约尔的一般管理理论提出了诸多管理原则,这些管理原则后来被西蒙批评为只是相互矛盾、成对出现的行政谚语,但是法约尔在创立一般管理理论之初,就已声明这些管理原则“完全取决于一个‘度’”。因而,法约尔的本意在于,人们需要辩证对待每一条管理原则的“度”,以使它能够与另外相对立的管理原则并行不悖。在新公共服务时期,登哈特夫妇依据“新公共服务运动”,提出“服务,而不是掌舵”、“服务于公民,而不是服务于顾客”等原则,与企业家政府理论倡导的“授权而不是服务”、“满足顾客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等原则,形成对垒之势。但是,新公共服务理论并非意图、实际上也无力将新公共管理理论置于死地而使自己获得新生。正如登哈特夫妇所说,新公共服务理论只是构成“思考公共行政的备选方法”。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状况也表明,“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实际上构成了公共行政(理论)世界的“双螺旋”结构,前者注重寻求公共行政的技术理性,后者逼问“谁来掌舵”、“为谁服务”等价值理性问题,从而使得二者均能够在公共行政世界的对立统一之中,为各自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辩护。
从历时性来看,公共行政学需要通过扬弃手法,解决不同时代的行政生活模式之间的冲突及其在理论上各自获得同时代的公共行政学的辩护的悖论。由于后一时代的公共行政学、特别是后现代行政学,往往可以被看做对于传统公共行政学的颠覆史,因而,如果循着理论发展的脉络逆向检视,那么传统公共行政学对于传统行政生活模式(在当前看来已失去合理性)的辩护,就带有强烈的诡辩色彩。这显然是看待行政生活变迁的非辩证态度,并且是对于公共行政学语言的修辞性质的错解。原因在于,即便以政治与行政二分假设、官僚制、泰勒制等为代表的“传统治理模式已经死亡,尽管学术界不停地为其举行送葬仪式,但其灵魂仍徘徊于公共行政研究的上空,并在所有的管理理论方面以及在几乎每一个实际的公共机构中都能看到它的影子。”所以,无论作为传统治理模式特征的政治与行政二分假设、森严机械的官僚体制、单调偏狭的价值追求在现在看来多么不合理性,现今的人们也不愿重回政治与行政不分、腐败盛行、效率低下的前公共行政学时期(这正是传统公共行政学努力消除的弊端),而且当前行政学所倡导的政治与行政对话、分权治理、多元价值观,实际均以更加灵活的形式吸收了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合理之处。因此,如果重回每一时代的公共行政学的历史情境,它们对于各自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辩护,便会被看做一种正当的修辞、而非邪恶的诡辩;同时后一时代的公共行政学对于前一时代的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批判,也会被看做一种扬弃而非抛弃。
(四)公共行政学语言基于行政世界的伦理性进行沟通
所谓行政世界的伦理性,是指行政世界的主体之间的应然关系属性。作为修辞的公共行政学语言,基于行政世界的伦理性进行沟通,不仅使得公共行政学的语言摆脱了传统修辞的邪恶认知面目(把坏的说成好的),而且使得行政世界的真理或者知识具备了协商、共识性质。传统公共行政学,在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前提假设下,以追求效率为“首要的善”,经过泰勒的论证,效率更被说成是雇主和雇员的共同利益(相对于前公共行政学时期来说,以科学方式追求效率,的确增进了全体或几乎每一个人的利益)。由此便在当时情境下,赋予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以符合伦理的性质。但是,在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假设之下,作为纯粹事务性领域的公共行政的真理,其实是由政治与行政过程的领导者(包括泰勒、法约尔那样的管理天才)以法律、命令、原则的形式“给定”的。这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传统公共行政学语言的修辞性质,即传统公共行政学语言作为传统行政世界的主客体关系(行政雇员和行政相对人仅仅作为客体)的理论镜像,并不关涉行政世界的弱势群体对于应然行政关系的吁求。到了新公共行政学时期,弗里德里克森开始追问,优秀的管理为谁而做?为谁有效率?为谁符合经济的要求?从而明确提出行政世界的“主体间”关系问题。在弗里德里克森的影响下,行政民主理论、治理理论、话语理论等迅速登场,纷纷呼吁行政世界应当建立平等、对话、协商的主体间关系。这意味着后现代公共行政学对于行政世界的真理的设定,不再依赖于某一类主体的绝对命令,而是取决于行政世界的平等主体间的对话、协商和共识。由此,经过新公共行政学直至后现代公共行政学的努力,公共行政世界的真理或者说公共行政学的知识,越发取得社会建构或话语建构的属性(真理是主体协商和利益博弈的结果),从而使得公共行政学语言的修辞性质一时得以前所未有的勃兴。
四、公共行政学语言的三重性质的关系
辨析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性质、游戏性质和修辞性质,可以得出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此三重性质实际遵循辩证互补的逻辑,共同支撑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健全功能的发挥。
一方面,在公共行政学的语言与行政世界的关系维度,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性质,意味着公共行政学语言作为行政世界的理论镜像(亦称逻辑图像),静态地反映了行政世界的现象或游戏,但其本身并不参与行政世界的游戏活动。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游戏性质,不仅要求人们返回公共行政的日常生活世界,动态考察公共行政学的语义;而且意味着,公共行政学能够借助语言手段,参与到行政世界的游戏活动中去,它还可能表达对于行政游戏规则的修改要求,并主动追求相应的行政游戏效果。公共行政学语言的修辞性质,表示公共行政学的语言并不是在行政世界之外,而是在行政世界之中,对于行政世界的游戏活动作出镜式的静态“反映”,同时对于行政世界向何处去及其伦理属性,作出动态“反应”——劝说、辩护、沟通。质言之,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性质,使得行政世界能够通过逻辑渠道、井然有序的进入语言世界成为可能;而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游戏性质和修辞性质,使得公共行政学能够反过来通过语言的方式进入行政世界、并获得符合伦理的话语效果成为可能。
另一方面,在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游戏和修辞性质的相互关系维度,作为图像的公共行政学语言是“前提”,作为游戏的公共行政学语言是“目的”,作为修辞的公共行政学语言只是“手段”。首先,人们只有遵守公共行政学语言的语法——镜式反映行政世界的规则,才可能基于正确而非误解的语义进行交流,也才可能顺利实现公共行政学的语行和语效。其次,人们发明公共行政学语言,并不只是为了正确反映行政世界,而是为了进一步对于现实行政世界作出合理反应。因此,作为游戏的公共行政学语言,以劝说人们遵守或修改行政世界的游戏规则为目的,从而使其呈现“语行力”性质。最后,作为修辞的公共行政学语言,基于特定理论或实践情境进行言说,并分别基于行政世界的或然性、辩证性、伦理性,进行劝说、辩护和沟通,均是运用修辞手段,以求达到公共行政学的“语行力”目的。换言之,作为修辞的公共行政学语言,仅是人们进行公共行政学语言游戏的手段。
五、结语
公共行政学语言具有图像、游戏、修辞三重性质。此三重性质遵循辩证互补逻辑,共同支撑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健全功能的发挥。基于上文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启示:
第一,公共行政学语言的图像性质,意味着公共行政学研究有必要以分析的方式,厘清公共行政学语言的指称对象和命题表达的基本事态,同时需要将公共行政学语言保持在论述行政世界的相对价值范围内,以免说出非真非假、不可验证的公共行政学命题。
关键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理论基点;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2)03-0006-03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肩负着为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培养高技能、高素质人才的使命。经过各高职院校深层次、多渠道的探索和实践,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被证明是现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趋势。校企合作打破了传统高职院校封闭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体现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使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立足于行业实际和市场需求。校企合作理念的形成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求,而当前校企合作的重点是探索合作方式、创新合作机制、实现校企深度合作。
校企合作的理论基点
高职院校走校企合作之路不仅是高等教育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本质内涵的必然选择。
(一)高等教育政治论
教育作为一门具体学科与哲学有着密切的关系。哲学为教育活动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没有哲学的指导,人们对教育的理解就会局限于表面层次、囿于狭隘的经验之中。校企合作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教育模式,其存在也有哲学依据。
20世纪,高等教育界存在两种哲学,即高等教育认识论和高等教育政治论。持认识论哲学的人主张以“闲暇的好奇”精神追求知识,强调大学以探索高深学问和追求知识的客观性作为目的,尽力排除所有与纯知识无关的感彩。大学应该按照自身发展的规律,独立于现实社会,不在政治和经济面前“失位”。认识论哲学代表人物纽曼曾对大学的性质作了这样的描述:“大学是一个传授普通知识的地方。”即大学的主要职能和作用是保存、传授和发展高深学问。
然而,如果高等教育一定要保持价值自由,摆脱价值判断,那么学问就有无人问津的危险。因此,持政治论哲学的人认为,探索高深知识的目的并不只是知识本身和满足对知识的好奇心,更重要的是知识对社会经济能产生影响,知识应作为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后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开展和“知识经济”的出现,知识在工业领域奇迹般地创造了财富。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随之在一定程度上压倒了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大学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高等教育也开始摆脱象牙塔的寂寞和宁静,逐渐从社会的边缘深入到社会的中心,从封闭式逐渐走向开放式。大学也开始不局限于教学和科研,而更多地显示其“社会服务站”的作用。因此,由传统高等教育衍生出的以培养实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的高等职业教育走校企合作之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高等教育政治论的哲学观点,并且进一步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工具性价值。
(二)实用主义认识论
实用主义是20世纪初在美国兴起的一股教育思潮,主张教育即生活,教育的过程和生活的过程是统一的。教育只有与社会需要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追求价值自由,实现真正的价值判断。杜威是实用主义的倡导者,他指出了思维与行动之间的连续性,认为不通过行动就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主张“从做中学”、“从活动中学”。杜威之所以强调工作活动的重要性,是因为这些活动正是由于这样的事实:它们符合行动(包括情感的、想象的和运动的因素)乃是个人发展中起统一作用的实际这一心理学的假设。也就是说,工作活动可以使学生实现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协调,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高职院校走校企合作之路反映了实用主义认识论的观点,并且进一步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促进学生个体全面发展的本体价值。
(三)实践性――高职教育的本质所在
针对高等职业教育内涵问题,教育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著名的高等教育学专家潘懋元教授这样定位高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是一种有别于学术性普通高等教育的类型,但并不是一个区别于本科的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既可以是专科层次的,也可以是本科以上层次的,形成一个独立于理论性本科院校之外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由此可见,高等职业教育在层次上属“高等教育”,在类型上属“职业技术教育”。
高职教育的定位决定了实践性是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在培养目标方面,高等职业教育有别于普通高等教育,以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在专业设置方面,高等职业教育不是针对学科,而是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需要以市场为导向,基于职业分析,根据职业的变化和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同需要灵活设置。在教学方法方面,高等职业教育更加注重培养学生操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更加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纽曼指出教育有两种:一种教育的目的是哲学性的,另一种教育的目的是机械性的;一种要达到普遍的观念,另一种致力于特殊的东西。而高等职业教育正与特殊性有着内在的联系,它集中于一种特殊的情境,涉及的是特殊对象。因此,技能型人才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不能仅仅依靠学校教育获得,更需要深入企业工作的实际环境获得。
加强校企深度合作的现实意义
学校、行业、企业有各自的系统组织、运行机制、价值理念和利益追求,而校企合作正是这些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有机结合。校企合作活动使政府、学校、企业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整合,对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高职院校的教育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一)校企合作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随着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教育、科技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知识和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日益缩短。社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知识的大量生产、快速传播、及时消化吸收和高效转化运用。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企业凭借自己的资金、设备优势参与合作,高职院校凭借自己的专业、人才和知识优势参与合作,两者在资源上可以得到互补,实现高职院校提高教育质量和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以及高职院校追求社会效益和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此外,市场是教育和科技发展的风向标。校企合作可以使高职院校及时把握市场需求,调整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从而加快高职院校的知识成果转化为技术和产品,提高高职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最终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
(二)校企合作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内在需要
竞争力对于企业来说就是指它能比其他企业以更低的成本生产出同一种(同一种质量)产品;或者以同样的成本生产出比他人质量更好、性能更强的产品,或比其他企业服务更周到。因此,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校企合作又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内在需要。
在商品经济时代,产品性能和服务的质量是企业在市场上生存的根本。而产品性能和服务的质量、又与企业员工的职业素养有密切的关系。校企合作可以对企业的员工和学校的学生进行严格、真实、紧跟时代的教育与培训,使员工和学生掌握过硬的岗位操作技能,使企业实现精细化的生产、服务和管理,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竞争力得到提高。
企业要生存和发展,除了技术外,还必须有强大的智力支持。人力资源是生产力发展的第一资源。当今社会稀缺的正是拥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而拥有这些稀缺资源的恰恰是高职院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需要转变经营理念,强化人才意识。因此,人力资源的争夺是企业与高校合作的重要推动力。通过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方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培养所需的人才,增强企业优质人才储备,把高校的人才资源及时高效地转化为企业内部的人才资本,提高企业的人才竞争力。此外,校企合作可以使学生较早地熟悉企业的工作环境,缩短毕业生岗前培训的时间,从而提高企业用人的效率。
(三)校企合作是提高高职院校质量的有效途径
从高职教育的性质角度看,教育是一项取之于社会并服务于社会的公益性活动,对于高职教育来说,更需激活各种社会力量,尤其是挖掘行业、企业的办学潜力,提高行业、企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从高职教育的任务角度看,高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大量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使命,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置身于社会经济的大环境中,立足于行业企业的市场需求,扎根于职业岗位的实际训练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校企合作可以帮助高职院校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注重实训是高等职业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特征。高职院校在机器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修方面耗资巨大,很多学校迫于资金压力只能把这些机器当成“摆设”,影响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企业拥有生产必需的场地、资金,有先进的机器设备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由此可见,校企合作活动有利于帮助高职院校排除由于资金短缺而产生的一系列困扰,从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校企合作可以帮助高职院校提高理论教学的质量 通过校企合作活动,高职院校可以依靠行业和企业掌握技术、经济发展第一手资料的优势,积极参与企业的科研、技术改造,并把生产一线的岗位技能、技术信息及时吸收转化成为学校专业建设的第一手“教学资源”,不断更新理论教学的内容,使教学内容紧跟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
校企合作可以帮助高职院校突出办学特色 首先,校企合作可以使高职院校突出地方特色。高等院校在校企合作中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课程的设置也不是按学科要求来安排,而是按当地职业岗位的要求,使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满足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更加注重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其次,校企合作可以使高职院校突出行业特色。高职院校主动参与企业人力资源的整体规划和企业员工在岗培训的教学任务,及时掌握行业的人才需求,随时跟踪行业用人单位所需人才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培养计划,为行业企业提供优质对路的毕业生,实现合作双方的共赢。再次,校企合作可以使高职院校突出专业特色。学校根据行业、企业需求,及时设置和调整专业,吸收企业专家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标准和计划的制定、承担学校实践教学与顶岗实习等工作,构建紧贴市场、融入行业、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避免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趋同的现象。
(四)校企合作是全面提高学生职业素质的必然要求
所谓职业素质(Professional Quality),是指劳动者对社会职业了解与适应能力的一种综合体现。其主要表现在职业兴趣、职业能力、职业个性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一般情况下,高等职业教育侧重于学生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培养。其中,知识包括与工作和学习领域相关的事实、原则、理论和实践,技能包括认知技能(直觉、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和操作技能(熟练的动手技能和使用工具、材料设备的技能)。能力是指学习者在工作和学习中使用知识和技能的能力以及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等,尤其是学习者的责任感和自主能力。而职业兴趣、职业个性、职业意志力和职业创造力只能在生产工作中才能更好地培养和提升。因此,通过校企合作活动,高职院校可以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的教育资源,把以课堂传授间接知识为主的教育环境与直接获取实际能力、经验为主的生产现场环境有机地结合,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职业知识、提高职业技能、增强职业能力,还可以增强学生的职业情感,提高职业意识和创造力,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加强校企深度合作的实践措施
尽管各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和实践,但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壁垒并没有彻底破除,双方的合作还停留在浅层次的合作方式上。实现校企长期、稳固的合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这需要动员各方力量,加强政府的政策指引,提高企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以及高职院校争取合作的主动性。
(一)加强政府的顶层设计和行业内部合作
作为国家和公众利益的代表,政府在校企合作中是企业和高职院校的中介,发挥着重要的顶层设计、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的作用。为促进校企深度合作,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与校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校企合作的稳定、长远、有效发展,通过切实可行的行政措施和建立对企业进行定期考评的监督体系,为校企合作提供社会“硬”环境。另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企业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主体,通过减免企业税收、建立企业教学基金等税收、财政政策,可以增强企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为校企合作提供外部的“软”支持。
人才培养是一个周期长、投入高的过程。企业不愿从事这种“自己播种,别人收获”的活动,随之也就有“搭便车”和坐享其成的心理。正如登姆塞茨所说:“如果新智力成果能自由地被所有人利用,如果在新智力成果上存在着公共的权力,将会缺少创造这些新智力成果的激励,来自于这些智力成果的利益将不能被集中于原创者。”久而久之,“搭便车”现象便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因此,行业内部建立企业间的合作机制,共同营造参与教育的氛围,通过完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等方式,消除企业的“搭便车”心理,从而促进高职院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
(二)增强企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
校企合作不仅仅是针对学生就业结果的合作,应是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合作。在学校理论教学方面,企业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与高职院校共同组建教学管理机构,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标准,共同实施日常教学,共同进行学生管理和考评,使人才培养更符合行业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企业选派行业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高职院校担任兼职教师,负责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和操作实践性要求较高的课程教学。除此之外,企业还要为高职院校的专任教师提供挂职锻炼的环境,以提高专任教师的实践操作与指导能力,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自己的岗位角色。在学校实践教学方面,企业要为高职院校提供设备和基地支持,尤其要为高职院校提供“紧密型”的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在企业以员工身份接受实训,使所学知识与实际工程应用保持一致。
(三)提高高职院校争取合作的主动性
校企合作符合职业教育办学规律,它不仅能使高职院校办学始终贴近实际,贴近职业岗位,更重要的是能使高职教育内容跟上行业企业技术更新的步伐,实现“一日在校,终身受教”的最高教育境界。现在,教育界普遍认同高校具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教学是大学的生命,研究是大学的灵魂,而社会服务则是校园功能的扩展。随着高校逐渐从社会边缘进入社会中心,高校的这三大职能日趋明显。因此,高职院校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应提高与企业合作的主动性,争取实现学校和企业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在教学方面,高职院校应主动与企业探讨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等问题,建设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保证毕业生顶岗实习和优先就业。此外,高职院校还应积极主动地开发利用企业兼职教师资源,通过签订协议、发放聘书等方式,不断完善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把兼职教师纳入学校全方位、规范化管理。在科研方面,高职院校应优先向企业转让科研成果和专利,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究所等,共同开发和完成合作项目,开展横向课题研究。企业兼职教师可以参与学校的课题申报、参与教研教改和职称评审等。高职院校以追求社会利益最大化作为其办学目标,在社会服务方面积极成为政府决策的智囊团,为政府制定校企合作制度出谋划策。高职院校还要积极成为企业科技创新的孵化器,为企业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等支持。此外,针对企业需求,高职院校发挥教育培训的优势,为企业员工提供量身定制的继续教育和在岗培训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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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科丽(1986―),女,浙江嵊州人,比较教育学硕士,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比较教育。